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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53章 卫明珠的人生目标

    卫明珠长得说不上很漂亮,但是挺耐看。

    因为她皮肤白。

    一白遮百丑。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皮肤白白的女徒弟,看上去倒很像一个瓷娃娃。

    他啜了一口可乐,对卫明珠笑道:“卫明珠,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为什么也干这一行?”

    为什么?

    卫明珠还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倒呐。

    说实话。

    卫明珠其实是一个心思敏锐,却又带着那么一点点不可以跟别人说的自卑的一个姑娘。

    她有她的一肚子苦恼。

    她总感觉自己长相虽然还行,可个子矮了一些,学历又不高。

    至于她的家庭,那就更不用说了,提起来都是泪。

    但是。

    卫明珠的眼界却不低,她对生活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可那理解却又与她的条件有着天壤之别,看上去似乎悬殊甚远。

    常常的。

    她正在开心的时候,猛然想起自己那个在农村的家时,一下子就乐不起来了。

    突然哑火的感觉。

    她的父母,除了给了她一个矮小的身材外,几乎什么也没再给她了。

    卫明珠常想,看看别人的父母,不是包工头,就是个体户,家里都有钱。

    可是。

    看看她自己的家,除了一个只会天天挂宾馆和烂赌、再不就玩女人的三十好几的光棍哥,另外,还有一个成天病秧秧地,东扶东倒、西扶西歪的妈。

    光是她妈。

    就已经把她爸累得象一条挣命的老黄牛般,日日叹息了。

    这头老牛,白天在地里干活种地,晚上回来还要照顾妻子,累得跟个鬼一样。

    而她哥——家里那条小公牛,整天也象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外晃荡着不回家,成天和一帮小流氓混在一起,一个月都看不到他的一次人影子。

    卫明珠想起来就恼火。

    她哥的这点臭毛病,倒是和她们家祖上那个抽大烟把家抽败的老爷爷很象。

    老东西隔代遗传,把吃喝嫖赌一身的烂毛病传给了重孙子。

    龟儿子什么好的东西没学会,却常常把睡了多少多少个女人拉出来炫耀,气得卫明珠她爸恨不得一锄头挖死他!

    卫明珠自己勉强读完了高中,就这,在她家历史上,也已经是最高学历了。

    她也只能读到这儿了。

    父母不光是身材、就连一副聪明些的脑子也没能给她——当然仅仅指读书而言。

    卫明珠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未来看得透透的。

    她认为。

    自己这一生,如果想摆脱那个死气沉沉,又穷又没指望的家,让自己以后能够生活的好一点,只有嫁个家庭条件好的,对自己又十分忠心的丈夫。

    不然。

    这一辈子恐怕没什么指望了。

    在她心中,谈什么都不要谈感情。

    感情是个奢侈品。

    奢侈品一般听起来名字光鲜动人,可普通人消费不起。

    卫明珠认为,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什么爱情呀、感情呀都是浮云。

    不说别的。

    就拿恋爱来说。

    一对男女要是约会,出去吃个饭、喝个茶,逛逛街看看电影,哪一样不要花钱?

    卫明珠有一次听到自己的女同学燕子跟自己大谈浪漫,“嗤”的一声笑了:“……鬼的浪漫!我看,能够坐在暖暖的店子里喝咖啡,吃点心,恐怕比两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在西北风中冻得直跺脚,一只烤红薯还要分着吃,恐怕更加浪漫,更加有爱吧?”

    她说的也有道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三观。

    并且,她的那个女同学燕子不得不承认:有钱的感情,确实更加浪漫一些,更加让人觉得真实可靠一点的。

    卫明珠刚开始的时候常常拿自己和别人比,但很快发现,人和人没法比。

    就说她和燕子。

    卫明珠感觉她和燕子两个人相差也不大,可是,凭什么燕子就能嫁个那么有钱的老公。

    好家伙!

    一结婚,燕子的老公就送了她一辆车,如果燕子要是再生个男娃,那她老公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呀?

    凭什么呀她?

    卫明珠就觉得自己嫉妒、气愤,嫉妒燕子为什么嫁了那么有钱的老公?气愤自己,为什么找不到那么有钱的男朋友。

    常常的。

    卫明珠就象老广场上卖爆米花的老头支在铁架子上的小铁罐子似的,被嫉妒和羡慕的火焰不断炙烤着。

    她肚子中的自怨自艾、愧不如人,就像罐中的玉米粒儿,不停地膨胀、增大。

    直至在一个恰当的时候,有人如同老头儿戴上厚厚的棉手套,提起那个随时都好似要爆炸的小罐儿般,对准装爆米花儿的大布口袋,用钢钎用力一扳。

    “嘭”的一声响。

    卫明珠所有的委屈、气愤、嫉妒才会随着那一声响释放出来。

    她的坏心情才能像白花花的爆米花儿般,慢慢归于冷静。

    可是,大多时候,她终是没能“嘭”的一响,或者“啊”的一叫。

    最后。

    却不得不屈服于命运。

    每当这个时候。

    卫明珠就十分痛恨她的爹娘:凭什么别人的爹娘都有权有势?

    凭什么燕子要啥有啥,我却一样也得不到?

    一刹那。

    她恨天恨地恨爹娘,竟将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统统都恨了一个遍!

    可是。

    卫明珠又不能让自己心中的嫉妒,发一点点芽,露出一点点苗头出来。

    她和燕子既是同学,又是闺蜜圈里的一份子,作为圈中成员,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不良情绪,受到包括燕子在内的其他成员的冷落,而被排斥到圈子之外去。

    如果她连友谊也失去了,那生活可真就无趣极了。

    所以。

    有时候,卫明珠面对燕子等几个闺蜜偶尔善意的玩笑时,她也会跟着呵呵笑,有时甚至会自嘲一番。

    但!

    她的心中,却充满了怨气和愤恨。

    于是。

    嫁个有钱人的念头,就越发强烈起来。

    卫明珠从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以前倒也有几个毛头小男生追过她,给她写过情书,一开始谈的时候,她觉得有点趣味,有点意思,还挺开心的。

    爱情。

    也会让她的小情绪有一种才上眉头、又下心头的意思,可是,谈着谈着,卫明珠忽然就感觉索然无味了。

    倒把那几个小男生折磨的要死要活。

    卫明珠早熟。

    她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快陷到社会的最底层之中了,绝不能再找个和自己一样的丈夫。

    绝不!

    她的人生目标简单明确:要不这一辈子永不嫁人,要嫁,就嫁个有钱的,年龄大一点或者二婚的都可以考虑——这是她婚姻的唯一标准!

    卫明珠咬了一口手中的草莓圣代,对范云笑了笑:“师傅,你看像我这样的,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咱们这个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呀?

    我们家一没有关系,二没有后门,能够找到这样一份工作已经挺不错了,你说是不是?

    如果我不干这个能干什么呢?难道去那些超市里面当收银员啊?”

    范云觉得她说的也对,不要说她了,就说自己吧,还不是照样干这个。

    嗨!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做人不能想太多了,想太多了,老的快。

    …………………………

    时间却不管范云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怎么想。

    想什么。

    时间只是像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一样,看上去走得挺慢,但是,却又脚步不停的拄着个破拐棍,一直往前走。

    它的脚步,绝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停下哪怕一秒钟。

    要知道。

    有时候,这一秒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一眨眼,再过几天,范云和唐若就要考科目二了。

    如果说从范云和唐若一起练车,到考科目二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那么。

    余丽拿似乎应该最清楚了。

    她不清楚谁清楚?

    她是卖报纸的,天天看那些小道消息,官方的正式消息。

    可以让她掰着手指头给范云数一数。

    国际上数得上的有:美国的b2轰炸机,把某国恐怖分子的基地炸了个稀巴烂,掷下的巡航导弹从天而降,一家伙就砸在恐怖分子们正在开会的桌子上了,当场炸死了那些恐怖分子大大小小几十个头目,一下子连窝端了。

    斩首行动和精准打击真是不得了。

    另外。

    某中缝消息写着,俄罗斯的太空国际空间站,突然遭到不明生物袭击,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听说。

    好莱坞的导演已经根据这一事件,打算抢拍异形之四了。

    此外,小日本一直派军舰在东海转来转去,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这些矮个子短腿的东洋鬼子,始终贼心不死,看来,当年原子弹扔的太少了。

    还有,参考消息说,非州的艾滋病,目前正在呈蔓延趋势,唉!生活在那块土地上那些不幸的人们,好象,什么坏事都要先从他们开始。

    例如埃博拉、艾滋病。

    另外,还有一些消息是这样的。

    据说有一个德国佬,造了一辆纯手工的汽车,造价高的吓死比尔盖茨,后来一个胆大包天的毛贼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将它车头上的纯金标志敲掉偷走了。

    欧州的一个女王登报庆祝怀孕了,她的丈夫背着镜头惊叹:主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世界这么大,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是数也数不清,累死余丽拿也说不完。

    至于某些小报上的国内奇闻,地方怪谈更是多到离谱。

    余丽拿道:“……昨天的报纸,某支科考探险队在云南野人山上,探寻到了野人踪迹……”

    范云瞪大眼睛,嘴巴张得足足可以塞进去一颗鸡蛋:“是吗?还有这种事?”

    余丽拿指着一张科普杂志刊出的照片给范云看,只见密叶丛林中,模模糊糊一个人形怪物,头如巴斗,身高过丈,巨口獠牙。

    范云觉得,如果要是给唐若看了,她绝对会说:真是吓死本宝宝了!

    此外还有一条消息,吸引了范云的注意力。

    他抄起那张报纸,仔细看着。

    原来是这样的。

    四川卧龙山大熊猫基地里的熊猫菲菲怀孕了,后来,基地的卫生员检查之后却发现,它居然是因为天气太热了,想吹孕房里的空调,而假装怀孕的。

    查明真相的护工阿姨们一个个忍俊不止,笑着给菲菲挪了窝,并点着它脑门教育它:想吹空调就吱一声嘛!

    菲菲委屈的看着阿姨:我都吱吱好几天了,没人搭理我呀!

    看完想吹空调假装怀孕的大熊猫,范云翻过这张报纸看了看副刊。

    他除了喜欢看那些时事新闻之外,也特别喜欢看副刊,副刊上面有小说,散文,诗歌。

    他的目光被一篇写盐的小说给吸引住了。

    ……盐!始终是国家牢牢控制的重要商品,所以古人又称盐为百味之祖、国之重宝!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东海海边上有一个小渔村。

    村子里紧靠着海边的一个小草屋中,住着一个叫海生的青年,他的父母早就已经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靠在海边打渔为生。

    有一天晚上。

    月亮又大又圆。

    海生透过窗子,看到一个美丽的仙女在海边上洗澡戏水玩耍,海生偷偷的望着那个美丽的仙女一下子喜欢上了她。

    后来。

    当她又在月圆之夜来洗澡时,海生就偷偷的趁她不注意,抱走了她美丽的衣裳。

    仙女着急的四处张望,这时,海生抱着衣服来到她面前,对着羞涩的她倾诉自己的爱慕,恳求她留下来做他妻子。

    仙女听了他真情的诉说,十分感动,于是就留下来,并嫁给了海生。

    新婚的夜里,她告诉海生自己的名字叫无盐,她是管着天上百花的仙女。

    从此,小两口过着清贫但充满甜蜜的渔家生活。

    可是后来。

    有一天,这儿的海里来了一条凶恶的黑龙,兴风作浪,为祸四方,打翻了许许多多乡亲的渔船,害的这儿的百姓苦不堪言。

    终于。

    在又一个月圆之夜,下定决心要除去这个祸害的仙女无盐到海中找到了它,她在水中和那条恶龙斗了很久很久,最后将它杀死了,但她也身负重伤。

    无盐站在水面上,微笑着劝海生不要流泪,不要为她伤心,她的身体在海中慢慢化作一座小岛,鲜血也将海面染红。

    海生哭泣着大声喊她的名字,她却再也听不到了。

    再后来,混合了无盐鲜血的海水一天天变咸,再也不能喝了,但是,当海水扑上礁石被太阳晒干后,会慢慢变成一层白色的东西,海生拿刀轻轻刮下来,放在舌头上舔舔,有一股咸咸的味道,后来又试着把它放在菜里汤里,菜汤一下子变得鲜美起来。

    原来,美丽善良的仙女直到死去后,仍将恩泽施于人间,为人们留下了一样珍贵的宝物。

    海生和人们为了纪念她,就给这种白色的咸东西取了个名字叫——盐!

    并且。

    还给无盐化成的那个小岛起了个好听的名字:仙女岛。

    范云觉得这个故事讲得不错,很动人。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从小吃到大一顿饭也离不了的盐,居然还有这么一个美丽的传说。

    范云决定,哪天有时间把这个故事讲给唐若听。

    当然了,主要是讲给马雪莹听。

    至于今天嘛?

    今天下午。

    范云仍然和唐若一起练车。

    范云虽然说练车练的不如唐若多,但是效果倒是很不错,毕竟他是个男孩子,心理素质过硬。

    教练和唐若只是稍加指点了一下他,他就明白了动作要领,开了几把后,就已经能够很标准的完成动作。

第154章 黄脸婆是盐

    练车倒没什么。

    除了练车之外,范云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发现谢知法对唐若殷勤的出奇。

    连续几天的练车,他早就已经发现这个苗头了。

    谢知法有事没事的时候总是围着唐若打转转,时不时的还买一些果汁饮料给唐若喝。

    什么意思嘛?

    谢知法想干嘛?

    他明明知道范云和唐若是一对情侣,还当着范云的面一个劲儿的对唐若大献殷勤,范云的心里就不舒服起来。

    但是。

    谢知法除了买一点饮料给唐若之外,言行举止上并没有其它什么出格之处,范云觉得自己又不好说什么。

    但范云总感觉自己的心里膈应的慌。

    除此之外,有些时候谢知法还会从言语上压制一下范云。

    例如练车的动作、技术方面,有意无意的,他总是要显示出比范云高一头的模样出来。

    就像刚才。

    谢知法开着教练车,打开了计分器,从半坡起步开始围着科目二的训练场地兜了一整圈,完成所有的动作之后,将车子平稳地停在了终点,计时器显示一百分。

    李惠霞和唐若就夸他的车技不错,照这样子下去科目二100%可以通过。

    谢知法谦虚地道:“不行不行,我感觉自己还要加油,还要努力,我还要多练几把才行。”

    边说,边用眼睛瞟着并没有称赞自己的范云。

    范云看着谢知法一脸奸猾的表情,觉得他所有谦虚的话,都是假惺惺的故作姿态。

    谢知法是在等着看他的笑话。

    因为。

    范云连续试了几把,没有一把能够达到一百分,不但没有达到一百分,还有两把,甚至操作失误了,直接下课了。

    范云其实知道,都是因为一些小细节上面的问题自己没有注意,所以测试成绩才不理想。

    要知道。

    他怎么能和唐若、谢知法和李惠霞她们三个比呢,他练车的时间毕竟有限,不像唐若他们三个每天都可以来。

    说不定。

    谢知法就等着科目二考试的那一天,等着看他被考官大声吼着“下课”的笑话。

    范云心里面不舒服,也不服气,但是嘴上却没有说什么。

    在这里,靠口水是打不赢仗的。

    范云决定,集中精力好好的练一把,练个100分出来给他们瞧一瞧。

    于是。

    范云就按照科目二的驾驶动作要领,坐在驾驶位上,调整座椅及安全带,调整后视镜等等,完成了一系列的起步动作。

    这一把,他感觉自己胸有成竹。

    范云踩下离合器,挂挡,松开手刹,慢慢抬脚松开离合器,车辆平稳地向前驶去。

    一切很不错。

    半坡起步。

    范云停车停的很不错,前面和右面的边线也都卡得很到位。

    可是。

    当他松开离合器准备起步的时候,车辆突然打了一下磕巴。

    打磕巴就意味着车辆供油不足,就有可能死火,范云有点着急,要知道,半坡起步车子一旦重新启动起来,轻易是不能停的,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退,于是他就右脚加了一下油门。

    谁知道,由于他有点紧张,加油门的脚没有踩在油门上,而是踩在了刹车上面,一脚踩下去后,直接把车刹在了半坡上,车辆立刻就死了火。

    真是让人沮丧。

    等到范云打燃车子重新起步的时候,在这里已经被扣掉了十分,扣掉十分,也就意味着,范云下面的每一步操作,都绝不允许再丢一分。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谢知法“嘿”的一声,笑出了声。

    还好,当范云完成了后面的侧方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等动作时,没有再丢一分。

    不过,他可能没看见自己驾驶的车子在s型弯道的时候,差一点点就压到实线了,说起来,这把其实很悬。

    看来,范云的驾驶技术确实还有待于进一步练习和提高呀。

    其实范云这一把没有开好,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好胜心理在作怪,再加上谢知法坐在副驾驶位上,多多少少总让范云的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这样,也间接影响了他的发挥和操作。

    他还不如唐若。

    轮到唐若的时候,唐若又开出了一把完美的一百分。

    李惠霞也还可以,李惠霞也是一百分。

    如果考试的时候,这几个人都能保持这样的心理素质,都是这样的发挥水平,绝对都可以过关的,范云也是——九十分也能过关。

    虽然说范云练来练去总是不能达到一百分,但是他也能够过合格线。

    他就是有点不服气,为什么谢知法和唐若李惠霞等两个女的都能开出一百分的成绩来,自己就不行?

    其实他不知道。

    像这种训练,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反复期的。

    今天能考一百分,不见得明天也能考一百,今天考九十分,不见得明天就考不了一百分。

    范云还是有点太心急了,急着表现自己,证明自己,也不知道他是在跟谁赌气。

    他当然是跟谢知法赌气。

    另外,潜意识里也是在跟唐若赌气。

    范云觉得唐若就不应该给谢知法一个笑脸。

    因为什么?

    因为他讨厌谢知法,他认为他讨厌谢知法,唐若也应该跟着他讨厌。

    范云那点小心思,其实唐若早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她就是故意的在气范云。

    不!

    应该说是考验,考验范云,考验范云会不会为了她吃醋。

    事实证明,范云不但吃醋,而且还吃的特别多,简直像打翻了醋缸一样。

    唐若心里就偷偷的笑:傻小子,逗你玩呢,谢知法那样的人,我才看不上眼呢,他以为他是谁呀?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了你的,放心吧!

    范云又不知道唐若心里面怎么想的,范云的心里,可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只觉得,除了自己,最好全世界的男人都不要跟唐若说话。

    又或者说,唐若最好除了自己,不要理全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一个男人。

    呵呵!

    多么可笑的范云!

    多么小心眼的范云!

    练了一阵子车,唐若决定回家去看一看,她也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就想回家看一看。

    反正她有的是时间练车,而且她现在练的也不错了。

    唐若就对范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想回家去看一看,今天就练了这儿吧!”

    范云眨眨眼:“我也不练了,我跟你一起去吧,送你到你们家楼下,然后我就回宿舍。”

    唐若笑道:“大白天的,我回我家,你送我去干什么呀?

    算了,你还是在这里练车吧,多练一把是一把,再过几天就要考试了,争取练好一点,练熟一点,到时候考试的时候一把过,免得补考,你说是不是啊?

    行了,你就在这练吧,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当初考科目一的时候,范云安慰唐若的话,如今被唐若原封不动照搬过来,又还给他了。

    行吧。

    反正现在大白天的,范云倒也不担心唐若的安全问题。

    如果是晚上,不论唐若说什么,他都要坚持送她回去的。

    现在嘛!

    唐若既然想一个人回去,就让她一个人回去好了。

    范云拉了拉唐若又柔又滑的的小手:“那你回去吧,注意安全,我会想你的!”

    唐若抿嘴一笑,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嗯,好的,乖……好好练车啊。”

    她这亲昵的动作,让范云的心里,瞬间如同吃了六味通气丸一样,十分舒服。

    他看了看谢知法。

    谢知法把目光投向驾车驶往远处的李惠霞,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

    唐若没有让范云送她出驾校,而是自己走到路边,等了一小阵子,拦了一辆慢慢摇,直接驶向自己家。

    坐在慢慢摇上,唐若想到范云那种鼓着腮帮,嘟着嘴巴吃醋的表情,感觉他又呆萌又可爱,不由扑哧笑出了声。

    “慢慢摇”一溜烟驶到了唐若家楼下。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老妈。

    她老妈此时正拄着长长的扫帚,和另外一个同样拄着扫帚的清洁工在树荫下聊天。

    唐若认识,那是她老妈的同事,清洁工张大妈。

    只见张大妈一手撑着扫帚,一手捏着瓜子,一边跟唐若妈聊天,一边“噗噗噗”往外吐瓜子皮。

    随便吐,反正吐完了还得她自己扫。

    唐若看见了张大妈的造型,感觉十分好笑。

    你看她。

    一对胡萝卜腿,中间弯成了o型,看上去就像扮演鬼子兵的潘长江的造型。

    她都那么大岁数了,还非要学人家小姑娘,蹬着一条黑色紧身健美裤。

    下面,套着一双卓别林牌的皮鞋,脚外露着两条蹬带儿。

    再看看张大妈的身上,那件大红衬衫,看上去倒是鲜艳夺目。

    据说。

    是她那个读研究生的准儿媳妇送的。

    唐若认为,张大妈是个十分爱臭美的人,年轻的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你看她脸上,搽的粉厚到那把老汗从上午流到下午了,居然没能把粉冲下一点渣来。

    张大妈嗑瓜子的时候,一张嘴就露出了两颗闪亮的门牙。

    她那两颗门牙,是去年掉的,本来想镶金牙的,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成铸铜的了。

    大概,她是怕万一偶遇打劫的,被强盗毃掉。

    平时。

    张大妈说话的时候一张嘴,倒也闪闪发光一一铜牙磨得锃亮。

    再看她那双年轻时候的杏核眼,现在已经成了三角吊梢形,看上去精神倒是很不错,旁边两只盐勺子耳朵上,各戴着一只跟了她大半辈子的银耳环。

    唐若觉得,那对耳环的芳龄,一定比自己还要大。

    再看张大妈头上,半黑的头发跟扫把似的扎在脑袋后面,就跟个刷锅的刷子一样。

    呵呵!

