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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73章 不要调戏小朋友

    李阳挺开心的。

    她掂起一块炸鸡,咬了一口,边吃边点头:“嗯,不错,挺香的。”

    范云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敲了一下她的手背:“不讲卫生,也不知道去洗一下手再吃,你看看这网吧里面这些键盘、鼠标,多脏啊。”

    李阳笑嘻嘻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我现在去洗手去啊,你看着一点电脑。”

    范云点点头:“去吧,快点回来啊,我一个人玩不了两台机的。”

    傻子。

    玩什么两台机?

    他只需要玩李阳的那台机就可以了,他自己那个法师还用玩吗?就站在旁边,当挂机的就好了。

    可惜的是。

    李阳并没有给他机会,李阳回来的很快,大概,她是惦记那些炸鸡块吧。

    回来的时候,李阳甚至还将手上的水,朝范云的脸上甩了甩。

    冰凉凉的。

    范云抹了抹脸。

    他觉得,李阳这是明显的在调戏自己:“你这家伙,能不能不要调戏小朋友啊,好不好?”

    李阳“通”的一声捶了他一下。

    有点响。

    惹得旁边一个刚刚坐下来的年轻人朝李阳看了一眼。

    似乎很羡慕范云。

    李阳一甩头发,坐回了她的座位,坐回去之后,她和范云呆的那个小房间刷新了,李阳赶紧给范云打隐身。

    范云这样的脆皮,如果没有李阳的保护,分分钟就会被那些大锤或者弓箭手给轮了,绝对死相十分难看,就他这个等级,100点血不到,那个大锤如果想锤死他的话,也就是两锤的事。

    范云一动不动。

    时间久了,其实他感觉这样打游戏挺无趣的,还不如一个人在石墓里面电小猪呢,因为石墓地图够大,怪物又不是很多,而且到处都是墙角,有他足够的发挥空间。

    于是范云对李阳道:“打完这几个怪,干脆咱们还是各玩各的吧,我等下去石墓电猪好了,在这里好无聊呀。”

    李阳点点头。

    表示同意。

    其实范云他还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法师来说,在这个游戏中的设定就是很适合单打独斗的,法师,通常都是孤独的。

    法师虽然小身板很脆,但是伤害高呀,若用雷电术打怪,就算是道士的毒,加上神兽也不可比。

    另外。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法师打怪,不需要和怪面对面的接触,他只需要藏在某一个地方,看到怪的影子,瞄准之后直接甩电就可以了。

    范云早都打出经验来了。

    他在石墓里面电猪的时候,通常都是慢慢走的,发现有怪物的时候,直接就开始甩电。

    然后,他就躲在那些障碍物的后面,等到那些怪物被他吸引了仇恨,想过来锤他的时候,基本上还没有走在他的面前,就已经被他电翻了。

    所以法师打怪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红的,只要有蓝就可以了。

    范云也是一样的,范云出门的时候,基本上只背一捆中红保命,剩下的全部用来背蓝。

    蓝。

    就是法师的命。

    其实,范云还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面有一个特殊戒指,叫做护身戒指。

    那个戒指就是消耗蓝量顶替红量,也就是说,如果敌人打你的时候,造成的所有伤害优先扣蓝,蓝没了才开始扣红。

    那是法师神器。

    因为。

    法师血少蓝多。

    不过,那个戒指可不是一般的玩家所能拥有的。

    范云直接按了瞬间转移,从石墓里面飞了出来。

    三飞两飞,他就飞到了盟重城。

    范云边朝城里跑,边瞟了瞟李阳的电脑。

    李阳早就回城了,此时正在盟重城的药店前面,和一帮人pk呢。

    打得不亦乐乎。

    时不时有一些玩家死在她的神兽喷火之下,“啊”的一声惨叫,倒在地上。

    李阳等级高呀。

    伤害也足。

    很厉害。

    范云看了一会李阳pk,觉得李阳玩这个游戏的技术非常好,他不由得夸奖李阳道:“哎呀,李阳,我发现你玩这个游戏很厉害。”

    李阳咯咯一笑:“我是道士嘛,道士还是可以的,再说了,我等级高呀,道士如果没带狗之前是不行的,只要一带了狗,那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存在。”

    范云很羡慕。

    范云直流口水。

    他现在十分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玩一个破法师,按理说他应该玩道士的,道士的可玩性比法师的可玩性高多了。

    比如李阳。

    她的道士有了治愈术,妈妈再也不担心李阳的红药不够吃了。

    有了施毒术,妈妈再也不担心李阳打不死怪物了。

    有了召唤骷髅,再也不用别人帮她去砍怪了。

    学了召唤神兽,终于把boss也放倒了。

    道士只要学会了隐身术,基本上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了,绝对敢一个人去下地图了。

    虽然李阳的灵魂火符打怪没范云的法师那么暴力,但是省心呀,她只要把怪物引到自己的神兽旁边,然后给自己打一个隐身术,那么双手就可以离开键盘和鼠标了。

    这个职业实在适合懒人和妹子,以及手残党。

    而且,玩道士有治疗术,红药能省不少,到了杀怪的地图里面,捡到红就嗑红,捡到蓝就嗑蓝,红蓝不忌,玩到道士是真省钱,不是一般的省。

    非常特别省。

    范云看了一会儿李阳pk,发现很多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于是一个人买好了药,冲到了石墓里面。

    在这里面电小猪猪,实在是很爽快。

    电了一阵小猪后,李阳突然对范云道:“你就在这里电猪吧,我到矿区去挖矿去,我去里面挖一点黑铁矿石,看看能不能把我这根无极棍升高一点。”

    什么东西?

    黑铁矿石是个什么鬼?

    范云好奇的问道:“什么意思啊?你挖那个什么黑铁矿石是吧?挖那个有什么用啊?那个拿来干嘛的?是卖钱的吗?”

    李阳撇了撇嘴:“谁跟你说的?是!是可以卖钱,但是那个东西主要不是拿来卖钱的,那个东西是拿来升级武器的。”

    升级武器?

    范云一脸懵。

    他接着问道:“升级什么武器啊?你那个无机棍难道还能生成其它的武器吗?”

    在范云的意识中,他以为,如果说挖出来黑铁矿石用它来升级武器的话,可能是能够把自己的武器变成高级武器的。

    比如说。

    他现在拿着那把海魂,如果说用黑铁矿石升级的话,可以生成什么未知的高级武器,也不一定。

    范云就是这样理解的。

    李阳见他真是个小白,一笑道:“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告诉你,这个黑铁矿石呢,升级武器是这样子的,比如说我这把无机棍,我必须要搭配起码要6块以上的黑铁矿石,和一定的首饰,然后到沙巴克的武器店里面去交给那个武器店老板,请他升级。

    然后呢,过一段时间之后,等到升级完成了,再把武器拿出来。

    拿出来之后,到外面去找个怪敲一下,看看那个武器,如果说没有坏掉的话,就证明你的这把武器升级成功了。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升一点的,如果说运气好的话,就可以跳点。

    比如说,可以跳个2点,3点的,那么,我这个武器主升的是道术嘛,我的现在武器道术是3-5,如果升级成功了,升一点就是3-6,如果跳点了之后,就可能会生成3-7,3-8,你懂不懂?”

    李阳的一番话,说的范云一头雾水,他什么都不懂,根本不知道。

    范云摇摇头。

    李阳看到他那一脸白痴的样,知道一下子跟他解释不清楚,有些事情,是很难用嘴巴说清楚的。

    于是。

    李阳就对范云道:“你打怪吧,我去挖一会儿矿石。”

    那行吧。

    范云继续打怪。

    他一边打怪,一边时不时的看一下李阳。

    对于范云来说,他感觉到很好奇,不知道李阳在搞些什么鬼东西。

    李阳也没有搞什么鬼东西,李阳只是跑到了盟重城和毒蛇山谷交界的那个出入口。

    然后一闪身,进了毒蛇山谷。

    她进去后,直接往下面走了走,就进入了范云一开始打僵尸,捡破烂的那个矿洞里。

    然后李阳朝矿洞里面走了走,“呼”的一下将自己的神兽也传送了过来,同时点着鼠标,挥动着手中的镐头,挖起了墙来。

    范云觉得挺新鲜的。

    于是他就对李阳道:“李阳我也想进去挖矿去,我不想打怪了。”

    李阳一笑:“你又不用升武器,你进来挖什么矿啊?

    老老实实打怪吧,好不好?

    等一下,我挖了那些黑铁矿自己留着,剩下的矿全部卖了,卖成金币给你,给你拿去买药水。

    你就在那打猪就可以了,老老实实的电那些小猪……

    我就是挖一些黑铁来升级一下武器而已嘛,你不用跟我在一起的。”

    范云嘟嘟囔囔道:“那好吧……”

    于是范云又将视线挪回自己的电脑上面来,开始狂电那些猪洞中的小猪。

    这时。

    电脑上面的画面一转,由黑夜转成了白天。

    借着这个空当,范云迅速的朝石墓深处跑去。

    他决定还是不要在一二三层电了,起码要到四层以上,因为,自从他在四层电了那只小白,电出无极棍之后,范云就发现了,原来打小白比打小黑更好,那只小白好大方呀,一下子就是一个大爆。

    那只小白就是一个小boss呀。

    范云还想着能不能再电一只小白,给自己爆出一只红宝石戒指出来呢。

    那样的话,他就有两只红宝石戒指了。

    说实话,在范云所打的这些装备里面,让他最喜欢的,还是那只红宝石戒指。

    甚至。

    有的时候他都在幻想,如果说能把仓库的那只戒指变成现实中的就好了,这么漂亮的一只戒指,如果说送给唐若的话,唐若肯定会高兴的合不拢嘴的。

    她绝对会一下子就把他紧紧的抱住,在他的脸上拼命地亲上几下的。

    范云到了石墓四层,停下了脚步,左转右转,到处找怪打。

    在他电翻了十来只小黑猪和小红猪时,天色又暗了下来,石墓里面又从白天转成了黑夜,这让范云很恼火,他不得不点燃了蜡烛。

    这个设定实在是太蛋疼了。

    不过,也有个好处,就是这个设定由于一旦到了黑夜之后,每个人面前的视野有限,所以说,即使是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其他的玩家打怪,自己也看不到,而只能凭借玩家和怪物所发出的声音摸索着靠拢过去。

    这样就避免了有些玩家看到别人在那里打怪,而跑过去恶意的抢怪。

    就像范云此时。

    范云发现就在自己左上角不远处的一个断墙后面,居然又有一只小白出现在那里,那只小白但在原地气哼哼的不断挥动着手中的流星锤,似乎在告诉范云,那堵断墙上的那个大缺口,就是因为它发脾气捶烂的。

    小白看上去那么可爱。

    大家碰上了,一定不要揍它,留给范云好了。

    范云激动得手有点发抖。

    一记雷电术劈了过去。

    这一记雷电术发挥了他魔法和伤害的上限,一下子就将那个小白电下了80点血。

    “哇!”

    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感觉到是开天辟地第一回啊。

    其实这个小白的魔防和物理防御都很高的,范云在电上一只小白的时候,每一记雷电术打上去之后,通常都只是电那么四五十点血的伤害而已。

    电。

    狂电。

    范云恨不得一电变成两电来用,打boss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如果你不能够快速的将boss打翻在地,而被其他人发现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其他人就会恶意的找你pk。

    上一次,在骷髅洞的时候,范云打那只骷髅精灵,不就是被一个战士打得落荒而逃了吗?

    当然了,那个时候他的等级低的可怜,如果是现在的范云再打那个战士,相信,只需要两三电就将那个战士放翻了。

    但是,范云也发现了,这个雷电术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pk的时候,经常电空。

    他一开始和李阳在祖玛寺庙里面和那几个战士道士们pk的时候,他就发现了,经常是他明明点到了对方,但是对方朝旁边一躲一跑,哦,他的雷电术就劈空了,就没有打到别人。

    这个技能打怪的时候很好用,打人不行,打人似乎不锁定不了目标,打怪的话,倒是可以锁定目标的。

    这只小白被范云锁得很明白。

    当范云消耗掉了两包中蓝之后,终于将这只小白电翻在地,四周仍是一片漆黑,并没有什么人过来。

    这只小白也挺大方,给他来了一个8x8的大爆。

    捡。

    一样东西也不能放过。

    现在范云对希刚以前的那句话深有感触。

    “什么东西都要捡起来看一下,万一,有小极品呢?”

第274章 范云想买电脑

    范云捡起了地上的东西,发现没有什么好的。

    没有就没有吧。

    打了这么长时间了,范云觉得也有点累了,他明天还要上班呢,所以,范云就对李阳道:“我们下机回去吧,李阳。

    嗯,明天我还要上班呢……

    哦,对了,你明天休息哦,你是在这里继续玩一会儿,还是跟我一起下机啊?”

    李阳朝他挥了挥手:“那你回去吧,我再玩一会,我玩晚一点再走。”

    范云见她这样说,就答道:“那好吧,那我先走了啊。”

    “走吧,走吧,别磨叽了。”

    于是范云就结账下机,出了网吧。

    出了网吧,范云看到外面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的肚子也一个劲的咕噜咕噜叫了起来,于是,他就决定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一个人吃饭。

    好解决。

    范云跑到一家快餐店里,要了两肉一素的饭菜,他也没有打包,直接就在快餐店里拿起一个大盘子,将那些饭菜全部打到里面,然后,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坐下去,吃了起来。

    吃了几口饭,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喝点汤,于是又跑到装汤的大铁桶那里,拿起里面的大勺子舀了一碗汤。

    汤是紫菜鸡蛋汤,看上去那些鸡蛋打的都很不错,一个整块的都没有,全部打成了蛋花,范云拿勺子在里面搅了半天,也没有搅出一点稠的出来。

    范云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管怎么样,总是烧开了的,就算是味精汤,也比白开水好喝呀,来一碗算了。”

    旁边一个两只脚上都沾满了泥巴,一看就是从工地里面出来的,40多岁模样的中年人对他笑道:“他们开饭店的,汤里都是这样清汤寡水的,有得喝就不错了。”

    范云点点头。

    表示同意他的话。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

    他突然觉得自己还不如去吃小炒呢。

    小炒别看只是一个菜,但是,份量比他这三个菜都要多,另外,味道还好。

    像这种快餐,真的是很难吃。

    所以搞得范云都没怎么吃饱,因为,他饭和菜都没有吃完啊。

    没吃过饭就用其它的东西找补,范云走出了快餐店,决定买点零食拿回宿舍里面去吃。

    他看到旁边有一家面包店,里面卖的那个绿豆饼不错,于是就过去称了一斤绿豆饼,不贵,几块钱一斤不说,分量还挺多,一斤有十几个呢。

    范云伸手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面咬了咬,边咬边吧嗒嘴巴:“唔,不错不错,味道挺好。”

    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如果说他这个吧嗒嘴巴的老毛病被希刚妈看到的话,绝对又把眉头皱得紧紧的,鄙视他了。

    范云一连吃了三块饼。

    他摸了摸肚子,感觉可以了。

    有时候,吃饭就是这样子的,就是差那么一两口饭,肚子里面就让人总感觉还缺点什么东西。

    但是,一旦将这一两口饭的缺口补上了之后,马上就会感觉到已经饱饱的了。

    范云此时就是这样。

    吃完了东西,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干,他就一边慢慢溜达着逛着,一边回宿舍。

    此时。

    华灯初上。

    小城到处流光溢彩,充满了梦幻般的光华。

    此时,外面的气温尚可,不算太冷也不算太热,所以,这个时候出来逛街的人也不少,有一些是吃完了饭出来边走边逛,消化食物的;有一些,是顺便买点东西回家的。

    范云东瞟西望。

    他感觉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

    那些服装店里面的衣服,他不感兴趣。

    那些吃的吧,他刚刚吃饱了也不感兴趣。

    那些玩的吧,一般都是些小孩子玩的,他更不感兴趣。

    现在范云突然有了一个愿望,那就是,他想要买一台电脑,他感觉自己需要一台电脑,放在他的那个宿舍里面,想打游戏就打游戏,想玩别的就玩别的。

    可是,电脑价钱不便宜呀,对于范云现在的工资来说,如果说想买全新的电脑肯定是买不起的,除非是买二手的,二手的,恐怕也要好几百块呀。

    范云摇了摇头。

    他觉得自已暂时还是不要考虑买电脑这个问题了。

    他自己虽然打算不考虑电脑的问题,但是范云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路旁边靠右手的地方有一个卖电脑的铺面,于是,他的两条腿还是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电脑店走了过去。

    他的心里始终是不死心的,还是想问一问电脑的价格,了解一下行情,心里面好有个数,看看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台电脑。

    店里。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见有顾客登门,连忙起身笑着招呼道:“要买点什么东西吗?”

    范云看那个小伙子满脸的诚实,看上去,满脸表情不像是宰客的那种生意人,于是就问道:“我看一下,我想问一下,电脑多少钱?”

    那个小伙子从修电脑的桌子上面拿起了一盒烟,伸手弹出了两根,递给范云一根,又将另外一根塞进自己的嘴巴里,同时他还拿出打火机,要给范云点烟,范云摇了摇手,示意自己先不抽,同时,把那根烟夹在了耳朵上。

    那个小伙子把自己的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才道:“这个要看你买什么型号的。

    你是买品牌机还是买组装机啊?

    品牌机的话,肯定是贵很多的,比如说长城的呀,戴尔的呀,这些品牌的电脑价格稍微贵一点,大概在2000~2500块钱左右吧,如果说是你买组装机的话,又便宜一点,组装机连显示器的话1500块钱左右,我能给你搞一套。”

    那也太贵了。

    范云感觉到价钱自己无法接受,于是又问道:“那二手的机呢,二手的机多少钱一套呀?”

    那个小伙子看了看范云,悠悠道:“二手机的话又便宜一些,我这边二手机的话大概四五百块钱吧,一套……

    但是,二手机的显示器是没那么大的,我跟你说,是那小显示器,然后……肯定是跟新机是不能比的。”

    范云接上他的话:“那质量呢?质量怎么样呢?”

    小伙子见范云有想买二手机的意思,于是就指着地上放着一台电脑,对范云道:“质量的话,二手机它这个三包我也能给你包,但是,我包不了多长时间,比如说,它里面的配件,内存条呀,硬盘呀,我只能包你一个月。

    二手机跟厂家卖的这些电脑不同……那些品牌机的话,它都是包一年的,比如说你内存或者说是硬盘出现了任何问题,厂家都是包换的。

    二手机就不一样了,二手机因为都是我收来的,不知道之前的那些卖主用了多长时间了,知道吧?

    嗯,有些配件呢,所以说我就不敢包你太长时间,但是包一个月是没问题的。

    话又说回来,一般的电脑,如果说你拿回去的话,用上个十天半个月没什么问题的话,基本上就没什么大问题的。

    其实买东西,有的时候都是靠运气的,不管是电脑也好,还是其他电器也好,比如说有些电视机,同样一个牌子,同样都是新出厂的,有人的电视机就能看很多年,有的人看一年半载的就坏了,这个东西很难说的。

    我不敢给你100%的包,但是呢,就是说一个月之内如果说有什么质量问题,你随时可以拿来我帮你免费的维修,里面零件坏了我也可以帮你换,就是这样子的……

    当然了,过了保修期之后,如果有什么问题,你照样可以来我这里修,只是到时候零件要另外收钱,这个你是知道的。”

    没问题啊。

    范云感觉还可以啊。

    他得有点小心动。

    四五百块钱,按照范云的理解,如果说他再磨一磨,杀一杀价的话,那不就是350~400块钱就可以买下来那么一套电脑,哇,那样子的话,比起买新的电脑,要节省很多钱啊。

    范云又问那个小伙子:“我买这个电脑一般就是拿来打游戏的,因为……现在网吧里面不是流行那个打怪的那个游戏嘛,我现在练了一个法师的角色,我就想问一下这个电脑打那个游戏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小伙子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笑道:“打游戏当然没问题了,这个……我这个电脑里,本身还装着那个游戏呢,我跟你说,我刚拿回来的时候,我还打了两把试了一下画面,都很流畅的,不卡。

    因为它这个内存还是挺大的,有256兆,如果这是128的话我不敢保证,但是它这个内存是256的,还是可以的,两根内存条呢。”

    范云也不懂,他也不懂什么叫内存条,更不懂什么叫做硬盘,他只知道这个玩意儿是叫计算机,嗯,后来听说这个叫电脑,范云的理解就是这个东西的意思和人的大脑一样呗。

    大概差不多吧。

    范云看了看那个小伙子,心里面有点小心动,于是就对那个小伙子道:“那你能不能开机给我看一下,试一下,看看怎么样?”

    小伙子嘿嘿笑了:“没问题啊,当然可以了,那我现在开机啊,开机给你看一下。”

    开机。

    屏幕启动。

    windows2000的画面出现了。

    跟网吧里面的那些电脑一模一样。

    看到那个熟悉的画面,范云不由得更加心动了。

    小伙子开了机之后,划拉着鼠标,刷新了一下电脑的屏幕,然后点着桌面上的龙形图标对范云道:“你打的是不是这个游戏啊?我现在登录进去给你看一下啊,玩一下给你看看,看看流不流畅……

    其实现在正流行这个游戏呢,很多人买机子也都是为了打这个游戏。

    我跟你说,因为毕竟现在去网吧里上网,又要网费,又要点卡的划不来,再加上经常有些网吧里面爆满,没有位置。

    这几天……我跟你说,我有很多客户都订了电脑回去,有些是买新机的,也有些买二手的,买回去,大多都是打这个游戏的。”

    范云笑了笑。

    他觉得小伙子说的不错。

    此时那个小伙子已经登录进了游戏。

    看上去是一个身穿重盔的战士。

    手里好像拿着一把很宽的大刀,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范云从来没见过那把刀,他没有玩过战士,他不熟悉战士的那些武器和首饰等装备,他只玩过法师,对法师的装备他倒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战士和道士的,他不怎么熟。

    那个战士此时正在蜈蚣洞里,卖电脑的小伙子划拉着鼠标,试了试操作,他一边跑着,一边引来一堆怪到自己的身边,然后挥动手中的武器,那把武器发出弧形的一道白光,不停地砍着被他引到身边的那些黑色恶蛆,跳跳蜂,邪恶蠕虫之类的怪物。

    这个战士应该是用的半月弯刀技能,看上去,他的等级应该不低了,起码有30多级了。

    范云看他跑动的那个感觉,似乎还行,于是,他决定试试自己的法师号,毕竟,法师和战士很多操作还是不同的。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小伙子道:“给我登录一下试试好吗?我试下我的那一个法师号,因为我那个法师号全靠走位,如果说走位不好的话,被怪物给围住了一下就死掉了,我看看卡不卡?如果卡的话就不行。”

    那小伙子点点头:“嗯,你试吧,这个倒是。

    法师如果说卡了的话是不行的,但是我这个战士都不卡啊,你那个法师应该也不会卡的。

    这个游戏本身对画面呀,画质啊,各方面的要求不是很高的,它是2d游戏来着。”

    范云并不懂什么二d,三d。

    跟他说。

    等于白说。

    范云是个实干家,他只看重实际的效果。

    于是范云就划拉着鼠标,登录了自己的那个法师号。

    进到猪洞里面,他的那个法师正好站在一只怪物的旁边,范云赶紧往左上角撤了撤,同时,左手按着键盘发出了一记雷电术。

    效果不错。

    很流畅。

    不论他跑步还是打怪的时候,都非常舒服,很有节奏感。

    范云划拉着鼠标,在石墓里跑来跑去打了大概有10来分钟吧,他感觉这台电脑确实还可以。

    这个卖电脑的小伙子没有忽悠人,于是范云就抬头问道:“我感觉打怪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卡,特别是跑到有些障碍物的那个位置的时候,会一停一停的。

    不过,应该还可以吧,大概因为我可能玩惯了法师了,对于这个细节我就很比较重视。

    嗯!

