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方科的条件
不说唐若她家的事了,还是说她自己吧。
唐若送马雪莹去幼儿园,又遇到了方科。
不知道他昨晚是怎么睡的,想了些什么。
今天一大清早,他就在大院的楼下等着唐若,应该说,堵唐若。
他的眼睛直接瞄在了唐若的脖子上,无非就是看他那条金项链,唐若有没有戴。
唐若当然没戴。
她会戴吗?
她一手牵着马雪莹,一手提着马雪莹的花仙子书包,正匆匆往院外走,此时被方科拦了下来:“唐若……”
他卖惨似的,还朝马雪莹挥了挥他那只被自己割伤的右手。
马雪莹才不理他,她只是瞪着大眼晴,嘟着嘴巴看了看他而已。
马雪莹似乎天生就对那方科没有好感一样,从来就不会跟他好声好气说话。
“干嘛呀?大清早的你不去食堂,在这儿干嘛?”唐若问道。
鉴于昨晚的事情,唐若在见到方科的时候,现在心里有了一些忐忑,以前虽然对他没感觉,但至少谈不上讨厌他。
现在,看到方科,唐若就觉得讨厌。
讨厌之外,还有点害怕。
这个方科,怎么看,怎么都让唐若觉得十分猥琐。
对!
就是猥琐。
方科相貌平平,个头又矮,脚上穿的皮鞋,鞋头尖尖往上翘着,不知道是因为大了一号的缘故,还是什么其它原因所致,看上去简直就像滑稽剧里的小丑一样。
现在请看他吧!
胡子拉茬的下巴也不刮一下,二十七八的人弄得跟三十七八的一样。
不知道是因为被唐若的“分手”二字打击得心力交瘁,还是懒于修理之故,又或故意扮成这样一副可怜相,试图来博取唐若的同情。
可能吗?
唐若才不会同情他。
她现在倒是对他有些害怕,害怕他万一又发起疯来,自己该怎么办!
昨晚方科那副模样她可是见识过了,事后回想,她只觉得他很讨厌,很让人恶心。
是的。
恶心。
她也怕他做出什么不利于自己或者范云的事情出来。
一个不能给女孩子安全感的男人,能要吗?
一冲动起来就割腕,见血的男人,能要吗?
啊?
这是暴露得早啊!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唐若真要跟方科在一起了,结婚了,后来才发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个性冲动极端的人,那还不得让唐若后悔死!
幸亏发现的早。
一切都来得及。
“昨天晚上……我喝酒喝多了,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方科又扬了扬伤手。
还扬?
还不把那狗爪子藏起来?受伤,活该!谁让它昨天晚上搂了唐若的!
唐若不想再继续跟他在这大院里纠缠下去,她只想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
但是方科拦着她了,她如果硬走,他一定会拉扯自己的。
现在,唐若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他碰到自己。
“我要送马雪莹了,要迟到了!”
马雪莹看着拦在自己和唐若姐姐前面的方科,没好气地冲方科喊道:“走开,我要迟到了!”
马雪莹的话挺好使的。
方科闪到了一边。
唐若提着马雪莹的书包,挽着她的手,头也不回走了。
方科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包烟,点了一支,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感觉唐若最近很不对劲,昨天晚上居然跟自己提出了分手,而自己,还为她买了那么贵的两件礼物。
她真是一点也看不到自己的诚意。
方科觉得,唐若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话又不多又羞涩的唐若了,他感觉唐若离他越来越远,自己眼看就要抓不住她了。
其实,他却不知道,自己也变了!
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从不重视唐若的方科了,他忽然觉得,似乎,唐若对于自己,也很重要啊!
他已经二十八了,早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而唐若呢?
她还不到十九岁。
或许,年龄上的巨大差距,才是他长期以来,潜意识里只把唐若与方然等同的原因吧。
想起方然,他又有点后悔,是啊!自己许多次在唐若面前对侄女方然表现得那么好,而对唐若又那么平淡,唐若,怎么能没有想法呢?
想想方然。
又想想唐若。
方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很可耻的念头,而此时的唐若尚不知道,方科的念头,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灾难!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她朝唐若挥了挥手:“姐姐再见!”然后跟着生活老师进了教室。
她对马雪莹的老师笑了笑,老师也回了个笑脸给她,算是彼此之间打过了招呼。
唐若就沿着平时走惯了的那些路,穿大街过小巷,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她眉头微蹙,贴着路边慢慢往前走,边走边想心事,反正也不着急。
不着急。
她的工作很自由。
这家公司是江晔开的,而江晔与唐小兰的关系,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唐小兰是江晔的前女友,现在的情人。
所以。
唐若上班,根本没人管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每个月到时间就去财务部领她的工资——文员。
她的工资与先玲一样。
再说了,唐若有唐小英罩着,而唐小英是唐小兰的姐姐,众所周知。
因为唐小兰的缘故,在公司里谁不让唐小英三分。
就算没有唐小英这个现管,只要有唐小兰那个远在上海的“大官”,公司里也没有人会说唐若一个不是。
老板想让谁吃空饷,就让谁吃空饷。更何况,唐若也不是吃的空饷,她要替唐小兰和唐小英带马雪莹呢!
人事部里最喜欢八卦的一个老娘们,甚至推测公司的大老板江晔在这个小小县城开这么一家分公司,完全就是为了唐小兰,她的推测沿着这条线一路下去,顺藤摸瓜,甚至得出了马雪莹是江晔与唐小兰的私生女,这样一个惊人的秘密。
“嘘!”另外一个同事,看着高跟鞋嘀嘀嗒嗒即将推门而入的高小英,赶紧制住了八卦娘子放飞想像的翅膀。
当然了,商人重利,开在小城的这家分公司,经济效益还是可以的,似乎除了广告收益外,还另有财源,这个,或许只有以财务部主任为主的几个分公司领导才知道。
或许只有那个影子一样的分公司总经理徐总,才知道这家公司的所有底细。
唐若到了公司,先玲正在前台忙得不可开交,她就去,帮先玲干了一会活。
当然,她要不做,先玲也不会说她,但是,她帮先玲打打下手,减轻一下先玲的工作负担,先玲还是挺感谢她的:“谢谢你,唐若,哎,今天湘琴休息没来,前台就我一个人,可把老娘忙坏了!”
唐若笑道:“我这不是来了嘛!现在,给你这个台长跑跑龙套,请下达任务。”
“好,你现在帮我把这些信送到行政部,再顺便问一下,她们那边今天中午有几个人吃饭,我好报给杨姐。”
“好嘞!”唐若应道。
正好她也要去找唐小英,问唐小英要钱,要她与马雪莹的交通费和零用钱。
唐小英正在办公室里趴在一堆文件中,不知道找什么东西,也怪难为她的,初中毕业的她,愣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
“主任!”唐若叫道。
“啊!唐若呀,进来吧,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
唐若轻声轻气道:“我来拿马雪莹的钱……”
懂。
唐小英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的长信封:“嗯,在这里了。”
唐若将信封接了:“主任,先玲让我问一下你,行政部有几个人吃中午饭,她好报给饭堂。”
“哦……四个吧……啊,不,三个,三个,刘霞不在,你告诉全先玲,行政部三个。”
“好的主任,那我走了!”
“去吧!”
唐若出了唐小英的房间。
“哎,等等,唐若!”唐小英又叫住了她。
唐小英从她办公桌的地上,提溜起一只大大的粉红色hello-kitty猫:“这个拿给马雪莹。”
唐若“哦”了一声,接过来,抱到了前台。
唐小英看着唐若纤纤细细的背影,摇了摇头。
她自言自语道:“看上去这么秀溜的一个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还真就奇了怪了,那么蛮不讲理的马雪莹,到她手里倒是伏伏贴贴的。”
其实唐小兰有一句话确实没有说错她姐。
唐小英因为自己没孩子,所以根本不会带孩子,她根本带不了马雪莹,偶尔带一次,马雪莹能把她屋里闹腾个底朝天。
当然。
一是唐大主任不懂小孩子心理,而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雪莹不是她生的,她没有那个耐心去哄马雪莹,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多看几集电视剧。
其实,她应该也知道。
小孩子,是要哄的。
先玲拎起那只粉红色的布娃娃,看了又看,粉萌粉萌的色系,能萌到所有女孩子的心里去。
谁,没有一颗少女心似的!
有了唐若的帮忙,先玲工作轻松了许多,再和唐若吹吹牛皮,八卦一下下,时间眨眼就到中午。
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拽拽唐若调皮的小辫子:“走吧,妞,楼上包房请!”
唐若咯咯笑道:“大爷您先请,小女子随后就到!”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上了六楼,占了个靠窗子边的好位置,国际惯例,吃食堂不论官职,不讲男女,先到先占。
不一会儿,饭菜齐备,人也已经陆陆续续到齐。
开饭!
吃完了饭,唐若跟先玲回到前台,先玲就伏在桌上打盹,这回轮到唐若抓她的小辫子了,唐若扯扯她又直又顺垂到背上的长发,笑道:“你慢慢在这里钓鱼,我可不陪你了,我先走了!”
先玲抬抬脸,乜斜着眼看看她:“走吧,走吧,不送,大爷,记得下次再来玩呀!”
唐若心情愉快,嘴里哼着歌回到马雪莹家大院里。
方科正坐在院中凉亭下发呆,不知道正在那儿打什么鬼主意,此时,他看见了唐若,一下子就从石条子上站了起来:“唐若!”
唐若不得不止住脚步。
她斜脸看看方科。
“我有话跟你说。”方科急道。
他既然有话说,唐若也不能从地上抓起一把烂泥巴堵住他的嘴,她只好往凉亭走了几步,听他说。
“你不是要跟我分手吗?”
嗬!
昨天晚上还寻死寻活闹割腕自杀的他,此时,倒主动找唐若说起这个话题了。
唐若必须得听的。
这是她目前唯一想立刻解决的问题,除此,没有之一。
“分手也可以,但是……”
真气人,这个方科跟个娘们一样,说个话如同挤牙膏,一点也不爽气。
唐若还不能跟他急,她要知道他葫芦里倒的是什么药,只有耐心听他说下去。
幸好是唐若。
唐若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你不是想和我分手吗?唐若。”
唐若看着他。
“这样,明天,明天你陪我到街上好好玩上一天,逛逛灵渠市场陪我买点东西,然后陪我看场电影,再陪我吃一餐饭,我就考虑和你分手。”
方科故意把分手二字说的很大声,似乎以此提醒唐若,理应慎重考虑他的要求。
“不去。”唐若一口拒绝。
“唐若,你没必要这么绝情吧?”方科不悦道。
“你如果这么绝情,那么,你可要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别把我逼得太急了……兔子逼急了都会跳墙,把我逼急了,什么事我可都敢干!”方科的话里透着一股狠气与痞气。
唐若感觉有点不认识这个人似的,他现在怎么这样了?
一副无赖的嘴脸。
不过,无赖的嘴脸,往往又确实有效,方科的话,给了唐若很大的心理压力,让她不得不再次慎重考虑他的话,并权衡利弊。
陪他逛一天,换个分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
能接受。
唐若想了又想。
虽然她极其厌恶方科这种你若不陪我怎么……我就会怎么……的谈判方式,这是变相的威胁。
胁迫。
但是,对于急于摆脱方科的唐若来说,他提出的陪他逛街吃饭的要求,似乎又完全微不足道了。
但是,唐若还想再考虑一下。
她想告诉范云,让他替自己拿个主意,于是道:“那好,等一下再说,等我接马雪莹的时候,再告诉你!”
第35章 放鸽子的唐若
唐若回到楼上,看到马雪莹脱下来的睡衣还扔在一边,她就将那只公仔摆在马雪莹的床头,然后戴上套袖,开始整理房间。
马雪莹的小睡衣,扔进洗衣机。
小睡裤,扔进去。
自己的,扔进去。
还有那个……扔。
洗衣机转起来,唐若也转起来,先是把马雪莹同她睡觉的卧室里那些看得见的灰尘擦了一遍,然后又把客厅里的电视柜、电视机、玄关,茶几统统抹了一遍。
做完这些,拖地。
地上也脏,马魁肯定是不会干这些的,他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收拾,唐若更不会管,她从不进他的房间。
他那间房,由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一位清洁工阿姨收拾,有一次,那个阿姨从他的房间发现了带针头的注射器,还给唐若看过。
“啧啧啧,唐若你看……”
唐若更不会去那间房了。
脏。
马桂生倒是会做这些事。
但那得看他的心情,他心情好的时候,饭也可以做,地也可以拖,但是,若是他心情不好了,他就会打电话给唐小兰,自然,打着打着电话里又是一阵争吵。
地拖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按理说,这个点一般是不会有人打电话来的,但唐若隐隐约约觉得有可能是范云打的。
万一是他打的呢?
现在电话一响,她就怀疑是范云打的,她觉得上次自己告诉范云该什么时候打电话给她,他可能没在意。
嗯,再认真仔细告诉他一遍,什么时候才能打电话过来。
电话不是范云打的。
是她妈。
她妈打电话,不开口唐若都知道是什么事,必是与钱有关。
果然,没有从大女儿那要到一分钱的唐若妈,现在把电话打到马雪莹家里来了。
唐若也没说什么,就答应了她妈,刚好今天从唐小英那里拿了一些钱,就先给老妈拿过去呗。
她决定,接了马雪莹交给她爸爸后,就回自己的家,反正也不远,马雪莹家城东南,她家住在城西,走路回去,也就大半个小时而已。
然后,今晚就不回马雪莹家了,今晚在家住,反正明天休息。
再说了,唐若家住在小城的西外环,晚上出门,不安全。
她们那个楼下,到了晚上周围全是黑麻麻的,看着怪吓人的。
不奇怪,那里本来就是城外,属于铁路村的地方,当年唐若爸在林业局那会,这个家属楼,还是争了人家铁路村的地盘,盖起来的。
挂了电话。
搞完卫生。
马桂生回来了,他看着被唐若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房间问道:“今天阿姨来打扫过卫生?”
“不是阿姨!叔叔,是我打扫的。”唐若管马桂生叫叔叔。
“哦!辛苦你了!”马桂生和颜悦色道,看上去,他心情不错。
“叔叔,等会我把马雪莹接回来,我要回家一趟,家里有点急事,晚上就不过来了,明天我休息,麻烦你带一下马雪莹。”唐若对马桂生道。
“我明天休息!”
唐若又重点强调了一遍。
马桂生淡淡的道:“嗯,知道了。”
他带马雪莹,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还用唐若“麻烦”他吗?
但若是仔细看他的表情,似乎又是想说,为什么唐若你家的事情那么多?
可他没说。
唐若见他答应了,就背上自己的包下楼。
楼下院中。
方科还在凉亭那里坐着,唐若觉得他这个人神经病有毛病。
方科看见了唐若,立刻站了起来:“唐若,我给你说的事,你怎么想的。”
唐若也没怎么想。
她本来是想打电话给范云的,但是,后来又忍住了,她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跟范云说方科的这些烂事,免得范云担心。
再说了,还没到那一步,这个方科只是拿玻璃茬子划他自己,又没划别人,而且,现在他不是已经松口了吗?
那就明天跟方科好好把事情说清楚,至于范云那边,明天再说。
她认为,范云约她去乐满地玩,远不如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更重要。
她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凡事总有轻重缓急,现在,与方科分手,就是急中之急。
并且,还不能留下后遗症。
唐若就答应了方科:“明天上午,你到我家那个巷子口等我,我今晚回去。”
方科知道。
方科对唐若的作息时间几乎了如指掌,他对唐若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接马雪莹,送马雪莹,什么时候休息,一清二楚。
如果他连这个都不清楚,那他确实可以鉴定为是一个傻子了——真正的傻子。
唐若觉得,跟范云约的是下午去乐满地,那么,上午跟方科去一上午,争取上午就跟他说清楚分手之事,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间是完全来得及的,如果到时候方科还纠缠,再说。
反正方科的手机还没有还他,如果分手了,就连项链一起还他,如果他还纠缠不清,到时候,自己就去洗手间打电话给范云。
随机应变。
方科看到唐若答应的这么痛快,心里一阵黯然,唉!如今,凡是跟分手有关的提议,唐若眼都不眨一下就同意了。
看来,她真是急着甩掉自己呀!
可是,这怪谁?
怪唐若?
怪范云?
还是怪他自己?
方科突然心里一阵恨意,他觉得唐若的变化一定跟见过几次的那个城管有关。
哼!怪不得有好几次那个城管到他的包子铺买包子,都会盯着他看。
那个城管还以为自己没看见他似的。
怪不得那天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那个城管也在那里。
方科终于聪明了一次,他终于明白了,唐若与她分手的真正原因。
可惜,唐若已经走远了。
其实,就算没有范云,早晚也有一个赵云,钱云,孙云,李云会将唐若从他身边夺走的,方科最悲哀的地方是——他不知道唐若要的是什么,他既抓不住唐若的人,更抓不住她的心。
唐若也不跟他多说什么,将他闪在一旁,出了大院。
她也没坐“慢慢摇”,就是一个人不慌不忙地往家里走,时间还早,她可以边走,边想一想与方科和范云有关的问题。
她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或者打个电话给范云,告诉他取消明天的乐满地之行。
可是,当她想起范云看见自己同意跟他去玩时,满脸兴高彩烈的样子,又觉得还是先不说吧,明天看情况再说。
再说。
再说。
唐若患得患失,她又犯了优柔寡断的毛病。
全是因为范云。
如果换成章华华,方科敢拿玻璃茬子割腕来威胁她,她就敢让方科去病危房里吸氧气。
唐若到了家,她妈正在厨房炒菜,等她妈炒好了菜,端上了桌:“吃饭,老唐……吃饭。”
唐若爸才从隔壁走过来:“唐若回来了。”
“嗯!”
唐若将装钱的牛皮信封递给了她妈,刚才半路上,她又去银行的柜员机上取了三百块钱,一起装在了信封里。
唐若妈打开看了看,似乎唐若的这些钱还不足以多到抵消她的愁意,她也没说什么,随手放在电视机顶上了。
“吃饭。”
唐若知道她妈嫌钱少,那也没办法,她已经尽力了。
吃完了饭,唐若也没心思看电视,就去了房间,先是半睡在床上,看看手机,一没电话二没信息,她就彻底躺下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睡得早,起得也早,第二天,唐若醒来后,洗完脸漱完口,就下楼去旁边不远的早餐店买粉,她低着头,一边想心事,一边往巷口走,这时候,后面有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正是攥着糖葫芦的章华华。
唐若下楼的时候,章华华已经看到她了,昨天她从南宁回来,坐了一路的大巴车,摇得头晕,所以睡得早,起得也早。
没想到,唐若起得比她还早一点点。
看到了亲爱的华华回来了,唐若开心得不得了,方科与范云先放一边去,不理他们了,正好,她可以好好跟华华说一说现在的情况,让她帮自己拿个主意。
唐若原本想让华华陪着她,一起去见方科的。
华华能给她范云同等的安全感,不,此时华华给她的安全感比范云还要重。
华华既然说她想先回村子,那就先跟华华回村子呗。
正好,她还有点害怕有点紧张方科,逃了再说。
她其实还在纠结,心乱如麻,不然,不会华华都到她身后了,她还没发觉。
至于范云,在唐若的心里,虽然他与华华差不多一样重要,但是,见面三分情,此时唐若见了华华,只好先将他往后放一放了。
于是,她就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
其实也好,阴差阳错,她同时也躲开了前脚跟着后脚来找她的范云与方科。
范云,本应该下午才来的,那么,该如何解释他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唐若家的楼下?
原因,或许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或许是第一次与女孩子约会激动?
或许为了显示诚心?
或许他仅仅就是想早一点来?
如果两个男人,再加上一个方若,此时聚在一起,纵使范云沉得住气,恐怕方科也会冲上去跟范云拼命的。
而且,范云未必能沉得住气。
上次,他看见方科一次次强搂唐若,已经被气得浑身颤抖肚子疼的了。
有可能,他比方科更冲动。
后果堪忧。
唐若这鸽子,放得好,放得对,放得英明啊!
…………………………
白天的事不说了。
都过去了。
唐若睡觉前,取出章华华送她的外套,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挺好看的。
章华华每一次回来,唐若都有不少福利,华华带着她到处大吃大喝那是必须的,游山玩水也是经常的,至于说衣服——哈!唐若有许多衣服都是“喜新厌旧”的华华送的。
而她们共同的邻居,那个因为常年累月做买卖,导致将原来厚厚的嘴唇都磨得跟薄刀子一样的何素芸,每一次看见章华华搂着唐若的肩头,亲昵的样子,心里都酸溜溜得如同打翻了醋坛了。
奇怪。
章华华一不是她的老公,二不是她的情人,她吃的哪门子醋?
难道就因为华华对唐若好?而对她却没那么好?
是。
章华华喜欢带着唐若玩,不论买了什么好吃的,不论有什么好玩的,她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唐若,关键是,唐若能跟她玩到一起去啊!
唐若跟章华华一起,就跟她的跟班一样,无论华华提什么要求,她都不会反对华华,华华强势,性如烈火,人前不吃亏、人后不受气的性格,就跟七月里青青椒树上挂着的那种红红的朝天椒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的。
唐若正好温柔,娴静,与她是绝配型的互补。
能够成为好姐妹,总是有原因的。
再说了,何素芸一天到晚的,都是在她家一楼的那个门面房里摆弄水果,指挥起工人来,嘴巴里“嘟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连她男人听了都直皱眉,更别说其他人了。
而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何素芸跟她婆婆也搞不来。
自从她结婚后,将号称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的婆婆,给压了一大截下去,原本脾气十分古怪的素芸婆婆,如今常常被她欺负得眼泪汪汪的,吃饭的时候都不敢上桌。
有一次,何素芸婆婆拉着同村的文大奶奶诉苦道:“我本来以为我的脾气就很古怪就很厉害了,大奶奶,你是知道的,我脾气厉害……可是没想到,今天,我却娶了个比我更厉害的儿媳妇回来,吵也吵不过,打也打不过,有一回我跟她打起来了,被她摁到地上捶了好几下,文大奶奶你猜猜,我那个儿子怎么说?”
