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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13章 华华

    不得不说。

    唐若妈还是十分有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的。

    对于两个女儿,她觉得,哎呀!女孩子能认得一些字,上个初中就可以了。

    至于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就不一样了,无论如何,她都要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儿子供出去,让他读大学。

    唐欣也挺争气。

    他确实也应该争气,说实话,他们这个家庭,基本上所有的希望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

    唐若妈也知道,因为自己的侧重点放在了儿子身上,自然不可避免地多多少少都亏待了两个女儿一些的。

    所以。

    唐若妈也经常对唐欣说,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来参加工作了,赚钱了,好好的回报自己的两个姐姐,毕竟,他的学费两个姐姐也是出了相当大一部分的。

    她这样教育儿子,并没有错,兄弟姊妹之间就应该互帮互助,你帮我,我帮你,共同扶持着一起过日子。

    每当唐若妈这样跟自己的儿子说话时,唐欣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默不作声的,他心里应该有数。

    话说。

    再好的话,如果唠叨多了可能也会让人反感的。

    说不定。

    唐欣对他妈妈经常唠叨来唠叨去,唠哩唠叨让他以后参加工作了一定要回报自己两个姐姐的话,也充满了反感了。

    很难说。

    至于他以后什么样,这个还要等着他毕业了,参加工作了才知道。

    大家只能拭目以待。

    他究竟是一个报恩鸟,还是一个白眼狼,这个也很难说。

    其实有些时候。

    亲生父母与儿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可以融洽的,并无芥蒂的,彼此之间无论做什么事情大家都可以的。

    譬如。

    就拿经济方面来说,没结婚之前,兄弟姐妹之间你花我一些,我花你一些,谁花谁的多了,谁花谁的少了,这个其实是完全不用计较的,无所谓。

    但是。

    一旦结了婚了,有了各自的小家庭,那就不一样了。

    没结婚之前,所有的这一个家的家庭成员算是一个小圈子,也就是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大家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坐在同一条船上,面对生活的急流猛浪。

    可是。

    如果一旦有一个儿女成员结婚了,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那么他就势必会从这个大圈子里面跳出去,组建出一个自己的小圈子来,于是他利益的侧重点就倾向于自己的小圈子了,这样,许多时候大圈子他如果能够兼顾,当然他还是会兼顾的,但是如果兼顾不了,那没办法,他就只能先顾自己那个小圈子了。

    这就是人类活动的本质。

    也是一切物质世界运动的规律。

    任何物质都是不断运动的,不断重组,重构。

    譬如唐欣。

    如果说他以后参加工作了,混的好了,没结婚之前,当然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工资收入都拿出来补贴他这个家庭。

    资助他的两个姐姐。

    但是。

    如果他一旦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那么,势必他所有的经济就要握在自己的手里,或者握在自己老婆的手里了,再为他现在的家庭成员往外拿钱的话,也只能拿小头,绝不会再拿大头出来。

    如此看来。

    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生存的话,靠谁都是靠不住的,关键时候,还是要靠自己。

    关于这方面,其实不必多说,大家都知道。

    与此处,不是要教大家自私自利,而是大家要搞清楚轻重厉害关系。

    平衡。

    平衡很重要。

    所以说老祖宗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十分睿智地提出了中庸之说,所谓中庸,也就是寻找平衡,不偏不倚。

    话于此打住。

    再说唐欣。

    唐欣从唐若的手里拿到了钱,再也坐不住了,再没有什么耐心坐在家里看电视了,而是转身下楼出去了。

    估计应该是去找他女朋友,或者去楼下的小卖部找公用电话给他女朋友打电话去了。

    他不看。

    唐若看。

    唐若看,并不看西游记,她看的话,通常喜欢挑一些言情片,生活伦理剧之类的那些电视看。

    也就是所谓的现实主义题材,她喜欢看一些与现实生活相关的东西,因为那种题材的电视剧更接地气,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看上去让人更容易有共鸣。

    唐若刚刚调到桂林台,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原来是华华打来的。

    唐若将遥控器扔在桌子上,立刻把电话接通:“喂,华华!”

    华华在电话那头道:“唐若,到我家里来玩嘛,我从南宁回来了。”

    华华回来了。

    唐若挺高兴。

    唐若应着华华,把电视关了。

    她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暗暗琢磨着刚才华华说话时的语气,听上去华华的语气十分平静自然,似乎并无波澜的样子。

    唐若就想:不知道华华上一次回南宁之后,等到她男朋友没有,她男朋友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想也没用。

    有些话。

    靠猜谜是猜不出来的,必须要当面问过华华,听她亲口说了才能知道结果。

    唐若将自己从上海回来时给华华准备的那一份礼物提在手里,飞快地下了楼,到了华华家。

    门铃按响。

    华华开门。

    唐若将手中的礼物往旁边台子上一扔,亲热地拉起华华的手。

    “华华,你回来啦,怎么样啊?”

    她仔细观察着这个好闺蜜好姐妹的脸色,左看右看端详了一阵,从华华的脸上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表情出来,华华的表情是淡淡的,平静的。

    唐若觉得华华这个表情有问题。

    这个表情,并不证明华华是因为经过了挫折,经历了风雨之后变得成熟了,而是她的心中潜伏着更大的风雨,只待时机到来时,突然间电闪雷鸣爆发的那一刻。

    果然。

    就在唐若看了华华没有五秒钟之后。

    华华挣开了唐若拉着自己的手,先是长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走回到沙发那里坐下来,坐下来之后,不到一秒钟,马上又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同时右手抓起沙发上的那只熊猫抱枕,猛的向下摔了下去,同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气呼呼的:“马亮这个王八蛋,老娘在南宁等了他那么长时间,硬是没等到这个龟儿子,看来他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不准备回来了,跟我玩失踪?

    哼哼……”

    那只熊猫抱枕很无辜。

    喂!拜托,请千万别拿国宝不当动物。

    唐若安慰道:“别人走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主意,不准备再回来了,我都说了,你不要去等他了,等他有什么用啊,是不是啊?

    你看你,都等了那么长时间了,他也没回来了吧,你那个男朋友早就不知道跟哪个女的跑了,我跟你说……”

    华华气得直皱眉。

    气也没用,气,马亮也不会回来。

    唐若安慰她道:“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我跟你说,对了,你这次回来,不回南宁了吧?”

    华华皱在额头上的那两条细细长长的眉毛动了动,慢慢地松了一些下来:“不回南宁了,我回南宁干嘛呀?我不回去了!

    那个死王八蛋,老娘就当这一辈子不认识那个人。”

    听上去。

    华华的语气倒像是很坚决。

    只是,不知道她的行动和她的决心是不是一样的。

    要知道。

    有些时候女人如果说翻起脸来变起卦来,是非常快的,十分的容易。

    难说。

    华华的态度和情绪,已经由一开始马亮刚刚失踪时的伤心难过和担忧,经过了朝思暮想的焦虑,演变成了一种愤怒。

    看得出来。

    她十分生气。

    唐若决定再给她来一把火,以便帮她加快忘掉那个负心之人的过程:“我跟你说,你那个男朋友肯定是在外面找到别的女人了,搞不好,人家那个女的家里还挺有钱,所以说啊,你别再想他了,想他干什么呀?

    那种忘恩负义的男人干脆忘掉算了,你在咱们本地找一个男朋友不是更好一些吗?偏偏却跑那么远,去找一个外地的男朋友,我都不知道你究竟是图什么,你跟你那个男朋友在一起图的什么呀?华华?”

    图什么……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了。

    图来图去还不是图的最初相识的时候,那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吗?

    那种爱到深处牵肠挂肚的感觉,那种足以让一个人怦然心动的感觉,那种足以让华华从南宁折腾到北京,再从北京折腾回南宁的感觉。

    那是一种爱的感觉。

    华华咬着牙根,恨恨地道:“那个王八蛋,我也算是看明白了,真的,我算是白跟他好了。

    其实。

    唐若,你知道最让我生气的是什么吗?

    不是他在外面找不找女人这个问题,而是他走的时候一声不吭玩失踪,这一点最可气。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当面说清楚嘛,对不对?

    不要像现在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对不对?

    你说说,唐若,你说说那个王八蛋究竟想要干什么?他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华华既然有气,就要让她说出来。

    唐若自然是一个十分不错的倾听者。

    她不但善于倾听,还善于启示,时不时的用一些话提醒一下华华应该注意和考虑的细节问题。

    唐若细声细气地安慰华华道:“……行了行了,别伤心了,也别难过了,别为那个男的生气了,不值当。万一再把自己的身体气出个什么毛病来,就更不划算了,这一次回来了,好好在家里休息休息,玩一阵子,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好不好?”

    是的。

    以后再说。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男人而伤心欲绝,吃不好饭,睡不着觉。

    华华点点头:“嗯,好了,不说那个人了……

    哎,对了,你刚才拿来的那一包是什么东西啊?我都没注意……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啊?”

    唐若莞尔一笑:“就是一些小点心什么的,前几天的时候,我不是去上海了吗?在上海那边带回来的一些饼啊,糖果啊,还有一个小指甲剪。”

    华华把袋子打开。

    那一袋大白兔奶糖她不感兴趣,倒是盒子里面的饼,她用手掂着吃了两块,边吃边赞:“这个饼不错,唐若,又酥又香的,跟桂林棉纺厂里做的那个酥饼差不多。”

    还行吧。

    每一种饼有每一种的饼味。

    这一次华华从南宁回来,倒是什么东西都没带。

    她能带什么呀?

    她除了带一肚子的气和牢骚之外,什么也顾不上了。

    华华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冰箱前,拉开冰箱的门,从里面拿出半块包着一次性保鲜袋的西瓜放在茶几上,抄起旁边水果筐里的一把水果刀,切了两片西瓜:“吃西瓜吧,唐若,天气热死了,哪里都不想去,还是吃点这种冰冻的东西吧!”

    少吃点冰冻的东西。

    冰冻的东西,吃起来虽然味道很爽,但是对肠胃还是有一定副作用的。

    不过。

    她们两个都是年轻人,都是年轻的女孩子,倒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不像那些老头老太太,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的。

    无所谓,夏天嘛!就图个爽快,越是冰的东西,年轻人越喜欢吃。

    冰棍,冰糕,冰冻西瓜,冰冻葡萄……

    每逢夏天的时候,凡是跟冰有关的,像华华和唐若这样的年轻人都喜欢。

    两个人坐在沙发前闲聊了一阵子,聊来聊去,话题最后又聊到衣服上了。

    女人就是这样子。

    没结婚之前的女人聊来聊去,除了聊些生活上面的琐碎之事,就是聊衣服聊发型;而一旦结了婚之后,女人通常情况下就会聊老公,聊孩子了。

    唐若看着华华的发型,笑道:“华华,我记得上一次的你回来的时候,你的头发不是烫了一个小波浪吗?

    现在怎么了?

    怎么又把它拉直了呀?

    我记得上次你还染了色的,好像染了酒红色,现在怎么又全部改回来了,改成黑色了呀?”

    华华抚了抚那一头黑发,左手轻轻掐着发梢摆弄了几下:“我忽然又不喜欢烫发了,我觉得烫发太老气了,不适合咱们这个年龄,真的!头发烫了之后,感觉跟个老娘们似的。”

    哈哈。

    大概,在华华的潜意识里,或许是认为自己的男朋友是因为她的容貌而离开她的,大概她以为自己的男朋友一定是找了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了吧?

    华华的容貌怎么了?

    漂亮。

    大方。

    唐若觉得,如果华华在城中街上走上一走,她如果说自己的长相属第二,那么,没有哪个女的敢说自己长相属第一。

第214章 范云中奖

    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天。

    华华抿了抿嘴,皱了皱眉毛,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对唐若道:“走吧,唐若,咱们出去玩一会,散散心,蹲在家里面好闷啊。”

    确实。

    出去散散心,当然没问题,但是关键是地点,去哪里散心呢?

    华华带着唐若去了一个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

    游戏厅。

    她居然带着唐若来到了新华书店斜对面那家最大的游戏厅里。

    震耳欲聋。

    电光四射。

    一走到里面,一股凉爽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个地方,确实是避暑消夏的好场所。

    华华买了五十块钱的游戏币,用一只塑料筐盛着,和唐若两个人走到游戏区。

    玩什么呢?

    可玩的东西太多了。

    可以打枪。

    可以开车。

    可以抓娃娃。

    还有一台跳舞机也挺不错的,看上去似乎很好玩的样子,此时,那台跳舞机上正有一个身材十分火爆,前凸后翘的年轻妹子一边甩着长长的头发,一边跃动着灵活的舞步,应合着屏幕上不断滚动而来的字符和节拍跳着舞,如果跳对了一路通行——绿灯,跳错了,就是红灯。

    那个女孩子跳的不错,很少失误,看样子,她也是这儿的常客了,肯定没少来玩。

    跳舞机旁边,站着一些男人,有些双手抱在胸前,有些手插在裤兜,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这里是为了避暑的,还是刚刚玩过游戏了,暂时看这个身材火爆的妹子跳一会儿舞,休息一下。

    华华也想跳,但是看那个妹子的样子,一时半会似乎她不会从跳舞机上下来,于是两个人只好先去玩其它的东西。

    两个人先是玩了一会赛车。

    山道弯弯,十分刺激,不过,唐若玩赛车并不是华华的对手,连着输了几局后就不想玩了。

    那就去打枪。

    打僵尸。

    看上去似乎是末日危机的那种黑暗流的游戏,屏幕出来之后全是僵尸,两个人拿着枪,倒紧张得要命。

    一只僵尸不断地向唐若越走越近,渐渐逼来。

    唐若连开数枪,没能将它打死,那只僵尸越走越近,眼看即将走到她的面前,于是唐若紧张地大声喊道:“华华,快来打快来打,打我面前,我这里有个僵尸,快点过来帮忙……”

    于是华华的枪口就转到这边来,“哒哒哒”连续几个点射,帮她把那只已经将她的血条抓掉三分之二的僵尸击毙了。

    这个游戏挺刺激。

    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但是,打久了的话挺累,因为老是要端着枪。

    枪端久了,确实累人。

    两个人打了一会僵尸,然后就停下来,又走到最里面去,最里面有很大的一个碰碰车场地,里面摆着许多碰碰车,这个东西好。

    此时,已经有两三个人在里面玩着了。

    一人一辆。

    唐若选了一辆红颜色的,华华选了一辆白颜色的坐了进去。

    捆好安全带,可以出发了,let'sgo。

    碰碰车好玩。

    唐若和华华两个人驾驶着各自的碰碰车,在场地里面不停的追逐、碰撞着。

    唐若紧紧抓着方向盘,将车开到场地的一个角上去,然后开始蓄力,冲刺,瞄准华华的车身一下子撞了过去,可惜的是,华华灵活地将手中的方向盘猛的向左一打,让过了车身,而把碰碰车的车屁股留给了唐若。

    唐若驾驶的碰碰车,一下子拱到了华华那台车的车屁股上,两个人哈哈笑着,十分欢乐。

    好玩。

    开心。

    就在这时,旁边一对小情侣驾驶的双人碰碰车朝她们偷袭而来,那个男孩的驾驶技术不错,他先是一下子将唐若的车辆拱到了旁边,然后又把华华的车辆撞了出去。

    而当唐若依葫芦画瓢驾驶着碰碰车想去撞那对小情侣的碰碰车时,却发现她的车子撞在那对情侣的碰碰车上,似乎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点蚂蚁撼大树的感觉。

    大概。

    是因为双人车的重量比单人车的重量要重一些,不是一个等级的吧。

    可惜范云没来。

    如果范云来了的话,那就更好玩了。

    范云是没来。

    范云这会没空。

    范云现在心里面正一会高兴一阵,一会懊恼一阵。

    高兴是因为他刚才去彩票点兑奖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中了个三等奖,有一千多块钱的奖金。

    懊恼是因为他看着自己那张彩票上的六个中奖号码,左看右看,越看越后悔。

    范云恨自己当时选号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的研究一下呢,就差一个数,就差一个数他就可以中二等奖了,二等奖那奖金可不是翻一番两番的,而是要翻上个十番百番,这一期二等奖的奖金有十几万呢。

    范云好后悔呀。

    后悔得他今天中午都吃不进饭去了。

    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动下脑筋呢?动一下脑筋,多买几注不就好了吗?

    买一张复式票,那样子的话,奖金不是要多很多了吗?

    实在不行多买几张单式票,买它一百块钱的,全部就买这一注,打它一百倍。

    呵呵。

    可恨做人不能未卜先知。

    范云那叫一个懊悔哟!

    懊悔得他从卖彩票老板的手里接过了那一千多块钱,心里也半点高兴不起来。

    范云盯着墙上的那一张彩票走势图,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鬼使神差不选那个遗漏掉的号码,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要中了一个特等奖了?

    唉!

    越看越生气。

    范云从彩票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老是顾着想心事了,一不小心还被彩票店门口外面花圃的砖头绊了一跤,差点摔了一个狗吃屎。

    真是可恼可气。

    气得范云抬起腿来,用力踹了一脚花圃中间的那一棵桂花树。

    好端端的,那棵树又没有惹他,踹人家干嘛呀?

    虽然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做法却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是啊,可以理解他的心情,本来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机会他没有把握住,而与最大的奖——五百万擦肩而过,这件事情搁在谁的身上,谁也会一肚子懊悔呀。

    人就是这样的,人的**永无止境,得陇望蜀,这也是人之常情。

    范云踹了那棵桂花树两脚,觉得心里面还没有解气,可是四处看一看,他又找不到可以发泄懊恼的目标。

    如果。

    非要替他找一个的话,大概,也就是桂花树前面不远处那一只正耷拉着脑袋在地上啃着骨头的流浪狗了。

    范云一伸手,从桂花树上摘了一根满是清翠树叶的枝子下来。

    他一个箭步,就跳到了那只流浪狗的面前,同时扬起手中的桂花树枝子,照着狗头,兜头就是一下。

    一下。

    就把那只流浪狗给打蒙了。

    “嗷……”

    那只流浪狗连汪都没敢汪,直接就是“嗷”的一声惨叫,四只狗蹄子撑着地面,一下子跳到了旁边,跳到旁边不说,它还抬起了头,弓着背,浑身的毛都乍起来了,嘴巴里面呜呜有声,愤怒地看着范云。

    看那个架势。

    是想咬范云。

    它那愤怒的表情,及那一张看上去就十分想挨揍的狗脸落在范云眼里,立刻让范云觉得它似乎是在向自己挑衅,于是范云又朝那只流浪狗走近两步,扬起树枝子啪啪啪连抽三下。

    这下。

    彻底把那只流浪狗打傻了。

    那只流浪狗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一个人是跟自己来真的,于是,一边嘴巴里发出“呜呜呜”的委屈声,一边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仓皇逃跑了,连地上刚刚啃了一点的骨头,它也顾不上捡了。

    大概。

    在它的意识中,认为范云可能是想抢自己的骨头。

    而这根骨头,也恰恰是它刚才从一只猫的嘴巴里抢来的,如今落在了范云的脚下。

    范云把那只狗打跑了之后,感觉心里面的气似乎稍稍发泄了一些出来,没有刚才那么懊恼了。

    他抬起腿来。

    “嗖!”

    “啪!”

    那根骨头被他踢到了远处,远处,一只流浪猫迅速跳了起来,原来,范云将那根骨头踢出去的时候,打到那只猫了。

    猫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不过。

    范云根本不理它。

    范云对猫并没有什么恶意。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得他根本睁不开眼睛来。

    天,热得要命。

    地,热得要命。

    到处都是热的。

    这个老天爷,实在是该下点雨了,再不下雨,地上的这些人都要被晒糊了。

    范云只恨自己没有那种通天的法力,可以呼风唤雨,兴云作雾,不然的话,以他此刻心中存着的那些怒气和懊悔,他必定会立刻做法,顷刻间就让这大地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不过。

    若是以他现在的心情催出风雨来的话,恐怕地上要发洪灾了。

    范云又向前走了几步,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坐在一台自行车的后架上看着他,看他刚才冲那只流浪狗和那只猫生气。

    看什么看?

    看得连那个男人面前的地上掉了一张五十块钱的钞票,那男人都没有发现。

    被范云发现了。

    范云一个箭步就蹿过去,一伸手把地上那张五十块钱捡了起来,那个男人这才发现,刚才他光顾着看范云打狗去了,对掉到自己面前的那五十块钱居然视若无睹,根本没有发现。

    这下子。

    轮到那个男人后悔了。

    哈哈。

    范云捡起地上的五十块,这时心里面那些懊恼方才去了一大半,他再看看那个男人的表情,此时,那个男人的脸上都是满脸的懊悔。

    有的时候。

    人的运气真的是一波三折呀,就在刚才,范云中了个三等奖,运气本来是很好的,可是他心中偏偏不满意,于是,当他走出彩票店门口的时候就差点被绊了个狗吃屎,然后,当他撅折了树枝子打那只狗的时候,那狗很想咬他的,如果那只狗咬了他,他的运气当然就又变坏了。

    可。

    突然。

    他又捡到了五十块钱,并成功的将那种懊恼的感觉转嫁给了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男人。

    由此可见,有的时候,人的运气,真的是很难说呀。

    老人们常说,捡到的不义之财一定要花掉,不要带到家里面来。

    必须的。

    范云决定花掉这五十块钱,于是,他就走到了美味基里,要了一个汉堡薯条的套餐,一杯大可乐,自顾自吃了起来。

    他也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唐若。

    他不想把这种懊恼的心情传递给唐若,所以决定,起码这五十块钱他现在要用掉一半。

    其实,用不了一半,一个套餐也不过13块5毛钱。

    没关系。

    等他吃完了之后,晚上的时候再发信息给唐若好了,实在不行,晚上的时候叫唐若出来搓一顿,把这几十块钱用掉。

    吹着凉飕飕的空调,喝着甜丝丝的可乐,吃着美滋滋的汉堡包,此时范云的心情似乎一点点好了起来,他转而想到,唉!自己能中一千块钱也不错了,说不定有些人买了半个月彩票了,一毛钱都没有中呢,是不是?

    能中一个三等奖,证明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下一次继续努力继续再买,说不定哪天就能中个5五百万呢。

    说不定,什么时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就轮到他了,天上那个大馅饼,就如同一只硕大的汉堡包一样就砸到他的头上了呢。

    小心呀!

