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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68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范云回到城里,苦逼的去饭堂吃了大锅饭。

    因为他发信息给唐若的时候,唐若回他道:“晚上我在家里吃饭,就不去我们公司了,你自己搞定吧,想你哦!”

    行吧,那就自己搞定吧。

    范云端着一个不锈钢的餐盘,对打菜的圆脸张姐陪送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不送不行啊!

    不送的话,张姐的手就会发抖,一勺子菜中,如果说万一有那么几块范云很想吃的肉,结果却被她三抖两抖就把肉给抖掉了,那么对于范云来说,就实在是太遗憾了。

    他已经观察张姐很久了。

    他发现张姐打菜的时候手会经常疟疾性发作,会抖的。

    也是时好坏的。

    比如说。

    有好几回。

    范云就发现张姐在给杨宗玮杨大队长打菜的时候,舀给杨大队的那些肉啊,鸡呀,鱼呀,明显的要比他们这些小兵仔仔的,多的多的多。

    这时候张姐的手是好的,是不抖的。

    张姐在给荣建班长和老魏班长几个班长打饭的时候,里面的干货也比范云他们这些小兵的要多,手也是不抖的。

    而给他打饭的时候,张姐的手有意无意,总是会在那里颤巍巍的抖几下。

    这证明。

    张姐也是偏心的。

    她的偏心,还会波及到圆脸霍立和疤头张金成身上,因为这两个人很会拍她的马屁,所以她打给这两个人的饭菜,份量上也明显的比范云的要多一些。

    本来。

    对于范云来说,杨姐无论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他难得在这个饭堂吃一顿饭,但是他的心里不服气,不舒服。

    不舒服,不服气,也没有什么用,他总不可能指手画脚对着张姐要求他必须给自己打那些他亲手指定的菜吧。

    他总不可能说:“喂,张姐,我要那些肉,我要那些蛋,我要那些鸡,我要那些鱼……”

    巴拉巴拉巴拉,说上一大堆。

    没什么用。

    所以,范云就只能来软的喽。

    笑一笑。

    多冲张姐笑一笑不就好了吗?笑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主动的给范云加菜为止。

    笑还是有效的。

    虽然说张姐并没有给范云加菜,但是,起码后来在给范云打菜的时候,她的手抖的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这样。

    范云就舒服了一些。

    心里舒服了,也只是心里舒服了,不代表饭菜好吃。

    张姐的手艺比起杨姐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张姐的手艺,说句实话,给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杨姐提鞋也不配呀。

    张姐的水平,大概只能和外面那些快餐店炒菜师傅的水平相当,而杨姐——杨姐的水平,如果说真的要去考级的话,目前来说起码能达到星级酒店里的特一级厨师标准,并且她的水平还应该有不小的进步和上升空间。

    范云打好饭菜,坐回桌边。

    他看了看那一碗清汤寡水的紫菜蛋花汤,皱了皱眉头,不过他皱眉的时候,是背对着张姐的。

    他当然不能当着张姐的面皱眉,对不对?当着张姐的面皱眉,那不是明显的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

    那……

    范云端起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一股浓浓的味精味,哎,加什么味精啊,本来紫菜就含有谷氨基酸。

    唉,这个张姐,生怕她炒的每一个菜都不够鲜,什么菜她都想加一点味精进去,哪怕是炒个青菜,她都想加点味精。

    烦人。

    看着这一碗紫菜蛋花汤,范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不由得想起了一首唐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可不是嘛,汤里面那仅有的一团鸡蛋白,可不正像西岭上面的千秋雪吗?

    而那一块张姐打蛋的时候不小心打到锅里的鸡蛋皮,可不正像东吴的万里船么?

    范云“嘘嘘嘘”吹着气。

    大有将那只鸡蛋皮一鼓作气吹成长江破浪须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架势。

    唉,无所谓了,汤烧开就好,喝了不拉肚子就可以了。

    对于张姐做的菜,标准与要求不能太高。

    毕竟。

    她只负责做菜,而不负责采购,是搞不到什么外快的。

    搞不到外快的人,能把菜做干净做熟就可以了。

    范云夹起冬菇炒鸡肉里面的一块冬菇,放到嘴巴里面嚼了嚼,这块冬菇还可以,挺有嚼头,最起码,比范云的牙齿要软上那么一点点。

    他又夹起一块鸡肉。

    看上去。

    这块鸡肉那么的像肋骨。

    “鸡肋,鸡肋!”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饭堂里面炒的这些鸡肉,总是只见到一些头啊爪呀,鸡肋呀那些东西,而难得看到一点点肉呢?

    那些鸡肉呢?

    难道饭堂里面买回来的这些鸡,都是不长肉的么?

    范云过分了啊。

    不花钱的饭菜,他还挑三拣四。

    年轻人吃什么肉啊?没事的时候多吃点青菜不好吗?肉吃多了尿酸会高的,尿酸高了脚会痛的,不懂啊!

    傻。

    于是范云就夹起旁边的另外一份青菜,尝了尝。

    马马虎虎吧。

    还凑合。

    起码没放味精。

    范云觉得,比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菜来说,他们这个饭堂的饭菜质量,实在是太差了。

    事实证明。

    金灵渠广告公司江总。

    江晔的标准与要求还是挺高的,虽然他一年也难得回来这个小小的县城吃上一顿饭,但是当初这个公司成立之时,在搞这个饭堂的时候,江晔就对唐小兰说了:“不管怎么样,饭堂一定要搞好,要让大家吃饱吃好。”

    唐小兰还有点奇怪,为什么江总这么重视关心员工的生活?

    江晔道:“让他们吃饱吃好,在后勤方面保障好了,那么,那些员工就能感受到公司对他们人性化的关怀,特别是那些业务员们,当他们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业务,又渴又累的时候,能够回到公司的饭堂里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相信那种归属感绝对会让他们感觉到公司对他们是相当关心爱护的,所以说,我跟你说唐小兰,你一定要让唐小英把饭堂搞好。”

    江晔的一席话,让唐小兰瞬间十分佩服他,老总就是老总,老总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

    老总不是谁都能当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

    如果范云知道的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老总金铂利的选人用人标准是什么样的?那么他一定会更加大跌眼镜的。

    金铂利的用人标准是。

    男员工要帅,女员工要漂亮,文化学历低?没关系!什么东西都不懂?没关系!

    这些都可以手把手的教。

    但是招上来的员工一定要赏心悦目,一定要让人看着舒服,一定要顺眼。

    按照他的标准。

    人事部招上来的那些员工们,男的,绝大部分都是帅哥,女的,绝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去他这个融资公司倒颇像是一个公关公司。

    差不多吧。

    反正他这个融资公司,好多业务确实也是需要公关的。

    就连金铂利公司的清洁工,和饭堂里面做饭的炊事员,人事部也清一色聘请的都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同志。

    金铂利人前常常说:“我们公司一定要年轻化,年轻人朝气蓬勃,做起事情来头脑灵活,反应迅速……”

    人后,他却是这样对人事主管说的:“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求你招工的时候,男的尽量要招帅的,女的尽量要招漂亮的,懂吗?知道为什么吗?”

    人事主管摇摇头。

    金铂利一笑:“……比如说,我们在干工作时看见了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在饭堂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做饭的阿姨,如果看到这些我们花钱招来的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一个个丑不拉叽的,那么,我们上起班来还有心情吗?我们吃起饭来还有胃口吗?你说对不对?”

    人事主管深以为然。

    她觉得金总的话十分有道理。

    反正工资又不用她开,既然金总让她招帅哥美女,那么,她何不按照金总的心意只招帅哥美女进来呢?

    特别是帅哥,作为美女的她,也是喜欢看帅哥的呀!

    所以。

    就连有关领导前来金百利的公司视察的时候,也连连夸奖他道:“小金,不错,公司搞得不错,你们公司,都是一些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你们这个团队朝气蓬勃,看上去十分的有进取精神,非常好,

    说实话,就连我跟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年轻了好几岁呢。”

    所以说。

    金铂利公司的待遇,那在这个小城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

    大家都知道。

    金总的公司就连饭堂里面做饭的都是一些美女,不但做出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十分养眼,就连人,也十分的养眼。

    比起金总的饭堂。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又略逊一筹了。

    至于范云他们这个饭堂,那就更不用提了。

    呵呵。

    呵呵。

    范云觉得自己有时候也挺世故的。

    吃着几乎没有一点肉的鸡肉,还要朝做饭的张姐陪着笑脸。

    自己的心里,明明是恨得牙根子痒痒的,恨不得将那些鸡骨头全部塞到张姐的嘴巴里面去,让她尝一尝,她做出来的所谓冬茹炒鸡肉是一个什么滋味。

    而他脸上,却是一脸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带着自己哄自己的模样,似乎那些没有肉的鸡肉就是真正的鸡肉一般,似乎张姐的手艺好的简直是一塌糊涂,似乎张姐就应该被他们这些人捧着,宠着,哄着一般。

    想一想。

    范云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让范云觉得可气的是。

    菜不好吧,证明你做菜的厨师水平不行——忍了!

    但是饭呢?

    张姐煮的饭真难吃。

    人家都说大锅饭好吃,大锅饭香,吃饭要吃大锅饭、小锅菜。

    可是张姐做的这个大锅饭,水平实在是太差了。

    她蒸的饭,十次有九次都是放水放多了,放水放多了,煮出来的饭感觉就好像是外面卖的粘牙的那种年糕,根本不适合范云这种牙口好的年轻人吃,倒挺适合那些已经没有了牙齿,只能用牙龈磨着吃饭的老太太们。

    太差了。

    差评。

    完全差评。

    如果要是给厨房搞一个民意测验或者匿名投票的话,范云一定给张姐投0分,给她一个大鸭蛋尝一尝。

    可是此时。

    范云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地坐在桌子旁,一口一口,硬生生将他那一盘子饭菜吃完了。

    说起来。

    他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不管怎么说,免费的总比花钱的要好嘛,对不对?

    走出了饭堂,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

    范云摸出手机,决定给亲爱的唐若吐槽一下他们这个饭堂的破饭菜:“若若,吃饭了吗?哎,我跟你说,我们单位饭堂的这些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比我们上学的时候,学校饭堂的那个饭菜还要难吃……”

    他的吐槽没有成功。

    唐若并没有回他信息。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棵大树下,抬起脚来,“啪啪啪啪”连着踹了那棵大树十几下。

    反正吃了饭,也是要消化消化的,像范云这样不打人,只踢树,倒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只是。

    被他踢来踢去的那一颗大树,会不会向旁边的同伴吐槽呀:“你看看这个小伙子,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啊?吃完了饭不去外面找妹子,反而没事拿那个臭脚丫子在我身上踢来踢去的,好像我怕他一样,他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还手,我如果想还手的话,一脚能踢死他,信不信?”

    旁边那个和它树龄差不多的同伴安慰道:“算啦算啦,不要生气啦,挠痒也是挠的嘛,你就当他给你挠痒好了,就他那小样,别说踢你这几下子,你就算是让他踢上三天三夜又能怎么样呢?到时候感觉到脚疼的受皮肉之苦的是他又不是你,对不对?像你,皮糙肉厚的根本没什么感觉。”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什么叫我皮糙肉厚的?

    大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的后果就是,此时,树上面啪的一声掉下来了一根树枝子。

    那根树枝子不偏不倚,正好敲在范云的脑门上,把他的脑袋瓜子敲得挺疼。

    范云摸了摸摸脑袋,心想:很奇怪啊,从这么点高的树上面掉下一根树枝子,就打的人脑袋瓜子疼。

    为什么?

    从数万米高的天上掉下来的雨点子,打到人脸上或者头上的时候,反而没那么疼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值得探讨,值得交流。

    范云的这个问题,他的语文老师应该回答不了,他的数学老师应该也回答不了,或许只有他的物理老师才能回答吧?

    并且还必须是继承了牛顿衣钵的物理老师。

    范云捡起砸中他脑袋瓜子的那根树枝子,上面结了一个茧,那个茧里,也不知道藏着什么怪物,也不知道它藏在里面究竟是在渡劫还是在修炼,它如此突兀地从天而降,难道,是想和范云发生一点什么吗?

    是千年等一回吗?

    是真爱吗?

    是缘分吗?

    范云举着那根树枝子,将它平擎在手中,对准远处的一大蓬大喇叭花,“嗖”的一下掷了出去。

    那蓬大喇叭花被他吓得微微一颤。

第169章 唐若去了杭州

    第二天。

    唐若准备送马雪莹去上兴趣班的时候,她发现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

    唐小兰笑眯眯地看着她:“唐若,今天咱们就不带马雪莹去上兴趣班了,等一下我们去桂林,然后我们从桂林坐飞机去杭州,我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

    唐若有点奇怪:“明天马雪莹还要上学呀,我们去了杭州,她不是上不了课了吗?”

    唐小兰笑道:“没关系的,我昨天已经替马雪莹跟她们老师请了假了。

    再过几天,她们幼儿园就放暑假了,我这次回来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然后从杭州去上海,到上海再玩几天,到时候安排人送你们坐飞机回来。

    因为下个月开始,我的工作就比较忙了,没有空陪马雪莹玩了,所以就提前陪她几天。

    ……这几天不上学也没问题的,小孩子……幼儿园嘛,提前几天放暑假也没什么关系的。”

    唐若点点头。

    既然唐小兰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再说了。

    唐小兰说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唐若心里也挺高兴的。

    只是。

    唐若想到要去杭州和上海好些天,这些天不是看不到范云了吗?

    她的心里就有点恋恋不舍,唐若心想,如果说,能够带上范云一起去就好了。

    唐若想着。

    她和范云报名的科目二考试,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考试了,到时候,万一她去了杭州和上海,安排她考试怎么办?

    唐若就发了个信息,把唐小兰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的消息,以及对能不能如期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担心告诉了范云。

    范云就回她:去玩吧,免费去玩怎么不去啊?科目二考试什么时候考都可以的,到时候我跟教练说一下,这个你放心好了。

    那好吧。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道:哎呀!如果能带你一起就好了,我还是想和你一起出去玩。

    范云嘻嘻一笑:去吧去吧,你放心去玩吧,我会想你的,记得到时候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礼物啊。

    哈哈!

    他这个男朋友可倒好,别人都是男朋友给女朋友送礼物,他倒主动问唐若要起礼物来了。

    唐若回他:那好吧,那我就去了啊,你在家里要乖乖的哦,对了,你可以多去练一练车呀,本来你练车的机会就少,平常的时候只顾着陪我了,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的练一练车,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们好一起考试。

    欧了。

    就这样说定了。

    说走就走,唐小兰办事,向来雷厉风行,有钱,有钱办事效率当然高了。

    出门到处等公交车的人,能跟出门一言不合就打的,连价钱都不讲的人能比吗?

    对不对?

    更何况唐小兰打的,不是普通的士,而是飞的。

    唐小兰还给她们这一队大小三个的娘子军,每人准备了一顶印有金灵渠广告公司字样的黄色宽檐遮阳帽,一圈七个大字:桂林山水甲天下。

    唐小兰果然不愧是业务部的顶尖人才,走到哪里都要把广告先打出去。

    只是,她们跑到杭州去旅游,却打出一个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旗号来,是什么意思嘛?是想压着杭州一头吗?

    小心。

    小心杭州人民揍她们。

    飞机就是快,唐若感觉自己本来想打个瞌睡的都没有打,眨眼之间就到了杭州了。

    如果说坐火车的话,那她是完全可以睡上一觉,然后再起来的。

    飞机场的出站口,蚂蚁搬家样,一个个乘客拖着行李走了出去。

    眼尖的唐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举着欢迎金灵渠公司唐小姐牌子的导游——可怜的小姑娘被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导游挤在了一边。

    这个小姑娘叫陈菊菊,是唐小兰在网上联系的兼职导游。

    时代不同了,以前那种只有到门面里才能找到旅行社的方式,现在已经随着计算机的出现而改变,有了多种的选择途径。

    计算机的出现,将要彻底改变一些人的生活了。

    陈菊菊并没有导游证,她还在读职业大专。

    旅游专业的她,做这种私家导游已经大半年了。

    这种向导式导游有种好处,就是不会动不动把游客往商场和土物产摊位上拉。

    当然。

    她报价也稍高,高就高点吧,玩的开心就好了,出来玩就是花钱图开心的嘛!

    唐小兰不差钱。

    酒店陈菊菊也给订好了,就在机场旁边不远的七天假日连锁酒店,verygood。

    到了酒店,安顿好房间,放下行李,陈菊菊带着唐若等三人直奔景点而来。

    西湖——广西人民来了,请隆重的欢迎和接待。

    不过。

    陈菊菊并没带她们去西湖。

    陈菊菊说了:“今天只能半日游,时间有点短,游西湖的话不太充裕。

    你们看看表。

    这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去了西湖,也游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还是带你们去灵隐寺那边先玩一下吧。”

    唐若觉得陈菊菊不错,又敬业又善解人意。

    那就去灵隐寺吧。

    到了灵隐寺。

    果然,传说中的景致确实不一般。

    气势恢宏,佛祖宝相庄严的大殿中,有好多游客正拍照的拍照、留影的留影。

    唐若眼见一个男游客,只顾举着相机拍照,而没有注意脚下的门槛,马上就要被绊倒了,她刚想出声提醒一下他。

    可惜还是迟了一些,说时迟,那时快。

    那个游客被灵隐寺高高的门槛一下子绊了个大马趴,相机“啪”的一声扔出去老远,摔成了三瓣、机身,电池,与电池盖瞬间散落开来。

    这就有点尴尬了。

    大概是佛祖怪罪他了,进门没有先交香火钱,而是只顾着拍照,于是对他略施小惩。

    那个男游客忙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不过,这里的和尚大师们似乎分外吝啬,把地拖得比他的脸还干净,让他半丝佛土也甭想带走。

    阿弥陀佛。

    罪过罪过。

    那个男游客决定暂时还是不要拍了,因为佛祖已经怪罪他了,再拍下去,恐怕佛祖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

    他却粘上了一位导游小妹,装疯卖傻,几乎寸步不离那个导游小妹左右,不断对这些景点提出各种问题,发表一些见解。

    莫非,他是想考验别人对他厌恶程度?

    考验别人对他无知的表现到底能忍耐多久?

    其实。

    他却不知道。

    包括陈菊菊在内的几个导游小妹,早已经把他划到沐猴而冠的滑稽剧演员队伍中去了。

    说实话。

    如果要是华华在这里的话,恐怕早把大耳刮子甩过去,让他直把杭州作汴州了。

    一个男人家,啰里啰嗦的,真是烦死人了。

    还好。

    他还算有一点点自知之明,对别人的骚扰,也仅限于喋喋不休的自问自答。

    可惜他却不知道。

    旁边的人,早已经拿他当个傻瓜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唐伯虎与祝枝山那样的才子。

    这位老兄在寺中一处花圃前,突然诗兴大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旁边的人听了他这两句非同一般的诗句,倒也瞬间对他刮目相看起来,觉得他可憎的面目,也没先前那么让人讨厌了。

    玩。

    逛。

    陈菊菊带着唐若她们游完天泽楼、仰云楼后,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了:“好累呀姐姐……”

    唐若与唐小兰也一个个捶肩捏腿,想休息一会儿了。

    陈菊菊就去买饮料,她是总管,众人的吃喝拉撒睡全负责,别人只负责玩。

    唐若喝了几口饮料,觉得好饿呀!

    本来也是,这仨人在火车上中午就没吃好,又逛了半天,不饿才怪,陈菊菊笑道:“那好,那就去花房餐厅吃饭吧,怎么样?”

    客随主便。

    菊菊说了算。

    她只管安排。

    唐小兰只管掏钱。

    唐若与马雪莹只管吃喝玩乐。

    花房餐厅。

    笑得面若春花,人比餐厅名字还美的餐厅经理,笑容可掬把以唐小兰为首的几个广西游客带到座位上——杭州人民真热情。

    在这样一间干净整洁的餐厅中愉快的用餐,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宾至如归。

    接待是极其热情滴。

    菜是上的极快滴。

    一会子功夫就齐了,没什么好说的,甭废话,吃呗,大家都饿了!

    吃完了饭,就去逛街,买买买,买完衣服买包包,买完包包买鞋子。

    马雪莹对步行街上的电脑照相很感兴趣,她拉着唐若一连照了十几版大大小小的照片。

    唐若才知道,原来计算机,又叫电脑。

    哈哈,没见识了吧!

    唐若与唐小兰一人一边牵着马雪莹,逛了一阵子夜市,陈菊菊建议早点回去休息,养好了精神明天逛。

    好。

    就按她说的办。

    第二天早上。

    起床。

    洗脸。

    刷牙。

    吃饭。。

    必须吃好一点,吃好一点才有精神去逛景点。

    饭桌上。

    马雪莹挟了一只虾饺皇,三下两下进了肚,接着,又挟一片葱包桧儿。

    这个秦桧,看起来,当年坏事真是做了不少。

    成百上千年了,本地老百姓们,还在用菜名在替他刷存在感。

    看来。

    如果不能流芳千古,那么,遗臭万年倒也不失为能让后人记住自己的一个好法子。

    据说。

    油条也是为了秦桧专门发明的,有些地方的油条,也叫油炸鬼,油炸鬼的名号又是从油炸桧传承而来的。

    不过,唐若觉得这个说法还有待考证。

    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唐若也挟了一片葱包桧儿,别说,入口酥香,还挺不错。

    吃饱喝足。

    去游西湖。

    “水色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这个苏老二,官当的不咋样,诗写的倒真不赖。

    当唐若她们三个人跟着陈菊菊千辛万苦来到断桥时,桥上,早已人挤人,人挨人,全是人。

    这些汗流浃背的游客们,此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在寻找最佳位置,试图摆个最佳姿势,好让亲友为自己留下一张最佳靓照。

    唐若仨人也不例外。

    遥想断桥。

    当日雨中,许仙在此遇见了满巧笑嫣然的白素贞娘子和丫环小青,湖中,雨落如丝似线,舟上,佳人明眸顾盼……

    啧啧啧!

    可恨法海,非要借天地与佛祖之名,拆散一对好夫妻,白素贞是人是妖关他鸟事?

    更何况,白素贞本来夫行善,在这里治病救人,每天捡了一分钱都要交公,看到摔跤的老头老太太赶紧跑上去扶起来,她还是做了不少好人好事的。

    她还是很不错的。

    云水光中看水榭、断桥残雪读碑亭。

    断桥!!!

