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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三十九章 冯裤子的手艺

    于静的纤纤玉指从的脸上一点点地滑落,慢慢地向下,探到了胸膛,然后,从他胸肌的缝隙探了过去,摸向了他男人的坚实的胸膛上,感受着男人的宽阔而结实的胸膛。这是跟岳小云完全不同的男人呢,岳小云是习武之人,而他是农村的劳动人民,咋一看都是男人,却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身体都是无比的结实,都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喜欢,甚至能让这些女人们为之疯狂。

    她以为自己生了孩子后,她的世界就只有孩子,不会再有别的男人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她自以为自己已经过了激情的年龄了,能够做的也只是一些手中的享受而已,已经不能是枪实弹地做了。可是当她是触摸到冯裤子的大胸肌时,她的整个身体都变得不一样,仿佛自己的身体又回到了年轻时候的身体。而冯裤子将自己的身体再次是注满了青春与活力。特别是让她感觉到了冯裤子那充满了力量和魅力强壮的身体后,她能够感受到这个身体之中蕴含的那种熊熊火焰,这来自于远古的洪荒力量。

    她可以感受到男人身体里那可怕的气息,一旦喷发便可以将自己融化,让自己冲上巅峰,再次回到从前也不是不可能。冯裤子被这个女人这样一点点地挑逗着,身体之中的烈火燃烧的更加旺盛了,身体也变得燥热难耐了。他多么想要直接探上手去,感受于静身体的美好,特别是她傲人的胸部,你完全不会相信这是生过孩子的女人的胸部。

    于静继续用她的的柔软和魅惑,想要去握住冯裤子紧紧抓着裤子的手,她要让他足够的放松,直到是很自然的松开他的手。为此她的手游走在冯裤子碗口般结实有力的手上。他的手依旧是紧紧的抓着裤子,手臂微微的弯起来,上臂隆起一块块肌肉,撑得好像要裂开了。她有些生气了,任凭自己的调戏,他却不为自己动容,于是她把所有的怒火在胳膊上发泄出来,不断的抚摸着他的手臂。

    就在这个时候,这女人真是疯了,完全的疯了,她居然趁冯裤子没有注意,吻住了眼前这个男人。冯裤子可以感受到她那如同樱桃一般樱红的双唇,探入其中,感受着其中的那一只灵蛇一般的舌头,索取着男人强大的力量,他也尽情的感受着这个妖娆性感的女人的妩媚和风情。但是,他却不敢,因为他只是一个长工,而眼前这个女人都是仿佛像是自己的主人。

    他不敢以下犯上,做为一个长工,不可以对自己女神做这样的事,他的内心之中的这种渴望也只能够被压制住。就在这个时候,他猛地站起身来,

    他要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对方,他是不会趁人之危的。他咬着牙,身体上全是汗水,他的身体很是紧张,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

    于静没有想到他会有如此大的反应,他突如其来的举动

    仿佛是吓到她了,她盯着他的眼睛。看到她狼狈的样子,她显得很开心,她的笑意自嘴角荡漾开来,笑得是花枝乱颤起来。见男人站起身来,她只能抓着被角,脸上却是楚楚可怜的样子。他的眉眼之中总是透着一股难以融入世事的疏离感,她都做到如此地方了,没有想到对方还是对自己若即若离的。

    他见她也是看不明白,她明明是笑着的,可为什么她眼中却隐隐有一丝嘲弄和轻蔑。他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不是在考验自己,或者她是对自己别有所求,他知道她一定是有目的的。谁都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白来的女人,一个女人突然跟你说话,突然对你好,突然关心你,上帝指使大神很负责的告诉你,她们一定对你是别有所求的。就像是青楼的女孩,她们做这样的事就为了男人兜里的钱。可是于静又是为了什么?他一时也想不明白,冯裤子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他实在想不到她能图自己什么?

    因为不知道对方图自己什么?于是他在愿意与她做任何亲密的事,他只怕自己会无以为报。倘若她明白的告诉自己,她只是因为孤单寂寞冷才会对他做亲密的事,冯裤子表示可以理解的,毕竟谁没有这样的时候,谁没有空窗期。这种空虚寂寞冷的感觉,冯裤子也是体会过的,她要是真的寂寞了,做为一个男人能做事不管吗?当然,是不能了,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她的;如果她要是想要报恩的话,那就大可不必了,他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他刚才帮她吸蛇毒,那完全是出于自己做为一个男人的本能。

    可是于静什么也不说,整个人就扑过来了,这势头真是不好,感觉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冯裤子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裤子,心想难道对方想要让自己给他的孩子当爹,之前他的孩子叫了自己一声爹,他现在还怕着呢。一想到岳小云生的倒霉玩意有可能因为自己与于静好了,就会赖上自己,冯裤子就不敢跟她好。毕竟,他是如此的讨厌岳小云,而且他还有喜欢的人,要是今天**给她了,自己岂不是功亏一篑了。

    为了缓和现在尴尬的气氛,不至于现场的空气降到了冰点,冯裤子赶紧把桌子上的蛋炒饭再次端了过来:“还是先吃饭吧,只有吃饱了饭才能有力气!”

    于静也是饿了,闻到蛋炒饭的味道后,身体再难受,还是被这美味给吸引住了,她慢慢地来到饭桌前。

    冯裤子将盘子放到了餐桌上,一股耀眼的金光,爆发出来,然后将一边的蛋花汤也放了上去。

    当她是看到他随随便便就做出来的饭后,她真的是惊呆了,一股诱人的菜香和米饭的清香钻进鼻尖,让人口齿生津。还没有吃,就看到一阵轻烟袅袅升起,在热腾腾的烟雾中,一道美食呈现在我的眼前。几根黄澄澄的萝卜细丝像金麦一样盖

    在饭上,白色的米饭配上丰富的配料:腊肉、青豆、玉米。好像白玉镶嵌着一颗颗红色的玛瑙、绿色的翠玉和耀眼的碎金。萝卜则好似襁褓裹住了这白胖娃娃。

    白萝饭不仅看相好,味道更是诱人。

    于静拿起勺子弄了一勺饭放进口中。甜中带着淡淡的辣味的萝卜味刺激了我舌头上每一个细胞,感觉充满活力。第一口吃完,萝卜饭已经勾起了我的食欲,我舔了舔舌头,又忍不住尝了一口。更为神奇的是她看着里边一个个金色没有任何杂色的米粒,仿佛每一颗米粒都是美食,都值得她去品味。她常年出没在大大小小的酒楼里,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厨子,不管是大厨还是小厨,她见得多了。

    可是不管是任何一个厨子,做出来的蛋炒饭也没有今天看到的这么好看,仿佛这不是一碗饭,而是一件艺术品。

    “我不客气的开动了!”于静努力地给他一个笑脸,想要告诉他,她真的很开心。

    看到她开心就好了,毕竟他这样做也只是想要讨他开心而已,仅此而已。

    “哇,太好吃了,这个蛋炒饭,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蛋炒饭。”

    说完,她又看了看她做的蛋汤,她给她露了一个笑脸,随后拿起汤勺吃了起来:“呜,太美味了!”

    “你不吃吗?”她反是问他道。

    “要吃的,我们一起吃,我也饿了。”能够被人这样称赞,感觉十分的高兴啊,虽然这只是他一般的水平,其实他有几个拿手菜的,只是今天他不能给她表演自己别的拿手菜了。

    要不是自己也饿了,也想要吃些好吃的东西,他才弄的这么好吃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想给她做吃的。不为别的,他就是想要给她做好吃的,只是因为这个简单的原因,所以她这次做得特别的用心。他自己尝了尝了自己的蛋炒饭,其实也是一般,想来他是为了讨好自己,才故意这么说的:“美味!明明只是一个普通蛋炒饭而已。”

    “这不是普通的蛋炒饭,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蛋炒饭,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炒饭。”于静刚吃了一勺,身体好像触电一般,一股能量从体内涌了出来。仿佛她身体里的蛇毒因此而消失了,她虽是一个女人,可是还是吃了足足一整碗饭,身体却没有感觉到满足,她还想要继续的吃。

    冯裤子很是好奇,你要是都吃了,你的宝宝吃什么,毕竟只有三个人的份,他可是把宝宝的那份也准备了的。

    于静这才是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宝宝的,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了,想到这里于静立马是起身去看自己的宝宝,生怕只要耽误一秒宝宝就会因此而出事。她一边走一边道:“完蛋了,我忘记了到了宝宝吃奶的时间了,他一定饿了,我得给她喂奶去。”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章 无路可逃

    “什么,你的孩子都二岁了,你还要给他喂奶吗?”冯裤子有些不敢相信,生怕自己是听错了,很是惊讶的样子。

    “我的宝宝发育比别的孩子要慢一些,他还不会吃别的,只能吃我的奶了。”

    虽说如此,可是你也要有足够的奶给她吃才可以,这么大的孩子,还吃妈妈的奶,大地朝的娃娃怎么就有这么多发良缓慢的孩子,为何地朝的孩子们都是些没法断奶的孩子。

    上帝指使发现一个规矩就是,父母真是溺爱的孩子,孩子也就越晚断奶,这就是上帝指使的断奶定律。

    不过冯裤子的话却也是没错,这么大的孩子得吃多少的奶才行,于静就算是再有能耐,可是也不禁这孩子吃。想到这里,冯裤子真是替她担心,生怕她也就这点奶,真是不够这孩子吃的。难怪她就算是再怎么难受,也会强撑着身体吃了这么多的东西了,想来要是她不吃这么多的东西,她真是没法给这孩子喂奶。

    冯裤子想想挺可笑的,忍不住摇了摇头,心想这是岳小云的孩子,关自己什么事,自己真是白替古人担忧啊。

    她走了出去,看到她如此的急冲冲地去看自己孩子,这就是母亲,只有母亲才会如此的为一个孩子着想。只剩下冯裤子一个人,他把炒饭和汤都吃喝的一干二净。

    冯裤子也不敢去瞧,她虽然偷过别人的肚兜,可是女人喂孩子这种事,他还是没脸做得出来。他把桌上的碗都收了,然后把它们都拿走洗了,并把厨房里收拾了一下,这才是回到了屋里。

    以前的时候为了不影响自己睡觉,加上有丫鬟的缘故,孩子都是跟着丫头睡一个屋,可是今天情况却是不同了。花花现在还在外面躺着,而琦琦还没有回,这个家一下子仿佛就散了一般,她现在已经没法与这个孩子分开了。她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跟孩子睡一个屋,她发现自己已经不能离开孩子一步了。过了好半天,她才把自己的孩子哄睡着,她才慢慢从侧屋里走了出来。

    此时天色已暗,她看到冯裤子从在屋里也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想来他也在思考现在的处境,不用说也知道这个男人现在也害怕了,也不知道要如何办了。她目不转睛地望了他半晌后,忽地敛眸一叹。此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树林却是出奇地寂静,连这声极轻极细的叹声,都那么清晰。 于静问了问冯裤子道:“琦琦还没有回来吗?”

    “应该不会回来了,你也不要太伤心,可能她只是迷路了而已,并没有出事?”冯裤子安慰她道。

    “小哥哥,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事到如今,有些事已成定局。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逆不了天,也改不了命,只能任由天意的安排。没

    有了丫头,我早晚逃不开宿命,该我们的还是我们的,不该我们的也不会轮到我们。”她有些感慨起自己的命运来,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是被别人安排好的,自己正朝着自己的命运一步一步地不断的前行。

    “是的,这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这就是我们的命,这一切仿佛都是安排好的,而我们只能接受现实了。”他也是没用的男人,自然也招了,他还能有什么办法,毕竟他是一个无能的男人。

    “现实,什么是现实,我们要如何接受现实。”她却是问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顺其自然,如此而已。”冯裤子道。

    “小哥哥,这事你怎么看。”于静却问。

    “你问我怎么看,我能怎么看,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连出都不敢出去,他能有什么办法。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我们就只能在这里坐以待毙了吗?”于静好不甘心。

    “那还能怎么办,难不成你要送上门去,给它们咬啊!”冯裤子反问她。

    听到这里,于静就被吓得瑟瑟发抖,话都说不出来了,好半天才把一句话说完整:“给它们咬了,你说的它们是谁?”

    “还能有谁,就是咬了大黄的那些家伙,你也看到了大黄惨状,显然不是一条蛇所为,我看她们是一群蛇所为。”

    虽然她不愿意承认,可是她的心里明白,阿黄确实是遭遇了一群蛇的攻击,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问题来了,冯裤子又说:“我们虽是看到了大黄的惨状,可是我们对外面的情况也并不了解,我们既不知道它们有多少只,更不知道它们在哪里攻击了大黄,还有就是这是偶然的还是故意而为。”

    “是的有太多未知的因素了,那我们要如何办,依你这么说我们就只能躲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就等着对方的到来吗?”看得出于静不是一个束手就擒的人,就算是一切都是未知的,可是我们也不能就这样坐着,什么也不做。

    冯裤子用一种特别好奇的眼神看着她,显然是对对方的话有些不满,他很好奇她想要做什么,更好奇他们还能做什么?就像是她不知道死活,非要去打蛇一样,现在她还想跟一群蛇去斗吗?有的时候女人的想法真是挺有趣的,也不知道她是傻还是天真,或者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他不知道要如何评价这个女人。不过,不管怎么评价这个女人,他只能给出负的评价,并不能给出任何好的评价。当然,女人勇敢是一件好事,可是再怎么勇敢人还是有得自知之明才行。要是连自己有几斤几两都不知道的话,怎么能做出保全自己,更怎么能保护得了身边的人。

    冯裤子很怀疑,于静来山里之前,怕是从来没

    有了解过山林的危险,她只是听别人说山里的生活如何的安静、祥和,却从来没有听过山民的艰辛,更不知道山里的危险,所谓无知者无畏也。也许就是因为她太无知了,才会招致今天的祸事,难道这就是女人,女人都是如此的吗?“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得先搞清楚我们现在能做什么,我们只有知道我们能做什么,我们才知道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于静很明白自己带着孩子,她什么也不能做,也许唯一能做的就是“看来我们只有逃了!”她不敢相信自己没有别的路了,只剩下逃跑这条路了,想到这里她真是好害怕啊。

    冯裤子可不想逃,当他听到对方有这样的想法,他立马就反应特别的强烈。“什么,你说我们逃,我们要怎么逃?”

    于静早知道这个男人唯唯诺诺的,只是没有想到他如此没的胆色,完全不像一个男人,只怕连女人都不如,这样的男人算什么男人。只是她现在也不能驳斥他的面子,虽说对他很是鄙视,却只能说:“不逃,你以为我们就能活了吗?”