文大奶奶张开她那因为掉了好几颗牙,到处漏风的嘴巴笑道:“他怎么说的?”
“他居然对叫他拉架的人说,我管不了,我谁也不管,谁也不拉,让她们打好了,先打死哪个,我就埋哪个,要是两个一块都打死了,还可以少挖一个窝!”
周围的人听了何素芸婆婆的话,哄堂大笑。
文大奶奶笑道:“你呀你呀,厉害了一辈子,看看,现在五十多岁了,厉害不动了吧?”
“不敢厉害了,她何素芸才是咱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真的,大奶奶,要不是开奇让我来带孙子,我才不想跟她搅在一起,等下半年,我不帮她带了,我在自己家里住着,种点小菜,再养点鸡,养几头猪,管理好我那几亩葡萄和桔子,多自在,想下地下地,想打牌打牌,晚上,还可以到张医师门口起跳跳舞,真的,大奶奶,我跟你说,何素芸她……”
一说起自己的儿媳妇,素芸婆婆能把自己跟儿媳妇那些家庭琐事事,一个字都不带重样的,说上半个钟点。
大家都听得直乐。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文大奶奶管不了,在场听的也没人管得了。
就连何素芸的老公文开奇也说了:让她们打,打死了你们再来告诉我,打死哪个,就先埋哪个!
第36章 爱一个人
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短信息给范云,再跟他道个歉。
虽然自己今天上午就已经发了短信息给范云,告诉他今天有事,但唐若感觉自己是在对范云撒谎了,心中还是有微微的歉意。
看来,她还是挺照顾范云的情绪的。
至于方科,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今天真对不起,有事回村子了。唐若。
——没关系,你现在还在外面吗?范云回复了。
——我已经回来了,现在家里。唐若。
——那就好。范云回复。
——我们改天再去乐满地玩吧!唐若。
——嗯,好的!范云回复。
——你没生气吧?唐若。
——没有,你放心。
范云没生气,他怎么会生气呢,要说生气的人,那也该是方科。
——那就好,早点休息吧,明天见。唐若道。
——嗯,明天见,晚安。范云回道。
晚安。
春夜静静的,软软的,所有的草木都在拼命生,拼命长,努力向上,一寸寸拔高自己,让自己的长势能快一点,再快一点,开花,吐蕊,孕实。
爱情,应该也是如此吧!
长夜无话,转眼即是翌日。
唐若昨天跟章华华约好了,要一起去西环路水泥厂铁路村口吃米粉的,她起来后,就去叫华华。
华华正在梳头。
唐若童心大发。
她悄悄从包里取出一面小镜子接住阳光,然后对准华华的梳妆镜直射过去。
亮闪闪的阳光,闪花了华华的眼。
不用回头,她都知道是唐若。
“唐若!”华华娇嗔道。
“咯咯咯咯咯……”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华华,好了没?快一点喽,去晚了的话,就要排队了,那里每天早上去吃米粉的人,可蛮多的哦!”
唐若按着坐在梳妆台前的华华,在她肩上捏了两把。
“等我扎好头发,我们就去。”章华华道。
她把头发梳顺,取了一只大红的宽布发箍戴在头上,往后轻轻一推,黑黑的头发服服帖帖就去了后面,然后,再分成三股,两股垂于耳边,一股长长的流云飞瀑垂于后背。
唐若将华华后背处的发梢抄在手中,握了握,滑如丝缎。
真棒。
好了。
华华推出她那台粉色小毛驴。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天天都要骑,坐着唐若与华华,现在去赶集……”
汽油小毛驴冲进了西环路加油站,加油,付款。
走。
摩托车欢快地叫着,载着两个欢快的女孩子一溜烟就到了水泥厂,水泥厂长满苔藓与爬山虎的砖墙,正试图用破败描述过去的光辉岁月,是如何抵不住历史沧桑衍变的。
据说,全国水泥龙头企业海螺水泥,已经派人前来考察过了,准备将这家本县春晖堂大药房中那枝镇店之宝——千年老山参也吊不回最后一口气的县水泥厂收购掉,然后在原址上建一座日产四千吨的现代化水泥厂。
这是好事。
能解决成千上万人的直接就业问题。
章华华将摩托车顺着水泥厂旁边路口往右一拐,就到了那家从未有招牌,却已成传奇的米粉店。
确实,人不少,两个人下粉,一个人收钱发排队号,另一个负责收碗抹桌子,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
吃粉的客人,有些来得早,就占据了桌子。
有些来得晚得,或者不喜欢上桌子,喜欢蹲地的,就端着米粉,或蹲在石台子上、或蹲在一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松树下“唏嘘唏嘘”连吃带喝。
气氛火爆。
吃东西,就要这个气氛。
唐若发现,昨天那个纹身男和他那个既敢拉他也敢打他的,杏眼圆睁的老婆也在这,不光他两口子,昨天酒桌上的什么大哥二哥五哥八哥的都在。
看来。
没有什么狗肉朋友的关系,是一顿吃解决不了的。
一顿不行,就再来一顿。
看着那几个人,亲密无间有说有笑的样子,真不敢让人相信转背之前,他们还曾经摔过酒瓶子,那个纹身男还被老婆“噼噼啪啪”揍过。
唐若和华华也端着米粉,到另一棵大松树下吃。
华华先是抬起一条腿架在树上,胳膊再架在腿上,她这样的姿势,标准的女汉子一枚呀!
“嗨!唐若,这家米粉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我觉得还不如教育路口那家老罐米粉好吃!”华华用筷子将一块碎姜挑到地上,对唐若道。
唐若点点头:“确实,我觉得可能是卤水的原因,老罐的卤水熬得好。”
“嗨,都是吃个名气,其实好多饭店里的菜,还没有我炒得好吃。”华华道。
那是必须的。
资深吃货往往是要强过那些庸厨,没办法,见多识广。
华华也不想那么挑剔,她也想像小时候那样,一块糖,一包米酥,甚至一包榨菜丝,一包方便面,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米粉,章华华将唐若送到马雪莹家大院里:“唐若,忙完了打电话给我,我们到水街去照相。”
唐若点点头。
华华冲她笑笑,一加油门,走了。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方科。
她知道,只要自己回这个院子,他肯定会在这等自己,昨天放了他的鸽子,他可能轻易就善罢甘休吗?
唐若也不理方科,直接往院里走。
“哎!唐若!”
方科拦住了她。
唐若只好停下来:“做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地谈一谈吗?昨天你答应我的,陪我去逛市场买东西的,可是你呢?昨天你去哪里了?还有,昨天我在你们家楼下看到那个城管在那里,他在那里干嘛?”方科斜眼看着唐若。
唐若这才知道,昨天他和范云撞到了一起。
“我怎么知道他在那里干什么?你不去问他,干嘛来问我?”唐若生气的道。
是啊!你干嘛不去问范云,干嘛来问唐若?
唐若一句话就把方科噎得直翻白眼。
他嘿嘿冷笑着:“哼哼,有了新欢,当然就忘了旧爱,别以为我不知道,拿我当傻子吗?”
唐若觉得他的话真难听,真刺耳:“走开,我现在要去接马雪莹,没空跟你啰嗦。”
方科倒软了下来,他让开了路,放唐若过去。
唐若气死了,这个方科,现在班也不好好上,事也不做,跟个鬼一样天天守在这,也不是个办法啊!
她十分担心方科这样天天拦自己,给其他人看见了,传到马桂生与唐小兰的耳朵里,再传到唐小英及公司里去。
那多难听啊!
方科不是范云。
如果是范云,她倒希望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她必须毫不声张的把这件事处理好,这对她来说,真的,既是个巨大的考验,也是个头疼的难题。
她才多大啊!
唐若到了楼上,马雪莹还在睡觉,她看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将马雪莹叫醒了:“马雪莹,起床啦。”
马雪莹一骨碌坐了起来。
唐小兰帮马雪莹在礼拜天报了两个兴趣班,上午英语,下午跆拳道,唐小兰也没指望她能学成什么样,只是想从小培养她的习惯,她觉得小孩子就是小树,既要顺也要扶,这样才不会长歪。
扶,就是花钱。
别说,自从马雪莹上了跆拳道班后,自理能力大大提高了,她都能简单地自己穿脱一些衣服了。
不过,现在唐若可不会让她自己动手,她那么小,懂什么啊!
唐若帮马雪莹穿好衣服鞋子,帮她梳好头发扎好辫子,两个人手牵手下了楼。
方科没在院里了。
唐若松了一口气。
她赶紧领着马雪莹走快一些,免得方科等下又从哪里冒出来。
唐若将马雪莹送到《小哈佛英语培训中心》里,她就给章华华打了个电话:“华华,在哪?”
“你在哪?”
“我在马雪莹学英语这里。”
“好,你在那里门口等我,我马上来接你,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咱们去水街照相去。”
“嗯!”唐若应道。
一小会,章华华就到了:“走吧!”
她拍拍摩托车后座。
唐若笑道:“我来开!”
“行!”
章华华把驾驶员位置让给唐若,她在后面搂着唐若的腰,唐若双腿撑地平衡好车子,一加油门,直奔水街。
章华华带了一款最新出产的数码相机,不用放胶卷儿,而且,不用冲洗直接在相机上就可以查看照片的效果。
真棒。
不像以前那种老式相机,一卷36张底片,常常只能照34、35张出来,这倒不说,关键照的好不好看,效果如何,连摄影师心里也没有底,一切都像博弈,都要等胶卷儿冲洗出来才能揭晓。
照得好看,喜笑颜开。
照得不好,唉声叹气。
章华华买的这种相机就不同了,如果发现有哪张照得不满意,可以删掉重照。
它的广告语也极其煽情。
——只要你有发现美,我就可以把它送给你!
水街。
春风送暖,桃枝新绿,清澈的水流悠悠的淌着。
一艘古色古香的画舫上,一位头戴斗笠的银须老者,正将长长的竹篙斜插水底,不急不忙撑着游船顺流而下。
船舱里的游客各执相机,“咔嚓”,“咔嚓”,记录下了这方灵秀的水,来过的这块美丽土地。
“你看,那儿真漂亮!”
“哎……快看快看那个牌坊,快,帮我照一个……对对,对准一点!”
“笑一个,笑一个,茄子!”
游船载着欢歌笑语一路远去。
华华也将相机调好,对准了唐若:“来,笑一个……”
章华华与唐若沿着水街拍了许多张照片,每一张她们都很喜欢,华华最喜欢唐若帮她拍的,伏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上,背后桃花流水那一张。
而唐若,则最喜欢华华帮她抓拍的手握湘妃竹,斜身探水的那一张,那张照片里,唐若的动作十分优美,简直,如同春天里一只轻盈飞翔,抄水的小燕子。
两位姑娘上了美龄桥。
据说,水街上这座桥,是当年蒋介石捐资整修的。
1941年8月,蒋介石偕同宋美龄接连两天到灵渠游览,当时的秦堤上,过河只有便桥一座,宋美龄提心吊胆被扶到了对岸。
在过桥的时候,一不小心,宋美龄高跟鞋的鞋跟还卡在了木桥的木缝中,很是尴尬。
当时蒋介石就对随从大员们留下了话语:“要修一座好点的桥“……
唐若坐在桥头大理石的护栏上,看着桥下的流水,问章华华:“华华,你说,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华华咬了咬嘴唇。
她沉默着。
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应该就是她这样的吧!
华华在南宁,认识了一个北京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大她两岁,在一家北京公司驻南宁办事处工作,属于外派人员。
男孩子阳光帅气,对华华好得简直百依百顺,自从认识了华华后,对华华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陪她玩,陪她闹。
陪她到公园里骑马,带她看电影溜旱冰,给她买又大又甜的巧克力,又香又艳的玫瑰花。
刮风下雨对华华又接又送,头疼脑热了给她端汤喂药……
一个人在外面打工的华华,被他深深的打动了,最后,终于选择了跟他在一起。
在一起。
时光是多么的浪漫,与美好。
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日子,每一天,连空气都是甜的。
当唐若问到华华时,她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那个北京大男孩,所以,华华的嘴角微微上扬着,脸上渐渐露出了甜美的微笑。
她对华华轻轻地道:“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就是随时随地都会为对方着想,牵挂着对方,想着对方……
就是哪怕只有一块巧克力,一根雪糕,也要你一半,我一半……
就是只要两个人腻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在一起静静的呆着,也会觉得幸福快乐吧……”
此时的华华,确实是幸福的。
她脸上的微笑足以说明一切。
章华华看看唐若,问道:“你觉得呢?唐若?你觉得真正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唐若觉得,也许就是像现在的范云在她心中那样吧!
但是,范云给的情意,却是那种和风细雨般一点点渗透的,起码,目前,给唐若的,还说不上有什么爱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但是。
唐若感觉自己只要一想到他那张亲切的脸,就会很平静,很安宁。
就会觉得,只要有他在身边,即使天塌下来,自己似乎也不会害怕。
这种感觉,方科从未给过。
唐若悠悠道:“我也不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怎么样的,真的,华华,我说不清楚……”
第37章 果冻
说不清楚爱是什么,那就用心感觉吧,让那种感觉一点点积累,总有一天,它会爆发的,姑娘。
来日方长。
“走吧,唐若,咱们去喝糖水。”
喝糖水之前,先洗相片。
华华和唐若选择就近冲洗,选了水街上这一家水街照相馆,里面只有一个扎着马尾辫,俨然艺术家模样的男人。
一看上去,技术就很过硬那种。
交了钱,开了票,两个姑娘走到水街另一边的一个饮品店,章华华叫了一碗冰糖雪梨,唐若要了一碗红豆沙。
挺好的糖水,甜如初恋。
这家店的广告语。
“你也应该多喝点红糖煮的东西,华华,医生都说了,女孩子应该多喝红糖。”唐若用小勺搅着红豆沙,对华华道。
“我喜欢喝这个……其实,我最喜欢喝可乐,特别是加冰的那种,喝上几口,从胃里直往外冒凉气,真舒服。”华华笑道。
“那个刺激肠胃的,少喝一点好,其实,最好的,还是蜂蜜水。”唐若道。
华华点点头:“嗯,我小时候,就常常偷吃家里的蜂蜜,直接将筷子竖进瓶子里,挑一点,吃一点,真甜呀!特别是南方来得那种荔枝蜜,带着一种荔枝的香味,特别好吃。”
唐若笑了。
因为,她也偷吃过家里的蜂蜜。
小时候,有哪一个孩子没偷吃过父母藏起来的东西呢?
喝完糖水,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该接马雪莹了:“华华,我要去接马雪莹了。”
“嗯,我送你吧。”
“好,送完我你就回去吧,下午马雪莹还有课,我下午就不出来玩了。”
“嗯,好的。”华华应道。
章华华把唐若送到马雪莹学英语那个培训学校,她还没有出来,应该是还没有下课。
“走了,唐若。”华华道。
“嗯,拜拜!”
唐若又等了一会儿,马雪莹出来了,她老远看见了唐若,高兴地朝唐若跑过来:“姐姐,今天老师表扬了我。”
说完,指了指小脑门。
唐若一笑,她早看到了马雪莹眉心上贴着的那朵小红花。
“真棒,马雪莹最棒,顶呱呱。”唐若夸奖道。
“我今天上课没有说话,但是王源玲说话了,老师批评她了,所以她没有小红花……”马雪莹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唐若领着马雪莹,走到路口,朝不远处一辆停在树下的“慢慢摇”挥了挥手:“包包车,包包车!”
那个司机本来半躺在车里打瞌睡,听到有人叫车,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四处张望。
他看见了唐若。
而这时,就在侧面一条路上的另一辆“慢慢摇”以为唐若在叫他,那辆车的司机一加油门,“轰,轰轰”,灵活地在路口一拐,直接到了唐若面前。
一伸手,拉开拴门的插销。
唐若与马雪莹就坐了上去。
而唐若叫的那一辆车,虽然离唐若更近一些,但是,因为要发动车辆,原地起步等原因,反而没有搭上唐若与马雪莹这两位乘客。
那个司机瞪了他的同行一眼。
不带这样抢客的。
他那个抢了客的同行假装没看见,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新华书店的门口。
溜了溜了。
溜慢了,会打架的。
唐若下了车,把马雪莹也抱了下来,看看路上,没看见范云,她心想,这会子,范云去哪儿了呢?
范云。
去给老魏当搬运工去了。
老魏两口子都是农村的,虽然自从老魏进城当了城管,把他老婆也带出来了,来了城里做点卖菜的小生意,但是,因为他们两口子在县城没房子,所以,一直是租房子住的。
租房子住,就免不了搬家。
总有各种理由。
房东又加房租了。
房东要收回房子自住了。
房东的儿子要结婚了。
等等等等……
这一次,老魏搬的不错。
四楼,二房一厅,厅里还有一台房东的25英寸海信电视机。
有热水器,燃气灶,还有一张八成新的席梦思大床垫子。
推开一道铁门,有一个十平的阳台,中间横拉一条铁丝。
满意,非常满意。
特别是一楼是个租不出去的门面房,里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后,老魏的摩托车跟他老婆拉菜的三轮,也可以停在这里。
“来来来,兄弟们,床放在这里。”这是老魏新买的床,房东有床,但老魏是不可能睡滴。
哪怕租房子住,床,也必须买新的。
“哎,唐彬,那个桌子就摆客厅角落里!”
“范云,辛苦辛苦,最重的冰箱还得靠你和宗六,唐彬不行!”
“哎,那腌菜坛子我来我来,轻点轻点,千万别磕了,一磕就烂……”
搬个家,把老魏整得口干舌燥。
搬。
一盆茶花,一盆芦荟放在阳台。
冰箱移到电视柜旁边。
床腿床板床头床垫子统统搬进卧室,咔咔咔组装在一起。
装着老魏的短裤老婆的内衣的箱子,靠墙而立。
暂时用不着的美的落地扇放在孩子房间。
水管做成的挂衣服的铁架子拧起来。
锅碗瓢盆进厨房,去找那些腌着酸辣椒与豆角干的老坛子。
一大桶孩子的玩具放在窗户边。
烤火桌子,炭盆子,铁夹子,统统拿上来……
终于,随着最后一摞塑料板凳的归位,老魏的东西全都搬上来了。
老魏很满意。
除了房租有一点点贵。
这房子,房租每个月居然要一百零五块,水电费另算。
但是,这个房子通透,光线好,前后临内街,既不吵又通风透气。
最最关键的一点,房东不在这住,房东在桂林,每个月,到收房租的时候,她才回来一次——三楼的租户说的。
租了。
老魏看着帮自己搬家的这帮兄弟,感谢道:“谢谢了,兄弟们,今天我整理整理,明天晚上让你们嫂子早点回来,整几个菜,在我这里喝一顿,到时候,全都要来啊!在此通知,在此通知了,兄弟们!”
行。
众口一致,应了。
大伙下楼,随老魏一个人在家里整理剩下的东西,都给他搬上楼了,小东小西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再说了,大家也不方便去帮他弄那些了。
散了。
范云就顺着一条小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
走过几块长着碧绿的辣椒秧与丝瓜藤的菜地,再穿过一个小小的村子,然后范云来到一道由铺铁路的水泥枕木做成的围墙处。
说是围墙,除了爬不动墙的老头老太太,什么也拦不住。
枕木之间,一人宽的缝,小孩子轻而易举就能钻过去,大人,只要头能过去的,侧身也能过去,实的过不去的,或者手脚麻溜的,干脆就直接爬到站桩一样的枕木上,跳下去。
不光抄近路的爬,铁路上的人也爬,范云过来的时候,一个铁路上的检修工才爬上那墙,刚刚跳下去。
谁叫他们铁路上有一个家属院在墙这边呢?
不爬也行,绕远一点有条路,但要多走七八分钟。
七八分钟,范云真要是拽开腿路的话,好几里路都下去了。
范云自然是双手一撑一用力,身子就上了墙头,然后放低身体向下轻轻一跳。
脚掌先落地。
远远的,三五个穿着桔黄色的铁路检修工看到了范云,跟没看见一样,没人理他。
这时候,一列满载的货车倒像是远远的发现了他,“呜……呜呜”,列长拉响了长长的汽笛。
“哐当哐当哐当……哐哐当当哐哐当当……”,长龙一样的列车挟着巨大的轰鸣声与风声,从范云面前快速驶过。
范云看着那列通往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火车,试图想发现某一个窗口里,刚才似乎在向他挥手致意的某位过客。
可惜,什么也看不清。
他伸出手臂,朝远去的列车用力挥了挥手。
列车,转瞬就消失在他的视野。
范云从一排排铁轨上迈过去,走过铁轨,就是火车站,再过去,就是汽车站,然后……然后他就可以回他的岗位了。
虽然迟到了一些,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范云是个流动岗,又不是固定哨,只要老魏不管他,其实,他完全可以到处去放羊的。
范云走到兴隆购城那里的时候,有两个挑着担子卖菜的无证小贩看他来了,就赶紧往下面老广场方向走。
范云也没非常认真的追着她们不放,他走得不快。
那两个流动小贩看他离得那么远,居然又将担子放在大喇叭的门口:“妹妹,要不要菜,你看看,这个蒜苗菜花好新鲜!”
过份了啊!
这要是被上面的领导,譬如杨宗玮看到了,还不得被骂个狗血淋头。
范云紧走几步,边走边喊:“哎,哎,谁让你们在那里卖菜的?”
他走得很快,不过,那两个卖菜的更快,其中有一个,一把夺回大喇叭手中的一捆白菜花,挑起担子就溜了。
另一个,溜得早没影了。
大喇叭看着走到她身边的范云,没好气的道:“喊喊喊……喊你个头啊!你就不能等我买了这捆菜,再喊吗?”
