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范云摸出手机。
他拨通了希刚的电话。
电话那头,希刚仍然是一如既往的大嗓门:“干嘛呀?
范云你打电话给我干嘛呀?我现在正忙着没什么时间跟你细聊,唉,你有什么事快点说,快点快点快点啊……”
他这一催,搞的范云似乎又不太好说了。
好说不好说的范云也要说呀,反正他跟希刚也不会客气什么的,再者一说了本来又不是说求他办什么事,而是约他出来一起吃饭,有什么关系呢,于是范云就道:“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有没有什么空啊?出来喝两杯,好不好?”
“行,老地方见。”
希刚回答范云的话,出人意料的痛快。
看来。
他确实是很忙,所以说连范云发出的邀请,他都直接就不假思索的一口答应了。
这样也好。
其实范云最讨厌,有些人明明有空,可约着吃饭的时候,反而推三阻四,似乎自己有忙不完的公务办不完的事情似的,如果说范云约那种人的话,他约了第一次,他就不想约下一次了。
希刚挂电话挂得非常快,范云本来还想说两句什么的,可是还没等他话出口,电话那边已经传来了嘟嘟嘟的忙音。
这家伙。
范云看着手中的手机,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摇了摇头,然后他思索了一下,决定再给唐若打一个电话。
因为他有好几天没见到唐若了,这几天一直在忙,不是忙这个,就是忙那个,可别说,他还真的十分有一点想唐若呢。
于是。
范云就拨通了唐若的电话。
电话那头唐若倒不像希刚那样如同火烧眉毛般,说上两句话都急匆匆的,唐若有的是时间听电话,她那边的语气就能听出来,她现在一定十分悠闲。
电话那头。
唐若悠悠的道:“今天没上班吗?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干嘛呀?有什么事啊?”
范云撇了撇嘴巴:“没什么事啊,想你了呗,想你了才给你打电话呀,我有好几天没看到你了……”
唐若咯咯笑了起来:“我怎么听到你说话的语气那么的假呀,是不是真心真意的呀?
你现在在干嘛啊?在哪里啊?怎么你周围怎么那么吵啊?”
范云将手机往耳朵边用力贴了贴:“我上班啊,我现在在老广场这里啊,这里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车,吵得很。”
唐若接道:“那你今天晚上过来吃晚饭吗?要不要来我们公司吃饭啊?”
说起吃饭,说实话,如果说范云不是因为想和希刚聚一聚的话,他还真的不喜欢在外面吃,其实唐若他们公司饭堂的饭比起外面的那些饭菜也差不了多少,特别是杨姐的手艺特别好,而且说每天的菜式和花样又不一样,所以说范云在唐若她们那里从来都没有吃厌过。
不过今天晚上,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去了,因为刚才已经和希刚约好了嘛。
于是范云就对唐若道:“我今天晚上不过去了,我今天晚上跟战友约好了在外面吃,因为有点事情想跟他聊一下嘛,对了若若,你晚上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啊?
要不这样吧,等我下了班之后,我去你们公司门口接你,好不好?”
唐若笑道:“算了算了,我刚才其实是逗你玩的,我今天也没有什么空,其实今天晚上也不能让你来我们公司吃饭,因为马雪莹她妈从上海回来了,不太方便,你如果说在外面有饭局了,刚好……自己搞定吧,好不好?”
那还有什么说的,那就自己搞定吧。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他又问唐若道:“上次我拿给你们家的那一袋桔子,吃完了没有啊?
如果要是吃完了的话,等哪天你跟我一起回去吧,到我们家里面我再帮你拿一些回来,免得买了,好不好?”
唐若停了一停:“……呃!我这几天我也没有回家呀,谁知道呢,其实你拿的那些橘子都放在家里面了,我都没吃几个,因为我在马雪莹带她嘛,所以说我感觉的不太好,就那天我拿了一点点到马雪莹家,然后这几天吃的话都是自己买的。
其实你不用拿了,现在橘子这么便宜,在街上买就可以了……”
这话。
唐若跟范云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但是如果说她和范云不是两个人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是另外一个关系,不是那么亲切的人的话,那么她说出来这一番话,可能就会得罪人了。
东西不论贵贱。
都是别人的一份心意。
唐若可能也是意识到了自己刚才所说的这几句话有点不妥,所以说不由得咯咯笑了起来:“……我不是那个意思啊,范云,我不是说你们家的橘子不好,我是说本身咱们这个东西是咱们本地产的东西,你说是不是?
另外一个是你们家那个米挺好,真的,我妈那天打电话给我说,她说那个米煮饭的时候煮出来特别好吃,又香又糯,特别好,在街上面买,一般都买不到那么好的米。”
唐若的这几句话也算是对刚才说到橘子便宜的补救吧。
其实范云根本都没有想这些东西,范云的心大大咧咧的,哪里会想到这种深层次的东西,本来唐若说的也是实情,街上的橘子根本就不贵,他根本就没往深处想唐若的那些话。
范云不但没有往深处想,反而还顺着唐若的话茬接道:“那也是啊,现在本来在外面买橘子,也就是快把钱一斤的东西嘛,确实也没必要那么重,还从农村拿上来,嗯,那个米如果说你问一下家里面,如果吃完了的话,我哪天我又回去拿一点上来,帮你家拿几十斤,好不好?”
电话那头,唐若摇了摇头:“拿过一次意思意思就可以了,你拿多了之后不好,你家里面人肯定会有意见的,我不说你和你爸妈,如果说被你弟弟知道了,是不是?他肯定会有想法的,那样不好。
再说了你看我家里也那么多人,我姐我弟我爸我妈好几口子人呢,哪里能老是让你去你们家拿米给我们家吃啊,是不是?
这样子是不好的。”
范云承认唐若的话有道理,对于这些人情世故来说,唐若懂得似乎比他懂得要多。
这些都是闲话,倒没什么要紧的,都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就是范云有点想唐若了,好几天没有见唐若,只是他的心里就好像是被一根狗尾巴草轻轻撩着的那种感觉,痒痒的,酥酥的,说不出来的一种味道。
这种味道。
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吧。
范云的嘴巴不像是那种哄惯了女孩子的坏小子那般,嘴上好像抹了蜜一样,他跟唐若说了几句,感觉到没有什么事情了,刚好此时唐若在公司里面,似乎有什么事情需要走开,所以两个人也没有再聊了,范云也就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之后,范云用力捏了捏拳头,他感觉刚才跟唐若聊了几句似乎没聊出什么能够解决他心里面那种痒痒的感觉的东西出来。
他总觉得自己现在包括肌肤还有情感上面有一种十分饥渴的感觉,是的,说起来他有好长时间没有和唐若有过肢体上的接触了,也就是说感觉好久没有和唐若抱一抱,亲一亲了。
范云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啊,恰如万里波涛来到了一堵大坝之前被紧紧的锁住了一样,此时缺一个恰到好处的宣泄口,将情感宣泄出来。
假如此时唐若能够出现在他面前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跑到唐若的身边,拦腰将她抱起来,给她来个举高高。
范云嘿嘿嘿傻笑着。
他一边回想着方才唐若的话,一边眼前浮现出了唐若那张娇嫩的脸蛋,弯弯的眉毛,水汪汪的大眼睛。
这种感觉让他坐立难安。
看来必须要有点什么事情,让他干一下,分一分心才行了。
有活。
就当他将手机重新放进裤兜,然后抬起头来看了看远处同时伸手正了正头上的帽子时,他发现,就在前面不远的人群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年轻人正跟在两个逛街的妹子后面,不停的张头张脑,试探着想将那两个妹子的背包拉开。
那是个小偷。
虽然范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是范云知道他是个小偷,说句实话,这条街上面的那些个小偷范云早就已,今认了个**不离十了。
他天天在这条街上面执勤来来往往的那些人,包括那些开店的上班的,卖菜的,甚至一些小摊小贩,他都有些印象的更不用说,像这些专门在街上面窜来窜去的小偷了。
这小偷说他贼眉鼠眼一点都没错,他的那个眼神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因为他的眼珠子好像总是不能锁定一个目标在那里,如果丝丝落在旁人眼里看他的眼珠子,总是极其灵活的,在眼眶的里面滴溜溜的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转些什么,还频频的向四处张望。
如果说穿了,一,无非就是寻找下手的目标,二,就是看看有没有警察。
这些小偷并不怕范云,他们怕的是那些便衣,是派出所的人,比如说希刚,如果说是希刚穿着警服的话,他们肯定就会害怕,但是范云的制服对他们没有什么威慑力,他们根本都不怕范云。
如果范云没有看到也就算了,但是范云既然看到了,他又不能假装没看到,不去管。
因为那样的话,他感觉自己的良心上面又过不去,毕竟他在部队上当了三年的兵,心里面的那份正义感还是存在的。
所以。
范云急忙大步流星的朝那两个女孩子走了过去,一边走还一边扬着手指着那两个女孩子,旁边一个卖烤红薯的小贩大声喊道:“喂喂喂喂,那里不能摆东西,快点走快点走,你不要在那里卖了啊,再在那里卖的话我跟你说,等下把你的东西没收了,赶紧走走走……”
那两个女孩子转过身来。
那个小偷眼看不能得手,于是就的朝旁边溜走了。
边溜。
还边看了范云一眼。
如果说范云再晚喊上那么几秒钟的话,估计他的手就可能伸进了女孩的包里,将女孩的钱包或者是手机什么东西从里面拿出来了。
那两个女孩看了看烤红薯的小贩,又看了看范云,两个人不由皱起了眉头。
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肯定是同情那个推着烤红薯车朝往远处狼狈逃窜的小贩。
看她们脸上那种鄙夷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对范云并没有什么好感。
其中有一个女的甚至还白了范云一眼,白了范云一眼不说,还低下声音对自己的女伴道:“我发现他们城管真的是很凶哎……
有没有必要搞成这样啊?别人说实话是大冬天的,出来卖个烤红薯也很不容易的,你看看他……凶巴巴的,我跟你说,小丽我特别讨厌他们这些人,真的……”
她的同伴点点头道:“就是,我感觉也是的,拿着芝麻粒子那么大的一点权力,好像恨不得当成西瓜来使,真是的,好讨厌。”
她们的声音似乎不太大,但是呢,也说不上小,反正恰到好处的就落在了范云的耳朵里。
范云苦笑了一下。
他心想,自己这又是何苦来哉呢?
这两个女孩子只看到了范云,凶巴巴的赶了一个烤红薯的小贩,她们却不知道范云的这一招其实叫做打草惊蛇,他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了两个女孩子的注意,同时将那一个都想偷他们东西的小偷劝退罢了,而那两个女孩子却把她的一番好心当成了对那个小贩的喝斥,甚至是作威作福。
其实她们却没有看到自己背后所发生的事情,他们只相信自己也能看到的东西。
唉!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时候亲眼看到的东西也未必也未必就是对的,就是正确的,就是真实的。
范云微微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他也不想表达什么。
反正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别说他间接的通过这种方式制止了那个小偷的行为,就算是他将那一个卖烤红薯的小贩赶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这本身就是他的工作,好不好?
第289章 无语
范云无语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的,在这个社会上好心被别人当成驴肝肺的事情是都有发生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别人并不是时时刻刻关注着你的,有很多时候你做的事情别人未必能看到听到。
范云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这两个女孩子计较什么,纵然她们对自己的态度并不是那么的友好,他也就忍了算了,关键是他想要的效果达到了就可以了,毕竟那一个小偷并没有得逞。
范云抬起头,让眼光朝远方飘去。
远处。
一辆出租车和一个慢慢摇,不知道什么原因,似乎是刮在了一起,只见两个司机正站在彼此的车子前面激烈的争吵着什么,旁边围了好些看热闹的人,这些人也是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在这种繁华的街道上面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的有什么好看的,如果说一不小心被一些过路的车辆,把这些看热闹的人给刮倒了,那么就不是车跟车之间的摩擦了,搞不好车就把人给刮了,那可就是严重的事故了。
范云觉得。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些人喜欢有那种看热闹的心理,哪里如果说有一点什么热闹的事情发生了,那么必定有些人就会围观,一边围观不说,一边还会指手画脚的评论着。
范云决定自己不去凑这个热闹,反正交通事故跟他无关。
也不属于他管。
他决定自己还是往继续往前走吧。
走到前面,有一家奶茶店,范云停下脚步,过去买了一杯奶茶。
奶茶店的小妹看到他居然还要加冰的,不由得有点疑惑,于是笑着对他道:“要加冰的呀,加多少冰啊?”
范云指了指装冰的那个盒子:“多加一点吧,我现在口渴得很,然后也挺热的,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衣服穿多了还是怎么回事,帮我多加点冰吧。”
那行。
只要他不怕冰,卖奶茶的小妹无所谓,多加点冰,那就帮你多少少沏点奶嘛,是不是?
其实说实话,喝这种饮料如果说加太多冰是不划算的,包括在麦当劳肯德基里面吃快餐的时候喝冷饮也是的,其实是没有必要加太多冰的,只要加一点点够味就可以了,可乐多一点不是更好吗?
而且。
如果说喝到一半的时候,然后重新回去,再要服务员帮你加冰不是更好吗?
那样子的话,可乐又可以多一点。
因为。
冰块毕竟是免费的嘛,当然了,范云喝这个奶茶是不会调转头来让小妹帮他加冰的,也加不了,因为奶茶是密封的,上面必须要用那种过塑胶把塑料口封住,然后再插吸管进去。
范云只是口渴了。
他一口气就将那一杯可乐,喝了个底朝天。
喝完了之后,他甚至还将那只可乐的瓶子放在手里面摇了摇,看了看里面那些尚未融化的冰块,范云觉得有点可惜。
于是。
范云就这样,奶茶杯的上面的包装撕掉,然后将那些冰块倒进嘴巴里面咯吱咯吱的嚼了起来,别说还真有一些小时候的味道,小时候是没有什么奶茶和这样的冰块的。
那时候。
范云的家里有一只装水的大水缸,每到冬天的时候,水缸上面都会结上一层冰,范云就常常找一个东西把冰面敲碎,然后伸手从水缸里捞出一块冰来,放在嘴巴里面,咯咯吱吱的嚼着吃,其实味道也挺不错的,当然了,因为没有加糖嘛,是没有什么甜味的,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大冬天的嚼上两口冰感觉也是不错的,因为毕竟可以吃出一点冰棍的感觉嘛。
范雨和他一样。
让人感觉到十分奇怪的,就是就算是再冷的冬天,他们就那样吃那些冰凉的东西,居然也不会拉肚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因为那时候的人身体抵抗能力更好一点,而不像现在这些人这么娇气啊。
如果是现在的小孩,大冬天的吃那种东西的话,很有可能上午吃完,下午就会拉肚子了。
喝了一杯奶茶之后,范云才感觉到身体里面舒服了,昨天的时候因为感冒发烧而浑身无力的那种虚弱感,今天似乎也已经没有了,看起来他毕竟还是年轻啊,年轻身体就恢复的快,有很多疾病,甚至于根本都不用吃药,可能就会自然而然的就好了,其实主要是昨天他已经发烧了,如果说他不是发烧的话,他可能连药都不会吃。
感冒如果发烧的话,其实是不用吃药的,因为感冒这个东西很奇怪,你就是吃了药也不是说马上就能好的,但是如果说发烧的话就不一样了,发烧的话一定要想办法让烧退下去,不然的话很容易烧坏脑子的,许多人就是这样子的,因为发烧的时候没注意体温,一直烧,烧着烧着就烧成了脑膜炎,最后就成了傻子,这样可悲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范云他们村子里面就有一个傻子。
就是因为小时候的时候感冒,不知道为什么家里面的大人出去干活了,没注意那个小孩子就一直在发烧,烧着烧着,最后就把脑子烧坏了,烧成了一个傻子,逢人就只会嘿嘿嘿的笑,就因为他这个原因,搞着自己的老爸老妈,时不时的就会吵上一架,干上一架,为什么?因为彼此互相指责,都埋怨没有把小孩带好,看好,其实谁也不想出事,出了事情再做事后诸葛亮,也是无后无补的。
包括唐若他们老家的那个老村子里面那个大傻子老桶,很有可能也是因为小时候的时候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所以说才会傻成那个样子。
唉。
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子的,有很多的悲剧往往就是因为一些小疏忽造成的。
不过范云并没有将他手中奶茶杯子里面的那些冰块吃完,因为吃了两口之后,他感觉到有点冰冰的牙齿不舒服,所以范云就将那只奶茶杯子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范云有很长时间没有抽烟了,自从他戒烟以来,嘴巴里面的味道一天好过一天,口气也逐渐变得清新了,就算像刚才他吃完了冰之后,然后用舌头抿了抿口腔,突然感觉到嘴巴里面一股十分透彻的的凉爽感。
他决定趁热打铁,再去旁边买一包口香糖嚼一嚼。
嚼点口香糖不算什么吧,是不是啊?
吃点小零食还是可以的。
但是让人值得怀疑的是,口香糖的那里面那种胶的成分是什么东西的,反正看也看不懂,你只要如果说要是看说明书的话,反正稀里糊涂花里胡哨的都是写着各种的化学物质,想来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范云无所谓,范云觉得这个东西吃一点应该没什么问题,还没有人听说因为吃口香糖得出现什么问题,得什么疾病的。
范云又走到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买了一包绿箭,然后抽出一只扔到嘴巴里面,啪嗒啪嗒嚼了起来。
一边嚼,他一边顺着路往前走,走着走着,一直走到了黄大秀的那家服装店。
到了店门口,他的双脚停住了,然后不由自主的就走到了店里面,店里面没什么客人,这个点还不到人出来买东西的时候,逛街的人少,如果说到了中午或者下午的话,人可能会多一点。
另外,最主要的是现在确实天气有点冷了,一般人更愿意待在家里面烤火,不愿意跑到大街上面来吹西北风。
范云走到黄大秀的服装店里,黄大秀正坐在她卖货的那个柜子后面织毛衣。
范云走过去,笑嘻嘻地对黄大秀:“姐姐,今天生意怎么样啊?”
范云还没有进来,其实黄大秀早就已经看到他了,但是因为她和范云现在已经非常熟了,所以说对于范云的进进出出,她似乎有一点视若无睹的感觉了,这时听见范云在招呼自己,于是黄大秀就停下了手中的毛一针笑着对范云道:“还没开张呢,闲着没事,打毛衣嘛。”
范云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黄大秀面前的那个柜子处,一个胳膊肘遮住柜子,另一只手抽出一片口香糖递过去:“来,姐姐休息一下,吃一片口香糖吧。”
行。
那就吃吧。
所谓恭敬不如从命。
依照黄大秀和范云的关系,其实两个人已经相处的很不错了,平常的时候没事,范云经常跑到店里面来坐一坐,顺便休息休息那两条因为遛来遛去走累了的腿,到这个店里东一句西一句的没话找话和黄大秀聊一聊天。
虽然两个人的年龄相差十来岁,但是,似乎黄大秀和他还是有挺多话说的。
其实,两个人聊天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重点的目标,反正都是东一句西一句的,说一些生活上面的琐事。
到了这种时候范云仿佛就成了一个八婆一样,经常会说一些在外面看到的什么东西。
但是。
更多的时候却是范云倾听,而听黄大秀在那里像打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毕竟黄大秀是做生意的人,伶牙俐齿,再加上她天生说话又有那么几分的幽默感,很会调侃,所以说出来的话范云也喜欢听。
不过。
今天黄大秀都没有和范云说些什么事情,如果说范云看得够仔细的话,他应该发现黄大秀的眉毛有点微微皱着,看起来似乎是有点什么心思的。
但是心思是别人的心思,他和黄大秀的关系并不能够到达可以问她心思的地步,所以说范云也不好问什么。
但。
察言观色他还是看得出一点,黄大秀的心里面肯定是装着一些什么东西的,但是黄大秀不说他又不好问,所以说范云也就是打了个哈哈。
他在黄大秀里面在店里面转了一圈,假装是一个顾客买东西。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黄大秀是不会反对的,因为谁也不会嫌自己的店子里面客人多,是不是?
