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今夜无眠
老桶干得撒欢。
他跑来跑去,一会从外面搂着两张长条木凳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会又在院子里站上一下,看着那些进进出出人,有没有谁像是个愿意给他发烟的。
没人理他。
于是,他的脸上又挂着某种迷之微笑,跚跚着走到了门外。
唐若看着院子里忙来忙去的那些人,也有找东西的,也有搬物品的,也有提着一只水壶与另一个端着茶碗的人讲话的。
看上去。
似乎每一个人都有事情做,每一个人都挺忙碌,唯有她,唐若,老唐家已殁老太太的二孙女子,唐开余的二女儿,好像现在倒什么事情也不用做似的。
这!使得她可以站在那株还是她和奶奶当年一起亲手栽的七里香旁边,稍有微暇的,看着别人一个个忙来忙去。
这时候。
几个吹鼓手提着笙箫二胡,锣鼓钗铙等乐器,一起进了院中,坐在了屋门口靠前辕墙处,早已为他们支好的一张地八仙桌处。
其中一个须发皆白、脊背已驼的老头,把一面脱漆掉皮镶着两圈黄铜钉的一面大鼓支了起来。
他摇了摇鼓身,看上去,那只鼓全身一副稳如老狗、可担大事的架式。
老头感觉挺满意,捋了捋胡子,拿起两根与他一样都上了年纪的木槌试了试。
“咚!”
“咚,咚咚——”
唐若的堂哥唐应科,此时从屋里扯了一根长长的带灯泡的电线出来,绕过窗棱上锈迹斑斑的钢筋后,拴在了吹鼓手们头顶上方穿棚而过的一根晒衣服的长索上。
他将灯泡通上了电,试了试。
足有100瓦的灯泡,看上去耀眼刺目,挺亮。
那个打鼓的老头朝唐应科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两个人讲了一阵子什么话,老头一边说,唐应科一边点头。
估计,应该是那个老头在跟他说一些有关晚上“闹山茶”的注意事项吧!
这些,也都是他身为老唐家的长孙,理应学习的历练。
历。
听上去似乎是两个十分高大上的字眼,其实若是说开了,也没什么神秘之处,无非就是眼看、耳听、嘴问、心想罢了!
而绝不是像某些充满颓败气息的辫子戏里,那些主子们嘴里迸出的词语。
“嗯!也该放永琛出去历练历练了!”
“是。主子英明!”
叹!
这时候,担任“总提调队长”的执事官五舅公公进了院子,他看了看唐应科挂的那盏灯泡,感觉亮度不够,不足以耀辉这个一进一出的院落。
他示意唐应科再去找一只一百瓦的大灯炮来:“灯不亮,再去找一个,要一百瓦的,快去。”
唐应科去了。
五舅公公站在吹鼓手旁边,跟那几个人聊着晚上的演奏曲目,拉二胡的领队报上了一些曲目,无非就是些什么孙悟空大战红孩儿、薛仁贵白马去征东、铁拐李智降蜈蚣精,等等热闹的曲目。
越热闹越好。
热闹,才显得本家族人丁兴旺,后继有人。
像这样的大事,唐若也帮不上什么忙,她什么都不懂,也只能做一个甩手掌柜与看客。
看天。
看地。
看看月华初起的夜空,刚好有一枚流星闪亮飞过,眨眼之间,那枚流星又拖着长长的尾巴,消失在茫茫星河。
故老相传,天上落了一颗星,地上就会带走一个人。
此时此地,被那颗流星带走的人,应该就是奶奶了。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随着夜色渐沉,月钩东升,第一通鼓,终于击响了。
“咚,咚咚!”
“呜哇,呜哩哇,呜哩呜哩呜哩哇!”
院子里。
吹鼓手的旁边,已经围了不少人了,随便抓过来一个人问一下,都是过来看热闹的,也是来领“闹山茶”的。
而真正为此时睡在棺椁中的唐家奶奶低声祈祷的人,除了那几位几乎与她同龄的老人,恐怕也没有几个了。
只有她们,才会一边祷念着唐家奶奶平日里的那些好处,一边彼此慨叹唏嘘,唏嘘彼此也已经去日无多的人生。
“唉!人这一辈子,也就那么回事吧,一眨眼,就过完喽!”
“可不是嘛!就说伍奶奶,前两个月看着还挺好,挺精神的一个人,说没,一下子就没了!”
“唉!老喽!”
撇下这些议论与感慨不提。
只说今夜此时。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个时候,是赶来听丧歌,弄茶点与红包的时候,是搭热闹的时候,可不是什么眼泪汪汪祷念唐家奶奶好处的时候。
三堂婶顾红娟手脚麻利地把早已包好的茶点,交到无数只争先恐后,差一点戳到她下巴前的那些手中!
“给我,我没有!”
“我也没有。”
“三嫂子,我也没有……”
颇有点寡不敌众意味的顾红娟后撤一步,守着装茶点包的大箩筐,不被人自己动手来拿。
近的递。
远的扔。
争吵声、叫喊声、笙箫声、二胡声、击鼓声、声音高亢的歌唱声,等等等等各种声音全部混杂在了一起,哈!倒让这个乡村的夜晚,热闹得如同界首镇每年两度的春秋季物资交流大会似的。
领了茶点包后,有些小孩子当场拆袋,取出里面的饼干糖果就开始吃上了。
而大部分的人,则是围着那几个唱丧歌的人,听他们用本地的方言土话,唱着大多数人都能听得懂的丧歌。
“唐僧师徒去取经,路途遥远又艰辛,一日赶路遇上白骨精。。。。。。”
击鼓的老头,掐着鼓点,恰到好处的配合着:“咚咚隆咚咚咚咚,……咚隆咚、咚隆咚!”
唐若感觉,唉!
她的感觉就是唉。
她看看在人群中忙来忙去的三堂婶顾红娟,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堂婶,真是一个精明干炼,值得托付的人。
今晚的主角。
不是躺在棺椁里的唐家奶奶。
不是吹鼓手。
不是唐若唐敏。
不是前来弄“闹山茶”的人。
今晚的主角,当仁不让的属于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
她分发东西,手脚又快又麻溜,时不时还还几句拿自己打趣之人几句哩语恽句。
“你他娘的,拿上东西,滚蛋。”她毫不客气地骂着试图想问她多要一包的一个半大小屁孩。
“嘁,小气,三婶婶你真小气,又不是你的东西。”那小孩对顾红娟很不满意。
“滚你娘了个腿的,东升,滚蛋!”
那个叫东升的半大小孩冲顾红娟吐吐舌头,溜到一边,过了一会,却又混在人群里,朝顾红娟伸出了手。
顾红娟忙手忙脚,拿起一包茶点递过去后,才发现是东升,她笑着,用力打了东升伸到她面前的手心一巴掌。
“你这个奶仔……”
顾红娟仍将那包茶点给了他。
打他一巴掌。
又给了他一颗甜枣。
那几个吹鼓手们,打一阵鼓,唱一阵戏,然后停下来喝点茶水,休息一会儿,然后再继续。
这个时候,老唐家的亲戚朋友可以冲他们递过钱来,拿着曲目表,点上一出自己想听的,抑或自己感觉能增加热闹感的戏让吹鼓班子的人唱。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就点了两支曲子,不过,她并没有挑选曲目,而是直接塞了二十块钱给打鼓的老头。
老头一边拿起鼓槌,一边大声喊道:“孝女送戏……”
“咚,咚咚!”
唐军余也点了一出,他点的是新白娘子传奇里的白娘子水漫金山倒灌钱塘江的戏。
话说,白娘子果然还是身怀妖气呀!
为了救一个许仙,居然置钱塘镇的无数生灵于不顾了,看来,爱情真的能让人乱花迷眼神魂颠倒醉醉痴痴。
白娘子虽然是妖身,可是为什么却能生出一个状元许仕林呢?
怪哉!
一通鼓。
二通戏。
三通丧歌送人去。
鼓打了又打,戏唱了又唱,时间,也一点点地溜走了。
院子里的人,许多已经开始哈欠连天了。
当三堂婶顾红娟将箩筐里的东西发得差不多的时候,夜,已深了,风愈凉了。
前来弄“闹山茶”和红包、听丧歌的人们,也一个个,渐渐散去了。
今天一整天,可把她忙坏了。
她觉得,为了本家的这位奶奶,值。
今夜,除了守灵的唐胜余几兄妹,应该还有一些唐家的至亲也会陪在灵堂,一起陪伴唐老太太最后一程,然后迎接伴随三声鸡叫后,到来的又一个黎明。
小辈们随意。
于是,困得东倒西歪的唐若跟唐敏,就由她们亲婶娘张彩红带着,安排去了她家睡。
唐若的爸爸早些年就带着全家去了城里,所以在老村子里并没有盖房子,以前唐若奶奶还在时,唐若跟着大人们回来过年的时候,大多陪奶奶一起住。
至于唐若的爸爸妈妈,他们两口子当然就住在摆放唐若奶奶的这栋堂屋里。
东边一半,就是唐若家的。
可是,如今这里摆放了唐若奶奶的棺木,从此以后,唐若全家逢年过节的再回来,怕是回回都要找地方搭伴住喽!
再不然,唐若的爸爸唐开余就回来,像他哥唐胜余和他弟唐利余一样,另找地方盖一栋真正属于自己一家人的房屋。
说起来。
这栋老宅以后的产权分割,将成为相当大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可不是哪一家的东西,这栋老宅,随着唐若奶奶的辞世,从此,将归三家所有。
从此,这栋老屋将成为一个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变得难以处理。
这样的问题,可以说在当下农村,不!也包括城市里,比比皆是,处理得好,最多也就是互能接受,若是处理的不好,很有可能就会成为矛盾的激化点,从而酿出头破血流的打斗事件出来。
当然。
这些破事与唐若唐敏无关。
以后即使有与伯伯叔叔们,乃至堂哥堂姐堂弟堂妹们争财夺产的事情发生,那也是唐欣的事情。
话说唐欣,应该明天才到家哩!
因为没有带换洗的衣服,到了叔叔家,唐若跟她姐唐敏都没有洗澡,直接就睡了。
躺在叔叔家的新房旧床上,一开始,唐若翻来覆去睡不着:“姐,婶娘给咱们的枕头和被子怎么这么硬,睡着好难受呀!”
她姐比她更难受。
唐敏上班的酒店里,那上面的客房都是什么标准配置啊?
软得如同云朵一样的被褥,洁白干净的床单,冷热可调的热水器,拖得一尘不染的地……
她和黄斌的小窝,比酒店也差不到哪里去。
城里的条件,如何是农村可比的哟!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城里,哪怕只是拥有一套百十平的普通房子,也比在农村住个三层的大别墅要舒适得多。
毕竟,享受的资源不同。
居住的环境与氛围也不同。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在城里,想洗澡的时候,扭开水笼头就有热水,在农村行吗?
行,即使农村的洗澡房里也装了热水器,可是,水压够吗?水量够吗?
值得怀疑。
唐敏也翻来覆去睡不着,此时,如果不是因为奶奶的去世,而自己不得不回来,恐怕她早已经拱在自己的男朋友黄斌的怀里睡着了吧?
她感觉妹妹说得对,婶娘张彩红搂过来的枕头被子,又冷又硬,比起她的小窝里精心布置的那张床铺,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唐敏打了个翻身,将一条胳膊露到被外:“就是,婶婶家这是什么枕头,里面的棉花硬得跟石头一样。”
她们哪里知道。
叔叔家的新房子刚盖了没多久,现在他们两口子还拉着饥荒呢,他们也想换好一点的东西,可是,样样都要钱呀。
再说了,他们也没必要为从年头到年尾,难得到自己家里睡一夜的两个侄女子,去专门预备两套新枕头被褥吧。
所以。
婶婶张彩红搂给唐若与唐敏的枕头被子,除了枕套被套还勉强能让人看得过去外,里面的棉花,都是老棉花了。
特别是这床被子里的棉花,起码是十多年以上的了,不然,不会盖在身上如同石头一样的硬,半天暖不起来不说,想卷一卷掖一掖的都费劲。
没办法。
将就一下吧,谁让这里不是自己的家哪!
唐若失眠了。
她本身就有挑床的习惯,如果让她骤然去睡一张从未睡过的床,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睡踏实的,这个习惯,相信不只是唐若才有,许多人都应该有,唐敏也应有。
因为,她也跟唐若一样,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今夜无眠。
应该说,今夜,一定有许多人会失眠。
睡不着觉的两姐妹,彼此之间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唐若只是躺在那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她姐搭着话:“姐,你什么时候回桂林啊?”
第79章 又是一个早晨
唐敏当然想早点回去。
对她而言,婶婶的这个新房子还没有她租的那个小窝让她更有归属感。
更何况,那里还有一个晚上可以让她搂着睡觉的人形抱枕。
唐敏“唔”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
唐若不过就是一下子睡不着觉,没话找话罢了。
唐敏显然也不想再跟妹妹聊些什么了,她的睡意上来了:“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
唐若跟她这个姐姐,虽然是一母同胞,但两姐妹的脾气,却实在有天壤之别。
唐若性格温柔,娴静。
唐敏?
呵呵!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知道她的性格是什么样的了。
在唐敏还挺小的时候,有一年春天,她跟着老爸去火车站旁边的苗木行市去卖杉树苗。
当然,这些苗都是唐开余自己育出来的,唐开余在林业局干了那么多年,育苗,那可是一把好手,许多老顾客就认他的苗木。
这些苗,也是他偷空伺弄出来的,纯属外快。
那天卖苗,唐开余把苗摆好后,去给自己和女儿买早餐:“敏,你在这看着这些杉树苗,别乱走,爸爸去给你买米粉。”
唐敏挺高兴,冲他老爸点点头:“爸爸,我还要一个麻团!”
唐开余笑道:“好!好好守着,爸爸给你买两个。”
唐开余走了。
过了不大一会儿,有一个小伙子开着手扶拖拉机,“突突突”停在了他们旁边的位置。
那个小伙子从车上也卸了许多杉树苗下来,他可能是感觉到自己来晚了,占的地盘太小了,不足以摆下自己苗木,所以,就动手将唐开余已经摆放好的那些杉树苗往坐在小板凳上的唐敏那里攒了攒。
唐敏不乐意了。
凭什么动自己家的东西?
她就把那个小伙子动过的杉树苗又攒了回去。
那小伙子一开始没注意唐敏,他去拖拉机上抱下苗来,转身回来想放的时候,发现自己刚才攒出来的地盘上,那些杉树苗怎么又回来了?
他又往唐敏那攒了攒。
唐敏不高兴了,她也不说话,绷着脸气鼓鼓看着那个小伙子,把自家的苗木又攒了回去,不仅如此,这次她甚至还攒过去了一点,占了一些那个小伙子的地盘。
那个小伙子就有点生气。
本来忙了一个早上了,到现在还没弄好,他就有点急,现在看到唐敏,一个小小的女娃娃,居然敢跟自己争地盘。
他立刻瞪了唐敏一眼,又把唐敏抱过来的杉树苗抱了回去。
唐敏不干了,她涨红着脸,大声道:“别动,那是我家的!”
小伙子有点火上头,他怒气冲冲扬起一只手来,作势要打唐敏。
唐敏并不怕他,不但不怕他,还把他抱过来的杉树苗,又搂离了原处。
这样反复的几次,那个小伙子真发火了,举起手来要打她!
唉!
这块城里头,特意划出来供这些卖苗的人与买苗人进行苗木交易的宝贵地盘,此时,居然让这个失去理智的小伙子和个孩子一样,同唐敏计较起来。
唐敏一下子哭了。
她虽然哭了,却绝不放弃,绝不低头。
唐敏双手搂着自己家的杉树苗,站在原地,仰着脸倔强的瞪着那个小伙子。
而他。
火冒三丈扬着手,看着自己面前这个眼泪汪汪又生性倔强的女孩子,想打她一巴掌,却又感觉实在下不了手,看着看着,最后,长叹了一口气。
他没再跟她争地盘了。
不但如此,他还跑到自己的车上,捧出了一捧桔子递给她,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当买回了早餐的唐开余看到了那些桔子,问自己的女儿时,才知道了,就在他离开的这一小会儿,居然还发生了这样一段小小的插曲。
唐开余先是表扬了女儿。
但是,唐开余随后还是给那个小伙子让出了一点位置,大家都是卖苗的,要在这里搭伴卖好几天的呢!
关系,还是要搞好一点的,互相也好有个关照。
那个小伙子笑嘻嘻看着唐敏,对唐开余道:“大哥,你们家这个妹妹,脾气可真倔!”
唐敏吃着他的桔子,又瞪了他一眼。哼!
其实。
唐敏不只是性格倔强,面对妹妹唐若的时候,她也很会耍一些小小的“阴谋诡计”。
譬如。
小的时候,过春节了,她们去亲戚家拜完年回来,亲戚们给她们的那些压岁钱,唐敏总是早早就将自己的那份花完了。
花完了自己的,就打唐若的主意。
她知道唐若的钱全都装在她跟妹妹住的那间卧室门后,挂着的一只印有桂林山水甲天下字样的背带荷包里。
于是,她自己的钱花完了以后,隔三差五的就去拿妹妹的钱来用,姑且不算她偷,她每次拿了唐若的钱,倒是都打了欠条的。
“今天,暂借唐若人民币两元正,承诺,一个月后归还。”
下面落款,借款人唐敏。
呵呵!
唐若小时候的那些压岁钱,自从借给她姐姐之后,眨眼十几年了,唐敏就没还过她。
如果,把那只荷包找出来的话,里面,必定还能掏出当年唐敏亲手写给妹妹的欠条。
请问,那些做过姐姐的人。
有谁敢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从来没有从自己的弟弟妹妹手里“骗”过钱?
这!
其实,也是手足之间,一起成长的证据。
是啊!
想一想,这个世界上,能有另外一个人,跟自己一样,身上也同样流着父亲与母亲赐予的血,难道,不应该感到幸运吗?难道,在人生短短的几十年光阴当中,不应该好好的珍惜彼此么?
试问。
那些每日里忙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甚至不惜在一母同胞身上耍阴谋、施诡计的人,深夜里一个人默然独处时,会不会扪心自问一声:这样做,真的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自己的手足吗?
唐若一开始虽然有点睡不着,总感觉婶娘的这个床上有什么东西,让自己浑身刺痒极不舒服,但是,终究,感觉还是敌不过一点点侵上来的睡意,渐渐地,她还是睡着了。
又是一个早晨。
唐若醒得很早。
婶婶家的床板也是硬的,硌得慌,天色还朦胧着似亮未亮的时候,唐若就已经醒了。
她穿好衣服下地,发现叔叔婶婶们起得更早,他们应该都去了灵堂那边,今天,老唐家几乎所有的人一大早都要忙起来了,要一直忙到唐若的奶奶出了殡,下了葬,然后吃过了中午的酒席,她奶奶的丧礼才算忙完,才算短暂的告一段落。
至于圆坟、五七之类的事情,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唐若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孝服,这是住在叔叔家里,都是自家人,不必除孝。
如果要是去别人家借住,譬如本村小时候跟她玩得挺好的全先菊家里去住的话,那,带着孝去是不合适的。
唐若也不想去别人家借住,随着她一天天长大,以及儿时的小伙伴们久不相聚,唐若感觉,儿时的小伙伴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疏远了许多,见了面,也不再有小时候可以共同分食一块水果糖,一起伏在桌上偷偷地低声分享彼此之间的小秘密时那种感觉了。
那种童年的,真正的两小无猜的时光,毕竟,一去不复返了。
彼此曾相伴过的岁月,也成了今后,偶尔因为翻看相片与日记后,才会泛上心头的青涩回忆。
有些陪伴,就是一程。
珍不珍惜,全在本人。
现在,唐若跟华华一样,户口都跟父母落在了县城,对于唐若的爸爸唐开余而言,随着他母亲的去世,他与农村之间的联系,也仅剩下了这个村子中那一点当年分家时,分给他的微薄财产了。
有时候想一想。
真的,是那么地不想让自己的父亲母亲老去,特别是那些常年漂泊在外的游子。
父亲母亲无论多大的年纪了,无论多老了,只要他们还在,就能让游子们在外面的漂泊心有所依,心有所系。
而不是像一株水面上的浮萍一样,随便一阵微风,都能吹得飘来飘去,找不到落脚之处。
有时候,父亲母亲就是自己的精神寄托与支柱,他们还在,自己就还可以放纵、任性,而他们若是都不在了。
哦!
对许多人而言,或许也就意味着自己,心中最强大的那根精神支柱,瞬间崩塌、轰然倒地。
所以,每当看到那些痛哭于父母的灵位于坟前之人时,不必怀疑,在那一刻,他们的哭声,必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
考妣已丧,缘何不哭!
人世间痛彻心扉的情事,大抵如此:你在时,我没有好好珍惜;你去时,一切已追悔莫及!
唐若整理完了衣服,看了看仍睡在床上的唐敏,觉得应该把姐姐叫醒了:“姐,起来了,起床了!”
唐敏其实醒了,只是还想赖一下床而已。
她抬起头,将睡乱的头发往旁边拢了拢:“现在几点了?”
唐若看了看表:“六点多了,该起来了。”
唐敏点点头,伸了个懒腰:“唔……好,起床,起床。”
其实,她们两个,还是可以继续睡一会儿懒觉的,她们起来这么早,也没什么事的,一切,自有担任“总提调队长”的五舅公公统一执事,统一安排,对于唐若这样的女孩子,在这种事情上,她能帮得上的忙,其实真的有限。
她要做的,也就是跟在自己的母亲、婶婶以及姑姑她们这些大人们身旁,一切跟她们学习罢了。
大人们教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大人们走在前面,她就在旁边或者身后跟着。
唐若去婶婶院子里的压水机处,用脸盆压了一盆凉水,洗了把脸。
春天里的井水,还带着一点地下的温热,没那么凉呢!
