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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8章 买双布鞋练车穿

    又过了一会。

    小脑门上贴着一朵小黄花的马雪莹蹦蹦跳跳从园中跑了出来。

    她指着头上的花笑逐颜开对唐若道:“姐姐,你看,老师表扬我了,我有一朵花。”

    唐若笑着赞道:“马雪莹真棒,老师发小花给你,你今天是不是很乖呀?”

    “嗯!我今天很乖。”马雪莹一本正经道。

    唐若牵住马雪莹的小手,将她的书包取下来,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衣服。

    现在天气热,马雪莹又活泼爱动,唐若每天都在她的书包里准备了一套替换的衣服,外加一条隔汗的纯棉毛巾。

    唐若见马雪莹的上衣是换过的,于是就伸手探进马雪莹的衣服里,在她的后背上摸了摸。

    摸一下马雪莹背上有没有汗。

    如果有汗,就要帮她换衣服。

    还好。

    马雪莹的背上没有汗,挺干爽的,看来,下午她们班的小朋友们应该是在室内活动的。

    唐若就问马雪莹:“老师下午教你们学什么了?”

    马雪莹歪了歪小脑袋,仔细想了想:“老师教我们玩积木,做游戏……”

    唐若又问:“那,今天芒果哥哥来了没有呀?”

    “没有,芒果哥哥没有来……他明天才来的。”

    别说,小小的马雪莹实在聪明伶俐,别人问她一句什么话,她大都能答得完完整整,这证明,马雪莹的记性非常好。

    范云笑着对马雪莹做了个鬼脸:“芒果哥哥没有来,西瓜哥哥来了,马雪莹,你看我像不像西瓜哥哥?”

    “一点都不像!”马雪莹一口否决了范云。

    唐若左手拎着马雪莹的书包,右手对范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明白。

    等她电话才上楼。

    范云看着坐上“慢慢摇”远去的唐若与马雪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干脆,慢慢走路回老广场算了。

    今天,范云没打算到新华书店去蹭书看,他就顺着小城中的大街小巷往回走。

    范云走到一条巷子里。

    穿过这条巷子,再往前走一会,就能拐上秦皇路。

    这时,有一个挂着洗脸、按摩字样的铺子门口,站着一个把她那张脸抹得跟个鬼一样的女人,冲范云吹起了口哨。

    “嘘……”

    这个女人真大胆,真是什么人都敢撩。

    范云斜眼看了她一眼,只见那个女人脸上打了一层厚厚的粉底,遮住了她的年纪,一时之间,倒看不出她究竟有多大。

    女人穿了一条短到极处的裙子,她见自己的“嘘”声成功引起了范云的注意后,开始用手往下扯她的裙子,似乎想把那条短裙扯下来一点,遮住一些什么。

    范云心中“嗤”的一声笑了。

    他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了。

    范云不感兴趣。

    他可不像有些单身汉,老光棍儿,女人一嘘,再抛个眼神过来,就乖乖地走进那间灯光粉红暧昧,白天也拉着门帘,不知该店到底是经营什么业务的门面中去。

    范云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女人,冲她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范云的笑容,落在那个女人眼中,倒惹得她把一枚瓜子皮儿“扑”的一声吐向了范云。

    只可惜,没有蕴含内劲的瓜子皮儿,飞行的方向并不受那个女人控制,却被一阵风吹得飘到了旁边一个过路老汉的脸上。

    范云一个箭步窜出去,跃过路上的一个水坑,头也不回,往远处走了。

    那个女人口中嘀嘀咕咕着:“呵呵,童子鸡!”

    她又冲那个被自己瓜子皮击中后,身形微微停住了老汉嘘起来,“嘘”!

    那老汉满脸都是人生的阅历,对她似乎也不感兴趣。

    在老汉的一生中,很有可能藏着惊人的秘密,而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倾听者罢了。

    他满脸皱纹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汉,什么没见过?

    所以。

    那个女人对老汉似乎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他跟范云一样,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去。

    他跟范云又不太一样。

    因为。

    范云的脚步是轻快的,迅捷的。

    而老汉的脚步却是蹒跚的,是的,唯有蹒跚这个词,才配得上他歪歪扭扭的脚步,和弯腰驼背,背着双手渐渐远去的身影。

    范云拐到秦皇路上,他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卫明珠正在跟一个店面的老板娘说着什么,远远地,范云也听不见。

    他只看见卫明珠跟那个老板娘说着什么,说完后,她还用手扶了扶自己头上的帽子,就往远处走去了。

    范云看看手机。

    这个点,卫明珠早该下班了呀!

    还不下班?

    真是的。

    她这个工作态度,可真积极,范云觉得自己比不上他这个一教就会,一说就懂的徒弟。

    不光是她的聪明劲,只说她工作的干劲,和每天的精神头儿,范云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她。

    卫明珠干工作,很有一股钻劲,并且,还擅于进行各种归类总结,比如,她会把那些小吃店,饭店等归于一类,归于麻烦多多不好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类。

    而又把那些成衣店、鞋袜店,精品店归于十分省心,稍加留意即可的一类……

    等等等等。

    范云倒对自己这个相貌普通却不失清秀的女弟子,颇有几分刮目相看的意味。

    不过此时。

    范云可不想让卫明珠看见自己,他见卫明珠似乎想转身看向自己这边,赶忙向前紧走几步,钻进了一家卖鞋的店里。

    鞋店里,一个正坐在柜台里面的中年妇女见来了客人,忙站起身来招呼范云:“买鞋呀?想买双什么鞋?”

    范云摆摆手,示意中年妇女不必起身:“我看看,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老板娘。”

    那妇女又坐了回去。

    大概,她看见范云所说的看看,真的只是看看吧!

    范云随手拿起一双布鞋,看着款式与做工。

    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这是一家回力鞋的品牌店,店里,清一色都是回力鞋,范云拿在手中的那一双,正是许多学生都爱穿的那一款白色镶红边的布鞋。

    以前,范云上初中的时候,做梦都想拥有这么一双布鞋。

    他那时候,穿的最多的是解放牌黄胶鞋,虽然说挺耐磨,只是做工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看上去,实在有点呆头呆脑的感觉。

    就连在部队上时,范云也不喜欢穿解方胶鞋,他更喜欢穿厚底的迷彩胶鞋。

    范云看着手中的这一只白色布鞋,觉得自己可以买一双。

    今天在驾校的训练场上,由于范云穿的是一双皮鞋,所以,下午练车的时候,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发挥。

    其实。

    穿薄一点的平底布鞋开车,感觉更好,双脚踩在离合器与油门刹车上时,也更有感觉。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把老板娘从她垫着竹凉垫子的宝座上请起来了。

    “老板娘,这双布鞋怎么卖的?多少钱一双?”

    老板娘见范云的看看,变成了问问,接下来有可能会买买,赶忙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三十七块钱一双!”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老板娘卖的东西有点贵:“老板娘,太贵了吧,这种款式的布鞋,我都不知道穿烂了多少双了,一般,也就是卖二十七块钱左右。”

    老板娘觉得范云的价格,让她难以接受:“小弟,我这可是厂家直营专卖店,跟灵渠市场下面那些卖的仿制品可不一样,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鞋底,这可都是用的轮胎胶,特别耐磨,回力轮胎,知道不?你看看这质量……”

    质量,当然可以。

    范云还是挺识货的,只是这价格,他仍然感觉贵了一些:“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老板娘,你卖的这个价格还是太贵了一些,我本来很想买的,但是感觉你的价格……”

    老板娘也顾不上介意范云口中你的价格这句有严重问题的话了,她倒是很想跟范云做成这一笔生意,于是,老板娘做了一个让步:“小弟,我们这布鞋,质量你也看了,都是一流的,至于价格,其实,一分钱一分货……这样好了,我便宜给你两块钱,三十五,刚好是个整数,你觉得怎么样?”

    范云看那个老板娘斤斤计较的架势,估计再讲价,也少不了多少钱了,行吧,三十五就三十五吧,买了练车的时候穿。

    范云让老板娘拿了一双41码的,他穿在脚上试了试,刚好,不松不紧正合适。

    那就付钱,走人。

    老板娘将布鞋装好,收了范云的钱,范云望着老板娘那张中年发福后出现了双下巴的脸,忽然觉得,自己一冲动,还是买贵了一些。

    算了。

    范云想道:买都买了,穿着合适就可以了,如果穿着不合适不舒服,倒找他钱他也不要呀。

    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了。

    范云走到了街上,发现卫明珠已经不见了踪影,她应该是下班了。

    他再看看手中的鞋盒子,看了一下子,又看看街上的马路。

    马路上。

    车来车去,人行道上人来人往。

    也有任他东南西北风吾只信步闲庭瞎逛的,也有脚步匆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也有勾肩搭背哥俩好的,也有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

    范云也不急。

    他就顺着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什么时候唐若来信息了,他再走快一点,也不迟。

    范云见路旁有一家新开张的“吚呀呀”精品店,里面似乎有不少人在选东西,他也抬腿迈了进去。

    精品店里,逛着的大多是女孩子。

    本来也是,因为里面卖的东西也大多以女孩子的东西为主。

    范云进去逛了一圈,见无非都是一些女子的饰品。

    另外,还有一些公仔、小盆塑料花等等小东小西,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买的东西,于是就从里面转了出来。

    转到最外面时,范云看见柜子上摆着一排指甲钳,他随手拿起一个试了试。

    嗬!

    别说,指甲钳还挺锋利的,随着几声清脆的响声,他左手的大拇指甲就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了。

    范云挺喜欢这只看上去像锰钢颜色的指甲钳。

    低调。

    稳重。

    却又锋利无比。

    买了。

    范云掏了八块钱,买下了它。

    有时候,买东西也靠缘分的,同样的东西,在甲的手中可能就会很好用就能用很久,可是,如果落到了乙的手中,搞不好三天不到就坏掉了。

    这就是所谓的物缘。

    缘这个字眼,很神奇。

    万物之间,都要讲个缘法的,这可不是迂腐和封建迷信。

    比如说,今天下午,同样是练车,唐若就比弯眉少妇李惠霞要练得好,练得顺手,她一上那台教练车,就感觉到挺好操作。

    这,其实也是她和车之间的缘法。

    所以。

    有些赛车竞技高手常常说人车合一,人车合一,怎么样才是人车合一?

    就像三国里的的卢马一样,本身是妨主心马,可是后来刘备骑着它时,却在被追得叫苦不迭落荒而逃眼见被追兵追上时,的卢马一声长嘶,奋力一跃,居然跃过了宽阔的澶溪,让追兵望溪兴叹。

    万物之间,都有神秘联系滴。

    范云走到一张石凳上坐下,把剩下的九根手指甲剪了一遍。

    虽然说复员回到了地方上,但是,在部队时学到的讲卫生的优良传统,坚决不能忘。

    范云特别鄙视那些留着长长的指甲的男人,他不知道,那些人像个老娘们一样留着长指甲是用来干什么的。

    有用吗?

    没什么大用不说,倒让人觉得好好一个男子汉因为一点小节,而变得有了三分妖里妖气。

    范云觉得。

    男人。

    就应该有个男人样,就应该坐如钟、站如松,走路一阵风。

    就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

    起码,现在的范云还是这样的。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这样,能不能坚持这样,那,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相信,他应该是一枚退伍不褪色的优质钢钉的。

    范云坐在石凳上,闲来无事看看人群。

    人群中,有一个扛着一糖葫芦的男子正在将插在稻草束中的一串山楂糖葫芦取下来,递给一个三四岁大,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将手中的糖葫芦咬了一小口后,递到了抱着她的父亲跑边,年轻的父亲,也学着女儿咬了一小口下来,父女二人,一起笑着,特别是女孩儿,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传进范云的耳朵里后,倒也惹得他会心一笑。

    以后,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的话,那,范云还不得把她宠到天上去。

    会的。

    不过。

    首先他得好好地宠着唐若才行,宠着唐若,就什么都有了。

    范云将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收到另一张石凳上坐着的一个老太太身上。

第139章 范云听来的消息

    老太太长得很像范云的奶奶。

    此时。

    那个老太太侧脸坐在他的旁边,半边脸庞,很像那种秋天的黑枣被霜打过之后的颜色,若再仔细端详端详,范云觉得,又像阴雨天时,天空中一层层的云彩间隙之间的那种暗灰色。

    范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只见那个老太太坐在石板凳上,骨节分明的双手,同时握着一只白色的塑料袋子,并任风吹拂着她的满头花白的头发。

    她这个侧面,倒很像范云的奶奶,留下的某张相片里的模样。

    范云的奶奶,有一张蹲在她住的那间老房子门口的照片,当时,她一边扶着门口的一棵桃树看着远处,一边微微眯起了眼睛,“咔嚓”一声,范云就抓拍下了奶奶的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应该还在家里,范云记得刚退伍的时候,有一次在抽屉里还曾经翻出来过。

    不过。

    此时。

    等那个老太太终于转过脸来看到他时,范云却失望地发现,其实,她和自己奶奶的相貌,还是悬殊甚远的。

    话说。

    这一位老太太那眉目间的慈祥,倒是与他奶奶有几分相似。

    或许,上了岁数后老人家,大多如此吧!

    岁月雕琢后显示出的面善。

    有些是真善。

    有些……

    就在这时,唐若的短信息来了,范云不再磨蹭了,直接站起身,往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上了楼,杨姐已经煮好了饭菜,唐若正将一块鸡肉一点点撕碎,马雪莹还太小,吃东西不能太大块了,特别是肉类的,如果不撕碎了给她,她根本就不吃。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不好咬了。

    马雪莹很喜欢吃豆腐类的菜,不管是豆腐丸子,还是豆腐干、豆腐泡、水豆腐,她都喜欢吃。

    马雪莹有点挑食。

    她不吃青菜,不吃鱼,也不吃鸡肝鸭肾等东西。

    范云晃了晃手中提着的布鞋,对唐若道:“刚才买了一双布鞋,以后练车的时候,穿平底鞋,对了,若若,你今天穿的这双鞋,鞋底似乎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换一双鞋跟矮一点的。”

    唐若抬起右腿,将脚上那双半高跟的小黑皮鞋往范云面前伸了伸道:“我觉得不高呀!”

    范云坚决摇头。

    “不!还是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你穿一双平底鞋吧,平底鞋踩刹车油门的时候,感觉更好一些的。”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下一次我穿布鞋吧!对了,我们明天还去不去练车?”

    范云挠了挠头:“明天…我明天要上班,后天也要上班,要不,明天你先去练吧,怎么样?”

    唐若摇了摇头娇滴滴道:“不想,我想和你一起去练车……”

    范云笑道:“我们练车的水平不一样的,如果你老是等着我一起练车,到时候,我已经练得可以过关了,你还不行,那可怎么办?我看……还是你多去练一练好一些。”

    他的话,让唐若相当的不服气。

    唐若并不认为,范云的水平比自己强到哪里去,她不由好笑道:“如果我天天去练的话,那你不是远远赶不上我了吗?到时候,我已经把车子开得溜熟了,你还手生的很,是不是?”

    范云摇着脑袋,觉得唐若这是严重的鄙视他的悟性,往大点说,是鄙视男人们与生俱来的擅于操作机械的本领。

    范云紧紧抿着嘴唇,将右手拳头握着,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朝唐若挥了挥:“你放心,我一个星期练两天,也比你天天去练要强一些。”

    嗬!

    范云真是吹牛不打草稿,他也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

    唐若倒有点不服气了:“行,那就这样,我也不等你了,反正我天天都有空,那我就天天去练,等星期六我们休息的时候,你就知道咱俩水平的高低上下了。”

    范云呵呵一笑。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一个星期练一天,也比唐若天天去练要强。

    女人学车,怎么能跟男人们比呢?

    这时,杨姐端着一碗汤走出了厨房:“开饭喽!马雪莹,吃饭喽。”

    马雪莹不用她招呼。

    刚才,唐若已经把马雪莹的那碗饭拌好了菜,并且,还泡了一些香喷喷的菜汤,马雪莹正握着不锈钢的小勺子,吃得津津有味呐。

    有时候,唐若要是觉得马雪莹吃饭不专心,也会端着碗喂她的,不过,今天马雪莹看上去很乖,吃饭很认真,唐若就没管她了。

    范云发现马雪莹吃饭,是用左手握饭勺的,哈!这个小姑娘,居然还是个左撇子。

    范云就对唐若与杨姐笑道:“马雪莹还是个左撇子,她用左手吃饭的。”

    唐若点点头:“嗯,是的,幼儿园老师也跟我说过好几回了,说她的左撇子也不用特别纠正,只要注意到时候让她一定学会用右手写字就可以了……马雪莹现在写字、画画,都是用右手的。”

    范云接道:“嗯,写字画画当然得用右手,因为读书的课本都是从右往左翻的……”

    马雪莹瞪了他一眼。

    范云知道她是嫌自己议论她,于是,偷偷地朝她扮了个鬼脸。

    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她用手中的勺子指着范云道:“姐姐,你看看他……”

    唐若看看范云。

    范云早收了鬼脸,此时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俩。

    唐若知道马雪莹不会无缘无故告状,这时,又见马雪莹手中的勺子,因为指向范云之故,掉了许多米粒子在餐桌上,就哄着马雪莹:“姐姐知道了,你快一点吃饭饭,等下姐姐替你打他,哥哥不乖……”

    范云不再撩马雪莹,小孩子吃饭,最好不要分心。

    杨姐看了看马雪莹,她自顾自舀了小半碗排骨冬瓜汤喝着,边喝边道:“听说左撇子更聪明一些的,听说常用左手可以开发小脑……”

    这个问题谁知道呐。

    谁也说不清楚。

    范云也盛了一碗汤喝着,他不再聊马雪莹的左撇子问题了,而转向了今天一个新闻上了。

    范云也是刚刚才道听途说的,现在,不过是用他的嘴巴与舌头,将这个新闻复制粘贴给唐若等三位女性听众罢了:“昨天晚上的时候,分水塘那里淹死了几个人,你们知道吗?”

    马雪莹眼睛睁得大大的、圆圆的。

    她紧紧盯着范云,停下了手中的勺子。

    唐若跟马雪莹一样,用相同的表情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范云说的这件事。

    杨姐自然也不知道,她停下了喝汤的动作,与唐若马雪莹一起看着范云。

    范云觉得,因为她们三个人注视着自己的目光而使他于此时受到了莫大的重视。

    和鼓励。

    于是。

    范云的嘴巴就“叭叭叭叭叭……”讲了起来,讲得绘声绘色,仿佛他是那起不幸事件的目击者般,讲述了这一道听途说的事件。

    “听说……就在昨天晚上,大约八点多钟的时候,分水塘处,湘江边上那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歪脖子柳树下面,一辆载有八名乘客的面包车翻进了江中!”

    杨姐“哟”了一声,口中啧啧有声,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严重同情与惋惜。

    范云继续道“……据旁边不远处,坐在一个水泥铺子门口乘凉的几个老头讲,当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车子就跟发了疯一样,歪歪扭扭从远处的大坡上冲了下来……在马路上甩下来两个……这两个人是命大的,而其他剩下的人,则全跟着司机一起,连人带车冲进了湘江里!”

    “哟……那里的水那么深,掉到里面还有好么?”杨姐啧啧啧啧。

    唐若也惋惜地道:“当时车上的其他人为什么不跳车呢?”

    傻!

    天真!

    幼稚!

    她以为说跳车就可以跳的?一旦出现那种情况,从车子失控到坠江,也不过就是短短十来秒的时间,没有经过千百次的训练,谁能做到临危不慌?

    谁能像电影与电视里摆拍的那样,一下子从车里跳出来,甚至,还能顺势在地上打个滚,以减少身体落于地面时的冲击力?

    范云也够呛。

    他觉得自己也反应不过来:“……谁能有那么快的反应能力跳车?

    不可能的……

    据那几个乘凉的老头说,当时,他们全都吓坏了,一见车冲进了湘江,赶紧到处喊人,过来救人!

    晚上江里乌漆麻黑的,怎么好救嘛?……等救援队来的时候,人早淹死了……不过,那一车子里面的人,居然有三四个人自己浮了出来,揪着江边的草木,被旁边的村民拉上来了……”

    唐若与杨姐异口同声道:“这几个人命真大。”

    是的。

    没淹死,确实命大。

    而淹死的,真是福薄命薄了。

    范云接着话茬:“其中还有两个溺水太久的,被救援队捞上来的时候,当场就宣告已经死亡了,另外,开车的司机也不见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等救援队又忙了一阵子,终于把面包车从江里吊上来后,才发现司机人并没在车里面,不知道是他是被江水冲到哪里去了?还是仗着他的水性挺好,游上来岸并惊走了?

    据幸存者说。

    这一车人,都是在另一个村子吃结婚酒的。”

    杨姐惋惜地道:“喜事变成了这事……”

    她有口德,一个丧字没有说出口来。

    范云乜斜了杨姐一眼:“……据那些被救上来的人说,开车的小伙子,当时是带着他的老婆和大半岁的女儿一起去的,本来,他准备将这车亲戚送回家后,再返回去接自己老婆孩子的,不料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据说,因为是婚宴,当时又有人劝酒,那个司机当时就喝了不少酒。

    可是,似乎他也没有喝没过量,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分水塘,面包车就刹不住了,一下子冲进江里了。

    听说,那个司机是新娘子的亲哥哥……车上乘客全是女方代表,死的两个是司机的亲叔叔婶婶,那个司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知道是不是吓得逃到哪里去了,还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个令人遗憾的消息,唐若与杨姐的反应,理所当然都很强烈。

    她们俩一会儿啊一声,一会儿哎呀一下,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震惊。

    当范云终于将这一事件完整再现一番后,他觉得自己已经讲得口干舌燥了,忙去接了一杯水,“咕噜咕噜”一口气灌进了肚皮里。

    此时。

    唐若与杨姐已经就从事故的起因,司机谜一样的消失,今后会发展的结局,两个人进行了一场讨论和预测。

    杨姐得出的结论是,司机应该是被淹死了,可因为时间尚短,还没有浮出水面罢了。

    唐若倒觉得那个司机说不定已经游到了岸上。

    不过,唐若的话说得并没有什么底气。

    正如范云说的那样,江里乌漆麻黑的,分水塘那儿的水流又那么急,司机如果不是水性特别好的人,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因为范云与唐若正在考驾驶证。

    所以,范云又对唐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条,一定要记住呀……别的不说,就算是普通的、轻微的刮碰事故,一旦有一方喝了酒,那么,倒霉的必定是喝酒一方……”

    唐若又不喝酒。

    他的话,与其说是感慨,倒不如说是自勉。

    唐若很认真地盯着他看了几眼:“……你,说的很对!以后你喝了酒,一定不能开车,知道吗?”

