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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58章 老唐家的板凳

    到了唐若家。

    全家除了唐欣在上学,其他人都在。

    这……

    范云同志有点小尴尬,有点局促不安,他将东西放在唐若家的门口,搓着自己的两只手。

    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迈步进去,还是就站在门口,等着别人叫他进去。

    这时。

    唐若妈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她先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然后又看了看范云,最后才把眼光落在范云拿过来的那一大堆东西上,同时脸上也渐渐变成了笑容。

    “小范,这……”

    范云未开口。

    唐若开口替他解围:“妈,我今天和范云一起去他们家摘桔子啦,这个桔子是他家送的,还有那一袋米,你看看,好几十斤呢。

    另外,阿姨还拿了一桶油给我们,她说让你尝一尝,这边这边……这边还有菜,你看看,萝卜青菜,好多呢,她送了我好多东西,我都不好意思了。”

    唐若妈早看见了,所有的东西早就一样不落地全部落在了她的眼里。

    唐敏也走了出来。

    唐敏伸手从袋子里抓了几个桔子,剥了一只放在口中,边吃边点头:“这个桔子不错,挺甜的。”

    范云一笑。

    “阿姨……”

    唐若妈点点头:“进来吧,到屋里坐吧。”

    东西仍然搁在门口,她并没有让范云把那些东西拿进来,范云自然不能动手,只好空着两只手走进了房中。

    唐若妈是什么意思?

    其实,也不是什么意思,她在思考问题。

    唐若妈的大脑里,瞬间将老范家的人送自己家这些东西的真正用意过了一遍。

    在范云面前,她当然不能表现得自己好像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什么东西一样,眼眶子极浅的那种小家子气出来。

    那样的话,她觉得会被别人看轻自己。

    唐若妈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一种早已经过无数大风大浪,见惯了无数大场面的姿态出来。

    这一点米,这一点桔子算什么呢?

    什么都不算。

    再说了,老范家的人并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派了这么一个楞头青小子,将这些东西送上门来,这,多多少少让唐若妈的心里也有一些不爽快,她觉得自己在心理上仿佛处在了劣势。

    别说是这点东西了。

    现在。

    就算是范云搬一座金山银山放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她也未必会动心。

    不动心是假的。

    起码,也要假装着不动心。

    其实,范云的不动心,才是真正的不动心。

    譬如。

    范云捡了一条金项链,虽然说不是他买的,是捡来的,但是那一条金项链毕竟价值不菲,范云并没有将那条金项链如何,而是直接就送到了打金店,替唐若打了一只十分漂亮的金镯子。

    这足以证明。

    唐若眼光不错。

    范云是一个爱情至上,视金钱如粪土的好小伙子。

    他不像方科,方科给唐若买了一条金项链,唐若一次都没戴过不说,最后,方科还问唐若又要了回去。要了回去不说,他还将以前的时候帮唐若买那些个饮料零食甚至吃饭什么乱七八糟的所有的费用都算了出来,厚颜无耻地问唐若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方科的脸皮之厚。

    世所罕见。

    活该当一辈子单身狗。

    范云陪着一万个小心,走进了老唐家的屋里。

    这是他第一次进这个房间,上一次他来的时候,他并没有进屋,而是就站在阳台上,看着希刚他们处理黄斌的那件事情。

    唐开余倒是满脸微笑,从板凳上面站了起来:“来了……”

    他不知道怎么称呼范云,或者,应该准确地说,目前他还不知道该怎样定位范云,所以说他也没叫范云的姓,也没叫范云的名。

    范云倒挺识趣,他看到了这个对着自己满脸笑容的人,赶紧也热情地送上一个媚笑:“叔叔好。”

    “嗯,坐吧。”

    范云老老实实坐了下来。

    腰杆挺直。

    稳如泰山。

    唐开余微微抬着眼皮,扫了扫范云的脸。

    范云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

    此时唐开余正在拿他和陈战两个人相比。

    唐开余觉得,上一次陈加祥带着陈战到他家里来的时候,特意问过唐若的岁数,这就证明,陈加祥心里或许有意,想让唐若做他们陈家的儿媳妇。

    陈战那个小伙子当然不错,他是部队上面的军官,又有那么一个当大官的老爸,按理说,前程似锦。

    对于唐开余来说,如果自己的女儿能嫁给自己这个当大官的老战友的儿子,那么,自然是很好的一个选择,起码比嫁给范云要强一些。

    不过。

    当唐开余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范云时,他又觉得这一个小伙子是本地人,而且又在公家里面讨了一份差事,按理说也不错。

    平常的时候,如果他们老唐家有一点什么事情的话,范云都可以帮得上忙。

    对于生活来说,范云比陈战更有优势。

    陈战毕竟是在部队上出出进进的,没那么自由。

    而范云则不同,如果说老唐家有什么事情,他随时可以到位,一个电话就来了。

    所以。

    唐开余对范云的态度还是非常好的,他十分客气地给范云倒了一杯茶,递到范云面前:“来,喝水。”

    范云本来只挨了大半个屁股在板凳上面的身子,赶忙起来,双手接过了唐开余递过来的茶杯:“谢谢叔叔。”

    嗯。

    还挺有礼貌。

    唐开余觉得对于这件事情,自己似乎暂时应该静观其变,不做太多的干涉。

    女儿如果说和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好的话,他也可以接受,不必反对。

    如果说女儿能够和陈战走在一起的话,那自然更好。

    毕竟陈战未来发展的潜力更大,他可以一步一步的往上爬,从排长到连长,然后再到营长团长,即便是以后爬不上去了,脱了军装转业到地方上,那也是国家干部。

    起码。

    陈战能跻身于国家公务员的行列里面去,好歹,也能当个不大不小的官,到时候,唐若跟着他也能享福。

    其实。

    如果说二者选其一的话,唐开余自然是更倾向于陈战的。

    当然了,他的态度并不能代表唐若,一切还是要看唐若的。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这个社会不再像以前的时候了,儿女之间的婚姻大事,一切都由父母做主。

    现在这个社会,讲究独立,年轻人讲究爱情,讲究自己谈,自己拍拖,自己去挑、去选。

    范云很后悔上来的时候没有买一盒烟,因为此时唐开余从旁边的窗台上面摸了一包烟起来,伸手递给了他一只。

    范云诚惶诚恐将那支烟接了过来,当然他没有抽,而是顺手夹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范云有点后悔,后悔自己的失礼。

    无论自己抽不抽烟,自己到唐若家来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一个细节,即便自己不抽烟,他也应该带一包烟上来的,现在唐开余敬烟给他,这算怎么回事呀?

    作为一个后辈,让一个长辈发烟给自己,实在是太失礼了。

    范云觉得。

    老唐家的板凳不好坐。

    有点硬。

    有点硌屁股。

    唐若妈没有动放在门口的那一袋桔子,却转身拿了一只塑料筐,从自家的冰箱里面装了一些水果出来,无非都是一些什么苹果香蕉啊之类的。

    她将那一筐水果放在范云面前的桌子上,笑着招呼范云道:“小范,吃水果。”

    小范今天登门。

    不是来吃水果的。

    而是来接受考验的。

    考验他的定力,考验他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下,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和心情。

    范云挺直了胸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唐若妈献上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好的,好的,谢谢阿姨。”

    唐若妈扯了一个板凳,坐在了唐开余的旁边,斜对着范云,她有意无意地问道:“小范,我听说你在城管队上班,是吗?”

    范云赶忙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一样:“是的,阿姨,我在那里上班已经上了快一年了,现在我早就已经转正了,我是正式工。”

    “哦,不错不错,有前途。”

    唐若妈的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小范,你现在上班怎么样啊?累不累呀?你住哪里呀?”

    范云揪了揪衣襟:“阿姨,我上班挺好的,我们上班不累,一天就上**个小时,然后……

    我住在队里的宿舍里,我们那里有个宿舍,然后……我们队里还有饭堂,吃饭的话,就在我们队里吃就可以了,很便宜的,都是内部价格。”

    唐若妈“哦”了一声,点点头:“哦,住宿舍……

    怎么样?住宿舍习惯吗?”

    这话问的。

    范云当然习惯了,范云在部队住了三年的集体宿舍。

    其实。

    现在范云虽然说名义上是住在宿舍里,他们那个宿舍里,就他一个人在住。

    唐若妈的意思当然不仅仅只是问范云住不住宿舍这个问题,她的话里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更深的含义。

    那就是。

    她希望从范云的嘴里听到有关于房子的信息,比如说,范云会不会回答她说:“阿姨,我现在暂时是住在宿舍里面呢,但是呢,我已经跟家里面商量好了,等着看看攒一点钱,今年或者明年就在县城里买一套房子。”

    如果说范云是这么回答她的话,那么,唐若妈的脸色绝对瞬间就会变得热情无比。

    她就会认为范云这个小伙子眼光看得比较长远,已经注意到了生活上面的细节问题了。

    可是。

    范云并不了解唐若妈问他这些话的真实含义。

    范云此时还不善于真正的倾听与分析,还不了解别人问自己话的真实含义。

    所以他的回答,对于唐若妈来说,并没有让她得到自己认为最想得到的信息。

    唐若妈没有继续问了。

    毕竟,范云是第一次到她们家里来,如果说,她一直喋喋不休地像审犯人一样问范云的话,那样就不好了。

    此时。

    唐若从洗手间里面出来了,拉了一只板凳,坐在范云的身边陪着他。

    她的心思还是比较细腻的,她怕范云第一次来自己家,不好意思。

    所以她比这个家里面其他那些家庭成员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表现得更加热情。

    她绝不能让范云觉得难堪,觉得难为情或者不好意思。

    因为。

    在范云家的时候,范云的家人对她那可是无比的热情,好饭好菜的招待着,就连跟她说起话来也是轻声细语,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特别是范云妈。

    范若妈对唐若,那可是发自肺腑的喜爱。

    唐若坐在范云的身边,笑嘻嘻的从水果筐里扯过两个香蕉来,递给范云一只,自己拿了一只,剥开皮咬了一口。

    “吃香蕉。”

    范云将唐若递给自己的那一只香蕉拿在手里,一没有剥皮,二没有吃,他仍然还是有一点点的小紧张。

    他的这个小紧张,是源于自己试图想融入另一个家庭的时候造成的。

    从一个家庭融入到另外一个家庭,成为另一个家庭中的一位成员,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没有那么简单。

    唐开云余也看出了范云的局促不安,于是,他就找一些话题和范云聊,试图缓解一下他的这些小情绪。

    “小范,听说你以前的时候当过兵呀,对了,你现在这个工作,是你复员的时候公家分配的吗?”

    范云摇摇头:“叔叔,现在的义务兵退伍,如果不是城镇户口的话,公家都不包分配了,现在都鼓励自主创业,自谋生路。

    再说了,就算是公家分配,也分配不到什么好工作的。

    ……一开始的时候,我刚复员的时候,找了一份当邮递员的工作,就跑我们那边的那些村庄,送信啊,送报纸啊什么的。

    那个工作不好做,那个工作,因为我没有摩托车,很难下手,所以,我后来就没做了。

    然后就到了城里,在县城住了一段时间,一直在县城找工作,再后来,因为我有个战友在县城嘛,就是那天那个警察——那个辅警,他是我战友嘛,然后我就一直在他家里面住。

    有一回,城管队不是对外面公开招聘嘛,我就去试了试,后来一试,我就试上了,就到城管队里上班了。”

    范云简单扼要介绍了自己复员后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倒也说了个**不离十。

    他倒是挺善于总结的。

    唐开余听了他的话,点点头:“那倒也是,每年当兵的复员那么多人,想安排也安排不过来,其实,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

    也不一定非要上班,自己出去做个生意啊什么的,其实也挺不错的。”

第259章 生活要有仪式感

    范云洗耳恭听。

    唐开余又道:“其实吧,做生意这个事情……怎么说呢,它的下限比较低,但是上限呢却比较高,它因为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

    比如说啊,比如说有很多大老板都是从摆地摊发家的,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摆一个地摊,卖那种三块钱两块钱的小玩意,但是摆着摆着呢,有经验了,哎,他也不是说非要赚多少钱,就是积累了一定经验了,然后就开始换其它的生意,慢慢地做,做着做着,生意就越来越大了。

    这个倒不说,就只说咱们城里卖小菜的那些人,你看,好像感觉他卖一把小菜赚不了几块钱一样,但是好多人卖小菜卖着卖着,都赚了很多钱,然后在城里面买了房子了。

    我认识的人,就有好几个卖小菜的,人家都买了房子,在县城里面买了房子。

    ……不要小看他们卖小菜的,其实很赚钱的。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关键的东西,就是——做什么都要长久做,做长久生意。

    日积月累的做才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不行的。”

    唐开余的生意经一套一套的。

    当然了。

    他以前的时候也是做过生意的,那个时候,在林业局的时候,每年春天他都要卖树苗,那时候,好多人都是唐老板,唐老板的称呼他的。

    只是最近几年,他身体不太好,所以说不做那个事情了而已。

    范云一边听着唐开余的话一边点头,对于唐开余所说的这些东西,他还是表示赞成的。

    赞成是赞成。

    赞成并不代表他要按照唐开余所说的去做。

    比如说,唐开余说卖小菜赚钱,并不代表范云就把城管的工作扔掉不干了,然后转身去卖小菜去,这个是两码事。

    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

    其实。

    只要范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好好表现,也不是没有发展前途的。

    比如说。

    他现在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正式工,但是,如果说等到以后副大队或者杨大队他们往上爬,爬到上面去了,那么腾出来的这些窝,他们这些下面的员工就很有机会顶上去。

    当然了,在单位里面上班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的,不像是自己做生意那样灵活多变。

    自己做生意有一个好处就是,所有的规划和事情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每天你想做什么没有人管你,你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就好了。

    相对于上班。

    做生意其实更刺激,更有挑战性。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范雨放着好好的剪头发的工作不做,而转身去卖保险了。

    卖保险和做生意是一样的,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它的底线当然也非常低,卖不出去就是卖不出去,如果说这一个月没有卖出去的话,那这个月就只能喝西北风。

    但是。

    它的上限却非常高,比如说你只要拿到了一个大单子,拿到某个企业所有员工的保险,那就是不得了的一笔业务了。

    它的提成非常高。

    基本上,那些做得好的保险业务员并不靠什么底薪的,他们,完全就是靠提成的。

    据说,有些人卖保险,每个月的月薪可以达到五位数。

    五位数,在这个人均月工资还未上千,又或才仅仅破千的二零零一年来说,想一想,是多么夸张的数字。

    目前来说,范云并没有想着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工作,现在他在城管队上班上得好好的,没必要去东折腾西折腾。

    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家人,如果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话,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让他去做生意,卖菜去。

    当然了。

    唐开余也只是说说而已。

    再说了。

    本地这个小城,并不像江浙那边似的重商重利,家家户户都以做生意为荣。

    每个地方和每个地方不一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范云听着唐开余的教诲,频频点头:“叔叔,你说的对,我也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无论干什么,只要勤快,不偷懒的话,那么,无论如何日子都应该过得挺不错的。

    反正做人不能自己骗自己,无论上班也好,还是做生意也好,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你一个人的,如果说你不好好做事情的话,结果只能是自己骗自己。”

    他能有这样的认识,倒让唐开余感觉到挺意外。

    这就好。

    唐开余又给范云倒了一杯茶:“来,小范,喝茶,你今天不上班吧?”

    范云点点头:“是的,我今天休息。”

    唐开余笑了笑:“噢,那就在这里多坐一会,晚一点的时候就在这里吃饭吧,好不好?

    你看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带了这么多的东西,这怎么好意思呢?

    等晚上的时候,让阿姨做几个菜,在我们家吃一顿便饭,好不好?”

    范云觉得不好。

    连忙摇头。

    “叔叔,我还有事,我就是来把这个东西送上来,我就走了,我等一下还有事,因为我跟我战友约好了,下午要陪他去做点事情的。”

    范云推辞了。

    他当然不能在唐若家吃饭,这一顿饭他如果说吃的话,感觉必定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他现在以一个什么身份接受唐开余的邀请呢,对不对?

    以唐若男朋友?

    以唐家未来的女婿?

    即便是范云想在唐若家吃饭,也不应该是现在,在范云的意识中,自己和唐若之间,似乎还缺点什么东西,自己真正想融入唐家的话,也还缺少点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呢?

    想一想。

    应该就是双方家长正儿八经对他和唐若两个人关系的肯定。

    只有得到了双方家长的一致肯定,他才能以未来老唐家女婿的身份,理直气壮,名正言顺的坐在唐若家吃饭。

    也就是说,他和唐若之间还缺少一个仪式。

    生活。

    有时确实就是要有一定的仪式感。

    既然范云推辞了,唐开余当然不能强行地挽留他在家里吃饭,于是就点点头道:“那好吧,小范,你什么时候想来玩都可以的,既然这一次没有空,那就下一次吧,下一次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到我们家里吃顿便饭。”

    唐开余说了这句话之后,范云觉得自己坐不下去了,应该起身告辞了。

    他就站起身来,对唐若妈和唐开余一起道:“好的,谢谢叔叔,谢谢阿姨,那我就先走了啊,真的,我还有事……”

    唐若朝他眨眨眼。

    意思是,一个上午的时间,怎么没有听他说有事呀,怎么?在她家坐了还没有半个小时,就坐不住了呀,就说有事要走了?

    范云该走了。

    唐若见他要走,她当然更不好再继续挽留他,于是就送范云出去,本来唐若是拿起了包,想着和范云一起出去再玩一会的,但是她妈说了:“若若,你不要出去了,等一下我和你爸还有事跟你说呢,家里面有点事,……啊!”

    她妈既然这样说,唐若就不好再跟着范云出去了,于是,只好将包又放回了板凳上。

    唐若把范云送下楼:“真不好意思,你看,我在你家里都吃了两顿饭了,可是,今天你又帮我们送东西,又来我家了,都没有留你在家里吃顿饭。”

    范云一笑:“没关系,没关系,若若,你不要往心里面去,真的,行了行了,你快回去吧,那我走了啊。”

    唐若朝他摇摇手:“嗯,那你走吧,我今天晚上不去我们公司吃饭了,到时候,你看看你自己解决吧。

    是去你们队里吃饭堂,还是去外面吃,你自己想办法吧,好不好?”

    行。

    没问题。

    刚才范云倒是也没有完全撒谎,他说去找希刚,真的就去找希刚去了。

    范云离开唐若家之后,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希刚。

    希刚还在上班。

    没有回家。

    他让范云先去他家里玩着,他告诉范云,说李阳一个人在家呢,今天李阳也休息。

    然后希刚说,范云可以在他家里玩会电脑,或者看会电视,等他下了班回来之后,两个人再决定是在他家吃饭,还是去外面吃。

    那就去吧。

    不过,范云突然有点后悔了,因为,拿了那么大的一袋桔子到唐若家,如果说当时知道的话,在楼下用个袋子装一点出来好了,装一点拿到希刚家,给希刚他们家里面的人。

    没什么好后悔的。

    许多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比如说。

    刚才如果说老唐家的人真的是诚心诚意想留他在唐家吃饭的话,那么,他也走不脱。

    范云走后。

    唐若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二女儿,心里面有些疑惑,但是没有说,毕竟,有些事情当着他爸一个大男人的话,说不出口。

    唐若妈很想再审一审唐若,看看唐若和范云之间的关系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因为,毕竟自己的大女儿出了黄斌这么一桩子事之后,让她现在对自己的二女儿也有些不放心起来。

    她眨着自己那双充满了人生智慧和人生哲学,饱经世故的眼睛,看了看唐若,旁敲侧击的问道:“若若,刚才这个男孩子,这个范云,我看他和他家里面人对你还挺好的……”

    唐若不太明白他妈话的意思:“是呀。

    他妈那个人很客气的,我去过他家两次了,去了两回,他妈杀了两回鸡。”

    唐若当然不好意思当着自己家里人的面直接评价范云,而是拐弯抹角的说一说范云的家人对她怎么样。

    唐若妈点点头:“看得出来,要不然的话,你看你,第二次到人家家里面去,人家就给你拿了这么多的东西回来。

    不过,他家毕竟是农村的,家庭条件,我估计可能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其实这些米呀油呀,这些水果啊,值不了几个钱的……”

    唐若觉得她妈说的话有点刺耳。

    值不值钱,那都是别人家的心意。

    有些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感情不能靠东西和金钱来衡量的,比如说,范云妈握住她的手,亲热的跟她聊着一些事情的时候,唐若就觉得自己的心里很温馨,很舒服,这种感觉,并不是这一点点东西所就能代替的。

    唐若妈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不对,她忙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有些时候,人和人交往,家庭条件还是要看一下的。

    上一次你陈伯伯来我们家的时候,陈战你也看到了,那个小伙子,其实我觉得也挺不错的,你觉得呢?”

    唐若不明白她妈意思。

    但她对她妈说的这些话倒不反对,确实,陈战那个小伙子是很不错的。

    唐若和陈战挺聊得来的。

    不然的话,那天陈战不会滔滔不绝地跟她说起自己的往事,说起自己身上发生的那些故事,以及,以前在军营的时候,经历过的一些奇闻趣事。

    聊得来是聊得来,聊得来,只是说两个人彼此投缘,并不能真正的代表一些什么,更不能代表所谓的爱情。

    说起爱情。

    自从唐若那天帮范云买彩票,范云偷偷的在她的包里塞了一封表示对他的爱慕之情的信后,唐若的那颗心瞬间就被这个热情洋溢的小伙子打动了。

    再后来。

    随着两个人的不断交往,随着两个人日日耳鬓厮磨,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虽然说唐若和范云还从未说过什么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那样听上去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但是,实际上她和范云之间的感情早已经牢不可破了。

    虽然,这句话说的绝对了一点。

    但是,如果说没有什么非常特殊的事件,或者什么非常强有力的外界因素来干扰、干涉的话,那么,她和范云之间的感情必定会越来越好。

    唐若轻轻地对她妈道:“陈战哥哥当然也挺好的,但是他跟范云两个人不太一样,他们两个人是两种类型的人,你知道吧?

    范云的性格比较活泼开朗,他也很会逗人开心。

    陈战哥哥不太一样,陈战哥哥属于比较含蓄的那种人——我觉得陈战哥哥是比较含蓄的那种人,当然了,我也不太了解他,说的也不一定对。”

第260章 骷髅洞PK

    唐开余点点头。

    “陈战那个孩子啊,其实是真的很不错。

    我也不说别的,就说他老子吧,他老子现在当那么大的官,你看看,陈站又考上了军校,现在已经从军校毕业,直接下来就是军官了。

    陈战以后在部队上的发展肯定会很好,前途不可限量。”

    唐若不置可否。

    陈战前途再不可限量,跟她好像关系并不是很大,当然了也有一点关系,以她家和老陈家的关系来说,陈战混得越好,有可能以后对她能够提供的帮助就越大,这个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除此之外,人和人毕竟还是要讲一些感情的嘛,以唐若和范云现在的感情来说,并不是一个陈战就能够影响的。

    唐若指了指外面的东西对她妈道:“妈,你快点把外面的那些东西拿进来吧,不要再放在那里了。

    对了,刚才我还答应给马奶奶拿一点桔子的的呢,我现在帮她拿一点过去吧,好不好?”