现在店里面本来就没有什么人,范云在里面转一转,说不定还能给她店里面带来一些人气。
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黄大秀的这个服装店里面卖的那些衣服基本上都是偏向于成熟女性的,并没有什么合适的衣服适合唐若那个年龄段的。
看起来黄大秀的目标顾客群十分的明确,基本上就是属于那种职业白领,或者说结了婚的那种年轻的女性。
也算特色吧。
说来说去,毕竟,唐若还是属于那种刚长大的女孩子嘛,她如果说要是穿衣戴帽的话,必须要年轻化的。
其实说来也是。
什么年龄段就要穿什么年龄段的衣服,说什么年龄段的话,做什么年龄段的事,这样才不会显得突兀,而有违和之感。
凡事都应该顺其自然,而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不然的话,那样子就会给人感觉十分别扭。
黄大秀笑了笑,她并没有理范云,而是任凭范云在自己的店里面转着,她拿起放在柜子上面的毛衣,继续织的起来。
这一会儿。
并没有什么顾客。
对于范云这个潜在的顾客,她根本没有拿他当个顾客看。
说来也是。
范云此时本来就是属于那种蹭吃蹭喝蹭蹭蹭的味道。
他也只是逛逛而已,顺便长一长见识。
长见识,不是说非要一定要坐在学课堂里,一定要打开书本才能长见识,一个人走在路上,无论衣食住行,眼看到,耳听到的,基本上都是长见识的来源。
自古以来都有那么一句话叫做行千里路,胜过读万卷书,说的就是长见识的问题。
不过。
当范云转来转去转到黄大秀店里那些女性关于里面的衣服的那一部分时,他还是赶紧的避了过去,因为有些东西还是不看为好,起码要引之为忌讳。
譬如说。
那个……
那那个……
该看的看,不该看的不看,这是他所拿捏的分寸。
范云转了一圈之后感觉倒没什么好看的,然后就转身对黄大秀道:“姐姐,我去外面寻一圈,去外面转一转,看看什么情况。”
黄大秀笑道:“外面怪冷的,出去干嘛呀?上班差不多就得了,那么认真干什么呀?
那旁边有凳子,坐凳子休息一会儿嘛!”
看她说的。
似乎范云干工作,是什么劳动模范似的?
第290章 聆听和倾诉
范云笑道:“我出去走走。”
他也没再跟黄大秀聊什么了,而是迈步出了黄大秀的小店,顺路往前走。
黄大秀也没有跟他客气,有些时候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子的,一旦关系挺熟了之后,彼此之间就再也会少很多那些虚情假意的客套了,没必要了。
像范云就是。
他跟黄大秀已经很熟了,他每天就在这个街上面巡逻,有的时候走着走着情不自禁的,一抬腿就会走到黄大秀到店里面来,当然了,他进来纯粹就是闲逛,想看看他并不买什么东西,这里面都是女装,他也没什么好买的。
这些。
黄大秀都知道。
但是黄大秀对于他这个特殊的客人并不反感,虽然说每一次范云来只是闲逛,但是黄大秀心里面还巴不得多来几次呢,毕竟他是穿着公家制服端着公家饭碗的人,他能够来到店里和自己有说有笑的聊上一会天,黄大秀都觉得非常高兴,有些时候就算是两个人不聊天,只是就这样默默无语的坐一会儿,黄大秀也感觉到心里很踏实,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黄大秀看着范云离去的背影,将手中的毛衣针又放回了柜子上,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叹得很有味道。
或许。
在黄大秀的心中,恰如微风荡漾撩起波澜的湖水一般,泛着一点点小小的浪花,那浪花里有可能是回忆,有可能是叹息,也可能是她沉浸于对往事之中的回忆当中去了。
当然。
那些都是她的过去,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和她老公的过去。
黄大秀的老公是有钱的。
有钱在有些时候未必管用,因为什么呢?
黄大秀的老公常年在外面工作,据说是在广东在某一个地方开着一个厂子呢,也不知道是卖腻子粉还是卖什么东西,反正是做生意的,常年累月都不回家。
他所做的事情。
无非就是问黄大秀的银行账户里面,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打一次钱过来。
钱。
有些时候确实是个好东西,有了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但是。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却又是钱所不能代替的。
特别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
在那些春风撩人的夜晚,那种寒风呼啸的深夜,作为一个女人,其实黄大秀她也是非常希望有个男人陪在自己的身边,可惜的是,她的老公一直都是说自己在外面生意忙,一定要把生意再做大一点,等他赚大钱了以后再回来养老。
因为这个问题,黄大秀有的时候还会跟她老公发火,那些小脾气,但是她老公似乎也并不在意,而是一直都笑着安慰她:“好好好,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现在我这个厂子生意还刚刚定型,一切都还在发展之中,你别急嘛,等我以后赚了大钱,自然就会回去的。”
有些时候黄大秀就有些担心。
担心什么呢?
担心自己的男人在广东那边一个人难免会孤独,难免会寂寞,那么当他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会不会按耐住自己呢?
会不会背着自己在外面偷偷的找别的女人呢?
这个也很难受呀。
有很多男人就是这样子的,在外面无论是打工还是做什么生意,有些时候就是因为忍耐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和那些小孤独小寂寞,于是就背着家里面人偷偷的找了情人。
所以说。
现在这个社会关于情人的称呼二奶三奶都已经不再是新鲜的东西了。
这个社会。
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其实也看得更加的包容,似乎如果说一个成功的男人没有一两个情人,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
除此之外。
黄大秀作为一个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女人,她的心中有很多时候也是十分渴望男人的抚慰的。
不说别的。
只说那个吧。
就那方面的事情,一旦开了闸就好像是控制不住的洪水一样,有很多时候并不是纯粹靠精神和意志就能压制住的。
在很多个夜晚,黄大秀就常常都是一个人抓着被子,一只手扯住另一角,同时,嘴巴里面的牙齿也咬得咯吱咯吱响。
当然。
对于这种不可对外人言及羞于启齿的事情,她当然是不会对别人说的,不会说并不代表他不想,她的心里有很多时候也常常会冒出一些古怪而大胆的念头,而那种念头每当冒出来的时候,她都不由得被自己吓一跳。
那种念头就好像是春天的山坡上的青青小草一样,一阵阵风吹来就从地底下纷纷的冒出头来,在呐喊着呼吸,在呼吁她一定要去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
对于她这样的女人来说,她又不是没有钱,老公按时都会借钱给她,她有钱。
除了钱之外,她还需要什么呢?
她需要情感。
说句实话,她在情感上面应该是缺失的,虽然在外人的眼里,看上去她开着一家服装店,手里面有大把的票,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肯定过得舒服无比。
其实。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自己过得是什么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
自从她看到范云这个小弟弟三番五次的到自己店里面来闲逛着,在聊天的时候,她的心里突然就会冒出一些想法,这些想法常常让她在夜半三更的时候睡不着觉的时候,从脑子里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来。
常常的。
她也会被自己的这些念头吓一跳。
本来什么事情都没做的,反倒,她却以为自己已经做了什么,弄得脸上一阵阵发烫发烧,一颗心也怦怦的直跳。
她在想什么?
她想的事情当然是一些她自己都认为羞于启齿的事情,起码不应该她自己积极主动的事情。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如果说范云要是有一些什么表示,或者说有一些什么举动的话,料想黄大秀是十分乐意接受而不会反对的。
可是。
她也知道自己和范云的年龄毕竟相差那么多,似乎范云对这方面也不怎么开窍。
他毕竟不是一个那种已经十分懂得人间风情的中年男人,一个眼神一个肢体动作,就知道对面的女人想要什么。
而范云不是,范云对于许多事情他不懂。
有些时候黄大秀也常常会大胆的跟范云开一些看上去似乎有一点点过火的玩笑。
但是。
范云通常情况下都是嘿嘿笑着,并不接招,这样倒让黄大秀不知道范云对自己是什么看法,究竟又是打的什么主意。
要说范云对自己没有好感吧,那么为什么他经常会跑到自己店里面来呢。
还给她胡扯八拉呢?
如果说他对自己有好感的话,为什么他对自己某些若有若无的小提示却又无动于衷,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呢?
黄大秀心里面就有一些不服气,她觉得以自己的人情世故和阅历,如果说连范云这样出出马路的小伙子都摆不平的话,那么自己这三十多年的饭真的是白吃了。
她又重新在柜台上将毛玉珍拿起来,十指不停的穿梭摆弄着,别说看上去她那保养的十分精致的,手指白皙细长,十分的干净漂亮,倒显得她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十分有些风情的女人。
她一边织着毛衣,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想着不由自主的又叹了一口气,她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一些乐趣的,如果说连点乐趣都没有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人毕竟不是猪,不是说每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又吃什么都不想,不是的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人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之外还有更深一些的想法,就像刚才她在琢磨范云一样,很多时候也并不是只从那方面想的,更多时候她还渴望合一个自己并不讨厌的人进行更深层次的沟通交流啊,这种沟通交流对于她来说,她可能还不知道,其实是危险的。
也可以这样说。
许多时候当她有了什么心事的时候,她是渴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真心倾诉的对象,而这个倾诉的对象并不好找。
说实话。
有很多话并不是说想说就说的。
即使黄大秀是一个好的倾诉者,那么,也必须要有另外一个好的聆听者才行啊。
而聆听和倾诉的话题又是什么呢?
倾诉者无非也就是说自己工作生活上的种种事情,如果两个人的关系到达了某种层次之后,或许还可以有进一步的沟通交流,说到情感方面的问题。
而情感,往往这种工作生活提炼出来的更高层次的东西。
这种东西如果说不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人,或者说不是自己愿意接受愿意与之分享秘密的人,那么,无论是哪一个女人都不会随随便便的向别人倾吐自己内心的情感和秘密的。
聆听者亦然。
有些时候作为一个聆听者,一旦接受了别人的倾诉,那么就相当于接受了别人的秘密,而这些秘密,通常情况下又像一只烫手的山芋一样,其实是很难接招的,一定要十分有生活阅历的人才能够处理好。
很难。
有很多人生阅历极其丰富的中年男人,那些四五十岁的成功人士,有当官的,有从政的,有经商的,有富豪,有官员,许多时候也会败在一个十几二十岁的那句懵懂无知,十分幼稚可笑的女孩子的倾诉之下,而做出许多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这样的例子,在生活当中比比皆是。
黄大秀打着毛衣,她觉得自己的心中就好像有一只轻轻的狗尾巴草的,一直不停的撩着,一样撩到她心里面痒痒的,她的心里总是有一些大胆的若有若无的想法,时不时的冒出来,这种想法让她恨不得马上行动,将自己的想法落实到实处。
于是。
她露出那两排洁白好看的白痴一样的牙齿,用力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咬得很用力。
仿佛她的两片红红的嘴唇之间,有一个男人一样可以让她撕,可以让她咬。
她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一阵阵发烧,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中突然之间又有了那种十六七岁时少女的那种感觉,那种感觉让她的面颊发的光光的眼睛特别的亮,让她的脸上一阵阵的发烫,烫了她的脸都红了,感觉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一边咬着自己的嘴唇,一边眼珠都不停的咕噜咕噜转着,似乎在想着什么心思,打着什么主意,而这些,范云一无所知。
范云说出去走走,就出去走走。
他出了黄大秀的店之后,顺着路一直往前走。
北风呼啸。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不停地摇着,马路两旁的那些行道树,吹的树叶上面已经干枯的树叶子哗啦啦直响,这都使得如同雨落金钱一样,摇下几枚金黄的叶子下来。
马路上。
行人稀少。
倒是在旁边前面不远的一家店面门口有一对年轻的小情侣,那个男孩子正将一只毛茸茸的毛线织成的帽子戴在一个对面女孩子的头上,同时还用手揪了揪那只帽子,两只同小兔子耳朵,替自己的女朋友遮住耳朵。
做完这一切之后,那个男孩子甚至还将那只女孩子的手捉到了自己的手心里,然后放在自己的唇边,不停的吹着热气,似乎那种热气可以将女孩子的手呵暖。
男孩子做这动作的效果如何范云不知道,反正只知道他所看到的这一幕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充满柔情,他觉得如果说要是唐若也是这样站在自己面前的话,自己也一定会和那个男孩子一样做着同样的动作。
光是这些动作都不够,范云甚至还想,自己很有可能会把唐若的手抓过来揣在自己的怀里,放在自己滚烫的肚皮上,贴着暖着。
范云的想法绝对可以落实到行动上面去,他怎么想他就会怎么做。
可惜的是,此时唐若并不在他的面前。
范云看着别人的爱情,不停地想着自己的爱情,想着想着,他的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了微笑,同时嘴角向上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形,至于他的背后只是轻手轻脚过来的一个人,他根本就不知道,一点都没有察觉。
那个人走到他的背后,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同时大喊一声:“嗨……”
第291章 无意之为,最为致命
别人心里怎么想的,范云并不清楚。
现在。
他正处于上班状态,上班的状态是什么情况呢?
大概就是那种抬头看天,低头望地,恨不得用于八架马车,将火球一样的日头拴在马屁股后面,拉着往西跑,同时还不忘在每一匹马的屁股上抽上一鞭子,以便那几匹马能够跑得快一点,这样,下班也可以下的快一点。
不快不行啊。
不快就会烧到屁股。
大概就是这种状态吧,反正是,只要一上班,就盼着下班。
下了班的时间才是属于自己的,才可以到处去野,到处去浪,想吃什么就去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去喝什么,随心所欲,无拘无束,而不再受制度的管束。
这一段时间。
范云总觉得上起班来无精打采有气无力,好像浑身懒洋洋的,提不起什么劲头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其实,有很多时候范云经常的告诫自己这种精神状态,这种工作状态要不得,但是真正到了让他上班的时候,他又觉得百无聊赖,似乎什么都不想管。
大概。
这就是所谓的,他已经混成了老油条了吧。
老油条大概都是像他这个样子的,反正只要走在这条街上,所有的这些事情,仿佛一切都紧紧的握在他的手心,他完全可以做到胸有成竹似的。
大概如此。
也许是吧。
范云顺路一直往前走走啊,走到走到了花荷路口,就在花荷路口旁边的一个垃圾桶后面,范云忽然发现这里有一个讨钱的人,正在那里不停地冲过路的人乞求着什么,以此换取那些匆匆过客的怜悯,施舍下一些钱来给自己。
看。
那一个残疾人两条腿已经齐膝盖处断掉了,他也没有坐轮椅,而是肚子朝下,将自己的身子趴在一块木板做成的四轮小车上面,而当他走路的时候,却是用手撑着地面,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着,看起来那辆四个轮子的平板车似乎轮子不错,因为看上去他的主人撑着自己的身体往前走动时,似乎并不是很费力。
那一个残疾人让钱走两步,然后左手就拼命地摇着,手中放了几枚硬币和一些纸币的,不锈钢大碗,嘴巴里面拼命的嘟嘟囔囔的说着一些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谢谢,谢谢。
范云通常遇到这种残疾人的时候并不会给钱,倒不是说范云的心肠不够好,只是很多时候他感觉到这些残疾人可能是备一些犯罪团伙给操纵了,据报纸上说,经常就有一些犯罪团伙操纵身患残疾的儿童和这些可怜的人来讨钱,以他们身上的残疾换取人们的同情,以此达到为自己敛财谋利的目的。
很难说。
范云走到那个残疾人旁边不远的地方,停下的脚步,仔细观察着。
这是他的强项,范云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有良好的观察力,只要他下定决心想看。
这如果放在军事上面,就叫做侦查。
只见。
那个残疾人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花白,然后将头上面落满了头皮屑,也不知道有多少天没洗头了,浑身脏得简直让人不忍直视,同时他那只端着不锈钢大碗的手也是黑的,如同刚刚掏过煤球一般,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掏的,再看他那些指甲,看样子也是很长时间没剪了,其中有两根弯的,如同鸟爪子一样。
莫非?
他就是周星驰的电影武状元苏乞儿里面,那个教会苏灿绝世武功的老乞丐不成吗?
很难说。
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说不定像他这个每天在这滚滚红尘繁华的城市里面走来走去的残疾人,正是一个隐者,或许他正在用这种东西考验自己,考验自己的耐心,考验自己的任性,以此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譬如说杜绝,据说有些身怀特技之人,当他隐于世的时候,常常会利用各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杜绝,所谓一百年一小劫,三百年年一中劫,一千年一大劫。
范云倒觉得。
每一个不平凡的相貌背后必应必会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只是有没有人愿意去倾听别人的诉说而已,如果说他能够蹲下身来和那一个讨饭的人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的话,说不定从他的嘴里必定能撑出许多让范云感到津津有味的东西出来。
这既不是揶揄,也不是讽刺。
这就是现实中的世界。
这时。
有一个打扮的干干净净十分漂亮,看上去好像一只瓷娃娃般的小姑娘走到那个讨饭人的面前,将手中的一张纸币扔了进去,依范云那么良好的眼力,老远就看见了,那居然是一张五块的纸币。
那个小姑娘心肠真不错,而且说,居然扔了那么大的一张钱。
扔完之后,那个小姑娘转着一双十分美丽的大眼睛看了看那个讨饭的人,那个讨饭的人也不管她是大还是小,反正嘴巴里面就一迭声说着谢谢。
“谢谢……谢谢……”
小姑娘的身边似乎挂着一些笑容,她倒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往后面走了过去,一直走到一个同样长得十分美丽的年轻女子旁边。
大概。
那个女的是好的妈妈吧。
范云看到这里,其实他也就有了一些念头。
经过他深入的思考之后,他觉得有很多人愿意施舍给这些讨饭的人,并不是说他们没有过和自己一样怕受骗的想法,而是因为施舍钱的人根本就不在乎,大概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舍着出去的钱,无论是给谁都是一样的,反正都是为了给自己积福,关于积福一说,或许多多少少也正应了佛家所谓的众生平等。
众生平等。
在佛家的眼里什么都是平等的,无论一花一草还是一鸟一兽都是一样的。
当然。
这些佛家是那种所谓真正的佛家,是心有大慈悲的人,而不是整天坐在庙里面向施主们讨要香火钱的那些假和尚,假尼姑们那些不算,那些没有所谓的平等,那些只看钱,谁的钱多谁就是大施主,谁就是善人。
而。
如果说没有钱的人走到他们面前,想试图问他们倒要两个钱用一下的时候,他们绝对会吝啬的一根毛都不愿意拔出来。
其实说起来佛有的时候也是贪财的。
比如说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师徒到了西天之后,本来应该到了该赐予他们经书的时候,而掌管经书的那两个佛却再三的刁难他们,试图问他们要一些钱财来换取情书,这让孙悟空十分生气,所以说孙悟空才连连发怒,一分钱也不舍给那个那两个和尚,结果却换来了一挑子的无字天书。
最后。
还是洞察事实的未来佛,也就是所谓弥勒佛提醒了孙悟空,这个当然要提醒,因为事关他的责任,不管怎么说,关于后代有关的事情都与弥勒佛有关。
可惜当时孙悟空并不知道,那两个刁难他的家业,其实根本就是得到了如来佛的肆意,因为如来佛默许,所以说他们才敢这样索取贿赂,不然的话他们怎么敢做这种事情呢?
所以说。
有的时候,放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时候,当人们到了某个部门办事被刁难,被那些办事人员讨要贿赂的时候,很可能他们的领导也知道,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以此推理就知道现在这个社会自己应该怎么做,自己应该懂得什么。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他并没有想深入的去琢磨这些东西,他只看自己眼里所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他也未必想透过这些东西更深一步的去思索一下,也不是说他不愿意实施,而是他的兴趣点根本就不在这些上面,他又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是一些著书立说介于育人的那些教授,对不对?
他的兴趣点。
现在一个是怎么想办法多赚点钱,买一台电脑。
另一个就是只要有空的时候,他就想想唐若,唐若是他的爱情,爱情有些时候比生命更加重要,起码对于范云是这样的,范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假如说真正到了世界末日或者说最危难的时候,必定他也会拼死全力的来保护唐若,不让唐若受到伤害。
且不说真正到了危机关头,他能不能做得出来,相信,就是这样范云每一天的自我提醒,不停的加持巩固自己的念头的话,真正到了危难关头的时候,他必定也能够做出来的。
当然了,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没必要去琢磨,去说。
范云越过了那个讨钱的人,他并没有施舍,说来也怪这些讨饭讨钱的人,他们可以像那些穿的富丽堂皇的人去讨,但是唯独就是不会向穿着制服的人去讨,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概他们是觉得那身制服就代表的是公家的人,而公家的人在某些程度上可能就代表着权威吧。
范云没有兴趣去深究这个残疾人背后的那些故事,虽然他明明知道,如果说一旦将那个故事挖掘出来,完全可以写成一不砖头一样厚的书,但是他也不想去深究,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故事,如果说把每个人的故事写出来说出来的话,必定能够成就一篇篇的文学巨著。
不感兴趣。
他只觉得自己上班一天走来走去的都够累的了,他不想去听比他还累的一些事情。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路边上,不知道谁将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扔在了地上,范云并不客气,抬起腿来就是一脚,他这一脚如同国际足球比赛上最优秀的射手一样,直接就将那一只空瓶子射向了远处一辆单车。
“啪!”