    范云用力点了点头。

    哈哈。

    唐若怎么知道范云此时心中扒拉的小算盘呐!

    范云心想,自己喝了酒也没关系,到时候,如果有什么应酬的话,他当然要带上唐若一起的,哪怕他喝得烂酷如泥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到时候他们家里有两个司机,范云喝酒不开车,唐若可以开嘛!

    想到这里,他就朝唐若露出了一种只有他自己才懂的笑容。

    唐若嗔道:“……严肃点,别嬉皮笑脸的,刚才我说的话,你听见了没有?”

    杨姐心想:哟!现在就开始学着管男人了?呵呵,小丫头,你还嫩着呢,你还不知道,男人们,一个个都是些口是心非的动物罢?

    为什么杨姐会这时想。

    因为。

    她本身就被男人骗过,而且,还骗的不轻。

    正如许多貌似单身的女人一样,杨姐,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哟。

第140章 两清了

    杨姐的情感史并非一片空白,她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的。

    而且。

    那个男人还和她是一个村子的,虽然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但也算是知根知底。

    杨姐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这几年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那个男人身上。

    那个男人最早的时候找不到什么工作,也曾经与杨家兄弟以及范云一样,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蹭过很多饭吃的。

    后来。

    他发现自己在小小县城着实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于是就在某次和杨姐卿卿我我,并很是给她灌了一些甜蜜的**汤后,信誓旦旦地告诉杨姐:他想去桂林发展。

    那就去呗!

    只要是有利于他的发展与事业,杨姐都不会说什么的。

    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未来的男人能够事业有成呢?

    于是,那个男人就去了桂林。

    可是。

    桂林的钱,对于他这个没有什么学历与背景的人而言,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所以,后来他在又跟杨姐亲热过后,告诉她,他想买一辆出租车跑客运。

    行!

    杨姐也支持他。

    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买出租车。

    那个男人高兴地搂着杨姐,为她精心构筑了两个人的美好未来——等他开两年车,赚到钱了,就在桂林买套房子,然后两个人就办酒席结婚。

    不得不说,那个男人给杨姐画了一个很诱人的大饼。

    可惜。

    自从那个男人开了出租车后,渐渐地,回来小城看杨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而每当杨姐问他时,他的回答总是很忙,很累,忙着赚钱,累得要死。

    他哪里是累与忙。

    这些都是借口。

    事实上,那个男人自从开了出租车后,确实也挣了一些钱,这个不奇怪。

    “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不过,那男人赚钱是赚到了,可也应了那句几乎百试百灵的魔咒:男人有钱就变坏。

    那个男人一边开着杨姐资助自己的出租车在桂林赚着钱,一边,用赚来的钱又找了一个女人,当然,那个女人比杨姐更年轻、更漂亮。

    当杨姐感觉到那个男人越来越不对劲时,早就为时已晚了。

    那个男人把她撇在了一边,却与桂林城里更年轻更漂亮的小妖精混在一起了——杨姐说的,那个女的是个小妖精。

    八成她应该见过的。

    奇怪的是。

    杨姐其实已经和那个男人在民政局登记了的,但当那个男人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小妖精的事情被杨姐发现后,她并没有找那个男人与小妖精去厮闹,最终却答应了那个男人的哀求,与他又到婚姻介绍所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说来好笑,杨姐与那个男人只是登了记,却并没有在村子里摆酒,这可倒好,村里那些左邻右舍,并没有一个人知道杨姐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一个仅仅只是法律意义上结过婚,却又离了婚的女人。

    所以。

    当唐若与范云吃完了饭,带着马雪莹返回她们那个大院的路上,唐若对他说了杨姐的这些事情后,范云听了觉得杨姐简直——简直就是傻成极品了呀!

    凭什么。

    她付出了钱,付出了感情,而那么男人踩着她肩膀爬高之后,转身却把她甩了?

    范云握着唐若的右手,稍微用力捏了捏。

    唐若懂他的意思,她知道范云在表示气愤,表示不平,表示他决不会像那么男人似的,随随便便就背弃当初的山盟海誓。

    范云悠悠道:“……现在的人啊!一个个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东,还想要西,怀里搂着一个,眼里起码还看着两个……其实,也不光是男人如此,就算是女人,脚踏两只船、三只船、更多船的也大有人在。”

    唐若觉得他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却有失偏颇:“……女的比男的还是强得多,男人有了点钱,就想到外面潇洒,女人一般却还是顾家的,起码,顾自己的孩子……”

    大概,她是想起了唐小兰与马俊生两口子的事情吧,所以,才会如此有感而发。

    范云看了看唐若。

    难道他就没觉得,唐若懂得有点多吗?

    ………………

    第二天,唐若果然一个人去霞云桥驾校的科目二训练场去练车了。

    因为。

    晚上的时候,当范云来到饭堂吃饭的时候,唐若很是咭咭呱呱跟他说了一番今天练车的心得。

    另外,今天唐若在练车场上,还见到了一名威武的女司机,开着她驾驶的教练车,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居然一下子就冲到了一排绿化隔离带里。

    当时,车子就好像一匹没有套住笼头的野马一样,咆哮着撞烂了绿化带上拦着的铁丝网与护栏,稳稳当当地把底盘骑在了绿化带的水泥花基上。

    当气极败坏的教练冲过来的时候,那辆教练车的车轮,尚且悬空转个不停。

    地上,机油漏了一地。

    不用问,不是油路被刮烂了,就是油底壳被撞坏了。

    不过还好,漏出的不是汽油,如果是汽油,那还真是有些危险呐!

    一个烟头扔在汽油上,后果不堪设想。

    就这样,也已经把那个女司机吓很花容失色,脸色煞白,眼圈中含着泪水,差一点就要阴转大雨了。

    她的教练倒是没有责骂她。

    骂。

    又有什么用呢?

    骂也不能解决问题啊。

    不过,也许是那个教练早已见惯了各种奇葩操作的学员,所以,并不觉得这位女司机的车祸闯得有多么离谱罢了。

    毕竟。

    她这是在教练场里,一切,都在可控范围之内。

    如果她这要是在路上,冲上了马路上的绿化带,所引起后果的严重性,说不定,是难以估量的。

    唐若眨着眼睛对范云道:“你看,我今天穿的是平底布鞋……那个出车祸的女司机,穿的是高跟凉鞋,所以就出车祸了……你昨天提醒得很对,以后开车就穿平底鞋。”

    范云看着她脚上那双鹅黄色碎红花的布鞋,虽然觉得穿高跟鞋跟开车出车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他转念一想,毕竟,穿高跟鞋开车多少会影响驾驶操作,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范云也就没说什么了。

    他不说什么。

    不代表别人不说什么。

    例如。

    杨峰。

    今天,久违不见的杨峰居然又来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吃饭了,别说,虽然以前他和自己的弟弟常常来蹭饭,略有沾小便宜的嫌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是能给范云唐若与杨姐他们带来欢乐的。

    别的不说,杨峰在场,气氛就会活跃许多。

    饭桌上,他介绍了一下自己弟弟的病情,据杨峰说,弟弟的骨髓移植手术很成功,现在,杨岭的身体正在渐渐恢复中,并且,恢复良好。

    杨岭这个消息,让吃晚饭的人都为他祝福了一番,祝愿他早日康复,尽快把身体养好。

    饭后,杨峰并没有坐太久就想走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他不想坐了,别人也不能勉强。

    范云与唐若起码不会勉强。

    杨姐更不会勉强杨峰再坐一会,打打小牌再走。

    而先玲已经辞工,她想在这儿打牌也打不成了。

    于是,大家一起下楼。

    杨姐拎着她的红色小包,也跟大家一起下了楼,最近,她和一个湖南老板一起合伙在老广场投资了一家湘菜馆,每天忙完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事情,她还要再到湘菜馆去坐一会儿。

    去干嘛?

    当然是算帐、分钱。

    几个人刚走到新华书店前面的路口处,看上去满脸都是纵酒过度的方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钻了出来。

    方科钻出来后,拦住了唐若:“……喂,呃!……唐若,上次说的那个钱,你该给我了吧?时间又过去这么久了。”

    本来心情挺高兴的唐若一见到方科,一张俏脸立马沉下来了:“什么钱?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钱?我也不欠你什么钱,我看你这个人是有毛病吧?”

    范云向前两步,拦在了唐若与方科的中间,他把拳头捏得紧紧地,范云觉得,大概是上一次在兴隆购物城二期那一片菜园子里,没有把方科捶爽,他的皮又痒了,今天又过来找捶来了。

    范云瞪着眼冷声道:“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谁欠你钱,你给我说清楚……如果不说清楚,你再这样三番五次纠缠她,我可真对你不客气了。”

    方科见范云挺凶,不由往后撤了一步,他的人虽然撤了一步,话却一步不撤:“什么钱?以前,我请她吃饭,吃东西,买花买礼物花的钱……哼,上次我就跟她说了,如果把那些钱还给我,我们就两清了,如果不给我,这事还不算完!”

    说完,方科从裤兜里拽出一张纸条子,递向范云:“你自己看吧,我给她花的钱,白纸黑字,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范云接过来看了看。

    他觉得自己看了方科的帐目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

    方科的行为,严重刷新了范云的三观。

    这个方科。

    连买了一包一块钱的小鱼干给唐若,年月日都记得清清楚楚。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难道方科早就料到他无法留住唐若,而早早就已经为以后的事情做了后手准备?

    范云看完方科的帐目,又看了看下巴刮得铁青,满脸都是外强中干的方科,觉得自己如果一拳捅到方科的脸上,他的脸上必然能开一个崭新的五彩铺儿。

    方科是个男人吗?

    妈的!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中骂了方科一句粗口。

    他实在是有点忍不住想骂人。

    范云把方科的帐目递给杨峰过目,杨峰看了看后,表情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变化,但眉眼间也带上了三分不屑。

    杨峰对方科道:“人家不喜欢你了,你老是纠缠人家做什么?

    方科不是我说你,以前的时候我对你印象还挺不错的,感觉你也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个大男人,请女孩子吃点东西,送她点礼物,还想要回去,你好意思吗你?”

    方科并不为杨峰的话所动。

    他只是问唐若要钱。

    方科的话,也很明白,只要唐若给了他钱,从此,所有的事情彻底一笔勾销,大家今后见了面就是路人,谁也不认识谁。

    他重点强调了彻底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他的筹码。

    唐若并不吃方科这一套,她对于方科的无赖嘴脸极其反感,唐若喝道:“起开,好狗不拦路……我不欠你一分钱,谁欠你的钱,你去问谁要,别找我……”

    方科就是无赖嘴脸,他就是不起开,看他的架势,如果唐若不给他钱,他今天似乎准备一直纠缠下去。

    范云真想再揍他一顿。

    不过,范云还是忍住了,他觉得,如果能用钱摆平的事情,还是不要用武力的好。

    于是。

    范云就问杨姐:“姐姐,我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你带了钱没有?”

    杨姐乜斜了方科一眼后,她把身子往路边上又撤了一撤,回道:“要多少钱?”

    她没有看方科开的帐目单,不知道那上面写的什么东西,金额多少。

    范云当然不可能按方科单子上写的钱如数给他,怎么的也要打个五折,难道,方科请唐若吃饭,就唐若一个人吃,他方科全程一口没尝,光看的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对杨姐道:“一千块吧,一千块钱有没有?等我回头取了给你。”

    杨姐点点头:“嗯,好的,一千块钱我倒有,多了可真没有了。”

    她取出钱来点了点,给了范云。

    范云二话没说,直接将钱摔到了方科的怀里:“你记着,你纸上面写的那些东西,没有人强迫你买,都是你心甘情愿买的。

    今天你想把钱要回去,等于是你把自己屙出来的粑粑再吞回去……很恶心人。

    不过,我也不跟你记较了,那上面的钱,我只给你一半,别问为什么。

    因为,另一半是花在了你自己身上的。

    记着,从今以后,两清了,懂吗?以后不要再让我和她看见你,知道吗?”

    范云把钱摔给方科的时候,唐若想拦着他的,可是,钱已经到了方科的怀里,掉在地上的两张,也被他弯腰捡了起来。

    杨峰用手指了指方科,又指了指范云,叹口气道:“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办的这种事,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他一样,爷们一点,大气一点呢?你这样,哪个女人会喜欢你呢?”

    方科并不理会杨峰的话,对于他而言,此时,能从唐若这里榨一分钱,就多一分钱,他现在只想止损。

    拿回了这一千块钱后,方科的心里才彻底舒服了下来,他知道,也就这样了,从此,他自己该和面和面,该卖包子卖包子,唐若与他,再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方科心里,原先因为他自己认为被甩而产生的巨大怨怅,也消弥得差不多了。

    此时。

    他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儿怨与恨,随着这一千块钱的到手,也平复得几乎不剩分毫了。

第141章 天越来越热了

    范云被方科恶心到了。

    不过还好,这件事总算过去了,方科一边抖着手中那叠钞票,一边信誓旦旦地说着:“行了,大家两清了!”

    范云真想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在方科的屁股上,把他一下子像一只烂皮球般,踢到马路边的臭水沟里去。

    范云把唐若送回大院,他一边顺着马路往回走,一边默默想着心事。

    范云觉得像方科这种人,活该就没有女朋友。

    其实。

    不止是方科,现实中,有一些小气的男人,在跟女人约会的时候,总是将小算盘扒拉了又扒拉,生怕自己花的那些钱收不回来似的,所以,连买一杯饮料都要考虑再三,到底是买矿泉水好,还是应该买杯咖啡。

    这种问题,还用纠结,还用想吗?

    像城管队那个看着范云不顺眼的霍立,就是那种人。

    据说,有一次霍立在跟一个朋友有意摄合他们的女孩子约会之时,就跟那个女孩子在大街上干轧了两个小时的马路,一分钱东西也没买给那个女孩子吃。

    然后。

    就木有然后了。

    连约会的时候,都舍不得在人家女孩子身上花点钱的男人,难道,还指望他在今后的日子里演绎出什么浪漫的续曲不成么?

    范云一跳,二跳,跳到了栽在路沿的花岗岩石头的马路牙子上,像走平衡木一样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他觉得,虽然自己今天一激动,白白给了方科一千块钱,但是,范云觉得,钱是身外之物,与人相比,钱根本就不算是个什么东西。

    范云摸了摸脑门,感觉微微见汗。

    天气热,随便在外面走一阵子,身上就出汗,像范云这样的还是好的,他的身体素质好,人又年轻,是十分能耐得寒暑的。

    不过。

    此时范云觉得有些口渴了,晚饭的时候,杨姐煮的菜里多放了一些盐,可菜又那么地好吃,范云就多吃了一些菜,他就感觉想喝东西了。

    范云走进路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从立在门口的冰柜中取出了一瓶百事可乐出来,付钱买单,打开饮料喝了一口。

    话说,是谁发明的这种碳酸饮料啊?

    夏天喝这个,简直不要太爽。

    范云将右手食指头伸进可乐罐的拉环里,用力一扯,揭开了那只大头葫芦娃一样的盖儿,里面,白白的泡沫飞速的涌了上来。

    范云喝了一口,含在口中漱了漱口。

    “扑!”

    吐掉。

    第一口,他并没有喝下去,他喝饮料有个习惯,第一口常是用来漱口的。

    要说,可乐这玩意儿也怪了,如果没冰镇之前,喝着就和那煮豆腐剩的盐卤水一样难喝,比那马尿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但是。

    一旦将可乐冰过之后,它的味道就完全变了。

    “啪”地一声揭开可乐拉环,然后举到嘴边,深深的吸上一大口,让那冰凉的液体由口至喉最后落于胃中,霎那间——口舌之间弥漫着的都是凉气。

    安逸!

    一秒钟过后,胸腹之中就会有一股清凉直透上来,瞬间就将浑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都打开了,那种感觉,谁喝谁知道。

    可。

    据一些营养专家开的电视讲座说,可乐与薯条汉堡一样,都是一些洋快餐罢了,除了高热量高脂肪外,并没有什么营养的,那些东西,吃多了只会让人发胖,越吃越胖。

    范云觉得,“专家们”的话,除了忽悠人以外,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他发现外国的成年男女身材普遍更容易发福。

    不是中年发福。

    而是青年发福。

    很多外国男女,二十来岁三十不到,一个个就挺起了将军肚,翘起了大屁股,走起路来看上去就跟唐老鸭一样左摇右摆,十分可笑。

    或许,唐老鸭的动作就是某一个老外的原型,也未可知。

    范云将那罐可乐一饮而尽,他把可乐罐放在地上竖起,提起右脚对准后,“啪”的一声,用力跺了下去,一下子就将可乐罐跺扁了。

    比那些收破烂的人跺得都好。

    看来。

    范云有进行垃圾回收的潜质。

    想一想多年后,范云嘴中重又叼起了烟卷,一边摆弄着手中的破电线烂铜丝,一边对提着大塑料袋子到他面前的妇女同志问道:“你是什么垃圾?”

    而那个妇女同志则摇着手中的袋子大声对他道:“可回收垃圾,都是一些瓶瓶罐罐,可回收垃圾,要不要?收不收?”

    范云“噗”的一声吐掉了叼在嘴角里的烟头,大声笑道:“收,什么垃圾都收,破铜烂铁,废报纸旧书,塑料袋塑料瓶……都收!”

    范云左右看看,发现垃圾桶离自己站的地方还有很远,他抬起脚来,“哗啦”一声,用力将那只被他踩扁的易拉罐踢出了十万八千里,打着滚翻着身落到旁边的草地上面去了。

    没素质。

    范云有的时候,做事情也是全凭个人喜恶的,他并不完全按照规则行事的。

    踢跑了易拉罐,就等同踢飞了方科,大概,在范云的潜意识里就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踢了一只东西出去后,感觉自己的心中似乎舒服了一些。

    现在,他需要再踢一点东西。

    范云没踢东西。

    他发现左前方十米开外,有一棵歪脖子树垂下了一根手臂那么粗的树枝,看上去,似乎随便一跳就能够得着。

    于是。

    范云就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一跳他就双手握住了那根树枝。

    范云双臂齐发力,肩头与手臂上发达的肌肉瞬间绷得紧紧的,一下子,把自己的下巴拉得超过了那根树枝。

    范云一连拉了二十几个引体向上。

    最后,实在没力气了,才“扑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好了。

    现在可以回宿舍睡觉了,洗澡洗衣服,玩一会手机,看一会书,跟唐若发发短信息。

    范云今天不想再跟唐若聊天了,他觉得,不能让唐若认为,他认为自己今天一掷千金的行为是多么的霸气。

    过去的事情就翻篇。

    但。

    说不定。

    唐若反倒认为他是一个傻瓜呐。

    可是,如果能用这钱,将方科这枚潜水雷彻底清除的话,似乎也是挺划算的。

    范云觉得,没必要跟方科闹得两败俱伤,方科现在不就是想要钱嘛?

    给他,让他滚蛋。

    看看。

    现在方科不是已经滚蛋了么?

    回到宿舍。

    搞完个人卫生。

    范云钻进了蚊帐里,用两只小塑料夹子把蚊帐摄紧了,不摄不行,不摄,有时候蚊子就会从被他半夜不小心弄开的蚊帐缝隙里钻进来,而扑向已经睡着的范云狠狠咬上一阵的。

    有一次,范云惊讶地发现,有一只蚊子,八成是因为三天没吃饭而饿疯了,已经吃得肚子鼓鼓地趴在蚊帐上,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巴掌呼过去,直接将那只饕餮之徒送往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范云躺在床上睡了一阵子,翻来覆去睡得怎么都不太舒服。

    主要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了。

    热得让人心情颇有几分浮燥呢!

    其实。

    不只是人们的心情有些浮躁,就连每天东升西落的太阳,也被它自己热得浮躁起来了。

    看吧!

    第二天。

    还没等到中午时分呢,太阳就已经开始浮躁起来了,它鼓着腮帮子发着威风,十成的火辣辣倒用上了七成,用来炙烤着范云与万物栖身的这块大地。

    有一些小鸟与蝉,也被晒得躲在了叶子后面。

    特别是知了,有气无力“知了、知了”的叫着。

    不知道。

    它究竟知道些什么?

    是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少?还是知道这热死人的鬼天气,路漫漫而不见其远兮?

    再看小城的柏油路。

    整个路面。

    被烤得象块刚刚热轧成型的铁板似的,顺着路远远看去,都能瞅到宛若海浪一样的热气从地底下扭曲着直透上来。

    范云头有点大。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天越来越热了。

    他赶紧躲到了树荫里。

    一处临街店面里透出来的空调风能吹得到的树荫里。

    范云觉得,马路上走来走去的那些人,一定热得十分难受。

    因为,没有几个人会站在太阳底下,而是匆匆走着,尽量往阴凉的地方凑。

    这时,有空调的地方,就吃香了,特别是灵渠市场里面,已经有些只带孙子孙女不买东西的老头老太太们每天进去闲逛着,蹭空调吹了。

    范云的视线落在马路上。

    路上。

    有些地方喷的稍厚一点的柏油,看上去就象脏乎乎的黑色猪油一样,简直都快被晒化了。

    那些柏油里。

    就像藏着马路凭空生出的爪子似的,吱啦吱啦撕扯着行人车轮与鞋子,似乎想拼命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似的。

    留下什么?

    只能留下一条条车轱辘印子,一只只鞋印子。

    特别是花纹深的那些东西,印在快晒化了的柏油上,清晰可见,倒是于某时某刻可以成为警察们办案的有力证据。

    只是!

    在这种小城。

    一般情况下,警察除了吓唬小偷,外加维持下交通秩序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紧要与重大的案子去办。

    要知道。

    在这样城东咳嗽一声,城西都能听到的巴掌大小城,又有什么紧要的案件呢?

