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橘子味
王大爷先是吓了一跳。
可能他的心里还懊恼的骂了一声:完了,完了,今天一个上午的生意白做了。
可是。
当他看到这个一声不响,悄无声息走到自己身边搞偷袭的城管,居然是范云时,老王大爷那一脸的菊花瞬间笑成了一块如同被大石板压平了褶子的风干橘子皮。
如果用嘴巴吹一吹的话。
大概那些菊花还会变成一朵朵的蒲公英,飘呀飘呀,飘向远方。
不说飘多远吧,起码此时是飘在了范云的眼中。
当然了,也包括正在买橘子的那一个客人。
看在王大爷笑得如此纯真可爱的份上,那个客人并没有像他那事毛钱的零头抹去,而是很爽快的付了钱。
别看王大爷岁数大,但是他的手脚在收钱的时候却是十分麻溜的。
如果说有人不相信的话,可以将一张百元大钞丢在他的面前,相信他绝对能以猛虎下山以及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扑过去,瞬间就将那张百元大钞紧紧的抓在手里。
即便是。
用可以搬山撼岳的大撬棍,也再也休想将他的五根手指都撬动分毫。
而此时。
他那五根手指十分灵活的将客人递过来的钱收入囊中之后,迅速又从筐里抓起了几枚黄橙橙香扑扑的橘子,递到了范云的面前。
并且还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的笑。
笑得很专业。
笑得很有内涵。
王大爷一边拼命占了几只橘子,往范云的手里塞,一边笑容可掬,嘴巴里嘟嘟着:“啊……是范云呀,哎,你今天上班吗?啊……
来来……吃橘子,吃橘子,这橘子是我家里面南山上那块地里面种的,就和你家那块橘子地挨着不远,你尝一尝,这个味道还是很不错的,看看是不是和你爸种的那个橘子差不多呀。
不过今年我都跟你爸说了,我说让你爸多下点肥料,你爸说下太多的化肥不好,下的少,所以说最后的时候,我就感觉你家里面那个橘子比我这个橘子看上去要小一点点……
你尝尝我这个,看看甜不甜?”
王大爷说了这么多。
一方面确实是看到了范云之后由衷的想送两个橘子给他吃。
另一方面。
他也是想用他和范云之间这种无比亲近的套近乎,郑重告诫旁边另一个卖红薯的小贩:看见没?我在城里面有关系,那个城管你看……是我们村的我都认识,从小看他长大的。别以为刚才我沾了你一点光,占了你那一点点地盘,你就在那里面发牢骚,看见没?今天如果不是我,你就惨了……。
而那个卖红薯的小贩。
本身已经双手抓起了扁担,从地上站了起来,做势要逃。
此时看到范云站在王大爷的面前,一没有踢他的筐,二没有撩他的称杆子,而且两个人似乎还十分熟的样子,于是那个小贩就这样扁担的一头往地上一拄,开始察言观色,看着风声。
范云被王大爷的热情弄得哭笑不得。
但是他又不能服了人家的美意,于是只好两个手一起伸过去,将王大爷递过来的橘子接在了手中。
范云的脸上,自然也满是笑容的:“大爷……这么冷的天,你还跑到街上来卖橘子呀?”
王大爷打了个哈哈:“哈……我今年种的橘子结的比较厚,调走了一些,然后还剩下了不少这怎么办啊,剩下的我也吃不了呀,是不是?所以说……反正冬天也没什么活了嘛,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挑一些到城里来卖嘛,不卖的话,等到到时候春天一来,这都全部都烂掉了,都没用了……”
范云承认。
王大爷说的是实话。
别看他们这些蜜桔全都用保鲜袋保了鲜,然后还撒了保鲜剂,但是也不能放时间太长了。
反正。
水果这个东西很奇怪,特别是秋天的水果,如果说在春节之前吃都还可以,但是一旦过了春节之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这个水果坏的特别快。
有些即使侥幸不坏的,无论是水分还是口感也会大打折扣。
可以说。
春节就是一个分水岭。
范云朝王大爷点点头:“那倒也是……咱们小老百姓的,你就算是放了保鲜剂,虽然说有效果吧,但是还是赶不上人家那些大老板。
我跟你说,我有一回去桂林的时候啊,到那个桂林的批发市场,我去看过人家那些做大生意的老板全部都有冷库的,他们把冷库里面的那个气温都调的刚刚好,然后不论什么水果放在里面都可以放很长时间不烂。
不要说橘子啊,苹果这些了,就是连那种最容易烂的香蕉,我跟你说,他们放在里面都比放在外面要时间长的多得多,特别经放。
主要是人家那个……冷库里就好像那个冰柜一样空调一样,你知道吧……”
王大爷捋了捋下巴上的那几根山羊胡子,呵呵一笑:“咱们这个都是往外面调的时候没调完,剩下的……
怎么能跟人家那些大老板比呢?
人家那个是专门做水果生意的,他们那个必须要有冷库的,他没有冷库不行啊。
你想一想。
他们收水果一收都是成几万斤十几万斤,这个东西坏的特别快,如果说要是保管不好的话,那还不得亏死啊……
我有个外甥就在桂林做水果生意,那个摊子铺的也不小,我跟你说光搞一个冷库都要十几万的,本钱下的很大的。”
范云“嗯”了一声。
他觉得此地,不宜久留。
王大爷在这里卖东西,你说他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如果他待在这个地方还要和王大爷继续聊下去的话,万一被其他他们的领导看到了,那就实在是太不好了。
再说了,就算是给旁边的人看到了也不好嘛,对不对?本身他作为一个城管和这些流动的无证小贩,本身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现在可倒好,猫和老鼠都攀谈起来了,这怎么能行呢?
于是。
范云就找了个借口,指了指远处,对王大爷道:“大爷,我到前面去看一下啊,你的在卖,然后中午的时候到我那里吃个饭吧,好不好?”
范云也就是这么一个客气。
王大爷那是什么人啊?那是人老了奸,马老了滑久经世故的老人家了,像那种锣鼓听音的话,他能听不出什么名堂来吗?
王大爷自然是含糊其辞的应着:“……嗯,好的,弟弟,你有事你就去忙吧,啊,不用管我,我等一下我就走了,我挑了,然后去我们那个湘源停车场那里去卖一下,你不用管我,不用客气……”
行吧。
大家自便。
最好。
本身。
范云最近一段时间上班,对这些小贩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如今碰上了王大爷,他必须是两个眼睛全部都闭上了,假装什么都看不见。
就算是领导路过这儿,只要范云不在现场,他们没看到范云,自然他们也说不出范云什么来。
因为。
领导们也知道这些无证小贩们都是游击队,哪里人多哪里能卖他们就往哪里去,就算是他们本人亲自出马,也未必做得能比范云他们更好。
而且说就算是领导对范云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质疑,那么范云也完全可以进行一番辩解:“我不知道呀,我刚才没在这里啊,因为我去下面了嘛,下面那里有些事情我去看了一下……”
总之。
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
其实。
有些时候呢,底下的人工作干的到底怎么样,领导们他们也是心知肚明心里有数的,作为下属也不能把领导们当傻瓜,以为他们是好糊弄的,你想一想怎么会呢,有很多领导也是从基层干上来的,今天的你们怎么偷懒,就是昨天他们怎么偷过的懒。
也可以说你们这些后来的人所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们前面的这些人做过的,他们能不懂吗?
他们当然懂。
只是。
有些时候领导对待下属,就好像范云对待这些无证小贩一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大事不出就可以了。
特别是不要影响年终评奖,评先进,那么平常的日常工作,牺牲一些也没什么,说句实话,做他们这种事情就算是一直再坚定,再有理想的人,一旦做久了也会慢慢的松懈下来。
这。
也正应了那一句话。
一个人干一件好事不难,哪怕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好事也不难,难的是每一天都干好事,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小事,如果说你每一天都坚持能够干好坚持一个月,坚持一年坚持一辈子,那么才是难之又难的一件事情。
坚持。
很多时候一开始刚入职时的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往往就是因为岁月的消磨,而慢慢的把坚持这两个字给忘掉了,而变成了油腔滑调的老油条。
范云将王大爷给的那几只橘子塞进了裤兜里。
可是他感觉很不舒服,也不好看,鼓鼓囊囊的,严重影响到自己的形象。
于是。
范云还是决定将这几只橘子消灭掉吧,反正这个玩意儿都是水分,就当做是饮料橘子汁好了。
范云就边走边剥,他将一只橘子皮全部剥掉,剖成两半,然后将其中的一半垃圾一声扔进了嘴里。
甜。
确实甜。
这橘子的甜和巧克力糖块的甜还是不一样的,这个甜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草木之气。
这种甜是天然的。
是能够让人感觉到十分愉快的。
范云就很愉快。
范云一旦愉快起来,他就将那几只橘子吃了个流星赶月,一口气全部干掉了。
吃完之后,范云甚至还撅起了嘴巴,轻轻的吹了几声口哨。
“嘘……嘘……”
他居然还吹了一段歌曲。
《人在旅途》。
“从来不怨,命运之错,不怕旅途多坎坷,想到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
这首歌的歌词是谁写的?
太棒了,这个作者实在是太有才华了。
一首非常荡气的歌曲,那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歌词,将人生在于拼搏,逢困难绝不畏缩,一定要坚持向前,再向前努力,再努力的精神诠释的淋漓尽致。
相信。
这首歌给了很多的黑暗中摸索着前进的人们无限的力量。
范云用手捏着一块橘子皮放在了唇边,轻轻的闻着。
他的手上微一用力,这时橘子皮突然啵的一声,被他捏出了一股水,瞬间溅到了眼睛里。
当时。
就把范云辣的睁不开眼了。
哈哈。
真是活该呀。
不过。
话说范云小时候的,常常拿橘子皮搞恶作剧,他和范雨两个人经常每人手里面抓着一块橘子皮,对准对方的脸上捏来捏去,因为橘子皮这个东西很奇怪,你只要是用力一捏的话,它就会溅出一些水来,而那个水如果说溅在眼睛里是很辣的,能瞬间把人的眼睛辣的睁不开。
那个时候。
两兄弟完全就是两个乡下的熊孩子,无法无天,天不怕,地不怕。
他们将手中的橘子皮水不但捏的对方脸上都是,有的时候还会弄的衣服上也全是。
无所谓。
说实话,乡下的这些孩子们,哪一个不是跟这些看上去似乎并不太讲究,也不太卫生的东西打交道呢?
比如说范云和范雨吧。
从小跟着爸爸妈妈下地的时候,还不是哪里累了就去哪里坐,怎么舒服就怎么躺。
常常的。
范云会在休息空当里,将自己的身体埋进一大堆散发的清香味道的稻谷中间。
至于旁边的那些泥土啊,碎草屑呀,根本不必在意。
范云会躺在稻谷中间,两个手交叠等于脑后,双眼看着蔚蓝的天空,看着那天上不断变幻的云朵,当然了,他是不敢看太阳的。
太阳的光辉是那样的璀璨,无论是谁,也不敢逼视。
不过。
范云也不是没有做过那种傻事,有一次他就盯着太阳看,看了大概也就是那么几秒钟的样子吧,当他的双眼从太阳上挪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自己的面前一片漆黑,简直就是一阵头晕目眩。
他傻不傻?
确实有点傻。
范云感觉指间的那一块橘子皮味道十分的芳香。
据说。
橘子皮里面是有一种芳香物质的,如果说提炼出来的话,可以应用到各种领域里。
据说有些私密的卫生用品里面,也有一些带橘子味的。
譬如说。
杜蕾斯。
第304章 勿扰模式
若。
仔细说起范云的工作。
真是。
乏善可陈。
他的工作和生活全部都是由一个又一个,无数琐碎的小细节组成。
譬如。
就连现在吃橘子也是他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
要是仔细推论起来的话,无非也就是他上班这时候就如同一架机器,时不时的要给那架机器里加一点油,不管是润滑油还是机油柴油。
总之。
要在他这架机器运转所必须要的各种零件之间,添加一些润滑剂进去,这样才能保证他这台由有机物质组成的机器能够有效的运转,发挥出较大的动力。
请注意,此处所说的是较大。
而不是最大。
最大的动力,范云会留给工作之后。
一旦到了下班之后,真正进入属于他自己的时间,那时范云方才开启他的巅峰模式。
而那时。
他这架机器因为一天的磨合已经有些疲累过度,却急需要休息了。
所幸。
范云年轻,范云浑身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像这种中高强度的工作,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完全吃得消,也完全对付得了。
再说了。
时不时的,他还会找到一些地方,用自己的一些方法偷偷懒。
大家都一样。
不光范云在工作的时候偷懒。
几乎每一个人多多少少在工作的时候都会偷懒,只不过偷懒的方法和途径不一样而已,有些人偷懒是偷在明处偷的肆无忌惮,而有些人偷懒得偷的比较含蓄和隐晦,甚至于你发现他们明明是在工作,而他们自己却是在偷懒,而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例如。
磨道上面的毛驴,平常在偷懒的时候,都会打着响鼻,撂着挑子,摇着尾巴,不停的口吐白沫,以此表示向主人传达他对自己发配的这种沉重劳役的最大抗拒。
而牛不同。
牛会在弯腰弓背,身体绷得如同一张弓一样,用力犁田之际,突然就四腿一软卧在田里。
而到了这时,主人就意识到自己的牛应该休息了,确实太累了,这个时候不但要给它吃一点上好的草料,喂一点清洁的饮用水,甚至于还要在水里面泡上一些发好的豆饼,或者说麦麸饼之类相当有营养价值的美味。
人也一样。
当饭店里面的服务员招待完了来就餐的客人之后,终于坐到板凳上面一个个东倒西歪的躺着打瞌睡的时候,通常,饭店老板也知道,也该让自己的这些牛马好好的休息休息了。
此时。
最好勿扰。
就说范云吧。
范云在街上面转来转去,转了两三个小时之后,感觉到也有一点点小累了,于是他也自动开启了自己的勿扰模式。
自然。
就是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躲起来,最好是谁也不要看到,不要让任何人看到。
这样的地方。
对于范云来说有的是。
特别是在这一个到处都是假山和凉亭等风景的旅游小城里,想找一个地方将自己隐身进去,开启一个自我修炼和遁术模式的话,还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看吧。
范云此次就藏在一座假山的背后,两块巨型的石头中间。
这里。
这块石头也不知道被多少人坐过了,已经磨得表面光滑,一尘不染,看上去倒像一个人工雕琢而成的石凳。
周围也还行。
环境还算不错。
关键是这个地方没有因为地处偏僻,而产生那种莫名其妙的一种怪怪的味道,那种怪怪的味道,说出来可能大家都知道什么味道呢,那就是在大多数的隐蔽角落里面通常都或多或少会存在的尿骚味。
是的。
说来也是奇怪,不管怎么说人还是有羞耻之心的,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急起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如果说是找不到厕所的话,那么就会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这个是理所当然的。
谁。
也不想尿到裤子里。
所以说。
无论是在哪个国家的旅游风景区里,在那些隐蔽的角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让人不忍卒视的东西,一般情况下,最好还是不要到那些地方去。
范云坐的这个地方还可以。
他这个地方没有这种现象,大概是因为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共厕所的原因吧。
小城里面的公共厕所都是免费的,而且都是专人管理的,对于这一点可以说负责卫生的官员,管理人员还是颇为引以为豪的。
有些城市不然。
有些城市的厕所是要收费的。
就算是一线城市的那些地方,有许多厕所也是收费的,而且通常是有一个人搬着一张凳子坐在门口,进来一个人就收钱,两毛、五毛不等。
两毛钱你就直接进,五毛钱会另外送你几张纸巾。
说起来。
也是极具特色的一种东西。
范云已经将自己的身体完全融入到了假山里,仿佛他的身体正嵌在那个假山的石缝里,与假山浑然一体,看上去他倒像是假山的一部分——当然了,如果说他要是一块石头的话。
一个人,在不停的忙来忙去的时候倒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旦要是浑身放松坐下来的时候,顿时就感觉到百无聊赖,皮软筋酥。
如果说。
此时再有明媚的阳光晒在身上的话,那么简直就是浑身懒洋洋的动也不想动了。
范云就是这样的。
范云摸出手机来看了看,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了。
他看了看手机,感觉到离吃饭还早那么一丢丢,最好还是再过那十几二十分钟再去老地方,可是如果说让他闭上眼睛闭目养神的话,他似乎又不愿意。
于是。
范云下意识的抬着眼皮在甲山的四处不断的扫视着他的敏锐的目光,就如同迪迦奥特曼双眼之中射出的激光雷达一样,转来转去。
他发现。
这块假山的石头两边的石壁上,刻有很多的字体,有些看上去十分工整,有些则歪歪扭扭的,如同螃蟹爬过的一样。
仔细看的话。
无非都是一些什么小马到此一游,王志军爱李小红爱你一万年等等等等字体。
看来。
这些字体也都是一些生**漫之人所留下的杰作。
大概,他们以为以这种方式留下自己的名字,能在自己的人生或者说在自己亲爱的人面前加一些表现分。
或许吧。
范云觉得,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
于是。
他就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钥匙串,然后将钥匙串上的那把折叠小刀打开,学着那些在石头上留过字迹的人,也刻了起来。
刻什么呢?
范云想来想去,他觉得此时唐若又不在身边,如果说自己在这个地方刻一个范云爱唐若,或者说范云和唐若到此一游的话,似乎也没有什么趣味。
范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于是他决定将这首诗刻在这块石头上,因为这首诗对于范云来说,他觉得写得非常的豪迈,不但铿锵有力,也十分的有气概。
虽然范云的字迹不怎么样,但是这首诗确实不错的。
手握江南百万兵,
腰间宝剑血犹腥。
山僧不识真好汉,
犹自喋喋问姓名。
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吧,具体有些个别的字,不知道范云忘记了没有,反正范云印象中应该就是这么一首诗吧。
范云也不知道这首诗到底是谁写的,反正当时他只记得是在一个同学的笔记本上看到的,看到之后范云就是觉得这首诗里面充满了一种男子汉的豪情壮志,他比较喜欢,于是就反复的默读,居然把它背了下来。
范云的指尖上面用着力使劲将刀尖划进石头里,将这首诗的痕迹尽量留得深一些。
石屑如雨。
纷纷而落。
刻完之后,善于摇头晃脑的欣赏了一下,感觉到似乎字体不是那么的明显,大概是因为那些石粉太过于泛白的原因吧,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走到下面的水边,用手捧了一捧水过来,淋在他刚刚刻过字体的石壁上,淋过之后发现那个字体似乎清晰了一些。
也就那样吧。
毕竟,这只是他的一个即兴之作。
再说了,他也不是什么政府高官,什么名人。
他的旁边又不会有一大堆的随从,或者陪同的人跟着他,看到他刻了字之后,连忙的拿来红油漆,将那些字一笔一画刷上颜色,方便识别和欣赏。
不过。
话又说回来,如果说是有身份的人走到那些旅游景点想要留念的话,他们大概应该不会像范云这样笨手笨脚的用小刀刻吧,他们通常情况下都会抓起一只狼豪,来站满旁边景区的工作人员捧上的墨汁,在早已经布置好的石壁上一挥而就。
像这种人,不但现代人有,古代也多。
大概也就是那句所谓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吧。
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旦到了外地的某一个旅游景点之后,都喜欢在石头上呀,或者在什么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譬如说唐朝的时候许多的大诗人就是这样子的,他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到哪里诗就写到哪里,然后自己的墨宝,也会留到哪里。
据说,现在的一些领导也是这样子的。
有些领导也十分喜爱在自己所过之处留下墨宝。
此处的饭店新张开业需要题词,那么这个领导就会欣然前往,提几笔来给这个饭店写上一副牌匾。
另外一家公司刚刚开业,也想求领导赐墨宝一张。
没问题,只要润笔费可观,别说一张了,就算是十张八张也没有问题。
可惜的是。
有朝一日当这一位领导因为贪污**或者说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而被摘掉了官帽子沦为平民的时候,那么当年曾经求他提过字写过牌匾的这些单位,不知道是出于急于撇清关系的原因,还是其他一些什么目的慌不得的,赶紧将这个领导当年可以一字千金的墨宝通通的摘下来。
就连那块上好檀木做成的牌匾。
恐怕。
也已经被大斧子劈成了一块一块的柴火,塞进了炉膛里。
真是。
此一时,彼一时呀。
就在这时。
范云听到假山的背后传来了一阵男女嬉笑的声音。
声声入耳。
一个女子带有三分拿腔拿调捏着嗓子的声音,尖声细气的道:“妈的……
你干嘛啊?你能不能老实一点,不要老是动手动脚的呀?
tmd,信不信老娘一脚踢碎你的蛋黄子啊,快点……有没有烟啊?到底有没有?有烟的话快点给老娘拿一支。”
话音才落。
另外一个,即使是没有看见人,光是听声音就知道一定是一个猥琐分子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烟……
有……
我这里什么都有,我跟你说,该有的我都有,只要是你想要的,我给你说我都有……
不过,美菱,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真的,你身上的优点也越来越突出了……”
那个范云看不见,但是能听到声音的叫做美玲的女人咯咯笑道:“是吗……
快点吧,把烟拿过来吧,我现在有什么优点啊?我怎么不知道?”