    张大妈这造型。

    远看仿佛扈三娘、近看竟是母夜叉……

    大概是因为同事的原因,张大妈和唐若妈关系挺不错的。

    另外,张大妈家住在唐若家不远,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

    唐若妈和张大妈这个一看就不是省油灯的同事相处的还行。

    因为,唐若妈心中有什么事,一般不会轻易在脸上露出来。

    话说。

    唐若不光是自己知道,而且还听她妈说过好几回张大妈的毛病,唐若妈说老张最大的一个老毛病是——财迷!

    有一回。

    唐若跟她妈,还有包括张大妈在内的一些左邻右舍在楼下闲坐,因为一件什么事,唐若妈说了老张一句财迷。

    她马上反口道:“你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

    你看看我这一家三口,老的下岗在家多少年了你也知道,没个正经事。

    小的还在上学,每天只要一打开门就要钱。

    我们这一家子人,吃的用的全在我这一把扫帚上,如果我再不精打细算的话,恐怕老东西和小兔崽子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一群人听着她噼哩叭啦爆豆子似的这阵话,倒是全都不由自主哈哈大笑起来。

    张大妈有事没事的时候,喜欢找唐若妈唠叨唠叨,念一些奶奶经。

    有时候,她也和唐若妈凑在一起当二导演,两个扫马路的清洁工,就拄着扫帚站在一起,讨论电视剧。

    不过此时她们两个人都没有说什么电视剧。

    当然她们也没有谈什么人生,谈什么理想。

    她们在聊婚姻的问题。

    张大妈“噗”的一声,吐掉了一粒瓜子壳:“……清秀,我跟你说,如果说婚姻是一碗汤的话,那么咱这种黄脸婆子就是盐。

    现在这个社会,风气不大好,男人们有钱了就变坏,就在外面找小二小三。

    但是,我跟你说清秀,小二小三其实就是男人的味精,一开始加上一点,男人们会觉得很鲜美,很可口,可是……

    让那些男人们天天吃味精。

    菜里面。

    假如不放盐试试?他们肯定受不了……”

    唐若妈被张大妈的奇思妙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说的也是哦。

    张大妈笑道:“……我跟你说,你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吗?”

    唐若妈摇摇头:“不知道。”

    张大妈道:“现在的男人,流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知不知道?

    男人们都那个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反正不嫌多。”

    张大妈看了一眼已经走到他俩身边站定的唐若,终止了和唐若妈的婚姻话题。

    张大妈咧开嘴,露出她那两颗闪闪发光的铜牙对唐若笑道:“妹妹,回来啦,今天没上班吗?”

    唐若轻轻一笑。

    发自内心的笑,也是对张大妈的造型感到好笑:“是啊,大妈,我今天休息,就回来看一看。”

    张大妈打量了唐若几眼,扭头对唐若妈道:“啧啧……你们家唐若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还是你和老唐有福气,儿女双全。

    你看看你,唐敏和唐若都生的那么漂亮不说,儿子也有出息,现在都读大学了。”

    唐若妈呵了一声:“呵!你怎么不说你们家小伟啊?

    你们家小伟研究生都快毕业了呢,还找了个家里那么有钱的一个女朋友,而且你那个儿媳妇对你又好,是不是?”

第155章 病圆规何素云

    张大妈点点头。

    她揪着自己身上红衬衫的衣角对唐若妈道:“这件衣服就是小伟的女朋友买的,我滴个老天爷,你知道多少钱吗?”

    唐若妈问道:“多少钱?”

    唐若妈估摸着,大概也就是七十?八十?往贵里说,也就是个一百五十块钱顶天了吧?

    张大妈没回答,反倒:“你猜猜。”

    唐若妈觉得,价钱说少了显得自己没见识,说多了,这个衣服确实又值不上那个价,于是,她就选择了一个自己认为不多不少的价钱:“一百二十块。”

    张大妈摇摇头:“你别猜了,清秀,我怕你猜不出来……

    实话跟你说吧,这件衣服,小伟的女朋友说,一千两百多块钱买的,你说说,就这样一件衬衫就要1一千多块钱。

    天!我都不知道小伟以后讨了这样一个媳妇,日子怎么过!”

    张大妈的口气中,绝对没有任何一分一毫的炫耀。

    看她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

    她把眉毛皱得同两根棒槌一样,仿佛给自己买衣服的人,不是儿子小伟的女朋友,而是未来的一个花钱大魔王。

    一千二百块?

    乖乖!

    确实贵了一点。

    唐若妈口中“啧啧”连声,和张大妈一样的表情,一样的语气:“太贵了,花这么多钱买一件衣服,何必呢?

    我觉得还不如花一百块钱帮你买一件衣服,把剩下的一千一百块钱给你,随便你买什么,想怎么花怎么花。”

    张大妈叹到:“谁说不是呢?

    可是,人家花的是自己的钱,又没有花小伟的钱,我又能说什么呢?

    更何况,买都买了,难道还能让她拿回去退货吗?

    你说是不是?

    不管是十块钱也好,还是一千块也好,都是人家的一个人情。

    咱也不能说什么呀。

    再说了,她和小伟还没有结婚呢,就舍得花这么多的钱,你说我又能说什么呢?

    是不是?清秀?”

    唐若站在旁边,听着她妈和张大妈的对话,没有插话。

    其实,唐若的心里,倒是有一些不以为然,一千块钱算什么?唐小兰的哪一件衣服不是成几百上几千的呀?

    如果唐若把自己手脖子上的那块手表给她们看一看,告诉她们这块手表是唐小兰送的,当时唐小兰买的时候,花了好几千块钱呢,唐若相信,自己的老妈和张大妈两个人,一定会同时惊得下巴都得掉下来。

    更不用说她手脖子上,范云送给她的那只金镯子了。

    不过。

    财不可外露。

    没必要显摆什么。

    唐若想起上一次回来的时候,何素云得了癌症那件事,就问她妈:“妈,上一次回来的时候,听说何素云得了癌症,现在她怎么样了?什么情况啊?”

    唐若妈没说话。

    张大妈倒先开口了。

    张大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何素云现在瘦得不成个样子了。

    以前的时候,身材那么丰满的一个人,现在瘦得就跟一根竹竿似的。

    就何素云以前那些衣服,现在穿在她身上看上去松松垮垮的。

    唉!

    何素云也是命不好,按理说这几年她做水果生意赚了一些钱,日子应该是越过越好的时候,可谁知道突然之间得了癌症……

    这人哪,有什么千万不要有病,一有病就全完了,特别是得了这种绝症……”

    张大妈“呱呱呱”说个不停。

    说起何素云,唐若本来还有些揪心,此时听到张大她说何素云虽然越来越瘦,但是人还在的消息后,倒把那颗悬着的心慢慢又放了下来。

    不管怎么说。

    作为一个住在自己旁边的邻居,知道她得了癌症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之后,唐若的心中怎么样也不会愉快起来的。

    更何况,何素云待人还是挺不错的,又大方,又能说会道,虽然说,她生了一张刀子嘴,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她的刀子嘴都是对外面的人。

    只要别得罪何素云,她对周围的人,全都是客客气气的。

    许多时候,何素云见了唐若,都是笑眯眯的拉着唐若的手,一边夸她漂亮,一边拿一些水果给唐若吃。

    其实。

    何素云对唐若真的很不错,她对唐若不像对唐敏那样。

    唐敏的性格跟何素云的性格差不多,两个人凑在一起就想吵架,好像总感觉合不来一样。

    但是唐若不一样。

    唐若性格温柔恬静,跟谁都能相处的来,所以,平日里何素云对唐若挺好的。

    唐若就撇开她妈和张大妈两个人,往何素云收水果的门面方向走,唐若妈忙喊住了自己的女儿:“若若,你干嘛去?”

    唐若停下脚步,指了指何素云的门面:“我过去看一下,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

    唐若妈把脸一沉:“回来,不要去了,你过去干嘛呀?听话,快回来。”

    唐若妈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去见何素云,因为她觉得何素云是一个病人,而且还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自己的女儿去见这样的病人,沾染那些晦气,不好。

    不过这样的话,她不方便明着说出口来,毕竟还有张大妈在旁边。

    她不能将自己的心思明着说出来,以免给张大妈留下一个自己无情无义的印象。

    其实不用她说,张大妈也懂唐若妈的意思,所以张大妈也对唐若道:“妹妹,快回来,听你妈的话,不要去了,没什么好看的,何素云撑不了多长时间了,听话。”

    有些病人,适合她们去看,不适合唐若这样的年轻小姑娘。

    唐若哦了一声,又慢慢的走了回来。

    这个时候,何素云的婆婆文大奶奶,倒是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文大奶奶端着一只药罐子,走到门口,双手将药罐子反转过来,把里面的药渣倒在了路边,同时还抖了抖。

    张大妈喊道:“文大奶奶,又帮你儿媳妇熬药啊,何素云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好些了没有啊?”

    她这句话等于是替唐若问的。

    因为唐若也正好想这样问一问文大奶奶。

    文大奶奶挤出了一个说不上是哭还是笑的表情出来:“唉!这几天倒是能吃一点饭了,只是熬的药喝了就吐,吐也没办法,为了治病还是要给她喝,反正就是那么样,喝了吐,吐了喝。”

    唐若觉得。

    何素云真是受罪。

    唐若妈叹道:“良药苦口利于病,不管怎么样,饭要吃,药也要喝。

    另外,得癌症的人要多运动,多出来走一走,透透气,不能老是关在屋里面。

    多出来走一走晒晒太阳,心胸又开阔一些,说不定癌细胞就少很多的。”

    道理是道理。

    道理都懂,关键,无论是谁一听到自己得了绝症,心里面肯定立马就慌了。

    哪能还像没有得病之前那样理智,神经大条的好像那个病不是自己得的似的。

    旁边。

    张大妈也附合道:“就是的,我早就跟何素云说了,不要整天把自己闷在屋里面。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我有一个亲戚,也是跟何素云差不多,也是得了癌症。

    但是呢……当时医生说,哎呀!回去该吃吃,该喝喝,想吃什么就吃点什么。

    那个意思,我那个亲戚可能是没什么希望了。

    但是。

    我那个亲戚想得开,该吃吃该喝喝,没事的时候经常跑出去玩,游山玩水,该运动运动。

    后来。

    过了两年发现自己还是没有事,到医院里面去检查,癌细胞居然没有扩散,反而少了很多……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何素云这个病能不能好,和人的心情也很有关系的。”

    文大奶奶又叹了一口气。

    其实。

    唐若妈和张大妈的这一番话,只能安慰她这个没有得病的人,对于得了绝症的何素云来讲,根本于事无补。

    文大奶奶把药罐子放在地上,抬起衣袖擦了擦眼角。

    也不知道她是想试图拭去眼角眼里的沙子,还是想拭去一些什么东西。

    虽然说。

    以前的时候,她和自己的儿媳妇经常干架,甚至还称呼自己的儿媳妇是本地第一古怪人,可是,真正到了这一天,眼看即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文大奶奶还是动了真感情的,她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悲伤的。

    想想也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所谓兔死狐悲,由此及彼,面对生死之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坦坦然然,从容面对呢?

    这个时候,唐若忽然发现何素云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看上去。

    何素云瘦的何止是成了一根竹竿啊,简直是比竹竿还要瘦上十倍、百倍的筷子。

    仔细想一想,有一个人物的造型倒是和她十分相似。

    是的,就是鲁迅先生UU小说的圆规。

    先生UU小说的圆规形象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生活的苦难所致。

    而何素云这一只圆规,则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的病痛折磨。

    同样的。

    以前十分丰满的何素云,现在双眼深深地凹了下去。

    同样的。

    和先生UU小说的圆规一样都是凸颧骨,薄嘴唇。

    不。

    何素云比那个圆规还要惨。

    那一个圆规还能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模拟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而何素云,如今看上去只需要轻轻的呵上一口气儿,她就会立马倒在地上,再也挣扎不起来了。

    何素云已经瘦成了一张纸片。

    仿佛一阵风,就能将轻飘飘的她带走。

    仿佛一阵雨,就能将她深深地埋葬于脚下的这片土地。

    唐若不由自主地叫道:“素云姐。”

    看到何素云那副凄惨的模样,唐若一边叫她,喉咙里却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一边哽咽下来。

    何素云冲她一笑。

    就算是这一丝丝笑容,仿佛她已用尽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文大奶奶低声嗔怪道:“你看看你,刚吃完了药,又跑出来,吃完了药,在屋里面坐一会儿,休息一会再出来嘛。”

    何素云苦笑道:“我这不是听到外面有人讲话吗?而且我又听到了唐若的声音,就想出来看一看,是不是她。”

    文大奶奶一手扣着药罐的耳朵,一手扶着自己的儿媳妇:“进去吧,快进里面去吧!”

    何素云点点头,她勉强抬起手,朝唐若挥了挥。

    唐若感觉心里难受。

    她觉得自己胸口堵得慌,突然就有一种想哭,但是又哭不出来的感觉。

    唐若妈也同时劝着何素云:“素云,你刚吃完了药,不要在外面站了,赶紧去里面坐着休息吧。

    再说了。

    你看现在外面热的很,日头又那么毒,你要是想出来,等晚一点凉快一些了,让你婆婆搬一张小椅子坐在门口,出来凉快凉快,散散心、解解闷。”

    张大妈走了过去。

    唐若见她朝何素云走了过去,唐若也跟着走到了何素云身边。

    这个时候,唐若妈就不能再拦自己的女儿了。

    毕竟。

    她若是当着真正的病人面,试图说些什么阻止女儿的话,是不妥的,都是没有人情味的,也是无理至极的。

    唐若发现即使天气这么热,瘦的如同一根筷子似的何素云,脸上丝毫没有一点点的汗珠。

    或许因为她的汗早已经流尽了吧。

    在她朝着命运挣扎的时候,在她冲病魔发出悲嚎和呐喊的时候,在她怀着悲痛的心情,在心底和家人们做诀别的时候。

    那时候,她的汗就已经流干了。

    那时候,她的泪也已经流尽了。

    那时候,她的血也已经早就完全凝滞了吧。

    唐若掺了身子摇摇欲坠的何素云一把,果然,发现她的手掌十分冰冷,似乎没有一丝温暖。

    疾病。

    疾病。

    疾病对一个人的摧残竟然是如此的巨大。

    那个健健康康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何素云去哪里了?

    那个文大奶奶口中的本地第一古怪人何素云去哪里了?

    唐若忽然觉得,她宁愿何素云做本地第一古怪人,一直做下去。

    只要她愿意,甚至,她也可以做本省、本国、全世界的第一古怪人。

    唐若也不愿意看到何素云如此饱受病魔折磨的样子。

    何素云冲唐若惨然一笑。

    不必说了。

    唐若都懂。

    生命如此珍贵,人世间如此美好,一定要珍惜呀!

    许多东西得到的时候感觉到没有什么,可是一旦将要失去才知道,原来,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竟是那样的强烈。

    生命如此。

    爱情亦如此。

    人间之情当如是。

    唐若觉得,何素云虽然瘦得吓人,但是眼睛还是十分明亮的。

    那里面仍然有一团对生命执着的留恋之火。

    那也是一团即将熄灭之前的火焰,回光返照之火。

第156章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

    唐若也不太会安慰病人。

    再说了。

    安慰也没什么大用。

    无论谁摊上何素云这样的事,心里恐怕已是万念俱灰了吧?

    何素云一笑。

    对唐若等三人作为邻居所能表现出来善意,表示了感谢。

    什么话都不用说了,全部在她惨然一笑中。

    一个人无论多么的要强,始终还是敌不过命运。

    命运。

    有时像一个多情的小姑娘,有时却又像一个无情的恶魔。

    唐若三人也没有坐,就在何素云家的门面站了一会儿,安慰了病人以后,又安慰了一下子文大奶奶。

    言语上总是翻来覆去的那几句话:看开一些,生死由命,富贵由天。

    没什么实际作用。

    从何素云那离开后,唐若直接回了自己的家。

    她妈并没有跟她一起回家,唐若妈还要和张大妈扫地——起码还要扫上一个小时。

    进屋之后,唐若发现她爸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皱着眉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事。

    “爸!”

    唐开余看到小女儿回来了,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这样的欢迎仪式,是不是太隆重了一点?

    唐若觉得自己的老爸看上去心事重重的,不过,她并不好问他些什么,于是,就走到了自己的房间。

    唐若把背包扔在床上,左右看了看。

    房间里没有什么变化,她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甚至。

    就连她摆在床头上的那一只黄色的小熊公仔,也依然还是靠在那里。

    小熊仍在那里等她回来,陪自己玩。

    房间里有点热,唐若并没有待太长时间,她只是看了一看,就走了出来。

    唐若抓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凉白开,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然后才抹抹嘴对老爸唐开余道:“爸爸,你一个人在家里面,怎么没有看电视啊?”

    看什么电视?

    唐开余正烦着呢。

    前一阵子林业局盖了新的家属楼,他一直在跑分房的事,他找到自己以前带过的徒弟,现在的林业局副局长老肖,试图想从老肖这里活动活动,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家争取到一套房子。

    唐开余说话也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实事求是,说了一下自己家的困难情况:“肖副局长,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到现在住得还是单位以前分的房子,又旧又破不说,房间还窄的要命……

    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不愿意给你添麻烦,因为分房子的事情,从来我也没找过你。

    但是这一次,听说像我这种情况的也可以分到房子,无论如何,都想请你帮帮忙。

    说实话单位的那个破房子……这么多年了,我也实在是住够了。”

    老肖连连点头。

    理解。

    明白。

    老肖的话说的挺好:“你放心,老唐,只要是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只要是我能说了算的,我一定帮忙。”

    他让唐开余放心,唐开余就能放心吗?

    没有拿到新房子的钥匙之前,一一切都是未知之数,一切充满变故,唐开余怎么可能放心呢?

    他觉得,老肖有点跟自己打官腔的意思。

    唐开余就有点后悔,早知道,来的时候,应该买一点东西拿着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都兴这个呀。

    不过唐开余转念一想,买东西有个屁用啊!

    现在的人都讲实惠,讲票子,真正的想要送礼的话,还是要送红包、送现金,真金白银更有效。

    特别是像分房子这样大的事情,买一点所谓的礼品送给别人,别人根本不会看在眼里。

    唐开余觉得,如果说要给老肖送礼,才能分到房子的话,那么自己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他哪里有什么钱?他的钱,全部都供给唐欣上大学了。

    唐开余就觉得,分房这件事情,看起来指望不大。

    也不是指望不大,如果说老肖一定帮忙的话,100%都有把握。

    现在的重点,关键是老肖一直在跟自己打官腔,并没有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态度。

    果不其然。

    当一直重点跟进单位分房这件事情的唐开余,在和以前的一些老同事聊天,聊到局里新盖的这座房子的时候。

    他才知道,原来,有些人早已经被局里内定了名额,不用说,这些都是有关系的人。

    像他这样没有关系,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后台,又早年办了病退的人,分到房的可能性简直就是微乎其微。

    局里一个和他相同情况的老孙,叹着气摇着头道:“老唐,像咱们这种情况,什么好事,都要等到别人轮完了,才能轮到咱们。

    其实。

    你比我情况还好一点,毕竟主管这个的肖副局长是你以前的徒弟,你看我,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职工,一个当官的都不熟,有什么指望?”

    唐开余摇摇头。

    他觉得老孙的话,纯粹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罢了。

    老孙继续道:“老唐,碰到这种事情,一定不要不好意思,脸皮一定要厚,要去磨,要去要,要去跑。

    你有肖副局长这个关系,可得好好利用起来。

    房子是什么?

    是一辈子的大事,这个时候脸皮不厚,什么时候脸皮厚?你说是不是?”

    唐开余就觉得老孙的话有道理。

    可是按照唐开余那种温开水的性格,让他三天两头的去老肖那儿去磨,找老肖泡着,泡着要房子,那种事情,他又实在做不出来。

    唐若妈想法可不一样。

    她的想法和老孙一样。

    关键的时候不争取,是会后悔的。

    当别人打破了脑袋,削尖了脑袋,一个劲儿往里钻,钻着想为自己争取好处的时候,你不去争取,你临阵退缩,那么,好处难道会上赶着送到你家里面来吗?

    所以说唐若妈就放了自己老公的假,家里面的大事小事一概不让他插手,他只负责一个任务——房子。

    相当一段时间里,唐若妈每天都要问唐开余房子的事情。

    问得唐开余一听到房子两个字就头疼,就会感觉脑袋大了三圈。

    可是,他也不能朝自己的老婆发火呀。

    他也不敢朝自己的老婆发火。

    但是,假如让他三天两头的去找老肖,每次找老肖只说一件事,说房子的事,他的脸上又实在抹不下来。

    唐开余就觉得,唉!做人真难,做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更难。

    不过,老肖对于唐开余每次找自己说房子的事,似乎并没有反感和讨厌之意。

    虽然老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唐开余打着官腔,但是,他这打官腔的范围,却常常会从房子扩大到别的地方去。

    比如,有的时候老肖也会问一问唐敏和唐若的情况,问一问唐欣的学业。

    老肖哈哈笑着对唐开余道:“老唐,你们家唐若,我小时候没少抱她,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回,我抱着她在你们楼底下玩,突然她就尿了我一身。”

    唐开余陪着笑脸:“难得你记性这么好,这都多少年陈芝麻烂谷子事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老肖一笑。

    他继续对唐开余道:“……嘿嘿,老唐,你们唐若现在在哪里上学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是20岁,哦不!她今年应该是19岁了吧?”

    唐开余笑了笑:“嗯,快二十岁了,她现在没读书了,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

    老肖喔了一声。

    唐开余不想和老肖继续这个话题,说这些小孩有什么用,又不能解决房子的问题。

    但是不说这些家长里短,一天到晚的,也不能总是房子长,房子短啊,于是两个人就结束了又一次的闲聊。

    当唐开余知道许多人的名字,已经列入分房名单上时,当他找到老肖,试图从老肖的口中问出一个准信的时候,老肖依旧打着哈哈:“老唐,你放心,你的问题,局里面肯定会认真研究的,只要是符合政策,你放心,第一批,第一批就能安排你。”

    老肖的话等于没说。

    多年的官场生活,让老肖的话说的滴水不漏,生活早已经把他磨练成了一个老狐狸,一根老油条。

    唐开余觉得,唉呀!这房子的事情,始终没底呀。

    所以,这些天他的心情一直不好。

    他的心情不好也不全是因为房子。

    而是因为自己的老婆,总是因为房子的事情跟他唠唠叨叨说个不休,吵得他的耳朵都快生茧了。

    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一无权二无势,认识的人里面只有一个当副局长的老肖。

    老肖说话又是那么的油,总是跟他打官腔,唐开余总不能抓着老肖的手,硬将自己的名字写进分房名单里面吧。

    今天上午,他又去局里新盖的家属楼那里转了一圈,楼盖的很快,又有一层新砌好,织好模的正在倒混凝土。

    照这个速度下去,今年春节之前,这栋楼就可以完工、交房,有些着急住新房,装修快的,甚至在过年前后,就能搬到新房子里面去。

    唐开余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心里就跟被猫抓过挠过一样,痒痒的十分难受。

    是啊,谁不想住新房子?

