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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8章 范云送礼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老魏通知范云去找杨大队。

    范云心里就有点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莫非,昨天跟唐若在美食节被谁看见了?

    自己被告黑状了?

    他觉得,唐彬和赵艳玲他们看着自己的小眼神里,充满了同情。

    范云感觉唐彬笑得很神秘,让他如芒在背:“范云,杨大队找你,肯定有好事哦,看样子,你是要高升了,到时候别忘了罩着点兄弟呀!”

    范云觉得唐彬在说反话,说不定,昨天,自己跟唐若在美食节里玩,就是他举报的。

    这个死唐彬!

    可是。

    就算他在美食节逛了一圈,也不算多大个事啊!充其量,他也算是一边工作,一边顺便看了看而已,也不劳杨大队专门找自己吧?

    莫非是其它的事情?

    范云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出最近一段时间,自己犯了什么错,如果实在说他犯了一些什么,范云觉得,极有可能自己是犯了小人了。

    譬如霍立。

    那个霍立,对自己上次比赛得奖一定很不舒服,八成是他在杨大队面前说过自己什么坏话,打过什么小报告。

    范云越想,越觉得自己跟《基督山伯爵》里那个被关在监狱里的老头子一样,推理得出的结果十分缜密可靠。

    就是这么回事!

    妈的!

    范云骂了一句脏话。

    进了杨大队办公室,范云看到杨大队和颜悦色,脸上的表情并不像是要签他罚单的意思。

    范云的一颗心慢慢又放下来了一点。

    杨大队正在批阅着什么文件,他指指靠墙的沙发,示意范云坐下。

    范云觉得事态还未明朗,屁股就只坐了一半,挨在沙发上,并随时保持起立姿势。

    果然,他的屁股还没坐稳,杨大队就招呼他了:“来来,过来。”

    范云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杨大队把手中的文件往前一推,双手抱在头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吁!那个……范云,最近工作怎么样?感觉还顺手吗?”

    范云奇怪,堂堂的大队长,今天怎么突然想起关心自己这个小喽啰的工作来了,他忙点头:“还可以,都挺好,我感觉我们的工作虽然情况复杂,千变万化,每一天都要面对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但是,我保证,一定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大队长和领导们的期望。”

    范云这些冠冕堂皇的话,说得一套一套的。

    杨宗玮点点头。

    他上下打量了范云几眼。

    范云也看着他,当然,不是和他对视,范云的目光只盯着杨大队的喉结位置,他感觉,看上去脸色有点阴青的杨大队因讲话而不停颤动的喉结,很像是山羊下面的那个突起。

    范云觉得,杨大队如果下巴上再多出一撮翘翘的硬胡子的话,那么看上去他就更加像一只公山羊了。

    想到这里,范云的肚皮里差点笑出声来。

    杨大队打量了一下范云后,“啪”的一下打燃了火机,点了一支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从抽屉里取了一份东西出来:“范云,根据你的表现,以及领导们的观察,加上当班班长对你的推荐,队里决定,将你从临时工正式聘用为合同制,这是工作合同,你看看,如果愿意的话,就在上面签字,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怪不得,今天早上起床后,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跳得他心里惴惴不安,范云总觉得,今天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没想到,发生的居然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只要他把字一签,就可以像班长他们一样,正式进入体制内了,体制内的好处,不言而喻,从此,医疗、保险、教育……

    傻子才会不签。

    傻子才会拒绝。

    范云连看也没看,直接就在上面签了字,签完递给杨宗玮:“大队长,我签完了!”

    他的态度,让杨宗玮很满意。

    杨大队摆摆手:“好,虽然说转正了,并不是说工作就可以了,就值得骄傲了,有一些至今仍未转正的老同志,他们的工作成绩,也相当扎实,甚至干得比你好得多,他们身上,也有许多东西值得你去学习,所以,我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加倍努力。多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工作经验,方式方法,当然了,今天既然给你转正了,就代表你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得到了组织上的高度肯定,那么,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继续保持……”

    杨大队的话,值得玩味。

    范云的头,点了又点。

    他太高兴了。

    “行了,你去吧。”

    直到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范云还有点不敢相信就在片刻之前发生的这一切。

    他用了拍了拍大腿,“啪”,有点疼。

    哈哈!

    范云的心里都乐开了花。

    他紧紧抿着嘴,尽量绷着自己的脸,不让脸上的笑容顺着他的嘴角溢出来。

    范云摸出手机,抑制着激动的心情,手指打字如飞,给唐若发了一条信息:“亲爱的,我转正了,工作转正了。”

    是吗?太好了!——唐若也高兴地回道。

    晚上我请客,去哪里吃饭!——范云。

    我不想出去吃饭,不如我们去唱k吧,你觉得怎么样?——唐若问他。

    可以啊,完全没问题——范云回道。

    好,不过,过两天可以吗?过两天我休息的时候,我们再去,今天晚上,你先来我们饭堂吃饭——唐若。

    嗯嗯,好的。——范云。

    范云出了队里,步行慢慢走着去上岗,他一边走,一边想,自己,是不是应该买点东西给杨大队呀?虽然说转正的惊喜来在前头,事前自己一无所知,但是,事后再买点东西给杨大队送去,应该也未尝不可。

    嗯!就这么办。

    所以,下午一下班,范云就去了卖牛奶的圆脸杨姐那儿,他早就回想了那一次他送货到杨大队家时,吴姐配送的牛奶。

    圆脸吴姐见是他来买牛奶,自然价格上给了范云很大的优惠,她把一张小票往铁签子上用力一戳:“好,我带你去拿,儿童奶和钙锌双加奶是吧?”

    范云点点头:“一样一箱。”

    他想了想:“儿童奶要两箱。”

    圆脸吴姐想起了昨天在美食节上,见到的跟范云一起的唐若,她就笑呵呵问范云:“小范,昨天,在美食节上,跟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是你女朋友?”

    范云点点头,心里无限骄傲,口中却十分谦虚地道:“是啊,吴姐,怎么了?”

    吴姐一边从牛奶堆上给他拿牛奶,一边赞着唐若道:“你女朋友可真漂亮,皮肤白白嫩嫩的,长得又特别耐看,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去喝喜酒啊!”

    范云笑道:“结婚还早呢,我才二十一,她不到二十,还没到年龄呢!”

    杨姐笑道:“想结也能结,先结了婚,等以后年龄到了,再登记也不迟。”

    范云不想。

    他感觉杨姐说的结婚这个话题,似乎是大人们之间说的,而他和唐若的年纪,此时谈及结婚,似乎太早了一些了,起码,至今为止,范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呐!

    他现在的思维,还处在浪漫的爱情季里,而对于即将到来的结婚季,范云,似乎还没有心理上的准备。

    或许,这就是自由恋爱,与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最大的不同之处吧!

    吴姐又道:“早结婚,早抱孩子,比晚结婚好,小范,你女朋友长得那么漂亮,你可要看好一点呀!”

    范云觉得吴姐的这话说的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他觉得唐若绝对不会对自己有二心的,就像他对唐若也没有二心一样。

    像电视剧中那些狗血剧情,男男女女之间拉拉扯扯搞不清的三角恋,多角恋,对范云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他不想再跟吴姐继续这个话题,于是笑着点点头:“谢谢姐姐关心,我知道了,你的话我一定好好考虑考虑,结婚的时候,一定发请柬给你的,姐,快给我拿牛奶吧,我赶时间,真的!”

    行吧。

    你去赶时间吧。

    吴姐把牛奶递给范云,每箱牛奶,少收了他三块钱。

    买好牛奶,范云提溜着出了吴姐仓库,感觉有点重,就这样提到杨大队家的话,他感觉有点吃力,算了,坐个“慢慢摇”吧!

    慢慢摇一直把他送到了青龙大街的路口,范云没让他继续往前开了,因为,一,是要爬个大陡坡,二,最后这几步路还是走上去算了,他总不能让慢慢摇开到杨大队门口吧?

    那样多不好,那样会显得太过轻狂,失于稳重。

    范云走到杨大队门口的时候,杨大队的女儿媛宝正在一楼的大厅里骑车玩,她正坐在一辆电动三轮车上,在厅里“呜呜呜”跑着,一会开到东边,一会又开到西边,时不时,还突然来个急刹车和转弯。

    车技不错。

    比唐若强。

    唐若骑二轮摩托车,开得都很老成,她总是不急不慌的开,谁也打乱不了她的节奏,无论后面的车再打喇叭,她也不急。

    媛媛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站在自家门口的范云,转身向里喊道:“妈妈,妈妈!”

    后门本就是开着的,媛宝妈杨丽从后院里走了出来:“干嘛?干嘛?怎么了?”

    “有人?”媛宝指指范云,奶声奶气道。

    范云把牛奶放在了地上:“嫂子,是我,我来送牛奶?”

    杨丽认识范云,不说那次范云替她家送牛奶那一回,后来,在城管队她也见过范云几回,她知道范云是她老公手下的兵。

    她看着范云手中的牛奶,立刻就明白了范云是来送礼的,至于范云是为什么送礼的,原因她可就不知道了。

    她笑着冲范云点点头:“来了?你这是……”

    “啊!嫂子,这几箱牛奶,我买给媛宝喝的,真的,我挺喜欢媛宝的,她长得简直就跟我姐的小孩一模一样,真的,可惜,我姐嫁到江苏那边去了……”

    话说,为了送这点牛奶,范云凭空为自己捏造了一个外嫁的姐姐出来,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小伙子,不会送礼。

    所以。

    杨丽根本就不要他的牛奶:“杨大队不在家,这些东西你还是提回去吧……”

    她指了指那些牛奶。

    范云怎么可能提回去,可是,杨丽如果坚决不要,那也不是个事呀!提都提来了,再提回去,算什么呀。

    于是。

    范云就用了让杨丽意想不到的方法,他一边满脸堆笑信誓旦旦说着:“嫂子,这牛奶,真是买给小媛宝的,真的。”一边撤到了门外,转身就跑。

    跑得比兔子还快。

    对于范云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没什么送礼的经验,送礼出去如果别人收了还好说,如果被拒绝了,像刚才那种场合,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唯有东西一放。

    跑路。

    范云一溜烟跑了,杨丽看着他八匹马也拉不回来的背影,将手中的韭菜往桌子上一放,哎哎哎的冲范云的背影哎了两声:“哎,哎哎,你这个人,真是的,怎么这样……”

    她追到门外看了看,范云,早没影了。

    范云前脚刚走,杨大队后脚就回来了。

    他看着地上放着的牛奶奇怪的问老婆:“怎么又买牛奶,前两天不是刚买过吗?”

    杨丽就把范云送奶的事情给他说了一遍,然后对她老公道:“还是你跟他说吧,你跟他说,让他拿回去,我刚才一跟他说,他红着脸,转身就跑了。”

    杨大队冲老婆一摆手:“行行行了,拿进去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孩,肯定从来没做过这些事情,不用退了,退回去的话,会伤了他的自尊心的。”

    杨丽白了老公一眼,把牛奶提到了楼上,小媛宝扯着她的衣襟娇声娇气喊道:“妈妈妈妈,我要喝!”

    “行,给你!”

    杨丽拿了一瓶出来,插上吸管递给女儿,媛宝“嗞溜嗞溜”一口气就喝光了那瓶奶,然后,坐在三轮车上,双脚一蹬地面,把车子“呜呜呜”开得飞快。

    看上去,刚刚补充了能量的媛宝,与她的车子同样动力澎湃。

第109章 桂北名菜——香芋扣肉

    范云下了青龙大街那个大陡坡,一直走到秦皇路上。

    眼尖的何兰芬一眼就看到了他,她老远就冲范云招手。

    范云本来想假装看不见她的,但是后来感觉那样的话有点不太好,因为自己明明是往她那儿瞟了一眼的。

    范云只好慢吞吞走到她面前,他呲着一口洗过之后,看上去也算挺白了的牙齿对何兰芬笑了笑:“姐姐,叫我做什么?你怎么还没下班?”

    何兰芬没回答下不下班的问题,而是满脸都是爱打听的问他:“今天,杨大队找你什么事?”

    范云只好实话实说:“杨大队叫我去签转正合同。”

    何兰芬一张本来也还算挺白的脸,慢慢地就有一点红泛了上来。

    她的眼神里,也带上了那么一丁点的不悦与不痛快的神情:“恭喜你啊范云,恭喜你转正了,你的运气可真好,刚才这么几个月就转正了,不像我们,都上了两年多的班了,至今还是个临时工。”

    范云感觉她的话有那么一点酸溜溜的味道。

    可是,此时自己说什么似乎也不妥呀,于是范云转移了话题:“姐,你为什么还没下班,我们早都下班了啊!”

    何兰芬把长长的指甲弹了弹,看着范云道:“我在这里去等人,等一会儿有点事,所以没回去。”

    范云觉得,何兰芬的眼睛里有东西。

    有一种因为范云打乱了先来后到的秩序后,不高兴的东西。

    他想,也难怪别人不舒服,这件事,等明天让队里的其他人知道了,肯定个个都不舒服,包括跟他同一批的那几个同事。

    范云忽然觉得,风头太劲果然不是好事。

    他想起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不用说,此时的他已经被架在了火炉上,他的那一纸合同,就是一把火,落在很容易得红眼病的人眼中,可以把他烤得坐立不安。

    看来。

    范云的尾巴一定要夹紧再夹紧。

    此时,范云已不好再说什么了,他指了指远处:“姐,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啊!”

    何兰芬点点头,她似乎想起了范云签合同已经是板上订订的事了,自己再不痛快也没用了,就冲范云喊道:“范云,请客,明天你请客!”

    范云回身答了:“行,没问题,明天我请客。”

    他一直走到了老广场后面卖水果那里,看来看去,不知道买什么水果好,他想买一点水果提到广告公司那个饭堂,等下如果大家恭喜他的时候,他也好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又或者,也可以当作自己一直以来,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蹭吃蹭喝的谢意。

    都行。

    关键是买什么水果。

    范云觉得,假如买桔子香蕉那种便宜的东西,会不会让人觉得他太抠门太小气了。

    看着水果摊上琳琅满目的各色水果,范云犹豫不决。

    他一会儿掂起一颗青皮的新疆哈蜜瓜看看,一会又提起一只浑身是刺的泰国榴莲瞧瞧,很难下决定呀!

    最后,范云决定还是买几斤山竹和几斤红提算了,这两样东西,价格中等,吃起来也不像榴莲那样带异味。

    那行吧。

    就买这两样吧。

    买好了水果,唐若的信息也来了:“今天晚一点上来,我们公司里今晚吃饭的人比较多,等一会我发信息给你,你再上来。”

    收到——范云。

    范云感觉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他就走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下面的那个小公园里,先是在那只大酒壶旁站了一下,站着站着,他就想坐,于是,范云就找地方去坐。

    他顺着上坡路往秦皇宫方向走,爬上陡坡后又转了一个弯,看到在秦皇宫下面的一个空地处,有两个老头在下象棋,另有三四个老头围着看。

    范云觉得自己没地方去,不如也去瞅两眼下棋的算了。

    走到下面,老头们刚刚开始新的一局,无非都是一些老套路,屏风马对当头炮开局,执黑的老头先手架炮:“当头炮……哎,对了,刚才你说的那件事,我也听说了,听说那是一个寡妇,带着个三岁的小孩。”

    他是对另外一个谢顶的黑衣老头说的。

    黑衣老头摸了摸他那只红红的大酒糟鼻子道:“嗯,是的,那个女人,咳,别提了,就是老郑的二儿媳妇子,老郑的二儿子,因为和别人闹架被人捅死了,他儿媳妇子带着一个三岁多的小孩,也没改嫁,就在街上租房子住,一开始还是租房子,后来,就买房子,不光买房子,还买了车,呵呵,你说,一个女的,带个三岁多的小孩,每个月上班又挣不了几个钱,她拿什么买车买房?”

    旁边另一个穿灰夹克的四十来岁的男子“嗤”笑道:“拿什么买,呵呵!肯定是有别的男人给她钱花呗,想也想得到……”

    那个男子的话越说越低俗,范云感觉很恶心,闪身走了,棋也不看了。

    人家一个单身女人,拉扯着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独自过日子,已经很不容易了,用得着这样嚼舌头根子,诋毁别人吗?

    看来。

    男人一旦八卦起什么事情来,也是很厉害的。

    范云觉得,听这些破事败坏心情,不如到水边去看看鱼。

    范云走到有一道铁架桥的水边,伏在栏杆上趴着看水里的那些锦鲤。

    桥的另一头,一位年轻的父亲正抱着他那一岁多的儿子过桥,那个父亲把儿子在桥头上放了下来,然后走到桥中间蹲了下来,笑着对那个黄衣白帽大眼睛的小男孩道:“来,宝宝,到爸爸这里来!”

    小男孩看着爸爸,又看看自己与爸爸之间的距离,迈动稚嫩的脚步,快步向他的爸爸走来,小孩子的脚步越走越快,最后几步,简直变成了扑,一下子扑到他爸爸的怀里。

    “哎呦!宝宝,你真厉害,这一次,走了这么远。”父爱爆棚的年轻男子一把抄起了小脸兴奋的通红,嘴巴紧紧抿着的儿子,顺势把他放在了自己的肩头。

    范云觉得挺温馨。

    这样的画面让他觉得很美好,很有人情味,让他觉得这个春天到处都暖洋洋的。

    多看美好。

    少八卦。

    范云看着那个孩子骑在他爸爸的肩头上,“咯咯”笑着,过桥后,顺着旁边的一条花木掩映的石径朝秦皇宫上面走上去了,不一会儿,父子二人的身影就消失在那些郁郁葱葱的灌木丛后了。

    范云“嗯”了一声。

    替那个父亲,由衷地赞了一下。

    看了一会鱼,唐若的信息来了:“上来吧,人都走了。”

    好!

    范云抄近路折回,按照两点之间、直线最近的原则,走上了广告公司六楼的餐厅。

    这片区域范云来得次数多了后,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哪个路口通哪里,哪个位置有什么,他是明明白白,甚至,哪条路上的哪堆草里有个耗子洞,范云也一清二楚了。

    什么,都架不住天天看呀!

    范云到了楼上,门是开着的,唐若正在教马雪莹写作业,这一次是临摹,简单的临摹数学中的阿拉伯数字。

    马雪莹描得还算能看。

    仅此而已。

    小孩子毕竟腕力有限,不能很好地控笔,写下去的字歪一点扭一点也是正常的,只要认识练就好了,世界上的事情,最怕认真两个字了。

    马雪莹描得就挺认真,一笔一划的,只是,她的铅笔握得太往下了,这让唐若时不时就要纠正她一下子:“马雪莹,笔拿上面一点,你看看你的铅笔,拿得那么下,手都挡住你,看不到字了!”

    范云看了看马雪莹写的字,笑道:“写得真不错,比我写的都好看。”

    马雪莹嘴巴一鼓,俯身一捂写字本,叫道:“姐姐……”

    她写字的时候,不喜欢给别人看。

    唐若忙冲范云挥挥手:“去,去,去那边坐。”

    她指了张板凳给范云,将范云罚坐了。

    范云把手中的水果递给她:“我买的。”

    唐若心想你这不是废话吗?拎在你的手中,不是你买的,难道还是我买的不成?

    看来。

    范云的智商实在堪忧呀!

    唐若心想: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个傻男朋友?

    范云乖乖地坐在唐若指定的那张板凳上,与马雪莹井水不犯河水,不再去骚扰马雪莹写字了。

    看在范云很乖的份上,唐若洗了一串提子,择了一颗最大最红的,走到他身边喂进了他的口中。

    范云。

    把嘴巴张得想吃三颗的样子。

    真是的。

    他倒不怕咽不下去,一不小心噎得去见马克思。

    范云的嘴巴,张得不科学呀!

    但是,范云马上发现唐若完全是拿他当猪八戒来喂的呀!

    因为。

    他发现,唐若喂进自己和马雪莹嘴巴里的红提,都是伸着尖尖的指甲把皮剥了的,而喂给他的,完全就是随择随塞。

    这个?

    那个!

    他可真是错怪唐若了,人家唐若跟马雪莹吃东西,是细嚼慢咽的,一颗提子能在嘴巴里吃上那么几下子的,而他。

    他一下一颗,一下一颗,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吃到最后,他嫌唐若太慢了,干脆自己择了起来,把那一串红提吃得一粒不剩。

    这个,倒也不能完全怪范云,因为他中午饭吃得有点少,只吃了一碗拉面,他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消化能力,又高估了面食的充饥性,现在,他已经挺饿了。

    唐若抿嘴笑笑:“猪八戒,你是不是饿了啊?”

    范云拼命点点头,冲她眨眨眼:“嗯,饿了,饭好了没有?”

    “呵呵!别急,我去看一下哈!”

    唐若跑到了厨房,过了一下子,她掂着一只鸡爪子边啃边从厨房里出来了:“快了,再过十来分钟就可以开饭了。”

    范云眼巴巴看着唐若啃那只鸡爪子,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唔!

    终于。

    在马雪莹的作业写完的时候,杨姐的饭也做好了。

    范云惊喜地发现,今晚的饭菜里,有一道堪称大餐,他特别喜欢吃的香芋扣肉,范云激动地搓搓手:“我去洗洗手。”

    本来,他还想撸撸袖子的,可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像撸胳膊挽袖子那种有失体统的小动作,还是算了吧!

    范云挟起一块香芋扣肉,放在自己的碗中,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偷偷地瞄了先玲与杨姐一眼,发现她俩都没有注意自己,于是就对那块香芋扣肉下口了。

    哇!

