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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帝指使     上帝指使自传txt下载     上帝指使自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六十九章 美丽的皮囊

    你可以当新时代的女人,可以潇洒、独立;当然,你也可以不屑金钱,真的无法证明你的洒脱。因真正聪明的女人,不会削足适履,真正有自信的女人,不会靠割地赔款放弃名份来换得男人的垂怜。想要用孩子来栓住男人,这都不是聪明女人的侉洗。做女人,要善于强大内心的支撑。东强再优秀,岳小云吹得再好,冯裤子再怎么对你好,他们说得再好,也不如做得好。

    她们对你再好,也只是想要得到你,想要玩弄于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你,更不是缘于爱情。如果,你没有吸引男人的地方,就不要幻想着男人会爱你,因为美丽的外表只是一时的,红颜终会老去,金钱总会散尽, 权势总会消逝, 浪漫总有终点, 激情终会消退, 惟有爱却如水般长远。这些皆不是你的全部,别为了一片树叶,去放弃整片森林。更别为了一个男人,而放弃你自己的一切,这都是不值得的。

    不管是山盟海誓,还是海枯石烂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退去。做为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都要多寻找生活之美,丰富情感领空;要多读些书,多交往有思想的人,提升内在的品位;那些不适合你的,与你无缘的东西,要学会拒绝和远离;无论怎样,都要积极乐观,心态健康了,路才不会走偏。

    聪明的女人,绝不会让男人在她的面前表现得自卑,特别是遇到了像东强这样的凤凰男,你要是让他自卑了,他终有一天会通通给你还回来的。你不要小看凤凰男的报复心,因为聪明女人明白一个十分浅显的道理:男人一旦在一个女人面前自卑,这个男人,绝不可能再爱这个女人了。一个想在男人面前占上风的女人,必然是爱情的失败者。同理,男人也是也是一样的,要是你看不起自己的女人,这样的感情自然迟早也是会破裂的。

    后来她才懂得了,每个人都要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的日子,没有男人在自己身边的日子。如果一天要是自己一个人,所有事情都得自己一个人撑,所有情绪都是只有自己知道,关键孩子还得自己来养。虽不是说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这么一天,可是却难免自己不会有这么一天,做为一个聪明的女人,一定得学会独立才行。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妥协,你的乞求,并不会换来男人的同情,反是会换来男人对你无情的抛弃,男人一旦狠心起来,什么恶毒的事都是做得出来。

    这个时候你要学会咬牙撑过去,千万别奢望男人再来帮助你,只有你自己生活得好了,这才是对男人最好的回击。只要女人活得好了,一切都不一样了,男人也能对你刮目相看起来。你努力了,尽力了,别人就没有资格说

    你的闲话了,这样的女人并不丢脸,反而让人敬佩。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正在经历什么,坚持住,你一定会变得坚强,你定会看见最坚强的自己,你也能看到自己原来是如此的强大。

    女人可以去依赖某个男人,同样的男人也可以依赖女人,这其实并没有什么的,只是我们在依赖别的前提时,我们还得要学会儿童。哪怕有一天我们离开了自己的另一半,我们依然可以独立;可以目光短浅些,但一定要有目标和方向;可以置身浊世,但一定要心地善良。这是我们每一个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美的通行证。活着的时候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书,美丽的装饰只是浮华的外表,经不起岁月的冲刷。

    时代在流逝的年轮中交错着,为了更好的生存,我们应该多看看《上帝指使》,作者并不是想要给大家说教。而是于静眼看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一东西,最终却是全部落了空,她难免会在临死之前回忆自己这一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男人的选择与外在的皮囊之间建立起了根深蒂固的革命友谊,男人终究还是喜欢漂亮的女人的。

    而且男人们,开始学会迎合时代的眼光,谁能想到大唐的男人会喜欢胖的女人,要是那时候早有如此的远眼,个个吃成是武则天这样的胖子来,这得是多少有趣的一个时代。美丽的皮囊下需要有充实的灵魂,千万不能让灵魂被伤害自己的男人给掏空,好看的皮囊寥寥无几,肥胖的皮囊都很有趣,有趣的灵魂有市无价,胖胖的灵魂一个皮囊装不下,灵魂够强大,一具皮囊走天下。灵魂不够强,糟蹋一身好皮囊,灵魂有多懒,皮囊就有多胖。不是减不掉一身肉,而是灵魂不优秀。

    初心俨然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最熟悉而又最陌生的符号,爱情也不可能是一时代的主题曲,男人都是好色的。将选择的重点偏移到视觉的舒适度上,眼睛成为了人们选择一切的主宰,这就是我们人类最喜欢的美丽。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知道:外在的皮囊,对这个时代而言,我们可以想像得出女人外表的皮囊的重要程度究竟高达多少?

    谈到外貌的重要性时,脑海中瞬间就闪现出古代美人,大眼睛,尖下巴,水蛇腰,这已经成为了美女的标配,而衣着大唐制造本身就是一种时尚。可是,现实偏偏不是如此,而大唐的这帮胡人,她们喜欢的是小眼睛,双下巴,水桶腰,想想这是一个多恶心的年代。如果我们是来到这个时代,我们得多难受,不知道汉人是怎么能接受得了胡人统治的,想来还是因为百姓都是渴望和平的,不管是什么人来统治我们这个国家,只要百姓能安居乐业,百姓就很满足了。

    而这样的意外与外貌之间的联系,更是显而易见,

    大部分的人都是空有一副皮囊而已,皮囊之下是何种一种灵魂真是没有这么重要。而胡人都是野蛮的民族,这个民族是没有多少文化底蕴的,它们以为大的皮囊里可以承载着更多的灵魂,这就是胡人想要的吧。当然,这个有没有意义,真是不重要了,我们也不想去了解这个民族,他们只是一个时代的强者而已。

    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里面的灵魂万里挑一,吃胖现在好像成为了一种“时尚”,很多人为了适应社会,迎合世俗的眼光。选择吃胖自己,我觉得他们选择改变体形的主要原因,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别人的视觉需求,真正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需求的有几人?颠覆社会的这种“黑白灰”的观念,需要的是更多人学会捂着双眼,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真正美的东西。

    美丽随着时间的流逝,难以长久的保存,而内在的真实才是永久的美丽。路上走着,看到一对不搭的情侣。旁边叽叽喳喳的评论就会此起彼伏的出现。可能,他们没有真正拥有过爱情。因为真正相爱的人,往往最先忽略的就是彼此外在的皮囊。身边有这么一个朋友,朋友属于那种外表出众的女生,她很爱自己的男朋友,即使男朋友长着低于普通线的外表,但是她依旧深深地爱着他,就像她说的:“因为他才华可以抵消掉一切普通的外在”有时,她也会傻笑着说:“男生长的那么帅干嘛,不安全,再说古人都说了郎才女貌嘛!”通过她的神态,我看到了她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其实,注重外在美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倘若我们将外在的皮囊完全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那只能说明你的肤浅蒙蔽了自己的内心。灵魂,一个人内心最本质的寄托,用你的心,来换我的皮。当人们沉醉于自己不俗的外貌时,为此付出了代价,而于静呢,即使她外在的皮囊再美,也敌不过自己的出身,也拴不住男人的心,不如自己独立了,这才是最实在的。

    女人只有在独立中才可以让你在时光的酿造中久而弥香,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当识礼,蛮横令人憎,骄奢使人远,唯有无私、谦恭、微笑、善良、宽容才能帮你演绎无与伦比的天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当然勤奋,别当别人的附庸,莫做生活的配角,哪怕是一株木棉,也要站成树的形象。若不抽出时间来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你最终将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应付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其实爱很简单, 心中有人作伴,一个人也不孤单,唯今之计,只有先找到一面墙壁作为依托。四周群蛇的游走声响彻耳际,保守估计不下几百条。于静一边摸索,遇到地上有蛇,便轻轻踢在一旁,斜刺里摸到冰冷的隧道墙面。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章 艰难的抉择

    她踢走了一条,却又有另一蛇是迎了上来,仿佛这就是一个她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她终究会被它们吞没。她目送着男人与孩子的离开,他最终还是放下自己,选择了离开,可是她并不怪她,因为她知道他已经没得别的选择。

    冯裤子心里是很难受的,可是为了活着,他不得不抛弃她,相信她也能理解自己。

    当这些蛇就在你的脚下吞着蛇信的时候,这声音是特别的真实,也是特别的震慑人心的。听那声音更是惊心动魄,带着回声的野兽的嘶吼声越来越快,越来越密,每一下都使人心里跟着一颤。他此时跑也跑不掉,只能任它们不断的爬上床来,他把木棍握在手中,冷汗涔涔不断。

    于静一脚,却是把几十条蛇是踢到床下去,说是踢不如说是用脚把它们推了下去。屋子中的群蛇,也被那脚步声惊动,窸窸窣窣一阵游走,竟全然不知所踪。虽然屋里是很热的,可是他摸到墙的时候,还是感觉到了冷了,他能感到一丝丝微弱的冷风,不知道从哪里吹来。

    说什么只要不动了,动物就不来攻击自己的,这大森林里的法则也并没有这么好用。盲目地迷信森林法则,与盲目地迷信前人留下来的森林法则,本质上其实差不多,都会使人盲从,思维陷入一个僵化的模式。早知道她就应该像冯裤子一样杀出一条血路来,但设身处地地来看,确实与她推测的可能相去甚远,它们并不会因为自己床上,而就不过来攻击自己了。

    看着冯裤子渐渐地走了出去,她的内心是如何的崩溃,这是可想而知的,她现在几乎是想要放弃抵抗了。她总是觉得外面站着一个人,正指挥着这些蛇,好像某个东西,正在附近一个角落里站定了,盯着自己看,不知道它究竟想做什么。这一刻猛然间静得出奇,远比有什么东西直接扑过来要恐怖得多。

    她们的神经紧绷,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动静,侧耳聆听,除了蛇群喧闹的声音,这声音把一切的声音都给淹没了。连个能躲的地方都没有,往前跑不是办法,两条腿又怎么跑得过那些游走如风的蛇。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外面的冯裤子可以听到于静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这声音就如一把把刀是割着自己的心,就像是一把剑插在自己的心里,让他的心变得千疮百孔起来。

    也许是因为害怕的缘故,让于静有一种强烈倦意,但在周围危机临近时刻。她强撑着一丝意识,隐隐感觉到那些想要将他分食的野兽,再也忍不住对自己的耐心,它们已经玩够了吧。

    一条蛇已经向他伸长了脑袋,一条蛇也缓缓走来,一条蛇却是狠狠地咬了她,她发现不止是一条蛇,所有的蛇都准备对她发起进攻了,许多野兽向他聚拢而来,想将他分食,但他渐渐感觉到一股神奇的力量。她手里的木棍捏得更紧了,像上次杀死白蛇

    一样,她觉得自己可以干掉它们的,只是它们太多了,她不知道自己能杀多少。

    冯裤子运气很发,这些蛇都朝着于静那边赶去,仿佛暂时还没有时间来理会他。它们来到他身边竟都成了守护者,这种感觉太奇特,使他一直保持着观察意识,直到它们渐渐一个个离去。他发觉自己对这片原始森林有了一种亲切感和熟悉的感觉,相对于以前作为野外探险家的记忆,却有些淡忘了。

    这些蛇被于静身上残留下来的杀所所所吸引,十分主动的与其接触,它们带着极大的仇恨朝她扑去。不过就算是再怎么无视冯裤子,还是有许多蛇总是偷偷跟随在他的身后,总有一群凶狠饥饿的野兽是不会放弃已经到了嘴边的猎物的。它们既想要杀死她,也不会放过她,这就是动物对人类的报复。冯裤子还记得她与于静决别时两人相望凝视,他看到她的眼睛立马就产生了空虚的感觉,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保护她。

    看得出这些蛇都很饿,它们同时露出獠牙,发出嘶吼,匍匐在地,纵身一跃,想要将这个人扑倒。

    “啊!”“啊!”“啊!”...

    这是她痛苦的惨叫声,这声音很多,在这个寂静的森林里显得如此的尖锐,任谁只要在这个座山上能听得见她的惨叫声。很快,她就陷入到了被它们撕咬的过程中,可笑的是她以为可以让他改变局势的东西,却是完全没有一点用处,她的木棍却是一次也没有挥出,她整个人呜呜几声后就不在挣扎。

    可是,对方并没有因为她的惨叫声而停止进攻,反而是因为她却是叫得厉害,越是觉得痛苦,它们越是对她疯狂的进攻。这便是野兽捕猎食物的乐趣吧,冯裤子还能记得花花死的样子,她的的尸骨被野兽一点点蚕食干净,其中一处尸骨还被野兽利齿均匀地咬成了十数个小节,骨节上齿痕、血迹至今仍历历可见。从各种细节分析,残忍吞噬她的身体的就是蛇,它从来都是自然界里最可怕存在之一。

    常常,人们遇到只是一条蛇,一次遇到这么多条蛇事情却是极少见的,不过少见并不代表没有,这不就让它们给遇到了。她越是挣扎被吞没的速度也就越快,直到最后"野兽"咬住她的喉咙使她发不出声音来。

    冯裤子猜想得没错的,这些蛇并不是不想攻击自己,而是它们有自己的目标,当它们杀死了自己的目标后,它们的目标自然而然也就会转向自己了。生活就是如此的残酷,现实更是如此的残忍,它们是野兽,这就是它们的兽性吧。他小心的环顾着四周,也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生路,也许这就是一条死路,他进来了就再也出不去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需要人带路的原因,需要他也是依稀记得这条来时的路,只是现在四周一片漆黑,哪里还有路。

    他好像是来到了地狱,怕是

    地狱也不过如此,“这里是如此的恐怖,不安全呀!”也许是听到了母亲的惨叫声,这个孩子仿佛是感应到了母亲的危险,他也是哇哇地痛哭起来。冯裤子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这个孩子还给自己来这手,他本来就不想带着这个孩子,听到他的哭声后他更是心烦意乱起来。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事,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这个孩子平静下来,更不知道他要怎么样才能带他安静的离开。

    孩子不哭也就怕了,他这么一闹,这些蛇仿佛就像是找了目标一般,所有的蛇都朝他看了过来,仿佛他就是自己的敌人一般。好在冯裤子虽然好色,好在做事还是挺靠谱的,就算是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他还是做了许多的火把。他出来的时候点了个火把,这个火把本来就特别吸引动物的注意力,被这个孩子一闹,这些蛇仿佛是发现了漏网之鱼一般,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是放到了自己的身上。

    想想不久之前,这里还是一派平和,宁静安逸。

    《山间》

    趁兴山中钓,

    桃花傲岸妍。

    添妆盘发女,

    绾发小溪边。

    这夜他站在一颗巨树下奄奄一息,周围都是杂乱丛生的植物,还有越来越靠近他的丛林野兽。他动也不能动,就看着夜空中无数的繁星,渐渐回忆起了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刻。于静之前还活生生的在自己的面前与自己欢愉着,可是现在她被野兽围攻,撕碎,吞噬,这是她最后的死法。冯裤子狼狈的朝前走,眼前一阵模糊,双耳嗡鸣,可是刚刚那两人的对话却清清楚楚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不断重复,一声又一声的,渐渐地他能想像得到于静脸上出现痛苦的神情。

    不过,最终还是被这个孩子的啼哭场给打破了,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也要他的妈妈,冯裤子不是不想带他走,而是他想要自己的母亲。他猛地是挣脱了他的怀抱,而是朝着蛇群跑去,冯裤子看着孩子发了疯的行为,他想要去救他的,可是来不及了。孩子很快就被蛇群给吞没了,而且很快就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冯裤子真是惊呆了。他跟她保证过,要带着孩子离开的,可是他却没有办到,不过她已经死了,这个承诺能不能实现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还是让这个孩子跟着自己的妈妈吧,这也许才是他最好的归宿,冯裤子没有去追他,而是任他跑远。当然,这也怪不得冯裤子,他自己的腿也软了,人也没有力气,就连走路也是气喘吁吁的,他哪里还有能力管得了这个孩子的死活。说起来他弄丢这个孩子也是有意无意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他本来打心眼里就讨厌这个孩子,怎么可能像对自己的孩子一般去爱他保护他;加上这个孩子也是该死,这个时候跟她闹,他也是没有办法才把他丢下的;还有就是这是岳小云的孩子,他更没有理由救自己的敌人的孩子了。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一章 把孩子丢出去了!