    人。

    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是这个乡就是那个村的。

    事。

    都是一些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事。

    这样的一个小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哟!

    看看汽车站门口那个岗亭处的交警就知道了,此时,他也停止了“吱吱吱”拼命吹着含在嘴里的铁口哨指挥交通,而是躲到岗亭里面,吹空调去了。

    这么热的天。

    如果让他在外面连着晒上一两个小时,弄不好他就光荣牺牲了。

    此时。

    有一辆洒水车一边播着无限循环的《祝你生日快乐》,一边洒着水,慢悠悠从远处龟速而来。

    这个洒水车!

    !!!

    只见它顺着秦皇路一边慢吞吞走着,一边将声势颇大的两条水龙不停喷向道路两旁。

    吓得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往旁边猛一窜,差点撞着边上过马路的老太太。

    话说!

    范云觉得,洒水车为什么不弄个葫芦娃音乐放放?

    葫芦娃多好。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

    可惜。

    可叹。

    洒水车喷出的两股水流洒到路上后,不但不能解暑,反而还会增温。

    凡是被水洒过的地面,一下子,就如同刚刚烧红的铁板出炉后,又被冷水激了一下那样,马上腾起一股热浪。

    这热浪。

    让人感觉更加热了,唉!真让人沮丧,这该死的天气。

    不过。

    那些有空调的冷饮店、清补凉小屋什么的,生意倒十分火爆了起来。

    能不火爆嘛?

    躲在开着凉溲溲的空调的小店中,点一杯什么木瓜香叶奶昔、什么柠檬情侣真味奶、什么夏日的清凉、火热的浪漫等等,拿根弯脖子吸管慢慢吮着,看着外面路上一个个晒得汗流浃背的行人,看着就让人感觉开心幸福。

    好吧!喝自己的奶,让别人晒去吧!

    而唐若。

    此时却是开她的车,让范云晒去吧!

    她开的教练车里,是有空调的。

    这个不是废话吗?教练车里要是没有冷暖气,那夏天不得把人热死?而冬天,不得把人冻得双手麻木,连方向盘恐怕也拨拉不明白了吧?

    唐若现在已经不仅局限于原地的倒车入库了,她与本组的另外几个人,还学习了半坡起步——除了范云。

    范云的组长资格,已经被自动取缔了,鉴于他练车时的屡屡缺席,他的组长,已经自动被本组的另一位男同志——谢知法顶替了。

    谢知法比范云称职。

    每天。

    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在本组的几位女士一个个都热得粉腮蒸霞、额见细汗时,适时买来冷饮给她们喝。

    中午吃饭的时候,谢知法还会跑到饭堂的大风扇那里,用他的外套与草帽给本组人员占上几个好位置。

    这样的人。

    活该有好几个女朋友。

    可惜的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样一个聪明伶俐出手也不寒酸的谢知法,到现在居然连个女朋友也没有。

    当然。

    是他自己说的。

    谢知法一本正经对李惠霞道:“……姐姐,真的不骗你,我真的没有女朋友,你看看你们村有没有合适的?如果有合适的,辛苦你给我介绍介绍……”

    李惠霞笑道:“鬼才相信你的话,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家庭条件又好,会没有女孩子喜欢?不说别的,光是你家在城里那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就值老鼻子钱了……”

    谢知法挠了挠后脑勺,苦笑道:“那座房子,是我们家两个老东西的,再说了,我上面还有三四个哥,到时候,我爸妈也不一定全部给我啊!”

第142章 城里有什么?

    李惠霞认为。

    谢知法这是在低调的炫富啊!

    城里有什么?

    那是寸土寸金之地,是许多人都削尖了脑袋拼命想往里钻的地方。

    像老魏那样的人,做梦都想在这里拥有一套住房,拥有了住房,孩子读书也能比租房子时,更有优势了。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说那些大城市,那些一二线的大城市里,房价一路往上走高,特别是那些楼龄挺老的学区房,一直在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预限,就很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而谢知法家,居然在城里拥有一座楼。

    天!

    一座楼是什么概念?

    嗨……

    算了。

    不说唐若她们了,还是说范云好了。

    范云跟卫明珠一起,在路上走了一阵子后,热得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了。

    他对卫明珠道:“明珠,咱们下午不要走在一起了,一个人巡一条街好了,这样的话如果想偷偷懒,目标也会小得多,一个人想往哪里钻,就往哪里钻。”

    有范云这样的师傅带徒弟,实在是让老魏觉得不省心啊,看来,教徒弟偷懒,也算是一些单位的“优良传统”了。

    偷懒不是不行。

    磨刀不误砍柴功。

    但是,一定要偷得合理,偷得应该,偷得理直气壮才行。

    像范云。

    偷懒就偷得理直气壮。

    他跟卫明珠分开了,各管一条街后,转了一圈感觉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她这个报刊亭,几乎全天都处在树荫与楼房的遮挡下,比其它地方还是更凉快一些的。

    范云为人民服务来了。

    因为,他觉得余丽拿一定有事。

    范云摸出两块钱,买了一支玻璃瓶的桔子汽水。

    余丽拿扯过拴在一条黑得连绳子它妈都不认识它上面的瓶启子,“嘭”的一声,打开了汽水,递给范云。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的眼睛,她的眼睛看上去跟午时的阳光一样,似乎也是火辣辣的。

    于是。

    范云干咳了两声。

    “咳……咳!”

    他也没用吸管,直接嘴对嘴一口气将桔子汽水喝掉了大半瓶。

    范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了余丽拿的脸上。

    他觉得,余丽拿似乎比前一阵子变得漂亮了一些,脸上的那些白麻子,似乎也淡得跟人随风而去的心事一样,没什么痕迹了。

    范云的目光在余丽拿的脸上、颈上停留了一下。

    但,也仅限于此。

    再往下……是不允许的,是犯禁的,是充满被关进小黑屋子里的危险性的。

    范云并不想犯那种“错误”!

    虽然。

    大街上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已经开始用那些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裤子,来宣告一些什么了。

    虽然。

    余丽拿的裤子短得即使她自己感觉挺好意思的,但是却已经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范云,还是把控住了自己的那一颗心。

    别人是别人。

    他是他。

    他曾经是受过革命教育的战士,范云,身上有正义感,有安全感,唯独没有色迷迷地感觉。

    这样的人,不知道颇有几分姿色,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余丽拿会怎么看他?

    也许,除了佩服,另外还有几分若有若无的轻啐吧。

    啐他的木讷与不解风情。

    范云喝完汽水,把瓶子插进报刊亭旁边的汽水箱里,夏天一来,余丽拿这儿卖得最好的,已不是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报刊杂志了,而是这些从冰柜中取出来的,凉丝丝的冰镇饮料了。

    别人不说。

    光是范云,一天下来也要买它个三瓶四瓶的饮料喝,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解渴莫过凉白开,可是,每天范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就是想喝这些加了糖精与色素的饮料。

    道理是道理。

    行动是行动。

    余丽拿似笑非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范云一眼:“看下铺子,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现在跟范云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向大城市文明看齐的意味了。

    譬如刚才她的话。

    余丽拿早已不再像有些庄稼人那样,把厕所叫做茅房了。

    现在,她也不再像以前一点,把茅房叫成厕所了,而是优雅地称之为——洗手间。

    洗手间这三个字从余丽拿抹得红红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时候,听在范云的耳朵里,是挺顺耳的。

    这叫什么?

    这叫文雅。

    范云认为,所谓文雅绝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什么狗屁的从骨子里带来的,而是后天塑造的。

    他认为,一个人,其实就是当初女娲补天时的泥巴,一开始泥巴都是一样的,可是由于捏泥巴的人用的力道与时间不一样,而导致每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人也不一样了。

    范云瓮声瓮气应了余丽会:“好的,你去吧。”

    余丽拿回手扯了几张抽纸,在手心里紧紧攥了,朝远处走去。

    范云就把报刊亭的台扇转向自己这边来,呼呼呼吹了起来。

    感觉挺凉快。

    范云就觉得,虽然自己不过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区区平民百姓,可是,无论如何,还是沾上了好时代的光。

    就说这风扇吧。

    如果放在古代,即使那些权倾四海的帝王将相,也是无法享受到这些现代化东西的,而是悲催无耐地忍受着四时节气的变化,冷还好说,可以在房子里烧火取暖,而热……热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现代人。

    享受的东西,如果放在古代的话,那可真是让那些前辈祖先们想也不敢想的呀!

    风扇尚且如此,更别提空调了。

    空调是什么?

    空调是逆天呀!

    不对。

    空调是龙霸天,是人与天斗的产物,是人不愿屈服于大自然的淫威,而以无上智慧创造出来的东西。

    空调就不说了,它代表的是高科技,是集人类智慧的一个小成,让人叹为观止。

    只说现在的那些反季节的大棚蔬菜吧,材料东西那么简单,搭上一堆架子,扣上一个大棚子,苫上几床稻草帘子,外面即使冰天雪地万物凋残,棚里,却依然生机盎然处处绿意,那些作物们,该开花开花,该结果结果,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呀。

    范云觉得如果自己能够穿越回古代,冬天的时候,扣上几个大棚种菜,绝对能发大财……

    呵呵……

    如果让他穿越回古代,以他在部队所学的知识,恐怕他不会去种菜吧?

    他应该能从现在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卒子,一跃成为军中将帅吧?

    不过,也很难说。

    万一,他被流矢击中,一命呜呼呢?

    范云吹了一阵子转页扇后,感觉浑身爽快了许多,他想了想后决定,算了,还是不要穿越回古代了,那里要什么没什么,哪有现代工业社会的便利呀。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就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生活质量也比古代那些帝王将相们要高得多。

    古代有风扇吗?

    古代有空调吗?

    古代有x光b超吗?

    古代有……范云不愿再臆想了,他觉得,如果余丽拿不回来的话,关于古今之比较的问题,他能在她的报刊亭里想三天。

    余丽拿回来了。

    她咬着红嘴唇儿,看着盯着自己若有所思的范云,笑道:“干嘛?发呆啊?傻了?”

    范云回之一笑,随口应道:“不是……我感觉你今天比昨天看上去要漂亮多了,真的……”

    余丽拿被他一赞,开心地“哗啦”一下拉开冰柜,从里面取出两块冰镇西瓜出来,递给范云一块,她甚至还扭扭捏捏捂了捂自己的脸:“你也看出来了?我昨天去做了一下美容……”

    嗯。

    范云明白了,怪不得他感觉余丽拿脸上的白麻子淡得几乎看不见了,原来是做过美容了。

    她的美容做得挺成功呀!

    只是,不知道她脸上的那些白麻子,是用激光打掉的,还是用砂纸磨去的?

    余丽拿回来了,范云也该走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往教育路方向去转一转吧。

    他就顺着路不急不忙往教育路方向走。

    范云远远就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卖东西的无证小贩,那个小贩见他来了后,极快地抄起铺地上的一个大编织袋子,卷巴卷巴,搂着就往远处的胡同子里跑。

    范云本不想理他的。

    许多时候,对于这些小贩,他要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要么就是象征性地吼一吼算了。

    毕竟。

    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都挺不容易的。

    但是,今天这个见了他后拔腿就跑的小贩,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不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他很想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

    范云就大声喊道:“站住,别跑。”

    他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小贩会听他的?

    那个小贩跑得更快了,范云只见那小贩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一个陡坡跑了上去,三拐两拐就消失不见了。

    等他追上陡坡的时候,只看见了空荡荡的一条小胡同里,除了一些绿荫如盖的大树上,三两只知了拼命喊着“热死了、热死了”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声音了。

    范云顺着小胡同走了进去。

    小胡同里面,真是别有洞天。

    这里清一色都是些灰砖灰瓦的老房子,间或有一两个门口竖着高大木柱的祠堂。

    小巷又窄又长,走在里面,居然能听到脚步的回响,仿佛,一下子穿过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再往前走一截路。

    霍然开朗之处,居然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此时,有一群老年妇女们正坐在院子中间的荷花池旁聊着什么。

    如果不是她们身上穿着现代的服装,范云几乎认为她们是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了。

    范云依然是没有发现那个小贩的踪迹。

    这让他感觉很沮丧。

    看来,他以前在部队时候练过的那些追踪技巧,久未使用,已经严重褪化了。

    范云不由就想起了希刚。

    希刚退伍后,分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专业也对口,按理说,希刚的发展与前途要比他强得多。

    别说。

    范云觉得自己有一阵子没见到希刚了,主要是他本身这段时间也挺忙,又要忙着和唐若一起考驾照,所以,没跟希刚小聚一下,喝上几杯。

    说起来,还是上次送枇杷的时候,给希刚打过电话了,范云想起了老战友,也不再纠结那个小贩的问题了,他一边掉转头缓缓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希刚打了个电话。

    范云跟希刚说话是不用客气的,是不用拐弯抹角的:“喂,希刚,晚上有没有空,有空的话,晚上一起出来喝一杯。”

    电话那头,希刚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好啊好啊,正好我今天晚上没有什么事……行,那行,就在老广场见,行,知道知道,对了,李阳也许会来的……行行行,我叫她就是了。”

    范云走出了大院子。

    他却不知道,就在他走出大院的时候,那个小贩看着他的背影,贼笑着打开了那包东西。

    里面,是几只活物。

    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因为。

    一直以来,穿山甲可以作为食物和传统药物使用,所以被大量猎杀,再加上其原生栖息地的大量减少,所以,在1990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严禁捕杀和食用了。

    但是。

    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偷偷地去猎取包括穿山甲在内的那些保护动物,以此牟利。

    按理说,像这个小贩,如果是惯犯的话,他应该还有一个或几个固定销赃的窝点的。

    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贩没有把不幸落入他手中的猎物,送到那些与他有交易的饭店、食肆中去。

    其实。

    如果深究起来。

    像这样值钱的野味最后进了谁的肚子里,是一件十分值得人深思的事情。

    料想,平民百姓不会买。

    料想,范云不会买。

    那么,真正买来吃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是大老板吗?

    是暴发户吗?

    还是一些什么特殊的人呢?

    范云并没有看见那几只穿山甲,自然,也不会联想到保护动物的层面上去,至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让人细思极恐的话,他更加不会想起来的。

    范云走出了胡同。

    发现这里有一条巷子可以通往陡坡下面的水街,巷口处的墙壁上钉着一个木牌路标,上书接龙巷三个大字。

    然后,正反两个箭头,一边指向水街,一边指向师范学院。

    范云从来没到过这里,他决定,从水街那边走,慢慢转一转,看看巷口与陡坡下面,有些什么东西。

    反正,他每天上班,就是走来走去,转来转去的。

    范云就顺着巷口走了下去。

第143章 巡一圈吃饭

    范云走下陡坡。

    他发现,这里大部分仍是那种灰砖灰瓦的民居,这些民居,很有地方特色,通常,都是砖木混合结构的。

    都是那种高高的木头门槛前面,立着两根粗大的顶梁柱的结构。

    房间里面,清一色用松木隔成一个个房间。

    正中间那间,是安置天地君亲师香火的位置,两边是卧室与杂物间、厨房,粮仓等等。

    这些房子,具有典型的桂北特色,范云觉得,其实这里的房子是能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范云在这儿转了一圈,然后,把视线投向远处。

    远处。

    就是水街至灵渠公园后门口之间的一座无名小桥。

    小桥是用青色条石砌成的,拱形的桥面中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缺了一块大青石,那个窝里长满了一些绿皮草。

    不止是这一个位置,这座桥,由于平时于此过路的行人十分稀少的缘故,所以,桥身桥面的那些石头缝里,到处都长满了青草,有一些宽大一些的石缝中,还长出了一些拇指粗细的荆条出来,有些荆条浑身是刺,看上去,硬是一副十分棘手的模样。

    范云走回水街。

    他边走边看,顺着九龙壁与路旁许多棵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搂得过来的大榕树,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一小门口。

    兜兜转转又一圈,他居然走到了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

    范云看了看店里。

    范雨没有什么事情,正坐在板凳上看电视,梅霖在给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修剪头发。

    两个人都看见了从门口经过的范云,并同时喊道:“哥……”

    范云点了点头,他本来不想走这条路的,可是,双脚却又自动拐到这边来了。

    范云就停了一下子,他对着范雨与梅霖点了点头:“嗯嗯……你俩忙,我上班呢,现在去前面走一走。”

    范雨招呼他道:“哥,中午的时候过来吃饭,中午炖牛排吃!”

    范云回头给他弟弟打了个手势。

    好呀!

    中午有牛排吃,总强过他去吃那六至八块钱一盒的快餐。

    范云就走到秦皇路上去找卫明珠,他想问一问她,中午的时候要不要跟自己一起去吃饭。

    卫明珠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中午有饭局了,师傅,你一个人去吃吧。”

    范云点点头。

    他知道卫明珠口中的饭局,其实不过是她的一个托辞,她只是不好意思跟他去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吃饭罢了,毕竟,卫明珠还是个没结婚的女孩子,脸皮还嫩得很。

    如果换成何兰芬与梁蓉她们俩的话,必定是随叫随到,随时奉陪的,有吃不吃,简直是对不起自己。

    范云也没再坚持叫卫明珠了,虽然她叫自己一声师傅,可是,他这个师傅之于卫明珠,也不过仅仅是聊胜于无罢了。

    范云觉得不着急,来日方长,到时候再说嘛,是不是?

    如果说卫明珠要是愿意跟自己一起吃饭的话,她自然会跟着自己走的,如果她不喜欢跟自己一起吃饭,那么勉强起来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范云挥挥手对卫明珠说道:“好吧,那你一个人在这里上班吧。

    如果说中午你要是想吃饭的话,到时候打电话给我就好了,我到时候带你到我弟弟的店里面去吃。

    其实你跟我一起去吃饭也没什么关系啊,大家都是同事,一会生二回熟嘛,慢慢的就熟悉了,反正都是朋友对不对?”

    卫明珠对范云摇摇头说:“不了,师傅谢谢你,我中午真的有饭局,到时候再说吧。”

    那行吧。

    此时。

    吃饭让人觉得还早了一点,于是范云就决定顺着路再巡一巡。

    巡一圈,正好回头去店里吃饭。

    这一次他不去后面余丽拿的报刊亭了,而是沿着秦皇路一直往双灵路上走。

    走过了很多的门面,范云发现有些门面,生怕自己家里面的冷气出来被别人分享了,紧紧关着房门。

    而有些门面则大方的很,一直把房门开着,里面的冷气嗖嗖的跑出来,这样就有许多行人时不时站在他们的店门口蹭一下空调吹一下。

    唉!

    都是一些普通人,蹭就蹭一点吧,空调吹谁不是吹,对不对?

    说不定站在门口的那一个人,吹着吹着空调,发现店里面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就会走到店里面来,挑上那么一两样东西也不一定呀,潜在的顾客也是顾客呀,都是潜力股。

    所以说,做人不要太精明了,太精明斤斤计较的人是没有什么大的前途的。

    做人还是要大方一点,大气一点,凡事有舍必有得,你看前面那一家店铺,就有几个人在门口站着站着,突然发现店里面有一些衣服,他们很喜欢,于是就说说笑笑走进了店里,一边挑一边看,其中有两个男士,还分别买了两套衣服下来。

    这让旁边的另一家男装店里面的老板娘很是眼红,眼红有什么用呢?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店门关得紧紧的,生怕别人进来一样?

    挡着帘子就行了。

    莫关门。

    别人进来是什么坏事吗?别人进来是消费的,是买你的东西的,是捧你的场,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句话虽然未必是至理名言,但是它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呀。

    范云继续往前走,走到一家花店门口停下了脚步。

    他发现店里面那个大眼睛的老板娘卖的那些花花草草都很漂亮,其中有一些矮小的绿植,用那种精巧的小盆装着,里面铺了一层花花绿绿的沙子,很漂亮,看上去很别致。

    范云于是就想,哎呀,自己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买过花送给唐若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买一束玫瑰花送给唐若,对她勤加练车表示鼓励。

    不知道,唐若现在在驾校里面练车练得什么样了?

    范云自从上一次跟她练过车之后,有一段时间没去了,他就想,说不定唐若的驾驶技术已经远远超过自己了。

    是啊!熟能生巧,什么东西都架不住天长日久的。

    范云突然想起自己上一次大言不惭的跟唐若说,自己只要随便练一下,就能远远超过她的,他就感觉到自己有点好笑。

    是啊,范云真是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说起大话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范云走到店里面,东瞅瞅、西看看,那么多的花,简直看花了他的眼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他和唐若能够生活在一起,到时候他一定会买很多很多的花,特别是那些吊兰、绿萝,一样一样,一盆一盆的挂在不锈钢的窗户上。

    没事的时候,用一个小花锄给它们松松土,用喷壶给它们浇浇水。

    又或者,转过身来看着身穿着碎花小围裙,腹部微微隆起的唐若一边娇嗔地喊他:“死鬼,还不快点过来吃饭?”

    一边傻傻的讪笑着回答她:“好的,马上来,马上来,浇完这盆花马上就来。”

    不得不说,有时候范云就是一个大幻想家,他的脑子里总是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想天想地,想东想西。

    有的时候范云的想法漫无边际,甚至能够冲出地球,走向宇宙。

    宇宙那么的神秘。

    对范云来说,凡是神秘的东西他都有兴趣,他都想去探索,想去感知。

    大眼睛的花店老板娘正坐在她的白色小圆桌后,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咔咔咔”修剪着玫瑰花枝上面的硬刺和一些枯叶,此时她看见店外来了客人,忙笑着站起来招呼道:“欢迎光临,请问你要买什么花?”

    范云看中了一束样品,一束插着满天星、玫瑰、和他叫不出名字绿植的玫瑰花束。

    他就问那个老板娘:“老板娘,这个花束多少钱?”

    老板娘笑着道:“这一个花束38块钱,先生,请问你现在要吗?”

