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四章 外面有蛇!
“我说你能不能把这火弄小些,这也太热了吧。”
“这已经是最小了,我已经把这火是生得最小了,可以说是现在这火只是捂着,只要是蛇群过来,我才把火弄得大一些。”
“好的,我自然是想像你的能力的,可是真是没有见过大热天生火的,真是有些让人受不了。”
“为了活命,现在只能这样了,我跟你讲,只要这里生着火,我就不信这些蛇还能攻进来。想想我们人都是怕热的,何况是蛇呢,它们自然是不愿意进来的,为了活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就忍耐一下吧。”
突然岳小云的孩子是跑了出来,同样都是满头大汗的,估计是给热的:“热,热,宝宝我热啊!”孩子一边喊着一边从里面跑了出来,突然是看到了冯裤子,这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傻,见了岳小云就喊“爸爸!”。
冯裤子真是无语了,见到这个倒霉的孩子,他的好心情一下就没有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就是特别的讨厌这个孩子,听到他叫自己爹,他更是把对岳小云一腔的怒为是发到了这个孩子的身上。冯裤子一脸尴尬地看着这个孩子,然后又看了看于静,想要寻求他的帮助。
于静知道这个孩子并不是冯裤子的,也不能让孩子叫他爸,就算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再好,也没有好到如此的地步。孩子虽然叫着冯裤子爸,可是人还是朝着于静这边扑来,于静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脸心疼的说道:“是不是热了,来我给你把外面的衣服脱掉。”她伸手帮孩子脱衣服,并不断的安抚着自己的孩子,让他坚持住。
“你是小男子汉,不可以见谁就叫爸爸的,你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怎么就不听啊。”
孩子听到母亲的话,听说对方不是自己的爸爸,立马是皱起了眉头,强忍着泪水,不让眼泪滑落下来。
母亲知道这孩子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只是看到孩子如此的失望,她心里也很是难受,只是再怎么难受却也不没有办法,这是没法改变的事实。
于静哄了很久,才把孩子是哄去睡觉,她自己却也是累得够呛,一个人带孩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冯裤子一边是观察着外面的动静,一边是拿着帕子擦着额头的汗水。为了活着他真是豁出去了,该想的办法他都想了,别人想不到的办法他也是想出来,可是即便如此他依旧不放心。他的命运还是没法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却是被命运掌控着,这种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太过懦弱了,一点不够强大,他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何况是保护别人啊。
过了一会儿后,于静是走出来了,问冯裤子道:“没事吧!”
“应该没事吧,至少暂时是这样的,只是不知道过一会,会不会还是这样的,要是就这样平稳的度过这
一晚,那就好了。”
于静安慰他道:“我看它们也是进不来的,那就应该没事了,你就放心吧,要不去睡觉去。”
冯裤子哪里睡得着,做为一个男人他应该保护这个女人才对,他是对她说道:“你先去睡吧,我再等等看,确认没有危险了我再去睡觉。”
“这样啊,那我在床上等你。”
“你不用等我,你先去睡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睡。”
见他如此的坚决,于静就没法再说什么了,只能任他去做了,她是先去睡了。
冯裤子守在大门的地方,他想着外面会是什么情况,会不会聚集了很我的蛇,它们是不是正想着法子想要冲进来,好在自己把窟窿都堵了,它们应该是没辙了吧。冯裤子不得不佩服自己如此的机智,把一切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表静才能安稳的睡觉。要是换成是别人,要是没有做好准备,遇到这群蛇,只怕是活不过明天吧。
不过,他也并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的,他知道要是这蛇找到了突破口进来了。我们基本上等于是摆在案板上的肉,只有任其咬噬的分了,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振作起精神来,尽量不让自己犯困。
“呵呵……嗯?想要活着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一群动物给困住,更没有想自己会如此的害怕的。”冯裤子笑着,想想自己为何而来,想想里面的孤独寡母,想想那挨千刀的岳小云。他心口就有和一股强大的愤慨之喷流而出,他现在对岳小云的仇恨达到了顶点了,要是这次他能活着出去,他一定让岳小云不得好死。想着想着他自己却是要睡去了,忽然听到了动静,猛地回首。
只见于静把食指竖在唇边,对冯裤子说:“嘘……别出声,仔细听,先听听是不是当真有蛇。”却说,这于静进去后,因为太热的缘故,加上对孩子也不放心,她也是如热锅上的蚂蚁,心里也是烦躁、焦急,坐立不安,哪里睡得着觉啊。想着冯裤子一个人守在外面也是没有办法,这才是出来了,只是没有想到她出来的时候却似听见外面有动静,这才是把冯裤子的嘴给堵上了,让他不要说话了。
连明叔等人也都屏住呼吸,静静地倾听四周的动静。有人说瞽目之人,耳音强于常人数倍,因为一个身体机能的丧失,会使另一个机能加倍使用,所以变得更加发达。不过我们现在只是自行遮住眼睛,并非真的失明,所以不知是暂时将全部身心都集中在耳朵上,还是这条白色隧道中,有独特结构能产生特殊拢音效果,总之就连一些细微的声响,都似乎是被无形地放大了,听得格外清晰,益发使人心中不安。
细听之下,外面真的感觉有什么东西,时而在地上来来回的爬动,有的时候是爬到门上,有的时候是出现在屋顶,
有的时候却是出现在窗子上。木屋外到处都有窸窣不断的声音,还有“咝咝咝咝”的毒蛇吐信声,数量之多,那东西仿佛无所不在,遍布了外面所有的地方,难以想象,怎么能在这么一个小块地方是聚集起这么多如此玩意来。
“听见没有!那些东西都来了。”
自然是听到了,森林里的夜晚是特别的寂静的,而这些与环境特别不和谐的声音,自然就显得特别的明显。只是在两个人看来,这声音何止是明显,几乎达到了扎耳的地步,这就是传说中的不和谐的声音吧。大部分的人还有动物对蛇都有一种天生的害怕,也就是传说中的对蛇恐惧症吧,不管他们两个人承不承认,他们真是对外面的这些家伙们特别的害怕。
这声音听起来也太恶心了吧,让人听了就感觉头皮发麻,于静听到这个声音后,不禁是感慨道。
也许它们数量不多,但是这些家伙就游走在木屋外,声音隔着木屋不仅没有起到隔音的效果,仿佛还把这声音是放大了很多倍。就算是隔着木屋,这声音依旧是清晰可见一般,也许是害怕的缘故,这声音更是扩大了很多倍,给人一种如潮水般掩至的错觉。听声可知,蛇群似乎正在迅速地向我们靠近。冯裤子本来不想承认外面有很多蛇,可是现在他必须得承认:“外,外,外面有蛇。”
“啊!”于静没有想到他憋了半天就说出这句话来。
“外面有蛇啊!”他怕对方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便又再说了一遍。
“你什么意思?”于静问他。
“我说外面有蛇啊!”冯裤子心想,她一定是吓傻了,之前她就不愿意承认她是惹到蛇群了,现实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而且要不是因为他做好了准备,现在真不知道会是什么局面。
“好吧,我知道外面有蛇,然后呢!”
“然后,什么然后啊,难道你不害怕吗?”
“我当然是害怕的,这又如何?我要是不害怕,那又如何?”
冯裤子没有想到她会这样说,要不是因为自己她现实那会如何,他并不是想要得到他的感谢,只要她说一句“小哥哥,你很棒!”,他就会很开心的。可是她没有这么说,他反是很淡定问自己“那又如何?然后呢?”,他真是太不了解女人了,为什么跟自己想像中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呢。他突然的质问,让冯裤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本以为她会像小女人一样被外面的场景是吓得哭哭泣泣的。
看到她害怕难过的样子,冯裤子一把将她是抱住,然后...哈哈,冯裤子觉得自己会特别的爷们,像一个男人一样的把她是抱在怀里,这场面不要太美了。想到自己的小小的计谋后,他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给征服了,做为一个男人,他真是太优秀了。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五章 你不跟我一睡吗?
有些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于静也想要躲在他的怀里,只是现在却不是时候,毕竟她们是安全的,并没有感觉到危险。人要是没有危机的意识,哪里会做出如此让人感动的事,她是一个成年人,自认为他比冯裤子要勇敢许多,像她这样的成熟的女人怎么能像小女人一样扑在男人的怀里哭。这样的事她真是做不出来,她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做这样的事,这也导致她会如此的无动于衷。
于静还是一如既往的想要表现出自己的胆大,她是把冯裤子是赶开了,让他在一边呆着,她想要看看外面到底是什么个情况。于静先是深吸了口气,然后摒住了呼吸,把自己的头是慢慢地朝门边靠近。看她的样子,她是想要从门缝里看看外面的情况,看到于静的样子,这可是把冯裤子给吓到了。
冯裤子再怎么男人,也没有胆大到想过看外面是什么情况,这外面的场面一定特别的可怕,不看外面也就不会这么害怕,看了后一定会特别的害怕的。他不是没有想过要看外面,可是做了一番心里挣扎后,最终他还是放弃了如此可怕的念头。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做不到的事,这女人却是准备去做,做为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能做如此这般,做为一个男人他真是太不够格了。想到自己算什么男人,还不如一个女人,他就觉得自己特别的失败。
冯裤子道:“难道,你就不害怕吗?”
于静说:“害怕啊!我自然也是会害怕的。”
冯裤子道:“既然,你是害怕的,为什么还能做到如此!”
于静却是这样说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也不想看的,可是为了能更好的活下来,我还得看看外面是什么情况。”
“可是,外面一处漆黑,就算是你看到了,那又能看到什么?”
“话是如此,可是总比什么事也不做要强!”她这话明显是说给冯裤子听的,虽然他很爷们的守在这里,可是他只是守着而已,别的事却做不了。
冯裤子见她如此坚持,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于静把眼睛贴近门上的小小的缝隙,她睁大了眼,想要看到外面到底会是何模样。
谁知道冯裤子却是说着风凉话道:“看不见吧,我就说了看不见的。”
于静没有理他,他自己不敢看,还不让别人看,自己怎么就遇到了这么一个男人,她也是醉了。她却是不服气道:“谁说看不到,只要月亮从云层里出来,自然也就看到了,这天气就算是晚上也没有什么云的,估摸着一会儿月亮就出来了。”
“别看了看不到,外面一片漆黑,你还能看什么啊!”
赤帝把自己的兄弟们都叫来了,却发现这个木屋就像是一个铁桶一般,怎么也进不去,这可是把赤帝给气坏了。他在
外面指挥着兄弟们,自己却是一会儿游过来,一会儿又游过去的,这把她给急得。就在这个时候,它是感觉到好像有一只眼是在盯着自己,这可是把它给气坏了,他是指挥道:“兄弟们,大门那里,有人在偷看!”
顿时就有蛇受到了召唤,立马是飞了起来,朝着门缝是飞了过去,只听到一声巨响。
“彭!”
冯裤子听到巨响,立马是条件反射般的叫了出来:“啊!”
就算是外面飞来的蛇没有吓到于静,冯裤子一声惨叫却也是吓到了她了,只见她的头是猛地向后一靠。这冯裤子本想要与她亲近的,他的身子就贴在她的后面,头也离她的头不远的地方。
冯裤子自觉得浪漫,在他的背后说着些有的没的:“如若可以,亲爱的,请许我青灯墨下,执一笔素笺,今生,为你吟尽千回百转念。当季节的风拂落一地风景妖娆,我仍会站在时光的渡口,守望来时青青路。如若可以,亲爱的,请许我花前月下,灵魂深处,为你,痴心缠绵醉流年。纵使泪洒沧桑,不求同床共枕眠,只愿一曲梁祝共翩跹。”
冯裤子万万没想到她会突然地向后猛靠,就跟是见了鬼似的,两个人的头是狠狠地撞到了一起。只听得“哐”地一声,正好是撞在冯裤子的鼻梁上。
受此惊吓,她也是失声叫了出来,不过更是苦了冯裤子,被她这么一撞,顿时他感觉到鼻子一酸,眼眶一湿,眼泪刷地就要挤了出来。要不是他自认为自己是个男人,绝对不可以在女人的面前落下泪来,他强忍着眼角的泪水,不让奔涌的眼泪流出来。
说来,也是挺邪门的,她之前什么也看不以,可是那蛇张着大嘴,亮着獠牙朝她飞来的这一幕却是被她看得清清楚楚的。不管有没有门隔着,看到如此一幕,任谁哪怕你是再怎么胆大,估计在心里都得留下阴影来。何况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她既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更不是捕蛇人,面对蛇如此般疯狂的扑来,心里有多害怕是可想而知的。
缓了好半天,他才是缓过神来,问道:“怎么了,你这是看到了什么了,自己突然就往后靠啊。”
于静是一个特别简单的女人,她也不想吓冯裤子,于是就跟他说:“没有啊,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那你怎么突然撞过来了,你这是想要谋财害命不成。”
于静知道自己是把冯裤子给撞疼了,也不知道要如何安慰他,更不想吓他,生怕他知道了又一惊一乍的,让人特别的受不了。于静含糊不清的说道:“谁让你靠这么近,我还以为是蛇是爬到我身上了,你说我能不害怕吗?”
冯裤子没有想到她反应会这么大,本想要吓唬一下她的,让她别看了,没有想到她却给自己来了这么一手,好在冯裤子身强力壮的,一会儿就恢复过来了。他是说道:“好了,好了,没事
就好,什么也别说了,我们还是不要自己吓自己,老实的守着就好了。”
于静礼貌性的问了句:“没有撞到你吧。”
作为一个男人,他怎么能说自己被撞到了,他当然是说:“没呢!没事!”
她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心想着自己力道这么强,估计他是撞得不清吧,于是又问了一句:“真没撞到吗?”
“真没呢?真没有撞到,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怎么就能撞到了。”他湿着眼眶,把自己的脸是贴了过去,让她是看个清楚,不再为自己担心了。不就是撞了一下,有多大事啊,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吗?我就说没有撞到吧。
他眼波如水,映出窗外繁星点点,迷离的烛光,在淡淡的云烟中隐约闪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你的气息。你,是我今生无法忘记的梦,无法诠释的情缘。于静是把他的脸是推开,既然没有被撞到,她也就没有这么抱歉了,心里也是好受多了。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她到底是看到什么了,她越是不说,他就越是觉得她很可疑。
“既然没事了,那你先回去睡吧!”冯裤子说道。
“那你呢?”于静问他,难道你不跟我一睡吗?
“什么?”听到她的话,他感觉很突然,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来,就算是他不提出,他一会儿也会找她的。只是由她先提出来,这事情听起来就别扭许多了,毕竟他是男人啊。这种事难道不是应该由男人先提出来吗?她先提出这样的要求,这算什么事啊?他再一次被这个女人伤到了,难不成在她的眼里,自己就这么不像个男人吗?