    在冯裤子看来,逃也是死,不逃也是死,不如等着外人来援救才是上上之策。毕竟,这里是山林,外面的情况如此的复杂,深山老林之中,古木参天,遮天翳日。大森林里阴森可怖,神秘莫测,而且据当地人说很少有人敢到这片森林里去,即使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过。这片土地之所以与外界隔绝,原因就是有森林与沼泽双重阻隔。黑暗森林阴森恐怖,外界人几乎不敢涉足。偶尔有某个胆大的闯了进去,也会在尽头被沼泽再次阻挡。出于求生的本能人们绝不会沼泽,也就彻底失去了踏足这片净地的机会。

    之前要不是有人带路,像冯裤子这样的人,根本就是进不来的,现在那人走了,自己出去自然也就成了问题了。他之前想得太过简单了,以为只要自己进得来,自己就能出得去,却不同有想到这里不仅是有会吃人的沼泽,还有如此恐怖的毒蛇。真是一个可怕的地方,这岳小云真不是一个东西,他知道别人就算是知道自己的老婆在这里,除非你不怕死,却也不会有人敢找过来。

    当然,熟悉这里的人,自然是有办法进来,只有找到其路,危险也就少了几分。只是问题来了,要是不知道路的人,如果是闯进来了,必定也会九死一生。也不知道这是谁给他出的主意,能把自己的老婆儿子送到这里来,他真是为了登上权利的巅峰,他真是能豁得出去。他现在有了名,只差一个贵族的身份,如果不摆脱愚蠢贫穷的贱民出身,所以他永远都是一个下等人。岳小云一心想要成为上等人,改变自己的命运,像他这样的人没法靠自己的本事考取功名,更不可能靠报效国家建功立业。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一章 山里的夜晚

    他只能学着东强一样,只能是靠入赘名门贵族而成就自己的王者之路,只是他想要靠女人上位,自然得有一个清白的家世。可是这两个人都早已娶妻生子了,想要入赘别家只能把妻子休了,管它是爱与不爱,为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做任何事却也是值得的。两个男人都是狠人,他们休妻的时候,也是把自己孩子抛弃了,想来大丈夫想要成就霸业,难免就得做出牺牲。所谓,成大业者不拘小节,说的就是像东强和岳小云这样的男人,他们两个人注定会成为我们大地朝的人生楷模,精神领袖,模范表率。

    像他们这样的男人,在我们大地朝有几十亿的追随着,他们就是大地朝人偶像,大家都希望成为他们这样的人。不管他们的手段再怎么龌龊,只要能取得成功,大家只是希望自己能成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最终能取得成功就行,过程怎么样一点也不重要的,这就是成功的男人,每一个成功的男人怕是都应该如此。

    因为,唯有如此才能取得成功,每一个成功者的过程都并不是光彩夺目的,过程可能会让我们觉得恶心,可是谁又会在意他们取得成功的过程是怎么样的,大家最后还不是只看到了他们成功的模样。所以,只要记住成功的模样就行了,过程并不重要的,相对的手段也就不那么让人觉得可耻了。我们只要想通了这点,我们就能正确的看待像他们这样的成功者,并最终成为他们的追随者。

    当然,能理解上帝指使写的这些东西是很难的,因为很多的东西就连他自己都理解不了,却让大家都能理解,确实是难为大家了。可是,如果大家不能理解上帝指使的用意,那写这些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还是希望大家能正确做出自己的选择,对自己的行为更要有约束。要是连最基本的道德与廉耻都没有了,就算是我们取得了成功,那我们真的可以心安的接受别人对我们的膜拜与敬仰吗?大地朝有很多的神,我们想要成为真正的神,还得是严于律已才行。

    冯裤子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傻到出去犯险,除非是走投无路了他才会出去碰碰运气,不然你想骗他出去,怕也是比登天还难。谁都是怕死的,何况是冯裤子,他就一个长工,也不是什么大英雄,更算不得上君子,怕是连男人也算不得吧。对吧,一个成天提着自己裤子的男人算什么男人。“我只想在我离开前再尽我最后一点力,让我想守护的人好好活下去,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的走,没有牵挂的离开。”只是他想守护的人不是于静,更不是她的孩子,看着眼前这个跟自己一毛钱关系的女人,他也真是没什么话好说的。

    她微正过身,就这么注视着冯裤子,眸底静谧如夜,看起来这个男人异常的平静,并没有因为发生的或者是即将发生的事而有一丝的担心。于静问:“难道你就不怕吗?”

    他回答她说:“怕,我自然是怕的,只是怕又有什么用?”其实,我想情况就有我们想像中的那样糟糕,至少现在的情况还是很平静的。我们与其是自己吓自己,不如还是在这里养精蓄锐,才是上策。

    于静看下时间也不早了,就对冯裤子说道:“我看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各自回屋,且去休息吧,看看明早是什么情况,也好再做准备。”

    “夫人说得有理!”冯裤子也是随口一答。

    她听了却是娇羞恼怒起来,红唇轻咬,嘟囔着小嘴,一脸生冯裤子气的模样,弄得他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你之前叫人家小姐姐,现在你叫我夫人,你现在是不是嫌弃人家,觉得人家生了孩子,年纪大了,看不起我了。”

    冯裤子也只是嘴上这么一说,他也是无心的,见她生气了,冯裤子赶紧是安慰她起来:“小姐姐,我的小姐姐,我说错话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你可不要当真啊。”他的眼睛是如此的真诚,就好像是真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取得她的原谅。

    见他如此的真诚的道歉,她也就原谅他了,毕竟她还是挺看好他的:“好吧,这事就这么算了,你以后可不许这样了,不许叫人家夫人,我不喜欢听,我就喜欢听你叫人家小姐姐。”

    他只是傻傻地看着她,觉得她说话的样子好可爱,声音也特别的好听,加上她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看到眼前如此的美人儿,他的心早就被她融化了。他现在还能提着裤子,站在她面前,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想着自己这辈子要是能得到这样一个美人儿,他就算是死也愿意了。

    见冯裤子不说话沉思了起来,于静媚眼微微地眯起一副得逞的坏笑,她就是想要逗逗眼前这个男人,看他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想法。从他眼里,她得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就是他真是一个有趣的男人。

    两人闹了一会儿,却是各自问屋了。

    于静把孩子接到自己屋里去睡了,而冯裤子却是住进了丫头的房里,在旁边明间里,他一个人坐在床前,思前想后,想到今天发生死,他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又不知明日又会是另一番局面,只是希望明天不要比今天差就好了,只是最让他心烦的是,就是自己何时才能出去。虽然说对方也没有要赶自己走,可是他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他知道自己终究还得离开的。外面到底有何危险,他却一点也不知道,这才是让他最为心烦的,毕竟他真的很想离开这里,这鬼地方他是一分钟也不想呆。

    夜悄然来临,窗外弦月如钩,夏虫脆鸣,几许繁星陪伴闪烁着冷月。淡淡清风拂过,卷起席席往事,想起繁华街道上昏暗的灯光,映照着冯裤子憔悴的脸颊上。伸手抚摸那灯光,却是幻影无法挽留,犹如那一段逝去

    的记忆无法挽回。

    他寻思一阵,烦上心来,哪里还睡得着,背着手在屋里踱来踱去,踱了半天,可是就是没有一点睡意。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他越想心里越是心烦,那就更睡不着了。这时候却是隐隐听得旁边房间里的鼾声,和外边的秋虫唧唧的声音,互相酬答着,破这死僵的空气,其余也没有第三种声音来混杂的。冯裤子暗暗骂道:“没有想到这个妇人看起来文雅端庄,却没有想到打起鼾声来却也是一点也不含糊,就连隔壁屋里的人也能依稀听见她的鼾声。”

    冯裤子寻思着这女人嘛,还得需要了解,要是不了解,你怎么会知道女人也是会打鼾声的。他只是知道丫鬟们会打鼾声,却没有想到美女也会打鼾声,真是想不到。他本是睡不着,听到鼾声,更是睡不着,闷得好不耐烦,便开了门,朝外面一望,只见星移斗换,繁星点点,一轮明月,已从东边升起。

    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家乡的时候,他踏着轻轻的脚步,走在春天的田野上,抓一把泥土,散发着醉人的幽香,捉一只蝴蝶,又轻轻地把它放飞……乡村的春天永远模糊着美丽,土地上的歌谣夹杂着野花的芬芳。那麦苗在汗水的滋润中拔节,和着微风吹拂下的细雨奏响了并不优美却十分动人的旋律,这不是山村里的生活。如此的美好,让人流连忘返,都是美好的回忆。

    题目:夜晚

    作者:上帝指使

    一生都在山边走,

    青山一度混沌在。

    花花与狗躺地上,

    月稀星繁鼾声起。

    这时正当深秋的时候,凉飙吹来,将那院里的树木吹得簌簌地作响。他信步走出门来,对着月亮,仰面看了好久,才又将头低下,心中暗暗地触动了无限闲愁,思妻想子,十分难过,信步走到一座破坏的茅亭里,坐了一会。

    这是一片原始森林,林子里很少有灌木丛,全是高耸入云的千年古树。晚上这些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的繁盛的枝叶如碧绿的云,把树林里遮了个严严实实,而小屋仿佛就在这些大树的怀抱之中。一株株巨大的不知名的大树突现在眼前,就像是一个个高大的怪物,粗壮的奇形怪状的树枝像龙一样在树上盘绕着,微风过去,枝叶发出簌簌的响声,恰如龙的叹息声。

    那些秋虫似乎知道他的心思,兀地哽哽咽咽叫个不住,反觉增加了他的悲伤,暗自叹道:“悔不该当初为了岳小云拉下马,自己为了把他的老婆孩子拉出来说事,自己便跑到这里来。如果自己不来的话,也许她们母子可以平平安安地在这里活得很好,就是因为自己到来,才把祸事给带来了。他承认这件事的,与它逃脱不了关系,如今受尽千般辛苦,万种凄凉,还不知明天会是怎样?”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二章 姑娘不要胡思乱想

    他只是奇了怪了自己沿途过来,却也是安安稳稳的,怎么就在自己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却是发生了如此的异变。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命运玩弄了,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与岳小云公平竞争的,还相信着自己一个小小的长工,也是可以逆天改命的。大家只是知道他是一个天真的人,谁能想到他能如此的天真,一定让大家刮目相看了吧。本来带着他的老婆孩子回去一闹,他抱得表妹归,岳小云也就不战自退了,如此也就不负他一番苦心和远道而来了。

    可能是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他之前对这里一点也不了解,也大大的低估了这里的危险,他就没有想到万一发生了什么乱子,那就不堪设想了,他还可能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他自言自语地一会子,猛地起了一阵怪风,吹得他毛发直竖,坐不住,便立起来要走。看着地方的狗为了自己的主人而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却是他的忠心却得到了所有人的眼泪。可是同样为了主子而躺在地上的花花,却是落得没人同情,甚至大家都觉得她这是咎由自取。

    走的时候,冯裤子还走过去对着花花踹了几脚,看他死透了没有,这就是冯裤子,他就是如此的狠心的男人。在古代很讲究身份尊卑,这是古代人永远都越不过去的坎,而东强和岳小云都是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人,他们不甘心自己一直做那个地位卑微的男人。男人想要得到更为尊贵的身份,这就是男人的梦想,谁都有梦想,而对于出身不好的人而言,改变自己的出身就是唯一可以达到成功的原因。

    因为,冯裤子是一个下人,他知道下人是应该有本份的,主子给了自己一条活路,也给自己依靠,做下人的就应该感恩涕零才对。可是这个丫鬟却不知道谁给她这么大的恩,敢如此的跟上自己主子说话,还一脸的不愿意伺候自己的主子的意思。仿佛有一种想要爬在主子头上的意思,你说这样的丫鬟是不是该死,对于这样的没大小小的丫鬟自己不仅不会同情他,还会给他几脚。

    冯裤子也不是真要这样,他也不想这样的:“丫头啊,也不要怪哥心狠,哥真的有气没处出,你反正死也死了,不死也没有活路了。就让我踩几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做为一个长工,从来都是别人踩在他的身上走着 ,他还从来没有踩在别人的身上走路。”别说这感觉真是不错,冯裤子从来也没有想过,踩在别人的身上走着,原来是如此舒服。他不禁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爽啊!”没有想到我冯裤子也有今天,想不到我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我冯裤子真是站起来了。

    冯裤子意淫了半天,也只有如此地能让他觉得像个男人了,他一辈子从来没有做过真正的男人,也从来没有站起来过。这时星月陡然没有什么光彩了,周近的树木,只是簌簌地

    作响。冯裤子此时心中害怕起来,生怕被踩的丫头,闹个尸变什么的,突然爬起来,这可就不好了。哎,他忍不禁的看了花花一眼,她身体混身发紫,一双眼睛狠狠地瞪着自己,仿佛她弄成了这样都是自己错。说起来,这是真不是自己错,要怪只能怪你的主人让你来的。

    “你说你个花花,你大哥如此饥渴的男人,我都没能下得去口,你一个小姑娘你怎么能,你怎么就下得去口。”所以,这事怪不得自己,这就是你的命,谁让你命不好啊。

    他便大三步小两步地跑进门来,将门关好,听了听外面,发现没有人跟来,也没有别的动静,这才是入心。他挑去烛花,又坐了一会,觉得渐渐地困倦起来,便懒洋洋地走到自己的床前,面朝外往下一坐,用手将头巾除下,放在桌上;又将长衣脱下,回过身来,正要放下。

    正欲上床休息,瞥见一个国色无双的佳人,坐在他的身子后面,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他很是慌张。他可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忙要下床,无奈两条腿好像被什么东西绊着的一样,再也抬不起头来。又要开口喊人,可是再也喊不出来,关键外面也没谁了,总不能叫他儿子过来,他儿子这才多大。又或者是把花花叫起来,他想了想还是算了,不想惊动花花了。

    不过一想到于静跑到自己的床上来,他确实吓了一大跳,不过心里却是很激动。他就说嘛,他之前回来的时候扑在于静的所在的卧室的门前,他听了半晌,却是没有听到里面有任何的动静,就连她的打鼾声也没有,这让他很是奇怪。还以为她只是间歇似的打鼾,期间一段时间是有声音的,一段时间却又没有声音。此时此刻,他真个是心头撞小鹿,面上泛红光,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小眼睛,朝着那女子只是发呆。

    只见她梳着堕马髻,一双大大的眼睛却也是盯着自己,自己就像是她的猎物一般,已经是在劫难逃了。她上身穿着一件湖绉小袄,下身系着宫妆百褶裙,一双金莲瘦尖尖的不满三寸,桃腮梨面,星眼樱唇,端的是倾国倾城,天然姿色。

    冯裤子何许人也,他可是一个男人,他是提了提自己的裤子,只要抓着裤子他便是有了力量。他定了一定神,仗着胆问道:“你这位小姐姐,半夜三更,到我的床上做甚?冯裤子心想,这个女人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实在是大大的坏啊!你自己不顺心就要让别人也不好过?这实在是太过分了,还跑到别人的床上,这是不想让自己睡觉不成!

    她离着冯裤子如此的近,近到两个人就像是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对方,这种感觉让冯裤子特别的喜欢。他之间虽然是假装拒绝了她了,可是后来想想他也是后悔了,他要是不后悔的话,他也不能趴在别人的门口偷听的。他本来想要闯进去的,只是

    他一个长工,就算是再怎么大胆,可是想到对方一个主人,自己一个长工,却真是不合适,他也就忍住了。可心时却暗暗地觉得可惜。

    现在的她却是一脸媚态,眼睛里全是柔情,她面色绯红,有些不太好意思地看着冯裤子:“小哥哥,你就别羞人家了,你说人家到你的床上还能做什么?”