    范云同志。

    如果从天而降一只大馅饼或者一个大汉堡包的话,说不定是会把人砸得一命呜呼的。

    吃完了汉堡。

    喝完了可乐。

    范云觉得自己的心情果然好了不少,那些汉堡和可乐应该是把他肚子里面那些懊恼全部压下去了,原来,美食真的能让人心情愉快呀。

    于是范云就从美味基的二楼下来,走到了街上。

    不过,走到街上之后,他感觉自己宛若从秋天立刻又回到了夏天,外面依旧热的要死,简直就是热死鬼的一种节奏。

    范云摇了摇头,妈的!这鬼天气。

    城里就是这点不好,如果是在农村的话,他早找一个河边或者湖边,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去,自由自在地洗个澡了,范云同志的水性,那是极好的。

    其实。

    在城里也可以洗澡,比如说他们下了班之后,下午的时候可以去灵渠里洗澡,例如此时,希刚就打电话过来约他了。

    希刚的声音四平八稳,不急不躁,远不像范云那样充满火气,希刚悠悠道:“喂,下午去灵渠洗澡,去不去?下午五点,我开摩托车接你。”

    去。

    怎么不去?

第215章 范云想学理发

    答应了。

    不就是游泳吗?必须一起去,去降降火,消消暑。

    一说起洗澡的事情,范云觉得浑身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热了。

    果然。

    不论什么事情,人的心情还是很重要的。

    范云从美味基的楼上下来后,沿着秦皇路一口气走到了双灵路的路口。

    然后。

    又折回来。

    回来的时候,他在黄大秀开的那家阿秀服装店的门口站了一下,看到黄大秀门口的那一台空调已经整改好了,已经从人行道挪到了台阶上面去。

    范云心里挺高兴,他觉得黄大秀这个人实在是很不错的,挺讲道理的一个女人。

    你看那天他只是提了一个建议,黄大秀果然就按照他的意思请师傅们把这台空调处理好了。

    于是范云就走到阿秀服装店门口,挑起门口用来遮挡空调凉风外窜的塑料片,走进了阿秀服装店里。

    他进店里买什么呀?

    里面全是女装,根本没有他需要的东西。

    谁说的?

    谁说男人就不能进女装店逛的?对不对,他也可以去逛,万一他想给唐若买点衣服或者买些什么东西呢?

    黄大秀看着走进店里的范云,面带笑容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弟弟,你今天上班呀,好像这几天都没有看到你啊,你不是在这条街上面上班的吗?我看到那天和你一起的那个小姑娘倒是每天都在这条街上走来走去的。”

    范云回道:“是的,那是我同事。我们分开管的,这一个月她管这条街,我管隔壁那一条。

    从老广场往秦皇路那条路归她管。

    往城台路去的那条路我管。

    时间长了我们就换一下了,一般情况下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换一次。现在不是轮到我了嘛,所以说我就换到这边来了,然后她昨天的时候去那边了,去那边那条路了。”

    哦!

    原来如此。

    黄大秀明白了,点点头。

    话说。

    她觉得自己开的这个服装店全部都是女装,范云进来逛的话,按理说应该不是为了衣服,大概还是为了那天空调的事情。

    黄大秀就笑着对范云道:“弟弟,你看到我门口的空调了没有?那天我按照你说的把空调已经都改好了,现在可以了吧,没有挡到人行道了。”

    范云笑道:“太谢谢你了姐姐,谢谢你支持我们的工作,真的,如果这一条街上面所有的商户都像你这么好说话的话,那么,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说实话,等到年底的时候,我真得建议一下,让我们队里给你发一个模范商户的奖状才行,好好的表扬表扬一下你。”

    哈哈!

    范云也很会给别人画馅饼吃,过年还早得很呢,现在夏天还没过,夏天过去是秋天,秋天过了到冬天,冬天还要过仨月,然后才过年呢。

    不过他有这份心,黄大秀听了就很高兴了。

    黄大秀笑道:“说那些干什么,是不是?

    弟弟,谢谢你啊,其实说实话,一切不都是看你的面子嘛,就那天跟你一起的那个小姑娘,就她那个性格那个脾气,即使她再来一百次我都不会听她的,还不都是因为那天你过来跟我说了吗?你说是不是啊?”

    是是是。

    你说的对。

    对于范云来说,原因和过程并不重要,关键是结果。

    结果解决了,一切就都ok了,领导看的时候,也是这样子的,他并不会关注你是怎么解决的,你做了什么工作,他只会看那个空调有没有把它挪到台阶上面去,有没有挡住人行道。

    大多数情况下,领导只负责纲领性的指导,至于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办法,那些,就需要手底下的成员去进行实施了,具体事情具体对待,该怎么解决,都需要办事的人员灵活掌握。

    黄大秀知道范云进来不是买衣服的,于是扯了一个板凳:“弟弟,坐一下吧,你看看外面天气这么热,天上就好像往下倒火一样,坐一下,凉快凉快,在我店里吹吹空调。”

    吹空调。

    简直不要太好呀!

    正合范云的心意。

    这大热天的,太阳正当空的时候,他反正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那就坐一会呗。

    于是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这个时候,由于是中午,天气特别的炎热,所以,逛街的人十分的稀少,服装店半天来不了一个客人,范云坐在店里,和黄大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倒是也挺轻松愉快的。

    黄大秀就问他:“哎!弟弟,那天和你一起上班的那个女孩子是你的什么人?”

    黄大秀问这个话是有点意思的。

    大概是因为她刚才批评了卫明明,现在她又忽然觉得自己说错了一些话,然后问一下范云,补救一下。

    范云摇摇头:“就是普通同事,那是我一个同事。”

    哦。

    黄大秀明白了,就是普通的同事关系。

    不过,即使范云与卫明珠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她觉得自己也不能太过分了,说卫明珠坏话。

    毕竟疏不间亲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黄大秀就点点头:“嗯!弟弟,你看你性格这么好,然后工作也可以,人又长得这么帅,应该有女朋友了吧?”

    范云点点头。

    表示他现在有女朋友了。

    是呀!

    他有唐若了,而且唐若又那么漂亮,哪怕就算是随口提一下,他也觉得十分骄傲。

    范云在阿秀服装店坐了一会,和黄大秀聊了一会天,他觉得自己不能把阿秀服装店当成自己的家呀,毕竟他的工作岗位是在外面,于是就走出了阿秀服装店。

    黄大秀站起身来笑道:“弟弟,如果你在外面热的话,就到我这里来凉快,啊,什么时候来都可以的。”

    谢了。

    十分感谢。

    范云出来走了一圈,感觉自己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好,去那些树荫下倒是可以站一下,但是站久了也还是热的,除非是到那些有空调的门面门口去蹭一下从门缝里面吹出来的空调风,这种天气,外面也没有那些无证的小贩了,这种天气谁会跑出来?

    太阳晒得要死,谁会跑到外面来买卖东西?

    范云觉得自己不如去弟弟的理发店坐会,理发店里面也有空调,而且自己想坐多久就坐多久,于是范云拔腿就往雨霖理发店走。

    走到理发店门口,范云老远就看到了正在店里忙活着的范雨和梅霖,同时也看到了雨霖理发店门口贴着一张招工启事——招小工。

    看来弟弟的生意不错,现在开始要扩大规模了,现在居然找小工了。

    这是一个好现象。

    好兆头。

    范云推门进了理发店后,范雨和梅霖只是朝他点了点头,两个人忙着为客人服务,也没有空顾得上招呼他了。

    不用。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

    范云随便的很,他自己直接就坐下了,他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板凳上。

    反正他又没有什么事,进来就是为了蹭空调吹的。

    范雨和梅霖很忙。

    当范云看着范雨和梅霖小两口忙活了一阵子后,突然心里灵机一动,他觉得既然自己的弟弟在找小工,那么自己为什么不来帮忙呢?反正他一天上完了八个小时班之后,也不知道干什么。

    他觉得如果自己到弟弟店里面来帮忙的话,一个是可以帮他们节省人工费,另外一个自己还可以顺便学点技术,范云突然觉得剪发也不错。

    因为。

    当他看到了范雨拿着吹风筒“呼呼呼”动作极其流畅的帮那个客人吹着头发的时候,范云就觉得凡是技术性的东西,当达到了一定的熟练度之后,动作看上去实在让人感到赏心悦目呀。

    范云觉得如果说自己拿起吹风筒的话,肯定不逊于范雨,所以,他就有了这种想法,他觉得自己可以来当小工。

    他这个想法不错。

    他要是来当小工的话,那么范雨是可以节省一笔小工费用的。

    最多,也就是管范云的饭,管饭没问题,管不管都可以,范云可以找唐若蹭饭吃。

    哦。

    不!中午饭他没法蹭。

    但是。

    如果范云来这里帮忙的话,那么他中午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弟弟这里来蹭饭吃,等到下午下了班之后就过来帮忙,一直干到晚上。

    咦!

    挺好,这种想法不错。

    既帮了忙替弟弟节省了钱,自己还学了技术,解决了午餐问题,这实在是件一举三得的事情,范云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实在是神来之笔。

    太好了。

    其实他就是不过来帮忙的话,每天中午过来吃饭,范雨也不能说什么,但是范云不好意思那样做呀,他怕梅霖说呀,对吧?

    但是,如果范云帮他们做事的话,那么这顿饭就吃得心安理得了。

    当范雨和梅霖终于忙活完了手中的活,可以坐下来和范云聊两句的时候,范云于是就开口了。

    他把自己刚才心里的想法告诉了范雨。

    范雨当然没问题。

    范雨的想法是怎样都可以。

    但是,梅霖不一定这样想啊,人家梅霖本来就是个大师傅,范雨也是他教出来的,对于她来说,他如果说招小工的话,肯定收一个徒弟更好呀。

    她收徒弟,肯定会收女的,不要男的呀。

    服务业,女孩子的优势更大呀。

    如果说梅林可以收一个免费的女徒弟跟着她学手艺,学上一年,既是徒弟,又是免费的小工。

    就算开工钱,也开不了多少。

    不过。

    当她听到范云说他愿意来她店里面当小工,而且还是义务工的时候,梅霖的心思也活泛了一些,是啊,像这种一分钱不花的小工为什么不要呢?

    对不对?

    再说了,范云本身也自带那种理发师傅的气质。

    只要他穿上白大褂,拿着手推子,干点理发的活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梅霖对范云和范雨的话,也没有反对。

    梅霖笑道:“那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想试试就试试嘛。

    不过你不要嫌辛苦啊,因为你每天上了8个小时的班了,然后又跑到我们店里面来做事的话,那样子可能会很累的,你可要考虑好呀。”

    范云点点头。

    范云的心里早就考虑好了,累一点没关系,关键是他想学点技术,他突然之间就想学理发了。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是拿过推子的人,虽然说那个时候推的毫无技术性可言,但是,毕竟基本功他还是有一点的——拿推剪的基本功。

    刮刀他还用不了,他没有练过刮刀。

    这个倒不着急,反正他有空过来就可以了,想什么时候练就什么时候练,只要是范雨和梅霖会的都可以教给他,只要范云想学,都可以学。

    店都是自己家人开的,有什么问题吗?

    对不对?

    范云见弟弟和梅霖都同意了,心里也挺高兴,现在只差唐若那边了,他准备等着回去和唐若好好的商量一下,只要唐若同意了,他就来帮忙,一边来帮忙一边偷师学艺,艺不压身嘛!

    就算以后他不开理发店,那么他也可以为他的唐若一个人服务。

    若是往更远处讲的话,以后他和唐若结了婚,生了小孩,那么他们娘俩的头发,以后可以包给他一个人了,那样,可以节省多少理发费呀。

    想法是美好的。

    不管怎么说,人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就怕不愿意学,不爱学,懒惰找借口。

    但是关键有一点,他不能耽误本职工作,不能影响本职工作,在过来学技术的前提下,首先他要保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才行。

    毕竟,如何当好一个城管,想方设法获得更大的提升空间才是硬道理。

    范雨笑着对范云道:“行!哥,那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啊?”

    范云想了想。

    “我每天都是上白班,我只能下了班才能来呀,然后一直干到你们关门都没问题,不过这个事情还我还要再考虑一下,好不好?等我考虑清楚一下,就考虑一两天。”

    梅霖一笑:“行!你回去慢慢考虑。”

    他这个,只能算个兼职,范雨和梅霖心里面也早已经拨拉了小算盘,小工他们还是要招的,因为招来的徒弟也是免费的,不要白不要。

    至于范云嘛……

    他既然想学理发,当然可以,反正也不用开他工资,等于也是一个免费的小工,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

    最关键的一点,虽然范云是哥,但是他的岁数并不大呀,他的形象气质都可以,就算是坐在店里什么都不干,那也是一个活招牌呀,怎么就不能让他来试一试呢,对不对?

    话又说回来。

    现在的范云也只是心血来潮,逮着什么就想学上什么。

    不过,他若是想学一点其它的东西,那也得有条件呀!

    他一天上八个小时的班,又能学什么呢?

    所以,今天范云既然想学理发了,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

    什么事情都要尝试,尝试了才知道好不好,行不行。

第216章 下雨了

    范云出了理发店,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现在他想呐喊。

    想咆哮。

    想对着世界大喊一声……

    先别。

    先冷静。

    就在他刚要呐喊的时候,希刚来电话了,他告诉范云今天晚上有任务,洗澡的事情先取消,下次再约。

    那就下次再约吧。

    范云本来打算将他的决定告诉唐若的,可是当他发信息给唐若的时候,唐若却说让他自己搞定晚饭,因为她跟华华在一起玩,晚上她就不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吃饭了。

    那好吧。

    看起来,晚饭又要范云自己搞定了。

    不过没关系,范云现在有钱,今天中了个三等奖,中了一千多块钱不说,只说他捡的那五十块钱还没用完呢,晚饭他一个人吃的话,随便对付点什么都可以。

    范云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捡来的那五十块钱,剩下的三十多是都花完它,还是留着明天继续花。

    他在考虑要不要回他们队里的饭堂去吃饭。

    本来范云还想等晚上和唐若一起吃饭的时候,趁热打铁告诉她自己想学理发的事情的,但是既然唐若没空,那就只好等到明天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范云决定。

    晚上,谁也不找了,就一个人去吃一个八元饱算了,那个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弄一个小火锅,再搞两瓶啤酒,一边喝,一边坐在灵渠边上吹吹小凉风,其实也挺不错的。

    如果说想多花一点钱的话,那就再点两串烧烤吃一下。

    好。

    就这样决定了。

    晚上的事情计划好了,范云下午的班上得也轻松了许多,轻松加愉快就过去了。

    下了班。

    范云回到宿舍先冲了一个凉,因为晚上没有和希刚一起去洗澡了,现在到了他一个人单飞的时候了,所以范云对自己的个人形象也没那么讲究了。

    洗完了澡,范云穿了一身短衣短裤,底下趿着一双泡沫拖鞋就出门了。

    这一身好,又随便,又轻松,又舒服。

    出门之后,范云看到远处飘来了一块大云彩,他想,自己要不要回队里拿一把雨伞呀。

    但是范云想了想,没必要。

    自己穿着拖鞋呢,即使等一会下雨的话,自己就这样走回来,也没问题。

    他的想法是只顾脚,没顾头。

    等范云走到水街边上的那家八元饱店的时候,天已刮起了大风,天边的那块乌云也越变越大,时间还不到晚上七点,按理说此时天光还是大亮的,可是,这时天色已经显得很昏暗了,看来,马上就要有一场大雨来了。

    也该下雨了,有一段时间没下雨了,到处都是灰扑扑的。

    那个不重要,现在范云第一件事是在店里先抢个位置,占个有利地形。

    范云走到八元饱店,占了一个两人坐的桌子。

    当然了,他的对面是没有人的,他一个人吃,一个人吃也没问题。

    但是。

    一个人吃的话消费肯定就不是八元了,起码要十多块钱才行。

    因为最少要两个人以上时每个人才平均八元,如果说一个人吃的话,另外要加锅底钱,加也加不了多少,多个四五块钱吧。

    无所谓。

    范云可以承受,不就是十多块钱嘛,他有钱。

    另外,范云还要了两瓶啤酒,吃火锅,喝啤酒,就是那么爽快。

    这个时候,八元饱店里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些民工打扮的人,另外还有一对小夫妻模样的也走进了店里,到饭点了。

    到这里来吃饭的,一般都是低消费的。

    说实话,真正有钱的人一般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在这儿吃饭就是图个随便,爽快,自由,饭菜经济实惠。

    老板在门口竖着的广告也是这样写的:八元饱,菜式多种多样,丰俭由人。

    这时。

    天空越来越暗了,空气中已经带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腥味了,范云知道,这是一场大雨即将来临的前奏。

    又过了几分钟,范云的八元饱刚刚端上来的时候,“啪……啪,啪啪啪……”

    接二连三的豆粒子雨下来了,打在临街的那些不锈钢瓦皮上,噼里啪啦地响。

    大闹天宫一样。

    又过几分钟,雨越下越大,哗哗的已经跟瓢泼似的了。

    雨落下来了。

    但是,范云觉得似乎并没有凉快太多,他觉得依旧是那么的燥热,甚至显得更热了。

    因为白天晒了一天的水泥地面,此时被雨一激,蒸发出的热气腾上来之后,就显得特别热。

    这个雨,除非要下久一点,下一会儿是没有什么效果的,起码要下上几个小时,真正的把地面给淋透了,温度彻底降下来了,才有效果。

    饭店的老板早就拿起一根长长的摇把,“咔咔咔咔”将门口的那一个雨棚摇了出去,以防止雨飘进店里面来。

    此时。

    天空中飘着的已经不是雨丝、雨线、以及雨帘了,天地之间,整个已经是灰蒙蒙的一片,每一滴雨跟每一滴雨似乎都已经连了起来,连成了片,连成了一团。

    雨的世界。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长长出了一口气,再看看外前的世界,外面,似乎已经整个被雨水给包围起来了。

    好!

    这雨下的好。

    就要这个效果。

    反正范云也不着急,他慢慢地悠哉悠哉喝自己的小酒,喝一口酒,吃一口菜,他不光是点了八元饱,另外还点了几个烤串,范云烤了八块钱的羊肉串,烤了两串烤韭菜,点了两串烤豆腐干。

    有钱谁不会花呀?

    真是的?

    谁不知道拿钱去买好吃的呀?

    那些被堵在店里走不了的人,现在也一个个不着急了,一边喝酒,一边议论纷纷。

    其中。

    那一对小夫妻中的男客人对自己的老婆笑道:“老婆,你看我说天要下雨吧,是不是?

    我都说出门了要带伞,你还不相信,你看看,幸好我拿了伞,不然的话,等下咱们吃完了饭都不好回去了。”

    那个有点掉梢三角眼的少妇乜斜了自己的老公一眼:“一开始还不是我提醒你的?

    我先说的好不好?

    我说今天下午可能要下雨,让你拿着伞,要不是我提醒你的话,你会记得这个事?

    说实话,就你那个笨脑子,你知道什么呀,全靠跟着我你才开始变得聪明了一点,知不知道?”

    她老公满脸陪笑:“是是是,你说的对,老婆,我全靠跟了你才聪明起来了,好不好?你说的都对。”

    呵呵。

    他夸自己老婆没什么,夸老婆就等于夸自己。

    他老婆再厉害太聪明,最后还不是找了他这个老公吗?

    那证明,女人的老公比她还是要聪明一些的。

    说实话。

    那些自以为自己比老公聪明的女人,其实也未必见得就一定比老公聪明,她如果比自己老公聪明的多的话,她为什么不去找一个比自己老公更好的男人呢?

    是找不到吗?

    是上了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吗?

    这个话题还两说。

    这时。

    旁边另外一个桌上的两个明显就是民工的人,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民工一边喝着一块钱一碗的散酒,一边跟对面的伙伴聊着天:“这个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啊?

    不知道明天还下不下?

    我看,天这么黑,可能一下两下停不了了,哎呀!明天要是再下的话,不是干不了活了呀?看起来明天要放假了。”

    另外一个人就接道:“放假就放假呗!

    放假咱们就休息两天,有什么要紧,来!喝酒。

    今天晚上,多喝一点,反正下雨没什么事,好不好?