    话说,这冯裤子想跑,他能往哪里跑,他大半天的时候都不敢出这个院子一步,现在大晚上的他难道敢出这个院子吗?说起来他的目标是院子里的一间柴房,这是一间独立的房子,冯裤子很早就跑出了这间房子。他寻思着要是主屋被攻破了,他就躲在这间柴房里,哈哈,他早就知道这主屋支持不了多久,给自己留了后手,提前做好了准备。

    同样的这间柴房也被他封得死死的,别说是蛇就算是一只大点的壁虎也爬不进去。这间柴房就是他的退路,说起来这个冯裤子也挺坏的,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柴房,可是他却没有对静说,而是做出一副愿意为她们母子俩牺牲的样子。

    他不是不想对她说,他准备去柴房里,而是因为他只有这么一条退路,如果两个人同心话,自然他会告知对方。可是他们两个表面上看起来同心,私下里他还是防着这个女人,毕竟她与他身份差距太大了,他自然能想像得到有一天他会像舍弃花花一样的,舍弃到自己的。在她的眼里自己算什么东西,要不是自己还有点利用价值,比那花花可靠得多,怕她也不会对自己这么好。

    女人都是特别有心计的,她自然是打好了自己的小算盘的,她本以为冯裤子闯出去,会先自己一步死去的。等冯裤子成了这些蛇的盘中餐后,她再趁机出去的,她可不怕蛇,并不会因为有这么多蛇而被吓得腿软,走不了路。所以,她怕是也计较要退到柴房里去的,一开始她是没有把孩子教给他,就想要把冯裤子当成是诱饵,而她自然是那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人。直到后来她发现这些蛇是冲着自己来的,她才知道自己怕是没法活着出去了,这才是把孩子和账本给了他。

    而冯裤子也有自己的心思,他怕这个女人知道了自己的计较,会妨碍到自己的计划,所以他也是不说出自己想法,而是自求多福,自己找出路。他出来后,只是沿着这个院子在转圈,就是想要把这些蛇是集中到一条线了,不让它们分散的站位,自己便不好进到柴房里了。大地朝人天生就有着战斗的本能的,我们从小受的教育也是如此,做事的时候并不是让我们去蛮干,而是告诉我们一定得要冷静,而且还得有计策。

    冯裤子的每一步都是按着上自己的计策来的,他把院子里的蛇引成了一条线,如果你要是站在上帝视角来看的话。你就会知道我们大地朝人得有多聪明的,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做起事来也是有板有眼的,完全不像是没有文化的长工。冯裤子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去茶楼里听说书的讲上这么一段,他觉得这是他人生里最有乐趣的事了,在这里他不仅可以结交到朋友,还能学到很多的知道。

    说是好听孩子是自己跑了回去,说难听

    点就是冯裤子把这个孩子是丢到蛇群中,故意让这个孩子吸引蛇群的注意力,让它们是集中到一个区域来。然后,他在有计划的沿着院里边上走,这些蛇也就有意无意的给他让他道,这一幕真是又惊险又刺激,让人不敢大声的喘气。说起来本来是一边倒的场面,被他这么一弄,却还找出条生路来,这就是冯裤子,天下间最缺德的男人。换成是别人谁能想到把孩子丢出去,让孩子来吸引它们的注意力,换回自己的一条生路的。

    借着这依稀的夜光,还有火把的光亮,冯裤子踉踉跄跄有惊无险的走到柴房门口,本以为他只是瓮中之鳖了,却没有想到他却找好了退路了。这些蛇怕也是挺意外的吧,见冯裤子要逃,立马是加快了游走的速度,都争先恐后的想要第一时间干掉这个男人,让他成为大家的盘中之餐。冯裤子没有想到这些蛇突然的发力,他一直以为这些蛇只是跟自己的嬉戏而已,他也一直带着这些蛇玩,却没有想到这些蛇见他要进柴房,立马就暴露出了它们邪恶的本性。

    不是吧,还差一点,冯裤子一边观察着蛇群的动向,一边是想要把柴门打开,可是这柴门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时却没有打开,也就耽误了这一两秒钟的样子,这些蛇却是朝着他扑了上来。做为一个男人怎么能连门都打不开,如果一只手打不开的话,那就两只手吧。就在他的手放开裤子的时候,谁能想到他穿了七八件的裤子,却是又雷霆闪电般的速度,他身上的裤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滑落了下来。

    不好,那男人要放大招了,他要放出宝贝了,这些蛇顿时就吓傻了眼。它们之前听赤帝提起过这个男人,白帝也算是蛇里的佼佼者,更是蛇里的老前辈了,可是就这样一个长者级的白蛇却是栽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之前赤帝也是不信的,后来见过这个男人才是相信这个男人有万蛇不敌之勇,今天他更是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是放出了自己的宝贝,这让人好不害怕的。

    “谁,谁,我看你们谁敢来,你们不放过我,我只能跟你们拼命了!”冯裤子拿出要跟群蛇拼命的架势来,他提着丹田之气对着群蛇大喊一声,这一声如有雷霆之威,顿时震慑到了群蛇,此刻是他第一次在蛇群前施展,自信满满,气势惊人,冯裤子的精力极为旺盛,月光一晃白银宣泄,白光闪闪,看起来威武霸气,就连脸都仿佛是镀了一层白银,像极了人形妖怪。

    “你们将是第一个死在冯某异术下之人,能死在冯某成名术法之下,你们死的不冤!”

    此术是他从上帝萱里画里悟出的术,这术一旦施展,顿时让冯裤子肉身强悍数成,就连速度也都刹那快了不少,带着狞笑与贪婪。要是换成是别的野兽的话,如果是小白兔这样的野兽,

    怕是冯裤子便是直奔扑去了,锋利的爪牙,在阳光下寒光闪闪。

    此术冯裤子极为自信,他断定这蛇群必是没有见过人类一些不以人知的术,它们以为人类没有爪子,也没有武器,更没有锋利的牙齿,便以为人类好欺负了。只是他们不知道,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要是人类是发起狠来,就连黑熊也害怕。冯裤子心思着,自己得先吓破它们的心神,让它们知道不是好惹的,就算是要逃,今日自己也要像一个男人一样,不能被这些畜生是小看了。它自知自己今天民是难逃对方的手掌,可是就算是死也得死得有骨气一样,决不能不如一个女人。

    “让你跑,在我们万蛇的包围下,凭你区区一个人类,你是逃不掉的。”蛇类笑容狰狞,眼神里带着森然,布满了整个院子四周。

    “是的,我就是区区人类,就算是人类,我也不怕你们,你们放马过来吧。”他却是表现出不屈服的架势,势要与蛇群斗到最后。

    几乎在冯裤子裤子掉下来的瞬间,这些蛇却是只住了向它是扑来的趋势,有些蛇更是在他面前逃遁,余光看到了这一幕神色先是一愣,随后仿佛想到了什么,露出古怪的表情,他怎么也没预料到,这些蛇会如此的害怕。难不成他们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让它们是如此的岂惮,或者说自己身上藏着令蛇类害怕的东西。哈哈,它们一定不会想到,我冯裤子居然也与它人对峙,它们一定是傻了眼,本以为我只会逃,却没有想到我敢与它们正面的战斗。

    这些蛇确实没有想到,他会这么一种法术,那兽化的样子,像极了传说中的可怕的兽人,那是森林里最可怕的存在。兽人是森林里的王,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兽人却已是不见了遗迹,就连上了年岁的蛇也没有见过传说中的兽人。不过兽人的传说却一直是流传在这个世界里,这是令人没法小看的存在,一旦是遭遇到了兽人,就连蛇群也是会遭殃的。

    现在的蛇群里并没有想像中的那般强大,它们大多都是冲着赤帝与白帝的声望来的,可是它们却没有准备在这里丢了性命。

    看到眼前的人,不知道是人还是兽人,这让这些蛇是陷入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说起来这冯裤子,虽然并没有习武,可是身体却是训练有素的,他经常去冯家的教馆里学习,里面就有武师教些简单的武艺,只是他只是一个长工,他是没有资格学武的。所以,他只能学些皮毛,强健了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武斗技艺。不过,冯裤子对习武有天生的喜欢,虽然没有得到名家的指点,可是他的基本功却是练得特别的扎实,甚至在某些方面,此刻的冯裤子全身毛发的颜色与茂盛,要超出传说中的兽人太多,完全不像个人类。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二章 上帝萱

    蛇群神色越加古怪,仔细的看了眼此刻的冯裤子,那全身浓密的毛发极为耀眼,使得对方整个人看起来如同银毛兽人一样。

    他这幅表情落入蛇群眼中,让这些只靠着本能进行攻击的野兽内心有些诧异,毕竟兽人的传说太过的可怕了。它们可不希望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兽人,就这样的死在这里,它们这些蛇类并不是都是争勇好胜的,也有和平主义者。

    尽管冯裤子在武艺上还是初学水平,可是他强健的身体素质,却是让这些蛇不能小看这个轮回。当冯裤子裤子掉下来时候,这个时候才是他真正的自己,不管是青楼的姑娘,还是于静无不是对他的强健的身体而折服。是的,她们不得不服,天下怎么有如此强大的男人,要不是这个男人长得丑了些,就他这副身体,要是相貌再好看一些,怕是他会成为天下女人争抢的对象。

    可如今他还是第一次表现在蛇群前,蛇群的犹豫不前,还有神色的古怪,让冯裤子内心不喜,冷哼中双眼内露出杀机。

    “这个……你们以为我会怕你,你们要是这样想,你们就错了,反是我觉得应该害怕是你们才对,我问你们怕不怕。”眼看冯裤子兽化之后速度暴增,很快就把门是打开了,可是这些晕,这么多蛇,却不敢是上前一步,生怕那个曾经让白蛇吃了许多苦头,并害了性命的东西会以它们造成伤害。群蛇只是拉近了距离,吼声回荡时,警戒着这个男人做出可怕的事。

    冯裤子咬牙之下毫不迟疑的两只手抓着柴门,带着神色中的古怪,向着此刻正得意威武霸气的蛇群蓦然一喝。这一喝之下,冯裤子立刻感觉到手中门把手有了反应,只听到唰的一声门打开了。

    这些蛇见这个人要跑,自然是不愿意放他离开,可是又岂惮这个提着裤子的男人,只能远远地看着,却不敢扑上来。

    冯裤子却也是吓得,两条腿如同灌了铅一般,全靠意念支撑,在这个不大的院子里艰难前行……滑软的土地是全是杂草,破损木屋底下布满凹陷,生怕是一脚没有踩稳,就陷了下去了,这可就被蛇群是抓了个正着。他的声音在这个森林里回荡,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他只能是自求多福起来。蛇群的喘息声从他的脚下方不远处传来。

    听得出已经迫不及待了,想要把他吃掉,而且连渣也不会剩下。他们就在冯裤子的前面,死缠不放,步步紧逼,不给冯裤子留下一点的余地。他们他压根就不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被蛇群抓住会是何等的痛苦,他只知道这是性命相关的事。我为生活所做的一切,在这个忘恩负义的世界,我挣扎着想要逃跑,只是不知道是因为穿得太过的缘故,他发现越来越累,路也越来越难走,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仿佛就如做梦一般。

    他的**在蛇群中挣扎着,贪

    婪的灵魂在粪水里沉浮,背信弃义的恶徒被封固在撒旦的冰冷之握中。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把孩子丢给了它们,让它们是尝到了甜头,让它们对自己是越发不能起来。他想要告诉它们,它皮糙肉厚的,肉并没有想像中的好吃,不过它们估计并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更不会轻易的放过自己。

    他踉踉跄跄、精疲力竭地冲进潮湿的黑暗中,我跑到齐人高的护墙边。透过壁上的裂口,他多么希望找到一个能让自己逃走的路口,只是这个裂口太小了,只是院墙的一个裂缝而已。可是就这样一个裂缝,也让这个没有希望的男人看幻想成自己的出路,脚下是那座神佑之山,看来老天爷并没有想要保佑她的意思,才让他是遭此厄运。

    这是一个古老历史悠久的大山,他一直都被看成是那些不容于这个世界之人的避难所,很多想要避世躲祸的人都来到这里。大家相信在这里不会有任何的危险,在大家的眼里人要比野兽可怕得多了,可以躲避放逐他的那些人,可大家却也忘记了深山里的危险。

    他们已经迫近,就在我的面前,大声地叱喝,想要让我束手就擒:"你以为你逃得了吗?想要逃出它们的包围,这是不可能的事,你的所为真是疯狂之举!"