    唐开余觉得。

    在这样巨大的利益之前,像他这样的人,恐怕早已经被主管此事的领导们,划归候补人员里面了吧。

    唐开余兜兜转转,从工地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了房子里。

    话说回来,不关在房子里他又却能去哪里呢?

    大热天的,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

    早上他还没有出门之前。

    倒是有一个钓友打了电话来,约他一起去湘漓那边的一个农家乐里钓鱼,唐开余直接推辞了,没有兴趣。

    说实话。

    有时候唐开余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鱼,“扑通”一声跳进水里,借着水遁,顺着湘江和漓江一直向东游啊游啊,游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汪洋大海中去。

    那样的话,就一点人间的烦恼也没有了。

    此时。

    唐开余见小女儿回来了,倒把心中的不快收起了七分:“哎!若若,你刚才回来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你妈妈?”

    唐若点点头。

    “看见了。

    刚才我回来的时候,妈妈和张大妈正在楼底下聊天,后来,我还看见了何素云。

    爸。

    何素云怎么变成那个样子了?现在看上去好瘦啊,瘦的就跟一根排骨似的。”

    唐开余抹了一把脸,没有回答女儿的话。

    不要说何素云了,就说他吧,他自己还不是一个病秧子,药罐子?

    当然,他比何素云情况要好得多。

    何素云得的是绝症,病症来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气势汹汹,简直就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把她和老文家的人打垮了。

    唐开余不一样。

    唐开余得的是慢性病,慢刀子杀人的一种病。

    唐开余的病,短时间内不会要了他的命,但是,却让他要受尽病痛的长期折磨,这种折磨,不光是**上面的,更多的却是来源于精神上面的折磨。

    当一个人离世之时,瞬间死去,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怕就怕。

    患上那种天长日久,相伴一生的慢性病,虽然一下子要不了人的命,但是却一直不间断的给人以精神和**的双重折磨与打击,唐开余觉得,那才是最痛苦、最可悲的事情。

    谁不像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健健康康的生活?

    唐若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赶紧抿住了嘴,不再跟她爸说这些病啊病啊的话。

    她看了看唐开余。

    唐若发现,自己的老爸,鬓角处已经生满了白发,看上去,老爸的相貌,远远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上个十来岁的样子。

    唐若就觉得,哎呀!什么时候,自己的老爸,也开始慢慢变老了。

    在唐若的心中,老爸应该是那个力大无穷又心灵手巧,无所不能的男人啊!

    确实。

    唐开余的性格慢,做起什么事情来都不温不火,这种性格有一个好处——细心。

    所以。

    心灵手巧这四个字,其实是配得上唐开余的。

    唐开余什么东西都会一点,无论是砌墙、粉墙,贴瓷砖刮大白,还是接水管、接电线等水电工作业他都能做。

    至于种树养花,对于他来说更不在话下。

    本来也是,那都是他的老本行,他本来就是干林业的出身,想当年,老唐亲手嫁接的树苗,品质那可都是杠杠的。

    如果他不生病,不办理病退的话。

    即使唐开余在林业局里不能当上个一官半职,起码也能工作到正常退休。

    退休之后。

    在家里养养鱼,伺弄伺弄花草,那样的小日子,才是唐开余应该过的小日子啊。

    唉!

    说这些有什么用啊。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许多事情,都不会按照人的主观意愿去发展的。

    唐若跟自己的老爸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聊的,父女之间有很多的话,虽然心意相通,但是,不好说。

    所以。

    唐若跟老爸说了几句话后,就走出了房间。

第157章 华华的男朋友不见了

    唐若走到月季花处。

    月季摇曳着花枝,对小主人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祝福。

    欢迎她。

    欢迎她回来看望自己。

    祝福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事业顺利,爱情甜蜜,生活美满幸福。

    唐若看到月季花的土已经有点板结,于是就从墙缝里抽出小花锄来,一点点刨着,替它松了松土。

    松完土后,唐若又拿起一只茶缸打了满满的一缸水,浇在花根处。

    唐若扳过月季花枝看了看,发现其中有一枝比较粗的上面,又鼓出了两个新的花苞。

    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两个花苞就会开出红红的、美丽的花儿来,为这个陈旧的老楼房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唐若看到旁边的一盆已经凋谢的兰花盆里面的土也有一点板结,于是顺便用小花锄帮那盆兰花也松了松土。

    做完这些事情,唐若将身子向前探了探。

    听了听。

    隔壁华华家没有声音,八成华华妈不在家。

    是啊。

    如果华华妈在家的话,肯定会打开电视看电视剧的。

    华华走了有一阵子了,别说,唐若还真挺想她的。

    唐若就站在阳台上,挺直了小腰板,往远方看着。

    假如她的目光能够翻山越岭,那么,此时也许就会顺着远处青黛的山峦,和山顶上的朵朵白云,抵达南宁,抵达华华的身边。

    唐哥就想,华华现在在南宁干什么呢?是上班呢?还是在家里面继续做她的小主妇呢?

    她并不知道。

    此时的华华并没有在南宁。

    她一没有上班,二没有做什么小主妇。

    现在华华正坐在一辆从北方返回南宁的列车上。

    是的。

    列车上。

    她为什么从北方回来?她什么时候去的北方?

    这件事情实在是说来话长。

    原来。

    上次华华从南宁回来,原本是想和男朋友缓和一下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顺便反思一下两个人的未来和过去,她以为有句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

    就在她精心准备了一大包好吃的,兴高采烈地从兴安返回南宁,准备给她心爱的北京大男孩一个大大的惊喜之时。

    可是。

    华华却愕然发现,她的北京大男孩不见了。

    一开始华华还以为那个大男孩在加班,加完了班就会回来的。

    可是。

    华华左等他也不回来,右等他也不回来。

    她从天明等到了天黑,又从天黑等到了天明,从一开始等待的满心欢喜,到最后等得坐立难宁,那个北京大男孩终于还是没回来。

    他还是没能像往常一样,在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于凌晨时分回来,疲惫的推开房门,将手中拎着的早点放在桌上。

    然后,

    走到床前,俯下身子,轻轻地吻一吻沉浸在睡梦中露着甜美微笑的华华。

    当时华华并没有多想。

    她以为,自己的男朋友可能是在加班。

    虽然一夜没回来,但是中午、下午总该要回来了吧。

    再说了。

    这一次华华回来,并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他,本来就是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华华就想:他应该是不知道自己回来呀。

    华华收拾了一下房间,她看见自己男朋友的那些脏衣服、脏袜子放得到处都是。

    华华就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男人,没有女人怎么行呢?

    于是华华就围着小围裙,里里外外将房间收拾了一遍,包括窗台、桌子、床头全部抹了一遍。

    收拾完卫生,她又去菜市场买了一点菜,这时,她才拿出手机来发信息给那个北京大男孩:中午回来吃饭哦,等你。

    信息没人回。

    又等了一下,还是没回。

    华华就感觉到有点奇怪,于是,翻开手机通讯录,开始拨打自己男朋友的电话。

    不打不知道。

    一打,华华才霍然发现,男朋友的电话号码已经停机。

    此时,她才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华华解下围裙,将切好的菜扔在厨房也不管了,直接去了男朋友的单位找他。

    可是。

    男朋友单位的人告诉她,那个大男孩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早就已经没来这里上班了。

    华华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弄明白别人告诉她的话。

    什么?

    自己的男朋友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

    那他去了哪里?

    那他现在又在哪里?

    华华突然发现,自己除了手机中的这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之外,剩下的还能够联系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方式,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他的老家。

    难道他回老家了?

    还是他发生了什么情况?

    华华恍恍惚惚离开了北京大男孩的单位,又回到了两个人租下的那个小窝。

    此时。

    她的脑子里已经是一团浆糊,完全静不下心来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个突然发生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华华中午饭也没有做了,她在小屋里翻来翻去,试图寻找一些北京大男孩留下的蛛丝马迹,或者,他留给自己的只言片语。

    让她失望的是,除了房间中那些似乎久已未动的东西之外,北京大男孩并没有留下任何的一句话给她。

    华华从中午一直等到天黑,那个大男孩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感觉到自己已经快崩溃了,已经等得快要发疯了。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手机停机了?

    为什么一天了他都没有回来?

    为什么他辞工了?

    为什么他辞工了没有告诉自己?

    华华的心中,一下子突然就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急需要那个北京大男孩向她解释。

    等啊等啊。

    一直等到了半夜十二点,男朋友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一边等,一边一遍一遍的拨打那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可是所有的一切,徒劳无功。

    于是,华华又重新翻寻房中的东西。

    翻过了柜子,翻床头,翻过了枕头下翻桌子。

    终于,华华在那个大男孩的西装口袋里翻出了一封信来。

    上面写到:对不起,请忘记我吧,我背叛了我们当初的誓言。

    当你回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儿了。

    请不要找我,因为你是找不到我的。

    对不起,请忘了我吧,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所有的错误,都让我一个人承担,与你无关。

    对不起,亲爱的华华……

    底下没有署名。

    没有署名,华华也认得他的笔迹,握着这封信,华华瞬间觉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

    她的眼泪,也“唰”地一下流了下来。

    最后华华将自己的身子猛地扑到床上,放声痛哭。

    她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究竟是怎么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他选择离开自己,选择消失。

    这样一份简短的分手信,显然是没有答案的,那个北京大男孩并没有告诉她答案。

    这样的结果对于华华来说其实是极不公平的。

    不管怎么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两个人都应该面对面的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哪怕是分手,也要当着面,把彼此之间的恩怨说得清清楚楚,然后再分手。

    就算是像方科对待唐若那一样也没问题。

    方科做的事情,虽然让人觉得十分卑鄙无耻,但是无论如何,他也给了唐若一个结果,他没有选择逃离。

    这样算什么?

    话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华华还没搞懂因为所以,那个北京大男孩就当了逃兵。

    华华在心中把那个北京大男孩想和她分手所有不好的原因都想了一遍。

    最后。

    华华觉得。

    一定是那个北京大男孩另有新欢了。

    又或者是他的家里面给他施加了什么压力,所以他才不得不和自己分手,选择辞工,或者回去。

    华华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始终拿不出一个行之有效的主意。

    她该怎么办?

    又能怎么办?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北京大男孩主动选择离开她,选择消失,选择不让华华联系到他,那么,华华要么守株待兔,在这个出租屋里等他,要么就瞎猫去碰死耗子,找到他的北京老家去。

    华华决定还是等一等他吧。

    等一等。

    看一看。

    万一自己所有猜测的那些理由都不是呢?

    万一他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离开了自己呢?

    又或者,他只是暂时的离开了自己,过上一两天说不定就回来了呢?

    于是寝食难安的华华,就将自己窝在这间小小的出租屋里,从早等到夜,又从夜等到早。

    等断了星光,等烂了黎明,一直还是等不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出现。

    华华等来等去,始终,他也没有出现,这一等,就是一个星期……

    最后,华华终于明白了。

    看来,自己的男朋友真的是选择了抛弃自己,选择了离开。

    华华从一开始的坐立不安,就渐渐发展到了心中怒火中烧。

    华华决定,去他的老家去找他。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华华知道他家里面的地址。

    于是华华就擦干眼泪坐上火车,直奔北京。

    到了北京。

    按照地址,华华找到了北京大男孩的家。

    当她站在一处四合院的门口,叩动斑驳的木门上那一只锈迹斑斑的门环时,“吚呀”一声,院门打开了。

    一个面色阴郁的中年妇女,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漂亮大姑娘,从脸上挤出一点笑,问道:“姑娘,你找谁?”

    华华急道:“我找马亮。”

    那个妇女察言观色,明白了华华的来意,不用问,站在门口的这个漂亮姑娘,一定和自己的儿子有些什么瓜葛。

    这个妇女不是别人,正是马亮的妈妈。

    她闪身将华华让进自己家的院子里,一边往里走,一边告诉华华:“姑娘,你从哪里来的?马亮出差去南宁了,一直没有回来,你怎么会来这里找他呢?”

    华华将信将疑,有点不太相信:“阿姨,您是……”

    那个妇女将华华让进院里,两个人就在天井之中站定了,她上上下下打量着华华道:“我是马亮的妈妈,你呢?你是……”

    华华咬了咬嘴唇:“……阿姨,我是马亮的朋友……”

    因为女孩子的矜持,终于,那一个女朋友的女字,华华还是没能说出口来。

    说不说出来都没有关系。

    马亮的妈妈肯定懂的,她知道,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和自己儿子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马亮妈沉声问华华道:“姑娘,你从哪里来的?”

    华华想到应该对她介绍一下自己,就道:“阿姨,我叫章华华,我是马亮的朋友……

    我从南宁来的。

    因为,因为这几天一直联系不上马亮,去他单位里面找他,他单位里面的人说他已经辞工了。

    我就有点担心他的情况,另外,我以为他回了老家,所以就坐火车过来看看,看看他是不是回来了。

    阿姨,马亮回来了吗?他现在在北京吗?还是在哪里?”

    马亮妈看了看华华,眼睛里有一点东西似乎在闪烁,她停了一停才缓缓道:“没有啊,马亮一直在南宁没有回来呀!

    前一阵子,他还打电话给过家里,说他今年夏天不回来了,公司里很忙,没有假,说等到八月十五的时候他才回来。

    怎么了?

    他在那边上班不好吗?是因为和公司发生矛盾了吗?

    被别人炒鱿鱼了吗?

    对了姑娘,他现在辞工去了哪里?你知道吗?”

    华华摇摇头。

    她觉得有点失望。

    但是,华华似乎又想起了点什么,就对马亮妈道:“阿姨,马亮最近一段时间打电话回来,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马亮妈想了一想。

    “嗯……差不多了有一个月了吧,马亮一般没有什么事不会打电话回来的,我和他爸爸都知道,马亮工作平时很忙的,所以一般我们也不打电话给他,怕耽误他的工作,影响他的工作……

    本来马亮还说了,干完今年,看看能不能等过了春节之后,就向公司申请调回北京的,现在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他就辞职了?”

    华华看着马亮妈的表情,看到她那不喜不悲,面沉如水的表情,又看不出什么东西出来。

    华华就想,八成马亮根本就没有回来,看来,他这是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了。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大活人,脚长在他自己的身上,他要是想去哪里,谁也管不了他。

    现在的关键是,马亮是一个人离开南宁的,还是和另外的什么人离开的?

    他离开南宁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又或者说,马亮现在依然还在南宁,只是躲在某个不想让华华找到他的角落里。

    而这一切,又是因为什么呢?

    华华和马亮的妈谈了一阵子,谈来谈去,也谈不出个所以然来。

    马亮他妈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知道儿子的消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第158章 马亮的决心

    既然如此,华华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

    当马亮妈问华华在北京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来了之后住在哪里,有什么打算的时候,华华摇了摇头。

    这些都不用她管。

    之前。

    华华曾经无数次和马亮说过,有机会,将来一定要去北京**看一下,可是,这一次真正的到了北京,她却没有半点的想法了。

    那个时候,马亮曾经给她说过,一定要带着华华游遍北京的名胜古迹。

    **、圆明园、周口店遗址、红螺寺、古白浮泉遗址--九龙池、都龙王庙、天坛、地坛、长城居庸关、明十三陵……

    马亮对北京的名胜古迹倒是如数家珍。

    可是,现在不要说看什么名胜古迹了,就连看人——看马亮本人,也看不见了。

    华华站在马亮家的院子里,咬着嘴唇,紧紧地揪着衣襟。

    既然马亮不在这里,那么,她继续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再说了,她和马亮只不过是恋爱关系,一没有订婚,二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见过双方的家长,说起来很可笑,可能双方的家长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有那么一个相亲相爱之人。

    而对于华华而言,昨日那个相亲相爱的人,现在竟变得如此绝情,就连她千里迢迢远赴北京,想见他一面,现在似乎都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事。

    华华低着头,看着地上的一枚落叶,轻轻道:“……阿姨,你不用管我,我只是过来看一看,马亮有没有回来。

    这样吧,我留一个电话号码给你,如果他要是回来了,麻烦你告诉他一声,我来你家找过他。

    或者,你打一个电话给我也可以,到时候我再来找他,你看这样好不好?”

    说完。

    华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纸上,“咔嚓”一声撕了下来,递给了马亮妈。

    说这番话时,华华的眼圈红了,她紧紧咬着嘴唇,强忍着泪水,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是啊!

    在事态还没有明朗之前,她怎么能随随便便的流泪呢?

    华华并没有注意到马亮妈的嘴唇抖了又抖,似乎强忍着心中的一些什么东西,压着她肚子中的一些话,不让它们脱口而出。

    马亮妈接过她的电话号码。

    她点点头,对华华道:“好的,姑娘,如果马亮回来了,我一定告诉他,你来家里找过他,让他打电话给你。”

    走出了马亮家的院子,华华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这最后的一丝希望,也随着马亮妈的“闺女,你慢走,我就不送你了”而破碎。

    看来,马亮是诚心躲着华华,不让华华找到他了。

    世界这么大,一个人要是真正的想躲起来,不让另一个人找到自己,是何等容易呵!

    离开了马亮家,来到大街上,望着大街上穿梭不止的车辆和来来往往的行人,再抬头看看空旷浩渺的天空,华华觉得自己竟然一下子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去哪里呢?

    去南宁吗?

    还是回兴安?

    毫无心思在北京继续逗留的华华,决定立刻返回,返回南宁。

    在这里没有找到马亮,那么,华华的心里面又重新燃起了另一个希望。

    说不定马亮还在南宁呢?

    说不定他只是发一点小脾气,使一些小性子吓唬吓唬自己呢?

    又或者过上几天马亮就能够回来呢?

    凡事还是应该往好处想,不是吗?

    于是华华买了车票,又坐车返回南宁。

    她却不知道,就在她离开马亮家的时候,马亮的妈妈咬着牙齿,狠狠的叹了一口气:“唉!”

    不知道。

    马亮的妈妈是叹的哪门子气。

    她当然是叹自己的儿子。

    叹自己那个得了渐冻人病症的儿子,瞒着华华的儿子。

    华华并不知道,其实马亮就在北京,就在他自己家里,当马亮听着窗外的华华,口口声声的问询自己的时候,他的心,其实早也已经碎了。

    他早就料到了华华会来北京找他,所以,他跟自己的妈妈说了,无论华华说些什么,都要告诉她自己不在北京,家里人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更不要把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的事情告诉华华。

    他让自己的妈妈保证,一定要保证,如果妈妈不按照他说的去做,那么他就放弃治疗,彻底的放弃自己。

    马亮妈看着自己的这个傻儿子,心如刀绞。

    她知道儿子是想给自己的恋情画上一段句号。

    尽管这个句号有遗憾与痛苦,但是对于马亮来说,他自认为自己的做法问心无愧,他觉得自己这样做,一切都是为了华华好,是的,他宁愿华华把自己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忘恩负义之人,也不愿意让华华有朝一日看到自己坐在轮椅上,那副身体痉挛僵直,动也不能动的模样。

    那个模样,他认为,必定丑极了。

    不得不说,马亮也有自己的想法和苦衷啊。

    老天爷,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无情。

    既然老天爷给了华华他们一段甜美的爱情,那么,为何不让这一对相亲相爱之人的爱情,能够善始善终呢?

    马亮强忍着浑身的颤抖和内心的痛苦控制着自己,没有从房里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紧紧的抱着她,告诉她:“亲爱的,你来了,我错了。”

    他紧紧握着拳头,咬着牙齿,把满口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还好。

    他现在还有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

    用不了太长时间,慢慢的,老天爷就会把他这点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收回去。

    到那个时候,他将和轮椅终身为伴,至死方休。

    如果细想起来,马亮承受的痛苦,要比华华多的多。

    他既要承受身体上的折磨,又要承受感情上面的痛苦,对于他来说,能够强忍着没有从房中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已经是尽了最大的努力。

    下了最大的决心。

    马亮早已经想明白了,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是一列永远不能回头的单行列车,永不停息地向前,向前驶去,一路之上,也许会邂逅很多的同伴,这些同伴里包括自己的亲人,包括自己的朋友,当然,也包括自己的爱人,但是,这些人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和自己一起并肩到达终点,不是在这里分手,就是在那里分手。

    分手?

    想起分手这个词,马亮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当初爱的死去活来的两个人,一旦一个人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生命的火焰即将熄灭的时候,那么,也就意味着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了。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其实像这样的时刻,有很多。

    所以当华华走后,马亮妈问自己的傻儿子为什么不见华华,马亮说道:“我见她干嘛?

    我不见她,妈。

    你也知道我得的那个病是治不好的,我又何必要拖累别人呢?

    而且,妈,我这个病是个慢性病,它并不是说得了病之后,三个月两个月就会死掉,不是的,它会慢慢发作的。

    这个病要慢慢的熬,有可能熬三年,有可能熬五年,也有可能熬十年八年。

    你也看到了,妈,华华她那么漂亮,她的人又那么善良,我又何必让她陪着我一起痛苦呢?你说是不是?

    她又没和我结婚,她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妈。

    我宁愿她把我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一个朝三暮四的人,我也不愿意让她看到我的病情发作后那种样子。

    妈,相信你也知道……你看看电视上,得了渐冻人病症的人是不是很难看?

    难看得还能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吗?

    你没有看到那些坐在轮椅上面的患者,一个个都脱了形,双手干枯得跟鸟爪子一样?