唐若看到婶婶的院子里,靠西边用砖头水泥砌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花池子,花池里没有花,种了不少的青菜,倒是花池子的台面上,摆着十来盆山茶花、芦荟、兰草、月季什么的,有一株月季也跟她们家的那一株一样,开了花。
不过,唐若种的那一株是大红的,开玫瑰一样的花朵,而婶婶家的月季,却是黄色的。
唐若走过去看着,黄色的月季花在晨风中微微摇摆,看上去,倒蛮漂亮的呢。
她接了一点水,挨盆浇去。
早浇花草晚浇菜,这一点小小的生活常识,她还是懂的。
唐若浇完了花,唐敏也从楼上下来了。
婶婶与叔叔盖的新房子,一共两层半,上面说是半层,其实就是个炮楼。
一楼客厅,二楼卧室,也没有城里别墅那种花里胡梢的罗马柱,欧洲廊什么的,布局上,安排得也十分合理。
反正。
乡下盖房子,实用性第一。
唐若帮她姐压着压水机,给唐敏洗过脸,姐俩出了叔叔家的院子,一起往灵堂走。
路上,遇上了几个本家的伯母婶婶,人群一下子壮大了许多,一伙人你来我去搭着话,就到了老房子这里。
门外厨伙这里,管烧火的老头子早已生起了火,一口大锅里,锅底的几瓢水此时已经被他烧得滚开了。
大厨唐军余围着买桂林味精时送的围裙,拿着一把刷锅的竹刷子,在锅里连旋带转,几下子就把那点锅底水扫到了锅外。
锅,也洗干净了。
倒油,烧热,放进猪肉粒爆炒一下,再放进生姜丝与蒜末呛锅,加盐,辣椒酱油蚝油味精翻炒过后,加水。
开熬。
今天早上的早餐,就是台上大筛子里的米粉,等唐军余的这锅汤熬好以后,吃粉的人只露要把粉装在一只碗里,舀点汤,加点葱花芫荽什么的拌一拌,就可以吃了。
如果再加上点昨晚的剩菜,就更美味了。
唐军余昨天还专门留了一点粉肠,猪肝什么的,就是为了今早这一碗米粉。
此时,他已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把那些肠肝切碎了,等大家伙吃得差不多了,他就把它们连同米粉丢到锅里去一煮,哈!一碗接近完美的煮粉,就可以吃了。
唐若喊了唐军余一声:“军余叔叔!”
唐军余抬起泛着油光的脸,见是唐若喊他,笑道:“妹妹,吃米粉啰,快拿碗!”
唐若指指灵堂:“我先进去看一下,等一下再出来。”
“嗯!去吧。”
第80章 出殡的早晨
唐若往灵堂走。
路上,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头子儿,拦住了她的路。
唐若伸出双手,掸了一下肩头的孝服,又拢了拢扎在脑后的那一对小辫子。
她调皮地抬起腿来,向前一个垫步,脚尖一踢。
唐若将那颗石头子儿踢得连蹦带跳,骨骨碌碌滚出去老远。
那颗小石头蹦了又蹦,居然“当啷”一声,跳到了压水机旁边的一只大铁盆里。
小石头溅起的水花,吓了蹲在盆边洗着什么东西的张彩红一跳:“哟!妹妹,你和你姐姐都起来了?院子门关了没得?”
唐若点点头,脆生生回道:“关了,都关好了。”
她走到张彩红旁边,蹲了下来:“婶婶,你在洗什么东西?”
她婶婶张彩红伸着一双空手给她看看:“喏,洗手呗,你看看我这双手,邋里邋遢的。”
唐若看了看婶婶的手。
她倒没有注意婶婶的手邋不邋遢,唐若的目光全部落在婶婶手上的那些黑黑的褶皱,以及粗糙的皮肤上。
婶婶的那双手——那是一双搬砖的手啊!
唐若忽然觉得,婶婶也很不容易,都是因为一日日生活的劳累,把婶婶折磨得跟个小老太太似的,看上去她,简直跟自己的妈妈一样大的年纪了。
别看婶婶个头不大,人又瘦,可是,她可是能挑一担谷子的人。
呵!
若是唐若。别说挑什么谷子了,就是让她把一对空箩筐从田里挑回到这里,恐怕,一路之上她最少也要歇上个两三气。
有一回,唐若自告奋勇,帮她妈妈从门口不远的一条大沟里挑水浇菜,刚开始的时候,两只铁皮桶里还各有一整桶水。
可是,还没等她从沟里爬上路面,已经摇洒了四分之一,在她跌跌撞撞把那两个半桶水挑到菜地的路上,又摇洒了四分之一。
等她到了菜地的时候,一桶水,剩下的,最多也就有它个四分之一了。
菜地的那些菜,估计都在窃窃私语:“喂,茄子,你看看那个女孩子,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哟?”
“哎呀,我说番茄,你操心那些干什么?她嫁不嫁得出去,关我们什么事,唉呀!再不给我浇水,我可就要渴死了。”
“我更渴,等下先浇我!”
“先浇我!”
它们说了不算。
唐若妈看着女儿挑回来的那一点水,叹了口气,摇摇头,全都泼到了旁边的韭菜地里。
还是得她亲自来呀!
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她,毕竟也是可以挑一担谷子的。
唐若也只是对她婶婶那双劳动人民的手,感叹一下,她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虽说她并非那种不事稼穑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是,田里的那些庄稼活,她还真没怎么做过。
不像范云。
范云没当兵之前那几年,每一次农村的“双抢”他可都参加了的,无论烈日下割禾打稻,还是挽着高高的裤管,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水田里犁地、平耙,插秧扶苗,范云可没少干。
绝大部分农活,难不倒范云。
在部队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范云军事素质太好,指导员差点都想让他去养猪种大棚去了。
在部队养猪种大棚,那是可以拿三等功的。
唐若问她婶婶:“婶婶,今天早上,我要做什么?”
张彩红甩着手上的水:“你不用做什么,你一个女孩子能做什么呀!你洗手没有?洗了手就吃米粉去吧!”
唐若嘻嘻笑着,将手伸到她婶娘面前:“洗了,你看看,干干净净的。”
张彩红抓着唐若的手,看了看,看了看她娇嫩的手指头肚上的那些簸箕和箩,她觉得自己的这个侄女儿,以后一定是一个有福气的人,看唐若的手指就知道了,唐若的手指纤细,嫩长,背后指节间,还跟小娃娃一样有一排的窝窝,张彩红看了一下子,心里软和了起来,亲昵地轻轻拍了一下唐若的手心:“去吧,妹妹,去,吃米粉去吧。”
她只有一个独生子,没有女儿,看见了侄女儿心里就软和,也是正常的。
人之常情。
其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如果你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候,就巴不得那个人天天在自己的面前,然后掏心掏肺的对待那个人。
但是,如果从心底讨厌起一个人来的时候,又希望那个人立刻从自己面前消失,如果那个人消失的慢了一些,还恨不得借来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子,“呼呼呼”连着扇它十来下子,一口气,将那个人扇个十万八千里出去。
唐若双手搂了搂婶婶的肩头,笑道:“那好吧,你们呢?”
“我们等一下,我现在先进去。”
“那,我也进去看看。”
“嗯,也行。”
唐若挎起婶婶张彩红的胳膊,两个人,来到灵堂。
这里,现在除了唐若奶奶的这些儿孙,还有一些本家过来帮忙的人,今天早上,大家都来得挺早,这会儿,正在七嘴八舌的讨论出殡的事宜。
唐若站在旁边听这些叔叔伯伯,哥哥们说着她一点也不懂的事情,再看看棺材,想想棺材里的奶奶,今天就要把她埋进土里了,心里忽然又难过起来。
她觉得自己得去外面了,大人们都在讨论事情,她没必要在这里,突如其来的大放悲声。
唐若走到院门口,一下子看见了老桶。
老桶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顶孝帽子,此时,也顶在了头上,不过,因为没有人给他纠正风纪,所以,老桶的帽子戴的快歪到他外婆家里去了。
他的帽子,一头挑在额前,一头落于脑后,中间还被他揉来搓去弄出了一道弯,看上去,倒颇有几分肖似电视中济公活佛那顶元宝一样奇丑无比的伽尼帽。
本来唐若想起了奶奶,挺伤心的,可一看到老桶这副尊容,一下子,又把含在眼圈里打滚的泪珠儿收了回去。
老桶手里端着一碗米粉,正蹲在院门口不远处的一堆碎石上吃着,边吃,边看着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
老桶的那点心思,此时全集中在碗中粉上了,这就导致他顾不上再来问别人讨烟。
老桶,实在是一个称得上专一的人。
唐若白了老桶一眼。
离他远点。
唐若走到厨伙那里,此时,已经有许多人在这里吃粉了。
其中有几个,手中端着碗,身旁竖着镐头、铁锹等掘土的工具,这帮人,是管墓葬的。
其中,有一个五十岁出头的中年胖子,腆着弥勒佛一样大肚子,对旁边一个穿灰色夹克衫的青年男子道:“二营,我告诉你,等一会儿你们抬棺材的时候,时不时的要挑一些烂泥坑、尖石头什么的走一下,让唐胜余他们兄弟们去跪,知道不?”
那个叫二营的夹克衫一脸的不佩服:“二叔,你别出馊主意了,你不抬棺材,你不知道累,好几百斤的东西压在肩膀上,谁吃饱了闲得慌,专挑烂路去走?”
“就是!”另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附合道。
这时,旁边一个穿西服打领带满脸都是青春痘的棒小伙道:“二叔,二营,你们是不知道,去年的时候,我去江苏那边打工,你们知道,人家那里出殡的时候,是怎么抬棺材的吗?”
被他点名的两个人一齐问道:“怎么抬的?不用杠子?”
西服“噗”的一声,从嘴里吐出一块象牙般的骨头:“人家那边,出殡的时候,都是把棺材抬到手扶拖拉机上,用拖拉机拉到坟地去的,哪里像咱们这样,蠢蠢的,硬是要用人工肩扛手抬的,碰到上坡的时候,重量压下来,能把后面的人压个半死!”
二叔有点不相信,但见西服的满脸青春痘都想对他赌咒发誓打保票的模样,又觉得自己实在应该相信西服的话:“是吗?那……好呀,那样子,咱们抬棺材的人,就在后面跟着走就可以了,可省不少的力气。”
“就是!”
“这个办法好!”
西服又道:“前些日子,水木头村子里,死了一个老头,出殡的时候,几个抬棺材的人抬着他往坟地走,走到半路上的时候,有一个穿夹克的……”
西服一指正盯着他嘴巴的夹克二营:“跟你这件差不多!”
差不多什么呀,别人听的不是夹克衫差不多,别人要听他讲的故事。
“那个夹克衫,不知道怎么搞得,在抬着棺材上山的时候,脚下一出溜,掉到路边沟里去了。
他一出溜,他那头的杠子一下子也扔了,剩下的人没反应过来,都没扶住,棺材就倒了,一下子倒扣在沟里了,连棺材盖也给扣掉了。
不光是棺材盖,那帮抬棺材的人,忙手忙脚去把棺材从沟里捞上来的时候,里面的老头也掉出来了。
那些家属一个个跪在沟边嚎啕大哭,一个劲的叩头。
后来执事看着没办法了,只好又指挥着这帮人倒回去,重新开始了一遍仪式……”
这……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夹克二营,笑道:“那个老头想干嘛?沟里躺着更舒服一点?”
二营的话提醒了二叔:“是啊,咱们这里的路,到处都是沟跟坡,能开着拖拉机上坟地吗?我看够呛,人家那边,应该都是些平原地区吧?”
西服点点头:“那倒也是啊!就咱这边的山坡,好多地方都没有机耕路,确实也上不去拖拉机,哎,我跟你们说,二叔,二营……”
西服边说,边转过身来往洗碗盆子里搁手里的碗,这时,他就看见了身后正听他们讲话的唐若。
去他的!
眼都看直了,碗都不知道放了。
唐若觉得西服的眼睛有点贼溜溜的,看人的时候,总感觉带着那么点色迷迷的样子,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那个西服的眼睛粘在了她的身上,看个不停,让唐若又羞又气,真恨不得将他的眼珠子抠出来,扔到地上当灯泡踩。
“啪!”
她赶紧走到唐军余的身边:“军余叔!”
唐军余用围裙拭着手,朝她点头示意:“嗯,妹妹,快去吃米粉去吧!”
那个西服看着唐若,用手扯了扯夹克衫:“喂,二营,你晓得那个妹仔是哪个的女不?长得忒好看了!”
夹克二营斜了西服一眼:“哪个女的……哦,她呀!那是开余叔的二闺女,做嘛?你有嘛子事?”
西服摇摇头:“没的事!没的事!”
他嘴上虽然说没的事,心中却有许多的事,他觉得自己也算走过南闯过北的人了,各地的漂亮姑娘也见过不少了,可是,像唐若这么让人过目难忘的,却实在不多。
西服在心里盘算着:不知道唐开余这个二闺女多大了?找了对象没有?
他觉得自己应该打听打听,唐若如果没有对象的话,自己马上就找媒人上她家里提亲去。
当然,不能跟夹克二营和弥勒佛二叔打听。
他自有办法。
唐若拿了一只碗,看上面洗得不是很干净,于是舀了点热水烫了烫,然后到装粉的箩筐里夹了两筷子米粉到手中碗里。
她也没去捞锅里的肉,就盛了一点清汤浇在粉上,然后,又用小勺子舀了点葱花芫荽,一点辣椒酱,一点酸豆角搁在碗里。
唐若走到旁边,吹着碗沿,先喝了一点汤。
真不错,唐军余煮的汤很有点福建沙县小吃店里的三鲜汤的味道,唐若感觉,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汤里的味精似乎多了一些,太鲜了!
的确,唐军余往锅里倒味精的时候,没控住,倒多了一些进去,这——都被唐若尝出来了!
唐若斜起筷子,抄了抄粉,把夹到碗里的料扮匀了。
她姐唐敏出来了。
那个西服看见又出来一个年轻的姑娘,突然感觉,这个后来的似乎也不错,个头,比唐家二闺女更高一些。
他的眼珠子就从唐若的身上挪到了唐敏的身上,上下打量,横看竖瞧。
唐敏可不是唐若,她跟华华一样,可都是爆脾气,唐敏狠狠的剜了西服一眼。
西服心说:哟!小娘子,看不出来你不但长得挺好看的,脾气还蛮大的嘛!
唐敏也去盛了粉,她才不怕西服看呢,她直接端着碗从西服面前走了过去。
唐敏走到西服面前的时候,还故意挺了挺胸脯:哼!馋死你!
西服就问夹克二营:“喂,二营,这个是谁?你觉得,她们两个,哪个更漂亮?”
第81章 出殡
两个人都没理他。
这种场合,如此庄重肃穆,怎么能信马由缰,满嘴跑火车呢?
老成点好。
西装见没有人搭他的这句问话,讪笑着,也不再说了。
本来也是,都是一个村子的,无事还是不要对着别人家的女眷指指点点,免生是非。
特别是还未嫁人的姑娘家,更是忌讳这些。
她们,不像那些已经开过怀的妇女老娘们,荤的素的玩笑都可以开一开。
唐若吃饱了,她俯身把碗放回洗碗盆里,这个时候,过来吃早餐的人更多了,她赶紧走到一边,给这些来帮忙的本村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们让位置。
这些人。
都是来帮忙的,都是做义务工的。
不光是唐若她们这个村子这样,放眼四处,各地的村村落落,但逢村子里有红白喜事,皆是如此。
这就是传统。
在农村,就是这样的,你家里有事情了,喊到我我就马上去;他家里有事情了,喊到你你也不推辞,你帮我我帮你,一茬茬一代代帮扶着,光景,就这样一天天的朝着日久天长过下去了。
唐若站在旁边看着。
她感觉这些来帮忙的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有悲伤的表情,他们一边用筷子捞着锅里的肉、菜,一边说说笑笑着,仿佛躺在棺材里的那位老人本身,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一个人似的。
或许吧!
或许对于这些活人而言,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无论是贱命如草的叫花子,还是手握国权的高官大员,一旦死了,万事皆空。
一旦死了,才知道,这颗蔚蓝色的星球,离开任何一个人,它仍然还亘古不变的围着赐予它光、赐予它水、赐予它空气与万物的太阳旋转,再旋转。
这个世界,离开了谁,都会照样转的。
可笑的是,常有些手握生杀大权的人,觉得自己比天大,比地大,觉得自己当是别人命运的主宰,可一旦有一天,当他自己的大限来临之时,才恐惧的发现,常以为权倾如盖大过天的自己,在主宰自己生命的死神面前,简直就是沧海一粟,渺小的不值一提。
所以,历史学教授江夏女士就曾经总结过:愈是权力大的人,愈是害怕死亡,愈是得到多的人,愈是害怕失去。
她曾专门撰写过一篇论文,讨论了当年徐福奉始皇之命,率领一众童男童女东渡沧海,求取长生不老之药的事情。
江夏教授慧眼如炬的指出,这个世界上的长生不老药,根本不是神话故事里神仙赐予的丹丸,这个长生不老药,其实就握在这些命不过百载,生死亦是朝夕的普通生灵手中。
那药的名字叫做:传承。
生命在于延续,更在于传承。
江夏教授精通遗传学。
唐若不懂什么传承。
她这个年纪,不会去考虑那些问题的,她正如早晨七八点的太阳一样,浑身朝气蓬勃,举动生风,活泼灵动。
她的年龄,正值韶华。
她思考的东西,大多浅而阳光。
如欢喜、如爱、如感动。
唐若看着那些吃粉的人,目光由远及近扫了他们一遍,当然,也包括那个已经开始吃第二碗了的老桶。
他们。
每个人都端着自己的碗,吃着,喝着,顺从着本能。
本能,早已在智慧如斯的老祖先那里,总结出了一句至理名言:民以食为天!
吃完了早餐,就要各就各位,该干嘛干嘛去了,扛镐掂锹的,就去坟地;手提木杠的,就候于灵堂,有事的,各司其职,无事的,两厢肃立,只待执事的“总提调队长”五舅公公一声长长的吆喝:“起灵!”然后,长长的送葬队伍就在手捧老人遗照的,唐若的大伯唐胜余的领头下,跟在她奶奶的棺材后面,嚎啕大哭着一路蜿蜒而行,往依山傍水的坟地而去。
唐若回到了灵堂,灵堂里,忙成了一团。
五舅公公提调着老唐家的这些子子孙孙们,特别是唐若的爸爸,跟她伯伯叔叔们,交待着注意事项,他黑着脸,大声对满脸虔诚如同信徒般仰视着自己的,唐若的叔叔唐利余道:“老三,你别急,行不?等会送殡的时候,该跪的地方,我自然会喊的,到时候……”
五舅公公提起他那个电喇叭,几乎是对着唐利余的耳朵道:“我喊跪的时候,你才跪,知道吗?喂,喂喂……跪!”
唐利余双膝不由得一软,真的差点跪了下去。
但是他身子才矮了一矮,才蓦然惊觉,自己还在灵堂,老妈还未起驾。
唐利余瞟了五舅公公一眼,心想:你这个老头,有点调皮呀!
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看到了她,忙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递了一根仍缀着数枚柳叶,插土即活的哭丧棒给她:“妹妹,你拿这一根,等下跟在你姐旁边。”
唐若急道:“婶婶,我不懂呀!我不会,这个怎么用的?”
站在旁边的另一个十二三岁,也是身披重孝的小姑娘,淘气地舞弄着手中的哭丧棒,追问道:“就是,婶婶,我和若若姐姐都不会用啊!”
顾红娟也没空给她们详细解释,她一边转身去回答另一个妇女的问话,一边给唐若和那个小女孩儿撂下了一句话:“前面的你们妈妈和你们婶婶她们怎么样,你们就怎么样。”
那行吧。
反正女眷又不用走前面,到时候,比着葫芦画瓢就得了。
反正,唐若就是这样想的。
唐若一把扯过那个跟男孩子一样淘气的小女孩,帮她把几乎已经歪到了前面来的,腰间系着的那根小尾巴一样的麻绳扯到了后面,又替她拽了拽衣襟,顺便摘去了头发上不知从哪里蹭回来的两根稻草瓤子:“璐璐,唐璐,你看看你的身上,脏死了!”
唐璐乖乖的不动。
这时候,负责抬棺材的棺材队“提调队长”走了过来,搂着一抱青翠的松枝柏叶。
“五叔!”
五舅公公点点头:“嗯,给我吧!”
五舅公公接过那抱松柏树枝,把它们覆在了棺材上,然后,掂起墙角处用竹篾和纸片扎成的黑嘴黑脚白羽毛的一对仙鹤,搭在了松柏枝上。
他用手摇了摇。
他感觉那一对仙鹤不甚稳实,似有随时都会展翅高飞的架式,就对唐利余道:“老三,去找点白线来。”
唐利余不明就里:“干嘛呀五叔?要白线做什么?”
五舅公公真想给他的脑门上狠狠地凿上一个爆栗子:“快去找白线来。”
唐利余能找到吗?
他空手而回。
最后还是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送来的白线,五舅公公用人不察,这一次提调失败,唐利余严重辜负了五舅公公的信任。
“五叔,线!”
五舅公公从顾红娟手中接过白线团,将那对仙鹤牢牢捆在了松柏枝子上,这一次,不怕走到半路中间,它们突然之间乘人不备从棺材上跳下来,拼命往山坡间的树林子和草丛里钻了。
他掐着那对仙鹤的脖子左右摇晃了一下,掐得那对仙鹤从此记住了他:臭老头,别拿仙鹤不当好鸟,你知不知道,俺们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五舅公公又掂起了他的喇叭,他抬头看了看天。
看天也是他的一项独到的本领,不用看什么手表手机,看看天色,看看太阳,他就知道什么时候了,该干什么事情了。
而此时,太阳已起,升于长空,霞光万丈,令人不可逼视。
差不多了。
负责放鞭炮的两个小伙子,几乎已经把偏房里那些前来吊唁的亲戚们送的烟花鞭炮全都搬到了门口的空旷之处,只等五舅公公一声令下,就点火呀!
那个叫富余的小伙子,站在了五舅公公的身边,低下声问他:“爷爷,可以了没有?可以放鞭炮了没有?”
五舅公公又顿了一下,黑着脸沉声扫了此时已站满了院子,闹闹哄哄的人群一眼。
闹轰轰的院子,突然肃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屏气息声,盯着五舅公公的嘴巴。
他把电喇叭凑到了唇边,终于出声了:“时辰已到,起……”
同时,五舅公公对已经将手中的烟头吹了又吹的富余道:“快去,快去放炮仗!”
富余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短暂的沉默。
突然。
从这个泥砖灰瓦的老院子里,爆发出了一阵震耳欲聋的哭声。
“我的亲妈啊……”
“奶奶……”
“我的个姐姐呀……”
“姑妈……啊……”
唐若情不自禁,也跟着哭喊了起来:“奶奶……”
门外的鞭炮声也早已响起,多达上百盘的鞭炮摆在一起炸起来后,产生的爆鸣声、啸声,以及一团一团遮天蔽日的烟尘,蔚为壮观。
“吱……嘭”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
“噼啵噼啵……噼噼啪啪……”
“轰!……轰轰!”