    范云幸福的一眯眼睛。

    太好吃了。

    太香了。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和香芋搭配在一起,简直就是绝配啊,更何况,杨姐还是用得全州绍水那边的做法,她做的这碗扣肉,是抹了蜂蜜与糖的,吃上去不但香糯软粉,而且还有一种独特的甜味。

    范云不由赞道:“杨姐,你做的扣肉真好吃。”

    杨姐一笑:“今天,公司有几个驻外的同事回来了,吵吵着一定要吃扣肉,说在外面好几个月了,都没有吃上家乡菜了,所以,我就做了几碗,做的数量少,所以味道可能不是很好。”

    范云道:“已经很好了,非常好十分好了,真的,香得我快连舌头一起咽下去了。”

    范云的话并不夸张,这道香芋扣肉,堪称是一道桂北名菜,和鱼鸡一样,都是本地做酒席必出的一道菜,甚至,鸡也可以不出,但是它,必不可少。

    范云一口气将那块扣肉消灭了。

    唐若也挟了一块,但是,她只是把那块五菜肉上的瘦肉挟了一点在自己的碗中,剩下的那些皮色红亮香味浓郁的部分,全挟到范云的碗里了。

    范云不客气。

    跟唐若,不用客气。

    唐若又去扣碗中挟了一点蒸得粉粉的芋头,放进马雪莹的碗里,马雪莹正在换牙,吃不了硬东西,软软的芋头,正合适给她吃。

    马雪莹比范云有礼貌多了,她鼓着小腮帮对唐若道:“谢谢姐姐!”

    唐若抚了抚马雪莹的头发:“吃吧!”

    她看见马雪莹埋头吃饭的时候,额前的头发老是往碗里掉,于是,又取下自己的红色发箍给马雪莹卡上,一卡一推,把那几根与马雪莹同样倔脾气的头发,统统推到了后边去。

    别说,马雪莹本来看上去有一点瓜子型的脸蛋儿,此时没了头发的遮挡,看上去,倒像个苹果了。

    一只不好惹的苹果。

第110章 一起唱K去

    吃完饭就撤。

    对了,把范云买来的水果吃了再撤,先玲与杨姐并没有问范云为什么无缘无故买水果上来,这让范云原先精心构筑的一套说词落了一个空。

    别说,范云还有点小失望呢!

    年轻气盛的他,有了成绩自然渴望与人分享,于他而言,这一成绩也算不小了。

    可是。

    他的成绩是他的,不是别人的,除了他那些圈子的人,没有人会关心他取得了一个什么样的成绩,人,通常只羡慕崇拜比自己强的人,特别是在本领域能碾压自己的人,至于圈子以外的人,她们不了解,也没兴趣。

    假如范云菜炒得好,杨姐或许会有兴趣跟他探讨学习一下。

    假如范云刚刚以高分通过了成人高考,那么,先玲或许会羡慕他一下。

    可是,他只不过是转个正而已,这里的人,谁会羡慕他呢?

    没人羡慕他。

    正如一个历尽千辛万苦登上了珠峰的人,回头跟另一个从没登过珠峰的人讲自己已经成功登上珠峰一样,最多,那个听的人出于礼貌夸他几句。

    真厉害。

    真了不起。

    别人又没见过登顶过程中那些不时可见的遇难者,不知道登顶过程中的残酷,不知道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的雪崩,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故,以及种种对生命的威胁,那么,别人又凭什么动容?

    除非亲历方知其苦。

    除非亲为方知其难。

    所以,范云就有点小沮丧,他觉得,自己取得的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原来没有自己想像中大,原来,真的微不足道。

    可是。

    第二天范云请老魏和唐彬梁蓉他们在老地方吃饭的时候,唐彬这几个没有转正的人,话里话外对他却又满满都是羡慕。

    这让范云觉得自己取得的成绩,似乎也还可以。

    他想起一句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不过,他的话却没有说出口,这句话如果传到了杨大队的耳朵里,说不定会直接把他撸回临时工的队伍里。

    他老杨。

    可不会提拔一个野心家,万一范云觊觎他老杨的位子呢?

    对不对。

    老魏高兴地举着酒杯道:“今天中午破例,喝一点啤酒,大家点到为止,为范云庆祝一下,庆祝他的转正。”

    他感慨地拍着范云的肩膀:“想当年,我干工作,那可是比你要下苦功的多,一步一个脚印,从不偷奸耍滑,就这样,我也是过了差不多两年才转成正式工,这,对于我一个外地人来说,就算是在这儿扎下了根,可是你……范云,不错,好好干,大有前途。”

    老魏的话让赵艳玲不乐意了,她半真半假的笑道:“老魏,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好像咱们这个班里,其他人干工作不扎实,不努力似的,唐彬,你说是不是?”

    唐彬附合道:“就是!”

    何兰芬与梁蓉虽然没有用语言附合赵艳玲的话,但是,她们用脸上表情附合了。

    范云听出了赵艳玲的不快,他忙赔着笑道:“班长,各位姐姐们,我今天取得的这个成绩,其实,绝不是我个人的成绩,而是因为班长带得好,大家帮得好,我的这个成绩,其实是咱们班一起取得的,所以,我可不敢骄傲,真的,再说了,这种事情,今天我,明天你,姐姐们都很有希望是下一个的,你们说,对不对?”

    他这几句话,还算顺耳朵。

    虽然,范云的话落在信奉抓到自家手中才是米的赵艳玲她们几个的耳朵里,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他的话比老魏的话要好听一些。

    起码。

    滑头一些。

    你看。

    一个人一旦在自己的圈子里取得了一点成绩与进步,得到了一点荣誉与好处,马上,就会有人嫉妒。

    就像范云。

    就像今天霍立,听到了范云转正的通告,气得咬牙切齿五官移位,他拉着他们那个班的,跟他一起入职的一个老队员忿忿不平道:“他妈的,凭什么好事都让一个新来的占了?老子和你,老王,咱们两个人是一起来的吧?咱们都来了一年半了,凭什么他转正了,没轮到咱们?跟他一起转正的那三个老的就不说了,人家都来了两年多了,可是那个范云,他凭什么能转正?”

    那个叫老班的叹口气,摇摇头道:“唉!谁知道呢,说不定他跟上面的领导有关系呢?”

    “球毛的关系,我早就打听过了,他就是一个小当兵的,复员后在邮政所干了几天,后来因为表现不好,被人家给开除了,不知道怎么搞的,混进咱们这里来了!”

    听霍立恨恨的话,他嫉妒范云已经嫉妒的快发疯了。

    其实。

    别说本来就视范云为敌的霍立对他嫉妒了,就连赵艳玲她们几个,对范云也是嫉妒的,只不过因为大家同在一个圈子里,表现得没那么明显罢了。

    别看她们现在跟范云一起吃饭,说说笑笑,可转过头去,就会议论范云的转正对她们不公平。

    今天上午,何兰芬和梁蓉,本就已经议论了半天了。

    两个女人,都认为范云的转正严重不公平,要转也要先转她们呀!

    唉!

    做人,真难。

    范云还算老成,没有因为得了一点小志就忘乎所以,他一直把自己放得很低,以极度的谦虚来缓解本圈子里人员的不满情绪。

    范云真诚的笑道:“说实话,在座的各位都是我的哥哥姐姐,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不管我范云怎么样,我都是拿你们当亲哥亲姐来看待的,如果我有做的不到,还请哥哥姐姐们多多指点。”

    嗨!

    能从他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来,说实话,真的挺不容易了。

    范云。

    其实也是有倔脾气的,他的愣劲儿如果上来了,那也是可以六亲不认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差不多了,剩下的,这些人心中的不痛快,也会慢慢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消失,或者,等待下一个像范云这样的人出现,而转移到下一个人身上去。

    吃完了饭,大家散了,范云觉得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他就直接上了火锅店对面的万里桥,坐在亭中长长的凳子上,东看看,西望望,漫无目的。

    桥下清水悠悠,仿佛亘古不变。

    从上游推下来的落花随着一渠冷波,不断向下游而去,过闸道,下陡门,直下湘江。

    而后,滚滚东去,万里如归。

    范云坐了一会儿,看看快到上班时间了,就转身离开。

    …………………………

    这天。

    范云与唐若约好了,一起去唱k,前两天唐若说等她和范云休息去,这不,休息说来就来了嘛!

    日子。

    一天天,真过起来其实也挺快的。

    范云还约了希刚和李阳,正好华华从南宁回来了,唐若又约了华华,一共五个人,刚好开一个小包房。

    范云手拉手牵着唐若,穿街过巷,走到他预定好包厢的《梦江南》,这时,天色已暗,无论大街小巷,还是店内楼上,都纷纷亮起了灯。

    华灯初上。

    霓虹闪闪。

    夜景下,有许多小姑娘亲密地挽着自己心爱的小伙子,漫步走在街上,而那个含情脉脉的小伙子,则搂着自己女朋友的腰,在秦皇路上慢慢逛着。

    逛衣服。

    逛鞋子。

    逛完男装逛女装。

    在夜色的辉映下,这些姑娘小伙子们,看上去帅气的帅气、漂亮的漂亮,足以替这个晚春的夜晚添姿增彩。

    小小县城。

    十分平和惬意。

    范云与唐若进了包厢坐下,服务员端来酒水与水果,唐若调好歌曲,唱了一支《茶山情歌》,听在范云的耳朵里,不比原唱差。

    他跟着唐若站了起来,搂着她的腰,跟着唐若瞎哼哼。

    范云哼哼得难听死了,他不适合唱这种小情歌,他的声线,适合唱那种大气、苍凉的。

    唐若一曲未了,希刚他们三个就前脚跟后脚的都来了。

    范云赶快松开唐若的腰。

    松的没有李阳看的快。

    李阳假装没看见,嘻嘻笑着就进来了:“哎,你们都早来了啊?”

    华华走到唐若身边,搂着她,把嘴巴凑到话筒旁边,跟唐若一起唱了起来:茶山的阿妹俏模样,也也也也俏模样……

    范云忙把话筒递给李阳:“给你,给你唱。”

    当然要给她唱,今晚唱歌,以三个女孩子为主,女孩子负责歌舞助兴,他和希刚负责喝酒。

    范云伸拳捅了捅希刚的肩窝:“怎么样?现在上班还行吧?”

    希刚不说自己,先恭喜范云,他也捅了范云几拳,笑道:“行啊,范云,刚上班才几天,就转正了,好,小伙子有前途有发展!”

    范云一笑。

    有没有前途与发展,他说了也不算,领导,说了算。

    范云“啪啪啪”连着开了十瓶啤酒,跟希刚先对吹了一支。

    挺爽。

    范云问希刚:“那你呢?你现在上班怎么样?”

    希刚一笑:“挺好,基本上业务都熟悉了,每天也没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处理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它的许多居民的日常事务,也得管,大到拿不到工钱想跳楼讨薪的,小到因为一泡狗尿发生邻里纠纷的,咳!我干的这个,等于半个社区保姆。”

    范云点点头,严肃认真的道:“确实,我觉得真要向你这个警察叔叔致敬,你们的工作,繁杂,量大,每天都很辛苦,确实很不容易。”

    希刚一笑。

    理解万岁。

    基层民警,干的就是这种天天跟老百姓打交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活。

    即使有点个人的小想法,那也是位居其次的。

    此时,华华唱上了,她唱得是一首经典老歌,《千千阙歌》,这首歌,当年曾荣获年度十大金曲,词曲俱佳,一旦用粤语唱起来,那真是绕梁三日不绝,令人回肠荡气。

    华华唱得挺不错。

    别说,她的粤语歌,发音吐字,换气息声,无论节奏还是曲调,都把握得很好。

    华华唱完,李阳唱了一支《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呵呵!

    这歌词写得妙,话里有话,不得不说,词作者太有才了。

    李阳的声音清亮柔美,她压着欢快的节奏,把这一首歌唱得韵味十足。

    不得不说。

    这几个女孩子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范云觉得挺开心。

    李阳唱完。

    范云把两只话筒都抢了过来:“好听好听,休息一下,去吃点水果!”

    他把话筒给了唐若一只:“咱俩唱一支吧!”

    借着打暗的灯光,唐若握住了范云的手,和他站在一起。

    音乐响起。

    开始。

    两个人,合唱了一首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情歌金曲——《心雨》:“……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想当年。

    这首情歌曾一度占据各大音乐流行榜榜首,在乐坛上创造了单曲全国销量总冠军的奇迹。

    至今无人打破。

    只是。

    当年唱歌的金童玉女,如今早已各自纷飞,唯有这优美伤感的旋律,给人以无声的叹息。

    唐若唱到动情处,眼中,莹莹有泪光点点。

    范云也特别投入,两个人将这支情歌,唱得回肠荡气、淋漓尽致。

    一曲唱完,华华她们一齐喝彩:“好!太好了,唱的真好。”

    李阳捅捅她弟:“等下咱俩也唱一个。”

    希刚正在和华华猜色子玩:“不,情歌我不太熟,你还是找范云陪你唱吧。”

    李阳“哼”了一声。

    范云忙道:“来,李阳,你来唱。”

    李阳接过他的话筒,扯了扯他的衣襟:“我要跟你唱一个。”

    唐若有点好笑:她拉着自己的男朋友唱歌,算怎么回事?

    不过,唐若并不计较,而是把她的话筒给了范云:“那你唱吧,我去吃点水果。”

    那就唱吧!

    话说,李阳真会选歌。

    电视屏幕上,曲调一变,唢呐声声。

    尹相杰的胖脸出来了:“妹妹你坐船头…”

    这?

    范云只好跟着唱:……哥哥在岸上走……”

    李阳也接上了:“小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在地上走…!”

    范云接:……“哥哥我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别说,他俩模仿的还挺维妙维肖的,模仿得让唐若想一脚把范云踢到他外婆家里去。

第111卷 唱歌

    这个死范云。

    居然跟李阳挤眉弄眼,李阳的小秋波频频朝他送着,范云手握话筒,如握春风,看上去一脸陶醉。

    有那么美吗?

    所以。

    范云唱完下来的时候,唐若坚决要掐他一下。

    狠狠掐。

    必须掐。

    范云忍着疼,偷偷地对唐若双手合十致意,表示错了,错了,妹妹我知道错了。

    华华与希刚斗酒正酣。

    玩法很简单,就是掷色子,比点数大小。

    对于在坐的各位来说,赌色子,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特别是唐若,她只需要把色子掷到色筒里,装模作样的摇上一下,然后“啪”的一声倒扣下来,就可以了。

    至于掷出来的是幺二三,还是六六六,那,只有天知道。

    唐若摇着色筒,三枚色子在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她的口中念念有词,瞬间把色筒扣在桌子上,然后娇喝一声:“开!”

    哈!

    一对一,一个二。

    唐若掷色。

    希刚喝酒,照她的手气,今晚的酒,希刚可以承包了。

    似乎。

    赌神今天似乎更青睐希刚一些,华华与希刚掷了半天了,看两个人面前的酒瓶,明显华华喝得更多一些。

    这时,范云与李阳唱完下场。

    华华把色筒往范云手中一塞,笑嘻嘻道:“他太厉害了,掷不过他,你去跟他掷几局。”

    华华拿过话筒,唱起歌来。

    这……

    她的歌声很**啊!

    她唱了一首《魅力无限》。

    华华斜站在电视屏幕前,面朝大家,先是柳腰轻舒,给大家福了一礼。

    “先生们,杰士们,来的巫们,下面我给大家演唱一首魅力无限……”

    前奏响起,华华表情投入,微微摇头,话筒对准小巧的嘴巴:“每一次心动,因为你在我身边,每一次冲动……”

    唱得不错。

    不错的还在后面。

    唱过前面的过渡,抵达整曲的**部分时,只见华华把头发往后猛然一甩,左手伸向前方如同一条波浪中招摇飘动的海草一样,朝大家频频招着,右手,紧紧握着话筒。

    华华双眼微眯,表情沉醉:“……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这一天,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你看到,骄傲骄傲骄傲骄傲骄傲的心,尽情绽放,放,放,放,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

    什吗?

    华华问大家要韭菜?

    台下诸人,听到她那魔性的嗓音,看着华华那夸张华丽的表情,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唐若笑得见牙不见眼,她紧紧搂着范云的左臂,伸出小手用力一拍范云的大腿根部一把掌,把已经笑得快把嘴巴咧到耳朵根去的范云拍得倒吸一口凉气。

    “嗞!”

    李阳笑得口中的一粒葡萄皮一下子吐到了她弟的酒杯中,“噗!”

    希刚稍微好一点,他猛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后背靠在沙发,“嘿”的一声,希刚的鼻翼扇又又扇,终于控制不住笑声,“嘿嘿嘿嘿”,乐了起来。

    哈!

    台上是何方妖孽?快来个人把她收了吧。

    李阳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华华,她笑着坐在希刚身边,贴在希刚耳边对他说道:“这个妹子不错,李希刚,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加加油努努力,争取把她收了。”

    希刚笑道:“挺好,挺好。”

    李阳又坐到范云身边:“喂,台上那妹子有男朋友没有?我感觉她挺不错的,介绍给李希刚怎么样?”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心想人家问你,你看我做什么:“她有男朋友的,他男朋友是个大学生,对她挺好的。”

    李阳有点小失望。

    其实。

    唐若并没有完全说对。

    华华是有男朋友不假,可是,现在她的男朋友对她可说不上是挺好的了,因为,那个北京的男孩子,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有时候,做起事情来,简直完全不可理喻。

    性格温柔的他,现在变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冲华华发脾气,跟她吵架,吵得特别凶的时候,华华都觉得他的面部有些狰狞有些变形,让自己觉得简直不认识他了似的。

    性格倔强的华华当然也不会让着他,因为,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吵架,都是他在胡搅蛮缠,所以,这样就导致两个人吵完后,接着开始冷战。

    然后,过几天,那个男孩子就跟她道歉。

    不道歉,有些事情他一个人就无法完成。

    然后两个人的关系,好不了几天,又开始争吵,他再道歉,陷入下一次的轮回。

    这让华华很苦恼,这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华华就开始反思自己并重新审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数次,她都痛下决心,决定慧剑斩情思,终结这段让她身心俱疲的感情。

    甚至有一次,她都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准备彻底告别南宁,离开如今已经变得让她简直不敢认识的恋人,为自己的这段折磨人感情划上一个句号。

    可是,那个男孩子拉着她的手,紧紧抱着她,把他的头拱在她的怀里哭得声泪俱下,如同一个无助的孩子,华华的心,又软了下来。

    她虽倔强。

    但却心软。

    华华就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我早已不是当初,难道你忘了当初你的诺言,要一生一世都对我好?”

    那个男孩子张着嘴,眼中吞吐闪烁的光芒告诉华华,他的心里一定有秘密。

    华华又道:“如果你的心里有别人了,你就告诉我,我不会跟你吵也不会跟你闹,我离开就好了,但是,你千万别拿我当一个傻瓜。”

    那个男孩子的嘴巴张了又张,心中的话转瞬即出。

    可是。

    又被他咽回到了肚子里。

    那个男孩子,其实很想告诉华华真相,他的真相,其实就是一个秘密,是他不远千里来到南宁上班后,后来他才知道的,他谁也不愿意告诉的秘密。

    他的秘密,瞒不了太久了。

    正是因为瞒不了太久了,所以现在他才越来越烦燥,脾气越来越坏。

    因为。

    他的身体检查出,得了一种叫做运动神经元症的绝症。

    也就是俗称的,“渐冻人”。

    检查出这个病的那一刻,对他来说,无异于睛天霹雳,瞬间把他击傻了。

    怪不得,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感觉说话、吞咽和呼吸的时候,那些肌肉总有些异样,甚至有的时候让他感觉到——无力。

    这种无力,当然,此时更多还是心理上的无力,可是,用不了太久,就会转变成生理上的无力了。

    真是悲哀!

    他才二十来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才刚刚开始,老天爷居然让他得了这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症。

    命运,是何等不公。

    当他攥着诊断书,听那个一脸凝重的大夫对自己说着:“……你也许知道,如果没有神经刺激它们,你全身的肌肉,将逐渐萎缩退化,具体就会表现成,肌肉逐渐无力直至瘫痪。

    说话、吞咽和呼吸功能也会渐渐减退,直至因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小伙子,我知道,这对你来说,确实太残酷了,可是,事实就是事实,我们应该面对事实,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尽量延缓那种大家都不愿面对的情况的到来。

    这个病还有个明显特征就是,由于感觉神经,一般不会受到侵犯,所以,它并不影响患者的智力、记忆或感觉。

    而且,这个病的病情发展,一般是极其迅速,从出现症状开始,平均寿命在2-5年之间。

    mnd病因尚不清楚,国际医学界一般认为,是随着年龄增长,由遗传易感个体暴露于不利环境所造成的,其中遗传因素有明显影响,另外,环境因素,也可能导致这种运动神经元病的发生。”

    听了医生的话,小伙子傻了,彻底傻了。

    不过,有几个字他倒是清清楚楚听在了耳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过积极治疗,也是能够延长生命的,史蒂芬·霍金也是得的这种病,他坚持与病魔抗争,已经活了这么多年……”

    他听不下去了,世界上,有几个霍金啊?

    一个而已。

    他又不是霍金。

    所以,当他每一次看着如花似玉的华华在两个人的小窝里忙来忙去,像个居家小主妇的模样,他的心里,如同刀绞。

    越是这样,他越是舍不得华华,但他又知道,时间与命运,已迫使他在跟华华做出最后的决别了,而这些,华华还一无所知。

    诀别的话,好难说出口。

    他就恨。

    恨天恨地恨父母。

    恨天下。

    他唯一不恨的就是华华,毕竟,她与他的感情是自己目前为止,仅存的一点点精神慰藉。

    可是。

    他委屈。

    他痛苦。

    他的秘密又不能说给别人听,怎么办?

    于是,他就试图慢慢疏远华华,疏远到让她自己从他身边离去。

    但,他的潜意识里,又是那么的希望华华能发现他性格变化的真正原因,而轻轻问他一句:“唉!你身体得病了,为什么不早一些说呢?”

    可是,华华却没有发现问题的真正原因,她毕竟不能未卜先知,把他肚子里的秘密给撬出来。

    所以,他的暴躁里,也隐有对恋人的不满与失望,只是,他自己有愿意承认而已。

    唉!

    为什么不说呢?

    两个人之间,无论发生了任何事情,都不应该隐瞒呀,说出来,一起去面对,不是更好一些吗?纵然无力改变什么,也不要留下太多遗憾。

    华华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此时起在南宁她们的小窝中,受着煎熬与痛苦。

    她也很痛苦。

    她是因为跟他大吵了一架,一怒之下才回来的。

    因为。

    他的话太难听了:“吃老子的,喝老子,还天天甩脸子给老子看,你以为你是谁?愿意跟老子在一起就跟,不愿意就滚,章华华,你要搞清楚,一直都是老子在养你!”

    华华气死了!