    总体来说也还行,跟网吧的电脑差不多……”

    小伙子连连点头:“那当然了,我告诉你,我这台电脑跟网吧里面的配置都差不多的。”

    其实范云也不懂,范云就是胡说八道。

    范云就是想挑一点毛病出来,把这台电脑价格再压一压。

    因为他确实有点心动。

    想买了。

第275章 范璐

    范云挠了挠头。

    表示考虑的意思。

    他笑着对卖电脑的小伙子道:“我再考虑一下,到时候再来买。”

    小伙子不以为然,他见多了像范云这样的人,说考虑考虑,然后就再也不来光顾的人,他见多了。

    他点点头,表示同意与理解范云的话。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回去睡觉去吧。

    第二天。

    一个暖暖的艳阳天。

    范云却没时间晒太阳,因为他要赶去火车站接一个极其重要的人,也是他的亲人——他堂伯家的范璐姐姐乘坐的火车今天上午十一点抵达小城。

    范璐姐姐可不是一般人,她是本年度全国花样滑冰锦标赛的冠军,双人组的亚军。

    她可是范氏一族的骄傲,村子里大多数人可能没欣赏过申雪赵宏博优美的花样双人滑,但是没欣赏过范璐在冰上姣若仙子精彩绝伦表演的可不太多。

    范云在赶往火车站时路上,走过一家花店,他灵机一动,就让刚刚进货回来的老板娘赶制了一束月桂枝满天星簇抱的大红玫瑰花。

    老板娘十分细心地,包好花束,范云微笑着付了钱继续往车站走。

    他赶到车站后,范璐姐乘坐的火车还没到,他就捧着花束在那儿等。

    等了好一会。

    终于。

    载着范璐姐的火车从远处呼啸而来,在长长的轨道上缓缓停了下来。

    不一会,英气逼人的范璐拖着一只大大的蓝色旅行箱从出站口出来了。

    范云远远看见了她,只见离开赛场的姐姐并没有穿运动服,而是改为平常的城市姑娘的装扮,下面穿着一条黑色毛裤袜把她修长笔直的腿紧紧束着,脚上一双秀气的白色李宁休闲鞋,腰间系着黑色中短裤裙,走起路来裙摆飘逸十分优美,上身一件褚红色七里香花朵的毛衣,外套小小短短黑马夹。

    她的眉眼和范云有三分相似,若论美丽则比唐若稍逊一筹,一双眸子隐隐莹玉,让人不敢直视;满头秀发垂于肩上,缕缕纤直。

    好个范璐,昨日人前折桂、今朝荣归故里。

    范云满眼含笑迎了上来,亲亲热热喊声姐姐,恭恭敬敬献上手中花,范璐笑着答应着他,接过花来亲切的打量打量堂弟:“怎么半年多不见,感觉你瘦了不少啊?”

    “有吗?我自己感觉不到,不过姐,我倒觉得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呢。”

    范璐亲昵的挎起范云的胳膊:“走,街上去。”

    范云顺手拖起堂姐的箱子,姐弟俩并肩出了车站玻璃门。

    姐弟俩刚出来门,门口呼啦围上来四五个年轻人,倒把俩人吓了一跳,范云向前半步护住姐姐:“干什么?”

    这时。

    两三只话筒子一下子伸到了范璐面前:“范璐小姐,我是本市市报记者,请你谈一谈获得本次全国滑冰花样赛冠军的感想好吗?”

    “……范璐小姐,我是县电视台记者,请问,您身边这位年轻帅气的先生是否是您的男朋友呢?”

    哦!

    原来是记者先生。

    范璐看看他们,感觉自己如果不交待几句的话看来不好脱身,于是,她极有礼貌和经验的笑笑道:“我的成长离不开祖国的培养,和各界朋友的支持,荣誉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大家的,我希望体育能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开始培养孩子们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竞技精神。

    ……至于我身边这位先生,他是我的弟弟,并不是我的男朋友,非常抱歉各位,本人刚下火车旅途劳顿,等以后有机会再谈吧……”

    范云赶紧护着姐姐上了出租车,驶离车站。第二天的市报娱乐版面头条归范璐所有:全国滑冰冠军荣归故里、神秘男友机场迎接。

    范云后来看过后心说这逗比记者。

    范云征求堂姐的意见,问她是不是先吃过中午饭休息一会再回去,范璐同意了。

    范云笑道:“姐,我请你到喜屋去吃饭,好不好?”

    范璐一笑:“行啊。”

    虽说坐了一天火车,她倒也不累。

    开玩笑。

    国家级运动员,身体素质可不是一般的好,她觉得不能拂了弟弟的美意。

    范璐其实比范云大不了两岁,虽说姐弟俩各自成长的道路截然不同,但以前小时候逢年过节的没少在一起玩,后来都大了,也有了各自的事业,范云读完书当兵去了,范璐也变成了国家的运动员,她天天忙着训练比赛,于是和亲人们呆在一起的时间才越来越少。

    这一次比赛结束,队里给了她五天假,她就回到家里来休假几天。

    她们是全封闭式的管理,下一次再回来不知道又要到什么时候,她这次回来就算是提前陪家里人过年了。

    范璐其实也是个苦孩子,她妈在她五岁那年被一场无情车祸夺去了生命,抛下了年幼的她和老爸相依为命,范璐爸腿有点毛病,估计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没治好导致他后来走路一瘸一拐的。

    当年。

    当年的事提起来都是泪。

    她爸拿着当时那点可怜的赔偿款,望着哭着找妈妈的女儿欲哭无泪,心中也是苦到极点。

    他一个大男人实在不懂得得如何带孩子怎么样哄孩子,范璐小哭他只好装作听不见,范璐大哭到他心烦意乱坐卧不安之时,他则将心中丧偶的悲苦和对女儿的疼爱可怜化为了莫名的怒气,于是拿着一根小小藤条将女儿腿上打的布满一条条红印子,打着打着他把藤条一丢搂着女儿泣不成声。

    这时。

    范璐反倒不哭了,五岁的她似乎也知道了爸爸和自己一样可怜,她赶紧伸出小手拭去爸爸脸上的泪水:“爸爸,不哭!璐儿乖,璐儿再也不找妈妈了。”

    再后来。

    范璐读了小学,读了初中,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进了体育队,自幼失去母亲的她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倔强的男孩子性格,不怕吃苦不怕累。

    另外。

    范璐生性禀异的运动天赋让她在体育道路上越走越远,夺得了一枚又一枚奖牌,她也成了万众瞩目的体育明星,当年拿着东西抽她的老爸看着明星一般的女儿心中感慨万千,不知不觉喝得酩酊大醉。

    谁能想到呢,那个跟着他下地,赤脚站在稻田脸上糊满泥巴的小姑娘会有今天这种非凡的成就呢?

    这成就。

    是范璐吃了数不清的苦、受了数不清的累才换来的,此时的她象那正中午的太阳一样浑身散发着夺目的光芒——冠军的光芒。

    喜屋的厨师做得几道菜很不错。

    旁边的酒店服务生则满面春风含笑看着范璐。

    她今天坐在酒店里接受他的服务,让他觉得无比光荣——他认出了这个全国冠军。

    服务生忽然觉得他的女神——旁边的另一位女服务生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和面前这位范璐小姐比一比,似乎颇有不如。

    他简直一下子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觉得自己识人的眼光其实并不象自己辨别菜肴的优劣好坏那样准确可靠。

    他并不能将人身上的气质二字如同平日说的极顺溜的“淡了,盐。”那样直接脱口而出。

    他只是觉得为什么平时将自己训得二孙子一样的同事小美眉,站在范璐身边时怎么就那么的不起眼,他摇了摇头上那顶白帽子,决定不再让这个问题继续折磨自己了。

    因为。

    刚刚范璐小姐笑着亲口给自己的服务下了评论:谢谢你。

    哈哈。

    一个谢谢让那个服务生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了。

    那个女服务生却没受到任何影响,她只是礼貌得体的照顾着客人。

    她也认出了范璐。

    范璐那艳丽的光辉绝不会辐射到她,因为范璐是千人爱慕万人仰视的明星,今天自己够为她服务,是自己的光荣和骄傲。

    如果范璐只是一个比自己稍微漂亮一点点的普通姑娘,那么她就会在心中和对方好好比一比了,她会在心中想出对方一万个不如自己理由来:她的花衣服可真难看。

    她的黄头发弄得象个鸡窝一样丑死了。

    她的脸一点也不白。

    等等,……

    这些理由能让她在和对方进行心理交锋时占据很大的优势,继而象她训斥自己那个男服务员一样压得臆想中的对手抬不起头来。

    女人之间的交战,不象男人们之间常常在拳脚上见功夫,她们的日常交战有时候只在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能判断出双方的优劣胜负。

    话说。

    假如一个人眼望高山欲与之比高、目睹蛮牛欲与之较力,那可就大大错矣,当然,也不能否认他有朝一日或许会实现若干不可能。

    那就拭目以待吧。

    女服务生既不想和冠军去比高,也不想和她去斗力,她只想好好为客人服务,饭后,再稍微耽搁她几分钟和她合个影儿,对她来说,就是再好不过的事儿了。

    等以后,她可以能够拿出那照片对着别人炫耀炫耀:看看,这是本人和冠军范璐的亲密合影,我们的关系好的真是没的说。

    是啊,确实也好的没得说,萍水相逢而已。

    这想法,还只不过是女孩子的一点点虚荣心罢了。

    如今社会上有一些人也惯会弄这些伎俩,常有些人在豪华大厦写字楼租房一间,里面桌子板凳新的发亮,墙上挂的全是名人与其合影的照片,他和来访客户长谈起来似乎手能通天,但如今万事俱务只略差那么一点点儿钱,也不太多,七八百万吧。

    此时,如果客人聪明点,赶忙借故离去。

    可也偏偏有那种袋中颇有些闲钱的二五眼,一会儿的功夫如同被他洗了脑一样甘愿赞助,大笔一挥开出见票兑现的八百万支票一张。可惜后来等过得一阵子客户二次登门拜访时,发现该公司里早已来了若干人正在里面抢板凳夺桌子,哈哈,当日的老板竟然是一巨骗,此时扔下一堆热锅蚂蚁般的客户人影不见,顺便还把自从上班从未发过薪水的苦逼员工扔给了这些讨债的人,自己则不知道钻到哪个耗子洞里去了。

    范云和范璐聊着聊着,话题渐渐的引到溜冰上来了,范云放下手中筷子对范璐道:“姐,我其实很想在咱们县城里开个真冰溜冰场,你瞅瞅晚上老广场上那些溜轮滑的孩子,虽说都穿着护膝护肘什么的,可是如果一不小心摔倒在水泥地面上也非蹭破皮不可,如果要是真冰这种略带弹性的地面,肯定就不一样了!”

    范璐赞赏的看看他:“好是好,可是建个真冰场地要不少钱呐!如果建在市里面不是更好吗?”

    范云道:“那倒是,市里面的客流量可能会比咱这个地方的客流量要大得多。

    对了姐,我记得有一次你不是说将来退役了去当溜冰教练的吗?到时候你不想来我们这边开一个溜冰场吗?我觉得这个发展的空间还是挺大的。”

    范璐点点头:“我听说你现在不是当城管了吗?

    其实在城管队里面上班也挺好的呀,那个都是正式单位来的,福利又好。

    现在好多人打破了脑袋都想往企事业单位里面钻,我跟你说现在考个公务员都好难考的,如果说有一个位置的话都是成千个人,争一个名额你知不知道?没有关系的根本都上不去。”

    范云点点头,笑道:“那倒是,你说这些我都知道,姐,其实我就是有这个想法而已,你看我就是想做的话我也没本钱啊,是不是?

    你让我做生意我也做不了,我哪有钱搞这些东西啊?

    如果说开一个溜冰场的话,少说也要几十万吧,几十万的话我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块钱,存10年都不够啊。”

    范璐一笑:“这个倒不是只是说本钱的问题。

    关键是,你投资之后你有没有利润?赚能不能盈利?

    这个是个问题。

    你像咱们这种小县城的话,估计可能不行,不太行,一般家长也舍不得花那么大的钱把孩子送过来学这个东西。

    不是说没有啊,有肯定还是有的。

    当然,肯定也有一些有钱的那种家庭愿意让孩子来学,但是,咱这儿的大部分家庭估计是不行的,我跟你说,我有些同事也是啊,他们就开溜冰场,但是,开在市里面都亏得一塌糊涂,客流量少,租金又贵,很难维持。”

第276章 姐弟回村

    姐弟两个吃完饭。

    范璐满足了服务员小妹请求合影的要求。

    这个可以有,完全没有问题。

    服务员小妹笑得跟一朵花儿似的,站在范璐旁边,看上去,倒是满脸喜感。

    照完相后,一个清洁工大姐凑到服务员小妹身边问道:“她是谁?”

    “你不知道她是谁?”服务员小妹反问道。

    清洁工阿姨摇摇头。

    服务员小妹看着正推开茶色旋转玻璃门走出咖啡馆的两个背影道:“你还知道个啥?

    你知道扎着白丝巾那位是谁吗?”

    清洁工阿姨鼓鼓嘴,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她就是范璐,是咱兴安县走出去的滑冰冠军。”

    清洁工阿姨仍是一脸茫然,她只认识钱包中的毛爷爷,服务员小妹见自己是对牛谈琴,懒得搭理她,径自走开了。

    范云与范璐出了饭店,来到街上。

    范璐看到旁边有一家超市,于是就对范云道:“弟弟,我去买点东西。”

    范云点点头:“你去吧,我给你看箱子。”

    他明白。

    范璐挺长时间没回来了,当然要买东西回家的,这个都是人之常情。

    范云将范璐的箱子提到马路边,目送她进了超市。

    本来,他还以为范璐会在超市里溜迖一阵子的,没想到,不一会儿,她就从超市出来了。

    范璐举着手中的东西笑着对他道:“也不知道买什么东西好,随便买了一些。”

    范云看看,见她买了两箱伊利老年高钙奶,一袋冰泉麦片,一盒高级蜂王浆。

    于是,他对范璐笑道:“姐,你这可都是买的高级货,不便宜。”

    范璐一笑:“没什么,值不了几个钱。”

    范云就指着箱子对范璐道:“姐,你看着行李,我也去买点东西。”

    “嗯,去吧。”

    范云走到不远处的一个水果摊上,买了许多水果。

    然后,他又跑到另一边卖菜的那儿买了一条鱼、一块肉、一只鸡,两手提溜着回来了。

    “姐,我给你和大伯买了点东西……”

    范璐看见细心的范云买的这一大堆东西,目光中满是笑意:“哎呦,我应该买点菜的,等下回村真是连菜都没有……忘了这茬。”

    范云笑道:“我买也是一样的,走吧,姐。”

    走吧。

    卖水果的老板似乎认出了范璐,他张着口,呆呆的半天想不起她的名字。

    那傻傻的样子,旁边买水果的把袋子里的水果提走了,他可能也不知道了。

    后来,他终于想起来了,并脱口而出:“范璐,她是范璐。”

    呵呵。

    范璐早已和范云已经走的无影无踪了。

    姐弟俩搭车一起回村。

    当然打的。

    范璐有钱。

    的士就是比班车快,没多几久,的士司机就一脚刹车,将自己的“老伙计”缓缓停在范璐家的村口上。

    她家最好找,村小学向右拐第一家,门口一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樟树。

    这棵树有点历史了,上面钉着许多钉子,甚至还有一些弹痕。

    范云小时候还试图从树里抠出子弹来,可惜,抠来抠去,什么东西他也没抠出来。

    姐弟俩下了车,提着东西,范璐走在前面,推门进了院子。

    院中。

    她爸正手持一把和他年龄差不多大的蔑刀剖竹子,他身旁的地上放了许许多多已经截好的毛竹,一条条摆在那里,旁边放着只编了一半的竹筐,条条长短不齐的蔑片有气无力的支愣着。

    范璐看着她爸。

    只见。

    她爸那只已经裂开了许多血口子,因长年弄这种活计而导致关节粗大的一双手正认真的破着那些竹片子。

    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在日头地里弯腰低头,小心的做着活计,满头花白的头发,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都毡在了一起。

    可是。

    谁能想到。

    就是这么一个貌不惊人普普通通的农民,谁能想到他竟培养出了范璐这么一个优秀的全国冠军女儿呢。

    范璐看着她爸,眼睛湿了:“爸,爸!”

    范璐爸也听到了脚步声,他抬起头来见是女儿回来了,忙将蔑刀往地下一放,站起身伸伸再也伸不直的腰,嘴唇哆嗦着:“璐璐,你怎么回来了?”

    “我刚刚比赛完,队里放我几天假,我就回来了。”

    范璐深深吸了吸鼻子,将眼窝中的泪珠吸进口中:“说了多少回了,让你不要再编这种玩意儿了,就是不听,没事的时候去学校门口打打牌晒晒太阳不好吗?”

    她爸笑着看看女儿搓搓手:“闲不住,我也不想打牌,没事的时候编编筐子篮子打发打发时间,再说了,好歹也是一门手艺不要让它荒废了。”

    范云忙着边喊大伯,边将范璐的箱子等东西弄到屋里。

    范璐爸朝他点点头,笑了笑,表示打招呼:“范云回来了,今天没上班呀?”

    “嗯,是的,伯伯。”

    范云看了看这个满头花白头发的堂伯,也点了点头。

    话说。

    范云小时候,堂伯常用竹子编些蚂蚱、蝈蝈笼子什么的给他拿着玩,范云会一直玩得变了形、散了架还舍不得丢。

    范云和堂伯感情不错。

    范云大声笑着道:“伯伯,现在这种竹筐又涨价了,看来你要收几个徒弟教教了。”

    “谁学这玩意儿,再过几十年我看这手艺要绝种了。”

    “那哪能呢,现在全州咸水绍水那边有些加工厂里面大姑娘小伙子都会这个,天天上班干这个呢。”

    “是嘛?这个我可真不太清楚,哪天有时间去看看。”

    范璐爸当年也是靠有这门手艺才娶到媳妇并且有了女儿的,可惜孩子妈早早去了,他辛辛苦苦的把女儿拉扯大,这些年很是吃了些苦头。

    终于,女儿大了,不但大了,而且还出息的范氏一族的祖坟上青烟直冒,兴安县几十万人口才出了这一个优秀的姑娘,他骄傲,却又将骄傲深埋在心中,常年累月的操劳给了他一颗谦卑的心,平日里依然不显山不露水的编自己的筐赶自己的集卖货,闹市上谁会知道这个天天摆弄竹子的人竟是冠军的父亲呢?

    其实。

    这几年女儿给他的钱即使他进了棺材也花不完。

    但。

    他却是孤独的,他依然整日里和蔑刀竹片作伴,借以消磨漫漫岁月和对女儿不尽的想念。

    女儿小时候不懂事不听话了,他有时会急赤白脸的扯过小藤条打她,他毕竟不是妈,不具备女人天生的耐心和韧性!可是,打在女儿身上、疼在他的心中。

    有时候女儿可怜巴巴盯着别人家孩子手上的零食舍不得走、有时候女儿被别的孩子欺负了,他的心中又恼又气,恼女儿不懂事、气她不知道躲开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个冬天小小的女儿居然去捡别人家孩子扔下的西瓜皮啃,他把女儿扯过来揍的哇哇大哭后,又买了两三个大西瓜搂回家,让她美美吃了个够。

    幸好。

    女儿居然也继承了他骨子里隐隐的悍性,并发扬光大,学习又刻苦,性格刚毅的凌雨通过她的不断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今天骄人的成绩。

    范云很识趣,他走了。

    他让范璐姐姐有事打电话给自己,他谢绝了堂伯姐姐让他一起吃晚饭的挽留。

    范云觉得,他们父女这么长时间没见了,肯定有许多贴心的话要说——范云很善解人意。

    范璐把他送到大门口,嘱咐他几句,转身回去和她爸说父女的知心话去了。

    范云就走回了自己家里。

    到家后。

    他爸妈都在家,范云妈见大儿子回来了,忙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范璐姐姐回来了,我接她回来的。”

    “是吗?”

    范云妈高兴的问儿子有没有邀请姐姐到家中来吃饭,范云于是又把今天的事情复述一遍给她听。

    范云妈对老头子道:“璐璐从小没少吃苦,想不到她在你们老范家却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也真是难为这个孩子了,小时候瞅着她瘦瘦黄黄的,这几年倒是越变越漂亮,特别是在赛场上时,看着那叫一个美哟。”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你以为象你一样啊,越变越难看。”

    范云爸说了一句极没水平的话,范云妈直接奉承他一句死老东西。

    话说死老东西,倒是从来没有嫌弃过半点她的意思,何况谁都或多或少的美过那么几年,想想年轻的时候,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大概。

    范云妈也忘早已忘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了吧?

