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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格格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txt下载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章 讲义气的华华

    范云岂止是渴望的目光被拉得山高水长,就连那颗心也如同吊在井面上的水桶般,七上八下。

    说好的一起去乐满地呢?

    说好的不见不散呢?

    说好的“我等你”呢?

    女人啊!女人!

    女人大多都是靠不住的。

    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少了女人,又意味着会少许多的甜蜜与忧愁,也包括:思想,与内涵。

    钢铁都是熔炉炼成的。

    男人都是女人炼成的。

    范云觉得自己此刻就很忧愁。

    也觉得自己不得不好好地回忆回忆是怎么认识唐若的。

    “……就在不久前那一天,我正趴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就在这时,楼梯一响,门一开,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只是一眼,我就知道,她,就是我此生必须拿下的那块阵地,别怕穷尽一生之力,也在所不惜……”

    “然后呢?”电话那头,他的死党好友李希刚问道。

    “然后,我就想办法去接近唐若,用了一个你想都想不到的办法……”

    “切……你是上演英雄救美了?还是上演浪漫深情大戏了?”

    “都不是,你再猜!”

    “猜你个大头鬼啊,快说……”

    李希刚总是那么的简单粗暴。

    范云伸手将磁卡往公用电话机的插槽里摁了摁:“有一天唐若下班了,我就假装邀她去买彩票,到了卖彩票那儿,我又假装不知道选什么号,然后很诚恳的请求她帮我选五组号码……”

    “然后呢?”

    “然后,因为那个卖彩票的柜台很窄,她刚好又趴在那儿帮我选号,我就站在她身后……”

    “然后呢?你的爪子就不老实了?搂了她了?”

    “不……然后,我就趁她不注意,偷偷往她的背包里塞了一封信进去……”

    “……切……”电话那头的李希刚,应该是没听到想听的东西,语气中让范云感觉一定潜藏着无数的不值一晒,让范云好想顺着电话线爬过去,痛殴他一顿。

    李希刚那种傻大个懂什么。

    精华全长在四肢上了,所以头脑就又简单又刻板,一点也不懂什么叫做含蓄、浪漫。

    就跟唐若眼中的方科一样。

    …………………………

    唐若此时没有去想什么书信啊彩票啊什么的,她正站在试衣间里,将一件米黄色外套往下脱。

    唐若十根极其灵活的手指上下翻飞,先是将三颗闪亮的铜钮扣从下到上一字解开,然后左肩往回缩的同时左臂下垂轻轻一抖。

    半边衣服就不得不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般恋恋不舍,离开了她的肩头。

    唐若右手一撩,将衣服整个脱了下来。

    她两手抻着衣领,翻来覆去又仔细看了看,感觉不是十分满意。

    这件衣服偏瘦,袖口处的针脚里还有一些线头没有剪干净,这足以证明厂家的做工不是那么的很精细。

    “虽然款式还可以,但是布料却不太好。”

    唐若对垂手站在旁边的售货员道。

    面对唐若这个很想从鸡蛋里挑出一点骨头来的顾客,售货员并不对她多作解释。

    因为。

    她自己也是一个女人。

    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试图跟女人进道理。

    特别。

    她已经对某种事物某件事情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之时,跟她讲道理?

    不不不。

    谁掏钱谁就是道理。

    “那你再试试这一件!”那个大眼睛的售货员姑娘从靠墙的衣架上取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下来,送至唐若面前。

    唐若摇摇头。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三个打扮得中规中矩的小媳妇儿,于是,那个大眼晴小姑娘就放弃了挑三拣四的唐若,转而去招呼新的客人去了。

    “欢迎光临,里面请……”

    顺手,她将那件米白色的风衣搭在了离唐若最近的衣架上。

    唐若觉得心中一轻。

    她很讨厌买东西的时候,身边跟着一个喋喋不休的尾巴儿。

    唐若拿起那件风衣,也没进试衣间,直接披在了身上,她就着试衣间门上的大镜子左看右看,别说,这件米白色的风衣跟她的气质很搭。

    她把风衣穿好,带子系紧,这样就显得她本就纤细的腰愈发苗条,衣服的白衬着她的脸庞与脖颈,灯光下,每一寸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散发着牛奶的淡淡光泽。

    白皙若牙雕。

    唐若左右扭了扭身子,仔细端详了一下镜中美人。

    身如春枝。

    面如满月。

    她一定是神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被试探,被考验,周围全是诸神唱合的声音:所有草木的葱笼都是举托与赞美……

    这时,章华华从最角落里的试衣间里出来了。

    “哎……唐若……这件风衣你穿着蛮好看的。”

    “好看吗?”

    “嗯!挺不错的,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一般般吧感觉,但是如果现在买的话,也穿不了几天了,慢慢地天气又热了,还是算了吧!”

    “干嘛不要?我觉得你穿着挺好看的。”

    唐若摇摇头,将风衣脱下,换上了自己的桃红色外套。

    章华华选了一件黑色齐腰小短褂。

    她走到唐若跟前,左脚跟踮起来膝盖弯曲的同时身子向右扭了扭,然后右腿又扭回来,如同一只羽翼才丰身体轻盈的白天鹅。

    最爱臭美的华华。

    “唐若,看看我这件衣服,怎么样?”

    挺好。

    真的。

    身材高挑苗条的华华就是一个天生的衣服架子。

    “很好看也很合身,只是腰这里……会不会短了点?”

    “不短,我觉得挺好,别人设计的就是这种韩版风格。”

    看来,华华是哈韩一族。

    既然她说挺好,那一定就是挺好喽!反正,每一次跟她逛街,唐若也没有什么主见,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华华拿主意。

    那就把这件外套拿下吧!

