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湘琴口中的先玲男友
唐若捅了捅湘琴:“喂,湘琴,你知不知道先玲现在去哪里了?”
湘琴眨眨眼,脸上露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表情出来:“听说先玲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是咱们这儿的大老板,金铂利集团的老总哎,她现在好了,她现在也不用上班了,发达了,成了人家有钱人家的太太了。”
唐若很奇怪:“怎么?你见过她吗?她又来过咱们公司吗?”
“我不是在公司见她的,我是在外面见的,有一回我去灵渠市场买东西的时候,看到马路边停了一辆车,嗯,当时先玲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我都不敢认她了,人家穿的很洋气的,光那一身衣服都好几千块钱的。
你是没看到她的样子,画着红嘴唇,涂着蓝眼影,穿的那双高跟鞋的鞋跟,起码有十几公分高,我都生怕她一不小心摔倒了。
下了车之后,她就挽着旁边的一个大老板,往商场走去了。”
哦!
原来如此。
唐若笑道:“这个没办法,这个是人家命好呀,人家大老板喜欢他嘛,你说是不是啊?
按理说,小琴琴,像你长得这么漂亮,应该也有一些大老板蛮喜欢你的呀。
我觉得你现在就是缺机会,一个合适的机会……机遇,不对不对不对,不是叫机会,是叫机遇。
你现在缺一个机遇,如果说机遇来了的话,如果说被哪一个来咱们公司的大老板看中的话,说不定你也不用在这里上班了,也不用在这里当这个破坐台小姐了。”
这话说的。
什么叫坐台小姐?
真难听。
唐若的话说得湘琴的脸一下子耷拉了下来。
“你知道什么呀?
我跟你说啊,就她那个男朋友,你知道是谁吗?是咱们这里很有钱的金铂利公司的老板,金铂利。
那就是个花花公子,你知不知道?你知道那金铂利结过几次婚了?”
唐若摇了摇头,眨了眨眼:“不知道,我又不认识他,我跟他又不熟,我怎么知道他家里面的事。
你知道啊?那你说,他结过几次婚了?”
湘琴“哧”地一声笑了:“我跟你说,光是别人知道的,他起码都已经结过三次婚了。
每一次结婚最多也就是一年两年,然后就又离婚了,具体原因咱们当然不知道啊,有钱人的世界咱们不懂,但是别人只知道的是,他找的老婆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风骚,这倒是真的。
听说他不光是这样玩女人,另外,他还包养了两三个学生妹呢。
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他看中了人家学生妹之后……有一些学生妹,家里家庭条件不好嘛,大概可能也是因为她们爱慕虚荣,所以金铂利就拿钱给人家,他的名义是资助贫困大学生。
是啊。
你想一想。他拿钱给别人,时间久了,一来二去的熟悉了,别人肯定对他感恩戴德嘛,人都是感情动物,是不是?
慢慢地,多多少少就有一点感情了。
然后,再发展下去就不知道什么情况了,也不知道他把人家那几个大学生怎么样了。
我估计啊,他对人家肯定也没安什么好心,肯定没什么好事,你想都想得到了。
你想一想,世界上需要资助的人多了,是不是?那为什么偏偏都是人家女孩子呀,为什么他不去资助那些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对不对?”
是呀!
这个问题不好说呀。
这个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并不是谁勉强了谁,就算是勉强,也只是物质与感情交换的时候所做的一种勉强。
不过,经过湘琴这么一说,唐若倒觉得先玲找的那个大老板人品确实不怎么样,也就是所谓的那种东搞西搞的人。
不要说别的,就通过他这几年离了好几次婚,就能看出这一个人的品行是怎么样的。
十有**他就是那种打着慈善的外衣,专门喜欢玩弄女性的人,这种人,虽然说有钱,但是实际上跟一个衣冠禽兽没什么区别。
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绝不止他一个。
绝对的。
唐若不管别人家的那些闲事,对不对?
不管先玲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跟她与湘琴没有半毛钱关系,先玲也不会把从男朋友那里分来的钱拿给她们这些人用,现在这个社会,只能是个人顾个人。
反正。
只要范云对她好就可以了。
那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范云起码还没有沾染。
现在,如果从经济层面上来讲的话,唐若和范云两个人还正在共患难的时候呢。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从唐小英的办公室里出来了,他走到前台,看了看自己那一盒已经被这两个女孩子吃得还剩了一半的巧克力,自己捏起一颗剥去外皮,放在嘴巴里面吃了,然后推了推盒子大方地道:“我走了,刚才主任叫我去外面干活呀,这个巧克力送给你们吃了,不要客气。”
没人跟他客气。
湘琴笑着朝他挥了挥手:“去吧去吧,早去早回,对了,中午你在不在公司吃饭啊?要不要帮你留饭呀?”
小吴回头:“好啊,帮我留一点饭,你告诉杨姐啊,帮我留一点饭,我可能……十二点钟回不来,估计要到一两点钟吧,等我晚点回来吃。
哎呀!
其实,是不是很麻烦啊,我在外面吃的话,打个快餐就可以了。”
唐若娇笑道:“你傻呀,我发现你真是个大笨蛋,外面的那些饭菜怎么能跟咱们公司的比呢?
那些快餐没什么营养的,我告诉你,报纸上都说了,有好多快餐店炒菜用的那些油,都是来历不明的油。
搞不好,就是那些什么地沟油,潲水油之类的,你吃吧,吃多了我跟你说得癌症啊,小心你肠子烂掉。”
有没有那么夸张?
有没有那么严重?
小吴朝唐若吐了吐舌头:“你别吓唬人了,唐若。
人家那些开饭店的是有卫生标准的,没有质量监督局的和卫生部门管吗?
你这么说的话,简直无法无天了,那谁还敢到外面吃东西,外面东西都不放心了。”
不过。
话虽这样说,他在临出门的时候还是转过头来冲两个女孩笑了笑,挥了挥手:“行,中午帮我留饭啊,记得多留点汤,杨姐煮的汤很好喝的。”
“噔噔噔”,小吴下了楼。
一分钟后。
“噔噔噔”,他又上来了。
小吴脸上挂着一副十分不好意思的笑容:“唉呀,刚才走得太急了,有个事我差点忘记了,唐若,刚才主任找你,她让我告诉你一声,让你去一下她的办公室,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记了啊!”
这年轻人。
嘴巴没毛,办事不牢,怎么这么毛毛糙糙的?
湘琴将手中的那一张巧克力纸皮揉成了一个小球。
“啪”的一下,打在了小吴的脸蛋子上。
“咯咯咯咯”,湘琴见打中了小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吴一捂脸。
这丫头。
唐若就走进了唐小英的办公室。
唐小英在看文件。
见唐若进来了,她放下文件,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唐若,眼皮抬起来,脸上露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也不知道她那个笑是什么意思。
唐若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按理说,唐小英轻易不会有这种笑容的,她的脾气和她妹妹唐小兰差不多,比较火爆,一般情况下笑的时候,通常是毫不掩饰的哈哈大笑。
唐若不由自主扯了扯自己的衣襟,然后又悄悄地摸了摸后背处的衣服。
唐小英看了唐若大三四秒钟,这时才慢悠悠的从她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来。
这个还用问吗?
这里面肯定是唐若和马雪莹的交通费和零花钱呀。
唐小英拿出这个牛皮纸包来,想了想,这时,她脸上的笑容才慢慢的多了起来。
她笑着对唐若道:“……呃,那个……唐若,我昨天打电话给唐小兰了,她说马雪莹可能过一个星期左右回来吧。
嗯!
另外,唐小兰让我把你和马雪莹的零花钱和交通费再加一些,原先的时候是多少来着?
五百,是不是?
唐小兰说给你们加到八百,嗯,在这里,拿去吧!”
这个是好事情呀,唐若听了唐小英的话后,心里十分高兴。
马雪莹早一天回来晚一天回来,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现在还早呢,还没有开学。
零花钱加了三百块钱,这个还是挺好的。
唐若转了转眼珠,心想,刚才唐小英看到自己的时候,她那欲言又止的样子,莫非是不打算将这加了三百块钱的事告诉自己?
按理说,应该不会,这种事情瞒不下去的,只要唐小兰一问自己,马上就露馅了。
不过,那也很难说,毕竟唐小英是唐小兰的亲姐姐,如果说唐小英找一个什么理由,把唐若和马雪莹的这三百块钱给截胡了的话,即使到时候唐小兰追问起来,结果也只能是不了了之。
唐小英没那么干。
唐若把那个牛皮纸袋打开了,里面果然整整齐齐躺着八张大票子,唐若心里挺高兴,这时,唐小英从她的桌子下面又拿出一个袋子出来。
“唐若,这里有一盒饼干,你拿去吃吧,这个是我前天的时候去桂林,在桂林棉纺厂里买的。
这个饼干很好吃的,一般买不到,有时候还要托熟人。
他们都是限量制作限量销售的,我买了几盒,特地给你留了一盒。”
唐若接过那盒饼干,由衷地对唐小兰说了一声:“主任,谢谢你。”
其实唐若还是很懂得唐小英的心理的。
唐若叫唐小兰的时候都是叫她阿姨,虽然唐小兰的官职比唐小英的要大,但是唐若从来没有叫过她经理。
但是她叫唐小英就不一样了,每一次叫唐小英,唐若都是叫她主任。
为什么呢?
因为唐小英是个官迷。
在阿姨、主任、姐姐或者什么姨娘婶娘这些称呼里面,如果说让唐小英选择的话,她最喜欢的当然就是这个主任了。
当然了。
如果说江晔江总将她这个主任提拔为经理的话,那么,她就更喜欢了。
“唐经理”,想一想都很威风。
经理经理,经理是什么?
经理是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和主任那又不是一个档次了。
这个也很难说,这个要看江总的心情,如果说哪天江总高兴了,说不定就会把她提拔为经理的,把她从这个小城调到大上海去,让她去上海当总公司行政部的经理也未可知呀。
其实。
唐小英去上海也未必见得好,毕竟那里是总公司,人际关系错综复杂,不像这个小城。
这个小城,因为她有了唐小兰的这层关系,所以说,基本上就是唯我独尊,谁也不惹她。
即便是其它几个部门的经理,其中可能也有江总安插的亲信,但是,唐小英也不怕他们,平常的时候关系搞得也不错,唐小兰跟那些人说话的时候,腰杆子都是挺得直直的,而不像有些公司行政部的主任,完全就像个打杂的一样,见了哪一个经理都要点头哈腰。
不是的,唐小英不是那样的人。
其实,如果说起亲信来的话,按理说,她唐小英才是江总安插在这个公司最大的亲信呢。
当然了。
虽说她们这个分公司人员没有总公司那么多,但是各个部门也很齐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各部门之间,平常的时候,相互之间肯定多多少少也有一些防备之心的,不管是行政部、财务部还是业务部与公关部等等,都是一样的,毕竟,每一个部门的负责头目,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谁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利是什么?
利是钱物。
利是经济,利是一个人能够在这个社会上活下去的根本。
唐小英看了唐若两眼,眼睛里的笑容渐渐变地柔和亲切了起来,她笑着对唐若道:“嗯,行了,去吧,啊,对了,这里这里,我这里还有一份文件,你带给湘琴,嗯,让她帮我打一下,打印出来送给我。”
这个必须的,这个是湘琴的本职工作。
其实。
按理说,这个应该也是唐若的本职工作。
可是,因为唐若带了马雪莹的原因,所以鸡毛蒜皮的杂事,唐若想做就做,不做也没人管她。
反正,唐小英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指挥唐若干这个干那个的,由着她,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唐若现在公司里,就属于一个放养状态。
她还不知道,远在上海的江总,此时桌面上正摆着一份检查报告。
一份关于马雪莹的报告。
就凭这份报告,不要说唐若是放养了,只要她能带好马雪莹,江晔江总和唐小兰把她当姑奶奶一样供起来都没有问题。
因为。
第229章 水上乐园
江晔。
正拧着眉毛看着摆在他面前的那份检验报告。
右手五指,不停地“嗒嗒嗒”扣动着他那张看上去比一张床还要大的大班枱的桌面。
看着看着,他的嘴角渐渐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那一抹笑容。
看上去那样的神秘。
他拿起桌子上面的电话,直接拨通了唐小兰的号码:“喂,我江晔……我记得那天问你的时候,就是带马雪莹的小女孩……对,唐若,你说给她们两个人每个月五百块钱的交通费和零花钱,少了一点吧?
我感觉你是不是每个月应该多给一点呀,再加一半,给一千,多加的五百块钱不用你出,到时候你走公司的帐就可以了,公司帮你报,好不好?”
电话那头的唐小兰,不知道江总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关起一个小小文员的交通费来了?
但是,他既然这么说了,这是好事呀。
于是唐小兰就把江总的意思转达给了唐小英:“唐小英,我告诉你给唐若和马雪莹加三百块钱的事情加了没有啊?
噢,加了……八百是吧?
这样,你再加两百,多加两百,凑个整数,给她们加一千……行了行了,你不用问了,你管那么多干嘛呀?
就每个月多加她们一半就可以了,原先五百嘛,现在加到一千,……对,现在就加,就这样了,我还有事。”
于是。
唐小兰一个电话,唐若又多了两百块钱的零花钱。
哈哈。
这点小钱,对于大城市里面的人或许是小意思。
可是。
对于这个连四五线城市都算不上的小城来说,着实不少了,特别是对于唐若,简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
唐若很高兴。
很开心。
很愉快。
她从唐小兰手中又接过两百块钱后,高兴地一口气跑到了六楼,六楼,今天中午的水果是葡萄,唐若选了两串最好最大的,她细心地将那些葡萄一粒一粒摘下来,放在清水里洗得干干净净的,装在一个大碗里,端到了五楼前台。
藏起来。
不能被其他人发现,唐若把那一个大碗放在了台下面一只纸箱的上面。
湘琴笑着连着掂了好几粒放进嘴巴里,一口气吃了个流星追月。
“唐若,你真好。”
唐若眨眨眼:“哪里好了?”
“哪里都好,眼睛也好,鼻子也好,眉毛也好,全身上下都好,特别是你的一双腿,更好。”
听她这么一说,唐若“咯咯”笑了起来:“我发现你好傻呀,湘琴,傻乎乎的,就算你想夸人,也不是这样夸的吧?”
不过,湘琴的话没错。
那是。
唐若跑腿跑得勤快。
凡是有好吃的,只要唐若在,肯定少不了湘琴那一份,湘琴是绝对落不下的。
包括刚才唐小英给她的饼,她也已经拿了两块给湘琴吃了,不光给她吃,还另外包了两给湘琴。
湘琴。
是沾了唐若的光。
唐若无所谓。
马雪莹没有回来的时候,她就是在这里混日子,她又不用正儿八经的上班,对不对?
从早混到晚。
混完今天混明天。
混完明天混后天。
一眨眼,就是好几天。
又过了几天。
这一天。
范云休息。
那天已经约好了要去水上乐园玩的,必须去啊。
大清早的,范云就接上了唐若。
范云拉着唐若白白嫩嫩的小手,含情脉脉地对她道:“若若,咱们先去吃东西,好不好吃?
完了早餐然后再去,现在还早嘛。
乐满地没那么早开门的,它们那儿九点才开门的。”
行。
吃早餐。
吃完了早餐,范云又去超市里面买了一些饮料零食之类的东西,这些,带到乐满地里去吃。
唐若有点担心的问他:“那里面好像不给带吃的吧?
我们上一次去玩的时候,我记得好像听见咱们旁边的人说了,说不给带吃的。”
范云一笑:“到时候再说呗,那有什么关系啊。
如果让我们带,我们就带进去,不让我们带,我们就把包存在他们门口,是不是啊?
反正这个东西又不会坏,如果说他们不给带进去,咱们就回来再吃呗!”
说的对。
小伙子目光高瞻远瞩,有先见之明。
值得托付终身。
去乐满地可不像去灵渠那么近,走着去就可以了。
去乐满地比较远,必须要坐“慢慢摇”的,所以,两个人吃完了饭就拦了一辆“慢慢摇”,一溜烟奔乐满地去了。
唐若看了看表,现在8:45,就算是9:30开门的话,最多在门口等它半个小时也就差不多了。
无所谓。
等一下就等一下吧。
说实话,乐满地门口古树参天,树荫如盖,其实还挺凉快的,起码,比城中要凉快一些。
到了乐满地门口,这里人还挺多。
而且,今天这里搞优惠,据说,只要是女同志,女同志穿泳衣进去的话,她们的门票一律十块钱一张。
这……
这是什么套路呀?
范云笑道:“若若,我看你先去换泳衣吧,去洗手间里面换上泳衣,然后等一下就去买票,你看到那个售票窗那里没有啊?那两个卖票的女的在那检查呢,只要是你穿了泳衣去买票的话,就十块钱一张。”
穿就穿。
能省钱,还不是好事呀?
话说,商家搞的这个噱头挺不错的。
起码范云觉得挺不错的。
起码和他一样的男人们都觉得挺不错的,还没进去呢,在门口就可以大饱眼福了。
看吧!
这些美女们,什么样的泳衣都有,吊带的,抹胸的,碎花小短裙的。
这哪里是什么水上乐园玩啊,这简直就是一场泳装秀呀。
许多男人眼睛都看直了。
夏天。
真的是男人的福利啊。
白花花的全是大腿。
买好了票,也到点了,人群呼啦一下全部冲进了乐满地,直奔水上乐园而去。
这个还用问吗?
凡是换了泳衣的,不就是去玩水的吗?
夏天的时候不玩水,玩什么?
难道去玩那些被晒得发烫,贴在肚子上面,屁股上面,几乎能被烫熟了的铁东西吗?
这里的水上乐园。
够大。
是一家典型的大型水上乐园,里面有许多顶级的水上娱乐项目。
第一站。
当然是去玩涵洞啦。
排队。
等。
终于轮到范云和唐若了。
范云紧紧搂着唐若,服务员笑着到:“准备好了没?走了啊!”
橡皮艇一推。
“唰”的一下,顺流而下。
“啊……”
“啊……妈妈……”
橡皮艇瞬间滑入了九曲十八弯的涵洞中,飞一般钻来钻去。
只见两人乘坐的橡皮艇,沿着光滑的管壁飞速向下滑动着,忽尔极速直行,忽尔猛地向旁边一折,旋即,又猛向下一个俯冲……
唐若紧紧闭着双眼,吓得连尖叫,范云则在后面紧紧搂着她。
“啊……”
“啊……”
感觉比唐僧去西天取经还不容易,简直就是九九八十一道弯,九九八十一难呀。
终于。
橡皮艇到了终点了,在一个落差极高的地方开始冲刺了,此时只见范云与唐若坐的那只皮筏子,几乎呈90度角,倒栽葱一般落下后,“嘭”的一声,扎在下面的水潭中,激起无数高高的银色浪花。
“妈呀……”
若华一边抹着脸上的水珠,一边娇笑着拍拍胸脯:“好怕,好怕!”
可是。
范云瞅着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感觉她一点也不怕,估计,唐若应该还想再来一次。
唐若今天穿了一套粉底小黄花的游泳衣,底下,是拒绝走光的紧身短裤,外罩同色短裙。
上面无袖低胸泳衣,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拿根小黄皮筋儿紧紧扎着,露出了让男人一盯上就再也挪不开眼的嫩白脖颈和后背。
她的胸脯,在脱离了内衣的束缚之后,居然变得高了起来。
高到连范云都害羞的地步。
自从她换上了泳衣的那一刻起,不知道已经接受了多少臭男人们向她投来注目礼。
不过。
唐若可不敢回看他们,那些只穿着短裤的男人们,一个个,看上去真让人害臊。
范云也一样。
唐若倒是敢大胆的盯着他看,她倒不怕他。
她边研究范云边想:男人真是怪,窄窄的一条裤子前面……那里……那里不难受么?
其实。
那些男人们也正在琢磨女人们:这么热的天,还要用厚厚的海绵束着,难不难受?
看咱老爷们,直接甩光膀子,多舒服。
下一个项目。
接着来。
范云拉着唐若来到一个非常刺激的水上项目处,也是本园最刺激的一个项目——大海螺。
确实是个大海螺。
看那只巨型大海螺的模样,恐怕大到要用航空母舰才能装得下。
只见。
那只巨大的海螺,嘴朝上,屁股朝下,倒扣在地面上,凡是玩这个项目的人,就坐在皮筏子上,从最上面的大海螺屁股处“唰”的一下直溜下去。
这个项目。
要四个人才能玩,两个人稳不住重心,三转两转就会翻船。
于是。
范云与唐若俩人就等着。
不用等太久,今天来水上乐园玩的人特别多。
不到三分钟,就等来了一对和他俩岁数差不多的小情侣。
四个人在安全员的指挥下,将身体深深的埋在皮筏子里,双手紧紧抓着把手,四双腿一只叠一只压在一起。
那个一身黑色泳衣的小伙子垫底,范云最上,俩大男孩把俩女孩子四条白皙细腻的腿紧紧夹在中间……
“坐好了没?”
“好了。”
“好了。”
四个人的表情既兴奋又激动,好像还带着一点点的害怕。
安全员咧嘴一笑。
像他们这样第一次来玩这个的生瓜蛋子,安全员见的多了。
安全员喊声“一、二、三”,用力一推,就将他们的皮筏子推了下去。
这?
尼玛!
皮筏子下去的瞬间,唐若感觉那颗空荡荡的心已经不属于她自己了,不知道它究竟去了何方,她只觉得身体好象没有一点重量般轻飘飘的。
莫非?
这就是传说出的失重?
她觉得自己的耳膜也在橡皮筏急速旋转下滑中鼓满了风,连口中的尖叫声似乎都听不真切了,大脑里一片空白,没有半点思维。
“啊……啊啊啊啊………”
“妈妈喂……”
“卧槽,卧槽,卧槽……”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范云简直不知道怎么表达心中的惊恐了,从他嘴巴出来的全是一连串的“卧槽”了。
再看那个小伙子,已经吓软了,吓瘫了,似乎完全没有知觉了。
太刺激了。
太吓人了。
不过。
幸好。
幸好。
幸好再惊心动魄,它也只是个安全的娱乐项目,再刺激的行程,终有结束的时候。
当两个女孩子几乎快将喉咙喊破时,终点,终于到了。
唐若晕晕乎乎下了皮筏子,被范云半搂半抱着,过了好一会子才缓过来。
看来。
如果想追哪个对自己半推半拒的女孩子,拉着她玩一玩这样的水上项目倒是个聪明的办法,一滑二溜三转四吓唬,她就已经直接倒在自己怀中了,还怕不能拥香偎玉吗。
玩完了这两个刺激的项目后,唐若觉得自己应该缓一缓了,老是玩这种刺激项目的话,她的喉咙要不了几下就喊哑了,明天都说不了话了。
于是。
唐若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环形漂流,对范云道:“哎,休息一下,走,咱们去玩一下那个,去玩一下漂流。”
只要唐若愿意,玩什么都行,为唐若服务是范云同志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好吧!