    多喝点酒,晚上回去的时候好睡觉。”

    说的对。

    反正下雨没什么事,那就多喝一点,特别对于劳动人民来说,一天干那么多的活,卖的都是苦力,确实应该喝一点酒解解乏,晚上的时候有助于睡眠。

    范云将啤酒倒进碗里,深深地喝了一口。

    喝了这么多回啤酒了,他突然发现,如果把啤酒倒在碗里面喝的话,比嘴对嘴喝更过瘾。

    因为。

    啤酒瓶的嘴太小了,嘴对嘴喝时,倒出来的啤酒是会鼓着泡泡的,喝到嘴巴里面,一股的啤酒沫子味。

    但是,若是将啤酒倒在碗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倒在碗里,可以大口大口的喝,这样子的话,更加爽快。

    喝啤酒不能像喝白酒那样一点一点抿,喝啤酒,大口大口才爽快,特别是那种麦芽的香味,必须要大口喝,才能瞬间就弥漫在口齿之间,才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大麦香味。

    跟喝白酒不同。

    喝白酒,或许才需要慢慢的品。

    喝了一口酒,范云拿起筷子,在八元饱里扒拉着夹了一点牛百叶吃了,又挟起一点已经煮得跟蜂窝一样的牛红放进嘴巴里。

    这时。

    “咔嚓”一道闪电在不远处闪过。

    “轰隆隆”一声响雷随后炸开。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他们吃饭的这家八元饱对面,大概靠近万里香米粉店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一座变压器突然“嘭”的一声,爆出了一声巨响与一团闪亮的火花。

    有点吓人。

    不知道是哪个妖物应劫。

    亦或哪位仙人升天。

    与此同时,对面的那些店铺,“唰”的一下,灯全部都熄了下来。

    还好,范云这边没有停电。

    如果范云这边停电的话,估计有些人可能就会摸黑逃单了,钱也不给了,直接溜之,大吉了。

    范云当然不会逃单,他不会干那种事的。

    除非唐若指挥他逃,他才会那么干。

    对面停电就停电呗,不用管对面,反正这边没停电就好了,该吃吃,该喝喝,吃完喝完了好走人。

    不过,如果说没拿伞的话,吃完喝完了也走不了呀,这雨下的非常大,一下两下似乎还停不下来的样子。

    这种天气。

    确实适合喝酒呀。

    范云以前小时候,每逢有这样的下雨天,他爸就会把他的酒拿出来了,菜当然都是一些家常的菜,不是什么饭店里面的大菜,酒也不过都是一些地瓜干酒或者高粱酒,玉米酒之类的烈酒。

    常常的,范云他爸爸就坐在桌子边喝酒,而范云就端着自己的饭碗扯一个板凳,坐在门口一边往嘴巴里扒饭,一边看着门外的雨。

    看那些雨从天而降,然后顺着屋檐的瓦槽流下来,一点点在地上汇集,汇成一个一个的小水汪。

    如果雨点再太大一点,打在那些小水汪上,就会冒出一个一个的小铃铛,一个小铃铛冒出来,随着流水被推向远处,推着推着,“啪”的一下不见了,此时,后面的铃铛接迭着也一个个冒出来,不停地向远方飘去。

    每当这个时候,范云就会常常忘记了往嘴巴里面扒饭,而是看着那一个个冒出来又泯灭掉的铃铛发呆。

    那时,他还不知道有那么一个词,叫做惆怅。

    是的。

    惆怅。

    有词云,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常说愁。

    那时的范云,愁是应该没有愁的,但是,他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惆怅与情怀在心里涌动,让他看到那一个个在风雨中不断飘摇的小铃铛时,心里面突然就冒出一种很奇妙的滋味出来。

    他觉得那个小铃铛就像小船一样,可以载着他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除了这些铃铛,有的时候,他家里养的那些鸭子们还会站在门口的雨水里,一个个呆若木鸡,缩着脖子,将脖子深深的藏到翅羽里面去。

    大概是躲避那些雨水,直接打到眼睛里面去吧。

    又或者那些鸭子忽然之间动了感情,想起了自己的亲人,想起把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妈妈,如今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未可知。

    动物虽不能说人话,但是,它们未必就没有感情。

    好了。

    闲话休提。

    只说范云。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店外。

    店外,从房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已经不断地沿着那些低矮的地洼处汇聚在一起,涓涓淌着向灵渠里流下去。

    相信。

    用不了多久,原本清澈无比的灵渠水就会变得如同一锅刚刚烧开的南瓜汤一样,浑浊不堪了。

    可惜。

    范云现在是一个人喝酒,没有什么人聊天,旁边的那些人他都不认识,虽然他竖着耳朵听别人聊天,但是他不好意思插嘴,范云没有那个习惯。

    通常情况下,他并不是很喜欢主动地去找一个陌生人说话聊天。

    他还不到那个年龄,还不到有话无话都可以找一个陌生人聊天的年龄。

    那种跟什么人都聊得来,八面玲珑的人,通常不是他这种年纪的人,通常都是在江湖上经历了一些风雨和一些故事的中年人。

    也就是。

    所谓的有了阅历。

    阅历就是一种经历,一种见识,见过的东西比别人多,自然就懂得多,天下间的事,大概如此。

    所谓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那也是说秀才也要有增长见识的途径。

    那个途径,就是书籍。

    一个人增加阅历,既可以通过书籍,也可以通过眼观耳听。

    关键是碰到了事情的时候,有没有用心思考,去琢磨,去海纳百川吸取别人的宝贵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第217章 范云酒量见长

    范云的阅历并不广。

    但集中。

    集中是因为他受过良好部队教育,这是基础,这个基础决定了他可以做一个诚实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奠定了他碰到什么事情不愿意服输的基础。

    与锐气。

    同时,因为在部队担任了两年班长的原因,也让他养成了十分细心的良好习惯。

    不只是针对他和唐若的谈恋爱。

    就像现在。

    他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当他伸着筷子翻动着八元饱里的牛肉和豆腐时,突然发现里面有一根头发。

    眼尖吧?

    发现了又怎么样呢?

    范云一没有找老板索赔,二没有找老板理论,而是直接用筷子将那根头发挑了出去。

    该吃吃。

    该喝喝。

    似乎他并没有担忧那一根头发所引起的任何卫生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对他的健康造成什么影响。

    该讲究的时候讲究,不该讲究的时候,范云绝不会瞎讲究,再说了,他又不是第一次从饭菜里吃出来头发了。

    以前在学校,后来到部队,前一阵子到了城管队,在上述地方,范云都曾经从饭菜里面挑出过头发。

    不影响他的心情。

    也不影响他的食欲。

    能够影响他心情和食欲的,除了他自己,剩下的那一个人只能是唐若。

    不过,此时的范云,似乎心情还不错。

    那当然了,无论谁,牙口好胃口也好,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时候,他的心情都会不错的。

    有一副良好的牙口和一副健康的脾胃,能够非常良好的消化食物,是多么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呀!

    范云用筷子扒拉着菜,将里面的豆子一口气挑着吃了十几颗,那些豆子已经炖得又粉又烂,吃到范云的嘴巴里,自然有它独特的鲜美。

    爽快。

    吃着酒,喝着菜,看着外面的雨,一阵紧似一阵的下着,范云忽然觉得,假如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这个小店里,坐到天荒地老,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呀。

    当然。

    饭店老板要同意。

    这雨下了有一阵子了。

    此时,暑气已经消退了很多,渐渐的让人感觉到有一种凉气沁上来了。

    这股凉气,刚好可以抵消吃火锅时候的热气,让范云额头上的那些汗珠也渐渐消退了下去。

    大雨滂沱。

    打落繁花朵朵。

    无数的雨点落在灵渠的水中,在水面上击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圆圈来,每一个小圆圈都试图将自己向周围扩散开去,可是由于圆圈太多,一圈套一圈,最后所有的圆圈套在一起,倒汇成了一股浩浩荡荡的波浪,在两岸的花红柳绿之中,向远方流去。

    远处的一株翠柳上,立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只见它那对铁钩一般的利爪,紧紧勾进了树皮之中,双眼如半豆,眼睑微阖。

    此时。

    只因这挟着天地之威的雨势,它也稍稍放松了自己应有的警惕,而变得如同老树枯藤昏鸦一般,垂垂欲睡。

    小鸟旁边的亭子里,坐着四五个人,这些应该都是因为出门没带伞而被大雨堵住走不了的游客或者闲逛的人。

    若是看那些人的表情,有人的表情十分悠闲,似乎这个雨随便它落,落到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而有人的脸上则露出焦急的表情,似乎恨不得雨马上就停,自己好拔腿就走,返回家中。

    同样的雨。

    为什么引起的心情却大不一样呢?

    当然不一样,人跟人能一样吗?

    想想也是。

    譬如唐朝的张继,有一年赶考的时候名落孙山,返乡的途中路过姑苏,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唐诗。

    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料想,当时张继的心情一定是十分的沮丧和失望,花费了若干银子,走了那么远的路,最后却没有考中。

    他的心情绝不像当时在江中的那一艘渔船上的垂钓者那般悠闲——恰是那年那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月。

    这时。

    旁边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对她老公道:“老公,我看这个雨一会两会肯定不会停呀,你看看那个天黑的,估计这个雨还要下很长的时间。

    你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是直接回去啊,还是再坐一会,躲一躲雨,看看等雨小一点儿的时候再走呀?”

    她老公皱了皱眉,鼓着一对癞蛤蟆眼看了看外面:“等下再说吧老婆,好不好?

    如果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这个雨还是不停的话,咱们就去外面坐慢慢摇回去,不就是几块钱嘛,好不好?”

    口气还挺大。

    什么叫不就是几块钱吗?难道他们两口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这两口子。

    他忽然觉得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和她蛤蟆眼的老公,看上去,两口子的面相倒是挺般配的,怪不得自古以来有一句老话这么说,鱼找鱼,虾找虾,王八去找鳖亲家,看来,什么人找什么人,真的是老天爷注定的一样。

    这一点。

    不光是范云这样认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这样认为,很多夫妻也确实如此。

    常常就有那种三口之家,老公胖,老婆胖,然后儿子也胖,一家人都肥嘟嘟的,不知道是因为家里生活条件太好了,还是基因遗传的问题。

    也有另一种。

    老婆不讲理,老公也不讲理,然后全家人都不讲理,好像那种泼辣彪悍的家风是一代代相传下来的似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两公婆都比较知书达理,处理什么事情的时候都有理有据,并愿意选择息事宁人的那种家庭。

    信不信?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家庭?

    这样的家庭多不多?

    因为范云多看了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几眼,她的那个老公就自以为范云对他老婆有什么心思,于是,他就把那一双癞蛤蟆眼一瞪。

    范云心中一笑。

    他忽然觉得,这个男人不瞪眼还好,一瞪眼看上去更像一只癞蛤蟆了,如果把旁边菜筐子里面的那些个青菜叶子放在他的头上,披在他的肩上的话,那他就活脱脱一只绿皮青蛙呀!

    十分有意思。

    那个少妇也意识到范云在看她,有意无意的,她还故意伸出左手,掩了掩她那即使生了孩子,假如不吃奶粉的话,恐怕也养不活的胸口,然后,又扯了扯短裙。

    她的动作,倒与很多成功引起男人目光注意的女人十分相像。

    怕曝光,衣服就不要穿那么短,不要穿那么往下。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一个小少妇未必是嫌弃范云看她,说不定她心里正美滋滋的,巴不得范云看她呢。

    有人看她,代表她有魅力,代表她长得值得给别人看。

    范云琢磨了一下那个少妇的年纪,看上去,她大概比自己和唐若也就是大那么个两三岁吧,但是若说起长相来,哎呀,不要说唐若了,就算是卫明珠也能甩她三条街呀。

    人有的时候很可笑的,常常自己以为自己是一颗葱,然后就觉得别人肯定也拿自己当一颗葱,下面白,上面绿,十分可爱。

    但是。

    别人未必这么想,说不定在别人的眼里,你只不过是一棵其貌不扬的狗尾巴草呐。

    这个世界上,毕竟葱还是少的,而狗尾巴草,则要比葱多得多得多。

    范云的眼睛掠过那个自作多情的小少妇和她那个自作多情的老公,向门外望去。

    门外。

    一个穿着红色t恤,脚上套着一双拖鞋,挑着两大袋子捡来的矿泉水瓶,浑身邋里邋遢的流浪汉,此时正从门口路过,他那手中撑着的半根雨伞,似乎一副随时可以罢工的模样,那个流浪汉看到门口的一个花圃边有一只矿泉水瓶被雨水冲的咕噜来咕噜去,于是一弯腰就把它捡了起来,塞进了前面已经装得鼓鼓的垃圾袋里。

    这个流浪汉,倒很敬业。

    范云看着,觉得他实在让自己肃然起敬。

    隔壁的少妇一皱眉。

    她可能不知道。

    其实。

    她那个眉毛不能随便乱皱,如果她要是经常那么皱眉毛的话,皱来皱去,说不定哪天就把她老公给皱过去了。

    大概她是看到了那个流浪汉了,嫌弃那个流浪汉一身的污垢,所以她不光是皱眉,甚至还举起那只看上去尚可的白嫩右手,在自己的鼻孔前面来回挥了挥,似乎想要把那流浪汉生成的一股腌臜之气扇掉。

    流浪汉眼皮都没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呵呵。

    有人拿自己当一根葱,别人却偏偏将其当一根蒜。

    没办法呀,没办法。

    喝酒。

    喝酒。

    范云看了看旁边那几个民工,雨下的那么大,对于这几个民工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明天确实是不用干活了,终于可以放开的喝酒,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回去好好地睡上一个懒觉了。

    所以。

    他们的酒喝得十分愉快。

    他们喝的都是白的,都是真家伙,不像范云喝这种马尿。

    喝白酒是要见真章的,这个忽悠不了人,说实话,酒量不好的人,简直一口都咽不下去。

    白酒可不是啤酒,啤酒,即使你从来没喝过酒,随便应付个一瓶半瓶的应该也没问题。

    但是,白家伙可不一样,酒量不行的人,基本上一杯就面红耳赤的上了头,两杯就醉,三杯就要被人抬着走了。

    那几个民工,一边喝酒,一边划起了拳。

    此时,那几个人看上去一个个喝得脸上红扑扑的,但是,通过他们划拳的动作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喝醉,因为每个人出拳,看上去还十分灵活。

    “哥俩好呀……”

    “好再好呀……”

    “八匹马……”

    划拳都是这些套路,虽然因为每个地方的口音不一样,喊出来的话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套路却是一样的。

    无非就是你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我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然后看两个人的手指相加之和。

    猜对的那一个赢,猜错的那一个输,如果两个人都猜对了,那么就是平局。

    接着请继续。

    这个东西简单是简单,但是还是要点头脑的,有些人反应快的话就会占优势。

    主要是脑子要跟上手,因为,一般情况下,划拳的时候通常手更快,许多人的脑子来不及反应。

    甚至。

    常常有人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却可笑的大喊:“四季财呀!”

    这就是明显的脑子跟不上手速。

    这样的人。

    绝不在少数。

    不信?

    真的不信?

    那么请试试,试试就知道了。

    那几个民工喊得不亦乐乎。

    可以理解,难得放松一下嘛,对不对?

    来饭店是干嘛的?来饭店就是喝酒,吃饭图乐子的,就是要放松。

    特别是来这种小店,这种小店,无拘无束,最好了。

    如果说,让这些人到那种大城市里的星级餐厅里面,每个人的脖子前面挂着一根白床单,然后左手叉,右手刀,慢条斯理像个大灰狼一样坐在桌子面前切牛排的话,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哎呀!还真不如让他蹲在大街上去喝一碗面条呢。

    范云和唐若一次都没有去过那种时刻要担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自己发出一些大的声响的场合,他不喜欢,唐若也不喜欢,他们两个小年轻的,其实更喜欢无拘无束的那种氛围。

    所以说,唐若跟着范云,无论是吃路边摊,还是去吃大排档,对她来说都挺开心的。

    她不挑。

    范云云又叫了一瓶啤酒。

    “老板,再给我来一瓶啤酒,对!漓泉的,十度的那个……对对对玻璃瓶的,帮我打开啊,我这边没有瓶起子,谢谢啊。”

    喝就喝个痛快。

    范云的酒量见长呀。

    最开始的时候,他只能喝一小杯白酒或者一瓶啤酒,但是,随着他喝酒次数的增加,慢慢地,范云发现自己能喝两瓶啤酒不醉了,而今天,看样子他如果喝三瓶的话,应该也不会醉。

    看来酒量和胆量一样,都是练出来的呀。

    是的。

    另外。

    照顾好每一个前来吃饭的客人,是饭店老板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

    那个饭店老板就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漓泉啤酒,“嘭”的一下打开了盖子,递给了范云。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好好地服务一下客人是应该的。

    现在雨那么大,他这个小店里除了下雨前来的这些客人之外,这会子,也没有其他的客人过来,现在,饭店老板确实应该想方设法地多卖一些酒菜给这些人。

    不怕你喝,就怕你不喝,你只要喝老板就有,喝多少都有,饭菜管饱,酒管够。

    自古以来,开饭店的从来不怕大肚汉,却怕那种大肚汉吃完了不给钱。

    有些给了钱,但是,是另外一种钱——白条。

    话说,好多饭店都是被白条拖垮的。

第218章 唐若的安慰

    就在范云第三瓶啤酒即将喝完的时候,雨,渐渐小了下来。

    范云抹了抹嘴巴。

    将嘴巴上那一些啤酒泡沫擦掉。

    结账。

    闪人。

    从凳子上站起来之后,范云才感觉到,哎呀!晕晕乎乎的,真舒服呀,简直就跟个神仙一样。

    果然。

    酒是粮食鲸,越喝越轻松。

    喝得范云浑身舒泰,简直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

    此时。

    夜色深沉。

    不断从天而坠的雨花时不时打在范云的脸上,天空像一件巨大的僧袍,罩着人间,夜幕中的远山如同一头头呲牙咧嘴的怪兽,虎视眈眈看着人间的一切。

    也不知道,那些大山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怪物。

    范云浑身打了一个冷战。

    这一场雨下的,让地面上一点热气都没有了。

    此时,穿着短袖的他反而感觉到了一阵阵的寒意。

    这寒意,纵然清爽,清凉,不知为何,却莫名其妙地让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就在这时。

    他突然想起了希刚。

    范云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希刚今天晚上不是有任务吗?本来下午还说了一起去洗澡的都没有去,哎呀!不管那么多了,回家睡觉。”

    那是宿舍。

    那可不是他的家。

    有唐若的地方,方能称之为是他的家。

    就像唐敏和黄斌一样,纵然两个人只是在外面临时租了一个房子,但是,毕竟那也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小窝,虽然那个小窝产权是属于房东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也算是他们两个人一个共同的小家了。

    而范云。

    大概,此时的范云还没有动过想要在外面租一个房子,和唐若同居的念头吧。

    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明确的目标。

    完全就像是大雨中漂浮在水面上的落叶一样,随波逐流。

    是的。

    范云确实没有什么目标。

    也不能说他没有目标,他的目标是唐若,他只希望和唐若能一直好下去,但是他还没有真正的去考虑两个人一直好下去的必要条件,两个人今后的日子里应该建立哪一种物质基础。

    话又绕回来。

    譬如说——房子。

    只有在这个小城里拥有一套属于他们产权的房子,他才算是和唐若真正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而房子。

    范云还没有动过买房子的念头,想都不敢想。

    买房与装修,想一想,那得是多大的一笔巨款啊。

    对于范云这种每个月工资刚刚够花,如果说手头上稍微松一点还不够花的年轻人来说,房子似乎是一件遥远而不可及的东西。

    范云同志。

    还需要人好好的教一教他,引导一下他,告诉他人生的目标是什么。

    起码告诉他,他以后奋斗的目标是什么。

    说起来,一个人奋斗的目标是什么呢?

    是房子吗?

    是车子吗?

    是票子吗?

    是妻子吗?

    是位子吗?

    是这五子登科吗?

    是他在部队的时候经常熟读并牢记的那句话吗?为全人类的解放而努力奋斗吗?

    谁知道呢?

    起码,范云现在不知道,至于以后知不知道,很难说。

    范云趿拉着拖鞋,脚下并没有停留,走得很快,因为,这时天上的雨点似乎又大了起来,他又没有带伞,所以,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快点回到宿舍里去。

    可是,范云却忘了,有句话叫做欲速而不达。

    就在他脚步匆匆往前急行的时候,突然,在一个有一些泥巴的下坡处,他的左脚滑了一下。

    左脚一滑,范云的身子往后一仰,一屁股就坐在了泥地上。

    范云心里一阵咒骂:妈的!

    他急忙双手一扶地面,从地上站了起来。

    站起来之后,范云才发现自己左脚上的拖鞋,竟然因为刚才自己滑倒的时候用力过猛,可笑的跑到自己的小腿肚子上面来了。

    他连忙用力一扯,把那只拖鞋从腿肚子上扯下来,然后重新套回脚上。

    看看范云吧!

    因为刚才这一跤,身上滚满了泥巴,他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就好像是刚从泥窝里爬出来的猪八戒一样。

    旁边一个门面的老太太,还朝他张望了几眼,老太太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笑容,不知道是在嘲讽范云刚才摔跤了,还是因为就在范云之前,已经有两三个人在这里滑倒过摔过跤了而发笑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这三四个摔过跤的人里面,范云摔得最狼狈,因为他摔倒的时候,拖鞋都跑到腿肚子上面去了。

    范云因为是穿着拖鞋,一肚子气简直就是没法出,他如果穿的是皮鞋或者布鞋的话,早已经狠狠地一脚踢向旁边的花木了。

    看来什么事都是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本来他喝了一点小酒,心里挺愉快,美滋滋的往宿舍里面走,想着回去可以睡个好觉了,哪里会想到,突然在这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栽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跟头,又被那一个莫名其妙的老太太莫名其妙地嘲讽了。

    一切。

    莫名其妙。

    范云看了看周围,然后又看了看手上,他的手上面全是泥巴,可是,这附近却找不到一个水龙头,当然,也没有什么河沟,这里没地方洗手。

    真是沮丧。

    恼火呀。

    范云脚步匆匆,灰溜溜的走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第一件事,洗澡。

    什么也别说了,先去洗澡,先把这浑身的晦气和这一身的脏泥巴洗掉。

    范云站在冲凉房里,脱光了衣服。

    上搓搓。

    下搓搓。

    洗了头发洗身上,洗完了澡,范云觉得舒服了一些。

    刚才摔了一跤之后浑身沾满的那些泥巴,此时已经被他用洗澡水通通冲到下水道里去了,就连那一身短衣短裤,也已经被他搓得干干净净,丝毫看不出一点点的泥巴星子了,这时,范云的心情才重新愉快了起来。

    看来。

    人的恢复和自疗能力还是很强的。

    自欺欺人的本领也不错。

    当范云把这些曾经摔过跤的证据全部消灭了以后,瞬间让他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梦?

    自己并没有摔跤。

    呵呵。

    他成功地甩掉了心理包袱。

    其实这也是他的一个长处,是他的一个优势,阿q精神有时候自有它的妙处。

    自我安慰。

    自愈。

    自疗。

    洗完了澡,晒完了衣服,范云走回宿舍里,因为头发没有干,所以他并没有立刻躺下去,而是把蚊帐放了下来,坐在床上,用手揉搓着头发。

    因为这样,头发里的水能更快地消失,能够干得更快一些。

    确实很有效果。

    范云三揉两搓,不大一会儿,头发就差不多干了。

    头发快干了,他也没有睡觉,此时他还睡不着,天色还早,他决定拿出手机来发个信息给唐若:吃饭没有?宝贝。想你了。

    唐若回他信息:刚刚吃过,我现在华华家里玩呢,你看看,外面下好大的雨呀。

    范云抬头向外面看看。

    看是看不到的,只能听声音,听声音,外面确实是很大的雨。

    虽然说范云刚才摔了一跤,但是不算什么,幸好他还没有淋雨。

    于是范云又给唐若发信息:刚才真倒霉,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

    唐若回他信息:你不小心点,外面下那么大的雨,你看看那个路,好滑的。

    范云继续发信息给唐若:谁知道啊,刚才我穿着拖鞋走得太快了,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在一个陡坡那里就出溜下去了,当时就来了一个懒驴打滚,浑身都是泥巴,你不知道,唉!我那个样子可狼狈了,跟猪八戒一样。

    呵呵,范云同志的吐槽能力还是很强的。

    自我揶揄能力也不错。

    那头的唐若看了范云的信息之后,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这个傻子。

    这个傻子发信息给你,无非也就是求安慰,求抱抱喽。

    唐若就安慰范云:以后走路的时候注意点呀,乖,爱你哟。

    范云笑了起来。

    看来刚才这一跤摔得挺值得的。

    如果唐若每天都能够像这样子把他当一个小孩子来哄的话,那么,让他天天在泥巴里面打滚都没问题。

    唐若的安慰,胜过世界上的一切灵丹妙药,让范云那颗忧郁的小心灵,瞬间变得阳光明媚,春光灿烂起来。

    范云“嘿嘿嘿”傻笑着,合上了手机盖,把两只手枕在头下面,两眼看着蚊帐。

    可惜。

    蚊帐上面是床板,并不是唐若那张巧笑嫣然,可爱又美丽的笑脸。

    范云睡不着觉,他决定把那天买的那一本《醒世恒言》拿出来翻一翻。

    范云翻到了吴衙内邻舟赴约那一章。

    当他看船中的小姐把自己的小情人藏在床底下,不敢给别人发现,每天一个人吃两个饭,反而还一天到晚喊饿的时候,范云差点笑出声来。

    真是搞笑呀!