“嗖……啪!”
唐若一边哭着,一边感觉奇怪,这满院子里上百号的人,也没有人指挥,没有人组织,为什么哭起来的韵律与节奏,竟然是那样的整齐划一?
八个抬棺的汉子们,每边四位,弯腰弓背,早已经搭上了杠子,随着五舅公公那一声起,“嘿”的一声,一齐用力,就将那一口上好松木做成的黑漆棺材抬了起来。
不轻。
看他们的脚就知道了。
每个人都是双脚抓地,脚掌紧扣地面,由于脚上用的力度比较大,领头左边那位的黄胶鞋,被他蹬得都变了形。
这八个人,每个人身边都跟着一人,随时保持替换,都是精壮的汉子,都是能挑一大担稻谷的人,他们,今天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要保证唐若奶奶的棺材,不到坟中不落地。
这个活,是今天上午之杂役人等之中,最累的一个活。
也就是这一辈人。
估计,再过上个十年二十年的,等这辈人一凋零,村子里就再也找不到能吃这种苦头,能抬棺木之人了。
不过,倒也不必担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说不定到时候,会衍生出专业的抬棺队的,说不定,到时候比这些人抬得更稳,更好。
又或,因为殡仪制度的深化改革,一切有了新形式,到时候,乡村与城市,国家与社会怎么样了,还不知道呢!
现在,许多地方不是已经有了那种专业的哭丧队了吗?
儿女们哭不出来,没关系,可以花钱雇人哭,一百块钱每人。
当然,标准不限于此,有一百块的标准,两百块、三百块等等,各有标准。
价格越高,哭得越真诚越大声,如果价格高到足够真诚,那么,那些哭丧的人,绝对能帮去世之人的孝子贤孙们,哭出嫡系亲生的感觉的。
此时,老唐家的这个院子里,院门大开,哭声震耳。
五舅公公走在人群的侧前方。
抬棺材的十六个汉子紧随其后,走出了灵堂。
灵堂外,停三停。
从此山高路远,亲娘哎,你可要小心磕绊,慢慢地行!
此情此景,如果置身其中,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哭不出来,没有眼泪的。
光是这种肃穆、悲痛的氛围,就足以感染的在场的每一个人眼泪汪汪,心中悲楚无限,那眼泪,也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由自主就“吧嗒吧嗒”的掉下来了。
唐若也一样。
唐若跟着人群中,随着前面的长辈们,本家族的哥哥姐姐们三步一叩首,缓缓走出了院子。
呀!
送葬的队伍走在路中间。
村子里早就已经等候着的,后来听到了鞭炮声才赶来的,那些看热闹的人们,把老唐家大门外通往山上坟地的路口,挤了个水泄不通。
一个小轿车上粘着大大的红喜字的司机,郁闷的把车停在远处路旁宽处的一株大树下,一边抽烟,一边也混入了围观的人群。
活人要给死人让路。
郁闷也不成。
一路叩头,一路往外走。
没有了布垫子的防护,唐若感觉自己的膝盖已经跪得生疼了,她跪在人群里,不由得双手撑地,一边哭,一边泪眼模糊的看着前面和身旁的人。
前面的唐家四兄妹无论是跪拜还是叩头,都十分的虔诚,就连身体不好的唐若爸,也跟兄长弟弟一样,眼含泪水,每一次都是直挺挺地跪下来,然后深深地叩下头去:“我的妈呀……”
巨大的悲痛,感染着路两旁看热闹的人,有些人,已经眼圈发红了,还有些人,转过身去,假装被风吹迷了眼睛,偷偷拭着眼角的泪水。
此时,再也没有一个人说笑了。
第82章 下葬
再看老桶。
老桶也拽着一根细细的柳木棍子,跟在人群里。
不过,他一不磕头,二不流泪,他的注意力,现在集中在那些拿着纸牛纸马,花圈童子的人们身上。
老桶走到一个手擎一台24英寸大彩电的汉子旁边,跟着他并肩而行。
他对那个电视上正在“播放”的电视节目十分感兴趣,一直盯着那儿看,看那个画面,应该是白娘子正在鼓励许仙开药铺那一节。
这个电视,是在唐若的姑姑唐余芳强烈要求下,给老妈子置办的,当时,她对唐若的妈道:“嫂子,我一定要给咱妈买个电视机,让她到那边跟咱爸爸一起看,也免得他们在那边的日子过得无聊!你说应不应该买?嫂子?”
林清秀嘴上应着因为钱的事,让自己无比难堪下不来台的小姑子——该买,该买!
但她的心里却十分的不以为然,林清秀觉得自己的小姑子这是在真做秀,而假孝顺。
早干嘛去了?
她妈活着的时候,也没见她买个电视机给老太太看上几年,甭说是彩电了,黑白也行啊!
有吗?
没有!
林清秀知道自己的小姑子的意思,唐余芳一定是觉得,她买给老妈的东西,不论贵贱,迟早有一天,都会落在她的哥哥们手里,如果东西是单纯给老妈,她没意见,可是,她有三个哥,她能用自己家的钱,去填她三个哥哥家的那些一眼望不到底的窟窿吗?
不可能的。
就算唐余芳同意,她男人也不同意啊。
老桶伸过手去,他想扛那台电视机。
那个扛电视机的男人斥了老桶一句:“去!”
他有点担心老桶搞破坏,拿手中的棍子把这个纸糊的电视机给戳坏喽!
老桶没戳电视机,而是老老实实站住了,因为这时候,前进的队伍又随着领头的棺材一起停了下来,老桶看见最前面的人呼拉拉又跪倒了一片,哭声大作,以为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忙分开人群往前挤,队伍中,有许多还是挺怕他的人,特别是那些小孩子,纷纷闪到一边,给他让了一条路。
老桶挤到前面,也跟着老唐家的人,扑通,磕了个头。
磕完头,队伍继续缓缓前进,仍是三步一叩,五步一拜,把抬棺材的那十六个人,跟老唐家这些后代儿女们,实在折腾的够呛。
这些趴在地上叩头、忏悔的唐家后人,每个人的膝头都灰扑扑的,如果这样一直叩到坟地的话,估计,每个人的裤子都会磨烂了。
这一支素色蜿蜒的队伍,在村子里消耗了大半个时辰后,终于来到了村口。
这里,有一棵据说二百年前的前朝旧世就已经屹立在此的大柏树,树干下面的柏树皮,早已经被牛羊啃食,被猪蹭痒,被灾年的饥民拿镰刀刮,给折腾得干干净净了,如今,溜光水滑。
说也奇怪。
人要脸、树要皮的谚语,在这棵老柏树的身上无效,别看它下面光秃秃的树干到处都是开裂的口子,可是,上面的树枝,却倔强的依然青翠苍绿。
不仅如此,春天一到,树盖之上远远望去,居然诸多新绿。
这棵树下,有一块和树皮一样溜光水滑的大石头,大得就如同那棵柏树是从它中间长出来的一般,话说,本村也不知何年何月开始流传出了风俗,凡有出殡者,都在此处摔老盆。
此时。
队伍在此停住。
唐若的爸爸手捧盛着稀米汤的老盆,痛哭流涕,蹒跚上前走到树下,高高举起手臂将老盆用力摔在了树下的大石上。
“呯!”
老盆应声而碎,起码,摔成了七七四十九瓣,瓦片与米汤掺在一起,溅的到处都是。
老盆一摔,寓意着棺材里的唐家奶奶,从此,就一步步走向了忘乡台、奈何桥……
终有一日,另投他处了。
哭声一片。
收不住的哀声,道不尽的离愁,这苍茫的人世间,从此,又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唐若“呜呜呜”哭着,紧跟着人群中那些婶娘、姐姐们的节奏,说来也奇,她已经不用刻意而为了,该哭的时候一定会哭,该收的时候就会收住。
她被这大队的人马给感染了。
应该说,这一大队人的情绪,都被彼此相互传染了。
抬棺材的人,也一个个神情肃穆,走在前头,逢桥止步,遇水则停。
负责洒纸钱的两个老头,每人各挎一个藤篮,紧随着放鞭炮的两个小伙子后面。
放一阵炮仗,撒几把纸钱。
那俩老头三步一扬,五步一洒,将那些纸钱洒得到处都是。
其时。
一阵轻风吹来,有几张纸钱被瞬间送到了路旁一座久无人理的荒冢之上。
似乎,全因与人为善了一生的唐家奶奶,看到此间的主人可怜,而大发慈悲之心。
她欲借着儿女之手,施舍一点买粥的钱给那荒冢之主。
亦或那阵轻风,也知人间常有不平,而打着旋儿,滚着卷儿,欲将这满地的纸钱均分给那些住在苦冢穷坟里的人。
吹鼓手们的曲调一换,由《将军令》改成了《丧乐》,悲凉动人的曲调愈发让队伍中的每一个人心中充满悲痛。
“我的妈妈啊……”
“婶娘,您慢走……”
“哇……婆婆……”
又是一阵催人泪下的哭声。
“总提调队长”五舅公公黑着脸,看上去面无表情,不过,他心里对今天的出殡应该是满意的。
因为,队伍秩序井然,人们表情悲痛,动作也做得很到位。
不管是真正出于内心的伤悲,还是带有表演的成分,每一个人,都垂着头,含着泪,表达着心中对逝世老人的无限哀思。
即使略带有给他人观看的表面成份在内,但是,表面功夫也是功夫,一个人,如果连表面功夫都做不好,做不到位,又何谈什么真正的内涵呢?
出了村口,人们脚步加快,也省了老唐家这队人马,许多叩头跪拜的次数,大家都跟在五舅公公与棺木后面,往坟地走去。
走过了村外的平地后,小路往上一斜,开始上坡。
路,也变得又窄又陡。
一些调皮的孩子,开始脱离队伍,他们跳下沟坎,扬着手中的柳木棍,不停抽打着及膝的野草,当下惊蛰已过,草丛蛰伏之物大多都已苏醒,敲打敲打草丛再走,是应该的。
天。
已经有一阵子没下雨了,唐若也跟着几个女孩子下了沟,她们走得慢一些,被那些调皮的小男孩们远远的落在了身后。
沟里的草很软,因为下过雨后,雨水冲刷淤积而成的土埂踩上去,也是软绵绵的。
如果不是因为唐若奶奶的丧事,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倒是挺不错的一次野外踏青。
是呀!
到处都青青绿绿的。
蒲公英已经展开了大片大片的叶子,有些长得快的,最上面的茎上,已经鼓出了一点点苞了。
芨芨草也不甘落后,在微风中伸着嫩绿的叶子,微微晃动。
远一点的地方,到处都生长着马齿苓、车前草、野芦苇、菟丝子……
顺着沟坎向远处望去。
群山抱翠,飞崖挂绿,山花朵朵,鸟鸣声声。
山之上,云之巅,一架飞机正拖着长长的尾巴划破长空。
这样的景致,绝非城里的公园中所能看到的,唐若不由得心中爽快,这几日,因为奶奶的离世而沉重的心情,也为之一松。
队伍中的那些老娘们,早已经不哭了,有些,还说说笑笑互相打起了趣,走到了这里,该给活人看的,也都给他们看了,该有的仪式感,也都呈现出来了,大家,就都不再绷着扯着了。
就连老太太的亲生女儿也一样。
唐余芳早就不哭了,她的眼泪,这几天已经和哥哥嫂嫂们一起,哭的差不多了,此时,她把头上的孝巾拽到脖子里松了松,好好透了透气。
山林间的空气,清新,富氧,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唐若看到前面一道土坡上,开了许多大朵大朵的白色喇叭花,她就走了过去,掐了一大把。
唐若看看旁边,一株映山红也已经鼓出了花苞,似红非红。
唐若又折了几枝含苞待放的映山红。
如果把这几枝映山红拿回家,插在水瓶里的话,相信用不了几天,它们就能开出红艳艳的花朵儿来了。
等这支以抬棺材的为主的,漫山遍野放羊一样的人群全都走到为唐若奶奶选好的坟址前时,那些早已在此等候多时的负责墓葬的帮工们,带来的烟几乎都抽光了。
两路人马汇合一处,寒喧了下,发过烟致过敬,就开始做正事了。
“噼里啪啦”又是一阵鞭炮打起。
那些抬棺材的人,已经换了几换了,现在,刚换过肩来的八个人个个挺直了腰板,随时准备将棺材放进墓道里。
五舅公公跳下墓道,嘴巴里念念有词:“老姐姐,今日你乔迁新居,叨扰勿怪……”,他一边嘟嘟囔囔着,一边把大筐里的木炭、石灰什么的东西,摊在墓底。
然后,按照上北下南的方位,在里面摆放下北斗七星。
五舅公公做完这些事情,将手递给站在旁边的夹克二营:“二营,拉我上去。”
夹克二营一伸手,将他拽了上来。
五舅公公望了望众人,众人一个个都盯着他看。
五舅公公在众人特别是抬棺材那八个人焦灼的等待中,看了看棺材,又抬头看看天,估摸着时辰已到,他果断的一挥手:“下葬!”
下葬。
家属就要哭,边哭,边手抓黄土往墓道里洒。
八个抬棺人都铆足了劲,另外八个人也全都过来帮扶着,将棺材缓缓放进墓中。
从此。
一抔黄土。
阴阳相隔。
唐若也哭着,跟着大人们抓着黄土扔进墓中,她把手中的喇叭花与映山红也扔了进去。
旁边有个抬棺材的男子忙拦她:“哎!你这个妹妹,莫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嘛!”
扔都扔进去了。
他刚想跳进去把那些花捡出来。
五舅公公道:“不要紧,放就放了,没得关系的,她拿花给她奶奶,她奶奶不会讲她的。”
唐若的爸爸妈妈在哭。
伯伯伯母在哭。
叔叔婶婶在哭。
姑姑在哭。
堂哥在哭。
她和姐姐也跟着大人们一起哭。
哭了这一次,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这一次,大家都是真正的哭,而下一次,就难说了呀。
那些帮工们,就在老唐家这些儿女们的哭声中,你铲一锹土,他挖一锄头泥巴,把辛苦了一生,勤劳简朴了一生的唐家奶奶,埋了下去。
埋在了青山大岭之间。
埋在了高高的山岗上。
埋在了,抬身即可望见山下的炊烟,与浆衣做饭的儿女。
只是,不知道她还会不会一边看着山下,一边摇头叹息着,为儿女的光景叹息,为家族时而有之的不睦叹息,为自己如梦的一生,叹息!
唐若相信奶奶会。
她口中喃喃道:“奶奶,你若是想若若了,就回来看若若,如果你在那边缺什么,少什么,你就告诉我,我一定给你买!”
一人为木,众人为林。
大家一起动手,一个硕大的新坟砌了起来,周围,围了一些砖头石块,拦着坟头上的泥土,防止下雨的时候被冲刷下去。
那些带上山来的纸牛纸马,花圈电视,纸钱香烛,现在也已经堆在了坟上,坟前也插上了燃香。
五舅公公对唐利余道:“点吧,烧过去,给你妈!”
唐利余伸着打火机,朝那些纸糊的道具点了过去。
顿时,火光与烟尘冲天而起。
希望。
唐家奶奶能够顺利接收到这笔财产,特别是那台大彩电,那可是她有生之年里,从未享用过的奢侈东西。
五舅公公从看见电视机被焚化后满脸沮丧的老桶手中,劈手缴获了他的那条木棍子,拨拉着将扎成那些道具的秸秆、纸片、竹篾烧得干干净净。
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犹自拿着铁锹,围着坟头,一锹锹地给唐若奶奶的“新居”培着土。
现在,他们给别人培土。
改明儿,不知又是何人替他们的坟头培头哟!
眼泪汪汪的唐璐过来挽住了唐若的胳膊:“若若姐姐……”
唐若抚了抚她乌黑的头发:“哎!”
第83章 倒霉——范云
唐璐紧紧偎在唐若身边。
堂姐堂妹一起看着大人们忙碌着,看着奶奶的坟头越来越圆,看着那些焚化的纸灰被风一吹,从坟头上落了下来,如同一只只灰色的蝴蝶。
…………………………
说了半天唐若了。
回头说说范云吧!
范云。
倒霉了。
他的倒霉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跟别人干了一架,干架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唐若,而干架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本来,范云这两天上班上得好好的,从早到晚,在自己的地盘上巡来巡去,不显山不露水的干着本职工作。
昨天下午,下班前,范云雄纠纠气昂昂巡完了最后一遍辖区,没有发现任何新增不明情况后,感觉很满意。
他转到了大喇叭店门口,跟她闲聊了一阵子,聊到有两三个客人到店里买东西时,他就下班了。
没什么事,准点下班。
唐若回她们老村子参加她奶奶的葬礼去了,范云不用陪她,晚上有了一些闲瑕的时光,当范云下班后,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他就想去找希刚小聚一下。
自从上次,范云带着唐若从乐满地玩过回来,在老广场偶遇了希刚李阳,几个年轻人一起吃过那回韩国纸上烧烤后,范云再没跟希刚聚过。
他就想约希刚出来找个小酒馆坐一坐,喝两杯。
两个老战友说说人生,再谈谈理想,当然,主要是回忆回忆他们的过去,那些在军营之中激情燃烧的岁月。
范云顺着新华书店对面的大陡坡,一直往希刚家方向走,上了坡,又下坡,一路上,都是匆匆忙忙赶着回家的人,手上拎着菜,肩上背着包,让小城处处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
当范云走到方科那个包子店的时候,方科正站在店里,跟一个卖包子的女孩子说着什么,当他看到了范云后,停住了话匣子,把身上的围裙一脱,从店里追了出来。
范云也看到了他。
但范云不可能跟方科有什么共同语言的,而且,他又不买方科的包子,所以,范云只是往包子店瞄了一眼,脚下并不停留,继续往前走。
范云走到了正在规划中的兴隆购物城二期的时候,准备从空地之间的捷径穿过去,走过一大块种着桔子树的农田,然后抄近路,到希刚家里去。
这里,到处都是菜地,满眼葱绿,安静,自然,是一块即将被推平的小小桃源之地。
方科追过来了。
“喂!我有话跟你说!”
他不指名,不道姓,没有一点礼貌的,用一个“喂”字喊停了范云。
范云在一道架着豆角苗的木架子处站住了。
范云回转身,看着方科。
方科向前两步,走到范云身边:“喂……我想跟你聊聊,有没有时间?”
范云觉得自己跟他没有什么好聊的,但是,他既然找自己聊,也好,就让他说呗,听听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范云点点头。
方科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甩了甩烟盒,甩出一支递到范云面前,范云摇手拒绝。
他不抽,方科抽。
方科点着了烟,深深的吸了一口,他的眼神落在范云身上时,让范云觉得飘忽不定,范云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方科在组织措词。
唐若跟他分手,他发现自己拿唐若没什么办法,所以,他就想从范云这里再努努力,看看,能不能将范云主动劝退。
方科对唐若仍不死心,仍抱有最后一分幻想,他认为,如果没有范云的出现,唐若就不会变心。
短暂的的停滞。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十分尴尬。
范云也不出声,就看着方科。
方科狠狠地抽了两口烟,把那个烟头扔到了地上,脚尖踩上去用力一旋一转。
他,应该是把那个烟头当成了心中的愤怒,亦或范云。
是的。
方科显然在极力忍耐着自己的情绪,忍耐着他认为自己心里的“夺妻之恨”。
方科开了口。
他一开口,必无好话。
他先是絮絮叨叨跟范云说了一大通自己与唐若之间的往事,他是如何如何地对唐若好,她那时候对他也不错等等。
这些话,落在范云的耳朵里,每一个字都跟刀子一样,十分有效地一下下扎着范云。
范云的气又上来了。
这还不算。
方科最后道:“……你知不知道,唐若跟我在一起,我为什么对她不冷不热的,让她感觉我对她十分不好?”
范云无语。
“因为,唐若还小,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未满十八岁,她还很幼稚,很天真,你懂吗?你懂我的意思吗?我不管着自己行吗,我如果像那些谈恋爱的情侣一样,对唐若搂搂抱抱,甚至,对她做出什么事情来,那样,我岂不是成了一个人间禽兽了吗?”
哎!
范云忽然觉得,方科这个人,自有可恕之处。
但是,方科话头一转,神情激动起来:“我没想到的是,唐若她会见异思迁,会甩掉我,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如果知道她是一个这样的人,我就应该把她给睡了!”
方科咬牙切齿。
“像她这样的女人,我劝你趁早别要,她今天能够为了你,把我踹掉,明天,就能因为别的男人,把你踹了!”
方科的话越来越离谱,让早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范云,火冒三丈,范云紧紧捏着拳头,逼近方科一步,瞪着方科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方科声音不大,但却有力:“我劝你,不要挖别人的墙角,你知不知道,你其实是个可耻的第三者,什么狗屁爱情,可耻,你就是个第三者。”
范云觉得自己再也忍耐不住了,这个方科,说话可真难听,被激怒了的范云,一拳捣在了方科的腮帮子上。
方科当然会还手,他都敢割腕自杀,难道还怕范云么?
于是,两个男人,为了唐若,就在这个菜地旁边扭打了起来。
方科怎么是范云的对手。
两个人打架的结果,就是范云把方科捺到地上,结结实实地捶了一顿,然后,方科就打电话报了警。
报就报呗!
范云也没想跑,他为什么要跑?就算方科吃亏更多,他也不会跑的。
他若跑了,就从互殴,变成了畏罪潜逃。
范云又不傻。
方科报警后,不一会,警车就来了,巴掌大的县城,如果加足马力把车子从城东开到城西的话,还用不了十分钟。
希刚从警车上跳了下来。
他手中还拿了一面盾牌跟一根警棍。
当他看到打架的两个人,其中之一居然是范云后,眼中充满疑惑,他看了看范云。
范云一肚皮的气,此时犹未消尽,他看了看希刚,苦笑了一下。
希刚跟带队的警官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那个警官脸上不动声色,公事公办,现场取证,他先是问了方科:“你报的警?为什么打架?”
他的问话,方科必须如实回答,因为他们之间的对话将来可作为呈堂证供。
旁边几个看热闹的人也很想知道实情,以便为明天的小道消息增加一定的可信度,他们,也都一个个竖着耳朵听着。
方科就说了。
一五一十把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当然,他只说了“因为一个女人”,却没有对唐若指名道姓,涉及**,方科还是忍了忍的。
警官又问范云,范云点头,大致也就是方科说的那么回事。
那行吧!
现场问询完了,统统带回派出所,再看怎么处理吧!