    桥上人满为患,除了人还是人,水依然清澈潋艳,山照旧雾色空蒙,雨却是半点也无的,桥上的游客们们却一个个被热得汗流浃背、粉面嫣红。

    拍吧。

    既来之,则拍之。

    即使:云水间全是客,断桥头上皆为宾,也一定要找一个好位置,拍几张好照片儿,不然的话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来杭州旅游过。

    唐若抱起马雪莹,让唐小兰为她俩抓拍了一张挺不错挺有纪念意义的合影。

    几个人在断桥上挤了一会儿,一个个被挤的头晕脑涨,汗透罗衣。

    陈菊菊就带着她们突出重围,把唐若仨领到了游客还不算太密集的岳庙,这里松柏森森,幽雅清静,游人不算太多。

    来这里,当然是要打秦桧的。

    唐若与马雪莹轮番上阵,将秦桧很是殴打了一阵。

    只是。为啥不把老赵家的那个昏君也拉来一起殴打?

    看来。

    君臣还是有别,秦桧也够倒霉的,替人背了黑锅不说,只怕奸臣的帽子,永远摘不掉了。

    唐若将秦丞相敲得叮叮当当直响,简直舍不得走了,原来打人,也会上瘾的!

    范云要注意一点了。

    要引起警惕了。

    出了岳庙,进了吴山广场,一路上,许多目光向唐若她们几个致敬,一为芳姿,二为甲天下的桂林山水。

    夜巴黎婚纱摄影店的二楼窗口处,等新娘子化妆正等得心焦的新郎,看见在不远处的小贩摊位上翻来翻去挑选东西的唐若后,眼睛都直了。

    他简直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他是来选婚纱的。

    不是来看美女的。

    一楼的摄影师,用个大炮筒子对准唐若偷偷按下了快门,第二天,唐若的照片就挂在摄影店的落地窗上了。

    可惜。

    唐若并不知道。

    否则,她一定要追究该店严重侵犯别人肖像权的恶劣行为。

    唐小兰将龙井茶叶、张小泉剪刀、西湖藕粉、王星记扇子什么的买了一大堆,好几个卖东西的老板,都拼命对她夸赞自己的货物正宗。

    唐若她们又不是质量监督局的,哪知道那些东西正宗不正宗,是不是?

    只是,出来一趟,总要带点当地的玩意儿回去罢了。

    所以。

    唐若也买了一点东西。

    唐若在自称是张小泉第十八代传人的小摊前,买了几把张小泉指甲钳,她选了老板郑重推介的爆款——那是一款装在红丝绒小盒中垫着黄色丝绸的“精品货”。

    光看盒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是钻戒或者金项链呢。

    包装真重要。

    这些,唐若要打包带走,回去后送人。

第170章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唐若去了杭州。

    范云觉得自己连吃饭也不香了。

    哈。

    确实。

    唐若一走,他就不能去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饭吃了,所以就逼得只好天天吃城管队的饭堂,可是,张姐做出来的饭菜,吃起来,让人觉得那叫一个**。

    幸好。

    她做菜的时候还放了点辣椒,如果不放辣椒的话,那范云简直一口也吃不下去。

    伙食不好,连带着范云上班都感觉提不起精神来。

    所以。

    这天,他就走到方科包子店那里,准备去包子店对面的福建沙县小吃店,整上一笼蒸饺,打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

    范云看了看包子店,方科居然没在店里,他感觉有点奇怪,于是就走过去问那个连卖包子带收钱的小妹:“唉,小妹,你们老板怎么没在这里啊?方科……”

    小妹瞟了他一眼。

    “他不干了。”

    方科不干了?不在这里卖包子了?

    范云觉得奇怪,像方科那样一个视钱如命的人,放着这样一个盈利的包子店不干,他还想干什么?

    本来想去福建沙县小吃店买蒸饺的范云,现在改买包子了。

    他摸出十块钱递给卖包子的小妹:“给我来三个肉包。”

    “喏,包子!”包子小妹手脚麻利地收钱,往塑料袋里装好包子,递给了范云。

    范云用两根手指挟出一个肉包,“吭哧”一下,咬了一口。

    香。

    满嘴都是油。

    范云又问:“方老板不在这里卖包子,是不是去其它地方开店去了?”

    包子店小妹打量了一下范云,她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城管口口声声的问方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不过她还是将她知道的一些情况,全部对范云说了出来:“方老板去广东了,听说他的一个什么表哥在那边承包了一个部队的食堂,所以就打电话让他去那里当面点师傅呢,他已经去了好久了,差不多一个多月了。”

    哦!

    正在这时。

    突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来。

    “叭,叭叭,叭叭叭叭……”

    范云急忙转身去看。

    原来。

    此时,已经到了小学生放学时间,这条通往葆贞街上的第一小学的内城路,现在已经被前来接孩子的家长驾驶的各种车辆,堵得水泄不通了。

    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跳跳车”、“慢慢摇”、小轿车……

    各种车辆全都堵在这条窄路上了。

    “叭叭叭”的喇叭声是一个大个头的轿车发出来的,那个轿车又宽又大又高,看上去简直就像小坦克。

    一辆占了三辆车的路,司机还好意思冲着别人打喇叭?

    那个小坦克一样的轿车上的司机,看着前面的那些车并没有因为他的车子大就给他让路,所以,“叭叭叭”打了一阵喇叭后,不得不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

    再不停下来。

    他的前车保险杠就要拱到前面一个见缝插针,横穿马路,打扮得跟个古惑仔似的小青年屁股上了。

    范云看了看那辆车,好像是台路虎。

    路虎一脚刹车紧跟着前车停住了,可是,后面紧跟着路虎的电动三轮车——满载着一车娃哈哈饮料的三轮车,不知道是刹车失灵,还是刚好此处是下坡,车又重的原因,一家伙倒拱在陆虎屁股上了。

    “嘭!”

    俩司机都吓一跳。

    打扮得跟个大老板似的路虎司机下了车,先是看看撞到他车屁股的那辆肇事三轮车,然后走到后面看了看自己的车子。

    陆虎车的屁股上,被撞的凹进去了一点点。

    再看那辆三轮车,撞得比路虎严重。

    三轮车的大灯都撞烂了,电线拽着灯泡,莫非它怕灯泡跳车逃跑么?

    灯泡从变了形的灯罩中耷拉下来,灯罩的玻璃,撒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此时。

    三轮车居然还响起了“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的蜂鸣声,似乎一副要肇事逃跑的架势。

    路虎司机瞅了瞅从三轮车上下来后,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司机,本来想发火的一张脸,居然瞬间将表情平复了下来。

    于是。

    观众心中的“瞎眼吗?”

    倒变成了他口中的:“没事吧?”

    那个长得颇有三分姿色的女司机,一声不吭,耷拉着头,完全就是一副要把自己交给路虎司机,任凭他处置的模样。

    路虎司机看了看自己的车屁股,又看了看那辆三轮车,居然没有处置撞了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而是转身拉开车门,跳回了驾驶座上。

    周围看热闹的人,心里面一定有点小小的失望。

    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所期望的。

    不应是这种无言的结局。

    而应该是路虎司机和三轮车女司机巴拉巴拉吵起来,互不相让,各执一词,越吵越凶,甚至路虎司机恼羞成怒,对着三轮车女司机破口大骂,继而揪着他的头发大打出手。

    而三轮车女司机也应该奋起还手,起码,要挠那个路虎司机一个大花脸。

    而事实是。

    路虎司机轻易的就放过了撞到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让一些原本打算看热闹的人,没有热闹可看了。

    于是车队继续蹒跚前行,一辆辆车子慢吞吞地,保持着龟速前进。

    这条跟跟第一小学同命相连,一起身处县城田字的中间部分。

    相对于城中其它几个小学来说,第一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数量,都是第一的,非富则贵人家的孩子在此读书的数量也是第一的,门口堵车,自然也是第一的。

    每到放学时间。

    早早地。

    就有交警于该路段两头设卡,控制人流与车辆,可是,成效似乎微乎其微。

    这儿的拥堵,就跟人脚心的鸡眼一样,靠几个交警来维持秩序,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就等于,天天拿一把刀,只在鸡眼的皮上削,今天削,明天长,天天削,天天那样,并没什么大用。

    范云认为。

    要想管好这里,必须得下狠心,硬起头皮舍得见血,把尖刀磨得利利的,对准鸡眼深深的一刀下去,转圈切过后一剜连根剔出来才能见效。

    简而言之,必须拓宽道路。

    又或者,把第一小学整体搬迁。

    或许。

    是有关部门见这城市的鸡眼并不十分严重,还未从根本上阻碍道路,远未到动手拔除的最佳时机,也未可知。

    可是。

    老百姓们却觉得这儿每到上下学的时间,又开始堵车,几乎天天堵,月月堵,实在是很烦人。

    这些小学生们放学了,范云也差不多该下班了。

    范云当然不会到这段胡同子路里面去凑热闹。

    下了班他哪里也不想去了,直接回宿舍。

    上了一天的班,全身都是臭汗,当然要回去好好的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再把白天上班的衣服洗了。

    内务卫生,一定要搞好。

    回到宿舍,范云什么也不做,直接钻进浴室洗上了澡,一定要好好洗洗,去掉身上的暑气。

    说来也逗。

    小城中。

    有些女孩子打牌之前,也喜欢洗澡。

    她们先是心怀虔诚地洗上一个香喷喷的澡儿,然后怀着赌神庇佑的心情,再去与对手交锋。

    似乎这样财神就会保佑她不输钱,只赢钱一样。

    只是,不知道财神会不会偷看她们洗澡呢?

    对于有这种迷信想法的女孩子来说。

    等到打牌的时候,如果赢了,那一定是洗过澡的功劳;如果输了,她们心里一定会感慨:“幸亏洗过了澡,所以输得不多。”

    话说。

    这些本地女孩子对于桂林字牌的爱好,简直就跟东北大姑娘爱好大烟袋差不多,看来,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再看范云。

    范云全身上下,已经如同被妖怪捉住准备下蒸笼的猪八戒一样,搓了个干干净净。

    他右掌上戴着能将人幸秃噜皮的搓澡巾,全身涂遍了香喷喷的木瓜香皂,一直搓得皮肤通红才放下手来。

    洗完澡出来。

    脚下软绵绵的。

    身上搓下的那些污垢,简直抵得上一副千斤重担。

    范云觉得,因那些污垢而起的劳累疲倦,此时,也随着花洒不断喷下的流水,全都一起被冲到爪哇岛去了。

    因全身皮肤受到刺激后加速的血液循环,此时给范云带来的舒适,简直如同让他打通了任督二脉般爽快。

    他用手划拉划拉头发,长长出了一口气。

    而后。

    把今天穿过的衣服统统塞进洗衣桶里,俯下身子,用力摁着搓着。

    于是。

    洗衣粉吹着泡泡儿,将范云上了一整天班的劳累,一鼓脑全冲进下水道里去了。

    洗完澡,洗完衣服,范云走到后面饭堂去吃饭。

    他发现,张姐不在。

    另一个厨师老温在。

    范云来的时候,饭堂里面并没有几个人。

    厨师老温正在用洗洁精洗手,他正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将那双带着一股鸡鸭鱼肉和油烟调料味道的手猛搓。

    老温洗了又洗,范云也不急,就看着他洗手。

    这老温并不老,其实也才三十多岁,结过一次婚,后来又离了。

    他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喝醉酒后打老婆,喜欢发酒疯。

    男人嘛!

    谁没有点小脾气小性格的。

    不过,他的两个五大三粗的妻弟并不欣赏他的性格和脾气,终在又一次姐姐跑回娘家鼻涕一把泪一行的哭诉中,兄弟两个儿火冒三丈,跑到老温家里将老温摁在地上痛殴了一顿。

    并且。

    扯着他的手在离婚协议书上摁了手印。

    老温和他老婆没有孩子,或许,这正是老温内心深处对他老婆不满,而时常对她饱以老拳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两个都没有拖油瓶,离起婚来,倒比结婚简单快捷的多,你的、我的,三下五除二分清断明,然后各奔东西。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不是因为情缘尽,只因没有一窝鸟。

    为什么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有一次。

    范云与老魏唐彬他们在老地方牛八宝店涮火锅的时候,借着一点酒劲,老魏班长曾经专门说过这个问题。

    当时。

    他乜斜着眼对范云道:“……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都是因为,现在的一些人既有闲,手里又有点小钱,而且主要孩子少,那个把孩子分给谁不能养活呀?

    要是以前,但咱们小的时候,范云,家家户户的人口,都是以班为单位……看看,哪家的正班长敢把副班长给休了?

    那七八个一睁开眼就要吃要穿的小祖宗,一个人能对付得了吗?

    对付不了。

    别的不说。

    就说一天从早到晚累得如套了绳磨道驴似的,拼了老命还填不满那大大小小几张喉咙,哪里还有闲心雅致去想其它的,

    你说是不是范云?你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离婚,全部都是因为钱烧的。”

    范云点头称是。

    有些时候,老魏班长的话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他对人情世故看的相当透彻。

    老温现在正喜欢同是离异单身大军中一员的张姐。

    张姐。

    原来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判给了男方。

    至于她离婚的原因,讳莫如深。

    她和老公离婚的真正原因只有自己知道,那就是,每天和炒勺打交道的张姐,心里面居然十分渴望浪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多看了几本言情小说的缘故,还是本身天生就喜欢浪漫。

    张姐喜欢一些虚无飘渺的浪漫。

    三十几岁的人了,仍有一颗十几岁的心。

    自打结婚后,张姐时常怨恨自己识人不明,当初瞎了眼昏了头,居然嫁给了一个生活之中没有一点情趣,当初靠相亲结合到一起的男人。

    虽然那男人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起码当时在她们两口子周围的人群里口碑还是挺好的。

    后来。

    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张姐觉得自己终于忍无可忍,她决定要做一个离家出走的安娜,她一定要从烟熏火燎的家庭中挣脱出去,去寻找她的爱情和浪漫。

    于是。

    女儿归于夫之,她也终于成了自由之身。

    当然,实现自由的过程,让张姐想起来,至今满脸都是泪。

    婚虽然离了,可问题,马上也出现了,张姐发现,她该去哪儿呢?

    户口现在还在夫家。

    那可是个大问题,她人虽然离了婚,但是户口没有迁出来,迁到哪里?

    在重新迁回娘家去吗?

    回娘家去,她感觉并不是什么衣锦还乡,值得夸耀的事情。

    于是,满心浪漫的张姐又回到了人间烟火中来,于是,她就来到了范云他们的饭堂,这其中当然也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三言两语恐怕难以说清。

    只说老温。

    老温口袋里有俩小钱,手中有门做菜手艺,拳头上也有的是力气,可就是没有张姐想要的浪漫,他虽然对张姐很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意思,恰到好处地对张姐表达出来。

    老温认为的浪漫,只是亲自下厨给张姐精心做几道可口小菜,可是,这些,张姐只会笑纳,却无法打动她的。

    老温并不懂女人,懂女人的话,他也不会和他老婆离婚了。

    女人。

    就像江夏教授所说的那样:“……女人,理智起来固然现实的可怕,可要是浪漫起来,也天真的要命。

    或许。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她深爱着的影子。

    你要是想成为那个影子,就看你更不能用小爱神祝福过的弓箭,将她的心射中。

    射中她的那颗一生一世只为她心目中理想的那个影子跳动的心,如果能射中,那么恭喜了。

    你。

    就成了她心中的影子变成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走进了她的心中。”

    看来江夏教授不光精通遗传学,还精通婚姻学与爱情学。

    不出奇,当学问做到顶点之时,其实是同途异路的。

第171章 随意的生活更舒服

    范云看看老温。

    老温也看看他,看也没用,范云又不是张姐,范云也不会代表张姐和他发生点什么。

    老温并不知道。

    张姐本身也是个做饭的,她怎么可能还去找一个丝毫不懂浪漫,和自己一模一样,每天做饭弄的全身都是油烟味的厨子呢,对不对?

    更何况。

    她本身已经经过了一次婚姻,对于婚姻的期望值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

    对于张姐这样的单身离异女人,按理说,现在才是她人生真正的巅峰时刻呀。

    比如说。

    此时老温对她不错,另外又有别的男人看上了她,对她也不错,那么,张姐完全可以脚踏几只船,而不必担心受到良心和道德上的谴责。

    为什么?

    因为她一个人啊,单身啊,单身就是资本,单身就可以为所欲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能说这个女人,有老公还在外面东搞西搞。

    不!

    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老娘离婚了,一个人单着呢,关你鸟事。

    难道不是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想的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好多离异后的女人,迟迟不愿意再度走进婚姻的围墙,一方面固然是源于对婚姻的失望,另一方面,与那种同时脚踏几只船,进行挑挑拣拣的心理恐怕也不无关系吧。

    对于张姐来说。

    平常的时候和老温之间搞一点暧昧的小动作,进行一点小小的互动,没问题,但是如果说老温想和她进一步的发展一下关系,那么,怎么可能呢?

    她怎么可能看得上老温,看得上一个酗酒,打老婆的老温,对不对?

    老温打菜比张姐要好一点,起码他的手没有张姐抖的那么厉害,他打菜的时候,都是用勺子直接舀上一勺菜,爽快地扣到别人的饭盘子里。

    多也是一勺。

    少也是一勺。

    少了就再添点,多了也不克扣。

    范云看着老温的脸,觉得他那一张疙里疙瘩的脸,或许一是因为他性格暴躁的原因,二是因为他心中激荡的那些怨怅和怒气没有一个良好的突破口,所以导致它们全部从老温的那一张黝黑的脸膛上全迸了出来。

    范云就笑着对老温道:“温师傅,今天轮到你做饭啊?张姐不在,她今天休息吗?”

    老温“唔”了一声。

    不是他话少。

    老温也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他在打菜的时候,怎么可能巴拉巴拉巴拉对着菜盆子说个不停呢?那样的话,他口中的那些唾沫星子不是全部都喷到菜上面了,那还叫人怎么吃啊?

    范云并不懂。

    他以为老温本身沉默寡言,生性低调,属于那种性格十分内向,不愿意与他人闲谈的人。

    范云端着饭菜,走到离门口近一点的饭桌边,埋头吃了起来。

    范云吃饭,就像打仗,狼吞虎咽,在部队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一下子是无论如何也改不过来的,再说了,也没有人纠正他的这个习惯。

    好吃不好吃,都是一顿,吃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饭堂,感觉这个时候回宿舍呆着的话,似乎有点早,但是一下子他又想不起来自己应该去哪里溜达溜达,或者去哪玩一下,该去哪儿呢,范云就有点犹豫,彷徨。

    想来想去,范云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回宿舍吧,待在宿舍的床上看看书好了,前一阵子他买了一本新书,一本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名字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

    现在的范云,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自从他跟唐若在一起之后,短短的几个月之间,看书的数量达到了过去10年的总和。

    他现在不再盲目的看了,而是只选择自己喜欢的。

    譬如。

    现阶段。

    他喜欢上了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写的,因为他感觉古龙写的武侠小说,有着极其鲜明的个人风格,而那种风格衍生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是那么的接地气,那么的富有哲理。

    范云觉得,古龙的小说,语言飞扬灵动,大多表现了一种自由无羁的情怀。

    书中的那些短句子,像刀一样的快,剑一样的利,酒一样的烈。

    例如。

    九月九日。洛阳。黄昏。司空群扬鞭策马疾驰。

    ——《边城浪子》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带着黑手套。

    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例如。

    什么叫回忆?

    什么叫往事?

    什么叫刻骨铭心?

    你曾经谱过一段令你刻骨铭心的恋曲吗?

    你是否经历过一段生不如死,今天过了,明天在哪里都不知道的日子吗?

    如果你曾有过这些经历,那么你一定知道往事是否可以说失去就让它失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永远都活在回忆里。

    这种人固然不对,却是值得原谅的,因为他们的往事实在太刻骨铭心。……

    范云觉得看古龙的小说,能让自己在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和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古龙对爱情也看得相当透彻。

    如果。

    范云知道远在南宁的华华目前正在饱受爱情的折磨,那么他一定会推荐华华去看一看古龙的小说。

    或者。

    建议唐若学着古龙小说里面的一些话去安慰一下张华华。

    譬如:爱情总是那么的美好,随着时间推移,有关爱情的回忆“回忆”,不但不会变淡,反而越久越浓。

    越浓就越痛苦,痛苦加深,回忆就越浓。

    尽管回忆痛苦,人们却愿意享受。因为无论多么深的痛苦里,总有那么一丝甜蜜。

    范云认为。

    在古龙的UU小说,人性被挖掘到了极致,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并没有注重一招一式的描写,而是注重从深处挖掘人性,挖掘人性的善与恶。

    回到宿舍。

    范云捧着小说看个不停,一直看到两眼发花,头脑昏沉,上眼皮和下眼皮子打架,感觉到再也受不了了,范云就眯上了眼睛。

    眯着眯着,睡着了。

    范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知道在迷迷糊糊之中,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了。

    范云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

    电话里,传来希刚的声音:“喂,范云,刚才打你电话怎么不接啊!

    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接电话呀?出来吃宵夜了哎,快点快点,我在老广场那个鼓戏台等你啊,快点来。”

    什么情况?

    范云摇了摇头,搓了搓眼,揉了揉酸胀酸胀的脖子。

    他从床上爬起来,飞快地套上一件大裤衩子,趿拉着拖鞋走到窗口处,向外面看了看。

    窗外漆黑一片。

    范云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连续睡了好几个小时了。

    因为,手机上面的时钟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了。

    既然希刚叫他出去吃宵夜,那就去呗。

    正好,范云睡了一觉,醒了之后感觉到有点口渴,出去跟希刚喝点啤酒,吃点东西也挺好的。

    那就出去吧。

    范云也没有换衣服了,就穿着他的大裤衩子和拖鞋,回头在床上摸起那件三枪牌的无袖背心兜头套上,就出了门。

    到了老广场,希刚已经坐在烧烤摊子处等他了,夜宵嘛,不是吃烧烤,就是唆田螺。

    范云对着自己亲爱的战友笑了笑:“嗯,今天上班有点累,下了班,吃完了饭躺在床上看了会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不打电话给我的话,我可能一觉就睡到明天早上了。”

    希刚笑道:“那么好睡啊?你们宿舍装了空调了,睡得那么舒服啊?”

