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倾诉
范云将皮鞋擦得闪闪发亮,“咯蹬咯蹬”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
带劲。
神气。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不一样……”
走到街上,天那么蓝,花那么艳,人们笑得那么灿烂。
李希刚在家。
范云找他的时候,他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而李阳,正气鼓鼓地对她这个双胞胎弟弟发脾气:“快点,遥控器给我,我的电视已经开始了。”
李希刚并不理李阳。
这时,范云来了。
李希刚高兴地看着西装革履的老战友:“范云,今天穿这么正式,干嘛呀?相亲?”
穿得粉嘟嘟的李阳,一把抢过了遥控器,她乜斜了范云一眼:“帅哥,约吗?”
范云一伸胳膊,示意她挎过来。
李阳“噔噔噔”就过来了,她挽起范云的胳膊,骄傲地冲自己的弟弟一甩头。
哼!
比李希刚仅仅大了半个时辰的李阳,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被老娘在家里又养了一年后,终于受不了老娘嫌五嫌六的唠叨,她光着两只漂亮的脚丫,跳到沙发上,用遥控器指着老李的鼻子道:“爸,你再不帮你的小情人找个工作,她可就要被你老婆给逼疯了!”
“找!找找!”
希刚爸后来,托关系给李阳找了个收费员的工作,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就在兴安县城东收费站。
李阳工作干得不错。
第二年拿了个收费站的先进工作者。
她也不想拿。
没办法,人美声音甜,天生的。
经常有些过路的男司机,为了多看她两眼,在收费窗口磨磨唧唧不肯走,弄得后面的车一个劲的按喇叭!
“呜哇,呜哇!”
自从她来收费站上班后,她的窗口,冲卡逃费率,是整个收费班里最低的。
旁边村子里一些整天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有时候也会故意到收费站来骚扰她。
一开始,李阳对他们笑脸有加,可是,后来发现有一些人简直就是给脸不要脸,她也就不再客气。
“滚!滚蛋!”
很奇怪,李阳越是那么大声的凶那些小混混,他们反倒越不生气。
有些男人,真的天生就是贱骨头。
但是,李阳对范云可就不一样了,她那泼辣的性格,可不会对他使的。
因为,范云既不会像那些小流氓一样,动不动对她挤眉弄眼说一些骚里骚气的话,又能很有幽默感的时不时说一些冷笑话,让她回过味来的时候,想着想着就莞尔一笑。
她最不能理解的是自己的老妈子为什么视范云如眼中钉一样。
可是,李阳许多次旁敲侧击的刺探都被老妈轻轻巧巧挡了回去,跟老妈斗,她还差得远。
性格外向的李阳,有时也会对范云“动手动脚”。
有时候,趁老妈子不注意,会偷偷捶上范云一下;有时候跟希刚范云出去玩的时候,她还会挎上范云的胳膊,看着范云一脸的一本正经,被自己抱着手臂抬也不是放也不是的那个傻小子模样,“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小老头!”李阳轻轻啐范云。
她的床头,有一张与希刚范云的三人合影,她站在中间,左边挽着弟弟,右边挽着范云。
“茄子!”
三个人都笑得很甜。
李阳看着打扮得跟新郎官一样的范云,笑道:“范云,你今天穿这身干嘛去啊?去跟女孩子约会吗?要不要我陪你去,帮你掌掌眼色,把把关啊?”
范云抿嘴冲她笑笑:“没有约会,我来找老李,谈一些只有男人才能知道的事情。”
李希刚朝李阳一皱鼻子:“听到了没?男人才能知道的事!”
“哼!狼狈为奸。”李阳盘腿坐在沙发上,将电视一连切了好几个台。
她冲范云与李希刚的背影嘟囔道:“一对傻猪。”
猪,是一种爱吃吃喝喝的动物。
于是,李阳口中的这一对傻猪就坐在了花荷路口,一家没有招牌的馆子里。
一盘凉拌猪耳朵,一盆毛血旺,一盘鱼香肉丝,外加一盘子下酒神菜——油炸花生米。
两个从新兵连就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说着说着,就又说起了不少的故事。
自从那次无意中听了希刚妈跟希刚爸的话,范云怒而喝醉,后来又跟老魏唐彬赵艳玲他们喝过几次后,范云发现,自己现在多多少少,已经有点酒量了。
他端起酒杯,与希刚碰了一个。
“现在怎么样?”范云道。
希刚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现在还行,每天就是跟着那些正式民警们出出勤,做些打下手的工作。嗨!都是些琐碎的小事,管管小偷小摸了,打架斗殴了什么的,如果能参与一次黄赌毒的抓捕,都算是很大的外勤了。”
“我还以为,警察就是拿着枪,死死咬着前面的犯罪分子不放,终于,将犯罪分子逼进了墙角,并威武的大声喊道:不许动,举起手来!”范云笑道。
希刚笑了:“哪有那么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啊,说实话,现在国家太平,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们,都安居乐业,谁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动不动就想搞点事情啊!”
“那也是,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只要干活,就饿不死,再努努力,应该就能生活得马马虎虎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
“那是,你看看外国,那些中东地区,动不动就打仗,一言不合就开干,真乱……”
范云深有同感。
“你呢?你现在那个仓库干得怎么样?”
“仓库?”范云一愣,但瞬间又明白过来,是的,仓库。
自己跟希刚这么久没见面了,他还一直以为自己在圆脸吴姐那里搬牛奶呐!
范云笑道:“嗬嗬!忘了告诉你了,我早就没在那个仓库干了,我现在去了城管队了!”
“什么?你当上城管了?怎么回事?快说说。”李希刚很为范云高兴,他兴奋地看着范云道。
范云就一五一十跟希刚说了一遍。
希刚抓起酒瓶,给范云满满倒了一杯,他笑道:“好事,大好事,这叫那个什么……”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范云补充。
“对对对,你要连喝三杯,范云,真的……”
范云只好连喝三杯。
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从范云新兵连的第一天见到李希刚头下脚上翻上上铺,同时将悬挂着的日光灯扫得“哗啦”一声响开始讲起,一直讲到李希刚为了初恋女友的分手信一个人躲在操场上的杨树林里痛哭,而范云亦在旁边陪着李希刚痛哭流涕!
李希刚笑道:“我哭是因为失恋了,你哭又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看你哭得那么伤心,我就跟着你哭起来了。”
原来,哭会传染的。
何止是哭,人的七情,每一样都是会传染的。
就像花枝招展的李阳对着范云“咯咯”笑时,他本来绷得很紧的脸也会突然一下子笑出声来。
李希刚笑道:“妈的,还说呢,你还记得有一次我们的哨楼上刚安装了电话,我俩在对角哨楼上打电话那事吧?”
范云点点头:“嗯,以前从来没打过电话,很稀奇,就拨了你岗亭里的分机……谁知道,指导员会打电话上来查岗啊!”
“你先打给我的好不!害得下了哨,我陪你一起被好几个老兵痛殴,吓得另一个新兵躲在被窝里哭!”
“哈哈哈哈,我俩挨揍的都没哭,他哭什么,真是的!”
俩人又碰了一杯。
为了过去挨过的揍。
为了因为谁才挨的揍。
为了眨眼就已过去的军营生活。
为了明天,为了未来,为了——祖国。
范云喝得有点多,他已经不能独自走回宿舍了。
希刚也喝得差不多了,也只是仅能买单并为范云叫来一辆“慢慢摇”把他送回宿舍而已。
说好范云买单的。
最终却是希刚买了。
无所谓,谁买都一样,好战友,好兄弟,两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大山上抓捕逃犯的时候,仅剩的一个面包分成两半吃,找到的一只野梨也分成两半,那时,又何曾分过什么彼此。
范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了,也不记得又是怎么爬上楼的了。
但是,晚上要见唐若之事,却在他如同混沌初开,直若一团糨糊般的大脑中反复提醒着他,并让他顽强保持着一丝丝清醒。
一觉醒来,险些误事。
酒气攻心口干舌燥的范云,去洗澡间,洗了把脸,顺手又接了一捧自来水喝下去,这才感觉喉咙里稍微舒服了一些。
他看看墙上那块天残地缺的镜子,里面一个双眼满是血丝的人也在看着他。
形象,大大的不好。
范云赶紧将个人形象收拾了一下,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赶来。
路上,顺便买了一包绿箭口香粒嚼着,借以掩盖满嘴的酒气。
还好。
唐若还在。
而他已迟到了近半个小时。
不必解释,当范云看着唐若美丽的眼晴那扑闪扑闪的长长睫毛时,就知道,解释,等于推脱,等于推卸责任。
当然,更不能说谎。
一句谎,要十句谎圆。
男人,应该勇于承担。
于是范云对唐若尬笑道:“真不好意思,中午跟战友一起吃饭,喝了几杯酒,差点醉了!”
哪是差点,本就醉了。
唐若礼貌的朝他笑笑。
她笑容中的意思是:我虽然对你很有好感,但我们的关系——认识才两天,所以,你不必说这些。
她一微笑。
范云就懂了。
范云并没能够从唐若的脸上发现任何引起她不快的蛛丝马迹,他也不是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他无法洞悉唐若平静的表情下,隐藏的惊涛骇浪与莫大委屈。
虽然,唐若在跟他聊天时,似乎也有想将一肚子的委屈向他倾倒的意思,但是,她毕竟是一个脸皮又嫩又薄的女孩子,有一些话,实在当面说不出口啊!
她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范云。
范云一直将那个电话号码看得倒背如流。
唐若并没有在饭堂坐太久,吃完了晚饭,她就带着马雪莹走了。
范云紧随其后,朝先玲摆摆手:“走了。”
先玲一笑。
范云知道她笑是何意。
九点钟的时候,范云鼓了鼓勇气,决定给唐若打个电话。
他犹豫着拨通了唐若给自己的电话号码。
“喂!”电话那头,唐若的声音又轻又柔。
“是我……我,范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小会儿。
“嗯……我知道,你好!”
电话一旦接上了头,一旦一个女孩子允许你打电话给她,或选择倾诉,或选择聆听,那么,就足以证明一些什么了。
那些潜藏的情感就会如同气泡一样,顺着电波如同流水一样泂泂流淌,而后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范云愿意听,唐若就愿意说。
说着说着那些委屈的事情,唐若就不由自主哽咽起来。
范云就恨不得立刻飞到她的身边,轻轻地,为她拭去脸上的泪痕。
唐若说起了自己的家庭:“我们家里有姊妹三个,姐姐唐敏从小最受疼爱!”
平民爱长子,一样的。
平民亦爱长女。
范云倚在公用电话亭里,听着。
“以前读书的时候,家里穷得很,总是吃不饱饭,我也知道家里很困难,父亲身体又不好,供我们三姊妹读书很不容易……所以,我读书的时候,就常常只吃半碗饭,想着,能为家里省一点,就省一点……”
范云的心情渐渐沉重。
“后来,我高中只读了一年,因为家里实在同时供不起我和弟弟了,所以我就辍学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弟弟他是个男孩!”
“那时候,因为我吃得太少,营养不良,所以到高中了,个子还很矮……我以为我这一辈了,再也长不高了……”
范云紧紧握着电话亭里的塑料板,握得很紧很紧。
电话那头,隐隐传来唐若的抽泣。
“后来,老天爷可怜我,觉得我还应该再长高一些……我就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做文员,嗯,其实主要是帮唐小兰带马雪莹,金灵渠的饭堂伙食很好,自从带了马雪莹,我从一米五几长到了现在的一米六五,广告公司的许多人都说,他们是看着我和马雪莹一点点儿长起来的……”
范云的眼中隐隐已有泪滴。
第20章 幸而今生有唐若
电话那头,唐若的胸口起伏不定,范云感觉她的语速明显比一开始快了很多。
“……在我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那个样子吧,每一次我妈去走亲戚的时候,总是带着我姐唐敏跟我弟唐欣去,从来不带我……”
唐若的声音有些黯然。
“……我奶奶说,有好几次,我妈带着我姐跟我弟偷偷地走了,可是,又被我看见了,我哇哇大哭着去追她们……摔倒了,膝盖流出了血。
……我似乎不知道疼一样,赶紧爬起来接着追,可是,我妈头也不回……我奶奶就把我抱回来,我哭,她也哭……我妈可真狠心……”
范云双眼一热,眼泪扑籁籁落了下来。
他不能理解,身为母亲,同样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有人就能那样的偏心?
那样的厚此薄彼。
那样的人绝不止唐若妈一个。
范云想:其实,办法是有的啊!
譬如,这一次走亲戚带了老大与老三,那么,下一次难道就真的不能换一下,带上老二么?
范云无法想像,幼小的唐若,是怎样站在路口,望着通往外面的路,望着狠心的母亲愈走愈远的背影,嚎啕大哭;哭得,是怎样的撕心裂肺!
范云眼含热泪,就这样听着唐若的诉说。
“后来,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了,认识了一些好朋友……也认识了方科……他对我,不算好,也不算坏。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对我还可以,可是后来,有一次他跟我说,他的一个领导告诉他,结婚前对女人不应该太好……后来,他对我就有些变了……”
范云握起了拳头。
难道,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全心全意为对方付出吗?
难道,对一个女孩子好,还要分什么婚前婚后吗?
难道爱她,不是应该努力爱、尽力爱,将她深深地爱进骨髓里去吗?
上帝从男人的肋下,取出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不就是告诫男人,爱那女子,就等同爱自己啊!
范云想,那么漂亮,那么让人恨不得想用尽全力去呵护的唐若,她的那个方科,又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一定又高大,又魁梧吧?
一定又帅,又有钱吧?
不!
他决定见见方科,看看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看看唐若那个所谓的“男朋友”,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不急。
不急。
机会,总会有的。
…………………………
范云温言细语安慰着电话那头的唐若,他一边说一些让人暖心的话给她,一边暗暗发誓:我若对你好,必倾尽今生。
唐若在范云的安慰下,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真不好意思,今晚给你讲了这么多,谢谢你,那么有耐心听我说……”
她在电话那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如果换成李阳,范云绝对会调侃她一下,甚至会调侃得李阳恼羞成怒,攥着美人拳“咚咚”地追着捶他。但是唐若,他不会,更舍不得。
听了她的诉说,他的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保护欲来,在范云的字典里,从今以后,已经为唐若将委屈两个字给抠去了。
在范云朦朦胧胧的印象与感觉中,一直有那么一个女孩子,文静、柔弱,让人一想起她来就会情不自禁地微笑。
她的周围有光,有一圈又一圈的明晕,她的脸必定是一眼见了终生不忘的,她就像神的孩子一样,踏着七彩的云霞,微微笑着一步步朝他走来。
她就是唐若。
没有见到唐若之前,范云的爱情,就是一个只存在于想像中的,美好又浪漫的身影,有些模糊,有些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具体的参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影子,既不是先玲,也不是李阳,那个影子什么时候来,会不会来,他也不知道。
可是。
幸而今生有唐若。
她,就是他苦苦寻找了二十一年而不得的那个人呵!
老天必是可怜一个人,才会让他(她)遇上她(他),才会让他们相亲,相爱,互相靠拢,偎依,在这茫茫人世中,并肩携手走下去。
电话已挂,泪痕已干。
遥远的天边传来一声滚雷,那是春的垂询,也是春的呼唤,呼唤这大爱无疆的人间,多一些公平、公正、公道。
万物有灵,遇春而生,当春乃发。
无论春苗春芽。
抑或情感。
第二天上班,范云一直在想唐若的事,昨晚听她说了那么多,他很想当面安慰安慰她。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范云就往新华书店门口溜。
五金店老板娘早就瞅到他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范云频繁的去那儿,是为了什么。
会的,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她倒是很想范云能到她的店里来,那样,她就可以跟范云聊一聊,增加增加感情,顺便再介绍介绍自己的娘家侄女给范云认识认识。
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很欣赏范云的,小伙子嘴甜,会哄人,长得更不用说——实在让人常恨自己早生这些年。
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
至于职业嘛!在巴掌大的一个小县城里,当一个城管,也还行吧,再说了,小伙子这么年轻,有大把的上升空间。
年轻人,总是前途无量的。
范云溜到书店里,仍是慣例——随便抽一本书,抓在手里看。
他要等到六点半,六点半唐若才来,唐若公司的那些吃饭堂的员工才走,他才能上去六楼。
没关系,说真的,为了唐若,现在让他干什么都行。
如果范云能一直像这样,每天都在这等唐若,每天都在书店里看上一个多小时的书,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让身边的人大吃一惊,刮目相看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不过,现在的范云,眼晴看在书上,感觉每一个字都如同自己前生那些相爱相杀的宿敌,纷纷扰扰,让他头大。
他真的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好不容易捱到六点半,范云老马识途,上了六楼。
唐若已经来了。
她正坐在一张桌子前教马雪莹写作业,一点小小的描红,认数。
马雪莹正上幼儿园大班,明年才上小学,但是,这个小姑娘人小鬼大,借用先玲的话说:跟她妈妈一样,鬼精鬼精着呢!
精到什么程度,她经常去她妈妈唐小兰的钱包里拿她妈妈的钱,有时十块八块,有时三块两块,然后,当唐若带她下楼玩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小卖店里买零食吃。
这就是她,一个五岁多的小女孩敢干的事。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恐怕有许多还一直像个猴子一样吊在妈妈的身上,不敢轻易撒手吧。
马雪莹写作业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这一点,值得表扬。
范云看着认真写作业的马雪莹,再看看唐若,唐若朝他嫣然一笑。
这一笑代表你知。
我知。
代表一个女孩子,愿意与你拥有一些共同的秘密,代表她的心已开始被你吸引,代表她正在一点一点喜欢你。
阿姨端了菜上来,满脸带笑对马雪莹道:“马雪莹,吃饭喽!”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个看上去比唐若大不了多少的男子,端着一盘腐竹焖鸭走了出来,看样子,他是认识唐若的:“小唐,吃饭了。”
里间门一响,又走出来一个比第一个要年轻些的男子。
范云觉得这一个男子跟端菜的很像,心想这一定是两兄弟。
端菜的那个男子看见了范云,他主动朝范云伸出了手:“你好,杨峰。”
范云忙伸手过去,跟他握了握手:“你好,范云。”
先玲也从里面房间里走出来,她笑着招呼道:“今天人真多,热闹,哎……范云,一起过来吃饭。”
那个阿姨端了一碗汤菜上来,也招呼范云:“一起吃吧!”
范云心想,这些人倒是都十分有礼貌,又懂礼节。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她一边起身去摆碗筷,一边招呼马雪莹:“马雪莹,吃饭了,吃完饭再写。”
她当然也摆了范云的碗筷,这是她的细心,也可以解释成她对其他人的不放心——怕少了范云那份。
那个先玲叫她杨姐的阿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取了几支瓶装的漓泉啤酒,和几个玻璃杯出来,放在餐桌上:“你们几个男的,喝点啤酒吧。俺们女滴,喝饮料。”
叫杨峰那个小伙子“嘭”的一声开了一瓶啤酒,他伸手给范云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还有一个。
范云伸手拿起酒瓶,想给另一个岁数小一点的小伙子倒酒,杨峰伸手拦住了他:“俺弟弟不喝酒。”
范云举着酒杯,表示这一顿饭,自己吃得实在是不好意思。
杨峰笑道:“你能吃多少?别客气了,来,喝酒!”
喝酒。
吃菜。
杨姐挺客气的也劝了劝范云:“做得不好吃,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你别见怪。”
杨姐真是又客气,做菜的手艺又不赖啊。
喝着酒,吃着菜,范云偶尔偷偷地看下唐若,试图从她脸上找到昨晚一些哭过的证据。
不好意思。
身娇体柔的唐若,看上去面如满月,笑语盈盈,脸上哪里有一丝丝哭过的痕迹?
范云左看右看,没看出唐若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倒把唐若瞅得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
她略带愠怒的看了范云一眼,那意思是:注意影响,别生怕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似的。
范云与唐若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回复:得嘞,收到!
饭后,叫杨峰的那个小伙子提议打扑克牌,先玲第一个同意,然后是做饭的杨姐。
人不够,新兵蛋子凑。
打就打呗,不能扫了别人的兴。凑趣是一种美德,于是范云,唐若,以及另外一个小伙子也上场凑数。
对了,那个小伙子叫杨岭。
一群人打上了扑克牌。
打的升级,都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水平,其中,范云一个人厉害些,范云可是打这种玩法的老司机,以前在部队时,他与李希刚是老搭档,他俩曾经拿过支队组织的文娱比赛,扑克牌升级玩法双人组的冠军,当时还得了三百块钱奖金。
三百块,对于津贴只有三四十块钱的范云与希刚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
当时,比赛完了,拿到奖金后,他俩很是被那些同年老兵大大敲了一笔竹杠。
刘艳松一脸狡猾狡猾滴说道:“你俩是代表咱们中队去的,获得的荣誉是集体的,奖金也是大家的,对不对,兄弟们?”
“对!对!”
“该不该请客?”
“该!”
刘艳松的话差点把范云与希刚的鼻子给气歪了。
这竹杠敲得,很有水平,杠杠的。
但是,显然像今晚这种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会严重影响范云水平的,他带着唐若跟先玲一队,简直就是带着两只拖油瓶啊!
唐若还凑合,虽然不怎么会打,但领悟能力蛮强,范云出大牌的时候,她知道趁机加分或跑分,唐若打得很灵活。
先玲打得那一手牌,水平简直大大的好啊!
该敌方抓分,关键时候她就会犯迷糊,就会停止动作,死死盯着手中的牌,口中念念有词:“出这个?出那个?”急得范云恨不得把她的牌夺过来看看,那牌到了她手上时是不是就会生出花来?