是调解,还是走法律程序,警官与希刚说了也不算,一切取决于范云与方科。
范云不是第一回坐这种带囚笼的警车了,以前他跟希刚押解犯罪嫌疑人时,就坐过,可是,像个犯人一样被关在笼子里,对他而言,还是第一回。
“进去,老实点,别再打架。”
希刚“嘭”的一声把车门砸上了,关门前,他还给范云使了个眼色。
好小子,有你的,长能耐了学会打架了!
希刚见过唐若的,他觉得自己老战友这个架,应该打,必须打,为了唐若打架,值!
希刚甩给范云的眼色里,满是揶揄。
警车呜哇呜哇甩掉了看热闹的人,一路疾驰开进了派出所。
首问负责制的警官和希刚把他俩带到了调解室,问他俩怎么解决。
方科,当然想把范云关到死囚牢里,用一百斤的大枷“咔咔”给范云套上,然后等着上面朱笔一批:秋后问斩!
那样,就没有人跟自己抢唐若了。
他摸了摸被范云一拳捣肿了的嘴角,觉得伤处虽疼,但范云也罪不致死,他觉得范云的罪,应该能让范云在号子里蹲上个十年八年的子。
可是,警官的话却让他大跌眼镜:“你们这叫互殴,懂吗?你,为什么主动找他,进行言语挑衅,主动滋事生非?”
警官指着方科,严肃地批评教育道。
警官的话,瞬间让方科觉得,原来自己还是错在前头的,那么范云,方科此时将他给范云判罚的刑期从十年八年,改成了十天半个月。
妈的,怎么也要关他半个月。
警官批评完了方科,又批评范云:“你,为什么先动手打人?”
范云无话可说。
不找理由,就是最好的认错方法,其实,在方科眼中认为自己这个已属惊天大案的事件,在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官面前,根本就是芝麻粒子那么大的一点事。
警官也没必要因为刚才希刚偷偷的打了个招呼而偏袒哪一方,公事公办就可以了。
所以。
最后调解的结果就是,范云负责方科的医药费,法律上两个人互不追责。
当范云与方科在调解书上按下红红的手印的时候,方科觉得,自己与范云这一仗,自己虽然挨了打,感觉上似乎自己是败了,但也是胜了。
因为。
警官说了:“对于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人,证明了他(她)从此也不配拥有自己的爱。”
方科觉得,警官是站在自己的这一边,从道义上谴责了范云与唐若的。
警官不但案断的好,思想工作也做得挺到位,他的话,富含爱情的哲理。
范云觉得自己十分倒霉,无缘无故,掏了两百多块钱的医药费给方科,而且,还是希刚借给自己的。
希刚拍了拍他的肩头:“好了,打的好,就应该揍他,别想那么多了,晚上到我家吃饭去吧!”
范云拭着被方科抓出了一道口子的嘴角,犹豫了一下。
“行了,就这样了,你回去换身衣服吧,啊!范云,收拾好了,就直接去我家,我在家等你。”
行吧!
晚上去希刚家蹭一餐饭吃,也好,范云把他的钱都给了唐若,正好现在经济紧张的很,找希刚蹭一餐饭,也不错。
只是,希刚妈一向都不待见自己,这让范云在她面前时,很有一种挫败感,但他转念一想,自己去,是冲希刚去的,又不是冲他妈去的,再说了,自己上班这么多天了,还一次也没去过呢!
范云尽量选人少的路走,走回了宿舍。
他的身上刚才跟方科在地上滚来滚去,已经很脏了,范云拍打来拍打去,拍了半天,也拍不干净,他索性不再拍了,回去,回去洗澡,洗衣服。
范云将脏衣服扔进桶里,倒进洗衣粉泡着,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刚才明明是自己占了便宜的,可是,脱了衣服才知道,妈的!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也有不少的伤。
虽然是皮肉之伤,但有些地方,如果用手摁一摁,还是挺疼的。
范云觉得自己的医药费掏得有点亏,他认为,方科主要是脸上挺了自己那一拳,脸被自己打肿了,所以看上去才感觉伤的比自己厉害。
范云摁了摁大腿上一处淤青,长长吸了一口气,“嗞……”,别说,还挺疼。
今天,打了个两败俱伤的架,自己还破了财,范云摇摇头,叹口气。
真倒霉!
倒霉了就要洗,使劲搓,使劲洗,把一身霉气全都给它搓下来,统统冲进下水道里去。
范云拿着搓澡袋,将自己浑身上下搓得跟一根红萝卜似的。
洗完了澡,衣服也泡得差不多了,范云又顺手将衣服洗了出来,脏是脏了点,不过,全是在地下滚的土,没有油污,泡一泡,搓一搓,干干净净。
洗澡洗衣服的时候,范云的脑子也没闲着,他一会想想跟方科打架的细节,一会琢磨琢磨方科的话,一会,又想想那个警官的调解。
那个警官有一句话,他还是挺认可的:“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男人是干大事业的,不能整天婆婆妈妈的,为了一个女人打架,值得吗?”
第84章 去希刚家
范云叹了一口气。
他摸了摸在混战时被方科抓破的嘴角,突然想起一个细节问题,那就是,方科的手指头伸向自己嘴边的时候,自己为什么不张开嘴,把他的狗爪子咬断两根?
他还是缺乏实战经验。
范云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在脑子里还原着跟方科打斗的细节。
他觉得,方科的手抓向他嘴角的时候,他应该迅速用左手向外格挡,然后用力扣住方科的手腕,右脚滑步跟上,右手扼住方科喉咙的同时,左手向下猛带……
然后右胯一顶,右腿一绊。
给方科来上一个折腕扼喉的擒敌动作,将其制服。
不过,范云摇了摇头。
那样的话,岂不是把方科手给弄断了?
范云觉得那样的后果,绝不是掏几百块钱的医药费的问题了,弄不好,自己真的就进号子了。
方科,毕竟不是阶级敌人。
他与方科的矛盾,充其量只是人民内部矛盾而已,不能下那种死手。
如果下死手的话,范云觉得,自己给他来上一个踢档砍脖岂不是更好。
“啪啪啪……”
飞起一脚踢中方科的档部,趁他痛苦的弯腰时,双手合起,用力砍向他脖子后面的大椎,那样,方科死得更快。
呵呵!
想得跟真的似的。
范云臆想着,摸着自己的伤口,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被方科的狗爪子把自己的嘴角给抓破了,要不要去打一个破伤风针呀?
妈的!
方科有没有诸如爱滋与狂犬病之类的致命传染病?
想到这里,范云有点后背发凉,他赶紧把洗好的衣服晾上,换了一套休闲的衣服,匆匆忙忙出了门。
唐彬躺在床上看着范云的背影喊道:“又出去?几点回来?”
“十点!”
范云话音刚落,人已经“噌噌噌”顺着楼梯与台阶,到了院中。
院中。
地上有一只空牛奶盒,跟那一次他送到杨宗玮大队长家里,小媛宝喝的一模一样。
范云飞起一脚,将那只牛奶盒踢出了流星赶月般飞驰的感觉。
“吧嗒”!
牛奶盒掉在了垃圾桶旁边,没有进桶。
差评。
臭脚!
跟国足男队的水平差不多,踢哪哪不进,打谁都打不赢。
踢完了牛奶盒,范云又飞起了一个颇有李小龙范的佛系无影脚,踹在了门口的一棵樟树上。
“嘿……呀!”
那棵碗口粗的樟树挺过了他的第一次攻击,并“噼里啪啦”掉了许多樟树豆子下来,打得树下一只倒扣着的塑料盆,发出一阵雨点般的响声。
传达室里的老头从窗口中伸出头来看了看,见是范云在调皮,又把头缩回去了。
老头一边摇头一边叹气:“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毛手毛脚,都像二愣子。”
范云出了大院,到处东张西望,想看看哪里有诊所,他对身上那点淤伤倒没怎么在意,关键是被方科抓伤的地方,那是一定要去看一下的。
不是范云怕死,而是他觉得方科的面相,看上去一副肾虚加未老先衰的模样,说不定方科身上兼有十种八种轻易不可对外人言传的传染病,也未可知。
还好!
前面不远的马路边,就有一个镶着红十字白色木牌的卫生室——卫生三室。
范云赶忙走了过去。
里面人不多,一个睡在床上盖着被子打吊瓶的老头,还有一个坐着打吊瓶的女人,另外还有一个患者,正在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的男大夫的指挥下,伏于床上。
那个大夫将那个患者后背上的衣服高高地撩上去,然后点了一只火罐给他扣上。
“嗞……”一股烧纸的味道。
范云也没催大夫,等他帮床上那个男患者把火罐拔好后,才跟大夫说明了来意。
范云咧了咧嘴,指指嘴角,陪了个笑脸道:“大夫,你帮我看看这里的伤,有没有什么问题?今天下午,被一个人给抓的!”
那个大夫拿着手电筒,帮范云仔细检查了一下:“你这点伤,没什么大问题,擦点酒精就好了!”
范云如释重负,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瞬间落了地。
“不过……”那个大夫又开口了。
“嗨”的一声,范云又把心中那块刚刚落地的石头抱了起来。
他半张着嘴,望着大夫。
大夫也没打算吓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被人抓伤了,一般只需要及时的消毒就可了,不会感染狂犬病毒,不用打狂犬疫苗。
你这个伤口,看上去像是单纯的指甲划伤,一般是不会感染传染病的。
但是,如果对方的血液接触到你的伤口,那就存在可能感染乙肝艾滋病等血液传播的疾病的可能性了。”
范云就想,方科流血了吗?好像流了,他的血有没有沾到自己伤口上?
这个问题有点严重。
范云心里没底了,直犯嘀咕。
大夫接着道:“看你的情况,应该问题不大,这样,我用酒精给你消下毒,擦点药,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去县医院验个血!”
这!
搞得有点小严重了。
范云感觉,自己可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被方科给传染了狂犬病与爱滋病什么的了。
大夫拿出酒精棉球,给范云擦了擦伤口,又给他上了点药:“没事的,小伙子,因为抓伤而感染绝症的概率,非常非常的低,比中五百万的彩票还低,你放心好了。”
大夫的话,让范云心中重新抱起来大石头,“扑通”一下,二次落地。
这个大夫。
一张嘴,既能让人觉得凡事皆可善终;又能让人觉得,哎呀!万事休矣!
范云掏出了钱,付帐。
那个大夫摆摆手:“不用了,你这一点小问题,不用给钱了。”
范云只好千恩万谢了大夫一番,话说,自从他戒了烟后,感觉少了很大的一个交际手段,以前是先掏烟,再说事,现在是干说,范云总感觉干说的效果,不理想。
哎!没办法。
为了唐若,别说是戒烟,让他戒酒,戒饭也行呀!
范云出了诊所,往李希刚家走,他也不着急,过去早了也是等饭吃。
范云看到马路边的一个档口,有一家店里卖的一条围巾很漂亮,走过去看了看上面的价格牌,把他吓了一跳,四百七十五,差不多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这!简直是抢钱啊!本来范云觉得这条菱形方块斜格子花,红黄蓝三色两头带流苏的围巾挺好看,如果系在唐若粉嫩的脖颈上的话,一定很好看,可是这个价钱——更好看!
那个站在门口的小妹看出了他的疑惑,她微笑着取下了那条围巾,围在她自己的颈上,给范云展示了一番:“先生,我们店里这条围巾,是今年新春款,纪念限量版,货不多,它的材料含有百分之九十的羊毛,外加百分之十的定型防缩水面料,先生,您的眼光十分不错,如果买回去送给她的话,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范云点点头。
“我再看看。”
看什么看,甩下这句说辞后,范云走出了这家店,抬头看了一眼,三彩女装。
传说中的女看三彩,男看劲霸,果然名不虚传,两家店里服装的价格,都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可以消费的,人家,都是走得中高档路线。
范云又看了一眼那条围巾,感觉确实挺好看。
他“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嗯个什么东西。
不看了。
看了也没钱买,范云跟大多数男人一样,身上秉有冲运消费的特性,特别是第一眼看上的东西,他买东西,通常都是买第一眼就看中了的,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挑来挑去,他还是挑第一眼看中的那一样东西。
许多男人应该都是如此。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大多有强迫性选择症,买东西的时候总是选来选去,挑来捡去,拿起黄的又觉得绿的更好,提起轻的又认为重的更妙。
嗨!
女人跟男人,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范云走过了十条巷子,穿过了八个胡同,邂逅了六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后,来到了希刚家。
李阳开的门。
她是开门积极分子。
李阳底下穿着一条浅粉色的睡裤,毛茸茸粉嘟嘟的拖鞋,上身那件收腰紧身的白色线衫,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了她曲线玲珑的身段儿。
李阳早就从猫眼里看到是范云了,她拉开门,娇笑道:“哎哟,稀客呀……”
范云当然是个投桃报李的人,李阳既然对他笑成了一枝三月的桃花,他当然也对她笑成了七月里熟裂了的赖李:“晚上好,美女!”
李希刚正坐在沙发上看天气预报,此时,正播报南海地区有一股渐渐汇聚的气流,正要形成台风,并有可能由防城港登陆向北移动,穿着西服打着领带的主持人郑重报道,一定要注意防灾抗灾。
他冲范云笑了笑,拍了拍自己身边的沙发:“有台风了!”
范云坐过去。
他可不是空着手来的。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路过水果摊,范云称了几斤苹果,又买了一只哈蜜瓜,拎着来的。
范云把水果放在茶几上。
李希刚埋怨道:“买这些东西干嘛?我们家又不缺水果,干花钱。”
唉!
李希刚也是个直脾气,不会说话的人。
你们家有是你们家的,范云买来的是范云的,能一样吗?
范云是觉得自己曾经在希刚家住过那么长时间,那时候手里没有钱,一直都是白吃白住的,自己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且不说,希刚妈不喜欢不待见自己,说不定就是因为自己从来没给她们家买过什么东西。
所以,范云早就决定了,以后,凡上李希刚家的门,手上一定要拎东西,决不空手。
他倒也不是想用这点东西,换取希刚妈对自己的好印象,让她对自己的成见能有所改观,而是借此向她宣告:我范云并非不懂礼数的人,从前在你家里借住,并蹭吃蹭喝,纯属不得已。
范云笑道:“刚才过来的时候,顺便买的,值不了几个钱!”
希刚点点头,从茶几上摸起烟盒,递给范云。
范云谢绝了:“我戒了,不抽烟了。”
范云能戒烟?希刚能信,李阳也不信呀,她又不是只见过一次两次范云跟希刚坐在家里吞云吐雾,好多回,她从收费站下了早班回来,都看到自己的双胞胎弟弟和范云一起在客厅抽烟,弄得整个屋子跟大烟馆似的,呛死个人。
李阳一回来,立马把他们两个赶到希刚的房间里去。
他们倒也听话,她一赶,他们的屁股就从沙发挪到了窗口,再赶一次,就回了希刚房里。
李阳有点不相信,她“颠颠颠”跑过来,看了看范云:“哟!真戒了?”
范云把希刚递过来的烟盒又放回了茶几:“那当然了,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李阳笑道:“难得,难得,喂,李希刚,范云都戒烟了,你也得戒烟。”
李希刚冲他姐一呲牙:“我又没有女朋友,戒哪门子烟。”
他的话,提醒了李阳。
本来李阳还挺高兴的,听到了他的这句话,瞬间面色一沉,嘟起了嘴巴。
李阳把拖鞋一甩,跳到了沙发上,捞过旁边的小熊抱枕抱在怀里。
想了想,又到她弟弟手中抢过了遥控器:“给我,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让你看完了,现在轮到我看了。”
她既然抢,希刚还能怎么办,只好让给她呗。
希刚妈本来正在厨房做着菜的,听到了客厅里的谈话声,知道家里来了客人,她就从厨房走了出来,看了看是范云,又看了看茶几上的水果,仍是面无表情,手里一边掰着一只大青椒的尾蒂,一边又退回了厨房。
她的脸上虽然没有表情,但是,心里一定是有表情的,范云买来的水果,多少还是有一点效果的。
现在这个季节,哈蜜瓜还是挺贵的,范云买水果的时候也想了,买,就买贵一点的水果,绝不能买块把钱一斤的香蕉与桔子,绝不能让希刚的妈认为自己很小气。
当然,也没必要大张旗鼓的准备什么厚礼。
总之,一切出于真诚,表于自然,就可以了。
范云,并不想刻意为之什么,反正,他觉得只要自己尽了力,尽了心,做到了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再说了,他又没想当老李家的女婿,非要上赶着来巴结未来的丈母娘。
这个时候,希刚的爸爸从他的书房出来了,手里还拎着一包茶叶。
范云忙站起来叫了声:“叔叔好!”
第85章 I服了YOU
希刚爸见是范云,微笑道:“啊!小范呀,有些日子没来了吧?等下一起吃晚饭!”
范云心想:不用您客气,晚饭我是一定要吃的。
希刚爸看上去心情不错,他一边把手里茶叶的纸袋撕开,倒进一只铁桶茶盒里,一边跟范云聊起了国家大事与国际形势。
聊了几句后,他觉得范云的看法非常肤浅,没有什么真知灼见,也就失去了跟范云聊这些东西的兴趣。
不过,由于话赶话,两个人居然聊上了战争与长征。
这两个话题,可是范云的强项,当兵的时候,有关军事、长征的小说,他可没少看。
虽然说范云对长征的认知都是源于一些军旅作家写的小说,但是,他毕竟比起捧起书本就头疼的希刚,还是懂得的多。
再说了,包括希刚爸在内的这一屋子人,谁都没有经历过那个炮火纷飞的年代,这些人所知道与了解的,无非就是从书中而来的一些片断。
小说也是书。
虽有艺术加工成份,但取材却源于真实。
因为这个共同的话题,希刚爸甚至还给范云斟了一杯茶,搞得范云怪激动的。
两个人从红军在瑞金出发时聊起,聊到了血战湘江,遵义会议,四度赤水,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一直聊到希刚妈端菜过来招呼道:“吃饭了!”
希刚妈扫了范云一眼。
范云觉得她的眼神中,在看着自己的时候,总有一种怪怪的,让他感觉很不自在的感觉。
现在也一样。
他觉得希刚妈的眼神就跟——哦!想起来了。
就跟有一回他在部队的时候,星期天请假外出时遇到的一个理发店老板娘的眼神一样。
嗯,那种眼神叫做——鄙视!
那个老板娘当然可以鄙视范云,那时候范云就一点津贴,又没什么钱,剪个头发,连洗剪吹一条龙都舍不得做,而是简单的请那个老板娘平推了一下,草草冲了冲水就算了。
老板娘从他身上没挣到什么钱,当然就鄙视他了。
她的那种鄙视,是让人说不出来,但是能感觉得到的鄙视,是一类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另一类人时,给被看之人造成的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不过。
说来可笑的是,后来,有一天范云在哨楼上执勤的时候,霍然发现,当天押送收审的几名人犯中,居然就有那个理发店老板娘。
而她,在提票上有一个指控:卖yin嫖娼。
范云从高高的哨楼上,将绑在长长的绳子上的,夹着提票的铁镊子放下去的时候,心中,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纵然她鄙视过他,但是,当他看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为自己剪过头发的人,因为某种令人难以启齿的原因进了号子,他的心情,当时也是沉重的。
像她这种有手艺的人,又是为了什么,做那种事情呢?
所幸后来还好,那个理发店老板娘在看守所里,并没有关几天,然后就被放了出去。
但是,从那以后,中队里添置了理发工具,规定一律不得外出理发,而是当兵的自己搞定,你帮我理了然后我帮你理。
一开始,都是胡推一气,根本没什么发型可言,后来,大家推得多了,居然也能把发型推出个什么青春式、奔放式了。
去。
扯得有点远了。
坐在饭桌上,范云虽然还没有如坐针毡那么夸张,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希刚妈的脸色行事。
上次,她故意不帮范云拿身份证和退伍证,害得范云在圆脸吴姐那里搬了大半个月牛奶的事情,曾经让范云对她做的不仗义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了一些日子。
那些日子,他在希刚妈面前是有心理优势的,是不怕她的,他以为自己那时候,在她面前已经有了足够与之抗衡的底气。
孰料。
那点底气,土崩离析起来,是那么的容易。
现在,范云又得看她的脸色行事了,范云忽然觉得,莫非她是自己前生的对头?
今生又恰巧碰到了一起,不然,为什么她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范云认识了她以后,除了第一次范云来的时候,她给了范云一个笑脸后,就再也没有给过范云笑脸了。
哦!
不,后来她也给过范云几次笑脸——那种加冰加可乐的笑脸。
范云今天的这一餐饭,吃得很文明。
不像在部队的时候,那时候,吃饭也跟打仗一样,管什么形象不形象的,谁会跟个老娘们似的,一边吃饭,一边还要时不时捂一下嘴巴,唯恐一不小心,从嘴里掉点饭渣出来。
那时候。
新士连的时候,范云还跟希刚抢过盘子呢,当时是盘子里的蛋炒西红柿都已经被抢光了,还剩了一点汤汤水水的底子,底子也挺好的,他们这些南方兵,正愁那雪白的大馒头不好下口,有这西红柿蛋汤,蘸着吃馒头也不错的。
范云与希刚同时抓住了那只盘子,谁也不让谁,当然不能让,谁让谁是孙子。
后来。
两个人是一起把那点汤水消灭掉的,那副二猪争槽的模样,让旁边一个老兵直摇头:“这些新兵蛋子……真是一茬不如一茬。”
范云只挟自己面前的菜。
这个,是唐若教的。
对于范云身上存在的问题,比如爱抽烟,爱拿筷子拨拉菜等等,唐若都对范云提出了她的意见,她的意见,那就是命令呀!
范云必须坚决改之。
唐若想得也挺长远的,男人身上的有些毛病,帮他改的越早越好,男人跟孩子一样,都是小树,发现哪里有乱发歪杈的动向,必须立刻制止,一个成功的女人,就是有预见性地将男人与孩子身上存在的毛病和问题,坚决制止在萌芽状态,不让它露头,一露头就修理。
事实证明,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男人如果婚前听话,婚后大多也能听话。
婚前都不听话,还指望他婚后听话?
范云拨拉着自己碗中的饭,尽量让自己的嘴巴不要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尽管,希刚妈做的饭菜,香得他直想吧嗒嘴巴,但是范云也忍住了。
对于其中一只盘子里的鸡肉,他也尽量只夹那种没什么骨头的肉吃,免得等下自己面前啃下一堆的骨头,更让她轻视了自己。
他不夹骨头,不代表李阳不夹,让范云想不到的是,李阳夹了一只她老妈特意为她留出来的鸡腿,塞到了他的碗里:“给,你吃!”