    范云摇摇头:“装个毛的空调。

    我们那个宿舍,因为是在后面,然后被很多树挡住了,所以就不是很热……

    我买了一个小吊扇,吊在床上,扇起来效果还挺不错的,本来我还想着要买一个大一点的落地扇或者转页扇的,看起来应该不用了,有这一个小吊扇应该就可以了。

    你没有感觉到吗?

    今年夏天本身也不是很热,我感觉还是挺凉快的。”

    希刚不再跟他纠结热不热这个问题了,反正他自己家有空调吹。

    他指着烧烤摊老板扇得碳屑乱飞,火苗子“扑扑扑”直往上蹿的烧烤炉道:“你吃什么,你去看一下,自己点,我的已经点好了。”

    范云想着好像很长时间没有吃炒粉了,他就对希刚道:“好的,喂!要不要我们点两个炒粉吃啊?好像好长时间没吃炒粉了。”

    希刚点点头。

    范云的提议。

    不错。

    范云就去点了一些羊肉串,鸡柳,烤白菜,还点了一只烤茄子,然后他对老板说:“再来两个炒粉,多加点辣椒。”

    没问题。

    开饭店的不怕大肚饭,只要你能吃得进,只要你给得起钱,随便点。

    烧烤摊老板手脚麻利的烤着泛云和希刚点了那些肉串鱿鱼啊什么的东西,另外,他还吩咐另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帮范云和希刚炒了炒粉,一起端上桌来。

    喝着啤酒,吃着烧烤和炒粉,和希刚侃侃着大山,范云不由得浑身都放松了下来。

    舒服。

    虽然吃的不是什么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但是,关键是这儿的氛围好。

    开心,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东倒西歪也好,衣冠不整也好,没有任何人一个人过来说他们,或者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

    这样的生活是非常随性的,随意的生活无拘无束,最舒服。

    范云和唐若吃过一回牛排。

    别提多难受了。

    两个人面对面,正襟危坐拿着刀叉,当时,范云看到煎的半生不熟的牛排,感觉到难以下咽。

    他硬着头皮切了一小块,用叉子插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嚼了,一股的腥味。

    范云皱着眉头,对服务员道:“这个牛排太生了,能不能重新烤一下?给我烤熟,彻底烤熟,十分熟。”

    当然了,顾客就是上帝。

    虽然那个服务员对范云这种不吃生牛排的上帝,打心眼里面看不上,瞧不起,但是脸上却没有显现出来,而是微笑着躬身道:“好的先生,麻烦你稍等。”

    范云想起了什么,接着道:“两份一起,一起重烤,还有啊,等下烤完了,别忘了帮我拿一双筷子过来,拿两双筷子过来。”

    他的意思,帮唐若也要烤一下。

    唐若看着范云那副非要跟牛排较劲的模样,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

    范云夹了一大块的炒粉,放进嘴巴里嚼起来。

    嘿!

    别说。

    这个炒粉真带劲儿。

    范云笑着对希刚道:“加了烧烤料的炒粉,比早上起来卖早餐的那些阿姨大妈们推着推车,一块钱或者两块钱一份的炒粉,实在是强得多的多。

    同样的原料与食材,经过不同师傅的手做出来之后,味道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希刚笑着摇摇头道:“你说的虽然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呢,其实也并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你知道为什么吧?”

    “为什么?”

    “因为烧烤火气大呀,吃多了容易上火呀。

    早上的时候,刚起来床,嘴巴里面没什么味道,吃这种料下的重的东西没那么好的,早上起来还是应该多吃点清淡的东西,所以说早上的炒粉一般都偏淡一些。”

    别说,经过他这么一解释,范云倒觉得有些道理。

    好像是那么回事。

    就在这时。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吃着聊着都挺放松,不知不觉身子都靠在了椅子背上。

    舒服。

    这样的生活挺愉快。

    不过。

    或许是因为他们俩的谈话大声了一点,吵到了邻桌一个纹身的小伙子,那个纹身男瞪了范云和希刚一眼。

    瞪什么瞪?

    范云和希刚难道会怕他吗?

    范明就回瞪了他一眼。

    那个纹身男看见范云居然不怕自己,还敢回瞪自己,就有点火大,嘴里就开始骂骂咧咧,一边指桑骂槐的说着脏话,一边试图从凳子上站起来,搞点事情出来。

    范云瞪眼看着他。

    希刚也瞪眼看了看那个纹身男,大概那个纹身男还不知道他俩是干什么的吧?还不知道希刚的身份吧?

    那个纹身男见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瞪着自己,倒也没有一点怯意,看起来,他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地皮无赖型的人物。

    纹身男走到范云和希刚面前,没好气的大声道:“喂,老表……看什么看?”

第172章 界首之约

    纹身男的口气不善。

    找茬?

    找别扭?

    找不痛快?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挑战一些未知的事物?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自己的能力可以大到把控全局?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天是他的,地是他的,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譬如。

    纹身男。

    一个人最大的无知,不仅是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包括错误估计了对手的能力。

    不过。

    范云和希刚并没有打算拿这个纹身男当做自己的对手,他们只不过是出来吃个宵夜,解解暑而已,没必要在这儿和别人发生什么一些摩擦。

    虽然范云很看不惯那个纹身男。

    虽然那个纹身男咄咄逼人的架势让范云十分恼火,以及纹身男口中不断喷射而出的口水,几乎快喷到范云的脸上了。

    范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敌不动,我不动。

    敌若动,我必后发制人动。

    克制不代表软弱。

    所以,范云的眼睛狠狠地盯着那个纹身男。

    纹身男向前一步。

    眼尖的范云和希钢已经同时看到了纹身男的拳头紧紧握了起来,看样子,这一次他是准备向范云出手了。

    局面一时紧张起来。

    连空气中也充满了一股浓烈的火药味。

    “哈哈哈哈。”

    希刚此时站了起来,他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笑着从兜里摸出了一包中华,抽出烟来朝纹身男递了过去:“老表别生气,我这个兄弟今天心情不好,他今天上班的时候被领导狠k了一顿,不好意思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

    看在希刚那一根价值2块5的中华烟份上,纹身男狠狠地剜了范云一眼后,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估计。

    他也知道,能抽得起50块钱一包中华烟的人,应该不算是一个普通的人了吧,多少总是有点身份地位的,既然希刚主动敬烟给他并进行了说和,纹身男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跟那个250一样的范云斤斤计较了。

    常在外面混的人,都有一套哲学的。

    听人劝吃饱饭是一种。

    见风使舵是一种。

    察言观色是一种。

    通过对方的道具装束,迅速的判断彼此之间的力量悬殊也是一种。

    纹身男重又坐回了他自己的座位,去和他那两三个同伴,吆五喝六划拳去了。

    范云看了看希刚。

    希刚明白范云的意思,范云的意思无非就是说:你还给他发烟,要不是你,我真的很想痛扁那个家伙一顿了,那么嚣张,看上去真可恶。

    希刚摇摇头。

    懂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出来是喝酒消遣的,不是找不痛快的。

    那种人,少理他就好了,就当他是一坨东西,拿他当做不存在就好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你无视他,不要让他刷出存在感来,他也就是那么回事吧。

    就好像那墙边的疯狗一样,你越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它,它越是叫得更厉害,如果你要是不理它,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说不定它的气焰,倒先熄了七分了。

    不过。

    对于范云来说……若依照范云的性格,岂止是让疯狗熄火那么简单,范云肯定会拿起一块大石头或者抄起一根棍子,将那只疯狗痛殴一顿的。

    他倒不是说那个纹身男。

    只是打个比方。

    举个例子。

    纹身男回头又瞟了范云一眼,见范云默不作声闷着头喝酒,纹身男得意洋洋“噗”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肆无忌惮地跟同伴大声说笑着什么鬼东西,似乎,他身上的纹身就好像瘆人毛一样,不战而屈了范云的兵。

    就在这时。

    远远的,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传来。

    眨眼之间。

    脚步声就到了范云和纹身男他们吃宵夜的这个烧烤摊处。

    范云抬头一看。

    只见三四个小青年,一个个面色不善,气势汹汹,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与长长的钢管焊接在一起的砍刀,直奔他们吃饭的烧烤摊而来。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要砍范云和希刚,还是要砍烧烤摊的老板,又或是砍哪一位。

    范云赶紧一扯希刚。

    有情况。

    希刚早就看到了,不用他提醒。

    两个人立刻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不过。

    那三四个拿砍刀的年轻人,并不是冲他和希刚来的,也不是冲烧烤摊老板来的,而是冲那个纹身男和他的几个同伴来的。

    因为。

    刚才还气焰熏天,嚣张不可一世的纹身男,看到了这几个拿钢管刀的年轻人后,慌得一推桌子站了起来,与那三四个同伴一起撒丫子就跑,抱头鼠窜。

    跑得非常快。

    跑得烧烤摊老板嘴中:“哎,哎,你们几个……哎,没给钱呢,唉!”的那一连串的话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踪影不见了。

    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对着纹身男他们就猛追下去。

    什么原因不知道。

    什么事情不知道。

    好多吃夜宵的人,一个个都紧紧张张的,纷纷站起来观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由于事情来得太快,大家都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看着一群人呼呼啦啦的朝远方跑走了,其中,不时传来钢管拖在地面上不断发出那铁磨地的刺耳声音,那声音随着这一群人的跑远终于越来越小,并渐渐的消失不见了。

    这?

    神马情况?

    范云觉得那个纹身男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呢,或许他应该罪不至死,还是不要把他砍死了,最多,砍掉他一个手指头就好了。

    看样子,纹身男是摊上什么事儿了?

    他摊上什么事,搞得这些人也跟着他紧紧张张的,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吃个宵夜了?

    范云“呸”了一声。

    什么东西?

    范云一眼就看出这个纹身男不是什么好鸟了,说话流里流气,站起来的时候浑身拐了三道弯,就好像脊梁骨被抽去了似的,弯着永远站不直的水蛇腰,对于这样的人,以前的时候,范云在看守所里见了不知道多少了,也不知道被他们这些武警战士收拾了多少了。

    老老实实的叫班长。

    什么玩意儿。

    现在好了,刚才还十分嚣张的纹身男一下子被别人好像撵兔子一样,撵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了。不过,倒把人家烧烤摊的老板给坑了,他们刚才在这里大吃大喝,点了那么多的酒菜,一拍拍屁股就跑了,连钱都没有给。

    范云忽然觉得。

    会不会是纹身男的几个王八蛋,吃了别人的,喝了别人的,然后又不想给钱,故意打电话给那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演出的一出苦肉计呢?

    故意让他们的朋友装作气势汹汹的模样,拿着砍刀来砍打砍杀,然后趁着大家都惊慌失措的时候,故意逃单呢?

    不会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这个纹身男的演技实在是太厉害了,演的那么逼真,那么像,就连那纹身男逃跑的时候,不小心腿撞在了桌子上,“嘭”的一声那种响,也演得那么逼真?

    烧烤摊老板摇摇头,苦笑着叹了叹气,将纹身男他们那一桌吃过的残羹剩饭收拾了起来,看他的表情就知道。

    唉!

    今天晚上,烧烤摊老板的生意十有**算是白做了,纹身男他们那伙人点了那么多的吃食,一分钱没给,拍拍屁股就跑了,实在是太坑人了。

    范云和希刚当然不会逃单。

    希刚买单。

    吃完了宵夜,希刚问范云:“后天去界首,去宁吉发家里聚一聚,宁吉发打过电话来了,说让我告诉你一声,请咱们两个去他家里面吃饭。”

    范云点头应了。

    那就去吧。

    都不是外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都是一起参军入伍,都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的战友。

    所不同的是。

    范云和希刚从新兵连开始就一直待在一起,一直到下连队,到复员一起待了三年。

    而他和希刚与宁吉发却只是在新兵连待了三个月,下连队时,宁吉发分到了另外一个中队,并没有和范云他们分在一起。

    当然了,作为老乡,他们平常的时候节假日还是经常凑在一起聚一聚的,一是联络感情,二是因为大家都年轻,又都有一些共同的话题,聊得来,所以彼此之间的关系不光是战友,也算是当朋友互相看待的。

    当然了。

    若说起最铁,当然还是范云和希刚最铁,毕竟两个人同吃同睡同训练,在一起待了三年。

    老百姓不是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吗?

    人生中关系有四铁。

    哪四铁?

    一铁是一起同过窗,二铁是一起扛过枪,三铁是一起放过羊,四铁是一起分过赃。

    那就说么说定了,后天一起去界首。

    说起界首,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

    因为。

    长征。

    当然了,也要分人的,有些人不喜欢看战争题材,不喜欢看革命题材的书籍和影视剧,只喜欢看那些流行的奶油小生和美女,那么可能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并且还会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知道。

    界首不大。

    小小的一个镇子,在世界地图上看不到,中国地图上也很小。

    本地也没有出过什么特别有名气的人。

    譬如明星。

    譬如大官。

    但是,如果提起红军,提起两万五千里长征,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就会说了:知道,知道。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这首著名的七律长征,相信很多人都会吟,很多人也会说:想当年……

    想当年就有界首。

    界首在现代近军事史上是始终绕不过去的一笔。

    想当年,中央红军八万余人被迫撤离中央苏区,连续突破敌人三道封锁线,进抵界首,在这里——界首的湘江边,国民党的三十万大军,早已在湘江两岸布好了口袋,如同一只怪兽般,张开血盆大口虎视耽耽,看着急行军赶到这儿的红军,企图把中央红军聚歼在此。

    湘江边。

    飞机呼啸。

    一枚枚重磅炸弹落在江中,白浪滔天;古渡口,炮火怒吼,子弹如蝗虫般密飞……

    红军将士在这里浴血奋战了七天七夜,折损过半,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才终于突破湘江,并翻越了长征路上的第一座高峰——老山界,尔后,挺进云贵川。

    如果没有中央红军当年在此地突破湘江的成功,得以保留下革命的种子,哪有后面的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和万里长征这些可歌可泣的革命历程?

    却说界首。

    界首的地理位置相当重要,身处兴安、资源与全州三县交界之地。

    所以。

    界首的集市,也是附近的那些乡镇之中最大的一个。

    集市上几乎什么都有,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个目标,那就是服务于界首镇附近,这十里八乡的广大农民。

    界首的米粉,味道也和城里的一样好,这巴掌大的一个小小镇子,三县交界之地,每逢集市,人潮如拥,车水马龙!

    如果说是想去界首旅游的话,那么。

    春天去那里有苦丁婆婆茶,夏天有沙瓤大西瓜,秋天有甜如蜜的橙子桔子,冬天来有入口清甜的美味白菜花。

    到界首。

    游客既可到昔日的湘江古渡口缅怀英烈,忆苦思甜,感叹一下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带着亲戚朋友接受一次爱国主义的革命教育。

    也可以到集市上,找到那里最出名的胡记火锅店,尝一尝本地正宗的肥鸡老鸭土火锅,吃一吃咬上一口唇齿生香的界首八宝果。

    范云想想。

    好像。

    自从复员之后,他一直忙着工作与上班的事情,还没有见过宁吉发呢,也不知道昔日的那些老战友们一个个都什么样了,既然宁吉发有约,那么必须得去,好好的聚一聚。

    范云就对希刚道:“那,等到后天我们是坐车去还是怎么着啊?”

    希刚摇摇头:“坐什么车呀?到界首又不远,到时候我们骑摩托车去,到时候骑我们所里的摩托车,我们两个人骑一台车就可以了,20分钟不用就到了。”

    范云笑道:“行,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一切都听你的,对了,宁吉发叫咱们去,就是聚一聚吗?他有没有说有其它的什么事情啊?”

    希刚摇摇头:“没有啊,他没有跟我说其它的事情啊,他就是跟我说大家有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找个机会坐一坐,聚一聚,所以,他问我后天可不可以,我就答应了他,我不是想到刚才正好你也说了,后天你不是有空吗?”

第173章 去界首

    范云当然有空。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想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能找出一些空闲来的,即使暂时没有,他也能创造一些条件,一些机会,一些空闲出来,以便顺利的达成自己的目的。

    所以。

    范云是有空的。

    希刚揉了揉鼻子,对范云笑道:“那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啊,后天我打电话给你,到时候来接你,我们一起去界首。”

    没问题。

    吃完了夜宵。

    两个人各回各家。

    明天都还要上班,接下来,就不要再去搞些什么节目了。

    范云打了个饱嗝,慢慢溜达着回宿舍。

    不着急。

    慢慢走。

    虽然已是半夜,但是天气还是有些热的,走快了,一身汗,等下回去又要洗澡,没必要。

    这时。

    范云看到路边的那些商家,绝大部分都已经打烊,只剩下一些经营饮食的店铺,还在营业,不过,即使营业,大部分也已经接近尾声。

    当然也有一些通宵营业的小吃摊点,一些摊贩正打着哈欠,慢慢的支开摊子。

    这些摊点。

    通常都是给那些通宵跑车的出租司机和通宵上网的年轻人等夜猫子们准备的。

    走在路上,范云突然感觉脚下有个什么。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

    范云抬起右脚,凌空一踢,“嘭”的一声,一下子将那只矿泉水瓶子踢的飞了起来,“啪”的一下,打在了路边一家商铺的卷闸门上。

    就好像踢那个纹身男一样。

    卷闸门表示严重抗议。

    幸好里面没有住人,如果说里面住着人的话,一定会冲出来跟他打上一架的。

    半夜三更的,把别人家的门搞得哗啦哗啦响。

    这样就不大好了吧,这是明显的挑衅行为。

    回到宿舍,范云直接倒在床上睡了。

    喝了点小酒,不光是脚底下软绵绵的,就连脑袋也是晕乎乎的,在这种状态下,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了,最好就是倒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舒服。

    愉快。

    ……话说。

    无论做什么事。

    一旦有了目标,日子就过得快一些。

    所以。

    和范吉发约好的日子,眨眼就来了。

    能不快吗?

    也就是今天明天和后天,两三天之内的事情。

    大清早的。

    范云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把自己的个人卫生刚刚搞好,希刚的电话就来了:“范云,搞好了没?

    搞好了我们就走了,我们去界首吃早餐吧,好不好?

    界首那里的米粉很好吃的,我们去尝一下。”

    范云应了。

    加快速度。

    今天是出去喝酒的,就不要穿制服了,范云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七分裤,底下,穿着那双回力的运动鞋,他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又年轻,又充满活力,心里面倒有三分得意。

    一身便装。

    格外精神。

    潇洒。

    帅气。

    男人们出门就是比女人要利索一点,如果说女人的话,还要化个小妆,检查一下包包里什么纸巾面霜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有没有带齐。

    男人。

    只要穿好衣服,看一看钱包钥匙这两样东西没有忘记带就可以出发了。

    所以。

    范云检查了一下,发现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ok,那就打电话给希刚,告诉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不用他打电话。

    希刚早已经开着摩托车在他们宿舍的楼下等他了。

    此时。

    希刚见范云从楼上下来了,“哔哔哔”打了两声喇叭。

    范云看了看自己情同手足亲爱的老战友,笑道:“会不会太早了一点呀?这个时候去界首,太早了吧?”

    希刚眨眨眼:“早吗?你看看表,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我们骑摩托车到界首就九点了,在那里吃个米粉,吃个早餐差不多就到九点半了。

    然后咱们就打电话给宁吉发,宁吉发说了,他家就在界首的骨科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口走进去,大概进去十几米吧,他说他家很好找的,他还说,让我们到了那里后打电话给他,他出来接我们。

    不过,我想着我们早一点去,先不去他们家,可以在街上玩一下溜达溜达,今天是界首大集,应该很热闹的。”

    范云点点头。

    行,反正今天出去就是会战友的,就是出去玩的,也没什么大事。

    那就走吧。

    希刚将刚才已经取下来的墨镜又重新戴在脸上,看上去十分神气。

    范云不由笑了。

    他摆了摆头,对范云道:“上来吧,出发。”

    走吧。

    现在虽然已经是六月底了,天气,正处在三伏天里,可以说是一年当中最热的一段时间了,不过,等范云和希刚的摩托车上了国道后,希刚拧了拧油门,把摩托车开得加快一些,“呼呼”的风声就从范云的两耳旁掠过,范云就觉得早上还是挺凉快的,清晨的气息还是挺清爽的。

    这个希刚,摩托车还开得挺快的。

    摩托车车轮沿着322国道漆黑的柏油路向界首方向滚滚驶去。

    路旁。

    行道树如同一个个肃立的哨兵,凝神而立。

    不时有一些车辆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

    远远地。

    靠马路边停着的那辆客车,手握零钱和账目的售票员从客车的肚皮底下看着一位女客人拖出了行李之后,右脚一蹬地面,极其灵活的跳上客车,车子,缓缓起步。

    希刚就想超过去。

    他把摩托车靠到左边的超车道,加了加油门。

    不过那辆客车也毫不示弱,不知道是因为赶时间还是什么情况,客车的司机也是一脚大油门,立刻,客车屁股后面就窜出了一股黑烟,继续向前驶去。

    希刚当然不能强行超车,他眼见客车有点不想让他超车的架势,于是就把摩托车的油门丢了一下,试图想把车速降下来一些,让客车先行。

    可是。

    大概是客车的驾驶员从反光镜里看到了超车道上试图超越自己车辆的希刚,所以就在希刚把摩托车车速降下来的时候,他也松了一下油门。

    希刚本来想超车,超了一下没超过去,他这一减速客车也跟着减速,于是希刚的摩托车在超车道跟着堵车道上的客车并肩前行,就形成了几秒钟内并驾齐驱的驾驶。

    这时。

    希刚驾驶的摩托车和客车的后面跟上来了一辆厢式货车。

    厢卡货车“叭叭叭”按响了喇叭。

    他也想超车。

    希刚就把摩托车的油门又丢了一丢,这时客车的车速终于提了上来,迅速地超越了希刚,向远方疾驶而去。

    希刚赶紧把摩托车靠到主车道边上。

    后面那辆被他压了几秒钟的厢式货车“呼”的一家伙从他俩旁边超了过去。

    那开车的司机,也不知道是个愣小子,还是个老司机,估计在后面被压了一下,心里有点不痛快了,这时,撒气一样把自己的车子开的飞快,车速起码上了一百。

    希刚把车并到主车道边上,后面又有一辆拖挂车呼啸着来了,连喇叭的声音也低沉悠远,如同龙吟般“呜……呜……呜呜!”