反之。
若该我方抓分,她又开始早早将手中的五十k那些分牌败光,等到范云让俩拖油瓶加分的时候,先玲又不好意思地对范云与唐若笑道:“没分可加了。”
范云都不好意思说她——十足一个败家老娘们。
没关系,陪太子读书是应该的,陪美女娱乐也是必须的。
开心就好,范云一边苦笑,一边自我安慰道。
幸亏,做饭的杨姐跟先玲旗鼓相当,她俩半斤八两,所以才拉近了两支队伍的差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先玲吃了杨姐做的饭,才变得跟她思考牌技的水平差不多的缘故,还是杨姐受了先玲的影响,水平索性跟她一样快差到姥姥家去了。
看来,老话不是没有道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不过,牌桌上的气氛倒是紧张的,融洽的,这一大桌子人,彼此的关系是随着一局又一局的切磋逐渐增进了的。
马雪莹也不写作业了,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身边,单腿跪在板凳上,身子倚在唐若的身上,看这些人打牌。
小姑娘这点挺好,不吵不闹,不像有些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一样,从来不想一个人安静的玩,有事没事总想拽着爸爸妈妈陪玩。
爸爸妈妈上了一天班,也是很累的。
第21章 NO1 ,唐若
不知道是什么人曾经说过:欢娱恨时短,寂寞嫌夜长。
大家打牌的兴致虽然高,但一个个总归是要睡觉的,特别是还有一个马雪莹这样的小孩子。
各管各娃。
各回各家。
先玲拍拍嘴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今晚战斗到此结束,明天晚上继续!”
她将手中牌往桌子上一丢:“不打了,不打了,困死了,要睡觉了。”
叫杨峰与杨岭的那两个小伙子,就将摊在桌子上的一堆扑克牌收进牌盒,然后跟杨姐打了个招呼,走了。
范云也顺手捋了两把,将一大叠扑克牌收进一个牌盒中。
“姐姐,我们走了。”
杨峰与杨岭喊道。
“噢!好的。”去了厨房里叮叮咚咚,不知道在里面搞些什么的杨姐隔门应道。
唐若看着马雪莹道:“马雪莹,你的书包都收拾好了吗?咱们也该回去了。”
马雪莹眨眨她那一对圆圆的大眼晴,拼命点点头。
范云的任务,当然是护送唐若,这是他无上光荣的任务,是让他做梦都能偷偷笑出声来的任务。
下楼。
告别。
望着载着唐若远去的“慢慢摇”,范云朝她行了一个注目礼。
拜拜!
恋恋不舍送走了唐若,范云就拐到老广场,他发现,位于老广场正中间,移动公司营业厅门口,两边玻璃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手机宣传画,范云觉得心中一动,他一下子来了兴趣。
范云走到一张看上去挺不错的手机广告画前站住,他的目光一下子被那款看上去线条玲珑别致,小巧新颖的摩托罗拉手机给吸引住了。
广告上,银色的机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如同飞机的翅膀一样闪烁着某种神秘的元素,一股高科技现代化的气息,让人看了后还想摸一摸,摸了后,就想打开荷包把它买下来。
范云挺喜欢这款手机,他决定,明天来看看。
第二天上班整日无事,好不容易熬到下班,范云直奔移动公司营业厅。
身穿天蓝色工作服,脖子上系着漂亮的银格子花丝巾的营业员声音十分甜美:“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
踩在移动公司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地板上,看着面朝自己微笑着欠身致敬的营业员,范云觉得,十分拘谨。
是的。
拘谨。
拘谨得如同初次检阅。
此时的他,跟第一次进大观园的那位刘姥姥并没有什么分别,他朝微笑着为自己服务的营业员回报一笑,同时,目光由近及远,一路搜寻,去找昨晚广告纸上看中的那一台摩托罗拉手机。范云看着流光溢彩的柜台灯光下,那些品牌型号各不相同的手机,觉得自己的眼晴都快看花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
那个模样与动作,不像是进店消费购物的买主,看上去,倒像相亲的对象第一次登女方家的门。
他用绷得紧紧的脸,掩饰着心中的激动与不安,他的动作,此时如果落在某个天才画家的眼中,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位十分不错的模特,并能以他的侧面为参照,勾勒出一幅类似《沉思者》的不朽的油画名作来。
看吧!
范云指了指那款新出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这个,我想看看银色那个。”
柜门打开,手机拿出来。
范云小心翼翼接过营业员递来的手机,望着上面那些数字符号,不知道应该先捺哪个,后捺哪个,沉思一阵,却不由自主去拨已经刻在脑子里,唐若的那个电话。
拨不出去。
戴着一幅金边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营业员小妹抿嘴笑道:“先生您好,这台手机是一台模拟机,是打不了电话的,您如果在看过它的外观确定了喜欢这款手机,并且,打算买下这款手机后,我可以去仓库给您拿一台真机过来,然后,您只需要再买一张电话卡插在真机里,就可以正常通话了。”
范云觉得自己很尴尬,这个模型,做得也太像了吧。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其它喜欢的机型,您喜欢哪一款,我都可以拿给您试。”营业员小妹补充道。
范云低下头,将柜台里的那些机型统统看了一遍。
有些他觉得看着很顺眼很不错的,价格贵得让人买了后,三天吃不下饭。
有些价格虽然比较便宜,但是,却让人一见了机型就不由自主会闪过一个问号,就会觉得它的设计师一定是个脑干发育不完全的人,否则他为何会设计出如此脑残又奇丑无比的机型。
他觉得这款银色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就很棒,价格不算太贵,一千多一点,最多勒勒裤腰带,多喝两个月稀饭就有了。
关键,机型设计得让范云觉得:深得我心!
那就买。
钱从哪里来?
范云决定动用老本了,为了这台手机,他真的不想过以后的长远日子了。
他动用了自己的复员安置费。
一笔巨款。
多达一千八百元。
范云从银行取出这笔钱的时候,手都在微微颤抖,这意味着,他动用了这笔钱,那么短期内,他将不再具备防控任何风险的能力。
这笔钱,可是他的“风控基金”。
不管了,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范云选了一个尾数为168的神州行套餐号码,数字挺吉祥:一路发。另外,因为卡套的封面上,有一个他挺喜欢的电影明星伸着大拇指笑道:神州行,我看行!
关键,这个套餐不要月租啊!
不收租,就意味着范云不必像旧社会里,租了地主老财田亩那些长工一样,赚的每一茬新稻谷,自己还没吃上,首先想的却是如何去交租。
但是,这个卡通信的费用可不低!每分钟六毛钱,范云心想,一分钟就是一根精品白沙烟啊!这个费用,可比一言不合就打折的200、300、ic卡什么的贵多了,而且,长途还要另外加收漫游费。
范云忽然有一种上当了的感觉。
不过,所幸还有一点好的,就是接电话便宜。
范云决定,以后,尽量只接,不打,打电话仍然用那些可以打折的公用电话卡。
他决定把这手机当呼机用。
反正,不打不用钱,零月租。
营业员另外还赠送了范云一条手机绳,一个只要有来电就会闪烁五颜六色光芒的小挂件,外加一只印有移动公司标识的桔黄色塑料水杯。
一堆东西。
略略弥补了范云肉疼的感觉。
付款。
走人。
出了移动营业厅。
范云这一次没有去新华书店学习了。
他把那台花了一千多大洋的手机,抓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研究着。
一会摁下*#06#,看看屏幕上跳出来的,据那眼镜妹营业员口中说的代表正版的所谓串号。
一会摁下10086,按照提示音听着里面那个悦耳的女声:“……您好,普通话服务请按一,英文服务请按二……”
一会按着导航键,从电话本开始,“啪啪啪”往后翻,一直翻到其它功能,结束。
他试着将唐若的电话号码保存了进去。
no1,唐若。
从此,唐若在范云开启的个人电子时代,成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凡是跟范云的电子产品有关的,必定,跳不过唐若去。
手机功能并不复杂,不大一会儿,范云就玩得溜得飞起了,他甚至还玩了几把手机的内置游戏——贪吃蛇。
和希刚在一起,每个人三条命就可以通关魂斗罗打终极boss大螃蟹的范云,居然也能对这种单调、枯燥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
手机里的光标一闪一闪,随着一块块虚拟的砖块被那条蛇不断吃掉,蛇身越来越长,闪转腾挪越来越困难,终于“叮”的一声,撞死在自己不断膨胀的胃口之下。
范云猛抬起身,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到地上。
噢!no!
范云情愿摔了自己,也不能允许摔了这台刚刚买到手,还没有捂热的新手机。
范云摆弄了一会手机,看看时间,这时候唐若应该已经来了,他就站了起来,去找唐若。
他来的更早。
给他开门的,不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噻啰啰啰噻啰啰啰”的马雪莹,而是先玲,先玲似笑非笑,闪身将范云让进房间:“唐若还没来哦!”
本来范云想说:今天我不找唐若,是来找你的。
但是他又忍住了,他忽然觉得如果对别的女人油腔滑调,那就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不行,绝对不允许。
在范云喝掉先玲给他倒的第二杯水的时候,唐若终于来了。
不但她来了,马雪莹也来了,不但马雪莹来了,一个下巴刮得铁青,面无表情的矮个子男人也一起跟着来了。
唐若看看范云,用眼神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对不起,我今天来得比较晚,因为有事耽误了。
没关系。
难道你没有想过,我今天也许不一定来的,因为平时,星期天我都不来的。
你来与不来,我会都在这里等你,无论先玲或其他什么人给我再多嘲笑、揶揄。
永不失志。
除非人间累积的悲伤已远远大过了你。
除非我已身死。
除非末日。
来临。
你可真傻!
应该的,必须的——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到唐若与范云之间眼神的对话,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倒是顺着嘴角一路往上,朝面部中央挤出了一点点笑容,挤给范云的:“你好!”
“你好!”范云有礼貌的朝那个男人伸出手去。
握手时,是一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这让范云很有些不舒服,赶紧松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男人,目测,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肚子微鼓,三十二三的年纪,下嘴角处有一排细细的燎泡,其中有一枚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刮胡子刮破的,还是用手抠破的,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递给那个男人一支,那个男人赶忙接了,接的同时,还一边客套,一边试图抢先从自己的口袋里摸烟,来敬范云。
唐若一脸春风春雨,牵着马雪莹的手去了里面房间,把门关了。
先玲冲那个男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方科,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那个叫方科的男人只是回她一笑,并未说话。
方科?
他就是方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那个矮个子男人两眼。
没见方科之前,他曾一度把方科假想成一个各方面都远超自己,又高又帅的那么一个男人。
今日一见。
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范云突然觉得有点可怜方科,尤其是见了他这一副憔悴不堪,颇有几分未老先衰中年油腻的模样,范云觉得他挺可怜,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花容月貌的唐若?
可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范云马上又觉得心中怒气冲天,怒不可竭,怒发冲冠。
做人应有自知之明。
以方科您尊驾这副模样,实在应该打碎了镜子前先照照自己,唐若这样的好白菜,是你这样的猪该拱的吗?
少女少郎,才**相当。
你比唐若大了整整十岁,十岁,是什么概念?
是什么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可以跨越年龄、国界、肤色界限的。
是的,承认你说的对。
但是,范云是个俗人,他眼中的爱情,是那种携子之手,与子比肩的爱情;是那种郎骑竹马妾弄青梅的爱情;是两个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年轻脸庞在阳光下灿烂笑着被摄入镜头的爱情;是很登对很般配的——那种爱情。
他不能接受那种年龄跨度极大的,看上去像祖孙、父女一样的所谓爱情。
没见到方科之前,范云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忐忑,有一种似乎正在横刀夺人爱的羞耻感。如今一见方科,他立刻觉得,方科简直就是一片苦海,一块被夕风秋雨泡透了的烂萝卜地。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有责任把唐若从方科这块烂萝卜地里给拔出来。
不!
拯救出来!
他不由深深怀疑唐若看人识人的眼光。
可是,万事,必有因果,有因,才有果。
范云就想起唐若在电话中,哽咽抽泣着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话,他的思考就顺着方科铁青的下巴一路蔓延下去。
他觉得,这事完全不能怪唐若。
是啊,不能怪唐若。
她那么小就从家里出来了,从那个母亲极度偏心,始终不能给她以均分的母爱,不能深入了解这个排行老二的女儿,那种渴望爱的心情。
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对她稍微那么好一点点,就很容易获得她的好感,并唤醒她心中对爱的渴望。
第22章 气死范云
方科被范云看得浑身有点不自在,他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领口,又耸了耸肩头。
他被范云盯的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范云莫非是那个?好那口的?
但是方科又立刻否定了自己:应该不是的,就在刚才进门时,他还看见范云正跟先玲有说有笑,聊着什么东西,或许,他是先玲的什么人吧?
赶紧的。
烟递上。
方科摸出他的烟——软包装的玉溪,给范云敬了一支。
人情往来,有来有往。
他自己也点了一支。
范云接过烟来,朝方科扬了扬,表示:烟不错。
烟是抽上了,可话却是没有。
两个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男人,就这样坐在餐桌前,没有对话,只有一明一暗的烟头闪烁的星火,在这个已经渐渐暗下来的房间里明灭。
这时,昨天的那两兄弟也来了,方科比范云更积极地去给他们开了门,杨峰兄弟俩应该是认识方科的,从方科的问候语就知道了:“来了!”
他说的是来了。
而不是你好。
杨峰点头:“嗯,你也在啊?”
多了两个人,房间里似乎就热闹了不少,杨峰问方科道:“听说你开了一家包子铺,在什么地方?”
方科将两只长着小擀面杖般十根难看手指头的双手从大腿上拿开,挪到适合它们遮避自己短处的地方去了。
他背着手,直起腰来道:“没有……我只是入了一点股,然后每天下午要是不忙,就抽空去教教他们怎么发面,拌馅子什么的……”
“哦!”
“开在什么地方?”杨峰追问道。
“就在老广场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和葆贞街交叉的那个路口!”
“嗯!那个位置不错,客流量大,卖早餐挺好。”
“生意不怎么好,那个位置全是早餐店,光包子店就有三四家,还有一家福建沙县小吃,有三四家卖米粉的。”
方科边说,边摇头。
哦!范云记住了那个地方,那是唐彬与赵艳玲管辖的范围。他决定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跟赵艳玲或者唐彬换几天岗位,重点“关照关照”方科那个包子店的生意。
他觉得可以先让唐彬去“关照关照”,自己还是不要出马的好,毕竟,现在他也算跟方科有了一面之缘,有些事情,还是……不急,不急!范云心中暗道。
范云看看里面那个紧紧关着门的房间,里面并没有什么声音,唐若带着马雪莹在里面,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刚才,杨峰两兄弟来的时候,先玲也进去了,不知道她是因为受不了范云与方科的二手烟,还是进去找唐若说悄悄话去了。
范云很想念上一声“芝麻开门”,但是,他又怕万一自己的咒语灵验了,门一下子打开的时候,看到一些不该看的,女孩子的**。
其实。
唐若是很有一些生气,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今天下午莫名其妙冲方科发了一通脾气,而发完火之后,引起她大发脾气的原因,她反而倒不记得了。
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发脾气了,她就是想发脾气。
可是,最可气的是,她发了脾气后,方科不但不哄她,还试图以他更大的脾气来压制唐若的脾气。
他的声音很大。
莫非他以为,谁的声音更大一些,那么,谁就更有理?
其实。
方科是觉得,自己每天要干那么多活,一天到晚跟面团子干仗,累得要死要活的,唐若还不体谅自己。
他觉得,自己拼命做事,拼命赚钱,所有的努力唐若都应该看得见,甚至,有时候他还幻想唐若能走到他身边来,温柔的哄他一下。
很可笑。
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竟妄想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去哄自己。
他肯定不知道有这样一句话:男人,是女人最好的老师。
这也难怪,对于一个二十七八的大龄青年来说,或许正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情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所以才导致单身至此——假如,他不是误打误撞,在朋友们的起哄声里遇上了情感极度缺失的唐若的话,他注定会一直单下去。
假如。
兴安县人民医院陡坡右边,那几个专给人摸骨看相的“神算子”,若是碰巧看到了方科的模样,也一定会斩钉截铁说他一句:一辈子单身的命!
就在刚才,他跟唐若来的路上,两个人还吵了一路。
马雪莹气鼓鼓瞪着他:“你再跟姐姐吵架,就不要跟着我们了!”
看。
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没有道理。
方科连马雪莹也不如。
唐若坐在房间里,一边看着马雪莹跟先玲嬉闹玩耍,一边想着心事。
有些话有些事,唐若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她的心事,只会说给风听,说给雨听,哦!现在,多了一个范云,现在,她还会说给范云听。
但是,她绝对不会说给方科听。以前没有对他说过,以后也绝不会说。
唐若心中那些少女清丽的梦,那些有关爱情所有美好的浪漫与憧憬,那些七彩泡泡般有关爱情甜美的想象,方科给不了她。
他不懂浪漫,不懂温情,不懂如何走进一个对爱情抱着天真浪漫想法的少女心中,如何用自己的爱渗透她的每一寸想象空间。
他无法让唐若真正爱上他,也包括其他那些在他青涩又朝气蓬勃的年华里,对他有过好感的女性。
所以,他才蹉跎岁月许多年。
厨房里,杨姐已经做好了饭菜,她敲了敲唐若她们仨那间房,然后推门进去。
“呯!”门又关上了。
现在,门内是属于四个女人之间的秘密。
杨姐进去没三分钟又出来了,她笑嘻嘻道:“吃饭!吃饭!”
门开处,唐若与先玲嘻嘻哈哈也出来了,后面跟着唐若的小尾巴——马雪莹。
不知道杨姐跟谁学了一手湘菜的手艺,她做的菜,色香味俱全,就像今天晚上一样。
范东由衷赞道:“杨姐姐,你炒的菜,真不错,比以前我们中队那几个考了特二级厨师证的战友,做的都要好吃。”
杨姐笑道:“我这两下子,是跟一个湖南师傅学的,那时候他在这做饭,我给他打下手!”
她对先玲与唐若道:“那时候,你们还没来。”
先玲点点头:“嗯,你来得比我早几天。”
范云接道:“湖南菜确实挺好的,以前我们新兵连,炊事班里就有个湖南的班长,每次他做的菜,都被我们吃得扫盘子。”
理解。
杨姐做的菜,现在也经常被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小伙子们扫盘底。
他们还会用筷子一边敲着被自己吃得空空如也的盘子,一边起哄:“加菜,加菜。”
这时候,杨姐常常就会将留给唐若与先玲,以及自己这几个人吃的菜,端出来给那些在外面跑了一天的小伙子们吃。
等唐若与先玲来了,她再现做呗!
杨姐看了看范云,笑道:“嗯,那个湖南师傅,辞工走之前,教会了我做湘菜,那个人挺不错的……”
杨姐顿了一顿,大概是想她那个湖南师父去了。
吃饭。
吃饭的时候,范云总觉得唐若与方科的动作表情有点怪怪的。
方科挨着唐若坐的。
他挨着唐若坐下去的一瞬间,等于在范云的心上,狠狠地刺了一针。
夸张一点说,简直令范云心痛得无法呼吸。
这还不说,方科不知道是想故意在人前秀一秀恩爱,还是因为与唐若吵架后,现在幡然醒悟了,饭桌上,他一个劲地给唐若夹菜。
一块细嫩的鱼肉,夹给唐若。
排骨,夹给唐若。
鸡爪子,夹给唐若。
可是给别人夹菜,也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啊!
不是他这样的。
范云看着方科手中,那两根沾满了他口水的筷子,不由紧紧皱起了眉头。范云恨不得劈手将方科手中的筷子夺过来,远远地甩到墙角里去。
猪!
唐若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默不作声,把方科夹到她碗中的菜,全部又夹到了她面前的盘子里。
这是唐若,目前对方科的行为保持的最大克制了。
真的。
她极其讨厌方科这种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作法:真正对我好,就要始终如一,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你讨厌。
方科在徒劳无功的帮唐若夹了几筷子菜后,终于也知道,自己今天下午利令智昏地跟唐若吵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不是夹上几筷子菜,唐若就能原谅他的。
一时,方科倒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十分尴尬,他讪笑着将那几块看上去十分刺眼的肉菜拨了拨,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唐若的脸色,然后,把它们又夹到了自己的碗中。
灯光下,亦能看到他额头上的青筋,都暴露了出来。
范云觉得自己如芒在背,浑身难受,他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因为,此时,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科的动作,以及唐若因为方科的动作而愈皱愈紧的眉头,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此时的范云,连给唐若夹菜的资格都没有。
饭桌上,除了先玲有那么一丝丝的察觉,其他人,并没有谁注意到范云、唐若以及方科之间这种微妙的变化,以及他们三人心中的心理变化。
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去多管别人的闲事。
吃完了饭,就散了。
散之前,杨姐要下楼去买东西,杨峰与杨岭就跟了下来。唐若要带马雪莹回家,方科跟着,范云也跟着“大部队”下了楼。
下楼后,走了没几步,方科的手就搭在了唐若的肩上。
唐若肩头挣了挣,将方科的手挣脱了,他的手却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又粘上了唐若的肩头。
这!