    妈,你也知道,我的个人形象虽然说不是很好,但是也不算太差……

    如果说让华华看到了我得病后的那种丑样子……算了,还是不要让她见我了,这件事情就这样吧,那个电话号码给我,撕了吧,断就断了吧,断就断的彻底,不要再藕断丝连的。”

    看来。

    马亮有这些想法,必定早已经过了深思熟虑。

    他的想法绝不是一天形成的,也许在他查出来自己得了渐冻人病症的那一天,他就开始酝酿这个想法了。

    马亮妈叹了一口气,她的眼圈一红,眼眶里含着泪水:“儿子,唉!有的时候……妈妈也不知道怎么说你。

    现在我只担心,万一有一天,我和你爸爸走在了你的前头,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你?

    到时候,我和你爸爸就会把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留在这个世界上,你又没有兄弟姐妹。

    儿子,如果到了那一天,你可怎么办啊!”

    马亮颤抖着手,摸出了一根烟,“啪”的一声打燃了打火机,把烟叼在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妈,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谁知道会什么样呢?

    你说是不是?你放心,妈……”

    放心什么呀?

    他妈能放心什么呀?

    马亮妈道:“儿子,我有一个想法,跟你说一说,说出来,你别生气啊!”

    马亮点点头:“不生气。”

    “儿子,咱们家的家庭条件你也知道的,我和你爸爸挣钱也不少,咱们家还有这么大一个院子,光这个院子,在北京也值不少钱……

    我就想,既然你已经有一个女朋友,而且,你们两个人感情又那么好,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们想办法把她的户口迁到北京来,并且尽量早一点让你和她结婚,最好在你的病还有余地之前结婚,争取给咱们家老马家留下一个孩子,你看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觉得可以,妈去跟她说。”

    马亮怒道:“妈,你说什么?你这不是坑人家吗?这样的缺德事咱们能干吗?”

    马亮妈道:“妈妈不也是没办法嘛。

    妈妈不是想到你们两个人正在谈恋爱嘛,有感情基础,是不是?

    再说了,妈妈也不是说非要勉强人家,我只是有这个想法。

    如果她同意,当然更好,如果她不同意,就当我没说呗。

    我也没说要勉强她怎么样怎么样啊,是不是?”

    马亮将手中的烟头一丢:“行了行了,妈,你千万不要说了。

    另外,你也不要打电话给她,更不要去找她,好不好?算我求你了。”

    马亮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她撩起衣襟,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儿子,我不是担心你吗?

    你说说,如果我和你爸爸不在了,你可怎么办呢?

    等到你动不了的时候,没有人给你洗衣服,没有人给你做饭,也没有人喂饭给你吃,你想洗一洗、擦一擦身子,也没有人给你做这些事情,唉……”

    说到这儿。

    马亮妈情不自禁,小声地啜泣起来。

    马亮看他妈妈那么伤心,反倒笑了起来,安慰他妈道:“想那么多干嘛呀?

    妈,我也算看明白了,人呢,就那么回事,活一天算一天吧。

    再说了,你看我现在都已经这么大了,也见过很多世面了,该吃的好东西也吃了不少,该享受的也享受了很多。

    是不是?

    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再说了,妈!得了渐冻人症不是说马上就会死掉的,你不要那么伤心,好不好?

    你知不知道霍金?

    霍金也是得了渐冻人症的,你看看他,现在不是还照样好生生地坐在轮椅上吗?”

    别说。

    他的一席话,倒是让他妈收住了悲声。

    他妈觉得,是啊,儿子的话也有道理,毕竟他和马亮爸都还年轻,四十来岁,五十不到,只要好好的帮儿子治病,说不定,等到他们七老八十的时候,儿子还依然好好的活在世上呢。

    马亮接着又说了一句话,让他妈一下子倒笑了起来。

    “再说了,妈,你和爸爸还可以帮我再生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呀,反正你和爸爸的年纪都不大,是不是?”

    马亮妈啐了儿子一口,听了儿子的话,她的脸上倒飞起了一枚红霞:“你这个死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

    其实。

    也不是马亮妈和马亮爸没有动过这个心思。

    只是。

    如果说儿子好好的,他们纯粹只是为了给儿子再添上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那么想生就生,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

    现在的情况是儿子得了这样一个病,他们怎么还能再生呢?

    再生一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这个儿子的放弃。

第159章 黄斌的梦想

    其实。

    马亮的意见值得考虑。

    马亮不想把家里面的气氛搞得凄凄惨惨的,没必要。

    虽然很多时候,当他一个人独处一室的时候,也常常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但是,对于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他却没有任何的怨言。

    是啊。

    得病这种事情,怎么好说呀?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

    虽然说马亮得的这个病让他觉得十分蛋疼,前途一片黯淡,但是有时候他也会常常的宽慰自己:比起那些从小就夭亡的人来说,他已经是相当的幸运了;比起那些生下来就天聋地哑的人,他也是幸运的;比起那些生下来世界就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的盲人,他也是幸运的。

    请不要嘲笑他的阿q精神。

    有些时候,适当的阿q精神是能够缓解人的精神压力与心中的悲苦的。

    华华并不知道马亮的这些情况。

    她只知道她自己很难受很痛苦,全是因为马亮无缘无故的失踪与不辞而别。

    当然了。

    唐若更不知道华华和马亮的痛苦。

    一切,还有待于哪一天,华华回来时亲口告诉她。

    此时的唐若,只是想她了,想华华了。

    唐若在这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会子,感觉到太阳晒得很热,很难受,赶紧回到了屋里。

    唐若回到自己的卧室,东翻西找,乱翻了一阵子,也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翻的一些东西。

    她本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翻些什么,只是,只要有一段时间没回来,她就忍不住地想在这个房间里东翻翻,西找找。

    似乎。

    房间里早已熟的不能再熟的一切,因为她的离去和归来而变得新鲜起来,值得翻看一番。

    唐若翻了一下,翻出了一张自己小时候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扎着一对调皮的羊角辫,身上穿了一件农村那种土的掉渣的粉色对襟的衣服,底下的确良的裤子,脚上是一双白色塑料凉鞋,外加一对红色的袜子。

    这个打扮。

    活脱脱就是一个村姑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都流行这样的打扮,看起来因时代的不同,人们的审美观也会不同,并发生变化。

    现在。

    现在的女孩子们可是真敢穿啊。

    就说现在这个夏天吧。

    莫名其妙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城里的大姑娘与小媳妇之间开始流行起了一种短裤子。

    一种短的不能再短,足以闪瞎那些色眯眯男人双眼的短裤子。

    短到什么程度?

    短到大腿根部。

    短到让那些保守的老夫子们一个个长吁短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短到让小城的男人们,恨不得别人家的媳妇一个个都要那么穿,唯独自己的媳妇不要那么穿。

    想想真是可笑。

    不过,。

    唐若不穿那种裤子。

    唐若要么就穿长牛仔裤,要么就穿裙子。

    就像今天在练车场。

    唐若脚下穿了一双粉色的浅口布鞋,腰间系着一条红白双色韩版长裙子。

    贴身是一件鹅黄色打底衫,外披一件白色罩衫,头上戴一个粉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唐若把头发用一个玫瑰花发卡束于脑后,看上去素颜粉面、明眸皓齿、巧笑嫣然。

    谢知法的眼睛都看直了。

    大概。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唐若这么漂亮的姑娘。

    不过,如果他要是看了华华的话,很有可能会扑通一声跪倒在华华的石榴裙下,而瞬间将华华惊为天人。

    唐若的漂亮,是一副邻家小妹的模样。

    而华华的美,却能使人惊心动魄。

    唐若在自己的卧房里翻腾了一阵子,也没有翻腾出什么东西,然后就走回外面的房间,唐若发现自己的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

    唐若看了看手机,感觉这个时候离接马雪莹的时间还早,她就想在家里再坐一会儿。

    坐下没有两分钟,范云的信息来了:……在我狠下心离去的那一刻,你在我身后无助的哭泣和撕心裂肺的痛楚让我刹那间明白,我是多么地爱你,我猛地转身哭着把你抱紧:这头猪我不卖啦!

    唐若呵呵一笑,心想这个傻瓜范云,真逗。

    唐若的手机里面有她的一个同学胡乱发给她的一条信息,唐若过来:假如不曾相逢,心情也许不会沉重。

    假如真的擦肩而过,恐怕我此生再不会轻松。

    你知道吗?

    这世上有个人时刻想念着你,牵挂着你。

    你含笑的眼睛象星光闪闪,缀在我的心幕中,夜夜亮晶晶,看着微笑的你,我竟然发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发完了这条信息,唐若觉得挺得意,心里美美的。

    虽然她知道范云十分清楚自己的真实水平,无论如何是编撰不出这样优雅动人的短信息来的。

    但是。

    甜言蜜语谁不喜欢听啊?是不是?

    发完信息,唐若看到橱柜上面的塑料筐里放着一把没有择的韭菜,她就把那筐韭菜拿了下来,择起了韭菜。

    闲着也是闲着,唐若把韭菜择好了,等晚一点她妈妈下了班回来做饭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了,省得她妈再择了。

    唐若摆弄这些小菜十分灵活,只见她伸着尖尖的十指,将韭菜一根根、一片片择着,将韭菜中的细草和黄叶子小心的择掉,顺手又将韭菜上那层小薄皮儿也撕下来,弄得干干净净。

    虽说,择菜不是什么高超的技术活儿,可是,十分锻炼一个人的耐心。

    唐若最有耐心了。

    范云就没有耐心,他会随便择几下子,然后把整把的韭菜浸在水中,连搓带揉洗上好几遍。

    最后,干净是干净了,可菜叶子也被他揉的不像样子了。

    摘完了韭菜叶子,唐若把塑料筐又放回这只比她的芳龄还要大的菜橱顶上,然后拉开橱柜的门在里面翻腾了一阵子。

    果然。

    被她翻出了两包点心。

    一包绿豆饼,一盒麻糖。

    唐若先是捏了一块绿豆饼放在嘴巴里面吃了,吃完后,又掰了半截麻糖。

    不错,这个麻糖做的挺好,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呵呵。

    每一次唐若回来,总是和鬼子进村一样,都要在橱柜里扫荡上一圈。

    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点心水果,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打小就这么干的。

    不光是她,姐姐唐敏也是这样,弟弟唐欣也是如此。

    说到唐敏。

    唐敏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唐敏回来干嘛呀?唐敏现在和黄斌在桂林正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小日子溜得飞起。

    而且唐敏,对黄斌也挺满意的。

    虽然说前一阵子黄斌说要回去开什么农药化肥种子铺没有开成,但是,黄斌回桂林后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老爸已经开始拆旧房,盖新楼了。

    唐敏就觉得,既然黄斌这样说,那么他和黄斌之间也就有了一些盼头。

    那么,唐敏看着黄斌的时候,也就感觉黄斌似乎比以前更加顺眼了一些。

    说来也是。

    黄斌一不赌、二不嫖、三不抽白粉,也从来不干偷鸡摸狗拔蒜苗的事,他现在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计算机。

    当然。

    仅限于游戏。

    可以说,从传奇到红警,从泡泡堂到马利奥,没什么游戏是他不会的,也没什么他玩不精的。

    以后如果黄斌不跑摩的了,找工作的简历上面,完全可以加一项:精通计算机(游戏)。

    如果说除了游戏,黄斌能够再深入的研究一下计算机的话,并且发展成一种深切的技术方面的爱好的话。

    那么。

    北京中关村的那些年薪百万的ceo中,必有他一员。

    美国硅谷的工程师,黄斌应该也可以胜任。

    如果他再能努力的话,他的编程可以随着长城运载火箭飞入太空,通讯卫星上,也能留下他独家编写的代码。

    计算机报上一定常常可以看到黄斌的大名,科学城里,每天黄斌都要去报个到点个卯。

    可惜。

    可叹。

    黄斌可以把游戏中的魔法1-3的乌木剑用黑铁矿石生成1-10,也可将那些开小号,想虐菜的gm们一个个打得跪地求饶,但是,也仅限如此了。

    他于计算机的其他关键技术方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建树。

    没建树没关系,但是不要忘了老本行,该跑摩的的时候还要去跑摩的啊。

    这会子,黄斌并没有去跑摩的,而是一个人坐在网吧包房里,背对着门口,在那里玩游戏。

    他也没戴耳机,而是开的音箱。

    没办法,谁让他是vip客户,有钱、任性。

    桌面上的音箱里,不时传出各式各样的声音。

    忽尔一个男子大喝一下,忽而一女子惨叫一声。

    只见黄斌右手用鼠标操纵着一个全身铠甲名为就是不服的小人,背靠一道围墙,正在屏幕上跑来跑去,他的左手,则将键盘按得啪啪乱响。

    ——按坏了让他赔。

    黄斌过一会儿,就拿手中硕大的宝剑砍一下牛头怪,于是哗啦哗啦,一些金币就掉在地上,这钱来得真容易,比他开摩的拉客来的容易多了。

    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穿白衣带黄帽名曰小丫头的小人,旁边跟着一只身材臃肿面目狰狞的怪兽,正在不停地朝黄斌喷火。

    黄斌见这小丫头居然敢主动寻衅滋事,偷袭自己,瞬间勃然大怒。

    他一边喊着“搞你妹”,一边挥动手中的大宝剑,一个冲撞就到了小丫头的身边,并在其脑门上用力剁了一刀。

    奇怪的是,黄斌这一刀居然未能将其脑袋砍破。

    可能是被她的帽子接了黄斌这一招,也未可知。

    看来。

    帽子有时候也可以抵挡伤害,消灾免祸,轻易摘不得。

    至于颜色嘛,可以忽略不计。

    不管是白帽子黑帽子,还是黄帽子绿帽子,反正只要什么帽子就可以了。

    那小丫头愤起还击,边打边退,不停的朝黄斌身上或刷毒,或贴符。

    刷的黄斌身上红一阵,绿一阵,看上去就好像一只绿皮青蛙。

    黄斌手中的大剑已经抡成一道白光,斫在小丫头身上。

    稍后,只听音箱中大喝一声:哈(里路亚)!

    小丫头瞬间惨叫一声,倒于一大堆牛头怪的旁边,呜呼哀哉了。

    此时,电脑上出现如下红色字样:就是不服将小丫头杀害。

    然后,黄斌操纵的那个绿皮青蛙一样名字叫做就是不服的小人,名字瞬间由黄变红了。

    黄斌将手中的鼠标往旁边一推,身子往椅子上一靠,摸出一支烟来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一边吸烟,一边嘿嘿的阴笑。

    “跟我玩?老子玩死你!”

    话说。

    像这样一个迷恋游戏的人,成天在计算机里打打杀杀的人,能有什么理想?什么前途呢?唐敏跟着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真不知道唐敏是怎么想的。

    唐敏曾经问过黄斌:“喂!黄斌,你每天就这样打游戏,难道就没有什么梦想吗?”

    黄斌挠挠后脑勺。

    悠悠地说出了一个让唐敏做梦也想不到的梦想出来。

    “我的梦想,是想发明一种仪器,让人哈上一口气,或者用一点点头发,一点点指甲,就能立即检测出一个人的dna。

    并且,马上就能显示出每个人身份信息。

    这样,就可以用这种仪器来打击那些拐卖儿童,贩卖妇女的人贩子。

    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专门拐卖儿童妇女卖,简直是不得好死。

    特别有一些人贩子,行为极其恶劣,他们甚至会把拐来的小孩弄成聋子哑巴和残疾人,弄到大城市里替他乞讨,简直杀他一百次都不嫌多。

    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这样的仪器出来,给公安民警每人都配上一件,我觉得,一定对打击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们,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是跟你吹牛,真的唐敏。

    假如我能发明出这种仪器,相信我一定就可以获得诺贝尔科学发明奖。

    这就是我的梦想。”

    嗨呀!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谁会想到天天打电脑游戏的黄斌,心地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梦想呢?

    不管黄斌想发明这种仪器的动机是为了什么,也不管他是为了名,还是为了利,唐敏觉得,光是他身上说这种话时的豪然正气和那种男人味儿,就已经很吸引人了。

    看上去黄斌虽然放荡不羁。

    实际上,他除了好吃懒做之外,也还是有一些优点的,比如那一身正气。

    如果他是一个坏人,他就不会救那两个落水的小孩。

第160章 男孩子也会撒娇的

    可是。

    对于黄斌来说,正气不能当钱花。

    他现在不差正气。

    只差钱。

    上午的时候,黄斌与一个另一个摩的司机小王在树荫下侃大山,小王想向他借点钱,黄斌就把钱包摸出来,高高地扬了扬,差点,他就将那只破钱包扬到小王的鼻子尖上去了。

    “你要吗?算白送的,要就拿去,再不行的话,把我手机拿去当了也行!”

    小王定晴一看,黄斌的破钱包里,只有几张零票子。

    小王摇摇头。

    他又瞟了一下黄斌手中的破长虹手机——心领了。

    小王很奇怪的问道:“黄斌,你开摩的也有一段时间了,挣的钱都去哪里了?”

    “最近谈了个女朋友……下个馆子吃吃喝喝买点东西,还没舍得怎么花,钱就不见了!”

    小王心想:尼玛!天天下馆子吃大餐,能不花得快嘛?

    确实。

    对于黄斌和小王来说。

    大家都是开摩的的,家里面一没有矿,二没有金山银山,花钱的时候随便大方一点,手一出溜,辛辛苦苦挣的那点票子就不见了。

    小王“喔”了一声,表示理解。

    小王把摩托车的油门一加,“哄哄哄”,走了。

    应该是去找其他人借钱去了。

    嗨!

    不光是唐斌挣的钱花的分文不剩,就说唐敏,唐敏的钱,一个月下来也剩不了几个。

    唐敏最近的工资几乎全花在她和唐斌的小窝上了。

    她置了不少东西。

    前几天,唐敏才买了两条苹果绿蝴蝶花图案的窗帘,换下了房东那条土黄色的,丑的连它大姨妈都不愿意来的旧窗帘。

    唐敏把那条旧窗帘卷一卷,顺手塞进了房中一个木柜子里。

    小窝的门口,添上了一张印着〈欢迎光临〉字样的居家用红地毯,外加一个不锈钢鞋架。

    唐敏首先用自己的小狗熊花拖鞋,和一双半高跟黑色皮鞋占领了鞋架最上面的一格地盘。

    这是必须的。

    什么事情都应该她优先。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她买的。

    屋里。

    洗手盆上方,唐敏给自己和黄斌一人买了一个新的牙缸,当然是情侣版的,她的是女孩,黄斌的是男孩。

    靠墙处。

    摆了一个可以打开收拢的那种折叠衣柜,碧海蓝天白云丽日,海鸥沙滩椰树长帆的景致,倒是可以用来做摄影墙。

    她和唐斌不用出门就能享受三亚双飞一日游。

    床上。

    因为夏天来了。

    唐敏换上了蓝色海洋三件套,一条水星家纺双人冷气被。

    唉!说是冷气被,只不过是一些噱头罢了,如果没有空调,什么都是扯王八犊子。

    另外。

    唐敏还添置了一些造型别致十分漂亮的餐具。

    女孩子的心思,说复杂复杂,说简单,其实也简单,里里外外,唐敏想的,全都是怎么样和黄斌一起过日子。

    有时。

    黄斌把自己挣来的钱,花的连烟都买不起时,唐敏也会给他一点,让他省着点花。

    话说,黄斌的脸皮有的时候也是够厚的,他真的好意思接唐敏给他的钱?

    是。

    他脸皮有时就是那么厚。

    都是被唐敏惯的。

    钱这个东西,真是赚起来难,花起来快。

    就说唐敏和黄斌的这个小窝吧——破家值万贯。

    唐敏觉得,自己不过就是和黄斌租个房,置办点东西,那钱一张一张的,就花的让人心疼死了,这要是办些什么大事,花起钱来,那还得了。

    一开始的时候,黄斌手里有两个小钱,经常隔三差五带着唐敏下馆子。

    后来。

    没有钱了,黄斌就去买些菜回来,自己动手煮着吃,美其名曰:干净卫生。

    怎么说都行。

    怎么说都有理。

    外面吃,可以称做体验美食,家中做饭,可以说是滋养脾胃,反正,黄斌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吃货自有吃货的理论和解释。

    当然,吃货也有吃货的水平,黄斌如果下厨炒小菜的话,味道居然还挺不错。

    话说,小城里的男人们,做菜似乎都有两把刷子,大部分人都比女人做的好吃。

    真是奇哉、怪哉。

    一大怪事。

    黄斌如果高兴起来,做的什么竹笋鸡、酸菜鱼、醋血鸭回锅肉什么的,都挺好吃的。

    自从他和黄敏同居之后,隔三差五变着花样做饭菜给唐敏吃,别说,感觉还真把唐敏养胖了些。

    看上去,唐敏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但是,黄斌不洗碗。

    他只会在厨房里炒菜做饭,施展真正的技术,像洗碗这种小事情,他不喜欢做,一般都是唐敏洗碗。

    于是乎。

    对于黄斌的小日子来说。

    每天炒点爱吃的菜,喝点爱喝的酒,打打想打的怪。

    他的生活。

    简直就是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皇帝老子叫他去旅游也不上船了。

    可惜。

    他这个假冒伪劣的酒中仙,还是要开摩的的,不开摩的,哪里来钱啊?连菜都买不起。

    黄斌又不能五步成诗,更不能举笔万言,他成不了什么国家栋梁,他只是一个平平常常庸庸碌碌的酒囊饭袋。

    所以说。

    锅里的菜、碗中的米、平常居家过日子的牙膏牙刷,卷纸香烟,啤酒小菜等等等等,还是要靠黄斌那一头摩的小毛驴才能赚来的。

    此时,黄斌发现唐敏应该快下班了,他要去接唐敏了。

    他赶紧一溜烟结账、下机,跑出网吧。

    负责结账开卡的小妹,看着黄斌离去的背影,不由得若有所思。

    黄斌是这里的老顾客,跟她混的很熟了。

    只见。

    黄斌极其灵活的开着他的摩的,穿大街过小巷,朝唐敏上班的酒店驶去。

    熟!