    它才不像刚才那辆厢式货车那样“叭叭叭”浮浅地叫唤呢。

    希刚又将摩托车车往边上让让,压着边线开。

    这种庞然大物,谁也惹不起,只有它自己可以惹自己。

    这种二拖三的长途大货车,那才是真正的公路霸王,常常连车带货重达百余吨以上,比七十吨一节的火车皮还拉的多,一旦开动起来,老远就听见它带着风声从远处呼啸而来,大小车辆、路边行人全都要回避。

    如果司机再按两下喇叭,简直比鸣金开道、筛锣净街出巡的县太爷的轿子还威风。

    它大爷的!

    离它远点。

    这种车惯性超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紧急之下是刹不住车的。

    其它那些小车子别说跟它碰一碰,就算万一被它轮胎压过后崩出的小石头子打中,那都不得了。

    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希刚就亲眼见过:被这种大货车轮胎压崩飞溅的石子,如子弹般击在行驶在旁边的拖拉机玻璃上,登时把拖拉机的挡风玻璃打得粉碎,吓得拖拉机司机差点将车拐进路边排水沟里。

    那个拖拉机司机刹住车后,眨巴眨巴眼,颤抖着伸出双手,点燃了一支烟给自己压了压惊,方才回过神来,他寻思半响后,觉得自己的挡风玻璃应该全换成防弹的。

    这种大货车,太牛逼了。

    简直就是宝车屠龙、号令群雄;火车不出、谁与争锋。

    有一次。

    范云坐车去桂林玩,路过溶江镇的时候,就见过一桩奇景:一辆满载货物的二拖三屠龙车,从路旁汽车修理厂那道比它车身稍宽一点点的大门钻过去后,拱倒围墙,飞入了墙外的稻田之中,并且,还四平八稳落于一米半深的石坎下,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辆大货车居然端端正正地趴在了田里,整个车身陷入泥中,车上的货物却丝毫无损,呵呵,那个司机的技术,能让他吹一年,全国司机大赛上,他一定能冲击总冠军。

    范云连声道:“靠边,靠近一点,不着急,不着急,慢点慢点。”

    差不多了,不能再靠了,再靠摩托车就要靠进排水沟里去了。

    这时希刚摆动脑袋,看了看前后,见前后的近距离内并没有什么车辆,于是又加了加油门,提了提速。

    风声从他和范云耳边“呜呜呜”呼啸而过。

    范云觉得希刚开车还是太猛了,这样很容易出事的。

    摩托车两个轮子是不能和四个轮子的小车比的。

    紧急情况下,小车如果是一脚刹车踩死的话,最多就是来个原地摆尾或者漂移。

    摩托车不行,摩托车如果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刹车刹得太死的话,那很容易出事的。

    搞不好就是翻车。

    范云怕迎面而来的沙子吹入了眼中,于是就往希刚的背后缩了缩,把脸躲在希刚的身后。

    八成因为风声太大,他说的话希刚一句也没有听到耳朵里面去,希刚的车仍然开得很快,由着他的性子,随心所欲,自由发挥,所以范云也不再啰嗦了,随希刚开去吧。

    作为乘客,最好还是不要干涉驾驶员。

    不一会儿,希刚就把摩托车开到了界首。

    他皱了皱眉,看到前面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了。

    原来,是一家新开张的店铺,今天正式开业。

    一家卖电器的店铺。

    此时,这里已经沸沸扬扬许多人了,也有在司仪处挂号登记送红包的,也有赶集的那些老农民们在店铺里进进出出,看这有没有搞活动,打折,又否或者想看一下里面有没有自己需要买的一些东西,比如空调,风扇或者一些家用小电器等等。

    家电铺门口,铺着长长的红地毯,四名身材高挑、容颜秀丽的礼仪小姐站立两旁,比地毯更加红的高开衩旗袍下若隐若现白生生的大腿,如同吸铁石一样吸着今天来赶集的那些男人们的目光,有些男人的目光,已经牢牢的粘在礼仪小姐的身上和腿上了。

    好!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地毯两边,摆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篮,并且一字排开,排在第一的那一个花篮,两条长长的飘带上写:九州公司恭祝界首电器盛大开业,下书祝界首电器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再看看。

    其它的花篮也大致如此,都是写着一些做新店开张,财源广进的话,倒不用一个一个的去说了。

    抬头往上看。

    家电铺的门头上,挂满了红绸布长条幅,都是某某单位敬贺界首电器行开业之类,那个九州公司依然排在第一,可想而之,自然是店老板有意安排的了。

    九州公司的老板,看来与这家卖家电的老板关系比较密切。

    即使达不到范云和希刚的标准。

    起码,也要跟他俩和宁吉发之间的关系差不多。

    现在这个社会,干什么,多多少少都是要讲点关系的。

    有人不听那个邪,那也没办法,对吧!

    卖电器的老板是个女的。

    那个女老板正满面春风,和客人寒暄着,此时,大概是看见了重要人物了,只见她杏眼含春,分花拂柳一样从人群中翩翩向那个重要人物走去:“凌大老板,凌总,欢迎莅临指导,欢迎欢迎。”

    重要人物哈哈一笑,从怀中摸出一个厚厚的红包递了过去:“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范云打量了一眼那个女老板,只见她眉画烟熏妆,淡抹红嘴唇、颈系金丝链,腰束三色绦。

    轻掠云鬓时,尖尖十指上镶着描云的五彩甲,左顾右盼时,双耳颤动着嵌丝八宝环,v形衣领开口低得简直不能再低,显示出,这个老板娘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再往下看。

    那老板娘水蓝色短裙下摆,短得遮不住嫩藕般的两条腿;白色高跟鞋,足足十公分高,倒衬托得她身材玲珑有致,万种风情。

    范云觉得,这家看上去规模不小的家电铺子,以后生意肯定很好。

    用他说。

    这样一个身材火爆的老板娘,开的店生意能不好吗?

    能不火爆吗?

    不冲别的,就是冲着她,好多人也要有事无事的进来逛逛,看看吧。

第174章 集市

    范云看看前面。

    人群。

    挤得水泄不通。

    他皱着眉头对希刚道:“我看,还是先找个地方把摩托车停下来吧!

    你看看这里人山人海的全是人,走路都挤得要命了,摩托车哪里还能开得进去。

    你说是不是?”

    “嗯!”

    希刚点点头。

    他把车停在了右边的树底下。

    这里早已并排停了十几架摩托车,也有上面用长长的袋子绑着一些化肥袋子,里面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的摩托车,也有车厢里面扔着一些散乱的稻草和搁着小板凳的三轮摩托车。

    希刚两脚撑着地,把摩托车开上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左脚踢翻了一辆单车,这辆单车又碰到了隔壁的单车,“哗”的一声,如同多诺米骨牌倒了似的,一连串碰倒了五六辆单车下去,旁边的过路的人纷纷躲避,一个个扭头来看。

    范云赶忙过来,一辆一辆把那些单车全部扶起来,重新摆好。

    这个真不能怪希刚,主要是太挤了。

    停好车。

    两个人去路旁的一家米粉店吃米粉,米粉店里面人也多,也有将装着饼干和鸡鸭的箩筐放在门口,就蹲在自家箩筐旁边,“哧溜哧溜”吃米粉的老农民;也有一边用筷子夹着一点点米粉,耐心地喂着自家的宝宝,一边不时地看着店门外的年轻妈妈;也有站在门外俯身埋头,什么也不看,两耳不闻天下事,只顾埋头享受美食的小伙子。

    看看去,似乎这家米粉十分好吃的样子。

    还行。

    范云觉得还行,主要是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得不错,又香又酥,不粘牙。

    不像有些米粉店的锅烧,火候不到,皮子没卤好,咬的时候老是粘牙齿,嚼起来那,股香味大打折扣。

    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的不错,五花菜肥是肥,瘦是瘦,料也下得足。

    并且。

    这家店的米粉,里面的配料不像城里那样,大多都是用黄豆,这家的配料用的是花生,花生比大豆贵,如今一般开米粉店的舍不得用花生,特别是像他这家店里面的这种本地松毛山上产的红衣花生,酥得又好吃又好嚼,吃起来酥脆干香,配着米粉,那实在是叫做一绝。

    所以说,范云觉得这家店的米粉比街上许多的米粉店里面卖的那些都要好吃,包括城里一些什么金牌米粉店,都赶不上这一家名不见经传小店。

    今天早上吃的米粉,范云请客。

    范云额外给了老板三块钱,给自己和希刚每人多加了1块5毛钱的锅烧,其实,1块5毛钱也没有多少,无非就多那么三四片而已,但是,是因为这多的几片,吃起来让人感觉就不一样了,更容易让人有一种满足感。

    范云一边吃米粉,一边对希刚道:“今天赶集的人还真不少,你看看,外面人好多呀。”

    希刚笑道:“现在天气这么热,一般来赶集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不都是赶早吗?

    你说对不对?

    如果等到中午过后,集市就也就差不多该散了,谁还来买卖东西啊?

    让你,你也不想在中午的时候跑到这来逛吧,晒都晒死了。”

    有道理。

    范云觉得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吃完了米粉,两个人都已经是额头见汗,鼻尖出油了。

    范云抓过桌子上的卷筒纸,撕了两截,一截递给希刚,自己拿来擦了擦嘴巴,擦完嘴巴,又擦了擦脑门,他对希刚道:“打电话,打电话给宁吉发,问他,等一下我们是去他家里面,还是他出来跟着我们一起逛一逛街,看他有没有什么安排?”

    希刚就打电话。

    不一会儿。

    看上去矮小精干的宁吉发,就笑嘻嘻地走到了他们两个人的面前。

    “范云,希刚,哎,我在这里呢,喂喂喂,看什么呢?我在这里……这里,我!”

    你什么你?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握起拳头,范云捣左边,希刚捣右边,两个人对着宁吉发的肩膀“通通通”捣了好几下,好久不见了,这种礼节还是要的。

    “你小子,好久不见了,怎么样现在?在哪里上班?干什么呢?”范云笑呵呵的,连珠炮一样,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宁吉发也呵呵一笑:“还行吧,复员之后我也没上班……咱们这一批兵又没有安排,是不是?

    都要自己找工作,我也没去哪里找了。

    因为家里面开了一个旋皮机厂,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就在家里面帮帮忙,哦,对了,那个厂是我哥开的。

    你俩呢?

    你俩现在怎么样?”

    希刚接道:“我俩的情况你不是知道吗?

    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告诉你了……

    我现在城区派出所里上班,当协警,在那里苦熬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到一个合同民警。

    范云现在在城管队当城管,他倒好,他已经转正了,他干的比我好。

    范云干工作比较认真的,不像我那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是不是?

    不过,我也无所谓,能转正就转正,不能转正的话,到时候再说呗!”

    希刚的话有点言不由衷了,能转正的话,谁不想转正啊?开什么玩笑,他也只是和战友们随便说说而已。

    范云和宁吉发都知道,自己的这个老战友,有些时候说句话来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其实许多时候,希刚还是很注重表现自己的,比如说,他们那时候新兵刚入伍的时候,第一天晚上,希刚就表演了一个武术性的翻身上床动作,当时由于他的动作幅度太大,还“哗”的一声,差点一下子把日光灯的灯管给踢碎了。

    不过。

    当时希刚倒是把一些不知道他底细,和他一样的同班小新兵们,唬得一愣一愣的,连范云也认为,希刚的手底下,一定是有两下子真功夫的。

    范云打量着宁吉发。

    他退伍不褪色,身上的军人本性,保持的比范云和李希刚强多了,光看那一身打扮就知道了。

    宁吉发上身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迷彩t恤,下身深蓝色短裤,底下蹬着一双和迷彩短袖差不多旧的迷彩鞋,他这一身打扮,标准的徒手5公里的装备呀,清一色,全是部队发的。

    范云看看宁吉发的鹰钩鼻。

    “怎么的?

    今天中午有什么安排啊?你把我们两个人叫到你的地盘上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们说啊?还是只是想聚一聚?”

    宁吉发那一只鹰钩鼻上,一对极其灵活的小眼珠转了转:“你俩吃早餐了没有啊?

    你们两个人吃东西了没有?没吃东西的话,我带你们去吃米花,吃完米花,然后咱们去街上逛一逛吧,好不好?

    我带你们在界首玩一下,逛一圈。

    然后晚一点,咱们到我家里喝酒……

    不!

    等中午的时候,看情况,我再安排,你们跟着我好了,我来安排……不要去我家了,我们去外面,我带你们到我们这里比较一个菜式味道比较好的饭店里,咱们边喝酒边聊天,不过现在的话,太早了吧,我还是带你们先去逛一会吧,好不好?”

    有什么好不好的。

    客随主便。

    于是,三个人就挤在人群里,范云和希刚紧紧跟着宁吉发,随波逐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漫无目的往前走,一路闲逛过去。

    看看吧。

    集市上人挨人,人挤人。

    从他们出发的这一个下坡路的路口开始,左边一拉溜,全是些水果摊,最外面的那些摊子,当然都是卖的当季水果——西瓜。

    这些摊位,通常都是临时性的,没有搭台子、摆柜子,至于那些西瓜,有些放在板车上面,有些,一堆一堆的放在地上,价格嘛!也便宜的惊人。

    反正都是本地的老农民自产自销的一些东西,如果不外调的话,确实也卖不出什么高价来。

    即便这样,也还是有些人挑三拣四,有些嫌价钱贵,有些嫌西瓜不好,搞得一个卖西瓜的老汉急赤白脸地紧紧揪着自家新鲜的西瓜秧分辨着:“……唉!我跟你说,你看看我这个西瓜,全是从山地上沙土里面种出来的西瓜,甜的很,不甜不要钱。

    我跟你说,我觉得你不懂看西瓜,知不知道,如果你懂得看瓜的话,你绝对不会说我的瓜不好……”

    呵呵。

    他面前那个背着皮包,打算买瓜的年轻妇女满脸的半信半疑,伸手从地上拾起一只瓜来,捧在掌中,“嘭嘭嘭”拍着。

    范云觉得很好笑。

    买瓜这个东西,光拍有什么用?

    买瓜就跟赌玉一样,其实,有的时候赌的就是一个运气,光是从皮上看,用手拍,怎么能看得出来瓜好不好呢?

    好笑的是。

    无论是谁去买西瓜,无论如何总会抡起巴掌来,拍上那么两下子的。

    似乎经过自己亲手拍过选出来的西瓜,里面熟得更好一些,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运气。

    一切都是运气。

    买西瓜就是运气,连卖瓜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哪个瓜是熟好的,是有些生的。

    不过,管它熟不熟呢,该拍的时候,还是得拍它两巴掌。

    所以。

    范云也瞄准一只西瓜,随手拍了几巴掌。

    哪知道,几巴掌下去,那只西瓜居然被他拍裂了。

    看上去,那只西瓜倒像是一边咧开了嘴笑着,一边想对他以身相许的模样。

    范云尴尬的搓搓手。

    本来他只是想拍拍的,这下可倒好,一不小心,把别人的瓜给拍开了,拍裂了。

    里面红红的瓤都露出来了,看上去,这只熟透的西瓜倒显得分外可爱。

    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

    只好买下来呗,买下来让那个老板当场切开。

    吃掉。

    干掉。

    看来范云这种多手多脚,毛毛躁躁的毛病要改呀。

    如果不改的话,早晚会吃亏的,幸好今天他拍的是一只价格十分便宜的西瓜。

    如果他要是去某地旅游,多手多脚,一不小心把别人摆在摊位上的那些玉镯打烂的话,那可不得了了,别人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早有先例。

    一个去外地旅游的大姐拿着别人摊位上的玉镯,放在手上看着,谁知道,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打烂了,摔成了两截,这下好了,那个摆摊的老板直接告诉那个大姐,这只玉镯价格28万。

    天!

    天价。

    大姐当然认为自己是被人讹了,于是跟那个摊主理论了一番,可是,不但毫无结果,还差点挨揍——她选择报警。

    报警也没用。

    报警,警察也不会偏向着她:“你们这个属于经济纠纷,要不你们就自己协商解决,要不就到法院里面去打官司。”

    那个大姐真是欲哭无泪啊。

    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就是摊主的一个圈套,可是这个圈套却又摆的天衣无缝,让谁都说不出什么东西出来,都无法替那个大姐求情,那个大姐觉得自己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后来这件事情,还是经过媒体曝光才解决的,被媒体曝光了之后,那个摊主选择了和大姐私了,最后,28万的玉镯改了一个数字,改成了2.8万卖给了她,2.8万买了一只摔碎的镯子,一只说不定价格只值28块钱的镯子,那个大姐可真是亏大了。

    所以说,在外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多手多脚,毛毛糙糙,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吃亏的。

    范云只好掏钱买下那只被他拍烂的西瓜,三个人走到一个不太挤的地方,每人拿着两块,吃了个秋风扫落叶。

    范云笑道:“别说,这只西瓜还真是熟透了,好甜啊,沙瓤的,我最喜欢吃沙瓤西瓜了。”

    宁吉发点点头:“我爸今年也种了一些西瓜的,全都是坡地瓜,比这个还好吃,等你们回去的时候,我去摘几个给你们。”

    这有点客气了吧。

    吃完西瓜,三个人继续往前面闲逛。

    过了水果摊,再往前走一些路,就是界首镇最大的一个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一楼全部都是开放式的,只是支了模,立了柱子,用水泥浇筑成了框架,但是全部都没有沏墙,只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农贸市场使用。

    倒是二楼。

    二楼全部都砌了墙的,并且隔成了一个一个的小铺面租了出去,作为本镇上面最大的一个服装零售中心,供这些三庄五村的庄稼人在这里消费,购买衣服。

    三个人走上二楼。

    从门口第一家开始往右拐,一路逛过去。

    当然,他们都是漫无目的的闲逛,本身范云和希刚来这里,也没打算买什么东西,只是过来和宁吉发聚一聚,玩一下而已。

    二楼上面,除了卖衣服的外,还有一些什么卖刮胡刀等小电器的,卖光碟的,卖盆景鲜花的等等等等,每一间铺子都将货物摆得满满的,看上去,前来逛街的人倒也不少,十分繁华热闹。

    三个人走到一间卖男装的小铺子时,宁吉发停下了脚步,走了进去。

第175章 预约了伴郎

    宁吉发进了店。

    范云和希刚自然也跟着他一起走了进去。

    店里。

    一位生着一张白白净净的脸,扎着根长长的辫子的姑娘冲宁吉发笑了笑。

    宁吉发也冲她笑了,颔了颔首:“……这两个是我战友,今天过来找我玩的,带他们在这个地方随便逛一逛。”

    那姑娘一笑,分别瞟了范云和希刚两眼。

    看来,宁吉发和她是熟人。

    范云看了看那些男装,感觉那些衣服的款式一件件都是那么的花里胡哨,不太适合自己,倒是比较适合那种刚从高中的学校里面毕业,没有考上大学的十七八岁男孩子们。

    也就是说,如果倒退几年,范云也许会买,现在他不会买这些穿上去让人感觉像古惑仔与杀马特一样的衣服了。

    看了几眼,范云就走出了铺子,铺子太小了,加上他总共四个人,站在里面感觉很拥挤。

    希刚也走了出来。

    宁吉发也出来了。

    于是。

    三个人又继续朝前逛。

    逛了一圈之后,范云发现这里的衣服讲起档次来,比起城里的还是差一些,不过价格嘛,相对来说也便宜很多,基本上十几二十块就能买一件衣服了。

    没什么兴趣。

    范云跟希刚都不想买衣服,他俩只是随便看一看而已,走一走,逛一逛,长一长见识罢了。

    不过逛来逛去,在这个集市上面,也长不出什么大的见识出来,因为,基本上这里都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就连那些人,也都和村子里面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差不多,当然差不多了。

    本来,这些赶集的人就是附近一些村子的老农民嘛。

    虽然三个人都没买东西,但是这样漫无目的的乱逛,消耗时间还是挺厉害的,不知不觉,太阳居然就到了中午了。

    天。

    热死个鬼。

    热得那些赶集的人一个个汗流浃背,太阳的光亮,早已经不再像早上从东山头上初升时那般,跟个鸡蛋黄一般。

    此时。

    太阳闪着灼灼的白光,居高临下,俯瞰着人间的一切。

    在它的眼中。

    无论男女老幼,还是飞禽走兽等万物,统统一视同仁。

    太阳是公平的。

    不公平的是世道。

    是人心。

    是太阳下面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就像宁吉发刚刚点了一条黑鳞剑骨鱼那般,因为宁吉发们比它强,所以,就能吃它。

    反之,如果因为某些条件的不同,它也能吃宁吉发。

    宁吉发拿着一只捞鱼的网兜,将那条嘴巴一张一合的剑骨鱼捞出了水面:“老板,做这条鱼,烫着吃。”

    胡家火锅店的老板点点头。

    行。

    吃什么都行,只要宁吉发出的钱足够多,这个店里的任何菜他都可以吃。

    不过。

    宁吉发显然并不会点那么多,菜因为,浪费最可耻,要知道,每一粒米,每一点菜,都来之不易,轻易是不应该浪费的。

    够吃就好。

    不一会儿,火锅及啤酒送了上来。

    范云占据了一个有利位置,他坐在空调口对面,此时,吹着凉凉的空调风,再看看那一锅放了许多辣椒的鱼,倒也不觉得热。

    那是。

    空调是神器呀。

    宁吉发“嘭嘭嘭”一连开了三瓶啤酒,一人一瓶,递给范云与希刚,都是好战友,好兄弟,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必跟个老娘们似的扭扭捏捏的,今天,来这里就是喝酒的。

    不过,如果希刚喝醉了呢?

    谁开摩托车?

    年轻人,做事毕竟还是不考虑后果,也不想一想,万一喝大了,范云和希刚怎么办?