    范云今天也没什么重要事情,于是就在家东摸西看,混了半天。

    他准备明天早上再回去。

    搭第一班车就好了。

    晚饭时,范云一边喝汤,一边和他妈聊着天。

    也没什么重点,无非就是东一句,西一句的一些琐事。

    范云老子不管他娘俩,他的耳朵用来听可以,但是嘴巴却是用来喝酒吃菜的。

    他连夹几颗盘中的油炸花生米,撂在口中嚼着,接着抿一口小酒,然后又把盘中那只无人问津的鱼头夹在自己碗中慢慢吃着。

    其实。

    范云爸喝酒只是个三流的水平,远远未达到最高境界,因为他仍需一口酒一口菜。

    而那些真正的酒鬼只需一块咸菜咬咬、一根鸡爪子嚼嚼就能喝得熏熏然的,只见那酒鬼把咸菜鸡爪捏在手中半天抿一下啃一口,然后咕咚一口酒,厉害!酒量好极了,不服不行。

    话说。

    从前山东临沂府有一个人,有一天他到邻村去看望一位穷亲戚,到那海聊半天后该吃饭了,主人发现家中除了煎饼和半根大葱外绝无他物待客,只好连声道歉并将这根已经吃了两天的唯一下饭菜奉与客人。

    访亲者心说我不能真吃他的啊,于是就将半截子大葱卷在煎饼中,边咬煎饼边往下拽,连吃三张煎饼那大葱未动一分一毫,可笑又可叹啊。

    客人真是好客人,三张饼下肚,菜仍给主人留着。

    范云爸可没那水平,他基本上是借饮酒之名行骗菜吃之实,吃呗!做了就是吃的,吃了不疼瞎了疼。

    他现在对其它事情不感兴趣。

    特别是。

    对征服世界征服女人不感兴趣了,他只想征服桌上的酒杯和瓶中所剩不多的衡水老白干,于是,“吱!”又一口酒吞入肚中。

    那辣中带香的液体顺着食道直落入他胃中,随之而来脑袋中那晕晕乎乎的感觉,简直比做神仙还要快乐。

    哎!

    如今的世界是年轻人的世界,让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们骑着骏马挎着长剑去闯荡去征战吧,商场也好官场也罢,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孩子们,面朝猛烈的暴风骤雨勇敢的迎头而上吧。

    冲过去,乌云过后就是骄阳,暴风雨后定是晴天。

    吃完饭。

    看了会电视。

    范云左手抄着牙缸,右手抓着牙刷把子刷开了牙。

    电视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节目,其实,范云更喜欢看电影,特别是那些大片什么的,他最喜欢了,当然了,如果是战争与科幻类型的更好。

    其实。

    范云最喜欢的就是这两种。

    板凳上。

    范云爸鼻子中“唔”了一声,不知什么意思。

    范云才不管他爸呢。

    他爸“唔”完后,手中的刮胡刀并没有停,继续嚓嚓收割着他颔下荒草一样的胡须。

    镜子中那张年轻时光滑细嫩的脸,早已经被岁月磨砺的犹如蓬草窝,一天不刮胡子冒老长。

    凌云爸倒是几十年不变的保持着一个好习惯,时不时就想修理他的胡子。

    范云看了他爸一眼,觉得莫非老爸是被刮胡刀伤到下巴了?

    但是,看他老爸眯着眼睛,一脸享受的样子,似乎又不像。

    范云摇摇头,他继续刷牙,直到将口中弄得都是白沫子了,这才含了一口水在嘴里,然后用力漱了漱。

    “扑哧”一声吐掉。

    范云一边刷牙,一起想姐姐平时不知道要吃多少苦流多少的汗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她牺牲了和亲人们团聚一起的时间,把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挥洒在训练场和赛场上,才有今天的成绩。

    正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观众们在欣赏体育健儿赛场上英姿飒爽的节目,为他们优美的动作和优异的成绩大声喝彩时,却很少想到他们是一天又一天流着汗水,一个动作接一个动作坚持不懈训练出来的。

    就拿凌雨来说,她要磨烂多少双冰鞋、摔倒在地上多少次才能取得今天来之不易的成绩并站在巅峰之上,那是何等枯燥乏味又漫长的道路啊。

第277章 做梦

    范云将牙刷放回原处,躺到了床上。

    睡觉。

    骑马坐轿,不如睡觉。

    睡着睡着,范云居然迷迷糊糊做起了梦。

    梦里,他成了一个收破烂的。

    范云居然梦见自己来到了一座宝相庄严的宫殿前,收起了破烂。

    奇怪。

    范云梦见自己正指着地上的一捆废报纸。

    他正笑嘻嘻对那两个梳着朝天发髻,唇红齿白的童子道:“小师傅,现在报纸的价格一路下跌,别人收的更便宜,并且还不好卖,这个我也没办法……

    这样好了,称头上我给你们让一些,但是价格上,就不要再占我便宜了。”

    他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去,假装去提那根绳子。

    可是。

    范云却用手指缝间夹着的一块薄刀片将那绳子割断了,然后他顺手一提,那捆报纸“唰”的一声,散落了一地。

    其中。

    还有几张脏兮兮的落在了一个童子的花布鞋的缎面上。

    那个童子一皱眉头,往后一撤身。

    他指着地上散落的那堆报纸,一迭声的对范云道:“卖卖卖,卖给你算了,快点收拾收拾。”

    范云嘻嘻一笑,他一边蹲下身子去捆报纸,一边对两个童子道:“请问两位小师傅,你们的宫中还有其它的废品没有?

    譬如说……破铜烂铁什么的。”

    一个童子咬着红红儿嘴唇儿,转转眼珠子道:“破铜烂铁没有,后院里,帮师傅烧炉子的炭渣倒是堆了一大堆,请问你收吗?”

    说完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咯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可是。

    范云却眼前一亮。

    范云忙道:“那要麻烦两位小师傅带我进去看看,说不定也能回收不一定。”

    他的话倒大出两个小童的意料。

    其中一个童子忙将另一个童子拉到一边,两个人小声的嘀嘀咕咕说了一阵子话。

    此时,范云也已经捆好了地上那堆散报纸。

    二童子对他招招手道:“来吧,我们带你进去看去看,但是你可不要乱跑哦。”

    “绝对没问题!”范云答应得十分干脆,他脸上的那副郑重其事的表情,看上去就跟如果他进去了,绝对不会乱跑似的。

    范云将那捆报纸放在门口一边,又顺手取过一只厚纸壳子,对两个童子道:“好了,走吧!”

    两个小童就领他进了遍植奇花异草的宫殿里。

    范云跟在两个小童的身后,左看右看。

    呀!

    他觉得自己简直再多两只眼睛也不够使啊。

    只见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一块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兜率宫’。

    前面正是九重台阶上金碧辉煌的大雄宝殿。殿高数丈米,飞檐挂有金铃;微风拂过,“丁丁冬冬“直响。

    一个个琉璃瓦顶,在阳光辉映下,恰似一座金色的岛屿。

    转过大殿。

    往后走走。

    红墙绿瓦的墙边栽了果树,结满累累果实,树下还栽有许多奇花异草,透着一阵阵奇特的芳香。

    再往前走走。

    过了一个月亮形的宣花拱门,就进入了后面的小跨院里,左右各有三间琉璃瓦房,正是两个童子睡觉的地方。

    大殿的后门,也通这个小院,数条青石板路,通向小院的各处。

    范云的眼睛没有闲着,东瞅西看。

    范云认为,这里一定是神仙洞府。

    他觉得,别说是那些树上挂着青红相间半熟的仙果了,就是那些仙草都有起死回生的效力。

    想当年白娘子与许仙拍拖的时候,许仙出了意外要挂了的时候,白娘子正是去南极仙翁那里盗来仙草,才救活许仙的。

    两个小童一直将他领到这个跨院中的最里面角落处。

    这儿确实有一堆炉渣。

    但是。

    这一堆炉渣却不是人间那种黄色或黑色的,这堆炉渣却是闪着霞彩的那种,看上去似乎还一副热气腾腾的模样。

    一个童子对他道:“喂!你看看,这些就是炉渣了,你看看有什么用没有。”

    范云用称杆包铁的那头戳了戳地上的炉渣,还好,幸亏是凉的。

    他随手捡起一块鸡蛋大小的在手中掂了掂,嘿!别说,那块小小的炉渣就跟一枚铁蛋般,份量还真不轻。

    范云将那块炉渣反复观看,并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另一个童子道:“怎么样?这些东西能卖钱吗?”

    范云摸了摸后脑凡,悠悠道:“现在还不清楚,等我拿一些回去,验过成分之后才能确定这些个炉渣值不值钱。”

    童子道:“你拿吧,随便拿,这玩意已经堆在这里好久了。”

    范云用手中那只厚纸壳子,从地上捡了一些炉渣包了起来,他拱着手对两个童子道:“明天我再来,告诉你们这些东西能不能卖钱。”

    范云问童子:“你们这里,平时炼丹烧过后的炉渣多不多?”

    其中一童子先是看了看那堆炉渣,又手指着那道:“也不算多,你看那堆炉渣,已经攒了好些年了,就攒了那么一点儿。

    其实,我们本来是不能卖的,因为这些东西师父并没有交待我们去处理。”

    范云听他的口气,似乎是想耸地起价,他倒装着一副蛮不在乎的模样道:“像这种烧过的残渣东西,已经没什么大用了,我也无非是想买了,垫一垫我家里的那个小院子罢了。

    但是,既然我答应了两个小师傅,那么明天我一定来告诉你们,但是,我现在却不能保证你们,这个东西有人收购的哦!”

    听他这么一说,两个童子对望了一眼,脸上似乎有失望之色,他们异口同声道:“好吧!不拘多少价钱,明天你再来一趟好了,如果能收的话,就帮我们收了算了。”

    范云心中暗暗好笑,口中却满口答应着:“好好好,行行行。”

    其实。

    他刚才已经在心中揣测过了,这些炉渣看上去虽然都是些废料,但是,捧在手中之时,范云却感觉到它们的份量并不轻。

    像这种东西,按理说绝对不会是那些普通的煤灰什么的玩意儿,成份十分可疑。

    范云决定将那个硬纸壳子中的炉渣拿到铁匠那里,让他看一看这些东西倒底还有没有利用价值,再看看他收不收。

    铁匠?

    哈哈。

    范云做个梦,什么事情都安排行明明白白白。

    他跟在两个童子的身后,又由后院来到了前面的大殿处,范云很想到那个大殿里面去看看是一个什么样子的。

    如果可以偷到几粒仙丹的话,就更好了。

    到时候给唐若吃一颗,再给家里人一人一颗,剩下的……他决定暂时不予考虑。

    但是。

    其中一个童子拒绝了他的要求,并沉着脸道:“大殿之内闲人不得擅入,如果我们让你进去,被师父回来知道了的话,他一定会重重责罚我们的。”

    另一个童子更直接,黑着一张小脸毫不客气的对范云下了逐客令:“走走走,快点出吧,等一下师父就回来了,快……”

    范云觉得他们的理由不够真诚,心想我又不是真的偷你们的东西,至于这样吗?

    他心中是这样想,脸上却赔着老大的一个笑脸:“好好好,不让我我就不看,现在马上出去。”

    他将那个纸壳子紧紧抓在手中,沿着青石板路走出了宫门。

    两个小童子“吱吱嘎嘎”的把朱红漆的宫门关上了,临关拢时还冲范云扬了扬手:“快走吧,快走。”

    范云心想我这是正当做生意的,又不是贼。

    至于嘛?

    他将装着炉渣的纸壳子放进了前几天买的一辆二手推车里,然后又把那捆废报纸也放了进去压在上面。

    他一边推着车转悠着,一边时不时用大喇叭吆喝着:“收破烂来,破铜烂铁,古董旧货,报纸书籍什么都拿来卖哎——收破烂来……”

    一边吆喝,一边从巷子里往巷子里往某一个铁匠铺里走。

    但是。

    当范云走到打铁铺时。

    范云又感觉打铁铺那个老板一脸的奸滑,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他推着车子一直来到了打铁铺。

    打铁铺老板正赤着上身,左手用铁钳夹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右手抡着一柄大锤在砧子上猛砸着。

    只见他腰中围着一块已被火星灼烧的千疮百孔的虎皮围裙,身体稍向前倾,右臂握锤从身体右前向上抬起一百八十度,而后,肩关节与肘关节、腕关节协调一致向下用力,手中铁锤的重心正好落在他夹着的那块铁上。

    “叮叮当当”,火花四溅,响个不停。

    范云将推车停在旁边,他走到打铁铺老板面前,笑着跟他点点头,然后顺手从墙边拎起一柄长柄大锤,朝手心中“噗”的一声吐了口涶沫,轮起大锤帮他砸起来。

    有了他的帮忙,打铁铺老板就轻松多了,范云双臂用力,一阵锤轮过之后,额头见汗,那块铁也被捶得初具刀形了。

    床上。

    范云的手握得紧紧的。

    完全沉醉梦境。

    打铁铺将那块已经黑下去的铁丢进了旁边的水池子里。

    “哧”,咕噜咕噜!池水响动,一股白气从水池中升起。

    范云心想,以前的时候,常常看那些电视上的革命先辈被坏人抓了,就用这种烧红的烙铁烙。

    那些坏人简直就是一群畜生,丝毫没有人性。

    打铁铺老板将手中的锤子放了下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冲范云笑着点了点头:“老弟,今天收到什么破铜烂铁了?”

    范云笑道:“也没什么,今天收了一点这种东西,给你看看有什么用没有。”

    说着,他走到推车前,将装在纸壳子里的那几块炉渣捧了出来。

    打铁铺老板看到那几块炉渣,伸手拿了一块反复看了一阵子,他的眼前一亮:“好东西,好东西呀,老弟,这东西从哪弄来的?”

    范云讪讪笑道:“收的,在外面收的,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钱一斤?”

    打铁铺老板将那块炉渣又放回范云的手中:“这个东西好是好,可惜太少了,如果数量多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这个数来收,可是……”

    他一边说,一边对范云伸出了两根手指来。

    范云忙道:“那是多少钱?”

    在范云心中,那两根手指也就是两元一斤,难不成还是二十元吗?

    打铁铺老板重又掂起一块炉渣,仔细看了看:“如果多的话,我可以给你两百元一斤。”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嘴巴简直惊得合不拢了。

    打铁铺老板看他的表情,以为他嫌少。

    打铁铺老板口中诺诺了一阵子,又想了一阵子,似乎是下了一个极大的决心对范云道:“这样好了,如果重量在一百斤以下,两百二十元一斤收你的好了,如果重量在一百斤以上,给你两百三十元一什,如果超过一千斤,算你两百五十元一斤。”

    范云被惊呆了。

    他心想:“我滴个乖乖,那个的院子里面,那一堆炉渣少说也得有千把斤,如果全部拉来的话,那不就发了。奇怪,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两个童子不直接卖给打铁铺老板呢?”

    不过。

    现在他并不想过多的纠结那些事情了。他现在盘算的是明天怎么样去把那堆炉渣全部弄出来。

    嗯!

    看来还要去哪里借一辆大车来才行。

    一车搞定。

    不然的话,用自己的这个小推车也行,那就得多跑几趟了,力气算什么,就算全部用完了,晚上睡上一觉就又回来了。

    范云越盘算心中越美,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透出一点点高兴的模样,反而哭丧着脸对打铁铺老板道:“这个东西极难弄到,好歹也要再加多一点钱。”

    打铁铺老板摇一摇头:“那不行,我报的价格都是极公道的,绝不议价,但是,货不怕多,一概现金效易。”

    范云在肚子里把打铁铺老板好一阵骂:“mmp的,你这个顽固份子做生意简直就是个死脑筋,一点也不知道灵活变通,妈的,看老子以后发了大财,连你的打铁铺子都给你买来了,你给老子卷铺盖滚蛋。”

    床上,范云动了动。

    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仿佛握着什么舍不得放的东西。

    如果要是有人看到了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哑然失笑。

第278章 悠长的梦境

    范云翻了个身。

    他的梦又做到了另一个地方。

    仿佛。

    他来到了一个很陌生的地方。

    这里……

    残墙。

    断瓦。

    废弃的庭院。

    一幅硕大的蛛网在阳光下闪烁,蛛丝晶莹剔透,一端粘在断墙的高处,另一头挂在一株儿臂粗细的杜鹃枝上。

    花香阵阵,蛛网微颤。

    却是颇有几分山河仍依旧,城春草木深的凄凉。

    一只细腰蜜蜂从断墙外闻到了隔墙而出的花香,“嗡嗡嗡”叫着,从墙外赶着飞来。

    它只闻到了杜鹃花开时发出的阵阵甜香,却没有注意到天罗地网般密布的蛛丝,迎着蛛网一头撞了上去。

    挣扎。蛛网剧烈颤动。

    一只碗口大小,通体黝黑布满针一样绒毛的蜘蛛从树叶后面爬了出来,它已经看到了那只自投罗网的不幸蜜蜂。

    它那黑洞洞的大口张了张,飞快的朝蜜蜂爬了过来,两只又粗又硬的前足,已经伸向了猎物。

    蜜蜂必死无疑。

    “呔!你这怪物,看法器!”范云大声喊道。

    只见他那双灵活至极、黑白分明的眼珠骨碌碌转了一下,随即从腰间摘下一只白皮葫芦,葫芦底冲上,拧开葫嘴对着那只蜘蛛,口中念念有词:“急急如律……收!”

    那只前爪已经搭上蜜蜂的蜘蛛,身子在蛛网上一阵痉挛,猛的翻了一个身,随即所有的爪子与身体缩成一团,越收越小,最后“嗖”的一下被收入葫芦之中。

    “范云……住手!”

    “师父,它已经被我收入葫芦里了!”

    “唉!你这……”

    “师父,你看这只蜜蜂多可怜,它刚刚从墙外飞来,想飞到那棵杜鹃花上采蜜,可是,却被这讨厌的蜘蛛网给缚住。如果我不救它,那它岂不是要被蜘蛛给吃掉了么?”

    “可是徒弟,今日你救蜜蜂,收蜘蛛,固然是侠义心肠。可是你想想,如果那只蜘蛛不设网捕食,它又会不会被饿死呢?”

    “这……师父,我只是看蜜蜂可怜,并没有想那么多!”

    “我们丹阳派修五雷正法,却邪求真,降妖除魔,但也最重天道循环,生养不息,这点,一定要切记!”

    “是!师父,徒儿谨记。”

    “好孩子,走吧!”

    古道西风,小桥流水,一老一少的身影在夕阳下的山路上被拉得又细又长。

    天色一点点暗了下去。

    月摇星斜。

    一座废弃的山神庙前,范云看着虚掩的庙门,停下了脚步:“师父,今天晚上,我们是不是就在这里歇息?”

    那个老道士捋了捋颔下花白的胡须,对着范云点点头:“嗯,此处距丹阳城尚远,前后皆无人家,也只好在此将息一晚了。”

    借着火折子的光亮,可以看到山神庙里多年未受香火的尊神东倒西歪,已经脏的看不清本来面目,小小殿中到处是鸟粪曽溺,范云皱皱眉头:“师父,这个庙里好脏啊!”

    “出外之人,能有片瓦遮身,已经很不错了,徒儿,待会我在门口,你睡在里面。”

    “是!师父。”

    师徒二人折了一些树枝,又扯来一些野草,将山神庙的厅里打扫出一小块干净的地方,然后才将树叶野草铺了上去。

    “……师父,再给我讲一讲你以前降妖除魔的故事,好吗?”

    “嗯!孩子……以前,我也和你这么小,天天跟着我的师父、你的师公吴越在江湖上行走。记得有一年,苏州府府尹苏大人家的千金苏小姐被一只蛇妖迷魅,重病在床,奄奄一息,我师父就带着我上门除妖。那只妖道行非浅……嘘,有东西过路!”

    范云长长出了口气。

    老道捺了捺范云肩头,示意他不要出声,他轻轻从腰间摘下了一只葫芦。

    狂风起处,庙门突然“吱扭扭”大开。

    一阵令人作呕的骚臭之气,一下子扑入庙中,借着门外淡淡的星月之光,范云看到一只人身狐首的怪物立在门口,不停的用鼻子嗅着庙中:“吸……吸吸。”

    那个怪物一下子看到了从地上站起来的老道与范云。

    也看到了范云手中的葫芦。

    它似乎有些惊惧,但更多的却又似心有不甘,只见它一伸毛茸茸的爪子,亮出了一截发着莹莹绿光的腿骨。

    人的小腿骨。

    此时。

    老道已经将葫芦对准那只狐妖倒倾,口中不住催动真言咒语,只见葫芦嘴处光芒大作,发出一片极盛的青气,将那只狐妖全身罩住。

    此时。

    狐妖的双眼之中突然喷出两道血雾,只见它高举着手中的骨棒,血雾凝而成滴,一粒粒渗进那截腿骨之中。腿骨发出的莹莹绿光在刹那间光华大盛,映得那狐妖一张毛茸茸的面孔诡异无比。

    绿光不住的向老道葫芦发出的青气压来。

    范云右手紧紧握着他那一只白皮葫芦,手心中全是汗水。

    老道面色凝重,不停催动掌中葫芦的青气,与那狐妖的绿气紧紧胶着在一起。

    那只狐妖突然口一张,吐出一粒同样碧绿的舍利内丹,朝老道劈面打来。

    旁边。

    范云看见老道势急,赶紧竖起自己的白皮葫芦,葫芦嘴对准狐妖那株内丹,催动咒语。

    内丹被范云引得定在当空。

    那只狐妖口中“咦”了一声。

    老道趁此空当,咬破左手中指,凌空画了一道血符,附在青气之上,朝着狐妖直压过去。

    青光大作。

    狐妖眼中已满是惧意。它将手中骨棒及被范云定住的舍利一收,欲待逃走。

    可惜太迟。

    老道手中葫芦发出的青光如影随形,已将它死死的罩在了当地,寸步难移。

    此时它已大惧,忽然口出人言:“师傅,手下开恩,请饶弟子一命!”

    老道并不答话,继续催动咒语,那只狐妖被青光所拘,一边“吱吱”哀嚎,一边渐渐矮了下去,越缩越小,直至缩成一粒绿丸,“嗖”的一声被吸进了葫芦里。

    范云看着老道,十分敬佩的道:“师父,您的法力真厉害,只是师父,这只狐妖已经求饶,为何师父还要将它收拘?”

    “你看到这只狐妖手中的骨棒没有?”

    “嗯!弟子看见了,师父。”

    “那只骨棒已经被它由白骨炼得晶莹如玉,可知,素日里它一定害人无数。今日如果不是我的法力略胜于它,再加上有你在一旁策应,恐怕连我也不免会受其害。所以,像这种妖兽,断断不可饶恕!”

    “是,师父,徒儿记下了。”

    老道看看范云,他伸手将自己的葫芦悬于腰间,拍了拍范云的肩头道:“徒儿,无事便好。”

    老道立在山神庙门口,他看着庙门外,通往丹阳城的路,皱着眉头沉吟不语。

    “师父,你在看什么?”

    “丹阳城上空妖气弥漫,城中必有非常之事!”

    范云手搭凉棚,往丹阳城方向看了看:“师父,我怎么看不到妖气?”

    “你法力尚浅,自然是看不出,过来,我给你开一次天眼,你就可以看到了。”

    范云赶忙走到老道身边。

    “闭眼。”

    范云把眼闭上。

    老道右手掐指成诀,食指与中指紧紧并住,左手从随身背着的一只大口袋中摸出些许朱砂,用右手两指点了,然后念动咒语:“……如意空明……天眼开!”