    范云心里头,啧啧了一声。

    他不由得暗暗吐了吐舌头:妈呀,这一束玫瑰花好贵呀,38块钱,可以买很多很多东西了。

    范云忙笑着对老板娘摇了摇头:“不!我就是随便看一看,逛一逛。”

    老板娘盯着他看了两眼,在她的感觉里,可能也是把范云当成了那种看一看、逛一逛的客人,于是就没有再招呼范云了,而是回身坐在了她的白色小圆桌前,继续修剪她的玫瑰花枝。

    范云在花店里面转了一圈,发现这些花花草草虽然漂亮,但是打理起来想必也是十分的费工夫,花,大多娇娇嫩嫩,不像野草。

    野草这种东西,正像诗中所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范云走出了花店,往前走着,一直走到了教育路口前面一个叫寡婆桥的地方。

    话说这个寡婆桥的来历,他也不清楚,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从何而起,其实小城里面的很多人大概也都不知道寡婆桥的来历,绝大多数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真正能说出寡婆桥来历的人,大概也就是前往县医院的陡坡上面,两边那些专门给别人看花收惊的神棍神婆们。

    只有他们才能够头头是道,说出本地一些风土人情,一些特殊建筑的来龙去脉。

    这个并不奇怪,他们靠这个吃饭,靠忽悠、靠摆龙门阵,靠说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别人爱听的事情来招揽顾客。

    这样才有人捧他们的场,才有人心甘情愿地从口袋里面掏出票票送给他们。

    是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其实这些看花收惊与算命的神棍神婆们,也是很有一些本事的。

    譬如说。

    他们能够给一些小孩起名字,起得非常好。

    特别是,据说计算机上面也有了一些所谓的测字软件,可以给人起名字,打分。

    那些神婆神棍们给别人起的名字,基本上**不离十都能让计算机打出高分,看起来,这些人还是有一些真本事的。

    而平常不懂这一行的家长们,给自己的孩子取的名字,虽然听上去很好听,但是,往往打分却相当的低。

    范云也就是那么一想。

    他在寡婆桥这里并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其实。

    再惊世骇俗的东西,如果每一天见,天天见、日日见、司空见惯之后,也就觉得并不怎么窘于常人,亦乎寻常了。

    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于是。

    范云继续向前走,他一直走到了双灵路的路口,然后走到马路的右边,折返了往回走。

    双灵路的尽头是一家邮局,小城的邮电所就在这里,负责收发小城的信件。

    以前范云他们镇邮政所送信的时候,他所送的信件也都是从这个邮政所分发出去的。

    每天早上,都有绿皮车停在邮局的门口,一袋袋的报刊信件等物,装在绿皮邮政车上,运往各个乡镇再进行继续分发。

    这个邮局的背后,倒是盖了很多的新房子,路口挂着一些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电话号码。

    另外还有房屋出售,现房出售等字样。

    买房子对于范云来说,尚不在计划之内。

    别说是他了,就算是老魏已经上班几年了,老魏的老婆又做着生意,赚着票子,他们两夫妻也不敢轻易说买房子的事情。

    自古以来,娶媳妇盖房,花钱的魔王。

    于范云老魏这些洗脚进城的农村人而言,这两件事情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两件最大的开支了,不动则已,一动就是要往外花费上成千上万的钱。

    范云。

    目前来说,每天还是和唐若沉浸在爱情的浪漫之中的。

    他还没有过多的考虑以后生活上面的细节,包括——房子、孩子读书等事情,也没考虑到以后的柴米油盐等问题。

    目前来说。

    他和唐若的爱情——风花雪月。

    想起唐若,范云摸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息:“今天练车练得怎么样?”

    过了一小会,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今天我练了半坡起步,已经练得非常熟练了,教练说等晚一点就教我们侧方停车,教过了侧方停车之后,然后就是直角拐弯,s型弯道。”

    范云并不着急。

    对于练车这一块来说,他觉得无论如何,唐若跟自己是没法比的。

    男人嘛!对于操作机械方面的东西,天生就有这种天赋的。

    范云给唐若回了一个短信息:“好的,好好练,若若,等你练熟了,到时候可以教我啊,你就是我的老师。”

    唐若并不谦虚,秒回他道:“没问题,到时候等我练熟了,通通都教给你。”

    哈哈。

    范云如果想练车,还用唐若教吗?

    只要随便告诉他一下,指点他一下,他的双手拨上了方向盘之后,随便操练一下基本上就可以了。

    范云喜欢开车,开车的感觉很好,特别是一脚踩着离合器,一脚踩着油门和刹车,那种把控速度的感觉,是男人都会为之着迷。

    当一个男人驾驶着他心爱的车子,咆哮着在马路上向前飞驰的时候,那种感觉,别提多爽快了。

    范云又给唐若发了一个信息:“若若,晚上我和战友一起吃饭,就不去你那儿了。”

第144章 兄弟闲聊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发出去的信息非常的有问题。

    自己和战友吃饭,难道不应该叫上唐若一起吗?

    他赶忙又发了一条信息:“若若,晚上要不要我们一起来吃饭,你说呢?”

    这句话更糟糕。

    唐若似乎并没有像他那样多心,她直接回了一条信息给范云:“不了,晚上你还是和战友一起去吧,我带着马雪莹在我们公司的餐厅吃一点饭就可以了,你不用管我了。”

    范云这才放下心来。

    但是他心里面却暗暗的谴责自己:不应该呀,像吃饭这样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应该叫上唐若的呀。

    范云又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那,到时候,等到星期六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练车吧,你可要把教练教的东西都教给我,然后我就按照你教的学……

    呵呵呵呵,你学会了,其实不就是我学会了嘛,对不对?”

    没错,他说的对,唐若学会了,当然也就是等于他学会了。

    但是。

    他说的话也未必全对,唐若学会了,万一他学不会呢,对不对?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事情都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说甲方学会了,然后传授给乙方,乙就一定能学会,那也不一定。

    有些事情,还是要看天赋的,有时候,天赋很重要。

    范云现在不去考虑这些问题了,他现在考虑的是走回雨霖理发店,和范雨、梅霖两个人一起吃饭,好好的吃一顿午饭。

    范云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已经中午12点多了,可以了,估计范雨的菜已经煮上了。

    于是他的脚下再没有停留,抄近路往雨霖理发店走来。

    快走到理发店门口的时候,范云就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味。

    先不说范雨做的菜味道怎么样,光是闻着这一股浓郁的香气,就应该让人感觉到很好吃了。

    一般人闻到这个香味,大概都早已垂涎三尺了吧。

    范云也一样,范云记得上一回吃牛肉,有这种香味的牛肉,应该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吧。

    这个时候。

    梅霖也闲了下来,她正在忙里忙外,帮范宇打下手。

    梅霖一会儿拿出一把洗好了的小葱芫荽,一会儿又走到里面去,端出一只饭锅出来。

    梅霖看见范云过来了,连忙笑着招呼道:“哥,快点进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你洗手了没有?要不要去后面洗一洗手?”

    范云点点头说:“好的,那我去洗一下手,马上过来。”

    范雨也道:“哥,快点啊,等你。”

    桌子上,范雨摆了4瓶漓泉啤酒,此时他正在用起子开着啤酒瓶,范云看了看道:“范雨,我们今天中午不要喝酒了,我要上班,你下午还要做事。”

    范雨笑道:“哥,没关系的,我们也不喝太多,每人喝一瓶好不好?少喝一点嘛。”

    行吧!

    那就少喝一点吧,兄弟两个人一人一瓶。

    范云对梅霖道:“你要不要也喝一点啤酒?”

    梅霖笑着摇了摇头,她将手中已经装了饭的碗晃晃,对范云道:“我吃饭,你们喝吧……喝多一点也没关系的,大不了下午我们大家都放个假嘛,是不是范雨?”

    范雨点点头,嬉皮笑脸说了一声:“是的!老婆,你说了算。”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觉得他们这样每天说说笑笑打情骂俏的日子,其实也十分的接近烟火气。

    这样的生活。

    大概才是人间最平凡、最朴实、最真挚的生活吧。

    下一步。

    就是范宇和梅霖结婚登记的事情了,不过,不知道梅霖愿不愿意委屈自己嫁到他们老范家的那个破房子里面去。

    其实那个老房子,如果范云家要是有钱的话,扒掉了重新修一座新房也是很不错的。

    修楼房。

    范云他们家,门前有水,后面有山,那是一个相当不错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

    范宇和自己的弟弟拿起啤酒瓶碰了一下,两个人各自扬起脖子,“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挺爽的。

    这么热的天气,喝上一口冰镇的啤酒,十分解暑。

    范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排,放在嘴里细细的啃着,别说,范雨做菜的手艺确实挺棒,牛排炖的很入味,特别是加入了大料花椒那些东西之后,吃上去感觉特别的香,很不错。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不知不觉,心里面也是有一些小感慨的。

    想一想小的时候,他经常带着弟弟在村子里面玩,那个时候,范雨就好像他的一个小尾巴一样,每天跟在他的背后,无论他走到哪里,范雨都想跟着他。

    有的时候,范云想找自己同龄的伙伴们玩,他也会觉得范雨挺烦。

    范雨还小,无论玩什么东西,都和范云他们玩不到一起去。

    在农村就是这样的,每一岁都有每一岁的玩伴,同龄人和同龄人玩。

    如果说年龄相差太多,那必定玩不到一起去。

    最多相差一岁多的年龄还可以,相差太多是不行的。

    岁数相差太多的话,无论从各方面来讲,岁数小的必定跟不上岁数大的,大的一带节奏,小的就完全凌乱了。

    范云将口中的牛排啃完,然后拿起啤酒瓶,又和范雨对碰了一下:“范雨,你现在的理发技术练得怎么样了?唉,对了,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情,你还记得不?你可以去中医院去,去学校里搞一些免费的活动,这样的话可以大大提高你的理发技术。”

    范雨觉得他哥的话简直有点好笑,范雨现在的技术还用到处去试刀吗?根本没必要,他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胜任一个大师傅了,许多时候梅林都是把主要的修剪交给他。

    有句话说得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更何况范雨已经跟着梅霖做了这么长时间了,除了一些细腻的活,他没有耐心干,也干不来,其它的,无论是剪平头,剪碎发,还是给一些女客上发卷这些活,他都可以熟练操刀了。

    范宇不怀好意的瞄了瞄他哥的头发,笑道:“哥,等一下吃完了饭,要不要我再帮你剪一下头发,我看见你的头发有点长了。”

    范云其实是无所谓的,但是因为吃完了饭之后,他还要继续上班,所以他就不想这么早剪头发,这么早剪了头发,等一下弄得满脖子里都是头发屑,痒痒的,刺刺的,毛毛的,怪不舒服的。

    范云就摇摇头道:“不了,等晚上你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两兄弟又碰了碰杯。

    范雨笑道:“哥,你有没有感觉到,还是我们这个漓泉啤酒比较好喝一点,德国、美国的一些什么啤酒味道都很差。

    广东那边的啤酒也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里面甲醛放多了还是什么原因。

    我感觉可能还是我们桂林山水好的原因,造出来的啤酒也好喝一些,你说是不是啊?”

    范云点点头:“当然了,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句话可不是乱吹的,也不是乱说的,我也去过一些地方,有很多地方工业生产搞得很好,但是污染也很厉害。

    许多地方的河道,从工厂里面排出的废水直接流到了里面,水是乳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一股刺鼻的味道,哪里像我们这样水,清清的,甜甜的。

    清得用双手捧起来,直接放在嘴巴边就可以喝了。”

    确实。

    发展中国家的污染问题很严重。

    范云吹了个小牛——他所谓的去过一些地方。

    范雨点点头:“是的!哥,我也曾经看过一个科教片,说我们现在地球污染的很厉害,而且60%的都是白色污染,塑料垃圾,特别是大海里面,塑料瓶、塑料袋等塑料产品特别的多。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那个片子,里面有一个镜头,一只大海龟被一个塑料网给兜住了,脖子被塑料绳一圈一圈的缠在一起,可怜的它脖子都快要被勒断了。

    另外。

    马来西亚渔民在海滩边发现了一条搁浅的鲸鱼,解剖了那条鲸鱼后,发现它的胃里,满满的都是塑料瓶、塑料袋等东西,它是硬生生的被那些塑料制品涨死了。”

    说起这个。

    范云也有一些想法。

    虽然他的想法漫无边际,东冒一下,东冒一下,但是,很多都是感慨与惋惜。

    范云觉得人类对于自己世世代代居住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来说,产生破坏力确实是惊人的,也是巨大的。

    范云摇头叹气:“据说,地球上每天都有新的物种消失,不是死于人类的屠刀,就是死于人类的间接伤害。”

    范雨笑道:“哥,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是不是?

    我们的只能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努力提升自己,尽量让自己不要成为食物链底端的牺牲品就好了。”

    啊呀!

    不得不说范雨的话很有道理,别看他年纪轻轻的,说出的一些话很有见识。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弟弟的话:“是的,你说的很对,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世界,你如果比别人弱,那么你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威胁。”

    难得。

    难得他们这么年纪轻轻,就已经看透了生活的本质。

    其实。

    不光是人类社会,凡是有动物的地方都是这样子的,也不光是动物,包括植物也是明争暗斗。

    去大森林里面看一下就知道了,那些高大的乔木拼命的往上长,免得被旁边的树木遮住。

    如果被其他树木遮住了光,那就意味着一步慢、步步慢,越长越矮小。

    对于需要阳光的乔木来说,矮小就意味着死亡。

    所以它们拼命往上攀升,争夺养分,争夺阳光,而那些低矮的苔藓和藤蔓植物,也不得不依附在大树上面,借助他们的势力拼命往上长。

    这些。

    都是为了让它们自己在充满竞争的世界里能够活下来,活下来,才有资格说三道四,说过去、说梦想、说一切。

    范云突然感觉,这么多年,他们两兄弟像现在这样,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闲聊,这种情况,好像很少很少。

    是啊。

    却说。

    不知不觉。

    范雨也长大了,慢慢的他和梅霖也将组建自己的家庭,生儿育女,为他们老范家延续香火。

    本来。

    梅霖曾经说过,如果说她跟范雨两个人生了孩子,第一个孩子一定要随她的姓。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对范雨道:“唉!还是算了。”

    她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让孩子跟她现在的这个梅姓,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梅林的潜意识里,不光是有那么一点隐隐约约的恨自己的养父母,恨她养母向幼晴的偏心。

    她也有一些恨自己的生亲生父母,恨他们在她那么幼小,一无所知的时候抛弃了她,放弃了她。

    不过自从她和范雨在一起之后,随着范雨对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梅霖心中的恨意倒是少了很多。

    范雨经常对她说:“霖霖,其实,当父母的有当父母的难处,我们又不知道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对不对?

    任何事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不定你的亲生父母当时家里面已经揭不开锅了呢?生活已经难以为继了呢?”

    范雨的话直接剖开了所有的一切表象,本质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一万种原因,有9999个原因都是因为一个穷字。

    梅霖对范雨道:“是的,你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情还是让我好好的想一想吧。

    但是我妈向幼晴从来没有告诉我,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

    其实我很想找到他们,亲口问一问他们,当初为什么把我扔掉。”

    梅林说的话有点多余。

    刚才范雨已经回答了,为什么当初她的亲生父母要把她扔掉的真正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范雨将手中的啤酒瓶跟范云碰了碰:“哥,你现在上班怎么样?工作累不累?现在天气这么热了,你们在马路上每天这样走来走去的,还是很辛苦的,多注意点身体啊,小心不要中暑。”

    范云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不累,我们上班就是走来走去,巡一下街道。

    其实我跟你说,很多时候我都是找有阴凉地方偷懒去了。”

    梅霖笑道:“该偷懒就要偷懒!

    这么热的天气在外面执勤,谁会那么傻?傻到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暴晒?

    如果让我站在太阳下暴晒,一个小时不到就会被晒晕的。

    你看看,外面马路上面温度太高了。”

    她对范雨道:“范雨,我看我们的理发店里,也要装一个空调了,没有空调是不行的,来这剪头发的客人一个个被热得身上一身汗不说,就说我们两个人,哪次干完活不是一身汗?”

第145章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

    应该的。

    必须的。

    早安装早享受。

    范云也十分赞同范雨他们的理发店里装一个空调。

    就说现在吧,虽说有啤酒压着,有风扇呼呼的吹着,可他感觉还是有一点闷热呐。

    梅霖的提议,范雨坚决支持,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梅霖说的话,他都不会反对。

    范雨笑道:“好!装!一定装,我们明天就去看空调,好不好?你感觉空调买哪一种牌子的好一点?买美的?还是买海尔的?”

    他的话把梅霖问住了。

    梅霖并不是太懂,对于这些电器方面的知识,她知之甚少。

    于是。

    范云说了:“我感觉买空调还是买格力的吧,大厂品牌,有保障,格力是专门做空调的,他们的产品质量非常过硬,许多政府的采购都是用的格力。”

    范云这是给格力电器打广告,拉客户呀!

    只是,不知道格力的老大董明珠,会不会给他一些提成呢?

    范雨点点头:“不着急,到时候看一下再说吧。”

    那也是。

    不急于一时。

    范云对弟弟道:“上一次我回去的时候,看见玉成家开了一个养鸡场。”

    范雨才不想干,那个要一天到晚的跟鸡饲料、鸡屎、鸡粪打交道。

    不好。

    他喜欢做这种手艺活。

    范雨摇摇头:“那个不好,像现在天气这么热,鸡棚里面到处都是蚊子,进去一会儿就会被叮的一身都是包,再说了,鸡粪那么臭,熏都熏死了。”

    这个还不是主要问题。

    范雨接着道:“再说了,像他们养的规模那么大,一养就是几千只,一旦发起鸡瘟来,说死,一夜之间就死一大片。”

    赚能赚死,赔也能赔死。

    也是。

    养殖业虽然说收益不错,但是风险也很大,很多人因为养鸡养猪赔得倾家荡产,差不多连底裤都要当掉了。

    范云点点头,他十分赞同弟弟的话,360行,行行都养人,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

    范雨看见锅里面的牛排被他们这一家三口吃的差不多了,于是把电磁炉的开关打开,火力开到2800度——最大。

    他从旁边的塑料筐里捏了一些豆腐泡扔进锅里,然后又抓了一些青菜放在里面,一起烫着。

    别说。

    这一锅香味浓郁的牛排汤煮出来的青菜和豆腐泡,绝对好吃。

    范云记得,范雨小时候特别爱吃豆腐。

    在范雨三四岁的时候,很是挑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特别是鱼和肉,他是沾也不沾。

    但是,他唯独最爱吃豆腐,不论是熏豆腐、腌豆腐、豆腐干、豆腐泡还是水豆腐,他都能吃得津津有味。

    范云笑道:“从小到大,你就喜欢吃豆腐,特别是油炸豆腐泡。”

    范雨用筷子夹了一只豆腐泡在锅里的汤里涮了涮,吧唧扔到嘴巴里,嚼了起来:“哥,这个豆腐非常好吃,炸的这么香,嚼起来又筋道,你尝一尝。”

    他不光是让范云吃,同时还夹了几只,放进梅霖的碗里。

    梅霖一笑。

    她用筷子挑了一点辣椒酱,和豆腐泡裹在一起拌匀了,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喝了啤酒。

    吃了牛排。

    范云觉得中午这顿饭吃得很饱。

    吃完了饭,他就想到处走一走,消化消化。

    范云跟弟弟和未来的弟媳打了招呼,走出了雨霖理发店。

    他站在大街上,两眼看看天空,阳光,毒辣辣的照着大地,范云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睛。

    现在去哪里?

    还没到上班时间。

    范云决定到灵渠里面去走一走,于是他又从后面的小巷子里走到灵渠公园的后门。

    两个卖票的大妈看着穿着制服的范云,眼皮也没抬一下,问也没问一声就把他放了进去,嗨,这两个人!

    上一次的时候也是她们,那样地坚持原则,拦着唐若和范云坚持不让两个人进去。

    可是今天,当她们看到穿着制服的范云,却连问也不问一声了,看起来以衣取人、以貌取人,早已在她们的心中形成了惯性。

    不必苛责。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是以衣取人、以貌取人呢?大家基本上都差不多。

    就说范云,通常情况下他也是看碟下菜的。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倾向,更偏向于袒护弱者,特别是在对待那些无证小贩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他对那些穿得又破又烂的无证小贩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范云走到景区里面。

    他当然不会沿着油漆马路走。

    范云一直挑渠边那些有垂柳杨树遮掩的树荫行走,一边看着清清的河水在堤岸的束缚下向远处奔流,一边慢慢地向前走着。

    还别说。

    公园里面的气温,按理说比外面的气温,平均要低上那么一两度,因为,在这儿有了水气的原因,范云感觉挺凉快的。

    大概也是因为这里绿荫如云,处处都是花木和绿植的原因吧。

    此时的灵渠公园里面,也有三三两两的游人,但是大家,大多并没有在烈日下行走,而是坐在树荫下乘凉。

    范云远远看去,有一个中年男人正抱着他的孩子坐在树荫下,他将白衬衫搭在了孩子的身上,自己身上,只穿了一件两根筋的背心。

    八成。

    那个小孩已经睡着了。

    那个男人的手中,还拿着一片很大的树叶子,不停地替他怀抱中的孩子扇着风。

    挺温馨,挺有父爱的一个画面。

    范云拗了一截脆嫩的绿柳枝在手中握了,没头没脑的,胡乱抽打着。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范云的心情变得惆怅了起来,望着那辽阔的天空,他的心里顿时感觉到空荡荡的。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了?

    此时。

    天气确实很热,热的树木上面的蝉们再也忍不住,一个个声嘶力竭地喊起来。

    范云觉得,相对于历史的长河而言,一个人的一生是那样的短暂,弹指间,百年挥眼即过。

    他的小资情调有点犯了。

    不过,他的这种惆怅的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

    毕竟。

    公园里面环境幽静,清新宜人,光是那富含氧气的空气,就能让人心旷神怡了。

    范云把手中的柳条用力抽在一块石板上,然后一抬手,远远地向渠中掷了出去。

    嫩绿的柳条在空中折了一下,直直的坠入水中,然后就被一个又一个的波浪推着,不断的向下游飘去。

    范云不再往里面走了,他折转身,走回他上班的地方,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那里。

    余丽拿闻到了他身上的啤酒味,乜斜着眼看了看他:“中午去哪里喝酒了?有酒喝也不叫我一声,真不够意思。”

    叫你干嘛?

