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为人父母,怎可偏心
两个年轻人就把理发店开起来了。
范雨说了:管它呢,赔了再说。
不光开了理发店,该开的都开了,比如开伙、开工、开心、开盘、开花……
范雨做了梅霖的徒弟兼杂工。
他什么都做。
扫地拖地。
洗碗做饭。
给客人洗头捶背,充当门童迎来送往。
白天他和梅霖一起为客人服务,晚上他为梅霖一个人服务。
范雨的日子过得充实而幸福,体验感良好。
刚才,他还跟梅霖调笑着,说晚上一定要为她好好服务服务。
梅霖看了看范云,笑了笑:“来了,进来吧!”
她什么也没称呼。
应该的。
在范雨没有带着她,将她再一次郑重介绍给老范家的人和村里乡亲之前,她不能随便称呼范云他们什么的,一切得看范雨的。
范雨倒不客气。
他对范云道:“哥,现在梅霖是我女朋友,你认识的,在咱们家……”
明白。
懂了。
范云看到范雨和梅霖在一个店子里,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们开了个理发店,哥,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太忙了……”范雨朝范云搓搓手。
不尴尬。
范云有了唐若,他不会再喜欢别的女孩子的,要喜欢,早就喜欢上了。
他觉得梅霖跟范雨在一起了,挺好的,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开着这个小店,这可是一门很实用的手艺,是足够养家糊口的。
他衷心为范雨高兴。
开这么个店,比风里来雨里去的开什么车强多了,真的,这可是一个旱涝保收的活。
范云大大方方地朝梅霖笑道:“挺好的,你们开店怎么也没告诉家里一声,我和爸爸妈妈都不知道呢!对了,你们开店钱够吗?不够的话跟我说,我给你们想想办法。”
范云的话很亲切,语气,是把梅霖当成自家人的。
梅霖心里一暖:“哥,我们好着呢,你放心吧。”
她没用范雨再介绍,直接对范云叫了声哥。
“哦!那就好,你们办了工商,营业执照了吗?”
“还没呢,这不刚开业嘛,一开始没什么头续,乱糟糟的,这几天才慢慢顺过来……我俩这几天一直没空,没去办,不急,等他们上门催的时候再说。”范雨说道。
范云点点头:“嗯,那倒也是,如果到时候你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就告诉我,我带你去办,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拿个纸,记一下。”
范雨拿来纸笔,抄下了范云那个尾号168、一路发的电话号码。
范云看看范雨,再看看梅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中,洋溢出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啊!
一个是自己的亲弟弟,一个是未来的亲弟媳,看到这两个人,他当然会由衷地感到温暖与亲切。
范云亲切的笑容,也感染了范雨与梅霖,三个人一起微微笑着,微笑着,面对这个金色的时代,金色的生活。
梅霖体会到了范云微笑中巨大的善意,以及他给她的血浓于水的,那种亲情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足以像信任范雨一样信任范云。
是的。
从此,都不是外人,都是一家人了。
范云拒绝了范雨与梅霖挽留自己吃午饭的邀请。
不必了,他还要上班,还要到自己的岗位上去履行职责。
梅霖朝他摇了摇手:“哥,有空你就过来吃饭,让范雨多做一点就有了。”
范云应了:“好的,我知道了。”
范雨也招呼道:“哥,那你晚上过来吃吧,等晚一点,我去买点牛排,咱们吃牛排。”
“不了,改天再说吧,你们忙吧。”范云边说边走出了理发店,朝老广场走过来。
范雨看着范云越走越远的背影,伸出手握住了梅霖的手,然后反过手掌,摩挲着她的手。
梅霖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她却想对范雨说:不用管别人,我,只爱你的。
其实,对于梅霖来说,范雨这个愣小子,给她的爱,太暖了。
真的。
而这些爱,对于范雨来说,都是他认为必须的,因为,他觉得梅霖的命,实在是有点苦呵!
梅霖不是她现在的父母亲生的。
她是抱养的。
她先是被她现在的伯伯,也就是她养父母的亲哥哥抱养了几个月,然后,伯伯与伯母因为某些原因,忽然又不想养她了。
伯伯与伯母当初不愿意再养她的那些原因,如今,因为年代久远与她的长大,早已被人选择性地给遗忘了。
或许有一个人记得。
那就是奶奶,可惜,她也已经于数年前追随爷爷去了地下。
奶奶是伯伯与伯母准备再一次遗弃嗷嗷待哺饿得哇哇直哭的梅霖,历史的见证人。
因为,伯父与伯母不愿养梅霖了,当时,是奶奶站了出来。
奶奶痛斥了自己的长子与儿媳先养后弃的恶劣行为,但是,对日子过得烂成一包的大儿子,却又感到确实无可奈何。
怎么办?
当然不能把梅霖扔了,那可是活生生的一个生命,但是,奶奶也不能自己养梅霖啊!
总不能老了老了,还要给儿女们再捡一个小妹妹养吧?
再说了,谁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于哪天咽气呢?
考虑了又考虑后。
奶奶发挥了她有生之年最后一次家长的作风,她十分硬气地将梅霖指给了在城里当包工头的二儿子。
不然怎么办?
她总不能指给此时尚未成婚的小儿子吧?
可是。
二儿子负担也不轻呵!
本来,二儿子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再加上一个梅霖,那就是一个五口之家,梅霖是抱养的,每一天都离不了奶粉,这笔开销,是要从二儿子一家四口的嘴里夺的。
再说了,二儿子虽然说是个包工头,其实也就是个手下有十来个工人的小包工头,平时,也就是揽点盖房子的打基础,砌片石之类的小活,每个工程下来,他也赚不了多少钱,只不过不用出苦力,轻松一些罢了。
梅霖出生的那个八十年代,又能有多少活给这些进城就上工、回家就下田的农民们干呢?
但是,二儿子还是应了下来。
只因当时,他有一个好老婆,奶奶有一个好儿媳。
于是。
梅霖就由伯伯梅文堂的女儿,变成了包工头梅武堂与他老婆向幼晴的女儿。
就这样,梅霖才有了现在的姓与名。
然后,梅霖才会在这个家庭里一天天长大。
但是,她的长大,却充满了辛酸与泪水。
那是因为。
不知从何开始,不知什么原因,亦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梅霖的大姐梅雪在一次与梅霖的争闹中,脱口而出说梅霖不是向幼晴亲生的,而是抱养的。
之前,这是个秘密,全家人都知道,唯有梅霖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泄密也是。
纸终究包不住火。
或许梅雪那时还不知道饭可以随便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说,又或者,她认为这句话是攻击妹妹最好的武器。
梅雪的话不是空穴来风,让隐隐已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的梅霖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她就开始留心,注意观察,观察向幼晴与梅武堂是怎么对待自己,又是怎么对待大姐梅雪与二姐梅露的。
果然,世间万物皆有迹可循,梅霖发现,向幼晴与梅武堂对待自己,果然与两个姐姐还是不太一样的。
梅霖还因为这个问题找过奶奶,那时,已经病入膏肓的奶奶沉默了许久,终于还是承认了梅霖是抱养的这个事实。
但是奶奶却没有告诉梅霖的亲生父母是谁。
请原谅奶奶吧,原谅她这一点点私心,原谅奶奶不想看着现在这个大儿子养过,二儿子养着的孙女,有朝一日重回亲生父母身边的这点私心。
自家养大了,怎能再给他人夺走?一点机会都不想给。
原谅她没有慧眼,看不到这个可怜的孙女,在二儿子家里被不公平对待的一切。
奶奶亲口承认自己是抱养的这个事实,对梅霖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奶奶不会骗她的,奶奶说她是被抱来的,那她就一定是被抱来的。
而心已有结的梅霖,就发现了自己与两个姐姐待遇上的不同。
用心发现,必有所见。
无论什么东西,她都要捡姐姐穿旧的,用旧的。
姐妹间因为一些事情闹起来了斗起来了,向幼晴也绝不会像平常人家一样去骂大的,最多,她也就是个两不相帮。
两不相帮,就是偏心。
因为。
大的跟小的争斗,如果家长不出面制止,小的,如何是大的对手?
不得不说,是人就有私心,向幼晴在对待亲生女儿与养女的问题上,确实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是偏心于自己的亲生女儿,梅雪与梅露。
而向幼晴偏心的结果就是,她渐渐感觉到梅霖明显在跟她作对,她让梅霖这样,梅霖偏要去那样,而一旦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时,她就会动手打梅霖。
当然,她也打过梅雪与梅露,但显然,梅霖挨得打更多一些。
梅霖虽然会因为**上的疼痛而流泪,但心中却充满了愤恨与怒火:看!后妈的真面目终于露出来了。
而向幼晴,也自有她的委屈,她认为自己不甘心不情愿地被婆婆压制着养了梅霖后,和丈夫梅武堂对梅霖也还算不错,可是梅霖,却越来越不听话,什么事情都想跟自己对着干。
她有了这种想法,就会对丈夫吹枕边风,吹着吹着,梅武堂也觉得梅霖确实像向幼晴说的那样:抱来的,终归还是别人的,是养不熟的!
两口子有时就会商量梅霖的事情,最后觉得不过是一个抱养的女儿而已,最多到时候赔点嫁妆也就是了,而这时,梅武堂的包工头已经做得有点大了,挣了一些钱了,他也有资格夸大话了——不就是赔点嫁妆吗?小意思。
这时,他们日思夜盼的儿子也早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
如果细究起来。
或许,这一切,都是梅霖少女叛逆的青春期惹出来的吧!
而忙着到处包工应酬的梅武堂与他只读了小学二年级的老婆向幼晴,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青春期是什么吧?
梅武堂与向幼晴对梅霖越冷淡,梅霖就越叛逆,梅霖越叛逆,她的养父母对她就越冷淡,梅霖与养父母的关系,一度陷入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而梅雪梅露与弟弟梅长河,对梅霖的态度,也跟着父母一起,她们选择了与父母一队。
这样,全家就把梅霖孤立了。
给你吃,给你喝,但是,对你就是跟我们不一样。
就是有那么一层若有若无的隔膜,换句话说,就是不像小时候那么亲了。
小时候,虽然梅霖穿的是姐姐们的剩衣服,经常被姐姐们欺负,但是,那时她是快乐的。
因为,那时她认为自己是亲生的。
有时候,梅霖就想,大概,他们全家都盼着自己能早一点嫁人吧?这样,他们一家人,就可以对自己眼不见为净了。
想着想着,梅霖就哭了。
哭自己的亲生父母为什么生了自己却不养自己。
怨养父母既然养了自己,为何不能一碗水端平对自己。
是的,向幼晴的水就是没有端平。
这,对梅霖,的确是有些残忍的。
当然,向幼晴只是有差别对待梅霖,毕竟现在是文明社会,她
不会虐待梅霖的,别人不敢保证,起码向幼晴不会。
曾经,向幼晴有时看到听话乖顺时的梅霖,心里也是欢喜的,听着梅霖喊她妈妈,也是有一种爱意想施之梅霖的。
可她不是没有儿女,没有抱养梅霖之前,她本身就有两个女儿了,更何况后来,她还终于给包工头丈夫生出了儿子。她对梅霖这样一个抱来的养女,又能投入多少真正的爱呢?
向幼晴对子女的爱,在掌着一家六张嘴的日夜消磨中,对自己亲生的儿女尚嫌不够分,又能匀多少给梅霖呢?
或许有时,在向幼晴的心里,有那么一个时候,也就是把梅霖当做一个会讲话的小猫小狗养的吧?
当然,若想知道向幼晴的真实想法,恐怕只有亲口问她自己才知道。
梅霖虽然不能把向幼晴的想法掏出来看一看,但是,凡事都有比较,向幼晴与梅武堂两口子对自己怎么样,梅霖心中自然有杆称。
梅霖前天晚上还伏在范雨的怀里,红着眼圈儿道:“……就说我大姐梅雪,学习成绩那么差,可是我爸为了她,帮她花钱砸各种补习班,终于还是帮我大姐砸了个大专文凭出来,大姐毕业了,又到处托关系,走后门,给她安排工作,现在安排在钦州一个事业单位里给她镀金,说是过两年就走走关系把她调回咱们县来……
可是,我呢?从小到大,我爸跟我妈就没管过我什么,我上学的成绩好不好,考试考的怎么样,他们好像根本就无所谓……
……自从我知道了自己是抱来的,真的范雨,我就没心思读书了,后来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我也没复读了,当然,如果我硬要复读,我爸我妈应该还是同意的,但是,我就是自己不想读了,那时候,我就感觉干什么都没劲,真的,范雨……”
第50章 往事
人生中有一些关系,确实脆弱。
聚起来不易,而要说散,一阵风吹过,或许就散了。
如果想维系好,确实要付出很大努力,特别是——真情。
唯有真情,才能融化尘世间的寒冰。
范雨轻轻拂了拂梅霖的头发。
他只觉得自己心中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出来,来安慰梅霖,可是一下子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说什么。
梅霖亲情上的缺失,只好让他用爱情来弥补了,道理,范雨讲不出来,也讲不清楚,但是决心,他倒是可以向梅霖表的。
他将自己的脸贴在梅霖的脸上,温柔地对她说:“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决心挺大。
说的不错。
希望他能一辈子记住这句话。
梅霖抬起头,望着一脸认真的范雨,很感动,她搂着范雨的脖子,在他的嘴巴上亲了一下:“我们家,我奶奶对我最好,每一次我回村子的时候,我奶奶总是从她的瓶瓶罐罐里翻一些好吃的给我……对了,咱们开店的钱,还有一半是奶奶的呢!”
“哦?”范雨看着梅霖,不知她这话从何说起的,奶奶不是已经去世了吗?
梅霖看出了他的疑惑:“有一次,我去看我奶奶,她那时已经病得很厉害了,奶奶给了我一个存折,一对手镯,她嘱咐我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对了,还有两块银元,加一个银币,我把它们藏在家里了,改天拿到咱们租的这个房子来,我还要拿一些衣服。”
梅霖补了一句:“奶奶的钱加上我攒的钱,开这个小店不但足够,还有富余。”
第二天,梅霖果然拎了一只大箱子来了,她把那两块银元递给范雨,范雨放在唇边用力一吹,然后迅速放在耳朵上。
“怎么不叫?梅霖!”
“叫什么?”
“大洋不是用力吹一下,然后马上放在耳朵上,就能听见嗡嗡嗡叫的吗?叫了,才是真的。”
梅霖不懂:“那你吹一下另一个试试?”
“呼!”范雨鼓着腮帮子试了试,摇摇头。
“不叫,这个也不叫!你来试试,梅霖。”
范雨都吹不叫,梅霖更白搭,她摇了摇头:“不叫,没声音。”
“那可能是假的。”范雨把银元扔回箱子,又拿起那枚银币,眯着眼睛仔细看着,只见那枚银币中间有个很气派的人物头像,周边一排小字,都是繁体字。
范云掂了掂:“这个应该是真的,就是小了点,才五毛钱!”
他说得一本正经,似乎他说是真的,就是真的似的。
范云又拾起那一对镯子,合欢花的花纹,黄色镯身。
“可惜了这个,这么好的做工,可惜这对镯子是铜的,如果是一对金的,那可值老了钱了。”
范雨说的。
管它真的假的,这是奶奶留给梅霖的,好好收着就是了,又不靠它们去变现。
再说了,范雨的鉴定眼光,也实在让人值得怀疑。
但他选铺子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他选的这个铺子,很好。
这间临街的铺子虽然很小,但是,它后面有一个小小院不说,还有和前面店面一样大的一间房,最关键,院里有个不到两平米的厕所。
这个太重要了,这样,梅霖就不用绕上一圈,走到旁边的中医院里去上那儿的公共厕所了。
还可以在里面冲凉,虽然空间极其狭窄,但是,能冲。
前面开店,后面吃饭睡觉,可以洗衣服,冲凉,虽然窝不大,又是租来的,但是,它可是梅霖为了摆脱那个已经让她没有什么好感的家,从此独立生活,迈出的第一步,这一步,太重要了!
走好了,大风大浪从此亦不惧。
倘若走不好,不但会被奚落耻笑,还会严重打击她的信心。
所以,当梅霖看到兴致勃勃的范雨,指着这个小店与小院与她畅谈未来时,她回应范雨的,理所当然就是甜甜地笑了。
范雨的兴致就是她的信心。
范雨亲了她一下,然后做贼一样看着店外,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怕什么。
就是要让别人看到,看到我们的爱情,我姗姗来迟却终已来到的幸福——梅霖心中十分骄傲。
这骄傲,全是范雨给的。
梅霖害羞地低着头,她的左手拂着黑黑的头发,右手的手指头一下一下摆弄着自己衣襟上的扣子,仿佛想要把从前她命中的那些坏运气统统去掉。
梅霖觉得,自己长到这么大,从未像今天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不!
爱过一个人!
“老板,剪头发。”
来人了,梅霖脸红红的,有一点点不好意思地推开了范雨。
她拿起围裙,准备给客人围上。
“不,我让他剪!”那个客人一指范雨。
梅霖看看一脸严肃认真的客人,再看看颇有三分尴尬的范雨,咯咯咯笑起来:“他是我的徒弟,才刚跟我学理发的,刚开始学!”
那个客人一脸半信半疑,他仰脸看看范雨:“是么?”
范雨尬笑着点点头。
待梅霖帮那个客人剪完头发,看他走出店门后,她一下子坐在了椅子上,学着那个客人严肃认真的样子,指着那个客人的后背,绷着脸对范雨道:“不!我让他剪!”
说完,她再也绷不住了,“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范雨怪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也跟着她笑了。
…………………………
范云离开了梅霖与范雨的理发店,走了一小段路后,看到前面一家卖服装的小店门口,挂在架子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围巾、丝巾,怔了一下。
他觉得其中有一条,似乎在哪见过。
想了想。
哦!
范云想起了吃铁板烧时,看到李阳的脖子里系着一条挺好看的丝巾,大红大蓝红蓝相间的花色,也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还是她自己买的。
跟架子上这条挺像。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蔚蓝的天空,白云朵朵,莲花绽放。
范云突然觉得鼻子一阵发痒,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啊嚏!
肯定有人在想他。
一定是唐若。
不过,此刻唐若有没有想他尚有待晚上的时候他与唐若当面说,此时,倒是有一个人正在谈到他。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阳。
李阳正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只苹果,一边啃一边跟她老妈尚文洁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老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范云那么冷漠啊?他跟李希刚是战友,铁哥们,你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呢?他得罪你了吗?”李阳像个连珠炮一样,向她老妈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李阳的问题,也是希刚与范云的问题。
尚文洁眼皮也没抬,她没有理会女儿,而是把手中的电视机遥控器往沙发上一扔,转身去了卧室。
“哎!妈,你不看电视了?”李阳喊道。
“不看了,我躺一会,休息一会儿。”她用关门声回答了女儿。
尚文洁把枕头往后面放一放,靠在枕头上,她半躺在那里,双眼微闭。
客厅里,李阳把电视开的声音很大,一阵阵男女对吼的声音从尚文洁卧室的门缝中传了进来。
“你到底爱不爱我?难道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信,我不相信,打死我也不相信!”一个男人声嘶力竭的喊道。
“是的!我从没有爱过你,我凭什么要爱你,你毁了我也毁了你自己,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你有什么资格说爱这个字,你根本就不配……”一个女人连哭带喊地说道。
也不知道是什么电视剧,反正这样你我他的电视剧,有人爱看,就有人写有人编有人拍。
尚文洁觉得女儿还很幼稚。
女儿刚才一个劲地追问自己为什么对范云不好,看范云不顺眼,呵呵!
她还不是为了女儿考虑?
她早就看出来了,自从范云到自己家来了后,希刚与李阳都是围着他团团转,李阳倒不说了,多少还有一点点女孩子应有的矜持,而儿子希刚呢?
儿子真以为他的战友是他亲兄弟啊?
她心里是有很大怨言的,儿子跟范云,两个人但凡聚在一起就是个谈天说地,说东道西,上到天文下到地理,一会从非州大草原扯到北极,再从飞毛腿导弹扯进太平洋里。
这还不说,抽烟,每一次她回来,如果儿子跟范云在家,那她第一件事是先去把窗户“哗”的一声拉开,她宁愿外面多灌进一些冷风进来,那个烟味。
她觉得儿子从前抽烟似乎根本没什么感觉的,为什么自从范云来她们家,家里常常被他们抽得乌烟瘴气。
她觉得自己很讨厌范云抽烟的样子,范云那副手指轻弹烟灰的模样落在她的眼中,是典型的幼稚与无知。
但当她看希刚时,却又觉得自己的儿子看上去,比范云顺眼的多。
由此,她甚至认为范云与自己家的人一起吃饭,都不干净,她很不放心范云用过的碗筷,总是洗了又洗。
她觉得自己看着从农村出来的范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如果范云一不小心说错了某句话的时候,她更会把它放大成百倍的问题。
他这个农村孩子,没教养。
她会觉得范云说错的话那么的刺耳,简直不可原谅。
而自己的儿子希刚,无论说什么错话,她都觉得没什么大问题都是可以原谅的。
为什么?
原谅自己的孩子总是比原谅别人家的更容易一些呢?
这些,只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她更担心。
她觉得女儿李阳不应该跟范云这样的人接触过多,过于亲密。
李阳是什么人?
城里的姑娘,城里的姑娘就应该找个城里的小伙子,不说家里一定得多么有钱多么有势,那倒也没那个必要。
但是,起码户口得是县城的吧,起码得跟老李家门当户对吧!这样,以后李阳结了婚,生了小孩,是可以进城里教育最好的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的。
比如一幼、一小,那都是些什么人?
除了非富即贵的那些人家的孩子,剩下的指标必须是有城市居民户口的,没有户口,就只能上那些二流三流的幼儿园与小学了,就会一步慢,步步慢的。
这些,李阳根本不懂。
她只知道眼泪汪汪看着那些爱来爱去的电视剧瞎感动。
一边感动,一边憧憬她的爱情。
爱情是什么?能让孩子在这儿上最好的学校吗?能给孩子的学习成绩额外加分吗?