    老道将两指在范云的双眼之上各擦一次:“嗯!好了,可以睁开眼了,如今你再看看丹阳城!”

    范云睁开眼,顺着庙门前的山路,往丹阳城方向看去。只见丹阳城城中偏东方向的上空,有一大片乌云般的黑气,不住的翻滚,一会形如罗刹梳头,一会又似山峭探路,范云不由叫道:“师父……”

    “徒弟,看到了么?”

    范云点点头:“嗯!师父,我看到了,丹阳城上空有一团黑气,样子奇形怪状,看上去很是可怖。”

    老道面色凝重:“不错,只是尚不知道是何物在丹阳城兴妖作怪……走吧,我们不在这歇了,且先到城中去。”

    师徒二人将山神庙的庙门掩了,起身前往丹阳。

    走在前面。

    走了不甚远的路,范云突然看到前面路旁的沟中,有两条野狗在拼命撕扯着什么。他紧跑两步过去:“咦!真恶心。”

    原来,沟中那两条野狗正在撕扯一具男尸。

    那两条畜牲听到范云的脚步声,也不害怕,反倒张开血淋淋的嘴巴,露出满口白森森的犬齿,弓腰低头,喉咙中低声咆哮起来,

    “呜……呜呜!”

    范云从腰间取下白皮葫芦,对准那两只野狗打开葫芦嘴,他念动咒语:“急急如律……收!”

    只见那两只野狗“呜呜”各咆哮一声,不但没有被收进葫芦里,反而从沟中窜了上来,直冲着范云扑来。

    范云扭头就跑:“师父……师父!”

    老道看着他,微微一笑,他取出自己的葫芦,将那两条马上就要咬到范云屁股的野狗罩住:“徒儿,你这样收妖的方法不对!”

    “为什么?我用的方法跟收那只蜘蛛时一模一样啊!”

    “你此时功力尚浅,意念只可专一,而不能一而二,二而四,如此推演。要知道无论何事,专则精、散则败,譬如昨晚,你用葫芦定住了狐妖内丹,就是因为一个专字。另外,练武与学法也都讲究循序渐进,水到渠成,万万心急不得!”

    范云点点头:“是,师父,徒弟知道了。”

    “嗯,如今这两条恶犬已被我罩住,你且逐条收去。”

    范云又举起手中的白皮葫芦,对准其中的一条野狗,念动咒语,只见那条野狗一阵哀嚎,在地上越缩越小,“嗖”的一声被范云收进葫芦里。

    如法泡制,第二条也一样。

    范云高兴的举着葫芦对老道道:“师父,成功了……成功了。”

    老道捋着胡须,看着兴高彩烈的范云,吟吟含笑。

    范云把葫芦收回来,在眼前摇了摇,他眨着眼睛问老道:“师父,这小小的葫芦为什么会这么厉害?还有,为什么那两条野狗装进葫芦里,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葫芦的加重?”

    “问的好,徒儿,其实,厉害的并不是你手中的葫芦,而是我道家的无上妙法,你已习得炼妖之法,亦能掐诀念咒,且已做到了物随其主,所以,你手中的葫芦已是一件小小的如意法宝。”

    “哦!师父,原来是这样。”

    “孩子,如今你再看一看手中的葫芦,与当初乍得之时可有什么不同之处?”

    范云将白皮葫芦反复看了几遍:“师父,似乎葫芦的颜色已经不似一开始那么白了,可能是成天挂在腰上,脏了吧!师父,你说用不用到河边去洗一洗?”

    老道哈哈一笑:“傻孩子,咱们的法宝哪里是河水能洗的。其实我与你一样,初学道时所得的葫芦,也是白皮葫芦,可是你现在看看我这个!”

    老道将自己的葫芦递到范云面前。

    “师父,你的葫芦我早看过无数遍了,青色的嘛!”范云抿嘴道。

    “可它最初跟着我时,也和你的一样是只白皮葫芦!”

    “那为什么现在它却变成现在这种颜色了?”范云的好奇心上来了。

    “我这只葫芦收妖无数,自然颜色与你的那只不同。”

    老道又道:“我们道家,有五时七验证,分合五行与天罡北斗之数,你我所习收妖之术亦同理。每过一验证,葫芦就会变色,据说,共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

    范云看着老道的葫芦,一迭声的问道:“师父,你的葫芦现在已经是青色,那什么时候才会变成绿色呢?”

    “为师亦不知,其实,我宁愿它色如当初白皮时,只是如今天下间多妖魔精怪害人,所谓人有人道,魔有魔道,神亦有神道,既然魔道不能安份,那你我习术之人就只有挺身而出,除魔卫道!”

    范云将脑袋瓜点得跟鸡啄米一般。

    老道看着沟中那具男尸,叹了一口气:“如今这世道,难道死人亦不能入土为安么?”

    他立在那具已经被野狗撕扯至血肉模糊的死尸前,微敛双目,为他念了一段往生咒,然后从沟上推了一些土下去,为尸身上覆了薄薄的一层。

    “走吧,徒弟。”

    范云依旧在前,频频向后招手:“师父,你快一些啊!”

    呵呵。

    其实,他现在正在床上踢腿划拳呢。

    真是梦到极处,接近真实。

第279章 梦里梦外

    老道看着走在前面的范云,微微笑着摇了摇头。

    范云一个没留意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他连忙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随手拍了拍身上的土。

    可是!

    此时若看床上。

    范云的牙齿已经咬得咯咯响了。

    他已沉?在深深的梦里。

    梦里。

    范云忽然发现,前面通往丹阳的路,不见了。

    范云左右看看。

    往前走走。

    他惊奇的发现,自己似乎到了杨柳依依的苏堤之上。左面临近湖面之处是一排枝叶嫩绿的杨柳,细长的叶子闪着银光,一阵微风吹过,每一片都“沙沙”响着;右面却是一大片盛开的桃花,粉红似火,灼灼其华!

    范云走至湖边,弯下腰去,湖水清澈如镜。他看见自己的影子随着湖水荡起的波纹,不断摇动,聚拢又粉碎。

    他蹲下身去,试图掬起一捧湖水浇在脸上。

    范云的手又停住了,他忽然发现水中似乎有一个人影在对自己招手,朦朦胧胧。

    他拼命睁大眼睛,想看得清楚一些,渐渐的,那个人的影子开始变得清晰,他霍然发现,那人竟是李阳。

    她那美丽的脸庞上带着微笑,慢慢向杜喜伸出了双手,口中似乎在说着:“跟我来……跟我来。”

    她的目光是那么的温柔,带着不尽的千言万语,以及久违不见的叮咛与问候。

    李阳的唇微微动着,带着某种神奇的召唤。

    杜喜不由自主的将双手朝她伸了过去,他喃喃的道:“李阳,李阳……”

    突然!一阵风来,水面上那个人影又变了,圆圆的脸蛋如一只让人禁不住直欲咬上一口的红苹果,大大的眼睛扑扇着长长的睫毛,不是余丽拿,又是何人?

    余丽拿对他伸出一双白白嫩嫩的手,笑嘻嘻看着他:“来,抱抱……”

    范云情不自禁将手向余丽拿递过去,口中喃喃道:“你……”

    跟在范云身后不远的老道走着走着,抬头看眼前突然没有了范云的身影,素日里不知走过多少遍的那条丹阳官道,也已消失不见,他左右看看,口诵咒语:“破障法!”

    “哼!花妖树魅!”

    只见丹阳官道的右侧,两块峥嵘大石中间,闪出一条窄窄的小路,一团粉红色的迷雾中,范云全身已被无数桃枝柳条紧紧缠住,他正伸着双手,对着一棵一人多高的小小桃树喃喃自语。

    “不好,桃花瘴!”

    老道从背后口袋中摸出一把青盐,“五雷辟邪、天道伏魔……着!”

    青盐散成一片,打在范云两旁的桃枝柳条之上,那些如触手般扭曲,缠在范云身上的枝条,如同被兽夹擒住的小兽一般,发出“吱吱吱吱”的凄厉嘶叫声,急速往树干收去,有一些收势略缓的,被青盐击中后,立呈焦枯之状。

    有几粒青盐落在那两块峥嵘大石上,随着“嗤嗤”一阵白烟升起,大石上居然缓缓渗出暗红色的血来。

    此时,一株三人合围也抱不过来的粗大老柳,树根如同生了脚一般,从范云面前瞬间移至他的背后,无数枝条垂下来,几成遮天之势,挡住了老道。

    “柳鬼移位!”

    老道伸手从背后拔出一柄隐隐似有青气吞吐的长剑,对着面前无数碧绿的柳枝柳叶,大喝一声:“开!”

    枝叶散落一地。

    布得密不透风的柳枝,瞬间被徐钰斩出一条宽大的裂隙。

    似有风来。

    裂隙才现,旋即又无数细密的柳条补上,同时,还有二三十条形如人臂一般柔软、灵活至极的柳枝从不同方位向老道伸来,直拟要将他全身缠住。

    老道手掐剑决,毫不留情,对准向自己全身缠来的那些柳枝斩去。

    “嗤嗤”连声,那些伸来的人臂形柳枝被老道一剑斩断,落地之后,如同被利刃削了头的蛇身一般,在地上一阵扭动痉挛,随即焦枯。

    断处渗出惨绿色浆水,腥臭扑鼻,几不可闻。

    老道朗声喝道:“妖孽,我们无冤无仇,你又为何设瘴迷我弟子?似你这般赌命阻我,难道竟毫不吝惜你这些树子树孙的性命吗?”

    老道话音刚落,只听得一声响亮,那棵老柳突然不见,一个白面书生从刚才柳树所立之处走了出来。

    他手持一把乌金柄的小叶香檀木折扇,一双碧绿妖魅的眸子紧紧盯着徐钰:“杂毛,何必多言,所谓正邪不两立,你我本就势如水火。如今天下大变,主妖王出!自古江山各主五百年,此时正该我魔道长,你人道消时,你又为何要逆天行事?”

    老道一阵哈哈大笑。

    “连你也知道正邪不两立!遥想当初,女娲娘娘炼五色石补天,又捏土成人,她降下谕旨,从此以后,魔道尽往洪荒之地,而这中州大地,则留给凡人垦荒囤聚,繁衍生息。原本大家各安天命,井水不犯河水,为何近来尔等却频频籍术滋事,兴妖作怪呢?”

    “天下有能者居之,凭什么就说一定要是你们这些凡人的,真真是可笑至极!”

    “既然如此,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多说无益。我乃玄门弟子,既修斩妖除魔之术,自当除魔卫道!”

    “尔若求死,莫怪我无情!”

    老道伸手从腰间取出他那只青皮葫芦,揭开葫芦嘴念动咒语,葫芦嘴发出一片青气,登时将那个书生全身罩住。

    那个书生“唰”的一声打开折扇,五指扣住扇面对准老道,只见每一根扇骨,俱发出耀眼夺目的蓝光,潮水一般的蓝光向着老道的葫芦,倒卷过来。

    两道光芒紧紧缠在一起,不相上下。

    老道右手握住葫芦,左手默默掐了一个五雷诀,他趁那柳精正全神贯注与自己斗法之时,突然手一扬,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那个书生的胸口被老道打穿了一个碗口般的洞。

    惨绿色的血瞬间流了下来。

    那书生似乎没有料到老道有如此法力,突然,他的脸上绿气转暗,紫光又盛,胸口处的伤口也极速愈合。

    “杂毛……算你狠!咱们走着瞧……”

    他的扇上蓝光已化作阵阵紫光,刹那间盛极,逼得老道青气一缓。

    书生瞬间不见!

    范云如同大梦初醒般看着老道:“师父……”

    一句话未说完,他的身子已经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老道上前一步,扶住范云,伸手从大口袋中摸出一粒红色丸药,捏开范云的嘴,喂了进去。

    他又取过水袋,连着喂了范云几口水,一边喂一边用手摩挲着范云的肚脐。

    片刻之后,范云的腹中发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叫声,悠悠醒来。

    老道把他从怀中放下来扶起:“好了,没事了。”

    范云看着老道,一阵迷糊,他尚不知刚才发生了何事。

    老道指着重又现出的丹阳官道两旁,那几株花开灼灼的桃花对范云道:“徒儿,收了这几只桃精!”

    范云摸摸后脑勺:“是!师父。”

    他将白皮葫芦对准最矮的那一棵桃树,默诵口诀:“收!”

    那棵桃树,满树花朵瞬间枯萎凋零,花瓣落了一地。桃枝变幻,似成人形,有嘴有目,且口中连连向范云哀告求饶。

    范云将白皮葫芦又收了回来:“师父,还是饶了它吧!”

    老道似乎是知道他瘴毒刚解,眼障才除,此时道心尚不定,于是手中掐个咒决,发一个掌心雷,“轰”的一声击在那棵桃树上。

    桃树瞬间变得扭曲,张牙舞爪,看上去不但丑陋不堪,而且邪恶无比,直向范云扑来。

    老道喝道:“徒儿,炼妖!”

    “是!师父。”

    范云重又将葫芦对准那只桃精,葫芦嘴发出一片白光,将它牢牢罩在原地。一阵“啾啾”的哀声之后,桃精被收入白皮葫芦中。

    一只、两只……一共收了五只桃精。

    老道手捻胡须,看着前面的丹阳官道,半晌无言。

    范云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师父,你怎么了?”

    “唉!

    自从五年前,我离开丹阳城后,今日方回。可是你看,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不仅丹阳城上空有妖云弥漫,就连官道上竟也有桃精柳怪大白天出没,设瘴害人,几乎毫不避忌!像这种情况,实在异于寻常啊!”

    “师父,你是说……”

    “丹阳城中,一定有非常之事,徒儿,凡事一定要多加小心。”

    “是!师父,徒儿谨记。”

    丹阳城西门。

    远远的,范云一眼就看到了高高的灰砖城墙上,那弧形拱门上方大大的三个字:丹阳城。

    他高兴的对老道道:“师父,丹阳城到了。”

    老道点点头:“嗯,走吧!”

    可是,当范云与老道走到城门下时,却发现半掩半开的城门,朱漆斑驳,铜环起锈,门口空空荡荡,连一个行人也没有。而且,非但没有行人,就连往常守门的军士也不见一名。

    范云看着城门两侧足足齐腰身的荒草,再看看空无一人的城关,心中十分诧异。

    “师父,这里怎么连个人都没有啊?”范云问道。

    老道点点头:“嗯,如此看来,丹阳城内,必有异事!”

    师徒二人正说话间,突然从城门内右侧,平地卷起一股旋风,那股旋风“呼呼”作响,将地上的沙石一路扬起,从城中直撞出来。转眼就来到二人身边。

    老道左手食中二指掐一个“定”字诀:“住!”

    那股旋风在范云面前不足三步处猛然收住,不再向前,只在原地滴溜溜转个不停,将尘土与枯枝败叶扬得满天皆是。

    老道又诵一诀:“现!”

    风头从半空按将下来,越转越小,越转越急,最后,猛的一收,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出现在范云与老道面前。

    “法师,您老人家无端将我拘住,所为何故?”那个青面小鬼哑声对二人道。

    它突然开口,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日里鬼,你匆匆忙忙从城中出来,要去往何处?”老道指着那个小鬼点名唤道。

    “回法师,小鬼欲往去城西。”

    “去城西所为何事?”

    “回法师,奉丹阳城中独眼鬼王之命,去请城西十里坡的柳公子!”

    范云心中极为诧异。

    虽说化外之人四海为家,可是丹阳城乃是自己这一支丹阳道派所在之地,多年来一直祥和安泰,百姓乐业,可以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他在丹阳城少说也住了二十几年,可是,却从未听说城中有一个什么独眼鬼王。

    一别五年,难道已是沧海桑田?

    老道又问道:“我在极远处就已看到丹阳城上空妖云弥漫,所为何故?”

    那个青面小鬼“哼哼”连声:“法师,半月前,城中来了一个法力高强的怪物,连独眼鬼王也不是他的对手,所以鬼王遣我去搬兵相助!”

    “什么怪物?”

    “这个……禀法师,小鬼本领低微,著实不知!”

    “那么,丹阳城的居民呢?为何这城西车马人役出入之处,如今竟然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禀法师,丹阳城于一年之前遭遇百年不遇的时疫,居民径相传染,死者不计其数,一时之间人心惶惶,举家往相邻郡县搬迁,投亲靠友者甚众。当时,就连朝廷派来的医官也死了十几名,并且,此疫愈演愈烈,直有向周边郡县蔓延之势。最后,朝廷派来兵将,把全城封住,一切人等不准外出,任其自生自灭。不到半年,城中就已十室九空,死的七七八八了,此时,朝廷才将兵士撤走……直至今日,丹阳城侥幸未死者已不足两百口人,俱是老弱病残,苟延残喘等死之人。”

    “什么?”老道颔下的胡子一根根都撅起来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

    “禀法师,千真万确,小鬼不敢撒谎!”

    老道知道日里鬼所言,绝对句句属实,他默念一个“解”字诀,将拘在原地的青面小鬼放了开来:“去吧!只是,那书生……”

    他的话才说半截,得遇重释的青面小鬼已经扯开了旋风,“呜呜”作响直往范云与老道来时之路径直转去,飞沙走石,须臾不见。

    范云看看老道。

    老道与小鬼的对话,范云听的一清二楚,他伸出手牵住自己的师父:“师父……”

    “唉!……徒弟,你跟紧我,一定莫乱跑,走吧!”

第280章 范云感冒发烧了

    进得城来,满目凄凉。

    空荡荡的丹阳大街两旁处处闭户,家家关门。千家无人门遗矢,万户凋敝鬼咏歌。

    只见老道那张饱经风霜之脸满面凝重,边走边摇头叹息:“唉!孰料这丹阳城,今日竟如此破败不堪,不知师弟他……”

    “喵呜……”,一只野猫口叼一只寸许长的瘦鼠,从旁边柴米菜市路口一下窜了出来,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他紧紧抓着老道。

    “师父,这菜市……咦?为何停放了如此多的棺木?”

    老道无语。

    他亦不知。

    两个人沿着菜市右侧径直往里走去。

    无法言述的荒凉。

    昔日人群拥挤,繁华热闹的诺大一个柴米菜市,不但空无一人,反倒密密麻麻停满了棺椁,俨然已成了一座孤魂无主的义庄所在。

    露天的义庄。

    范云一路看去,有许多板质稍薄、稍糙的棺椁,因为经不起风吹雨淋,日头暴晒,如今已经裂开,露出了里面的惨色白骨。

    再往前走走,地上横七竖八摆着许多朽烂的芦席卷,几乎每张芦席卷都裹有一具血肉全无的森森骸骨,看上去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唉!这瘟疫直如此猛烈势急?以至让人都来不及掩埋这些棺椁与尸体。”

    老道叹息道。

    “徐道长……可是你回来了么?”

    菜市的尽头。

    一个似乎是从地狱中发出的恐怖声音,从一个看上去黑洞洞的门内传了出来。

    老道定晴看去。

    范云也看过去,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他的面前霍然出现了一个怪物。

    一个烂掉了半张头皮与一只右眼,满脸恶疮不断往外渗着汁水,拄着一根木棍,才能勉强撑住自己,以及那条已经烂掉了的右腿的一个怪物。

    一个人。

    老道定晴细看:“你是……”

    他实在已认不出面前这个人,虽然,此人的声音似还熟悉。

    “我是金福……住在你们隔壁的金福啊!”

    “你是金……金福?卖钱纸香烛的金大郎?”

    “正是小人,道长。”那个怪物嘶声道。

    “记得当年我离开丹阳城时,你不过才二十有二的年纪,可现在……为何竟是这般模样?”

    “道长……唉,还不是因为你……”那个怪物话只说了一半,却又咽了回去。

    老道大奇。

    “因为我?为何是因我……我这几年一直在外,并不知道丹阳城竟然沦落至如此境地,不然……”

    那个怪物又叹了一阵气。

    “唉!道长,有些话我不知道当不当讲……”

    “什么话你尽管讲,金福,不必顾虑。”

    “道长,你知不知道,丹阳城之所以沦为今日的境地,全是拜你……拜你那个好师弟所赐。”

    老道眉毛都拧起来了:“与他何干?”

    “此事说来话长……大概一年之前,不知是哪一日,丹阳城中突然来了一个唤作独眼鬼王的恶煞,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避忌在城中行凶作恶,甚至以人为食,一时之间闹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后来,你师弟奉了丹阳太守之命,就前去降伏那只恶煞,可孰料……”

    “孰料什么?”

    “孰料你师弟他,非但并没有斩妖除魔,反倒与那恶煞达成了某些协议。他同那只恶煞沆瀣一气,不知道在城中做了什么手脚,突然之间,丹阳城就暴发了时疫,这时疫来的既猛且凶,针汤皆不可医,凡中疫者,唯有哀哀等死,束手待毙。彼时朝廷震惊,派来军士围城,不许丹阳百姓外出……你看看,短短三两个月,丹阳城就被时疫荼毒的十室九空……道长,你再看看我,我虽然仗着身子粗笨,侥幸未死,却已被弄成这般模样,与死了又有什么分别?”

    老道觉得他的话大有蹊跷:“我师弟不是这种人,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冤枉于他?”

    金福惨然一笑,看上去说不出的难看可怖:“我们冤枉他?他自己都已经亲口承认了,用得着我们冤枉他?道长,所谓人之将死,其鸣也善,像我这般等死之人,还用得着去冤枉他人么?”

    “什么?”

    老道不由大怒:“那你且说,我师弟他现在可还在城里?”

    “小人不知,小人只知道,城中还余有二百来口人丁,俱是些老弱病残,大难不死之人,如今全部被官府拘束于南城的米库。”

    老道点点头:“那你又为何被留在此处?”

    “我……时疫泛滥之时,我抽签中到了看守义庄一职,就住在了此处,可谁知我命多舛,自己也不幸染上了时疫,没过几日,就成了这般模样。或许因我太过丑陋不堪之故,所以就连那恶煞也不肯将我收去。”

    老道叹息一声,他反手从背后口袋中摸出一粒黑色丸药:“金福,此药可解疫毒、痊恶疮。你且服下,虽然已不可恢复你旧日容貌,却也能剔尽你身上的苦楚!”

    “谢谢道长,谢谢道长!”那怪物谢声不断,接过丸药扔进口中,咽下肚去。

    老道转身看看范云:“徒儿……走吧!我们且到南城米仓去看看。”

    金福嘶声道:“道长,你……你要心有所备啊,如果那些人恶言恶语加之于你……”

    “你放心,唯有唾面自干而已。”

    范云看看老道:“师父……”

    “唉!为师本想带你回丹阳好好的住上几年,可谁知道……唉,走吧!先跟为师回我的住处去看一看。”

    前面。

    凄凉依旧,破败更甚。

    老道与金福的住处左右相邻,俱在丹阳大街十字路口不远处,不一会,师徒二人就来到门。

    漆落门朽,岌岌将倒。

    “师父,这儿就是你家?就是你说的丹阳派?我还以为咱们丹阳派是在一座道观里呢,原来只是这么样简简单单的民居。”

    “咱们丹阳派不允许广收门徒,所以我的师父当年只收了我与你师叔雷洔两人。我不知道他可曾收徒与否,但为师谨遵师命,只收了你一个徒儿……其实,这也是咱们师徒之间的缘分之故!”范云望着老道:“师父……!”