    要知道,希刚还开着派出所的车呢。

    不过,希刚既然敢喝,那他就一定心里有数,相信,他一定不会喝大的,再说了,依照希刚的酒量,喝它个三瓶四瓶的啤酒,根本就是小意思了。

    希刚可不是范云那种一瓶晕,两瓶醉的水平。

    喝吧。

    吃吧。

    酒菜都已经齐备了,不必拘束客气,大家拿起筷子来一起动手。

    生活。

    许多时候就是由这种吃吃喝喝组成的,感情也是这样一点点培养的,不吃不喝,那是神仙。

    而神仙。

    都归天。

    宁吉发笑道:“来,喝!”

    三个人一齐举起啤酒瓶,“呯呯呯”撞了撞瓶身,范云瓶中白色的泡沫漾了出来,他赶紧嘴对嘴喝了一大口。

    哈!

    舒服。

    畅快。

    夏天就是要喝啤酒,凉凉的酒水从喉咙直落胃底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希刚笑道:“……宁吉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没见你喝过啤酒啊,怎么,现在也开始喝这个了。”

    宁吉发“嗞哈”了一下,刚刚因为被啤酒爽了一下而瞬间微微皱起的眉头,也一下子又散开了:“好喝,我也是今年夏天才学着喝的……我哥不是开了个旋皮机厂嘛,有时候,他经常带我到外面吃饭,学着学着,就学会了。”

    范云点点头:“必须的,你要是跟着你哥一起开厂做生意,当然就得学会喝酒,以后当了大老板,没有点酒量怎么行,是不是?”

    宁吉发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现在都复员了,部队那一套规矩也可以收起来了,现在到了地方上了,一切都应该适应地方上的东西了。”

    范云与希刚点点头。

    他说的有道理。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聊,聊到现在,聊着过去,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过去在部队上那些训练与生活。

    当然。

    他们主要还是聊训练,各夸各的,各吹各的,老战友在一起,当然还是要多吹一吹自己过去那些光荣的历史,互不服气,互不服输,互相顺便再揭一揭老底,或者彼此之间的丑事。

    不过,说起军事素质的话,宁吉发比范云和希刚强。

    宁吉发的军事训练方面,在他们中队,他的单双杠都是数一数二的,五公里武装越野,常常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没有和范云与希刚分在一个中队,他的真实成绩只能用数据说话,而不能用比较来说话,比如说他们三个人谈五公里的时候只能谈自己跑了多少分钟,而没有一个直观的比较,不像范云和希刚那样。

    范云和希刚跑五公里,通常都是并肩而行,不分上下的,一般情况下,范云跑得更快一点,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范云跑得更轻松一些。

    特别是在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时候,范云跑5公里越野,通常情况下还能替其他跑不动的战友背上一两条枪,但是希刚不行,希刚只能背他自己的那一把。

    所以说,范云的军事素质比希刚呢,其实是要好一些的。

    当然了,平常吹牛聊天的时候,为了希刚的面子,范云经常并不说破,毕竟他还是要照顾一下自己老战友的情绪的,希刚是他最好的一个战友,对不对?

    不能动不动就说比他强到哪里去。

    范云是个厚道的人。

    宁吉发笑道:“……说起单双杠,喂!范云,希刚,你们两个还能叫出来咱们做的那些器械体操动物的名字吗?”

    范云眨眨眼:“……单杠的话,一练习,引体向上;二练习,卷腹上;三练习,立臂上;四练习,挂腿上;五练习,挺腹上;六练习,穿腿上;七练习,蹬腿上;八练习,杠上大回环……”

    范云一口气说了这些名字,也不知道对不对,因为后面的678练习,他们这一届士兵只是看过老兵们的演示,至于动作的名称,也是听以前的老班长们口传耳授的,而没有见过真正的军事教材。

    单杠的八练习,他们三个人当中,只有宁吉发能做。

    这个,是衡量一个人军事素质的极重要标准。

    能够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军事动作,能够为常人所不能为之事,这样的人,素质自然是要比其他人好上一些的,特别是部队的那些训练,都讲究一个循序渐进,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一个人吊在了器械上,能上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光靠吹牛是上不去的,是完成不了那些高标准的军事动作的。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吹牛。

    吹了一会牛。

    宁吉发“嘭嘭嘭”又开了三瓶啤酒,这,已经是他们每个人喝的第三瓶了。

    范云忙道:“好了好了,不要开了,喝完这瓶算了啊,不要再开了,不要再叫了,等下……下午我们还要回去的,希刚骑摩托车过来的,等下我们要开车回去了,喝多了不行的,来你们这路上车多,不大安全。”

    宁吉发点点头:“好,喝完这一瓶就不喝了,最后一瓶啊。”

    他喝了一口酒,看了看范云和希刚,话音停顿了一下才道:“……兄弟们,我8月1号结婚呀,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呀,我就不专门的发请柬给你们了,在这里提前通知你们俩了啊,记得8月1号,八一建军节。”

    什么?

    宁吉发要结婚?

    范云虽然感觉到突然,在他的意识中,大家都是同龄人,大家都还非常年轻啊,宁吉发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

    宁吉发结婚是有原因的。

    他复员之后,在家里面处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看着看着互相喜欢,不知不觉居然就对上了眼,对上了眼不说,最后居然就一起滚了床单,就在不久前,那个女孩子告诉宁吉发,自己肚子里面怀了他的娃,问他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结婚呗。

    早结婚晚结婚,反正都要结婚的,人这一辈子不管怎么说,总要结一次婚吧。

    范云对宁吉发这种抢种抢收的行为,表示了善意的,揶揄的,开玩笑的,严重的鄙视。

    同时也送出了作为战友最真诚的祝福。

    他和希刚一起提前祝宁吉发夫唱妇随,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恩爱幸福。

    宁吉发呵呵笑道:“范云,今天这一顿饭可不是白请你吃的啊,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给我当伴郎啊!”

    这?

    没问题,对于范云来说,当个伴郎算什么?

    虽然,他对于当伴郎的流程一窍不通,但是宁吉发说了。

    “……你不用担心,范云,当伴郎其实也没有什么事的,就是站在我的旁边。

    嗯!

    另外新娘那边有一个伴娘……然后你们两个人看情况,灵活一点,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随机应变就可以了。

    我是十分相信你的范云,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应付的。

    就这样说定了啊,到时候一定要提前来,记着,最好是7月31号就到我家。”

    宁吉发的这几句话,让范云无法拒绝,范云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但是,让他有点好奇的是,伴娘是谁呢?

    是宁吉发自己村子里面的人吗?

    伴郎和伴娘之间有没有什么互动呢?会不会发生一点什么故事呢?自己应该注意一点什么东西吗?

    又或者,自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什么东西吗?

    宁吉发眨眨眼。

    对于伴娘是谁,他并没有透露给范云。

    希刚笑道:“伴郎可不是白当的,新郎家一般情况下是要给伴郎打红包的,知不知道范云,有红包拿还不好啊?又有酒喝,又有红包拿,这是一个便宜事,你来不来,你不来的话,我可来了啊?”

    话虽这样说,但是,希刚也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太高大了,如果他当伴郎的话,和身材矮小的宁吉发站在一起会显得十分不协调,很难看的,会有明显地压着宁吉发一头的感觉。

    那样子。

    他就不是当伴郎了,而是来砸场子的,来喧宾夺主的。

    范云应下了伴郎,觉得这件事情自己既然已经答应了,就必须要慎重对待,范云怕到时候自己万一工作忙的话,会把这件事情忘记的。

    所以。

    范云就连忙对宁吉发道:“行,没问题的,不过到时候你要提前打电话给我啊,我才能过来的。

    因为,到时候我怕万一工作忙把这事情给忘记了,耽误你的事就不好了的。

    另外。

    如果说我来的话需要穿什么衣服你也要提前告诉我,我好准备啊。

    反正。

    总而言之你提前告诉我就好了,需要怎么做,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范云都这样说了,宁吉发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行,到时候我提前打电话给你,8月份的话……天气还挺热的,到时候再看情况吧,看情况安排,好不好?

    反正,一般情况下男的都穿西装,女的话,就随便一些,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到时候我通知你们,范云。”

第176章 与范雨聊天

    当然好了。

    三个人喝完了酒,宁吉发把准备摘两个西瓜送给范云和希刚的事情,也抛之脑后了。

    出了老胡火锅店。

    希刚发动了摩托车,范云跳在摩托车后座上,搂着希刚的腰。

    “轰,轰轰轰……”

    “走了,吉发。”

    “走了,吉发。”

    走吧,不走的话,难道他们两个人还想让宁吉发送送他们吗?送也不赶趟啊,摩托车跑得多快呀,一眨眼,十几里路就飙下去了。

    回到兴安。

    希刚把摩托车开到了老广场,范云下了车,挥手告别希刚。

    他没有让希刚把他送回宿舍里,是因为现在时间还早,他不想那么早的回去。

    下午没什么事,范云就想着在附近逛一逛,如果说等一下有兴趣的话,他还准备再到书店里面去逛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书,然后买上一两本回去看,因为那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他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马上看到大结局了。

    他已经看到上官金虹抽着天机老人的烟锅那里了。

    范云在老广场的树荫下坐了一会儿,感觉天气很热,实在是坐不住。

    算了!

    他决定还是到新华书店里面去转一圈看看吧,里面有空调有书,看看能不能在那种凉飕飕的氛围里找出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来,于是,范云拔腿就走。

    他直接走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卖书的那个营业员看着他,感觉有点奇怪,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范云走到了古典名著区,他随手拿起一本醒世恒言,刚翻开,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

    范云忽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以前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一本书呢,天呐,这一本书简直就是神书啊!

    他一口气从两县令竞义婚孤女看到灌园叟晚逢仙女那一节。

    绝了。

    范云由衷的赞叹那个作者名为冯梦龙的人。

    冯梦龙的小说写的实在是太棒了。

    每一篇小说,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结构充实完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细腻,语言流畅,充满了浓烈的生活气息。

    关键是。

    冯梦龙写的这部醒世恒言半文半白,通俗易懂,不像范云前一阵子翻过的那些国学和古书一样晦涩难懂。

    说实话,就连在文学史上地位极高的诗经,范云也只是随手翻了几页之后又放下了,看不懂。

    这部小说不同。

    范云把书反过来,看了看封底上的价格。

    价格有点小贵,二十二块钱。

    范云犹豫了一下,最后咬了咬牙,一横心还是把这本醒世恒言买了下来。

    卖书的那个店员看着这个时不时就要跑到店里面来蹭书看的人,心里默默地道:这已经是他买的第二本书了。

    呵呵。

    难得这个店员有心了。

    他对范云竟然如此关注,关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老魏和梁蓉他们几个,就连范云在这个店里买过几本书,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对于范云来说,是该对这个店员表示一下又好气又好笑呢,还是表示一下心里的感动呢?

    感动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竟然如此惦记着自己,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买完书。

    范云走出书店。

    看着被太阳晒得热气腾腾的大街,范云决定去范雨和梅霖的雨霖理发店里去看一看。

    看看他们的空调装好了没有,如果装好了的话,顺便就在他们那里坐一会儿,跟他们聊会天,蹭一蹭空调吹一下。

    范云就走到了雨霖理发店。

    理发店里。

    梅霖在给一个30多岁的大姐洗头,范雨正拿着推子给一个一身中山装的退休干部模样的人理发。

    两个人都忙着。

    范云推门进去。

    舒服。

    凉快。

    理发店里已经装了空调,和外面的温度反差很大,一进去之后,范云明显感觉到身上凉飕飕的,浑身的暑气,瞬间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范雨和梅霖都笑着朝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先坐下。

    小两口都忙着呢,没有时间招待他,等他们忙完了才能过来陪他说话,拉一拉家常,说一说最近的情况。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看着范雨和梅霖表演他们真正的技术。

    范云不得不赞叹自己弟弟的技术:现在确实是越练越好了,举手投足之间,俨然已经有了大家风范。

    果然是熟能生巧。

    范雨拿着推剪,“嗞嗞嗞嗞”,电推剪的马达欢快地叫着,沿着那个老干部的头皮一圈扫了过来,然后又扫了过去。

    不停地扫来扫去。

    当范雨把那人头上最后一点长头发剪过之后,放下推子拿起牙剪,又帮那个老干部把两个鬓角处的头发打薄。

    打薄之后。

    开始修边。

    修边,刮胡子,剪鼻毛,所有的动作在范雨的手中一气呵成,十分的连贯流畅,毫无停滞。

    他现在的水平,如果放在全国美容美发大赛上,相信如果没有黑箱操作的话,名次绝对能排在前头。

    梅霖那边的动作慢一些。

    忙活女人的事情,总是比男人要慢一些的。

    因为

    女人比较注重细节,一个细节做不好,她们马上可能就会不满意,然后就会发牢骚,甚至于心里面就会默想这家店的老板是不是在敷衍自己?

    极有可能下次就不会再来了,所以说对待女客,一定要认真,仔细。

    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剪一次,而女人呢?

    女人的头发长三天两头的就会痒,痒了,有些人就会跑到理发店里面来洗头,平均五天洗一次,一个月也要洗六七次吧,她们的消费能力,比起男人来说简直是有天壤之别的。

    别看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洗头,其实这也是个技术活。

    不相信的话,好多的女同胞们自己洗完了头,抓了几把,糊弄了几把,过不了两天头皮就又痒了。

    但是。

    如果说到理发店里来洗的话,稍微用一点好的洗发水,那么起码可以捱上个四五天。

    为什么?

    因为花了钱了呀,花了钱了,别人就要抓够时间,要抓透。

    女同胞们的长头发必须要抓透才行,抓透了之后,才能把那些发根处的头皮屑通通抓下来,然后,附着洗发水的泡泡一起带走。

    范雨忙活完了手里的活儿,收了钱,把那个客人送出门外,并笑着道:“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那个客人摆摆手,示意他剪的头发不错,他非常满意,下次一定还会来的,放心吧。

    范雨于是一屁股坐在刚才那个客人坐过的理发椅上:“哥,你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范云点点头:“嗯,今天休息,今天和我的战友李希刚一起去界首走了一圈,那边有一个战友就要结婚了,今天去聚了一聚。”

    范雨“喔”了一声。

    范雨拿起一把小梳子,右手五指极其灵活地翻弄着:“哥,前两天我回去了,咱们村子里面现在正在卖地。

    也不是村子卖的。

    就是一些私人卖的,因为前阵子来了几个大老板,看中了咱们村子靠南面江边的那些地。

    那些地有泥沙嘛,可以挖出来,用来砌墙。

    所以,那几个老板就准备把那些地都买下来,搞一个大型的沙场,挖泥沙卖,但是价格方面有点谈不拢……

    对了咱家那里也有一块地呢,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回去看一看,那几个想承包的老板给的钱太低了,咱爸不想卖。也不光是咱爸,还有其他几家也是一样的,都想把价钱再抬高一点。”

    是嘛?

    在范云的记忆中,江边的那些地,全部都是些河滩半荒地,好像上面平常的时候也不能种什么东西,他家那块地,每年他爸就是胡乱在上面种一些玉米啊什么的东西,也打不了几颗粮食,但是呢,不种也不行,不种的话,最后搞着搞着地就不知道成了谁家的了,所以说呢,凡是在那个地方有地的,也都还种着,多多少少种一些东西,不管它打不打粮食,起码能宣告一下自己家的主权。

    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怎么?

    现在那个地方可以当沙场?

    范云对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概念,搞沙场也好,还是搞砖厂也好,他感觉跟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遥远。

    好像。

    跟他没什么大关系。

    但是,一想起自己家在那有一块地,范云觉得那儿的事情跟自己似乎又有一些关系,毕竟,如果说以后老爸的岁数大了,再进一步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万一有一天老爸不在了,那块地起码还是他和范雨的呀,以后不管他要也好,还是范雨要也好,总之是他们两兄弟其中之一的,而不能任由其他的外人胡来呀。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那我明天或者后天回去看一看,看看是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范雨点点头。

    范雨前几天回了一次家,他也只是听老爸简单的说了几句,范雨更不关心这种事情,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到江边自己家那块可以挖泥沙的地里面去看一眼。

    范雨对于土地,压根没有什么感情。

    这也难怪,他从小都没怎么在地里忙活过。

    一个人,若是不能亲手的耕上一回地,亲手种一回庄稼,然后再亲眼看着它们长大,成熟,最后再流着汗,辛辛苦苦的把它们从地里收回家中的话,那么,没有这种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喜悦,又何来与土地之间的感情呢?

    对于范云而言。

    范云从小还是跟着老爸老妈在地里面打过几个滚的,做过一些庄稼活的,他对于土地的感情,远比范雨要深。

    小时候。

    爸爸牵着耕牛耙地的时候,有时候就会让范云坐在耙上压耙,代替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因为人是活的,石头是死的,同等重量的情况下,压耙当然选人更好。

    人不像石头那样,有的时候耙地,碰到的那种大土块耙就会跳起来,耙一跳,石头就会从耙上掉下来。

    然后。

    范云爸不得不吆喝住耕牛,再用力把那块石头搬上耙。

    而范云在上面压耙的话,他就会两手紧紧抓着耙齿,极其灵活的看着前面与下面的土地,防止自己从像石头一样从耙上掉下来,从而终止老牛和老牛一样的老爸并肩前进的脚步。

    话说。

    那时候。

    蹲在耙上看着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地里的老牛和老爸,以及老牛屁股后面飞扬的尘土,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是让他感觉非常快乐的一件事情。

    因为一个人坐在耙上,什么都不用干,也能享受那种起起伏伏不断前进的过程,那种感觉,虽然不像开车,却有三分像是坐车一样。

    说起坐车。

    那时候哪有什么车呀?

    坐车,对于那时的范云来说,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们整个生产队只有一台东方红拖拉机,而那台拖拉机,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有资格坐上去呢?

    那时候。

    除了耕地的时候,享受这种压耙的快乐。

    还有另一种快乐。

    有时候,如果说收获的庄稼不多,不够一车,老爸还会让范云坐在板车上面,他牵着老牛走在前面,然后范云睡在板车的庄稼中间。

    哇!

    那种感觉!

    那种躺在板车上仰面看着满天星光的感觉实在是……实在是劳累中,带着七分的惬意。

    范云看着弟弟:“店里什么时候装的空调啊?现在好了,有空调可舒服多了,有空调,剪头发的时候就不用搞得一身汗了。”

    那当然了。

    范雨两指夹着梳子,灵活地把梳子在掌心中掉了一个方向:“就是上一次说装空调的时候,过了两三天我们就装了,如果说不装空调的话,有一些客人就不会来了。

    没人喜欢剪头发的时候,脖子里面头发茬子粘在身上,戳的人痒痒的难受的很。”

    空调好说。

    但是电费呢?

    范云又问:“那你买的这个空调是多大的呀?

    是一匹的还是一匹半的?

    空调这个东西用电可是很厉害的,一匹的,一个小时就一度电吧,一匹半的,一个小时一度半电,如果每天都开的话,这样一个月下来,电费要不少钱呢!”

    范雨“哧”地一声笑了:“只要有生意,有顾客,电费算什么呀?你说是不是?”

    那也是。

第177章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

    弟弟长大了。

    他在看待问题的时候,视角居然变得十分敏锐,能够直指问题的核心了。

    范云也觉得自己应该回村看一下,不管怎么样,沙场那都有自己家的一块地,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能不关注一下,所谓有钱的占个钱场,没钱的占个人场,他总不能不管不顾。

    范云想了想,明天没空,后天没空,大后天回去吧,大后天可以回去一下。

    他就对范雨道:“我大后天回去吧,你有什么事没有啊?要不要从家里捎什么东西过来?或者……”

    “我没什么事,我才从家里面回来的。

    我跟你说,哥,咱们那边的路太难走了,都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拉沙子的那些车,因为那些车太重了,拉一车都是十几二十吨,把那个泥巴路压得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

    而且。

    这几天又没有下雨,走起路来到处都是灰,咱们那边的路该修一下了,就算不修成水泥的,起码也要修成柏油路嘛,是不是?”

    范雨的牢骚发的对。

    范云点点头:“那是,凡是这一条路两边的村子,哪一个人不想有条好路走?

    不过,修路可不是小事,别说修路了,就算是修一座桥,也没那么容易。”

    说起桥,范雨又道:“你还说,哥,就是回咱们村的半路中间那一座桥,现在已经被压塌了,塌了两三天了,幸好桥塌的时候上面没有车,也没有人……”

    范云奇道:“那座桥好像是一个石头拱桥啊,很结实的,那么大一座桥怎么会压塌了呢?”

    范雨挠挠后脑勺:“谁知道为什么。

    它怎么塌的,要问那座桥才知道,那是它自己的事,它自己要塌,谁管得着?想塌就塌嘛,是不是?

    不过。

    我感觉可能跟那些拉沙子的车也有点关系,但是,按理说也不应该啊,咱们村的那个沙场才刚开始啊,他们没拉几车沙子呀!

    估计,应该还是时间太久了,那座桥年岁太久了,老掉牙了,要不就是当时修的时候偷工减料了,反正它就是塌了。”

    塌就塌吧!

    像范雨讲的那样,桥要是自己想塌了,别人有什么办法呢?

    塌了之后再修呗。

    不过。

    这样子的话多多少少会影响一些过路车的,如果说不走那座桥的话,就要绕一点路走另外一条路,起码要远上两三里路程呢。

    没伤到人就好。

    没伤着人就是万幸。

    说起来,范云他们村子的那条江,还是这座桥的上游呢,他们村里面的水顺着几个村子一直往下流,就流到了那座桥下的河里,汇成干流了。

    不过,说是什么江啊河啊,其实水量都很小的。

    就算当时桥塌的时候,人掉到水里面去,其实就那种没有半人深的水,也是淹不死人的,怕就怕,有谁倒霉到会被石头砸到底下,被埋在底下,那就实在是一件悲哀和不幸的事了。

    不过还好,桥塌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路上没有什么人走动。

    没伤到人。

    桥塌这事,范云并不怎么上心,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就算是他回去的时候绕点路,也没什么大的关系,但是江边沙场处他家的那块地,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上点心,回去看一下,那一个,毕竟事关他的切身利益。

    兄弟两个聊了聊。

    此时,梅霖忙完了,她把那个女客送出门后,笑着跟范云打了声招呼:“哥,我觉得范雨说的对,有空的话你还是回去看一下吧,那块地,不管怎么说都是咱家的吗?对不对?

    你回去走一趟,看一下什么情况也是可以的,到时候,万一有什么事情呢?也可以帮一下忙,咱爸万一稀里糊涂的把那块地给卖了,卖便宜了呢,是不是啊?那样的话不就是亏大了吗?不管怎么说,早晚有一天,那个地都是你和范雨两个人的嘛!”