    什么路他都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在他打游戏的网吧附近,到唐敏上班的酒店旁边,所有这一块区域里面的大街小巷,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如果民警同志办案需要有人带路,调查什么情况的话,其实找黄斌这种人是再好不过的了。

    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黄斌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就到了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

    他“嘀嘀嘀”按了按摩托车喇叭。

    穿着高高的开叉旗袍站在酒店大堂门口,花蝴蝶似的唐敏,看见了右手掌着摩托车、左手潇洒弹烟灰的黄斌,冲他妩媚一笑。

    唐敏这一笑,犹如给黄斌的摩托车加了一筒顶级汽油助燃剂般,让黄斌觉得,自己的小毛驴叫得格外欢快,特别动听。

    哈!

    唐敏下班换好了衣服,直接坐在了黄斌的摩托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

    轰!

    轰轰!

    摩托车咆哮着冲上了马路,一溜烟朝菜市场驶去……

    好了。

    再说唐若吧。

    唐若在家里面转了一圈,并且帮她妈妈把韭菜择好了以后,他妈也没有回来,应该还是继续在外面扫马路呢。

    说不定,此时她老妈正在拿着长长的大扫把,把那些怪物一样的垃圾,往乾坤袋似的可容纳万物的垃圾箱边扫呐!

    唐若看看手机,差不多了,该去接马雪莹了。

    她爸唐开余出去了之后,半天也没有回来,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若就带上房门,下楼,在马路边拦了一辆慢慢摇,朝马雪莹的幼儿园驶去。

    唐若接上马雪莹,回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湘琴还没有下班,先玲走后,由她接替了先玲的位置,现在,湘琴住进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和杨姐做伴了。

    唐若惊奇地发现。

    就在今天,她和范云一起去练车的时候,公司的前台,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台大屁股计算机。

    唐若带着马雪莹走到前台的时候,湘琴正坐在台里面,噼里啪啦将计算机的键盘按得响个不停。

    湘琴见是唐若,只是微微将头抬了下,表示打过招呼了,但是手上动作并没有停止,仍在那里按着键盘。

    唐若笑道:“……小琴琴,你一个人在这里加班啊,公司里还有没有人啊?”

    湘琴摇摇头:“全都下班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里。”

    唐若就走到台后,站在湘琴的后面。

    湘琴正在练打字。

    唐若就问她:“咱们公司终于买了计算机啦?”

    湘琴点点头:“是啊,早就该买了好不好,上海那边的总部,办公室里早已经是一人一台计算机了,哪里像咱们这边,都什么年代……早就该给咱们配计算机了,好不好?”

    唐若高兴地道:“现在好了,配了计算机,我们都可以学打字了,对了,湘琴,你用的什么打字法呀?”

    湘琴脸上的表情,满脸都是这还用问吗的意思。

    “当然是五笔啦!五笔打字法是专业的,以后如果想吃计算机这碗饭,或者说找的工作和计算机都有关的话,必须要学五笔打字的。

    听说有些单位招人的时候,还会考五笔打字呢,一分钟必须要打50个字以上才算合格。”

    怪不得湘琴练得那么起劲。

    唐若从后面按住湘琴的肩头:“好吧好吧,那你先学,学会了以后,记得教我啊,我也想练打字,前些日子,先玲还教过我背字根呢。”

    湘琴挣了挣:“没问题,你们先上楼吧,我在这里再练一会,然后再上去,反正现在上去,也没有开饭。”

    唐若按住他的肩头,影响她打字了。

    唐若就松开了手。

    不过,她也没有立刻上楼,而是站在湘琴的背后,看着她操作计算机。

    湘琴也没怎么操作,就是纯粹的练打字。

    她打开的那个练字软件,全是大篇大篇的文章,每个字符都有光标自动跟随,如果打对了,相对应的字就会变成绿色,如果打错了就是红色。

    湘琴打字的速度并不快,她也是刚刚学,当然了,比起唐若,她还是好的很多。

    现在的唐若,完全就是个电脑盲,如果没有人教她,她连开机都开不了。

    这个时候湘琴也没有空教她那些最基本的知识,不过没关系,鸡都有了,还怕蛋下不出来嘛!既然公司已经配了计算机,那么,以后唐若如果说想学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学。

    唐若就带着马雪莹去了楼上。

    她把靠墙的桌子擦干净,铺上报纸,然后打开马雪莹的书包,找出今天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让马雪莹做。

    简单,就是一些简单的手工作业,幼儿园嘛,一般情况下不是写写画画,就是做一些小手工,锻炼孩子的平衡能力与十指的灵活力。

    唐若也没有管马雪莹。

    反正地盘她给马雪莹铺好了,怎么发挥,就随马雪莹的便吧。

    家长会上老师都说了,孩子天生有创造力,作为大人,不要随随便便去干涉他们的发挥,影响他们的创造性。

    确实。

    老师说的有道理。

    许多大人都是对自己的孩子指手划脚,不断的干涉希望孩子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模式去发展,而扼杀了自己孩子满怀天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有些时候,教育和被教育,监管与被监管真的是一种矛盾啊。

    不管吧,又怕孩子学不好,管吧,又怕影响孩子们所谓的创造力。

    唉!无论如何,家长都是越来越难当了。

    唐若看了看杨姐。

    杨姐正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一包菜心出来,下一个菜,素炒菜心。

    唐若笑道:“杨姐,你炒其他的菜吧,我来帮你掐菜心。”

    杨姐当然同意。

    有人帮着干活还不好,是不是啊?她正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忙得手忙脚乱,四爪朝天呐!

    唐若从厨房里拿了一只塑料筐,然后又拿起那包青菜,走到外面,把它们一起放在桌子上。

    她细心地把每一根菜心都掐成了三截。

    掐短一点,不但好炒,而且等一下,夹起来吃的时候,也不至于因为菜心太长,满口都是一嘴青菜。

    掐了几根,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给范云。

    想起范云那家伙,唐若轻轻一笑。

    今天在练车场上,看到范云为了自己吃醋的样子,他站在那里看自己和谢知法闲聊时生闷气的模样,唐若就觉得十分好笑。

    唐若知道,范云看上去好像是在生气,实际上是在朝自己撒娇。

    不要以为撒娇只是女孩子的专利与特长,其实,许多身在恋爱中的男孩子,也会用这一招的。

    他们当然不象女孩子那样,情绪阴晴不定,瞬息万变,自然,也不象她们那样嗲声嗲气,或嗔或喜、或忧或乐、或怯或羞。

    女孩撒娇,一般都是或捏起粉拳打你几记美人拳、或拍你几下穿云掌。

    男孩子不一样。

    有时候。

    男孩子会用假装生气,假装吃醋来撒娇。

    生气和吃醋,正是他们在亲爱的女朋友面前撒娇。

    男孩子们,也喜欢心上人温柔体贴的哄一哄自己,说着深情款款的小情话,他们也喜欢偶尔被人哄哄,被人宠宠,喜欢被在乎、被重视的感觉。

    唐若就发信息给范云:“练完了车没有?从教练场回来了没有啊?再过一会吃饭喽,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第161章 先玲傍大款?

    范云回道:好滴好滴。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的时候,范云还在驾校的训练场里,他在和一个人聊天,这一个人,让唐若猜,唐若也猜不出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居然是从唐若她们公司辞工了的先玲。

    范云看看站在他自己面前,浑身打扮的珠光宝气的先玲,觉得先玲这是发财了呀!

    他笑道:“……你明天考科目二啊?哎呀,这么说你算是我们的师姐呀,师姐好,师姐好,请多多关照!”

    先玲微微一笑:“这个有什么师姐不师姐的,我只不过比你们练车的时间早一点而已。

    ……我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辞工,就报名了。

    你和唐若不是过一阵子就考科目二了吗?其实我们前后时间相差并不远,我也就是在你们前面一点点罢了。”

    范云问道:“那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啊?”

    先玲仍是微微一笑。

    她没有回答范云的这句话。

    也不是说不能回答,而是因为先玲现在根本就没有上班。

    她为什么没有上班呢?

    这个事情说来话长了。

    因为。

    先玲现在不用上班了。

    她为什么不用上班了?因为她认识了一个十分有钱的男朋友。

    多有钱?

    别的不说,她男朋友有一辆目前来说小城里唯一的路虎越野吉普车。

    这台车有多贵?

    可以在这个小城买两栋楼。

    不是两套,也不是两间,而是两栋。

    可惜卫明珠不认识先玲,如果卫明珠要是认识先玲的话,一定会嫉妒的昏过去。

    凭什么?

    按理说,卫明珠和先玲长得差不多,可是两个人的运气可就相差太多了。

    虽然她们两个人对男人和钱都有出奇的一致看法,但是她们的运气却截然不同,起码,到目前为止卫明珠仍然苦逼的站在马路上风吹日晒地巡逻,每天和那些乱摆乱放不听话的店主们吵得口干舌燥。

    而先玲呢?

    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她是傍上了大款了。

    也不是傍,而是这个大款主动找她的。

    这个大款就是本城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金铂利。

    金铂利年轻有为。

    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的他,已经是一家注册资金为九千万的独资公司董事长。

    金铂利背后的水一定很深,值得深挖。

    但是不管怎么说,金铂利年轻有为,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说别的,只说他那台路虎吧,开在小城的马路上,连交警都不会拦。

    不必拦,一看就知道是金铂利公司金总的车。

    说来也是缘分。

    有一次,金铂利屈尊亲自前来金灵渠广告公司洽谈一项重要业务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和先玲就对上了眼,他一眼就相中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这个体态丰满,看上去满面福气的姑娘。

    于是。

    金铂利就动了想将先玲收入后宫的心思。

    他就三天两头的约先玲出来吃饭,给先玲送花,给先玲买衣服,买包包,买首饰,买各种各样先玲几乎从未见过,平常的时候连价钱都不敢打听的名贵东西。

    有时候糖衣炮弹,对付先玲这样年轻的女孩子,确实是最好的武器。

    一个带先玲随便吃一顿日本料理就能花个上千块钱的男人,如果先玲都不愿意跟他,都看不上的话,都要把金铂利递过来的橄榄枝扔掉的话,那,连她自己恐怕都不会原谅自己,都会认为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是不是?

    先玲当然要抓住机会。

    对她来说,跟了金铂利绝对是可以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

    不说别的。

    金铂利随便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小钱出来,恐怕都能抵她先玲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辛辛苦苦打工个三年五年的工资了。

    所以先玲就跟了金铂利。

    跟着金铂利金总,当然她就不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坐台了,是不是?

    先玲现在的工作。

    每天只是在金铂利金总有需要的时候陪着他逛逛街,吃吃饭,购购物,消费消费。

    又或者。

    去那些美容院里面做一做美容保养,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一点。

    所以说,当范云看见先玲时,当时眼前绝对是一亮,先玲全身上下都是他叫不出名字的名牌,叫不出名字没关系,只看那款式做工就知道先玲身上的那些衣服一定价格不菲。

    自从跟了金总,先玲就动起了想考一个驾照的心思。

    当时她是这么跟金铂利金总说的:“金总,我想学开车,我想考驾照。”

    金铂利搂着坐在自己的怀中,娇滴滴对他撒娇的先玲笑道:“怎么突然之间,就想着要去学开车,考驾照了?”

    先玲撒娇道:“我还不是为了你吗,我要是考了驾照,以后万一你在外面应酬喝醉了酒,我就可以给你当司机,对不对?”

    这个理由不错。

    金铂利在先玲红红的小嘴上“啵”地亲了一下:“行行行,去学,去考吧,等你驾照考到手了,我买一辆车给你。”

    哈哈。

    金铂利的话,正中先玲的下怀,先玲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先玲觉得。

    像金总这么有钱的人看上了自己,虽然说是自己的福气,但是先玲的心里却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保证金总会一辈子对自己好,一辈子太漫长了,今后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所以说,先玲自从认识了金总,她就有了为今后做长远打算的念头。

    但是无论她说什么做什么,一切都要自然——顺其自然,不能让金总看出些什么东西来,更不能让金总觉得讨厌。

    就像考驾照,明明先玲心里面是为了自己,但是到了她嘴里,她却可以口口声声说成是为了金总,并且金铂利听了后还挺高兴。

    原本先玲就是那样想的,第一步先考一个驾照,第二步再找金总撒撒娇,让他给自己买一个小车,她也不指望金总给自己买个多贵的,十万八万的就挺不错了。

    没想到她一撒娇,金总就同意了,同意她考驾照,并且还说了,只要她拿到驾照,马上买一辆车给她。

    呵呵。

    自从先玲跟了金总,以前她在金灵渠广告公司打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那点私房钱,如今根本已经看不在眼里了。

    跟了金总,她才知道什么是有钱人的生活。

    有一天,金铂利带着她到桂林,在十字街那儿一家女装店给她买了许多衣服。

    那天,金总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上衣,两条裙子,两件t恤,刷卡的时候,先玲站在金铂利旁边悄悄吐了吐舌头:我滴个乖乖!五千六百八。

    这还不算完。

    金总还帮她买了两双十分精致的高跟鞋,一双价值1800多元的女式运动鞋。

    可把先玲高兴坏了,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金总对自己可真不错。

    买完衣服,金总又带着她在桂林吃了一顿饭,这一顿饭,也让先玲大开眼界。

    当然了,这一顿饭不用金总买单,是别人出钱的。

    别人出钱,先玲见世面。

    那天买完衣服,金总开着他的陆虎,载着先玲一溜烟来到桂林五星级酒店——香格里拉门口。

    门口,一个体肥膘满,脑门倍儿亮的老板早就等在那儿了。

    那个老板老远就看见了金铂利金总那辆顶级配置陆虎,他三步并两步抢上前来,恰到好处地帮金总打开车门,然后又极快地跑到副驾驶位帮先玲拉开车门,一张胖得简直有点不象话的脸连摺子都从里往外透着笑:“哈哈哈,欢迎欢迎,欢迎金总大驾光临……”

    边说,边弯腰伸臂,做了个比马路上的交警同志还要标准的请进动作,把金铂利与先玲引到二楼一号雅间——沁芳阁。

    先玲好奇地瞪着大眼睛,左看右看,这种场合她什么话也不能说。

    她知道,自己不能说什么,只能静静的看,她担心自己万一说错了话,给金总出丑,也怕让别人以为她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从而小看了自己。

    当然她也没有像电视上面放的那样,女主人轻轻挽着男主人的胳膊,闪亮登场。

    先玲只是跟在金总的旁边,看到金总坐了,她才坐。

    金总朝她一笑:“刘兴发,刘总,都是熟人,不用紧张。”

    先玲抿了抿嘴,娇嗔地看了金铂利一眼。

    她的意思:谁紧张了?

    她只是还没有习惯这样的应酬场合而已,没关系,跟着金总,慢慢的,什么她都会习惯的。

    刘兴发刘总招了招手,那个机灵得不能再机灵的服务员小妹,急忙抱来一本看上去似乎比英汉大辞典还要厚一倍的菜谱,不用刘总发话,就已经放在金铂利面前。

    刘总赞许地看了她一眼:好样的,这么灵活,等下小费一定格外多给你一些。

    刘兴发满脸堆笑:“金总,请点菜。”

    点。

    金铂利只是象征性的翻了翻了,他自己翻完,又把菜谱递给先玲,笑道:“你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你爱吃的菜?点两个。”

    先玲看了看菜谱,却没有点菜。

    懂事。

    其实根本不用金铂利点什么菜,刘兴发早安排好了。

    客气了一阵子后。

    刘兴发对那个极其灵活的服务员小妹吩咐道:“上菜吧。”

    先玲只看,不说话。

    那个时候,正是长见识的时候。

    服务员极快的送来四个果盘,四碟点心,摆在桌上。

    先玲看着。

    四果盘是西瓜、葡萄、杨梅、圣女果。

    四个点心是粉糕、烧麦、羊角、牛耳朵。

    接着。

    两个男服务员流水般又端上来四个冷菜:酸汁辣鹅,茄汁慈菇,皮肚杂拌……糖水板栗。

    然后是四个热菜:八宝酥鸭,如意海参,荷花鸡茸……白雪藏龙。

    刘兴发扬着一张天生自来笑的脸:“欢迎金总赏脸来吃饭,三生有幸,三生有幸,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请金总不要见怪。”

    先玲心想:这么多菜,这么好的菜,见怪什么呀?

    她哪里知道。

    金铂利那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种场合,这样的应酬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

    金铂利也是满面春风,随口客套着:“感谢刘老板这么看得起兄弟,感谢感谢,非常感谢。”

    先玲觉得。

    刘兴发既然请金铂利在这么高档的酒店里面吃饭,必然是有事相求,不过,此时刘兴发除了谈一些吃吃喝喝,并不谈其它的事情,看来,他并不指望只是靠请吃一顿饭,就从金铂利这儿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刘兴发只是左一句金总,右一句金总劝酒,并且,还总是能找出一些让人不好意思拒绝的理由出来。

    起码刘兴发劝酒的那些话,先玲觉得,如果她是劝自己的话,自己无论如何都抹不下脸来拒绝的,刘兴发若是劝一杯,那么,自己只能喝一杯。

    不过刘兴发只是客气的和她喝了一两杯酒。

    刘兴发的重点公关对象,放在金铂利的身上,他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金总招待好。

    不知不觉,金铂利也喝了不少酒。

    刘兴发早已经把自己从曹操喝成了关羽关云长。

    他端着酒杯,对金铂利哈哈笑道:“四海之内皆朋友,今天能请到金总……与先玲小姐,是我刘三最大的容幸,希望以后,能在金总的大力提携之下,本人也能更好的混口饭吃!”

    金铂利举着酒杯:“大家发财,大家发财。”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的挺愉快,起码,先玲吃的挺愉快。

    如果不是跟了金总,她哪有什么机会到这么高档的酒店里吃这么昂贵的饭菜啊?

    吃完了饭,还有节目。

    吃完了饭,刘兴发还请金铂利和先玲他去三楼的按摩中心去按摩。

    先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看到金铂利脸上那种坦然的表情,就知道,金铂利一定是这种场所的常客了。

    上了楼,进了按摩中心。

    先玲挨着金铂利在按摩椅上,两个年轻的女按摩师,早已经在旁边等候多时了,其中有一个,来到先玲面前微笑着道:“您好,我们这有中式按摩,韩式和泰式按摩,请问您需要哪一种?”

    先玲也不知道自己要哪一种,就犹豫着看了看金铂利。

    金铂利笑道:“中式吧,我俩都按中式的……我小咪一会儿,你帮她按的时候,轻一点……按你的就行了,我眯一下。”

    于是,按摩师就忙活起来。

    报钟。

    按摩。

    帮先玲按摩的那一个,先是在先玲头上,给她开天门,点印堂,揉太阳,搓耳垂。

    然后,走神庭攒竹,过鱼腰浮白,一直推到颈椎处。

    先玲觉得,哎呀,太舒服了,有钱人真好。

    那个技艺成熟的按摩师不断替先玲揉肩敲背,抻腿叩足,抓捏揉拿,压滚敲搓。

    先玲舒服的昏昏欲睡。

    简直舒服得飞起来。

    简直舒服得不要太舒服。

第162章有钱就是好

    先玲尝到了有钱人生活的甜头。

    先玲认为。

    有钱就是好,有钱人会受人尊敬,走到哪里都被人捧。

    例如。

    有一次金铂利带她去本县湘漓大桥旁边的杏花村小区,去吃他的高中同学赵正平的乔迁新居酒席。

    金总的这位老同学,高中毕业后跟着他一个亲戚在县城西环路上修汽车,三鼓捣两鼓捣,居然就学精了技术。

    后来。

    赵正平就自己撑门立户,也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专修小面包车。

    鼓捣了几年,赚了不少钱,就在桂花村买了一套商品房。

    这些先买房子的人,都是一些有识之士,其实,范云也应该买一套房子,有的时候他也想自己应该买套房子,只可惜,他才刚参加工作,首付的钱都凑不够,只能再等一等了,起码要等到凑够首付。

    范云跟余丽拿聊天的时候,余丽拿告诉他:“房子是一定要买的,晚买不如早买,早买早住,再说了,你也不能一辈子就住在集体宿舍里啊!”

    范云觉得余丽拿说的有道理。

    话说。

    金总的同学赵正平装修完房子,马上就住了,按理说,新房装修完之后,应该放一段时间再住的,可是赵正平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婆挺着大肚子快生了,他要赶在她生产之前搬进新居。

    乔迁新居加添丁进口。

    双喜昨门。

    却说湘漓镇,这个镇挨着县城的一些村子,其实已经和县城连成一片了。

    就说上次那辆面包车冲进江中的湘漓镇分水塘村,和县城也仅仅一江之隔。

    站在分水塘,可以看得到的杏花村。

    杏花村却不是个村子,它只是个小区。

    或许,杏花村的开发商老总是山西人,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替这个小区起这么个名字?

    要知道。

    这个南方的小城里,有桃花、李花、桂花,却没有杏花。

    不过,老百姓不太在意小区的名字,关键还是房价。

    杏花村小区是个新盘,沿湘江边而建,售房广告打得不错:坐北朝南,采光通风极佳;面朝湘江、尽揽江景财气;价格低廉、投资置业首选。

    金铂利金总开着陆虎,载着先玲,车子咆哮着驶进了杏花村小区。

    他将车停在赵家喜宴旁边的停车位时,和先玲来到负责替主人收礼钱的书记员处,奉上红包。

    负责迎宾的两个小青年,早已经点燃了两挂鞭炮欢迎金总。

    放过鞭炮。

    还有姜糖茶喝。

    胸前挎着黑皮包的书记员,打开金总的红包,里面金额大得让他瞬间金总刮目相看。

    这时候,赵正平“噔噔噔”顺着楼梯从楼上下来了。

    赵正平看着金铂利,立刻满面堆笑,大概,他是觉得此刻因为有了金铂利的光临,他这新房才算真正的蓬壁生辉了。

    赵正平那理的干净利索的小平头,鸡啄米样,老远就冲金铂利点着,也不管金铂利看得见,看不见。

    他三步两步走到金铂利面前,伸手在裤子上用力抹了抹。

    然后。

    只见他抓着金铂利的手,持久又热烈的握着,先玲觉得,他那架势,莫非不打算松手了?

    “……哎呦,哎呦哎呦哎呦,金总大忙人,赏脸,赏脸……兄弟心中太高兴了!”

    金铂利笑道:“你小子,好样的,新房也住上了,老婆也快生了,这下可真是双喜临门了!”

    赵正平乐呵呵道:“同喜,同喜!都是托金总的福,谢谢,谢谢,谢谢光临,别提了,这两天可真把我累的够呛!”