范云立刻又把那只鸡腿夹了回去:“我不喜欢吃鸡腿!”
他可能真是不喜欢吃鸡腿,而是喜欢吃糨糊。
所以。
才会蠢得脑袋里也跟装满了糨糊一样。
在别人家里吃饭,怎么能这样拒绝别人的美意?这样,岂不是让别人下不来台吗?
果然。
李阳的脸瞬间红了,她立刻感觉到范云真是:i服了you!
范云这一下子,弄得李阳下不来台,他也马上意识到了,并且立刻后悔了。
后悔也来不及了。
没有人给他送后悔药吃。
他已经把鸡腿又夹还给了李阳,还能怎么样呢?难不成,再伸手去抢过来不成?
希刚解围了。
他抢过了姐姐碗中的鸡腿:“范云不喜欢吃,我吃,对了范云,好像你不怎么喜欢吃鸡肉的,对不对?”
李希刚不但替范云解了围,也是替姐姐,乃至整桌的人都解了围。
范云忙接到:“嗯,是的,我不喜欢吃鸡鸭肉,我喜欢吃鱼肉,因为医生说我缺些什么微量元素,要多吃鱼肉才能补充。”
他的瞎话,除了他自己,没人信他的。
但是。
他的瞎话也算给差点陷入尴尬的气氛,打了一个圆场,瞎话,也总比没有强。
希刚将自己面前的一盘牛肉炒土芹,与范云面前的那盘子鸡肉笋干换了个位置:“范云,吃牛肉,这个,是打渔村我老表卖的,没打水,口感很好。”
范云挟了一块,果然不错。
他眼含抱歉看了看李阳,差点被他弄得下不来台的李阳,再也不理他了。
对于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的人,坚决无视之。
希刚妈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自己的女儿挟了鸡腿给范云,又被范云拒绝,她的心里,估计刚才因为范云买了水果来,积攒下的一点点的,比芝麻粒子还要小的那一点点好感,立刻荡然无存了。
她在心中哼了一声:不识抬举——此处省略四个字。
希刚妈用筷子挑起几粒米饭,送入口中,她看了看吃得正香的丈夫,李大研究倒是没怎么在意这点小事情,他的大脑中主管此类情感事务的那一些细胞,估计应该是冬眠了,所以,他才会对女儿与范云之间这一点点小儿女碰撞的情事,视若无睹。
又或许,他在装聋作哑也未必可知。
要知道,装聋作哑那可是他的看家本领。
一个男人,要想日子过得能那么稍微的滋润一点点,适当的当个聋子和哑巴,是必须的。
该聋时聋。
该哑时哑。
其实,部队那个大熔炉里,什么都教给范云过,可惜,他只是背会了理论,却无法进一步的思考,运用,很可惜。
保密条例就说了,不该说的不说,这不就是让人必要的时候装哑巴吗?
不该听的不听,不就是装聋子吗?
这些,可都是大学问大智慧,研究透彻了,一定受益无穷。
李大研究年轻的时候脾气还是挺火爆的,后来,落在了他老婆的手中后,硬生生让她把他从一个怒目金刚熬成了笑弥勒佛,也实在够难为他了。
虽然,现在偶尔他还会因为一些事情跟老伴儿拌嘴,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他一败涂地,说起吵架,本县第一古怪人何素芸应该能跟希刚妈打个平手。
希刚妈吵架,跟何素芸那种跳着脚的骂大街不同,希刚妈最会抓她老公言语中的漏洞,她一般情况下,也不动怒,而是专门找别人话里的漏洞,找出来后,一句话能噎死人。
从前的时候,希刚爸常常被自己的老婆噎得眨巴着眼晴,眨一下,再眨一下,他怕自己眨慢了,就被老婆给气晕过去了。
希刚妈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儿子和范云,她觉得范云虽然看上去没有自己的儿子高,没有自己的儿子身材魁梧,但是,相貌倒生的还行,比许多小伙子都好看。
她觉得,如果范云是个大学毕业生,再有份体面的工作,最好是在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里就职,又或者做着很有前途与钱途的生意,能保证自己女儿今后的幸福的话,单从相貌上来看,范云与李阳也是蛮般配的。
可是。
她们老李家的门槛说高不高,说低却也不低,李阳,是什么人都能娶的吗?
再说李阳。
李阳刚才夹了鸡腿给范云,让他给退回来了,这让李阳很没面子,她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这样做,明显就是对范云表示好感啊,虽然那天她见了唐若,心里也有了唐若或许是范云女朋友的意识,可是,今天在家里,当她听到了范云今天跟方科打架的事情后,李阳又动了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唐若怎么能跟自己比,她不过是个小小的打工的,而自己呢,有正式工作,单位又好,她爸爸也说了,等明年再帮她活动活动,调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单位去。
李阳觉得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自己都应该比唐若要强。
唐若有方科纠缠,自己单身大妞一个。
比相貌,两个人春花秋月各有特色,比工作,自己强;比认识时间,她认识范云的时候,唐若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李阳的想法没有错。
但关键是,她感觉自己有那一点点喜欢范云,而范云却不一定喜欢她呀!
当然,这个喜欢,不是那个喜欢。
若说单纯的喜欢,说实话,范云还是挺喜欢李阳的性格的,活泼、开朗、性情率直,李阳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不然,她不会挟着个鸡腿,就送到他的碗里来了。
她送的何止是鸡腿。
幸好希刚打了圆场。
而做为希刚来讲,他是一个在感谢上受到过挫折的人,他才不想替范云与姐姐出谋划策,希刚有他自己的恋爱观,自从他失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懂得了一些爱的真谛。
爱情,绝不是一厢情愿的给予,而是真正的两情相悦,与天长地久的厮绊。
在一起。
在一起很重要。
希刚不想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他觉得说一说过去在部队时候的事情,更有意思:“范云,你还记得,那次,咱们一起出任务,去押解犯人的事不?”
第86章 花儿一般的李阳
范云眨眨眼。
“你说的难道是差点把你吓尿裤子那一次?”
“滚!”
“那一定是你真的被吓尿裤子的那一次。”
“那一次难道你没有被吓尿?”
范云点点头:“我承认,我被吓尿了,不光是我,恐怕车上的人都被吓尿了!”
李阳瞪着一对大眼睛道:“你俩说什么东西?我怎么听不懂!谁尿裤子了?怎么尿的?”
范云与希刚同时嘿嘿一笑。
他们说的,第一次是押送犯人,第二次是训练时发生的事。
差点吓尿裤子那一次,是因为那一次他们执行押送犯人任务时,不知道为什么,驾驶员手中那辆好好的汽车,在路上开着开着,驾驶室的挡风玻璃上突然冒出了火苗,火苗燃得很怪,也很快,在车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一下子就卷到了挡风玻璃上来,红红的火苗瞬间把雨刮器和挡风玻璃的胶皮都烧焦了,驾驶室里,一股焦臭的味道。
驾驶员也有点慌了,估计他车虽然开了好几年了,但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他猛的一脚刹车,就踩了下去。
“吱……”
后面也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一辆紧随他们车子后面,拉着满满一车鸡苗的轻卡司机,应该是使出了洪荒之力,才让自己的车躲过了这台带警察标志的特殊车辆。
轻卡扭了好几个s形,甩掉了十几箱鸡苗后,才终于在前面靠边停了下来。
当时。
那个拉鸡苗的司机,心中一定有一万个mmp在奔腾。
范云觉得,驾驶警车的大佬幸亏刹车刹得快,那火,已经烧出了一种该车即将爆炸的感觉。
几个人下了车,连车里的灭火器也忘了,一个个都跟受惊的兔子一样窜了出去。
后面栅栏里的几名犯人也吓得目瞪口呆。
还好。
终于还是带队警官反应的快,他第一个,把外套脱下来,去旁边沟里浸湿了,抄了一兜水回来。
幸好有水。
水灭火,效果还是可以的,特别是大家都反应过来之后,不一会儿,火被扑灭了。
那个拉鸡苗的司机本来好想骂人的,但看到烟火齐起的是警车,车上下来的全是荷枪实弹的军警后,那句已经到了嘴边的脏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的鸡苗,有一些当场被摔死了,有几只命比较硬的,此时正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叽叽叽”叫着,在路边的草棵子里找虫子吃。
那几只鸡一定是一边互相安慰,一边吐槽:太吓了人,老大们,下一次不带这样玩的!
而。
真的被吓尿裤子那一次。
是范云与希刚在排长的组织下,参加攀爬训练科目,单人徒手攀爬二层楼房。
这个科目,对于范云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年轻的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都不知道爬过多少回了。
现在训练的重点,已经不是最开始的能不能攀上的问题了,而是攀得有多快,还能不能再快的问题。
当时,一个上午都训练的不错,上去、下来、再上去下来,排长掐着计时器一个劲的吼道:“快,速度,范云,加油,马上就要破纪录了。”
范云一个冲刺飞跃,“噌”的一下就攀住了攀爬点一楼的房檐,然后双臂用力一撑,身子就上了一楼的房檐,再一用力,就上了二楼。
漂亮!
完美!
beautiful——
上了房,范云就往房脊上走,方便给下一个紧随其后的战友腾位置。
可是。
就在这时,只听得“咔咔”数声,接着又是一阵“唏哩哗拉”瓦片坠地的声音。
扬起的烟尘中,范云不见了,而房顶上,霍然破了一个大洞。
房上小兵们一齐望去。
原来。
是因为年久失修的房顶上的椽子、檩子被他们连日来的高强度训练,踩得奄奄一息了,今日终于受不了了,索性,当范云再一次踩上来的时候,它们就罢工了。
范云敢踩它们。
它们就敢断。
站在房顶上的希刚和另外三个小兵“哎哟”一声,伸手去拉范云,没拉到。
排长也被吓住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应该上房的,而是在下面冲房上自己的兵们喊道:“快看下,快看看,怎么了?”
当希刚他们扇形散开,小心的来到被范云踩烂的那个洞口时,范云正紧紧抱着一根木头:“快点……快点拉我上去。”
拉上了范云,再看看那个洞,五六米高的房顶,这要是掉下去,估计,武警总队的医院里,势必要多出一个摔断腿的长期病号。
希刚捣了范云一拳:“妈的,你小子怎么回事,把老子都吓尿了。”
小事。
范云眨了眨,笑道。
“小事!没事!”
可是,他已经被吓得发白的脸,却对希刚和另外几个战友暴露了他的真心话:“我还不是一样被吓尿了。”
不过。
像这样的事,虽然当时挺危险的,但是,过去了,就成了小事,成为了笑谈,当范云与希刚偶尔说起时,早已忘了当初吓得脸色煞白的样子,而把这些事,当成了一起回忆过去的话题。
李阳听得很认真,让她不明白的是,范云和自己的弟弟说起这些危险的事情时,竟然还呵呵的傻笑,毫不以为意。
看来。
男人们,个个都是天生的冒险家。
李阳搁下了碗筷,从酒柜后的小餐厅,走回客厅,范云跟希刚也跟了过来。
都吃饱了。
希刚妈煮的饭菜,那可真叫没得说。
特别是那个饭,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的香糯可口,范云觉得,即使自己一口菜不挟,光吃白饭也是完全可以的。
希刚把遥控器拿在手里,从中央三台一路调下去。
李阳不乐意了:“给我,我要看电视剧。”
希刚拿遥控器戳了戳李阳:“去,你去削哈蜜瓜,削了水果我就给你。”
李阳才不去,她直接就过来抢希刚手中的遥控器,可惜,俩李阳也抢不过她这一个刚刚从部队退伍的弟弟。
希刚轻而易举就将李阳摁回了沙发上。
看来,打弟弟要趁早呀,晚了,可真就打不过了。
别看李阳跟希刚是双胞胎,可是,这姐弟俩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希刚可是常常被他姐欺负的没脾气,那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无论动口还是动手,他都不是李阳的对手。
现在嘛!
李阳动口仍占上风,可动手,开什么玩笑,三个成年女子,恐怕也不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对手。
看看电视就知道了。
此时,希刚刚好把电视节目调到了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一头雄狮,正将数头母狮追得四处乱跑。
那几头母狮,不知道什么原因,惹恼了它。
雄性的,一般脾气都没有雌性的好,全物种都一样。
那只雄狮鬃毛倒竖着,大声怒吼,一副王者之气。
它。
倒挺威风的。
李阳只好去削哈蜜瓜。
不一会儿,就端了上来。
看着盘中切好的哈蜜瓜,范云觉得李阳实在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子。
那只哈蜜瓜,已经被她削皮去籽,削得干干净净,并破条、切块,李阳还插了一些牙签在哈蜜瓜黄色的果肉上。
希刚掂起一块扔进嘴中:“呵!这瓜真甜,范云,快吃!”
范云转身看看希刚妈,她正将饭桌上的碗筷收拾着,端进厨房清洗。
希刚爸在鼓捣他的茶壶。
范云看着希刚妈中年削瘦,并未发福的背影,范云忽然觉得这一个女人,无论怎样讨厌自己,她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母亲。
做完了饭,然后儿女们吃完了,把碗筷一推,就去玩自己、忙自己的去了。
撇下了母亲坐在餐桌前默默地吃到最后,然后洗碗,清洁……
试问多少家庭,是这种模式?
范云掂起一块瓜,捏在手中摇了摇,他看着希刚妈的背影,一时忘了把水果送入口中。
李阳应该没有他这么多感想,她从弟弟的手中,把遥控器夺了回来,调到了她喜欢看的电视剧节目,不过,此时,电视里正在插播广告。
一个唇红齿白长得挺养眼的美女,手里拿着一瓶化妆品,正在朝电视机前的李阳卖力的推销着:“当今女性,处处追求完美,柔娜黄瓜洗面奶……”
卖洗面奶的。
李阳看得津津有味,眼晴眨也不眨一下,范云看着李阳,觉得李阳这姑娘也挺好的,接触的多了,他觉得李阳性格好,阳光,没什么小心眼儿。
呵!
那只是他的感觉。
他还嫩。
哪一个女人没有小心眼?开什么国际玩笑,女人的小心眼儿通常情况下只使在女人的身上,对男人,用得着吗?
女人只会为难女人。
对付男人,她们有一百零八种手段,能让男人们伏伏帖帖。
其中,有一种很厉害的手段,叫做——撒娇!
李阳抬起穿着白袜的纤纤嫩脚,踢了踢坐在她旁边的范云,娇滴滴道:“把果盘扯过来一点嘛,我都够不着!”
范云扯得飞快。
他立刻就把果盘扯到了李阳触手可及的地方,同时,摸了摸被李阳踢过的屁股。
哈!
感觉不错!
如果是城东收费站旁边村子那些小青年,别说李阳用柔弱无骨的纤足踢他的屁股了,就算李阳穿上鞋尖上带钢板的翻毛大头皮鞋踢他们,他们也是乐意的。
一个女孩子,若不是喜欢一个人,会随便踢他吗?
李阳扦了一块哈蜜瓜,送入唇中,范云看着她的唇,觉得她的唇跟唐若的不一样,唐若的唇薄薄的,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水晶之色,吻上去,又香又甜。
而李阳的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偏厚,但正是这一点点厚,让她的唇看上去,感觉带着天生的一种味道。
如果细究一下那种味道的话,范云觉得应该叫做——带感。
范云的思想放飞得有点远,不过,这倒不代表他对李阳有什么企图,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讨厌一个相貌可人的女孩子,随时随地在自己面前撒撒娇。
譬如。
有时候,他跟希刚李阳一起逛街的时候,李阳通常都是站在他俩的中间,一手挽着一个,这时候的范云,心里非但舍不得将李阳的手从自己的臂弯中拨开,反倒巴不得李阳就这样一直挽着自己。
被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挽着,走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不断有一些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从各个角落里向范云他们飞来,范云感觉自己的虚荣心在那一时刻,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的。
开一辆豪车穿城而过固然能吸引无数眼球,但是,身为一个男人,如果能与一个美丽的女子亲昵地并肩而行,也未尝不是另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李阳感觉到了范云在看她,她斜着眼晴看看范云。
她,还在为范云在饭桌上拒绝了她给的鸡腿,心中对范云有一点小小的意见。
“狗咬吕洞宾……”
范云虽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但是看着如同花儿一般的李阳,拍马屁的话瞬间脱口而出:“李阳,我觉得你今天脸色真好看,真的,感觉皮肤特别好的那种!”
李阳一笑。
她将范云拍来的这种毫无技术含量,赤果果的马屁笑纳了。
当面奉承,也是奉承,总比她将一颗女儿心放在那根鸡腿上送过去,又被人家拒绝的好。
范云拍她马屁,证明他知道自己刚才做错了,李阳就对范云莞尔一笑,她的笑,完全可以推开水面上的波浪,将细细长长的柳丝轻轻垂下来,撩拨得范云心中毛茸茸、痒酥酥的。
范云赶紧口观鼻,鼻观心,想着唐若,唐若。
唐若两个字,是他可以抵挡一切诱惑的不二法宝。
李阳又扦了一块哈蜜瓜,她看了看上面,有一点青皮没削掉,就递给了范云:“喂,给你这块瓜吃,一定很甜!”
被唤作“喂”的范云,接过了她递来的瓜。
真甜。
识时务者为俊杰也,范云,有时,改正错误也是蛮快的。
希刚爸这会子,摆弄好了他的茶水,端着来了客厅。
他现在很注意养生,基本上不抽烟不喝酒了,饭后,必是一壶清茶,据跟他关系挺不错的福慈岗的一位老中医说法,现在的人,吃的都是精粮,所以,导致身体里附在肠壁上的一些垃圾,很难清理干净,多喝点茶水,既可以吸收润滑肠道,又可以清理肠道垃圾。
那个老中医的一大套理论,说得希刚爸连连点头。
老中医又道:“我这里,有我亲手配制的一味消食减肥清宿便垃圾的茶叶,你要不要试试?”
第87章 范雨的手艺
试试就试试。
希刚爸把老中医推销给自己的茶叶拿回来,喝了一段时间后,感觉那茶叶,似乎在自己身上真的产生了效果。
自从喝了那个茶,吃饭也香了,睡觉也不磨牙了,人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呵!
其实。
主要是那段时间老婆子没找他别扭了。
希刚爸本来还想跟范云继续探讨一下饭前的话题。
无奈。
范云跟着希刚去了卧室,希刚指着床头处道:“你看,我把计算机买回来了!”
范云看也是白看。
他又不懂。
希刚把电源一摁,一阵嗡嗡的蜂鸣声响起,“嗡嗡嗡……”
他把计算机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按钮,每个是什么用途,都告诉了范云。
“大的是启动键,小的重启键,亮灯的是待机键……”
范云只有听的份。
这时,计算机显示器的屏幕一亮,进入了窗口介面。
希刚点燃了一支烟,鼠标点开了桌面上的一个红色图标。
点开的结果,让范云目瞪口呆。
只见,计算机的屏幕瞬间灰屏了,然后,过了短短数秒后,计算机的音箱传出了一种很奇怪的,古老又苍凉的声音。
那种声音,仿佛穿越了某种灰暗的时空,以一种悠扬又神秘的曲调,从音箱中传了出来。
这时。
显示器屏幕重新亮起。
一幅范云从没有见过的游戏画面,徐徐在他面前展开。
画面上,一个戴着一顶兽皮软巾的男子牵着一匹狼,与另一个胸部比较突出的女性行者出现在范云的面前。
希刚并不停手,鼠标直点,进入了游戏。
游戏中显示的是:萝格营地。
当希刚把鼠标点在一个在一堆火炬与石块砌成的露天营地中一名叫做阿卡拉的npc身上时,她这样说道:我是阿卡拉,目盲之眼这个修女会的高等女教士,欢迎你们来到我们的营地,但恐怕我们只能在这些危壁之中,提供简陋的避风之处——
范云明白了,这是个外国修女npc,外国妞,不知道哪个国家的。
npc阿卡拉继续:你可以看到我们古老的修女会已经陷入奇怪的诅咒之中,我们用来看守通往东方大门的伟大要塞,已经被邪恶的女恶魔——安达利尔所占领——
范云心想,安达利尔是个什么鬼?
阿卡拉继续道:我现在还无法相信,她把无数曾经是与我们并肩战斗的姐妹,那些萝格们,变成了我们的敌人,并把我们赶出祖先留下来的家园,现在,最后一个修女会的守护者,可能早就死亡或是在荒地中倒下了。
我恳求你,陌生人,请你帮助我们,找到一个方法去除这可怕的诅咒,我们就以对你不变的忠诚作为代价——
范云觉得这个npc的话很有煽动性,明明是个游戏,可听上去,却跟真的似的。
希刚不再听她唠叨了,显然,阿卡拉的这番话话,他早已看过了。
希刚点着鼠标,接受阿卡拉给他的任务:在荒地中有一个极度邪恶的地方,卡夏的萝格斥侯已经告诉我们那个洞口附近到处都是影子般的生物,以及从坟墓中爬出来的可怕生物。
我害怕这些怪物会聚集并攻击我们的营地,如果你真的要帮助我们,找到这个黑暗的迷宫并摧毁所有邪恶的生物。
愿伟大之眼眷顾着你们。
行吧。
那就去找吧。
希刚控制着他创建的一个人物,一个身穿绿裙,手拿法杖的巫师,向营地外面跑去。
跑着跑着,前面出现了一条宽阔的护城河,哗哗的河水仿佛千万年不变一直就那样流着,横在河上的桥,每头都插着一支火把。
大地一片灰色,地表上,倒也有许多斑驳的绿色,但是,到处,弥漫着一种压抑、厚重、恐怖、紧张的气息。
时不时,还有一些石块挡住去路。
希刚控制着那个女巫,踢翻了一块石头,“簌”的一声,石头翻了一个个,“哗啦啦”散落了几枚黄灿灿的金币出来。
嗬!
踢石头也有钱拿?