岂止是往范云的心上扎针,简直就是往他心口捅刀子。
范云觉得胸口有一股热血冲上了脑门,冲得他口干舌燥,范云两只手在背后紧紧捏着拳头,捏得骨头“嘎嘣嘎嘣”直响。
他现在想打人。
如果现在将手搭在唐若肩头的不是方科,不是目前在范云心中还认为他是唐若男朋友的方科,而换成其他男人的话,范云的拳头,可能早已经捅到了对方的脸上。
方科。
简直是在拿刀子杀范云,而范云,还不能还手,还不能生气,还不能有任何的冲动与剧烈反应。
平生第一次。
范云被气的心疼,他用手揉了揉心窝,这疼,让他捂着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幸而方科没有继续再对唐若做一些其它的什么动作。
不然,范云绝对能被他气得口吐鲜血。
范云不能再跟唐若他们走下去了,他没有理由继续跟着唐若,现在他算老几?凭什么跟着她?
他只有眼睁睁看着唐若不断挣脱方科搭上她肩头的手,挣脱,又搭上,再挣脱,再搭上,范云看着唐若的身影在自己的视线里一点点远去,直至消失在茫茫夜色。
如此无助。
如此无奈。
如此无情。
此时。老广场宽阔的大街上人影稀疏,一阵阵风卷着行道树的枝条,将那些捱过了寒冬却捱不过春天的枯枝败叶卷了下来,推走,远送。
从西伯利亚而来的寒流,越过了贺兰山缺与黄河,沿着崇山峻岭一路南下,掠过长江,席卷大地,终于抵达了这座岭南小城,并用它残存的威力使这小城迅速降温,春天里的最后一次寒冷——倒春寒,来了。
范云感觉有点冷。
他钻进了灵渠市场里,漫无目的逛了一会儿,看着一楼的百货超市与二楼私人老板卖的那些生活用品,发现几乎没有一样是他能看上眼,想买的,当然,不是他眼光太高,而是他心情太坏。
那就不逛了。
范云找了个公用电话亭,钻了进去,仍是那串熟悉的号码,仍是唐若那熟悉的声音:“喂,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对范云来说,唐若那温温柔柔的声音,绝对胜过世间任何治愈创伤的良药,一听到她的声音,范云觉得,自己本来已经被无处发泄的气给涨得鼓鼓的肚子,此时忽然如同被针扎过的小皮球般,一下子,瘪了下去。
范云又觉得自己很委屈。
所以。
当唐若轻轻地问他时:“喂,你还好吗?你为什么不说话?我知道,今天……”
范云眼中含着的泪水,终于因为唐若一声温柔的问候落了下来。
第23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听得懂唐若的意思:今天,实在是委屈你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那一定是爱的还不够深、不够痛;恨的不够久、不够远。
好了。
有唐若的这句话,范云觉得自己今天受过的所有委屈都值了。
电话那头,唐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跟方科大吵了一架。”
“为什么?”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这几天我觉得好烦,还有,我今天跟他说到方然的事,他也好像蛮不在乎的样子……他一直在对我说自己很累很辛苦,在饭堂干完了,还要跑到包子店里去帮忙,说我既然是他的女朋友,就应该多理解他。”
“理解什么?”
“他说他现在一直在努力,努力赚钱,希望以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能生活得更好一些。”
这话没毛病。
可人毕竟不是只知道赚钱的机器,除了赚钱,女朋友也是要陪要哄的啊!
“你不知道,方科的家住在大山里,从县城坐班车到他们那儿,要赶一个多小时的路,才能到他们乡上,然后,还要再走一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他家里。”
“哦?他家是哪里的?”范云好奇地问道。
“华江瑶族乡里面的一个村子。”
“听说过,里面都是山,山区,那里住的少数民族多。”
“方科说他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很穷,小时候穷得几乎吃不上饭,那时候,就连一分钱一块的水果糖,都买不起!”唐若道。
范云“嗯”了一声,他也深有感触。
范云对唐若道:“以前我小的时候,每逢过年,有一个家庭条件挺不错的表哥,走亲戚拜年的时候,总是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花炮,糖果。然后,我们这些家庭条件不好,大人舍不得给买这些东西的小孩子们,就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他玩。
那时候,我那个表哥,一会点一个花炮,一会剥一颗糖果塞进嘴巴里,那个模样,好神气。”
唐若笑了:“你们就跟小要饭的一样,跟在他后面?”
“那有什么办法,家里条件不好,大人们舍不得花钱给买,不过,那时候都穷,像我表哥那样的只是少数,所以,虽然他很神气,但是我们却也不会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
“那你们还在人家屁股后面,屁颠屁颠跟着到处跑?”唐若咯咯笑了。
“那有什么,小时候有一次,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邻居,被我表哥带的饼干馋到了,眼巴巴地看着我表哥吃,后来我表哥被那个人一直盯一直盯,给盯得没办法了,就把剩下的半块饼干给他了,哈,上面沾满了我表哥的口水,可是,他照样吃得津津有味。”
“好恶心,你有没有吃过你表哥吃剩下的饼干?”唐若问道。
“没有,但是,我小时候,跟村子里的小孩,没少偷别人家东西吃。”
“偷过什么?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唐若一边笑着,一边娇喝道。
“以前的时候,什么能吃偷什么,我们村子有一家,在山上种了许多桃子,我记得有一次去偷桃,我们从离那个人住的窝棚很远的地方,爬了进去,爬进去摘了大约十来个桃子,就被那人发现了。”
“后来呢?”唐若听得兴趣盎然。
“后来,我们就跑呗,拼命往山下跑,一直跑到我们经常游泳的一个池塘那里,然后才发现,除了我的一只口袋里还剩下一个桃子,其他人口袋里的桃子,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唐若是个女孩子,当然没做过范云所说的这些事情,她咯咯笑着,居然听得津津有味。
一个倾诉。
一个聆听。
一个愿讲,一个愿听,大约这样的时光,就是地久天长吧。
不知不觉,公用电话机上的200卡,已在提示范云话费余额已经不多,它们,已经带着范云的委屈与唐若微微的歉意,先化为春泥,眨眼就了无痕迹。
范云把自己尾号“一路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唐若:“我今天买了一台手机,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随地都可以给我打电话……你放心,我绝对接得很快。”
唐若轻轻“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其实,我只是想如果你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第一时间有一个联系人,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马上知道。”
唐若心中有些温暖,有些感动:“谢谢你,范云。”
“没什么,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你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也第一时间让你知道我在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范云的语气十分坚定有力。
唐若更加感动。
范云的声音温柔,低沉,舒缓的沙音里带着一种磁性,带着一种让唐若感觉到安全、信任的力量。
直至挂上电话。
她的心还沉浸在范云那双似乎能直视人心的眼睛以及春雨一样温柔的声音里。
这种感觉,让唐若失眠了。
榻榻米上,马雪莹早已皱着可爱的小鼻子,甜甜睡去,她的一条小胖腿伸出了被子外面,那床略嫌厚了的被子也已经被她踢到了一侧。马雪莹的小脸绯红,额头上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平日里倔强的嘴角,此时正上扬着一丝恬美的笑,不知道梦到了她的妈妈,还是梦幻般的童话乐园。
唐若替马雪莹将被子重新掖好,她凝视了马雪莹半晌,嗨!说起来,这个小女孩,可真是不好对付呢?
唐若几乎日夜不离,已经带了马雪莹有一年多了。
因为马雪莹的妈妈无法亲自带她。
马雪莹的妈妈唐小兰,是金灵渠广告公司在上海总部的部门经理,她常年驻在上海,一般,兴安这边的分公司若是没什么事情,她都不会回来。
唐小兰若是从上海回来了,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想马雪莹了。
范云还不知道,那天,在新华书店的五楼,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与先玲一起搞定那个能要人命的广告招牌时,那个软绵绵伏在他背上的唐主任,其实正是马雪莹的姨妈,唐小英。
而当时先玲口中的业务部唐小兰经理,正是她从上海回来看女儿来了。
唐小兰的父亲,曾经是桂林某部的一名高级军队干部,而马雪莹的爷爷,也就是她爸爸马桂生的父亲,当时是与唐小兰父亲并肩战斗过,亲密无间的战友。
那么,这样就不难解释双方老人是基于什么原因与愿望,又是如何努力将唐小兰跟马桂生撮合在一起,并生下马雪莹的了!
有什么样的人选,能比知根知底老战友的女儿或儿子,更适合自家孩子呢?
相貌相当,家境相当,都受过良好教育的一对,在外人眼中,组成的家庭,是多么的和谐完美。
可惜。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只有穿它的人自己知道,婚姻合不合适,只有每晚同床共枕的那个人才知道。
两个在军人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性格都刚烈如火,而失却阴柔,这一点,对于马桂生而言,似乎并不算什么,起码,在世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可唐小兰亦如是。
她虽然生的是女儿家的身子,却完美继承了她老子那粗旷、暴躁的脾气。
婚后尚在蜜月期的马桂生,很快就尝到了唐小兰的厉害,那是她因为一件小事不顺心,而迁怒于不识察言观色的马桂生,她将一只盖碗茶杯狠狠地掷了出去,“当啷”一声摔得粉碎,碗中茶,水流一地。
马桂生也不理她。
也不哄她。
都年轻,都倔。
但是,谁让她是自己的妻子呢?
夫妻发生了争执,总是要有一个人先软下去,于是,最后终于还是马桂生先软了下去。
当然,他先软下去的动机与原因早已不详,或是因为爱,或是因为荷尔蒙,又或许,只是因为唐小兰比他更有韧性更能坚持。
再或者,是因为一直在上海读书工作的唐小兰,比起马桂生这个偏安于兴安这样一个小城里的国家公务员,更能讲出让人信服或妥协的大道理吧。
就在唐小兰与马桂生吵得已将临冷战与分居,并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婚姻随时解体之时,马雪莹来了。
她是父母婚姻的救星。
亦是于唐小兰和马桂生无休无止的争吵中,呱呱落地的孩子。
而此时,对婚姻早已厌恶透顶的马桂生,心中那杆天平,一头装着的是温情如水的情人,一头是奶声奶气的女儿。
终于,父爱还是占了上风。
但是,并不代表他就会与情人从此划清界限,而重新投入唐小兰的怀抱里。
女儿是女儿。
悍妻是悍妻。
坐完月子并已将捱过哺乳期的的唐小兰,终于还是发现了马桂生出轨的蛛丝马迹。
后果可想而知。
一场不亚于十级地震的家庭大战,绵延数月,直将唐小兰与马桂生都折磨得精疲力尽,期间,还搭上了马桂生父亲的一条老命。
本就身患重病已经濒危的马父,得知了自己儿子家中一地鸡毛之事后,当晚就被医生宣告不治。
而马桂生将这罪魁祸首的大帽子,一下子扣到了自己的妻子头上。
对不起,唐小兰坚决拒之。
而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相互的争吵、指责,并没有被希望儿子和媳妇从此和睦相处的马父带走,却很快又随着他丧礼的完成陷入下一个轮回。
于是,自感无法忍受的马桂生,终于在某一日决定,从此忘了娇妻幼女,转身重新投入情人软绵绵的怀抱里。
而看透马桂生性格中反复无常一面的情人,一边拿捏着他的命脉,一边用软刀子一点一点划开他的荷包,并将他多年的积蓄席卷而空。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马桂生,很是老实了一段时间,就在他想洗心革面回到唐小兰身边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唐小兰也出轨了。
火冒三丈。
不过,当他对唐小兰出轨的对象进行了一番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却颓然开始自怨自艾。
原来,唐小兰出轨的对象,正是她当年在上海读大学时的学长,现在的上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董事长——江晔。
马桂生奈何不了江晔。
鞭长莫及。
除非他抱着与江晔同归于尽的拗念到上海找唐小兰和江晔拼命,除非他想让小小的马雪莹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除非他想让自己家庭中这些不光彩之事大白于天下。
他忍了。
绿帽子,认了。
其实,也未必是江晔先戴的绿帽子给他,当年他与唐小兰经由家人撮合之时,江晔正是一个绝不被唐父看好妄图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与自己女儿在一起的穷小子,那时,江晔与唐小兰才是一对。
其实,是他先拆散唐小兰跟江晔的。
并且,婚后先出轨的也是他。
想到这一层,心理上终于取得了一些安慰与优势的马桂生,选择性的暂时忘记了自己头上的绿帽子,与唐小兰开始谈判,谈判的筹码,自然就是马雪莹。
一、他绝不允许唐小兰将马雪莹接到上海去。也许是考虑到血缘关系与双方三位老人这一个层面,唐小兰答应了马桂生,让女儿暂时跟着他在兴安,但会视他对女儿的照顾情况,随时决定是否将马雪莹接到上海。
二、唐小兰每月寄一笔钱回来,用作马雪莹的学习生活,这个没问题,唐小兰答应的很痛快,她认为妈妈赚钱花在女儿身上,天经地义,马桂生说出的那个数额一定也经过了精心的拿捏,因为,数额刚好在她能接受的上限之内。而且,她也知道,之前有相当大的一笔夫妻共有的财产,被马桂生那个狐狸精情人给卷走了,马桂生现在,其实除了一份在这个小城尚值得称道的工作外,早已双手空空。
三、两个人从此互不干涉,但有义务维持家庭的完整。身为国家公务员的马桂生当然不能轻易离婚。而因不可抗的因素,将自己与江晔之间由往日的恋人悲催衍变成情人关系的唐小兰,对这一条也予以默许了,她觉得都是自己的命不好,认了。
唐小兰常常就想,她与马桂生之间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怪谁?
怪自己?怪马桂生?怪双方老人?怪江晔与马桂生那个情人?还是怪老天爷?
第24章 两枝小小烛火
但是,在唐小兰心中,无论怪谁,也绝不会怪到自己的女儿头上。
马雪莹,可是她的小宝贝。
马雪莹。
就是在这样一个一地鸡毛的家庭中,从一个呱呱坠地的小不点,长啊长的。
马雪莹可以坐了,马雪莹可以爬了,马雪莹牙根上的一点点白印,慢慢冒头长出第一颗小奶牙了。
唐小兰太疼爱她了。
唐小兰有多恨马桂生,就有多爱马雪莹。
每一次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买的最多的必然是给马雪莹的衣服玩具,必然每天都要带着马雪莹到处玩,去满足她提出的一个个愿望。
也可以说是要求。
于是,马雪莹就在唐小兰的溺爱中,变得愈来愈骄纵,天不怕地不怕了。
就连那个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住在她家里的亲叔叔马魁,她也不怕。
她既不怕自己叔叔从后背到肩头的那条张牙舞爪的青龙纹身,也不怕他因为没有及时k粉而涕泪齐下的尊容,更不怕他无论看谁都有点阴沉沉的目光。
剧本中那些护犊子的黑社会老大们,就是马魁最好的佐证。
虎毒不食子。
她是他圈里的人。
最亲最近的——核心圈。
自从人类从树上下来,解放了双手后,似乎就开始了划分圈子的历程。
某知名学府里,一位研究人类关系学的著名女教授江夏曾写过这样一篇论文:圈子。
……你有你的圈子,我有我的圈子,他有他的圈子;你有一个或两个圈子,我有三个或四个圈子!他有五个或六个圈子。
你的圈子可能与我的圈子有交集!我的圈子可能与他的圈子有交集!他的圈子又有可能与你的圈子重合。
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圈子,谁也不想被同化!包括你我他……
把江夏教授的圈子论文用在马雪莹身上的话,那么,她就是一枚圈核。
她是唐小兰、唐小英、马桂生、马魁等两家人圈子的交集重合点。
所以,马魁对马雪莹很好。
马桂生却不同。
因为,马雪莹长得不像他,血型也不随他。
马雪莹更像缩小版的唐小兰。
有时候,马桂生十分怀疑马雪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每当他望着女儿那张酷似唐小兰的脸,特别是和唐小兰一模一样小巧的鼻子时,他都有一种带上女儿去做亲子鉴定的冲动。
亲子鉴定,兹事体大。
还需慎重。
当然,他对马雪莹也不是不好,他虽然在唐小兰眼中不能尽到一个丈夫的义务,但在女儿眼中,他父亲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起码,唐小兰从不跟马雪莹说他的什么坏话。
她在女儿面前给马桂生留着情面,维护着他做为父亲最起码的形象与尊严。
马桂生却不带马雪莹。
唐小兰也不放心他带。
马桂生要带他的情人。
在唐若之前,也有两个年龄和唐若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带过马雪莹。
但是,马雪莹和那两个姐姐不对脾气,又或是那两个姐姐不能掌握马雪莹刁蛮行为的背后,隐藏的那种对缺失母爱的强烈渴望。
唐小兰一年回来的次数有限,马雪莹是严重欠缺母爱的。
这一点,从马雪莹两三岁时,每一次都哭喊着,扯着唐小兰的衣角不让她走,足见端倪。
而那两个姐姐,每逢此情此景,除了陪着马雪莹难受,也别无良法。
反过来,马雪莹反而会因为唐小兰回来时百依百顺的溺爱,以及因她离去而引发的怨怅,迁怒于带她的姐姐身上。
她会对着带她的姐姐连踢带打,甚至,会披头散发的喊她们:滚!
就这样,被惯坏的马雪莹一连气跑了好几个带她的姐姐。
直至遇上唐若。
没带马雪莹之前,唐若应聘的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文员。
以她的聪明与形象,做做收发报纸,接接电话,传达一下领导的指示这种事情,绰绰有余。
但是,她应聘的时候,唐小英把门槛故意朝她抬高了。
唐小英对坐在她对面的唐若道:“我们公司,招收的文员,学历最低也要大专,除非特别优秀的,才能放宽到中专。
你的形象很不错,但是学历……小唐,你的年龄还达不到正式招工标准,你的学历低了一点,高中还没毕业。
你为什么没有读书了呢?是因为个人原因么?还是因为家庭原因?”
唐小英问到了唐若的伤心处——她也不想辍学啊!
没办法啊!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眼圈都红了。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低下了头,一个劲的绞衣襟。
“但是,小唐,说实话,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你看,你姓唐,我也姓唐,天下唐姓是一家,我感觉,你就跟我的那些侄女儿差不多,真的。
我们之间还是蛮有缘份的,要不这样……”唐小英看了看唐若。
唐若抬头看着唐小英。
唐小英道:“我有一个外甥女,现在正读幼儿园,因为她妈妈在外地工作,她爸爸工作又忙,所以,她妈妈就让我给她找个合适的人带她。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感觉你这个孩子很老实,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你呢,现在还小,按劳动法我们公司也不能用你……”
唐小英声音顿了顿:“但是,你可以先去带一带我那个外甥女,工资待遇呢,就按照我们公司前台文员的待遇发放。
等过两年马雪莹上了小学,不用人带了,刚好,你的年龄也够了,我再把你调来公司上班,你觉得怎么样?”
听上去,唐小英说的真不错。
她的话那么亲切,那么体贴,完全就是站在唐若的立场帮唐若说话,唐若还有什么不同意的呢?
对她而言,能够有个地方上班,不在家里吃闲饭,就已经很好了。
唐若答应了:“好的,主任。”
唐若答应了,唐小英也很高兴,她就给远在上海的妹妹唐小兰打电话。
唐小兰道:“你觉得她行吗,你把她说得那么老实,她能带得了马雪莹?”
就因为马雪莹的事情,唐小英也很头疼。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肯定是带不了老马家这个小姑奶奶。
而之前请来的几个带马雪莹的姐姐,也都被马雪莹给气跑了,所以,她心里对唐若也没底。
“试试吧,试试再说,那孩子还小,万一她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去呢?”唐小英对她妹妹道。
事实证明,唐小英看对了人。
唐若,是真的能带得了马雪莹。
因为什么?
因为唐若有爱。
因为唐若又温柔,又细心。
因为唐若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
因为唐若亦把自己不曾得到缺失的母爱全部用在了马雪莹的身上,是的,母爱——虽然此时提起唐若的母爱还嫌尚早。
也因为,她和马雪莹都是母爱匮乏的孩子,她们就如同寒夜里的两枝小小烛火,互相偎依在一起,互相温暖,互相依靠着在这凉薄的人间度过了一个又个夜晚。
唐若呵护马雪莹,如护灯火。
谁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的努力过,才保证了这盏小小灯火,没被黑夜带走,没被大风吹灭。
马雪莹知道。
她知道,是唐若在她发烧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给她量体温,在寒夜里抱着她,将她紧紧搂在怀中,穿过那些无人的街道,去求医问药。
她知道,是唐若抱着她,给她讲故事,唱儿歌,借以渡过一个又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
她知道,每一天是唐若接她、送她,在她撒娇的时候将她背在肩头,走过那条开满鲜花的羊肠小道,所以她才会对唐小兰说:看!姐姐带我走过这儿的。
她知道,是唐若教她,认识了喇叭花、三角梅、蝴蝶花、芨芨草……教她将一瓣瓣桔瓣轻轻抠出来,再栽一根蜡烛进去,做成一盏小桔灯,照亮她与唐若的脸庞。
这些。
都藏在马雪莹的心里,她都知道。
你对我好,我必倾心以报。
马雪莹对唐若就十分好,无论有什么好吃的,都与唐若分享;无论有什么好玩的,都拿出来与唐若一起玩;无论有什么秘密,都会告诉唐若知道,有些秘密,她甚至都不会告诉唐小兰与马桂生,而只说给唐若一个人听。
所以,有时候,唐小兰就觉得,自从唐若来了,不知为何,女儿对唐若好的不得了,有时候,甚至会让她这个妈妈吃醋。
是的,吃唐若的醋。
严重的时候,有一次,她甚至将唐若赶出了门。
她指挥那个与自己脾气一样暴躁的丈夫马桂生,将唐若推至门外,然后“呯”的一声砸上了门。
马桂生无奈的看着唐若,他并不想那样做,因为自从唐若带了马雪莹,减轻了无数因之前旧姐姐的离去而新姐姐又未来之间的这段空当里,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带女儿的负担。
是的,他的心思在新情人的身上,而不是马雪莹。
马桂生推掇唐若的时候,目光是带着三分祈求的: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可是那一只母老虎我真的惹不起,对不起……
黑夜中的小城,唐小兰就这样指挥着马桂生将唐若推出门,她想让她到哪儿去?