那个塑料瓶子正好打在单车的辐条上,打得那辆单车的后轮居然转了起来,虽然转得十分缓慢,但是,确实是转了。
车轮一转。
不知道什么时候插在车轮里这一根竹竿,也随着车轮轻轻的转了起来。
竹竿的另一头。
是一只放在地上装满水的塑料袋子,塑料袋子里装着的,应该是活蹦乱跳的鱼。
看那五颜六色,色彩缤纷的模样,大概,应该是装的金鱼。
说来也巧,那一根竹竿的另一头居然如同刀锋般锋利,就在这轻轻一转的空档,居然就刺入了那只塑料袋子,瞬间,一股水从袋子里流了出来。
而袋中的鱼,仍然还在撒着欢,一个劲的活蹦乱跳着,丝毫没感觉到大难临头。
而他们的主人此时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根本就没在旁边,也没有人注意到那只装鱼的塑料袋的居然被刺破了。
范云也是一样,范云也没注意。
只见那只塑料袋子里面的水越流越少,越流越少……流着流着就见了底,这时,里面的那些鱼儿们才感觉到大事不妙。
只见。
那些鱼一条条张着大嘴,在袋子里面急得东窜西跳,试图以这种方式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惜的是,并没有一个人发现。
如果它们的主人再不回来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窒息而死。
范云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之中的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居然就直接威胁到了另外一种小生物的生命。
无意之为,最为致命。
他确实不知道。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往这边看,而是抬头看到了远处。
远处有一家店,刚刚开业,门口挂着横幅和很多五颜六色的气球。
范云决定走过去看一看,看一看是什么情况,不管怎么说,这条街上许多事情都是他负责的,现在是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他如果说不能够及时知道的话,对于他的工作是十分不利的。
不管怎么说,他能不能处理得了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如果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的话,又是另外一码事。
所以,范云就走了过去,走到那家店门口,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违规的事情发生。
当他走过去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家小吃店,原来是武汉久久鸭脖。
虽然说横幅拉得很长,气球也挂得五颜六色,但是他们这家店似乎并没有什么违规的行为,因为他们并没有大张旗鼓的搞什么活动,也只是挂了横幅和气球,仅此而已。
范云站在旁边看了看,别说前来消费买东西的人还真不少,大多都是一些年轻的女孩子和小伙子们。
第292章 送吃的给唐若
范云如果晚上不和希刚喝酒的话,他可能也打算买一点的。
可是。
现在不能买啊,现在买了没地方放,如果说直接送到唐若公司的话,似乎……
似乎也是可以的。
范云的机灵劲上来了,他决定也去买一点,买一点,等下直接给唐若送过去,于是,他也挤在了人群里面。
范云买了五块钱的鸭脖子,五块钱的鸭掌。
他叮嘱那个脖颈粗打着蝴蝶结的年轻服务员小妹道:“帮我分成两袋装啊,装好一点啊,帮我包好一点,因为我现在没有吃,我等下要拿给别人的。
对了,这个是辣的呀,还是特辣的?
我感觉我应该买一点特辣的吧,如果说辣的不够味的话不好吃,另外可能还有一些腥味,因为鸭子说实话腥味很重的……”
有点啰嗦。
那个服务员小妹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而是笑着抿着嘴帮他把包打好。
范云其实并不知道,人家小妹的意思是,因为他卖的都是吃的东西,所以说尽量还是少说话为好,因为如果说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话的话,很有可能那些唾沫星子就会飞到这些食物里面去,那样的话多不卫生。
所以。
范云说了不少,但是那个小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做她手里的事就是了。
买完。
付钱。
走人。
范云走出人群,走到一棵树下面,然后摸出手中的电话给唐若,打了一个电话:“若若……你现在有空下来吗?你如果有空下来的话,我拿点东西给你。”
电话那头,唐若笑嘻嘻道:“什么东西啊?”
“好东西,好吃的……你下来嘛,你下来你就知道了,我到你们公司门口等你啊,好不好?”
“什么好吃的呀?你说嘛?”
范云挠挠头:“1点小吃你下来吧,你下来你就知道了,我下来好的哦,我现在往你们公司门口走啊,估计再有五六分钟应该就可以走到那里了,就在那个新华书店门口那里,我等你啊,快点快点快点…”
范云一迭声地催着。
唐若应道:“好的,好的,我马上下来啊。”
范云一边提溜着手里的东西,朝唐若他们那个广告公司的楼下走,一边皱着眉头。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片口香糖,剥去外面的包装纸,啪嗒一声扔在了嘴巴里嚼了起来。
嚼得挺欢快。
从他买鸭脖的这家小店门口到唐若她们公司并不算太远,如果说要是慢悠悠的走的话,大概也就是十来分钟,因为范云的心情有一点迫不及待,所以说他脚下走得特别快,也就是大概六七分钟样子吧,他就从秦皇路走到了唐若她们公司的楼下。
广告公司门口斜对面那家五金店的老板“大喇叭”老远就看到了范云,她一边嗑着手中的瓜子,一边从店里面走了出来,乜斜着范云,嘴里面还嘀嘀咕咕的:“这家伙,好像有好长时间没在这边了,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今天怎么又出来了?”
范云听不见大喇叭的嘀咕,才一鼓作气走到了新华书店门口的一棵桂花树下,站下来,那棵桂花树上早就没有桂花了,叶子倒还是有一些,毕竟这是南方嘛,跟北方不同,北方一到了冬天,基本上除了那些松树和冬青之类的少数一些可以耐寒的树木,其他绝大部分的树木叶子都会掉下来,而南方不同,像兴安这种小城,虽然说冷是冷,如果是冷的特别厉害的时候还会下雪,有的时候也会起很厚的霜,但是通常情况下,树上面多多少少懂,还是有一些叶子的,当然了,除非那些极不耐寒的,比如说梧桐啊,杨树啊之类的,可能就会叶子掉光。
范云走到树下之后,将自己口中的口香糖用纸包了,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大概站了不到两三分钟的样子吧,唐若就从楼上下来了,躺着一边下楼,还一边左右看了看,范云知道他看什么,他知道唐若是担心周围有她们公司的人看到了,影响不好。
可以理解。
不过。
因为有几天没见到唐若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当范云看到笑嘻嘻的唐若从楼梯上下来时,顿时就觉得他的世界光彩无比。
他只觉得。
周围的那些人,那些物,那些树木,那些花草,所有的一切都已经不在他的眼里,他的眼中现在只有唐若一个人,只有唐若那张圆圆的脸上浅浅的酒窝,那对弯弯的眉毛下会说话的大眼睛以及那一头乌黑的短发。
唐若看着范云那个傻样子,不由得笑得更加厉害了,她走到范云的面前,伸手戳了戳范云的肚子:“怎么啦?傻啦?”
范云的一双眼睛贼溜溜,叽里咕噜转了一下,左右瞄了一下,看看并没有人注意他和唐若,于是,就拉着唐若的左手,俯下身去,迅速的在躺着的,嘴上亲了一下,亲了嘴巴还不算,然后又在唐若的脸蛋上,左右开弓,一边亲了一下。
唐若笑语嫣然道:“哎,你不是说买了什么小吃给我的吗?在哪里啊?
难道,你那么急着打电话过来让我下楼,就是过来亲我两下的吗?我发现你真是个坏家伙,良心大大的坏了。”
这是。
范云才将背在身后的那只手亮到唐若的面前:“喏,我买了一些武汉久久鸭,这里面是鸭脖子和鸭掌,味道很好的,特别辣,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吃那种特辣的,刚才我尝了一点,特别特别好吃,真的,你试一下吧。”
唐若扑哧一下笑出了声:“我看是吹牛吧,我就不怕辣,我就怕它不辣,这种东西其实越辣才越有味,我告诉你,不过咱们县城好像没有啊,什么时候开了一家这种小吃店啊,我记得好像上一回的时候还是那个谁啊……对了,还是华华带回来……带回来一些,我尝了下,味道还可以,真的挺不错的,只是不知道今天你买的是不是和她上次买的那个是一种味道?”
范云拉着唐若滑腻腻的小手:“那我就不知道了啊,也要尝过了才知道,反正我刚才吃了一块,我感觉到还可以。”
唐若轻轻将他的手挣开了:“注意影响,注意影响啊,这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啊,我看你就是调戏良家妇女啊……”
范云嘿嘿乐了:“我敢吗?
再说了你看我也不是那样的人呀,说实话,因为我刚才看到那个刚开张的小吃店嘛,我特意买过来给你的,真是的,你不要冤枉人好不好?”
唐若又戳了戳他的肚子:“行了……那就这样吧,我不能下来,时间太长了,我们公司今天事情很多的,那我走了啊,我上楼去了啊,对了,你说今天晚上不过来吃饭了是不是啊?你去找你那个战友什么什么,你战友喝酒啊,少喝点酒啊,喝多了酒对身体不好的,啊,听到没有,乖……啊……”
范云恋恋不舍地冲唐若摇了摇手。
此时轮到唐若左右看着了,当她看到左右没有人的时候,于是,为了表扬一下范云,就走到范云的面前,踮起脚跟,在范云的左脸颊上轻轻的亲了一下。
“好了,我走了,好好上班,啊……”
没问题。
有了唐若精神上面莫大的鼓励,范云肯定会好好上班的,放心吧。
唐若把眼睛里面仍是不舍的范云撂在了地上,转身上楼,她一边上楼,一边奇怪地自言自语道:“范云这个家伙,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他的嘴巴那么香啊?”
当然香了。
因为范云刚刚过来见她的时候嚼了口香糖嘛,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唐若拎着手中的东西,一边爬楼梯,一边伸出右手的食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个家伙……真是的……”
真是什么呀?
真是个好家伙,真是个好东西,真是个好小伙子吗?
范云听不到唐若的嘀咕,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躺着的背影顺着楼梯一点点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然后范云仍然在原地站了一下,似乎就连空气中在唐若转身离去时留下的那股味儿,他也要再闻上那么一闻。
闻一闻唐若刚刚站在他身边时留下的香气,然后他才走,这样他才能显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的满足。
不知道为什么。
有些时候当范云没有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如果说两个人分开了那么一两天之后,虽然说范云十分的想她,但是呢,那个想却是一种还不至于让范云坐立不安的想。
而。
此时。
当他看到几天不见的唐若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就恨不得一把抱住唐若,将头深深的埋在她白皙的脖颈之处,留恋地嗅着她身上的那种独特的香味。
可惜的是。
范云的脸皮毕竟还薄,他不像大城市里面的那些小伙子那么开放,虽然说他心里面的念头十分的强烈,但是真正到了需要他落实到行动上面的时候,他还是有一点点那么的小羞涩,小胆怯。
也正是。
所谓的有贼心,没贼胆。
纵然他的心中对唐若的爱如同滔滔的江水一般绵绵不绝,如同一座座高山一样巍巍峨峨,可是他仍然不敢将自己心中的那股爱意,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许多众目睽睽的眼睛表现出来。
如此说来,范云是一个保守派,他的性格上面应该说具有许多保守的一面,这种保守的一面让他做些事情来畏手畏脚,对于这方面来说,他不如他的弟弟范雨,范雨什么事情,就大胆的多。
譬如说。
范雨此时正在和那天和他一起吃饭的那个美丽少妇做的一些大胆的事情。
范雨想得很开。
他常常跟玉成聚在一起的时候,聊天聊着聊着,两个人就会聊一些关于他们同龄人之间的那些理想,生活等等各种话题,有的时候也会说到人生这样的大题。
人生。
玉成就会给范宇发上一根烟,然后又帮他点着,等到两个人同时都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后,玉成才会从嘴巴里面吐出几个烟圈,悠悠的望着天空道:“我跟你说,范雨,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咱们来的这个世界上其实充其量也就是活那个七八十年,我就算是你活的久一点,也就是活百八十年,百八十年对于这个宇宙来说其实又算什么呢?
连一粒灰都算不上……
说实话,如果说把我们放在地球上面,真的我们连一粒或一粒沙子都不是,什么都不是,所以说,我们不管别人怎么样一定要好好的享受生活……
总而言之,现在这个社会一切都向前看,不管怎么样都要想方设法的去赚钱,有了钱你才能吃香的喝辣的,才能扬眉吐气,我也算是看透了,现在的人都是看钱的,只要你有钱别人总是对你高看一眼,如果说你穷,那么即便是你什么家教啊,人品啊,再好都没用,真的现在一切都是向钱看……”
范雨对于玉成的话深以为然。
那当然了。
玉成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个人从小无话不说无话不谈,不论是干什么好事坏事,反正几乎他们两个人总是凑在一起形影不离,也可以说玉成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这一番话,也就是范宇想说的话,只是范雨光顾着抽烟了,一时并没有准备好这些词语罢了。
不过。
范雨可是个行动派,他不说,并不代表他不做。
一旦有了合适的机会,范宇比谁都大胆,说实话,自从他当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之后,短短几个月之后,他的业务量一天比一天高,他的成绩连保险公司上游的总经理都知道,都对他大加赞赏。
这些。
都与范宇的胆大和他的某些追求是离不开的,当然了也与他的口才和相貌颇有关系,毕竟范雨长得帅,嘴巴也会说,这些都是有先天性的优势的,这些优势未必会在教科书中找得到,但是真正的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却又让人不可否认它们的存在。
其实。
也就是大家都生活在了一个看脸的时代。
脸是什么?
第293章 脸是什么?
脸是什么?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啊,100个人就有100个答案。
如果要是把脸简单的认为只是长着鼻子,嘴巴和眼睛这些东西,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那证明对脸的领悟还不够。
说起这个问题。
如果说要是让科学家的话,科学家就会说脸嘛,无非就是人类的一种器官有皮肤和细胞以及毛发组成等等等等。
如果要是让哲学家说,哲学家就会说脸就是人内部精神世界折射于外在反应,他代表着人的喜怒哀乐,代表的人所有的情绪的外在表达。
如果让心理学家说,甚至会可以引出一些阴谋论来,他认为脸有很多种,如面具如脸谱,都是直接和脸有关的,他们也许认为无非就是人行走在这个社会上面的一个标志,一个唯一的标志。
但是。
如果说是让范云来说的话。
范云一下子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大概以为无非就是区别人美与丑的一个标志。
而他的标准与解答实在是太过简单了,如果说只是说脸代表着美与丑的话,那证明他对于生活和社会的理解还过于太肤浅。
其实。
脸真的有很多种。
每一种都是一个人类在精神世界和个人气质的外在表现。
比如说。
曾经流行一时的厌世脸。
那些长着一张厌世脸的男男女女们,大多数情况下,给别人的感觉一眼看上去似乎都透露着一股忧郁的气质,但是,若是仔细的看他们的话似乎他们又不是装出来的那种做作的感觉。
那种面孔摆出来的话,明显带着三分的叛逆不羁感。
通常情况下有这种脸谱的人都是比较安静的人,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朋友之间聚会,不喜欢和陌生人来往说话,也不喜欢主动去结交一些天南海北的朋友。
但是。
这样的脸倒是有气质,有一种忧郁的说不出来的,能够吸引人的气质,看到这样的脸,通常会让人觉得十分有吸引力,甚至是不知不觉得自己跟着他们也会朝着“厌世”状态发展过去,继而整个人都觉得打不起精神,觉得世界上乱七八糟烦人好多的事情好多,于是,就想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瘫倒在沙发上,学上一个标准的葛优躺,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理。
有这种面孔的人,在拍照的时候大多都是微微皱着眉头,嘴角微微下垂,看上去,别说还真有几分对这个世界无所眷恋的一种独特的气质。
很有个性的一种表情,一种脸谱。
再比如说。
还有一种脸,叫做标准的君子脸,看上去那种脸谱的人总是代表着正义的化身,似乎随时都可以端起一挺永远打不完子弹的机关枪来拯救银河系,拯救全人类,说出来的话也常常是那么的富丽堂皇,那么的有怂恿性,那么的富有正义感。
通常就有这种脸谱的人,常常会在生活中表现的左右逢源,处处为他人着想,似乎总是摆出一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公无私的精神,具有这种脸谱,最典型的一个代表人就是那天晚上范云看的笑傲江湖里面的华山派掌门人,君子剑岳不群。
关于岳不群这个人物其实也是有很大争议的,有些人认为他是忍辱负重的代表,他所做的一切无非就是为了将华山派发扬光大,如果说站在这个立场上来评价岳不群的话,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无可厚非,无论是他耍尽阴谋想得到辟邪剑谱,还是不惜与令狐冲翻脸,将令狐冲逐出师门。
而有些人则认为岳不群完全就是一个最会使用阴谋诡计的伪君子,而且这个人忍耐性还特别强,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在自己门下伏下的二弟子那个卧底,但是他就是忍着不说,直到最后他打瞎了左冷禅眼睛的时候岳不群才说出来,其实自己早就知道,左冷禅在自己身边安排了卧底,由此可见这个人的城府有多么的深,心机有多么的重,又是多么的可怕。
无论是从小说。
开始从电视剧里面看,岳不群那张脸似乎根本看不出有一丝坏人的样子来。
他的脸。
也可以说得上挺有特色。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面,还有很多形形色色颇有代表性的脸谱,有中有奸,有好有坏,有善有恶,正是由于这一张一张的脸,才代表了这个五彩缤纷精彩纷呈的世界,才构成了这芸芸众生的万千种情形与姿态。
至于说范云。
范云走到一家卖衣服的服装店门口时,发现他们那个门口摆着一面大大的落地镜,也不知道是拿来照什么的,到底是照客人进来时还是照客人出去时的模样。
范云倒是过去照了照自己的脸。
他发现。
感觉自己那张脸比在部队的时候好像白了一点。
于是范云就又往镜子旁边凑近了一点,左端向右端向仔细看了看,确实,他的脸确实是比在部队当兵的时候白了很多。
其实。
这个不奇怪。
在部队当兵的时候,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管是什么天气,都要坚持训练摸爬滚打,毫不夸张地说,爬冰卧雪如同等闲之事,夏日炎炎训练场上流血流汗也是稀松平常。
那个时候他的脸确实很黑。
为什么?
晒的。
可是现在复原了嘛,到了地方上虽然说他每天的工作也是在大街上面之前走来走去的,但是他绝对不会像在部队那样严格要求自己了,起码说他不会在烈日下站军姿,一站就站上半个小时,对不对?他现在执勤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哪里有阴凉他就朝哪里钻。
这个不能怪范云。
无论是谁都是这样子的,人,如果说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总是站着的时候就想坐着,坐着的时候就想躺着,怎么舒服怎么来。
其实这也不是坏事,正是因为这这样子,所以说人才会琢磨出越来越多的懒人的发明,力求舒适嘛。
可以说不断向前前进的科学生产力都属与人的懒和喜欢享受,不愿吃苦是有关系的。
范云发现。
他在左腮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了一条很长的胡子。
如果说没有发现倒不算什么,但是现在看到了范云觉得自己坚决不能容忍他的存在,那一根长长的胡子就好像是一根十分醒目的野草一样长在他那光滑的水泥板儿地上上,显得格外的刺眼。
于是。
范云伸出右手用食指和中指的指甲掐住那根胡子,掐得很紧,然后用力一扯。
可惜的是他自以为掐的很紧,其实掐的并不仅因为当他掐到那根胡子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将那根胡子从山上提了起来,踢的腮帮子上面的肉有点疼,所以说他不知不觉的手上的力气又少了那么一点点,就因为少了这么一点点的力度,所以说导致他不能一下子将那根胡子从脸上拔下来,反而扯的脸皮生疼。
这就不应该了。
这是典型的自己骗自己,明明范云是下定了决心决定,一下子觉得那个胡子拔下来的,可是当他真正动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决心,似乎并没有那么的坚决,也没有那么的大。
范云觉得有点沮丧。
不行。
必须再来第二次。
于是范云又一次伸出两根手指,用指甲贴根掐住那根胡子,这一次他用尽了手指上面的力气,不要说是一根胡子了,就算是一根邦硬的核桃,恐怕以它现在的力度也能把它捏碎。
范云用力一拔。
嘿!
真疼。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觉得自己从腿上往下面拔那些他认为应该拔的那些毫毛的时候,感觉到根本就无所谓,好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一样,不但不疼似乎还有点痒,可是为什么一旦胡子长到了脸上的时候,动手拔就显得那么的疼呢?
看来。
主要还是人的脸皮太嫩了呀,也不知道是范云的脸皮太嫩了,还是大家的脸皮都是嫩的?
也不一定吧,或许有些人的脸皮不嫩。
因为。
有一段时间,唐彬那时还没有被辞退,住在宿舍的时候,范云就经常看到唐彬拿着一个小镜子和一只小铁夹子,将自己下巴上面的胡子拔来拔去,一拔就是拔了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
似乎。
唐彬根本不觉得痛一样,反正他不像犯人,这样拔一根胡子下来还要倒扣倒抽一口冷气。
没有的。
范云将拔掉那根胡子放在眼皮底下,好好的看了看。
怪不得疼,只见那根胡子的根部似乎被他连皮带肉都扯了那么一点点下来,他能不疼吗?