那就去玩漂流吧。
两个人一人拎起一只橡皮划艇,将身体美美的睡了进去,肚皮朝上,两腿当作船舵,两只手当作船桨,不停地向前划去。
唐若一边向前飘着,轻轻划着橡皮艇,一边用手撩起一些水来,洒在范云的身上和脸上。
范云笑道:“小心点啊,坐稳一点,我告诉你,不要掉水里面去了啊。
这个水可挺深的,你看看那个吃水线了没?有一米五呢。
你掉进下的话,我告诉你,你不会水性的话会淹着的。”
范云同志是想挨揍了。
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出来玩,你能让自己的女朋友掉到水里去吗?如果说唐若掉到水里去了,那他就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可原谅的。
例如。
前面有一对情侣,那个女孩子坐在橡皮艇上,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橡皮艇一翻,她就向左掉下去了。
那个女孩的双手拼命齐抓,在水中扑腾了一下,然后,瞬间站了起来,一边站起来,一边抹了抹脸。
其实水也不是很深,吃水线大概就到她丰满的胸脯位置。
第230章 兴安醉鱼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上吹来凉爽的风……”
确是双桨。
还是真皮的。
能够自由自在毫无拘束的玩水,想必是每一个女孩子所有的梦想之一,看唐若就知道了,唐若玩得开心的很。
对于她这样的旱鸭子而言,有橡皮艇的保护,让她在水中嬉戏的时候,胆量不由自主大了,起码有十信以上。
唐若不会游水。
对于这一点。
水可以证明。
看看她现在的动作就知道了。
玩完了漂流,两个人来到了一处比较浅的巨大圆水池子中。
一开始,唐若只是在浅水区玩,最深不过半米。
她游水的姿势,看上去十分可笑。
别人游水都是身子往前探,两手交替划水,或狗刨、或蝶泳、或蛙泳,唐若不同。
唐若游水的时候,两只手撑着地面走的。
就在那浅浅的五十公分的水,也已经到了她的下巴了。
她两只手撑着地面,游来游去,游了一阵子感觉到无趣,确实,这样又没有什么技术性。
范云坐在池子旁边的池台上看唐若玩,觉得十分好笑。
此次唐若的动作完全不像一只骄傲的美人鱼,倒像是一只滑稽的小丑鱼。
于是范云走到唐若身边。
“这个水太浅了,不好玩的,走,我带你到下面深一点的地方,你看到了没有?越往下越深,最底下好像是一米八,一米八的话……你不能去,我们去一米五左右的地方去玩一下吧,我带你去玩一下。”
哥哥带妹妹呀。
那就去吧。
两个人往水深的地方走,一直走到水差不多到了唐若高高的胸脯了,才停下来。
范云鼓励唐若:“来,我扶着你游,你这样子……你身子放平了……对对对,我我我搂着你的腰。
呃。
然后,你腿一打,打扑腾……腿要打扑腾,两个手一左一右的划,你看对面有个女孩子,像那个女孩子那样游。
我扶着你的,没事的,没事的。
你放心,掉不下去的,对对对,要大胆一点,学游泳就要大胆……”
看别人游很容易,但自己游起来却是另外一码事了,这个就是叫做看人挑担不吃力,自上肩头叫苦恼。
在范云同志的保护下,唐若胆子倒是很大,她就按照范云刚才说的动作要领,扑腾了一阵子,两条芊芊手臂像模像样地向前划拉着,两只调皮的脚丫子在水里面不停地拍打着水花。
欢乐的水花溅在扶着她腰的范云脸上和身上。
她却不知道。
范云要使坏。
范云松开了手。
没有了范云的帮助,唐若就好像是一只失去了动力的小皮艇,瞬间无法前进和后退了,同时,好像船底漏水了一样,身子打着漩儿向水底下直坠了下去,慌得唐若两只手在水面上不断地扑腾,口中还连声大叫:“范云,范云扶着我,范云,快点……快快快点扶着我。”
哈哈。
唐若的游泳技术堪忧啊。
范云赶紧搂住唐若的腰。
如此近距离,如此亲密的接触,实在让他心旌摇荡。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呀?
这种感觉无法形容。
范云的一双手,隔着唐若薄薄的泳衣,接触到了她的身体。
范云同志要流鼻血了。
他的意志力还不足以坚定到美色当头之时无动于衷,不光是他,就算是多年得到之士,恐怕也未必能在美女面前永葆初心。
这个没办法。
这个就叫做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范云在这个游泳池里扶着唐若游了一会儿后,唐若不想游了,游累了,她从水里面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水,笑道:“哎呀,累死了,没想到游泳这么累呀,你去游一会吧,我坐一会,我休息一下,好不好?你去玩一下吧。”
范云嘿嘿一乐:“游泳时要胆大一点,多多少少,也是要点技术的,你都没有游过泳,今天游成这个样子其实也挺不错了。
你跟我不一样。
我们小时候,就我们村子前面那条河,没事的时候经常进去洗澡,一个猛子从这边扎过去,基本上就到了河中间了,三游两游就到了河对面了。”
唐若当然跟他不能比啊,唐若是个女孩子呀。
农村的那些男孩子,从小到大一个个几乎都是把夏天在水里面泡过去的。
他们肆无忌惮。
他们浑身脱得光溜溜的。
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女孩子不一样,女孩子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浑身脱得光溜溜的,和男孩子一起到水里面去洗澡呢?
那时候。
可不要说什么泳衣。
就算是范云他们村子里面的那些大姐姐,婶婶伯母们,如果说真正的想要是去河里面洗澡的话,也只能是穿着衣服将身体泡在水里凉快一阵子,然后再**的出来,她们也不敢脱光了衣服到水里面去啊。
想都想得到了。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将她扶到游泳池子旁边的一个台子上坐下,笑道:“那好吧,那你在这坐一会休息一下,我去游一会。”
范云游泳的动作还是很潇洒的,他一会儿狗刨,一会儿自由式,一会儿还将身体从水面上反转过来,肚皮朝天,整个身体飘在水面上,只靠两只手和两只脚在那里轻轻摆动,就可以保证身体悬在水面不会沉底。
旁边潜水区,有好几个小孩子羡慕的看着他。
特别是他将肚皮朝天翻转过来,漂浮的时候,有一个小孩子在浅水区偷偷学着他的动作游了一下。
没想到,弄巧成拙,那个小孩子一下子就沉到水底去了。
当他扑腾地从水里面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喝了好几口不知有多少人洗过臭脚丫子的池水了。
有些动作,真不是随便学的呀,不过孩子,勇气可嘉,值得表扬。
范云游了一会后。
回到了唐若的身边:“怎么样?水上乐园好不好玩呀?你看今天,天气这么热,在这里玩水是不是很舒服呀?”
唐若抿嘴一笑:“好玩,挺好玩的。”
好玩那就多玩会。
这个水上乐园里有一个很大的激流冲浪,一定要玩一下。
两个人肩并肩手拉手走过去。
看见那一道,又一道犹如大海之中海啸一般迎面扑来的波浪,唐若开心的哇哇大叫:“范云,快来快来,来玩这个,这个好玩,你看看这个,好玩哇,这个浪头好高啊,好大呀,你看看那些人,哇,一些人都被打翻了。”
确实好玩。
每个人套着一个游泳圈,在那滚滚的浪潮面前,如同一片不断漂浮的树叶一样被波浪推来推去,一会儿推到西,一会儿推到东。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一种随波逐流的感觉,一种无拘无束身心一起放飞的感觉。
唐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咯咯笑着对范云道:“范云,范云,你不要走远了,你就跟着我旁边嘛,这个浪好大呀,快点,快点过来,范云……”
放心。
范云不会走远的,范云绝对不会像一些带着女伴前来游玩的臭男人那样,到了这种全是花姑娘的地方,两个眼睛都直了,贼溜溜的眼珠子跟电动小马达带动的雨刷子一样东边刷过来,西边刷过去,不知道到底是刷些什么。
范云就站在唐若的旁边,两手把着她的游泳圈。
把也没用,如果说大浪来的时候,两个人就会被水推的连连向后飘去。
浪头是从高达10余米的上空倒下来的,就等于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盆子,将满满一盆水水瞬间从倾倒下来一样,那种落差,形成的力量和速度可想而知。
好玩。
确实好玩。
每当一个大浪头来临之时,所有的人就会不约而同的发出一阵阵尖叫声。
“啊……”
“哈哈哈哈……”
“我槽,我槽!”
话说。
不知道为什么。
一个人上班的时候。
感觉时间过得特别慢。
但是。
玩的时候,时间却又过得特别快。
譬如范云和唐若。
两个人九点多钟进的水上乐园,不知不觉,就玩到了下午三点钟。
一直。
玩到唐若感觉已经起腻了。
两个人这才从水里爬出来,走到淋浴的地方,冲凉,换衣服。
必须要冲凉换衣服了,因为不知道怎么回事,唐若感觉到肚皮饿得要命了。
说来也奇怪,平常的时候,她只要吃了早餐,中午这一顿饭吃多点吃少点都没关系,甚至不吃,好像也不感觉怎么饿。
但是今天。
唐若到了水中之后玩了一阵子,还没过多长时间,其实她就已经有点饿了。
很奇怪。
不知道是因为游泳消耗体力太大的原因,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反正,唐若感觉到自己已经很饿了,她娇笑着对范云道:“好饿呀,感觉快饿死了,我们去找地方吃点东西吧,好不好?”
范云也饿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好吧。
那就去吃东西吧。
唐若亲热的挽起范云的胳膊,四季小吃店,走起。
两个人坐上“慢慢摇”,一溜烟跑回了老广场。
四季小吃店,在中心广场古戏台和三台路交叉路口之处,这儿有一个转角楼,四季小吃店就在转角楼的二楼上。
这会,因为不是饭点,人并不多。
范云和唐若两个人找了个临街靠窗的位子坐下来,点了一条水街醉鱼和一份素炒白菜花,又叫了两支漓泉纯生啤酒,一对没有丝毫生活压力的小情侣,一边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和城市风景,一边亲亲热热吃吃喝喝,范云帮唐若也倒了一点啤酒,唐若抿了一口,感觉还可以,于是就陪着范云喝点。
她酒量实在有限,也只是点到为止,陪着范云在这里罢了。
小店的水街醉鱼做得非常美味可口,本店的拿手招牌菜嘛,开玩笑。
鱼。
是五里峡大水库纯天然野生大鲤鱼。
水。
是从峡谷深泉中汲来的清凉水。
连垫在周围的黄豆芽、绿生菜和红辣椒也味道极佳,正宗本地有机食材精心打造的一道色香味俱上上乘的本地名菜。
醉鱼被捉在铁盘中,放在一只酒精小铁炉上,不要说里面的鱼和菜了,就连盘子都被小火苗烤得咕嘟咕嘟冒热气。
一个字:香。
不光香,份量还足,兴安人民很实诚。
两个人一鱼一菜吃不完,还剩下老大一条鱼尾巴。
鱼头。
被唐若消灭了。
她喜欢吃鱼头、鸡爪、鸭掌等等多骨而有嚼头的东西,只见她又嗫又吸,吃得津津有味。
那份素炒白菜花也是一道好菜,这菜花拥有北方大白菜里,那黄黄嫩芯儿的清甜可口,甚至,远远胜之。
它的样子和广东的白菜花有点像,但又不是那么长短一致均匀,因为它是直接从母体中间掐下来的,所以看上去白菜花的样子或长或短,粗细不匀。
这时节。
按理说应该还没有白菜花,但,这小店却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这玩意,据说,店老板在山巅之上一年四季白雪皑皑的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有种植基地。
谁知道呢?
有得吃就行了。
这菜花在本地绝对是好吃到没有之一的一种青菜,每到种植季节,家家户户必种,就和这儿的家家户户必腌渍的酸辣椒一样不可缺少。
每到花开时节,园里、地下,老远看见一片油菜花似的金黄,看上去赏心悦目、吃着甘甜可口,就算是普天下的青菜进行全国大赛,它也可以名列前茅,绝对能拿金奖的一种蔬菜,不得不让人赞叹,小城的人们真有口福。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夹了点黄豆芽放在口中,看着吃得一脸幸福的唐若笑道:“慢慢吃,不着急。”
边吃,范云边讲了个笑话给唐若听。
“若若,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唐若眸光中星光点点,莞尔一笑:“好呀,快讲吧!”
范云眨眨眼。
“有一只狼宝宝,它一生下来不吃肉只吃素,它父母很担心啊。结果有一天看到狼宝宝追一只兔子啦,父母很欣慰。然后狼宝宝抓住兔子说:把胡萝卜交出来!”
唐若“嘿嘿”一下笑了。
“再讲一个给你听,还要不要听。”
“好呀,好呀,快点。”
“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见邻居家姐姐在吃锅巴,我也想吃,但是,又不好意思跟姐姐要,于是我就问姐姐:锅巴脆吗?姐姐扭过头看着我,然后她拿了一块放在嘴里,说:你听……”
边上的服务员扑哧乐了,心说这小子够贫的。
吃完了饭,唐若去买单结账,这服务员又心说:原来是个小白脸。
第231章 唐家来客
第二天。
上午。
唐若正在隔壁华华家和华华玩呢。
这个时候。
唐若的手机响了,电话那头,只听见她妈妈的大嗓门嚷嚷着:“唐若,在哪呢?
家里来客人了,赶快回来!”
“……哦哦,好的,马上回!”
唐若望着华华,“家里来客了,老太太让我回去。”
“那行,那你回去吧,摆驾回宫。”
唐若提起粉嘟嘟的小拳头轻轻捶了华华一下:“傻瓜,我就是回去看一看谁来了,这大夏天的,跑到别人家里来,真是的。”
她和华华两个人说笑着,还没出门呢。
唐若的手机又响了。
电话那头只听见唐若妈的大嗓门嚷嚷着:“唐若……家里来客人了,快点回来。”
“哦哦!好的,马上回。”
真是烦死了。
催了又催。
唐若迈步下了华华家的楼,“噔噔噔噔”顺着自家楼梯走回家中。
推开门一看。
唐若进门就瞅着了门茶几旁放着的一大堆东西,不用说,肯定都是客人带来的礼物。
她再眨眨眼看看屋里。
客厅的板凳上,坐着两个人,一个岁数大的,穿着身军装,瞅瞅肩章,官还不小。
虽然唐若不知道,但是,她也是听范云介绍过的,另外一个,光看那些星星豆豆就知道了。
官不小。
另一个年轻的,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服,理着小平头,长相虽然看上去一般,其貌不扬,但双眼灼灼,亮得惊人。
那双眼睛,倒给他平凡的相貌增加了相当的一些不平凡。
果然。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年轻人瞅了唐若一眼,赶紧站起来,唐若看着他的那副样子,好像低眉顺眼的,他居然红了脸。
那个岁数大的也站起来了,笑哈哈道:“你是小若吧?还记得陈伯伯吗?”
唐若点点头。
表示自己记得。
她十分有礼貌地对这个部队上面的大官笑道:“陈伯伯好。”
唐若感觉。
陈伯伯和自己小时候见过的那个样子,似乎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她对陈伯伯的印象居然还很清晰,唐若大大方方冲陈伯伯点了点头:“陈伯伯好,您请坐,我去给您沏茶!”
她伸手打开木头储物柜,漱过几只青花瓷的茶盅,捏了一些龙井茶放在茶壶里,沏了一壶香喷喷的茶。
斟好茶。
唐若把两杯茶端到了客人面前:“陈伯伯,请喝茶。”
那个年轻人偷偷瞄了她一眼,就象她也在看自己一样,他居然更加不好意思起来,脸越发红得厉害了。
唐若心中轻轻笑了一下,转身又去冰箱里,把一些葡萄、香蕉满满搂在一个装水果的塑料大篮子里,端出来,放在客人面前的茶几上。
“陈伯伯,请吃水果。”
这时候,楼梯处脚步声响起来,门一开,唐开余回来了。
他今天又跑到林业局去打听房子的事情了,在那里还没坐多长时间呢,就听电话里老伴说阔别多年的老陈来了,可把他高兴坏了,马上把房子的事一抛,急急忙忙赶回来了,他那已经有点谢顶的脑袋还没进门呢,声音倒先闯进门来了:“老陈,是你吗?”
唐若家来的不是别人。
正是唐开余的老战友。
陈加祥。
老陈。
陈加祥见唐开余回来了,和那个年轻人急忙站起身,迎了上去,唐开余和陈加祥四手相握,一别经年,乍一见面,两个人的喉咙竟都哽住了。
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
老兄弟见面,人未出声,眼泪倒先掉了出来。
旁边的小伙子赶忙道:“唐叔叔好。
陈加祥伸手抹去泪水:“兄弟,这一个是你的侄子陈战,我这次……唉!我这次特意带他来看望叔叔和婶婶,认认门。”
唐开余让着这爷俩坐下,唐若又去替老爸沏了一杯茶,自己则坐在另一边在小板凳上看他们几个人拉话。
于她而言。
不知道客人是为何而来。
相信她老爸老妈也不知道。
陈加祥来得很突然。
再看陈加祥和唐开余。
老兄弟见面,不用多说,他们的话肯定肯定多得不得了,两个人说个不住。
陈加祥道:“自十多年前一别,我心里……嗨!兄弟,哥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能和兄弟再见见面……
可是,从前一直在基层瞎忙活,天天琐碎事多的很,你弟妹又得了个胃癌,在那儿苦捱日子,陈战又小,家里一时半会也不能离人,就实在想不起到你这儿走一趟。
前年。
陈战军校毕业,参加了工作,唉!他妈又扔下我们爷俩一个人去了……
我就想起,一定要带陈战来认认门,对了……
咱们原先那支老部队,现在改编为武警了,我也跟着调到武警总队了,陈战毕业后也分到支队特勤了。”
唐开余看了陈战一眼。
陈战忙叫一声:“叔叔好!”
唐开余瞅瞅陈战,这小伙子和他父亲一样,貌不出众,不过看上去倒精精神神的,十分耐看。
今天。
陈战身上穿的那套藏青色西服洗得干干净净,脚上一双黑皮鞋,擦得锃亮,天蓝色的领带、雪丝绒衬衫,浑身上下精精神神,利利索索,往沙发上一坐,腰板挺得倍儿直,张口说句话,中气十足。
唐开余心里不由夸了一句:虎父无犬子,陈加祥有子如此,足慰平生。
唐开余抬手指指唐若,明着是说给陈加祥听的,其实,旁边的陈战竖着两只机灵的耳朵,一个字都不漏的,全部听到了心里。
“……这个是你二侄女唐若,你大侄女唐敏现在桂林上班,嗯,你侄子唐欣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读书,他现在考上大学了,在那里学音乐呢,平常的时候,都是唐若在家,她就在县城上班……
这丫头性格平和、心地善良,倒还挺随我的。”
说完唐开余呵呵呵笑了几声。
也挺搞笑。
唐开余他这是赞美自己的女儿,不遗余力呀。
唐若脸一红:“爸,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孙伯伯,您请吃水果,嗯!你也请啊。”
她顺便也招呼了陈战。
陈加祥也呵呵笑了几声,他冲唐若点点头,而后,就你一句我一句和唐开余絮叨起以前那战火纷飞的峥嵘岁月了。
唐若瞅着陈战一个人坐在那儿闷不作声,就轻言细语道:“陈战哥哥,你请喝茶。”
陈战冲她笑笑,端起茶杯啜了几口。
又过了一阵子。
唐若妈挎着满满当当一篮子菜上来了,她笑着对陈加祥道:“大哥,你和老唐先唠着,我去厨房做饭!”
陈加祥也没和她客气。
不用客气,他和唐开余之间有过命的交情,没必要说那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
他只是冲她来了句:“好,弟妹你忙去吧!”
唐若跟着她妈妈进了厨房:“妈,我来帮你弄菜。”
娘俩就把篮子里的菜一样样拾掇出来。
嗬。
十分丰盛。
唐若妈不但买了两只张牙舞爪横行霸道的大闸蟹,还买了一条摇头摆尾活蹦乱跳五里峡水库捕捞上来的深水大鲤鱼。
另外,还有两对失魂落魄两眼泛白的人工养殖青蛙。
除了这些。
还有四五只早已经吓破了苦胆,抖抖缩缩的肥鹌鹑。
这一顿饭。
破费不小。
得花不少钱。
除了这些活物之外,唐若妈还买了韭黄、香菜、葱姜蒜,茄子黄瓜,西红柿。
呵!
有客自远方来。
不亦忙乎。
娘儿俩在厨房里好一阵忙活,又煎又炒,又蒸又炸,焖煮炖、爆煸烫,很是折腾了一阵子后,满满当当,摆了一大桌子菜。
娘俩忙活得差不多了,双双除下腰间围裙,洗了手,从厨房中出来了。
这时候。
唐开余已经把孙家父子让过来,五个人一起坐了下来。
唐开余早早洗净了几只几乎从未用过的,晶莹剔透的高脚琉璃杯,并且,还拿出了他那一瓶从来舍不得喝,珍藏多年的贵州茅台酒,满斟五杯。
唐开余举杯在手:“大哥,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记得兄弟我,这么千里迢迢来看我,太让兄弟我感动了……
今天,为咱们兄弟的重逢,也为孩子们的成长,咱们一起干了这一杯。”
说完。
他和陈加祥一碰杯,两人一饮而尽。
唐若娘俩和陈战也举杯,陪着干了。
两家人边吃边唠。
这一顿饭,足足吃了个把钟头。
原来。
陈加祥在部队时,曾立过一次一等功,被破格提拔为干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他,居然也从最初的排长熬到了现在的副师级干部,后来,部队改革把他们这支部队全改编成了武警,于是他又被调到了武警总队。
至于陈战。
他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里长大,耳濡目染,当然也爱上了军装,后来陈战考上了军校,毕业后,又以优异的成绩分到了总队特勤科,执行一些保卫首长护送外宾等重要任务,最近一段时间,部队没什么任务,陈加祥就带上了他一起来了。
来认认叔叔婶婶。
吃过饭。
唐若重新又沏了几盅香喷喷的茶,他们三个大老爷们,仍旧回客厅闲谈。
唐若在厨房帮妈妈收拾锅碗瓢盆,娘儿俩边忙活,边说着一些话,唐若妈就问:“唐若,昨天跑到哪儿玩去了?”
“水上乐园呗!”
“哦!跟谁一起去的呀?”
唐若瞟了她妈一眼。
什么意思呀?她感觉她妈肯定话里有话。
跟谁去的?其实还用问明白吗?
不用说她妈应该也知道呀,唐若肯定是跟范云一起去的呀,唐若妈又不是没见过范云。
对不对?