他是很想跟她一起睡的,只是现在这个时候,他哪里睡得着啊。不过看她如此的乞求自己,想到就算死了,也要做一个风流鬼,不想就这样死了,这么就死了他得有多冤啊。
于静想到那条蛇容易飞过来撞在门上的情景,那一分钟死亡仿佛与他只在一线之间,它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场面,这场景一直重复在她的眼前。只有这片刻的欢愉才能让他忘记刚才的场面,于是她才会提出这样的想法来,不管对方怎么看她,她真不是那种对男人有着执念的女人。
不过刚才那动静可真是不小,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撞到了门了,虽然这事已经过去了,可是两个人还是心有余悸。当时,你是没有看到,冯裤子听到门的响动时,他整个人已经有些发抖了,然后又被于静狠狠地撞了一下,现在他还是蒙着呢。
外面,门上依旧不断传来蛇鳞有力的摩擦声,以及蛇信吞吐时独有的尖锐音,都不同于任何其他种类的蛇,这声音很熟悉,只有那种赤练蛇才有。它之前听到过那家伙发出的声音,就算是化成灰他也记得那东西发出的恶心的声音,他现在还记得那东西得意的在自己的面前扭来扭去的样子,并发出那种让人听了就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六章 宁静的夜晚
冯裤子也算是在山里呆过的人,可是真是没有见过如此恶心的蛇,一条红的,一条白的,你说这样两条蛇怎么就能搞到一起呢?这不是逗我吗?
于静害怕的却不是之前那条跑掉的红色,她曾在青茂山谷,见过一种身体巨大,躯粗长,身体颜色由黄褐色至暗褐色均有之,背中线有一纵列不规则之黑色菱形斑块,腹部呈灰白色,其上有深褐色的斑点分布,体鳞19或21列,除最外列其余均具明显稜脊,头部较为圆钝,略呈三角形。
自眼后经口角到颈侧有一深色带纹,具颊窝一对,位於鼻孔与眼睛之间,可以感知环境中热源的变化,上颚前端具可收摺的管牙一对,比例上较龟壳花为短小。极具攻击性,而且奇毒无比,咬到人的任何部位,都会在短短的数秒钟之内毒发身亡。他的一个远房亲戚的大表哥的小叔的大姨妈,就死在这种罕见毒蛇的毒牙之下,当天在青茂山谷中的残酷情形,至今仍然历历在目,想忘也忘不掉。
而刚才飞起来的就是这样的蛇,只是这样的蛇不应该是出现在这里,这与青茂山谷隔着十万八千里远,怎么就在这里出现了这么可怕的蛇了。那时我们并不知道这种蛇的名称种类,直到在听到他的名头后,才知道在古老的莽山一带才有这种蛇出没。听猎人们说,首次发现它们时,它们正身处森林地区的茂密植被下生活。它们经常在阴暗位置潜伏休息,当会适时跟踪猎物进而捕食;有时亦会躲藏于山洞之中。
只是这样的蛇怎么就跑过来撞门了,想想真是可怕,曾经存在着这种被称做烙铁头、笋壳斑等、老鼠蛇和恶乌子,是青茂山谷的守护者。如果在这青茂山谷遇到这种蛇也就算了,可是这里是乌拉那拉山,遇到烙铁头,这完全就不在情理之中。但他也想过如果是蛇群的话,可能会有不止一种蛇,可是没有想到随便是飞起一条蛇,就是这么可怕的毒蛇,她怎会也想像不到的,在这条岳小云说起来闭着眼就能安全通过的乌拉那拉山里,竟然会有如此之多的毒蛇。
于静估计今天晚上是睡不着觉了,如果她不透过门缝去看也就罢了,她就是因为透过门缝看了,她才知道怕了。她躺在床上,她就想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怎么就遇上这种破事了,这估计是小说里也没有的情节,她却是遇到了,真是够衰的。
冯裤子也是睡不着觉,他万万没有想到蛇还能撞门,好在门挺结实的,这点冯裤子很有信心,一般的蛇是不可能把这门给撞开的。他寻思着明天还得把窗子等地方加固一下,不然被这些蛇给撞进来了,自己岂不是前功尽弃了。冯裤子想了想这些蛇发现今天没得吃的了,估计已经把目标是转移到自己
跟于静身上了,要是吃不到自己的肉,怕是这些蛇不会走吧。想来,这次得打一场长期战争了,非得要跟它们是斗争到底了,不过自己有长期斗争的经验,这点他还是挺有自信的。
“对了,小姐姐,我就想要问你,你怕不怕?”
“不怕,我怕什么,我又不是坏人,我干嘛要怕啊。”
“是啊,既然你不怕,我也不怕,我也不是坏人,我也不怕。”
第二天,两个人一早起来,冯裤子第一时间就是趴到门缝里看外面,他是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外面是没有蛇出没了,他是放心大胆的出来了。那场面就跟是遇贼似的,外面的人就是贼,而他是被贼欺负的好人,想想他得有多可怜啊。
好在他们出来的时候,这些蛇还真的都走了,而且一只也没有留下,仿佛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冯裤子抬头望了望天空,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他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晴空万里,微风显得懒散了许多,不时感觉空气略显清新,心情也随着美好的氛围撕开了一道微笑的裂缝,是什么承载着洋溢的笑,又是什么璀璨着心跳的频率,也许我还朦胧的想睡,可我却做着美好的梦。人生就像是一场戏,自拍自导自演,多希望有多一点点时间,把里面的杂碎全部忘却,只留下那美好的每个瞬间。可是,冯裤子想想自己的人生,自己这一生哪有美好的瞬间,他的人生怎么就都是这些破事啊。
生命来的简单,去的简单,这个过程却是复杂,而这个复杂的过程中的幸运儿是拥有了一个感情的始末,这个始末的端点,就是爱的普通而不简单的追逐。他并不知道这是不是爱的,他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看起来很简单,却是很幸福,他很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她们只是因为被蛇群困住了,才暂时在一起生活的,如果蛇群离开了,也许这样的生活也就结束了。冯裤子明白这只是暂时的幸福,他知道她们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她们并不爱彼此。想到这里他不知道是应该惋惜,还是应该为这小幸福去庆幸,毕竟他只是一个长工,却能得她的青睐,他是多幸福啊。
对于未知的未来,我们没有把握,他总在思考应该如何去应付这草蛋生活,是他想得太多么,还是这个生活太过扯蛋了。最近发生了一些荒唐事并且不知所措的陷在里边无法脱身,也不知道表妹现在怎么了,不要自己是陷在这里,
表妹却是偷偷嫁人了,冯裤子却是要后悔莫及了。想到岳小云那个混蛋把她的老婆安放在这里,这就是一个坑,自己怎么就上他的当跑到这里来了。
于静看着冯裤子,心里却是这般想的,岁月的车轮碾过了日日夜夜,春秋冬夏;流年的轮回送走了晨起暮霞,似水年华;青春的步履渐渐苍老了不再年轻的容瑕。亲爱的,感谢你不离不弃的坚持,不管你是不是为了自己,如果你能一直陪着自己,自己也愿意委身于脸色。于静现在的想法很简单的,她既然来了这里,也就是说他放弃了城市里奢靡的生活,她才会来到这里。如果,她要是放不下城里的生活,她是不会来这里的。
是的,现在的情况就是,她知道他只是暂时搁浅在她的生命里,她说过他有喜欢的人,而且那个人并不是自己。于静知道,他并不是为自己来了,他是为了别人而来,她们之间是如此的陌生,却又如此的靠近。就像是两条本不应该相交的线,有一天突然交集到了一起,虽说是因为别的人而走到了一起,可是这也是一种缘分吧。不过,在于静的心里,岳小云从未曾走远,从未曾离去,也从未曾有人可以代替。
冯裤子巡视了四周,确定没有了危险后,这才是让于静走出门来,两个人为挺过一天而感到暗暗确幸。是啊,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啊,为了多活一天,为了能多呼吸到一天的空气,我们常常就为此幸运不已。人就是如此的简单,有的时候简单到让我们感觉到惊奇,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事,我们谁都想活着,哪怕生活再不幸,人生再怎么艰难,我们也不愿意死去,我们只想活着就好。
于静不敢再想昨天的事,看着眼前的美好,何必再去自寻烦恼啊。有趣的是冯裤子自始至终都没有出这个院子,哪怕是在大白天,明明就感觉不到危险了,一切都是如此的平静,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出去。她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有的时候她会想,他是不是想要赖上自己了,想要赖着自己不走了。可是,他真是想要赖在这里不走吗?看他的样子却是很着急,想要快点离开这里的样子,只是为什么他这么的着急,可是还能如此的沉得住着,这样的男人真是很难理解。
冯裤子检查了一下这木屋,他感觉很满意,心想再没有比这个结实的房子,就算是自己的老家的房子也比不比上他。冯裤子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只要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能撑过去蛇群的围攻,就他想来这些蛇群也不能是长期是聚集在这里。估计是因为白蛇死了,很多的蛇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悼念的,就像人一样的,人要是死了,根据各家情况的不同,大家都会准备一场追悼会,这是为悼念死者而召开的会议。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七章 蛇开追悼会
关系好的朋友们都会来参加,而白蛇自然也有它的亲戚朋友,大家知道它死了,自然会来参与它的葬礼。说起来冯裤子也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自古白蛇就是很少见的,有的人说遇到白蛇是好的兆头,可是有的人说这是坏的兆头。而冯裤子觉得只要是遇到蛇就是不好的兆头,何况是白蛇这更是不好的兆头。冯裤子在白蛇死了后,做了一件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件事惹怒了这些蛇。
冯裤子没有想到于静会杀了白蛇,他真是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好了,这白蛇死了,红蛇却是跑掉了。想来,夫妻并非真的如小说里写的“谁为谁而生,谁为谁而等待?”,这样的缠绵爱情,只是小说里的噱头;或是那种“天可崩,地可裂,才敢与君绝”的对爱情的痴迷状态。夫妻,不过是茫茫人海中,你和他对上眼了,你和他好上了,你和他签了一纸证书,你和他可以名正言顺地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罢了。
而就算是结了婚,你还是你,他还是他。谁都不可能因为另一半而马上攀龙附凤,麻雀变凤凰,青蛙变王子。于是也就验证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老话”,一方面确实反映了历朝历代以及现实生活中不能同甘共苦、 共渡患难、情浅义薄的夫妻们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 这句话也不知误导了人,它给的印象就会使父母与孩子、 丈夫与妻子在遭遇重大的或不怎么重大的人生变故时, 以为人们都是这样想、这样做的, 这样的经验或许是合乎情理的。
从而为自己“迫不得已”或不负责任的“各自飞” 找到“理论根据”,并为自己在 “大难临头”时选择“各自飞”而心安理得。其实,父母与孩子、丈夫与妻子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 在遭遇人生变故时,理应风雨同舟、祸福同当、相互扶持、 共渡难关,携手到老,直至生命终结那一刻,这才是家庭关系的真谛。不过这点人都做不得,何况是蛇呢?它们又能做到何种地步,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这红蛇为了活命,自然是抛下了白蛇,自己一个人溜走了,可是它回去后自然不会说自己为了逃命而舍下了白蛇。它会说:“白蛇被人类残忍的杀死了。”
它这么一说,自然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来参与追悼的蛇都怒了,誓要给白蛇讨一个公道来。而它们所谓的公道,就是给白蛇报仇,于是就有了蛇群的围攻,他们进攻人类,自然是出于报复,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上帝指使说过一切的事情的发生都是有源头的。而冯裤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他也没有把白蛇好生的安葬,反是把它是选干净后用来泡药酒了。他总觉得这白蛇如此的稀奇,说不定可以卖个好价钱,却不知道他的
行为是触及了红蛇的底线。
冯裤子也不是没有想过把白蛇还回去的,只是现在还回去对方怕是也不会善罢干休的,毕竟它们只是蛇而已,又不是人类,能明白他想要化干戈为玉帛的想法。
而红蛇是把自己的大表哥、大姨妈,堂兄,堂弟,大叔,大婶全部给叫来了,这一窝蛇本来就多,要是把它样的亲戚也叫上了,自然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不过就算是红蛇把它的亲戚全部都叫来了,可是它们这些亲戚也不可能就在这里长住了,这么多的亲戚到了乌拉那拉山后,还不把这里的生态给搅乱了。就算是这里的花花草草们都答应它们留下来,可是别的野兽就能让么这么多蛇聚集到一个地方吗?再有这些蛇它们以前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地盘的,现在到了这里,自己的地盘不仅没有了,还要跟别的蛇抢地盘,这也是不现实的事。
所以,如果不出冯裤子的所谓,这些蛇最多撑不过7天,就得散了。到时候不仅岳家送食物的人也来了,而且危险也会小很多,到那时自己再走也不迟。他心里明白现在出去,就是给这些东西送吃食,他可不会这么傻,做如此蠢笨的事。他会按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的计划来做这件事,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是一定要走出这座山的。
两个人也不提蛇的事,她自是带着自己的娃玩耍,冯裤子也是做着自己的家务活,昨天他要修理木屋,今天却没有多少事。他闲着也是闲着,就把家里的家务事捡来做了。虽然,于静也说了让她分担一点,可是被他给拒绝了,做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长工,这点活他还是力所能及的,也是他的本分。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跟于静睡个觉了,他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反是他觉得自己做为一男人,更是应该为家里的女人多分担一些责任。
冯裤子虽然很讨厌她的孩子,有的时候听到这孩子叫他爸爸,他就有种想要捏这个孩子的冲动。不过,讨厌的人是岳小云,本不该连累这个无辜的孩子,只是一想到这是岳小云的种,想到他都有了孩子和老婆,他已经很幸福了,还要跟自己抢表妹。冯裤子想到这里,就压不住心中的怒火,好在他并没有表露出来,反是尽自己的能力想要讨好她。
于静带着孩子本就是不容易了,他不想她更累了,她要守护这个孩子,而冯裤子要守护她,这就是冯裤子,一个多么纯粹的男人。她也感他的好,哄完了孩子后总是会主动去分担一些事来做,他既然不愿意出这个院子,那就随他去吧。她也不愿意强人所难,琦琦这么多天了,还是没有回来,应该不会回来了,渐渐地她也想开了,慢慢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冯裤子很是利索的把饭做好了,喊了几声:“吃饭了!”