    范云忽然觉得梅霖实在很精明,看上去,她似乎是一个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的那么一个人,但是,一旦说出话来,却又那么的有主意。

    不过。

    范云觉得精明点好,精明点,免得被别人欺负。

    梅霖不简单。

    范云对她又多了几分好感。

    特别是梅霖,一口一个咱,一口一个爸,让范云觉得自己和这个未来的兄弟媳妇之间,又平添了许多的亲切感,似乎他和梅霖的关系,也因为范雨,以及梅霖口中一口一个咱的原因,瞬间又拉近了许多。

    范云点点头:“嗯!我知道了,我大后天回去,回去看看什么情况,也不着急,他们就算是挖沙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对不对?咱那块地也不小的,我记得好像差不多一亩多吧,其实那个地方的地也没什么大用,种不出什么东西来的,那个土很差的。”

    梅霖笑道:“不是因为那个土很差,而是因为那个土是拿来干什么用。

    你拿来种地,当然感觉那个地不怎么好,没什么用了,是不是?

    那都是河滩地嘛,都是沙子,沙土当然是不好了。

    但是。

    如果说拿来砌墙呢?那可不得了,你哥想一想,一亩地能挖多少车沙子?一车沙子又能卖多少钱?

    而且说,这个还要看那个沙子层厚不厚吧,沙子层如果说厚的话,那就卖得更多,是不是啊?”

    有道理。

    范云想不到自己的兄弟媳妇,平常的时候似乎只不过是会剪个头发而已,没想到对农村的这些事情,居然也能够这么清楚,看得那么透彻。

    不简单。

    梅霖这个女孩子不简单。

    这个时候,门外又来了客人,梅霖忙着招呼客人去了,就没有再继续跟范云聊天了。

    范云左看右看,觉得自己在这个小店里没有什么事,还要占一个位置,搞不好梅霖还会嫌弃自己在这里碍眼呢,所以他就没在店里继续坐了,而是跟范雨打了声招呼,走到了外面。

    范云边走边琢磨。

    刚才范云通过和梅霖的对话,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兄弟媳妇心眼子挺多,不是个简单人。

    呵呵!

    他自己其实又何尝不是一个心眼子挺多的人呢。

    说实话,按照范雨和梅霖的意思,倒欢迎他在店里坐,他在店里坐着,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别人。

    自己的亲哥嘛!

    再说了,如果说范云在店里坐着,外面有些过路的客人看到了,还以为这家店的老板手艺不错,生意,一拐弯就进来了呢?

    人都是这样子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凑个热闹嘛,对不对?

    比如说,别人能剪,为什么我不能剪?

    别人能吃,为什么我不能吃?

    有人在前面做了先例,后面的人自然就更加放心一些嘛。

    范云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坐不住。

    他毕竟年轻嘛,在一个地方坐久了,浑身不自在,就想到处活动活动,走一走,当然了,如果躺在床上,闷不作声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又是另外一码事。

    走出理发店后,范云觉得没什么地方好去,于是顺脚就拐到了老广场。

    反正。

    小城的人,基本上主要的活动就是围绕老广场这一块进行,范云也一样,他并没有什么主要目的,脚底下信马由缰,就走进了移动营业厅里面。

    进了营业厅,他也没打算充话费。

    手机还有话费。

    范云就俯下身来,看柜台中的那些手机。

    有些手机是真漂亮。

    特别是三星系列的手机,不知道是因为韩国人的审美和我们中国人的审美差不多的原因,还是一些什么缘故,反正三星制造出来的手机,外形特别漂亮,新潮。

    不光是手机。

    最近几年越来越流行韩版的服装,小饰品。

    大概是因为在某些领域,他们走在我们前头的原因吧,毕竟,韩国也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嘛,经济发达地区,所以现实生活中就有了所谓的哈韩族。

    哈韩族,自然是韩国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

    这个事情,总而言之还是要一分为二的看。

    范云对于这些事情保持中立,不发表自己任何的看法,他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不是政客,二不是潮头与浪尖上面的人物。

    而且,有关他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生活哲学还没有形成,他还没有总结出属于他自己的观点和独特的人生感悟,所以,有些事情他只是具有某些感知,但是如果具体地让他说一些什么东西出来的时候,他却是什么东西也说不出来的。

    他缺乏总结能力。

    总结很重要。

    总结等于提炼,等于浓缩,等于把精华紧紧的聚拢在一起,然后展示出来。

    范云握着一只最新款的三星折叠手机模型,在手中把玩着,嘿!这台手机真带劲,米白色的机身,小巧玲珑的造型,方方正正的设计,范云一眼就喜欢上了,可惜他没钱,买不起,这一台手机售价很贵,标价2388元。

    抢钱啊?

    可不就是抢钱吗?

    人家的东西好,造型好,质量好,口碑好,当然价格就卖得贵喽!

    范云没有钱买,不代表别人没钱买,毕竟,有钱人大把,中国这么大,无论哪一个地方,都藏着无数隐形的富豪,只是有些人天生低调,不愿意宣扬自己罢了。

    看看就好了。

    如果想买的话,还是等着降价的时候吧。

    等着新款推出了,这款手机就成了旧款了,到时候肯定会降价的。

    如同服装一样,新的服装出来了,旧款的必然就会打折,降价处理的,到时候再买吧。

    不过。

    到时候的话,这些东西也就成了淘汰与落伍的东西了。

    看来,没钱的人,是无法走在潮流前列的,那些走在潮流前头的弄潮儿,一般情况下,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行,有句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也决定一个人享受什么样的生活和待遇。

    今天,也包括用什么样的手机。

    移动营业厅里,卖手机的小妹笑容可掬的看着范云:“先生你好,这一款手机是我们公司刚刚推出的一款新手机,造型十分漂亮,质量也特别好,你看,价格也不贵,2388元。

    我可以给你说,先生,这一款手机,是目前来说我们营业厅里面卖的最好的一款手机,您可以考虑一下。

    另外,我们营业厅现在正在搞活动,我们营业厅正在搞一个开户送手机的活动,也就是说用你的身份证登记开卡,成为全球通用户之后,并和我们移动营业厅签一个每月最低消费的合同,这样的话,这一款手机就可以免费送给你使用,先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呢?”

    营业员小妹一套长篇大论,范云没听懂。

    小妹一笑。

    她应该也知道了,范云可能没听懂自己的话,于是决定用另外一种方式跟范云再重新介绍一下。

    营业员小妹继续道:“……是这样的,先生,也就是说拿你的身份证用人的真实姓名,在我们营业厅开一张全球通的电话卡,并且签订一份最低消费的合同,那么这一款手机你就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花,免费带走。”

    这一次,范云听明白了。

    什么?

    还有这种好事?

    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带走一台手机,而且还是价值2388,这么漂亮的三星手机?

    范云觉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看着那个依然笑容可掬的营业员小妹:“嗯,手机是挺好,挺不错的,只是……你说的那个最低消费是什么意思啊?”

    营业员小妹一笑:“先生,您到这边来,我给您介绍一下好不好?”

    好!

    营业员小妹拿起一张宣传单来,指着上面印着各种造型的手机和对应价钱的表格道:“……先生您看,就是你刚才看中的这一款三星翻盖手机,你只需要和我们移动公司签一个合同,承诺每个月最低消费88元,连续消费24个月,那么,这一台手机你就可以免费带走啦。”

    每个月消费88?

    把范云吓了一跳。

    每个月消费88,还要消费24个月,24个月是什么概念?24个月不就是两年吗?两年的话,乘以88,加起来是多少钱?

    范云眨巴眨巴眼,心里一下子没有算明白这个帐。

    营业员小妹一笑,她随手拿着一个计算机,噼里啪啦按了一阵子:“先生您看,你每个月消费88元的话费,然后消费两年,也就是24个月,总共金额是2112元,而我们的这台手机价值2388元,我们用2388减去2112,等于226元,也就是说您只要每月消费88元的话费,我们这台手机不但完全免费送给你,而且两年之后,你还等于白赚了226元出来……”

    这样的好事?

    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范云看着那个满面笑容与诚意的营业员小妹,差点一冲动就掏出他的身份证,大声道:“行,没问题,这台手机我要了,签吧,签合同,马上签,立刻签!”

第178章 请希刚陪同回村

    不过,范云又冷静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慎重考虑一下,因为营业员说的这个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每个月最少要打88块钱的电话出去,他哪里有那么多的电话打呀?

    他的电话和信息,基本上都是给唐若的。

    范云想了想,摇了摇头:“……嗯!好的,我再考虑一下吧,好不好?等我考虑一下吧,我今天没有带身份证。”

    他撒了个小谎。

    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范云不喜欢提前消费,他不喜欢欠债,

    就像现在一样,他用的是神州行0月租,这样对于范云来说感觉没有压力,电话费充足,他就多打几个电话,如果说电话费少了,他就少打几个电话,不打不要钱,这种方式,范云比较容易接受一点。

    如果说每个月他打不打电话都要固定扣88块钱的话,范云就感觉有点强迫自己消费的样子,他就有点不舒服,他就不想接受这种形式。

    刚才的时候,他听营业员小妹说完后,找了个借口说没有带身份证,其实,也是他瞬间考虑到这方面的情况才做出的决定。

    本来也是。

    哪有天上随便掉馅饼的事情?

    移动公司里面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那些人,一个个精明无比,他们哪里会傻到白白的送一台手机给别人啊,想一想就知道了。

    他既然不想要,营业员小妹也不能从他的口袋里面抢他的身份证出来,然后强迫他签合同吧?

    对不对?

    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随他的便呗!

    那个营业员小妹看到范云不打算买手机,所以也就失去了对他的兴趣,而是任其自便,随他乱逛好了。

    这样最好。

    范云不喜欢别人跟着自己,不舒服,一个人逛,没有人跟着最好了,走到哪算哪,逛高兴就多逛了一下,不开心了或者逛累了就走出去。

    生活就不应该有太多束缚,随性而为就好了。

    看了一会手机,范云觉得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还是不要考虑手机的问题了。

    再说,本身他的这个杂牌手机虽然说不是什么好牌子,但是,还是挺好用的。

    就算他花上2000多块钱买一台新手机,又能如何呢?还不就是打个电话,发个信息而已嘛,难道说新手机就能拿来看电视,听歌吗?

    不可能的。

    是不是?

    范云走出了营业厅,觉得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啊,算了,还是去灵渠市场里逛一下吧,说起来,他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到里面去走一走了呢!

    那里面的东西,比较适合大众消费,特别适合他这种没有钱的人去逛,于是范云拔腿就往灵渠市场走。

    灵渠市场的一楼是一个超市。

    范云进去走了一圈。

    他想买两条穿在里面的短裤,于是就走去了服装区,卖短裤的那里。

    这里冷冷清清的,没有什么人,唯一的一个负责此区的服务员,正站在远处的女装那里,和一个拄着拖把的清洁工叽叽嘎嘎地不知道在聊着什么,看那个眉飞色舞的样子,似乎是昨天晚上走路的时候捡到了大元宝。

    范云看中了一盒两条,标价为28块钱的短裤。

    他打开盒子翻来覆去的看着,不错,平角裤,他比较喜欢。

    这种款式和造型的短裤穿着舒服,但是范云突然发现,旁边还有另外一种和这个造型差不多的标价58元一盒的短裤,他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价钱上面会相差那么多呢?

    于是范云又把那一盒拿起来看了看。

    翻来覆去的看,价钱也还是差不多。

    范云突然心里面有了一个坏的想法。

    他觉得,为什么同样的东西,价格会相差这么多呢?

    他的心里面就有点不舒服,不痛快,他就想搞点什么事情出来。

    于是,他就把那两条58的短裤和28的调换了一下,他把那两条5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28块钱的盒子里,而把那两条2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58块钱的盒子里,他这是偷梁换柱呀,果然,范云是想搞点什么事情。

    换完了之后,范云看了看负责服装区的那个大姐,那个大姐依然还是在那里和那个清洁工聊天,看起来,这一家超市管理有点松懈啊。

    管他呢。

    反正范云今天决定了,自己就要做一回坏事,就是当一回坏人,在他的心中突然嘀咕说了一句话:无奸不商,商人商人,商人都是奸猾的。

    突然之间范云有了一种替天行道的感觉。

    呵呵!

    他这个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偷窃呢?

    管它什么偷不偷的!

    反正,范云决定了,如果说等一下买单的时候,被收银台的人发现了瓶里面装的货对不上酒水的价格,那么他也坚决不承认。

    他只是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随手拿起来的,不关我的事。

    这样,超市里面的人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看起来,范云天生还是有一些干坏事,当坏人的潜质的。

    如果说他不是因为到部队上当兵被组织培养了几年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在他这三年里就已经学坏了。

    或者,他已经学成了纹身男那一种人,也未必可知。

    滚刀肉。

    收银员并没有检查,为什么?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事呢,她一天到晚站在这里收钱,累得要死,还去关心那些事情?

    别说范云只是在28块钱的盒子里面装了两条58块钱的短裤,他就算是装上580块的,收银员也不会多看两眼的。

    多看了又能怎么样?

    老板又不会给她多加奖金,不给她多加奖金不说,平常的时候有一点什么小疏忽,她还会挨经理的骂,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闲事呢。

    所以说,她迅速帮范云扫了码,范云付钱,拿东西出来,ok,一切搞定,球事没有。

    话说回来。

    如果这一家超市有收银员的股份,那就不一样了。

    每一件东西,她必然会检查仔细了,然后才收款放行的。

    像今天,范云这个情况,超市又没有收银员的股份,她为什么要那么负责呢?

    是不是?

    像范云这种行为,在这个超市里,相信必然不是个例。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多的是,他能想到的办法,别人肯定也能想得到,说不定,本身那些服务员和收银员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因为,这家超市的老板是外地的,外地老板过来投资,关他们本地人什么事呢?对不对?就算是你老板哪天生意不行,垮了,也不关这些员工的事啊?

    你的超市垮了,那是因为你经营不善倒闭,关这些员工什么事呢?

    给谁打工不是打工,你垮了,自然会有别人来的。

    如果说老板对自己的员工好一些,那又是另外一码事,起码员工会负责一点。

    如果说时不时的老板再给员工一点奖励,让他们尝到一点甜头的话,那么员工的积极性相对来说会更高一点。

    甚至于再进一步说,如果说老板给每一个员工都入了股的话,那么效果又不一样了。

    如果说一旦让员工感觉到自己成了这家公司或者这家超市的股东,那么员工就有了一种归属感,毕竟每卖出去的一分钱,都有属于他的一部分。

    说实话。

    像这个超市,对员工的待遇其实根本就不好,比如说五险一金就没买吧?

    税务局应该来查一查,看看老板有没有偷税漏税,非法经营。

    对自己的员工都不好,还要指望自己的员工对自己多么的忠诚尽则,想一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

    既想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草,怎么可能呢?

    不要以为你是老板,别人是员工,别人就是傻瓜。

    有的时候,别人只是没办法而已。

    别人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到达老板的位置而已。

    说起小聪明,恐怕员工,并不比老板少。

    范云出了超市,顺着楼梯走到了二楼,灵渠市场里面的空调吹得很舒服,他决定再去二楼走上一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走一圈。

    晚一点。

    回去吃饭,看一会书,睡觉,明天上班。

    一天天,日子就这样过了。

    现在,范云心中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唐若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唐若出去旅游去了,刚一走,范云就觉得自己十分想她了。

    想也没用,想,唐若也不会一下子就回来的。

    看起来。

    看起来范云还是先想一想大后天的事吧,大后天回去的时候怎么办?他应该做些什么?应该准备些什么?

    让他准备准备。

    大后天说到就到。

    这天早上。

    范云没有穿便装,而是穿了一身制服,并且戴上了他的帽子。

    他觉得,自己既然回去了解江边那块地的情况,他还是穿一身制服回去比较好一点。

    不管怎么说,穿一身制服回去,起码能彰显一下他的身份,这样可以彰显他范云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他多多少少也是一个有点身份有点地位的人。

    那么,这样子即使他不开口,而只是他老爸跟沙场的老板谈价钱,要筹码,他老爸的底气也会更足一些的,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的那些邻居。

    不管怎么说,他有公家人的身份,相信那些沙场的老板,多少还是会忌惮三分的。

    哈哈。

    说起来范云的想法比较市侩了。

    没办法,不这样的话,就会被别人瞧不起,就会被别人欺负,有些时候,人是衣服马是鞍,在不知道你的底细之前,别人第一眼首先是看着你的衣服。

    如果说你穿衣打扮是个老农民,谁会重视你,对不对?你说出来的话,别人根本连听都不会听,但是,如果说你穿着一身公家人的衣服,那又不一样了。

    不光是这样,范云还打电话给了希刚,让希刚开着派出所的摩托车陪自己一起回去。

    范云不打算开坐班车了。

    他老早就计划好了,有希刚的陪同,底气绝对会更足一些,说实话,希刚的那身制服比他的更有效。

    范云打电话给希刚的时候,郑重强调了一点:“穿制服啊,兄弟!一定要穿制服,帮帮忙帮帮忙,晚上的时候到我家里吃饭,我让我妈妈杀鸡给你吃。”

    希刚笑道:“要不要这样子啊,范云同志,有没有必要啊?

    你家里面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呢,是不是啊?

    要不要这样大张旗鼓的呀?

    我觉得我们就开派出所的摩托车回去看一下就好了,穿不穿制服有什么关系啊?”

    范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不不,还是要穿制服,就穿着制服嘛,好不好?”

    行。

    范云说怎么办,希刚就怎么办,反正今天他是陪着范云的,一切都按照范云的意思去办。

    当然了,搞事情与非法的事情除外。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都没问题。

    话说。

    请希刚陪同回村。

    交通工具还要希刚提供,饮料还要希刚买,这……

    范云的脸皮有点厚呀。

    他一边喝着希刚递过来的可乐,一边笑着道:“还是你老兄最了解我了,我都渴死了,昨天晚上热的要死,宿舍里面也没有水,唉!下次还是要想办法搞点水在宿舍里面!”

    不必客气。

    好战友。

    好兄弟嘛。

    好兄弟是干什么的?好兄弟,当然就是要陪着一起去摆平事情的,去处理问题的。

    希刚看了看范云,笑道:“你看看你,大热天的戴这个干什么呀,赶紧到楼上把帽子脱了,不要戴那个。

    你看看我,我都没有戴。

    我们就穿制服就可以了,你穿上一身制服,别人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根本都没有必要戴这个,好不好?

    看着你戴帽子,我就感觉到热死了,本来我都不热的,看着你一戴这个东西,我又马上感觉到热了。

    再说了,你看我还开着派出所的警车,是不是?

    实在不行,到你们村子口的时候,我给你拉上几声警报,好不好?”

    范云笑着轻轻捅了希刚一拳:“好好好,你说的对,你说的有道理,你等我一下啊,我马上去楼上把帽子摘了。

    希刚你说我们还要不要带其它东西啊?

    我想了想,没什么东西好带的,你说我们要不要……哎,我看这样吧,要不,买个西瓜回去吃吧,好不好?”

第179章 回村的烂路

    西瓜没买。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出了县城,直奔范云他们村子而来。

    希刚轻车熟路。

    看来他不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了。

    范云问道:“看起来,这条路你挺熟啊,以前来过吗?”

    希刚大声回答:“哪个村子我不熟?

    现在你们哪个村子……这附近我都熟,我有个姨娘就嫁在你们村旁边的那个村子,小时候,我经常到我姨娘家里面去玩的,特别是搞双抢的时候,那时候过来,表姐表妹表弟表哥的一大帮人,很好玩的,不过,现在都长大了,各忙各的事,所以说也就很少来了。”

    那也是,一般男孩子都顽皮,喜欢到处跑来跑去的,不出奇。

    范云本来想跟希刚开一个玩笑的,想问一问他:你姨娘家有没有什么表姐表妹啊?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啊?

    但是。

    他转念一想,还是忍住了,有些玩笑还是不开为好。

    再说了,他与唐若已经和希刚吃过两回饭了,希刚也知道他有女朋友,在开那些表姐表妹的玩笑,恐怕有点不合适吧?

    有的时候,范云还是挺老实的,一本正经的那么一个人,少年老成,小老头一样。

    不过,范云倒是想问一问希刚:“喂!希刚,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唱k的时候,你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女孩子,和你一起喝酒,掷色子那个女孩子,你还记不记得她?”

    范云说的是华华。

    希刚把脸往后面侧了侧,大声回答:“记得啊,当然记得啦,怎么啦?就是你那个女朋友的女朋友,是不是啊?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范云笑道:“是啊,确实长得挺漂亮的,我看她好像跟你之间,好像有点那么个意思!

    你怎么想的?

    要不要介绍一下,给你做女朋友啊?”

    范云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要介绍的话,也是唐若介绍吧,关他什么事?

    他介绍的话,华华才不会理他呢。

    他算什么呀?

    再说了,他根本就不了解华华的情况,华华本身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不好。

    虽然说现在那个北京大男孩躲着华华,不见她,但是,这是特殊情况嘛。

    在华华的心里,此时千方百计想的是怎么样才能找到那个北京大男孩马亮,如果说,这个时候有人提出来给她介绍男朋友,那么她不跟那个人翻脸才怪,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范云胡说八道,他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像这种事情,他没什么能力介绍的。

    另外,范云其实也是想通过这种不经意的聊天,探一探希刚的口风,看看希刚有没有什么意中人啊,他也想了解一下希刚的情况,自己的好战友,好兄弟嘛!他不关心谁关心啊?

    毕竟,希刚和以前那个女朋友早就分手了嘛,那么长时间了,两个人难道还有联系吗?

    万一有的时候,谈着谈着,希刚说漏了嘴呢,是不是?