    “做什么,你要做什么,你跟你讲啊,男女授受不亲,赶紧回去,早些休息,不要胡思乱想!”冯裤子本想要把她打发了。

    “你是说你自己吧,是我胡思乱想了,还是我胡思乱想了。”她却是不以为然,来都来了,不能就这样回去了。

    冯裤子是捋了捋自己帅气的小胡须,然后又捋了捋他的头发,然后这才是一本正经的说道:须知我冯裤子一不是贪花浪子,二不是好色登徒,三来不是趁人之危的人。人生在世,名节为重,不要以一念之差,致贻羞于万世。

    于静没有想到他到了这个时候了,还能如此的装,还能说出如此大义凛然的话来,让她对他越发是刮目相看起来:“他说了这几句,满想将这女子劝走。谁知她不独纹丝不动,反而轻抒皓腕,伸出一双纤纤玉手。”

    冯裤子好似被他的举动吓到了,他心想自己得赶紧制止他的行为,让她是知难而退才行:“干嘛,你这是要干嘛,你要对我做什么?”

    看着他这个紧张的样子,没有想到他一个六尺的男儿,还能被自己这么一个小女子给吓到。只是于静奇怪了,她不过是个小女人而已,为何他会如此的害怕,她有些看不明白,他这样做到底是何。难道是因为自己不够有魅力,这不可能啊,她有没有魅力她自己是知道的,像她这样的女人虽算不上是倾国倾城,可是配冯裤子这样的男人却也是足够了。或者他还是嫌弃自己,嫌自己已经是结婚了,可是自己还很年轻,自己还这么漂亮,他怎么可能不心动的。

    很明显他就是装的,假装正经,假装是一个正人君子,只要自己稍加撩骚他一定会就范的。她将冯裤子的手轻轻握住,吓得冯裤子躲避不迭的,已经被她握住了,觉得软滑如脂,不禁心中一跳,忙按住心神。

    只听她轻启朱唇,悄悄地向他笑道:“谁来寻你的?这里本是我的住处,今天被你占了,你反说我来寻你的,真是岂有此理!”

    冯裤子忙道:“既是小姐的卧榻,冯某何人,焉敢强占呢?请放手,让我到他们那里息宿罢!”

    于静好不容易得手的,她哪里肯放手让他走,一双玉手,紧紧地握住,斜瞟星眼,向他一笑,然后娇声说道:“不要做作罢,到哪里去息宿去?今天难得天缘巧遇,让我在这里是遇到了你,我怎么就这样放你离开,我们就此。”她说到这里,嫣然向他一笑。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三章 打死我也不从!

    这一笑,真是百媚俱生,任你是个无情的铁汉,也要道我见犹怜,谁能遣此哩。冯裤子自然也是相信这就是缘分,只是他觉得这缘分来得太过突然,让他显得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是好,一时却是不敢立马消受。

    冯裤子定了定心神,正色地向她说道:“小姐姐千万不要如此,为人不要贪图片刻欢乐,损失终身的名誉。”

    她微露瓢犀说道:“久闻小哥哥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要知奴家亦非人尽可夫之辈,我也是良家的妇人,今天见君丰姿英爽,遂料定是一位大英雄,大豪杰,不料果然中了奴家估量。良宵甚短,佳期不常,请勿推辞罢!”

    冯裤子此时正是弄得进退两难:想要脱身,无奈被她紧紧地握住双手,想要声张,又恐诈尸。所谓没有不透风的墙,看似这里没有外人了,还是会担心隔墙有耳,大家知道了难以见人。

    “公子你就从了我吧!”

    “就是不从!”

    她却是跟他讲起理来:假如爱情可以解释,誓言可以修改。假如,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那么,生活就会比较容易。假如有一天,我终于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说得如此的好听,你真是喜欢我,还是想要图我给你办事,反正我就算是与你好了,我也是不会替你去寻你的丫鬟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公子你就从了我吧!”

    “我就是不从!”

    于静眼里的冯裤子就是自己的情人,唯美的情人,就是知心爱人,亲密无间,倾情相许,无怨无悔,相濡以沫。只要有爱有情,伫立哪儿都是站在伊甸园里,渡过每天都是诗情画意的情人节,哪个空间都洋溢着阳光雨露,地久天长,温暖明朗,无处不在。

    “来吧,来吧,公子你就从了我吧!”

    “打死我也不从!”

    一连几次,看似他在拒绝,可是在于静看来他就是在与她**而已,反是越发的喜欢他了。红尘一世,情缘一段,刻骨铭心有几多?若爱便爱,若不爱就散,散了就散了。即使心中薄凉三千尺,生如夏花般的日子,找个值得的人好好相爱吧!

    他只怕得浑身发软,满面绯红。

    她见他这样,不禁嗤的一声,悄悄地笑道:“君家真是一个未见世面的拙男子了,见了这样的美色当前,还不知道消受,莫非你怕羞么?你我二人在此地,要做什么,便做什么,怕谁来呢?”她说罢,扭股糖似地搂着冯裤子,将粉腮偎到他的脸上,轻轻亲了一个嘴。把个冯裤子弄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是躲让不住。

    “难道,你就不怕吗?”

    “怕什么,这个时候你还怕什么,你到是告诉我听。”

    冯裤子也不

    知道自己怕什么,只是对于于静这个女人,他却是又爱又怕,不敢造次。

    她笑道:“请你不要尽来做作了,快点宽衣解带,同上巫山吧!”

    “啊,小姐姐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他怎么也不想这是真的,这感觉就像是在做梦一般,是如此的不真实。

    “事到如今,你看看,他四下是张望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想要让大家知道现在所处的环境。说来也是,我们都到床上了,我还跟你开什么玩笑,我自己是很正经的,并没有开玩笑。 ”

    “你不是在开玩笑,我怎么还是觉得你是在逗我,你该不会是在逗我我。”他真是缠他不过。

    “你连我最后的心愿都不能满足我吗?小哥哥,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我也知道你是喜欢我的,既然我们大家彼此喜欢,那又有何不可”她反问他。

    冯裤子是有喜欢的人的,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这个人让他是茶不思饭不想。你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吗,就像喝了一大杯冰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而他就是如此这般的感觉,在冯裤子的心里,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好比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当太阳落下,又升起的时候,一切都变了;该走的,都已经走了;该留下的,也没有留下;是时间没有等我,还是你,忘了带我走;曾经以为的地久天长,原来只是误会一场;就算是我们的爱始终经不住似水流年,可是他却依旧想着他,他不想背叛表妹,更不想背叛自己的心。

    “小姐姐你这话说得太夸张,说什么最后的心愿,我们还有很多的事可以做,有大好的未来,千万别说这样的丧气话。我们一定都可以过得很幸福的,所以你千万不要说什么最后的愿望,我听了我真的会伤心的。”

    “小哥哥,算我求求你好么?这是最后一次!”她一再哀求,小女人的声音轻而缓,却牵着他的心,只觉硬生生地痛。

    冯裤子不听则已,一听到对方如此的跟自己说话,立马整个人就不淡定了,感觉要是自己不听她的话,就是对不起他。

    她素来很少对男人如此认真说过话,即使是岳小云她也没有如此这般认真对他说一句,也没有这般的勾引过他。这次她真是用尽了浑身的本事,只是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吃自己这一套,依然是想说服他从了自己。

    别说冯裤子不淡定了,冯裤子的裤子也不淡定了,他的裤子有种十匹马也拉不回来的意思,只要他一时不留心就裤子就会滑下来。此时被她缠得神魂不定,鼻子里一阵一阵地触着粉香脂气,一颗心不禁突突地跳了起来,满面发烧,那一般孽火从小肚子下面直泛到丹田上面。暗道:“不好,不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洪荒之力,传说天地初开之时,曾经有过一次大洪水,几乎毁灭了整个世界。难道这就是那传说中的力量,

    真是太厉害了,这力量真是逆了天了,裤子快要掉下来了。”

    “你就别抓着你的裤子,你一直这样你就不累吗?”

    “我不累,我挺好的,我觉得自己再好不过了。”

    “抓的人不累,看的人都累了,我真是替你着急得很,要不我挺你抓着,你休息一下。”

    “不用,不用,我自己抓着就好了,不用你来帮忙。”

    “哎,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你别碰我,不许你再碰我,今天这可是可要耐不住了,想我冯裤子抓了裤子也不到一年,没有想到我这就要抓不住了。”

    想着,赶紧按定了心神,寻思了一阵子,猛地想起:“这女子来时,不是没有看见吗?而且我刚刚明听见她已经睡着了,怎的我出去一会子,她就来了,莫非是鬼么?”

    于静看着他惊讶的眼神,仿佛自己就是魔鬼要吃了他似的,自己长得就这么让人感觉害怕吗?让他如此的害怕,她很是不明白:“你不要这样看着人家,人家会害羞的。”

    “你还害羞,你知道我看着你,我会很害怕吗?”他看着他想要打自己的裤子的主意,他更是害怕得厉害,本来自己抓着裤子就很辛苦了,还要防着那姑娘,真是越发叫人觉得累啊。

    他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忽然又转过念头,自己对自己说道:“不是,不是。如果她是鬼,就不会开口说话了。”

    他定睛朝这于静的粉面上细细地打量了一会子,却也未曾看出什么破绽来,那一张吹弹得破的粉庞上面,除却满藏春色,别的一点看不出什么的色彩来。冯裤子暗想道:“无论她是人是鬼,能够在半夜淫奔,可见不是好货。”他说道:“小姐姐,你长得这么好看,你这是何必啊。”

    “知道老娘长得好看,我就不信,今夜你还能不从了我。”她却是很自信,相信他一定能从了自己,只需要自己再进一步就行。

    她摸向了冯裤子的坚实的胸膛上,感受着男人的宽阔而结实的胸膛,真是一个厉害的男子。于静突然有些惊讶,没有想到对方的身体如此强壮,比一般的男人要强上许多,她娇滴滴地叫了声:“小哥哥啊”

    听她一声喊,冯裤子立马身子一抖,洪荒之力已经不远了,立马就要爆发出来了。

    他想到这里,将那一片羞愧的心,转化了喜欢,不禁厉声喊道:“小姐姐,我的小姐姐!”他伸出手来,将她是搂在怀里。

    他猛地转感觉到男人的手臂宽阔温暖,他将女人牢牢的抱在怀里,就像是易碎的珍宝。

    说起来,她之前想要将她看得仔细,只是一直也没有看出这个男人与别的男人有什么不同,于是随手解开了他的裤带。这还得了,他看到他在解自己的裤带,吓得是魂不附体,更是失声喊道:“这裤带解不得,解不得的,这东西真是解不得。”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四章 冯裤子站起来了

    “什么,解不得,难不成里面还有宝贝不成。”他越是这么说,她就越是好奇这个男人裤裆里藏着什么,才让这个男人一直抓着自己的裤裆。真是越来越好奇,这个男人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她是觉得他提着裤子的样子如此这般的帅气。“褪下了他的裤子,天地良心,在她手上挨过刀的男人不计其数,**更是千帆看尽,刷了一辈子的马桶这也是难免的事。

    都是自己年轻的时候太天真了,很多时候每个人都是会希望自己能成就出一番事业,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能成就出一番好的成就。而于静年轻时候更是跟男人一样逞强好胜,她以为自己可以逆天而为,却是没有想到却做了一个刷茅坑的。她这行当什么男人没见过,任何男人脱光了拉粑粑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因为她是女孩子,这些男人常常都不准备草纸的,只是等到需要的时候,他们才会让她送竹棍来。

    她也不想看这些龌龊卑鄙的男人,可是命运却是让她走上了给男人们送竹棍的工作,她一个女人却做了如此低贱的事,她这一生也多不容易啊。也就是冯裤子了,换成是别人,就算是躺在她面前,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可是这次,她不光是皱眉,还整个人好奇得很,想要知道他裤裆里的秘密。”

    “不可啊,真的不可以。”

    他一声还未喊完,又喊了一声,只见他死力用手阻止她的举动,一手便来硬扯自己的裤子,他死力拽着。

    他必须得忍耐,现在这样调戏他,这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换成是他在调戏于静的话,那么,事情就严重了,他就是调戏主子,这样的罪名可就大了。他还不知道这于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想法呢,所以,不敢贸然前进。

    于静的手依旧在冯裤子的健美的身体上游走着,一点点地抚摸着,感受着这样一具健美的身体的力量,一点点地。于静解开了冯裤子的上衣的纽扣,将自己的上衣直接脱掉,那一只手在这富有男人味的身体上不断地游走着,感受着男人的霸道的力度。

    一直探到了下边,碰到了冯裤子的腰带,之前被冯裤子躲过了,这一回他可不会让他再从自己的手里逃走了。于静的脸上挂上了一抹魅惑的笑容,一笑倾国倾城都不足以形容,非要看到他裤子里到底有什么宝贝才行。他越是不给,她就越是好奇;越是拒绝,她就越想要知道真相。

    冯裤子自然是不愿意的,可是这回不管他愿不愿意,她真是对他是对真格的了。他直接老虎扑羊一下就将腰带解开,以一个魅惑的弧度将腰带扯出扔到了一边去了。

    眼看着冯裤子的裤子缓缓地滑了下来,那姑娘是大喊一声:“啊!”