    “进去吧!”

    院门洞开。

    师徒二人来至院中,范云好奇的左看右看,只见不大的庭院里已长满了野草,几无容足之地。东墙处的一个小小井台上,爬满了牵牛花与菟丝子的藤蔓,朵朵五颜六色的小喇叭与金黄色的菟丝间插一起,倒也相映成趣。

    左墙下一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木桩人,因日日风吹日晒,浑身多有裂痕。

    范云喜呼一声:“木头人。”

    他抬起右手,便去摇那只木桩人直直的手臂。

    “呼!呼呼……”

    突然!

    那只木桩人原本灰暗的眼珠,一下子有了神采,它的双臂上所有僵直的关节,瞬间也变得极为灵活起来,只见它右手手臂向前一伸一曲,成一环形往回一带,就将范云的腰紧紧箍住,然后左手在下面一扶,竟将范云高高的举了起来。

    “小呆,不得无礼!”老道朗声道。

    那只木桩人听见老道的声音后,两手掐着范云的腰,将他举在半空。他呆呆的歪着头,一副似有所思的模样,片刻之后,轻轻将范云放了下来。

    木桩人拽开脚步,三步两步来到老道面前,只见他手臂一支,伸出一只满是风口裂痕的右手,扯住了老道的衣襟。

    看它的姿势,竟似要将老道扯至屋中。

    老道轻轻拍了拍那个木桩人的脑袋瓜,与范云跟着它往正屋里走。

    范云看着小呆走路时,果然也是一副呆呆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小呆,小呆。”

    那个木桩人的脑袋突然向后整个转了过来,眼神中竟似带有对范云的嗔怪。

    “嘿,小呆。”

    再向前。

    房门紧闭。两张官府的封条左右交叉贴在门上,上面布满残破的蜘网与一层灰尘,几乎都看不清封条上的字迹。

    老道“咦”了一声!

    自己数年不在丹阳,丹阳城遭此巨变且不说,如今连自己的房子居然也被官府封了。

    所为何故?

    老道还未动手,走在前面的小呆突然伸手,“哧哧”数声,将那两张封条撕了下来。

    但是!

    小呆只是把封条撕开,它的手臂又收了回来,它转过头,看着老道与范云,那双呆呆的眼睛中,竟似有一丝丝的惧意流出来。

    老道看着小呆,又看看跟在身旁的范云:“徒弟,你和小呆往后,退到院中去,等下若没我的召唤,不要轻易过来。”

    “是,师父!”

    范云向往退去,退至院中,小呆亦退至他身畔。

    老道立在门口,缓缓从背上抽出长剑,又伸手从大口袋中取出一道纸符,诵读咒语,将符纸化在剑锋之上。

    说也奇怪,他那柄原本闪烁着淡淡青气的长剑瞬间变得亮了起来,老道继续催动咒语,只见长剑剑尖不住的发出响声,剧烈颤动起来,……越动越快、越动越响。

    长剑已发出“哧哧”的剑声,突然,一声龙吟!

    老道的长剑猛的将房门击破一个大洞,“嗖”的一声直飞进去。

    只听得房中嘶吼突起,传出一阵又一阵听上去不知是人是兽的叫声,继而又是一阵金铁相交的响声。

    范云竖着耳朵,听得一清二楚,他的心中十分骇异。

    老道面沉似水,脚踏七星,足踢阴阳,身形在门口转个不住。

    但他也不进屋,范云凝神仔细看着老道不断游走的身形,不知是为何故。

    突然,老道双掌齐出,大喝一声:“破!”

    只见两扇房门木屑纷飞,门轴与连楹齐齐折断,“扑通”一声巨响,猛的向内倒去,“呼”的一下,扬起了扑天盖地无数的灰尘。

    老道的长剑青气如虹,正在室内与一物紧紧缠斗在一起。

    范云远远望去,只见那物状若人形,通体都长满尺许的绿色长毛,头如巴斗,牙齿暴突,眼窝内抠,双臂上各生一只状若鸟趾的利爪,左右分持一对三尺长的月芽护手戈,与老道的长剑斗得难分难解。

    老道长剑青气愈来愈盛,不断发出龙吟虎啸,正凌空缓缓向那怪物直压下去。

    那怪物手中一对月芽戈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绿光,映得它那一只惊悚可怖的面孔愈发骇人之极。月芽戈左挡右击,直欲冲破老道长剑上渐渐压来的青气。

    突然!

    绿光暴涨,一声凄厉的嘶叫,那只怪物月芽戈上的绿光已撕破了老道剑气,直向老道的胸口斩来。

    范云看到情势危急,大喊:“师父,小心。”

    他居然急出了一身汗出来。

    忽然。

    范云瞬间惊醒了。

    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梦境如此真实。

    范云抹了抹头上的汗。

    糟糕。

    他感觉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大概,是发烧了。

    范云的身体非常好,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感冒发烧的,他这是怎么了?

    范云头晕晕乎乎的,他从床上爬了起来,先去上了一下厕所,上完厕所之后,又摸到堂屋里,喝了一点水,范云觉得自己的嘴巴干得很,十分的不舒服,他就想,等到天亮的时候,一定要去拿点药吃才行了。

    范云看看手机,已经凌晨五点,他再看看外面,依旧黑乎乎的一片。

    再睡。

    继续睡。

    范云扯了几件衣服压在被子上,缩进了被窝里,继续睡了起来。

    睡到他的闹钟响了,他才迷迷糊糊睁开眼。

    范云觉得头晕晕乎乎的,他起来打了个电话,告诉老魏自己要请假:“师傅,我可能是感冒发烧了,头晕得很,今天想请个假,明天再回去上班,行不行?”

    老魏道:“可以的,那我告诉队里一声,给你请个假,你今天就不要回来上班了,嗯……要不要给你多请几天假?”

    范云觉得自己等下去村子里抓点药吃,休息一天应该就可以了,于是对老魏道:“师傅,我请一天假就可以了,其实……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只不过我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发烧罢了,那就麻烦你了,师傅……”

    电话那头。

    老魏笑道:“没什么,人吃五谷杂粮的,哪有不生病的,你注意休息,那就这样吧。”

    “嗯,师傅再见。”

    范云挂了电话。

    他起来后,先是洗了个脸刷了个牙,感觉舒服了许多。

    果然。

    洗个脸后,人还是清爽一些。

    范云推开院门出去。

    他妈手里正拿着一把青蒜苗站在院子里择着上面的枯黄叶子,此时见了大儿子往外走,忙问道:“你要去哪里?

    等一会儿就吃早饭了。”

    范云瓮声瓮气道:“我去卫生室去看一看,我感觉自己可能感冒了。”

    他妈忙道:“怎么了?

    昨天晚上睡觉冻着了吗?”

    范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现在就感觉头晕晕的,一点也不舒服,然后还有点点鼻塞,我去卫生室看一看,等下就回来。”

    他妈点点头:“去吧,这几天感冒的人也挺多的,卫生室里有好几个打针的。”

    范云笑道:“我又不用打针,随便买点感冒药吃就可以了。”

    “去吧,实在不行,打个屁股针也可以的。”

    呵呵。

    范云妈的话简直就是神预言。

    到了卫生室。

    范云一量体温,烧到了三十九度二,怪不得他头晕。

    他决定接受村子里那几个正在挂吊瓶的老头老太太的意见,打个屁股针。

    因为。

    那些人生阅历丰富的老头老太太们都说了,打上一针屁股针,比吃药好得更快一些。

    打针。

    抓药。

    范云觉得药水顺着铁头注射进自己屁股后,他的感冒就已经好了三分。

    他的心理作用暗示他,只要打了针,吃了药,不用太长时间,他就会好的。

第281章 再睡会

    范云回到家里。

    他妈看着他,关切地道:“看了医生了吗?

    怎么样?”

    范云点点头:“我再睡会,妈,你不要吵我啊。”

    范云妈忙道:“锅里有煮的汤粉,你去吃一碗,然后再睡。”

    “嗯。”

    范云也确实饿了,于是,就走进厨房。

    打开锅一看,米粉还是热的,他就拿碗筷,搞了一点。

    连汤带粉吃了一大碗,范云觉得自己还想睡,于是将碗一扔,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不一会。

    就又睡着了。

    睡着睡着。

    他居然又做起了梦。

    他仍然跟着那个老道。

    “咔咔咔咔……”

    范云将床板压得咯吱咯吱响。

    梦里。

    小呆的胳膊“咯咯”两声脆响。

    似乎是接了上去。

    完好如初。

    范云挨到小呆身边,怯怯的道:“小呆,谢谢你,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小呆那只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的脑袋跟拨浪鼓一样,急速的摆了又摆。

    “师父,原来小呆不会说话。”

    “傻孩子,小呆只是一个机关木桩人,平时帮着看家护院,做些驱狗赶鸡的活计,它又没有舌头,怎么能说得话出。”

    老道拍了拍小呆的肩头。

    “通通”两声木器独有的回音。

    “可是它却讲义气,刚才徒儿看师父……师父,徒儿想上前帮手,可小呆似乎看出了危险,幸亏它及时出手,将徒儿扯了回来。”

    范云眨着眼睛,看着小呆认真的道。

    “嗯,这个木桩人经年在此院中,看我与师……师弟炼气修道,自然多多少少都受到一些感染,不过,几年不见,它似乎较从前愈发有灵性了。”

    老道看着被自己打倒在地的房门,似乎想起了一些什么,他转身对范云道:“徒儿,你和小呆在这稍等一下,我去房中取点东西,你就不要跟来了。”

    “是!师父。”

    老道闪身去了房中。

    范云在院中转了一下,将那些齐腰深的荒草踩得成片倒伏,他从井台上摘下一朵喇叭花来,悄悄的转到小呆的背后,将花插在它头颈之间的木缝之中。

    小呆一下子转过身来,盯着他的眼神中,似乎满是看着淘气顽童时的无奈与嗔怪。

    范云拉拉它的手臂,小呆突然将范云拦腰抱了起来,高高的将他抛在空中,旋即又接住。

    “哈哈哈哈……”范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一下子换住了小呆的手臂,此时,范云真真切切的将小呆当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再是一截木头。

    老道从房中走了出来,他看着与小呆玩耍在一起的范云,微笑着捋了捋颔下花白的胡子:“徒弟,我们走吧!”

    “师父,那小呆呢?不带上它吗?”

    “我们还有事要办,带着它恐怕多有不便,还是将它暂时留在这里,等日后空瑕之时,再说吧!”

    “师父,带上它吧,求求你了,万一咱们走了,那个怪物……那个师叔又回来找小呆的晦气怎么办!”范云挽着小呆的胳膊,冲老道求着。

    “也罢!那就带上它吧,不过……要让它变得小些才成。”

    老道手掐一个“障”字诀,口中喝道:“变!”

    只见小呆的身形一下子缩小了下去,变得如同巴掌般大小。

    范云双手从地上把它捧起来,“咯咯”笑道:“小呆,这一次你才真是名符其实的小呆了。”

    老道微微一笑:“那以后就让它跟着的吧!”

    “是,师父。从此你就跟着我了,你说好不好,小呆?”

    木桩人小呆被范云捧在手心上,它的一双眼睛居然调皮的冲范云眨了眨。

    “走吧!徒儿。”

    “是!师父。”

    沿着丹阳大街十字路口一直向南,不消一个时辰就能走到米库,老道一边走,一边给范云讲解有关丹阳城的许多典故:“从前,此处只是一片荒芜,并无一处人家在此居住。话说有一年,有一位仙人途经此地,发现此处地丹上涌,木气极盛,于是就在此掘井织庐住了下来,普助众生,点化黎民,教人耕种纺织,许多逃难到此地的人们就与他一起在此地住了下来。慢慢的,人越来越多,房屋越筑越宽,就有了现在的丹阳城。”

    “师父,那个仙人是天上的神仙吗?”

    “或许是吧,凡是尽之尽力帮助他人的,料想应都不是平凡之人吧!”老道悠悠的道。

    他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了一柄匕首,递给范云道:“徒儿,为师虽然教了你炼妖术,但那毕竟不是与人对阵为敌之时的功夫,如今我传你一刀,此刀名曰月影,是我往昔少年之时行走江湖,降妖除魔所佩之物,锋利无比,乃我道家至宝。嗯!我再传你刀法三式,你要好好练习。”

    范云高兴的接过匕首:“谢谢师父!”

    范云返手将小呆装进他自己背上那只口袋中:“对不起小呆,委屈你先在这里面呆一会儿。”

    他抽出月影,定睛观看。

    好刀!

    粼粼如水中月之波纹,皎皎似天上流光夺目。

    仔细再看,只见一股淡淡的蓝气于匕首的纹理之间闪烁吞吐,范云对准路旁一棵粗硕的槐树凌空斩去。

    手起枝落。

    老道又道:“徒儿,日前为师所授你的五行遁法练的怎么样了?”

    范云歪着脑袋应道:“徒儿已将口诀牢牢熟记,只是……只是从未对敌施展过。”

    “好,现在你就当我是敌人,我来抓你,嗯,此地多草木,你就以木遁逃之……”

    老道话音未落,劈手朝范云抓去。

    范云急忙掐诀念咒,只见地上“簌”的一下,范云已不见了踪迹。

    他早就看到右前侧一户居民墙下,生着许多茂密的花荆木棘,此时从老道面前遁走之后,一下子从那花丛之中露了个脸出来。

    脸才露出。

    他只觉得手臂一紧,已被老道抓住。

    “抓住了!”

    “师父,徒儿的障眼法是你老人家所授,自然是瞒不过你的眼睛。”范云急道。

    “呵呵呵呵!嗯,你刚才在短短一瞬间,能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往这边逃,反应已是相当机敏。不过,你能看到的,其实别人往往也能看到,我若是你,就绝不会往这边逃,而是那边……”

    老道用手一指被范云斩断一枝的那棵槐树:“我若是你,就遁至敌人身后,你看,那儿墙头之上有无数杏枝探将出来,一遁至槐,二遁入墙,敌人未及反应,你已逃走多时矣!”

    范云看着槐树杏枝,果如老道所言,往后逃离似乎更佳。

    他用力点了点头:“嗯,师父,徒儿记下了。”

    米仓。

    供往日交易进出之门紧紧关闭,门口左右各站一排手持长枪利矛的军士。

    梦中,范云昏昏沉沉,只觉得自己正跟在老道身后,走了过去。

    老道陪笑向其中一个看上去头目打扮的军士问道:“军爷,请问米仓之门因何已被关闭?贫道欲入内交易一些粮米,不知可否?”

    那个头目正在一旁昏昏欲睡,听到老道的问话,他翻开眼皮上下打量着老道:“道长,此处已被朝廷征用,现已是军营重地,任何人非召不得擅自入内,违者格杀勿论。去去去……要买粮米,别处去吧。”

    老道手捻胡须,沉吟不语。

    稍后,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块约有一两重的碎银,给那头目递了过去:“军爷,贫道有一亲友,一直在此看守米仓,昔日但凡交易,贫道总来找他,不知军爷能否通融通融,让贫道进去买一些粮米?”

    那头目看到银子,原本紧紧绷着的一张脸慢慢放了下来,他接过老道递过来的银子,放在手中掂了掂:“道长,不是我不愿通融……”

    他上前两步,凑到老道与范云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这米仓里,如今有许多朝廷关押的嫌犯,上司有令,若是没有手谕,一律闲杂人等都不得擅自入内,道长,还是到别处买米去吧!”

    “噢!”

    老道装作一副恍然大悟之状。

    “那里面关押的都是何人?军爷能否告知一二?”

    那个头目把老道拉到旁边,低低的对他道:“道长,实不相瞒,米仓中关押之人,尽是昔日丹阳城时疫中未死的百姓。只因那恶疫太过厉害,所以如今虽然疫情已退,但朝廷担忧它仍会倒卷复燃,所以才将这两百余口人关在此地,不准擅放一人进出,并着我等日日把守。上司严令,任何人无故不得入内,道长,我劝你还是往别处去吧!”

    老道见头目与金福所言一模一样,也知如此这般,断不可入内。

    他朝那个头目拱了拱手:“军爷,打扰了,打扰了!”

    老道与范云假装沿原路倒回,两个人一直走至守门军士目光所不及之处,然后折向米仓旁边的高墙之下走去。

    他看着范云微微一笑:“既然大门不让咱们走,那咱们就来他一个佛跳墙好了!”

    “什么是佛跳墙?”

    “呵呵,这佛跳墙嘛,就是……遁!”

    “簌”的一声,老道与范云已至米仓之内。

    西北墙下,老道看着范云道:“徒儿,咱们捏一个障眼法,随处走走,看看这里面到底有何古怪!”

    “是!师父。”

    “障。”范云掐诀念咒。

    老道看着他,点点头:“嗯,不错,不错,你这障眼法倒使得颇为纯熟,即使如此烈日阳光下,肉眼凡胎之人,也绝对看你不到,走吧!”

    突然。

    一阵喧哗声从东面传来。

    两个人连忙顺着墙根,径直往东走去。

    隔着老远,就看见米仓东北角,最大的一个米仓门口,有十几个人正在吵吵嚷嚷。

    老道与范云走了过去。

    老道看看这十几个面黄肌瘦,几近脱形的人,其中倒有三两个熟人。

    说话最大声的一个大胖子此时正指着面前一个满脸菜色,拄着一根木拐的老者道:“张阿公,你莫站着讲话腰不疼,如今朝廷派官军将我等拘在此处不许外出,显而易见就是将我们困在此地,让我们自生自灭。眼见米仓之中粮已将尽,到时我等以何为炊?再过半月,别说是稀饭,到时连米汤也没得一口。大家若再不想些法子,只好干坐等死罢!”

    那个老老将手中木拐“通通”往地上一顿,咳嗽数声,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张大官,那么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怎么办,我们大家一起去门口找官军理论,如今时疫早已怯除,我倒要好好问问他们,为什么朝廷还不放咱们出去?”愤愤然道。

    “之前丹阳楼的大胖子何掌柜带了四五十人去闹,却被朝廷统统斩杀,难道你都忘了吗?”另一个绛衣老者插嘴道。

    “我没忘,但此一时,彼一时,那时何掌柜本身已染时疫,即使放出去也是一死。何况,当时朝廷还哄我们说,只待时疫一除,到时自会派医官来为大家检查身体,然后放我等出去。可是,从说那话起,至今又已半年,朝廷恐怕是将我等忘了吧!不对,并不是忘了,而是根本就没打算让我们活着出去!”

    胖子的话义正辞严,颇有道理,八群中附声一片。

    “是啊!王掌柜说的在理!”

    “对啊!咱们现在就去问!”

    “对,走,我就不信,官家难道就不讲个明白道理?”

    群情愤慨,一片哗然。

    老道轻轻对范云道:“徒儿,我先现身,去问他们一个究竟,看看能否探得一点事关你师叔的消息,你不要走远!”

    “是,师父,徒儿明白。”

    老道唯恐惊到众人,他悄悄走至旁边,为人所不会注意之处,手掐一个“现”字诀,“现!”

    老道现身出来,来至众人面前。

    范云跟着老道往回走了几步,突然,他看到前面米囤的拐角处,似有一物在动,少年心性好奇,就走了过去。

    原来,那儿竟有一只尺许高的小人在朝他频频招手,一边招手一边还扮着鬼脸,做些范云从未见过的奇怪又好笑的杂耍把戏。

    范云弯腰下去,想捧起那个小人,他的眼前突然一花,只见那个小人已经顺着米囤一个不足两尺的破洞走了进去。

    范云本来正看得入迷,见小人不见,心中一急,也跟着它往前一走。突然,他的面前一暗,范云恍然发现自己已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所在。

    只见一条窄窄的甬道通向前方,两边墙壁上挂着一些昏黄闪烁的灯盏,照在墙壁与甬道中,看上去阴森无比。

    范云大惊,他急忙回身欲顺原路回去。

    可是,身后却是一堵厚厚的墙壁,并无出口。

第282章 现实中的爱

    这一下。

    就把范云吓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床上的他,手攒脚蹬,口中喃喃不断,也不知他究竟嘀咕的是个什么东西。

    仔细看来。

    不是着魔。

    就是癔症。

    这时候,他妈在外面喊他了:“范云,范云,我煮了一些姜糖水给你,你快点起来喝点姜糖水再睡吧,感冒了喝点姜糖水,然后再吃点感冒药,应该好的快一点。”

    范云揉了揉太阳穴,搓了搓眼,然后从床上一咕噜坐了起来。

    头。

    晕晕乎乎的。

    眼。

    有一点点胀。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范云的身体一向很好,特别是经过了几年军旅生涯的洗礼之后,平常的时候他难得有一点点的感冒发烧,像今天这种情况真的是极其的罕见,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着凉了,居然在床上面一睡就睡了那么长时间,并且脑袋一直都是昏昏沉沉的,就连他做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梦说出来都让人感觉到十分的可疑。

    大概是因为他的大脑皮层的电解质十分活跃的原因,还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在他目前的身上得到了一种十分有效的验证还是怎么回事,反正他的脑袋一直没闲着,人虽然是感冒了,但是,他的潜意识里依然在想三想四,想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才会做出那些又是妖怪,又是师傅的梦出来。

    范云从床上起来。

    下了地。

    他走到客厅里面搬了张板凳,坐在了桌子面前,只见他妈已经煮好了一煲的姜糖水。

    此时万云妈正拿着一只小勺,往碗里面舀着那个姜糖水,看那糖水深黄色的模样,肯定是里面放了不少的红糖,估计是甜死人不要命的那一种。

    范云妈舀好了一碗糖水,弟弟儿子,顺手她还伸出左手试了试范云额头:“哎呀,感觉还是有点热呀,快点吧,你把这碗糖水喝了,然后再去吃点感冒药,跑到床上面去的,捂一捂出一身汗,应该能好不少,然后……也不着急,等晚一点我做好了饭,到时候叫你的时候你再起来吃饭。”

    行吧。

    没问题。

    这个时候的范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三五岁的童年时候,那时候老妈也是这样子,当范云有点什么小头疼脑热的时候,老妈也总是这样不停的嘱咐着自己,实在是爱子心切。

    范云伸出两只手,捂着那一碗滚烫的糖水。

    舒服。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那种热乎乎的感觉,让他感觉到十分舒服。

    于是他捧起碗来,放在唇边,一边轻轻的吹着碗中的热气,一边稀溜稀溜的喝着。

    先是一小口一小口。

    等到碗里面的糖水被他喝了一大半的时候,剩下的那一些已经凉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他才从塑料袋里面拿出药来,将药丸扔在嘴里,就着剩下的糖水,一饮而尽。

    当然。

    范云此时头仍是晕的,所以,他喝完了糖水,吃完了药之后,有气无力的对他妈道:“那我再去睡一会儿,等到晚一点起来吃饭。”

    去吧。

    去吧。

    当范云又走回自己的床上,钻进被窝里面的时候,这时,手机响了。

    电话是唐若打来的。

    原来唐若是问他晚上去不去她们广告公司的饭堂吃饭。

    范云懒洋洋地对唐若道:“晚上……那个……若若,晚上我就不去你们公司吃饭了,晚上我在家里吃,因为我堂姐不是回来了吗?我接她从县城回家,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感冒了,然后在村子里面拿了一点药吃了,现在头晕晕乎乎的,躺在床上一点都不想动,对了我今天我给我们单位请假了,说想休息一天,我们班长帮我调了一天休,哎呀,我现在刚刚吃完了感冒药,又喝了一点姜水,好难受啊。”

    电话那头,唐若关切的道:“怎么回事啊?你怎么会感冒了呢?是不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没盖好被子呀?”