只是。
不知道范云怎样做,能不能除根呢?那一根胡子会不会是离离原上草一样,等到春风一吹又重生呢?
很难说。
说不定,那根胡子就好像是夏日雨后那种苞谷地里面的牛毛草一样,只要一场雨落下来,马上就会又成燎原之势,长得不可阻挡。
毕竟。
范云不再是十五六岁那一个匆匆少年了,他毕竟长大了,慢慢地,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恰如在那百丈崖头上面羽翼渐丰的小鹰一样。
已经可以独自一个人出来闯荡世界了。
可是。
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呢?
对于范云来说。
他眼中的世界大概应该是美好的吧。
因为只是看范云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只见他将手中那根胡子往地下一扔,满脸的轻松愉快。
是的。
他能不轻松愉快吗?他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说了自己想说的话。
他见到了心爱的唐若,拉了唐若的手,还亲了唐若。
对于一个能够拥有爱情的小伙子来说有什么比能让他更加感觉到欢心和备受鼓舞?有什么能比得上爱情能够给予他对生活最大的激情和浪漫以及憧憬呢?
爱情。
是的,唯有拥有爱情的人才会懂得那种感觉。
那种想起一个人来,随时觉得自己能够为其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的感觉。
这种感觉。
放在范云的身上,折射出来的,就是那种对生活的渴望以及无限的活力,是的,他身上充满了活力,看上去恰如早上九点的太阳,朝气蓬勃。
和这样的一个浑身充满了劲头,看上去十分精干利索,面色又颇显得十分和善的小伙子待在一起,无论是谁都会感觉到心情愉快浑身放松的,起码也会放下心中那一种对待陌生人的十分戒心。
有些人就是这样子的。
有些人看上去就好像是一种无害的动物,比如说像那种小兔子小绵羊之类的,无论是谁看了,都忍不住想充满喜爱的跑过去摸一摸抱一抱。
而有些人,老远看上去就好像是浑身长满了硬刺的刺猬一样,生怕扎到自己的手。
人与人。
真的不一样。
站在服装店门口招呼客人的那一个小妹,看着范云的动作,也不拦他,也不说他,当然也没有招呼他。
因为。
范云身上的那一身制服就是最好的说明,说明范云根本就不是来买东西的,纯粹就是路过,停了下来而已。
但是,那个小妹倒是紧盯着范云,好好的看了几眼。
范云觉察到了来自于不远处的一个陌生的姑娘的眼光,于是他不由自主的也抬起头来,跟那个卖衣服的小姑娘对视了一眼,同时脸上露出了一个看上去让人感觉十分温馨又温柔的笑容。
他冲那个小姑娘一笑。
那个姑娘的嘴角也露出了一点点微笑,就是这一点点微笑,就让那个小姑娘笑容你最大的善意如同雪山上面融化的雪水一样,潺潺地流淌。
一路欢歌。
这欢歌就从那小姑娘的嘴角渐渐的聚拢,逐渐蔓延上了她的眉头。
范云觉得。
真别说这个小姑娘长得还挺耐看,看上去脸蛋圆圆的,眉毛弯弯的,一看就是那种十分可爱的邻家女孩。
于是。
范云抿了抿自己的嘴唇,虽然说他尽量让自己做到笑不露齿,但是,他还是做出了一个将微笑最大化的动作。
他的笑。
落在那个服装店小姑娘的眼里,看上去他就好像是刚刚和孙悟空一起偷吃完人参果的猪八戒一样,那笑容沿着他他嘴角已经快咧到了耳朵根的后面。
第294章 范云是个务实派
范云继续向前走两步。
前面是一家名为聚宝堂的玉器古玩店。
范云一眼就被古玩店门口竖着的差不多有半人高的一吨弥勒佛,给吸引住了。
其实他倒不是被那个佛像看上去憨态可掬十分可爱的造型吸引的。
而是。
被那尊佛像的价格。
那尊佛像的旁边贴着一张价格牌,那张价格牌上面豁然是一位5位数的组合。
五位数………
六位数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范云所看到的这对弥勒佛居然能卖到188,888元。
天哪。
如果说有谁买的话,那么他哪里是买了一堆装饰物啊,简直就是买了一个主动回家呀。
那个店老板坐在门口抽着小烟似乎并不着急,看他脸上的表情,完全就是一副蹲在水边钓鱼的模样,没错,那个表情就是在钓鱼,因为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的轻松惬意。
当他看到站在自己门口不远的范云时,居然还笑着冲范云打了个招呼:“进来看一看吧,价格大优惠。”
范云,因为心里面就有了成见,所以说不由自主的就将那两个眉毛夹了夹,看上去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
那个古玩店老板看到范云是这副表情,于是就这样脸偏到了旁边。
其实他也就是随手招呼而已,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习惯性的招呼来往的客人进店看一看。
是的。
通常情况下他都是这样招揽生意的。
他这个生意如果说不招揽的话,那么一般人是不会进来买东西的,大多数人一看他门口的这一尊佛像大概就吓坏了,这是什么东西啊?居然能卖这么贵,一尊十几万的佛像完全可以买一辆小车了,有那个钱还不如买辆车开呢,是不是?
其实范云觉得玉这个东西感觉十分的不靠谱,谁知道那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呀,其实就于泛云来讲,他认为这种佛像绝对不可能是天然玉雕成的,如果说是天人,玉那得多大的一块玉色,那个价格恐怕后面再添两个零也买不到吧,那么由此断定它这种佛像其实大概就是一种石头,可能也就是一吨好看一点的,类似于玉石的石头,也不一定再或者说搞不好还是哪家加工厂里面用石英岩混合砂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材料,人工合成的一尊佛像也未必可知。
范云天生对玉器不感冒。
他觉得。
玉器在价格上不但不便宜,有的时候甚至比黄金还贵,但是它又没有黄金那么的清明黄金饰品,无论你怎么戴怎么用都没问题,但是玉那个东西太娇贵了,如果说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那么一两样东西,搞不好磕了摔了碰了就会坏掉,坏掉了,那一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其实玉这个东西完全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它并不怎么适合劳动人民。
关键。
现在这个年头由于什么都能造假,玉器假的也太多了,大街上面经常有那些两元店,或者说地边摊,摆着5块钱一枚10块钱一枚的玉雕,像玉镯子什么乱七八糟的那些东西,它也美其名曰为玉为翡翠,但是究竟是不是真货?
谁知道呢。
不要说玉器了。
据说现在就连金刚石也能够人工合成了,比如说五金店里卖卖的那个划玻璃的玻璃刀,那个刀锋上面就必须要镶嵌金刚石,据说那上面的金刚石都是人工合成的。
唉。
科学越发达,许多东西越能鱼目混珠,越让人变不清真伪,特别是对于外行人来说,一不小心就会被忽悠,就会上当受骗,所以说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必须要把自己的钱包捂紧一点为好,捂得越紧就不会轻易被别人偷走。
范云不会买这些东西的。
他是个务实派,他绝对不会花上一分钱去买这种华而不实,买了之后,很有可能让自己徒增烦恼的东西。
这时。
有两个40来岁中年发福的大妈,倒是对这家玉器店挺感兴趣的,前后脚相跟着进了店里,坐在门口的那个老板双眼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赶紧站起来招呼:“欢迎光临里面请,请到店里面来看。”
范云看见其中有一个大妈左手上带着两个明晃晃的大金戒指,保养的还算不错的,脸庞因为营养过剩,甚至已经起了双下巴,一看就是那种有钱人。
既有钱又有闲的人。
像这种店大概就需要这种顾客吧,反正她们不在乎,就算是花个万儿八千的买了,不是正品或是假货,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关键是只要店老板的话足够动听,足够打动她们的心就够了,只要店老板说得好说得天花乱坠,把假货说成真货来卖,那么她们可能一样也十分愿意掏钱。
真是无趣。
范云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两步,前面是一家名为浴足推拿的店。
这家店的店门口摆着一张烤火的桌子,里面既没有人推拿,也没有人沐足,而是一边一个坐着4位女士,一个个翘着春葱一般的芊芊兰花玉指在打牌。
不用说。
肯定是打的字牌了。
光打牌不说,每个人的面前还压着一些零钞,一看就是有彩头的那一种。
范云对于这种打牌的人早已经时空见惯,如果说有哪个人有兴趣可以在这个小城里面调查一下的话,相信,不包括农村,光是城里就能找出成千上百家打牌的人来。
这里的人打字牌,就好像川人打麻将一样,都是属于一种本地的文化传统。
可惜的是。
范云并不感兴趣,范云一不爱打麻将,二不爱打牌,他倒是很喜欢看书,他看的书当然不是什么工具书,教科书,而是那些小说散文啊之类的闲书。
他看不了教科书,他一看教科书就头疼,有一段时间他曾经幻想着自己以后当兵复原了,可以当一个律师,于是他就弄了好多的法律方面的书籍看,一开始看的时候还是可以的,那些什么民法刑法之类的条条款款他要他也背了不少,但是后来突然有一天背着背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头就疼了起来,这一头疼,就让他不得不撂下了书本。
说来也奇怪。
一撂下书本,头立刻就不疼了。
看来范云天生就不是做学问人的料,他吃不了这碗饭,依照范云的综合素质来说,吃行伍饭倒是挺好的,说实话,如果说他能够在部队上转一个志愿兵,或者说能够考到军校里面去当一个一杠一星的小排长还是挺不错的。
是的。
泛云对于动作类的,特别是军事动作方面的领悟能力还是很强的。
无论是战术动作里面的卧倒前进跃进,右翻滚侧翻滚持枪出击等等等等,这些动作他都做得有模有样。
至于说队列动作和器械动作,那更不在话下。
依照范云的这种水平,按理说他更像一个理工科的。
可惜的是他没有考上大学,如果说他要是考上大学的话,他也不适合搞那些专研和研究,他只适合当理工科的学生,等到毕业了,拿着一个稿头,跟在带队教授的后面翻山越岭的去找矿石,去发掘某些东西,那样的活比较适合范云去干。
应该说,范云的性子里面还是有一种天生的冒险精神的,他对于很多的新鲜事物倒是乐于接受,并乐于尝试。
就像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也是那样的,有一次带他们的新兵班长给他们做了一个单杠三练习,做完之后那个班长十分潇洒的同杠上,按照技术要领下来后,问一拉溜站在自己面前的十二个新兵:“刚才我做的就是三练习,你们谁试一试啊?”
包括范云在内的这十几个新兵,一个个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没有一个人愿意出风头。
关键是没有把握。
其实范云心里面到十分的有一点想出来试一试的意思,因为什么,因为他的素质已经具备了做三练习的基础,只是没有做过而已。
班长看到他们这十几个人都有点不敢动的意思,于是嘴唇就对动了动,刚想点名。
这时,范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想试一试的那点小念头,从队列里面打报告了:“报告班长,我想试一试。”
班长十分赞赏。
“好,出列。”
于是范云就在剩下的那十几个新兵复杂的目光以及班长的鼓励声中走出了队列来到了单杠下。
他先是做了一个十分标准的预备姿势。
预备知识都一样。
然后范云两手后摆两腿同时用力,身体向下弯曲,双脚一蹬地面同时向上跳起,两条手臂就牢牢的抓住了单杠。
抓住单杠之后,范云就按照刚才班长的动作要领,两手一起用力猛地向上拉身体。
轻松。
向上用力的结果完全超出了他和班长的想象。
他一下差不多就将单杠拉到了胸前。
这足以证明,平常的时候范云的俯卧撑可不是白做的。
然后他按照班长的动作要领将左腿挂在了杠上。
beautiful.
漂亮。
杠下面剩下的那些新兵们,一个个满眼都是羡慕,看着范云坐着班长一样的动作。
可是。
他们却不知道,在杠上的范云心里面紧张的要命,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单独来做这个动作,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这种身体凌空全靠两只手和一条腿支撑在半空的那种体验。
范云感觉。
自己的双手如果说不握紧的话,很有可能随时都会从杠上一个倒栽葱倒挂下去。
杠下,保护他的班长看到范云紧紧绷起的嘴巴和微微泛起了红晕的脸,就知道他可能心里面是有些紧张。
于是。
班长就鼓励道:“不要紧张,不管你做什么动作要领,在杠上的时候一定要抓紧,你抓紧了,不管你是站在上面坐在上面,还是你挂腿挂在上面,即使是你到再从头朝下了,你只要两个手不分手都没问题的,知道吧?
我们在下面保护你呢,即使是你动作做得不到位我们保护的人也随时可以把你抱下来。
但是。
如果说你一松手……那就坏菜了,我告诉你你直接就会从杠上掉下来摔到沙子里面来,保护你也没用,根本就接不住,知不知道?
不要紧张,我们做单杠动作关键的一点就是手一定要抓紧姿势都无所谓,不管你处在什么样的姿势,处在什么样的方位,只要手抓紧了就安全,知道吧?
就好像是树上的那个猴子一样,你知不知道他哪怕是头朝下,哎,它只要……只要它抓紧了树,它就没事。”
班长这样一说,范云当然就会手抓得紧紧的了。
光是抓紧还不行,他还是想了想刚才班长的动作,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回忆了一下那些细节。
然后。
范云按照班长的动作要领,继续下面的动作。
事实证明只要心地不紧张,他也可以把动作做得很好,毕竟单杠三练习还是比较简单的,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动作,如果说你连三练习都做不好的话,那么后面的45678练习又怎么做呢?对不对?
范云做完动作后。
一个十分飘逸的下杠动作,范云双脚稳稳的落在了沙地上,同时双腿弯曲,两只手向斜前方笔直伸出。
不错。
这个不错,既有他的动作做得不错,也有他的风头,出的不错。
因为。
他明显感觉到旁边,来自于另外一个班的那些新兵蛋子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那几个新兵担子当然羡慕嫉妒恨了,因为其中有两个胖子,刚刚还因为连二练习都完成不了,而被他们的班长狠k了一顿。
并且。
还让那两个胖子,一人一边,两个手抓着单杠,挂在单杠上,如同挂住两块门板上一样的肥猪肉似的展览。
负责带队,组织他们训练的排长经过这片训练场之后,看到挂在单杠上愁眉苦脸,叫苦连天的两个胖子。非但没有安慰一下他们,反而还用手中的柳条照那两个胖子的屁股上面抽了两下:“抓紧一点,不要掉下来了啊,如果说掉下来的话,等一下还要重新挂,每个人还要加多半分钟……”
那两个胖子之中,其中有一个稍微瘦一点的,听了排长的话之后不由自主的眼眶里面渗出了泪珠,那个泪珠越渗越多,渗到了他的脸蛋上。
或许。
长这么大,他都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苦。
第295章 熟人?朋友?
没吃过苦没关系。
什么都要尝试,什么都有第一次。
吃苦,也是一样的。
今日的吃苦。
是为了以后的享福。
排长看到那一个脸上挂着泪珠的胖子,两只手的手指已经渐渐的拉直,眼看就要从杠上掉下来了,于是,他就大声喝道:“用力,用力抓住,再坚持10秒啊,来……我给你数着,不坚持10秒不准下来啊,一、二、……”
还算不错。
那个胖子咬牙切齿积攒了浑身的力量拼命抓着单杠,两条腿甚至因为用力过大,都弯曲了起来,终于在排长的数数声中,坚持了10秒。
随着排长的“十”字出口,他的身体也如同一块硕大的花岗岩,一般从杠上扑通一声落在了沙坑里,让人不得不为那个沙坑深表担忧,照胖子这样的砸,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个原本软得如同棉包一样的沙坑,就会硬成了一块钢板。
那些本身是充满了弹性和间隙的沙粒子,如果说让这个胖子这样砸下去的话,砸不了多久就会砸的如同水泥混凝土一般结实。
排长脸上的表情仍然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他的语气倒是缓和了一些:“不错,不错……
我告诉你们……练单杠这个东西啊,关键就是要坚持。
班长让你们吊杠,就是锻炼你们的毅力,越是最后几秒钟越重要,知道吧?
这最后几秒钟,往往就代表着突破……
突破极限。
比如说你第一次你只能吊二十秒,但是你咬牙切齿的坚持坚持着,多吊了五秒,那么你就是二十五秒,哎,这样练上几天之后,你再吊就是二十五秒,再坚持五秒就是三十秒,知道吧?
这样越坚持越久,时间越来越长,那么相信用不了多久,大家的综合素质,哎,都会得到很大的一个提升……
但是。
如果说你坚持不下去,你本来可以吊十五秒,你只是吊了十二秒、十秒你就掉下来了,那么你就会退步,知道吧?
凡是这些技术性的东西,他都不会骗人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排长说的一点严肃。
一本正经。
包括班长在内的这些兵们,一个个瞪大了双眼,也听得一本正经。
范云也是一样,范云虽然在隔壁这个沙坑,但是因为两个班挨的比较近,排长说的话一字不落的也都落在了他的耳中。
这时。
排长从那两个胖子旁边,转到了他们班。
他看了看,刚刚从杠上下来已经归入队列的范云,脸上那副严肃认真的表情,换上了略带那么一两分欣赏的感觉:“那个谁……
那个范云,啊,范云不错啊,范云现在已经能做三练习了,不简单,我们其实要求是新兵只要能做1一、二练习就可以了,至于说剩下的那些练习,是下连队在做的,当然了,如果说大家能够在新兵连就能学会一些下连后才学的科目,也是不错的……
这样的呢,就相当于你像读书一样,是为明天的学习来进行了一个预习,打下了一个基础,但是我重点强调一点啊,必须要做好保护……
……班长班长,那……你要注意啊,如果说不是我们训练大纲之内的科目,一定要做好保护,知道吧?”
班长赶紧点头。
看他那将头点的如同鸡啄米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心里面有点小忐忑。
本来也是。
这个科目不在他们的训练大纲之内,如果说出了什么事故的话,那……
班长肯定就挨批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有句话叫做好汉不提当年勇,无论范云以前的时候再怎么厉害,毕竟他现在已经复原了,他的那身军装早已经脱下来,即使很多时候当他看着别的现役军人身上的军装,眼光中流露着十分的不舍,但是,毕竟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是过去了。
过去。
恰如灵渠之中的水一样,哗啦啦的响着一去不回头。
范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是一边顺着街边的路往前走。
走着走着,他的两条腿如同老马识途般,就将他带到了灵渠边。
冬日的渠边。
挺拔青翠的竹子,依然还是像往日一样挺拔青翠。
清澈的流水依然如往日一样清澈。
这时。
一阵北风吹来,不停地有些树叶子落在了水面上,荡漾着向下流飘飘悠悠地流去。
范云的目光从人来人往的街面上不知不觉就陷入了这一条清澈的渠水中。
他走上万里桥。
双手扶着万里桥桥头的栏杆,探身向桥下张望着。
只见。
不知流淌了多少岁月的悠悠流水,一如既往。
这水。
是多少出门在外的游子心中的斩不断的惦念和牵挂呀!
万里桥的桥头凉亭的石条子上坐着三四个男男女女的年轻人。
他们彼此之间似乎认识,但是又不说话不交流,而是目光到处乱转,东瞅瞅,西望望。
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
范云上了桥头,站在他们对面双手扶着栏杆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看范云,似乎他们对这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并不感什么兴趣。
也不知道,他们感兴趣的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范云对别人也不感什么兴趣。
他的情绪里面现在有一些小惆怅。
那种头上说不清道不明,感觉就好像是天边的云彩一样,无论如何的用力,可是就是抓不住,明明感觉的就在手边,可是当伸出手去的时候,却发现抓在手里面的竟是一场空。
这种惆怅。
让范云望着清澈的渠水时,不由自主地就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
他只感觉。
日子是不是过得太快了?
不知不觉。
他就长大了。
他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在村子里面和小伙伴们疯跑,做游戏,捉迷藏,山上来地里去的那个疯小子了。
范云觉得那水面上似乎渐渐的浮现了一个影子,那个影子看上稚气未脱,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山路上。
山路两旁有野花,有野果。
似乎。
还有一枚又大又圆的月亮。
那个影子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双手一推护栏,将腰挺得笔直,然后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径直下了桥头,往余丽拿的报刊亭走过来。
别说。
他还真的有几天没有过来了。
当范云走到报刊亭的时候,他发现余丽娜正坐在报刊亭里面,手里面捧着一个暖宝宝,瞪着一双看上去倒也迷人的大眼睛,不停的张望着周围。
是呀,她一个人坐在亭子里面确实也够闷的,虽然她卖的是报纸书刊,但是余丽拿从来不看,她不感兴趣,她对于文字方面的东西,天生过敏。
她的兴趣点并不在这上面,对于文学方面的东西,她丝毫不感兴趣。
余丽拿的兴趣点和小城里面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喜欢听各种各样的新闻,喜欢听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喜欢听八卦,喜欢听段子,喜欢听一些不荤不素不洋不土的玩笑。
当然了。
如果余丽拿心情好的时候,她还喜欢喝一些她并不反感得大老爷们儿打打情,骂骂俏。
其实。
这也是生活。
每个人的出生和家庭不同就决定了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不同,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因素。
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一成不变,唯有人是不可能的。
人说变就变。
就像此时。
平常的时候,每当看到范云走向自己的报刊亭,老远就朝范云笑着打招呼,笑语嫣然的于丽拿,今天,看到了范云过来后,却无动于衷。
她这个态度有问题。
范云感觉到很奇怪,他有一点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范云就在短短的一两秒钟之内,迅速的回忆了一下过去,无论怎么想,似乎他都没有得罪于丽拿呀。
范云走到余丽拿面前,他笑着给余丽拿道:“怎么啦?老余?