    那个大眼晴小姑娘觉得章华华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主顾,她一边替华华将这件黑色短外套包起来,一边怂恿华华办会员卡:“姐姐,现在我们店里头搞活动,如果现在办一张会员卡的话,充一百送二十,相当于直接打了个八折,姐姐……你要不要办一张会员卡?”

    章华华饶有兴致的捏着粉红色的卡,反来覆去看了一下下,又放回柜台上:“算了,你还不如直接给我这件衣服打个折,我上次来买了好几百块钱的衣服,你们都没有给我打折!”

    唐若心想:这个华华,真会睁眼说瞎话。

    “姐姐,上次你来买衣服的时候,我们店没搞优惠,你看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新款,拿货都是很贵的……”

    大眼晴售货员也顺着华华的话茬,陪她一起说瞎话。

    “上次就没打折了,这一次一定要打个折……”

    大眼晴感受到了华华的动作语气中,有不打折就推门而去的意思,连忙道:“姐姐,我只是个打工的,你看,老板也不在这里……这样吧,我只能做主给你打个九折,你看行不行?”

    “打个八折嘛!”

    “实在不好意思姐姐,八折我真做不了主,要不这样姐姐,我再另外赠送你两双袜子……你看看姐姐,都是纯棉的……”

    大眼晴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叫得华华觉得自己今天要是不买这件衣服,实在对不起这个嘴巴甜得要命的售货员。

    “那好吧,但是,下次我再来的时候,你可要多给我打点折啊!”

    “姐姐下次来,一定给你打八折。”

    成交。

    拎衣服走人。

    出了店,唐若挽着章华华,两个人继续往前走。

    临街的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也有妈妈牵着孩子,也有宝宝坐在爸爸的肩头,也有老两口一前一后不徐不急地走着。

    不时有些摩托车,小汽车,带雨篷的红色三轮搭客摩托“慢慢摇”从马路中间驶过。

    一个古惑仔打扮的年轻小伙子,载着后面跟他一样年轻的姑娘,把摩托车油门轰得震天响:轰……轰!轰……

    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天边,默默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华华在一棵行道树下站定,取出刚买的衣服,换下了身上那件大格子花外套,递到唐若手中:“给……它是你的了……”

    这怎么好意思。

    唐若不要。

    华华跟唐若推来推去,瞅着手中的东西送不掉,于是愠怒道:“你干嘛呀唐若,婆婆妈妈的,能不能爽快点……”

    瞧华华这话说得,好像有一天,她不会成为婆婆妈妈似的。

    唐若看着面沉似水的华华,打趣道:“哟——生气啦,好好好,不要白不要,那我就收下喽,亲爱的,谢谢啦!”

    …………………………

    仗义。

    华华确实仗义。

    自从章华华跟着她爸爸妈妈从乡下搬到县城来,并跟唐若做了邻居后,两个人很快就混到了一起,好得几乎形影不离。

    华华无论走到哪,都想带上唐若。

    这也难怪。

    她是家中的独生女,上没有哥哥姐姐可以撒娇,下没有弟弟妹妹可以“欺负”,如今遇上了一个比自己小半岁的唐若,从小养成的倔脾气,一下子就变成了十足的保护欲。

    有一次,她和唐若去桂林的芦笛公园玩,从南门进去,刚走到不远处的偏门,唐若突然想去厕所,于是两个人就不小心从偏门走了出来。

    出来后才发现,门外那个很像厕所的红房子,根本不是公园的公共厕所,而是一个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冒充厕所的低矮门房。

    于是。

    两个人就想折回公园,去里面找一找。

    可是,看门的两个大妈却把她们拦住了:“妹妹,看一下你们两个的票。”

    门票奉上。

    “你俩这个票不对,票根都扯下来了,你们都已经出了公园了,不能再进去了。”

    唐若捏着那张十块钱的门票,心中实在委屈无限:“我们是因为找厕所才不小心出来滴,我们从另外一个门进来,还没到里面耍嘞……”

    “哪个晓得你们耍没耍?”那个矮一点的满脸都是既不好骗也不好惹的看门大妈道。

    “真的,真的是刚刚出来的,麻烦你让我们进去吧!”

    “那可不行,出来了就不能再进去。”

    “让我们进去嘛!求求你们了。”

    “不行!”

    华华火了。

    她一把将唐若拉到自己的身后,“¥?#%!”嘴巴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跟那位“不好惹”吵了起来。

    她们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口气舌战了数十个回合。

    “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

    “凭你俩的票已经用过了。”

    “你说不让进就不让进?这个公园是你家开的?”

    “你管不着,今天就是不让你们进。”

    “这个公园不是你家的吧?真是可笑,一个看门的说话那么冲干什么?凶什么凶?哼哼,如果是你家的,八抬大轿来请我,姑奶奶都不稀得来!”

    “你这个妹仔怎么讲话的?怎么这样不讲道理?你的票,已经用过了,就是不能进!”

    “你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我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你再说一遍。”

    “不能进,不能进,就是不能进……”

    那位“不好惹”满足了章华华的要求,并且还额外赠送了两句,她一口气连着说了三遍不能进。

    华华气得火冒三丈。

    她一下子冲到售票窗口处,“嘶拉”一声拽开挎包的拉链,摸出一张50的钞票,“啪”的一声拍在大理石台面上:“买票,买两张门票!”

    那位看门兼卖票的“不好惹”瞪了华华一眼:“不卖!”