猥琐男发出一阵公鸭般的笑声:“嘎嘎嘎嘎……
你当然有优点了,你身上有两个特别明显的优点,我跟你说,真的,只是你自己可能没注意而已,我跟你说,我早已经观察好久了,我发现你的优点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明显了……”
一阵烟雾传来。
范云倒不觉得呛,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大烟鬼出身。
其实他也不想偷听别人的谈话,只是他是先来的,本身他已经坐在这个地方休息了,而那一男一女却在假山的另一面强行的将两个人的对话挂在他的耳朵里,他不听又能怎么样呢?
除非他起身就走,可是,现在太阳晒得这么舒服,范云还真不想走。
那么。
就怪不得范云了。
“咳咳……咳咳咳……”
传来一阵女子的咳嗽声,大概是因为那个女的烟瘾上来了,只是刚好拿到烟之后猛抽了几口,所以被烟呛到了,呛得她猛烈的咳嗽了起来。
“美菱……你为什么不跟你老公离婚呀?
就你的男人,你看看瘦的跟个痨病鬼一样……”
那个听上去有点猥琐的男人,声音,越压越低,几不可闻。
范云纵然竖起耳朵听也听得已经不太真切了,大概是那一男一女两个人说到了什么特别私密的事情吧。
第305章 午饭
听不清就听不清吧。
有什么了不起的?
范云也不感兴趣,说实话,他对于他们这样的对话,根本就当成了从耳边而过的一阵风,瞬间就将它们抛到爪哇岛去了。
这边来了人,范云就不想继续在这个位置呆了。
他又摸出手机看了看,现在差不多了,可以去他们常吃饭的那个老地方占位置了,虽然说他中午十二点才下班,但是提前个半个小时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必须要早点去,如果说去的晚的话,很有可能就没有位置了,因为那一家八元饱的饭铺子因为物美价廉,分量也足,所以每到吃饭的时间常常有很多的客人,所以一定要早一点去。
说起来。
小城就这么巴掌大一点地方,哪里开有一个饭店,哪里的东西好吃,基本上小城里面的这些人都了如指掌。
并且。
因为前来吃饭的人基本上都是本地人,所以说也不存在于什么,谁瞧不上谁谁歧视谁这个问题,这些问题不存在的,就算是在范云他们经常聚餐的老地方里面,也可以有那种穿西装打领带的,看上去貌似成功人士的老板级别的人和一堆光着脚丫子浑身汗臭味的民工们混在一起吃吃喝喝。
小城。
和大城市不一样。
如果说是大城市的话,有很多高档的写字楼或者小区,如果说是看到了浑身脏兮兮的民工,很有可能站在门口之前的保安就会大手一挥,拒绝入内。
还有一些或许会让你进。
但是你不能走正门,不能从别人那拖得干干净净,比保安的脸还要光滑的地面上踩过去。
你可以走专用通道。
基本上每一个高档的写字楼都有那种专用通道,专门提供给装修工人,送水的,送货的人员走得通的,那种通道,当然不会位于门面位置,通常都是在侧面或者说在后门位置,还有一些可能会直接从停车场的入口下去。
他们可不管你拉不拉货,拉的什么货重不重,他们只准你从停车场入口进。
不过。
话又说回来。
这倒也不存在什么歧视不歧视的问题,每个人都在这个社会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都有不同的身份,什么身份就应该走什么路,这个其实很正常,正所谓虾有虾路,鱼有鱼路。
如果说虾走了鱼的路,那么你很有可能就会葬身在鱼腹里。
如果说鱼走了虾路,那么它也很有可能,瞬间就被淹没在虾的海洋中。
范云站起身来,从两块石头上跳过去,三跳两跳跳过了一处台阶,然后就上了旁边的大青石板铺成的人行道。
倒把那一对躲在假山旁一边过烟瘾,一边窃窃私语的男女吓了一跳,他们以为自己行迹败露,被人设伏抓住了。
那个男的一双狗爪子本来正搭在那个女的肩膀上,此时见此处有人,慌的一下子跳了起来。
“啊……”
“妈的……”那个女的也吓了一跳,吓得手一哆嗦,手里面夹着的烟头掉在了地上,她不由脱口而出,骂出了一句国粹。
范云并没有在意,更没有反唇相讥。
这应该说,主要是由于他的心情不错。
他的心情当然不错,无论是谁一旦想到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时,心情自然都坏不起来。
范云三步并作两步走,脚下虎虎生风,顺着水街的石板路,一口气就走到了老地方。
还好。
还好。
虽然说此时店里面已经做了好几桌人了,但是在最里面还有一个三人座的空位置。
这个空位今天注定是留给范云和卫明珠的。
因为就在范云走入店中,屁股刚刚坐上板凳的时候,门口又来了两拨吃饭的客人,其中有一波是三个小伙子,他们看着单身坐在桌子前的范云,眼光中颇有一些虎视眈眈的意味,其中有一个眉毛竖的简直想飞上天的年轻人,眼神中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想走到店里,一把将范云从板凳上拉起来,顺势还要在范云的屁股上踢上一脚:“滚,滚蛋……这个位置是我们兄弟的,你这个小瘪三给我滚到一边去。”
可惜的是。
那个小伙子看到范云一身制服,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唾沫,同时又紧了紧拳头,还是把眼光中的那种凌厉的杀气收敛了七分。
那个意思似乎是自言自语:算了,他是公家人,公家人一般都是惹不起的,算了算了。
是呀。
公家人一般情况下是个人惹不起的,因为公家人他虽然也是一个个人,但是他背后是一个集体,他的集体后面有更强大的集体,也就好像一个连环套一样,有的时候作为一个个体,它有可能是处在这个集体的最边缘地带,也就是属于最外围的一个小分子。
可是。
但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他就会瞬间从外围直转入到最核心的位置,而那些一环套一环的集体的全部都会围绕着他这一个被吸入核心的小分子转起来。
就是这样的。
举个例子说。
比如说今天像范云这样子,如果说这三个年轻人不去惹范云,那么范云就是一个不起眼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城管,他每天该干他的工作就干他的工作,该上他的班就该上他的班该吃饭就吃饭,上级领导们也不会对他特别的注意,甚至于有很多领导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是。
如果说今天这三个小伙子和范云搞起来了,他们把范云打伤了,或者说打残了。
那么。
范云一下子就会从一个外围毫不起眼的小城管置身于他们这个集体的核心位置来。
有关他的报告,可能还不用第二天,就会摆上他们部门领导的桌子上面。
所以说。
在外面混的人都懂。
不知道十分必要或者说山穷水尽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跟穿着公家衣服的人作对。
这也正是。
往往一个警察就可以抓一窝贼的关键问题,不是那些贼手里没有刀子,或者他们手里没有凶器,不敢捅那个警察,而是那些贼觉得代价太大。
不至于。
犯不上。
范云并不理那几个小伙子,他只是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
这一桌子吃饭的人,那几个小伙子,抢谁的位置也抢不到他的头上来。
起码。
旁边那两个坐着喝酒的民工模样的人比他要好惹一点。
不过。
那几个小伙子似乎也并没有打算惹是生非,看到没有座位之后,而是走开了这家饭店的门口,继续向前走去了。
明智之举。
不就是一顿饭吗?到哪里吃不是吃,是不是?
没有必要因为一顿饭而惹什么事。
如果说是因为一顿饭要惹事的话,那么就麻烦了,每一天都要吃三顿饭,那这一年下来得惹多少回事呀?
范云直接点好了菜,他还特意嘱咐老板上上一盘酸萝卜条。
这家店腌的酸萝卜条不错,都是用那种老坛的腌菜水腌出来的,范云喜欢吃,卫明珠也挺爱吃。
嚼起来嘎嘣嘎嘣脆,而且还带有一种酸酸的,爽口的味道。
不错。
范云点完了菜之后,面朝店门口看了看,然后又左右打量了一下里面吃饭的人。
唉。
都是些平常普通的人,也都是他司空见惯的一些人,没有什么特别闪亮的挖掘点。
再说了,范云又不是什么星探,就算是这些农民里面能够出来一些像赵本山或者郭德纲那样的人,此时此地,范云也没有本事将他们打造成明日的明星,因为就算他本人,也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
如果说有人看到范云的相貌颇像某些电视剧本中的男主角或者男二号的话,倒是可以把他挖掘包装一下,相信范云是十分乐意的,如果说真是那样的话,城管这份工作他也不干了。
当明星多好呀,当明星既有粉丝,又有票子。
据说,有一些一线明星演一集电视剧,就要几十万的人民币天哪,这可不得了呀。
这是什么概念啊?
他们只是演那么一集电视剧,就足够普普通通的人奋斗上十年。
为什么?
说起来这个社会其实是相当的公平,但是有些地方却又是那么的不公平,只是这种公平与不公平常常会让很多人陷入一种悖论。
也往往会让一些人走极端。
例如。
有一些性格暴躁,爱走极端的年轻人,往往就会产生一种仇富的心理。
他会恨天恨地恨父母,恨那些有钱人,恨天下真的财富为什么不集中到自己的身上,唯独却不恨自己。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此时的范云倒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他对于钱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和追求,可以说,在他这样一个年龄对钱还不是那么的敏感,有就多用,没有就少用,他现在其实还处于随时都可以一人一马走江湖,天下之大任我行的那种感觉。
是啊。
主要是他现在没有什么压力呀,他一没有结婚更没有小孩,又没有买车买房,没有那些贷款的压力。
所以。
也不难理解。
范云每一天都的心情是十分轻松愉快的。
像这些金子一样的宝贵年华,按理说,就好像是大好的春光一样一样,绝不可轻易辜负,应该努力奋斗,努力拼搏。
而这些理论上面的道理,但落到了实处,落到了范云的身上,就变成了这种日复一日十分有些枯燥乏味的工作。
幸好。
生活之中除了枯燥的工作之外,还有其它的乐趣,譬如吃吃喝喝。
譬如和一个自己并不是很讨厌的女孩子,坐在一起吃吃喝喝。
譬如和卫明珠一起吃午饭,范云就觉得心情愉快。
他应该愉快。
因为就在老板刚刚将饭菜送上来的石头,卫明珠恰到好处的来了。
来的既不早。
也不迟。
刚好。
尘世间的事情什么都抵不上一个刚好这两个字。
卫明珠扯了扯板凳,坐在范云的面前,冲着他笑嘻嘻的道:“哎……刚才有点小事,忙得走不开,所以说迟到了几分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
范云指了指卫明珠面前的碗筷:“不着急,我们中午有的是时间,你先喝点水嘛,喝点水,休息一下,透一下气再吃,不然的话如果吃饭吃的太急了会肚子疼的。”
别说,范云还挺懂得一些生活上面的小常识,小道理,而且说也够细心。
其实。
像这些小道理,还都是唐若教给他的。
在生活上面的方方面面,唐若就好像是他的一个老师一样,说实话,关于生活上面的常识,唐若懂得比他多得多。
卫明珠瘪了瘪嘴巴道:“妈的……刚才有一个卖青菜的小贩在那个青龙街那路口那里,我过去跟他说了,我说不要在这里摆了,让他挑远一点,走到旁边避人的地方去,他就是不听,当时我真想把他的秤杆子给掰折了……
妈的,真气人……”
范云见性格一向十分比较良善的卫明珠也动了真气了,知道那个小贩确实应该是挺不讲理的了,或者说很蛮的那种,于是赶紧安慰她道:“算了算了……
咱们一天的上班上七八个小时,没有必要跟他们生气啊,你如果说跟他们生气的话,一天能把你气死,你说是不是?”
卫明珠点点头:“那倒也是……
本来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不好?我只是说不要让他摆在那个大路口卖嘛,你摆在大路口卖的话,如果说被领导看到了像什么话,领导会说我们不管事的,你说是不是?
真气人。
我就让他挑到里面去,我说你不要在我面前在这个地方卖,你找到个避人的地方去怎么卖都可以,我不管你……
他就是不听……”
范云忽然想起了个问题,不由得脸上一笑。
他心想人家小贩卖菜肯定是捡人多的地方去啊,哪里人多他往哪里躲啊,你让他跑到一个避人的地方,那不就是证明那个地方没有人吗?
没有人他卖个毛毛雨呀。
只是。
这话范云当然不能说。
他和卫明珠是统一战线,其中的是非关系他必须要搞清楚。
于是。
范云就对卫明珠笑道:“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下次如果说你再碰到,你就把他往我这边赶,你看我帮你收拾他,……我有的是办法,我跟你说……”
第306章 闲聊
卫明珠呵呵了一下。
她的呵呵。
大有深意。
行吧,反正工作上面的事情确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如果想说的话,有的是时间,现在还是吃饭为主。
俗话说得好,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范云拿起放在桌子上面的大茶壶,替卫明珠到了一杯滚烫的茶水,同时示意她洗一洗筷子和餐具。
卫明珠双手齐伸,将自己的碗筷碟子等那些餐具洗了一遍。
范云发现。
每一个女孩子的手似乎也不大一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手型,你就譬如说卫明珠吧。
卫明珠的手指跟唐若的相比来说,似乎更加粗那么一点点,短那么一点点,特别是她的五个指头,不像唐若那么尖尖的,而是稍微有一点圆。
这种圆,就如同缩小版的春天里那种挂在枝头的青青榆钱儿相似,看上去,又似乎像十只花蝴蝶一样,迎着春风不断的飞舞。
而此时已是冬天。
而春天尚远。
说起来,还是唐若的指型更好看一点。
唐若的食指伸出来的时候,就好像是莲花上面缓缓绽放开了十朵漂亮美丽的花瓣,常常让范云扑朔迷离的目光深陷于她指背的小小漩涡中而不可自拔。
那漩涡。
每一只都能代表一场春天里盛大的花事,每一只都能代表奥运春风中枝头上面的梨花纷纷如雨。
是的。
雨点。
因为每当范云痴迷地盯着唐若的手指时,她常常就会将手握成小拳头如雨点,朝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有时。
范云确实也是欠锤的典型代表。
因为他有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抓起唐若的小手,深情的抚摸着,摸着摸着,就会将唐若的手放到自己的嘴边,轻轻的咬起来。
就好像是咬他自己的手指头那般自然。
这样。
怎么能行?
卫明珠抄起了筷子,点了点火锅里面已经炖的水花四起的牛肉对范云道:“吃吧……
别说,我真的还有点饿了,今天早上就吃了一两米粉,我发现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米粉都减了量了还是怎么回事……
以前的时候我如果说吃一两米粉的话,感觉的都能吃饱的,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怎么了,吃一两米粉有点不太够了,看起来下一次要吃二两了。”
范云点点头:“也有可能,我也有这种感觉,我也总觉得为什么我吃二两的话有点不太够,但是吃三两又有点多,说实话,这些卖米粉的也挺操蛋的,他们就跟那卖方便面的一样,方面面也是那样的,反正你吃一盒呢,它就不饱,必须吃两盒……
可是两盒你又吃不了,又感觉的分量有点多了,真的是很恼火的……”
还别说。
范云说的这个问题,相信不只是一个人有过这种体验。
方便面那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如果说你一顿吃一包的话,它就是感觉的不够,但是如果说你吃两包它又多了。
不知道厂家采取的是什么策略。
卫明珠将筷子伸进火锅里,夹起一块牛肉放在嘴巴里嚼了起来,边嚼边点头:“范云……快吃吧,这个牛肉煮的刚刚好,现在挺嫩的,如果煮时间久了的话就老了……
哎,你中午不弄点酒喝一下?”
范云摇摇头:“酒就算了吧,我们下午都还要上班呢,等下如果说让别人看到一身酒味就不好了,再说了我酒量又不大,也没有什么酒瘾,我们就吃点饭好了,如果说想喝酒的话,还是晚上下了班之后在喝,那才好一点……
吃饭吧,我看我们吃饭吧,我让老板娘拿饭过来,好不好?”
卫明珠摇摇手:“算了算了,我们等下自己去好吧,不要让她端过来了,她每一次端过来了那饭里面都些锅巴,我不喜欢吃,我还是觉得自己去盛好一点,我自己去盛的话,我想吃哪里的,我就盛哪里的。”
卫明珠说的也有道理。
可是。
范云笑着对卫明珠道:“你说的有道理……
可是。
话又说回来,煮饭的话,它总是有一些锅巴的嘛,这些锅巴其实爱吃的人呢,还是感觉到味道很好的,嚼起来脆脆的香香的,如果他是不喜欢吃的人,嚼着就会感觉到有点粘牙,确实,米饭锅巴它是有一点粘牙的,除非是你把它做成油炸,锅巴放在油里面把它炸酥了,就好像是炸爆米花那样滚上一道油,那么它就会变得又脆又香,绝对不会再粘牙了。
我跟你说,我就挺喜欢吃淋汁锅巴那道菜的。”
范云这家伙,一开始的时候说话还可以,后面说着说着就和卫明珠唱起了反调。
他说话,绝对不会有什么关于艺术方面的问题的。
艺术于他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
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人是很难讨得女孩子欢心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唐若却那么喜欢他。
大概是因为范云出了这一点小小的问题之外,更多时候他更善于做一个聆听者,而通常情况下许多人又喜欢说,而不是特别乐意听。也可以说很多人都在和别人谈话的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倾诉的对象,而这样的对象往往更是意味着承载垃圾的垃圾桶。
垃圾桶。
谁愿意当啊?
如果说有一个人喜欢听你滔滔不绝的进行演讲,将你心里那些自己感觉良好似乎是满腹锦绣的文采,而实质确是垃圾向其倾吐的时候,那么证明这个人一定是对你十分喜欢的。
真正的喜欢。
范云将筷子伸进锅里夹了一些雪白的新鲜青蒜头。
“吧嗒”一下,扔进嘴里。
妙。
其实植物类的食物素材,和动物类的完全不同,像植物类的食物素材,一般情况下如果它是生吃的话,口感其实是更好的,因为那样更富有田园和自然的清新味道,而不必像肉类那样,必须要煮熟炖烂才行。
动物类的食品,如果说不彻底的煮熟的话,很有可能里面就会有一些有毒的或者是有害的东西没有被杀死,吃到人的身体里面很容易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
而。
植物类的绝对不会。
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一种可以实用的植物里面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未知病毒。
范云喜欢吃生的。
这个很正常,年轻人牙口好,都喜欢嚼的感觉,不管是生黄瓜,生西红柿还是生菜,将它们送入口中嚼的嘎嘣嘎嘣脆的时候,那种感觉确实是能够让人身心愉快,十分愉悦的。
也就是。
所谓的很爽。
其实真正喜欢吃生东西的代表最典型的还是属东北人。
据说,生吃蔬菜的好处显而易见的。
一,起码不会因为油炸水煮等高温,破坏蔬菜中富含的维生素等营养成份。
二,据有些专家教授们论断出来的医学研究和实践证明,生吃蔬菜,能够最大限度地留住营养,有防癌抗癌和预防多种疾病的神奇作用。
大概是蔬菜中大都含有一种免疫物质———干扰素诱生剂,它作用于人体细胞的干扰素基因,可产生干扰素,成为人体细胞的健康“卫士”,具有抑制人体细胞癌变和抗病毒感染的作用。
而这种“干扰素诱生剂”不能耐高温,只有生食蔬菜才能发挥其作用。
所以,电视讲座里面那些穿着白大褂的教授们就说了,凡是能生吃的蔬菜,最好生吃;不能生吃的蔬菜,也不要炒得太熟,尽量减少营养的损失。
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真是假,反正范云不知道范云并不关心那些什么营养啊,价值啊之类的东西,他所关心的只是口感,口感最重要。
范云的两排牙齿如同经常看到的科幻电影里面,外星人来袭地球时,两扇攻城拔寨的超级大型磨盘一样,将那一截青蒜头在自己的牙齿中间磨得粉碎。
十足就是一个怪兽。
其实。
什么事情都是相对而言的,对于这些食材以及那些比人类弱小的动物们来说,它们的眼中人类可不就是一个怪兽嘛,一个随时可以将它们碾杀,或者生吞活剥掉的怪兽。
可惜的是。
动物世界的生存法则就是优胜劣汰,强者为王。
这个没办法。
最主要的原因是动物不能够像植物那样,纯粹只是依靠阳光,水分和空气就能够进行光合作用,产生自己生长所必须要的营养成分,动物不行,动物必须要靠侵略或者侵食其它的东西方能满足和失去自己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营养,就因为这一个重要的不同,所以说每一个动物其实都是具有攻击性和侵略性的。
只不过有的动物攻击的是植物,而有的动物攻击的是动物,有些动物攻击的是比自己弱小的,有些动物不断攻击比自己弱小的,还可以攻击比自己强大的,譬如狼群。
狼这个鬼东西。
狠起来连它自己都怕。
据说在遥远的北方,山东省的某些地方管狼叫毛猴子。
那里的老人,常常用毛猴子来吓唬一些晚上的时候不愿意睡觉的小孩:“……快点睡觉啊,你如果说不快点睡觉的话,我告诉你晚上的时候毛猴子就会来了,毛猴子吃红肉,拉白屎,两只眼睛跟鬼火一样绿绿的,很吓人的……
快睡觉,快睡觉了……”
可以说。
毛猴子这三个字,很有可能在相当的一段年月中,成为了许多小孩晚上睡觉的时候做噩梦的一个来源。
其实。
除了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之外,绝大多数的小孩子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的。
动物园里面倒是有。
动物园里面有狼,但是那个狼,似乎并不是传说中凶狠毒辣喜欢吃人的毛猴子。
因为。
动物园里的狼因为长期被关在笼子里面,一身的毛皮都已经失去了光泽,如同一片冰天雪地之中吃着两只脚丫子浑身瑟瑟发抖的叫花子身上披挂的破苫一样,看上去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值得同情。
值得悲哀。
范云和卫明珠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无非就是聊一些上班之时发生的事情,他们也没有什么事,想到哪里就聊到哪里,随口乱说,毫无顾忌和拘束
本身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呢,范云就来了,此时坐在这个小店之中,吃着滚烫的火锅,吃着吃着范云不由自主的觉得额头见汗,浑身热了起来,于是他就解开了衣服的扣子,敞开了怀。
无所谓。
这种地方,是不必拘泥于什么个人形象的,这里不是五星级的豪华大酒店,不必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要正正规规的,穿上一身礼服甚至还要脖子处打上一个领结方能配得上就餐的环境。
不必要。
卫明珠也将脖子里面围着的一条桃红色的小丝巾解了下来,解下来之后就搭在自己的腿上,她的动作吸引着范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
请注意。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说的不说。
不该看的不看。
卫明珠感觉到范云在看她,于是就抬起头来将目光朝范云迎了上去,同时对着他嘻嘻一笑。
这一下将范云打了个措手不及,范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其实。
他本身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是因为卫明珠的眼光中似乎有一些东西,这就导致范云觉得卫明珠可能误会了自己看到了什么,或者说是有心去看一些什么的意思。
嗨。
这大冬天的全身的衣服都捂得严严实实的,能看到什么呢?