看你一脸不开心的样子,是谁得罪你了?
你告诉我,我去帮你出气。”
余丽拿不吭声。
范云讪笑着又道:“老余,这几天生意怎么样啊?
我这几天工作太忙了,都没有时间过来,实在是不好意思啊。
对了,你想吃什么?你说我请客。”
本来。
余丽拿老远看到范云过来的时候还绷着一股劲儿呢,此时她见范云嬉皮笑脸的跟自己说话,然后又说要请客,于是开始绷住的那股劲,瞬间就松了下来。
余丽拿随手拿起鸡毛毯子,轻轻的敲了一下范云翻动自己报纸的双手。
同时。
只见她眼皮微抬,双唇微启,从牙缝里面迸出几句话:“哪里敢劳你的驾,让你请客呀,可能这几天都忙着请别人小姑娘吃东西去了吧?”
范云觉得她有点奇怪。
范云心想,就算是我请别的小姑娘吃东西也没有什么关系呀,对不对?我是一个未婚青年呢。
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嘴巴上面当然不会这么说。
他认识于丽拿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于她的这点小情绪,虽然范云不知道什么原因与理由,但是他还是知道怎么平复余丽拿的小脾气的。
范云继续笑道:“真的,这几天真的太忙了,主要是我又回家了一趟,家里面特别多的事,然后在家里面住了几天,耽误了一下……”
余丽拿听他这么说:“什么事啊?你家里面有什么事啊?家里面人叫你回家相亲去了?”
范云挠挠头。
“没有,就是家里面上次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家里面修房子,然后修房子的时候剩下来很多的那些瓦呀,装修材料什么东西的堆在我们门口,我这一次回去跟我爸把他清理了一下,所以说在家里面干了几天活。”
范云撒谎了。
范云明明是因为感冒在家里面住了一天,他却撒谎说在家里面住了好几天,而且还是干活。
余丽拿似信非信。
范云看她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了,但是范云却不管她信不信,而是抢在她的前面说道:“你说吧,你吃什么东西啊?要不要去帮你买一杯奶茶?还是吃点其它的?
我觉得老广场那里的炒板栗很好吃的,我去帮你买点炒板栗来,怎么样?”
范云的话既然说到了这个份上,余丽拿自然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露了出来。
是呀。
其实如果正儿八经的说,范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完全没有必要放下姿态来哄她,充其量两个人也只是聊得来的熟人。
对,熟人。
不知道这种熟人关系算不算是朋友关系呢?
按理说。
依照范云和余丽拿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应该是比熟人更熟一点,但是呢,和那种掏心掏肺的朋友却又远了许多的那种关系,大概两个人目前的关系还是介于熟人和朋友之间吧,反正,无论余丽拿有什么事情要求范云帮忙的时候,只要是范云能够做到的,通常情况下都不推辞。
不推辞。
就证明两个人的关系还可以,挺不错。
当然不错了。
想当初范云刚刚在这上班的时候,跟谁都不熟,他有时无时的往余丽拿着这个报刊亭这儿跑,然后和余丽拿天南海北的胡吹那么一通,日子倒也打发的很快。
别说。
范云和余丽娜认识这么长时间,他吃的余丽拿的东西更多一些。
应该说,比他买给余丽拿的要多得多。
余丽拿咬了咬嘴唇,转了转眼珠,对范云道:“我现在不想喝奶茶,也不想吃炒板栗,我现在想吃美味基,我想吃麦辣鸡腿汉堡包,还有薯条可乐……”
没问题。
范云朝她打了个响指:“好……
你等着,我现在就去买……”
余丽拿没想到范云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愣了一下。
愣完之后。
她的双颊居然飞上了两朵红云,如果范云足够细心的话,一定可以看得到。
可惜的是。
范云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余丽拿望着范云朝老广场美味基跑去的背景,伸出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同时,嘴里面还嘀咕了一句:“喂……这家伙……”
范云听不到。
范云一口气跑到了美味基的二楼,径直来到服务台。
第296章 倒霉
范云是一瘸一拐上来的。
因为他走得有点急,所以,刚才爬楼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
如果是在平地上,范云就算是直接顺势来个前倒也没有问题。
可是。
这可是在楼梯上,而且美味基的那个楼梯又特别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清洁工阿姨刚刚拖过地,还没有干的原因,还是因为范云本身因为太着急,走的又太快了,根本没有留神脚下的人,反正爬了四五层台阶之后,莫名其妙就摔倒在楼梯上。
他的双手肘部着地,左腿的小腿正好磕在台阶的那个边缘部位,虽然说那个边缘部位,当时装修的时候是有一点点弧形的,可是毕竟那是水泥和瓷砖,别的不敢说,比起范云身上的骨头和肉来说,那些东西毕竟还是要更硬一些的。
硬碰硬。
范云也更吃亏一点。
真倒霉。
那些平日也看起来有棱有角,一本正经的瓷砖们,此时对于试图冒犯自己的这个小伙子,坚决不给予客气。
范云那一下磕的还真不轻。
磕得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满口的牙咬的紧紧的,嘴里面虽然没有说,但是心里面早已经接连十几个国骂骂出来了。
幸好。
只是楼梯里面并没有其他人看到,不然的话他这个丑可就出大了。
他那个样子看上去就像是前往西天拜佛,那种虔诚的信徒一般,简直就是摔了一个五体投地啊。
不奇怪。
毕竟因为楼梯有那么陡。
这还得说是范云年轻,如果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这样子摔上一下子的话,那么恐怕大事不妙了。
范云起来后还是看了看的,他感觉这一个美味基餐厅的楼梯搞卫生或者说搞管理的那些人员防滑措施没有做好。
按理说这种楼梯应该放一些防滑的垫布或者什么东西的。
相信范云在此摔倒,他绝不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例,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例。
范云并没有打算去找餐厅的管理人员去理论,去要求他们赔偿自己一点什么损失,他不是那样的人,今天摔了一跤他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如果摔了一跤的是总喜欢胡搅蛮缠的那些大爷大妈们,那么,这就很难说了。
有一天。
范云执勤的时候,在灵渠市场的门口就曾经亲眼看见,因为清洁工拖地的时候没有拖干净,门口有一点点积水,有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走进去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在了那点水上,然后啪嗒一声摔在了地上。
那个妇女赖在地上半天不起来,站在门口的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只好报告经理经理过来了之后好说歹说的把那个妇女劝了起来,最后还是赔了那个妇女一千块钱才算是平息了事端。
当时的情景,范云都看在眼里。
那个看上去就十分不好惹的妇女坐在地上,一个手捂着自己的腰,一边皱着眉,哎呀,哎呀的对经理道:“……我不管……
反正我就觉得很难受,我的腰也疼,腿也疼,你看看怎么办吧,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吧,要不要我们一起去医院去照个片子?
如果说没有问题的话,医药费我掏,如果说有问题的话那就麻烦你们帮我报销,这个应该没话说吧。
因为我是到你们这里面买东西,你在门口有水没?搞干净卫生把我摔倒的,对不对?你们是负责任的呀。”
那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经理,大概也不是第一次见这种场面了,所以他一不跟那个妇女吵,二也不跟那个妇女闹,而且说他们商场确实也有责任,毕竟是因为清洁工拖地没有拖干净,地上有水,所以说他们商场首先是有错在先,但是经理也知道那个妇女其实摔的并不重,无非就是想要一点赔偿罢了。
于是。
那个经理就满面堆笑的对那个妇女道:“……实在对不起,抱歉抱歉,我替我们手下的员工替你道歉,真对不起大姐……
你说的对,这个都是我们有责任,但是大姐话又说回来,我建议女孩子先起来活动活动,看一看身上有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因为毕竟说句实话,你如果说是去医院里面检查的话,肯定一时半会的搞不定,又要耽误您的时间,又要耽误您的事情……
你这样……
你起来活动活动好不好?看看到底摔到了哪里没有?如果说没有摔到哪里的话,那么今天我做主给你适当的补偿看看,等一下给一张免费的购物卡给你,然后再我们商量一下,再赔你点钱嘛,好不好?
当然了,如果说确实是说出问题来了,那么咱们就去医院里面看,你看行不行?”
经理的话虽然说有点软弱。
但是那个妇女似乎也没打算继续胡搅蛮缠的意思,可能她确实也真的有事,于是那个妇女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活动活动了腿脚,当然了,不管她是不是装模作样,还是真的摔出了一点点问题,她依然扶着腰唉呀唉呀的叫着,同时还对经理道:“我感觉我的腰摔到了………
也有可能是扭到了,因为我感觉这个地方有一点点疼,但是好像骨头也没什么事,你看看怎么办吧经理……”
还能怎么办?
无非就是经济赔偿嘛。
但是话又说回来,范云这一次摔倒和那个妇女的摔倒可不一样。
因为那个妇女那一天摔倒的时候确实是地上有积水,同时她又是在商场的门口摔倒的那儿,克莱克往众目睽睽,商场肯定要注意影响,所以说宁愿花一点小钱息事宁人,也不愿意把麻烦惹的太大。
可是范云今天就不同了,范云今天是一个人摔在楼道里面的,周围并没有一个人能看到他,他就算是上到楼上面去找美味基的负责人要求他们赔偿,人家也未必认账,鬼知道你是在哪里摔的呢。
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外面摔的,然后故意跑到别人家的餐厅里面来讹人呢,对不对?
所以说。
范云一瘸一拐的,上了楼之后,他并没有对上面的服务员说他摔跤的事情。
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是自认倒霉罢了。
再说了。
范云这么的年轻,他绝对不可能像那些专门找茬或者碰瓷的人一样,有一点点什么小问题,就喜欢去讹一下人家,不是的。
范云不是那种人。
像今天这种情况,他只会怪自己不注意不小心。
甚至。
等一下回去的时候,他可能都不好意思跟余丽拿说。
本来也是,你不过就是想出来请别人吃点东西嘛,然后反而回去找别人面前诉苦,似乎带着一些邀功请赏的意思,那样的话就完全变了味。
范云好面子,范云是个男人嘛,是男人天大的事都要自己挺住,都要自己顶住,而不能动不动就拉出一个人来向其诉说,更不能搞得自己像祥林嫂那样。
餐厅里。
倒是负责点餐的那个小妹眼光倒是十分敏锐,她眯眯着眼睛看了看范云。
看了又看。
大概她心里面有点什么数了,但是她并没有问范云其他事情,而是笑容可掬的对范云道:“欢迎光临…
你好,先生,请到这里来点餐,请问您要一点什么……”
范云虽然以前的时候和唐若来过几回,但是毕竟他来的次数还是少,所以说对于那些菜单上面的东西他并没有记住什么,范云不是吃货,他对于吃的东西不是很感冒,不是那种一旦看到美食就双眼放光的人。
于是。
范云就在服务员小妹的注视的目光下,一瘸一拐走过去,靠近点餐台。
他低下头看了看菜单。
这个菜单说实话,看上去虽然和肯德基、麦当劳做的差不多,但是,味道上面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人家那些大品牌像麦当劳,肯德基这种店,绝对不会进驻到这样一个小城里面来的。
所以说也幸亏有这些愿意进驻小店的流嘢冒牌店,小城的居民也算是足不出户不必出远门就可以尝到类似于肯德基、麦当劳的一种西式快餐吧。
范云看了看那个小妹,他发现那个小妹的眼睛很大。
大到似乎能看到他刚刚所发生的事情。
于是范云揉了揉鼻子,尴尬的朝那个小妹笑了笑,然后,指着菜单上面的一个麦辣鸡腿包加薯条可乐的套餐对那个小妹道:“给我来一份这个,然后能不能加一杯可乐呀?”
没问题。
不要说加一份了,只要范云能够喝得下,再加十份都没有问题。
范云一边付钱,一边又加了一句:“帮我打包啊,我没有在这里吃,我等下拿走的……”
那个小妹笑了笑:“好的先生,请您稍等,那前面那里有座位,你可以过去坐一下,稍微休息一下,等下我帮你打包好了的话,会叫你的。”
行。
范云于是就走到旁边的一张,离一点餐台最近的餐桌处坐了下来。
走到餐桌上,范云感觉到刚才那个腿还是有点疼,于是就伸手揉了揉,揉了一下,感觉到稍微好了一点点。
这时。
范云才直起腰来。
他也不管不顾,直接走,胳膊肘子就搁在了餐桌上支了起来,对于餐桌是不是擦的够干净,上面有没有刚刚客人吃饭时遗留下来的油啊那些什么东西,他也不在乎。
关于这些细节上面的事情,范云并没有这么讲究,他是一个粗线条的人。
说来也是。
像范云在家里面吃饭的时候,以前的时候蹲在那个地火锅旁边,有的时候夹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地上。
这个时候范云甚至还会用手从地上捏起来,也不洗也不干嘛,直接用嘴吹吹,菜上面的灰,然后直接扔到嘴巴里面,吧唧吧唧嚼起来。
这样的一个人,能讲究到哪里去呢?
所以说有的时候拿刚妈经常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范云,对范云常常的是没好气,白眼相看,不是没有原因的。
话又说回来,这还真不能怪范云。
范云不讲究是因为他所生活的环境造成的,并不是因为他个人的原因。
他是什么?
他是一株在山坡上类似于野生野养的那种荆棘。
差不多。
也就是那个样子吧。
虽然这个比喻未必合适,但是依照范云秉性,大概也差不多吧,他是属于那种耐活好养不矫情的一类人。
想一想有的时候他如果说想讲究也没有那个条件啊,比如说,在部队的时候,有的时候进行武装越野奔袭的时候,大家在外面野炊,你说还有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根本就没有什么讲究,无非就是讲一些什么干柴火啊,树叶子啊之类的东西,然后把自己的水壶架在上面煮一点方便面吃。
在那种条件下,难道说能做到先去找一块洗碗布加一点洗洁精,然后才把方便面放进去煮吗?
那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条件。
说来奇怪的事,虽然说不讲究,但是范云似乎并没有那种生活,而吃出什么问题来。
大概。
这方面的原理和远在千里万里之遥的印度人相类似。
据说。
那些印度鬼佬们,从早到晚都是泡在那脏的如同洗脚水一般的恒河里面,据说那条河是他们的圣河,他们要泡在里面,洗涤自己那肮脏的心灵以及躯壳不说,还经常动不动的,就咕咚咕咚来上那么一两口。
说来也奇怪。
如果说是外国人赶到恒河里面喝上那么两口生水的话,保准要不了三个小时他就会拉肚子,就会肚子疼的难受。
但是。
他们本地人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对于那种让别国人看到脏的直皱眉的恒河水,他们就这样直接喝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这个。
许多到印度旅游过的人都深有体会,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他们到了那个地方吃了那边的食物之后,一开始的时候必定先要拉一场肚子腹泻上一阵子,然后才慢慢地适应那儿的环境。
而他们本地人却习以为常。
好了。
这个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已经扯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还是话题再扯回来,老老实实的再说范云吧。
范云左胳膊肘子在桌子上,他将脸歪到左边,看了看这张桌子。
“咦?”
范云奇道。
第297章 范云的发现
范云看见。
就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一个角落里,那个双人座位处坐着两个人。
那两个人似乎他都认识。
他当然认识了。
不是别人一个,正是他弟弟范雨,另外一个竟然是先玲。
范云的脑子里顿时闪出了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范雨会和先玲两个人一起坐在这里面吃东西?
为什么他们一边吃东西一边说笑不说。动作,还看上去那么的暧昧与亲密?
为什么先玲的手能放在范雨的大腿上?
是因为这个小城实在太小了的原因吗?小到足以让两个原本陌生的人,鬼使神差阴差阳错般也能聚在一起吗?
还是小到不管是走到哪里,都能碰到熟人?
范云的脑子此时如同被快马加鞭连着抽了十几下的陀螺一般急速旋转着。
他的念头一个接一个闪过去,但是所有的念头都直指一个核心问题。
那就是。
范雨现在和梅霖怎么样了?
在范云的心目中,虽然他认为梅霖不适合自己,不能当自己的女朋友,但是如果说梅霖当自己的兄弟媳妇,范云还是十分高兴的,因为他认为梅霖性格好,脾气好,说话做事也很有分寸,而且又能赚钱,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理说如果说嫁给范雨的话,也是他们老范家的一个福气。
可是今天。
可是现在。
看吧。
看看范雨和先玲两个人的动作吧。
只见先玲左手放在范雨的大腿上,毫不忌讳摸着,当然,动作是轻柔的,缓慢的,但越是这样越证明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并且,这种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是当然。
如果说是男女初识的话,不可能一个女孩子会主动的将自己的手放在别的男人腿上去摸,而且还摸得那么自然。
先玲一边摸着范雨的大腿,一边另外一只手捏着一根薯条,蘸了一点番茄酱,放在嘴巴边是咬非咬的就那样咬着,一边眼睛里面似乎还朝范雨放出一种能够电死人不偿命的光芒和波浪来。
那种光芒和波浪就好像是大海中澎湃的海浪一样,一阵阵的朝范雨袭过去,似乎想要将范雨拖入海底拖到海底,某座世人所不可预见的宫殿里面,那个宫殿里面究竟有什么?
只有她才知道。
再看范雨。
范雨对于先玲的动作似乎并不拒绝,而且还很享受,因为,不这样解释的话不足以证明他就那样任由先玲的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摸来摸去。
范雨伸出自己的手,抓住了先玲摸自己的那只手。
不过。
先玲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架势,她的手此时就好像是已经抵达了汉界楚河边上的一支奇兵一样,仍然在不断地向前进攻着,而范雨则节节败退,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
这样好吗?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的**。
没错。
就是**。
起码在范云的眼中,他弟弟和先玲两个人之间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朋友之间交往的界限。
其实。
又何止是范云这样认为,就算是任何一个人过来看到了这种情况都会这样认为范雨和先玲之间两个人一定有什么故事,一定有问题,哪怕是不谙男女之事的人,也能多少看明白一些,或者看懂一些什么的。
范云的屁股从板凳上面抬了起来。
他心里有十万个念头在催促着他,想让他立刻站起来,走到范雨面前去。
可是。
最后终于又被另外一个更强大的念头压制了下来。
算了。
有些事情他还是装作看不见糊涂一点的好,而且说此时就算是他走到范雨和先玲的面前,他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又能怎么样呢?
要知道。
范雨可是他的亲弟弟。
在他的弟弟没有结婚之前,他的弟弟愿意和谁交往就和谁交往,他范云其实是不便过于干涉的,干涉了也没用。
确实没用。
范云决定自己还要还是不要在这个地方坐着了,他要赶在范雨和先玲发现自己之前离开这儿。
他决定等会儿如果说有时间的话就去去找梅霖聊一聊,去看看她那边有什么反应,或者说她发现了一些什么东西没有。
如果梅霖没有发现那么,范云觉得,自己是不是提醒一下她?
于是。
范云就从桌子上站起来,走到另外一边离点餐台不远的地方,这个角落刚好能够躲开就餐区那边的人们的视线。
他的餐还没好。
范云站在角落里抬着头,看着墙上的一幅挂画,心里面一直在不停的翻腾着,想来想去都是他弟弟和先玲、梅霖之间的事情。
对于墙上的那一副挂画,那一个扛着水瓶,曲线玲珑十分优雅的女人,范云倒是完全没有注意。
此时此地。
他不可能沉下心来去仔细的品味画家笔锋下的这幅图画到底有什么深意,而画家勾勒出来的那些线条运用了哪些手法。
自然。
他也不可能做到去深究这幅图画背后的内涵以及背景。
不光是他。
很多人看到这幅图画的时候,第一眼被吸引的恐怕都只是这幅图画笔墨所能描绘出来的外在表现,至于说到内涵的东西,那些不重要。
抓眼球才重要。
凡是见到这幅画的人,相信第一个感觉都是感觉到美,至于美在何处,美在什么地方,男人自然有男人所知道的妙处,而女人自然会妒忌的发疯,因为大多数女人会认为自己的身材曲线不如她的曼妙容貌,不如她的秀丽身材不如她的婀娜,该突出的地方也不如她的突出,该重点的地方也不如她的重点。
范云其实很想回过身去走到那两个人的面前去问一问他们在这里干什么,哪怕是假装试探过去打个招呼也好,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按捺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那颗心,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打草惊蛇。
不对。
这个比喻似乎不太妥当,无论如何范云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弟弟比喻成一条蛇,当然了,他也不能把先玲比喻成一条蛇。
他们两个都是和自己关系相当密切的人,怎么能比喻成蛇呢?