    难道?那时候的人都那么笨的吗?

    先不说女孩子的床底下藏了一个大活人,满船的人竟没有一个人发现,只说这个小姐平常的时候只吃一碗饭,现在突然加了一两倍还不止,而且他老妈子花了钱请了一个又一个医生还看不出个什么名堂来,真是搞笑。

    范云觉得有些医生真的是骗人的庸医。

    有一次。

    范云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似乎是吃坏了肚子,胃里面不停地向外漾酸水,胸口又堵得慌,于是他就到了一家医院去看病。

    范云在那个看上去几乎没有什么病人的医院里,花了五块钱挂了一个号,然后一个穿着粉红色的长大褂的护士将他领到了一个医生的房间里。

    范云坐下来。

    他还没来得及向那个医生倾诉自己的病情,那个医生早已经把单子准备好了。

    没问两句,那个医生就开始“唰唰唰”埋头写起了各种化验单。

    就算范云还小。

    没吃过猪肉,他总见过猪跑。

    哪有像这个医生这样看病的呀?

    作为一个医生,病人来了,坐在了你的面前,你连最起码的望闻问切这四点都不去做,而是只顾着埋头写那些单子,让范云瞬间觉得自己不像是看病的人,倒像早上没来挨宰的。

    范云当时就火了。

    他直接当场质问起来那个医生。

    声音很大。

    “医生,你是什么意思啊?

    我到你这里面来看病,你也不用听诊器帮我听一下,或者听我我详细地说一下病情,又或者说,切一下脉……

    医生,最起码的望闻问切四个字你都不去做,然后,你就光知道埋着头在那里刷刷刷写你的单子,你感觉有意义吗?你即使写了,你认为我会去检查吗?有你这么看病的吗?”

    质问的好。

    那个医生看见范云并不像平常的某些病人那么好忽悠,于是迅速抬起头来,带着三分愕然的看了看范云。

    范云看着他那一脸欠揍的表情更加火了,真恨不得一拳捶上去将他鼻子打爆。

    他大声喝道:“你不要开单子了。

    你开了单子也没用的,我告诉你,你们这个破医院太差了,都是些什么医生啊?一点都不负责任。

    病人来了之后,连问都不问,就知道写你的单子,最起码,我来看病了,你要问一问我吧,是不是?

    问问我是什么情况,什么原因,哪里不舒服,对不对?

    ……行了行了,你不用写了,我不在你们这个破医院看了,什么破医院?”

    范云说的有道理。

    患者尊重医生。

    医生也应该尊重患者。

    像那个医生,不配获得别人的尊重,说不定他就是个坑爹货,说不定,连那个医院也整个就是个坑爹货。

    幸好范云没有在那儿看。

    他又换了一家医院,一个面貌和蔼的老医生帮他把了把脉,听了听胸腔与腹腔,最后断定,范云应该是消化不良引起的病,于是,帮他开了一些专治消化的药,总共花了还不到30块钱,就把范云的反胃与漾酸水治好了。

    确实啊,有些时候,有些医生真的是让人无语呀!

    动不动,就是一大堆的检查单开出来给患者。

    他也不看一看患者到底是什么情况,有些时候,真的是应该具体患者,具体对待呀。

    再说范云。

    范云看了一会小说,感觉小说中的世界十分奇妙,有些事情那样活灵活现,似乎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虽然,书中记载着的那些年代都属于十分久远之前的年代了,但是,作者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却十分鲜活地呈现在他的面前,让他觉得每一个人物有可圈可点,有血有肉。

    看到精彩的地方,范云不由得一拍大腿:“好!”

第219章 范雨的口才很好

    有时,看书是最好的催眠。

    这句名言,是江夏教授说的。

    范云觉得确实如此,他翻了一阵子书后,不知不觉就去找周公去了。

    过了几天。

    忙完了训练的事之后,范云真的去范雨与梅霖的店里面帮忙了,去偷师学艺去了。

    他们那个训练。

    也就是那么回事。

    经过范云不吝其烦的教导之后,队里的这些队员们虽然说动作不能跟那些正规的解放军战士们相比,但是列起队来齐步走的时候好歹也算是走出了一点点整齐划一的样子来了。

    杨大队抽着烟。

    皱着眉。

    望着一个个站在他面前,尽量把胸脯挺得高高的队员们,心里虽然不是十分的满意,但是,由于天气太过炎热,大家能够坚持下来,训完这一个流程也算是很不错了,所以杨大队并没有说其它的话,而是表扬了一下自己的队员。

    他大声吼道:“这段时间大家辛苦了啊,每天早上一个小时的小操,说实话,确实……要让大家早起,我也知道很辛苦,天气比较炎热,都不容易,啊!

    但是,这是领导们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素质,训练是训练,训练了,我们就要把它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我希望大家注意,以后在上班的时候,都要以训练的这种标准来树立我们的形象,不要让外人看见我们站在那里弓腰驼背的,简直不像个样子,好不好?”

    他说了算。

    他怎么说都可以。

    最后。

    作为这一次整训的奖励和鼓励,杨大队决定给大家发一点小小的福利,每个人两百块钱的灵渠超市的购物卡。

    这个可以。

    这个多多益善。

    本来,因为天气炎热被晒的精神萎靡,一个个垂头丧气的队员们一听说有购物卡,迅速精神起来。

    荣建大声嬉笑道:“谢谢领导,对了,大队长,听说人家那些大城市里,现在夏天上班的时候都发高温补贴,冬天的时候发低温补贴,咱们队里什么时候发呀?咱们是不是应该响应一下组织的号召,向那些大城市看齐呀?”

    有道理。

    依法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

    杨大队笑道:“妈了个巴子的,刚发了购物卡,你又想要高温费,这个也不是我说了算的呀,你说是不是?

    你放心,只要符合国家政策的东西,只要上级领导批准了,该发的钱,一分都不会少你们的,别忘了,我也和你们一样上班,我也是个劳动者,难道说,我就不想要高温补贴吗?”

    荣建一呲牙:“大队长,我们能跟你比吗?你说是不是?

    您的办公室里有空调,我们呢,我们是站马路的,我们天天在大马路上是风吹日晒的,要求发点高温补贴,低温补贴之类的不过分吧,你说是不是?

    再说了,这个东西也不是咱们发明的呀,是有先例的呀,人家大城市里现在都这么干了。

    别说是咱们这种单位了,人家大城市里,就算是扫马路的那些清洁工,那些物业的保安,人家都有高温补贴,好不好?”

    他懂得还挺多。

    不过。

    这个事情确实也不是杨大队一个人说了算的,即使要发放补贴,他也要向领导打报告,请上面的领导批示了,同意了才行。

    杨大队看了荣建一眼,笑骂道:“这个事情我说了不算,你说了更不算,啊!

    但是,只要是符合政策和规定的,我都会替大家争取,好不好?

    关键是,大家一定要好好上班,不要让领导看出我们有什么问题来,好好表现,拿出具体的工作成绩来,我们才可以向领导打报告,要求一些东西,要是一天到晚的上班也不行,反而还跟领导讨价还价,哪个领导会喜欢?

    如果那样的话。

    不要说高温补贴了,就是这200块钱的购物卡,发了这一次,也没有下次了,知不知道?”

    知道。

    大队长说的对。

    不管怎么说,干一行爱一行,本职工作还是一定要干好的。

    忙完了训练的事了,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到雨霖理发店去了。

    去帮忙。

    去偷师学艺。

    范雨和梅霖对他的到来表示了隆重的欢迎和热烈的祝贺,希望他能够在这里学有所长,学有所专,学有所精。

    范雨与梅霖表示的方式当然是一顿必不可少的大餐,吃!

    一家人在一起,客气什么?该吃吃,必须要吃点好吃的,范雨拿出了最好的手艺招待他哥。

    鸡鱼肉蛋,每一样大菜都整了一些,三个人就坐在他们理发店里吃,支开小桌子,吹着空调,喝着啤酒。

    三个人一边聊着家常里短,一边畅谈着未来。

    范雨笑道:“哥!

    如果你要是把理发技术学好的话,我看你干脆也不要干你那个工作了,就到我们店里来,我们一起开店好了。

    对了,如果说你不想和我们合伙的话,你也可以自己开一个店啊,是不是?

    自己开店多好,又自由,又没有人管,不受别人的气,不像你们那个活,一天到晚站在马路上,刮风下雨的受罪,你说是不是?”

    是。

    有道理。

    不过。

    各行各业不一样。

    做人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

    梅霖倒没有像范雨那么乐观。

    她觉得以她和范雨两个人的技术,目前来说维持这一个小店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再扩大一点,招上两个小工也没问题。

    但是。

    如果范云一旦要是学成了手艺,在她这正儿八经的工作,拿大工工资的话,那么,可能多少就有点问题了。

    毕竟开一个大工的工资,和养小工完全不一样的。

    养小工的话,她可以招徒弟,基本上不用开什么工资,但是养大工就不一样了,养大工……一个大工,起码要顶四五个小工的工资,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啊,如果说生意提不来起的话,小店是根本没法维持的。.

    另外还有一个关键,是她与范雨的理发技术,她俩的理发技术,虽然说一般情况下那些头发都可以搞定,但是梅霖学的那些款式,都是比较传统的一些样式了。

    别看她现在是大师傅。

    她也需要进修。

    需要继续学习。

    无论什么东西,都是日新月异的,比如像现在,就算是一个简单的烫发,她还是用那种简单的卷发棒加药水,带一点点蒸汽的烫法。

    不过,大城市里,据说现在人家可是兴起了什么负离子烫法,真空烫法。

    其实。

    不论什么行业,技术也是不断的更新换代的,如果说要是停止了脚步,不思进取不学习的话,那么也是会被淘汰的。

    梅霖看东西十分长远。

    不过。

    这些话梅霖并没有跟范雨和范云讲。

    此时此刻,一家人坐在一起,关键的是好好的吃一顿饭,某些扫兴的话还是不要提,再说了,范云能够过来帮忙也是好事,至于学到什么东西,那就看他自己的了。

    反正,作为她梅霖而言,一定给范云提供最好的条件就可以了,她所有的技术都可以教给范云,这些都没有问题,本来就是一家人嘛!

    但是,至于学不学得好,范云能不能坚持下去,那就要看他自己的了。

    范云倒是蛮有信心的,自信满满,无论干什么事情,他都觉得充满了自信,他年轻嘛,浑身充满了力量。

    范雨也一样,范雨边喝酒,边不断地跟给他哥打气:“哥,我跟你说,不论干什么事情,放心大胆的干就可以了。

    我跟你说,我一开始的时候,拿电推剪的时候,心里面也是蛮紧张的,有点害怕,生怕剪不出什么形状来,生怕那些客人埋怨我剪得不够好。

    但是。

    哥!

    你知不知道?

    我第一次剪的客人,是一个老头,那天剪那个头发可把我累死了,因为我的推剪推不出什么条理出来,常常都是东一下西一下的,一小块头发都要推半天。

    不过,那个老头倒是蛮有耐心的,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眯着眼睛坐在镜子前给我剪。

    其实,那天那个头发我也没有剪好,因为有些地方剪的太少了,还很厚……

    我只不过是把他的头顶下面的一圈帮他稍微修剪了一下,但是那个老头还是挺满意的,剪完了之后,他看了看镜子,说我剪的还行,那一下子,就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了。

    哥,你要是学剪发的话,没关系,你第一个头发可以拿我开始,从我这练习,没问题的!

    想怎么剪,就怎么剪,放开手脚干。

    想剪头发,哥,我跟你说,千万不能畏手畏脚的,你只要眼睛里面有活,先看好了,打量好了,这个造型该从哪里下手,刷刷刷,推子一直推下去就可以了。

    就跟什么一样……我给你打个比方,就跟咱们在家里面拍那个田埂一样,你只要把目光放得远一点,哎!

    不要计较面前这一点点坑坑洼洼的,你拍出来的田埂就能很直,虽然说有些地方有点小小的缺憾,但是大体方向绝对不会弯。

    可是。

    如果说你眼光放不长远,老是看眼皮底下这点东西的话,那是不行的,拍出来的田埂,绝对是曲溜拐弯的。”

    嗨呀!

    范雨的理论水平很有一套呀,他居然能把剪头发和拍田埂联系到一起。

    小伙子不简单。

    小伙子的口才太厉害了。

    其实如果仔细考虑一下的话,范雨的这一番话也是十分有道理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的,万物之间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神秘的联系。

    范雨这个小伙子善于提炼,他能够把不同事物之间的共同点提炼出来,这就是他的本事了。

    这也是他能够在短时间内把理发技术学得像模像样,颇有几分大师风范的原因了,如果说范雨一直干理发干下去的话,相信用不了几年,他的水平绝对可以一跃成为一流的美发师。

    无论干什么事情,无论做什么工作,善于发现,善于提炼,善于总结,才能不断的取得进步。

    范云点点头。

    他觉得弟弟的话十分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了,就凭范雨做的这一手好菜。

    其实,说起来,范雨比范云要聪明呀,人家都说,通常情况下老二比老大聪明一些,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虽然说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但是凡事也有一个概率问题。

    概率学,概率学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科。

    那一位著名的江夏教授就精通概率学。

    她常常说:“……概率呢,就是指一个随机事件,在发生前都不能确定它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判断每一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这个数值就是概率。概率分类就是通过结果的概率确定方法不同来分类的,可以分为古典概率和条件概率……”

    江夏教授的话,估计一般人是听不懂的。

    范云心里面还是有点小忐忑,小担心的,他喝了一口啤酒,望着范雨和梅霖笑了笑:“其实以前的时候,我在部队上也拿过推剪的,以前我们在部队时经常去外面剪头发,后来我们部队门口的那一个剪头发的老板娘,因为一些什么事情被抓进了看守所……哦!当然,后来过来没多长时间又放出来了。

    但是我们中队的领导就不让我们去她那里剪发了,并且领导还买了一把电推子让我们这些当兵的自己动手,你给我剪,我给你剪,那个时候我就拿过电推剪的,虽然剪的不好,但是大体上也能剪出个形状出来。”

    行。

    有基础更好。

    不过,现在是在自己家开的店,有没有基础都没关系,在这里练就可以了。

    当然了,一开始范雨与梅霖未必让他上来就拿电推剪给别人服务的,一开始,起码要先练习一下洗头吧,练习一下干洗。

    干这个活,其实技术方面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以慢慢练。

    关键是脸面,一定要拉得下脸面来,不要认为做这种服务行业就比别人矮了三分,低了一等,首先要克服心理上面的自卑感才行,这样,你才能以更好的精神面貌为客人们服务。

    不知道范云能不能拉下脸面来哟?

    想赚钱,就要放下身段,降低姿势,为别人诚心诚意服务好,这样,别人才愿意把口袋里面的钱掏出来给你。

    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并没有错。

    现在是什么社会?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不再是以前的计划经济了。

    如果换一句俗一点的话,那就是——有钱的都是大爷。

    如果想让大爷们心甘情愿地掏钱出来,那么,你必须首先让这些大爷们满意才行。

第220章 撞衫不重要

    说干就干。

    范云即刻就可以上工了。

    范云的第一份活,是为一个四十多岁至五十间的男人服务。

    那个男人鼓着一双金鱼泡的眼,从外面走进来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看些什么东西。

    梅霖笑着招呼:“老板,理发呀。”

    那个男人见梅霖来招呼他,鼓泡的金鱼眼瞬间变成了一对小小的聚光灯泡,他眯着眼睛,看了梅霖两眼:“不,我不剪发,我过来洗头。”

    来者就是客。

    梅霖赶忙笑着招呼他坐在了理发椅上。

    同时。

    她拿过一条理发用的围裙,帮金鱼泡围在了脖子上:“老板,请问你洗什么洗发水啊?我们这里有普通的洗发水,还有飘柔的,海飞丝的……”

    那个男人想了想:“海飞丝的吧。”

    看来他是财大,气粗,不差钱。

    梅霖点点头,往后撤了一步,示意范云上。

    范云上就范云上。

    学理发先从洗头开始,这是必不可缺的步骤之一。

    最多,范云就是拿那个金鱼泡男人的头,当一个南瓜或者冬瓜来练习就可以了。

    那个男人,本来嘴角还有一点笑容的,此时见给自己洗头的不是梅霖,却是范云,他的那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笑容突然间就消失不见了,鼻孔中还重重地“哼”了一声。

    也不知道他哼个什么鬼。

    无所谓。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再说了,范云又不是没有干洗过头,他也干洗过很多回的,知道那个大概的流程。

    当然了,以前是别人给他洗,现在是他给别人洗。

    服务与被服务,多多少少恐怕还是有点不同吧。

    范云就走到洗发水那里,按出了一些海飞丝的洗发水出来在掌心中。

    他左手拿起一只水瓶,右手将洗发水覆在男人的头顶上,一边往男人的头顶上淋着水,一边用手不停地抓着泡沫,不大一会儿就抓起了满头的泡沫出来。

    看他的那个动作,倒不像是一个新手,看上去完全像一只老鸟呀。

    等他把那个男人的头发打满了洗发水泡沫之后,开始划圈圈,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两手替那个男人不停地抓着头发。

    范雨和梅霖都看着他。

    一声不吭。

    一开始,那个男人还有点担心,担心范云的动作不符合服务标准规范。

    他的想法大概和范雨梅霖一样。

    但是当范云替他抓了一阵之后,他感觉到这个小伙子抓的也蛮舒服的,于是就闭上了眼睛,把身子往后一仰,脖子靠在理发椅的靠背上,享受起来。

    虽然说,他更喜欢梅霖帮自己抓,但是,梅霖没上场嘛,也没有办法了,只好退而求其次,看范云表演了。

    范云。

    该表演一下真正的技术了。

    范云两只手不停的抓着。

    一开始的时候,他的动作还有那么一些生疏,但是,等他抓了大概10分钟之后,范云的动作就越来越熟练了,感觉已经相当的纯熟了,原来,这个洗头的活,完全就是一个熟练工种啊,而且,还是一个毫无技术性可言的熟练工作,基本上,是个人就可以上。

    这个活,考验的不是技术,而是人的耐性。

    是那种一下又一下的重复。

    一天行,两天行,如果说十年如一日的重复,恐怕神仙也烦死了。

    通常情况下,如果说客人来店里面纯粹就是干洗头的话,起码要抓上个二十分钟左右,然后才开始头部、肩部、颈部的按摩,按摩了大概十来分钟后,才去招呼客人去冲水,冲完了水再回来做吹干,打发蜡等等一系列的工作。

    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流程。

    范云一开始来,替客人洗头没问题,但是如果说让他手持吹风筒,帮客人吹干头发的话,大概他的动作是不行的。

    范雨笑着点了点头。

    偷偷冲范云竖了竖大拇指。

    得到了范雨的肯定,再加上范云因为连着抓了一阵子之后,动作越来越熟练,流畅了,他心里面的那些自信也迅速的提升了起来,看吧,看范云的动作吧!

    只见他两手齐出,一前一后双手交替进行,运用着幅度甚大的动作,帮那个客人抓着头发,他的十根手指深深的嵌入到客人头发的发根深处,像十根搂柴火的耙子齿一样,往后面抓着。

    从前往后抓一阵,然后换一个方位又从后往前抓一阵,抓完了前后又抓左右,抓完了左右又抓头顶,如此反复循环,来回交替进行。

    抓得那一个金鱼泡的男人瘫坐在理发椅上昏昏欲睡。

    男人的头发,短嘛,说句实话,还是非常好洗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

    如果说是女人的长头发的话,像范云这样抓是绝对不行的,女人的长头发必须一个手抓着发尾,靠另外一只手抓,抓累了,就换另一只手。

    梅霖看着范云的动作抓得越多越熟练,抿嘴笑了笑。

    这时候,外面一下子来了四五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范雨与梅霖顾不上再看范云了,而是去招呼那几个小伙子去了。

    范云帮那个男人抓完了头发之后,又学着范雨的样子,替那个男人按了按头,捏了捏肩膀,捏了捏脖子,顺便还帮他捶了捶后背。

    应该是很舒服的。

    如果不舒服,那个男人的喉咙中不会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唔……”

    做完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范云朗声道:“老板,可以了,麻烦你过来冲水,好吗?”

    此时,那个男人才悠悠地睁开眼睛。

    那就冲水吧。

    看在范云帮自己洗头发洗得这么舒服的份上,那个男人决定自己不再挑剔有关范云服务上面的一些细节了。

    冲完了水,范云用白毛巾帮那个男人包好了头,那个男人又坐回了理发椅。

    这时,范雨已经手脚麻利地帮一个小伙子剪好了短碎。

    那个小伙子没有满头全剪,只不过是他感觉到自己的额前那一些长长的刘海有一点长,让范雨帮他修短一些罢了。

    范雨示意范云,帮这个小伙子去冲下水。

    而他,则拿起来插在理发镜旁边的吹风筒,走到那个金鱼泡男人的背后,帮那个男人吹起了头发。

    范雨的动作很纯熟。

    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男人的头发吹干了。

    如果说掐一掐表的话,大概还不到两分钟。

    而范云则招呼着那个刚刚剪过刘海的小伙子坐在了洗发盆前面,他也没有让那个小伙子睡在躺椅上。

    范云按了按那个小伙子的脖子,示意那个小伙子低下头去,然后,用一块白毛巾围在了那个小伙子的脖颈上,并在他头上打了点洗发水,范云拿起洗发盆里面的一个刷子,替那个小伙子上下左右仔仔细细刷了刷头发。

    看那个样子。

    那个小伙子皱着眉。

    大概他有了范云十分像西游记里的妖怪,把他这个猪八戒刷的干干净净的,等一下准备放在蒸笼上面蒸着吃的感觉。

    当范云帮这个剪刘海的小伙子洗完了头发后,那个小伙子不要他再服务了,而是自己拿起毛巾将头发擦干,擦干之后用手梳了梳,甚至还甩了甩头。

    别说。

    还挺帅的。

    年轻就是好。

    相对于这几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而言,范云比他们又大了好几岁。

    如果说搁在以前,范云在部队上穿着军装的时候,这几个小伙子,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叫他一声解放军叔叔的,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范云已经脱下了军装,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了。

    他的辈份,又有叔叔降回了哥哥,一下子小了一辈。

    就这样,范云在雨霖理发店里忙活了一个晚上。

    夜晚十点半。

    等到最后一个客人从店里面走出去之后,范雨笑着对范云道:“哥,感觉怎么样?”