李阳不懂,当妈的就得给她操心,她若不操心,而对女儿放任自流不管不问,那不是爱女儿,那是害女儿。
她是不能让女儿对一个从天而降的乡下男子动了感情的,她算看出来了,女儿对范云那是有好感的,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来有什么让她担心的苗头,但是,好感也不行,感着感着,一不小心就成了感动,就成了感情。
感情这东西,一旦动了,眨眼之间,就能成燎原之火。
跟范云万一煮了生米呢?
可笑的是,李大研究那天居然还因为范云的事跟自己吵,他根本就不懂自己的心思。
自己为什么要帮范云?有那个必要吗?
尚文洁鄙视地看着跟自己争吵的李大研究道:“像他们这样要学历没学历,要家庭没家庭的农村孩子,帮不帮都没大用,他对咱们儿子的发展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就是因为咱儿子跟他是战友,咱儿子重感情,这才把他招到咱家里来,哼哼!说实话,我能给他一碗饭吃,全是看儿子的面子!”
李大研究似乎不是很同意老婆的话:“年轻人,前途总是不可限量的,也不能把话说得那么死,把事情做的那么绝,凡事,还是应该留有余地!”
尚文洁觉得李大研究看问题依旧如年轻时一样肤浅,所以官怎么了爬不上去,她就拿出那些过去的事来奚落自己的老公,一翻起旧帐,就翻到从前那些男男女女、鸡毛蒜皮的事情了,把李大研究头都给吵大了。
李大研究觉得自己又是何苦,没事惹一个更年期的女人做什么!
他吼道:“哪个女人?啊!我认识的女人多了,你妈、你姨、你姐?我妈,我姨,我姐……你说的究竟是哪一个?”
尚文洁不知道,那天她跟老公吵架的时候,被范云听到了。
其实,在她心里,被范云听到了更好,哼!小伙子,做人,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这一点,很重要。
第51章 华华的“高论”
凡事有了一,就很容易有二。
无论讨厌,还是讨喜。
外国著名心理学大师罗丹-罗索曾经说过:……所有剧情与桥段的一再重复,都源于人们内心的软弱与循规蹈矩……
尚文洁睁开眼晴,她觉得自己应该跟女儿谈一谈,但是,她又忍住了,不急。
不到最后时候,她不能跟女儿谈什么,女儿这里,是出现万一的情况,她担心的情况时才可以谈的,现在,她只以自己的办法,做自己的事就可以了。
尚文洁认为,自己盐巴也比范云多吃了二十几年,对付范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她一个人,足够了。
所以,当希刚与李阳对她说着范云的好话时,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儿女们懂什么啊!
当希刚质疑她对范云持有太大的偏见时,她也只是淡淡一笑,笑儿子并不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偏见,凭空而来。
而当李大研究也质疑她对范云的态度时,她觉得李大研究看问题的眼光还是不够长远,是典型的鼠目寸光。
尚文洁很想对儿子说一声交友似己不如无的,但是又怕儿子认为她这个人太势力,毕竟,儿子还是跟范云从新兵连就在一起的战友,若想疏远他们的关系,也不急在一时,慢慢来。
尚文洁虽然有许多地方对范云看不惯,但是,通过她对范云在自己家里住过一段日子的冷眼旁观,她也看出来了,并不得不承认,范云其实是也算得上一个守规矩懂礼貌的孩子。
因为,范云从来不会跟李阳开什么过火的玩笑,更不会动手动脚。
倒是女儿李阳,有时疯丫头一样,跟希刚与范云三个人一起,说到什么开心的事情的时候就打上范云一巴掌,或伸着粉拳给范云来上一记天马流星拳。
这一点,是尚文洁能够容忍范云在自己家中吃住很重要的一条理由。
如果被她发现范云有任何轻浮之举,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将范云扫地出门的。
谁说也没有用。
她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对儿子这个一起入伍,一起在部队中并肩战斗摸爬滚打的战友,有些事情会不会做得过份了一些呢?
当然,她的这种感觉只是暂时的,更多的时候,她是讨厌范云的,她十分希望儿子能跟范云做一个友谊上的切割。
有时候她也想过,如果范云今后不影响自己这个家,最主要是不要影响到李阳的话,她对儿子女儿与范云之间的纯友谊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男人间,纯友谊说得通。
男女之间有纯友谊吗?做为一个饱经人情事故的中年妇女,尚文洁表示深深的怀疑。
她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什么事情没经历过没见识过?
说到情呀爱呀的,尚文洁觉得自己懂得恐怕比跟着电视剧学的女儿,看法要深刻的多。
何止多出一星半点!
但是。
她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或者说方法来让儿子与范云之间的友谊迅速消失,切割他们的关系,让他们从此互不相识,一别两宽。
所以,她就觉得自己可以对范云冷冷淡淡,让范云能够自知。
她希望用自己的态度,减少范云登门的次数,然后,慢慢淡出自己这一家人的视野。
她做得很成功。
范云感受到了她的冷淡与对自己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
他确实在她家里住得很不舒服,所以,一有机会,立刻就搬走了。
范云是个脸皮极薄的人。
如果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有人让他毫无尊严的放下自己的脸皮来,那么,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剩下一个唐若了。
范雨与希刚各算半个。
李阳。
她算小半个好了。
至于其他人,谁也不行。
范云并不知道尚文洁考虑的这些事情,别人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连他的好战友好兄弟,对他妈的心思也不知道。
范云怎么可能窥视到他人的内心世界与秘密呢?
何况。
这个世界上,谁都有一些秘密,包括儿女、父母。
包括马路上那个浑身肮脏满脸污垢的乞丐。
包括那个看上去鹤发童颜似乎很有几分慈眉善目的老头。
包括那个工人、那个农民、那个领导、那个干部、那个学生……
都有秘密。
而对别人秘密一无所知的范云,也从没有过解锁别人秘密的企图,秘密,那是别人的**,非至亲至爱者,不可擅入。
甚至,有些秘密根本就是绝密。
除了自己,谁也不能知道。
范云对别人家的秘密不感兴趣,至于希刚妈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现在也不是十分在意了,她是她,希刚是希刚,希刚是自己的好战友好兄弟,他们的友谊足以维系住岁月的弥留,这一点,范云还是很有信心的。
算了,不说希刚妈那些小算盘了,她怎么想,那是她的事情,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儿女们好,如果站在她的角度去理解,那么,她做的一切其实倒也无可厚非。
谁,还能没有一点私心呢?
不说希刚与李阳了。
也不说他们的妈尚文洁了。
只说范云。
范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唐若几点钟能来金灵渠广告公司,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她,现在范云如果离开唐若久了,就会感觉非常想见到她,那种感觉,应该就是所谓的但求天长地久、朝朝暮暮了。
不着急。
唐若接了马雪莹后,一定会来的,不过,此时天色尚早,她还和亲爱的华华走在逛街的路上。
今天早上她才送了马雪莹,章华华的粉色小毛驴就“吱嘎”一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走,带你去逛街去!”
唐若笑了,这个华华,就好像一个神医一样拿准了自己的脉,自己刚一想她,她就来了。
“轰!轰轰!”
章华华载着唐若,在一些前来送孩子的年轻男家长的目光中,突围出去。
她先是与唐若一起喝了个早茶,一家据说是潮汕人开的饭店,规模不少,老广场与城台路交汇处的那一栋楼上,一二三,三层,巨大的招牌上几个烫金大字:潮州食府。
确实不错。
这里的早茶很有风格。
前来喝早茶的客人说的。
唐若与章华华在二楼大厅坐下来时,听邻桌一个面前摆着公文包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说的。
那个男人抬起戴着硕大金戒指的右手,往后挼了挼遮住了象征他智慧与阅历的宽大额头的那几根散发。
他冲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瘦些的男人道:“卢老板,这家店的早茶很不错的,茶点的味道都很正宗。
跟广州那些什么莲香楼、花园酒店、广州酒家、白天鹅宾馆的早茶味道差不多。
我跟你说卢老板,下次去广州,兄弟一定请你到花园酒店的五星级餐厅里去消费喝茶……”
那个叫做卢老板的就客气着道:“不不不……还是我请你,感谢王老板一直以来的大力关照……”
唐若觉得这俩人挺有意思,人还坐在广西喝早茶,客却已经请到广州去了。
章华华点了一堆好吃的。
她点了豉汁蒸凤爪、肠粉、虾饺、萝卜蒸牛腩,然后又点了两碗皮蛋瘦肉粥。
唐若吃得眉开眼笑。
华华斜靠在椅子上,一手啃着鸡爪,一手捏着汤匙舀着皮蛋瘦肉粥喝着。
华华喝出了起码常在与答应级别的感觉。
喝完早茶,两个女孩子就去了灵渠市场,直接上了三楼,全城最著名的女装零售地——小香港。
小香港就在老广场的正中心位置,何兰芬与梁蓉管辖的地盘上。
整整一层几乎都是卖女装的铺子,每一个铺子,都用大块大块的玻璃隔成一个个方正的铺面。
其中,在一个角落里一排铺面是童装,剩下的则全是女装。
以前,小香港里也有几家男装的,后来不知道因为男人们都特别省布料不怎么需要买衣服,还是什么原因,那些男装店,一家家陆续关门大吉了,有几家垂死挣扎的,也被挤到二楼,跟中老年人服装作伴去了。
于是。
小香港基本上就成了娘子军的天下,女人们购物的天堂。
那些铺子里挂满了衣服,什么颜色质量规格价钱的女装,都有,多得能把一个视觉良好的人眼晴也给看花。
顺便把对方钱包看瘪。
这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的。
每一个店铺,都能将男人钱包里的老人头,变成他们手中五颜六色的购物袋!
唐若挽着章华华的胳膊,顺着台阶刚上来,眼睛就被那些琳琅满目的女装给吸引住了。
其实她跟华华经常来逛的,有时候,一个人也来逛,但逛来逛去,总感觉逛不够。
“妹妹,进来看看,刚到的新货,很漂亮的……”一个年轻的女人招呼着唐若与华华。
这些开店的老板娘,个个眼如刀。
她们用眼睛一瞄,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正的买家、哪些人是逛货!
比如唐若跟华华,一看就像真正的买家。
华华把细链斜肩包递给唐若:“我试试这件衣服,看着挺好看的。”
华华取下衣架上一件褐色窄领收腰加飘带的中长褂,试了试,感觉一般般,又脱了下来:“一般般!”
唐若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再试试那件紫色的,我觉得那件紫色还可以,挺配你的。”
试吧!
试了不满意,脱下来继续逛,继续试,穿着好看的衣服,都是试出来的。
唐若与华华一家家走,一家家逛,一家家试。
试过了一件又一件,试过了一家又一家,终于,在一家韩国风的服装铺那儿,华华停了下来。
她看中了一款水洗布的竖纹白边黑色长裤,试了试后,抽长的剪裁穿在华华身上,显得她的身姿愈加挺拔,特别是她今天穿了一双高跟鞋,看上去,就像韩剧中的女一号似的。
老板娘都把华华夸成了一朵花,当然,重点还是夸她的衣服。
她一只手紧紧握着看她那样子似乎是源自祖传的一根量衣尺:“妹妹,这条裤子穿在你身上实在是太衬你的气质了,看上去又秀气,又显高……真的,这条裤子质量很好的,水洗布的,你摸摸……”
她那根尺子说不定是量天尺也未必可知。
好吧。
那就买吧。
一番讨价还价后,成交。
买了接着逛,逛来逛去,唐若买了一件米黄色的打底衫,衬得她皮肤白白的,而且很贴身很舒服。
不贵,二十四块钱。
唐若跟华华,一逛就逛了整个上午。
终于,华华逛得开始扭着小蛮腰,轻捶鱼肚小腿了,她出门时,穿了高跟鞋,看上去身条儿抽得倒是极美了,可脚受罪了。
美,可不关脚的事,它只知道现在自己痛的要命。
华华坐在休息区的凳子上,把脚从高跟鞋里褪出来,一踢一甩,鞋子去了一边。
“挤得脚疼!”她对唐若道。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买饮料去。”唐若看看表,下午一点零三分。
不知不觉,她和华华在小香港也逛了好几个小时了,有点渴了。
唐若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
华华捏着小腿道:“女人啊……”
唐若忙看着她,看她有何高论。
华华接道:“女人啊……以为高跟鞋是来自美丽的使者,其实却不知道,那是男人用来套住女人的工具……”
这话从何说起啊?
唐若笑道:“什么工具?”
华华啜了一口奶茶:“……你觉得我穿高跟鞋的时候,好不好看?”
唐若点点头:“好看!”
华华抬起脚道:“可是你看看这个,看看这个老茧……还有这儿,这儿有一个鸡眼,被我拔掉了,我跟你说唐若,你不穿高跟鞋你不知道,这玩意,穿上了就跟旧社会裹了脚一样,迈不动步,谁穿谁知道!”
唐若笑了:“那你还穿?脱了,扔掉,这儿大把卖鞋的,买双平底鞋穿!”
一边说,一边伸脚把华华的一只高跟鞋给踢了出去,踢到了一只红色塑料垃圾筐旁边。
华华捏了唐若一把,嗔道:“快给我弄回来,这双鞋很贵的……”
唐若咯咯笑着,跑过去,又给她踢了回来。
第52章 买鞋
不过。
唐若的提议也是可以考虑考虑滴!
看鞋子去。
华华伸出左脚,把唐若踢回的那只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华华的脚,感觉她的脚型很好看,此时,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从她这个侧面看到华华脚背的话,就会发现华华的脚背有一个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脉,该隆的地方隆,该陷的地方陷。
华华的脚。
不止能让男人的目光沦陷,亦可让女人的目光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种脚型,她的脚型有点婴儿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时候,两边有点挤脚。
唐若不爱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华华站了起来。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脚踝与腿部的轮廓变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长的腿部,不但显得十分颀长,而且性感。
华华举手投足之间,都摇曳着晚霞坐爱夜来香的绰绰风姿。
那双高跟鞋,迷一样让华华的两只脚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脚背,曲线十分优美柔和,给她增添了一种女性独特的妩媚与柔情。
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感。
连唐若都觉得有点着迷了,孰论男人也!
走。
逛鞋去。
华华走得不快,动作与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来亲爱的华华也是出得厅堂,入得内房的呀!
慢。
不是诗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远方,诗一样的女子袅娜娉婷。
这个女子,就是华华了。
她的慢,不是太阳下山时,等待万物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大地时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绿,与枝条一点抽条时的那个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砖与男人们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华华与唐若在一家卖运动鞋和休闲鞋的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唐若,你看那双鞋,看上去挺漂亮的!”华华指了指鞋架上一双白色红标识的运动鞋。
“嗯!进去看看。”唐若也觉得华华指的那双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这双鞋,是我这里现在卖得最好的一双。”
那个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一个劲的夸着华华与她的鞋。
“你看看,这个鞋透气性非常好,还软和。
妹妹你看看这个鞋底,弹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脚上又轻便、又舒服,绝对不挤脚。”
华华褪掉高跟鞋。
眼里全是活的老板娘赶紧扯过旁边一张纸板,垫在华华面前,待华华穿了鞋踩在了纸板上后,老板娘蹲在地上,给华华绑上了鞋带。
打个蝴蝶结。
让春风剪个彩。
愿美丽的人儿,天天好运来。
她这个服务,如果换成男人来付款买东西,肯定会额外再给她点小费的,太周到细致了。
她甚至还细致到把华华的裤脚给挽了挽,不然,华华的裤脚就扫在地上了。
“怎么样?唐若?”
唐若是华华的总参谋长。
诸如此类的一些什么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见的,如果唐若也觉得她选的东西好,那没说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与她意见相左的话,她又会认真的盯着唐若看上两眼:“不好吗?唐若,我觉得还可以啊!……真的,我觉得还行。”
如果此时唐若顺着她说:“还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可能。
如果唐若摇摇头道:“不好,我觉得跟你的气质配不上。”
那她就会将东西放回原处,而对一直跟着她,为她服务的售货员道:“我觉得不太合适,再看一下。”
然后。
然后就走呗,“再看一下”,就是不想买呗。
看来,闺蜜是可以相互影响的,有时,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关键作用。
感谢闺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随。
唐若觉得这双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个女孩子的脚上,都好看:“嗯,还行,我觉得就是这儿,窄了一点,你觉得呢,华华?”
她不能当着老板娘面夸人家的货吧?
帮华华挑点毛病。
方便杀价。
华华点点头:“嗯,是窄了一点,感觉这儿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点。”
她与唐若指的是脚面最宽处的那道弧。
老板娘一迭声道:“这个款式就是这样的,这样,脚显小,真的,这个地方如果再宽一点,就有点呆头呆脑了。”
华华没说话,她抬起右脚跟,曲膝转身看看后面,然后又转过去看看左边。
这时,铺子外嘻嘻哈哈进来了三四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戴着金项链的指着华华脚上的鞋道:“那鞋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老板娘点头:“有!”
“拿一双来,试一下!”
老板娘去里面鞋架下,翻腾了一阵子:“三十九码的,你试试!”
金项链女人的另一个左腕上戴着一只玉镯的同伴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老板娘,架子上那双帆布鞋,有没有三十七码的?”
“有!有!”
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一下了变成了一对三,老板娘就有点管头不顾尾了,她拿出一只内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递给玉镯女人,随玉镯女人自己坐在旁边的塑料板凳上,自个捯饬自个去了。
金项链女人的脚,勉强挤进了那双三十九码的鞋,她跟老母鸡下蛋一样,发出一阵“咯咯嘎嘎”的笑声:“太小了,穿不了。”
老板娘偷偷对金项链女人翻了个白眼:太小了,你还不把鞋子脱下来,再穿几下,鞋子都给撑大了。
“不行,不行,太紧了!”金项链女人把她那对富态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只四方黄皮小坤包的女伴,微翘着小拇指勾着鞋带,把鞋架上一只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闲鞋扔到她面前:“试试这个,这个你应该可以穿!”
唐若看着这三个女人,那个玉镯女人已经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来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对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个女滴!
如果唐若是个男的,玉镯女这一笑,估计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项链把那双小白鞋扔进鞋盒里,她试了试同伴推荐的那只休闲鞋。
不得不说,她那同伴比她还了解她,推荐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莫非,人们通常都对自己身上的问题毫不自知,而对他人的问题却洞若观火?
金项链女人弯腰低头拂了拂那只休闲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这鞋,感觉还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买吧!
那鞋。
就跟一个人的婚姻一样,舒不舒服,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的意见与建议,也只能仅供参考。
爱亦然。
外人以为自己站在了上帝视角,对他人那些爱得死去活来,要生要死的爱情感觉幼稚的可笑,总以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时,一个人才会幡然悔悟,为什么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爱情?
而让自己的人生,在回忆中找不出哪怕一点值得回味的亮点。
所以爱。
请深爱。
像范云爱着唐若,唐若爱上了范云那样爱。
也可以像华华那样,深深地爱着那个来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个大男孩对她可真好,百依百顺地好。
给她浪漫,给她温暖,让她每天都过得充实美妙,如同梦幻中一般。
所以,当唐若问着一边试鞋子,一边回答她问题的华华:“华华,你再过几天回南宁?”
华华道:“两三天吧!后天,后天回去。”
华华还有点懊悔自己的票为什么买了后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来玩了一阵子了,也应该回去了,去给她亲爱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坐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一边等他下班回来,一边在他开门的时候撒着娇扑到他的怀里,咬着嘴唇儿娇滴滴地对他说:“亲爱的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北京大男孩。
叫马亮。
然后,马亮就会把包往旁边一甩,弯腰俯身,给她来一个大大的公主抱,再亲一亲她的唇与脸,让她银铃般的笑声阳光般撒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唐若点点头:“那你去南宁,要不要带一点咱这边的什么东西挺呢?比如酸豆角,干笋子什么的。”
华华摇摇头:“不带了,上次带的干笋子,还没有吃完,搁在冰箱里都长毛了。”
华华把那双小白鞋脱了下来,穿好自己的高跟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这鞋多少钱一双?”
“75块。”
老板娘可真敢喊价。
不论她喊多少,至少拦腰砍一半再说,这是规矩。
“30块。”
“太少了,不行,卖不了。”老板娘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35块。”华华又加了她五块钱。
还是摇头嫌少。
“40块,卖就卖,不卖算了。”华华道。
仍是不卖。
华华拉着唐若:“走,唐若,咱再到那边逛逛。”她指了指另一边挨成一排的几家卖鞋铺子。
老板娘把那双小白鞋收进鞋盒里,40,开玩笑,不卖,不开张也不卖。
可是。
待华华真的挽着唐若,头也不回走出去了好几步后,老板娘咬着牙,仿佛下了诺大一个决心一样招呼道:“哎,哎哎,那两个妹仔,40就40,卖给你了。”
华华抿嘴一笑。
回头。
成交。
无论买货的,还是卖货的,如果认真起来,还是蛮可爱的。
玩的,就是双方心理的博弈。
给你的价格,如果接近你心中的预期,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成交了,至于其它小动作,不过是为有可能继续深入一点的谈判布的**阵罢了!
比如。
刚才卖鞋的老板娘,在华华还价到40时,故意假装收起鞋子的动作。
她当着华华的面,从地上慢慢拾起鞋子的动作,看上去像收回,其实却更接近展示。
不然,她不会故意把那双鞋在华华面前摆了又摆。
怎么样?小丫头?看中了吧?
看中了就不要再拼命压价了,40块可以成交了。
唐若挽着华华,从小香港下来了,她看了看表,现在去接马雪莹还早了一点点,而华华也累了,就对华华道:“华华,要不,今天不逛了吧,你说呢?”
“嗯,不逛了,累死了,下次出来逛街再也不穿高跟鞋了。”华华说到做不到。
她问唐若:“那你去哪里?”
“我去公司。”唐若道。
“好,我送你过去,正好順路,然后我直接回去,晚上我就不陪你玩了,亲爱的。”华华笑道。
晚上她要跟马亮挂长途。
唐若点点头,指指远处:“出发,亲爱的。”
出发,粉色小毛驴!
出发,亲爱的!
出发,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蓝色星球!
华华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下,暨新华书店门口。
唐若老远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的路边走来走去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激动地朝唐若挥了挥手。
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华华也看到了范云,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喂!唐若,那个男的是谁?我看他在朝咱们摇手。”
那个男的是谁?
自然是唐若亲爱的范云喽!
唐若笑道:“不认识,八成是看上你这个漂亮妞了吧?”