    去吧。

    去吧。

    不说老唐家的这些人怎么拿东西,怎么分桔子了。

    再说范云。

    范云也没有拿什么东西,直接就去了希刚家。

    哦!

    对了,他到希刚楼下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个西瓜,这个季节,西瓜已经是稀罕东西了,毕竟已经到深秋了嘛,本地的西瓜早都没有了,现在出产的西瓜,一般都是海南来的,再不然就是云南或者本省天气比较炎热一点的地方出产的西瓜。

    范云敲开了门之后,果然,只有李阳一个人在家。

    李阳笑眯眯拦在门口:“哟……这是哪阵西北风把你老人家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她的嘴巴上虽然说请进,但是手却依然撑着门框,并没有一丝一毫想让范云进来的意思。

    范云跟她绝对不会客气的,直接用手抓住李阳的手腕子,拽到旁边,一闪身进了门,李阳见范云如此野蛮又不讲理,在后面抬起穿着拖鞋的脚,照着范云的屁股就踢了一脚:“你这个粗鲁的男人,抓得我的手生疼。”

    范云嘿嘿一笑。

    进屋,他把西瓜往茶几上一放,对李阳道:“李阳,水果刀呢?去拿水果刀来,我来切西瓜,切西瓜给你吃啊……”

    李阳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西瓜刀就在茶几下面那个台子上面的,你看看,就在底下。”

    范云摸出刀来,将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两半又破成四瓣,接着再切成一小点一小点的。

    切完之后。

    范云自己捞了一块,一边吃着顺手又捞起一块递给李阳。

    “来,大小姐,请吃西瓜,快尝一尝,这个西瓜特别甜,大棚西瓜来的,你看看,皮这么薄,里面的瓤这么红。”

    李阳才不接他的呢。

    李阳自己去茶几上面拿起一块。

    她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范云:“哟,今天打扮的这么帅气,去哪里了?又去哪里给别人当伴郎去了吗?”

    一句话倒提醒了范云,让他想起了那天去宁吉发家,替宁吉发当伴郎的事情来了,那一天他和李阳一起,一左一右,陪着新郎和新娘,很是走了一回红地毯。

    当时。

    有些人还开他和李阳的玩笑,问他俩的关系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发展发展,由伴郎伴娘变成新郎新娘。

    这个问题。

    相信李阳肯定想过。

    因为。

    当时有些人问这个话的时候,李阳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偷偷地瞟了范云两眼,范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一个劲儿的讪笑着,嘿嘿嘿嘿傻笑,那个态度,看上去倒也不像拒绝,反倒有几分默认的意思。

    起码。

    范云当时没有急于撇清自己和李阳的关系,说他和李阳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其实。

    对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来说。

    大家交往久了,什么事情都聊得来,又可以开玩笑,又能玩到一起,所以说,李阳对范云,心里是有很大的好感的。

    这种好感,如果再放大一点的话,也可以说成是喜欢,应该说,李阳也是喜欢范云的,至于说这份喜欢属不属于爱,或许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吧。

    只是。

    这个爱,目前来说看样子还是单方面的,李阳既不敢将这份爱太过于暴露地说出来,毕竟,女孩子还是更矜持一些,女孩子的面子更薄一些。

    因为。

    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过唐若了,她也知道范云是有女朋友的。唯一让李阳感觉到斩不断理还乱的的是,范云为什么不主动的追求自己呢?

    起码,在他认识唐若之前的时候,在范云住在老李家那一段日子的时候,如果说范云对李阳表现出那么一些好感,并且主动的追求李阳的话,想必李阳绝对不会拒绝他的。

    如果说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那么李阳妈对范云的态度,或许多多少少也能好一些。

    如果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不就没有唐若什么事了吗?

    当然了,这一切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至于李阳妈对范云态度能不能有所改观,还要留待以后发展及考察。

    李阳在看电视。

    这会子电视上并没有播放连续剧,而是在插播广告。

    插播一个卖小孩的感冒药的广告,也不知道广告中小孩的感冒药到底灵不灵,好不好。

    反正。

    播了再说。

    现在的广告,很多都有夸大其词的说法,明明不过是一点儿混合了糖精的液体,非说可以治肾虚。

    明明是用一些不知其名的东西掺杂混合,兑出来的东西,却说是鳖精。

    现在的广告。

    大部分根本就不能信。

    做广告的人,一个个都是超级大忽悠。

    不忽悠能行吗?不忽悠怎么卖东西给别人,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呢?

    范云不看电视,他对李阳看的那些个肥皂剧不感兴趣,而是直接去了希刚的房间,打开了希刚的电脑。

    打开电脑。

    双击鼠标。

    当沧桑又悠远的音乐响起时,那扇古老的石门仿佛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样,缓缓打开。

    进入游戏。

    范云霍然发现,自己的那个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到了十六级半了。

    大概应该是希刚帮他玩过一段时间吧。

    当他登陆进游戏的时候,恰好身处于一帮白色骷髅的包围之中,其中有三四个拿着大斧头的白色骷髅迈着咔嚓咔嚓直响的脚步向他走来,一步步逼近,将他逼进了墙角,范云赶紧划拉着鼠标控制着自己的角色,从一大群骷髅中间穿了过去,期间还挨了几斧子,血条迅速降了下来,这时他赶紧按一下快捷键,喝了一瓶红药。

    打怪。

    打这些骷髅。

    可惜的是范云的小火球打这些骷髅来实在是太慢了,通常情况下那种105点血的骷髅,他都要打上个十几下才能打死一只。

    没效率啊。

    没效率也得慢慢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反正范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今天下午他就坐在电脑前面跟这些骷髅们耗上了。

    骷髅洞里不只有骷髅,还有一些嘴巴里面往外吐着什么脏东西的蛆虫一样的怪物,另外还有一种叫做山洞蝙蝠的小飞蛾。

    这种飞蛾不错,有的时候,打下来的那些飞蛾经常会爆出一些绿色的回程卷,还有一些甚至于会爆出一大堆一大堆的钱,有时是一千个金币,有时是八百个金币,收入相当的可观。

    简直不要太上瘾。

    简直不要太愉快。

    骷髅洞里人来人往,也有很多人的。

    大多数,倒都是些穿着轻型盔甲和布衣的小号,间或也有一两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口里不停的“哈哈”喊叫着,挥出一道白色的半月,将吸引过来的那些骷髅们一扫而光,这些人应该等级都不低了,起码20多级了。

    范云也不和他们在一起,自跑自己的,反正看到哪里有怪他就往哪里去。

    凡是那些怪物爆出来的东西,通通的都捡起来,哪怕最小的一瓶红药水也不放过,这些全都是钱,等下回程的时候,全部都可以卖成金币用来买药水。

    作为一个法师,一定要养成每一个垃圾都不要放过的良好习惯。

    范云也是如此。

    范云苦逼的发现,自己的药水消耗特别快。

    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发射小火球,隔空打怪,免得和那些怪物们进行面对面肢体上的接触,是一件让人十分愉快的事情,但是,看到那些蓝药“哗哗哗”不停地流着,不大一会儿,范云包里面的那些药水就被喝光了,他的心里面,也是很蛋疼的,那些,可都是要用钱来买的呀。

    花钱容易赚钱难。

    等到范云将包里面的那些蓝药全部耗光,再也没有一瓶的时候,这时,他的包里面捡垃圾也捡的差不多满了,于是决定回城,范云“唰”的一下按下了回程卷。

    比奇城。

    古色古香的城墙,画面逼真的流水,时不时传来呦呦鹿鸣。

    让人不由得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范云跑了一圈才找到每一件物品相对应的npc。

    该卖的卖。

    该买的买。

    其实范云也没有什么好买的,他将那些卖完了破烂攒下来的钱全部买成了一捆一捆的中型蓝药。

    买完蓝药,范云又跑到书店找那个弯腰驼背,正低头看着地上蚂蚁的书店老板买了一本17级时法师学的雷电术。

    这本书太重要了,这本书是成为一名真正法师的重要标志。

    不会雷电术的法师,不叫法师,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术士。

    唯一让范云感觉到遗憾的是,从比奇城跑回地图左上方的骷髅洞,距离有点远。

    远也要跑,回程的时候按一下回程卷就可以了,但是跑出去打怪就没有快捷途径了,既没有飞机也没有火车,连“慢慢摇”也没有一辆,只能靠两条腿在草丛里面“唰唰唰”地跑着。

    跑到骷髅洞。

    当范云用随机卷传送到骷髅洞的中间位置时,发现这里有很多的骷髅战士。

    估计,应该是刚刚刷新过,而其他的玩家还没有跑过来,范云十分高兴,发动小火球,不停的打着怪。

    打着打着,范云发现自己的血条突然之间满了,证明,他已经到达了17级。

    第一件事,范云不再是打怪,而是直接点开包里的那本雷电术学了起来。

    ……你已学会雷电术……

    学会了就要用,范云将雷电术设置为快捷键之一。

    当他瞄准一个骷髅按下快捷键的时候,霍然发现,哇塞!用这个技能打怪,简直不要太爽呀,基本上一道雷电劈下去,怪物就只剩了1/3的血,再补一下,那个骷髅就变成了一堆黑灰,呜呼哀哉了。

    而且。

    这个技能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必再像小火球一样,中间必须不能有任何东西隔档才能打中怪物。

    用雷电术打怪的话可以隔着墙角,可以隔着各种复杂的地形打,甚至,你只要是看到一点点怪物的影子,然后将鼠标滑过去,锁定目标就可以按下雷电术了。

    爽歪歪。

    现在,这些骷髅兵完全就成了范云的升级宝宝。

    “咔嚓……”

    “咔嚓……”

    一次次的雷电术从半空中劈下来,将那些送经验的骷髅兵劈的粉身碎骨,范云的经验条也一点点的上涨。

    就在这时,范云在一个拐角处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个声音是与其它的那些骷髅战将、骷髅战士所不同的声音,这个声音好像是一种兵器摩擦地面所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是一种怪物喉咙里面发出的沙哑声音。

    范云向前走了几步。

    果然,这里有一只他从未见过的怪物,只见那只怪物浑身血红,两手各倒持着一把兵器。

    虽然也是骷髅,但是,比普通的骷髅要大上足足一倍。

    原来,这是一只骷髅精灵。

    即使范云玩游戏的时间不长,他也知道,自己这是碰上了boss了。

    boss是什么?boss既是经验宝宝又是装备宝宝,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范云毫不客气挥动手中的雷电术,向那只骷髅精灵劈去。

    这时。

    一个穿着绿色的盔甲蹦蹦跳跳,看上去像一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也发现了这只骷髅精灵,只见他挥动着自己手中的大刀向这边冲了过来。

    但是。

    他冲过来并没有去砍那只怪物,而是直接冲到了范云的面前,向范云挥刀砍来。

    一刀下去就砍掉了范云1/3的血条。

    为什么?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不去打怪物,却抡起刀来砍自己呢?有人砍他,他当然不能傻站在原地任由别人去砍,所以,范云一边往旁边跑,一边按了一瓶小红药将血补满。

    范云很想骂娘,问一下那个绿皮青蛙为什么砍自己,可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去骂,或者怎么去问,他并不懂打字。

    那个绿皮青蛙见范云往旁边跑,仍然锲而不舍的追着范云砍,这让范云很恼火,本来在电上个几下,那只骷髅精灵就会被他电死了,现在可倒好,他被那只绿皮青蛙追着到处跑,于是范云也开始还手。

    范云把那只骷髅精灵给忘了,现在他一门心思的是,怎么想办法把这个绿皮青蛙像那只骷髅精灵一样给电翻在这。

    因为,那个绿皮青蛙砍他的时候,将他的血条砍得飞速下降,而他电那个绿皮青蛙,却发现那个绿皮青蛙的血条比自己的要长,血比自己的要多。

    范云感觉自己有点不是那个绿皮青蛙的对手。

    可是,面对别人的挑衅,他又怎么能忍住自己不还手呢?这,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法师的尊严。

    那个绿皮青蛙将范云一直追到了一块大石头旁边,忽然不追了,而是转身向那只骷髅精灵的方向跑去。

    范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

    刚才这一顿pk,让他手紧张的有点发抖。

    好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手狂按快捷键猛喝药水的话,他可能就会挂掉了。

第261章 范云觉得魔法0-3的大手镯很一般

    范云跟着那只绿皮青蛙又跑了回去。

    只见那只绿皮青蛙冲到了骷髅精灵的身边,挥动着手中的斩马刀,嘿嘿哈哈地砍了起来。

    范云很生气。

    对范云来说,他认为不就是一只怪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何必跟我抢呢?

    如果说你要是想要的话,我送给你就好了,你直接说一声不就行了吗?

    你说一声让一让,或者说这只怪物归我了,范云不就让他了吗?

    何必冲上来之后,二话不说直接抡起刀就砍范云呢?

    是不是?

    范云觉得很生气。

    于是。

    范云决定给那只绿皮青蛙一点颜色看看,要让他知道法师也是有尊严的,并不是任人欺负的小怪兽。

    范云就隔着一堵墙,瞄准那个绿皮青蛙电了起来。

    对!

    就要把他当怪物一样狠狠地电,电得他全身发麻,最好将他电得好像那只骷髅精灵一样,血条飞速下降。

    确实。

    别看范云的雷电术才一级,但是威力也是很大的,电得那只青绿皮青蛙血条一个劲的狂降。

    就在范云感觉自己再电两下,可能这绿皮青蛙就会被他电翻的时候,那只骷髅精灵却被那只绿皮青蛙给砍爆了。

    “哗”的一声,那只骷髅精灵来了一个8x8华丽丽的大爆。

    那只绿皮青蛙并没有理范云,而是一鼓作气将地上的那些东西全部捡了起来。

    范云也没有看清到底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反正他只顾着出气了,因为,刚才绿皮青蛙在砍骷髅精灵的时候并没有还手,所以范云毫不客气,对那只绿皮青蛙狂电了一气。

    可惜的是。

    他并没有将那只绿皮青蛙电翻,反而让那只绿皮青蛙把骷髅精灵给砍爆了。

    范云不由得有点沮丧。

    就在他沮丧的时候,那只绿皮青蛙突然从墙角那边又绕了过来,直接冲到他的面前,挥起手中带着好几个铁环的斩马刀,朝他砍了起来。

    “唰”的一刀,就将范云的血条砍掉了一半,又一刀,差不多见底了。

    范云吓坏了,手忙脚乱之中,他慌忙按下了随机卷。

    随机卷。

    又叫救命卷,按下去的时候,你会随机飞到这张地图的任何一个地方。

    当然了。

    有可能也是送命卷,因为,如果说运气不好的话,血条几乎已经见底的你可能就会落在一群怪物的中间。

    譬如范云。

    范云此时就落在了一堆骷髅战士的中间,那些骷髅战士挥动的手中的斧头,一只只看上去面目狰狞,向他逼来。

    范云心中大喊:不要过来,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想惹你们。

    可是。

    那些怪物听不到他的呐喊,包围圈越缩越小,向他围了过来。

    范云见势不妙,狂按一气,将自己的血量加上来。

    然后。

    他看到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巷道,于是一边退,一边朝巷道里面走。

    这时,那些骷髅战士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向他逼了过来。

    范云就一边往巷道里面退,一边电着怪物。

    还好,幸亏他已经学会了雷电术,如果不是雷电术的话,很可能他就会被这些骷髅逼进死角,按在地上摩擦了。

    当范云将手中的鼠标点的“啪啪”响,同时,那些快捷键也被他按的飞起后,才终于将这一大堆的骷髅战士挨个点了名。

    电完之后。

    范云突然发现,他的经验条差不多又快满了,这让范云很高兴,其实,刚才那一只骷髅精灵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并不计较,相对于一个小小的boss来说,范云更喜欢升级,升级对他来说才有快感。

    他。

    现在还没有体会到打boss的乐趣。

    他还不知道随着等级的越来越高,以后,经验条会呈几何式的增长。

    当玩到最后,升级失去动力的时候,剩下的乐趣就是打boss了,除了打boss,当然还有一个乐趣,就是pk,那些高等级玩家,只有这两个乐趣,一个打boss,一个pk。

    范云在骷髅洞里东一头西一头的,到处钻来钻去,忽然,就钻到了一个洞口旁边,他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些什么鬼东西,于是一点鼠标钻了进去。

    哇!

    里面什么都没有。

    这一张地图的名字叫做国王陵墓,国王陵墓里面也没有什么国王,倒是有一具棺材放在地图的正中间,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范云用鼠标点了点,似乎点不到什么玩意儿。

    范云又在那个国王陵墓里面兜了一圈,一没有捡到宝贝,二没有捡到法器,三也没有什么武功秘籍,他感觉到很失望。

    这是什么鬼地方?

    名字起的这么霸气,可是却一件好东西都没有,完全不像传说中的那些高官贵人的陵墓呀。

    那些高官贵人的陵墓里,起码也有几样金银珠宝之类的陪葬品吧,这一个国王陵墓可倒好,除了一些个石头,什么都没有,太小气了。

    范云点着鼠标,又从国王陵墓里走了出来,然后顺着右上角继续向前走。

    他感觉这一个地图已经被他摸索的差不多了,决定钻到另外一个洞口去看一看下一张地图。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

    这一张地图,跟上一张地图差不多,里面除了骷髅战士就是飞蛾等怪物。

    哦!

    对了。

    多了一种怪物,一种手持大镰刀,戴着铁帽子的怪物,那种怪物叫做骷髅战将。

    骷髅战将?

    听上去名字就很霸气,级别似乎也比那些骷髅战士们要高一个级别。可惜的是,骷髅战将虽然级别似乎是高了,但是爆出来的东西却没什么差距,除了一些药水和金币,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好玩意。

    当然了,也有一些小首饰,都是些什么黑檀项链,大手镯,小手镯,六角戒指之类的鬼东西。

    范云对那些个带着铁帽的拿大连的骷髅战将们狂电一气,这时,突然有一个骷髅战将来了一个4x4的小爆。

    范云划拉着鼠标将这只骷髅战将爆出来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收入囊中之后,习惯性地打开包袱检查一下。

    这时。

    他发现包袱里躺着一只大手镯,范云将鼠标点了过去,看了看那只大手镯的属性,防御1-1,魔法0-3。

    魔法0-3的大手镯,范云觉得也不算特别好嘛。

    当然。

    比他手上戴的那种准确加1的铁手镯要好一些,于是范云就将那只铁手镯换了下来,将那只防御1-1的大手镯戴了上去。

    因为,刚才他被那只绿皮青蛙追着砍了几下,血量掉得很快,范云就觉得防御可能还挺重要的,至于那个准确嘛,无所谓了,不要。

    还是要防御好了。

    至于加的那三点魔法,对于范云来说,似乎并不怎么重视。

    不重视是不重视,但是范云感觉到自从换上了这只大手镯之后,有一些100点血的骷髅战士,原先他需要两下的,此时一下就可以将们电翻了。

    范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是法师呀,法师一定要戴加魔法的装备啊。

    范云看了看自己的手中,自己的手中居然还是那一把魔法0-1的乌木剑。

    这怎么能行啊?

    该换武器了呀。

    于是范云直接按下了回城卷。

    回程卖完了破烂,范云跑到武器店去点开那个武器店老板看了看,现在他才17级,还没到18级,最适合他带的武器只有一种,像粪叉子般叫做海魂的武器。

    海魂?

    听上去名字似乎是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是那个造型……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对,就是粪叉子,和粪叉子没有什么两样。

    粪叉子就粪叉子吧,毕竟它那个粪叉也是铁做的嘛,不像那乌木剑,乌木剑是木头的,再好它也是木头的呀,对于范云来说,他认为铁的总比木头的要好一点。

    买了。

    交易。

    买一把海魂,将那把乌木剑换下来。

    等他鼓捣完了这些东西之后,然后又跑到药水店买好药水,此时药水店里,很多人闲着没事,正在里面pk。

    有一些道士正替另外一些武士和法师身上刷着绿毒与红毒,不时有一些战士挥动着手中的砍马刀砍向一些小号。

    时不时,音箱中传来一些小号被砍翻在地时传来的惨叫声。

    范云觉得这里真的是一个是非之地呀,赶紧走,买完东西最好不要在里面逗留,这些人闲着没事干,不去打怪升级,反而在这里面砍来砍去的,有什么意思呢?

    浪费时间。

    浪费药水。

    背了一背包的药水,范云又脚步匆匆往骷髅洞里赶去,对了,那个骷髅洞,虽然说范云叫骷髅洞,其实它的名字叫兽人古墓,兽人古墓里并没有兽人,反而都是一些骷髅,范云感觉到十分奇怪,这些地图的鬼名字,真不知道是依据什么东西起出来的。

    范云现在已经不再满足于在一层二层玩了,自从他学会了雷电术之后,他的胆量越来越大了。

    这也难怪。

    因为他打怪的速度提高了嘛,现在那些怪物对他的威胁没有那么明显了。

    即便是有些骷髅战将挥舞着手中的大镰刀眼看就要走到他的面前时,范云也能够从容不迫地小手一抖,全部带走。

    范云一直往下走。

    一直钻到了兽人古墓的三层,这里空间相对来说比较狭窄一些,怪物量刷新得也多,也快,但是人也多。

    人多没关系,反正大家都差不多,又不是范云一个人,对不对?

    独乐乐不如群乐乐,大家一起玩吧,于是范云就在这里扎下了根,开心愉快地打着怪物。

    但是,很奇怪的是,为什么这里面不刷新骷髅精灵呢?

    范云一直在这里面打呀打呀,打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看到那种红红的骷髅精灵的影子。

    其实他不知道,无论大小boss,如果说能够遇上一个,实在是运气,特别是在这种人比怪多的地图里,如果说能遇上一只骷髅精灵的话,实在是需要非常好的运气。

    就在范云左跑右跑,试图寻找一些怪物打的时候,这时,突然有好几个人一起向他冲了过来,有些人在他身上刷毒,有些人用小火球打他,有些人则挥动着手中的降魔和半月朝他砍来。

    为什么?

    范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要打自己一个人呢?

    这些人是怎么了?

    疯了吗?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范云知道这个道理,他一看这么多人朝自己冲来了,赶紧跑呀。

    范云被这帮人从兽人古墓的三层一直追上了二层,从二层又一直往前追追追,追到那帮人一个个都失散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道士还在对他穷追不舍的时候,范云这才停下了脚步。

    什么意思?