唐若很害怕,外面那么黑,那么冷。
回家吗?回家怎么说?被别人赶回来了吗?
唐若只好去敲门。
而门内,因为唐小英将唐若赶出了门,马雪莹已经与她妈妈撕扯在了一起。
马雪莹大哭着扑到唐小兰的身上,扯掉了她妈妈那件价值不菲上衣的扣子,并将唐小兰的头发揉搓得如同一只鸡窝。
“快点开门……呜呜呜……开门,让姐姐进来!”马雪莹嚎啕大哭。
唐若在门外籁籁落泪。
不知道是唐小兰被女儿抓疼了头发,还是她因为唐若,又或因为这个家而心有所感,她也耸着肩头抽泣,泪水直流。
最后,唐小兰指指门,早已烦燥无比的马桂生“哗啦”一下打开了房门。
唐若进来,马雪莹一下子扑到她的身上呜咽着:“姐姐……我不让你走……”
唐若搂着马雪莹泣不成声:“姐姐不走……姐姐你不走。”
马雪莹又转到唐小兰的面前:“妈妈,求求你,别让姐姐走……”
是什么。
能让一个年幼的孩子,像个大人一样,对着大人,说出那个求字?
马雪莹脸上挂满了泪珠,唐若在哭,唐小兰也在哭……
这,到底是怎么了?
唐小兰把这件事说给了她的姐姐唐小英听。
唐小英道:“你这又是何必?你又何必跟唐若那样一个小女孩子吃醋呢?
唐若她照顾马雪莹又细心又周到,帮你把马雪莹照顾的那么好,就像马雪莹的亲姐姐一样……”
唐小英加重语气,把姐姐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下。
“我知道,可是,我看着马雪莹对唐若那么好,许多时候比对我还好,我心里就不舒服!”唐小兰委屈的道。
“有什么不舒服的!马雪莹是你的亲生女儿,她终归是要长久的跟你生活在一起的。
是,现在是唐若带她,那不都是暂时的吗?再说了,唐若能带马雪莹多久,最多带到她上小学,就算你想让她帮你多带两年,万一到时候她也大了,想谈恋爱了,她还想不想帮你带,还不一定呢?
再说了,女儿是你生的,她始终都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等你老了,年纪大了,难道还不是马雪莹照顾你么?”唐小英劝自己的妹妹。
唐主任的嘴就是厉害,说话一套一套的,唐小兰也被她说得不好意思的笑了。
似乎天底下,就没有唐主任说服不了的人——除了马雪莹。
唐小兰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事,但又无法开口似的,但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对她姐道:“姐,我发现马桂生,有点维护唐若,我让他将唐若推出门去,他磨磨蹭蹭不肯动手……你说……”
唐小英立刻明白了她妹妹的意思:“你胡说八道什么?
哎我说唐小兰,你的思想能不能纯洁一点……对了,我还没问你呢,你跟那个江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有,马桂生在外面找情人,先找了一个,钱被人家都给卷跑了,他不但不改,听说现在又找了一个,你也不管?
……你们两口子什么情况?”
唐小兰看看她姐:“你别管我,我也不想管马桂生那些破事。
对了,还有他那个流氓弟弟马魁,成年累月住在我们家,名义上用的马桂生的钱,妈的……马桂生的钱,还不都是我给的,就他那点工资……”
第25章 唐家姐妹
没错。
唐小兰确实比马桂生挣得多得多,每一次夫妻吵架她能压下马桂生一头去,与此多少也有些关系。
经济决定上层建筑。
间接决定家庭地位。
“你其实可以对唐若好一点,像她这么小的女孩子,刚刚从学校出来,什么都不懂,只要你对她好一点,她的心里一定会记住你的。”唐小英道。
唐小兰点点头。
唐小英又道:“别的不用说,只要她能帮你带好马雪莹,不是比什么都强么?”
“那是,马雪莹就是我的命根子,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爱她,我所有的一切,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她,我辛苦的赚钱,飞来飞去到处出差?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多赚钱,为了马雪莹以后打基础!”唐小兰眼圈一红,她动了真感情。
“那你也不能太宠她了,慈母多败儿,你就是太宠她了,真的,每一次回来都惯他!”唐小英说道。
“你又没生过孩子,你不懂的。”
唐小兰这一句话,差点没把她姐噎死。
唐小兰也自知失言,赶紧伸手抓住了她姐的手。
唐小英心道:唐小兰你看看你这个破嘴,真是不会聊天,难怪,女儿女儿你带不好,老公老公你看不住。
想归想。
但是唐小英可不会拿马桂生说事,那位是随时可以跟他离婚的妹夫,而这个,却是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的妹妹,妹夫可以再找,而妹妹,却只有这一个。
再说了,她也希望自己的妹妹家庭合睦,婚姻幸福,尽管她也知道,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的问题,是一只巴掌拍不响的问题。
但是,如果真到了关键时刻,她百分之一百是站在妹妹这边的。
不过,被唐小兰戳中了心病的感觉,还是让唐小英脸色一沉。
是的,她没有孩子。
她非但没有孩子,连老公也没了。
唐小英在面试唐若的时候,提出的最低学历是中专,可是她自己呢?
初中毕业。
想当年,唐小英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所谓女大不中留的她没过多久就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跟她一样也是一个看见书本就头疼,书本一撤就痊愈的主。
两个人倒是很般配。
也很恩爱,刚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在双方父母不支持亦不反对的情况下结了婚。
别看那个男人读书不行,头脑倒是很灵活,结婚后,东挪西凑买了一辆汽车跑起了运输,随行就市的做起了车老板。
眼看着,生活一天天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
有一次,那个男人开着车,拉着已经怀孕六个多月肚皮鼓鼓的唐小英,装了一车桔子准备运往广州。
装完货后。
卖桔子的主人家,准备了当地农村招待客人最好的菜给唐小英男人吃——是一大锅猪肉肥肠炖猪红冬豆。
土猪肉。
好吃。
卖了一大车好价钱货的主人,不但准备了好菜,还准备了好酒招待客人,于是,唐小英男人就多喝了几杯。
喝了几杯酒的唐小英男人,就有点驾驭不了手中的方向盘了,不过还行,老司机了,没什么大问题。
上了国道后,油门加得挺足,开得也挺快,可是,他开得快,有人比他更快。
一辆载着数十名乘客的大客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没有隔离带的国道上,越过了线,直直朝唐小英他们的货车冲来。
真是如同疯马。
转瞬即至。
老司机的酒应该也吓醒了。
吓醒后的他,第一反应不是将方向盘往怀中拉,往左打,而是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把货车往右打了出去。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瞬间,他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妻子,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轰”的一声,两车带着高速运行的巨大惯性猛烈撞到了一起。
天旋。
地转。
两车俱翻,各种东西洒落一地,其中,唐小英家的一大车桔子洒得到处都是。
而死者伤者的惨状也让人忍不住落泪。
两车的司机当场死亡,客车虽然有速度快的优势,无奈撞上的是一辆满载的货车,反而吃亏更大。
当场,就有数名乘客不幸身亡,后又有几名送院而不治。
现场勘察,两车均无刹车痕迹。据推断,客车司机应是疲劳驾驶,因为他的血液化验不含酒精,而唐小英男人则是醉酒驾驶。
事故责任三七开,客车三,货车七。
可是,那些死去的无辜之人,谁又能为他们的生命买单?谁,买得起?
包括唐小英腹中的胎儿。
她流产了。
同时失去丈夫与孩子的唐小英大难不死,心却碎了一地。
因为她听到这样的声音。
“那个货车司机真是一条汉子,你看,看货车的方向盘、前桥和撞的地方就知道了,他没有往左打方向,让右边去撞客车……”
“嗯,确实,唉!可惜啊……话又说回来,如果是我开车,本能反应肯定是先躲自己。”
“那是!像这种情况,十个司机里有九个半都要往自己怀里拉方向盘了……剩下半个是傻子,才不知道往自己这边拉方向盘!”
是的。
那个男人就是傻子,他傻到把生的希望给了唐小英,而自己选择了与死神碰撞。
唐小英就在心里发誓,今生绝不再嫁,不为别的,只为报答他的恩情。
而当唐母知道了自己女儿女婿出了这么大的事后,也是哭得老泪纵横,为人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儿女好呢?
那段时间,唐小兰也替姐姐流了不少眼泪。
再后来,兴安金灵渠广告公司成立了,唐小兰就让江晔把自己的姐姐弄了进来,她知道自己的姐姐是个草包,也担当不了什么重责,就求江晔给她安排了一个行政部主任的职务。
她是想让自己的姐姐多些杂事分心,少些回忆过去。
谁不知道,行政事务就是个管家婆,小到一根牙签,大到公司搬迁,都要全程参与。
还行。
唐小英干得不错,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有些工作干得好不好,确实与学历无关。
等唐小英通过了考验,坐稳了她的位子后,唐小兰就调回上海去了。
唐小英协调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说话打圆场的本事那是天生的,就像刚才妹妹揭了她的伤疤,她也只是在肚子里生气,嘴上却跟唐小兰岔开了话题。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多给唐若一些小恩小惠。
比如像你不要的什么衣服啦,包包啦,一些小东西啦什么的,可以给唐若一些的,不然你又不用,放着放着就放旧了,放坏了,还不如送人。
送人还有个人情在那里,她还会记得你的好。”唐小英道。
唐小兰笑了一下,为她姐姐的世故。
唐小兰忽然觉得,虽然姐姐听上去是在说唐若,实际却是在说她自己,因为,上次唐小兰回来时,唐小英就对她脖子上那条价值不菲的钻坠项链充满了兴趣。
她对唐小英道:“我的东西大部分都在上海,这边家里的都是些旧的,都不怎么好了。”
“可以看一看找一找嘛!感觉合适的好的才给人嘛!”
唐小兰愈发觉得自己的亲姐话里有话:“行吧,到时候我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于是,回上海之前,唐小兰给了唐若一块女表。
她也没告诉唐若那块表值多少钱,不贵,也就是唐若半年的工资。
唐若不懂表,不懂什么奢侈品与名牌,她只是感觉唐小兰给她的手表挺好看。
她觉得那只小巧玲珑的银色表盘,如同夜晚璀璨的星空,而带夜光的那些表针表格,在黑暗中看上去,似乎散发着一股遥远银河神秘的气息,带有极浅蓝色的表蒙透着一股蓝宝石般的淡雅光泽。
唐若挺喜欢这块女表,一连对唐小兰说了三个谢谢。
唐小兰心想:你倒挺识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子时,都没见你这样谢我。
无所谓,你喜欢就好。
只要你对马雪莹一心一意的好,别说一块表,就是再贵些的东西,我也舍得……
回头,唐小兰也把那条钻坠项链送给了她姐,感谢她于自己不在兴安的时候,照顾马雪莹。
唐小英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她将那条项链拿在手中反复看着,“啧啧”连声,眉头眼角那些皱纹一下子全部舒展开来:“啧啧……这条项链真漂亮……哎,唐小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照顾马雪莹,那是我这个姨妈当仁不让的责任。”
“那是,姨妈也是妈!”唐小兰见她姐一脸财迷样也笑了。
不过,唐小英在高兴之余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以后,是继续单下去,还是找个合适的人嫁了。
如果她一直单下去,唐小兰送她的这条项链,很可能就只是借她的手,暂时保管一下。
就像。
马雪莹央求唐若替她保管的那些玩具一样。
唐若看着睡得十分香甜的马雪莹,摸了摸她的额头。
嗯,没有发烧。
晚上的时候,马雪莹有点咳嗽,唐若怕自己睡着了后,马雪莹半夜里发烧,就喂她吃了咳嗽药,这会儿药力见效,马雪莹出汗了。
唐若抽出一块小花手帕替她沁了沁额上的汗,顺手还为她扇了那么几下子。
唐若自言自语道:“马雪莹,你妈妈可是有一段时间没回来看你了哦!”
不知道什么时候,窗外沙沙地下起了雨,一股冷风顺着半开的窗子吹了进来。
唐若赶紧起来,她拉开一点窗帘,看着窗外。
窗外。
孤独的路灯不知道为了谁站成了一个海枯石烂,细细的雨丝在灯光里不停地飘舞,如同春天扬起的一条条长索,赶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股脑地走来,然后落在花圃里、树梢上,落在无数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隐喻着苏醒与萌芽。
其中,也包括爱情。
真正的爱情。
唐若看了一小会儿窗外的雨,觉得有点凉,赶忙把铝合金推拉窗推得只留了一条小缝,然后扯好窗帘,上床睡了。
睡梦中,窗外的雨一直滴滴嗒嗒,一下,就是一夜。
第二天,唐若起来后,发现雨还是没有停,她又看看表,呀!马雪莹上幼儿园快迟到了。
唐若赶紧把马雪莹抱起来:“马雪莹,起床啦……马雪莹,起床了,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
马雪莹在睡梦中被唐若叫醒,嘟着嘴巴道:“姐姐,我不起床,我不要上学!”
“那不行,今天芒果哥哥会来的哦!芒果哥哥会带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我们快点起床好吗?起来去找芒果哥哥和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唐若一边说,一边伸手将马雪莹抱了起来。
马雪莹睁开眼睛:“姐姐,我要穿衣服!”
go!
马雪莹。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顺着楼梯把她送到二楼蜜桃班的生活老师手里。
唐若打开马雪莹粉红色的花仙子小书包,取出里面的一包药对马雪莹的生活老师道:“王老师,马雪莹有点儿咳嗽,在家里我已经给她量过体温了,没有发烧。刚才我已经喂她吃过药了,这是今天中午的药,麻烦你到时候喂她一下。”
“好的!”尖下巴的王老师应道。
“哦……马雪莹的衣服在她的书包中间那层,小朋友们睡醒了午觉,麻烦你帮她换下衣服,她很爱出汗……”唐若继续道。
“好的,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中午小朋友们起床后,我都会帮他换衣服的。”王老师倒是不厌其烦,她脾气很好。
是啊!
天天跟孩子们打交道,没有一个好性格好脾气怎么成。
唐若回到家里,把地拖了,拖了地没什么事干,她就半躺在榻榻米上,随便拿了一本杂志翻着。
这时候,门一响,有个人进来了。
不用看唐若也知道,一定是马雪莹那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叔叔马魁回来了。
唐若忙下地,将自己的房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双手捧着杂志,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后,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一次,门外没有传来马魁窸窸窣窣到冰箱里翻东西吃的声音,倒是传来了几声女人的笑声。
唐若轻轻啐了一口:“又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
她似乎忘了,马魁本就是个不三不四的人。
唐若听着听着,突然,她的房门“咚”的一响,然后就是有人在外面拧门把手的声音,把她倒吓了一跳。
第26章 范云的日常工作
唐若不由紧张起来。
她知道,有时候,马魁会趁她和马雪莹不在家,而又忘了反锁房门的时候,偷偷溜到她们的房间里来,东翻西找。
而那时,只有一种解释:他没钱买k粉了。
有一次,马魁就曾经翻过唐若放在柜顶上的那只硬皮的红箱子,因为唐若带着马雪莹在公司的饭堂吃完了饭,回来后发现那只皮箱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她打开箱子,看到自己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明显没有了自从放进去后,被箱盖压出的压痕。
这让唐若有些紧张。
有些害怕。
本身,马魁那一身张牙舞爪的纹身,就足以让唐若这样的小姑娘害怕。
也能让范云感到极度的扎眼晴和憎恶。
虽然,纹身也是一种人体艺术,关于它的渊源与理论,如果写成书的话,起码得有一本大百科词典那么厚,但是,这种代表某种神秘暗示的刺青,还是让许多持传统观念的人见了就皱眉。
当兵的人,不能纹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然,对于一个人的人品德行如何,自然不能仅凭一个纹身就做出简单的判定,但是,通过这种直接展示在身体上的花花绿绿的图案,其实间接表明了其主人的立场。
那就是。
潜伏于骨子里的某些桀骜不驯。
奇怪的是,某些爸爸妈妈眼里的乖乖女,妈宝男们,也有极度迷恋纹身的,那些孩子们,偷偷纹在外人不可见之隐蔽部位的各种小小图案,就是例证。
有的,是一朵红玫瑰。
有的,是半阙明月。
有的,是一个只有纹身师和其本人才懂的符号。
说起纹身,不得不重新提一提唐小英那个死鬼男人。
有一次,唐小英跟着男人到绍水镇的某个村子拉水果,装满货后,她跟着男人,坐在汽车驾驶室里,摇摇晃晃地从颠簸不平的乡道上往外面那条g322国道上赶。
夕阳西坠,林间惊风。
货车连续爬过了两个陡坡后,在这条乡道最陡的一个大土坡前,终于换上了最慢的低速一档,缓慢爬坡通行。
就在她们的货车爬上坡顶平缓之处时,唐小兰与她男人被三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从后面超到前头,给拦住了。
“哎哎哎,停下来,停下来!”
唐小英男人只有停下来,在这种坑洼不平的乡道上,货车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摩托车的。
上了国道,可就难说了。
那三个人。
没别的意思,就是汽车爬坡时喷出的尾气搞到了其中一个年轻人的眼睛。
这是比较文明的说法。
如果换成另一种说法,就是这三个年轻人想搞点钱用用。
看着这三个光着上身,清一色纹身男的年轻人,唐小英很紧张,她在驾驶室里小声对自己的男人说:“看他们要多少钱,多少给一点他们算了。”
她男人擦了一把额头上不知是因为坐在没有空调的闷葫芦车里热出来的,还是被那三个年轻人唬出来的汗。
他跳下了车。
下车前,他随手脱掉了身上那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露出了纹在胸口的那只暗青色的,眼神十分狰狞犀利,顺着嘴角往下滴着鲜血的狼头。
结果是。
一阵对话后。
唐小英男人与那三个年轻人居然攀上了亲戚,你递一支烟给我,我敬一支烟给你的,聊得相见甚欢。
自诉被唐小英男人的车卷起的灰尘迷了眼的那个年轻人,甚至还极其热情地拉着她男人的胳膊道:“哥哥……俺们不晓得是你,早晓得是你的话,早就喊你停下来了,无论如何,哥哥,今天你也要和嫂嫂到俺们家里吃了晚饭再走。”
热情的不像话。
虽说,确实那三个年轻人中,有一个是唐小英的男人,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的亲戚,但是,她男人胸口的那个狼头毕竟也功不可没。
起码,它让三个年轻人有所忌惮,一时之间,摸不清唐小英男人的来路。
来路,有时很重要。
如果不是唐小英男人那只狼形纹身起了一定的劝退与喝止作用的话,谁会跟你论亲戚?
那么,结果就只有一条,先拿钱,才走人。
不过。
纹在马魁身上的刺青,现在多少有点外强中干了。
因为,他早已不再是十**岁那个冲动精干的少年,他的身体,正一日日被酒精与毒品掏空。
马魁在外面拧了拧唐若的房门,发现打不开,嘴巴里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什么东西。
又过了一小会。
马魁房间的门“呯”的一声砸上了,唐若知道,他一定是与带回来的女人鬼混去了。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吸毒,还是一起做些什么其它事情,又或者,兼而有之。
唐若背起包,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反手锁好,来到客厅,马魁果然不在。
唐若对马魁的活动规律已经了如指掌。
她轻轻的下楼,走到楼下大院中。
院中,有一个人在等她。
不是范云。
也不是方科。
…………………………
说了一会子唐若她们了,再说会范云吧。
范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先是在房间里做了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而后,又双手撑地趴在那儿,一口气做了几十个俯卧撑。
习惯了,每天都要运动一下。
本来,他会在起床后,简单的洗个脸,然后从城管队拐出去,顺着小巷一直走到灵渠公园里面跑步的。
他通常会连续跑上半个小时,然后才停下来,一边欣赏着灵渠公园里的景致,一边活动身体。
灵渠公园。
红墙绿瓦、堆石成山;百花争妍、青竹成竿。
远看山如玉簪、近观水如绿带;水边,到处生满了密密麻麻的芦苇野蒿,迎风招展。
早上来这里晨练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一些中老年人。
可以理解,年轻人们贪玩,夜生活又比较丰富,精力旺盛,身强力壮,有大把的明天可以尽情挥霍。
中老年人就不同了,要保养了,要加强锻炼了,这个也要注意那个最好也别吃了……
今天下雨。
范云就只好在房间里运动了一下,也好,让他比平时多睡了大半个小时的懒觉。
唐彬也醒了,但是,他跟范云不同,他一直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而只是半躺着,上半身靠在床头上,一边抽烟,一边替做着俯卧撑的范云数数:“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七十七……”
直到范云的运动结束,并且洗漱完毕后,他才慢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
“哎!范云,今天外面下雨啊,上班有点不舒服了。”唐彬道。
范云点点头:“就是,本来我还想着去灵渠公园走一圈的,也去不了了,哎,对了唐彬,我听说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上,有一家新开张不久的包子店,早上卖的包子挺好吃,今天早上我请你吃包子,怎么样?”