    范云不好说。

    感觉怎么样呢?

    感觉还可以吧,他感觉自己做这个事情还是挺顺手的。

    范云笑道:”还行吧,起码心里没发怵。”

    范雨点点头:“没什么好发怵的,事在人为,什么事情都是人干的,别人能干,你也能干。

    无论做什么事情,信心最重要,有信心才是保障能够做成事情的前提。

    我跟你说,哥,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有一点点心里发慌的,但是干了三四天之后,我就没那种感觉了。

    我觉得每一个来店里面的人,无论他身份再怎么尊贵,在我面前时,我让他低头,他就要低头;让他抬头,他就要抬头,忽然间,我就会觉得他们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这样想的话,干点什么事情呢,绝对就不会畏手畏脚的了,畏手畏脚会影响水平发挥的。”

    有道理。

    不必畏手畏脚。

    就拿这些人的头,当一个冬瓜来对待就可以了。

    从前的时候,有一个剃头的小伙子跟着他的师傅学剃头,那个时候没有推剪,全部都是用剃头刀刮的,一开始的时候,师傅让他刮冬瓜,小伙子刮的不错,他的刀法练到最后之后可以达到什么程度呢?剃刀下去之后只刮去冬瓜薄薄的那一层绒毛,而不伤到底下的一点点皮,他的手艺纯熟程度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

    每一次刮完,小伙子总是在收工的时候“噗”的一下,将剃刀插进冬瓜里。

    潇洒。

    漂亮。

    帅。

    当他师傅觉得自己的这个徒弟刀法已经练得相当熟练了,完全可以出来顶门立户的时候,于是决定让那个小伙子替一个长着油光水滑大脑袋的老头刮头。

    小伙子刮的不错。

    将那个老头刮得浑身飘飘欲仙了。

    只见那个小伙子手里的剃须刀如同一只蝴蝶般上下翻飞,动作极其熟练流畅,一鼓作气,帮那个老头刮光了头发。

    刮完之后。

    该收官了。

    别人收官,都是剃头刀到最后一刀时,用力向下一压一挑,把最后一点点头发刮干净就ok了。

    那个徒弟的收官不是,那个收徒弟收官的时候,是“噗”的一声,将刀插进了老头的头上。

    “啊……”

    “卧槽!”

    随着老头杀猪般的一声惨叫,那个徒弟才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习惯成自然地把老头的脑袋当成了一颗冬瓜,他手中的剃刀也习惯成自然地“噗”一下插进了老头的头上。

    鲜血。

    顿时顺着老头的头顶流了下来。

    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啊。

    那个徒弟用这一惨痛的教训证明了,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是多么的重要呀。

    譬如说,理发店里,每一次剪完了头发之后,都要及时把地上的头发茬子扫干净。

    为了什么?

    为了万一有一些顾客不小心不注意,踩到溜滑的头发上,“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当范云明白了这个道理的时候,他的眼里全是活了。

    地上那些散落的头发茬子被他承包了,只要他发现有,立刻拿起扫把,把头发茬子扫得干干净净,统统扫到旁边的角落里去。

    扫到角落里攒起来的话,时间长了有人上门收的,也不知道那些人收这些碎头发拿去的干嘛,据说,碎头发里可以提炼石油出来,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还别说。

    每天下了班之后,过来帮帮忙,时间过得还挺充实的。

    不过范云一开始并没有干几天,因为他的科目三马上就要进行学习了。

    他当然要跟范雨实话实说,说自己考驾照的事,这个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范雨听到他哥考驾照的事之后,点头表示极力同意:“应该的,如果说有时间的话,我也想去考一个驾照,说实话,以后啊,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肯定家家户户都要从摩托车换成小车了,到时候,没有驾照是不行的。

    现在考一个驾照也不错,说不定啊,以后科技越来越发达,考驾照的时候标准越来越高,驾照会越来越难考的。”

    说归说,范雨暂时没什么时间。

    他没有,范云有,范云大把的时间。

    范云约好唐若:“喂,若若,我们明天去练科目三吧,教练已经打电话过来了,让我们明天去练车了呀,嗯……对……,明天早上一起去嘛,吃完了早餐去,好的,好的……好的,我知道,好的!”

    第二天。

    大清早,范云早早的起了床,搞好了个人卫生,收拾好了自己的事情后出门,与唐若在约好的地点见了面之后,两个人先是每人扒拉了一碗米粉。

    吃饱喝足。

    才好干活。

    今天唐若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装,浑身看上去收拾得十分素气,似乎并不是十分起眼的样子,可是,哪怕是这种普普通通的衣服,一旦穿到了她的身上之后,立马也变得鲜活了起来。

    果然。

    还是颜值最重要。

    许多时候,同样的衣服穿在这一个人身上好看,穿到另一个的身上未必就好看。

    譬如说。

    当范云和唐若两个人来到驾校的时候,霍然发现,唐若和分到他们组的另外一个陌生的姑娘居然撞衫了。

第221章 跟谁撞衫才重要

    撞衫不重要。

    跟谁撞才重要。

    现在唐若就跟一个与他们一起学科目三的女孩子撞衫了,那个女孩子自我介绍叫王艳。

    那个女孩子也是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

    不过,那身运动服穿在她的身上,看上去完全没有穿在唐若身上那种巧兮笑兮,婀娜多姿的感觉。

    因为。

    那个女孩子胖。

    因为胖。

    所以胖。

    所以穿在那个女孩子身上的那身运动服,看上去,完全显示不出来一点点的仙气,反倒把她身上那些多余的赘肉都凸显了出来。

    连谢知法都说了:“唐若,你看看王艳穿的那身衣服,跟你一模一样,哎呀,穿在她身上真的好难看呀。”

    唐若一笑。

    别人难不难看,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

    唐若倒是主动的到了那个女孩子的身边,笑着跟她聊起了天。

    说实话,站在唐若身边的王艳如果用脑补镜头的话,看上去完全就像旧社会那些站在人家大家闺秀旁边的丫鬟。

    烧火的丫鬟。

    当然了,还要给王燕配一根水火棍。

    杨排风一样的丫鬟。

    这时,科目三的教练大声吼道:“来来来,集合了,来,都到这边来一下。”

    范云赶紧扯一扯唐若,屁颠屁颠地跑到了教练的面前。

    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范云深刻意识到了,教练的话一定要听。

    认真听。

    仔细听。

    最好一个字都不落的把它记下来,因为教练的话对于考试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只要你按照教练说的话去做,那么考试的时候绝大多数都可以过关。

    教练把戴在脸上的墨镜摘了下来。

    奇怪,为什么这些教练,每一个人都那么喜欢戴墨镜呢?

    不用自我介绍。

    因为范云他们预约科目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教练姓朱,朱教练。

    朱教练微微抬起他那一对单薄的眼皮,扫视了一下围在自己身边的这四五个学员:“听我说啊,咱们这个科目三,因为是路考,所以说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下面大家注意观察我的动作……”

    范云和唐若她们一个个瞪大了双眼。

    只见朱教练并没有急着钻进驾驶室,而是从左侧驾驶位处往车尾巴后面走过去,边走边看,他围着车子转了一圈,然后又回到了驾驶位处,这才停下脚步。

    ??

    他在干嘛?

    难道他刚才掉了钱了吗?

    不是掉钱了。

    朱教练这样做是有原因的。

    等他转完之后,这才拉开车门,朗声道:“注意啊,我们每一次上车之前首先要围着车辆转一圈……

    那么,下面我问一下大家,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要沿着车辆转一圈?

    谁知道,谁知道谁回答。”

    范云挠挠头。

    唐若笑嘻嘻。

    谢知法和李惠霞,大眼瞪小眼。

    剩下一个王艳,从头摇得跟波浪鼓一样。

    看来这几个人真是一群朽木呀,实在是朽木不可雕也。

    朱教练皱了皱眉:“我们围着车子转一圈,我告诉你们,第一个是观察车身车况,观察轮胎的气压,车身有没有被刮伤碰伤,观察一下轮胎下面有没有异物,譬如说一些动物,一些小孩,知不知道?

    小孩,你们懂吗?

    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以前的时候,就曾经有小孩跑到别人的车底下去玩,司机粗心大意没有检查车辆,打燃了火直接就往后倒车,结果,悲剧了……

    所以说大家一定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每一次出车之前都要认真地围着车辆检查一圈,包括车辆下面,请记住我的话。”

    哟喂。

    朱教练的话有点严重哦。

    不严重。

    安全无小事。

    朱教练手下的这6个学员,一个个把头点的跟鸡啄米一样。

    看来。

    朽木亦可雕也。

    然后朱教练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上。

    “来,你们都到车上来,到车上来我告诉你们啊,快点快点,都上来,后面挤一挤,后面坐三个,副驾驶座一个……”

    挤一挤也坐不下。

    最多只能做四个人。

    谁说的?

    范云往里面又挤了挤,然后让唐若坐在自己的腿上,这样,不就可以挤下了吗?

    对不对?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别说是唐若了,就算是王艳她愿意挤的话,范云也可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绝对没有问题。

    相信谢知法也是这么想的。

    作为男人嘛,该吃亏的时候就是要吃点亏。

    该让一下女孩子,就应该让一下女孩子,就让她们坐一下自己的腿,又怎么了?

    又怎么了?

    对不对?

    朱教练见几个学员全部挤到了车上,于是开始讲解:“咱们这个科目三考试,啊,因为不是科目二那种固定的场地,咱们这个,驾驶的时候是在路上面行驶的,所以说呢,就需要认真检查车里的所有的东西。

    比如说……灯光。

    哎,灯光干嘛?

    检查远近光,这个一定要检查,雨刮器,嗯!雨刮器也要检查,不要等到下雨的时候,需要刮玻璃的时候,才发现雨刮器坏了,用不了了。

    然后。

    反光镜,这个就不用说了吧,科目二的时候,你们教练就已经教过你们了,反光镜要检查,然后是后视镜检查……

    把这些东西全部检查好了之后,下面我们应该怎么做?谁知道?”

    谁知道?

    谁也不知道。

    车上面的这5五学员立马又恢复了大眼瞪小眼的本性,看上去一个个跟二傻子似的。

    朱教练也觉得自己的这几个学员,肯定回答不出自己的问题来,于是自顾自说道:“接下来,我们就要踩离合,挂档,准备起步了,这个时候就要松开手刹,不要忘记了啊。

    我以前的时候就曾经带过好多学员,特别是女学员,开车的时候手刹也不松,直接就挂挡加油门往前走,走出了两步,死火了之后,反过来又怪教练,找教练问车怎么出毛病了,手刹都不松,它能不死火吗?”

    懂了。

    起步之前一定要松手刹。

    其实。

    科目二就学了。

    看来,一定是有许多人初学开车的时候有这个毛病,所以说教练才这样重复的。

    教练回头看了看谢知法,把眼一瞪:“坐好一点,你把你那个头伸到我这边来干什么?你就坐在你那个位置上看,也能看得到的,耳朵也能听得到的,好不好?”

    谢知法赶紧把脑袋收回来。

    确实,他的脑袋伸的太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准备偷看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艳呢。

    因为王艳的白色运动衣是敞开的,里面穿了一件低胸的打底衫,若有若无地,露出了一些可以让谢知法流鼻血的东西出来。

    好了,现在车辆开始起步,正式驶上道路。

    前方,十字路口停车。

    继续前行,通过学校。

    再往前走,路过村庄。

    然后继续向前开了一段后,在一个路口掉了头,往回开。

    往回开的时候,朱教练给大家演示了加减档,从一档换到四档,从四档再换回一档。

    朱教练的动作熟练流畅,行云流水般十分潇洒。

    车驶回原位停住,现在,轮到学员们一个个上场了。

    朱教练拉开了王艳那边的车门,面无表情的向旁边甩了甩手指,示意她下来,去驾驶位上去开车。

    王艳先是按照教练教的动作要领,围着车子转了一圈。

    当,然这都是虚拟的,车子底下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也要检查,习惯是一点一滴养成的,不能说没有东西,就不检查车辆了。

    检查完了之后,王艳拉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绑好安全带,检查该检查的东西,一切检查完毕后,踩离合器,挂挡,松手刹,起步。

    水平不低。

    看她的动作挺熟练。

    当王艳驾驶着车辆通过十字路口时,此时正值绿灯,但是,这时有一个步行人从路边向另外一侧闯红灯过去了。

    这一段练车的路是城乡结合处,都是这些老农民们,很多人都无视交通法规,更无视红绿灯。

    王艳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她看着那个行人在她的车辆正前方,急忙往右面打方向。

    朱教练道吼:“不要乱打方向,打什么方向?碰到这种情况赶紧的踩刹车,知不知道?

    前面有人了,你就缓缓的把刹车点刹刹下来嘛,你这样子乱打方向的话,如果你后面有车过来的话怎么办?”

    吼得好。

    当然不能乱打方向,现实中有太多那种因为乱打方向而导致瞬间发生车祸的惨剧了。

    有好多因为前车急打方向,高速行驶的后车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导致追尾翻车一系列事故的那些惨痛案例。

    每一桩。

    每一例。

    都是血与泪的痛。

    吼还是轻的,应该严厉批评,狠狠的骂才行。

    王艳被朱教练吼得满脸通红,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她赶紧把方向盘向左修正过来,同时右脚踩下了刹车。

    “礼让行人,礼让行人,大家一定要注意啊,不管什么情况,开车的时候如果发现你的正前方有行人过马路,一定要减速让行,知不知道?”

    大家一个个点头。

    “好了,继续行驶。”

    这下,王艳记住了教练的话了,再也不敢向左向右胡乱扒拉她的方向盘了,而是规规矩矩按照她的固定车道向前行驶。

    她这一圈开下来,整个就要二十多分钟。

    五个人,每人开一圈就要两小时。

    如此看来。

    每天也练不了几把。

    不着急。

    他们才刚开始,动作还不熟,现在关键是要把考试的要领掌握,把这个程序流程走完。

    等到把这些东西全部掌握了之后,随着车技的越来越熟练,他们向前行驶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的。

    比如说。

    另外一些车子。

    有一些已经熟练掌握科目三驾驶动作要领的学员们,已完全将教练不要踩油门的教导抛到了脑后,而是将脚搭在油门上,十分潇洒地该加速加速,该减速减速,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老司机的模样。

    那也很难说,说不定别人就是个老司机呢。

    范云看到唐若因为坐久了,上衣有点皱,就伸手给她扯了扯。

    唐若嫣然一笑。

    她站在旁边一棵梧桐树下,扯了扯范云的袖子,示意范云躲进梧桐树的阴影里面来。

    范云急忙站到她身边。

    唐若踮起脚跟,将嘴巴贴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你有没有发现,咱们这个教练好凶的。”

    范云点点头:“凶是凶,但是人家教练都说的对呀。”

    唐若不置可否:“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咱们科目二那个教练,那个教练性格比较好。”

    喜不喜欢又能怎么样?

    教练又不是她说了算的。

    范云一笑:“每个教练跟每个教练不一样的。

    就好像老师一样,每个老师的教学风格也不一样,有些老师就比较慈祥一点,有些老师呢,看上去就会凶一点,严厉一点,这个都很正常的,你说是不是啊?”

    是。

    他说的有道理。

    听他这么一说,唐若觉得那个凶巴巴的教练看上去倒也没那么讨厌了。

    唐若笑道:“确实,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小时候,有一个数学老师就很凶的,那个时候,我们班里有一些调皮的男生,经常动不动就被他揪耳朵,甚至,有时候他还拿教鞭打他们手心。

    虽然说他不打我们女孩子,但是,有的时候如果我们犯了错,也会被罚站,他会让我们站在黑板底下,要不就站在门口,我跟你说,那个时候,我都怕死他了。”

    这有什么。

    严师出高徒。

    对于范云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当年还是调皮的男孩时,哪一个没挨过老师的教鞭呀?

    话说。

    范云他们练科目二的时候,感觉一会一把,一会一把,轮得特别快,可是练科目三就慢了,半天轮不了一把。

    感觉还没怎么练似的,天上的日头就已经向西边斜了下去,远远的,耷拉在遥远的大山旁边,看上去,它那副红彤彤的模样,倒像是一颗刚刚煮熟的鸡蛋黄。

    说鸡蛋黄好像不太准确,应该是鸭蛋黄,红心鸭蛋的那种鸭蛋黄。

    太阳都是那个架势了,天边上的云彩肯定也是懒洋洋的了,有一块,没一块地出现在天空,仅作表示。

    表示天气晴朗。

    阳光明媚。

    表示日已西斜,农民扛着锄头准备回家,牛羊顺着小道准备归圈,练车的人也应该收车,回城了。

    好吧,那就回去吧,今天就练到这儿吧,明天继续。

    范云和唐若临走时,谢知法大声喊道:“明天早点来啊,明天中午在我家吃饭,我请客。”

    早点来就早点来。

第222章 看电影

    回家家。

    吃饭饭。

    晚饭,自然是范云与唐若一起吃的,当然是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饭吃的。

    江总的饭。

    必须蹭。

    江总的饭,就是好吃。

    吃完了饭,当然不能立刻回家呀,业余节目也要搞起来。

    于是范云和唐若就手拉手去了电影院。

    看电影什么的,唐若最喜欢的。

    今天晚上上演的是一部武侠动作片,《新龙门客栈》。

    哇!

    都是女神呀。

    帅哥也不少。

    范云买了两杯珍珠奶茶,一大桶爆米花。

    与唐若肩并肩,手拉手坐着看电影。

    镜头拉开,一股苍凉之感扑面而来。

    大漠。

    黄沙。

    铁骑。

    站在沙漠上远眺,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风沙随时能将它掩埋。

    酒旗飘摇。

    摇摇欲坠。

    两层的小土楼,看上去简直就是土墙围起来的方盒子呀!

    我的世界?

    沙漠?

    从电影的画面上看去,因为风沙的原因,客栈立面窗户开的很小,右边顶着烟囱的后厨部分只有一层,顶部露台和屋顶都可以上,的确,无论爬上去走上去还是轻功飞上去,都是很容易的。

    范云觉得这个客栈他也能爬上去,关键是,爬上去会不会踩塌呀?房顶上那些烂泥巴,若是用力一踩的话,估计可能就塌了,人就会掉到房间里面去了。

    画面一切。

    切到了客栈里。

    扮演老板娘金镶玉的张曼玉出来了,果然是风华绝代,风情万种,风流可爱,风姿绰约。

    反正。

    都和风有关。

    简陋的大厅,几根摇摇欲坠的木柱子下,一群江湖客熙熙攘攘地挤在这里。

    看上去。

    似乎后厨和大厅也直接相连,这样,也许能提高上菜速度?

    大厅简陋到什么地步?

    连关个大门都超凡脱俗。

    范云毫不怀疑睡在二楼的房客们,半夜会被大厅里喝酒吃肉谈女人的嗨货们吵醒。

    再往上,就是屋顶了,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也没有避雷针,走在屋顶都会被雷劈。

    可以说客栈的结构和内部简陋到了极致。

    可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偏远沙漠中的小客栈里,却有一个浑身看上去都绝不简陋的漂亮老板娘呢?

    她又是从哪里来的?

    她又为什么会在这儿?

    范云觉得这一切都是个谜。

    全靠导演导的好呀。

    此时,金镶玉正坐在桌子上,风骚妩媚,引得众人垂涎,与一帮客人若即若离。

    好多人跃跃欲试。

    想接近她。

    接近她的美色。

    接近她的秘密。

    范云认为金镶玉这个人物很有意思,她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深井一样,永远挖不透,就连每一句话都非常值得回味。

    比如。

    开场的这一句“玉在匣中叹,金钗土里埋”。

    周淮安出场时的。

    “叫我金镶玉”。

    周淮安道:“金碧生辉玉玲珑,好名字。”

    金镶玉又道:“八方风雨,不如我们龙门山的雨。”

    周淮安应道:“龙门山有雨,雪原虎下山。”

    范云觉得这两个人话里有话,似乎藏着“巫山**”的意思。

    这个文案谁写的?这个编剧太厉害了,不是一般的水平呀。

    看这样的武侠片,不由自主就会让范云这样的年轻人浑身热血沸腾,就会让他不由自主憧憬和幻想自己成了武侠片中的主角,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流不干的英雄血。

    砍不完的仇人头。

    痛哉。

    痛快。

    不过,范云其实更喜欢林青霞,他喜欢林青霞身上的那一股英气,他觉得那样的女人既妩媚又神秘,而且,骨子里面还散发着一种咄咄逼人的女侠气质。

    以前。

    范云上初中的时候,他曾经买过一个笔记本,里面就贴满了林清霞的各种贴画,当然,基本上都是剧照为主。

    林青霞,应该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吧。

    不过,现在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女神可不是林青霞了,现在他的女神是唐若,唐若若,唐小若。

    范云有时候和唐若打情骂俏起来,会十分肉麻的用各种称呼叫唐若的。

    就差小心肝。

    小宝贝了。

    这两个称呼。。。。。。。

    一般人叫不出来。

    非脸皮厚到极处,爱已到极深处,不能轻易出口。

    范云捏出一粒爆米花,喂进了唐若的嘴里。

    唐若将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并调皮地用指甲不停地在他的手心中画着圆圈。

    一个圆圈。

    就是一道紧箍咒。

    箍住了范云,哪怕你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也必须给她回来。

    范云又捏出一粒爆米花,喂到了唐若的嘴边,唐若张嘴去接,范云却转手放进了自己的嘴巴里,“吧唧吧唧”嚼了起来。

    这家伙。

    胆敢调戏良家妇女。

    该当何罪。

    话说范云同志不但动手动脚的调戏唐若,甚至还动上了嘴巴。

    一开始的时候,他是把唐若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亲着。

    亲了几下,感觉这样蜻蜓点水,仍然按耐不住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于是,他就趁着唐若眼睛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屏幕上的林青霞对周淮安暗送秋波,双眼不停眨呀眨呀闪着星光的时候,范云将他那一只爆米花的嘴巴凑上唐若的脸庞,用力亲了她一下。

    他是来看电影的吗?