她抿唇也不
知道在想着什么,直到听到冯裤子的声音,这才是回过神来,这时候儿子正拉她衣角:“妈妈,吃饭。”
于静很快回神,蹲下身去摸摸儿子脸颊,看到他拉着自己去吃饭,看起来就像是饿了一般,想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一丝心疼来:“好,妈妈陪你去吃饭。”
她抱起儿子转身朝屋内走去,转身的瞬间眼尾扫到一片白色的墙角,最近不知道怎么的,他觉得在这个院子里有人在监视自己。她迅速的回头去看,并没有看到有任何人在院子里,难不成又是自己看错了,然而墙角那里除了梅树还是梨树,白白的梨花开了一片,什么人都没有。
于静喃喃:“真是见了鬼了,莫不是我眼花了么,怎么总觉得这里还有别人啊。”想想这里除了死掉的人外,还能有谁啊?总不能是死的人,又活过来了吧,她笑了笑,觉得这事特别的可笑,摇了摇头后就不去想了。
她下意识的伸手去摸发迹,那里是冯裤子胡乱采了的梨花,并给自己戴上去的。她一直没有舍得丢,觉得挺好看的,加上这是他的一番心意,就更没有丢的意思了。就连儿子也说这花特别的好看,不过这么小的孩子他懂得什么,想到这里她笑了笑。想起这个男人真是挺温柔的,对待女人也不错,有的时候想想嫁给这样的男人也是不错的。不过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嫁给他这样的男人,不仅是身份地位不合适,追求的东西也不同,更没有共同的话题。
冯裤子与她真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不像岳小云这么幽默,总是能说些有趣的笑话给她听,哄得她不要太高兴了。可是冯裤子却没有这样的本事,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哄人,只知道埋头做事,有的时候更是半天不与自己说一句话。虽然他做事的样子,真的很帅,可是她还是想要他多与自己说话,这样自己也能更了解他了。
于静记起岳小云送自己来这里的时候,他说这里的花很美,人也很美,只是他更喜欢人。因为这些花只是美人的陪衬,它们只是为了给她添彩而已,于静还记得岳小云也在她发迹留下一朵梅花的。而他将自己是拥在怀里,他说想要这样与自己一直到永远,可是现在想想,这些怕都是骗人的吧。男人的话都是不能信的,她早就劝告自己不要太当真了,可是自己还是陷了进去,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她摇摇头,同样都是男人,他们都是一样的,他们又是不一样的,只是他们又有什么不同,她一时也想不明白。于静抱着儿子进屋了,儿子却抬头朝身后张望,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小小小东西心里不明白,妈妈在看什么?他只是想要吃饭而已,叔叔怕是等着急了吧,他好想叔叔陪自己玩,只是叔叔总说他很忙,没有空,这让他很伤心。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八章 **
恰这个时候,冯裤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了些果子,端着些果盘往这边来。孩子谨慎的看过去一眼,看到有好吃的,就不管不顾的扑了过去。在他的眼里,眼前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爸爸,而且是比爸爸还要好的人。
于静问自己的孩子,你喜欢这个叔叔吗?孩子总是会瞪大了眼睛,眼睛里充满着快乐,生怕自己表达得不清楚,大声的说道:“我喜欢叔叔。”
她问孩子:“你为什么喜欢他?”
孩子答道:“因为,他像爸爸。”
这个回答于静听了很多次了,她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只要哪个男人对自己的儿子好,这个男人就成了他的爸爸。这就是孩子的天真吧,他总是会把对她好的人当成是自己的爸爸,于静想想觉得挺好笑的,可是静下来一想,却又不这么好笑。看得出孩子真是想爸爸了,才会把别的男人当成是自己的爸爸,她不知道要如何与孩子解释这件事,只能选择沉默。
“你为什么说他像爸爸啊?”
“因为他对儿子好,所以他像我爸爸。”
“哈哈,就这么简单。”
是的,就是这么简单,他就成了他的爸爸了。
再回头朝院内看一眼,嘀咕一句,“真是的,也不知道这院里面藏了什么东西,怎么就这么让人心烦啊。”
不过孩子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看到盘子的好吃的,他就朝着他跑了去。于静在后面追着,生怕他跑急了,摔了跟斗,于是加急了脚步,在他的后面护着。
于静跟着孩子进了屋去,他抢来果盘,自己一个人吃着,也没有管别人。
好吃吗?于静问儿子道。儿子点了点头,便是继续吃东西了。看到儿子喜欢,她也就开心了。
这场面就像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大家坐在一起开心的吃着桌上的东西,也不去想别的事,这无疑不要太幸福了吧。
吃过了晚饭,于静把孩子是抱进屋里,她拥着孩子坐在床上,于静拔下簪在发髻的梳子给孩子梳头。他每在都会给他梳头,这孩子真是太调皮了,每天都会把头发弄得很乱的,好在于静每天都会给他梳头,让他保持着少爷的模样。
儿子手里把玩妈妈衣襟,她好像特别喜欢玩妈妈的衣襟,孩子几岁了还是长不大,每天都要贴在自己的身边,仿佛没有了自己,他便活不下去了。母亲素白的手暖暖的在头顶揉过,那种感觉,就是母亲的味道,只有自己的母亲才会如此的照顾孩子。她不是怕他碰了,就怕他摔了,或者是怕他是吃不好,怕他冷,又怕他热,反正她什么都怕....
于静只是想要尽一个母亲的本分,用心的照顾于他,只当他腻宠,仔细替他梳头,从发端到末梢。就这样一次,二次,二十次,慢慢地他便是渐
渐地睡了去。
等许久才是把他是哄睡过去,于静正打算起身,却被儿子抓着衣襟,锦娘打眼朝儿子看,却见他半闭着眼。他应当是睡着了,只是睡着之前是抓着自己的衣襟的,她把他的小手松开了,扭头看着门口,却见冯裤子依依呀呀的像是要说什么。
于静好奇,转头去看,风清云舒,淡淡烛光下面,依着门而站的是个男人,此时因为于静打眼看过去,身子一震,眸光闪烁,面上竟然一脸。她打量他,也不知道是看花了眼,他仿佛看到了岳小云第一约会时的场景,他穿一身墨绿色绣祥瑞纹的大袍子,发戴冠带,眉眼锋锐,相当壮实。这样的男人会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这就是于静喜欢他的原因,她以为自己可以依靠他的,她一直是这样想的,直到现在也没有变过。
于静见他站在外面,一直等着自己孩子睡着,她才是走了出来,问他是怎么了。
冯裤子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表示也没有什么事。
“没事吗?那我去照顾孩子了。”听他说没事,他转身想要回屋,准备再继续照顾孩子一会。
冯裤子见她要回去,一时心急却是伸手去抓那女人的手腕,也许是他太毛焅了,他强壮而有力的手臂与她那皓腕细细的小手是碰到了一起,立马是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被男人这么一抓,那于静吃了一惊,急忙一缩手,已自他掌中滑了出去,然后急急退了一步,微带愠色地扬起眉来。一双眼睛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何突然会做出如此的举动,她显得挺汪高兴的。
这于静一双柔荑纤秀如兰花,冯裤子感觉到指尖一丝仍余一丝滑腻,之前他看着他哄着自己的孩子。孩子在他的身上撒娇,她如水般的温柔的举动,让站在外面的冯裤子有些想入菲菲起来,这才有了他去抓手这一说。现在,当她的手在他的手里时,他更是春心大动,微带邪意的眼神中便多了几分灼热,他眉尖一挑,一副很奇怪的样子,柔声道:“小姐姐,为什么要这么怕我呢。”
“小哥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对人家可是特别的温柔了,今天你是怎么了,怎么就突然抓人家的手啊。”于静也不敢刺激他,毕竟他是一个男人,而他只是一个小女子,她能怎么样啊。她的脸微微泛红起来,说不出的可人,特别是她的眉目看着冯裤子的时候,总是会从里面流露出一种女人味来。
冯裤子听了她的话后,他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吓唬她的,他一时找不到词来圆说,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她自己突然的举动。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怎么就没有忍住,见她要离开,他就伸出手去拉他。他真想要打自己的手,自己的手怎么就这么不争气,为什么就不能克制一下的,只是这里真的很热,他昨天也不觉得天气有这么热的。今天
不知道怎么搞的,会如此的热,热得让人受不了,冯裤子道:“好热啊!”
这话没有毛病,这里面真是很热,特别是今天冯裤子又加固了一些地方后,这里面更是变得定密不透风。这也不是冬天,这可是有夏天,不开窗也就罢了,还要把有可能让蛇钻进来的孔给堵了,这里面热浪滚滚的,就像是在处在现在的桑拿房。桑拿房具有减肥、排毒、排风湿等多种功效,备受消费者喜爱,只是大唐的人不知道桑拿房的好处,大家只是单纯的觉得做这样的事是一件愚蠢的事。人类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以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判定一件事的好坏,而不愿意客观的去看待问题。只要是自己觉得错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也会觉得是错的;相反,要是他认为是对的,不管别人说这是错的,他也不会相信的。
于静自然也感觉出了这里极高的温度,就是因为这里太热,她是花了很长的时间才能把自己的孩子哄睡着,对于冯裤子的疯狂的理论,要给木屋生为的想法,她没法反驳,只能认可。只是没有想到冯裤子也会热的,还以为他不怕热,对这里的高温会不以为然,看来他也是怕热的啊。
冯裤子并没有放开于静,而是把她的手是抓在自己的手里,她的手是如此的柔软,他有种抓到了就不想放开的感觉:“难道,你看不出我对你的心意么?”
“什么心意啊!”谁能想到冯裤子这个臭男人,会说出如此肉麻的庆来,于静满面羞红,说出话来却还是细声细气,她自然是知道他的心意的,他就是想要自己陪他罢了。她再清楚不过男人的想法了,男人都是好色的,他也不例外的:“小哥哥,你这是急什么呢?还早呢,你这是慌什么,这里就这么大,我也不能飞出去,你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听她这么说,冯裤子提了提自己的裤子,很是傲然道:“我就是怕你跑了,你说你这么好的女人,像你这般的女人,只能是天上有,地上哪里寻啊。我要是不抓好你,我还不是怕你又回去陪孩子了,你去陪他就没有时间陪我了,你说我怎么能受得了。”
于静也是醉了,自己是孩子的母亲,她自然要去陪孩子,没想到这个大男人连一个孩子的醋也要吃,这人真不算个男人。要不是现在自己的身边没了,自己只能依仗你了,不然的话,于静真是瞧不上这个男人。就她看来,眼前这个男人跟岳小云真是没法比,要是他有岳小云那般爷们的话,自己也能多看他几眼。只是老天真是捉弄人,怎么就偏偏送了这么一个男人到自己的眼前,你说这样的男人怎么能配得上自己,怎么可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于静还是更在意自己的孩子,有些瞧不上他语气说道:“怎么了,你不会吃孩子的醋吧!”
他却说:“这也不是吃不吃醋的问题,你懂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九章 暗藏危险
她却是假装不懂,说道:“我不懂!”
“好吧,你就别不理人家了,你说这长夜漫漫的,你要是走了我一个人要如何入眠啊。莫不如,你就随我去吧,孩子已经睡着了,你还加去他那里做什么啊……”
“是啊,长夜漫漫,难受的不止他一个人,于静也挺难受的,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有谁明白她心里的苦,更有谁能理解她吃的苦...”是的,没有人能理解她,更没有人能懂她,她真是不容易啊。
她是花朵儿一般的年纪,他是青春年少,他们两个人都是处在最美好的年纪,难道就受得了孤衾寂寞的苦?
说实话,他们都受不了,岁月的洪流,卷走了青春,卷走了年华,剩下的只是一个被岁月刻下深深印痕的伤痕累累的躯壳,和一颗沧桑的心。可是寂寞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退一分,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更加的强烈,这就是寂寞。
她其实也不想回去的,只是他突然如此的拉住自己,让她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要是就这样跟她去了,他会怎么看自己;可是,要是自己回到孩子的身边,这也不是她心里的意思。
说起来,一静以前也是大家闺秀,要不是成了家了,有了孩子了。要是以前谁要是敢突然抓着她的手汪放,谁要是敢对自己这般的无礼,不管是谁,哪怕是岳小去,她真的能为此而把这个人杀了。以前的女人都特别的在意自己的名节,不像现在的人,不就是拉过手吗?就算是亲嘴,也当成是家常便饭一般,不仅不会觉得奇怪,反是那些特别在意这事的女人在她们看来,却是奇怪的人。
现在的人真是变得,变得我们已经认不识他们了,变得我们再不能用前人的目光去看她们了,变得不像是我们大地朝的女人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变,到底是好还是坏,我不想去讨论这个问题。这种事自然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喜欢的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喜欢的人看不惯这样的行为。你说这种事有什么好讨论的,就像是写“三八妇男节”,这就是不讨好的事,可是明明知道这是不讨好的,自己为什么还写,想想自己得有多傻啊。可是要是什么也怕,什么也不敢写,什么也不敢说,如果自己是这样的人,我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人。
俗谚有云好汉不提当年勇,好女不提当年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现在提这些不仅我们自己觉得脸红,就连别人见了我们这样怕也得为我们脸红吧。在冯裤子看来现在的于静已经再不是从前的那个她了,并不是因为她委身于他,他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因为她嫁给了岳小云这个混蛋,冯裤子才会觉得她大不如前了。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爱屋及乌,
恨也是一样的,恨一个人会连同他身边的人一起去恨,这就是人类的恨。
她现在又羞又气,声调又微微有些高,只是不想被他看轻了,于静回忆重前:“想我于氏虽然家境贫寒,身份卑微,却是清清白白的门户清清白白的人,我想你也是大户人家的出生的公子,虽然你谈不上知书达礼,你也没有功名在身,怎能对人家如此的无礼。若张扬开去,奴家还要不要做人?”