    范云一直没有还手啊,因为对方人多,他不知道该打哪一个。

    另外一个,他也怕被这些人一拥而上将他砍翻在地上。

    可是。

    现在这个疯了一样的道士还在追着自己打,这就让范云有点恼火了,欺负人不带这么欺负的,再一再二不再三,已经让了你们那么多下了,你反而还要追着自己打,范云很恼火,毫不客气地祭起了手中的雷电术,对那名道士开展了反击。

    “唰”的一下,就将那个道士的血电下去了1/3,再一下,差不多见底了。

    那个道士慌了,猛地按起了治疗术,按治疗术也没用,范云毫不客气,接着又是一下,这一下,一下子就将那个道士电翻在当地。

    电死了那个道士之后,范云才发现屏幕上面出现了一行红字,你杀害了小可爱。

    为什么会这样啊?

    刚才明明是那个道士在打他,他才还手的,为什么反而是范云的错,范云实在有点搞不明白。

    范云决定算了,自己还是不要下三层了,就在二层晃荡晃荡算了。

    当他又一次把包里面的药水耗尽,捡了一背包的破烂之后,范云决定回城,回城,不到这个地图来了,这个地图里面的人都很坏。

    回城卖完破烂。

    买好药水。

    范云随意点着那些城中的npc,点来点去,突然发现有一个传送员可以传送到一个叫做沃玛寺庙的地方。

    范云决定进去探探险。

    在交了一定的金币之后,范云就被传送到了一个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大石头砌成的地图里。

    一个窄窄的楼梯,通向未知的世界。

    范云觉得有点紧张,握着鼠标的右手甚至有点微微颤抖,手心中,还出了一点点汗。

    下楼梯。

    下去之后,范云发现,就在前面不远处有一只名字叫做火焰沃玛的怪物正在那里走来走去。

    电。

    现在范云无论看到什么怪物,第一反应就是按一下雷电术。

    这个怪物血不少,有300多滴血,但是,相对于范云的雷电术来说,太小意思了啦,范云只用了三四下,就叫它电翻在地上。

    这个地图挺好。

    这个地图比骷髅洞好。

    这个地图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通道。

    而且。

    这里到处都是岔路和拐角,泛云发现,在这个地图里面打怪,他只需要站到拐角的地方,电拐角另一边的怪物就可以了,那些怪物就好像傻瓜一样,在拐角旁边走来走去,就是不会拐到他的面前来。

    范云觉得很爽。

    这样子打怪,毫无生命之忧。

    又轻松。

    又愉快。

第262章 《召唤神兽》

    范云第一次来沃玛寺庙。

    他对这个地图不熟,所以说,每前进一步都是小心翼翼摸索着前行。

    一路之上。

    除了一些火焰沃玛,沃玛战士之外,还有一些飞蛾和粪虫。

    那个粪虫很讨厌,那个粪虫会从嘴巴里面会一些脏脏的东西,吐到人的身上之后,就会把人给麻痹住,然后人的颜色,就变成了灰色,动也动不了,只有等过了一两秒钟,麻痹解除了之后才能恢复自由。

    范云就想。

    如果在麻痹的过程中,突然之间身边刷新了怪物的话,那么就惨了。

    不过。

    幸好被麻痹的时候能喝药水,这也算是这个游戏设置的合理之处,如果说被麻痹得连药水都不能喝的话,那就麻烦了,只能眼睁睁地等死了。

    范云一般情况下不喜欢电那个粪虫,因为那个粪虫电死了,鬼东西都爆不出一件,不像那些个沃玛,电死了之后能爆装备爆药水,粪虫简直就是个吝啬鬼,穷光蛋,电死它一点用都没有,除了加了一点点经验之外,简直就是一毛不拔。

    范云觉得打这个东西不划算,能躲就躲着走,实在躲不过去的时候,才对它痛下杀手。

    就在范云全神贯注一直电着怪物向前走着的时候,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拐角处,这时,突然拐角处传来了与火焰沃玛等怪物不同的吼叫声。

    那种吼叫在空旷的地图里显得沉闷恐怖。

    前面有什么?

    那是一种什么怪物?

    范云觉得有些紧张,紧张得手都颤抖起来。

    于是范云就拐了过去,拐过去之后,他忽然发现在通道里,有一只体型特别巨大的怪兽,一手拿着锯齿剑,一手拿着大砍刀,点上去一看名字,叫做沃玛卫士,沃玛卫士,不用说,这必定是一个boss了。

    见了boss不打,就是最大的犯罪。

    范云毫不客气,祭起了手中的雷电术。

    现在他有了雷电术,所以说打起怪来十分快,不过,这次这种沃玛卫士的血量可不低呀,足足有一千滴血,而且,沃玛卫士走动的速度还特别快,这种沃玛卫士好像更聪明一些,它居然能够越过墙角向范云追来,这让范云不得不一边打,一边后退,拉开着与那只怪物的距离。

    法师的小身板,还是很脆弱的,如果是不拉开距离的话,一不小心就会被砍挂了,然后,你就可以免费回城了。

    值得庆幸的是,范云在打这只沃玛卫士的时候,旁边并没有其他的玩家过来,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范云的速度比较快,每一电下去,基本上都能电掉那只沃玛卫士50~80的血,所以说,他并没有电太长时间,就把那只沃玛卫士给电死了。

    “轰”的一声,被范云电得暴跳如雷却又奈他不何的沃玛卫士倒地了,地上,瞬间来了一个12x12的大爆。

    大爆!

    发了。

    范云看着一地的药水和装备,移动鼠标冲上去狂点一气,每一样东西都不能放过,全部捡到包里面来。

    万一有什么好东西呢。

    当范云将那些东西全部捡到包里的时候,才忍住那砰砰直跳的心,走到旁边,打开装备栏。

    装备栏里。

    霍然躺着一件他从未见过的装备,看上去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华丽,鼠标点上去看一下名字,红宝石戒指,哇!这个游戏里面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范云看着躺在他的包中的那枚红色戒指,一颗心激动得砰砰直跳,他感觉自己那颗心脏都要快从喉咙里面跳出来了。

    范云反复看了又看,确定自己不是眼花。

    是的,就是红宝石戒指,魔法0-4。

    对于魔法,范云倒不怎么看重,但是,这枚戒指实在是太漂亮了,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件装备都要漂亮。

    立刻回城。

    这件装备,范云不打算戴它,他一口气跑到仓库那里,把这件红宝石戒指存在了仓库里,存进去之后又点仓库,光标指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反复地看了又看。

    看上去,它甚至比现实中的戒指都要好看。

    不戴不戴,坚决不戴,这件装备太有纪念意义了。

    对于范云来说,这件装备有可能成为他玩游戏的历史当中最难以忘怀的一件装备了。

    这一次,范云甚至没有急于去打怪了,而是在安全区里来回溜达了一下,以便平复一下自己那颗激动的心。

    沃玛寺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呀,里面居然能出现这么好的装备。

    范云决定以后就老在那里了,哪里都不要去,一直在那里面打怪好了,住在那里一直打,打到这个游戏倒闭,再去其它地方。

    话虽这样说。

    等范云在沃玛寺庙打了一阵后,却发现这里面的怪都比较小气,爆出来的东西数量也比较少,而他,现在自从学会了雷电术之后,药水的消耗量明显要比用小火球要大得多,范云觉得自己在这里打怪有点入不敷出,即使他把所有爆出来的东西都捡起来,拿回去卖掉的话,仍然不够买药水的钱?

    范云看见自己的金币越来越少,感觉有点头疼。

    沃玛寺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风水宝地,可是钱呢?

    作为一个法师,没钱实在是痛苦呀,没钱就没有药水,没药水就代表甩不了技能。

    不甩技能,难道像战士一样冲上去砍吗?怎么可能啊。

    范云在沃尔玛寺庙里转了几圈之后,再也没有发现那种大家伙了,那种叫做沃玛卫视的boss实在是太可爱了,范云第一次打它,它就给范云送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可是。

    再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在这个游戏里,没有钱实在是寸步难行,没有钱连药水都买不起。

    范云打开游戏的大地图,发现在比奇城的右上角有一个山洞,他决定到那里去探探险。

    说走就走。

    准备好了消耗品之后,范云决定立刻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他背着一背包的药水,穿过茫茫的沃玛森林,向右上角的那个山洞走去,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山洞的门口,鼠标一点,钻了进去。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这里面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另一种怪物——僵尸。

    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躺尸,见到了之后,首先给他来上一雷电。

    现在。

    凡是怪物,只要范云看到了,首先都是拿雷电术作为见面礼的。

    这儿的僵尸血量并不多,少的才180多点,多的两百多点,范云只需要两下到三下就能电死。

    这里的怪物,血量不多,钱却不少,基本上每一只都能产出一些金币。

    范云在里面跑来跑去,电了一阵后,发现里面有些人光着个裤衩子,手里拿着一种很像镐头的东西,在墙壁上刨着什么东西,刨来刨去,刨得地上全部是土。

    然后。

    地上还扔了一些闪闪发光的石头,范云就点了点,将那些石头收入囊中,点开装备栏看了一下,都是一些什么叫做铜矿、铁矿的鬼东西。

    说来奇怪,这些东西居然和他在新手村挖过的那些鸡肉鹿肉一样,也有品质的,有些品质为四,有些品质为十,范云的包里捡来别人不要的最好的一块矿石,是块品质十二的铜矿。

    范云觉得好像没什么用,但是呢,他决定还是先放在包里面吧,反正也不占什么地方。

    范云继续往里走,到僵尸洞里探险。

    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往前走,这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就是一些身穿黄色袈裟的光头僵尸和一些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残废僵尸。

    说来也怪,那些身穿袈裟的黄色僵尸并不是站在外面的,而是当人走到那些空地上去,突然之间,他从地底下钻出来的,难道,这些僵尸会法术,会土遁不成?

    范云毫不客气,直接电过去。

    这些僵尸给的金币数量都不错,少的有一两百,多的有四五百,很不错,在这打僵尸,收入比在沃玛寺庙要可观,起码能保本,甚至还能少赚一些。

    只是。

    有点奇怪的是。

    这些僵尸并不怎么产出装备,基本上都是金钱为主,难道,这些僵尸都是一些贪财的人变成的吗?

    范云也是漫无目的随便走,在里面逛来逛去。

    这个僵尸洞很大,特别大,大得让人无法想象。

    大得让人简直没有耐心,一步步走完所有地图。

    范云反正就是信马由缰,走到哪算哪,他发现这张地图里面到处都是矿,有些地方的矿石甚至还金光闪闪,看上去似乎都是金子,范云就想自己应该去哪里搞一把镐头过来,在这些矿上面挖一挖,万一挖出金子来呢?

    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金子值不值钱?

    就在范云走到很狭窄的一处通道位置时,前面传来一阵哗啦啦的铁链子响声。

    那是一个什么鬼?

    范云决定前去看一看,一看究竟。

    当范云走过去的时候,发现原来那是一只大号的僵尸,黑不溜秋的,十分丑陋,只见它脖子上搭着一条长长的铁链,铁链的两头搭在地上,三步一摇,两步一晃,拖得铁链子在地上哗啦哗啦响。

    尸王。

    坚决不能客气,电死它。

    这么丑的怪物,还能留着它过年吗?

    电呀电。

    这个怪物比沃玛卫士要好电一点,沃玛卫士有一千滴血,而它只有五百滴血,所以范云并不费劲,就将它电倒在地。

    电倒了之后,这个怪物并没有爆什么,除了一堆的药水之外,爆出了一本名为《召唤神兽》的技能书。

    范云点上去看了看,不是他这个职业学的,是道士职业学的,他觉得没什么用,等下回程卖掉算了。

    再说了,这本书等级要求那么高,35级才能学。

    天哪!

    35级要练到什么时候呀?

    自从范云上了18级之后,他发现,升级的经验需要得越来越多了,升级也越来越困难了,对他来说,35级简直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范云打光了药水回城,回城之后,他走到书店想把那本召唤神兽卖掉,可是想了想,他突然想起李阳似乎玩得道士职业,范云就停下了手,他决定这本书先留着吧,万一李阳要是要的话,到时候送给她好了。

    清包清包。

    把包里面的东西全部清掉,反正,法师就是苦逼的,所有的东西卖掉了之后,得来的钱刚刚只够买药水的。

    范云将身体往椅子上面靠了靠,打了半天了,有点累。

    这时,李阳从客厅里走了进来,一边进来,一边笑嘻嘻的看着他道:“范云,你也玩这个游戏啊,多少级了?

    哦……看一下,18级,哎呀,菜鸟,你等级怎么这么低呀?

    我告诉你,我那个道士都已经30多级了。”

    范云白了她一眼,顶嘴道:“我是菜鸟,那你呢?

    你知道我又没有电脑,我又没去网吧上过网对不对?我跟你能比吗?

    你在家里可以天天玩,每天都可以玩,等级肯定会比我高啦,你玩的比我也多嘛,对不对?”

    李阳“咯咯”笑道:“那你可以买一个呀,买一台电脑放在你们宿舍里面,你不就可以玩了吗?”

    范云挠挠头:“穷死了,哪有钱买电脑呀?穷的叮当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跟你比呀。”

    李阳“哟喂喂”了一声:“哎哟喂,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呀?

    真要是那么可怜的话,那你就搬到我家里面来,继续和李希刚一起住,也可以的嘛。

    这样子的话,你就可以和他一起玩,他打一会儿你打一会儿,你们两个人可以一起玩游戏。”

    范云摇摇头:“我今天没有什么事情,今天休息我才过来玩一下,我又没有瘾,对不对?

    我又不像他们一些人,一天不摸电脑就难受,浑身都痒的很,想方设法的,都要跑到网吧里面去玩一会儿。”

    李阳鼓掌赞道:“你厉害,你玩电脑没有瘾,我可跟你不一样,我有瘾,我每天我都想玩一下,走走走,让位让位,你去外面看电视去,给我打一会游戏。”

    让就让呗。

    范云就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将位置让给李阳。

    李阳划拉着鼠标,点开了范云的人物看了下,此时范云的人物还站在仓库门口,并没有走,李阳随手点开他的仓库,看见了里面那枚红宝石戒指。

    “哟,不错嘛,还有一件沃玛装备,买的呀,还是自己打的呀?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这本狗书哪里来的?你怎么有的?

    啊……这本狗书是我的啦,我的啦!”

    李阳兴奋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一下子扑到了范云的身边,将范云紧紧的搂在怀里,一边搂他,一边大声的笑着:“范云,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快点告诉我,告诉我,快点。”

    范云见李阳这么激动,呆住了。

    此时,李阳紧紧地抱着他,偎在他的胸前,芳香四溢的身体一直贴在他的身上,软绵绵的胸口紧紧挨着他,倒让范云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

第263章 战法道三人组

    范云傻了。

    范云的心里忽然就像是二月的湖面被那嫩绿的柳梢给撩了一下似的,感觉到痒痒的,甜甜的,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莫名其妙的滋味。

    这种感觉。

    与他抱着唐若时,两个人说着甜甜的情话时,那种感觉不太一样。

    这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温香,另外一个女孩子的软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范云一阵心旌摇曳,同时,他也觉得有一点点小小的尴尬,因为,他生怕万一希刚回来,或者等一下希刚妈回来,被他们看到了就不好了。

    但是。

    范云又不敢动,他的两条腿和两条胳膊,如同铁棒一样僵硬,傻傻地站在地上一动不动。

    片刻之后,李阳发现了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地推了他一下。

    一下。

    将范云推了一个趔趄,推到了希刚的床上。

    可是。

    由于她自己用力过猛,底下的脚又被范云绊了一下,在她推倒范云的同时,李阳一下子没有稳住自己的身形,不由自主也随着范云的身体一起倒了下去。

    李阳软软的身体,瞬间压在了范云的身体上。

    这一下子,就有点尴尬了呀,搞得范云同志的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搂着李阳的腰吗?

    还是抱着她的哪里呀?

    感觉都不合适呀。

    范云只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并且,脸上的表情极其的复杂,也不知道到底是尴尬,还是好笑。

    李阳从他身上爬了起来。

    爬起来之后。

    手也没闲着。

    李阳生出自己的一只纤纤小手,对准范云的大腿根部狠狠地掐了一把,把范云掐得瞬间“嗞嗞”倒吸冷气:“哎呦,李阳,轻点轻点轻点,唉呦,你下手可真够狠的,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呀。”

    李阳红着一张小脸:“范云,我发现你这个家伙坏死了,真的,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坏的人,你是个大坏蛋。”

    冤枉。

    范云苦笑道:“明明是你老人家倒在我身上的,反过来反而还要怪我,唉呀,女人要是不讲理了,神仙也拿你们没办法。”

    还敢狡辩?

    掐的轻。

    李阳伸着巴掌照着范云的腿,啪啪啪又连着拍了几下,这才舒服了,然后坐回到凳子上。

    她看着范云的那个法师号,皱着眉头道:“只有一台电脑呀,怎么办呀?范云,怎么样才能把你的这本狗书交易给我呀,哎呀,怎么办呀?”

    范云根本不懂。

    无话可答。

    李阳看到范云那副满脸白痴的样子,似乎还在回味刚才她扑向他的怀里时的那种感觉,真恨不得一脚踢死他:“范云,你这本狗书怎么给我呀?我问一下你想想办法吗?”

    范云挠挠头:“我不知道呀,我不懂,我都没怎么玩过游戏,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呀?

    等下希刚回来了问他嘛,好不好?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说曹操。

    曹操到。

    这时,外面房间的门一响,希刚从外面进来了。

    “范云,范云?”

    “哎,在房间里。”

    希刚进了房间看了看正坐在电脑前还没有进入游戏的李阳,又看了看坐在他床上的范云,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自己那张刚才被范云和李阳揉得十分凌乱的床上。

    希刚的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看上去那么的神秘莫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再看看范云,又看了看李阳,这让范云心里面有点小尴尬,他突然意识到,是不是希刚误会了什么?

    希刚是不是误会了自己和李阳刚刚发生了一点什么呢?

    是。

    他是和李阳发生了一点什么,但是,他和李阳发生的,并不是希刚心中所想象的那种什么。

    还好。

    这时李阳结了围。

    李阳见希刚回来了,划拉开范云的仓库,指着那本狗书对希刚大声嚷嚷道:“喂,李希刚,你快点看看范云,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了一本狗书哎,我都34级,马上35级了,快点想办法,把这本狗书交易给我。”

    “什么?”

    希刚此时正在脱外套呢,听了李阳的话,立刻把他刚刚脱了一半的外套又穿上了。

    “卧槽!

    真的假的?范云,你什么时候打了一本狗书啊?我去,你知不知道,狗书很难打的,很贵的……

    现在,你知道狗书多少钱一本吗?能卖七八百块钱一本呢,顶你一个月工资了。”

    范云摇摇头。

    他无法理解,他无法理解,区区的一个游戏道具,居然能卖到人民币七八百块钱。

    希刚这样一说,李阳更急了:“不准卖,不准卖,这本狗书我要用,看看现在怎么想办法把它交易给我呀?”

    希刚这时才重新将那件外套又脱下来:“这个游戏又不能双开,怎么交易啊?在家里也交易不了呀,如果说想交易的话,那只能去网吧里面喽,去网吧里面多开一台机子,然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就可以交易了。”

    好主意。

    李阳也不玩游戏了,“腾”地一下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那好那好,那好,那我们现在就去网吧,好不好?

    我们三个人一起去,我们去网吧里面去玩游戏嘛,然后把这个狗书交易给我,好不好嘛?”

    看到她那个着急的样子,范云不由得笑了:“你呀,你急什么呀?那个狗书它又飞不了,它在我的那个号的仓库里面,什么时候给你不行啊?”

    李阳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不行,现在就要交易,马上交易,必须交易,立刻交易,现在就去网吧,快点快点,李希刚你快点换衣服,换好了衣服我们一起去。

    我们去一起去开机,然后一起在网吧里面玩游戏,我马上就可以升35级了,我升了35级就可以带狗了,等我带了狗,我带你们两个人玩,我罩着你们,好不好?”

    哈哈。

    李阳也是个游戏迷。

    那行吧。

    那就一起去吧。

    希刚飞速地换好了衣服,换完衣服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就这一点功夫,李阳已经催了他好几次了:“快点,李希刚你快点,我和范云先下楼了啊,下楼等你,你快点啊。”

    “马上,马上。”

    三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一溜烟直奔老广场的好心情网吧而来,到了网吧一看,还好,这个时候差不多快该吃晚饭了,网吧里面还有空位,并没有坐满。

    飞速办卡。

    上机。

    三个人选了挨在一起的三台机。

    上机第一件事,就是先交易这本狗书,幸亏还好,当时申请账号的时候,希刚替范云申请的是和他以及李阳一个区的账号。

    狗书交易给李阳,李阳这才放下心来,她伸着娇嫩的小手,不停地拍着胸脯,“咯咯咯”娇笑道:“哈哈,我现在有狗书了,我谁也不怕了,你看我等级,我现在已经34级大半了,最多再打一个多小时,我就可以升35级了,升了35级,我就可以学召唤神兽啦,啦啦拉啦啦啦啦……”

    行吧。

    升级吧。

    打怪打怪,三个人这回结束了单打独斗的生活,组队打怪。

    黄金三角呀,战法道,三个职业全了。

    本来,按照范云的这个等级,是跟不上希刚和李阳节奏的,因为希刚已经35级半了,李阳34级半,而他才18级多一点。

    但是没关系,有两个大号罩着他,还怕他没有用武之地嘛,于是,范云在希刚的指挥下,沿着毒蛇山谷一路前行,从比奇跑到盟重省。

    到了盟重,范云划拉着鼠标一看,到处黄沙满地,看上去满目疮痍,十分荒凉。

    唯有地图的正中间一座大城,有许多的玩家走来走去,川流不息,倒显得十分的热闹。

    希刚极有经验地对范云道:“范云,你先跑到盟重城里面找一个npc,跟他说一下话,对一下话才行的,要不然的话,你如果直接来我们打怪的地方,一旦挂了之后,你就直接又回比奇城了,然后又要跑很长时间才能跑过来,知不知道?

    以后都是这样子的。

    如果说你想在哪一个地图待的时间长一点,你就要先跟npc讲话,只要你讲过话了,他就默认你是属于这个地图的人了,如果说在外面挂掉的话,也不会被送回原来的那个城去了。”

    还有这个操作?

    范云根本不懂?