    疯狂滋生疯狂,冯裤子知道只有自己也变得疯狂,像这些蛇一样的疯狂,才能应对现在的局面。就在这个时候,冯裤子的丹田之处瞬间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炙热,甚至比之前遇到于静时还要强烈。仿佛有种强烈的渴望从其内喷发出来,与此同时,一股无形的来自于远古的洪荒之力,就要一泄千里了。不行了,它们仿佛要冲破自己的身体,刹那宣泄出。

    冯裤子刚身子猛地一跃,神色狰狞杀机弥漫的瞬间,他立刻感受到在自己的体内,竟不知为何突然多出了一股气,这股气很是狂暴,在自己体内横冲直撞,使得他的身体看起来,不时有地方鼓起。群蛇面色一变,它们本想要跑的,可是却是来汪及了,这股气让他五脏六腑剧痛,危机强烈的涌现,他下意识的气沉丹田,就要将这股气逼出体外。

    但这气息之强,仿佛是在他体内寻找薄弱的地方要冲出,随着冯裤子气沉丹田的举动,立刻这股气直奔蛇群而去。刹那间,剧痛撕心裂肺般的传来,这恶心感来的突然,它们中也不乏存在着有点道行的蛇。只是不管你是有道行,还是没有道行的蛇,都下意识的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这叫声,这些蛇这辈子都从未发出过,哪怕是遇到了自己的天敌,它们也没有这般的害怕过。因为他这辈子从未有过这种让他难以置信的经历,只见那男人浑身猛地哆嗦,他正在把自己的浑身的愤怒都发泄出来,如山洪暴发,如万马奔腾。看向蛇群的目光带着至极的愤怒,甚至双眼都出现了血丝,杀机强烈到了极致。

    “既然你们不愿意放过我,自然我也不会放过你们的,让我们痛痛快快地大战一场,来吧。”冯裤子心脏狂跳,这是他第一次与蛇群打斗,不过他山洪过后,他也没有了别的招数,他连忙是把裤子提起来,退进了柴房里。外面,还是对方那凄惨的叫声让冯裤子内心一震,很是不忍,对方毕竟是畜生,也不是人,自己何必为它们担心的。

    谁想到这一幕却是被一个人看到了,那就是那个画出了美人图的男人,也就是让他是得到神力的大唐御用画师上帝萱。却说上帝萱是出来采风,他是想要去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走着走着就来了乌拉那拉山来,他正愁是找不到画画的灵感。他一路走来,却是被我唐的大好河山给吸引到了,稍稍用力,大唐盛世美景便是如入到他手里的画中。他一手拿笔,一边步入景中,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山底,想要将美景都画入纸中。

    实在惊呆了:只是这江山如此的美好,他的纸却是太小,却没法将天下的美景都装入到画里。那么艰难地爬上山来,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能画到美景,他做任何的事都是值得的,这就是画师,他生来就喜欢画画,被人称为画痴,从小痴迷绘画,也许是因为出身名门的缘故,他生来就对山水风情、园林建筑耳濡目染,自小培养出他对山水画派的喜爱。

    上帝萱认为画画之功非一日之寒,最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从小就对画画极其认真,半夜也愿意背着父母到画室练习素描,后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画桌前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后来他常常是留恋于山水之间,朝来竹林里睡起,晚来却是坐在山洞里,一杯佳茗坐寻思,绿荫如水有朋至,正是春深下潜时,直叹生来不老时。

    像上帝萱这样的名士,他虽是我们大地朝的御用画师,可是他本人更加注重追求隐士的生活,作品也以此类为多。作为一名山水画家,上帝萱对大自然有着极为深厚的情感,几十年来,他的足迹几乎踏遍黄山、雁荡、峨眉、少林、富春江等名山大川,而且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细意地体会这些不同于江南山水的意蕴。

    在青山踏遍后,上帝萱把视野停在了家乡的山水上,其中尤以大唐山水为最爱。他更愿意沉淀下来,静悄悄地享受生活,也不遗余力的给年轻画家更多的机会去接触山水画、传承我大地朝的水墨丹青。虽然,皇帝更是喜欢他画的美人,只是他不愿意做这样的事,他觉得与其把时间是花在美人身上,还不如把时间是放在山水画上。毕竟,红颜终会老去,美人只是红粉骷髅,外表再美,内心却没法看清,美女终有画尽时,终有老去时;只有大唐的美好山河是永远不会变的,反是几棵树、几座山,一画就是一辈子,却永远也画不远,永远也画不尽。

    所谓,好学有进,永不疲倦......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三章 就知道出事了

    乌拉那拉山有着我们大地朝独有的缥缈而深远的风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她始终摸不透山里的缥缈而美丽的雨中意境。有的时候为了画这雨中的美景,他为此一连就在这里是呆了好几天,只是想要看到雨中的乌拉那拉山是何模样。他这样的人就为了画画,能做到如此的地步,这就是画师,有的人觉得这样的人很无聊,不就是画画,遇到什么样的天就画什么样的画。

    而且,风景都是一样的,加点笔墨,也就成为烟雨迷离的山水画,他在雨中沿着溪流前行,那雨雾迷蒙的声景便因为亲身经历才感知雨中缥缈迷离的乌拉那拉山的美。这份“痴”透露着天真,直通画理,当真是人画合一了。

    每走几步,他都会停下来画上几笔,仿佛刚才没有感觉,走着走着却是有感觉了,觉得应该画上几笔才能抒发内心的情感。这一路走来,一路画来,每一笔都不简单,都不平凡,想想刚才上山的艰难,画画时的悲壮决心,他哑然失笑。上帝指使所说的痴人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来不及多想痴与颠了,急急向瀑布奔去,来到一个大石上。

    瀑布不算太小,长可三四十步,中间最宽处水流很急,水势很大。水汇集在一起,在这个山里形成了小溪,水很清,可以看到水底,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几只大鱼,穿梭在水里,上帝萱有种想要下水里去抓鱼的冲动。看起来伸手可得,让人浮想联翩,水面上有浮游轻浮其上,划出浅浅的水纹。加上不溪的流动,让这里的意境变得越发的深远,这就是水,这就是他想要画的水。

    只是这样的水要如何表现在画里,才能让给人仿佛如亲眼所见,如身临其境一般,这就是画家要做的事。他要用自己的笔触画出这美景,画出大唐河山真实的模样,画出我大地朝雄伟与壮丽。真不知它们如何穿越山林,流入到山村里,进入寻常的百姓家。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这里有他想要的一切,一切美景都在此间,仿佛这就是我大地朝山河的缩影。所有壮丽和美丽的这里都有,这就是他为何非要来的原因,因为不亲自身临其境,你是永远想像不出我大地朝大好河山是何模样的。

    至此,这冯裤子是别人领着进来的,而上帝萱却是一个人进来的,我众人的眼中这个画师就是大家眼里的独行侠。在大唐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用画笔是画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森林里的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都想要画在这个画卷里,这份心情别人是理解不了。到了晚上后,他惊惧地打量过这黑森森的森林深处,这里有最美的星空,这里有最有生机的植物,这里有野兽的鸣叫,这就是乌拉那拉山。

    他找到了一个

    山洞,并躲到了山洞里面,此时此刻他疑虑地仰望着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不会突然掉下来,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不管了,握起手里的画笔,他要把洞里的美景都记录下来,不管是在哪里,他都想要把它画下来。而山洞里的美景是这个世界最难画的,因为没有足够的光线,让这里的美景很难画下来,就算是画下来了,可是又有多少人能欣赏明白这洞中的美景。

    山洞里的风景太过单调了,只有简单的重复,只有那冷冰冰的尖利的石块,还有那坚硬的岩石,这就是山洞里风景。上帝萱叹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要如何画出这里的美景,才能让自己的观众接受,才能让大家都认识到山洞的美丽。上帝萱白天画山水,晚上画山洞,这就是他每天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很难、很难,可是对于一个爱画画的人而已,这里的生活却是无比幸福的。

    他不仅仅是喜欢画画,他更是热爱画画,想要把画画当成是自己奋斗一生的事业。对于没有梦想的年轻人,这是很难理解的,就像是很多人不理解上帝指使,并不是他不优秀,而是别人就没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人,怎么能明白一个理想的人心里想的是什么,有的时候,上帝萱甚至是以为,乌拉那拉山就是自己的家。有趣的是,每天白天,洞内的猛兽都会回来睡觉,晚上它们很快又成群结队,出去与人类争夺一方的天地。

    本来,上帝萱是不在意这些的,可是每天看着这些野兽们出去又回来,仿佛他可以看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他不知道这些蛇是跟什么在作战,是与自己的同类在抢地盘,还是与别的种类的野兽在战斗。不过这么多蛇,想来任是什么动物想要与它们为敌,怕也不能讨到好的果子吃吧。只是不知道谁这么倒霉是遇上了这些可怕的东西,看这些东西如此的架势,只怕就算是攻击一个部落也不在话下。

    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一个村子给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不会留下。哈哈,这是多么有趣的事,在这个太平盛世之下,很难看到如此盛大的场面,作为一个画师而言,他跟我们大地朝看到火灾后,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报警,而是选择拍照的人没有两样的。可是,你们要是把这两种人混为一谈的话,你们就错了,他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男人。

    他是一个崇尚和平的男人,这些蛇每天出去打架,他也从来没有管过,他不会帮任何一方,哪怕蛇群攻击的是人类,他也不会管的。是不是很矛盾,不是说他与那种见死不救的人没有两样,为什么看起来却是差不多的。但是,上帝萱却不是这样认为的,这个大自然有自己的法则,要是他擅自帮忙出手保全了一方,对加一方却是不公平的。想想任何动物生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不容易的,人是不应该擅自

    用自己的意志来强加于自然界的身上。

    宇宙大神上帝指使的奥义他还是一直铭记在心的,宇宙第一家族是不愿意参与自然界的争斗的,希望任何的生物都能在这个星球上幸福的生存下去。当然,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生物是不可能和平的生存下去的,每一种动物都想要得到这个星球的控制权,为了站到这个星球的最高位彼此争斗着。而最后的结果,最终只能是导致物种的灭绝,这就是我们的未来,不过这个世界上唯一保持中立,唯一能为了全宇宙的和平而努力的人,除了上帝指使一族真是没谁了。

    有一次,白帝与赤帝一起出去,小白蛇,小红蛇,我们山里走一走,去找一个小可可,吃鱼儿吃青蛙,还能一起去抓老鼠。看得出这白帝特别的疼自己老婆,每天都会带着自己的老婆出去,像它这样的蛇真是不少见了。当然,也不是赤帝想要带着白蛇出去,而是因为他怕自己出去觅食,别的蛇就来觅自己的老婆了。特别是那黑蛇,经常来骚扰自己的老婆,只要自己一不留神,这黑帝就会找上白蛇。

    赤蛇真是想不明白,它已经很小心了,每天时时刻刻的注意白蛇的动向,可是就算是如此它还是给绿了。你说这赤帝冤不冤,怎么就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怎么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别的蛇给绿了。赤蛇怕是这一辈子也想不出它是什么时候被绿的,不过就算是知道自己是被绿了,它还是保持了公蛇应有的风度,还是原谅了白蛇,并且一如既往的对白蛇好。这是很多的蛇做不到的,可是赤蛇做了,这赤蛇就像是我们大地朝在部分的男人,就算是给老婆给绿了,可是他们依旧还是对自己老婆好。

    不过,有一天赤帝出去了,并没有带回白蛇来,上帝萱就知道出事了。果然那天之后,山洞里就聚集了很多外来的蛇,很多的蛇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的,就是想要为这个蛇里的绝世好蛇讨一个公道。又不知过了多少天,赤蛇每天带着它们晚上一起出去,早上又一起回来,也不知道到底是干了啥。人都是有好奇之心的,上帝萱本来也想要去看热闹的,但是他真是忍住了。想来为了生存在这个世界里,它们每天都要经历生存的斗争,为了自己的生存之地,难免不会有一场恶斗。

    这几天这些蛇群回来后,都是一片死寂,想来她们是没有占到任何的便宜,不过也没有吃亏。这就有趣了,能在这么多的蛇嘴里讨到好,想来对方也不是凡物,本来他是没有兴趣,可是想到这场面也许能激发出自己的画画的灵感来,他突然觉得这也许能改变自己的画风,可以让他找到另一个舞台,也许有一天他还能画好动物。不过做为一个画师,不仅能画好人物,还能画好山水,更能画好动物,这都是必须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四章 一裤之力

    终于,上帝萱没有见过真正的战争,他没法体面生物在血肉堆中拼尽了全部的力气,最终第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是人而不是兽。这就是为什么人类是这个世界最强的生物,可我们也不能小看野兽,野兽干架也不比人差,更不会怂的,这才是真正最纯粹的战斗。是的,描绘最原始的战斗,也许会成为自己画作里最新的风格,是时候来点真正的东西了,表演自己真正的技术了。

    就此,第三天上帝萱终于是忍不住了,再也不能就这样看着这些蛇出去又回来了,他跟着赤帝是去看热闹了。这赤帝一直没有现身,就是因为他的背后多了一个人缘故,有人看着他也就不好再为所欲为了。赤帝也是郁闷怎么就跟了这么一个瘟神在自己的后面,于是上帝萱也就看到了冯裤子丢孩子,吸引蛇群的注意力,自己跌跌撞撞往柴门走。

    看到如此的男人,上帝萱只是摇了摇头,想到人类为了活命却甘心把自己的孩子是当成诱饵是丢出去。上帝萱看得举起,赶紧是拿出笔来,把冯裤子的丢孩子的样子是画了出来,地上却无不是有“吱吱”的蛇叫声,那是蛇,这些蛇游走在走上,让人不寒而栗;如此的画面对于一个画师来说,真是太美了,看到男人脚下有“喇喇”的蛇摩擦地面的声间,这场面与地狱更无差别。这画面要是能记录下来,一定可以引起轰动的,而这画的人创作者将是我上帝萱,想想就不要太激动了。

    更令上帝萱激动的人,冯裤子毫不留情的把孩子丢出来这一幕,这男人穿着几件衣服,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遇见的一个大唐平民。他原是一个村民,因为活不下去了,出来给人做了长工。几经转折,不幸到了乌拉那拉山里,他并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特别平凡的年轻人,把持着大地朝古代最灿烂的传统。

    今天,他遇到了了不得的事,叹息一声,不知道如何把愤怒的洪水向外倾泄,他最终是把孩子丢了出去。他知道自己是丑陋的,他是卑鄙无耻的,但是,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岳小云的愤怒。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一个坏人却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一个坏人却要与好人争夺自己的爱人,换得一个黑暗的表情。他以为自己的罪恶的行为没有被人看见,他就不会背上任何的包袱,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生活的重债,有的时候连他自己也会觉得无聊,人生太过无聊了,这是一个巨大的人性的悲剧。

    上帝萱虽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一位年轻画家他并没有阻止罪恶的发生,而是专注于自己的画画。那天傍晚,他回头看了一眼满天的星斗,那凄艳的月

    光。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盛世之下还有如此的恶事,确实是让人寒心不已。那是蛇群,窜游在伏地而行。夜里太黑,它们不需要眼睛,只是凭着自己的嗅觉不断的摸索着,虽然看不见,可是它们并不是瞎的,至少它们知道谁是自己的敌人,谁是自己的朋友,它们结伴而行,不知道了多少千年。

    这里是人类的遗迹,这里有人类的房屋,本来人类有了自己的堡垒后,就可以与自然界隔绝起来,再也不用被动物的骚扰了。只是,人类忘记了一点,就是当们改变了自然,我们要是影响了自然,我们也会被自然所改变,被自然所影响。人在这里点燃了火把,成了唯一光明的动物,保护了自己,守卫了自己的家园。深深的黑暗在火光下映入瞳孔,这一人种也就有了乌黑的眼珠,而我们眼中闪耀着光明。

    论安逸,是它们,可是论生存,没有比人类更加的坚强,如果于静还在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孩子丢掉的。是的,如果有母亲的话,孩子永远会在母亲的怀抱里,受到母亲的怀抱,而孩子离开了母亲,就失去了保护。就像是人躲在这么个屋子里,连风暴雨雪也没挨到一次,一代又一代,繁衍至今。而房屋就是人类活在这个世界上赖以生存的家园,人类需要有自己的房屋,家庭更需要有自己的屋子,这就是我们的家。

    人类自从与它们揖别,闯出屋子,真无一日安宁。同样的人类要是打开家门,野兽也会闯进来,毁灭我们的家园。这就是物竞天择的世界,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只要我们稍一放松,我们就将会变成别人猎物,而为同类或者野兽的食物。

    凶猛的野兽被一个个征服了,不少伙伴却成了野兽,千万年来征战不息,可是这个世界上总有我们征服不了的野兽。它们凶恶难驯,永远不愿意臣服在人类的脚下,不想成为自己的朋友,只愿意继续生存在黑暗里。

    冯裤子在这个屋里已经能够燃起火焰,可是却不知道是谁?常有人把火把踩灭,把大门打开,放那些可怕的东西进来。把寥廓的天地变成一个黑洞,长年累月无路可寻,不知道这黑暗何时才会结束,光明何时才会到来。无数的奇迹被创造出来,机巧的罪恶也骇人听闻,人类的丑恶也让人叹为观止。宏大的世界常常变成一个孤岛,喧腾的人生有时比这小小屋里还要冷清,只因为这里没有别的同类,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战斗,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可怕的。

    最令上帝萱吃惊的并不是这个人把孩子丢了出去,这虽然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他对人性的理解,一个六尺男人怎么可以做到如此这般地步。当然,接下来的这一幕也是让她是吃惊不小,就是

    当冯裤子的掉下来的时候,上帝萱彻底的惊呆了。是的,就连上帝萱也惊呆了,就连手里的笔也顿住了,在纸下留下了重重的一笔。虽然,这并不算是一记败笔,只是下得重了些,他可以通过改变之后的下笔力量来改变整副画的画风。

    上帝萱弱弱地叹了一口气,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什么,区区一个凡人,居然能悟出如此毁天灭地的力量,不过只是在梦虚之境是走了一遭而已。却能有如此的机缘,得天地的造化,得此造化,这个男人真有点意思。”

    冯裤子到底是得何种力量,为什么连上帝萱也如此的惊叹,这是为何?