说完,她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顺着楼梯,“噔噔噔噔”上了楼。
华华瞟了瞟越走越近的范云:哼!一个毛头小伙。
在她心里,谁也比不上她的马亮,她上下打量了几眼范云,感觉这个穿着制服的小伙子虽然看上去相貌比她的马亮差那么一大截,不过,还凑合,还行。
她睁着大眼,看着快走到自己面前的范云,倒把范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章华华的性格就是这样的,热情似火,敢爱敢恨。
她跟唐若不一样。
唐若那种温柔似水的性格,才不会像她那样打量别的男人呢!每当有男人的目光落在唐若身上时,她总是轻轻地低着头,最多,就是抿一抿嘴唇,一笑而过。
范云看看楼梯。
唐若早上去了。
他又看看华华,华华的背影,已经随着她那只粉色小毛驴欢快地叫声,一去三四里,又过五六村了。
范云没能跟唐若说上话,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一失望,就想抽烟,他摸了摸裤袋。
没烟。
他不是决定戒烟了么?
范云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有点小失落,他又将手插进了裤兜,如此,反复几个来回。
裤兜心想:兄弟,不必如此,男子汉大豆腐,应该提得起,放得下!
第53章 系住唐若
好吧!
范云没有跟着唐若上楼,他决定,自己就在楼下守株待兔,反正唐若等阵子就会下来的。
当然,他也不能给新华书店当免费的门童。
走起来。
生命在于运动。
现在范云也像个神医了,也基本上能掐准唐若的脉了。
果然,在他沿着马路又走了一个来回,警告了一个懒懒散散骑着三轮车满大街乱窜的卖烤玉米的老汉,然后又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后,唐若下来了。
范云笑嘻嘻走到唐若的身边:“等下我过来。”
唐若点点头:“嗯,六点半,别上来太早了。”
“知道,你放心。”范云信誓旦旦地保证着。
他可以把麻烦留给自己,但是坚决不能给唐若制造麻烦。
好舍不得呀!
唐若走了,她去接马雪莹去了,把两眼含情脉脉的范云扔在了原地。
范云低下头,用力踢了一下新华书店门口围着一棵桂花树的大石头条子。
那个石头条子表示严重抗议。
下班了!
范云也下班了。
他这次没钻新华书店了,而是拐到那天夜晚,方科藏在灌木丛后偷听他跟唐若说话的那个小小公园里。
说是公园。
无门无窗。
其实就是铺了几条小石板路,堆了**堆假山石,种了十来丛灌木树的这么一个公共绿化的小小景点。
园子中间有一只大理石雕刻的酒壶,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姑娘隔着壶身与壶嘴中间的空隙,在给壶身另一边一个一身黑衣服的小伙子倾倒秋波。
一看那个小伙子,就知道他快醉了,不然,他不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范云不去打扰他们。
君子有成人之美。
范云拐到另一条长满绿油油嫩草的小路上,然后往右一拐,拐过一棵三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大银杏树,上了娘娘桥。
娘娘桥畔。
风景如画,走过的那些娘娘们亦如画中人。
范云认为。
如果有哪一位中流砥柱般的大画家愿意耗点时耗点力,创作出一幅灵渠上河图来,想来,也未必比清明上河图差。
如果,用油画的艺术手法揉合进去当今的时代特色,就更好了。
范云跳下桥头,走到渠边。
清泠泠的流水淙淙地淌着,一路向东,仿佛那里,有另一个需要奔赴的故乡。
它会流过无数田园农舍,石闸小汊,向前,再向前,然后,终于来到一处草木深深的堤岸,抵达湘江,纵身而下,汇入那条一往无前的大河。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拦住它奔腾入海的脚步。
范云蹲下身子,抄了一点水,洗了把脸。
别说,这春天的水,还真有点儿凉呀!
洗了脸,范云在渠边的一个小木亭子里坐了会,木亭的长椅上,坐着两对青年男女,说说笑笑,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像情侣,但又不是特别像,范云也看不出来,他只是用眼扫了一下。
那两个女孩子。
呵!
相貌比起唐若,可是大不如呢!
范云心中就有点骄傲。
范云看看表,时间过得真慢,天上的太阳就像被一块大磁石给吸住了一样,半天也不挪一下窝,真慢!
他奈着性子,看着小桥流水,行人木亭,不知不觉想起一首词来。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呵呵!
范云看了看来回走动的行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挂着“在天涯”的那种意境。
那些行人,一个个倒是拎包的拎包,提菜的提菜,脚步匆匆往家中赶。
回家,过他们幸福的小日子。
范云的文青症发作过后,又捱了一会子,看看手机,终于六点半了,应该可以去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两对,意志力比他坚定,一副不到天荒绝不走,不到地老不分开的模样,时不时你给我抛个眼儿媚的眼神,我给你送个浣溪沙的回呈。
好吧,让他们放肆地去打情、骂俏吧。
范云,要走了。
华灯初上的大街,灯火熣灿,夜风袭袭,范云浑身洋溢着一股说不出的气息。
如果硬要说。
就说是青春好了。
他一口气爬上六楼,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餐厅的门开着,里面中间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小伙子正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拿着牙签剔牙。
范云有点懵。
因为他走得有点快,没刹住车,一只脚已经踩到了门槛上。
那两个小伙子看了看他。
范云急中生智,先发制人,他居然冲那两个小伙子点了点头,摇了摇手。
而那两个小伙子,其中的一个,居然也跟他点了点头。
范云转身上了天台。
转身的一刹那,他还看到了唐若的坏笑,嗯!是的,看上去笑得很坏很坏那种。
马雪莹应该也看到他了,不过她倒很乖的,只是看了看范云,并没有说话。
范云上了天台。
站了一下子。
他抬起左腿,蹬着上次那两个装招牌的工人绑绳子的烟囱,吁了一口气。
范云掏出手机,看了看,准备发个短信息给唐若。
她倒先发来了。
嘀嘀,嘀嘀!
“下来吧!”
呵呵!唐若早看到急中生智的他,仓皇上楼了。
进了餐厅,范云冲唐若苦笑道:“吓死我了,不是说六点半吗?怎么都六点三十七了,还有人没走啊?”
唐若笑道:“谁知道他们两个发什么神经,一直边吃饭,边谈业务上的什么事情,下一次,你还是等我给你发了信息再上来吧!”
范云揉了揉鼻子:“你不担心呀!刚才?”
“担心什么?他们又不认识你,又不知道你是谁,就算你进来了,他们也不知道你找谁的。
再说了,我知道你是一定可以糊弄过去的!”唐若倒挺信任范云的应急处理能力。
范云都不相信自己。
她可真敢相信。
范云走近一点,指了指椅子,示意唐若坐下来:“你腿上磕的那儿怎么样了?还疼不疼?”
唐若笑笑:“不怎么疼了,今天我和章华华逛街,走了挺长时间,没感觉到疼。”
“我看看,我再帮你搓点药!”范云把唐若的裤脚挽了上去,看看她小腿迎面骨上那块淤青,似乎还是那么青,并没有散去一丁点儿。
范云伸手轻轻按了按:“疼吗?”
唐若摇摇头。
范云手指用了一点暗力:“疼吗?”
唐若一撤腿,一皱眉:“疼!”
范云忙伸手摩挲了两下:“哎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再擦点药!”
那就擦吧!
范云像上次一样,蹲下身子。如法炮制,给唐若擦了红花油,他双手发力,搓得唐若受伤的那个位置如同火烫的一般。
范云一口气替唐若搓完:“这样才有效果,这样才能把红花油搓散,让它渗到受伤的地方里面去,多搓几回就好了,没那么快的,效果要一点点来,你放心,明天绝对会好一些的。”
范云不光负责治疗,也负责安慰与解释。
他还负责打包票。
唐若坐着一动不动,任他这个“理疗师傅”给自己治伤。
她伸出手来,敲了敲范云的帽子:“帽子摘了吧!”
范云随手把帽子放到旁边一张桌子上,他从口袋中掏出那条拴着黄澄澄铜仔钱的红绳脚链,对唐若笑道:“今天上午做的,送给你的!”
唐若接到手中看了看:“挺好看,在哪买的?”
“不是买的,这个铜钱是我奶奶给我的,祖传的,你看看,跟金的一样,这条链子才是买的,在秦皇路过去一点点的一个铺子里现编的。”范云解释着。
嗯!
是的,现编的!
连他“祖传”的瞎话也是现编的!
听到祖传二字,唐若果然郑重地又把那枚铜钱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她点点头:“嗯,确实挺好看,颜色挺亮。”
呵!
她和范云简直就是外行中的外行,像这种古钱,没听说磨得亮才好,应该是越有包浆,才越好吧?不过话说回来,古玩文物那一行,水太深,范云与唐若这种毛头小伙子与黄毛丫头,懂什么!
范云看到唐若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逗你玩呢!不是祖传的,那是我在山上挖桔子洞的时候挖的,比祖传的还珍贵!”
唐若轻轻打了他一下,嘟着嘴道:“骗子!”
范云让唐若脱了鞋子,给她把脚链戴上。
傻姑娘,戴上了,就套住你了,一辈子跑不掉了。
据说,很远的东北,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以及高高的长白山上的那些老参农们,抓人参娃娃的时候,如果找到了人参娃娃,首先,必须要扎一根红绳子上去。
据说,红绳子一扎,人参娃娃就没办法借土遁逃跑啦!
啊哈!
土法子有土效果哦!
唐若温柔地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心里,除了美美哒,就剩下美哒哒啦!
餐厅门一响,范云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唐若把挽起的半截裤管放了下去,起来去开门。
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杨家那两兄弟。
杨峰兴高彩烈提着一只碗口大的甲鱼,走在前面,他朝范云点了点头,直接走到厨房去了:“姐,姐,你看看这个,这个怎么个吃法的?”
马雪莹从桌子前站了起来,她也跟进厨房看甲鱼去了。
杨岭推了推眼镜,冲范云与唐若点点头,小伙子安静,话不多,跟他哥的性格大不一样,他哥说话就爱乍乍呼呼的。
就像现在一样,杨峰在厨房里大声地跟正在热菜的杨姐道:“姐,这个甲鱼,你说清蒸好,还是烧汤好?”
杨姐笑道:“哟……这么小的一只,我看还是给马雪莹养着玩算了!”
马雪莹高兴地小脸绯红,她用力点点头:“真的吗?不骗人?”
杨姐笑道:“真的,不骗你!”
她从杨峰手中接过那只甲鱼,提在半空转悠着看了看,对杨峰道:“给马雪莹算了,太小了,除了壳,没什么肉。”
杨峰看看仰脸看着自己的马雪莹,把甲鱼递给马雪莹:“行,那好吧,那就送给你!”
马雪莹也不害怕,把那只甲鱼提在手中,上看下看。
“别摸,它会咬人的。”杨峰忙道。
那是,别看它小,如果被它咬上一口照样挺疼的。
杨姐对杨峰道:“阳台上有一只四方的塑料渔缸,还是个好的,我去拿来,你到洗手间刷一刷,帮马雪莹把它放进去。”
“行!”
杨姐把渔缸拿来,递给杨峰,马雪莹兴奋地提着那只甲鱼,跟着杨峰去了洗手间。
那只甲鱼此时,方松了一口气:刚才他们,又是清蒸又是炖汤,可吓死人了。
杨姐热好了菜,给马雪莹养甲鱼的鱼缸也已经洗干净了,范云也早就帮唐若的伤擦好药了,先玲也放下书本从房间里出来了,那么,就开饭吧!
马雪莹没吃几口,就去看她的甲鱼去了,唐若挟了一块瘦肉,准备撕一撕给马雪莹去喂她的甲鱼,杨姐道:“那个肉要洗一洗,水里的东西,不能吃盐的!”
唐若也不懂,既然杨姐说水货不能吃盐,那就姑且信之。
她捏着那块肉,去厨房用清水洗了洗,然后撕成一点一点的放在一个小碟子里,递给了马雪莹:“马雪莹,千万不能用手去摸它,一点点扔下去就可以了!”
唐若还不放心,亲自跑到鱼缸那里,给马雪莹做了一个正确投食的示范,这才回到桌上,继续吃饭。
饭桌上,杨峰挟了筷子菜送到口中,他看着杨姐笑道:“姐姐,吃完了饭有事没?”
“没事,干什么?”杨姐道。
“没事就打牌喽,唐若,你们呢?”
他的你们,当然指唐若与范云。
唐若道:“没事。”
“那就好,吃饭,吃完了饭打牌,先玲,你呢?”杨峰问道。
先玲点点头:“好,那就打一会,不要打太久了。”
“行!”杨峰点点头。
他倒是个很有眼色的人,动员组织能力也挺强,不愧是在外面跑业务的人。
主动性好,调动能力好。
吃饭很快,杨姐做的菜,绝对不会让人边吃边犯愁,她做的菜,那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不一会,大家吃完。
先吃不管,后吃捡碗。
还有点放不开自己的范云,吃在了大家的后边,他帮着杨姐把残汤剩饭收拾到厨房里去。
其实。
范云是故意的,因为他发现每一次都是杨姐吃得最慢,都是她在捡碗,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帮她做一点事,不然,这样白吃白喝的,多不好意思。
是。
杨姐是知道他跟唐若的关系。
第54章 妈妈
但是。
范云是一个非常善于照顾别人情绪的人。
因为什么?
因为他当了三年兵,做了两年班长,班长是什么?班长是军中之母呀!
有多少赤子,怀一腔热血挥别父母奔赴他乡,参军入伍,到了部队。
是谁与他们同吃同睡同训练?白天练兵,教动作纠错误;晚上巡铺,掖被角盖衣服?
首先就是班长。
可以说,每一个军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班长们的教导,他们如母亲一样,呵护着士兵们,教他们为人处事、砥志笃行。
叠被子、洗衣服、缝缝补补、训练学习、哪一个新兵,不是班长们手把手教出来的啊!
当过班长的人,心思多缜密。
范云觉得,虽然杨峰与杨岭一直跟着杨姐白吃白喝,但是,他们是亲戚,杨姐是他们两兄弟的亲堂姐。
而自己呢?
先玲与杨姐能让自己在她们这儿混饭吃,无非就是看在唐若的面子上。
人应有自知之明。
唐若与先玲可以不用帮杨姐做事,帮,是人情;不帮,是本份。可是自己不一样,自己本就是个混吃的,在这里吃着比外面的快餐店强一百倍,一分钱不用花的饭,如果眼里再没点活,那可就太不应该了。
古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帮杨姐做点事,算什么。
其实。
这也是范云的厚道。
若是他就是厚着脸皮这样混吃混喝,杨姐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杨峰与杨岭混的时间,比范云长多了。
但他们是他们,范云是范云。
范云正在用自己的勤快,赢取这一个小圈子里之人的尊重。
与职业无关,与相貌无关,只与人品有关。
杨姐还是很客气的,她笑着对范云道:“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让你帮着收拾,太麻烦你了!”
范云笑道:“不麻烦,早点收拾了,咱们好打牌。”
杨姐道:“辛苦你了,就放在洗碗池里就可以了,晚一点我再洗。”
范云点点头。
而这时,杨峰已经擦干净了桌子,并铺上了报纸:“姐姐,快来了,打牌了……范云,快点!”
他弄这个很积极的。
这帮人打牌打的回数多了,都打出经验来了,也不用每一次拿洗洁精擦桌子了,大概擦干净一下,然后,铺上报纸,干干净净,一点也不用担心桌子上有没擦干净的油弄脏衣服了。
有一次,就把先玲的一件衣服袖子给弄脏了的,心疼得先玲直叹气,事后,她拿洗衣粉搓了又搓,还好,沾在袖口上的油污终于还是被她搓掉了。
当然了,铺报纸这个办法,是范云提出的。
当时,还得到了杨峰的大力表扬:“你这个办法好,免得搞脏衣服。”
不光免得搞脏衣服,打完了直接把扑克牌包在报纸中间一卷,连装也不用再装进牌盒了。
范云喊道:“你们先洗着牌,我洗洗手就来。”
“快点,快点。”杨峰催,唐若与先玲也催。
那就打吧,六个人,两组,仍然是三杨一边,范云带着唐若与先玲一边。
先玲读书还是可以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打牌却不行,她的水平与杨姐一样,基本上没有进步,当然,多少也进步了一点点。
范云觉得先玲与杨姐打牌,依靠的是惯性,而不是脑筋。
惯性让她们该加分加分,该跑牌跑牌,但是,稍微增加一点点难度,就坏了,就开始抓着手中的牌,一张张替它们算命,半天也无法决定先处理哪一张。
就像现在这样。
“快点,先玲,快一点出了……”看到不知道出什么牌好的先玲,杨峰都有点着急了,他曲起右手五指,叩着桌面道。
杨姐也一样,没轮到她的时候,她也催上了:“快点先玲,随便出,随便出两张……”
虽然先玲是跟范云与唐若一伙的,范云与唐若本不应该催她,让她想一想再出,可是。
她也想得太久了。
连先玲的同伙也催她了:“快点……随便出,没事的!”
这样的催促,不必太久,等下又会轮到杨姐身上。
“姐姐!快点出了……”
“杨姐,快点!”
就这样,时间倒也消磨得挺快,一眨眼,就九点多了。
“散了,散了,明天继续。”杨峰把牌一撂。
他们这队又输了。
唐若看看马雪莹,到了这个时候,她也没什么精神了,也不去摆弄她的甲鱼了,而是坐在她的身边,靠在她身上:“姐姐,我们回家吧。”
那就散了吧!
还是那句话,各回各家,各管各娃。
范云与唐若走在后面,马雪莹的渔缸范云帮她搂着,幸亏是个塑料的,不然,等下唐若与马雪莹还真不好拿。
“我送你回去。”范云悄悄地对唐若道。
唐若偷偷地拉了拉他的手,表示:准了!
下楼,范云拦了一个“慢慢摇”,待唐若与马雪莹都上去后,他才上去坐了。
马雪莹坐在中间,被重点保护起来。
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那样子,意思是说你俩不准偷偷地搞什么小动作。
人小鬼大。
“慢慢摇”跑在车稀人少的马路上,成了“快快跑”,居然跑出了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到了马雪莹家那个院子,范云付了车钱,送她们进去。
他有意识地四处看看,没有发现方科。
其实,方科就躲在大院中的那个凉亭的一根柱子后面,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在那里坐着,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跟他玩得比较好的几个小伙子也想拉他去喝个酒什么的,可是他不去,他就在那坐着。
拽你一回两回可以,拽多了就没人拽他了。
他现在心理可能有点问题了,唐若跟范云进进出出,他也不露头出来,说点什么。
又或许,他正在憋什么主意,也不一定。
范云与唐若下车,方科就看到了,他赶忙站起来,闪身躲在凉亭的柱子后面。
范云根本都没往这边看,唐若倒是瞄了两眼,他藏得挺好,唐若没看见。
范云目送唐若上了楼,卧室的灯亮了,才转身离开。
方科气得咬牙切齿从柱子后出来了,现在,换他生气了。
唐若领着马雪莹回到楼上,马桂生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他看着唐若抱着的那只塑料鱼缸问道:“那只甲鱼哪里来的?”
唐若赶紧回答:“杨姐给的。”
唐若有点奇怪,马桂生平时都是在他与唐小兰的卧室里看电视的,今天晚上怎么在客厅看了?
马雪莹也点点头:“杨阿姨送给我养的。”
刚才在路上,唐若就已经跟马雪莹解释好了,虽然这只甲鱼最开始是杨峰的,但是他后来给了杨姐让杨姐做成菜,那么这个甲鱼就是杨姐的了,杨姐最后却没有把它做成菜,而是送给了马雪莹,那么,这只甲鱼就等于是杨姐送给马雪莹的。
唐若问马雪莹:“听懂了吗?”
范云扑哧一下笑了。
马雪莹摇摇头。
听懂才怪,太饶了。
“姐姐,我就说是杨阿姨给的!”马雪莹睁着大眼睛道。
行吧,听没听懂的,过程不重要,结果重要。
马桂生也没再问了,八成他以为是杨姐买了做菜的,被马雪莹给要回来了。
他继续看他的电视,电视剧马上完了,最后一节。
唐若把那个鱼缸放好,进了房间找好马雪莹的睡衣,以及明天早上起床穿的衣服,外加一套中午换的衣服放在床上。
她又帮马雪莹把鞋子脱掉,换了一双拖鞋。
然后,唐若进了洗澡间,将一只大塑料盆子里放好温水,试了试,水温刚好:“马雪莹,快来洗澡澡了。”
马雪莹提提踏踏从房中跑了出来。
此时,马桂生也关了电视,进了他的房间。
唐若替她洗了洗头发,马雪莹爱出汗,特别是中午睡醒了觉,一身汗,所以唐若每天都要帮她带一身衣服,中午好让马雪莹幼儿园的生活老师帮她换。
帮马雪莹洗完头发,洗完澡,唐若又拿着吹风桶给她把头发吹干:“马雪莹,你就在床上玩,不准下来了,听到没?我去洗个澡澡,马上就来。”
马雪莹用力地点点头,玩她的布娃娃去了。
唐若自己洗了个澡。
快洗完的时候,门把手响了一下,她赶紧收拾好,穿好衣服出来了。
她以为马雪莹要上厕所。
马雪莹正在房间里玩布娃娃,唐若问道:“马雪莹,你是不是要上厕所?”
马雪莹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尿。”
马雪莹没上厕所,那谁动的门把手?
唐若感觉有点奇怪。
她想:“莫非是马桂生急着要用厕所?”
唐若摇摇头,应该不是的,马桂生的房间门都没有响过,他那个房间的门,开门的时候会响的。
那是谁?
唐若关上了门,在里面反锁了,她躺下来问马雪莹道:“马雪莹,刚才你真没上厕所?你真的没有尿尿?”
马雪莹匍到她身边,悄悄地道:“姐姐,是叔叔,叔叔刚才在拉门,他还往里面看了一下。”
哦!
原来马魁今晚上没出去鬼混了,今晚在家,怪不得马桂生不去他的房间看电视,而是在客厅看了。
唐若搂过来马雪莹,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马雪莹,你还看到什么了?你叔叔还做什么了?”