    值得怀疑。

    此时的唐若,仿佛化身成了一只嘤嘤怪。

    接下来的画面,简直美的让人不堪直视。

    她将脸歪过来,斜着嘴巴,亲了范云一下。

    这种带有鼓励性质的奖励,让范云的一颗贼胆更加大了起来,于是,他就变本加厉,刚才明明还只是亲脸的,现在可倒好,两个人嘴巴对上了嘴巴,仿佛两块磁铁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电影院。

    灯光黑暗,正是做这种事情的最佳场合。

    这种事情没什么,这种事情是人伦大道,如果说连这种事情都不会做的话,那么孩子怎么来呢?

    怎么传宗接代呢?

    人类又怎么繁衍后代呢?

    对不对?

    如果现在电影院里的管理员把灯光“唰”的一下立刻打开的话,定会霍然发现,此时,正在嘴对嘴接吻的年轻人,绝不只有唐若和范云两个,如果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仔细数一数的话,没有十对,至少也有八对,没有八对,最起码应该也有六对吧。

    亲吻。

    绝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那不光是荷尔蒙的荡漾。

    还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流,灵与灵的徜徉。

    那是两只小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你追我赶,一只小蝴蝶不停振动着美丽的翅膀,边飞边退,另一只小蝴蝶的不断跟上,追逐,起舞。

    譬如范云。

    譬如唐若。

    他们两个人的动作带有极强的模仿性和诱惑性。

    惹的旁边一对不知道是夫妻还是什么关系的中年男女,两张嘴巴也偷偷的挨到了一起,挨着挨着,四片嘴唇就好像抹了502胶水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此时,就算是用一条可以撬动千斤巨石的撬棍了,恐怕也很难将他们的两张嘴巴分开了。

    中年男人实在是。

    左擎苍,右牵黄,老夫聊发少年狂。

    那个看上去比那位中年男人明显要小上十来岁的妇女,被那个男人用嘴巴亲了一阵后,伸出自己的手,推开了那个男人的脸。

    她低声道:“臭死了!你看你的嘴巴里,一股什么味啊?

    好像什么味都有,烟味、酒味……

    你这个人啊,应该注意一点自己的身体了,我告诉你,像你这样搞下去的话,尿酸一定会偏高,到时候,如果说痛风的话,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个男人嘴巴仍往女人的脸上拱,边拱边低低地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没事的,我跟你说,我的身体好着呢,你放心。”

    “我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啊?你还不知道我的身体吗?是不是?

    我身体棒着呢?厉害着呢,你又不是不知道。”

    “厉害吗?那么厉害的话,为什么昨天晚上……”

    女人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如蚊子哼哼般听不见了,也不知道是因为被男人亲的浑身发酥了,还是因为事情已经涉及到**,所以不方便为外人所闻。

    说起抽烟。

    就不得不提一下范云同志了。

    范云同志自从跟唐若在一起了后,在唐若的敲打下,开始戒烟,戒得很成功。

    从他决定戒烟的那一天起,到现在为止,范云基本上就没有动过烟了,有的时候,有一些同事或者有一些熟人给他敬烟的时候,他也只是礼貌的接过来,顺手夹在耳朵边,却没有吸。

    看来。

    有些习惯也不是不能改,关键是要下多大的决心。

    如果说你的决心能够大过你的习惯的话,那么改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像范云,为了讨唐若的欢心,不要说让他戒烟了,就算是让他戒酒、戒饭也完全没有问题,当然了,前提是他不能饿死,饿死了,就没有意义了。

    别说。

    真戒了烟的话,除了对身体多多少少的有些好处,另外一个,经济上面也可以缓解一定的压力,一天一包烟,一包烟五块钱,一个下来就要一百五十块钱,日积月累下来,这一笔钱也不是个小数字。

    就目前来说,一百五十块钱,差不多够范云一个月的中餐和早餐钱了,如果他再节省一点的话,一个月的伙食费也不是没有问题,他如果不去外面吃,天天吃伙房,晚上的时候再到唐若她们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蹭下饭,一百五十块钱,即使不够开一个月的伙食费,也不会差太多哩。

    自从跟了唐若,范云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吃得好,吃得饱,吃的有营养。

    说起来。

    唐若真是他的福星呀。

    不光是他一个人的福星,说不定还是以唐若范云为主的这一老范家分支的福星。

    说实话。

    如果以后唐若和范云结了婚,两个人生儿育女的话,那么他们的儿子再生儿子,他们的孙子再生儿子,他们的重孙再生儿子……

    代代相传。

    说来说去,以后范云这一支的子子孙孙,都还是从唐若这一株大树上发出的芽芽,所有的子子孙孙都是来自她的庇佑,想一想,唐若的地位,在范云这里,多么的重要。

    重要吗?

    重要。

    重要到足以提高到家国情怀的高度上面来重视。

    对于范云而言,他觉得婚姻当中最让他不可理解的就是:为什么那些相亲相爱的人,到最后搞着搞着就变成了相亲相杀,闹着闹着要离婚,难道日子真的就过不下去了吗?

    想一想。

    人生短暂不过也就是百年,在这尘世之间,茫茫人海,大千世界,亿万人之间,如果能得一人心,是何等的不容易呀,那么,难道还不应该好好的一起珍惜,彼此白首不分离吗?

    最可笑的,就是和自己最亲爱的人争长论短的人,争,都是争些没用的东西,都是争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看得那么重要呢?人与人之间的情分,难道不比那些身外之物更重要吗?

    范云对于爱情的理解既偏执又简单。

    他觉得。

    他爱唐若,必须用尽十分的力气,百倍的努力,千般的决心,万分的执着。

    他对爱情的理解就是:自从你出现在我的面前之后,天上的群星顿时黯然失色,自从你给了我爱的呼应,我们彼此心心相依执手与共之后,我的世界纵然万里辽阔,但,所有的中心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你。

    这个你,对于范云而言,就是唐若。

    范云以前的时候看小说,曾经看过金庸写的《天龙八部》,抛开那些家国情怀不讲,只说里面写的爱情,常常就让他觉得回肠荡气,譬如阿紫。

    阿紫对萧峰的爱,在范云的眼中,足以让他原谅阿紫做过的所有坏事。

    特别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当阿紫将自己的双眼抠出来还给游坦之,并大哭着抱着萧峰的尸体从悬崖间跳下去的时候,那一刻,范云的心都为之颤抖,这女子竟然深情如此,痴情如此。

    什么那么傻?

    阿紫。

    你这个傻女。

    你明明知道你姐夫爱的是你姐姐阿朱,可是你却依然对他一往情深。

    这样的爱,如果放在现实当中,不是没有,绝对有,绝对有些人做的比阿紫更加让人动容,但是比例……

    比例呢?

    一万个人里,恐怕找不出一个阿紫这样的人来吧。

    那么。

    究竟是什么羁绊住了我们?羁绊住了我们对爱的那份执着?

第223章 红尘相伴

    红尘相伴,如此,一生寥寥而已。

    怕只怕。

    执手之时未语泪先至,空错了锦瑟年华,与这苍茫人间的深情相遇。

    唉!

    范云将身子往后仰了仰,将后背靠在椅背上,他伸出手将唐若搂在怀里,轻轻摩挲着唐若柔弱无骨的肩头。

    坏小子。

    占便宜不带这样的。

    唐若回眸一笑。

    风情万种。

    两个人心中俱是喜乐无限。

    又看了一会电影。

    演到了**部分。

    演到了甄子丹扮演的大太监追上了周淮安和莫言时了。

    这时。

    最精彩的一个镜头出现了。

    只见那个手拿菜刀的厨师嘴巴里面咕哝着谁也听不懂的话,一边极快地出手,森森的刀光闪烁里,“唰唰唰唰”将大太监一截小腿上的肉全部剔了下来。

    当大太监反应过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小腿,居然只剩下了一截白白的骨头。

    牛。

    不是一般的牛。

    牛可牛,非常牛。

    此处的画面,是影片整个显得非常灰色苍凉的调子和镜头之中最抢眼,最让人觉得啼笑皆非的一个镜头了。

    很搞笑。

    当然。

    大太监身负绝顶武功,作为一等一的高手,对于胆敢冒犯自己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客气的,狠狠的一抓,直接就将那一个厨子抓得一命呜呼。

    唐若看得很紧张。

    她紧紧握着范云的手。

    如同握住一生的依靠。

    她。

    和范云是平凡人,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她与范云没有电影中周淮安和莫言所身怀的那种绝世武功,她所有的,是和范云之间,与周淮安和莫言相比毫不逊色的爱情。

    爱情是公平的。

    爱情既没有国度限制,又没有地域限制。

    它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权利财富而产生。

    因权利和财富而产生的爱情,不叫爱情,那叫利用。

    爱情是什么?

    范云说不清。

    唐若也说不清。

    爱情……

    说起来大概就是那种没有见到对方的时候就十分想见对方,每当想到对方的时候,心中就会有一些小欢喜,小激动的感觉吧。

    每天只要一睁开眼睛就会想到那一个人,就会想那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上班,有没有做其它的一些事情。

    可爱的事情。

    赌气的事情。

    傻傻的事情。

    恰如那些人间的烟火气。

    那些人间的烟火就一直缭绕在那个人的身边,让那一个人看上去如此真实,而不是高高的站在山巅之上,连脸都看不清。

    再看电影。

    这时。

    白色的影幕上缓缓出现了制作人员的字幕,宣告这一场有着精彩的打斗动作和令人回肠荡气爱情的电影已经结束了。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按照次序走出了电影院。

    走出来后,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同时双手向天,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唔……”

    唐若一戳他腰间。

    “扑哧”一声,范云笑出了声。

    范云和先玲一样,两个人都怕痒,怕的不行,特别是范云,比先玲还怕痒,只要旁人一捏他的腰或者一呵他的胳吱窝与颈部之处时,他就浑身痒的不行。

    据说。

    怕痒的男人怕老婆,不知道是真是假。

    大概……也许就是这样吧。

    不知道范云以后和唐若结了婚,会不会怕老婆呀?

    以后等到他和唐若结了婚,有了小孩之后,假如父子两个人一齐犯了错误,唐若会不会罚他们父子俩人?

    会不会让范云爷俩每人头上顶着一盆水,站在那里乖乖的一动不动地,唐若如果不发话,他们爷俩就不准吃饭。

    很难说。

    恰如一个运动品牌的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

    范云搂了搂唐若的腰:“若若,你说我们要不要早点回去睡觉呀?早点睡觉,养好了精神,明天好继续练车呀!

    对了,谢知法今天说的,说练车的时候请我们去他家吃饭,你说我们去还是不去?去的话好不好呀?无缘无故的去别人家里面吃饭好像不太好吧?

    嗯……我明天连休可以去练车,你呢,你明天应该没什么事吧?”

    唐若没有什么事,只要马雪莹不回来,她就没什么事。

    唐若歪着脑袋想了想:“行,那就早点回去睡觉,好好的睡一觉,休息好,明天早点去练车。

    我感觉科目二比科目三轮的时间要长一点,练科目二的时候,基本上半个小时……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轮一把,但是练科目三,差不多要一个半小时才能轮一把,一天也轮不了几回。”

    是的。

    科目二的行驶路线是十分短的。

    科目三不同。

    科目三要开好长的一截路,然后还要调头回来。

    这个都不是问题。

    关键是现在他们不熟,如果说熟了的话,他们就可以加大一点油门,将车子开得快一点。

    而今天,白天练车他们都没有踩油门的。

    因为油门的怠速教练早就已经调好了,若是不动它,它也不会死火,所以范云他们这一组的五六个人,每个人练的时候,车子驶在路上都是慢吞吞的。

    慢点没关系。

    这个不要求速度,关键是动作要到位,要理解,要将科目三的每一个动作要领吃透。

    要理解每一个动作要领是什么意义。

    范云摸了摸唐若的脸。

    肤若凝脂。

    滑滑腻腻。

    “那好吧,那我先送你回去,好不好?”

    “不用了,我坐慢慢摇回去就可以了,叫一个慢慢摇,直接开到我们楼底下。”

    范云摇摇头:“不不不,还是我送你回去,我送你到你们楼底下看你上去了我再回我们宿舍,就这样决定了啊!”

    行吧,你想送,就给你送一下,让你当一回护花使者。

    李克勤有首歌,就叫做护花使者。

    怎么唱来着?

    哦。

    是这样的。

    “……深宵的冷风,不准吹去她,她那幽幽眼神快要对我说话,纤纤身影飘飘身影默默转来吧!对我说浪漫情人爱我吗,贪心的晚风,竟敢拥吻她,将她秀发温温柔柔每缕每缕放下……”

    这个歌词其实写的不见得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文艺范儿,但是呢,经过粤语的那种抑扬顿挫古色古香的腔调唱出来后,反而就显得十分有味道了。

    粤语,有一些词汇按理说应该十分接近古汉语的。

    应该是属于古汉语的一个变种。

    比如说。

    雷猴!

    食佐早餐没呀?

    算了,还是普通话好说一点,范云觉得粤语那种卷着舌头说话的声音,实在是极难模仿。

    他曾经尝试着模仿粤语唱歌,但是唱起来不伦不类,简直就是鬼哭狼嚎啊。

    范云叫了一辆“慢慢摇”,将唐若送到她们家楼下。

    当唐若笑着朝他招了招手,转身上楼时,范云那幽怨的小眼神,看上去十分的舍不得她,舍不得呀舍不得。

    那就努力吧!

    奋斗吧!

    用你的双手去创造属于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辉煌吧!用你的成绩来证明自己吧!赚来大把大把的钞票,去买房子、买车子,精心打造属于你和唐若之间的幸福吧!

    少年。

    如风。

    加油。

    呵呵,范云不是少年了,范云是青年。

    小青年,请加油,不要吊儿郎当的。

    范云回宿舍的时候没有坐“慢慢摇”了,搞的那个“慢慢摇”司机很生气。

    那个司机觉得范云实在是一个小气鬼,因为唐若家住的这边稍微来说比较偏一点,到了晚上这个点,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回头客的。

    本来。

    司机在听到范云和唐若的对话后,还以为范云把唐若送过来之后,马上又坐他的车返回城中心老广场一带呢。

    哪里想到。

    范云这个小气鬼,把唐若送过来之后自己也不坐车了,抄小路走了,步行回宿舍了。

    那个司机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着些什么,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说也没用啊,范云又听不到,范云早已经走得远了。

    他迈着欢快的步伐,连蹦带跳,好像一只发育良好的兔子一样,穿过草丛,路过河蟹,一溜小跑往宿舍走来。

    现在,范云的后背上只差一只背蘑菇的小筐子了。

    当范云路过一个垃圾堆的时候,突然发现垃圾堆那里有四五个大老鼠,悉悉索索在吃着什么东西,看见他来了也不害怕,而是将它们那一对对狡黠的豆粒子眼盯着他。

    怎么滴?

    认为范云不敢打它们,还是怎么地?

    范云也不出声,悄悄的蹲下了身子,假装系鞋带。

    那几只老鼠此时停止了偷吃垃圾,而是一个个将眼睛瞪着他,似乎在观察范云的一举一动。

    范云假装系鞋带,右手悄悄地伸到旁边,摸起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几只鼠辈。

    拿命来。

    对于这种只会浪费粮食传播疾病的动物,人人皆可诛之。

    突然。

    范云双腿发力,两脚一蹬地面“嗖”的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同时右手一扬,“啪”的一下将手中的那块石头朝那几只不知死活,不懂敬佩的老鼠砸了过去。

    “吱……”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只老鼠当场就被他砸得四爪朝天,肚皮翻白,浑身抽搐着倒在了当地。

    优秀。

    十环。

    没有被范云砸中的那几只老鼠,一个个吓得“吱吱”乱叫,仓皇逃窜,瞬间消失在黑暗与茫茫夜色里了。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发扬一下宜将余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良好作风,他应该检查一下那个老鼠打死了没有,没有打死的话一定要进行一下补刀。

    范云抄起一块砖头。

    不管老鼠死没死,反正先捶一顿再说。

    一鼓作气,他就把那只老鼠送到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不知道那只老鼠能不能转世投胎成为一只白鼻金毛的老鼠精,偷吃了佛祖的香烛之后,来找范云报仇呢?

    就算那样。

    范云也不怕它。

    假如那只老鼠敢投胎成为老鼠精的话,那么范云也可以投胎成为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弼马温。

    “妖怪,休走,吃俺老孙一棒!”

    哈哈。

    为什么感觉孙悟空好像是一个老司机啊?

    确实,孙悟空确实是一个老司机了,他一个筋头可以翻出去十万八千里,可以说这神州大地没有他没去过的地方了。

    他的座驾和范云他们的这些普通人不同,范云这些人的座驾是需要消耗水油的小汽车,要生猴子的座驾却是不费水不费油的筋斗云,想到哪来就到哪来,想到哪儿去就去哪去。

    不知道。

    当以后科学技术发展到某一种程度的时候,人类的座驾能不能由这种普通的汽车换成天上的筋斗云,每一个人都开着云彩,飞来飞去。

    恰如唐诗中所言。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每当范云想起这首唐诗的时候,他极度怀疑李白同志可能是一位剑仙,是一位身怀绝技,御风驾云的剑仙。

    据说,李白不但诗做的好,剑法也是天下无双,听说他的剑法是来自于公孙大娘的真传。

    是那种一剑光寒十九州的剑法,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范云一口气将那只被他砸中的老鼠拍的七窍流血,连脑袋都拍的稀巴烂了。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例子太多了,所以说,坚决不要客气。

    对于这种有害的动物,绝不能手软。

    据桂林日报介绍。

    那天,那张报纸范云在余丽拿的报摊上是看过的,好像是在副刊位置,当时还配了一张老鼠的图片,那只老鼠贼眉鼠眼,一眼就看上去就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老鼠。

    老鼠是哺乳纲、啮齿目、鼠科的啮齿类动物,俗称“耗子”,繁殖方式是胎生,是哺乳动物中繁殖最快、生存能力很强的动物……

    老鼠常出没于下水道、厕所、厨房等带菌场所与干净场所来回行动,经由鼠脚、体毛及胃携带物来传播病原菌。

    当时范云还跟余丽拿说:“喂,老余,你看看报纸上面写的这个老鼠,这个鬼玩意,真的是很恶心的,到处传播疾病啊!”

    余丽拿抖了抖肩膀,浑身打了个寒颤:“哎呀,别说那个东西了,我看到它我就害怕。

    我跟你说,从小我看见什么老鼠呀,蛇呀,什么毛毛虫啊,蟑螂啊这些东西,我就吓得要死。”

    看她说的。

    说的好像其他的女孩子都不怕一样。

    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怕余丽拿说的这些东西。

    譬如唐若。

    唐若也怕的要死。

    所以。

    有些导演就会在某些都市类或者生活类的电视剧中,故意导演那么一个情节。

    一个正和自己的老公或者男朋友闹别扭的女人,突然之间,房中闯进了一只老鼠或者一只蟑螂,顿时她就被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叫喊。

    这时。

    她的老公或者男朋友就赶紧冲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第224章 范云的熊脾气

    那只老鼠也许是个惯偷。

    也许是个老师傅。

    可惜。

    它今天运气不好,碰上了范云这个愣头青。

    乱拳打死老师傅。

    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能心慈手软。

    对待敌人,对待害虫,对待害兽,一定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

    范云打完老鼠,看到旁边有一株垂柳的柳枝不错,伸手拗了一根下来。

    把那株似乎已经得道成精的老柳树疼的一龇牙,一咧嘴。

    甚至,那棵老柳树的嘴角都已经疼得抽搐来。

    虽说范云只是拔掉了它的一根胡子,但是,你这个孩子,太顽皮了!

    范云轮着手中扯下来的那一根柳条,随手抽抽打打,不是打着路边的那些花草,就是打着那些墙壁与树木。

    此时,如果站在太空之上向下俯览的话。

    如果能看到范云的话。

    绝对会觉得他的行为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一样。

    或许。

    此时在他的上空缓缓飞过的那架波音747上,就有某个头发花白大腹便便的乘客正拿着一台高倍望远镜看着他,看着他,那个乘客仿佛就想起了自己,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期,也是这样蹦蹦跳跳的度过的。

    虽然说范云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少儿多动症的那一个时期,但是他年轻啊,年轻人,好动是天性,所以说,他难免做起一些事情来时,就没有那么老成。

    他还需要岁月的洗礼。

    与光阴的磨砺。

    他现在正如一颗璞玉一样,暗藏着自己那温润的光泽。

    不!

    他应该还不算璞玉,他现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颗小石头子儿。

    有一款国产的单机游戏很有意思,希刚很喜欢玩,叫做刀剑封魔录。

    里面的怪物,如果被打死了之后会爆各种各样的小石头子儿,小怪就爆些皓石、普石、石榴石等一些属性一般的石头;而老怪则爆些至阴、至阳、贪狼、破军、太极等等极品小石头儿。

    当然。

    那些老怪可不是好对付的,一不小心,就会送那些可爱的玩家们免费回城了。

    可见,越是好东西越是难得的!

    那个游戏里,有一个道具叫做聚宝盆,也挺有意思,可以把各种小石头儿放在聚宝盆里变来变去,几块石头放在盆子里,鼠标一点,一道光华闪过,小石头子儿就起了变化。

    通常情况下都是差的变好的,当然,也有一定的概率,好的变差的。

    希刚很喜欢打这个游戏,除了那一个可以杀怪pk的游戏之外,他就喜欢打这款单机游戏,喜欢打那些怪,爆各种各样的石头子儿。

    其中,里面有一个拾遗大妖,不知道被希刚杀了多少次。

    光是范云亲眼所见,起码就杀了十次八次也不止。

    石头变来变去,其乐无穷也。

    希刚简直就是游戏大王。

    不说游戏。

    只说人。

    其实。

    人身上的品质,似乎也和那些小石头差不多,如果真有那么一个聚宝盆的话,把人性中的假恶丑和真善美混搭在一起,合上一合的话,或许,人们马上就能脱胎换骨也不一定。

    所以,佛家就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偈语。

    当然,如果这样说的话,成佛似乎也太容易了一些。

    门槛过低。

    世人也没必要想成些什么佛啊菩萨啊的,只要大家运用起智慧,让自己成为一颗别人一旦拥有,绝不放手的小石头子儿就好啦。

    这个道理,似乎男女皆宜,放之四海而皆准。

    换而言之,也就是说一个人生活的这个社会上要有价值,要让一些人离不开自己。

    这个离不开,当然不是百分之百的离不开,还是相对的,与其他人比较起来,相对的离不开。

    这个世界。

    没有谁离不开谁。

    再说范云。

    范云举着手中的柳枝,对准路旁边一株开着紫花的蒲公英,用力劈了下去。

    “呀嘛嗲……”

    那只蒲公英吓得浑身一激灵,一缩脖子,但是由于它双脚扎在地上,寸步难行,苦不堪言,所以没办法,只好挺直腰杆,硬着头皮接下了范云的这一刀。

    一刀下去。

    居然劈歪了。

    范云的这一刀并没有劈准那一株提心吊胆的蒲公英,而是将旁边的一棵长长的狗尾巴草给砍断了,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呀。

    狗尾巴草何其无辜,它招谁惹谁了?