    “一裤之力”

    这就是传说中的惊为仙人的力量,虽然他只是得了区区一裤之力,可是在这个世间也算是一股特别强大的力量。哎,真是个了不起的男人,能在这个时候悟出如此的本事来,看来这个注定造化不一般,将来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人物。只是今天,难不成要让这个不同凡响的男人在此陨落了,要是这样就让他死掉,那也太过无趣了,如此有趣的人不应该这样死去的。这个世界如此的大,应该让他在这个世界里好好拼杀一番,不管是成王还是成寇,这都将是他的人生。

    上帝萱本来不想管他的,可是看到这个人却能在自己的画里有如此的机缘,悟出“一裤之力”,他自然也就不能袖手旁观了。他绝对是帮这个年轻人一把,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可是他也不能让他就此死去。

    当冯裤子的裤子掉下来的时候,所有的蛇都是停止了动作,就连在幕后指挥的赤帝也不愣住了。这就是白蛇说过的它的可怕的东西,只是这东西为什么能震住群蛇,它一时也想不明白。可是,要是我们这么多蛇就此退却的话,以后它们蛇群还怎么出来混,就这样被一个男人的东西给吓到了,这是很难想像得到的。可是这些蛇也是会害怕的,尽管自己还是让它们向前攻击的,可是它们却都停了下来。

    赤帝看着拿着白帝尸体的男人,你让他就这样算了,它自然是做不到的,对于一个冷血的动物而言,它是没有退路可言的。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自己亲自上去,咬死这个男人,然后抢回白帝的尸体,最后将这个男人是吃个干净。

    就在赤帝想要从后面慢慢地伺机而上的时候,这个时候那个一直住在洞里的男人却是以一种非常诡秘的身法,上帝萱本不想插手自然界里的争斗的。可是因为这男人是在自己的悟出了“一裤之力”,他不得不为所动。看到上帝萱在林中幽灵般的移动,就不难得知,刚才的身法是如何的妖异了,就算是地上有万条群,可是他依旧是如履平地一般。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五章 一滞千里

    赤帝也有近千的修行,可是见到这种鬼魅的身法,也吃惊不小,他不禁猜测起来这男人的身体,他到底是谁?可这男人的身法在邪门无比,它忽的一下,往四下一兜,以一种难以想象的诡异角度,活生生的踩在蛇群的中间,可是却不掉进蛇君之中,仿佛他整个人都是在蛇身上行走一般。尽管他是在蛇身上行走,但却没有让蛇有任何的不适,也没有蛇打算要去攻击他。

    这个人的气势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不像是一个人,而像是一个仙人,一个普通蛇不敢去得罪的仙人。从蛇群之上,慢慢地走出一条路来,直到是踩在了赤帝的头上,他才停了下来,并逐渐清晰起来,露出了男人的本来面目。

    冯裤子突然间也察觉到仿佛黑暗中是窜出一个人来,只是因为他是普通人,夜视的距离也是极其有限的,只有几米的距离,还得是在月光普照之下才行。他的手里的火把现在已经是忽明忽暗了,随时都有要熄灭的可能,也许只要他动作稍微大一点,就可能让火把灭掉的。所以,现在能让他看得更远的,还是那依稀的月光,除了它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上帝萱知道赤帝想要杀了这个男人,这才是急冲冲的赶过来,然后压在赤帝的头上说了:“赤帝,你为了白帝已经害了这么多人的性命,你还不就此罢手,你还想要害多的人吗?”

    赤帝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踩着自己的头与自己说话,虽然这人的身体就如羽毛一般轻盈,可是它可是赤帝,堂堂的赤帝被人类是踩着头说话,这事是不可想像的。赤帝将头是稍稍抬起,本想要让这个男人跌落下来,可是随着赤帝是头是抬起,身子高高的立起。那男人仿佛也是水涨船高一般,也高高的浮起,这一幕让众蛇是大吃一惊,纷纷是掉转了头来,将上帝萱是团团围住。

    赤帝特别地好奇这个男人的身份,于是问道:“来者何人,怎敢如此的放肆,踩在我的头上。”

    上帝萱却是纵情的画画,却没有理会赤帝的愤怒,只是觉得这个场面才是太好看了,他一定得画下来才行。

    冯裤子不知道这些蛇是怎么了,柴门是打开后他是第一时间是提起裤子,趁着蛇群们空隙之时,躲进屋去。

    赤帝见冯裤子是躲进屋里,知道自己是错失了良机,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打扰自己,它是又气又恨,只差是要把头上这人是吃掉不可。要不是这人是踩在赤帝的头上,它是没有射出,这才是错过了机会,看着冯裤子跑了,它直差是要疯掉不可。

    他很是自豪的说道:“鄙人,上帝萱也!”

    “什么,你是上帝指使一族的人?”听到这个人姓上帝后,它觉得很吃惊,没有想到在这里能遇到上帝一族的人。

    他并没有什么需

    要隐瞒的:“正是上帝指使一族的人,没有想到你区区兽类,也知道我们一族,你挺有眼光的嘛。”

    赤帝活了这么久,别的人没有听过,上帝一族的名号,只是是行走在三界里的生物,多少还是听过这一族的事的:“天界、地界、冥界,你们一族是唯一行走于三界之间的人,在人、神、仙、鬼、魔、兽之中,你们这一族是比较神秘的。只是,我就不明白了这本来是我们与这个人私事,不知道你为何要插手,难不成你以为我们这些蛇怕了你不成。”

    上帝萱也不托大的:“你知道你们并不怕我,人有人道,蛇有蛇道,鬼有鬼道,只是你们毫不留情的吃掉一个婴儿,这也太过残忍了吧。”

    听他这么说,它突然是愤怒起来,开始质问起人类来,想来赤帝的心里也挺苦的:“残忍,你说的是残忍吗?你们人类抓我们的时候,你们想过残忍吗?你们吃我们的时候,你们想过残忍吗?你们人类打死白蛇的时候,你们想过残忍吗?那时候你们怎么就不觉得残忍了?”

    上帝萱只是想要让他消除仇恨而已,只是与它说着道理,并没有要强迫它的意思:“呵呵,那女人也是付出了代价,她和她的孩子不也是被你们给害死了,这还不够吗?”

    可是它终究只是蛇而已,它怎么能听得进去这些道理来:“不够,我要这个男人死!”

    上帝萱苦口婆心的劝它:“你这是何必啊,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早些时候放下。”

    它反是问他说:“你以为只有你们人类有感情,我们蛇就没有感情了吗?我也是有感情的,你以为你让我放下,我就能够放下的吗?”

    上帝萱叹了一口气道:“是啊,我怎么就忘记了,蛇也是有感情的,万物皆有灵,蛇自然也不能例外。”

    赤帝只是不依:“我必须是咬死它,否则难消我心中之气。”

    “哎,看来只有杀死你,才能化除你与它之间的仇怨!”上帝萱说道。

    “什么,你这是要开杀戮吗?”赤帝心想对方不会只是说说而已,想来是已经下定了决心。

    “我不介意是杀掉你,如果你要是执意如此的话,那我就只能出手了。”他不想与它再讨价还价的了,心想要不就把它踩死得了,也就一了白了。很多的时候,我们越是好说话,越是表现得通情达理,对方就越是以为你好欺负,以为你要惯着它。既然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直接就把自己的底线是挑了出来,看对方要如何。

    赤帝活了近千年,早就已经修炼成精了,它自然是知道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看来对方已经不给它讨价还价的机会,直接就告之它收手。虽然,在群蛇的面前就这样答应了男人的话,它感觉有些丢脸,好在这个

    男人不是别人,它是上帝一族的男人,如此一想就不觉得有任何的丢脸了。赤帝虽然不太情愿,毕竟白帝还在这个男人的手里,想到自己的老婆死了,尸体还要被人类蹂躏它自然是很不甘心。可是,为了活命,也不能为了这个人天天在这山里耗着,许多蛇都开始不耐烦了。

    就在这时,突然间门是开了,就在群蛇是围住上帝萱的时候,这冯裤子突然是忍不住了,他对着群蛇便是一滞千里,要不是赤蛇没有冲上前去。要是它是冲上去了,估计它也逃不开冯裤子洪荒之力,那水势就如大坝开闸一般。肆虐的洪水夹杂着折断的小草和石块从柴门口奔泻而下,不断冲入早已翻腾汹涌的蛇流中,那轰轰隆隆的声音在拍打着群蛇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震撼了观望者的心。

    果然,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裤之力”,果然厉害得很,厉害得很,没有想到他能有如此的暴发,真是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赤帝见到如此的景象,心想自己真是错怪了白蛇,虽然白蛇平时特别的不靠谱,它说的话也不值得相信。可是这次它真的没有骗自己,这个男人真是势不可挡的,难怪它说了它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只能任这个男人是冲撞它了。想到这里,要不是因为心胸狭窄,容不下其它蛇的一点点靠近你,爱吃醋,爱生气,爱有小脾气,爱猜忌,还爱想东想西的,我真不是一个好的男朋友,不会当一个合适男朋友,哪怕只是合格一点点,也不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如果你男朋友不是我,那你现在肯定很甜蜜很幸福,你会和一个很优秀的蛇的谈一场很甜很甜的恋爱,或者如果当成我没有追你,你还是单身,也一定比现在开心多了,不会让你烦,让你生气,你会很自由,没有束缚。如果时间返回到过去的时候,我想我一定不会让你带我去找这个男人,如果不去找这个男人,你也就不会被那恶婆娘给活活的打死。

    你知道吗?这几天我都睡不着觉,眼睛里全是你被那恶婆娘活活打死的场面,那场面真是太可怕了,一个人怎么就能把一条蛇活活给打死了。就像冯裤子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蛇能把人活活给吃了,想来就是因为不是同类的缘故,也就不会有同情之心了。

    赤帝见势不好,赶紧是怆惶逃跑了,只见他扭动着身子在月光下,划出一个美丽的银色弧度,消失在黑暗中。

    而上帝萱却是落在了这家的屋顶上,把自己没有画完的画继续作完,看到如此的场面他真是吃惊不了,这一切就像是小说中的情节。要不是它生动的把每一个经典的画面都画了下来,它真是不敢相信这世间竞是发生过这样的事,他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好久没有让他这般热血沸腾了,这就是大唐,这里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啊。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六章 不断的钱进

    第二天,上帝萱早早的离开了木屋,不过临走的时候给这个男人留了一幅画,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的是“速速离去,好自为之,不要久留!”而画却很不寻常,里面是一个男人在修葺木屋,一个女人在打水,院子里一个孩子在玩耍,地上却是有一具粉色的骷髅。看起来是如此的和谐的画面,谁能想到在这个和谐的画面背后,却是暗藏杀机,里面有一个恩怨情长的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冯裤子怕这辈子也是说不出口了,因为谁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做过如此龌龊的事。任何男人都是需要面子的,如此无耻的事,谁也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做的,更不会承认自己是如此的卑鄙小人。冯裤子打开门后,看到了别人给他的纸条后,他心想怕这就是昨天黑暗里的那个人,这个人不愿意留下自己的名字来,就连画也没有署名,想来就是不愿意别人,也不愿意自己他是谁吧。

    想来这怕是善意的提醒,提醒自己不要再在这里逗留了,应该早些离开才行,怕过不了多久,送食物的人就要来了。要是自己还留在这里,怕是自己有再多的嘴,怕也是说不清了,冯裤子回到屋里,想要看看于静到底怎么了。他也不是就不抱半点希望了,而是存了一星点的希望,希望于静还活着,可是如此她还活着的话,应该早就有动静。现在一点动静也没有,怕是人早就没有了。毕竟,他当时很清楚地听到了她的撕心裂肺的绝望声,就算是现在这个声音还在他的耳畔回荡着。

    他恨自己没用,不能救下她,也不能保她的周全,他做了最丢人的事,就是舍她而去。就连答应她的事,答应要保她的孩子的周全,他也没有做到,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多卑鄙的人,有的时候他的卑鄙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无耻。可是,人总是得为自己活着,他有什么错,他只是做了一个人都会做的事,只是他比别人要无耻些,也就仅此而已了。

    不出意外的是,于静也是被啃得连渣都不剩了,床上一大滩的血迹,就连头也是被啃得乱七八糟的。看着这个与自己度过了好几个美好夜晚的女人,看到她落得如此的局面,他就算是一个再铁石心肠的男人,他心里也会疼的。他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女人,虽然现在说这些确已经晚了,要是如果可以挽回的话,他愿意为她做一切的事。

    现在这个时候,他却什么也不能为她做,他就连给她找个埋处也做不到,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的不忍心,而将她是隐藏起来。这看起来比较有人性,可是却是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要是岳小云是找不到她,他一定会动用自己全部的力量,来找到自己的。与其,给自己带来麻烦,不如就这样让他是暴露在这里,也算是给岳小云一个交待。

    是她突然是不见了,岳小云一定会用尽一切的办法找到她,很有可能他会找到自己。她死了对岳小云是一件好事,虽然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可是以他现在的能力,他还不能明着与岳小云对着干。他需要低调才行,只有低调的行事,他才能慢慢地起来,才能好好的活着。其实,就算是他不埋他,来的人也会把给埋了的,虽说她是死了,能早一些有个归处,对于亡者来说是一件好事。

    冯裤子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也是想太多了,又不是自己害她成这样的,他自己不用内疚的,他不过是看到她死得如此惨有些愧疚罢了。不过,如果不是自己的机智的话,死在这里的不仅是她,怕还有自己吧。”他这一想心里也就好受了许多,为了不让别人发展人死了后还有别人来过这里,他很小心的把屋子里收拾了一遍。说是收拾,也就是把值钱的东西给顺走了,这个时候他就不怕被别人发现有人来过了。

    看到财物被席卷一空,别人自然会联想到有人来过这里,可是能找到这里的除了迷路的人,就是山里的猎人了。虽然,顺走钱财是有点冒险的,可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一个山里出来的孩子,生活得多不容易。见来钱财哪有不心动的,当然他不会为了钱财害人命,可是白拿的钱,要是不拿的话,他良心会不安的。他会后悔一辈子的,与其让自己后悔,不如现在是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屋子里收拾一遍,不留下任何的财物,这才是一个聪明男人应该做的。

    他其实很早就收拾过屋子了,哪里有钱,哪里有值钱的东西,他都是清清楚楚的,现在他也是驾轻就熟的把钱财拿走了。他从来没有如此的激动过,如此理直气壮的把女人的钱财拿着,而且不用给对方任何的交待,天下没有比这事更让人开心的了。冯裤子拿起厚厚一沓银票,他忍不住是当场是点了点,他有些激动,也许是兴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这是他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钱,这么多的钱,突然是到了自己手里,他整个人都飘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岳小云会给这孤儿寡母的留下这么多的钱来,这远远的超出了他的想像。还以为她们母子俩到了这个鬼地方,也花不了多少钱,便不会把钱是带到这里来,就算是有钱也应该是留在银庄,或者是别的安全的地方,没有想到她会把把钱是带来。

    其实 ,并不是冯裤子想像的这样,虽然这里有一万两银子,可是对于像于静这样的女人而言这并算是很多。这自然也不是于静真正的身家,她的现银应该有十万两银子而已,还有房产别的东西,他也不知道要去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城里?也不知道要去哪里?虽然,一万两银子是多了些,对于一个普通人家而言确实很多了,她虽

    然也是农村出来的郭。可是,对于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女人,你让他又回到农村吃糠咽菜的生活,她自然是不愿意的。

    而她拿这些钱出来,并不是想要显摆她有多少钱,她只是想要给自己一个安慰而已,她是有钱人,她是富太太,她能生活得很好。她拿上这些钱,就能觉得自己是有钱人,她也就有了优越感。不过大地朝有句俗话就是“财不露白”,她有如此多的钱放在身上,她自然是不会告诉别的人,哪怕是自己的贴身的丫鬟也不会告诉的。因为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利欲熏心,金钱权利充斥的社会里,一旦是金钱的诱惑,没有人是忍受得住这样的诱惑的。

    是的,面对金钱的诱惑,人的思想也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看以前,只要一家有困难,不需要打招呼,周围的五邻四舍都会主动的去帮忙。不谈钱,不谈利,谈的是情,谈的是义。可是现在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的发展,不断的前(钱)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裸的金钱关系。有钱好办事,无钱靠边站。没有了情,没有了义,更没有了人性的良知!只有贪婪和不耻!