    先玲有点担心。

    因为,她见赵正平那一双修理工的双手充满了力量,短袖t恤外,露出了手臂上抡锤子扭扳手锻炼的鼓鼓囊囊的肌肉,不高的一个人往那一站就象枚钉子一样浑身上下都带着劲,就连那国字脸上的一字眉也如他本人天天使用的一字型螺丝刀子似的又硬又有力度,表示主人是一个勤劳正直的男子汉。

    先玲担心这个勤劳的男子汉把金总的手给握断了,等下开不了车了,她的驾照还没考到手呢。

    吃饭的时候。

    赵正平身为喜宴的主人,当然要挨桌敬酒,当他敬到金铂利这桌时,他再一次向金铂利表示了作为主人对金总的疏于招呼,和自己百事缠身的抱歉,并亲自倒了两杯真家伙,诚心诚意的敬金铂利:“金总,十分感谢你的赏光,一切尽在酒杯中,酒干人意在,兄弟先干为敬!”

    先玲就觉得,自古以来,礼敬有钱人这句话,果然不错。

    金铂利表示对赵正平的话十分理解。

    酒宴过后。

    许多从农村来的、或者有其它事的人都纷纷告辞走了,赵正平只是象征性地挽留了一下客人们:“吃了晚饭再走。”

    但是,挽留到金铂利的时候,赵正平那可是充满了真诚的。

    他请金铂利无比赏光,一定要吃完了晚饭再走。

    先玲不由得呵呵笑了一下。

    晚宴上。

    金铂利一开始准备继续在楼下坐,赵正平拦住他,死活都要金总一定要在楼上吃。

    因为楼上的房间,一般都是留给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或者本族的长者们坐的。

    赵忠平的动作,显示了对金铂利的高度重视。

    能不重视吗?

    楼上面那一二十号人,所有的人加起来再乘以三倍,还没有金铂利一个人钱多。

    饭后,金铂利告辞时,赵正平热情的邀请金总:以后有空一定要过来玩……

    当然了,这些话先玲并没有说给范云听。

    但是。

    不管她自己说不说,相信应该用不了多久,范云也能知道先玲约了一个金龟婿的消息。

    巴掌大的一个县城,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像范云和唐若考驾驶证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见先玲和金总在一起了,是不是?

    范云跟先玲闲聊了一阵子,不一会儿,唐若催他上楼吃饭的信息又来了。

    他就对先玲道:“……我先走了,先玲,我还有事,你要不要一起走啊?”

    他那点事,不说先玲也知道呀,先玲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他。

    先玲笑道:“去吧去吧,肯定是唐若叫你上楼吃饭了,是不是?赶紧去吧,去晚了等一下等一下唰盘的底了。”

    范云呵呵一笑。

    “那你呢?”

    先玲冲他摆了摆手:“走吧,你走吧,我再练一会车,我明天要考试呀,今天要加下班才行了,不然的话,感觉心里没底,现在时间还早,我再练几把,练到6:30或者7:00再走。”

    范云笑道:“那你慢慢练吧,好好练啊,争取明天考试的时候一把过,考它个100分。”

    先玲抿嘴一笑:“我尽量呗,这个东西很难说,如果说万一考不过呢?”

    范云道:“万一考不过有什么关系啊,那就补考呗,到时候咱们一起考。”

    这话说的,范云这张嘴,有的时候真不会说话。

    先玲白了他一眼:“走吧走吧,你快去吃饭去吧,不要让唐若等急了。”

    范云这两天过来吃饭有点不好意思。

    也不是因为别的事情,就是上一次他甩给方科那一千块钱,因为是借杨姐的,但是范云一下子又没有钱还杨姐,所以心里面就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花钱也花得厉害,不说是花钱如流水吧,基本上从部队复员的那一些那点钱,然后再加上现在这几个月的工资全部都花了,一分不剩了。

    还好还没有欠债,如果他要是像黄斌那种人的话,估计,可能早已经欠一屁股债了,弄不好,连身上的这条裤子都要当掉了。

    可是。

    范云觉得。

    自己欠杨姐这一千块钱起码要两个月才能还她,所以说他的心里就总感觉不是个事儿,毕竟谁见了自己的债主总是有点那么隐隐约约的不自在的。

    这种心理,让范云吃饭的时候夹菜都不好意思像以前那样了。

    他现在好期望像上次那样能够平地再发一笔横财,或者说谁再掉一点什么东西,他捡起来,或当或卖。

    如果不发横财的话,一天两天他还不起杨姐的钱,那么他在这个公司吃起一天两天的饭来,就没有那么心安理得。

    还好,现在杨峰又回来了,每天陪着他一起,在上面蹭饭吃,多多少少,减少轻一些范云心里面的压力。

    说起来,范云也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啊。

    每天这样在上面蹭饭吃,有的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甚至于让范云常常会有一种吃软饭的感觉,不过,唐若倒没有他这种想法。

    就算是吃软饭,范云也是吃的她的,不是吃别人的。

    不!

    吃江晔的。

    对于唐若来说。

    反正这个饭堂里面的东西又不是杨姐的,当然更不是她的,这些东西,统统都是金灵渠广告公司老总江晔的。

    不管是范云唐若,还是杨峰,能够在这儿安然吃饭,都是沾了江晔的光。

    谈到安然,唐若在这儿吃饭没什么问题,因为她一直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是唐小兰的女儿。

    虽然到现在,马雪云的这个老马家的身份还值得怀疑,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首先是唐小兰的女儿,爹有可能是假的,但是娘无论如何是假不起来的。

    唐若的信息又来了:上来吧。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工作的楼下,原地站了一下,先是抬头看看天,然后又低头看看地,再看看金灵渠广告公司挂在五楼外面的招牌,最后,看了看新华书店门口闪闪发红的霓虹字,这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直到今天,他仍然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范云看了看楼上面,再也没有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下来了,于是又在原地徘徊了三分钟才拔腿上楼。

    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无论多少天,只要范云不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他就是蹭饭吃,他就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他的行为就无法曝光于天下。

    范云尽量控制着自己爬楼梯的速度,不要让自己走得太快,另外也不要显得慌里慌张,露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来。

    因为。

    他生怕自己在楼道里突然就撞见了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上刚吃完饭下来的职员,让他们看出一些什么破绽出来。

    无论如何,他和杨峰在上面蹭饭吃,都属于一等一的军事绝密,千万不能给外人知道,只能是他们这一个小圈子有限的几个人清楚。

    不过还好。

    就在范云鬼鬼祟祟,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五楼的时候,没有看到楼上有下来的人,他又朝广告公司的前台看了看,发现湘琴还在里面打电脑。

    当然。

    范云并没有跟她打招呼,而是直接上了六楼。

    他和湘琴的关系,不如先玲。

    认识是认识,但是没有像先玲那么熟,再说了,湘琴也不像先玲那么爱开玩笑。

    并且。

    范云认识先玲在前,不管怎么说,什么事情都有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的感觉。特别是对于交情来说,当然越老越好,交情越老就意味着两个人关系越好一些。

    所以说老交情、老关系这样的称呼就是这么来的,重点就要突出一个老字,突出一个时间长字。

    这一次。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六楼餐厅的门口时,没有再像那次一样莽莽撞撞浮躁的直冲进去了,而是站在门口稍稍的欠了欠身子,偷偷地朝里面看了看,里面,餐厅里就是唐若和马雪莹坐在一起,没有其他人,范云放下心来,这才走进去。

    因为有马雪莹在场,所以范云也没有表演一些儿童不宜的动作,他没有搂着唐若亲一亲她或者抱一抱她,而是轻轻地站在旁边,唐若指了指旁边的板凳笑道:“你看你,站着跟一个枪杆子似的,干嘛呀?快坐下来吧,等一下就开饭了。”

    是呀。

    干嘛呀?

    不就是吃个饭嘛,弄得那么紧张,站得跟个枪杆子似的,你又不是餐厅里面的保镖,范云就扯了一张板凳坐在唐若和马雪莹的身边,看马雪莹做手工。

    左看右看。

    范云觉得马雪莹那不叫做手工,那简直就是胡搞一气啊。

    好好的一张纸给马雪莹剪的乱七八糟,本来纸上面是画了线的,她只需要按线剪下来就可以了,可是,马雪莹的刀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毕竟她的手太小了,捏起剪刀来根本就捏不稳,所以说,剪出的那些东西简直让人无法直视,看上去——惨不忍睹。

第163章 去农家乐玩

    范云很想抢过马雪莹的剪刀,他来动手。

    可是他又怕马雪莹哭。

    再说了,一个大人怎么能随便去抢一个小孩子的东西呢?

    但是。

    他看到马雪莹的小手跟她那把剪刀总是配合不到一起去,剪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十分难看,范云就觉得,哎呀,如果以后自己要生一个孩子,绝对会手把手的教他做这些东西。

    他就有些奇怪。

    记得电视上,有个小孩,五岁的时候就能打拳、踢腿、翻前手翻,不是翻一个两个,而是一直翻,连续翻,一口气能翻二十几个。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那些聪明的,有天赋的孩子,总是别人家的孩子呢?

    也不要说电视上了,就说他们这个小城,每天在秦皇宫那里,被他爷爷遛来遛去的一个小娃,就不得了。

    那个小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和马雪莹差不多的年纪吧,不知道是因为每天跟着爷爷在一起的原因,还是有什么特别的天赋,那个小娃居然写的一首好毛笔字。

    那小娃也不是用毛笔,就是用他爷爷每天拿来写字的那杆做成笔头的破海绵头子,就在桶里面蘸着水,然后气定神闲跟个小大人似的站在秦皇宫的地上,一只小手紧紧抓着跟扫把差不多粗细的笔杆,低着头,学着他爷爷的模样,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右到左写过来。

    有时候,写一些什么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有时候写一些什么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还有的时候写一些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不说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能够记住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单说他写出来的那一首漂亮的毛笔字,就让99%的过路之人都感觉到自愧不如。

    那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看起来,有些人说不定真的在娘胎里面就开始练功了。

    再看看马雪莹。

    不要说写什么毛笔字了,就算是做一个手工,也是做得一塌糊涂。

    范云就觉得资质这个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确确实实存在,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你像马雪莹,和别的小孩就不一样。

    马雪莹笨吗?

    马雪莹可不笨。

    马雪莹只是不擅长手工而已,其实她聪明着呢。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马雪莹笨也好,聪明也罢,与他无关,她又不是自己的小孩。

    话说。

    只要到时候他和唐若结婚了,生出来的小孩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就可以了。

    当然,现在范云还没有结婚的念头,他和唐若,依然双双沉浸在浪漫的爱情之中,每天谈谈情说说爱,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到小日子溜的飞起来了。

    至于结婚。

    结婚这个事情对于范云来说,总感觉那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心里,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有长大,他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些奇怪的想法,天马行空般的存在。

    他有时会幻想自己是个武功卓绝的少侠,搂着心爱的唐若纵马驰骋在茫茫的草原大漠上——风吹草低现牛羊,一刀砍死一头狼。

    有时又幻想自己像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那样。

    隐姓埋名,卖身为奴在唐家,待到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口吐莲花,挽危局于一刹,救美人于水火。

    有时范云还会幻想自己多才多艺,无所不精,无所不会,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唐若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特别是范云躺在城管宿舍的床上时,他的脑子里就会止不住的臆想,臆想出种种镜头出来,一会儿是武侠风,一会儿是现实风,一会儿甚至还带点魔幻主义色彩。

    但是。

    不管范云怎么幻想,归根结底,都和唐若有关。

    现在,对他来说,唐若就是他的宝,他的命根子。

    唐若现在就是范云是生命中的全部。

    对于范云而言。

    唐若如果是万里桥前那架大水车的车轴,那么他就上面那轮磨盘,紧紧围着她,永不停止的旋转着。

    他愿意变成一缕风,温柔拂着她的脸,变成一汪清泉,给她洗脸。

    范云最想变成她的手机,那样,他就可以一直跟在唐若的身边,倾听她的喜怒哀乐,分担她忧愁苦恼。

    范云怎么允许唐若有什么忧愁苦恼呢?

    范云希望唐若每天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平平安安。

    有时候,范云听到歌曲。

    听着听着。

    范云还会幻想自己是一只小羊,唐若则是《少林寺》中那个牧羊女——白无瑕,她会摇着鞭子,轻轻抽打着他身上。

    确实,如果让他能够一直跟着唐若,范云觉得,做一只小羊也不错。

    范云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的时候,他总是不把自己想成人,而是想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譬如说。

    他还会把自己想像成一只小猫,唐若娇懒地靠在床头上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偎在她身边。

    那还不算离谱的。

    更离谱的是。

    范云有时甚至幻想自己是唐若脚上的绣花鞋子,那样,她香喷喷的脚,就能天天踩在他身上。

    他却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人的脚是香喷喷的?

    呵呵!

    范云最会胡思乱想。

    不过。

    抛开这些胡思乱想不说,范云的情绪,每天肯定是被唐若左右的。

    唐若要是笑了,他的心花也开了。要是有人惹唐若生气了,那么范云也必然跟着唐若一起生气——范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范云要是生起气来,那真的会是马上热血上头,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怕的。

    现在的唐若,可以说就在范云的心尖尖上。

    她要是偶然感个冒,发个烧、可真跟要了范云的命一样。

    这种情意,雨样密、风般柔、火样暖、花般艳。

    这种情意是一天天一点点缓缓渗透的,是春雨过后,柳枝上那颗轻轻的滴进古渠水中的雨滴,跟着溪水扩散,融入江河。

    情感之河。

    即使这种感情是矫情的,是带有一些小资色彩的,对于范云来说,他发誓自己这一辈子只爱唐若一个人,足够了。

    对于唐若来说,范云对她的情意,自然,她也是能够感知的。

    所以说,唐若对范云也很好啊,好的不要不要的那种好。

    开饭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湘琴还没上来,范云就跟唐若商量道:“……若若,明天我带你到湘漓白溪的农场去玩吧,怎么样?

    那里的农家乐,办的很棒,最近很多人都去那儿玩,明天我们就不要练车了,也放松一天,好不好?”

    当然好了,有的玩怎么不好?唐若举双手双脚赞成。

    她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好啊好啊,前几天的时候,我还听到我们公司的人说,那里新开了一个农家乐,很好玩的,那好啊,明天我们一起去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起去。

    第二天。

    周六。

    上午七点半。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柴油机动力的拖拉机“跳跳车”,跟车上的另外几个人一起,一溜烟就到了那个农家乐,

    这时。

    农家乐,小小的停车场几乎已经停满了。

    停车场算什么?农家乐旁边有的是地方。

    到了乡下,随便停。

    不过,跳跳车又不停车,司机把这一车七八个游客卸下来之后,马上又原路返回了。

    唐若华今天出门,穿了上次唐小兰回来时给她买的新衣服。

    她脚下穿了一双白色的浅口运动鞋,上面一条黄色韩版及膝短裙,贴身一件白色打底衫,外面粉色罩衣。

    头上,戴一个白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满头短发,用一个镏金的七里香发卡,卡在脑后。

    美的不要不要的。

    她和范云一下车,立刻就有许多贼兮兮的眼珠子,在她身上骨碌来骨碌去了。

    唐若见怪不怪,径自和范云玩儿自己的。

    不出奇。

    很多男人们,都是会朝漂亮的女人行注目礼的,女人们也会朝比自己更漂亮一些的女人行注目礼,男人们是出于喜欢,女人们大多却是出于嫉妒。

    这个不出奇。

    范云去农家乐的柜台交了押金,领两个篮子,两把剪刀,和唐若一人一个挎了。

    两个人来到葡萄地这边,走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边摘边玩。

    范云以半小时为限,和唐若比赛,看谁摘的又多又好,唐若就变成摘葡萄的小姑娘啦!

    她怕上面走光,时不时要用左手掩掩衣襟,所以动作比范云要慢得多。

    等唐若剪了一阵子后,发现自己才剪了一点点,范云都剪了大半筐了,

    于是,唐若就趁范云不注意,偷偷地和他调了个篮子,范云发现后,直笑她赖皮。

    两人剪满筐后,回到休息区。

    这个时候,太阳就有点大了,就有点热起来了,地里面呆不住了,不过还好,唐若与范云来的时间刚好。

    等太阳起来的时候,他们的葡萄也已经剪完了。

    范云去服务台要个一个大盘子,装了一些葡萄,跑去水龙头那里洗干净,拿回来给唐若吃,剩下的,让服务员打包。

    唐若就用尖尖的指甲掐开葡萄,剥一只喂在范云的嘴里,再剥一只自己吃。

    嗨!

    甜死范云算了。

    休息一会,范云又去租了两套钓鱼的工具,和唐若两个人提着桶,走到塘边的树荫下,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了,范云就手把手教唐若钓鱼。

    教唐若挂饵、抛线,教她怎么样看浮子。

    做这种事情,是范云的老本行啊,农村的男孩子不会钓鱼,说出去,怕是都丢人吧?

    唐若将一个小油面团串在钩子上,两手抓着鱼竿,远远地甩进水里,看上去她的动作,居然也像模像样。

    唐若盯着水面看了一阵子,没什么动静,刚要叫范云过来看,这时,浮子剧烈的抖起来,她急忙忙兴奋的去提,提起钓钩一看,空空如也,面团早已经不知道被什么小东西给拐跑了。

    范云呵呵呵笑得跟个傻瓜一样。

    “钓鱼要有耐心,看到浮子动的时候,不要急着扯杆子,往上面甩,要等到出现连续的颤动时,拽线有手感了,才可以拉线,这样才行的。”

    唐若娇笑道:“我一看到浮子在那撒欢跳,就着急了,我怕上了钩的鱼跑掉。”

    范云抿抿嘴,转了转眼珠子:“鱼如果吞了钩,钓子会扎到它的肉里,它就会疼得拼命想挣脱,想吐出来。

    但是,因为因为鱼饵被它吞进了肚子里,它因为被线崩着,就会越挣越疼,它自己挣一会,也就不挣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慢慢收线了,等到手感有鱼时,才往岸上用力甩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鱼钓上来的……”

    唐若似懂非懂。

    范云笑道:“咱们在这儿说话,把鱼儿都吓跑了,走,咱们去远处去,换个地方。”

    于是。

    两个人又往远一点的地方挪了挪。

    在这坐了好长时间,坐得唐若都都快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钓了一条两个指宽草棵子上来,高兴得唐若不要不要的,非要带回家里养起来。

    范云瞅着她那么孩子气,觉得十分好笑,于是,就弄个矿泉水瓶子帮她装起来。

    唐若不想钓了,就偎在范云的身边看他钓,时不时,深情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

    此时,在唐若的心中,范云算是除了爸妈以外,最亲的一个人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范云比自己的爸爸妈妈还要亲。

    她已经习惯了范云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每天。

    无论是手机上范云发来的或关心她,或给她逗闷子的信息,还是隔三差五买给她的那些小点心,小零食,都让唐若感受到范云对自己蜜糖一样的爱。

    如果说。

    范云是树,唐若就愿意做藤缠着他,凌云是太阳,她就愿意做月亮与他辉映。

    唐若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范云了,也越来越依恋他了。

    她那本粉红的日记本里,满满记着对他的爱。

    那是她的秘密: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范云笑嘻嘻瞅瞅唐若:“看什么呐?”

    唐若好看的嘴角,划过一道浅浅的弧线,对范云温柔地笑了笑,露出右腮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儿。

    范云将脸贴过去轻轻亲了亲她:“玩够了吗?咱们吃饭去吧?”

    若华点点头,挽着他顺着旁边的小石头路往回走。

    两个人来到农家乐的饭厅里坐下,点了几个菜,范云钓了一些鱼,也交给服务员,让服务员加工成菜。

    另外,范云叫了一瓶啤酒,给唐若要了一瓶王老吉。

    唐若一开始没喝王老吉,居然跃跃欲试,陪着范云喝了一点啤酒。

    她哪有什么酒量,只喝了半杯就面若朝霞,秀色无边了。

第164章 范云的想法很简单

    这儿的饭菜做得不错。

    柴禾饭。

    柴禾菜。

    主要是老板经营的好,看看挂在厅里那些牌匾就知道了。

    都是些什么恭祝生意兴隆,开业大吉,财源广进的牌匾,数一数有五六个,也不知道是哪些人送给这个农家乐老板的。

    对于范云来说,这个都没所谓,只要让他跟唐若一起玩,玩什么都可以,吃什么也都差不多,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家农家乐的鱼做的确实不错。

    就是刚才范云钓上来的那些鱼,虽然都不是很大,几两重一条,但是,鱼大有鱼大的做法,鱼小有鱼小的做法。

    这里的厨师很会做鱼。

    一看厨师就是很会吃的那种,吃货出身的厨师。

    厨师把范云钓上来的鱼剖干净了,去了鳞之后用各种调料腌过,又裹在面粉里面,然后放在油里炸了,炸完之后随便炒了一点青红辣椒,再把酥好的鱼倒进去拌了拌,就出锅了,这样的做法,十分的原生态。

    别说。

    这样做出来的鱼,特别的香,特别适合下酒。

    以前范云小的时候,他老爸也这样做过鱼给他吃,想一想,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老爸经常和村子里面的几个玩得好的村民一起,晚上的时候,拿着捞网,顺着他们村子旁边的那条小河,打着手电筒一路往上面抄上去,去抄些鱼虾螃蟹什么的东西回来。

    他们吃过晚饭就出去,一直捞到半夜才回来,每个人都可以捞上半桶的小鱼。

    当然了,鱼都不大,一指宽,二指长,但是,越是这种鱼,越好吃,因为,这些鱼都是野生的。

    鱼捞回来,第二天范云妈就忙活着剖鱼,一条一条剖好,洗干净了,然后加盐,酱油,味精,料酒等等,把鱼腌好,腌透,再放进脸盆里面早已搅好的面糊里裹一裹,直接上油锅炸。

    范云站在旁边,看得口水直流。

    他那个样子,和一只小馋猫并没有什么区别。

    像这样的小鱼干,范云可以捏着,一口气吃上四五条,香,特别香。

    等到晚上,白天干完了活回来的范云爸,坐在酒桌旁,喝着小酒,吃着头天夜晚自己捞来的小鱼,一口酒,一条鱼,看他那副“唏哈,唏哈”眯着眼睛,脑袋左摇右晃的样子,就知道这样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十分美满幸福的。

    这不光是打牙祭。

    这简直就是全家人的大餐。

    在农村,那个时候,一般情况绝大多数的人家,还不会一言不合就割上二斤肉来改善一下生活——没那个闲钱。

    可以毫无节制的美美饱餐吃上一顿油炸小鱼干,无论是对于哪个农村家庭来说,也都算是改善了一次生活了吧?