    两个人一晚上闹得不可开交,原本都是个极其精细的人,却也成全了二人一段私

    情。自睡得正浓,猛听得半夜听到孩子啼哭,于静便从梦中惊醒。于静霍了坐了起来,侧耳细听,不见得有什么动静,他不禁倒疑惑起来,暗道:“我方才不是清清楚楚地听见得孩儿的声音么,怎的现在又不听见动静呢?敢是我疑心罢了。”他想到这里,便又复行睡下。

    猛可里听得冯裤子在梦里还喘喘吁吁的声音说道:“无论如何,别想我和你做那些可耻的事情,那是做不到的。”

    于静看了看身边这个男人,心想:“这事,不做也做了,做也做了,你还如此的执着这事做什么?他真是一个有趣的男人,他真的好帅,好爷们,还有男人味,好好啊。”

    突又听得孩子啼哭,于静还是不放心,忙又坐起,取了件衣服披上,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蹑足潜踪地走回到自己的房里。他回到房门口,探头朝里面一望,只见明间里的蜡烛还未熄去,她四是端详了一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的异样。发现自己的孩子睡觉的地方有些搔动,她担心自己的孩儿怕是遇到危险了,于是赶紧冲了过去,想要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遇到危险了。

    于静一脚纵到孩子的床前,伸手将帐子一揭,定睛一看,瞥见自己的孩子像是在说梦话:“爹爹,爹爹,你不要丢下我和娘。”看着自己的孩子却是这般,她做为孩子的母亲难免心痛起来,都是自己的原因让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爹,却是害苦了自己的孩子。于静记得别人给自己的前夫,也就是岳小云看过相,那人就说了:你的男人上唇太薄,下唇厚,这种人薄情寡义,凡事走极端,无法终身依靠的,姑娘要小心了。

    她以前却是不以为然,心想既然命运让自己遇见了自己的师傅,这是自己选择的男人,她自然得无怨无悔才行。只是没有想到今天却会遇到如此的情形,让她不得不重新的来岳小云这人,他真是那种薄情寡义的男人吗?她终是不愿意相信上自己的师傅是这样的人,师傅给了自己的一切,就算他是这样的人,她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师傅。

    说起命运来,他与冯裤子的相遇更不一般,更像是一段孽缘来着。他在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就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

    倾国倾城,傲娇的美人儿, 岁月沒有在你脸上刻下痕跡,欲使你的灵魂更加超然脫俗,不染一丝尘埃,漂亮的女人们都嫁给了豪门们,这就是她们所想要的幸福,只是有多少嫁进去的女人是幸福的,有多少是不幸福的,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不过,既然这是她们选择的命运,谁也帮不了她们,谁也没法指责她们,这都是她们的命。

    就如冯裤子说的:让人感到反感其实也是罪恶的一种,给你的信仰招来不必要的非议,让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你的信仰这也是不对的,所以凡事随

    缘一点,要多点内敛的智慧去生活。

    于静哄好了孩子又去睡了,两个人共处一屋,却也是和谐,没有发生什么事。第二天,你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两个人第一见面,第二天就能睡在一起,果然就如历史学家所说臭汉脏唐,这是有理由的。更为有趣的是冯裤子只是一个长工,虽说于静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主子,可是她再怎么说也是一个主子,却跟一个长工混到了一起,说起来也是挺心酸的。

    这也是她的命,她以为自己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只是没有想到她是飞上去了,可是高处不胜寒,枝头上可不是这么好呆的。要是运气好一点在上面可以在上面呆上一辈子,可是要是运气差一点也就只能在上面呆一段时间,最不好的情况就像是于静这样的,生了个孩子后一切就变了,还没有在上面站稳,却就掉了下来,这才是最惨的。

    现在的于静只是想要好好的生活下去,仅此而已,她也没想别的,也不敢想别的,不过前提是她有没有这个能力。不过说起来母亲永远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动物,特别是有了孩子后,他们都会变得简单许多。所谓的简单,就是她们有了孩子,只是一心想着孩子,再不去想别的,比如说是事业什么的,她们为了孩子也是可以放弃的,这是母亲最为伟大的地方。

    冯裤子一只手抱着于静,一只手是摸着自己的头发,他的手终于是解放了,自从是从画里出来后,他在人前从来没有放下过自己的裤子。可是昨天他终于是把自己的裤子给放下了,他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早晨醒来后,他都感觉自己仿佛在做着一个美梦。他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谁能想到今天他是当上了大将军了,这让他感觉自己无比的自信,而且光彩照人。让他至今都有些难以置信,同时还有着强烈的不适感。

    不适应。

    一下子从默默无闻的长工,现在是睡到了自己喜欢的大姐姐,还是自己仇人的前妻,这让他觉得自己成长了,变得强大了许多。在这之前,冯裤子是多少腼腆一个男人,有时候方正走在路上,听到身边路人议论自己、赞叹自己的声音,都会感到脸上发烫,手足无措,眼神躲闪,差点都连路不知道怎么走了!

    最近的十几天,自从冯裤子是对上了这个叫岳小云的男人后,他整个人便是莫名其妙的瘦了一圈,想来他也是知道自己实力的。他自知自己没法跟像岳小云这样的人抗衡,不管是来阴的还是来与岳小云正面冲突,他在各方面都比不上对方。这才是让他最为恼火的,就是想要战胜别人,可是却怎么也战胜不了对方,这种没法势均力敌的感觉,真是让弱小者感觉到崩溃。

    也许是因为闯裤子的压力太大了,以至于他整个人日渐憔悴起来,不过精气神却越加旺盛。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五章 冯裤子自信了

    特别是把于静拿下来后,从他的内心最深处,开始滋生出一种叫做“自信”的东西。

    “这就是做男人的感觉,男人就是如此的自信,男人就得像他这么爷们,男人都就像他这样,真是美妙而又痛苦!”他不可避免地想到自己的表妹,他的表妹面对着自己还有岳小云两种不同类型的轮回,她要如何选啊?

    有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开始模仿岳小云,想要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虽然他已经够卑鄙了,可是岳小云比他更卑鄙多了。他一直想要学岳小云那样装作卑鄙无耻的样子,但很快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他没法像岳小云那般卑鄙。

    冯裤子不知道卑鄙是不是天生的,岳小云天生就是卑鄙无耻的人,而这些冯裤子是做不来的,就算是他再怎么向岳小云学习,还是发现自己与他有很大的差距。其实,并不是冯裤子不够卑鄙,他也是有够卑鄙的,只是岳小云卑鄙的事比冯裤子做得更多,这卑鄙的事做多了,自然也就比别人更卑鄙了。相信闯裤子会后来追上的,只是他再怎么后发赶超,却是永远追不上比自己先出道的人。

    这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前辈与后辈的问题,为什么前辈值得后辈学习,就是因为前辈比我们更早的接触到某些事物、他们对于刚接触到新鲜事物的后辈而言,他们更有经验,更有发言权。有时候在卖酱油的时候,一声女孩的叫喊,或者女孩让冯裤子多给点酱油,就能让他闹出个大红脸。在路上,大妈大婶的调戏,更让他多次落荒而逃,常常是提着裤子那就跑,那场面真是狼狈至极。

    今天,他觉得自己更加的自信了,更有资格与岳小云争一争了,他像是一个婴儿学步,跌跌撞撞地适应着新的生活。

    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可避免地听到有关岳小云的传闻,在冯裤子的眼里他就是传说中的特立独行,孤傲黑暗,杀伐果断,从不腿软,更不手软。他从不遮掩自己的恶,绝没有虚伪的善,在冯裤子的眼里他就是十分邪恶,魔气凛然,杀意弥漫。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践踏规则,就是跟别人抢女人。他手段残忍,总之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管于静相不相信,他都是一个坏人,反是这样,他才是十分震惊,岳小云这个混蛋,那么强大那么坏人的存在,自己要如何战胜他。

    但是渐渐的,与于静的接触后,他开始有点理解了,自己现在很难战胜这个男人,他只有变得更加的强大,才可以打败他。当冯裤子知道,他并不是因为爱冯糖而想要娶她的,他是想要自己改变自己低贱的出身而娶她的,听到这里冯裤子好气。冯裤子是因为爱表妹而想要娶她,他的爱情里面并没有任何的杂质,这也就是冯

    裤子唯一比他强的地方了。虽然,冯裤子对她的爱并没有任何的意义,也不可能成为冯糖选择他的原因,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冯裤子并没有因此而颓废,遭遇到这样的挫折和打击,消沉也是必然的。好在于静理解他,伴随着这种理解,冯裤子隐隐地感到一阵难以言表的痛快。

    这种痛快的情绪,是他极为不想承认的,但的确存在着。

    被于静称赞为师傅的岳小云,曾经如阴影般镇压自己灵魂,如今他并没有意志消沉,反而是更有信心。这从反面,更见证了自己的成长,不是吗?

    自己是优秀的,这才是真相,他以前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直到从于静的身上,他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因此,看到于静,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的模样,冯裤子心中狠狠地舒了一口气,呼吸莫名地轻松了许多。

    但他却暗暗给自己鼓劲:“冯裤子,你不能有一丝的害怕,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对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不知道关心你的人会多么的担心,你要振作起来,表妹还在等着自己”

    “来,让哥哥好好瞧瞧你。”

    她面无表情,没有开口,只是让他看着自己。

    俩个人四目相对,却又含情脉脉地。

    他的眼中闪闪发亮,透出一股锐利之意。而于静的双眸,却黑的深沉,如幽幽之古潭。

    这样的眸子,冯裤子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压抑,他知道从现在起,自己就是个男人了,再也不能畏畏缩缩了。对视没有多久,他下意识地转移了视线,望向另一侧,他看到窗外。

    “我给你做点吃的吧。”昨天是他给自己做吃的,可是现在却是反了过来,这就是改变吧。这个世界总是如此的善变的,昨天可能是一个样,今天是一个样,明天可能又是一个样,

    但当他反应过来时,心中瞬间升腾起一股暖意,这就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亲密的关系。一股对自己的暖意,这就是爱,他觉得爱真是一个伟大的东西。

    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对这个男人如此的唯命是从,想着法子要讨好他,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一个夫人,可是在他面前自己却是这般的没有骨气。不过,想到冯裤子他是如此的优秀,比岳小云要强很多,她就没法不重新正视这个男人,她于是决定给他做吃的。于静也是好久没有给别人做过吃的了,以前都有丫鬟伺候着她哪里下过厨,她下厨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自从是飞上枝头后,她的事业取得了进展后,她就不再做这样的事了。

    于静是典型的射手座,很多时候,射手座女生在选择自己的男人的时候并不是那么明智,常常会做出错误的选择。

    因此,她可能会经历很多次感情,很多次婚姻,但是这并不妨碍成为众人聚焦的对象。射手座女生有这样的本事,在自己甘心情愿付出的同时,也会得到同等甚至更多的回报。结婚之后,被老公宠成了宝贝,是家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射手座的女人从来都不缺好运气,幸福如意,什么都不愁,被老公宠成宝贝,可以说有了老公的存在,万事无忧,大吉大利。

    可是没有了老公,管什么什么座的女人,管你再有本事,再好看的女人,没有了男人,他们的天就已经变了,我已经彻底改变了!

    这样想着,眼神就锐利起来,重新扫射过去,听到于静要给自己做吃的。做为一个男人,听见女人如此的对待自己,能如此的懂事,男人的心立马就会融化。何况她中了蛇毒,身体如此的虚弱,即使如此她还能不耍夫人的脾气,亲自下厨给自己做吃的。有的时候冯裤子真的很想对这个女人负责,甚至有时候他还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表妹,娶这个女人。他不是不喜欢于静,也不是非要娶自己的表妹不可,可要是自己跟这个女人好了,那就是成全了岳小云那孙子,落入到他的圈套里了。

    岳小云怕是早就计划好这个套子让自己钻的,冯裤子看着于静,他觉得她怪怪的,他们两个人更是怪怪的。她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她为什么能看得上自己,她喜欢自己什么。他对这个女人一无所知,不知道她想什么,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也许他终究是长工的出身,低贱的出身让他越发不能肯定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吸引她,那又让自己如何能百分之百的信任他

    但是于静却已不看他,而是穿上了衣服走了出去,走过他的身边,平淡的声音传来:“小哥哥,可以起来了,不然太阳要晒屁股了。”

    冯裤子呼吸一乱,心底积蓄起来的那口气,再没有了发泄的地方,这让他感到一种难以表达的郁闷。是的,是该起来了,眼看对方已经出去了,他穿上了衣服,决定出去走一走。

    只是这一次,他的头不再低着,而是昂起面朝着朝阳,他的目光则注视着自己的脚,他一步步踩在朝阳上,从来没有如此这般的惬意过。

    冯裤子推开房门,想要呼吸清晨最美好的空气,空气中充满了野草野花的芬芳,微微的风,热烈地吹过来,拂过树梢,就转为了一股清新和深幽。这让他想起自己的父母干活的样子,山中茅屋前的菜地上,母亲用瓢舀水,弯着腰,细心地浇着菜。父亲则负责打水,两个水桶轮流交换。一股家庭的温馨氛围,弥漫在这个小小的空间。

    “唉,终究是老了,提了几下,就提不动了。”过了片刻,老人站在井边,擦了擦头上的汗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六章 花花不见了

    母亲回过头来,看着老头劳累的样子,说道:“你终于知道了呀,已经上了岁数,一天到晚就爱逞强,告诉你多少回,打猎就让孩子去嘛,你这把年纪就该躺在家里,享享清福了。”

    “呵呵呵。”老人笑起来,点点头“依大儿子的本事,闯荡这片山林,的确已经足够了。尤其是他那一手箭术,比我年轻时还好。不过有一点我还不放心他,他心太野了,自恃武力,一心想飞。唉,年轻人爱幻想,多少都有这个毛病。”

    “汉子……”母亲拖长了音调。

    老人笑得更欢畅了,打趣道:“对,还有你。女儿年纪不小了,也该找个婆家了。你得为女儿好好物色物色,咱闺女长得是这片儿的独一份,不愁找不到好人家!”

    老人遥望天空,像是望见了美好的未来,他悠然而叹:“等你老二吃点亏,收敛了性子,我就收手了,再也不上山了。再给女儿找个好婆家,看着你嫁人生子,最好生个大胖小子,嘿嘿,以后我就带带孙子,就满足啦。人这一辈子啊,真的不容易。做猎户的,能有几个善始善终的?唉,年轻时候的伙伴,到现在已经都没了,就剩下我了。”

    “汉子。你这话说错了。”母亲笑着安慰“什么只剩下你了,你不是还有我嘛。”

    “呵呵……嗯?”老人笑着,这不是小时候的场景。

    虽然同样在山里,可是却是别样的情景,他终究是回不去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人还是得向前看。他不看也就罢了,一看却是吓了一跳,昨天的时候他看到尸体,他也没有害怕过,可是现在她身躯猛地一颤!

    “啊!我的老天爷,吓死宝宝了。”冯裤子提着自己的裤子,凄凉地大叫一声,这才是走出门来,却又立即跑了回去。

    听到冯裤子如此的歇斯底里地喊叫声,于静听到了宝宝两个字,还以为自己的宝宝出事了,立马是吓得面如土色。放下手里的东西,立马就朝着自己的儿子是奔了过去。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是想着自己的儿子,于静边跑过去边喊“儿子”一边是以最快的速度进到儿子的的屋里。她看到自己的儿子一边玩着嘴里一边是流着哈喇子,看见妈妈来了,儿子就一个劲的要奶吃。

    于静心想自己还没吃呢?哪里有奶啊,只有等自己吃了东西,自己才有奶,想到自己饿到了自己的儿子。她就觉得特别的伤心,然后抱住儿子,泪水把整个眼睛给蒙住了,感觉泪水淹没整个...

    哭了一会儿后,却见到冯裤子提着裤子跑了过来,原来这冯裤子被吓到后,就往厨房里跑想要去见于静。却不想于静的反应比他快多了,他一叫于静就往自己的孩子那里去了,两个人也就这样错开了。冯裤子真是被吓到了,第一时间也就想到了于静,见她不在这里,自然就想着去找她,于是

    就去找了,这才是看到她跟儿子抱在了一起。看到她们两个,他这才是把心放下来,他并不是担心她们有没有事,而是觉得看到她们好好的,他觉得不再那么害怕了。

    “幸好你们没事!”冯裤子松了一口气道。

    见一个男人如此的害怕的样子,于静不知道他是见到了什么,为什么如此的害怕,更奇怪的是他刚才说“吓死宝宝了”,她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于静道问道:“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看他的样子就像是见了鬼似的,想到能有什么事能把一个男人吓成这个样子,她也开始害怕起来。

    “你不知道,刚才我出去,真是吓死宝宝了。”冯裤子就像是一个孩子似的,说话自然也就是孩子的口气,吓死宝宝了这样的话他也能说得出来,真把自己当成是胆小怕事的小姑娘了。

    她还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看他的样子,知道应该是出事了。“你到是说啊,出了什么事。”

    也许是因为太害怕了,就连说话也不太会了,反正是脑子也转不明白了,也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他浑身颤抖,半张着嘴,跟她说道:“花花不见了!”