冯裤子一听拂然不悦,他生性并不风流,他以前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可是与她这几天的接触,他渐渐地知道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人。那便是像她这样的良家妇女。对于男人来说,女色之中尤好良家少妇,可是在他看来,良家女子却也比不过青楼女子。不过,良家妇女虽不似欢场中的妇人一般懂得奉迎,却另有一种讨男人喜欢的滋味,所以大部分的男人最是热衷此道。
没有想到今天他会如此的主动,于静看着冯裤子急不可耐的样子,真是又气又笑。心想,你也会有今天,没有想到今天你还能如此的迫不及待,确实让她很是吃惊。她见他都这样求自己了,抓着自己的手不让她离开,她还能怎么办,只能是跟着他回屋里去了。
两个人一顿欢愉,一晚上却也是相安无事,又过了一天,仿佛外面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蛇群似的。她们完全是忘记了蛇的危险,反是陷入到了这畸形的爱情里面,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缘于爱情,而是出于别的原因。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
只是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少天,如此提心吊胆的日子,对于两个年轻人都是无比痛苦的。虽然,他们都假装不去想这件事,可是她们越是不去想,越是会想起它们来,它们就像是她们心里永远无法抹去的阴云,一直笼罩在她们的头上。他们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这两天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可是背地里却是暗潮汹涌。
生活的最高境界是理解,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心静,可是心静到底是什么,却不是谁都可以说清楚的。面对这样的破事,谁还能心静得下来,冯裤子可不是来旅游的,若是来玩的遇到如此的事,那还能勉勉强强接受。可是他不是来玩的,不想就你死在这里,更不想就这样困在这里,冯裤子表面上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可是他的心里却是极其崩溃的。
说实在,冯裤子不过也就是一个有钱人家的长工,他现在能有如此的境遇,也算是他八百子修来的福份的。像他这样的男人,要是真的能得到表妹的青睐,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他背着表妹做了如此多的事,还不是因为他就是入不了冯家人的眼,于是只能
用卑鄙的手段来得到表妹了。这样的男人,你说他到底何德何能,能得到于静的青睐,估计就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吧。
而现在,他列是进入到一种“闭门即是深山,天外随处净土”的妙处,可谓是进退无路。他很清楚他现在的处境,他劝诫自己别在无关的人与事上费尽心机,别在小处微利上计较太多,让心沉淀,静心做事,常心为人,修炼人格的魅力,提升自身的实力,赢得属于自己的机遇和尊重。也许是这段日子经历了太多,让他自己得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
清晨,当第一缕和煦的阳光照进你美丽的心房,你就会把昨天的几多烦恼遗忘。冯裤子撑了撑懒腰,心想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新的.asxs.,放飞自己心中执着的梦想,让蛇群见鬼去吧。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中洒下,照在了她的脚下,一点点、一片片,她感觉到了夏天的炙热,这并不妨碍她享受这美好的生活。阳光透过树叶,随着微风吹动着树叶,而变换、跳动着。于静张大嘴,深深地吸了一口,一股清香沁人心脾,宁静替代了烦躁。
对于冯裤子来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每一次失败,对我都是无情的打击,等待我的是质疑和嘲笑。可他并不在乎,不会为了一些小人而愤愤不平,也不会因为别人看不自己而恼羞成怒。虽说道路上充满了坎坷,但那又如何,就算遍体鳞伤,他依然能痛快的活下去。
夏天,一个骄阳似火的季节,而夏天的早晨,却有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你听,知了已站在高高的树枝上歌唱,那一声声鸣叫,仿佛是催促人们赶快起床的晨钟,响彻云霄;你看,那一弯弯朱上溪在森林里流淌,洗净人们烦恼的心,沁透人们的心脾,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空不是那么清晰,屡屡迷雾缠绕于姿态百变的青树干上,雾间、树枝间、还有鸟儿的叫声都能听到、看到妩媚的阳光透过来。
树以小片的叶子居多,加上经过秋霜洗礼过的颜色,更像是乌拉那拉山山上的绿叶,缓缓飘落,雾绕其周围,阳光轻轻地串起一片又一片,串成我的屡屡思恋。微风过处,没有想到这唯美的风景,却是如此的伤感,这叶子竟是我孤单的思恋!冯裤子不禁是感慨起来:“表妹,你一定得等着我,我会回来的,你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畜生啊。”只是表妹何曾与他约定,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午后的太阳斜斜地射下来,将偌大的院子包围在一片祥和中,于静带着儿子在大树下玩了好久。见孩子累了,这才是抱着孩子,抬腿迈进了木门里。眼前的一切既模糊又熟络,仿佛一个久长的梦,让她做了整整三年。很多记忆瞬间跳到眼前,又让她觉得那都是昨天里才发生的事,在感叹光阴如梭的同时,她的目光一刻也没闲过。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章 想到未来
冯裤子也没有事做,大部分的家务事都做得差不鑫了,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将前院和大厅、卧房里一一扫了一遍,然后凝住南墙根的那棵老树不动了。这老树怕也有百年了吧,粗大的树干还是如此的结实,树皮上还是如此的年青,仿佛正在壮年。要不是看到这大树如此的粗壮,谁能想到这是一棵近百年的大树,树杆笔直、粗壮的树干高过屋顶,人要仰起头来,才能看见它那像大伞似的树冠。
这棵大树特别显眼,这不仅因为它高大,而且它有银白色的树干,茂密的绿缎子似的树叶。比起周围的槐树和松树来,它显得光彩夺目,他虽然叫不出这是什么树,可是他知道这是一棵富有生命力的大树。
于静说过,这大树就好像一位饱经风霜、慈祥和蔼的老人,低头含笑,兴致很浓地陪伴她和孩子唱歌跳舞做游戏。一阵风吹过树梢,树叶哗哗啦啦作响,多么像老人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啊!特别是树梢那几枝新插出的丫枝和丫枝上还绿着的叶子,它告诉人们他还年青着,它还很有活力,他会一直照顾着屋里面的人。
物是人非,很多复杂的感情让这位曾经穿梭在柳暗花明里的座上客着实悲伤了一会儿,直到他想起如今这院里还有一个他曾经仰慕过的女人。现在这个女人虽不是自己的女人,却似是自己的女人了,冯裤子特别得意的提了提了自己的裤子。这感觉别人是体会不了的,他再不是以前那个冯裤子了,从上帝萱里的画里出来,他就再不是以前的自己的了,现在的强大,坚毅,而且勇敢,当然他也自私。
冯裤子想了想,他觉得自己回去后,他再也不要做家里的长工了,他要出来学做生意,他想好了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让舅舅对自己刮目相看,他要让曾经嘲笑过他,看不起他的人再也不能小看他的。想到这里他狠狠地抓着自己的裤子,他纷乱的思绪才渐渐平定下来,他觉得自己也并没有想法中的那般差,他也是可以成功的,只要他像岳小云一样的无耻,他也是有机会追到表妹的。
冯裤子脱了他那件,也是唯一一件的长袍青衫,于静在屋里找了新的衣服。他换了件灰色便装,人看上去一下年轻出不少,浑身透了股书卷气儿,头发也梳得纹丝不乱,他的目光,更是清澈如水。
于静只只瞅了一眼,顿觉心怦怦乱跳,看着他抓着裤子的样子,地是有些按捺不住。想想第一次是她主动的,第二次是她主动的,没有想到今天她却有些把持不住了。也许是他穿了新的衣服,梳洗了一番后,人也变得帅气了,于静发现他也没有想像中的寻么丑了。之前他真是有够丑的,现在看起来便是好多了,以前这男人看起来真心不怎么样,要不是想着自己被休了,而且还有孩子,这才能将就得下来。
想想,要是一个黄花大闺女,遇到冯裤子这货,谁愿意嫁与她,只怕是瞎了也不会找这个长得这么恶心的男人。也许,这几天的平静,也让于静对他的好感渐渐地消退了不少。不过,虽然说他看不上这个男人,可是却还是需要他,这种矛盾的想法一直是困扰在他的心进而。于静不知道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想到,刚才的急切,还有那份莫名的怨,脸便红到了两鬓,她终究能明白昨天为什么冯裤子会突然拉着她了。
人都是有冲动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会有这样的时候,只要是个人就没法避免有这样的情绪。再一看自个,头发乱着,裤腿高一个低一个,脚上的鞋竟趿拉着,当下便羞臊得不知脸往哪儿放。她其实是一个很讲究的人,只是孩子总是缠着自己,她再怎么讲究还是会被孩子弄得是乱七八糟的,这就是做为一个母亲的难处。只要是成了母亲,特别是年轻的母亲,难免会像她这般被生活弄得很狼狈的。
想想她以前是一个多体面的人,她可是要站在台上给人表演黄段子的,要是她不是一个体面的人,哪怕她是有一点的邋遢。光是凭着她这点姿色,她想要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那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她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她知道自己长得一般,说话也不会像抹了蜜的小姑娘一样会讨男人的喜欢,她真是靠着自己的本事与自己气质,一步步走上了大酒楼的舞台上。这是多不容易的事啊,想想她以前能做到如此的地步,就算是现在还是让她不敢相信,她有如此大的潜质。
于静见冯裤子人模人样的,于是就拉着他往屋里走,冯裤子这还纳闷了,这大白天的她怎么拉着自己就往里走呢?两人进了屋,也顾不上礼不礼节了,一旦是上了头谁还会在意这样的事,两人慌忙就钻了里屋,半天工夫,才收拾一鲜地出来。于静与她坐在床边,她却是显得很平常,可是他就有些不淡定了。于静见他有些不好意思,想想昨天他拉着自己的手不让自己回去,你说这剧情怎么就这么大的反转。真是世界变化快,一天比不得一天,每天都会有突发的情况,这谁又能说得清楚啊!
于静把他是安抚下来就说,这些日子,他精神了不少呢,托小哥哥的福。她们母子俩得他的照顾,非常的感激他,想要报答一下他。
冯裤子听了却显得很大气:“说什么呢?什么照顾不照顾的,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也没有觉得你有什么需要报答我的。”
看来他没有听明白,也许自己说得太过隐晦了,才让他没有听懂,于静从床沿上挪过来,坐在很靠近冯裤子的边上。于静突然间是伸出手来,一把是抓着冯裤子,接下来,屋里突然一片寂,两人谁也不再说话了。毕竟
,这一抓跟昨天冯裤子抓她是一样的,都是如此的突然,让人猝不及防的。冯裤子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会突然伸手过来,他对如此突发的情况完全没有一丝的准备,这让他显得很慌张。
看到她慌张的样子,就好像是于静昨天的模样,只是没有想到男人慌张时候的表情会这么可爱。于静伸出自己的舌头来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仿佛她也挺紧张的,这样会让她好受一些。
看到她如此的模样,这一幕好似在哪里见到过,冯裤子觉得这一幕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只是他一时也说不上来,自己在哪里见过。
男人脸上的红晕显得更加的明显了,而且蔓延到身后颈间,仿佛温柔甘美的肉的气息正在逐渐的散发出来。她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却又,怕对方开口,其实她们都懂得这是什么回事,只是这是大白天,于是不好意思开口起来。就那么无言地互相等着,目光,忽儿触上了,却又快快躲开;过了一会儿,躲开,却又忍不住探过来,不过两人又躲开了;又过了一会儿,她是又贴了过来,他也忍不住靠了去,两个人这才是没法再躲开的。
于静也许是累了,赖在床上便是不起来了,冯裤子见天色也不早了,却是主动起来做晚餐去了,这一时间内却也是相安无事,没事发生。到了晚上儿,冯裤子油灯剥儿剥儿的,发出一跳一跳的光,看到如此的场景,却让他是心跳不已。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冯裤子最近总是心神不宁的,这时的冯裤子,是真有话要说的,他在与于静相处的这些日子里。
使他对于静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真想把这些意思表达出来,说给她听。可他一个长工,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像他这样的没身份的人,有些话又怎能开口?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对一个女人有倾吐的**啊。
于静却没有这般的看轻他,在她眼里,冯裤子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啊,就算天下的女人都不待见他,可是她于静还是挺看得起这个男人的。这几天与这个男人接触,特别是他裤子刷地掉下来的场景,她就算是到了现在还历历在目。那场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完全是出乎了于静的想像,他这样的男人,仿佛就像是天上的星君,不,他比天上的星君还要厉害。他简直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远远的能看一眼,就很知足了终于。
冯裤子也一直站在门外,看着她耐心地哄她的孩子睡觉,他知道自己不能去打扰她,只能远远的看着,不想给她添任何的烦恼。他一直站在门外,叹了一声,道,凡事还是往好里想,人这一生,风风雨雨,有太多过不去的坎。老天爷哪里能随了自己的愿,遇到 什么样的人,摊上什么样的事,变成什么样的人,都是上天注定好的,这些都是没法逃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一章 大红金丝锦鲤肚兜
这两天她们都不再去想外面的事,只是一心想要安静地活着,外面怎样对她们来说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现在生活得很好,那就行了。想这到又能有什么重,想多了也是徒劳的,人啊,不管再苦再难再可怕的事,都能挺过去的,你心里有了亮,再难,还是能挺过去的。
说完,跋开步子,决绝地往外走,他决定去洗一把身子,然后等着她出来。
于静还怔在一片痴想里,还以为他会像上次一样拉着她去屋里,听见脚步,才猛地醒过神。其实,现在谁拉谁已经不这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她们之间渐渐地有了默契,可以很平静地看待此事了。
听这声音,他应该是洗白白了,想到这里,她还是挺高兴的,一个下人能如此的注意个人卫生,却也是很难得的。她是一个很讲究的女人,渐渐地她的一些习惯也慢慢地影响了他,这点让于静很开心,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影响力的。
于静哄好了孩子,也不要冯裤子叫她,她自是来了冯裤子的屋里,却也是越发的默契起来。到了屋里,一双手颤颤伸过去,一肚子话吐不出来似的,喃喃道:“小哥哥,你是不是等急了。”
其实两人下午才有过欢愉的,现在不过是把下午未尽的事给完成了,所以他也不是这么迫切,更没有昨天那般的着急。冯裤子抿着个小嘴,笑了笑:“不急,我真不急的,只要是你,等多久我都愿意。”
于静却是嘴角淌出了一些口水来:“你个坏东西,总是说些好听的话来哄我,哄得人家心里痒痒的。”
对了,你说这几天,我也没有闲着,空的时候我都利用起来了,这双鞋垫,是我赶着做的,我……
冯裤子一看于静手里的绣花鞋底,慌做一团,赤红着脸道,这是女儿家最珍贵的东西,我咋能收,万万不可。
小哥哥,你是不是嫌弃人家,看不起我给你做的鞋垫,你就收了吧……
不可以,我不可以收的,你说我也没有什么可给你的,却收了你的鞋垫,你这是羞死小哥哥我了。
不就一双鞋垫,哪有什么好羞的,你要是不收的话,我可要生气了。
这不是一双鞋垫的事,你说你都这么忙了,还给我做鞋垫,你说这份情,让我这辈子怎么还你。
怎么还,我又不要你还,你想还就还,不想还也就罢了,我还能为了一双鞋垫让你对我负责不成。
这东西真是太珍贵了,我不能收,小时候冯裤子的妈妈跟他说过,收了女人的鞋垫,就要对女人负责。冯裤子可不想对她负责,你让她怎么收好的鞋垫,这真不是一双鞋垫的事,而是要不要对她负责的事。
怎么了,你就这般嫌弃我,连我做的鞋垫你都看不上吗?
不是这样的,我真的很喜欢,也挺感动的,这辈
子也就你一个女人对我这么好,还给我做东西,你说我冯裤子何德何能,怎么就能得到小姐姐你对我的如此厚爱啊。
两个人为了一双鞋垫收还是不收的事,她们聊了好久,最后他还是收了。
冯裤子犹豫好久,最后说,实在要给,我倒想要件姑娘屋里的东西,不知姑娘舍得舍不得?
甚?
冯裤子说了,这几天晚上我真心是睡着着,你说这天气热的,我也没有合适的睡觉的衣裳,要不你把你的那件锦鲤肚兜舍我吧。
啊,于静显得特别的意外,想他会看上自己什么东西,是金银还是首饰,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他是看上了自己的肚兜。你说这个男人怎么就这么变态,怎么就看上了自己的肚兜,天下怎么就有这么变态的男人,真是太变态了。她一开始就看这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也就觉得他这个人一直提着裤子,怕就是一个好色的男人,这点她是可以的接受的。
当他向她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她彻底地震惊了,觉得这个也太不可思议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对一个女人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不,这个要求不仅无理而且还特别的无耻,他要什么东西不好,偏偏要一个女人的肚兜,你说天下怎么就会他这么个混蛋,亏他一个六尺男儿,怎么就能说得出口,于静真的很吃惊,觉得这个人要妹简直就是太变态了。
她听后立马就愣住了,直到这个贱男人又问她要肚兜,她才是反应过来。
“你说的是我的那件大红金丝锦鲤肚兜?”