    范云挟起一条酥鱼。

    他用筷子把鱼头拗下来,鱼身子递给唐若,然后将鱼头“吧唧”一一下扔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了起来。

    好吃的当然都要给唐若,鱼头上面除了骨头没有一钱肉的,只有像他这种喝酒的人,慢慢的嚼,才能嚼出一点香味出来。

    是的。

    小的时候,范云吃鱼也不吃鱼头,通常他都是只吃鱼身子,然后,把鱼头留给他的老爸,范云爸就把范云不吃的那些鱼头,全部扒拉到自己这边来,挟一个,吃一阵,再挟一个,嚼一阵。

    别说,看他的样子,吃得也挺美的。

    唐若抿嘴一笑。

    通过这点小小的细节,在她心里,就能完完全全感受到范云对自己那种浓烈的爱。

    是的,有什么好吃的,范云首先都留给她,都以她为主。

    仔细想想。

    她和范云之间的爱情,没有演绎过电视剧中撕心裂肺的那种生死离别,也没有太多看上去浪漫唯美的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平常时候的这种相依相偎,吃吃喝喝,有的只是这种充满柴禾味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平淡淡的过着。

    这样的爱情,对于唐若来说,她觉得挺好。

    她的性格比较温柔娴静,她不喜欢那种此起彼伏的大起大落,譬如,像华华那样。

    华华的爱情现在已经从幸福的如在云巅,跌回了地面。

    跌回地面不说,还跌进了泥水里;跌进了泥水里不说,还要让它在泥水里再打上三个滚,弄得浑身脏兮兮的。

    唐若的爱情和大多数普通恋爱中的小情侣差不多。

    就连坐在她对面的范云,一口酒一口菜吃个不停地范云,也是那么的平凡普通接地气。

    这种平凡普通让唐若很舒服,感觉很安全。

    唐若看着范云笑道:“喂,范云,你说咱们两个现在这样子,算是真正的谈恋爱了吗?”

    范云眨了眨眼,狡黠一笑:“咱们俩这个样子,如果还不算谈恋爱,那怎么样才能算谈恋爱?难道,要等到把娃娃都生出来了,才算是真正的谈恋爱吗?”

    唐若悠悠道:“你觉得和我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幸福吗?”

    这个问题似乎是个陷阱啊!

    范云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必须郑重对待唐若的问题,好好的回答。

    不然的话,连他面前的那些小鱼干,都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范云喝了一大口啤酒下去:“呃!要说起我和你在一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

    “就是什么!”

    唐若很期待他的回答。

    范云挑了挑眉毛:“就是那种想把一辈子当作一天过,但是,又想把一天当成一辈子过的感觉,我想,那种感觉大概就是别人经常说的天长地久吧?”

    对于他的回答,唐若感觉很满意。

    一生一世一个人,一辈子在一起,好!小伙子回答的不错。

    答得好,必须有点奖励。

    唐若夹起一条小鱼,手臂往前一伸,喂向范云。

    这样的待遇。

    让隔壁桌上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小情侣,其中那个气鼓鼓的男孩子,瞬间更加气了。

    为什么?

    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竟然那么好,而自己的女朋友却老是跟自己不痛快?

    那个男孩子沉着脸,大声嚷道:“农家乐,农家乐,农家乐不都是这样的吗?

    农村的条件能跟城市里比吗?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会那么挑,一会儿说这里面的厕所不干净了,一会儿又说什么什么东西脏了……

    咱们一起出来玩是找开心的,又不是找不痛快的,是不是?

    既然来了,就好好的玩嘛,再说了,这儿又不是咱们的家,咱们又不是长年累月的住在这儿,他们这好不好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呢?

    行了行了,快点吃饭吧,吃完饭咱们就回去,下午不玩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长睫毛女孩子,听了他的话更气了。

    长睫毛女孩子“啪”的一声,把筷子往桌上一摔:“不吃了,吃饱了,你快点啊,吃完饭我们就回去,不想在这里玩了。”

    “啪”的一声。

    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范云就觉得,人跟人的脾气真的是不一样。

    看看那个长睫毛的姑娘,看上去长得跟唐若差不多,也挺漂亮的,但是,为什么说起话来那么冲呢?

    唐若就不一样,唐若说起话来,声音从来都是温温柔柔的。

    看着温柔的唐若,范云连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这么好的一个女朋友,居然跟了他这么一个要钱没钱,要房没房,要车没车的三无穷小子,想一想,范云能不佩服自己吗?

    不光是佩服自己,范云还一个劲的告诫自己:“一定要对唐若好一点,一定要想方设法让她过上好日子,要给她幸福。”

    范云心里想:“如果我有钱了,什么东西我都要给她最好的,她想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一切都听她的……

    假如有一天世界末日来了,找遍周围只找到了半碗饭,那么,这半碗饭,我也先给倘若吃。”

    范云的想法。

    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得让他的那些想法,几乎都和吃有关。

    每天他想的,不是想带唐若吃这个,就是吃那个。

    不是这个东西唐若喜欢吃,就是那个东西唐若喜欢吃。

    看上去范云精精干干的,在部队上时又是一个好兵,思想觉悟那么的高,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的想法居然全部落实到吃上面了,他简直成了一个吃货。

    就连他的爱情宣言居然也和吃有关,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说世界上只剩了半碗饭,也先给唐若吃,你看看,好笑不好笑。

    范云指了指另外一个盘子中的菠菜:“若若,这个菜不错,炒的味道也挺好,你应该多吃点菠菜,菠菜补铁的,女孩子多吃点菠菜好,补铁就是补血,知不知道?”

    唐若摇摇头。

    表示不知道。

    不过,既然范云说了吃菠菜补铁,那就吃菠菜呗。

    唐若挟了一条红根绿叶子的菠菜,那根菠菜运气真好,能被唐若吃进肚子里,实在是那根菠菜的福气,它应该十分郑重地感谢一下唐若了。

    就在隔壁。

    隔壁那张桌上那个长睫毛女孩子面前摆着的一盘素炒菠菜,几乎动还没动。

    如果长睫毛女孩不吃的话,等一下,这份菠菜势必就会进了垃圾桶。

    想一想,对于菠菜来说,能被一个美丽的姑娘吃进肚子里,恐怕比被“哗啦”一下子倒进垃圾桶里那种感觉要好吧。

    其实两个盘子里面的菠菜只是不好说而已,有苦难言而已。

    或许,它们早已经进行了一番沟通了。

    或许范云和唐若桌上的那盘菠菜,此时正在嘲笑隔壁长睫毛女孩子他们桌上的那盘菠菜呐:“喂,老兄们,看看你们面前这两个人,拿着手中的筷子,把你们扒拉来扒拉去,什么意思嘛,简直就不把你们当个人看啊!”

    长睫毛女孩那桌的菠菜垂头丧气道:“谁说不是呢,俺们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没有说,俺们也不敢问,唉……”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把身子往后面靠了靠,靠在椅子上。

    在他的右前方另外一张桌上,有一个小男孩正趴在他妈妈膝盖上撒娇。

    那个小男孩伏在他妈妈怀里,手里拿着一根吸管,一会儿将头往妈妈肚子上面拱一拱,一会儿用吸管戳一戳妈妈的耳朵。

    男孩的妈妈就那样坐在椅子上,任由自己的儿子在她的怀里滚来滚去,只有在那个小男孩几乎快跪到地上的时候,她才会伸出手来,把他从地上揽起来。

    范云看了,觉得这样的画面十分温馨。

    母子之爱。

    天伦之情。

    其实,他哪里知道,那一位妈妈早已经被自己儿子纠缠的好不耐烦了。

    他没有当过父亲,并不知道当父亲的滋味。

    不过他对于幸福的理解和定义其实是没有错的,即便那个妈妈早已经有点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想用巴掌揍自己儿子的屁股了,但是,无论对于生生按捺着心中怒气的妈妈,还是对于即将挨揍的儿子来说,能够有一些闲暇的时光腻在这天地之间,腻在这苍凉的人世,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相信。

    这种幸福对于像何素云那样的人来说,现在,已经渐渐变为一种奢侈了。

    而在人世间,像何素云一样的人,何止一个。

    这样说起来,年轻的范云和唐若能够一起甜甜蜜蜜地谈着恋爱,一起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幸福,想起来,其实也是足以使得很多人羡慕的。

    他们身在光明之下。

    光明笼罩着这颗蓝色星球下一块小小的土地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农家乐,笼罩着自认为沐浴在幸福之光里的人,笼罩着自己以为自己不怎么幸福,但是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非常幸福的人。

    也包括,范云隔壁正在闹别扭的那一对小情侣。

    那个小男孩还在纠缠他的妈妈,他的妈妈脸色一沉,扬起手来做势要打他屁股。

    于是。

    小男孩瞬间把嘴巴撅了起来,转而蹦蹦跳跳走到旁边头发已经花白的奶奶又或外婆身边,一头拱到老人家的怀里,撒起娇来。

    那个老人家心疼的把他搂在怀里,抱在膝盖上,并将手探到他的后背上,八成,是摸一摸调皮的小男孩后背有没有出汗?需不需要隔一点什么东西?

    范云看看唐若:“若若,你还要不要吃饭啊?再给你叫一碗饭吧,好不好?”

第165章 女朋友永远是对的

    这家伙,三句话不离一个吃字。

    不过话又说回来,关心女朋友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难道不是范云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吗?

    对不对?

    范云感觉,天底下的饭店装饭的碗好像都差不多大呀,那是饭碗吗?

    那不是饭碗,那是茶碗。

    用那种茶碗装的饭,也就是意思意思,表示表示吧。

    难为唐若了,一碗饭吃了那么久。

    如果换成范云的话……

    范云看了看装饭的那只小茶碗,他估计了一下,不吹不黑,像这样的茶碗饭,如果说搁在以前他在部队上的时候,一口气起码能吃它十五个,十五碗饭,不出奇。

    以前在部队上的时候,如果说每一顿饭你只吃了两三个馒头,你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范云,有一个战友叫窦振宇,看上去长得就好像秋后的蚂蚱一样,浑身没有二两肉,可是就那样一个瘦瘦干干的人,一口气居然能吃十三个包子。

    十三个包子,什么概念?

    如果说拿秤称一称的话,起码也有三四斤多吧,部队的包子,那可是一是一,二是二,每一只包子,个顶个的都个大馅足。

    就算是现在,唐若吃的这种茶碗饭,一口气吃它个四五个,对于范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这,还是建立在他已经喝了一瓶啤酒的情况下。

    唐若摇摇头,不是那么很淑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道:“不吃了,吃饱了,吃了那么多菜,又吃了一碗饭了,可以了。”

    范云点点头。

    吃饱了就好。

    现在正是夏天,天气这么热,吃多了容易滞食,少吃点有利于消化,也行。

    所以说。

    范云本来是给自己定了一个吃它个八碗的小目标的,但是真到了吃饭的时候,他想了想,算了,吃两碗算了,所以,范云居然只吃了两碗饭。

    吃完了饭。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到了外面去。

    他指着远处红花绿叶的荷塘对唐若道:“咱们到那边去看一下吧,去那边玩一玩,你看那边种了好多的莲藕啊,现在都已经开花了,看上去那个花好漂亮。”

    主要是刚吃完了饭,范云想带着唐若走一走。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嘛,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那就走走呗。

    走到荷塘边的时候,范云发现这里有一个老头儿,正摆了一根钓杆在塘边钓鱼,也不知道是他在钓鱼,还是鱼在钓他。

    反正看他那个样子,一边打瞌睡,一边摇着手中的那把破扇子,看上去不像是钓鱼,倒像是在混日子。

    范云觉得,那个老头手里的破扇子有点面熟,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范云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他想来想去,后来突然间想起来了,范云不由得一拍脑门。

    哦!

    他在电视上看过这把扇子,以前中央电视台拍的济公活佛,《济公传》,好像济公拿的就是这把扇子。

    说起济公。

    许多70后,80后应该都看过游本昌版本的《济公》,不敢说万人空巷,估计应该也差不多。

    那时候,好多农村人家还买不起电视机,别看只是小小的黑白电视。

    那时候看电视,好多都是挤在有电视的人家里看的,经常挤满满的一屋子人,如果屋子里挤不下,主人家还会把电视搬到院子里面来,就在外面看,也有坐的,也有站的,也有蹲的,热闹的很。

    后来济公还被翻拍过,又出了一个陈浩民版本的,不过,和游本昌版本的两者之间,似乎没什么可比性。

    可有人硬要比试比试,喜欢陈浩民的,就说陈浩民演的好,而喜欢以前老版本的,就说游本昌演的更好。

    范云觉得一部是经典、一部是重装版,都还行吧,反正感觉都还看得下去。

    不过,对于他来说,他更喜欢游本昌版本的。

    毕竟那时候的《济公》就好像《葫芦娃》一样,对于范云他们这一代人来说,慢慢的都是属于童年的记忆啊!

    当时,范云看游本昌版本的时,觉得很神奇,他就幻想自己如果有那么一把扇子就好了,想要什么扇一下就来了。

    做过这个梦的,肯定不止范云一个人。

    相信很多男人,都曾幻想自己能有一把济公的扇子。

    拿起济公的扇子,对着远处轻轻的扇一下:美人、好酒、元宝,来、来、来!

    而新版里,陈浩民则一天到晚和林子聪斗来斗去,估计陈浩民演的济公肚子里酒肉吃得太多了,想要找找监寺师兄林子聪的晦气,好消化消化。

    由于年代久远,那些电视里演的什么具体情节,范云差不多也都忘了,他倒还记得那几句歌词: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哪里不平哪里有我!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从这个说不定就是济公本人下凡前来拯救众生的老头背后绕了过去,顺着一道蜿蜒曲折的小木桥,一直走到荷塘中间的木榭上面去。

    这里。

    水气森森。

    碧绿的莲叶之间,点缀着一枝枝粉色、红色的荷花。

    看上去。

    倒颇有一点杨万里UU小说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风采。

    范云看见木榭左边有一只含苞待放的粉色花骨朵,离自己比较近,他估计了一下,如果说跨到木榭外面,一只手抓着木榭的栏杆,一边将身子探出去的话,估计应该是能够得着这枝荷花的,于是他就想把那枝荷花折下来,折下来给唐若。

    请原谅范云这个破坏分子吧。

    有句话说的好,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范云干这种偷鸡摸狗拔蒜苗的坏事,妥妥的内行啊。

    农村长大的皮孩子,有几个不会干这种事啊?

    于是范云就跨到木栏杆外。

    唐若忙道:“你干嘛啊?小心点啊,不要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笑。

    别说他根本就不会掉到水里面去,就算是掉到水里面去,又能怎么样?以范云的水性,别说这一块小小的荷塘,就算是掉到漓江湘江里面去,他也能从江面上游它一个来回。

    所以说。

    无论是水榭,还是荷塘里面的水,还是那些碧绿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荷花,都怕了范云了。

    范云轻而易举就将那一枝花骨朵折了下来。

    当他将手中的花骨朵递给唐若时,满以为会得到唐若的表扬,可是。

    唐若却嘟着嘴巴道:“好好的一枝花,开都没有开,你就把它折下来了,干嘛呀你这是?以后不要这么干了啊!你也不问问我,就去折了,真是的。”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

    范云见唐若并不开心,心里面就有点懊悔,是啊,凡事应该请示汇报,他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怎么可以擅自做主呢?

    不问一下唐若喜不喜欢,高不高兴,他就擅自做主把那枝花骨朵给折下来了,真是的,范云觉得自己实在是该打,不应该不应该,他这次是犯了严重的错误,范云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范云这家伙。

    干坏事下手快,认错也认得出奇得快。

    不过。

    唐若还是把那一枝花骨朵接了过来,折都折下来了,安回去也没用了呀,她总不能让范云去找一点502胶水,再把那枝花骨朵给粘回去吧?

    粘回去也活不了了。

    还是拿回家去好了,拿回家插在水瓶里多养几天。

    范云觉得,有些地方,自己还是不太了解唐若。

    当然了。

    唐若从小就不喜欢攀花折草。

    不是她不喜欢花草,而是她不喜欢干坏事,当破坏分子。

    唐若认为,那些花草也是生命,它们本应该生长在自己该生长的地方,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根本不应该随便的攀折它们。

    唐若就对范云道:“我宁愿那些花儿长在树枝上,想看的时候就看两眼,不想看的时候就绕道而行,也没有必要把它们折下来,折下来那些花不就死了吗?

    就算是插在水瓶里,用不了几天也就枯了呀。

    再说了,有好多的花还能结出果实来呢,就像这枝莲花,如果说不折下来的话,过上一段时间它就会长出莲蓬来的,现在这样把它折下来,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了半截光秃秃的杆,你看看难看不难看,对不对?”

    唐若的话,让范云对她肃然起敬。

    于是乎,范云更是深刻地对唐若反思了一下自己的错误。

    唐若看着低眉顺眼的范云,心中也知道,心爱的男朋友也是一番好意,于是不忍心再继续责备他了:“行了行了,折都折下来了,不过就是一朵花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注意啊,以后不许乱折花了,听到没有?”

    范云觉得,什么话都被唐若说了。

    数落他的“罪行”的时候,上纲上线,把他批评的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替他开脱“罪行”的时候,却又是如此的轻描淡写,一句话就把他所有的错一笔勾销了。

    碰到这样的女朋友,他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只有陪着笑脸,讪笑着凑到唐若的身边:“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一定注意。”

    本来就是他错了,女朋友永远都是对的。

    因为范云突然想起来,他在余丽拿的报刊亭里,一张报纸的副刊上看到这么一个段子。

    女朋友没有错。

    1、如果她错了……那就是你看错了。

    2、如果你没看错,那一定是你想错了。

    3、如果你没想错,只要她不认错,那她就没有错。

    4、如果她不认错,你还说她错了,那就是你错了。

    如果她真错了,请参考第一条[挤眼]。

    本来也是。

    像这种情况,如果说范云要是像长睫毛女孩的那个男朋友一样,非要和自己的女朋友理论出一个什么长短出来的话,那么结局只有一个。

    要么就是他的女朋友和他大吵一架,拂袖而去,要么就是他自己被气得个半死,一口老血吐出来,范云才不是这样的傻瓜呢。

    这个无关尊严,更无关委曲求全。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对她的包容,对她的呵护,对她的尊重。

    可惜的是,很多男人就不明白这一点,一旦和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爱人发生一点摩擦,一点小小的误会的时候,总是喜欢争个你长我短,辩出一些道理出来,却没有想到,生活之中,许多事本身就是一地鸡毛,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何能争的清楚?

    对不对?

    更有一些男人特别过分,遇到对自己伶牙俐齿的女朋友或者爱人没有办法的时候,往往还会恼羞成怒,暴跳如雷。

    甚至。

    还挥起他那一只捣蒜锤子一样的拳头动手打人。

    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无能,说不过就动手,算是男人吗?

    这样的男人,生活之中也不在少数。

    范云见唐若原谅了自己,嘿嘿一笑,他看看左右无人,于是向前一步搂住了唐若的腰,俯下身来在唐若的唇边轻轻地亲了一下。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抹了抹嘴唇,嘟起嘴巴道:“讨厌,一股啤酒味。”

    呵呵!

    范云和唐若并肩站在水榭的尽头,看着平静的水面和幽静的景致,心中一片祥和。

    波光粼粼里,一条鱼游了过来,黝黑的背鳍如同一把利剑般劈开了波浪,游着游着,突然那条鱼用力的往空中一跃,整个身子离开了水面,腾空而起,然后“扑通”一声又坠入湖中。

    水面上于是就被它推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波浪,画出一道又一道涟漪,向远方不停的荡去。

    此时。

    微风吹来,吹得湖面上的两根芦苇紧紧靠在了一起,看上去难舍难分,完全就是一副生死相依的模样。

    旁边另有一枝芦苇和一枝荷花和谐相处,它们彼此辉映,又彼此的祝福,风来时互相依靠。

    等雨?

    范云觉得,雨去后的最后一滴一定是荷花的私语:如果你再靠近一点。

    我会感觉更加幸福。

    于是范云就紧紧地搂住了唐若的腰。

    不过。

    这样的浪漫持续不了太长时间,毕竟现在是夏天,不要说搂在一起了,就是分开站,也是感觉有一点点热的,即便是在塘面上,即便此时不断地有轻风吹来,塘面上,也是很有一些小热的。

    唐若还好,唐若戴了一个大草帽。

    范云就不行了,范云一没有戴帽子,二没有戴墨镜,他有点后悔,早知道他应该带一顶遮阳帽,顺便把自己的那一副大蛤蟆镜戴出来的。

    那一副大蛤蟆镜还是上一次搞联合执法的时候,队里发的。

    质量不错,杠杠的,范云挺喜欢。

第166章 唐若的话挺高明的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吧,这里有点晒,咱们到树底下去坐一会儿吧。”

    let'sgo。

    一排柳树下,范云和唐若并肩坐了,这里还挺凉快的。

    唐若看着不远处一座已经崩塌了的老房子,皱了皱眉。

    这座老房子,看上去怎么那么像顾红娟家的那座呀?

    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唐若特意看了看那些老房子,其中也包括顾红娟家那座。

    据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说:“……那座老房子,前几年,有一天晚上下大雨,伸手不见五指不说,还刮大风……

    那个老屋本来就想塌了,这下倒好,“喀喇”一声,一下子塌了半边下去,房上的顶梁椽子带着房瓦一起跌进房中,一下子压碎了下面两只大瓦缸,你有没有看见那半边山墙都露出来了?”

    唐若点点头。

    表示看见了。

    想起往事。

    唐若就悠悠地对范云道:“……其实。

    很多东西,就和跑在路上的汽车一样,天天开着,有点什么毛病修修,照样可以开,哪怕发动机坏了,也可以换个新的,照样跑得跟飞一样。

    可是。

    如果把车子在露天地里放着一直不开,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这车子方向盘也打不动了,发动机也启动不了了,车厢也锈的到处是窟窿了,轮胎也报废了,整个就成一堆废铁了。

    驾校里面,咱们第一天去练车的时候,在练习打方向盘的那块场地,看见的那堆废铁,就是最好的例子。”

    呃!