    以前那个软语温存的小伙子,现在跟个地痞流氓一样,一口一个老子不说,还说什么,他养她?

    她用他养?

    她赚不到钱?

    她有手有脚能饿死自己?

    可笑!

    他一次次地让她伤心,让她失望,华华觉得,她们之间的感情,现在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初的模样了。

    当初,那么甜的感情,为什么,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后,渐渐变成苦的了呢?

    华华决定,这一次,一定要离开他久一些,让他认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误,而她,也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他一认错,自己就轻易的原谅了他。

    男人都是熊孩子。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这一次,华华决定,坚决不再惯他的臭毛病与臭脾气。

    华华唱完了孙悦的这支《魅力无限》,接着又唱了一首林忆莲的《伤痕》。

    不过,话说她的声线略粗了一些呀,唱不出来林忆莲的那种感觉,不过,如果放在小包厢里的这几位中间的话,华华的唱功,也可以拔得头筹了。

    华华唱完了这两支歌,把话筒递给了范云,她并不想当麦霸,再说了,刚才那一首酣畅淋漓的韭菜韭菜韭菜,已经把她心中的郁闷喊了不少出来。

    华华,让位了。

    范云接过话筒,把希刚从沙发上拽了起来,他们两个扯着嗓子,给在座的女士们唱了几首军歌与革命歌曲。

    他们的声音铿锵有力,抑扬顿挫,动作也极其富有舞台特色,希刚把拳头紧紧握起,手臂前伸向前探出,模拟着利刃出鞘的动作狠狠向正前方刺了出去:“……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我们爬飞车那个搞机枪……”

    哦!

    铁道游击队之歌。

    这首歌,当年配着那部经典的电影,一时之间,也是传唱大江南北,特别是刘洪大队长飞身上车,衣服被列车那铮铮车轮带得鼓动如风的经典镜头,十分励志与鼓舞人心。

    唐若她们几个女孩子就给台上的两个男子汉打拍子,她们打拍子的节奏,比范云两个人更准确。

    特别是希刚,希刚天生有点五音不全。

    这时候,服务生推开门进来了,又送了两盘水果过来,都是些切成片的西瓜,哈蜜瓜,唐若扦了一块塞进华华的嘴巴里:“来,小妞,吃西瓜!”

    华华不客气。

    她和唐若,不用客气。

第112卷 范云换地盘了

    几个女孩子只知道吃喝玩乐。

    她们,居然也没恭喜下范云。

    今晚。

    范云为什么要请客?

    难道不是因为他取得了一点成绩吗?不是他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喜悦,庆祝一下吗?

    算了。

    不说了,反正大家玩开心就好了,至于为什么玩的理由,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希刚与华华就挺开心。

    他俩玩起了小蜜蜂。

    希刚唱道:“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飞呀……”

    “么么。”华华迅速接上,边接词,边嘟起嘴巴对希刚做了一个亲嘴的动作。

    “飞呀,飞呀……”希刚继续。

    “啪……啪!”华华伸出手掌,虚拟动作打着希刚的脸。

    希刚立刻发出两声惨叫:“啊,啊……”

    话说。

    这个游戏是谁发明的,太暧昧了一些吧?

    这样打来打去,亲来亲去的,本来没有事,也很容易玩着玩着就玩出一些事情来的。

    唐若觉得挺好玩,也拉着范云玩了起来,可是,台下这两对玩游戏的动作,落在台上唱歌的李阳眼中,真不是滋味。

    李阳看着唐若,觉得如果她是一株牡丹的话,自己只能是她边上一朵玫瑰,若华如果是一朵玫瑰的话,那自己只能是她身边的一朵小花儿。

    或许,连花也不算,只是片绿叶儿罢了。

    李阳觉得自己不如唐若漂亮,因为,她总认为自己太胖了。

    当然,她的感觉只是片面的,其实,李阳觉得如果自己和唐若一样瘦的话,那么,自己肯定比她更漂亮。

    胖,是苦恼啊!

    不过,说实话,李阳只是微丰满而已,并不胖。

    只是,现在的女孩子审美观有上问题,都以瘦为美,包括舞台上的那些女明星,别看在台上对着镜头一个个光彩照人。

    可是。

    真要是在台下当面仔细看她们,其实,许多人都瘦得跟鬼一样。

    李阳对范云若有若无的那点小心思,其实,就跟绿叶上的一颗小小露珠儿般,滴溜溜滚来滚去的,暂时还落不到实处。

    没办法。

    唱完了k。

    希刚与李阳先走了。

    他跟华华互换了电话号码,彼此之间,印象都还行,当然,华华对希刚的好印象,主要源自范云,而她对范云的好印象,又源自唐若,唐若,才是她对这两个人有好印象的根本所在。

    像那一次她骑着摩托车在新华书店门口见到范云的时候,那时,她根本就没有把范云看在眼里。

    不过,有一点她倒是跟范云挺相似,就是,那两个凡是。

    凡是唐若喜欢的朋友,她也可以喜欢。

    凡是唐若讨厌的,她也讨厌。

    范云送唐若回家,当然也是送华华,三个人坐着一辆“慢慢摇”,一溜烟来到了唐若与华华家的楼下,唐若惊喜地发现,原先黑漆漆的路上,现在已经装上了路灯,现在,她家楼下灯火通明,住在这里的人,再也不用摸黑走路了。

    由于有灯,那几个小卖店的门口支着的那些长椅子上,现在还有一些人坐在那儿闲聊,看上去,让这里倒颇多了一些人气。

    其中,有一家商店的门口还竖着一个大牌子,上网。

    范云仨人过来的时候,正有两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从商店里走出来,两个人都兴奋地手舞足蹈,满嘴谈的都是游戏。

    范云心想,嘿!这俩小屁孩。

    他把唐若与华华送到楼下的时候,也没再跟唐若腻腻味味卿卿我我了,若是没有华华,他的嘴巴早就对准唐若的脸蛋狠狠啃上去了。

    唐若招招手:“回去吧!”

    范云一笑。

    挥手而别。

    回去,他就没有坐车了,他一不怕被劫财,更不怕被劫色,慢慢走回去就可以了。

    慢慢走回去,洗澡,睡觉。

    第二天。

    早班集合的时候,老魏宣布他们班的三组人,岗位该轮换了,于是,唐彬与赵艳玲就被轮换到了三台路政府那一条线上了,而何兰芬与梁蓉就去了方科包子店可通一小与一幼那条线。

    范云与老魏,则坐镇老广场这条线,主要负责秦皇路与三台路到了老广场后的一条延伸段——城台路。

    到了岗位上,范云东看看,西看看,感觉平时视若无睹的这一片区域,其实大有名堂。

    这一块,是整个小城最繁华的位置,人多车多,看得人眼花缭乱。

    范云就从老广场的菜市场开始转悠,他走到了菜市场门口。

    此时,最拥挤的那一波买菜的人流浪潮已经涌了过去了,满地都是烂菜叶子,那一波人浪,通常就在范云他们上班前半个小时左右。

    不过。

    此时,这里人也不少。

    范云站在老菜市场的入口处的那座桥的人行道上,看着他面前的,这个佛陀口中的芸芸世界。

    口子边,此时停了一辆金杯面包车,一个围着帆布围裙的中年男人,正手持一只铁卡子,从面包车上往下卸冰。

    这冰,是菜市场里那些冷冻食品的摊主,每天都必须要的。

    而铁钩子男人的熟练动作,无论谁看了都知道,他干这个绝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个男人猫腰钻进面包车的车厢里,用大铁钩子卡住一块起码有一米五的巨大冰块的上部,两只肌肉结实的手臂用力一拽一扯,就把那块冰放倒了。

    正好,倒在他早已架好的,搭在面包车与地面之间的一块木板子上。

    然后,他才慢慢把那块冰拖到铺着塑料布的地上。

    他拿起一把长长的铁钎子,在那只冰块的上面与侧面的中间分别钎出两道槽出来。

    看他那副不急不忙,准确无误的动作,就知道,他是常年做这个的老手了。

    扦完槽后,范云见他并未用什么力似的,用铁钎子朝大冰块中间的槽里一戳,那块冰,立刻就整整齐齐裂成了两块。

    然后,他又把铁钎子插回车厢,两手提着钩子搭在其中的半截冰块上用力一提,就把那块冰提到了旁边的一辆平板拉车上,并且,还顺手把这块冰往板车里面推了推,以便给第二块腾出位置来。

    第二块也是如此,轻松提上平板车。

    范云看得呆了。

    他觉得这个男人摆弄这块冰的动作,不比他摆弄自己曾经用了三年的八一杠动作差。

    太熟练了。

    对于那块冰来说,落在这个男人的手中,着实是一件幸运的事,如果是生手干这个,搞不好,第一个动作,就因为把控不住冰块的重量与重心,而导致这块滑溜溜的冰块从车上摔到地上,碎它个十块八块的。

    范云连续看那个男人搬运了三块冰后,才往前走。

    他本来还能再看两块的,但是,他的目光被一个小女孩儿给吸引住了。

    那个小女孩子正跟一位老人闹别扭。

    那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也不知道是她的奶奶,还是她的外婆,在此,姑且称呼她是小女孩儿的奶奶吧,此时,正被小女孩儿气得够呛,气得她跟自己的孙女子似的,赌起气来。

    祖孙二人赌气的原因不详。

    开始的地点亦不详。

    只知道。

    她们从远处一路拉拉扯扯而来,走到范云面前的时候,这位奶奶不知道因为哪句话又惹恼了孙女子,那个看上去不过两三岁大小,梳着一条长长的小辫子的圆脸小姑娘,突然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赖着不走了。

    坐下去的同时,还哇哇哇哭了地来。

    她那个脾气和孙女子差不多执拗的奶奶赌气不理她,边向前走边说:“刘欢欢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走了,不管你了,让你在这儿给别人抱去。”

    那个小女孩哭得更大声了。

    但是,她虽然哭得大声,身子却赖在地上,是万万不肯挪动分毫的。

    那个奶奶已经走出了十几步了,发现自己倔强的孙女子依然还在地上坐着不肯起来,不由得摇头叹气又折了回来,伸手把小女孩儿从地上拉了起来。

    小女孩儿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晴,见奶奶伸手拉自己来了,立刻借势从地上站了起来,甚至,还借着她奶奶的一扯之力,迅速围着她奶奶的双腿转了一个圈。

    悲声立止。

    嗨!

    她可真是一个小小人精,范云觉得十分好笑,这个女孩儿要是长大了,那还得了。

    那个奶奶把孙女儿从地上扯起来后,伸出手臂想去抱她,一边伸手,一边还对她说着什么。

    那个女孩子挣脱了她奶奶的一只手,坚决不让她抱,而是赌气似的迈着极快的小碎步,跟在她奶奶的身边,祖孙二人快步远去。

    看来。

    八成是那个奶奶有什么急事,要急着去哪里,但是,她又没有做通孙女儿的思想工作,所以祖孙二人这才怄气。

    话说,一个看上去六十多的老人,跟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怄气,真的好么?

    范云摇了摇头。

    如果那个小女孩儿是他的女儿,那么他一定会把她从地上一下子抱起来,然后,高高地扔到空中去。

    那样的话,那个小女孩儿必定会高兴地“咯咯咯咯”,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范云心想:嘿!这个老太太。

    他目光移到这边后,就顺着路往前走去。

    前面。

    是一连四五家卖活禽的。

    打头第一家,是一个卖鸡鸭的,此时,戴着一对黄耳环,也不知是金是铜的老板娘,刚刚跟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做成了一桩生意。

    那对小夫妻买了一只黑毛鸡,让她给加工一下。

    老板娘把那只吓得魂飞魄散的黑毛鸡,用刀在它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那鸡。

    已经吓得昏死了过去。

    老板娘动作纯熟的把放了血的鸡放在热水里烫了,然后扔到电动脱毛机里“咚咚隆隆”一转,再拿出来三把两把就把那只鸡给收拾了。

    如果那对小夫妻愿意多加她一点钱的话,相信,以老板娘这种手脚麻利的速度,不出十分钟,一盘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青红椒爆炒鸡块就可以给他们两口子端上来。

    范云十分佩服。

    佩服佩服。

    劳动人民最厉害。

    那个老板娘手脚麻利的将加工好的白条鸡装袋,然后收钱,顺便还递给看着自己的范云一个大大的笑脸。

    她一定是以为范云过来纠正她那些鸡笼鸭笼乱放的行为的。

    范云见她笑了,他也回了她一个笑脸,不过,他的笑是事出有因,但是老板娘的笑,却让他不明所以。

    他又不认识她。

    真是的,她冲自己笑个什么劲?

    范云继续往前走,他惊奇地发现,就在前面的路边,有一个左手拎着一杆称和一只化肥袋子的妇女,右手牵着的一根长长的索子那头,霍然拴着小脸盆那么大一个团鱼。

    那只团鱼浑身都是泥巴,头惊恐地缩在壳里,一副打死也不露头的模样。

    范云估摸了一下那只团鱼的直径,少说也得有四十分公分。

    哇!

    这得长多少年,才能从指甲盖儿那么一点,长到这么大?

    范云觉得说它是一只团鱼精,都有可能呀,搞不好,它就是哪个水域之主,可是,为什么今天落在了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乡下女人手中?

    悲乎哉?

    痛乎哉?

    看上去,那只团鱼一定是它们圈子里的一个大人物,可是,今是落网,又所为何故呢?

    如果硬要解释,也只有倒霉二字可以诠释它的不幸经历了。

    看上去,团鱼背上似乎还受了一点伤的,因为那里有一些泥巴呈现暗红色,不用问,一定是它的伤处渗出的血,风干固化形成的。

    范云替那只团鱼悲哀。

    可是,这个不在他的管理范筹,就算是让他举报那个乡下女人涉嫌买卖野生动物,他也不知该把电话打到哪里去。

    打到哪里去?

    像一旦有这样的事情,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拨打报警电话。

    包括范云也是。

    他琢磨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应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个警,可是,他却无法判断那个乡下女人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最后,范云摇了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团鱼兄,不是我范云今天不想救你,实在是本人无计可施,还望你一路珍重,自求多福吧!

    范云又打量了一下那个乡下女人。

    她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乡下女人。

    城里那些娇滴滴的,一口气就能吹倒的太太小姐们,是生不出来她那个样子的。

第113章 意义

    她黑的不太像话。

    黑的很抱歉。

    一个老头在问价。

    那个乡下女人比划了一下手指,三百块?

    哇!

    范云现在不同情那个团鱼了,反倒同情起那个老头来,他生怕那个老头的心脏承受不住那个价格的冲击,当场毙命。

    唉!

    范云又摇了头,心想:这个花花世界呀!

    他想多了。

    这个花花世界怎么了?

    这个花花世界都没有瞧不上他这个微如尘埃的人,当然,也没说瞧不起那个乡下女人与问价的老头。

    包括那只团鱼。

    不然,大家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范云看着这只团鱼感慨万千的时候,他不知道,或许就在宇宙中的某个点位上,正有那么一双眼睛在紧紧盯着他,观察着他的言行举止,并用一些地球人听不懂的语言和身边的同伴交谈着什么。

    此时。

    茫茫星空中。

    九大行星仍然一秒不停地围着太阳旋转、自转,太阳那高达数千甚至上万摄氏度的表面上,时不时如铁匠打铁时一不小心溅出的火花般,闪耀出一颗辉眼的黑斑。

    而那黑斑发出的能量,以光速传到地球、天王星、金星、木星后,又给整个太阳系造成了什么不可估量的影响,怕是连最聪明的科学家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更不用说,浩瀚宇宙中的其它星体的情况了。

    范云并不是很关心那些东西。

    他虽然对宇宙与太空很感兴趣,但是,他也自知自己作为一粒放大十万倍,即使在近如月亮的星体上,也依然看不见的小小尘埃,自己,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范云觉得那些宏大的命题,不能深思,越深思,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继而会怀疑万物存在的意义。

    其实。

    他不知道。

    就算他是一粒尘埃,也是十分有意义的,且不说“存在即是意义”这种近乎真理的话,只说他对父母就有意义,而且这个意义还是不可替代的。

    他与父母互为亲人,亲人之间的血脉相连,就是意义。

    亲情的意义。

    他对唐若也有意义,这个意义是史无前例的。

    爱情的意义。

    他对情同手足的希刚也有意义,友情的意义。

    他的喜怒哀乐,都与这些人发生联系。

    话又说回来,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下至平民,上至领袖,谁,又不是一粒尘埃呢?

    正是这一粒粒尘埃,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假若没有了这些尘埃,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复存在了。

    范云继续往前走着。

    他走到了一个卖报纸、书刊杂志,矿泉水饮料与口香糖的报刊亭站住了。

    范云指着塑料盒里的口香糖:“给我拿个这个。”

    那个二十来岁,头发烫着大波浪,脸上有几粒淡淡的白麻子,生得还挺标致的老板娘,给他拿了一包:“诺,给你。”

    范云付钱,抽了一条出来,塞进嘴巴里嚼着,他见老板娘在看他,将手中的口香糖冲她一示意:“来一块?”

    老板娘笑着摇摇头,她卖给他的东西,怎么好意思吃他的。

    她只是觉得看着范云还挺顺眼的,比那两个动不动就过来说她一顿,不是嫌她摆在外面的东西多了,就是想把她那些东西收掉的那两个老娘们强多了。

    范云过来,不但没有让她收东西,还当了一回她的消费者,买了她的东西。

    在她的印象中,那两个老娘们,从来没买过自己的东西。

    其实。

    这个真不能怪何兰芬与梁蓉。

    她们一不看书二不看报,自然不会买这个老板娘的东西了。

    范云嚼着口香糖,走到了城台路上,在一家挂着配钥匙开锁的铺子门口站了一会。

    这时,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卷头发男子“咔”一下就把车停在了开锁铺门口。

    那个卷头发男子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根中间空心,一头是丝公一头是丝母的螺杆出来,问正抱着双臂站在门口跟另一个手中提菜的女人聊天的老板娘:“老板娘,你这里有这个螺丝没!”

    那个老板娘面无表情摇了摇头:“没有。”

    范云看了看那个骑摩托车的男子,看上去他的表情有点焦灼,一脑门子都是大包的意思,那个男子听了老板娘的话,大失所望,转身就走。

    “那儿有一个桶,你去找一找,看看,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老板娘的口气仍是淡淡的。

    那个男子迅速转过身来。

    范云只觉得他的眼中一亮。

    看来,他手中的那根螺杆一定是个特殊螺杆,他一定跑了许多家五金店买不到,又不知经过了哪一个“明白人”的指点,才找到这里来的。

    卷毛男子立刻把那只百宝箱一样的铁皮筒抱到了门口,先是扒拉了一下,在面上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满满的桶里都是螺丝和门锁的配件,想找一根和他手上一样的,却难。

    卷毛干脆“哗啦”把那只铁筒里的东西往地上一倒。

    果然。

    被他找到了一根,刚才还一脑门子官司的卷毛那张紧绷的脸,瞬间松驰了下来。

    他对老板娘问道:“多少钱,老板娘?”

    仍在跟提菜女人聊天的老板娘摆摆手:“拿走吧,不用给钱了,找得到就是你运气好,找不到那就没办法了。”

    卷毛千恩万谢拿着螺丝走了。

    可是。

    过了没有三分钟,他又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手上还拎了一袋桔子。

    卷毛把桔子往老板娘的柜子上一搁:“老板娘,给你几个桔子。”

    老板娘没想到卷毛是个这样的人,居然还倒转回来给她桔子,老板娘不由笑道:“你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

    卷毛摆摆手,摩托车油门一加,呜呜呜呜走了。

    范云觉得卷毛实在是一个讲义气的人,这样的人,其实很值得交往的。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一连三四个铺子,里面都摆了一些神神道道的东西,范云知道,都是些什么看花收惊,叫魂招魂的神婆神汉,他没住脚,继续往前走。

    范云一直走到下面一个上通师范学院,下通秦皇路的路口才住下脚,然后,往右一拐,走到了上一次王大爷卖鸭子的那条大沟边。

    此时,人流正旺,范云就站在口子边看了看,顺便制止了把摊位支到了马路上来的卖水果的小贩:“不要摆到路上,赶紧收进去。”

    那个小贩“嘟嘟囔囔”地还有点不乐意,勉强把摊位往里挪了挪。

    范云也没跟他纠缠,第一天站这块区域,他主要就是熟悉情况。

    范云想了想,还是从这个城中集中间穿过去算了,看看,转转。

    这里,可是真热闹。

    从范云站的这个教育路桥边的位置,一直到老广场,都是卖东西的。

    范云面前,是三四个卖水果的,此时,一个个正对着挑挑拣拣的客人们,察言观色做着生意。

    其中,有一个夫妻摊生意最好,因为他们的摊位最大,水果品种最多,价格,倒是和左右两边的水果摊差不多。

    但是,关键是他们货多,特别是苹果,都是一大堆一大堆地摆在大木头案子上,看上去,似乎便宜的不要钱似的。

    这两口子,也会做生意,逢人必笑,见人扯袋,只要有人往他们的摊位前一站,他们,必定就把塑料袋递了过去。

    范云观察,起码有一半站在他们摊位面前有购买意向的人,接过了袋子,选起水果来。

    有一个老头边选苹果边问:“你这个苹果是脆的,还是粉的?”

    胸前挎着黑皮包的老板忙笑着答道:“脆的,你放心好了,不脆不要钱!”

    那个老头摇摇头,把袋子放下了:“我要买粉苹果,牙齿咬不动脆的了。”

    那摊主看老头要走,焉能如此就把一个主顾放过,他忙招呼道:“粉的也有,你来看看这个,包你粉,包你甜!”

    老头又掉回头来,拿起那个摊主指的一堆形状略长的红苹果看了起来。

    旁边一个小青年却拿着塑料袋,选起了那个老头不要的脆苹果。

    范云心想,这个老板真是会做生意,嘴皮子很麻溜。

    过了水果摊,是卖豆腐的。

    一个年轻的妇女正用刀划着塑料板上的豆腐,旁边一个穿着高筒水靴,手拿清单的男人,正一边跟卖豆腐的老板娘开着玩笑,一边催她快点。

    “快点,老板娘,我都等了这半天了,要不是因为你的豆腐好吃,我早到别的地方买去了。”

    “滚!”