    “什么,花花不见了。”听到这话,更为吃惊的却是于静,她本就对花花没有什么好感,听到花花不见了,难不吃惊吗?就算是她再怎么胆大,再怎么不把花花不放在眼里,可是听到花花不见了,她难免会想到这个丫鬟会化成鬼来害她的。

    “不见了,真的不见了,花花没有了。”冯裤子继续说道。

    “到底是怎么了,她莫不是跑了不成,她都成这样了,还以为她已经死透了,死得不能再死了。谁能想到她都这样了,还能闹出这样的妖蛾子来,这样也没有死,还能消失不见,她也真是够厉害的。”听说花花没有了,她真是气得牙痒痒的,只差要被对那丫鬟气死了。

    “不是跑了,而是这回真是死透了,死得不能再死了!”冯裤子却说。

    “什么,什么,你把我给搅乱了,你一会说他不见了,一会又说她死透了,她到底怎么了?”于静越来越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真是一个没用的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把他是吓成这样,吓得话都不会说了。

    我跟你讲,冯裤子的眼睛瞪得大大,仿佛这样说话要慎重许多,他告诉她说:“花花人没有,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什么,你说什么,你说她变成副骨架了,你不要吓我,就算是我们说段子,也没有说过这么吓人的,这也太吓人了吧。”要不是她的胆子比冯裤子要大很多,加上他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来,就算是再可怕的事,等了一会儿后也就没有这么让人害怕了。

    “我哪里有吓你,你真是没有见过那场面,我真是吓得要死,要不是我胆子大,只怕我要吓死过去了。”冯裤

    子真是没有开玩笑,外面的场景真是可怕,也不怕他胆小怕事。

    别说这么多了,带我去看看,我也想要知道到底有多可怕,能让你吓成这样,于静拉着冯裤子就往外面走。

    冯裤子却是不愿意,要不是被女人拉着,女人都不怕,他自己也就不能怂了,毕竟他可是一个男人。

    于静做好了准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给自己加了油,她以为自己可以的,可是准备推开大门的时候,她却有些犹豫了。

    冯裤子知道她也是害怕了,自己都怕成这样了,她一个妇道人家,哪能不害怕的。现在她还能如此的淡定,是她没有看到外面的景象,要是她是看到了外面的景象,她估计也会像冯裤子一样害怕吧。不过,她比冯裤子要胆大许多,估计就算是再可怕,也不会像冯裤子这般的夸张,应该要淡定许多。

    于静是咽了下口水,抚平了自己的胸口的不安,然后才是打开门来,真不是冯裤子胆小,而是外面真是太过血腥残忍了。一推开门就是血雨腥风那血腥味夹杂着土腥味是扑面而来,那气味就是那种让人闻到就会让你恶心犯呕的味道,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再一看地上是一堆粉红骷髅,花花原本长得也算可爱,有着一双黑亮明丽的大眼睛鼻子圆润,微微翘起,肌肤粉红若花樱桃小嘴中两排洁白的贝齿。

    生即是自生,死即是死,没有生就没有死,相对的没有死就没有生,一切都存在于一个平衡之中。打破生与死的界线,认知自己的普通平凡,人都是要死的“无我相,生亦死,死亦生”就是“人人平等,没有区别,都要死的”。亦或者“你先死,我后死,你先走一步,我后走一步!”等等。这都是凡人的生死,人都必须得经历生死。还没有看透,着相执迷,看不穿红粉骷髅。

    神若站在这里,看着人世间的死死生生,会叹息一声,唱一声佛诺:“生终究逃不过一死,死注定要迎来新生。 生亦是死死亦是生,生生死死便为轮回。”

    上帝指使大人以为,听得只能让人头疼,这就是神对生死的理解,人都是要死的,我们何必太去纠结生死死,只要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我们好好能的活着。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这样不仅是有益于我们的身心,也能让我们更积极的去生活。

    但此刻是冯裤子和于静站在这里。

    看着花花的惨死,虽然她们都不喜欢这个丫鬟,觉得她是死有余辜,只是看到到现在如此的惨状,她们的心中涟漪不生。

    这倒并非是见惯了生死的麻木,而是破相而出,没有了执迷。什么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只是说给别人听的,到底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对与否,也没时间去辩论……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七章 生与死,阴与阳

    看万物都是一视同仁,众生皆是平等,还是一句话我们应该善待生死。

    所以花花的死,和一只蚂柞,一头狐狸,一棵树的死,没有区别。

    但在凡夫俗子的眼中,见死不救这在我们大地朝的传统,从道义上来说这种行为是说不过去的,我知道这会让很多人不适应,觉得作者的三观不正。其实我也不想这样的,血腥暴力冷酷没有人性不是我本意,而是借鉴了中外名著中的一些描写手法,突出主角的个性,刻画人物性格。读者朋友们还请以宽容理解的心,看待这种描写。若是带给诸位身心上的冲击和不是,作者在这里向诸位致歉了!

    在大家看来人的死会引起他们的愤怒、仇恨和惋惜,可是同样死掉的还有大黄,它知道的主人陷入到了危险中,被蛇群围困。它虽然是无力回天,也不能力挽狂澜,它只是一只狗而已,面对比它更为强大的生物,它也并不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变成改变局势的那条狗。小说里一般会这样写,就是忠犬护主,主人受到危险后,最终都在宠物的帮助下到达了安全的地点。

    主人收养了一只温顺爱犬,每日与它朝夕相伴,不料主人在独自建造木屋时意外受伤,而爱犬忠心护主,陪伴并支撑着主人脱离险境,它还呼喊求援,使主人获得重生。护林员被熊袭击导致重伤之后,他的马成为他唯一的生存希望,在狗的护送下主人找到了自己的生路。

    话说在北极圈,一位老教授带着由122只忠犬拉着的雪橇在雪地中考察,突然遇到一只北极狼一只北极熊,这两只猛兽带着被教授骚扰的愤怒,向教授发出怒吼,这12只忠犬想起了平日了严谨治学的老教授,想起了那对自己关心爱护,吃剩下的骨头汤水从来不到掉,都扔给了狗狗们的老教授,狗狗们非常感动,于是乎纷纷冲上前去,朝着被骚扰的猛兽呲牙、大吼,最后勇敢地赶走了那些威胁教授安慰的猛兽。

    教授平安了,他爱惜地抚摩着一个个狗头,心想:还是你们乖,要不是嫌弃你们肉少长的丑,我还真留你们不到今天,歪打正着,原来你们还有这用处啊,真是12只忠犬呀!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很多,真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看看小说,都是些狗血的事,那些狗常常能逆天,做出舍身救主的事,却不想现实呢?现在是什么,狗咬伤主人的孩子,狗咬了路人的孩子,狗袭击人类,可是这样的事人们却永远不会记得。反之,只要狗做了一件好事,大家就开始转发,变成爱狗人士的偶像,变成爱狗者眼中的明星,对于这些人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更不知道要如何评论它们。

    不过这条大黄确实挺忠心的,而且如此让人感动,他先是护琦琦,可是发现自己救不它后

    。它选择回来给自己的主人通风报信,不管别人信不信,就于静看来它就是这样一条狗。大黄的行为,确实比花花的行为更值得人去感动,可是同样是死掉的两条生命,她们还是只看到了花花的死,却忘记了那条跑回来的忠犬,确实让人唏嘘。

    若换做人吃熊,他们却不会觉得有多过分。换做一个人被吃,他们心中的惋惜就会夫大降低。换做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凶手被吃,他们会拍手称快,反而大声叫好。

    其实,万物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大自然是公平的,不讲爱恨,是无情的,从不会区别对待万物。

    所谓物竞天择,我们人类从自然界里走出来,我们不是就不再对自然负责了,我们不是就不是自然中的一员了。我认同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里的动物生存的法则。

    只是回过头来看看,一个生命体的消失,对于整个广袤的自然界,对于深邃浩瀚的星空,对于滚滚而流的历史长河,又算得什么呢?

    死了就死了,谁能不死呢?什么人类、巨熊、蚂柞、狐狸、树木、外星的生物,都不能一直长存!都是要死的!都逃不开生死!

    只要认识到这一点,破一切相,见真相,就有了对生与死的了解,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没法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死,也不能感觉到生与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可是随着我们逐渐长大,我们知识的积累越来越多,我们对生死的了解也越来越全面,我们都渐渐明白生与死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这人往光明处踏出微微一步,世界就变得豁然开朗了,人就见到了光明。往黑暗迈出半步,世界漆黑一片,我们就见到了黑暗。

    再次申明血腥暴力不是作者本意,只是作品的需要而已。

    但现在,眼前的花花与大黄竟是一堆血肉,这些血肉,显然是被什么东西是咬成一片片,一块块,摊了一地。猩红的血液积蓄在院子里那坑坑洼洼的小土坑里面,有的是惨白的皮肉,有的是长条的肚肠,其中还夹杂着一两块骨头,不是腿骨或者就是肋骨。周边角落的血泊中,还浮着两根手指头,半根脚趾,这场面太过血腥了,让人不寒而栗起来。

    光阴如水,岁月如莲,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守着这抹安然,划一笔流转的时空,坐落于某个过度,拈花不语,寂静,不张扬的婆娑,静静与岁月合欢。笑,红尘如画,吾自清欢,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一日不见,却是血肉变成了骷髅,活人变成了死人。生与死之间的瞬息万变,变化得太快了,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来。

    人生在世生死轮回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一个人如果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对生死轮回的看法,可能自己的人生

    会有一番新的姿态。那么何为生呢?说到生就不得不提“时间”,因为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表述生命的长短,那什么又是时间呢?物理学上说“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顺序性的表现”,也就是说时间不是真实存在,它只是对物质变化的一种表达。我们都知道一个生的东西都是有时间变化的,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等,依此可以判断生者的世界一切都在动,山不动水动,水不动人动,人如果不动了心还是会动的。反之死亡就是绝对静止,包括时间与思想,在生者世界里没有绝对静止的事物,所以生者的世界永远都见不到死人。

    古代阴阳学说认为这世界有阴阳两部分组成,阳代表一切会动的以及看不见摸不着的,阴代表一切静止的以及看得见摸得着的。生物都是阴阳混合体,身体为阴,意识或者说灵魂属于阳。当阴阳结合就是生者,分则为尸体和意识。人的意识从何而来?我想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的清楚,有人可能会说来自于上一代,那上一代的意识来自于哪?对于找不到答案的问题不做深究,但可以笼统的说来自于大自然,毕竟人的一切都来自于此。我们都知道死后的尸体会慢慢腐烂,回归大地,回归自然,那么意识也同样回归自然,回归到那些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一些事物当中去。

    有人可能会困惑,之前说死亡是绝对静止,阴阳学说中阴也是静止,但前者说生者看不到死者,后者却说阴是看得见的,这岂不是相互矛盾?其实不矛盾,按阴阳学说讲死亡之后阴阳不相互融合,不融合说明这个个体已经不存在了,我们看一个人不是只看他的身体或者只看他的灵魂,而是看这个人身体和灵魂的结合体。其次就是不同学说之间的差异问题,阴阳学说阴所说的静止并不是绝对的静止,而是相对。大地朝传统文化就是这样,他们很少把一些事物说的很绝对,所以一些了解不深的人总会误以为大地朝哲学是矛盾的,不靠谱的,其实这是天大的误会,要知道连老子传承了几千年的经典都在自我否定,因为大地朝古代倡导中庸之道。

    假如这个世界是一个封闭的超级大水缸,里面装满了水,我们可以把水缸看成有形有质的阴的部分,把水看成虚伪缥缈的阳的部分,但它们是一个整体,如果有心去研究阴阳两仪图可能能够更好的理解,因为只有阴阳交融才能生出大道,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把水缸比做大自然就是因为水的流动性,能够更加形象的表达阳的虚无缥缈。如果缸里多了一些不是完全封闭的杯子,把他们装满水缸里的水,前提是杯子也存在于水缸里,就相当于身体装入了意识,由于水装入了新的容器使他与外面的直接联系变得狭窄,剩余的可能就是视觉听觉和一些其他感觉了。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八章 赤练蛇

    当人死去就相当于杯子破了,里面的水又回到了外面的大水缸里和外面的水重新交融为一体,当又有新的杯子需要装水的时候,又会随机有一些水进入杯子,而且杯子里不可能装进和前面完全一样的水,因为你如果往大海里滴进一滴墨水,过个一会你还能找到这滴墨水吗?墨水还在,他是不会消失的,可是你却再也找不到,因为他们互相交融了。因此每一个杯子里装的水都是独特的,可是一瓶水不可能永远的存在于杯子里,水终究会蒸发或者转化为别的形势离开,或者被人喝掉了,接着你又会倒上新的一杯水,生与死的轮回运行大概就类似于此。

    那么人又为何而生,缘何而死呢?这其实是四个问题“为何会来到这个世上?我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我们为什么会死去?我们为什么而死?”为何来,为何又要去,我觉得这是一种客观事实,不必去追根问底,我们可以把世界看成一个弹簧,当把弹簧按到底再弹起来的过程中,弹簧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在运动,这是它们自己无法左右的,它们跟随整体的节奏运动,人亦如此,对于客观存在的东西我们如果总是喜欢探索究竟的话往往会着相,就像上古奇书《上帝指使》一开始上帝指使创立后就只有八个字,后来人们为了探究它发展成了六十四个字,再后来就是无数的家注释的无数本所谓的经典,到最后之间就成了“易经派”和“象数派”两大派系。

    他们得到了《上帝指使》的内涵了吗?可能都已经得到了,但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因为太简单了,只有八个字,他们自己不相信,他们的一些注释不过是在自说自话,他们说的都不是《上帝指使》。所以上天让我生,我便好好的生,上天让我死,也不是我所能改变的,只能客观面对,追根问底只不过是在自寻烦恼罢了。至于为了什么而活着,可能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既然分子必须运动,那何不找到一种让自己幸福,逍遥的方式运动呢,只要遵循弹簧的整体轨迹不就可以了吗?至于最后一个问题,只有人生的最后一刻才能知道。

    看破红尘你依然身在红尘, 看透生死你依然苟活在世。除七情六欲仍靠俗物而活,既增烦恼又何必执着于此?

    于静花容失色,再倒退一大步,肚腹一阵沸腾,差点当场就吐出来。从自己胃里是犯起一股酸水,脸上却浮现出害怕之色,此时的花花的头颅是滚到一边,她的脸上血色褪尽,肌肤变得千疮百孔,一头青丝披散开来,遮住大半个脸面,一只眼睛瞪着,充满了惊恐和怒怨。突然间,就在两个人直视这个掉在一旁的头颅的时间,花花的一颗眼珠子是突然掉了下来。

    这一幕正好是被二

    人看到,两个人吓得是魂差点都没了,不约而合的喊道:“吓死宝宝了,这什么鬼。”

    于静再怎么不喜欢这个孩子,可是还是于心不忍的,她后没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拿解毒药给她吃。虽然她再怎么不讨人喜欢,可是她终究是一个人,昨天还活生生的在自己身边与自己斗嘴,对自己的话各种不满,眼看着她变成如此这般光景,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不忍。

    冯裤子已经被吓过一次了,再一次看到也是特别的害怕,抱臂旁观欣赏着于静害怕的表情,不由地想到地球上一句佛语曰: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红粉骷髅,白骨皮肉!