“没做什么了,他就走了……”马雪莹搂了搂唐若。
“嗯!我们睡觉吧,关灯,睡觉。”唐若打开床头上的小夜灯。
“我去关,我去关……”马雪莹抢着去把房间的大灯关了。
大灯关了。
小夜灯橘黄色的灯光照着这个小小的房间,唐若搂着马雪莹,一边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一边给她讲着故事:“从前,有一只小黑兔和一只小白兔,他们都喜欢吃萝卜,夏天来的时候,兔爷爷给了他们每个人一包萝卜的种子……”
唐若轻轻地拍着马雪莹,温柔地给她讲着故事,不一会儿,马雪莹就睡着了。
马雪莹脸上甜甜地笑着,不知道,她在睡梦中有没有梦到她远在上海的妈妈。
而当唐若这样哄着马雪莹时,不知道有没有想到她自己的妈妈。
她的妈妈,是不是在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温柔地把她抱在怀中,轻轻地讲着故事给她听,哄着她一点点睡去。
她的妈妈,是不是像唐若对马雪莹这样,每天带着她,陪着她,哄着她。
天下的孩子啊!
天下的妈妈呀!
如果可以,请一定要在孩子小的时候多陪陪她,照顾她,不要离她太远了。
要让她知道,你是这个世上她最重要的亲人,比起这相依为命,比起这短短的人生,什么,才是你最想要的啊!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现代诗诗人曾经这样写道:我不信神,不信佛,不信所有试图使我相信的一切,甚至,我都不信黑夜,可是,当我看着圣洁的玛丽亚抱着耶稣时,刹那间就信了,母亲,那时也一定这样紧紧抱过我
……
一夜过去,又是晴天。
第二天唐若送过了马雪莹后,就直接来了公司,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到公司前台看看,帮前台的先玲她们做点事。
先玲今天也挺清闲,没什么大事,此时正矮在前台里面,跟湘琴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
唐若猫着腰,轻手轻脚走过去,一拍台面。
“啪!”
吓了先玲跟湘琴一跳。
“唐若,你干嘛呀!吓死我了。”湘琴娇嗔道。
湘琴仰起她那张标志性的圆圆的苹果脸,拿起一把长长的塑料尺子,轻轻地敲了唐若一下。
唐若咯咯笑着,然后一板脸:“检查工作,先玲,昨天让你准备的旅行社资料准备好了吗?……你,你还有脸笑,徐湘琴,早就跟你说要订票,订票,订了吗?啊!”
她一本正经学着唐小英。
先玲一下子笑得差点把手中的杯子给扔了,湘琴伏在桌子上,笑成了一只秋风枝头的红苹果。
唐小英此时从她的办公室里出来了:“……徐湘琴,订票,订了吗?啊?”
“订了,主任!”
这下轮到唐若笑了,看到徐湘琴绷着脸忍着笑,从台后站起来规规矩矩回答唐小英的模样,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唐小英看到唐若在前台,朝唐若笑道:“唐若啊!来一下我的办公室。”
唐若这道:“哎!主任,就来。”
唐若朝先玲与湘琴扮个鬼脸,走了。
徐湘琴叹道:“唉!姓唐的就是姓唐的,就是比姓徐的待遇好!”
第55章 生活无非我哄你,你哄哄我
先玲放下水杯。
“干活,干活!”她把桌子上的台历拿过来,看着上面用红笔打了圈的那些日期,仔细研究着一天乃至几天,甚至当月的工作计划。
湘琴弹了弹右手的指甲:“哎!先玲,昨天我看到花荷路口那儿新开了一家美甲店,等下午下了班,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做个指甲?”
先玲摇摇头:“不去!”
“没劲!”湘琴又匍回桌子上了。
先玲看看唐若。
此时,唐若已经进了唐小英的办公室。
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唐若,下午马雪莹的家长会,我就不去了,我有事,还是你去吧,等开完了,晚上记得给唐小兰打个电话,啊!”
唐若点点头:“嗯!好的主任。”
不去就不去呗!马雪莹的家长会,十回有八回都是唐若给她去开的。
唐若不去谁去?
马雪莹是她带的,有什么情况都是她第一时间跟老师沟通,有时候,早上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突然马雪莹就发起烧来,这时候,还不是唐若去找医生买药,买好,然后送到幼儿园,听老师跟她讲马雪莹怎么样啦,发烧得厉不厉害啦,已经量过体温计啦什么的。
反正,带小孩的这些琐碎的事,基本上都是唐若干的。
唐小兰这个妈很好当,远在上海,想回来就回来一下,回来干嘛?
无非花钱呗!带着马雪莹买东买西,当然,也给唐若买,这一点,她不小气,买了东西就去吃大餐,什么好吃吃什么,小城里那些著名的酒店饭店,差不多都被她们吃遍了。
但是,唐小兰很少带马桂生。
唐若记忆中的马桂生与唐小兰好像只一起吃过那么两三回饭,他们两口子,吃饭的时候也不说话,不像那些久别胜新婚的夫妻一样,两口子分开了一段时间,终于在一起了,就会咭咭呱呱聊个不停,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的那样。
唐小兰与马桂生聊。
不存在的。
各吃各的,吃完了,如果唐小兰还想带着马雪莹逛一逛街,带她去游乐园玩玩摇摇车、游戏机什么的,马桂生都是不去的,他就一个人先走了。
不去就不去。
唐小兰也不在乎马桂生。
她会拉着马雪莹的手:“走,马雪莹,唐若,咱们去玩。”
唐小兰在女儿身上,很舍得花钱。
她带马雪莹去游乐场玩,绝不会像有些家长一样,只是带着孩子进游乐场蹭玩。
有些家长,带着孩子进来后,把孩子往那个堆满五颜六色塑料球的滑滑梯池里一放,就不管了。
随孩子在里面玩呗,免费的。
唐小兰不。
唐小兰会买很多币给马雪莹和唐若玩,一块钱两个的币,别人都是五个、十个的买,她不,她端着一个小塑料筐,成筐买。
马雪莹很喜欢抓娃娃。
唐若也喜欢抓。
马雪莹每次去游乐场,抓娃娃是她必玩的项目,投进币去,马雪莹的小手抓着摇杆,她会小脸绷得紧紧地,紧张地盯着随着她的操作不断移动的机械爪,当她瞄准了下面的一只双眼眯成一条缝的流氓兔娃娃,或者一只黄色小狗熊时,她就会一按开关,机械爪慢慢下去,抓在了娃娃身上,稍有停顿,然后缓缓升起,向漏室移动过来……
不过,十爪九空。
马雪莹毕竟太小了,她的判断力还有待提高,每一次不是机械爪子放晚了,就是放偏了,导致下面的娃娃要不抓不住,要不在回收的过程中因为时机不对,而被机械爪又抖落了。
她不服输。
抓不住就继续,非要抓到为止,确实,最后确实因为瞎猫碰上死耗子地抓到了一只。
“姐姐姐姐,妈妈,你看,我抓到了一只。”马雪莹就会高兴地叫起来。
唐小兰抱着双臂,笑着看着女儿,开心就好。
马雪莹开心,唐若也开心,唐若会笑着鼓励马雪莹:“马雪莹真棒,姐姐帮你把娃娃拿出来好不好?”
“不,我自己拿!”马雪莹认真地道。
唐小兰与唐若看到她那副认真的样子,同时笑了起来。
确实好笑。
每一次马雪莹抓娃娃用掉的币钱,都能买一堆娃娃了。
唐若用掉的币钱,能买半堆。
有时候,马雪莹抓娃娃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大人与小孩站在她的旁边看她抓,那些看马雪莹抓的小孩,脸上的表情大多和马雪莹一样紧张,也和她一样,紧紧抿着嘴唇,两眼死死地盯着那只不断移动的机械爪……移动,移动,抓上了,回来,回来……
噢!
又掉了。
有一回,有一个小男孩看得太入迷了,当马雪莹没来得及收入漏室的那只娃娃掉在隔板上弹了两下,最后,终于还是又掉落它的伙伴中间时,那个小男孩十分懊恼,他激动地用力一拍自己的脑门。
“啪!”
除了抓娃娃,马雪莹还喜欢玩开车。
什么车都喜欢玩,她不光自己玩,还要拉着唐若跟她一起玩。
当她与唐若选好了各自的车辆后,马雪莹紧紧握着方向盘,小屁股因为紧张也离开了座位,她太小了,脚够着了油门踏板,屁股就够不到板凳了,于是,她就站着跟唐若比赛。
站着开车的马雪莹小司机,应该是拼不过坐着的唐若的吧?
恰恰相反。
唐若十回,有八回都会输在马雪莹的手里。
玩游戏,有时候,天赋比年龄更加重要,别看唐若比马雪莹大十来岁,可是开车,她,不行!
有时候唐若认真起来了,也会全神贯注跟马雪莹好好赛上一场,认真也不行,小小的马雪莹能从技术上碾压唐若。
她会在两个人的车子并肩而行的时候,突然加速冲到唐若的前面,逼得唐若猛打方向,直接冲到了隔离带上。
还好,电玩里面的隔离带,也是能在上面开车的。
不得不说,马雪莹还是蛮有那么一点点狡猾狡猾的。
马雪莹的飘移也玩得比唐若溜。
唐若常常飘着飘着,车子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在干什么?
马雪莹的飘移就溜多了,只见她两只小手紧紧抓着方向盘,死死盯着屏幕上的车子,急速地把车子往右边的s形弯道边缘靠过去,等车子即将到达弯道的中心点时,再迅速往回把方向打回来。
马雪莹那辆海蓝色的赛车,后轮胎在地面上擦出一道长长的焰火般的火花,“嗖”的一下,就将唐若的红车子远远甩在了身后。
第一名,马雪莹。
第二名,机器人。
第三名……
第十名,唐若。
但是。
如果是打地鼠,马雪莹就不行了。
她与唐若一起拿着小皮锤,看着屏幕上的那些偷玉米,偷西瓜的小地鼠一边拉着果实逃离,一边鬼鬼祟祟东张西望时,两个人就一通猛捶,“咚咚咚”!
一开始两个人还捶得挺欢,捶着捶着就不行了,胳膊也酸了,手也震麻了。
这时候,马雪莹就不玩了,她把小皮锤往唐小兰的手中一塞:“妈妈,你打,给你打。”
唐小兰就接过女儿递过来的小皮锤,与唐若将那些偷粮食的老鼠又一通捶。
捶中一只,“吱”地叫一声,飞走了,再捶一只,又“吱”一声。
捶那只嘴里叼着烟斗,头上戴着瓜皮帽,穿着金钱帮的衣服的鼠王时,要格外用力,那只鼠王很嚣张,一边抽着烟一边在屏幕上游来逛去,从西逛到东,从东逛到西,似乎唐若与唐小兰雨点一样落到它身上的锤子,只是给它挠痒痒一样,屏幕上面它那根血条,似乎也长得可以给她们任意捶一样。
我再溜达一会,你们随便捶。
加币。
再加。
不加够币续够时间,不把这只嚣张的老鼠精捶扁,不算完。
终于,老鼠精还是不如唐若与唐小兰这两个人民币玩家厉害,终于被她们两个人捶得血条见底,“吱”的一声,飞走了。
游戏机底下,立刻“哗啦哗啦”吐出长长的一串游乐票出来。
可以到服务台换东西。
反正。
每一次唐小兰回来的时候,都是马雪莹与唐若大大改善生活,体验生活的时候。
除了带马雪莹与唐若玩,唐小兰还会带她俩去买东西。
衣服、鞋子,马雪莹的书包,有两只小耳朵一拉就会呼扇呼扇直动的小黄狗帽子,只要马雪莹要,一般唐小兰都会给女儿买。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久不在马雪莹身边,而弥补给女儿的爱呢?
她也帮唐若买。
有一回,帮唐若买了一双很漂亮的黑色浅跟的低腰小牛皮鞋,穿在唐若的脚上,特气派。
唐小英曾说过唐小兰:“哎,我说唐小兰,你干嘛要给唐若买那么好的衣服鞋子什么的,有必要吗?她不就是帮你带带马雪莹吗?”
唐小兰很认真地对唐小英道:“有必要,因为,每天都是唐若去接送马雪莹,我必须要给她也多买一些好看的衣服,让她穿好一点。
免得她穿得不好,被幼儿园的其他家长看到了,指指点点,连带我们马雪莹也看不起。
那个幼儿园都是些什么人的孩子?非富即贵呀!”
唐小英也不能再说什么,她就是感觉,有时候,自己的妹妹对唐若太好了。
唐若也说不清唐小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只觉得,唐小兰是个好的时候能好死人,凶的时候也能凶死人的那么一个女人。
在马雪莹家,是这样的,唐若“怕”马魁,马魁与马桂生一起“怕”唐小兰,唐小兰“怕”马雪莹,马雪莹“怕”唐若。
当然,马雪莹的这个怕,不是真正的怕,而是她对唐若的言听计从。
马雪莹天不怕地不怕,谁都不怕。
唐若见唐小英说了她不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唐若也没再说什么。
反正,马雪莹的家长会,都是自己去开的,前几天她告诉唐小英这事,只是尊重一下唐小英。
另外,也不能让唐小英挑自己的理,毕竟,唐小兰也说过,无论马雪莹的什么事,都可以告诉唐小英。
马雪莹跟她这个孀居的大姨妈,虽然相处的也还不错,但是,比起唐若,那还是差着一截呢,如果今天她看到唐若没来,而是唐小英来给自己开家长会的,她也未必就十分欢喜。
她这个唐小英大姨,性格还是蛮古怪的。
情有可原。
自从唐小英男人车祸死了以后,连带她肚子里的宝宝也没了,唐小英的日子,过得说不出来的一种味道。
可以理解。
唐小英不会哄小孩,又或者说,她没那个耐心哄小孩,她不能像唐若那样,长时间地陪着马雪莹玩这个玩那个,有的时候,马雪莹玩积木,一玩就玩一两个小时,拆了堆,堆了拆,小孩子,也玩不出什么花样,反正就是翻来覆去摆弄那些塑料块。
这时候,唐若就会和马雪莹一起玩,教她怎么搭桥、盖屋,这个圆形的可以怎么摆,那个方形的可以怎么摆,她都会不厌其烦地教马雪莹。
唐小英不行,她陪马雪莹玩的时候,保持不了三分钟的热度,一开始那三下子还可以,还可以和马雪莹面对面坐了,玩上一会。
可是。
她受不了马雪莹反来覆去的重复,马雪莹能和一堆不会讲话的塑料玩具玩上一个下午,她,成吗?
不成!
别说是她,唐小兰也不成。
但是,唐若行。
唐小兰并不会深究其因,找一找为什么大人与小孩子很难玩到一起去的原因。
或许她与唐小英都不知道,生活无非就是我哄你,你哄我,哄着哄着,就一起变老了。
又或者,她与唐小英都知道,但是,却天生的不愿妥协,不愿与周围的人妥协,有时候,甚至连亲人也不愿与之妥协。
对唐小英,唐小兰固守着一定的成见。
“独居久了,人的脾气就会变古怪一些的”,这话,是她亲妹妹唐小兰说的。
唐小英还是挺古怪的。
别看唐小英对唐若一天到晚笑眯眯地,可是,先玲与湘琴她们还是挺怕她的,她平时虽然笑眯眯地一团和气,可是,翻起脸训起人来,也是可以让先玲与湘琴站在她面前大气也不敢出的。
“翻脸比翻书还快!”湘琴气鼓鼓把手中的油笔一扔。
“谁?”先玲抬头看看湘琴。
“还有谁,唐小英呗!”
唐小英自有她的道理:该宽的时候宽,该严的时候也要严,不然的话,手下这帮人谁还会听话,管理管理,先管后理,先管过来,慢慢梳理。
也可以说成,先管了,再修理。
唐若出了唐小兰的办公室,在她门外停了一下。
第56章 我爱你,亲爱的
唐若本来还有个事要跟唐小英说的,可是刚才说到马雪莹家长会的事,她一下子又忘了。
唐若在唐小英门口站了一下,没想起来,她就没再想了。
想起来再说。
有时候真是这样,明明心里记着一件事,可被其它的事情一给分心,就又忘了。
就跟提笔忘字一样。
唐若又回到前台,湘琴一个人在,没看到先玲。
“先玲呢?湘琴。”唐若问道。
湘琴指指天花板。
明白了,先玲去六楼饭堂了,应该是去报中午就餐的人数去了,确切点说,应该是上去偷吃加偷懒去了。
本来打个电话就可以的事,何必亲自上去跑一趟。
爬楼梯不嫌累啊!
唐若笑呵呵凑到湘琴身边,伸出春葱样的一双手,给匍在那儿的湘琴捏了捏肩膀:“小琴琴,你先在这里坚守岗位,我上去看看上面有什么好吃的,等我!”
湘琴舒服地一下子挺直了腰,她摇了摇头,调皮地马尾辫扫在唐若的手背上。
痒痒的。
唐若揪了揪她的小辫子:“等我。”
作为回敬,湘琴顺手捏了捏唐若的腰,捏得唐若“扑哧”一笑。
唐若上了六楼。
先玲果然在偷吃。
今天中午,杨姐买了不少小颗小颗的那种红色的小西红柿,也就是圣女果,做为中午的水果,唐若上去的时候,先玲正准备将一颗果子消灭。
“干嘛呢?”唐若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先玲挑了挑眉毛:“没干嘛,吃东西,快来唐若,这个果子不错,没什么渣,过来,喂你一个。”
唐若鼓了鼓腮帮。
“来!”先玲将一颗洗好的圣女果喂进唐若嘴巴。
确实不错,确实是酸酸甜甜,没有什么渣。
唐若自己挑着看上去顺眼的,一口气吃了五六颗,她刚才上来的时候,本来是想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拿一点给湘琴的,现在,她突然又改了主意。
“先玲,你下去的时候,给湘琴拿几颗呀!”
“嗯!知道,知道,你放心。”先玲一边答应着,一边去厨房拿了一只小玻璃碗,装了十来颗,下楼去了。
唐若进了厨房,杨姐正围着一件海天酱油的广告围裙,在案板上剁排骨。
唐若笑道:“杨姐,今天中午炖排骨呀?”
杨姐答道:“不炖,我等下做一个粉蒸排骨,太大块了,改下刀。”
“哦!那好吧。”
唐若从厨房冰箱上扯了一只保鲜袋,然后将洗干净的圣女果装了十来粒进去,又扯了一点纸巾拭干净水,揣进了自己的上衣侧兜里。
她走下楼梯,也没去前台,直接下了楼。
出了门口,左右看看。
没看到范云。
唐若朝汽车站方向走了上去,走过一点上坡路的时候,看见了正站在路边跟一个老头说着什么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
唐若走到一棵挺大的梧桐树下停了下来,朝范云招了招手。
范云哪还管什么老头不老头的,他趁着一辆红色“慢慢摇”开过去,几辆摩托车还没过来的空当,快步走了过来。
范云笑嘻嘻道:“怎么了?想我了?”
唐若微微一笑。
是!
不但想起你了,还给你带了一点好吃的。
唐若歪着头,笑吟吟看着范云,她从口袋里掏出果子:“这个小西红柿可好吃了,你尝尝,都洗干净了的。”
范云接过来,掂了一颗送进嘴巴。
确实不错。
范云握了握唐若的手,又软又细腻,当他看到旁边有人过路时,赶紧又松开了。
唐若用尖尖的指甲儿戳了戳他的手背。
“走了,我们今天中午吃排骨,可惜了,你吃不上。”唐若惋惜地对范云道。
范云笑道:“只要每天看看你,我就开心地不得了,吃什么都没关系,等下我中午,约同事一起解决好了。”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我走啦,晚上我发信息给你。”
范云“嗯”了一声。
他本来想跟着唐若往下面走几步,送她走到坡下,但是想了想,又忍住了,虽然范云心里十分舍不得,但是,还是要顾忌影响的,如果被唐若公司的人看到了,就不太好了。
唐若快走下小坡时,回头看了一眼,范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她抿嘴一笑。
傻!
等看不见唐若的背影了,范云把袋子里的圣女果又抓了几颗出来。
真甜。
他一口气将那些小西红柿全都消灭了。
范云掏出手机来,发了条信息给唐若。
——小西红柿真好吃,特别甜,甜到心里了。范云。
——好吃明天又给你拿。唐若。
——你真好,宝贝。范云。
唐若半天没回他信息。
范云一会把手机屏幕掐亮一下,一会掐亮一下,起码把电池电量耗去了一格半后,唐若回信息了。
——刚才有事去了,我爱你,亲爱的。唐若。
范云等来等去,等得心急如焚的时候,看到了唐若的这条短信息,简直就跟三岁的孩子终于抢到了最心爱的玩具一样,呵呵呵呵笑了起来。
——我也爱你。范云一边傻笑,一边秒回了。
——谢谢你范云,谢谢你叫我宝贝,谢谢你爱我。唐若。
应该的,必须的,只要唐若愿意听,范云就愿意说,如果说十遍不够多,那就说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
看着唐若甜甜的话,范云挺胸抬头,把巡查走出了一种检阅的感觉。
远远的,人民政府的办公楼里,上次给杨宗玮挂过电话,表扬过他们的那位领导,站在窗口边看着范云点了点头:“小伙子真不错,有我当年那股子精神劲儿。”
范云走到了汽车站路口。
这时,一辆“慢慢摇”正从西面的远处快速驶来,看样子,是准备从东西走向的马路往右拐到南北走向的城台路上来。
也就是要经过范云所站位置的拐角方向。
此时,那辆“慢慢摇”后面,突然有一辆面包车以更快的速度超过了“慢慢摇”,此时双车已到路口。
那辆面包车突然向右一拐,准备拐入城台路,而行驶在内侧的“慢慢摇”因那台面包车的突然超车转弯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拧着车把跟面包车一起转弯。
三轮车“慢慢摇”突然转弯,是很容易翻车的。
这辆“慢慢摇”就差一点点翻了,它因为转弯过快整个车身往右猛的一斜,然后慌手慌脚的司机又猛地把车把往左一扭。
“慢慢摇”又猛地往左一斜。
矫枉过正的“慢慢摇”一下子倒在了面包车的车身上。
一阵刺耳的铁与铁磨擦的声音。
“慢慢摇”雨棚上面的角钢贴着面包车的上方车身,划了长长的一条凹槽。
神奇的是,看着必翻不可的“慢慢摇”,因为靠在了面包车上,车身找到了支撑点,没有翻倒,而是摆了两下后,停了下来。
“慢慢摇”上的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乘客,以及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司机,吓得脸都白了。
那两个女孩子从车上下来后,走上人行道,半天没有说话,而是看着从面包车里下来的三个男人与“慢慢摇”司机交涉。
这个突发状况把范云也吓了一大跳,因为当时两台车离他仅仅不到两米的距离。
吓得范云往后一跳。
两辆车都靠边停了。
话说,这两个司机运气也不知道该说是好呢,还是应该说是坏。
对面汽车站那个交通岗里的一个值班交警,正伏在桌子上埋头写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值班日记还是什么东西,并没有注意到这边这个事故。
那个交警继续写他的东西。
这样,两个司机可以不用经公了,他们可以私了。
但,面包车毕竟是被划了。
但,错在面包车先。
不过,这几个人,显然也是老江湖了,他们在行人还没有围观之前,迅速达成了相互的谅解并协商如下。
“慢慢摇”负责面包车修理费。
两辆车一起开到修车铺,马上、现在、立刻。
范云觉得这两辆车的车主,处理事情,真够果断的。
那辆“慢慢摇”的司机,也没问那两个女孩子要车费了,直接一加油门,走了。
范云心想:还好,真是万幸,没有伤到人。
如果“慢慢摇”翻了的话,处理起来,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这就是运气呀!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范云觉得自己以后要与马路保持距离,注意再注意,他觉得自己应该叮嘱一下唐若,因为她和马雪莹天天都要坐“慢慢摇”。他又觉得自己应该买辆小轿车,天天接送唐若,那样就安全多了。
一想到小轿车,他就想起在部队时跟战友夸下的海口,退伍三年买一辆桑塔纳,可是,就他现在这点工资,不吃不喝攒一年下来,大概只够买几个车轮子。
范云摇摇头。
范云走到老广场,看到了唐彬,他就跟唐彬说起这件事,唐彬呵呵一笑:“那个面包车,手续一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才私了。……
那个慢慢摇也开得太快了,三轮车开太快了是不行的,而且,慢慢摇上面本身又加了那么大一个铁棚子,头重脚轻,转弯快了不翻才怪!”