    虽然卖豆腐的老板娘喊着光顾自己生意的客人“滚”,不过,她依然手脚麻利地替那个男人装好了豆腐,并递到了他的手里。

    而那个男人,也没有半点想滚的意思,接了豆腐,仍是站在豆腐摊旁边,似乎还想讨两句嘴上的便宜再走似的。

    豆腐摊隔壁,是卖豆芽的。

    绿豆芽、黄豆芽都装在两只蒙着白布的大木头桶里,时不时有人来买,卖豆芽的老板娘则伸着尖尖的手,把那些豆芽一小把一小把抓进塑料袋里,一块钱两块钱的根本不用称,抓几抓就可以了,**不离十,那些饭店食堂要得份量多的时候,她才动称。

    范云挤在人群里走着。

    再过来一点,是卖小葱香菜芹菜的,这三样,一般都在一起卖,特别是小葱香菜,两样都是每天做菜必用的配菜,所以,放在一起卖最好,免得买菜的人买了小葱还要到处找芫荽。

    一个买了小葱的妇女,嫌老板给的少了,正跟老板理论:“你这葱给的也太少点了,再给一点。”

    老板一边不情愿的嘟囔着:“我这进货这几天就贵,现在春葱已经快下去了,夏葱还没上来,你不知道,拿货就比前几天贵了许多的。”

    那个妇女嫌他啰嗦,也不跟他客气,自己又扯了几根放进了菜篮子里:“再给几根,我再要两根就可以了。”

    说是两根,其实她扯了四根。

    那个卖小葱香菜的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有时候,碰到这样的顾客,真让人没办法呀!

    可话又说回来,他今天给的小葱确实也是比前几天少,因为,旁边又有一个人说他了:“老板,一块钱的葱,就这么点?就这两根半?”

    这。

    那老板只好又扯了一根给这一位。

    范云走在人群中,看着属于他管辖的这片区域,感觉头疼。

    他感觉这里实在那个什么。

    吵吵嚷嚷。

    杂乱无章。

    那又能怎么样呢?他干的就是城市管理的活,就是既当管家又当保姆的,不管怎么样,都要干下去,慢慢梳理吧,干工作,就是要学会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与强度,要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上述之话,是老魏说的。

    老魏并没有和范云走在一起,他是班长,班长有班长的事务,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和队员混在一起的,范云,早就习惯了,他在三台路上,上了那么久的班了,许多事情都可以一个人搞定了,虽然这边跟那边情况不太一样,但是,范云应该同样也能搞定。

    他今天,主要就是熟悉环境,把环境摸清楚了,做起事情来心中才有数。

    范云走到这个集市的中间停了下来,他站在这里左看看右看看,发现这里有一条路可以直通城台路,看来,如果以后他想快一点来这儿的话,不必远远地走到教育路上去了,只要从这里穿过来就好了。

    范云,还是很擅于发现和总结的,其实,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的,擅长发现总结,就能更快地达成目标,或更快地向目标接近。

    范云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直又走回了他出发时的那个路口。

    此时。

    路口旁边银行的押钞车正在交接银箱,两个押钞员手持枪管子跟信号枪一样粗的防暴枪,一左一右站在运钞车两边,不时地告诫行人远离他们的车辆。

    与枪支。

    这时,突然人群一阵喧哗,分开了一条路来,范云急忙看过去,只见一个胸前穿着油乎乎皮袴子的中年男人,正没命地往前跑着,眨眼之间,就飞奔到了范云的面前。

    他的后面。

    另一个也是穿着皮袴子的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青年,手里举着一把砍肉刀,红着眼睛追了出来,一边追,嘴里还一边大喊:“你别跑,我砍死你!”

    他的话大有问题。

    他都说了要砍死别人了,别人还能不跑吗?

    不跑,傻乎乎站着让他拿刀来砍吗?

第114章 范云“二进宫”

    危险。

    范云觉得这两个卖肉佬在做一种危险的游戏。

    他决定帮前面的那个人一把。

    他总不能帮后面那个人,把前面这一位拦住吧?

    所以。

    范云在后面那个红了眼的卖肉佬追到他的面前时,突然伸出腿去一绊。

    他的腿。

    比绊马索好使。

    拿刀的卖肉佬做梦也想不到,居然有人敢不怕他手中明晃晃的砍肉刀,横插一杠子来管闲事。

    范云当然敢。

    范云早就估计过了,如果他这一下没有绊倒拿刀的,而那个拿刀的又被他激怒而冲他来时,那么,他就跑。

    跑。

    是范云的强项。

    他能跑得让这个拿刀的卖肉佬紧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欲仙欲死,而又奈何不了范云一根寒毛。

    这一绊。

    直接就把拿刀的卖肉佬绊了个恶狗抢地。

    “呛啷啷!”

    菜刀也扔了出去,正好扔在了瞪着大眼手持防暴枪对卖肉佬严阵以待的押钞员的脚面子上。

    疼得那个押钞员跳了起来:“有人抢押钞车!”

    他的另一个同事也看见了,立刻从另一侧转了过来,死死盯着范云与摔在地上的卖肉佬。

    黑洞洞的枪口怪吓人的。

    范云也不跟摔在地上的那个人客气,在绊倒他的同时,范云身形迅速向前一跟,骑坐在那个人的腰间,左臂从其喉下穿过向上一锁一提,右手抓其右臂往后一拧。

    卖肉佬立刻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啊……啊!”

    他用力挣扎着,想把范云从背上挣下来。

    这怎么行。

    范云左臂加上力气,用力往上一锁,瞬间勒得地上这个人呼吸困难,喉咙中“咯咯”乱响,往上直翻白眼。

    “别动!”范云喝道。

    这时,那个脚面子被砍肉刀砸伤的银行押钞员一瘸一拐过来了,手中拿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帮着范云“咔咔”一下,就给卖肉佬戴上了。

    押钞员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呸!狗东西,瞎了眼了,你的刀砸到老子的脚了,信不信我一枪轰爆你的头?”

    他的枪对准了卖肉佬的头。

    别,别别!

    范云忙冲激动的押钞员摆摆手:“报警,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这时,一个扎着一件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围裙的女人从远处一溜小跑跑了过来,当她看到了仍骑压在地上那个男人身上的范云时,眼睛都红了,那个女人一下子扑了上来,对着范云又踢又扯:“放开我老公,你干嘛?干嘛把我老公铐起来了?”

    这?

    她老公伏在地上,一动不动,大概是因为被范云突如其来给绊倒了后,打乱了他的节奏,心中那一口怒气已经渐渐熄了下来,而理智又开始一点点占据上风,所以,他用语言阻止了自己那个母老虎一样撕扯范云的老婆:“好了,别闹了,好了好了好了……”

    那个女人踢打过了范云,刚刚因为老公被人摁在地上而失去的理智也回来了,她不再踢打范云,而是跟被她老公扔出的刀把脚面砸伤的押钞员理论起来。

    押钞员指着受伤的脚,怒气冲冲道:“你自己睁大眼看看,就是他……”

    他一指女人老公。

    “……就是他,他刚才拿的刀,把我的脚砸成这样的,你说,这事怎么处理?我等下要去医院,我要去拍片,看看骨头被砸坏了没有,你们要出钱。”

    那个女人一张激动的脸上因岁月磨砾而产生的皱纹全都散开了,看上去,倒颇显得有几分容光焕发的意味,她一迭声道:“凭什么让我们出钱?凭什么让我们出钱?凭什么让我们出钱?”

    押钞员见她有点不讲理的意思,愈发怒了,他一边指着自己的脚面子,一边朝那个女人吼道:“凭你老公的刀砸伤了我,干嘛?想耍横?砸伤人还有理了?”

    被范云摁成嘴啃泥的那个男人,勉强抬着脖子,他见押钞员吼自己的老婆,脸挣得通红,看那样子,很想起来打那个押钞员。

    可惜,他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铐住了,此时又被范云压着,丝毫动弹不得。

    周围。

    此时围满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一个个指指点点。

    “哎呦,地上这个人摔得不轻呦!”

    “咳!谁说不是呐!”

    “哎?那不是卖猪肉的吴三吗?他怎么了?怎么被那个城管给铐在地上了?”

    “哦,刚才他拿着砍肉刀,要砍另一个卖肉佬,追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搞得,就被那个人给绊倒了……”

    “唉!真是的,多大的仇啊?就要动刀砍人,这下好了,你看看他那手上摔的,到处都破皮了。”

    “这个要经公了,刚才那个拿枪的已经喊人报警了。”

    “嗯,确实,也不太好私了,哎?另外一个卖肉的呢?就是刚才被追着跑的那一个!”

    另外一个卖肉的,来了。

    他本来刚才被追得抱头鼠窜,直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的他,一口气跑到了老广场的大路口那里,直到听不见背后的脚步声与喊打喊杀声后,才敢回过头来。

    回头发现,砍他的人被摁倒在地上了,他才敢慢慢走回来。

    他也没敢溜号。

    他走了也没用,他被追着砍的这件事情,总是要解决的,如果不解决,他今天跑了,明天呢?

    除非他不想做生意了。

    看上去,他似乎有上怕地上那个人,他慢慢走回来后,居然跟地上那个男人道上歉了:“三哥,有什么话我们兄弟都可以商量,对不对?我们之间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对不对?平时,我对你三哥,那也是相当尊重的,对不对?”

    这个卖肉的,一连说了三个对不对。

    对个锤子。

    地上趴着的这位光用眼光就能砍死他了。

    地上这位根本不理他。

    又过了一小会,远远的,警车“呜哇呜哇”拉着警报来了。

    范云松开了那个男人,把已经快被他压断气的卖肉佬从地上拽了起来。

    地上这位冲叫自己三哥的那个卖肉佬吐了一口口水:“噗!杜黑子,咱俩这事没完!”

    那个叫杜黑子的卖肉佬走到卖肉佬吴三面前,仍然是陪着笑脸,探着一双手也不知道是想安慰一下吴三,还是怕吴三逃跑,想随时抓住吴三,以便静候警察。

    此时。

    人群一分,警察来了。

    希刚戴着防暴头盔,手持警棍盾牌,满脸严肃的跟在一个一杠三星的民警后面,来到了范云与吴三面前。

    一杠三沉着脸问道:“刚才是谁报的警?什么原因?”

    那个脚被砸伤的押钞员忙上前道:“我的同事报的警,刚才我们在交接银柜的时候,看到他拿着一把砍肉刀朝我们的运钞车冲了过来,后来,被他给绊倒了……”

    他先指卖肉佬吴三,后指范云。

    范云点点头:“是,我见这个卖肉的拿着刀,追着那个卖肉佬猛跑,一边跑一边还喊着要砍死他,我怕出人命,就绊了他一下。”

    范云也分别指了指两个卖肉佬。

    一杠三点点头,但是,他看到了卖肉佬吴三的手铐后,脸色一沉:“这手铐哪来的?谁让你们给他戴手铐的?打开。”

    卖肉佬吴三的老婆听了一杠三的话,自以为得理,过来冲范云与押钞员嚷嚷道:“谁让你们铐我老公你?你们这是犯法,是上私刑。”

    那个押钞员笑道:“上什么私刑?我们的枪支手铐都有编号,都是发了持械证的。”

    “打开。”一杠三不听押钞员的什么持械证,现在是他在处理事情,不用别人插嘴,他对于这几个人插嘴的行为很讨厌。

    再说了,押钞员的持械证哪来的?还不是公安机关审发的。

    那个押钞员应该也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立刻掏出钥匙给吴三打开了手铐。

    吴三心里,一定对警官的铁面无私感激涕零,他揉着被勒得发红的手腕,对警官道:“刚才,是因为那个人,那个杜黑子,他趁我和老婆没注意的时候,抢我的客人,那个客人一直在我这里买肉,杜黑子抢客不说……”

    “行行行了,有什么事,到派出所再说。”警官冲希刚一摆手。

    希刚立刻将腰包里的手铐摸了出来,一人一边,“咔咔”给吴三和杜黑子戴上了。

    顺便,还给范云使了个眼色。

    “干得漂亮。”

    “都带走。”

    于是,范云,被砸伤脚的押钞员,吴三,杜黑子,还有那把菜刀,就统统被带上了警车。

    “呜哇呜哇呜哇”!

    警车一路吼叫着,冲出人群,上了秦皇路,然后到花荷路口往右一拐,一直开到了派出所。

    不着急。

    到了讯问室,一个一个慢慢说。

    几个人急赤白咧地吵吵嚷嚷着说来说去,警官算是听明白了,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关键是,由于范云制止及时,该事件并没有酿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如果吴三把杜黑子给砍死了,那可就严重了,不死人,事态就轻得多。

    一杠三对范云着实表扬了一番,把范云夸成了一朵花:“不错,小伙子,你处置事情胆大心细,及时制止了一起恶性案件发生在本辖区的可能性,值得表扬,但是,今后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范云咧嘴笑了。

    他这也算是“二进宫”了,不过,他跟那些因为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行为被拘进来的年轻人不同,他这两次进派出所,都是因为做好人好事进来的,就连做笔录的那个女警都对他有点印象了,那个女警,瞪着一双正义的大眼睛,很是反复打量了范云几眼的。

    出了问讯室,希刚捅了范云一拳:“行啊,以前那点老底子,都还在啊!”

    范云笑道:“这算什么?我这叫攻其不备,攻其不防,你知道吗?我一伸腿往上一抬,那个卖肉佬就被我给绊了个狗啃土,我啪啪啪上去就给他来了一个锁喉别臂,呵呵,他还想挣扎?真是好笑。”

    希刚点头道:“你够狠,这一招确实挺厉害,有一次我和戴云晓配对做这个动作的时候,被他勒住了脖子,差点没把我勒死。槽!戴云晓那个家伙,手也挺黑。”

    范云摸了摸下巴上那一圈绒毛:“本来,我想给那个卖肉佬来上一个抱膝压腹的,但是我怕把他门牙给摔掉了,所以,才抬腿绊他的。”

    希刚摇摇头道:“那一招不能用,太狠,那一招都是生死搏杀的时候才用的,其实,我们的擒敌动作,如果真要是狠下心来按动作要领用,那,对方不死也得残废,对不对?哪一招不是打的要害呀?不是太阳穴,就是裆部,再不就是关节,真要下狠手,咔一下,关节不就断了吗?”

    范云觉得也是。

    可是,如果真要是上了战场,不就要这些一招制敌的动作吗?

    哪有那么多花架子?花架子有什么用,在战场上,最好是一招就让敌人毙命,越凶狠,越有效。

    希刚笑道:“我一开始还以为发生了恶性案件了哪,你看我警棍盾牌都带上了,还穿上了防弹背心。”

    范云觉得希刚做得对。

    没有到达现场之前,永远不知道事情态势如何,比如刚才,虽然范云把卖肉佬吴三给制住了,可是,万一卖肉佬杜黑子当时要是收住脚步,从地上摸起那把菜刀,给吴三来个反杀呢?

    其实。

    范云事后往更深处思考了一下后,感觉到头皮发麻,背上出了许多冷汗。

    有许多不可控的因素,真的不是他能决定的。

    像吴三追着杜黑子猛跑,要砍死吴黑子,可是,却因为一些意外因素而失了手,追人的反让被追的砍死的案例,也是有的。

    曾经电视里的今日说法就播过一期类似剧情反转的节目。

    有一期节目中,一个开小车的纹身男与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了一些轻微的车辆摩擦,本来,这种小事大家互相道个歉,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就没事了。

    可是,那个纹身男似乎一副很嚣张的样子,不停地用手去拍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的脸,骑自行车的一开始忍气吞声,让着纹身男,连连向后退让。

    当时,他脚退让了,嘴巴可能表示不服气了,又或据理力争,与纹身男争执了几句。

第115章 天降横财

    那个纹身男就火了。

    他马上到车中抽了一把五十多公分的薄刃砍刀出来。

    纹身男甚至用刀背拍了几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的脸。

    骑自行车的男人还在跟纹身男理论。

    他也真倔。

    纹身男被彻底激努了,挥刀朝骑自行车的男人砍去,第一刀没砍中,被躲过了。

    第二刀仍未中。

    第三刀砍中了骑自行车男人的手臂,鲜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骑自行车的男人见纹身男真的敢砍自己,觉得情况不妙,转身就跑。

    纹身男挥舞着砍刀,紧紧追着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从马路这边一直追到了路那边。

    可是。

    他的下盘节奏没有把握好,一不小心被路沿石给绊倒了。

    刀。

    也脱手而出。

    骑自行车的男人先于从地上挣扎而起的纹身男抢到了那把刀。

    剧情反转了过来,纹身男不知是因为被酒色淘虚了身子,还是什么原因,在抢刀未果而骑自行车的男人又反追他的时候,他居然跑不动了。

    结果可想而知。

    纹身男当场被骑自行车的给干掉了。

    电视节目上,专门讨论了这种情况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又或涉嫌故意杀人的深层次法律问题。

    于此。

    先抛开法律问题不说,只说范云所担心的剧情反转问题,那个杜黑子,也是极有可能红着眼拾起地上的菜刀,照着同为卖肉佬的吴三砍上一气的。

    幸好。

    他没有冲动。

    冲动是魔鬼啊,杜黑子管束住了自己心中冲动的魔鬼,所以,他始终就是个受害者,平安无事的从派出所里出来了。

    而对吴三有所惩治,那是必须的,冲动,就极有可能会受到惩罚。

    范云抹了抹脸,他并未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当他的冲动过后,不由思考起今天他的行为,为他日后的工作生活有可能造成的后果。

    那个卖肉佬吴三,会不会对自己怀恨在心?

    他会不会于某天趁自己不注意报复自己,譬如,趁自己不注意拿着砍肉刀偷袭自己?

    又或,偷偷地跟踪自己,在哪一个无人的地方对自己下黑手?

    要知道,一切皆有可能。

    特别是范云这样的人,每天穿着制服在街上执勤的人,太好认了,范云觉得,那个吴三一定把自己死死认住了,因为,他觉得吴三看自己的眼神里,满满都是愤恨与恶意。

    想到这些,范云不由“吁”的一声长出了一口气。

    他一点也乐不起来。

    一杠三对他的表扬,现在他觉得根本不重要了,做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简单,可是,如果让范云冷静下来考虑的话,说不定,范云就不会上了——让两个卖肉佬自生自灭好了。

    管都管了,又能怎么样呢?

    当希刚听了范云的忧虑后,他也点了点头:“确实,你的担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凡事应该往好处想,再说了,虽然是你把那个卖肉佬吴三给绊倒了,并且摔得不轻,但是,也正因为你把他及时绊倒,制止了他,所以,他并没有酿什么惨祸出来,如果从这一点上考虑,其实,你并不是害他,而是为了他好,救了他,救了他,也就是等于救了他的家庭……”

    范云听了希刚的这番话,心里舒服了许多。

    对呀!如果不是自己拦下了吴三,就算他追上了杜黑子,把杜黑子砍死砍伤了,对他吴三,又有什么好处呢?

    到时候,他吴三还不是该坐牢的坐牢,该枪毙的枪毙。

    说起来,吴三确实应该感谢自己。

    那个杜黑子就不说了,他已经对范云千恩万谢过了。

    但是。

    范云觉得希刚这一番话应该对吴三说,说给吴三听才行。

    把这件事情的利弊像刚才希刚说给自己听那样,原封不动再跟吴三说一遍,要让吴三知道,范云并不是害他,而是救他。

    他捅了捅希刚的肩头:“行啊李希刚,现在都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了,刚才你的话说的非常好,不过,我觉得你更应该对那个拿刀砍人的卖肉佬说一说。”

    希刚点头:“你放心,进到这里来,该受的教育,他都会受的,除了极个别顽固分子,一般人,都是能教育好的。”

    他的话,让范云心里又是一紧。

    希望,那个吴三,不是希刚口中的极个别顽固分子。

    范云出了派出所,一路上心情

    都不好了,他一直在反复权衡今天自己的行为的利弊。

    范云觉得,自己的行为,完全没利,而全是弊呀!

    他狠狠地一拍大腿:“叫你多管闲事。”

    呵呵!

    其实,范云就是这样一个人,此时,他虽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多管闲事,可是一旦下次又有让他看不过眼的事情时,保证,他依然会伸出自己的手的。

    范云走回了自己的辖区。

    这时,城台路上,一伙公路管理处的工人,正在给路上那些遮天蔽日的行道树修剪树枝。

    一个穿着桔黄色衣服的工人,站在一台小型起重作业机高高举起的斗子里,手持油锯,“哗哗哗哗”锯着那些他自己认为不顺眼的树枝子。

    洁白的木屑不断从他手中的锯槽与锯口中从空中落到地上,地上,两个工人制止着任何一个试图风树下经过的行人:“那边,那边,不要走树底下,多走几步,从旁边绕过去。”

    范云决定今天放弃这条街了。

    有这帮工人在这条路上干活,相信不会再有什么无证小贩跑到这里来卖东西。

    干工作,头脑一定要灵活,就要像范云这样会判断总结,灵活机智,绝不能墨守成规,死脑筋一条。

    范云决定自己从那几家看花收惊的神婆店那里,走过那家报刊亭后,到老广场看一下,然后吃午饭,吃完午饭休息一会,下午上班后就顺着秦皇路一直转下去,今天下午的重点,就放在这里。

    范云摸出手机看了看,今天折腾了一个上午了,先是在银行门口制住吴三,后又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现在,已经上午十一点半了。

    怪不得,他的肚子里一个劲的咕噜咕噜直叫唤,除了因为刚才消耗了大量体能外,也差不多到饭点了,该吃中午饭了。

    范云今天中午没去找唐彬他们一起吃了。

    他走到开在老菜市场旁边的一家快餐店里,看着摆在厨房玻璃窗后的那些切好的各种各样的荤素备菜,点了一个青椒瘦肉炒香干。

    此时,店里已经有七八个前来吃饭的客人了,有两个已经炒好了菜,坐在店中吃上了,还有三四个,探着脖子伸着头,用手指头指指点点,点着自己想炒的菜:“这个,再加点肉片,再要点蒜苗……好,就这些。”

    厨房里,并排站着三个炒菜的师傅,每个人接了客人点的菜后,立刻掂起炒勺,从旁边盛油的盆子里舀出一些油来,倒进烧得青烟直冒的炒锅里,然后,蒜末、辣椒、盐……呛锅之后,加入瘦肉翻炒几下,再加入配菜……

    范云很佩服帮他炒菜的大姐,一个女人,居然也能把炒勺掂出五星级大厨的感觉。

    那个大姐,一边把炒勺在炉子上掂得“当当”响,一边把油烧得热热的,待她放入范云点的香干,并再一次掂动炒勺的时候,由于她手中动作的习惯性倾斜,锅中油迅速被炉火点燃,锅中腾起一片火焰,她迅速起把炒锅一掂一抛,火焰立止,随着锅内“嗞嗞啦啦”,一股菜香传来出来。

    这样过了火的菜,比清汤寡水煮出来的菜,味更重,更香,并且还带着一种独特的烟熏火燎的香味。

    口感。

    甚好。

    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别说,这家店的生意真好,这时,正值就餐的高峰期,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三三两两,络绎不绝。

    《大众快餐》。

    确实够大众化,虽然这些厨师炒菜的手艺比杨姐还差那么一大截,可是,比起范云与唐若,那就强太多了。

    既要价钱便宜,又要色香味俱全,想想,都觉得挺难做到。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顺着路边漫无目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消食。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范云快走到一个卖二手家具的门口时,迎着正午的太阳,他觉得地上有个东西闪了一下他的眼,他就过去踢了一下。

    哇!