    她也毛了。

    人一发毛,就容易忘记“顾客就是上帝”这句服务业的名言。

    据说,前不久,某地就发生了一起饭店的服务员被客人惹毛了,端着一锅热汤一下子扣在客人脑袋上的惨剧。

    那个“不好惹”倒还没那么凶。

    但是,她也几乎忘了,华华现在是买票,是合理的要求。

    唐若瞅瞅发火的华华,再看一看脸皮气成含霜秋茄子般的“不好惹”,本来想说的话在舌尖上打了个滚,又咽回去了。

    “不好惹”的同伴比唐若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或许,因为“不好惹”平日里太强势了,她的同伴没少受欺压,所以现在乐得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未可知,华华与“不好惹”吵架,“不好惹”的同伴就跟唐若一样,各站一边,给彼此的同伴压着阵脚。

    同伴的阵脚还未大乱,而“不好惹”却已经被华华气到发昏章第一百零八页了。

第5章 喝油茶

    “不好惹”的同事必是久经人情世故。

    她终于还是及时拉开了自己这位已经快被无名火烧得失去理智的同事。

    几乎是连拖带拽将“不好惹”弄进了售票处。

    旁边那个头戴竹斗笠,身穿桔色反光背心,双手拄着长长竹扫把的清洁工一定十分失望。

    作为一个全程观战的第三方人员,她既没有看到“不好惹”如一只被激怒的老鹰一样凶恶地扑到章华华面前,将章华华狠狠地撕碎。也没有看到华华如同一只瞪着圆溜溜眼晴的大白兔一样,四脚朝上把恶鹰蹬落尘埃。

    清洁工双手抄起扫把,“唰唰唰”,将几枚枯叶扫出了风卷残云的感觉。

    章华华又飞快地将那张50元的纸币收了回来,并且,转身走开的同时不忘狠狠地剜了“不好惹”一眼。

    瞪死你个老巫婆。

    老巫婆没被瞪死。

    老巫婆是瞪不死的。

    …………………………

    前事不提。

    只说现在。

    仗义的章华华与唐若一起,一直逛到了秦皇路与花荷路交界的路口,才停下来。

    衣服,试。

    鞋子,试。

    走过一店又一店,试了一件又一件,可惜,真正能看中的却寥寥无几。

    “累死了,唐若!”章华华坐在一根汉白玉的圆石柱上,一边捏着自己的小腿肚子,一边摇了摇脑袋。

    俏皮的马尾辫扫来扫去,扫得许多过路的小伙子心里痒痒的。

    唐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在华华的肩上给她捏着。

    她觉得,章华华脸蛋看上去挺饱满,可是身上却瘦得很,特别是肩膀,肩窝深陷,锁骨突出,没什么肉。

    “是蛮累了,逛了蛮久了哦。”

    “哎,那我们找个地方去吃点东西去。”

    “吃什么呀?”

    “走吧!带你去喝油茶。”

    反正,两个姑娘都逛得失去兴致了,华华提议,去背后的巷子里去喝油茶。

    那就喝呗!

    颇有几分古风的〈恭城油茶〉那蓝底黄边大红字的三色酒挑,斜插在店门口的上方,已经脏得快失去本色了,此时被夜风一吹,呼啦啦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倒使得这家看上去生意兴隆的油茶店有了一种百年老店的感觉。

    座无虚席。

    店里面六张桌已经全部坐满人。

    唐若皱皱眉头。

    t恤的前胸后背都印着恭城油茶字样的店主,秉着一个也不可放过的原则,堆起满脸的笑容招呼着唐若与章华华:“妹妹,里面坐。”

    坐得下嘛?

    可是,以这家店座无虚席的架式,倒是可以推断他们一定有点东西,有点名堂。

    起码比隔壁那个厅大人少的华江油茶店更值得食客信赖。

    谁不是这样?

    越热闹的店,越想过去看两眼。

    越多人买的东西,人就越想也买点试试。

    谁吃饭,也愿意进那种人声鼎沸的饭店啊!难不成,还有人喜欢进华江油茶店那种毫无人气,看上去让人感觉十分不放心,简直有黑店感觉的铺子不成?

    于是,两个女孩子犹豫着在原地站了一下。

    唐若又把拧着的眉毛一点点舒展开了。

    因为。

    油茶店老板从里面提了一张折叠小方桌出来,支在了门口的桂花树下:“妹妹,你们两个坐在这边吧。”

    他太会察言观色了。

    一家店的生意好,绝不是没有理由的。

    茶碗,端上。

    开水壶,送上。

    章华华点了两份味道不同的油茶。

    一份是原味的。

    一份是加糖的。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将一次性筷子取出来,然后筷头朝下竖起,“啵”的一声将塑料薄膜封着的碗碟勺三件套戳了个洞。

    她倒了一些开水洗了洗碗筷:“华华……这家店生意实在蛮好,这么多人过来吃油茶。”

    “嗯,确实。”

    “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应该还行吧,你看看,这么多人在这吃。”

    唐若就看看店里。

    吵得很。

    右边挨着收银台,靠墙的那张四方桌,各占一边围坐着四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桌上摆着大半碗香草酸笋炒田螺,一盘吃了大半的花生;一盘拍黄瓜;中间还有两只一次性饭盒装的什么肉食,看上去应该是烧鸭——那只劈成两半谁也没挟去啃的头可以证明。

    每个人面前都有七八瓶喝空的漓泉牌啤酒。

    此时,坐在上首的那个小伙子正用手搭着旁边另一个小伙子的肩头,嘴巴凑在对方的耳朵上说着什么,喝得通红的脸上满是义正言辞,他的听众则倾身侧耳,面带某种神秘的微笑听着……

    而他们的另两位同伴却对角而坐,伸胳膊挽袖子:“哥俩好啊!”“好再好啊!”“六火”“八个”“两个“三过””……“喝喝喝”

    看样子是黑脸的小伙子输了,他端起满满的一杯酒,咕咚咚一饮而尽。

    “嗝……”

    过来一张桌。

    一大帮男女老少围着本店最大的一张圆桌子团团而坐。

    其中,还有两个穿着花花绿绿少数民族服装的大姐,也不知道究竟是苖族,还是壮族。

    他们说的话,唐若跟章华华一句也听不懂。

    剩下的几张桌子上的客人,喝茶的喝茶,聊天的聊天,身份年龄各有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放松。

    是的。

    放松。

    就连躺在婴儿手推车里的那个小宝宝也放松了一下。

    他(她)应该是美美的睡了一觉,然后醒来,醒来后为了放松自己又撒了一泡美美的尿。

    “哇……哇……”

    身材丰满肩宽背厚的宝妈连忙把宝宝从婴儿车里抱出来,然后撩起衣服,塞进宝宝嘴里。

    哭声立止。

    话说,既有美酒,又有美食,谁还会可劲绷着自己呢?