    范云心里这样想,嘴上却没有这么说,他笑嘻嘻道:“唉!中午的时候走的特别远,在远地方喝的,给你说了也没用啊,你也走不开是不是?耽误你做生意的。”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范云朝她嬉皮笑脸道:“喂!老余,你喝不喝奶茶?

    算了,今天中午你没有喝酒,我请你喝奶茶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范云走到老广场中间的奶茶铺子,帮余丽拿点了一杯香草味的奶茶,他自己要了一杯小的原味奶茶:“加冰。”

    这样的天气,喝饮料当然要加冰,不加冰的饮料还能喝吗?

    不加冰也可以,但是必须要放在冰柜里面,冰上那么一阵子。

    冰透,冰的够爽,够凉快。

    这样子喝下去才能解暑消渴,才有感觉,才让人心里舒服,才能把一天积攒下来的火气都能压下去。

    奶茶店圆脸蛋的两个妹子手脚麻利地将范云点的奶茶做好,封口、打包、收钱一气呵成。

    范云提溜着奶茶,转过身来正要往余丽拿那边走,这个时候卫明珠走了过来。

    卫明珠看着他手里的奶茶,眉毛弯弯向上挑了挑、动了动,看上去极其灵活。

    她的眼睛里似笑非笑:“师傅买奶茶呀,怎么买了两杯啊?你一个人喝得了这么多吗?”

    她话里有话。

    范云觉得一下不好跟她解释,解释什么?

    解释另一杯是买给余丽拿的吗?

    余丽拿是谁?

    卫明珠当然认识余丽拿,虽然不熟,但是也有印象。

    范云怎么会说,另一杯是他买给余丽拿的呢。

    这个时候,他只好对奶茶店的小妹道:“再来一杯,要大杯的,多加珍珠。”

    范云把钱往奶茶铺子柜台上一丢,对卫明珠道:“喂!这一杯给你的,看着啊,等下拿着奶茶去上班。”

    范云提着奶茶就溜了。

    卫明珠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她的口中“哎哎哎”了几声,本来,她还想再跟范云说点什么的,范云早已经走远了。

    范云。

    并没有让她看见自己太久。

    他躲到了卫明珠的目光所不及之处,走进人群里面,然后东拐西拐,迂回前进,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

    他的战术动作运用的很好。

    卫明珠还是嫩了一点,对于侦查与反侦查这一套,与范云相比,她还是差得太远。

    余丽拿喝着奶茶,连唇角里都是笑意:“范云,你上次带的那个小女徒弟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啊?”

    什么意思嘛?

    范云嗟了一口奶茶:“没事问她干什么呀?”

    余丽娜白了他一眼:“不干什么,

    干嘛?问问不行啊?不给问啊?怎么啦?

    难道你们两个人有什么鬼吗?”

    范云突然发现女人们虽然相貌、性格大多不一样,但是,如果她们一旦不讲理了,个顶个,却都差不多。

    他苦笑了一下,挠了挠后脑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余丽拿这一连串的问题。

    范云只好支支吾吾把话题岔了开去:“……喂!老余,你去不去洗手间?

    你要是不去,我可走了啊,我有事去了,我要到下面教育路口那边去巡逻一下。”

    余丽拿咬着嘴唇儿,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她从旁边的怡宝矿泉水箱子里取出一张姨妈巾来,“啪”的一声拍在范云的手里:“我再找点东西!”

    然后,她转身又到背后的柜子里翻了一阵子,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翻腾个什么东西。

    范云拿着那张姨妈巾,倒闹了一个大红脸。

    完全没准备啊!

    对于女人的这些私密东西,哪怕范云看上一眼,他都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的,真的!

    这个余丽拿。

    真是的。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结了婚的女人,真是敢说敢开玩笑,荤素都可以来。

    可是。

    范云还没结婚呢。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如果真正开起玩笑来,他还真不是余丽拿的对手。

    余丽拿看着红脸的范云,抿嘴笑了笑,又深深地瞄了他一眼,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

    她从范云的手里夺过那张姨妈巾,并且还伸出手来,在范云的肩头上拍了一巴掌:“看着铺子啊。”

    范云赶紧松手。

    他的心里,虽然十分不介意于丽娜对自己动手动脚,但是,鉴于自己身着制服,又是上班时间,所以,有一些动作还是不要做的太过明目张胆了。

    那样不好。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即使别人只是看到余丽娜在对他动手动脚,那也不好,是不是?

    一个结了婚的老娘们,对他一个未婚的小伙子动手动脚,落在旁人的眼里,必定会认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大有问题的,那些暧昧的动作,还是要注意点分寸的,少做为妙。

    但是有的时候,范云又非常享受余丽拿对自己动手动脚的动作。

    真的。

    在他的心里。

    有的时候,余丽拿用软软的小手拍一拍,打一打他时那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有一只小猫的爪子挠着一样,痒痒地。

    那种感觉跟唐若又不一样,或许,是个男人,潜意识都喜欢一些女人,跟自己玩一下暧昧吧?

    但是,每当范云有一些邪门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就会想到唐若。

    一想到唐若。

    他就感觉自己的屁股底下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自己的后背像是被火烤了一样。

    那一点暧昧的感觉,也立刻变得如同太阳下的冰雪一样,瞬间融化,滴滴嗒嗒,一下子溜地再也不见了。

    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匹狂奔的野马。

    这个时候,就需要女人给他好好的上一上笼头,最好,再套上一只嚼子,免得他脱缰而去。

    男人就该管着。

    男人就是这样子的,不管他是一岁、十岁,还是一百岁,在女人的眼里,他始终都有孩子气的一面。

    男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子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就是要天天敲打敲打。

    余丽拿攥着手中的东西,向洗手间方向走去。

    范云看着余丽拿的背影,突然觉得她的身材,其实还是非常好的。

    于丽娜双腿笔直,身材前凸后翘,该鼓的鼓,该凹的凹。

    完全就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少妇啊。

第146章 捡到宝宝要交公

    范云伸手揉了揉眼。

    他伸手揉眼,不是因为他把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报纸价钱卖错了,也不是因为他收到了假钱。

    而是因为他看到余丽拿去了洗手间,不久就转身折了回来,回来之时,她的手中还抱了一个纸箱子。

    于丽拿抱了一个纸箱子,本身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稀奇的是她的纸箱子里面——

    纸箱子不是空的。

    但是,里面既没有装金条,也没有装银元宝,当然更不是装的小狗小猫。

    范云霍然发现,那里面装了一个小宝宝。

    范云不由奇道:“喂!老余,你刚才跑到洗手间里面去干嘛去了?去生孩子去了?怎么才去了这么一小会,就带回来一个小孩啊?”

    余丽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滚!”

    范云笑道:“你这生孩子的速度也太快了,就跟老母鸡下了一个蛋一样,一下子就把小宝宝生出来了,不但生出了孩子,还帮她洗好了澡,穿好了衣服。”

    余丽拿见范云这样调侃自己,就伸出手来在他的胳膊上狠狠的扭了一把,疼的范云差点把嘴角都咧到耳朵根子后面去了:“哎哟,老余……松手松手,你这个人,有话好好说嘛!不要动手动脚好不好?女人要矜持一点,懂不懂?”

    余丽拿把手中纸箱子中的小宝宝往地上一放:“喂,你看看怎么办?

    刚才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听到外面有点声音,我还以为有流氓呢,赶紧走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发现地面上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

    余丽拿指了指纸箱子中的孩子,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醒了,不但醒了,而且还瘪着小嘴,“哇哇哇”大声哭了起来。

    孩子一哭,旁边一些过路的,爱管闲事的,闲着没事到处乱逛的,或者其他喜欢看热闹的一些人就围了过来。

    范云伸手在箱子里翻了翻,发现那个孩子浑身包着一条薄薄的小棉被,身上穿着粉嘟嘟的一套小衣服,头上还戴了一只粉嘟嘟的小帽子,看她的打扮应该是个女孩子,她的身边还有一只奶瓶,半包奶粉,另外还有一张纸。

    由于他伸手在箱子里一阵乱翻,更加惊动了那个小宝宝,小宝宝瘪着嘴巴,“哇哇哇”哭得更加大声了。

    范云忙对余丽拿道:“喂!老余,你快点抱一抱她,哄一哄嘛,看看这个小孩怎么回事啊?老是哭个不停。”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皱纹,看上去饱经风霜,极富人生阅历的老年妇女对他道:“这个小宝宝肯定是饿了,你没看见她的箱子里有奶瓶奶粉吗?赶紧冲一点奶粉给她吃吧!”

    范云哪里会干这个!

    还好。

    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电磁壶中有温开水,于是,她急忙把箱子里面的奶粉和奶瓶取出来,将奶粉倒了一点在奶瓶中,然后兑入一点温水,调和摇匀了之后,试了试温度,不冷不烫,刚刚好。

    余丽拿将“哇哇哇”哭个不停的小宝宝抱了起来,斜着奶瓶将奶嘴送入小宝宝的嘴边,小宝宝小脑袋摆了一摆,然后用小嘴含住了那只奶嘴,用力的吮了起来,哭声立止。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议论纷纷,有一些认识余丽拿的人纷纷问她这个小孩是怎么回事,余丽拿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对这些人解释着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我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外面有声音,然后就急忙从洗手间里面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突然有一阵脚步声向远处跑去了。

    然后。

    地面上就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纸箱子里面就是这个小孩喽!”

    对于这样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余丽拿肯定要解释一下,不解释怎么行。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解不解释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此时范云的手中的纸条已经介绍了这个女孩子的来历,纸条的上面写着:辰辰,女,出生于五月十八日,因无力抚养,恳请好心人收养。

    这是一个弃婴啊!

    范云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余丽娜看了看,余丽娜看完了又递给旁边的人传看了一下,大家一时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也有开玩笑说自己正好缺一个女儿,想收养的。

    也有在旁边说,不明不白的小孩不能随便收养的。

    一个看上去十分老成的中年男人沉声道:“这样的小孩肯定不能随便乱抱养了,对不对?谁知道她是什么情况呢?万一她是因为患有某些先天性疾病,被她的亲人抛弃了呢?”

    他说的也有道理。

    但是,如果这个小宝宝真的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她的父母给抛弃了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范云觉得凡事应该往好处想,而且,没有调查过,胡乱猜测是毫无结果的。

    要知道,随便说一条理由,就是一种结果,如果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可以推理出成千上万种结果来,根本于事无补,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余丽拿将那个小宝宝抱在臂弯中哄着她,那个小宝宝吃完了奶后不再哭闹了,甜甜的又睡着了,她把那个小宝宝又放回了纸箱子里,别说,纸箱子还真是一个挺不错的小摇篮。

    余丽拿看了看范云:“怎么办?”

    范云挠挠头道:“怎么办?这个还用说吗?当然是报警啦!”

    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不要说是捡到了一个小宝宝。

    儿歌都唱了,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对不对?

    小朋友们都知道捡到的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更不要说捡到这么样一个大活人了。

    捡到宝宝要交公。

    那就报警吧。

    不报警又能怎么办?

    余丽拿不可能把这个孩子抱回家养着吧。

    范云当然更不可能啦。

    唉!说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这个可怜的小宝宝,只能交给公家了。

    这样的事情只能交给警察来处理,虽然说范云也是穿着制服的公家人,但是他管不了,只能交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才是神通广大的,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那就报警吧。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余丽拿冲他嚷嚷道:“打电话呀,报警啊,快点吧。”

    这个老娘们,心还挺急。

    于是,范云就摸出手机报了警,没多长时间,“呜哇呜哇”,一辆警车就开过来了。

    不用问,第一个跳下警车的绝对是希刚。

    希刚跳下车后对着范云挤眉弄眼,他脸上那种古里古怪的表情,范云一看就懂。

    明白。

    希刚的意思:喂!小伙子……什么情况?这个小朋友是不是你和那个女人生的?

    那个女人。

    当然就是余丽拿了。

    看到希刚脸上揶揄的表情,范云真想一脚踢死他。

    旁边有一个人,看见警车来了,赶紧将正在传看的纸条子递了过来。

    警察就问报警人是谁?

    例行公事。

    跟希刚在一起的正式警察当然是问了一下这个宝宝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抱来的?

    余丽拿就一五一十,把她上厕所的时候是怎么发现这个孩子的,又是怎么抱过来的,全部说给警察听了。

    那个警察边听边点头,表情严肃,在出勤记录上不停的做着记录。

    唰唰唰。

    写着一些什么东西。

    范云本以为打电话报了警,警车也来了,自然是警察把孩子抱上警车,带到警察局去处理,谁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做完了笔录之后,又让余丽拿和范云分别签了名,摁了手印。

    干什么呀?

    搞得怪紧张的!

    本来范云和余丽拿是做好事的,但是现在却搞得好像他们干了什么坏事一样。

    希刚看到范云脸上的表情,明白他心里面的想法,他走到范云的身边,低声道:“例行公事,例行公事,我们每一次出勤都这样,上面有规定,必须要做笔录的。”

    对于自己的战友,他当然是这样好生的安慰。

    那个警察并没有让希刚把箱子里面的小宝宝抱上警车,而是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希刚表情虽然严肃,但是说话却是调侃的,他对范云轻声道:“行啊,小伙子长本事了,你老实交代吧,这个小宝宝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和她……”

    希刚的声音很低,像这种开玩笑的话,当然不能给第三个人听到。

    范云横眉冷对了他一眼——毛病,什么事情都拿来开玩笑,这种事情,能是随便开玩笑的吗?

    希刚也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得有点过,连忙抿住了嘴。

    他接着低声对范云道:“晚上去哪里吃饭?找好位置了吗?”

    范云扯了一张纸巾,擦着手上的红印泥:“还是去上次我们吃过的那家韩国自助纸上烧烤店吧,那儿经济实惠,菜式品种又多,反正下了晚班,你也没有什么事,我们可以边烤边吃。”

    看范云话说的,好像他下了班就有很多事一样。

    其实。

    希刚下了班并不是没有事,像希刚干的这一行,随时都要待命的,身上的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都要保持畅通,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马上一个电话,说走就要走。

    希刚点点头:“行,那就去那儿吧,晚上的时候李阳可能也来。”

    没问题,李阳来就来呗。

    范云又不是第一次和李阳一起吃饭。

    不过,他今天晚上应该叫上唐若一起来的。

    本来。

    范云的意思,晚上的时候就他和希刚两个人坐着聊一聊天,吹一吹过去的小牛,喝点小酒就可以了。

    但是希刚既然说李阳也来,他也没什么办法,范云总不能说:晚上就我们两个人吃饭好了,其他人都不要来。

    那样的话。

    他说不出口。

    又过了几分钟后,有一辆120的车,“呜哇呜哇”开过来了。

    120的救护车在余丽拿的报刊亭前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来了几个医生、护士。

    那个警察走了过去,跟那些医生故事交代了几句什么,其中有一个穿着白大褂,胸前挂着听诊器的女医生,表情严肃的点着头。

    女医生蹲在纸箱子旁边,认真地检查了一下小宝宝的五官,并且将听诊器放在小宝宝的胸前,隔着衣服听了听她的心肺情况。

    然后她点了点头,对那个警察道:“初步检查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看样子,她应该是一个健康的宝宝。”

    警察点点头,低声和那个医生说了一些什么。

    然后,他又朝希刚挥挥手,示意可以离开了。

    这时,那个女医生将那个纸箱子抱到了医院的救护车上,警车在前面开道,救护车紧随其后,两辆车拉着警报,“呜哇呜哇”地朝远处开走了。

    捡来的小宝宝交公了,被公家人带走了,围观的、看热闹的人一个个议论纷纷,也就散开了。

    余丽拿刚才抱了一会那个小宝宝,又冲了奶粉喂了她的奶,心里面倒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她有点后悔地对范云道:“早知道让你帮我守着报刊亭,我直接把那个小女孩抱回家好了,抱回家我养着,其实也挺不错的!”

    范云笑的:“你要是想养孩子,不会自己生啊?自己生一个亲生的不是更好吗?干嘛要抱别人的孩子呀?你又不是生不出孩子来,是不是?”

    余丽拿也就是那么一说。

    她刚才因为抱过那个孩子,又给那个孩子喂过奶,心里面的母爱一下子就升腾了起来,有一点泛滥。

    她是可以生出孩子来。

    可是她老公那就不一定了,余丽拿的老公身体是有点问题的。

    正因为她老公的原因,导致余丽拿一直怀不上孩子。

    对于这一点,有的时候是让余丽拿耿耿于怀的。

    女人一旦到了合适的年龄,不由自主她就会想要一个孩子。

    特别是当看着别人家的孩子,甜甜的喊着妈妈的时候,那种感觉,让没有孩子的女人心里面很不是滋味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女人能够潇洒的想做一个丁克族,这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而不要孩子。

    那些不要孩子的夫妻,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原因的。

    不管怎么说,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也是需要延续后代的呀。

    余丽拿瞥了范云一眼:“我就是觉得,今天那个小宝宝有点可怜,她还那么小,才刚刚生出来不久,就被她的爸爸妈妈给扔掉了……”

    范云心想:这跟宝宝的大小没有关系,她就算是再大一点,三岁、五岁,甚至更大那又如何,一个人,一旦被自己的亲人抛弃了的话,其实,是一件相当残忍而又让人无助的事情。

第147章 唐氏布局法

    范云本来还想跟余丽拿说点什么的,可是话到嘴边,他又咽回去了。

    确实。

    人性的复杂,绝非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

    有很多情况,对于一个不了解底细的外人,也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

    对于余丽拿而言,今天她能够把那个小宝宝抱回来,并且与她有了一面之缘,喂了一次奶,所做所为已经很不错了。

    而对于范云而言,能够为那个宝宝打一次电话,报一次警,为幼小的她尽一点自己的力量,行为也是可圈可点的。

    就连刚才七嘴八舌出主意的那些围观的人们,其实本质上也是善良的。

    他们除了惋惜、感叹,更多的则是出主意,想办法。

    算了。

    这一篇就算揭过去了。

    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命运,就像一个无名诗人曾经写过的一篇诗歌那样,诗歌的标题为牛:

    无数次的相逢,我们都没有说话。

    它吃它的草,我回我的家。

    如果那天它不被带走,如果它不流泪,

    我会一直认为,

    这个世界,是平静又美好的……

    范云刚才打了一个电话,发现自己的手机里面话费不多了,话说,10086的服务很温馨很到位,话费只要不超过10元了,短信息就来了,提示你该充值了。

    范云走到移动公司的营业厅,为他的手机充了30块钱话费。

    一分钟6毛钱的话费,真的让范云感觉到有些蛋疼啊,太贵了。

    想想广告里葛优的那个话:神州行,我看行,范云就觉得葛优绝对是个大忽悠。

    对于范云而言:神州行,我看不太行,话费太贵了,话费如果说能便宜一点就更好了。

    充完了话费,范云决定不再去余丽拿那边了,他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溜达溜达。

    范云想到老菜市场对面,以前王大爷卖鸭子的那一条小巷子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乡下来的赶城里集的小台小贩们应该也卖得差不多了,于是,范云就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果然不出他所料。

    除了巷子头上一些卖鸡鸭兔子猫的活物店之外,一眼望过去,长长的一条街道上已经没有什么卖货的人了。

    范云走过一个卖活物的店门口,此时,那个穿着围裙和两只脏兮兮皮靴的老板娘,正从笼子里将一只长耳白毛的兔子提出来,只见她将那只倒霉的兔子提出来之后,用皮靴踩着兔子的脖子,手持木棒冲兔子的脑袋一下子敲过去,直接将那只兔子击毙。

    范云就想:我们都应该善待小动物啊,因为,它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好吃。

    其实到了这里才明白,生而为人,处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该是多么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啊。

    看看那些笼子里面的鸡鸭兔子狗猫就知道了。

    哪一只动物不是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光彩,双眼中呆滞无神。

    完全就是一副混吃等死的模样啊。

    相比起笼中的那些鸡鸭,想一想它们乡下的那些穷亲戚,又是何等的幸福。

    就像范云家柴房里面那些鸡鸭一样,每天虽然范云妈仅仅是粗茶淡饭地招待着它们,但是,只要它们能够下蛋,身体健康,起码是没有性命之忧的。

    范云走了一小下,看到前面有一大堆烂菜叶子的地方,站着三四个年轻人,有的双手插在裤袋里,有的则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在地上捡着什么。

    走近一点范云才看清,原来那些年轻人正在捡一些看上去还可以吃的白菜叶子,青菜叶子。

    其中有一个年轻人的塑料袋子,里面还装着十来只看上去有些伤疤,有些腐烂的苹果。

    莫非他们是来体验生活?

    此时。

    那几个年轻人看到了范云,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动作,而是警惕地看了看他,一个个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

    范云并不想管他们的闲事,他们又不是无照经营的小贩,至于他们身上有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嫌疑,那也不是范云应该管的事情,不该管的不要管。

    他从旁边绕了过去,又向前走了一几步。

    然后。

    回头看了看。

    那几个年轻人让过了范云之后,见他并无恶意,于是又低下头在那一堆烂菜叶子里捡着什么。

    捡吧,垃圾堆里面都是宝,能捡就捡一点,不要浪费。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在大家平时看不到的地方,有好多人正是以捡垃圾为生的。

    范云顺着大沟边往前走着。

    这时天上突然飘来了一块云彩,眨眼之间云彩越来越黑,越来越大,又过了一小下,豆粒子大的雨噼里啪啦地就下了起来。

    范云左右看看,只有前面的一个家电修理铺离自己最近,他三步两步,就跑到了那个修理铺的门口。

    修理铺里面。

    带着眼镜的老板娘,正坐着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十指如飞噼里啪啦,打着什么单子。

    她抬头看了看范云,瞄了一眼范云身上的制服,范云对她笑笑:“外面下雨了,老板娘,借你的地方,进来避一会雨。”

    那就避呗。

    出门在外,谁的头上也没有顶着一座房子,谁的头上也没有随时罩着一把保护伞。

    老板娘也回了他一个笑脸:“哟!外面下雨啦?刚才还是大太阳的,这天气……真是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呀。”

    似乎是为了回应她的这句话一样,外面的雨声越发大了,雨点噼里啪啦打在那些瓦皮上面,在房檐上汇聚成一道道水流,飞银碎玉般,一泄如注。

    范云觉得一下子走不了。

    他就回身笑着对老板娘道:“老板娘,生意好啊,开这么大一个铺子。”

    老板娘笑着回他:“马马虎虎吧!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生意难做,赚不到什么钱。”

    范云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范雨想要在理发店里面装一台空调的事情。

    他就问老板娘:“老板娘,我想装一台空调,不知道你们店里面有没有?另外,什么牌子的比较好一点呢?你能不能给介绍一下?”