陈家爷儿俩又坐了一会儿,陈加祥说下午要去县看守所慰问一下那儿的官兵,就告辞下楼。
唐开余扯住他的手,让他一定回来吃晚饭,并再三叮嘱让他在家里住几天。
陈加祥应着,和陈战告辞下楼。
陈战又过来和唐若娘俩打过招呼,一家三口把陈家父子送上车,看着他们父子两个人开着车一溜烟走了。
这时候。
华华从她家楼下的门里走了过来,她凑过来,亲热地挽起唐若的胳膊:“唐若,刚才那两个人是你们家什么亲戚?
那个小伙子长的可真精神,眼睛亮得放光!”
唐若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小姑娘,有你什么事?”
华华吐吐舌头:“快点,老实交代,我这不是关心你嘛。”
两个小姑娘在楼下说说笑笑。
唐开余回到楼上,他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轻轻皱了皱眉毛,对唐若妈道:“老婆子,刚才加祥兄话中有话,说得不清不楚,让人听不太明白他什么意思。”
“哦?说什么?”
“他说到陈战今年二十一岁,又问咱家丫头多大,陈战和唐若应该相差两三岁吧?
对了,老陈还问唐若有男朋友了没有,哎,老婆子,咱们唐若有男朋友了没有?”
“你个老东西,胡说八道什么呀。”
唐若妈嗔道。
唐开余的话,被推门而入的唐若听到了。
唐若一抹红霞飞上面颊:“爸,你说什么呀……不告诉你,我不说不说,就不说。”
呵呵!
嗨嗨。
又过了一天。
那个像女孩子一样会脸红的年轻小伙子陈战,大清早的,居然又来了。
此时,他正坐在唐若家的板凳上,喝着流入肚里说不清道不明滋味的茶水。
昨天。
他们爷俩去了县中队,中队的两个主官毕恭毕敬请首长给底下的兵们讲一讲,陈加祥欣然应允。
他决定,给这些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看着他的武警战士们,上一堂关于人生与理想的课。
但是。
陈加祥命陈战不必陪同了,而是让陈战先去唐叔叔家,自己上完课后就到。
陈加祥还特意嘱咐陈战买些什么什么东西,等等。
陈战抓耳挠腮想了一阵子,他也没听他老子的话,而是跑到水果店里,买了一个大大的果篮,然后顺便在旁边花店又选了一束香喷喷红艳艳的玫瑰花,一手一样,来到唐家。
进门喊声婶婶,陈战把果篮递给唐华妈,而后,又将玫瑰双手捧到唐若面前:“唐若妹妹,初次见面,我不知道该送些什么给你,只好买了一束花来,请你收下。”
唐若抿嘴一笑:“昨天不是见过面了吗?陈哥哥太客气啦。”
她顺手接过了花束。
陈战被唐若抓住了语病,倒闹了一个大红脸。
唐若妈道:“妹妹,你招呼下陈战哥哥,妈妈先去楼下干活,等下上来。”
唐若一边应着,一边把陈战带来的水果洗了,陈战看着这些龙眼枇杷,杨桃什么的,他只捏了几只龙眼,慢慢剥着皮吃。
唐若陪陈战坐了一下,她站起身来,走到那捧玫瑰花束旁,看了看,笑道:“陈战哥哥,你买的这束花,一定花了不少钱吧?”
陈战摇摇头。
不对。
他赶紧又点点头。
突然之间,他意识到唐若的这句话简直就是一个陷阱,根本没法回答。
见陈战脸上一副狼狈不堪,尴尬无比的样子,唐若抿嘴笑了。
孙战看着站在玫瑰花前,看上去比玫瑰花更娇更艳的唐若,听着她金珠落玉盘般清脆的声音,一时之间,只觉得天地间浑然无物。
唯独。
只剩下面前这个玲珑娇俏的姑娘了。
第232章 陈战的故事
这时。
唐若踱到了鱼缸边,去看她的那条俘虏——那条她与范云在农家乐玩的时候,钓上来的小鱼。
陈战也来到她身旁,他瞅着那条灰不溜秋的小鱼,就问唐若妹妹怎么弄条草棵子鱼来养。
唐若抿嘴笑笑,说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时亲手钓上来的。
陈战的大脑如同捺了*#06#一样跳出来一系列序号——妹妹有男朋友了?
此时的他虽然还说不上如何喜欢这个异姓妹妹,但,作为独子的他,看着娇艳的唐若时,心中自然而然就生出一种强烈的,想保护她的念头。
他觉得。
自从他知道了父亲与唐叔叔的关系后,自己对这个简直和亲妹妹一样的异姓妹妹,就应该象棵青松一样挡在她前面为她遮风挡雨,让她的生活中处充满阳光和鲜花,而没有一丝雨雪风霜。
陈战暗暗发誓:从今往后,他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绝不!
陈战双手抄在背后,紧紧握着拳头,捏痛了自己的手指。
他对唐若笑了笑。
唐若从他目光中感受的的是亲切,源自父辈的亲切。
不知怎么的。
她就把陈战也当成了自己的哥哥。
唐若一直梦想自己如果能有个哥哥该多好。
可惜,老天爷给她的却是弟弟。
对这个和自己父亲在战场上同生死共患难的陈伯伯的儿子,自己的异姓哥哥,她已经在感情上对他有了深深的信任,这是父辈们的深情厚意衍生出的信任。
坚不可摧。
牢不可破。
陈战也从她的眼睛中读懂了她对自己的信任,于是再一次送给她一个更加温馨的笑容。
唐若和陈战聊着她的小鱼,两个人渐渐都打开了话闸子,聊了许多许多,若华也就知道了孙战哥哥更多的故事。
他。
是个有故事的人。
后来。
唐若看到了陈战手上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伤疤,就问他怎么回事。
陈战深深吸了口气。
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口。
……那是陈战警校毕业后不久,分到边防大队任实习排长的时候……
有一天。
他带着一个叫朱志国的副班长和四名战士在中泰边境的一个我方哨卡处执行例行检查任务。
记得那天的天气,又闷又热,战士们一个个热得身上的迷彩服都被汗水打湿了,来来往往过了一辆又一辆车,这些战士都检查的很仔细很认真,并没有因为天气炎热而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大意。
这些可爱的战士。
都是纪律的忠实执行者。
那天。
下午两点多左右。
从泰国境内开来一辆挂着本省牌号的大货车,到了关卡后开始减速行驶,一名战士举起靠边停车牌,示意大货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此时。
这辆货车后面十来米处跟着的一辆黑色奔驰也停了下来,等待检查。
一切都很正常。
大货车司机——一个长相普通的矮胖男人,一边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打招呼,一边将证件递过来,同时还陪着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让给陈战他们抽,陈战拒绝后,翻着看了看通关证、驾驶证等,都在有效期内,没什么问题。
几个兵已经检查上了。
战士们忙活着。
里里外外将这辆空着的货车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就报告说没问题。
可是。
陈战却发现那名司机的眼神在望向自己刹那之间有一丝闪烁,他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什么东西没有发现。
于是。
陈战就让一个老兵爬到车厢里再去仔细检查看看。
那老兵敏捷地爬上去,跳进车厢,在上面来来回回检查了一圈,没发现什么问题。
他刚想向孙战汇报:一切正常。
这时。
太阳光一闪,照在他脚下闪亮的钢板上,他突然发现,车厢的钢板有点奇怪,因为那两条长长焊缝,看上去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具体怎样,一下子又说不上来。
老兵就把枪托冲下敲了敲钢板,车子的前面部份好象没什么问题,但,当他敲到最后面车尾部位时,觉察出钢板下面似乎有夹层,枪托击在钢板上,不是清脆的回音,而是“通通通”的声音,
那个老兵直起身子,抬着望着陈战,用手指着车尾报告:“排长……”
一句话还没说完。
突然。
后面奔驰车上一下子下来了四个手持军用冲锋枪的男子,其中两个对着车上老兵就开了枪,一下子把他打倒在车厢里,另外两个向后面控制室跑,边跑边开枪,打倒了那个站在门口根本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战士。
看来。
他们是想夺卡。
这是一伙亡命之徒。
这货车绝对有问题。
这时。
在控制室里的朱志国,反应奇快地一下子按下了紧急关门按钮,两条双向轨道门极快的关上了,他又急忙拉下了电掣。
老兵班长毕竟不同。
或者,他以前处置过这种情况也不一定。
其实。
那辆奔驰根本没有想逃跑的意思。
前面那货车似乎比他们整车人都重要。
不然的话。
他们大可直接开车冲卡跑掉。
陈战和另两名在货车驾驶楼位置的战士一个卧倒据枪,趴地上了。
司机也吓得一下子钻到货车底下了,他并没有武器,看来他并不知道什么,也是个受害者。
陈战直接向左一滚,躲在了一棵路边大树后面,那两个战士其中一个滚到了车头前面,躲在前轮后面,另一个没地方去的直接卧倒出枪射击,这名英勇的战士在击倒一名歹徒后,也身中数弹,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死活了。
奔驰上。
又跳下两个歹徒来,人员对比五比三。
副班长朱志国将控制室的门从里面反锁了,他缩在小窗户后面向外射击,虽然打不中人,但“砰砰”枪响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吸引火力的作用。
其实。
朱志国也不敢乱打,生怕子弹不长眼打了自己人,他现在的方向,可是和歹徒一伙儿的。
陈战听着子弹的啸声,判断着歹徒方位,突然,他向左一滚,顺势举枪打倒了一名朝他们这个方向边跑边射击的歹徒后,滚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朱志国也打倒了一名——那个家伙已经爬上了哨卡半人多高的门,准备上第二道时,被朱班长一枪揍下来了。
另一名掩护的歹徒,则“突突突”用冲锋枪将小窗玻璃打了个稀巴烂。
吓得朱志国赶紧将头缩了回去。
现在的兵力,三比三,歹徒的气焰一下子熄了下来。
那个趴在车前轮的战士,是这次战斗的灵魂人物,他手中的自动步枪极大的压制了歹徒的火力,使他们龟缩在原地不敢硬冲。
朱志国那边的歹徒急忙撤回奔驰边,战场,变成了陈战他俩和朱志国夹击中间三名歹徒的态势,当然,朱志国并不敢从控制室中冲出来。
当陈战又放倒一个后,那两个歹徒冲货车这边猛扫两梭子将枪中子弹打完,见大势已去,就把枪一扔,高喊“投降”不再顽抗了。
其实。
从歹徒突然发难到结束,战斗也不过短短几分钟的事情。
唯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歹徒为什么不开车逃跑呢?
后来审讯时才揭晓谜底:他们是境外一个叫毒蛇的大毒贩子的手下,奉命押送这辆车厢钢板夹层藏满毒品的货车过境,毒蛇给他们的命令是货在人在、货亡人亡,那两个眼看保不住货的幸存者宁愿接受法律的严惩将牢底坐穿,也不愿意落回到毒蛇的手中。
毒蛇的毒辣。
可想而知。
陈战将两个活的铐起来,那个货车司机趴在驾驶室下面,一动也不动,他伏在地上,已经被流弹打死了——到处是血。
看来,车轮处的这个战士多亏这倒霉的司机帮他挡了子弹,才得以安然无恙,并且在战斗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不然的话,战局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朱志国向陈战汇报已经打了电话,捺下了紧急求救按钮,陈战不放心,让他再去催一下。
十五分钟后。
两辆坐满荷枪实弹战士的军车和一辆救护车如同疯了一样呜哇呜哇着冲来了。
陈战的左臂也挨了一枪,幸好没打到骨头,但也伤的不轻,子弹从他左小臂中擦着骨头打了个贯穿伤。
这。
也正是他手臂上伤疤的由来。
唐若华圆圆的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陈战。
在她的世界里,每天一睁开眼睛,看到的都是蓝天白云绿叶红花,她的生活中,虽然偶尔也会有不开心不如意的事,可那些都如同过眼云烟一样转眼就会消散。
她眼中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朋友那么可爱,爱情那么甜蜜,就连大街上的陌生人,看上去也让她觉得那么的平和可亲。
如今。
她才知道。
在同一片蓝天下,还会有那么一群和陈战哥一样的人,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宝贵的生命。
她也看过一些比陈战哥的叙述更加惊险刺激的警匪片枪战片,但是,那只不过是影视作品,是加工过的艺术品,看过那永远打不完的子弹,永远打不死的主角后,她只会轻轻说一句不好看,也就罢了,远远没有此时此刻亲眼目睹陈战臂上那个让人触目惊心的伤疤更让她觉得震惊。
值得庆幸的是。
正是因为有了千千万万个陈战,才有了老百姓们幸福安宁的生活。
他们是人民的保护神,让一切黑恶势力敌对分子胆战心惊。
正是因为他们。
老百姓的每一天才能过得平静详和。
人民向他们致敬,优秀的子弟兵们。
祖国为他们骄傲,共和国的卫士们。
谢谢他们。
谢谢。
唐若心中充满敬佩,真诚地道:“你真了不起,陈战哥哥!”
陈战如讲述别人的故事般平静地讲完这段往事,听了她的赞美淡淡一笑:“也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
唐若却觉得,但愿陈战哥哥这样的习惯越少越好。
但愿人们的生活充满真善美,远离假恶丑。
愿伟大的祖国越来越富强,勤劳善良的人们生活越来越美好。
陈战走到窗前,目光如深夜的太空样深遂看着窗外。
窗外。
阳台上唐若亲手栽的那些花,开了又衰,衰了又开,阳台外的桂花树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就连那屋檐下的小燕子也懂得寒来暑往冬去春回。
可是。
他那些牺牲的战友们,却已经长眠于地下,再也不能醒来。
一时之间。
陈战竟然陷入到带着苦涩味道的回忆中去了。
唐开余这时回来了。
他那善于观察发现新鲜事物的眼晴,如闪电般瞬间在女儿和陈战身上一扫而过,同时脑子又象一位大师级摄影师发现了美好的事物样按下了快门:咔嚓!
他突然觉得。
如果把唐若许配给陈战的话,倒是让人觉得美气的事。
陈战。
嘿!好小伙子!
此时此刻。
如果陈战能象美国科学家用高科技仪器探知他人思维那样,能够得知唐叔叔的思想活动的话,他一定会激动的跑到唐叔叔面前,拼命亲一亲唐开余的脸。
唐开余前脚刚回来,唐若妈扫完地,也回来了。
因为家里有客。
看她的速度。
她扫的地……
质量堪忧。
唐若华妈开始张罗午饭,自从昨天陈战来过,边喊婶娘边大口大口吃了她精心做的菜,并赞不绝口之后,她的母爱一下子泛滥了,婶娘!
婶娘也是娘,陈战这孩子从小没了娘多可怜。
没了娘的孩子就好比没了根的草,肚里饿了没人问,衣服破了没人补,寒冬腊月没人添衣加被,炎炎夏天无人减衣,每日三餐饭全都是拌着黄连吞下,一碗冷汤苦丁泡过多时,边吃边想娘泪珠子掉在地上摔八瓣。
陈战虽说跟着他爸。
可。
男人们大都粗枝大叶,管得了东管不了西,顾得了头顾不了脚,连他自己尚且还丢三落四,何谈能够父兼母职。
陈战这孩子不知道从小吃了多少苦啊!
唐若妈把这个自己丈夫救过他老子命,现在口口声声喊自己婶娘的陈战,从感情上几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唐若妈望着陈战的目光中满是慈爱,陈战看着面前这个慈母一样的异姓婶娘,莫名其妙,觉得鼻子一酸,他连忙转身去了洗手间,在里面深深吸了几口气,以男子汉的铁石心肠,硬生生把那一股酸楚刹住,其实,他的眼中,已经有两颗泪珠就要夺眶而出了。
在婶娘这儿,他感觉到了温暖的母爱。
这母爱。
是多少象他这样的孩子梦寐以求,却始终不曾拥有的,可惜,又有多少人不懂得珍惜,而将这母爱任意挥霍。
日日沉醉在灯红酒绿的人,当你在风花雪月夜夜笙歌之时,你是否还会常常记得家中的母亲?
当你背着行囊走在异国他乡之时,你是否还会偶尔回头望望——母亲就象当初送你离家时一样,仍月月站在村口的大树下向你归来的路上不停的张望。
陈战只记得他妈是照片上的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人。
她只会永远妩媚的对着他笑,看上去是那样地遥远,那样陌生,从小到大都一样。
话说。
陈战有几回,倒是碰到他老子对着妻子的照片默默流泪,他一定很爱她,自从她死后,他一直未娶,直到现在。
第233章 英雄
陈战无声。
当窗而立。
下午的时候。
陈加祥从部队来了。
老陈来后,也没避讳唐若与陈战,他和唐若爸面对面坐着,谈起了事情。
陈战相陪。
唐若先是给这几个人每人沏了一盅茶,然后也坐下了来,听她爸与陈伯伯聊事情。
那可不是闲聊。
两个人是回忆,是回忆起了一段被尘封在过去的往事。
往事中,唐若爸与陈加祥都是配角。
……那是——
他们在战场上的一个傍晚。
当时。
他们连,刚刚打退了敌人的一次进攻。
伴随着夕阳的霞光和抛洒一地的残肢断臂,整个战场寂静得让人窒息。
连伤员都不敢发出一点呻吟,这静,让人心惊胆战。
他们的排长——那是一名桂林兴安籍的,三十多岁的老兵,从掩体中探身举起望远镜,想侦察下敌情,这时,突然从下面不远处飞来一颗手榴弹,落在了他们的掩体中爆炸了。
当时就炸死一名战友。
排长的右眼,也瞬间被弹片击中,万幸的是,幸好有望远镜挡了一下,不然的话,弹片直接就送进了排长的脑袋,当场就要了他的命。
但是。
让人扼腕叹息的是,排长的右眼睛永远失明了。
唐开余和陈加祥因为离爆炸点比较远,倒安然无恙。
他们大声呼喊那个被炸死的战友——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排长也晕了过去。
有人咬牙切齿从掩体中一跃而出,用手中的五六冲锋枪狠狠地把那个伤兵打成了蚂蜂窝。
后来。
排长被送往战地医院,命虽然保住了,但却失去了一只眼睛。
……!
后来。
组织上安排排长转业,他二话没说脱了军装,再后来……再后来就都失去了联系。
陈加祥鬼使神差般,居然又打听到了当年老排长的消息,据说,他就在小城的养老院里,听到消息后,陈加祥激动得一夜未眠,第二天就赶来了。
他此次到小城来,一是看唐开余,二是寻找老排长。
唐开余也很激动。
他和陈加祥商量起怎么一起去养老院的事。
依着陈加祥办事情雷厉风行的性子,现在就去。
唐开余却面色凝重地道:“这个事情先不急吧,我觉得明天去吧,我们明天上午去比较好一点,今天晚上就在我家里面住一夜,然后明天上午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行。
找人倒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晚饭后。
唐开余和陈加祥又聊了很长时间,唐若陪着陈战,陈站陪着唐若妈边看电视边聊天。
唐若妈看看陈战,一个劲地拿些苹果香蕉什么的塞在他手中,她过分的热情,让陈战两只手都抓着东西,放也不好,不放也不是,哭笑不得。
当然。
同时陈战也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慈爱——母爱,是他从小缺失,终生遗撼的最美好的东西。
第二天。
所有的人都坐在陈加祥的军车上,陈战开车,来到街上,陈战先是买了几箱水果装到车里,然后又买了十几箱牛奶。
陈加祥喊道:“陈战,买两条中华。”
买完东西。
挂着wj牌子的军车直奔养老院而去。
车子进了养老院,养老院的院长庄劳石对这帮人的不约而至感到有点奇怪,但是,当他看到了那一大堆水果牛奶后,决定静观其变,于是口中的疑问句也变成了感叹。
他赶紧满脸堆笑来到陈加祥面前:“首长好,请问首长……”
看在东西的面子上,庄劳石连叫了两声首长。
首长送东西来,他绝对没有往外推的道理,他可不是蠢货。
蠢货能当上院长吗?
真是的。
陈加祥也没废话:“领导,你好,我们到这儿来找一个人,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杨勇的人?”
庄劳石想了想,点点头:“有!”
陈加祥和唐开余对视一眼,看得出两个人都很激动。
喜上眉梢。
庄劳石招招手叫过一个护工:“去,你去把老杨头叫来,就说有首长要接见他,快去……”
陈加祥一皱眉:“慢,还是麻烦院长一下,辛苦你带我们过去见他吧,好吗?”
庄劳石当然同意。
看在陈加祥肩章那两杠三星的份上,他也得同意呀。
庄劳石将几个人带到了二楼最尽头的一间房。
其它几个房里,有好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个瞪着浑浊的老眼,看着这几个不速之客。
不知来者何意。
进了房。
果然,有一个独眼老人正坐在床前的板凳上,不知道在沉思着什么。
陈加祥激动得手都剧烈颤抖了,他走到独眼老人面前,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已经发黄的照片放递过去。
照片上是一群高举枪支意气风发的年轻解放军战士。
“杨排长,杨勇……
我是陈加祥啊!
我终于找到你了!”
唐开余也无比激动,嘴唇哆哆嗦嗦着,他早已经认出了老人,虽然,老人看上去比照片上苍老了许多许多。
老人见到这两个人,眼睛突然如电光般一亮,旋即黯然了下去。
老人的嘴也同样剧烈地哆嗦着、颤抖着。
他。
正是杨勇。
他。
也有这样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
他叫杨勇。
跟随父母从外地要饭逃荒流落到这里的,后来,一家子在本县崔家乡落下脚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多久,他的爹娘就双双病死了。
没办法。
当时实在是生了病没钱看,当时吃都吃不上,拿什么来看病?
于是。
杨勇从小象个叫化子似的,东讨西要,吃了数不清的苦,受了数不清的罪,也幸亏这儿质朴的乡亲们时不时的接济他这个孤儿一下子,终于,他也慢慢熬大了。
后来。
老天爷也觉得对不起这个苦命的孩子,于是在他十八岁报名参军时帮助他如了愿,杨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他在部队上近乎残酷的对待自己,拼命般的训练,这让他的军事素质战斗本领大幅提升。
后来
杨勇又因为立了一次个人二等功而被破格提拔为排长……
再后来。
他就上了前线,当时,陈加祥和唐开余都是他手下的兵。
真是。
往事如烟云。
此时,老战友见面久别重逢,一个个激动得不知道说啥好了。
三个人。
六只手。
紧紧握在一起,一个个泪水纵横,泣不成声。
但!
这是战友欢聚的泪,是久别重逢喜悦的泪;这泪,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擦起了眼睛。
庄劳石看着一身上校警服的陈加祥,心想,这老杨头居然还有这样一位当首长的战友。
庄院长很会量体裁衣,看人做饭,于是他也识趣的献上了几滴泪水,然后,又不失机智的请首长们到三楼去吧,这里人太多了,不如到楼上屋里叙旧。
庄劳石将他们引上三楼后,吩咐护工沏来茶水,然后掩上门出去了。
他实在是个聪明人。
唐若留在楼下,并没有跟上去,只有陈战一个人跟着老哥仨上楼了。
唐若觉得,久别重逢的父辈们,肯定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她认为自己在场不合适,她实在是一个人懂事的好孩子。
唐若在养老院里东看西看。
这个养老院,建在老广场的闹市区。
当时。
真不知道设计人员怎么想的。
小隐于野。
大隐隐于市?