有人请吃早餐,当然是极好的,还能怎么样。
两个人穿好衣服,踩着上班的点,往范云说的那个位置赶,那个位置唐彬熟,他和赵艳玲的地盘。
到了那里范云发现,塞车很严重。
这条路是小城里十分重要十分繁华的一条内巷,因为历史规划者的眼光被局限之故,当时设计的很窄,特别是第一小学那个拐弯的地方,窄的简直不像话。
这条路上不但商铺林立,还是第一小学和第一机关幼儿园的所在地,小城资格最老历史最久的一家照相馆……兴安县照相馆也在这里。
照相馆门上方挂着的那块可以上溯至人民公社年代,繁体字写成的牌匾就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
这条路上车山车海,手推车、手拉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慢慢摇”、“跳跳车”、拖拉机、小汽车……
简直就是一次小型的地方车辆汇展的现场开幕式。
范云摇摇头。
真乱!
他和唐彬尽量从本就不宽的马路上,勉强挤出来的人行道上往前走。
快走到杨峰提到的方科参股的那家包子铺时,被堵在包子铺门口的,一个无证经营推着满满一平板车黄橙橙桔子的老汉,以为这两个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是奔他来的,吓得他推着那车桔子在车流中穿插逃窜。
慌不择路。
走得太急。
老汉的推车一下子刮在了一辆“跳跳车”没有护罩的柴油发动机左下角,与前轮上。
“哗!”
一车桔子如同被推倒的积木一样,瞬间散落一地,朝四面八方滚去。
有些,滚到了下雨后潮湿肮脏的下水道口边,顺着钢筋间的缝隙掉进了下水道里。
有些,滚到了车子底下,路人的脚边,沾满了泥水,然后又被不断前进的人流与车流压得顿时干瘪下来,汁水掺着雨水,流了一地。
有一个小伙子捡起滚到他面前的一只桔子,剥开几瓣塞进嘴里,笑道:“好甜!”
那个老汉可笑不起来。
他虽然也没有哭,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比哭还要难看。
范云心中长长叹了一口气。
唉!
可惜了一车桔子!
黄彬却不以为意,在他眼里,这些无照经营的小贩,每天跟在山上打游击似的,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为一个让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城市管理者们头疼的老大难题。
这些小贩们深得运动战与游击战的精髓: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不只是这个小城,几乎城城如此,古今中外,概莫除外。
这是一个有关生存与发展之间矛盾的课题,要想研究透彻并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那些专家学者们一定要躬下身来,躬得越低越好,深入社会的底层,仔细听一听那些民心民意,而不是坐在各大学府的讲台上,只知道夸夸其谈,纸上演兵。
说实话。
当下这个满面愁纹卖桔子的老汉,就是相当好的一个研究对象。
范云既管不了那些在车轮下被压得稀巴烂的桔子,也不想去管那个今天本来就已经很惨了的老汉,他很同情那个老汉。
那老汉起码折了三天的本钱,三天白干。
他看看黄彬。
黄彬虽然没有范云那么强的同情心,但是他识趣。
所以,他与范云都假装没有看见那个老汉,而是朝包子铺走去。
黄彬心想:虽然这是我的地盘,但是,那个老汉,那些桔子,还是不要去管了,任其自生自灭好了。
包子铺里,方科正在里面低头揉面剂子,他用擀面杖飞快地把一个又一个面剂子擀成薄薄的面皮,旁边两个站着的妇女就取了,用筷子从馅子盆中取了馅子来包。
包得没有擀得快。
方科手脚很麻溜,速度很快。
范云打量了一下这个包子铺,买包子的人三三两两,说不上多,也说不上少,不断有人站在被一只长条柜子挡住的那些大蒸笼面前,一边递钱一边要包子:“我要两个香菇青菜包。”
“老板,我要两个韭菜鸡蛋包,钱放这儿了……”
“老板,快点快点,给我来三个肉包,快!快!”
收钱卖货的两个小妹就极快的收钱、包子装袋。
买完走人,下一个!
范云没发现方科的包子铺有什么违规的地方,本来想挑点毛病的他暂时中止了给方科穿小鞋的念头,他买了六个肉包子,两杯豆浆。
唐彬抓着范云递过来的肉包子,一口下去,就是半个。
范云也咬了一口,包子不错,拌了麻油姜丝葱末的肉包子,挺香,而且,还是灌汤包。
方科一直没有抬头。
他太忙了,没办法,卖早餐的,就是忙这一阵子,其实,开饭店的都一样,都是忙饭点前后那一阵子。
其实,每个行业都一样,都有一个曲线变化表,什么时候到达峰值,什么时候跌进谷底,都有规律。
只要够细心,就能发现,世间万物,其实,皆有迹可寻,亦可循。
吃完早点,范云跟黄彬打了个招呼,穿过一条近路,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各就各位。
他顺着马路巡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也没有发现挑着箩筐,推着平板车的无照小贩。
倒是不远的兴隆购物城一期的广场上,可以下行至第一小学的路边,楼房厦檐下,站着一个卖糯米团的,再往远一点,是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货的。
“烤玉米,烤红薯……烤玉米,烤红薯……”小电喇叭一直呜哩哇啦叫个不停。
小电喇叭卖身为奴,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卖给了那个烤玉米的老头,它也真够不容易的。
范云瞅瞅那个卖糯米团的,懒得管她,就一个小小的推车,又躲在坐车的领导们不易发现的地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再说,范云也经常去买她的糯米团。
第27章 理发
其实,以老魏为班长的范云他们这一个班里,任务最繁重的,还是要属何兰芬和梁蓉她们俩负责的那个区域。
因为她们负责的是整个小城最繁华,人员密集度最大、最集中的一块区域。
穿城而过的g322国道与城台路上行的接合点,是小城的汽车站,旁边不远是火车站。
如果顺着汽车站,沿城台路1号门面一直往下走的话,用不了十来分钟就能途经与兴隆购物城隔路相望的县政府办公楼、法院、检查院、新华书店等单位,而抵达县城的中心——老广场。
城台路在老广场的一处古戏台处,与右向的秦皇路交汇形成了一个丁字形的路口后,继续一直向东延伸,直至经过几个城中村后,末端向东南方向斜伸,抵达与双灵路交汇点的灵渠公园正门结束。
古戏台北通万里桥,可至百街里与湘漓汽车站,戏台南接秦皇路后途经教育路与花荷路后,与双灵路的中间段交汇,再往前,是一大片工地,据说是规划中的新广场,似乎以后的主要行政办公单位都要往那里转移。
那是一个大手笔,目的主要是着眼于跳出老城,规划建设新城,逐渐拓展开发小城周边区域,起到吸引投资,解决就业与安置,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娱乐环境的重大作用。
那边还在规划筹建中,有另一个班的人员负责。
而老魏这个班里,何兰芬与梁蓉负责的,就是这个以古戏台与老广场为中心,沿着主干道秦皇路,向四面八方辅射的地带。
这个位置,可不好管。
非得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不可。
每天凌晨一点钟左右,当小城的大多数人已经沉浸在甜美的梦乡里时,这里的生活,却刚刚开始。
那些开三轮车拉菜的菜贩子,那些一大车一大车从桂林市汇东菜市或五里排批发菜市运来蔬菜水果的车老板,那些前来批零的二道贩子,那些驻地军队、机关学校、大型饭店、各色食堂,店铺的采购员们都会于此时,集中在这里。
其中,有时还会有一些赶着骡马车载着头晚打点好的蔬菜水果赶到这里出售的老农民。
当然,也包括不断穿梭在人群中的二道、三道,甚至四道贩子们。
这里没什么规矩,谁来得早,谁就能占到好位置,当然,要除掉最中间那几个最好的位置,那里,是那几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的固定位置,他们,可是花了钱的交了税的。
一箩筐一箩筐的蔬菜排得密密麻麻,每一棵都被卖主打扮得水灵灵鲜嫩嫩的,等待相中自己并将自己带走的人。
一箱箱的水果在这里被卖掉,被买掉,装上各种带着它们离去的道具,其中,极有可能一棵树上结出来的兄弟姐妹们,被不同买主买去,而不得不默默地于此处分道扬镳。
这些绝大多数都是本地人的卖主、买主们,操着浓浓的桂北口音,吐着唾沫,点着一张又一张的钞票,将那些果蔬搬来运去,过称装车,达成了一桩又一桩的生意。
这个时候,倒是不需要范云唐彬梁蓉何兰芬他们出马。
时间还早,不到她们上班的时间,自有夜班人员监管,说是监管,没法管,忒乱。
这些人会在凌晨五点半左右,随着银货两清与交易的接近尾声,渐渐散去,而那些因为搬运腾挪而散落在地上的果叶菜皮,自然有随后上班的环卫工人们清理。
这是长期如此达成的默契。
也是这个小城,在新的一天里,新鲜的果蔬进入千家万户餐桌与果盘的保障。
批发过后。
晨曦又起。
紧接着,这里又将进入新一轮的采买浪潮,那些晨练的大爷大妈们,起床做早餐的家庭煮妇煮夫们,极个别的小单身狗们,就会来这里买菜、买肉、买一天的副食。
希刚妈就经常不辞辛苦,到这里来买菜。
早起的肉与菜,新鲜。
她常常会让杀猪佬给她切上一点刚从屠宰场运来,还未破好的新鲜猪前腿肉,以及一截子粉肠,一小块猪肝,然后买上一些清晨现打的米粉,再买些青菜、小葱芫荽,回家做上一锅香气四溢的米粉给大家吃。
每当这时,李阳总是她老妈最好的拥趸:“老妈,你煮的这个汤粉,太好吃了,可以拿出去卖了。”
等清晨采购的这支主力军撤得差不多的时候,方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从家里出来,吃早餐,上班的时候。
而这时,范云他们早已经开始上班了。
何兰芬与梁蓉就在这一块城管工作的重点区域,每天与那些挑着箩筐的无照小贩们斗智斗勇。
她俩经验丰富,都是老手。
其中何兰芬,亦是女中豪杰。
曾经有一次,她在制止一个当街摆卖的小贩时,那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居然大为光火,一时冲动跳起来就将何兰芬头上的帽子扇到了地上。
何兰芬也火了。
身高一米七五的她,上去就将那个比她矮了大半头的男人推了个趔趄,紧接着,她又握起美人拳劈头盖脸打了那个男人十来下。
那个男人被何兰芬打得往行道树后面直撤身子。
他没有还手。
大概自知理亏,又或让着何兰芬这个发了威的婆娘也未必可知。
旁边几个围观的人,看到一个男人,居然被一个女人打得满地找牙,不由哄然大笑。
“没得那个本事,还去惹别个。”
“你晓得他咋想的!”
“傻心骨!”
当然了,这都是小小插曲,并不值一提。
城管工作,说起来好听,做起来却是极乏味极要韧性坚持的。
就像范云似的,有时候走在马路边上的时候,浑身也是懒洋洋地提不起什么精神来。
当然,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会太久,范云还是很注意自身形象的。
此时,只见他挺胸抬头,往汽车站方向走去。
范云看到了马路对面的大众理发店,他摸了摸头发,嗯!有点长了,该理发了。
吃过了午饭后,趁着午休时间的空当,范云跑去大众理发店理了个头发。
他过去的时候,理发馆里资格最老,技术最好的柳师傅正在为一个小宝宝剃满月头。
这可是个高难度技术活。
剃这个满月头,要在小宝宝睡着的时候才能剃,因为,剃这个头使用的可不是安全系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电动推剪。
而是锃亮的刮刀。
剃胎头时。
要让妈妈把睡着的小宝宝抱在臂弯里,不紧不松控制好宝宝的头颈,理发师傅才能动手,动作既要轻柔,又要快,还要随时观察小宝宝的动作,防止宝宝突然醒来后头部乱动,而刮伤宝宝娇嫩的头顶皮肤。
剃这个头,是一定要宝宝睡着了才能剃的。
而柳师傅不。
因为他技术好,好得什么时候给宝宝剃胎头都没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近十来年,凡是住在县城里的小宝宝们,百分之八十的胎头,都是柳师傅给剃的。
绝活都是日复一日的劳动练成的,柳师傅剃胎头的功夫早已达到了熟能生巧,由巧至神的境界。
是的,薄薄的剃刀,在他手中运用起来,就是神奇的。
只见那个妈妈侧抱着睁着一对大大的,乌溜溜的眼睛的小宝宝,坐在门口一张木凳上。
柳师傅将剃刀在牛皮上用力镗了镗,右腕微沉,略呈叼状,左手轻轻扶着宝宝的头,将刀锋贴上宝宝的发根,顺着发势轻轻一拉。
一络胎毛随即飘下。
一刀、两刀、不一会儿,宝宝就成了一个阿弥陀佛的小和尚。
范云站在旁边,屏住呼吸看着。
只见那个小宝宝头顶上的卤门尚未完全闭合,那里的头皮还在一鼓一鼓地跳动。
范云手心都捏了一把汗,直至那个小宝宝理完,他才长出了一口气。
范云看看柳师傅,只见他的脸上不但若无其事,还笑眯眯地跟宝宝妈聊道:“这样刮出来的头发,再长出来的时候,会更旺一些,也更黑一些。”
呵!他的话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那个宝宝妈连声感谢,一边给宝宝戴上可爱的小黄狗帽子,一边付了理发费,并额外给了柳师傅一封红包。
宝宝剪完了,轮到范云了。
范云就坐在了理发台前那张足以用笨重印证历史的大椅子上。
据说,这家理发馆的历史与兴安照相馆一样悠久又光荣,自当初营业以来,一直就在现在这个位置,它已经为小城的人民服务了很多年了。
据现在已经是理发馆第一把剪刀的老柳师傅说,这个理发馆,当年可是接待过大人物的。
“嗨!那时候,我还是个学徒,跟着师父学手艺。
有一次店里来了一位四个兜的干部,后面还跟着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点名叫我师父给他剃头。
我师父那手艺,绝对的一流,从剪发,到剃须,再到修边茬掏耳朵剪鼻毛一套下来动作啪啪啪啪,把那个客人服务的舒舒服服。
那个客人对我师父的手艺赞不绝口,哈哈大笑,还多给了我师父一块钱,一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能买两斤多猪肉呢!
我站在旁边帮不上忙,就偷偷问了问跟着那个客人一起来的一个小伙子。
好家伙,北京来的大干部,一位当年红军队伍里长征过湘江的将军!”柳师傅道。
范云很有兴趣,就问道:“那么大个领导,来咱们这里干什么?”
柳师傅替范云围好围裙,用两个夹子夹住:“据说,他是故地重游,来这儿缅怀红军长征时,牺牲在界首湘江边上的那些战友的。”
“我也看过一些书,说是当年红军过界首时,牺牲了很多人,八万多人的队伍,过江后只剩下三万来人了。”范云道。
柳师傅拿起推剪:“剪碎发,还是平头?”
“平头。”
柳师傅边为范云剪头发边道:“是啊,当时红军是牺牲了很多人。特别是红军过湘江时,下面有国民党的机枪扫射,上面有国民党的飞机轰炸,死的人流出的血把湘江都染红了。
所以老百姓才说,三年不饮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鱼!”
柳师傅懂得也挺多,不奇怪,理发馆就跟茶馆一样,也算得上一个各种信息的集散地。
范云道:“我看过一本长征的书,其中有一部分是写当时的红34的,师长是陈树湘。当时,红34师都已经到了江边了,但是接到了掩护大部队过江的命令后,全师又返身战斗,扑进了敌人的包围圈。
别的部队都在往江边赶,他们却反向朝国民党的军队冲了过去。
最后,红34师全军覆没。
师长陈树湘也受伤被俘,可是,他在担架上,竟然用手把自己的肠子拽断了,当场壮烈牺牲。”
柳师傅面色凝重的道:“是啊,湘江战役确实很残酷,红军当时牺牲得太多了。”
旁边一个头上抹满焗油膏的男人,此时,岔开了话题:“柳师傅,我感觉这个焗油膏有些挨在耳朵上了,有些痒,是为什么?”
“是吗?我看看!”为范云推了一半头的柳师傅,去看那个客人的焗油膏去了。
范云看着自己尚未完成的发型,他觉得即使是自己现在的这个造型,看上去也比那个方科要好看三分。
搞定“焗油膏”的柳师傅,回来继续给范云理发。
他手持一把薄薄的长梳子,将电推剪搭在上面,“嗞嗞嗞嗞”,如同割草一般轻而易举就将范云头上收拾得绺绺清清。
冲过水。
柳师傅用脚一踩那把大椅子下方的某个机关,“咔咔”把它放平,让范云舒舒服服平躺在上面,然后又用热毛巾帮范云捂了捂下巴,准备替范云刮脸。
范云本不想刮。
可是刚才就在柳师傅去看“焗油膏”的时候,范云摸了摸自己没有三根毛的下巴,还是决定让柳师傅替自己刮一刮。
开脸。
不开不长。
特别是范云看着方科刮得铁青的下巴,就十分不舒服,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点胡子才行,或许范云的潜意识里,是认可胡子就是男人成熟的标志这句话的。
嘴巴没毛,办事不牢。
刮!
该刮的地方就刮。
柳师傅手指灵活的舞动着,那柄明晃晃的刮刀在范云的嘴角、额头、耳朵、鼻梁、眼皮上不断跳跃着,让范云心中不由自主地泛起一种既担心,又刺激的痒酥酥的感觉。
柳师傅技术绝对不是吹的。
超一流。
第28章 相亲?
“咔咔咔!”
三下五除二柳师傅就搞定了范云,望着镜子中这个精干有型的小伙子,他谢绝了范云递过来的烟:“谢谢谢谢,我不抽烟。”
但是,他接受了范云及“焗油膏”的肯定与赞美。
“柳师傅,你的刀法真是顶呱呱!”范云道。
焗油膏接茬道:“老师傅了,在这都干了几十年了!”
焗油膏的话里透着一点自豪,范云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他的意思显而易见——小伙子,你还嫩,我认识柳师傅的时候,你还穿着开档裤呢!
被人轻视了一次,范云感觉有一点点的不爽。
柳师傅摸摸自己几乎寸草不生的脑袋:“从学徒算,三四十年了!”
范云觉得柳师傅那秃噜头,可能是他对别人的头发杀伐太多的缘故,所以才导致他自己现在头上光溜溜的。
但随后范云又笑了:那叫溢脂性脱发!
剪完了头发的范云,觉得浑身的春风愉快,春雨开心,连走路脚底下仿佛都轻了半斤,他走到马尾辫五金店老板娘隔壁那家小卖部:“来一盒白沙!”
五金店老板娘给他使眼色。
这老娘们,大白天乱递什么眼色!
不像话!
范云不急,他点上一支烟,当然,不是刚买的那盒,而是小卖店老板敬来的一支。
“干嘛?大喇叭?”
“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你还记得不?”绰号大喇叭的五金店老板娘笑着看了看范云。
“什么事?我不记得了!”
“你这个脑壳,记性好差!就是上次我跟你说的,我娘家侄女那事!”大喇叭道。
谢了!谢了!
范云朝大喇叭连连打了两个拱手,他天天在这一个路段上班,可是见识到了大喇叭的厉害。
他可不想娶一个小喇叭回家。
天天对着自己的耳朵边,呜啦啦呜啦啦的,那样,还不得把人烦死!
大喇叭呸了他一下。
“呸”!
范云一乐,他觉得有点热,不知道是因为天气缘故,还是因为大喇叭的胸,先于她的脸,快凑到他面前的原因,他往后退了退,解开了衣服最上面那颗扣子。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家一趟,去拿一点衣服什么的东西来,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呢!
…………………………
说走就走。
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当然他撒了个小谎,找了点理由。
准了。
已经快荣升老魏助理的他,跟自己的老板请个假,有什么不能准的呢?
范云也没换衣服,直接就坐上湘源汽车站去他们那儿的班车,荣归故里了。
起码,范云自己觉得,是荣归,而不是败回。
怎么样?
我范云又回来了,这一次,你们不会老是嘚吧嘚嘚吧嘚问我了吧?
范云,你怎么不在邮局干了?
范云,你咋想的?
范云,好可惜哦?
范云……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湘源汽车站与湘漓汽车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天壤之别。
就像村长与市长,也是一字之差那样。
望着湘源汽车站全是硬化过的水泥路面,干干净净的车站,范云觉得心情不错。
范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在这里,广西的汽车站,要用湖南的湘字开头?
爬上飞快的火车,骑上飞驰的骏马……
到家之后,范云掸掸衣服,感慨万千:从哪里跌倒,我又从哪里爬起来了!
他妈和他爸都在家,正坐在那台不拍不响的电视机前面看打仗的。
今日下雨,不必下地。
范云妈就喜欢看打仗的。
他爸犹甚之。
望着一身城管制服的儿子,再看着范云手中那部插着神州行我看行电话卡的摩托罗拉手机,他妈笑成了一朵花。
他爸却满脸不在乎。
不就是城管么?不就是一台大哥大么?
老婆子,没见识。
不过,他爸还是用男人的方式接受了儿子一去数十日而家书全无的微微歉意,他接过了范云的烟。
父子二人,两位烟民。
高兴归高兴,母子父子要说的话却不多。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范云爸想起了一件事:“哎,老婆子,刚才我碰到了支书,他跟我说了咱范云的事,说上次邮局不让咱范云干了,所长也是有苦衷的,支书说,昨天他去乡上开会,那个所长还问过他,范云还想不想回去继续干。”
“不干!”范云妈又干脆又硬气。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说不让人干就不让人干,不去。”范云的城管制服给了他妈足够的硬气。
“人家支书也是好心,那行,正好范云回来了,我去给他回个话。”
“去吧!”