    吃。

    喝。

    开心、快乐。

    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碗爆大米花,一小碗葱花香菜,一小碟白砂糖,外加两砵茶,摆到了唐若与华华桌上。

    章华华喊着上茶的小伙子——油茶店老板的儿子:“哎……还有田螺没?”

    “有!”小伙子头也不回往屋里走,那里也有人在喊他。

    “给我们来一碗田螺,要辣的。”华华大声喊道。

    “晓得啦!”小伙喊得声音比她还要大些。

    唐若舀了一些米花和花生在碗里,然后将又滚又浓的油茶冲进去,最后又在茶面上撒上了剁得细碎碧绿碧绿的葱花香菜。

    她拿起小白瓷勺,轻轻地搅着。

    然后舀起一勺放在唇边吹冷:“嘘……嘘……”,边吹,边抿着喝。

    一股清涩的茶香立刻弥漫在味蕾之间。

    真香。

    唐若这碗是甜茶,她不敢喝苦的,不像章华华。

    章华华先是直接倒了一点点苦茶,什么也没添加,用勺子搅了搅,让那茶凉下来,然后直接喝了。

    看她眼不眨眉不皱,唐若还以为她喝的也是甜的。

    于是唐若在那只砵里舀了一勺,吹尽热气,倒进口中。

    实在难以下咽:“真苦!”

    章华华笑道:“先苦后甜。”

    唐若摇摇头:“我还是喜欢喝甜茶。”

    “每个人口味不一样,我从小就不是很喜欢吃甜食,而且你看啊,许多人就是因为小时候喜欢吃甜食,然后吃完了又不刷牙,大人也不管,所以就长蛀牙出来。”

    唐若点点头,表示她说的很有道理:“嗯,确实,所以我现在一般也不吃太甜的东西,特别是糖果什么的。”

    “少吃点,对牙齿不好。”

    “嗯嗯……”

    甜食可以少吃,但是田螺,唐若与章华华却是都喜欢吃的。

    放了紫苏、八角与酸笋酸辣椒等配料煮成的田螺,带着一股浓郁的香味,绝对是一道美味。

    唐若掂起一枚大个头的江螺来,两指捏紧,用力一吮,细嫩的螺肉一下子就被吸了出来,用牙齿嚼一嚼,还挺筋道。

    她又掂起一枚。

    再一枚。

    三枚。

    四枚……

    章华华也一样,她吃田螺的速度,一点不比唐若慢,技术也不比唐若差。

    不一会儿功夫,她俩面前就堆起了老大一捧螺壳。

    她俩都是田螺的天敌。

    章华华奶奶家门前不远,就有一条河汊子,章华华自从认识了唐若,每年都要带她去摸个十回八回的田螺——哦不,应该叫江螺。

    稻田里的才叫田螺。

    她们专拣水浅的地方下手。

    两个人把头发用皮筋扎牢,然后把裤脚挽得高高地,鞋子甩在岸边,一人掂一只小塑料桶,弯着腰去河里摸螺蛳。

    清清的河水冲刷着圆溜溜的鹅卵石,也亲吻着两个年轻姑娘白嫩的腿,秀气的脚。

    一枚又一枚螺蛳成了她俩的“战利品。”

    除了江螺,有时候,她们还能在偏僻处的草丛里拣到鸭蛋,最多的一次,拣了九个,拿回来让华华奶奶用切碎的辣椒炒了一大碗,还剩下好几个。

    有时候,她们也去稻田里拣田螺,光着脚踩着软软的泥,两个人肩并肩齐头共进,不一会儿,就是一小桶。

    这一方水土实在值得感谢,山青青,水秀秀,空山新雨怡人,处处鸟语花香;水里干干净净,绝没有让人闻之色变的瘟神——血吸虫。

    就连水蛭也很少见。

    唐若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手,挺腰往椅背上一靠:“华华,这家的田螺煮得真好吃,比老广场菜市场口那两个卖田螺的煮得好多了。”

    “嗯,那两个人卖的螺蛳,有许多连屁股都没剪干净,嗦都嗦不出来,只能用牙签剔着吃。”

    “用牙签剔出来的螺肉,都没有汤了,没什么味道。”

    “嗯嗯,是的。”

    章华华也擦了擦手,舀了一粒花生放在口中慢慢嚼着。

    她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一边左看右看。

    “啪……”

    “哗啦……”

    那两个划拳的小伙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起了争执。

    左手背纹着一只虎头的那个黑脸小伙子抓起一只啤酒瓶,用力往地上一磕,“啪”!瓶子应声而碎。

    其中有一大块碎玻璃迸到了章华华的脚边,打到了她的鞋子。

    华华一瞪眼。

    可是,她却没有发火。

    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人莫惹醉汉。

    唐若忙扭过脸去看。

    纹身男抓着仅剩的一点点瓶嘴,瞪着一双牛眼,结结巴巴道:“你……你说什么……他妈的!”

    与他划拳的穿蓝外套的小伙子鼓了鼓眼晴,脸上的肌肉一阵乱跳:“三哥……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他妈的是哪个意思?”