    范云先是点了点头,然后摇了摇头。

    不论他点头摇头,唐若是看不到的。

    唐若只能通过他说话的语气以及他本人的一些描述来了解到他现在的情况。

    对于唐若来说。

    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健康活泼的范云,今天居然也感冒病倒了。

    这。

    让她有点小心疼哟。

    唐若体贴地嘱咐着范云:“那好吧,那你刚吃完了药,赶紧躺在床上面睡一觉吧,特别是你发烧的这一种,只要是你能够把汗发出来,然后捂一捂,主要是出汗啊,你只要出了汗,基本上就能退烧的……

    我跟你说,这个我是知道的,因为以前的时候马雪莹呢也经常感冒,她如果说是感冒了,必须要吃那种退烧药,吃了退烧药之后盖好被子,然后一发汗,你只要见她脑门上面出了汗了,有的时候身上也会出汗,来这个时候基本上就能退烧了。”

    有道理。

    唐若对于这种生活上面的小常识,懂得还是挺多的,说实话,起码比范云要多得多得多。

    电话那头的唐若又道:“那就这样吧,那你睡觉吧,如果说睡一觉之后起来感觉到舒服了,到时候再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给我吧,好不好?”

    范云应道:“好的,若若,我好像有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我……真的有点想你了。”

    他这是在撒娇呀,在向自己的女朋友撒娇,求安慰,求抱抱。

    唐若笑道:“我也一样,我也很想你的呀,你快点好吧,你感冒好了,然后,就赶紧的回城里来,到时候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好不好?”

    如今,唐若哄起范云来,也如同哄马雪莹那种小孩子一样,十分的温柔。

    那种语气,听在范云的心里感觉的甜滋滋的。

    这个爱是现实中的。

    那么的真切。

    那样的让范云觉得触手可及。

    范云眯着眼睛,恋恋不舍地挂断了电话。

    他伸手扯了扯被角,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埋进被子里,就连他的后脑勺都用被子包了起来,就露出一点点的鼻孔出来,留在外面出气,剩下的全部罩在被子里面。

    此时他想起了唐若刚才说的话,发汗。

    对。

    一定要出汗,一定要让自己多出汗,出了汗才能退烧,感冒才能好。

    果然。

    范云确实是出了很多的汗。

    因为这时候天气不冷嘛,他将自己整个身体都埋在被子里面的时候,当然热呀,一热他就感觉到浑身开始由冷变烫,慢慢的那股热气就从他的身体蔓延到额头上面,此时如果说是旁边有个人能够看到范云的脸色的话,一定会感觉到他的脸色通红,红得有点吓人。

    等这股红从他的额头上面开始变成一股只有红外线成像仪才能看得到的一股能量和热气的时候,慢慢的就变成了一粒粒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面往外面沁了出来。

    先是一点点,接着越来越多,慢慢的他的脸上面全是汗水,额头上面也开始全是汗水,等到那些汗水在他的脸上止不住地往外渗透的时候,他的脖子,他的后背,他的身体上面也开始出汗,整个被子里面热气腾腾的。

    此时。

    如果把范云形容成笼子里面的一只热包子,料想是十分合适的。

    没错。

    就是包子。

    他现在的情况就好像是蒸笼里面的包子在蒸着。

    范云一动不动。

    咬牙坚持。

    任由那股热气,将自己浑身烧得滚烫。

    他觉得此事一定要让汗出透,因为坚持就是胜利,一定要坚持到把汗全部出出来了,自己的发烧才能够好转,所以他就拿出了以前的时候,咬牙切齿坚持做俯卧撑,坚持吊杠的那种精神出来不到再也无法坚持的时候,绝不放弃绝不松手。

    甚至,到了最后关头,仍然还要再继续坚持那么一阵子。

    越是到最后越是到最后几秒钟,越是到最后才是突破之时,一旦坚持过去了,一个人就会突破自己,进入下一个境界。

    他现在倒是没有做梦了。

    就在范云咬牙切齿想着自己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的时候,不知不觉的他又睡着了,毕竟,他发烧还是很严重的。

    等到范云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房间里面的光线已经是十分昏暗了。

    他从被子里面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试了试感觉到自己似乎退烧了。

    然后他又一点点地将身体从被子里面挪出来,挪出来后,顺便将上半身靠在了床头上,同时还左右扭了扭脖子,旋转了一个360度。

    这时候,范云觉得自己的太阳穴里面没有那种鼓胀鼓胀,十分难受的感觉了。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舒服了一些,起码,身上似乎畅快了一些。

    范云感觉到身上粘乎乎的十分的不舒服,看来他要起来,洗一个澡了,吃了感冒药,烧,现在似乎也退了,然后,如果说再洗个热水澡的话,应该就很不错了。

    有热水。

    他妈刚好烧了很大的一锅热水,准备烫,刚刚才杀的那一只红冠金爪的大公鸡,听说儿子想洗个热水澡,忙对范云道:“那锅里有热水,你先舀那个热水吧,舀到澡盆子里面去洗吧,等下我再烧。”

    得勒。

    范云拎起家里面的那个不锈钢做的,跟他一样大的洗澡盆,放在自己的房间里面。

    然后又提起水桶,把热水打进澡盆子里面,水太烫,多少又兑了一点凉水。

    范云试了试水温,还是有点烫,但是可以了,烫是烫点,已经在他可以接受的温度了。

    范云三下五除二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扔在一边,然后坐进了澡盆子里,坐进澡盆子里那股热气从他的双腿一直往上蔓延,瞬间传了起来,范云不由得发出一声幸福的声音:呀,真舒服。

    烫。

    使劲烫。

    一定要好好的烫,热水不但可以洗澡,还可以消毒。

    听说有很多的病毒在45度的环境里面无法存活,范云此次澡盆子里面的水,如果说用一个温度计量一下的话,大概应该也在四五十度之间,因为他感觉到烫,通常情况下按理说是这样子的,只要水温超过了人的体温,那么人就会感觉到微烫,如果说超出了很多,那就很烫。

    所以说,人体的感知能力是极其厉害的,通常情况下放洗澡水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比如说家里面有小孩要洗澡,如果说放好了洗澡水之后,大人的双手伸进去,感觉到刚刚好十分舒适的时候,可能对于小孩子来说就有点烫,那么就要稍微再兑一点点冷水,如果说大人的双手伸进澡盆子里面都感觉到有点烫的话,那么对于小孩的来说肯定是无法接受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刚生出来的宝宝到四五岁的小孩子,他们的肌肤是比较娇嫩的,通常情况下他们接受这种温度要比成年人稍微低那么一点点。

    当然了。

    上面这些话如果说是让唐若是的话,肯定唐若能说的头头是道,范云不懂。

    范云又没有带过小孩,他懂什么呀?

    反正范云只知道现在目前当下这一大盆子洗澡水就很舒服,把他身上的那股黏糊糊的感觉全部洗掉了不说,同时还让他感觉到神清气爽起来,范云挤了一点洗发水,放在头上面,然后两个手不停的抓着,一直把头发抓满了泡泡,抓的那种一开始原本有那么一点点痒痒的感觉,慢慢地变成了十分舒服的感觉,这时候方才作罢。

    洗澡就要洗热水澡。

    爽快。

    范云忽然觉得,怪不得城市里面的一些人喜欢泡温泉,洗桑拿,确实,泡温泉洗桑拿的感觉实在是很爽。

    连洗菜泡饭云在自己这个从小做到大的澡盆子里面做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直到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是西游记里面被妖怪抓去洗刷干净的猪八戒可以上蒸笼了的时候,这时才从盆子里面跳了出来。

    范云拿了一条大毛巾,把身上的水全部擦干净,特别是头发擦的干干净净,然后才开始换衣服,那身他已经被他的汗水浸泡过的衣服当然是不能穿了,于是范云就另外找了一套衣服,一套他当兵时候穿过的迷彩服,范云觉得这套迷彩服穿在身上感觉不错。

    那套迷彩服对他来说感觉十分的亲切是啊,怎么能够不亲切呢?让他迷彩服跟着他训练了三年摸爬滚打,虽然说很多地方都磨破了磨旧了,但是对于犯人来说,这是一件有感情的物件,见证了他那个时候艰苦的训练,那一段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日子。

    范云穿上迷彩服,顺手还摸了摸领章上面的那一对金丝线绣的双枪领花。

第283章 一家三口吃晚饭

    说起军装。

    范云最喜欢穿的还是迷彩服。

    其实说来也不奇怪,因为迷彩服不像正装那样,需要穿衬衣打领带。

    迷彩服类似休闲装。

    另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迷彩服极其耐脏,如果说穿着迷彩服在地上摸爬滚打的话,就算是三天两天的不洗衣服,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说穿着正装就不行了,穿着正装,哪怕是在训练场上爬上个一小会,恐怕就已经脏的无法见人了。

    不。

    应该说连爬都不要爬,哪怕是沾上一点灰,就看上去很脏的,很显眼的。

    而迷彩服不一样,迷彩服完全就是一种类似于草根般的衣服,无论是你穿着它在地上怎样的摔打,怎样的摸爬滚打,哪怕是起来的时候一身灰,但是,只要用两手拍打拍打,完全就再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灰啊,脏东西啊之类的。

    范云总觉得迷彩服才是兵的衣服,而正装,则是官的衣服。

    范云穿好了衣服。

    他站在地下扭了扭腰,活动了活动筋骨,感觉到出了一身汗,又洗了一个热水澡,身上确实轻松了很多,如果说感冒有十分的话,现在他起码好了七八分了。

    还是年轻呀,年轻就是好。

    有许多老年人其实到老了的时候,就是因为一点感冒发烧的小病拖着拖着,最后居然就发展成了严重的疾病,最后引起全身的器官衰竭,搞不好就一命呜呼了。

    而年轻人则不一样,像范云他这一次确实感冒的太严重了,不然的话,他连药都不用吃。

    范云走出房间。

    他发现外面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他居然在家里睡了一整天。

    他喊了两声妈,妈,他妈在厨房里面应着。

    此时,范云妈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做饭。

    范云看着桌子上摆着的两盘菜,就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就应该开饭了,因为他老爸此时正坐在桌子旁拿着一个杯子,往里面倒酒,这是范云爸每天晚上的必须节目——喝上两盅。

    范云走出房间后,他老爸看了看他,并没有说什么。

    范云看了看自己的老爸也没有说什么。

    父子两个只是用眼神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交流,然后默不作声各忙各的。

    或许,天下间的父子之间大抵如此,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什么话说的。

    这样也挺好,有些时候,一家人并不需要像对待外人那样,寒暄来寒暄去,那样反而显得虚假,假的不得了,没必要。

    回到自己的小屋里面,重要的就是要放松自己,放下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可以了。

    不过他老爸倒是拿着手中的酒壶对范云示示意,意思如果说儿子要是想喝一杯的话,他倒不介意给范云也倒上一碗。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算了,因为感冒还没有好透,这个时候喝酒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不过。

    有些人倒是经常说说,感冒这个东西就是因为病毒引起的,越是感冒的时候越应该喝两杯,喝上两杯小酒,浑身一发热一烫,然后就把那些病毒给消灭了,感冒也好的更快一些,这样说,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道理。

    对于范云来说,他以前总认为有些人这样说的话,无非就是刹不住自己的那点酒瘾,想方设法的给自己找点喝酒的由头罢了,就连感冒也舍不得放下那两杯忘情水。

    范云冲他老爸摇了摇头。

    他老爸倒是没有再继续表示什么了,而是将酒壶放下,端起酒杯自顾自抿了一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才张口问范云:“感冒吃了药没有啊?好些了没有?”

    这份关心,来得比较迟,最起码,比范云妈的关心要迟得多得多。

    范云知道自己的父亲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一个人能够说出这样两句话,已经十分不容易了,说实话,通过这两句话里,他已经完全能感受到自己老爸那份深沉的父爱了。

    有些时候。

    男人就是这样子的。

    能动手就动手。

    话不多。

    因为感冒的原因,范云一天没怎么吃饭,所以他现在也决定自己要动一动手,于是就走到桌子旁边拽了一张小椅子坐下来,然后伸手拿起筷子,夹着盘子里面的一点豆腐青菜吃了起来,范云先是夹了一块煎的两面金黄的豆腐放在嘴里,咬着咸淡适中,香嫩可口,十分的好吃。

    别说,他妈妈的手艺,虽然说上不了大场面,但是做这种家常小菜的话确实是有意思的,就比如说煎这个豆腐吧,他妈妈绝对做得十分的可口。

    豆腐配着青菜炖过之后,菜汤里面的那些养分全部被豆腐给吸收了,每一口下去都是精华呀。

    范云哒哒哒的抿了抿嘴,他感觉到自己原本没有什么味道的舌头里面,似乎吃的这些菜感觉的十分的香,大概是他的食欲上来了。

    他感觉了一下,自己原本十分厚实的舌苔似乎也没有了,应该说,他的感冒还是好了很多了,这让范云不由得十分高兴。

    人一高兴浑身就轻松,一轻松他就拿着筷子连着夹了好几筷子菜吃,几筷子菜下肚,范云嘴巴里面感觉到了一种来自人间烟火味,这种烟火味给他带来了幸福感,满足感,都是这人间的美味带来的。

    唯有美食。

    不可辜负。

    吃完了豆腐。

    范云又将筷子伸到旁边盘子里夹起了一块鸡肉。

    鸡肉是配着腐竹和辣椒炒的,更香,比起豆腐和青菜,这个就是华丽丽的真正大餐了。

    范云先是吃了一块香喷喷的鸡肉,然后又夹起一节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的腐竹,放在嘴巴里面,哇!好吃。

    太香了,无论是鸡肉还是腐竹都炒的正是火候。

    这时他妈端着一大盆汤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

    汤是排骨冬瓜汤。

    范云妈看着儿子的那一副吃相,就知道他今天没怎么吃好,现在一定是饿坏了,于是赶紧将那盆汤放在桌子上,然后对范云道:“别急着吃菜,你先舀一碗汤喝吧,这个汤是专门炖给你的,因为感冒的人嘛,嘴巴里面没有味道,多喝点这种汤比较好一点,快点,拿碗来盛一点,自己盛……”

    范云一笑。

    他的一笑是十分轻松愉快的,眉头是舒展的,一方面是因为感冒好的差不多的原因,另外一个是因为妈妈做的这些可口贴心的饭菜的缘故,他的这种轻松的笑容落在了范云妈的眼里,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儿子感冒应该是好一些了,于是范云妈的嘴角就抿了抿,居然还露出了那么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羞涩。

    如果说这份羞耻也是落在范云爸的眼里,绝对能让他一下子就回到二十多年前,那个时候他和范云妈刚刚认识的年代里。

    别说。

    范云妈如果说笑起来的话还是挺好看的。

    虽然她的那张在农村生活惯了,饱经风霜和生活摧残的脸上到处布满了鱼尾纹纹,但是毕竟年轻时候的相貌以及还没有完全消失的那点风韵还是有的。

    这足以说明。

    范云妈年轻的时候,即使算不上是大美女,起码相貌也还过得去,不难看。

    应该说。

    挺好看。

    范云舀了两块排骨在碗里,然后又舀了几块冬瓜,最后才盛了一点汤,其实冬瓜这个东西范云并不是怎么喜欢吃,说实话,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炊事班动不动就煮冬瓜汤,让范云头皮发麻,都有点怕了。

    不过今天他妈煮的不一样,他妈是放了排骨煮的,而且是小锅汤,跟炊事班里面那种大锅饭还是不同的,另外主要是有一段时间没吃这个东西了,范云,所以说还是想试一试。

    其实冬瓜这个东西说实话要嚼劲没嚼劲,要味道没味道,一点都不好吃。

    起码范云是这样认为的。

    有些人喜欢把冬瓜比喻成肥肉,是的,没错。

    但是范云是什么样的人呢?

    范云打小就不喜欢吃肥肉,一吃肥肉他就会吐,就算是不吐他也是看着就腻歪,所以说冬瓜给他并没有留下多少好感。

    不过。

    现在老妈煮的这个冬瓜似乎看上去不太一样。

    范云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在嘴巴里面咬了咬,唉,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了,老妈煮的冬瓜跟炊事班长煮的冬瓜没有什么两样,冬瓜还是那个冬瓜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反正咬着嘴巴里面就是不舒服。

    像范云这么好的牙口,他不喜欢吃这种软塌塌的东西,他喜欢吃有嚼劲的东西。

    当然谈不上什么硬着头皮吃,但是范云也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他把碗里边那两块冬瓜吃过之后决定再也不碰这个东西了,汤是可以喝的,排骨是可以吃的,至于冬瓜嘛——不碰了,吃完了冬瓜范云又喝了两口汤,然后夹起一块排骨放在嘴巴里面,慢慢的嚼着。

    排骨。

    不错。

    当他的牙齿咬到肉里面的时候,一股肉食所独有的香味,瞬间顺着他的牙齿的齿缝弥漫开来,让他感觉到了一股肉食,所能够给人带来的慰藉,这种慰藉是素食所不能够代替的。

    这也就验证了很多人为什么吃上三天素之后就想搞点肉,人是肉食动物,人虽然像猪一样也吃杂食,但是很多时候人更愿意吃肉。

    肉毕竟是更多能量的来源,比如脂肪比如蛋白质,比如很多很多人体所需要的元素,肉里面都有。

    以前的时候看小说经常就有一些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侠客,三天不吃肉就会说嘴巴里面淡出个鸟来,确实如此。

    范云笑着对他老妈道:“妈,这个排骨汤挺好喝的,特别是这个排骨,炖的挺好。”

    范云妈一笑:“六七块钱的东西呢,能不好吗?那么贵,你想想是不是啊?”

    这话说的就没劲了,一分钱一分货呀,肉肯定就有肉价呀,菜就是菜价嘛,冬瓜倒是不用花钱,自己家里面地里面有的是,可是那个能吃出肉味来吗?

    范云微微摇了摇头,对他妈妈的话不置可否,旁边他老爸倒是插嘴了:“排骨是贵一点的,你没有买那个大筒骨吗?

    如果说买那种筒子骨的话可能就会便宜点的,但是我告诉你们啊,便宜不是说不好,我感觉那个筒子骨其实比排骨还好,为什么呢?

    其实那个更好,因为筒子骨里面的骨髓特别多,骨头的营养不在肉里面,全部在骨髓里面,如果说把骨髓里面的营养全部炖出来的话,那可不得了。”

    对于老爸的话,范云也只是听听,他觉得他老爸一不是医生,二不是营养学家说出来的这个话未必有什么道理。

    他觉得自己的老爸不知道是道听途说的一些什么歪理,然后又拿到家里来说一下而已。

    别说他老爸只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了,就算是他老爸是一个站在北京大学的学堂里面侃侃而谈的教授,他也不相信。

    那也是啊。

    有些时候,在外人眼里面看着的一些光环落在自己家里面人的眼中时,就什么也不是了,天底下的人与事,莫不如此。

    这也就是很多优秀的人民教师教出来的好学生,优秀的学生,一批又一批,一茬又一茬,数也数不清,但是唯独就是教不了自己的儿子和闺女,为什么呢?因为太亲密了,从早到晚的腻在一起,早也见,晚也见,儿女们早已不拿自己父母身上的光环当回事了,那个光环是给外人看的,儿女根本不在意。

    喝汤其实不光是吃肉,吃冬瓜吃排骨,另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补充水分,因为饭匀吃了那么多的饭,嘴巴里面确实是有点干的,此时喝了一碗热汤下去,胃里面做实了一些东西之后,他感觉到浑身舒服了起来。

    所以说科学家就曾经说过,人类所能够生存下去的三大必要素之一,其中就有食物,另外两样当然就是空气和水,也就是说空气,水食物这三样东西能够满足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有些人喜欢抬杠说没有阳光也活不了似的,如果说长期没有阳光活不了。

    但是。

    短时间内没有阳光也问题不大,比如说在一个黑屋子里面,哪怕是关上个一年半载,好像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只要有吃有喝有空气呼吸就可以了。

    可是。

    如果说没有空气食物和水这三样东西,那么,相信一个人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翘翘了。

    范云端着碗对老妈笑道:“妈,给你说个事。”

第284章 饭桌上

    范云妈将筷子停在空中,看了看儿子。

    范云本来是想跟他妈妈说一说唐若的事情的,但是看到他妈妈那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不由得又不想说了。

    另外。

    他突然又觉得有一些事情自己还是不要主动的开口好。

    譬如说。

    他和唐若两个人谈朋友的事情,虽然说家里面的大人们都已经知道了,但是如果说大人们不问他,最好还是自己不要主动的去说,为何?

    有些事情还是等大人们问起来了之后,自己再慢慢的交代更好一些。

    特别是对于两个人的感情这方面的问题,对于范云而言,他总认为男女之间谈情说爱是十分私密的事情,最好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有的甜蜜和幸福只是两个人知道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对着外面的世界大肆宣扬。

    他不喜欢那种张扬的恋爱。

    就像那种人前人后,总是高调的秀着双方的恩爱,好像两个人甜的如同两粒粘在一起的糖块,无论用上多大的力气,都不能完整地分开似的。

    范云不喜欢那样。

    范云喜欢将所有的甜装在心里,当一个人独自在黑夜里望着夜空,或者望着床头发呆的时候,然后再把那些甜蜜的事情从怀里一点点的掏出来,慢慢的品味,这样就能有一些让人无比快乐的幸福和甜蜜,顺着他的眼角和眉头一点点的散开。

    包括他和唐若之间的点点滴滴。

    更多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慢慢的回味,唐若的微笑,唐若腮边那一对若有若无的小小梨涡。

    似乎。

    里面装着无尽的美酒,只要是让他随便的取出一点来都足以沉醉。

    范云笑着看了看他妈:“没什么事,我就是感觉到喝了一碗汤,然后今天在床上面睡了一天嘛,感冒似乎好了很多了,等一下……今天晚上在家里面住一夜,明天我就去单位吧,去上班,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范云妈不知道她儿子心里面想的是些什么,但见儿子提起感冒的事了,于是关心起来:“如果说不舒服,就在家里面多休息两天也没关系的,实在不行你可以跟单位请两天假嘛,身体还是最重要的,上班不上班的多一天少一天的有什么关系啊,是不是?