又不是夏天。
说句实话,如果是夏天的话,范云和这样一个女孩子如此近距离的坐着,确实是能够看到一些能够让他怦然心动,浑身血液沸腾的东西的。
一些。
能够瞬间让他呼吸不畅,头晕目眩的东西。
范云从板凳上面直了直腰,瞬间将脊梁挺得笔直。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嗞……”
同时两只拳头紧紧的握了握,仿佛顺着任督二脉,将全身的功力都聚集在了两只拳头上。
然后。
范云又让那股功力甚至自己的两只拳头往自己的两个肩头上面传送过去,同时他耸了耸肩,扭了扭脖子。
舒服。
一松一弛,一紧一疏之间。
这种舒服的感觉,非当事人不能切身领悟。
第307章 小男人的魅力
范云抿了抿嘴。
对于他这样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说,和任何一个女孩子单独坐在一起,不论是吃饭还是聊天,都是一种独特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
或多或少都能让范云感觉和体悟到那种和自己年龄相仿,才貌相当的年轻女性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独特魅力和特有的芳香。
这样。
就让他在做某些动作的时候变得不太那么的自然,10根手指头仿佛也不像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那么灵活。
问哪个男人?
能够做到自己和一个并不太讨厌的女孩子单独相处的时候,心静如止水,似波澜不惊呢?
恐怕。
一个也没有。
即便是有,恐怕更多时候也是或多或少都在用某些阅历来掩饰自己心中的雀跃与悸动。
看上去稳住了老狗。
实则乱的一匹。
每一个女孩子和每一个女孩子还是不同呀,有的女孩子你可以把她比喻成太阳,她在你的面前时你能够无时无刻都能感觉到她所辐射出来的那种光和热,那种明艳绝伦的感觉。
有的女孩子。
却又似月亮。
当你长长的凝望天空中的那轮圆圆的月亮时,你的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掀起一阵阵的涟漪,这涟漪足已推动你的情感向着远方飘去,飘着飘着就就有可能飘入那一片皎洁的月光中。
不可自拔。
幸好。
范云的意志还够坚定,虽然说他的很多事情上也是属于那种唐彬口中的两面派,墙头草,哪里刮风哪里倒。
但是唯独对于感情。
他却矢志不渝。
无论他对别的女孩子有再多的好感,但是,那些好感,如果说和唐若比起来的话,简直就如同一朵雪花落在了一座巨大的雪山上,而,根本不可比拟。
唐若就是他的雪山。
他的朝圣之地。
唐若就是那座唱着唐古拉山神秘歌谣的大雪峰上,那朵最美丽最纯洁的雪莲花,盛开在他的心田里。
所以。
此时此地,即便是范云和卫明珠对坐着吃饭,两个人单独相处,范云也丝毫没有在言语或者眼神中对为卫明珠出一丝一毫的挑逗的意思。
范云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这份笑。
落在卫明珠的眼中,仿佛又为范云平添了几份小男人的魅力。
卫明珠忽然觉得,坐在自己对面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上去虽然不是那么的十全十美,但是他的一举一行,他的为人处事似乎又是那么的无可挑剔。
是的。
范云随和。
性格好,很好相处。
他就好像一株无公害蔬菜一样,长得绿莹莹的,无论是谁看到了,都觉得十分的可喜。
他的年龄和卫明珠也是那么的相近,卫明珠觉得如果说自己能够和范云拍拖谈恋爱,以后嫁给范云的话,其实也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
特别是在这种小城里,夫妻二人都是双职工,都有正式工作,两个拿工资吃公家饭的人养活起一个小家庭来,那么一定可以把小家庭建设的和和睦睦幸幸福福。
想到这里。
卫明珠不由得多看了范云两眼。
她觉得此时此地坐在自己旁边的这个小男人还是挺有魅力的,爽朗大方,不小气。
说话也温柔可喜。
这样的小男人,如果说两个人结婚过日子的话,应该也是一个十分不错的丈夫人选。
子明珠不停地扒拉着心中的小算盘珠子。
“噼里啪啦”。
范云并不知道卫明珠的心理活动,他只是感觉到卫明珠看上自己的眼神,似乎里面起了一种雾一样的东西,那种雾里面,隐隐地似乎含着远山清翠的烟雨。
那种烟雨。
朦胧。
含蓄。
假如春天里笼罩着洁白梨花亭亭摇曳的那种烟雨。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一个话题,将他心中的那种小慌张掩饰过去。
于是。
他就问卫明珠道:“这两天上班感觉怎么样啊?你有没有感觉到天气越来越冷了?
现在在外面上班,有点不大舒服了,我告诉你啊明珠,反正不管怎么说,个人的身体还是最重要的,所以说在上班的时候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
凡事灵活一点就好,这些其实不用我说啊,你比我做的更好……”
范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潜台词的意思,是卫明珠比他更会偷懒。
卫明珠其实是知道范云话里面的意思的,但是无所谓啊,她和范云的关系已经十分的亲近了,当然,这些都是在工作的打磨中锻炼出来的友谊,虽然说,职场上面同事之间的友谊并不是那么的坚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他们两个人并不存在什么竞争和利益上面的对立关系,所以说平常的时候相处得十分融洽愉快。
他们和公司里面上班的那些人不同。
那些人因为牵扯到提升加薪等等各方面的问题,所以说从早到晚都上演着职斗剧。
范云他们这个工作不存在那种现象。
卫明珠知道范云的意思,于是反过来筷子敲了敲桌子,笑道:“当然了……
现在这个天气这么冷,谁会傻呀?
有些时候啊,我跟你说,我就看到那些挑着担子卖菜的那些小贩我都没管他们了,因为我感觉他们很可怜……
我跟你说,我经常看到有一些岁数挺大的,那些老农民手上啊,都是裂的那些风口子,因为他们卖菜嘛,青菜都是水,所以说他们那个手啊一天到晚的就是干了,有事死了又干,他们又舍不得花钱买那种很效果很好的那种护肤品,所以说搞得那个手一天到晚都是长满了风口子,有些还会渗出血的,看着很造孽的……”
这点。
范云肯定知道了。
其实也不用说别人就说他的父母吧,他们父母一年从头到尾几乎都在地里干活,每到冬天的时候还不是一样都长满了风口子?
特别是范云爸。
范云爸的那双手,每到冬天的时候,那些开裂的手指上面必然是裹满了胶布的。
从前的时候没有创可,范云爸都是用那种伤湿止痛膏,首先他都是拿剪刀将伤势止痛膏剪成成与创可贴的宽度差不多的长条,然后再细心地裹在那些口子上。
别说。
土办法还是有土效果的。
范云看了看卫明珠:“嗯!
那就好,反正你心里面有数就可以了。”
卫明珠“嗯”了一声:“其实咱们上班也没什么的,我早就已经习惯了。
一开始的时候吧,感觉到上班有些闷,挺无聊的,但是现在干久了感觉都习惯了,也还可以的,每天上班的时候走一走啊,看一看啊,大街上面人来人往的,你别说,时间过得还是挺快的,特别是中午吃完了饭之后……
我跟你说范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感觉到上午那比半比下午的那一半过的要慢,因为每天我就感觉到到了中午吃完饭之后,下午那几个小时过得特别快,一眨眼就下班了。”
“那是。”
范云笑了:“当然了,上午本来时间就长好不好?
你看我们现在吃饭,吃完了饭,然后中午可以再休息一会儿,然后上班到街上面转几圈,基本上就可差不多下班了,而且说到了下班的时候又是正好是客流的高峰期,人车都特别多,一忙起来你眼睛都不够看的,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的问题了,所以说就感觉下午下时间过得特别快。”
卫明珠倒了一杯茶,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她没有搭话。
而是示意范云喝茶。
这个茶其实都是那种很粗糙很廉价的大茶叶子泡的,甚至有些时候还是一些茶末子,但是不管怎么说,比起喝白开水还是要好一点,因为饭店里面的白开水说实话喝到嘴巴里面总是有那么一股怪怪的油腻腻的味道,不知道是因为烧水的壶不干净还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不放点茶叶压一下那种油腻的味道,简直就喝不下去。
范云觉得很多饭店都有这种现象。
范云连着喝了两口茶。
卫明珠想起了一件事,问范云道:“哎,范云,你有没有发现,最近老魏一般都不喊我们去他家里吃饭了,他现在是什么情况?”
卫明珠的话,让范云很是想了一下。
是的。
似乎他们很久没有到老魏班长家里面去聚餐,去吃饭了,最近一段时间老魏好像也没有在集合他们这个班里面的队员们,一起聚一聚。
不知道为了什么。
范云当然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他觉得,大概是因为老魏没有什么理由吧。
如果说想聚一聚的话,总要有一点理由呀。
比如说哪一个人过生日啦。
又或者家里有什么喜事了之类的。
范云抄起筷子到锅里面夹了一点碎菜送入口中。
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极其灵活着拨弄着筷子,将菜送入口中之后,并没有急着将筷子从嘴巴里面抽出来,而是将两根筷子含在舌头中间,细细地抿了一下。
然后。
他又将筷子立在饭碗中间,左右捻着,筷子在碗中不停的转来转去,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看上去,范云的动作就好像是古典小说里面那个可以用铜钱盖煮油葫芦的嘴眼儿往里面倒油的卖油翁一样娴熟。
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如果说是放的那种非常正式的场合的话,是有一些小小的失礼的。
不过。
卫明珠似乎并不在意。
她将手中的筷子“啪”的一下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挺直腰杆往后面伸了一个心满意足的懒腰,对范云道:“……唔,吃饱了,还别说,外面的饭菜就是比家里面的好吃。”
范云心想:不是说外面的饭菜就比家里的好吃,而是因为这家店的饭菜比较好吃。
不过。
他想归想,话却没有说出口,如果说他把这个话说出来的话,就等于跟卫明珠抬杠。
范云才不会说呢,范云是个厚道人,都不喜欢跟别人争长论短争的脸红脖子粗的,特别是因为一些根本就无关轻重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争我吵,实在是太没有意思了。
有那功夫。
还不如抬头看天,看着天上面的云彩发发呆,或者低头看地,看看地下的蚂蚁在打架。
范云也放下了筷子:“吃饱了没有啊?”
“吃饱了。”
“吃饱了咱们就散了呗?然后找地方休息一下,下午继续上班。”
“嗯,好吧。”
于是,范云起身结账。
当然是他买单了。
一男一女两个人出来吃饭,如果说这一对男女不是夫妻关系的话,那么十有**都是男人买的,这个无可厚非,一个男人不可能出来吃饭的时候,让另外一个女孩子来付账吧,那样的话实在是显得自己太小气了。
吃饭花不了几个钱的。
钱。
也不是从吃饭上省出来的,钱都是赚出来的。
节源固然重要,但是开流比节源要重要的多得多。
范云买单的时候,这家店的老板看在大家都比较熟了的份上,替范云抹去了零头,只收了他整数,范云咧着嘴对老板道了谢:“好的,谢谢,谢谢……”
这家店的老板挺会做生意的,该让的时候就让让一点小利可以为自己换回更多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你好,我好大家好,正如洗发水好迪做的那个广告一样,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范云和卫明珠一前一后,相跟着出了饭店。
范云指了指远处,对卫明珠撒了个小谎:“我去那边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你去吧,你找地方去休息去吧,就这样啊。”
卫明珠顺着他手指指向的方向看了过去。
那里是步行街。
都是一排密密麻麻的麻雀笼一样的小铺子,也就是俗话说的格子铺。
她也不知道范云究竟是想过去买点什么东西,但是既然范云这样说了,那么自己也没有必要跟着他,于是卫明珠就点点头道:“那行……
那你去吧,我走了啊,我去老广场那边去,去超市看一下,家里面没有洗衣粉了,我去买包洗衣粉,在顺便买点其它的东西。”
那行吧。
于是,范云就转身朝步行街走去。
他倒也没有完全说谎,因为刚吃完饭嘛,范云觉得自己今天中午吃的有点饱,所以说就想走一走,消化消化。
当然了,他倒不一定非要买什么东西,他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理由嘛。
无论做什么事情总要找一点理由的。
第308章 生命的意义
范云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
此时。
他的双腿就是一阵自由的风,充满着无限的狂野和不羁,随性所为,随心而走。
想走到哪就走到哪。
范云走进一个卖那种小玩意儿的店里,那个店里无非都是一些什么指甲钳,小镜子,小刀,等等小玩意。
他看中了一把小折叠刀。
半指宽。
三指长。
范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浑身散发着神秘的银色金属光泽的小刀。
或许。
男人们的潜意识里,对于这些刀枪之类的东西,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吧。
范云伸手摸起一把小刀,打开看了看。
不错。
做工精良。
用材考究。
特别是尖尖的刀尖和宽宽的刀背,具有极其美妙的流线型,刀身和刀把浑然一体。
关键是。
价格特别的亲民,就是这样一看上去无比锋利的小刀,才卖两块钱。
两块钱,谁都值得拥有,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范云当然值得拥有。
他直接就掏出了两块钱给了那个老板,将这把小刀买下,然后挂在自己的钥匙链上。
范云有自己的小算盘。
他觉得这把小刀不光是具有刀的功能,其实,挂在他的钥匙链上作用很多。
比如说削水果。
比如说切一些用牙齿咬不动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用它的刀尖做一些平常的时候想不到用不到的动作或者事情。
确实有用。
当范云掏出自己钥匙链的时候,他霍然发现,自己的钥匙链已经由当初的一把钥匙变成了三四把钥匙,另外,还有什么指甲钳、挖耳勺,如今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这把金属小刀。
看着看着,范云不由得哑然失笑。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和东西真的是拿起容易放下难呀。
就说他的钥匙扣上挂着的这些东西吧,没有的时候倒无所谓,现在有了,如果说让范云必须扔掉一样的话,他又感觉到哪一样东西似乎都有用,都舍不得扔。
如果说让佛家说的话,这些都是负担。
范云抿了抿嘴唇,用这个动作表示自己心中很满意。
他确实满意。
一个人如果说吃饱了肚皮,还有闲情逸致在街上面来来回回溜达上面几圈,良好的消化又让其感到舒适的话,那么,他无论看什么事情都会多带上三分宽容,都会感觉到满意的。
而且。
他还买到了一样自己挺喜欢的东西。
价钱可以忽略不计。
范云买东西的时候,基本上是不怎么和别人讲价的,很奇怪,他对所有卖货的那些商人们都很宽容,范云其实是一个十分棒的顾客。
因为。
范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哎呀,我感觉这些东西挺不错的,如果说让我自己做的话,我肯定做不出来,它就值这个价好不好?可以可以——买了。
他的理论是。
所有他自己无法生产和加工出来的东西,进入市场时所标注的价格大概都是合理的,都是不必讲价的。
因为那些东西他自己做不出来,他感觉的,如果说要是他亲手加工的话,那么其背后所付出的劳动力和成本必将远远超过这件商品本身的价值。
这就是。
范云无论买什么东西,都不喜欢讲价的原因。
他的这个特点,如果说落在那些做生意的眼中,其实是认为他这个人很不错的,会认为他是一个十分大气的小伙子,不斤斤计较,那么他的行为也就直接导致了,无论他走到哪里购物的时候,都是属于售货员眼中颇受欢迎的那一类顾客。
也包括。
正在收他的钱的这个小店的年轻妹子。
那个小妹的眼光在灯光的掩映下,散发着一种梦幻般的光波,看上去她倒不像是卖货的店主,倒更像一个与范云多年不见的老友。
可惜的是。
范云没有注意这些,范云买了东西直接就走出了店,慢慢吞吞的往前溜达着,他一边低着头一边向前走。
他有低头走路的习惯。
这个习惯。
按理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不好的,男子汉大丈夫,按理说走路的时候应该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而不是垂头丧气地看着地面,如同打败了的小卒子,刚刚从战场上逃亡下来一样,似乎地面上随时都从哪里可以蹦出一两只赖以充饥的窝窝头那般,不停的用眼光搜索的地面,看看能否找到一些自己心仪需求的东西。
包括。
金子。
银子。
也包括所有可以变卖或者值钱的东西。
范云的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呢?
应该不是他捡到那条金项链的时候。
大概应该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吧。
此时上班尚早,范云步行着一直往前走,走到前面一个小公园的水泥板凳上坐了下来。
他决定。
在这稍微休息一下。
这里避风。
有太阳晒。
当范云走到水泥板凳边坐下来后,他发现就在他面前不远的一蓬衰草里面,有一只黑色的屎壳郎正在推着一个粪球不停地往远处。
那只球足足有那只小东西的三四倍大,按照比例比的话,简直就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挡在那只小东西的面前。
不过。
那只小东西似乎十分有一种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一直不停地拼尽全力,推着那只粪球向远处草丛里面走。
说推。
其实是谬赞它了。
因为范云惊奇的发现,人们常说的屎壳郎推粪球,其实更多情况下根本就不是推。
起码他面前的这一只现在不是这样子,范云发现那只屎壳郎正将所有的爪子都紧紧的抓在跟它的体积相比可以颇称硕大无比的粪球上。
抓住之后。
那个小东西不停震动着自己的翅膀,拼命地往后拉。
看上去。
那副悲催的动作,倒更像是一个人摊上了一块巨型的大石头,正在竭尽全力的想将自己从石头的侧面,攀到石头顶上去。
就在那个小东西的翅膀不停的震动,并发出了一种二次元的震动波,同时产生了一点点嗡嗡声的时候,那只球终于滚了起来,而且还滚得比较快,瞬间就移出了,大概有那么几公分的距离。
不容易。
可就在这时,一件更加悲催的事情发生了。
旁边的小树林里走过来了,一对青年男女,两个人肩并肩,手挽手说说笑笑着,从范云面前经过,望步行街那边走了过去。
可巧的是当他们路过那只屎壳郎的时候,那只男孩子的安踏牌运动鞋,不偏不倚正好踩在了那只倒霉的屎壳郎的身上。
那只屎壳郎瞬间就被踩扁了。
被踩扁的。
也包括害它搭上了性命的糞球。
这只屎壳郎。
出门的时候一定是没有看黄历,按理说今天它应该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不应该出来的,对于它来说今天的黄历应该是不宜出门,诸事不吉。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今天偏偏出了门,又偏偏滚到了这里,偏偏遇上了那一个穿着安踏鞋的小伙子。
那个小伙子正是他命中注定的魔星。
会不会是因为它在家里的时候和老婆吵架再也待不下去了,再也忍受不住它老婆的啰嗦了呢?
所以说它才气冲冲的走出门来,当走出门来之后,它又因为抵挡不住某些东西的诱惑,从而做出了让它和它的老婆悔恨终生的一件事情。
范云的鼻孔里面哼了一声。
他倒不是同情那一只小东西。
他没有菩萨心肠,他也不是修行之人。
再说了,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命运。
命运有些时候就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有些时候或者又是另外一只有形的大脚,虽然说有些时候你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往往当你感觉得到的时候,一切却又晚了。
恰如那个小东西一样。
如果它知道自己今天注定都有一劫的话,那么,说什么它也不会出门了,就算是它老婆把它骂上一个狗血淋头,相信它也绝不会轻易出来。
觉得范云为自己看到的这一幕有点稍稍的遗憾,同时为那只屎壳郎感觉到有点悲哀的时候。
突然。
奇迹发生了。
原本已经被踩扁了的屎壳郎,此时突然从地面上面艰难地振了振翅膀,同时,浑身就好像是被子弹击中的士兵一样,浑身颤抖,痉挛者在地上不停地抖了很多次之后,慢慢的身体如同驴拉磨一样,在地上划了两个圈。
只见它。
头拱在地上,似乎已用尽了洪荒之力拼命的挣扎着,所有的爪子都伸向地面,正竭立撑起自己的身体。
起来。
倒下。
挣扎。
蹒跚。
范云感觉到十分的震惊。
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一直死死地盯着那只小东西。
只见那只小东西在地上拼命的挣扎了,大概有那么一两分钟之后,终于,所有的爪子一起用力,将已经被踩扁的身体完完全全又撑离了地面,同时已经被踩掉了一片内翅的翅膀发出一阵破扇子般的抖动之声,随着它身体不停地剧烈颤抖,它,终于又从地上艰难地爬了起来。
呀!