    “我是说……不管怎么样,三哥,在我心里,都……都拿你当亲哥一样,如果兄弟说错了话,哥哥你千万别见怪。”

    一屋子人都静了下来,看着这两个人,刚才乱哄哄的,谁也没有注意这两个坐在一起喝酒划拳之人,是因为什么原因,纹身男要跟蓝外套翻脸的。

    其中,包括隔壁生意惨淡的华江油茶店那个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虽然她的脸上一直挂着厚厚的粉底以及一副恨天恨地恨同行,偏偏就是不去恨自己的表情,站在自家门可罗雀的门口,不住地拿眼睛往这边瞟。

    可是,她也不知道纹身男与蓝外套的冲突因何而起。

    也包括他们那两个满脸神秘微笑的同伴。

    他们的同伴此时不再勾肩搭背的密谋什么东西了,而是转过来看那个纹身男。

    坐在上首那个小伙子脸色一沉:“干嘛,老三?”

    听口气,上首的小伙子是他们这一桌的灵魂人物。

    “没……干嘛,你说我他妈的能干嘛?”

    纹身男喝的颇有点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买其帐的意思。

    “能不能少喝点?”灵魂人物不悦道。

    “我不要你管……我……我、我掏钱买的酒,我想喝多少就喝……呃,喝多少……”

    纹身男把手中的半截瓶嘴一扔,一伸手从后屁股处拽出个长长的钱包,“吧唧”一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俯身捡起。

    扯出一张五毛纸钞,反手掸了掸:“老子有钱……老子有钱买酒……”

    一口一个老子。

    灵魂人物的脸色十分难看,不过还好,他毕竟还没喝到动不动就摔啤酒瓶的份上。

    纹身男却愈发浑起来,他把那张五毛纸钞往桌上一撂:“老子有钱了……今天,今天请你们喝……想怎么喝,就……他妈的怎么喝!”

    他又伸手拿起一个啤酒瓶,“啪”的一声磕在地上,这次比上次剩下的长点。

    “老三,放下……”

    灵魂人物站起来了。

    看来。

    他要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威了。

第6章 好男人

    可惜。

    他的权威在一个醉汉面前,毫无用处。

    就连他的右手,也被纹身男的破瓶子划了一道口子。

    “别……别他妈拉我,今天谁拉老子……老子弄……弄死他”

    纹身男瞪眼指着蓝外套:“你敢拉我?”

    蓝外套摇摇头,讪笑道:“三哥……”

    纹身男又瞪着最大圆桌上那群人:“你敢……敢拉我?”

    没人敢拉他。

    天王老子也不敢。

    另外两个人也不敢上来了,蓝外套去找店老板讨创可贴:“老板,有没有创可贴?”

    老板哪顾得上理他,此时正黑着一张脸,左手摁着电话,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报警呢。

    倒是老板的儿子,从后面酒柜的抽屉里取了两张创可贴,递了过来。

    “给!”

    另一个也往后撤了撤。

    许多喝油茶的客人都站起了身,各找有利位置,准备随时逃单或撤退。

    过路的人也有停下来看的。

    也有唯恐沾惹是非,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赶紧走了的。

    隔壁擦着厚粉的华江油茶店老板娘曲腿斜胯倚在门口,手里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幸灾乐祸的看热闹。

    大家都准备欣赏这个纹身男即将开启的癫疯模式。

    就在。

    此时。

    纹身男感觉身后有人在拉他衣服。

    头也不回,往后一甩一挣。

    把后面扯他衣服之人,扯了个踉跄,单腿跪到了地上。

    后面这个人火了。

    起身上前就给了纹身男一个大耳刮子:“喝!喝!他妈的我让你喝,今天要是不喝死你不算完。”

    纹身男眼都红了。

    不但拉老子,还敢打老子?

    你惨了。

    绝对惨了。

    可是。

    当他看清扇自己耳光的人后。

    已经咆哮到唇边的怒吼。

    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而是转成了小绵羊般的叫唤:“老婆……”

    只见那个被他叫做老婆的女子,手挥得跟吱呀吱扭扭的大风车一样,“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在他的后背及肩膀上打了二三十下。

    不敢还手。

    也不敢生气。

    不知道酒被打醒了没?

    敢拉他的人来得真快、真及时。

    打人的女人杏眼圆睁,又瞪了瞪自己的男人,然后,目光从左到右极快地将屋里的所有人扫视了一遍。

    包括。

    手被划破的灵魂人物。

    唐若觉得,她的目光中一定有极深的隐喻。

    她也没再多说什么:“走!”

    纹身男乖得要命,踉跄着紧紧跟在她的身后,一眨眼,两个人就消失在巷头的拐角。

    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一个小女子消弥于无形。

    只留下一地的玻璃渣子,与一群议论纷纷的围观群众。

    “哎呀!刚才真吓人……”

    “就是,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酒,喝了还发酒疯……”

    “这种酒癫子,最让人讨厌了。”

    “就是,这次不出事,总有下一次。”

    “那个女滴蛮有两下子,这个酒癫子这么凶,她上来就打了他二十多巴掌,一下也不敢还手。”

    “他蛮怕老婆。”

    “有个人怕,有个人能管着他才行的,要不然的话,那还得了。”

    “确实……”

    其实。

    像这样带有极其偶然性的突发事件,在这广袤的人间大地上,几乎时时刻刻都有发生,根本不算什么。

    过不了一时片刻,它就会从所有目睹者的记忆中烟消云散。

    不过,唐若倒觉得,那个纹身男还是蛮可爱的。

    听话,听老婆的话。

    “华华,这个男的对他老婆蛮好。”

    章华华把刚才放下来的二郎腿重新又架上。

    “嗯,他老婆蛮厉害。”华华的语气中似乎对那女人带着三分欣赏。

    “主要这个男的蛮好,他老婆那么样打他,他也不生气,连一句大声的话也没讲。”

    华华点点头:“嗯,这个男人还可以。”

    唐若本还想再说点什么,这时,纹身男的三个同伴结了帐,从她们面前经过。

    顺便,还用目光赞美了她跟华华几句。

    唐若就没再说什么:“呃……”

    “走吧华华,咱们回去吧!”