范云爸去的时间稍长。
不但稍长,还三带一,哦不对,应该叫一拖三。
范云爸后面,跟着三个人:支书老婆,加两个女的。
其中有一个女的,范云认识,正是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
她咯咯笑道:“小范,原来你家住在这里呀,呀,真不错,前有水,后有山,我刚才看你家门前那股水真清……”
她的眼睛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站在她旁边的,一个鹅蛋脸,长头发,走路有点内八字的女孩子咬着下嘴唇儿,也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当然,重点是他的脸。
范云的脸,今天是颜值担当,柳师傅给他修理得那么干净,那么利索,优秀!
范云妈赶紧手忙脚乱地给客人们搬板凳,顺便接过了丈夫从外面带回来的眼色。
她秒懂了,范云爸带的这三个女的,是来看自家孩子来了,当然了,支书老婆就不用说了,她的任务是陪看,陪另外两位看。
范云妈的眼睛也选择重点看:那个跟在旁边,微微低着头的小模样还算可以的女孩子,说不上漂亮,一张大众脸的脸蛋,拾掇得清汤清水,倒也耐看。
落座。
看茶。
范云妈对客人陪着笑脸:“范云今天刚回来,他工作忙,平时没什么空,今天下雨,他回来拿衣服……”
支书老婆不看范云妈,只用耳朵听她说,她把目光落在范云身上,笑着对范云道:“范云,刚才听你爸说,你在城管队上班了?祝贺你啊!”
支书老婆跟她男人学了一口外交辞令。
范云被这些女人看得愈发热了,后背见汗了。
他笑着回道:“是,是我一个战友帮忙介绍的工作,他在派出所上班。”
支书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对视一眼,看上去意味深长。
邮政所所长咯咯一笑:“小范,虽然你在咱所里才上了不到一个月的班,我对你印象可很不错,今天,我是到你们村喝喜酒,碰巧了,你回来了,本来,我还说……嗯……”
范云心道:什么干了不到一个月?才七天好不,你可真会说话。
不过,他没再说什么。
也轮不到他说了。
以支书老婆为首的女队咭咭呱呱,完全把握了话语权,她们的话题,一旦开始,就接近失控了,她们能从今天那个邮政所长夫人去吃喜酒的那家主人刚刚落成的新居的红铜大门上,扯到牌桌,再到后厨,漫进田野,掠过稻谷,直抵乡上,到达邮政所,然后转上一圈又回到那两扇红铜大门。
“……老张家那两扇大门,好像一边高一边低……”范云妈。
“是吗?我没注意!”支书老婆。
“你只顾看打牌的去了……”邮政所长夫人。
“哪里,我在后厨帮忙打了会下手,顺便做了个酱碟……厨师做的不好吃……”支书老婆。
“嗯,确实难吃,我都把那些酱拨到田梗上了……”邮政所长夫人。
“……我种的白菜花就在那儿不远,你们去乡上的时候,我给你掐一点……”范云妈。
“行,我吃了晚饭才回邮政所,不急……”邮政所长夫人。
“……嗯,哎,老张家的那个大门,真的有问题?……”支书老婆。
范云只有抽烟。
抽烟让人平静。
那个女孩子时不时瞟一下他。
既有紧张,又略带羞涩。
终于。
谈尽兴了的三个妇女,想起了今日下午的主要目的,她们要把接下来的时间,留给这两个年轻人了,于是书记老婆提议去看看范云妈种的白菜花,范云爸赶紧取出一只藤篮,几个人相跟着出去了。
屋里。
就剩下了范云与那个女孩子。
范云觉得有点恼火,恼火这些大人们擅作主张后拍拍屁股走了,而把自己置身在一种让他觉得颇有几分尴尬的境地。
也包括那女孩。
什么年代了?还相亲。
大人们走了,那个女孩倒主动起来:“哎……你是城管啊?”
“嗯!”范云瓮声瓮气道。
“我也在县城住……今天,是跟我表姐一起到这吃喜酒的。”
范云有点奇怪,为什么没见到女孩的父母?
别误会,不是他要见家长,而是她不是应该跟着父母一起来的吗?
那女孩似乎看透了他们心事:“我们家今天有两趟酒,这边亲戚远一点,所以我来的……”
明白了。
理解了。
范云也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给小小的吸引住了。
“我叫梅霖,我家住在城里的十八米大街那里,你知道么?”
范云点点头:“知道,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就是走的那条路。”
其实,唐若比他更熟,因为那条大街能通往灵渠市场后门,也就是方科入股的那个包子店的路口位置。
十八米大街有一个专看儿科的陈医师,在那里开了一个私人诊所,每天上午,带孩子打针抓药的家长络绎不绝,好几回,唐若带着马雪莹,都要排上好一阵子队,才能轮到马雪莹。
慈眉善目的陈医师专看儿科,妙手回春,跟《三言两拍》里面李道人独步云门的那个李清,水平只差那么一点点儿。
李清那时候,只有汤剂与丸药,没有一针灵的现代药。
李清水平更高。
“你如果在城里,可以来找我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都可以来找我……”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挺讲义气。
“现在,我在兴隆购物城大广场那里,有个喷水池那里,一个理发店里学理发。”
理发的?
女孩子学理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她一眼。
“我没读什么书,才初中毕业,……但是,我觉得女孩子也应该有自立能力,所以,我就跟一个开理发店的亲戚学理发了。”
志气可嘉。
范云虽然对女孩子干理发不怎么看好,但是他还是立刻被这个女孩的精神打动了。
自强。
自立。
女孩子学理发怎么了?凭手艺吃饭,又不偷不抢的。
“我在那里学了一年零好几个月了,我那个亲戚常夸我悟性高,领悟能力强,看来,我天生就是吃理发这行饭的。”
范云点点头:“是的,学会了这门手艺,起码就能保证自己不受饿,不管怎么样,头发每天都要长的,过不了多久,总要剃的。”
他觉得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其实,现在这个社会,只要肯努力,只要能吃苦,不说什么大富大贵,生活总是完全可以过得去的,就怕又懒又不肯吃苦那种人……”范云道。
那个女孩应该很欣赏他,眼神可鉴。
不只欣赏他的帅,也欣赏他积极向上的正点三观。
范云与那女孩子聊着,聊得节奏恰当,合谐愉快。
雨大了起来。
那几个去地里掐白菜花的人,终于回来了,一个个都沾了满脚的泥,特别是所长夫人穿的那双米白色的高跟皮鞋,沾满了黄泥巴。
范云妈赶紧给她拿来一把鞋刷子,让她到门前水沟里刷一刷:“诺……去刷一刷吧!”
那个女孩子就去给邮政所长夫人打伞,顺便想看一看范云家的周边环境,也未可知。
书记老婆看她俩出去了,忙轻声问范云:“怎么样?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样?”
她问范云,范云问谁?
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样,但是,他感觉这个女孩子跟唐若不一样,唐若是那种娇娇柔柔的,让他一见了就恨不得给她保护的那种。
而这个女孩子呢?
这个女孩子似乎凡事都很有主见,很有个人思想,身上有一种不认命不服输的劲儿,就跟一只打足了气儿的小皮球一般。
对!
小皮球!
范云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似乎是在犹豫。
不知道他究竟在犹豫什么?
难道,他心中架起的天平,此时,已不知孰轻,孰重了么?
门外,所长夫人弄干净了她的鞋子,笑着进来了:“你们家门前这道水,可真好!”
第29章 范雨
范云妈笑道:“都是从地底下爆出来的。”
“嗯,那里面有好多虾米,我看到了……从石头缝里和水沟的边边上,到处往外冒水,这个水可真凉啊!”邮政所长夫人道。
范云妈道:“地底下冒出来的水是这样子的了,等到夏天来的时候,把西瓜和桃子浸到里面泡着,吃的时候拿出来,就跟冰箱里面冻过的一样。”
“我看到有三个台阶,底下水沟两边,是两块大石板……”
范云妈接道:“噢!那个是他为了方便我洗衣服砌的,砌好了后,周围许多邻居就不去下面河边洗了,每天早上就在我们家门口洗!”
边说,她边用手指了指范云爸。
范云妈又指指范云:“小时候,夏天的时候,他和老二经常在里面洗澡。”
确实。
小时候的范云,是没少在门口的沟里洗澡,但是那时候,水沟比现在要宽得多,因为,那时只有他们家一家住在这边,前面全是地。
那时候的水也没有现在这么凉,大概是因为整条沟都能曝晒在太阳下的原因吧!
那时候的范云,常常会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在这条水沟里玩。
凉鞋一甩,裤衩子一扒,小背心到处飞,一个个小鸭子似的,就从范云家门前下水了。
他们会一直往上游走,走到上游一个大水坑里面玩,在那里打水仗,抠螃蟹,有时候彼此还会用竹筒筒做成的水枪互射……
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今天被他妈又给翻出来了,真是的,怪丢人的。
范云看了他妈一眼。
内八字的梅霖看了看范云,左手握了个空心拳捂在唇上,抿着嘴笑。
邮政所夫人瞅了瞅书记老婆。
明白。
都明白。
该告辞了。
李恭堂书记的老婆,本村的外交家口吻者,看着正将一大把白菜花装进一只红色塑料袋的范云妈道:“差不多就行了,香玉,你也留一点自己吃,那么一大篮子呢!”
范云妈道:“都拿完吧,咱们这个随吃随有的,南风天一来,掐都来不及,一下子就老了,跟柴禾一样。”
书记老婆接道:“那倒也是,这菜花就跟人一样,最好最嫩的时候也就是那么几天,小时候又风吹,又雨打,还有猪拱虫咬贼惦记,好不容易长大开了花,一眨巴眼又老了,所以说苦菜花,苦菜花……”
范云妈笑了:“咱们这个可不是苦菜花,咱们这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甜菜花!”
书记老婆也笑了,她扭头对邮政所长夫人道:“比喻,比喻,我刚才只是打比方,香玉说得对,咱们这个,是甜菜花!”
哈呀!
这些学过大寨的妇女们,思想觉悟还挺高。
这时,一阵摩托车的响声从范云家房后传来,“轰!轰轰!”,听上去正是那种恨不得将排气管都拔掉的嘉陵100摩托车的声音。
“吱嘎”!
一辆红色摩托车,刹在了范云家门口搭在水沟上方,供行人过路的水泥预制板桥上。
“走了!”
“好,慢点开!”一个戴墨镜大分头的小伙子一边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来,一边招呼同伴。
“轰!轰轰!”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嗬!这么多人?”
大家都扭头看。
“哎哟,桂芝娘娘,哪阵风把你从大队部吹到这里来了?”
“佬佬,你到哪克了?现在才回来?”书记老婆答着那小伙子的话。
“有事去了!”
从摩托车上下来的小伙子,竖起手指,把墨镜扒拉到下面鼻梁上,眼珠子极灵活的转着,将在场的人看了一个遍。
最后,把目光落到了梅霖身上,他向前一步,朝梅霖走近一点,同时摘下了墨镜。
“欢迎欢迎,欢迎光临!”他朝梅霖伸出了手。
看着他递过来的手,梅霖握也不是,不握也不是,一下子脸倒红了。
“呵呵!不好意思额?没关系,我叫范雨,欢迎光临寒舍!”
来人。
原来正是范云的弟弟,范雨。
他的外交辞令听上去比书记老婆的还要好,他扬了扬另一只手中的塑料袋:“我买的桔子,来来来,欢迎大家品尝。”
说完,双手将塑料袋子的口撑得大大的,从离他最近的梅霖开始,挨个分发。
梅霖只好摸了一只桔子,两只手握着。
其他人可没有梅霖那么客气,直接将桔子抓在手里,剥皮就吃。
范雨摸出一只桔子,远远地抛给范云:“哥,你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没说话。
范云妈笑着对邮政所长夫人道:“这是老二,范雨。”
邮政所长夫人看了看范雨,只见他穿着一条男孩子当下挺流行的牛仔裤,上身是带领t恤,外面套着一件露腰短外套。
长头发,四六分,再加上刚才鼻梁上架着的蛤蟆墨镜,一看就知道是在模仿那些港台剧里的什么古惑仔。
还行,挺有派。
也挺帅,范云帅,范雨也差不到哪里去。
老范种了大半辈子地,一事无成,唯一的成就,就是生了这两个跟他年轻时模样挺像的儿子。
范雨又塞了一个桔子给梅霖:“吃,吃桔子!”
边塞,边冲梅霖笑,一笑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梅霖只好接过来,一手抓着一只,没地方藏呵,她的衣服都是没有兜的。
“我们走了,香玉,那边新房子进伙的已经开始放鞭炮了,等下就要开席了。”书记老婆道。
“嗯,你们走吧,就不留你们吃晚饭了。”范云妈道。
书记老婆与梅霖走在前面,邮政所长夫人提着范云妈给的一大袋子白菜花跟着。
三个人去了。
范云妈对范云爸道:“老范,咱家谁去?”
本来如果范云跟范雨不回来,晚上这顿酒应该老范去,但是现在俩儿子都回来了,感觉不太好安排的老范沉吟了一下:“嗯……”
范雨道:“我去我去……我今天中午没吃饭,快饿死了,正好去吃席!”
范雨的语言与行动十分一致,说去就去。
走了。
范雨吃大席去了,剩下这三口就在家吃。
范云去柴房扯了一大把松毛,抱了一抱干树枝,帮他老妈烧火。
三条腿的铁皮灶上,架上了吊耳铁锅,松毛点起,火烧起。
范云妈先是舀了小半锅水给他烧,她探身从灶上方的铁勾子上取下了一条烘肠:“范云,今天那个女孩子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挺不错,看上去蛮斯文的,说话细声细气,不急不燥的。”
范云将一根桔子枝用力掰成两截,统统塞进灶膛,里面“噼里啪啦”燃得正旺。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老妈说,自己现在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叫唐若。
难道他要告诉老妈,唐若有男朋友的。
自己是一个第三者。
范云对梅霖印象也挺不错,一看这女孩子,就是能过日子的那一种。
他心里是有隐忧的,不是怕自己错过了梅霖又错过唐若,而是因为,唐若之于他,不像今天他与梅霖见面这么直接。
梅霖今天来,是干什么的?
相亲的。
如果成功了,那是奔着结婚去的。
而唐若那边呢?
范云只是隐隐觉得她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好感,那一点点好感现在还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窗户纸还好说,中间还夹着一座三字山一样的方科挡着——男朋友。
说范云不犹豫是假的。
与其说他犹豫,不如说他是对未知的恐惧,对一旦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而万一又被拒绝的恐惧。
他毕竟才二十一岁。
当恐惧大于决心时。
撤!
撤?
但是,若是将唐若与梅霖放在范云情感天平的两端时,他的情是大大向唐若倾斜的,而他那起权衡作用的心,却又试图将天平扶起来一点。
他的心与情,终究还是倒向唐若这边的。
只是现在,他身处抉择之路。
人生中最重大最重要的抉择。
一旦错了。
就是错过。
范云将柴又掰了一根塞进火里:“要问,也要先问人家妹仔吧?”
他妈显然对儿子的回答不满意,但这时候,水烧热了,她暂且放过儿子,专心去摆弄那根烘肠去了。
范云的爸,老范同志今天从灶前解放了出来,他提着一只皮桶和笊篱,去门口的沟里捞虾米去了。
午后钓鱼晚捞虾。
一捞就是一大碗。
香喷喷的饭菜上桌了,三个人刚端起碗,吃大席的人已经吃完回来了,范雨看到了桌上的烘肠炒干豆角,伸手捏了一块烘肠丢进嘴巴里:“真香!”
范云妈用筷子飞速地一敲他手:“没吃饱?”
“饱了,看到烘肠还想吃!哎!妈,今天那个女的是谁?给我哥介绍的女朋友?”范雨扯了把椅子坐在饭桌前,又捏了一块烘肠,边吃边道。
范云妈道:“李恭堂老婆带过来的,今天到咱们村里来吃喜酒的。”
“嗯,看到了,刚才我看到她了,跟另外那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坐一桌。”
范雨指的是三十来岁的邮政所长夫人。
范云妈没继续跟二儿子说这个话题,而是问道:“你今天和玉成不是去办你们那个公交车的事去了吗?办得怎么样了?”
范云爸也停住了刚端起的酒杯:“是啊,办得怎么样了?”
“咳,别提了,连买线路到买车,要小十万块钱,两个人合股,一家要出四万多,咱家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吗?玉成家也拿不出来吧?
可是,要是多几个人合股,又赚不到什么钱,不好办,没什么大搞头!”范雨摇摇头道。
“那就别弄了,跟着你堂哥去东莞打工去吧!听说那里工资挺高,到处都有工厂在招工。”范云妈道。
范云爸“嗞”的一声,喝了盅酒:“小敏不是在东莞吗?范雨,要不要你去找小敏……”
“不去,再说吧。”看来范雨不想跟他们说这个话题,他有点不耐烦了,起身去了房间。
儿大不由爷。
老范管不了范雨,他索性也不管他,船到桥头自然直,这是老范的人生哲学。
吃完了饭,范雨又从他的房间钻出来了:“妈,给我点钱!”
“没钱!”
“恁小气,我以后赚了钱会还你的。”
范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十块二十的钞票,朝范雨摇了摇手。
“多谢,哥。”范雨接过那把钞票,高兴地朝他哥打了一个响指,三步并作两步出去了。
范云去自己的房间找了一些带走的衣服,然后又耐着性子看了会子电视,看看时间,唐若这时候应该在家,他决定给她打个电话。
一分钟六毛,管它呢!
就算是一分钟一块,范云也要打的。
只是,信号太差了,房中根本没信号,手机上显示——无服务。
范云抄了个手电筒,假装去厕所,从屋里走了出来,走出来后,信号强了一些,有一格了,中国移动的标志也显示出来了。
他往水沟方向走了几步,一直过了桥,又往前走了几步,站在前面一户人家的墙外稍开阔的空地边上,这儿信号更好了一点,两格了。
范云拨通了唐若的电话:“喂……”
电话那头,唐若似乎很不开心。
“你怎么了?”范云问道。
“没怎么……就是今天我堂姐找我了,她说,我奶奶病得挺厉害,问我什么时候回去看看奶奶。”
哦!原来是这事。
范云安慰唐若道:“你不要着急,你奶奶多大岁数了?她得了什么病?”
“她今年应该七十多了,不是七十五就是七十六,我堂姐也没说奶奶得了什么病,只说她病得挺厉害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明天早上,送完马雪莹后就回去看看,到时候再看什么时候回来!”唐若道。
“嗯,也好,不过你也别着急,人上了岁数,就跟那个机器一样,肯定磨损得很厉害了,所以不是这儿出毛病,就是那儿出问题的……那你还是回去看看吧,回去看了就知道了。”范云道。
“嗯!”唐若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这样吧,明天早上,我在马雪莹那个幼儿园门口等你,你回去的时候,带上我的手机,万一有什么需要,不用到处去找电话。”
唐若没有出声。
“就这样决定了。”范云给犹豫不决的唐若做了决定。
“那好吧,那明天早上,我等你。”
我等你!
我等你,只是为了这三个字,今晚打爆范云的电话卡和手机,他也愿意。
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些什么声音,在这乡下农村寂静的黑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范云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
第30章 回城
“咳咳!”
墙那边,响起一阵重重的脚步与咳嗽声。
故意的。
宣告主权的咳嗽声。
范云听那咳嗽声,就知道是前面那家,他应该叫二爷爷的老头。
他也没理那老头,而是往回走了几步。
唐若的心情似乎好了不少,她轻轻地道:“那就这样吧,明天见。”
好的。
明天见,唐若不知道,她的这句明天见,一定能让范云高兴的睡不着觉的。
…………………………
第二天,范云为了搭乘第一趟进城的班车,比他老妈说的班车来的时间,整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就在马路边等着了。
范云妈道:“你急什么?急,车也不来,要六点半才到咱这里,你六点二十再出去也来得及。”
“不不不,我早一点过去,万一班车过去了,下一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范云拿着他的东西,头也不回往外走。
“打伞!打伞!”
外面下着雨,没完没了的春雨。
范云赶紧又回来,拿上自己的伞,真是忙则生乱,他太着急了点。
果然,班车六点半多一点才到,范云买了票,往里钻。
车上放着六个装满白菜花的大箩筐,就把中间的位置给挤满了,他是半路上车,只能往里钻,坐在后面。
这趟车,是进城卖菜的农民必坐的,为什么?赶早啊!
这些卖菜的,就是范云他们重点管理的对象。
因为,这些农民既不可能在城里租个摊位摆卖,又不愿意便宜批发给别人,于是,就只好自产自销,每天挑着箩筐进城打游击,走街串巷的卖。
她们会在城管上班之前,而她们已到了城中之后的这个短暂空当里,在人流量最大的老广场那儿先卖上一会儿。
一开始,卖得很快,又便宜又好嘛!
卖着卖着,城管上班了,她们就开始游走,这时候菜也被翻得卖相差了一些了,卖起来就难一些了——当然,如果她们愿意继续压价,还是可以卖得很快的。
这种经营方式,确实是那些租摊卖菜者的强有力竞争对手,亦给城市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
但是,因为她们的存在,又使得那些长期卖菜的不可随意提价,因为,有比较呗!当然,这是范云认为的。
这些卖菜的,没有一个男劳力,全是女的,大多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间或有一两个六十好几的。
只有她们,才吃得了这风吹日晒东躲西藏的苦。
唐若、李阳、梅霖、大喇叭、邮政所夫人这些从没挑过担子的,挑上那一对装满菜的大箩筐后,恐怕要压得腰都直不起来。
本来,这些卖菜的女人们在车厢里叽里呱啦正聊着雨水天气白菜花的。
此时,她们看着身穿城管制服的范云上了车,停了一下。
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嘻嘻哈哈调侃起范云来:“弟弟,我们这些菜,都是批发的。”
“就是的,进城搁下就走,都是别人预订的。”
“弟弟,你是这个村子的啊?我有个老表就是你们村的……”
范云唯有笑笑。
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班车一会停一下,一会停一下,一路上,不断有人拦车上车,终于,车里再也挤不下一个人、一只鸡、一只鸭了。
司机对着马路两旁挥手拦车的人,也郑重的挥了挥手告别:满员了,下一趟!