范云觉得唐彬说得有道理。
那天,他去杨宗玮大队长家送完牛奶后,开着圆脸吴姐仓库那个送牛奶的三轮车,拐到湘江边的时候,感觉那速度比这个搭客的“慢慢摇”速度要快得多。
但是,自己并没感到三轮车有失控,要翻的感觉。
唐彬懂得东西不少。
他以前天天在街上混,不是白混的。
范云拍拍唐彬肩头:“喂!唐彬,中午去哪里解决?”
“你呢?”
“不知道哪,就是因为不知道,才问你的嘛!”范云道。
唐彬抺了一把脸,沉吟道:“去哪里呀?嗯……去老地方吧,你去叫一下老魏,然后我叫赵艳玲她们三个女的。”
“行,那就这样,早一点啊,不行等下你就让赵艳玲先去占位置。”范云嘱咐道。
“知道,知道,放心,我都安排好。”唐若道。
范云找到老魏,告诉了他中午老地方,老魏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
范云就一个人继续巡查,他觉得,大事没有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倒有一大堆。
他又觉得,似乎他见到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不管是开车的、开店的、卖菜的、上班的,似乎干得都是一些琐琐碎碎的事情。
当然,大人物不算。
范云心中的大人物,应该是那种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今天吉隆坡,明天奥地利,后天华盛顿那种大人物。
范云有时就会想,不知道那些大人物,是怎样生活的。
大人物的生活他不知道,但他的工作就是这样平平凡凡的。
有鸡毛。
也有蒜皮。
范云回答了一个老人的问路:“哎,大爷,就是那儿……对,就是那儿,那儿就是法院,你看到那对石头狮子了没?就是那里。”
范云将手指向远处。
那个满脸皮肤都被风雕雨刻得沟壑纵横的老头顺着范云指点的方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范云接着道:“那个门口,旁边你看到了吗,那里不是挂着好几张对联吗?
那里就是写毛笔字的,你想写什么,过去找他写就行了。”
老头微微颔首,也不知道他看到范云说的那个什么对联没有:“谢谢,谢谢你,弟弟。”
“你过去吧,大爷,要不等下别人该收摊回家吃饭去了。”
“好!好!”老头冲范云摇摇手,走了。
范云又往上走走,到了大众理发店门口。
一个长得挺标致的大眼晴姑娘正站在门外招呼徘徊在理发店门口踌躇不前,不知道进门该先迈哪条腿的一个黑衣小伙子:“里面坐,你是洗头,还是理发?”
那个小伙子抬头看看招牌,又看看店里,一直下不定决心。
范云看看这个伶伶俐俐的女孩子,发现她长得很好看,可惜的是左眼有点问题,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正常人的眼仁都是位于正中间的,她的偏上了一点点。
范云心想,前两天还没见她,这个女孩子应该是新来的,不知道她是柳师傅的徒弟?还是另一个女理发师的徒弟?
她的左眼那个样子,不知道对她的视力,有没有影响,可惜呀!
范云管得挺宽,操心也真不少,人家姑娘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真是的。
不过,就算是她长得天仙一样,范云也不会在意,他现在只要一想起唐若的信息:我爱你,亲爱的,就会开心地露出不像傻子的笑容。
那个姑娘一边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一边打量了范云一眼。
第57章 归属感
范云又不理发。
那个女孩子应该也是打量过范云的头发了,范云的头发还很短,没有剪的必要。
她不再看范云,继续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进来吧,里面有位置的。”
黑衣小伙子终于还是架不住她热情的招呼,抬腿走进了理发店。
范云看见他是先迈的左腿,百分之五十的人,走路都是先迈左腿。
范云看看手机,时间差不多了,他就往回走,去老地方。
老地方,当然就是他们经常去吃的,水街那家牛八宝小火锅店。
范云到的时候,赵艳玲跟梁蓉已经到了,梁蓉扯了扯自己旁边的板凳:“范云,坐这儿。”
范云笑嘻嘻坐了:“姐姐,有什么关照?”
梁蓉抻了抻最下面的衣襟,把盛瓜子的小碟子推到他面前:“过两天我有点小事,想让你帮我顶个班。”
范云抓了几粒瓜子,张嘴嗑了一粒:“行,没问题,什么时候?”
“过几天吧!到时候我看一下我俩的班,如何可以的话,我就提前一天告诉你,你好安排。”梁蓉道。
范云点点头:“行,没问题,只要不是星期六,都可以的。”
“为什么?星期六你有事?”梁蓉问他。
范云心里骄傲,嘴上不说:“嗯!我星期六有事。”
“什么事?”梁蓉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私事,私人的事。”范云一下子还真不好回答她。
梁蓉斜眼看看他:“什么公事私事的,下了班,那都是私事;上了班,那都是公事,知道不?好好去看看劳动法!”
范云觉得自己跟她没法说。
他问赵艳玲:“唐彬他们呢,怎么还没来?老魏班长也没来?”
赵艳玲“噗”一声吐了一粒瓜子皮:“估计是应该有点什么事吧,应该很快就来了。”
果然。
没几分钟,老魏在前,唐彬与何兰芬跟在后面来了。
唐彬人还在外面,话先进屋了:“点了菜没有?”
赵艳玲指了指火撑子上的铁锅:“你看不到嘛?那不是菜,是什么?”
唐彬一屁股坐下来,冲赵艳玲嘿嘿一乐。
他伸手拿起筷子,夹了已经开始“咕嘟”的锅中一截青蒜苗吹了吹,扔嘴里了。
老魏也坐下来,抽出筷子道:“吃饭,吃吧!”
吃饭。
闲聊。
无非就是聊些工作上的事情,大半天发生的事情,每人说一样,也够说一会的。
何兰芬把帽子摘下来,放在膝盖上,气呼呼道:“刚才那个卖衣服的老板娘,脾气真冲。
我看到她门口摆的那个挺大的不锈钢广告牌,都占了人行道了,让她收走,她不但不想收,还很凶的样子,她以为她凶,我就怕她呀?”
老魏没说话。
唐彬说了:“那个女人,已经和她老公离婚了,离婚后她没有结婚,认识了一个比她小十好几岁的男人,两个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那个男的骗了她不少钱。
你们想一想,一个二十来岁三十不到的男人,会真心喜欢一个四十多的老女人吗?他图什么啊?”
唐彬的小道消息挺灵通,连这些事都知道。
“这事谁知道,谁知道她图什么,除了她自己才知道,哦,包括那个男的。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的,在一起的时候,好得你死我活的,一旦分手了就闹得跟仇人一样,总是数落对方的坏处,倒把当初在一起时候的那些好处,忘得一干二净了!”梁蓉叹道。
何兰芬点点头:“那倒也是。”
赵艳玲舀了一勺汤泡在饭里:“呵!行了,说别人做什么,快吃饭吧,牛肉已经煮老了。”
何兰芬夹了一块牛肉嚼着,眉毛挑了挑:“没老,刚刚好!”
吃吧。
范云不喜欢听这几个老娘们听风就是雨的小道消息,他倒是对老魏这个外地人,为什么会来这儿安家有点兴趣。
他端起茶壶,给旁边的梁蓉倒了一杯茶,又给老魏倒了一杯:“师父,你来我们这儿几年了?为什么你的本地话说的这么好?说实话,如果你不说你是外地人,我还以为你是溶江的!你的口音有点像本地溶江那边口音,但是,似乎又有点像高尚那边的。”
这个问题老魏得想想。
老魏用手背将沾在嘴唇上的一粒大米扒拉掉:“我来这儿时间不短了,这边的土话,跟永州那边的有点像……其实主要是在这边呆的时间久了,但是你要是问我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还真不好说。我想,大概主要还是跟天天说有关,反正当时,我能听懂我老婆跟她家里人说的话,我就跟着她说,说着说着,感觉越说越顺嘴,就这样了。”
梁蓉道:“就是的,学说话就跟唱学粤语歌一样,听得多,唱得多,慢慢就会了,看粤语电影也是,我现在看粤语电影,不看字幕,也能听个大概那些演员说的是什么。”
何兰芬插话道:“那,老魏,你干嘛不带上嫂子去你老家那边生活呢?自古以来,上门女婿可是不好当的呀!”
老魏摸摸下巴,低声道:“我不是上门的,她有弟弟妹妹。
你嫂子她那个人吧,别看个子不高,脾气挺拗的。
我们没结婚前,我带她去过一次我们那儿。
去过之后,她对我说,不习惯我们那边的饮食习惯,要求我一定要到这边来生活。
当时,她已经怀了宝宝了,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
何兰芬笑道:“你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呀!怪不得你丈母娘对你有看法。”
“不是那回事。”老魏道。
范云几个就看着老魏,看他有什么“高见”。
老魏悠悠道:“她本身娘家这边有弟弟,是不可能再招一个上门女婿的,完全没必要嘛!
没事,我丈母娘招个上门女婿做什么?来跟她儿子分财产吗?
我的其实心里跟明镜一样,我老丈人家那些山,那些田地,他是不会分给我一点的。
那是他们家的祖业,是要留给自己儿子的,他怎么可能会把那些东西留给一个外姓人?”
赵艳玲点点头:“那是,人家的东西,凭什么给你!”
梁蓉跟何兰芬也一齐说道:“就是!”
老魏伸手捏了捏鼻梁:“我根本就没那些想法,说实话,我在这边生活,所有的亲戚都是老婆这边的,我老婆的爸爸妈妈,跟我亲生的爸妈又有什么区别,你们说,对不对?”
众人齐点头:“那是!”
老魏叹了一口气:“我要他们那些田地干什么?现在,谁还指望那点田地生活?土里能刨几个钱出来?”
何兰芬叹道:“是啊!现在种地,也就是种点自己吃而已,靠那个赚钱……”
老魏道:“我又不要老丈人家的田和地,那又不是我的,我一个人留在外地,还不都是为了我老婆。
我老婆不愿意跟我去我们那,我只能将就她,我能将就,可是我儿子呢?
你们是没见过我丈人他们两口子那种偏心!
就说我儿子,小的时候,跟我小舅子的儿子,差不多一样大,两个同龄的小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难免会争东西,抢玩具什么的……
你们知道,我老丈人是怎么样的?”
大家都看着老魏,听他说。
老魏声音已有颤音:“每一次,都是骂我儿子,凭什么呀?难道外孙不是孙子?外孙跟亲孙子不是一样,也流着他身上四分之一的血脉?”
大家都叹了一口气。
这种事情,没法说。
老魏继续道:“其实,我小舅子全家,现在都搬到大城市里生活去了,我老丈人家里有什么事情,还不是要我去帮着做。
现在,他老两口子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可是,等他们以后老得动不了的时候呢?谁来照顾他们?”
老魏的话停顿了一下。
“还不是我跟我老婆!”
大家听着。
“嫂子她怎么样?她就没有点什么想法?”
老魏叹道:“她还能怎么样,虽然她一般很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对她爸妈也不满意,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毕竟那是她爸妈,所以,逢年过节什么的,该给钱给钱,该送节礼送礼,从来都没有马虎过,老的糊涂,咱小的不能没有良心。”
梁蓉叹道:“有些老人,就是糊里糊涂的,现在社会,女儿跟儿子不是一样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种老思想,早该淘汰了。”
何兰芬道:“说得也是,其实人这一辈子,想三想四,争东争西,到老了的时候,两眼一闭双腿一蹬,连一根草棒都带不走。”
唐彬道:“谁说的?那些陪葬的,不是给入土的人,带走的吗?”
赵艳玲抄着筷子敲了一下唐彬的碗:“那叫带走吗?那只是满足一些愿望,那只是后人满足前人的一点心愿罢了。”
唐彬道:“那倒也是,其实,陪葬太好了,也没必要,像古代那些大官,陪葬的东西倒是挺多,可惦记的人也多,招盗墓贼,有个电影叫东陵大盗,那个电影你们看过没有……”
范云看看老魏,唐彬这话题,都岔到没影的地方去了,本来听老魏说他的事,现在扯到电影上了。
扯到电影,几个女人就又扯到电视剧上了,那些肥皂剧,你爱我我爱你的,范云不喜欢看,他喜欢看那种热血的,奋斗的,能激励人奋发向上的,特别是军事题材的电视电影,他都挺喜欢看,当然,也包括好莱坞的那些大片,好莱坞的大片,那可不是吹得,大都拍得立体、丰盈,很有画面的即视感。
老魏也不想再说他的事了,说了也没用,许多事情,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老魏端起茶杯,将飘在水面上的一点茶末子吹掉,如同吹掉他那些飘浮不定的情感似的,长吁了一口气。
“吁!”他喝了一口茶道:“散了吧,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吧,别忘了,下午准时上班。”
散了。
散了各走各的,谁还没一点私事要办理嘛!
范云顺着水街一边往灵渠公园小门方向走,一边琢磨老魏的话,说实话,他还是蛮同情老魏的。
老魏为了他老婆,离开了自己在老家的那些亲人,千里迢迢跑到这边来,确实很不容易。
别的不说,老家那些亲戚朋友,同学什么的,这些关系他带不来吧?
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在老家,平时老魏如果遇到点什么难处,那些乡里乡亲,那些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辈,那些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多少,是能帮他的吧?
可是。
他现在在这边,认识的都是女方的亲戚,别人对他这个“空降军”未必感冒,他想真正融入这边的圈子,怕是比在老家难上万倍。
自古有句老话,叫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也就是指的故土难离了。
故土是什么?是游子的根,是出生时与生俱来的烙印,是归属感,没有故土,没有归属感,人就像水面上的浮萍,风一吹,四处飘荡,浪一起,就被潮头推得浑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归属感,很重要。
范云顺着渠边,走了一阵子,他又折到了铁板状元桥上,站了一小会,然后信步由缰,往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走过来。
这两个,可都是他的亲人。
虽然范雨与梅霖还在边谈恋爱边创业阶段,可是,在范云的心中,可是已经和弟弟范雨一样的,把梅霖已经当成了他们老范家的人。
范云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小巷,这条小巷古色古香,几乎每一座楼房都雕着梁、画着栋,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和许多大城市的城中村似的,太窄了。
最窄的地方,有两三栋楼都成了握手楼,对面的窗子一打开,伸根晾衣杆子去对面,就能把对面挂在窗外烘得喷香的长条腊肉给挑到自己这边来。
加点辣椒一炒,就是好菜。
他穿过这条小巷,对楼下停着的那些单车摩托车皱了皱眉,像这种地方,也不知道被列入了消防重点单位没有?这种地方,一旦发生了火灾,消防车开都开不进来。
不过,消防水源倒是绝对没有问题,灵渠里有的是水,抽干了灵渠,还有湘江。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雨霖理发店,此时,店里没有客人,梅霖正在教范雨替一个塑胶模特儿上发卷,范雨拿着一根红色塑料卷发棒,正站在梅霖旁边,嘿嘿嘿地傻笑。
他看见了范云,忙叫道:“哥!”
第58章 夫妻相
范云向前走了两步,左脚踩上台阶。
梅霖朝他笑了笑,一个哥字在她舌头上打了个滚,终于还是没好意思喊出来。
范云对她也报之一笑。
他问范雨:“生意怎么样?”
范雨搓搓手中的卷发棒:“还行,开始那几天,每天七八个客人,现在,来店剪头发的客人差不多多了一半,今天十点半开的门,到现在来了四个客人了。”
范云点点头:“开店就是熬,熬时间,熬客人,慢慢地就有熟客了。”
呵呵,真搞笑,他把从大喇叭那学来的话,转给了范雨。
范云看到了弟弟,想起自己有些日子没回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去一趟,看一看家里,就问范雨:“范雨,我明天回去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范云的意思,是问范雨要不要带上梅霖一起回去一趟,告诉一下家里他跟梅霖的事,范雨和梅霖两个人,男女朋友也处了,店也一起开了,应该回去告诉一下爸妈,也好让他们高兴高兴。
范雨摇摇头:“你自己回去吧,我这儿走不开,我们这刚开业没多久,要天天守着,不能离人。”
也是。
范云“嗯”了一声:“那好吧,那我明天回去一趟,你有没有什么事?要不要我给你带什么东西?”
范雨用卷发棒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帮我带……嗯!算了,改天我自己回去拿好了。”
梅霖笑道:“你要是想回去,就回去一趟嘛,也可以拿些衣服什么的回来。”
范雨摇摇头:“不,过几天吧,到时候我们俩一起去我家!”
他说得很坚决。
梅霖知道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带她正式地再认一次门,宣布一下她和范雨的关系,虽然上次她去过一次,但那次是被李恭堂老婆拉着去与范云相亲的,哪成想,范云她没看上,却看上了范雨,最后与范雨在一起了。
而范云,倒成了她的大伯子。
她觉得如果自己再去老范家,会比第一次要更加不好意思了。
也好,晚几天,她再跟范雨一起去,这一次,让范云先去打个先锋,跟家里通报一声,免得她到时候去的时候,不好意思。
梅霖有自己的想法。
她想得更深一些。
范雨其实应该没想那么多,他就是觉得新店才开,要天天守着这才行,熬码头熬码头,熬吧!
别看他跟梅霖每天十点多才开门,可是,晚上休息得也晚。
新店开张,虽然说一下子没什么生意,但是,越是这样,他和梅霖就越想晚一点关门,万一,有些白天猫在家里,晚上才出来活动的年轻人过来剪头发呐!
开店不光是要熬时间,还要准时,特别是准时开门,开着开着,别人就会说,噢!那个雨霖理发店是吧,十点半开门,十点关门,去吧去吧,去理吧,现在有人。
就是这样的。
开店都这样,要长久,准时,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那样的生意是做不长久的。
范云觉得也是,范雨的东西,让他自己回去拿就是了,他这么大个人了,什么事情不知道呀,不用自己闲操心。
他捏了捏范雨的肩头:“好好做生意,好好跟梅霖学手艺。”
范雨笑道:“哥,以后,你的头我承包了,到时候来店里,我帮你剪,对了,现在没人,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剪一次,剪个平头……不,短碎,哥,你这个头型其实更适合短碎,真的……”
范雨说得头头是道。
先不说他什么水平,要是范雨上来三板斧轮起来,不知道的还真会以为他就是本店的大师傅,而梅霖只是他雇佣的小工。
范云往后撤了一步:“行行行,没问题,但是等我头发再长一点好吗,我这剪了没多长时间呢!”
梅霖笑道:“你放心,哥的头发以后都交给你了,你想怎么帮他剪,帮他设计什么发型,都没问题的,是吧,哥!”
范云能说什么,他只能说没问题,好的,一定给范雨剪。
冲这两声哥,也得给范雨剪。
到时候,如果范雨剪不好,最多也就是碎发改平头,平头还推还不好,就贴着头皮铲,这样总可以了吧!就像范雨说的那样,范云的头顶确实很平,剪什么发型都可以,就是贴根推光头,也没什么大问题,也能看得过去,以前,在部队,通信员就经常拿推子给他贴着头皮铲的。
再说了,不是还有梅霖的嘛!徒弟失手,师傅来修。
梅霖的手艺确实练得很不错了,只要范雨好好跟她学,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独当一面的。
范云在理发店门口又站了一会,他看到了中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人,不由得灵机一动。
他对范雨道:“喂!范雨,你要是想快速提高水平,我倒是有个主意!”
范雨忙道:“什么主意?”
梅霖看到范云说得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望着他,认真听他讲。
范云道:“我觉得,你可以每天在不忙的时候,抽出一点时间来,到中医院的大院子里去,到树荫下放上一张板凳,再写一个免费理发的牌子,肯定很多人找你理。”
范雨点点头,他也不知道范云的办法是不是好办法,不过,听上去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范云的想像发挥开了:“你还可以去旁边的一小和一中也联系一下,那里的学生……呵呵!如果你把免费理发的牌子往学校大门口一竖,我觉得找你剪头发的人能累死你,不用一个月,你的手艺绝对练得杠杠的!”
听上去范云的建议十分棒。
范雨双眼发亮,连声附合道:“这个主意不错,确实可以,你说呢梅霖?”
梅霖笑道:“还行吧,你可以去试一试,只是,千万别说是我们店的人,更不要说是我的徒弟。”
范雨不解地道:“为什么?”
“我怕你把别人的头发理坏了,砸了我们的招牌!”梅霖满眼都是揶揄。
梅霖的话,没有动摇范雨的决心与信心,他一迭声对她和范云道:“好,等我再学几天,我就去试一试,我觉得一定能行,你说是吧,哥?”
