第二十九章 卡尔·冯瑞斯
木屋实在是有些小,四个人站在木屋里显得非常拥挤,当然这还是因为卡尔坐在木板床上,否则连个伸手的地方都没有。
“洛兰殿下,我叫卡尔冯瑞斯,人称皎月骑士。”
卡尔虽然说话不着调,但是礼节丝毫不落下,起身就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
“你还是坐下吧,这个小房间可挤不下三个大男人和一个美丽的姑娘。”
凯恩推了卡尔一把,卡尔顺势又坐在了木板床上,给斯羽和洛兰腾出更多地空余位置。
“凯恩,到底是什么事,让你这么着急非要叫我过来帮忙?”
洛兰甩了甩袖子,视线在除自己之外的三个人身上一扫而过,除了他没穿盔甲之外,所有人都全副武装,穿着盔甲带着佩剑。
凯恩的盔甲是黑色的,上面有红色的图案,看起来就像血洒在黑色的布上,倒是挺帅。
“村子里的猎户反应,兽鸣山有异常状况,每天凌晨深夜左右的时候,兽鸣山都会有红色的光芒,并且有黑影盘旋在红色光芒中。”
凯恩把事情的始末详细的讲给洛兰听。
“有几个猎户看到了,全部?”洛兰问道。
“五个,只有五个猎户发现了这一异常,毕竟凌晨深夜大家都在休息。”
凌晨深夜正常人早就睡死了,别说亮光了,就算是打雷了都不一定能叫醒他们。
“你有没有想过这五个人是串通好的,他们可能只是为了三五枚铜币,耍着你玩?”
洛兰也觉得奇怪,什么人大晚上不睡觉等日出,修仙都没这么勤快。
“殿下,我觉得他们不太可能说谎,我已经把剑架在他们脖子上了,就差砍下他们的脑袋挂在门上了,他们并没有一个人改变自己的说法。”
卡尔拍了拍自己平坦的胸膛,如果不是声音和那板上钉钉的身材,洛兰真会把卡尔当成女人,他确实很漂亮,不过比起斯羽还是差了很多,而且斯羽波涛汹涌。
洛兰还是嫌贫爱f的。
“所以你找我来,就是为了和你一起上山,把那个在山上搞事情的家伙抓出来?”
洛兰捋了捋,这凯恩明显又是要坑他啊,一点都不带拐弯抹角的。
“没错,最近这附近怪事连连,我觉得我们不能放任不管,必须要重视。”
“凯恩,你带了多少侍卫?”
洛兰没打算拒绝,就算他拒绝了,凯恩也一定会向父王陛下申请,他终究是难逃一劫。
“在你眼前。”
凯恩看了一眼卡尔。
“你没带侍卫你就把我找来了?”
洛兰有点出乎预料,凯恩是出了名的擅长领兵作战,现在他竟然一个侍卫都没带,就要去兽鸣山和未知的敌人拼命,怎么看都没有胜算。
“你也没带?”
凯恩一愣,看到洛兰的表情他大概猜到结果了。
“我以为你都准备好了呢,结果就咱们四个人,凑一桌麻将了。”
洛兰那些新配的侍卫根本带不出来,连看家护院这种小事还要人教,怎么可能打得了仗。本以为凯恩会拉上自己的侍卫,谁能想到凯恩竟然也不带侍卫。
“上山看看吧,先确定到底是什么情况,实在不行再调派人手,办法总归是有的。”
凯恩倒是乐观,洛兰可就郁闷了。他和邪兽打过仗,那只是一只邪兽,二十个侍卫全军覆没,要不是他机灵,自己都交代了。
凯恩虽然领兵打仗,但他的对手都是人,生在君临城的凯恩并没有见过邪魔,当然连邪兽或许都没见过,所以他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怪物,对自己也充满了信心。
“你们在前面带路,我和斯羽跟着你们走,我不擅长走山路。”
洛兰甩了甩袖子,他长期缺乏锻炼,跑两步都要喘半天,爬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困难副本。
“行,上山我们就不骑马了,徒步过去吧。”
凯恩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洛兰,他不像洛兰体质虚弱,爬山和远足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
明远村的村民或许是被卡尔吓到了,见洛兰他们从木屋里走出来,一个个都匆匆忙忙地躲了起来,然后从缝隙或墙后看着他们。
“你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见了你好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洛兰问道。
“是卡尔,他拿剑恐吓村民。”凯恩瞥了一眼卡尔。
“我只想让他们说出实话,很明显这个办法还不错,只不过有两个家伙竟然尿裤子了,真是没有种。”
卡尔摊了摊手,一脸无辜的表情,好像自己做的是光明磊落的事情。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尔确实光明磊落,他当着明远村所有村民的面恐吓那几个目击者。
乡间的路比起君临城的鹅卵石路差太多了,不仅凹凸不平,路上到处都是碎石块,还有野兽的血迹,腥臭刺鼻。
再一次回到秋悲林洛兰有些轻车熟路,侍卫的尸体依旧堆在森林中,有些已经被野兽和昆虫吃了不少,剩下的也生虫发臭了。
洛兰他们并没有停下来给那些死去的侍卫默哀,事实上洛兰也完全不想这么做,非亲非故的,甚至他连侍卫的名字都不知道。
有凯恩和卡尔在前面开路,很快他们就穿过了秋悲林,来到了兽鸣山的山脚下。
兽鸣山算不上很高,洛兰从山脚下往上看了一眼,目测海拔有七百多米,这要是爬到山顶,他估计是连脚都抬不起来了。
“深夜之前我们要在山顶等待红色光芒的出现,应该没什么问题。”
凯恩也抬头看了看,这对他来说确实没什么困难,爬到山顶还能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真能等到红灯吗?如果它不是每天晚上都亮,我们是不是就白来了。”洛兰问道。
“这是最好的方法了,如果是夜里等到看到红光再来,我们刚走到这里,红光就消失了。”凯恩解释道。
“那可能要费点时间,毕竟我的双腿是肉做的,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洛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从明远村到兽鸣山,他已经走了不下于三公里了,双腿已经有些酸疼了。
“还有骨骼。”卡尔补充道。
第三十章 红色的光芒
临近寒眠季,气温本来就越来越低,山林就更冷了。不仅如此,对流层中气温随着海拔的增加而递减,海拔每升高一百米,气温就会下降0.6摄氏度左右。
洛兰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兽鸣山,两条腿酸疼的不得了,斯羽揉了几次也不见好转。现在又要忍受寒冷的气温,这次离开君临城他连斗篷都没披上,更没有盔甲抵御寒风。
海拔七百多米的兽鸣山虽然算不上特别高,但也绝对不低,站在山顶往下看一切都是那么的渺小,就连君临城都像是沙盘上的模型。
凯恩不愧是经验丰富,简单的拾了几根干树枝,掰成几段堆在一起,然后把一把容易点燃的干枯野草做引火源头,用燧石引火点燃,升起了一堆篝火。
洛兰坐在火堆旁取暖,这个时候他也不管自己身上的衣服会不会弄脏了,反正也不用自己洗。
凯恩事先准备了一些风干肉给他们果腹,风干肉非常硬咀嚼起来也很困难,但总比饿着肚子强多了。
夜色逐渐深沉,黑暗就像肆意蔓延的藤蔓,很快就笼罩了整个世界,皎洁的圆月悬挂在夜空中,周围没有一颗闪烁的星星。
兽鸣山上枯黄的叶子也都被黑暗笼罩,只能看到模糊的黑影分不清是什么颜色,风吹过山林,树木随风摇摆,清晰的声响就像是有人从身边走过,一阵一阵的脚步忽远忽近。
“还有多久才能到深夜?”
洛兰问道。
他们口中的深夜指的是夜晚零时,日冕在夜里并没有白天那么清晰和准确,所以更多的时候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感觉去确定时间。
“没多久了殿下,至少我们吃完这堆风干肉之前应该不会出来。”
卡尔晃了晃手里长条状的风干肉,这东西嚼得他直牙疼,牙口本来就不好,还要费这么大劲吃东西。
凯恩带了不少风干肉,堆在一起能装满一个不大的锅,足够一个人吃上三四天了。当时洛兰看到凯恩马背上绑着一个蓝色的包裹,他就好奇地问了一句,凯恩只告诉他是食物。
只不过洛兰没有想到,凯恩口中的食物竟然这么硬核。
洛兰将手里的风干肉解决掉,从斯羽手里接过水壶,仰头就是一大口啤酒,水壶里装的并不是水,而是荞麦啤酒。
就在这时,洛兰的正前方出现了红色的光芒,就像是霓虹灯一样的光芒,红光并不刺眼,相反还比较柔和,但在荒山野岭出现红色的光芒,谁都会好奇的吧。
“凯恩,你看那边,是我们要找的红光吧。”
洛兰放下水壶,伸出手指着红光的方向。
“没错,快,趁着红光还没有消失,我们赶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凯恩顺着洛兰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立刻站了起来,果然是红色的光芒,猎户并没有撒谎。
凯恩和卡尔起身就狂奔向红光,地上的风干肉直接就扔在了哪里。洛兰和斯羽紧随其后,当然洛兰只是想看看热闹,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光他也很好奇。
总不可能是闪耀的灯球吧?
红光距离山顶并不算远,在半山腰以上,而且下山比起上山轻松了很多,只要不脚滑的话。很快他们就来到了红光的发光点,躲在树木后面远远的观察,他们一共就只有四个人,这种情况下谨慎可比莽撞更理智。
红色光芒中隐约能够看到一个女子,但是女子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上燃烧着火焰,但火焰并没有烧毁衣服,也没能吞噬女子。
伴随着女子不停地怪异动作,无数黑影在红色光芒中盘旋,就像数十条鲤鱼在水里游,轻快拥挤,成群结队。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洛兰从来没见过这么神奇的常年,就像电影中的画面一样,太玄幻了。
“那是女巫,应该是在召唤邪魔,看样子她的仪式已经快要结束了。”
凯恩回答道。
他们并没有冒然出手,因为他们并不清楚自己的对手到底实力如何,如果她已经召唤出了邪魔,那么即便是他们四个,也不能轻易脱身。
黑色的影子在女巫面前汇聚,女巫双手放在胸前,好像捧着什么东西,黑影全部都钻进女巫手里捧着的东西中,最终黑影全部都收缩在女巫手里的奇怪东西中,红光也消失了。
兽鸣山再一次恢复了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再加上光芒突然消失,洛兰他们进入了短暂的失明,当视力恢复之后,女巫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
“殿下,明天我们带着侍卫过来吧,直接把这个女主抓了。”
卡尔揉了揉还有些不舒服的双眼,提议道。
“不,应该调派金袍子,侍卫的作战能力太低,在没弄清楚对手之前,我们必须谨慎行事。”
凯恩权衡了一下,做出了决定。
金袍子是巡城铁卫的外号,他们穿着刀枪不入的锁子甲,每天除了在君临城巡逻维持治安,就是进行严格的训练,金袍子的战斗力远远高于府邸侍卫,只是除了国王陛下和国王之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调动他们。
“洛兰,我们先回去吧,明天商议一下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凯恩转身准备下山,女巫也消失了,而女巫存在的那块地他不敢冒然闯入,只能等明天派金袍子进去试探了,现在除了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了。
“你们先走,我和斯羽随后跟上。”
洛兰总觉得这里应该还有什么,在失去视觉的前一秒,他隐约看到有什么东西从女巫手里掉落。
“行,别迷路了,我和卡尔在山顶等你。”
在这种荒山野岭,又是漆黑的夜晚,只有山顶才是最好的聚集点,否则即便是凯恩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迷路。
“殿下,您还有什么事情吗?”