不管怎么说,范云对于先玲的印象还是十分好的,别的不说,就他在金灵广告公司蹭饭蹭了那么长的时间,先玲从来没有跟公司打过他的什么小报告,而且还和他与唐若、杨峰他们一伙人混在了一起,平常的时候相处的那么愉快,大家玩得那么开心,就光是这一点,就能够让范云对先玲和梅霖摆在他的情感天平上的时候,可以大概持平,而不偏不倚。
范云觉得。
自己等一下,干脆也不要去找梅霖了。
许多事情自己还是装聋作哑好了,对就装聋子和哑巴,要装作自己既听不到也看不到,即使是自己明明听到了看到了,有的时候还是要装聋作哑,假装听的看不到,只有这样,才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和添乱子,因为有些事情根本就是水到渠成或者顺其自然的事情,非人力可为之。
有句话说的好。
难得糊涂。
想当年郑板桥郑老爷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概很有可能他正经历过一场让他撕心裂肺的爱情,或者说,因为家庭婚姻方面产生的情变也未必可知。
不然的话,他又怎么会把这四个字运用的如此娴熟,说的如此的深刻,这四个字放在人生之中的方方面面似乎都可以。
放在感情方面也是如此。
譬如此时就算是范云走到他的弟弟面前,大声的质问他们两个人,又能怎么样呢,对不对?他们就也算是正常的交往嘛,大家彼此都是未婚男女,有什么不可以的吗?哪条法律规定了?
哪条法律规定了,他的弟弟只能和梅霖在一起,而不能和仙玲交往,不能和仙玲在一起呢?
因为。
大家都是未婚男女啊,都没有结婚呀,对不对?
这时。
服务员小妹从点餐台后面招呼他了:“先生……先生,能点的餐已经帮您打好包了,您看看您还需要其他的服务吗?先生……先生……”
此次范云方才回过神来。
当他走到那个点汤圆小妹面前的时候,那个小妹一边将他购买的食物递到他的手中,一边意味深长的又看他一眼,她的目光中似笑非笑,似乎洞察了范云的内心。
范云回之一笑,意思我在那儿看那幅画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个意思。
而那个小妹眼神中的意思却是,我感觉你就是我所想的那个意思。
至于说他们两个人眼神的碰撞所牵扯到的那个意思,究竟是什么意思,大概其中的意思,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得其中的意思。
彼此心知。
在那一刹那的交流,范云简直感觉到那个小妹是自己的知己。
因为他读懂了那个小妹眼神中的意思,而那个小妹也读懂了他的眼神中的意思。
像这种情况,他们两个人绝不是唯一,在这个世界上绝对还会有很多人,像他们两个人一样,在偶然的一个瞬间,当四目相对的时候,彼此忽然发现时候就看懂了对方的内心,以及彼此目光中言语所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
也就是。
“你一看我,我就懂了。
你一伸手,我就暖了……”
范云一不是诗人,二不是哲学家,他提炼不出什么优美的词藻,更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他所理解的就是:就在刚才的这一刹那,他和这个小妹彼此已经心领神会,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他在以后某个冬日暖阳的街头,回想起今时今刻的一幕,心中顿然会泛上一点点的暖意。
这种暖意按理说应该也算是来自一个陌生女性那种若有若无的体贴。
是的。
体贴。
如果说一个女人能够读懂一个男人的目光,那么这个女人实在是聪慧异常,而一个男人如果说能被一个女人所读懂,那么他又是多么的幸运。
幸运。
有时真的有可能就是陌生人给你带来的。
有时它可能就出现在你自己认为万分沮丧,垂头丧气之时。
譬如说范云。
就在刚,才他还因为上楼梯的时候摔了一跤。
可是下楼梯之后,他居然在地上捡到了一枚一块钱的硬币。
这枚硬币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似乎都没有看到,而唯独范云的目光不左不右,不前不后,恰到好处的落在了它的身上,一眼,就在两块地板砖的中间发现了它。
真是巧呀。
看来这个世界上的缘分真的是无处不在,有些时候不光是人与人之间有缘分,就算是人和物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
要知道。
这枚硬币,很有可能是某位不远千里万里之遥这来玩的的游客所遗失的呢?
很难说。
因为刚刚就在这家店的门口过去了一队旅游团,那一队旅游团正在一个导游小妹的带领下直奔灵渠市场而去。
不要想歪了。
他们并不是导游小妹有某些行业的内幕,强行要他们去买东西的,不是的,很有可能他们只是进去买一点水或者买一点小零食,以方便等下到景点的时候食用,或者饮用。
其实。
又或许有些旅游的人心里面想错了,他们大概以为景点里面的东西可能会比外面的东西要贵一些,所以说买东西的时候最好还是在外面买好了。
不是的。
在这个小城不是这样的,这个小城里无论是旅游景点还是在外面物价基本上是一样的,哪里买东西都一样,在旅游景点里面吃一碗米粉,比如说要两块钱,如果说在外面的话也是那个样。
这个小城里面的旅游景点公平又公正,不存在坐地起价的现象,绝不会因为奇货可居而卖高价,更不会像有些地方的飞机场里那些售卖点一样,动不动就把一碗面卖到二三十块。
而且说。
这个地方的慢慢摇,那些出租车师傅们也比较好。
他们绝不会在那些旅游观光的大巴到了之后一窝蜂的上去拉客抢客,甚至因为拉客抢客而争得面红耳赤,继而大打出手。
当然了,也不是说100%的没有这种现象,而是就事而论,以大多数情况说。
大多数的慢慢游和出租车司机们早已经见惯了天南海北的游客,所以说他们的动作和神态都是十分淡定的,都是波澜不惊的。
这是一种养成。
一种有气度的养成,一种见惯了大场面的养成。
而不会像有些人一样,看到了老外都要一窝蜂的围在一起,对着那个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的老外指手画脚。
“嘿……老外……”
第298章 曾经
曾经。
在某地的公交车上有两个年轻人,对着一个皮肤黝黑的黑人议论纷纷。
其中有一个小伙子对自己的同伴道:“……喂,弟,你看看那个黑人好黑呀,黑的跟挖煤球的一样,除了牙齿是白的,全身上下都黑咕隆咚的,晚上的时候走到外面,我说他要是不张开嘴说话的话,我靠……连人都看不到。”
他的同伴连连点头。
而站在旁边的那个黑人不乐意了,那个黑人一张嘴朝那个小伙子甩了一句普通话:“……就你白……”
这……
有点小尴尬呀。
原来这个黑不溜秋的煤球一样的人,居然会说汉语。
话说。
不知道什么原因,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老外似乎都能说上两句汉语了,范云曾经在街上执勤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两回,就有老外拿着手里面的地址单走到他的面前来问他地址,当然了,问范云地址的时候老外是不会说汉语的,他们的汉语表达能力还没有强到那个程度。
但是。
当范云用手指着示意着他们应该往哪个方向走的时候,老外居然也能从牙缝里面蹦出两个谢谢来。
好了。
再看范云。
只见。
范云一弯腰,从地上捡起了那枚硬币。
五根手指头将那枚硬币捏住,吹了吹上面的土。
可惜了。
可惜那不是银元,如果说是一枚袁大头的话,那就值点小钱了,今天范云等于发了一个小财,范云反复看了看,没错,那就是一个普通的一块钱的硬币,这一块钱的硬币,范云不知道该交到哪里去,于是只好笑纳了。
虽然有点勉强,但勉强就勉强吧。
勉为笑纳。
话说。
现在不再像过去那样了。
过去。
曾经有一首歌广为流传。
是的。
相信这几句话还没有写完。
大家都知道了。
那就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手里边……
现在的大马路上不要说掉一分钱了,就算是掉一毛钱,恐怕也有很多人不愿意弯下腰去把它捡起来。
回想起过去一分钱可以买两块糖的那个年代,感觉那时候的物价真的是便宜呀,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
现在,恐怕央行里面连一分钱的硬币也不会再制造了吧。
这足以证明。
物价越来越贵的同时,通货膨胀也越来越厉害。
钱是越来越不值钱了。
范云无所谓。
此时的他对于钱还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没有什么比较深刻的领悟,因为他从来没有因为钱的问题发过慌,着过急。
他毕竟不是自己的父辈。
以前的时候像他和弟弟两个人同时念书的时候,他的父母确实是为钱,操碎了心愁断了肠。
那个时候大家都一样都穷,都没有什么来钱的门路,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打工之行。
那个时候各家各户都是在家里面守着那一亩三分薄地,拼命的想从地里挖些东西出来,以此到集市上变卖,从而换些家里面的用度。
譬如。
孩子的学费。
家里面油盐柴钱。
人情世故所必不可缺的份子钱。
偶尔买下那一回的衣服。
唉。
想一想过去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历历在目,可是却又如那天边的云烟早已烟消云散,现在各家各户的日子倒是好过了很多,起码不用为吃饱肚皮发愁了。
而对于范云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天地之间更是一片广阔的海洋,任由他们在上面驰骋泛舟。
好吧。
那就加油吧。
努力吧。
范云左手拎着打好包的汉堡包薯条,右手捏着那枚硬币,抬头看了看天空。
天空依旧是那么的蔚蓝。
白云朵朵如同盛开的白莲花一样撒在碧蓝的湖面。
就在那天际,一架满载乘客的波音747飞机正如同一支归云箭一样从远处疾驰而来,不一会儿就滑过了半个天空。
飞机?
长这么大,范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呢。
也不是说他不能做,或者说他买不起一张飞机票,关键问题是他坐上飞机去哪里呢?他没有目的地呀。
此时此刻,他站在蓝天白云下的这个小城的城中间,望着天上不断云卷云舒变化莫测的云朵,一会儿像动物,一会儿像人物,一会儿像花卉,一会儿像植物,一会儿又变成各种各样应有尽有让人意料百出的各种道具个小玩意儿。
范云就想。
还是云朵自由呀。
就看那架波音747飞机吧,此时正穿过一大块,看上去正在不断变化的云朵,那朵云朵不段的卷书者变换的形状变来变去,渐渐的就有了獠牙,有了额头,有了嘴巴,看上去倒像一只怒目圆睁的大狮子。
而此时。
那架飞机倒像是因为无法抗拒那一只狮子嘴巴里发出的无尽吸引力,而乖乖的飞进了那个狮子的嘴巴里。
莫非?
这一个狮子是当年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时候,在狮驼岭上遇到的那一个老怪,那一只老狮子精变成的吗?
也很难说。
神仙的法术和变幻莫测,非平常人可以妄加猜测耶。
范云提溜着东西,将那枚硬币,顺手塞进了裤兜里。
走吧。
答应别人的事情,范云已经做到了,现在只需要将手里的东西交给余丽拿就可以了。
想必。
她一定十分高兴。
她当然十分高兴。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去拒绝一个男人对自己的照顾和体贴,哪怕是出于道德范畴方面的因素和考虑,她可能会明里拒绝,其实她的内心深处仍然是渴望获得。
获得关怀。
获得体贴。
获得尊重。
获得爱。
余丽娜拿亦是如此,当她看到范云递给自己的东西时,之前所有的装模作样,那一点点的不高兴,早就如同范云刚刚看过的那些云朵一样,瞬间被一阵大风刮到了天际,甚至连一丝一毫的影子也看不到了。
余丽拿眉开眼笑着:“范云……我发现你真是个好人呀,其实我跟你说,我吃过早餐了,我现在也不是很饿。
你看你又买这个汉堡包,我真的……我感觉有点吃不下呀……”
余丽拿既然想上墙,范云当然就要给她架一个梯子,再扶她一把。
于是范云就笑嘻嘻的道:“这个东西就好像是临时一样,又不饱人的,没什么关系的,而且说它是面包做的嘛,你看看都很松软的,就算是吃了,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消化了……
这个薯条就更不用说了,是不是啊?完全就是零食嘛,吃吧,吃吧,买都买过来了,等下如果说软了的话就不好吃了,这些东西必须要趁热的,特别是那个薯条,就是刚炸出来的时候又酥又脆才好,如果说等一下软了的话就没什么味道了,那样子的话它就不脆了,就变成粉的了,一点都不好吃是吧,不用客气啊,我帮你看着摊子你放心,等下来了人买报纸的话,我来卖……”
范云的梯子架的够高,一下就把余丽拿送到了墙头。
于是。
她也就不再客气。
此时如果说细心的观察她脸上的表情的话,你就会发现她那一副狡黠中略带三分得意的表情,看上去倒十分像一只在月圆之夜从山顶上面偷偷溜出来,溜到山下的人家里,偷吃了别人家蜜罐子里面蜂蜜的小狐狸。
余丽拿先是抽了几根薯条出来。
她自己象征性的吃了几根,然后就把那点东西递到范云的手里给范云吃了。
然后她才转而去消灭那一只麦辣鸡腿汉堡包。
不得不说。
余丽拿在做人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她能够恰到好处的拿捏住她和范云之间的那些东西。
可是。
真的吗?
这时。
有一个戴着文明帽,拄着文明棍的老先生走到报摊前,想买一份参考消息。
范云十分熟练的卖报纸,收钱。
因为范云经常到余丽拿这个地方来帮忙,所以说他对于这个报刊亭的运作现在也很娴熟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说范云以后不干城管了,让他自己承包一个这样的报刊亭来当个小老板,也是没有问题的。
卖完了报纸。
范云就走到报亭的门口,一个手扶着报刊亭的门框,一个手捏着一根薯条,有一下无一下的在嘴巴里面一点点咬着。
站了一下。
范云觉得自己刚才在楼梯间摔到的那只腿,很疼。
于是就扯过旁边的一张凳子坐下来,用手揉着。
余丽拿见特他不停的揉腿,于是就问道:“怎么啦?你的腿怎么啦?
干嘛?冬天皮肤干燥,有点痒啊?”
范云走了之后,眉头揍了揍,苦哈哈地摆了个二五七的脸:“哪里啊……
刚才去买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在楼道里面摔了一跤,那个楼梯太陡了,他们那个阿姨刚拖完地地上可能是有点水,我没注意,所以所以一下子踩滑了,就撞到这个小腿这个前面了嘛。
这小腿在迎面骨这个地方没有肉全是骨头,摔的很疼,哎呀,我……我看一下看什么情况,确实是很疼……”
一边说,范云一边将裤脚挽了上来。
只见,那被磕过的地方青了好大一块,看来磕得很严重。
上面用大拇指左右揉着那个淤青的地方,顺着骨头摁了摁,骨头应该是没事,但是肉肯定是磕肿了。
准确一点说,应该是骨头和皮磕青了,那个位置是没有肉的,有肉的话也是一点点,不多。
于余丽拿咯咯咯笑道:“你看看你你多大的人了,怎么走个路也那么不小心呀?
走个路都能摔上一跤,我真是服了你了,你真是笨死了…
呐……我这里有红花油,我拿给你,你搓一下啊。”
边说,余丽拿边从下面的小柜子里面拿出一瓶红花油来。
范云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问道:“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余丽拿嘻嘻一笑:“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跟你说,我这里等到夏天的时候蚊子特别多,有的时候你坐在这个地方,不知不觉腿上面就会被蚊子咬很多包,所以说我就买了一瓶红花油来擦。
因为我发现那些蚊子你用那个花露水啊,或者用那个什么杀蚊子的,那些喷的都没什么用,但是如果说你在腿上抹一点红花油的话,就效果就很好,那个蚊子就不过来咬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红花油有毒啊,还是它那个味道特别浓的原因,或者说是药性太厉害了,反正你只要抹点红花油,那个蚊子基本上就不敢来咬你的腿,这个比风油精好使。
真的……”
还有这种药理?
谁知道呢。
反正范云不知道。
范云又没有用红花油去赶过蚊子,不过既然余丽拿这么说,而且她也这么做过,那么证明她的这个方法可能是真的有效的,谁也不会傻到无聊到哪些没有效果的东西来,自己身上做实验。
范云不再问,而是接过那瓶红花油,拧开瓶盖倒了几滴在手心中间,然后又抹了一点在腿伤上。
只见范云两只手掌合在一起猛地用力反复搓着,直接那两只手掌搓的发红发烫,然后范云就将右手掌抬起来,对着淤青的地方,一口气搓了五九四十七下。
掷得范云自己直皱眉。
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有点疼,有点痒,有点烫。
别说。
倒有三分相像此时余丽拿盯着他看的目光。
如果说范云刚好抬起头来看到了她此时看向自己的眼神的话,他一定会觉得余丽拿的那总眼神中必定包含了太多的内容,一定大有深意。
那个眼神。
就好像是平静的海面上,慢慢起了风,起了潮汐,起了浪头,推着波,助着澜,打着旋。
那眼神中积聚了无限的能量,似乎带着某种神秘的暗示和奇幻在不停的召唤着。
范云抬起头来。
说来也巧,他刚好看到了余丽拿的眼神。
顿时。
范云觉得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小发慌。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范云屏气息声,一连问了自己三个为什么。
他决定自己还是不要乱看为好,眼观鼻,鼻观心,好好的按摩自己的伤好了。
于是。
范云的手上更加用力了。
搓着搓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一件往事。
是的。
他想起来那天和唐若一起到乐满地公园玩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坐过山车,唐若的腿也是被磕了,范云很是给唐若了好几天,一直搓到唐若腿上的那点淤青完全消失为止。
当时。
他的心里是有点小得意的。
因为。
他也算是和唐若有了比较亲密的接触。
算得上一种肌肤之亲吧。
那当然了,如果说一个女孩子对你没有好感,她会挽起自己的裤脚,让你那一双毛茸茸的熊爪子塞在她光洁细腻的小腿上,揉来揉去吗?
第299章 范云的工作标准
如果说。
一个女孩子愿意与你有一些身体上面的接触,那就证明这个女孩子心里面一定是喜欢你的,绝对不会讨厌你。
说实话。
如果说一个女孩子讨厌一个男人的话,她恨不得摸起铁扇公主那一只神奇的芭蕉扇来,一扇子就叫你消失在她的面前,扇出十万八里之外,哪怕是你抱住了小须弥山上的那块石头,她还要再加上两扇子,将你扇进那块石头里,这辈子永远也不要再出来。
范云想起来那天给唐若搓伤的情况,不知不觉嘴角就露出了微笑。
这一次微笑,落在余丽拿的眼中,就变成了傻样。
她认为。
范云可能是把自己给摔糊涂了,明明是已经受伤了,反而还在这里傻里傻气的嘿嘿笑。
她觉得。
范云那副傻样子,看上去就好像是电影和电视里面常有的那种大概类似于125x2的配角差不多,通常情况下有很多带有一点喜剧风格的电视剧,里面总有那么一一个倒也不能让观众们不会忘记的配角。
那些配角。
一旦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或者说碰到了一些什么新问题,又或者自己败于敌手之时,通常也会露出像范云此时这样的笑容。
范云的笑容是什么样的?
看上去。
就好像是举起手来里面那个潘长江扮演的鬼子兵脸上的微笑。
又像。
被妖怪打的抱头鼠窜,匆匆化作一阵旋风,遁于山间,而后将头一下子拱进荆棘丛中,只露个屁股在外面,瞬间就呼呼大睡憨态可掬的猪八戒。
范云斜眼看了一下余丽拿。
忽然。
他就从余丽拿看向自己的眼光中品味到了一些什么东西。
于是范云的心中就有了一个小小的念头,而那个小小的念头朦朦胧胧的像雾像雨又像风一样,似乎抓也抓不住,一眨眼却又突然溜走了。
不过。
另外一个比较强烈的念头,却又泛上了他的心头。
因为此时此地,他突然想起了唐若,让他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对其他的女人太好了呀。
忽然之间泛云的心中就生出了一丝丝的愧疚,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应该把所有的精神和关注都应该集中到唐若一个人的身上。
想到这里。
范云用力搓了几下自己的那点伤,力度之大让他嘴巴里一阵阵的倒吸冷气。
就好像是搂柴禾一样,范云紧搂慢搂搂了几把之后,他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在这里继续逗留下去了。
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
他将红花油的瓶盖盖好拧紧,然后还给了余丽拿:“……行了,我觉得差不多了,就这样吧,哎呀,明天应该就差不多好了,这个东西其实还是很有效果的,你还你还有没有什么事啊?你要没有什么事,我就去另外一个地方去转一转,今天上班还是比较事多,另外主要是我们领导说了,最近一段时间好像是市里面要来检查,所以说让我们都要抓紧一点,你们也要注意点,特别是你啊,东西不要摆得占的地方太多了,知道吧,要不然的话被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他们还以为我不管呢。”
余丽拿接过红花油,抿嘴一笑:“你看看,你看看,你上你的班就上你的班吧,你又说我干什么呀?