范云给了她一个白眼珠:“那可不行,我得坚持原则,如果没看见,那没办法,随你买,可是我既然看见了,就要管,没看见那叫管不着,看见了不管那叫失职,完全是两个性质。”
大喇叭道:“我瞧着你有时候看见了,也没去管!”
范云笑道:“干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你是老娘们,不懂的……”
大喇叭气得喇叭都哑了。
不论反正,都是你范云有理。
范云继续往下走,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取出手机发了条信息给唐若:“晚上,你会来六楼吃饭吗?”
“嗯,是的,晚上我会来。”唐若回道。
范云高兴极了,似乎把唐若放了他鸽子的事情给忘记了:“那晚上,我在楼上等你!”
“好的。”唐若秒回了。
yes!
有了唐若肯定的答复,范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现在他完全可以掉回头去,一口气跑到老魏那里,再帮老魏搬上一遍家。
范云迈着欢快的步伐,认真的做着本职工作。
只见他挺胸抬头,目视前方,身体微向前倾,走出了护旗手般的气势。
走来走去,也没什么事情发生,没办法,这就是工作,平凡岗位上的平凡人从事的平凡工作。
这样的工作,偶尔做一天不难,难得是,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
坚持就是胜利。
这个平凡的岗位,就如同那列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车上的一个孔眼一样,正是由范云这样千千万万普通的螺丝钉固定的,正是这千千万万个零件积极发挥着作用,才保证了列车的平安运行,安全到站,再上征程。
范云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渐渐坠下,日暮已至,他也该下班了。
今天,他没有去新华书店,而是直接到了五楼等唐若,因为唐若说了,今天,她们公司是没有人在饭堂吃饭的,但范云也没打算去六楼,他就在五楼等。
就在刚才,他在楼下超市里买了两只大大的喜之郎果肉果冻,一只葡萄的,一只桔子的,范云把两只果冻揣在衣兜里,打算等一会就在这儿给唐若。
真有意思。
他这是打算把唐若当成马雪莹那样的小孩子来哄吗?
范云抽完一根烟后,唐若终于牵着马雪莹来了,她看见了等在五楼的范云,不由笑了:“在这儿干嘛?为什么不先上去?”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那两只果冻递给唐若:“喏,给你买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怎么会不喜欢?
天底下,有不喜欢零食的女孩子么?
唐若接过来,撕开那枚桔子肉的,连同范云给的小勺子一起递给马雪莹:“吃吧!”
马雪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姐姐,这个我可以吃吗?”
唐若笑道:“可以的,刚才是哥哥送给姐姐的,现在是姐姐送给你的!”
马雪莹用小勺子舀着果冻,一小会儿就吃完了。
唐若也吃了一只。
这是范云第一次买东西给她吃,还是一只这么好吃的果冻,唐若当然吃得眉开眼笑了。
马雪莹也是。
吃完东西,那就上楼吧!
第38章 方科在跟踪唐若
上到六楼。
唐若开门。
马雪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
可是,唐若却把跟在后面的范云给制止住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胳膊伸到背后,拼命的冲范云摇头,示意他停住脚步。
范云秒懂。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消失了。
这弄得!
范云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准备进入别人家里的小偷一样,匆匆下楼的他,简直就像刚准备撬别人家的门,却发现房中有人一样落荒而逃。
他一口气走到楼下,感觉还不行,于是就又往前走了几步向左一拐,走到一个小公园里,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范云倚在假山石上,点燃一支烟猛抽了两口,刚才提起的心才慢慢归位。
干什么呀!
怪吓人的!
不就是约个会嘛!弄得跟谍战片里的接头似的。
不过,范云倒是也没有这样的想法,他认为既然唐若摇手示意自己不能跟着她,那就必定有她的原因和理由。
一切以唐若为主。
那当然了。
因为就在马雪莹闯进去的时候,唐若豁然发现她们的唐小英主任在餐厅里,正坐在桌子前,跟杨姐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唐若慌而不乱,赶紧摇手。
范云一溜烟走了,唐若慢慢走进了餐厅。
唐小英倒是没注意唐若的后面还跟着一个人,一个男人。
“主任!”唐若跟她打招呼道,一边打招呼,一边又往门口瞄了一眼。
她怕范云不懂她的意思,跟个二愣子似的冲进来。
还好。
心有灵犀。
唐若没有看到范云,心中瞬间冒出了这么一个词语。
“嗯!”唐小英看了看唐若,嗯道。
马雪莹也没理她阿姨,找了个板凳一屁股坐在上面,她把散在前额的几根刘海往后一拨,正襟危坐,正儿八经跟个小大人一样,听她阿姨跟杨姐讲话。
唐若进了里面房间,她赶紧取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范云。
“在哪里”,唐若。
“就在楼下小公园假山这”,范云。
“好的,你在那等我。”唐若。
“嗯。”范云。
唐若也没跟唐小英说话,出了里间走到门口,转身下了楼。
马雪莹看了看她,一没吱声二没言语,也不知道马雪莹心里是怎么想的。
马雪莹是个好孩子。
到了楼下,找到范云。
唐若一脸无辜地看着范云:“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唐小英今天晚上会在这里。”
范云点点头。
又摇摇头:“没关系。”他明白唐若的意思,唐若的意思是让你受委屈了。
这有什么,范云想得开。
范云倒是很奇怪,为什么和唐若约好的去乐满地玩,后来她爽约了自己。
他就问唐若:“说好的去乐满地,你为什么没等我啊?”
唐若不想撒谎,更不会对范云撒谎,她就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给范云听了,包括她如何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跟华华玩去了,一直说到方科不愿分手,以及他对自己的纠缠。
不。
应该还不算方科对她的纠缠,毕竟两个人还没谈妥分手,而是她对方科的无法摆脱。
范云听了十分生气。
他用力将手中的烟头往旁边的灌木从中一摔:“他感觉他很无赖吗?无赖我见得多了,我当兵的那个看守所里,关着大把大把的无赖……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那看守所里面,真正黑社会分子,我见得多了,方科算什么……”
不怕你调皮,也不怕你捣蛋;该抓捕抓捕,该法办法办。
唐若听着。
“我跟你说唐若,不怕他厉害,他要是敢犯法,都用不着我,公检法也不是吃素的……一个小小的方科算什么……那时候在部队,我跟希刚去执行任务,有多少在外面呼风唤雨的人物,被枪决的时候,吓得尿了裤子,扶都扶不起来!”
唐若微微仰视着范云。
“有一次,有三名杀人犯,在公安提审的时候,趁那个公安不注意,从他身后爬过耳墙跑了,我们漫山遍野地去抓捕,我跟我的战友李希刚一组,从这个山头搜到那个山头,一直搜到半夜,我们怕过吗?”
是,他当然不怕,因为他有枪呐。
不过话说回来,目前,方科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而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一个。
一个,卖包子的。
范云在说着方科的时候,他大概并不知道,方科就蹲在那丛灌木的后面,屏声息气,竖着两只耳朵在偷听他与唐若的话。
方科在跟踪唐若。
刚才范云摔向灌木的烟头,还差一点烫着他。
方科不知道怎么想的,大约是为了进一步印证某些东西吧,他居然开始跟踪起唐若了。
可是,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如果干了,多多少少是要付出代价的。
刚才范云的烟头摔向方科藏身的灌木丛时,他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居然吓得一屁股坐了下去。
还好,借着夜色的掩护,范云与唐若都没有发现他。
但是,蹲得腿脚发麻的方科,刚才坐下去时,双手按在了地上,他的左手按在了一砣软软的东西上面。
方科悄悄地将左手放在鼻尖上闻了闻。
臭!
他明白了,自己一定是按在了不知是人还是动物的粪便上了。
方科浑身都在哆嗦。
他也气极了,气到极处可生悲,觉得自己十分悲哀的方科,因屈辱与痛苦,而导致面部肌肉都有些扭曲变形了!
他觉得。
自己这又是何苦呵!
自己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自己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喜欢自己,有可能从未喜欢过自己的女人浪费感情呢?自己要手艺有手艺,要钱也有了一些积蓄,离了她唐若,分分钟,自己可以再找一个。
天涯何处无芳草——已经有人在劝他,不要再与唐若纠缠了,既然唐若不爱他,他又何必再这样把自己陷入痛苦当中呢?
难道自己的手机,金项链,真的打动不了唐若么?
只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他觉得,本来属于自己的,不能就这样轻易被别人夺去。
归根结底,还是他的占有心理在作怪,别说唐若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就是他手中的一根草棒,范云如果想拿走,是不是也得先问一问他是不是同意?
凡事,是不是讲个先来后到?
而范云,却是在抢。
在从自己手中抢,所以,方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范云并没有发现离自己和唐若近在咫尺的方科。
他不会想到这一点的。
唐若更不会。
范云与唐若都还太年轻,年轻得就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一般,心中根本容不下一丝黑暗。
方科的行为不可预料。
唐若轻轻地道:“方科送了一部手机,一条金项链给我。”
“哦!”范云语气淡淡的应着。
他表面上反应虽然看不出什么,可是,听了唐若的话后,心中却跟躲在灌木后的方科一样,心潮澎湃。
他现在明白了唐若的手机怎么来的了。
范云看着唐若递过来的手机,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部手机比他的好看,比他的贵,关键是,这部手机是另一个男人送给唐若的。
包括那条金项链。
这两样东西,以他的经济能力,目前是买不起的。
一个男人面对自心爱的女人时,“买不起”三个字,能不能说得出口?
能吗?
不能。
恐怕,绝大多数男人,都会想方设法找一些理由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什么什么的吧!
范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因为钱让他产生的挫败感。
他其实不知道。
表面上看上去他的挫败感来自于钱,但若是仔细深究的话,却是因为爱。
因为爱你,所以有时感觉无力。
因为爱你,恨不能将全世界都给你。
因为爱你产生太多太多从未有过的感觉与情绪。
而生活就是这样。
爱如此。
它会一步步向年轻的人儿揭示爱与被爱的真谛,不过此时,尚早。
手机,金项链,范云都会买给你的,唐若,不过,不要急,他才刚刚踏入社会,参加工作,不能跟已有了一定积蓄的方科比。
唐若显然就是这样想的。
她将嘴唇抿得紧紧地,坚定地,不容置疑的对范云道:“明天,我就把手机和金项链还给方科。”
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两样东西给了范云刺激了,因为他不说话了,而是又摸出一支烟,点上了火。
唐若坚定的语气感染了范云,他重重地抽了一口烟,点了点头。
两个人聊了一阵子,唐若想起了什么:“我先上去了范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范云点点头。
理解。
唐若冲他微微一笑,拐过一条芳草萋萋的石阶小路,走了。
很倾城的笑。
蹲在灌木后面的方科,估计更气了。
唐若从未如此温柔地对自己笑过。
他不由想起以前的日子,唐若跟自己在一起,或许,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叔叔对待了吧!
凭良心说,唐若对他似乎有过尊重,有过尊敬,但是,却从未有过刚才她对范云的那种淡淡的羞涩。
是的。
方科突然觉得,自己错了,不,错过了!
自己,其实也从未拿唐若当真正的女朋友那样对待过她啊!
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唐若跟方然一样,都是小孩子的。
只是,今天,小孩子长大了。
而自己,也即将失去她了。
唐若到了楼上,没有看见唐小英,她就问正在桌子上捺着一本绘画簿涂涂抹抹的马雪莹:“马雪莹,你大姨妈呢?”
“走了,姐姐!”
哦!
唐若点点头,她走到马雪莹身边,看了看她抹的那个图案,一只已经快涂满黄颜色的香蕉。
“真棒!画得真好看!”
马雪莹绷着小脸,歪着脑袋,涂得很认真的样子。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就将后背从假山移开,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
可惜他没有回头。
范云若是回过头来看一眼的话,一定能看见已经蹲得双腿发麻,鼻子都已经气歪了的方科正缓缓从灌木丛后站了起来。
方科一边站直身子,一边闻了闻自己的手:“真臭!”
他赶紧走到渠边,洗了洗手,光洗不行,他还揪了一把水草,反复在手中搓洗着,直至将手掌皮肤的纹理间与指甲缝中都染满了草绿,这才作罢。
范云到了楼上,他还有点担心,他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推开餐厅的门,唐若笑了,她冲范云招招手,示意他进来。
唐小英走了,安全的。
马雪莹抬眼看了看范云,又继续她的画作去了,别说,她那副有模有样的动作与神气,如果被唐小兰看到了,一定会再给她加报一个绘画班的。
唐若看着范云。
范云看着唐若。
相对无言,但心中却温馨喜乐。
坐了一下,唐若去厨房帮杨姐做菜,刚才唐小英主任上来找杨姐谈工作,耽误了她不少做饭的时间,现在,她正在厨房里,紧着忙活。
不急,早饭早吃,晚饭晚吃。
当杨姐炒好第二菜——辣子田鸡的时候,她那两个亲戚杨峰与杨岭也来了。
倒把范云唬了一跳,他以为唐小英去而复返了。
唬得范云赶紧躲到餐厅的阳台上去了,那里,挂满了先玲与杨姐的衣服,其中一只圆形的塑料衣架上,还挂了几只女孩子的内衣。
粉红的。
黄的。
黑色的。
范云定力挺好,目不斜视。
他双手撑在阳台上,一不小心,被旁边的一只塑料渔缸碰了下手。
挺疼。
范云往窗外看去,窗外,举目都是蜘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电线、网线、电话线。
每一根线后,应该都能有一个故事诉说,每一根线后,应该都有一段悲欢离合。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现代派诗人写过一首著名的一字现代诗,标题为:生活。
而内容,只有一个字:网。
这个诗人,高度概括了人类生活的意识形态,他,应该还是一位哲学家。
唐若笑着将正在大发感概与哲思的范云从阳台上请回了餐厅:“你干嘛呀?跑到这里干什么?”
不过,她倒挺佩服范云的紧急应变能力。
如果真的是唐小英去而复返,这个堆满杂物,挂满衣服的阳台,倒是范云最好的选择。
唐小英八百年不会进来一次,那些公司的男同事更不会进来,这里挂满了花花绿绿女孩子的衣物等东西。
特别是——内裤内衣。
男性不宜。
第39章 吃狗肉
范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唐若也莞尔一笑。
两个人走到餐厅。
杨峰对范云道:“哎,范云,我看你们每天上班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累不累?”
范云扔了根烟给他:“还行,我们上班很自由,每天做的事情也很具体,有的时候,事情一多起来,忙着忙着就到下班时间了,哎!有时候也要加班的。”
杨峰点点头:“那倒也是,不像我一样,天天在外面跑业务,每天早上点个卯,剩下的就靠自己了,业绩好,吃香的喝辣的,业绩不好,就喝西北风了!”
他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自己不但在杨姐这儿白吃白喝两年多了,现在连他兄弟也带出来了。
他们两兄弟,吃的那可都是杨姐的!
都是杨姐的,香的辣的。
此时,杨姐把饭菜都做好了。
那就吃吧!
杨姐的手艺,那真是杠杠的,怪不得杨峰能在这蹭吃蹭喝两年多。
她有被蹭的资本——做的菜太好吃了。
吃完了饭,几个人开始打牌,马雪莹在旁边玩。
这一次,先玲没有参战,她吃完饭就去房间看书去了,五个人,只能打两付牌,于是杨峰杨姐一对,范云唐若一对。
唐若在范云的带领下,他们这个组合更厉害一些。
但唐若有时候反应不过来,也会出错牌,让杨峰他们瞬间翻盘由落后摇身一变而领先。
无所谓!
娱乐,开心就好。
依照范云的水平,其实把一只手放在背后绑着吊起来,而只用一只手陪这三个人玩就足够了。
有时候,他还会故意放点水给杨姐那组,不然,比分拉得太多了,就失去乐趣了,比赛,最好不要碾压,而是要双方接近旗鼓相当的厮杀,才更有意思。
不过,由于他的放水,有时候,运气也会完全倒向杨姐那边。
有一轮,杨姐她们那组由于范云的放水,运气变得出奇的好,一路碾压范云他俩至终局。
总的来说,只要范云稍微认真一点点,有他带着唐若,还是可以吊打杨姐与杨峰的。
他带着杨峰,也能吊打唐若与杨姐。
他带着杨姐,那就要凭真本事了,五五开吧!因为杨姐的牌,打得一塌糊涂啊!
一个三段带个菜鸟,与两个二段的,也就仅仅能持平吧!
杨姐做菜是个高手,可是打起牌却一下子就沦为小儿科了!
太菜。
打完了牌,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去了,范云送别唐若,也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一觉睡去。
长夜漫漫。
有人酣睡,就有人失眠。
第二天依旧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对于范云来说,每天的例行公事,那就是将自己负责的事干好,将自己该管的管好,到点下班,然后去新华书店里找本书看着,等着唐若。
不过,今天下午他不能去等唐若了。
因为帮老魏搬家的时候,老魏就已经说了,今天下午,帮他搬家的这几个小伙子都要到他家吃晚饭。
早上集合,他也告诉了本班的几员女将。
“又搬家了,老魏!”梁蓉的话音里的意思,代表老魏不止搬过一次家了。
“嗯!没办法,街上没有自己的房子,只有搬来搬去的。”
“那是,所以说,有钱了一定要买套自己的房子,免得搬来搬去,看房东的脸色。”同样租房子住的赵艳玲深有感触的说道。
“兴隆购物城那房子,好几万一套,就咱这点工资,得攒到猴年马月啊!”也同样是租房子住的何兰芬道。
“那就使劲攒钱呗,无论如何,我都要争取在两年之内,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梁蓉咬着牙,说了狠话,她也没房子,也是个租房客。
“那也是,买大的咱买不起,买个小的总行吧,两房一厅的!”何兰芬道。
“钱够了,一房一厅我也买!”梁蓉说道。
“一房一厅太小了,再说了,哪有这么小的户型啊……”
一说起房子,这些租房客们有说不完的话,起码千言万语……
这些洗脚进城务工的农民,意识到了房子的重要性,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早真正在城里扎下根了。
不过!
就他们这些人,每个月这几百块钱的工资,短期之内,怎么买房子呵!
大家只不过说一说,说一说买房子这个梦想儿罢了!
不过,有梦想,就有动力,才有动力,不是么?
老魏看看自己的这些手下,连自己也算在内,都是一帮租房子的,不由得笑了。
范云与唐彬自然也包括在内,只不过,他俩没有成家,暂住宿舍罢了。
范云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今晚要去我们魏班长家里吃饭,我就不过去了。
唐若回复:好的。
下了班,范云与唐彬轻车熟路,带着赵艳玲抄近路,去爬火车道那堵墙。
梁蓉与何兰芬骑单车走远一些的一个涵洞那条路。
赵艳玲爬了两下,没爬上那堵水泥枕木做的墙,唐彬急了,从后面用力一托赵艳玲的屁股,将她送了上去。
赵艳玲“咯咯”笑着,屁股被唐彬摸了,似乎也浑不在意,看起来,老娘们,确实比扭扭捏捏的小姑娘要开放得多。
唐彬爬这堵墙倒不费吹灰之力,虽然看上去他是一个胖子,但,他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唐彬一按墙头,“蹭”的一下过去了。
范云随后跟上。
到了老魏家,一楼的门在里面锁着。
赵艳玲喊门:“老魏!老魏!”
四楼窗户口,老魏探着头朝下看了看,见是范云他们三个,“唰”的一下扔了一串钥匙下来:“别锁门了,等下还有人来,那把黄的,那把黄的钥匙……”
范云看到三楼窗户那,也探出了两个小脑袋瓜子,两个小女孩探头探脑往下看,看到底下是三个不认识的人,又把小脑袋瓜缩回去了。
楼梯稍陡,中间还拐弯,赵艳玲道:“这个楼梯可真难爬!”
唐彬接了话:“你今天是空手走路哎!昨天我们搬了那么多东西上来,一趟一趟的,你知道不易了吧!”
赵艳玲白了唐彬一眼,心想:再不易,又不是给我搬的,用不着跟我邀功请赏!
猪!
她加快脚步,到了四楼。
门开的。
四楼最高,门不用关,房间里,昨天帮老魏搬家的那几个小伙子,已经早来了,此时,正坐在老魏家阳台上,支了一张桌子赌钱。
每个人前面都用钥匙压着一叠零钱。
范云看了看,不感兴趣,他不是天生对赌钱不感兴趣,而是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过年,好不容易挣了点压岁钱,结果,却在跟村里的小伙伴赌钱的时候全输光了。
那可是一笔巨款——两块八毛钱。
在那个糖果一分钱一块,小人书两三毛钱一本的年代里,那两块八毛钱,能买多少好吃好玩的呀!
从那以后,范云的字典里,就不存在这个赌字了。
又过了一会,梁蓉与何兰芬才到,并且,还麻烦范云跑腿下楼接了她们一下。
因为范云看到她们还没来,怕她们找不到老魏的门口,就跟老魏道:“我去下面一楼去一下,接一下梁蓉与何兰芬她们两个!”
在厨房里帮老婆打下手的老魏点头应着:“嗯,好的,顺便带一包味精上来。”
范云刚买好味精,梁蓉与何兰芬就到了:“范云,你怎么在下面?哪里?老魏家住哪里?”
范云一招手:“跟我来。”
梁蓉与何兰芬将单车推进一楼的门面房,将车前轮抵在一根横在房中地上的巨大圆木才罢。
范云此时才笑道:“两位姐姐,我是怕你俩找不到,专门下楼来接你们的,知不知道?”
梁蓉笑道:“这么体贴?哎,对了,范云,你有女朋友了没有?要是没有,姐姐给你介绍一个。”
范云忙摆摆手:“有了,有了,打小订的娃娃亲。”
“是吗?怎么从来没见你带她出来玩过哪?”梁蓉接道。
突然,她意识到范云在说瞎话,在调戏自己。
因为范云一脸坏笑。
因为她就是订的娃娃亲。
“范云,你莫调戏姐姐哦,讨不到老婆的哦!”梁蓉嗔道。
何兰芬也笑起来了:“走走走,上楼,快点上楼!”