    老板娘推了推她脸上的眼镜,认真地道:“主要看你什么用途吧,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居家的话,我推荐奥克斯或者美的空调,性价比比较高……如果是办公室里面用,当然是格力的,但是格力的价格更贵,不过,质量嘛,当然是没得说,毕竟,一分钱一分货。”

    范云追问道:“就是一个门面房,大概十几个平方左右,你觉得哪一种空调比较好一点?”

    老板娘沉吟一下:“我觉得,美的单冷机就可以了,价格不贵,制冷效果也很好……美的本身也是做空调和风扇的,当然,如果你不考虑经济方面问题的话,当然是装格力的。”

    范云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现在,该老板娘追问他了:“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装?你住在哪里啊?几楼?”

    范云沉声道:“我先问一下价钱,了解一下,现在还没有拿定主意呢!”

    老板娘笑道:“这个还有什么好想的,早装早享受。”

    老板娘的话,和范雨梅霖的话一模一样。

    范云就在这家店里面转了一圈,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空调不论是什么牌子,不论是哪个厂家,所有的外形都差不多,而且说,那些塑料面板也都是相同的白颜色。

    难道说白色代表冰雪?代表寒冷?白颜色的空调制冷效果会更好一些吗?

    如果说空调做成黑颜色、黄颜色、红颜色,或者卡通颜色会不会更有趣一些呢?

    比如说,小孩房间的空调,可不可以做成一个卡通造型?

    当然这一切都是范云的臆想,既然空调的外壳做成白颜色,并且为广大的人们所受之,那就证明有它的一定道理。

    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看上去气势汹汹,其实未必长久,不一会儿,雨就停了。

    范云走出了空调店,来到大街上,下了这么一阵的雨,其实对于缓解天气的炎热并没有什么效果,相反的,雨落在街上,比洒水车的效果也就是强那么一点点。

    地面上,依然蒸腾着热气。

    真正的想要缓解天气的炎热,必须要不间断的一直下雨,连着下它个三天三夜,下得大河涨水,小河沟满,这样,可能效果才会更好一点。

    等到范云从家电修理铺走到教育路的时候,发现教育路上那些雨,早已经被大太阳又给晒干了,似乎天空刚才根本就没有下过一点雨的模样。

    不仅如此,因为地面下了一点雨,太阳一晒,反而蒸的更加厉害了。

    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让人难受的膻腥味。

    范云感觉的好难闻啊,他连忙从旁边的一株四季桂上,摘了几朵雨后桂花,放在鼻孔下面闻了闻。

    桂花的香味,有效地阻挡了地面上蒸腾起来的腥味,让他感觉到舒服了一些。

    他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陡坡,又走到了那天他追那个无证小贩的胡同子里面。

    莫非范云的潜意识里,是想在这里发现一点什么?

    可惜的是,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发现什么,就是最好的发现了。

    范云顺着水街慢慢的往前走,走过了美龄桥、状元桥,一直走到万里桥。

    万里桥下。

    大水车咿咿呀呀,天荒地老般转个不停。

    据说。

    央视笑傲江湖中,林家染坊里的大水车就是照此车仿制的!

    仿制何其多。

    谁人奈之何。

    范云忽然想起有一天他发现余丽拿穿着一件仿制名牌衣服时,余丽拿说过的一段话。

    余丽拿当时是这样说的:“仿品也有三六九等,懂不懂啊你?

    范云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上等品为高仿,和正品货相差不多。

    差一点的是中仿,质量外观,其实也和正品差不多,但价格却十分优惠……”

    范云就问:“为什么?”

    余丽拿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那些商家进货渠道的原因吧,反正就是比正品便宜……

    最次是低仿,价格肯定便宜到惊人,质量无所谓,就当是买了一次性名牌好了。”

    范云就问余丽拿:“那你呢?你这个是低仿还是高仿?”

    余丽拿眨着眼睛,十分神秘地笑笑:“你猜!”

    范云猜不出来。

    说起仿品,就不得不提一下范云曾经买过的一双鞋。

    有一次,他从夜市的地摊上买了一双耐克运动鞋,第一天穿上的感觉倍爽——潇洒走天下。

    可过了几天后,却感觉世界因它而动了。

    又过几天,那双耐克居然大张着嘴巴,变成一切皆有可能了。

    范云气得远远将其抛进臭水沟里去了,他又去买了一双回力帆布鞋,还是这个老牌子的布鞋好,结实抗造。

    范云把一双回力白球鞋彻底穿成黄色的了,它居然还没坏,后来,实在不想再穿了,就把它像鸡肋一样丢在门后了。

    范云在万里桥头站住。

    灵渠中。

    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流下来溪水,一路欢歌笑语,从白雪皑皑的山顶,一直流至那架圆滚滚的大水车处,不停推动着它,将水不分日夜地汲上倾下。

    可惜!

    两岸早已经没了稻香蛙鸣。

    不!

    稻香虽无,蛙鸣还有。

    这里。

    如今已经成为行人驻足,游客观景之地了。

    微风细雨中,若是在水街两边漫步,细看两岸风景,是完全可以和其它地方的美景一较高下的。

    此时。

    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蔚蓝色星球,经纬度聚集之点,从这水车上渐渐移动,过万里桥,上古戏台,至老广场,最后终于慢慢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处,落在了唐若的身上。

    唐若正坐在前台,研究她手中的一幅小城的地图。

    她今天只练了半天车就回来了,下午没有去了,而是在前台帮着湘琴打下手,先玲辞工了,湘琴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唐若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地图上的某些奥妙和玄机:“湘琴,你过来看看这个地图,咱们这小城象不象一个田字?”

    湘琴笑呵呵靠过来,将腮帮贴在唐若的肩头上。

    “你看……这田字第一笔的竖是东边的朝阳路,向南可以一直通到湘漓,向北可达322国道。

    第二笔横折的一横是灵渠水街,一折是双灵路,南可至灵渠公园的大门口,北面和志玲大道交汇后到322国道。

    中间的一横,是横穿中心广场的秦皇路,东至朝阳路西至双灵路笔直笔直。

    中间的一竖是三台路,南经中心广场至水街灵渠,北接322国道处有汽车站。

    最下面这一横,就是和小城擦边的322国道了。

    湘琴,你有没有觉得,如果把那些小路、岔路等撇开不算,用根红笔把这几条主要的路画出来,咱们小城,不刚好是个大大的田字吗?”

    湘琴咬着嘴唇儿,随着唐若郑重地介绍,细细瞧瞧,果然不错。

    湘琴亲热的拍拍唐若的肩头,夸了夸她:“喂!唐若,我发现你的眼真尖,心真细。”

    呵呵!

    话说。

    如果照唐若这么说的话,全天下许多的城市,大可依照她的唐氏布局法,将城区写成一个田字的。

第148章 生活处处有学问

    唐若捏了捏湘琴的腰。

    她小声地对湘琴道:“小琴琴,你知不知道先玲为什么辞工了?

    她现在去哪里了?是去外地打工了吗?

    还是到别的地方上班去了?”

    湘琴鼓了鼓好看的腮帮,摇了摇头:“我不太清楚,不过……好像……”

    唐若感觉湘琴的话有点闪烁其词,她的样子吞吞吐吐,似乎有些什么东西。

    唐若就呵了呵湘琴的痒:“好像什么?快点说嘛,不要说一半留一半好不好?再说了,这里又没有别人。”

    这个时候,唐小英出来了,远远地冲湘琴招了招手:“哎,湘琴,过来一下,我这里面有几份文件,拿去打印一下。”

    这个话题,一下子就被岔开了。

    再说范云。

    范云此时正在欣赏水街的灰砖墙上刻着的一幅笔走龙蛇、铁画银钩的字儿。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底下署名是本地榕江镇一位知名书画界老前辈,还盖着那人红红的章儿——八成是他草摹的。

    这首词,据说是公元1136年岳飞伐金占据多地后,发现自己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已撤回鄂州的路上,在风萧马嘶声中所写。

    范云遥想岳飞。

    当时必定是胸怀激荡,豪气万千,一挥而就写下这一千古绝唱的名词。

    这时,也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站在屏风墙前看着,他还冲范云微微点了点头。

    范云觉得。

    他很想把其中两句改为壮志饥餐倭奴肉,笑谈渴饮鬼子血。

    毕竟。

    范云对那早已灰飞烟灭,消失在浩浩荡荡历史长河之中的金国,并没有什么恨意,倒是对日本鬼子恨得咬牙切齿。

    记得在部队时。

    范云曾经看过叶童主演的一部电影《五月、八月》,当时看得他和许多战友一个个都气炸胸膛,几乎也要怒发冲冠了。

    范云看完了这首词,就从旁边一条小巷子岔到老菜市场那里,现在,那里是他的管辖之地。

    他决定从菜市场中穿过去,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去,去看看她还有什么事没有。

    如果她没有事,他就随便巡巡,准备下班。

    范云看了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的老菜市场。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这个菜市场,是小城菜蔬十分重要的一个供应地。

    许多食堂、餐厅、饭店厨房的采购员,每天早上,太阳还没起床,他们早就已经手持菜单,采办各种蔬菜调料,鸡鸭鱼肉了。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直接将单子报给早已跟他们熟得不能再熟的菜贩子们,让他们一样样照单子上开出的蔬菜品种、份量配齐称好,自己到时候来取就行了。

    结账的话,也有当场用现金的,也有月结的。

    至于买卖双方之间有什么回扣等小猫腻,只有天知地知他们知,外人就不知道了。

    等这一波先锋军买得差不多了,再过一会,拉着车子,提着篮子的许多老头老太太,也由晨练大军,改成给养部队,走到这个菜市场来了。

    有人就来到卖鸡鸭的摊位上,提起一只只拔了毛、净了膛的白条鸡鸭,抖抖多余的水份,皱着眉头一副想买不想买的模样。

    尽管摊主再三保证:“绝对没打水。”

    那人仍然不放心,用手指头捺捺,看看肉质的弹性后,终于还是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关在笼子里的,亲眼看着老板娘加工了,这才放心付钱,拎着走人。

    卖鱼的摊位上,有些人准备选上一尾鲜鱼,回家做个什么清蒸红烧的。

    说来好笑。

    天底下卖鱼的,仿佛都是一个老祖师传授的,会同一招。

    他们会在你买鱼之时,十分热情的问你杀不杀,服务固然热情优良,但是似乎还有些其它什么东西吧!

    却说。

    现在的大多数人,特别年轻人,没有几个不怕麻烦的,恨不得卖鱼摊老板给自己做成熟的,自然分外愿意。

    有些鱼老板肚子中早乐开了花:只要你敢让我破鱼,我就敢给你七两称!

    鱼。

    捺在斫板上。

    刀。

    “啪”的一下把鱼拍晕。

    三下五除二,卖鱼的就已经弄得妥妥当当递了过来。

    买鱼的消费者,除了欣赏和赞叹鱼贩子庖丁解牛般纯熟的技艺,还能怀疑些什么呢?

    难不成,还怀疑他称鱼的称是否象他的嘴一样童叟无欺吗?

    那条鱼的肚里货已经扔在一边了,难道还能要求鱼贩子重新装入鱼肚中再过一过称吗?

    缺斤少两的鱼贩子必定有的。

    当然。

    也确实有许多小贩子是有品质、有道德、有良心的,能够足斤足两给顾客。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

    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全是笑谈。

    但终归结底有一条,买菜要趁早。

    那些老头老太太们就很早,他们最懂这一套。

    这些,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常识。

    来得早,才能见到头顶小黄花的嫩瓜,柄上连着嫩叶子的鲜豆角,浑身滚满了露水珠儿的西红柿,头上长着长长的嫩须子的甜玉米……

    才能买到最好的开嘴石榴、大肚西瓜、红脸苹果、黄衫香蕉。

    才能将它们装在自己手上那只盛满世间生活百态,人生酸甜苦辣的小小菜篮中,心满意足地把它们带回家。

    再过一阵子,年轻人才渐渐多起来。

    年轻人一般睡得晚,起得晚,不会那么早起来的。

    等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们买完了之后,渐渐地,才会轮到他们。

    这时。

    就有那种贪睡懒起的新婚小夫妻,最会做饭的居家好男人,昨晚和老公吵架赌气的孩子娘来这里买菜了。

    ——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的生活还要继续。

    当然,也有夫妻久别重逢,想奉承娇妻的妞她爸。

    一时间。

    菜市场上倒是人来人往,络驿不绝,挥汗成雨、呵气成云;挨肩擦背、往来如梭。

    那些店铺与摊主们,一个个都是满脸堆笑,热情地招揽着顾客,争着夸赞自己这里的东西质优价廉,品种繁多。

    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豆腐摊上,摆着晾豆腐、皮豆腐、水豆腐、油豆腐。

    好吃不过豆腐,范雨就特别喜欢吃豆腐。

    卤菜摊上,堆着油光闪闪的卤猪头、卤猪肠、卤猪舌、卤猪手。

    烧味铺里,摆着烤鸡、烧鸭、烧鹅掌、火腿肠。

    这些都是替懒人们加工的。

    再看旁边。

    卖凉拌菜的,盆里盛着凉拌海带、凉拌豆芽、笋条、西兰花,范云觉得,这些东西不知道卫生状况怎么样啊。

    卫生怎么样,他不太清楚,但是,这些熟食的口味倒是都很不错,这些东西,一般都调的很好吃,很爽口。

    再往里面一点。

    猪肉摊上,全是五花肉、刀口肉、肥肉、瘦肉、猪尾巴,猪骨头……

    有些妈妈就捏来捏去的,选一些大骨、扇骨或者腿骨什么的东西,跟老板讲着价,买一点回去给孩子炖汤——补钙。

    牛肉摊上,大铁钩子上挂着牛排、牛腩、牛肚、牛百叶……牛身上全部都是宝呀,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浪费。

    怪不得鲁迅先生说,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和血。

    菜市场里面有一个专门的区。

    全是卖米面调料什么东西的。

    五谷摊里,大米、小米、花生米、红豆绿豆五色豆……

    禽蛋摊上,鸡、鸭、鹅、鹌鹑蛋。

    瓷器摊处,摆的是碗杯碟盏勺筷瓢,总之,等等等等……

    等等等等……

    虽然都是一些平常之物,可是,每个人的生活却都离不了。

    范云觉得,真要是想把菜市场上面的东西说清楚,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范云穿过菜市场,途经几个水果摊,他看见其中有一家水果摊上,水果品种又多又好,自然,这个摊顾客也多些。

    范云停下脚步,他在想自己是不是买一点苹果。

    这个摊上的苹果,明显比另几家大不少,看上去红红的,透着一股香甜。

    这时。

    旁边一个一口普通话的男人,张嘴就说要几箱苹果,一下子,就让那个小眼睛里透着精明之光的水果摊老板,将那男人看成了一只送上门来的肥羊。

    瘦高个的水果摊老板那张因为天热而发红发亮,且满是黑痣的脸上,立即朝那男人送上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

    他谄笑着道:“老板,你眼光真好,一下子就看中我这里最好的货了。

    这果子是正宗陕西红富士苹果,又大又红,咬上一口嘎嘣脆、倍儿甜,价钱也不贵,才85块钱一箱,老板你要几箱?”

    那个男人胳肢窝里夹着一只皮包,一看就是一个不差钱的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对于他来说,八成都是只要好,不必考虑价钱问题的。

    那个男人只是看着果品的质量,并没有跟水果摊摊主讨价还价。

    估计,他应该常跟身边的人说:“这些小本生意人,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赚点钱养家糊口不容易,何必跟人家斤斤计较呢!”

    这一次,他当然也不会斤斤计较,准备数钞票了。

    可是。

    那个男人旁边跟着的一个漂亮女人却不干了。

    宰人可以,但是也不能太狠喽。

    那女人操着一口本地话道:“上次我才买过,明明和这个一样,才卖65块钱一箱,喂!我说你这个老板,能不能不要见人就想来一刀?

    做人要厚道。”

    她伸出白嫩的小手摆了摆,示意交易暂停。

    那个说普通话的男人,就将掏钱的手停住了。

    水果摊的老板肚皮简直都要气破了,心说:“姑奶奶,哪有你这样的本地人,不帮本地人。”

    废话。

    别人当然是帮自己的同伴,管他说的是哪里话是哪里人呢?

    难道,还帮他这个卖水果的不成?

    没办法,水果摊主只好将悬在那个不差钱的男人头上的大刀片儿撤回来,改成小匕首,和漂亮女人祭出的飞刀乒乒乓乓斗了几个回合。

    最后。

    终于谈妥,苹果要五件,每件七十,香蕉三件每件五十,瘦高高负责把货送到车边。

    那小贩仿佛刚刚死了老娘一样,哭丧着一张脸,咬咬牙,喊声:“行!生意不在人意在,成交。”

    ——确实,他老娘也才去世不久。

    范云看着。

    觉得有趣。

    看别人讨价还价的做生意,也能学到一些东西,生活之中处处都是学问呀。

    范云也没有买苹果了,他觉得晚上不要回宿舍了,等下就在外面玩一下,等着希刚下班,然后两个人早一点去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一起去吃东西好了,自己的手上最好还是不要提东西,麻烦。

    他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前,随手翻了翻报纸。

    范云笑着问她:“老余,我快要下班了,你有没有什么事啊?没有什么事,我可就走了。”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她的手里拿着一根红色的塑料蝇刷子,“啪”的一声拍在范云正在翻看自己报纸的手背上:“喂,别乱翻,翻乱了,等一下我还要收拾,我没有什么事,还是你们好,朝九晚五,不像我,一天到晚守着这个小亭子,想去哪里玩一下,都没有一点时间。”

    范云笑道:“去哪里玩。

    玩什么呀?

    外面有什么好玩的?

    我哪里都不想去,我感觉就在家里面呆着最好了。

    天气这么热,出去玩的话,还不得给热成个鬼呀!”

    余丽拿咬了咬好看的红嘴唇,又转了转极其灵活的眼珠子接道:“像现在这样的天气,这么热,当然去海边了,去海南吹海风,大椰树下面,保证很凉快。”

    范云道:“海南离赤道那么近,那里更热,我觉得像这种天气,最好就是去内蒙古,去大草原上面骑马,那里天气肯定很凉快,再不,就去东北,去黑龙江,哈尔滨,去看雪。”

    余丽拿笑道:“反正你整天就胡说八道,大夏天的,哪里有什么雪?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眨眨眼:“你知道什么,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音。

    有些山特别高,底下明明是夏天,可再往上走一点,就是春天了,而到了山顶上的时候,那里到处都是雪,根本都不化的……

    别说其他地方的,就说我们这儿的猫儿山,就算下面是夏天,山上面也凉得很。”

第149章 范云的**汤

    余丽拿笑道:“说的跟真的一样,好像你去过似的,怎么?你爬过猫儿山吗?”

    范云摇摇头。

    虽然他没有去过,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想去。

    如果有机会的话,范云还是很想去爬一爬那一座华南第一高峰的。

    去亲自爬一下红军当年走过的老山界,尝一尝那种冰天雪地,穿草鞋爬雪山的滋味。

    忆忆苦。

    思思甜。

    范云见余丽拿没什么事,也就不再继续跟她聊天了,他决定再转一转,走到哪算哪,到了下班的时间就准时下班。

    他并没有走太长时间,下班时间就到了。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换一套衣服,毕竟,穿着制服去吃饭的话,好像感觉不太好,换一套便装,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更舒服一些。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两者,还是尽量不要混为一谈。

    范云走回宿舍,换了套衣服。

    夏天的衣服好换。

    一件t恤,一条长裤,再加一双鞋——一双布鞋就可以了。

    范云穿不惯皮鞋,如果不是上班需要的话,他才不会穿什么皮鞋呢。

    男人的着装,总的来说,还是比女人的要简单得多得多。

    范云换好了衣服,去洗手间拧了一把毛巾,洗了洗脸。

    天气太热了,他感觉毛巾擦在嘴边的时候,都是咸咸的,像他这样执勤一天下来,不知道出了多少汗。

    听说有些地方已经有高温补助费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

    上面没有提,他们下面这些人也没有问。

    问的话,也只是问自己的班长,有什么牢骚,也只是跟自己的直接领导发一发,再往上去的话,唉!

    像范云他们这样的小兵,总不可能找到杨宗纬大队长的办公室里面去发牢骚,当着面去问杨大队长要什么高温补贴费吧?

    范云洗完了脸,整理了一下t恤,感觉身上舒服了很多,他拿起毛巾,顺便又在后背上胡撸了两把。

    范云决定,还是不要洗澡了。

    按理说,他应该洗个澡的,洗一个澡,再换衣服的话,那样就更舒服了。

    但是因为天气太热了,范云感觉等一下吃完了饭绝对又是一身汗,他就想:算了,还是等下回来,睡觉之前再洗澡算了。

    主要是他又不是去见什么重要的人物,只是和自己的战友希刚一起吃一顿便饭,就算是李阳来了,也无所谓。

    大家都那么熟了,李阳也绝对不会说他身上:“馊死了!臭死了!”

    范云看了看手机,还有点时间,他就把自己穿了一天的制服扔到了洗衣桶里面,倒了点洗衣粉泡了泡,顺手搓了两把,过清,挂在晾衣绳上。

    夏天的衣服必须一天一洗,不洗怎么能行?

    像他这样上班,一天下来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后背上面早已经是一片一片的盐渍了,如果不洗的话,明天还能穿出去见人吗?