    她的样子有种死不瞑目的感觉,当时他们看到她的时候,两个人都吓傻了,陷入到一阵沉思中去。

    看到花花如此的死状,任谁是看到了她死时候的样子,谁都会害怕的。

    而是借鉴了中外名著中的一些描写手法,突出主角的个性,刻画人物性格。读者朋友们还请以宽容理解的心,看待这种描写。若是带给诸位身心上的冲击和不是,作者在这里向诸位致歉了!

    那场面不要太恶心了,当时两个人就吓得两腿发软起来,冯裤子本来腿就是软的,现在更是抖得厉害。他努力支撑着自己的身子,做为一个男人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可怕的场面他都得做到足够的淡定才行。这就是男人,哪怕自己再怎么害怕,可是在一个女人的面前,他一定不可以表现出自己害怕的情绪来。而这就是他唯一能做到,就是不表现出任何害怕的情绪来,虽然这只是他一点点的转变,可是就这点转变却是他做出的巨大的改变。

    旁人是很难明白,一个胆小怕事而且不负责任的男人做出的这点改变这是有多难的,大家都以为男人就是男子汉,就是女人的支柱,就得比女人强,就是撑起一片天。可是世人却不想,男人与女人本就没有任何区别的,世人都说众生平等,男女平等。可笑的是争取利益的时候,男女都是平等的要得到平等的利益,可是真正去付出的时候,男人常常比女人付出得更多,这又是为何。

    眼珠子掉了这还不算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从眼珠子里钻出一条小蛇来,这是一条赤练蛇,只有半尺来长的样子,正好能钻进花花的脑袋里。这条蛇从花花的眼睛里钻出来后,突然间发现天已经亮了,这蛇再一看同伴早已经走远了。他只是一条贪吃的小蛇而已,也许是没有注意到同伴的离开,它自己一个是留了下来。要不是突然间眼珠子是掉了下来,它怕是还不知道现在已经天亮了,当两个人出现在它的面前时,这小蛇也是显得很突兀。

    二个人与这小蛇是二目对四目,突然

    看到对方大家都略显意外,彼此都显得很尴尬,不知道要如何是好,顿时都愣住了。好在,这小蛇发现天亮了,而眼前又突然出现了两个人,它自然是感觉到了危险。那女人的眼里更是充满了杀机,小蛇寻思着这女人是不是就是杀了母亲的那个人,它从那妇人的眼里看到了杀机,这就是所谓的仇恨吧。因为,这个女人杀了自己的母亲,这小蛇一眼就将这个女人是认了出来,所谓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就算是动物它们也有着这样的想法,它们对生自己的母亲也是有着很强烈的感情。

    虽然动物不可能像人一样去爱母亲,可是它们对母亲的依赖与感情却也不比我们人类少,只是动物是没有情感的,它们更多的是出于自己的本能。小蛇看到自己的仇人,立马就呆住了,它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仇人却是这么一个好看的人,这让小蛇很意外。按理说出这女人旁边的那男人长得如此的丑陋,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这种事再怎么说都应该是这个坏男人做才是,可是偏偏这杀气却是在这个女人的身上。不过,转念想到这疯女人连自己的母亲都杀了,说不定也会来伤害自己,想到这里小蛇趁这女人没有动手前一溜烟的就跑掉了。

    两个人万万没有想到造成如此的惨剧的是蛇,而且还是如此大小的蛇,当然一个人,一条狗它不是一条蛇可以吃得完的。一定是有很多蛇一起做了这样的事,知道了这个情况后,两个人点了点头,很确实这是它们在挑衅。这们将两具尸体吃成了这样,仿佛就是在告诉他们两个人,它们来了,它们是来报仇的,它们会把他们两个吃得连渣都不剩的。

    它们肯定不会放过屋里的两个人,昨天晚上它们已经把外面留下的还没有尸体给吃干净了,很明显下一次就轮到它们来了。于静憔悴的样子,让人看了惹人心疼,特别是她反应过来,危险既将降临的时候。她却早已是花容不在了,只剩下没有缚鸡之力,需要保护的小女人了,这与她之前杀白蛇起义的形象是大大的不符,她跟冯裤子说道:“你看,它们来了。”

    “是的,它们还是来了。”冯裤子自然也是看在眼里了,看到这一幕他也很害怕,他虽然是个男人,也没少杀生,可是他也只不过是杀过鸡,杀过狗,杀过猪,这些人畜无害的牲畜而已,却是没有杀过蛇。而且还是一条白蛇,他昨天的时候他就想过,杀白蛇是不好的兆头,她于静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更不是天命真女,根本就不可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能做到杀白蛇起义的。既然她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她杀了白蛇,自然就不是什么好的意思,很可能还会遭到白蛇的报复的,他只是没有想到这报复来得这么快,来得这么猛,而且还是如此的可怕。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九章 防御准备

    于静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不可开交的地步,要是她知道这不是一条简单的白蛇,而且这白蛇背后还有如此的多的同伴,她是万万不会杀白蛇的。现在她想想自己之前的举动,确实是太冲动了,这与她良家妇女的形象一点也不一样,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良家妇女,并以良家妇女的形象而自居的。

    可是昨天她不知道搞的,仿佛自己就跟着了魔一般,拿着棍子就去了,她本是一个良家妇女。她也不知道昨天就像是天降神力似的,好似有如神助一般,却能几棍子就将一条蛇打死。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她就跟做梦似的,本以为自己这样做会显得自己很干练,很有能力,可是做了后却是后悔得很。毕竟,这里并不是没有男人在场,这事完全可以教给旁边的这个男人,让他把对方干掉,如此一来她与这蛇无冤无仇的,她也就没有现在这般的害怕了。想来,她为什么会害怕,就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与它有仇,这蛇就是来报复自己的,所以她才会这般的害怕。

    于静略感意外的说:“我没有想到它们会来。”

    冯裤子提了提自己的裤子,他提起了裤子随时准备跑掉,好在这小蛇见到他们两个魔鬼后,先是跑掉了。要是这小蛇是朝着自己这边游过来的话,他一定会第一时间跑进屋里,关上房门,任谁叫自己他也不会开门的。他看了看于静一眼,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后,冯裤子很肯定的回她道:“我也挺意外的,没有想到它们真的来了。”

    于静毕竟是女人,她还是想要依赖男人的,虽然眼前这个人也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是男人,别的时候他也算不上什么男人。这个时候,她是多么想要听到这个男人说:“我会保护你的!”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她却是一直没有听到,这让他是陷入到绝望中,她不知道自己能否依赖这个男人,她更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给他依靠的。这些她都不知道,这才是她最为害怕的,特别是看到冯裤子比她还要害怕的样子,仿佛对方还等着自己民来保护,你说这算什么男人啊。

    于静叹了一口气,想到自己遇到这么一个不中用的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这个男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灾星,为什么他一来什么不好的事都发生。就连这种小说里都不会有的情节,却也是发生在现实世界,这让她有种想死的冲动,想到与其被一群蛇残忍的咬死,还不如来个痛快,朝着脖子上一抹,也就去了:“小哥哥,这事你怎么看。”

    冯裤子其实不想吓她的,可是事到如今他也不能不说了,这事他算是看明白了,冯裤子说:显然对方是没有想要和解的意思,对方如此的大张旗

    鼓的吃院里的尸体,看来它们已经做好与我们决战到底的准备了。我看它们现在就是在挑衅,一来它们是想要吓唬我们,让我们不战而退,主动丧失抵抗想法。二是它们这是在玩弄我们,它们不急着杀我们,就是想要慢慢地折磨死我们,一旦我们现在是害怕了,我们就掉进了他的诡计里。三是它们真是来复仇来了,就是因为我们杀了白蛇,所以它们恨死我们了。

    于静本来就害怕的,听他这么添油加醋有的没的这么一说,把这事说得仿佛就像是仇家找上门来,听他这么说再联想到自己的处境。她就算是再怎么胆大,现在自然是害怕得厉害了,脸色都吓得惨白了,身子也有些微微地发抖了:“不是吧,不就是一个蛇,这样也能跑来寻仇。”

    他嘴角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的表情,冯裤子本就是一个疑神疑鬼的家伙,他这个人本就胆怯,而且特别的胆小怕事。谁能想到如此无能的他,还能遇上这么大的事,这自知自己是摊上事了。像他这样的人,他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的,可是自己吓自己的本事,他却是炼得是炉火纯青。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吓傻了,他轻声轻气的跟她说道:“我看这架势,我们的处境真的非常的危险,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们已经完全是掉进了蛇的陷阱里了,它们的复仇,这只是刚刚开始!”现在只是吃尸体,明天它们要是饿了,说不定连活人也会吃掉的。

    人都是怕死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不怕死的,于静自然也是害怕的,可是害怕也是没有办法,事到如今害怕还有什么用。于静也是后悔,后悔当初不应该打蛇的,不想打蛇不成,反是被蛇围住了。她本就郁闷得厉害,听她这么一说,更是心烦意乱起来,这个男人帮不上忙也就算了,说这些东西还没完没了,她是一个女人,而他是一个男人,她自然想要问他:“要是真像你说的这样,现在我们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们现在就像是笼中之鸟,我们只能束手就擒了,别的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下真没有办法了,没办法了...”冯裤子说。

    于静听得无语有些生气道:“难道我们只能在这里等死了吗?”

    “对,我们只能等死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放,它是想告诉我们,它们是吃定我们了。冯裤子所站的位置正靠着窗户边,一阵风吹来,夹杂着诗意和花香。“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你说怎么就遇上了这样的事,真是让人不可理喻。”冯裤子遥望远方,轻轻低吟了一句,这才收回视线。

    院子时有一棵大树,这棵大树的树枝很粗,只怕是几个人也抱不住,原本这个地方却是很不错的地方,不管是生活,还

    是来这里休闲娱乐,这里都是很不错的事。只是偏偏是遇了这样的事,让这里变得异常的恐怖起来,大树的根扎山土里,将翠绿的手伸向天空,可是树下却是一片狼藉,就算是风景再美那又如何,他们谁也无心欣赏这美丽的风景,两个人却是陷入到沉思里。

    院子里这棵粗壮的大树,怕是有一定的年头了,树下更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也是乘凉避暑的地方。本来这是一个非常优美的环境,只是今天看来这里却像是一个牢笼,把两个人困在这里,繁茂的枝叶则在半空中交错。就是在这树木的遮挡之下,便是这一间木屋。木屋全有粗壮的树干打造而成,透露出一股敦厚坚实的味道,冯裤子拍了拍这间屋子道:“还好,我看这木屋那些得还挺结实的,你要是信得过我,我会在晚上睡觉前我会把这屋子的缝隙全部给堵上,保证我们晚上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个觉。”

    “对啊,我们惹不起,我们还能躲不起,我们不去招惹它们,我们把屋子的缝隙给堵上了,那我们也就安全了。小哥哥,你真是太机智了,没有想到你早就想好了对策,你还吓唬人家,你真是太坏了。”

    冯裤子要不是提着裤子,看着于静跟他撒娇时候的样子,他真是想要抱一抱她的,可惜自己还得提着裤子。加上马上他还有很多的活要做,他先要去找一些木板来,当然它们得要足够的坚固才行。然后把它们是切成合适的大小,并钉在这木屋留出来的缝隙上,他还要找到这个木屋一切薄弱的地方,并将这些薄弱的地方变得更加牢固。这就是他一直要想的对策,你别看冯裤子一直提着裤子,以为他被吓傻了,其实他一直要思考。

    这就是冯裤子最帅气的地方,这也是于静唯一能看得起他的地方,就是这个男人真是有脑筋。想想看蛇出现的时候,他让她不要过去,现在他看到了危险,第一时间是想出了对策,这就是这个男人最有能力的地方。

    木屋并不是新近打造的,而已经有些年岁,因此木屋的表面爬着青苔,很多的地方都存在着缝隙,远远的超出了冯裤子的预料,甚至有些树干上还发出了细嫩的枝丫。看到木屋有如此的缝隙,他真的很吃惊,本以为没有什么工作的,没想到缝隙这么多,看来这下子有得忙了。他觉得不能再与于静浪费时间了,他得把这些说话的时候都利用起来,不然的话今天晚上他是没法睡个安心觉了。

    看着他二话不说,撸起袖子就忙碌起来了,看他这个样子,这才是有点像个男人。男人就是应该这样才行,就得说干就干,看到冯裤子如此的干练。于静看到冯裤子的样子,忍不住是流出口水来了,这才是她最喜欢他的地方。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章 家的感觉

    木屋一周,是用土墙围成的高大的这院墙,这也就是为什么蛇们来去自如的原因,土墙的下面是高高的青草。前后边都是菜地,菜地中央是打造出的一口井。此时,于静也没有闲着,她把吃的东西弄好后,两个人随便吃了点东西,便又各自去干活去了。不一会儿,于静拿着一个桶出来,看样子她准备在井边打水。

    她身上的服装虽然极为朴素,但亦难以遮掩她的容颜,这样的女人娶来做老婆真心不错,而且跟冯裤子特别的搭。他完全没有想到,她一个夫人却能做到如此,要是换作一年前谁能想像得到的。冯裤子还是不能明白她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岳小云,还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让她屈驾到此的人要不是逼迫她,就是与她有利益的纠葛,反正冯裤子不会相信他是自愿来这里的。

    她也就二十几岁,正好是青春年华的时候,在人生的路上,我们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穿梭于苦与乐,那些许多的刻意追求,到最后不过是云淡风轻。对人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用一种平静去安排心情,去拓展心地氛围,能一笑了之,绝不耿耿于怀,看来她早就看明白了。她的人生要比自己复杂得多,而且也要比自己成熟得多,其实小时候他就想要找这么一个贤惠能干的女人。只是以他的身份,他能找到谁啊,要是对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长工,她还能给自己好脸色看吗?还能像之前一样对自己吗?

    冯裤子知道,他一直压在自己心里,他明白自己做了一天的长工,他就一辈子只是一个长工而已。

    这样的女人从来不会去说什么对不起,什么我爱你,因为他觉得摆心里就好,她知道她自己的在别人心目中的位置是什么?她对自己做过的事,还有自己这一生问心无愧的就好了,可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和这个社会越来越远之后才发现,一个人在乎不在乎你,其实自己心里是最明白的人吧。她不喜欢自己自找麻烦,更不喜欢找别人的麻烦,如果她来这里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这就是最好的,她就是如此的善良的女人。

    冯裤子不明白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别人就不知道不珍惜,男人为什么都是这样的,都是喜新厌旧的,难道这个世界真就没有真爱吗?是的,在这个世界上两个人能真心相爱是很难的,这需要多大的缘分,这都是很难想像的。

    于静是一个很干练的女人,总觉得自己这样是对的,可是在别人眼里这就错误的,在那些男人眼里她永远只是一个花瓶而已。不管她如何的努力,别人也只是轻贱她,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她以为岳小云能更看重她,却没有想到他从来也没有把她放在眼里,而且还把她给休了。在自己小孩眼

    里你发现不了仇恨的,不管他的父亲如何对他,他还是想要自己的父亲,这就是孩子。

    于静渐渐地明白了,埋怨并不能解决任何的问题,有的时候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徒添烦恼而已。原来当初的自己这么的傻啊,无论感情还是亲情,直到现在他还是想着那个休了她的男人,你说女人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都喜欢被男人骗。一切苦逼的事情只有自己是最明白的,人生犹似踏清秋,岁月暂游浮云平,只凉了女人的心。人生活着,心地晴朗,哪里有尘埃。

    有的时候于静暗暗地发誓要忘记岳小云这个男人,无论怎样有一天,只要岳小云说一句对不起,她还是。还是要我开口说对不起,她还是会投入到他的怀里。只是那一天是何时呢,他真的会回心转意吗?也许她是等不到那一天了,她知道,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她也许再也抓不到他了。即使心中再多的对不起,一家人之间还是可以包容的,有时候我们得明白,亲人之间哪有真正的隔夜仇呢?