“对,对,就是你昨天穿的那肚兜了。”
“只是我那个肚兜穿了许久了,要是你想要肚兜的话,我可以给你找一件新的,我没穿过的,你看怎么样。”
“不,我不在意的,我就要你昨天穿过的那件肚兜,旧一点也没有关系的。”
“可是...”
“可是什么,难道你不舍得给我。”
于静哪里知道,他就是现在大街小巷里传说中的那位偷肚兜狂魔,你说这个人怎么死性就是不改,这个时候还惦记着女人的肚兜,真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男人。不过他却是不以为然的,反正他就是一个没脸没皮的男人,他如此的要求他觉得并没有什么,这事是他先提起来的,说要送他东西。他要一个自己最喜欢,最想要的东西,这也不过分吧。冯裤子觉得这一点也不过分,而且是很合理的请求,毕竟这里太热了,真是需要一件合适的肚兜来睡觉。
舍得,舍得。他都开口了,她还能说什么?就算是于静已经表现得很为难,可是他还是如此的坚持,难道她还能不给他吗?他这不是要,他就是耍无赖,就是想要强占她的肚兜。于静见过无耻的男人,没有见过如此无耻的男人,真是让她见识到了男人的无耻。
惶惶地跑屋里拿肚兜去了,生怕自己要是晚一分钟,这个男人也会不高兴的,她可不想他不高兴。
冯裤子接过肚兜,心满意足的样子,仿佛这东西比女人还要让他稀罕,这就是冯裤子,大地朝的奇男人了。那也是够了,你是没有看到他的样子,你要是看到他的样子,你真是恨不得要打他一顿的……
有了这个肚兜后,冯裤子真是如虎添翼一般,把他给乐得都合不拢嘴了。所谓,腹为五脏之总,故腹本喜暖,老人下元虚弱,更宜加意暖之。办兜肚,将蕲艾捶软铺匀,蒙以丝绵,细针密行,勿令散乱成块,夜卧必需,居常亦不可轻脱。
话说,两个人在房里,也是折腾了好久,也许是闹的动静大了,难免是把旁边的孩子是吵醒了。所谓乐极生悲,讲述的是一个人在高兴到了顶峰的时候,发生了让人难过是事情。
战国时,齐威王经常通宵饮酒作乐,不理朝政。楚国乘机出兵进攻齐国。齐王派淳于髡去赵国请来救兵,淳于髡果然不辜负齐王重托,到了赵国就请来了10万大军,吓退了楚军,才解了齐国之围。
在庆贺淳于髡搬兵有功的宴会上,齐王问淳于髡喝多少酒才会醉?
淳于髡回答说:“我喝一斗也醉,喝一石也醉。”齐威王不解其意,又问道:“先生喝一斗酒就醉了,怎么能喝得了一石呢?”
淳于髡想借此机会规劝齐威王不要通宵饮酒,于是就委婉地说:“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大王赏给我酒,在喝酒的时候,大王坐在我面前,法官站在我旁边,御史站在我后边,我就感到恐惧,喝上一斗也就醉了;若是在民间,不分男女坐在一起,一边饮酒,一边游戏,喝上八斗也不会醉;假如到了夜里,主人把我留下,无拘无束地坐在一起,这时喝上一石,也不会醉。所以古人说,酒喝到了极点,就不能遵守礼节,人快乐到了极点,就会发生悲哀的事情。”
齐威王听出淳于髡是在讽谏自已,从那以后就不再通宵饮酒了。
而眼前的这两个人,也是高兴得厉害了,也不分白天晚上的欢愉,却不知道危险一直就在身边,而且与他们只有一墙之隔。
冯裤子自以为自己已经将木屋打造成铜墙铁壁一般,加上这几天蛇群是对这个木屋束手无策,他便是自大起来。不知祸事已经来到了,冯裤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布局,却不知道祸起萧墙,一来他是低估了蛇群的能力。二来他是忽略了一个人。
是的,他忘记了这里不仅就他们一男一女在,他们一晚上疯狂的欢愉,却不想把孩子是惊醒了。这孩子听到妈妈的“哼哼”声后,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着了什么迷,他爬起来后,并不是去找妈妈,而是朝着木屋外走去。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二章 门开了
当他来到木屋前时,他更是像是被人操控了一般,原本他这么小,他是没有力气打开大门的。可是今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他仿佛是如有神助,他的小胳膊变得越发有力起来。你说这种事谁能想像得到,谁能想像得出,这个三岁大的孩子半夜仿佛被鬼迷糊了一般,自个儿去开门了。
如果两个人不是过分的欢愉,孩子起来的声音他们怎么可能是听不见的,为什么她们就是没有听见孩子起床的声音,这不是乐极生悲这是什么。
孩子把门打开了,仿佛就像是把鬼门关给打开了,当孩子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很多的可怕东西朝着他扑来。他一边是扯起嗓子,以最大的分贝是哭出声来,一边是立马是朝着母亲的方向奔去。虽然,他只是一个孩子,可是他也知道自己是错了,他做了一件非常不对的事。
“妈妈,有大蛇蛇,有好多大蛇蛇啊!”他一边是喊了很声,才是打断两个人的欢愉。
当,两个人听到孩子的声音后,便是知道大事不好了,孩子急切的求救声立马是打断了两个人。特别是当孩子说到“大蛇蛇”的时候,两人听到蛇的时候,脸立更是立马就吓得惨白起来。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孩子会开门的话,一定不会让这个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可是这种事他们两个人怎么能想像得到。孩子虽然小,可是却也是知道危险的,当他是发现危险的时候,便是会第一时间冲向可以保护自己的人,也就是他的母亲。
两个人赶紧是披了一件衣服,看到孩子闯了进来,于静别提有多心疼了,可是当她们看到孩子后面的那些家伙时,两个人顿时就傻了。也就是在一眨眼的时间,就这么个工夫,毒蛇似乎已经闯了进来,就在他们的眼前。看到面前如此的多的蛇,只是看了就会让人肉麻起来,何况它们正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你说这几个人,这是什么心情。
两个人知道坐以待毙已经不是办法了,他们知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杀出一条血路来,想办法冲出去。只是,想法是好的,可是房间里都是蛇,现在冲出去,无疑不是自投罗网。两个人寻思着,怕是没有办法了,难不成他们几个人今天都要葬身在蛇腹里了吗?冯裤子,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这个时候,在于静与孩子煽情的时候,他却是多穿了好几件衣服。关键的是,他把红色的肚兜也穿到了身上,可以说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做到了全副武装。
冯裤子心想,反正都是死,就算是死也要拼一拼的,而于静发现自己陷入到了绝境里,自然也就把最关键的东西找了出来。对于他来说,除了孩子还有一样是最关键的东西,那就是岳小云临走前交给他的账本。这也就是为什
么于静可以有恃无恐陪着孩子来到山上的原因,这账本是岳小去这几年贿赂朝廷官员的证据,这里面记录了他在做“慈云社”分舵舵主期间,为“慈云社”分舵谋取利益。为了让分舵赚到更多的钱,他向朝廷有关人员贿赂上万两金子。
账本里记载,岳小云与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都打过交道,有一次他请刑部的人吃饭,一次就花了上千金。你说这一顿饭怎么就能吃了上千金,能吃一金都算不错了,可是他们却吃出了上千金,这里面要是没有猫腻,真是说不过去啊。据悉,只是为了捞一个人,而这个人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听说还是当街打死了人,当然这是老百姓看来他是一个坏人。可是在刑部的人眼里,他却算不上什么坏人,毕竟这个人拿出这么多钱来掩盖自己的罪名,钱越多罪也就越小了。
武则天虽然是加大了刑部的管理,不管你是谁,只要是犯了罪就会得到依法的处置,不过这只限她的对头。若是自己一个派系的人,那也就另当别论了,这就是所谓的势力斗争,表面上看起来公开公正。武帝对待自己的敌人,可是不会手软的,只要你对她一点点的不满,她也会想尽办法去害你的,大唐时期可不是史书上写的那般美好。这个世界没有一个绝对美好的时代,这种理想的社会是永远不会存在的。
于静有这些东西在,他就等于多了一件护身符,他已经不再担心跟岳小云彻底决裂,也不怕她最后跟自己的翻脸。于静在社会上混得久了,她自然是了解这个时代的男人的,她知道就算是他生了岳小云的儿子,可是男人并不会因为女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会对女人负责。绝大部分的男人就算女人有了自己孩子,也不会对女人负责,而这个孩子更是可有可无,男人们一点也不在意。毕竟,孩子虽是他们的,可是并不是男人亲自从身体里生出来的,他们自然是无法体会母亲十月怀胎的痛苦,也不会知道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感情。
与其是拿孩子来要挟他,还不如这样一个把柄捏在手里更有用,一旦岳小云想要不认账,或者对自己和孩子动手。他就敢把账本里面的资料全部公布出去,大不了双方同归于尽!
跟岳小云那样的大佬相比,她于静就是一个妇人,更是就是一个无名小卒,他相信岳小云应该不会那样做,跟自己撕破脸的。本以为自己来到这里,远离他的生活,他就不会再想起自己来,会很快的将自己忘记的。只是没有想到他还是动手了,对于现在遇到的蛇群,于静也不能确实到底是岳小云做的,还是眼前这个男人做的。
于静也不是天真的小女孩了,他一直都有怀疑冯裤子,毕竟蛇群是
随他而到的,他的嫌疑很大。于静一直天真的以为,只要这个账本在他手里一天,岳小云就一天不会动他,而且会好生的伺候着她们母子俩。想想,她真是太天真了,把男人想得太简单了,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性命是拽在别人的手时,哪怕这个人曾经是自己的老婆,而且还给自己生了娃。做为他的前妻,想想就知道她们的关系是多么不可靠的,只是这点她至到现在才想明白。
当然了,如非万不得已,于静绝对不会把自己拥有这个账本的消息透露出去。这几天她算是想明白了,她知道自己很有可能没法活着走出去了,于是她是把账本是找了出来,她还是想要把账本是带出去的。可是,对方明显不想她活着把东西带出去,他很清楚,岳小云抢夺账本,是为了杀人灭口,毁灭证据。但现在他暴露出账本的事来,就是想要年冯裤子是什么反应,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冯裤子他最在的并不是自己的账本,而是那条白蛇。
冯裤子之前跟上自己说过,她们现在落得如此的局面,很可能是因为这白蛇的缘故。大地朝有句话,就是解灵还需系铃人,冯裤子说过,要是蛇群真的出现了,而且准备攻击他们的时候,他就把白蛇是从药酒里取出来。然后,冯裤子带着白蛇跑掉,吸引这些蛇的注意力,从而给她与孩子制造出逃跑的机会来。不管天静当时听他说这话的时候信没信,反正冯裤子却是信守了自己的承诺,他说过她会帮她的,为了她更是愿意付出生命来。
之前的时候,于静只是把这个男人的话当成是笑话来听,毕竟他这个人没有本事,而且做事也特别的不先说,还有就是他完全不像一个男人。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把自己的性命交给别人,为了让别人活而牺牲自己,这得是具备何种伟大的人格,才能做到如此的地步。于静之前一直看不起这个男人,现在真是对他改观了,就算他再怎么不算是个男人,可是至少这点他比自己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做得更好。
很难想像如岳小云这样的男人会为了于静而付出生命,怕是孩子的亲生的父亲,连这个认识不到几天的陌生男人都不如,也不能像他这般帮自己。于静的时候想想女人找男人,只是为了男人的钱,只是因为男人的功名,或者是为了男人手里的权利而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于他,这样的男人真的值得女人去付出吗?于静摇了摇头,如果是以前的话,她估计还是会选择岳小云,可是到了如此的境地,她突然多了一个选择,就是这个眼前一无所有的男人,也许他才是女人最好的选择吧。虽然他没有钱,也没有功名,更没有权利,可是这样的人却无疑是像她这样想要安心过日子的女人的最好的选择。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三章 多穿些衣服
于静拿着账本,并不是想要跟这个男人斗,也不是说她与他已经翻脸了,她只是想要得到一个保障,给自己的孩子拿到一个保障而已,如此而已。她并不是那种贪心的女人,她能来到大森林里生活,也说明了她是一个特别单纯的女人,她只是想要得到简单的生活而已。于静从得到这个账本后,她从来没有把账本示过人,她还以为只要是个人就会为了这个账本而拼得你死我活的,可是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却是对这个账本一点反应也没有。难道说他不知道这个账本的价值,或者他以为这个账本迟早是他的,他现在根本就不用它暴露出自己的本面目来。
可是就算是这个男人再怎么装,也没法装得对这个账本如此的不以为然,如果他知道这个账本,就知道他的价值,那自己拿出它来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就应该有反应才对。可是,他怎么能做到如此的淡定,不以为然,这让于静实在是想不通。
其实,冯裤子就是一个长工,地主家干活的可怜孩子,他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账本却是拿着城里多少官员的命脉,有了这个账本他就可以进入到岳小云的圈子里,也不用做回以前的那个长工了。有趣的事,这个男人也是一个天真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吸引这些蛇的注意力,然后让她们母子跑掉。虽然,这样做的话他很有人可能会丧命,其实冯裤子很清楚,就算是他不这样做,他面对如此多的蛇也是会死的。反正都要死,不如是做点有意义的事,这样就算是自己死了,也是有意义的。
想起了一首诗:
《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冯裤子虽说很自私
,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良知了,他小的时候也是一个有梦想,他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一名侠客,成为百姓心目中的大英雄。虽然这个梦想离他的生活有十万八千里远,就算梦想再遥远,再怎么遥不可及。可是即便如此,也没法让她丢掉自己的梦想,冯裤子这几天就在想,也许在自己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可以让他做一回英雄,做一回英雄救美的事,这样就算是死了,他也算是值得了。
不过,他并不是只是想要在临死前做一回男人,完成人生的第一次英雄救美。也许是于静在她的心里一直都是遥远而不可及的女人,做为一个长工想要得到一个夫人的青睐那是很难做到的,更何况是像于静这样站在酒楼舞台上高高在上的女人,他更是无福消受了。可能是于静对他很好,也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长工而嫌弃他,更没有做出让他觉得生气的事来。