    那就走吧。

    …………………………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梦已经醒来……

    范云觉得今天,自己做的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

    他觉得自己除了与方科一起,像两个傻瓜一样,在唐若家楼下傻站了一上午外,一无所获。

    他跟方科再怎么比耐心。

    比毅力。

    可惜,楼上的人也不会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的身边。

    关键是。

    这种等待的感觉,你可曾看见?

    唐若。

    不过,范云觉得自己有一点做得不错。

    他是坚持到方科离开后,才撤的。

    有那么一阵子,方科总是有事没事把腰间别着的传呼机摸出来看上几眼,最后,还跑到商店里打了一通电话。

    范云也没跟过去,探听他电话打给谁,说什么。

    没必要。

    他只是远远的看着方科迈着匆匆的步伐,身体前倾,双脚以脚跟到脚掌的顺序先后落地,交替前进走进了商店。

    他甚至默默地在心中给方科喊了喊口号:一,一二一,一,一二一……

    习惯了。

    …………………………

    应该怎么说范云呢?

    千头万绪一下子真不知道从何说起,那就从他认识唐若之前,他的退伍说起吧。

    范云去年才退伍,言行举止中仍有大量往昔军营生活潜移默化的痕迹。

    洋装虽然穿上身,我心依然是军心。

    于武警部队服役三年的他,光荣退伍后,跟无数农村户口的退伍老兵一样,又回到了家乡,并在自动转入国家预备役的同时,开启了自谋职业之路。

    范云的父亲就托他们村的支书李恭堂,替范云找了一份在乡邮政所送信的差事。

    每个星期劳动七天,工资一百八十元一个月。

    休息?不存在的。

    劳动法?不存在的。

    不过,他这个活倒是灵活,自由。

    每天早上从邮政局往各乡镇分发邮件的绿皮车里,拖出属于本乡的那一袋出来。

    “哗啦”往邮政所里间的水磨石地上一倒,然后分拣,登记挂号信与电报,把他应该派送的那一部分按照下面村子的路线,归类后塞进那辆任由他使用的绿色自行车后架上挂着的邮袋里。

    邮政所的所长还携他那位颇有几分姿色的夫人,专为范云的加入设了一个小小的晚宴。

    他一边拍着范云的肩膀一边道:“范云……你是叫范云吧……好好干,我就喜欢你这种经过革命大熔炉锻炼出来的人。”

    范云的前任,一个看上去精明干炼的小伙子,也在敬了范云一杯酒后勉励了范云一番,他用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表示自己绝对是因为个人原因,才不得不离开这个自己十分不舍的岗位。他一直对自己本人的离去表示着多么的不舍与遗憾,而对范云的及时到来,又是多么的高兴!

    他们的话对骤然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开展陌生工作的范云,起到了莫大的宽慰作用。

    要知道,此时的范云,思想与情感还未完全从杀声震天、热火朝天的军营训练场中走出来。

    ……“卧倒!前方两百米,低姿匍匐。”身缚弹袋,右手紧紧提着八一杠,正弯腰屈身向前做s型跃进的范云,听到命令后,左脚迅速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前伸,身体左侧着地,紧接着,全身伏地。

    只见他右手虎口往下一压,将八一杠朝正前方稳稳送出,左手掌根部的老茧啪”的一声扣住了弧形弹匣。

    而后,双手合力往回一带,枪托死死顶在肩窝。

    左颊贴于枪身后盖,左眼微眯,右眼目视准星缺口,呈射击姿势。

    优秀!

    行云流水般的战术动作一气呵成。

    仿佛就在昨天。

    已然就是昨天……

    范云与绝大多数刚从部队退伍的老兵一样,还时常会摸着已经卸去肩章与领花的军装,黯然神伤。

    “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这些年班长你成家了吗,嫂子她长得是什么模样……”

    此时的范云,还不能真正领略小曾的这一首歌埋藏的,在峥峥的吉他声中以民遥唱出时,那忧伤、惆怅的丰富内涵。

    他还需要时间。

    唯有时间,才能平复一切。

    无论苦涩。

    抑或创伤。

    所长夫人也举着酒杯,妩媚温柔地敬了范云一杯酒,让范云觉得,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亦不过如此耳。

    但是,无论如何,他仍需要时间,将他的思绪从刚刚离开的军营中拉回现实中来。

    范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真辣。

    五十二度的北京二锅头,呛得从未喝过酒的范云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一杯下肚,范云就头重脚轻,浑身软绵绵的,脸红扑扑的跟发烧了一样。

    三杯过后,范云已经憨态可掬了。

    所长夫人端着酒杯,看着范云。

    她觉得范云眉目之间自有一股英气,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经过军营生活的后天磨炼之故。

    范云的眼神清澈、干净,没有什么杂质。

    这样的小伙子,看着既让人放心,又让人喜欢。

    走马上任的范云就成了一名邮递员。

    临时工邮递员。

    李恭堂与邮政所长都没有告诉他临时,这两个字。

    其实,临时也是可以转正的,只待机遇来临。

    于是。

    就在天刚蒙蒙亮,村子里的第二遍鸡叫还未启动之前,范云就启动了那辆绿皮自行车,一溜烟往乡里踩。

    清晨冷冷的风吹在他的脸上,但是,范云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寒意,他越骑越快,直到骑得额头沁出一丝丝细密的汗珠后,伸手解开衣扣。