    身为一株植物,确实是有苦难言。

    老天爷让它们生在哪里,它们就只能生在哪里,让它们扎根在何处,它们就只能在扎根在何处,没得选。

    当然了,有些植物就千方百计的想办法。

    譬如说鬼枯针,比如说苍耳,譬如说蒲公英。

    鬼枯针和苍耳会将种子粘在动物的毛皮上,或者挂在人的鞋带和衣服上,粘在那些衣物毛皮上被带走,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有可能十里八里,有可能百十里,也有可能一眨眼就是万水千山。

    蒲公英则会借助风力。

    所谓好风借我力,扶我上青云。

    大概,就是说的它了。

    一阵大风吹来,那些种子已经成熟的蒲公英纷纷打开了小伞,借助风力,向四面八方飘去。

    不必飘太远,只需要飘到一另一个适合它的种子生根发芽的地方去就可以了。

    来年。

    又是满坡蒲公英绿。

    想一想,生命是何等的顽强不息。

    范云同志,此时心中的蛮劲大发,不停挥舞着他那一把柳叶刀抽来抽去,一会儿将一些狗尾巴草抽得皮开肉绽,筋断骨折,一会儿将那些还未成熟的蒲公英,打落一地。

    典型的一个破坏分子。

    谁也这么干过?

    请举手。

    一……

    二……

    三……

    一千五百六十六……

    行了,放下手吧,知道你们都这么干过。

    范云的脾气,有些时候虽然看上去很随和,但是,如果说他一旦发起蛮来的话,真的也是够让人头疼的。

    记得有一回,范云在部队上的时候,拿着锤子修一把木头椅子。

    那把木头椅子的板面上,钉子脱落了,范云想把它钉好。

    当他左手拿着钉子,右手抡着锤子,试图将那块已经松动的木板钉牢时,一不小心锤子砸在了左手指头上,把手指头一下子就砸了一个大紫包出来。

    这一下。

    范云的火大了。

    他的火气比那个紫包还要大。

    干脆,他也不钉这把椅子了,而是抡起锤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咔嚓咔嚓”一顿猛砸,把那张椅子砸了个稀巴烂。

    看看他这个熊脾气。

    还有一回。

    那一回是他还在学校里上学的时候,大概是初二还是初三吧?

    一个平时他看着十分不顺眼的男同学,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惹毛了他,范云直接就朝那一个块头比他足足大上三分之一的男同学冲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个男同学掀翻在地,同时抡起他的拳头,没头没脸的打了下去,把那个男同学打得哇哇大哭。

    那一战。

    让范云出了名。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

    应该说范云有犟筋,也就是所谓的逆鳞。

    所以说,他后来当兵之后军事素质才那么的好,第二年就当了班长。

    这一切跟他的犟脾气是有关系的。

    范云的身上天生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如果合理运用好了的话,他的这股劲头是完全可以转化为工作成绩的,但是如果运用不好的话,很可能在某些事情上会起到反作用会害他的。

    不过,现在还好,看上去范云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他不像有些人。

    比如说,有些爱赌的人,天生性格又犟,越输越赌,越赌越不服输,最后把兜里面的钱输得一干二净不说,还要找一起赌钱的人借钱赌,最后导致卖田卖地卖房子,甚至有些人连老婆孩子也卖了,这种事情不是没有的。

    范云同志不错。

    范云同志不抽烟了,酒是少喝一点,问题不大。

    他不赌钱,不嫖、不抽白粉,他身上没有什么坏毛病。

    如果说这么分析,这么看来的话,范云身上倒是真的没有什么大的缺点。

    既不会影响他的生活。

    也不会影响他的爱情。

    更不会影响他的未来。

    在现在这个社会,按理说,像范云这样的小伙子应该是越来越多了,为什么?

    因为。

    人们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比从前的时候不知道高了多少。

    从前的时候,好多人都没有读过书,不懂得什么道理,现在不同了,现在九年义务教育都已经普及了,初中生根本不算什么了,现在的人,稍微读点书的,起码都是中专、大专,或者大学学历。

    全民素质的综合提高,就会推动整个社会水平的综合提高,对于人们来说,实在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本来也是。

    人。

    就要有人样子,不能整天像个动物一样,打打杀杀的。

    整天打打杀杀的,那是野蛮人的行为,是尚未进化完全,浑身的毛还没有脱尽的野蛮人的所作所为。

    范云并不想这些。

    范云只是看了看手中已经被他抽打断了的那根柳条,然后抬起手来,“嗖”的一声掷向了远处,落在了绿油油的稻田里。

    小城的人们。

    朴实。

    爱劳动。

    就连城里这些还没有规划好,没有盖房子的一点点土地,他们都见缝插针,种稻的种稻,种菜的种菜,绝不会让这些土地搁荒,空长野草。

    其实。

    随便种一点就够吃的。

    水稻这个东西,不像是北方的小麦,全靠老天爷吃饭。

    水稻。

    在南方,通常情况下稻子都是旱涝保收的,怎么说,亩产达到千斤都是稀松平常之事。

    一个人一年又能吃多少的稻谷呢?

    吃不了多少,一天按一斤算,一年365天也不过吃365斤嘛,对不对?这还得说没有添加其它的副食和主食。

    只要有一亩水田就能养活三口之家,种出来的稻谷就够三口子吃,这个,绝对没有问题。

    而且,这还是说一年只种一季。

    如果一年种两季的话,一亩标标准准的水田,完全可以养活七八个人,没问题。

    说实话,真的,生在南方的人们,比起北方的人们相对来说还是要幸福一些的。

    此处拒绝抬杠。

    从前的时候不是没有试过,每逢天下大旱之时,那些流民通常情况下都是以北方为主。

    这个没办法。

    地里面长不出东西来,你让他们拿什么去填肚子?

    这时范云突然发现稻田旁边的草丛里似乎蹲着一只绿皮青蛙。

    抓青蛙抓螃蟹什么的,范云最爱了,这是他的绝活呀,从小就会的看家本领。

    范云悄悄蹲下身子,慢慢朝草丛凑了过去。

    那只青蛙依旧鼓着肚子,瞪着大眼蹲在地上生气,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大难临头了。

    莫非。

    它刚和老婆吵过架,被老婆从家里面赶了出来?

    又或者,因为它找情人,包小三的事情,被家里面的母老虎发现了?

    所以它才会蹲在草丛里生闷气?

    范云蹲在地上的姿势,和那只青蛙也差不多,看上去完全就像射雕英雄传里面正在练蛤蟆功的欧阳锋呀。

    只见他和那只青蛙大眼瞪小眼对峙了一阵之后,猛然向前一窜跳了出去,同时两只手从空中往下一拍。

    那只青蛙迅速往旁边一跳,估计它可能被吓了一跳。

    跳也没用,范云的第二跳又来了。

    范云的两只手就好像是两只小网一样,准确无误地罩在了那只绿皮青蛙的头上,把它牢牢地摁在了地下。

    滑滑的。

    那只绿皮青蛙落入了范云的魔掌。

    这下。

    它惨了。

    它现在考虑的不应该是家里的老婆和小情人、小三了,而是考虑范云怎么处理自己。

    烧着吃?

    还是烤着吃?

    果然,家里有一个好老婆,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贤惠的老婆,说实话,可以替自己的老公免去好多的灾祸,甚至在有些事情上,还可以让自己的老公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家有悍妻,说实话,真的不知道是男人的灾难,还是男人的晦气。

    例如这只青蛙。

    现在。

    请看看它的形象吧。

    只见它白肚皮朝天,四爪痉挛,双眼呆涩无主,浑身瑟瑟发抖,看上去,完全就是落入了狼口中的小羊呀。

    它。

    应该是吓惨了。

第225章 吃鸡

    不过。

    范云并没有将它怎么样。

    而是一扬手,“吧唧”一下,将那只青蛙扔进了稻田里。

    青蛙真该谢谢范云的不杀之恩。

    可是。

    稻田里。

    就在青蛙落地之处,正有一条褐色水蛇虎视眈眈看着绿皮青蛙从天而降时划出的那道漂亮弧线。

    这。

    尴尬了。

    悲催了。

    才出魔掌,又入虎口。

    那条水蛇的大嘴已经张开,獠牙已经露了出来……

    就在此时。

    只见那只绿皮青蛙用尽了洪荒之力,在半空中一个拧腰转身,双腿虚空一蹬,居然从那只水蛇的头顶上面飞了过去,掉进了一片黄绿色的水稻根处。

    这只青蛙,真的是将它下半辈子所有的好运气全部用尽了,才度过了这一次生死之劫。

    不容易。

    看一看这只绿皮青蛙,连这一个小小的低等生命,当灾难到来之时,都有无比强烈的求生之意,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又凭什么动不动就嚷嚷着要跳楼、要上吊、要自杀呢?

    范云脚下并没有停留。

    他又向前走了几步,发现就在右手边的一块菜地里,那些碧绿的菜秧上,滴里八挂吊着许多通红的西红柿。

    妙哉!

    妙哉!

    范云探头探脑,左右看了看,没有什么人,于是,一猫腰,钻进了西红柿地里。

    捡红的摘。

    摘了七八个。

    不能再摘了,因为,范云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

    快点快点。

    溜之大吉。

    范云搂着这一抱西红柿,一口气走到了城里的大街上。

    走得他额头见汗。

    看起来,想吃点什么东西,真的是很不容易呀。

    走到了大街上,范云就可以光明正大慢慢悠悠往回走了,不着急啦,只要当场没有被别人抓住,这一抱西红柿就是他的了,谁也说不出来什么了。

    他已经成功的从第一现场转移到了第二现场。

    现在哪里也不去,直接回宿舍。

    回到宿舍,范云搂着那一包西红柿到了洗手间,挨个洗得干干净净,洗完之后,范云摸起一个看上去最漂亮、最顺眼的,直接吭哧一口。

    好吃。

    酸酸甜甜。

    范云一口气消灭了三个西红柿后,才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自言自语道:“贫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呵呵。

    盗泉水可以不喝,但是盗来的西红柿是一定要吃的。

    吃完了东西睡觉觉,睡完了觉觉,明天好早起,去练车。

    练完了车,去谢知法家里吃饭。

    翌日。

    果然。

    当范云和唐若他们练车练到中午,一个个揉着肚皮喊饿的时候,谢知法笑道:“走走走,到我家里吃饭,今天中午我们杀鸡吃,好不好?地地道道的土鸡,绝对让你们心满意足。”

    既然他这么保证了,那还有什么说的?

    打土豪。

    分田地。

    李慧霞哎哟哟了一声:“哎呦喂,谢老板请咱们吃土鸡,值得表扬,大家说是不是?”

    “是!”

    “那当然了,谢老板威武。”

    王艳将头上的遮阳帽摘下来,扇了扇热得微红的脸:“谢老板,到你们家里面吃饭有点不好意思呀,你说咱们都是来练车的,什么东西也没有,空着手就去你们家,又不逢年不过节的,这没有个说法呀,那,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谢知法一挥手。

    “说那些干什么,不就是吃一顿饭吗?

    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不对?

    鸡都是自己家养的,又不是买的,再说了,就算是买的也没有关系,咱们一起练车,都是兄弟姐妹,以后不要叫我谢老板,就叫我名字就可以了,就叫我谢知法,或者叫小谢,叫小谢也可以的,其实,咱们岁数都差不多的。”

    王艳一笑:“那怎么好意思,谢老板……”

    谢知法将手挥了又挥:“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家常便饭,哎,我就怕招待不好你们,说实话,现在是巧了,练车正好就在我们村的旁边,说实话,如果说要是在你们哪个人的村子旁边练车,咱们大家伙一起去他家里面吃顿饭,也不会不管饭吧,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的。

    他说的对。

    于是。

    大家就跟在谢知法的身后,一起走进了他家里。

    谢知法家就在马路边不远,进去大概四五座房子的位置,一座二层半的崭新小楼,房前,是很大的一个院子。

    院中确实有鸡。

    要是仔细数一数的话,还不少,起码有二三十只,有些鸡正低着头在土里找虫子吃,有些则趴在地上,时不时的用爪子弹一下地上的土。

    现在。

    就看哪一只就倒霉了。

    哪个跑的慢,哪个好抓,哪个就倒霉呗,这个还用说吗?

    范云抬头看看。

    谢知法家里房门锁着,没有人。

    不知道他爸他妈都去哪里了。

    不管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谢知法摸出钥匙,将大家让进堂屋里,然后打开空调。

    在农村,能够装得起空调的,一般情况下家庭条件都是可以的。

    农村人,一毛两毛的电费都会斤斤计较的。

    如果说不是热的实在受不了,一般人是舍不得开空调的,基本上,在这桂北的小城里,有一把风扇就可以安然度过夏天了。

    谢知法先是淘上了米煮饭,很方便,电饭锅。

    然后他又在煤气灶上烧了一壶水。

    烧上水之后,谢知法从厨房拎出一把菜刀,走到了院子里。

    范云跟在他的旁边,笑道:“老谢,你这样拿着刀跑出去的话,不把你们家的鸡吓的都飞跑了?能抓得到吗?”

    那也是。

    唐若笑道:“去弄点好吃的,拿点那些谷子啊,饲料啊什么的,然后洒到院子里面,不要洒太多了,你就蹲在那个地上,然后洒到你的面前,那些鸡就会过来吃的,然后你看着想抓哪一个,一伸手就把它抓住了。”

    好主意,唐若果然是一个好参谋、好军师。

    谢知法将刀交给范云拎着。

    他又返回屋里,抓了一把饲料出来,然后就按照唐若所说,蹲在地上,扬着右手,将饲料撒在了面前。

    一边撒,一嘴巴里面还一边叫着:“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骗子。

    那些鸡还不知道谢知法是个骗子。

    “咕咕咕……”

    果然有几只不怕死的楞头青鸡,冲到谢知法面前,低着个脑袋,争先恐后抢着吃起了饲料。

    谢知法一伸手,就抓到了一只黄爪黄毛的三黄鸡。

    那只三黄鸡拼命挣扎着,惨叫着,可是当它知道那些饲料原来竟是一个陷阱的时候,万事休矣!

    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它的那些同伴,一个个被吓得扑棱着翅膀逃之夭夭。

    有些左顾右盼。

    有些金鸡独立。

    还有一些,不停转动着自己那一对小豆粒的眼,似乎在仔细观察下,一个倒霉的会不会轮到自己。

    不会了,一只就可以了。

    谢知法将手中的鸡朝范云扬了扬:“你杀还是我杀?”

    范云笑道:“我来。”

    范云从谢知法的手里接过鸡,两手将鸡翅膀拢在一起,往后收了收,掐稳了鸡翅膀,然后又把鸡头往后面用力一按,大拇指按住鸡嘴。

    他手中的那只三黄鸡,本来睁着的眼瞬间闭上了。

    它也知道,自己此命休矣。

    这时,李慧霞看到谢知法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小篱笆,里面种了一些香菜,小葱,还有一些青菜,她就走了进去。

    “扯点香菜和小葱,等一下放在鸡里面一起烫着吃,哎,你们家里,这边还种了好多青菜呀,哦,油麻菜,我们掐点油麻菜,等下烫着吃,好不好?”

    可以的,没问题,掐吧。

    唐若和王艳也跟了进去。

    三个女同志在谢知法家的菜园子里掐青菜的掐青菜,拔小葱的拔小葱,着实体验了一把农田生活。

    农家乐。

    乐农家。

    拔完了这些菜与葱,三个女人又叽叽喳喳笑着,一起走到谢知法家院子里,靠南面的那个压水机下。

    王艳压水。

    李慧霞洗菜,唐若走回屋里去找装菜的篮子。

    这时,水烧开了,可以烫鸡了。

    动手动手。

    一起动手。

    谢知法拿了一把火钳子和一只桶出来,将鸡丢到里面,然后将开水倒进去,拿着铁钳夹着那只鸡反来覆去烫了烫,最后,又把那只鸡从桶里面夹了出来,一直夹到了压水机旁边。

    压水机这边很干净,都是水泥地。

    谢知法就把它直接扔在了地上,范云也跟了过来,两个人面对面蹲着,开始拔毛。

    速度很快。

    三下五除二,那只半个小时之前还活蹦乱跳的三黄鸡,不到几分钟就被他俩处理成了白条鸡。

    再过半小时。

    估计就可以出锅了。

    因为。

    范云拔毛的时候发现了:“老谢,这鸡还很嫩哎,等下煮的时候不要煮时间太长了,稍微煮一煮就可以吃了,按理说,水只要开锅,就可以吃了。

    如果煮时间太久的话,把皮子什么的都煮烂了,味道就不好了。

    你们家的鸡应该是养了还没多长时间来着,全部都是嫩鸡,你看看这个鸡爪子,这个鸡爪子的这层硬皮……

    你看,还很软的,鸡嘴上面这层硬壳也是,也很软。”

    范云眼力不错。

    谢知法点点头,表示同意范云的判断。

    “是没多长时间,应该养了半年多了吧,大概就那个样子吧,具体我还真没注意,这个,只有我妈才知道。

    但是,我感觉好像应该就是春节的时候买的鸡苗吧……

    是的,好像我记得过完年的时候,一不小心还被我踩死了一只,那天,我好像准备打炮仗。

    对,那天是元宵节,元宵节打炮仗。”

    谢知法记性挺好。

    怪不得他科目一考试能考一百分。

    好吧。

    鸡已经处理好了。

    现在。

    可以上锅煮了。

    确实像范云说的,开锅就熟。

    水开之后,范云伸手捏了一块鸡肉尝了尝,感觉差不多了。

    “可以了,这个鸡不能煮时间太长了,可以吃了。

    这个鸡肉现在正好,又香又嫩特别好吃,哎,老谢,你们家这个鸡真的是……非常好!”

    那当然了。

    正宗乡下走地鸡。

    因为下午大家都还要练车,所以中午就不喝酒了,谢知法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还有两瓶饮料,全是可乐,于是就把那两瓶冰冻的可乐拿了出来,笑着对大家道:“来来来,兄弟姐妹,喝可乐啊,喝饮料,咱们下午都还要练车,酒咱们就不喝了,嗯,就喝点可乐吧,好不好?”

    好。

    喝什么都行。

    对于唐若范云,李慧霞和王艳这几个人来说,今天中午的这一顿饭,实在是太叨扰老谢了。

    李慧霞举着手中的可乐杯:“来老谢,来范云,唐若……

    呃,王艳,咱们大家一起喝一杯好不好?咱们以可乐代酒啊,谢谢老谢的招待,也预祝咱们的科目三,大家全部都能一把通过,好不好?

    都考100分。”

    说的好。

    全部一把过,全考一百分。

    几个人同时举起了可乐杯,一起碰了碰,然后大家仰脖,一饮而尽。

    都是年轻人,都挺熟了,不用客气,想吃什么,自己用筷子夹就可以了,都很随便。

    所以说,今天中午这顿饭,所有的人都吃得很开心。

    开心的另一个原因,是谢知法家里面就他一个人,他的爸爸妈妈并没有在家,如果说谢知法的老爸老妈在家的话,那么范云唐若他们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吃完了饭,几个女孩子帮着谢知法收拾了餐具,大家又稍微坐了那么一小会,就相跟着出了谢知法家,来到了训练场。

    范云走到小卖店,买了一大堆饮料。

    几瓶矿泉水,几瓶王老吉。

    今天中午在人家谢知法家里吃的饭,已经不好意思了,所以,范云很识趣的买了这些饮料。

    唐若没有说什么。

    唐若觉得他做的对。

    如果没有范云在场,只是唐若她们三个女的跟着谢知法一个大男人吃的话,那么谢知法无论杀几只鸡都没什么。

    但是。

    现在关键还有一个范云,所以说,吃完了人家的鸡,范云买几瓶水大家一起喝,也是应该的。

    做人就是这样子的,要有来有往。

    你来我往,这才叫来往。

    如果别人光是往你家来,而你一点不往别人家去的话,那么,这样的来往,用不了两回三回就断了。

    像这种情况下,沾光的都是女孩子,男孩子多多少少是要吃点亏的。

    没什么。

    男人嘛!就应该大气一点。

    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不要把钱看得太重,斤斤计较,那样就没意思了。

    范云从小卖店里面跑出来,在那一袋子水提到大家面前笑道:“来来来,喝饮料,喝水啊,喜欢喝矿泉水的就喝矿泉水,喜欢王老吉的就喝王老吉啊,不要客气。”

第226章 相约水上乐园

    没人跟他客气。

    几只手同时伸过来。

    范云看见他们的教练在前面不远处,于是拿起一瓶王老吉走了过去:“朱教练,喝水。”

    朱教练也不客气。

    他连墨镜也没有摘,只是冲范云点了点头,就把那瓶王老吉接了过去。

    对嘛。

    教练就要有教练的范,就要酷一点。

    朱教练喝了一口水,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问范云:“那个谁啊,那个范云……你是叫范云是吧,嗯,你们感觉现在练的怎么样啊?熟了没有啊?那个……整个流程,考试的流程都已经明白了没有?”

    范云点点头:“明白了,教练,我们都是按你教的做的,你放心。”

    教练放心?

    真的?

    朱教练微微低了低头,墨镜里,他到底是一种什么表情和眼光,范云也看不出来:“嗯,行,去吧,好好练啊,注意安全,一定要按照我教你们的动作要领来。”

    明白。

    懂。

    真练的时候。

    练不了几把。

    每个人轮上三四把,太阳就已经西斜至将要落山了。

    躲呀躲呀躲猫猫,躲到山里藏猫猫。

    太阳准备躲起来了。

    李惠霞感慨地对唐若道:“日子真好过呀,一天练不了几把,你看看,又该结束了。”

    唐若笑道:“急什么呀,咱们慢慢练呗,什么时候练会什么时候考试,你说是不是啊?