    希刚确实没有女朋友。

    他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着怎么样干好工作,怎么样争取好好的表现自己,能够早一点转成一个合同民警。

    刚才范云提起了华华,问他还记不记得华华,别说,希刚突然就想起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是的,在他的心目中,华华应该是他见过的所有女孩子当中,最漂亮的一个了吧。

    希刚甩甩头。

    他觉得如果客观一点地说,华华确实比自己以前那个女朋友要漂亮得多的多,而且,他和华华也挺聊得来,华华的性格很外向,像个男孩子一样,敢说敢做。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唱k的时候,华华和他一起掷骰子喝酒,希刚心里面还是挺有点小小的心动的。

    他感觉这个女孩子挺不错,不像有些女孩子,扭扭捏捏,娇柔造作。

    这个女孩子一是一,二是二,特别好,性格爽快,喝酒就算是输了,她马上就喝,不像有些女孩子调皮撒赖。

    但是,要说起进一步的发展关系,这个,还是需要再了解一下的吧?

    毕竟希刚和华华只见过那么一次,他并不知道别人女孩子的底细,是不是?

    总的来说,希刚对华华印象不错。

    自己战友的女朋友的女朋友,能错到哪里去呢?先不说她的性格了,只说华华的模样,也算是顶尖的了呀,一千个人里面,很难得找出这么一个。

    希刚收了收摩托车的油门,车速降了下来,因为,现在已经拐弯上了通往范云他们家的那一条烂泥巴路。

    范云惊愕的发现,这条路,简直没法形容,烂的不能再烂了。

    到处都是小坑大坑巨坑连环坑。

    他们拐上这条路没多远,一辆满载着泥沙的红色单桥大汽车,摇摇晃晃,吱吱嘎嘎,正从相反的方向往外开,那个货车司机左手紧紧抓着驾驶室的门,抿着嘴皱着眉,看他那副严肃认真的模样,倒让人感觉他的车上拉的不是沙子,倒像是一车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又或者一车不知名的危险品似的。

    大货车正在通过一个大坑。

    一个真正的大坑。

    一个只要司机不重视,就极有可能被坑的坑。

    只见那个司机在车辆的前轮通过大坑后,而车辆的后轮即将进入大坑之前,踩了一脚刹车。

    满载着一车泥沙的车厢,以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缓缓地落入坑中中。

    十分平稳。

    这个司机的开车技术不得了,看模样,驾龄起码超过10年,典型的属于那种看似慌的一批,实则稳如老狗的人。

    那个司机待车辆的后轮完全落入大坑之后,缓缓给油,车子并没有费什么力气,就爬上了大坑,继续向前驶去。

    厉害。

    完美。

    beautiful。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大货车屁股后面的排气筒吹出的尾气,迅速地将地上的灰尘吹了起来,看上去乌烟爆天,简直就像世界末日来临那般。

    这个没办法,这个属于车辆的设计问题,并不是司机的技术问题,如果因为这个事情挑剔司机技术的话,那实在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希刚一皱眉。

    一瞪眼。

    他骑在摩托车的前面,首当其冲,大货车吹起的灰尘搞得他一身一脸,灰头土脸的感觉实在是让他觉得十分沮丧太不爽快了。

    这是一条什么鬼路啊?

    怎么是这个样子的?

    希刚不由大声道:“我去,范云,你们家这条路实在是太烂了,这是什么破路啊?你看看,全部都是灰,这是什么情况啊?”

    范云心想:这条路烂是烂,但不是我们家的呀,这个锅,不能让我们家来背呀,再说了,像我们这边有这么一条烂路,难道说公家就光荣吗?应该不是吧?像这样一条烂路的问题,是不是早就应该划入公路局的计划路程呢?是不是早就应该列入计划修一修了?

    范云笑道:“谁知道呢,上一次我回来的时候还不是个鬼样子,哪里想到现在成这个样了!”

    希刚道:“幸好我今天骑的是派出所的摩托车,减震好,马力大,这条路这个破样子,一般的摩托车和踏板车根本走不了呀,来来回回我看开不了十趟八趟,车子就得散架。”

    看他说的,车子散架也是公家的嘛,又不用他花钱买。

    范云笑道:“是是是,要不说城里好嘛,城里的路好,对不对?城里什么都好,所以说现在农村的人拼命都想往外面跑嘛,谁还想在农村呆着呀?”

    他这么一解释,确实也挺合理。

    是啊,这个小城,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肯定是比农村要好得多呀。

    不光是比农村,可以说,比全国的很多小城镇都要强得多。

    希刚驾驶着摩托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走着,车子上下起伏,摇摆不定,如果远远的看过来,简直就像一只蛤蟆。

    只有蛤蟆,才是蹦着走的。

    摩托车一直驶到范云家的门口。

    希刚下了车,看着范云他们家门口的那一条清澈的水,不由得衷心赞叹:“哇!范云,你们家门口这道水可真好,你看这个水,怎么这么清啊?”

    范云一笑:“还行吧,马马虎虎,都是从地底下爆起来的水,这个水还是很清的,没有污染。

    我们这边还可以,我们这边是上游。

    下面就不行了,下面因为有洗衣服的呀,以及一些鸭子什么的在里面洗澡,就很脏了。

    我们上面很干净,我家里门口这一截还可以,很不错的。”

    那是。

    上游当然比下游干净了,这个还用说吗?

    范云上小学时,有一篇课文说的是狼与羊的故事,就是有关上游和下游之水的事。

    那是一只站在上游喝水的狼,它想吃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所以,就找出一个根本不能成立的理由,说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把它的水给弄脏了。

    下游那个小羊就辩解:“我没有啊!我在下游,怎么会弄脏上游的水呢,水都是往低处流的,都是从上游往下游流的呀!”

    但是大灰狼却不是这么说的,大灰狼一口咬定小羊弄脏了它的水,它根本不听小羊的解释,结果狼还是把羊吃掉了。

    这个故事,有一个寓意在里面呀。

    小时候的时候,范云不大懂,他只是觉得狼有点不讲理,那只小羊有点可怜。

    现在长大了,他明白了这篇寓言的意思,那就是——解释权最终掌握在强者手里。

    就像他和希刚今天回来要了解他们家那块地的问题,说句实话,如果说,村子里面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有什么强权人物,只要发一句话说不给挖,那些所谓的包沙场的老板还敢过来打这些泥沙的主意吗?

    他还用回来吗?

    范云村子里没有什么大人物。

    没有。

    都是一些小老百姓。

    有些时候,资本虽然欺负强权欺负不了,但是欺负欺负农村那些小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说,如果资本一旦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和恐怖的程度之后,不只是小老百姓可以欺负,就算是大官,照样也可以欺负。

    以前的时候,有个古代的大官曾经说过:钱10万贯,可以通神。

    范云下了车后,发现他爸他妈都没有在家,不知道去哪里了,等了一下子,他爸妈仍然没有回来。

    范云就对希刚道:“我看,我们还是直接开着摩托车去江边的那个地边去看一下吧,先去看看什么情况,会不会我爸我妈去那里了呀?因为这几天沙场的事情,村子里很多人天天都守在那里,守在那里和沙场的老板谈判。”

    行。

    那就去呗。

    按照范云的指点,希刚开着摩托车顺着田埂小路一直往江边开,说是田埂小路,其实路也不算太窄,起码,是能走板车的那种,对于摩托车来说,这样的路已经是简直不要太宽的了。

    希刚开着咆哮的摩托车,冲向了范云家江边的那块地。

    范云远远就瞅见了,原先根本没有什么东西遮拦,一览无余的江边,不知什么时候搭了一个很大的窝棚起来。

    那个窝棚的旁边还停着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

    除了这些机械以外,另外还摆了十几个大油桶,其中有一个油桶的桶口处插了一根管子进去,那是一个手摇式的汲油机。

    不用问。

    油桶里肯定都是柴油。

    范云以为他爸他妈在窝棚里面呢,于是就让希刚将摩托车开到了窝棚门口停了下来。

    窝棚里只有一个老头。

    范云看了看那个老头,不认识,不是他们村子的。

    他没有说话。

    倒是那个老头陪着笑脸,站起来招呼他:“……你们找谁啊?有什么事吗?”

    范云扫了一眼窝棚里面。

    两间房那么大的一个窝棚,外间地上,立着一个煮饭的灶,角落里堆着一堆柴火,不用问,这一间是当做厨房用了的。

    里面那间放了两张床,每张床上面都有一个吊扇。

    靠墙的最里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的一些本子,扑克,还有一个转页扇。

    再往地上看,到处都是臭鞋子,烂袜子,拖鞋……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从外面那些机械上面拆下来的零件、黄油、黄油枪、螺丝、扳手等等,乱七八糟一堆堆,扔得到处都是。

第180章 沙场风波

    猪窝。

    猪窝好,猪窝让范云感到亲切。

    说实话,范云本身并不是一个很注重外在的人,他也不是很讲究,他是一个很随便的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好也行。

    丑也行。

    范云钻出了窝棚。

    他举目朝远处望了望,发现就在他家的那块地附近,江边位置,影影绰绰好像站着很多人。

    范云对希刚道:“走吧,咱们到那里去看看。”

    那个老头,此时一张紧紧绷着的脸,方随着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对于他而言,一下子来了两个公家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特别希刚衣服上警察两个字,他还是认得的,所以,他陪着小心堆着笑脸,点头哈腰将范云与希刚送出了窝棚。

    用他送吗?

    不用。

    不过,待希刚与范云跨上摩托车往江边驶去后,老头扯了扯右边裤兜外吊着的一条塑料黑链子,掏出了拴在链子那头的手机,拨通了电话:“喂……喂,王老板,刚才有两个警察到沙场来了……对对对,两个警察,开着警车来的……对对对,现在去你们那儿了……嗯,好的,好的,我知道……”

    他在通风报信。

    通风报信也没用。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范云和希刚来到江边,发现这里乱哄哄的一堆人。

    其中,也包括范云爸。

    他妈不在这里。

    范云跳下车,希刚把那辆警用摩托车支在了田里,跟在范云的身后走近人群。

    原本吵吵嚷嚷的一群人,看见了他俩后,倒瞬间安静了下来。

    范云也不管别人,先问他爸:“爸,我妈呢?我妈去哪儿了?刚才回家的时候,没有看到她。”

    希刚冲范云爸也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希刚并不说话,而是站在旁边,静观其变。

    这个时候,当然不能由他先开口,一切有范云呢,他来,就是起个站场子的作用,当然了,如果此时那些和沙场老板吵吵嚷嚷的村民们,若是和沙场老板打起了架,那么,希刚就可以出马了,那样,他是可以立功的——及时处理了一起群死群伤的严性案件嘛!

    范云爸见了一身制服的大儿子,以及与儿子一起来的警察,觉得刚才不算太足的底气,此时居然倒足了三分。

    他冲范云道:“……那个,你妈去了全州你姨家去吃酒去了,你姨的老公公死了。”

    哦!

    原来如此。

    范云看了看,在场的有七八个村民他倒都认识,都是他们村子里面的那些大爷叔叔们。

    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手里抓着手机的大肚子男人,一个眼睛看上去有点阴毒的白衣中年男子,这两个人他都不认识,估计,应该就是前来他们村子承包沙场的外地老板了。

    范云也不说话,就站在旁边看。

    这时,他们村子里面一个叫做王广学的村民冲白衣男子大声道:“……别说那些没用的,就给个痛快话,一亩地多少钱,到时候咱们去量就可以了。

    但是。

    你给的价钱要合适,我们这些地一年下来一亩地怎么的也能打个七八百斤玉米吧?

    一斤玉米我就算你5毛钱也能卖四五百块钱吧?

    10年就是4000多块钱,你按这个数算,看看该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再说了。

    我们的地如果卖给你们了,沙子一挖,下面还能种吗?肯定不能种了,到时候这些地就废了,只能让它长草。”

    别说,王广学的话说的非常有道理,他在讲事实,摆依据,有条不紊。

    白衣男子乜斜了范云和希刚两眼,他一时摸不清范云两个人的路数,所以迟疑着半天没有开口,但是,又架不住王广学一再的逼问,于是道:“王老板,你说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价钱我们可以商量,对不对?咱们现在先把田亩数量了,量好了田亩,我们好有个数。

    看一看,估计一下你们这一块地能挖多少沙子,够不够本钱。

    说句实话,一开始的时候我感觉你们这儿的泥沙还可以,但是现在一看,沙层很浅,根本没有什么效益,搞不好,就是个赔钱的买卖。”

    旁边另一个也是老王家的村民,叫做王广玉的道:“……吴老板,不管怎么说,你一没有给我们一个合适的价钱,二没有一起来量一下田亩数看看情况,就开始挖我们田两边的沙子,你这样干是不行的。

    你看看我家里的那块地都被你……有一边都已经被你挖崩了。

    说点不好听的,现在是什么社会了,根本不兴强买那一套,你不能这么干吧?

    如果说我这块地要是不卖给你呢?我还打算种呢?

    你把我的地挖崩的那些地方怎么办?你给我补回来?”

    白衣男子见王广玉这样说,看了他两眼:“王老板,我给你的那个价钱也不低了。

    说实话,如果说再高的话我们就亏本了,根本一分钱都赚不到,等于是替你白打工。

    白打工的事情,让你的话你也不会干嘛,对不对?

    你左边和右面的那两块地,因为他们早就已经卖给我们了,我们这几天一直有车子来拉沙子,没办法,所以说就挖了,来了车,总要给别人装货的嘛,不能让别人开车的司机放空回去吧,你说是不是?

    我们在这儿是办了采砂证的,我们是有手续的,我们的经营是一切都是在合法范围内的经营,绝不会搞那种阴谋诡计。

    至于你家的地塌了崩了,这个你不能找我们啊,对不对?

    如果你感觉到你家里的地老是崩的话,你可以弄一些石头或者弄一些水泥砖来把它砌起来嘛,四面砌成围墙,它不就不崩了吗?”

    什么话。

    什么叫把地砌起来?

    范云觉得这个白衣男子说话有点不讲理。

    但是。

    白衣男子说出来的话,王广玉想反击,却又不好反击,确实沙场的人也没挖他家的地,王广玉家的地自己要崩,那也确实不关白衣男子的事。

    不过,如果说从道德层次方面来讲,他这样做是十分不道德的,可以说是十分缺德的。

    他们把两边的地一挖,中间就只剩下了王广玉自己家的那一点地,那块地的两个边上那些土没有了支撑和依靠,当然就会往下面崩了。

    王广玉被姓吴的白衣男子一番话噎得直翻白眼。

    白衣男子又道:“王老板,你和范老板,你们几个老板再商量一下?

    你自己算一算,你那一亩地能挖出多少沙子出来,现在沙子的那个价钱你可能不知道,小车的话也就是10多20块钱一车,大车的话4050一车,你一亩地能挖几车沙子啊?我已经给了你1500块钱一亩了,已经够多了。

    当然了,这个我也不能勉强你,对不对?

    我们这是公平交易,你如果说愿意卖就是我说的那个价格,如果说你不愿意卖,我也不勉强你嘛,对不对?”

    他说的好听。

    范云觉得。

    他的话大有问题。

    价钱方面的问题,范云不大懂,到底是亏是赚,他也不知道,但是,至于勉不勉强的问题,范云觉得,这个白衣男子吴老板的话大有问题。

    是!

    他是没有勉强这些不愿意便宜卖地的村民,但是,如果说他把这些村民周围的地全部都挖空了,挖到下面去了,那么,哪里还有路啊?没有路了,这些农民怎么来种地啊?

    包括范云家的地也是啊。

    如果说他把范云家旁边的那些地全部挖空了,挖个十几米深下去,那么,范云家的地不就是孤零零的好像是悬在了半空一样?那样子的话,范云爸岂不是还要自己专门修一条路出来?

    代价有点大。

    不然,就算范云爸种了庄稼,他怎么往回运啊?

    再说了,如果碰到下雨天的时候,挖凹进去的地方全部都成了水塘,那么,不是更种不了这儿的地了吗?

    但是,范云不太清楚自己村里面这些叔叔伯伯们的底线是多少,也就是说,那个白衣男子吴老板最少要出多少钱?这些叔叔伯伯们才愿意卖地给他。

    当然了,也包括他老爸。

    于是。

    范云就把自己的老爸拉到旁边,小声问了问情况,问了问老爸,到底自己家里面的那块地可以卖多少钱。

    范云爸道:“他们一开始收的那些地就是1500一亩,但是后来我们都感觉一亩地的沙子如果卖出去的话,价钱肯定会翻好几倍,所以就要他们沙场的老板出到2000块钱一亩,但是他们不愿意多出那500块钱,就一直搞不下,这几天天天过来跟他们谈这个事情,闹的人也很烦的。”

    范云觉得自己也是这个村子里面的一员,自己家的地也在这里,自己今天也是为了这个事情来的,那么,他现在就要站出来说几句话了。

    于是范云就走到白衣男子面前:“……那个,吴老板,刚才我也听我爸说了,

    他说原先的时候你们是谈好了1500一亩,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沙子涨价了呀,所以说要你们出2000块钱一亩也不算多呀。

    至于你刚才说的,如果说我们不卖的话,你们也不一定非要买,这个没问题,你不能强买,我们也不能强卖。

    但是,刚才我广玉叔说的也对啊,你把两边的沙子都挖了,然后我们家的那些地不就塌了吗?这个怎么说?”

    吴老板看看这个嘴巴没毛的年轻人:“我没有挖你们家的地啊,对不对?你们家的地要塌,这不能怪我呀,这不能找我呀。”

    范云笑了:“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吴老板。

    假如说我住在你们家的隔壁,我是你的邻居,难道说我能因为拆自己的墙,把你家的房子也弄塌吗?

    是不是?

    这样的话肯定不合理吧?

    这种情况,大城市里多的是,大城市里面的好多房子都是挨在一起的,你不能因为自己家的房子要拆,然后就顺便把邻居家的房子也拆塌了,对不对?”

    范云的话如同醍醐灌顶,瞬间提醒了这些村民,一帮人七嘴八舌开始吵吵起来。

    其中一个村民嚷道:“对呀,难道因为我们家盖房子,就能把你家的房子一起挖塌嘛?”

    王广玉急道:“对呀,吴老板,现在你看看我家的地,两边塌的那些怎么办?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让你把它们全部给我粘回去啊?”

    吴老板脸色不好看,他没有接村民的话茬。

    另外一个大肚子的老板出来打圆场:“哈哈!王老板,王老板,你们别急,这个事情咱们可以商量。

    价钱上面呢,刚才我们吴老板也说了,1500就是1500,但是你们既然说2000,这中间有500块钱差价,这个倒好商量,对不对?

    虽然我们只能给你们1500块钱一亩。但是,咱们还有别的办法嘛!你们说是不是啊?”

    “什么办法?马老板你说有什么办法?”

    “哈哈哈!这个都可以再商量,要不,咱们先去量地吧,好不好?量完了地,看看每家每户有多少,到时候再说。”

    范云觉得。

    这个马老板是一个老滑头,他这是使的缓兵之计啊,想拖着拖着,找机会一家一家的解决,各个击破。

    王广玉他们自然知道这是马老板的缓兵之计,以他们的人生阅历,如果说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那,这些三四十岁的人,不全都白活了吗?

    王广玉急赤白脸道:“量什么呀?量什么量啊?

    2000块钱,我还不卖了呢,不卖了,现在吴老板、马老板,你们把我家崩了边的那两块地,帮我搞好,我不卖了……

    别说是2000块钱了,2万块钱我也不卖了,以后我留着修坟,等到我死了挖个窝就埋在这里,给儿子孙子们当祖坟。”

    范云觉得广玉叔不是说气话吗?

    在这里修坟,万一河里面发大水,一场大水涤荡过来,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尸骨无存。

    白衣男子吴老板阴沉着脸:“我还是那句话,就是1500块钱一亩,卖,我们就数钱,不卖,我也不勉强,至于说其它的,没用,咱们不说其它的,好不好?卖的话咱们现在就去量地,不卖的话,我感觉就算了吧,大家没有必要站在这里受累,站在这里,也谈不出个结果来。”

    王广玉就有点着急:“吴老板,你说这话什么意思啊?

    你的意思想赖账?你看看你们,把我家的地挖成那个样子了,就算是你不买,我那块地两边塌下来的那些,你是不是要赔?你说一下,赔多少钱吧?”

第181章 没闹出什么幺蛾子

    吴老板没说话。

    有时候,没说话岂非就是最好的说话?

    没说话,就会让那些村民心里没底,因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底线,就会让人觉得他深不可测,就会让人觉得他果然是一个老板,老板果然有老板的范。

    看吴老板的架势,他是不打算在这继续跟这些村民纠缠了,因为他现在正准备往旁边一个开着铲车铲土的小伙子那边走。

    那些村民看吴老板要走,就嚷起来:“吴老板,吴老板你不能走,今天你要把话说清楚,我们这些地,被你挖塌的那些地方怎么办?”

    王广玉急道:“……喂!吴老板,你总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你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吧?是不是?你快点让下面那个铲车停工,再不停工的话,我们可不客气了。”

    白衣男子吴老板阴着眼睛看了看王广玉:“王老板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们不停工你就不客气了?我们又没有铲你们家的土。”

    王广玉把眼一横:“谁说没铲我们家的土?你看看,你们那个破铲车现在就在铲我们家的土,现在我们家那地的那个土全部崩到下面来了,你说怎么办?你再这样子,我,我,铲车我给你砸了!”

    “你敢!”吴老板把眼一蹬。

    “我不敢?”

    看吴老板的脸色,似乎王广玉真不敢。

    不过看王广玉的脸色,他又像真敢砸车。

    气氛一下僵住了。

    另一个大肚子的沙场老板马老板赶紧满脸陪笑走到王广玉面前:“王老板,有话好说,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你这样,你们先回去吧,咱们改天再说,好不好?

    有什么事情我跟吴老板再商量一下,看看到时候咱们怎么解决,好不好?价钱的事情我们再商量一下。”

    真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王广玉道:“又不是开联合国会议,要不要那么复杂?有什么话直接说清楚就得了,不就是让你们加点钱吗?我跟你们说,不要把我惹毛了,惹毛了的话大家都不好看,没意思!”

    哎呀,王广玉的脾气还挺冲。

    这种事情,范云插不上嘴,在场的都是他的叔叔伯伯们,轮不到他说话。

    不过。

    就在大家争吵不休的空隙里,范云还是找那个大肚子马老板说了几句:“王老板,我觉得这样,你看看我们家那块地……”

    范云指了指他们家的那块地,接道:“我们家的那块地,有一边已经被你们挖崩了,至于赔偿的事情这个话我就不说了啊,但是买地的价钱你一定要出的合理,对不对?