范云出的主意,范雨问他,他当然点头。
梅霖笑着看了看踌躇满志的范雨,觉得不论结果如何,范雨的精神倒也可嘉。
“来,哥,我帮你剪一下!”范雨把卷发棒往工作台一扔,抄起了电推剪。
“行行行,下次,下次。”范云觉得自己再不走,范雨真的就要动手将自己摁在理发凳上,强行修理了,他忙跟范雨和梅霖告辞。
“我走了,你俩好好做生意。”
范雨“哎”了一声!
梅霖也答应得脆生生的。
范云走出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了看理发店,店里,范雨低着头正跟梅霖说着什么,他忽然觉得范雨与梅霖在一起,看上去总感觉哪里有点像,他想了又想。
想起来了。
眼睛!
范雨与梅霖的眼睛很像,都是大大的,很有神的那种,他们两个看人的时候,眼睛中时不时有一种别样的神采在闪烁。
那种神采,应该是……
范云一时也说不上来,或许他能感觉到,但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其实。
那种神采是欢欣,是足足的底气,是爱,是幸福。
如果总结成一个词,是:夫妻相。
范云刚才还有点事的,忘了跟范雨说了,不过现在走远了,他也就没再回头了。
他们的父亲老范,最近这半年总是说腿疼,问他具体疼在哪里,他又说不出个准确位置,范云有好几次说让他到县医院去好好查查,他爸却说:“无非就是人上了岁数了,老寒腿或者风湿什么的东西,去了医院,不是照这个,就是拍那个,花那个冤枉钱干什么嘛!”
他自己跑到界首大集上,找那个一年四季都在界首的湘江大桥桥头卖中草药的一个郎中,开了一些子汤药跟狗皮膏药,在胯骨那里连洗带贴,范云妈问他效果怎么样,他一会说减轻了,一会又说效果不是很明显。
若是问急了,他还会生气对老伴地道:“中药治本,西药治标,治本除根当然来得慢,病去如抽丝,急有什么用!”
范云都跟老爸说过几次了,让他到县上来,拍个片子照一照,有什么问题透视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他爸,就是不肯来。
舍不得花钱。
确实,家里也没什么钱,范云当兵这几年,为囯做了贡献,但为家却没给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于范雨,范雨不但没挣钱,还隔三差五问老妈讨上个三十二十的用。
没钱。
不过,现在好了,范云想到。
以前家里没钱,是因为一家四口,全靠老爸一个人卖苦力跟着村子里的人到处搭泥水班挣点钱,一个人挣,四个人花,难!
但是现在不同了。
现在范云复员参加工作了,范雨又谈了一个会手艺的女朋友,两个人还开了店,虽然,暂时一下子,他们老范家这个家还见不到太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现在三个人挣钱,用不了多久,日子就能翻过身来的。
范云觉得,当下之急,他们家就是攒点钱,让老爸到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该抓药抓药,该诊治诊治,他决定这次回去,跟老爸老妈好好谈一谈这个问题。
范云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家里的问题。
他的心事,如果被他爸他妈知道了的话,一定会非常欣慰的,儿子确实长大了,知道为家里分忧,为父母着想了。
范云边走边想心事。
让他想吧。
不说他了。
再说说唐若吧。
唐若把那小袋圣女果拿给范云后,边走回金灵渠广告公司,边东张西望地看了看周围。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够大胆的,光大化日之下,就从公司饭堂里拿出水果来给范云吃。
唐若觉得自己这么做,会不会不太好?
但她随后又想,哼!有什么大不了,最多,中午的时候,自己不吃水果就好了,范云吃得那一份,其实等于是吃的自己的。
这么想的话,唐若觉得那小袋小西红柿给范云吃得就理所当然了。
毫无问题。
但是,她暂时还是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她谈恋爱的事情,公司人多嘴杂,许多人又特别喜欢八卦,特别是行政与财务那几个老女人,她才不想让她们知道。
那几个阿姨,每当见了她就会开她的玩笑:“唐若,要不要阿姨给你介绍个男朋友?”
“唐若,我娘家侄子在大公司上班,县城里有房又有车,哪天,阿姨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去她们的。
不感兴趣。
唐若跟许多对爱情充满浪漫想像的女孩子是一样的。
她想像中的他,一定是对自己又温柔又体贴的,含情脉脉地坐在她的对面,拉着她白白嫩嫩的小手,极其深情地望着她的眼晴道:“唐若,我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非常非常爱你!”
这样,唐若就欢喜。
她可不喜欢两个人一见面就直接开条件那种,什么房子车子票子的,那种相亲的感觉,似乎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卖自己。
一边数钱,一边卖自己。
唐若不喜欢。
她喜欢范云这样的,带着她出去玩,吃好吃的东西,两个人之间有着心有灵犀的小默契,她做点什么事,范云常常能秒懂,而范云,也时不时给她一些小惊喜。
例如,时不时发条信息过来,说自己很想很想她啦!很爱很爱她啦!自己现在正在做什么啦!也在想她在做什么啦!
等等。
时不时买些她爱吃的小零食,就连送个脚链给她,也能让她感到由衷地欢喜。
唐若喜欢范云这种温润、常情的爱情,她不喜欢那种大喜大悲的爱情。
那种爱情,会让人的小心脏受不了的。
唐若走到前台,湘琴正与先玲你一句我一句说着什么。
湘琴看见唐若进来了,朝她一伸手:“唐若,你给我拿的好吃的呢?”
唐若毫不客气,在她手上拍了一巴掌:“刚才先玲不是拿给你了吗?”
唐若一指那只小玻璃碗。
湘琴从台后站了起来:“哪有,先玲就端了一只空碗过来,什么也没有。”
唐若看看先玲。
先玲满脸都是你看我干什么。
先玲敲了敲那只碗:“刚才我本来是拿给湘琴的,可是,被电工小吴给半路打劫了,全被他一把给抓走了。”
第59章 若无其事
先玲呵呵笑道:“我本来想再上去一趟的,突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没做,唐若,辛苦你再跑一趟……”
先玲指了指那只碗。
唐若明白,自己溜号可以,但是先玲可不行,如果被唐小英发现了的话,先玲轻则挨批,重则要被扣钱。
唐小英可很厉害。
唐若走到湘琴身边,伸出食指“啵”了一下湘琴的小撅嘴:“行行行,我再跑趟腿,哎呀!姑奶奶,等着啊!”
湘琴也不吃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快点,速度。”
唐若上楼,捧起大盆子里的小西红柿,将那只玻璃碗装得溜尖,下来了。
她掂起一颗喂到湘琴的小撅嘴里:“好吃吗?甜吗?”
“甜!”
唐若也掂了一颗,确实挺甜的。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突然从外面露了露头,他朝唐若招了招手,他站的位置刚好避开了湘琴与先玲,她俩看不到。
若无其事。
唐若走了过去,小吴又往避人的地方走了两步,他从随身背的电工包里摸了一个纸袋子出来,递给了唐若:“给,这是那天我们照的相片,每张底片我都洗了两张,这是给你的。”
唐若接了过来。
小吴朝唐若笑笑:“走了,唐若,有事去了,我工作去了。”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嗯!”
唐若将那只纸袋揣进了衣兜里,她走到湘琴旁边拿过自己的那只米白色的背包,拉开拉链,将纸袋偷偷塞到包里。
湘琴没看到。
先玲似乎看到了,她本来正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可是唐若往包里塞照片的时候,刚好她一抬头,她感觉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
“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什么好吃的?”
湘琴也抬起了头。
唐若心想你眼可真尖,唐若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塞了吗?没有啊,我拿镜子嘛!”
伸手,唐若摸出了小画妆镜。
左照右照。
先玲十分怀疑地瞟了唐若的背包一眼。
湘琴什么也没看到,她一把抢过唐若的小镜子:“给我照一下,我脸上好像长了一个痘痘,来来,给我照照。”
唐若左手托着湘琴尖尖的下巴,笑道:“还是我帮你看下吧,嗯,是有一个痘痘,不过,还没熟呢,你不要乱挤呀!”
湘琴挑了挑她那对细细长长的眉毛,调戏唐若:“留给你哈小妞,记得上门服务。”
唐若拧了拧她的脸,别说,湘琴的脸蛋,捏着还挺带感。
小吴给唐若的照片,是唐若与范云去乐满地玩的那一天上午照的。
那天下午在灵渠市场门口她与范云见面,赴范云的约,当时,唐若跟他说自己上午有事去了,其实是跟电工小吴照相去了。
她也没办法。
小吴已经邀请过唐若许多次了,表示自己想带她出去玩,那天上午又来请唐若,说无论如何都请她去灵渠公园玩一会。
不来就是不给他面子。
那天唐若是非去不可的。
小吴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她也知道小吴的意思。
另外。
主要因为,她答应小吴,是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吴表明一个立场了,那就是,小吴想和她做个普通朋友可以,但是若是想和她做男女朋友,那他就别想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范云了,不会再答应其他人谈什么“朋友”了。
至于方科,金灵渠的人,除了先玲杨姐,其他人并不知道他是老几。
唐若现在看方科,就像看一块顽固的石头一样,她一下子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怎么样才能找到一把破石锤,敲碎挡在范云与她中间的方科这块顽石。
小吴当然也不认识方科,他既不知道有范云这么个人,也不知道有个什么方科,他应该以为唐若一直还没人追的。
他就动了追唐若的念头,因为小吴感觉自己,挺喜欢唐若的。
其实。
唐若觉得小吴那个人也挺不错的。
小吴挺老实稳重的,自从她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小吴对她也蛮好,平时有点先玲喊不动他的什么事,先玲就支使唐若去喊,唐若一喊,他就来了。
次数多了,别说先玲,就算湘琴也知道小吴对唐若是有好感的。
唐若自己当然也清楚,但是,她对小吴没什么感觉,唐若不喜欢小吴那种类型的。
小吴偏于老成,而失于活泼。
或许,理工科搞技术的男人,大多都以他这种类型的性格偏多吧?
做事一本正经,导致性格也一样,缺乏幽默。
那天唐若只是陪着小吴在灵渠公园走了一圈,在公园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景点处,照了一些相片。
比如园中那块不知何年何用从天而降,重达数十吨的飞来石。
比如题满了名人拓拔的,湘漓分派的那块大石碑。
比如另一处古碑生长进一棵巨大樟树的景点——古树吞碑。
小吴人还是挺不错的,照相的时候,最多他就是和唐若并肩而立,而绝不会像一些毛毛燥燥的小伙子那样,动手动脚。
唐若,最讨厌那些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男人。
可小吴又太稳重了,其实,无论如何,他还是可以亲口对唐若讲的:“唐若,我挺喜欢你的,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呀?”
你未婚我未嫁的,无论结果如何,表白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大概他以为,唐若能赴他的约,就代表不讨厌自己,对自己有那个意思吧!
他想多了。
唐若不喜欢他。
她只是还没有学会该怎样对自己不讨厌的人提出的某些要求,如何婉拒罢了。
唐若从湘琴手中收回了自己的画妆镜,这面背后有个身穿韩服的大眼睛小姑娘的镜子,是范云送的。
唐若很喜欢的。
其实范云送的那些小东西,加在一起,都没有她包里的那根金项链值钱,但是,范云送的,她就喜欢,就觉得贴心,而方科的金项链,她现在只觉得它跟方科一样,都是烫手的山芋。
既然烫手。
就得想办法扔了。
不!
甩了。
先玲对唐若与湘琴道:“你们不知道,上海那边总公司的前台,都已经配了计算机了,可是,咱们这里……”
先玲叹道:“猴年马月才轮得到。”
湘琴也道:“就是,人家大城市里,计算机都快成办公的标配了,咱们这可倒好,总是给人比时代慢半步的感觉。”
湘琴补充道:“老广场那里,已经开了一家网吧了,听说叫什么新世纪网吧,可不新世纪嘛,都二十一世纪了!”
先玲与唐若对湘琴说的什么网吧不感兴趣,她们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偶尔听人提起,大概也就是,据说网吧是个什么打游戏的地方。
游戏有什么好玩的。
唐若倒是见她弟弟唐欣玩过那种电视机游戏,就是用一台叫什么“小霸王”的游戏机,插在电视上,那个游戏机上另外还要插一种跟磁带盒差不多大的游戏卡,然后连接手柄就可以玩了。
唐若跟唐欣玩过几回,打魂斗罗的时候,常常唐欣都跑到最前面去了,她还在后面找不到东南西北,最后活生生被唐欣给拉掉一条命。
还有一种叫“马里奥”的吃蘑菇的游戏,要不断地跳来跳去,用脑门顶上方的砖块,然后把那些顶出来的蘑菇、金币,吃掉。
那个马里奥会变大,有时候还能发子弹,但是,仅限于唐欣玩的时候。
唐若玩?
都是被怪物一口就给咬死了的那种,她玩了几回,老是挂掉,感觉特没意思。
“不好玩!”唐若把游戏手柄一扔,如是说。
唐欣却玩得不亦乐乎。
不过,至于现在湘琴与先玲说起计算机的问题,唐若倒觉得,如果公司里配了计算机,那到时候,她就可以跟先玲和湘琴一块学了。
应该说,跟先玲一块学,湘琴其实是懂一些计算机的,她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里上过计算机课程的,虽然课时不多,但做唐若与先玲这两个计算机盲的启蒙老师,似乎倒也是绰绰有余的。
比如,湘琴有一张五笔字根表,上面写着什么: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大犬三羊古石厂,木丁西……
先玲与唐若如看天书,蒙查查的,根本不懂是什么东西。
湘琴伸出两只各有一排小窝窝的手,一人一只抓着先玲与唐若的手郑重地道:“别的不要管,听我的,背就对了,背得越熟越好,滚瓜烂熟那种!”
想学计算机,先背字根表。
嗨!
像添置计算机这样的大事,岂是她们几个小小文员能做主的?
先玲叹道:“希望有一天,总公司给咱们这边配发计算机的时候,不要忘了给咱们前台配一台就好。”
唐若与湘琴同时点点头:“嗯!就是!”
唐若对先玲道:“等中午吃饭的时候,你可以问一下主任,看她怎么说?”
先玲眉毛都立起来了:“我问她?啊,唐若,我还是不要问她了,还是问你吧!”
她过来要掐唐若的脸。
唐若笑着避开了她,并随手抄起一个文件夹抵挡着先玲的攻势,这时,有两个业务部的小伙子从外面回来了,其中有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一拍前台的台面,脸一板:“上班时间,嬉笑打闹,每个人罚款二十!”
“滚!”
三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
中午无事。
吃完了饭,唐若在餐厅坐了一会,她并没有遵从内心用给范云的那份水果顶替自己应该消灭的。
女孩子就是要多吃点水果,这样皮肤才水灵、好看——湘琴说的。
下午两点。
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该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她也没再跟唐小英报告了,直接就去马雪莹的幼儿园了。
她背起包,跟先玲和湘琴摆摆午:“我走了,姑娘们!”
两个刚从半游离状态苏醒过来的姑娘冲她摆了摆手。
去吧!
去吧!
到了幼儿园,蜜桃班的家长来了六七个,还不到一半的人。
马雪莹的蜜桃班一共有十九个小孩子,男孩比女孩只多一个,男孩女孩的比例挺均匀的。
唐若跟王老师打过招呼,扯了一只木头板凳,坐在人群里。
她看着自己的鞋。
王老师看她的表。
有几个家长看王老师的脸。
王老师快把手表看烂了,觉得也就是这几个家长了,她把自己的那张板凳朝家长们扯了扯:“各位家长,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开这个家长会,下面,我跟位家长汇报一下孩子们的情况……”
王老师口才可以。
来了几个家长,她就说几个孩子的事,从孩子目前的吃饭睡觉情况说起,一直说到孩子的营养状况,是否缺锌缺钙,再到给家长的建议,一直说到交通问题,安全状况等等等等。
一个个家长被她说得眼巴巴盯着她不断张合的嘴巴,屏气息声认真听着,看上去家长们那个样子,不像是给孩子们开家长会,倒像给自己开的一样。
王老师道:“……就说周源小朋友,他的进步就很大,刚来的时候,动不动就哭,跟别的小朋友也玩不到一起,可是现在呢,我觉得他越来越棒了,不但主动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而且还乐于分享自己的零食给其他小朋友了……”
说完,王老师一笑。
周源的妈妈也陪着她笑了一笑,陪得很认真的那种。
“……我建议咱们家长,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带宝宝们去做一个体检,检查下生长发育情况,真的,我觉得有些宝宝,因为年龄太小的原因,日常的膳食可能会跟不上那些必要的微量元素的摄取,我觉得宝宝们还是应该适当的补充下维生素什么的。”王老师俨然是个儿童营养专家。
确实,她是报考过营养师证的,只不过考试已经考了,证还没有发下来。
唐若也认真地听着。
又点名说过两个小朋友后,终于说到马雪莹了。
王老师把脸转转向唐若:“马雪莹姐姐,马雪莹小朋友性格外向,十分活泼,我们老师们同学们都挺喜欢她。
但是,有时候,她也会调皮过度,欺负欺负别的小朋友,典型的表现就是她占的玩具,一定要等她玩过了,才允许别的小朋友玩,这个,我觉得家长应该注意一下,我们一起努努力,把她这个小缺点改掉,让她做一个乐于分享的好孩子。
当然了,其它方面,马雪莹小朋友做得都挺好,吃饭的时候不用老师喂,中午睡觉的时候也不吵不闹……”
唐若点点头。
她知道。
马雪莹就是那样的性格,别看小,很有主见,敢爱敢恨,马魁、方科什么的,她统统不怕。
唐若对王老师道:“嗯,好的,王老师,马雪莹在家里睡觉,很爱踢被子的,在学校里怎么样?”
第60章 马雪莹的家长会
“马雪莹午睡还可以。”
王老师接着道:“因为每个小朋友体质各不相同,有些小朋友血气天生就足,所以睡觉的时候,很爱出汗,这点,请家长们放心,都是正常现象。
每一个小朋友们午睡起床后,我们都仔细检查了的,发现出了汗,都及时帮小朋友换了衣服的。”
家长们纷纷点头。
做得对,挺负责。
王老师向前移了下板凳,拉近家长们的距离:“等再过一个星期,我们幼儿园准备组织小朋友和家长们共同进行一次户外体验与亲子活动,希望到时候家长们都能参加。
另外,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家长没来,但我会专门通知他们的,到时候,希望咱们蜜桃班能够全员参加,其实费用也不贵,二十块钱一个人,包括家长在内。”
一说钱,有几个家长不吱声了,二十块也挺多了好不,甚至有些家长会觉得,这笔钱不是应该学校出吗?
唐若不在乎。
二十块就二十块,反正马雪莹要花的钱,她都是找唐小兰要,找唐小英报销。
“那么,各位家长们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王老师问道。
没了。
幼儿园的小朋友,无非就是交给老师带着玩一玩,教他们从小适应集体生活罢了,又没有学习压力,没什么好说的。
带好一点就可以了——这句话就是家长们想说的。
家长们负责赚钱,然后把孩子交给老师教育,就是这样的社会分工了。
那么,老师们的孩子呢?
交给别的老师好了。
自己教不了自己的孩子的。
自己教也行,得做好随时被“熊孩子”给气死的心理准备。
没什么事,就散了。
唐若从幼儿园出来,走到不远处的一个红花绿叶满地青的小公园坐了,掏出手机看了看。
小城里像娘娘桥边那个有一只大酒壶的小公园挺多的,到处都是,不奇怪,这里主打的就是旅游产业。
桂林更甚,风景犹好。
桂林山水甲天下,那可绝对不是吹的,来过的人都知道,山有多青,水有多绿。
唐若发了条信息给范云。
——忙啥呢?唐若。
——忙着想你呗!范云。
唐若抿嘴一笑,一笑薄薄的唇就现出一道弯弯的浅弧。
漂亮。
——想我什么?唐若。
——什么都想。范云。
这个坏家伙。
——晚上我发信息给你,你就过来!唐若。
——你太好了,亲爱的,对了,今天的小西红柿真甜。范云。
——甜吗?唐若?
——嗯!不过,没有你的吻甜。那头的范云,笑眯眯发出了这条信息。
呵呵!小伙子嘴也挺甜。
唐若“啪”的一声把翻盖合上,范云的情话,怎么听也听不厌,他的信息,唐若看了就觉得很暖。
唐若坐在一根水泥做的树桩上,想了想,她觉得自己晚上跟范云见见面,可以跟他说一说方科的事情,看看怎么才能解决好那个会拿割腕吓唬人的方科。
另外,还要跟唐小兰打个电话,给她汇报一下马雪莹的情况,以及王老师说的亲子活动的事。
然后,她觉得自己明天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后,应该回家一趟,华华要回南宁了,再去见见她。
华华这一走,不知道又要多长时间才能见到她,别说,每一次华华走得时间稍微久了一点,唐若就觉得自己真的还挺想她的。
华华,你还不回来。
华华,你快回来嘛!
华华,真的很想你啦!
每一次,唐若都是这样的。
唐若实在感情丰富,又重情重义——跟华华一样。
一个女孩子,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一个情同手足的闺蜜,那怎么行!
春日温暖。
时光悠长。
一个过路的骑着摩托车的年轻小伙子一边走,一边开车往前走,一边看着唐若。
从大树桩上站起来的唐若,今天穿了一条藏青色磨砂牛仔长裤,脚上配的是一双鹅黄色的布鞋,大红色小碎花衬衫外面,套着一块青色小马甲。
举步生香,摇曳如花。
双眸剪水,活泼烂漫。
这样的唐若,谁不爱呀?
所以那个年轻小伙子,摩托车都从唐若身边过去了,他还要回头再看看,饱饱眼福。
“唰啦!”
“哎呀!”
一不小心,小伙子把车闯进了公园里的灌木丛上。
真逗!
年轻真好。
可以美,可以看,想扮就扮,想赞就赞。
多么好的年华,金子一样珍贵,宝石一样璀灿,每一天都潜伏于春的喧哗。
唐若被那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轻轻啐了他一下:“讨厌!”