范云突然感觉,有时候生命真的是一个奇迹。
就在他已经放弃了这只小东西的时候,可是那一只小东西却全部因为自己坚强的求生意志和自己的不放弃而努力挣扎着,终于又站了起来。
不光是站了起来。
它甚至还抖动着翅膀,围着那一只粪球划了一个圈,也不知道它是想留下一些气味用来宣誓,昭告它的同伴们,这只粪球属于它所有,它此时虽然已经带不回去力不从心了,但是日后不久它还是会回来的。
做完这些动作之后。
那只屎壳郎才缓缓地往草丛里面爬了过去,爬着爬着,双翅一阵振动,突然,它居然如同一架美国最新发明的黑鹰m43直升战斗机那样,奇迹般的从地上飞了起来,并且一路爬升,越飞越高,向远处的枝头飞了过去。
范云赶紧抬起头来,眯着眼睛。
只见那一团黑色的小小身影,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佩服。
这个小东西十分懂得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是挣扎,是抗拒,也是生存。
生存第一。
范云眯着眼,将目光锁定在远处的树梢上。
树梢上。
有北风在枝叶间不停地呼啸穿过,试图将那些垂垂老矣的黄叶吹离枝头,也顺便将一些意志不甚坚定的绿叶,也一片片带走。
是的。
一阵风吹过,树上就会落下一些枯黄的叶子。
这些黄叶已经过了一季,如今落叶归根,终于纷纷而落,落向了树下,落下了泥土里,落下了它们永恒的归宿。
它们的生命循环。
比较神奇。
相信用不了太长的时间,它们就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再次出现在枝头。
重新绿成一片,重新焕发着无限生机,而那时,春天必定重新到来,大地一片欣欣向荣,到处繁花似锦,生机无限。
范云伸出两根手指头,捏了捏眉心。
舒服。
如果说唐若此时坐在他身边帮他捏,那么就会更加舒服了。
好多次,当范云感觉得眉头发紧,有点难受的时候,倘若就会温柔的坐在他的身边,伸出十只滑滑嫩嫩的小手,从他的太阳穴那边一路按摩,一路捏着,帮他做一个脸部的按摩。
捏着捏着就会从两边一直捏着他的眉心处,捏到眉心处之后,倘若还会手指用力紧紧的捏一捏,如果说范云有一点点不舒服的话,那么他的眉心里面就会被唐若捏出一点点的红来,红的越厉害证明他心里面有火,或者说他的不适程度更严重,反之,则越轻。
他喜欢唐若捏他。
他当然喜欢。
有哪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不喜欢自己的身上人偎在自己的身边,用他那春风十里的手指,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脸颊,而自己就仿佛是春风中的一节芦苇瓣,瞬间打开了自己,向外面的世界亮出浑身的青绿与苍茫。
这个世界上。
没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指更能抚慰一个人的心灵。
是的。
范云也是一样。
范云也会站在唐若的背后,伸出手来帮唐若捏捏肩膀,捶捶后背,两个人的感情,通常就会因为这些亲密的小动作而更加的亲密无间。
那些。
时不时的会心一笑就是最好的证明。
范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说起来。
他虽然和唐若只是短短的几天没见面,但是他却感觉到自己仿佛有半个世纪没有见她了。
他决定,无论如何明天都要去见一见唐若。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打翻了一只小火炉,腾腾的往外冒着火,这火,就他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烧热了。
第309章 去余丽拿家
至于今天嘛。
今天就算了吧,今天已经跟余丽拿说好了,下了班之后帮她搬东西,然后还要找希刚去小聚一下的,今天范云的事情已经安排的满满的了。
满得让他自己在下午上班的时候,一个劲的琢磨这些事情。
要捋一捋。
捋出一个先后顺序和层次出来。
那还用说吗?
下班后的事情自然是先帮余丽拿拿东西先啊。
于是。
范云如同大多数上班族一样,并不是那么十分尽心尽力。
混完了半个下午的时光之后,终于挨到了下班的时刻。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的放松了起来,因为已经下班了,谁也不会管他了,他也不必再拘束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了。
剩下来的时间完全进入了个人时间,一切都可以由他自由支配。
所以。
范云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了他。
她指着放在报刊亭旁边的一只鼓鼓囊囊足足有半人高的大袋子对范云道:“就是那个……我等一下想麻烦你帮我把那个东西拿到我家里面去……”
范云瞟了一下那袋子东西:“里面装的什么东西啊?那么大一袋子。”
余丽拿用那对很多男人看到了都会掉了魂儿的红嘴唇和那一排小白牙咬了咬手指头,笑眯眯地对范云道:“……这不是冬天来了吗?我感觉到家里面的那个被子有点薄了,所以说我就拿到弹棉花那里,让那个师傅帮我弹了一下,然后又加了一两斤棉花进去,不弹的话那个被子没法睡了,硬邦邦的,我等一下还要去买点菜啊,嗯,我一个人拿不了这么多东西啊,所以让你过来帮忙,帮我送到我家里面去……
你现在下班了吧?”
范云点点头:“我还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我以为是扛什么煤气罐呀,干什么力气活呢,不就是拿个被子嘛,小意思。”
余丽拿用她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在范云的脸上扫了扫:“其实也不是特别重吧,十斤,但是关键是它占地方不好拿呀,因为我等一下我要去买菜,然后我还要拿点东西,你看看我的报刊亭里面还有点东西要带回去,我一个人拿不了嘛。
然后……
我就懒得跑第2趟了。
而且说这床被子我今天晚上要拿回去啊,天都冬天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有点冷了,今天晚上一定要拿回去,拿回去盖的呀。”
有道理。
范云笑道:“那行……那我等一下再过来吧,你现在应该还没回去吧?
还这么早呢,我先去老广场那边去转一转,等一下再过来?”
余丽拿摆摆手:“别,你在这里帮我看一下摊子吧,我去菜市场去买点菜,然后……我买完了菜就回去,今天下午就这样吧,早收一会摊也没关系……”
范云点点头:“那行,那你去吧,去买去吧。”
于是。
余丽拿就去了菜市场。
她去得快,回来得也快。
不一会儿范云就看见余丽拿手里面拎着几袋菜,从菜市场里面走了过来。
仔细看看。
别说,还挺丰盛的,有一条鱼,半边鸡,一些香菇,然后还有一些青菜啊什么的。
对了,还有一厢水豆腐。
余丽拿走回来后,将手中的菜递给范云:“来来来,你帮我拿着,我现在收摊啊,我把这些东西全部收进去,然后就回去,算了算了,不卖了。”
范云连忙把菜接过来。
余丽拿收摊,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报刊亭的东西实在是太琐碎了,有很多小东西只有余丽拿自己才知道在收摊的时候应该按照什么顺序把它们放在哪里归置好,以便第二天的时候能够有条不紊的再拿出来。
余丽拿从那些小东西收起,比如说什么指甲剪呀,雨伞啊,矿泉水呀之类的一样一样的,全部收到报刊亭里,最后才开始收报纸杂志那些,光是收这些东西她都用去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
这还得是说她手脚麻利。
如果说让范云来鼓捣的话,估计再多加上他两个二十分钟,他可能也搞不清楚。
别看他在帮余丽拿手摊子卖货的时候,一样一样的搞得挺明白的,那是因为,余丽拿早就已经摆好了。
有些事情。
不亲手做过的话,根本不知道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等余丽拿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然后用一把大挂锁“咔嚓”一声将报刊亭的门锁住之后,范云拎起了地上的那袋棉胎。
别说。
还真是有一点点分量的。
余丽拿左手伸向范云,从范云的手中接过菜,她的右手也没有闲着,她的右手拿着一把刚买的新扫把,然后,她对范云道:“走吧,走吧,就这样了。”
那就走吧。
两个人相跟着,顺着马路边往余丽拿家里走。
她家并不远。
就在前面的一个小区里。
这个小区又没有保安,二没有门卫,完全就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式住宅小区,因为看那个楼房就知道了,这个小区的楼房外面是贴的那种很小很小的小瓷砖,而不是像现在新盖的楼房那样都是贴的那种大城市里面贴厕所用的那种白条瓷砖。
这还是范云第一次到余丽拿家里来。
进入小区的院子之后。
范云感觉到她们家的这个小区实在是特别安静,因为,偌大的一个小区,院子里并没有什么人,除了一些已经掉了叶子的花草树木之外,小区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靠墙边的那几个棚子里放着许多单车呀,摩托车呀之类的东西,另外一边还有一辆吉普车。
范云就跟在余丽拿的旁边东看看西瞅瞅,一边看,一边道:“你们家住这里啊?
你别说你们家住的这个地方还真的挺好的,离街上又近,你看……到老广场走不了三步路就到了,真的是很方便的,对了,你家住几楼呀?”
余丽拿抿嘴笑笑:“还行吧……
我家住四楼,小心啊,地上有一滩水,小心,不要踩到水里面去了。”
知道。
范云虽然说手里拎着个大袋子,但是眼睛尖着呢,地上有一点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看得到,不用余丽拿提醒,他也发现了地上的那一滩水。
范云一个箭步,轻轻巧巧的就越过了水滩。
上楼。
开门。
进了余丽拿家,范云才发现,余丽拿家看上去似乎有一些旧的门里,别有一番天地。
装修的不错。
吊了顶贴了石膏线不说,就连小餐厅墙壁上也贴上了瓷砖。
正对着门口的玄关里面是一套灰色的组合沙发,沙发前摆的一张银色茶几。
沙发对面的电视柜上,是一台20英寸的电视机,此时正用粉红色的布罩子罩着。
范云打量着餐桌上,只见餐桌上放着一只大大的玻璃瓶,里面插着三五朵粉红色范云叫不上名字来的花儿。
余丽拿指指沙发:“范云,那个棉胎就放在沙发旁边就可以了,谢谢啊,谢谢你帮忙……”
范云笑了一下:“没什么,没关系的,应该的。”
余丽拿此时走进厨房装手中的菜放好,并顺便洗了洗手。
她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之后,转了转眼珠子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又对范云道:“那个棉的还是不要放在那里了,放心,你帮下忙,帮我拿到那个客房里面去吧,好不好?
我等下我就直接把它套起来,晚上的时候好盖。”
没问题。
于是,范云又依照余丽拿的吩咐,将棉胎提到了她家的客房里。
客房很窄。
放了一张床和两个床头柜,几乎就没有什么闪转腾挪的余地了。
这时,余丽拿从范云的身后也跟了进来。
狭小的空间里面,站了两个人,离得又那么近,忽然,范云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特别的气息。
这种气息似乎就和床上放着的粉红色被套一样,也是粉红色的,似乎那种粉红色里从里到外都透露的一种让人头晕目眩的味道。
范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因为。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安的感觉,这种不安倒不是出于安全方面的威胁,而是另外一种不安,是他和一个女性单独相处的时候,内心那种若有若无的小小异动。
他慌乱的看了一眼余丽拿。
余丽拿又往他面前走了一步。
这一步,逼得范云不得不继续再往后面退了一下,一直退到了床里面。
再退,后面可就是墙了,后退已经无路可走。
傍晚的阳光透过粉色的窗帘,淡淡的渗透到这间客房里,让这个房间里突然之间充满了一种极其暧昧的气息。
这种气息让范云的心不由自主地突然狂跳起来,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什么东西。
是的。
因为,此时余丽拿又向前走了一步。
范云已经可以可以看得清她那双嘴汪汪的大眼睛上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扑闪扑闪的睫毛,睫毛下,小巧的鼻子,玲珑的嘴巴,以及从她的头发,她的身体,她的眉眼里传来的那种若有若无的年轻女性独特的芬芳气息。
这种气息。
此时此地已经压迫得范云几乎快要发疯了。
他很想转身逃离这间房屋,可是他的两条腿却又如同灌了铅一样,似乎根本就挪不得半分。
这时。
余丽拿又向前一步。
她已经来到了范云的面前,她的脸和范云的脸相距已经不到十五公分了,只见她抬起头,如同山色潋滟的一双剪水眸子里,充满了一种若有若无的鼓励。
似乎是在呼唤范云:“抱我……抱紧我,吻我……”
这……
范云呼吸急促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快要发晕了。
他已经可以十分清晰的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他看了看余丽拿。
余丽拿正站在他的面前,抬头看着他,那只小小的嘴巴,此时正呈十五度角,向他仰着,似乎是在呼唤他:“来吧……亲我吧……”
范云的心里咚咚咚狂跳,如同擂鼓一样发出一阵阵的颤抖。
他的心里瞬间转过了365个念头。
怎么办?
亲她?
不,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
走?
那你也很想走呀,可是脚却不听他的使唤,似乎脚底下沾上了502胶水一样,根本就挪不动脚步。
这时。
余丽拿踮起脚跟,并向范云缓缓伸出了手,那两条香喷喷的细长手臂此时正如同两条青藤一样像范云的脖子缠了过来。
余丽拿搂着范云的脖子,半张着樱桃小嘴,双眼迷离,渐渐的将自己的一对唇向范云贴了过来。
天。
范云感觉到自己的小腹一阵发热,他的后背也如同一只被拉开的硬弓一样瞬间僵直起来。
这种感觉。
他从来没有过。
这种感觉是一种能够让人发疯的,带有深深的罪恶感的感觉。
这种罪恶感里,似乎又掺杂着三分的愉悦。
范云瞬间觉得自己的两只手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了,放在背后吗?
放到背后的话,自己的重心似乎不稳,随时都有可能会被余丽拿扑倒在床上。
可是如果说要是挪到前面的话,那么就只有一种选择可以供他选择,他就只好搂住余丽拿的腰了。
范云太难了。
此时他的心中已经掀起了万丈波澜,心潮澎湃,如同海啸一般翻天覆地,风云变色起来。
这种感觉让他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余丽拿是有老公的人,自己和她孤男寡女在这个房间里面算怎么回事啊?万一她的老公突然回来了,发现了,那该怎么办?
范云的脑子里就如同有一只高速旋转的陀螺一样,被他啪啪啪不停地抽着,闪过一个又一个的念头。
当然了,最主要的念头还是他很怕余丽拿的老公此时突然回来,那样的话,可就完蛋了。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一个没有结婚的年轻人,在他的意识深处,他不应该与余丽拿这样已经结了婚的妇女发生这样近距离,看上去十分暧昧亲密的接触。
确实够暧昧了。
因为由于余丽拿对范云的步步逼近,使得两个人的身体几乎已经吻合到了一起。
当然。
从而也直接证明了造物主的神奇。
神奇到可以利用一句非常俗的话来诠释:一个萝卜一个坑。
虽然这句话不是那么的好听,但是此时用在余丽拿和范云的身上,倒也是十分形象。
第310章 事情
范云觉得自己快爆炸了。
不行。
赶紧逃。
此处不宜久留。
是的,此处不宜久留,范云伸出双手。
推开了余丽拿。
必须要推开呀,而且还要推得果断,推得迅速,因为如果说他再不推开余丽拿的话,那么,余丽拿了软绵绵香喷喷的身体,就倒在了他的身上了。
接下来再发生点什么事情,那么就不是他范云,仅仅能够依靠意志能够控制得了的了。
范云慌里慌张的,抬起胳膊做出了一个向外挡架的架势出来:“老余,你……我……”
他不但手足无措,平时伶牙俐齿的嘴巴,现在也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粘住了一样,此时从他嘴巴出来的话好像是被卡住了喉咙般如同蚊子一样哼哼出来的。
范云觉得头有点发晕,额头上甚至都冒出了一点点的汗珠。
可是。
他这样,并不代表余丽拿就会放过他。
因为。
余丽拿随着范云似乎是有点往外推自己的动作不但没有放弃,反而更近一步直接让身体扑在了范云的怀里,同时两条胳膊还紧紧的圈住了范云,嘴里还发出一阵阵的呻吟:“范云,抱着我……抱紧我……”
此时的范云简直就像是已经跌入了陷阱里面似的,毫无抗拒的能力了。
他的头脑里一片晕乎乎的。
双腿也如同踩在软绵绵的棉花团上一样毫无知觉,唯一能够让他思想里面保持清醒并略有知觉的是,他还想着一件事:“老余……你别这样,咱们大家都是朋友,你不要这样好吗?等下万一你老公回来了,看到了,就不好了。”
“他不回来,他去外地出差了,要下个星期才回来。”
这……
范云感觉到自己喉咙里面一阵发紧,特别的干渴,接下来会发生一些什么,对于他这一个毫无类似事情的年轻小伙子来说,他感觉到接下来发生的就是很可能是自己无法掌控的。
怎么办?
就在那刹那间,范云的脑子里面,已经转过了无数个念头,最后所有的念头都集中到一个点上,那就是——赶紧逃离。
于是。
范云颤抖地伸出自己的双手,试图将箍住自己腰的余丽拿从自己的身边推开。
可是。
却由于余丽拿站在门口位置挡住了他的去路,再加上他推的时候用力并不是那么的大,所以说,就导致他并没有将余丽拿推开。
范云有点着急,口中语无伦次的道:“老余,别这样……你看看你要是有老公的人已经嫁人了对不对?我们平常的时候虽然相处的都比较好,但是大家都是朋友嘛,都是好朋友,如果说这样子的话,我们以后都做不了朋友了。
再说了,我本身我自己也有女朋友啊,如果说今天的这样子的话被我女朋友知道了,那怎么办?我都没脸见她了,你说是不是啊?”
余丽拿并不松手:“范云,抱紧我……你放心,今天的事我谁都不会说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的,再说了,我也不会要你负责什么呀,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缠着你的,抱紧一点我……好吗?”
范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本来他的意志还如同一块块巨石砌成的千里江堤那样看似牢不可破,可是此时在余丽拿软香温玉的身体投入到自己的怀抱里时,却刹那间感觉到要溃不成堤了。
并且。
余丽拿抱着他的双手,已经开始不老实的从他背后的衣服里伸进了他的后背上。
那种女人独特的既温柔又轻柔的手指,滑过肌肤的感觉,让范云一阵意乱情迷。
他的大脑里面一片空白。
此时余丽拿的喉咙里也已经发出了哼哼声:“范云……”
不。
他这样,怎么对得起自己深爱着的,并且也同样深爱着他的唐若呢?
范云如同一团浆糊般的脑子里,此时突然因为唐若这两个字而瞬间变得好像被佛家点化了般醍醐灌顶,瞬间清醒了那么一点点,他用力抓住余丽拿的两只手,将它们从自己的身体上分开:“不……老余,我该走了,真的我该回去了,我晚上还有事呢,就这样吧,好不好?”
“不好……范云,你不要走……”
范云从余丽拿的身边夺路而逃,伸手去拉门。
可是,余丽拿却抢先一步靠在了门上。
不。
范云觉得自己在这个房间里面简直一秒钟也不能再呆下去了,如果再呆下去的话,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接下来绝对会发生一些让他以后会懊悔的事情,所以说范云伸手将余丽拿从门口扯了过来。
他的目光中半是迷茫,半是乞求:“真的……我真的该走了,对不起啊……”
说完,范云一把拉开了房门,夺路而逃。
由于他走得太快,太过慌乱,一不小心,范云的左腿还磕在了余丽拿家小餐厅的椅子上。
磕的真的够疼的,疼的他眉头一皱,倒吸了一口冷气:“嗞……”
顾不上了。
范云几乎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从这个小区里面仓皇的离开,如果说不知道的人看到了他的这种情况,还以为他大白天遇见了鬼了呢。
他的背后。
余丽拿的脸上瞬时流下了两道泪水。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他今天对范云居然能够做出这样的举动,冒着大家以后可能连朋友也做不成的风险,其中的理由,她实在是说不出口。
是的。
自从她嫁过来之后,跟老公这几年一直都没有能够生一个孩子,去医院里面检查了,也检查不出一个确切的原因出来,时间久了,她婆家的人包括她老公在内,就对他有了一些小小的看法,他们总认为是余丽拿身上的原因,而不是男方的原因。
但是余丽拿并不这样认为,余丽拿认为绝对是因为自己男人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些难以启齿的,让人实在说不出的口的话,一直埋藏在余丽拿的心里,就像一座火山一样,一直没有爆发出来。
她的男人。
有点那个……
她男人身上的大男子主义非常重,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她争吵不休,他们两口子常常因为一些家庭上面的琐事,吵着吵着就会大打出手,两个人好像敌人一般,拼个你死我活。
而夫妻两人打起架来时,通常情况下占上风的都是男人,毕竟男人的身体更强壮,拳头也更有利,所以说,就在刚才范云只是感受到了余丽拿那种温香的身体,他却不知道那温香的身体上被他的丈夫的老拳打得听一块紫一块的那些累累伤痕。
如果范云能够在她家里继续呆下去的话,那么,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够发现余丽拿身上的那些累累伤痕。
可惜的是。
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余丽拿早就已经心里面有了一个想法了,今天的这件事情其实也是一个试探,她在试探范云的底线,看看范云对于自己的投怀送抱能够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她觉得,通常情况下,男人都是爱偷吃小鱼干的猫。
可惜的是。
范云却不是猫,范云是一头烂泥扶不上墙的死蠢猪。
他不解风情。
他的眼里只有唐若。
其实如果说用纯洁这两个字来形容泛云的话,也并不嫌过分,确实范云现在思想上面还是很纯洁的,他的脑子里面并没有一些已经结了婚的男人,动不动就想到外面沾花惹草的念头。
不会的。
现在他还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
范云心目中的爱情是神圣的,绝不能沾染一丝尘世上面的世俗之气,他对爱情的期望值特别高,也想象的特别完美,正是因为这种期望值和这种渴望中的完美,让他今天能够在余丽拿软香的怀抱中逃出来。
可是他的这种行为,如果是落在有一些游戏人间放荡不羁的年轻人的眼中的话,就会认为是迂腐,就会认为他迂腐的厉害,送到嘴边的肥肉都不吃,煮熟的鸭子也能让它飞了。
是啊。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范云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当色字这把钢刀眼看就要架在他脖子上面的时候,他依然表现的抑制一如既往的坚定。
坚如磐石。
坚硬的如同万丈悬崖上那块千年风吹日晒也亘古不变的大石一样,除了唐若,谁也走不到这块石头的内心深处去。
能够打开这块石头的钥匙,只握在唐若一个人的手中。
余丽拿。
不行。
除了唐若之外,能够行的第二个人现在还没有出现。
范云迅速从余丽拿家的小区里面逃离,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突然。
一阵北风吹来。
凉飕飕的顺着他的脖领子灌到了他的胸膛上,这下子,倒是让他清醒了不少。
刚才发生了什么呀?