养老院坐北朝南,一拉溜三排四层高不中不洋的楼房,也不知道当年是哪个半吊子建筑师设计的,周围一圈的砖墙倒是用白灰粉刷得干干净净,两扇大铁栅栏门上着苹果绿的油漆紧紧关闭着,把墙里墙外隔作两个世界。
敬老院的院子东南角栽着十来棵水桶粗的大榕树,另外还有几株碗口粗的桂花树和银杏树,阵阵山风吹得枝叶沙沙的响。
树底下。
摆着两张花岗岩的圆桌和十几个石头凳子,有四五个老人正坐在那儿下象棋。
西南及西面有偌大几个花圃,里面种着海棠月季美人蕉、石榴杜鹃君子兰、芍药马铃含羞草、红掌蓝莓三色堇;如今正逢有几种花开的时候,顺风送来阵阵花香倒也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花圃近处,摆着十来组不知道什么单位赞助的老年人健身器械,七八个老人正在这儿伸腰扭胯的做运动。
还行。
不说唐若。
再说楼上。
楼上。
三个老兄弟们谈了许久许久,从每个人现在的情况,一直谈到战场……
一个个谈得眼泪汪汪,泪水含含……
终于。
再次相遇时的泪水终于拭干,久违的话也已经讲完。
最后。
唐开余要接杨勇到家中来住,被杨勇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给拒绝了。
这些年。
他已经习惯了孤独和寂寞。
当年战场上的那块弹片夺走了他的一只眼睛,不知道因为什么特殊的原因,杨勇当然也没争,他不会争什么的。
他本是个孤儿,从小父母就抛下自己去了,他从没要求社会能给自己什么。
如今他老了,哪也去不了,只好又回到这个其实并不是他真正故乡的故乡,住进了这个养老院。
这儿的生活他很满意。
安静。
平和。
他只想自己能一个人静静地度过人生剩下的岁月。
别无它求。
陈加祥和唐开余眼看劝不动老排长,只好暂时放弃,另作打算,他俩将身上的钱全掏了出来,陈战也急忙效仿,开始杨勇不要,最后陈加祥说老排长你再不要我就给你跪下了。
说着。
陈加祥要下跪。
杨勇急忙抱住了他,他不能再坚持拂了这两个老战友的情意。
三个战友来到楼下,六只手再一次紧紧握在一起。
唐若身边两个老头正在窃窃私语:“真想不到,平时看上去沉默寡言,又有些孤僻的老杨头儿,竟然认识部队上面的大官呀!”
另一个老头点点头:“是啊!我也没想到,谁又能想得到?
听说啊,老杨头是部队上面的一个什么……听说还立过功的,真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英雄人物啊。”
哦!
英雄!
英雄!
英雄,在共和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杨勇一样的英雄数也数不清。
不只是战士。
还有警察、工人、农民、或许还有读书的学生娃娃。
他们曾经在某一时刻,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勇于牺牲,舍己为人,甚至,有些还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有一些被发现宣传,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模范典型,而更多的,则是无声无息的沉默着,成了无名英雄。
若是不相信,只举一个小小例子。
去云南边防总队那座烈士陵园瞻仰一下,那儿的每一块墓碑下面,都有一位寂寂无名的英魂,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段惊心动魄的,由鲜血和泪水写成的壮烈故事。
现如今。
许多人将手中的鲜花大束大束献给那些笼罩着某星某星光环的艺人,高喊着他们的名字,在台下看着他们的随意飞吻而掌声雷动,欢欣万分。
可是。
大家可曾知道。
生活中的某一个地方,某一个角落里,还有曾经为了人民和国家长眠地下的英烈们,永远再也不会苏醒——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回到家后。
陈加祥和唐开余又反复商量许久后,终于议定一个看来既可行又不错的方案——由陈加祥想办法把老排长弄到总队干休所去安度晚年,虽然有点棘手,但是陈加祥还是可以办的到,并且能办好的。
议完了老排长的事。
陈加祥问唐开余:“兄弟,你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忙解决的?有的话,你就告诉我,我这次回来,一个是落实咱们排长的事情,另外一个,主要还是要看看你。”
唐开余没出声。
唐若妈插嘴道:“陈大哥,不瞒您说,我们家现在除了老唐的身体不太好之外,其它倒也没有什么大的困难。
但是。
就是有一件事……因为老唐在林业局上班嘛,后来身体不好,办了退休,所以现在林业局有什么福利都轮不到他的份。
我就有点不舒服。
不服气。
凭什么呀?我们老唐在林业局上了那么多年的班,凭什么分房子的时候没有我们的份呀?
真的,陈大哥,你如果能帮忙的话,看看能不能给我们林业局里打个招呼呀。
你看看,我家里到现在住的还是以前七八十年代林业局的老房子,夏天的时候热就热得要死,冬天冷就冷得要死。”
陈加祥点点头:“嗯,弟妹,我知道了。”
第234章 范云爸把别人打了
唐开余扯了扯老伴。
他的意思,像这种事情就不要告诉陈大哥了。
唐若妈回身瞪了瞪眼:“你扯我干什么了?
你不要扯我。
这个事情,我一定要告诉陈大哥,我心里就是不舒服,不服气,凭什么他们都可以住新房子?咱们就不行?
你在林业局辛辛苦苦也干了十几二十年了吧?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好啊,现在卸磨杀驴,不用你了,就把你一脚踢到一边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唐开余很无奈。
他只好朝陈加祥笑了一下,算是承认了老伴的话属实。
属实是属实。
不过。
陈加祥也没有给他们两口子打百分之百的包票,虽然他很想打一个包票给这两口子,但是,毕竟他是一个做领导的人,什么事情都不会说的那么圆满的。
万一搞不定呢?
他倒不是怕在唐开余面前丢了自己领导的面子,关键是,他怕伤了唐开余两口子的心。
做人还是要说到做到,没有做到之前,还是不要轻易许诺,不要给别人期望太高,免得弄出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的事情来,那样就不好了。
陈加祥嘴上虽然只是淡淡的应着,但是心里却对这个事情十分重视。
他会想办法的。
不过。
陈加祥的态度和表情,落在唐若妈的眼里,让唐若妈十分没有信心。
她觉得房子的事情靠老陈这个部队的领导恐怕没太大指望,还是需要老唐多去努力才行,还是要老唐多去跑,多去争。
毕竟,人家陈大哥是在部队上当官,不是在地方上当官,军地还是有差距的,陈加祥又管不到他们这个小城的事情。
陈加祥朝唐开余两口子挥了挥手:“走了,兄弟,等我忙完了工作,到时候再来,咱们再聚啊。”
陈站迅速拉开车门。
别看陈加祥虽然是他的老子,但是他老子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部队首长,所以陈战对他的老子毕恭毕敬,就连开车门这样的事情也必须做到位。
陈家祥上了车,陈战坐在驾驶位上,系好安全带,把着那个方向盘,等陈加祥摇下车窗玻璃和唐开余两口子又说了几句话后,这才挂档、加油门,军车一溜烟朝远处驶去了。
唐开余很感慨,他望着早已不见踪迹的军车方向,叹了一口气:“唉!
没想到和我一起当兵的老陈,现在居然当了这么大的领导了,早知道,那时候我要是不退伍就好了。
如果我在部队上一直当兵的话,说不定,现在也和他一样了,那么,咱家就不是现在这个情况了。”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呀。
如果他在部队上继续当兵的话,极大的可能他就不会和唐若妈结婚,他不和唐若妈结婚,那么又哪里来的唐若呢?
没有唐若,范云又怎么能认识她呢?
所以。
世上没有如果。
唐若妈并没有理老头子,她没有注意听老头子这些自言自语式的唠叨。
她还一直在琢磨着房子的事情,他在琢磨着陈加祥这么大的首长如果出面的话,能不能帮得上自家的忙。
以及。
陈加祥这一次回来,除了找杨勇排长之外,另外的一个意图。
唐若。
对于唐若妈来讲,如果说让她把陈战和范云相比的话,那么她必然会倾向于陈战。
陈战是什么?
陈战是部队的军官干部呀。
而范云呢?
范云只是一个小小的城管。
他们两个人未来的前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着天壤之别。
说起范云。
此时。
范云一没有在宿舍,二没有在上班。
范云此时正站在自家的门口。
一脸黑线。
他黑线的原因,是因为他爸爸范林松和他堂叔范林海。
他爸和他堂叔。
今天把别人打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他们村子里有一户人家盖房子,范林松和范林海都去帮忙,因为,这户人家是他们本家的一个亲戚,亲戚之间你帮我,我帮你,这都是应该的。
这是正常的人情来往。
但是。
早上吃饭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范林海跟主人家过来帮忙的邻村女婿吵起来了。
吵着吵着。
范林海就跟那户人家的女婿动起了手。
范林海因为身材比较瘦小,打不过,所以很是吃了一点亏,他被那个主人家的女婿摁到旁边,“扑通扑通”捶了好几拳。
这时。
当范林松看到自己的堂弟吃了亏,火冒三丈,他借着一点酒劲抄起地上的板凳,一板凳就砸在了那户人的女婿身上。
老马家的女婿。
范林松一板凳下去,把老马家的女婿砸火了,他直接冲过来,照着范林松来了,跟范林松又厮打在一起,这时,范林海也从地上爬起来,过来帮忙。
打虎亲兄弟。
上阵父子兵。
可是,由于老马家的女婿身材高大,很是有一把子蛮力气,所以他们两兄弟两个人打一个,还是吃了一点亏。
范林松的左脸颧骨被打紫了,范林海身上也好几处伤。
这下子把范家的两堂兄弟彻底的惹恼了,范林海就死死抱住了老马家的女婿,范云爸则抡起板凳,用力朝老马家的女婿头上砸了一下子。
好了。
这一下子。
直接给老马家的女婿头上开了一个瓢。
血,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周围那些喝酒吃饭人,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在农村,像这种嘻嘻哈哈的事情很多,但是,后来看着看着感觉不对劲,他们是玩真的了,特别是当范林松一板凳将那个主人家女婿的头砸出血之后,大家才知道,哎呀!不好,真的打起架来了,这时候众人才上来,七手八脚地将这几个人拉开,可是,拉开也晚了,那个人的女婿头上已经被范林松砸出了长长的一条口子,血流不止。
本来这件事情,一开始是那个主人家女婿不对,但是现在范林松将人家的头打破了,反过来倒成了他的不对。
范云回来的时候,他妈已经失了主意,见到自己的儿子回来了,赶紧对范云已经把这个事情说了一下。
范云就问:“那现在呢?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爸跟我三叔他们现在在哪里?那个被他们打破头老马家的女婿呢?
他现在又在哪里?”
范云妈急道:“现在老马家那个女婿在卫生室里,你爸和你三叔应该还在盖房子的老马家,要不就是在大街上,你过去看一下。”
范云先去了卫生室。
到卫生室一看,果然有一个头上包着白纱布的男人,失魂落魄地睡在卫生室的床上,在那里打吊瓶。
范云知道这个人肯定就是老马家的女婿了。
于是,他就问了问在卫生室值班的一个本村的医生全家信:“二哥,这怎么样啊?这个头,现在什么情况?”
全家信见是范云,笑道:“还能怎么样?头被打破了呗,你看看你们家我大叔跟我二叔……先打个吊瓶吧,应该也不是很严重,打两天吊瓶,换两天药,应该也就没什么事了。”
老马家女婿一声不吭。
范云扯了张板凳,坐在老马家女婿的床边,他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这个人:“大姐夫,真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看看,今天你跟我爸和我二叔打架,打成这个样子,把你的头都打破了,真对不起。
刚才我问了家信二哥了,他说你这个应该不是很严重,在这里打几天吊针,然后多换几天药应该就好了。
嗯!
你这样啊,你就在这里住着好了,然后你吃什么饭,我让我家里人帮你送过来,好不好?
虽然说你和我爸一一起打架,但是,毕竟你受的伤更严重一点嘛,然后你在这儿打针,换药的这些钱呢,我们家帮你出,你看好不好?”
老马家女婿一开始没出声。
后来又微微点了点头。
示意。
他同意范云的话。
范云也没在卫生室多呆,他感觉有必要先找到老爸跟三叔再了解一下倒底是什么情况。
当他从卫生室走出来,往老马家方向走,走到村子里面的十字大街下面一点的时候,这时,范云发现这里正停着一辆“呜哇呜哇”乱叫的救护车。
救护车旁边站着两个白大褂,此时正在和村子里面的几个人说的什么,大概是问去老马家的路怎么走,又或者是问伤者在哪里吧?
范云霍然发现,在救护车旁边,那十几二十个人里面,她的爸爸和三叔都在。
另外他们老范家好几个叔叔伯伯也在。
现场乱糟糟的。
他加快脚步,三步两步走到救护车旁,这时,救护车旁一个戴眼镜的白大褂,正在大声的对老马家的人道:“刚才谁报的?谁报的120啊?那个人呢?谁打的120?”
范云的脑子急速运转着。
他在短短几秒的时间内,就迅速权衡出了利弊。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老爸和三叔虽然也有伤,但是没有老马家女婿那么重。
那么。
这时救护车来了,如果说把老马家的女婿拉到镇上去的话,老马家女婿在镇医院花的钱,那就不是他在村卫生室花的钱这么个数目了,到时候,那个医药费必定会成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往上增长。
这个钱。
谁出呢?
结果只有一个,必定是打人的出。
另外一个。
如果一旦到了镇医院去看病的话,那么势必挂号单据,病历什么都齐全了,万一到时候老马家的女婿再打电话报个警,拿这些个东西将范云爸和范云堂叔告了的话,这个事情就更严重了。
范云的第一反应是。
将120打发走。
他谁也不管不顾,直接冲到人群里面,走到白大褂面前,大声道:“我打的,我打的,刚才那个120的电话是我打的,嗯,现在不用了,不用了,已经包好了,不用去镇医院了。
谢谢谢谢,谢谢你们啊,麻烦你们回去吧,真的不好意思,辛苦你们跑一趟,谢谢谢谢!”
范云连着说了几个谢谢,一边说着谢谢,一边还将手中的手机对着白大褂摇了摇。
手机就是证据。
证明电话就是范云用这个手机打的。
白大褂将信将疑。
因为他没有见到伤者。
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看到范云如此大声的说话,好像显得底气十足的样子,一个个,倒都没有出声。
没有出声,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这个报警电话是谁打的,没有出声,大概是因为这些人都没有手机。没有出声,大概是因为这些人只不过是想看看热闹而已。
就连老马家女婿的那个丈母娘,也没有出声。
因为电话也不是她打的。
她没法出声。
不过,旁边倒是有另外几个老马家年轻一点的人在那里议论纷纷:“把姐夫叫来吧,车都来了,让他去镇医院去看吧。”
“是啊,是啊。”
范云有点着急,他看了看说话的那几个老马家的人。
范云认为,坚决不能让这救护车将老马家女婿拉走,坚决不能去镇医院。
于是范云一边用力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更加大声的道:“对不起,对不起,医生,刚才那个电话真的是我打的,真的不好意思啊,麻烦你们辛苦跑一趟。
因为……
刚才一开始的时候,以为很严重,但是后来洗过了,拿药水已经洗过伤口了,包起来了,现在没什么事了。
真的。
谢谢。
真的,打两天针吃两天药就好了,现在不用去医院了,麻烦你们回去吧,好不好?”
老马家那些人见范云说的如此肯定,一个个倒都闭住了嘴,没再说什么了。
这几个人里面,不乏有几个和范云平常时候玩的很好的,称兄道弟的。
估计,这些人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他们自然知道电话肯定不是范云打的,但是,范云毕竟是本村的人,而老马家的女婿却是外村的人,他们犯不着为了一个外村人而得罪范云。
包括老马女婿那个矮矮小小的的丈母娘,可能也是这么想的。
其实,那个女人根本不是这样想的。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在自己的村上,被自己村的人把自己的女婿给打了,这种事情说出去的话,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可是,她一个乡下老婆子,没什么见识,平常的时候见了那些公家的人,双腿就直打哆嗦,现在,纵然老马家的这个老婆子肚子里面有千言万语想说出来,可是话到嘴边,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第235章 事件被成功处理
那个救护车其实倒是很想冲到村子里面,找到老马家的女婿,然后用担架把他抬上车,“呜哇呜哇”,拉到镇医院去。
可惜。
要有人带路才行啊。
不然的话,它能找得到路吗?
人群在这里吵吵嚷嚷。
那个戴眼镜的白大褂见范云这么说,于是转身和同伴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趁这个空当。
范云赶紧走到他爸和他三叔跟前。
除了将救护车打发走这一条主意之外,范云还想了一个坏的结果,那就是,阻挡不住这帮人,然后老马家的女婿一定要坐救护车去医院看,那么,那样子的话,范云就打了另外一个主意。
那是下策。
范云低声对他爸和他三叔的:“爸,三叔,咱们不能让老马家的女婿到镇医院去,到镇医院去,多花钱不说,万一到时候他打电话报警,把你们两个人告了,这个事,就很麻烦。
嗯。
我现在想办法,我把他们搞走,我想尽办法把他们搞走,但是呢,万一搞不走,咱们还要想另外一个办法……
如果说,老马那个女婿,老马家的人不让在村里看,一定坚持要把他们家那个女婿弄到镇医院去看的话,等一下你们也上车,知不知道?
你们两个人都上车,你们身上也有伤啊,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事情不是说光是你们打了他,他也打了你们,你看看我爸的脸,都乌了,是不是?
你们身上是不是也有伤?
哎!
到时候,你们两个人也一起上车,如果说要是那么搞的话,咱们就不帮他出医药费了,咱们就跟他一是一,二是二来,对不对?
你们也要去验伤,必须要把伤验了,要留下证据。”
范云和他三叔频频点头。
这种事情,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他们两个人此时也没有什么好的主意,脑子里面,甚至可能还一片混乱,此时听了范云条理清楚的分析之后,不由的点头称是。
但是。
这是下策。
不管怎么说,互相撕扯,闹大了,毕竟是下策。
最好的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范云他们这边的人虽然也挨了打,但是挨打挨得轻,所以说自己吃点亏算了,帮老马家的那个女婿把医药费出了,也就算了。
现在的问题。
是先把120的车弄走。
说实话,从镇上面到他们村子里面的这条烂路来,120的车蹦蹦跳跳也要开很长时间的,来来回回就要一两个小时。
只要把这辆车打发走了,等一下再打电话,他们估计可能都不会来了。
于是范云又走到戴眼镜的白大褂那里。
他陪着笑脸,但声音不失硬气和自信的对白大褂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医生,真的麻烦你们跑一趟,对不起,对不起啊,真的,我刚才真的不应该打电话的,这样,要不要到我家里面喝点茶?”
范云同志真是撒谎都不带眨眼睛的呀。
那个电话明明不是他打的,他却硬说是他打的,而此时,却也没有人出来戳穿他的谎言,那么,就当是他打的好了。
乱弹琴。
白大褂一皱眉。
喝什么茶?
此时范云的表情落在白大褂眼里,估计,看上去就是一副十足的刁民模样。
对于这样的刁民,白大褂这样戴眼镜的斯文人,觉得自己不必再与这些村民们进行下一步的沟通了,算了,既然伤者没有出来,也没有人承认,那么还是回去算了,无非,等于这一趟空跑了。
正好。
这时白大褂的手机又响了。
“喂……哪里?哪个村?
啊?
好好好,对!……哎,我们刚才到这里,他们家属说一开始是打了电话的,但是后来说就在他们自己成了卫生室看,不去了。
……哈哈哈,行!
那我们绕道过去,是!我知道,远……
远是远了点,但是没关系。
好!
那就这样,那挂了啊,好好好……
我们现在就去,这边的销了吧,这边他们患者不去了,在自己村里看了。”
范云支棱着耳朵,精神高度紧张,白大褂嘴巴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的落在了他的耳中,当他听到白大褂嘴里面这一连串的信息之后就明白了,白大褂他们这是要走了,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拉另外一位患者去了。
范云不由松了一口气。
这就好。
果然。
戴眼镜的白大褂推了推他那副金丝边的眼镜,对坐在车上一直没有下来的司机道:“小王……
调头,调头,我们到上浦去,……对对对对,到上浦去,那里有一个孕妇早产,还没有到预产期呢,现在肚子就疼起来了,刚才院里让我们快点去,快点快点,掉头掉头。”
孕妇早产。
这是大事,一个肚子两个人呐。
于是,救护车拉响了警报,“呜哇呜哇”,开到前面一个空旷的地方掉头,然后一溜烟向远处开走了。
排气管吹出的尾气,将路上的灰尘吹得尘土飞扬,这些看热闹的人,赶紧往后面避了避。
好了。
现在救护车被打发走了,范云也不再理这些看热闹的人了,第二件事,他还是要再回到卫生室去,去安抚一下那个受伤的,老马家的女婿。
范云到村里面的小卖店里买了一袋奶粉,一袋蛋糕,另外还买了一瓶大铁盒的麦乳精,拿到了卫生室里。
范云将东西放在老马家女婿睡着的那张床头上,笑着对他道:“大姐夫,真对不起啊,我刚才去买了一点东西,嗯,给你补一补,实在对不起啊。
你放心,你所有的医药费,在这里,在我们村子里面看病的医药费,我们都帮你出,你安心养着,刚才我已经问过医生了,他说你这个口子当时流血流的多,但是现在没什么事了,其实口子不是很深的,都是一些皮肉之伤,他已经帮你缝了针了,也已经包好了,打几天消炎针,换几天药,过几天就好了。”
老马家女婿翻了翻眼皮,嘴巴里哼哼唧唧的,也不知道哼起个什么东西,大概无非就是一些:“嗯……好的,好的。”
范云在老马家女婿的床前坐了一阵子,他还想试图在老马家女婿的脸上再挖掘一些什么东西出来,特别是挖掘一下,老马家女婿有没有想再打120,或者打电话报警的苗头。
但是。
范云什么也看不出来。
话说。
范云在卫生室里坐了也将近有一个钟头,老马家没有一个人过来。
看来,他们的家人对自己这个愣头愣脑的女婿也不是十分满意,又或者,他们老马家和老范家的人,此时依旧站在大街上原地,在谈论与交涉着什么东西。
无所谓。
范云把救护车搞定了,现在又把老马家的女婿搞定了。
剩下的事情。
无非就是老马家这个女婿在这里看两天病,到时候结医药费的时候,他们老范家帮他结一下,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样的结果。
范云觉得是最好的。
起码,他觉得很满意。
其实,刚才范云在救护车前陪着笑脸的时候,心中也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
如果老马家的人不依的话。
大不了。
就跟他们搞。
那么就要实行范云跟他爸和他三叔说的那一条方案了,大家通通到镇医院去,各看各的伤,然后找公家评断,到底谁有理谁有理,到时再说。
范云将双手插在裤袋里,从卫生室走了出来,又走回大街上。
大街上,原先救护车停留的地方,那些人群已经散去,他爸跟他三堂叔也已经不在那儿了。
于是。
范云又拔腿往家走。
他爸果然在家里。
范云回到家中,看着他爸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实在觉得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爸,你和我三叔你们两个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你们干嘛动不动就和别人打架呀?