    范云看到地上的东西,一颗心不由得怦怦狂跳起来,他迅速上前,把那个东西拾了起来,并以最快的速度一口气离开了现场,一直走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这才把那个东西从裤兜里掏出来,仔细观看。

    范云感觉自己心跳加速,他就像个贼一样左右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发现他刚刚捡了一样东西,并跟到了这里来。

    没人跟来。

    范云。

    捡了一条足足有筷子那么粗的金项链。

    哈哈!

    真是天降横财。

    看这条金项链粗成这个样子,说不定,就是那天东南亚美食节上,那个跟他和唐若一起套圈那个胖子脖子上挂的那一根。

    范云想到了那个胖子,就想起了胖子让人极不舒服的那满脸横肉,以及他看着唐若时那一对贼溜溜的眼睛。

    当时,那胖子贼一样瞄唐若的时候,范云真想冲他的鼻子就是一拳,把他的鼻子给捅歪。

    现在。

    哈哈!

    胖子的项链被他捡了,范云能还给他吗?范云有那么高尚吗?

    值得怀疑。

    再说了,就算不是胖子的,而是其他人掉的,那么,肯定也是个跟胖子差不多的角色掉的,一般人,谁会戴这样一条扎眼的东西?

    范云决定对这个天降之财笑纳了,正好,上午的时候他还因为卖肉佬吴三的事情心中揣揣不安,现在好了,正好用它压压惊。

    金银珠宝,用来压惊,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范云看过之后,赶紧把金项链又装进了裤兜里,他的大脑高速运转着,满脑子,都是怎么处理这条项链。

    交给警察叔叔,不,坚决否定。

    卖了?不,卖了应该会折掉许多差价。

    去刚才自己捡项链的那个地方,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吗?相信即使范云站它个海枯石烂,把自己站成化石,也不会有人走到他的面前问他:“老弟,你有没有捡到一条金项链?”

    直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也不行。

    再说了,范云戴不惯首饰,无论什么首饰,他都不愿戴。

    范云觉得,这条项链送给唐若,最好。

    范云有了主意,把这条项链找家打金店熔了,给唐若打一条项链,可是,唐若不适合戴这么粗的链子吧?

    打手镯?

    范云眼前一亮,觉得给唐若打一只金手镯也不错,哈,打完了让唐若戴在她的手脖子上,不显山不露水,又能给她增添福气,挺好。

    就这么办。

    范云连说词也准备好了,假若打金店的老板问自己这条金项链的来路,自己就说是外地的亲戚给的。

    谅他一个打金店的小老板,也不会像个警察一样盘问自己,他们是做生意的,有钱赚,就可以了。

    范云知道哪里有打金店,就在老广场网吧那个上面,靠角落里就有两家打金的,平时,总是能看到那两个清清瘦瘦长得有点像的老板,拿着一把小锤子,伏在案子上“丁丁当当”敲个不停,不是打小孩的银镯子,就是打老人家的银耳环。

    范云想了想,似乎,那两个店的老板都是打银器的多,金器,似乎没见他们摆出来过。

    范云觉得。

    不急。

    先去踩踩点,探探那两个打金店老板的口风再说,了解了解情况,看看打金与打银的区别,再观察一下打金的人,有没有什么套路,然后再说。

    反正,现在金项链在自己的裤兜里,范云也不怕它能长出一对翅膀来,从自己的裤兜里飞走了。

    范云想到这里,整张脸都兴奋地红了。

    当他走到了路上时,感觉那些路上的人看着他时,似乎每个人都发现了他的秘密似的。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双腿,走在路上都是软绵绵的,此时,莫说让他像今天上午绊吴三那样绊人了,就算是一只鸡,恐怕他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去绊倒了。

    因为太过紧张激动,范云的手心中居然冒出了汗珠。

第116章 项链改打镯子

    范云转过身。

    他小心地看看周围,没人看他。

    再看看远处,亦无失主。

    范云抬腿迈步,小心地从几块烂白菜叶子上跨过去。

    那几块烂白菜叶子,和旁边的一小堆烂包菜叶子、带泥巴的烂葱叶子混在了一起,真是鱼找鱼,虾找虾呀!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走到大路上,人群也可以分成两类。

    男人。

    女人。若以群分之,熟人,陌生人。

    范云没看到自己的熟人,他尽量把脸上的表情控制着,让自己的表情落在别人的眼中,不失稳重。

    其实。

    大街上虽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是,谁又会关心他呢?

    他的表情,看上去除了有点儿严肃外,又没有什么问题。

    范云的脸色,落在了一个躲在树后卖红薯的无证小贩眼中,倒把她紧张的不得了,因为,范云无意中朝她瞟了一眼,她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呢!

    没错。

    范云是瞅着她了,但范云此时没空去管她,他要办自己的事情要紧。

    那个小贩一边紧张地把一只红色塑料袋递给一个买她红薯的蹒跚大妈,一边看着范云的方位,她见范云虽然看了自己几眼,但是并没有往自己这边走,而是折而向右,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了。

    那小贩觉得,范云八成没看见自己。

    怎么可能?

    小贩想多了。

    范云只是没空理她罢了,再说了,像她卖的这种玩意儿,干干净净的,又不会随时制造什么垃圾出来,让她在树后卖上几分钟红薯,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都是混口饭吃。

    范云没理那卖红薯的小贩,他折到网吧方向,顺着三层台阶下到胡同子里一排门面房,走到一个打金店门口。

    范云一没进去,二没跟那个埋头砸东西的老板交谈,他先是随便看了一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此时,虽然打金店门口时时有人过路,但,似乎并没有失主跑到这儿来找他的金项链。

    范云觉得宜早不宜迟,自己应该马上、立刻就把这条项链给加工处理了。

    于是。

    范云就走到戴着眼镜,“丁丁当当”成天敲的打金店老板面前,将裤兜里的那条金项链掏了出来:“老板,你看看我这条项链,能不能帮我打一只镯子?”

    眼镜老板早已抬头看着他了,正准备问范云有何事情,范云倒先开口了。

    他接过范云递来的项链,反复看了看,然后,牙疼似的“嗞嗞”倒吸了一口凉气。

    眼镜老板仰着一张黑瘦的脸,打量了几眼范云,然后才把刚才吸进嘴里的那口气吐出来:“吁……你想改成手镯?改一个还是两个?”

    范云忙问:“可以改两个吗?改成两个会不会太小了?其实,我刚才也想了,我这条项链如果打一个镯子的话,感觉材料又太多了一些。”

    眼镜老板悠悠道:“你改给自己戴……”

    范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不不,我想把它改成手镯,送给女朋友当生日礼物,因为,过几天是我女朋友生日……”

    眼镜老板点点头,表示理解,表示范云对女朋友三个字不必一再重复。

    谁没年轻过?

    好像谁没有过女朋友似的,真是的。

    眼镜端起旁边搪瓷缸子里泡得黑咕隆咚的浓茶,喝了一大口:“嗯,打一对少了一些,打一只其实正好,因为,这个要先熔了,然后再打,到时候,肯定会有一些火耗的,我觉得,打一只镯子就可以了,如果勉强打成一对,会显得很单薄,除非,你再加一些金子进去,你觉得呢?”

    范云点点头。

    再加金子进去,就实在没必要了。

    因为,打金店老板又说了:“其实,首饰这东西,也是讲缘法的,适合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顺其自然,这样才最好不过,像你这个金项链,如果打成一只镯子的话,虽然稍显厚重,但是,能保证打出来的镯子足够大气,打两只的话当然也可以,那样打出来的镯子会轻盈许多,但我觉得,材料有所不足的情况下,确实没有必要打两只,你说呢?”

    什么说都让眼镜说了。

    说得还挺有哲理。

    范云还能说什么。

    范云点点头,同意了。

    眼镜从旁边拿过一本书来,上面有各种首饰的形状,类型,分得很详细,项链是项链,戒指是戒指,范云翻到镯子那一块,仔细看了,边看边问:“老板,上面这些花色你都可以打吗?”

    老板觉得范云有眼无珠。

    他冷笑了一声对范云表示鄙视:“那当然了,从我十四岁学徒到现在,我干这一行,都干了快三十年了,不是跟你吹,周大福里卖的那些,都没有我做的好。”

    他真会吹牛。

    真敢吹。

    不过没关系,范云又不懂,范云都不知道周大福是个什么,听了眼镜老板的话,他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因为他相中了一个款式。

    范云相中了一款缠枝莲花伴祥云的钿丝镯,看上去又大气又漂亮。

    他指着这款对老板道:“老板,我要这一款。”

    老板点头:“嗯,没问题,包你满意。”

    范云觉得满不满意,打出来了才知道,如果老板能把镯子打得跟图片上一模一样,他当然满意。

    呵呵!

    直到范云走出打金店,跳上台阶,从两个补鞋的中间穿过去后,他的脸上还挂着微笑。

    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满心欢喜。

    眼镜老板说了,三天后来取。

    范云走到报刊亭那里。

    他的脸上带着收不住的微笑对脸上有几颗淡淡的白麻子的老板娘道:“余丽拿,给我拿个绿箭!”

    老板娘余丽拿就把踩在板凳上,高高翘起的右腿放了下来,起身给他拿了一条绿箭:“诺!干嘛呀?笑成这个样子?怎么了?今天你把吴三给扑倒了,后来去了派出所,派出所的领导表扬你了?立功了?”

    范云笑呵呵摇摇头,他撕开绿箭的包装,塞了一条口香糖进嘴巴里。

    咳!

    本来让他戒烟的,现在他又染上吃口香糖的习惯了,这——

    跟什么人都自来熟的报刊亭老板娘余丽拿趴在摊位上,把身子倾向前面:“喂,那个谁,那个你,你今天可真厉害!”

    哈!

    说来好笑,范云刚刚换到这边来,她并不知道范云的名字,不过,范云倒是知道她的了,因为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买报纸时喊她的名字,被范云听到了。

    范云谦虚地摇摇手,脸上的表情也瞬间由微笑改成了苦笑,他冲余丽拿伸出双手无奈地一摊:“我也没办法啊,今天的事,谁碰到了都应该管,对吧?如果不管,拿刀的那个真要是把前面的给砍死了,起码,两个家庭就破裂了,不是吗?”

    余丽拿“呦”了一声,她点点头道:“是的,刚才他们还在议论你呢,说,幸亏有你把吴三给摁在地上了,你说吴三,也傻,他要是真把杜黑子给砍死了,那么,争来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他自己也得因为故意杀人罪被枪毙,东西东西也成了别人的,老婆都得是别人的,有什么用呢?”

    范云听了余丽拿这几句话,瞬间对她刮目相看。

    她的话又实在,又有理,简直是字字入心呢。

    范云上上下下打量着余丽拿,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女人,觉得她活得比自己明白,懂的事情比自己多,不简单,余丽拿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余丽拿见范云的目光简直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心里不由得轻笑了一声,她觉得,看来自己还是挺有魅力的。

    其实。

    她想多了。

    范云只是突然间陷入了神游状态,他又思考起吴三的事,会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遗症的问题来了。

    余丽拿从放报刊下面的桌洞里,取出两个桔子递给范云:“喂,那个谁,请你吃桔子。”

    范云回过神来,看看余丽拿,连声道谢接过了那两只桔子:“谢谢,谢谢!”

    他剥开了一只桔子,整个都塞进了嘴巴里,嗯,挺甜!

    范云觉得,虽然余丽拿脸上有几颗白麻子,但是,好在印迹极浅,并看不大出来。

    另外,她的脸色白里透着一点微红,瓜子一样尖尖的下巴,若从侧面看过去,也恰到好处地收成一个完美的弧形,看上去,余丽拿真的蛮漂亮的。

    当然了。

    如果把她和唐若比的话,她还是差一些的,范云觉得,余丽拿可以当个答应,而唐若,起步即是妃位。

    呵!

    范云的臆想,有的时候简直漫无边际,一会儿从东到西,一会儿又从西杀到东,若是剖析一下范云的大脑皮层的话,那儿的电解质一定异常活跃,接近于当年躺在苹果树下陷入冥想状态,后来被树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中了鼻子后,从而发现了万有引力的大科学家牛顿。

    其实。

    最聪明的科学家与最愚蠢的人,根本就是相差无己,仅仅,差那么一点思考的距离罢了。

    有些人,每天生活靠惯性。

    而有的人,天生勤于思。

    范云就勤于思,只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他的思,更多时候接近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胡思乱想,一没有自己的套路,二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他的思想,由于太过活跃而不能集中到一个点上爆发,所以,就变成了漫无目的瞎想,乱想。

    希刚说他——最会扯王八犊子。

    范云笑嘻嘻对余丽拿:“余老板,你在这里卖报纸,卖了多久了?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见过你呢?”

    余丽拿奇道:“开什么玩笑,我在这里卖报纸都卖了三四年了,倒是从来没见过你,你们的人,许多我都认识,喂,原先不是有两个女的在这一片的吗?怎么没看到她们了。”

    范云本来想套路一下余丽拿,套套她的话。

    套路失败。

    他只好老老实实回答:“现在这一片我负责,那两个女的,调到另一片去了。”

    余丽拿脸上就有点很是高兴的意思了,她觉得,基于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对付范云,比对付那两个极不好讲话的老娘们要容易一些。

    想到这一节,她脸上的那几粒淡淡的白麻子,似乎都紧随着她的好心情瞬间洇开了,变成几只白蝴蝶一下子展翅飞走了。

    余丽拿伏在报纸摊上,双臂抱在丰满的胸前,看上去,让她身上的优点显得格外突出,同时,她那两只本来就细小的眼睛,笑得弯成了两只月芽儿:“喂!你别是老是一口一个余丽拿,你叫什么名字?”

    范云随手翻着一张报纸:“范云,范进中举的范,云彩的云,云朵的云。”

    余丽拿似乎不认识范进:“哪个范?”

    范云见报纸旁边有一排插着的油笔,他伸手拽了一支出来,“唰唰唰”在一张《参考消息》的空白处写下了范云两个大字,反过报纸指给余丽拿:“看到了没?就是这个范,这个云!”

    余丽拿“嗤”的一下笑了:“我当是哪个范,不就是范琳琳的范吗?”

    范琳琳?

    这一次轮到范云有点迷糊了:“范琳琳是谁?”

    余丽拿见范云一副孤陋寡闻,自家人不认得自家人的模样,感觉他真是有点懵:“范琳琳,就是那个唱歌的,那个唱黄土高坡的女的,你没听过?”

    余丽拿觉得挺奇怪,曾经在内地流行乐坛刮过一阵西北风的老范家的实力派女歌手范琳琳,他都不知道?

    知道。

    一说起黄土高坡那首歌,范云就想起来了,虽然,他想起的只是歌词,仍未想起歌手是哪位。

    范云眨巴眨眼眼睛,装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哦!原来是她,那个高高的女的。”

    这句话,他倒是没想错,也没说错,在范云的理解中,站在台上的那些女明星,一个个似乎都是细腰大长腿,个头都不矮。

    哈!

    站在灯光璀璨的舞台上,矮的能变高,高得能变超人。

    余丽拿似笑非笑,一双好看的眼睛弯得跟月芽儿一样看着范云:“喂,范……范云,今天早上,那个吴三拿着那么大一把砍肉刀,追着杜黑子砍,你还敢管闲事,你不害怕吗?”

第117章 堂哥小敏

    是啊?

    范云不害怕吗?

    范云真不害怕,他只是有点紧张,但紧张不代表迷糊,范云很清醒,每一个动作都很到位。

    所以。

    他才能把卖肉佬吴三搞定。

    余丽拿懂什么?老娘们家家的,若是她碰到这种事情,早吓得失声尖叫了。

    范云一本正经道:“还行吧,我当时只想着怎么把他们拦下来,不要闹出人命,倒没想其它的东西。”

    余丽拿挺佩服他:“你胆子确实大,我老公胆子就小,过年的时候,让他杀个鸡,他都不敢,不过话说回来,今天菜市场那里,那么多人看热闹,都没有一个冒头的,只有你,是个爷们!”

    范云听了她的话,并没有感觉到骄傲,反而觉得有点丧气,就是啊!那么多人都不出头,为什么只有自己碰到事情不过大脑,一激动就上了?

    他现在,还真有点担心遭到卖肉佬吴三的报复。

    范云心情有点沉重。

    他没再跟余丽拿聊什么了,他觉得自己需要静静,需要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的行为,以及个性。

    范云走到一棵无人打扰自己的树底下,站在路沿石上,两只脚在地下错来错去,想着心事,想也想不明白,有许多事情根本不能往深处想,想深了,就成了妄想。

    就成了被迫害恐惧症。

    范云最后用力一拍那棵胳膊粗桂花树,“沙”的一声,桂花树摇了几下,落下了几片叶子,权当替范云排解心中的郁闷与不安了。

    第二天,范云休息,他决定回家去一趟,回村散散心。

    反正,在城里呆久了,他就想回去看看,虽然明知道自己那个穷家破业没什么好看的,但,关键不是有两个老人的嘛!

    哦!

    现在称呼范云的爸爸妈妈为老人,似乎为时尚早,不过,范云一天天长大之日,也正是他们渐渐衰老之时,称呼他们一声老的,倒没什么大问题。

    范云坐上班车,回了村子,他没有在那座通往他家的断桥处那个路口下车,而是又往前坐了一点,跟本村一个六十来岁的大娘一起,在下面一个岔路口下的车。

    因为,他想从大队部那边绕回家里,顺便,看看大队部墙上有什么新公告没有。

    没有新公告。

    仍是那张写着捐款人名单的红纸,被风吹日晒得都有点掉色了,那一大堆山一样的碎石和沙子,依然还堆在大队部的门口,唯一与之前不同处,是落在上面的树叶子更多了。

    沙堆上,也不知被谁给铲了一个窝出来。

    此时,正有几个小孩在沙堆上爬上爬下,弄得全身都脏兮兮的。

    还有一个小孩,手里拿着一块从收音机喇叭上抠下来的吸铁石,在沙子堆里搓来揉去地吸着铁末子,吸一会后,就把吸铁石举在手中看一看。

    被吸铁石磁力吸引的那些铁末子,标枪一样朝天上根根倒立,看上去,倒很像今天早上范云在路上偶遇的一个小伙子,那被理发师精修过的碎发。

    范云只看了两眼,就往前面小卖部门口走过来。

    因为。

    那里现在正有一伙人,叽叽喳喳大声说着什么,时不时,传来几声呱呱的大笑。

    范云就走过去。

    他看见,在那一群人里,居中而坐的竟是他的堂哥小敏。

    范云见他堂哥小敏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坐在一张椅子上,脸上带着一种衣锦还乡似的微笑,旁边,小敏的爸爸,也就是范云的堂伯范林增倒是站着,嘴里叼着一支香烟,与众人一起,认真听着儿子说着什么。

    小敏掸了掸西装的衣领,又正了正雪白衬衣下扎着的一条红领带,哈哈一笑:“哈哈,我跟你们说,我说的这件事情,是一本万利的,你们知道吗?

    看看我爸穿的这身西装了没?还有我的这一身,怎么样?光是这个面料与做工,就值一千五了吧?

    我跟你们说,只要你们掏钱买了西装,马上,就能成为四级经销商,就有了发展你们下线的资格,如果你们每个人再成功发展五个下线,那么,你们就自动晋升为三级经销商,并且,除了你自己发展的下线购买的西装你本人有直接提成外,你的下线每个人发展的下线,你也有提成,并且,一直累积。

    这么跟你们说吧,这个就跟滚雪球一样,一开始只是拳头那么一点大,当然了,这个拳头是你们自己的拳头,但是,如果你们不停地发展下线,那么,你的拳头就会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就会从拳头变成磨盘那么大,一直滚滚滚。

    你们当初投资的那一千五,就会变成一万五,十五万,一百五十万……”

    范云也听着,听着小敏的演讲,他感觉自己这个当初与人见了面就脸红的堂哥,自从去了大城了里打过工后,仿佛整个人都变了,现在,说起话来都是一套一套的,而且,还都是些他听不太懂的高深词语。

    哈!

    看上去,小敏很像一个做大生意的啊!

    不说别的,就说他这一身西装与皮鞋,看上去,在这一群围着他的乡下农民杆杆中间,颇有几分的鹤立鸡群的意味了。

    一个脸上有块黑疤的中年男子小心翼翼问小敏道:“那,要是万一那个什么,发展……发展对吧?我是说,万一发展不到下线怎么办?”

    小敏“嗤”的一声笑了:“叔,怎么可能,不说别的,就你们家那些亲戚朋友里,也能发展好几个了吧?

    只要发展够五个人,那么你就从四级变成三级,就能在公司里分享同级间的红利,明白吗?

    也就是说,即使你只发展了五个人,从此就再也发展不到了,没关系,公司会照样每个月从三级经销商里抽出一定比例的钱来,均分给你的,懂不懂?”