    金钱太过强大了,他对人的诱惑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别说是一万两银子,有的人为了一百两银子也会犯下杀戮来。虽然,并不是说谁都是这样的,也不是我质疑她贴身丫鬟的本性,而是不相信花花和别的人。毕竟,有了钱后就可以得到自己要想的,就不用再为了钱而出卖自己,给人当奴仆了。要知道,每一个人都是有尊严的,都不愿意替别人卖命,都想要活得潇潇洒洒的,每一个人都想要得到自己喜欢的,不想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可是,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努力就可以得到了,我们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得需要钱,就得用钱去解决去改变。

    那么这样说就可以理解金钱诱惑为什么那么大了,有了钱,可以得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就是说可以为所欲为了。于静本来也不想把这些钱是拿出来,她本来把这些钱是藏得很好的,要不是随时准备跑路了,她是不会让冯裤子知道她有这么多钱的。她本来也想要考验一下这个男人,看他会不会为了这些钱而跑路的,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没有拿钱跑路,这让于静很是意外。

    于静为什么会对这个男人这么好,就是因为他禁受住了考验,他并没有像她想像中的那样渣,为了钱就会暴露出本性的男人。她觉得自己也许是错看了男人,有的时候她觉得男人会这样做,可是男人偏就不这样做;她觉得男人不会这样的做的时候,男人偏就这样做了。于静跟每一个女人一样,她们都不了解男人了,也不知道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七章 表妹要出嫁了?

    冯裤子拿起这沉甸甸的一沓银票的时候,他的眼里都放出光来了,想想自己干死干活一辈子下来,怕也是赚不了这么多的钱。突然间这么多钱是进到了自己的口袋里,那种激动的心情是很难形容的,作者也没有得过这么多钱,我自己也体会不出他会有什么感觉。反正,可以想像得到的是,她一定很爽吧,一定很得意,一定是很开心的吧。

    她拿了钱后,她的首饰自然也是不能放过的,自然也要全部带走。有了这些首饰后,他也就有了老婆本了,以后就不用再给自己的老婆买首饰了,就算是自己要买怕也买不到这么好的首饰了。幸福感是洋溢在冯裤子的脸上,他忍不住心里的喜悦,大摇大摆的在屋里走起了六亲不认的步伐,也不管于静有没有看着她,更不管这里死过人,他现在就是得意。

    冯裤子收拾了东西,立马就出了门,他看了字条后,知道事此关系重要,想来要是留着可能会有危险的,他并不敢有多的逗留,只想要趁着白天是走出乌拉那拉山。出来后他便是没再走六亲不认的步伐,而是换了个普通的步子来走,没有任何的留恋,更没有任何的不舍,也许过了今天他便会全部的忘掉,这就是大地朝的男人。他没有做任何的道别,而是一无反顾的离开了这里,再没有回过头来看过,这就是男人。

    冯裤子一路上很小心,生怕是遇了人,让人记住了自己的长相,他一路上不敢有任何的怠慢的,都是小心翼翼的走着。虽然,不知道路,好在他有森林生存的经验,只要是走出蛇群的范围内,不去招惹别的野兽,也是没有多大的事。这山有多大,他进来的时候走了一天,这是认得路的前提下,不认得路的话,他出来就走了三天。而且,还是马不停蹄的走,并没有任何的耽搁才走出来,好在一路上也是有惊无险的。

    算一算他这次进来,也有一周的时间了,估计给于静送食物的人也到了吧。看到于静如此的模样,不知道送食物的人什么怎么想,估计也会害怕吧。只是,他不知道岳小去听了这个消息后,会不会很伤心的,他自作聪明把自己老婆孩子送到山里,却没有想到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孩子,他一定是后悔死了吧。想到能让岳小云这样的人难受,他就特别的开心,人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他这样的人不仅不应该得到好报,他身边的人也会连着他一起遭殃,这者现世报。

    冯裤子提着自己的裤子,他再也不是那只会偷女人肚兜的男人了,现在的他有钱了,他也不用再去看舅舅地脸色了。他知道自己想要娶表妹的话,就得一鼓作气,就得走出冯家来,否则的话舅舅一家人是不可能瞧得上他的。他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自己的舅舅说撒哟啦啦,冯裤子提着裤子就去见了舅舅,可是没有等他是提出要离开的想法。

    他的舅舅就说:

    “小冯,你最近是去哪了,一周也不见个人影,你是不是又到青楼鬼混了。”

    “什么,舅舅怎么知道我去青楼鬼混的事,他本来想要以此为借口的,没有想到舅舅先是猜出来了。”他有些惊讶的看着舅舅,万万没有想到舅舅早已经是洞察先机了,想来自己的这点破事,他是不瞒不过去了。

    “你别这样惊讶的眼神看着我,你以为你这点事,别人不知道吗?大唐的男人都爱去青楼,都喜欢青楼,这是我们大唐国的福利,这也是我们大唐男人的荣耀,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无上的光荣。舅舅自然是没有要指责你的意思,我也没有觉得你有任何的不对,我反是很支持你的,毕竟小冯你已经长大了,也该懂男女之事了。”舅舅是语重心长的说道,不是他是自己的舅舅,要不是他很小就跟了自己的舅舅,换成是别人跟自己说这些,他还真是接受不了。

    “舅舅,你不反对我去青楼吗?”冯裤子问道。

    “是的,舅舅我不反对你去青楼,只要你适可而止就行 ,不要太频繁了,别以为你年轻,就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你受得了,你的身体未必受得了,像你这样一去就是七天时间的,这是万万不可以的。”舅舅是这么回答他的。

    “舅舅”听了他的话后,冯裤子是挺感动的,没有想到舅舅会替自己着想,这让他有些意想不到。要不是最近他是经历这么多的事,他不会如此的多愁善感,也不会体会到舅舅的好。毕竟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虽然舅舅跟自己说这些话,是出于亲人的缘故,可是却足以让这个出门在外,投靠舅舅的孩子感动了。

    “好了,别这了,我其实是想要跟你说一件事,而且是一件大喜事,你听了一定会高兴的。”舅舅突然转了话题。

    “什么事,难道是想要给我提工钱吗?”冯裤子假装很在意钱的样子,毕竟他是打工的,他能想到最开心的事就是涨工钱了。除了这个他再也想不到任何开心的事了,总不能舅舅是想通了,要把表妹是嫁给自己吧,这也太不可能了,就连做梦他也不敢这样想的。

    舅舅顿时就尴尬了,看来这个工钱是不涨也得涨了,虽然他想要说的不是这事要。可是看着这个孩子满心雀跃的样子,他也不好不给他涨工钱,毕竟他已经有很久没有给他涨过工钱了。大地朝人是不是特别的有趣,一家人来你这里做事,很多的人宁肯给外人更多的工钱,也不愿意给做了同样多活的亲人多一分的工钱。在大地朝有钱人的眼里,外人来自己这里打工,这是工作的需要,对方并没有任何的企图;可是亲人就不一样子,亲人来自己的身边打工,仿佛就是别有所图的意思。

    他们宁肯给外人更多的钱,也不愿意用自己的亲人,这是大部分人想法,舅舅也是一样的,他觉得冯裤子来这里也是别有所

    图的,一直是防着这个孩子。甚至是不愿望多给他一分工钱,冯裤子来的时候才多大,也就几岁能做多少事,给半吊钱的话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冯裤子长大了,他做的事也多了,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他怎么也不能多得些。

    可是舅舅并不是这样想的,他觉得自己以前是收留他,这是出于自己与他是亲人的关系,给他半吊钱,那时候时多给的。虽说他现在是长大了,自己应该多给些钱才对,可是因为以前是多给了,所以也就不存在涨工钱一说了。按理说来,冯裤子还得谢谢舅舅才对,因为他以前家庭生活困难,多给了他工钱,现在他应该感恩,舅舅不让他还就算是不错了。

    要是舅舅跟他算老账,结果还不是一样的,他把舅舅的钱还了,自己的就算是涨工资了,可是除去还舅舅的钱,收入还是没有增长,也就没有涨工钱这么一说了。所以,人嘛要学会知足才行。

    国人就是如此的有趣,真正的商人哪里跟你讲亲情的,越是亲人,他越是要坑,就如这个世界上只能他们好,他们见不得别人好。所以,我们大地朝人都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的,因为我们骨子里就有这样的思想,这也就难怪自古开国的皇帝对开国的功臣们,不是杀就是把他们的权利拿走,少有皇帝能与功臣共富贵的。一个冯府就尚且如此,生怕自己的亲人占到自己的便宜,而且想要狠狠地压榨自己的亲人。仿佛要不是自己亲人们早就没法活了,所以亲人只能是感恩涕零,不能对他是有任何的怨言的。

    你让冯裤子要如何爱自己的舅舅的,他自然也不爱自己的舅舅,对他只能是又敬又怕的,如果是换作以前听说舅舅是要给自己涨工钱,他一定会乐得开了花。可是有一天,你是有钱了,他再听到这不痛不痒的工钱后,你真就没有多大的兴趣了,反而觉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也不知道舅舅是怎么想的,真是把自己当成是他们冯家的下人,哪里有把他当成是亲人看。

    舅舅接着跟他说,其实他说的大喜事,并不是这样件事,我想要对你说的是:“你表妹要出嫁了!”

    “什么,表妹要出嫁了?”这话仿佛是给了他当头一棒,没有想到自己也就出去这几天,就出现了如此的大的变故,舅舅还是把表妹给嫁人了,只是新娘不是自己,你说他怎么能不失望的。

    舅舅不是不知道冯裤子的想法,他一开始还没有察觉出这个亲人惦记着自己的女儿,自从有人来冯家提亲后,他便是看出了冯裤子的心思。想到一个下人也敢惦记自己的女儿,真不知道冯裤子是怎么想的,怎么敢对自己女儿有想法。就算自己把她是嫁给任何人,他也不会把女儿是嫁给冯裤子的,这是舅舅地底线。因为他把底线划得如此的低,于是他也就可以接受任何的人,包括岳小云。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八章 冯裤子劝舅舅

    “舅舅,只是侄儿不知你要把表妹是嫁给谁?”他很是好奇舅舅最后是选择了哪家的公子。

    “这人你也见过,也就是上次来提亲的那个岳小云。”这小畜生果然是惦记着自己的女儿,看到冯裤子脸上浮现出的痛苦的神色来,舅舅便是看出了这个孩子的心思来,这次他是特别肯定自己的猜测了,他心里虽是不爽这个侄儿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出于是他的长辈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自己的讨厌。毕竟,就算是他惦记着自己的女儿又能怎么样,只要自己不点头,他这辈子也别想跟自己女儿好上。

    “什么,你怎么能把表妹是嫁给那样的男人,他不是因为天天在外花天酒地,染上了毛病,才休了自己老婆。你怎么能把表妹是嫁给这样的男人,这对表妹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你真能愿意嫁给那样的男人吗?”冯裤子故意是把这个男人是说得很坏,要是他不还能想到别的恶毒的话,他一定会一股脑的说出来的。

    舅舅没有想到冯裤子会有如此的反应,他只知道冯裤子喜欢自己的女儿,没有想到他爱自己的女儿如此之深,这让他万万没有想到。舅舅看了看这个被逼急的冯裤子,他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心想自己怕不是养了只白眼狼,自己给他吃的,没有想到有一天这白眼狼还能咬自己一只。要不是自己看得紧,这白眼狼怕不得做出过分的事来,像他爱得如此的深,怕是逼急了,真是会害了自己女儿的。他告诉自己一定得当心这个小子,这个小子真不是个东西,自己给他好吃好喝的,他还想着自己女儿,想着自己的产业,这样的人一定得多加提防才行。

    “岳小云也没有你说得这么糟,这个人我也查过了,他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事业也是起起落落的,好在现在是稳定了,要是再得我冯家的帮助,相信以后会更上一层楼的。”舅舅却是这样看岳小云的。

    “你不知道,他不仅是一个流氓,还是一个地痞无赖,要是表妹嫁给他,是不会有幸福的。”当然,他说这个话有些不合适,他又补充了一句:“毕竟,表妹是我的家人,我不想他以后婚姻不幸福,我才是说了这些话,我真是为表妹吧。”

    呵呵,你是为了我女儿好,还是为了你自己,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你不想她嫁给岳小云,我总不能把她是嫁给你吧。这小畜生怕是想多了,就算是嫁给任何人,也不会嫁给你的,你还是别想了。

    冯裤子又说:“这几天我在青楼里听别人说了,岳小云为了不让表妹是嫁给别人,他是把表妹的肚兜是到处送人,故意毁表妹的名节,你说天底下怎么能有如此的无耻的男人。”

    舅舅却是反问道:“你表妹难不成与他早就勾搭上了,不然你表妹的肚兜怎么跑到那男人的手里去了,我看这是谣传,当不得真的。”他

    显得很冷静,他不仅不觉得这事是岳小云干的,反是怀疑是冯裤子干的。别看冯裤子老实,坏心眼可多了,敢惦记自己的主了,这样的下人就是最坏的,舅舅其实早就怀疑上冯裤子了,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而已。

    冯裤子看出来了,舅舅是铁了心要把表妹是嫁给岳小云了,他最后只想问一句话:“那表妹答应吗?”