唐若走回幼儿园,在门口又等了一阵子,幼儿园那个看大门的大叔才开园。
她把马雪莹接回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公司的人绝大部分都下班了,只剩下先玲还在前台。
唐若指指里面,先玲知道她的意思:“走了,全都走了,只剩下了业务部几个加班魔还在里面,应该是在赶业务报表吧!”
唐若点点头,笑道:“那就辛苦你再坚持一会啦!”
先玲翻了个白眼。
感觉先玲好惨的说。
因为她现在等于加班,还是义务的。
唐若拉起马雪莹的小手:“走,咱们上楼去。”
楼上只有杨姐一个人在,她正坐在餐桌前掐长豆角。
唐若取了一张报纸铺在靠阳台的那张餐桌上,给马雪莹在那张桌子上画画玩,她自己则坐在桌子前帮杨姐掐豆角。
这个长豆角,如果炒得份量不多的话,杨姐一般不切的,她说掐的比切的要好吃一些,她是掌勺的,她说了算。
边掐豆角。
杨姐跟唐若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无非就是聊着中午谁吃饭又挑食了,哪个男的很讨厌了,反正都是女人之间的话题。
十分琐碎。
一件芝麻粒子大的小事,她们也能说半天的,唐若也不例外,她也是个女人。
女人,想像力天生就丰富。
而且,还特别擅长联想。
擅联想不说,还多愁善感。
不过。
杨姐一般倒是很少跟唐若与先玲说她那两个堂弟——杨峰与杨岭的一些事,对于她两个堂弟常年累月在她这儿蹭吃蹭喝的事情,她也从未发过一句牢骚。
包括以前方科,现在范云,甚至先玲有时候偶尔也会带点朋友亲戚什么的来蹭饭吃,她也从不说什么。
她倒是跟唐若与先玲聊起过一些自己的事情,她家里兄弟姐妹很多,多得让唐若与先玲听了后,惊讶得直伸舌头。
三兄弟,七姐妹,一共十个兄弟姐妹。
再加上她爸妈老两口子,刚好一个班,她爸是正班长,她妈是副班长,领着十个娃,这日子,啧啧!
据说杨姐的父母去世的很早,作为老小的她,甚至都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子了。
硬累死的。
她是二姐养大的,二姐嫁给了桂林城里一个比她大十五六岁的男人。
当时,结婚要带上妹妹,是她二姐对自己这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一个二婚男人的唯一要求。
大概吧!
杨姐也没有深说,她对过去的事情,似乎不愿多提,而她的童年又是如何的,唐若与先玲也是一无所知。
杨峰与杨岭肯定知道一点,但他们更不会说,杨姐过去的日子,总之,应该是苦多甜少的。
或许吃过大苦之人,更能看淡一切,看透一切。
而那些吃过的苦,到了杨姐这儿,居然磨炼出了她待人宽宏大量的品格。
想想也是,比起小时候吃过的那些苦,像两个堂弟这种年轻的小孩在自己这儿蹭点吃喝,杨姐的确不放在心上的。
其实。
杨姐年龄倒也不大,比唐若范云杨峰她们这几个姑娘小伙子,仅仅也就是大个十岁八岁的罢了。
掐完了豆角,杨姐就去厨房了,她该忙一会儿了,等下还有公司的一桌人上来吃饭呢,做饭是她的本职工作,不能怠慢。
唐若就去看马雪莹画画,无非就是给图画本上早已勾勒出线条的那些卡哇吚一样的蔬菜水果,小动物们上色。
唐若看到马雪莹不按常理出牌,给一根胡萝卜涂上了蓝色,而秧子倒规规矩矩涂成了绿色,她觉得马雪莹很有想像力。
蓝色的胡萝卜?
菜市场有卖的吗?多少钱一斤?
唐若也没去管马雪莹,指指点点说什么胡萝卜是红色的,她觉得幼儿园王老师有句话说得挺好:对孩子的想像力与童心,家长们应该尽可能的不吝赞美,而不是唠叨着去指责纠错。
谁说胡萝卜不能长成蓝色的?
有本科幻小说中,说再过若干年后,人工栽培的辣椒可以长成大树那么高,而西瓜,每一个都有吃饭的圆桌这么大。
到那时候,小小的一根蓝色胡萝卜又算什么呢?
一切皆有可能。
又过了一会,杨姐的菜也做好了,唐若帮着她往外端,拿碗筷,这时,顺着楼梯传上来一阵喧哗,七八个吃饭的上来了。
公司的这些年轻人,跟杨姐也混得挺熟的,上来之后,一个个杨姐长杨姐短的喊着。
唐若也不跟他们讲话,只是守着马雪莹画画儿,倒是今天拍她们台子那个小伙子,笑着对唐若道:“开饭了,唐若。”
马雪莹一瞪眼,一皱眉。
唐若看马雪莹横着眉毛那个小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她笑着回他道:“你们工作辛苦了,还是你们先请吧,我们后勤人员,晚一点没关系,一定要先保证你们吃饱吃好。”
另外一个穿西装的小伙笑道:“你这思想觉悟,挺高的,发年终奖的时候,我一定建议老总发个最佳后勤保障奖给你!”
“别,要发也得发给她。”唐若一指正端着最后一个菜——鸡腿肉炒茶树菇过来的杨姐。
那个西装小伙子点点头:“一人给你们发一份,人人都有。”
杨姐把菜搁在桌子上,她笑着道:“什么奖不奖的,不嫌我做的菜难吃,就是大家捧我场了。”
“杨姐你太谦虚了,你做的菜,我觉得挺好吃,感觉味道跟饭店的大师傅炒的没什么两样!”西装小伙子道。
几个正在喝汤的也附合着:“好吃,好吃!”
呵呵!
话说,刚才西装小伙子给唐若画的这个馅饼,从年头直接画到年尾了。
春天还没过完,年终奖,还早着呐!
等这一桌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先玲上来了,每天公司都是她最后一个离开,谁让她住在六楼,而公司又在五楼呐!
当初唐小英安排她在六楼住的意思,就是想着让她干这个差事的的。
如果公司里有什么人要急着回公司,直接打电话给先玲就可以了,不用再骚扰唐小英了。
所以,当初先玲试用期一过,唐小英就直接连工资一起给了她一套公司大门的钥匙。
这样对先玲也挺好的,跟杨姐住在六楼食堂,省了一笔租房子的钱不说,有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落不下她。
不过,先玲也被唐小英抓到过好几次了,上班时间偷偷溜到楼上吃东西,有一回,正好碰上唐小英心情不好,当场把先玲训了一顿,还扣了她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五十块!唐小英扣了我五十块。”因为这五十块,先玲硬是跟阿庆嫂一样,对着唐若与湘琴唠叨了一整天。
唐若有时感觉,把先玲和湘琴训得跟二孙子似的唐小英,反倒更真实一些。
说实话,平时看她假模假样地捏着嗓子对自己说话,让唐若不由自主起鸡皮疙瘩。
唐若常常觉得,唐小兰对自己笑得好假。
唐小英跟她妹妹不一样,她妹妹唐小兰那性格,可是相当的嚣张跋扈,除了江晔,谁都得让着唐小兰三分,唐小兰要是凶起来……
有一回,因为一些唐小兰私人帐目与公司帐目有出入问题,财务部的主任,一个四十岁的大姐都被她气得哭。
可是,唐小兰唯独对跟她顶嘴的马雪莹无可奈何。
顶嘴的马雪莹能气得她哭。
先玲上来后,先是去了卧室,别问她做什么去了。
她会打人的。
当然是去卸妆了呀,请问哪个公司前台,不要求员工画妆?不过,今天先玲的红嘴唇画得似乎浓了那么一丢丢。
看上去,连累她的脸都跟假的似的。
还是唐若好,这些规矩她都可以不用遵守执行,公司里也没有人打她小报告。
就说春节的时候吧,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总公司的大老板江晔,笑眯眯地摸了一个红包给唐若:“唐若……嗯,不错,好好工作吧,大有发展前途。”
江晔的一番话,当时,倒让怕见官的唐若感觉怪紧张的。
第61章 生活就该打打情,骂骂俏
唐若走到先玲身边,她正用湿纸巾擦自己的红嘴唇。
唐若一本正经看着先玲:“我觉得你化点妆挺好看的,真的,只要别化太浓,你下次化简单一点的试一下,化湘琴那种,淡淡的妆。”
先玲看看唐若。
再照照镜子。
她用两只手捂着脸自嘲起来:“唉!你看看我这大饼子脸,化什么妆也就那样呗!”
唐若乐了,她站到先玲身边,掰开了先玲的双手:“我看看大饼子是熟的不?能啃不?”
先玲轻轻掐了她一把。
此时。
外面椅子拖地的声音响了起来,唐若知道,那桌吃饭的人要撤退了,她忙走了出来。
果然。
一个个吃完了饭,勾肩搭背地都走了。
唐若立即拿出手机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这次没那么急了,他现在学乖巧了,唐若发完信息,他先等个三五分钟再上去。
其实,他一直站在新华书店门口,瞅着那道楼梯,默默数着楼上下来的人,一个,两个,三个……一共下来了九个。
又等了一下,没了,范云知道金灵渠的那些人走完了,他快步走上楼来。
上了楼,板凳还没坐热,杨家兄弟也来了。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总是在自己后面,而时间又与自己跟得那么紧?
没什么奇怪的。
杨家兄弟在这里蹭了那么久的饭了,金灵渠的人,他们应该也认识的差不多了——虽然人家并不认识他们兄弟俩。
唐若甜笑着看了看范云。
范云走到她身边,压低声音道:“你真好看!”
唐若笑得更甜了。
趁着没人看到,范云偷偷在唐若脸上亲了一下,唐若报之一笑:“有人!”
这种偷偷爱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范云忽然觉得,能够天天这样打打情,骂骂俏的,才可以叫做生活。
吃饭的人都齐了,摆桌子,杨姐宣布开饭。
边吃边吹牛。
以杨峰与范云为主,他俩说了一会国家大事与国际形势,又说一会历史与地理,然后话题再转到军事。
也是胡说瞎说。
此时。
几个女同志都是最佳听众,她们只听,基本上不发表评议。
兴趣点不一样。
等杨峰与范云说得不想说了,然后她们才开始,话说,几个女同志说的那些个服装生活电视剧,十分贴近现实,接地气呀!
先玲小嘴叭叭叭:“……今天,听湘琴说,秦皇路上三彩女装的衣服正换季打折,唐若,杨姐,吃完了饭我们去逛逛?”
杨姐无所谓:“好啊!”
唐若摇摇头:“我不去了,你俩去吧!”
不去不勉强。
饭罢,杨家兄弟先撤了,先玲等杨姐收拾完了碗筷,两个人提溜着包也走了。
“唐若,去不去?”先玲不抛弃不放弃似的又喊了一声。
“不去!”
据说,在小城的人们之间,有这么一句话,女装看三彩,男装看劲霸,不过,唐若并不喜欢三彩的女装,她感觉三彩的女装太成熟了,比较适合职业女性,而唐若,更喜欢和华华逛灵渠市场里的小香港。
小香港的衣服,大多更适合年轻女孩子,毕竟,它走的是亲民路线的大众休闲风。
“嘭!”
先玲把门一带,走了。
唐若对范云莞尔一笑,这个先玲,若是放在旧社会里,只能当个粗手粗脚的打杂丫头。
先说正事。
唐若就把自己关于方科的隐忧对范云说了一遍:“那个方科,现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他现在见了我,倒是不过来纠缠我了,但是,你知道的,范云,上次他割腕那件事……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唐若话说得不清不楚。
但是她的话,却让范云也感觉很有些担心,这个方科,就是一只移动炸弹呀!
说不定哪天他神经发作起来,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可是,现在怎么办?难道报警把方科抓起来?不可能的,他一没违法二没犯罪,就算割腕,也是割的他自己的。
打他一顿,以示警告?那更不行,那样方科没进去,范云倒先进去了。
找个人恐吓他一下?找希刚帮忙,不不不,范云与希刚在部队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只能做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
范云觉得方科挺棘手的。
其实,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他也琢磨了,现在关键是如何帮唐若摆脱方科。
怎么帮?
帮唐若,就是帮自己。
范云心里虽然没什么好主意,但嘴上安慰着唐若:“我这几天找一下他,跟他摊牌说清楚,看看他怎么说。”
唐若点点头,她抓着范云的手臂摇了摇:“莫打架!”
范云握着她温软柔腻的小手,心旌一阵摇动:“不会的,你放心。”
这时。
马雪莹从洗手间出来了,她歪着脑袋看了看范云,边看边甩着小手上的水。
哼哼!
范云急忙松开唐若的手。
不要教坏小孩子。
唐若伸出手,将马雪莹搂在怀中。
范云笑呵呵道:“马雪莹,我说几个脑筋急转弯给你猜,好不好?”
马雪莹眨了眨亮晶晶的大眼睛,点点头:“你说吧!”
范云问她:“世界上,什么布剪不断?”
他一边问,一边还伸出手指,对马雪莹比划了个剪刀手。
“黑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白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大布!”马雪莹。
范云摇摇头,马雪莹撅着小嘴扭头看着唐若:“姐姐……”
唐若将嘴巴贴在她耳边轻轻提示:“望庐山……”
“瀑布!”马雪莹喊了出来。
范云呵呵一笑,剪刀比划了一下子:“对了,瀑布是剪不断的。”
“再来!”马雪莹小脸红红的,兴奋地看着范云。
“好!”
“那我再问你一个,什么牛不能骑?”
“黄牛!”马雪莹道。
“不对。”范云。
“老牛。”马雪莹继续。
“不对。”范云又摇头。
“嗯,我知道了,是刚生下来的小牛。”马雪莹又猜。
她的这个答案,让范云无言以对,范云只有点头:“也对,刚生下来的小牛,确实不能骑,因为它太小了,但是,咱们这个脑筋急转弯的正确答案是——”
“蜗牛!”唐若笑着补充了。
“对了,姐姐回答正确。”范云一本正经道。
“再来,再来……”马雪莹好吃不放筷,还要继续。
范云转转眼珠子道:“下面,我出谜语给你猜,好不好?”
“好啊好啊,快点说!”马雪莹有点等不及了。
“奇怪奇怪真奇怪,头上长出胡子来,打一种庄稼。”范云出了个简单的。
马雪莹回答地飞快:“切!玉米。”
厉害了!
秒回。
可是,当马雪莹让他继续出题的时候,他却突然卡壳了,一下子想不出来还有什么谜语适合马雪莹猜。
急中生智。
范云把小学课本里的一道谜语搬了出来:“咳咳……听好了,再出一道,看看像没有,摸摸却挡手,像冰它不化,像水它不流,打一物!”
这道题把马雪莹难住了。
她猜水、冰、刀,甚至电视机都喊出来了。
虽然不对,离答案倒也越来越近了。
范云提示她:“这个房间里就有!”
“桌子!”马雪莹叫道。
范云“扑哧”一下乐了。
不对!
“椅子?”马雪莹歪着头问他。
唐若笑着看她猜不出来,指指窗户,又反屈两根手指敲了敲。
“玻璃!”马雪莹终于猜对了。
不容易。
带小孩不容易,这一阵子,马雪莹跟范云混熟了,开始缠他了。
面对这个磨人的小丫头。
范云只好朝唐若苦笑了一下。
唐若想起晚上还要给唐小兰打电话,她也不等杨姐跟先玲回来了:“我该回去了,走吧,范云。”
范云一天只能见唐若这一会儿,显然跟她没呆够,他眼巴巴的,充满渴望的看着唐若。
懂!
不就是想亲亲,抱抱嘛。
唐若趁马雪莹去翻书包去了,轻轻吻了一下范云的唇。
范云心里瞬间就挺美了。
原来,有时候,他跟马雪莹差不多,也是要人哄的呀!
唐若背起自己的包,又从马雪莹手里拎过书包:“我们回家了,马雪莹。”
范云忙接过马雪莹的书包,他拎,为唐若与马雪莹服务,是他义不容辞的任务。
下楼。
拦车。
今晚唐若没让范云送她了,她觉得范云上了一天班,也挺累的,不忍心看他跑来跑去的。
范云想送,但唐若主意已定,他也就没再坚持。
唐若不是个矫情的女孩子。
她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真诚,不作假。
范云看着那个把车刹得“吱嘎吱嘎”叫的“慢慢摇”司机,大声嘱咐:“慢点开,师傅!”
那个司机斜了他一眼,那个意思绝对是:还用你说,若是不放心,你来开!
范云给了车费,目送载着唐若与马雪莹的“慢慢摇”一溜烟开走了。
真是百爪挠心的感觉。
好舍不得唐若离开自己呀!
难道,谈恋爱就是这样折磨人的吗?
为什么,范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与唐若分开了那么久,而相聚的时候,却又那么短,一眨眼,时间就偷偷地溜走了。
范云在原地站了一下,他仍在回味唐若吻向自己,那种甜美的气息,春风一般,使人沉醉,来自唐若唇边那种暖暖的感觉,料来,应该就是爱了。
他下意识的去摸裤兜,摸出了手机,却没摸出自己想要的烟草,算了!
既已戒了,就要戒到底。
做什么事,都要意志,坚持再坚持。
恋爱亦如是。
那就回宿舍,睡觉。
一夜无话。
唯有春风吹过窗外的草木,该发芽的发芽,该开花的开花。
第二天,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师父,家里有事,下午要回去一下。”
老魏点点头,准了。
虽说下午回家,但范云上午的工作干得还是很不错的,他不但制止了两个在兴隆购物城卖菜的小贩,还顺便帮政府门口疏导了一下车辆。
因为这儿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汽车刮擦的事故,两个出了事的车子横在马路中间不挪窝,等着交警前来处理。
范云看着马上要堵起的路,赶紧有预见性地帮忙疏导了一下过路的车流,等交警过来了,他才移交了交通指挥任务。
虽然范云是多管闲事,但是,该管的时候,还是要出头管的,不然这儿一堵车,就会一直堵到上面汽车站去,再等下,就连穿城而过的国道线都给堵了。
马路上的车就如同空当接龙里的扑克牌,一张出问题,就会影响整副牌。
交警来了,处理起来就快了,无非就是现场拍照,采集事故信息等等,三下五除二搞定,两辆车都扣了——待处理。
范云早就走了。
处理交通事故,那是人家交警的事,与他无关。
他走到兴隆购物城中间无证小贩最爱去的那两条小巷,果然,有一个挑着半筐红薯,半筐小毛芋头的老头远远看到了范云,赶紧挑起担子走了。
范云见那个老头并没有交易,估计是刚过来的,应该是在别的地方打游击打累了,走到这边来边歇脚边等生意的。
范云也没怎么着,走了就算了。
小贩们都懂,只要自己别太出格了,一般大家也可以相安无事的。
范云一个上午,就在城台路上转来转去,熬到快下班了,他也不管了,提前半个小时就撤了,撤的时候,他岔到葆贞街唐彬的地盘,本来想告诉唐彬一声,让他关照一下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想,算了,多一句不如少一句。
范云走到湘源车站,上车给钱,找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一会,他也不急,早回去晚回去的,无所谓。
他不像那几个到城里来办事却惦记家里猪拱门的老农民,一个劲地问司机:“走了没?师傅?”
“差不多了,走吧!师傅!”
司机将手中的烟狠狠抽了一口:“马上走,马上到点,准点发车。”
终于,等车上又上来了一个抱娃的妇女,一个挑箩筐的老太婆后,司机发动了车子。
“咔,咔咔咔……轰轰!”
范云看见那个妇女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小宝宝,坐在前面挡着发动机的大铁盖子上摇来摇去,无人让座,觉得于心不忍,他站起来招呼那个妇女:“你过来,坐我这儿吧!”
那个妇女对范云表示了由衷地感谢:“谢谢你了,弟弟,坐你的位置了。”
范云摆摆手。
没关系,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谁都有不方便的时候。
他坐在那个抱小孩的妇女坐过的大铁盖子上,嗬!当班车走在一截土路上的时候,前轮轧进了一个土坑中,司机一加油门,范云觉得自己的头部,居然有一种向上顶的感觉,如果不是上面的铁皮挡着,他可能已经从车里飞了出去。
“嘘!”
第62章 报喜不报忧
注意安全!
范云紧紧抠着铁盖子的边边。
班车连蹦带跳通过了土路,上了柏油路后,范云才松手。
也松了一口气。
班车“吱嘎”一下刹住了。
那个挑箩筐的老太婆,下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只箩筐“叽里咕噜”滚进路边沟里去了。
看样子,它在对老太婆的疏忽大意表示严重抗议。
班车一加油门,“呜!呜!”绝尘而去。
留下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看天,再看看地,然后,两手抓着一丛荆条,慢慢退进沟里,去捉她的箩筐去了。
进城久了,偶尔回来一次,范云居然觉得平时看惯了的这些沟沟坎坎,土坡田地,还怪亲切的嘞!
看!
土包包上的打碗碗花,在春风中舒展着嫩绿的叶子和毛须,不必太久,它们就会粉嘟嘟红艳艳地漫山遍野开放了。
向阳的坡上,一些心急的春笋,早已钻出了地面,抽出了青翠的细杆与长长的叶子。
当然要急。
不急不行,不急,就会有人想,就会有人惦记。
远远的田里,赶着牛的那个老农,已开始他了冬天过后的第一犁,旁边,不断从火堆中窜起的烟柱,直冲空中。
空中。
紫燕尾翼斜剪,划出一道漂亮的括弧,然后突然凌空一个疾转,盈落水面,轻轻一抄。
一圈涟漪就层层荡开,越散越大,直到慢慢消失。
不远处。
宁静的山村。
黝黑的柏油路顺着村口,不断把自己朝远方递了出去……
范云下了车,走了最近的一条小巷子,他东瞅西望,拐过一栋摇摇欲坠,但仍为远方游子硬撑着残躯的老屋。
又路过了两三栋除非有人喊到它们熟悉或者惦记的某个人名,它们才会侧耳倾听,停止坍塌的旧房,回到家里。
房门紧锁。
家中无人。
不奇怪,范云知道老爸老妈应该下地去了,他们闲不住的,几十年的乡下日子,已经在他们生命里形成了某种惯性,什么季节干什么活,什么时候下什么地,像老爸老妈这样的庄稼人,心中早已经有本谱了。
根本不用看什么老黄历。
范云决定去地下找一找,他觉得老爸老妈一定在村子的渔塘边,那儿,有他家一块菜地。
范云从村子中间穿了过去。
路过他本家二姑门口时,他二堂姑夫老白正在院子里摆弄一辆倒扣在地上的自行车,范云看见老白将手中的扳手“当啷”往地上一扔,拿起一个齿轮,就往齿槽里面抺黄油。
他二堂姑站在大门口,和两个弯腰驼背的老太太聊着什么。
范云上前问他堂姑:“二姑,看见我爸跟我妈妈没有?”