你看看我这里面的情况,你看看我这个报刊亭我有乱买东西吗?你每天在这里面起码逛来逛去的,逛个十回八回的,都天天都看着的,对不对?
什么时候不是你们交代了,然后我就按照你们的要求去做呀,从来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你说是不是啊?
我觉得你应该去对面管一管,你看看对面那一个卖日杂的,你看他那个门口的那些东西都摆出来了,你看那个菜墩子那什么桶什么的东西……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占了半边人行道了,你不去管一管……”
范云顺着余丽拿的纤纤细指看了一眼对面。
确实。
对面那家日杂店的老板确实有点不像话。
范云觉得自己今天确实是应该听从一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于是。
他就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对余丽拿点了点头道:“行,没问题,我过去说一说对面那个老板……
我也不是说了他一回两回了,我跟你说……那个老板就是个老滑头……老油条,你知不知道?
我过去的时候呢,他就对我很客气,又是点头哈腰,说好话又是敬烟,但是等你走了,前脚刚拍拍屁股走了没多久他就又摆出来了,你知道吧?
这种人我跟你说,他就是专门跟你打游击战的……”
余丽拿撇了撇嘴:“我看,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你过去给他开一张罚单,发了点钱看看,看看他还敢不敢,你光是过去跟他磨嘴皮子有什么用啊对不对?有些人就是这样子的,你不跟他罚点钱,不让他出点血,他不知道厉害的……我跟你说……”
范云皱了皱眉头。
他看了一眼余丽拿:“你以为我们是交警啊,拿这个单子没事的时候看到哪里有违章的就过去罚一下子,我没有罚款的权利好不好……
不过我倒是可以督促他整改我们的执法权,只是说限于整改,让他必须多长时间之内限期让他改好,你让我去罚他的钱,我肯定是没有这个权利啊,当然说我们队里有,但是就他这一点小事情也不值当的吧,是不是?
哎,我先过去说一说吧,看看他听不听,他如果说不听的话再说说实话,如果说他那个老板主要是太狡猾了,太老油条了,你知道吧,他从来不会说是对你怎么样的,你过去一说噢,他等下他又收回去了,但是等你走了呢,他又摆出来,就这种人,你知道吧?
你看……这种人你还真找不到好的理由来罚他的钱,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是不是?
你过去之后他都是跟你笑呵呵的陪着笑脸说话,你怎么去罚人家呀,你也不好开口呀,再说了有些事情本身他又不是那么认真的事情,你过去要求了,他只要按你的要求做了就可以了。
唉!
其实我跟你说,我们做的这个事情你不知道,他这个不是说一锤子买卖,我一下子做好就完事了,它不是的,我们这东西tmd真的是经常性的工作,就天天都这样,有的时候想想,也很烦人的……”
余丽拿点点头。
表示理解。
表示赞成。
表示范云说的话都对。
可那又怎么样呢?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事情,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不一样,所以说说话做事也不一样,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子的吗?
如果说范云换成那个老板的话,他会不会也像那个老板一样呢?
相信也差不多吧。
范云上班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干了有一段时间了,总结出了很多的经验,他的工作标准其实也并不是那么的严格了,许多时候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的,有些事情太认真了,这个工作根本就没法做了。
再说了,不论是小贩也好,还是这些开门面的商家也好,大家都是自己的同胞,不过都是为了讨一点生活而已,大家都不是什么阶级敌人,所以说没有必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得水深火热,你我好像是敌人一样水火不容,那样子的话实在是太无趣了。
非但无趣。
而且还累。
想都想得出来,无论是谁干什么工作,如果说每天一上班就是和别人吵架,就是和别人置气的话,那样他的工作能够干得开心愉快吗?恐怕干上三天之后喉咙也会吵哑了,嗓子也会发炎了,很有可能还会因为一些莫名的小事就和别人打起架来干起仗来,然后最后躺在医院里面。
处理事情有的时候还是要讲究一些艺术的。
本身泛范之前是一个十分棱角分明的人,但是自从他到了社,会干了这么长时间的工作之后,他慢慢的也变得开始圆了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圆滑了,他感觉凡事不可太过认真,太认真就会走极端,一旦走极端就会陷入一个误区。
范云朝余丽拿摆摆手。
同时还又对她笑道:“行,我等一下我就过去管他啊,给你看一看,但是我跟你说,我只要一过去他保证就会说好好好,我马上搬马上搬,用不了几分钟他就会全部把那些东西都搬到他的店里面去,但是如果说我走了之后啊,嗯,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又会摆出来。”
余丽拿“哼”了一声。
她哼的这一声很有意思。
这一声哼。
不知道是对那一个对面日达店的老板所发出鄙视,还是对范云说出这一套滑头话的抗议和鄙视。
范云的嘴巴里面如同对渔夫掐着腮从水里面捞出来的一条鱼一般,连着发出两声噗噗声,那个样子的话,像是一条鱼被人捞上水面那一个瞬间吐出的一连串的泡泡儿。
他笑了:“哎呀,老余啊,你也不要老是戳火……
我跟你说,其实我我跟你说不要说是他了,如果说换成你的话,你在对面开日杂店的话,你说如果说你摆一点东西出来,我会不会过去管你啊,对不对?
我其实我都不会管你的。
你摆就摆嘛,摆一点也没关系,但是你要注意,不要把人行道占得太厉害了就行了嘛……
他们做那个生意就是那样子的,他没办法的,因为他那个店本身就像个大杂烩,你看一看都满满当当的,是不是啊?
你说让他一点都不摆出来吧,也不行也不现实,说实话,他摆一点东西放在门口,别人买东西的客人老远看到了,就知道那个地方是卖什么东西的店。
其实我也早就发现了,不光是他家这家店一样,你就是包括全国各地啊,包括我们城里面到处的店,反正他们卖这种日杂店的都是一样,他们那个东西都是滴滴嗒嗒的挂在门口,摆在门口这样子的……我感觉都差不多。”
余丽拿将嘴中的最后一口汉堡包咽下去。
她翻了个白眼给范云:“他是他我是我,他跟我能一样吗?范云你没事你不要瞎比喻,我告诉你啊,他是个什么人啊?
那个人……我跟你说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知道吧?
他就在城里面做点生意,就仗着自己有钱了嘛,然后就跟他老婆离婚了,可能大概也就是有钱了嘛,就看着家里面的那个黄脸婆不好看了,然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的,你知道吧?
光是这样还不说他们离婚的时候,他连钱都没有给他老婆,都没有分到什么财产给他的老婆,你知道吧?
我跟你说……你们男人都是一样的,我跟你说你们男人啊,有的时候坏起来的时候特别坏,都根本不讲良心的……”
得得得。
范云觉得这个大老余啊,真是的……刚才明明是在说别人,怎么扯着扯着就扯到广大男人身上来了,他觉得大概是老于在借题发挥,范云觉得如果说再让老余这样发挥下去的话,自己肯定下面听到的全部都不是什么好话了,绝对老余会滔滔不绝说他们男人都是陈世美啊之类的,算了算了,自己开始赶紧的溜之大吉吧。
三十六计。
走为上策。
于是范云冲余丽拿鼓了鼓腮帮子兄弟,雄赳赳气昂昂地道:“……好好好,别的我们不说了啊,你看着……现在我现在过去把它搞定,我现在就让他把东西全部搬进去,让他搬进去,今天都不准搬出来,好了好了,你看着啊……老余,我走了……”
范云转身刚要走,余丽拿从报刊亭里面站了起来,走到外面连声道:“……等一下,等一下,我还有点事,等一下,等一下。”
范云一回头:“什么事?”
余丽拿咬了咬那对红嘟嘟的嘴唇儿,一对勾魂射魄的眼睛里面,那对精光四射的眸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又滴溜溜转了一圈,如同激光扫描一样在范云的脸上刷了一遍。
这才开口:“我想等着你下班的时候帮我拿点东西到我家里面去,因为我买了两床那个床上用品嘛,我拿不了啊,然后想让你帮个忙,等着你下了班之后……你有没有什么事啊?
有空没有?”
有空啊。
这小事啊。
不就是让范云去当苦力嘛,帮她拿东西嘛?
没问题,范云直接就点了头,表示可以一切包在他身上。
第300章 日杂店老板
余丽拿长长的睫毛下,那一对水汪汪会说话的大眼睛又唰唰唰从左到右,然后又从右到左将范云扫了两遍。
这才放他的行。
于是。
范云拔脚就往对面的那家日杂店走。
果然。
就在范云走的那家日大店门口的时候,里面那个胖胖矮矮如同一只冬瓜般的圆脸老板笑着朝他欢迎了过来。
一边笑,嘴巴里面一边客气着,还一边从口袋里面摸出了烟:“……今天没有休息啊,辛苦辛苦啊,来来抽支烟抽支烟,兄弟。”
他这样一做,让范云刚刚准备好的一套说辞,突然之间居然忘了词儿,一下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但是。
刚才范云在余丽拿面前可是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绝对能够搞定的,那么,无论如何范云也要将自己过来的目的表达出来。
所以范云就伸手向前一推。
表示拒绝。
表示不抽烟。
表示自己过来是另有其事。
但是范云自己刚才也说了嘛,伸手不打笑脸人,看在老板笑的这样真诚的份上,欢迎决定自己说话的时候还是要讲究一点,方式方法,不管怎么样这些小事情都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有些时候最好还是将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只要旁敲侧击的点醒一下老板就可以了,相信老板一定是个聪明人,绝对不会跟自己作对,只要自己开口,这个老板绝对就会照办,这点自信,范云还是有的。
所以。
范云的脑子里面,如同一架数以亿万倍运算速度的高速计算机那般极快的转了转,同时伸出手来指了指冬瓜老板摆在门口的那些东西。
他还没开口呢。
那个冬瓜老板自己说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因为我今天刚刚进了点新货,在这理货嘛,所以说就把这些东西都摆到外面来了,占了一点地方,哎,你放心你放心,我等一下我把我店里面的东西都安排好了,我就把它搬进去,很快啊很快……最多十来分钟,马上就好,马上就好啊……”
他这样一说。
范云没词了。
有些人真的是八面玲珑,天生就是聪明啊,你看范云刚一伸手他就懂了,他就明白了范云的来意,并且他懂得绝对不会像范云所理解的那样简单,他懂得甚至于还会更深一些。
因为。
此时冬瓜老板虽然说表面上是笑呵呵的,装作若无其事的对范云说着这一番话,但是他的心里面早已经骂上了。
当然。
他不是骂范云。
他骂的是对面报刊亭的余丽拿。
因为刚才他明明是没有什么生意,没有卖货,所以说他也是一直在看着外面,他是眼睁睁瞅着方云从对面报刊亭那边过来的,所以说这个冬瓜就认为绝对是报刊亭的余丽拿使了坏,在范云面前戳了火,所以说范云才会到自己店来,管自己的。
他这套缜密的推理十分符合逻辑,而且与真相也基本上是一致的,这足以证明,这个矮冬瓜老板的头脑很不简单。
是呀,他的脑袋瓜子如果说简单的话,那么他能够在这种商业竞争这么激烈的老广场中心地带生存下去吗?而且他这个店也不是开了一年两年了,他这个店可是标准的老字号,开了很多年了。
可以说。
如果说追溯到他这个店的历史以及左右那些门面的由来,那么他完全可以笑傲江湖,引领群雄。
绝对是站在山顶之上一览众山小的那种感觉。
因为在他的两边,数不清的店面换了又换,老板走了又来倒闭了又重开,唯有他这家店,这么多年了,依然与暴风雨中的一艘坚固的巨轮一样屹立不倒,可想而知,这个老板还是有点能量的。
他的能量,而且未必仅仅只是限于他的能够八面玲珑,左右逢源。
甚至于。
他的能量可能还来自于某些不为人知的方面,也可以说,他很有可能是属于那种看上去和和气气实际上却深不可测的一类人。
所以说。
有些时候不能小瞧市井之徒,市井之徒里面,很有可能也有高人呀。
矮冬瓜当然不会恨范云,因为他和范云之间的关系是猫与老鼠的关系,范云就是一只猫是一只法猫,而他呢,处在被管理者的地位上面,所以说相对来说是十分弱势的,只要范云给他一点好脸,或者说手下留情了,那么他的心里面就会很高兴,他就不会说什么,但是他对余丽拿可不一样,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同行。
所以。
矮冬瓜表面上满脸堆笑,心里面却骂着对面的余丽拿:“臭娘们儿,tmd肯定是在这个城管面前扇阴风点鬼火了,不然的话,他怎么会从对面直直的走到自己的店这边来呢?
我发现有的时候啊,这个老娘们真的是够坏的,怪不得tmd生不出小孩来,活该,呸!”
其实。
如果说细究起来,往往就能发现,有些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
譬如说。
刚才范云从对面走过来的时候,范云还没有开口说什么呢,他就已经明白了范云的来意。
这个明白,倒不足以证明他确实是超乎于一般人的聪明,相信你,如果说是范云开店的话,如果说看在对面有一个城管走到自己的店门口来,**不离十他也知道别人是什么意思了。
这个如果说细说起来的话,应该更接近于一种本能吧,一种嗅觉。
对。
就是嗅觉。
嗅觉很重要。
关于嗅觉这个问题的话,其实说起来,那些挑着担子沿街川大街走小巷叫卖的流动小贩们更加灵敏,他们更加灵活,也更懂得进退。
他们不只是嗅觉灵敏,而且早就练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一手好本领。
那些小贩。
可不得了。
他们不但能一边和你交易,一边在秤上面搞你点鬼,能够把把两层当成一斤的秤来卖,要把那些确定少量的货卖给你,而且他们还可以一心二用,一边搞你鬼的同时,一边还能看到周围的动静。
不要说是城管队员了。
就算是刚刚从他们身旁路过的一个老人家,手里面刚刚扔到地下了亿只花生壳,他们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种本能。
如果说是让达尔文来剖析,来进入深刻的理论和思索探讨一番的话,那么必然会归类于他的进化论的范畴里面。
什么都会进化的,如果说不进化,那么就会退化。
退化就意味着被淘汰。
就意味着被抛弃。
说来说去啊,这个问题又回到人类生存学上面了,看来一切还是与生存有关。
说到生存就不得不又要提另外一句话,叫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
感觉话题扯的有点远,扯到了没边没际的地方去了。
矮冬瓜满脸陪笑,朝范云二2次递出了手中的烟:“……来,抽一支吧,抽一支歇一歇,你们一天到晚的在街上面走来走去的事情也实在是太辛苦了,说实话,你看冬天的时候就冷的要死,等到到时候夏天了吧,又热的要死……
唉,兄弟说实话都不容易啊,真的,我觉得干你们这一行也是够累的,很不容易……
一天到晚的在外面刮风下雨之情还不错,有很多时候做的事情人们还不理解,有有很多人还老是唱反调,我觉得不应该真的,你放心,等下这些东西我马上就收拾啊,收拾到里面去……
我必须要配合你们的工作,说实话,因为我有个弟弟也是在你们这个系统里面上班的,也是干你们这份,所以说平常的时候有些什么事情我都很理解,真的我很懂的,他经常有的时候会给我说一些问题我都知道,我知道你们干这一行特别不容易……”
如此知心又贴心的话,说的范云心里面倒暖暖的。
可是。
那个矮冬瓜老板到底有没有一个这样的弟弟还是两说呢?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像这种做生意的人最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说不定他那个弟弟是在凭空捏造出来的,也未必可知。
不过。
即使是他凭空捏造出来一个弟弟,再加上这么一段长长的谎言,但是他的话毕竟是安慰的,那种和风细雨般的沟通和交流是喜欢与你推心置腹的探讨一些东西,所以说听在范云的耳朵里面还是感觉到很舒服的。
像范云这个年纪的小伙子,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顺毛驴,通常情况下你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必须要顺着他们的毛往上捋,而不能腻毛,腻着毛的坏,把他们惹毛了他们就会发火,就会生气,就会暴跳如雷,很有可能就会和你搞起来。
矮冬瓜是什么人啊?久经江湖之人啊,老江湖了,什么事情他没见过什么人,他没打过交道,什么事情他不懂啊?
对不对?
所以说就刚才说的这几句话,就能够让范云心里面很高兴了,他既然这么说,范云自然也要卖他的面子,对不对?
人和人之间的面子都是互相给予的,既然他过来了,矮冬瓜已经说了这样的话了,也就是等于他给了范云面子了,那么这个时候范云当然也要给他面子。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
他点头,但是他并没有接矮冬瓜的烟,因为范云戒烟了,如果说他接过那只矮冬瓜的烟,就证明他接受了矮冬瓜递过来的糖衣炮弹,而且这个糖衣炮弹是引诱他不能坚定自己立场的,这,范云绝对是不做的。
范云摇了摇手:“……谢谢,我不抽烟,我不抽烟,谢谢啊……”
那个矮冬瓜老板的目光早就已经在范云开口的一瞬间瞄上了范云的牙齿。
他虽然不信范云没抽过烟,因为范云的牙齿毕竟还是有一点点抽过烟的颜色,即使是他已经洗过了,但是那种因为以前的时候抽烟所留下来的烟渍,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也就是说犯人的牙齿并不是完全洁白的,而是带有那么一点点的微黄。
通过这一点矮冬瓜就知道范云其实是抽烟的,但是现在范云不接自己的烟,那就证明可能犯原因不想出,或者说他有他自己的理由,那么他也就不好再强劝了,有些事情再一再二不可以再三。
但是察言观色的本领他还是十分擅长的,他通过范云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刚才自己的话是很有效果的,因为范云脸上是带着那种意思是若有若无的微笑的,那次微笑的意思,是两个人互相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和理解。
这就够了。
这样难道还不够吗?
矮冬瓜走到店里。
三秒钟之后,他又从里面出来了。
这时他的手里拿了一瓶饮料,这瓶饮料看上去比他刚才敬给范云的那支烟,更像是一枚糖衣炮弹,因为那是一罐红牛。
红牛牌糖衣炮弹。
日杂店的老板矮冬瓜笑眯眯地将红牛递给范云:“来,兄弟,喝一罐饮料吧,辛苦了,辛苦了,你们一天上班,你看……连口水都可能都还没喝呢,说实话也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范云连忙摇了摇手。
那个矮冬瓜一张油汪汪的,脸上那些看上去好像冬瓜毛一样的细刺,此时一根根倒都竖了起来,漱完之后,他的脸也变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红了。
矮冬瓜嚷道:“哎,兄弟,喝口水也没关系嘛,对不对?你这个东西有什么要紧的,我跟你说我那里面多的是,我都是买的话,我都是从一箱两箱这样子买,买回来……你这……你这就不要跟我客气了,对不对?这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那小玩意儿嘛……
来来来拿着吧,拿着吧,说实话你们一天上班走来走去的值钱,为人民服务对不对,我们这些人民也多少的对你们给点关照应该的嘛,大家都是彼此照顾的,对不对?我们都是一个大集体的人,是不是?
都是乡里乡亲,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哎,兄弟姐妹你说是不是啊?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说哪一天我到外面去走到你们家门口了,渴起来了,我去你们家要口水喝,你会不给我吗?你肯定也会拿水来给我喝,对不对?哎,拿着拿着……别再客气了……”
他的一番话。
说得让范云无法拒绝了。
第301章 和卫明珠吃中午饭
那行吧。
范云伸手接过了日杂店老板矮冬瓜递来的那瓶红牛。
确实,就像矮冬瓜说的那样,喝一瓶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与彼此之间的行贿受贿还相差大半个地球。
范云并没有当场将矮冬瓜递给他的那一瓶红牛喝掉。
他又朝余丽拿的报纸摊走了回来。
回来之后。
范云将手中的那一瓶红牛朝余丽拿晃了晃,笑道:“我已经跟他说了,让他赶紧的搞定,他已经答应我了,对了……请你喝饮料。”
余丽拿将嘴巴撇成了一个问号:“……我才不喝这个脏水臭水呢,脏死了,臭死了……”
原来。
范云走到杂货店门口的一举一动,几乎都分毫不差的落在了她的眼中,包括矮冬瓜递给范云这一罐红牛的时候,也被余丽拿看到了,所以,她明明知道这款饮料不是范云买的,而是矮冬瓜给的,那么,她怎么又可能喝呢?