反是她对自己很好,就像是自己的女人一般,包容自己,理解自己,尊重自己,这是除了母亲外,任何一个女人都做不到的。就算是表妹也没有做到她这般对自己好,不管她对自己好是别有用心,还是出于什么别的目的,他都感受到了她的好,这让他无以为报。冯裤子把现在的行为理解为,他想要报答她,想要感激她对自己的好,想要像男人一样回报对方的好。
可惜冯裤子把自己的想法说与她听的时候,她并不以为然,以为自己只是说笑而已,她听了后只是对自己笑了笑。她却不知道他是认真的,他真想要做一回英雄救美的事,虽然他救人的计划是如此的荒唐可笑,可他却是如此的坚定。回过头来再看他的行为,也就并没有那么可笑了,毕竟他是为了救人而做了此事,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他的行动也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她拥有账本的消息一旦传出,就算岳小云忌惮她会选择同归于尽不敢动手,朝廷里以及他背后的官爷们绝对会想尽办法抢夺账本的。官场里的那些人,那些人比流氓还要可怕,比恶人还要凶狠,比坏人还要无耻,于静和岳小云最不想得罪的就是他们这些人了。甚至官场里的有些人会非常乐意于静将账本里面的内容曝光出去。这样一来,岳小云就会沦落到于静一样的命运,从此以后只能东躲西藏,亡命天涯! 但这可不是她们希望过的生活,所以关于账本的事情必须保密,而于静这个唯一的知情人自然也就必须死了。
为什么说冯裤子天真?因为他天真的以为她可以引开蛇让于静离开,也不看看这是有多少蛇在这里,他冯裤子还能把蛇都引走了,让于静和她的孩子安然的离开,这就是冯裤子天真的地方。当然,人都得有点梦想才行,虽然梦想与现实总是背道而驰的,可是人还是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的人生是死寂,没有生气的。冯裤子为了这一天也是做足了准备,就衣服也是准备了足够多,这让他在孩子进来之前,直到孩子扑倒在她妈妈的怀里,冯裤子都在穿衣服。
他还有一个小小的奢望就是衣服穿得多了,这蛇也就不咬自己了,要
是这样的话这是多么美好的想法啊。虽然,他自己也觉得这很可笑,可是从理论上来说,这个想法也是站得住脚的,衣服穿得多了,就算是被咬伤口也要比衣服穿得少时要浅一些。如果,按照冯裤子的想法,他现在是穿多少衣服他也不会嫌多的,只要能不被蛇咬死,他愿意尝试一切的办法。
这已经是他穿的第八件衣服了,他之前还特意给这些衣服做了充足,什么衣服穿在外面,什么衣服穿在里面,什么衣服先穿,什么衣服后穿,这些都得事先计划好才的。只有做好周密的计划,他才能逃出生天,这就是冯裤子这几天在干的事,也是他在想的事。他并不是只准备了这些衣服,他还准备了许多,可是为了自己能活动,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现在他把白蛇是缠在手里,相信只要看到白蛇在自己的手里,看到它们的同类是惨死在自己的手里。这些蛇一定会因此而疯狂,会对自己发起猛烈的进攻,并吸引他们全部的注意力。估计这些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把它们的同类拿来泡酒吧,要是它们能理解的话,一定会气个半死的,所以现在做好了准备,也足够的招这些蛇讨厌,它们要是不进攻我,而去进攻于静那就说不过去了。
转眼间,这些蛇是一扭一扭的,不断的发出尖锐与地面的摩擦声,不一会儿就到了床边。他们的呼吸也跟着都变得粗重起来,紧张的心情可想而知。两人都记得杀白蛇的情景,只是那个时候是一条蛇,可是现在有这么多蛇,看到眼前如此这般恐怖的场面,两个人连反抗的想法也没有了。森林里猎人的警告冯裤子是绝对不会望了,曾经在冯裤子的家乡里,有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猎人,这个人特别的厉害。他曾经徒手打死过野猪,就这事就可以让猎人在他们那地吹上一辈子了。
自己要出来的时候,这个猎人跟自己说过一句话,就是:“像你们这样的普通人(他是猎人,那除了猎人之外的人都是普通人),如果在森林里遇到了动物,记住一定不要先出手攻击它们,任何时候都不要这样做,特别是遇到了自己难以应付的动物,更是不能先出手。”这便是我们大地朝几千年以来,传下来的森林法则。
以前的时候,冯裤子听到这个法则的时候特别地不以为然,觉得这不就是一句屁话吗?这样的法则就算是小孩子也会说,直到今天他终于是明白了老猎人说得对啊。在森林里遇到了野兽真是不能主动进攻,不然的话真是会出事的,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范围了。
于静却是告诉自己孩子说:“绝不能睁眼,否则将会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那是会使魔法的裤子叔叔的规则”。
听于静在孩子的面前这么形容自己,他忍受不住是看了她们母子俩一眼,想到她对自己的介绍“会使魔法的裤子叔叔”,他就想笑。
森林里的法则,恐怕一定也是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现在只能冒险相信它了,不到最后时刻,绝不能轻易打破这一古老的禁忌。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四章 暗黑四人格
你让孩子不睁眼,他就不睁眼了,你越是不让他看,他就越是想看,除开是他害怕了,他不敢看了孩子才会主动闭上眼睛。于静怕自己的孩子吓到了,他不忍心看着孩子害怕,于是把孩子的眼睛是给蒙上了。于静突然想到如果孩子沉不住气扯掉眼睛上的布条,孩子看到自己被攻击的场景,他得有多伤心啊。孩子毕竟年纪小,虽然平时胆子很大,但好在比较听话,于是用力的抱着母亲的肩膀,想要得到母亲护佑。
冯裤子为了分散蛇群的注意力,已经摸到了床对面的墙角上,也就是说他站到了于静的对立面,相当于是他一个人直接面对了蛇群,这份胆量,还有这份情分,不知道于静他会怎么想。冯裤子一只手抓住白蛇,把它是举在了胸前,让它们看到自己的同伴在自己的手里,他愤怒的咆哮着,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来显示自己的力量:“ 不要这样做……不要……不要这么傻……这事与他们母子两个无关,有什么你们冲着我来,你看你们的同伴还在我的手里,你们难道不想替你们的同伴报仇吗?”但是发出来的声音却是细若蚊蚋。
这些蛇也不知道是听不见,还是对他没有感觉,或者是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估计它们谁也不放会过,于是就不会对其中一个人特别的在意吧。
其实,并不是冯裤子无法声嘶力竭的呐喊,而是他是在心里做到了声嘶力竭的呐喊,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尽力了。你说人嘛,就算是再怎么想死,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他们的,这可是从林的法则,这话他是说给于静听的,让他知道自己已经是尽力了。他的另一只胳膊却是提着裤子,他心想要是万一有什么突发的情况,他就不管不顾了,准备把自己的猎刀是掏出来,跟这些家伙们拼命。当然,拿出刀来,在现在看来是不合时宜的举动,他是不会去做的。
于静特别的感动,虽然他声音不大,可是他说的话,是如此的感人,他的形象立马就她的心里高大了许多。好在进来的蛇,都是这些蛇群的先锋,不仅是红蛇不在里面,而且那天他在缝隙里看到的烙铁头蛇,虽然她对蛇不是很了解,可是这些蛇看起并不是最毒的:“倘若真是头部呈三角形,形如一块烙铁。尾部呈白色,因此又被称为莽山白尾蛇。以它们的攻击性,早已扑过来咬人了,但看这些群的架势这,蛇群的移动速度并不快,只是形成了与它们对峙的局面,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冯裤子看这些蛇只是在自己的面前不断的扭着,不断的让同伴是聚集进来,这场面很是古怪,就好像这些家伙不是要来吃的人,而是想要与她们嬉戏的。当然,冯裤子觉得这个想法太不实际了,这么多蛇大老远的每天跑来,只是想要与自己嬉戏,就算是别人相信,他也不会相信的
。不过,据说有些动物有一种习惯,就是猎捕到动物后,他们不会立马就把猎物咬死,而是会与自己的猎物玩耍一番。等他玩累了,觉得这猎物不再新鲜有趣了,这才是会把猎物咬死,估计这些蛇也有这个毛病吧。
“对,用力挣扎吧!看你多大能耐!”很多肉食动物会把受伤的猎物交给幼仔撕咬、虐杀,老虎会把丧失反抗能力的野猪在地面上让它是爬来爬去,反复撕咬。
我们能否在动物中找到虐待狂行为呢?冯裤子之前不是了解到岳小云曾经出过海,还有一番机遇,他曾经听出过海的老水手说过,他曾经见到在海面下游泳的海豚会突然喷水,袭击坐在海面上休息的海鸥。这种行为或许可以解释为某种故意令人讨厌的举动,但“虐待狂”一词具有非常道德性的暗示,特别是我们并不知道海豚是否意识到它们对海鸥造成了困扰。
“这有点像上帝指使喜欢挤气泡包装袋,其实这是一个很无聊的行为,而且一点意义也没有,邮递员送货的时候怕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受到外力损害。会在这些将要运输的货物上缠上有气泡的包装子袋。这一个个有着小气泡的包装袋,可以在运输过程中起到防撞的目的,当然这些有气泡的包装袋对于收货人而言,是没有多大的价值的。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把它们丢掉,可是上帝指使却不会轻易把它们丢掉,他会把这些充满了气的一个个小气泡都挤爆了,才会把它们丢掉。”
上帝指使对自己的行为解释说道:“自己只是闲着没事,想要听听它们响,只是如此而已。”
什么?只是为了听听响,而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很多的人自然是不会相信的,而上帝指使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了。
不知道什么开始,自己却是沦落到没事的时候就去挤气泡包装袋,有的时候想想就是自己单身久了,才会变得如此的变态吧。这就是单身给自己带来的后遗症,每一个单身的人都不会承认单身带给我们的危害,因为我们就不知道单身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危害,这种危害是别人想像不出来的,只有单身的人才会明白。
海豚袭击海线鸥的行来还可以理解,有人以为“这可能只是一种很好的练习, 也可能带来很多的乐趣。海豚会很长时间追随船只,这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而且依然很难加以解释,除了看起来确实很有乐趣。”只是上帝指使挤气泡包装袋,这又是为何这就很难理解了,也许他觉得这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或者他真的是太无聊了。
动物有时会玩弄猎物,似乎只是为了折磨它们,动物也有无聊的时候,也会做一些看似无聊,可是却是很有趣的事。我们可能会把一些最单纯的快乐与儿童时期的游戏联系起来,把一切看似无聊的事
看成是很有趣的,当成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种表达。这或许是虐待狂最根本的起源之一,就是我们活在一种无聊之中,因为我们找不到别的乐趣了,我们太无聊了,却没有地方可以发泄,只能做一些更无聊的事。
如果你看到动物玩弄它们的猎物,它们不杀死猎物,而是折磨猎物,直到把自己猎物玩死,最后成为他的腹中餐。有的人觉得这很变态,其实上帝指使却不这样以为,毕竟猎物终是要死的,只是有的猎物在死之前,可能还会多受些折磨。这与人类不是很像,在古代的时候,犯人是没有人权的,在犯人死之前都会遭受到相应的刑法。我们能说这是不道德的吗?
在现在看来这是不道德的,因为现在的社会讲究人权,就算是犯人,他们也是有人权的,而这就是文明的优越性。只是在古代人们不知道人权是什么,对于一个坏人,被贴了恶人的标签的人,他们在死之前得受到相当的痛苦,这就是刑法。对于高等动物的人人尚且会去折磨自己的猎物,动物去折磨自己的猎物怕也是生物的本能吧,这又有什么可稀奇的啊。
上帝指使“可能就是这种联系,要学着成为成年的动物,你首先必须玩耍,在玩耍和成为必须杀戮的成年动物之间,有一条分界线。有些成年动物还保留着一些玩耍的行为,它们实际上停留在玩耍阶段,从未跨过去。”这句话能让我们更好的理解蛇为什么没有立马攻击两个人,而是给了他们残喘的时间,它们是真正的动物,它们也在玩啊。
因此,虐待狂可能显示的是某种形式的“发育受阻”,不应该是动物都应该特有的性格,只是少部分动物才会表现出来的性格。如果确实如此,那成年动物群体中这种行为的长时间存在,似乎很令人感到奇怪,更奇怪的是如此多的动物同时表现出来这样的行为来。这让人没法相信,它们只是冷血的蛇?冯裤子难免不会思考这些动物背后到底有何可怕的存在,它们是被人操控着,还是它们都是些冷酷的蛇。
冯裤子提出了一个理论:“你可以把这些暗黑人格看作是不同形式的寄生虫”他说“在动物群体中,寄生虫具有非常正面的功能,它们都是特别有意义的东西。有一个论点称,寄生虫能够清除群体中那些适应力不够、不能提供多少贡献的个体。”
当这些家伙在没有感受到危险时,它们身体里的寄生虫是不会发生作用的,也不会下达任何攻击的指令。而这就与冯裤子说的:“森林的法则是不谋而合的。”
这是一个道德上令人为难的观点,但所谓的“暗黑四人格”或许能为人类社会和动物群体带来好处。尽管看似不合常理,但这些行为能鼓励其他个体对它们有所警惕,并仔细思考对它们的信任。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五章 于宝宝心里苦啊
“它们以某种方式保持物种的健康。”冯裤子说道。
听冯裤子说这些蛇是在与她们嬉戏,于静真是闻所未闻,天下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蛇,居然想要跟这个世界上最强大也是最聪明的人类嬉戏。它们难道不知道人类的厉害,为什么它们明明守在屋外有好几天了,可是到了现在还能如此的不急不慢的戏弄着人类。
于静有句话说得好:“这些蛇都成精了。”她对冯裤子说:“世上没有不咬人的毒蛇,也许是这些家伙刚吃过点心,暂时对咱们没有什么胃口……”
哈哈,冯裤子听了于静的话,想到自己就要成为对方的点心了,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他早就知道自己就是烂命一条,只是没有想到这条烂命却是落得如此的下场。其实,看到花花的下场后,他们就想过自己将来的下场会不会像花花一样,可是他们再不想变成花花这样,但是现实却还是让他们成为了这样的人。
说到毒蛇咬人,冯裤子忽然想到说书人在茶楼里说过一个场面,说书人用他高超语言天赋,描绘了毒蛇咬噬敌人的残忍场面。奴隶们无助地瞪视着双眼……对了,好像所有被蛇咬的敌人,都是瞪着眼睛:对,就是你这样的,她指着于静样子说道。
还说这个男人没有幽默感,没有想到他这个时候了还能如此的幽默,这个男人真是绝了。她是苦着脸道:“让你贫,看你还能贫到什么时候。”
反正都是要死的,我现在也是不怕了,说书人说那些被咬死的敌人,他们死不瞑目,就算是死了也不愿意闭上眼睛。想想看这是多么可怕的场面,这样的场面难不成就要在我们身上上演了吗?