    我们不管你之前的时候买地是1500还是1700,现在既然大家都说了2000块,那就是2000了。

    其实,也不是你们不赚钱,只是你们少赚点而已。

    我刚才也看过了,如果说你把这几块地全买下来的话,你就可以一直推,把这个地方彻底的推平,推平了的话,你们那些装沙子的车子也好在里面打转身,不然的话,我看着运沙车都不好倒车。

    这些地如果是你们买了,你们做起事来,肯定也方便得多,对不对?1500都出了,也不差再多出那几百块钱,是不是?”

    马老板满脸和气。

    他连连点头:“这个我知道,这样,你们先别急,我再过去和吴老板商量一下,好不好?

    看看价钱……价钱的事情吴老板说了才算,是不是?如果我说了算的话,2000块钱就2000块钱,无所谓。

    不过你们也别急,大家都好商量,有事好商量。”

    大肚子马老板就去跟那个白衣服吴老板商量。

    两个人在旁边小声嘀嘀咕咕了一阵子。

    最后,大肚子马老板走到众人面前:“这样,吴老板说了,一亩地,他愿意再多加300块钱,1800,就是1800了,说实话,我刚才也是跟吴老板说了半天的,吴老板那个人本身也不是很好说话,王老板,哎!还有这个兄弟,1800,这个价钱也合适了,也很公道,你们看看怎么样?如果说同意的话,咱们就去量一下地,这个你们放心,我们不会亏待你们的,说实话,到时候量地的时候,我还可以补给你们一点嘛,对不对?大家都可以灵活一点嘛!”

    马老板话里有话。

    莫非?

    他的意思是量地的时候,手头上可以稍微宽松一点?

    比如说,范云家只有一亩地,他可以给写个一亩半?

    1800一亩。

    大家伙都听到了。

    王广玉刚才和吴老板争了几句,一直在置气,本来不想卖的,但是架不住旁边几个村民劝:“算了,哎呀,已经加了300块钱了,1800块钱一亩卖给他算了,广玉。”

    “是啊,广玉,要不然的话,你家那块地今天崩一点,明天崩一点,崩着崩着就崩没了。

    现在量的话还可以多量一点,卖了算了,就算你不想卖,到时候你怎么种啊,旁边别人家都挖了,就剩下你家的地在高岗上面,就算你能种庄稼,种了之后,你怎么往回运啊?

    到时候,连路都没有,算了算了,卖了算了。”

    听人劝,吃饱饭。

    王广玉叹了一口气:“行吧!那就1800吧,唉呀!我跟你们说,我看我们这些人,早晚要后悔。”

    几个人笑道:“行了行了,卖了算了,量地去吧。”

    也就这样了。

    也没有闹出什么幺蛾子。

    不过,范云在想一个问题,如果真正掰扯起来的话,他爸和广玉叔他们这样的卖地,合法吗?

    不是说一切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吗?

    按理说。

    沙子也是一种矿产啊。

    这个事情没有人举报啊,如果说有人举报了的话,搞不好他们地也卖不成,吴老板他们的沙子也挖不成。

    范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用这个作为筹码,再去跟那个吴老板谈一谈。

    不过他转念一想:哎呀!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是把吴老板给举报了,就算是他没有采砂证,举报了他,对于这些村民来说又有什么好处呢?

    这些地种了,也长不出多少粮食来,卖了倒好,免得千里迢迢的还要跑过来种,到时候,被吴老板他们挖干净了,一了百了,什么都没有了,最好。

    所以,范云也没有再多嘴。

    量完了地。

    该拿钱的拿到了钱。

    大家也就散了。

    范云爸看着手中从大肚子马老板那里接过来的新崭崭的2000块钱票子,高兴的对范云道:“走,回去,回家,咱们中午杀鸡吃。”

    希刚发动摩托车,三个人一溜烟回到了范云家。

    烧水。

    杀鸡。

    范云爸走进旁边的园子,抓住了一只感觉到不妙,试图飞越围墙逃跑的黄毛红冠铁嘴大公鸡,用菜刀宣判了它的死刑。

    那只大公鸡极不甘心,在地上跳起足足三尺多高,落地后蹬着腿踢起一地灰尘。

    可惜。

    武功再高。

    也怕菜刀。

    范云爸的动作吓的其它的那些鸡们“咕咕咕”乱跑一通,等它们终于感觉安全了后,才小心翼翼地一只只从柴堆下面、桂花树后、石头肚子下钻出来,呆呆的望着那只不幸的同伴。

    因为等会有鸡肉吃而兴奋的范云,用棍子捅捅地上的黄毛大公鸡,此时的黄毛,已经眼望苍天背朝大地,呜呼哀哉了。

    水烧开了。

    范云爸提溜起黄毛鸡,扔在滚水中烫烫,两只粗糙的大手三把两把就将它全身的毛弄得一干二净,顺带着,还把鸡爪上的硬皮和尖嘴上硬得发乌的外壳也掳了下来丢在一边。

    而后,他又拿起一把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加工好了一只白条鸡出来,连带着鸡肠子也用老盐揉的干干净净,看来,范云爸以前没少吃鸡。

    他的动作那么娴熟,让菜市场上每天交易量达三五十只的卖鸡大婶们,恐怕也自愧不如。

    范云烧火。

    希刚在外面东瞅西看,看看水,看看园,最后走到范云家旁边的那片树林子里去了。

    范云爸拿山上捡的野生山菇和昨天剥好没吃的金黄大板栗,再加上一把入口微甜切成薄片儿的山笋干,和着各种调料炖好了一锅香香的走地土鸡煲。

    鸡肉熟了,范云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

    好吃。

    真好吃。

    怪不得,现在许多吃腻了城市里山珍海味的有钱人,都想到农村来尝尝土家风味。

    于是,就带动了各地的农家乐跟着风生水起。

    那天。

    范云带唐若去玩的那一家农家乐,生意就好得不行,天天热闹得让人眼红。

    土灶烹出真美味。

    松柴煮成香米酒。

    菜,摆起。

    酒,斟起。

    范云爸从老坛子里舀出一大碗鸡爪子酒来,先是给希刚倒了一杯,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他笑道:“你们尝尝这个酒,这个鸡爪子酒很好喝的,我已经泡了差不多有两三个月了,现在都已经入了味了。”

    希刚喝了一口,赞道:“嗯,叔叔,确实不错,你放了糖了?是不是放了冰糖?怎么感觉有点甜丝丝的?这酒好像没什么度数啊!”

    范云爸点点头:“我买的低度酒,嗯,是放了点冰糖,没放多少,喝吧!吃菜,吃菜。”

    吃吧。

    喝吧。

    范云徒手抓起一只没有斩烂成小块的鸡腿啃着。

    好吃。

    希刚挺喜欢吃蘑菇和板栗,他边吃边赞:“……山上捡的野菇真鲜,板栗也炖的粉香粉甜的,味道棒极了。”

    呵呵!

    或许,在一些人的心中,这种烟熏火燎,任性而为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吧?

    看吧。

    在这里,连骨头都可以直接吐到地上,而不必担心会不会把地板弄脏,更不用象城里那样,进屋脱鞋,露出一只只男人们基本上臭不可闻、女人们也绝对不香的臭脚丫子来。

    进屋脱鞋,说是讲卫生,其实很难说,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至于城里人和农村人谁比谁更干净,还真不好说。

    吃饱喝足。

    范云爸装了一袋黑皮板栗以及一小袋褐衣干山菇送给希刚,希刚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说?叔叔,算了算了,我吃都吃过了,就可以了嘛,怎么好意思连吃带拿嘛,是不是?”

    范云一笑:“拿着吧,给你就拿着吧,这些都是山上面野生的东西,一般买不到的,带回去给你家的叔叔阿姨们也尝一尝嘛。”

    范云从他爸爸手里接过东西,三下五除二,就绑在了希刚的摩托车后座上。

    两个人上了摩托车,告辞了范云老爸,摩托车往城里驶来。

    希刚笑道:“……没帮上什么忙,出来这一趟,倒是连吃带拿,真的挺不好意思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范云,怪不得古代那些王爷贝勒们都喜欢圈地,地一圈,佃户庄头们年年就得进贡,什么香喷喷的御稻金丝米,当季的新鲜蔬菜,瓜果梨桃,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等东西,不用自己一丝力气,到时候就有人送来了,自己只管挑三拣四的笑纳就行了。”

    范云点点头:“现在就这样,你没听人说吗?现在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也有许多人动用资金去承包土地,栽果种桃,打造花果山的。”

    希刚无限畅想道:“是啊,其实那种生活也挺好的,有钱了,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包点地……

    菜跟米都是自己种,然后再养一些鱼,养些鸡鸭,种些果树,哇!那种生活,想一想,感觉实在是很好啊。”

    呵呵。

    其实,希刚畅想的生活,不正是现在范云爸妈他们过的日子吗?

    话说。

    希刚也只是说说而已。

    一个在城市里面生活惯了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就放下城市里面的繁华,而甘于寂寞跑到农村来?

    农村的生活,也并不是希刚想象中的那么理想和完美滴。

    在这样的生活,要付出艰辛,付出汗水,在这儿,绝对没有不劳而获四个字。

    范云笑道:“……谢谢啊,希刚,谢谢你今天能来帮忙,事情办得挺顺利,这我也就放心了,说实话,如果是我的话,1500块钱卖就卖了,无所谓,那个地其实荒也荒着了,没人种了。”

    希刚道:“……咱们两个人就不要说这种客套话了,对不对?有劲没劲啊你?卖就卖了呗,卖了也好,如果不卖的话,你也看到了,哎呀,就你家那块地,被他们那些沙场的人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早晚挖没了。”

    范云同意希刚的说法:“是的,哎呀,卖了也好,拿到了钱就去了一桩心事,以后再也不用想着那里还有点破地,千里迢迢的还要跑去种一下。”

第182章 范云玩游戏

    希刚没理他了,希刚把摩托车开得“呼呼”了。

    开出了脚不沾地的感觉。

    是的。

    因为中午两个人喝了点小酒嘛。

    回到城里。

    想回宿舍睡觉——范云喝了一点酒,感觉到脑袋有点昏昏的。

    希刚却说:“到我家里去吧,走吧,去我家里面睡一下,你们那个宿舍那么热,连个空调都没有,去我家睡,我那屋里有空调。晚上的时候,就在我家吃晚饭,好不好?”

    那就走吧。

    范云喝了点小酒,脑袋晕晕乎乎的。

    无所谓了。

    去哪里都可以。

    宿舍也可以,去希刚家也可以,反正他现在是一个单身汉,唐若还没有回来,自由,他现在是一个自由人士,什么事情都可以自由发挥。

    到了希刚家。

    希刚的爸妈都没有在家,李阳也没在家。

    范云嘟嘟囔囔道:“哎,你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李阳也没在家,她是不是上班去了?”

    是的。

    李阳上班去了。

    希刚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可乐,自己“啪”的一声打开一瓶,另一瓶递给范云。

    范云也打开可乐,喝了两口,揉了揉脑袋道:“昨天晚上天气太热了,哎呀,我那个蚊帐里又进了蚊子,搞得我一夜都没睡好觉,我去睡觉去了。”

    去吧。

    进了希刚房间,有点热啊。

    范云也不用客气,直接把空调打开了。

    他往床上一倒,眯着眼睛对希刚道:“我睡会觉,太困了,有什么事情不要喊我啊,等我睡醒了再说,对了,你要不要睡啊?”

    希刚点点头:“睡吧,你睡吧,我玩会游戏再睡。”

    范云倒头就睡。

    一睡就睡了起码两个小时。

    等他悠悠醒来的时候,发现希刚光着个膀子,正坐在计算机旁边打游戏。

    希刚正在打传奇。

    老广场那个中心位置,负一层的网吧门口上方的广告牌上面挂着大幅的传奇宣传画。

    战法道。

    美丽的女法师,穿着古色古香的魔法长袍,手中不断把玩着一只魔法球,看上去,画面那样的逼真。

    范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他先是摸起桌子上没有喝完的可乐,喝了一大口。

    又迷糊了一下。

    然后才走到希刚旁边,坐在床沿上,看希刚打游戏。

    希刚打得十分入迷。

    此时,他正在操纵着自己的一个角色,一个起码有35级以上的带狗的男道士,在计算机的画面上不停地跑来跑去。

    希刚左手把键盘按的“啪啪”直响,右手极其灵活的滑动着鼠标,操纵着他的那个角色,围着他召唤出来的一只神兽不停的转着圈圈,他的后面跟着一个身穿重甲,手持一根大棒子的武士不停的试图砍他,那个武士亦步亦趋,跟在希刚的后面,不停挥动着手中的棒子,时不时还“哈”地一声,劈出一刀烈火,希刚的血量,瞬间就去了三分之一。

    他赶紧扬起手,“嗞啦嗞啦”用起了治愈术,一道道白光沐浴在屏幕上那个小人的身上,三下两下血又满了。

    范云看得有趣。

    这游戏挺好玩。

    挺有意思。

    此时。

    计算机的画面忽然一转,原本空荡荡的屏幕上,瞬间密密麻麻出现了无数的怪物。

    竟然把范云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

    一堆一堆的飞蛾,白野猪,红猪,黑猪把屏幕上的希刚与战士分割包围了,希刚“啪”的一声,打出了一个隐身术。

    隐身也没用。

    白野猪和黑野猪虽然不再抡着大棒子捶他了,但是他却被一堆飞蛾围在了中间,那些飞蛾不停地向屏幕上的小人吐着一些什么脏东西,只见那个小人身上一会明,一会暗,一会儿变成了一座石头般的雕塑。

    希刚道:“这些楔蛾,真烦人,隐身也隐不了,而且还带麻痹。”

    希刚被那群飞蛾围在中间,血量掉得很快,比被那个战士追着砍,掉的还快,又过了一下,他终于受不了了,“唰”的一下,按了一个随机符,飞到了一个角落里。

    十分不幸。

    他落下去的时候,正好落在了一群手持大棒,看上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白野猪中间。

    那些白野猪是不会跟他客气的,一起抡起大棒子来,噼里啪啦把他痛殴了一顿,直接将他敲得看了黑白电视……

    这游戏好玩。

    希刚一推鼠标,懊恼地道:“马的,又挂了。”

    他随手点起一支烟,看见范云已经醒了,于是就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来,范云,你玩,我睡会觉,你来试试……”

    范云看希刚玩了一会,觉得这个游戏挺好玩的,心里面也就有一点跃跃欲试的架势,于是就坐在了计算机的前面。

    希刚摇摇头:“算了,你还是不要玩我这个号了,我这个号上面有很多装备,等一下被你玩得一不小心就爆掉了,我给你重新申请一个小号吧。”

    行。

    那就申请小号。

    于是,希刚就给范云重新注册了一个小号。

    范云十分兴奋,右手握着鼠标,感到手心有点微微发抖,从来没有玩过计算机游戏的他,心里面怪紧张的。

    当那扇古朴的大石门缓缓打开的时候。

    天!

    除了震撼二字,无法形容范云的心情。

    范云的眼睛都瞪圆了。

    他动了动鼠标。

    一个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短裤的男性角色随着他鼠标的滑动,左右移动了起来。

    哦!

    原来,这就是他。

    正好,他的旁边随机刷新出来一只鸡,范云决定试一试菜刀,都说杀鸡不用宰牛刀,那他就用拳头试一试。

    范云走到鸡边,抡起拳头就捶。

    捶了一下,没捶中。

    那只受到攻击的鸡恼羞成怒,分外眼红,原地跳了起来,“咯咯咯”叫着来琢他。

    倒把范云吓得转身就跑。

    他跑一步,那只鸡就跟一步,一直跟着不停地啄他屁股。

    这是一只有性格,有脾气的鸡,一只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鸡。

    那只鸡追着范云,从一座房子追到了很远的另一座房子后面。

    希刚在旁边看着,捧腹大笑道:“你的包里有衣服,有一把剑,拿出来穿上嘛!”

    范云挠挠头。

    他没玩过呀,他很无奈。

    于是,希刚就手把手教了他一下基本的操作,怎么用快捷键打开背包,怎么样砍怪,怎么样捡东西,怎么样挖肉。

    懂了。

    明白了。

    范云双手微微颤抖着,操纵着那个小人,走出了新手村,冲向了外面未知的世界。

    他先是抡起手中的木剑,将一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然后蹲下身子撅着屁股,站在原地挖了半天鹿肉,挖出一块品质为7的肉。

    不错。

    首战告捷。

    旗开得胜。

    挖完了肉,范云又瞄上了不远处一只拿着钉耙的怪物猫,他走到那只猫的旁边,抡起手中的木剑,照着那只怪物猫的脑袋狠狠劈了下去。

    一下子就砍中了。

    被范云砍中的那只怪物猫恼羞成怒,原地跳了起来,抡起手中的钉耙,罩着范云的脑门儿猛地还击了一下。

    一下子,就把范云原本有16点的血量打成了12点。

    哇!

    这是一只比较凶狠的猫。

    范云毫不示弱,轮起手中的木剑操那只怪物猫不停地砍下去。

    终于。

    “哇”的一声惨叫。

    那只怪物猫被范云劈翻在地,不止是劈翻在地,随着它的惨叫声,还瞬间来了一个六乘六的小爆。

    爽。

    范云将鼠标乱点一气。

    他打开背包一看,包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多了一只古铜戒指,外加一把乌木剑。

    范云觉得,那把乌木剑看上去似乎比自己的出门装木剑要好一点,因为那把乌木剑看上去厚也厚一点,宽也宽一点,长也长一点,如果用它砍怪的话,可能效果也会好一点。

    于是范云就戴上了那只戒指,换上了那把乌木宝剑。

    瞬间,让他有了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有了一种初次下山的毛头小伙子,眼看就要跻身于末流剑侠行列的感觉。

    范云决定拿另外一只钉把猫试试菜刀。

    不!

    试一试乌木宝刀。

    结果挺不错。

    乌木宝刀果然比他那一把出门时的三尺木剑强的多。

    砍在钉耙猫的身上,刀刀见肉。

    随着另外一只钉耙猫的“哇哇”惨叫,这只钉耙猫也给他来了一个6x6的小爆,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出现在范云的面前,范云直接捡了起来。

    这是个什么鬼?

    难道戴上这只戒指之后,刀上就有魔法了吗?砍起怪来,难道就能够更厉害了吗?

    事实证明。

    带上这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砍怪的时候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此时,倒是有另外一个手持钢刀的人跑到了他的面前。

    那个人跑到他的面前,二话不说抡刀就砍,“唰唰唰”,范云的血量,马上从16点降到了12点。

    这个东西。

    居然敢过来偷袭范云。

    范云不由得火冒三丈,恼羞成怒。

    他抡起自己手中的那把乌木剑,愤而还击,和那一个手持钢刀的土匪对砍起来。

    可惜的是他,根本不是那个土匪的对手,因为那一个土匪有二十四点血。

    不一会儿,范云的血量就已经降到了最低。

    此时,他转身就跑。

    可是,范云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跑不动,他操纵的那一个小人,双腿如同灌了铅一样,只能艰难地一步一步往前挪,而后面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还在不断的追击着他,砍着他,终于,随着范云操纵的那个小人“啊”的一声惨叫,瞬间被砍翻在地。

    计算机也会灰屏了。

    此时画面上红字显示,法爷被就是不服杀害。

    这……

    范云懊恼的一推鼠标。

    “贱人!”

    他的牙齿缝里情不自禁挤出了这么两个字。

    骂有什么用?骂也报不了仇。

    范云想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着急,tmd就是不服你给老子等着,等我变强大了以后再见到你,砍死你。

    于是范云又走出新手村。

    这一次他学乖了,他不再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顺着左边走,走到远处靠近一条河流的地方,在一个空旷地带里,这里似乎没有什么人,范云看到前面有一只梅花鹿,于是就走了过去,轮刀就砍。

    那只梅花鹿转身就走,不想搭理他。

    梅花鹿的态度很不好,这让范云很生气。

    小鹿小鹿,砍你,你居然还敢逃跑?我看你实在是活腻歪了。

    小鹿不跑,才是活腻歪了的。

    范云追着这只会逃跑的梅花鹿,一直追在了河边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的16点血跑得只剩下了10点,才算是把这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砍完就挖。

    哇!

    这只梅花鹿不错。

    居然为他奉献上了两块品质为24的极品鹿肉。

    范云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地上的梅花鹿的残骸一眼,心想:小鹿小鹿,真不好意思,等我去砍几只钉耙猫为你报仇,好不好?

    呵呵!

    此时,突然刷新了,范云的周围,立刻出现了十几只钉耙猫,一下子就将他团团围在了中间。

    范云立刻吓毛了,他试图突破钉耙猫们的重围,向远处逃跑,可是,跑不动。

    他已经被那十来只想为刚才被他砍死的那只梅花鹿报仇的钉耙猫围在了中间,寸步难移。

    不是你!

    就是我。

    范云咬咬牙,抡起手中的乌木剑,拼了。

    他先是朝一个看上去有点缺口方向的钉把猫砍去。

    干掉那只钉耙猫。

    干掉了这只钉耙猫后,范云本以为可以从缺口中冲出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军事训练就已经教了,应当优先从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突出重围。

    可是。

    这些钉耙猫实在是太聪明了。

    当范云把那个缺口处的钉耙猫被他砍死之后,却愕然发现,那个缺口,瞬间却被旁边的钉耙猫又给堵上了。

    而此时,他包中的血瓶只剩下了三四个。

    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支撑到突出重围的那一刻?

    他会不会被钉钯猫杀害?

    不会。

    因为。

    就在这时。

    有一个身穿绛红色布衣的女子从远处跟来,口中娇喝不断,手掌不断平胸推出,发出一枚枚的火球,将那些紧紧包围着范云的钉钯猫们的队型,瞬间打乱。

    范云十分羡慕。

    这个法术太厉害了,可以毙敌敌命于七步开外。

    刚才,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砍他的时候,如果他能有这等法术,那么,他还会被杀害吗?

    当然不。

    他会直接把就是不服撸翻在地,并且,范云还会蹲下身去,用乌木宝刀从就是不服的身上挖出几块鹿肉出来。

    刚才就是不服也是这么挖他的,范云觉得自己包里的肉,刚才肯定被就是不服挖走了几块。

    因为,范云被就是不服砍翻回城后,发现自己包里原本的三块肉只剩下一块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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