三个人嘻嘻哈哈上了楼。
老魏两口子还在厨房忙活着,煤气灶上,淡蓝色的火舌舔着黑黑的锅底,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爆炒狗肉,此时因火候已到,而散发着一股香料与肉混合产生的香气。
老魏正将一把碧绿的蒜苗切成一小段一小段,他“啪啪啪啪”一阵快速的剁切,而后横过刀面一铲,左手一拢,将蒜苗倒入锅中。
利索!
他的刀功,可以上红案,去当二厨子了。
范云把味精给了他,但是拒绝了他的钱:“不用,不用,就一包味精。”
此时,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老魏喊道:“志军,开灯!”
“哎!”
老魏的儿子,一个七八岁左右,看上去胖乎乎的小男孩一边应着,一边将视线从电视机里〈虹猫蓝兔七侠传〉的动画片上挪开,摁亮了墙壁上的开关。
阳台上赌钱的那几个小伙子,也将桌子搬了进来,继续战斗。
老魏的老婆从厨房里出来,在电视机前面的空地上,摆上了似乎是本地独有的那种专为吃土火锅设计的木头桌子,生上炭火,放上火撑子。
老魏将那一大锅狗肉从厨房端了出来,放在火撑子上。
志军喊道:“妈!”
他妈跟他爸挡住他电视了,他已经将身子歪了又歪,快歪到极限去看那正跟黑心虎大战的虹猫了。
老魏又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手里拎着一只不锈钢的大茶壶:“来来,喝酒了,别打牌了!”
喝酒。
一只只酒杯摆上,各持碗筷,动手。
老魏拎着那只壶,将每一只酒杯都倒得满满的。
他举杯道:“谢谢兄弟们、姐姐妹妹们赏光,咱们今天晚上,算是我跟我老婆搬过来以后,第一次开伙,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买了一点狗肉,大家别嫌弃,第一杯酒,我先干为敬!”
大家一起举杯,干了杯中酒。
范云觉得这酒有点甜丝丝的,还有点果子香,就问道:“这是什么酒?挺好喝的!”
“烧酒,这个酒我烧过的。”
明白了。
原来刚才老魏又跑到厨房鼓捣了一阵子,原来是进去弄这个烧酒去了。
其实也简单,就是将白酒倒进像这样的壶里,然后加一些桔子皮,冰糖进去,放在炉子上烧开,然后,趁壶里的沸酒热气腾腾的时候,再用打火机一点。
这时候,壶里的酒就会冒出蓝色的火苗,差不多的时候,吹灭火就可以喝了。
也算是降低酒精浓度的一个法子。
唐彬挟了一块炒得焦黄的狗肉放入口中嚼着,赞道:“真香,跟灵川狗肉有得一拼,好吃……”
那就动筷子吧,一起吃,老魏两口子的手艺确实挺好,料也配得好,煮的时间又够,每一块狗肉都入了味,很香。
第二杯酒满上。
老魏端着酒杯又道:“第二杯酒,感谢大家平时对我工作的支持,兄弟姐妹们的工作,我都看在眼里,领导们更是看在眼里,干工作,就要踏踏实实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干一行,爱一行,既然咱们干了这个工作,那么,就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好不好……”
唐彬将酒杯举得高高的:“班长你放心,你说怎么样,大家就怎么样,对不对……”
赵艳玲笑道:“喝,快喝,既然表了态,就干了!”
唐彬喝酒挺痛快,“嗞”的一声,干了。
大家也都干了。
第三杯酒又倒上了。
“这第三杯酒……”
“这第三杯酒,祝老魏乔迁新居,和嫂子晚上一起努努力,加加油,争取再添丁进口……”梁蓉打断了老魏的话,大声笑道。
“好!”
“好好好,随意,随意,大家随意,喝酒吃菜哈。”老魏笑嘻嘻看了看老婆。
老魏老婆跟赵艳玲她们几个女的都很熟的,她们不喝酒,就将菜用锅铲子舀到碗里,站一个坐一个的边吃边聊些女人们的话题。
无非东家长西家短。
无非鸡毛蒜皮柴米油盐。
女人们让开了位置,男人们坐着就宽松了许多,范云也不必侧着半边身子夹菜吃了。
此时。
锅下面的炭火也燃足了,煮得那锅狗肉中间“咕嘟咕嘟”响。
红红的炭火映在围坐一起的这些年轻人身上、脸上,在这个小城的夜晚,在这间出租房里,洋溢出怡人的暖意。
范云觉得有点热,就侧身脱掉了外套,搭在墙边那条长长的木凳子上。
第40章 老魏的往事
范云打着圈,敬了一轮酒。
不怂。
他举着杯对喝得脸色醺红的老魏道:“师父,来,咱俩喝一个!”
老魏挺高兴:“好!干了!”
七八个男人,围着桌子边吃边喝,无非也就是说些工作上的事,小城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以及与生活有关琐琐碎碎的事。
无非就是说一说谁家里的山上种了多少杉树啦!
今年的桔子怎么样啦!
自己计划在这一年里如何如何,又规划了一些什么啦!
等等等等。
范云与唐彬聊得正起劲。
他与唐彬先干了一杯酒:“我家那座山,嗨!我跟你说,小时候我可没少上山去挖树坑,只要一放寒暑假,不用说,肯定就是上山。”
唐彬点点头:“我也没少挖,有时候挖到一半了,底下突然有块大石头,一镐头下去,手掌都震得发麻。”
“是!那是!”
“嗯!没错!”
好几个人赞同唐彬的话,挖桔子树坑确实最怕挖到一半的时候,底下有大石头,挖得出还好,要是过大的那种,前面挖的功夫就白费了,白费不说,还得回填。
那时候,范云和他弟弟范雨,每逢寒暑假,都要跟两头小毛驴一样,被他爸赶着上山。
他爸带他们兄弟两个扛着镐头铁锹上了山后,会一个人给他们分上一块地盘,他爸撂下一句话:“不要偷懒哟,谁挖的树坑,种出来的树就给谁,结出的桔子就给谁留着,保了鲜,过年吃!”
他爸的话一开始还是很有激励作用的,锋矢之师嘛。
不过,挖上半天下来,再尖锐的锋矢也已经挫钝了,累得腰酸背痛的两兄弟,别说是他们老爸开的空头支票再也诱惑不了了,就算是桔子树上能结出陕西红富士大苹果来,范云与范雨也不想要了,而是有气无力的在树坑里磨洋工。
这时,老范同志往往会说:“最后一个,挖完这个,咱们就收工。”
于是。
范云与范雨就吐一点唾沫在手心里,弯下腰去,一顿疯刨。
梁蓉也是一样的,她笑道:“是啊,我跟我老公刚结婚那几年,我也没少干这些活。”
“我没有挖过桔子树坑,我们老家,不种桔子……”老魏声音低沉。
什么?
老魏端着酒杯,半晌无言,大概,他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他干了杯中酒,望了望他老婆:“我们那儿不种桔子,因为,我是个外地人……想当年,我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两公婆穷的就只有两床铺盖……她在她娘家生的魏志军,在她娘家坐的月子,那时候,她妈妈总说女儿是嫁出去的,是个外人,所以不让她住在堂屋里,而是指了一间巴掌大的柴房给她住……”
老魏老婆手搭在老魏肩上,捏了他一把。
老魏继续说道:“那时候,正好是七月里,天气热得很,那间柴房隔壁还关着十来只鸡,一股的鸡粪味,没办法,我只好找了一些塑料袋子,把隔墙上的缝隙堵了堵……不然怎么办?堵一堵,多少能好一点。然后,又挑了几担稻草回来,一捆捆打散后盖在柴房上的那些水泥瓦上,不盖不行,女人坐月子,吹不得风扇,那个水泥瓦,如果被日头火给晒上一天,热得都烫手……”
老魏老婆没再捏老公了,松了手,范云他们也都认真地听老魏讲着往事。
老魏嘴角处的肌肉跳了跳:“那时候,她们娘俩睡在床上,我就给她们扇扇子,瞪着大眼去找那些偷偷跑到蚊帐里来的蚊子,本来乡下蚊子就多,那个柴房隔壁还关着十几只鸡,就更不用说了……”
“那是,越脏蚊子越多。”范云接道。
老魏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我老婆月子里的饭菜都是我做的,她们娘俩的衣服,都是我洗的,我那个丈母娘,玩心太重,一天就想着出去打牌,东家串西家的,去串门子。
我们当时也没什么钱,经济条件不好,她是有点看不起我的……所以我老婆坐月子,她基本上是没帮什么忙的……”
“那可真不应该。”坐在范云对面的另一个小伙子道。
“我都不好说她,我老婆还在月子里,她就在那儿叨叨叨、叨叨叨整天呱呱个不停,还说什么,为我们打算,长期住在娘家也不是什么办法,等我老婆坐完月子,两口子应该想办法去做点生意……然后,我丈母爷也帮腔,说什么人家挑着担子卖小菜的,一年也能挣不少,如何如何,他们是没有想一想,我一个外地人,初来乍到,在这儿一无亲二无故,唯一的亲人就是这个老婆,我拿什么做生意?”
老魏居然不是本地人?居然是个外地的?
可是,为什么他的本地话说的那么正宗,范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只能说,老魏极有语言天赋。
“真是没办法,被逼得我后来跑到界首镇百里那里,租了一个老太婆的当街铺面,老婆一出月子,我就带着她娘俩去了那里,唉!说实话,当时看着二楼那间卧房,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上面落满了一层灰,装着大人小孩衣服的行李箱子,放都没地方放,我的心里可真不是滋味,当然了,咱们大老爷们无所谓,打地铺都行,可是,我老婆呢?我儿子呢?当时,儿子又小,又从柴房搬到了一个新地方,他倒不适应了,一个晚上都哭闹个不停,奶嘴儿都哄不好。我老婆抱着志军,在地上走来走去地哄他,一脸的汗,我都不敢看她,真的,一看她,我就觉得对不起她,为什么,我要她陪我吃这个苦,受这个罪,真的……”
老魏老婆的嘴抿得紧紧的。
老魏又道:“当时,被逼得匆匆忙忙出来后,心里根本没什么具体的目标,根本没想好做什么,所以,在百里白白亏了三千多块钱……”
大家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导致在百里亏了钱,但是,老魏按住了话头,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了,可能,是他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而客人们酒还没喝好呐!
老魏举起酒杯,凑合着笑了笑:“……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不提了,我儿子都这么大了,他从小跟着我们两口子,东颠西跑的,也没少遭罪,姥姥不疼奶奶不爱的!”
老魏老婆在他肩上捶了一下:“胡说八道什么,你自己的儿子,用得着别人替你疼替你爱吗?”
哈!
大家都因为她这句话里有话的反驳,一下子笑了。
是啊!
自己的子女,只有自己疼,别人凭什么替你疼呢?他们又不会管别人叫爸爸妈妈。
来!
举杯,吃!喝!
酒未喝尽。
菜将吃光。
一伙人将锅里的狗肉吃得精光,这还不算,老魏老婆中间还加了一大碗潦白菜进去一起炒了,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会又夹光了,最后,她敲了十几个鸡蛋进去,拌着锅中剩下的那些早被炒得酥香的碎碎渣渣又翻炒了一下。
真香。
嘴馋的赵艳玲又拿起筷子挟了一块蛋送入口中:“好吃,越炒到后面,越香。”
不一会,这些蛋也被夹光了。
这些喝酒的人。
哪里是喝酒,分明就是籍着喝酒的名义,骗菜吃呀!
真正的酒鬼,是不需要吃什么菜的。
真正的酒鬼,应该像范云家斜对面胡同子里那个王老九王大爷一样,不但喜吃诸如鸡屁股、鸭屁股、鹅屁股等等屁货,而且,只要喝上了酒,吃上了温州烤鸭店的鸡屁股,就有了一屁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王大爷喜欢鸡屁股,与那位“分成两半、鸡屁股给我的”洪老爷子有得一拼。
奇怪!
专家声明的屁股肉可致癌的论断,在王大爷这里是不存的,他的身体,结实得跟犁田的大牯牛一样,一副动不动就想揪过老婆扁一顿的样子。
或许毒素被他肚中的烈酒中和了也不一定。
酒精消毒。
曾经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写过一首讽刺酒鬼的词,广为流传:花生两颗饮一盅,鸡爪两口送半盏;有肴可品五两,无肴亦能半斤;一日三餐从不离,直比亲娘更加亲。
年头喝到岁尾,天明又至黄昏;左手掌日月,右手指光阴,刘伶他算老几,酒仙还属本尊。
兴起时舒怀挽袖,唾飞处纵横乾坤;直堪比,古往今来第一人,小女笑曰,俺滴个神!
酒喝好了,菜吃饱了,也该散伙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范云跟唐彬深一脚浅一脚的抄近路回去,不过,这一次他俩没有爬火车道的墙了,而是从旁边村子的村道穿行过去。
唐彬走到一处围墙边,“嘘嘘”了起来,范云被他勾引得也一起“嘘”上了。
反正墙下黑咕隆咚的,也没有人看得见,看见了也没关系,最多装作没有看见。
不就是在墙根下撒个尿嘛?若在乡下,这也叫个事?
回到宿舍,唐彬连澡也没洗,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范云喝得也是晕晕乎乎的,但是,他还是洗了个澡,也没用热水,借着刚刚喝了酒吃过狗肉身体正在发烫的热乎劲,他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然后用洗脸盆接上一盆水,先是浑身擦一擦,试着水温。
凉。
春水凉。
没关系,范云感觉这个水温自己可以接受,比起以前在部队时,砸开冰面去洗澡,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他将盆子高高举过头顶,然后“哗”的一声,直倾下来。
这滋味,受得了的人那叫一个酸爽。
受不了的人,一定原地乱跳。
利索地。
范云洗完冷水澡,将自己严严实实埋进了被子里,他取出手机看了看,一没有电话二没有信息。
睡觉。
翌日。
大晴。
阳光普照,一整天范云都被温暖的阳光晒得懒洋洋的,虽然极舒服,但是也提不起什么大的精神头来,想要干些什么。
现在,对他来说,一天之中最想做的,无非就是下班了,到新华书店里看看书,等着唐若接了马雪莹过来,然后上楼吃饭,带着唐若跟杨姐杨峰他们打打牌,打到大家都哈欠连天的时候,就散了。
然后,他目送了唐若与马雪莹坐车走后,他再慢慢溜回宿舍。
第三天亦如是。
第四天亦然。
再一天。
又一天……
范云白天上班,晚上陪陪唐若,顺便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蹭伙食,日子过得挺不错。
终于,唐若休息了。
这一次,范云准备带她去乐满地玩玩。
不过,唐若说她上午有事,下午才能去,那好吧,范云恋恋不舍得看着手机屏幕,发了个“那好吧”的信息过去。
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放鸽子了。
没有。
下午,唐若如约来到老广场灵渠市场门口,范云已经买好了零食矿泉水,满满的一背包,在这里等着她了。
“我上午有事去了!”唐若望着范云。
“嗯,走吧!”范云也没问她上午干嘛去了,范云觉得,她如果想说,一定会告诉自己的,她如果不想说,自己又何必问呢!
再说了,虽然现在唐若跟自己熟络了许多,但是,他与唐若还没有到达男女朋友无话不说毫无保留的时刻。
还差一把火。
一切全凭感觉,跟着感觉走。
大约,全天下的自由恋爱都是这样的吧——凭感觉。
这就是自由恋爱与相亲的最大不同,自由恋爱因其目的性的不那么明确,而让人充满了浪漫的遐想,风花雪月如同童话。
而相亲因为以结婚为目的,却让人对现实因素考虑的更多一些,也就是所谓的——硬件。
范云拦了一辆敞篷的“慢慢摇”车:“乐满地,走不走?”
“走!”
他伸出手来,替唐若护着头,让她先上。
一个习惯性的温暖小动作。
唐若一笑。
她的目光在说:你真体贴。
必须的。
范云让唐若先上,是让她能坐在靠路边的那一侧,自己则坐在外面。
“慢慢摇”一加油门,甩掉单车无数,欢快地叫着,屁颠屁颠朝乐满地驶来。
新建的志玲路上,路面宽阔整洁,干干净净。
马路两旁,一排排楼房如雨后春笋般,正拔地而起,体育馆、公安局、新法院……看来,这一块儿必将发展越来越迅驰,继而拥有一个崭新的新面貌了。
不一会儿,“慢慢摇”就开到了乐满地主题公园的正门门口。
第41章 乐满地,乐满满
付钱。
下车。
范云看了看周围,嗬!人还挺多。
就在范云与唐若旁边一点点那里,绿油油的桂花树下,有两位妈妈每人带着两个孩子,正在那里商量着什么,其中一位戴着白色遮阳帽的妈妈正在大声跟同伴说着:“要不要我先过去看看……”
她那背着双肩包的同伴,脸上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神气了,点点头应道:“再等一下吧,她们应该马上就到了!”
听她们的口气,应该是在等人。
这时候,一个戴着墨镜,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本打开的画册走到那两位妈妈面前:“照相、优惠门票;照相、优惠门票……”
他凑到那两位妈妈身边道:“妹妹,你们买了门票没有?”
白色遮阳帽摇摇头。
那个男人觉得应该有商机:“要不要我帮你们买门票,每张票可以比你们便宜十块钱!”
双肩包妈妈有点不相信,看着他的目光中,满是怀疑。
范云再打量一下周围,远远的墙边,一棵树下的大石头上,坐着一对小情侣,女孩坐在男孩的腿上,男孩则动作轻柔地用手指头梳理着女孩子的头发,不知道他们是刚从里面玩完了出来,还是在外面稍作休息然后再进去,抑或只是想借乐满地门口的这块大石头坐着谈谈情说说爱而已。
小情侣过来一点,一个十来岁的大男孩正搂着他那个两三岁大的弟弟,站在门口流金碎玉的人造瀑布前面照相。
看上去,大男孩的表情像刚刚考了一百分,小男孩则像一只刚被奥特曼擒获的小怪兽。
再过来一点的一大块空地上,一支旅游团正在手持红白色小喇叭与小黄旗的导游妹妹指挥下,边看票边听她介绍游乐园的大致情况与注意事项:“……等一下,咱们先从风火轮那边玩,然后再去坐轰天雷,接下来……”
导游小妹妹的声音怪好听的。
范云看看大门口,不停地有人在进进出出,进去的人兴高彩烈直奔游乐项目,出来的人彩烈兴高走向门外的巨大停车场,去乘坐各自的交通工具,然后离去。
范云看了看那个墨镜,他还在跟那两个妈妈不停地说着什么。
懒得理他。
如果他问范云,范云说不定会买他的票,可是,他似乎觉得范云这区区两个人,远不如他那边正在谈的,似乎人数较多的“大生意”。
他只是瞟了范云与唐若一眼。
范云与唐若相视一笑。
两个人走到售票窗口,范云买了票,然后进了游乐园。
范云与唐若往里面走了走,门口的两个项目有挺多人排队,他们决定晚点再玩,两个人直接来到轰天雷那里。
“啊……”
“呀……”
“哇……”
“哇呀呀呀呀呀呀……”
看上去真刺激。
范云问唐若:“敢不敢坐这个?”
唐若的脸红扑扑的,兴奋的点点头:“嗯,敢坐。”
好吧,那就来吧。
范云坐好椅子,绑好安全带后,又帮唐若检查了一下:“抓紧了!”
唐若用力点点头:“嗯!”
机器启动了。
“呼……”
巨大的拉力,瞬间将坐在机器上的游客们送上了高达30多米的高空,仿佛是点着了引信的轰天雷,用那种爆炸时产生的巨大热浪将游客们一下子就掀上了云霄。
升到极处,微微一停。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了,轻飘飘的,毫无着落。
而那些女性游客们,估计早已凌乱了三千发丝。
未及反应。
轰天雷又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从高空急速地垂直下落。
“啊……”
“妈妈……”
有位女孩子,紧张害怕得连妈妈也喊来了。
轰天雷上上下下。
这些游客们,就一次次体验着那种极限失重的感觉。
真是上去爽歪歪,下来娃哈哈。
时间到。
范云下来后,看着唐若笑道:“怎么样?好不好玩?”
唐若用力点点头:“真刺激!”
是的,刚才刺激的她那两根小辫子,都高高地翘起来了。
下一个项目。
海盗船。
范云与唐若面对面坐了,两个人紧紧抓着把手。
船身开始缓慢摇晃。
摆动的船身如同一只巨大的船形秋千,幅度愈来愈大,愈来愈大,直至顶点。
范云感觉自己与地面己经接近一百八十度了,脸完全是平行于地面的了。
此时,男人的面子,女人的矜持统统不要了。
尽情地喊吧!
尽情地叫吧!
玩得就是心跳,玩得就是刺激。
“啊……”
叫喊声一波接着一波,一潮接着一潮。
范云觉得,照这样喊下去,玩不到一半这儿的项目,喉咙恐怕就已经喊哑了。
玩吧!
欢乐吧,乐满地,乐满满。
范云带着唐若,玩过了一个又一个游乐项目。
碰碰车、4d电影,游戏机大战、鬼马小精灵……
终于,待范云与唐若玩过了十分刺激的旋转木马与风火轮后,两个人肩并肩走到了灵湖边。
在曼佗罗园的灵湖上,此时,正在表演灵湖野鸭喂食秀,工作人员将饲料往鸭群方向一抛,刚刚落上水面,就已被那些张口以待的灰鸭子们抢在嘴巴里,吞了下去。
真是训练有素。
唐若双手扶在护栏上,看着这湖光水色美丽的风景,一动不动。
范云站在她的侧后,撑开了一把伞替她挡住水面上反射的那些波光嶙峋的阳光。
他用胳膊将唐若虚搂怀中,却又不敢用力,稍一接触唐若的身子,手臂便如同火烫一般迅速避开。
傻!