说起来这么多蛇出现在这里,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吗?不管他们相不相信,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或许是冯裤子记忆有误,说书人故事里的敌人死后眼睛全是瞪视的……那些情景又突然在脑海中模糊起来,但他仍然隐隐约约感到,说不定正是因为说书人讲得太可怕了,或者说把敌人的死相形容得太过残酷了。敌人都是睁着眼睛痛苦的挣扎而死的,听起来那场面不要太恐怖了,想到自己就要这么死了,冯裤子彻底的心灰意冷起来。
于静听人这么说过,蛇是感受到活人眼中的生物电,才会发现目标,所以我们千万不要看它们的眼睛,他们就不会攻击你了,她是小声跟冯裤子说道。不管,冯裤子听了信还是不信,反正于静是信了。
冯裤子听了只是不答,心里却是暗暗骂道:“你个贼婆娘,这话你只是不早说,你这是要害死我了,这些蛇的眼睛我都是看了,它们还不全部扑上来弄死我啊。”不过这话说也无益,他也就没有说了,只是看了于静一眼,苦笑起来。
这个念头只在脑中一闪而过,却更加坚定了不能看蛇的人眼睛,要是与这些家伙对
上了眼,真就是不好了。
冯裤子拼足了勇气,慢慢的向蛇群走去,想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做什么?别别……别开玩笑,你真打算就这样冲进蛇群里去吗?没大没小的,你到底打算怎么样?”
它却是不答,毕竟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可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有丝毫的分心,否则便会有生命的危险。
“呦……有条蛇爬到我脚面上来了……”昏暗的烛火中传来冯裤子将蛇踢开的声音,于静看得真是心惊胆战的,心脏只差是提到嗓子眼了。于静心里的孩子忽然身体发沉,如果不是靠在床边,还有一个支架,她此刻只怕惊骇欲死,恐怕就要瘫倒在地了。
冯裤子也感觉到了脚边蠕动着的蛇,这种情形,不由得人不从骨子里发怵。在这间小小屋子里,群蛇们鱼贯而入,就如同面对一份全是选择题的考卷,需要连续不断地做出正确判断,有时甚至连思考的余地都没有,而且只能得全对,出现任何一个小小的选择错误,都会得到生与死的即时评判,是不能挽回的。
他此刻所要立即做出选择的是,在群蛇的围攻下,要如此走好每一步,重点是将这些蛇用脚推开的时候,这些蛇能保持很好的心态,被自己推开了,还能不咬点自己,他要做的就是这事。这是一个特别细致的活,就像是老妈妈穿鞋垫一样,要一针一针的按着设计好的线路一步步地进行,而且线条一定要平稳,每一针不仅要连贯,距离更要合适,才能达到一双好的鞋垫的要求。
这时只听得于静声音发颤:“蛇啊,有一条毒蛇……毒蛇爬到我脚上了,救命啊。”
冯裤子听了后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不看看他的脚下,可不是一条蛇,而是十几蛇就在他的脚下。他自己也是有苦说不出,哪里还管得了她的死活,现在他能保证自己的死活就不错了。不是他不想救她,真是救不了了,这些蛇可不是吃素的,都是相当可怕的主。
冯裤子也正心神恍惚,他显然没有时间再去左顾右盼的,他可以听到于静抽回他的脚,大概是想要逃离蛇的纠缠吧。
而冯裤子却是小心的用脚拨开爬上他脖子的毒蛇,他暗暗地给自己鼓劲道:“没关系,别管它,这他妈的都是幻觉,不是真的。毒蛇不可能凭空钻出来,现在前后都是蛇,可是进山这一路过来的时候可没感觉到有蛇……”
于静感觉到冰凉滑腻,“咝”的一声,便是有蛇顺着他的脚想要向上游走到她身上去。那种冰冷的恐惧,立刻蔓延至全身,这不可能是乌拉那拉山让人产生的错觉,百分之二百是货真价实的毒蛇。
于静什么也没去想,赶紧是狠狠地提起脚来,想要将这蛇是甩出去,忽听于胸大骂:“这蛇怎么朝我这边来了,难道说他们的目标不是白蛇,而是自己吗,身上顿时猛地一颤起来。”
想到这些蛇是冲着她来的,她顿时就不好,他手上也没了力气,只能把孩子是放在床上,自己整个人摊坐在床上。
冯裤子则是在不断拨开身旁的毒蛇,他最初是与一个人搭伴上山的,之前也没有遇到什么野兽,更是没有听那人提过蛇字。要是知道这里有这么多蛇,冯裤子就算是借了十个胆子,也不敢上这乌拉那拉山。真不想是有命上来,却没命下去,冯裤子心里苦啊。
也不知是吓得有些腿软了,他发现自己每出去一步,都是如此的艰难,仿佛自己是进入到了地狱里。他小心的靠着墙边,提着裤子小心翼翼走着,也不敢走急了,引起蛇群的疯狂的攻击。他向边上踉跄了几步,脚下踩到团软乎乎的事物,不用看也知道是条蛇,他赶紧缩脚转身,等站稳了才感觉到,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于静那边却是涌去了更多的床,她之前还是站在床下的,自己的孩子是站在床上的,现在她自己也是跑到床上了。可是这些蛇也不是吃素的,跟着他也是上床去了,看来是要在床上与她是决一死战了。
于静在附近喊道:“受不了啦,看来这次真是完了,已经没有活路了,它们真是不会放过自己的。”于静早就被冯裤子灌输了,她杀死了白蛇,与这些蛇有深仇大恨的。听冯裤子如此说来,它们找上自己也是应该的,毕竟一命赔一赔,这也就是自己的命了。
冯裤子想要提醒她不要说话的,这会把这些东西吸引过去的,虽然蛇是没有听力的,可是要是你大声的说话,你身体的热量的流动加快的话,那是会吸引蛇的注意力的。冯裤子不愧是山里走出来男人,他的很多的想法和理解都是正中下怀的,这就是山里人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于静看着冯裤子一点一点的正在离开自己,而他却是被逼到了床上,再没有了退路。明明看着他更危险,可是现在却变成了自己更危险,这世间的事变化真是快,短短的时间里却是发生了诸多的变化。
就在这个时候,她惊奇的发现,也不知道为什么,冯裤子那边的蛇虽与他正面的冲撞,可是他走着走着,这些蛇反是给他让路起来。蛇群正在逐渐地向自己这边移动过来,蛇好像对那个人男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反是对自己充满了好奇,像潮水一般的疯狂地向自己的袭来。于静哭了一把苦水,含着眼泪道:“于宝宝心里苦啊!”
她那种紧张与恐惧仍然占据了整个脑海,脑中一片空白,我的两脚微曲,不敢绷直,一要一绷直就会不停的发抖,整个身体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没有力气来支撑。可以看得出,她被恐惧围困了,恐惧使她的两肘缩紧在腰旁,使她的脚尖轻轻地踮起,使她尽量少占地方,尽量少吸取不必要的空气。这几天外面的那种恐惧可以说是已经成了她自身的习惯,除了有增无减以外,没有其他可能的变化。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六章 最后关头
即便是她再怎么害怕,他还是把自己的孩子是背在自己的身上,这就是作母亲的,她们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伤的。哪怕自己受到伤害,也会护着自己的孩子,毕竟这是她亲生的孩子。就如岳小云所想,这孩子不是他从自己的身体里生下来的,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可以说是他亲生的,也可以说是不是他亲生的。他要是觉得这个孩子是自己亲身的,他自然会善待他的,他要是觉得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就不会去善待他。当然,是不是岳小云亲生的,他真是不知道,所以他不会在意这个孩子的死活,想到不是自己亲生的,这孩子死不死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不过之后的情景,却是有些出乎人意料了,冯裤子却是没有看懂,没有想到这些蛇能给自己让开一条路来,这让他显得格外的惊喜。在危险之外惧怕死亡,而身临险境时却不惧怕。这就是所谓的人,不管是多可怕的事,为了活下来,人也会努力却支撑着自己的身体来的。
她心想自己怕是不能活了,也许他还有一条活路,于是她是小声的与他说道:“这木屋里现在是危机四伏,而且我们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想要活下去,只能看它们的心情,如此也不是个办法。现在孩子和账本在这里反而成了累赘,要不你带着我的孩子走,我跟来掩护你,我负责吸引它们的注意力,你怎么看。”
她说要把账本和孩子是给自己,话外之意就是她知道自己没救了,放弃了抵抗,想要跟它们一搏了。
看着于静那种不甘心的样子,是啊,谁又能甘心就这样死去,换成是谁都是不甘心的。人嘛,谁都不想死,都想活着,活着多好,可以享受美好的生活,美味的食物,还有幸福的人生。于静小心的把账本是给他丢了过去,冯裤子心想这都什么时候了,人命关天的时候,这个时候还想着什么破账本,这女人怕不是疯了吧。冯裤子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账本,记录的是什么东西,都比不得人命来得珍贵,这个时候还是得想着如何保命,管这个账本做什么。
于静见他收了账本后,这才是把自己的娃是举起来,想要递给冯裤子,看于静如此冯裤子心想做人也不能太岳小云了。话说回来,多停留一分钟,便多一分危险,他必须尽快往前走,冯裤子可不会回头去救她的。虽然,他不会救她,可是看她充满了渴望的眼神,两只眼睛里充满了祈求,可是她却不敢奢望对方来救自己。就算是对方救不了自己,可是她还是希望自己能救她的孩子啊,就算是自己活不了,冯裤子不来救她也没有关系,她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活下去,这就是他唯一的心愿了。
冯裤子看到于静把她的孩子递过来,他挺犹豫的不知道自己应该接,还是不接才好,毕竟这不是自己的孩子,而且是自己最讨厌人的孩子
。他要是去接的话,之前的努力也就白费了,他好不容易是走出这么几步来,现在让他退回去,重新再走一遍,他自然是挺不愿意的。可是看到于静那双渴求的眼神,想到这几日与她的情分,他又觉得于心不忍,毕竟他也是个特别简单的人,也会日久生情的。
不像岳小云那样的人,不是对胖的男人有偏见,而事实就是如此,我们看到的喜欢打架的,也就是街上的地痞流氓,大部分都是身强力壮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吃饱了没事干,就喜欢惹是生非的,打架什么的对他们而言就是家常便饭。大家都说胖的人温柔,心眼好,那也是在没有得到女人之前,他们对女人真是特别的好。
可是得手了,他们的心里的阴暗面也就暴露出来了,胖的人男人天生就自私自利的,这样的男人永远不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的。为什么胖的人越来越胖,就是因为他们只为了先保护好自己利益,自己吃饱了,也不管别人有没有吃饱。当然,这话并不是针对大地朝里的胖人,而是说的是那些喜欢到处惹事生非,喜欢说流氓话,喜欢让自己的徒弟去打人的岳小云。
岳小云有多坏,他不仅是打人,还颠倒黑白把被打的人说成是坏人。还记得,那个在人群中只因为多看了他一眼被打的那个男人,岳小云把对方打了,还说打人的都是英雄,被打的那人是垃圾,他这是在为民除害,你说天下怎么会有这么恶的男人。
冯裤子还是太善良了,真是狠不下心来舍下她们母子俩,如果有机会他两个人都想救出去,只是现在他真是自身难保了。这些并不是觉得他长得丑,就没有咬他了,而是还没有到它们正式进攻的时候。它们只是摆好了阵式,等着首领的一声令下,再对他们两个人发难。
不过,它们的主要目标是那个身上带着杀死的女人,动物对于伤害过它们同伴的人有一种特殊感知力。虽然,它们并没有看到于静杀死白蛇,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它们就是能知道是这个女人杀了白蛇。这是动物的一种天赋,我们人类是没有的,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它们到底是怎么锁定目标的。
冯裤子还是回过头来小心地回了几步,并接过孩子来,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她知道他想要说什么。于静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不用管他,只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能把自己的孩子带出去,她就算是死也能安心了。
冯裤子的一丝不苟的表情,表情特别的严肃,此时此刻他看着她却是不言不语,望着她的眼睛,他的眼角闪着泪光。她轻轻放开了自己的手,孩子被他接了过去,这是她第一次把自己的孩子交与一个男人,就算是孩子的父亲,她也没有像今天这般如此的稳重地把自己的交给他。他是如此倔强的女人,这让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磨砺成为了一个特别坚强的女
人。
当她知道他的男人不要她和她的孩子的时候,她就决定了再也不要依靠这个男人,也不会向他摇尾乞怜的,她要变得更加的坚强,坚强到不会流下一滴的眼泪来。
车快开了。我踏上了归途。坐在靠窗的位置,只为多看你几眼。你缓缓走下车,回头要想继续前进,就必须找对方向,但现在完全丧失了方向感。
冯裤子现在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带着孩子离去,毕竟孩子被父亲抛弃了,现在还离开了自己的母亲,这个孩子的这一生基本就毁了。就算是他能有好的幸运,能找到一个好心人家收留他,可是对方再怎么好心,也不可能像他的亲生母亲这般来照顾他的。所以,就算他能带着他是逃出这里,他这一生也不会幸福的,这就是这个孩子的命运。他是多么希望能带着于静离开,可是当他是把孩子接过来后,突然看到几条蛇回过头来,对他是吐着舌信的时候,他整个人立马就崩溃了。
本以为冯裤子接过这孩子的时候,这孩子脑袋上用来遮眼的布却是掉了下来,你说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怎么就出了这样的事。冯裤子看到那手绢是从孩子的脸上滑下来的时候,他整张脸都变得僵硬起来,生怕是这突然的动作,会换来蛇群疯狂的攻击。他知道只要自己的动作是稍稍大了,很可能就会刺激到这些家伙,他可不想因为这个小小的变故,而害了自己的性命。
他整个人战栗着,额头沁出豆大的冷汗,浑身上下都结起了鸡皮疙瘩,忐忑不安的心扑通扑通猛跳,生怕自己愚蠢的同情心就是压死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还有一件事,也让他特别的害怕,就是孩子的眼睛睁开了,让他看到了如此不和谐的场面后,他会不会害怕的。好在孩子一直以为冯裤子是他的爹,这是这么多天了,他第一次抱着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以为爹要跟他玩呢,也就没有哭也没有叫。
最让他开心的是,这些蛇并没有因此而暴动起来,这才是他最为开心的事。冯裤子接过了孩子,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后,仿佛就像是生离死别,两个恋人之间在彼此告别。一对恩爱的男女在生离死别之后,最痛苦的永远是活着的那一个,那漫漫无期的等待,那日日夜夜的寝不安眠,那满腔相思无处安放的苦楚。
遇到困难,越坚强的女人越有一股让人尊敬与心疼的魅力,这也就是冯裤子对这个女人是欲罢不能的原因。他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女人最为美好,也是最为光彩夺目的那一面,坚强不是倔强更不是强悍,它是女人对男人的理性的依托,也是她一个女人立于这个社会的情感的一种表达。冯裤子让受伤的于静把目光投向远方,不要再对自己的孩子挂怀了,要是她再是不舍,真是会因为自己的对孩子的执念害了这个孩子。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七章 酒楼刷茅坑的
不管怎么样,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总有一天会离开自己的母亲的,只有母亲先是放下这份母子之情,孩子才能给自己一个信步生活的理由。
坚强的女人总是会想到办法来让自己开心,如果没有男人来哄她开心,她就只有打一把钥匙解开心锁,自己哄自己开心了。借一方晴空,拥抱阳光。爱过痛过,哭过笑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一团乱麻,全是些倒霉的让人心烦之事,这个时候的女人更是得要保持好心态,然后继续坚强,努力地活下去。
很多事,唯有当距离渐远时,才能回首看清它。天地空旷,生命独欢,人终是会死的,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在于静看来,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独立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更得是需要有空旷的心灵,有一颗强大的心脏才行。那些坚强的美丽的女人,一定是学会了精神厮守着精神,花开独妍,自嗅其香;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独处中,才能洞照见自身的澄澈与明亮,才能盛享到生命的蓬勃。她没有看错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虽然乍一看很不咋地,可是到了关键的时候却能表现出别人想像不到的勇敢与冷静,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于静也许是看着儿子的离开,置身在蛇群当中,想到自己的处境,最后落得却也比花花好不了多少,想到这里她越发是恨起那个送她来这里的男人。就算是有账本那又能怎么样,关键的时候还是不能救自己一命,这样的东西只有得到了别人认可才有价值,如果别人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本东西,自己也没有威胁到任何人,这东西真就如冯裤子所看就是一叠废纸而已。
女人最大的错误,就是按照男人的标准来打造自己,她一直太过要强了,不知道如何依附在男人的身上,更不知道如何得到男人的保护。就算你貌美如仙,温柔贤淑,就算你生儿育女,宽容忍让,就算你集众优于一身,但只要你不知道如何让男人离不开你,你永远只会是你自己,你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幸福。于静有的时候想想,要是自己死皮赖脸的就是不跟离婚,就是要缠在他的身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狠心的休了自己。想想岳小云那家伙再不是个东西,也不能是如此的狠心,如此的无情无义。
放不下了自我,你就永远和男人站到敌对的高度,女人只有放下了自我,安心做男人的小女人,才能与男人站在对等的高度,而不是站在敌对高度。那岳小云也不是个善茬,他哪里会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和账本随便安置在一个地方,这个孩子一定是的特别的隐秘,外人很难寻得,而且这里还得是在他的掌握之中才行。你要知道,不是你不够好,也不是你不够重要,可是对于死胖子岳小云而言,他天生就是自私自利的人,这样的人就如狗改不了吃屎,他是永远不会为
了别人而改变的。
当然,坚持并不是不好,做一个坚强的女人自然是好的,如果你盲目放弃了底线。而当你对男人仰视的时候,你早已丢失了自己的阵地,你在男人的心里从一开始就没有了你应有的地位。于静当时为了红,想要做岳小云的徒弟,从她想做他的徒弟开始,她便是放低了身价,贬低了自己。让岳小云觉得他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女人,他甚至于一度瞧不起这个男人,觉得她与那些贪慕虚荣的女人并没有何不同。
许多女人爱听好话,却看不到做事;爱浪漫,却看不到实在;爱幻想,却看不到将来。大部分的女人都是低俗的,这与古代的女人在社会里的地位低下是分不开的,因为没有该有社会地位,她们做任何事自然要比别人付出更多。渐渐地也就养成了女人做事难,想要成就点什么却是越发不容易了,也就养成了女人只能依靠男人,只有得到男人的帮助才能成功的现状。
后来于静也是看清了,岳小云从来没有看过她,他只是想要玩弄自己而已,就算是自己成了她的徒弟。自己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她反而是被他更加的轻贱了,岳小云是师傅徒弟尊重他,那是应该的。可是为什么师傅总要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对徒弟如此的不尊重,甚至把徒弟是踩在地下,让徒弟成为他们的成功路上的垫脚石,这就是师傅应有的态度吗?