斯羽不明白洛兰为什么突然不和凯恩一起走,所以她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也需要回避。
“在这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洛兰走向女巫刚刚站着的地方,那片地比其他地方更加开阔,周围的树木自然的围成了一个圈,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祭坛。
果然,在这片空地中间,洛兰看到了一颗只剩下树根的古树,这棵树比其他树木都更加粗壮,但现在却被砍断,只剩下一个低矮的树根。
树根的切口非常整齐,很明显是一刀直接砍断了,但这根本不可能做到。
在树根的中间掏出了一个椭圆形的洞,洞里面有一颗黑色的看起来就像石头的蛋,石蛋上面还滴着血。
“这是什么东西?”
第三十一章 黑色石蛋
夜晚的黑暗已经让能见度变得非常低了,但是树根中间那颗黑色的石蛋却黑的那么显眼,就像是散发着黑色的光芒。
洛兰双手撑着树根的边缘,从上方仔细地打量着树洞里的黑色石蛋。石蛋看起来确实就像黑色的石头,上面有数不清的小孔和凸起来的指甲盖大小的石笋,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鳞片。
椭圆的形状非常自然,看起来不像是人工打磨的,这块石头原本就是这么奇怪的形状。
“女巫为什么要祭祀一颗石头?”
洛兰不解地自言自语。
“难不成这颗石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洛兰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指,猛地用指尖触碰了黑色石蛋一下,动作非常快,只看到一道模糊的残影,洛兰已经把手收回来了。
黑色石蛋触摸起来的感觉和石头没什么两样,都想石头一样粗糙。洛兰见碰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反应,又伸出手去摸了一下,这一次他动作并不是很快,但摸了一下也立刻把手收了回来。
“果然只是一块石头。”
黑色石蛋依旧没有任何反应,除了不像石头一样冰冷,洛兰没感觉到任何和石头有区别的地方。
“抱回去研究研究。”
接连两次都无事发生,洛兰也没有那么谨慎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扑在树根上,然后双手把黑色石蛋从树洞里取出来,放在了外套上包裹起来。
他并不想让凯恩知道,他不喜欢别人问东问西,很麻烦。
洛兰这才感觉到夜晚的风有多冷,那他也只能忍着,斯羽穿的是盔甲,他总不能让斯羽脱了盔甲给自己穿吧。
四人在山顶集合,凯恩看到洛兰用衣服包裹着什么,好奇的过问了一句,洛兰用山上的野果敷衍过去。
他也不知道凯恩信不信,但凯恩确实没有继续追问,这就足够了。
回到府邸的时候天都快亮了,洛兰随手把包裹黑色石蛋的外衣扔在了床头柜上,自己连衣服都没脱,盖上被子倒头就睡。
他实在是太困了,白天忙了一天,晚上有几乎熬了一宿,他又不是守城的士兵,眼皮早就开始打架了,如果路上不是斯羽一直扶着他,他说不定都会从马背上摔下去。
然而就在洛兰熟睡的时候,他的衣服里有微弱的红色光芒,一闪一闪的和呼吸相同的频率。
洛兰一觉睡到了下午,不知疲倦地凯恩带着二十个金袍子把他叫醒了,简单了吃了点东西,他们就出发再一次去往明远村。
这一次洛兰披上了斗篷,昨天在兽鸣山他可是受尽了折磨。
和上一次一样,村民们依旧躲起来不敢出来见他们,但这并不影响什么,凯恩下令金袍子在明远村附近休息,不得骚扰村民。
而他们四个又聚集在那间拥挤的小木屋里,和上次一样卡尔进屋就直接坐到了木板床上,这次洛兰做到他旁边,洛兰实在有些疲惫。
抵达明远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他们并没有在明远村休息太久,一入夜就朝着兽鸣山出发了。
因为金袍子全部都身穿锁子甲,上山的速度比之前要慢了很多,不过凯恩早就料到了,所以这一次出发的时间也提前了。
终于金袍子都到了山顶,凯恩分配十个金袍子守在上一次女巫出现的地点附近,如果发现任何异常立刻动手。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深夜很快就悄无声息的降临,凯恩来回踱步,他当然不是紧张,只是有些兴奋。
和凯恩比起来洛兰就淡定多了,往火堆旁一座,自顾自地把苹果串在木棍上,然后放在火堆上烤,新学的吃法味道还不错。
红色光芒始终没有再亮起,直到一个金袍子跑来汇报,他们确实看到了女巫,但女巫只是出现了一瞬间,他们还没来得及抓捕,就消失在黑夜中了。
“看来今晚要空手而归了。”
凯恩无奈地摇了摇头,从金袍子的汇报中他得知,金袍子还没暴露,女巫就已经消失了。
那么只有两种可能,女巫拥有非常强大的感知能力,察觉到了隐藏在暗处的金袍子。可是如果能感知到金袍子的存在,昨天夜里应该早就发现了他们,很显然这说不通。
那就剩下另一种可能了,女巫的任务结束了,从今天开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兽鸣山了。抓捕落空了,折腾了两天却一无所获,甚至连女巫想要做什么都没搞清楚。
“怎么了?女巫又跑了?”
洛兰咬了一口刚刚烤好的苹果,味道还不错,就是有点烫嘴。
“这应该是完成任务了,今天只是在兽鸣山出现了,但是什么都没做就消失了。”凯恩回答道。
“什么都没做?”
洛兰皱起了眉头,难道是因为自己拿走了那颗黑色石蛋的原因吗?那颗黑色石蛋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女巫要把自己的血滴在黑色石蛋上?
疑惑萦绕在洛兰的脑海里,就像一根长在大脑里的刺,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大脑。
“把其他巡城铁卫都叫过来吧,今天没任务了,回君临城。”
凯恩的心情有些不悦,本以为手到擒来,却因为自己的谨慎错过了机会,他难免有些不甘心。
“凯恩殿下,这不能怪你,女巫本来就是奸诈狡猾的。”
卡尔走到凯恩身边,常年和凯恩在一起的生活让他很多时候一眼就能看穿凯恩的心思,他自然明白凯恩为什么情绪低落。
“事情已经发生了,想再多也不会改变什么,早点回去吧,我还想一觉睡到自然醒呢。”
洛兰甩了甩袖子,这两天他被凯恩折腾的很难受,走路走到腿都酸疼还要爬山,这也就算了,连觉都睡不好。
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洛兰觉得再这么折腾下去,他本来就不算多的本钱估计要瘫痪了。
“我让金袍子送你回去吧,正好顺路。”
凯恩点了点头,他当然明白现在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了,但确实有些不甘心,这就像打仗的时候设好了埋伏,准备把敌人大部队一网打尽,结果敌人的主将半路上一命呜呼了,全军撤退。
第三十二章 骑士对决
今天君临城的天气还算不错,阳光明媚,温暖的就想柔软的手,抚摸着每一寸肌肤。风不算太凉,轻轻地吹拂着洛兰一头银白色的披肩长发,带来了城外田野的清香。
今天是每月一次的骑士对决,骑士们为了在国王陛下面前表现自己的勇猛,早就全副武装聚集在决斗场外面,等待着国王之手的召唤。
只要在骑士对决中表现的很好,被国王陛下或者诸位大臣选中,那他们就一步登天,甚至有可能获得一官半职。
只要实力足够强大,总归不至于混得太差了,前提是他们能够战胜对手,不论是在决斗中身亡还是投降,想再翻身都没有机会了。
老国王坐在最高处的宝座上,整个决斗场尽收眼底,宫廷大臣都在他的脚下,他就是至高无上的王者。
在老国王左右是六个王子的位置,洛兰的位置在国王左手边最外侧,视野算不上太好,不过他本身对这场骑士决斗也没什么兴趣,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睡着。
在下面是宫廷大臣的位置,以国王之手和大学士为中心按照职位向两边排列。最后才是其他贵族和骑士的位置,他们只是过来看看热闹,没有资格挑选骑士。
骑士对决实在是太无聊了,两个身穿盔甲的男人真刀真枪的单挑,胜者得到奖赏,败者造人稀落。洛兰一直在走神,他甚至连对决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知道,当回过神来的时候,第一场对决都已经结束了。
“洛兰,父王陛下让你仔细观看,你有一张骑士契约书,父王陛下希望你能在这场骑士对决中挑选一个合格的骑士。”
坐在洛兰身边的二王子格林传话道。
“父王陛下还真是考虑周到。”
洛兰摇了摇头,他本来根本就没想用骑士契约书,这些傻乎乎的铁乌龟根本就保护不了他,骑士有斯羽就足够了,毕竟斯羽的剑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骑士对决一场一场的过去了,洛兰仍然没有任何一个中意的骑士,派侍卫取来的骑士契约书还一直在侍卫手里捧着。
“洛兰,你看那个大个子怎么样,看体型应该挺笨拙的,没想到动作还蛮灵活的。”
格林指着决斗场里一个穿着黑色盔甲的大个子骑士,他一直都在仔细地看决斗,当然并不是为了帮洛兰挑选骑士,只是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娱乐项目。
“算了吧,也就看起来挺厉害,我敢肯定他不是斯羽的对手。”
洛兰摇了摇头,按照骑士的标准那个大个子确实不错,但洛兰并不需要高大魁梧的铁憨憨。
就在这时,洛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黑色的马尾格外显眼。
“霍格?他不是农民吗?”
洛兰一眼就认出了上场的人,他就是识字的农民,霍格沃兹。
“骑士对决不是只允许骑士参加吗?霍格只不过是个农民,他应该每资格参加骑士对决。”
洛兰疑惑地看着连盔甲都没穿,手里只拿着一把铁剑的霍格,询问格林。
“谁知道呢,或许哪个领主封他为骑士了吧,但绝对不是父王陛下。”
格林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波佩克特王国,不是什么人想成为骑士就可以成为骑士的。只有领主有权利册封骑士,并且赐予骑士封地。
“那是什么东西,连盔甲都没有,上来送死的吗?”
“长着乌鸦羽毛的蠢货,这可是骑士对决,你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盔甲都不穿,这是看不起其他的骑士吗?砍死他,别让他这么嚣张。”
围观的贵族和其他骑士都站起来起哄,霍格的出现让他们觉得今天的骑士对决多了一点额外的戏码,就像是饭后甜点。
洛兰端坐着,他的目光凝聚在霍格的身上,他不知道霍格到底想做什么,真的是来送死的吗?