一次。
两次。
唐若一动不动,任湖上凉爽的风吹过她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上。
范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的试探,她早有察觉,甚至,她的心中还偷偷笑了一下。
她,心中也很慌乱啊!
唐若的心如同揣着一头小鹿突突乱撞,她微微动了一下,似乎在拒绝,又似在鼓励。
终于!
范云还是鼓足了全身的勇气,朝着唐若的肩头搂了过去。
唐若浑身颤抖着,转过身来,伸手揪着范云衣服上的扣子,低着头,默默无语。
她害羞了呀!
受到莫大鼓励的范云,手一松,伞滑了下来,遮住了他与唐若,他将唐若环在怀中,微微低下头,将自己的唇朝唐若的唇吻去。
唐若微闭着双眼。
娇羞无限。
可是。
范云将自己的鼻子紧紧贴在了唐若的鼻子上,那么,范云同志,这样两片唇不是离得十万八千里了吗?能吻到吗?
真是丧气啊!
看似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匹的范云,连接吻也不会啊!
唐若浑身如同火烫,她软软地靠在范云同志的身上,如果不是范云胳膊有力气,估计唐若早已经倒了下去。
范云越是着急,越是吻不到唐若,他就越用力。
直到他与唐若的鼻子都顶酸了。
直至他与唐若都急得快流出眼泪了。
直至老天爷都觉得看不过眼去了。
终于,老天爷替范云拨了拨唐若的脖子,将她娇嫩白皙的脖颈朝旁边拨得歪了一歪。
终于……
甜甜的吻上了……
幸福的泪花瞬间从两个年轻人的眼中涌出……
满满都是爱。
多么有爱的时光,多么幸福的下午。
范云替唐若拭去脸上的泪花,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中俱觉得喜乐无限。
唐若嘟起了嘴巴,伸出春葱一样的手指,俏皮地一指远处的石凳:“走!去那儿坐一坐。”
走。
两个人面对面骑坐在长条石凳上,范云打开背包,取出里面伸袋子小零食出来,有话梅肉、沙嗲牛肉干、葡萄干、大果冻……
唐若一指果冻。
范云马上撕开包装,取出一把一次性塑料小勺子递过去。
唐若不接。
范云同志就懂了。
他将小勺子深深地挖了下去,将果冻中的一片桔子挖成了两半,然后舀起其中一半,送到唐若唇边。
唐若娇笑着,接入口中。
对嘛,这才是谈恋爱的样子嘛!
吃了一点小零食,两个人继续出发,来到过山车这里。
唐若坐前面,范云坐在后面搂着她,一开始,范云还扭扭捏捏地不怎么敢用力,双手只是轻轻搭在唐若腰里。
那个负责开过山车的大叔抓起范云的手,往唐若腰间一环:“用力一点,搂紧了!”
范云就用力搂着香香地唐若,呀!唐若身体真软呀!
过山车开起……
这个玩意儿,心脏不好的人,千万不能玩,太刺激,特别是转弯的时候,范云总感觉他与唐若坐的这辆车随时都可能会从轨道上翻下去。
吓死人!
下了车后,唐若对范云道:“刚才我的小腿被磕了一下,挺疼的!”
范云赶紧把她扶到一边坐下,挽起她的裤腿,看了看她的小腿,果然,左小腿迎面骨那里,被磕青了一小块。
范云十分自责:“都怪我不好,早知道咱们不坐这个过山车了!”
唐若笑道:“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呀!早知道,我都不跟你来了!”
???
范云心疼地又摸了摸唐若小腿磕伤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走路?……都怪我,等下我背你走。”
说完,他弯下腰去,做了个请的动作。
唐若笑道:“没事,没那么娇贵,我走走试试!”
“都磕青了,还没事,还是我背你吧!”
“没事,这么多人,背着多难看啊!”唐若娇嗔道。
那就走吧。
唐若走了两步,腿上青是青了一块,可是没什么大碍,不妨碍她正常走路。
不过,磕伤了唐若,可把范云给心疼坏了,他不停地自责,好像唐若腿磕了,都怪他一个人似的。
挺好。
起码不推卸责任。
两个人找了一个僻静无人的树荫下坐了,喝了点儿饮料。
唐若悠悠道:“小时候,我家庭条件很差,那时候我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总是舍不得吃,穿也总是捡我姐的旧衣服穿,我那个时候,很矮很矮的……”
范云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
她往回抽了抽,没有挣脱,就不再用力。
唐若轻轻地对范云说着如烟的往事,说着自己的母亲留给她的那些太过偏心的童年记忆,说着那些青涩的,酸中带甜,甜中蕴酸的过去那些故事。
范云听着唐若娓娓道来的话语,心中立誓,一定要呵护唐若一辈子。
天色渐暮,斜阳昏黄。
晚风轻柔地吹着树枝,叶片发出一阵阵沙沙地声音,谱出了一支又一支轻柔的圆舞曲,四周寂静无声,唯有两颗滚烫的年轻的心靠拢在一起。
不知不觉,范云将唐若搂在怀中,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唐若,咱们回去吧!”
唐若点点头:“好!”
范云扶着唐若的肩头,看了看她,唐若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一双单着的眼皮下那对黑白分明的眸子,此刻,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明亮无比。
范云的心,此刻是甜蜜的,幸福的,他初尝了爱情的甘果,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让人心跳不已,那样的……让人忍不住地,就想笑呵!
他朝唐若伸出手去。
唐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并没有递过手来。
而范云同志,这次再也没有客气,他直接将唐若的手拉起来,将她那只柔滑的小手,轻轻握在了自己的掌心里。
出了游乐园,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直接到了街上。
晚饭也没有去金灵渠广告公司吃了,范云带着唐若,去了老广场附近新开张的一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两个人找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坐了。
服务员送来烤具后,范云拉起唐若:“走,一起去拿吃的!”
唐若一笑。
一起去,爱就一起去,不想留下你。
两个人,一人端着一只小筐,在菜蔬柜那里选东西,唐若选了两串肉片,一串韭菜,一串白菜,范云选了一只鸡翅膀、一条鸡大腿,一串扁豆腐。
就在这时,烧烤店门外进来了两个人。
范云抬起头:“希刚?李阳!你俩怎么也来了?”
“我俩怎么就不能来了?”漂亮的李阳笑吟吟道。
“我们就不能来尝尝鲜啊?范云,你身边这位是谁呀?赶紧给我们介绍介绍!”李希刚道。
唐若看看李阳。
李阳看看唐若。
两个女孩子在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的同时,都把对方划为了虽然看上去感觉还可以,但是没有我漂亮的那一类人去了。
唐若看着李阳,只见她里面穿了一件红白条斜纹的长袖衬衣,外面一件黑色外套,领边和袖边都经过了精致的剪裁,穿在李阳身上,更显得她的身材玲珑有致。
衬衣下摆扎在一条淡蓝色的长裤里,底下一双简约大方的粉色布鞋。
李阳的左手手腕上,是一只小巧精致的手表,夜光下微微闪着光泽。
她的头发又黑又直,自然披在肩头,雪白的耳垂,一边一只,挂着两个长长的银白色星状耳环。
第42章 吃自助烧烤
这样的女孩子。
怪不得城东收费站自从有她去了之后,司机冲卡率大大降低。
李阳跟在李希刚的身后,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选菜的范云唐若,她不看范云,先看唐若。
唐若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衣服,外面罩着一件星空灰的短披肩外衣。
下面灰色的百褶短裙,黑色弹力裤打底。
一条乳白色的腰带系在腰间,缀着长长的流苏。一头黑色短发用两根红头绳扎成两根俏皮的小辫子,辫梢微翘。
除了腕上的手表,唐若全身其余部位没有一件饰物。
她也不必要什么饰物,她那一对灵活至极的剪水双瞳,就是最好的饰物。
李阳觉得唐若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似乎也不是那么深刻,可若是仔细多看两眼,却发现她生得实在是耐看。
越看越好看。
她也注意到唐若腕上的手表了,李阳识货,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只价值不菲的名牌货,起码,比她那只表要贵得多。
她的心底不由得“哼”了一下。
不过脸上,却依旧笑靥如花:“范云,偷偷地来吃独食,真好意思啊你!”
“哪里啊,这不是刚走到这儿,碰巧了嘛!正好,等下咱们坐一桌吃,我请客,我请你俩!”范云笑嘻嘻道。
他朝过来招呼希刚与李阳的服务员道:“不用开枱了,我们在一张桌上吃。”
服务员巴不得,反正自助餐,等下按人头结帐的。
范云拿了两只塑料筐递给李阳:“我们先去烤着,你俩先选着。”
“行,去吧!”
范云又对希刚道:“希刚,啤酒我去拿,你俩等下直接过来就可以了,李阳,你喝什么饮料?”
“雪碧。”
范云朝她做个手势,欧了。
唐若跟着范云,去饮料柜,她低声问道:“这两个人是谁呀?”
“是我最好的战友,李希刚;那个女的是他的双胞胎姐姐,叫李阳。”范云亲昵地看看唐若。
“怎么了?”
唐若点点头,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腰:“没怎么,去拿饮料,我要喝果汁,芒果的。”
得嘞!
拿了啤酒饮料,回到餐桌。
范云先扯了点纸巾,将靠里面的一张板凳反复擦了擦,确定上面没有油什么的脏东西,才让唐若进里面坐下。
他自己的那张板凳,也顺手胡撸了两把。
坐下来。
范云拿起小刷子,蘸着油碗中的植物油,将烧烤台上刷上油,把唐若的菜先烤上,上面撒上调料、紫苏,椒盐,然后再给自己烤上一只鸡腿。
鸡腿太厚了,需要烧烤台对它长时间的灸烤才能熟。
希刚李阳也过来了,无非就是一些肉串鸡尖小青菜什么的,李阳拿了两串红绿相间的虎皮青椒,看上去挺不错,范云看唐若那意思也想要,就去给她也拿了两串。
烧烤店里。
一会来几个人,一会又来几个人,没多长时间,大厅十几张台子居然都坐满了。
此时,人声鼎沸,食客们一个个交头接耳,嗨起来了!
范云拿了四瓶漓泉纯生啤酒,啤酒这玩意儿,第一次喝跟马尿一样,但喝多几次之后,你还别说,越喝越有味。
范云与希刚先碰了一杯啤酒,感慨道:“啤酒如果没冰镇之前,很难喝,可是,如果冰过之后,喝上一大口,凉凉的,又感觉很爽!
唐若轻轻道:“饮料就这样,大部分饮料都是冰过之后,口感更好的。”
有道理。
范云点点头,表示唐若英明:“确实,你说的对极了,你一说,我才发现确实是这样的。”
李阳“嗤”笑了一下,借以嘲讽范云这个马屁精。
范云举起啤酒瓶:“李阳,你要不要来一点?”
“来点就来点!”李阳将她的杯子往范云面前一推。
满上。
范云问唐若要不要,唐若摇摇头:“我不喝酒,从来没喝过。”
不勉强,勉强的结果就如李阳,一杯下去,脸就红了,当然,对她来说红不是醉,是,更好看了。
希刚倒上自己的酒,端起杯子,跟范云碰了一个:“来,走一个。”
那就走一个。
再走一个。
烧烤炉上的菜,一样还没有烤熟,啤酒倒先消下去了半瓶。
没关系,全当漱口了。
几杯酒下去,才展开介绍。
范云是一座沟通的桥梁,是在座的四人中间的一条连接友谊的纽带,他先是给希刚李阳郑重介绍了唐若:“这是唐若,那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希刚,你知道的。”
李阳看看希刚。
希刚点点头,一本正经伸出了手道:“唐若……对,范云已经跟我说过你了,今天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嘞个去!
他把唐若的台词给抢着说了。
唐若只好也伸出手,给他握了一下:“你好……”
她的“请多多关照”被希刚给抢了,只有说你好了,不然,叫她说什么呀?
难道说“沙扬娜拉”?又或“哈吾阿油”?
唐若轻轻将手递给李阳:“你好,我是唐若!”
唐若递过来的手,对李阳来说,那就是挑战,是考验,是两个于凌峰绝顶上衣裾飘飘容华绝代的女剑仙之间,无形之气的碰撞。
与切磋。
一寸也退不得。
李阳也伸出了自己的手,朝唐若亮出了姿势完美,无懈可击的漂亮动作。
两根手。
十根春葱一样的手指。
每一根纤纤手指都暗含十八种大变化,其中又有三十六种小变化,蕴含天地之理,暗合阴阳,相生相克。
电石。
火花。
这种气场令隔壁一对疑似青龙帮弟子的男青年屏气息声,眼晴眨也不眨的看着唐若与李阳。
“好美哦!”
“美呆了!”
两只纤手终于碰到了一起,两个女孩子的嘴角都微微荡漾着笑意。
这笑固然极美。
但是,对于这两个女孩子来说,却如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于紫禁之巅的决战一刻,同时挥出的惊鸿一击。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唐若伸出手的这一招,好似来自天界,并非尘世间的凡品。
刹那间,李阳才发现自己的纤手慢了一点点,她的手要握入唐若手中的气场时,唐若的气势,必早早穿破她瞬间凝成的守势。
可是就在这时候,唐若忽然发现,李阳的手势有了偏差,也许不过是一个毫米的偏差,这一个毫米的距离,却是胜与负之间的距离。
如此,当真就是唐若胜了吗?
不。
平局。
唐若似乎又略胜半筹,因为她现在有范云,不解释。
铁板上的菜,此时烤得吱吱叫着,不断冒出的香气既像挑逗,又似勾引:有本事,来咬我呀!
不咬你才怪!
两个女孩子坐了下来,心中,居然也有了一些惺惺相惜的感觉,大概就是所谓的自古英雄惜英雄,美女亦惜美女吧!
吃吧。
吃它个眉飞色舞,吃它个欢快生动,吃得烧烤店的服务员忙得一个劲的往菜蔬柜、饮料柜中添货。
有的桌子上,一家三口正吃得开心,小孩子横咬竹签,将妈妈递过来的,烤得香喷喷的肉串咬下了一大口。
另一桌,一对小情侣的男孩子满眼爱意,将手中的烧豆腐串递到女孩的唇边,带着三分乞求七分调皮的神情喂过去,女孩张开嘴巴,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小白牙,咬了一块下来。
门口那桌,几个大腹便便,中年秃顶的男人,皮包俱搁在桌上,个个挺着肚子,后背靠在椅背上,满嘴都是谈的商机与生意经,随随便便一张口,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大生意”!
柜台里,戴着大金链子的老板,对着结帐的客人大声致意:“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真热闹。
而范云与希刚聊天,话题大多却集中在过去,不奇怪,他们刚刚才从部队退伍,都是被部队这所大熔炉百炼过后的钢铁,复员后也还带着炉火中那种滚烫的余温与热量,两个人一张口,就是那时候的军事成绩、考核比赛等等。
“我记得你四百米障碍最快是跑了一分四十三,对不对?”范云问道。
希刚点点头。
那还是第二年的时候,军事素质最好的时候。
“一分四十三,绝对优秀呀!”
没错。
他们都是优秀的战士,军事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良好。
那时候,部队的墙上镌刻着五句话: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那时候,每一天都过得紧张活泼,节奏井然。
什么时候训练什么,教学大纲上都有,一切都严格遵循科学练兵、严格练兵执行。
队列。
器械。
五公里武装越野。
四百米障碍。
射击比赛……
哪一样都可以让人脱层皮。
“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每一个老兵都这样喊过。
范云最喜欢射击比赛,辛辛苦苦练瞄靶,就是为了上射击场的那时候。
不过,范云也有点小淘气。
有一次,他在进行射击科目二测试的时候,打完了前面的单发后,打后面的连发时,偷偷地快速连拉三次枪栓,将剩下打连发的五颗子弹退出了三颗,偷偷揣在裤兜里,回来用小钢锯与小锉刀慢慢鼓捣着,做了一只弹壳项链。
可惜,后来第三年他探家的时候,被范雨发现并要了去,不知又转送给哪个女孩子了。
范云与希刚聊着聊着,从部队的高墙,沿着外面的水渠到高高的看守所上的电网,又转到吃的东西上面来了。
范云道:“咱们中队那个梨园里结的梨子,真好吃,我记得每一次我进去的时候,你就已经躲在茂密的树叶子里,拿着一把小刀,在那儿吭哧吭哧削梨吃了。”
“我如果去晚了,还不是经常看到你,还有张军、宁纪发、崔健生等几个人……”
确实。
范云与希刚部队里,有很大的一块梨园,每到梨子快熟的时候,就是这些战士们大快朵颐的时候了,那梨子水份特别足,个头还大,甜得很。
有时候,他们打扫梨园卫生的时候,会把树上掉下来的一些梨子连同树叶子一起,挖个窝埋到树下面。
很奇怪,许多被埋在树下的梨子,居然不会烂。等这些战士们又挖窝,准备埋下一批早已经没了梨子的枯叶时,惊喜的发现,那些之前被弃之如敝履的残次品梨子,居然还没有烂,还新鲜如初饱含水份,还可以吃。
这个秘密,是范云发现的。
也有希刚的功劳,他与范云是一组的。
说到吃,范云想起了部队的大包子,他笑着对李希刚道:“希刚,炊事班的大肉包子,还记得不?那个包子可是真好吃,自从复了员,在地方上再也没吃过了。”
“嗯,确实挺好吃,你知道吗?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十二个!”
希刚不是吹牛,那时候,确实有那个胃,不像现在,现在的他,恐怕连两个都吃不完了,那时候训练辛苦劳累,战士们个顶个的都能吃。
能吃才有力气,保家卫国。
保护唐若与李阳,以及像她们这样的,千千万万的好姑娘。
唐若与李阳也不插话,就是一边烤着东西,一边听这两个男人说着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话题。
希刚对范云道:“我想买一台计算机,范云。”
计算机?
范云的脑子中没有计算机这个概念,虽然他知道计算机是个什么东西,可从未想过私人能拥有。
对范云而言,计算机那东西不应该是那天他买手机时,移动营业厅柜台里,仅供营业员们敲敲打打着,用来办公用的,那一台还不如电视机大的东西吗?
李阳道:“嗯,哥你买吧!我坚决支持你,正好我也想学习计算机,我们单位刚分来实习的一个大学生说,以后的时代,一定会进入信息化的时代,到那时候,计算机必定人人都会,所以,现在就应该主动学习……哥,我还想报一个计算机培训班呢,听说咱们县城就有培训计算机的。”
李希刚的话激起了范云的兴趣,但是,他不太明白计算机的具体用途,所以,他只有听的份,并不能给希刚提出什么可行性的意见或者建议。
唐若也不懂。
虽然金灵渠广告公司里也有,但是,前台没有,不过,唐若以前倒是曾听先玲嘟嘟过的,先玲曾经偷偷地向她抱怨:“堂堂一个广告公司的前台,居然连一台计算机都没有!”
第43章 闲聊
唐若也想学计算机。
她觉得先玲说得有道理:“以后计算机肯定会普及的,到时候,就算是坐台,也要懂计算机才行。
据说,像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人家现在都是计算机办公了,有什么事情,在计算机上弄好,然后手指一点,发送,就秒到了对方那里了,根本不用再跑腿走路了……”
但是唐若并没有发表意见,像这种私人的小事情,根本没必要与别人讨论。
不过。
希刚倒是很有兴趣,他继续对范云道:“我还没决定好,是买一台品牌机,还是到卖电脑那里去组装一台!”
范云也不懂:“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了,品牌机比组装机贵得多,但是质量相对来说就好一些,组装机价格便宜一些,但是……但是就是有点担心咱们都不懂电脑,到时候配机子的时候,被人骗了。”希刚的分析有道理。
希刚不懂。
范云更不懂。
李阳对着她哥弹着小手指头:“我觉得,买就买品牌机,不用操什么心,就像那些电风扇呀、洗衣机呀什么似的,名牌大厂的,总比那些地下加工厂的要好得多,起码不骗人。”
李阳的话也有道理。
不过,对于添置这样的“大件”,希刚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认真考虑一下,详细了解一下,他喝了一口啤酒:“嗯,我再转转,比较一下再说吧,反正也不急。”
不急。
范云给他倒满酒:“来,再走一个。”
“好!”
范云拿起小铁铲子,将已经烤得澄黄酥香的鸡翅膀,用力在铁板上压了压,压出了许多油,然后递给唐若:“来,唐若!”
唐若笑吟吟接过来,捻着竹签转着吹了吹,有点烫,再吹吹。
李阳看了一眼唐若手中的鸡翅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范云看她的表情,似乎已经在说着什么了。
范云指着那只烤得滋滋冒油的鸡腿问李阳:“李阳,这个鸡腿也烤熟了,先给你吧?”
行。
拿来吧。
李阳伸着手。
范云将那条鸡腿,顺着骨头用小铲子划开几条大口子,又撒了一些调料上去,一股孜然粉特有的香气瞬间散发出来。
真香。
范云同样用小铲子用力压了压鸡腿,把那些多余的油挤了一些出来,然后递了过去:“李阳,你的腿!”
李阳白了他一眼。
你的腿!
范云又将烤好了的两根羊肉串递给希刚一串,两个人没有碰杯,碰了一下串。
干掉它们!
范云撸了一块羊肉下来:“希刚,最近上班怎么样?”
“还行,最近每天跟着那些民警出勤,前几天才破了一个案子……”
“说说!”