    反正又不烧你的汽油,你担心什么呀?”

    这话说的。

    就算不烧李惠霞的汽油,那也耽误她的工呀。

    范云看着漫天的红霞,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胸前的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打靶归来》。

    他不光是想,还哼哼了出来。

    他是吹着口哨哼哼的。

    就是那种专门用来调戏女孩子,二流子一样的口哨。

    唐若“咯咯”笑着,在他的腰间掐了一把。

    就在这个时候,朱教练走到了车边:“来来来来,大家都过来一下啊,嗯,我告诉大家一个事情啊,我们这样安排一下……”

    什么事?

    大家一个个赶忙走到朱教练的面前围拢起来,竖起耳朵听朱教练发话。

    “咱们现在训练任务要加强一下,啊,大家明天早来一点,然后下午晚走一点,争取每天都多练两把。

    因为下星期三有一次考试,科目三的考试,我准备安排咱们这批学员参加,大家好好练,就按照我平常教大家的那个动作要领去练……

    现在大家练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懂不知道的地方,嗯,可以在这里问我啊,我给大家解释一下。”

    这么快就考试了?

    值得怀疑,就他们这些人的水平能通过吗?

    首先。

    王艳就表示了自己的怀疑:“教练,下个星期三考试的话太紧了吧,都没几天了,我们都还没怎么练太久呢。”

    朱教练没答她的话。

    朱教练看了看围在自己身边的学员,朗声道:“嗯,反正呢,明天大家都早点来啊,从明天开始,我就跟大家的车。

    咱们都抓紧一点,用心一点,好好地练。

    其实,再有三四天的时间,我跟你们说,大家都可以练得很好了,要有信心。

    只要按我教得练,绝对没错的,嗯,大家都知道……

    你看看你们现在开的这个车速,其实是很慢的,有大把的时间给大家随时调整自己的车辆,咱们这个怠速都是调好的,咱们不要求速度,只要求稳,呃,一定要稳,知道吧。

    懂吗?”

    范云眨眨眼。

    谢知法也眨眨眼。

    三个女孩子也跟着一起眨起了眼,表示听懂了,听明白了朱教练的话了。

    如果非要赶着鸭子上架的话,那么鸭子也只好努努力了,对不对?

    其实,范云通过几天的练习,觉得自己已经很有把握了,小意思。

    正如教练所言,车速又不快,随时可以调整自己的车辆,有大把的时间反应。

    关键是细节,考科目三,细节一定要注意,每一个动作都要做到位,一个动作做不到位,就会被扣分,这是最主要的。

    比如说,通过路口,通过学校,通过村庄。

    每一个点都需要停车,然后重新起步,这是绝对不能忘的,一旦忘了,那就会被扣分。

    这就是日常的训练养成,细节问题。

    既然教练发话了,那还能怎么办呢?那就大家加油呗,其实早点考,也不是什么坏事。

    早考早利索。

    不然的话。

    心里面总记着还有这回事,早考完了,把驾驶本拿到手了,就去了一桩事,剩下的就是自己买车,然后实际操练了。

    朱教练道:“那就这样了,行了,都散了吧,嗯,这个车你们不要开了,应该没什么油了,我现在去加油,我把油箱加满啊,明天你们都记得早点来,呃,咱们这两天都突击一下。”

    行。

    突击。

    明天早点来。

    那么。

    就长话短说。

    第二天。

    这帮人一个个都早来了,大家加油努力练了一整天。

    第三天又是如此。

    第四天还是这样。

    第五天又练了一整天………

    该考试了。

    这期间。

    唐若每天都来了。

    范云跟别人换了两天假。

    没办法,毕竟这个事情还是重要的,这个科目三不像是考理论,他可以拿着一本书在岗位上偷懒去看,这个,必须要真刀实枪的来练。

    考试的时候,范云居然第一个上场。

    第一个就是他的名字,奇怪了。

    其实第一个好呀,第一个有优势。

    第一台考试的车辆,因为前面没有考试的车,所以,可以丝毫不受别人干扰,大胆放心往前开。

    考科目三最怕考试的后车与前车之间的距离挨得太近了,然后,前车突然间因为做错了动作被坐在副驾驶上面的考官一脚踩死了刹车,然后后车来不及反应,就猛打方向,那就麻烦了。

    因为前车下课,而导致后车也跟着下课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

    范云慢慢悠悠,按照动作要领把所有该做的都做完了,驾驶车辆走到了路上,一直走到拐弯处又倒回来,然后保持速度,把车子开到了停车点。

    下来之后。

    九十分。

    原来,他最后开到终点停车的时候,因为右侧的车身和边线的距离过宽,导致扣了十分,万幸,他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出现纰漏,不然的话他就直接下课了,这一把不合格。

    范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抿着嘴笑了,九十分就代表通过了。

    唐若笑着对他道:“你不是吹牛说你能考一百分的吗?

    为什么只考了九十分呀?呀呀呀,为什么呀?”

    范云挠了挠后脑勺,狡辩道:“失误失误,因为当时我记得教练教我们的时候,没有说最后停车的时候,车身与边线,一定不能超过多宽的距离。”

    唐若鄙视了他:“瞎说八道,人家教练明明就说了,停车的时候车身和边线之间最大不能超过三十公分,最好是保持在二十公分和三十公分之间,知不知道?”

    范云眨眨眼:“是么?真的么?我怎么不记得了。”

    无所谓了。

    考都考过了。

    合格就好,现在又不是让他秀车技的时候。

    等到前面又考过了三四个人之后,才轮到唐若。

    唐若上车之前,冲范云挥了挥拳头,鼓了鼓腮帮。

    看她的意思似乎是说,如果说我考砸了,那么,下来一定要捶你,揍死你。

    唐若没有考砸。

    唐若考了个一百分。

    当她将车子缓缓驶回终点停她,看到打出一百分的满分之时,高兴得脸都红了。

    唐若解开安全带,走下车来,兴奋地握住了范云的手:“呵呵,我这次又考了个一百分,我已经考了三个一百分了。”

    太厉害了。

    确实,唐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呵呵。

    这些都是硬指标,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

    考完了试。

    应该好好的庆祝。

    谢知法和李惠霞也都考了一百分,王艳考了九十分,全员通过,他们这一个队的成绩不错。

    国际惯例,考完了试,几个学员凑钱,请教练在饭店里面搓了一顿。

    剩下的就简单了,剩下的是科目四,科目四好考。

    考完科目四,就可以拿驾照了,拿了驾照就可以真正的开车了。

    范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开他们队里的那辆执法车了。

    应该说他想考这个驾照,与他想开队里的执法车,多多少少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因为那台车不要钱呀,免费的,油也是免费的,车也是免费的,随便他开呀。

    吃完了饭。

    天都黑下来了。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慢慢摇回到城中,感觉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于是两个人就在老广场下了车,刚吃完饭,逛逛街,压压马路溜达溜达。

    肩并肩。

    手牵手。

    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随便走走,两个人顺着人行道,慢慢悠悠往前走。

    走到一个小饰品店前,唐若停下了脚步:“哎,这个店里面的东西感觉挺不错的,进去看一看,好不好?”

    那就进去看看呗。

    范云跟在唐若的旁边,在里面转了一圈,倘若也没有相中什么特别要买的东西,最后转来转去买了一包扎头绳。

    扎头绳并不是她一个人用,马雪莹也用。

    她给马雪莹扎那种各种样式的小辫子的时候,就会用到扎头绳。

    唐若挑了一包黑颜色的,一包五彩色的,扎头绳不贵,很便宜,便宜地超乎想象。

    付钱。

    走人。

    走出了这家小店,范云揽着唐若的腰,对她笑道:“等过两天我休息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乐满地玩吧,去水上乐园玩,现在天气这么热,去那里玩正好。

    乐满地里的水上项目很多,像什么急流冲浪啊,大海螺呀,很好玩的,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了。

    唐若兴奋地眨眨眼睛,点了点头:“好呀,好呀,什么时候去啊?”

    “下个星期吧,下个星期六,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行,好的。”唐若调皮地晃了晃脑袋。

    范云满眼都是爱意,伸手揪了揪唐若后面的两条小辫子。

    唐若“咯咯”一笑:“大哥,请你自重,不要动手动脚的,好不好?”

    哈哈。

    大哥。

    范云可不正是个大哥么。

    范云侧身看了看唐若,看着她那张面若朝霞,妩媚动人的脸,越看越想看,越看心里越美,于是,他趁唐若不注意,偷偷的伸过头去“吧嗒”一下,在唐若的脸上重重亲了一下。

    刚才唐若还让他不要动手动脚,现在,他居然动上嘴了。

    范云的脸皮。

    实在是够厚的。

    唐若歪着脑袋,斜了斜眼睛,白了他一眼:“矜持,矜持!

    能不能注意一下你自己的个人形象啊?

    走在大街上,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好不好呀?”

    范云笑着把脸凑了过来。

    看来。

    他这是想挨巴掌的节奏。

    他既然那么想挨打,那么唐若就满足他好了,于是伸出小手在范云的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

    他们两个人的动作,落在旁边站在店门口的一个服务员小妹的眼里,哪里是什么卿卿我我呀,简直就是让那个小妹觉得十分可耻的打情骂俏。

    拜托。

    请不要教坏小朋友。

    就连那个服装店门口的音箱也十分生气,大声吼了起来:“分手总是在雨天……”

    莫非?

    这只音箱并不看好范云与唐若的爱情吗?

    它懂什么。

    没有灵魂的东西。

    就算是它学着人的声音在门口从早喊到晚,从天荒喊到地老,它也变不成一个人。

    不过也很难说,看它以什么样的方式变成人了。

    如果说它落在某些作家的手里,说不定会把它写成一个穿越者的躯壳,借尸还魂,那样的话,它可真的就活了,真的就变成人了。

    不过。

    此时。

    这只音响看上去似乎十分妒忌范云和唐若的爱情,妒忌得简直都要发疯了。

    所以它才拼命的喊着:“分手总是在雨天,你走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世界这么孤单……”

    为什么?

    它为什么要这样喊?

    范云才不管那个破音箱和那个妒忌他们的小妹呢,在范云的心中,感觉好像周围的男人都在妒忌他一样,而他,则感觉自己就是整条街上的焦点。

    错。

    那绝不是因为他是焦点,而是因为,他的身上笼罩着唐若的光环。

第227章 唐若练习电脑

    话说。

    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多么幸福的事呀。

    在这个2001年的夏日,这个萤火虫打着小灯笼四处跳着欢快舞步的夜晚。

    范云。

    与唐若牵着手走在南国的小城中,心中,温馨无限。

    …………………………

    第二天。

    若华大清早站在门口,瞅着她家和华华家相邻的房檐角落里那只空着的燕巢怔怔出神。

    一开始的时候,谁也没注意,那儿什么时候有了一个燕巢的,只记得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里,杉杉叔叔回来了,正扶着墙看唐若种的那些花花草草时,忽然觉得天下掉下了一点东西落在他已经谢了一些头发的脑袋瓜上,杉杉叔叔就抬起头看,就被他发现了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搬来正在那里忙忙碌碌的燕子夫妻。

    它们不知道从哪儿把家搬到这里来了。

    彼时,燕子夫妻正忙着安新家盖新房呐。

    唐若妈闻声出来,忙招手把杉杉叫到一边,生怕惊动了这对忙着筑巢的小精灵,它们可是有灵性的动物,燕子代表的是吉祥、是安宁,这一对可爱的小夫妻就在这儿安家住下来了,给唐若妈和华华家添了一对共同的邻居。

    “不知大厦许栖无、频已衔泥到座隅,曾与佳人并头语、几回抛却绣工夫!”

    这一对美丽的燕儿,不但经常叽叽喳喳和唐若并头而语,后来干脆又帮她添了另一位邻居——一只可爱的燕宝宝。

    它们夫妻俩,团团转着去捉虫子回来喂燕宝宝,和人间小夫妻精心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模一样的辛苦。燕宝宝扑闪着稚嫩的翅膀,喳喳叫着接过父母口对口哺来美味的虫子,其实,它和哇哇大哭着边哭边将慌乱的年轻妈妈撩衫送来的瓶瓶含在口中,一边大口大口吮吸的幼儿又有何分别呢?

    这燕儿,其实是至情至性的小生灵。

    为了幼儿,它们是绝对的不辞劳苦,毫无怠意。

    它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把宝宝养大。

    等雏燕渐渐长大羽翼丰满之后,终于有一天,在燕子夫妻的鼓励下小燕展开它尚带着一丝稚嫩的翅膀,摆动漂亮的尾巴轻轻一剪,它已经和父母一样飞在湖水倒映的天空中了!

    唐若经常站在不远处静静看那一对燕儿夫妻忙碌,看着它们冬去春又回,心中思量着它们是否也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呢?

    此时春去夏来、万物生机盎然,燕儿夫妇带着宝宝早早就出去觅食啦。

    这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那一对燕子夫妻回来了。

    它们真是精灵一样的小动物,所以,请不要伤害它们,请保护这些为人类辛勤捉害虫的小天使,它们是人类的朋友,请大家尽心尽力。

    起码。

    不要去伤害它们。

    唐若看着飞入燕巢的燕子,想着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如小燕儿一样,告别父母、嫁作人妻,去辛勤地操持自己的小家,生儿育女,这是她的宿命、也是天下女子的宿命!

    可是。

    那一个斜风细雨中远远而来的可是他么?

    那藏在红桃绿柳之中若隐若现的可是他么?

    是范云吗?

    唐若的眼前有一点点模糊,她竟然伤感的流泪了。

    看她的小模样。

    正是。

    ……吟古韵,问新愁。有何求。斜阳芳草,一曲阳关,分付眉头……

    若华轻轻拭去腮边的泪珠,倒为自己的多愁善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那对燕子才进巢里,又飞了出去。

    唐若的心,倒被它们的忙碌带得活泼起来,那一丝丝淡淡的惆怅和忧伤也和蒲公英白白的花儿一样,一阵轻风吹过,轻盈的飞向天空,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背起包包。

    出门。

    唐若今天没事,就直接去了公司。

    湘琴一个人在前台,唐若扯了扯板凳与她并肩坐了,两个女孩子叽叽咕咕的磨牙儿玩。

    湘琴扯过一张报纸,指着上面一则有奖征集广告词的信息给唐若看:“唐若,这有个广告征集,资金五千块,你试试?”

    唐若正闲得没事做,就接过来仔细看看,原来是一家叫澳派的橱柜公司在征集该公司的广告宣传语,上写一旦采用奖金五千,入围五百等等。

    那就试试呗,

    唐若边琢磨边拿来纸笔划拉着,后来写出一条:有家、有爱、有澳派。

    湘琴连声赞好,她兴冲冲走到样下,去邮箱里投了稿,回来高兴的说如果万一中奖,奖金一人一半,唐若笑着刮刮她鼻子:“财迷!”

    这事随后也就忘了。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后,电视上的超级明星蒋美丽就开始天天有家有爱有澳派了。

    唐若和湘琴一碰头,觉得这事不对呀。

    怎么广告词录用了,奖金却没见着?

    后来两人打电话到该公司客服去问,电话中传来的是福尔摩斯密码一样的电流声。

    没有人声。

    唐若和湘琴讨论半天后得出了以下三种可能性:

    一、该广告词亦有他人创出且投递在自己之前。

    二、该广告词被该公司负责该计划的有关工作人员剽窃私吞了。

    三、该公司纯属流氓公司。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最少应该来个电话发个安慰奖吧,又不是没留联系方式。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这种事情时间久了无法考评剽窃的嫌犯和前因后果,她俩只会投稿又没有什么证据——但那个卑鄙的剽窃人必是该公司具有拆信审阅权的员工无疑。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她们只能送该公司一句国骂罢了!

    到了后来,俩女孩子越看那广告越来气,钱其实并不多只不过几千块而已,至于吗?

    关键是,自家的孩子被别人抱走了,还愣说是他家亲生的让人来气。

    奸商!十足的奸商!绝不会买他们的一点东西,让他们天天有家、有爱、倒闭快去吧!“迟早会倒闭!”湘琴骂道(当然,这是后话)。

    此时的唐若,为了奖励跑腿勤快的湘琴,去楼下商店买了几包市面上刚出现的全州湘山小鱼仔,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不一会就把那些又香又辣的小鱼干消灭干净了,香。

    辣得香。

    今天前台事情不多,绝大部分活都让湘琴一个人干了,唐若没有什么事,就在那里练习电脑。

    一开始,自然是练习最基本的打字。

    那个五笔字根,唐若本来已经背得很熟了的,可是,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在学车,所以说差不多又忘了。

    所以唐若先捡起那本五笔字根来,认认真真的背了两遍。

    还行。

    背了一阵子后,唐若开始练习打字,一开始当然是毫无速度可言的,只要能对就可以了。

    非常慢。

    平均一分钟也是打十个字左右吧。

    湘琴的速度很快,湘琴现在已经练得盲打,可以达到六七十个了。

    打字也是个熟练工种,关键是要天天练,经常练的话,手就会越来越熟练。

    唐若坐在电脑前,打了一阵子字。

    打着打着,打累了之后,她突然想起了那天范云帮她申请的扣扣号码。

    点开。

    登录。

    她的好友栏空荡荡的,只有范云一个人。

    唐若落伍了呀,对于这种先进的高科技东西居然都不会用,不应该呀。

    唐若加的第二个好友是湘琴。

    加完了湘琴之后,她开始慢慢的研究qq的功能。

    光是打字的话,实在是让人觉得十分枯燥,所以,对于唐若扔下了练习打字,开始研究qq的这种行为,湘琴表示理解。

    湘琴笑的对唐若道:“……看到了吧,你如果想加别人为好友的话,首先你要知道别人的qq号码。

    然后呢,在有个圆圈的这里,一个放大镜这里,你把对方的qq号码输进去,全部要输,对……不能错。

    输进去之后,点确认,点搜索,然后对方就出来了。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发信息过去请求添加好友。

    如果说对方没有设置验证信息的话,那就直接就可以添加。

    如果说对方要是添加了验证那个步骤的话,那你就要等对方确认,对方那边只要确认了,你们两个人就成了好友了。”

    有点小复杂。

    唐若尚可理解。

    可惜的是,她现在想添加,也不知道添加谁。

    范云她已经添加了。

    湘琴也已经添加了。

    唐若想了想,不知道华华有没有扣扣号,于是唐若就打了一个电话给华华问她:“喂,华华,我想问你个事呀,你有没有qq号呀?

    你如果有qq号,我想添加你当好友啊,我在我们公司刚刚登录了我的qq,挺好玩的,真的。”

    华华当然有。

    电话那头,华华把自己的qq号码报给了唐若。

    唐若按照刚才湘琴教自己的步骤,发去了验证信息。

    她有华华的qq号码也没有用,华华家里面又没有电脑,现在华华也没有登陆qq,两个人想用qq聊天也聊不了。

    湘琴笑着对唐若道:“我跟你说,qq的功能很强大的,不光是可以发信息,而且还有语音和视频功能的。

    因为咱们公司前台的这个电脑没有配音箱,你知不知道?

    如果说要是配一个麦的话,再配上一个视频头,你就可以跟别人用视频和语音聊天。

    那样的话,两个人就跟当着面聊天差不多,你可以看得到我,我可以看得到你。”

    是嘛?

    还有这个功能?

    唐若心想,如果这样说的话,那还打什么电话呀?

    两个人开启qq,既可以看得到人,又能听得到说话,不是比打电话强多了吗?

    那是。

    唐若坐在电脑前,鼓捣了一会自己的qq,也没有鼓捣出什么名堂来,反正就是东点一下,西点一下的,随便乱看。

    这个时候。

    电工小吴从外面回来了。

    他的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不是锤子。

    也不是扳手。

    更不是电笔。

    而是一只四四方方十分漂亮的纸盒子,纸盒子上印着的是彩色的绸带和巧克力图案,原来,小吴拿的是一盒巧克力。

    这个,必须要打劫呀!巧克力什么的,女孩子最爱了。

    于是。

    在唐若和湘琴嘻嘻哈哈的玩笑声中,小吴乖乖地将那盒巧克力放在了前台的桌面上。

    湘琴一边拿着一颗巧克力,剥去纸放进嘴巴里,一边笑道:“小吴老实交代,你买这盒巧克力是给谁买的?

    是不是给我们唐若买的,嗯?从实招来。”

    唐若一撇嘴:“瞎说,湘琴,我看小吴的巧克力是给你买的吧,你老实交代,和小吴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小吴的……”

    后面的半截话,唐若没有说下去。

    湘琴过来挠唐若:“胡说八道什么呀,这个你要问一下,小吴到底是买给谁的了,但是,不管买给谁的,反正他不是买给我的。”

    小吴伸出右手的拇指和中指,挠了挠他那两根细细长长如同女孩子一样的眉毛,同时是憨笑的:“也不是专门买给谁的好不好?

    我就是刚才在超市的时候买东西,想买一把牙刷和牙膏,看见了这个巧克力盒子很漂亮,再加上它本身又打折,所以就顺便买了一盒,你们不要想多了。”

    湘琴伸出手指点着小吴:“好呀,小吴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跑到外面去逛超市……”

    小吴感觉自己说漏了嘴,赶紧双手合十:“小点声,小点声,不要让唐小英听见了,让她听见了的话就麻烦了。”

    这时。

    唐小英办公室的门打开了。

    “喂,小吴,来来,来我办公室,快点快点,我正好有事找你呢,快点过来。”

    小吴一咧嘴。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他赶紧一边大声嚷嚷着:“好的,主任,来了来了来了。”

    一边屁颠屁颠的从前台转过身去,大步朝唐小英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呵呵。

    至于他刚刚买的这一盒巧克力嘛,本来数量就不多,此时被唐若和湘琴两个人,你一颗我一颗,吃的只剩一半了。

    少吃点甜食。

    妹妹们。

    甜食吃多了,会生蛀牙滴!

    唐若觉得那个巧克力的包装盒挺漂亮,如果拿来装一些她的什么小发卡之类的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倒是挺不错的。

    可惜。

    巧克力没有吃完。

    于是唐若就对湘琴道:“湘琴,你看这个纸盒子挺漂亮的,拿来装东西的话肯定很好。”

    湘琴对那个盒子不感兴趣,她只对巧克力感兴趣,她才不会干那种买椟还珠的事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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