    不奇怪。

    他又没出过比奇,他挂掉了也是直接回比奇,又不回盟重,甚至,如果说希刚不告诉他的话,他都还不知道,原来还有毒蛇山谷和盟重这两个地图。

    于是范云在盟重城里走了一圈,终于在城中的右上角找到了药水店,这个,是他最关注的一个问题。

    他现在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去哪里,临出发之前首先要找到药水店的老板,买上一包药水再出发,这,也是作为一个法师所必须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

    买好药水,范云按照希刚的指点,朝地图的最左上方跑去,那里,就是游戏中最著名的蜈蚣洞。

    也是希刚和李阳长期在里面混的地方。

    不管是哪一个角色,只有在蜈蚣洞里混,才能够保持收支平衡,甚至小有盈利。

    等到范云按照希刚的指点东拐西拐,一直走到他和李阳两个人所在的那个名为幽冥圣域的地图时,中间被一种名为黑色恶蛆的怪物拱了好几下,差点拱挂掉。

    那个鬼东西速度是真快,跟个轮胎一样,圆圆的,跑起来比玩家跑的还快。

    幸好范云玩的有一点熟了,两只手拼命的狂按键盘鼠标,将药水喝了上来,不然的话,他那一包的药水肯定全部都爆出来了,还好还好,没有挂掉。

    进入幽冥圣域的地图后,范云找到了目前来说还带着排骨的李阳以及打扮的像一只绿皮青蛙似的希刚。

    他们两个人缩在地图的一个角落里,此时,地图还没有刷新,没有怪物。

    而李阳因为刚刚上线,正忙着用金币在那里圈地盘。

    李阳在角落里用金币圈地盘,希刚则一连串地打着字,让让让让,这里有人了啊,如果不让的话,等下别快不客气。

    有一两个不长眼的楞头青,站在希刚的面前不动了,也不一定就是来抢地盘的,说不定是点开希刚和李阳看装备的。

    这时,把希刚惹火了,直接开始了清场,他抡起手中的井中月,毫不客气的就朝那个穿着魔法长袍的女号挥了一记烈火,一记烈火下去,那个女孩的血量就见了底,还剩下了一丝丝血皮。

    吓得那个女号“唰”的一下,立刻按了随机卷,白光一闪,踪迹全无,不知道她飞到哪个角落里面去了。

    希刚对范云嚷道:“快点快点,快躲到里面来啊,等一下就刷新了,我告诉你,这里面的怪物很厉害,而且还会刷新那种1000血的邪恶钳虫,那个钳虫攻击力很高的,等一下,只要一爪子可能你就得去半血,两下你就挂掉了。”

    有没有那么厉害呀?范云有点不大相信。

    但是。

    既然老司机发话了,就与老司机发话的道理,范云赶紧走到队里面,站在希刚和李阳的中间。

    旁边就是李阳那只浅蓝色的排骨宝宝。

    又过了10来秒钟,呼啦一下,整个地图刷新了。

    老天爷!

    刷新的何止是地图,刷新的简直是范云的三观。

    这里面简直就是怪山怪海,密密麻麻的,全是怪,看上去极其的恐怖,特别是在那些无数的小怪中间,还夹着十几只的大怪。

    也就是刚才希刚所说的邪恶钳虫。

    希刚对李阳嚷道:“你不要动啊,你不要急,李阳李阳快点,打防打魔,快点,打一个群隐,快点,先让范云隐身,快点,先帮范云打一个隐身,他那个血太少了,扛不住。”

    隐。

    防。

    魔。

    不得不说,李阳玩那个游戏肯定不是玩了一天两天了,玩的非常熟,非常溜,只见她动作十分娴熟的划拉着鼠标,按着键盘,给范云打了一个隐身,然后又打防,打魔。

    李阳对范云嚷道:“你不要乱动啊,我告诉你,我这个隐身,只要你一动的话它就不行了,它就会失灵的。

    你如果一直站在那里不动的话,就没事。

    如果有怪到你身边的话,你也不要动,你只要不动,那个怪物,就发现不了你的。”

    范云觉得头皮有点发麻,那些怪物实在太多了,不停地爬来爬去。

    不过,李阳看上去似乎并不害怕。

    这个地图她可能已经玩熟了,熟的不能再熟了,只见她游刃有余地在那些怪物中间穿梭着,不停地跑来跑去。

    一边跑,一边还时不时地挥动手中的武器砍上两刀,同时,给自己加上一个治疗术。

    说实话。

    李阳都比范云玩的要溜。

    如果范云在这种怪物堆里操作的话,估计用不了一分钟,他就会被直接免费送回城。

第264章 狗道李阳

    打怪。

    每一个怪,不论大小,都是经验宝宝和装备宝宝,坚决不能错过。

    范云和李阳以及希刚在幽冥圣域打了一阵怪后,突然,李阳兴奋地大声喊道:“我35级了,我要回城了,我要去学狗书了。”

    爽快。

    厉害。

    李阳一走,范云在这里也混不下去了呀。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给他打隐身了呀,他这一个18级的小法师,在到处都是邪恶钳虫和黑色恶蛆的地图里面怎么能混得下去呢?

    所以。

    没办法,范云也跟着李阳一起回城了。

    将希刚这个35级的大战士扔在了怪物堆里。

    典型的见色忘友。

    李阳兴奋地跑到自己的仓库,找到仓库管理员,取出那本狗书,鼠标一点,学习了召唤神兽,然后小手一扬,这时,一只口中喷火,身材直立的怪兽出现在了范云的面前。

    范云不由得大跌眼睛呀,这就是召唤神兽呀?

    看上去,那只神兽红红的,肚子鼓鼓的,好像和他在他们村子后面的竹林里面,抓到的那些竹鼠差不多。

    可是这个神兽,比竹鼠要凶多了,简直,就是凶的一匹。

    等到李阳和范云两个人兴奋地冲到幽冥圣域的时候,希刚在这里已经捡了一包袱的破烂了,希刚对他们两个人大声的喊道:“还有一会儿才刷新,现在我回城了啊,我回城去买一点东西,买点药水回来,然后咱们再一起玩。”

    希刚回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在幽冥圣域里面呆着。

    这时突然有两个身穿魔法长袍的男法师跑了过来,一脸崇拜的对李阳:“姐姐,带下我们嘛,我们组队打嘛,好不好?你这么厉害呀,罩一下我们小号嘛。”

    李阳很高兴。

    李阳很开心。

    李阳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已经是35级了,带狗了,到了35级,狗道。

    狗道是什么?

    狗道是无敌于天下,横着走的存在呀。

    在这个游戏里面,到了35级之后,狗道就是神一般的人物。

    现在。

    李阳对于各大地图,各大行会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香饽饽,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别人争相拉拢的对象。

    可是,

    李阳谁也不理,没必要,她现在和希刚和范云一组,她只满足于和他们两个人一起玩游戏,就在幽冥圣域里呆着得了,就在这里面刷怪。

    有了狗的李阳。

    果然不一样。

    她可是帮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减轻了不少的压力呀,只见李阳跑来跑去,将那些怪引到一堆,然后将狗定在原地,只见那只狗不停地从嘴巴里面吐着火焰,将那些怪一只只的喷死。

    那只狗喷了一些怪之后,突然颜色一变,从原先的浅蓝色变成了深蓝色。

    而且那只狗的血量也瞬间增加了。

    这时范云才知道,原来狗也会升级的,于是他就问李阳道:“李阳,你这个狗血量多了很多呀,怎么这么厉害呀,现在是什么情况啊?”

    李阳笑道:“那当然啦,我告诉你,我现在等级低,招出来的狗是一级的,然后呢,升级可以升到三级。

    如果说等我等级高了,等到40多级的时候,这个狗可以升到7级狗呢,7级狗,你知道多少血吗?2000多的血。

    我告诉你,就跟boss一样,比boss还厉害,血又多又厚,根本就打不死的,到那个时候,别说你这个小法师了,就是那些大战士,也不是我的对手。”

    范云心想。

    厉害了。

    我的妹。

    三个人在幽冥圣域里面包场,打了很久,一直打到了晚上10:00,这时候,地图再一次刷新,一下子刷出了四五只巨型的邪恶钳虫。

    打。

    坚决不能客气,上瘾了,范云觉得这个玩意实在是太刺激了。

    头一次,他感觉到原来打游戏也会上瘾,也会让人着迷的,这个东西,比起打牌什么的好玩多了,说实话,当他鼠标点着那个小人在地图上面跑来跑去的时候,完全就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就在这时,当李阳和希刚打死了一只邪恶钳虫时,那只小boss,突然之间来了一个华丽的8x8的大爆。

    捡。

    必须要捡。

    范云现在也已经搞明白了,三个人同处于组队模式,组队模式情况下,不论是谁最后一刀砍死的boss,归属权都属于他们这个集体所有。

    所以。

    范云也毫不客气,直接冲过去捡起了装备,等他捡完装备打开装备,才豁然发现,自己的装备栏里,躺着一枚华丽丽的生命项链。

    生命项链。

    魔法0-4。

    好东西呀。

    倒不说它的魔法,关键,这枚项链太漂亮呀。

    水滴形的造型,一枚小小的瓶子里,装着许多粉红色的沙粒,看上去,那么的精致。

    如果说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条项链的话,相信,许多的有钱人绝对愿意一掷千金,毫不犹豫的买下这条项链,送给心爱之人。

    boss爆出来的东西,就是比商店货要好,那些商店里卖的什么蛇眼戒指呀,魅力戒指呀,看上去十分的丑。

    范云觉得这个游戏真好玩,好玩,不光是打怪,主要是抢装备的那一刻,实在是让人着迷。

    月黑风高夜。

    杀人放火天。

    爽快。

    三个人打了好一会儿游戏之后,希刚突然之间问范云:“我们三个人出来时间够长了,现在怎么办呀?现在是去外面吃饭呀,还是想什么办法解决呀?”

    范云想了想,反问道:“那你说呢?你说咱们等一下去外面吃,还是怎么样呢?”

    李阳这时插嘴:“去什么外面吃啊?

    直接叫几个快餐得了,啊,我们每个人叫一个快餐,然后叫点饮料,就在网吧里面吃,吃完了接着打,今天晚上我告诉你们啊,咱们三个人必须要打到12点,不到12点不准回去。”

    她说了算。

    对于范云来说,舍命陪君子,不管是打到12点还是打通宵也好,只要是李阳愿意,他都可以陪着她玩,绝对没有问题的。

    至于希刚嘛……

    希刚当然更没有问题了,他现在已经35级半,快升36级了,他还巴不得多玩一会呢,玩到一直升到36级,36级之后,又有一个新技能可以学习了,这样子,对于他这一个大战士来说,就更爽快一些了。

    于是。

    李阳就招呼着在网吧里面不停走来走去,叫卖的那个卖快餐的老头道:“给我们来三个快餐,然后每一个人来一瓶可乐。”

    希刚补充道:“再来两瓶啤酒,对了,等下送快餐的时候,每一个快餐,多加三块钱的菜,听到没有?多加一个肉菜啊。”

    好。

    对于他这样的客人,那个卖快餐的老头,当然是最欢迎的了,不要说你加一个肉菜了,就算是你加三个肉菜都没有问题,本身他就是做的这门服务,送快餐上网吧,这个老头,应该是和网吧里面有挂钩的。

    至于这个老头跟网吧有什么协议,这个,就不在范云和希刚他们关心的范围之内了,他们关心的是,什么时候送来饭和酒。

    饭和酒送得很快,不一会儿,那个老头就送来了他们所点的那些东西。

    李阳付钱。

    当然要她付钱,她从范云这里敲诈了一本狗书,要知道,那本狗书价格确实不菲,虽然说没有徐希刚说的那么夸张,值七八百块钱的人民币,但是,卖500块钱,还是妥妥的。

    该吃吃。

    该喝喝。

    吃饱喝足了,接着打怪兽。

    范云不停点着鼠标,按着快捷键,打着那些屏幕上面在他眼里所能看到范围之内的怪兽,打呀打呀,打了很长时间,范云忽然觉得,这种生活如果说每天都这样的话,实在是会让人颓废下去的。

    其实。

    也没什么意思。

    突然之间,范云就对打游戏产生了厌烦感,他将身子往网吧里面椅子背后一靠,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看了看希刚与李阳。

    这两个人。

    打的正欢。

    希刚早就没有打怪了,他早就已经脱离了组织,而是和另外一些所谓他们行会的人组织在一起,同另外一个行会的人在进行pk。

    两方人正在盟重城外,打得不可开交。

    范云摇摇头,喃喃自语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看来,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就算是玩一个游戏,也少不了打打杀杀。”

    希刚不理他。

    顾不上。

    此时,希刚的身上正被对方的那些道士涂上了毒,一会儿绿一会儿红,不停地在人群里面跑来跑去,时不时使出一招野蛮冲撞,将对方的人撞得连连后退,或者,时不时又甩出一记烈火,对着对方的那些法师猛地砍上去。

    对于他这样等级不上不下的战士来说,也只能欺负欺负对方的法师了,那些带狗的道士,他是根本就惹不起的,和他等级相同的战士,两个人谁都砍不死对方,没什么意思,对于他来说,唯一所能够欺负的,有可能砍死的,也只是那些法师了,譬如范云这样的菜鸟,基本上,如果说希刚想打他的话,甩上一记烈火,再加上一个刺杀,范云就可以凉凉了。

    范云并不懂。

    范云也不敢pk。

    他还没有掌握这个游戏真正的奥妙和精髓。

    对于现在的范云来说,只能抱李阳的大腿,跟着李阳混。

    李阳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幸好李阳不是一个好战分子,如果说李阳也是一个好战分子的话,根本就顾不上他了。

    范云等级升的也挺快的。

    跟着李阳混,有一个好处,并不需要他拼命的电那些怪了,基本上,李阳只要打一个隐身,他就静静地站在旁边看李阳的那只狗在那里不停的喷火就可以了,等到那只狗把差不多的怪都喷死完之后,剩下一两个了,然后范云才冲出来,开始用他的雷电术电怪。

    范云忽然有点羡慕李阳。

    他的口气中不无妒忌地对李阳道:“早知道我就不玩法师了,我也玩一个道士好了,你看看,还是你们道士好,打怪的时候,根本不用自己出手,有一个宝宝就可以了,唉!我们法师太苦逼了,辛辛苦苦打死那么多的怪,捡来的装备卖了钱,还不够买药水的。”

    李阳笑道:“法师也很厉害的,好不好?

    有的时候,打怪就是要法师的,道士虽然说狗厉害,但是打怪速度太慢了,不如法师快,你等级太低了,如果说你等级高一点的话,我告诉你,法师的雷电术伤害很高的。”

    希望如此吧。

    说起来话长。

    玩起来话短。

    不知不觉,三个人在网吧里就玩了好几个小时,范云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现在已经到了深夜12:30了,于是,他就希刚和李阳道:“差不多了吧?

    我感觉我们玩了很长时间了,回去睡觉去吧,明天都还要上班呢,好不好?”

    希刚摇摇头:“你先走吧,你先回去睡觉去吧,我明天休息呀,我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一定要升到36级。”

    李阳也跟着笑道:“你先走吧,你明天既然要上班的话就先回去吧,我看看……

    你等级多少级了?

    哦,21级,都快22级了。

    唉呀,其实你应该再玩一会的,再玩一会,就可以穿魔法长袍了,穿上魔法长袍你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师,好不好?

    唉!

    既然你不想玩了,你就先回去吧,下次再玩,明天我也休息,我等一下和李希刚一起回去。”

    这……

    范云还有什么好说的?

    别人明天都休息,玩到明天早上都可以啊,没问题。

    他不行啊,他明天还要起来上班呢,所以,范云就直接结账下机,回宿舍睡觉去了。

    范云回到宿舍,也没洗澡,现在这个天气已经很凉爽了,他的身上又没有出汗,所以范云并不像夏天那样,一天洗一个澡。

    夏天,有的时候,范云甚至一天洗两三个澡。

    而现在已经是深秋了,现在的范云,基本上两天或者三天才洗一个澡。

    不是他不讲卫生,实在是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天天洗澡。

    他又没有出汗,又没有干嘛的,他又没有干那些体力劳动,又没有在田里面割禾呀,插秧呀,或者干那些脏不拉叽的事,所以说,没必要。

    范云在宿舍里转了一圈,感觉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活动的了,于是就放下蚊帐睡觉,虽然说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但是,偶尔还是有那么一两只蚊子会飞出来咬人。

    秋天的蚊子,比夏天的蚊子更毒。

    只要咬上人,就是一个大包。

第265章 烤红薯

    再剪秋风柜里藏,枯草未央,浓烟黄黄。

    衫衣半履去杏林,红蕊夙情,家事断肠。

    纠结归期可商量?

    早怕秋阳,晚忧风扬。小心谨慎又空忙。

    春去秋来,梦里芬芳。

    ……………………

    不知不觉。

    时间。

    已是初冬。

    这个南国小城,却依旧气候清爽宜人,满城的桂花仍未凋尽,散发着阵阵幽香。

    这天早上,范云上班的时候,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红薯烤玉米的老头,虽然说这一个老头儿也是属于无证小贩系列,但是范云并没有管他。

    并且,范云还走过去买了一点东西。

    因为。

    范云被烤红薯的香味给诱惑住了,不得不说,在这种充满凉意的天气里,突然之间闻到了记忆中那种熟悉的香气,实在是让人从心底都泛出一种恨不得立刻抓起一只红薯,剥去皮咬上一口的感觉来。

    这种感觉催着人走过去。

    买。

    那个卖烤红薯烤玉米的小贩倒也不怕范云,因为他卖的这个东西比起那些卖菜的什么要清爽得多,所以说基本上范云和他的同事们不怎么会管他的。

    反而。

    那个小贩看见范云过来了,满脸堆笑,给范云敬了一只烟,范云当然没接他的烟。

    范云用手摸了摸红薯,还热乎乎的,不由得他就觉得很喜欢。

    这种喜欢。

    是从心底里彻底迸发出来的喜欢,是吃过这种东西的人,由衷的喜爱。

    于是范云就问老头:“烤红薯是怎么卖的?”

    本来。

    这个红薯是按斤称的。

    但是老头看在他那一身制服的份上,并没有按斤论两了,而且笑着对范云道:“两块钱一个。”

    范云觉得还行,两块钱,并不贵,小意思。

    那就买一个呗,买一个不行,范云想起了卫明珠,觉得自己应该多买一个,买两个吧,自己一个,卫明珠一个。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小贩道:“我要两个。”

    那个小贩拿起火钳子,赶紧从炉膛里面夹出两个烤得热乎乎香喷喷的大红薯出来,他夹出来的这两个红薯,看上去个头明显的比摆在外面的那些要大,同时,香味似乎也更浓一点。

    这个倒不是,这个只是心理作用而已,只是那个红薯从炉膛里面掏出来的时候,突然之间迸发出来的香味。

    毕竟带着热气嘛,带着热气,香味就更容易散发一些。

    付钱。

    走人。

    范云拎着塑料袋,将卫明珠的那一只装在袋子里,而自己的那一只,他直接就剥开皮吃了起来。

    香甜粉糯。

    十分可口。

    不错不错,在这个季节里,在这种凉飕飕的天气里面,能够吃上一口香喷喷的烤红薯,实在是让人觉得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说起烤红薯,相信很多人小的时候都没少吃,特别是范云这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每次放学回来,范云总是将书包一甩,首先要跑到灶膛前,用木棍扒拉扒拉,看看两边有没有埋着红薯。

    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妈在烧火做饭或者煮猪食的时候,都会埋一些红薯进去的。

    就埋在锅底灰里面,也不用直接烤,就让那些炉火隔着锅底灰慢慢的将红薯焐熟。

    焐熟了之后。

    等着范云他们放学回来,刚好每一只红薯都烤得软软的,香香的了,而且皮还没有被烤焦,正好吃。

    这个红薯,不光是红薯,其中还有妈妈的爱,以及童年时候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都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回忆。

    范云找到卫明珠的时候,卫明珠正站在一个避风的地方晒太阳。

    她不晒太阳还能怎么办呢?难道要她站在阴冷的地方去喝西北风吗?

    不可能的嘛。

    就上一个小班而已,万一把自己搞得感冒了,最后还不是要自己出钱,是不是?

    所以说,现在无论卫明珠还是范云,该偷懒的时候,总是要偷下懒的,当然了,偷懒要偷得有技术,要偷的高明不,能被领导发现。

    特别是,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时候偷懒,更甚至被领导发现。

    那样,如果是被领导抓住了,免不了就会被罚款了。

    卫明珠就很乖,她就站在路口旁一个避风的地方,既可以晒晒太阳,又可以偷得到懒。

    而且。

    如果说领导来检查工作的时候,看到她在工作岗位上,又不能说她什么,一举三得,实在是非常的聪明。

    卫明珠老远就看到了范云,不光是看到了范云,还看到了范云袋子里面的东西,她笑眯眯的朝范云迎了过来:“大清早的就买东西啊,你吃的什么啊?

    哦,红薯啊。”

    范云将那只袋子递给她,笑道:“刚才我在那边看到了一个卖红薯的,老远就闻到了那个香味,好香啊,我就买了两个。

    我吃一个,给你一个,快点快点,还很热呢,热乎乎的吃最好了,你尝尝,这个红薯好不好吃?红心的。”

    卫明珠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剥开皮,咬了一口:“挺甜,我昨天我还说呢,昨天我还说如果说碰到烤红薯烤玉米的,我就买点吃,好久没吃,没尝这个味道了。

    不错不错,真的挺好。

    虽然没有我们小时候那个味道,但是,还是很甜的。

    其实我跟你说,范云,我更喜欢吃那种红皮白瓤的,那个白瓤的,特别是山上面的红薯啊,如果说烧熟了的话很粉的,比这种好,这种甜是甜,但是没那么粉。”

    对于卫明珠的话,范云深表赞同,因为他本身就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从小就跟这些东西打交道,什么样的红薯甜,什么样的红薯粉,什么样的红薯一看上去就好吃,这个还用别人说吗?

    天生就会。

    那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与生俱来的本能。

    说起红薯,就不得不提一提范云曾经读过的一首现代诗歌,那首诗歌,范云觉得写得很不错,很有共鸣感。

    虽然。

    范云对诗歌之类的东西不感冒,他认为大多数人写得都是无病呻吟,但是那一首写红薯的,确实唤起了他的一些感触。

    **红薯地**

    ……

    这些老农民,个个都是艺术家

    他们的画笔

    既可以轻成薯种的第一丝轻绿

    也可以重成大块大块的墨意

    他们能让每一条薯垄都有骨感之美

    让每块红薯

    都像自己

    ……

    他们是我的父亲

    伯叔

    他们,有时顽固地让我生气

    只传媳、不传女

    有时

    却又开明无比

    自古忠孝难以两全

    我儿,且去

    ……

    当时,范云读完这首诗歌之后,心里面很有感触,他觉得这首诗歌表达得意思非常深,表面读上去,作者似乎是在写红薯,在写父辈身上的某种品质,如果说细读的话,却发现这首诗有一定的内涵,这种内涵可以延续到诸如精神、家风等方面的东西。

    如果继续往深里挖掘的话,甚至还可以挖掘出爱国与民族性的东西出来。

    范云还觉得如果说有两个字可以概括的话,那么就是——传承。

    是的。

    传承。

    是那种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代代的传承。

    是那种爱家爱国,自强不息精神的代代传承。

    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精神文化的代代传承。

    此时。

    范云看着捧着红薯,吃得眉开眼笑的卫明珠,笑着对她道:“其实啊,你们小时候和我们小时候都还是差不多的,你小时候因为家也是农村的嘛,我家也是农村的,咱们生活经历都差不多,不过,以后的小孩可就不一定了,以后的小孩,估计一个个都不会干什么农活了,特别是90后之后,根本就不会在农村劳动了。”

    卫明珠点点头:“谁愿意种地啊?