范云二堂姑见是范云:“啊!云云,你回来了,你爸爸好像是挑了肥水,和你妈妈去渔塘边浇菜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
范云应了:“二姑,我去看一下。三奶奶,纪俊奶奶……”
“去吧!”他二堂姑道。
那个叫三奶奶的老太太跟纪俊奶奶说话了:“云云挺爱喊人的。”
另一个戴着一顶瓜皮黑帽满脸富态的老太太,看着范云的背影点点头:“嗯!云云礼数蛮好,比他兄弟强。”
范云堂姑道:“云云老成,小雨调皮的不行,到现在这么大了,小雨还经常带着松松跟个盲流子一样,一个村子都能窜遍。”
范云听不见。
他一口气走到村口外的渔塘边,果然,他爸正拿着一根长长的舀子,给菜浇肥水。
旁边地上,放着一大把白菜花,以及一些小葱和一堆蕨菜。
他妈正拿着一根绑着铁钩子的长竹杆,往下勾地边一棵香椿树上的椿芽。
范云老远喊道:“妈,我来。”
老两口子停了下来,见是范云,他爸脸上没什么反应:“啊,今天没上班?”
“上了,下午没什么事,我就回来看看。”范云撒了个小谎。
他三步两步,跳到老妈身边,抓住了竹杆。
他妈只好松手:“你见到过范雨没有?这孩子真是的,出去那么些天了,也不告诉家里一声,干什么去了。”
范云笑道:“范雨啊,给你说个好事,他去给你找儿媳妇去了!”
他举起竹杆。
“咔嚓”一声,一根嫩椿芽被他勾了下来。
他妈听了他不仅见到了范雨,而且还有好事,就又把竹杆抢了回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范云就把范雨正与梅霖谈恋爱,并且,两个人还在城里开了一家理发店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他妈。
他妈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了:“这个范雨,不声不响的,这次倒拿了这么大一个主意。”
笑了一下后,他妈突然不笑了。
为什么?
因为妈想起梅霖原本是与范云想亲的,范云妈就问儿子:“云云,梅霖跟了范雨,是件好事,可是你呢?你怎么想的?”
她妈怕大儿子心里不痛快。
范云笑道:“我没怎么想,梅霖喜欢范雨,愿意跟他在一起,还拿出本钱跟范雨一起开店,我觉得是好事,我没意见,感情的事,谁也不能勉强谁的。”
范云爸拄着长把勺子,听明白了范云跟老妈的话,他闷声闷气道:“跟范云也行,跟范雨也行,她愿意跟谁都可以,老太婆,你还是操心下票子吧,我看呐!你还要想办法多养几头猪,使劲攒票票才行噢!”
范云妈笑眯眯瞅了瞅老伴:“养猪没问题,最多,我多打点猪草,倒是你,老范哎!今年要加把劲,多出去搞点副业喂!”
范云爸鼻孔里“唔”了一声,挑起空桶,顺着田梗一步三摇走出了地,去渔塘涮桶去了。
范云又夺过他妈的竹杆,伸到半空“咔嚓咔嚓”一口气勾了一大抱嫩椿芽枝子下来。
他妈忙喊住儿子:“够了,够了范云,勾那么多做什么?椿芽要吃新鲜的,现勾现吃,那个不能放的,一放就老了,不好吃了。”
范云嘿嘿一笑。
他把那些椿芽拢起,夹在左肋下,右手攥着那根长竹杆:“妈,好了没?好了就回去。”
“好了,差不多了。”
范云妈将地上的那些小菜搂在臂弯里,她老远冲范云爸喊道:“老范,这里还有一把锄头,你涮完桶,别忘了带回去。”
“知道!”
范云爸觉得老婆子真啰嗦,那把锄头本就是他挑来的,难道他不知道带回去么?
到了家,东西搁下。
范云妈示意大儿子坐下:“云云,梅霖跟了范雨,那你呢?你有什么打算没?对了,咱村里,你有相中的姑娘没?”
范云本来刚坐下,听了他妈的话,立刻又站起来了,拔腿就往外面走:“没有,我的事情你就别瞎操心了。”
“……!”。
他妈又问道:“你干嘛去?”
“洗手,一股子香椿芽味。”范云瓮声瓮气回他妈话。
范云抓了一点洗衣粉,跳下门前的石阶,蹲在沟边洗手,这时候,他爸挑着两只空桶回来了,与他并肩而行的还有一个人,正是住在他们家前面的那个王大爷。
王大爷穿了一对长筒雨靴,不知从哪搞的,上面沾满了泥巴,他一路“踢踢踏踏”地走在范云爸的旁边。
过了水泥预制板桥,王大爷看见了蹲在沟里的范云。
他忙笑着对范云道:“范云,那天多亏了你,带我去市场,还给我找了个地方……”
边说,边下到沟里,站在范云的下游,弯腰去搓雨靴上的泥巴。
范云抬头看见是他,笑了:“没什么,都是碰巧了,对了,大爷,那天你挑去城里的那些洋鸭,卖完了没?”
王大爷笑道:“嗯,卖完了,本来最后还剩了两只的,我懒得挑回来了,后面便宜了一块二钱一斤,也卖了。”
范云点点头:“就是的,免得挑来挑去的,麻烦,少卖一块两块的,能早点回来,也可以了。”
范云爸搁下担子,也来洗手。
范云洗完让位。
王大爷就开始对范云爸夸开了范云:“老范,范云可真是好样的,年轻有为,年轻有为,真的……”
老范能说什么?
别人夸他的儿子,他也只是“嘿嘿嘿”笑上那么几声。
不过,他才不会把别人的客套话当成御旨呢!
就算范云爸心里骄傲,脸上也依然是满脸谦虚:“他还年轻,他懂什么,咱们吃过的盐比他吃的米还多,有什么事情,还要你多多照顾照顾……”
王大爷听了范云爸的话,哈哈大笑,他把已经洗掉泥巴的雨靴又用力抺了一把,抺完雨靴又顺势在自己脸上抺了一把:“范云,好样的,不错!”
行吧!
你说不错就不错吧!范云爸也不跟他再啰嗦了,他要回屋坐一会儿了,他的腿,现在干点活就一边发木一边疼,总是逼得他不得不坐下来休息休息。
范云抱了柴去灶房,帮他妈烧火做饭,他妈说:“添一把柴就行了,不用总守着灶膛的。”
范云又掰了一根枯枝添进火里,然后从灶房走到堂屋。
他看看老爸:“爸爸,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什么感觉?”
范云爸脊梁骨靠在椅背上,手捻烟纸:“没怎么样,还跟以前差不多,疼起来的时候,一阵一阵的。”
他把桌上的烟荷包扔给范云。
范云又扔了回去:“我戒烟了,不抽了。”
他老爸倒挺惊奇。
烟,可不是好戒的。
范云道:“爸爸,趁着现在还不忙,你让妈妈哪天陪着你到县里,我带你去县医院好好检查一下,拍个片,做个x光什么的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云爸用舌尖润了润烟纸,捻好最后一点,然后把头上的虚纸掐掉,拿起气体打火机,点燃了烟。
“吁!”
“没大事,范云,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老毛病了,又不是疼了一天两天了,界首买的那个膏药也挺有效果的,就是有时候,贴着没那么疼了,我又没去买了。”
范云还是很担心,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有什么问题还是早检查的好。
他对老爸道:“爸爸,要不,哪天你去界首的时候,去界首骨科医院检查一下吧。
他们那儿专治骨科,手指头脚趾头断了,都能接好。
听说,有个人的小腿骨头被车给撞碎了,那家医院都给治好了,治到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范云爸点点头:“嗯,没事,我心里有数。”
范云见自己跟老爸说话没效果,也不再说了。
其实。
范云不知道。
并非他爸不想去治。
主要因为家里没什么钱,经济状况不好。
是,吃没问题,穿没问题,可是,如果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钱来去医院诊病,那可就是大问题。
眼下,这栋一下雨就到处漏的老屋已急需修理了,买材料,人工钱等等加在一起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是当务之急,不修,怎么过夏天?
另外。
虽然大儿子跟梅霖没成,可是,谁成想二儿子倒成了,万一哪天女方催结婚了,结婚这笔开销也不小呵!更何况,范雨还没有带梅霖正式上过门,万一女方要是依照“老规矩”,先订婚再结婚呢?
订婚也是要摆酒过礼的呀!
这些事情,哪一样不得花钱,老范哪里还敢把家里那一点微薄的老底,用在自己身上哟!
所以,能撑就撑,能拖就拖,从古至今,平民百姓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关于钱的问题,范云暂时也帮不上家里什么大忙。
他刚参加工作,一点积蓄也没有,也拿不出钱来添补家里,再说了,他也要谈恋爱吧,也要为以后自己的小家打算吧。
谈恋爱,不能抠抠索索的吧?
为小家,他应该攒钱了吧?
到时候,再有了孩子……
说来说去,都是因为钱呐!
父子二人的交谈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过,范云爸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儿子大了,知道关心父母了。
“吃饭吧!”
范云妈将一盘香喷喷的椿芽炒鸡蛋端上了桌。
蛋是土鸡蛋。
椿芽是野生的椿芽。
这样的食材,炒出来的菜味道自然特别香,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吃完晚饭,他也没看电视,而是进了自己的房间,借着若有若无的手机信号,给唐若发了一条短信息:“想你了!”
唐若回他:“我也是。”
范云回道:“今天下午我回家了,晚上不过去了,你晚上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唐若回道:“知道了,家里都挺好的吧!”
范云心想,也就那样吧,家,不永远都是那样吗,有一个老爸,有个老妈,自己想回就回,想走就走,出去久了就想回来,回来呆久了又想出去:“嗯!挺好的!”
报喜不报忧。
第63章 人间自有真情
不能!
范云当然不能给唐若报忧。
他不会给任何人报忧的,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青人,正如一只年轻的下山虎一样,浑身劲儿足着呢!
范云看看窗外。
窗外,天还没黑。
老范家晚饭吃得有点早,话说,似乎许多年来,一惯如此。
范云坐在窗台前那张比他还要大一岁的三屉木桌前,挨个拉开看了看。
最里面那张抽屉里有一叠锯齿边的黑白老照片,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翻了翻。
有一张是他穿着一对虎头鞋,戴着一顶窄沿单帽的。
看上去他大概一岁多吧,手中挥着一支拨浪鼓,坐在一张大椅子上。
还有一张是年轻时的老妈,穿着碎花衣服,白色塑料凉鞋,抱着范云坐着。
也是那张大椅子,不过,看妈妈与范云身上的单衣,这张照片应该是夏天照的。
范云又拿起一张,这张是范云与范雨一起照的,范云也就六七岁,范雨四五岁那个模样。
范云穿着一件短袖的海魂衫上衣,搂着范雨站在一棵开满鲜花的月季树下面,范雨嘟着嘴巴,手里拿着一只小皮球。
范云看着这几张已经有点发黄的老照片,呀!妈妈那时候抱着自己照相时,还梳着大姑娘的那种辫子,那时候的她,好年轻啊!
为什么?
一眨眼的功夫,她和爸爸就老了?
范云把那几张照片放了回去,他突然思考起一个似乎有点沉重的问题。
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了,他会是怎么样子的!
如果爸爸妈妈不在了,那么,他和弟弟岂不就成了孤儿了?
从此,他将和弟弟相依为命。
他忽然觉得,于自己而言,爸爸妈妈是那么的重要啊!
有他们在,自己在外面无论怎么样,都觉得心里是踏实的,是温暖的,是有根的。
范云突然很伤感。
看来。
不止是秋天,春天,也是一个能让人多愁善感的季节呀!
范云躺在了床上,头枕双手,想东想西。
想想未来。
又想想过去。
再想想唐若。
其实。
范云并不知道,唐若今天也回了一趟家。
早上她送马雪莹去了幼儿园后,就回家了。
华华要回南宁,唐若回家看华华去了。
唐若到自家楼下的时候,对面的何素芸正指挥着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往她家的门面里卸橙子。
一车斗散装的橙子,全都套着保鲜袋,看上去似乎挺不错。
帮何素芸做事的一个四十来岁的女工,早已摸了一只橙子在手里,剥皮抠瓣吃上了,边吃边点头。
“这个脐橙味道不错,水份挺足。”她跟另一个黑衣服大翻领的妇女道。
那个妇女也剥了一个:“嗯,挺好!”
黑衣服妇女大声喊道:“何素芸,这个脐橙从哪买来的?”
何素芸根本不在乎她的工人吃她的货:“咸水,五里排岔进去那个村子。”
唐若走过去,也摸了一只,她用尖尖的指甲在橙子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一只手指头顺着口子慢慢往下压着,一小会儿功夫,果衣全脱。
这个季节的橙子,皮与肉已经离骨了,很好剥,不像刚从树上摘下来那时,皮又硬又脆,只能用刀切。
刚下树的橙子,徒手硬剥的话,非得把果皮掐得到处迸汁溅水不可。
唐若掐了一瓣橙子,“嗯!”真不错。
她笑着对何素芸道:“素芸姐姐,你这橙子怎么卖的?我可不可以挑几个买?”
何素芸见唐若回来了,对自己姐姐姐姐的叫得挺甜,她大气的挥了挥手:“买什么买,想吃,你就搂几个拿走。”
唐若笑笑:“那我选几个。”
她走到何素芸放计算器和帐本子的桌角,扯了一只塑料袋,在三轮车刚刚卸到地上的小山一样的橙堆里,选了十来个又均匀捏着又有一定硬度的橙子。
唐若将塑料袋子递向何素芸:“来!素芸姐姐,称一下,看看多少钱?”
何素芸瞄了一眼唐若手中的袋子,没接:“呵呵!拿走吧,什么钱不钱的,我真想要你的钱……这几个橙子算什么!”
何素芸话里有话。
因为,她的门面就在唐若与华华家的对面,所以,自从何素芸做水果生意以来,唐若家与华华家都没少吃她的东西。
唐若她们没少吃她的东西,提钱?
何素芸当然呵呵了!
她经常会把工人们挑出来的不值钱的次等货,分给邻居们,譬如:一些从梗上脱落的葡萄啦,一些没有卖相又有点空心的南丰蜜桔啦,一些个头很小的尾巴西瓜啦什么的,何素芸都会把它们分成一份一份的,工人们拿一些,剩下的给邻居们一些。
别看她是婆婆口中的“本县第一古怪人”,可要说这方面,何素芸还是挺会做人的。
唐若笑嘻嘻举举袋子:“谢谢了,素芸姐!”
何素芸也没空理她,橙子堆在了地上,现在她要指挥那几个工人开始筛选了。
大的,一筐。
中的,一筐。
小的,一筐。
长得奇形怪状一看就像三等残废的那种果子,扔进送人之列。
唐若提溜着橙子,上楼,惯例,她先去看了看她的花。
花。
和她一样,都挺好的。
这时,隔壁马奶奶家的杉杉叔从他们屋里走出来了:“唐若,回来了?”
唐若看着左手镜子右手电动剃须刀,下巴上涂得满是白色泡泡,已经刮了一半胡子的杉杉叔,笑了:“嗯!杉杉叔,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跑长途车吗?”
杉杉叔“嗯”了一声:“等卸货,昨天刚好有车货卸咱们这儿工业区的,我就回来看看。”
“哦!杉杉叔,吃橙子!”唐若把塑料袋打开,摸出两个橙子递过去。
杉杉叔摇了摇手,示意腾不出手来接:“谢谢,谢谢,不用了,我昨天买了,买了一大箱。”
那好吧!
唐若朝杉杉叔点了点头:“那我进屋了,杉杉叔。”
“去吧,回去吧!”
进了屋,外间没人。
唐若把橙子放在饭桌上,走到她爸妈的房间,她妈正在房间里翻被子,也不知道是想拆开来洗,还是怎么样。
她爸不在家。
“妈!”唐若在她妈卧室门口站住,身子顺势一懒,倚在了门框上。
唐若妈抬头看看她,没吱声。
“我爸呢?”
“出去了!”她妈的回答亦简短。
唐若看她妈面无表情的模样,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觉得老妈一定是又跟老爸置气了。
唐若觉得大人的事,她还是少掺和为妙,于是,就从门口又退了出来。
唐若找了一只小布袋子,装了三四个橙子进去,拎着去了华华家。
咫尺之遥。
如果从唐若家的楼顶爬的话,不用两分钟就能爬到华华家楼顶,如果华华家楼顶没上锁的话,就可以直接跳到她家的阳台上去。
就这么近。
唐若没爬楼。
锁。
那就得绕一下路,要先下楼,从一楼再去华华家。
话说。
唐若家与杉杉叔家更近,两家同一个楼筒子,而且共用一个公共阳台。
华华家就是隔壁楼筒子,她家的阳台与唐若这边阳台,仅仅隔着一道巴掌宽的墙。
可墙毕竟是墙,有墙挡了,就得绕几步路。
无所谓,走得快的话,两分钟也能相互到达。
华华正在她的房间叠衣服,收拾东西。
唐若进门就把她扑倒在床上了:“华华,你别回去了,还是在家找份工作算了。”
一边说,一边捏华华的腰。
华华被唐若捏得咯咯笑:“……松手,唐若,好,好好好,我答应你,这次回去就办离职手续……”
“真的?一定?肯定?”唐若捏着不放手。
“真的!真是!”华华可怕痒了,唐若对她的这一弱点,已经了如指掌。
唐若松开华华。
口袋里的橙子,已经被她甩了一只出来,滚在了华华的床上。
“你要走了,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只好用这几只橙子,表达表达我的心意,华华,你走了,我会想你的。”唐若说想,那是一定会想的。
华华挣扎着把唐若推开。
华华把拴着一只毛茸茸小松鼠公仔的摩托车钥匙朝唐若晃了晃:“唐若,你回来的正好,等下载我到火车站去,然后你再把摩托车开回来,对了,你开不开?如果你要开的话,也可以把摩托车放在你家楼底下!”
唐若点点头,接过华华的钥匙:“嗯!好的,我没有驾驶证,在乡下开没问题,在城里,平时还是不要开了,回头,我把钥匙给你妈好了。”
华华点点头:“行,都可以,你要是想开,就开,都随便你。”
唐若看看华华装衣服的背包,不大的一只包,似乎还很空:“你还没收拾好呀?”
“好了!”华华拍了拍床上那只黑色双肩旅行包。
“你没带衣服?”
“带了,都是里面穿的衣服,外衣没带,等我回南宁,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要换季了,到时候再买呗,反正夏天的衣服都便宜。”华华将那只背包提了起来。
唐若点点头:“那倒也是,确实没必要带,衣服的款式每年都不一样,等带过去说不定又感觉过时了,不喜欢了,还不如不带,到时候现买。”
华华搂搂唐若的肩头:“走吧!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车站等吧!”
唐若指指那几只橙子。
华华一笑,将那只逃出口袋的橙子又抓了回来,往袋中一扔。
那只橙子心想:完蛋了,小命不久矣!
华华伸出尖尖的手指,挑着小布口袋的提手,一挽一拉,将那只口袋打了个活结,“哧溜”一声拉开背包拉链,扔了进去。
这下那只橙子跑不了了。
双保险。
下了楼,唐若在何素芸与她那几个正鼓捣橙子工人的注目礼中,载着华华,穿过远处一个居民小区的胡同子,抄小路往火车站走。
小路上没有交警叔叔。
唐若的摩托车开得挺快。
一下就到了。
火车站外面。
花池子边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好像有六十岁了,头发大半都已经花白的男人,他的身上,穿着一身又脏又旧劳动布的工作服,再看头发,如同一只鸡窝般凌乱着蓬起。
唐若仔细打量了一下他。
见那个男人脚上穿着一双半新不旧的解放牌黄胶鞋,手里抓着一块看上去如果他敢不喝水,就一定敢噎死他的大半块干饼,弓腰驼背,正坐在那儿一边嚼饼,一边艰难地吞咽着。
那个男人的身边放着一只蓝色的印有峨眉山字样的帆布包,包上,搁着一只瘪烟盒。
唐若感觉他的目光十分忧郁、无主,眼角隐隐似有泪光,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于是将头垂得越发低了。
他是谁的儿子?
又是谁的父亲?
他为什么一个人,如此忧伤地坐在这样一个春日的小站里?
他从哪里来?
又到哪里去?
无人关心,无人问询,他只是如一座雕塑般坐在那里,任风吹过他的乱发,将其手中跌落的饼屑吹散一地。
唐若示意华华看他。
华华早看见了,她幽幽地对唐若道:“那个人真可怜!”
唐若也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摩托车不能停在这里,她真想掏出点钱送过去给他。
华华捏了捏唐若的肩头:“走吧!”
唐若买了一张印有灵渠分水坝处风景的站台票,一直把华华送上了火车。
她挥着手对华华喊道:“华华,一个人出门在外,一定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华华别过了脸去。
不然……
唐若走出车站,又来到广场。
她惊讶的发现,那个仍坐在原地的男人面前,此时正半蹲着一个戴着红红袖章的小武警战士。
那个小战士,正一边将手中的一个盒饭塞进那个男人手中,一边强行将那男人手中的半块饼子缴了下来。
那个男人双手颤抖,打开了饭盒,扒拉了一口饭到口中。
或许,因为这一口热饭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又或者,让他突然想起了遥远的故乡以及兄弟儿女,那个男人,居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小战士见他哭了,也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花池子上,泪流满面,陪着他一起哭起来。
唐若心里一酸,眼角一热,泪珠也滚了下来。
她哽咽着走到摩托车边,抬手拭了拭泪珠。
唐若不敢再看那个男人与小战士,她怕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控制不住地耸着肩头哭泣,她发动了摩托车,一溜烟骑回家里。
半路上,唐若还停了一下车,在一个清清的小河沟边,洗了把脸,如果她眼泪汪汪的样子被何素芸看见了,一定会问她的。
何素芸一定会笑道:“唐若,你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华华走,才哭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