希刚道:“一个顾客报案说,在全州通桂林的班车上,被人把裤袋给割了,皮夹子里有两千多块钱,也被摸掉了,他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的,到了大湾陡下车的时候大腿一阵凉嗖嗖的,这才发现,裤子被小偷割破了一个大洞,于是就报警了。”
“然后呢?”范云问道。
“他就打电话报警了呗,那两千多块钱,本来是他到车管所检车的费用,哪想到自己在车上睡着了,就被小偷拿刀片把裤子给划开了,那小偷技术也真厉害,把他口袋割开,钱包里的钱掏得干干净净,那个人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希刚啧啧有声。
“他是猪啊?”李阳道。
他不但是猪,而且还是一头睡着了的猪。
“坐班车千万不要睡觉。”范云道。
希刚点点头:“就算他报了案,一下子也没用啊,一下子去哪里给他找那个小偷?”
“那是,大海捞针,谁的脸上也没写着小偷两个字。”范云觉得希刚说得有道理。
希刚喝了口酒:“嗯,他这个钱,本来是够呛找到的了,可是也巧了,过了没几天,西环路上有一个工地报案,说他们工地最近老是丢钢筋,不知道被什么人偷走了,我跟着老民警去看了看,分析了一下,估计是一伙偷工地的惯偷干的,后来我们就在那布个点,蹲了几个晚上……”
“后来呢?”范云追问着。
“那伙贼也很精的,他们偷了一次后,两三天没来,然后到了第四天才来的,估计,白天他们又到那个工地踩过点了……呵呵呵,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下子倒霉了!”李希刚呵呵笑道。
“然后呢?”不光范云听得津津有味,唐若与李阳也听得有味津津。
“然后就抓住了呗,一窝抓了四个,连带销赃的废品收购站也给起出来了,巧的是,其中有一个小偷,还供出了前几天,在班车上用刀片划了人家的裤袋子,偷了两千多块钱的事,那小偷也挺搞笑的,口口声声说什么盗亦有道、行有行规,他只是拿了钱,皮夹子又给扔到那个人脚边了,因为那个皮夹子里装着那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驾驶本什么的。”李希刚揉了揉鼻子,笑道。
唐若接了话:“你们呀,是该好好抓一抓这些小偷,不光是班车上的,老广场那里也有。
有一次,我跟先玲她们几个去老广场逛街,有个小偷大白天的就在人群里拉先玲背包上的拉链,我跟杨姐赶紧喊先玲,那个小偷不但不害怕,还拿眼睛瞪我跟杨姐呢!当时,倒把我们三个人吓得不轻。”
简直不要太猖狂。
不过。
老广场一带,因为客流大,人员密集,确实有小偷。
其实,范云自从天天站马路后,没事就在那儿琢磨走路的行人,他也看出了一点门道。
就在大喇叭那个门口,往老广场下去这条路上,他就经常能看到两三个年轻的小伙子,每天走来走去的,弓着背,眼神四处瞟来瞟去的飘忽不定,一会挤在人群里不见了,一会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就判断,这几个人应该就是小偷。
像这种人,一般过路的客人是不会注意他们的,八百年不打一个照面,谁也不会无聊到专门盯着一个走来走去的大活人看的。
但范云不同,范云天天在这儿执勤,什么事,都架不住天长地久啊!
其实,范云跟居委会,戴着红袖章那些巡逻队大妈没什么区别,她们,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动,小偷小摸什么的,门清。
比如说,哪里来了新租客啦,哪家又搬走啦,谁家里的瓶瓶罐罐又被偷啦,民警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问她们,准没错。
有一次。
范云就问大喇叭:“哎,你看那个穿花格子衣服的,……对,就是那个男的,像不像个贼?”
大喇叭笑道:“像不像?呵呵……那就是个小偷好不好!”
去。
大喇叭不光是嘴巴厉害,眼也厉害,其实,也不是她眼厉害,而是,时间——厉害。
希刚对唐若道:“像那种小偷,都是两三个人一伙的,如果有一个人得手了,没被发现,他们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赃分了,如果被人给发现了,像你这种女孩子,他们的同伙会挤过来,从他手里把你的财物给迅速转移了,照样拿他们没办法。”
唐若与李阳同时“啊”了一声,两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那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希刚道:“嗯!所以才要我们啊!我们也经常会轮值便衣队的,便衣是干什么的,知道吗?”
希刚向两个女孩子提出了一道抢答题。
“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
非德才兼备者,绝不可轻予。
希刚点点头道:“那倒是,但是枪支不是随便乱配的,那个都有标准的,反正我现在是个辅警,拿了枪也没什么大用,又不是重案组的刑警,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都可能有情况。”
范云端起酒杯:“那倒也是,总之,上班多加小心,注意安全……来哥们,走一个!”
“走一个!”
“叮!”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
范云拿起酒瓶,在李阳面前晃了晃:“李阳,还要不要啤酒?”
李阳扯了一张纸巾,拭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油:“算了吧,我还是喝点饮料算了,啤酒不好喝!”
是的,那是因为现在还是春天,还没到真正喝啤酒的季节。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正将一串韭菜用铁铲子紧紧地压在铁板上烫着,绿色的菜叶子因为受热的原因已经由嫩绿变成了让人垂涎三尺的熟色,再加上已经撒上了调料的原因,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范云看着唐若双眼瞪得溜圆,十分认真的模样,觉得很好笑。
好了,韭菜烤熟了。
唐若将那串韭菜递给范云:“来!尝一尝这个,看看我烤得味道怎么样?”
范云看着唐若,轻声细气道:“你吃吧,辛辛苦苦烤了半天,又给了我,多不好意思呀!”
唐若抿嘴笑着:“你吃,你吃,我再烤一串!”
李阳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心里就像是小秋风吹乱了水面上的小漩涡,捺着水葫芦,扬起萍未一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滋味。
按理说,她应该跟范云更熟,更亲近才对呀!
范云住在她家里的那段时间,李阳跟范云很能玩到一起的。
有时候,当希刚想去唱k了,而范云投反对票的时候,反倒是李阳,连扯带拽的,拉着范云去体验生活。
李阳花她弟弟的钱,自己是绝对不会心疼的。
有时候,李阳还会叫上一两个自己的高中女同学一起去。
而每每此时,一帮年轻的女孩子们就成了此间ktv包房里的绝对主角,她们一个个大展歌喉,而范云和希刚,反倒被挤在沙发的角落里去了。
李阳就会拉起范云一起唱。
李阳其实挺喜欢范云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妈妈反倒不喜欢范云,不只是不喜欢,甚至,李阳感觉自己的老妈对范云有那么一点点隐隐约约的厌恶。
李阳认为,按照范云的言行举止,就算是做不到人人喜欢个个满意,但是也绝不至于到被人嫌弃厌恶的地步。
李阳很想弄清楚,是为了什么?
别人她不管。
但是,范云,她却是很想让自己的老妈喜欢上他的。
每次范云与老妈在一起的时候,李阳总是有意无意的,以她自己的理解与方式,在进行着一个现场气氛的调节。
第44章 我会想你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了他(她)以后,就是想介绍给自己的家人、朋友们也认识认识。
你对他(好)的时候,也希望自己的家人与朋友们也跟你一样。
不然。
你就会觉得不开心,甚至还会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难过。
李阳看着在自己对面并肩而坐的唐若与范云,她总觉得唐若与范云的每一个动作中,每一个看着对方的眼神里,都有点什么。
这种什么,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李阳却能感觉得到。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中两个人相互之间对另一个人流露出来的,一种有别于自己,更亲密一些的感觉。
这种感觉有时候,是让人很不舒服的,恨不得立刻摔门而去离开他们的。
当然。
若不在意,就不生气。
生气了,证明多多少少还是会在意的。
就像李阳这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的,甚至这种在意,已纯粹越过了范云,而变成了她与唐若之间某种意义上的较量。
而范云,无论他是个人,还是个布娃娃,似乎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范云并不懂这些。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范云又开了两瓶啤酒,他将其中一瓶搁在希刚面前:“再喝一瓶,喝完散了。”
希刚点点头:“好,最后一瓶。”
他直了直腰,将身子往后一些,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着烧烤台里的烤肉与蔬菜。
范云悠悠问道:“希刚……你那个女朋友,彻底分了吗?后来有没有联系过?”
希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哈,也说不上彻底不彻底,但是,我跟她是不可能的了,她五一就要结婚了……”
“那你应该是去找过她吧,她说什么了吗?”范云问道。
希刚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大概他觉得唐若也不是外人吧,本想咽回去的话,还是说了出来:“我是去找过她,找她的时候我还搂过她,但是,一搂她我就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彻底完了。”
希刚话里的意思。
范云不懂。
李阳也不懂。
但是唐若懂,方科应该也懂。
那姑娘还允许希刚搂她一下,那只是代表她用这一次搂抱,将两人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终结。
希刚搂向她的手臂,其实正是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划出的句号。
——不拒绝你的搂抱,是希望你能自知。
“那天下午,我请她到兴兴饭店去吃的饭,点了七八个菜,没有叫酒。
我知道我们之间完了……一桌子菜,她都没怎么动筷子,我也没吃几口,说实话,根本吃不进去。
后来,出了饭店的门,她告诉我,她五一劳动节就结婚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通知,当时,我也没有祝福她。
真的,她告诉我这样的结果又有什么用呢?”希刚语速开始快起来,他的声音跟心事一样有些起伏不定。
范云看着亲爱的战友,心中有些为他难过。
范云知道,曾经,希刚是很爱那个姑娘的,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跑到树林子里哭个不停,害得自己也陪他哭了一场。
范云以为希刚应该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了,不过,今天看他这个模样,似乎,希刚走得并不那么的彻底呀!
但是,这种事情,谁又能帮得上他呢?
恐怕没人能帮得上他,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帮得上自己,当然,如果有奇迹发生的话,也包括曾经的那个她。
范云与希刚同时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范云安慰着希刚:“这只能证明她和你没有缘份,没有缘份的事情,强求不来啊!”
希刚一仰头:“不说了,说也没用,别人都已经准备结婚了。
现在我也没想别的,好好上班,积极工作,如果可能的话,熬几年,争取从辅警转成合同制的。”
范云用“干杯”表示了理解。
他看了看已经差不多吃饱了,左手撑着下巴看他与希刚聊天的李阳:“你呢?李阳,收费站上班好不好玩?”
李阳咬着舌尖道:“好玩什么呀,成天坐在亭子里,闷都快闷死了,不能看书,也不能听歌,从早到晚都是汽车轰隆隆轰隆隆的,烦人。”
范云点点头:“那倒也是。”
话题扯到了自己身上,李阳要是不发点牢骚,那多对不起范云:“特别是有些司机,一些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是色迷迷的,有时候真想把他们眼珠子抠出来。”
天!
看看怎么了?看看代表你长得好看呐!
范云笑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可以代表咱们兴安姑娘,要是你长得跟她一样,人家才不会看你呢!”
他随手一指远处那一桌。
李阳的眼光不由自主跟过去了。
唐若也看过去。
对面那个女人,就算是“你行,你来写”那种杠精的笔,也不太好形容她的尊容。
如果抓重点讲。
看上去挺像个男的,不!应该就是男的——倘若没有她头上蝴蝶结的话。
李阳咯咯笑了:“范云,我觉得她和你倒是天生一对!”
唐若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看上去跟他就像一对双生子。”
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像吗?你看着像吗?不像吧!”
话说。
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变笨一些的,范云是听不出唐若与李阳有什么话音来的。
希刚举起杯子:“来,范云,喝了这杯,散了。”
“好。”
范云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收银台,跟老板结了帐。
希刚本来想付钱的,被范云捺住了手:“说好的,我请你和李阳的……”
行吧!你请就你请。
出了烧烤店,希刚和李阳走了。
范云看看唐若,想起坐过山车的时候,把她的腿给撞淤青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他指指店门口不远处树下的一排不锈钢凳子:“到那儿坐一下,休息一下再走吧!”
唐若点点头:“好!”
等唐若坐下去后,范云蹲了下来,仰脸看着她道:“我看看你的腿吧,今天磕得那么厉害,不知怎么样了!”
他把唐若的裤脚卷起来,看了看,感觉那淤青的面积更大了。
范云轻轻摩挲了一下唐若的伤处,用手指试探着压了压。
“疼!”唐若一皱眉。
范云忙收回手:“你在这坐下,我去买点药来,给你擦擦。”
他也没等唐若回答,快步走到前面几步之遥的一家药房,买了一瓶红花油,出来了。
范云把唐若的裤脚再挽高一点,又从瓶中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唐若的淤青处,然后用右手食中与无名指搓着。
一开始范云搓得很轻,但很快,边搓边问唐若:“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唐若皱皱眉头:“感觉很烫,像火烧的一样!”
烧就对了。
范云又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右手掌心,稍微搓散一点,然后手掌对准唐若小腿上的淤青,掌心轻贴着开始发力,一口气,搓了一百多下。
搓得范云脑门上都见白毛汗了,这才作罢。
搓完了,他再次试着压压那块淤青:“感觉怎么样?”
唐若咬着嘴唇:“感觉没有刚才那么痛了,你擦的药还挺有效果的。”
范云一笑:“我们以前训练,经常挂点小彩,磕了碰了的常事,完了弄点红花油搓一搓,效果很好的。”
唐若也不清楚他所谓的效果很好的,是怎么个好法的。
不过,那块淤青被范云搓过之后,她感觉那儿有点火辣辣的,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疼了。
她自己伸出手指压了压,嗯!范云的治疗有效果。
范云扯了点纸巾,把唐若皮肤上沾的红花油擦了擦,然后替她把裤脚放了下来。
唐若看着他蹲在自己面前,聚精会神替自己擦药,抻裤脚的样子,感觉心里甜甜的。
她把范云的背包往旁边推了推:“坐会吧。”
范云挨着唐若坐了下来,他伸出一只胳膊,将唐若朝自己揽过来一点,让自己的右腮贴着她的额上,心中,幸福无限。
此时。
夜空中,一架飞机正闪着夜航灯从小城的上方飞过。
再看看,远处是浩瀚的灿灿星河,星河里,每一颗星星都俏皮地眨着眼睛,注视着人间,与小城的灯火遥相呼应。
行道树投下巨大的影子,仿佛想藏住范云与唐若,让他们偎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此时的范云,觉得唐若就像万里桥畔的那道堤岸,正在紧紧偎依着他这条河奔流。
她就像璀灿的北极星一样,而自己,则是那只小勺子,围着她,护着她。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
都。
无师自通。
心甘情愿。
范云觉得和唐若这样坐下去,真想坐到地老天荒,坐到海枯石烂,坐到他肚子里的形容词都用完了,也不能完全形容出来的那种偕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蹉跎。
唐若从他怀中轻轻挣开了,她眼波如星,脸庞似月,看着范云,范云乜斜了一下两边,趁着无人,深深在唐若的唇上吻了吻。
甜。
范云送唐若回去的。
她说今晚不回自己家了,直接回马雪莹家算了,明天早上可以睡个懒觉,然后起来再带马雪莹去上英语班。
本来唐若不想让范云送她的,等下他送完了自己,又要折回宿舍,没必要,这是城中心,又不是回她那个到了晚上连路灯也没有,四处都黑麻麻的家。
但范云坚持要送她:“我送你到楼下,看你上楼我就回去!”
拗不过他。
不过唐若不生气,心里反而甜丝丝的。
那是范云在关心她。
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范云握着唐若的手,两个人的心中都温馨无限。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马雪莹家的大院。
这几天,方科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没再纠缠唐若了,甚至,连人也看不到了。
不过,他这个样子,倒让唐若心中有一些不安。
唉!管他干什么。
范云站在马雪莹家楼下,在心中默数着唐若上楼的脚步,一直等到唐若与马雪莹卧房的灯亮了,他这才转身离开。
刚出大院,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回去睡觉吧,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范云情不自禁亲了一下手机的屏幕,只因那儿有唐若两个字,还有那句我会想你的!
范云步行回宿舍,他不着急,步行的时候,他正好可以仔细回味一下今天发生的这梦幻般的一切。
他淘气地从地上用力一跳,跳上了一个足足有一米多高的水泥台子,然后走到尽头,“通”的一声跳了下来。
旁边一个煤气代充点的老板急忙从里面钻了出来,大概,他是以为自己的店面被某个怀疑他缺斤少两的顾客给砸了呢!
当他看到不过是一个二愣子从水泥台上跳下去了,于是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东西,又缩回店里去了。
范云沿着一条小巷回去的。
小巷里有两三家开商店的老板,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还在坚守着铺面,等待着最后一个不关铺子绝不会来的客人。
前面一个卖肉菜的小档口,老板弯着腰,正将养鱼的大铁盆拽进房中,而他的老婆,则正将那些没有卖完的土豆洋葱什么的东西,用几个化肥袋子盖着。
平时,这些司空见惯视若无睹的东西,今晚落在范云的眼中后,让他觉得格外亲切。
他甚至在路过那个扯盆子的男人时,还微笑着跟那个男人说了一句:“收档了啊!”
那个男人忙抬起头,“噗”的一声将咬在牙齿间早已燃尽的烟头吐掉,并回了范云一个笑脸:“嗯,收了!”
他的脸上略有疑惑。
直到范云走远了,他仍未想起这个跟自己打招呼的小伙子,究竟是个生人又或熟客。
范云穿出这条巷子,来到了大街上,开在宽阔大街上的那些ktv门面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此时,一些人已经开始了另一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有家生意好的娱乐场所——大富豪夜总会,一辆载着年轻人的“慢慢摇”刚刚停稳,就跳下来了几个姑娘小伙,嬉笑着走了进去。
一辆刚走。
又来一辆。
说实话,范云对这些不感兴趣,勉强去过几次,还是希刚与李阳硬拖着去的,一次是李阳过生日,一次是希刚想聚一聚,还有几次,因为什么范云都忘了。
范云不是特别喜欢热闹的人,又或许说,他其实是一个慢热的人,如果想让他彻底放飞自己,那得先让他热起来。
第45章 城中集
话说范云,从唐若那儿回来,回到了宿舍。
宿舍的门在里面反插着。
前一阵子范云修好的那根插销,现在正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范云又推了推。
牢不可破。
范云见到推不开,他在心里嘟囔了一句:“这个唐彬,睡个觉还把门插上。”
侧耳听听。
房中虽然乌漆麻黑的,但是里面有动静,范云将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到里面有一种因为铁架子床的构件互相摩擦而产生的,有节奏的吱嘎声。
“吱嘎……吱嘎!”
范云隔门叫道:“唐彬,开门,开门!”
“谁?”唐彬的声音带着一点破锣音。
“我,范云。”
房间里突然没有了声音,又过了一会子后,房间一亮开了灯,接着一阵“踢踢踏踏”的拖鞋声到了门口,“咔嚓”一响,插梢拉开了。
唐彬站在门口,脸上的表情有那么一丝丝古怪:“哎,范云,你回来了,今天不是出去玩了吗?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睡了!”
“不回来睡,我去哪?”范云反问道。
灯光下。
唐彬的床上坐着一个女孩子。
范云虽然不好意思细看,但是一下子明白了。
他瞟了一眼唐彬那张凌乱的床铺,上面,床单与被子已经被揉搓得不成样子了。
若仔细看过去,还能看到上面跌落的长长头发。
那个女孩子面颊绯红,满头长发歪歪地扎在腮边,略显凌乱。
她身上的衣服也没穿好,衬衣的下摆一边掖在裤腰里,另一边还露在外面。
那女孩子正坐在唐彬的床沿上,一只手揪着那点没塞进裤腰的下摆,试图想将它塞进去,又似想拼命用小巧的巴掌,遮住腰间隐隐露出的那一条白嫩的肌肤。
什么也遮不住。
她低着头,害羞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范云又瞟了一眼。
他立即从床下拽出自己的脸盆去了洗澡间。
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样的事情,突然撞上了,他觉得挺尴尬的。
躲一躲。
躲一躲。
范云在洗澡间里,先洗了个澡。
他将全身都涂满了香皂,然后双手齐搓,滑溜溜香喷喷的感觉,让他暂时忘了唐若与房中那个羞涩的女孩子。
什么也不想。
全部忘记了。
此时,就是专心洗澡。
等范云洗完澡回到寝室,那个女孩子已经走了。
趁着范云洗澡的功夫,唐彬已经把那个女孩子送下了楼。
范云将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桶里,看了看站在窗口边往外看的唐彬,没有言语。
唐彬倒是先说话了:“女朋友,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她说想来看看我住的地方……”
理解。
他抽出一支烟扔给范云,自己又点了一支:“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回来了呢!”
“谁说的。”范云点上烟。
“我以为你又去你那个战友家了呢,对了,你上次不是说你那个战友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吗……”唐彬道。
范云不明白他的意思:“啊,是啊,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吃完饭我就回来了,明天不是要加班嘛,我得早点回来睡觉;你呢?你明天加班吗?”
“加呀!谁说不加的,我还想跟老魏请假呢,可他不批啊!”唐彬重重地道。
范云点点头:“嗯,睡觉吧,有点累了,想躺一会。”
唐彬看了看范云,讪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他感谢范云的识趣,对刚才的事只字不提。
他的笑,有点东西。
范云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翻了两页,他感觉枕头有点矮,于是把被子拽过来,一半卷巴卷巴垫在脑袋下,另一半搭在肚子上。
他摇了摇脖子,沿着刚刚翻到的位置看下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说复杂,即使用一本世界百科那么厚的书也说不完,说简单,却又不多,一会儿就能说个大概出来。
作为女人来说,一个女人如果在自己喜欢的男人心中,像漫山遍野的小石子儿一样,那么你很难让他珍惜自己。
但假如你这颗小石头子儿,是一枚隐隐生辉的璞玉,滚呀滚呀,终于不经意落在了在他东张西望的视野,又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并砸痛了他的脚,而他,凝视片刻后,也终于发现了你的与众不同,那么,这时他应该会把你拾在手上,越看越喜爱的!