    我跟你说,种地累得要命又赚不了几个钱,是不是?

    打出来粮食,能卖多少钱啊?

    在外面上班啊,打工啊,随便便便一个月赚的钱,都够买一年吃的粮食了,你想都想得到了。

    我跟你说,我有好多同学啊,人家都是去广东那边打工的,在那边,人家在工厂里上班,一个月一两千的工资,很高的。”

    范云知道卫明珠所言非虚。

    现在社会就是这样子了。

    种田,种不出个名堂出来。

    一年下来辛辛苦苦的除去化肥种子,人工根本上一点钱都赚不到。

    如果把人工也折合成钱的话,那么,甚至还等于是倒赔钱。

    其实很多时候,范云的心里都有一种隐隐的担忧,他总觉得,地是根本呀,土地是什么?土地是出产粮食的东西。

    如果说,他们这一代人不种地了,那么80后种地的也少,以后到了90后的时候都没有人种地了,到时候怎么办?

    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多人吃饭,简直不敢想象。

    范云叹了一口气,对卫明珠道:“社会在不断发展,现在不比从前了,不说别的,就说咱们的父辈这些老农民,光靠种地,已经不行了,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呀。

    而且。

    这几年我跟你说,我回去的时候,我看到我们村子里面有好多人都出去打工了,然后那个地呢,都没人种,都撂荒了,长满了草。

    本来,以前的时候,那些水田每亩水田都可以打一两千斤稻子,现在都没人种了,不划算嘛。

    如果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土地被撂荒,土地荒弃的情形越来越严重,也是个麻烦事呀!”

    卫明珠点点头:“那是啊,我们村还不是一样吗,我们村也是那个样,都差不多,平常的时候,村子里面都看不到什么人了,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或者说村子里面办什么事的时候,才会热闹一点。”

    都这样。

    范云挠挠头。

    将手中的最后一点红薯吃完,皮扔掉。

    他又对卫明珠道:“昨天的报纸上面,我还看到那个消息呢,说是有位专家建议,把土地撂荒的农民罚款,照他的说法,通过罚款,可以有效的杜绝农民继续撂荒,能将土地种起来。”

    卫明珠嗤之以鼻:“他是傻比吗?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个专家种过地?

    他知道那些农民的辛苦?

    他懂?

    现在的老农民,辛辛苦苦一年一年的种地,仅仅能得个温饱,即使是这样,农民还不是把土地当成自己的命根子?

    即便是不挣钱,仍然还有大量的农民每年在种,为什么?因为感情,就是放不下自己的土地。

    我觉得,应该把这些妄言的专家工资取消掉,先让他们到乡下,种十年地,再出来说话。”

    卫明珠的建议不错。

    对于那种吃饱了饭,动不动就胡说八道满口放卫星的所谓专家,就应该让他们自己亲身体验一下,体验一天两天不行,要让他们成年累月的体验一下,体验一下真正的体力劳动到底是怎回事。

    范云一笑。

    “就是,专家们应该好好研究如何提升农民种地的收入,而不是站着说风凉话。”

    卫明珠笑道:“不管怎么说,反正以后我要是生了小孩的话,我坚决不会让他种地的,现在种地有什么出息啊,一点出路也没有。

    不要说小孩了,就算是嫁老公,说实话我也不嫁个种地的,要不,就单身一辈子,要不就找一个做生意的,或者说有什么出路的。

    就算是在外面打工,都比在村子里面呆着,种二亩三分地要强得多。”

    对于她的话。

    范云没法反驳。

    反驳什么呀?没有什么好反驳的。

    范云深有体会啊。

    现在,让范云回家去种地,去插秧,去割稻,说实话,他也不愿意干。

    范云对卫明珠道:“人各有志,你的这些想法也对。

    反正,怎么说呢,每个人只能过每个人的日子。

    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好好的上班,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点。

    至于说种地也好,打工也好,都可以,反正,哪样赚钱我们就干哪样,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了。”

    卫明珠当然懂啊,卫明珠当然懂得钱的重要性啊,她太懂了。

    岂止是她呀,自古以来不是都有那么一句话吗?

    一文钱憋死英雄汉。

    想一想是什么概念?一文钱,都能憋死一个人。

    也就是说,钱这个东西,无论是谁,离了它都是万万不行的,就像隋唐演义那部小说里,秦琼因为没有钱看病,被迫卖掉了自己的黄膘马,当掉了自己的双锏。

    那么大的一个英雄,落魄到那种地步,还不都是因为钱吗?

    卫明珠一边吃红薯一边和范云聊天。

    她不再说种地和钱的事了,而是关心起范云的感情来了:“喂,范云,那天在菜市场,我看到你拉着一个姑娘的手……

    哇!那个姑娘长得很漂亮呀,那是你女朋友吗?”

第266章 范云给唐若买了糖炒栗子

    范云点点头。

    他很骄傲。

    也很自豪,现在,他巴不得全世界人都知道他和唐若的关系。

    刚才卫明珠一说他就知道了,肯定是那天唐若和她妈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他拉了唐若的手,正好被卫明珠给看到了。

    卫明珠见他点头,抿嘴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结婚啊?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呀?”

    这?

    还早吧。

    范云还没有考虑过结婚这个问题呢。

    在他的感觉里,自己并不是很大呀,自己还年轻得很啊,刚刚从部队复员,就该结婚了吗?

    结婚意味着什么呀?

    结婚意味着要生孩子的呀,要柴米油盐的过日子的呀,那种生活,范云此时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呢。

    当然,范云也不能否定卫明珠的话,他只好回道:“好的好的,你放心,到时候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请你喝酒……

    你要给大红包的啊。”

    卫明珠笑道:“没问题,那是必须的。”

    看到她那个满口爽快的样。

    范云也笑了。

    两个人聊了一会天。

    范云觉得可以了,不能跟卫明珠再聊了,聊时间太长了的话,如果被其他的人看到了,会说他们两个人串岗的,这样不好。

    于是范云就回到自己负责的那条街。

    走来走去也没有什么事,反正每天都是这样的,平平淡淡的,平平淡淡的上班,平平淡淡的生活。

    对于这些平凡的人来说,人生,基本上就是由这样一个又一个平平淡淡的日子累积构成的。

    准时上班。

    准时下班。

    下班之后,范云逛到一家卖被子的商店里买了一床厚被子,因为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了,范云还盖着毛毯呢,毛毯太薄了。

    范云复原的时候是有一床被子带回家的,另外还有一个军大衣,但是范云有点舍不得拿到单位上面来盖,毕竟那两样东西对他来说太珍贵了,他觉得那个自己要留着,保管起来,当做纪念品。

    买一床被子,也没花多少钱,都是便宜东西。

    应该说是范云买的便宜。

    如果说范云去那种什么水星家纺呀,紫罗兰家纺呀,去买那种贵的被子的话,估计那个价格,会让他舌头伸出来半天收不回去。

    那里,有些床上四件套三件套之类的,一套下来都是成千块的,而他买的这一床被子,不过才三十五块钱。

    范云买完被子又去旁边一个卖炒货的小店买了一斤炒瓜子,买了一斤炒花生,另外还买了一斤炒板栗。

    瓜子和花生当然是留着自己吃的,而炒板栗——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范云准备带给唐若,唐若喜欢吃这个板栗。

    他觉得,如果把这个板栗给唐若的话,唐若一定很高兴。

    果然。

    唐若确实很高兴。

    当唐若发来信息让范云上去吃饭的时候,范云一口气就跑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六楼。

    上楼后。

    唐若在和马雪莹玩翻绳。

    看到范云买来了糖炒栗子,两个人绳子也不翻了,唐若直接伸手掂起一颗板栗,笑嘻嘻剥开皮递给马雪莹。

    她笑着问范云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吃板栗了?我今天下午的时候还想呢,等到有空的时候去买一斤糖炒栗子回来吃一下。”

    范云抛了个媚眼给唐若:“正是因为你想过了,所以我心里面就有感觉了,我就马上跑到那个炒货店里面去买来了,你看看,我们两个人心里面想的一模一样,这叫什么?这叫心有灵犀呀。”

    吹牛。

    范云买这个糖炒栗子,明明就是随机行动。

    不过,甜言蜜语谁都爱听。

    听着范云和糖炒栗子一样香甜的情话,唐若还是十分开心的。

    她笑嘻嘻的又剥了一个,喂进范云的嘴里。

    这时。

    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看着唐若和范云,那个年轻人冲范云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范云一开始还吓了一跳,他以为那个年轻人是唐若他们公司的职员呢。

    这……

    对于范云来说,现在心里面有点阴影,自从上一次他拔腿进唐若她们公司的饭堂,发现里面有人后,他的心里就有阴影了。

    不过。

    当他看到唐若满不在乎的样子,一颗刚刚提起来的心又慢慢放了下去。

    范云就觉得,或许这个年轻人是湘琴或者杨姐的什么亲戚吧,又或者是唐若的什么亲戚,也未必可知。

    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但是看到唐若不慌不忙的样子,范云也能猜出来,这个年轻人绝对不会是他们公司的员工。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年轻人笑了笑,主动打着招呼:“你好。”

    那个年轻人笑过之后,并未回话,并没有回上范云一声你好,而是拍了拍两只手,转身又去了厨房。

    范云刚想招呼他吃板栗的。

    一句话在舌头上打了个滚,还没有说出口呢,那个年轻人就进了厨房了,范云将那句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他不清楚这个年轻人的来路,所以范云也不敢表现的太过什么,他还是和唐若聊天好了。

    唐若通过范云的表情,已经猜出了他心里面的意思,于是对他笑道:“刚才那个男的,是杨姐的男朋友。”

    什么?

    范云觉得,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那一个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刚刚二十出头,可能比自己还小。

    而杨姐呢?

    杨姐应该有差不多三十岁了吧,没有三十,也有二十**了呀。

    她和那个小伙子之间的年龄悬殊,肯定相差不止三岁五岁,起码也要达到八岁以上,这样的两个人能走到一起,是什么原因呀?

    范云觉得很奇怪。

    奇怪是奇怪,这是别人的私事,他也不好深问什么。

    特别是唐若不说,他更不好问,于是范云也没有开口,本身范云不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如果说唐若要是告诉他,他就听着,如果不告诉他,他也不会十分好奇地去打听别人家的私事。

    杨姐与那个年轻人的年龄相差再大,与范云无关。

    唐若只告诉了范云那个小伙子是杨姐的男朋友,至于为什么他成为杨姐的男朋友了,中间的故事和插曲,唐若并没有说,可能她也不太了解。

    还是吃板栗吧。

    又甜又粉。

    满口都是幸福感。

    吃饭的时候,范云就注意观察那个年轻人,他感觉那个年轻人十分客气,那个年轻人的客气不是表现在说些什么你好他好之类的话,而是一直对吃饭的这几位女士以及范云陪着笑脸,说话的时候,还有一种唯唯诺诺的感觉。

    很奇怪。

    可能他就是那种性格吧。

    这种性格如果用两个字来总结的话,叫做拘谨。

    拘谨。

    大概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第一次来这个饭堂,也未可知。

    不过幸好大家都是年轻人,又没有领导,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尴尬。

    随意。

    随意就好。

    对于唐若她们几个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员工来说,人家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当然随意了,无论吃喝无论干什么,一举一动都十分的随意,以公司为家嘛,对不对?

    至于说范云,范云在这里蹭吃蹭喝的惯了,也很随意了。

    那个年轻人呢?

    那个年轻人表现的还行吧,虽然说有些拘谨,但是不像方科那么猥琐。

    看来,以后这里又多了一个新的成员了,只是,今天杨峰和杨岭那两兄弟没来,如果说那两兄弟来的话,就有四个男人了,四个男人,再加上这几个女同志,带着她们打牌的话,还是挺好的。

    想一想,有很长时间没打牌了。

    自从杨岭生了病之后,杨峰来的也少了,再加上先玲不在这里了,所以牌局很长时间都没有开过了。

    湘琴不怎么爱打牌,湘琴不如先玲那么合群。

    说实话。

    不知道是因为她年龄比较小的原因,还是她爱好的侧重点在别的一些东西上,湘琴和范云几个玩得不是很来。

    她能够给范云笑脸,纯粹就是看唐若的面子。

    湘琴当然也不敢惹马雪莹,马雪莹那个脾气很拗的,如果说谁要是把她惹到了,她可是不得了,会炸毛的。

    饭后。

    杨姐从冰箱里取了一些新鲜的龙眼出来,这个龙眼应该不是中午的水果,应该是她自己买的私货,杨姐把那些龙眼放在桌子上,笑着招呼这些人吃水果:“吃龙眼……吃龙眼了,这个龙眼很甜的,中间的籽很小,听说是广东那边的桂味龙眼来着。”

    范云也把自己买的糖炒栗子贡献了出来:“我这里还有板栗呢。”

    那就一起吃。

    想吃龙眼的吃龙眼。

    想吃板栗的吃板栗。

    随意。

    杨姐虽然招呼大家吃水果,但是她并没有将那个年轻人郑重的介绍一下,介绍给范云他们几个,所以说,这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了,杨姐和他是什么关系,她都没有说,杨姐不说,范云他们几个自然不好问。

    其实。

    有些事情倒也不必着急着搞明白,急于这一时就要弄它个水落石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一切自然而然的就会清楚的。

    吃完了水果,大家就散了。

    范云送唐若和马雪莹回去的时候,终于还是忍耐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若若,今天晚上在饭堂吃饭的那个男的是谁呀?我以前的时候,怎么没见过这个人啊?”

    唐若一笑:“那个男的是杨姐的男朋友,听说姓马,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他姓马,因为杨姐在厨房做菜的时候叫他小马小马。”

    小马过河?

    范云点点头:“嗯……对了,我发现那个男的挺勤快的,你看他一直在跑来跑去的帮杨姐做事情,最后吃完饭了之后,我发现那个桌子上面的碗全部都是他捡的,你有没有注意到?”

    唐若“嗯”了一声:“嗯,真的,你现在一说我才想起来,好像是那样子的哎。

    你别说,他还真的挺勤快的咧。”

    此时,马雪莹从唐若的怀里抬起了小脸:“姐姐,那个人老是冲着我挤眼睛……”

    唐若笑道:“他可能看你是个小孩吧?想逗你玩的,没关系,没关系的。”

    马雪莹哼了一声。

    “慢慢摇”跑得挺快,一会就到了马雪莹她们大院。

    范云有点恋恋不舍地握了握唐若的手,问道:“若若,你什么时候休息啊?

    什么时候休息我带你再去我们家玩吧,再拿一点蜜桔回来给你们家。

    今年我爸爸保鲜保了好多蜜桔,我妈那天还说呢,她说让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去,给你们家拿一些来。

    我跟你说,现在这个时候是蜜桔最好吃的时候,又甜水分又足,等过了年之后就不好吃了,皮软了,然后水分也少了。”

    这些。

    还用他说吗?

    唐若自己不知道啊。

    唐若伸手撩了撩头发,笑嘻嘻道:“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我感觉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上一次去你家的时候,你看看……我空着手,都没买什么东西,然后呢,又拿米又拿油,又拿了那么多的橘子回来,这太不好意思了……

    你到我们家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吃,就那样走了。”

    范云一笑:“那有什么关系啊,本来已经在我们家吃过饭了,好不好?

    再说了,我带你回去就是摘桔子的嘛。

    只是我跟你说,我妈那个人还是很好的,后来她拿油啊拿米啊,我倒是没想到。

    她比我细心多了啊。

    再说了,米又不值钱,我跟你说,都是自己家里种的。

    对了,你感觉我家那个米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街上买的那些米还好?”

    唐若点点头:“嗯,是的,街上面卖的那些米不行,就算是我们公司饭堂的米也不行……

    今天晚上你都知道了,那个饭什么味道。

    你们家里种的米还是更好吃一点,吃上去有一些香甜的味道,口感特别好。”

    范云陪唐若与马雪莹走到楼下,挥挥手:“嗯……

    那你们上去吧,快点上去吧,爬楼梯的时候注意点啊,不要摔跤了,我看这个楼梯很陡的……”

    细心。

    给好评。

    对于自己的女朋友来说,细心是所有技能里面必备的,也是必不可缺的其中之一。

    一定要让自己的女朋友随时感受到自己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这样,她才会对你也好。

    她会对你撒娇。

    会对你笑。

    而。

    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你面前撒娇、咯咯笑的时候,是让人感觉到多么幸福的时刻呀!

第267章 无极棍

    送完了唐若。

    范云并没有着急回宿舍。

    本来他是想回宿舍的,但是当他走到老广场的时候,两只脚不听使唤的,居然自动朝网吧走了进去,自从他玩上了那个打怪的游戏之后,范云也有点着迷了。

    进到网吧。

    开卡。

    上机。

    仍是那一阵阵古老而又沧桑的音乐声,仍是那扇长满青苔的大石门。

    登录进游戏。

    范云发现自己那的号还在幽冥圣域里,而且,他的身边密密麻麻都是怪,可能是刚刷新的原因。

    吓得范云不由头皮发麻,虽然说他的等级已经21级多了,但是,一个二十级的一个小小法师,独身在这张怪山怪海的地图里,简直就是找死啊。

    范云在这张地图,根本没有用的,他又不能打怪。

    如果他被那种滚动速度非常快的轮胎一样的黑色恶蛆给盯上的话,那么,基本上拱他三下两下他就会挂掉了。

    范云赶紧按下了回程卷。

    还好,还好,他身上还剩有他唯一的一张绿色回程卷。

    回到土城。

    范云觉得蜈蚣洞那个地方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去了,他转来转去,在城里转了半天,发现城中心安全区旁边有一个陵墓一样的建筑,那儿,有一个入口,里面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范云于是决定去那里面去探探险。

    进到里面。

    漆黑一片。

    时不时耳边传来一阵阵哼哼唧唧的声音,以及莫名其妙的一些怪物的咆哮声。

    有点吓人。

    范云点起蜡烛。

    借着蜡烛的微光,范云打量的周围,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倒是他的右面,似乎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手里拎着一只大棒子,在一个墙角那里不停的走来走去,似乎发现了他这个刚刚从地面进入洞穴的人类。

    见个面。

    甩个电。

    不管他是人是怪,范云首先一个雷电术劈过去再说。

    雷电术就是雷电术,威力不同凡响,一个电劈过去,那只怪物被范云电得身子往后一仰,同时哼哼唧唧了一声,原来那是一只黑皮野猪。

    话说。

    这些野猪是因为什么原因跑到这个洞里面来的呢?

    这里面黑灯瞎火的,它们又是怎么能够看清范云这些玩家的呢?

    很奇怪。

    只见这野猪一步一步朝范云走了过来,不停咆哮着,挥舞着手中的大棒子,似乎,它刚才被范云的一电电恼了,那只野猪想走到范云身边,狠狠地抡起大棒子将范云一棒敲翻在地。

    可惜的是。

    范云现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技巧,他并不和那只野猪搞肉搏战,而是转到了一个障碍物旁,隔着那个四四方方的石条子,狂电那只黑皮野猪。

    电。

    “咔嚓!”

    “咔嚓!”

    不得不说,这个游戏的效果实在是太好了,就连那闪电也和天上的雷电一样,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这种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地洞里,夹杂着怪物的咆哮,似乎这个地洞的深处,藏着无数不为人知的未知生物一样,听上去让人觉得十分的毛骨悚然。

    这个怪物血不多,然后还挺吃魔法伤害,范云三电两电就把那个野猪电翻了。

    电翻之后。

    黑猪爆出一堆金灿灿的金币和一两瓶药水,外加一件二十二级才能穿的魔法长袍。

    还行。

    不亏本。

    范云决定继续往深处走,就在这里面摸索着,看一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范云在这个洞里摸索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才终于发现,原来这个洞不止一层,另外还有一个入口,可以下到第二层。

    探险是人类的本性,范云当然要下去。

    下到二层。

    和一层差不多。

    范云基本上熟悉了这里面的情况,庞大复杂的地宫里面有三种怪物,一种是黑皮野猪,一种是红皮野猪,另外还有一种滚的跟轮胎一样飞快的黑色恶蛆。

    但是。

    这里面的怪物远没有幽冥圣域里面的怪物刷新时那么恐怖,那么可怕,所以说,遇到那种轮胎一样的黑色恶蛆,范云也能够对付得了。

    当然了。

    他必须要善于利用地形,那种黑色恶蛆,看上去虽然快,但是有点傻,碰到拐角的地方,基本上它不会拐弯。

    所以。

    范云常常就躲在90度的拐角后面,隔着墙电它,电翻一个,然后他才小心翼翼的再去寻找下一只怪物。

    黑色恶蛆不爱爆东西,不如小黑猪和小红猪那么大方,黑猪和红猪如果说电翻了,都会爆金币,时不时还能爆一些低等级的首饰和装备出来,黑蛆除了爆一点金币,什么都没有,打这个东西实在划不来。

    而且。

    万一不小心被它咬上一口的话,基本上就要去掉半条命,所以,范云在打怪的时候,打着打着,他就有选择性的去打,碰到黑色恶蛆,能不打就不打。

    他现在专注探险。

    跑地图。

    范云继续向地宫的下一层行进。

    三层亦如此。

    范云一直下的四层,四层的地图小了一些。

    到了四层之后,范云霍然发现,这里多了另外一种怪物,一种体型看上去比黑猪和红猪足足要大上一倍,手拿流星锤的一种白猪。

    这种白猪,移动速度非常快,十分惊人。

    范云一开始的时候过于低估了它,被这只白猪缠住之后,一流星锤过来,范云的血就被它捶的见底了,那一下可把范云吓死了,他赶紧往旁边一跑,跑到了一个墙角处躲了起来,那个白猪也飞快地跟着他走了过来。

    还好。

    这个白猪和黑猪红猪一样,虽然速度快,体型大,但是头脑比较简单,不会拐弯。

    范云隔着墙狂电那只白猪,白猪血量很多,有1000多滴血,于是范云就感觉这种白猪有可能是个小boss。

    既然是小boss,就不得不说真的是皮糙肉厚呀,明明范云电小黑猪只用四五下就可以了,电它,起码垫了三十几下才电翻。

    电翻之后,这只小猪来了一个4x4的小爆。

    范云觉得这个小猪好小气啊。

    还不如小黑猪呢。

    有的时候小黑猪还会来6x6的爆,爆完之后,通常都有两三件首饰,一件衣服。

    但是,不管怎么样,所有的东西都要捡起来,习惯性的捡垃圾,是一个法师最基本的素养。

    捡。

    捡完垃圾,范云习惯性的打开装备栏来看一看,看一看里面有没有什么东西,这个是希刚和李阳教他的,叫他每一次捡到了装备,都捡起来看一下,万一,有什么小极品呢?