    他在自行车上,将双腿蹬直,身子往后一挺,然后两只脚掌扣着脚踏,调皮地往后反转了两圈。

    “唰……唰唰……”

    第一天干这个,真不好意思。

    得躲着点人。

    范云生怕遇见熟人。

    他有些腼腆。

    所长夫人看着腼腼腆腆的范云,轻轻一笑,手把手教范云怎么分配信件,怎么规划线路,以及,有什么注意事项。

    然后,她又拿出一个大皮夹子,教范云怎么将挂号信、电报与诸如汇款单等各种单据登记造册。

    这个活本该范云的前任干的。

    以老带新,本是各单位的优良传统。

    可是,不知道是范云的前任确有急事,还是因为所长夫人十分乐意亲自指导范云的缘故,本该范云前任做的事,如今都落在所长夫人头上了。

    报纸中夹着的一张汇款单突然飘落,出现在范云的面前,他伸手去拾。

    所长夫人也去拾。

    范云的手就触到了所长夫人的手。

    十指如同火烫,他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唰”的一下子红了。

    所长夫人抿嘴一笑。

    小伙子。

    真可爱。

    有一个语气动作都十分温柔,不急不燥的老手指导着做工作,实在是一件让人感觉愉快的事情。

    范云心中的不好意思,正如高高矗立的冰山一样,一点点熔化,褪下,渐渐变成一串水面上不可捉摸的气泡,飘远,破掉。

    “吃早饭了吗?范云?”

    所长夫人问道。

    “还没呢!”范云一边将最后一叠报纸塞进邮包,一边轻声答道。

    一眨眼的工夫,两只热气腾腾的包子与一碗稀饭,摆在了范云的面前。

    “你第一天来,别着急,先吃了早饭再去送这些信件……对了,从咱们邮政所出门往右拐,有很多卖早餐的,米粉、包子,油条什么都有,以后上班,你整理完了信件后,可以去那里吃早饭,吃完了,再去工作。”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

    范云点点头。

    他看了看包子与稀饭。

    所长夫人转身去了外面,她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知道自己如果站在这里,范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这些东西。

    范云一边吃包子,一边想心事。

    一股巨大的暖意升上心头。

    他今天第一天上班,手忙脚乱,出门太急,身上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带,如果不是这一碗稀饭与这两个包子,中午之前,注定他都要饿肚皮了。

    稀饭,消灭掉。

    包子,消灭掉。

    范云风卷残云般将食物送入肚中,然后走出邮政所。

    他在经过站在门槛上的所长夫人身边时,闻见了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范云脸一红,赶忙低着头,侧身而过,脚步毫不停留,左脚一蹬脚踏,右脚从后面一跨骑上了自行车,朝第一个目标村急驰而去。

    双脚蹬得如同风火轮。

    所长夫人看了看范云远去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

    那里,白云朵朵,阳光明媚。

    “今天天气真不错!不知道,可有雁行飞过……”

    她对从后院走出来的邮政所长道。

    所长抬头看了看:“真不错!”但他不明白天气不错跟雁行有什么关系。

第7章 范云送信

    范云一口气将自行车踩进了这个名为毛坪的村子。

    他先是将一大叠《广西日报》《桂林日报》《参考消息》等报刊送到了大队部去。

    中间。

    还经过了一个端着箩筐筛米的老婆婆跟一个正赶着一大群水牛上山吃草的阿叔指引。

    “……对,就是那里,你看到那棵大樟树没有,从那里往前直走,再左拐,过了拐弯那儿的三棵白果树后,就到了……”

    范云就往前走。

    “……就是前面,看到那栋二层琉璃瓦的房子了没。”

    范云顺着放牛人的指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就是那里……那儿就是大队,过去就能看到门口的牌子。”

    放牛人一边将范云敬给自己的过滤嘴白沙烟塞进嘴巴里,一边从腰间系着的烟荷包里,摸出一个一块钱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

    范云进了大队部。

    一楼没人。

    他又上了二楼。

    四五个人正在二楼的大厅里讨论着什么东西。

    一个瘦成竹竿的,戴眼镜的男人正将桌子上的一大堆不知是什么文件还是帐簿的东西翻得哗啦哗啦响。

    他第一个看见了范云,已经满是皱纹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都闪过一丝疑惑后,目光落在了范云搂着的报刊上。

    他停下了手中的笔:“你……”

    其他几个人也停下了话头。

    一个打扮比种地的起码要洋气七分的圆脸中年女人,从竹躺椅上直起了腰。

    带着某种慵懒的表情。

    后背离开了那张磨得散发着温润光泽的竹器。

    范云第一次来,弄不清什么状况。

    他将手中的报刊扬了扬:“送信的,邮局的。”

    中年女人看着范云道:“哎……送信的不是那小巩吗?他今天有事去了?”

    “啊!他辞职了,现在我来接他的手。”

    范云一边回答,一边看着那个已经从躺椅上站了起来的中年女人。

    “哦!小伙子,你贵姓?”

    戴眼镜的男人一脸的恍然大悟。

    “免贵,姓范,我叫范云。”

    “小范,好,好,报纸放在桌子上吧。”

    这帮人没再理会范云,又叽里呱啦说了起来。

    落在范云耳朵的几个字。

    无非就是一些什么田亩数之类,他丝毫不感兴趣的东西。

    范云也不啰嗦。

    将报刊往大队部那张足足占了一分地的巨大椭圆形会议桌上一放,转身下楼,出了大队。

    他翻出电报夹,看到这个村子有一封名为黄大秀的汇款单,就站在自行车旁边,四处张望,希望能碰上个可以打听打听的人。

    凑巧,有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头从南边走了过来。

    “大爷……大爷!”