为什么会这样?
他觉得实在是看不出来,平常的时候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个年轻的小娘们,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居然会如此的大胆。
为什么?
其实。
一个方面是因为余丽拿和范云结识的时间长了,她觉得范云这个小伙子真的很不错,她从心眼里面就挺喜欢范云的。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她老公对她家暴不断,老是打在她身上新伤叠旧伤,而且两公婆吵架打架的理由,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孩子的问题,就是因为她的肚子鼓不起来,迟迟怀不上孕干仗。
于是。
余丽拿坐在报刊亭没事的时候就老是琢磨这些事情,琢磨来琢磨去,就琢磨出一个主意,她就决定,想试一试范云身上的种子究竟能不能在自己的身上发芽,以此检验到底是她的问题,还是她老公的问题。
可是。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范云居然是这样一个人,那样的木讷,丝毫不解风情。
余丽拿觉得自己今天出丑了,丢人丢得很大。
本来也是。
这种事情,如果说大家一拍即合的话,那么其实接下来的局势是十分欢乐的,可是,此时倒闹得范云好像是贼一样疼,从她家里面夺门而出,这样的情况,倒是余丽拿没有预料到的。
她没有想到范云居然是这样子的,因为她感觉的按照自己和范云的交情来说,只要自己愿意投怀送抱,那么,范云岂有不上钩之理,可是谁想道,范云却硬是不让钩,送到嘴边的美味,他也不吃。
余丽拿心里面虽然对范云有那么一丝丝的怨恨,但是更多的却是敬佩了。
她觉得范云这个小伙子真的挺不错的,难能可贵呀,特别是在这一个物欲横流社会的滚滚浪潮中,他居然能够经受得住诱惑。
不简单。
当刮目相看。
再说范云吧。
范云走到大街上还不行,他感觉这个地方不太安全,他甚至回头看了看,担心余丽拿会不会追出来。
等他回过头看了之后。
背后。
除了一个拿着扫把正在刷刷刷扫地的清洁工大妈之外,并没有什么人从余丽拿家的小区里面追出来,这时他的心才放了下来。
范云想了想,不由得哑然失笑,自言自语道:“……这个老余,真是的,怎么这样呢?
怪不得她……今天我就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不就是一床被子吗?还要让我帮她拿到他家里面来,原来是这样子……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抱歉,抱歉啊,你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有老公的人,这样拉拉扯扯的肯定不好嘛,对不对?”
那个扫地的大妈停下了手中的活,朝他看了两眼。
范云做贼心虚的似乎意识到了一点什么,他决定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赶紧消失在这儿。
他甚至还有点担心,自己刚才的事情会不会被余丽拿的老公发现了呀?
她老公现在会不会已经从家里面提着菜刀冲出来,要找自己拼命了。
范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说,他现在的所有胡思乱想都是可以理解的。
这种事情。
说小就小。
说大就大。
因为这种事情闹得一帮人大打出手,你是我活的事情不是没有,甚至有些还会闹得家破人亡,也并不罕见。
男女之间的事情,如果说一个处理不慎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变成悲剧。
第311章 有些原因值得深思
范云站在路边,左看右看。
刚才的事情,搞得他心神不定,他总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似的。
其实。
他完全不必这样以为的。
毕竟。
他还是保持住了自己的立场,并没有在一个女人的投怀送抱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或许。
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还没有尝过一些甜头。
有些原因。
值得深思。
是的。
想一想就可以了,深思一下就可以了。
有些话不必往外面说了。
大家都懂。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吧,回宿舍去换一身衣服。
说实话,现在如果说不是非有必要的话,范云特别不喜欢穿身上的这一套制服了。
还是穿便装舒服。
穿着便装不必在意自己的形象,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也不必理会别人的目光,是呀,别人也不会注意你的形象,走在大街上你就是和平常人一样,就是芸芸众生那个汪洋大海中的一粒水分子。
但是。
如果说你穿上了制服那就不同了,那,你是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形象,如果说你做出了什么,让别人感觉到看不过眼,甚至于侧目的事情的时候,那,是会替你的单位抹黑的。
说走就走。
范云走得很快,一口气就走回了宿舍。
门口。
看大门的大爷看到他进来,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范云急忙笑了回去:“大爷,还没有下班啊?”
范云这句话刚出口,就自知说的不对,看门口的大爷下什么班呀,大爷那个值班室既是他的工作岗位,也是他吃饭睡觉的地方,他几乎一年365天都待在里面。
不过。
看门的大爷似乎并没有在意他话中的语病,而是笑着称范云点头:“小范,下班了呀,哎呀,你看看你几点了呀,你今天下班的比较晚呀,小伙子干工作还是比较认真的啊,好样的。”
哪里呀。
范云觉得自己不大好回答这个大爷的话,于是笑嘻嘻地从大爷点了点头,口中吱吱唔唔:“加班,我加了一会儿班……”
他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什么,而是急匆匆地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哈呀。
是啊,上余丽拿家加班去了,加班帮别人拿东西去了嘛。
而且。
如果说他的意志力不够坚定的话,那么他今天的班可能就会加的比较长了,长的足以推掉晚上和希刚小聚一下的约定,放希刚的鸽子。
范云回到楼上。
什么也不干,先是将自己摔在了软乎乎的被子上。
舒服。
还是躺着舒服。
范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回忆着刚才的一切,他觉得如果说明天自己再去报刊亭见余丽拿的话,可能就会十分尴尬了,不知道怎么说什么。
他“唔”了一声。
唉。
有些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子的,如果说处理好了可能两个人的关系就会更进一步往更深的地方去发展,但是如果说处理不好的话,可能在见面的时候就会十分的不好意思,渐渐的两个人就会形同陌人,谁也不搭理谁了,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范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他就感觉到仿佛今天这个事情做错事情的是他,而不是余丽拿,让人感到难为情和不好意思的也是他。
这个问题怎么搞呀?
范云躺在床上,皱着眉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上铺的床板,透过床板的缝隙,依稀看到自己昨天收起来的已经洗干净的衣服,正放在那里,范云决定干脆什么也不想了,把衣服换了直接就去找希刚。
他看了看手机,按理说,希刚应该也下班了。
虽然说现在吃饭还有点早,但是等他找到希刚的时候,可以和他两个人去打一打游戏,就算是自己不打,那么待在希刚家里,看希刚打也可以。
说实话。
范云有好些天没有打游戏了,手不由得又有点痒痒了,一想起游戏之后,他就把今天下午的事情暂时抛到了脑后,决定不再想了,还是想一想其它的事情吧。
就这么办。
范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脱掉自己身上的制服,提着上衣外套的衣领子在手里抖了抖,左看右看这身衣服似乎还不脏,也不用洗,现在毕竟天气冷了,不像夏天的时候那么容易出汗,夏天的衣服肯定是天天都要洗的,但是冬天嘛——就没必要了。
虽然说范云不是个懒人,但是,有些时候他做这种生活上面小事的时候,也是像大多数的男孩子一样都是粗枝大叶的,能对付一天就对付一天好了。
范云将制服外套扔在床上。
然后换上了那身灰色的运动装。
别说,还是这身衣服穿着带劲儿。
因为运动装又宽松又有弹性,穿在身上不像正儿八经的西装啊,中山装那样,箍的人很难受。
穿好衣服。
范云从床底下拽出了他那一双回力运动鞋。
这双鞋外面看上去有一点点脏了,不过没关系,里面不脏就行。
范云穿鞋还是挺可以的,因为他的脚不出汗,他不像有些人,是那种汗脚。
有汗脚的人,无论穿什么鞋子,穿不了几天,就会把鞋子里面搞得一股怪怪的味道。
有些人脚出汗出的严重的话,甚至于搞得那个鞋子里面臭的都没法闻,例如说,唐彬就是汗脚,旁边的那一双鞋子摆在他那边的床底下,和范云隔着好几步远,范云都能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
一开始的时候范云不好意思说他,但是后来慢慢的大家都熟了,范云也不再客气,就直接朝唐彬发牢骚:“你把你那鞋子……穿过来之后,放在外面晾着嘛,然后吹吹风,它不是更好一些,明天穿的也舒服一点啊,要不然的话弄的里面潮不拉叽的。
你看你……那个脚那么容易出汗,一股味道,特别是那皮鞋,皮鞋又不透气,而且说我们穿的时间又长,是不是一天上班八个小时都要穿着,还要在街上面走来走去的,快点快点把你的鞋子拿到外面去晾一晾。”
唐彬嘿嘿一笑。
半天不动,等他在床上面躺了半天之后才想起来,范云刚才说过让他去晾鞋子的事,这才慢慢吞吞的从床上爬起来,去落实。
范云将运动鞋套在脚上,也没有提鞋后跟,踢里踏拉的,就往厕所里面走,走过去之后伸手去扭厕所的门,不知道为什么,厕所的门这几天不太好开,范云扭了半天也没有扭开,他正尿急呢,急得他突然之间发起了性子,抬起脚来,咣当一声就把门给踢开了。
那扇原本就已经布满了鞋印子的名字,此时又添了一双运动鞋的脚印子,门打开的一刹那,它甚至于还发出了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仿佛在控诉这些粗鲁的年轻小伙子,为什么就不能善待自己。
这算什么?
年轻人一个个都生性好动,都是天生的潜在破坏分子。
他们身上的荷尔蒙会一阵阵的作怪,从而激发出他们那种既鲁莽又冲动的热情,出来,让他们干事情的时候,既充满激情,同时又往往不太考虑后果。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就比如说现在。
就在他抬脚踹门的时候,他忘了自己的鞋子没有提上去,所以说当他用力将门踹开的时候,没错门是开了,但是他的鞋子也飞进了厕所里。
飞进厕所里不说,还啪嗒一声掉进了厕所的那个坑里。
“妈的!”
范云没好气的骂了一声。
他赶紧改了个金鸡独立,一只脚从地上跳起来,三跳两跳就跳到了厕所里,伸手将那只鞋从厕坑中捞了起来。
还好还好,只不过是湿了一点有味道的水而已。
幸亏范云反应够快,抢救也够及时。
还能穿。
他的那只鞋扔在地上,重新将脚套了进去。
范冰冰走到镜子面前照了照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上了一天的班,脸上面似乎感觉油油的,没事又拿些毛巾,用水泡了泡,拧了拧,用力的擦了擦,直擦得脸上的皮肤有一点点发热了,这才住手。
别说。
洗了个脸就是舒服。
特别是在寒冷的天气里,用冷水洗完了脸之后更加清爽,当时洗的时候虽然是冰凉,但是洗完了之后脸上却一阵阵的发热。
范云一年365天,几乎从来不用热水洗脸刷牙,他都是用冷水,当然了,其中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是那么的很勤快,因为他觉得去搞点热水很麻烦,算了,不如直接就着冷水随便胡搂两把得了,反正他的这个脸长了,又不是给别人看的,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省劲怎么来。
洗完了脸。
范云又将毛巾重新搭回了原处,可是他突然发现这个毛巾有一点脏,于是又弄了点洗衣粉,在那个毛巾放在洗手盆里,反复的搓了搓搓的,没有那种滑腻腻的感觉了,摸着已经十分粗糙了,这才挂回原处。
毛巾这个东西。
就是这么奇怪。
那种脏不拉叽的毛巾一旦湿了水之后,握在手里面通常都是有一点滑溜溜的。
本来。
范云换好了衣服是决定立刻出发的,可是他就这样东磨蹭西磨蹭,东搞一下西搞一下,居然又在宿舍里磨蹭了半个多小时。
不着急吧。
反正现在是下班时间。
他又没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今天晚上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和西刚去喝酒,两个人把酒喝好,把饭吃饱就可以了。
最多也就是等一下小聚的时候再吹一下小牛,吹牛这种事情,对于范云来说,其实有些时候也是极其擅长的,特别是他希徐刚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什么都吹,从天上吹到地上,从地球吹到月球,后跑到遥远的银河系和茫茫宇宙里转一圈之后,再重新落回到他们吃饭的饭桌上,落在一盘菜里。
奇怪的是。
他们两个人到一起的时候,似乎能说的话有很多很多,互相并不会感觉到烦躁,不会感觉到对方啰嗦,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十分深厚的友谊呢?
而且说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两个人聊的都是没有用的东西,都是那些漫无边际的闲聊,可以说他们的话里面99.9%的都是毫无营养价值的,也就是,绝对没有别人嘴中的那些硬货。
说来也是。
所谓的硬货,无非都是人们从实践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和哲理,通常都是精华,而精华在人的语言当中只能占到微乎其微的,谁也不可能做到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奇妙,都充满了思想的智慧,每一句话都能让别人五体投地,这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伟人他也无法做到。
范云又转回到宿舍房间里摸起刮胡刀,把嘴巴上面的胡子剃了剃,他那几根毛,其实不用天天剃,因为他毕竟还年轻嘛,胡子长得慢,又或者说有可能是他身体里面的雄性激素分泌的时候集中在其他地方呢,并没有集中到嘴巴上,所以说就导致他的胡子不是很多,看上去,这倒也是一个优点,因为他的脸就显得特别的干净。
如果说他没有当过兵的话,没有那一对十分有神的大眼睛和眼睛里犀利的眼神的话,那么他给别人的印象,可能就是一个奶油小生。
范云可不是奶油小生。
虽然他长得有点像言谈举止也透露的那么若有若无的一些斯文和彬彬有礼,但是他做事的风格可不是奶油小生那样子的。
有一些奶油小生喜欢一天到晚扎堆到女人群里面去混说话也学着女人,娘里娘气,更有一些严重的,甚至还变得妖里妖气,实在是让人感觉到匪夷所思。
反正范云是不喜欢这样的做,他更不喜欢那样的人。
他觉得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性格,男人就是铁就是钢,男人就应该把自己放在1000度的炉子里烧得通红,然后用铁匠的大锤将自己狠狠的敲打着,最好是砸的火星四射,或者打成一把锋利的匕首,或者打成一根可以锁住房梁的钉子,又或者打成一杆长矛。
是男人。
就要有血性。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他做事雷厉果断,就车吃起饭来,也如同狂风扫落一样快得很。
话又说回来,这样倒也间接证明了他的身体好,胃口好。
吃嘛嘛香。
身体倍棒。
第311章看电视
范云收拾好自己。
转身下楼。
下楼之后,范云看了看手机,时间还早呀。
于是。
他又改了个主意,决定到队里的电视房里面去看会儿电视,然后再去找希刚。
范云走到电视房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范云扯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按着遥控器调着台,调来调去,调到了一个电视剧上。
上面出现了字幕。
首阳县。映绣镇。
范云看着电视剧拍得古色古香的,突然心里面就有了兴致,决定看它一小会。
电视上。
随着镜头的推进。
镇东一角。
秋风送爽。
金桂飘香。
小小院落里。
鸭啄地。
羊啃青。
群鸡跑来跑去。
一名身着粗布衣衫,浑身缀满补丁的年轻人,正手持书卷,在斜阳下摇头晃脑攻读诗书。
“子曰……”
光线黯淡的屋中,一个青面獠牙的白日鬼,正探头探脑,不停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这时。
低矮的泥墙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咣……咣!”
亦夹锣声。
“六一兄,陈六一……”
年轻人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急忙抬起头,往外看去。
透过弯弯木棍钉制而成的栅栏门缝,他一眼就看清了来人。
来人。
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为首的。
是一个精壮有力的年轻棒小伙,衣褂半敞,举步生风。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右手高举一面红棱锦旗,左手牢牢握着一张金花帖子,穿红衣、戴黑帽的精干男子。
旁边,另有两个红衣黑帽的瘦高男子牵着三匹马,后面,吵吵嚷嚷跟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在棒小伙的带领下,来到木栅栏门前。
陈六一忙推开栅栏门。
“海平兄,怎么了?”
那个叫海平的棒小伙还未说话,手持金花帖子的男人倒朝陈六一作了一揖:“恭喜陈大老爷,喜中乡试第三名。”
什么?
中了?
秋闱中了?
陈六一慌忙接过喜帖。
报喜的三个人自顾自拥进院中,径直进屋。
白日鬼吓得赶紧一下钻到了一张摇摇欲坠的破桌子下面,瞪着一对磷火般的鬼眼,看众人七手八脚将报帖升挂起来。
上写:捷报贵府老爷陈讳六一高中乡试第三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
报喜人正要讨喜钱。
却不料。
陈六一手握金花帖子,翻来覆去看了足足有十遍之后,突然仰天大笑三声:“哈……
哈哈……
哈哈哈……
我中了,
我中了……”
随后,只见陈六一突然扬起手来,将手中的书卷一丢,紧握喜帖,拔腿就往院外跑:“锦书,锦书,我中了……”
看到这个位置的时候,范云突然觉得,哎呀,这一幕看上去好像十分熟悉呀。
范进中举?
继续看,继续看,不着急。
镜头里。
众人愕然。
陈六一瞬间不见。
“快……快跟上。”
“新举人老爷怎么跑了?”
“莫不是欢喜过度,得了失心疯了?”
叫海平的年轻人慌忙朝众人一拱手:“稍待,稍待,贤邻们,麻烦帮忙整治酒席,款待几位报喜大哥,待我去追他回来……”
陈六一跑得很快。
东拐西拐。
不一会,就来到了一处红砖碧瓦的大院落前。
“锦书,锦书……我中了。”
这时。
一个身穿皮坎肩,露出胸前一道密密胸毛,表示自己身体强壮,不畏风寒的中年男子,刚好从院中走出门来。
陈六一跑得太快,收腿已是不及,于是,“呯”的一声和那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撞了个犄角对犄角。
“呯!”
“妈的,你这个死东西,嚎丧呐?”
那个中年男人被陈六一撞得眼前发昏,不由得火上顶梁门,他也不看清一下来人是谁,直接抡起巴掌来照着陈六一的腮上就是一掌:“你娘的……
啊?
姑爷?”
陈六一被他一巴掌打得晕头转向,连露着大拇脚趾的鞋,也甩掉了一只。
当他站定身形,稳住心神,看清了打他的人时,慌忙拱了拱手:“岳父大人……抱歉,抱歉,撞疼了你没有?”
打他的。
不是别人,正是陈六一的岳父,本镇杀猪的屠夫——苏天德。
苏天德见是陈六一。
他硬生生将轮到陈六一耳根处的巴掌又收了回来,没好气地道:“你为什么如此淘气?
明知今日是我的寿辰,是要赶上门来寻晦气吗?”
陈六一慌忙摇手:“不敢,不敢,岳父大人,我中了……”
“中什么?
中了失心疯糊涂虫么?”
“我中举了……”
“什么?”杀猪佬苏天德往后倒退一步,圆睁着两只怪眼,上下打量了一下陈六一。
上看下看。
“哧”地一声笑了。
“混账东西,满口的胡说八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的样子,就你这副尖嘴猴腮,一肚子草包,看上去穷定一生的模样,能中举人?
怎么?你们老陈家的祖坟上冒青烟了吗?
你可知道,举人老爷是什么?
那些老爷,个个都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陈六一……
你们家生一条铁打铜铸的穷根,怪我当年老苏眼瞎没有看出来,怎么,现在又添了一条谎根了吗?”
陈六一见他不信,低声分辨道:“岳父大人,你看这帖,你看这金花帖子……”
苏天德一把夺过帖子,翻来覆去看了看,突然,一声怒咤:“你这顽货,欺负我不识字么?