    小极品没有。

    里面倒是有一根长长的烧火棍。

    无极棍?

    什么鬼?

    一根两头带着铁箍,看上去如同烧火棍一般的木头棍子,范云点上去一看,属性攻击8-16,道术3-5,需要精神力25,不是他这个法师用的,是道士用的,范云摇了摇头。

    不好。

    没什么用。

    范云决定,等一下回去直接卖给武器店,应该能卖几瓶药水钱。

    这时。

    范云的背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听上去极其兴奋的男高音。

    “卧槽!

    无极棍!”

    “什么?哪里?哪里?”

    一声无极棍,网吧里当时就站起来了十几个人。

    站在范云身后看他打游戏的那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推了推眼镜,兴奋的喊道:“这里,这里,猪洞,猪洞,猪四爆无机棍了,我去,这运气太好了。”

    此时,远处一个年轻人一推椅子朝范云这边跑了过来,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他也顾不上喊疼,直接从地上爬了起来,立刻跑到范云的背后看着。

    这时。

    网吧里面顿时热闹起来了,有十几个玩家游戏也不打了,全部站在范云的身后,强烈要求要看一看他刚刚爆出来的这一条无极棍。

    看吧。

    范云通过这些人的反应,也意识到了这一根武器的罕见和珍贵,于是,立马按了回城。

    范云站在安全区里,点开自己的包袱,满足这些围观的吃瓜群众的强烈要求,给他们看这一根新鲜出炉的道士装备——无极棍。

    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将自己的眼镜摘下来,用衣服反复擦了擦,然后再戴回去。

    他将脑袋向前探了探,仔细盯着屏幕上的那根无极棍,反复看了又看,连声叹道:“哇,去,这个运气实在是好爆了,无极棍呀,道士神器啊!

    猪四打的,我去……

    我们行会的老大在猪七包场,包了整整半个月,才打到那么一条无极棍。

    猪七啊,猪七是什么概念?

    猪七里面全部都是小白呀,那么多的小白,半个月才爆了一条出来。

    我去,你这法师等级也太低了吧,还不到22级啊。

    我……这运气,21级的一个法师打一个小白,就爆了一条无极棍出来,我去。”

    这时。

    站在范云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连连嚷道:“喂,哥们,你卖不卖?这条无极棍卖不卖?我买了,多少钱?”

    一听说有人要买,另外几个人也嚷起来:“我买,我也买,我也想要。”

    戴眼镜的那个年轻人推了推眼镜,笑道:“你们和他是一个区的吗,就要?”

    旁边一个胖子道:“不是一个区的又怎么啦?大不了重新练一个号嘛,有什么关系啊,对不对?”

    “就是,就是。”

    这……

    范云有点将信将疑,这个玩意儿真的能卖钱?

    能卖钱。

    他也不知道价呀。

    虽然这些人的话让范云很激动,但是,他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不着急,东西现在在自己的包里呢,它又飞不走,不着急不着急。

    范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打电话问一下希刚,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看一看这个棍子到底是什么价格。

    但是。

    范云又一想,告诉了希刚不就等于告诉了李阳了吗?

    那么。

    这条棍子自己是卖掉呢?还是留给李阳呢?

    范云觉得,还是不要卖了,上一次自己才给了一本狗书给李阳,这一次,这把无机棍自然也要给她了,还用说吗?

    范云想到了这一层,就摇手对旁边的那些玩家道:“不卖不卖不卖,我有个伙计也是玩道士的,已经带狗了,她和我一个区的,我这个要送给她的,不卖不卖,谢谢啊。谢谢大家支持,谢谢大家捧场。”

    站在范云背后的那些人,过足了眼瘾之后,见范云坚持不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那些玩家一个个交头接耳连声嚷道:“走走走,下猪洞,下猪洞,去猪洞打小白去,哎呀,这个小白能爆无极棍啊,我们不知道呀!”

    “就是就是,我们到哪里打?猪五还是猪六啊?

    要不,去钻石墓阵?”

    “行,去石墓阵吧,猪七不能去,猪七是人家包场的,去了就给清出来了,我们去包房间,去石墓阵包房间好了,那里面也刷小白的。”

    “走走……快点快点。”

    范云坚持不卖,这些人也拿他没办法。

    范云是个成年人,他们总不好对范云下手,直接抢他的吧?

    据说。

    有些地方的有些玩家,因为打出来了好装备,而遭到了同网吧人的妒忌,然后被四五个人要挟着,将装备给抢跑了,强行交易走了的事情都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

    真是奇怪。

    那些人为什么会那么上瘾呢?

    不就是一件装备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范云决定这件装备就留给李阳了,下一次再和她一起出来玩的时候,直接给她。

    把无极棍存好,存在仓库里,范云继续练级。

    因为他现在已经21级过大半了,眼看着再打上两三个小时就能够升二十二级了。

    对于一个法师来说,二十二级又是一个分水岭。

    因为。

    一旦到了二十二级之后,就可以彻底的甩掉中盔,穿上魔法0-2的魔法长袍了。

    而只有穿上了魔法长袍,才意味着,角色从小小的术士转变为真正的法师。

    为了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吧。

    接着钻猪洞。

    到这里面玩挺好的,不用跑那么远。

    不像去蜈蚣洞那样,每一次都要千里迢迢地跑到地图的最左上角去。

    范云又钻到了猪洞里,摸索着继续向下走,刚才他只是在猪四,他还没有去猪五猪六猪七呢,刚才这些玩家都已经说了,猪洞最深处是猪七,据说,那里和蜈蚣洞里的幽冥圣域那些小地图差不多,满满当当都是怪。

    范云决定一边打怪一边往下走,去猪七开开眼。

    他也倒不急,他现在的目标主要还是升级。

    他现在这个级别,还属于小号。

    根本不够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那种独身探宝的级别。

第268章 生活是什么?

    本来。

    范云的计划是自己如果说能够打上三个小时,打到晚上10:30,自己就能够升22级了。

    可是真正打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一直打到了十一点半,经验条仍然还差那么一丢丢,才能到22级,他不由得往椅子背上一靠,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又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休息一下。

    范云走到服务台去买了一瓶可口可乐。

    当然是冰过的。

    碳酸饮料和啤酒其实是一样的,如果说不冰的话,喝起来特别的不爽。

    而一旦放在冰箱冰柜里冰过之后,饮料就神奇地被脱胎换骨了,打开瓶盖,对着嘴巴,美美地喝上一大口,那股凉气瞬间就会从喉管流到胃里面,让人不由自主就想打个嗝,将肚子里面积攒了许久的废气给带出来似的。

    那种感觉。

    太爽。

    范云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可乐,他左看看右看看,趁着这个短暂休息的空当,范云发现,整个网吧里现在人还是满满的。

    仍然还有一些没有轮到的玩家,站在另外一些正坐在电脑前啪啪啪按着鼠标和键盘,打得不亦乐乎的玩家看得上瘾。

    旁边休息等待区,还有四五位玩家坐在沙发上,每个人手里都捏着一个号码等着呢。

    范云忽然觉得,如果说在城里开一个网吧的话,生意应该不错,看这家网吧,接近五十多台机子居然座无虚席,每一台机子都有人,这还不算,那些中途来过之后发现没有机子了,一边摇头叹气一边离去的上网者。

    这四五十台机子里,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玩家,当然了,大多都是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而这十几个女孩子里,只有那么一两个是玩其它的,剩下的那七八个,居然和他们这些男的一样也在打游戏,打的也是和他们这些男人们一模一样的游戏。

    看吧。

    每一排的这七八台显示器,扫上一眼过去,全都是一模一样的游戏,除了游戏的区、服不一样外,其它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游戏真火。

    能不火吗?

    就连范云这样一个自我感觉控制力极强的人,现在打着打着,都有点上瘾了。

    打。

    喝完了饮料,范云又起身上了一下厕所,把后勤工作搞好,然后才能安心的坐下来打怪。

    范云又钻进了猪洞里。

    听着那种跑动的时候沙沙的声音,范云简直感觉到有点着迷呀,此时猪洞里面的光线一切,变成了白天。

    白天。

    范云决定不再打那些小怪了,而是直接往下冲。

    一二三四这几层他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吗?

    未必吧?

    譬如。

    范云跑着跑着,在猪四他突然发现有一个小台阶,从来没有去过的小台阶。

    于是。

    范云就决定上去看一看,当他点着鼠标将人物走上那个台阶的时候,忽然发现,他居然在一座房子的背后出来了,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到过的城池,这个城池的名字叫做沙巴克。

    这里面有树有水。

    生机盎然。

    很奇怪。

    还有花园。

    这里看上去比土城里面到处都是黄沙的景象要漂亮的多,范云于是决定,暂时先不打怪,在这里面逛一逛,看一看是什么情况。

    范云在这座城里逛了一圈之后,发现这里有很多玩家头上都顶着一个沙巴克的括弧。

    这是什么鬼?

    他不太懂。

    这里面的人似乎对他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玩家并不怎么友好,其中,有两个等级和他差不多的道士和法师,还一左一右夹攻他。

    道士在他的身上涂上了毒,法师手起来,用雷电术对准范云劈头就是一电。

    范云当然打不过他们。

    打不过就跑。

    这是范云在这个游戏社会里所学到的一个生存法则。

    于是。

    他飞快地按下了随机卷。

    “唰”的一下。

    范云一下子飞到了地图的最右上方。

    这里是沙漠和森林的接壤地带,左边是沙漠,右边是很大的一片密林。

    范云左右看开,这时突然之间从那片森林里面冲出来了两匹狼向他扑了过来。

    倒把犯人吓了一跳。

    一电过去。

    “嗷”的一声。

    一匹狼当时就被他电翻在地翻云看看,那个狼血很少,40多点血。

    再电一下,另外一匹狼也被他电倒在地,血少,他获得的经验也少。

    范云向左边走了走,走进黄沙里,顺着地图的最上方不停的走着,因为他发现这里有很多小红点,有小红点,就代表有怪物。

    都是一些很低级的怪物,血量很少,打来打去也没什么意思。

    就在范云决定不在这打的时候,突然他发现最最上面靠近地图的最边缘处还有一个红点,于是范云就走了过去。

    巨型多角虫?

    小boss?

    不管大小的boss,遇见了总是要打的,坚决不能放过。

    三下五除二,范云就将那一个小boss放倒在地,这个小boss十分慷慨,直接给他来了一个8x8华丽丽的大爆。

    爽。

    范云将鼠标移了过去,乱点一气,在那只巨型多角虫爆出来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

    木剑。

    牛角戒指。

    小红小蓝。

    还有一枚魔法师的初级装备——六角戒指。

    这枚六角戒指,差点没让范云从椅子上跳起来。

    攻击0-1,道术0-1,魔法0-4……

    哇!

    这是什么?

    这是极品呀。

    现在范云也懂了,什么叫极品,什么叫名牌。

    原来那些所谓的沃玛套,祖玛套装备就叫做名牌,比如说他打到的那枚红宝石戒指,就是名牌。

    而这枚六角。

    则是极品。

    虽然它的魔法上线和那枚红宝石一模一样,但是这一枚戒指只需要区区的7级就可以带了,范云并没有客气,他直接就将这枚六角戒指戴在了装备栏里,替换下了一枚魔法0-2的蛇眼戒指。

    现在,范云也知道了一些东西。

    比如说在这个游戏里面,法师就要追求高魔法,道士就要追求高道术,战士则追求高攻击。

    上限越高,伤害越高,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不要小看多加的这两点魔法,多加了这两点魔法,范云就可以感觉到有的时候,之前需要多打一电的怪物,而现在却完全可以少电一下了,少电一下,就意味着可以少喝一些药。

    少喝的药都是钱啊。

    钱钱钱。

    一切都跟钱有关。

    对于范云来说,他这个角色比起道士和战士又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如果他一旦身在外面的地图,那么,他就可以使用一个叫做瞬间转移的技能。

    这样他就可以少买许多随机卷了。

    范云被沙巴克的人给打出来之后,路上面顺手打了一只巨型多角怪,还报了一个小极品,所以说他的心情倒也没怎么懊恼,于是范云不停的按着瞬间转移,按来按去,终于按到了盟重的门口,两个大刀卫士那里。

    这里正有三四个道士练骷髅,不停的甩着符,召唤一只白色的骷髅出来,然后不停被站在门口的两个大刀砍杀,地上,一堆的骨头碴子。

    这些。

    都是聪明人。

    当然了,也是有钱人。

    在这个游戏里面道士是最有钱的,因为他消耗少,他既可以给自己加血,又可以拿刀砍怪,有红的时候就磕红,没红的时候就磕蓝。

    并且他的负重还不低,他不用像战士法师那样一次次的往城里面跑,来回跑着买药。

    他只需要带上少量的红药和蓝药,然后跑到打怪的地方不停的混地图就可以了。

    一边打一边捡垃圾,直到包里面捡的满满的,再也放不下了,这时候再回城也不迟。

    并且,道士的攻击还不低,特别是那个宝宝。

    范云跟着李阳和希刚在幽冥圣域混的时候,就见识到了。

    李阳的那一只神兽从一开始的几百点血,最后居然十分可怕的升到了一千九多点血。

    一千九百点血是什么概念?

    很多boss才1000多点血,李阳的那个神兽比boss还要boss,实在是让人觉得可怕。

    范云,觉得带神兽的道士都是神,相信在这个游戏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惹神的。

    李阳对他来说,现在就是他的大腿。

    他如果说想玩好这个游戏,最好还是要紧紧抱着李阳的大腿。

    不说别的。

    就说他在幽冥圣域的时候,根本就不用他打怪,只需要希钢那个战士轮起他的半月弯刀,加上李阳的那只神兽不停地喷火就可以了,范云就是一个混子,而且李阳还要时不时的照顾他,帮他打隐身打防打魔,免得他在怪物堆里暴露出来,被那些怪物给摩擦了。

    有的时候,范云有点后悔,他觉得自己应该玩一个道士的,道士的可玩性似乎比法师的可玩性更高一些,更有意思,又不容易死。

    但是。

    范云看看这个自己这个马上就要22级的法师,觉得玩一个道士需要重新从一级开始练,哎呀,那个过程实在是过于漫长,让人觉得十分痛苦,还是算了吧。

    范云回到城里,继续去打怪,他的对象,仍然是那些可爱的小猪猪们。

    终于,在他又打了将近两个半个小时后,他的经验条一变,红蓝全满。

    范云终于升到了二十二级。

    首先摸出自己仓库里面,当时李阳给他的一件魔法0-3的衣服,这件衣服也是个小极品,加了一点魔法。

    穿上魔法长袍的那一刹那,范云才感觉自己此时像一个真正的法师了。

    魔法长袍是等级22级装备的,造型十分的古朴,衣服全部呈灰色,灰色中还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红。

    那些红,不知道是不是当年曾经与沃玛森林里的半兽人军团恶斗厮杀过的那些勇士们,身上沾染了怪物之血呢?

    范云把仓库里的那一枚红宝石戒指翻了出来,戴在装备栏里面,他反复的看了又看,最后还是舍不得戴在身上,终于又放回了仓库里。

    这枚戒指。

    太漂亮了。

    到目前来说,范云觉得这一枚戒指比他所有见过的那些装备都要好看。

    包括。

    什么无极棍,裁决,骨玉。

    也包括。

    什么思贝尔手镯,生命项链,恶魔铃铛,三眼手镯,骑士手镯等等等等。

    搞好了身上的装备之后,范云忽然觉得自己今天晚上的游戏打得已经十分尽兴了,可以下机了。

    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将自己的游戏界面关掉,然后去服务台结账下机。

    范云前脚一离开,后脚,他的那台机子就有人坐了上去。

    为了玩这个游戏,有好多人宁愿在网吧里面苦苦的坐着,等上那么一两个小时也在所不辞。

    出了网吧。

    范云贪婪地呼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

    网吧里人太多,又有抽烟的,又有抠脚的,里面的空气质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虽然在里面的时候感觉不到,但是一旦出来了之后,就明显的感觉到有差距了,外面的空气新鲜无比。

    范云的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

    看起来,打游戏也需要消耗体力。

    别说,这一会儿范云还真的觉得自己有点饿了呢,于是他决定买点东西吃。

    范云左看右看,发现网吧的斜对面有一个卖烧烤的摊子,于是就走了过去。

    烧烤摊,其实并没有几个客人了,只有年轻的那对小夫妻依然守在自己的摊位处。

    此时已是深夜两点多了。

    烧烤摊的帐篷里。

    这对小夫妻热情地招呼着范云:“老板,吃点什么?”

    范云瓮声瓮气回答道:“给我炒一个炒粉吧,加蛋啊,加蛋,加肉,然后多放点辣椒,另外,再烤十块钱的羊肉串。”

    生活质量不错。

    于是小夫妻中的那个老公就忙活了起来,打开煤气灶开关,替范云炒炒粉。

    范云打量了一下帐篷里。

    帐篷里,靠最里面放着一个推车,推车里睡着,一个看上去大约也就是一岁多的小孩子。

    小孩子的身上,盖着一个薄薄的小棉被,此时,睡得正香。

    范云心想:看起来,干什么都不容易呀。

    就说这一对小夫妻吧,为了做生意,为了生活,连自己一岁多的小孩子都要带出来。

    别的小孩子,现在早已经躺在温暖的床上,躺在妈妈的怀抱里进入梦乡了。

    而这对卖烧烤的小夫妻的孩子,却只能躺在手推车中,说这一个小宝宝是餐风露宿,也不为过呀。

    不容易。

    于是范云就想,生活是什么呢?

    生活大概就是为了能够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而不断做出的挣扎吧?

    又或为了一个既定的目标,不断不断前进的脚步吧?

    想来想去,他也总结不出高深的理论和概念出来,诠释不出生活是什么。

    这时。

    他的炒粉炒好了。

第269章 帮李阳搬东西

    长夜漫漫,万家灯火已寂。

    老广场。

    就连烧烤摊背后楼上,唯一亮着的那盏灯火也熄了。

    可是。

    就是在这样一个北风陡峭的深夜里。

    仍有像卖烧烤的小夫妻这样的人,正在苦苦守候着有可能出现的客人的的士司机,此时正载两个从网吧里面出来的少年呼啸而去的“慢慢摇”司机,仍然强撑着精神,努力赚取着一点微薄的金钱。

    为了明天。

    为了希望。

    为了……

    爱。

    为了自己能够在这个繁华的世界上,即使艰辛,却也不失尊严的活下去。

    范云提着炒好的炒粉,烤好的烧烤,左右看了看,打量着这些平凡而又可亲可近的人,心里面充满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的。

    温暖。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范云的心情,绝不是矫情。

    温暖与他而言,就是在这人间所慢慢弥漫出的一点一滴的烟火气。

    这烟火气中。

    有那么多生动鲜活的面孔。

    即使愁苦。

    即使微笑。

    即使幸福。

    即使温馨。

    无论哪一种表情,对于范云来说,都能够让他感到温暖,这种温暖也是他作为这个社会中的一份子所参与在里面的时候,所品尝到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例如。

    那对卖烧烤的小夫妻忙忙碌碌,两个人趁着做事的空档,互相对视时候发出的那种会心的微笑,就能让范云感觉的心里面十分温暖,他觉得,那对小夫妻的眼神,大约就是爱了。

    唯有爱。

    才能让两个相亲相爱的人在这种寒凉的夜晚偎依在一起互相取暖。

    也包括那个宝宝。

    范云提留着炒粉和烧烤,一边走一边吃,他还没有走回宿舍呢,这些填肚子的东西就已经被他消灭完了。

    回到宿舍,范云直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

    范云休息。

    当他睡在床上,仍在梦乡的时候,电话响了。

    电话是李阳打来的。

    “喂,范云,你今天上班没有啊?”

    范云迷迷糊糊的回道:“没有啊,我今天休息,我在宿舍睡觉呢……睡懒觉呢,怎么啦?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李阳高兴得道:“你是属猪的呀?

    你看看几点了,都9点多了,你还在睡觉呢,真是的。

    别睡了,别睡了,快点起来,起来帮我个忙,帮我去搬点东西啊,去城东收费站,我那宿舍。”

    “搬什么?”

    李阳催道:“……帮我把东西都搬回城里来啊,我现在没在那边上班了,我现在调到城里的收费大厅来了。”

    范云从床上坐起来:“好呀,那我在哪里等你啊?”

    “你现在在哪呢?”

    范云一边下地,一边打着哈欠:“啊……我现在在宿舍啊,我今天休息嘛,所以就没有那么早起来,你不打电话过来给我的话,我还睡觉呢,本来准备睡到中午才起来的。”

    李阳“嗯”了一声:“那你在宿舍等着吧,我开摩托车过来接你,对了……等下要不要帮你带早餐啊?

    哎……算了算了,还是帮你买点吃的吧,帮你打个米粉吧,好不好?”

    当然没问题。

    范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换衣服。

    等他收拾利索了之后,过了没有十分钟,李阳就到了他楼底下了。

    也不知道她是问谁的,好像轻车熟路的样子。

    范云也没多想,从楼上噔噔噔就下来了,下到楼底下,对着李阳笑道:“昨天晚上打游戏,打晚了,我昨天去网吧去打游戏去了,因为我21级嘛,快升22级了,我就有点着急,所以说一直打到两点多钟,后来实在是熬不住了,感觉特别困了我才回来的。

    本来今天休息,没什么事,我准备睡到中午起来的,你又打电话过来了。”

    李阳呵呵一笑:“嗯!知道了,帮我去搬东西吧,搬完东西没什么事了,回来我们下午一起去玩,或者说晚上等李希刚下了班,我们一起去吧,等李希刚下了班,我们就在外面吃个饭,吃完了饭,然后三个人一起去。”

    范云高兴地道:“好啊,没问题啊,那你的东西在哪里呢?

    哦,对,你说过,是在那个城东收费站,对不对?

    那……

    走走……

    我们快点去,去帮你把东西搬过来。

    多不多啊?要不要租个车呀,还是怎么样?”