    舅舅自然是合不拢嘴的回道:“她知道后,挺高兴的,说是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其实,舅舅问了女儿的意思,说她名节也不知道样,要不是因为她没有管理好自己的肚兜,让她的肚兜满天飞,原本洛阳的公子是随她挑的。可是事到如今也不是想要责怪,舅舅给了表妹两条路,一条是让她嫁给岳小云,如此的话这事也就一了百了的,两个人的名声都一般,谁也不用嫌弃谁,凑合在一起过日子,也就这样了;第二条,就是让女儿是嫁给冯裤子,舅舅说了,你要是不愿意嫁给岳小云,他只能把她是嫁给冯裤子了,问表妹是愿不愿意。

    冯裤子万万没有想到,舅舅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他只是想要吓唬女儿,他知道女儿瞧不起冯裤子,这才是说要把她是嫁给冯裤子的。

    表妹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打死也不愿意嫁给冯裤子,表妹真是没有眼光。要是他看到冯裤子提着裤子王者归来的话,她要是能到冯裤子的转变,也许她的也就嫁给冯裤子了,可是她没有眼光,也不知道冯裤子提着裤子是什么意思。冯糖只是把冯裤子这样做往龌龊的地方想,不想这个男人早已是今非昔比了,再不是以前那个冯糖跟他说几句话,就会害羞的那个表哥了。

    冯裤子不一样了,他已经成人了,他以前也去过青楼,只是没有什么钱,也没能了解到要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男人。说实在的他得感谢于静,是她教会了他如何做一个男人,是她让他懂得要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是她让他变得成熟起来。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女人喜欢成熟男人,在每一个阴盛阳衰的年代,女人变得强势,男人变得软弱,老妻少夫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了。也因此很多年轻的男人的现状,并不是说男人都是特别优秀的,其实大部分的男人都是很一般的,很多男人都不如女人。为什么现在的男人都喜欢老女人呢?自己也不是没有本事,何况自己还是男人,各方面的也不差,为什么要找老女人呢。

    在这充满诱惑和躁动的年代,有些自称有个性的男人,往往更倾心于年长、成熟的女人。其实,说起来也挺简单的,因为自己不成熟,所以就想要让自己变得成熟。还有就是成熟的女人身上既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沉甸甸的成熟魅力,经济上也略有积蓄,这对缺乏安全感的男人也是颇有吸引力的。自己没有本事,自然想要找一个有本事的另一半,女人是这样的

    ,男人也是这样的,大家都想要找到更成熟的另一半。

    男人为什么就得事来有成,为什么就得独立支撑整个家庭,为什么什么都得让男人来扛,男人也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容易。我认为既然要搭伙过日子,就应该相互分担着来,两个人共同来承担家庭的重担,而不能把重担只是压在一个人的身上。不管这个人再怎么有能力,再怎么有本事,也有力不足心的时候,也有需要别人分担的时候。

    就冯裤子看来,一个事业上略有成就的女人能保证男人基本的丰衣足食,一人成熟的女人会让男人少一些为生计而奔波的烦恼,多一些机会来展示自身的青春帅气。而且年纪大一点的女人更稳健,更懂得如何呵护男人,对于男人来说有什么不好的。对于成熟的女人来说,她们虽然没有妙龄女郎那落落大方的朗朗笑声和含有挑逗性的目光,可是却能让男人得到心里慰藉,成熟的女人更适合做老婆,而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女孩更适合做男人的情人。

    对于男人来说,漂亮的女人更能让男人动心但是又不敢轻举妄动,她们就像是美丽的花瓶,都是可触而不可及的。有的时候,男人真的很傻,明明得不到,可是偏偏却不愿意承认,更不愿意放弃,最后弄得自己伤痕累累。不像是女人只要男人有钱就行,管你是什么男人,也不管男人长成是什么样,哪怕是钟楼怪人,只要你有钱女人也跟蜜蜂看到花粉似的,猛地就扑了上去了。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大地朝的小姑娘有多没有底线的,哪怕是近一百岁的老头,女人们也是生扑啊,这就是女人。你有见过哪个小男孩,去扑一百多岁的老奶奶的,这事当然不光是只有我们大地朝的女人做得出来,外国的女人也没少干,就这点男人算是比女人做得要优秀,至少这点我们男人还算是挺爷们的。男人总算是找到点优点了,这也够我们男人是炫耀一辈子的,我们也算是找回点面子了。

    当然,这并不能就证明男人比女人优秀了,我们大地朝的男人真是没女人优秀,我觉得我们应该让女人来管理我们这个国家,让女人来管理大地朝的男人们。我想这并不是作者的想法,而是我们大地朝大部分的男人的诉求,男人真是累了,还是让女人们上。这也是女人们的想法,他们早就觉得大地朝的男人窝囊,想要自己做主,想要踩在男人的头上,想要做家庭的主人。

    既然,大家都是这样的想的,早就应该是一拍即合的,只是现在的人碍于面子,不想把这事放在明面上来讲。我觉得是时候应该把关系是理一理了,以前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现在的男人却再也不是以前的模样了。就连我们的需求也不一样了,反是成熟的女人更能让男人喜欢,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让我们得到家庭的幸福。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九章 凤凰男讲故事

    现在的我们更想要品尝的是如醇香美酒般的“忘年之恋”,而不是再去追求那些如花般美好的姑娘,有的时候我们男人是不是也应该学女人一样去追求更加成熟的女人。像东强一样去追逐比他要大得多的大妈,东强有一句话说得好,就是年纪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成熟的女人也许才是我们大地朝凤凰男的出路。对于每一个想要成为凤凰男的男人,东强已经走出了一条凤凰男人独有之路,他是凤凰男的楷模。

    凤凰男人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一个青年决定外出寻宝,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热带雨林中发现了两棵稀有的树。这种树的树心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把它放入水中不浮反沉。青年十分高兴,拖着这两棵树来到集市上出售。 整整一上午,青年的树无人过问,而旁边卖炭的人生意却十分红火。青年觉得卖炭更划算,便将自己的树也烧制成了木炭。这一下,青年果然很快就将木炭出售一空。他揣着钱袋,兴高采烈地回家把此事告诉了父亲。

    谁知老父亲听完后却一阵惋惜,他遗憾地对青年说:“孩子,你所找到的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沉香树啊!哪怕从它上面切一小块磨成碎末,也顶过你卖一年的木炭。”

    青年后悔莫及,恨自己有眼无珠,白白糟蹋了这珍贵的宝物。

    凤凰男人想要成功并不难,机会并不难得,难得的是拥有抓住大妈的能力,不是谁都可以像东强一样轻而易举就能抓住大妈的。机会对每一个人都是均等的,但是机会却也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如果你要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抓住大妈。你这辈子都是不可能抓住大妈的,生活中虽机会处处是,但你也要随时为之待命。否则,即使大妈就在你身边,你也只会与它擦身而过,错过了得有多后悔的。

    有心人创造机会,而无心的人只会让机会白白地消失。什么是抓住机会的能力?就是知道“沉香树”是沉香树,绝非普通木炭所能匹敌。东强为什么能成为富豪,而我们为什么不能成为像他这样的人,就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才是对我们最好的。其实,对大部分的男人而言,小姑娘并不是最适合我们的,反是成熟些的姑娘才是最适合我们,可是就这点我们大地朝的男人想了五千年也没有想得通。想通的人都发财了,没有想通的人都受了穷,这就是机遇。

    但生活中,有不少人整天抱怨找不到珍贵的沉香树,却忽视掉了培养自己辨别沉香树的能力。有的人明明已经有了可以让他们事业走向成功的老婆了,可是偏偏还要去找小姑娘,玩就玩吧,没谈好价,你就把姑娘给玩了,你这跟强奸有什么区别的。东强这样的人,就是飘了,男人一旦是有钱了,就

    会变成另一个模样,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旦是害了自己,毁了自己的事业,也坑了自己的兄弟。

    不过东强凤凰男人的路是没有走错的,他靠着大妈们逐渐走向成功,在自己创业的时候,他可以把自己的感情都给大妈。成功后他也能一脚把大妈踹了,把自己的老婆给休了,更可以等有一天他有钱了,他也能找一个小姑娘,这才是真正的凤凰男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东强更典型的凤凰男了,东强能成为我们大地朝凤凰男的代表人物,也不是浪得虚名的,要是没有过硬的本事,他是不可能轻易进入别人的视野的。

    成熟男人也不愿自己与未来男人的年龄相差太大,也许这就是一个负责任的成熟女人的明智之举, “成熟”的女人是男人从小就模拟出来的巨大的幻影。男人知道自己是很难靠自己成熟的,小的时候我们只能是幻想自己能是遇到一个成熟的女人让我们自己变得成熟,可是不是谁都能像冯裤子如此的好运,能遇到像于静这样的女人。大部分的男人可能像作者这样的,我们连与女人谈恋爱的勇气都没有,我们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困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是在自己的世界里颓废着。

    例如成熟的男人是女人的肩膀,因为天塌下来有他为女人扛着,这都是骗男人的鬼话,我们大地朝的男人就因为这个鬼话被骗了五千年了。所以,我们不要再骗了,我觉得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成熟的女人是男人的肩膀,因为天塌下来有他为男人扛着,哪怕是男人事业失败了,成熟的女人就是男人最坚实的后盾。而真正成功事业家,他们的背后都有一个成熟的女人,因为有这样的后盾,才让男人可以纵情在外面厮杀。

    就算是我们因此而伤痕累累的,也有女人给我们抚平伤口;女人的臂膀能给男人有力的支持,我们要是累了我们可以靠一下。我们绝对不能小看女人的胸膛,女人的胸膛其实并不比男人的小,可以让男人在疲倦的时候依靠。女人的双手是男人最温馨的依靠,女人腿可以陪着男人走遍天涯海角。可见成熟的女人就是我们大多数人男人的追求,要想达到男人心目中全部的目标,恐怕在有生之年都不会完成。在男人心目中,成熟的女人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经济基础,尤其是当女人成熟到可以成为他的老婆时。

    既然女人可以用金钱来形容自己的人生过得怎么样,同样的女人也可以用金钱来判断女人的成熟,有钱也是衡量一个成熟的女人的标准。事业成功也许并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做到的,但如果女人都觉得自己一事无成了,不能帮助自己的男人,只能做一个家庭的主妇。那么女人又怎能在男人的心目中壮大自己的形象呢?我们

    可以像白雪一样,用尽一切的办法来掌握住金钱的命脉,不仅是家族的,还有自己男人的金钱,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是成熟的女人。能把天下第一的凤凰男都踩在脚下的,想想看这样的女人,还有谁?

    所以,对于成熟女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什么都想要,既要懂得坚持又要懂得放弃。成熟的女人勇于承担责任,即使有些过错并不都是自己造成的,她也不想伤害男人的自尊的,可是谁让她们太优秀了。成熟的女人是宽容的,她不会过于计较,就算是男人是犯了错,她们也能忍,这才是真正的成熟的女人。而真正的成功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看看东强后来的老婆。任你在外面胡搞乱搞,任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就算是男人在外面是飞了天了,她也不能做到不生气,这才是成熟女人的胸怀。

    我就说成熟的女人比成熟的男人的胸怀要大,要是男人的老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有几个男人愿意的,可是成熟的女人就能做到如此,这些都是我们男人做不到的。所以,我才说女人比男人更优秀,而且更加的成熟,东强的老婆多能忍,比忍者神龟还能忍,我看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谁能比他的老婆能忍了,这点有几个男人比得了的。要是换成是我,我非得给这样的伴侣给气死了,可是看看凤凰男的老婆,要是没有这点本事,怎么能做得了凤凰男的老婆。

    这就是成熟,成熟的女人拥有的不是小聪明而是大智慧,忍别人不能忍,这才是真正成功的女人。有一天我要是做了女人,我也要像做一个能配得上凤凰男女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挑战,而且还可以从凤凰男的一言一行中学到很多东西。而小女人只能让男人去哄她,而成熟的女人都不用男人来哄,就算是男人给她们的心是扎了刀子,她们也能忍着不说一声。就凭这一点,这样的女人真是天下男人都梦寐以求的男人,不过这样的女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非凤凰男是找不着的,只有成为了凤凰男,才可以找到如此优秀的女人。是不是羡慕得很,不管你们羡慕不羡慕,反正我是挺羡慕的。可是这样的女人岂是我们羡慕得来的,总的来说,在男人眼中成熟的女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我们梦想中的女人。

    冯裤子其实这次下山,他也明白了自己要找的也不是表妹这样的女人,他更想要找一个成熟的女人,像于静这样的女人。只是他一时是放不下对表妹的感情,听舅舅说表妹居然还答应了岳小云,她宁肯是答应嫁给像岳小云那样的垃圾,她也不愿意嫁给自己。想到这里冯裤子还是挺失落的,他不知道自己差到哪了,别人比不了,可是岳小云那样的垃圾他还是比得了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八十章 劝不住了!

    如果,表妹是嫁给的是别人,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可是就是岳小云不行,冯裤子接爱不了的是岳小云这个人。冯裤子可以毫不留情的把岳小云的孩子丢出去,这就是他对岳小云的恨,他就是瞧不起岳小云这样的人。说来有趣,一个长工都瞧不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都有多渣,才会让长工都瞧不起。可是这样的人却能在大唐混得是风生水起的,冯裤子真是挺不理解的,他也不想去理解它。

    当然,舅舅不会直接说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就算是他再瞧不起这个侄儿,可是他也知道男人的面子总是要的。舅舅是这样跟冯裤子说了:“女儿会你是他永远的表哥,他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

    “这话是残忍的,女人不喜欢一个男人,可是又不想伤害一个男人,可是这个男人又对你特别的好,她就会说会把男人当成是自己的哥哥。”你说这是多恶心的一句话,既然看不起这个男人,也不想要跟他好,那就就直说吧。让对方做自己哥哥,感觉还是自己占了便宜,白捡了一个妹妹,其实谁愿意要这样的妹妹,看得到却得不到,天天看着让自己心里堵,自己还要尽哥哥的义务。你说现在的女人怎么就这么会说话,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不直说,还要耗着男人,这真是把喜欢他的男人,而她不喜欢的男人往死里整啊。

    舅舅也说了:“我是很看好你的。”

    最讨厌女人说这样的话的,冯裤子听了一时也是无言以对了,舅舅抚摩着侄儿的头,语重心长的说道:“其实,舅舅我是很看好你的,有的时候舅舅我觉得对不起你,再怎么说你也是我的侄儿,可是我却没能照顾好你。”

    冯裤子不知道舅舅为什么这么说,他为什么说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好像舅舅真是照顾过自己似的,他就没有照顾过自己,只是看着是亲人的面答应让自己来打工,而这就是舅舅所谓的照顾。想到这里,冯裤子对这个舅舅也没有什么感情,他既不敬畏他,也不喜欢他,不过是像对待自己老板似的敷衍着彼此。

    自古以来,我们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人,就是这样的有钱的亲戚,说好听点大家是亲戚,说不好听的话,这样的亲戚比没有还好。要是他们不是亲戚的话,冯裤子可以多得些工作,也不用拿了工钱,还觉得自己是欠了别人的,他拿钱也能理所当然一些。可是偏偏他们是亲戚,他做任何的事仿佛都是受了亲戚的照顾,就算是拿了钱也觉得欠了舅舅的。你说这样的亲戚得多遭人恨,可是就算是如此,大地朝的人却永远逃不过感情债,感情债才是我们是难过的一关。