    孩子之所以这么想着父亲,不止是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更因为他们是亲人,她们之间是有着血脉联系的。人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帎眠,人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帎眠,万年才修得父子缘呢。如此说来,比起夫妻关系,更深层次的就是血脉关系万年才修得父子缘呢。父子缘份是可遇不可求的,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中,两个男人如浩瀚星空中两颗星宿在特定的时空隧道中碰撞,结成了父子情缘。

    这种关系是男人之间最纯脆最特殊的关系,渗入骨髓,血脉相承,无法取代。岳小云为了获得成功,不惜是抛妻弃子,就是为了变成人上人,对地男人而言金钱与权利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人人都有父亲,在孩子的记忆中,父亲的形象大同小异。虽然岳小云从来没有带过这个孩子,可是孩子觉得父亲就在自己身边,他虽然不知道自己父亲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见到个男人就想要叫爸爸。

    做为儿子往往记着的是父亲的肩膀,背影,他以为自己见过自己的父亲,其实他没有。岳小云如此的男人,他既然能抛妻弃子,他自然也就可以做到不见儿子一面。关键时刻无声且固执的分清关系,这就是这个男人做出来的事,而孩子还以为父亲离开自己,是因为淘气闯祸后的离开。父亲是一个复杂的角色,在家中是主心骨,顶梁柱,是擎在一家人头顶的一把大伞,既遮风又挡雨。

    同时又是发展的主力军,承担着社会责任,承受着大自然抛给人类的重压。因此在教儿育女的过程中,体现更多的是要求,是期望,是自己人生经验的传递。而世事又是瞬息万变的,新生事物总是由新

    生力量首先接受,父子之间思维冲突,观念相左,处事不同在所难免。难怪儿子印象中的父亲与母亲完全不同,不管于静怎么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是孩子还是想着父亲。有的时候就是因为见不到父亲,还以为是母亲不让上自己见父亲,他年纪小他怎么能想得到父亲真是不要他了。虽然他的父亲已经不要他了,可是孩子还是渴望着得到父亲的爱。

    见于静不说话,仿佛是陷入到了沉思里,想来是因为她现在是个夫人,现在是做起了家务事,自然得要好生踌躇一番。于静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眉清目秀的,就像是尘世中的一朵浮萍,现在她是如此的纯净 。

    阳光透过重叠繁茂的树叶,照在她的脸上,将她的肌肤映照得宛若白雪,又显现出一种般透明的红晕和温润。她黑色的发鬓,调皮地垂下,将可爱的耳垂半遮半掩。粉红的双唇此时抿着,咬着一口贝齿,脸上都是努力的神情。对于他来说,打水这事并不是她该做的,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做上这样的事。只是人被逼到走投无路了,谁愿意做如此的辛苦活。

    中木屋前的小井边,于静把水桶是入下去,然后一点点地转动着井绳慢慢地将水桶是提了上来。他把水桶是从井绳上取了下来,看着她弯着腰,想要把这水桶提直来。却不知道,这水桶也许是装得太满了,她本以为自己可以提得起来的,毕竟她以前也是经常做家务事。可惜的是她以为自己可以提得起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水桶显得特别的重,重得就算是两只手,却也没法将它提起来。

    以前都是丫鬟们负责打水,两个水桶轮流交换,两个丫鬟轮流打水的,那时候虽然生活很艰辛,而且花花也没少抱怨。这就是家庭的温馨氛围,就算是三个人再怎么不满,可是还是活得其乐融融的,大家还是可以活下去的。至少,这个家还是可以运转的,这就是生活,不管再怎么难,再怎么苦,人还是要活下去的,毕竟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动物。她吃力地将装得满满的水桶,从井中深处提了上来。又提起一口气,将木制的水桶挪到了井边的灰砖地上。

    “呼!”少女鼓起粉嫩的腮帮,吐出一口浊气,又伸出白皙的手当做扇子,对着自己的脸颊扇着风。听到木桶顿在地上的声音,男人难免是越发的心疼起来,他是一个男人觉得打一桶水没有什么。可是看到她如此吃力的样子,他才是反应过来,她很可能很久已经没有干活了。虽然,只是简单的打了一桶水,也是让她累得够呛的。冯裤子堂堂一个男人,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一个夫人做这样的事,他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想到自己为了忙自己的事,却不去帮她的忙。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一章 最后的晚餐

    想到这里,他本是进到木屋里,可是想这种体力活本就应该男人来做,于是他从屋里冲了出来。只听得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男人。

    那男人拿着木板,头发上落满了灰尘,灰头土脸的样子,眼里却闪烁出一抹厉芒。就像是一头年轻的老虎,虽然年轻,但是却是虎头虎脑的。

    “小姐姐,这水桶太重了,都说了让我来提,这种体力活都交给我来做,你怎么又背着我偷偷来打水?”男人看着井旁的少女,脸上流露出心疼的神色。

    “小哥哥!你不是忙嘛,我也不想打扰你,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就自己做了。”少女甜甜地叫了一声,“你今天还有很多的活要做,我可不想耽误你,而让我们两个人都没法安睡,晚上更是陷入到危险之中。不过是个水桶而已,你看,我这不就提上来了吗?”

    “你啊,就爱逞强!”男人语气透着无奈,目光中又带着宠溺,生怕她是累着了,不想她这么累。

    冯裤子提着裤子,迈开大步,一只手很是拉风的朝着井边走来,他伸出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就抓起了水桶。他强壮的臂膀拿起这只小小水桶来,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完全没有费力:“来,小姐姐,这事还是得男人来做,你怎么能做这么粗笨的活儿,让我来吧。”

    空气中充满了野草野花的芬芳,阳光照耀之下,热烈风轻轻地吹过来,拂过树梢,就转为了一股清新和深幽。

    少女回过头来,笑魇如花,嗔道“唉,终究是老了,以前这样的水桶我还是提得起来的,却不想生了孩子后,体力下降了许多,提了几下,就提不动了。”过了片刻,于静站在井边,擦了擦头上的汗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看到他如此的爷们,她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有意思,如果一个男人这么体贴的照顾女人,我想女人的心里一定会感到幸福。每当男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女人就会想起男人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就算是一个长工,一个用人,她也会对这个男人刮目相看起来。

    当然,于静对于冯裤子只是喜欢而已,这并不是爱,他并不爱这个男人,只是单纯的喜欢。如果说,于静到了现在她爱着谁,你要是问她的话,她还是会告诉你她爱的人只是岳小云。有些女人是很单纯的,一旦是认定了某个男人,她们就会一直这样认定下去,这就是女人,只要她认定了岳小云这个男人,就算是知道他是一个垃圾男人,可是她还是会一直家着这个男人,只要对方轻轻地勾一下手指头,她就会朝着他狂奔而去。

    冯裤子却道:“小姐姐,你终于知道了呀,你已经很久没有做活了,一天到晚就爱逞强,告诉你多少回,你是一个夫人,你现在的身子骨金贵着呢?你可想过,你要是伤着你

    自己了,你的孩子以后要怎么办,你要是倒下了,孩子谁来照顾,你可想过这一点。”

    “呵呵呵。她说的话却是不假,自己却是没有想过任何后果,也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她还有孩子要照顾。只是她没有想到这话是从一个陌生的男人嘴里说出来,而他最亲近的男人岳小去却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这样的话,想起来真是觉得可笑。自己为什么就认定了岳小云这样的男人,她忍不住笑起来,点点头:“有小哥哥你在,我自然是后顾无忧了,只是小哥哥你也不能一直陪着我,有些事终究还得我自己来做,我只是提前想要练习一下而已,呵呵。”

    听完她的话,冯裤子很清楚的明白他自己终究是要走的,自己不能一直帮着她,不过她也不是除了自己不可。她还可以找别的丫鬟、家丁,来帮自己分担自己的家务活,她自是不用亲自动手的,这女人就是喜欢逞强。其实,她只要是动动手指,不管他有多忙事情再怎么紧急,他都会马上放下手里的活去帮她的。可是她却选择了自己做,从此可以看出她就是那种特别固执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愿意服输,也不愿意依靠别人,真是一个傻女人。

    冯裤子却是很心疼她,只是他却不能与她保证什么,他只是沉默道:“就算是练习,也不应该伤到自己,这是我的底线。”

    “额……”于静拖长了音调,没有想到这个男人也是有爷们的一面,这越来越有意思了。

    冯裤子笑得更欢畅了,打趣道:“你就别额了,现在的情况如此的糟糕,你还得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于静脸上陡然升起了两朵红云,他如此的在意,原来都是为了自己,只是他一直不想说,想到这里于静心里莫名的感动起来,眼看着他逐渐离开,她真的有好的话要说,却又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冯裤子倒完了水,遥望天空,像是望见了美好的未来,他悠然而叹:“我以后一定要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她,让她给自己生一个大胖小子,我们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就好,就算是没有钱,可是一家人也能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这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自己也就满足啦。人这一辈子啊,真的不容易。”

    他提起水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还有一件更为紧急的事得要去做,就是打扫一下尸体。这事他总不能让一个女人来做吧,他也是提水的时候才想到的,他觉得自己可以把尸体是埋了,然后打几桶水起来,将地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如果不是因为心疼这个女人的话,冯裤子是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他虽然是一个长工,可是也不会闲得没事找事。加上打扫地上的这滩东西,这是多恶心的事,他得下了多大的决心才会去做这件事。

    不管于静信不信,知不知道,他真是尽力了,不是他不想去做,他也就这点本事,就这点能力,他又能做什么?

    中午的时候,于静出人意料地做了一桌子好吃的,看着他面前的桌上摆着好酒好菜,色香味俱全,看了真是让人感动。这有点像是最后的晚餐,他当时真是这样想的,觉得尤其是米酒,酒香香醇又透着一股清新。碧绿色的酒液静静地盛在竹杯中,从这个角度看去,散着琥珀般的温润光泽。

    很久很久以前,大地朝人民在生死关头得到上帝指使的解救,并成功逃离了蛮荒之地,争得自己的土地。为了表示对上帝指使大人的感谢,他们一直保持着赐福节的传统。当年,上帝霁指导人们在这特殊的一天应该吃素食及其他具有特别象征的食物,烹饪食物也有特别的规定。每一年的赐福节,大唐人都特别重视这个节是都按照传统过。不同的家庭聚到一起,就会用略带苦味的青菜来清洗自己油腻的肠胃。

    大刃具餐食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人们会教育小孩子说,这是上帝指使大人对他选民的格外施恩。上帝霁计划与他最亲近的几个门徒共进这最后的赐福节晚餐你们去为赐福节的晚餐做准备吧!”

    他对上帝萱与上帝伐说,上帝指使会在哪里给我们赐福,我们应该在哪里准备晚餐?才能得到上帝指使大神的赐福?他们问道。

    此时的长安挤满了人,在城里他们没有房子,但许多长安的朋友都乐意形验他们,并以接待他为荣幸,就如同神的福赐会到自己家那样。

    上帝霁早在这些朋友中做了妥当的安排“到长安去,那里有我们的朋友,也有我们的敌人,我们虽然不准备占领长安,可是它依旧是选民们最为重要的地方。”

    他告诉上帝萱与上帝伐:“跟着一个背上用青色写了“帅”字的男人。

    那个时期,祈祷的活动往往都由家里的女人来承担,男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业,没时间来祈祷。

    因此,上帝指使说的那个人应该是个特别的人,他一进入房间,你们就跟上去。

    上帝指使继续说:“问问那家的主人,曾许诺给我们易辨认出来房间在哪里。我们就在那个房间里准备吧。”

    上帝指使得知他的敌人正在寻找他,所以有一块既安全又秘密的地方对他来说至关重要,这样,他就能和朋友们共享最后的晚餐在被抓走前,他还有好多的事情要跟他们说赐福节晚餐终于到来。

    上帝霁带着门徒来到长安的那个房间里,街上人当他们来到那房间时,所有的人都大汗淋漓,满身沾满了尘土十六门徒看着彼此风尘仆仆的模样,说笑打趣,只有上帝霁心事重重地默默看着他们。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二章 手牵手,往家走

    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有缺点,但他却仍然真诚地爱着他们,他也知道,此刻大唐的皇帝正等觅时机出卖他,但他仍然爱他门徒看了看周围,等着仆人来为自己洗脚。为在沙土上行走的客人们洗去脚上的灰尘和汗水,是家里最卑微的仆人的工作。水罐与毛巾都已经准备好了,但他们中谁也不愿意去做这受人轻视的工作。寂静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这时,上帝霁站起来,他往水盆里倒进些水,拿起了毛巾。

    他来到一个又一个门徒面前,逐个地为他们洗手,门徒个个低着头,羞愧难当。

    最后,上帝霁坐了下来,语重心长地说:“你们知道我想对你们说什么吗?你们称我为主,你们是正确的,我的确是你们的主。我心甘情愿为你们做任何事,即使是为你们洗脚,因为我对你们充满了爱。我希望你们能和我一样,相互关心,彼此爱护,就如我爱你们、关心你们那样。不要过多考虑自己的得失。不要所有的事情都以自己为重门徒们一直企盼着庆祝逾越节的晚餐,听到上帝霁这番话,他们都变得沉默了。

    从他的言语中,他们看出上帝霁黯然神伤。

    “你们当中的某个人会把我出卖给我的敌人”他对他们说,大家惶然失色,面面相觑主啊。

    “您说的那个人一定不是我。对不对?”门徒一个接一个地问。

    卖主的上帝溟觉悟到上帝霁知道了他的背叛,但是耶稣并未揭穿他,对他也没有横加指责,而仍然给他以诚挚的友谊与宽容。

    上帝霁把最美味的食物分给上帝溟,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这样的人,不管你如何对他是掏心掏肺的,他终究还是会出场你。这就是小人,而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小人,他们为了他们自己可以卑鄙地活着,而且他相信总有一天,别人会忘记他做过的卑鄙的事。但是上帝溟并不领情,他已下定决心与上帝霁分道扬镳,他想要取代他,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可惜,他以为自己取代别人,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现在的他就有那些疯狂者们一直想要的信息。

    上帝霁看出了他的心思,知道他去意已决,他悲伤地说:“你赶快去做你要做的事情吧。”

    其他的门徒都不理解上帝霁说这话的意思,他们以为上帝霁是要上帝溟施舍钱财给穷困者。上帝溟一言不发,快步走出了房间,身影消失在茫茫的黑夜之中。大家正吃饭的时候,上帝溟又做出惊人的举动。

    他改变了大唐赐福节传统的习俗。赋予赐福节晚餐以特殊的意义,上帝指使的信徒从那一日起就保有这一仪式。他首先拿起桌上的果子,一个个的分给自己的门徒。大家吃着收获来的果子,想到自己辛勤的劳动,希望自己会一直幸运下去。

    上帝霁:“你们所有的人,都吃吧!”