    李阳一笑,拍了拍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来吧,东西也不是特别多,我们收费站有一个专门拉货的车的,等一下就让司机用那个车帮我拉回来就可以了,昨天的时候我已经跟他说好了,让他在收费站等着我的。

    主要是东西不多不少的,要找个人帮我搬一下,上去整理一下,其实我整理的差不多了,我自己的东西都整理差不多了,还有一些板凳啊,桌子啊,那些东西啊,要帮我搬回来。”

    行吧。

    出发。

    范云笑着对李阳道:“开车行不行啊?要不要我搭你?”

    李阳伸出小拳头,捶了他的肩头一下:“我帮你买了米粉,你坐在后面吃米粉吧,好不好?

    我开摩托车。

    等我开到的话,你的米粉也吃完了,然后就好干活,不然的话,到那里又要专门的给你时间吃米粉。

    再说了,这个米粉如果放时间久了就不好吃了,就成了一坨了。

    我搭你吧,你放心,我开摩托车比你开的时间久多了,你那个驾驶技术……

    我还不放心呢。”

    嗬!

    李阳是高估自己。

    低估范云。

    那就走呗。

    范云跨上了摩托车,坐在李阳的身后,闻着她身体上发出的一阵阵芳香,不由得心旌摇荡,他赶紧将米粉抄在碗里,往嘴巴里面扒拉起来。

    果然。

    李阳开摩托车的驾驶技术是相当不错的,非常的稳。

    稳到什么程度呢?

    稳到范云喝汤的时候,都没有一点摇晃。

    “轰……”

    “呜呜呜呜……”

    摩托车在城里三拐两拐,就到了城外咆,一路哮着冲上了322国道,朝着城东收费站疾驶而去。

    凉风扑面。

    秋阳无边。

    范云左手拿碗,右手拿着筷子,不停地往嘴巴里面扒拉着米粉。

    味道不错。

    当然了,主要是他今天睡得比较久,起来晚了,现在已经是10:30快11点了,对他来说,等于是早饭跟中饭一起吃了,范云的肚子其实也饿了。

    一个人一旦饿起来的时候,吃什么东西都好吃了,别说吃米粉了,就算是有两个窝窝头,此时,范云也绝对吃得十分香甜,觉得非常可口。

    不一会儿,摩托车就驶入了城东收费站的大院里。

    李阳引着范云,先走到她住的那间宿舍里,指着宿舍里面的东西对他道:“你看看,我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我自己的那些衣服呀什么的东西我都打好包了,装在袋子里面了。

    然后……

    这边还有一张桌子,嗯,那边的话,几张板凳,这些都要拿的。

    这张床也要拆回去,因为我昨天去收费厅那边的宿舍看了,那里没有床。

    把这张架子床也拆回去。”

    范云点点头。

    表示明白了。

    李阳又道:“那你先帮我拆着啊,先拆床,我去叫一下司机,我看看他在哪里,我把他叫过来,让他也帮你一下。”

    “嗯,好的。”

    范云看了看那一张铁架子床,还好,这张铁架的床不用螺丝刀和扳手之类的拆装,是属于那种简易组合型的架子床,于是,范云直接上前动手拆了起来。

    从床板开始拆……

    稀里哗啦。

    就在范云拆得不亦乐乎,正在撒欢的时候,李阳回来了。

    一个人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李阳嘴里面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着手中的一串钥匙,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对范云道:“喂……范云,你的驾驶证已经开了那么长时间了,现在给你一个表现技术的时候……

    你看看,我们那个司机有事情走了,他把钥匙留在这里了,然后说让我回来时候,看见哪个同事有空就让哪个同事开一下。

    我看倒不用同事开了,你不是考了驾照了吗?都考了那么长时间了,你来开,怎么样?”

    当然没问题。

    李阳敢把钥匙给范云。

    范云就敢开。

    自从他考了驾照之后,都没有什么机会摸方向盘,手一天天正痒得要命呢,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怎么会推辞呢?

    所以。

    就连范云拆起架子床来,速度也快得要命。

    快点拆完了,快点装上,然后考过车瘾。

    如果说你已经考完驾照,很久没摸车的话,那么你就知道,那种想摸方向盘的感觉是多么的让人急不可耐。

    像范云一样。

    范云蹬蹬蹬蹬跑上跑下,顺着楼梯,把那些东西一样一样搬下去,全部都装到了收费站皮卡车的车斗子里。

    李阳也搬了两样,但是李阳都是搬得轻东西。

    至于那些个床架子、床板之类的大家伙,还是要看范云的。

    范云一个,起码要顶李阳5个。

    装完了车,范云拍拍手,在房间里面又巡视了一圈,问李阳道:“应该差不多了吧,好像没有什么东西了,你看看,这房间里面还有什么东西要搬的呀?

    对了,你那个洗手间、阳台……看那里面东西有没有要收的?”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

    李阳冲进阳台。

    范云也跟了过去。

    这……

    有些女孩子家私密的东西都被他看到了,不好意思呀,不应该呀。

    范云脸一红,赶紧从阳台退了出来。

    本来,李阳也有几分不好意思的,但是看到范云那种贼兮兮的模样,反倒笑了:“干嘛呀?跟个小偷一样,你进来偷东西的?

    能不能不要贼眉鼠眼的,到处乱溜啊?”

    溜了吗?

    范云挠挠后脑勺,心想:我溜了吗?我没有溜呀,我只不过是想过你过来帮你搬东西而已嘛,哪知道,你那个阳台上面都挂的是什么东西啊?

    范云又走回外面房间四处扫了一下,一片狼藉,简直就跟鬼子进村一样。

    管它呢!

    不管了。

    这里的卫生交给下一位了,看看下一位是谁来住的话,还是让她收拾好了。

    开路。

    开路。

    范云拿着钥匙打开车门,跳上了驾驶位,调了调座椅,然后身体往后面靠了靠,感觉不错,十分良好。

    然后,他又左右看看那个反光镜。

    看完反光镜之后,范云感觉到好像自己还少了一个什么步骤,然后又跳下车去,围着车子转了一圈,检查了一下轮胎。

    甚至。

    他还猫下腰去,看了看轮胎下面有没有什么杂物或者什么东西。

    没有。

    一切正常。

    不得不说,都是他们的教练教的好,所以他才能够这么认真仔细。

    认真仔细一点是应该的,起码在开车之前要检查一下轮胎的气压,看看有没有轮胎没气的或者是气压不足的。

    另外。

    还要检查一下轮胎下面有没有异物,或者说有什么动物呀,嗯什么障碍物啊之类的,都要检查一下。

    这个。

    是作为一个司机必备的基本素质。

    有些老司机驾驶室里甚至还会常备一把小锤子,每一次开车的时候,都要用锤子敲一下轮胎,以此测定轮胎的气压。

    如果说,你看到哪一个司机拿着一把小锤子嘣嘣嘣敲着自己轮胎的时候,那么,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一个就是老司机了。

    老司机才能够通过轮胎的反弹之力,测出来轮胎里面有几个气,新手司机不懂的,新手司机只会看轮胎鼓不鼓,瘪不瘪。

    目测很重要。

    范云检查了一圈,感觉一切正常,没什么问题,于是又重新爬回驾驶室。

    驾驶室里。

    李阳朝他抿嘴笑道:“不错呀,小伙子啊,开车这么老练,还知道下去检查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不错不错……”

    范云咧了咧嘴:“应该的,这个都是基本功来着,每一次出车之前都要检查车辆的情况,我告诉你,其实还有几个步骤我没检查呢,按理说,还应该检查一下机油,检查一下水箱,检查一下油箱,这些都应该检查的……”

    李阳笑道:“油箱和水箱不用检查了,那个司机都跟我说了,他今天早上还开出去了呢,里面加满了油了。

    然后……水箱里面有水的,不用管的,你直接开就可以了,车子的情况很好的,车况非常好……”

    呵呵。

    那就好。

    不用范云加油,就没问题,如果说让范云加油的话,那么,这笔油钱不是要让范云出了吗?

    出油钱当然也没问题。

    但是,这个车是公家的车呀,公家的车烧私人的油,这让范云觉得不值得。

    范云套好安全带,对李阳道:“如果说没有其它东西了,我们可开车了,出发了。”

    出发。

    李阳将手向前一挥,做了一个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手势。

第270章 范云就是李阳抓的苦力

    忽然。

    李阳又对范云道:“妈的,刚才被你一催,催得我都忘记了,我摩托车还没开呢。

    你开这个车,我开摩托车,然后你开慢点……

    我走前面啊。

    你跟着我走就可以了,就在那个朝阳路……朝阳大街下去一点点,往右面一拐,那个大圆盘那里,就是收费站那个大厅。

    然后……我们就住在那个大院里面。

    其实我本来不用住那的,按理说我回家住就可以了。

    但是,我想占一个位置,万一想去宿舍睡一下,或者值夜班的时候,我就不用跑回家了,是不是啊?”

    范云一笑:“那你去吧,你去开摩托车吧,我开慢点就好了,我开在后面跟着你。”

    李阳又道:“保持距离啊,注意安全,你开慢点就可以了啊,不用开太快了,我们开慢点也就是20来分钟就到了,开快点最多也就是10来分钟,相差不了多远的,不要求速度,我们开车不求快,只求稳,啊……”

    得嘞。

    姑奶奶你怎么安排,范云就怎么做。

    李阳又跳下驾驶楼。

    “呯”的一声,用力将车门砸上了,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这个小女人,有些时候办些什么事情,也是毛手毛脚的,粗糙得很,简直就是女汉子一枚。

    李阳发动摩托车,回头朝范云做了一个开路的手势,然后东拐西拐就上了国道,范云也打燃皮卡车的发动机,跟在李阳后面,拐上了马路。

    这个车……

    难开的很啊。

    方向盘硬得扳不动,一点都不好用,感觉好像不是液压的,而是机械方向似的,也不知道800年没打黄油了还是怎么回事,反正那个轴承跟轴承之间好像一点都不润滑了。

    离合器也高。

    离合器踩到了底,挂挡还很难挂,感觉总有点挂不进档位去,想打齿的意思,真不知道那个司机是怎么开的。

    范云摇摇头。

    他把离合器踩下去,用力轰了一脚油门,将发动机的车速提上来,然后按着挂挡杆往左上角用力一压。

    还好。

    给他挂进去了。

    挂进去之后,范云开着皮卡车上了马路,然后向前行驶了大概两三百米的样子,他又轰了一脚油门,从一档换到二档。

    “吱……”

    打齿!

    这种情况,如果说是在驾校跟着教练的话,马上教练就会脸色铁青吼道:下课,下课。

    范云决定算了,就挂二档,本身皮卡车有四个前进挡,一个倒档,范云感觉挂档这么难挂,算了,三四档就不要操作了,直接二档跑好了,反正又不远,如果感觉到车速慢的话,就加加大油门,用油门来弥补车速的不足好了。

    就这么办。

    虽然是二档,速度也不慢,跟在李阳的后面,大概也就是保持着五六十米到一百米之间的距离吧,范云看了看码表,五十码左右,五十码,不慢啦!

    起码。

    他感觉不慢了。

    至于那些呼啦呼啦从他身边超车而过的司机感觉慢不慢,那就是别人的事了。

    慢是慢,但是挺安全,范云走主车道,他也不走超车道,反正他就拿皮卡车当拖拉机开,总没问题嘛。

    三十分钟后。

    范云跟在李阳的后面,晃晃悠悠将皮卡车开进了收费站办公楼的大院里。

    开进去后。

    在李阳的指挥下,范云费了老大鼻子的劲,才将车子倒到她那栋宿舍楼的下面。

    无非就是左左右右拐。

    等范云停好了车,李阳才道:“你也太菜了,你这水平,简直就是个菜鸡啊,这么小的一个车,你开得这么费劲。”

    范云很尴尬:“主要是你们收费站的这个车太难开了,如果说是好开点的话,我跟你说,我的水平还是可以的,我们队里面的那个车就可以。”

    是的。

    他们队的车可以。

    他都能把他们队里面的车当坦克开,直接将车库的门撞倒。

    厉害了。

    李阳信他个鬼:“可拉倒吧你,如果你是个老司机的话,你会挑车啊?

    根本不用挑车的,人家那些老司机,无论什么车,一摸就直接上手了,你这个水平,一看就是新手好不好?

    我跟你说,我在路上都等了你好几次了,我就怕你跟不上,我都没开太快,我的摩托车那么慢,你没看到啊?

    不然的话,我早就不知道把你甩到哪里去了。”

    瞎说什么大实话。

    明明知道范明是一个菜鸡,就不要打击他了。

    搬东西搬东西。

    赶紧把东西卸下来吧。

    搬。

    范云跟一头牛一样,帮李阳把那些床板啊、床架什么的全部通通的扛上了楼,扛上去不说,还要把它们组装好。

    组装好不说,还要拿着扫把帮李阳搞卫生。

    范云这是被李阳抓苦力了。

    惨兮兮的。

    组好了床。

    范云找了一个盆子跑到洗手间里面去接了满满的一盆水,在宿舍里面撒来撒去,免得扫的时候起浮灰。

    此时李阳早已经拿着抹布抹上东西了。

    窗台。

    桌子……

    卫生搞起来。

    搞着搞着,李阳突然问范云:“你昨天晚上跑到网吧去打游戏,干嘛不叫我呀?”

    范云奇道:“我昨天晚上打到很晚哎,我都打到差不多两点多钟了才从网吧里面出来,你的话……你们女孩子能行吗?你能熬夜吗?”

    李阳一笑:“熬不熬夜的,打到两三点钟应该没什么问题嘛,对不对?

    最多今天早上晚起一会儿……

    我今天我也休息啊,我明天还休呢,我连休两天。

    你又不叫我跟你一起玩,是不是?像你这种菜鸡,我可以带你升级快一点。

    对了,我记得那天你好像是21级吧,你现在多少级了?

    昨天玩了那么长时间,应该升22了吧,在哪里打怪的?打了什么好东西没有啊?”

    说起好东西,范云想起自己打的那条无极棍。

    “好东西没有,我昨天倒是打了一个道士用的装备,如果你今天晚上跟我去玩的话,我可以把它交易给你。”

    “切,你一个连魔法盾都没有的小术士,你能打到什么好东西啊?哪里都去不了,真是开玩笑……”

    李阳并不相信。

    一个20多级的小术士,能打到什么好东西啊,无非也就是在蜈蚣洞里面电电那些什么跳跳蜂啊之类的,烟出来点小极品,能多加一点两点魔法或者道术、攻击之类的,就算是很不错了。

    范云瓮声瓮气道:“我昨天没在蜈蚣洞打,那里全是怪。

    我一进去的时候,刷了满满的都是怪,就是……我们打的那个幽冥圣域,然后我就直接按回城卷,一下就回城了。

    后来……

    我就看见那个土城里面有一个石墓嘛,我就钻到那里面去了。

    你知道我在石墓四层打了一个什么东西啊,那里面有一个白野猪,很大个的那种白野猪,那个白野猪被我电死了之后,爆了一个道士的装备,叫那个什么……叫无机棍,道术3-5的。”

    “什么?”

    李阳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右手抡着抹布,一下子就冲到了范云的面前,瞪着一对圆圆的眼睛,看着范云的脸:“你再说一遍,你打了一个什么东西?”

    “无极棍呀。”

    “真的?”

    “当然了。”

    “肯定?”

    “肯定确定以及一定。”

    “啊……”李阳听见范云打了一条无极棍,当她连问范云两三遍之后,发现他不是说谎,确确实实是打出来了,顿时兴奋地一下子扑到了范云的身上。

    李阳紧紧抱住了他,高兴得连蹦带跳:“给我给我给我,我要无极棍……”

    这……

    李阳你这样紧紧地抱着范云,真的好么?

    不但抱着,而且两个人的身体还十分的吻合。

    吻合的意思?

    就是吻合。

    范云很尴尬呀,范云的一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他被李阳搂得紧紧的。

    是该反过手来搂着她呢?还是将双手放在背后呀?

    反过来搂李阳恐怕不太好吧?

    他毕竟是名草有主的人啦,如果说被唐若看到了,还不得气得冲上来暴打他呀。

    尴尬是尴尬。

    但是。

    范云看见李阳高兴得那个样子,他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好好好,给你给你……快点搞吧,搞完卫生我们就去。”

    李阳将手里的抹布一扔:“不搞了,反正我现在还没住呢,到时候再说吧,就先这样了,走吧走吧走吧,我们现在先去网吧,先去上网去……”

    要不要这么急呀?

    急。

    李阳挺急的。

    冲啊,跑快点呀,跑不快的话,无极棍就没有啦……

    两个人出了公路收费厅的大院,李阳抄最近的路,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地就冲到了老广场的那家网吧。

    还好。

    里面有空位。

    应该说是有些学生还没放学吧?

    如果学生放了学的话,大部队冲进来,去哪里找位置?

    这个点。

    学生还没放学呢。

    今天来网吧,开卡的钱都是李阳出的钱,范云说我来出我来出,但是李阳坚决不同意,李阳直接就把他摁住了,不允许他出钱。

    不光不让他出钱,李阳还对那个服务员小妹说每人拿两瓶饮料。

    李阳要了一瓶奶,给范云要了一瓶红牛。

    这待遇不错呀,比他自己玩的时候待遇规格高多了。

    上一次和希刚三个人来玩的时候,都没有喝红牛,每个人都是喝的矿泉水。

    看起来,李阳还是有点偏心的呀。

    上机。

    进入游戏。

    进入游戏第一件事,李阳首先是抢过了范云的鼠标,划拉着范云的那个法师,跑到仓库里,打开仓库看他的那条无极棍。

    果然。

    一条造型十分古朴的木棍子就躺在他的仓库里,鼠标指上去的时候,赫然显示——无极棍。

    道术3-5。

    牛。

    “哇!”

    李阳实在太开心了,开心的简直有点得意忘形了,她一把就把范云的脸搂了过来,直接嘴巴对嘴巴,亲了他两口。

    这个么……

    可以有。

    可以有?

    李阳亲了范云这两口,让范云不由得一阵猛烈心跳。

    除了唐若,还没有第二个女孩子亲过他呢。

    李阳“咯咯”娇笑道:“我的了,我的了,你这个无机棍,现在已经被充公了。”

    范云倒没有李阳那么激动。

    不就是一个道具嘛,不就是一件武器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范云从李阳的手里抢过鼠标:“快点快点,把你的号搞到仓库里面来,面对面站了,站好了啊,我现在交易给你……”

    一道一法面对面站好,范云一点交易,然后,瞬间弹出了对话框,于是他就将那条无机棍交易给了李阳。

    李阳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开心。

    她将那条无机棍装备在身上,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小手一招,“呼”的一声召唤出了一头神兽。

    “哇!姐姐你好厉害呀,姐姐,你都带神兽啦,能不能带带我呀?”

    “哇!无极棍哎!快来看,快来看,这里有一条传说中的无极棍诶,神装啊!”

    此时。

    已经有一大堆的人围在李阳的身边,左看右看。

    估计可能是在看她的装备,同时,还有些人不断的打着字,有些求带,有些求罩,有些希望李阳加入他们的行会。

    要不要这么夸张?

    李阳高兴地咧着嘴,十根手指按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打着字,不断的回复着一些人的信息。

    呵呵。

    话说。

    李阳这个等级,已经三十五级了,确实也不低了,在他们这一个服最高的好像也不过才三十八级。

    这个游戏就是这样子的,越往后升级越难,每升一级简直比前面要多花十倍的时间还不止。

    越是往后,升级的经验越是呈几何式的倍数增长,不得了,据说,到了40级之后,经验要求上亿……

    要知道,打一只怪才区区几百点的经验,想一想,升一级要上亿的经验,是什么概念?

    就算范云不吃不喝,一直不停地在猪洞里面电怪,起码要电死成千上万只猪,才能升一级。

    太恐怖了。

    所以,好多人一旦升到了一定的等级之后,他就失去了升级的动力,而转为pk。

    pk好。

    随时随地都可以pk,想打就打,看到哪一个人不顺眼都可以随时上去搞他两下。

    范云的右手划拉着自己的鼠标,跑到药店去买药水。

    他一边玩游戏,一边还在回味着李阳软绵绵的身子和甜甜的嘴巴。

    这个李阳,也太热情了,不就是一件装备吗?至于吗?至于高兴的过来亲他吗?

    话虽这样说,范云的心里倒是有一点美滋滋的,不管怎么样,如果有一个女孩子心甘情愿的主动来亲你的话,对于男人来说,那种心心里面既有点小痒痒,又有点小得意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

    舒服。

第271章 Pk

    范云歪了歪脸,问李阳道:“等下我们去哪里打怪?”

    李阳就反问范云:“祖玛你有没有去过?”

    祖玛?

    什么东西?

    范云摇摇头。

    李阳笑呵呵道:“祖玛你都没去过啊?实在是一个菜鸟,那我们等一下就去走祖玛好了,我带你去那里开开眼,去尝一尝一千大锤的厉害。”

    范云很期待。

    李阳指着小地图最右面的一个位置,对范云道:“那里就是祖玛,等下我们在祖玛寺庙的一层门口见啊。”

    说完。

    她按下了随机卷。

    “嗖”的一下,她就不见了。

    有钱人啊。

    李阳绝对是个有钱人,能飞得起飞机的,都是有钱人。

    范云也能飞,范云没有买随机卷,而是用他的法师技能,瞬间移动。

    “嗖”!

    范云飞得挺快。

    第一飞,他居然飞到了毒蛇山谷的入口。

    他发现毒蛇山谷到盟重原来有两个入口,一左一右。

    右边这个是可以显示,有显示的。

    左边那个没显示,他居然飞到了小地图左边那个入口。

    范云从这个路口走到独山山谷去看了一下,那边没有什么,全都是草皮和树林子。

    门口有几只毒蜘蛛和几条蛇,范云对他们不感兴趣。

    感不感兴趣,既然来了,也要电一电怪。

    走过路过。

    不要错过。

    范云啪啪啪将那些蜘蛛和毒蛇电死了,然后,他发现地上爆了一堆小钱和一点什么鬼东西,作为一个法师来说,肯定是要去捡的,于范云就过去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捡起来一看,有一瓶叫做祝福油的东西。

    祝福油是个什么鬼?

    头一回听说。

    难道,喝了这个东西之后打怪爆率翻倍吗?还是经验加倍啊?

    范云于是就问李阳:“李阳,李阳,你看看,我刚才在毒蛇山谷打了几条蛇,嗯,爆了这个东西……”

    李阳鄙视他道:“……不是说了吗?到祖玛寺庙门口集合,就在你那个地图的右上角……

    你就没事跑到独山山过去干什么呀?

    快点回来,你打的什么鬼东西?

    我看看……啊!

    你打到了祝福油?