自古都有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的事,所以师傅都得防着自己的徒弟,怕他有一天出师了,成为自己的敌人。难道说我们大地朝的师徒的关系就是如此的不可靠,如此的不堪一击吗?有的师傅更是可笑。他们在自己的男徒弟的身上占不了多少便宜,也就只能压榨一下的血汗,可是却有如岳小云这样的男人,他们特别地钟爱于找女徒弟。你道是为什么,因为他可以在女徒弟的身上占到便宜,还能堂而皇之的把女徒弟给睡了,美其名曰这就是孝敬师傅了。
你说我们大地朝怎么就会有这样的人渣,你说要是个女人落到了他的手里,女徒弟能活得出来吗?
后来于静才明白,选男人很简单,尽可能选务实的,不要选务虚的,像岳小云这样只想要玩玩的男人千万不能找。
可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这一生都是矛盾的,于静虽然坚强,可她也是女人,她也想要有一个男人疼她爱她的。也许是她的前半生日子过得太苦了,说好听点她就是个酒楼里刷茅坑的,说难听点她就是给人擦屁股的。不过这活儿听起来不好听,一般的女人自然是不愿意去做的,可是这却是一个肥差。而且不是说你想干,就能干的,你还得年轻貌美,有些许姿色才行,这然这活你还真是做不了。
来这酒楼里的男人本就是龙蛇混杂,这些男人是喝了点酒
,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你得小心的伺候着,要是有些许的怠慢,他们可是不依的,说起来这不仅是一个下贱的活,也是受气的活。当然,也有不少的女人因此而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可是这样的女人毕竟只是少数,像于静这样能被男人收为徒弟的更是少之又少。大部分女人的命运,也不过是男人们酒后乱性的对像,这些人跟冯裤子一样的提上裤子后,就再认不得你是谁了?说起来这样的女人的命运也算是呆非可叹!
这也她去勾搭岳小云,想要当他的徒弟的原因,她做这样的事自然不是她心甘情愿的,他自然是有她的目的的。在我国远古时期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的角色,通常是一个家庭的主宰者。随着社会发展力的进步,由于先天体质等原因,渐渐的男性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并且在朝代变迁中,为了显示男人的强权等原因,将各种的条条框框强加在女人们身上。
女人们更是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更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只能成为男人们的附庸,无声无息的来到人世,又无声无息的离开,她们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大多时候,她们留给世人只是两个姓氏,一个是自己娘家的姓,一个是夫家的姓,两个姓氏,就概括了女人的一生。历史上著名的女子屈指可数,如武则天、王昭君、卓文君、杨玉环、李清照等等,她们的经历无不坎坷,虽是青史留名,却更让人们叹息红颜薄命。
就算是到了大唐,社会再如此的繁荣,就算是女人掌握了天下的权利,可是女人的地位还是沿袭着传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在大唐社会半边天成了女人们的一个代名词,可见女人们社会地位正在不断得到提升,再也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了。在以前哪有大家闺秀出来做头发的,出来卖茶叶的,也只有在大唐时代才允许女人做这样的事这般的行为。
与此同时,女人是弱者这个词还是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有些女同胞们,因为家庭、感情、事业等方面的原因,承受不起一时的打击或压力,从而产生一些问题甚至悲剧。男人始终是男人,女人始终是女人,大唐的男人们虽然肯定女人的地位,可他们却不是女权主义者,不主张女性至上,但同样不主张女人除了家庭、孩子之外,没有了自我。
其实,于静只是不甘心刷一辈子的茅坑,她只是想要得到自己应有的地位,不求有多大一份事业,但是却不能没有自己的生活。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去选择工作,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错的话,不必去考虑薪水高低或者发展前景好坏,只要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如果要共同维护家庭开销,原则上还是应该选择自己所喜欢的工作,尽量让自己在工作中过得充实而快乐。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八章 大唐新女性
面对感情,女人一样要有主见与坚持,女人也一样可以对不幸福的生活说no。生活中有些女性朋友,因为老公或者男朋友花心或变心,在那纠缠不清,对方难堪,自己痛心,也许可以挽回的感情就在这样的纠缠中无可挽回。何必呢?对于已经变质的感情,强求的结果可能会更痛苦,不如潇洒些放手,这样做,不是成全了对方,而是对自己的成全。你的脆弱,你的眼泪,在变质的感情里,不但不会让男人产生怜惜的心理,只会让男人更向往外面的世界。与其做个以泪洗面的怨妇,不如收拾自己的心情,重新开始。只是婚姻解体或者爱情遭遇背叛而已,又不是世界末日,没什么大不了的。也许在若干年后,你还会庆幸当初的放手是明智的选择。
职场上,女人要想获得成功,所付出的努力可能要比男人要多许多,很多人觉得这不公平。确实是这样,这世上,男人与女人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有良好的心态,平和的去对待职场中这种或明或暗的不公平,可能会更快乐些。如果觉得帮老板打工,付出与收获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那就自己创业,像卖茶女一般。女人创业并成功,在现代社会并非新鲜事,也并非不可能,就算是卖茶女成不了像东强这样的世界鸡蛋商,可是她很有可能成为一个茶庄的老板。
只要乐观面对生活,没有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女人跟男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她们并不仅男人差什么。她们也不会是弱者,女人应该是名符其实的半边天,这是迟早的事,女人的命运应该由自己主宰。只是大部分的女人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伸手日子,古代的小姐们生来就有人服侍的,你让这样的人出去打拼去创业,这也并不符合实际。并不是说女人们就甘于安于现状,只是生活不易,谁不想过衣食无忧的生活,她们只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一时不愿意改变。
女人这一生只是想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只想着过着阔太太的生活,哪个女人甘心愿意做普通的良家妇女。你说于静带着孩子跑到这鸟不拉屎的,人迹罕至的地方来,你说她愿意吗?她也是不愿意的,想想看就连冯裤子这样的男人她也能接受,从某一个角度来看,她这也是饥渴成什么样了,有些饥不择食了。不是作者针对冯裤子,这孙子论长相和身体真是比不上岳小云,于静的前夫是岳小云,自然会事事拿他来比较。不比就不会有伤害,这一比较下来,这冯裤子真是不够看的。
人的本性是谁都想让自己或亲人过得好,女人亦是如此,这点并没有什么错。毕竟人是活在现实里,就应该现实一点,现实并没有错,错的只是借此来掩盖爱慕虚荣的人,这只是一个语言上的错。是女人都想做少奶奶,不想做别人的小妾,要是
能做少奶奶,谁还会愿意做别人小妾。如果小妾都做不了,就别他的情人,实在不行做男人的徒弟也可以,这就是冯静的无奈。
专用大唐名家制造,享受锦衣玉食,生活过得无限风光,这些女人来情惑工作无非是想要攀上一个金主过一辈子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裙子下摆过短还合了她们的心意,刚刚进来的女人却有意将裙摆往下拉了拉遮住了雪白的大腿。
那些拜金女,倾慕虚荣的女性,往往都是自己没有什么本事,需要依靠在男人的身上才能满足她对奢靡生活的要求。这样的女人早就养成了高消费、颐指气使的缺点,但是她们的收入支撑不了日常的花销,只能不断的换男人,寻找可以满足他消费的金主。当然能让她们依靠的男人也是那种三天两头就换个女性,算的上是搭配了,真是渣男渣女。一旦脱离男人,她们的日子质量直线下降,这是她们完全无法承受的。
这种女性真的是目中无人,自己一无所有,对男人的要求还特别高。不仅要帅,经济条件还必须好,家人要好共处,还要男人给自己买房子,但是她却一点都展示不出自己有什么价值。不懂得尊重别人,也不会善解人意,更不会勤俭持家,在外面受点气回家就各种耍脾气,还不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点压力都受不了,她们是不适合在社会上生存的,一身公主病,却没有公主命。
没有本事的女性是没有底气的,更没有勇气在外人面前展示出实在的自己,她们十分虚伪,知道自己没有本事,只能在打扮上来取悦男人。她们在人前把自己装扮的花枝招展,身上穿的戴的无不是的大唐官方制造,她们以此来显出自己的高贵不凡的地位来。张嘴就是宫里的御贡之货,闭嘴大唐造办处的,好像摆出自己对时尚十分了解的姿势就是有钱人了,真以为能用上几件皇家制造的东西,就以为自己是个贵族了。
就像是做头发的那货,她满嘴都是御贡之物,实际上一件也买不起,就算是身上穿的也是假货。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有假货的,特别是我们大地朝人如此的聪明,真货他们做不出来,假货却是仿得一流。古代的女人大部分是不做事的,她们只能靠着父母给的补贴,还有男人给的零花钱,混得好些的女人把男人的钱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自然就更是大手大脚起来。混得不好的,只能找个公子哥儿来给自己买单,只是对方也不能一直宠着她惯着她,过不了多少时间却落得鸡飞蛋打的下场。
他们自己不赚钱,就不会知道赚钱的不容易,由于没本事自己买,只能依靠男人给自己买东西来撑撑场面,其实像“做头发”的女人她们也是十分可怜的。真正值得你用心去爱的女性,除了表面之外,更多的是要
看她的心里,可以学识不高,但是一定要三观正,这样的女性才有时机成为你的贤内助。不然你弄个花瓶回家,就等着操碎了心吧,这点冯裤子是明白的,只是男人都想要娶到漂亮的女人,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很多男人都说女人现实,爱慕虚荣,情愿坐在马车上哭,也不坐在牛车上笑,其实好女人不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对她好,真的爱她,她会愿意陪你白手起家经历风雨!很多时候,她离开的原因是你家只有牛车,他却是需要一个可以炫耀的马车,这才是让她最为接受不了的。对于女人应该尽可能选会做事的,不要选会**的。好男人用做事让女人看到希望,坏男人用承诺让女人听到幻想。会恋爱的是好情人,会过日子的才是好男人。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很佩服像于静这样的女人,她这样的女人是独立的,而且并不独大。独立是有自己的事业和经济来源,但并不是拒绝一切帮助,有底线的接受帮助,不会影响到一个女人的独立。女人要自信,但不要自大。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可是千万别去做铁金刚,偶尔的示弱和撒娇也是一种可爱。内心要强大,骨头要坚硬,外表依然娇柔可人,这才是大唐时期的新女性。
一个女人,不但要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还要有坚强面对残酷人生的精神。不但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还要经营好自己的家庭。所以,从这里看来于静,要有别人无法替代并且无法带走的东西,做为一个女人,她一直以为这样的东西就是孩子,就是账本。直到今天她才是想明白,原来这样的东西她一直都有,这种别人无法代替的东西,就是女人的独立与自尊,只是她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她最终丢了自己性命,也害了自己。
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爱情没有了,爱人不在了,男人不再爱自己了,他爱上别人了,自己要如此生存下去。如果一开始女人就是依靠男人,她把自己的命运是赌在男人的孩子,她就得面对现在这个结局。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铿锵如玫瑰,她现在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清香且芬芳。对女人来说,爱情当然很重要,但是不能除了爱情之外一无所有,否则要是男人离开了自己,自己要如何活下去。
曾经她是一个高贵、气质和自信的女人,那时候有很多的男人为她是慕名而来,她不乏有很多的追求者。而这一切往往来自于她的学识、她的事业和她的气质,当你以为有爱万事足时,可能最先失去的就是爱。很多的女人以为自己得到一切的时候,却没法留住自己得到的一切,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命运常常就是如此这般捉弄人。而当你活出精彩人生时,爱情才会蜂拥而至。因为女人的美丽不是长的美,而是活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