你看看你今天,把人家头打的,都砸破了,打了那么大一个口子,缝了好几针呢,你这不应该呀。
你这个……
到时候……说句实话,人家老马家没报警,人家要报警的话,不都把你们抓到派出所里面去了嘛,你和我三叔不麻烦了吗?
你们以后千万不要这么干了,千万不要动不动就和别人打架,现在是什么社会了呀?现在是法制社会,谁先动手打人谁吃亏,你知不知道?”
他爸点点头。
同意儿子的话。
其实,有的时候理智和冲动完全是两码事。
许多时候,一个人的理智会告诉自己,这件事不能这么干,千万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这么干。
但是。
冲动上来的时候,却又不管不顾了,管它娘的,先干了再说。
话说回来。
范云今天这个事情办得非常漂亮,他的头脑十分清晰,他成功处理了一起事件,起码是替他老爸和他三叔成功处理了一件隐隐的祸事。
只要不经公,私了的话,一切都好说。
其实真正治疗的话,是花不了几个小钱的,就老马家女婿那头,无非就是吊几瓶水,换一点药,能花多少钱呀?
在自己村子里面看病,村子里面的卫生员当然要向着自己村的人呀。
难不成,还向着外人不成嘛?
可是。
进了大医院可就难说了,大医院里面的那些医生,可不管你三七二十一。
说起大医院的那些医生,有些,确实是太失医德了。
特别是对于那些完全不知道聆听患者倾诉,只顾埋头填写各种化验单的医生们。
很差劲。
有些医生,甚至连听诊器都没有。
有些医生虽然有,但是却不屑于使用,或者说不想使用,因为他们早已经丧失了那种为患者详查细看的耐心。
他们太忙了。
千万不要小看诸如听诊器、体温计这些玩意儿。
看上去,它们是些冰冷的医用器械,只是一块铁,一截橡胶管,一根玻璃棍而已。
可是。
当一个陌生的大夫目光温和的将体温计交给病人,让他夹好时;当大夫把听诊器让病人塞在怀中放在胸口时,这个病人会在刹那之间对面前的医生产生无比的信任感。
假如这个医生再不厌其烦地仔细聆听一下病人的诉说,对之望闻问切,耐心做一做诊治,然后,充满权威的看看体温计,听一听听诊器。
那么。
此时的病人简直会把这位令他刹那间产生无比尊敬的医生当成华伦重生,扁鹊再世了。
当然了,至于这位医生的医术如何,则另当别论。
可偏偏有些医生,特别是某些大医院的医生,当然有可能是个别现象,但有可能这样的医生也不在少数,他们常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又或者一副虚假到没有半分真诚的笑容。
他们大脑中那根主管善良的神经,仿佛已经如同一块埋了千年的废铁锈死了那般。
似乎。
已不知道医德为何物了。
一般情况下,对着他的病人时,病人的屁股刚轮上板凳,还未坐稳,医生手中的笔已经如生死判官手中的狼毫一样举在空中待命,患者刚一开口,他已经有奖问答般神速的反问了三言两语,直把那患者呛得直翻白眼。
而且。
此时医生手中的笔,早已如同鬼画符般,落下了洋洋洒洒半篇外星人符号般的文字,顺便,还开好了一大堆化验单。
值此情况之下。
患者只管如同兼得了神经病一样自顾自说,医生只管如做升职论文一样自顾自写。
不要说望闻问切了,那感冒发烧的病人,恐怕连体温计医生也忘了让他夹一夹。
患者刚想开口再问一问,医生早已经吐气开声:先去化验,下一个。
这种医生,只能让人叹一句——您的医术实在已经炉火纯青,如臻化境,直若天上大罗金仙了。
按理说,在病人的眼中,无论医生还是护士,都是人世间最善良,最值得尊敬的白衣天使。
医者无论大小。
无论地位尊卑。
在患者心中,都是天使一样值得依赖的人。
惜哉。
痛哉。
而现在这个社会,有许多天使的翅膀,早已经被滚滚红尘中的名利重重包裹在黑暗中,使其无法高飞,无法远翔,从神坛之上跌落尘埃。
范云看了看老爸。
不管怎么说,他老爸也挨打了,他老爸也是一个受害者。
打架难有双赢的人。
范云又安慰他老爸道:“爸,你那个重不重啊?要不要也去卫生室去看一下。
……算了,等下我去卫生室买点药水吧,买点红花油什么的回来给你擦一下,你看你的脸,都青了。”
他爸摇摇头,居然还笑了笑:“我这个没事的……
你知道吧,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喝酒,喝着喝着,老马家那个女婿那嘴巴里,就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了,不干不净的就说这个说那个。
说这些人干活怎么怎么样了,怎么怎么样了。
这些人都是老师傅,老石匠,用得着他说吗?
你三叔就不服气,就跟他争了几句,争着争着,后来就打起来了,你三叔跟他打起来了,我肯定要帮忙啊,是不是啊?
后来……就三个人一起打起来了嘛!”
范云点点头。
对于这个事情,他也不好太说什么,虽然说他知道打人不对,但是,对于他爸的做法,范云认为没有错。
自家人当然要维护自家人,这个还用说吗?
第236章 八一,宁吉发婚礼
时光一天天如娘娘桥牌坊底下的灵渠水一样,波澜不惊地缓缓流逝着。
不知不觉。
八一节到了。
小城里有些按捺不住自己好奇之心的桂花,也星星点点的提前开了。
桂花开时。
可真香啊。
它开时,必是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既不象兰花开时那般清雅脱俗,也不象玫瑰开时娇艳动人,更比不上牡丹花开的雍容华贵。
它在刚开始时,枝头片片绿叶之间悄悄鼓出一丁点的白色花苞,此时的它,只不过是一个睡梦中的小姑娘,闭着水灵灵的眼睛安静的睡在那儿。
若是再过些时候,绿叶之间的花苞就悄悄变大了一些,这时的它,已仿佛成长为一个娇羞的少女,正藏在绿叶掩映的门后悄悄张望着。
再过些时候,到了农历八月。
那白色的花苞竟然在人们毫不知情时默默的怒放了,枝头上,已经可以看清那如碎银撒在碧玉毡上的粒粒花骨朵了。
天洗得漂漂亮亮的蓝,云漂得干干净净的白,风吹得温温柔柔的轻,一直吹得满城桂花香。
就在这个时候。
挑着鲜嫩绿叶小白菜的张家大婶、跑了一夜出租的陈家大哥、抢占了第一个摊位摆着水果的谭家阿姐、还有刚刚在外地归来下车的王家大哥,都同时惊讶的闻到了晨风送来的浓郁桂花香了。
再过几天。
就有些闲不住的人将桂花收集起来,它又变成了桂花糖、桂花糕、桂花茶、桂花香包儿,这香得可爱的小花,让人怎么能不去由衷的喜爱它呢?
李阳就是这样一位含苞待放,桂花般的姑娘。
如果有人轻轻经过她身边,会惊讶地发现,身边这位远处望来并不出众的姑娘居然很耐看,她没有唐若的美,更没有华华的艳,她的美,只在拥有一份淡淡的从容,这份从容,来自于小城安静详和的生活,来自父母对她的宠爱,宠爱和滋润,让李阳自有一种属于她自己的美。
李阳早就答应了希刚,等宁吉发结婚的时候,去当伴娘。
宁吉发肯定认识李阳啊,他经常开车去全州,来来回回的走城东收费站过路,战友的妹妹,他能不认识吗?
再说了。
他的未婚妻夏冰冰是李阳的同学。
夏冰冰,正是上一次范云和希刚到界首玩的时候,和宁吉发一起在农贸市场二楼上面逛时,逛到卖衣服的那个小店里面的那个女店主。
哈哈。
天底下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
地球,就是这么小。
有的时候,如果说他开车路过城东收费站,看到李阳在里面值班,还经常会拿一些水果呀,小零食什么的给李阳吃,当然他对李阳并没有别的心思,只是因为他是希刚的姐姐。
熟人嘛。
这天早上,天还没亮,有点朦朦胧胧的擦着黑呢,希刚就把李阳喊起来了,他把李阳卧室的门敲得嘣嘣直响。
“李阳,李阳,快点起来了,别睡了哎,起来洗脸,快点了,快点快点快点,快点,还要去接范云,快点啊。”
希刚一连说了七八个快点。
果然。
李阳起得很快。
不快不行,毕竟,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不能耽误别人家的喜事。
李阳迅速起床洗脸漱口,一切收拾利索,希刚已经到了楼下,发动燃了他借来的那辆警用摩托车。
希刚打开摩托车大灯,一路咆哮着,先是到城管队的宿舍大院里接上了范云,然后,拧着摩托车把一拐,眨眼的功夫就冲上了322国道,十来分钟之后,摩托车从小城冲到了界首。
范云见李阳也在摩托车上,心里有点奇怪,但是他也没多问。
上车的时候,他让李阳坐在中间,他坐在最后面,一切都是为了安全起见。
这是借口。
这是理由。
因为他把李阳放在中间的话,那么,前面是希刚,后面是他,李阳就像饼子一样,被他俩夹在了中间。
摩托车开起来,总还是有点颠簸的吧。
所以。
随着摩托车的摆动,范云一路闻着李阳头上的头上和身上的香味,不由得心旌摇曳,颇有点想入非非的架势了。
有好几下,因为希刚刹车,范云不由自主地向前冲,甚至还趴到了李阳的后背上。
这……
幸好没被唐若看到。
如果被唐若看到的话,唐若会不会吃醋呀?
本来。
今天范云是想带唐若一起来的,他本来是想带上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去参加战友婚礼的。
但是。
昨天的时候刚好马雪莹从上海回来了,因为唐若要带马雪莹,所以,她没有时间。
如果唐若要是也去的话,那么范云就不会和希刚坐一辆摩托车的,他得另外想办法。
也就不会存在他的身体动不动就往李阳身上扑的这种现象了。
有点小尴尬。
李阳坐在中间,一动不动,似乎没有什么感觉。
谁知道她有没有感觉呀,有感觉她也不好意思开口啊。
只是,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毕竟界首到小城的路程很近,所以说十来分钟后,摩托车就驶进了宁吉发的新房门口。
这时,宁吉发的人都已经起来忙活起来了,那些帮忙的亲戚朋友们也来了很多。
当然,大部分人都是手插在裤兜,或者双手抱在胸前,站场子,并没有做什么事情,现在时间还早。
范云和希刚不一样,范云和希刚要跟着宁吉发去接亲,这个,是早就安排好了的了。
接亲的车子已经停在门口了。
一共三辆,最前面是新娘和新郎坐的一辆黑色奥迪,中间一辆白色丰田,最后面一辆红色桑塔纳。
范云他们停好摩托车后,天已经开始蒙蒙亮了。
宁吉发胸前带着新郎的胸花,看见范云和希刚来了,连忙走过来,笑着从口袋里摸出烟递给两个人:“来,范云,希刚,抽烟抽烟,不着急,不着急,还早。”
希刚接过烟,点着了。
范云拒绝了,范云不抽烟,已经戒了。
宁吉发看见李阳了,连忙让人骑着摩托车将李阳送到新娘家,新娘家离他们村不远,就在隔壁一个村子。
李阳笑道:“新郎官,你的红包可要包得大一点啊,如果说准备的不大的话,你别怪我们刁难你啊。”
宁吉发笑道:“要包多大呀?你告诉我,要多大的红包呀?”
李阳娇笑道:“越大越好。”
希刚道:“你不用找别人了,我把李阳送过去好了,就是旁边那个什么村的……那个老夏家是不是?夏冰冰家嘛,对不对?”
“是的,是的。”
“轰,轰轰轰……”
希刚载着李阳走了。
这时。
范云看见三辆车上还没有贴花,奥迪车的车头上面也没有摆花篮。
他就指了指车道:“车子都已经停好了,贴花呀,把花贴上,那个花篮……还有那些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那些贴纸都拿出来,来来来,我们贴把它贴好,早一点贴好了,省得走的时候手忙脚乱的。”
有道理。
于是宁吉发就走回新房中,将那些应该往车上面贴的红花、红喜字什么的都拿得出来。
贴。
范云细心的在奥迪车两边的反光镜、车门等处,粘好了那些小红花。
然后又把花篮放在引擎盖的正中间,左瞄右瞄,感觉居中了,这才用透明胶布稳稳地粘了上去。
范云对宁吉笑道:“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结婚了,咱们这些战友啊,我发现就数你小子最狡猾,你结婚结的是真快。
对了,是不是你那个未婚妻肚子有了呀?”
一说就中。
宁吉发笑道:“不结婚不行啦,要快点结婚了,再不结婚就露馅了,你知道吧?
我老婆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范云笑起来了:“哈哈哈哈,你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呀,不错不错,生米煮成了熟饭啊,把鸭子煮熟了,它就飞不了了,哈哈哈哈……”
这话说的。
什么叫煮鸭子呀?
范云的比喻形容词用的实在是太差劲了。
不过。
宁吉发并不计较这些。
他这个新郎官现在心里美着呢,现在是两件喜事一起办,今天,宁吉发是又当新郎又当老爸,可谓是双喜临门。
人和人之间。
差距就是这么大。
不光是这些,宁吉发还是党员,现在他在他们村子大大小小也当了一个官,听说是什么民兵连长。
民兵连长也是官呀,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嘛,爬着爬着就爬成村主任了。
到时候,他就成了一村之主了。
像他这样的年轻党员,又是从部队里面复员的战士,具有极高的革命觉悟,通常情况下,都属于村子里当村官的极佳人选。
小伙子有前途。
少年老成。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的是什么。
所以。
宁吉发并没有和那些同龄的人一样,跑到大城市里面去打工,没有。
他就决定在本地发展,就扎根在农村。
每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以后的发展,其实,如果宁吉发要是到县城里面来,像范云和希刚一样找一份工作的话,其实也是挺不错的。
但是他没有。
他就决定在农村干。
人各有志,每个人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可勉强,都值得尊重。
现在,天气虽然已经进入了阳历的八月份,但是还是热的要命。
看看宁吉发吧。
大热天的,他照样还是穿了一身西装。
不穿不行呀,不穿西装不像话,今天是宁吉发大喜的日子,就算是再热的天也要坚持一下。
不过,不知道新娘子穿的是什么。
按理说。
新娘子应该是穿婚纱的,不是穿那种中式的礼服。
最近几年,这边的女孩子结婚越来越流行穿婚纱了,这个流行趋势导致县城里面的婚纱摄影店也连着开了好几家,生意也十分红火,毕竟,穿婚纱结婚,就要拍婚纱照嘛。
婚纱照是有纪念意义的,不要说他们这些小年轻的,现在有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为了体验一下年轻时候没有体验过的浪漫,两口子也专程跑到那些婚纱摄影店里去,穿着婚纱拍上一组婚纱照,着实体验一把浪漫的感觉。
现如今。
就流行这个。
其实。
也不能怪天底下的女人们拉着准新郎百般撒娇,一定要照那个婚纱照,穿上了婚纱的女人,会奇迹般一下子从一只平凡的小鸭,一下子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从平凡的民女,变成高贵的公主。
这里有她们的梦想,是女人们为从此告别纯真的少女时代,留下的甜蜜回忆。
从此。
这个回忆会一直伴随着她,挂在她的心中,陪着她,为她的男人奉献出她所有的爱。
直到渐渐老了,有一天她偶然翻起相册,看到那些年轻时候的照片,会瞬间回忆起当年那个繁花似锦的季节,那个年轻帅气的新郎和同样年轻美丽的自己,以及自己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中柔柔的笑意和那声惊艳的叹息。
当然了。
其实。
那天宁吉发和他的未婚妻夏冰冰照婚纱照的时候,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那天。
他们小夫妻到了界首的梦幻如歌婚纱摄影店时,门口的小妹,眼波流动散发着梦幻船的光芒,引着宁吉发和夏冰冰来到挂满本店精挑细选之佳作的墙边,先是请他俩在白色梦幻沙发上坐下,奉上香茶,再送来相册给他们。
婚纱摄影这玩意,真的不好说。
美则美极,钱也花的多。
不过结婚大事,一生只此一次,多花点就多花点吧。
于是宁吉发和夏冰冰选了半天,最后选了一套甜蜜爱人浪漫套餐。
高大白皙、秀发披肩的摄影师大卫韩,用他留着长长傲娇兰花小指甲,并且握惯了他的佳能专业相机那双稳定干燥的手,如百年不得一遇的绝世剑侠,施展出了旷世一击。
只见他“唰”的一下,从烫得雪白笔挺的衬衫口袋中,极速的朝宁吉发抻出一张镏金烫字的名片,他的脸上,带着英国绅士般彬彬有礼又得体的微笑。
大卫韩国略略欠身,将名片如进贡的宝物般送到新娘子夏冰冰的面前。
宁吉发当时对大卫韩这一糊涂透顶的混帐行为极为不悦,继而由他的行为,开始怀疑他的摄影技术是否值得托付。
你行不行?
不知道谁买单?
大卫韩国的手再一次伸向他的武器袋,本来还想拿一张名片出来的。
可是。
他尴尬的发现,平时连皮鞋里都可以随时倒出来的名片,此时居然一张也没有了,大卫韩不由得大为沮丧,本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他,此刻似乎只有抱头挨打的份了。
于是。
大卫韩对宁吉发提出的打七折的极不合理的要求,居然满口答应下来,而顾不上去管那满眼梦波,侍女般立于一旁的小妹在那里直咬牙。
小妹妹认为大卫韩简直糊涂透顶。
七折?
能赚钱吗?
应该能吧?
天下没有人愿做赔本的买卖。
再看范云。
范云贴完了车子上面的花之后,走到新房里。
他看着宁吉发小夫妻的婚纱照由衷赞叹道:“宁吉发,你这个婚纱照,照得真不错,效果太好了,多少钱?”
第237章 婚礼进行式
“不贵。
当时打了七折,好像是六七百块钱吧。”
钱不钱的倒无所谓。
说实话,范云觉得这个摄影师的摄影技术还是相当好的,另外,宁吉发和夏冰冰这一对新人的服装搭配得也特别漂亮。
宁吉发发当然穿的黑色礼服,而新娘,则穿了一套云裳嫁衣婚纱。
美丽的婚纱在新娘子的腰里系起一个精致大大的蝴蝶结,胸口配手工刺绣玫瑰花朵。
提胸束腰泡泡袖,蓬蓬裙的婚纱,将新娘衬得和童话中的公主一样漂亮。
婚纱照上。
娇羞的新娘似乎还在山水与新郎面前轻轻旋转了一下荷叶似的裙摆,舞了个叮叮叮叮咚。
若是碰到一个拙嘴笨舌的人,一定不知道用什么词来赞美这一对平凡的小夫妻。
那就美吧。
美。
真美。
宁吉发他们结婚选的这个日子也好,八一节这一天呢,天气晴朗无风无云,真是个好日子。
连老天爷也分外关爱这对幸福的人儿。
看来。
幸福自有天眷顾。
说实话,有的时候,像办这种喜事,真的还是要凭点运气,要有一定的幸运值,其实,也是看老天爷的脸色行事。
如果说碰上天气晴朗,日子好,无论做起什么事情来就是顺心顺手。
但是。
如果天气不好,那就麻烦了,比如说,下雨、下雪或者碰上什么比较恶劣的天气,没办法,硬着头皮也要上。
因为,
已经选好了日子了,亲戚朋友也都已经通知下去了,能怎么办呢?难道还能改日子吗?
那是不可能的。
范云只觉得婚纱相漂亮,其实他还不知道,当时宁吉发和夏冰冰小两口拍的这组美丽婚纱照,完全源于大卫韩的指挥。
当时。
大卫韩极其专业地指挥着,不断翘着兰花小指,用相机记录着这对新人美好的瞬间,后来,他在一个极其刁钻古怪的角度拍摄时,不小心把他那根具备掏耳勺功能,平时爱若珍宝的长长小指甲弄断了,把大卫韩心疼的要命。
不过还好。
因为指甲断了,老天爷觉得不好意思,就回报了一张大卫韩自打学成摄影技术以来拍出的最美的一张照片。
大卫韩对自己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很得意。
当时洗出来的时候,他用手拍着桌面,不停拍打着节拍,看了又看。
他没有注意,其实自己拍打错了,他拍打的不是桌面,而是旁边小妹的大腿。
大卫韩真想拿这张照片去参加全国摄影大赛,可惜,新人独家私享,还是作罢算了。
话说。
看来人若有异,必怀绝技这种说法,的确有道理。
看看玩艺术的那些哥们姐们,一个个发似黄毡,当然也有绿毡和紫毡等。
耳穿金刚琢。
鼻拴细银链。
口中不断念咒,七窍向外生烟;手持大板砖劈头盖脸——饶命哥,有话好说……本人不是讽刺你们的,真没有半点讽刺的意思,吾错矣。
其实。
文艺青年自有文艺青年的风采。
帅。
帅呆了。
越是奇形怪状,越帅。
起码在一些涉世未深的小女生眼里,她们就是这样认为的。
宁吉发对范云道:“老范,你换礼服呀,那天的时候不是选好礼服了吗?你……快点快点换礼服,把礼服换了,走走走,我带你过去,就在我睡觉的那个房间里,就在床上面放着呢。”
范云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心想。我这身西装其实也挺不错的呀,不跟礼服一样嘛?