    他对门徒说:“这果子就是我给你们的福气,它将被赐予你们所有人

    。门徒们思考着上帝霁说的话,觉得莫名其妙。不过他们按照上帝霁的话把果子吃了。接着,上帝霁又把我们大地朝的酒递给他们。

    “喝吧。”他说、

    “这酒也是我们辛勤工作的粮食酿出来的,他就是我的福液,它会被赐予许许多多的人。我的福气将成为上帝指使的见证,这新约属于天下各民族的人民。”

    门徒听从上帝霁的指令,把酒也喝下了。 过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

    上帝霁不会成为谋杀的牺牲品,他的死并不是由于朋友的背叛与敌人的仇恨,而是因为这是上帝指使拯救人类伟大计划中的一个必然环节。他心甘情愿献出自身宝贵的福气,让大家都得到福气,他不会像别的神那般的虚伪,把自己的死说成是为的是全世界的人民能够以此获得神的宽恕,为的是全世界的人民得到幸福,并信奉他而得新生。

    这种恶心的话,他是说不出来的,这只能失败者与无能者自我安慰,他的话只能骗自己人而已,是骗不了敌人的。每个人活下来都是有意义的,都是自己努力生存下去的结果,更是坚强的表现。

    冯裤子穿着朴素的衣服,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凡人,他一边嘬着米酒,一边抬起头来看着于静这边。显然是被米酒香勾动,他已经好久没有喝过酒了,而且还是这么好喝的米酒。他一边是喝着酒一边则吃着卤汁香豆,咬在嘴里咔蹦卡蹦的作响。

    于静问他道:“工作还顺利吗。”

    “还挺顺利的,不出意外的话,天黑前可以把所以的窟窿都给堵了,想来这些蛇要是不会开门的话,应该是进不来了。”冯裤子说。

    “你做事我自然是放心的,只是这样做,我们就能安全了吗?”她却很是好奇。

    “哎,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绝对安全,可是总比之前要安全很多,这也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事。”冯裤子回答道。

    “既然你这么说了,我相信你,我也就不这么害怕了。”

    于静突然又想起花花来,花花死得这么惨,她们也是有责任的,虽然这事也怪不得自己,可是自己多多少少还是有责任的的,这点她也不否认。

    他匆匆吃了吃东西,冯裤子提着自己的裤子就跑出去了,他说自己还有很多活,便是去干活去了。

    于静轻吟一声,不禁想起村里面的一则寓言。

    猴群逐月,井中有月,想捞月。后面的猴抓住前边猴的尾巴,前边的猴又抓住更前方猴的尾巴,这样一个个串起来,最前面的那只猴终于碰触井中水面。

    一伸手,水晃月散。

    这世间的人,亦常常如此。月影,以为是真月。

    殊不知,只是井中之月,眼中之月,心中之月罢了。

    “此生愿成真月,出天山,戏云海,照古今,行走在黑暗的诸天之上。”

    冯裤子双目澄

    澈,瞳眸中倒映着锦绣青山。

    渐渐地天色暗了下来,屋顶上,身材瘦削的少年默立着。

    一轮黄金的月轮,如一张圆盘,高悬在夜空之中。

    它万古长存,经行夜空,把少年渺的影,淡淡地印在青石上。

    时间过得很快,没有想到一转眼就是天黑了,只是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冯裤子叹了一口气道:“该来的迟早会来,不该来的想也没有用。”这句话就是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吧,他不想蛇再来,它们自是不该来的;他想着有人来救自己,这就是他想着的该来的人。

    冯裤子钉完最后一个窟窿后,他便是下来了,下面一直有一个人在看着他,等着他下来。

    “小哥哥,你快下来吧,天色已经晚了,只怕那些东西怕是又得出来了,可别被它们堵个正着。”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如此的在意他,除了自己父母外,这个世界上怕是再也没有人等着他回来了。冯裤子听到她的话,还是挺感动的,眼角更是闪过泪来:“来了,我这里已经好了,应该来及时赶回来的,你还是先躲在屋里去吧,外面太危险了。”

    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相互关心的关系,这就是人类,在危险的时候就会结成联盟来,互相帮助来共渡难关。

    “我要等你回来,我才进去,你要是不回来,我是不会进去的。”于静很是肯定的告诉她说。

    冯裤子听了更是感动异常,他从来没有为什么人感动过,可是今天她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他却是为她感动了。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成果,确定再也没有任何窟窿了,于是就跳将下来。

    两个人手牵着手,两个人就像是小两口一般,大踏步走了进去,看着自己成功的果实,这就是一个大大的牢笼。现在这东西只要关上,一般的野兽就很难攻里来了,这就是有类制造的屋子。

    冯裤子为了得到对方的认可,故意是夸大自己本事,他问于静:“在森林里怎么躲避野兽?”

    她就算是知道,也装作不知,她虚心的向对方求教起来。

    首先,我们可以建造木屋,人类多聪明,随着人类文化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建造房屋。于是经过人们精工雕凿、科学拼接而成的木屋和石屋,以及木石土合用建造的各种形式的房屋大量出现,直至发展为规模宏大的宫殿建筑群和寺庙建筑群。

    由于历史文化抑或风俗习惯的不同,不同民族的人们创造了各式不同的房屋。考古发掘证明,我国最早的房屋建筑产生于距今约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当时的房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为代表的北方建筑模式—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多圆形,地穴有深有浅,以坑壁作墙基或墙壁;坑上搭架屋顶,顶上抹草泥土;有的四壁和屋室中间还立有木柱支撑屋顶。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五十三章 森林生存之道

    在远古的洪荒时代,我们的祖先尚未完全摆脱蒙昧,茹毛饮血,其主要的获取食物的方法是渔猎和采摘自然果蔬,狩猎在当时为最重要的获取食物的手段。为了生存,先人们要杀死那些足以威胁生命的猛兽;为了食物,要猎取一些小型飞禽走兽,而当时的主要猎杀工具只有棍棒和石块。    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也是靠棍棒和投石来进行的。人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知道要穿衣服,大家赤身**地走来走去,认为是很自然的事,后来人们懂得了遮羞,他们开始用树叶来遮挡自己的身体,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后来就能用骨针来缝合兽皮做衣服了,这是人类服装史上的一大进步。

    6000多年前,人们已经能把野生麻的杆撕开捻成线,织成麻布。那时候的人类还不会建造房屋,而以自然洞穴为栖身之所,借以避免寒风侵袭及防止野兽侵扰。后来产生了巢居和穴居。巢居是指原始人类利用树木和杂草搭在树冠上形成的一种原始建筑,因形似鸟巢。人们躲进山洞,或在树上筑巢,利用山洞、悬崖、高台、树木等天然屏障防御野兽,不过都比不上这样一间木屋。

    “小哥哥你真是博学多才!”

    “那是自然的,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点知道我也是有的。”

    冯裤子继续跟她说:我们还可以采集火种,野兽都怕火,只要采集到火种并保持其不灭就能防御野兽的攻击,所以不管天气现怎么热,我们都得要生火。

    “啊,不是吧,这可是夏天,你让我生火,这也不要太热了吧。”

    “为了活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就是生个火吗?死不了人的!”冯裤子却是喃喃道,很是得意的样子,觉得自己特别的聪明。

    “是啊,活人还能把自己给热死不成。”于静觉得别人不会,可是这个疯子,说不定真能害死自己的。

    “就是,你要是觉得热了,你可以脱衣服,少穿一点衣服就不热了。”冯裤子的真实的想法是这个,只是一开始不好意思说出口,不过现在说出来,也就不这么别扭了,反是一句特别正经的话。

    于静脸上立马就腓红起来,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知道对方是在调戏自己,想到这里她是撒起娇来:“小哥哥,你好坏啊,没有想到你这么不正经啊!”她有些不知所措于双眼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手也情不自禁的不断的扯自己的衣角,那样子好不可爱的。

    冯裤子就不是正经的人,他也不在乎别人说自己是不是正经人,反正自己就不是正经人,冯裤子看她么可爱,于是说道:“是不是热了,热了的话,我给你脱衣服吧。”

    “你好坏啊,你难道不热吗?你也脱吧!”于静却是反是脱起他的衣服来。

    “不可以,不可以,我再脱也就没有了衣服了。”他反是不好意思起来。

    可是她却是不依,非要脱他的衣服,他却是一再的躲闪,两个人却也是纠缠起来,就外人看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打情骂俏吧。

    冯裤子继续她说,在大森林里人类要如何生存,那就是与

    群体生活,这样可以保证大家不被野兽攻击,降低死亡率。

    于静认真的听他所说的一切,他说的都非常有道理,特别是在这个生死存亡之时,却是让人受益非浅。

    我们还可以制造利器,冯裤子拿起一把闪闪发亮的猎刀,这把刀锋利异常,只是拿起来之时就是寒芒四射,让人心慌意乱。

    看到了武器后,于静显得很害怕,看到她害怕了,冯裤子却是把刀收了起来了,毕竟这个世界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管是谁谁了你的父母外,换成是外人要是在自己的面前是拿起刀来,谁都会害怕。在于静看来,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并不是野兽,而是人类,很多时候人类比野兽要可怕得多了,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妄动杀机。冯裤子突然是拿出刀来,难免让于静有些不爽,不过更多的是害怕吧。

    就冯裤子以前生活在森林里的的经验,他知道在森林里除了饥饿的肉食兽类或受伤的猛兽以外,一般的动物很少会积极又主动的攻击人类,只要我们不侵犯它们。但,当它们注意到我们所携带的食物,或在狭窄的山路面对面碰到时,又另当别论,比如说猴子看了人类带着食物,会上前去抢夺,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熊这样的猛兽,在深山老林中安静的过着它们的生活,我们也很少见到它们。它们的数目也在显著的减少,但在山野活动时,很难避免偶尔有遇上它们的危险发生。通常,它们会袭击人类的情形都是在无意中面对面碰到时。

    冯裤子吹牛说,他跟于静说他以前还遇到过熊呢!

    “什么,你还遇到过熊!”于静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毕竟熊出没的地方是很少的,而且这样的地方一般人都不愿意去的。

    “我真的遇到过熊的,我跟你讲我家乡里生活着很多熊,你不知道在我们村里有多少人遭遇过熊的袭击,那场面真是太可怕了。”

    于静听他说还不是一头熊还是很多熊,光是听着就害怕了,虽说这里是生了火,可是她依旧是不寒而栗起来。

    反正是吹牛,冯裤子就把说书人那里听到遇到过熊的遭遇是说了出来,自然就是要显摆自己的能力,让于静更加的喜欢息。当你在有熊这样的猛兽出没的地方走路时,最好大声的讲话或唱歌或摇铃,以免自己会刺激到他。据说,只要你安静的隐藏在一边,不发出声音来,熊就不会主动来攻击你的,这种办法很有效。换句话说,不要让它们知道自己的存在,但万一碰着了怎么办?

    遇到狗熊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跑;跑有可能会导致熊的追赶。熊奔跑的速度可达50千米/小时,一般人都跑不过它。不要动。如果熊试着跟你沟通,你要装死并且护住头部。如果熊对你进行长时间的攻击,就要猛烈地反击。

    上帝指使建议: 一般来说,并没有一套人如何对应熊的秘笈,毕竟每次的遭遇都不尽相同,而且每只熊也都不一样,而你在遭遇熊时所采取的反应措施,绝对会影响你是否可以全身而退的机率。

    1、如果你在远距离看见一只熊,你可以稍稍享受一下这稀有难得的美丽景

    致,然后绕个大远路避过熊所在的位置,如果可能最好走在顺风处,让熊嗅不到你的气味。并且尽量避开熊的视线,并沿途制造金属声响,让熊知道你在那儿,然后快速地离开该地,但别用跑的!

    2、如果你在路径上或附近看见一只熊,站在原地,立即掏出你的辣椒喷剂(如果有的话),当然可能的话,则绕远一点的路;但若地形限制了你绕道,请顺著路径往回走数百公尺远,休息一阵子再折返,并边走边制造金属噪音。当你再返回到原来位置后时,熊或许已经从你的视线里消失了!如果熊还留在原地,或许你得考量延缓或放弃这趟行程。

    3、如果你在短距离内看见一只熊,最重要的是不要惊慌失措、狂跑和尖叫。跑步和其他突发的动作可能招致熊的攻击。首要的工作就是不要做任何突然的动作或发出突然的声音。静静地站著,准备好你的辣椒喷剂,然后花几秒钟的时间小心评估整个状况,包括看看四周有没有小熊、侦测周围的逃生路线等,再决定你的下一个步骤。只要你保持头脑冷静,不失控,那你就有个绝佳的机会可以为这次的相遇留下栩栩如生的记忆,而不是伤害。

    当然,试著分辨出熊仅只是好奇或真正的具有攻击性。留意熊表现出具有攻击性的行为特徵,像是耳朵后翻、竖起背颈上的毛做出备战的姿势、头部快速地左右晃动、发出威吓的”呜-!”声或脚重重地拍击地面。如果熊将牙齿磨在一起发出”啪”的巨响,这就表示它非常骚动不安,很有可能发动攻击。

    如果熊用它的二只后脚站立起来,将口鼻部位抬高,这并不是一个具有攻击的记号,这只熊可能只想吓吓你,看看你脸上痛苦的表情。

    攻击行为的表现可以当成一种线索,熊或许只想警告你,要你远离它的领域。任何熊只要走向你都该视为攻击的行动,丢下沈重的背包、额外的衣服、钱袋、水壶,绊住或拖延熊前进的速度,但千万别丢下装有食物的袋子,你总不希望丢下一个食物的奖赏给追捕你的熊。

    撤退时,通常最好慢慢地倒退走,轻声地以单调的声音交谈,避免突如其来的举动,不要把你的背部转向熊,不要跪下,同时装出未受惊吓的样子和顺服的态度,避免和熊正眼相望,也可以在退走时慢慢地将手臂上、下移动。

    4.可以躺在地上假(装)死。

    5.要是有蜂蜜就派上用场了,给狗熊,趁狗熊不注意逃跑。

    6、记住,千万不要慌张,一定要冷静,总是会有办法脱困的,不要让它知道你处于弱势,也不要放弃希望,这一点才是真正的脱困的办法。

    冯裤子说了很多自己在野外生存的经验,这些经验不仅是对熊有效,对于很多的大型的猛兽,这些方法都是有有效的。渐渐地于静开始不断的开始用手给自己脸上扇风了,毕竟这天气生火真是太要命了,加上冯裤子把木屋的窟窿都给堵上了。这里面就你像是一个蒸笼,而里面的人都就像是里面的包子,过不了多久两个人就会成为传说中的小笼包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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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使自传介绍:
全书诙谐幽默的记录了上帝指使的一生,宇宙之大,唯吾独尊,深度描写了他爱吹牛的一生,介于书荒之时,以此纪念我们这个时代无聊的人生,超级大本有耐心的慢慢看,希望读者喜欢这种非主流写法,如有雷同,纯属扯淡。上帝指使自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上帝指使自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上帝指使自传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