摇摇晃晃的班车开进了湘源汽车站。
范云一看时间,还早,唐若八点二十才送马雪莹到幼儿园,他就先回了一趟宿舍,把带来的衣服搁下,然后才朝马雪莹上学那个幼儿园走。
那是个很大的双语幼儿园,位于小城东南方向的四贤路上,离梅霖住的十八米大街倒不远。
范云站在幼儿园门外不远的一棵银杏树下。
树叶如斧。
每一枚从空中飘落的银杏叶,都是冬天在向春天示威。
范云看看手机,八点半了,唐若还没有从幼儿园里面出来。
是不是自己来晚了?
莫非她已经回去了?
又莫非……
范云的心里空落落的,那种心底羽毛般失重,飘浮于空中的感觉,让他觉得今早上看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比自己幸福。
无论是像个小大人般严肃的挥手与妈妈告别的小男孩。
还是脸上挂着泪蛋蛋,搂着红了眼圈的爸爸脖子不愿撒手的小公主。
他们,都很幸福。
“嗨!”
唐若终于来了。
范云看到唐若的瞬间,突然觉得心底那种空荡荡的感觉瞬间又落回到了实处。
唐若,真是他情感的天平上,最重要的一颗星——定盘星。
此刻,范云觉得只要有了她,他就能够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自己来到这颗茫茫宇宙中独自旋转的星球的意义,就是来找唐若的。
发现她。
找到她。
去爱她。
唐若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略带羞涩又不失大胆的看着他:“你……来得这么早啊?”
范云嘴角上扬,朝她笑了笑,点点头:“你什么时候回去?吃早餐了吗?到哪里坐车啊?”
范云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他心里何止三个问题,他的问题还有许多:昨晚睡得好吗?你昨天晚上难道哭过?为什么你的眼睛有一点点肿啊……
是的。
昨天晚上,唐若确实哭过。
昨天晚上,马雪莹已经呼呼大睡的时候,她睡不着,最近的事情有点多,特别是因为范云的出现,让她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十分强烈的感觉。
范云就像一块拥有强烈磁场的磁铁一样,在慢慢向她接近,靠拢。
有一阵子,她很想用力地将他推出去,推得越远越好,可更多时候,她却感觉自己正被那种强烈的引力吸着,朝范云愈靠愈近,她感觉自己离“叮”的一声后,“嗖”的朝范云紧紧贴拢,已不远了。
唐若弄不清楚,这种感觉对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是在意吗?
是喜欢吗?
是渴望与被渴望吗?
还是,他足以代表自己心甘情愿飞赴的那团火。
她觉得,如果自己要是没有认识方科,该有多好,这样自己就可以不顾一切,投向范云的怀抱。
唐若就想。
范云心里是怎么想的?
他喜欢自己吗?
如果他喜欢自己,能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她将两只手垫在脑后,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范云,一会儿想到奶奶,一会儿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一些往事,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眼泪就下来了,唐若翻转身子,把头埋进枕头里,索性让自己哭个够。
此时的唐若,看着范云的眼神里,一半是亲切,一半是关切,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早就已经认识了的啊!
早于方科。
早于奶奶。
早于父母的那种认识。
一个送孩子的家长,从幼儿园出来后,朝唐若看了几眼,这让唐若有点不好意思,那个家长她认识,她的孩子跟马雪莹是一个班的,唐若咬了咬嘴唇,对范云轻轻道:“走吧!我们去吃早点。”
漠川煮粉店。
唐若给范云叫了一碗二两的煮粉,她自己要了一两。
米粉店老板手中的炒勺上下翻飞,舀高汤,下米粉,加入猪肝猪肠瘦肉,再来上酸辣笋、葱花芫荽调料,热情的煤气炉那小火苗“呼呼”的舔着锅底,眨眼之间,粉端了上来。
唐若抬手把发夹往后推了推,夹住额前一绺快要散下来的头发,然后又往耳后拢了拢。
她的动作,落在范云的眼中,有一种独特的娇柔之美。
范云觉得,如果唐若留长头发的话,一定也很好看。
唐若微微低头:“吃粉。”
她知道范云在看她,不只是范云,好几个来吃早点的小伙子,进店后都要往她身上瞟两眼。
不过,唐若不会看他们,看,也只看范云。
她将自己碗中的猪肠与猪肝挑到范云的碗中:“这个,你吃!”
范云看看她。
“我不喜欢吃这些。”
没错,唐若不喜欢吃这些,凡是动物下水,她大多都不喜欢吃,她喜欢啃鸡爪子鸡翅膀,吃鱼头,她吃东西,不喜欢那种口口是肉的感觉。
唐若喜欢啃骨头。
范云吃得呼呼噜噜的,跟个猪八戒一样。
吃完粉,他抽出纸巾递给唐若一张,又从米粉店的大水壶里倒了一杯温开水给唐若。
“你去哪里坐车?还是有人接你?”
如果有人接她,希望不是方科。
唐若摇摇头:“没人接我,我去湘漓汽车站坐车,那里有通麦源的班车。”
那个烂泥巴塘一样的汽车站?
原来,唐若是湘漓麦源的。
范云点点头,自己还没有找老魏销假,不急,他对唐若道:“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我坐慢慢摇去。”唐若的话虽然轻柔,却不容置疑。
范云突然觉得,原来,看似柔若无比,风一吹就歪呵口气儿就倒的唐若,其实,极有主意。
好吧!
那妳就自己去吧!
范云将手机递了过去:“这个手机,你带着吧,万一有什么急事,有个手机总好一些的。”
他的这个提议,唐若没有拒绝。
唐若走了。
范云想起昨晚跟她打完电话后,手机短信就显示余额不足了,他立刻走到老广场移动公司营业厅里,给手机充了一百块钱话费。
一张一百块的大票子,眨眼就进了别人的口袋,换成了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依旧是上次买手机时,接待他那个妹子,微笑着对前来充值的范云道:“先生,我们公司现在做活动,充五十送十块,充一百送三十,先生,您看看你需不需要充一百元?”
“不需要!”范云觉得她的微笑如此可疑,因笑而起的小酒窝,看上去很像一眼深不见底的陷阱。
“充三十!”
“好的,先生您稍等,现在就为您充值!”小酒窝依旧笑容可掬。
“等等,充五十!”
“好的,先生!”
“不不不,等下等下,还是充一百算了。”
小酒窝笑得愈发迷人。
可是,落在范云的眼里,却觉得那酒窝里,无非好笑,外加揶揄。
范云出了营业厅,顺着人行道往方科那个包子店拐,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想走这一条路去他的地盘。
正站在奶茶店门口的何兰芬与梁蓉看到了他,她俩一起招手:“来来来,范云,过来。”
女人叫他。
不是八卦,就是敲诈。
果然,梁蓉一脸坏笑看着他:“哎,我说范云,你有事请假了,可把我们累得不轻,我俩本来管这一片每天就快累得妈都不认识了,昨天,还要分出一个去帮你看片,你得请客!”
何兰芬也起哄道:“请客,范云,你请客!”
“请什么呀我的姐姐,早饭太晚晚饭太早。”
“我们不吃饭,我们要那个!”梁蓉伸手一指奶茶店儿。
范云点点头,真是怕了她们了。
奶茶店的小妹看着他仨,笑着问:“要哪一种,前面奶茶单子上都有。”
“要最贵的!”梁蓉道,该宰不宰,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那就最贵的。
付款时,范云看着难以接受的价格,肉虽然挺疼,但依旧面不改色。
甚至,他还问这两个大姐:“还要不要来点小点心,马路对面就有。”
“不用了,走吧!你上岗去吧。”
“去吧,去吧。”两个大姐听得懂范云的意思,但假装听不懂,单身狗,宰了再说。
范云决定还是不再拐到包子铺那儿了,万一碰到赵艳玲跟唐彬,弄不好又要被宰。
算了,还是顺着自己的地盘往上走好了。
“我的地盘,我作主。”范云边走边嘟囔道。
范云不知道,他的这一句话,不久之后被移动公司征用了,成了动感地带套餐的广告语。
一分钱创意费也没给范云。
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下,范云抬头看看,五楼,原先悬挂广告招牌的位置,现在正有几个工人在那儿吊新招牌,长长的绳子从楼上垂下来,吊着两个正在作业的工人与新招牌,这两个工人,一定是装空调的改了行,又或兼职搞外快的。
范云决定上去看看,看看他们的安全措施与保护措施做的怎么样,即使是低空作业,亦不可马虎。
上楼前,范云买了一包绿箭,自己嚼了一个。
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先玲正坐在台里抠指甲盖玩,看来,这会子她没什么事,挺清闲的。
第31章 先玲生气了
先玲看见范云来了,继续用指甲剪上的小锉刀,锉她的指甲盖儿。
范云笑道:“怎么了?今天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愉快啊!”
“嗯!不愉快,相当的不愉快!”
“来来来,吃糖,吃块哥哥的糖,你就精神抖擞,开心愉快了!”范云趴在台上,将绿箭对准先玲。
“怎么了?”
“没怎么!”先玲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
“你这叫没怎么?你这完全就是被别人给怎么了!”
“不关你事!”先玲抽了一条绿箭剥开,两根手指挟着送进口中。
“说说,说说!”范云看着她一脸受气包的模样,冲她扮了个鬼脸笑道。
先玲看着冲自己直眨眼的范云,也扑哧笑了。
她为什么生气?
还不是因为她那个上大一的弟弟伸手问她妈要钱,而她妈又问她要钱惹的!
“我妈刚才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我要钱,好像我是她的存款单一样,她倒好,也不问问我上班累不累,辛不辛苦,一直就在那儿跟我说弟弟弟弟!”先玲抓到了范云往外倒怨气,就不生气了。
忘了生气,只顾倒豆子了。
没问题,凭她与范云愈来愈好的交情,范云已足够可以担当她的竹筒,帮她盛着倒出来的这些豆子。
范云深表理解,先玲一个女孩子在这上班,确实很需要体贴。
其实女孩子需要体贴的地方,不是天生就要比男孩子多些的么?
他皱起眉头,将眉毛竖得一看上去就是先玲的同伙。
“我一个月就这么几百块的工资,自己要买些东西吧?另外,我自己还报了个本科班,也要花钱吧?我哪有多余的钱给别人?”
那倒也是。
“家里本来就没在我身上花什么钱,投什么资,害得我学历低得要死。
小小一个中专生,到了社会上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你看看我就知道了,什么职位?前台,一个广告公司的小小前、前台!”先玲越说越激动,不由自主结巴了一下。
范云点点头,深表理解。
不过,先玲的上进心倒是让范云肃然起敬。
“慢慢来呗,先玲,不急!”除了这几个字,范云一时还真找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
“我不急,我有什么好急的,我早就看透了,这个社会,谁也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真的,范云,只能靠自己,除了自己,真的谁也指望不上!”看来先玲确实满肚子都是怨怅。
但是,范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一些道理。
如果非要认死理的话,这世间,确实百分之八十的事情,都要靠自己。
“能帮多少帮多少,不管怎么样,告诉你妈就行了,我想,她一定会理解你的。”范云安慰道。
“不理解,她理解什么?她认为我从早坐在办公室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反过来还要跟她诉苦,她觉得我就是欠她的,天生欠她的似的。”先玲有点激动。
她继续道:“不怕你笑话范云,咱俩关系不错是吧?”
范云点点头。
“我给你说,现在这社会,真的,爹亲娘亲不如钱亲,我算看出来了……一句关心的话也没有,开口就提钱!”先玲的话不但有些激愤,还隐隐带着一些感伤。
范云感觉她的话有些偏激。
可以理解。
女人嘛,大多是感性的,很多时候她们的感性要大于理性。
感性是什么?
是感情。
是她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关爱,有时是一个温柔的动作,有时是一句体贴的问候。
范云也气愤地道:“我觉得你说得很对!
真的,先玲,做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如果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话,绝对会让被忽视的那一个十分难受。
我觉得你妈太过份了,以后回家你不要喊她妈了!”
“那喊她什么?”
“喊她财迷!”
“去你的!”先玲娇嗔道。
范云觉得,先玲撒娇的模样,还是蛮好看的。
“你来我们公司干嘛呀?”
说完了私事,现在轮到公事了。
“检查呀!你看看帮你们公司挂广告招牌那两个人,就那样悬空掉着,谁知道保护措施做得怎么样?我要上楼顶看看,看看上面施工现场是什么情况。”
范云的理由不可推脱。
先玲就将范云的要求报告了软绵绵的唐主任唐小英。
她拿起电话:“主任,城管队的说,要上楼顶看看施工现场!”
“嗒嗒嗒嗒”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着瓷砖地面,不一下子,唐小英就款款而来。
她看范云。
范云也看她。
剪裁合体的西装套裙,下黑上白,配一**白色高跟鞋。
标准的行政套装。
唐小英对范云微微一笑:“你好,请问有什么事?”
范云就又把来意对她复述了一遍。
唐小英左手拇指轻轻一挑,挑开了握在手心的,一只小巧玲珑的米白色折叠手机的上翻盖:“喂,小吴,你来一下前台!”
不一会儿,一个一身粗布工装,瘦高瘦高的年轻人来了:“主任。”
看他上衣口袋里插着的电笔就知道,他一定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电工。
“小吴,你跟这位先生去楼顶一下,他要上去看一看做广告招牌的施工现场。”
“好的,主任!”
上到楼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到处都是雨水,地上一台电焊机,倒是与气焊一起,放在楼筒子里。
电气焊没有隔离,电焊机的电线垫在氧气瓶气管的下面就不说了,现场没见到一瓶灭火器也不说了,估计是那两个工人觉得天上还若有若无飘着毛毛雨,到处湿气这么重,这样干活,应该不会有什么火灾隐患吧。
最离谱的是,那两个工人,居然将绳子抹根绑在楼顶不知是干什么用的一根烟囱上。
很危险。
那根红砖水泥的烟囱,万一承受不住两人一铁架的重量,一下子垮了,那可不得了。
说句不好听的,那两个工人要是从五楼掉到地上,蛋黄都能给他们摔出来。
“停工,停工!”范云喝道。
当然,是喝给电工吴的,他并不敢喝那两个工人,怕因为自己一句话,把他们给吓得掉下去,对他们,高危作业人员,一定要恰到好处的劝离。
必要时,还应骗离其脱离作业状态。
人先上来,上到安全地带,一切再从长计议。
这,都是老魏传授的绝招。
而绝招的背后,若细思之,必有血与泪的教训与伤痛。
电工吴倒是没有骗那两个施工的工人,他只是趴在楼边缘上喊道:“上来休息一下再干,上来喝点水!”
两个工人已经把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固定在外墙上了,他们在墙上风吹雨打吊了半天了,也吊累了,就相跟着爬了上来。
爬上来,要好好训。
就跟家长收拾熊孩子一样,首先要笑眯眯的,“乖,你先过来,我保证不打你!”
过来了。
我保证不打死你!真的!
范云*#¥+?!……
那两个工人跟电工吴被他训得大气也不敢出。
“对不起,对不起,就是吊一个招牌嘛,我们也没想到会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其中一个红衣服工人道。
范云道:“你们这活干得太随意了,不但随意,那个,把户外悬挂广告招牌的动工审批手续拿来给我看看!”
另一个黑衣服工人垂着头,搓着手道:“手续你要问他们公司要!”
是哦!
电工吴道:“应该没办手续,因为我们是在原来的地方挂,应该不用报批!”
他不但挺会说实话,还挺会说外行话。
干什么不要审批?
你说不用就不用,乱弹琴!
不但要审批,如果悬挂的不符合标准,还要坚决予以拆除,当然了,范云决定不了,他只能制止他们暂停施工,然后报老魏,看看是不是等符合施工条件了再施工,还是怎么样。
那两个工人还不理解。
还在顶嘴。
范云道:“你们这样未批报就施工,我可以让你们立刻将下面那个铁架子拆除!”
那俩工人听他说的那么严肃,也急了:“吊下去那么费劲,你一句话,说拆就拆啊……”
“我没说让你们现在拆,也不一定必须拆,但是,现在你们要停工,绝不允许继续再做!”
那俩工人觉得听范云口气,自己辛辛苦苦装好的东西,也许大概应该不用拆,倒也恢复了理智,不再与范云纠缠了。
他是公家的人,他说了算。
再说了,他说的也有道理,不!全是道理!
唐小英也说没报批,不是她不懂,而且她心存侥幸心理。
“哎,范先生,你看大家都挺熟的了,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保证那个招牌装得跟原来一模一样。真的,最多今天下午就能完成,刚才工人已经说了,真的……”
真什么真。
“那不行,这是原则问题,你这样让我很为难,这等于是砸我的饭碗。
别说我做不了主,我们班长也做不了主,你们原先坏了的那个架子他也知道,这事瞒不过他去。
所以请唐主任理解,麻烦你尽快将手续办好,不然的话,已经装上的那个架子也要限期拆除。
我现在没有要求你的工人立刻拆除,已经是最大的通融了,真的!”范云对唐小英道。
“还有,你们两个,居然雨天作业,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范云又指了指那两个工人。
红衣服辩解道:“不是没怎么下了嘛,一点毛毛雨,有什么关系。”
愚昧,无知。
不怕漏电啊!
相对于人情,饭碗更重要,范云说得不容反驳。
先玲偷偷笑着,冲范云一吐舌头,反正又不关她的事。
她只觉得范云看上去有点在训唐小英的样子,让人挺解气。
唐主任,那可是个笑面虎。
“噔噔噔噔!”
唐小英去了她的办公室。
先玲才低声地问范云:“今晚过不过来打牌?”
范云冲她摇摇手。
走了!
他已经对唐小英和那两个工人再三强调过了,暂时停工,等手续办好再动工,如果他们不听,那么,只好强制拆除。
这事他要跟老魏汇报。
“做得对,范云,对于这种事情,坚决不能讲面子,不能讲人情,一定要把握原则,当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老魏对于范云的及时处理与汇报很满意。
范云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工作干得好,他脸上也有光,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范云的工作成绩,也就是他的工作成绩。
当然,不止范云,也包括唐彬梁蓉他们,队员取得了成绩,既是个人的,其实,也是集体的。
唐若说了,今天晚上她不回来,马雪莹让她爸爸接。
范云决定等会下了班,去看一看希刚,有一阵子没找他聊一聊了,别说,还挺想他的。
当初新兵连一个班的战友,就他跟希刚下了同一个连队,算起来,每天同吃同睡同训练,他俩在一起整整三年。
三年!
培养出了他们彼此间,没有一丝杂质的战友情。
下午无事,雨也彻底停了,天色转晴。
范云又到金长城去转了一圈,发现那两个工人已经走了,他没再啰嗦,不过,上楼时,他倒是给先玲送去了一杯加冰可乐,外加一盒薯条。
这是他上午就答应了她的。
“谢谢!”
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先玲可能会对他抛媚眼儿了。
她已经早就不生气了,年轻女孩子的气就像那多情的小云彩,来得快,去得也快。
下了班,范云也不急,他就慢慢走着往希刚家去,他家住在秦溪四街,范云走过去,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
小城不大,居民基本上都集中在以县政府为中心的老广场一带,越往外围,住户越分散,整个格局与其它那些大小城市没什么两样,也都有那么几条重要的街。
就像范云此刻走的桂善街一样。
桂善街能通希刚家,对范云来说就很重要,因为那里住着他亲爱的战友。
他一路走过的时候,有一些蹲在箩筐后的无证小贩,老远看见了他,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开溜,但是,当他们看到范云并没有驱赶自己的意思时,又缓缓地做势往下蹲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的父母也这样挑着一担白菜花或者刚从树上摘下的桔子什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该怎么办。
他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的。
范云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
还是快点走吧!免得他们……
想到这里,范云不由得加快脚步,朝希刚家走去。
第32章 表白
走到一半的时候,范云又不想去了,他摇摇头:“算了,还是回宿舍好了。”
半路上,走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旁,范云给唐若打了个电话。
“喂,你好。”唐若的语气听上去十分轻快温柔。
“我,范云,怎么样?你奶奶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她就是上了年纪了,平时该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不能因为牙掉没了,就天天喝稀饭,主要是她营养不良引起的问题。”唐若道。
“那就好,那就让人放心了。”
搁下了电话,范云觉得心情舒畅的唐若,说起话来格外温柔。
好听。
喜欢听。
回宿舍,洗澡洗衣服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上午时分,唐若回来了,她下了班车,没有回马雪莹家,而是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她准备在这里吃完了中午饭,下午再去接马雪莹。
她过来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马路斜对面的范云,就朝范云走了过来。
本来,唐若对着范云招了招手,可是他侧着身子在跟什么人说着话,没有看见她的手势。
唐若只好走过去。
当范云不经意转回身体时,唐若几乎快走到他身边了。
范云赶紧迎上唐若。
“谢谢你的手机!”唐若把手机递给范云。
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你的。
估计,范云现在就是这样想的。
连我也可以是你的。
范云接过手机,看都不看直接塞进裤兜里,他的眼睛,只在唐若的身上。
唐若今天穿了一条低腰微喇叭的牛仔裤,淡黄色上衣,黑色外套,配了一双黑色极浅跟的小黑牛皮鞋,短短的头发用两根橡皮筋在脑后扎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前额刘海斜抹一边,看上去,就好像是刚刚从画上走下来的。
此刻,因为她,范云真想感谢感谢这个世界。
感谢祖国。
感谢亲人。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所有与唐若有关的事物,他都想感谢一遍。
必要时。
还可以向它们一一叩头。
“傻瓜!”唐若看到他那个傻样,不由得抿嘴笑了。
范云往前送了几步唐若。
他恋恋不舍地目送唐若上了新华书店旁边直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才折回来走。
大喇叭在叫他:“哎,哎,范云,刚才那个妹妹是你女朋友?怎么那么漂亮!”