还有一种石头子儿,是他弯腰挥镐拼命挖个不住却求而不得的钻石,当他手上血泡摞血泡时,身上的汗流了又干、干了又流后,终于,挖出你时,他一定会欣喜若狂紧紧把你握在手中的……
范云觉得这段写得有点意思,这是关于爱情的石头论。
范云轻轻吹着口哨:“找呀找呀找石头,找到我的小石头,敬个礼,握握手,找到一个小石头……”
这本《爱情那些事儿》,是几天前他在新华书店买的。
那个店员发现天天来蹭书看的范云,居然买了本书,倒是颇有些意外,他迅速收了范云的钱并飞快地将书塞进塑料袋子里,伸手递给了范云。
银货两讫,不许反悔。
范云觉得,这些闲书,就是比那些教科书有意思。
范云曾经从希刚那里拿了两本法律书来,一本《民法通则》,一本《刑事诉讼法》,当范云认真翻了几页后,突然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就跟住进去了一只马蜂窝似的,嗡嗡乱叫。
他把那两本书又还给希刚了:“一看这个就头疼,有时候我还做梦想当个律师,看来,律师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
那是。
术有专攻者,大多都是要下一番苦功的。
范云对武侠小说倒是挺感兴趣,金庸写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等就不说了,金庸的小说,一本不落的他都看过。
一声蓉儿的“靖哥哥”,就铺展开了范云心中那些江湖里的烟雨水墨。
古龙写的他选择性看的,因为古龙前后期完全是两种风格,古龙前期的小说,写得还是嫩了一些,但是到了后期,却自成大家了,譬如那本《多情剑客无情剑》,范云起码看了五遍以上。
当他看到阿飞为了林仙儿,什么都肯做,愿意放下自己的梦想,陪林仙儿隐于村落时,范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有情有义的小伙子。
说实话,相比较于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范云反而更喜欢阿飞的剑,与他这个命运中带着七分悲怆的配角。
梁羽生的小说范云也挺喜欢,因为梁羽生的小说有历史的厚重感,描写的笔法也很细腻,特别是那本《云海玉弓缘》,他看了又看,翻了又翻,但他喜欢的不是金世遗,却是最后成魔的厉胜男。
为什么?
她曾那么喜欢他,也曾认真努力过,奈何,终于还是敌不过命运呵!
范云常想,要怎样的笔法,才能将厉胜男的人生写得如此跌宕起伏,命运多舛。
唯有大师之笔。
除了武侠,其它如四大名著、三言两刻、《红与黑》等外国名著范云也看了不少。
如果刻在竹简上的话——即使没有六车,起码也有五车。
可惜,都是“闲书”。
对于提高范云的数理化成绩,没什么大用。
范云翻了会书,上眼皮与下眼皮直打架,他将书扔到一边,扯了扯被子,睡了。
唐彬关灯,也睡了。
第二天。
风轻云淡,春暖花香。
范云刚到岗位上没多久,就看见住在他家前面那个爱吃鸡屁股的王老九王大爷了,王大爷挑着两只竹笼子,每只笼子里都关了七八只黑毛白羽的洋鸭。
“大爷,来卖鸭子啊?”范云问道。
王大爷看到是一身城管制服的范云,笑道:“啊……是范云呐,是,你大娘养了几十个洋鸭,现在每一只都有四五斤了,干吃粮食不长肉,我就挑到城里把它们都卖了。”
“你打算批发给那些**鸭生意的,还是自己零卖?”范云问王大爷。
“卖零的吧!批发给那些生意佬,不划算!”王大爷的算盘扒拉得很精明的。
范云点点头:“大爷,你可以挑到老菜市场过去一点点,有条沟那边去卖,现在像卖你这种没吃过饲料的土鸡土鸭的,都在那儿卖。”
“在哪个位置?是不是老菜市场桥边那里?就是过去一点,中医院门口那里?”王大爷还记着上次卖鸭子的那个老地方。
“不是的,换了地方了,中医院门口不让摆了,医院里的那些医生病人闹意见,说像你这种农村来的鸡鸭笼子,把医院的大门都给堵了,现在那里不让卖了!”范云给他解释着。
王大爷把挑子放了下来,里面有两只鸭子在打架,一只伸着脖子猛地去啄另一只,啄得那只羽毛浅色一些的“嘎嘎”乱啊。
范云觉得跟他一下子有点说不清,他就对王大爷道:“我带你过去吧大爷,你挑着一笼鸭子,也蛮重的,免得到那里找来找去的。”
“麻烦你多不好意思!”王大爷笑道。
“没事,走吧大爷。”
范云替王大爷拿着铁砣砣称,也算帮王大爷减轻了一点负担。
远路无轻担呀,从这里走到卖鸡鸭那块儿,还要走上一截路呢!
不过。
别人会不会以为王大爷因为违规摆卖,被范云抓了个现行,现在连称都给缴了呀!
不然,为什么一路上,都有人在瞟他们两个?
范云带着王大爷,走过县养老院门口,往鸡鸭市走。
位于菜市场对面,养老院的一辆南京依维柯,此时,正被一辆辆装着青菜的三轮车、码着一把把芹菜与蒜苗小葱的担子,以及密集的人群挡在距离门口不到十米的大门外开不进去。
司机猛按喇叭,根本没用,一个行人从他的车前让开了,迅速又有两三个人紧跟着从他车前挤过。
那个司机只好一点点朝前拱,保持龟速前进。
终于,在人群有一个大约几秒钟的断流时间里,他成功将车头挤进了养老院的大门,司机待车屁股也快进了院子后,左脚把离合器用力踩了下去,右脚踩住油门狠狠地轰了几下。
“轰!轰轰!”
来不及充分燃烧的油料变成了一股股黑烟,从依维柯的排气管里喷了出来,呛得后面一个卖菜的妇女闪了一个趔趄。
这个司机,够坏的!
过了养老院,是一条一丈宽的大沟,这条沟可以通往灵渠上的一道陡门,平时,陡门那里有一块大铁闸拦着灵渠的水,以使水流不会流入这条大沟,但是,一旦到了雨季,上游发大水,灵渠水位暴涨时,灵渠里多余的水就会漫过铁闸,流到这条低于灵渠两岸的大沟里来。
这样的大沟,灵渠上上下下有十几二十条,而这一条,是位于城里最宽的一条。
从农村进入城里的那些一嘟噜一嘟噜的番薯、红红的西红柿、带着水灵灵嫩叶子的青辣椒红辣椒、头顶黄花的嫩黄瓜、以及毛芋、土豆、冬瓜、茄子、豆芽、小白菜、荷包豆……集中于此。
各种蔬菜应有尽有。
除了蔬菜,鸡鸭鱼肉,牛肉、狗肉、牛肉、冻鸡爪冻鸡翅冻鸭舌等冻货也都有。
油盐酱醋调味品铺、笆子笊篱农产品铺、椅子板凳小家具铺,刀勺瓢铁器铺、拖鞋毛巾肥皂洗脸盆日杂铺等等等等也有……
反正,一个菜市场应该有的东西,这里都有。
但是,这里与老菜市场不同之处是:一、只准卖半天,二、按天按所占地盘收税。
这种模式,就跟乡下每逢三六九、又或一四七开市的那些集市一模一样,摆上个半天后,赶集的人就陆续散去了,只剩下摆摊的在那里收拾摊子。
这些人里,有相当的一部分人会在挑子里仍有剩货,但又不得不收摊后,离开这里,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去打游击。
比如王大爷。
现在虽然在范云的带领下,进了这个集市,但是,如果他不能在散市前把笼子里的洋鸭卖完的话,那么,他的选择很可能就是继续找地方再卖一阵子。
比如居民区。
比如老菜市场。
比如那些散落在小城各处的小型菜市场门口。
比如范云找工作时,站在下面看那些重金求子与寻人启事的那块黑板附近位置。
那么。
转眼之间,王大爷就会从一名交了摊位税的合法经营者,变成一个被范云他们驱赶与追逐的无证小商贩。
不过。
现在无论是王大爷,还是范云,暂时先不考虑那些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范云如何带着王大爷杀入重围,找到一个适合王大爷摆放鸭笼子的地盘。
范云在前头开路,指着不远处一根横在大沟上的独木小桥道:“大爷,咱们走那边过去!”
第46章 范云开始戒烟
王大爷挑着鸭笼子,摇摇晃晃走在独木桥上。
他的动作。
吓得笼子里的鸭子们一只只睁着小绿豆眼死死盯着外面,呆若木鸡的鸭子们很担心王大爷脚下一滑,双手将扁担一丢,然后……
然后就木有然后了。
不过。
王大爷走得很稳。
木事。
范云给王大爷圈了一个地盘,左边是卖鸡的,右边是卖兔子的,中间本来没有空当了,但是范云笑着请卖鸡与卖兔子的往两边稍微那么的挪一挪。
“不好意思,麻烦挪一挪,每个人挪一点地方就行!”范云看着卖鸡的女人与卖兔子的老汉道。
卖兔子的老汉先挪了。
老汉把自己的兔笼子往另一边又挪了一点过去,反正那边是一棵大樟树,又没有人。
他挪了,那个卖鸡的女人也挪了一点点。
王大爷把笼子摆好:“谢谢你了范云,谢谢你带我过来,谢谢你帮忙嘞。”
王大爷一连说了三个谢谢,倒叫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大爷,别客气了,那我就走了,你在这里卖吧!”
范云把称交还王大爷,走了。
那个卖鸡的女人问道:“那个小伙子是你什么人?”
“我侄儿仔!”王大爷道。
也行,这样叫范云倒没差辈。
“哦!哎,你这鸭子是自己养的,还是贩来的?”卖兔子老汉问道。
王大爷有点急,什么贩来的:“哪是贩来的,你看看我这鸭子,没吃过饲料,都是吃粮食长大的,你看看这毛……”
他伸手从笼子里掐出一只鸭子,用手拨一拨鸭翅膀下的绒毛:“你看看,看看这毛……”
边说,他边把鸭子脚掌朝上反转过来:“你看看这鸭脚,老鸭子了!”
那只鸭子吓得嘎嘎叫:“老王,快点放老子下来,你想吓死老子呀!”
那只鸭子的心态有点炸裂。
一个走路有一点点罗圈腿的中年妇女正好路过,她伸手接过王大爷手中的鸭子,扒拉了一下绒羽,又捏了捏鸭嗉子:“这鸭子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王大爷见生意上门,不再理那个卖兔子的老汉,招呼客人去了:“噢,这鸭子……”
他卖他的鸭子。
范云走范云的路。
范云从卖鸡鸭这里走出去,掉头过了独木桥,然后往右走几步顺着路走。
左边一家竹木器铺子门口,一个乡下的老大爷正在挑选竹斗笠,他用手指头肚子摁着斗笠的篾片,感觉篾片的厚度距离自己理想之中的标准尚有差距,就摇了摇头放下,然后拿起另一个来看。
竹木器前面一点的拐角处,是一辆卖卤味的推车,推车上方挂着色泽金黄的烧鹅与沾着芝麻粒子的烤鸭,看上去就让人直咽口水,推车的操作台上,摆着几只不锈钢的大盆子,里面有卤猪耳朵、卤猪脚、卤鸡翅鸡腿,最角上堆着一堆油炸花生米。
此时,胖胖的老板正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切着一只猪耳朵,三分钟不到,猪耳朵切好,并放在一只不锈钢空盆中加入调料,葱花芫荽,麻油味精搅拌完成,顺手,老板还用刀背压了一把碎花生扔进去一起拌了。
拌完收工。
“好了!”交给客人。
收钱。
范云继续往前走。
过来一点,是一个卖猪肉的摊子,老板娘用四根木棍子对角竖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花塑料布在摊子上方,权作太阳伞遮光。
一位推着自行车,左唇角有颗痣的年轻妇女正在挑选着摊上的猪骨头,她伸着两根手指掂一下猪腿骨,然后再掂一下猪扇骨,不是很坚定的立场在两种骨头之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要了腿骨:“要这个,砍小一点。”
老板娘挥起一把厚背大砍刀,“咔咔咔”一阵剁。
妥了!
范云觉得当个杀猪佬也挺不错,真的。
收的都是大票子。
又过了一群卖青菜水果的。
范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秦皇路上走。
走到一半时,发现右手边有一家卖翡翠玉器小古董的铺子,他就走了进去。
铺子唯一的玻璃柜子里,摆着许多放在红色绒布上的翡翠饰品与玉制品,但是,根据上面便宜得离谱的价格,范云觉得,没有一样是真的。
全是玻璃的。
他站在玻璃柜后面,从近到远,一样样看过去。
看到店子里摆的,都是些什么铜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等小玩意儿,范云指了指一条红绳子,问那个不大想做他生意的,齐眉刘海的小妹妹:“这根绳子怎么卖?”
“两块半!”小妹妹说话跟小钢炮一样,声音还挺大。
范云点点头:“买一条。”
虽然小妹妹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买条红绳子干嘛用,但是,既然是生意,总要做的。
绳子摆在了范云面前。
范云从裤袋里摸出钥匙串,指着挂在上面的一枚黄澄澄的铜钱,问那个小妹妹:“能不能帮我把铜仔钱串起来,做一条脚链?”
原来如此。
当然可以,小妹妹最会做小手工的,但是,范云需要额外再加一些手工费,因为,他还想请小妹妹给他编点花样出来。
小妹妹手指翻飞,编了一条精致的雀头结的链子,然后,她把绳子串在那枚铜钱的钱孔里,留好活扣,递给范云:“好了!”
挺好。
范云认为小妹妹编得挺好。
范云想把这条脚链送给唐若。
因为他觉得,这枚铜钱是个古物,很有纪念意义。
这枚铜钱,是他在山上挖桔子树洞的时候,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的时候,钱上满是绿锈,不过还好,并未腐烂。
范云用衣襟擦了擦铜钱上沾着的泥巴,顺手就将它挂在了自己的钥匙串上。
当时,范云也没怎么在意这枚铜钱,可是,这枚铜钱每天在他的裤袋里跟钥匙什么的摩擦着,居然越磨越亮,越磨越黄,到后来,磨得黄澄澄得,看上去简直就跟金的一样。
范云越看越喜欢。
他的钥匙扣都换了两三个了,可这枚铜钱,却一直带在身上。
今天巧了,他碰巧路过这个小饰品店,就想着用它做一个铜钱仔的红绳脚链送给唐若。
范云觉得,这条脚链,如果绑在唐若皮肤白皙细腻的脚脖子上,一定会十分好看。
付钱。
走人。
小妹妹扑闪着大眼睛,目送范云越走越远。
范云走到秦皇路上,然后从旁边一条小路拐到方科的包子店那里,方科不在,其他人正各司其职忙活着。
包的包。
卖的卖。
范云脚下并不停留,一直穿过兴隆购物城,往上走到汽车站门口才停下来。
他每天都是这样的。
第一时间到达每天工作的起点,然后在那儿站上一会儿,再慢慢往下走,一边走,一边留意城台路的两边,特别是那些小巷子,他都会认真看看。
范云会边看地面,边看天空,巡视那些临街的楼房,有没有违规张贴,悬挂的广告、招牌、旗帜,等等等等……
每天的工作都是如此。
他和清洁工一样,每天都是为了这座小城能有一个整洁、干净的面貌在工作。
当然,更是为了饭碗。
为了饭碗很正常,谁不是为了饭碗?
有人还专门给饭碗分过类呢,比如什么金饭碗、银饭碗、铜饭碗、铁饭碗、木饭碗、泥饭碗。
每一种饭碗,对应一种人,或几种人。
饭碗是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活到老,端到老。
范云站在汽车站路口,看着那个曾在他找工作时给过他指点的绿化工大姐,又拿着一把大剪子修花木了,他微微一笑,想起前一阵子自己仅仅送了七天信的邮递员工作,以及后来干了大半个月的饮料搬运工,如今,他却变成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了。
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只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范云相信自己总有转正的机会的。
“每年都有转正名额,好好干,你们的表现,领导们都看着呢!”老魏班长如是说。
范云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东西,除了汽车摩托车,就是自行车和行人,走在路上,一个个似乎都不紧不忙的样子。
范云想,大概所有这种小城的生活节奏,都是如此的吧!
范云沿着马路往老广场方向走,他走得并不快,不是他偷懒,而是走得慢一些,才更能发现问题,例如,刚刚他就纠正了一家女装店,将衣服架子和不甚雅观的女性硅胶模特摆在门口绿化树下的行为;以及一个做快餐的店铺不按规定摆放流动餐车的问题。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范云每天干的就是这些。
仅此而已。
他沿着大马路遛了一个来回,没什么大事,那些无证的小贩们,还未到走卖时间,范云心里有谱着呢!他就走到兴隆购物城的喷水池后面,摸出手机给唐若发短信息。
——好想你哦!范云。
——我也一样!唐若很快回了。
——你在哪里呀?范云。
——带马雪莹学英语。唐若。
——哦,什么时候过来?范云。
——下午,晚一点。唐若。
——你的腿好点了没?范云。
——嗯,好多了!唐若。
——等你过来,我再给你搓点药!范云!
——好哒!你真好!唐若。
——那我上班了。范云。
——拜拜,么。唐若
范云开心得要命,唐若下午会来的,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是想跟唐若在一起。
搂搂她。
抱抱她。
亲亲她。
呀!唐若的嘴巴真香呀!范云想起与唐若那甜甜的一吻,心里偷偷乐了一下。
那,可是他的初吻。
唐若之前,他从来没有吻过别的女孩子,亦不曾有过心跳不已的那种感受,而那甜,那心跳,都是唐若给他的。
范云觉得自己把唐若搂在怀里的时候,有一个词语可以完美形容自己的感觉——柔若无骨。
唐若的身体真软,又软又香,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唐若面颊的时候,可以清楚地闻到从唐若的发间、脖颈处、肌肤间传来的香味,那种香味,范云觉得自己只闻一下,几乎就醉了。
无法形容。
范云就觉得,假如让自己做一棵陪伴在唐若身边的植物,那么,他不想做药株,也不想做花木,他想做玉米。
他想做一株玉米让唐若蒸着吃,煮着吃,爆米花儿吃,剩下的拿来做种子,风一吹就长,雨一淋就绿。
范云就幻想自己或许会像一棵玉米苗样,躲在草里,看唐若头戴花布巾,手拿小铁锄,锄一会,就摸摸腹,捶捶腰。
但是,范云却绝对舍不得用疼痛来提醒唐若,何时该蹙眉,何时才放锄。
想着想着。
范云呵呵笑了!
笑得很阳光,很傻相。
他觉得唐若心里想的,一定也和自己一样。
他敢保证。
范云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他的人一定是唐若,哪怕他瞎了、瘸了、聋了、哑了,唐若也绝不会弃他而去。
勿需山盟。
勿需海誓。
无论世事如何,唐若待他之心依如昨日。
她就如那枝条稚嫩的小树一样,稍显挺拔,立刻就会俯下身来,遮蔽他的。
确实。
范云想的。
就是刚刚唐若与范云互发了短信息后,她想到的,想说的心里话。
范云摸出了烟盒,甩了甩,没甩出烟来。
没烟了,他走到一家小卖部门口,本来张口想让老板拿包烟给他的,但是,他又忍住了。
范云将手上那只白沙烟盒,握在掌心里用力攥成了一团,扔了出去,刚好落进小卖部门口盛垃圾的纸箱子里。
他决定戒烟。
昨天就已经下了决心了。
因为昨天他亲过唐若后,唐若对他说:“你的嘴巴好大的一股烟味,不好闻。”
戒烟。
但是,烟瘾上来了,味道可真不好受,范云觉得不抽烟,简直比杀了他还难过,但是,一想到唐若,他就觉得,别说是让他戒烟,就是戒饭,也没问题。
为了爱情,烟必须戒。
范云下的这个决心,不可谓不大。
他买了一包薄荷糖在嘴巴里嚼着,但是,似乎薄荷糖根本压不住发作的烟瘾,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让范云数次又掏出钱来,准备买上一盒。
他安慰自己:就买一盒,再买一盒,一天只抽三棵。
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没买,他先是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把大腿掐得生疼,又嚼了半盒薄荷糖,他终于还是忍住了第一波烟瘾。
但是,第二波呢?
第三波呢?
戒烟,就跟逆水行舟一样,非得能咬牙坚持,并且意志力也要极其坚定才行呀!
第47章 范云的梦想
范云曾有过戒烟的历史。
以前在新兵的时候,戒过。
那时候,范云与希刚一起并肩跑完人生中的第一个五公里后,脸都黄了。
那种双脚发软,呼吸困难,很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起来的滋味,让范云觉得,严重缺乏运动体验感。
没跑之前,范云感觉自己应该是一马当先如离弦之箭,风驰电掣般沿着跑道“嗖嗖嗖”跑它个人仰马翻的。
可是。
一旦跑起来,才发现,没跑几步出去,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似的,大地似乎是个巨大的吸盘,吸着自己凌乱的脚步远远跟不上那颗不羁的心。
一个五公里下来,新兵蛋子们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熔炉!
熔炉。
就是专门收拾各种材料的。
范云跟希刚一屁股坐在地上,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那些老兵们则大声吼着,驱赶着这些新兵蛋子们,将他们从地上赶起来:“起来,起来,跑完五公里不能马上坐,慢慢走,活运活动,哎!说你呢,还有你……”
一个精干瘦小的老兵指着范云与希刚道。
从那时起,范云就觉得自己要戒烟了。
范云戒了两年多的烟。
他也把自己从当年的新兵蛋子,戒成了牧羊犬一样赶着他管辖的新兵蛋子飞跑的老鸟了:“速度,加油,不要停,还有五百米就到终点了……”
但是到了第三年,他又复吸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复吸了。
如果硬要替范云找一个复吸的理由,或许,是因为那种即将离开绿色军营的惆怅与留恋?
又或将要告别这些日日夜夜在一起,同吃同睡同训练的战友,再一次踏入社会的不安?
那就戒吧。
吸烟不光影响肺活量,还影响唐若的吻感。
戒!