不过。
客随主便。
范云今天的任务是一定要配合好宁吉发,将这场婚礼顺利隆重地完成好。
所以说,无论宁吉发怎么指挥,他就怎么做好了,于是,范云就走到宁吉发的卧房,换上了那身黑色蝴蝶结的礼服。
这些衣服都是大卫韩搭配的。
大卫韩不但负责婚纱摄影,还负责搭配了伴郎伴娘的礼服。
就连司仪,也由大卫韩兼任了。
其实。
别看范云他们来的早,倒也没有什么太多正儿八经的事。
无非都是一些小细节上面的东西。
比如检查一下车辆啊,看看还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啊。
然后。
剩下的事情就是等着宁吉发打电话给那边了,只要时间一到,车队就朝新娘村子方向开去。
他们今天早上的这一顿饭,是要在新娘家吃的。
这是老规矩。
这一顿饭,必须是新郎官和新娘子一起在新娘家吃,然后拜过了父母,新娘挥泪洒别父母,婚车才慢慢地往回开。
等吧。
再等等。
等待虽然让人觉得煎熬,但是,该来的总会来的。
随着宁吉发的堂弟将一大盘鞭炮点燃,噼里啪啦一阵爆响,婚车启动,缓缓驶向了新娘的村子。
新郎官当然是坐后排的,副驾驶的位置,被范云占了,等下回来的时候,范云就不坐新郎官的车了,回来的时候,车里面除了一个司机之外,就只剩下一对新人。
现在是往新娘家去,没那么讲究。
但是,这种细节,如果说碰到挑剔的一些人也会指指点点挑些毛病出来的。
两个村子很近。
不到十分钟,婚车就开到了新娘家的门口。
这个好。
等到以后,如果是新娘和新郎闹别扭,动手打架的话,新娘随时可以往娘家跑。
跑的时候。
还可以顺手可以捎上那个胖娃娃。
如果嫁得远。
想跑没得跑。
夏冰冰家的门口,巷子很窄,曲溜拐弯,要往里面走五六座房子,然后才到。
乡下婚礼。
倒也朴实。
本地风俗一向如此,不像有些地方结婚的时候闹得那么厉害,那些新娘家的亲戚们,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倒都没有刁难宁吉发,宁吉发顺利的就见到了自己的新娘子。
李阳当然也没有将新娘的红皮鞋绑到自己的大腿上,然后用裙子盖住,让宁吉法去找。
找死宁吉发他也找不到。
当然。
更没有锁门。
没有那么夸张。
听说,有些地方新娘去接新娘的时候,新娘家将门锁着,如果不给搭红包的话就不让新郎官进,后来,把新郎搞得急眼了,直接拿来大锤子,“砰砰”几下就把门给打烂了。
那样就不应该了。
结婚是喜事,一定要祥和。
一切。
都很顺利。
新娘新郎见面。
两个人互相眨着眼,放了放电,含情脉脉。
吃早饭。
吃完了早饭,拜别新娘家的香火和宁吉发的岳父岳母。
新娘没有哭。
看上去似乎还挺高兴。
高兴自己终于不用再跟父母这一大家子人挤在一起,而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真正的小窝了,从此,女就可以和宁吉发一起,美美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
不过。
新郎新娘临上车时,新娘的舅舅却对宁吉发提出了刁难。
宁吉发老婆夏冰冰的大舅舅接过宁吉发敬给他的烟,没有接,而是酒脸通红,一张嘴就喷出一道酒气地问宁吉发:“外甥女婿,我想问你,你今天把我外甥女接走了,那么,以后你打算对她怎么样呢?
这个问题你一定要说清楚,说不清楚的话,今天我可不让你接她走。”
或许,因为宁吉发也喝了几杯酒,可能有一点点小上头,一时之间,被大舅的这个话给问住了,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
捡好听的说呀,这个时候,肯定是灌**汤呀,什么好听就说什么呀。
譬如。
请大舅舅放心,我一定会对夏冰冰好的。
我向大舅舅保证,结婚之后,我一定会把夏冰冰放在掌心,捧在手心。
等等……
诸如此类的话。
可是,宁吉发的脑袋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时之间好像是卡壳了一样,居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嘴巴里面含糊不清的嘟嘟囔囔着什么:“大舅舅,请你放心……你放心……”
究竟要大舅舅放心什么,你要说出来呀。
大舅就有点不放心。
他一把攥住了宁吉发的手脖子:“外甥女婿,有些话,你一定要说清楚,我放心什么?你……你好好说。”
对。
好好说。
不好好说,今天新娘子就不能带走,什么时候说好了,说得让新娘家的人满意了,什么时候才能把新娘子带走。
其实。
他大舅的意思不光是说宁吉发要表个态,对自己的外甥女好,另外,还有他的老岳父岳母,特别是他的岳母,因为他的岳母,可是大舅舅的亲姐姐呀。
这个时候,姿态要高,一定要高,越高越好。
范云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宁吉发一下,点醒他一下。
他就伏在宁吉家的耳边,悄悄地:“你大点声说,你就说,以后结婚了一定会对老婆好,对岳父岳母好,和老婆一起孝敬丈母娘丈母爷不就可以了吗?”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
宁吉发因为被大舅舅拦住了,不让新娘走,还被攥住了手腕,脸都胀红了。
这时,听了范云的话,赶忙一边拍着胸脯的保证,一边大声道:“大舅舅你放心,我以后要是结了婚,绝对会对夏冰冰好的,哎,我绝对拿她的爸爸妈妈当我的亲生的父母来对待,你放心,包括舅舅你也是一样,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舅舅,舅舅!亲舅舅!今天我和冰冰结婚,你不能再为难我们了吧,是不是啊?”
宁吉发说的挺激动,眼睛里面甚至闪出了泪花。
他还真是一个好演员,说来就来。
大舅舅见他说的真挚动人,也就松开了他的手,娘家舅舅这一关,就算过去了。
其实,宁吉发他没结过婚,他不懂,这一关是必须的,必须要刁难新郎官儿的。
要让新郎官意识到,新娘子在娘家,那可是宝贝,娶过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她。
必须的,应该的。
唢呐吹起。
鞭炮打起。
婚车开启。
摄影机转起。
一路之上。
唢呐声声。
鞭炮齐鸣,欢快的《朝天子》的唢呐声里,全是对新郎新娘甜蜜的祝福。
车队慢慢吞吞。
行进在这条两村之间的乡道上。
就要慢。
这是展示。
展示一对新人的幸福,展示新娘家丰厚的陪嫁。
冰箱、电视、桌椅板凳、锅碗瓢盆。
三铺三盖。
确实很丰厚。
通过这些嫁妆也能看得出来,新娘家的家底不错,日子过得相当好。
这支披红挂采的小型车队,一路上引得不少路人注视,有些老人还彼此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今天日子很好么?这是谁家娶媳妇还是嫁闺女啊?”
另一个似乎连脸上的皱纹都充满智慧的老头先是勾勾手指头然后再吧嗒吧嗒嘴:“农历六月……,阳历八月一号,今天是八一建军节!”
于是。
开口发问者又进行了一番诚心诚意的请教。
旁边一位带个胖娃娃的仿佛是老头儿媳妇的妇女道:“别说了您哎,快点走吧,小心脚底下,快点过马路吧。”
车子驶回了宁吉发家。
李阳首先“嘭”的一声打开了花伞。
这时,宁吉发跑到新娘那一边,替新娘拉开车门,一弯腰将夏冰冰从车上抱下来,然后双手再往上面用了用暗力,把她抱住了。
红毯铺地。
净水洒街。
宁吉发这是准备把新娘抱到香案前,磕头拜天地呀。
新娘夏冰冰娇羞地对他笑道:“放我下来,曝光了,我穿着裙子呢。”
遵命。
宁吉发把夏冰冰抱进了自家的院子才放下来,这时,范云在左,李阳撑着红伞在右,陪着新郎新娘走起了红毯。
明星一般。
璀璨夺目。
闪亮登场。
里里外外满院子都是看热闹的人,看吧,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异,年轻人自然是一个个喜笑颜开,有些鼓掌,有些叫好。
老成稳重的那些岁数大的,有些拧着眉毛,有些“吧嗒吧嗒”抽着烟,大概一边观看新郎新娘婚礼的同时,一边合计着今天中午吃些什么,香芋扣肉是肥菜多一些,还是瘦菜多一些?另外,有没有红烧肘子呀?
婚礼由大卫韩主持。
因为他婚纱照确实拍得十分精彩。
所以。
宁吉发和夏冰冰对他的摄影技术打了高分,继而也肯定了他主持婚礼的能力,特别是——本次主持免费哟
只见米色西装脖上系着一只黑色蝴蝶结的大卫韩,文质彬彬,斯文的不得了,特别他戴着的那一副平光金丝边眼镜,更显得他像刚刚从象牙塔走出来的天之骄子。
知书。
达理。
大卫韩如优雅的击剑士向对手持剑致意般,对着台下夏宁两族的亲朋好友们点了点头,同时两只手高高举起,往下面压了压。
他把话筒擎在手中,首先热情洋溢地向台下的听众们做了一个极完美的自我介绍,顺便打下广告,拉些潜在的业务。
继而。
依照他以前成功的案例一一进行:“下面,有请新郎新娘登场!”
范云和李阳彩云伴月一样,簇着两位新人漫步登场。
“……亲爱的朋友们,一对幸福的新人,心相印、手牵手,面含幸福喜悦的微笑向我们款款走来,让我们以最最热烈的掌声迎接并祝福他们吧!”
大家一起鼓掌,连声叫好,还有些调皮的男孩子甚至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嘘……嘘
……吱。”
大卫韩继续:“……这一刻,是永恒的一刻,是甜蜜的一刻,从今以后,无论风雨,新郎新娘都将恩爱无比,幸福甜蜜携手一生……,现在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幸福恩爱,早生贵子。”
大卫韩的口才,和他的摄影技术一样出众。
在热烈的掌声中,宁吉发和夏冰冰交换过戒指,拜过父母,喝过交杯酒,礼成退场。
范云和李阳全程陪同。
退到婚房里。
宁吉发在几个本族德高望重具有权威发言权的奶奶大娘们的指挥下,和新娘完成了送入洞房里的后续仪式:抛洒花生板栗等吉祥喜庆物品,同吃夫妻同心,恩爱地久天长的长寿面等和一些婚礼上寓意幸福美满的仪式。
李阳累的不轻。
一大清早开始她就围着新娘打转转,一直在替忙得晕头转向被摆布的如同木偶一样的冰冰想她未想到的事,做她未做到的事。
话说李阳,当了这一回伴娘后,等轮到她当新娘时,应该轻松些了,有经验了嘛。
别看新娘累,有些人还当的上瘾呢。
夜夜换新郎哟。
李阳如忠实的小青一样,守护着夏冰冰,替她抵挡一**外来骚扰,她这个伴娘很负责。
不象有些伴娘那样,一待礼成,就将新娘一丢,急着去吃大席去了,把新娘子撇在一边不管了,一点都不称职,净做些虎头蛇尾的事。
别怪她们。
去晚了,就只能吃别人剩下的口水菜了,民以食为天,吃饭重要。
第238章 八月十五
对于宁吉发来说。
当新郎的感觉很不错,花车行驶在路上,录像机的镜头始终牢牢对着他和夏冰冰,相信,宁吉发心中的感觉和舞台上的明星是没什么两样的。
并且。
比那些妆化得看不出年龄的明星们更真实,更有幸福感呦。
生活如此幸福。
如此多姿多彩。
新娘子如此的美丽动人。
天下新娘都一样。
在婚礼上的那一刻,她们都和怒放的鲜花一样,浑身散发着让人无法抵挡的光彩,谁也掩盖不了她的光芒。
因为。
在这一刻,她是这小小天地里唯一女主角——新娘。
这是一对平凡又可亲可爱的小夫妻,祝福他们。
院子里面乱哄哄的。
房间里面也乱哄哄的,到处都乱哄哄的。
碰到这样的大喜事,每个人的心情仿佛都愉快起来,每个人走路都风风火火,急匆匆地,仿佛连老人也年轻了十几岁,而那些年轻的,却巴不得自己再大上个几岁、十几岁。
大一点,就可以像宁吉发一样结婚了,讨老婆了。
不能轻易饶过宁吉发,今天晚上的洞房,一定要好好的闹一下。
是的。
随着斜阳渐渐西坠。
玉兔东升。
天上的星星,也笑着替这对新人祝福。
该闹洞房了。
其实。
李阳和老宁家的那些个姐姐妹妹们一起,已经替夏冰冰挡了一波又一波夜晚来闹洞房的年轻人的恶作剧。
这些宁氏一族的年轻人,倒给宁吉发留了不少面子。
但是。
有些虽然羞人,但尚属文明的小节目还是要表演一下的,这些年轻人押着宁吉发,让他口对口和夏冰冰共吃系在绳上的一小块点心,也好让大家学习学习,吕洞宾的吕字,怎么写的。
然后,又另出花样,让他和新娘子重喝交杯酒,当然要喝一点花式的,必须是口对口,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喂的那种。
范云同志完全忘了自己应该保护新郎的义务和责任,跟着那帮年轻人一起闹起来,大家都笑哈哈的,希刚就更不用说了,希刚简直就是趁火打劫一般,让宁吉发表演一些略带有荤色,又不失大雅的小节目。
这些年轻人。
甚至,还让宁吉发当了一回猪八戒,表演了一次猪八戒背媳妇,当然,宁吉发要自行奏乐。
还行。
不算太过。
话说,有些地方的婚庆风俗,真的让人不敢恭维和苟同,轻一点的,弄只文胸挂在新郎身上,让身穿红肚兜,脸搽红胭脂的新郎表演滑稽剧。
更甚一些的,简直让人无法描述。
曾经有一家电视台专门播过关于婚闹的节目,闹新房的哥们们,把别人的新房的门,都挤得七扭八歪倒在了一旁,简直不象个样子,成何体统。
差不多得了。
点到为止得啦。
悠着点折腾新郎新娘,他们也怪累的。
如果有人问宁吉发结婚的感受是什么,他一定会说:“累,千万别结第二回。”
确实。
这几天确实把宁吉发累坏了。
他从三天前就忙起了,瞎忙乱忙,忙来忙去,一开始总找不着帽插红花好新鲜的新郎感。
直到他刚才在夏冰冰家。被夏冰冰的大舅百般刁难下,成功将冰冰骗上车后,看着数日未见,盛妆打扮的妻子,这才找着了新郎倌的感觉。
“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走到我的家中来……”
范云笑着对希刚道:“希刚兄,你看看宁吉发都已经结婚了,讨了老婆了,下一个是不是轮到你了呀?你什么时候结婚呀……”
话说一半,范云赶忙打住了话头,他感觉自己失言了。
因为,希刚和他那个女朋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哦,对了,前任女朋友。
现在,也不知道希刚与她复合了没有。
希刚没有说自己,倒是把话头引到了范云的身上:“你呢,你是你是怎么打算的呀?
哎,对了,那天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女的是不是你女朋友啊?那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范云点点头。
现在他可以对着全世界骄傲的说一声,唐若是他的女朋友了。
范云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得意劲:“嗯,是的,是我女朋友呀,我们认识大半年了,你觉得怎么样?感觉还可以吧?”
旁边。
李阳撇了撇嘴。
对于李阳而言,她倒没觉得唐若有多么漂亮。
她只觉得,那个女孩子看上去眼睛没有自己大,还是单眼皮,像相貌也普普通通的并不出众,如果和自己一起走在大街上的话,充其量也只是自己身边的一个配角罢了,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为什么会看上她,喜欢她呢?
按理说李阳认识范云在前,范云应该更喜欢自己才对啊?
其实。
她错了,范云并不是不喜欢她,但是,喜欢和爱又是另外一回事。
范云其实也挺喜欢李阳的,李阳性格活泼开朗,接人待物大大方方的,浑身充满了一股年轻女子所特有的魅力。
甚至,范云还经常和李阳开玩笑,有的时候开着开着玩笑,李阳还会对他动手动脚的,对于这些,范云来者不拒,当然他并不会动手去调戏李阳,但是李阳调戏他,他无所谓,他又不吃亏。
当然了,有时候范云也会心血来潮,恶作剧一把。
譬如。
有的时候他看到李阳穿着个拖鞋,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抖呀抖呀,抖她那双漂亮脚丫子的时候,范云就会故意走到李阳的面前,假装不小心,轻轻一抬腿将李阳的那只拖鞋踢掉。
哈。
范云此举,换来的,自然是李阳的娇嗔和白眼。
“死范云,臭范云……”
还有些时候。
范云和希刚一起逛街的时候,李阳就会夹在他们两个人的中间,然后伸出两只软软的胳膊,一边一个,挎着他们两个男的走。
这个时候。
范云的心里其实也挺美的,和自己最最亲爱的战友走在一起,中间夹着自己战友的双胞胎姐姐,体验感受着李阳身上那种女性特有的温柔,范云常常也会心旌摇荡,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
特别是当别人瞟向他们三个的时候。
范云就觉得。
骄傲。
其实,也就是臭美。
…………………………
月亮。
一颗运行于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行星。
一颗守护人类家园的卫星。
每时每刻都在替地球遮挡太阳光的辐射,遮挡大大小小的陨石流星。
每逢恰当时候,它会将太阳的光折射到地球上来,形成上弦月、下弦月和圆月各种美丽的模样,留给地球上的人们许许多多美好的遐想。
关于它的浪漫成语故事,更是如夜空中的繁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象嫦娥奔月、玉兔捣药、水中捞月等等,许多许多。
人们常用它赞美别人容貌:眉如新月、面如满月、花容月貌。
古人以它寄托情怀,诉说思念的华丽诗词更是数不胜数。
比如。
李白的静夜思: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张九龄的望月怀远: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等等。
让人,不得不为这些千古名句击节叫好。
另外。
一些神话故事中那化身美丽女子的千年白狐、日久修成人形的崖边精灵,必定也是要取日月之精华的。
月亮。
太阴星也。
却说那月下老儿,不顾自己每日饮酒至酣一副醉沉沉的模样,仍要去管人家的姻缘大事,一味乱点鸳鸯谱。
他干过很多坏事,有典型的案例记录归档。
宋玉娶了东施。
飞燕配了李逵。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人世间,从古至今一直都上演着一幕幕姻缘的悲喜剧。
时光如流水,转眼八月十五了。
“中秋节……又称仲秋节、拜月节、女儿节、团圆节,在东亚诸国特别中国众多民族间是重要的传统文化节日,因农历八月十五恰值三秋过半而得名。
关于它的习俗由来,形成时间,还要细细考证。
如今,在我国的大江南北,家家户户,都在这一天合家团圆,普天同庆。
当我们围坐在凉风习习的院中,欣赏冰清玉盘皓月当空美景的时候,品尝着美味的月饼和丰盛的宴席的时候,朋友们……
请大家用一点点的时间记住下面这些人吧:驻守在海疆雪山的部队官兵,巡逻在大街小巷的执勤民警,服务在车船飞机的乘务人员,洒扫在马路小区的清洁员工……
朋友们。
请举杯。
大家一起为三百六十行中,在这个中秋佳节来临之时,仍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的所有劳动们送上诚挚的祝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坐在电视机前伸出尖尖手指边剥皮儿吃葡萄的唐若,听着电视上中秋晚会节目主持人一番热情洋溢的祝词,将手中已经剥好的一粒葡萄塞进嘴巴:“好,说的真好。”
旁边。
她爸“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唐开余起身走到窗前,开窗看看外面,叹口气:“唉!
今天晚上,咱们这儿甭想看月亮了,我看,倒是马上就要下雨了,瞧瞧这几天热得,这秋老虎还真是挺厉害的。”
他急忙又把纱窗关上,防止外面蚊虫透亮而入。
唐若听了她爸的话,也跑到窗口打开窗子,探头探脑往外看看,她爸忙道:“别看了……
快关上纱窗,这几天房里进蚊子了,昨天晚上把你妈手上叮了好大一个包。”
唐若看看远处,那些零售店、小吃店等都关门过十五了,只有几盏路灯孤独的亮着,并没什么热闹好瞧的,忙关上窗子回来继续看晚会。
屏幕上,李淑芬正在唱她的经典之作,《爱江山更爱美人》。
“道不尽红尘奢恋,诉不完人间恩怨……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
很不错,李淑芬浑厚的中性音,将这首歌儿唱的回肠荡气,余音绕梁。
即使达不到三日不绝,起码,也能两天半吧。
唐若拿起手机,给她的好儿郎——范云发去一条短信:天气变得好快,小雨马上下来,因为你的可爱,所以送去关怀,晚上毛毯要盖,别把小爪冻坏,没事叨根骨头,磨牙又能补钙,不要骂我很坏,祝你中秋愉快。
一会儿,范云的信息回来了:你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大爷的。
他这完全是照抄别人的呀,毫无诚意。
若华又好气又好笑回道:正经点,别嬉皮笑脸的。
范云的信息又来了:中国中央电视台,兴安人民电视台,调频五十二兆赫,调波二十四点一兆赫,在这个小雨纷飞、明月千里的夜晚,我衷心的为唐若小姐献上一首优美的现代抒情诗,以此表达我对她深深的思念,
啊!大海呀!你为什么那么多的水!
啊!蚊子呀!你为什么那么多的腿!
啊!老干妈呀!你为什么总是辣我的嘴……。
大爷的。
范云同志,你真的确定?
这是诗?
唐若笑嘻嘻回道:远看凌云胖乎乎,肚皮圆圆象小猪;转身往后走过来,原来真的是小猪。
范云极速的回道:唐小若,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呵呵。
唐若爸把一只双黄白莲蓉月饼切开。
有蛋黄的,一人一块分给老婆女儿。
他自己拿着塑料小叉子,挑了一小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着。
今天虽然是八月十五,唐敏和唐欣都没有回来。
唐敏当然放不了假,她在酒店里面上班,像这样过节的日子,酒店里,都已经订满了。
唐欣当然也不回来,八月十五才几天假?没必要,来来回回浪费车费钱。
所以,就唐若一个人陪着女爸妈过八月十五,关键时候,还是要看这个二女儿呀。
唐若挑了一点月饼尝了尝,她打小不是很喜欢吃甜食,嫌腻的慌——这个好习惯,倒是让她拥有了一口闪着白瓷般光泽,人人羡慕的漂亮牙齿。
唐若爸将口中月饼咽下去后,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表长篇大论:“要说这个月饼啊……
现在,越吃是越没味儿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月饼怎么那么好吃啊?
就一块小小面团,放些青红丝,冰糖,桔子皮什么的,烤熟出炉后,每个月饼上面都盖个红红的小戳子,八个一包,拿根纸捻子拦腰一系,上面简简单单中秋月饼四个大字。
那时候的月饼。
提在手上,看着就是喜庆。
哪象现在的这些玩意儿,看上去虽然花样繁多,什么木盒,纸盒,铁盒……
莲蓉、五仁、豆沙。
感觉高档华丽,其实吃起来满嘴粘牙。”
唐若妈白了老头子一眼:“……所以说,你就是个榆木脑袋,现在的月饼,有几个真吃的?
现在逢年过节的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拿来送礼的,打点人情用的。
现在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谁还稀罕吃这几个月饼……
切!
其实,也不过就是过节了,有个念想儿,表示表示不忘过去的风俗罢了。”
唐若妈这话说的很有水平啊,看来深度思想源于真实生活,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唐若爸把老婆子这几句话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第239章 范云撞烂车库门
以备后用。
老婆子又道:“隔壁马婶婶倒是挺喜欢吃月饼,年年过完八月十五好久了,她还买那种十块钱三个的处理月饼吃,说是又好吃,又抵饿,价钱还便宜;明天记得提醒我,把咱家那几盒没人吃的送给她。”
唐若爸大跌眼镜:“你昨天怎么不给她?