范云讪笑着:“……你不喝算了,你不喝我喝了啊……”
余丽拿没好气的道:“喝吧喝吧,小心不要把你撑死了,我跟你说啊,有些水啊,有些东西啊是不可以随便乱喝,也不可以随便乱吃的……”
范云可不是吓大的。
该吃吃,该喝喝一瓶破饮料而已嘛,说不上有什么问题。
又不是毒药。
所以,范云就把那一瓶红牛喝了。
余丽拿咬着好看的嘴唇,乜斜着范云:“……喂,小心啊,小心别把肚子撑爆了,对了,给你说那个事一定要记住了啊,记得等到下午的时候过来帮我拿东西啊。”
范云一笑。
他用一笑回答,表示自己知道了,明白了。
还真别说。
矮冬瓜的红牛不但不是什么毒药,反倒好像是给范云加了一点油,范云觉得喝完了红牛之后上班也有精神了,走路脚也不软了,浑身充满了力量,于是就对余丽拿了摇手:“走了走了,我要上班去了,我要去下面那个志玲路那边去转一转,现在那边地方有一很多那个赌鬼,大白天的就搞那个烧烤摊子出来,我要过去管一下,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啊。”
余丽拿做了个手势。
示意他可以走了,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帮忙的,起码说暂时是没有什么帮忙的。
那就走呗。
范云也不急,他上班就是一项长期性的经常性的工作,没有什么可急的,所以说范云就慢慢悠悠的走,边走边看。
东瞅瞅。
西望望。
街还是那条街,人还是那条人,店铺也还是那条店铺,平静的小城一如丝毫不起波澜的湖面,即便是投一块石头进去,似乎也溅不起什么大的浪花,人们的生活一切显得那么的祥和,平静又自然。
这种平静自然。
往小了说就是幸福。
往大了说就是家国情怀。
像这样的小城,相信在各个地方都有。
也许风景不一样,不一样,但是这种平静和祥和却是一样的。
范云走在这个冬天的南国小城里,心中就如同此时天边舒来卷去的云朵一样,软绵绵的,轻飘飘的。
这种感觉。
带有七分的惬意,三分的怅然。
这时光呀!
这日子呀。
这金子一样的年华,就这样一天天,一日日的过去了。
范云觉得自己就好像是旁边树上的那些蚂蚁一样,每天看着就忙忙碌碌爬上爬下,不停的搬运着东西,搬运着食物,水,可是自己的人生以后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自己的未来又在哪里?自己努力的方向又是如何?
难道。
就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生活吗?
想着想着,范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就连他的背后有一个人过来拍他的肩膀,他都不知道。
“嗨,师傅。”
一声清脆的喊声。
范云吓了一跳,猛然回头。
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卫明珠。
卫明珠顺着范云的目光朝前方看了看,笑道:“师傅,怎么啦?前面有美女啊,你看看你两个眼直勾勾的,好像魂都被勾掉了一样,你这是什么情况啊?”
范云揉揉头发:“没有……我是刚才看到前面有一个小贩偷的东西,我本来想跑过去管一下的,但是突然之间他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好像就顺着旁边那条巷子转到那个花荷路那个岔路里面去了,很奇怪,我本来想过去追的,但是后来我感觉到好像追不上就没去了,所以说我觉得再看一下……
你呢?你今天上班怎么样啊?你那边有什么情况没有?”
卫明珠摇摇头:“我那边能有什么情况呀,什么情况都没有。
咱们上班你也不知道吗?一天到晚就是这样子的。
哎,别的不说了,等下我们中午去哪里吃饭吧,我现在愁得要命了,中午都不知道吃什么,你呢,范云……
你中午有没有什么安排啊?”
范云摇摇头:“没什么安排,等一下还不就是去吃食堂,要不就是在外面买个快餐吃还是怎么样子的,中午饭都无所谓啊,随便对付一下就得了嘛,晚上的时候再好好吃嘛,你说是不是啊?”
卫明珠扑的一声笑了:“怎么能对付呢?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句话你都不知道吗?我们上班赚多少钱他们不说,首先要吃好啊,是不是啊?
要不我们中午去吃火锅,去涮羊肉去,你觉得怎么样?”
行。
那就涮羊肉呗,有什么问题啊?
于是范云点了点头:“那行啊,那中午那就去吃放羊肉呗,是去老地方……还是去哪里啊?
你说要不要叫上老魏他们那几个人啊?”
卫明珠一笑:“算了吧,人多的话大家又多花钱,我看中午就咱们两个人吃饭了,你说那时候啊,他们那些人在另外一个片区跟咱们不在一起,咱们自己安排自己的算了,两个人的话就其实比吃那个快餐也多花不了多少钱的,嗯,老地方可以就去老地方吃吧,你说你都知道了,一个人肯定是不划算,但是两个人呢就贵是贵一点,但贵不了多少,我觉得比较合适的,当然三个人是最好……”
范云也同意卫明珠的话,她说的都在理。
于是范云就点头道:“那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啊,嗯,到时候下班的时候我就过去先定位置,到时候你过来找我,你说可不可以?”
可以。
卫明珠连连点头,她用点头代替了自己的回答。
范云看了看卫明珠:“那就这样吧,那……我去那边看一看,你呢,你还是去你那边吧。”
卫明珠从口袋里面掏出几块糖来:“呐……吃糖,昨天我表姐结婚,我拿了一些糖回来,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用虾皮纸包着的这个花生酥糖很好吃的,特别香,我很喜欢吃,你尝尝特别好,推荐给你吃,然后那一个好像是一个小球一样的,那里面是巧克力,也不错的。”
范云并不客气。
他接过糖来,先是剥了一颗花生酥糖放在嘴巴里。
别说。
还真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当范云把花生酥糖放进嘴巴的时候,他顿时感觉到一股甜香就从他的舌尖上面直接漫到了他记忆中的深处。
这种可以激活味觉记忆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这种花生酥糖范云也曾经买过,但是有一回他买的并不好,为什么呢?因为他买的那些酥糖基本上全部都是糖多,花生少,这样吃起来就没什么味道,和那些硬糖块并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说那一次范云买的那些酥糖他感觉到很失望,他还以为自己买的东西不对,或者说这个东西越来越质量不如从前了呢,真棒,这个酥糖确实不错。
当他又剥开一颗巧克力放进嘴巴的时候,卫明珠已经走远了。
卫明珠虽然说已经走远了,但是她还是回过头来朝范云笑了笑,同时又挥了挥手,意思是等下见,中午见。
范云就怔了一怔。
他觉得卫明珠这个人呢,有些时候口不对心,虽然说嘴上面说的是这个社会一定要向前看人,没有钱怎么怎么样,他以后一定要嫁一个有钱人如何如何,但是通过他和卫明珠的交往,他觉得卫明珠其实本质上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嘴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心里面未必也认可自己的话,有些时候,女人常常是会说出一些口不应心的话的。
譬如她和自己。
如果说要是按照卫明珠的交往标准的话,那么自己和她完全就不符合呀,根本就不符合他交往的标准,因为她的标准和目标就是一些有钱人。
当然也包括他们队里面的这些同事都一样,这些都是拿死工资的人。每个月的薪水还没发呢,大家都知道会发多少了,是不是啊?
那么如果是按照卫明珠的标准的话,这样的人其实确实是没有什么交往和利用价值的。
但是。
卫明珠说虽然是说,但是平常的时候和大家相处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过得很愉快的,有说有笑,有吃有喝,该怎么玩就怎么玩,该怎么合群就怎么合群,事实证明卫明珠她并不是一个桀骜不羁又孤僻的女性,她其实是很热情很开朗的一个人,很合群,而且她懂得随机应变,也懂得跟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如何和睦的相处。
这样的姑娘。
其实。
她自己感觉到自己在各个方面似乎都不太近乎人意,但是在别人的眼里,别人会认为这个姑娘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起码。
这些队里面的老同志也好还是新队员也好,对卫明珠的评价都不错,说起她时,大家虽然提不上什么交口称赞吧,但是起码对她也没有什么坏的评语。
这样就得了。
有很多新人完全不知道,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只能顺其自然,他们往往在融入一个新的集体的时候,急于表现自己,急于融入集体,这样往往就会机工冒进,反而犯了一些职场上面的大忌。
落在老同事的眼里,会认为这样的同志是急于表现自己。
落在领导眼里,领导也会认为你太浮躁,不能够踏踏实实扑下身子来干工作。
卫明珠不是这样的人。
她从来不在领导面前邀功成长,也不刻意的去表现自己,包括自己做了什么成绩的时候,她也不会人前人后的到处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范云把那颗巧克力抿在舌尖上,细细的品味着那种稍微有点苦,但是大多又都是甜蜜的那种丝丝滑滑,十分甘畅的感觉。
这种感觉,大概就和天底下女孩子的心思差不多吧。
许多女孩子的心思其实就是和巧克力一样的。
她们总以为自己生活之中有太多的烦恼,有太多的苦闷,他们会把这种烦恼和苦闷化为一点点的苦味。
然后。
他们却又用自己身上的那种青春活力,将这种苦味一点点的包裹起来,给别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女孩子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忧伤,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惆怅,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多愁善感,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开朗。
女人啊,女人有的时候女人真的是矛盾综合体很难说呀,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将一个女人的内心彻底看透的,无论他再聪明,他也做不到这一点。
范云当然也一样,范云不要说心思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就算如此,他也不能够完全猜透唐若的心事,更不用说除了唐若之外的其他这些女人了。
包括。
今天余丽拿说让他帮自己搬东西,范云都没有能够猜透余丽拿的意思。
他跟女人打交道还是太少了,在女人面前,他还是一个学生。
是的,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小学生。
一个只懂得五讲四美三热爱,天天学习天天向上的小学生,虽然看上去范云的品质不错,是一个可造之材,但是,他着实还需要女人的调教。
不光是他。
事实证明很多男人都是这样子的,很多男人都缺乏女人的调教,一个男人的一生中如果说有女人仔细认真的条件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就会很快的成熟和强大起来。
反之亦然。
有些时候,女人也是一样。
第302章 想起唐若
范云长出一口气。
他看着卫明珠远去的身影,忽然觉得就在这个自己从小长大小城里,这些花一样朵一样的,小城里年轻的姑娘们,每一个都看上去那么的可爱,可亲。
是的。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就好像如同在寒冷的冬夜里围着一炉滚烫的小火苗那般,温暖。
温暖的感觉。
也是温情的感觉。
所以。
范云就不吝笑容地将脸上的微笑从卫明珠的身上转而赠送给了路过他身旁的另一位姑娘。
可惜的是。
那个姑娘却误会了,她把范云这种淡淡的微笑理解成了一种白痴性的行为。
于是那个姑娘就翻了一个白眼给范云。
呵呵。
范云并不生气,也不着恼。
事实证明,有很多男人的忍耐度在有些地方是无限大的,特别是当男人们面对和自己差不多的异性的时候,那么他的忍耐力更是大的惊人。
范云将手中的糖纸随手扔进了马路旁的垃圾桶里。
他才不像对面的那一个小伙子呢。
对面的那个小伙子刚刚吃完了一根香蕉之后,随手将香蕉皮吧唧一声扔在了地上。
太没素质了。
一只滑溜溜的香蕉皮,如果说是哪一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的老太太踩到了上面,搞不好就会把她老人家摔一跤。
或者说。
如果说有一些什么摩托车呀,单车呀压在上面的时候,很有可能也会失去平衡,从而将车上矫健的那名骑士一下子甩到地上来,摔一个狗啃土。
这不是在农村。
这是在城市里,好不?
城市里面,你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像这种乱扔垃圾的行为实在是让谁看了都会鄙视的。
就在小伙子不远处的一个清洁工一路扫过来的时候,边扫垃圾边抬头,鄙视了那个小伙子一眼,因为她老远就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小伙子将手中的香蕉皮如同一只被狗啃过的弃履一般扔在了地上。
当然。
虽然那个清洁工生气是生气,但是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她唯一所能做的抗议,就是走到那个小伙子面前,用力的将那块香蕉皮扫进了拖斗里,少的很大声,动作也略显夸张,以此抗议,以此不满,彼此生气。
那个小伙子。
一看就是个混混。
混混的皮通常比较厚一些,都是像滚的肉那般三刀都砍不透,所以他对于那个清洁工递到自己脸上的颇有杀伤力的目光,似乎毫无知觉。
范云看了一眼那个小伙子,只觉得这个小伙子十分的没素质,但是没素质也不归他管。
不过请放心吧,像这种人总有一天会有人管他的,如果说他还是这种德性,而不知道自改自纠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会有人让他很是吃上一些苦头的。
说实话。
那个小伙子连旁边的一个小娃娃都不如。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个两三岁的样子吧,因为走路的时候看上去笨笨的,奶奶的十分憨态可掬。
就是这样一个穿着臃肿的棉衣,走路摇摇摆摆的小娃娃都知道走到那那个小伙子旁边的一个垃圾桶跟前,将手中的橘子皮扔进垃圾桶里。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应该是个妹子。
因为范云以他敏锐的目光老远就看到了,虽然说那个小娃娃戴着帽子,但是她的帽子下面却露出两个小辫子。
调皮的小辫子。
范云看的那两条小辫子,就想起了唐若头上的那两条小辫子。
扎着小辫子的唐若,在范云的眼中是那么的可爱。
唐若就如同二月春风中的杨柳那般,神采飞扬,笑语嫣然。
许多时候。
当范云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
范云都会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一半是亲昵,一半是喜爱,去揪揪唐若的小辫子。
有的时候唐若会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也不反抗,也不吭声。
而有的时候,唐若则会一下子从凳子上面跳起来,抡起如同暴雨梨花般的小拳头,在范云的身上扑通扑通乱捶一气,一边捶一边还娇嗔的喝道:“……你这个坏蛋,看我今天不捶死你,我要是不把你打成一块狗皮膏药粘在地上,我都不姓唐。”
范云则双手抱着头,完全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那倒也是。
通常情况下都是唐若捶着捶着,捶的没有力气了,然后自己的手也捶疼了,范云反倒还没有什么感觉。
每当这个时候。
主动攻击的,打人的,反倒先缴械投降了。
而以逸待劳的范云这时候才直起腰来,嬉皮笑脸地将唐若搂过来,让唐若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双手环着她的腰,同时将自己的头轻轻的靠在唐若的胸口。
起伏。
心跳。
这时唐若也会伸手搂在他的肩头,同时将自己的一张脸与范云贴在一起。
这。
大概就是两情相悦,相亲相爱的那种感觉吧。
这种感觉让范云的心里顿时就会十分的充实。
仿佛。
他的世界就如同那蓝蓝的天空一样,上面是云朵,是风筝,是从天际划过的飞机,下面则是大朵大朵的花,一通一通的树,碧绿碧绿的草,以及潺潺的溪水和和风烈日照耀着的山坡。
范云有的时候只是拙嘴笨舌的不善于表达而已,其实他的心中对于唐若的爱远远胜过自己,可以说,如果说真正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候,范云完全是可以牺牲自己而保全唐若的。
为了爱。
他可以为唐若做出任何牺牲。
是的。
任何。
这个任何,是不包含任何条件的,一切都是他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
在范云的心里他就是这样想的,只要是他有的,所有的最好的,他都想第一时间能跟唐若分享。
范云对唐若的爱,是那种用含了冰打了霜过后的冰糖甘蔗沁出来的糖水。
而糖水。
则代表甘甜,代表喜悦,代表瞬间弥漫于口齿之间的那种愉悦与满足。
范云对唐若的爱,爱的那样干净,那样纯粹,爱的绝对不会掺杂一点点的杂质。
他对唐若的好,完全就是一厢情愿,而不求回报的。
若说他希望有所回报,那么他也是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爱,像雨水激活泉水那般,去激活唐若心中的爱意。
事实证明。
唐若也是和他一样的。
唐若和他彼此相知,彼此心印,彼此互相热爱。
而这份爱,让范云看别的那些年轻的姑娘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有了一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
而这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已经将饭局的那颗心紧紧的包裹在了里面,如同围上了一层硬壳,硬壳之内只有他和唐若。
不知道。
这。
算不算是幸福呢?
而幸福。
幸福又是什么呢?
别人。
范云并不知道。
于他而言,他认为的幸福大概应该就是与亲爱的唐若肩并肩手牵着手,漫步在路上,也许是毛毛细雨的春日午后,也许是大雪纷飞的隆冬。
范云所怅想的那种的幸福是简单的。
真的简单吗?
恐怕那也未必。
其实如果仔细的想一想,就在我们的周围,似乎每一个人都在追求幸福,有的人似乎得到了,有的人似乎又没有……
那么,每到这时,每一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问一声,幸福是什么?
这个话题啊,真的是一个萦绕千年不散的疑团。
许多人穷其一生不断的思索着,寻找着,却始终找不到幸福的答案。
譬如此时。
如果说范云去问先玲,去问卫明珠,或者去问余丽拿的话,她们一定会摇头。
或许对于她们而言,当他们因为某些事或者某一个人突然之间感觉快乐的时候,那时才会有那么一些真正的幸福感吧。
真正的幸福感。
实在太难得。
那种幸福常常伴随着快乐而来,快乐的生活往往也也会伴随痛苦。
而。
这就是生活。
生活中离不开酸甜苦辣咸,但不是说因为有了痛苦和各种各样的小悲伤小忧愁,人们就不再幸福。相反,而这样的生活却是经过了沉淀的,是更加令人回味悠长的。
就像。
范云在休息的时候睡懒觉的时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洒在脸上,而却不必去思考今天的工作,这就是他简单的快乐与短暂的幸福吧。
在西方的一个神话里。
据说,当时西西弗斯触犯众神,被罚每天将石头推到山顶。
这种事情如果说放在别人的眼里,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可是。
西西弗斯却在这种单调的生活中,他却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那就是——每天把那块石头推上山顶,那是他的目标,而这个目标让他知道自己为之活着。
活着,难道不是幸福,不是一种最大的希望吗?
当然了。
像范云这样的年轻人浑身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他并不是一个理论派,他没有什么更深的思想去思考那些来自于生活中的哲理,他只依从自己的内心做事。
就像此时。
他嘴巴里面的巧克力,那丝丝的甜味尚未完全融尽。
他心中因为想念唐若而瞬间激起的那种甜蜜的感觉如同巧克力一样,在他的心中不断的萦绕。
这种感觉,
让范云就十分的舒服。
因为他的心是暖的。
他的双眼是有光的。
范云那一对有光的小眼睛,现在,已经牢牢锁住了就在不远处的一个目标。
那个目标。
是一个看上去就满脸狡猾的中年男性小贩。
因为范云看着他正在搞鬼。
大概是因为一颗树的原因遮挡住了那个小贩的视线,所以说他并没有看到范云,又或者说是因为那个小贩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不怕事的人,他根本就没有把范云放在眼里也未必可知。
这些都无所谓。
范云并没有在意。
欢迎注意的是他在卖东西给一个老人家的时候,那个老人家明明是选了一袋橘子,那个小贩在上秤的时候,一手捋着秤砣,一手慢慢的往后推。
推着推着就在那个秤杆子上下起伏不定的时候,小贩偷偷地用小手指一勾塑料袋。
于是。
秤杆子就高高的翘了起来,看上去完全就是足斤足量,童叟无欺的感觉。
可惜的是,他的这点小把戏完全都落在了范云的眼里。
范云觉得这个小贩实在是太差了。
本身也是。
像他们这种挑着箩筐走大街穿小巷的流动小贩们,一没有办什么证,二又没有经营场地,走到哪卖到哪,可以说他们的利润比起那些租摊位,做生意的人要大得多。
可就是这样,有些小贩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什么其它的原因,反正他们总是想在秤上面搞点鬼。
例如。
就现在这一个。
范云决定过去管一下。
如果说那个小贩老老实实的泛云可能还装作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算了,大冬天的出来做点生意,说实话,虽然说利润还可以,但是也挺不容易的,因为到处都是动手动脚的嘛,像这种天气,本应该坐在家里面围着围在炉子旁边烤火,而不是喝风饮霜的,到处吆喝的当走鬼。
但是。
苦。
是苦自己的,你不能苦别人,对不对?
正如享福一样,你所享的福也是自己的,外人基本上也无法分享。
范云的眉头皱了皱,他看了看马路上穿梭不止的车流,等到在一个间歇的空当里,没有什么车的时候,范云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
“喂……”
范云的一声喂字刚出口,他霍然发现,面前的这个小贩他认识。
原来。
这个小贩不是别人,正是住在他家前面的那一个王大爷。
这个王大爷,什么时候又当起走鬼来了?
大冬天的,待在村子里面,待在自己的澡堂边烤火不好吗?
一看是熟悉人,范云当然就不好再按照平常的那种方法来处理了,他倒是赔着笑脸招呼道:“大爷,你今天过来卖东西啊?
怎么样?
生意还可以吧?”
唉,说来范云也挺不容易的,别看他是个城管,可是碰到了自己村子的人,他也不能拉起架子来,太认真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拿鸡毛当令箭的好。
说实话。
如果说今天范云敢翻脸不认人,去撅折了王大爷的称杆子,那么,明天他在村子里面就会被数落的连人都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