    刀疤脸似懂非懂,望着此时迎着阳光,看上去脸上容光焕发的小敏点了点头:“嗯,你的意思是,一千五,拿来买个分钱的资格?”

    小敏一拍大腿,脸上笑得刀疤脸成了他亲叔似的:“叔,对了,就是这个意思,我跟你说……我跟你们大家伙说,我这一次回来没请几天假,过几天就走,如果想买的,一定要抓紧……”

    另一个肩上扛着锄头,看样子是要下地的一个老头问道:“小敏,那你现在是什么级别?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小敏听了扛锄老头的话,先未做答,而是将头抬得更高一些,双手还将打了摩丝定了型的头发往后抹了抹,这才开口回答:“二爹爹,我一个月,除了工资,是这个数……”

    小敏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那个扛锄老头本来胸中提着一口气来的,问话的时候,连脚后跟都踮起来了,见小敏伸出了五个手指头后,他又将脚后跟放下了,脸上表情也变得让人难以捉摸:“哦,除了工资,还能赚三百,不少了,你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小敏哈哈一笑,他将手指头往老头一戳:“不对,二爹爹,你再猜。”

    那老头面色就变得凝重起来。

    旁边围着的这一圈人都跟老头一样,脸上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不过如此,变得十分认真了。

    那老头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压着自己的难以置信,嘴唇微微哆嗦着道:“不是三百?难道……是三千?”

    “哈哈哈哈……”小敏一阵大笑,他一下子从椅子上长身而起,抻了抻身上笔挺的西装,环视了一圈围在自己身边的人,才缓缓对那个扛锄的老头道:“不对,二爹爹,你再猜!”

    什么?

    还不对?

    不要说老头了,就连范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敏话一出口,周围本来议论纷纷的人群,倒瞬间安静了下来,一个个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虽然每个人此时心中都已经猜到了小敏那三根手指头的真正含义,可是,谁也不愿相信,而是一个个眼巴巴看看老头,再看看小敏,都希望老头问出来,或者小敏亲口说出来。

    那个老头面上突然泛起了一片诡异的潮红,他的声音愈发颤抖,并将一直轻轻竖在右手的锄头,用两个手扶着,以籍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老头简直不敢相信的颤声着:“不是三千?……难道……难道是三万?”

    此时,小敏才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是的,二爹爹,挣的不多,才三万!”

    天!

    旁边另一个背着筐的男人,一个趔趄,“扑通”一下坐到了地上,他满脸都是不相信,近乎歇斯底里喊道:“我不信,你吹牛,小敏,你就会吹牛!”

    小敏冷笑一声:“七叔,我吹牛?呵呵,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给你看看,反正也是在咱们自己家里……”

    小敏推开椅子,走到了小卖部里。

    他当然可以进去,因为,小卖部是他家开的。

    众人都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一个个议论纷纷。

    “小敏说的是真的吗?一个月工资不算,另外还能挣三万?三万啊,我的乖乖,我三年也挣不了三万,他一个月能挣三万?”

    “吹牛的吧?抢银行也抢不来三十万一年,是不是,林增?”

    小敏的老爸范林增也不说话,也不回答问题,他的脸上看上去不喜不悲,似乎没什么表情。

    刚才打趔趄的那位一撇嘴:“一个月三万,呵呵,绝对是吹牛的,绝对是骗人的,你们别听小敏瞎说。”

    范林增瞪了那个人一眼:“老七,说什么呢?你看看我身上的西服,摸摸这料子,小敏用得着骗你吗?骗你那千把块钱,能发财还是怎么的?”

    说小敏吹牛,范林增不说什么,可是,谁要是说他儿子小敏骗人这样难听的话,那,他可不愿意,他可要跟那个人好好掰扯掰扯。

    不用掰扯了。

    小敏提着一只看上去十分精致的黑色密码箱从店里出来了,他重又坐回椅子上,把密码箱打横放在腿上。

    众人不知道小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呼啦”一下子,又把他围在了中间。

    范云也伸着脖子往里看。

    小敏“啪,啪”两声按开箱子上的锁扣,把箱子缓缓打开了:“看看,我是不是吹牛?”

    密码箱里,整整齐齐、满满当当全是一叠叠的百元大钞。

    这一下。

    周围的人眼睛都看红了,那个扛锄头的把锄头递到左手,右手往前直直伸着,看那架势,很想趁小敏一个眨巴眼不注意的时候,抓几叠揣进自己的怀里。

    惊叹声四起。

    “哇!这么多钱!”

    “哇!小敏,你这一箱子钱,是多少?有没有十万?”

    “你什么眼力,小敏这一箱子钱才十万?少说也有十五万!”

    “哇!小敏,这钱,都是你赚的?”

    小敏“啪”的一声又把箱子盖合上了:“小意思,其实也没多少,也就十八万多一点,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你们是没见过大老板,你们知道吗?我们公司的大老板,家里有三四个保险柜,里面全都放的是现金,呵呵!少说也有几千万,那才叫有钱,知道人家平时开的都是什么车吗?大奔,凯迪拉克,知不知道……”

    见了小敏一箱子的钱后,刀疤脸的那道长长的刀疤从头到尾全都泛起了红光:“什么?什么开的拉克?”

    小敏冲他一摆手:“凯迪拉克!进口车,一台车要好几百万呢,一颗螺丝就能买一辆拖拉机,知道不?”

    这?

    众人今日真是大开眼界,就范云他们这个村子,别说什么凯迪拉克了,就是宝马拉克,丰田拉克也没有啊。

    他们村子里倒是有几台五菱拉克,和许多手扶拉克。

    看刀疤脸的那个身体前倾,脖子伸得直直的,被小敏的那箱子钱馋得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的样子,如果小敏敢提着他那一箱子钱在村子里走夜路,他就敢偷偷地跟在小敏的后面打小敏的闷棍。

    开玩笑!

    整整一箱子百元大钞啊!对这些活了半辈子累积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的老农民来说,得种多少地,卖多少粮食,才能挣来这十八万?

    他小敏才出去几年,怎么就有这么大的本事,赚了这么多钱回来?

    范云觉得,就自己这个穷村子,能一把拿出十八万现金的,目前,除了今天的堂哥小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第118章 人老不能复少年

    小敏一笑。

    看他的表情,早已是见惯了大钱的模样,所以,他把自己那一箱子无论是谁看了都会眼红的钱,轻描淡写就放在了脚边。

    小敏呵呵一笑:“其实,只要找对了方法和门路,赚钱,并不难,关键要靠这儿……”

    他竖起手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现在他最有钱,他的话就是真理,一圈的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小敏却不说了,他只是把箱子从地上又提了起来:“我过几天就走了,如果有意向的,可以找我联系,打我手机也可以……”

    说完。

    小敏从裤兜里摸出一个一眼看上去就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折叠手机,“啪”的一挑,然后又啪的一压,合上了。

    大约,他是想到了周围的人,应该都没有手机。

    小敏又把手机放回了裤兜里,他伸手从西装内袋里摸出了一把名片,给在场的人,每个人发了一张。

    发到范云面前时,范云陪着笑脸叫道:“小敏哥……”

    小敏淡淡一笑:“嗯!范云啊,哎,对了,我听说你在城里做城管,是吗?”

    范云点点头:“嗯,是的,小敏哥。”

    小敏的笑倒又多了一些,他伸手拍了拍范云的肩膀:“好好干,咱老范家就没出几个公家的人,好好工作,争取早点转正。”

    “我已经转正了,小敏哥。”

    “噢?”

    范云的话倒出乎小敏的意料,他不由得又看了范云一眼,脸上的笑比刚才又多了一些,这样,就显得颇有几分热情了:“挺厉害的,范云,端上铁饭碗了,好,好好,晚上有没有空?到我家一起吃个饭,聊一聊!”

    范云推辞道:“我不知道家里有没有什么事情,我还没回去呢,要不,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

    说完,范云亮了亮小敏的名片。

    “好,好。”

    趁着小敏跟其他人说话的空当,范云看看小敏的名片,嗬!名头够大的。

    环球贸易公司亚洲区中国部南方区域总销售代表——范小敏。

    这——

    这么气派?

    小敏哥的生意做的够大的,照他这么下去,以后,老范家的人不是都要跟着他沾光吗?

    其实。

    范云也很想跟小敏聊一聊,看他到底是在做什么生意?为什么那么赚钱?

    但看到周围的人,正一个个七嘴八舌跟小敏问东问西,他觉得有些事情一下子估计也说不清楚,于是,也没再跟小敏打招呼,而是绕过人群,直朝自己家走回来。

    对于小敏所在的东莞,范云其实早有耳闻,听说,那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是一个到处都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

    听说,那里的人,管小伙子不叫小伙子,而是叫靓仔;而管女孩子也不叫姑娘,而是叫靓女。

    靓仔。

    靓女。

    嘿!

    范云觉得那儿的人真会称呼人,靓仔靓女喊得真带劲,听的人应该更带劲。

    想到这儿,范云觉着香港片里的一些对白说了句:靓仔,雷猴,雷知唔知?

    到了家里,只有老妈一个人在家,她看见大儿子回来了,忙问道:“吃早饭了没?今天休息?”

    “吃了!”范云瓮声瓮气回答道。

    他看着正戴着老花镜,坐在门口的亮堂处缝衣服的老妈道:“妈,小敏回来了。”

    范云妈刚刚穿了好几下针,穿不进去,她一边招呼范云给自己穿针一边应道:“来……云云,给我穿下线,唉!老花眼了,有点看不清了……你说谁回来了?小敏?”

    范云接过针线,点点头:“嗯,是的,小敏回来了。”

    范云妈“哦”了一声,她现在对小敏不感冒,从前范云没工作,范雨又跟个二流子似的东逛西逛的时候,她倒是想让范云或者范雨跟小敏去外地打工来着,可是现在,范云有了工作,而范雨不但学上了理发,而且,连儿媳妇儿都帮她努力来了,她根本不再考虑小敏的问题了。

    范云又对他妈道:“妈,我转正了,现在已经签了合同了。”

    范云妈高兴地道:“是嘛?那就是说,你现在捧的不再是泥饭碗,而是铁饭碗了?”

    范云见他妈一脸高兴的样子,笑道:“现在哪里还有什么金饭碗泥饭碗的,都是合同制,工作表现好就多干几年,如果表现不好,或者犯了什么错误,那,分分钟都有可能会下来的。”

    范云妈用力拍了儿子的大腿一巴掌:“儿子,别人我管不着,你当过兵,在部队上受过教育,你可一定要好好工作,我和爸爸也不要求你能做多大的成绩出来,只要你和弟弟好好上班,平平安安的,就可以了,就比什么都强。”

    范云见老妈说得这么认真,不由得也跟她一样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妈,你放心,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我是内卫武警,守护看守所的,什么样的案例,什么样的犯人我没有见过?不论是轻刑犯还是重刑犯,甚至是死刑犯,我见得多了,有些事情,我比你们明白的多。”

    这话,倒不是范云吹牛。

    确实。

    他当兵三年,见过多少案例,那一张张提票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他又见过多少人,在外面呼风唤雨的人物,一旦沦为阶下囚后,就马上什么也不是了,就连撒个尿,也要低下头老老实实喊一声班长,打一个报告才敢去。

    范云把针线穿好,递给了他妈。

    难怪他妈穿不进去,本来针眼就小,那根线又总是动不动就分成两股,就他妈那个老花眼,再加上有点哆嗦的手,真要想穿进去,难!

    范云看着妈妈的花白头发,心想,妈妈,越来越老了。

    范云倒还想跟他妈再说一说小敏的事:“妈,小敏这一次回来,带了好多钱回来,刚才我也看到了,他提了那么大一个箱子,里面全是百元现金,小敏自己说的,他那一箱子钱,有十八万呢!”

    范云妈推了推老花镜,很是怀疑儿子的嘴巴,又或怀疑自己的耳朵:“多少?十几万?”

    “十八万!”

    范云妈把针尖捏在手里,在头上搔了搔,她眼睛眯了一下,看上去,就像一只正蹲在太阳底下晒日头的老猫一样,突然听到了什么似的,眼睛一眯,又迅速一睁:“哦?十八万?我不太信,就小敏?连初中都没念完的小敏,去了外地几年,就赚了那么多钱回来,噢!外地的钱那么好赚,外地的人一个个都是傻子?”

    别说,范云觉得老妈说的也有道理。

    是呀!小敏初中都没毕业,一没文凭,二没技术,他靠什么赚得那么多的钱?

    难道,那儿的钱,真的多得跟大风刮树叶子一样?风一吹只管弯着腰捡钱就行?

    应该不太可能。

    范云点点头:“就是的,小敏是这样说的,说只要花一千多块钱买他一身西服……”

    范云把小敏的话跟老妈重复了一遍,他妈“嗤”的一声笑了:“呵!小敏的那个轻巧钱,咱们家赚不到,咱们家前几天修房子,钱都花光了,再说了,范雨已经谈成了女朋友,万一哪天,梅霖要是跟范雨订婚呢?到时候,不得花钱啊?再说了,你也还没有女朋友,对了,范云,你二姨那天跟我说,她们村有一个……”

    “行行行,亲娘,本来说着小敏哥的,你又扯到我的身上来了,行了行了,我的事,到时候再说,你放心,你儿子绝对不会打光棍的,包你有儿媳妇就是了。”

    范云妈嗔了大儿子一下:“就会说嘴,不让我们给你找,你倒是自己带一个来呀!

    我跟你说范云,这个事一定要赶早一点,知道吗?

    咱们村,现在光棍可不少,你知不知道,前几天,有好几个讨不到媳妇的光棍,跑到外地讨了两个外地媳妇回来,可花了不少钱,说是讨的,其实也差不多等于是买的。

    听说,那边的山区比咱们这边要穷得多,就是开艺跟景月,他们两个人每人都掏了四千块钱给媒人呢,人家女的才跟着来咱们这儿的。

    那天我去看了一下,哎哟俺的娘!那俩女的,上门牙长得跟老鼠似的,丑得要命。

    就那样的,都花了那俩光棍七八千块钱……你明白不?

    我跟你说这话的意思是,婚姻的事,不能耽误,一耽误,这一茬的女孩子都找了婆家,都嫁了,然后,你怎么办?不就难办了吗?”

    范云心想:妈,你的娘,不就是我姥姥吗?

    别说,范云妈说的还挺有道理,适龄的时候不着急,等着急的时候,就剩下了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个社会,就是不缺剩男。

    剩男跟剩女不一样,许多时候,剩男是想讨讨不到,而剩女,十个有十个是因为挑花了眼才耽误了自己。

    范云不想跟他老妈继续这个话题,他想起前几天还想着回来翻一翻阁楼上,看看自己的那些连环画还有没有的事,如果有,他准备找给唐若看的。

    范云架起梯子,“噌噌噌噌”又上了阁楼,他妈喊道:“你这孩子,没事又爬那上面去干什么?”

    范云装做听不见。

    他爬上阁楼,走到上次自己没有翻完的那里,上次,他只看了看雨伞,后来就有事下去了,那个雨伞旁边,还有另外一只他老妈当年陪嫁过来的箱子没有翻开看,范云就走过去,翻了起来。

    这一只红漆箱子里,大多也都是他和范雨的课本作业,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把他和弟弟的这些东西倒收拾得挺好,都收到了阁楼上。

    范云一样一样从箱子里把那些本子等东西拿出来,随手放在旁边的木板子上。

    果然。

    里面有他的连环画,不过,没几本。

    一本是草船借箭,还有一本薛仁贵征西,一本林冲雪夜上梁山,范云惊奇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本从前自己上初中时买的小说,《白马啸西风》。

    这本小说,当年还是因为他借了一个同学的另一本小说,好像是《射雕英雄传》那套书里的其中一册后,不小心传丢了,然后,范云就买了这一本书,当时是打算把这本书赔给那个同学的,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传丢的那本射雕书又传回来了,于是,范云就拥有了此生第一次买的一本书,而且还是一本武侠小说。

    范云抚着《白马啸西风》已经陈旧发黄的封面,想起了读书时代。

    那个年代。

    每晚的晚自习,失去了监督的学生们,许多人就开始趴在桌子上看闲书,当然,也有一些爱学习的,则默默地看自己的教材,或白天做的笔记。

    下课铃一响,各个班级的学生们就像潮水一样,从教室里一拥而出,跑得快的,早早就抢占了学校大院子里的水龙头,嘴对嘴,“咕噜咕噜”灌上一气,旁边,排队的还一直催:“快点快点,给我喝一口。”

    范云就想,那时候的自来水,干干净净,比现在的矿泉水还要甜啊!

    上了三年初中,范云晚自习时,喝了三年自来水,记忆中,他似乎从未因为喝生水拉过肚子。

    不光是生水,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冷,天上下的雪在瓦上化了后,结成了长长的冰溜子吊在学校的房檐下,范云他们也想方设法够下来,“嘎嘣嘎嘣”嚼得风脆,当冰棒吃,吃了,居然也不会得肚子疼等毛病。

    如今想想,真是奇哉怪哉。

    莫非,那时候的人,抵抗能力要更强一些?又或,那时候的东西更干净卫生一些?

    反正,范云小的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逮着什么能吃的就吃什么,无论是生萝卜、生番薯、生花生,有时候,甚至连高梁的嫩秸也剥开来后,一边嚼着一边吮里面的甜汁吃,那时,似乎从未出过什么问题。

    从未听说,有哪一个小孩子因为吃这些东西,而吃得跑肚子挂吊瓶。

    奇怪。

    奇怪。

    范云翻开那本他动用了所有的压岁钱并连哄带骗从范雨那也弄了一些压岁钱才买下的武侠小说。

    纸张。

    “沙拉拉”在他的指间响着,范云觉得,嗨!

    时间,过得可真快。

    他放下那本书,又拿起一个硬皮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赠好同学——范云。

    人在青春美少年,努力学习莫贪玩,长江没有回头浪,人老不能复少年。

    落款,你的好友:江波。

第119章 打死了一只老鼠

    范云在阁楼上翻了一会。

    一只老鼠从他旁边的木檩子上“嗖”的一下就爬了过去,爬到横梁上后,还回身看了看他。

    范云也看着它。

    老鼠似乎并不怎么怕他。

    那也是。

    谅他范云也不可能像它一样,能从碗口粗的檩子上,顺着瓦皮下面爬到梁上。

    不过。

    范云找到了一样东西,一支弹弓。

    正是那一支用八号铁丝挽的,还剪烂了他爸皮包的弹弓。

    也是范云被他老妈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那支弹弓。

    范云轻轻拾起弹弓,顺手将旁边的一颗小石子儿放进弹弓包里,拉开后,对着老鼠瞄了瞄准。

    老鼠似乎并没有害怕,它居然还趴在梁上不动。

    或许,它并不知道范云手中拿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或它见过老鼠药、粘老鼠板、老鼠夹子……,但是,唯独没有见识过弹弓。

    “嗖!”

    “啪!”

    “吱!”

    “叮当!”

    随着一声老鼠的惨叫,以及瓦皮的响声,有物坠落砸到下面东西的声音,那只老鼠从梁上应声而落。

    范云急忙顺着木梯下了阁楼。

    “噔噔噔噔噔噔……”

    他妈听见了瓦皮响和房上掉下来东西砸到下面东西的响声后,停下了手中的针线,抬了抬头。

    见范云没头没脑地从阁楼上下来了,他妈还以为他把刚刚贴好的新瓦又给捅下来了呢。

    范云妈嗔道:“你干嘛?在阁楼上翻箱倒柜,刚才什么东西从房顶上掉下来了?是不是你把瓦皮弄掉了?”

    范云头也不回直奔后房,老鼠就掉在了那里:“老鼠,我刚刚打了一只老鼠。”

    到了后面,见老鼠掉在了一只大缸里,死倒没死,在里面伏着一动不动,绿豆小眼睛仍然睁得溜圆,惊恐地看着范云。

    范云本来顺手拿了一把锄头的,但是,现在看到老鼠掉到瓷缸里了,倒不能用那个打老鼠了。

    他去了厨房,拎了一把烧火的火钳子来。

    范云把火钳子刚伸进大缸里,那只老鼠就吓得在大缸里滴溜溜转圈圈,一边转,一边吱吱叫。

    可惜没有人能翻译老鼠的话,范云也不知道它是在求饶,还是吓得骂娘。

    这个。

    坚决不能客气,坚决要消灭起。

    范云待那个老鼠转得再也转不动的时候,用火钳子对准它,夹了过去。

    那只老鼠凶相毕露,居然猛地一个掉头,躲开了范云的第一夹,并张开嘴,用尖尖的牙齿去咬火钳子。

    范云火上来了。

    他对准老鼠,用力又夹了过去,这一下,死死地把老鼠夹住了,老鼠吓得吱吱惨叫,四爪齐蹬。

    叫也不行。

    作为公认的四害,老鼠,必须是人人喊打的,它,最会传播各种疾病,以及破坏东西了。

    范云直接把它夹到门口的水沟里,摁到水底,淹了一阵子,见它居然还不死,似乎,那只老鼠身上有特殊功夫似的。

    那。

    就别怪范云不客气了。

    武功再好。

    一砖撂倒。

    正好,旁边有前阵子修房子剩下的砖,就给它用了。

    “啪,啪啪啪啪!”

    老鼠一命呜呼。

    范云立下一大功,又为人间除掉一害。

    范云妈奇怪地问道:“老鼠哪里来?你怎么抓到的?”

    范云心想:老鼠哪里来的,我哪知道?您又不早点问它自己。

    他把火钳子又放在沟里洗了洗:“谁知道它从哪里跑来的?家里有没有老鼠,你和我爸难道不知道吗?”