    你到了单位上面的话,吃饭啊,干嘛的都不方便,是不是啊?在家里面还可以吃点好的。”

    范云点点头。

    他承认妈妈说的有道理,班少上一天,多上一天都无所谓的,身体当然是最重要的,俗话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大张旗鼓,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感冒了,而且他感觉自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说实话,吃了一点菜,喝了两碗汤之后,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不再像之前的时候头重脚轻,不舒服的那种浑身无力的感觉了。

    于是。

    范云就对老妈道:“没事的,我都好的差不多了,再说了我们上班又没有什么事情,其实还是很轻松的,对的,我就是少巡逻一点,找多找一些病人的地方休息一下就好了,其实现在像我们上班已经上的很熟了,该偷懒的时候还是会偷懒的。”

    他妈听了儿子的话没有出声,他爸倒是抿了一口酒说话了:“上班归上班,上班还是要好好做事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不过说实话,干你们那一行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事情,我有的时候看到那些城管一般就是在叫他们走一下呀,巡逻一下,毕竟不是公安警察嘛,是不是?”

    范云夹了一口菜放在嘴巴里:“唔……那倒是,我们上这个班没有什么风险的,不像我战友,你看我战友李希刚在派出所里面上班,他还经常的要出勤,有的时候晚上半夜三更里面以后把他叫起来,像他那个手机都是二十四小时待机的。

    说实话,虽然说在县城里面也没什么大事吧,但是有的时候,他那个活还是挺熬人的。

    另外一个毕竟县城还是有这么多人口的,有好多地方像火车站啊,汽车站那些地方都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好人也有,坏人也有,谁知道会出什么情况呢,我觉得他那个活可能更危险大一点。”

    范云爸将手中的筷子放下。

    他又伸手拿起旁边的酒壶,往碗里倒了一点酒。

    范云妈的眉毛立了立:“你也少喝点酒吧,多吃点饭,少喝点酒不好吗?那个酒喝多了有什么好处呀?我都听人家医生说了,那酒喝多了容易得骨质疏松,特别是对膝关节那些关节方面的东西不好的,我跟你说,你如果说喝酒喝多了,那个酒精杀到骨头里面去了,很容易搞的,股骨头坏死那些病的,你那个腿老是疼疼疼,你还喝那么多酒……”

    范云爸嘿嘿一笑:“说那些有什么用啊,生死有命,富贵由……

    天人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子的,人的身体就好像机器一样,你知不知道它老了之后自然它就会磨什么啊,就生锈了吗?

    锈化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年轻的时候是就好像新车一样,样样都是好的,肯定没什么事情事情了,可以撒欢一样的去做事,但是你岁数大了嘛,磨损了嘛,对不对?轴承都有间隙啦……

    这个都是自然规律来的,谁也抵挡不了的,你不要信那些什么这个砖家,那个什么家的,我才不相信他们的,如果说全部听他们的话,那什么东西都不能吃,不能喝了,酒有毒,嗯,菜里面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饭里面什么重金属又超标了,那还能吃吗?是不是?”

    饭桌上的范云,觉得他老爸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子的,眼不见为净,该吃吃,该喝喝。

    范云爸一旦长篇大论开始话就接着说起,滔滔不绝起来,他接着又道:“我觉得有的时候啊,人真的不能太讲究了,我给你打个比方说啊,你看到大街上面走来走去那些要饭的,那些在垃圾桶里面翻东西吃的……

    那些人虽说精神有点毛病的……

    那些东西,你虽然说看着他身上穿的破衣烂衫的,但是他身体抵抗能力强啊。

    说句实话,如果说像我们这些人从垃圾桶里面翻东西出来吃的话,你是吃了之后不拉肚子才怪呢,但是他们那些人就没什么事是不是?

    就是因为他没咱们这么讲究嘛,你看人家抵抗能力多好?”

    范云妈觉得老伴的话是歪理。

    虽然是歪理,但是她又一下子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一下子倒把她噎住了。

    旁边范云接上话头:“这个倒是的,我跟你说,我在报纸上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是这样说的,说……不是说咱们国家的,是说印度那边的人,说印度人民生活在恶劣的卫生环境中,对于卫生意识的淡薄使得整个国家成为细菌病毒的理想繁殖地,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染上传染病,反而在恶劣的环境中茁壮成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理论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和这颗蔚蓝星球上其他人种不同的是,印度人并非是温室中的花朵。他们习惯了与其他有害病菌一同的生活,并且从他们身上获得了极高的免疫力。

    我觉得这说实话也有道理,这个关键是一个适应性的问题,人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

    范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长篇大论,他老妈和他老爸却不感什么兴趣。

    印度?

    印度在哪里?

    在他老爸的印象中,印度是一个十分遥远的国度,不在北冰洋就在南极洲,绝对离自己远得很呢,即使没有十万八千里,绝对也有五万四千里。

    范云爸不关心印度这些事情,他不过就是多喝了两口酒,就引出了老婆和儿子的这一篇长篇大论,这让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范云看了看他老爸的表情,知道他爸的意思,于是识趣的闭上了嘴。

    本来也是。

    像他老爸又不打牌,又不赌钱,总要有一点爱好嘛,是不是?

    一个人如果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点个人的兴趣爱好都没有,那么可以说,基本上就失去了做人的乐趣。

    譬如说他老爸在干了一天的活之后,浑身累得骨头都快散架的情况下,喝上几杯小酒,疏散疏散一下筋骨也是十分不错的事情,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其实范云妈也知道这些,只不过她也是因为长年累月的生活,养成了一种凡事总忍不住想唠叨两声老伴的习惯。

    这种习惯。

    也是绝大多数农村妇女身上的一个通病。

    范云爸用筷子将酒杯里面的一点青菜叶子挑到桌面上。

    范云的目光不由自主就落在了老爸的那一双粗糙的大手上,那一双大手又黑又丑,上面布满了一些风口子。

    虽然说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但是他老爸的这些风口子也来得太早了一些,毕竟天气还没有冷到十分冷的地步。

    其实他老爸手上的这些口子绝大多数倒不是因为风的原因,更多而是因为劳作。

    像他这样的人又何止一个呀,天下间那些劳动人民的大事很多都是这样子的。

    有些布满老茧,有些裂了口子,有些十指变形。

    正是这一双双,看上去颇有几分让人不可深思的大手,一日一日的劳作,一日一日的忙着,一边维持着自己的小家庭,一边建设着这一片土地,往小了说是家庭,往大了说是祖国。

    不说别的,就说范云爸手上的这些风口子和他掌心的那些老茧,如果说要想彻底褪尽的话,起码也要两年或者三年不干活。

    两年三年恐怕还不行,起码要要数年不干一点农活,两只手再也不摸锄把子,恐怕才行。

    范云看着他爸爸的手,在看看他妈那一张满是皱纹的脸,心里面一热。

    他不由自主的左拳紧紧地攥了攥,心里面暗暗呐喊了一声:“我一定要加油,努力,使劲的赚钱,以后争取让老爸老妈过上好日子。”

    说来说去。

    范云突然有了这种意识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证明他不在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了。

    当然他心里的话并没有对老爸老妈说出来,毕竟他是个男孩子,有许多时候范云通常更注重于做而不注重于说,他本身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内心感情的人。

    他的心就像一座火山一样,有些时候常常会被外面的那些岩石,树木或者青青碧草所遮掩,但是他内心的火热会有他自己才知道,如果说一旦到了一个合适的关头,可能就会如同一座火山一样瞬间喷发出来。

    外面。

    夜色已经很黑了。

    一阵阵的北风呼啸地吹过,吹过枝头,吹过房顶,吹过空旷的街道。

    那些风,此时一定挨家挨户去偷听,每一个房间里面的那些对话,其中有些应该是幸福的,有些应该是遗憾的,有些应该是冤屈的,有些应该是沮丧的,或许还有一些应该是积极乐观的。

    或许它们十分渴望偷听到灯火下的一些喃喃私语,那些喃喃私语里,有太多不为别人所知的秘密了。

    而这些。

    风都知道。

    一阵风吹来,将范云家没有闩紧的房门吹得吱呀呀一声打开了。

    范云赶紧从饭桌上站起来,走到门口,伸手将门推上。

    门外,一条不知从什么地方跑过来的野狗,可能是闻到了范云家鸡肉的香味,正蹲在他家的门口,伸着鼻子嗅着。

    夜色里,那条野狗的眼睛闪烁着绿色的光芒,看上去就好像和狼一样,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他走到桌子前抓起几块骨头,想扔给门外的那条狗吃,他妈赶紧制止住了儿子:“不要给它吃,我跟你说,你如果说给它吃了一次,它就想第二次,以后它就会经常来,这样不好的……”

    范云听了他妈,停住了手,确实他妈说的有道理。

    有些时候动物就好像人一样,他也是有记性的,一旦他在某一个地方得到了某些好处,那么他就会顺着惯性的思维想再一次的到那个地方去,这一点老早之前很久很久之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曾经说过这样的故事了。

    譬如。

    那一个守株待兔的故事。

第285章 小房间

    吃完饭。

    范云把碗一撂,钻进了客厅旁边的一个小房间。

    这个小房间是他们老范家的杂物间,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包括干农活的农具,像什么锄头,铛头铁锹;像那些寻常人家里都有的什么锤子,钳子,铁丝,铁钉,乱七八糟的这些杂物在这个小房间里面也是一样不少都可以找得到。

    除了这些。

    还有一些什么坛坛罐罐也都贴着墙根放着。

    譬如说里面装着鸡蛋的灰坛子,倒扣着一只盖碗防止走气的腌菜坛子等等等等。

    靠墙的正中间还有一个用白铁皮做成的米仓,不用说,里面绝对装的都是谷子。

    这个小房间从小到大给了范云很多的欢乐,反正只要是范云在家里面,一有空他就会钻到这个小房间里面溜一圈,东看看西看看,好像这个房间里面随时都能给他惊喜一样,确实小的时候经常这个房间里面能给他惊喜,因为他经常都能从里面找出一些吃的东西出来,那些吃的东西有些时候是几只橘子,有些时候是一两包点心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他妈走亲戚的时候带回来的东西。

    就算是没有这些东西,哪怕是旁边的袋子里面的花生范云,有些时候也可以摸出一把来吃的,津津有味,在范云小的时候,能吃的东西如果被他看到了,他是绝不会放过的,当然了,范雨也一样,有些时候他们常常都是两兄弟一起做案。

    两兄弟会偷的把他妈妈放在这个小房间里面,用东西盖住的那些点心,那些月饼,那些什么果子之类的偷吃得干干净净。

    而。

    当他老妈从地里面回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已经被偷吃的时候,说什么也都晚了,于是有些时候常常会恼火的,拿起一根柳条来揍这两兄弟的屁股。

    范云转了一圈。

    还别说,还真叫他找到了一些吃的小房间,靠墙的旁边一只布袋子上放着一只箩筐,箩筐里面装着许多的橘子,这些橘子都是经过塑料袋套住的,保了鲜的,看上去一只只色泽金黄十分的诱人,对于范云来说,本来他就因为发烧出汗,身体里面严重缺乏水分,如今看到了这么多的橘子,更不由得直咽口水。

    范云抓起两只橘子,插进口袋里面,另外还摸起一只,撕掉塑料袋,随手劈开。

    他用手掏出两片橘子,扔进嘴巴里面,啪嗒啪嗒嚼了起来。

    甜。

    这个时候的橘子。

    就是甜。

    桔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如果说年前的时候吃味道十分的好,又甜,水分又多,可是如果说一旦过了春节之后再吃,那就要大打折扣了。

    也不光是橘子,还有一些什么比如甘蔗呀,橙子呀,柚子呀之类的水果,大抵如此。

    范云因为有点渴不择食的意思,所以说吃的没有那么细心,其实,按理说,像范云其实是最会吃橘子的,他经常会把橘子一瓣瓣的剥出来,然后放在手心里面,用指甲细心的将橘子瓣上面的那些白色的筋络一点点的都要撕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扔进嘴巴里面咀嚼,可是今天由于他刚吃完了饭,嘴巴有点干,所以说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没那么多讲究,反正就是一个字,吃,就是了。

    吃。

    范云一口气吃了三只橘子,这才摸了摸肚皮,感觉到心满意足。

    舒服。

    说起来一个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是吃饱了喝好了,然后穿暖了,基本上大概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欲求了。

    当然。

    这是指的短时间之内。

    其实,一旦上面的这些条件达成了之后,一个人的**可能会被更大的唤醒也很难说。

    正所谓人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得陇望蜀是人的本性。

    吃过了几次橘子,范云又走回客厅。

    他老爸的酒仍然喝得地久天长,仿佛一时半会不会结束的意思。

    范云觉得今天已经睡了一天了,现在睡觉的话太早了,还是看会儿电视吧,于是他就看起来电视。

    他不喜欢看那种又丑又长的电视剧,于是就调起了新闻频道,新闻里正在放我国的海军舰队在南海进行演习。

    红旗飘扬。

    迎风破浪。

    一艘艘舰艇如同利剑一样滑开蔚蓝色的海面,看上去气势恢宏,十分壮观。

    每当看到这种场面,范云就觉得心情激动,浑身充满了力量。

    范云喜欢看军事节目。

    不管是什么演习,还是什么阅兵,他都喜欢看。

    这时,电视上面的镜头一切,只见参加演习的那些舰艇火炮齐鸣,一发发炮弹,闪着火光,呼啸着奔向了海面上的那些伏靶。

    命中。

    命中。

    强大的海军,威武的战士。

    个个都是好样的。

    这个时候,他妈妈在旁边说了:“不要看新闻了,电视剧都开始了,调到电视剧上面看一下,快点快点。”

    范云笑得对妈妈道:“你看什么电视呀?”

    “看那个打仗的。”

    “哪个台?中央台吗?”

    “不是的,桂林台。”

    “好的,现在就调。”

    范云把电视节目调到桂林台,果然里面正在放一个打仗的电视剧,此时正好,一个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奶油小生,穿着我军的服装,伸手抹了抹,简直站不住一只苍蝇的发型,同时还摆了一个pose,这才提着一柄似乎永远打不完子弹的冲锋枪从墙角出跳了出来,对准正前方不远处两个呆若木鸡般的日军潇洒地搂出两个短点射,那两个日军瞬间结果。

    然后。

    那个奶油小生将手中的冲锋枪管朝天竖起来,用嘴巴吹了吹枪管处仍然冒着的青烟。

    潇洒。

    看起来这一个动作绝对是当初导演在观看完剧本后确定下来的招牌动作。

    只是。

    如果真的是在血肉横飞枪林弹雨般的战场上,一个人还能够做到浑身一点灰烬而不染,身陷重重敌人的包围而不惊吗?

    很难说。

    就看电视剧上面。

    远处有两三辆日军的装甲车,等轰隆隆开来,同时后面还跟着一大堆手持上的长长的刺刀,三把大盖的日军。

    而此时。

    我们这个男主角而潇洒的说了一声撤。

    “撤!”

    范云不感兴趣,不想看这样的电视。

    于是又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范云回到房间之后东摸摸,西摸摸,翻来翻去,居然被他在柜子里面找到了一本武侠小说,笑傲江湖。

    这一下。

    让他如获至宝。

    像他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说让他看那些数理化,看那些什么与学习与上进有关的书籍,他肯定是看不进去的,但是如果说让他看一些闲书的话,他还是能够津津有味的,特别是这些武侠小说。

    虽然说这本看上去已经纸张发黄的笑傲江湖他都看过好几遍了,但是此时没有什么东西看的情况下摸起来再读一遍也还是可以的,说实话,经典的小说多读几遍,越读越有味道。

    有些时候小说就是这样子的,你读一遍就有一遍的感觉,一遍跟一遍不一样。

    而且说跟人的年龄也有关系,比如说你小时候看一本书,那个时候的感觉和你长大了之后有了一定的阅历之后又不一样。

    所谓的开卷有益也就是这样子的。

    其实只要不是那些能够引诱人犯罪的小黄书,小坏书,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小说都能给人带来一些好处的,起码能够给人一些有益的思考。

    譬如说当范云看到林平之将余沧海徒弟是因为调戏岳灵珊而被他杀掉之后,范云不由自主的叹息了一声。

    其实说实话,范云对于林平之这个人物并不反感,虽然说金庸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心理扭曲的人物,但是在林平之的身上确实是一个大悲剧。

    林平之都是被人算计的。

    如果不是那一本辟邪剑谱。

    哎!

    一声叹息。

    其实,林平之从开头到结尾,都没有伤害过除了仇家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没有。

    他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向岳不群那个伪君子。

    林平之在被木高峰耍了以后,初次见到岳不群,对他的印象可是神仙般的人物,他认为岳不群绝对是一个良师,能有幸拜入岳不群门下,灭门之仇便有望得报。所以当岳不群从余沧海手里救了他之后,就对着岳不群不住磕头,希望能够拜到岳不群的门下。

    报仇。

    他却不知道岳不群收他为徒,却是冲着他们家的那本辟邪剑谱来的。

    林平之资质很好,自从他加入华山派之后,短短时日,武功进步神速,这一点,除了岳灵珊的教导之外,也离不开他的勤奋和天赋,就连令狐冲也不得不佩服。

    后来。

    令狐冲醉酒大闹金刀王家。

    林平之也不是傻的,他开始怀疑令狐冲。

    别说他了,华山派上上下下几乎所有人都在怀疑令狐冲,金刀王家的人也是一样,看不惯令狐冲吊儿郎当醉酒闹事的样子。

    更何况,令狐冲还涉嫌偷取林家剑谱。

    而林平之始终没有多说什么,没有咄咄逼人,表现也是十分有风度,有教养。

    而后期……

    当他发现自己的师傅岳不群这个偶像般的人物竟然才是偷取剑谱之人,并且还嫁祸给令狐冲,林平之整个世界观都崩塌了。

    他难以相信堂堂华山派掌门君子剑竟然会做出如此下流龌龊之事。

    同时。

    林平之也是意识到光靠他日夜勤练华山剑法,不过杯水车薪,根本就复不了仇。

    他也真正意识到求人不如求己,他求过木高峰,也求过岳不群,可这些人根本就不会真心待他。

    他要复仇,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练辟邪剑法。

    一方面他韬光养晦,忍辱负重。

    另一方面他不得不在岳不群的威胁之下,慌称偷袈裟之人是令狐冲。

    其时,林平之已经知道,如果不和岳灵珊成亲,他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被伪君子灭口,就是他唯一的下场。

    但是林平之的人格仍然是高尚的,他还是有一颗高贵的灵魂,他绝对不会做君子剑那种龌龊的事情。

    如果林平之要报复岳不群,那他完全可以先将岳灵珊糟蹋,然后始乱终弃。

    但。

    林平之并没有这么做。

    书里。

    林平之其实是很有家教的一个人。

    书里的林平之会担心马儿踏上尖石,损伤了马蹄,而劝镖师们早些回去;会看到有人调戏良家妇女而打抱不平;即便心中十分惶恐,依然跑出镖局,撩开衣服,敞开胸膛,拍着自己的胸脯大声喊道:我林平之一人做事一人当。

    在林震南说死的镖师虽然只是两个好朋友,但不值得跑出去冒险为他们收尸,但转念一想还是希望重金请下人去处理却无一人回应之时。

    仍然是林平之,单枪匹马,一声不吭,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将两位镖师的尸首背了回来。

    即便是书中刚刚和丈夫吵架将一腔怨气发泄在林平之身上的妇人,对他言语辱骂,诬陷他偷窃,还对他吐口水,他也绝不使出武功伤害对方一分,反而在妇人拿出玉米给他却又反唇相讥之后,仍对对方说一句多谢。

    这样的人物。

    确实值得深思。

    林平之坏吗?不坏,他根本就不是个坏人。

    他的身上。

    全是悲剧。

    家破人亡的悲剧。

    被别人算计的悲剧。

    林平之最后的结局,也是一个悲剧,他的结局是极其悲惨的,眼睛瞎了,被令狐冲废了四肢,被关了一辈子。

    可是林平之却说纵使双眼从此不能见物,但父母大仇得报,一生也绝不后悔。

    其实。

    像林平之这样一个有骨气、能吃苦、为人心地善良的少年,若是能有一个好的机缘,必是一个造福苍生,锄强扶弱,为国为民的大侠。

    只可惜,作者不给他这个机会。

    起码在范云现在再看林平这个人物时,他绝对不会像从前那样的看法,那样肤浅,认为林平之并不值得同情。

    不。

    现在范云的看法又不同了。

    说实话,有很多时候,范云更同情那些悲剧式的人物,因为那些悲剧式的人物背后,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命运之手在扼着他们的喉咙,让他们喘不过气来。

    而此时,这些人物必定会反抗,会挣扎。

    越是反抗的厉害,越是挣扎的厉害,冲突也必定更激烈,他们的命运也就会更加悲惨。

    范云用手指甲抠去了,书页里面一块粘在上面的灰渍。

    他把书放在桌子上,又走到了客厅里。

    因为他还是感觉到口渴,还是想喝点水。

    这时,他老爸已经喝完了酒,泡上了一壶茶。

    茶,不是什么好茶,都是农村最便宜的那种大叶子茶。

    大叶子茶也挺好的。

    清热败火。

第286章 范雨的本事

    范云拿起他爸面前的茶壶,倒了一碗茶,骨嘟嘟喝了一大口。

    一碗茶下肚。

    刚才因为看小说以及他感冒所带来的那种焦躁与干渴的感觉,方才得到了一点点缓解。

    他爸抬起头,看了看儿子。

    他的目光中满是对这个大儿子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反正。

    极其复杂。

    对于他来说,范云和范雨并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说有所区别的话,那也无非就是范云当过兵,现在又找了一碗公家的饭吃,而范雨则自力更生,自谋生路而已。

    现在这个社会。

    干什么都是干,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能够赚得到钱就可以了,能赚钱赚的比别人多,别人就会羡慕,你就会认为你这个人有本事。

    如果。

    不说这爷俩。

    单说范雨的话。

    范雨现在赚的还真不少。

    自从他不干理发,改卖保险之后,因为他天生嘴皮子就会说的,又是再加上天生不俗的相貌,如今在业界里面也是做得风生水起,每个月的收入不低。

    至于他如何谈成的业务,如何拿下了一个又一个让同事们,特别是那些老人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的大单时,范雨总是神秘地一边笑着一边嘿嘿道:“运气都是运气,其实有些时候谈业务就是运气,特别是我们卖保险……”

    那些老鸟们才不相信他所说的运气呢。

    但是范雨不说,他们也不可能同他的嘴巴里面硬往外面掏些东西出来,于是,大家也就一哄而散了。

    范雨当然不说真正赚钱的一些诀窍东西,他怎么可能会对别人说呢?