女巫踢完石头,又往前跑了一下,突然,几只爬来爬去的硬毛老鼠和两三只行动缓慢的僵尸,出现在了女巫面前。
“嗖,嗖,嗖嗖”,女巫法杖挥动,发出许多冰芒,将那几只老鼠与僵尸全部打倒在地。
其中,有一只硬毛老鼠,还被冰芒冻得“啪”的响了一声,化成一滩带着血迹的冰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不堪一击。
金币,跳了出来。
还有一双布靴。
地面上闪闪发光,希刚的鼠标一阵猛点,将那些东西收入囊中。
他点开物品栏,双击那双鞋子,一下子,就装备到了女巫身上。
再看女巫,原来白白嫩嫩的一对光脚,此时变了模样,出现了一双灰扑扑的布鞋。
范云屏气息声,看得津津有味。
这个游戏,令他大开眼界。
但是。
不得不说的是。
希刚是很没有游戏天赋的,在女巫被那些射冰箭的怪物一次次减速攻击着,狂按药水键也回复不了血量时,范云看得实在有点替他着急。
希刚控制的女巫一次次发出“啊啊”的惨叫声后,一次次躺尸在怪物堆里,然后又复活在萝格营地,希刚控制着她又冲向怪堆。
这时,一个脚踏光环,名为“怒火”的怪物僵尸,突然出现在死了n次的女巫面前,这只移动速度极快的僵尸,一巴掌就把女巫的血条拍的见了底。
呀嘛蝶?
这么凶残?
当希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东躲西藏着,耗干净了包里所有的红蓝,才终于勉强把那个怒火干掉,随着它终因不敌女巫主角加持之力的黯然倒地,“嘭!”瞬间,来了个九乘九的大爆。
琳琅满目的药水、装备、金币一下子爆了一地。
差点闪瞎希钢钛合金的眼。
不仅如此。
它旁边一只闪闪发光的金箱子,也吸引了范云的注意:“那里,那里有一个金箱子。”
希刚看到了,他飞快地点开那个宝箱。
“啪啦啪啦”,里面的好东西接二连三的跳了出来。
其中,有一样东西叫做回城之书,看上去那本书蓝色的封皮下,不知隐藏着多少咒语。
希刚鼠标点了上去。
哇!
一道白色的传送门瞬间被打开,传送门中黑色的光圈,似乎在彰显那道门里,必然到处充满神秘。
女巫走了进去。
随着计算机音箱中传来一声响亮的回城声,女巫,瞬间回到了萝格营地。
好东西呀!
这本传送,真是一种外出旅游,打家劫舍的必备利器。
可惜,现实中没有卖滴!
计算机,真是个好东西,让范云大开眼界。
范云看得很投入。
几乎不想回宿舍了。
当他看着希刚控制着女巫,一次次在怪物堆里挂掉,又一次复活,然后,又找到了一个名为石块旷野的小站后,终于,还是决定回去睡觉了。
因为此时。
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十点。
该回宿舍了。
明天还要上班呢。
希刚把范云送到门口:“慢点走,注意安全。”
范云笑了。
难道,晚上还有一个暗黑系的小萝格,拿着冰箭射自己不成?
范云从希刚家出来后,慢慢往回走,也不着急。
走在小巷子里的时候,他发现,在一些小巷子里,有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在路灯下游荡着,不知道是做什么。
听他们的口音,似乎都是说普通话的外地人。
范云摇了摇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在他看来,那些和他差不多一样大的年轻人,从面相上看,似乎都是才出学校,刚则踏上社会的那一类人。
因为。
范云看着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似乎很坦然平静,绝没有专干坏事那种人目光中的闪烁游离,不敢与人对视。
据范云观察,其中还有一对年轻人,应该是情侣,因为范云走过他们身边时,那个年轻的女孩儿,正对着男孩子笑。
笑得很娇媚,让人很动心的那一种。
范云感觉那个女孩子的笑很温馨,他的内心也轻轻地笑了一声:你们,一定要幸福啊!
范云走出小巷,穿到了一条大路,大路两旁,有几伙吃夜宵的人,将桌子摆在夜宵店的门外,就着路灯的亮,喝着啤酒,吃着烤串,看上去,让人觉得生活原来真的很平和美好。
范云摸了摸嘴角,被方科抓的那道口子,似乎没有最开始那样,火辣辣的疼了。
本来,他决定回宿舍的,立刻,马上回去。
可是,范云突然又改了一个主意,他兜兜转转,走到了范雨和梅霖的理发店。
范雨正坐在店里看电视,一台十四寸的小彩电,看来,他跟梅霖很会生活,也应该是赚了一点小钱的,不然,哪有钱买电视机。
梅霖正在帮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推头发,她一手拿着梳子,另一只手里的电推子“嗞嗞嗞”叫着,摧枯拉朽般就把那个伙子头顶上长短不齐的头发推得用标尺量,也绝不会出现两个以上毫米高度上的误差。
不过,那个小伙子额前的头发,她没有动,看样子,应该是想给他留下来。
年轻人,大多喜欢在平头前面留上一撮长毛,之所以这样,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那样看上去,也确实更帅气一些。
范云直接走进了店里。
范雨笑着叫道:“哥!”
梅霖也停下手中的活:“哥。”
范云给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亦回以一笑:“还在忙呀,我刚刚到战友家里吃饭,又玩了一会,顺路就过来了。”
胡说。
他可不是什么顺路,他是专门拐过来的。
范雨并不关心他的理由,倒是挺关心他的头发:“哥,你的头发有点长了,我给你推一下吧……哎,你的嘴角那里怎么搞的?”
他发现了范云的伤。
范云并没有告诉弟弟,是跟方科打架,被方科抓的。
他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伤口:“没什么,不小心划的。”
范雨又看了看,感觉范云“划”的伤,只是一点小伤,也就没有继续问了。
“哥,我给你推下头吧!”范雨继续着自己的游说。
梅霖在他们两兄弟说话和自己推剪暂停的空当,也瞥了范云的嘴角一眼。
她看得比范雨仔细。
范云又揉了揉伤处。
既然范雨对他的头发这么有兴趣,那就让他试试吧!
范云坐在旁边一张理发椅上,范雨过来,给他围上围裙,看上去,范雨的手激动的有点发抖,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
电推子,耍起来。
木梳子,抡起来。
范雨的动作,让范云觉得等下理完了发,范雨应该倒找钱给他。
范雨手中的梳子有点跟不上电推剪的节奏,他的电推子已经把范云的头发铲掉了一块了,梳子才想起来:哦!原来自己应该跟上去的。
特别是范雨推到他哥耳朵位置的时候,手中的电推剪一直在范云的耳边戳来戳去,戳了半天,那里的头发仍没戳好,搞得范云紧紧盯着镜子里的范雨,心里七上八下的“咚咚”打鼓,他生怕范雨一个不小心,把自己的耳朵干掉一块肉下去。
但是,范云也不敢出声说,不说范雨都紧张,一说他……啧啧!后果堪忧。
于是。
后来,范云索性把眼晴一闭,也不看镜子,他将自己的这颗脑袋完全交给了范雨。
爱咋滴咋滴吧!
“嗞!嗞……”
电推剪在范云的耳朵边响个不停,梳子在他的头顶飞舞,有好几次,因为范雨手中梳子用的力度大了一些,直把范云头皮梳出了一种50拖拉机挂着犁铧,在黑油油的土地上飞驰的感觉。
终于,在范云觉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的时候,范雨的人生第一次——第一次单独替别人理发,也顺利犁完了。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一时之间,范云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与怀疑。
这是谁?
这是我?
我是谁?
我在哪里?
范云苦笑着摸了摸下巴,对范雨道:“挺好的,理得不错。理得简直太好了,我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范雨显然没有听出他哥话里的弦外之音,他并没有征求范云的意思,而是朝梅霖问道:“霖霖,看看,看看我理的这个头怎么样?”
梅霖已经送走了那个年轻的顾客,她上下打量着范雨的手艺,点了点头:“还行,比我想像中要好,只是,这里,你的梳子没压下去,而另一边,又压得太厉害了一点……”
第88章 三人回村
梅霖接过范雨的推剪。
她把推剪横在手中,卡在虎口间,俯下身去,仔细打量了一下范云的头发。
“你看,这样……”
范雨也赶紧弯下腰,看着梅霖的动作。
梅霖把范雨刚才没剪平的地方,又找了一遍。
如同搓水泥浆扇灰的大师傅,带自己的小徒弟那样,把小徒弟没有批荡均匀的地方,重新过了一次。
效果就是不一样。
经梅霖修过的发型,让范云满意了许多,也让范雨又学到了许多新东西。
怪不得,有句老话说得好,要想学得会,跟着师傅睡。
言传身教与耳渲目染,确实效果更明显。
梅霖笑道:“其实,你刚才剪得挺好的,从大框架上来说,整个发型的平整性都把控得不错,没有破坏发型的基本走向,只是,在精修上,再努努力,就更好了。”
她的话有点深。
范雨眨巴眨巴眼,似懂非懂。
他现在还是个不入流的理发师,如果想更晋一级,跻身于初级理发师的行列,还需要不断练习。
手上功夫,除了内心的品味与参悟,剩下的绝大多数要靠常年不间断的练习,方能破境、进阶。
正如卖油翁所言:无他,惟手熟耳!
范雨把他哥摁到冲水的洗手盆里,拿着一把圆圆的刷子给范云仔仔细细刷了一遍头皮,别说,刷得还挺舒服,这个刷子在帮范云刷着碎发的同时也按摩着他的头皮,让范云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特别是冲完水以后。
感觉特棒。
范雨一边用毛巾替范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对他道:“哥,我和霖霖明天上午回去一下,然后吃了中午饭再回来开门,你呢?你有空回去吗?”
范云明天没空,但是后天有空,后天他休息。
范雨对梅霖笑道:“要不,等后天,咱们再跟哥一起回去?”
“行,后天也行,哪天都可以。”梅霖抿嘴笑道。
范雨逢事就跟她商量的口气,让她很满意,她倒不是一定要把范雨管得怎么紧,但是,她发现了,范雨有一种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有毛病就要改,她要帮范雨改毛病。
此时,范雨的毛病又犯了,他走到梅霖身边,拉着梅霖的手,跟她撒娇道:“咱们三个人一起去吃个夜宵吧,好不好?霖霖。”
他又补充道:“今天晚上吃饭吃早了,这会感觉挺饿了!”
他既然这样说了,梅霖当然也不能反对什么,真要是有什么话,她也只会单独跟范雨说,现在嘛——那就吃个夜宵呗,范云又不是外人。
夜宵摊很近,就在他们理发店过去一点,老广场中间那儿,每到晚上八点以后,这里有夜宵摊就支开了。
一直支到凌晨一点左右。
支到那些卖菜的来占地盘了,夜宵摊也就收了。
此时还早。
三个人到了一个烧烤摊上,点了一只烤鱼,又给梅霖点了两串烤韭菜,一串烤豆角。
不一会儿,烤鱼、韭菜,豆角连同啤酒,都一起送上来了。
吃。
喝。
鱼烤得不错,这鱼是放在一个单独的小炉子里烤的,搭配着红红的辣椒与黄豆芽,口感,非常棒,不比五星级酒店的美食差。
这个鱼是有一个名堂的,据说用的是五里峡水库里的鱼,然后用煮酒后的酒尾子养过的,所以,这个鱼又叫——兴安醉鱼。
一般人不会做。
就跟灵川狗肉和全州牛排一样,都是各个县城独有的招牌美食。
三个人把后背都靠在塑料椅子上,特别是范雨,喝了一口啤酒后,很畅快的长长出了一口气:“吁……哥,你现在上班怎么样?”
范云能怎么样?就那样呗。
那个卖烧烤的老板娘,此时送了一小碟煮田螺过来,笑着对梅霖道:“老板娘,请你吃田螺!”
哈!
她认识梅霖,听那口气,跟梅霖应该也挺熟的。
不奇怪,因为她的小波浪头发就是梅霖给做的,梅霖谢了她的田螺:“谢谢,谢谢,对了老板娘,你做完了头发,我送你的护发素用了吗?”
“用了,我每次洗完了头发,都用的……”
范云与范雨只做听客,女人家说话,他们不发言。
哥俩碰了碰啤酒瓶,各自吹了一口。
此时的小城,街上的行人已渐渐稀了,一排的士车,停在老广场的马路边等客,间或有一些“慢慢摇”呜呜叫着,从的士车旁边驶过。
这些慢慢摇,可以一直转个不停,但是的士就不行了,车轮一响,“哗哗哗”烧的都是油,可不是水,那些的士司机,都知道该在哪里等客人。
眼尖的范云,看见从的士停车旁边那栋楼上,下来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全身裹在一件长长的大衣里,坐进的士的那一刹那,范云看到了她那条从大衣中露出来的光洁的腿。
谜一样的女人。
谜一样的大衣。
谜一样的腿。
这时,有两辆千米之外都可闻其声的摩托车咆哮着从远处驶来。
“轰,轰轰……”
一听,就知道上面的骑士是那种墨镜黄毛的古惑仔。
果不其然,两辆摩托车飞快地开到了老广场,每辆摩托车的后座上,都有一个女孩子紧紧搂着前面紧握车把的小伙,摩托车到了这儿,一拐弯,顺着范云他们对面的一个入口,进入了那里的地下室。
地下室的入口处,霓虹闪烁,不断变幻的色彩中,有两个大字:网吧。
那两辆摩托车进去了后,不一会儿,从里面钻出了几个勾肩搭背的小伙子,说说笑笑着,谈着什么东西,往远处走了。
范云觉得,生活在此时此地,是那么的真实,可看,可摸,可以让人心里变得安静。
嗯!
是的,就是那种不嫌日月,不怨山河的安静。
这种安静,是属于小城的,属于这种它自波澜壮阔,我自缓缓详和之小城的安静。
吃完了夜宵,就散了,范雨他俩回店去了,范云亦回宿舍。
回到宿舍,黄彬已经睡着了,此时,正在打呼噜,不过还好,他的呼噜不重,若有若无,不像以前范云读书住校时的一个胖子同学,那个家伙打起呼噜来,睡在他旁边的范云,恨不得伸手掐死他。
那个胖子,打起呼噜来,是那种痛苦中又挟带着愉悦的声音,有时候,呼噜声会忽然停止,然后缓缓又上来,忽然又止住了,就跟他口中的那一口气,随时都会断掉似的。
范云常常担心,那个胖子会不会一口气喘不上来,从此就过那边去了。
范云想了想那个胖子的名字,叫什么鬼东西来着?
忘了。
他发现,短短数年,以前上学时的那些同学的名字,自己居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照这样发展下去,再过数年,可能连他们的长像也都忘了。
范云把脱下来的衣服搭在脚边的床头上,他把自己睡进被窝里,头枕双手,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仍然觉得,今天自己吃亏了,破财了,在方科身上白白折了那么多钱。
要知道,一分钱范云都嫌是浪费都嫌多。
他又想起了唐若,唐若这会子应该睡着了吧?
他这两天没打电话给唐若,觉得心里已经挺想她了,范云决定,明天打个电话给唐若。
范云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唐若的时候,正是唐若被婶婶家的被子和床硌得难受,也睡不着的时候。
床硬点,对范云倒没什么影响,他就喜欢睡硬板床,不喜欢睡那种软塌塌的席梦思,他觉得,睡席梦思会让人腰疼。
范云又起来上了一趟厕所,他没披衣服,被夜风一吹,冷得打了个寒颤,赶紧一溜烟跑回床上,“呲溜”一下钻进被窝里。
范云把被子裹得紧紧的,将自己包得跟一只蚕蛹一样,全身上下,就露了一只鼻子在被子外面,他不担心它变成匹诺曹的?
范云就那样侧躺着,躺着躺着,慢慢睡着了。
第二天,因为上午上班时有事,范云一直到下午才给唐若打电话:“喂,唐若,你奶奶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
范云急道:“怎么了唐若?为什么不说话?”
“奶奶……奶奶今天出殡,已经下葬了,我们刚从山上回来不久。”
“唉!你也别太难过了,唐若,人死不能复生的,想开一点,一切有你呢。”范云安慰道。
“我想你了……”唐若的话,拖着长长的尾音,那是在向范云撒娇求安慰求抱抱的声音,范云觉得自己的心都疼起来了。
“我也想你了唐若,我每天都在想你,上班想,睡觉想,做梦也想,真的,你什么时候回来呐?”
电话那头的唐若,应该是被范云的话安慰到了:“再过两天吧,今天肯定不行,明天也不行,我得跟我爸妈一起回,万一,再有点什么事情呢?”
范云“嗯”了一声:“那好吧,那你多注意身体,挂了啊!”
“拜拜。”
“拜拜。”
范云挂断电话,心想还行,唐若的电话没有欠费,能打通。
话说,这个卡也够操蛋的,打市话都要六毛钱一分钟不说,接电话也要扣两毛一分钟,什么道理嘛?完全不科学呀!
一天眨眼即过。
翌日,范云休息。
他惦记着范雨说过要回村的事情,今天起得挺早,起来后,迅速搞好个人卫生,就来找范雨和梅霖。
昨天下午,跟唐若打完电话,他又跑到雨霖理发店,找范雨确定了一下。
范雨将头点了又点:“行,哥,明天早上咱们三个人一起回去,好吧!明天我早起。”
范云来到雨霖理发店的时候,卷闸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上午有事,下午营业。
看那一手潦草的笔迹都知道是范雨写的。
范云敲了敲门,没人应。
又敲了一下,还是没人应。
范云心想,难道是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妇放了自己的鸽子,他们先坐车回去了?
不能。
范云就折返回来,往老广场方向走。
刚走过中医院门口斜对面那座横跨大沟的桥,还没走到卖塔糕的位置,范雨从菜市场里挤出来了,他一只手里提着一只鸡,另一只手里提着一袋袋的菜、水果什么的东西。
范云一看,哦!原来范雨是去买东西去了。
他冲范云一扬手:“哥,刚才和梅霖一起去买了点菜,她怕你过来没看到我们着急,就让我先回来等你。”
范云问道:“她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来?我们该回去了呀!”
“她去买东西去了,马上就回来。走吧,我们先去店门口等她吧。”
两兄弟走到店门口。
范云接过范雨手中的鸡,对范雨道:“你再回去看一看,叫她回来吧,不用买什么东西了。”
范雨点点头:“好,我去迎一下她。”
不一会儿,范雨和梅霖回来了,范雨手中提了一箱牛奶,梅霖手中提着一大袋中老年壮骨饮品,她冲范云叫道:“哥!”
范云见她又买菜,又买牛奶补品,心想,梅霖真是挺会做人的呢!
行了,东西都买了,那就回家吧。
三个人叫了一辆“慢慢摇”,虽然挤了点,但是,能坐下,慢慢摇司机让他们多加一块钱,范雨一瞪眼:“凭什么?凭什么要多要我们一块钱?”
梅霖推了推他,示意别说了:“走吧师傅,加一块钱就加一块钱,开慢一点。”
开三轮车的心想,还是老板娘好说话。
慢慢摇,慢慢开。
他们也不着急,今天上午回去,就是带着梅霖去认认门,其实,梅霖早已经认过了,如今再去,不过是故地重游罢了。
不一会儿,湘源车站到了。
三个人下了“慢慢摇”,范雨掏钱给司机的时候,还想少给一块钱,梅霖道:“算了算了,快点给了钱走吧。”
三个人又上了班车,范云抢着买票,梅霖不让,她拦着范云,让范雨买了票。
范云见她态度那么坚决,也没再跟她争了,早晚都是一家人,不争了。
班车开得也不快。
一路上那么多村子呢,几乎每一个靠马路的村口,都有人下车,上车的人倒是不多。
班车就这样一路上上下下,慢慢悠悠,晃到了范云他们村的村口。
下了车,既没有付“慢慢摇”的车钱,也没付班车钱的范云,刚想伸出手去帮范雨和梅霖提点东西,被梅霖拦住了:“范雨,你去提东西,怎么能让哥替你拿东西呢?快去。”
范雨心想,谁拿不一样!真是的。
第89 婆婆比妈亲
当然不一样。
东西是梅霖买的,范雨拿着合适,梅霖自己拿着更合适——她若能全都拿得了的话。
但是,范云拿不太合适。
范云拿着回去,怎么能体现出来,东西是梅霖买的呢?闹不好,范云妈还以为,提在范云手里的东西是他自己买的呢!
梅霖就是这样想的。
范雨根本不懂。
他懂的东西与梅霖相比,还差得多,他还要跟梅霖好好的学,但是,如果他的态度够端正,学得够认真,那么,相信他懂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的。
范云也没明白梅霖的意思。
他也没在意。
范云就空手走在前面带路,范雨跟梅霖跟在他身后,快到老范家那栋天上下大雨,屋里就下小雨的老屋后时,梅霖示意范雨:“给我!”
“啊?什么?”
梅霖把范雨手中那箱高钙牛奶接了过来:“我来提。”
一手牛奶,一手鸡,像模像样。
范云走在前面,感觉这段时间没回村子,村里又变了样子了。
村口的一块平时供上山吃草回来的水牛以及从圈里脱逃的二师兄打滚的烂泥塘,现在不知道被哪一户人家给填平了。
现在,上面已经用钢筋混凝土倒了一圈的地梁,地梁旁边,堆着大堆的红砖、碎石以及沙子。
看这个架势,是准备盖新房子了。
范云心想,还别说,这个烂泥塘紧靠通班车的大马路,如果在这个地方盖房子,倒比住在村子里面,要方便的多。
过了这个烂泥塘,是一个用水泥预制板搭在一条水沟上的小桥,这个小桥,是范云回家时必抄的“近路”,现在,这个小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压断了。
看那断了的茬口处,有磨得发黑的明显的车轮子那胶皮的印子,看样子,压断那桥的车,拉的货一定不轻。
现在,被压断的桥两截桥面搭进了沟里,上面,不知道被谁弄了几根圆木架上了。
圆门上,结结实实捶了几根老铁匠打的那种钉房檩子和房梁的大号铁钉子。
桥下的沟里,扔着一些沾满了油污的粗糙卫生纸,看来,那个车底盘也受损了。
范云回身道:“小心点,桥被压断了。”
范雨愤然道:“这是谁啊?傻子吗?开那么重的车上来压这个桥,哥!这绝对不是手扶拖拉机,一定是大车轧的。”
范云点点头:“嗯,应该是个后驱动。”
“神经病啊!傻!”范雨骂道。
他转身对梅霖道:“小心点哦,走中间。”
“嗯,走吧!”