看我不把它扯烂……”
“扯不得……扯不得,苏伯伯。”
苏天德见有人阻止,忙停下手来。
来人正是海平。
海平气喘吁吁,来到二人面前收住脚步:“苏伯伯……六一哥真中了,中举人了。
那帖子扯不得,扯烂了是要杀头的。”
“啊……”
苏天德脸上的横肉突突突连着跳了几跳。
他看了看已能洗下半碗猪油的金花帖,又看了看脸上五条红红指痕的陈六一,脸上表情如六月的天色一般阴晴不定。
他再看看海平。
海平点点头。
表示肯定。
表示陈六一真的是中了。
这……
苏天德尴尬地挠了挠头,突然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来:“……这个……咳咳……那个……咳咳……
贤婿……得罪,得罪……我原就常对人说,依照贤婿的满腹经纶,科举高中只在朝夕之间,易如反掌的……
快快快,家里来,家里请……”
“请!”
“请。”
苏天德一连说了几个请字。
一边说,一边朝跟在旁边的一名下人使眼色:“快去……姑娘。”
那下人立刻跑了。
同时高声喊道:“新中举人大老爷陈六一进府……”
这时。
一阵马蹄声传来。
一名红衣黑帽的报喜人催马来到苏家门口:“驾……驾,吁……”
报喜人翻身下马,手换缰绳。
“陈老爷,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的们恭祝高中,还等着你打发赏钱呢。”
这下。
轮到陈六一尴尬了。
他挠着头笑了笑:“这……报喜大哥,你也看到了……
我家中已经穷得只剩下四面墙壁了,慌忙之间,一下子拿不出赏钱来。
麻烦你回去告诉另外几位大哥稍等片刻,等我接上夫人回家,然后赶着家中的山羊卖了,再发放大家的喜钱。”
苏天德慌忙从身上摸出几块碎银子来,递给陈六一:“贤婿,我这里有……
你看看,够不够?不够再进屋里取。”
陈六一忙摇手:“岳父大人,这怎么使得?”
“使得,使得,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报喜大哥,够不够?”
报喜人眼巴巴看着那些银子,连连点头道:“够了,够了……倘若有多,再赏一些自然更好……”
海平笑道:“六一兄,快接了,打发这位大哥回去吃酒,我已吩咐邻居们帮你整治酒席了。”
陈六一慌忙朝海平一拱手:“多谢,多谢……”
银子递给报喜人。
苏天德已将陈六一的鞋提了回来,俯身给陈六一套在脚上。
“贤婿,里面请……姑娘正在里面吃酒。”
“请!”
苏天德没说错。
陈六一的媳妇儿苏锦书,确实在里面吃酒。
并且。
吃得心中五味俱陈。
话说。
自从她嫁给陈六一后,陈家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如今,已经穷得上面只剩下了房顶瓦,下面只剩两双鞋,连累她在娘家也抬不起头来。
就说今天。
今天是她爹苏天德的五十大寿,一大早,她就回了娘家。
回来后。
跟个下人似的端盘子端碗忙活到开席,才被叫到席上。
到了席上,那些穿绸挂缎的姊姊妹妹没有一个愿意与一身粗布烂衣补丁摞补丁的她坐在一起,最后,苏家小娘干脆叫下人弄来几领芦席,将她围着与其他女眷隔了开来。
苏锦书只是一笑。
习惯了。
自从嫁给陈六一后,习惯了。
就在她将一只猪手,半只肥鸡用荷叶包了,藏在怀中,准备带回家中给发誓不登苏家门的陈六一时,席间突然一阵喧哗。
“快快快,把大小姐芦席撤了。”又尖又利的声音,一听就是小娘何妙云。
另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道:“别急,别急,趁有芦席遮挡,干脆,就在这给大姐换上衣裳。”
不用问,这是嫁了一个猪牛经纪的二妹苏玉书。
“好主意……快……”这个粗声粗气如同男人的,当然是苏家长媳李秀仪。
“快快快……”
苏锦书莫名其妙,慌忙将伸向烧鹅的手缩了回来。
因为。
这时何妙云已经领头,冲进了芦席里。
只见她捧着一条崭新的八宝石榴裙,满面堆笑道:“大小姐,快,快,快换上衣服。”
苏锦书忙站了起来:“怎么了?”
“你家陈六一,高中了。”
“什么?”
旁边苏玉书笑着补道:“姐夫他高中举人了,姐,从今往后,你就是夫人了,跟着姐夫吃香的喝辣的啦!”
呀!
呀!
呀!
苏锦书暗道:“惭愧,惭愧!
自打自己十四岁嫁到陈家,眨眼已是十年整,眼睁睁看着陈家从一开始日子颇过得去的耕读门第,渐渐败落到今天只剩下她与陈六一夫妻二人每天在家中对坐,执手无语。
想不到……
她苏锦书也有今天!”
可是……
她怀中的猪手,肥********嗒”一声。
掉在了地上。
苏锦书有点小尴尬。
——看到这儿的时候,范云简直笑死了,他心想这个女的还挺不错的,对老公是真的好呀。
——
顾不得了,这几个女人忙着打扮着苏锦书。
先是帮她换好衣裙。
芦席撤掉。
然后,梳头的梳头,绾发的绾发,一切摆弄好了后,何妙云还把她头上那枝龙凤呈祥缠枝莲花的金步摇拔了下来,替掉了苏锦书头上的荆钗。
旁边。
苏玉书甚至还替她姐那张饱经风霜的脸蛋上,飞快地抹了点红胭脂。
此时。
陈六一已至席间。
“锦书……锦书?”
已快被打扮成新娘子模样的苏锦书瞬间从席间站了起来。
“相公……”
夫妻二人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
心中纵有千言万语,一时之间,竟不知从何说起。
“扑哧……”
“扑哧……”
心中五味杂陈的一对小夫妻,居然同时哑声失笑。
这时。
苏家上下左右,男女老少都忙活了起来。
唯有苏天德不忙活。
他亦步亦趋,紧紧跟在陈六一身旁。
陈六一眨眨眼,朝夫人锦书拱了拱手,施了一礼:“侥幸,侥幸,全是托夫人的福,今日才能得中举子,夫人是否已经用罢酒宴?”
苏锦书赶忙万福还礼,两腮红胭脂掩不住小酒窝中漾出的笑意:“相公,妾身已用罢酒饭了……”
那还有什么说的。
回家。
苏天德低着头,赶忙一挥手:“苏成,苏成……”
方才在门口的那个家人苏三忙应道:“老爷,在这里。”
“快,姑爷大老爷和小姐要回府,备车……另外,吩咐厨房赶快收拾一些上好酒菜,一起带去。”
“是,老爷。”
苏天德的如夫人,丰姿绰约的何妙云此时和苏玉书一左一右偎了上来,将苏锦书夹在中间,每人拉起苏锦书一只手,看上去,十分亲热。
何妙云道:“大小姐,你父亲每每常提起你,说你与姑爷的日子过拮据,颇有几分难熬……唉!每提一回,我就掉一回眼泪,总说人间好事多磨……
现在好了,姑爷喜中举人,大小姐也算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大小姐,难得你回来一次,不吃过晚饭再回去?”
边说。
何妙云边用尽全力挤了两滴迟到的眼泪出来,然后,撩起袖口,拭了拭眼角。
再看苏玉书。
一口一个甜死人不偿命姐。
“姐……我姐夫现在是举人老爷了,”
第312章 一拍即合
看到这里。
范云心里面轻轻的笑了一声,他从这个电视剧,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个别亲戚,可不是嘛,有些亲戚就是这个样子的。
你穷的时候,他就拼命的踩你。
等到你突然之间咸鱼翻身的时候,他却又跑过来第一个拍马屁。
当然了,如果放到现实生活当中的话,不论是什么亲戚也好,还是朋友也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
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社会,无论是谁的家里有几个十分现实的亲戚,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说实话。
相信有很多人,有时候被那些自己从心眼里面不待见的亲戚搞得心情不好,总会牢骚几句的。
碰到那种只知道沾你的光的亲戚,有时候,那样的人还真的还不如一个普通朋友。
范云现在还年轻。
他对于亲戚二字的理解并不是那么的深刻,有些时候很肤浅,他只是感觉到也不是很重要,无所谓。
范云的眼中,朋友远比亲情要重要。
当然了,他说的这个亲戚是限于自己家庭小圈子以外的那些人,其实说实话,如果说有朝一日范云的父母不在了,那么他和他的弟弟之间也就成为亲戚了。
现在这个社会,不讲那些什么亲戚不亲戚的,反正大多数人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跟谁在一起舒服就和谁在一起,包括朋友,谁都不想十分刻意的取悦谁。
如果说一个人十分刻意的去取悦另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肯定必有所图。
刚才范云看了这个电视,上面这些人前倨后恭,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然了,也有一些为人处事十分厚道的亲戚,他们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高高地看着你,并且还会彼此给上足够的温暖。
有一些大家相似的,年龄相仿的亲戚,比如表哥表弟之类的,还会像朋友一样在一起疯玩。在漫长的岁月里,成为不如新的衣,不如故的知己。
亲戚啊亲戚。
这两个字,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解读,有一百个故事。
范云看了一会电视,感觉到也没劲。
他再看看手机,时间也差不多了。
算了,还是去找希刚吧。
这一次,他去希刚家的时候,并没有买东西。
因为刚才他打电话给希刚的时候,希刚说了,来的时候不用买东西。
等到范云走到希刚家,并按响门铃的时候,出来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亲爱的战友。
希刚一边帮范云开门,一边嚷嚷着:“快点,快点,快点进来……
范云你先坐一下啊,你自己随便啊,我们行会现在正在打沙巴客呢,我现在正在忙啊,没空没空,想吃水果,冰箱里面有……
饮料啊,可乐啊什么的,冰箱里面都有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对了,等下顺便也帮我拿一罐过来啊……”
希刚的话还在门口,人早已经进了卧室了。
范云心想这家伙,跑得比兔子还快。
你别说,他今天上了一天班,没怎么喝水,经过希刚一提醒,他的嘴巴里还确实感觉到有一点干渴了。
于是。
他就走到希刚家的冰箱旁边,拉开了冰箱的门,看了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不用客气,因为范云早就已经用眼睛的余光描了整个房间,包括厨房,客厅。
他发现是没有什么人的,希刚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好像李阳也不在家。
范云拉开冰箱。
里面有一些剩菜,有一些水果,无非都是一些什么苹果呀,葡萄呀之类的,这些水果大概是李阳放进去的,李阳喜欢吃。
然后旁边还有几瓶可乐。
范云就拿出两瓶来,自己先拧开瓶盖,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爽快。
他一边喝,一边走到希刚的卧室里,将手中的另外一瓶可乐递了过去:“喏,喝可乐吧,我知道你最喜欢喝这个东西了。”
希刚并没有接,他的两个手都忙,或者左手按在键盘上面,右手的鼠标点得啪啪响,根本没有空理范云。
范云就把那一瓶可乐放在电脑桌上,他也不再打扰希刚,而是专心致志地看希刚打游戏。
电脑的画面上。
黄沙依旧。
大漠苍凉。
偌大的一个断掉的佛像,看上去似乎无限悲凉的佛首,仰面朝天,望着沙巴克上空的烟云。
不知道。
它究竟是在想些什么。
是回忆往事吗?
是在感慨当下吗?
当下。
沙巴克门口,早已经被那些正在进行行会战的玩家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只见希刚操纵的画面上身穿战神盔甲的那一名高级战士,不停的在人群中跑来跑去。
时不时挥动手中的裁决,口中大吼一声,劈出一道烈火。
“哈!”
希刚看起来没少玩,他这个游戏的号已经等级不低了,因为已经会烈火剑法了,烈火剑法可是要三十级才能学的。
只见他在人群中不停的跑来跑去,时不时的甩上一记烈火,偶尔还会用一下野蛮冲撞,将一个穿着魔法长袍的玩家,如同推箱子一般撞得咯噔噔一连串的往后面退过去。
此时的沙巴克皇宫前。
雷电咆哮。
烈火纷飞。
骷髅遍地。
一批一批只为了能够拿一下沙巴克的玩家们,一次次的死亡、倒地,又一次次的爬起来,前赴后继,他们究竟是为何而战?
包括。
希刚在内。
别看希刚现在等级不低,但是,他砍着砍着砍得十分欢快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砍到了风暴眼的中央位置,就在这时,突然有许多的法师玩家同时挥动起了手中的雷电术。
原本。
十分细弱的闪电,因为人数众多的原因,竟然汇成了一股雷电的洪流,看上去足足有水桶那么粗的雷电从天而降,一下子劈在希刚与周围一些玩家的身上。
瞬间倒地。
绝对秒杀。
装备药水爆了一地。
不得了不得了,别看这法师平常的时候经常被一些比自己等级高的战士们欺负来欺负去,可是一旦他们的人数到了一定规模,并同时亮出自己的技能的时候,真的是十分可怕的。
比水桶粗的雷电术。
不要说只是区区几百滴血的战士了,就算是赤月老巢里面血最多的老魔,估计可能连一次全屏攻击的技能也放不出,就会被立马秒在当下。
范云不由自主喊了一声。
卧槽!
瞬间被电翻在当地的膝盖,一下子画面灰屏了并进入了独秒时间,他懊恼地将手中的鼠标往前面用力推,同时嘴巴里面大声地诅咒道:“妈的……这些个死法师,实在是够变态的。”
说完。
他拿起桌子上面的饮料,拧开瓶盖,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边喝,边扭过头来,笑着对范云道:“今天攻城战……妈的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完全就是个亏本生意啊,我光药钱都搭进去几百万了,我跟你说……哎呀,你看看我都不敢穿好装备,全是一身垃圾的商店装,穿再好的装备,在这种大部队面前,根本都没用的。”
范云呵呵呵:“呵呵……那肯定啦,你现在就跟什么一样,就跟那个古代的时候打仗一样,你知道吧,现在是千军万马,你就是武功再高,你在大部队面前根本就没用的,就当你是绝顶高手,最多你不要往人群里面冲,或者说你先跑你溜了,唉,你往那个走马市庙那边跑,那没问题,但是如果说你在人群中间的话,你跑不了了的话,那你就没用的,你武功再高也没用,我跟你说……
就算是那种绝顶高手又有什么用啊?比如说在古代的时候你武功再厉害,只要是对面那些十几二十万的人马,那些弓箭手一起把弓箭射出来,那个密度……你就是什么东西都给你设的稀巴烂了……
这还得说是咱们这个服务,我跟你说这些玩家等级还不是特别高,如果说再过一段时间玩家等级都高了,特别是法师们都上了35级了,他们学会了冰雹,学会摔冰了,那可不得了,我跟你说……
一人砸一个冰雹下,大家都砸起来的话,你这个屏幕瞬间马上就整个都白了……有一天我在网吧里面打游戏的时候,我就看到过一回,那里面的玩家应该都是最老的,去的等级都是很高的了,他们打起来群战那更厉害,那些法师的技能都是终极技能,特别厉害,牛的很……
神兽也多,带狗的道士也很多……”
希刚将身体直了直,他伸出右手捏了捏自己的脖子,附合道:“那是,带了神兽的道士,那就是爸爸呀……
就算是我跟他们打也打不过我跟你说,我最多也就是不会被他们打死而已,但是那些人很操蛋的,他带了神兽之后,那个神兽老是不停的喷火,老是吐你吐你,吐的你都不得了,你那个血一直在往下掉,嗯,最后掉了你那个血线,到了一两百的时候你就受不了了,你自己没办法,你就只能按飞机跑路。”
那是。
范云不是没有被神兽咬死过。
有一次他到一个地方去练级,就是因为路过一个带神兽的道士,面前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那一个道士可能大概就认为范云对他心怀在意,于是先下手为强,直接就攻击起来范云,将手中的绿毒在范云的身上刷了一下,将范云刷的如同一只绿皮青蛙一样。
道士一上毒,他的那只已经练到了深蓝色的神兽,马上就走到范云的面前,朝范云吐起了火。
翻云被神兽喷火,土的身体老是往后仰,想跑路可是也跑不动,当时他又慌又乱颤抖的双手想去按随机卷的时候,才忽然发现随时卷在包袱里面没有取出来。
这下真是大意失荆州。
一下子他就被别人送到免费回程了。
不过还好。
范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特别好的装备,他当时也是带了一身商店装,当时他身上的装备最好的也就是魔法攻击多加了一点的一对降妖除魔戒指。
可就算是这样,要知道这一对戒指也不便宜啊。
幸好。
没有爆掉。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希刚的话:“那是……你是个战士,你还好一点,你的血那么多,反正如果说你不要去惹他的话,他也打不死你,最多就是把你包里面的血打了,没有了,磨没了,然后你再按飞机都没问题的,我都不一样了,你看我,血才100多点,少的可怜,天生就是贫血……
唉,已经有很多回,我都不知道什么原因,莫名其妙的就被别人打死了。”
哈哈。
这个游戏其实能够及时战斗自由发挥,而且说还是一个自由度特别高的游戏,所以说这也正是他的魅力所在,无时无地都可以pk,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打谁,这也是这个游戏能够瞬间风靡全国,吸引无数玩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希刚对范云露出了一个十分抱歉的微笑:“唉,可惜了,家里面电脑太少了,只有一台,我跟你说今天李阳没回来,李阳有事出去了,要是她回来的话我都玩不上,都轮不到我……
哎?
要不咱们先去网吧里面玩一会,怎么样?
等下玩的饿起来,咱们再去吃饭,你觉得呢?”
别说。
范云看到希刚在这里玩,手也有点痒痒了起来。
既然希刚这样提议了,他当然表示完全赞同,因为他也想登入电脑里面,操控起自己的那个法师来,当一回主角了,而不是傻乎乎的坐在床上,一边极其郁闷的抠着手指头,一边看希刚一个人进行精彩的表演。
范云马上点头应道:“好啊好啊,走吧走吧,如果他要是去的话就现在快一点,这个点应该人不是特别多,还有机子我跟你说,如果去晚了的话,等过来吃饭时间的话,那时候就会有很多人了,一时半会儿的根本都等不到位。”
两个人一拍即合。
说走就走。
希刚立刻站起身来,去床的另外一边将自己的外套拿起来,同时拉开抽屉,将皮夹子揣进了口袋里。
然后他才走回电脑前,将自己的电脑关掉。
“走吧走吧,范云……”
行吧。
那就走吧。
两个人下楼,希刚发动了摩托车。
“轰……轰轰轰……”
摩托车欢快地叫了起来。
第313章 两战友聊天
希刚点上了一根烟,准备抽几口。
范云催道:“走吧,别抽烟了。”
行。
走。
希刚用手拎着外套抖了抖,然后两手一起向后面一旋,将外套披在了身上。
同时顺手将烟和打火机,揣进了兜里:“走吧。”
摩托车欢快的叫着,冲出了胡同子,拐到了街上。
街上。
颇少了一些繁华热闹与人来人往。
说来也是冬天了嘛,天气毕竟冷了起来了,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一般的人是不愿意到街上来的。
猫在自己的家里面,围在温暖的火炉子旁边烤火,似乎更能让人觉得开心愉快一些的。
不过。
冷。
对于希刚和范云这样的小伙子来说就无所谓了。
他们根本就不怕冷。
只举一个例子,这两个人到现在依然还是洗凉水澡的。
虽然说,这个小县城也算得上名义上的南方。
可是真正温暖如春四季花开的南方,却不是这儿。
这儿的季节四季分明,春天就是春天,冬天就是冬天,冬天照样会下雪,树叶子照样会掉,如同狼嚎一般的北风照样会从遥远的山口处吹下来,一直吹到小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里面。
两个人来到街上。
摩托车还没有开到网吧门口呢,两个人的鼻子倒是双双都被旁边一家火锅店的香味给吸引住了。
希刚嘎吱一声将摩托车停在了火锅店的门口,一偏腿,支住了地:“范云,哎呀,我看我们还是在这里先吃饭吧,搞点酒喝一下,这几天一直在外面出公差,都没有好好的喝点酒,正好今天没什么事,你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就喝呗。
于是希刚就将摩托车停在了火锅店门口的树下。
两个人进了店里。
腰间记着一条已经肮脏的看不出年月日的火锅店老板满脸堆笑朝两个人迎了上来:“里面坐里面坐,里面有位子。”
希刚斜了火锅店老板一眼。
那个眼神的意思是说难道我看不到吗?难道我不知道里面有位置吗?还用你这么说?
范云倒是满脸带笑:“老板,你们这里都有什么火锅呀?”
长着一对老鼠般的小眼睛,满脸看上去油汪汪的火锅店老板对着范云回笑道:“像现在这种季节的话,一般都是吃羊肉火锅或者牛肉火锅,狗肉火锅什么的……
这些我们店里面都有。”
范云点点头:“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煲?比如说羊肉煲呀,狗肉煲啊什么的,我不想吃那些汤汤水水的,我想吃点干的,炒的那种香香的那种狗肉啊,羊肉啊什么的,有没有?”
“有……有,我跟你说,我们这个店里面最出名的拿手招牌菜就是狗肉煲了,你看看……那旁边那一桌上面……就是就是那一种……”
范云顺着老板的两根手指头,看上了店中的一张桌子。
那张桌子前坐了两个小伙子,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喝着。
范云看了看,觉得那一只看上去大的简直像一只小盆一样的狗肉煲,看上去分量还挺足的,他觉得挺不错,于是就问希刚道:“希刚,要不……我们不吃火锅,我们来一个狗肉煲,怎么样?