伴随着裁判一声令下,骑士对决开始了。
霍格的对手是一个身材健壮的板甲骑士,即便是穿着严实的盔甲也藏不住他浑身的发达肌肉。
“准备好去死吧,小东西。”
板甲骑士双手握住长剑,直接冲向了霍格,速度非常快,来势汹汹,看样子他是打算速战速决,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对面那个嚣张的黑毛。
所有人都觉得霍格一定完蛋了,高声欢呼为板甲骑士呐喊助威。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们的呐喊声戛然而止,霍格站在原地直到板甲骑士的长剑就要砍到他的时候,他轻松地躲了过去,不仅如此,霍格快速的挥动手中的长剑,奈何板甲实在太结实了,并没有对板甲骑士造成任何伤害。
尽管如此,这已经让那些觉得霍格只是上来送死的贵族大吃一惊了,谁又能想到一个不论是身材还是装备都不如对手的家伙,竟然能在对决中不落下风。
“他肯定只是运气好。”
“骑士砍死他,用你的长剑砍下他的脑袋。”
“为了骑士的荣耀!”
惊讶只是维持了片刻,所有人都把刚刚发生的一切归功到运气上,他们都觉得霍格只是运气好,所以才躲过了板甲骑士的冲锋和劈砍。
但只有板甲骑士自己知道,对面那个黑毛男人绝对不简单。自己的剑都要砍到他的时候,他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而且躲闪和反击一气呵成,熟练的就想厨房里的厨子切菜一样。
但他没有办法,所有人都觉得他能赢,如果失败了,他将失去一切,甚至是骑士的身份。
为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和以后可能拥有的一切,他只能赢,哪怕是把对面那个黑毛劈成两半。
“呀!”
板甲骑士双手举起长剑高过头顶,再一次冲向了霍格,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直接一刀劈下去,而是在接近霍格的瞬间,立刻把举过头顶的双手收回到腰间,从腰间发起了横斩。
“不好!”
霍格眼神突然闪过一丝慌张,他没想到板甲骑士回这么认真的对他,所以本来格挡的动作就已经起晚了,而现在再想调整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十三章 以血为誓
板甲骑士的长剑从腰间横斩而来,而霍格却横剑去格挡之前的假动作,这一切围观的贵族都看在眼里,在他们的潜意识里,霍格已经是个死人了。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霍格的动作好像突然变得非常快,收剑的速度明明能看得一清二楚,可板甲骑士就像没反应过来一样,硬生生地挡住了板甲骑士的横斩。
围观者瞬间躁动了起来,摔东西的摔东西,骂娘的骂娘,一个个都气的暴跳如雷,当然也有少数得意洋洋的,他们投钱押霍格能赢。
这种人抱着的侥幸心态,能成为骑士霍格必然也不简单,尽管看起来实际悬殊,导致赔率相差太大,但是如果赢了挣得钱却不少。
几乎所有人都在抱怨板甲骑士连个农民都解决不了,只有洛兰察觉到了其中的异常。在那一瞬间,板甲骑士好像停顿了,就像画面定格了一样一动不动,虽然时间很短暂,但是足够霍格收剑格挡了。
“难道我眼花了?”
洛兰皱着眉头,他对自己的视力还算比较自信,双眼5.0可不是白给的。但刚刚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也感觉是不是眼花了,如果不是眼花了,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是魔法师?”
格林也察觉到了,心里充满了疑惑,他不明白如果霍格真的是魔法师,为什么要参加骑士对决,魔法师如果被那些贵族抓住,后果可不堪设想。
格林摇了摇头,比起自己瞎猜,他还不如继续关注霍格的动作,如果他真的是魔法师,一定还会有别的破绽。
骑士对决还在继续,但是现在观众的呼声不再一边倒了,投机取巧押霍格能取胜的人开始为霍格呐喊,在观众眼里,这已经变成了一场真正的骑士对决,而不是单方面虐杀的以强欺弱。
连续两剑,一剑被躲避,一剑被格挡,板甲骑士已经有些紧张了,但是他的步伐还很稳健,双手握着长剑做出防守架攻的姿势,越是紧张就越谨慎。
霍格在板甲骑士眼里也不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贫民,而是真正的骑士,一个实力或许在他之上的骑士。
霍格同样摆出防守架攻的姿势,从一开始他就非常谨慎,轻敌这两个字并不在他那本厚重的黑皮书上。
霍格缓缓地围绕着板甲骑士移动步伐,他在寻找进攻的机会,但是很明显他的对手是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骑士,不会轻易给他进攻的机会。
板甲骑士同样围绕着霍格移动,双眼盯着霍格的一举一动,防守的同时寻找霍格的破绽,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出手。
乒!
霍格试探性地一记轻击,果然不出所料的被板甲骑士架住,但霍格并没有继续攻击,而是立刻收回长剑重新架起防守姿态。
板甲骑士咬了咬牙,他本想趁着霍格攻击的时候格挡然后立刻反击,但是很明显霍格看透了他,面前这个连盔甲都没穿的黑毛,比起他遇到的任何对手都要更棘手。
“你的进攻就这点力度,是不是每天连饭都吃不饱啊?”
板甲骑士开始用言语挑衅霍格,他企图借助言语打乱霍格的情绪,让霍格漏出破绽。
“你那一头黑发是不是用墨水染上去的,还是拔了乌鸦的羽毛黏上去的?”
板甲骑士继续用言语骚扰霍格,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
“波佩克特王国可没有黑头发的家族,你不会是外来的野种吧。”
霍格看起来并没有受到板甲骑士的语言干扰,霍格的防守依旧毫无破绽。板甲骑士的耐性正在被霍格一点一点的消耗,他从来没见过这么谨慎的对手,没有机会绝对不出手,就算出手也只是试探性的轻击,根本不给还手的机会。
“注意脚下。”
霍格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但板甲骑士并没有回应他,决斗场有专门的人打扫,根本不可能有石头之类的东西,这摆明了是在骚扰他,低级的谎言。
突然,板甲骑士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一下子没站稳向着霍格倒了过去,惊慌之中板甲骑士还记得挥舞手中的剑,但是他在这种情况下的进攻已经没有实际压力了。
霍格随意地上前一步迎向了倒向他的板甲骑士,举起手里的长剑,顺着板甲骑士的脖子直接把长剑刺了进去,那是板甲最大的缝隙,长剑畅通无阻从脖子贯通了板甲骑士的胸膛。
霍格拔出长剑,熟练地将长剑插回剑鞘,尽管剑身上还沾满了板甲骑士的血。
板甲骑士倒在地上,用不可思议地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脚下,那里竟然真的有一块石头,就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本不属于这个决斗场。
“你杀了他。”
裁判走了过来,这是今天第一次出现骑士死亡,之前只要投降了就会停止决斗,尽管有几个骑士受了重伤,但命还在,只不过手脚短时间不能用了。
可霍格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把长剑刺进了板甲,没有任何悬念,这是致命的一剑。
“他没有投降。”
霍格平静地回答。
裁判看着霍格,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是啊,板甲骑士并没有投降,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投降,霍格直接一剑割破他的喉咙,然后又刺穿了他的胸膛。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换做是谁都不可能来得及投降。但决斗不就是这么回事吗,要么胜利,要么死亡,那些举起白旗的家伙都是懦弱的废物。
“霍格,你是否愿意成为我的契约骑士?”
洛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了霍格,周围的贵族全部都安静了下来,没有人敢打断三王子的行动,也没有人敢在三王子面前大喊大叫。
洛兰在霍格面前摊开骑士契约书,跟在他身边的侍从手里捧着墨水和一只羽毛笔。
“我愿意,殿下。”
霍格微微一笑,恭恭敬敬地行了个骑士礼,他看起来并没有多么惊讶,拿起羽毛笔在骑士契约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霍格沃兹。
“愿天神见证,我霍格沃兹以血为誓,愿为殿下奉献吾之忠诚,死而不悔。”
第三十四章 遗失的胸章
傍晚的瓦龙多酒馆非常热闹,穿着华丽的贵族搂着穿得很少的漂亮姑娘,大腹便便的商人一脸油光的展示自己身上的珠宝和嘴里的金牙,身穿盔甲的骑士举杯畅饮炫耀自己今天的决斗如何取胜……
洛兰坐在最里面的一张小木桌,在他的对面是刚刚和他签订完骑士契约书的霍格,洛兰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就像娶妻纳妾一样,都值得喝上一杯。
霍格明显不太习惯这种场合,看起来有些拘谨,双手捧着酒杯,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停地往嘴里灌酒,当然每次都只是一小口。
“霍格,你是魔法师吗?”
洛兰直接开门见山地问。
当然就算霍格不是也只会把这当成是一个调节气氛的玩笑,没有人会放在心上。
“殿下为什么会这么问?”
霍格看着洛兰缓缓放下了酒杯,他的视线并没有躲避,而是和洛兰的视线重合,他没有任何心虚地直视洛兰。
“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会是这么优秀的骑士,实在有些出乎意料。”
霍格的反问但是洛兰没想到的,他觉得霍格不像是会这么反问的人,疑惑的否定或者吞吞吐吐的否定才是他的正常回答。
“我也没想到殿下竟然会选择我作为您的契约骑士,这对我来说是无上的荣耀,感谢殿下给了我这次机会。”
霍格把右手的黑皮书换到了左手,然后又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洛兰当然把这一举动看在眼里,他开始对霍格的过去感兴趣了,他既能识文断字,又会剑术懂礼节,这绝对不是普通农民能够掌握的。
可他不能问,就算问了霍格也不会如实告诉他,只能等哪天霍格自己愿意说了,再让这个疑惑消除吧。
“大王子吉立加的珍藏,冲雪城的黑冰海,一般人可喝不到这么好的酒,味道怎么样?”