    范云妈用剪刀剪着线头,头也没抬:“不知道呀,好像家里没有老鼠叫,晚上睡觉我没听到过。”

    范云笑了:“就我爸打那呼噜,你听得到才怪。”

    范云妈把最后一点线头剪了,这才看着儿子:“你爸现在倒不怎么打呼噜了,比起以前的时候,好多了。”

    范云点点头,他也不再问他爸打呼噜这件事的因为所以了,而是将火钳子放回厨房,又爬上了阁楼。

    范云没再翻什么东西了,上去把那几本连环画拿在手里。

    范云本想连那本武侠小说一起拿下楼的,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他觉得,这只箱子连盖都没了,这里面的东西,肯定全都被老鼠给爬过,说不定,还不止是老鼠,像什么蜘蛛、壁虎什么的,乡下常见的东西,也许都不知道爬了多少遭了。

    想到这,范云把那几本连环画又扔回了箱子。

    算了,不拿了。

    范云看了看阁楼上,都是一些旧东西,他又顺着阁楼走到他妈和他爸睡觉的那间房上,往下看了看。

    他爸和他妈睡觉的那张大床,仍旧摆在老地方,床上放了一床被子,一个枕头,应该是他妈在睡,他爸,现在睡另外一个房间。

    范云看看脚下,这个位置,他可没少上来。

    以前他和范雨小的时候,有段时间,他爸和他妈怕影响他跟范雨的学习,直接把那台黑白电视机搬到了这间房里,不给他们两兄弟看。

    范云就和弟弟蹑手蹑脚爬到他脚下的位置,两个人轻轻地趴在阁楼上,偷着跟老爸老妈一起看电视,虽然,趴在阁楼上,离电视机有点远,但是,视力良好的两兄弟,倒也能看清楚。

    特别是,那段时间,电视里开始放香港版本,黄日华与翁美玲主演的射雕英雄传时,范云简直看得呆了。

    他对铁尸陈玄风抓了郭靖上山那一集,记忆深刻,倒不是因为郭靖把匕首捅进了陈玄风的练门,而是因为,当时电视剧中营造的那种吓人的气氛,黑咕隆咚的夜晚,一堆堆的骷髅头,再配着紧张的音乐,哇!

    范云觉得,真吓人。

    范云站了一下,顺着长梯子从阁楼上慢慢退了下来。

    他走出房门,来到外面,看了看后,转身问老妈:“妈,我爸呢?”

    “去菜地了!”

    “哦!”

    范云倒没有去菜地的打算,去也没有什么事情,他就从房后一股小路走出去,一直走到村子前面一片竹林子,然后又穿过去,走到了一排新盖的石棉瓦房子处。

    他看见前一阵子还跟范雨吵吵着合伙买班车的玉成,正蹲在石棉瓦房子前的空地上,鼓捣摩托车,范云就走了过去。

    玉成见来了人,从地上站了起来,拿了一块破抹布,抹了抹手上的油,见是范云,笑道:“范云哥,你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今天休息,回来看看,哎,玉成,这片石棉瓦房子是谁家的?”

    玉成一边掏烟一边笑道:“我家的,我家盖的养鸡厂。”

    哟!

    范云摇摇手,没有接玉成递过来的烟:“盖这么大一片养鸡厂,得养多少鸡啊?”

    玉成笑道:“也养不了多少,每茬一两千只吧!”

    哇!

    玉成家这是要搞大的呀!

    上千只鸡是什么概念?

    一只鸡卖十块钱,那养一茬出来后,也得卖好几万啊!

    一只鸡,远远不止卖十块钱吧?

    范云朝玉成点点头:“我看看,参观参观,你不用管我……你的摩托车怎么了?”

    玉成见范云不要烟,也不跟他再客气,自己叼了一根,“啪”的一下打燃火机点上:“……我刚才检查了一下,应该是火花塞有问题。”

    范云“嗯”了一声,走进石棉瓦房子里转了一圈。

    说是房子,其实就是棚子,远了看,是黑压压一大片房子,近了看,其实就是杉木和石棉瓦搭起来的大棚,比种菜的塑料大棚,更结实一点而已。

    棚里,用红砖和铁丝网间开了好多区,地上垫着沙子和生石灰,还放着许多给鸡喝水的那种贮水壶,以及饲料盆。

    鸡。

    倒是一只也没有。

    范云又走了出来:“玉成,还没买鸡苗呀?”

    玉成蹲在摩托车“嗯”道:“嗯!鸡苗不用买,肉联厂负责送,我们跟肉联厂签了合同的,鸡苗与饲料他们出,人工和场地我们出,然后,鸡长大了后,肉联厂负责收购,他们上门来收。”

    呀!

    这个模式挺不错呀!

    范云觉得玉成一家子挺有头脑与眼光,想在别人前面也做在别人前面,他由衷赞道:“玉成,你们家的这个养鸡厂办得真不错,刚才我在里面转了一圈,感觉很正规的样子。”

    玉成笑道:“人家肉联厂都有标准的,咱们照着做就行,这个,主要就是搭人工。”

    范云点点头:“这模式好。”

    玉成将手中的火花塞朝范云摇了摇:“范云哥,我要出去买个这个,走了啊!”

    那就走吧。

    玉成都走了,他也不能再在这里呆着了,一起走吧。

    两个人一边聊一边并肩走出养鸡厂,玉成从旁边一条路岔去了等班车的地方,搭车去买火花塞。

    范云。

    自回自家。

    回到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妈已经忙着准备中午的饭了,范云溜到他们家门西边的园子里,进去东瞅西望。

    园子不大,既是一个小菜园,又是柴房,他爸挑了许多的干桔子枝,干杉树枝推在棚子底下,棚子过去是一个鸡窝,现在,鸡窝敞着门,七八只鸡趴在最北面的泥巴砖墙的墙根子底下晒下阳,不时,有那么一只扑棱一下翅膀,弄得旁边的鸡们直喊讨厌。

    有一只,正趴在墙根下的一堆稻草里下蛋,看它那个斗鸡眼睁得程度,似乎不是下蛋,而是正在十分认真地憋蛋。

    范云也不去打扰那些鸡,他只是站在园子最南面看着。

    两棵枇杷树上的枇杷果子,已经青中带黄,眼看就快熟了,他们家的这两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有些熟得早的,早都已经下去了。

    范云跟唐若还买过一次枇杷的,不过,那一次买的枇杷有点酸,而范云家里的这两棵枇杷树熟了的话,那可是很甜的。

    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

    范云也不用踮脚,伸手摘了一颗矮处的,看上去已有大半熟的枇杷,用指甲掐开皮后剥去,放在嘴里一咬。

    范云一皱眉。

    太酸了!

    看来,再甜的枇杷没熟之前,也是酸的呀!

    他放弃了再摘第二颗的想法,还是等下次吧,等下次熟了的时候再回来摘。

    范云从枇杷树下,走到旁边的一棵枣树下,枣子更不熟,还小得很呢!

    他把目光投到地下,地下,是一株大月季花,此时,它倒是开了一朵朵红花,数一数,有十好几朵。

    这棵月季花树,在这个园子里已经种了很多年了,早已不是筷子粗的苗了,而长成锄头把那么粗,成了真正的月季树了。

    范云看了一会子,走出院子,进厨房转了一圈,见他妈不紧不忙地准备中午饭,也没什么需要他动手的地方,就走回堂屋,打了开电视。

    调了一圈台,也没发现什么特别想看的节目,感觉动物世界里正在播放的大马哈鱼洄游还可以,就坐在椅子上看了一阵子。

    又过了一会,他爸回来了,他妈也炒好了菜,此时,就三口人吃饭,他妈简单地炒了一点酸辣椒猪肉炒白菜花,又从腌菜的坛子里挖了一碗腌姜出来:“吃饭!”

    吃饭。

    一家三口边吃饭,边看电视,他爸把电视节目调到一个打仗的电视剧上,范云爸现在看电视,总是打仗的优先,看腻了打仗的,再看其它的。

    范云对打仗的电视节目没什么兴趣,他喜欢看武侠片,自然片,科幻片,当然,新闻联播他也挺喜欢看,只要有机会,他总是会看的。

    这,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在部队时,每天吃过了晚饭后,看上半个小时的新闻联播节目,几乎是雷打不动的传统。

    值班班长会掐着点,鼓着腮帮子准时吹响集合的口哨,“吱吱吱吱吱……”然后,大吼一声:“集合,看电视!”

    哈!

    兵们一个个就会从四面八方跑到本班门前,然后在本班班长口令的指挥下,迅速集合到值班班长的面前。

    “一二一,一二一……”

    “一、二、三、四……”

    不过,新闻联播,爱看的是真爱看,不爱看的,也实在是讨厌,希刚就很讨厌看新闻联播,在第三年他当了班长后,常常趁中队长和指导员去看守所交流工作的时候,把新闻联播换成其它节目看。

    话说。

    那就是那什么老虎不在山,猴子称大王。

第120章 何素芸得病

    说了半天范云了。

    说回唐若。

    唐若跟章华华唱完k,第二天一大早,华华把小毛驴“轰轰呜呜”开出来了,到了楼下面,仰脸等唐若下楼。

    昨晚就说好了,一起去吃老米粉,唐若并不怎么看好那个米粉,觉得还不如街上一些好吃,但是,华华喜欢吃。

    唐若此时是没什么主意的,现在她属于随波逐流型,章华华说干嘛,那就一起去好了。

    唐若到了楼下,华华都等得不耐烦了,她再不下来,华华就到她家里来抓她了。

    华华两腿叉在地上,骑着摩托车,嚷嚷着:“快点,你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慢?”

    唐若把她那只玫瑰红的发箍别上:“洗脸刷牙,换衣服换鞋,不要时间啊?”

    华华一拍摩托车后座:“上来,快点!”

    唐若笑嘻嘻道:“急什么啊?现在还早呢,我妈蒸了丸子糕,你吃不吃?”

    “不吃,去吃米粉,快点上车。”

    唐若上了摩托车,搂着华华软绵绵的小蛮腰,华华把车打燃,刚要走,这时,何素芸出来了,她见华华载着唐若要走,忙招呼道:“你们去哪里呀?”

    华华一拧摩托车油门,甩了甩满头飘逸的黑发:“去吃米粉,去老水泥厂里吃老米粉。”

    何素芸停下了正在梳着头发的梳子,对两个人笑道:“等下回来的时候,给我打一个包好吗?回来给钱!”

    “好的,走了!”

    看看华华这个急性子,一边说话一边就把摩托车飙了出去。

    唐若看了何素芸一眼,觉得她看上去比前一段时间瘦多了,她就紧紧搂着华华的腰,把嘴巴凑在华华的耳边道:“华华,你有没有感觉到,何素芸比以前的时候瘦了?”

    “什么?”

    华华在前面,耳朵边呼呼的都是风声,对唐若的话没怎么听清。

    唐若提高了嗓门,大声道:“我是说,何素芸看上去比以前瘦多了,你没有发现吗?”

    华华把头往后面偏了一偏,大声回道:“没有啊!我刚才没注意,何素芸瘦了很多吗?她是不是在减肥啊?”

    唐若向前伏在华华的背上,把嘴又往她耳朵根子上凑凑,给华华吹着耳边风:“不知道呀!等下回来问一下她就知道了。”

    此时。

    也有一些住在老水泥厂旁边的居民,骑着摩托车到厂区门口吃早餐,都是些冲着老米粉名头而来的人。

    路上,间或有一两台小轿车“呼”的一下超车而过,不知道是吃米粉还是做什么的。

    到了米粉店。

    唐若看着排队的人群对华华感慨地道:“这家店生意还是这么好!”

    能不好吗?

    都快把旁边另一家米粉店给挤垮了,看看人群就知道了,十个吃米粉的人里,这一家就占了八个,旁边那家只占两个,看样子,那一家米粉离倒闭公司不远了。

    唐若与华华打好粉,两个人走到米粉店对面高岗的树林子里,坐在长长的水泥凳子上吃米粉。

    唐若把碗里的锅烧挑出来给了华华。

    华华奇道:“你自己不吃?干嘛给我?”

    “给你吃,你在外面吃不到咱们这边正宗的东西。”

    华华一笑:“傻!我要是想多吃一点,不会让老板多加两块钱的锅烧啊?别给我挟了,你自己吃。”

    唐若也笑了。

    那倒也是,华华说的在理。

    两个女孩子慢条斯里地吃米粉,也不急,唐若把粉里的花生挟在口中,细细的嚼着,然后再挟一口粉,吃完了,喝上一口大骨熬的汤,别说,味道实在挺美。

    华华也一样,华华吃得呼呼啦啦地响,一点也不像个妹子,那姿势动作,倒像个假小子。

    吃完粉,帮何素芸打了个包给唐若提溜上,两个人一溜烟又回来了。

    到了楼下,何素芸已经把她收水果的门面打开了,此时,正坐在平时用来打牌吃饭的四方木桌子后面,下巴支在桌子上,看着外面默默发呆。

    唐若把米粉放在桌子上:“米粉来了,快吃吧,等下起了砣砣就不好吃了。”

    何素芸直起腰来,伸手从旁边另一张桌子的抽屉中摸出几张零钱来放在桌子上:“谢谢了,唐若,给你钱。”

    “不是我买的,是华华买的。”

    华华把摩托车就停在了楼下,也没往里面推,她只是按了一下遥控器。

    摩托车“哇哇”叫了两声,表示懂了,明白了,华华等会还要骑着它上街的。

    华华也坐了下来。

    何素芸指指钱:“米粉钱。”

    “算了,我请你吃好了!”华华没要她的钱。

    唐若斜了一点身子,仔细打量了一下何素芸,早上的时候,离得远,唐若只是感觉何素芸瘦了许多,现在坐近了再看她,何止是瘦了许多,简直瘦得不像样子了。

    看何素芸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了,看上去松松垮垮就跟大了一号似的,明显的不合身,另外,她的两只眼窝也陷了进去,一圈都呈暗黑色,脸上看上去也没什么肉了,原先圆圆的下巴,现在也尖得有些惊人。

    何素芸,以前身材可是很丰满人,脸上,也是很富泰的,这才多久没见她,她这是怎么了?

    唐若就关切的问道:“何素芸,我瞅着你现在好瘦啊,什么原因啊?你在减肥吗?”

    她的疑问,也是华华的。

    华华摇了摇头,开玩笑道:“再减下去,可就成排骨了!”

    何素芸不为华华的玩笑所动,而是把手中的筷子往米粉碗上一搁,犹豫了一下子,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我这哪里是减肥啊!我是有病,我是得了病了!”

    什么?

    唐若与华华表情一下子严肃了起来,异口同声问道:“得的什么病?”

    何素芸的眼睛并没有看她俩,而是盯着对面一棵行道树上的麻雀出了出神,她的眼神,看上去,让唐若感觉,那样的空洞无主。

    过了一下子,她才把眼神收回到自己的那碗米粉上:“癌症,肺癌晚期。”

    一句话,把唐若与华华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因为。

    她俩明知道何素芸绝不会拿这个事开玩笑。

    何素芸得了癌症?

    怪不得听不到她“嘎嘎”的笑声了!

    她何素芸,以前是个多么开朗的人啊!敢爱敢恨,爱说爱笑,跟谁都可以开得起玩笑,甚至,疯疯癫癫和个男人一样,就是在男人堆里,她也完全可以嬉笑怒骂,半分不怯场。

    所以,她的婆婆才说她是本地第一古怪人。

    就是这样一个天性泼辣,开朗明快的女人,竟然得了癌症,还是晚期,这……

    唐若看着何素芸。

    明知道沒什么话可以安慰她,但是还是要找点话来宽慰一下她的心啊:“素芸姐,你也别太折磨自己了,现在的医学条件,都是很发达的,有许多人也是得了癌症,经过放疗化疗什么的,最后把癌细胞控制住了,慢慢又变成良性的,也有很多,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也是得了癌症,血癌,但是后来,也治得差不多全好了,现在跟个正常人一样了。”

    唐若急切之间,不知道怎么安慰何素芸,就把得了白血病的杨岭给搬了出来。

    那能一样嘛!所谓的血癌白白病,跟何素芸得的病,根本就是两码事。

    华华也安慰道:“就是,现在得了癌症的,早一点化疗,起码能多活上个十年八年的。”

    何素芸悠悠叹了一口气:“别说活十年八年了,就算让我再活个三年五年,让我看着我女儿上了高中,不,上了初中,我也就满足了,唉……”

    何素芸的声音颤抖了,哽咽了起来,她的眼窝中,慢慢噙上了两颗泪珠:“我倒无所谓,这一辈子虽然没有享过什么福,但是也没受过什么罪,可是,我女儿还小……如果她的亲娘不在了……我怕她在这个世界上受委屈,真的!”

    哪个亲妈不护犊子?

    她担心女儿,完全是其情期期,其心殷殷呀!

    何素芸还很年轻啊。

    虽然唐若与华华不知道她具体的岁数,但料来她也不会超过四十岁,大概,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模样,本来,她的生意做得挺顺风顺肉,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可是。

    现在她却得了绝症,这老天爷在她的身上,不开眼啊!

    不知道,她的婆家和娘家人,知道她得了癌症后,是怎么样的,唐若与华华都不敢问,因为,她俩看着何素芸那两颗含在眼眶子里滴溜溜打转的泪珠,知道此时何素芸的心里,一定悲苦万分。

    所以。

    唐若与华华也只能说一些于事无补的宽心话,权作安慰。

    何素芸拭去了泪珠,埋头吃了一口粉,看她那副难以下咽的模样,就知道她的心中,此时一定压着一块千均巨石,谁也搬不开。

    无人能搬开,除了她自己。

    可。

    谁能真正做到看淡生死呵!

    生命只有一次,谁不眷恋这个世界呵!

    唐若与华华觉得实在坐不下去了,因为,本身看到已经瘦脱了形的何素芸,就让人心情十分沉重压抑了,再加上她那悲苦万分的表情与眼神,特别是勉强一笑的时候,看上去倒有七分像哭。

    真的!

    让人心里十分难受。

    这个时候,她实在太需要家人的陪伴与宽慰了,像唐若与华华这样的外人,说几句安慰的话,都能让何素芸眼窝发烫心中温暖,更别说家人了。

    不管她的病结果如何,唐若觉得,现在,只有家人的陪伴与鼓励,才能激发她与病魔做斗争的勇气与力量了。

    当然,如果她自己不放弃,亦怀着强烈的求生意志,说不定,也是可以战胜病魔的。

    所以,唐若与华华离开何素芸的门面,回到她们楼下时,唐若还说:“我觉得,何素芸自己不能放弃呀,像她刚才说的,为了她女儿,她也应该好好治病,即使治不好,但起码也应该控制住。”

    华华点点头,她跟唐若一样,并不知道癌症晚期对何素芸意味着什么,那就是,意味着何素芸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给她下确诊书的那个大夫已经好心的给了何素芸和家属意见:“多吃点好的,喝点好的,还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的争取替病人完成,发现的这么晚,治是治不好了,最多病人多受点罪,多活个仨月俩月的,然后依然于事无补!”

    医生的话不失委婉,也很有良心了:现在,即使住在医院里,放疗化疗,也不过只能延长个把两个月的寿命而已,而医疗费呢?癌症患者如果进入化放疗阶段,那医疗费,可是个无底洞啊!

    还是保守治疗吧!

    何素芸也这样说的:算了,家里的情况她太清楚了,即使这几年她拼死拼活的跟个男人一样,风里雨里做着水果生意,有了一点点积蓄,可是对她的病来说,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的事情,根本没用了,何必浪费,何素芸赚的钱,那可都且血汗钱,和帮她做事的那些工人一样,都是一个子一个子攒下来的。

    唉!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命运就是这样无情,病魔面前,人的力量,十分有限又无力。

    何素芸手下那些工人,有一些听说了她诊断出癌症的消息后,倒是一百两百地也送了一些钱来,又有什么用呢?

    像何素芸拒绝的时候说的那样:“谢谢了,我谢谢你们了,来看过我,心意我领了,钱你们还是拿回去吧,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再说了,这个钱即使我拿来买了鸡鸭鱼肉等好吃的,回头又被癌细胞给吃了,其实,我现在不管吃什么,都是等于给癌细胞吃的了。”

    一番话,倒让本来和她一起眼中含泪的工人们,笑了起来。

    唐若冲华华摆了摆手,回到了自己家里,她对已经蒸好了丸子糕的老妈道:“妈,何素芸得了癌症,检查出来是晚期,你们知道不知道?”

    她妈点点头,声音里也满是同情:“嗯,知道,我昨天还跟华华妈每人送了一百块钱过去给她,一开始她死活不要……啊唷……呸呸呸,一开始,她不要,后来我俩硬塞到她手里,告诉她不收就是嫌钱少,看不起人,她才收下了。”

    唐若“哦”了一声,她拿过一只杯子,倒了一杯凉白开喝了一口,刚才吃米粉的时候,腌豆角吃多了,有些口渴。

    唐若叹了一口气。

第121章 唐敏回来了

    一口气刚叹完。

    她姐唐敏回来了。

    唐敏与男朋友黄斌在桂林的小日子,本来过得挺潇洒的。

    确实潇洒。

    都年轻,都还有大把的美好年华可以肆意挥霍。

    若仔细看,其实,唐敏也是一位含苞待放,花一般的大姑娘呀!

    如果有人偶尔经过她身边留下心注下意,会惊讶的发现身边这位姑娘其实相当耐看,大眼睛水灵灵的,身材出落得又高挑。

    虽然,她不如唐若美、更没有华华艳,但是,她的美丽,却拥有一份淡淡的从容。

    这份从容,来自她自幼就安静详和的生活,来自作为长女,父母对她的宠爱,这让她自有一种属于她自己的美。

    而她与黄斌的爱情,更是使她如同一枝盛开的桂花那般,瞬间烂漫起来了。

    许多个晚上。

    她那白白嫩嫩十个指节间五对漩涡的手,都被黄斌紧紧牵着,谁先喜欢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牵手,牵对手。

    当然是黄斌先喜欢的她。

    话说,黄斌除了有点懒,爱打游戏外,似乎也没什么其它太多缺点,长相也过得去,小伙子真要勤快起来,干活也很有劲头的。

    对于唐敏而言,黄斌虽懒,但不惰,她可以指挥的动,好吃,并不贪,能适可而止。

    他和唐敏就象两块磁铁一样,在恰好的一个时间节点上,如同阴极吸上阳极那样,吸在了一起。

    至于他俩究竟是谁先吸引的谁,倒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一起。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切切存在,或许只因为刹那间的心动,唐敏就已经和黄斌把心动付诸到了行动,恋爱,谈得如火如荼。

    黄斌最近挺“勤快”,他已经把字典中的懒字抠掉了,每天把唐敏送到她上班的酒店后,就掉转摩托车,直奔网吧,奋战在属于他的沙场上,一会点支烟,一会因为pk或爆了宝贝,而闷吼一声:“卧槽,道术0-3的大手镯!”