    唐若没头没脑的话,倒把范云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这些话从何说起啊?

    怎么无缘无故的,唐若对车发起议论来了?

    但是唐若既然说了他,而且听上去,又那么的有道理,范云只好点头称是:“是是是,你说的对,若若,我发现你实在是太聪明了,你不光是学开车学的聪明,就连你总结出来的这些理论,都是一套一套的,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唐若对范云的马屁不以为然,继续说道:“……人和人的感情也是一样。

    就像你和你那个战友李希刚一样。

    你俩时不时就聚在一起,喝喝小烧酒,剥削花生,花钱虽然不多,但你们的关系运转良好。

    可是,如果把这种关系置之不理的话,慢慢的,你们就会生疏,甚至有一天见了面,也假装没注意而偷偷躲着走……”

    这?

    范云觉得唐若的话有点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若一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居然能说出如此高明的话来,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其实也没什么。

    就是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她回去参加奶奶的葬礼,回去后感觉到小时候感觉挺亲的一些亲戚,怎么突然之间就感觉到好像彼此有些生分了呢?

    刚才。

    她看到了那个破房子,又想起了三堂婶的破房子,然后又想起了村里面那些亲戚。

    上次她回去的时候,不光是那些亲戚,就连唐若小时候一起玩的一些伙伴也是,其中就有那么一两个,见了面连招呼都没打了,而是装作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也许是因为彼此之间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了吧?

    许多时候就是这样的。

    人和人之间就是要经常走动。

    经常走动,哪怕是相亲相杀也没有关系,如果说要是不走动,那么,哪怕曾经有再好的关系,慢慢的也会冷淡下来,生疏下来的。

    这正是应了那句话,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感情,说着说着就淡了。

    那么。

    爱情呢?

    爱情会不会这样呢?

    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而变化,而慢慢的变淡?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唐若在刹那间发出这些感慨的时候,其实她的意识当中也是想到了关于爱情方面的问题,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

    毕竟,现在她和范云之间关系还是那样的甜。

    甜的让她和范云都觉得你是我的唯一,我也是你的唯一,生死相依,绝对没有问题。

    当然了。

    她和范云自从认识了之后,就注定彼此一定会互为唯一,这样的问题还用问吗?

    范云有点佩服唐若。

    他觉得有些时候唐若确实是很聪明,说出的话来让他这个自以为自己已经很聪明了的人都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范云笑道:“想那么多干嘛呀?我只知道我们部队上有那么一句话,叫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意思是说营盘还在,但是兵们呢,却会一茬接一茬的换,这叫什么?这就叫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说是不是?”

    他的话,跟唐若的话完全是两个意思。

    这个时候,眼尖的范云看见有一男一女朝那座倒塌的房子那边走过去了,他觉得很奇怪,那里房子都塌了,还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要进去找宝吗?

    范云看着柳树,灵机一动,调皮劲就上来了。

    他站起身来,用力地扯了一根柳条下来,然后,放在手里拧了,还行,现在这个季节的柳条虽然说不像春天那样离骨,但是,能扭得动。

    范云做了两只柳哨。

    他一只。

    唐若一只。

    柳哨声吱吱响起,惊动了远处的一只燕子,那只燕子展开翅膀在空中回旋,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然后迅速的飞向塘边,翅膀一抖,在水中一抄,再抄,三抄,连抄三下。

    此时。

    那个在饭桌上将他妈妈磨得不要不要的小男孩,在他那个不知道是外婆还是奶奶的带领下也走了过来。

    小男孩听到了哨声,瞪着大眼睛,羡慕的看着范云和唐若,看那个样子,他也很想要一只柳哨。

    可惜范云和唐若的柳哨都已经吹过了,沾了口水了,自然不能给他,如果说再替那个小男孩拧一只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个小男孩并没有出声求范云帮他做,范云当然不能上赶着,对不对?

    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上赶着的人情,不是人情。

    那个小男孩虽然羡慕,但是也没有过来问范云讨。

    那就算了,不好意思了小朋友。

    当着小朋友的面,范云自然不好意思再继续吹口哨了,他对唐若道:“走吧,若若,咱们到别的地方去逛一逛,好不好?”

    当然好了,出来就是玩的,出来就是逛的。

    老是待在一个地方,也没意思呀。

    于是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在农家乐里兜了一圈。

    兜了一圈之后,范云感觉到这个农家乐有点名过其实。

    他感觉这儿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实际的景致远不如宣传中的那么吸引人。

    左看右看,无非就是些花花草草之类的。

    对于城里人来说,来看个新奇,尝一尝农家的土家菜,或者说有口福的话,碰巧能碰上野味可以吃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了。

    范云就对唐若道:“咱们回去吧,我不想逛了,不想在这里玩了。”

    唐若也正有此意,她也逛累了,那就回去吧。

    回到城里。

    唐若想回家去看一看。

    范云也想跟着她一起去,但是,不太好吧?

    未来的女婿上丈母娘家的门,时机似乎还不是很成熟啊,这个事情,首先要唐若跟家里面打个招呼,说一说,然后再带范云上门比较好,如果唐若这样突然带着他闯进她家去的话,恐怕会把唐若妈气个半死的。

    上一次唐敏流产的那件事,就已经把她们老妈气得个要死了,唐若虽然没有直接拒绝范云,但是也表示了现在时机还未成熟,范云同志还需努力的态度。

    范云恋恋不舍。

    小伙子,来日方长嘛。

    唐若回家了,范云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本来今天就休息,当然不能回去上班吧,那去哪里呢?

    干脆,下午还有点时间,他也回趟家算了。

    于是,范云就搭上班车,一溜烟回了村子。

    回家时,范云路过了堂哥范大河的家,他停下脚步,打量了一下大河家的破房子。

    大河家的房子老的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外面一圈的墙皮都剥落了,露出大块大块石头和夹在缝隙之中的泥巴,山墙的雀眼里,支出半截破塑料布,被风吹的“唏唏嗦嗦”直响。

    大河家的房子有点老,是那种真正的老房子。

    范云抬头看看他家房顶。

    看上去,房顶上灰瓦似乎碎了许多,也不知下雨天的时候,漏不漏雨。

    再看门口,墙上歪歪扭扭挂着一只电表的塑料外壳盒子,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给敲烂了,现在斜挂在墙上。

    两扇木门,因为雨水常年累月的侵蚀,现在下面的部分已经烂得能钻进条狗去——也好,免得他家大黄从旁边的狗洞里钻进钻出了。

    门板上。

    替大河哥看家护院的秦叔宝和尉迟恭,好似从未受过他们家香火似的,东倒西歪,破衣烂衫。

    下面两个门环倒不错。

    两只铁门环,因每天开门磨来磨去,倒磨的锃明瓦亮。

    范云看看敞开的门内。

    屋里。

    一个五六岁的黄衣女娃娃,正在跟另一个三四岁大,蓝衫的妹子在地上抢一只脏乎乎的公仔,两个小孩的身上和脸上,比那只已经看不清颜色的公仔儿还脏。

    她们的母亲,大河媳妇坐在旁边,嘻嘻笑着,一边看两个女儿打架,一边撩着衣襟,毫不避人露出半拉白肚皮在喂着怀中一身粉红的小娃娃——大概是范苗苗吧。

    范云站了一下。

    大的黄衣女娃娃看见了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也不和妹妹争公仔了,飞快的躲在她妈的身后,直扯她妈衣服。

    那个三四岁的小的,倒不怕生人,抬脸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站在门外的范云,公仔,也落入她的手中。

    大河媳妇看见了范云,忙放下衣襟抱着小女儿走出门来,颇有几分珠圆玉润的白净脸上,笑容如花:“大兄弟回来了?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她怀中的小女娃,大概还没吃过饱,小嘴一瘪一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哇!”

    她妈赶紧又用天然奶瓶堵住了她的嘴。

    范云手里正好有今天的农家乐剪的一袋葡萄,心里面叹息一声,把葡萄递给了大河媳妇:“嫂子,大河哥呢?没在家?”

    大山媳妇高兴的接过来:“你吃你吃,你回来一趟,拿回家去吃嘛,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虽然说的是客气话,手却把葡萄接了过来。

    除了葡萄,范云身上也没有带其它东西啊,早知道他就买一点小零食带回来了,毕竟大河哥家和他们家还是挺亲的。

    两家人都是一个老爷爷生的,能不亲吗?

    大河媳妇道:“你大河哥跟着咱们村子的人一起出去干泥水班去了,就在桂林,帮别人盖房子的砌片石,下基础……大兄弟,你到屋里来坐嘛。”

    范云连连摆手,摇了摇头:“不了嫂子,我回家看一下,回去看一看,然后晚一点还要回城里的,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这样啊,我走了嫂子。”

    他也没在说什么了,直接走回了自己的家。

    回家就看着他妈正蹲在水沟边洗青菜。

    范云喊了一声“妈”,然后跳到水沟的对面,蹲下来帮他妈洗菜。

    他扯过一把青菜,搓着菜根上的泥巴:“今天休息,上午有点事……下午回来的太忙了,我也没买什么东西,妈,我爸呢,我爸有没有在家?”

    他妈亲昵地看了看大儿子:“你爸去地里了,去给葡萄打药水去了,晚一点就回来了,干嘛呀?找你爸有事吗?”

    范云摇摇头。

    他妈问道:“你今天晚上在家里住吗?”

    范云想了想,点了点头:“住也可以,不住也可以,不住的话我就不在家吃饭了,住的话我就明天早上再回去。”

    范云妈“哦”了一声。

    他没明白他妈意思。

    他妈也没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住,还是不住。

    范云妈的意思是如果范云在家里住的话,那么她就要给范云挂蚊帐。

    现在夏天了,草木丛生的农村蚊子特别多,没有蚊帐,晚上的时候根本没法睡觉啊,点蚊香都没用。

    范云后来到屋里面转了一圈才明白他妈意思,他想了想,对正将洗好了的菜放在桌子上的老妈道:“我还是不要吃饭算了,等下还要挂蚊帐,多麻烦啊,现在家里怎么样啊?我爸爸的腿好点了没有啊?”

    他妈还没开口,他爸挑着担子回来了。

第167章 范云才不想种地

    范云走到外面。

    他看见老爸挑的担子上挂着锄头、镰刀、喷雾器等一大堆东西,就想去接下来。

    他爸摆摆手。

    范云站住了。

    老爸那意思,是不用他帮忙呗?

    范云就朝他老爸笑了笑:“爸,你又杀虫去了?”

    范林松“唔”了一声,把担子挑进园里。

    说起来,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总是如此简单,通常情况下不是范云问他老爸,他老爸简单的回答一下“喔“”,或者“嗯”;就是范云爸问他点什么事情,然后范云也这样回答。

    似乎。

    全天下父子之间的交流总是那么的简短,基本上只捡重要的说,没有那么多的废话。

    小时候也许父子之间还有一些天伦之乐,儿子会扑到父亲的怀里撒撒娇。

    可是,一旦小孩子长大了,那么他就会挣脱父亲的怀抱,而子与父的沟通和交流,也就变得正式起来。

    范云和老爸也是如此。

    现在他们父子之间如果说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交流的,有事就说事,没事就各琢磨各的事情。

    范云爸放下了担子后,没有再跟范云说话,倒是跟范云妈说了几句:“……香玉,等到明年的时候,我看松毛山和鱼塘边上的那两块地还是种沙糖桔算了,你说好不好?

    现在密桔已经不行了,全部都是黄龙病,卖相又难看,产量也低。

    前两年松毛山上有一些人种了沙糖桔,那个价钱挺不错的,如果说……好好管理的话,效益还是挺不错的。”

    范云妈“嗯”了一声:“种沙糖桔就种沙糖桔,不过现在他们不都是种南丰蜜桔吗?南丰蜜桔也挺好呀,那个不但挂果快,而且挂果还多,产量高,价钱也挺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南丰蜜桔不如沙糖桔,南丰蜜桔皮太薄了,然后水分也少,口感不怎么好,还是沙糖桔更好吃一点,沙糖桔的皮也比南丰蜜桔的皮厚一些,南丰蜜桔就是个名,我觉得还是种沙糖桔好一些。”

    范云妈笑道:“我觉得还是种葡萄更好一点,种红提或者说温克那些品种,那个价钱更贵,一两块钱一斤呢!”

    范云爸摇摇头:“种葡萄太麻烦了,那个又要打桩,又要绑铁丝,到时候还要一串一串的套袋。

    种葡萄要买那些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塑料袋……乱七八糟的东西加在一起的钱,比种沙糖桔要多得多,投资要大。

    其实,算起来除去本钱的话,一亩地的葡萄和一亩地的沙糖桔效益相差不了太多钱的,但是种桔子多省事啊,栽上了之后就上上肥料,杀杀药水就可以了……”

    他是一家之主。

    他说了算。

    反正地就那几块地,想种什么都可以。

    对于范云妈来说,她现在只是盼望着自己的两个儿子能够好好的工作,有出息,她又不指望自己的儿子回来接他们老爸的班,在农村继续种一辈子地。

    所以范云妈没有对范云爸应该在地里种些什么的话继续发表意见了。

    她倒是把话岔到了玉成家的养鸡场上面:“我觉得,你在渔塘边那一块地里面扣两个大棚,在那里养鸡其实也挺好的,听说玉成家里养的第一批鸡,卖了一两千块钱呢,那个效益挺不错的,你没看到咱们村子跟玉成家大棚挨着的,旁边的地方,连着都扣了十几个大棚了吗?现在有好多人开始养鸡养鸭那些东西啊,那个效益应该也很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

    他对范云妈的话不置可否。

    范云妈锲而不舍,追问道:“你觉得呢?老范?”

    范云爸闷声闷气道:“那个也不大保险,看着一茬赚钱,万一下一茬赔了呢。

    养鸡养鸭那些东西我跟你说,如果说突然一下子发起鸡瘟鸭瘟来,就算你以前赚过钱,后面也要赔得精光光。”

    范云妈觉得跟老伴没法沟通,想赚钱当然要冒点风险了,是不是?

    养鸡养鸭你怕发鸡瘟鸭瘟,做生意又怕赔本钱,那还是干脆什么都不要做了,老老实实的就在那点黄土里面刨食吃算了。

    范云听了他爸的话,并没有什么表示。

    他现在有班上,他才不想回来种地呢。

    他又不是手里有粮,心中不慌的50后60后们,他对土地的感情远远没有父辈们那样深厚。

    不光是范云一个人这样,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今举国上下,你也很难找出几个心甘情愿打算在土里刨食的70后,80后出来。

    别说像范云这样有稳定的工作了,就算是范雨,范雨有手艺,每天随便剪几个头,也比挣了命一样的在土里面刨那几块黄土疙瘩,好得多的多。

    小打小闹。

    种什么都白搭。

    就算是你种葡萄,种沙糖桔,养鸡养鸭,如果说你形不成规模,又有什么用呢?那个是发不了大财的,对不对?

    老早,范云就跟老魏和城管队的一些同事聊过农村的这些问题了。

    农村的情况,现在就是这样的。

    就拿种地来说。

    慢慢地,眼看着会种地的,50后60后都老了,即将种不动了。

    可以种地的70后,80后又不愿意种地,感觉到种地,赚不了几个钱。

    而90后们,将来能指望让他们种地?如果让他们种地,算了,还是让他们去打工好了。

    00后就更不用说了,最大的00后还不到两岁呢。

    总有一天,农村的那些土地势必又会结束单打独斗的种植方式,而以规模化的方式,将土地整合推平,重新大片大片的长出庄稼作物或者水果出来。

    总有一天的。

    等到70后不种地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范云感觉现在已经这个时候了,家里面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帮忙的,干脆,他还是赶班车,赶紧的到城里算了。

    范云回头跟两手空空并没有什么东西好给他带到城里去的老妈说道:“妈,那我走了,我搭班车到城里去了,明天早上上班,免得那么赶。”

    他妈应了:“行,那你去吧。”

    范云没有走小路,他走了大队门口的那条大路,大路人多,热闹,年轻人嘛,总喜欢往人多热闹的地方凑。

    还没到大队门口呢,远远地,范云就听见了搅拌机的声音,铁锹拖在地上那种极其刺耳让人心里情不自禁就感觉到十分难受的声音,以及震动器“嗡嗡嗡”的声音,还有工人们干活时的嘶吼,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嘎嘎嘎”的笑声。

    听上去,热闹非常。

    等范云走近了,才发现这儿原来正在倒混凝土路面。

    范云皱了皱眉,心里面“喔”了一声。

    看来村子里面计划要硬化水泥路面的情况,现在终于落实了,拖拖拉拉拖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开工了,所以,就连那些浑身落满了树叶的沙子们也感觉已经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刻,此时,一粒粒在搅拌机里面“沙沙”的欢叫着,似乎,每一粒沙子都在为自己完成某种神圣的使命而兴奋,并有了一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感觉。

    范云远远看到。

    有两个皮靴上面沾满水泥浆的村民,一人一头提着震动器正在有条不紊地给钢模里面的水泥浆按摩松骨,以便让那些水泥稀里糊涂的就被震得昏昏沉沉,直至渗出一层薄薄的水泥浆来。

    震上一阵子。

    就有两个经验老道的泥水师傅,拿着小铲子,给路面抛光。

    看那两个泥水师傅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他们干这一行不是三年五年了,手底下是有真功夫的,可惜现在的泥水师傅们一般情况下是不评级的,不然的话,范云觉得像他们的动作,即使是不能评个八级工,也能评个四级五级的。

    搅拌器旁边,堆着一大堆水泥。

    此时,正有一个光头的工人双手从水泥堆上提了一包下来,然后竖在面前,只见他低着头弓着腰,两只手极其灵活地扯着水泥袋子上面封口的线头,三扯两扯,那两根线头就如同两条被抽了筋的龙筋一样“噼噼啪啪”脆生生的响着,就被抽了下来。

    然后。

    光头一手揪着袋口,一手托着袋底,将那重达100斤的水泥提了起来,“咯噔噔”走上台子,将一整包水泥全部倒进了搅拌机里。

    袋子也被他扔到了旁边它那一大堆同伴之中去了。

    不糟蹋。不破坏。

    要知道,这个袋子是可以卖钱的。

    就在本地的严关镇,那里有许多打米石的米石厂,专门收这种水泥袋子,收过去之后用来装米石。

    其实这样挺好的,这也叫二次回收利用,不浪费,既节约又环保。

    范云脚步并没有停留,直接从这个工地旁边贴着墙根,走了过去。

    这时,有一个人叫住了他:“范云,范云。”

    范云看了看,叫他的不是别人,原来是本大队的支书李恭堂,他赶忙停住继续往前走的脚步,而是拐了一个弯,拐到了李恭堂的面前,笑道:“大爷你叫我啊?叫我有什么事啊?”

    范云摸了下口袋,唉!口袋里面没有烟,本来他是应该敬一支烟给李恭堂的,可惜现在,现买也来不及了。

    他没有敬烟给李恭堂,李恭堂倒发了一支烟给他。

    范云接过李恭堂给他的烟,本想说自己已经戒烟了,现在已经不抽烟了的,可是话到舌尖上打了个滚儿,又咽回去了。

    范云看了看李恭堂,心里面有点疑惑,不知道他叫自己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

    李恭堂叫住他,只是问了问有关小敏的一些情况:“范云,你知不知道小敏现在在哪里?”

    范云摇摇头:“我不知道啊,大爷,小敏不是在东莞打工吗?前段时间他还回来了,怎么啦?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他这是明知故问。

    范云其实心里明白,李恭堂打听小敏,无非就是因为小敏上一次回来,骗了村子里面很多人钱的事情。

    果然不出他所料。

    李恭堂也没有必要跟范云绕圈子,像小敏骗人这种事情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骗人的是他小敏,又不是范云。

    李恭堂就对范云道:“……是的,就是因为上一次小敏回来的时候,在咱们村子里面搞了那个什么上线下线的那个什么传销,不是骗了很多人的钱嘛……

    小敏骗了那些人的钱,拍拍屁股走了,后来那些人问小敏的爸爸妈妈去要钱,小敏的爸爸妈妈也拍拍屁股走了,现在可倒好,那些被小敏骗了钱的人,有好几个人找到我,让我去帮他们追钱。

    我去哪里追啊?

    是不是?

    我让他们报警,去找公安局,他们有些人又磨不开面子,说还是先找大队,让大队看看帮忙找一下小敏……

    我这不是碰到你了吗?我就问一下你,知不知道小敏在哪里?有没有他的消息?”

    范云摇摇头:“大爷,我真不知道他的情况,我跟他又没什么联系,他一直在外面打工跟我都没有什么来往,我都是在城里面上班,你都知道的,是不是?我不跟你说了,大爷,我要去搭班车了,等一下还要回城里呢。”

    李恭堂见范云的语气那么坚决,也明白范云确实应该是不知道小敏的情况:“嗯!好的,你说的这个情况,我知道了……哎,对了,你今天没有上班吗?休息啊,怎么没在家里吃饭就回去了?现在都这个点了,等一下就该吃饭了呀?”

    范云笑道:“吃不吃都可以的,我们单位有饭堂,大爷,我明天早上还要上早班呢,早一点回去,明天上班不用那么赶时间。”

    这时。

    旁边有一个工人过来跟李公堂说话,问他一些有关修路的事情,就替范云把话题接了过去。

    正好,范云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开溜。

    于是他就走到了等班车的候车点。

    走到这儿。

    有两个他看上去有些面熟,但又不认识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也在等班车,范云明明知道她们是自己一个村子的,但是就是叫不出名字来。

    不出奇。

    他当兵一去三年,这三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许多小姑娘,三年之后也已经可以长成大姑娘了,不是吗?

    不说别人,就说他吧,他的下巴,现在也开始往外一点点冒出胡子来了。

    这就是变化。

    变化无处不在。

    范云和这两个自己叫不出名字的女学生在这个候车点等了一会儿,最后一趟返城的班车终于晃晃悠悠如同老牛拉破车一般喘着粗气从远处开过来了,范云搭上车,一溜烟回到了城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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