洛兰转移了话题,他不是那种愿意花时间从别人嘴里套话的人,那让他觉得很麻烦。如果有必要,他更喜欢严刑逼供,没有什么是严刑逼供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上十大酷刑。
“殿下,我只不过是一个农民,这么好的酒我也喝不出什么特殊的味道来。”
“教室办的怎么样了?挣钱了吗?”洛兰换了个问题继续问。
“教室现在办的还不错,大部分上课的都是富商的孩子,他们愿意信任我。”
霍格很谦卑,他没有一丝的骄傲和自豪,尽管他的成果意外的还不错。
侍酒端了两盘点心放到了洛兰面前的小木桌上,这是瓦龙多酒馆的特色,只有瓦龙多的老板娘会做,洛兰也是无意间尝了一口,发现还不错。
“看你的样子不是很喜欢喝酒,那就吃点点心吧,总归是出来庆祝的,你可别扫了我的兴。”
这句话在别人说出来像是在开玩笑,但是从洛兰嘴里说出来却是威胁,虽然洛兰并没有威胁的意思。
不一会儿,瓦龙多酒馆的门口走进来一个高贵优雅的男子,手拿洁白的象牙权杖,眼睛上带着金丝框单片镜。
“洛兰,好巧啊,你还在喝我的酒。”
大王子吉立加一眼就看到了洛兰,尽管洛兰没和他打招呼,他却自己走了过来。
“令人难忘。”
洛兰晃了晃酒杯,杯中还剩半杯黑冰海。
“喜欢就喝吧,我下次去冲雪城还会再带回一些来。”
吉立加拉过一张木凳就坐在了洛兰旁边,他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外人,当着洛兰的面也没有王子的架子。
“你的新契约骑士看起来不像是会使用刀剑的人,如果不是亲眼看见的话,我可定会以为是你的朋友。”
吉立加从侍酒手里接过酒杯,自己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然后把酒杯举到霍格面前,“为了誓言。”
“为了誓言。”
霍格也举起了自己的酒杯,他的酒杯里面没剩多少了,他依旧只是小口的喝了一点。
“洛兰,在这里遇到你其实蛮巧的,我本来打算明天去找你的。”
“什么事情又要找我?”洛兰有种不好的预感,他的五个兄弟只要找他,就准没有好消息。
“国王之手的胸章不见了,骑士对决结束以后就找不到了,这可不是一件小事,父王陛下派我去调查,我就推荐你。”
吉立加也不掩饰,直接就把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告诉了洛兰。
霍格听到吉立加的话一愣,然后看了一眼洛兰,就继续低头看着自己的酒杯了。
“真是什么时候都想着我啊。”
洛兰无奈地苦笑,大王子吉立加分明就是要坑他。
国王之手的胸章可非同小可,佩戴国王之手胸章的人如果在君临城招摇逛骗,那对国王的名声影响很大。所以找回国王之手胸章迫在眉睫,只要找到了势必会被老国王大加赞赏。
“当然,我毕竟是当哥哥的。”
吉立加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也是个坑弟弟的主。
“国王之手大人有印象谁可能偷走了胸章,或者掉到哪里了吗?”洛兰问道。
“谁有偷走国王之手胸章的嫌疑这个真不清楚,骑士对决的时候人实在太多了,来来往往的人都挤在一块,根本没办法记忆。但是我已经派人把国王之手大人今天走过、去过的地方都仔细找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
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吉立加就着手调查了,他深知国王之手胸章的作用和影响,维护国王的声誉就是维护他们家族的声誉。
“这可就麻烦咯,我们总不能把所有观看骑士对决的人都抓起来搜查吧,还请你想想办法。”
洛兰甩了甩袖子,他对这件事没有任何兴趣,虽然国王之手胸章会影响他们家族的声誉,可他从来也不把声誉放在心上,要知道以前可是很多人背地里管他叫渣男。
“我目前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才来找你商量,你办法多,总不会像我一样一点头绪都没有吧。”
吉立加轻描淡写地就把锅甩给了洛兰,一套说辞行云流水,异常熟练。
“算了,我想回去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祝你也能睡个好觉。”
洛兰起身摆了摆手,“这桌的钱你付一下吧,你毕竟是当哥哥的。”
第三十五章 凭空出现
凛冬将至,君临城的清晨格外的寒冷,泛黄的叶片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霜,用手指轻轻一擦就能擦去。
洛兰从天鹅羽毛填充的软床上爬起来,简单的洗漱了一番,吃了一口早餐,准备在自己的花园里散散步。
披着斗篷依旧还是能够感觉到寒冷,洛兰把双手都藏到袖子里,这能让他感觉暖和一些。
八角亭是府邸最好的观赏点,坐在那不大的精致小亭子里,能够看到果树也能够看到花圃,还有周围流动的溪流,和清澈水底漂亮的鹅卵石。
刚一走进八角亭,洛兰就发现八角亭的石桌上放着什么,清晨的阳光照在上面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芒。
“国王之手的胸章。”
洛兰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什么。
纯金铸造的胸章,纯金的圆形的胸章上刻着一只象征着权力的手,正是国王之手的胸章。
国王之手又称宫廷首相,能够代替国王陛下行驶部分权力,并在国王不在的时候做出重要决断。
通常国王之手都是由国王陛下亲自挑选,这个人有可能是不论是权力还是地位都很高,能够镇压宫廷大臣。也有可能是寂寂无名的人,但是总有强大的能力和手段。
“为什么国王之手的胸章会出现在我的府邸?难道是吉立加做的?”
洛兰拿起了国王之手的胸章,他昨天回来之后就没出去过,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现在国王之手的胸章竟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必然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
负责调查国王之手胸章这件事,他没和任何人说过,知道这件事的人除了大王子吉立加就只剩下霍格了,很显然霍格不可能这么做,他根本没有这么做的理由。
“看样子是吉立加做的,这摆明了坑我,一点都不掩饰的吗?”
吉立加之所以向国王陛下推荐洛兰,就是为了让洛兰参与进来,这可是国王陛下亲自下的指示,如果找到了国王之手的胸章,那么必然是大功一件,洛兰肯定逃不掉被夸赞。
在老国王面前表现的越好,就越有可能继承王位,这是六个王子都明白的事情。
“看来要去问一下吉立加了。”
洛兰把国王之手的胸章装进了口袋,然后叫来了斯羽,和斯羽一起去吉立加的府邸。
大王子吉立加一早就开始聚集侍卫,看样子好像正准备离开府邸,还好洛兰赶上了,再晚几分钟吉立加可能就不在府邸了。
“洛兰?”
看到洛兰的出现吉立加有些吃惊,“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为了寻找国王之手的胸章吗?”
吉立加走到洛兰面前,用很轻的声音和洛兰说话。国王之手的胸章丢失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即便是聚集起来的侍卫吉立加也并没有告诉他们要找国王之手的胸章,只是说纯金的胸针。
“吉立加你集合这么多侍卫做什么?是想把王宫翻过来找吗?”
洛兰并没有回答吉立加的问题,而是直接反问。
二十个侍卫五人一列站成四排,侍卫不像骑士身穿沉重的盔甲,他们只佩戴长剑,穿着深蓝色的制服,排列整齐非常精神。
“虽然我很不情愿,但这毕竟关乎王室的威严。”
吉立加不甘不愿地笑了笑。
如果国王之手的胸章真的落入别有用心之人的手里,那么持有者就可以调动守城卫兵为自己所用,如果守城卫兵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对王室的威严影响非常大。
“国王之手的胸章还没有找到吗?我以为凭你办事的速度,应该早就解决了。”
洛兰和吉立加四目相对,他的目光直视吉立加的双眼,眼睛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
吉立加的样子完全不想找到国王之手胸章应该有的样子,至少他看起来很着急,而不是从容不迫。
“我找到了,拿着吧。”
洛兰无奈地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拿出国王之手的胸章交给吉立加。
私藏国王之手的胸章可不是小罪,涉及权力争夺即便是王子也免不了要受到责罚,甚至是皮肉之苦。
而洛兰现在也没心思去算计吉立加,斯伯纳克已经把他要的部件全部打造完成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洛兰,你在哪里找到的?”
吉立加结果国王之手的胸章,背对着侍卫仔细看了几眼,确认没有任何问题。
“花坛里捡到的,金光闪闪的很显眼,不是吗?”
洛兰甩了甩袖子,随意编了个借口搪塞过去,总不能说一觉醒来在自己府邸发现的吧。
“花坛?哪条路上的花坛?”吉立加追问。
“去往决斗场的那条路,要不然还能是那条路。”
吉立加点了点头,眼神有些迷茫,他是在思考问题,“那条路我的侍卫几乎都检查了个遍,别说花坛了,就连草坪都仔细翻找了,并没有任何发现。”
吉立加对自己很有信心,如果洛兰无意间就能看到,那他的侍卫不可能视而不见。
“谁知道呢?我们又不是贼,怎么会知道贼的想法,或许他们觉得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刻意又藏到花坛里的,这都有可能。”
洛兰并没有编更多的谎言去完善自己撒的谎,反正没有人敢逼问他,他只要不说吉立加也没有办法。
“或许吧。”
吉立加看着手里的国王之手胸章出神,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洛兰,你找回了国王之手的胸章,实在是帮了大忙,我请你看歌剧就当奖励了。”
吉立加最近又创造了一部全新的歌剧,在剧院的反响非常好,王宫中的大臣时常提起,即便是对此漠不关心的洛兰也有所耳闻。
“还是算了,比起歌剧我更喜欢实质性的奖励,比方说你去邀功请赏。”
洛兰甩了甩袖子,看起来像是在和吉立加开玩笑,但是他和吉立加都明白,这并不是开玩笑。
“还是让父王陛下亲自奖励你吧。”
吉立加微微一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优雅地朝着准备离开的洛兰挥挥手,像个绅士一样送别。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第三十六章 燧发枪的威力
斯伯纳克不愧是经验丰富,即便是第一次打造的部件,也完全按照图纸的要求,尺寸、比例和形状都没有任何问题,完美的手艺。
而洛兰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部件组装在一起,让这些散乱的零件成为一把极具杀伤力的武器燧发枪。
按照从里到外的顺序洛兰把燧发枪组装起来了,燧发手枪部件不算多,组装起来非常方便。
工匠按照洛兰的要求制作了很多大小一致的圆形铅弹,然后又把火药按照特定量用涂了猪油的纸包起来,防止火药被雨淋湿或者沾水受潮。
燧发枪的有效射程是两百米米左右,但是由于精准度太低,一般都会保持在五十米到一百米的射程,但是这用来对付那些邪兽足够了,邪兽又不会魔法,希望邪魔也不会。
接下来洛兰需要试验一下燧发枪的威力,当然不能在王宫做这个试验,枪声会让所有在王宫的人吓一大跳。
洛兰带着斯羽来到了君临城在的一片荒地,荒地距离君临城很远,洛兰可不想惊动守城铁卫。因为土地不适合耕种荒地附近并没有农民,平常会有几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在凯瑟琳的互送下前往青白城,但现在非常安静而且空旷,用在试验燧发枪的威力再合适不过了。
洛兰装填好了弹药,举起燧发枪瞄准了前面三十米距离内的一颗树,那棵树有洛兰的腰那么粗。
斯羽站在洛兰旁边,她对洛兰手里那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心,但是她并没有问一句。洛兰不想告诉她,她也不会在意。
只是她并不知道,洛兰既然带她来,就是打算告诉她的。
砰!
洛兰扣动了扳机。
黄色的火光从燧发枪的枪口喷出,仿佛一道惊雷劈下,震耳欲聋的巨大声响让斯羽忍不住捂上了耳朵,全身都受到惊吓一般颤抖了一下,但她立刻就放下了手,目光立刻在洛兰身上汇聚,直到确定洛兰没事她才松了口气。
洛兰倒是没什么事,他早就在自己的耳朵里塞进去两团棉花,巨大的枪声并没有对他完成什么影响。
“殿下,这是什么,天神的雷罚吗?”