    哦呀……范云……你运气太好了,你真是个幸运宝宝,我喜欢死你了。”

    李阳眉开眼笑。

    看来。

    她是个懂行的人。

    知道祝福油是好东西的人,必定是只老鸟。

    绝不是范云这种菜。

    这时,坐在李阳邻桌的一个黄头发的卷毛,听到了李阳口中的祝福油三个字,忙伸过脑袋来问道:“哪里?

    哪里打的祝福油?”

    李阳“切”了一声:“切……不告诉你。”

    范云倒老实交代了:“在毒蛇山谷,刚才我在毒蛇山谷打蛇的时候,爆了一瓶这个东西。”

    黄毛哑着喉咙道:“我艹,毒蛇山谷居然能爆祝福油,兄弟们,兄弟们,快点,去毒蛇山谷打毒蛇去。”

    李阳伸出左手,偷偷掐了范云的大腿一把:“就数你嘴最快……”

    疼得范云一皱眉。

    粗鲁的女子。

    李阳催着范云道:“快点到祖玛来,快点把你的那瓶祝福油拿来给我……没收了。”

    不讲理。

    范云连飞几下瞬间移动,飞到了祖玛旁的树林子里。

    此时。

    树林子里有好几头狼冲出来,嗷嗷叫着,想咬范云。

    范云不理它们。

    如果想打它们的话,最多就是一电一只。

    范云钻进了祖玛寺庙。

    一个小小的入口那里,李阳闲着没事干,居然一堆一堆在地上撒金币玩。

    范云一看到金币,眼睛里面都放光了,直接冲上去将李阳撒掉的那些金币全都捡了起来,可惜的是,数量太少了,他没有注意李阳所撒金币的个数。

    李阳撒得每一堆金币都是三枚,三枚的话,也就是最多十几二十个金币撑顶了。

    这个游戏是这样子的,金币越多,堆越大。

    特别是山洞蝙蝠爆出来的那种金币,有的时候多达1000多,那个金币堆,看上去就特别的大。

    当然了。

    它那个还不是最大的。

    最大的是玩家将包袱里面的金币成几十万,一百万多扔在地上,那样子的话,金币可是不得了的,看上去绝对能让人垂涎三尺,金光闪闪,能闪花穷人的眼。

    李阳看到范云见钱眼开的样子,不由得笑了:“我都是扔的小钱,你捡这个干嘛呀?

    来来来,快点交易,交易,把你的祝福油交易给我。”

    交易过去。

    那瓶祝福油交易给李阳后,李阳直接双击鼠标,将它使用了。

    范云歪着脸,看着李阳的电脑显示器,只见上面显示:您的武器已被祝福。

    不知道什么意思。

    难道说,祝福过的武器,砍怪威力会加倍吗?

    范云心里没数,李阳心里可有数,李阳也没说什么,直接对范云道:“走,下去,去下面打怪去。”

    下到祖玛寺庙。

    范云发现这里面居然都是一些什么羊头人、大老鼠之类的鬼东西,另外,还有一种叫做楔蛾的怪物,那个楔蛾如果说碰到人的话,人就会瞬间被它石化。

    那种会飞的怪物伤害还不低。

    范云虽然说穿上了魔法长袍,防御上了一点点,但是这里面的怪物打到他身上的时候还是很疼的。

    所以。

    他就时不时的对李阳喊:“加……加加。”

    李阳倒是给他加得很勤快。

    范云现在很会跑位了,一般情况下,怪物是打不到他的,只有那种会射弓箭的羊头人才打得到他,因为,无论他跑到哪里,那个羊头人都能用箭瞄准他。

    很奇怪。

    那种羊头人怪物射出来的箭,似乎跟法师的雷电术一样,也带锁定似的。

    很奇怪的是,这里的雕像如果说人没有走到它们面前,它们本身是石化的,只有当人走到它们面前靠拢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从石化状态恢复成活的,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设定。

    范云小心翼翼地跟在李阳的旁边。

    轻易不出手。

    只有当李阳把一大堆怪引到一起,引到她那只神兽的旁边,然后李阳给自己打了隐身,将所有的怪物仇恨都拉到她那只神兽那里去的时候,范云才会从旁边偷偷的站出来,然后用雷电术电血最少的那一个,他现在很聪明了,打怪,总是先捡软柿子捏,哪个血少就先打哪一个。

    是这样的。

    不光是打怪,pk也是一样,pk也是先拣血少的来,只有把血少的全部淘汰了,就剩了一两个血多的,然后才能看出谁厉害了,不然的话,若老是追着那种血多的打,或者说级别高的打,剩下那些个血少的在旁边老是骚扰人,也是很烦人的。

    说pk。

    pk马上就来了。

    就在李阳和范云在祖玛2层的大厅里引了一大堆的雕像,正打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这时候有一对人马路过他们身边时,突然停下了脚步。

    其中。

    有一个和李阳穿着相同衣服的女号道士,直接就给范云和李阳每人身上涂上了毒,那个道士没有带神兽,按理说,她应该是级别不够,因为她带的骷髅。

    不过。

    她的那个骷髅等级也不低了,看上去已经成深蓝色了,起码有6~7级了。

    她一刷毒,那个排骨就提着手中的斧子,“咔咔咔”走到范云的旁边砍起了范云,一斧子下去就将范云的血砍掉了1/3,范云愣了一下,我去!

    这个排骨这么厉害,伤害这么高。

    然后。

    他们那对人马里剩下的七八个人也一起冲了过来,准备搞事情。

    其中。

    有一个法师远远的还朝范云甩了一电。

    那个法师应该等级不是很高,因为他电到范云的时候,威力不是特别大。

    威力不大。

    在中了毒的情况下挨上几下子也是很疼的,范云连忙按了一瓶红药水喝下去,将被连毒带电消耗掉的血量补上来。

    这帮人也是一样的,首先捡软柿子捏,大概是看到了范云等级不高,又或者是看到了范云是个法师。

    范云打了好几天游戏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游戏中,法师总是最好欺负的。

    他连忙对李阳道:“李阳,你看这帮人在搞事情,他们要打我们两个人啊。”

    李阳笑哈哈道:“我才不怕他们呢,就这几个人?

    你看看他们穿的什么东西啊,哦有一个穿重盔的,有一个穿灵魂战衣的……

    剩下那几个都不算什么,没事的,你不用怕,他们敢打咱们,敢主动找事情的话,那咱们就还手呗,就打他们呗。”

    李阳嘴巴上说个不停,手上却没闲着。

    她也和那帮人一样,也先碱软柿子捏,先给几个小号每个人都刷上了毒,刷上了毒之后,冲着一个穿着轻盔的男法师,直接就甩过去一记灵魂火符,一记火符,就将那个拿海魂的男法师打得还剩下了一层血皮。

    厉害。

    这时,李阳的狗从怪物堆里面跑出来了。

    李阳打谁它就喷谁,它就直接朝这帮想搞事情的人冲了过来,这只狗可厉害呀,“呼哧呼哧”,三下五除二就喷挂了两个小号法师,外加一个道士。

    此时场上面还有两个战士加那个带排骨的女道。

    那个女道士不打李阳,专打范云,直接甩了几帖灵魂火符,就将范云的血打到了底,范云感觉不妙,刚想按瞬间移动的时候,那个女道士的排骨骷髅跟了过来,一斧子就将范云劈倒在地。

    “你已被嘤嘤怪杀害。”

    随着这一行字,范云居然还来了一个6x6的小爆。

    范云跟个小boss似的,包里面的东西爆了一地,他瞬间气得想骂娘。

    不明所谓啊,无缘无故的,这帮人就过来动手打架,什么意思嘛?大家各打各的怪,井水不犯河水,不是更好吗?

    等到范云将自己从黑白电视重新登录成彩电的时候,霍然发现,自己已经是残血站在了安全区。

    再看看身上。

    身上一枚魔法0-1的极品大手镯也爆掉了。

    其它的倒没爆什么,其它的都是一些药水,不值钱的东西。

    范云又喝了一瓶药水,将红加满。

    这时,他看着右边李阳的电脑,只见李阳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电脑的屏幕,手中鼠标不停的上下左右滑动着指挥着那个小人左跑右跑,同时,左手还将键盘按的噼里啪啦响。

    看起来,李阳不是第1次打架了,她打得很熟练。

    她也不跑太远,她就围着自己的那只神兽打转转,一边打转转,一边不停的给自己打防打魔或者用治愈术加血,然后,时不时的还抽空朝旁边的那两个战士和那一个女道士发上一记灵魂火符。

    那一个女道士的排骨早已经被李阳的神兽给喷成了一地的骨头渣子。

    然后她又招了一只出来,这一只排骨颜色不再是深蓝色的,而是浅蓝色的,明显的等级很低。

    排骨根本不是神兽的对手。

    三下两下,又被李阳的神兽给喷得成了一堆骨头。

    范云指挥着自己的小人,跑呀跑呀跑呀,千里迢迢跑到了祖玛寺庙二层,随后,他又加入战场。

    范云甩开了雷电术,狂电那个女道士,因为他发现那个女道士的血少一点,那两个战士好像有五百多滴血,不好打,打半天跟挠痒痒一样,但是那个女道士不同,那个女道士的血才100多点。

    另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范云刚才被那个女道士给刷了毒,然后又被那个女道士的宝宝给砍死了,同时系统提示的还是他被那个女的杀害了,所以说,这让范云十分生气。

    他又生气,又紧张。

    紧张得手都有点微微发抖。

    范云以前的时候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的心中十分气愤,恨不得三电两电就将那一个女道士电翻在地,报仇雪恨。

    可惜的是,那一个女道士虽然不是李阳的对手,被李阳的神兽追得到处跑,但是范云——可还真的不行。

    毕竟等级上面有差异。

    范云又被她给刷上了毒,刷上了毒不说,那个女道士顶着范云的雷电术,又朝范云发来的了灵魂火符,三符两符,又把范云给打挂了。

    范云快气死了。

    他气的不是对方的道士将自己打挂了,而是自己的这个法师号为什么这样废。

    pk的时候,感觉就像一只弱鸡。

    任人屠宰,毫无反抗之力。

    范云心里又紧张,又激动,一颗心砰砰直跳。

    他一边复活自己的号,一边朝李阳嚷嚷道:“妈的,这个女道士可真贱,把我打挂两次了。”

    李阳笑道:“你级别太低了,不行的,别生气,等下我帮你报仇,你看我怎么打她的。”

第272章 李阳想喝奶茶

    李阳发威了。

    她先是对着那个女道士甩上了两毒。

    甩上了毒之后就开始拉灵魂火符。

    那个女道士当然不服气啊,两个人都是女的,对不对?女人既然要为难起女人来,那,不得了,十分好看。

    就像大街上的女人打架也是一样的。

    大街上的女人跟女人之间要是打起架来,通常情况下,都是花样百出。

    抓头发的抓头发。

    扯裤子的扯裤子。

    很多情况下她们的伤害都是属于轻量级的,却又直接关乎面子问题,女人之间打架不会像男人那么样,一拳下去将鼻梁骨打折了,或者说一脚踹过去把腿给踹折了,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这种现象。

    女人之间打架,伤害比较低,伤害低,并不代表幅度小,她们的幅度往往很大,经常有些女人打着打着,就把双方的外衣都给扒掉了,然后,就露出了里面的内衣来。

    一旦到了这种情况,通常战争就打不下去了,露出内衣的那一方就拼命护着身体,防止最后一件衣服也被扯掉。

    李阳的道术高呀,比那另外一个女道士伤害要高,打得她挺疼。

    那个女道士眼见不是李阳的对手,但是,心里面又不服气。

    于是就叫起了同伴支援。

    何以证明?

    因为。

    这时,另外两个战士也冲了过来,一左一右拉开了刺杀夹击李阳,李阳现在属于一打三。

    一打三李阳也不怕,李阳并不理那两个战士,火符只管朝那个女道士身上丢。

    这时。

    李阳接连甩了两记灵魂火符出去,这两记火符,不知道为什么,发挥了伤害的上限,一记火符打掉了那个女道士40多滴血,另外一记火符打掉了那个女道士30多滴血,两记火符加起来就打掉了那个女道士70多点血,本身那个女道士被李阳刷上了毒之后,血就掉的有点快,这时候,她的血还不到20多点了,吓得那个女道士连忙飞了一记随机。

    刚好。

    飞到了一个刚刚刷新出来的大锤旁边。

    那个大锤瞬间被女道士激活。

    二话不说,举起黑黑的大锤子,直接照着那个头比较铁的女道士就敲了下去,一击就将她击杀在当地。

    这一切都落在刚刚复活又返回这里的范云眼里。

    范云发现,那个女道士居然来了一个6x6的小爆。

    他也顾不上去帮李阳打那两个战士,直接就冲到了那只大锤的旁边,先是将那只大锤引开,之后又折回来,去捡那个女道士爆出来的东西。

    不管什么东西,全部都划拉到包里面来。

    虽然说这一个女道士不是范云亲手将她打死的,但是,多多少少也算是让范云觉得心里出了一口恶气。

    特别是。

    当他双脚踩在那个女道士仍躺在地上的尸体上时,瞬间,让范云觉得心里有一种快感。

    这时。

    那两个和李阳pk的战士,眼见根本不是李阳的对手,他们打李阳的时候一边挨李阳的毒和火符不说,还要被李阳的狗喷得乱跑。

    这个神兽太厉害了。

    作为一个近身攻击的战士来说,最悲催的就是,他们要是想打到李阳,就必须站在李阳的身边,而站在李阳身边的时候,又免不了要被李阳的那个狗不停地喷火烧他们。

    李阳的道术还是可以的,一旦毒上了,敌人的血掉得非常快。

    范云也没有帮忙了。

    他将头歪过去,看李阳一挑二:“哇,李阳,我发现你太厉害了,这两个战士打你一个人都打不过你啊,道士就是牛,我都不想玩法师了,我看……我干脆也玩一个道士好了。”

    李阳一笑:“你级别还低嘛,你才多少级啊?

    你才22级好不好?

    法师只有到了30多级之后学会了魔法盾,然后,还要会疾光电影之后pk才厉害。

    你没有激光你怎么打人啊?

    你那个雷电术不行的,那个雷电术打怪的时候挺好用,打人pk不行。”

    是吗?

    范云有点将信将疑,范云觉得李阳有可能是在忽悠自己。

    李阳又道:“我跟你说,法师要是级别高了,然后你的魔法要是堆起来了之后,一边放火墙,一边用激光打人,很疼的。

    有的时候一激光能打100多点血,像一些魔御非常低的小道士,一百多点血的话,两三激光下去基本上就挂了,知不知道?

    ……这还不算火墙烧呢,如果走在火里的话,被火烧上了更惨,法师的火,很厉害的……”

    李阳懂得比较多。

    她这一说,让范云又燃起了希望。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要抓紧时间练级,练到李阳所说的高等级,去看看效果才知道,李阳都说了,疾光电影要26级才能学。

    练级。

    不pk了,pk又浪费药,又浪费时间,什么好处也得不到。

    于是范云就对李阳道:“我们不跟他们打架了,李阳,我们去练级去。

    跟这帮人打架有什么用啊?

    在这干浪费时间,影响我们升级,走吧走吧,不跟他们打了。”

    李阳点点头:“行,那我们去下面,去下面四层,或者五层吧,我跟你说,你可要小心点啊,特别是五层,里面怪特别多……”

    知道。

    范云现在早就练出来了,小心的很。

    玩法师号的人都是这样的,玩着玩着,就养成了谨小慎微的习惯。

    不光是对怪这样的,就算是对人,也有防备之心,凡是玩法师的人,只要看到有人试图朝自己靠近,那么不由自主地他就会往旁边躲。

    习惯。

    作为一个法师来说,只希望用自己强大的魔法去殴打那些怪物,而不希望那些怪物对自己造成哪怕一滴血的伤害。

    卡位、走位,都是法师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两个人结束了pk,不!应该说是李阳结束了pk,因为那几个打他的战士和道士、法师都被她打飞了。

    于是,两个人一前一后下到了祖玛四层。

    这里的地图比起一二层又小了很多。

    里面的怪物也确实跟李阳说的那样,比上面要多一些。

    多也多不到哪里去,这里人也不少。

    李阳对范云道:“我看我们还是下五层吧,五层可能更好一点,实在不行的话,咱们就去祖玛阁,咱们俩人就去祖玛阁包房子,包一间房子……”

    范云觉得很新奇:“什么叫包房子呀?”

    李阳鄙视了他一下:“从来没有下过祖玛阁吧?

    你可能不知道,那里面地图跟上面这些地图不一样的,那个地图很小很小的,就跟那个小房子一样,然后好几个门,可以不停的在那些门里面钻来钻去的。

    然后,刷新的时候呢,一次性刷新好几只怪物,其中必然是有一个大锤的。

    大锤,有真大锤和假大锤,如果碰到真大锤的话,有一千多滴血呢,那种是极品的,有可能爆好东西的。”

    范云很期待:“走吧走吧,那我们就去下面打吧,就去你说的那个什么祖玛阁。”

    李阳道:“可以,但是,等下要是下去的时候,你必须要跟紧一点啊。

    我告诉你,你要是跟的慢了的话,等下如果刷新了怪物,我来不及给你打隐身的话,你可能就会呜呼哀哉的。

    如果你要是挂了的话,没有我带你,你再朝这边跑,那可就不容易了。”

    范云点点头。

    于是,两个人又下到五层。

    五层这里人也不少,都是一帮一帮的玩家在刷怪,怪都没看到几个,人倒看到了许许多多。

    李阳对范云道:“不要理他们,我们直接就下祖玛阁了,不在这里玩,你跟着我跑就可以了。”

    好的。

    范云这样的菜鸟,李阳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

    于是,他就跟着李阳一口气跑到了祖玛阁里。

    一进去。

    范云就挨了一箭。

    里面有一个弓箭卫士在射他。

    这时李阳赶紧朝那个卫士刷上了毒,她也不用火符打,直接就让狗去喷那个怪物,跟那个怪对k。

    那个怪物,当然不是李阳的神兽的对手,怪物虽然说不是李阳神兽的对手,但是,那个神兽喷起怪物来还是挺费劲的,因为神兽等级很低,没有升级。

    神兽跟玩家一样,它越是升级到高级的时候,它越厉害。

    神兽一级的时候伤害相对低,血量也少,但是,一旦到了7级之后,就很恐怖了,道士的神兽如果说到了7级之后,颜色会变成深蓝色,血量也能恐怖的到达2000多点血。

    两千多血神兽,简直就跟这个游戏里面的那些终极boss,各大教主一样恐怖了。

    谁能打死它?

    谁也打不死它。

    李阳对范云道:“这个房间里的怪物刷新是随机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刷五六个怪……

    你小心一点啊,你靠边站,站在最角落里,等下怪物刷新出来之后呢,我就开始引,我把怪全部引到中间让狗去打。

    然后等打得差不多的时候,最后剩一两个怪的时候,你再帮忙电就可以了。”

    范云忙道:“好的,没问题。”

    李阳已经帮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了,他还要说什么呢?

    对不对?

    一切都听李阳的呗。

    果然。

    过了没有两分钟,房间里面的景色一变,刷新了,刷新出来两个弓箭,一个大锤外加一只老鼠。

    四只怪。

    李阳就围着她的神兽转圈圈,一边将那些怪全部都刷上了毒,一边将那些怪引到神兽旁边去。

    引完之后,她给自己打了一个隐身。

    这个时候,就轮到她的狗表演了。

    她的狗还不是很给力,特别是面对那个大锤的时候,那个大锤伤害很猛的,那个大锤将李阳的狗捶得嗷嗷叫。

    范云这时看到房间里面怪物并不是很多,他有发挥的空间,于是,就在旁边对准血最少的那只老鼠狂电了起来。

    打怪是这样子的,哪个血少就先打哪一个。

    解决完了小的。

    再解决老的。

    没用多长时间,这几只怪物就被范云和那只狗一起全部消灭了。

    李阳笑道:“范云,看不出来你的伤害还是挺高的嘛,感觉你的雷电术比我的狗还厉害,伤害还要高。”

    这叫什么话?

    怎么能拿范云跟狗比呢?是不是?

    但是不得不说,李阳说的又很有道理。

    范云不想跟李阳磨牙了,因为这一会他感觉口渴了,正好,房间里面的怪物也没有刷新,范云就一推鼠标对李阳道:“我去买饮料去,你想喝什么呀?”

    李阳嫣然一笑:“我想喝珍珠奶茶。”

    范云挠挠头:“这网吧里哪有卖珍珠奶茶的呀?

    网吧里面都是那些瓶装的饮料好不好?

    要买珍珠奶茶的话,必须去外面,去灵渠市场门口那里才有卖的。”

    李阳撒娇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喝珍珠奶茶……

    那你去买嘛,你的号我帮你看着得了嘛,等下刷新了怪物出来的话,我就帮你打隐身就可以了,让我的狗在里面打就可以了,去吧去吧。”

    行吧。

    既然李阳说她要喝珍珠奶茶,那,范云只好去买咯。

    于是,范云就扯了扯椅子,离开了座位,从网吧里面走了出来,一走出来之后,顿时感觉到外面的空气好新鲜呀。

    主要是它这个网吧不限制抽烟,所以说,有很多的小伙子一边抽烟,一边大呼小叫着打怪,嘴里还骂骂咧咧,搞得整个网吧里面乌烟瘴气。

    身在其中的时候,倒感觉不到什么,但是一出来之后,就明显的感觉到网吧里面的空气实在是差,还是外面的新鲜空气好。

    范云从网吧里面出来后,直接向右面一拐,上了人行道,向前走几步,就是卖珍珠奶茶的小铺子。

    他要了两杯大的,给李阳要了一杯巧克力味的,自己要了一杯原味的。

    买完奶茶后,范云晃了晃脑袋,看到旁边还有一个卖小吃的,都是一些什么炸烤肠啊,炸鸡腿呀,炸鸡块啊那些东西,于是范云就走过去,又要了一袋炸鸡块。

    小吃嘛。

    虽然说不是用来填饱肚子的,但是打打牙祭还是挺好的。

    买完东西,范云又走回网吧,他发现此时李阳正用鼠标划拉着自己的那个法师号,不停的在房间里面电来电去,电那些刚刚刷新出来的怪物。

    李阳玩的比他溜呀。

    看李阳的那个走位就知道了。

    她和那些怪物之间既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慌不忙地,时不时甩出一记闪电术,那些怪物感觉好像随时都能挨到李阳操控的那个小人,可是偏偏又碰不到。

    厉害。

    范云看到李阳的走位,不由得对她十分佩服:“李阳,奶茶来了啊,我发现你打法师比我还厉害啊!”

    “那是,我玩了多长时间了呀?你才玩几天啊,这个东西熟能生巧嘛。”

    李阳打死了一只怪后,将鼠标一推,接过范云手中的奶茶,插上吸管,深深的啜吸了一口。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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