过了桥。
右手边一棵原本靠在不知道是哪户人家老房子上的一棵大树,终因岁月深长,日积月累之故,把那栋老房子的山墙给摇塌了半边。
整个山墙塌进了房中。
山墙一塌,半边房顶自然也跟着一起塌了进去,黑黑的房梁与椽子、瓦皮一起,深陷进了因为它们的倒塌形成的那个巨大陷阱里。
此时,正有一群麻雀在残垣断壁上“叽叽喳喳”叫着,跳来跳去。
估计,它们正对老房子为什么倒塌展开讨论,发表各自的看法、感慨,与惋惜。
过了这户人家,是一连三四家挨在一起的老房子,每一家都院门紧闭,上着铁锁。
看那些锁,锈得不逢榔头不开门的架势,就知道这里,早就没人住了,从院门的缝隙中望进去,每一个院子里都生满了荒草,门口,早年因为住人的时候,主人不断进进出出磨得光滑可鉴的接脚石上,也覆上了一层淡淡的包浆,石头缝里,野草摇曳,其中,有一户人家门口的石缝里,还长了两枚粉嘟嘟的粉豆子花。
此时,花开正红,它正以自己的坚守,守候着有朝一日主人突如其来的归来时,彼此所互相赐予的惊喜。
范云走到其中一户人家门外的压水机处,抬手压了压那个木柄已烂,长满褐锈的铁把手。
“嗤叽,嗤叽……”
没有水出来。
怎么可能有水呢?
压水机里主管虹吸的圆胶皮,都已经烂得松松垮垮了,什么也吸不上来了。
即使底下全是金沙,也吸不上个一星半点来了。
出水口下面,一大块青石凿成的接水槽里,扔着一只已呈风化之态,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哪一个过路的客人扔在这里的塑料矿泉水瓶子。
范云想,那个客人的心中,当时,一定失望无比。
压水机前面一点,是一大丛竹子,有些新笋抽出的嫩竿此时正拼命往上长,希望能早一点将自己长进天空里,而早已长进天空的那些老竹,却已开过了花,结过了籽,现在,干枯得再也撑不住自己当年亦是亭亭玉立的身躯,拦腰折了下来,颓然倒地。
竹子过去一点,是一根长长的石条子板凳,它正用自己那磨得光光的凳面,告诉范云和过路客自己所经历过的悠悠岁月,也曾落在它周边那些数不清的欢声笑语。
以它面前被鞋底搓松的土来看,就在最近几天,仍然有人来这里坐过。
只是,不知道那人是个淘气的小娃,还是途经此地后,刹那间陷入往事与回忆中的老者。
再往远处看一点,看到房檐下的话,那里,倚墙而立的锄头与挂在锄头上方的箩筐,默然无语。
主人走了,它们依然守在这里。
它们坚信,自己的主人,总有一天会蓦然归来,重新将自己拾起,目光中饱含深情,嘴唇颤抖着,手指轻轻又温柔地从自己的身体上,滑过去。
村子老了。
这些老房子也老了。
父母们,亦老了。
范雨道:“这是老王家二奶奶和老李家三爷爷的房子,看上去真的挺破了,不过还好,看上去应该没有漏,收拾收拾就能住。”
梅霖抿嘴笑道:“这么老的房子,谁还来住,要住,也得扒了重新盖楼房。”
“盖什么楼房?我觉得这种老房子挺好,里面都是木头的,住着冬暖夏凉,特别舒服!”
梅霖“嗤”的笑了:“老房子里有自来水吗?有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往外面跑的厕所吗?”
范雨被梅霖问住了,他说不过她,就伸手过去掐了掐她的脸蛋,又捏了捏她的鼻子。
梅霖轻轻一脚,踢了他的屁股一下:“走走走,快走快走,老房子有什么好看的?”
三个人来到老范家门口时,范云妈正蹲在门口的水沟里洗衣服,看来,今天家里应该是没有什么事。
如果有事,范云妈早就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把衣服洗好了,洗完了衣服接着做早饭,做一家子的饭菜。
吃过饭。
该上学的上学。
该下地的下地。
范云看见房门虚掩着,就推开进去,里面没人。
他大声喊道:“妈,妈?”
这时,范云妈听到了他的喊声,从水沟里走了上来。
她的眼晴,没看范云,而是落在了手里拎着东西,站在门口的范雨和梅霖身上。
梅霖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称呼范云范雨的妈,叫阿姨?似乎疏远了一点,毕竟,她不光和范雨一起开店,连夜车也开在了一起。
可若是喊妈妈,又太早了一点,再说了,她还不知道自己未来公公婆婆对自己是怎么一个态度呢!
不过。
范云妈用她的笑脸和笑声打消了梅霖心中所有的担心与疑虑,范云妈不问自己的儿子,先问梅霖,她将手上的水在衣襟上拭了拭,拽过梅霖的一只手,笑眯眯道:“妹妹,你来了?来就来嘛,买什么东西嘛!”
梅霖赶紧将手中那只拎了一路的白羽红冠脆皮鸡扔到了地上。
那只鸡突然坠地,吓得魂飞魄散:“我去!你这个小妞,就这样把我从半空中扔了下来,这样是不行滴哟!”
范云妈紧紧抓着梅霖的手:“走,妹妹,我们进屋。”
范云妈的热情,比梅霖第一次来的时候,犹为甚之,这让梅霖十分感动,她觉得,自己这个未来的婆婆,比城里那个认为手心手背殊为不同极度偏心的养母,对自己好的太多了。
梅霖一激动,很想喊出一句妈来。
这个婆婆,让人感觉比妈还亲呀。
可是,毕竟女孩子的脸皮还是薄的,那一声妈,毕竟还是没有喊出来,她喊道:“阿姨!”
没喊也好,留着日后正式嫁过来的时候再喊,那一声妈,是可以用来挣改口费的。
范云妈拍着梅霖的手背:“好,好,进屋。”
她没有闺女,看到梅霖后,瞬间母爱有点爆棚呀!
梅霖心想,你不要总是抓着人家的手嘛,你的手,怪凉的。
不会的。
未来的婆婆不会总抓着她的手的,范云妈放脱了梅霖,把她递过来的东西,放在了墙边那张吃饭的大桌子上。
她转身去了里间,在里面翻箱捣柜一阵捯饬,翻出了一塑料筐好吃的出来。
范云妈把塑料筐放在饭桌上,她从那个筐里,抓起几颗黑皮大核桃就往梅霖的手里塞:“来,妹妹,吃核桃。”
梅霖接了。
塞完核桃,又塞大红枣:“红枣,很甜的,来妹妹,吃吧,那个核桃,让范雨给你砸!”
梅霖心想,这个婆婆,简直热情的有点不像话呀!
她抓着范云妈硬塞到自己手中的东西,简直有点哭笑不得,自己的手里已经放不下了,范云妈还要去塑料筐里拿其它东西。
范雨忙过来,把梅霖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他把那些红枣核桃全又放回了筐里:“妈,妈,行了,行了,我们和哥在街上,吃过早餐回来的。”
他妈这才想起来,刚才忙着高兴了,忘记问这茬了。
赶紧补上。
范云妈笑眯眯看着梅霖:“啊……妹妹,你们吃过早餐了?”
梅霖咬着嘴唇,点点头:“嗯,吃过米粉了。”
范云也点头道:“是的妈,我们吃过早餐了,你快点去看看你的衣服吧,一会别让水给冲跑了。”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
“是哦,你们先坐着,妹妹,我去洗了衣服先。”
范云妈出去后,惊叫了起来:“哟,范云,快来,快来。”
范云忙走出去。
他妈指手划脚急道:“快点,有块衣服冲到下面去了,你快点顺着水沟帮我去下面找一找。”
这个范云。
真是个乌鸦嘴呀!
范云顺着水沟,一直走到下面一处四四方方的大青石砌成的洗衣服池子边,才追回他妈的那件衣服。
好几个老娘们正围在池边,各占据有利地形洗衣服,其中,就有支部书记李恭堂的老婆桂芝。
在乡下,支书的老婆,也是要亲自洗衣服滴。
在大城市里,那可就不一定喽!
桂芝用手中的棒槌一挑,就把范云妈的衣服,从水里给挑了上来,范云讪笑道:“桂芝娘娘,洗衣服呀?”
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自己一个大小伙子,追一件女人的衣服追到这里来了。
如果换成范雨,他一定不会追,范雨最多对他妈喊一声:“不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买一块新的就行了。”
支书老婆桂芝,将范云妈的衣服挑到石条子上,笑道:“我一看,就知道是你妈妈的衣服,哎,范云,今天没上班?怎么回来了?”
范云拧也没拧就将那件衣服抓在了手中:“是,桂芝娘娘,我今天休息,回来看一下。”
旁边有两个也在洗着一大堆衣服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抬头看了看范云。
范云认识她们,但叫不出她们的名字来,所以也没有跟她们打招呼,掂起**的衣服,转身就走了。
其中有一个,倒是喊了一声:“范云哥哥,你回来了!”
范云转过身去,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他想了想,哦!想起来了,是他一个本家堂叔家的女儿:喜雁。
范云记得自己当兵的时候,喜雁还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人儿,几年没见,居然也跟春天里的杨柳枝儿一样,抽开了条,长高了不少,看上去,长成一个体体面面的大姑娘了。
嗨呀!
真是不愁不长,只愁不养。
就拿梅霖来说,哪怕是抱来的,别人家的,可是,在她的养母向幼晴的手里,今天一碗饭,明天一碗粥,养着养着,也长这么大了呀。
范云顺着沟,原路返回。
途中,遇到了正推开后门,打量着水沟对面一棵枣树的王大爷,那棵枣树,有一根枝子已经伸到了水沟这边,眼看,就要落在王大爷的房瓦上了。
范云停住了脚步:“伯伯,今天在家哪?”
王大爷的目光从枣树上收了回来,与他目光一起收回来的还有他肚子里的一句话:它要是敢落在我家的瓦皮上,我非把它砍断不可!
他敢。
第90章 老范家
有枣树的那户人家,有四个儿子。
王大爷敢动人家的树?
他敢动有四个儿子的人家的枣树,人家就敢把他的瓦皮全都给掀到水沟里去。
王大爷的胆量。
值得怀疑。
王大爷看见了范云后,把目光从枣树枝头收了回来:“啊,范云,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你在看什么,伯伯?”范云有点奇怪,那棵树上又没有枣子,王大爷老是死盯着它看个什么玩意儿!
“我在看这个枣树,怎么还没有开花。”王大爷的解释十分不合理,完全不符合常识。
“嗨,伯伯,枣树五月才开花的,你不知道吗?”范云奇道。
王大爷不知道才怪。
他只是在想,怎么样才能将那一根伸到自己这边,马上就要戳到他家这边房上的瓦皮,侵犯了他的领土的枣树枝子砍掉罢了。
不砍掉,万一刮大风,那根枣树枝子就有可能会扫开他家的瓦,到时候,不就漏雨了吗?
王大爷点点头:“对,对,还没到时候呢。”
他摸出烟来,递给范云一支。
范云连忙摇手:“伯伯,真不好意思,还要你发烟给我,我戒烟了,不抽了。”
戒烟了?
王大爷颏首道:“戒烟好,戒了对身体好。”
那是说别人,而对王大爷来说,烟就是他的命,没有烟,就等于要他的命。
他自己点了一支。
他才不信那些吸烟有害健康什么的呢,他的人生哲学是,该吃吃,该喝喝,人活着绝对不能委屈自己。
他唯一的儿子,深得其父家风,想法也跟他一样。
所以,王大爷那个在外面打工的儿子,从来没有寄过一分钱给他的原因,应该也是宁愿委屈老头子,也不能委屈了自己。
范云也看了看那棵枣树,呵!
小时候,他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偷偷攀上这户人家的墙头,偷过树上的枣儿呢!
“我回去了,伯伯。”范云挺有礼貌。
“嗯嗯,快回去吧!”
王大爷看着转身离去的范云,也这样认为。
范云回到自家门口,站在桥上,把衣服扔了下去,“呯”的一声,水花四溅。
“这死孩子!”
范云被他妈骂了一句,呵呵笑着,走到门口。
他看着门口被风吹过来了许多树叶子,烂塑料绳子、塑料袋、一些细细碎碎的屑末,就去旁边的一个沤肥的垃圾坑里,拿过一把大竹扫帚过来,扫起了地。
“唰!唰!”
垃圾的不要。
统统扫进沤肥池里。
范云看到池子里,有一堆早先扫进来的干树叶子,烂稻草什么的东西,就取来一只打火机,点着了那些遇火即燃的干燥东西。
青烟四起。
小火苗越燃越大,不断发出“噼噼剥剥”的声音,青烟从沤肥池中升起后,被微风一吹一推,拐了个弯,朝水沟的上游飘去。
范云跳过沤肥池,顺着一块大石头跳下去,然后进入水沟旁边的一个树林子里。
这里。
可是他童年时的乐园。
范云低下头,四处望着。
一棵足足有两抱粗的大香椿树上,上面有好几个大瘿瘤。
范云看到,瘿瘤里渗出的汁液结出了一粒粒黄色透明的树胶琥珀,挂在树皮上。
这棵椿树,范云小的时候,还是一棵小小的椿树苗呐。
那时候,范云妈看到了凭空而发的这棵椿树苗,高兴地找来一些荆棘插在它的旁边,既防些淘气的小孩子们攀折,也阻着一些动物啃它。
范云妈摸着儿子的头道:“别去折它啊,让它长大,长大了,妈妈好炒椿芽蛋给你吃,对了,还可以揉椿芽咸菜呢!”
范云拼命点点头:“我不折,我也不让别人折。”
“真乖,真懂事。”
这棵椿芽树很争气,长得很快,大约,因为靠近水源,水丰土肥之故吧。
范云家很是吃了几年它发出来的椿芽,一开始,竖着梯子就能采,后来,就只能用长长的竹竿了,而现在?
呵呵!
转眼之间,这棵树就长这么粗了。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一棵瘦骨嶙峋的铁皮山药,足足有范云手臂那么粗的主藤上,往旁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灌木上伸出了许多细藤,其中,有一股最粗的,缠在一棵枫树上,一路向上攀爬,看那条藤已深深勒入枫树的模样,就知道它们已经共同熬过了无数个日子,才有了今天的藤树相连,相依相伴。
这棵山药,每年都结不少的山药豆子出来,等山药豆子熟的时候,摘下来,放在锅里煮熟了后,吃起来又粉又糯,还有一种野生植物特有的清香。
山药豆子,是不用剥皮的。
但范云常常剥了皮来吃,灰褐色的皮下,是粉红色的一层豆衣,曾经,范云一度对那层粉红色豆衣十分着迷。
那种颜色,最高明的画家和摄影师也无法临摹,那种颜色,有一种令人惊心魂魄的美丽。
山药树上,粘着一只早已风干的蝉蜕,不知道它的前身,是否是某位修真者,借壳修了仙,亦或某位高人已然化羽遁去。
范云的目光,从蝉蜕落到前面的一个大水坑里。
哦!
遥想当年。
此处只有他们家一栋房子,这片小树林亦不过是一块草地,那时的水坑,简直就是范云与小伙伴们的儿童乐园。
每到夏天,一伙小孩子就泡在这里玩,不到饭时不回家,不到天黑不归门。
打水仗。
摸鱼掏蟹……
一个个相互把对方光溜溜的身上涂满泥巴。
范云觉得,那时候的水坑,比现在可大多了。
现在,这片林子里长满了灌木和大树,除了村子里个别调皮的小孩子,可能会到这里找鸟窝,掏鸟蛋,一般,是没人来的了。
范云踩在草木间,发出的沙沙声,惊动了水边一只蓝羽白毛的小鸟,那只小鸟“扑籁籁”飞上了枝头,转着机警的白眼圈,看着范云,范云看着它那如豆的眼仁里的底色,竟似藏有一个深不可测的世界一样,十分神秘。
他没有再惊动它,而是转身爬上了刚才他出溜下来的那块大石头,又回到了门口。
他妈正在园里晾衣服。
范云走到园中看了看,既没有旅葵,也没有旅谷,小菜倒是种了不少,小菜之外,是一株无花果树与几棵柚子树,此时正值盛春,地气勃发之际,那些树叶子,每一枚叶片上都泛着油汪汪的一层绿。
范云妈看见了儿子,小声招呼道:“范云,范云,过来!”
范云走过来。
“她跟了你弟弟了,你呢?你怎么办?你是老大,咱们家要是办喜事,得从你开始。”
“说那些干什么?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分先后的,是不是?谁先谁后都一样。”
范云觉得老妈的思想观念要不得,别说他现在有唐若,就算他是个光棍儿,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句实在的话,即使范雨现在就跟梅霖登记结婚,也完全可以啊,这不是好事情吗?
老范家添丁进口啊!
其实,范云误会了他妈的意思,他妈的意思是小儿子的事情他自个儿解决了,范云这个大儿子,也应该努努力呀。
这是妈的两项任务呀!
范云不想跟他妈说这个问题了,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他换了个话题:“我爸呢?我爸去哪里了?”
“你爸去看瓦和木方水泥去了,你爸说趁着这几天天气好,天气预报也说了,最近都是晴天,没有雨,他想把房顶上的瓦皮都换了,不换不行了,一下雨就漏,里间的墙皮都一块块的脱了,地上都起了霉菌了。”
范云点点头:“嗯,到时候我回来帮忙。”
他妈把最后一件衣服搭在铁丝上,看了看大儿子:“你有空才回来,要是上班忙,没有时间,就不用回来,你爸说了,现在都是包工,又不用管饭,管烟管水,有他打打下手,找个东西递个东西什么的就行了,现在都是讲钱,有票票,一切都好办。”
范云点点头:“嗯,也是,妈,到时候再说吧,好吗,我尽量抽时间回来帮帮忙。”
他妈道:“也不用专门请假回来,有空就回来,没空就不用回来了,上班要紧,对了,你在城里上班怎么样?吃饭住宿的都是怎么弄的?”
范云就给他妈解释了一通,住有免费的宿舍,吃也不成问题。
当然不成问题,跟着唐若,吃得好着呢!
他妈倒也不担心儿子,男孩子在外面闯荡,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了,现在范云还有一个体体面面的工作,当城管,比在邮政所上班可强多了。
范云妈有时候跟村子里的人聊起天来,说到两个儿子时,常常是语气中十分谦虚,但心里却是充满骄傲的。
哼!
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跟着公家吃饭,一个找了个会手艺的老婆跟着学手艺做生意,而且还开了门面,对于世世代代啃黄土的这些农民杆杆们来说,公家饭碗是那么好端的么?门面是不管什么人都能开的么?
开什么国际玩笑。
那得是多少有两下子的人。
照这样下去,再过几年,还愁老范家这个穷家破业翻不了身么?
范云走回屋里。
梅霖正盯着墙上的一张大相框看着,里面有一张老范家的全家福正吸引着她的注意力,范云的爸爸妈妈并排坐在两张椅子上,怀里分别搂着范云与范雨。
范云与范雨紧绷着小脸。
而范爸与范妈则面带微笑,头微微靠在一起。
梅霖觉得,这样的一家,才是幸福的一家啊!
她觉得,这栋老屋虽旧,但是,自从她第一次踏进这个房里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房中处处洋溢着一种能让她身上暖洋洋的气息。
这种气息,叫做人情味。
除了这个大相框,墙上还贴着一些塑料纸的贴画,以及两张喜报,梅霖看着,都是范云当兵时得的优秀士兵的喜报。
金色的八一军徽下,两个大字,喜报,下来一行写着:范云同志在一九九九年度被评为优秀士兵,特此报喜。下面,武警某部。
范云同志,是个好同志呀!
再过来一点,就都是些玻璃纸的贴画了。
梅霖惊讶地发现,墙上贴的那些画里,有张曼玉、林青霞,还有一张,居然是新白娘子的剧照,扮演白娘子的赵雅芝挽着许仙叶童的手,后面站着手按腰中三尺剑,英姿飒爽的小青。
从两厢的贴画过来,正中间对着堂屋门口的位置,是留给老范家列祖列宗的地方。
老屋虽破旧,但该有的规矩一样不少。
那个摆放着香烛与黄烧纸的台子上方,是大红纸写成的一张裱礼,正中间从上到下,依次书着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旁边两行竖写的小楷字:范氏宗亲,普同祭祀。
范字的旁边,另有一个添加的文字。
梅霖知道,那个文字,就是自己未来婆婆的姓了,原来,她的婆婆,娘家姓文。
范雨此时剥了一只桔子,掰了一片,递到了她的唇边。
梅霖张开嘴巴。
真甜!
她一口气消灭了两只蜜桔。
范云妈此时回到了房中,她抱着一抱柴禾进了厨房,梅霖忙跟了过去:“阿姨,现在就煮饭吗?”
“不是,我烧开水,杀鸡!”
“我帮你烧吧,阿姨!”
想烧你就烧吧,那有什么问题。
范云妈把烧水的提锅里添满了水,放在灶上。
烧火这种厨房之事,自然难不倒心灵手巧的梅霖,虽然她打小就在城里,家里用得都是液化气,煤球炉什么的,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的呀!
更何况,范云爸挑回来的这些柴禾,早已经晒得酥酥脆脆的,**,一点就着。
范雨也跑了进来,拽了一张小板凳坐在梅霖旁边。嘻嘻哈哈陪着她,他那副一脸谄媚的模样,让他的老妈严重怀疑自己这个小儿子,非但是个媳妇迷,将来极有可能还是一个“妻管严”。
“妻管严”就“妻管严”吧,有人管,就代表有人疼,有人爱,有人愿意与他一起过日子。
光棍倒是不会得“妻管严”,可是,会愁得家里的老爹老娘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范雨坐在梅霖旁边,颇有些不老实地跟梅霖动手动脚,梅霖抿嘴笑着,手里拗了一根细细的柴棍,范雨伸手过来时,她就冷不丁敲上他那么一下子,最后,范雨被她敲急了,趁自己的老妈转身去洗生姜的时候,凑到梅霖面前,在她娇艳欲滴的脸蛋子上,狠狠啃了一口。
梅霖“咯咯”一笑,假装用手去拭他的口水:“臭死了!”
第91章 唐若被打了
杀鸡这种需要胆量与技术含量的活,非范云莫属。
他妈当然也可以。
祖传手艺。
范云干净利索的干掉了那只鸡。
他的动作,跟擒敌术里的某个经典的招牌式动作差不多。
那只脆皮鸡,皮,确实脆了点。
鸡眼一闭:吾命休矣!
拔鸡毛这种活,就不要交给范云了,因为,鸡,他已经杀完了,下面轮到打酱油了。
范云顺着坑坑洼洼的村道往大队部那里的小卖店走,走到一户刚盖起了新楼房的人家门口站了一下,现在,农村时兴盖楼了,都是盖那种两层半的楼房,外面再贴上长条瓷砖,看上去,跟城里的房子风貌几乎都差不多了。
有钱的庄稼人,谁不想盖新楼住新房呀!