斯羽惊讶地看着洛兰,那一声巨响带给她的震撼不亚于真身显灵。
“斯羽,去看看那棵树。”
斯羽按照洛兰的吩咐走到了那颗倒霉的树前面,清楚地看到树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孔,凹孔周围全部都是翘起来的碎裂木叉。
“殿下,您这是什么兵器,天神见证,即便是板甲都能轻易打穿。”
板甲是骑士最坚硬的盔甲,可是在燧发枪面前,就像白纸一样薄,只要轻轻地一捅就会立刻出现一个窟窿。
“斯羽,你把鸡绑在树上,我试一下效果。”
鸡是洛兰特意让斯羽带上的,从王宫厨房抓来的,为了防止这只鸡一直叫,洛兰让人用布条绑住爪子和翅膀之后又绑住了鸡的嘴。
斯羽从木笼子里取出被五花大绑的鸡,拔出长剑插在树上,然后把鸡爪子当成挂扣,挂在剑柄上。
“斯羽,到我身边来,我怕误伤。”
见斯羽还站在鸡旁边等着,洛兰招手喊了一句,这要是一枪打在斯羽身上,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斯羽立刻就来到了洛兰身边,她从来都不问为什么,也很少插嘴。
砰!
洛兰开枪了,燧石砸在簧片上产生火星,火星点燃了火药池中的火焰,火焰在枪膛里爆炸产生巨大的能量,直接把铅弹退了出去。
铅弹伴随着耀眼的火花离开枪膛,以两百四十米每秒左右的速度发射,朝着洛兰瞄准的方向射去,势不可挡,没有什么能够组织它。
但是很可惜,这一枪打偏了,鸡依旧完完整整地挂在斯羽的剑柄上,甚至连动都没动一下。
“打偏了,重新来。”
洛兰又咬开一个纸包,熟练地把火药倒进火药池,然后装进铅弹用通条按实。
砰!
没有丝毫的犹豫,洛兰瞄准了就是一枪,这一次铅弹精准地命中了那只可怜的鸡。
铅弹直接打穿了鸡的身体,在鸡胸上留下清晰可见的窟窿,鸡被铅弹的力道带动差点绕着剑柄转上一圈。
“殿下,这比想象中的还要恐怖,如果在决斗中使用这种武器,我想没有任何一个骑士会是您的对手。”
炸裂的鸡胸让斯羽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如果不是看到洛兰手里拿着那短小的武器,她绝对会把这当成是魔法。
“这个武器叫火枪,过几天我会给你也配一把,然后亲自教你使用的方法。”
洛兰信得过斯羽,毕竟斯羽救过她的命。所以斯羽越强,他自己也就越安全。
“殿下,您说的是真的吗?”
斯羽有些不敢相信细节的耳朵,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获得这样的荣誉,激动的心跳都开始加快了。
“当然是真的,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您当然不是,殿下。”
“但是火枪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能使用,而且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带在身上藏好,你可以把它用袋子装起来。”
除了契约骑士,洛兰手上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兵,他可不想火枪的事情泄露出去,那样的话国王陛下肯定会逼着他组建火枪队,对洛兰来说,这是非常麻烦而且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他是绝对不愿意做的。
“遵命殿下。”
斯羽恭恭敬敬地行礼,感谢洛兰对她的信任。
“火药的用处可不止于此,只要有了火药,就算是邪魔来了,我也能有一战之力。”
洛兰看着挂在剑柄上的鸡,喃喃自语。
第三十七章 黑面之王
金碧辉煌的大厅点燃着数十盏油灯,高高在上的岩石王座坐着一个身穿红色盔甲的男人,他并没有戴头盔和面具,但是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他的长相,黑色的印记就像是触手一般,从下巴蔓延到了额头,随着他呼吸仿佛在蠕动。
岩石王座之下空无一人的大厅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那是一个女人,全身裹在黑色的袍子里,只露出一张白皙的脸。
“吾王在上,请原谅我的过错。”
黑袍女子跪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然后叩首。
“失败了。”
王座上的男人语气平和,就像是深渊里徐徐吹来的风,寒冷刺骨。
“是我一时疏忽,让人偷走了龙蛋。不过龙蛋已经被邪魔之血浸染,待到邪龙破壳而出,黑色的龙翼将在您的领土盘旋。”
黑袍女子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低着头面对凹凸不平的岩石地面说话。她的声音就像是酒馆里的泼妇,声音洪亮尖锐,但是她现在故意压低了声音,可听起来还是很吵。
“鬼月,本王赐予你魔法,可不是让你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的,你要是还想保住这条命,就去把龙蛋给本王找回来。”
王座上的男子纹丝未动,说话的时候连嘴都不用张开,就像一尊黑色的雕像。
“龙蛋被何人偷走我已经有了线索,我一定能把龙蛋夺回来。”
“下去吧。”
“遵命。”
黑袍女子再一次化作黑影消失在大厅之中,就好像她从不曾来过。
“黑王陛下。”
大厅外走进来一个高挑的男子,他身材瘦弱,面色苍白,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那双眼睛里闪烁着高傲的光芒,只有看到王座上的男子时,目光才会变得紧张,充满了恐惧。
“阿加雷斯,扰乱君临这件事你做的怎么样了?”
“请黑王陛下放心,我已在君临城埋下了混乱的种子,只要您需要,君临城的秩序随时都可以变成摆设。”
阿加雷斯和鬼月一样,恭恭敬敬地跪在岩石地板上。他的声音非常虚弱,低沉而沙哑,就像是风吹过森林树叶的沙沙声。
“让他暗中协助鬼月夺回龙蛋,我们需要这条邪恶的龙。”
“遵命,黑王陛下。”
岩石王座上的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魁梧健硕,黑色的盔甲包裹了全身,借着油灯的火光,隐约好像看到无数黑色的触手在盔甲的缝隙中蠕动。
“派去南风城的低等邪魔全部被骑兵砍杀,他们的武器明显和之前不同了,搞清楚新武器的锻造方法,我的军队需要它。”
“黑王陛下,关于这件事我略有耳闻。”
阿加雷斯抬起头看了黑王一眼然后又立刻低下头看地板,他是在害怕,浑身都太颤抖,连声音都充满了恐惧。
“起来说。”
黑王轻轻地一挥手,阿加雷斯立刻站了起来,但他依旧低着头。
“据说是南风城的卫戌队长莱特去了一趟君临城,回来之后就掌握了全新的铸造方法,锻造的武器不仅锋利无比,而且坚韧。”
阿加雷斯和鬼月不同,他并没有传送的魔法,所以他主要负责进攻南风城打开缺口,只有这样才能有机会进军君临城。
“不是魔法师协会所为吗?我听说燃烧的流浪者去过君临城。”
“据我所知这件事和魔法师协会没有任何关系,魔法师协会管理严格,通常不会允许魔法师单独行动。”
阿加雷斯不知道的是,用钢铁锻造武器燃烧的流浪者确实参与了,当然他一个人不能代表整个魔法师协会。
“我们现在还不能和魔法师协会正面对抗,这对整个计划没有任何好处。”
魔法师协会之所以能够被大部分普通人接受,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与邪魔为敌,保护普通人的生命。
传闻魔法师协会拥有一座属于协会的魔法堡垒,魔法堡垒可以自由移动,并且隐藏外表。普通人永远都见不到魔法师协会的堡垒,只有魔法师的七芒星徽章才能把魔法师直接送进堡垒。
所以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魔法师协会的堡垒到底在什么地方,也没有人真正见过魔法师协会堡垒的全貌,即便是协会的魔法师自己,也不曾见过。
“黑王陛下,何时我们才能向君临城正式宣战?”阿加雷斯问道。
“待到我们能够轻松解决那群烦人的魔法师,就是向君临宣战的日子。”
黑王一步一步地走下了王座,他的脚踩着一节节台阶发出清脆的磕碰声,声音在寂静的大厅里回荡,本来清脆的声音被无限拉长,直到消失。
黑王走到了阿加雷斯的身边,一股寒冷的气息扑面而来,从阿加雷斯衣服的缝隙往他身体里面钻,感觉非常清晰,就像触手在抚摸着他。可阿加雷斯不敢抬头,他甚至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乖乖地站在原地,尽管浑身上下都因恐惧在发抖。
“永远都不要质疑我,否则我现在尽让你变成冰块碎成一块一块的。”
黑王贴着阿加雷斯的耳朵轻声言语,一开口肉眼可见的寒冷水雾从黑王的口中呼出,钻进了阿加雷斯的耳朵。
“遵命,黑王殿下。”
阿加雷斯怕的就像一只冻坏了的老鼠,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每一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都变成了好几个音。
“那就赶紧滚下去,别让你的愚蠢影响了我们进攻君临城的机会,南风城打不下来,那就换个地方打,只有打开通往南风城的缺口,才能证明你存在的价值。”
黑王缓缓地走回岩石王座,他每走一步都会在地板和台阶上留下冒着寒气的冰霜脚印,长长的一串,从阿加雷斯的身边一直到岩石王座。
“阿加雷斯,别忘了外面那些蠢货都叫你无面者,除了强攻,你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打开缺口吗?”
黑王坐在岩石王座上,闭着嘴说道。
“黑王陛下,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加雷斯恭恭敬敬地后退几步,然后才转身离开了大厅。
“如果不是那该死的征服王,君临城早就是我的了。”
黑王的声音充满了愤怒。
第三十八章 孵化
吉立加把国王之手的胸章交了上去,因为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国王之手也没有受到惩罚,当然被国王陛下训斥一顿是在所难免的。
不知道是不是吉立加把功劳吞下了,这一次国王并没有夸赞洛兰也没有任何奖赏,而是奖励了吉立加,当着宫廷大臣的面夸奖了他。
这对洛兰来说就是最大的奖赏了,或许吉立加答应了洛兰最后提出的要求,至于是什么原因,洛兰懒得去想。
他难得有空闲的时间,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可是在床上躺得太久了反而觉得有些无聊,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这个世界真是一点娱乐都没有。
洛兰取出黑色的石蛋放到桌子上,透过窗外的阳光仔细地打量着黑色石蛋。阳光照射在石蛋上,洛兰这才察觉到石蛋竟然是半透明的,正对着阳光隐隐约约能够看到石蛋里面有什么东西盘成一团,而且就像在呼吸一样平稳的律动。
“这是什么东西?难不成是鸵鸟蛋?”
这么大一颗蛋,除了鸵鸟蛋洛兰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动物会有这么大的蛋了。
“鸵鸟蛋能吃的吧,应该可以直接烤,据说味道还不错。”
洛兰当然不会以为那只是普通的鸵鸟蛋,鸵鸟蛋是白色的而手里那颗蛋是黑色的,但是不管是什么蛋只要烤熟了就行。
如果女巫的目的是孵化蛋里面的东西,那么只要把黑色石蛋烤熟了,不管里面是什么,它都熟了。
洛兰的住所二楼就是厨房,厨房里有一个火炉,洛兰把石蛋和木柴放到一起,然后用火柴点燃。火柴很贵只有贵族和富人才能用得起,普通平民用的都是燧石。
木柴在火炉中燃烧,黑色的石蛋在火中炙烤,没过多久就开始变红,原本黑色的石蛋从火源的中心开始缓慢变色,一点一点的褪去了黑色全部变成了赤红色。
洛兰手里拿着一个铁锅挡在面前,如果黑色石蛋发生爆炸,他也有东西护住自己英俊的脸。
火焰越烧越旺,火炉的温度也越来越高,蹲在火炉前面的洛兰已经开始流汗了,但是好奇心的驱使让他依旧蹲在火炉旁边,寸步不离。
变成红色的石蛋表层鳞片开始脱落,一片一片的脱落之后立刻就在火焰中烧成了灰烬,使火炉中的烈焰更加旺盛。
突然石蛋开裂了,非常清晰的一道裂痕,就像干涸地面上的龟裂,裂缝越来越大。
洛兰聚精会神地盯着石蛋的裂缝,他想知道被他烤熟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鸵鸟还是别的卵生动物,不过味道闻起来倒是还不错,有点像用火燎猪毛的味道,很香,让人胃口大开。
砰!