等过了十五才想起送人,真是送出元宝的厚礼,收回馒头的人情。”
唐若妈道:“我这不是忙嘛,我一天到晚拽着个大扫把扫地,所以忘了嘛。
哪象你。
你呢?
你一天就是忙活那点房子的事,到现在还搞不定,对了,你有没有打电话给陈大哥?你最近一段时间有没有去找肖副局长啊?找他问过没有啊?
你好好的跟一下这个事啊,这个是最大的事了……”
唐若笑道:“你们干嘛不留着自己吃啊?”
就是。
干嘛不留着自己吃?
其实。
并非唐若妈不精明,而是她和唐开余确实不喜欢吃。
这些月饼,都是陈战送来的,不吃吧,扔了不可惜了吗?
其实。
唐若妈过日子可最会精打细算了。
在家里,虽然她象慈禧太后一样大权独揽,但是,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小家的日子能够和和美美、幸幸福福过下去。
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家老小能在自己比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所会计还要精明的计算之下,生活得衣食无忧。
其实。
没当过家的人并不知道当家人的累。
一个家庭,从它组建的那时起,男女主角就已经划分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譬如担水劈柴、梨田耕地自然是男子汉的义务,而洗衣缝衫煮菜做饭则是女人的分内事,如果想调一个个儿,让那拿惯锄头扁担的手去捏绣花针儿,真是站在北京望上海——南、南、南。
而如果让铺床叠被的纤手去扶犁弄耙,却不也是赶着鸭子上架吗?
看来。
男主外,女主内是有一定的科学规律的,那么,唐若妈就只能遵从这个规律,担当起当家人的重任来了。
唐若妈从结婚至今,每天大清早便提溜着篮子去菜市场,只为了全家老小能吃上新鲜一点的东西,到了市场上,一角两毛东西也要讲个价,三元四元买卖更要减下若干零头。
过日子,不精打细算怎么能行?
每天张开眼就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年四季张家嫁女李家娶媳的人情来往,逢年过节单位领导双方老人那儿的节礼,同事之间的应酬、朋友之间的吃喝;哪一样不要钱?
虽然说现在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勤俭节约这一优良传统是万万丢不得的。
所以。
陈战送来的月饼也不能浪费,送给马婶好了。
吃了不疼瞎了疼。
“……行行,看电视,看电视、豫剧选段,穆桂英挂帅选段,您的最爱。”
唐若爸见引来了老婆子没完没了的政治课,趁着唐若岔开了她的话,赶紧踩下刹车。
“……帅字旗、飘入云、斗大的穆字震乾坤,上写着,混天候、穆氏桂英……”
背插帅旗,打扮得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豫剧女演员唱的真不赖,生动活泼,奔放多姿的常派唱法,将一个巾帼女英雄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
连一点戏剧不懂的唐若,都觉得女演员唱得清脆动听,唐若甚至还发表了几句肤浅的见解。
“唱的真好,真棒,爸,你看看这个京剧,唱的真好。”
京剧?
妹妹。
你可是真不懂啊。
唐若就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而已。
她可不爱听戏剧,尤其有一些剧目里,一个白胡子老头只要一出场,一个字能咦咦呀呀唱半天,唐若华已经急的一头汗了,那边还没咦呀完。
没办法。
年轻人没什么耐心。
她们,喜欢节奏欢快的曲调也是正常现象。
她们不象老年人,端着茶水,眯着眼,摇头晃脑品着韵味,待那回肠荡气九曲十八弯的一个“吚”字唱完后,方吐气开声喝一声采:好。
话说。
唐若妈和唐若爸也不算老呀。
他们的年轻时代,似乎才走不远呀。
那时……
那时候。
当年。
唐开余当年从部队复员后他认识的唐若妈,那时候,她叫林清秀——一个美丽好听的名字。
那时候,应该是唐开余复员后,还没到林业局上班,那一年,他们这里正修五里峡水库。
是的。
可以肯定的说。
就是修五里峡水库的时候,唐开余认识的老婆。
那时候,唐开余年富力强,还是很有一些魅力的。
林清秀对他何时有了好感,后来两个人又在何时接触,,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失考。
但是。
当时。
唐若妈确确实实喜欢上了唐开余,倒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她不喜欢唐开余,何来这一大家子人?
终于。
有一天。
林清秀的脸蛋上被唐开余啃了许许多多的牙印子后,她红着脸捶打他:“傻瓜,不知道来我家提亲呀!”
于是。
在经历了一番国际惯例折腾后,唐开余就从本县的农村老家到她家做了上门女婿。
他那已经故去多年的老丈人,当时对他是经过深入调查并深思熟虑后才答应这门亲事的:小伙子人品好,当过兵打过仗,能保证自己女儿和这个家以后不被人欺负,当然,他也看出来小伙子,对女儿是真好。
于是。
唐开余就成了户口本上的户主,当年年轻貌美的林清秀,也变成了现在的唐若妈。
可惜。
唐若华的外公和唐若外婆一样都不长寿,在唐若五六岁时,唐若外公和老伴前后相隔不到半年,相继辞世,只留下一些照片和用过的东西,证明两位老人曾经来到这个世界上过。
人死如灯灭。
人一死,就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了。
这时。
唐若爸已经在林业局的林场里上了好几年班了。
外公死时。
小唐若当时也跟着她妈抽抽噎噎,哭得跟泪人一样。
虽然现在她早已经忘记了当时的事,连外公外婆长什么样也记不太清楚了——如果没照片的话。
她那么小,当时并不懂事。
只是,看见自己的妈妈在那里哭的梨花带雨,双眼红肿,她自然而然也就跟着抹眼泪了,她也不会哭外公外婆,只会哭着喊:妈妈别哭。
再后来。
随着时光流逝,老人去世的伤痛也被唐若家的家庭琐事和忙忙碌碌的工作生活所淹没。
那伤痛,只有在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在老人们的墓前,再一次触动后辈们的心,催下他们思念的泪水来。
往事只能回味。
一切仍随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
电视上的晚会即将结束,荧屏上,正合唱着那首用来闭幕再合适不过的难忘今霄。
这首歌。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一直唱到了现在,仍是晚会结束时的最佳闭幕曲。
已经和每年要重复播放几十遍的西游记一样,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
看来。
好的文艺作品是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
希望以后中国的飞船驶入外空并成功会唔到外星友人时,也能以此曲作为星际茶话会话别仪式的闭幕曲。
夜已深。
雨已落。
天晚凉。
屋外细雨点点,仲秋夜,正好眠,床上不冷不热。
睡吧,叮叮车。
睡吧,咿咕滴咕。
睡吧,大小朋友们。
但愿每个人的睡梦里都有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充满幸福和欢乐、阳光与和平。
唐若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和范云走在一个漂亮的大花园中,她被一株红黄蓝三的三色花吸引住了,她刚想伸手去摘那朵最大最漂亮的,范云却拦住了她,他伸手一拗,将最小的红花边上那朵蓝色花摘给了她。
唐若。
她。
好象没有拒绝。
再说范云。
范云和唐若的驾照已经都拿到手了。
科目四考试他考了个九十五分,唐若考了一百分,唐若考了四个一百分。
事实证明,因为范云考试没有考到满分,所以他的驾驶技术也不够那么圆满。
就看这天吧。
中午的时候,他开着队里的那辆执勤车回到大院里,本来范云是想着,像那些老司机一样潇洒地把执勤车开到车库门口紧紧的挨着车门停住。
这样就免得车子的尾巴露出来太多。
可是,没想到,由于范云的驾驶技术还不是那么的纯熟,所以,导致他对油门和刹车的掌控不太过关,执勤车一下子就撞到了车库的大铁门上。
“哐啷”一声巨响。
不光响,范云的车子还轧过大铁门,直接冲到了车库里。
幸好车库里没有东西,空荡荡的。
里面如果放了一些东西的话,那么,那些东西都要被这个大铁门砸了。
范云是真慌了。
幸好,他还记得踩刹车,如果说他因为紧张连刹车也忘记了踩的话,估计,执勤车能把车库的墙撞出一个大洞出来。
范云惹祸了。
他的驾驶技术实在不值得信赖。
这如果说,车前面要是有人的话,这不麻烦了吗?
都怪他太骚包了。
没有那个技术,就不要学人家老司机,对不对?
没那个技术,就把车子停在旁边,停路边上不是一样的吗?干嘛非要学老司机,想要将车头紧紧的顶住车库的门呢?
有必要吗?
这下好了,门被撞坏了。
这个事情,自然谁都瞒不过,很快,消息就传到了杨大队那里。
杨大队铁青着脸,看着被范云撞倒的门,一声不吭。
他的态度。
让范云更加忐忑不安,不知道杨大队是个什么意思。
杨大队没什么意思,杨大队只是感觉范云近段时间小尾巴翘的有点高。
年轻人,欠敲打,杨大队觉得不必要到借这个事情敲打敲打范云了。
当然了,门被撞坏了,自然不能让范云赔,毕竟他是工作时间撞坏的。
但是。
他这种毛毛躁躁的毛病,确实应该好好的敲打敲打。
于是,杨大队满脸黑线道:“范云,谁让你开车的?”
范云的嘴巴里如同含了一颗麻核一样,一句话说不出来。
他。
谁也不能说呀。
车子虽然是老魏班长交给他的,但是,他能把老魏班长给出卖了嘛,对不对?
范云只好硬着头皮道:“没有谁给我,是我自己要开的,因为我也考了驾驶证了嘛,我应该可以开车了,所以说我就把车子给……”
“考了驾驶证就可以开车了吗?你过实习期了吗?
你知不知道,实习期要一年啊,你看看,门也被你撞坏了,车子前面也撞烂了,你说怎么搞?
这个车是不是要修啊?门是不是要修啊,这个钱谁出啊,你出啊?
范云啊范云啊,平常的时候看你办点什么事情还挺好的,你看看你,今天的这是办的什么事,
啊?”
杨大队火气比较大。
听了范云带着一些狡辩意味的的解释,他瞬间爆发了,咆哮起来。
范云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敢说,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他本来就犯了错误了,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杨大队厉声道:“钥匙呢?
车钥匙交出来,快点,拿来给我,你看看你今天这个事情……
回去。
回去写个检讨,严重的检讨,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你今天还好,你你你……你只是撞烂了门,我告诉你,如果说你要是出点什么事呢?
怎么办?
要是把的自己撞伤了,你这个算是工伤还是算什么?
你告诉我,嗯?
上面领导问下来,我怎么跟领导交代,办点什么事情,你毛毛糙糙的……”
杨大队把范云训得跟个二孙子似的,一声都不敢吭。
是该检讨。
是啊。
如果万一他把自己撞伤了怎么办?
这事情不就闹大了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范云有经验,范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也没少犯错,以前当新兵,还不是经常被班长训得跟二孙子一样,所以范云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不解释,不辩解。
任由杨大队训他。
对了。
这个态度还可以。
杨大队看到了他的态度,脸色稍微放和缓了一点点:“年轻人做点什么事情,不要毛毛糙糙的,知不知道?
不要因为自己各方面的素质比较好,对,就把很多事情不放在眼里,特别是那些班长啊什么的……
也要注意,和同事之间搞好关系,知不知道?
行了,不要在这站着了,回去好好的反省一下,写好检讨明天早上交给我。”
范云垂头丧气走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
他觉得今天自己挺倒霉。
倒霉先撇在一边。
范云又十分后悔,自己最后拐弯踩刹车了一下的,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把刹车稍微踩早一点,踩紧一点呢?一脚踩死不就没这些事了吗?
他现在考虑的不是如何写检查,自己应不应该开车,他现在考虑的,倒是自己的技术问题。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杨大队最后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呵呵。
技术问题?
技术太烂。
第240章 情人眼里出西施
好吧。
那范云就老老实实的回去闭门思过,写检讨去吧。
至此,他也深刻地悟出了一个道理。
有些时候,看着别人做起来易如反掌的事情,轮到自己头上时却难比登天。
涂涂抹抹,范云写了很长的一段检讨稿。
……,尊敬的领导,对不起,由于本人思想上严重的麻痹大意,所以今天在驾驶队里的车辆时,一不小心将车库的门撞倒了。
这是一次一起非常严重的事件,通过事件,我深刻的意识到了在我身上存在的关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安全问题……
范云的文采还可以吧,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毕竟以前的时候在部队没少写什么总结呀,报告呀之类的东西。
当然,如果说要是往深处挖掘的话,他就无能为力了。
他的文化水平有限,只能写到这了。
说来说去,都是一些比较肤浅的,表面上的东西。
看上去是检讨了,实际上范云写完也就算了,他根本没往心里去。
写完了检讨,范云并没有立刻交给杨大队,他觉得还是应该再沉淀一下。
这个检讨,搞得他中午连休息都没有休息。
范云写来写去,写了一阵后,感觉的差不多了,于是一推纸和笔,决定去上班,等下班的时候再回来检查。
检讨不宜交的太快。
明天再交。
今天杨大队让范云写,如果没有三分钟就写好交给杨大队了,他绝对会认为范云思想上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根本就没有重视起来。
检讨是检讨,上班是上班,班还是要好好上的,特别是在出了这件事情之后,范云觉得自己更应该小心翼翼把尾巴夹起来了,低调,一定要低调。
范云走到岗位上。
吹着八月迎面出来凉爽的风,闻着空气中传来的阵阵桂花香,再抬头看看天上的蓝天白云,他的心情瞬间舒畅起来的。
是呀。
虽然今天他开车把队里的门给撞坏了,但是,这一点小事对于生活来说算得上什么呢?
这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罢了。
插曲……
不光这个插曲,生活之中的插曲,岂止只是撞烂了一个车库门这么简单?
如果细心发现,处处都有小插曲。
譬如范云。
此时他奇怪的发现,唐若,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秦皇路上。
按理说,这个点,唐若应该是在金灵渠广告公司里眯觉觉的时候。
唐若没有眯觉觉。
此时,她正站在一家新开张的卖种子农药化肥的店铺前,跟店门口一个左臂上面带着纹身的男子和另外一个身材高挑,看上去还挺标致的女子有声有笑,正在说着什么。
唐若干嘛?
唐若要买化肥吗?
虽然范云知道,唐若平常的时候喜欢种些花花草草,但是,他看唐若那种眉飞色舞,神采飞扬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是买化肥那么简单,于是范云就走了过来,走过来之后直接拉住了唐若的手,笑嘻嘻道:“哎?
若若,你这怎么没有休息啊?怎么大中午的跑出来了,在这干嘛呀?
买化肥啊,是不是买肥料呀?”
这时。
站在门口的纹身男子和那个身材高挑的女子,两个人的眼光齐唰唰地就看到了范云的身上。
那个女子盯住了范云的手。
她先是看了看范云,然后又看了看唐若,看向唐若的眼光中满是疑问。
这……
范云同志光天化日之下动手动脚,调戏良家妇女,该当何罪?
唐若见是他,轻轻笑了一下,同时把范云拉住她的手也挣脱了。
唐若笑道:“我不是买化肥,我是过来看一看,对了,这一个是我姐姐的男朋友——黄斌,这边是我姐姐……”
哦。
范云明白了。
原来,此时站在他面前的这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就是唐若的姐姐唐敏呀,他不由得上下打量了唐敏几眼。
唐敏倒没有问唐若他是谁。
范云打量了唐敏几眼,只觉得她的长相和唐若不太一样。
唐若的脸偏圆,眉清目秀,看上去十分的可爱。
而唐敏的脸则是那种瘦瘦尖尖的瓜子脸,唐敏两边腮上的肉也没有唐若的那么饱满,这样,就显得她的颧骨特别高。
说起来,唐若姐俩的相貌还真的不太一样呢,可能一个随了爸爸,一个随了妈妈吧。
那么,此次唐若站在这里,又在干什么呢?
原来。
黄斌本来是计划在家那边的镇上开肥料店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脑袋突然开了窍,他觉得,在镇上面开肥料种子药水店,我还不如去城里面开呢,城里面的人流量多大呀,比起镇上面恐怕要好的多。
既然做生意,那就做大一点,对不对?
不要把眼光只局限在一个小地方。
所以。
黄斌就跟他爸妈和唐敏都商量过了,说准备到城里面去开一个肥料种子药水店。
当然。
这些人都同意。
只要他有想法,他的家里人肯定会支持的。
儿子想做生意,想赚大钱求上进,难道不是好事吗?
唐敏就更加不会反对了,以后如果说她和黄斌结了婚,黄斌是一家之主,是家里面的经济支柱,家里面赚钱的事,还要靠他呢。
黄斌搂着唐敏笑嘻嘻道:“一个人忙不过来呀,又要看店,又要进货的。”
他要求唐敏和自己一起开店,帮他打打下手。
唐敏同意了,唐敏觉得黄斌一个人确实不行。
于是。
唐敏就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和黄斌一起到县城来了,租铺面、租房子、进货,没多长时间,药水店就开起来了。
这个不出奇,因为黄斌的爸爸本身就是干这一行的,他有充足的进货渠道。
至于销售渠道。
那。
就要靠黄斌去开拓了,毕竟黄斌是在城里开,不是在乡下开,在这里开的话,那就要靠黄斌自由发挥了。
如果开在乡下的话,黄斌爸肯定连黄斌的销售渠道都能给他包了,这个没问题,他做了多年的这个生意了,口碑极佳,有许许多多的老客户。
黄斌无所谓。
黄斌家里有钱,有家底,他反正就是抱着试一试,闯一闯的想法。
这个店做成功了,那么,自己就当老板,肯定是比他在桂林开摩的强,实在做不成功了,那就再回家,去接手他爸开的那家药水店也是可以的。
实在不行,就和唐敏再回桂林,反正年轻,怕什么呀?
年轻人就是要敢拼敢闯,就是不能畏手畏脚,前怕狼后怕虎的,如果那样的话,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范云打量了一下黄斌开的这个药水肥料店,感觉从他的视角上面来看,黄斌开这个店并没有什么违法违规的事情,除了门口因为开张放了一地的鞭炮屑之外,并没有什么让范云觉得自己的视线需要特别关注的。
黄斌又没有像黄大秀那一样在门口的人行道上竖一个空调,也没有将东西摆在外面。
外面没摆东西,黄斌的门口两边,倒是站了四五个年轻人,其中有一个年轻人和他一样纹着纹身,那是一只相貌狰狞,张牙舞爪的老虎头。
黄斌本来正在和他们有说有笑的,聊的一些什么?
无非吹来吹去,没有一句是关于生意上面的事情,倒都是吹一些平常的什么英雄事迹。
范云一皱眉,他对这些纹身的人天生都没有好感。
不是说他歧视这些纹身人员,而是他的潜意识里认可一种老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非父母之命,不可擅专。
无缘无故的,你在身体上纹上个花呀朵呀,老虎呀狮子豹子什么的,又是何必呢?
那个黄斌倒是很会来事,他看到了范云,急忙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包大中华来,然后打着圈,每个人都进了一支烟。
他敬给范云的烟,不知道是看唐若的面子,还是看在范云一身制服的份上。
黄斌的笑容落在范云的眼里,看上去就好像是二月里,河边上面被春风一吹,稍微有些开皱的柳树皮一样。
范云觉得这个人笑容倒也挺实在的,没有太多的内容,看上去憨憨的,傻傻的。
但是。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面貌看上去普通平常无奇的人,为什么非要在身上纹个纹身呢?
难道说,只有那纹身才能掩饰住他内心的懦弱或者一些什么东西吗?
难道一些人,非要用纹身来向别人证明他的强大吗?
这个是别人的自由,范云管不着,如果说范云以后有了小孩,小孩敢这样的话,范云肯定会把他揍得满地找牙,哭着喊着到处找妈妈。
起码要像范云小时候,范云妈拿着大扫把,将他追得一路飞跑,一边扯着嗓子干嚎,一边逃到奶奶家去,那个时候抱头鼠窜的状态差不多。
范云接过了黄斌拎过来的烟,但是没有抽,顺手夹在了耳朵上。
初次见面。
他给了黄斌这个面子。
黄斌给他敬烟,是黄斌给他面子,他接过黄斌的烟,是他给黄斌面子,人和人之间交往,面子是互相给的,你尊敬我一分,我就敬你一寸,你尊敬我一尺,我就敬你一丈。
范云因为不了解情况,所以也没有说什么,这种场合,他不能说什么,万一说错了什么话的话,不光是他一个人丢面子,甚至还会影响到唐若的面子,没必要。
他只看看就好了,有什么话让黄斌他们这些人说好了。
唐若含情脉脉看着范云。
不比不知道。
一比吓一跳。
当黄斌和范云站在一起的时候,唐若才霍然发现,刚才看上去还算顺眼的,这个有可能成为自己未来姐夫的黄斌,跟范云比起来的话,那实在是差得太远了。
范云身上有一股正气,凛然不可侵犯,跟范云在一起,唐若心里充满了安全感,只要跟范云在一起,无论在哪里,哪怕是刀山和火海,她都不会害怕。
而唐若看着黄斌,就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典型的小流氓,小地痞气。
特别是他的眉毛之间,总是若有若无的透露着那么一点点的阴郁,那种阴郁,如果说用动物来形容的话,大概就像是天上的那种鹞子,对!鹞子。
说鹰,它又不是鹰,它没有鹰的那种王者之气,那种翱翔万里天空视为云泥的王者之气,说鸟,它又不像那些小鸟那么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亲近。
总而言之,唐若就觉得黄斌比范云差远了。
呵。
岂止是黄斌,在唐若的眼里,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和她的范云相比的话,都差远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
或许他姐姐唐敏恰恰正喜欢黄斌这种类型呢,对不对?
有好多看上去是家里面的乖乖女模样的女孩子,偏偏就喜欢这种痞痞的男人,这个,没办法。
大概。
这也是一种性格上面的互补吧,越是温柔可爱良家淑女型的小女孩,越喜欢那种坏男孩。
唐若笑着对范云道:“我又没有什么事,我就过来看一看嘛,因为今天,我姐……这个是我姐……
我姐和她男朋友开的这个肥料药水店新店开张嘛,我就过来看看,看看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表示一个态度,也说一些吉祥祝福的话,毕竟别人是新店开张,今天第一天做生意,不能扫了别人的兴:“哦……
不错,挺好的,这个位置选的也挺好,这个地方客流量这么大,开一个药水种子店的话,应该很好。
这个地方就在老广场旁边,你看看,离湘漓汽车站很近,那些到城里过来的老农民以后肯定会经常过来买东西的。
不错不错,我感觉挺好的,老板,生意好啊,发财发财!
新店开张,发财啊,生意兴隆……”
借他吉言。
唐若见范云称呼黄斌老板,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再介绍一下黄斌,刚才她已经跟范云说了黄斌的名字,可能范云没注意,于是连忙介又绍道:“这个是我姐的男朋友,姓黄的,叫黄斌,黄土高坡的黄,斌是文武的斌,黄斌……”
于是范云冲黄斌一笑:“黄老板生意好生意好啊,生意兴隆!”