这户人家盖的挺不错,标准的两层半,带一个小院,小院里停着手扶拖拉机,摩托车,还有一台五菱面包车,这些东西,都在无声彰显着主人家生活的富足。
像这样的楼房,小村里这几年增加了不少,在绿树的掩映下,为小村增添了不少特色。
可惜,这里还没有什么人开发农家乐,主要是没什么景点,如果人工造景来搞,似乎又没必要。
此时,有一辆手扶拖拉机“通通通”向他驶来,范云赶紧让路,不再看那楼了。
范云走到小卖店,买了一瓶酱油,一瓶大可乐,一扎啤酒,拎了回来。
他妈蹲在水沟边,那只鸡也收拾得差不多了。
鸡好收拾,烫一下,用手三扒拉两胡搂,上面的毛基本上就干净了。
范雨拿了一个小锤子,正在给梅霖砸核桃,看见范云来了,顺手给了范云一个:“这个核桃不错。”
不错,你倒是给你哥砸开呀。
范云没接。
他进了屋,把装着啤酒酱油的塑料袋子,放在了饭桌上。
此时无事,不如看电视。
打开电视机,里面在放西游记,猪八戒正在怂恿孙悟空去偷人参果,那个呆子,别看贪吃,倒是一肚子坏水和鬼主意,想想也可以理解,他毕竟当过天上的天篷元帅,见多识广。
范云觉得,保佑唐僧取经的这三兄弟,其实还真就数猪八戒懂的东西多。
他要是不懂些什么,就不会因为在天上调戏嫦娥而投错了胎,投到猪肚子里去了。
别说,经典就是经典,年年看年年播,但总是看不烦,像什么西游记,新白娘子传奇,还珠格格,都播得挺火,常期霸屏。
范云见老妈收拾好了那只鸡,进了厨房,忙问道:“妈,要不要我帮你烧火?”
“不用,你看电视吧!”
此时,范雨也不砸核桃了,他带着梅霖过了桥,到村子前面转悠去了,估计,是带梅霖看他们家的葡萄地去了。
顺便,炫耀一下自己——有女朋友啦!
两个小年轻过了桥,梅霖就挽住了范雨的胳膊,范云看了一笑,呵!
唐若,有时也是这样挽他的。
梅霖跟范雨转了一圈回来后,范云妈的饭菜已经做好了,范云正捏着一块鸡肉尝味道,看见回来的俩人,笑道:“这鸡肉不错,味道很香。”
范雨也捏了一块,塞进梅霖嘴里,又捏一块自己吃了,一边吃,一边吧嗒嘴:“好吃,好吃!”
再来一块。
这时候,他们的老爸如同掐住了饭点一样,回来了。
梅霖忙叫道:“伯伯!”
因为有了范云上次的“通风报信”,他们的老爸范林松心里早就有了准备,所以,对梅霖的态度就十分好,他那张已布满皱纹的脸上,以眉头为中心,向下聚起了一个微笑:“啊!……好,好,快坐吧!”
范林松应该是觉得,老公公跟儿媳妇,少说点话为好,所以他没再说什么了,当然,笑还是那个笑,但人,却拿起肥皂去了水沟洗手去了。
梅霖看看范雨。
范云咧了咧嘴:“我爸没什么话的。”
梅霖不是这个意思,梅霖是觉得,自己这个未来的老公公,看上去跟那个未来的老婆婆一样,都挺和气的。
她是觉得,这家子人都挺好,都随和,不拘礼,不假模假样的瞎客气,梅霖觉得跟这样一家人打交道,自己很轻松,没什么压力。
挺好。
饭菜已好,那就一起吃吧。
饭桌上,范云妈一个劲地给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夹菜,把她的碗堆得尖尖的,以前,她一个女的对着家里的三个男人,现在,终于来了个和她一样滴!
范云妈又挟了一块鸡腿肉给梅霖:“吃菜,吃菜,你第一次来家里吃饭,我也不知道做得合不合你口味……”
梅霖点点头:“合口味,阿姨你做的菜特别好吃,真的!”
范云妈笑道:“那就多吃点,炒鸡的菌子,是我前阵子在松林里拾的,晒干了后放在那里,你尝尝,好不好吃?”
梅霖夹了一块吃了,点点头:“嗯!好吃,特别鲜!”
范云已经吃了好几块了,这种野生的菌子,拿到城里去卖的话,贵着呢,比人工养的起码要贵三倍以上。
老范家这一家人,一边吃着午饭,一边纷纷照应着老范家第一位登门的未来儿媳。
范云妈问老伴去办的事情怎么样了,范林松告诉她卖材料的答应了后天送来新瓦,水泥沙子是另一个人送的,木方要自己去拉。
范云问道:“去哪里拉木方?要不要我回来帮忙?”
“不用,那个很轻的,到时候我开手扶拖拉机去就行了。”
范林松表示,家里这点事情,儿子们没必要回来,又不是搞双抢。
就算是双抢,现在也比以前轻松多了,老范现在都是抛秧,不再弯腰弓背的插秧了,至于收的时候,更比以前轻松多了,收割机都能开到地头上去。
但是。
现在种地,不挣钱,除去化肥种子,农药人工,靠卖粮食,是赚不到钱的,种地,只是保证自家不用买米吃罢了。
自家田里种出的米,比米店里卖的要好吃,那些做生意的人卖的米,多少都掺了一点假的,可以毫不客气的地说,范云爸碾出来的自家一块五毛钱一斤的米,比超市里五十块钱一袋,五块一斤的米,煮出来的饭都要香甜可口。
范云爸挟起一块鸡肉,缓缓嚼着,一张风干了的桔子皮般的脸庞上,每一条纹理中都透着自在和欣慰,儿子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事情,他能不欣慰吗?
俩儿子都懂事,小儿子甚至还将当初没有看上大儿子的梅霖都带回家里来了,好事!好事!
吃完了饭,梅霖与范雨就回城了,他们得回去做生意,耽误了时间,那就是耽误了钱,甚至有可能,还会耽误掉熟客的生意。
开理发店,大多都是熟客生意,而雨霖理发店,才开了没多久,熟客不多,若是依照梅霖的意思,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她恨不得至少想用它二十五个小时打开门做生意。
范云妈把小儿子和儿媳一直送到了断桥上。
再送几步,恋恋不舍的她,就可以和儿子儿媳一起上车,跟着他们去城里了。
范云倒不急,他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唐若今天又不会回来,她说了,还要再过几天,才回城里来,她奶奶刚去世,心情一定不好,其实范云是很想见一见唐若,当着面好好哄哄她的。
不急吧!
唐若过两天会回来的。
…………………………
是啊,唐若是过了两天回来的,眼泪汪汪回来的。
她眼泪汪汪,不是因为奶奶的去世,奶奶去世后,她的眼泪都流在奶奶的坟前,奶奶应该也都知道了的。
唐若流着泪,眼泪汪汪见到范云的时候,是因为她被吓到了,不止被吓到了,还被打了一巴掌,不止被打了一巴掌,范云给她的手机,还被别人给抢走了。
真是说来话长,一言难尽啊!
奶奶的丧事办完了以后,唐若又跟爸妈在老村子住了两天,待她爸妈跟伯伯叔叔姑姑们算完奶奶丧事的费用,处理完丧事剩下的琐碎之事后,唐若才跟着爸妈一起回城。
回来后,唐若就从家门口坐了个“慢慢摇”,往马雪莹家里来。
可是,谁想到那个开“慢慢摇”的,竟然是个天杀的黑车司机,黑车司机把当时跟唐若一起坐车的唐敏拉到了一条僻静无人的小胡同子里,刀子一亮,把唐若跟唐敏吓坏了。
“钱,拿钱!”
唐敏吓得“哗啦”一下就把背包拉开了,包里装着的那些口红,小镜子什么的,散落一地。
唐敏身上有三百来块钱,她吓得全都拿了出来,然后,被那个黑车司机一把都夺了过去。
唐若的钱都给了她妈,她身上只有几十块零钱,以及范云的那部手机。
那个黑车司机晃着刀子,恶狠狠吓唬着紧紧抓着手机不想松手的唐若:“快点拿来,再不拿来,信不信我把你们拉进破房子里……”
唐若还不愿松手。
手机不是她的啊!
那个黑车司机,上来就扇了唐若一个耳光。
“啪”!
一个耳朵,就把唐若以为自己这几天已经哭光了的泪水给揍出来了。
她的手一松,手机就被那个可恶的黑车司机给抢去了。
那个黑车司机抢了几百块钱加一部手机,心满意足的收了刀子,逃跑了。
留下了眼泪汪汪的唐若和瑟瑟发抖的唐敏,凌乱在春风里。
当唐若眼泪汪汪伏在范云的胸回,给他说起前因后果,以及她脸上那个巴掌印子的由来后,气得范云直问:“在哪里?在哪条巷子里?他妈的,我要是不打死他个王八蛋,我就不姓范。”
唐若当时都吓懵了,她还能说得出在哪条巷子被抢得才怪。
她只是哭哭涕涕道:“我忘了……当时我光知道害怕了。”
“那个人长什么样,你还记得不?”
唐若摇摇头。
这?
那?
嗨!没办法,范云刚买的人生中第一部手机,就这样,没了。
打那张卡,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范云郁闷。
郁闷归郁闷,唐若被人打了一巴掌,还是需要好好安慰安慰的,范云就给她说了一大堆好话,告诉她别说是一台手机被抢了,就算是他范云的一台飞机在唐若手中被抢了,她也不用在意。
什么你的我的,都是你的,范云对唐若如是说,一番话,终于哄得唐若破涕为笑。
范云轻拂着唐若面颊上那个巴掌印子:“疼不?现在还疼不?”
“疼!”
疼就得治。
范云弄了一个煮鸡蛋,剥掉皮,露出热乎乎白嫩嫩的蛋白,给唐若在脸上左滚右滚上滚下滚的很是折腾了一阵后,宣布她的脸,晚上睡一觉就好了。
唐若睡了一晚起来后,忐忑不安地照了照镜子,惊喜地发现原先肿起来了的巴掌印子,确实已经消得差不多了,如今,只剩下了一点点浅痕,于是,她的心中,瞬间对范云佩服的五体投地。
范云看着唐若一夜过后好了的脸,手机被抢得郁闷也就消失了,算了,破财免灾!
破财免灾!
他一个劲的安慰着唐若,唐若攥着美人拳,轻轻地捶着他的胸口:“对不起,对不起,等我发了工资,赔你一个。”
范云坏笑着,把嘴巴凑了上去:“唐若你的脸还有一点点浮肿,听说,滚完鸡蛋的第二天,再亲一亲,效果会更好哦!”
骗人!
男人都是大骗子。
还别说,大骗子范云觉得他跟唐若的感情越来越好了,可以提供有力证明的就是,唐若越来越舍不得跟他分开了。
两个人一到了下班时间,就黏黏糊糊地想腻在一起,开始的时候,还假模假样避人耳目,试图在先玲与杨姐她们面前遮遮掩掩的,到了后来,马脚越露越大,终于公开了两个人的关系,已经由朋友,转为男女朋友。
这!
杨峰感觉有点奇怪,唐若以前不是有个男朋友吗?
不了解唐若、范云与方科之间恩怨是非的杨峰,有时甚至还对杨姐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杨姐笑着问堂弟:“你觉得那个方科怎么样?”
杨峰摇摇头:“肯定是没有范云好了,那个人,平时见了我,都很少说话的,我去他那买包子,从来没有优惠过给我。”
方科怎么可能优惠给他,他又不是杨姐。
第92章 两团小火苗
杨姐也这样认为。
杨姐认为的东西,一般都不会错的。
譬如。
她觉得小城的春天已经过了一半了,而天气,也该暖和一点了,穿了那么久的冬装,也该换换了。
可是,春天偏不如她的愿。
一场倒春寒,又来了。
冷得让人打颤的那种。
春天实力打了杨姐的脸。
倒春寒来的时候,唐若正拱在范云的怀里,听他说着那些甜死人不偿命的小情话。
范云发现了一个和唐若约会的好地方,就在马雪莹家对面不远的另一个开放式小区里,有一个小公园,不只有一个小公园,更妙的是,公园里还有好几张大椅子。
估计,应该是小区里那些老头老太太搬过来,方便白天带孙子时坐的。
这个地方,周围有一个理发店,有两个麻将馆,还有一个常常营业到深夜的小卖店。
再加上路灯,所以,晚上这里的灯光也不是很暗,灯光不暗,就代表安全。
起码,范云觉得安全,范云觉得安全,唐若就觉得安全,只要跟范云在一起,她就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也不怕。
于是,两个人就把这里当成了约会的首要地点。
最近几个晚上,因为倒春寒来了,有点冷,范云每次来的时候,就穿了一件风衣,他们城管队发的那种长长的蓝风衣,在这里等唐若。
唐若来得比较晚。
因为她要把马雪莹哄睡了,才可以偷偷地溜出来。
唐若也是胆大包天,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而完全不顾后果,她就没想过,万一马雪莹睡着睡着,突然醒了,哭着找她,怎么办?
唐若应该也没想那么多了。
话说。
范云其实也挺傻的,他傻到什么程度呢?
每个晚上,把唐若和自己往风衣里一裹,然后就贴在她的耳边跟她聊天,有时候也说情话。
但。
仅限于此。
。。。仅限于此。。。
就这样,也挺甜的了。
有一天晚上,范云终于开了窍,他觉得自己应该带唐若搞点其它的节目了。
别想歪了。
范云居然带着唐若去了台球室。
半夜三更,十一点多,去打夜场的台球,真可笑。
范云球技不错,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半花球打得还剩下了一个15号了,唐若看着自己还有五个没有打进球袋,耍赖道:“我不干,我要打那个半花的,你打全花的。”
范云奇道:“为什么?”
“谁叫你不让着我的,这是罚你的!”
好吧!娱乐规矩都是女人定的,想怎么玩都成,范云反正是舍命陪淑女。
唐若捣来捣去,唯一的一个15号就是捣不进球袋,当范云把那些全花球一鼓作气捣进球袋,开始打黑8的时候,唐若又耍赖了:“那个半花球,是你的,黑8是我的!”
范云辩解道:“我们的球不是换过了吗?你不是要打半花吗?那个半花不是你的吗?凭什么让我打?”
唐若振振有词道:“可是,我现在又不想换了,所以,那个半花球现在还是你的,你来打!”
范云的鼻子都快被她气歪了。
范云俯下身去,找好角度,打了一个完美的跳球,把15号收入中袋。
范云洋洋得意。
黑8,他这一次是志在必得。
现在,桌子上就剩下一个黑8了,他实在想不出唐若还有什么鬼点子。
唐若眨巴眨巴眼睛,又说了:“现在,只允许你打跳球,不准用反弹,不准打缩杆,也不准挂长途,你的跳球不是打得很好吗?刚才不是洋洋得意吗?”
范云彻底无语了。
唐若真不讲理呀!
跳就跳吧。
打跳球,范云也比唐若厉害,
范云竖起杆子往下一戳母球,击出了最后一跳,白色母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的弧线后,磕在了黑8上,将黑8磕得朝底袋运行过去,马上入袋。
可是。
唐若把球杆一横,把黑8拦住了:“不行,这下不算,最后一下,不允许跳杆,所以扣掉你三杆的机会。”
天哪!
唐若将那只黑8收入袋中,娇笑道:“范云,你输了,罚你背我回大院。”
好吧。
范云发现自己跟唐若打台球,打了一个晚上,连一局都没赢过。
他苦哈哈着一张脸,弯下腰去:“若若,你的台球打得太好了,我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唐若“咯咯”笑着,她骑在范云的脖子上,揪着范云的两只耳朵:“驾!”
“驾!”
唐若坐在范云的肩头,两只穿着黄花布鞋的脚在他的胸前荡来荡去。
范云忙抓住她的脚:“小心,别掉下来摔着了!”
握着唐若柔软细腻的脚踝,范云心中不由一荡,唐若俯下身来,在他的唇边“啵”了一下。
此时,别说让范云背着唐若走,就是让他公主抱着走,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不过。
有问题的是,唐若这样每晚溜出来跟范云玩,就导致了她的睡眠严重不足,终于,在又一次陪范云熬了个大半夜后,第二天,唐若再也受不了了,她送完马雪莹就直接回来了,趴到床上倒头就睡,一直睡到下午该接马雪莹了才起来。
等唐若补够了觉,又和范云这样玩上一轮。
娱乐节目搞起来。
范云还带着唐若去看夜场电影。
两个人跑到古戏台那里,范云先买上一些小零食,通常都是些什么话梅啦,瓜子啦,爆米花啦,然后,牵着唐若的手,从戏台底下钻过去,走到位于万里桥旁边的县电影院门口。
票,范云早买好了。
唐若喜欢看现代故事片,范云就陪她看,其实他更喜欢看武侠片,好莱坞的大片也可以,特别是反映环境变化与人类社会等现实题材的灾难片,范云特别喜欢。
既然看片,经典必不可少。
当唐若轻轻靠在范云肩头,看着杰克深陷冰冷的海水中,拼命将那颗海洋之心的钻戒交给她的片段时,唐若感动得如同一枝雨后海棠,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没办法,像《泰坦尼克号》这样的经典影片,是完全能够跨越国界的。
艺术无国界。
有时候,看到一些轻松的喜剧片时,范云就会从零食袋中摸出一桥酸酸甜甜的七巧话梅,喂进唐敏会嘴里,唐若,嘟着小嘴巴递过来,这时,必然是有一甜甜的吻滴!
但是,让人讨厌的是,电影院中,总有些人喜欢窃窃私语,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种极需要安静的场所,还是有些人不顾他人的感受,我行我素,素质实在堪忧。
范云发现,电影院,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放映着影片的同时也在进行着一个自我的剪辑,若是跳出观众的席位,而是站在上帝视角观察的话,在这个方寸之间的狭小天地里,也是颇能读懂一些东西的。
范云就默看。
一前一后相跟着的,是夫妻。
牵手如他的那一对,是情侣。
男的试图接触女的腰肢时,被女的轻轻躲掉的那一对,八成那个男的还没有得手。
跟在二十岁的姑娘后面的那个中年男人,料来不是她的爸爸,两人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范云紧紧扣着唐若的手指,伏在她耳边笑道:“你看,唐若,你看那一对。”
唐若看过去,呵呵!
他们的爱情,让杰克与露丝也自愧不如。
可以理解,春天了嘛!春天是个什么季节?呵呵!发芽的季节,孕育的季节,万物萌动的季节。
看完了电影,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屁颠屁颠送她回来,有时候坐一个“慢慢摇”,在大街上拉风地呼呼跑,有时候,范云就背着唐若走。
范云能背着唐若,从电影院门口,一直把她送到马雪莹家的楼下面,这一点,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如果掐表的话,时间起码超过一个小时。
这不算什么,当兵的时候,范云曾经提着一箱阻车钉跑过三千米。
阻车钉是什么东西,有多重,对不起,范云说他谁也不会告诉滴。
除了唐若。
当唐若揪着他的耳朵问他,阻车钉到底多重时,范云咧着嘴道:“和你差不多重,真的,我绝对没有骗你。”
算你老实,唐若把揪着他耳朵的手,慢慢又松开了。
这个,莫非是范云以后的预习?
预习有朝一日,也这样驮着自己和唐若的宝宝,让宝宝的小手揪着自己的耳朵,薅着自己的头发,一个劲的催他:“冲啊……”
哎!
甜是甜,挺累的。
话说。
甜蜜的日子过得真快,眨眼清明已过,又至谷雨。
这一天,华华从南宁回来了。
坐在老广场一家甜品店里,华华有一肚皮的话想跟唐若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唐若看出了华华的闷闷不乐,华华脸上藏不住心中事,她跟唐若一样,都是那种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
唐若就问她:“怎么了华华?我发现你这次回来,一点都不开心,为什么呢?”
华华抿了抿勺子,眼望窗外,悠悠叹了口气。
缓了一下后,她将一肚子的话都倒给了唐若,她必须要倒一下了,再不倒,肚子就憋爆炸了。
原来。
最近一段时间,华华的那个北京男朋友,突然变得十分反常,对她的态度,也从以前的百依百顺,变得渐渐不耐烦起来,开始,因为一点小事,他会和华华拌嘴,后来就由拌嘴升级到吵架,再由吵架升级到冷战,两个人吵到厉害的时候,就谁也不理谁,然后慢慢等待一方服软,一开始,是他,是他主动哄华华,现在,却渐渐快变成华华哄他了。
华华就想不通。
好好的一个男朋友,怎么变成这样了?
心平气和的时候,她就试着问他,想问一下他的变化,究竟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对自己的厌倦?还是因为他已另有新欢?
华华,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如果她的北京男朋友说出一句不爱她了,她马上会收拾东西离开他,绝不会像一些女人一样哭哭啼啼纠缠他的。
可是。
每当华华问他的时候,要么,他就坐在沙发上揪着自己的头发默然无语,要不就突然变得暴燥起来,跟华华大吵上一架。
吵完后,又痛哭流涕地请求华华原谅他,说他也不是故意的。
这样的次数多了。搞得人很崩溃。
主要是,华华不知道他变成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到底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他。
华华就想暂时地离开他一段时间,回来玩几天,一来自己也可以解解闷散散心,二来她也想通过别离改善一下两个人的关系。
唐若听了华华的话,她也提不出什么有益的意见,对于感情之事,她也不是什么老手,所以,唐若也只能安慰华华道:“有可能,是他工作上不顺利呢?有些男人,事业心比较强,一旦事业上受了挫折后,情绪也会变的!”
华华摇摇头:“不是的,我一开始也以为是他的事业出了问题,他才会心情不舒畅,可是他说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
唐若突然想起了电视中经常放的一些桥段,就对华华道:“会不会是因为你们的异地恋,而他的家里人,又在他们那里给他找了女朋友了,现在正对他催婚呢?”
这个原因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
如果他自己不说出来,单凭唐若跟华华两个人这样猜来猜去,又有什么用呢?
想知道真正的答案,还是要当事人的啊!唐若觉得,如果是这样谈恋爱,那就实在太没意思了。两个人之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应该开诚布公的摆在桌面上来谈,谈恋爱谈恋爱,就要爽爽快快地谈,别捂着掖着,或者一方倾心相待,而另一方却吞吐闪烁,那样,真的就太没劲了。
唐若提醒道:“细节,细节,他现在跟以前有哪些细节上的不一样,特别是他的生活习惯,穿衣打扮等等。”
华华沉吟了一会儿,摇摇头。
她本就是个粗线条的人,突然提到细节,不是有心去发现的话,如何想得起来什么。
华华觉得难以启齿,有些话,她还真不好意思跟唐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