    其实也不用怎么洗,就泡一泡,摆一摆,然后风一吹就干了,夏天的衣服都薄,好晒。

    部队三年的生活,内务条令教会了范云很多,当然内务条令也是由具体的人员实施的,应该说是那些班长们、老兵们教会了他很多,手把手的教他缝被子,缝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部队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长久以来发扬光大。

    他也是这样教自己的新兵蛋子的。

    范云不光是洗衣服,缝被子也很有一套的。

    他都是把被罩拆下来之后,一点一点的揉搓着洗干净,晒干,然后,将被罩和棉絮捋得平平整整的,中间缝上两道,四个角再分别用针线固定住,这样就不用怕棉絮和被罩分家,走路了。

    缝衣服也是。

    范云缝衣服的时候,力求坚固,虽然有时候他缝的针脚不是那么好看,但是绝对结实。

    不结实不行啊。

    不结实的话,如果训练的时候,训着训着衣服就烂了,那可就有点太不好意思了。

    范云洗完了自己的制服,然后又拿起扫把,把房间扫了一下。

    做这些事情,他都是雷厉风行的,动作非常的快,这,都是以前养成的好习惯。

    范云如果搞起卫生来的话,其实是很仔细的,犄角旮旯、死角全都不会放过。

    不过今天,范云只是扫了扫地就算了,毕竟等一会儿希刚应该也下班了,卫生什么时候搞都可以,吃饭最重要。

    民以食为天嘛!

    范云摸出手机,给希刚发了一条信息:下班了没有?在哪等你?

    希刚秒回:下班了,马上,你先去吧,我随后就到。

    行!

    那就范云先去。

    范云到了老广场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后,屁股还没有坐热,希刚和李阳就来了。

    范云打量着李阳,嗨呀,今天李阳打扮的可真漂亮!

    只见。

    绿色的短裙下,李阳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两只白白嫩嫩的小光脚,穿着一双半高跟浅色凉鞋,上面海魂衫的t恤,脸上白白净净的,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很是好看。

    李阳的美,就如同六月里嫩嫩的小荷一样。

    李阳对范云那双贼兮兮的眼珠子倒也并不见怪。

    如果换是别人的话,她也许会用双指插进去,用力一扣,把那双贼珠子扣出来。

    扔到地上,然后用脚一跺,用力一踩。

    “啪”的一声。

    有点疼。

    范云殷勤的替李阳扯出板凳,他甚至还随手扯了一点纸巾,帮她擦了擦凳面上的灰。

    这!

    完美体现了他的绅士风度。

    在家的时候可以打打闹闹,争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但是在外面的时候,男人就应该照顾好女人,其实给她面子的时候,也就是给自己面子。

    关于这一点,很多夫妻都懂,都知道,日常生活中也是这么操作实施的。

    换言之,朋友也一样。

    朋友之间也可以有摩擦,有争吵,有打闹。

    但是到了该给对方捧场,给自己面子的时候,也绝对不应该含糊。

    就像这样的场所。

    范云的动作就给足了李阳的面子。

    这让李阳心里面就很高兴、很开心,对于李阳一个女孩子来说,极大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任何一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认识的男士对自己关爱有加,呵护备至的。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想让自己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

    不然。

    就不会有“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了。

    李阳发现唐若没来,心中的小心思,瞬间就转了九九八十一转。

    其实。

    李阳还是很喜欢范云的,范云老实又不失幽默,粗犷中又有细心。

    但是,喜欢归喜欢,男女之间的事情,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先开口吧,何况她的脸皮那么薄,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呢?

    有的时候李阳也暗暗的会恨自己的脸皮薄,而让唐若抢了先,所以,她偶尔也会在心里面骂范云是一个猪,她觉得范云是一头有眼无珠的猪,面对自己这么漂亮的一棵白菜不拱,反而去拱另外一棵。

    真的。

    让她觉得毫无道理。

    其实,李阳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特别是她的单位里面,收费站那些单身的年轻男人们,有好几个都对她表示了严重的爱慕,有一些甚至已付之于行动,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送花送巧克力,送一些女孩子的东西给她。

    李阳对这些人的追求倒也并不反感。

    可是常常的,她自觉不自觉的就会拿这些人跟范云比,一开始这些人刚追她的时候,她还有一些兴趣盎然的意味,可是过不了多久,却又觉得索然无味。

    没办法,她常常的总是拿别人的缺点,去比较范云的优点。

    比较来比较去。

    她就会觉得,比范云长得帅的,没有范云细心;比范云细心的,又没有范云长得帅。

    唉!

    事情总是难以两全其美,她忽然觉得很难找到一个既比范云帅又比范云细心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还没有听说过仓央嘉措的一句话: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尽善尽美的事情啊,人也一样。

    相貌匹配,情投意合,富可敌国,一心一意的人,好难找啊。

    生活处处是妥协,爱情是妥协,婚姻是妥协,事事都是妥协。

    找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恐怕太难了。

    所以说,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好。

    有一点喜欢就可能会发展成爱,爱了,就可能会在一起,在一起了,慢慢的熬着熬着,也就成了天长地久了,感情的事,大多如此。

    李阳笑着对范云道:“怎么?今天没有带你那漂亮的女朋友一起来啊?”

    范云觉得自己简直没法回答她这句话。

    这句话的后面,是一只大大的醋坛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把那只醋坛子给打破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最好不要跟她聊这个话题。

    范云对李阳笑道:“几天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我觉得在咱们这个城里面,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么漂亮的人了。”

    废话!

    这个世界上,李阳只有一个,怎么可能找得出第二个李阳呢?

    不过。

    像他这样肉麻的话,听着李阳的耳朵里倒是挺受用的。

    李阳咯咯一笑:“干嘛呀?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升官啦?发财啦?还是遇到什么好事啦?”

    范云笑道:“升什么官,发什么财呀,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对不对?

    真的李阳,我每天在街上巡逻,走来走去的,见过许多女孩子,没有一个长得像你这样漂亮的。”

    范云的糖衣炮弹虽然厉害,但是却炸不晕李阳,李阳心里有数。

    李阳心想:范云你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嘴巴上一个劲的夸我漂亮有什么用啊,你还不是另外找了一个女朋友。

    不过。

    在李阳的心里,倒认为唐若跟自己比起来的话,也不差的。

    这是她照着镜子扭来扭去,看来看去得出的结论,人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所以说范云的**汤,对她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范云的话,听在她的耳朵里虽然很舒服,但是并不代表她就会失去清醒,那——是不可能的。

    李阳撅了撅小嘴:“点菜点菜,饿了饿了,中午吃的饭堂,菜差死了,跟猪食一样。”

    于是三个人拿起小筐,各自夹了一些自己喜欢的菜走回来烤,范云顺便还端了几瓶啤酒。

    烧烤和啤酒是绝配啊。

    也是引起尿酸增高的绝配。

    没关系,这三个年轻人,年轻,任性,该吃吃,该喝喝,怕什么?

    再说了,他们又不像一些最爱宵夜的广东佬那样天天吃。

    范云拿起两串羊肉串,细心的刷着调料,撒着孜然,放在铁板的一角烤着。

    烤好了一面后,然后又翻过来烤另一面,“滋滋滋”,烤得羊肉串一直冒油,一股香味传了出来。

    烤好了之后,范云将这两串羊肉串都递给了李阳:“吃吧,这个可比你们饭堂的猪食好吃多了,你尝一尝,香得很呢!”

    李阳先是白了他一眼,然后又抿着嘴笑了一下:“你们饭堂吃的才是猪食呢,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范云惊讶的道:“是啊,我们饭堂里面的饭菜就是猪食,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去我们单位吃过饭吗?还是怎么回事啊?”

    李阳笑道:“看你浑身这么瘦,一脸的菜青色就知道了,典型的营养不良嘛,是不是?”

    范云一撇嘴:“你知道什么呀?别看我瘦,浑身是肌肉,这都是锻炼出来的,懂不懂?”

    边说话,他还边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

    希刚并不理这两个打嘴仗的人,他只是自顾自将一只烤鸡翅用铁铲子压得滋滋冒油,然后在上面刷着胡椒粉,辣椒沫,还有孜然粉。

    希刚的口味比较重,无辣不欢。

    不管吃什么菜,他都要放点辣椒,就算是炒一个大白菜,他如果不放几个辣椒,都感觉到简直就无法下口,根本咽不下去。

    范云的口味和他也差不多。

    他们这个小城的人吃辣椒就跟四川人花椒差不多,每一餐每一顿几乎都要放一点。

    除非是打清汤,吃凉拌的菜——甜菜,才不加辣。

    一般的外地人到这里,如果说走亲戚,连续吃上十来天的话,保证一个个吃的舌头起泡,嘴巴上火。

第150章 唐若很生气

    范云拿起啤酒瓶:“来,先整一口。”

    整一口就整一口。

    希刚也摸起啤酒瓶,“叮”的一声,和他碰了一下,然后两个人扬起脖子,“咕咚咚”,各自喝了一大口啤酒。

    过瘾!啤酒就要大口大口的喝才过瘾。

    喝呗。

    生活不就是吃吃喝喝嘛?

    该吃吃、该喝喝,一切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生活。

    有时候。

    交情和友谊是十分需要吃吃喝喝来建立的,狗肉朋友,也是朋友的一种。

    据说。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超级爱狗肉,他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一贴十分得意的画作去换一餐狗肉吃,可见,狗肉和名家字画一样,绝非俗物。

    不然,为何人与人之间不说是猪肉朋友,牛肉朋友?而单单以狗肉和朋友相提并论。

    世人,一旦说到朋友两个字,意义就非同寻常了。

    例如:某长和我是朋友,某局和我也是朋友,某厅和我更是朋友……

    “扑通!”

    没想到,他一下没注意,没留神脚下的朋友。

    呵呵!

    最亲密的朋友,原来却是脚下的土地,免费回收了他那两枚因为常年累月抽烟,熏的焦黄严重影响市容,并且一文不值的门牙。

    使他说话能够漏风,让人听不清楚他究竟说的什么鬼东西,从而避免了他继续胡说八道,惹祸上身之虞。

    原来,土地才是人类真正的好朋友。

    再说范云三人。

    吃着喝着,边吃边烤,这一顿饭,三个人吃的都挺愉快。

    吃喝的差不多了,范云又去水果枱装了一些水果过来,特别是那种红红的圣女果——也就是小西红柿。

    李阳喜欢吃这个,当然他自己也喜欢吃。

    李阳看到贴心的范云笑了笑,捏起一颗圣女果放在嘴巴里嚼着,边吃边笑:“挺好吃,酸酸甜甜的。”

    希刚也“吧唧吧唧”扔了三四个放在嘴巴里,大嚼起来。

    范云笑道:“……据有关科学家说,西红柿是从外国传入中国的,所以西红柿又叫番茄——外国皆番邦嘛!

    听说。

    以前在西红柿的老家秘鲁,它的原名叫狼桃——”

    李阳一皱眉:“好难听的名字,西红柿多好听。”

    没想到,这种色彩鲜艳,营养多汁的果子,在它老家居然有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

    就象电视上那个青春靓丽的歌星回老家时,居然有人叫她那土里土气的乳名:来娣!

    气得她从此决定,再也不踏上故乡半步。

    不用回去了,她已经把全家都接到大城市去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范云接道:“……谁说不是呢,狼桃确实难听。

    据说。

    很久之前,英国的俄罗达拉里公爵到秘鲁寻找花姑娘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种比花姑娘更美的果子,于是,就喜出望外带回来,献给了他的情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

    李阳轻轻啐了他一口。

    什么情人情人的。

    怪难听的。

    范云嘻嘻一笑:“……当然,那时候西红柿还只是一种观赏物。

    再后来。

    不知道怎么的,西红柿又传到法国一个穷画家的院子里了,有一天,那个穷画家望着这种狼果突发灵感,决定自己也当一回狼,因为他觉得狼能吃的东西,他应该也能吃。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再不想办法弄点吃的,可能就饿死了。

    胆大包天的画家,居然因为勇敢地吃了狼果却没死,一下出名起来,家中堆积如山的画稿,也被抢购一空,贵妇美媛、社会名流们都以拥有他的一幅画而骄傲。

    后来。

    大家干脆以他的名字命名这种果子——西红柿!”

    李阳听了范云的满嘴鬼话,半信半疑,歪着脑袋,乜斜了他一眼:“看你说的跟真的一样,是不是啊?”

    范云呵呵一笑:“笑谈!笑谈!”

    李阳就知道他在胡说八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

    最近这些年,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滥用化肥的原因,西红柿越来越不好吃了。

    看上去,虽然西红柿个头挺大,颜色挺红,吃起来,就是不好吃。

    总之。

    就是不好吃,口感不好。

    农村那种不上化肥,专施土肥的味道还凑合,但是,让人感觉也大不如以前了。

    这种小西红柿还可以,比那种大西红柿的口感要好很多,大概是基因的问题吧,基因还没有变得口感难吃起来。

    三个人吃完了饭,又聊了一下天,然后就散了。

    范云走回宿舍的时候,在城中那口四方古井边上,碰到一个拉板儿车卖香瓜的无证小贩,车上堆着一只只拳头大小的香瓜儿。

    范云停下脚步看了看,见那些香瓜全是黄绿相间薄薄的皮儿,小巧玲珑,老远就闻到一股香扑扑的味儿。

    小贩见他有想买的意思,就揪着绿莹莹的瓜秧,拼命向他证明是刚摘下地的。

    范云心里挺喜欢,就买了五六个,然后发信息给唐若,他想把这几只香瓜给唐若送过去,让她尝一尝。

    范云发信息道:“我刚才买了五六个香瓜,特别新鲜,特别香,你现在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你尝一尝,肯定很好吃!”

    过了好一阵子,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不用了,你自己吃吧,我在马雪莹家里,现在有事,出不去。”

    范云就觉得唐若的口气有点不对。

    他提着香瓜,挠了挠后脑勺,心里想了想,今天自己似乎没有做什么错误的事啊。

    今天自己连唐若的面都没见,她是怎么了?

    范云继续发信息:“真的,真的特别香特别好,我知道你一定喜欢吃,特意给你买的,我现在给你送过来,就到楼下,你下来拿一下就好了。”

    又过了一阵子,唐若才回他信息:“……那好吧,你送过来吧,等你到了楼下的时候,发个信息给我,我下去拿。”

    范云觉得唐若对自己的态度有点不冷不淡的,不知道什么意思,他的心里感觉到有点不安,有点奇怪。

    范云就想:唐若是怎么了,自己今天没有得罪她呀?

    再说了,唐若一直是一个性格温柔的人,从来没有见她使过什么小性子,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感觉她说话的口气有点不对劲啊!

    范云心里就有点小着急,恨不得三步并着两步,一下子就跨到马雪莹家的那个大院子里去,当着面问一问唐若,看一看她的脸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大院。

    范云发信息:“我到了楼下了,你下来拿吧!”

    过了一会,唐若下来了。

    下是下来了,可是唐若皱着眉,撅着嘴,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对他道:“怎么样?今天晚上的饭吃得开心吗?”

    范云点点头:“还行,还可以吧。”

    “跟谁吃的呀?”

    跟谁吃的?范云很奇怪,唐若为什么问这句话。

    他的心里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似乎明白了唐若语气中那种不高兴的原因是什么。

    但是,范云却不敢撒谎。

    也不能撒谎。

    他老老实实的对唐若交代道:“……也没有别人,就是和我的战友希刚,还有他的那个双胞胎姐姐李阳,我们三个人吃的,在老广场吃的那家韩国纸上烧烤。”

    唐若啐了一声:“吃得开心吗?愉快吗?”

    范云点点头。

    但是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拼命摇了摇头。

    “不开心,不愉快。”

    “鬼话连篇,男人都是大骗子,不开心不愉快,你还和人家一起去吃饭,喝酒?”

    范云终于明白了。

    哦!

    原来,唐若是吃醋了。

    其实,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唐若不止是吃醋了。

    范云嬉皮笑脸道:“对不起,对不起……”

    他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将手中的香瓜递了过去:“这个香瓜可甜了,可香了,我刚才尝了一点的,你闻一闻,是不是特别香?”

    唐若见他的道歉似乎毫无诚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唐若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她沉着脸道:“香吗?一点都不香,甜吗?一点也不甜,我感觉是苦的,特别的苦……”

    范云感觉唐若有点不讲理。

    对付不讲理的女人,他只好用更加不讲理的办法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就上前一步,试图想搂住唐若。

    唐若挣了一挣,没有挣脱。

    她伸出长长的指甲,用力掐了一下范云的手背,将范云掐的“嗞嗞”吸着冷气,疼的一咧嘴。

    “知道为什么掐你不?”

    “知道,因为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

    唐若继续掐他。

    看来范云还是没明白。

    “还有呢?就这个?”

    “没了呀,就是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嘛,其它的我也没犯什么错误啊!”范云奇道。

    唐若用力一推他,挣脱了他的怀抱,将他推开了。

    她咕噜噜转着眼珠子,咬着嘴唇,想了想,一把夺过了范云手中的香瓜:“香瓜我留下了,你快走吧,回去好好的反思反思自己的错误,难道就是那一点吗?

    什么时候反思明白了,什么时候再见我。”

    范云有点委屈。

    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地方犯了错,只好连连地向唐若求饶道:“其它我不知道呀,我真的不知道其它地方犯了什么错,你告诉我嘛,告诉我我一定改的好不好?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看到他苦着一张脸的模样,唐若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她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用力的扯了扯范云的耳朵。

    唐若道:“那行,你听好了,我告诉你啊,因为什么。

    因为你今天说的话毫无诚意,你跟别人出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呢?

    即使你告诉了我,我说没有空,你也应该多叫几次啊,你多叫几次我不就跟你去了吗?”

    此时。

    范云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女人啊女人,女人,真的一个个都是小心眼。

    为什么他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话又说回来,本来也是,他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为什么不能多叫几次唐若呢?

    即使唐若不去,他也应该强烈的要求她一起去啊,再说了,他也知道唐若上的什么班,她又没什么大事,相信只要他多叫几次的话,唐若,肯定会跟他一起去的。

    听了唐若的话,范云也有点怪自己了。

    怪自己什么?

    怪自己不够细心,没有尽到男朋友的责任。

    这个时候,范云由衷地道歉道:“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下一次不管去哪里吃饭,我一定要带你一起去。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别生气了嘛,求求你了。”

    行吧,看着他道歉道的那么真诚的份上,唐若暂时原谅他了。

    唐若娇嗔道:“你知道吗?我今天等了你一天的电话和短信息了,你只知道和别人吃饭喝酒,都没有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短信息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等你吃饱了喝足了,才想起来买这几个瓜来哄我,有意义吗?是不是?”

    唐若的一席话,让范云觉得十分惭愧。

    是啊,他在和别人吃饭喝酒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想到唐若。

    不应该呀!

    不应该。

    范云再一次由衷的道歉道:“若若,我知道自己错了,真的,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下次再也不会这样了。”

    唐若帮他扯了扯t恤,又捏了捏他的耳朵,抚了抚他的脸:“好了,回去吧,我原谅你了,下次注意,不要再这样了啊,我也该上楼去了,下来时间长了不好。”

    范云看见唐若笑靥如花的模样,知道她确实是真的原谅了自己,就低下头,在她的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呀!

    真甜啊。

    范云心里有点痛恨自己,这么甜的女朋友,自己今天居然能够把她疏忽了,太不应该了。

    简直不能原谅自己。

    “行了,回去吧!”唐若冲范云挥了挥手。

    上楼之后,唐若拉开窗帘看了看大院里面,发现范云还站在地上,仰脸看着她的窗子,心里面不由轻笑一声:“傻瓜!”

    唐若洗了澡,躺在床上没什么事儿,闻着床头柜上香瓜儿的香味儿,就拿起手机发信息给范云:“回宿舍了吗?”

    他倒回得奇快无比:“回了。”

    “干嘛呢!”

    “想你!”

    “贫嘴。”

    半天没反应了,唐若发了个笑脸过去,还没反应。

    等了下,唐若想再发时,范云来了条信息:“如果时间只剩下了一分钟,我会想你六十秒——每一秒都是我想你。”

    这家伙。

    好肉麻啊。

    唐若发了一个敲打他的表情包过去。

    马上,范云回复了一个委屈的小图片。

    唐若想着范云受气的小媳妇那种小样,“扑哧”一下笑了。

    后来。

    后来…她与范云发信息,发着发着,就困了,就睡了……

第151章 暴雨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范云告诉卫明珠盯紧点,他坐上班车回家,想去拿一些夏天的衣服回来。

    范云算好了,中午两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一来一去再加上他在家里翻找衣服的时间,其实也差不多,就算是超时也超不了多长时间。

    可谁知道,就在他坐上班车返回的时候。

    天上。

    下起了雨。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

    早早的,看着黑锅底似的天空,范云决定不在家里吃饭了,拿上衣服,立刻回城。

    还好。

    班车去得及时,来得也凑巧。

    范云坐在班车里,看着回城的乡道上,一辆辆铁马钢牛从对面疯了似的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前头。

    被大风吹吹得干干净净的柏油路,此时看上去黑的发亮。

    不过。

    老天爷的脸比它黑得多。

    天上的云彩,就跟浸了水的棉被那般沉重,似乎随时都能从天上坠下来。

    天黑得像是西游记里孙悟空和羊角大仙斗法那场戏中,被哪吒用混天绫遮住了似的。

    只见。

    大团大团的云彩乌黑乌黑的,裏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看上去,那些山峦倒像一只只面目狰狞的怪兽。

    这边。

    农妇因为急于归家,丢锄弃耙。

    那边。

    牛羊忙着回圈,一只只东奔西走。

    范云上了车,车子还没有开出去几步路,豆粒子雨就打得班车的车窗沙沙响了。

    先是一粒一粒的雨点,就像是国画中的点墨手法,在挡风玻璃上落地开花。

    继而。

    大概老天爷觉得点墨的力度不够,于是开始一根根勾勒线条,最后,干脆一生气,泼墨般直接把雨倒了下来。

    司机已经打开了班车的警示灯和雨刮器。

    再往前开一会儿。

    那雨,水帘子似的从车顶上“涮涮涮”淌在了挡风玻璃上,已经开到三档的雨刮器,拼命摇着头,表示对玻璃上那些刮的没有流的快的雨水,无能为力。

    天地浑沌一片。

    万物收声敛息。

    那雨就好像水母娘娘倒扣了紫金盂,龙王爷爷崩塌了水晶宫,七天仙女打翻了洗脸盆,观音菩萨推倒了净水瓶似的一股脑倒下来。

    范云觉得。

    八成是天被谁捅漏了。

    所以。

    就连阻着牛郎织女的天河,也决了堤,垮了坝似的,只管发着小脾气一个劲地倒下來。

    班车上的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啧啧连声:“这雨,真大呀!”