但是,不买烟,不等于范云不想抽烟,好几次他都想掏出钱来,去买上一包。
当然,他忍住了。
范云的心肠,自有硬的一面。
不过,当烟瘾来时,他看到地面上那些被人随意丢弃的烟头,忍不住就想捡起一个来。
“啪!”
点燃烟头,美美吸上一口。
没有的,范云怎么能捡烟头抽呢?
他只是捡起一个烟头,把烟屁股那里最后一点没有燃尽的烟丝连同过滤嘴的纸皮一起抠掉,然后,把过滤嘴的海绵用手扯得很长很长,再叠起来。
最后,范云把那点海绵放在了鼻孔上,闻了又闻。
熟悉的烟草味。
熟悉的气息。
真好闻呐!
闻闻就算了,该坚持还是得坚持,其实,许多人的习惯与老毛病不能改正的原因,是因为远远没到生杀夺予之时。
当然,毒品除外,毒品本就不是人间的东西,它来自地狱,专引人下地狱。
有一次,范云在某个地方曾经见过两个吸毒人员当街毒瘾发作的情景。
脏。
恶心。
那两个毒瘾发作的人,因为当时没有毒品可以吸食,浑身颤栗着倒在飘着小雨的马路边,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挣扎着爬起。
爬不起。
范云看着他俩,他们似乎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是,仍然无法像个正常人一样从地上站起来,而是拼命挣扎在污浊不堪的烂泥汤中,一次次挣起,又一次次跌倒。
甚至,有一个人的皮鞋,也因为屡次挣不起来,而从脚上脱落,只剩下了早已在泥水中湿透的袜子,与他的脚弯成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指向苍天。
!
两个人,全身都已经脏得如同叫花子。
不!叫花子比他们强多了,叫花子起码不会像他们这样,如同两摊烂泥,摊在地上,摊在泥水里。
叫花子知道睛天捉虱子。
阴天躲雨。
那两个毒瘾发作者的眼神,看上去就像狂犬病发作的病人一般,畏光、畏水、畏风吹草动,因不敢与人对视而变得飘忽不定。
这俩人废了!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头叹道。
没有人去理他们。
没有人会扶他们。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过路的人,绝大多数无非只是皱着眉头看上两眼,然后匆匆离去而已,像他俩这种沾上了毒品的人,这辈子就算完了!
完了!
看那俩人骨瘦如柴的样子,与布满手臂的那些针孔,估计,不用三年,或者两载,这两个人就会呜呼哀哉一命归西。
马雪莹的叔叔马魁,现在还算早期,但,他正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步这两个人的后尘。早晚的事!
曾经。
全州县半边街,曾经有一个小伙子,因为吸食毒品,逼得他老爸把一栋七层的楼都给卖了,没办法,他老爸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独生儿子去死呀!
卖吧!反正早晚都是他的!
他老爸用这一句简单的话,说尽了自己心中无限的痛楚。
与失望。
范云将那片海绵丝扔了,他顺着路往下走,一直走到新华书店旁的彩票点,准备买两注彩票。
那一次,狡猾的范云请唐若替他选号,然后他偷偷地把情书塞进了唐若的包里,当时,唐若替他选的那五注号码里,有一注中了十块钱。
刚好回本。
范云兑奖的时候,看着那组号码,心里想了又想,唉!如果这三个号码,这样选,选这几个,不将中头奖了嘛!
早知道,自己按照这组号码,多买几注好了,为什么感觉那组头奖号码,每一个数字都曾进入到自己的考虑选择范围之内,而自己却没能刚好将它们几个组合到一起呢?
好可惜。
范云看着那七个头奖号码,再看看唐若替他买的彩票,头奖的七个号码,每一个唐若都替他选出来了。
可惜,不在同一注上。
后来范云又买了几次,可惜,屡买屡不中。
屡不中屡买,卖彩票的老板说得好,一个人,如果没有特殊机遇,一辈子也很难赚到五百万,但是根据彩票概率学,如果一个人期期不落的买,一辈子总能中一个五百万。
好吧!范云表示信了。
但是,他现在不买那么多了,每期买十块,他觉得让他经济压力骤然增大了许多,还是改成四块两注吧!
就买两注,守株待兔,守号待大奖,守着老天爷哪天掉个大馅饼,砸在他头上。
范云觉得,自己戒烟,是个英明之举,因为彩票店老板说了,每次花上一包烟钱,搏中了,那可就是五百万。
哈!
五百万,真要中了五百万,范云还不得开心地飞起来。
他要中了五百万。
嗯!
首先扒掉家里的老房子,盖它两栋小洋楼,自己和爸妈住一栋,另一栋给范雨。
然后买辆小汽车,买车前,范云同志还要考个驾照,嗯,跟唐若一起去考,到了驾校,然后装作不认识她,笑嘻嘻看那些学车的男孩子去撩唐若。
“唐若,我教你吧!”这是学车的学弟。
“唐若,你今天真漂亮……”这是学哥。
学了车,他就开车载着唐若,从兴安出发,从桂林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景点一个景点的逛下去。
先去看看云南洱海蓝得让人心跳的水,再去看苍山上的白雪与云朵。
然后去峨眉山的山道上听听郭襄小毛驴嗒嗒的蹄音里,轻轻敲着的,是不是杨过……杨过!
他要带着唐若去看长江,看黄河,去看看敦煌莫高窟里的飞天,哪一个女子捧着的,是人间的灯火。
范云突然觉得要是这样的话,五百万似乎不够花。
因为打完了税,就剩四百万了。
范云有点犯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务实一点,自己应该拿出一笔钱来,在灵渠边上买块地,然后修上一栋独门独院的别墅,房子不用太高,三层半就行,小院不必太大,种得下他的葡萄西红柿和唐若的花花草草就可以。
小桥流水的家园。
然后,再到秦皇路上买一个临街的铺子,开一个属于他和唐若的小店,一没有房租的压力,二没有贷款的负担,想什么时候开店营业,就什么时候开;想什么时候关门休息,就什么时候关。
每天他就坐在店子里,拿着画妆盒给唐若画眉。
今天画乖乖女的柳叶眉,明天画大家闺秀的平眉,后天画侠女风的棱角拱形眉,画完了,在唐若腮上扑点粉,低头看一看,问一问她:“好不好看?香不香?”
然后。
唐若就甜甜地笑着亲一亲他。
再然后……
再然后的事情范云还没想好。
但是,现在他首先要买一张彩票。
好吧!范云就买了一张彩票:“老板,照打,买两注!”
买完彩票,范云走到古戏台这儿,看了看戏台前面,没有偷偷坐在这儿歇脚的小贩,他就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过了一座水泥桥,到了第一小学的门口。
这座水泥桥,与王大爷摇摇晃晃地挑着鸭笼子走在上面,吓得鸭子们呱呱叫的那座独木桥,隶属于同一条大沟。
这儿也没有无证小贩,倒是有好几辆“慢慢摇”的驾驶员,将车子停在树荫下,一边眯着眼休息,一边等着从学校里出来的客人。
快到中午放学时间了,再过一会,就会有家境颇富裕的学生,一些出去办事的老师们会来坐这些“慢慢摇的。”
他们停放的位置也挺讲究的。
四辆“慢慢摇”摆成了一字长蛇阵,贴着路边,从学校门口排成一排,最靠近学校那个位置,最好,那辆车,是从学校里出来之人的首乘之选,那个位置,谁来的早是谁的。
等这个位置的车子走了,另外三辆依次向后移动,此时,如果有第四辆车子过来,司机会自动补上最外面的一个空位。
但是。
凡事皆有例外。
也有一些坐车的老师学生从学校里走出来后,没有直接上车,而是走到最外面,摇手招呼刚从远处开过来,准备补位的这辆“慢慢摇”。
这辆“慢慢摇”就会立刻载着客人给自己的好运气,与客人一起走了,“轰,轰轰,”一加油门,车子就去远了。
碰到这种情况,谁也不会说什么,客人想坐谁的车,那是客人的权利。
但是,绝对不能开到最里面来抢客,如果这样的话,另外四个人都会对他不客气的。
别人辛辛苦苦排队,你不能一来就插队。
凡事,得讲个规矩。
以前,这儿就曾经发生过因为有一些开“慢慢摇”的新手楞头青,在这儿抢客,而被另外几名驾驶员围殴到鼻青脸肿的事情。
报了警,民警也不过各打五十大板,伤轻的赔负伤重一些的医药费罢了。
其实倒也不重,都是皮肉之伤,干这一行的,许多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心里有数。
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
范云在第一小学门口站了一下,看了看旁边文具店老板娘摆在门口的那几只装着贴画、小零食、一次性大头笔等玩意的大纸箱子,也没过去管她,小学生马上中午放学了,给她摆一摆算了。
她那个文具店,东西堆得到处都是,笔、本子、篮球排球羽毛球、书包铅笔盒、呼拉圈小黑板……
范云每一次进去,都有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
东西太多了,都是些琐碎的小东小西,光是油笔芯都有几十种这多,铅笔也是,什么2b、2hb、原木笔杆、磨尖笔杆……
头大。
难为那些小学生,是怎么在这数以万计的商品中准确找到自己想买的东西的。
更难为老板娘。
她又是如何能将每一样商品都精准的记住摆放位置与它们的价格的?
谜一样的老板娘。
太厉害了。
范云看了一会,没什么事,他就掉头往回走,走过桥后,看到一家卖电器的商场,老板正指挥工人们将两台双开门电冰箱的泡沫包装及纸箱子打开,散落一地。
范云朝老板指了指地上的那些东西,老板笑着点点头,表示明白,他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对着范云扬了扬。
范云摆摆手。
电器老板见范云不要,回手把烟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嗒!”点着了。
说戒就戒。
像这种诱惑,一定要坚决拒绝,范云决定,无论是谁敬给他烟,他都坚决不接、不抽。
他一定要拿出最大的决心,把烟戒掉。
不光是烟,范云决定,从今往后,凡是唐若认为他身上的毛病,凡是唐若发现并指出的关于他的问题,都坚决改之。
对待唐若,他有最大的真心与实意。
范云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个人的面前。
第48章 梅霖与范雨
范云看到了范雨。
就在中医院旁边,一间小小的理发店门口。
雨霖理发店。
范云惊讶地发现。
范雨原先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已经染成了黄毛,其中,两边各有一绺酒红色的,一绺浅蓝色的,在一堆黄毛中,看上去格外醒目。
范雨下身穿着一条宽裤脚的大喇叭裤,蹬着一双尖尖的男式褐色皮鞋,上身穿一件条条花的线衣,外面穿着一件紧身收腰小皮夹克,若是再给他配上一个墨镜的话,形象,就跟郑伊健差不多了。
范雨刚用扫把将一些散落地面上的头发扫到一个角落里。
扫完,从店中走了出来,伸伸懒腰,踢踢腿,范云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这才几天?
范雨前些日子不是还吆五喝六地吵吵着要跟玉成合伙买班车的吗?
怎么现在跑到城里来了?
范雨也看到了范云,他忙笑着对范云道:“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范云“嗯”了一声,向前走了两步,看看店里。
店里,一个脸蛋微微朝下,俯着脖子与上身的女孩子,正准备帮躺椅上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刮胡子。
范云认识她。
这个女孩子居然是梅霖。
梅霖也看到了范云,她腼腼腆腆朝范云一笑,低下头,继续着自己手上的工作。
梅霖拿起工作台上的一只肥皂盒,倒了一点点水进去,然后拿起一把圆形的白毛小刷子来。
她用小刷子蘸着肥皂水,将那个客人的胡子茬仔细地刷了一遍,接着,给剃须刀换了一张新刀片。
范云看着她的手头活,没说话。
范雨也看着。
梅霖左手捺着那个中年男人唇角周围的皮肤,用着暗力将那些松驰的皮肤,朝一个方向拉紧,右手的剃须刀随后跟上。
“噌,噌噌噌……”
梅霖的刮刀在那个男人的下巴上、唇角外不停地跳动着,那个男人紧紧抿着嘴唇,闭着双眼,脸上挂着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梅霖的刀功不错。
割韭菜一样的刀法。
她将剃下来的胡子,在旁边的毛巾上轻轻拭了拭,继续给那个男人刮剩下的部分。
剃须刀如蜻蜓点水般在那个男人的脸上,鼻梁上跳跃着。
她的手艺颇有了几分火候。
刮完脸。
梅霖脚下用力,踩着踏板将躺椅扶正,又看了看镜子里的客人,轻言细语道:“你看这样行吗?”
“嗯!可以了,就这样吧!”
梅霖拿起一块大海绵,又帮那中年男人扫了扫脖子里的碎发,然后解开罩在他身上的白色围裙:“还要不要冲下水?”
那男人左右扭了扭脑袋,一边用手胡搂了两把脖子,一边站起来付钱:“不用了,等下就回家洗澡换衣服了。”
梅霖收了钱:“慢走!”
她转而看了看范云,忙了一阵子,此时才有空跟范云打招呼。
但是,梅霖一下子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称呼范云。
直呼其名吧,不太好。
跟范雨刚才一样,叫范云一声哥吧,又为时尚早。
这话从何说起呢?
老实交待。
交待就交待。
还是那一次。
那一次,她跟着邮政所长夫人到范云他们村子吃酒,后来上范云家相过亲后,她没有相中范云,反倒看中了范雨。
不是范云不好。
而是她觉得跟范雨更有共同的话题。
晚上坐席的时候,范雨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坐在了她的旁边。
范雨不但坐在了她的旁边,还一个劲的帮她拿碗筷,拿杯子,倒饮料,盛辣椒酱……
对了,之前,她还吃了范雨硬塞到她手中的一只桔子。
“这个人!”梅霖看着替自己忙活着的范雨,心里笑了一下。
酒席上,她和范雨聊起来才知道,范雨的岁数居然与她的一样大,两个人是一年的不说,就连生日也在同一个月,上下相差仅仅一天,范雨大她一天。
在这样巨大的缘分面前,之前她对范云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又算什么。
所以,当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问她对范云的印象怎么样时,她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看不上范云。
当然,她也不能对她们说就在刚才,自己看上了范雨。
这样多不好啊!本来是相哥哥的,却看中了弟弟。
她多么希望她们能够神奇地陡然开窍,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心思,能对自己提一句:那,你觉得范雨怎么样?
可是,李恭堂老板与邮政所长夫人都没有提。
那么,她总不能自己给自己介绍吧?自己把自己介绍给范雨,说自己没看上他哥,却很愿意做他范雨的女朋友。
那多丢人。
由此,她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恨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了,恨她们的不解人意。
不过。
范雨没有让她失望。
吃完了喜酒的第二天,范雨就跑到她上班的理发店来找她了,当时,她正拿着电推剪帮一个男客推头,范雨骨碌碌转着眼珠子就进来了。
刹那间看到范雨的惊喜,让梅霖激动得一推子下去,将客人头顶的头发深深地铲了一大块下去。
这小伙子!
深得妾意。
范雨还故意假装不认识她,他一屁股坐在大镜子前面:“老板,洗头!”
一个腮上长着两点雀斑的小妹就过来,站到范雨的身后:“洗什么洗发水?”
范雨看着镜子里的小妹,头也不回,用手指指旁边的梅霖:“我不用你,我要她洗!”
好!
好!
我给你洗!
梅霖帮那个客人把长碎改了个短碎,她将客人头顶那块被她铲下去一块的头发,用牙剪一下下找齐,最后剪完一看,虽说多少有点差强人意,但好赖也还可以交差。
那个客人倒没怎么在意,他还以为,梅霖就是这个风格,就是这种操作。
他以为梅霖属于那种一眼不合,铲掉一块再说的风格。
梅霖把范云摁在椅子上,给他全套服务了一次。
梅霖先是趁她那个老板娘师父不注意,摁了一把最好的洗发水抹在范雨头上,她一只手拿着水瓶,一只手在范雨头发上揉着泡沫。
范雨嘴角带笑,在镜子里看着她。
那种很坏很坏的笑。
梅霖抿嘴一笑。
梅霖边打泡沫,边替范雨抓着头皮,两把下去,把范雨舒服得骨头都酥了,他眯着眼晴,心里默默帮梅霖打着拍子: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梅霖把范雨抓得飘飘欲仙了。
抓完头发,她又为范雨做了一个头部按摩,梅霖的两只滑溜溜的小手用力捺着范雨头顶上的穴位,舒服,简直不要太舒服。
按了好一会子,她又将双手转至范雨的双耳,用手指挟住了往上一提一拉,再往回一带……
范雨觉得自己的耳朵,真是一对幸福的耳朵。
按过之后。
冲水。
重新坐回来。
梅霖双手握成拳头,指节用力压在范雨的肩井穴上,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范雨的双肩直透头顶,大脑皮层的神经未梢感觉到了一种酣畅淋漓的愉悦。
爽歪歪。
梅霖那个老板娘师父一边替一个女性熟客做着发卷,一边拧着眉毛看了看梅霖,她的表情是在说:有没有必要搞这么久啊?快点搞两下把他打发了,那边还有客人等着剪头发呢!
可是她又不能说,洗头也是客。
她懂什么。
梅霖悄悄地对范雨说:“晚上九点半,我下班。”
懂了。
晚上九点半,范雨准时出现在理发店门口,他冲梅霖招了招手,指指旁边一个大雕塑那里。
梅霖点点头:明白。
终于等到梅霖下班的范雨,毫不客气地就将她裹进了自己的风衣里。
不必客气,客气的都是傻子。
他低着头,一口气在梅霖红红的脸蛋上啃出了许多的牙印子。
两个年轻人抱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
谈了很久很久……
范雨建议梅霖不要再跟着师父干了,出来自己干,这样,不但他可以天天跟梅霖在一起,而且,也自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自己的生意自己说了算。
梅霖本来开始有点犹豫不决,怕亏本,怕冒险,心里没底。
但是她又觉得范雨说得好:就是租个铺子的钱嘛,你这个又不用什么本钱,咱先开个小理发店干着,一边赚钱,一边慢慢添置东西,相信我,一定没问题,真的,铺子我都看好了,也谈过了,就在中医院门口那里,那里离一小、一中都很近,平时过路的人也多,肯定能行。
范雨办事效率很高,他是个实干家。
能行。
范雨的话让梅霖鼓起了勇气,趁热打铁,第二天她就跟师父说了自己想单干的事情。
师父倒是也没说什么,虽然心里十分不痛快,但是梅霖说了,她这个月的工资就不用开了,算是她送给师父的帮工。
那还能说什么。
小鹰长大了,翅膀硬了,终归是要单飞的。
干什么事情都要趁热打铁,范雨说的。
一鼓作气,梅霖与范雨的小理发店就开起来了。
不过,取名字的时候,让范雨与梅霖伤了些脑筋。
范雨拿着纸笔,想了又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代表自己和梅霖今后幸福,万里路上第一站的小理发店名字起好。
他想把两个人的名或姓嵌进去,组合起来。
“唰唰唰。”写好了。
“给你,梅霖,你看看,怎么样?”范雨得意洋洋道。
梅霖接过来看了看,一下子被他气乐了。
梅雨理发店。
雨梅理发店。
雨霖理发店。
霖雨理发店。
都跟雨有关,范雨的潜意识里一定是觉得这个小店距离旁边一家五金杂货铺不远,觉得这块地一定是五行缺水,所以才取出了这么几个名字。
不过,在梅霖自己认真的想了几个什么青春、飞扬、老地方理发店的名字后,决定还是用范雨提供的其中之一。
她慎重考虑了一下,觉得雨霖理发店,听上去还可以,雨霖——雨林,代表客人在这里理过发后,头发就会像热带雨林里的植物一样,很快又长出来了,这样,她不就很快又可以挣这个客人又一次的理发费了吗?
雨霖理发店。
开这个店,范雨并没有投资,他哪里有什么钱。
范雨就回家跟老爸老妈要,老爸觉得范雨的话不靠谱,但老妈相信。
但是当她听说范雨会剪头发的女朋友,居然是上次前来相亲的梅霖时,老妈有点怀疑。
因为李恭堂老婆已经明确跟自己表示过了:“香玉,梅霖那女孩子没同意……”
没同意就没同意吧。
没对上眼呗!
可是,谁能想到梅霖没有看中哥哥,倒看中了弟弟。
当范雨跟老妈一五一十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他是怎么看上梅霖的,梅霖又是怎么看上他的,他们又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又是怎么商量开店的,等等,拣重要的跟他妈说了个**不离十。
他妈高兴地合不拢嘴。
但是。
当范雨提到钱,那就没有了,不是不想给,是真没有,也不是一点没有,而且他妈手头上倒是有一点钱,但是,那是留着过一阵子给房顶换瓦皮用的。
范家房顶上那些二十多年的泥巴做的灰瓦,大多已经不行了。
这个春天里,房顶上已经有许多地方往下渗水,严重的地方甚至开始嘀嘀嗒嗒滴下来了,而他妈不得不找来盆子接着。
范雨好说歹说,见老妈不松口,有点生气:“不给拉倒!”
但是,钱呢?
生气是生不来钱的。
当范雨准备问玉成借点钱时,玉成也挺作难的:“不是我不借给你,范雨,我的钱都是家里的钱,我要用这钱跟你一起买车还可以,我爸我妈绝对同意,但是如果借给你开铺子,他们怎么会拿给我呢,你说是吧,范雨?”
范雨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倒是打过范云那笔不到两千块钱退伍费的主意,但是范云一直没回村子来。
当范雨把自己还没有借到钱,但是,他准备去找一下他哥借钱的决心表给梅霖时,梅霖笑了。
“不用,开铺子的钱我有,你出人工就可以了!”
“真的?”
范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脸上那些一分钟前还因为借不到钱积起的愁云,瞬间就被梅霖的话吹到十万八千里外的爪哇岛上去了。
梅霖笑吟吟看着范雨:“开大的咱们开不起,开这个小的,还是勉强可以的。”
咱们!
天!
梅霖的话让范雨觉得自己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