你看看……我感觉那个狗肉做的还可以哎,你看那个狗肉看上去颜色都不错,应该挺香的。”
希刚点点头:“嗯,也行。”
菜。
不一会端上。
酒。
满上。
两个人边吃边喝,一边还顺带着闲聊。
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话题,反正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范云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冲着希刚嘿嘿一乐:“别说,冬天的时候喝啤酒,还真的是别有一番风味儿。”
希刚挑了挑眉毛,仿佛它的两根眉毛上面是无数的千斤重担一般,此时唯有啤酒方能让他们卸下来。
他笑着对范云道:“不是自古以来都有句话说的好,酒是粮**,越喝越年轻嘛……
说实话我还是喜欢喝啤酒,真的,我都不喜欢喝白酒,喝白酒那个要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喝太没劲,还是啤酒好,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面灌,特别爽。”
范云点点头。
表示同意。
他挟了一块看上去色泽金黄,看上去一定十分美味的狗肉放进了口中:“唔……希刚,这几天上班怎么样啊?
忙不忙啊?”
希刚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也就那样呗,说忙也不忙,说不忙,有的时候也挺忙的,因为现在离春节不是太远了嘛,是不是,所以说我们每天上街巡逻的次数也比以前的时候加大了不少,因为越是到这个时候,越是那些小偷小摸出来活动猖獗的时候,都知道快过年了,然后都想捞一票,手里面弄点钱,好过年……”
范云看了希刚一眼:“嗯……那你可要注意点啊,现在的小偷小摸有好多黑得很,我跟你说,他们好多人都带着刀子的,我觉得你还是多注意点啊,特别是上夜班的时候,那种黑灯瞎火的地方少去一点,或者说最少要两个人一起巡逻执勤才行……”
希刚用筷子扒拉着菜,似乎并不在意:“没事,我跟你说那些小偷小摸见着我,们真的有些时候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的,他们也不敢怎么样的,再说了,一般情况下他们也就是无非偷点东西,卖点钱啊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大罪,抓到他们也没什么用,关个三天两天,还不是要把他们放出来,所以说,那些小偷小摸我跟你说,都机灵的很,他们不会怎么样的……
确实……有一些是身上带着刀子的,这我都知道的,因为我以前抓过好几个,一搜身就搜出刀子来了,不过没关系,他们那个一般都是吓唬人的,说实话他们自己也没有必要,因为那一点小钱就跟别人动刀子嘛,是不是你把别人捅伤了疼死了,你自己还不是要坐牢,该枪毙的还不要枪毙,那些人都很精的,我跟你说……凡是可以当小偷的人都是很精明的人。”
范云点点头。
深以为然。
“那也是,说实话,如果说不精明的话也当不了小偷,我没见哪个贼蠢蠢的,笨笨的,根本就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你看那些小偷的那个眼神就能看出来了,他们那个眼神就好像那个老鼠一样,跟你说……
贼溜溜的……
那里面都好像是有一股贼光一样,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哪里是什么又蠢又笨啊,那实在是精明透顶了。”
希刚呵呵一笑:“那是,能够当小偷的人,我跟你说都是有点本事的,那也都是些人才来的,只可惜他们的那股机灵啊,都用错了地方了,都用在了坑蒙拐骗上了,如果说他们把这种本事用在做生意啊,或者说用在其他地方的话,其实也能做出一点事情来的……
而且说那些小偷给你说心理素质特别过硬,有的时候你别看到他脸上和你打着苦哈哈,然后好像一脸的无辜的样子,其实啊,他心里面说不定是什么样子的呢……”
范云嘿嘿一乐:“那还能是什么样子,他们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呗!”
希刚笑道:“唉,其实有些时候啊,现在这个社会也很难说的,有一些当小偷的呢,确实是自己贱,总想搞一点轻巧钱,但是有一些呢,确实是也是被逼的。
我上个月的时候和我们队长抓了一个小偷,那个男的有40多岁了,你知道吗?他就在就是那个聚龙苑那个小区里面,从1楼顺着那个下水管道爬到六楼的一个人家家里面去,翻窗户把人家家里面给撬了,破案的时候我在现场看了,哎哟,我看那个下水道啊,光溜溜的,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爬到6楼去的,这要是一个是失手掉下来,直接就摔死球了……”
范云接道:“可是他不是没摔死吧,他不是还是爬了上去,把人家的窗户给撬了嘛。”
“是啊……抓着那个人的时候我就看了,我感觉那个人也其貌不扬啊,不但其貌不扬,甚至看上去有点惨不忍睹,你没看他身份证也就是40来岁,但是他那个满头的头发都差不多白完了,看上去都像是五六十岁的人一样,后来审问他的时候,问他为什么要爬下水道跑到人家家里面去偷东西,他说自己的小孩生病住院急需一笔钱,然后到处找亲戚朋友借,也借不够,这也没办法了,所以说他铤而走险,想了这么一个下策。”
范云笑道:“胡说八道的吧?一般情况下小偷如果说被别人抓住了的话,他不都是卖惨吗?他怕你对他怎么样呢。”
希刚摇摇头:“他倒也不是真卖惨,他那个家庭确实是烂成了一团包,他老婆在外面有外遇,然后呢现在连婚都没有离,就不知道跟哪个男人跑了……
他呢,带着自己的小孩在家里,平时都是干点泥水班啊什么的,赚点钱,然后供小孩读书,可是没想到他那个小孩才上小学来的,不知怎么回事,就查出来肾有问题了……
唉……后来了解到他这个情况之后,唉,我们那些同事每个人还帮着捐了一点钱,对了,他小孩就住在县医院……也不知道现在出院了没有?那个肾病治好了没有?”
范云将手中戳向菜盘子的筷子停了下来,皱皱眉头:“……有时候确实,说实话,我觉得当一个老百姓很不容易的,现在干什么都难,我每天上班都在一线,平常的时候和他们聊天也都知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说实话,希刚,当时刚从部队复原的时候,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到了地方上之后,我觉得自己绝对能够大干一场,搞出一些什么名堂出来的,可是现在啊,就这样子每天上班呀,上班呀,哎呀,突然之间感觉的生活所然无味,真的感觉没什么激情,你呢,你觉得怎么样?”
希刚挺了挺腰,将后背靠在了椅子上,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同时摸出烟来,“啪”的一下从烟盒里面弹出了一支,先是示意范云:“来一支?”
范云摇摇手:“好不容易戒了,你千万不要再让我犯错误了。”
于是。
希刚将手收回来,摸起桌面上的打火机,自顾自点着了,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吁……
谁说不是呢。
还是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好呀,那时候生活节奏又简单又有激情,哎,每天摸爬滚打,说句实话,虽然说苦是苦了点,但是我觉得每天都很开心很充实,日子呢也过得特别快……
说实话,以前的时候从电视剧上面看那些警察觉得一个个都是威风凛凛的,腰里面别着枪,骑着摩托车穿大街过小巷,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和犯罪分子一起飙车,可是真是轮到自己干的时候才发现,哎呀,这个工作每天都是婆婆妈妈的,家长里短的一大堆琐碎事,根本就不是电视上演的那样。”
范云笑道:“电视上演的人家那是刑警,那是特警吧?你这个是个小片警,能一样吗?”
希刚摇摇头:“就算是刑警和特警,也不是电视上演的那样子的,我跟你说,电视上面的那些演员啊,都是脸谱化了的,一个个看上去都大义凛然,充满了正义感…
可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还真不是那么回事,现实生活中其实他们更接地气一些,也就是多了一身警服的原因,如果说换下那身警服的话,其实那些刑警啊,和特警啊什么的,和普通老百姓是没什么区别的。”
范云点头:“嗯……那也是,不说别的吧,就说咱们班长,咱们的新兵班长,你还记得吗?
看上去他也是其貌不扬啊,可是谁又能知道他曾经是全军大比武的时候拿过名次的人啊,你说是不是啊?
人不可貌相嘛,就像你一样,我觉得虽然也看上去其貌不扬,可是谁又知道,你也其实也是个浑身充满正义感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呢?”
希刚吐出一个烟圈:“嘿……你小子,到底是夸别人啊,还是贬别人啊?”
第314章 两小无猜
范云端起酒杯,笑道:“来,喝酒,干了……”
干了。
“朋友你今天要远走,请干了这杯酒……”
火锅店对面。
一个卖服装的小店门口不停的循环播放着这首听上去有些沧桑和渺茫的歌曲。
而沧桑。
恰似人间不停在地上奔走的那一张张的面孔,今日来明日去,一转眼,又是所谓的几度春秋了。
范云和希刚喝起了酒,喝着喝着就把去网吧里面打游戏的事情给忘记了。
无所谓。
开心就好,放松就好,关键是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如何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休闲方式给自己加加油充充电,至于是喝酒和打游戏,都可以。
当范云和希刚两个人结了帐从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范云觉得自己的脚下有点轻飘飘的,他傻傻的乐着对希刚道:“呵呵……呃……希刚,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网吧打游戏了吧,散了吧,回去休息吧,好不好?”
行。
那就散了呗。
今天散了,明天再聚嘛,是不是?
想什么时候聚。
就什么时候聚。
范云告别了希刚,脚步轻飘飘的往宿舍走,不一会儿就走回了宿舍,然后扑通一声将自己的身体摔在了床上,摔的就好像是磁铁碰到了钢板一样,如果不用上一把的大力气,恐怕很难将范云与床板给分开。
不知不觉。
范云就睡着了。
睡梦中,范云的脑子里面不停地闪现着各种画面,最后梦来梦去,还是梦到了唐若的身上,说起来,他好像有好几天没有去看唐若了。
不知道唐若,现在怎么样呢?
唐若还能怎么样?
唐若好得很。
第二天。
就在唐若刚刚将马雪莹送到了幼儿园之后,准备走回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范云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一下子跳了出来,瞬间就蹦到了她的面前。
“若若!”
唐若往后一撤步,打量着这个突然之间蹦出来的毛头小伙子,她那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瞬间就变得神采奕奕,愈发有光泽起来。
唐若的眉毛弯弯,嘴角抿着一丝微笑对范云道:“你这家伙……从哪里蹦出来的呀?”
范云并没有直接回答唐若的话,而是打量着唐若。
今天。
唐若穿了一条黑色的裙子,配着同色裤袜,上身一件红色收腰小外套,衬得她原本纤巧的身材,愈发苗条可人。
对唐若。
范云觉得自己实在看不够。
他觉得,最好可以将自己打磨成一件首饰,配在唐若的身上,与她形影不离。
话说。
打磨一只哈巴狗应该就可以。
因为此时此地,范云看着唐若的表情以及眼神,看上去其实就好像她身边一只忠心耿耿的哈巴狗差不多。
范云满脸都是笑。
笑的很真诚。
很灿烂。
笑得就好像是他与唐若两人旁边那个花圃里面的狗尾巴草一样,不停的左右摇摆,仿佛全身上下总少了一点什么东西帮他压着。
嗯。
应该是少了一根骨头。
范云笑眯眯地朝唐若伸过手去,将唐若滑滑腻腻的小手,紧紧握在自己宽厚的掌心中:“今天早上有点冷啊,你怎么没带一个手套呀?你看看你的手……这么凉。”
唐若轻轻抬起眼皮,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大男孩。
自己喜欢的男孩。
她温柔地对范云道:“我觉得还好啊,还不是特别冷好不好?倒是你啊,你看看,你穿的这么少,你这个外套也太薄了一点吧?”
范云一咧嘴:“那没办法,这个是工作服啊,它自己要是想厚要是想薄我说了也不算,反正我们的冬装就是这个样子的。”
唐若盯着范云的胸口:“那你里面可以穿一个毛衣嘛,我不是帮你打了一个毛背心吗?你干嘛不穿呀?那个不是穿在里面挺好的嘛?”
范云摇摇头:“那个毛背心没有弹性,太紧了,勒的好难受啊,真的……若若,我还说哪天拿给你看一看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啊,按理说毛衣不是都有弹性的吗?能大能小的,为什么你那个毛背心一点弹性都没有啊?”
唐若咯咯笑道:“是嘛?
那行了,哪天拿给我,我来看一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我跟你说啊,我以前的时候,是没有织过毛衣的,技术肯定是差一点点的。”
范云将头摇得如同波浪鼓一样:“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你技术差,我觉得可能那个毛背心偏小,其实织的那个形状我很喜欢的,真的,特别是那个心形的领口,一看就知道,全部都是你的爱心。”
唐若将手轻轻的从范云的掌心抽出来,捶了他一下:“什么呀……
好了,咱们快走吧,我们找地方去吃早餐去吧,好不好?”
好。
早餐是一定要吃的。
而且还要让唐若吃得开心,吃得愉快,最好是吃得眉开眼笑。
所以。
范云就带着唐若来到了一家自助早餐的店里。
这里面的花样可真多。
什么包子,油条,大饼,烧麦,炒粉等等等等。
话说范云同志大概有一点居心不良呀。
他这样子是什么意思呢?是准备把唐若喂的胖一点吗?
胖到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完全能够和唐若相匹配为止吗?
话说。
在范云的眼中,他觉得全天下的女孩都没有唐若漂亮,是不是他准备把唐若喂胖一点,让唐若的形象分,下降那么几分下来,免得别人和他抢呀?
如果真是这样。
那。
范云的良心大大的坏了。
范云抢在唐若落座之前,先是扯了一点纸巾,细心地将板凳擦了擦,然后又擦了擦桌子,然后才示意唐若坐下。
他眨眨眼问道:“若若,你想吃什么?我去帮你拿。”
唐若歪着脑袋瞧瞧他,然后又左右瞧瞧店里,最后,她还是伸出白白的嫩嫩的小手冲范云摆了摆:“我们两个一起去吧,我自己选好了,你也自己选吧,各选各的,喜欢吃什么就选什么。”
范云明白她的意思。
唐若的意思是这会子来吃早餐的人还不是很多,还有大把的空位置,不用抢先占座。
那行。
那就两个人一起去吧。
范云先是拿了一个装点心的大盘子递给唐若,然后自己又拿了一张,两个人肩并肩朝自助取餐区走过去。
唐若取了一碟烧卖,一碟鸭掌,一小白瓷碗豆浆。
范云搞得都是肉食,无非都是一些肉饼啊,肉丸子啊什么的。
果然。
范云果然是一个食肉动物。
也不光是他,天底下的男人,其实想必大都喜欢肉食吧。
唐若看到范云的碟子里都是些大鱼大肉,不由笑嘻嘻地凑到他的耳边,轻轻道:“猪八戒……”
范云一咧嘴:“猪八戒不好吗?”
唐若轻轻拧了他一下:“好是好,就是又懒又馋的,我怕养不了你呀。”
范云嘿嘿一乐:“唐若同志你搞错了吧?我们两个人是谁养谁呀?不是我养你吗?怎么什么时候成了你养我了?”
唐若抿了抿嘴,似笑非笑冲他示意道:“快点占位置去……刚才我们两个人那两个位置,你看……被别人抢了。”
抢就抢呗。
范云朝远一点的地方颔了颔首:“那个地方有一个双人座,我们去那个地方坐吧。”
“嗯!”
范云和唐若这两个年轻人性子都好,都随和,他们绝对不会因为自己刚刚用纸巾擦过的座位被别人抢占了而生气,更不会走过去找别人去闹。
真是一对乖宝宝。
其实这样的好宝宝是很省心的。
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能让家里面的父母放心,知道他们做人安分守己,做事十分有分寸,绝对不会在外面搞出什么事情出来。
范云照样将唐若要做的板凳细心地擦干净,他擦得十分认真负责,看他脸上那副郑重其事的表情,简直就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唐若垫着,然后才让她坐下来。
唐若两只十分好看的眼睛已经笑得弯成了月牙儿,她笑眯眯看着范云为自己做的这一切。
范云的动作让她感觉到了,体贴让她感觉到了一种男孩子所特有的细腻和温柔。
唐若就喜欢这种感觉。
这是一种随心,随性的感觉,是一种恰如二月春风拂过水面杨柳时微微荡漾的感觉。
这种感觉。
让唐若觉得时光是如此的美好,岁月是如此的悠然,对面的男孩子——范云,又是如此的值得自己去爱。
这种两小无猜的感觉。
相信。
曾经在许多人的心里面有过。
只是。
有许多人总是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知不觉的却又把这种感觉给搞丢了,或者说,把曾经能给自己带来这种感觉的人给搞丢了。
从而。
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端着一杯酒,对着夜空默默发呆的时候,才偶尔会想起,原来自己的心底始终藏着一个人呀。
那个人。
就是他(她)。
唐若脚下一个垫步,如同一只调皮的小兔子般向前一跳,将手中的大盘子放桌子上一搁,抢先抢占了一个面朝门口的有利位置。
范云一笑。
他也将手中的盘子搁在桌子上:“若若,晚上我去你们公司蹭饭吃吧,行不行?”
唐若先是夹起一只烧卖塞到嘴巴里,一边吃一边冲他眨眼,而且还连连点头:“嗯嗯,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吧,这几天有一批从上海过来的人,过来交流的,每天来的稍微晚了一点,到时候不要被他们撞见了……
反正,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再上来。”
行。
very good。
范云抽出一张纸巾,细心地替唐若将沾在左腮上的一粒包子馅拭掉:“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回村子去玩吧,我妈烘了不少腊肉,到时候我去山上面挖一点冬笋,炒腊肉给你吃,好不好?
对了,我爸今年保鲜了很多橘子,还有脐橙呢,到时候让他们多拿一些给你。”
范云的潜台词,哪里只是给唐若,其实,无非就是让唐若转交给她家里。
唐若点点头:“好啊,我礼拜六应该有空,到时候礼拜六一起去,好不好?”
范云见唐若答应的那么爽快,不由得笑了起来:“呵呵……行,来若若,喝点这个,看看他们这个店里面做的豆浆,味道很不错的,口感特别好,按理说……应该是没有掺什么糖精的。”
唐若“嗯”了一声。
她早喝过了。
她以前还没有认识范云的时候,也经常和先玲湘琴她们来这里吃东西的。
有时,她也会带着马雪莹来。
可以说。
唐若认识这儿的各种小吃的时间,要比认识范云要早得多得多。
对于吃这一方面来讲,说实话,她可是比范云有研究多了,别的不说,就她跟着唐小兰也不知道吃过多少好东西了,虽然唐小兰看上去好像一把绷得紧紧的刀子一样,平常的时候总让人感觉到她身上有一股高高在上的气势,但那都是对外人,对唐若,唐小兰还是很不错的。
这倒不是因为一笔写不出两个唐字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马雪莹。
唐小兰的观点也很简单,谁对她女儿好,她就对谁好,就这么简单。
吃完早餐。
范云拉着唐若温香软腻的小手,简直就舍不得松开呀。
他恋恋不舍地朝唐若摆摆手,脸上的表情,落在唐若的眼里,倒颇有了几分能够打动人的分量。
唐若虽然轻轻的挣开了自己的手,但是,她却往范云的面前走近一步,和范云面贴面地站在一起,同时踮起脚跟在范云的嘴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这一吻。
甜。
甜得范云今天绝对能像卯足了劲的小火车一样,呜呜呜呜呜呜,无论从东到西还是从西到东,绝对能够哐哧哐哧的,不停的开来开去。
绝对。
比在他的炉膛里烧了一炉熊熊燃烧的小火苗更有劲,更有推动力。
范云眼晴乜斜着,跟着对自己嫣然一笑之后,转身而去的唐若一路向西,直到唐若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了街头巷角,他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目光收回。
瞬间落在了另外一边的一个挑着担子,不知道卖什么鬼东西的无证小贩身上。
看在唐若的份上,范云这一下子并不打算赶那小贩。
哼!
便宜那个小贩。
当范云将目光投向那个小贩的时候,那个小贩远远的也看到了他,并隔着一条街道冲他赔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懂。
第315章 气氛一如往日和谐
范云脑子想的是唐若。
脚。
却老马识途般朝余丽拿的报刊亭走去。
走了一截路后,范云猛然惊醒。
干嘛呢?
虽然范云的心里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甚至有那么一丝丝的小尴尬,不由自主,他连呼吸都有点急促起来似乎可以看得出他的心情是紧张的。
可是范云最后想了想,觉得自己如果说对余丽拿视而不见也不是那么回事,毕竟这是他工作的范围,今天不见,明天不见,可是总有一天两个人还是迟早会碰面的,虽然那天的事情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可是他转念一想,俗话说得好,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再说了。
那天的事情完全就是余丽拿一厢情愿。
他根本就没有那种想法,所以说面对余丽拿的投怀送抱,范云并没有丝毫心动,而是转而逃开。
于是。
范云决定还是像以前一样,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先走过去看一看余丽拿的情况。
所谓。
以不变应万变。
于是。
范云还是朝余丽拿的报刊亭走了过去。
一路上。
他路过了一个卖包子的。
经过了一个卖凉皮的。
三个卖菜的。
一个卖豆腐的。
范云觉得,仿佛这几个做生意的人,每一个人看上他的目光里似乎都大有深意,似乎都若有若无带着一些什么,而且这些人的眼光在看完了他之后,似乎又不由自主的看向余丽拿那边,范云忽然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和余丽拿之间的事情被别人发现了,想到这里,范云的心不由得怦怦直跳起来。
虽然他和余丽拿两个人之间什么事情也没做,但是为什么别人看着他的目光,让范云觉得似乎他们两个人之间做了一些什么似的呢?