突然一道黑影从石蛋中飞了出来,洛兰完全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下意识地用力挥动手上的铁锅。
咚!
洛兰用尽全力地挥动铁锅,很明显的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撞在了铁锅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洛兰放下铁锅看了一眼,在火堆中竟然有一只小奶猫一般大小的奇怪黑色东西,洛兰用木棍把那个黑色的东西扒拉出来。
那竟然是一头龙,全身都是黑色的鳞片,就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那么大,两对翅膀非常短小,尾巴倒是蛮长的像是一条小蛇,龙头很小洛兰用两只手指都能夹起它的脑袋。
“这个世界连龙都有吗?”
洛兰看着面前的小东西,情不自禁地感叹。不过转念一想,连魔法师这种神乎其神的东西都存在,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更何况他自己还遇到过被邪魔感染的邪兽,那种东西在正常人眼里根本就是怪物吧。
“这个世界可真是太危险了,稍有不慎小命就丢了。”
洛兰拽着小龙的脖子,像拎一只小鸡一样拎着小龙,然后把房间里原本用来装夜莺的笼子打开,把夜莺放了出去,然后把小龙塞进了鸟笼。
那只夜莺本来也是三王子养的,洛兰对玩鸟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反正不用他自己伺候,所以他也就一直没去管。现在正好腾出来安置小龙,空间虽然比较小,但是装下小龙却没什么大问题,除了挤了一点。
“这玩意不咬人吧?”
洛兰站在鸟笼在看着昏迷不醒的小龙,如果不是看到它身体还有呼吸的欺负,洛兰说不定会以为自己一铁锅屠了一条龙,也算得上是屠龙勇士了,找情报大臣杜撰宣传一下,也能吹上一年。
“找个东西把它栓起来,要是咬人可就不好了。”
洛兰琢磨着让斯伯纳克给小龙打造一个合适的锁链,这样能老实一点,至少不会随便咬人,咬不咬别人无所谓,只要不咬他就足够了。
没过多久小龙就爬起来了,呆呆的在笼子里东张西望,看样子洛兰那一铁锅拍的有些重了,它还没完全缓过来。
清醒了之后它就开始折腾,在鸟笼里翻滚,用自己的身体撞鸟笼,一直叫个不停,看样子它好像并不想待在笼子里,不过洛兰的鸟笼非常结实,就算洛兰自己都掰不动,何况是一只小到一只手就能抓起来的龙。
龙的叫声不算大,但是非常尖锐,就像用指甲挠黑板,声音非常刺耳,而且让人很容易心浮气躁。
“不会是饿了吧?”
洛兰看着小龙在鸟笼子里折腾,想起来它刚刚破壳而出,还没吃任何东西呢。
然后洛兰就在自己的厨房里找到了一些勉强还算新鲜的菜叶子,用手撕成一条一条的从鸟笼上面扔进了鸟笼。
成条的菜叶落在小龙的旁边,小龙低下头看了看,然后就继续冲着洛兰叫,一口都没吃。
“龙好像是吃肉的,这玩意真没养过,没什么经验。”
洛兰的厨房里当然没有新鲜的肉,他叫侍卫去宫廷厨房去取,哪里有冷藏设施,有冷藏的肉。
不一会儿侍卫就拎着一大块肉回来了,洛兰先烧开一锅水,然后把肉块放进热水里化开,最后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鸟笼子里面的龙。
这一次小龙看了看,然后一口吞下了不大的肉块。
第三十九章 封地
砰,砰,砰。
“殿下,您的契约骑士霍格想要见您。”
侍卫非常礼貌的敲了三下门,然后在门口用洪亮的声音说。
洛兰此时刚刚喂完鸟笼里的龙,那个小家伙吃饱了就睡,完全不管自己现在落在了谁的手里。别人可能会把它当成宝贝,但是洛兰却不会,说不定什么时候心血来潮就把它给煮了。
“知道了,叫他在八角亭等我。”
现在这种情况下洛兰肯定不能让霍格进屋,自己养的这个宠物越少人知道越好,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最怕麻烦了。
洛兰穿戴整齐披上保暖的斗篷来到了八角亭,新晋契约骑士霍格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成为了洛兰的契约骑士之后,霍格的教室生意也更好了,他再也不是低贱的农民了,他现在是契约骑士,他能够拥有自己的封地和侍从。
很多原本对他不屑一顾的富人都开始巴结他和他套近乎,为了有一天自己的孩子也能成为骑士,甚至是成为爵士。
贪婪永无止尽。
有了钱他们就想要地位,有了地位他们就想要权力,有了权力他们又想要荣耀。
为此他们不会放弃任何机会,花上一点对他们自己来说微不足道的钱,贴上一张他们惯用的虚伪笑脸。
“是为了封地的事来找我吗?”
洛兰做到霍格对面,开门见山地问。
成为契约骑士势必优先考虑封地的事情,他们比起普通骑士更加高贵,能封到一块还算不错的土地,至少能耕种,不会是一座桥一片荒山或者一条河流。
而骑士中位阶最高的当属封号骑士,封号骑士的地位不亚于部分爵士,他们有自己选择封地的权力,而且封地还不小。
“殿下真是善于观察,一下子就猜出了我来的原因。”
霍格起身行礼,他现在换上了符合身份的皮衣,一头黑发也梳理的整整齐齐,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至少洛兰一直以为霍格三十多岁,现在看来也就二十五岁上下。
“你肯定有身份想法吧,否则你不会来找我。”
一般的骑士并不会在意自己封地分在哪里,因为即是他们在意,也不能改变什么,除非他们真的非常想要某一块地,但是迄今为止成功的骑士用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殿下,我想要博远城。”
霍格非常恭敬的鞠躬,他的表情看上去非常诚恳,没有一丝开玩笑的意思。
“博远城?那可是一座不祥的荒城,那里住着曾经博远城的一半居民,还有在烈火中化为灰烬的邪魔。”
自从十四年前十数只邪魔血洗了博远城,那做主城就成了不祥之地,公爵们闲聊时会调侃,就算让他们去做骑士,他们也不会去博远城当城主。
博远城已经荒废十四年了,现在那座空城不仅没有一个居民,而且没有耕地,没有店铺,没有矿产……
什么都没有,选择博远城不仅不会有任何回报,还会让城主遭受邪魔的诅咒。
当然洛兰并不相信什么诅咒,他只是觉得霍格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他也愿意为了霍格争取,适当满足手下的物质需求,才能让他们更愿意为自己拼命。
“没错殿下,就是那做荒废了十四年的博远城,没有人会选择那块土地,请您帮我。”
霍格依旧没有坐下,他一直站在洛兰对面,弯着腰低着头,非常虔诚。
“能说说原因吗?”洛兰问道。
“那是我父亲的领土,我想拿回来。”
霍格的声音波动很大,就好像大海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帆船被巨浪裹挟着在海面上起伏。
“你的父亲是……布莱克沃兹?”
尽管十四年前洛兰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但是博远城被邪魔血洗的事情让他记忆犹新,就像小时候听的恐怖故事,只有那时候才能产生真实的恐惧感。
“没错殿下,罪臣布莱克沃兹正是我的父亲,博远城原来的城主。”
霍格的低着头,洛兰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洛兰注意到霍格紧握的双拳青筋暴起,应该是对邪魔的愤恨吧。
十四年前博远城被邪魔血洗,一半的居民在那场灾难中失去生命,布莱克沃兹作为博远城的城主,没能守护自己的子民,按照波佩克特王国的律法,当诛。
布莱克沃兹被吊死在博远城的城门上,沃兹家族的一切财产全部充公,老国王剥夺了他们的领地,并削除沃兹家族的爵位。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沃兹家族的消息了,有人说他们已经在死了,死于饥饿或者寒冷。
没想到十四年之后,洛兰又见到了沃兹家族的后人,其实洛兰个人觉得老国王的做法有些过火了,但那就是波佩克特王国的律法。
“霍格,你如果真的想要拿回博远城我可以帮你,但是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帮霍格拿到博远城只是一句话的事情,那本来就是一块没人要的荒地,甚至还不如一条河流,河流还能打鱼,博远城已经荒废的什么都不能做了,想要让博远城恢复运作几乎是不可能了,除非霍格有一大笔钱。
“当然,我很早之前就做好决定了,请您满足我的这个小小请求,洛兰殿下。”
洛兰点了点头,他没有拒绝的理由,既然霍格这么想要,那就给他,反正他那个父王陛下巴不得有人接过博远城的烂摊子呢。
“好,我会和父王陛下说的。”
得到洛兰肯定的回答,霍格终于坐下了,看起来他好像还有别的事情。
“殿下,我听说您前几天去了兽鸣山,猎户们说兽鸣山很诡异,不安全,您没事吧?”
霍格小心翼翼地询问,就像是一个细心的护士。
“没事,不过是爬了两次山而已,只是有点累。”
洛兰甩了甩袖子,他看起来一脸轻松,今天双腿已经不再酸疼了,昨天还需要斯羽给他揉腿呢。
“有没有什么发现?”霍格追问。
“什么也没发现,除了一道红光,我们第二次还带了金袍子,可是红光没有再亮起过,或许是被金袍子吓跑了。”
洛兰并没有和霍格说实话,他觉得完全没必要,说了还要再解释一遍,他是在懒得浪费口舌。
第四十章 斑斓街
二王子格林刚刚从议事大厅出来,手里拿着情报大臣给他的指派书,君临城最近的偷盗犯罪突然开始增多,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引导造成的,于是这件事就落在他头上了。
“奈特,把最近偷盗的记录整理一下,然后拿给我。”
格林不禁摇了摇头,君临城的治安一向不错,一个月也发生不了几起偷盗犯罪,可最近突然增多就像早有预谋一样。
关键是这些偷盗犯罪的目标大部分都是富人、商贩和贵族,这和以往的情况也完全不同,必定是有什么预谋。
“遵命殿下。”
奈特行礼之后,就转身回到情报大臣的工作大厅了。情报大臣说他会亲自把犯罪记录整理出来送到格林的府邸,但是格林知道情报大臣做事向来磨磨唧唧,他实在不愿意浪费时间。
奈特是格林的契约骑士,体型高大魁梧,身高将近两米,和他站在一起谁都会显得矮小。虽然他不是封号骑士,但是因为他的力大无穷,没有谁愿意做他的对手。
格林回到了府邸,他坐在会客厅思考问题,心里充满了疑惑。
没过多久奈特回来了,手里捧着四五个卷轴,每一个卷轴都用红绳绑起来,打着奇怪的活扣。
格林打开卷轴铺在桌子上,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看每一条记录。
“第一起偷盗犯罪发生在斑斓街,后面所有偷盗犯罪中斑斓街的犯罪概率依旧占了三成,而斑斓街并不是贵族和富商聚集的地方,这也许能说明幕后黑手就在斑斓街。”
斑斓街是一条商贸街,农民的蔬菜、水果和猎户的猎物都在这里贩卖,还有香料、首饰、衣物……
各种各样的摊位和商铺都聚集在这里,所以被人们称为斑斓街。但是斑斓街每天一大早就开始吆喝和叫卖,有钱的贵族和富人几乎都不愿意住在斑斓街附近,除了个别为了时刻观察市场动向的人。
“殿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去斑斓街抓人吗?”