    有时候,他如果去外面跑了一阵子摩托车,赚了点钱后,那么,在唐敏下班他去接她的时候,他的嘴中有时也叼一枝红玫瑰花,有时,裤兜里也会藏两只喜之郎果冻,甚至,有时他还会跑到肯德基去等上一只新鲜出炉的麦辣鸡肉堡,守在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等她下班,好接她一起回家。

    黄斌每天对唐敏早接晚送,她也挺高兴,有时,她甚至还会坐在黄斌的背后,拉开包包的拉链还趁机补个淡妆。

    唐敏上班,当的是站门口的咨客,大堂经理要求她们几个咨客必须化淡妆,抹红嘴唇儿。

    唐敏还行,挺会捯饬自己,可看看另一个女孩子,经常把嘴唇抹得红的没法看,有一天被她们领班发现了,生怕连累自己挨经理的批,领班倒先把那个女孩子给训的眼泪汪汪的。

    如果天气暖和,没风,黄斌也会载着唐敏到漓江边上玩,俩人搂着说些亲热话。

    不过。

    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却是什么也不说,黄斌坐在江边的行道椅上,抱着她,静静地一起坐着看江景,坐累了,再换个姿势。

    黄斌有时也会热情洋溢的亲一亲唐敏,唐敏就搂着他,两个人相视一笑。

    谈恋爱嘛!搂搂抱抱很正常,不搂不抱才有问题。

    当然,有时候,黄斌勤快劲上来了,连跑几天赚到钱了,也常常载着唐若下馆子,应该说,黄斌对唐敏还是挺不错的。

    他对唐敏忠诚,不会在外面瞎搞。

    假如。唐敏让他从高高的解放大桥上跳下去,借以检验他对她的忠诚度,他一定会加倍用力往上跃以便从更高处下去,来表达对她的爱,不过幸好唐敏并不会让他跳江,其实,真跳也没事,黄斌的水性好得可以在水里踩水走,无波无浪的漓江对他来说,太小意思了。

    他以前没认识唐敏的时候,还在漓江边救过一个小孩呢!

    当时,那个小孩不知道怎么回事,到江边是洗手还是洗东西,有个小孩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不会水的他两只手伸着在水里拼命直扑腾,另外一个都吓傻了。

    黄斌正把车停在旁边树荫下打盹,听见动静,见有人落水,“咚”一下就跳下去了,他的水性,就算岸上那个小孩一起掉下来,他也能全救上去。

    黄斌三下两下就把那落水小孩给推上了岸,那小孩,连水都没喝几口。

    两个小孩脸色煞白,却有礼貌的不忘连声跟黄斌道谢,黄斌一摆手:“走吧,走吧,快回家吧,以后千万不要在江边玩了。”

    话说,唐敏虽然不让黄斌跳江,但有时会让他跳高,跳起来去摘树上香喷喷的桂花。

    当黄斌一连蹦了几次也还是够不着,不知如何交差时,唐若嗔他道:“笨蛋!你蹲下来,我骑在你的肩膀上,然后,伸手去摘不就行了吗?”

    黄斌忙蹲下,唐敏一偏腿骑在他肩膀上。

    可惜,两人加在一起,还差那么一点点,仍是够不着那枝她想要的桂花,唐敏就想把身子起高些,她索性像个杂技演员一样,从黄斌的肩头上站了起来,黄斌赶紧用尽吃奶的力气,紧紧搂着唐敏的腿,生怕她摔着。

    唐敏拗了那枝花朵最密的桂花,一边闻着香味,一边心花怒放听着黄斌的阿谀奉承:“你真聪明!这样都能行!”

    唐敏笑道:“因为你吃的多,一个人如果只肯在嘴上下功夫,那么就不怎么爱在脑子里下功夫了,以后少吃点!”

    黄斌居然感觉她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黄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生活的极有规律,一爬起来就洗脸刷牙收拾个人卫生,弄利索了照照镜子,去楼下发动摩托车,等唐敏下楼后一溜烟送至她上班处,路上顺便买好早点,接着开始干活,有时是跑摩的拉客,有时是打打小怪兽。

    他一般都是上午上网,中午后跑摩的拉客,因为上午坐摩的的客人少,下午人多。

    下午接了唐敏,两个人在外面浪漫完了,又跑回家中一起过二人世界的浪漫,两个人钻进被窝里,做一些让人羞羞的事情。

    这样的日子,能不愉快吗?

    不过。

    就在前一段时间,唐敏发现自己——怀孕了。

    唐敏的好朋友有个把月没来看她了,她就有点着急心慌,于是去买了根试纸验了一下,果然!她怀孕了。

    唐敏先是把黄斌扑通扑通捶了一阵子后,然后才告诉了莫名其妙的黄斌:“都是你不好,看看,现在怎么办?”

    黄斌也傻眼了。

    他把唐敏搂在怀里,抚着她的后背,连声安慰着她:“别急,让我想一想,别急。”

    他能有什么办法,一根烟已经抽完了,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结婚!”

    唐敏“噢”了一声:“结婚?我们现在拿什么结婚?有钱吗?结婚住哪里?你还没有带我去过你家,你家里的人知道吗?再说了,如果被我爸我妈知道了,他们还不得气死?”

    黄斌苦哈哈着一张脸道:“那你说怎么办?”

    唐敏倒是干脆利索,她又狠狠地捶了几下黄斌:“怎么办?打掉呗,你看看你,都是你干的好事,下一次,如果保险措施没做好,就不要再碰我。”

    下一次再说下次。

    先把这一次解决了再说。

    黄斌只好带着唐敏去做了手术,替唐敏做手术的医生倒没问什么,反而关心地嘱咐她道:“姑娘,回去买点好吃的,好好补一补,这个手术虽然不大,但是也等于坐一个小月子,一定要注意休息,小心落下妇科病。”

    她的话,让唐敏听了频频点头,心里倒是暖暖的。

    本来,来之前,她还生怕遇上个问东问西的医生,又或更尴尬的碰上个男医生,那,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倒宁愿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也不愿意让男医生看到自己的身体。

    还好。

    让她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唐敏跟领班慌称身体不舒服,请了几天假,她想回家休息两天,到了这个时候,她还挺想吃老妈做的饭的。

    黄斌也抱着头懊恼了好一阵子,他现在也体会到了没钱的苦恼了,如果有钱,那么,他什么时候跟唐若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谁也不敢对他说三道四,自己也不用急得直抓脑袋。

    黄斌就跟唐敏说:“你回去休息几天也好,我也回家一趟,正好,我爸跟我说过让我在镇上开一家药水肥料店的事情,我回去再问一问,我觉得,老是这样在桂林开摩的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他的话,倒让唐敏挺高兴。

    于是。

    两个人各回各家。

    唐敏就回来了,回来看到妹妹跟老妈在家,她也问了一下何素芸的事,因为,刚才她上楼之前,就已经站在何素芸的门面处听了一阵子了。

    唐若跟华华刚一离开后,就又有两个跟着何素芸做事情的老女人,来到何素芸这里送钱过来,主要是安慰一下自己曾经的老板。

    唐敏就知道了何素芸得病的事。

    她也跟妹妹一样,先是拿起一只杯子,往肚子里灌了一气凉白开才说话:“咳,咳咳……妈,刚才我在楼下,听说何素芸得了癌症了,是真的吗?”

    这个唐敏,医生明明说了让她忌生冷的东西,她还喝凉开水,她应该喝温开水呀,最好是化了一点蜂蜜或者红糖进去的温开水。

    唐若妈看看大女儿,她来不及问大女儿为什么回来了,而只能先回答唐敏的问话:“嗯,是的,你小点声,别大声嚷嚷,也别到处乱说……还有你,知道不?别人家的事情,不要乱说。”

    唐若妈说着大女儿,连小女儿也一起捎带上了。

    唐若点点头,她自有分寸,她天生就不是一个喜欢搬弄是非,打听别人家的秘密,喜欢说长道短的人。

    倒是她的三堂婶顾红娟,十分热爱搜集各种消息,不管是官方的消息,还是民间的小道消息,也不管是本村的还是邻村的,几乎就没有她不知道的消息。

    不知道为什么,文化程度小学的顾红娟记忆力出奇的好,村子里哪家哪户最近有什么消息,她都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说错到另一家身上。

    她的本事,应该是娘胎里带来的,因为她娘,也如此厉害。

    唐若妈现在才问大女儿:“哎,敏敏,你今天休息吗?怎么回来了?”

    唐若追问道:“是啊姐,你怎么回来了?没上班吗?”

    唐敏搬了张板凳,坐在透窗而入的阳光下,摇了摇脖子,又把刚刚喝过的水杯往桌子里面推了一推:“酒店生意不好,淡季,多放了几天假,我回来休息几天。”

    哦!

    原来如此。

    唐敏对妈妈跟妹妹都撒了谎,她与黄斌的事情,暂时还不想告诉家里,至于她怀孕后又做了流产手术的事情,她当然更不会说了。

    她不说,她妈与唐若当然不知道,刚才,唐敏坐了一路的车,颠簸了一阵子后,后背上一个劲的出虚汗,她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似乎没有一点力气似的,就走到她与唐若的房间,躺在了床上,闭着眼睛休息,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当唐敏一觉醒来后,发现已是下午了,她妈正坐在客厅里皱着眉头缝东西,唐若不知道去哪里了,没在家,她就从床上起来了。

    睡了一觉,虽然身体舒服了许多,但是,还是有点乏力。

    她妈听见动静,见她从床上起来了,忙拿过一个软垫子放在旁边的一张板凳上,示意她坐下。

    唐敏看看她妈,她妈也看着她,从她妈妈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唐敏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暴露了。

    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才刚刚从外面回来,她妈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事情的?

    唐敏坐了下来,她浑身都懒洋洋的,确实,也不适合站。

    她妈严肃的问道:“敏敏,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怀过孕,刚刚做过流产手术?”

    真是怕什么,她妈就问什么。

    可是,唐敏见自己的老妈一脸黑线的模样,情知此事既已败露,瞒,是瞒不过去的。

    她只好硬着头皮轻轻“嗯”了一声:“嗯!”

第122章 良师益友

    她妈的脸“唰”的一下,由黑变绿了。

    气的。

    她妈一把抄起了旁边的鸡毛掸子,死死握在手中,看那意思,是想揍唐敏几下子,不过,她终于还是没有拿鸡毛掸子打人,而是“唰唰唰”扫了扫旁边做针线的桌子。

    上面倒是有点线头子,都被她哆哆嗦嗦扫到地上了:“敏啊敏,你说说你……唉!”

    她妈也不知道,是该骂女儿,还是该对女儿嘘下寒,问下暖,她恨恨地错了错牙根,听在唐敏的耳朵里,“咯吱咯吱”响得分外惊心。

    其实。

    唐敏自己也后悔死了,可是,事已至此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啊!

    她妈的眉毛皱得都能拧出水来了,看那样子,她的心中正在剧烈斗争着什么,最后,却开口问女儿:“那个男的是哪里的?干什么的?”

    唐敏因为她妈半天不开口,一直揪着的心,这才慢慢放了下来。

    她一五一十把黄斌的情况老实交待了出来。

    黄斌家在离县城不算太远的一个镇子上,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他爸在镇上开了一个卖烟酒糖茶的小卖店,跟他妈老两口子守着那个小商店过日子,开商店的门面,也是他们自己的。

    那可是三大间齐唰唰临主街的门面房,虽然是瓦房子,但是,黄斌说了,他爸和他妈准备明年就把瓦房子扒了,盖一栋三层半的楼房。

    他妈没事的时候,还在后面的院子里养养猪,养养鸡什么的,每年他家的腊肉倒烘不少。

    总的来说,黄斌的家庭条件还可以的。

    她妈听了女儿的这一番话,刚才被唐敏气得差点犯了的牙疼病,一下子倒好了一半多。

    唐敏看看老妈,只见她一只手捂着腮帮子,“嗞嗞嗞”往里吸着凉气:“那,那个男的……黄斌,你们打算怎么办?他打算什么时候和你结婚?”

    唐敏忙倒了一杯凉白开推到她妈的面前:“妈,你喝水……黄斌说了,他爸让他回去,他爸准备腾出两间门面房给他做生意,卖药水和种子化肥,如果要和他结婚,那也得等明年他家里把房子盖好了再说吧!”

    唐敏妈有点急:“什么?等到明年,你们今年也可以结婚啊,结婚跟盖房子又没有什么关系。”

    唐敏笑了:“谁说没关系?就他家那破房子,跟农村的老屋似的,让我跟他在那里面结婚?真是搞笑了,妈,你怎么想的?”

    她妈没怎么想,她妈只是心疼她,替姑娘担心。

    早一点结婚,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怀娃,也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明年?

    明年还早着呢,谁知道自己看似精明透顶其实却极其糊涂的大女儿,结婚之前,还会不会再怀?

    这些话,本来她妈不想说,但是,她想了想后,觉得自己还是应该给大女儿提个醒,上上政治课:“敏敏,女人不能常打孩子的,你知不知道?女人的子宫就跟个豆腐口袋似的,就那么厚,刮一次就薄一点……”

    她妈的话,已经说得够明白透彻了。

    唐敏当然知道,她自己也后悔的要命呢,但是,有些话,她一个还没有结婚的大姑娘,怎么好意思说的出口,说什么?说,黄斌以后保险措施做不好,她就坚决不让他碰自己么?

    多不好意思。

    唐敏只有点着头道:“我知道,我自己有分寸。”

    她妈站了起来,想到外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偷听她们家的墙根,于是,她妈就将手中的鸡毛掸子扔在了桌子上,经过唐敏身边时,仍觉得心中的那口气没有出尽,就伸出食指在唐敏的额头上用力戳了一指头,恨恨地道:“你呀!你呀……”

    把唐敏戳得身子往后面一张:“妈……”

    她妈在那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下子,臆想中那个偷听她们家墙根的人没有,她倒是听到了隔壁华华家里,一阵阵传来了华华与自己小女儿的笑声。

    她就走到和华华家相邻的那堵墙边,装着用手撩拨唐若种的那株月季花的叶子,偷听着华华与唐若的谈话。

    她自己,倒成了一个偷墙根者。

    只听见华华大声笑道:“是吗?他怎么能这样呢?他还带你做什么了?”

    华华的声音止住了,传来了唐若的笑声:“没做什么了,就是照了相,然后就一起回公司了……”

    什么?

    唐若妈听了墙那边两个人的这几句话,下意识的竟迸出一句话来:“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她侧着耳朵,屏气息声还想偷听点什么,可是,只听到了一阵远去脚步声和“呯”的一下关门的声音,唐若与华华应该是出了这间与她们这边相邻的房,去了外面客厅里了。

    唐若妈走回自家客厅,觉得心头燥热,又看到大女儿跟一株被风吹倒的病海棠似的又躺回了床上,心中愈发烦燥,她抓起桌子上那碗凉白开,“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她的水喝完了,唐若也回来了。

    唐若妈示意小女儿坐在板凳上,她准备审审唐若,刚才听见了一点秘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审出来,免得唐若跟她姐一样。

    “坐下。”

    唐若见她妈脸色不善,心想我又没招你惹你,你朝我摆出这样色茬俱厉的模样做什么?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唐若坦然而坐,大大方方看着自己的老妈笑道:“干嘛呀妈?你今天审犯人啊?”

    她妈也坐了下来,双眼直瞪着唐若,想了想才道:“……你和那人照的相片是怎么回事?那个男的是谁?是干什么的?”

    唐若妈决定单刀直入,不跟女儿兜圈子。

    唐若奇道:“什么男人?什么照片?妈你在说什么?”

    “别装傻,就是你和他照完相,一起回公司那个男人,他是你们公司的吧?是什么人?”

    唐若觉得简直奇了怪了,刚才自己才跟华华聊到和自己公司的电工小吴一起照相的事,她妈怎么就把话题扯到这茬上来了,她瞬间明白了。

    唐若冲她妈嚷嚷道:“妈,你偷听墙根?你怎么能这样呐?”

    她妈才不理什么偷听墙根的话茬,她对唐若紧逼不舍追问道:“那个男的是谁?是他在追你吗?你答应了没有?你有没有和他谈恋爱?你们现在怎么样了?”

    一连串的话把唐若给问住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老妈解释,只好说道:“那个男的是我们公司的电工,就是一个普通的同事,那天一起去公园照了几张相,我和他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

    普通同事?

    她妈半信半疑道:“真的?你们就是普通关系?”

    唐若觉得她妈的话真可笑,她跟电工小吴可不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嘛!

    最多,也就算小吴对她有那么一些意思,想通过请她去公园玩,委婉地表达一下对她的爱慕而已,她又不喜欢小吴,扯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嘛。

    所以。

    唐若理直气壮地对她妈道:“是的,就是普通同事关系,我又不喜欢他,真是的,不过就是同事不好拒绝,照了两张相而已。”

    唐若妈见女儿说得么干脆,一副理不屈的样子,心里的疑问倒是变成了表扬:“那就好,妈妈知道你懂事,有分寸,那就好……”

    呵呵。

    她妈其实一直在琢磨大女儿的事了,唐若的话外音,她也没听出来,那就是——我又不喜欢他这五个字。

    如果她妈顺着这五个刨根问底的话,必能将范云给挖出来。

    至于方科,可以忽视之,一个可以恬不知耻问女人要精神损失费的男人,能叫男人吗?

    唐若见她妈不再揪着自己不放,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生怕她妈一直追问自己,要是那样,如果挖到范云那里的话,她倒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妈解释。

    唐若见她妈不再问自己了,忙站起来,又溜了出去。

    唐若又走到华华家。

    见了华华第一句话,就是:“哎!刚才我们两个说的话,都被我妈给听去了。”

    华华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是嘛?她怎么听到的?”

    唐若指指墙。

    这——

    华华也不能跟唐若说,你妈怎么那样啊,怎么喜欢偷听别人家的墙根啊?

    她满不在乎道:“听就听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都二十多了,光明正大谈恋爱不行啊?”

    唐若小声嘀咕道:“我还没到二十,我还差几个月。”

    华华“扑哧”一下笑了:“你懂什么?其实,如果按照虚岁算,我们都已经二十一岁了,你知道吗?”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毫无道理,二十就二十,十九就十九,哪来的那些名堂?

    华华见她脸上既有疑惑,又有不服,就笑着解释道:“傻子,你又不是在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问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问得好没道理,傻子也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啊:“当然是在妈妈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华华一拍她的肩,顺手还摸了唐若一把脸:“这就对了嘛,你在妈妈的肚子里,是不是要从很小很小的胚胎一点点长大?是不是要在老妈的肚子里呆上接近一年,她才能把你生出来?这一年,难道不该算一岁吗?其实,一个人只要从老妈的肚子里一生出来,就应该算是一岁了,懂了吗?”

    唐若眨眨眼,“哦”了一声后又点了点头,别说,华华说的还挺有道理,好像,就是那么一回事。

    看来。

    华华真是她的良师益友呀!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我正好想去一趟派出所,去换一下身份证,走吧,带你一起去!”华华挽起唐若的胳膊道。

    那就走吧。

    “呜呜呜……”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到了派出所,负责办理事务的那个窗口里,只有一个民警在上班,此时,正坐在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前面,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对旁边的一对手里拿着户口簿的老夫妻解释着什么。

    华华把摩托车停好,挤到窗口处对那个民警道:“办身份证。”

    那个民警对她插队的行为,严重恼火,但看在华华是一个漂亮女孩子的份上,倒没冲她发火,而是指着窗口下面道:“今天不办,明天再来,你看看下面……”

    华华这才去看那张告示,看了,果然,上面写着日期,今天,确实不在办理之日。

    她略感失望,冲窗口里面说了一声:“谢谢啊,同志!”

    那个民警又看了她一眼,心里倒没那么恼火她了,他觉得,八成,她只是个性格莽撞的姑娘罢了,仅此而已。

    华华摇了摇她手中那张旧身份证,对唐若摇摇头道:“今天办不成了,明天吧!”

    唐若点头。

    那就明天呗。

    她俩上了摩托车,刚要走,这时候,碰巧李希刚从派出所的大院里骑着警用摩托车出来了,他一眼就看见了华华跟唐若,忙把摩托车停在她俩身边:“喂!你俩来这儿做什么?”

    唐若知道他是范云的好战友铁哥们,刚想搭茬,华华说话了。

    华华摇着手中的身份证,对希刚笑道:“办身份证呐,那个公安说要明天才能办。”

    希刚点点头,把她的身份证接了过去:“今天也可以办啊!”

    什么?

    华华感觉受了欺骗,脸一沉,刚想去找窗口里那个民警理论,希刚说话了:“今天本来是不能办的,因为我们照相室今天是不开的,但是,刚刚我看到那个照相的师傅来了,应该还没有走,你们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找找他。”

    那太好了,免得明天再跑一趟了。

    唐若与华华就跟在希刚的身后。

    希刚示意她俩站在旁边等下,他走入那个办事处的小房间里,跟那个正把计算机键盘按得“噼里啪啦”直响的民警耳语了几句。

    那个民警边打字边笑,还抬头又朝外面望了望华华与唐若,然后,点了点头。

    希刚这才走出来,冲华华与唐若一招手,她俩忙跟了过去。

    三个人绕过一个种着郁郁青青的水杉树的水泥花池子,进了照相室,果然,里面有一个男人,正低头鼓捣着什么东西,不用问,一定是摄影师了。

    唐若与希刚站在旁边看着,看那个摄影师帮一脸严肃的华华“咔嚓,咔嚓”,照了两张证件照。

    此时,当然是不能对华华说什么笑一笑、茄子的啦!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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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病娇短命鬼男主VS高冷手辣鬼见愁女主】重生成病娇少女宁霜,重生一世,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可这天定良缘是肿么回事?居然是个只能活到三十岁的短命鬼?北冥离有极恐怖的雌性过敏症,杜绝所有雌性动物,可唯独宁霜除外,只要一靠近这个女人,北冥离便腿不软,眼不花,不犯困,精神奕奕……初见,“嫁给我,你有花不完的钱钱!”“滚!”再遇,“嫁给我,我死了你就是世上最有钱的寡妇。”“滚……回来……”【PS,女主是重生,不是穿越】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