    往远处看看。

    只见门檐下挑着担子的老头,正悚悚而立。

    堂屋里,绣花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噤着声,表情肃然。

    柴禾上抱窝的母鸡,藏头缩尾。

    庭院里梳羽的老鸭,看上去跟老桶一样,傻不愣登。

    雷。

    “轰隆隆”,在人们的耳边炸个不停。

    闪。

    “喇刹刹”在大家面前闪个金蛇乱舞。

    也不知道震碎了多少寺庙房顶上的琉璃瓦,劈断了多少山岳崖头上的万年松。

    看那架势。

    老天爷是打算把那些个不忠不孝之徒,吓个魂飞魄散,这雷电,绝对能让世间的仁不义之辈,胆战心惊。

    雨这样发威,莫非是想洗尽人世间所有的污垢,荡平人间百般的不平?

    此时。

    乡道两边一些车都开着闪光灯停下了。

    也有个别着急赶路,胆子大的正在冒雨龟速前进,不过,看看那些车慢吞吞的架势,似乎比止步不前也强不了多少。

    司机刚想把车拐进前面镇上的加油站,突然,右前方稻田里从天而降一个大火球,“喇嚓”一声巨响击在田里,吓得全车人都浑身一哆嗦。

    好玄!

    这要是砸在车上,后果可真是不堪设想。

    范云在一刹那间,将自己从小到大做过的坏事滤了一遍,还好还好,自己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亏心之事。

    那个司机赶紧一打方向盘,把车开进加油站。

    避避再说。

    不能再走了。

    这雨整整倒了接近半个多小时,才像发完羊角疯似的,渐渐小下来。

    司机把手中的烟头掐灭。

    继续赶路。

    路过镇上的大桥时,只见那条平日里如温柔多情少女般的小河岔子,此时,已经化身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黄龙,淹没了平时女人们洗衣服的大青石板,盖过了放牛的老头饮牛的大水洼子。挟着泥、裏着沙,刮倒许多杨柳,拔起了无数野花,一路咆哮着向下游奔去……

    范云看着班车窗外。

    所有水沟都变成了一锅锅南瓜汤,当然,比南瓜汤还是稍微淡那么一点点儿的。

    这会子,那些水中的青蛙,倒“呱呱呱呱”叫了起来,树上的蝉,也“知了知了”叫得比平时更加欢畅了。

    到了城里之后。

    范云看看手机。

    自己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

    不过没关系,刚才下这么大的雨,不会有人来管他,老魏肯定不会来查岗,杨大队更没有那个闲心。

    范云就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处,把自己那一包衣服暂时放在她那里:“喂,老余,把我的衣服先放在你这里,等下班的时候我再过来拿。”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他过来了,一个劲儿的招手:“快来快来,范云快过来,告诉你一个事。”

    范云看她那个样子。

    又紧张又严肃。

    “什么事?”

    俞丽娜一边接过范云递过来的衣服,放在报刊亭里,一边道:“刚才下大雨,就在后面状元桥那,有一个女的抱着她的小孩看发大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手没抱住小孩,突然小孩在她怀里一挣,就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拍大腿一叹气:“这不胡扯吗?

    没事的时候,抱着小孩到水边去看什么水呀?

    多危险啊,那个小孩掉到水里面去还有好吗?上面发大水那么厉害。”

    余丽拿“啧啧”了两声“……啧啧,可不是嘛!

    那个小孩一掉到水里面去,马上就被冲到下面去了……

    小孩他妈都快急疯了,一个劲的喊旁边的人,帮她救救小孩,急得她扑通扑通给旁边的几个小伙子磕头。

    有两个水性好的小伙子,冒着大雨帮她把那个小孩捞上来的时候,那个小孩早已经被水给呛死了。”

    悲剧。

    真是悲剧。

    摊上这样的一个妈,真是实力坑娃呀。

    没事的时候你到那个水边去干嘛呀?还要抱着小孩,是不是?

    范云眉毛都立起来了。

    “哎呀,都不知道怎么说那个女的好,这要是被她老公知道了,该怎么办?”

    她老公肯定会知道的嘛。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谁能瞒得住啊?

    余丽拿道:“她老公知道了这件事后,眼睛都红了,都快疯了。

    当时,他一只手抱着自己浑身**的小孩,一只手拉着他老婆,大喊大叫着要和她去民政局离婚。

    那个女人就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老公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范云叹道:“哭有什么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时你凑什么热闹啊,抱着小孩还要往危险的地方去。”

    其实范云也知道,小孩的妈妈也绝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悲剧,当时,她也只不过是想看个热闹而已,哪里想到自己的小孩会那么调皮,从她手中挣了出去,恰巧又落进了水里。

    这个怪谁?

    怪小孩?

    怪妈妈?

    还是怪那个后来非要跟自己老婆离婚的老公?

    不管怎么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事实。

    范云又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实在无话可说。

    说什么好?

    说什么都没用,于事无补,那小孩都死了,说那些亡羊补牢的话有什么用呢?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就问余丽拿道:“……看起来淹死的也不一定全都是会水的,哎!对了,老余,你会不会游泳啊?”

    余丽拿摇摇头:“不会,我只能两只手扒着沙子底走。”

    那叫什么游泳啊!

    范云点点头:“不会游泳也好,省得老是想往水边去,那行,那就这样吧,我到后面水街去看一看,看看那水大不大,现在什么情况,等下回来告诉你。”

    余丽拿点点头:“嗯,你去吧!”

    范云抄小路走到状元桥。

    他发现,平日里清澈无比的灵渠,此时已经变成了一股浊流,挟着枯枝败叶,连同各种垃圾从上游滚滚而下。

    灵渠中的水位也比平时高了很多,水大的已经能够从状元桥的陡门处大铁闸上方的空隙漫过去。

    桥上。

    倒是有几个看水的人,但是,早已不见了余丽拿口中所说的那个小孩。

    范云觉得大自然的威力实在是惊人,平日里看上去那么温柔娴静的一条小河,如今,发起威来,居然也成了一个暴虐的大汉,看上去倒让人觉得有三分吓人,七分骇然。

    不说别的。

    光看那水就知道了。

    那个浑浊的水,带着席卷一切的架势和威风,从上游不断的推送而来。

    别说是区区一个小孩。

    就算是一头牛、一头大象掉到水里面去,恐怕,瞬间也变得死无葬身之地。

    人类自以为了解了自然,征服了自然,其实,却不知道自己在自然面前仍然脆弱的不堪一击。

    范云上了桥头后,桥上看水的人倒也没有议论什么,大家各看各的,相安无事。

    范云在桥上站了一下,又走了下来。

    他走到水街旁边的青石板路上,顺着青石板路往下游走,一直走到了万里桥头处的一家十字绣铺子旁边。

    七锦堂。

    范云被这个小店里的一副十字绣给吸引住了。

    上面。

    是一首楷书的小词。

    标题:思钓鱼——晓喻东洋。

    秦皇开国,汝还蛮荒;根浅叶轻,不自思量。

    趁雄狮未醒之时,小丑跳梁;张毒蛇血腥之口,意图吞象。

    八年鏖战,终至末路;两枚巨弹,苦果初尝。

    今复起狼子野心,贼谋伎俩;窥视吾钓鱼宝岛、兽爪欲扬。

    咦唏!魑魅魍魉,作势死灰复燃,可笑口大腹小,会否爆烂肚肠。

    怕只怕,天火燎原,荡尔尸骨无存;忧只忧,碧海怒潮,覆尔弹丸之彊。

    范云觉得这首词写的不错。

    这首诗就和暴雨一样,噼里啪啦,读起来让人感觉酣畅淋漓。

    范云走到店里面转了一圈,那个低着头在绣花的老板娘并没有理他,随他转,随他看。

    这种感觉就很舒服。

    范云到店铺里面逛的时候,不喜欢别人跟着他,特别是有些营业员像个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边,一迭声的问他:“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吗?

    先生,请问你要这个吗?

    先生,你看这个不错,先生,您看那个不错。”

    他就感觉到很烦。

    他看东西,喜欢慢慢的看,一边看,一边思索,而不是走马观花。

    就像墙上的这幅十字绣一样,对于他来说,他就十分看重这幅十字绣的内容,至于旁边的那些花花草草,扛着水瓶的**女人,反而不再吸引他的注意力了。

    关注点不同,

    品味的东西就不一样。

    当然,范云的看,纯粹就是随便看,闲看,他并没有打算花钱买什么东西。

    再说了,他买一副十字绣回去,又能挂在哪里呢?挂在他的宿舍里面吗?那是公家的地方,似乎没有必要吧。

    毕竟,这是挂在墙上的东西,不像是一本书,一幅画放在床头就可以了。

    范云又看了看旁边一个四四方方的十字绣挂钟,那是一朵金色的向日葵,图案非常漂亮,设计的也十分精巧,他比较喜欢。

    只可惜。

    没地方挂。

    范云走出十字绣铺子,又来到马路上。

    这一场暴雨下来,倒是给这个小城解掉了三分暑气,范云明显的感觉到温度低了一些,没有那么热了,人也舒服了很多。

    小城。

    小城。

    这个小城确实小。

    范云东走西走,东巡西巡,毫不夸张地说,他所管辖的范围之内每一条街巷,都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是即使地面上有一些老鼠洞、陷马坑,他也能够说出个一五一十来。

    范云走上万里桥,又看了看下面咆哮的渠水,现在,那些渠水虽然看上去浑浊不堪,其实如果要是不接着下雨,用不了几天,这水,很快又会清澈如初的。

    这也就是说,万物都有自愈能力。

    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都一样。

    这也正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

    相对于宇宙和这颗蔚蓝色的星球而言,人类和其他动物实在显得太渺小了。

    渺小得在亿万年的历史进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亿万年,恐怕也少。

    范云觉得,相对于宇宙而言,亿万年恐怕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吧。

    他不由得想起了恐龙那种怪物,那么大的一种东西,说灭亡就灭亡了,真是令人叹息,范云常常想,灭亡了的恐龙,最后变成了什么呢?

    是不是变成了煤炭?

    又或者变成了石油呢?

等152章 卫明珠

    范云发现。

    这天,根本没有凉快多长时间,暴雨过后,太阳一出来,立刻又热了起来。

    大街小巷里。

    反倒是平常被掩饰了的极难看到的那些污垢,此时,倒通通被雨水冲刷了出来。

    真是五花八门,什么玩意都有。

    瓜皮纸屑,枯草烂树叶。

    泥巴果核,短裤破皮鞋。

    老天爷才是最好的清洁工啊,最擅长免费帮人打扫死角。

    犄角旮旯里面藏着的妖魔鬼怪等东西,一场雨过后,通通的就现了原形,全部搞了出来。

    范云霍然发现,就在自己前面不远之处的巷头那儿,有一只大张着黑洞洞的嘴,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贪吃蛇一样的破皮鞋,拦住了他的去路。

    范云毫不客气,大脚丫子抡圆了,直接一脚飞过去。

    妖孽!让范云今日超度你远去吧。

    那只破皮鞋被他踢的打了一个滚,翻了两个身,“吧唧”一下竖在了墙角处,然后一软,又慢慢的滑到了地上。

    什么鬼东西?

    此时的范云,感觉自己简直变成了犯晕。

    再看远处。

    远远的,环卫站的洒水车又开过来了。

    祝你生日快乐。

    祝你生日快乐。

    范云同志觉得头有点大,刚刚下完了雨,洒个毛的水呀。

    洒水车呼啸着从路上驶过,不断喷射的水龙头将地上的污泥吹起,搞得到处都是,吓得旁边走路的人赶紧闪身躲过。

    有一个老人家走得慢了一点,脚面子上被冲了老大一片泥巴,裤角上也到处都是泥点子,他一边跺着脚,抖着裤脚,一边嘴里咒骂着什么。

    唉!

    看上去真是让人沮丧万分啊。

    不过。

    还好。

    洒水车过后,此时紧跟着它后面的环卫工们轮起大扫帚,开始“唰唰唰”的扫起了马路。

    还有一些清洁工拿着铁铲,将地上的那些淤泥、垃圾通通的铲成一堆,然后再装进两轮垃圾车里。

    感谢他们。

    感谢这些为了城市的整洁面貌,不断做着奉献的人们。

    范云觉得。

    如果没有清洁工,绝对不出三天,这座城市就要被垃圾包围、淹没。

    范云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将脸上已消散多时的笑容重新聚集起来,对她笑道:“刚才我从状元桥那里一直走到下面万里桥,兜了一个大圈子,也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是感觉到,刚下完雨到处都是垃圾,那些藏在角落里的垃圾,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全部都被雨水给冲出来了,你看看,现在清洁工在加班呢!”

    余丽拿正提着一个水桶,将桶里的水“哗”的一声泼在报刊亭前面的一堆泥巴上,将那堆泥巴远远地冲到了旁边。

    她一边点头,一边将桶朝范云扬了扬:“那是!

    下完雨就这样。

    喂!

    你去那边帮我接一桶水来,我得把这个地方冲一冲,你看看,都脏死了——省得搞到脚上。”

    范云提着桶,跑到公共厕所里,帮她提了满满的一桶水回来。

    余丽拿取出一个绿颜色的塑料大舀子,一瓢一瓢舀着水,将报刊亭周围冲洗干净,最后还剩了小半桶水,“哗”的一声,泼在了她面前的脚地上。

    范云感觉她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就朝她摇摇手:“你先忙啊,我走了,我去那边看一看。”他随手指了指远处。

    余丽拿也没有理他,她顾不上理他。

    她正忙着将刚才被雨淋湿的那些报刊杂志,摆在一张长长的木板凳上晾晒起来。

    范云回身看了一眼,觉得余丽拿纯粹多此一举。

    湿了水的报刊杂志,晒干之后必定会起皱的。

    那样的话,别人谁还会买?

    别人花了钱,难道会买一件被雨水泡过的旧货吗?不可能的,谁不想要新东西?

    边走。

    范云边想着唐若。

    昨天晚上挨了批评,他感觉到今天有必要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了。

    做人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范云发了个信息给唐若:“若若,今天去练车没有?”

    唐若回他一个笑脸:“你还说,今天下的雨好大呀,幸好我们是坐在车里面,不然的话,肯定会被淋个落汤鸡了,刚才在驾校的大水泥坪子上,躲都来不及,一下子,雨说来就来了。”

    范云又道:“那你现在还在驾校吗?”

    唐若回他:“是啊。

    刚才下那么大雨,但是后来一出太阳,马上地又晒干了,现在又热死个人了……

    我再练一会吧,再练几把,然后就回去了。”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也去练练车了:“若若,你现在练的怎么样了?科目二什么情况了?”

    “还行吧,我感觉自己马马虎虎的……

    科目二的流程都走完了。

    从半坡起步、侧方停车、直角拐弯、s型弯道到最后的倒车入库,今天我们练了好几遍了。

    我感觉还可以。

    后来,教练把考试车给我们用了,我跟你说,我打了一下分,前几把不及格,后面这几把可以了,有一把考了九十五分,有两把一百分。”

    范云就觉得,唉呀,自己是不是练车练得有点少啊。

    唐若的科目二模拟考试,都可以考100分了,自己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好吧,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抓点紧了。

    和唐若聊完天,范云走到了秦皇路上,远远的就看见了卫明珠正躲在树荫下,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给谁发信息,她并没有看到范云。

    范云的调皮劲上来了,就想过去吓唬吓唬她。

    他悄悄地绕到卫明珠的身后。

    此时,卫明珠刚刚发完一条信息,“啪”的一声,将手中那台小巧精致的折叠手机合了起来。

    范云突然喊道:“嗨!干嘛呢?给谁发信息呢?是不是男朋友啊?这样神神秘秘的。”

    他这猛然的一嗓子,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卫明珠急忙回身,看看原来是范云,她把小巧又好看的鼻子微微皱了几皱,娇嗔道:“师父,你干嘛呀?开什么玩笑,吓死我了。

    范云嘻嘻一笑。

    笑的那个样子,看上去贼兮兮的,哪里像一个什么师父嘛,完全就像一个为师不尊之人。

    卫明珠看了看他:“师父,一个中午我都没看见你人,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一会又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他想起了余丽拿之前说的那个小孩掉到水里被淹死的事情,于是就把这件事情给卫明珠复述了一遍,也算是岔开她的话头与注意力。

    卫明珠将手机放入口袋:“师父,你说的那个事情我知道,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过去看了一下。

    那个小孩被捞上来的时候,双眼紧紧闭着,肚子里喝满了水,鼓鼓胀胀的。

    有一个胆大的小伙子,把他脸朝下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控水,嘴巴里面倒是控出了不少水,但是也没有救活过来。”

    说这话时,卫明珠的眉头紧紧皱着,看上去她的表情似乎有那么三分的紧张呢。

    说来也是,像她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碰到有死人的事情,多多少少,总是有些紧张的。

    范云就道:“以后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老是跑到状元桥那边去,特别是不要站在水边洗手,知不知道。

    否则的话,你小心,……哇……”

    一声“哇”字,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她抬起腿来,做势要踢范云,范云往后一跳,躲开了她的脚。

    “师父,你干嘛呀?不带你这样吓人的!”

    范云见卫明珠表情严肃,双眼瞪得大大的,知道她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不禁吓,于是就不再吓她,而是对她道:“今天你上班辛苦了,我请你喝饮料,你想喝什么饮料?告诉我,我去买。”

    卫明珠娇笑一声:“本来我是想喝珍珠奶茶的,但是现在我又不想喝了,我想吃甜筒,我想吃圣代——草莓圣代,师父,你舍得吗?你要是舍得的话,就去买吧!”

    范云皱了皱眉。

    说什么话。

    别说卫明珠是自己徒弟,就算是普通的同事,请她吃一个草莓圣代,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

    范云对卫明珠笑道:“行,那你等着啊,你就站在这里不要走,我现在就去买,五分钟,五分钟我就回来,草莓味的是吧?”

    卫明珠用一排细碎的小白牙紧紧咬着嘴唇,眼睛里闪了又闪,拼命的点点头:“是的,我要吃草莓味的圣代,奶球要大一点的。”

    没问题。

    范云冲她做了一个一切包在我身上的手势,转身“噔噔噔”,顺着旁边美味基的楼梯,爬上了二楼。

    他给卫明珠要了一个大奶球的草莓圣代,自己要了一杯加冰的可乐。

    虽然说美味基的东西,没有肯德基和麦当劳里面的正宗,但是,对于这样一个连四五线都排不上的小城来说,能吃到仿造品也算不错了。

    没办法,那些洋快餐来中国投资都是卷钱的,他们不可能将网点布在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很小的小小城里。

    没关系。

    不吃洋快餐也无所谓。

    这个小城里有自己独特的本地美食——米粉。

    话说。

    这个小城确实不大,人口不过三四十万——超生与黑户的不在此列。

    土地面积,也不过大约十二万亩左右。

    小城的居民,大都集中在唐若那天所说的田字之内。

    当然。

    这些居民,既有祖宗八代都是城里人的老坐地户,也有刚刚洗脚进城的打工农民和一些来此做生意的外地人。

    至于玩的地方:北有长城、南有灵渠。

    灵渠,是老祖宗留给这一方水土的宝贵遗产,至今仍造福两岸百姓。

    灵渠仍是本地十分重要的一个水利工程,另外一个和它差不多的水利工程,则是位于大山之中的五里峡水库。

    小城的田字中间一横,向右延伸处,就是那座台湾老板投资兴建的乐满地主题公园。

    那里。

    是外地游客观赏完灵渠之后下一必去的游玩之地。

    本地人没去过的,恐怕也不多。

    因为。

    这里每年都会在旅游淡季时,针对本地居民搞一些优惠活动,平时有些贵的门票统统十元一人,但有些人却说,十块钱也贵了,最好免费。

    免不免费的倒不说,不过这里吃的东西确实是实惠,特别是米粉。

    这里的米粉,量大、价钱便宜、调料配菜多,比起开在大城市里的那些米粉店来,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这里的米粉,应该和灵渠属于同一时代。

    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从美味基楼上“噔噔噔”又下来了。

    下来时,他还顺便看了看与他擦肩过的,面对面上楼的一对。

    那是一个大胖子,牵着和他差不多一样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女朋友?

    范云觉得,可能是他女朋友,姑且这样认为吧。

    看到两个人已经胖得眯成一条缝的两对小眼睛,范云觉得心里十分好笑。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里哼哼道:“嗨!你这个大胖子,吃了还要吃,这么胖,吃吧吃吧吃吧,炸鸡薯条可乐,吃吧吃吧吃吧……”

    范云有点损啊,别人吃什么,吃多胖,关他什么事?

    别人又没有花他的一分钱,他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楼,范云将草莓圣代递给树下的卫明珠。

    卫明珠嘻嘻一笑:“谢谢,师父,你真好!”

    范云悠悠的道:“应该的,必须的。”

    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所有天下男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么,一个男人,他就不配称之为男人。

    请注意。

    这里说的所谓的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指能照顾的时候才伸手去照顾,其中有一个分寸问题。

    记着。

    千万不要当着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的面,随意的去照顾另一位女同胞,这样的话是很危险的。

    有多危险呢?

    轻的,有可能会瞬间挨上一记九阴白骨爪。

    重的,有可能就会家法伺候了,不是跪搓板、跪榴莲,就是头顶水盆两手捏着耳朵,老婆和女朋友不发话,就绝对不允许从地上起来,不给饭吃。

    范云喝着可乐,感觉到心里很舒服。

    本来天气有些热,他的心里原本有点不爽的。

    此时,范云发现面前的这条主干道,已经被清洁工们扫得干干净净的了,他那原本不太爽的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起来。

    人啊!总是视觉动物。

    许多时候,人的心情好恶,会受视觉的左右。

    人们常常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里面看到的美好,才是美好。

    眼睛里面看到的丑恶,即是丑恶。

    比如范云。

    此时看到卫明珠,他就觉得甜滋滋吃着草莓圣代的卫明珠,形象就很美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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