奈特的反应算不上快,他呆呆傻傻的,但是忠心耿耿。这也是为什么格林一直没有换掉他的原因,与其身边跟着一个成天搞小动作的聪明人,还不如身边跟着一个忠诚的傻子,而且这个傻子确实能够保护他。
“暂时还不用,大部分偷盗犯罪都是在夜里进行的,现在这么早去了也是干等,没有任何意义。”
情报大臣的犯罪记录给了他很多有用的信息,借助这些信息他能够制定相应的计划,抓贼不急于一时,而是要十拿九稳,只要出手了就会打草惊蛇,所以一定不能失手,否则只会让抓捕变得更难。
“奈特,今天晚上你带二十名侍卫,全部换上普通的衣服,然后陆陆续续埋伏在斑斓街附近,记住不能成群结队,至于重点埋伏的位置我一会儿画张图给你。”
格林可以肯定如果盗贼要在斑斓街下手,一定会先踩点,确定周围没有巡城铁卫之后再动手。
穿便装能够混淆他们视线,让盗贼不会察觉到他们是侍卫。分散是为了不引起盗贼的注意,就像普通客人一样在斑斓街闲逛,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
当然,他们也不能再同一个地方逗留太久,格林早就制定好计划了,确保万无一失。
“奈特,拿纸和笔来。”
奈特虽然反应慢,但是干起活来倒是不慢,很快就把羊皮纸和羽毛笔放到了桌子上,还有墨水。
格林铺平羊皮纸,拿起羽毛笔蘸了足够的墨水,然后开始在纸上绘图。
他在画斑斓街的街道,不论是比例还是尺寸,还是街道的纵横和分布,都没有任何问题,他就像是打印机一样,把地图从脑海里掉出来,然后用手上的羽毛笔打印出来。
这都要归功于二王子格林对普通市民的关心,他经常在斑斓街闲逛了解每一种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变动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那条街道他走过几百遍了,自然了然于胸。
“殿下,您画得图真漂亮。”奈特感叹道。
在没有比尺完全靠手的情况下,格林竟然还能把每一条线条画得笔直而且干净漂亮,这种能力只有学建筑的绘图狗才能做到。
“只要你关注它们,你也能画得很好。”
格林头也不抬继续绘制斑斓街的地图,斑斓街虽然算不上大,但是道路穿插纵横,绘制起来也不容易。
更何况格林还要画出街道周围的建筑,以及商铺和民居房的位置,以及有可能成为盗贼目标的地方更是画得详细,并且做出标注。
普通人光凭记忆不可能绘制的这么详细,即便是每天从斑斓街经过的农民或者巡城铁卫,他们也只能绘制一个大概。像格林这样用记忆就能绘制的一丝不漏,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花了很长时间格林终于画好了地图,奈特一直就站在他旁边等待,安安静静的就像一头睡着了的狮子。
“奈特,接下来我会把详细部署告诉你,你要牢牢记住,然后转发给侍卫。”
格林抬起头看着奈特,他信得过奈特,从他的眼神里就能看得出来。
“殿下,请您放心,我一定会漂亮的完成任务,就像您绘制的地图一样漂亮。”
奈特憨厚地露出了微笑,能够为格林做事,他觉得那是特殊的荣誉。
“首先斑斓街的四个出入口必须有人看守,一个路口放两个侍卫。然后就是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三家都是有点钱的商贩,当然他们还没背偷过。其余的人部署我画出来了,他们负责接应。”
斑斓街的商人不多,但是商贩却不少,虽然商贩不像商人那么有钱,但是比起农民也算得上富裕了。
格林怀疑那些盗贼选择对斑斓街的商贩下手,只是为了练习,他们并不是奔着大量的金钱去的,很有可能只是让他们练练手。
“最后,每隔半个时辰,所有侍卫按照我画的箭头,依次交换位置。同一个人一直守在一个地点,周围的商贩都会觉得奇怪。”
格林按照顺时针的方向标注了箭头,所有的侍卫都不会死盯一个点,而是轮流交换,只要不被人察觉到,就能等盗贼自己掉入陷阱。
第四十一章 简单的审讯
君临城的监狱戒备森严,沉重的铁门必须要两三个人合力才能打开,而且开门的声音非常大,这是唯一的出入口,没有人能悄无声息地从君临城的监狱把犯人带走,除非他能把驻守在监狱附近的一百多名铁卫全部杀死。
当然那群身披盔甲的铁卫没有一个好惹的,每天挥舞着沉重的铁剑训练,就等着有人来劫狱,好他们有机会试试身手。
监狱里面只有非常小的窗口,或许那根本不应该叫窗口,而应该叫小洞。一排小洞几乎贴着屋顶就算是三个人叠罗汉都够不着,石砖墙壁非常厚坚不可摧,只能塞进去两只手小洞因为墙壁太厚的原因,连光都很难照射进来。
所以监狱里面非常潮湿,铺了很久的干草堆已经和干草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潮湿总会有各种各样的虫子藏在干草堆里面,要是不像睡觉的时候虫子爬到脸上,每天都要把干草堆甩一甩,然后再重新铺在地上。
即便是中午,正是阳光明媚的时候,监狱里面也依旧像晚上一样漆黑,必须点着油灯才能勉强看清楚每个牢房里面关押的犯人。
因为没有阳光直射,又正赶上凛冬将至,监狱里面不是一般的冷,囚犯们把棉被裹在身上,却依旧瑟瑟发抖。
洛兰走进了一间牢房,格林已经在等他了,不知道这几个王子什么时候开始统一战线了,一有事情全部都来找他,他现在忙的不可开交。
“格林,这么好的天气不出去散散步,你叫我来监狱这种地方做什么?”
洛兰把斗篷拉得更严实一些,即便如此还是难以抵御寒冷。
“最近偷盗犯罪频繁发生,父王陛下让我们两个调查一下,你看这是我抓到的盗贼。”
格林在斑斓街部署了三天,终于让他抓到了一个盗贼。面前那个被绑在木架上的男子和格林的猜测完全一致,落入了陷阱被格林的侍卫抓住了。
“人你都抓住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洛兰不解地看了格林一眼。
“我觉得最近的偷盗犯罪都是有组织的行动,背后有人再指使他们。就说他,以前不过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怎么可能突然就当盗贼了?”
格林也是一头雾水,通常情况下盗贼都是些游手好闲的家伙,可面前这个男子就是一个普通农民,以前从也来没有过任何犯罪记录,交税也从来没落下过,怎么可能就突然想不开去偷盗了呢?
“你审过他了?”洛兰问道。
“简单的问了几句,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偷东西,甚至连偷盗的过程都忘记了。”
格林回答道。
洛兰打量了一下面前的男子,他的身上除了应该是抓捕时造成的擦伤之外,没有任何伤口。
“你这么审问是个人都不会告诉你。”
洛兰摇了摇头,走到盗贼面前,把自己的右手从斗篷里伸出来,把过长的袖子撸了起来。
“你为什么偷东西?”洛兰质问道。
“大人,我没偷东西,我不知道。”
男子的眼睛直接看着洛兰,没有任何躲闪,很显然他根本就不怕洛兰。
啪!
洛兰抬手就是一耳光,用尽了全力的一耳光下去,男子的脸上立刻就出现了红色的巴掌印。
“你怎么可以打我?”
男子错愕地看着洛兰,他完全没想到洛兰会打他。
啪!
洛兰抡起胳膊又是一耳光,没有一丝一毫地犹豫。
“打你怎么了,我还能杀了你呢。”
男子的嘴角被洛兰的两耳光打出了血,但是他双手和双脚都被麻绳紧紧捆住,动弹不得,连擦血都做不到。
“洛兰,他只是一个农民,你怎么可以动手打他?”
格林也被洛兰的举动吓了一跳,除了脸上不疼之外,他的惊讶不亚于被打的男子。
“他是罪犯,我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他现在就是罪犯。”
洛兰甩了甩手臂,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两巴掌下去他自己的手也火辣辣的疼。
“霍格,你接着打,打到他肯说实话为止。”
“遵命殿下。”
霍格的体型比洛兰健壮一点,如果说洛兰是从来不运动的死废宅,那么霍格就是每天晨跑的健身者。
“我说,我说。”
男子惊慌失措地使劲摇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了,他并不是到监狱来做客的,但他也不想再挨打了,谁能想到那个银发赤瞳的男人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还会使出什么方法来折磨他。
为了少受点罪,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话都说出来。
“是贾马尔,是他让我们来偷东西的,他说只要按照他说的去做,不管偷没偷到东西,都可以从他那里拿到一枚银币的奖励。”
霍格回头看了一眼洛兰,似乎是在问还用不用打了,洛兰摇了摇头。
“贾马尔是谁,我可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洛兰询问格林,这方面没有人比格林更了解了。
“贾马尔男爵是斑斓街的主人,整条斑斓街上的商铺都是他的,他把商铺租借给有需要的人,然后自己收取租借费用。”
格林果然知道,只是他有些疑惑。
“贾马尔男爵完全没有这么做的理由,他有足够的钱,还有地位,而且斑斓街是他自己的封地,把那些商铺主吓走了,对他的生意也有影响。”
就像格林说的,贾马尔男爵比谁都希望斑斓街无事发生,这样他就可以安心的挣钱,所以他还经常犒劳巡城铁卫,只希望巡城铁卫能经常去斑斓街巡查。
可是现在他却在自己的封地里做这种事情,这前后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把那什么贾马尔男爵抓过来审问,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洛兰看起来好像审讯上瘾了,甩着袖子一脸轻松自在。
“不行,贾马尔男爵毕竟是贵族,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我们不能私自抓来审讯。”
“他说是贾马尔指使的,就算不是也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只能说是他撒了谎。”
洛兰指着被绑在木架上的男子说。
“他会被贾马尔男爵惩罚的。”格林坚决地摇头。
“随便你,反正和我没什么关系,那些盗贼再怎么偷,也偷不到我的头上。”
第四十二章 请做客
贾马尔男爵居住在斑斓街附近最大的院落里,院落的面积比洛兰的花园都大,院子里种满了迷迭香和灌木丛,看起来隐秘而自然。
地上用石砖铺成一天天足够三个人并肩通过的小道,道路的整齐丝毫不影响整个院落自然而和谐的美感。
一踏进贾马尔男爵的院落,立刻就被迷迭香的清香团团包围,每呼吸一口空气,都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二王子格林最终还是采纳了洛兰的方法,如果不立刻制止贾马尔男爵,那么接着来还会有更多人遭遇偷盗,也会有更多农民为了钱犯罪。
就像洛兰说的,即便之前是农民只要有了犯罪的行动,那就应该受到惩罚,波佩克特王国的律法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平常的行为就赦免他的罪刑。
如果那个现在仍然被绑在监狱木架上的男子没撒谎,那只要抓了贾马尔男爵就能让这件事情结束,如果他说了慌,那么后果也只能他自己承担。
犯了罪还撒谎,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洛兰是这么说的。
格林的契约骑士奈特带着侍卫去堵住了贾马尔男爵院落的每一个出入口,而他们直接从正门走进了这座种满了迷迭香的花园。
刚进门洛兰就让霍格打了拦住他们去路的门口守卫一顿,并从门口守卫嘴里问出了贾马尔男爵确实有请农民进院落的消息。
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件事就算不是贾马尔男爵主使,也绝对和他脱不了干系。
贾马尔男爵并没有逃跑,他见到洛兰和格林的时候也是一脸疑惑,看起来他好像并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事能让两位王子大驾光临,除了疑惑和谦卑他的脸上没有别的情绪,一丝一毫的心虚都没有。
贾马尔男爵准备了丰盛的甜点,现在不是正餐时间,而且他也没有资格和两位王子共进晚餐,只能用点心和美酒来招待突然到访的客人。
贾马尔男爵个头不高比洛兰还矮一个头,但是他很胖,圆滚滚的身材能装下两个洛兰,头发稀疏再加上是黄色的,看起来就像严重秃顶一样,他的脸上全都是肥肉,冒着油光,一笑起来肥肉堆叠在一起,满脸沟壑。
“两位殿下快请坐,新鲜出炉的柠檬布丁,在君临城还真没有柠檬,这都是从青白城运来的。”
贾马尔男爵此时此刻还不忘记在两位王子面前表现自己,看起来他好像真的不清楚洛兰和格林为什么会来找他,从他那张兴奋的脸不难看出来,他以为自己撞大运了。
种植柠檬对温度要求很高,只适合在冬季温度不能太低,温差不能太大的地区,君临城很显然并不适合种植柠檬,这也导致了柠檬在君临城供不应求,不仅价格出奇的高,很多时候有钱都买不到。
“味道还不错。”
洛兰一点都不客气,拿起柠檬布丁就塞进了嘴里,味道确实不错,牛奶和鸡蛋混合着柠檬的味道,确实是一种少见的味道,而且口感顺滑像果冻一样。
尽管王宫里从来都不缺甜点,虽然味道也很棒,但是吃得多了也就觉得腻了,偶尔尝尝新鲜倒也不错。
“贾马尔男爵,你可知道最近频繁发生的偷盗犯罪?”