    冯裤子对这个舅舅也就是欠了感情债,如果没有这份感情的债的话,他根本就不会尊敬这个舅舅,更不会对这个舅舅是言听计从

    的。他也是一个有想法的人,只是一旦是大地朝的男人是欠了感情债,便是再难翻身了,冯裤子好想拍着桌子拍屁股走的。这老的是这样的,小的也是这样,都是如此的瞧不起自己,还要压榨自己,他不想做这样的人,他也不这样的人。

    如果是以前,没有遇到于静这个人生导师之前,他也许会被冯家一直是压榨下去。也许是因为有钱了,也有了底气了,想到这个所谓亲戚对自己的做的这些事,他没法再忍了,他没法再像以前这样给他打工了。现在冯裤子再来看自己的舅舅和表妹,他的内心并没有像以前那样隐隐作痛,他的内心不仅不痛反而是笑的,他觉得这个舅舅真是好笑,自己的表妹更是好笑。

    仿佛自己穷,就可以任他们肆意的践踏,难道说自己没有钱,就没有地位,没有尊严,就得受他们的欺负吗?冯裤子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失去表妹,更不甘心表妹就这样嫁给一个人渣。可是他又不能违抗自己的舅舅,在大家看来是舅舅收养了自己,在外人看来也是舅舅救活了自己的一家,要是自己对舅舅有任何不尊敬,别人要怎么看自己。所以,自己一定要忍,不管舅舅说什么,自己都得点头哈腰的接受,而不能表现任何的异常来。

    冯裤子做了一辈子的下人,低三下四的活了一辈子,他知道要怎么能让舅舅觉得满意,并不引起他的怀疑。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像个龟孙子一样的就行了,只有让舅舅觉得自己还得依仗他,自己的家人永远都是靠他而活,让舅舅永远觉得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大上的那位,这样就行了。舅舅是摸了摸冯裤子的头后,这才是离开了。

    他是心想自己的话也是传达到了,该说的该做的自己都做了,要是这个小子再不懂事的话,自己非得要好发的收拾他不可。毕竟,这个小子的命可是捏在自己的手里,只要自己动一动手指头,这个小子就得死定了,量他也不敢真的打自己的女儿的主意。要是他敢打自己的女儿的主意,自己一定得让他不得好死的,到时可不要怪自己六亲不认。

    冯裤子看着舅舅离开的样子,心里就如打破了五味瓶一般,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他可以感觉得到,舅舅对自己有多不屑,多不想自己与表妹是掺上任何的关系。想来他这次与自己语重心长的谈话,并不是真的要关心自己,而是变相的在警告自己,告诉自己要知难而退。他自然是不会明白舅舅有多瞧不上自己的,舅舅虽没有证据是自己偷的肚兜,可是看他的样子,仿佛是猜到了些什么,只是他没有证据。

    等舅舅走了后,冯裤子是站起身来,朝着表妹的院子寻了去,不管怎么样,就算是表妹真是答应了,他也想要见表妹一面。也许是他还存有一丝的幻想,他想要说服表

    妹不要嫁给岳小云,就算是表妹也不会因此而嫁给自己,自己也要去见见表妹。

    冯裤子一手是提着裤子,一边是飞快的向小姐的院子走去,谁能想到他提着裤子还能健步如飞的,你们是想像不到他当时是如何着急的。他满脑子都是表妹,他好像见到自己的表妹,而且是第一时间见到自己的表妹,为此他可以不顾一切。当然,他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他能做到如此也并不让人意外,虽然舅舅刚才才警告过他,让他不要接近冯糖。可是,男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他没有得到得到冯糖的亲自确认,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放弃了。

    当你的心真的在痛,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那就赶快抬头看看,这片曾经属于我们的天空;当天依旧是那么的广阔,云依旧那么的潇洒,那就不应该哭,因为我的离去,并没有带走你的世界。可是你的将要离开,却带走了我的世界,表妹你怎么就答应那畜生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冯裤子心想:“是不是那个畜生是威胁表妹了,不然表妹怎么会应该嫁给那个人,如果不是那人威胁的,便是舅舅威胁的。”冯裤子怎么也不相信表妹能心甘情愿的嫁给岳小云,只要是个正常的女人就不能嫁给他,在他看起来于静就挺不正常的,只是没有想到于静也这么不正常。

    想到表妹要是不愿意的话,她此时此刻,会不会俯卧在床上全身搐动,一声声压抑的、痛苦的唏嘘,因为要嫁给一个渣男。她怕不是会因此而寻死觅活的,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要嫁给一个渣男,这种事对一个女人来说无疑是太残忍了,她怎么能受得了这样的打击的。仿佛是她灵魂的从它灵魂的深处艰难地一丝丝地抽出来,散布在屋里,织出一幅暗黄的悲哀。灯光一闪一暗的,时而朦胧时而浅淡时而幽怨得很。

    不过,好在你的冯裤子大表哥我回来了,我会带你脱离这个苦海的,只有你冯哥哥在,我就不会让你嫁给那个畜生的。那畜生何德何能,想要打自己的表妹的主意,真是痴心妄想,也不看我冯裤子是谁,我怎么能让岳小云就这么如愿啊。也许是前世的因,也许是来世的缘,错在今生相见,图增一段无果的苦难,待世事化云烟,待沧海变桑田,在踌确这段情缘,可是你冯裤子哥哥的感情却是不会变的。

    冯裤子跑到表妹院外,却见一个冷若冰霜的女人是站在外面是打扫卫生,只见这女人芊芊玉指似乎在拨动着寒风,步履间寒风凄厉,打扫卫生的样子特别的可爱。虽然她也是女人,可是偏偏自己是投错了胎,没有让她是生在有钱人家,使她的美丽只能孤芳自赏,却不被别人注意了。冯裤子早就注意到这个丫头了,要不是他的心里已经有表妹了,也许冯裤子会考虑一下眼前这个女人的人。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八十一章 小燕子

    看到冯裤子过来,她傲慢的头颅高高的抬起,完全没有把同样是下人的冯裤子放在眼里。虽然,冯裤子是冯家的人,可是同为下人的他,并不能让冯府的其它人对他有一丝的好感。而且这冯裤子以前就是一个二货,他之前每天除了干完府里的事外,别的什么事也不干,就喜欢去河连捡石头。当然,他不只是捡石头,他还有一个特别的嗜好,就是捡了石头后磨石头。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他把自己磨好的石头磨成了心形的模样,说是要送给自己最爱的人。

    可惜,他这话说早了,他说要把这个心形的石头是送给喜欢的人,搞得大家都是人心惶惶的,生怕冯裤子是把石头是送给了自己。这事很快就在冯府上传成了笑谈,就连丫鬟们都纷纷认为以收到冯裤子的石头为耻,已经有很多个丫鬟提前是跟他说了,说他不可以把石头送给自己,而且丫鬟讨厌谁,就让冯裤子子把心形的石头是送给谁。

    冯裤子也是无语了,自己是招谁惹谁了,自己的心形石头就像是被施了诅咒一般,谁要是收到这个石头就会被诅咒一般。有一段时间冯裤子情绪都是特别的低落的,就连走在路上总觉得有人议论自己,总觉得冯府的上上下下都在对自己指指点点。她们不愿意跟别人交流,以前的朋友我也不联系自己了,他们也不在意自己生活得怎么样。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而且还不爱吃东西,瘦了快20多斤。他知道如果自己再瘦下去同,就要变成杆了,不知道表妹喜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唐的人都喜欢胖的人,冯裤子这么瘦,在大唐是不受人待见的,特别是因为自己弄了心形石头的事后,冯府的姑娘们都有意的躲着自己。

    那段时间冯裤子总是头疼,有时候睡觉半夜起来就再也睡不着了,耳朵里总能听见一个小孩在哭。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在哭,还是因为他自己幻听了,有一天遇见一个以前认识的人,他说以为我是生病了,其实冯裤子真的没毛病,他很清醒自己是在干什么?她只是想要把自己心形的石头是送给别,为什么大家就这么排斥吗?难不成自己的石头真是被上了什么诅咒,才会让大家如此的讨厌自己。

    其实,他心里清楚得很,知道并不是自己的心形的石头被人诅咒了,而是自己穷人的身份被诅咒了。就连丫鬟在自己的身上也看不到未来,想来自己在冯府就是一个笑话,连丫鬟也瞧不上自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可能别人是无法体会到冯裤子当时的感受的,这是一个穷了就会被人嫌弃的时代,如果人穷了就连狗都嫌弃,何况是势力的女人们。

    为了阻止冯裤子是给自己送石头,丫鬟们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有的丫鬟是威胁

    冯裤子,说他要是给自己送石头,就跟他是同归于尽;有的丫鬟是用武力威胁他,只要冯裤子把石头送给自己,她就打死他,然后自己再死;还有丫鬟直接就告诉冯裤子,她有喜欢的人了,让冯裤子别在惦记自己了;也有丫鬟是给冯裤子说了不少的好话,让她甭惦记自己了。

    每次看到丫鬟们为了不让自己惦记上他们,不是威逼,就是引诱,就是不想让自己喜欢上她们。冯裤子就不明白了,难道说被自己喜欢上了,就这么丢人吗?从另一方面来说,难道说一个女人被长工喜欢上了,就是这么丢人的事吗?冯裤子那时候就想到了穷就这么丑陋吗?就这般让人恶心,让人无法接受吗?好吧,他承认贫困是挺丑陋的,也是最让人厌恶的东西,可是谁不想变得富有,谁不想生来就含着金汤匙出生,可是投胎也是一种本事。

    投胎也是一种技术活,没有好的本事,也是投不好这个胎,也不能出生在富贵人家的。当然我们并不奢望自己会有如此的好命,除了有一个会投胎的好本事外,要是我们能成为像东强一样的凤凰男,我们也一样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努力的拼搏也是改变命运的办法,很多的人跟我们一样都是出身不好,可是他们却靠着努力地拼搏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看到冯裤子过来了,正在打扫的丫鬟小燕子看到他来了,就跟是见到瘟神一般,老爷早就与她打过招呼了,就是一定不要让冯裤子见小姐。所以,小燕子一直是提防着冯裤子,生怕他又来是纠缠小姐,要是让老爷看来了。老爷不会拿小姐怎么办,可是却是会对她们这些下人下手,老爷要是真是生气了,把自己给卖了,其实这都算是好的,上次老爷就发脾气了,他警告小燕子说,如果她不看好小姐的话,她也就不用再照顾小姐了,老爷就把她嫁给冯裤子做老婆。

    听说要把自己嫁给冯裤子做老婆,小燕子当时就给吓哭了,她万万没有想到老爷这么狠,居然要把自己嫁给冯裤子。这还不把这个单纯无知的小姑娘给吓哭了,她的脸上现出怯弱的讨饶的神情,一头急急地但软弱地摇着下垂的尾巴时的狗狗乞求主人的可怜的表情。

    老爷看着小燕子也挺可怜的,要是把她是嫁可冯裤子,也是委屈了她,想来这姑娘自是不愿意嫁给冯裤子这个人。说起来,老爷也是无语了,就连丫鬟也瞧不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还想惦记自己的女儿,老爷能不生气吗?小燕子知道老爷是个说到办到男人,他自然就不敢怠慢了,看到冯裤子就跟看到准备偷腥的猫似的。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拿着手里的扫帚是把这个男人是赶出去,只要他敢踏进小姐的院子一步,他就能用手里的扫帚把这个男人像小强一样活活地打死。

    真是太神奇了,冯裤子

    一只手是提着裤子,一只手是轻轻的摇摆,神色特别的严肃的样子,仿佛遇着了什么了不得的事。看着他是火急火燎地向自己跑过来,小燕子是吓得不清,心想这孙子失踪了几天,好不容易是回来了,却是出现在了小姐的这里。想到老爷的嘱咐,她下定了决心要保护好小姐,不管这个男人是说什么,他也要坚决地保护好小姐,他用的握紧的扫帚,很是紧张地样子,生怕他是冲进院里去,那就坏了。要是他进去了,不仅是老爷要骂自己,就连小姐也要骂自己,她感觉自己的责任重大,她就是小姐保护者。

    此时,小燕子已经做好了随时与他作战的准备,冯裤子就像是一个侵略者,而她就是一个保护者。

    冯裤子是满心欢喜地跑来,却是看着小燕子是视同敌人一般的对待自己,他的心真顿时是巴凉、巴凉的。

    小燕子怒目圆睁地瞪着他道:“冯哥,你这是要什么?这可是小姐的闺房,你跑来这里做什么?”

    冯裤子真是无语了,自己来这里还能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见小姐,他也是不客气地说道:“你给我让开,我要见小姐!”他是呵斥她道。

    小姐也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她也是无语了,真不知道要对他说什么才好。虽说,他也是冯家人,可是他却没有得到冯家人的待遇,他的待遇与普通的长工并没有什么不同,可以看出冯裤子的地位有多尴尬的了。她也不能说得太难听了,只是应付他道:“小姐现在陪客人,没时间见你,你改日再来吧。”

    “什么?她在陪客人,她在陪什么客人?”冯裤子好奇地问道。

    “小姐在陪什么客人,这哪里是你一个下人可以过问的,你不要搞不清楚你自己的身份,她是主子,你是下人。”小燕子本不想说这些的,可是他非是不依不饶的,她只能是讽刺他道。

    听了小燕子的话,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丫鬟的话有什么不对。只是没有想到自己只是要见一下小姐,也没有别的想法,她们就这样对自己。想来这府里的女人真是瞧不上自己来着,想到这里他还是挺伤心的,冯裤子是一个好人,也没有得罪过谁,可是就是因为他穷,所以大家都看不起他。

    “那我就在这里等着,我还不信了,这个客人还就不出来了。”

    冯裤子说这话也没错吧,可是小燕子却就不依了:“什么,你要在这里等小姐?”

    他跟她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就是这样想的:“是啊!”

    小燕子听了那就不好,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这家伙就在这里惦记着自己的小姐,这还了得了,她心想这迟早得出事,想来这里她自然就不依了。她很严肃地跟说道:“不可以。”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八十二章 捡到东西

    冯裤子听说连在这里等小姐也不行,顿时他的脸就不淡定了,整个脸都黑了下来:“为什么不可以,我只是在这里等,我是碍着谁了?”

    小燕子特别理直气壮的告诉她说:“你就碍着我了!”

    冯裤子心想这个丫鬟牛什么牛,她不过就是一个丫鬟,就算是小姐的丫鬟,可是终究也只是个丫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这般的自以为是的,说起来他们都是下人,他是长工,她是丫鬟。大家都是来这里打工的人,本应该和平相处,可是偏偏这些人要相互的针对,他总算是见识到了何谓势力眼。这小燕子绝对就是一个势力眼,这样的女人要是有一天真是当上了主人,怕是下人们都是没得活了。

    “小燕子妹妹,你就行行好呗,我保证就在外面候着,绝对不给你惹麻烦的,到时候小姐见了客人后,你再给我通报,你看这样可好。”冯裤子知道这样的女孩是惹不起的,这样的势力眼,只能巴结,可不能惹她的,于是赔了一个笑脸,说了些软话。

    “少跟我来这一套,我都跟你说了,小姐今天有事,见不了别人,你非要在这里候着,难不成你是打听好了,才过来的吧。”小燕子觉得他挺可疑的,为什么非得在今天见小姐,一定是有所图谋的,想来这里她可不能让他是如了意的。

    冯裤子听她这话,她隐隐觉得丫鬟的的话里有话,他是越发好奇小姐到底是见了何人,他弱弱地问她道:“小姐,今天见的是谁啊?”