生意好不好,这个需要天长日久来看,一天两天,看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倒是旁边那个左臂上纹着老虎头的小青年,时不时的,眼睛就贼溜溜瞟一瞟,不住地打量着范云和唐若。
没有黄斌的介绍,这几个人搭不上话,谁也不认识谁。
黄斌也没有时间替他们介绍了,因为,这时候有人到店里来买东西了。
第241章 生活无处不表演
唐若就朝范云招招手,示意他走到旁边来。
范云心领神会。
两个人从黄斌开的这一家平民肥料药水店门口,走到了旁边一棵行道树下站住了。
唐若满眼都是爱意,伸手替范云扯了扯衣襟,然后笑嘻嘻看着他的脸道:“刚才我姐和她男朋友说了,请你晚上的时候到他店里面吃饭,记得一定要来啊,我答应他们了,你可一定要来,要给我面子呀。”
范云心里面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既然唐若吩咐了,就算是他有一万个不愿意,他也要硬着头皮来呀,于是就点了点头,应道:“行,没问题,你说了算,你让我干嘛就干嘛,反正我是就是那句话,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呵呵。
这话说的。
没必要说的那么义正言辞,大义凛然。
晚上就是请你吃一个饭而已,吃吃喝喝的事情不要搞得那么严肃,对不对?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朋友还是应该要交几个的,平常的人际关系也还是要保持的,多认识几个人,没有什么大的坏处。
话又说回来。
认识人,也讲一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全部靠的都是一种感觉,有感觉,合得来,大家就能聊到一起去就很愉快,如果说没感觉,交往了一次,就不想交往下一次了。
当然了。
有些利用关系就另说了。
有些人很厉害,因为有了互相利用的关系,即使与对方明明是仇敌,两个人也能心平气和,笑嘻嘻地聊到一起去。
哪怕暗地里恨不得一下子就将对方置于死地,可是表面上,仍然勾肩搭背,亲如兄弟。
对于那样的人,范云只有佩服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样的人,一般老百姓是做不到的,那样的人都是政客,那样的人能忍。
忍是什么?
忍是心字头上一把刀。
能忍的人,不光是能够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通常情况下他还能做到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甚至还能做到连人带鬼一起都哄了,哄到他的饭碗里面来。
而那些人和鬼,即使是稀里糊涂的就死翘翘了,通常情况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就是典型的哄死鬼。
唐若笑呵呵轮着小拳头,在范云的胸口上捶了几下子,表示亲昵表示爱,表示喜欢。
这样的表示,对于范云来说,越多越好。
来者不拒。
照盘全收。
范云咧了咧嘴,将嘴里咧得如同八月的农田里,那些开裂的豆荚一样,他的话也好像是那些已经成熟了的豆子,一粒接一粒,从豆荚里面拼命跳了出来:“他们开店,你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呀,是不是?
走,去那边,我买东西给你吃去,好不好?
你想吃什么?”
范云指了指旁边不远处的美味基。
唐若摇摇头:“不吃了,我今天中午在公司吃得挺饱的了,对了,晚上的时候你可一定要记得到我姐的店里来吃饭,啊。”
行。
范云记住了。
唐若跟范云聊了一会天,抬手看了看手表,她也应该上班了,于是就走到药水店里,跟她姐打了一声招呼,告诉唐敏自己要去上班了,然后走出店子,和范云往老广场方向走。
范云一直把唐若送到新华书店的楼下。
范云恋恋不舍目送唐若走到楼上,这才转过身来。
转过身来,范云看到了对面五金店的老板娘大喇叭,她的门口,此时正站着一个挑担子的无证小贩,将担子放在地上卖菜。
那个小贩倒不是卖给大喇叭的,而是卖给两个过路的行人的。
虽然这条路现在不是范云负责,但是,范云觉得自己既然看到了,就有必要过去管一管。
于是,范云就走了过去。
范云走过去之后,那个小贩方才抬起头。
她因为被两个买菜的老太太挡住了视线,没有注意到范云的到来,她的警惕性堪忧。
此时,大喇叭一个劲儿的朝范云递眼色,意思,示意范云将那个小贩赶走。
范云觉得大喇叭这个人太势利,实在是不够仗义。
如果说这个小贩此时卖菜是卖给大喇叭的,那么,即使范云想赶这个小贩子,大喇叭也会埋埋怨怨地,说范云一些不是的,但是,此时因为大喇叭没有买菜,所以说她就把这个将筐子摆在她门口的小贩视为眼睛钉、肉中刺了,她就恨不得借范云的手,将这个小贩的担子打翻,踢烂,跺碎才好。
范云翻了翻眼皮,抬头看了看天,假装没有看到大喇叭的眼色。
他走的并不快,因为,这时候马路上车来车往的车辆比较多。
当范云站在马路中间,被一辆在他身边驶过的小轿车拦下了脚步时,那个小贩已经发现了他了。
快溜快溜。
赶紧溜之大吉。
其实,这个就是表演,范云和那个小贩都是演员,甚至包括大喇叭也是演员,在生活之中每一个人都是演员,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不同的面具,表演着自己所应该扮演的角色。
譬如那个小贩。
她演的就很好。
起码,她看见范云来了,知道赶紧走,而不是站在那里理直气壮的和范云理论一些什么,这样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都好做,对不对?
所以说,做人就怕那些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找不准自己定位的人,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的人。
据说。
在南昌通往武汉的一辆火车上,有一个妇女因为发现上车的时候自己的丈夫没能及时赶到,而一只腿跨在列车的门上,一只腿跨在站车上,阻拦列车行驶,一边阻拦还一边大声喊道:“我老公还没有来,你们不能开车。”
呵呵。
这个女人就实在是找不准自己的定位了,你老公,和这一大车的人相比又算什么呢?
如果说你老公的地位已经高到是这一列车的人都不能比的,那么,你们还有必要挤火车吗?
你老公比这一车人都重要的话,那么没有必要挤火车了,直接开一个专列好了,整列火车就拉你和老公两个人。
如果专列不够档次,那么还可以坐飞机。
如果说,再嫌飞机不够档次的话,还可以坐东风导弹。
愚蠢。
做人最怕没有自知之明。
所以,等待她的结果就是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惩处。
范云并没有理大喇叭的眼色,等他过去的时候,那个小贩早已经溜远了。
这就对了。
范云表演给这些街上面的人看,证明他是认真的工作了,而那个小贩也十分配合他,表演出自己是一副十分怕范云的样子,这样,工作才好做嘛。
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是戴着面具的,都是生活在舞台上的,都是表演给别人看的,很少有人真正的是为了自己而活着。
真正为了自己活得着的人,必不能为这个社会所接洽。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
比如说那些女人们穿高跟鞋的时候,明明脚在高跟鞋里面挤得要命,挤得生疼,甚至被坚硬的高跟鞋磨破了后脚跟,挤得脚趾都变了形,生出了鸡眼,可,还是拼命要穿,为了什么?
难道,这不是一种变相的表演吗?
表演自己的风姿绰约,表演自己的美丽动人,表演给别人看,难道,那些女人不知道平底鞋比高跟鞋更舒服吗?
难道,她们不知道把脚放在拖鞋里面会更愉快吗?
知道。
大家都知道。
所以,有句话说的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的含义,绝不仅仅只是指在江湖上面难免做一些刀头舔血,你死我活的争斗。
它的意义,可以一变百变,百变万变。
迫不得已。
这四个字,是对那八个字最好的诠释。
其中最主要的是在于那个迫字。
迫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
凡是被动的东西,料来都不会令人十分愉快的,没有人天生就喜欢被动接受。
就像刚才大喇叭一直朝范云递眼色那样,那样,就让范云心里很难受,他就觉得自己是被迫接受,接受一些暗示。
所以。
范云的心里就产生十分重的一种抗拒心理。
大喇叭越是朝他使眼色,他就越是不愿意那么干,所以他就越是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故意拖拖拉拉慢吞吞地过马路,从而将那个小贩放跑。
这样的例子。
不光是此时的范云,生活之中,很多上下级关系之中的下级对待上级之时,也是这么干的。
一拖。
二等。
三……
九十九……
范云过了马路后,走到大喇叭的店门口站着了,笑着对她道:“大喇叭?人家那个卖菜的都到你门口了,你也不知道帮别人买两把菜,干嘛?晚上不吃饭啦?”
大喇叭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讨厌死了,你看看那个卖菜的,在我门口搞了那么多菜叶子下来,她一拍屁股就走了,我还要拿扫把去帮她扫。
替她扫了,还要她倒进旁边的那个垃圾桶里面去,真是麻烦死了。
我跟你说,我最讨厌这些人了,走到哪里垃圾扔到哪里。
上一回也是……上一回,有个卖菜的把那个烂白菜叶子扔到我门口,我出来的时候一不小心一脚踩在上面了,因为我穿的是一个拖鞋嘛,差点摔跤,搞得我一屁股差点坐地上去。
幸好旁边有树,我一把扶住树了……
我跟你说,我讨厌死这些人,我觉得你们真的应该好好管一管这些小贩。”
大喇叭像卖红薯的那一个老头红薯车上放着的那只一天到晚叫个不停的小喇叭一样,开启了疯狂的吐槽模式。
范云觉得。
如果说作为大喇叭的老公,实在是太不幸了,像这样的老婆讨回来,一天到晚唠唠叨叨说个不停,迟早有一天,大喇叭非把她男人给逼疯了不可。
范云连忙招招手,示意大喇叭停住:“好好好,没问题,你放心,我看一个抓一个,刚才是没办法,刚才你也看到了,我走到马路上的时候车太多了,搞得我……你看我刚才是不是很危险?
我为了过来帮你赶这个小贩,你看看,我都冒着生命危险的,你说我是不是对你很好?
是不是很够意思啊?够不够哥们?”
范云的狡辩让大喇叭顿时觉得范云对自己确实很够意思,很够哥们。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范云,我不是说你,你的工作……你平常的时候工作可以,这个我都知道。
你以前天天在我这条街上,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吗?对不对?
好的很。
我是说你有几个同事,最近一段时间,管得真的不行。
我跟你说,就那些小贩,在我这个门口经常走来走去的,我看到他们简直就当作看不见一样,都不管的,这样不行的,对不对?”
对对对。
范云觉得自己成功的把大喇叭的话茬给引开了,这样就好了,免得她唠叨自己,她唠叨别人范云不管,范云也管不着。
范云笑着对大喇叭道:“姐姐,我知道的,你是什么样人,我还不知道吗?
你这个人做生意又和气,说话又好听,对不对?
在这条街上面都是出了名的,谁不说你好呀?
如果说连你都觉得对那些个小贩看不惯了的话,那肯定是他们做的太过分了,是不是?
你放心。
回头我跟我同事说一说啊,回头我看看是哪几个同事管这条街的,告诉他们一声,让他们注意一点。
特别是对你,要像大熊猫一样重点保护起来,当国宝一样,好不好?”
范云的玩笑话,落在大喇叭的耳朵里,倒让大喇叭觉得心里瞬间就像三伏天吃了一个冰凉凉爽歪歪的冰块一样挺舒服的。
她觉得。
范云这个小伙子挺会说话的。
只是可惜了,这个小伙子似乎已经有女朋友了。
不然的话。
她倒真想把自己的侄女子介绍给范云。
但是大喇叭,是见过衣若的,她也自知,自己的那个侄女子比起唐若来说,那可真的是差得远着呢。
有一回。
大喇叭还专门站到新华书店门口,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唐若。
唐若又不认识她。
自然不知道她的用意。
唐若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胖乎乎的女人一直不停的看着自己。
那天。
大喇叭看来看去,给唐若下了这样一个结论:身材还可以,一看就能生养。
虽然。
大喇叭的评语十分的俗气,但是作为一个过来人来说,可能也有她的几分道理。
作为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她找不出什么动听的词语来形容唐若身上的那些优点,更说不出什么惊鸿翩翩,恰若天人这样优雅的词语来。
第242章 花花世界的男女
范云快下班的时候发了一个信息给唐若。
没别的事。
就是问她晚上的时候在哪里等她。
唐若信息回得很快:就在古戏台那里就可以了。
本来。
范云还想着,自己要不要回宿舍换一套便装啊,但是,后来他想了想,觉得算了。
自己本来和别人不熟,说不定,今天人家就是看在自己这身衣服的面子上才请他吃饭的,还是不要换衣服了吧。
另外一个。
如果说他猛然之间换了衣服的话,说不定别人都不认识他了,都不知道他是老几了,那样不太好,有点小尴尬。
算了。
还是穿着这身衣服吧,不要换了。
他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就连身为女子的卫明珠都说了:现在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只认衣服不认人的社会。
她的话虽然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是,道理还是摆在那儿的。
范云下了班,也没有什么事,就坐在古戏台处的公共长椅上,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
打了一会贪吃蛇,感觉没意思,老是重复的东西,现在他已经玩腻了。
范云又玩了一会推箱子,推箱子这个游戏倒是挺考验一个人的智力的,这个需要动脑筋,可是范云卡在第三十五关上,怎么玩都过不过去了。
越往后越难。
越往后越复杂。
不知道这个游戏是谁发明的,这个编程是怎么设计出来的,说实话,范云发明这个游戏的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比如他连三十五关都通不过,可是别人呢?
别人能发明出这个游戏来给他玩,你想一想厉不厉害,这真的是术有专攻啊,又或者说,人比人,气死人,人和人的智商还真的是有区别。
玩了一会游戏,唐若还没有来,范云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就把手机揣进兜里,然后抬起头来东看西看,到处乱瞟。
现在不像夏天。
其实瞟也没有什么好瞟的。
男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就是看女人。
女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也就是看男人。
大家都一样。
心知肚明的事。
但是。
关键。
这个季节不对,现在的这个季节,天气一天天转凉了,大部分人都是穿着长衣长裤,有些人甚至还穿起了毛线衣,所以说范云的眼睛即使是扫来扫去,他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了。
不知道他想看什么东西。
当然了。
现在也有一些爱美的女人,仍然还穿着裙子,露出白白的大腿,而每当这样的女人从街上走过时,绝对瞬间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毕竟大秋天的,能露大腿的女人越来越少了。
这样的女人,都是好同志,都值得表扬,值得称赞。
这。
是给男人们的福利。
比如此时。
就有一个穿着及膝皮短裙,上身套着一件黄色毛衣的女人从范云面前走过。
范云的目光。
当然是欣赏的。
他绝对不会像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那样,目光充满了猥琐。
那个男人看着美女露着白白的大腿,从他面前走过时,馋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花痴。
神经病。
那个女人觉察到了旁边有人在一直盯着自己,回过头来,本想送给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白眼的,但是她突然想了想大概那么0.01秒钟,又把白眼换成了笑脸,那个女人冲那个中年男人嫣然一笑,只这一笑,就差点把那个男人的魂都给勾走了。
那个中年男人,丝毫没有注意坐在他旁边的老婆,恨不得将他阉掉的那个眼神,仍然自顾自盯着那个露腿的美女看,对那个美女行着注目礼,一直到那个美女走远了,走到人群里面去了,这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旁边他老婆本来抱着一个娃的。
此时,没好气地把娃往那个中年男人怀了一塞:“滚蛋,找你老子去。”
那个娃站到他老爸的腿上,“啪啪啪”一连着扇了他老爸好几个耳刮子。
打得还挺响。
他老爸脾气倒还挺不错的,也不恼也不气,女儿一连打了他那么多巴掌,他一点都不生气,甚至他还笑嘻嘻地将下巴拱在女儿的后背上,轻轻的呵女儿的痒,直把那个小女娃呵得哈哈大笑。
范云觉得挺有趣。
他觉得,不知道以后当自己的岁数像这个中年男人一样时,会不会也变得他这样,目光中也是充满了猥琐,动不动就喜欢盯着别人女人家看?
他会不会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油腻的中年大叔呢?
很难说。
一切需要实践的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也需要时间的检验。
又过了一会儿,唐若姗姗来迟。
她连声娇笑着,走到范云面前,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扶着范云的肩头:“对不起,对不起,亲爱的,来晚了,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因为我下了班之后把马雪莹送回家去了。”
范云晃了晃脑袋,冲唐若撒娇道:“我等了你好久了,左等等你不来,右等你不来。我都快急死了,你要是再不来的话,我说不定就去你们公司找你了,我准备去问一下湘琴,你到底去哪里了。”
唐若摸了摸他的脸:“我没去哪里啊?
我就是把马雪莹送回家了嘛!我还不是为了你嘛,晚上的时候好好地陪你,陪你到我姐她们那个店里面去吃饭,,是不是呀?
我不都是为了你吗?好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你等急了,哦,乖!走吧,现在我们去吃饭去吧。”
唐若很厉害,三言两语就把范云说的好像他自己倒像一位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此时正在接受老师的批评一样。
范云乖乖站起身来。
他拉起唐若的手。
拉起来还不算。
还摇了摇。
唐若抿嘴一笑。
有时候,男孩子如果撒起娇来,也是十分嗲的呀。
走吧。
去吧。
两个人手牵手,顺着人行道,走到了唐敏和黄斌的肥料店。
肥料店里,此时只有唐敏一个人,黄斌不知道去哪里了,唐若奇怪的问道:“哎,姐,那个姓黄的呢,那个姓黄的去哪里了?他怎么没在店里啊?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啊?”
唐敏“嗯”了一声:“他去买菜去了,和他几个朋友一起去菜市场了,等下买完了菜,回来在店里做,等一下应该就回来了。”
唐若点点头。
她想了想,把范云拽到门外面,低声对范云道:“他们今天请我们吃饭,我们应该准备一个红包吧?
要不然的话不太好呀,你说是不是啊?
人家今天是新店开张嘛,不管怎么说,我们也要表示表示。”
范云点头同意:“可以啊,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那……等下我们一人给一个吗?还是我们两个人给一个?”
唐若眨眨眼:“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给一个红包就可以了,你说是不是啊?
没必要给两个。
我们俩的关系,其实我姐已经知道了,我刚才已经告诉她了,我说你是我男朋友,有什么关系啊?对不对?
再说了,那天我妈也看到了,我和我妈去买菜的时候……
你也是的。
那天你也不看一看什么情况,直接就跑过来,跑到我面前来了,害得我妈回去审了我半天,真是的,干什么事情都毛毛躁躁的,你这个小伙子,以后一定要注意点,知不知道?”
唐若的埋怨范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的心里此时倒像是灌了蜜糖一样,甜丝丝的,美的不得了,他才不怕唐若把他们的关系说给别人听的,哪怕说给全世界都听都好。
对于范云来说,他心中充满了骄傲,自己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朋友,对不对?
他怕谁知道吗?
他才不怕呢。
那天他带唐若回自己家的时候,范云妈早就已经偷偷的问他了,问他和这个女孩子是怎么回事。
范云直接就告诉他妈了,说唐若是他老范家未来的大儿媳妇,瞬间把范云妈乐的合不拢嘴。
那行吧。
那就准备红包吧。
于是两个人又走到旁边的商店,买了一个恭喜发财的红包,范云问道:“给多少钱?你说给多少钱合适啊?”
唐若想了想:“给一百吧,如果给五十的话,是不是太少了?
给一百块钱吧。”
于是范云就掏出一百块钱。
可惜。
又被唐若拦了回去。
这一次,唐若没有由着他花钱:“你不要出了,这个钱我来出,这个钱不能你出。
你出算怎么回事啊?
对不对?
那是我姐和她男朋友开的店,不能让你出钱,这个钱,你给我好好地攒着啊,攒多一点好娶老婆,知不知道?”
一句话。
把范云说笑了。
他没再坚持了。
对于范云来讲,其实他觉得唐若没有必要和自己分得那么清楚,反正范云觉得他的也是唐若的,唐若的也是唐若的,他和唐若两个人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唐若的,都是唐若一个人的。
无论什么东西他都可以唐若。
区区一百块钱算什么?
只要是范云有的,所有的一切,唐若想要,她都可以拿去。
范云的想法对于那些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还是很典型的,两个人好的时候恨不得粘在一起,两个人粘成一个人才好。
就像两粒糖块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连糖都化在一起,最后粘着粘着就连成一个了,这样最好。
其实。
范云和唐若之间并没有说什么太多的甜言蜜语,更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两个人的交往就好像潺潺的流水一样,平静又自然,温馨又坦荡。
唐若掏出一百块钱,塞进红包里,把封口插上,拍了拍:“行了,一百块钱也不少了,也对得起他们了,其实说实话,如果这一百块钱,我们两个要是在外面吃大餐的话,还用不完。”
可不是吗,可不是用不完吗?
他们两个人如果到饭店里面去坐下来,点个四菜一汤的话,最多也就是用一大半嘛,还可以剩几十块。
平均十五块钱一个菜,四个菜也不过六十嘛,再加一个汤十块,总共七十块。
七十块钱很多了呀,七十块钱能买十好几斤猪肉呢。
开玩笑。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时候也不是可以用金钱可以衡量的,黄斌毕竟是唐敏的男朋友嘛,以后什么样不知道,起码说现在他是唐敏的男朋友,对不对?
再说了,他又真心诚意地邀请了范云,他邀请范云的时候也就是给了唐若面子。
人与人交往嘛,都是互相给面子的。
准备好红包,两个人又回到店里,和唐敏聊起了天。
唐若对她姐道:“姐,你桂林那边的工作都已经辞了吗?不回去了?那边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哎!
对了,你那些东西有没有拿回来呀?你那些被子呀,衣服呀,什么东西的?”
唐敏不好回答。
她点了点头,表示肯定,表示回答了唐若的话。
她的东西早就拿回来了,东西不但拿回来了,而且她和黄斌两个人在小城又租了一套房子。
很便宜。
租房子嘛,要不了多少钱的。
这边的房子,比桂林那边的房子租金便宜一些的,这个不必多说。
然后。
黄斌在那边雇了一个面包车,把他们那些个被子呀,小家具啊,厨房里面的那些什么用品啊,统统的,一车全部拉回来了。
他们这个门面临街,后面倒是有个小厨房。
厨房不是特别大,做饭当然没问题,但是,就是这么大一个空间了,住的话,肯定是要自己另外想办法租房子的。
也无所谓。
反正唐敏和黄斌早就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了。
虽说没有扯结婚证,其实,她和黄斌跟人家过日子的那些小两口也没什么区别了。
也就是所谓的同居了。
现在这个社会,人的思想观念都比较开放,像他们这样未婚同居的青年男女多的是,不止他们这一对。
有些人,同居着同居着,然后就修成正果,奉子成婚或者结婚生孩子了。
还有一些,住着住着,两个人觉得合不来就散伙了。
甚至还有一些,住着住着,居然就把恋人关系住成了朋友关系,感情上虽然还好,但是,好像互相之间的感情再没有了那种恋人之间的甜蜜了,而是变成了一种温馨的友情,说起来也很奇怪。
反正。
这个花花世界这么大,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会出现,林子那么大,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