格林拒绝了贾马尔男爵的柠檬布丁,他现在完全没胃口吃东西,他的心可没洛兰那么大,刚刚打完贾马尔男爵的守卫,就吃人家的东西。
当然那个守卫并没有告诉贾马尔男爵自己挨揍了,霍格放在长剑上的手好像随时都要拔出利剑砍了他。
“殿下,虽然我这几天生病了,但这件事我也一直都有关注。我的斑斓街附近就发生了好几次,搞的斑斓街那些商贩都没法好好做生意了,我也是很发愁啊。”
贾马尔男爵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看起来他好像真的在为斑斓街发生的偷盗犯罪发愁,就连格林都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头,难道自己真的冤枉他了。
洛兰倒是完全没当回事,吃着柠檬布丁,喝着葡萄酒,宛如没事人一样,现在要是有个西瓜,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让霍格给他切开。
“有人举报,说是你指使他们偷盗,并且支付他们一枚银币的酬劳。”格林追问。
贾马尔男爵一脸错愕地看着格林,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但是又立刻憋了回去。
“你图什么啊?”洛兰插嘴道。
“对啊,殿下,我做这些事有什么好处吗?我让他们在我自己的封地上偷盗,本来就影响了我自己的生意,我还要支付给他们一枚银币的酬劳,我真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洛兰的话就是贾马尔男爵想要说的,可是对面是波佩克特王国的二王子,他要是敢那么和格林说话,有很大的可能性没有好果子吃。
“既然有人指证你,我们也想还你一个清白,就请你配合一下我们,到王宫里做客吧,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你可以和举报你的人对证。”
格林当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贾马尔男爵就是幕后主使,不过只要把他关起来几天就能弄清楚一切了,这是洛兰的主意,只不过洛兰想把贾马尔男爵关进监狱里,而格林是想把贾马尔男爵请到王宫,在王宫给贾马尔男爵安排住处,然后派人监视贾马尔男爵。
“殿下,这绝对是诬陷啊,我除非脑袋进水了,否则我绝对不可能这么做的。”
贾马尔男爵当然明白格林口中的到王宫做客是什么意思,很显然他是拒绝的。
“你是想在监狱里住几天吗?别担心,你的伙食肯定比一般囚犯要好,至少你的面包会比他们更大,这份钱我出。”
洛兰吃饱喝足了,甩了甩袖子,贾马尔男爵磨磨唧唧的让他有些反感,但是格林始终是一副商量的态度,在这么下去他们俩讨论这个话题就能讨论到晚饭时间。
“侍卫早就把你的院子围起来了,你看你是自己跟着我们走,然后好吃好喝的在王宫里呆几天,还是侍卫动手帮你绑在监狱里体验一下生活?”
洛兰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质问贾马尔男爵。
“我知道了殿下,我这就和你们去王宫。”
贾马尔男爵自己想了想,最后做出了决定。
第四十三章 模糊的记忆
贾马尔男爵被安排在了王宫里本来接待外宾的客房,房间装潢华丽而且风格大器,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侍女伺候起居和饮食,只不过不能离开半步,门口就是全副武装的宫廷侍卫。
房间非常宽敞,除了一张柔软的双人羽毛床,其他的设施也都非常完善,甚至还有一个不算太大的书架,上面摆了基本厚重的大书,光是看封面就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
贾马尔男爵坐在那张柔软的羽毛床上,在他对面洛兰翘着二郎腿坐在红木椅子上,椅背和坐垫都是上等的天鹅绒,靠在上面非常舒服。
霍格站在洛兰身后,腰间悬挂着长剑,霍格没有穿盔甲,他的盔甲还在锻造的过程中,财政大臣拿的钱,是要还的。
“贾马尔男爵,我想你应该有事情要告诉我。”
洛兰歪着头看着贾马尔男爵,他在观察贾马尔男爵的表情。
虽然他并不是微表情专家,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渣男,察言观色是基础技能,只有看懂女孩的表情猜透她们的心思,才能无往不利,弹无虚发。
“殿下,您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如实告诉您,我拿我微不足道的生命担保,我绝对不会向您隐瞒任何事情。”
贾马尔男爵看起来非常真诚,他也一脸迷茫,估计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被指正,从他的脸上洛兰并没有看到心虚,只有疑惑。
“贾马尔男爵,我们抓到的盗贼说是受你指使,而你们门口守卫又印证了这一点,你确实经常请农民到自己院子里商量事情。”
洛兰看起来并不像在询问,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他只需要解释,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否则基本就可以确定贾马尔男爵就是幕后主使了。
“殿下,您说的这些事情我根本就不清楚,而且就算我想做这些事情,我也不会在自己的院子里做,我肯定不会让任何人看到。”
贾马尔男爵连忙辩解。
贾马尔男爵并不是一个蠢货,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肯定不会让别人看到,除非他想让自己被抓。
“你可有什么印象,关于你把农民带回家这件事。”洛兰追问。
“殿下,这件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这几天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回到家的,整个人都感觉迷迷糊糊的。”
贾马尔男爵看起来并不像是在撒谎,他那疑惑的表情是装不出来的,难道他真的一无所知吗?
“再仔细想一想,这几天和以往有什么不一样的事情发生?比如去过什么地方或者吃过什么东西?”
洛兰之所以如此热衷于调查这件事,只是因为他想早点结束,省得格林每天折腾他。而且洛兰特意问过情报大臣了,指派书上只写了二王子格林的名字,越早结束越能说明格林的能力。
洛兰热衷于坑他的几个兄弟,并且乐此不疲。
“殿下,我想起来了。”贾马尔男爵突然坐的非常端正,两只眼睛瞪得很大,“我去过面包坊,那家面包坊是我的,这几天因为收入不太对劲,我就自己去面包坊查看账单记录。”
波佩克特王国的农民没有一个能烤面包的地方,通常他们都会支付给面包坊一笔钱,然后使用面包坊的设施烤面包。他们宁愿像这样每一次烤面包都支付给面包坊一笔钱,也不愿意几个人一起建一座小点的面包坊。
“面包坊?在什么地方?”
斑斓街的面包坊有三座,当然这三座面包坊都是贾马尔男爵的,他并不希望有人在自己的封地内和他抢生意。
“在一间教室旁边,殿下。”贾马尔男爵回答道。
“殿下,我正在使用的教室旁边就是面包坊。”
霍格走到洛兰身边,弯下腰在洛兰耳边轻声说道。
霍格现在虽然成为了洛兰的契约骑士,跻身贵族之列,而且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可他并没有撒手自己的教室不管。每天他依旧会准时给那些渴望知识的孩子上课,两个时辰的可曾并不短,可他没有一天落下。
“霍格,你有察觉到什么异常吗?”
“并没有任何异常,殿下。”
霍格相当确信自己的回答,他甚至连想都没想一下,直接就脱口而出。
洛兰回忆了一下,霍格的教室他也去过,旁边确实是一座面包坊,而面包坊的另一边是城墙。
“殿下,我这几天在面包坊查完帐之后,就记不清楚接下来发生什么了,我好像……失忆了。”
贾马尔男爵摸着脑袋想了半天,并没有想起自己离开面包坊之后做了什么,那一段记忆是存在的,只不过非常模糊,模糊到他自己都没有办法想起来。
“我一开始以为是我这几天生病了,所以才觉得自己每天都迷迷糊糊的,现在殿下您这么一说,我才察觉到其中的问题,我只有从面包坊出来之后才会迷迷糊糊的,平常我都非常清醒。”
贾马尔男爵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和之前一样不论是眼神还是表情和动作,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虚,除非他是专业的骗子,否则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即便洛兰只是个外行,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察言观色的擅长,心虚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隐藏,很多无意识的小动作都会暴露,但贾马尔男爵没有任何多余的小动作,除了疑惑洛兰看不出任何其他的东西。
“或许你真的失忆了,贾马尔男爵。”洛兰甩了甩袖子,“不过我想肯定是有人用了什么方法害你失忆了,当然,我们很快就会放你回去,只要今晚和我们猜测的一样,你立刻就可以回家。”
“感谢殿下,我会尽力配合您的调查,希望您能早日洗刷我的冤屈,还无辜的人一份清白。”
洛兰起身离开,跟在洛兰身后地霍格,突然回头看了贾马尔男爵一眼,那双眼睛里仿佛有光芒一闪而过,可他并没有和贾马尔男爵对视,而是迅速地把贾马尔男爵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