范云朝大喇叭坏坏一笑:“不告诉你。”
“嘿!你小子,怪不得给你介绍我侄女你不要,这么漂亮的姑娘,啧啧,稀罕!稀罕!”
大喇叭一连说了两个稀罕。
别说,范云也有这种感觉,他觉得唐若,比自己刚见她那时,看上去确实更漂亮了。
范云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再也不想忍下去了,特别是刚才见了唐若以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绷成了一根即将离弦的箭,谁要阻着他跟唐若,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射向谁。
包括方科。
范云到新华书店买了信封信纸,写了一封情书,只有一句话: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卖书的店员看了看范云,稀罕,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顾客,今天居然掏钱买东西了!
但是,怎么交给她,何时交给她呢?
范云快想破脑袋了。
给她的时候既不能让她发现,但是又要保证她能看到,有点难度。
范云转来转去,看着紧挨着新华书店的那家福利彩票销售点,不由得眼前一亮。
有了。
下午,范云的执勤范围就放在新华店门口了,他要保证唐若下来之前,自己随时能在三秒内,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简直成了新华书店的门童了。
时间。
一分一秒的走着,过得真慢,慢得范云恨不得一把将雨后初晴的日头从天上扯落。
一分。
两分。
一小时,两小时。
终于,那个熟悉又让人内心跌宕起伏的身影,下楼了。
范云迅速迎了过去。
唐若心里虽然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站这儿,但是嘴上却没说,她只是脉脉看着走向自己的范云。
反正范云觉得她是脉脉,含情的那种脉脉。
范云很紧张:“下班了啊!”
“嗯,我去接马雪莹,等下还回来的。”
“哎,唐若,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很快的。”
“什么忙?”要去接马雪莹的唐若,感到范云的表情很奇怪,他的脸红了。
“帮我买一张彩票。”
“我不会,从来没买过!”
“没关系,你只要从三十六个号码里选出七个,七个为一组,然后帮我选五组,就可以了,给,这里是十块钱!”范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钱递给唐若。
傻姑娘。
接了他的钱,就上了他的当了。
唐若接过范云那张钱,她可不知道范云打的什么主意,她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他一定要自己帮他买彩票。
但是,范云的解释听上去,似乎又是那么的合理:“第一次买彩票的人,通常运气都好一些的。如果中了五百万的话,咱们两个人一人一半。”
或许是看在五百万的份上,于是唐若就上当了。
彩票点就一个小小的窗口,很窄小,只容得下一个人趴在上面伏身选号,于是,唐若就趴在了上面,她取出纸笔,咬着嘴唇儿皱着两条好看的眉,认真思索。
范云就在她身后,偷偷地把那封信,塞进了她的背包。
天意。
一切都是天意。
今天,唐若背的包,是没有拉链的敞口包,范云的书信,直接交付了。
彩票买好。
“诺,给你,先说好了,中了奖分我一半!”唐若笑呵呵道。
“必须的,五千元以下都是你的,五千元以上咱们平分。”
啊哈!范云给唐若画了一个大馅饼。
不过,也很难说,没有开奖之前,一切都有可能,万一,中了五百万呢?
唐若走了。
范云成功地将信塞进了唐若的背包,仿佛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使命,他的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在仔细回想往唐若的袋子里放信的每一个细节。
信放进去了没有?
好像放进去了。
到底放进去了没?
信真的放进去了。
会不会掉出来?她会不会翻东西的时候不注意丢了?
范云的心,反而比没塞信到唐若的背包里之前,更乱了。
应该也不奇怪,他的一颗心,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了。
没多久,唐若去接马雪莹回来了,但是,就她一个人,原来,她帮范云买彩票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等她赶到幼儿园的时候,马雪莹已经被以为唐若今天不会回来接女儿的马桂生给接走了。
唐若上楼的时候,范云正在新华书店里看书。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唐若,而唐若,也正在想他。
就在唐若从彩票点走出去不远,她就发现了范云的那封信,因为当时,范云往她口袋塞信的时候,她是有一点感觉的,但当时她在聚精会神地帮范云选号码,也就暂时将那一点感觉抛于脑后了。
当她安静下来后,才开始翻看包里的东西。
那封信,豁然在目。
打开信封,洁白的信纸上只有一行字: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范云的字体,唐若当然认识,打牌计分,就曾见过。
很难形容唐若的心,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料想,大致应该与范云差不多。
激动,感动,怦然心动!
六点半,范云上六楼,
杨姐在厨房忙活,餐厅没看见先玲,她应该去里面卧室了,只有唐若一个人坐在那里。
范云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对面,心中有千言万语,最想问的一句却是:唐若,信,你看了吗?
唐若却不提此事,她只是朝范云笑了笑,起身去了厨房。
她从厨房端了菜出来,吆喝着:“开饭,开饭。”
如果范云再细心一点,仔细盯着唐若的手看着的话,就能发现她的双手,此时其实正如同她的心一样颤抖!
他就能立刻明白,自己的信,唐若已经看过了。
“吃饭!吃饭!”先玲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在看书,应该是学习什么东西吧,因为,她很快的吃完了饭,又钻回房间去了。
今晚吃饭的人小,就唐若范云,以及先玲杨姐,所以活也少,饭后杨姐三下五除二收拾完桌子,也钻到房间去了——最近她迷上了面膜,天天晚上都要贴上一个。
此时,餐厅里,又只剩下了范云与唐若。
范云就与唐若对面而坐,他沉默了一下后,打开了话匣子。
范云从自己小时候说起,绕了一大圈后,终于回到了昨天他回去时,到过他家的那个女孩子身上,说起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女朋友了。
唐若垂头听着,听着范云艰难地向她告白:“唐若,我家里在给我找女朋友,可是,我不喜欢她们,真的,自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我觉得,你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那一个人,我觉得,范云这辈子就应该爱唐若,
可是,你现在却有男朋友……”
是啊!唐若有男朋友,现实就是这么爱往人心里扎刀子。
谁让她认识他要早过你呵!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唐若忽然泪流满面,一把握住了范云的手,她的目光中,满是乞求。
求什么?
——求求你,不要找女朋友,你对我的情意,我都知道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一点时间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情,处理得跟他一刀两断。
范云,你既然对我表白了,就应该相信我,其实这些天了,你也应该知道,我其实也是喜欢你的啊!——
范云看着唐若的泪水,心都碎了。
什么这个那个,什么梅霖女朋友,有了唐若的这句乞求,刀山火海范云也闯了。
懂了,他懂唐若的心意了,范云的心,因为唐若的这一句“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在刹那间,全都交给她了!
他伸出手来,为唐若拭去腮边的泪水,重重的点点头:“嗯,我不找女朋友,别哭了,傻姑娘!”
能得到爱的呼应,是多么的幸福,在这个春天久雨初晴的夜晚,在范云与唐若对坐的静谧里,在窗外,一轮月芽偷偷探出了头,看着这个南国小城,小小房间中发生的一切。
不是海誓。
不是山盟。
是两颗年轻的心,轻轻靠拢着贴在一起,一起迎接朝阳,与灿烂的明天。
唐若抹了抹脸上的泪花,笑了。
这一笑,就倾了范云的城与国。
唐若柔声道:“我该回去了,已经很晚了!”
“嗯,我送你!”
范云陪着唐若走下楼来,帮她拦了一辆“慢慢摇”,范云付了钱,就在唐若上车的时候,范云对唐若道:“后天我休息,你有没有空?我想带你去乐满地玩!”
唐若莞尔一笑:“有空,什么时候去?”
“等你送完马雪莹,我们就去,然后在里面玩到下午,再出来接马雪莹,你看好不好?”
“好!后天我休息,不过,上午我有事,我们下午去吧!”
范云表示同意,什么时候去都成,只要跟唐若在一起。
“慢慢摇”师傅看着范云车唐若腻腻歪歪的,催道:“走不走?走不走?快点了!”
真是的,他可真是个急性子,难道就不能让今天表白成功的范云再对唐若多说几句情话么?
唐若坐车走了,留下一个如同服用了超量兴奋剂般的范云,头重脚轻,在大街上软绵绵的走着。
他好想把对唐若表白成功的消息告诉妈妈、告诉希刚、告诉全世界。
骄傲。
自豪。
他知道了,她原来也是喜欢他的,这,就足够了,足够他在今后的日子里为她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长路漫漫久远。
从此唐若相伴。
而此时,坐在“慢慢摇”里的唐若也是欢喜一阵忧愁一阵,可惜是夜晚,不然定能看到她脸蛋绯红,双颊似火的娇憨模样,她双手一个劲地摆弄着衣角,同时,也为自己的大胆感到羞涩。
是的。
她不但听到了自己人生之中最美的情话,而且,还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吐露了自己的真感情。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当她对范云说出这句话时,她的心怦怦直跳,身子摇摇欲坠,如果不是勉强用胳膊撑着桌子,那么,她一定身子一软,倒下去了。
这种感觉,不是爱,又是什么?
第33章 威胁
唐若回到马雪莹家楼下大院的时候,方科正与他那几个同事在楼下闲坐。
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好不容易天晴了,都想出来坐坐。
啤酒、花生、盐焗鸡腿,又是老三样。
另外还有两大盘子肉片炒河粉,一大盘子串豆腐泡、串海带什么的。
四五个人支了一张桌子,就着外墙上的一盏照路灯,喝得正欢。
饮酒上头的方科脸喝得跟猪肝一样,看到唐若来了,冲唐若笑了笑,拍拍他旁边的一张板凳,示意唐若过来。
唐若没理他。
旁边一个跟唐若差不多大的小伙子站了起来:“来来,唐若,一起吃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唐若越看方科,觉得他越不顺眼,她扯了扯板凳,离开方科远一些,然后掂起一串海带,也不吃,就那么在手中拿着。
摇海带玩。
唐若乐意。
方科把板凳往唐若身边一扯,伸手就去揽唐若的肩头。
唐若又往旁边一撤板凳,方科揽空了。
他还不死心,继续将板凳拉向唐若,将唐若逼到了墙根处,伸手揽住了唐若的肩头。
唐若只觉得他那只油腻腻的手十分恶心,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脏!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怒道:“你干什么?方科?”
气氛一时十分尴尬。
方科那原本喝成猪肝色的脸,因为被唐若拂了意,此时已是青一阵白一阵了——当然,灯光要再亮一点才能看见。
他也一下子站了起来:“唐若,我发现你越来越过分了,我还是不是你男朋友?”
方科的声音很大,把过路的一个姑娘都吓到了。
“不是,你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不是你这样的……即使以前你曾经以为是过,或者我也以为是过,但是,从现在开始,不是了!”唐若也大声道。
唐若很恼火。
凶什么凶?
谁不会凶?
方科有点懵,他有点听不懂唐若的话。
但是,他明白唐若的意思,要跟他分手。
这时候,旁边那个小伙子打圆场道:“唐若,别这样,方科今天晚上,专门在这里等你的,他今天还专门买了东西给你的。
快,方科,你刚才怎么跟我们说的?快把东西拿出来给唐若。”
方科似乎反应过来了,他从上衣内袋里摸出了两样东西。
一部手机。
一个长条的红锻盒。
手机跟唐小英手中拿的那一部一模一样,翻盖带折叠的米白色手机,很漂亮。
盒子打开,是一条精致的带坠金项链。
两样东西加起来,起码要唐若不吃不喝一年多的工资。
方科尽量让自己脸上的笑容灿烂一些:“唐若,我知道,过去我没给你买过什么东西,是我这个男朋友不称职,你看,我早就想给你买手机和项链了,所以我才拼命攒钱,其实真的不是我小气……真的,我拼命赚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你以后跟着我不吃苦,能生活得好!”
方科眼泪汪汪,借着一点酒劲,他居然被自己的话感动哭了。
唐若看着那两件足显诚意的礼物,一时倒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收下!”
“收下!”另外几个小伙子已准备欣赏今夜最浪漫最感动大戏。
唐若犹豫着。
不是她眼眶子浅,见不得东西,而是方科“扑通”一声单膝跪地,跪在了她的面前。
这代表什么?
代表求爱吗?
代表求婚吗?
方科这是准备把唐若逼上绝路,让她骑虎难下啊!
以他的智商与气量,绝对想不出这样的主意,看来,他应该是得到了哪个高人的指点。
因为,一下子就戳中了唐若的软肋。
她太心软,又重感情,性子虽柔却是一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
方科这样,是在将她的军啊!
男儿何止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还有黄金,这个道理唐若还是懂的。
怎么办?
刚才乘怒提出的“分手”二字,在唐若的舌尖上打滚,可是,再难说出来了。
但是。
唐若终于还是摇了摇头,她终于再一次将“分手”二字说了出来:分手。
今天,她接受了范云的表白,他的表白,对唐若而言,才是真正的表白。
虽然名义上唐若似乎是方科的女朋友,可是,方科从未向她表白过,现在才想起来,晚了!
从未表白过的“男朋友”,算男朋友吗?
跟方科一起喝酒的那几个小伙子,个个都是满脸遗憾,期望中的美好浪漫并没有实现,说不定,为了这一刻,他们在酒桌上已经商议了很久了。
唐若不想再呆下去了。
分手也已经说给方科了,反正现在,她感觉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了下去,当她说出分手二字后,马上感觉整个人都瞬间轻松了。
是的,有些结果,迟早都要来的。
可是。
突然,被唐若拒绝的方科“啪”的一声,摔碎了一只玻璃酒瓶。
他用右手拾起一块碎玻璃片紧紧握着,对准自己的左腕,对着唐若歇斯底里喊道:“唐若,你要跟我分手,我就割腕自杀!”
他这哪是自杀。
分明是想逼死唐若。
旁边那几个小伙子一下子都紧张起来:“方科,干嘛?快放下玻璃!”
“别做傻事,你那样很危险,快放手。”
这几个小伙子对方科临时加戏,不按预案行动的做法也很愕然,方科出人意料的行为让他们也始料未及。
“别过来,谁也别劝我,唐若跟我分手,我就自杀,我就死在她面前。”
几个小伙子也不敢动了,他们都没经过这种事,唯有看着唐若。
一场一厢情愿的浪漫求爱,即将演变成一幕悲剧。
唐若又害怕。
又紧张。
又震怒。
她害怕冲动的方科一股血冲上头来,做出傻事来。
她紧张现在这种自打她出娘胎以来,从未遇见过的突变该如何处置。
她震怒于方科居然用这种手段威胁自己,这样不但挽回不了她的心,反而更加坚定了唐若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方科这种人,太极端,太可怕,如果不是这种非常时刻,他的真实面目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暴露出来。
但是,现在如何安抚方科,才是头等大事,毕竟,有时候人的冲动,也就是那么一下子的事情,如何想一个办法让方科的情绪缓下去,才行。
斗争,要讲究方法。
这个手看来不好分。
其实,主要是范云不在这里,范云如果在,别说方科摔酒瓶子,就是拿把切菜刀也没用。
目前看来。
唯有以柔克刚。
唐若权衡利弊,极快的随机应变了。
唐若把声音尽量放得柔和起来:“你别这样,方科,你这样万一弄伤了自己,不是让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吗?你别这样,你这样我害怕!”
果然,还是唐若的话有效果。
她的软话一递出去,不知道又触到了方科心中的哪根弦,他一下子将那块玻璃扔了,像个孩子似的蹲在地上,哭得越大声了。
血,顺着他的手流了下来。
他刚才攥得那么紧,刀一样的玻璃毕竟还是把他的手割破了。
方科甩了甩手,将血甩得到处都是。
“快快快,快去包一下。”几个小伙子收拾东西,扶起方科,将他送回他的房里。
手机和项链给他放在床上。
唐若用水给他洗了洗,又弄了一点阿莫西林里胶囊里的白药末,权当伤药了,给方科敷在伤口上,然后撕了一点白布给他简单帮扎了一下。
伤口也不算太深,只不过出血了才显得吓人。
那几个小伙子看着唐若帮方科包好,这才离去。
唐若也随后出门,出门前,方科还想去拉扯唐若。
“有事明天再说,今天太晚了。”唐若声音虽柔,态度却很坚决。
“那你把手机和项链收下,我才让你走。”
怕了他了,唐若唯恐他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就将手机与项链放进包中,转身离去。
方科也没再纠缠唐若,脸上挂着一种似乎唐若收了他的东西,从此就是他的人了似的神秘微笑。
幸亏唐若没看见。
唐若轻手轻脚开了房门,马桂生房间的电视还响着,他一定是怕吵着马雪莹,所以才没有在客厅看电视。
他的房间有电视,偶尔,唐小兰也跟他一起看看的。
唐若进了自己的房间,反锁了门。
马雪莹已经睡着了,唐若替她掖了掖被子,换了睡衣,然后靠在床头上想心事。
她一会儿想起范云,心里就觉得很温馨很快乐,一身正气的范云,多好呵!
可是当她想起了方科,慢慢就皱起了眉头,她觉得方科这个人,看上去岁数那么大,没想到这么极端。
她不由就想起一些谈朋友后,因为女方分手而男方又冲动所导致的悲剧。
唐若越想越害怕,她拿过来方科买的那台手机,打开翻盖——开机状态,唐若给范云发了一条短信息:睡了么?唐若!
不一会儿,信息回复了:没呢,你呢?怎么了?
——没怎么。
——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
——真的没怎么,想你了,晚安。
唐若大胆的用一句想你了,终止了范云的苦苦追问。
同时,亦为范云对她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而倍感温暖,真的!她一说,他就懂了,就知道她一定有什么事情了。
现在,只要唐若跟范云坐在一起的时候,就能感觉有一种风轻云淡毫无压力的舒畅。
而方科呢?
今晚方科这样一闹,让本就对他没什么感觉的唐若愈发厌恶。
于唐若而言,方科真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出现在她世界里的一个人。
分手!
唐若斩钉截铁,自言自语又说了一遍。
再说范云。
当他看到淡黄色的手机屏幕上唐若发来的想你了三个字时,即使最高明的作家,打算形容他于这一刹那之间心情的话,也会优先使用这四个字。
心花怒放。
而这种甜蜜的,不可对人言的心情,让范云跟个傻子一样,双眼死死盯着手机,一遍又一遍望着屏幕上那三个字:想你了!
这三个字,是范云一片空白的爱情史上,一面旗帜,是他初尝爱情滋味的标识。
胜过千言万语无数。
此时此刻,他才明白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深刻含义。
范云,是在一个叫做幸福的词里,进入梦乡的。
第二天,一睁开眼,他就摸起了手机。
一夜过去,她睡得好吗?有没有又发短信息给他?
没有。
范云就去刷牙洗脸。
唐彬此时才慢慢悠悠地起来,他不急,他的性格天生就是一个慢字。
范云绞湿了手巾,擦着脸,这时,手机突然响了,他快步走到床边,打开手机。
有点淡淡的失望。
依旧没有唐若的短信息,刚才手机的那阵响声,只不过是他预定的起床闹钟而已。
范云换好衣服,也没跟唐彬打招呼,就出了城管队,他顺着马路走到一家米粉店,要了一碗切粉,边吃边想心事。
幸好他没有答应梅霖那事,不然,如何对得起唐若?
他为自己的坚持“原则”,小小的自鸣得意了那么一阵子。
此时,小城上空天已大晴,一扫连日而来的连绵阴雨,看上去扫得干干净净的街道,让人心情十分舒畅。
而此时,亦在扫马路的唐若妈却在为儿子的事情发愁。
自从唐欣考上了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之后,她就一直在为一件事发愁。
钱。
每年数万元的学费,瞬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没法子的事,同时供三个孩子上学,那种压力,谁供谁知道。
可以说,家里的收入,相当一部分都用在唐敏唐若与唐欣的读书上了,之前唐若她们三个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压力没那么大,可自从唐欣读了初中后,经济压力愈来愈大。
而到了今天,光是唐欣一个人的学费,就足以将这个家庭的年收入给掏空了。
掏空也不够。
今天早上,唐若妈一边用大扫帚“唰唰唰”扫着马路,一边郑重考虑着钱的事情。
她决定等会抽空子给唐敏和唐若两姐妹分别打个电话,问她们再要点钱,特别是唐敏。
自从唐敏初中毕业,去了桂林一家星级酒店当了服务员后,几乎都没给过家里钱,也不知道她的钱是存着了,还是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唐敏基本上很少回来,一年四季都在桂林,偶尔回来几天,也搁不下几块钱给自己的老妈。
反倒是唐若带马雪莹这一年多,不但节省了家里的伙食费,还给了家里不少钱,替捉襟见肘的家庭经济缓解了一些压力。
她是个会过日子的女孩子。
都不容易。
其实。
唐欣自己可能还不知道。
即使知道,也未必真正能深刻理解。
现在。
这个家庭的压力全来自于他,同样,希望也来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