    她却是想也不想,直接就生气道:“小姐见什么人,关你屁事啊!”

    是啊,小姐见什么人,是不关自己的事,可是自己问问怎么了,难不成小姐是偷人,不能让别人知道吗?冯裤子咬了咬牙,可是并没有发作,只是呵呵地笑道,确实是不关我的事。

    小燕子笑道:“知道,就好,你赶紧走,别让小姐和老爷看到你在这里,他们会骂我的。”

    冯裤子也是无语了,自己又不是瘟神,她怎么总是赶我走,自己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怕小姐和老爷看到。

    她也是无语了,见他是死皮赖脸的,就是赖着不走,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人,怎么也赶不走,她气得是直咬牙。

    可是冯裤子天生脸皮厚,也不管你生不生气,他就是要见表妹,谁也不能阻止他的。

    小燕子气得是火冒三丈起来,再也不与他是废话了,好好跟他说话他不听,只有是动真格的了。她舞着扫帚就朝着他打去,非得要是把他赶走不可,不知道的还以为两小口吵架了,在这里是打情骂俏的。知道的才知道,这冯裤子真是惹得小燕子生气了,只有动用武力解决了。

    冯裤子怎么能让她一个黄毛丫头是打到自己,不管她是怎么舞动扫帚,也是不能伤他分毫,都被冯裤子灵活地闪开了。

    小燕子打一会儿,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自己却是累得是气喘吁吁的,她只能是拄着扫帚休息一会儿,眼神是狠狠地盯着对方。心想等小姐姐我休息好了,看我不打死你,你真以为你能每次都躲得过吗?

    冯裤子看着她又气又急的样子,两只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鼻子都冒烟了,嘴巴也喘着粗气,头式也乱了。她都如此的狼狈不堪了,她还要跟自己闹,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偏偏就如此的执着。要不是他是知道小燕子对自己没有意思,他非得以为这个女人就是想要跟他闹,想要勾搭自己。可是冯裤子知道小燕子的为人,这丫鬟特别的势力,她是不可能看上自己的,所以她是真的想要赶自己走,而不想要勾搭自己。

    不过,他又不是来找这个丫鬟的,她是来找表妹的,只是这个不开眼的家伙非得是拦着自己,他有的时候真想要教训一下这个丫头。要不是她是表妹的贴身丫鬟,如果是别的丫鬟,冯裤子早就对她不可气了,他可是冯裤子啊。

    冯裤子见她是累了,也没有力气再来打自己了,他是朝着小燕子是眨了眨眼,然后是一脸微笑地道:“算了,我也不见小姐了,只是请你把我手里的东西无论如何要转交给小姐就行了,不过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一定亲手转交给小姐。”

    “什么东西啊?你别拿些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给小姐,我是不会替你转交的!”她也是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她可不是随随便便地丫鬟。

    “自然是正儿巴经的东西,我怎么能让你转交不三不四的东西,就算你不相信别人,你还不相信你冯哥吗?”冯裤子为了让她相信自己是很认真的,也是好话说尽了。

    “那你把东西拿过来,我看看是什么东西再说吧。”她表现得挺为难的,也不知道这家伙会拿什么东西给小姐,不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其实很肯定小姐一定是看不上眼的。可是为了把这个人打发了,她也只能依了他了,也不能让这个人一直是待在这里,他得想办法把他赶走才行。

    冯裤子把东西是抓在手里,然后朝着小燕子走去,只见他一手提着裤子,一边小心翼翼把东西是交到小燕子的手里。就在小燕子把手张开,冯裤子的眼里却是灵光一闪,露出了狡黠笑容来,他的嘴角是轻轻地翘起。

    小燕子看她的敷脸突然一变,露出一个很温馨的笑,连嘴角的弧度,都那么完美到位,充满关爱的眼神,让人无法移开。是的,她一个小小的丫鬟,就这样狼狈地被她给吸引了,笑萦绕在心头,无法

    抹去,她心里暗暗嘀咕:“这是什么鬼?”

    只见个小小的石头是从冯裤子的拳里是滑落下来,那石头的形状很不普通,仿佛与普通的石头却有不同。定睛一看,这心形的石头质地“莹润如酥”,也就是说质地莹澈,滋润如酥油,既润又透,这正是上好雨花石的质地,比较其它玉石,水晶有此质地,而极少自然之卵形,其它玉石有卵形子料,而鲜有莹润如酥之全透质地。再一看,这石头生来便有一色却是红色,好不鲜艳的颜色,可是却特别的漂亮,这红色是其它玉石所罕见的,这也少有雨花石有此特色。更奇的是这个石头的形状,却如心形,仿佛就像是一颗小小的人心一般。

    没等小燕子是反应过来,冯裤子却是语重心长地与她说道:“孤独不是没人爱你,而是你谁也不爱,只要你把心敞开了,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是这么美好的。爱结束,恨开始。无论多么光鲜的人都有灰暗的时候,而世上也没有与爱无缘的人,这个世界上总有人爱你,不管你是什么人,生来是什么样的人,都会有有一个人爱着你。有的人说爱了散了死了,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个世界上都是有爱的,爱情就像是一场旅行,一场遇见一场美好。爱情也像是一次修行,一次希望一次美好的旅途的开始。只要有爱,爱就不会结束,修行开始,爱一旦开始了,就不会轻易的结束,总有人耐不住受不了,就总有一个人要先走,不必不舍,遇见的会再见,道别的会重逢。这人生虽无常,这爱恨却别来无恙。”

    小燕子没有想到他会把心形的石头拿出来,让自己转交给小姐,她一时是愣住了,不知道如何才好了,只是问道:“大哥,你说啥子!”

    他思索了一下,嘴角是轻轻扬起,假是有些自傲的说道:你看,爱情是飘着的云,总是飘浮不定,来去自由,变幻莫测,一会将天空装扮得绚丽多姿晴空万里,一会又乌云压城风雨满楼。天晴的时候,云很少,人们看到的是云的爽朗;天阴的时候,云却很多,人们看到的是云的暗淡。天上飘着的云总是很多,很灿烂也很美丽,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真正属于你的却只有其中的一朵。但天空并不总是晴空灿烂,万里无云。

    当爱情的云彩开始改变自己颜色的时候,就是天气和心情出现变化的时候。是着凉感冒还是心旷神怡,就要看你是否能够理解和把握。一时的晴朗很精彩也很容易,难就难在一世的晴朗。要找到真正的爱情,永远留住爱情的颜色,就需要对天空的理解,对云彩的热爱,对乌云的包容。

    小燕子无语了,也有些生气起来,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太恶心了,她万万没有想一个男人会说出如此的肉麻的话来,听了真叫人腻味啊。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八十三章 小燕子,穿花衣

    这些话本来也只是他胡乱一说,都是用来回答特别深刻的问题,他立马就把小燕子给搞晕了。

    前一秒她的眼睛里映射出所有欣赏者的面孔,接着内心里充斥着无意间来不及躲闪的悔意,早知道就不要答应这个男人的。她开始后悔了,想要把东西是还给他,后一秒钟立刻就模糊了,这家伙居然跟上自己说些有的没的,让她一时却是无言以对了。

    那东西滑到她的手里,落在她的手心里,而且正好是落在她的手里中央,她本是一个容不得任何男人遗留在她的心里,哪怕是片刻,只要是男人都不允许出现在她的心里。特别是像冯裤子这样的,又穷又没有本事的男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她的心里,你们可别小看这个丫鬟,她可是挺骄傲的。她曾经发过誓,自己如果有一天要嫁人的话,一定要嫁给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她绝对不能嫁给一个长工,如果有一天她要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她便不得好死。

    小燕子道看了看他,这是一种充满了好奇的眼神,观冯裤子的语气的神情,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她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要打死这个男人。他是忍了好久,才把自己的杀意是压了下去,你不知道她是费了多大的力气,动用了多大的力量,才能把杀气生生地压了下去。其实,他手里的扫帚早就已经饥渴难耐的,她很是认真的问他:“难道,难道,你不会让我把你刚刚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记下来,然后给你传达给小姐吧。这些肉麻的东西你还真的能说得出来,我可是一句也没有记住的,你可不能指望我帮你说这些,你就算是打死我,我也说不出这些来。”

    他是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也是,他自己说了什么,他自己也记不得了,他自然不能指望对方还能记得。他想要说的是:“其实,之前说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他突然是抬起一只脚来,而且是抬得高高的,当时立马就把小姑娘是吓坏了,还以为这男人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打人啊。

    不懂了吧,为了不让自己的裤子掉下来,他唯有做到如此了,这可是他最新发明出来的不让裤子掉下来的方法,他之前一直没有用,要不是被姑娘是逼得急了,她是不会用的。

    这气势,这架势,真是没谁了,可以说天下再没谁了。

    他猛地的是伸出双手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是抓住了小燕子的手,真差是把小姑娘的魂都吓没了。要不是这里是在冯府,而且是在小姐的院子外,朗朗乾坤,在这个青天化日之下,晾冯裤子也不也对自己做什么。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敢在小姐院门口抓自己的手,这个男人真不般的大胆,这胆子比东强的胆还大。何况,这是一个如此凶的丫头,这丫头可不比大妈,要惹了

    这个丫头,这个丫头真能拿着扫帚打死你。

    反正,不做都做了,不就是个丫鬟,抓一下手罪不至死吧,何况他并不是想要抓她的手,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她能把自己的心形的石头是握好。然后,冯裤子是做了一个怪脸,他抓着她的手帮她把手是握了起来,将自己的心形的石头是抓在她的手里。这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如果她们是男女朋友的话,这些动作无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动作。

    可惜,问题来了,这两个人可不是情侣,更何况小燕子可讨厌,可讨厌这个男人,突然被自己讨厌的人握了手,这就跟东强价钱还没有讨拢就把别人给办了,在女人的眼里这都跟强奸一个性质的。当然,男人不觉得这个有什么,不就是抓了抓手,不就是价格没有谈拢吗?这有什么的,东强和冯裤子都不觉得这有什么的,而且特别还理直气壮的样子,东强是把自己自己跟女人谈判的过程是说了出来,而冯裤子却是。

    他却是对这个姑娘说道: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扫这里, 我问燕子你为啥扫?

    燕子说:“这里的姑娘最美丽,最美丽!”

    小燕子,告诉你,今年姑娘更美丽,你们穿起了大花衣,拿起了新扫帚,打扫得更干净。

    小燕子不知道他在说啥,只是问他道:你说什么了!

    冯裤子地是结结巴巴的说道:“我说,我说,我说我喜欢的人其实是你,这个是我的心,你就收下吧。”

    “什么!”她的眼睛本来就圆,现在睁得大大的,跟个金鱼似的,这便是传说中的金鱼眼吧。冯裤子,虽然是把话说了,可是看到她要杀人的眼睛,他自己也是吓得不清,生怕这个疯女人,会因为受到了自己的刺激而做出什么疯狂的行为了。

    谁不知道,在这个冯府里谁都以收到他的心形石头为耻,她本以为冯裤子会把这个石头是送给小姐。小燕子听说不是送给自己的,心里的大石头立马就落下了,想来这石头是送给小姐的,她心想这事可是能笑小姐一辈子了。她知道小姐自然是不愿意吃这个亏的,小姐一定会好好的收拾一下这个男人的,本来她也不愿意送的,可是想到她胆敢做这样的事来恶心小姐。

    别人不了解小姐是什么人,她可是小姐的贴身的丫鬟,她自然是知道小姐可不是善良的主,冯裤子可以得罪家里的任何人,却是偏偏不能得罪这个小姐。管你们是什么破亲戚,要是真是惹到了小姐了,小姐自然是不会给他好脸的。小燕子想到也不知道小姐会用什么样的手段来收拾这小子的时候,这个小子居然说这破石头是送给自己的,还说这是她的心,让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收下。

    他淡淡一笑,自然的伸手上

    去,和小燕子的小手,握在一起,直感觉到她的小捭雪白细嫩,柔软无骨,而且凉凉的,握在手里非常舒服。

    握了一会儿,小燕子想抽开手,可冯裤子却紧紧拽着不放,似乎就想和他这样握着她的小手永远不放开。

    当然,这副画面,看着那些男生眼里,就成了冯裤子故意想占小燕子的便宜,握着她白净的小手死活不肯放,分明是在玷污清纯无瑕的小仙子啊!

    这石头本来也没有这么恶心的,可是听冯裤子说这是他的心后,他觉得这个石头突然变得好承认,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收下。可是这个人却是捏着自己的手,这心捏在自己的手里,一时也甩不掉,这才是最恶心的。

    “姓冯的,你死定了,你敢来招惹我,我非得弄死你,我奉劝你马上放开我的手,不然的话我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是猛地抬起脚来,想要狠狠地给他来上一脚,让这个抬着脚的变态是知道自己的厉害。

    冯裤子早就知道她会来这一手的,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就在她是抬起脚来的时候,冯裤子金鸡独立的同时,以她的手为依托,只是轻轻的一跳,却是闪过了她的致使的一击。冯裤子却道:“你说你都还没有过门呢?你就准备谋杀亲夫吗?”

    小燕子的脚却是落了空,心里本就生气,还被他是占了便宜,说自己是他的老婆,对于个黄花闺女来说,这可是坏自己的名节的事,你说他能不生气吗?可是再又能怎么样,遇到这样的无赖,还给自己的玩金鸡独立,真是气死人了,你说怎么能有这样的变态。“谁,谁,你说谁是你老婆,你可不能乱说的。”

    冯裤子故意恶心她道:“你是不是很开心,是不是很快乐 ,是不是很感动,是不是说不出话来,我知道的,我能体会得到你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

    小燕子是又羞又气:“是的,我是很开心,我开心得不要不要的,我是很快乐,我快乐得不要不要的,我是很感动,我感动得不要不要的。你说我这么开心,这么快乐,这么感动,只是差了点什么?”

    冯裤子好奇道:“差了什么?”

    她却是发了狠:“你说我差了什么?就差弄死你了,我今天不弄死你,我就不叫小燕子!”

    冯裤子道:“你不叫小燕子你叫什么?难不成你是着急想要嫁了我,跟我啊!”

    他的话呛得她直翻白眼,眼睛瞪得浑圆,眉毛也拧到了一起,看起来很像牛魔王,像是要吃人的样子。恨得牙根直发麻,手指骨节痒,想揍他一顿:“你,你,你,你不要脸!谁要嫁给你,谁要给你做老婆,谁要跟你姓啊。”

    见小姑娘生气,她却是更为得意起来,仿佛她越是生气,不越是能达到她的目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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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使自传介绍:
全书诙谐幽默的记录了上帝指使的一生,宇宙之大,唯吾独尊,深度描写了他爱吹牛的一生,介于书荒之时,以此纪念我们这个时代无聊的人生,超级大本有耐心的慢慢看,希望读者喜欢这种非主流写法,如有雷同,纯属扯淡。上帝指使自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上帝指使自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上帝指使自传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