这时。
报刊亭里的余丽拿已经看到了他,并且远远的朝她招起手来,示意他过去。
这样一来。
让已经在打算避开的范云不得不硬着头皮朝她走去。
报刊亭里。
余丽拿的眼睛在范云的身上瞟来瞟去,瞟了一阵子。
然后。
才扑哧一声忽然笑了:“干嘛呀?范云,这好几天了也不到我这来转一转,过来帮下忙,我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过来顶一下我,真是的。”
范云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这几天工作有点忙,被临时调去做其他事情去了,所以说我就没过来,今天这不是才过来吗?一过来了我就到你这来看一下,看看你要不要什么帮忙的。”
两个心知肚明的人,对那天的事情都避而不谈,转而聊起了天气,聊起了早上吃了些什么,一如往日,一如平时,气氛一如过去那般融洽和谐。
这。
让范云的心里面一块大石头渐渐的放了下来。
可是。
余丽拿却突然开口了。
她不但开口了,而且还用一双长长的睫毛,蘸着两汪水灵灵的深泉,不停地在范云的身上刷来刷去,似乎能从范云的身上刷下一点什么东西下来。
“那天,你干嘛走的那么急啊?”
范云一听。
头都大了。
面对余丽拿递过来的招式,范云并不打算招架和接招,而是将话题迅速岔了开去:“我有事呀,真的,我有事,老余啊,你有什么事没有啊?你没有什么事,我可去下面巡逻去了啊。”
余丽拿见范云不跟自己聊那个话题,作为一个少妇,作为一个过来人,她看到范云的脸上那副略带羞涩,又略带慌忙和着急的表情,心里面倒是轻轻笑了一下,她决定不再逗范云了算了,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当时那么好的机会都没有发生什么,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还能发生些什么吗?多说也无益,再说了她也看出来范云其实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范云绝对不会像某些举止轻浮的小伙子一样,给根杆子就敢爬上墙头,然后就能翻到别人家里面院子里面去。
余丽拿撇了撇嘴:“胆小鬼……那你帮我看一下吧,我去买点东西,等下就回来。”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再说点什么,继续化解一下两个人之间略有尴尬的气氛,于是他就决定要敲诈一下余丽拿:“老余,你买东西等一下,别忘了给我带一杯珍珠奶茶,我要加冰的。”
余丽拿大方地一挥手:“没问题,你放心,我帮你买一个大杯的。”
余丽拿拎着她那只包走了。
范云坐下来。
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两手十指不停的握一下,然后又张开一下,仿佛原本有一些担心和顾忌,此时。也随着他的手指上的用力而变得烟消云散了。
他抓了几下手,然后又伸出右手的中指弹了弹摆在柜台上面的报纸。
“呯,呯……”
这时。
一个穿着一身已经洗得发白的四个兜的干部服装的老头,走到他的面前来朗声道:“给我来一份桂林日报,对了,有没有半月谈啊?我想买半月谈看一下,最新出的啊,就是最近这一期的。”
范云连忙点头:“有……都有,我给你拿啊。”
范云帮余丽拿守报纸亭,也不是看了一次两次了,所以说这些报刊杂志放在哪里他心里都有数的,所以说他一下子就找到了老人要的书报。
收钱。
送客。
“慢走……下次再来。”
过了一小会,余丽拿一手端着一杯珍珠奶茶,从远处走了回来。
“喏,大杯的,我还让那服务员帮你多加了一些豆子,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范云一笑:“挺好。”
挺好。
只要不再聊那天的事,把话题说到吃喝拉撒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事情上面的话,范云还是很开心,很乐意和余丽拿多聊一会儿的,他一边喝着奶茶,一边在报刊亭和余丽拿聊天,聊着聊着也就把那天的事情给遮掩过去了。
本来也是。
本,来那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一点点小尴尬,其实也算不上什么。
不过。
当范云看到有的时候被自己逗得咯咯直下的余丽拿,有些时候说起某些事情来又眉飞色舞的她时,范云倒觉得,其实余丽拿也是个挺不错的女人,只是两个人年龄上面有一些差距不说,余丽拿已经结婚,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也不说,关键是,范云早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范云的爱情观和婚恋观是很专注的,他喜欢唐若,他就觉得自己的眼中全部都是唐若一个人,对于其他的那些女人,那些莺歌燕舞,就让她们去莺歌燕舞好了,也不是说范云看不上,而是范云根本就没有那种想法,反正,就目前来说,他只爱唐若一个人。
至于说以后。
以后的事情很难说呀。
谁还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在生活和恋爱当中走一步看三步呢?不是说没有,如果说能够在婚恋生活中保持如此清醒的人,那么相信这样的人爱的也绝对不能纯粹和彻底下来,因为他什么事情都看得太明白太透彻了,所以说,他也就无法全身心的进行投入。
范云又打量了一下余丽拿。
她今天打扮的很不错。
一条黑色的休闲长裤配着黑色的罩面皮鞋,上身一件粉色的风衣,脖子里还系着一条白色的丝巾。
看上去颇显得有几分妩媚动人。
这样的女人。
和唐若那种楞头青小姑娘不同。
这样的女人应该算是被岁月勾兑和沉淀了的美酒,如果想理解想形容,想找一些语言来赞美的话,那么是需要完全静下心来细细的进行品尝和品味的。
余丽拿咬的两排细细的小白牙,用那一双长长的睫毛刷子,不停的刷着范云。
也就是范云。
如果换成另外一个男人换成另外一个心里面有一些小想法,有一些想蠢蠢欲动的男人的话,那么余丽拿的这一对刷子绝对能够把对方刷的痒痒的,甚至刷的急不可耐,猴急起来。
不说别人。
只说对面卖猪头肉的那一个男人吧。
那一个男人时不时的就会抬起头来朝这边张望一阵子,也不知道他是在看些什么,许多时候那个男人在切着猪头肉的时候,还会偶尔抬头看一看,看着看着,甚至差一点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切了。
范云朝余丽拿笑了笑,同时将手中的珍珠奶茶对着余丽拿晃了晃:“谢了,老余,我走了啊,我去教育路口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有什么事情的话,你打电给我,发信息给我都可以的,啊……”
余丽拿抿了抿嘴:“嗯……我现在没什么事啊,你等到中午12:00或者12:30的时候过来吧。”
好。
范云朝余丽拿比了一个剪刀手的手势,然后捏着那手中已经喝了一半的奶茶,朝教育路口走过去。
余丽拿看着他的背影,眼睛中慢慢起了一层雾气,同时也泛起了一些若有若无的笑,这笑意,让她的眼波变得温柔起来。
那眼波里。
恰如阳春三月的夜晚,那种朦胧的月光笼罩在湖面上之时,散发着一种神秘的光辉。
可惜。
范云的后背上面并没有长出眼睛来。
所以
那光辉。
他看不见。
就算是他看见了,又能如何?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本就是无奈的。
无奈的其实也不是事情,也不是感情,而是人。
人。
才是所有无奈产生的矛盾体。
譬如范云。
如果范云不是范云,而是另外一个已经结了婚成了家,在围城之中苦苦挣扎的男人的话,那么说不定那天的情况就不是那个样子,今天的情况也不是这个样子的了。
余丽拿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唉!”
这一叹。
是明智的一叹,是理智的一叹,是她从此放下了某些想法和做法的一叹。
范云嘴里说着是要往教育路口走,可是脚下却突然拐了一个弯,朝雨霖理发店走了过来。
因为。
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一阵子没有到理发店里面来了,另外,反正今天上班也没有什么事情,他决定利用这个空档剪一下自己的头发,当然了,如果说梅霖忙的话那么就算了,如果说他不忙的话,那么自己就先剪一下头发,按照通常的经验来说,一般这个点,上午的时候,到理发店里面剪头发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理发店门口。
一个年轻的小妹正在那里吐瓜子壳。
店里。
梅霖正在用指甲剪修着指甲,一个客人都没有。
她抬头看见了范云,满脸带笑忙招呼道:“哥,快到里面来,有什么事吗?”
范云摇摇头:“没什么事,对了,范雨不在这里啊?
最近一段时间我看着他好像一般很少到店里面来啊,他现在上班很忙吗?还是有什么事啊?”
梅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忙也不忙,说忙也忙吧,谁知道呢?
反正他干那个工作就是跑业务的,一天到晚的就在外面跑来跑去的,难得到店里面来一下,他来也没什么用,来一回他就说累得很,然后就坐在凳子上面,一动也不动,也帮不上我什么忙的,所以我干脆我都是让他直接去后面去睡觉,去床上面躺着休息。”
门口那个年轻的小妹只是嗑完了瓜子儿。
她拍了拍双手,转着一双滴溜溜的眼珠子瞄了瞄范云:“范云哥,还是你上班好,看看你,一天到晚走来走去的,又没什么事情,每天朝九晚五的,混过了8个小时就下班了,爽死了。”
范云冲她一努嘴:“去,小芸,你知道什么呀?
干我们这个活,那平常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可是真正有事情的时候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我们其实和你们差不多的,我们打交道的人也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是和你们又不一样,你们这个只要帮别人剪好的头发,别人付钱拍拍屁股走人就可以了,我们这个不一样,因为我们这个要去管别人,要去限制别人干这个干那个,所以说很多人对我们是有意见的,你知道吧,别看他们有些时候表面上对我们笑哈哈的,其实在背地里,偷偷的都不知道骂我们多少回了,我不跟你说别的。
小芸。
如果说有一天你要是开理发店当了老板娘的话,你的门口没有搞干净卫生,或者说你什么东西摆到外面来了,如果说我们管你的话,你肯定也会骂我们的。”
第316章 欢迎光临
小芸眨了眨眼。
她用眨眼表示范云的话说的好,说的正确,说的对。
梅霖笑道:“哥,这几天天气有点冷呀,上班怎么样啊?
其实你也不用老是在外面走来走去的,如果说在外面已经兜了一圈了,你可以到我店里面来嘛,到这里面来坐一下,然后暖和暖和再出去巡逻。”
小芸在旁边帮腔道:“是啊,范云哥,欢迎光临啊。”
范云。
点头。
他觉得自己虽然隐隐约知道自己的弟弟范雨和先玲之间的某些事情,但是,那也只不过是范雨和仙玲两个人一起吃,吃饭的时候被他撞见了而已。
虽然范雨和先玲之间的动作有一些小暧昧,但是,范云却觉得自己还是不能说给梅霖听。
有些事情。
还是静观其变好了。
说句实话,范雨现在并没有结婚,他自己想干什么事情,范云其实想管的话也管不了的,谁都管不了范雨,能够管他的只有他自己。
此时。
梅霖用两排牙齿将上唇收入嘴中轻轻地咬了咬,然后又“啵”的一下弹出去:“哥……范雨每天上班有那么忙吗?”
范云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而是含糊其辞的应道:“谁知道呢,他干的那一行我也不懂啊,按理说跑业务的人应该是比较忙的吧,毕竟他们也要应酬嘛,你看电视都知道啦,看电视上那些业务员一天到晚的在外面跑来跑去,今天和这个吃饭,明天和那个喝酒,什么样人都有。”
梅霖“嗯”了一声:“那也是,他们跑业务的,按理说应该认识的有钱人挺多的啊,有些小富婆呀或者干嘛的,应该也不少,那些有钱的女人……”
她的话。
让范云一时倒不知道该怎么接。
范云讪讪道:“或许吧,他们卖保险的,不就是卖给那些有钱人嘛,没钱的人,谁买呀?是不是?
哎,他们跑业务业务员的,不就是看单子的嘛,他们反正都是在外面赚钱,搞钱嘛,管她什么富婆不富婆的,还是什么有钱的人呢,只要能谈成生意,能签了单,能拿提成,不就行吗。”
梅霖又“嗯”了一声。
范云的右手如同猪八戒的九尺钉耙一般,伸到头发里面搂了两把:“我想剪一下头发,我感觉我的头发有点长了,我们要天天戴帽子,头发长的话戴的很不舒服,而且说我这个头发又细又软的,如果说长了之后,一压就趴窝的,很难看。
帮我剪一下吧,剪短一点,剪个那种最短的平头。”
那就剪呗。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人。
小芸笑嘻嘻的蹭到范云的身边:“范云哥,我来帮你剪,好不好?”
范云夹了夹眉毛。
这……
就说小芸洗个头啊,吹个风啊还可以,可是要是让她拿着电推着剪头发,不是范云不信任她,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信任自己。
可是。
还是那句话,所有的老手都是从新手来的,今天谁让小芸自己提出来了呢,那么就给小芸一个机会,让她尝试一下也是好的。
实在不行。
有梅霖大师傅监督把着关的,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范云乐得顺手推舟,送一个人情给小芸,顺便逗她玩。
于是。
他就大大咧咧的坐在了理发椅上:“行,小芸,我相信你的技术,来吧,怎么剪都可以,反正你只要不要把我的耳朵剪掉了,你就是成功的。”
“咯咯咯……”
小芸笑得花枝乱颤:“哥,你说什么呢,难道我连这点眼力就还没有吗?
再怎么说,也不会剪到你的耳朵呀,你说是不是?”
很难说。
作为一个新手来说,万一她的手一抖或者说心一慌的话,剪到范云的耳朵也未必可知,虽然说剪掉倒是不至于,但,剪一个口子说不定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恐怕粘也粘不回去了吧。
小芸手脚麻利地将理发用的围裙帮范云套在了身上。
然后。
去摁了一些洗发水过来,抹在范云的头上,帮他先抓头发。
范云闭着眼。
一动不动。
还别说,小芸洗头的技术还是非常好的,她的十根手指在范云的头上上下翻分,如同两只漂亮的花蝴蝶跳跃着各式各样的舞蹈。
一会儿s型。
一会儿直线型。
顺便还来一个左右迂回,前后穿插。
不错。
抓得范云将身体靠在理发椅上,闭着眼睛,脸上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好一阵子之后。
随着小芸两只满是滑腻的泡泡的手指一左一右帮他轻轻弹了一下耳垂时,代表着,可以去冲水了。
冲水。
重新坐回来。
范云依旧闭着眼,反正今天他就准备把自己的项上人头交给小芸了,任由小芸打理。
当然了,范云的两个耳朵却是支棱着的。
比狼耳朵还要尖。
只听见随着一阵电推子嗡嗡嗡的响声,范云感觉到头顶上一阵发凉,那些早已经活得不耐烦了的头发,也纷纷应声而落。
其中。
还有那么几根头发,仿佛万分留恋自己的主人一般,居然飘在了他的嘴巴上,搞得范云的嘴唇痒痒的,十分不舒服。
范云吐了吐舌头:“扑……”
他吐舌头的时候,他的脑袋也随着跟着晃动了一下。
小芸立刻伸手摁住了他,将他微微晃动的脑袋摁回来她想要的角度和位置。
看样子。
天底下所有的理发师都是一个样子的,他们绝不会顺着你的姿势而改变自己理发的动作,而是想方设法的将你的脑袋摁到他自己想要的位置上去,以方便他手中的技术动作以及下一步的完成。
可以说。
每一个理发师都是把顾客的脑袋当成波浪鼓一样,可以随意的波浪来波浪去的。
顾客还得乖乖的。
范云。
此时就是拨浪鼓。
所以。
范云把自己的脖子放松了下来,小芸将他的脑袋拨向左边,他的头就歪向左边,小云将他的脑袋拨向右边,他的头就歪向右边。
十分配合。
不配合不行呀。
不配合的话,如果小芸做的不是那么得心应手,说不定真的一不小心手和推剪子配合的不到一起去,真的会剪到他的耳朵上。
随着电推子的声音在范云的耳朵旁边不停的嗡来嗡去,范云觉得自己的两只眼皮一个劲儿的打起架来,居然,他还有了三分瞌睡了。
他用鼻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那股气息顺着自己的鼻孔一直深入到肺里。
“嗞……”
这种吐故纳新的感觉实在是太舒服了。
又过了一会儿。
随着小芸用一把毛刷子蘸着肥皂水帮范云在他的两鬓之间以及脖子后面不停的刷着肥皂水的同时,范云睁开了眼睛。
他刚想动。
小芸摁了他的脖了一下:“别乱动,我手中的刮胡刀可是很锋利的,我跟你说,不要动啊。”
范云乖乖不动。
他的脑袋虽然不动,但是两个眼珠子却眨来眨去的,动个不停。
通过镜子他打量着自己的发型,发现小芸帮他剪的这一个平头还是挺不错的。
看来。
有些人天生就是适合吃某一门手艺饭的。
比如梅霖。
比如小芸。
比如范雨。
随着小芸手中的刮胡刀不断地呲呲楞楞的帮范云修好了边后,这是她才对范云道:“好了,范云哥,过去我帮你冲水,冲完了水再看一看哪里不合适的,咱们再修。”
冲水。
重新坐回理发椅。
范云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很满意。
是应该满意。
说实话,小芸今天帮他剪的这一个发型还是很不错的。
他的头顶被小芸用电推剪推得整整齐齐,四平八稳,简直一根杂乱的头发都找不出来。
两边鬓角。
也修得不错。
关键是。
他的额头前面,小芸还特意帮他留了几根稍微长一点的头发,别小看这一点门帘子,这一点门帘子让范云原本有一些老实甚至木讷的面部,瞬间变得灵活生动起来,再配上他那一对溜溜乱转的眼珠子,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
小芸扶着范云的肩头,看着镜子里面的范云和她自己笑道:“怎么样,范云哥,你看这样行吗?你看看洗完了水干干净净的,我感觉差不多了,应该不用怎么修了?”
范云连声赞道:“不错不错,真的很好,真的,我感觉你的手艺比范雨都要多了。”
反正范雨又没有在这。
说实话,虽然说小芸的理发技术跟范雨还是很有差距的,但是他拿范雨做比较,夸夸小芸也没什么。
再说了。
小芸刚才忙前忙后的伺候了他这么长时间,他夸她几句,不是应该的吗?
他的话,让小芸很开心。
于是。
小芸顺手又按了一些摩丝,抹在范云的头发上,还拿梳子帮他仔细的梳了梳。
这家伙。
范云简直就是一个容光焕发呀。
范云站起身来,微微眯着一双眼,反复打量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越看。
越得意。
看来,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自恋的倾向的,不管他相貌长得怎么样,总而言之,当他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多多少少能从自己的身上挖掘出一些优点来的,丑的能说自己还是很有气质的,华而不实的会说自己长得好看,当一个人真正面对自己的时候,即使别人对他再不满意,但是他自己对自己还是颇有几分满意的。
不满意不行啊。
一个人如果说不自爱,自己不爱惜自己的话,那么谁还会爱惜你呢?别人只会更加变本加厉的来糟蹋你。
不过范云,说实话长相还是可以的,也说不上有多么的英俊潇洒,但是放在人群里面的话,起码也还是可以打个八十五分的。
比方科强多了。
当然比方科强了,他如果说比方科还要差,形象还要猥琐的话,那么,唐若也不可能看得上他。
第一眼。
第一印象很重要。
范云觉得,像方科那种又自私又小气,行为举止还畏畏缩缩的狗东西,这一辈子最好都是做单身狗为好。
其实。
那倒也不一定。
说不定有个哪个女的喜欢吃方科做的包子呢,对不对?
因为爱上了包子,所以说也爱上了,这个人,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呀。
范云仔细的端详了一下自己的脸,他发现自己的右腮和脖子处还有一些碎头发丝,于是,他就走到洗头盆那里,拿了一条湿毛巾,用力的擦拭起来。
翻来覆去。
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终于等到他感到脖子里面的碎头发丝已经被他擦干净了,不再刺刺挠挠扎得他皮痒的时候,范云又走回了小芸的旁边。
他一边看着小芸,一边笑嘻嘻的道:“小芸,我发现你的手艺还真挺不错的……
对了,给钱给钱给钱给你们啊,辛苦了,辛苦了……”
说给钱的时候,
范云的嘴巴虽然是对着小芸说的,但是眼睛却看向了梅霖。
一边看一边还从裤兜里面摸出了钱包,伸手从钱包里面拽出了一张嘎嘣响的票子从梅霖递了过去。
梅霖笑道:“哥,你这是干什么呀?
在自己家里面店里面剪头发要什么钱啊?你要真要是钱多得口袋里面放不下的话话,等下去买点东西过来吃,慰劳慰劳一下小芸,那倒是可以。”
好。
范云忙把握着钞票的手又收了回来。
其实。
他也就是这个样子而已。
本来他也没打算给钱,但是呢,不给钱,跑到这里面来白蹭,他似乎又有点不好意思,所以说才会装模作样的掏出钱来给梅霖,此时听见梅林这么说,他赶忙走出理发店,去东看西看,准备买一些什么东西回来给这两个女孩子吃。
恰好。
门口刚好有一个无证小贩,挑着两箩筐橘子从理发店门口经过。范云摇手喊道:“等一下,等一下一……”
他一边喊着,一边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那个小贩倒是被他吓得一激灵。
如果仔细观察一下的话,你就会发现那个小贩的两只手臂已经绷得紧紧的,两只鹰爪一般的手也紧紧的抓住箩筐的筐边,同时身体向前倾斜,两只腿用力蹬着地面,似乎就好像那已经被拉开了的弓弦一样,随时将自己的身体从原地射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