    他才不相信那些什么所谓的狗屁成功学,厚黑学呢,他只相信自己。

    就在此时。

    就在此刻。

    就在范云和他们的老爸在家里面喝着苦不拉叽大叶子茶的时候,范雨此时此刻,却坐在一个充满了罗曼蒂克氛围和暧昧气息的餐厅里,和一个女人吃着饭。

    这个女人。

    当然不是梅霖。

    不是说范雨没有和梅霖在这种地方吃过饭,而是说此时此刻的这个女人并不是梅霖。

    他的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三多岁,看上去风情万种、风姿绰约的年轻少妇。

    此时。

    范雨正动作优雅地用刀叉切着盘子里面烤的七八成熟的一块牛排。

    他一边切下一片薄薄的牛肉,一边用叉子叉起来,放进嘴巴里,慢慢的咀嚼着。

    做这一切的时候,他并没有抬头,没有看对面坐着的那一个美丽少妇。

    虽然他没有抬头,但是他也可以感觉到那个少妇看一下自己火辣辣的目光。

    范雨的心里轻轻一笑。

    他不着急。

    他有的是耐心。

    有的是时间。

    现在与其来说他是在和那一个美丽少妇吃饭,倒不如说他正在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不过。

    那个少妇似乎也不着急,因为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从容,动作是那么的优雅。

    只见那个少妇轻轻地晃动着手中闪闪发光,简直能够闪瞎旁边一个五大三粗男人眼的小叉子,一边抿着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意味深长的看着,慢条斯理吃牛排的范雨。

    看了一会。

    那个美丽的少妇才开口说话:“范雨,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是吗?”

    范雨抬起头来,看了看对面的少妇。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样问自己,但是,范雨却下意思里想隐瞒着自己和梅霖的关系。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想隐瞒什么。

    范雨摇了摇头。

    边摇头,范雨边轻轻地笑了一声:“我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啊,你看看,像我这样的谁看得上啊,是不是?

    现在女孩子的要求都那么高,我在城里面又没有什么根基……”

    那个少妇一双漂亮的眼睛眨了眨,她盯着范雨的嘴唇,似乎是想看看他的嘴里面说出来的到底是不是实话。

    范雨的表情很坦然。

    坦然的连他自己几乎都相信了自己的话——自己原本就是个单身汉,是个没有女朋友的人。

    那个小少妇轻笑了一声:“……呵!

    我不信,像你这样年轻有为又帅气的男孩子会没有女朋友?”

    范雨此时脸上的表情不再严肃,而是换上了一副带有那种天涯浪子三分骄傲不逊,又有三分坏笑的表情。

    他盯着对面小少妇尖尖的下巴道:“真的……

    我也没有什么时间考虑私人问题,说实话,我现在每天上班都很忙的,一天到外面跑着不停,我们保险公司压力还是很大的,每个月能不能吃上饱饭,全靠业绩……

    对了,姐姐,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保单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美丽的少妇并没有答应他,而是拿起刀叉切了块牛肉放进口中。

    范雨识趣。

    也不再问。

    吃饭的时候,不谈工作,特别是跟这么漂亮的女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应该另外挖取资源,动不动就把工作挂在嘴上,未必能引起别人的好感,弄不好,别人本来想和你签的单,可能也会搞黄了。

    像现在这种场合。

    范雨懂。

    所以说,他也就是随口一句,轻轻带过,然后再也不提这一茬了,转而,跟对面那个年轻的少妇说起了风花雪月。

    无非,都是他听说的一些什么段子,什么奇闻趣事。

    当然时不时的范雨还会讲出那么一两句荤的出来,试探一下对面美丽少妇的反应以及她的底线。

    那个少妇听着范雨说着各种段子的时候笑得咯咯直笑,即便是荤段子她也听得津津有味,似乎并不反感,这都已证明,那个少妇的心里似乎也在渴望着一些什么东西。

    当然了。

    这种渴望的东西应该是有合适的对象的时候才会流露出来的,如果说范雨长得跟个丑八怪一样,不要说他说这些个段子了,就算是他花上一笔钱,请这个少妇坐在他的对面跟着吃一顿饭,恐怕这个少妇也未必肯。

    这个美丽的少妇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那种人,不说别的,只说她的一身衣服首饰就能看得出来。

    她那一身剪裁得体的服装,一看就出自名牌,价格不菲。

    更不要提桌子旁边放着的那一只lv拎包。

    更不要说她手指上戴着的那一只璀璨夺目的钻戒以及脖子上面那一条闪闪发光的项链。

    范雨端起高脚酒杯,摇了摇里面的红酒,然后举杯冲那个少妇笑道:“来,姐姐,咱们再喝一个,我祝你越长越漂亮,越来越年轻,年轻美丽,貌美如花。”

    那个少妇娇笑着端起了自己的酒杯:“谢谢……”

    通过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对于范雨的话,她是满意的,是开心的。

    看起来。

    她是不讨厌范雨的。

    不只是不讨厌,似乎还有那么若有若无的几分喜欢,不然的话,她就绝对不会用那种带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眼神看着范雨了。

    “叮”的一声脆响。

    两个人同时举杯,将酒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那个美丽的少妇拿起了自己的拎包,同时双手拂了拂自己价值不菲的裤子,然后对范雨道:“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范雨笑道:“姐,你吃饱没有啊?如果你没有吃饱的话,那可真是我的错呀。”

    那个美丽的少妇笑着对范雨道:“吃饱了如何?没有吃饱又如何?如果说我没有吃饱的话,你还有其它的什么节目吗?”

    这话一说。

    范雨嘿嘿乐了:“姐,无论如何我都要让你吃饱吃好,吃得心满意足才行,你说是不是啊?”

    少妇并没有答他这句话,而是对范雨道:“走吧……”

    那就走吧。

    结账。

    买单。

    结帐买单当然都是范雨的事情。

    范雨从自己的座位上坐了起来,起身跟在这个美丽少妇的身边,肩并肩一起往外面走。

    走了两步之后,那个美丽少妇的身子从杨柳一般迎风摇曳穿着的高跟鞋,一直不停的敲打着对面,将身子扭得如同一株醉海棠,范雨连忙伸出自己的左手,表示关心的扶住这个美丽的少妇。

    这既是关心。

    又是试探。

    当范雨用手轻轻拖着这个美丽少妇的肘部时,那个少妇并没有将他的手甩开。

    这……

    已经足以证明一些什么东西了。

    范雨自然懂。

    他跑业务跑了这么长时间来,清清楚楚的人他都见过,察言观色是他的强项,见风使舵是他的本领。

    顺杆子爬,自然也是他的看家本事。

    范雨的本事确实是越来越大了,他不再是那个农村出来,土里土气的孩子了,他现在懂的东西,和他的年龄已经十分的不相称,说他一句少年老成,料来应该也不算错。

    当然了,他这个老成,通常情况下是用在了他的业务上面,以及另外一些东西上。

    譬如。

    现在范雨的心里就一直在不停的盘算着小九九。

    可是。

    当他和这个美丽的小少妇肩并肩挨挨擦擦,走出餐厅的时候,这个少妇却拒绝了范雨送自己,而是伸手叫了一辆的士。

    现在。

    是她在和范雨玩起猫捉老鼠来了。

    范雨不急。

    范雨只是轻轻的捉住那个少妇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的吻了一下,行了一个西方式的礼,并含情脉脉地对少妇道:“姐姐慢走,姐姐再见。”

    那个少妇又勾了范雨一眼,然后,的士车这才扬长而去。

    范雨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下巴上,并没有什么胡子。

    他还嫩。

    他还年轻。

    虽然他头脑里面各种奇怪的想法,以及他通过这一段时间跑保险学到的那些个人情世故,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年龄。

    但是。

    此时如果说看他外表的话,他依然还是一个十分分年轻又帅气的小伙子,似乎身上还带着那么一点点青涩的气息。

    这种青涩的气息,落在刚刚和他一起吃饭的那个美丽少妇的眼中,大概就是像农村的那种山坡上面的青青芳草的味道。

    又或,还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刚刚窜起来的青青禾苗的一些味道。

    范雨抻了抻自己西装的衣角。

    他并不着急。

    范雨而是悠闲地点起了一根烟,同时慢条斯理的将那一只金属机身的打火机装进裤兜里,而后将烟卷递进嘴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同时慢慢的吐出一个烟圈之后,这才从鼻孔里发出唔的一声。

    既像满足。

    又像叹息。

    范雨一连吐了五六个烟圈之后,这才打量着夜色下的这个小城,这个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光怪陆离,夜色斑驳的世界。

    就在他吃饭的这个饭店门口,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看上去倒显得这家店的生意特别的好。

    不时的。

    有些男男女女勾肩搭背,说说笑笑走进来,不时又有一些满是酒气,说着醉话的人从店里面走到外面去。

    再往远处看一下。

    远一点的马路边一拉溜停着五六辆出租车,除了出租车之外,还有一些慢慢摇停在路边等客,这些做惯了生意的人也懂得在饭店或者餐厅的门口等客,守株待兔似的等客。

    其实有些时候守株待兔也是一种好法子,毕竟如果说你开着一个车满城跑的话,油钱也要比别人多烧一些。

    特别是像在这种小城里,如果说想很好的做拉客生意的话,那么必须要有的放矢,而不能到处乱跑,因为有些地段根本就不会有人坐车的。

    范雨的目光掠过那些开出租和开慢慢摇的人,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向远处望去。

    其实。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也就是在他刚毕业之后的那一段时间吧,他也曾经想到买一台慢慢摇到城里开,走大街过小巷吆喝着大客,其实当时范雨觉得那也挺不错的,起码比起在家里面跟着他老爸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那二亩三分地要好了多。

    那时的他,哪里想到自己竟然今天走到了这一步。

    现在的范雨也是有车一族了,虽然他的车是个二手的,但是二手的也是车呀。

    并且他的车,并不是拿来做生意的,而是拿来撑门面的,他的车就是他的一张名片,走到哪里都会让别人对他高看一眼,毕竟即便是到外面谈业务的时候,当他从车里面下来的时候,穿着得体的西装,踩着锃亮的皮鞋,那种带给别人的信任感也是仅仅只是提着一个手提包,什么都没有的那些末流业务员所不能比的。

第287章 上班

    范雨重重抽了口烟。

    他走到自己的车边,伸手拉开车门。

    但是。

    他并没有坐进去,而是依旧双眼看望着远处,似乎,远处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似的。

    远处。

    是蔼蔼夜色。

    范雨一连抽了好几口烟,他的眉头微皱,若有所思,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想些什么。

    又过了一阵子。

    他才用右手二指夹住已近燃尽的烟头,手一扬,将那枚仍带着火的烟头“嗖”的一下,朝远处弹射出去。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一只垃圾桶里。

    这时,范雨才坐进车中,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

    再说范云。

    范云喝了一点茶水,然后感觉睡觉还早,就陪着他老爸老妈,又看了一会电视,看来看去也没有什么味道,都不是他喜欢的节目,于是又走回自己睡觉的房间里面,继续看那本笑傲江湖。

    他钻进被窝里面。

    将枕头垫在后面靠着。

    然后两个手捧着书,一鼓作气地往下读着。

    他读的并不快,一边读一边品味着书中的故事情节。

    看了一会之后,范云感觉到双眼皮有点发木,然后开始慢慢的打架了。

    又过一会。

    他感觉到一阵深深的倦意袭来,于是就将书放在旁边倒扣下来,同时将身后的枕头往下面挪了挪,准备躺一下,谁知道一躺竟然就睡着了。

    此时。

    屋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刮起了北风,一阵阵北风呼啸刮着那些已经没有树叶的枝条,发出一阵阵狼嚎之声。

    冬天。

    毕竟来了。

    却说。

    一夜无话,这一夜范云睡得很踏实,很香,大概是因为他已经吃饱喝足,再加上感冒已经快好了的原因吧,因为晚上睡觉的时候,范云的鼻孔已经没有塞了,白天的时候他的鼻孔里面好像似乎有一点东西堵住了,呼吸有点不畅,但是晚上好像没有这个问题了。

    甚至。

    范云连梦都没有做,一觉就已经是天光大亮的第二天了。

    等范云醒来的时候,摸着手机一看,原来已经到了七点多了,他就有点着急,外面天已经很亮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妈并没有叫他,今天因为范云要回去上班,所以说他怕耽误了自己的正事,于是连早饭也没有在家里吃,范云洗脸刷牙忙活完了自己的个人卫生之后就跟他妈打了一个招呼,急匆匆就走到了村口。

    范云在村口站了大概有十来分钟的样子,班车开了过来。

    刚好等到搭上这一趟班车到城里的时候,上班完全来得及。

    至于吃早餐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没关系,范云可以先上班,然后再吃早餐,反正他的工作机动性特别的大,只要他到了工作岗位上,基本上就属于他个人的时间了,他想干嘛就干嘛,没有什么人管他。

    他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取决于自觉性。

    自觉性很重要。

    一切都在范云的预料之中,果然他到了城里之后,集队上班什么的都没有耽误,其实就算是耽误也没有关系,他只需要打个电话跟老魏请一下假就可以了,告诉他师傅迟到几分钟。

    反正。

    范云他们又不用打卡。

    据说。

    现在有些大城市里面已经实行打卡制度了,上班族必须用手按指纹才行,那样的话就没办法了,那样的话必须亲力亲为,谁也替不了。

    范云也没有和卫明珠在一起。

    他一个人溜溜哒哒的走到了一家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米粉店里,然后交钱买票,给自己叫了一份二两的汤粉,顺便还买了一根油条,早上起来汤粉配油条,可以说是绝配。

    范云将油条掰成一截一截的,然后扔进汤碗里泡着,待油条泡软了之后,然后才夹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咀嚼着那些油条,吸饱了米粉,那种香味浓郁的汤之后,口感十分的美味,特别的好吃。

    这种独居地方特色的小吃,经济实惠,养活了一代又一代小城的人,也是许多游客来到这里必吃的小吃之一。

    范云吃这种汤泡油条的时候,并不会让油条泡的时间太久,因为怕泡的太久了,就会十分的软,然后口感就不好,它只是将油条放在汤里面稍微一蘸,然后就可以用筷子夹出来吃了,这样油条还有一定的嚼劲,吸饱了汤的油条,既有香味又有嚼劲,咬在嘴巴里面的感觉,别提有多爽了。

    二两米粉,一根油条,其实是这个南国的小城中许多人早餐的标配。

    特别是那些有工作的人,早上起来大多都不会做早餐,就这样花上一点小钱,在外面美美的吃上一顿就十分好了。

    范云将头埋在米粉碗里,一个劲的吃着喝着。

    他的筷子,不停地挑着米粉,将那一根根米粉夹起来,放进嘴巴里面连吃带喝,不一会儿碗就见了底。

    这家米粉店不光是有米粉,另外还有免费的豆浆提供,范云早就打了一杯豆浆放在旁边冷着了,说实话,这家店的老板娘十分的会做生意,不说别的,就光是早上起来这一杯免费的豆浆就已经给他额外的拉拢了许多的顾客,因为有些米粉店并不提供豆浆,而只是提供那种温开水,开水和豆浆,相比的话,肯定如果说让范云选的话,范云更愿意过来喝上一杯豆浆,毕竟豆浆这种香甜的感觉是开水无法比拟的。

    而像这种福利,如果说放在大城市里面是根本不可能的。

    大城市里面什么都要钱,哪里有什么免费的豆浆给你提供啊,就连你喝一杯开水,都恨不得想收你的钱。

    范云已经穿上了制服,所以说他并不着急,反正他吃饭也是工作,工作也是吃饭,本身吃饭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范云端着那杯豆浆慢条斯理的吹着,因为豆浆刚刚从那个大铁皮桶子里面放出来,还有点烫嘴。

    他一边喝豆浆,一边打量着这个小店里面,坐在其他桌子上那些吃米粉的人,那些吃米粉的人,无非也都是些本地人。

    这一会子没有什么学生了,如果说放学来的更早一点的话,应该会有不少学生在这里面吃早餐的,但是现在已经稍晚了,那些学生早就应该上课了,现在吃早餐的大概都是一些闲人,或者说像他这样能够在上班的时间出来吃早餐的人,另外还有一些就是在城里面做生意的,干什么的,其中也包括一个早上起来卖菜的老太太,她应该是搞批发的,因为她虽然挑着两个箩筐,但是那两个箩筐已经空了,两只空空的箩筐里面还挂着两片带嫩叶子的青菜,可以证明它的主人是刚刚将那一青菜批给了二道贩子,这个很正常。

    范云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他干这一行也干得久了,那些挑着箩筐的小贩,基本上他一打眼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那个老太太看见范云在看她,她不由得还朝范云送了一个笑脸,那个老太太大概应该是认出了范云,毕竟范云穿着制服呢,相对来说他的辨识度更高。

    范云感觉那个老太太笑的,似乎是把自己当成了她的女婿那般,这让范云心里面感觉到有一点点小小的尴尬——什么情况啊?你为什么要这样笑着看我呢?

    于是。

    范云决定不再看她,而是扭过头去看着店外。

    店外。

    只是一辆摩托车咆哮地冲了过来,吱嘎一声将车子刹在了米粉店的门口,从车子上面跳下来两个年轻人,当然,是一男一女,一眼看上去就是一对小情侣,其中那个男的对米粉店的老板娘道:“两碗米粉,一个二两,一个一两。”

    不要以为一两二两份量少,如果你是外地来的游客,你不懂的话,你以为自己的饭量可以吃上一斤两斤,那么就错了,其实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男人当吃个二两米粉就差不多了,当然有一些稍微胃口大一点的可以吃三两,或者说有一些做苦力的干重体力活的吃两份二两吃个四两也就差不多了,你不可能吃一斤的。

    这个东西就好像是范云有一次去吃烧卖一样,他以为烧卖不就是小水饺一类的东西嘛,对于水饺来说,范云在部队的时候完全可以吃上个一斤两斤的,所以说有一次他点烧卖,居然就点了个半斤,可是哪想到半斤烧卖一上来他就傻了眼了,好大的一盘子。

    范云看着那一对小情侣进来之后,他赶忙从桌子上面站了起来,本来,他已经吃完了饭,现在还拿着那杯豆浆在那里喝着,已经不妥了,所以说范云就站起来给那两个小情侣让位子,顺便他还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自己的嘴巴。

    范云将豆浆一饮而尽。

    喝完豆浆,他的右手用力一握,将那只空子杯子握成了一只圆球,然后手一摇扔进了旁边的纸篓。

    做这种事情,他最擅长,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完全就是下意识的行动。

    他绝不会像有些具有选择困难症的那些人一样,走路的时候还要提前想一下自己是先迈左腿还是右腿扔个杯子,还要想一下自己究竟是扔在纸篓里面好,还是走两步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好,不会的,范云干什么事情通常都是很果断的,该扔就扔,该丢就丢。

    吃完早餐。

    上班。

    活。

    还是要好好干的。

    只是,范云感觉到街上有点冷呀,虽然他刚吃完早餐,无论是嘴巴里面还是身上都有一股热乎劲,但是当他一旦走到外面大街上面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有一点点冷,因为他衣服穿的有点少,而天气毕竟是已经到了冬天了,别以为这个南国小城的冬天不冷,其实不是的,毕竟这里不是广州那种靠近南部的地方。

    对于桂北来说,和桂南相差很大的,桂北靠近山区这种地方,其实如果说到了冬天的话气温还是很冷。

    今天还好,今天的冷还算是干冷,因为没有下雨。

    如果说冬天里面下点小雨的话,那种冷实在是一般人都受不了的,也正是有些人所说的南方的冷,如果说是下雨之后那种湿冷完全就是魔法攻击,像魔法师的冰咆哮啊,云卷雨击,能够将那种冷,冻的人的骨头里面去。

    而北方不一样,北方虽然说室外也冷——干冷,温度也特别低,但是北方的房间里面通常是暖和的,特别是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家家户户都烧炕,而且条件好的还有暖气。

    所以说在北方的话,只要钻到房间里面去,通常情况下就会暖和起来,而南方不同南方没有暖气啊,南方取暖的话,基本上就要靠烤火了,这个地方倒是有一点好,炭火不缺,特别是木炭。

    范云也不想到风头上面走。

    反正他就避着风,哪里有太阳,他就往哪里去。

    远远的。

    他看到了一个小贩,挑着一担青菜在路边上面摆卖,但是范云也没有过去制止他。

    这么冷的天,像这种出来谋生的人都很不容易的,有些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算了,这倒不是说范云不坚持原则,本身大家都是劳动人民,都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正所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如果说领导没有什么再三提醒,有什么任务或者有什么活动的话,范云一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让他们卖吧。

    他们有的卖,城里人才有的吃。

    范云溜溜哒哒的,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走到了老广场移动公司的门口,他看到移动公司门口又竖着好多的牌子,都是些手机搞活动什么充话费送手机之类的东西,唉,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荷包,本身他也想买一个好一点的手机,可是他感觉到自己现在都不急着想买手机了,而是想买一台电脑,因为自从范云打上了游戏之后,他就感觉到电脑对于他的吸引力似乎是更大的,他感觉到电脑那个小小的屏幕里面藏着一个无比丰富多彩的世界,让他向往,让他忍不住就想抓起鼠标来摆弄两下。

    想到电脑,范云就觉得自己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希刚那里了,两个人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聚了。

    于是。

    范云就摸着手机来给希刚打电话,希望能够约他出来喝点小酒,两个人聊一聊天。

    谈一谈理想。

    谈一谈人生。

    老战友嘛,坐在一起,当然有说不完的话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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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病娇短命鬼男主VS高冷手辣鬼见愁女主】重生成病娇少女宁霜,重生一世,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可这天定良缘是肿么回事?居然是个只能活到三十岁的短命鬼?北冥离有极恐怖的雌性过敏症,杜绝所有雌性动物,可唯独宁霜除外,只要一靠近这个女人,北冥离便腿不软,眼不花,不犯困,精神奕奕……初见,“嫁给我,你有花不完的钱钱!”“滚!”再遇,“嫁给我,我死了你就是世上最有钱的寡妇。”“滚……回来……”【PS,女主是重生,不是穿越】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