    老头继续往前走。

    范云赶紧推车,朝老头紧跑了几步追上他:“大爷,大爷。”

    反应慢半拍的老头,才明白过来,范云原来是叫自己。

    他抬起那张满是沧桑与故事的老脸:“啊……叫我啊……”

    范云摸出烟盒,一边敬烟一边问道:“你们村的黄大秀家,住在哪里?你知道吗大爷?”

    “啊?什么?”

    “黄大秀!”

    老头放下锄头,窸窸窣窣地将范云递过来的烟在手里捏了捏:“什么?”

    他的耳朵可真背。

    “黄大秀家住哪里,大爷!”范云朝老头凑近一点,大声道。

    “在这里。”

    老头还是没有听清。

    不过没关系,有人替他回答了。

    老头背后的三间灰瓦房里,走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手里捏着一张身份证。

    “我就是黄大秀。”

    老头也提供了她就是黄大秀的佐证。

    “大秀,没去打牌呀?”

    “哈哈哈哈哈……二爹爹,这么早,打什么牌!”中年妇女爽朗的笑道。

    一笑一口白牙。

    牙齿不错。

    看来。

    这个老头真是又老又糊涂,耳朵还背。

    如果让他去办什么事情,传递什么情报,绝对会贻误大事。

    不堪重托。

    范云将那张面额五百元的汇款单及票据夹子一起递到那个女人手中,指着黄大秀三个字的后面空格:“身份证给我看一下……在这里签名。”

    “你帮我签吧!”

    “这个要自己签的。”范云很认真的道。

    “哈……你帮我签也一样的嘛,弟弟,以前都是小巩帮我签的,哎……对了,小巩怎么没来?”

    “他不干了。”范云瓮声瓮气不悦地道。

    那个女人终于还是自己签了。

    确实。

    笔走龙蛇,气势磅礴,几乎连她自己都不认识。

    她把票据夹子递还范云,捂着嘴笑了。

    范云那一丁点儿的不悦,也就随着她的笑声烟消云散了。

    继续。

    前进。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

    范云虽然第一天干这个活,但是效率还是蛮不错的。

    新鲜。

    干劲足。

    特别是骑着绿色的自行车走过村子的时候,一些站在街头巷尾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都会对他投来注视的目光。

    直到他离去时,他甚至都依稀听见她们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个送信的是哪个村的?”

    “不知道啊。”

    “长得蛮帅的。”

    “嗯,比以前那个送信的帅多了。”

    “怎么,小容,你不是还没找对象嘛,要不三嫂子过去替你问一问。”

    “三嫂子……”

    “他三嫂子,你是帮小容问,还是帮你自己问呐!”

    “去去去……我就是帮小容问,难不成,二婶你也想让我去问一问”……

    感觉。

    不错。

    范云的虚荣心在某一个瞬间得到了短暂的满足。

    他用力蹬着自行车,链条被他踩得笔直,唰啦啦,唰啦啦。

    他一直将车子骑上了一个长满杂草的山坡。

    范云将自行车支在路边。

    看看四下无人。

    他就顺着山坡往远住走了几步,直走到几棵一抱粗的红松下面,嘘嘘了起来。

    此时。

    太阳西斜,天空蓝得似乎放不下一丝云彩。

    而天边那些倔强的云朵,恰似远远的山坡下,埋头吃草的羊群一样,为这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平添了几分灵秀。

    风一吹,松涛阵阵,草起鹰飞。

    远远的地方。

    是从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发源,一路汇流而成的大河——湘江。

    猫儿山上那股淙淙的细流,流到兴安县时,已经变成了一条宽阔的河流。

    两千年前,秦始皇统一了六国,为了扩大疆域,他决定继续向南越派军。

    八十万铁骑摧朽拉枯般直扑岭南。

    可是,湘江太宽,漓水又长,阻住了秦军的铁骑,粮草迟迟运不上来。

    于是始皇帝就派大将史禄勘查地形,度量水势,寻求良策。

    史禄可是个聪明绝顶之人,又务实,又擅长观测地理。

    他在仔细勘察了兴安的地形,与湘漓二水之后,决定在湘漓交汇之处用磨盘大的片石拦江筑起一道坝,借以分流。

    王者之事,谁敢阻止。

    马拉人撬,不分昼夜,开凿巨石,清理河道,二十万民伕日夜赶工,终于在二水枯水之季筑起了一道大坝,名曰分水。

    大坝设“铧嘴“、“大小天平“和“泄水天平“。

    坝嘴状如犁铧,三面都是大块大块的巨石砌成的长堤,另一面,刚好紧接小天平。

    犁铧将源自猫耳山的水脉,七分切入湘江,三分切进漓江。

    说起来,那个叫大小天平的石坝设计真是巧夺天工,精致异常。

    大小天平组成的人字形分水坝,既可以引水分流,减缓水流的冲击力,提高水位以利通航,又可以排洪防涝。

    雨季涨水的时候,水流可以越过坝上,流入湘江故道,使南、北渠保有足够的水量,可以行舟摆渡,又不使洪水漫堤,淹没庄稼。

    所以它们才叫“天平“。

    天平。

    国之衡器也。

    大小天平有内外堤,由巨大条石铺成鱼鳞状,据每天打着小红旗带着客人参观灵渠的导游小敏说,每块石头都有好几吨重。

    那些石块之间,凿有一个凹口,史禄征集了大批的岭南铁匠,熬铁汁,灌浇进凹口,冷却后变成拴子,将巨石连成一体。

    那些石块就像鱼鳞般紧紧地挤在一起。每当水流带着碎石、泥沙顺坡而下,到此就冲进石缝里。

    泥沙填得越多。

    鱼鳞石就挤得越紧。

    水越冲越牢靠。

    过去,灵渠上有36道陡门,用来调水位,利航行。

    据小敏说,陡门是历史上最早的船闸——“船闸之祖“。

    宋代有个官当得不咋样,倒写得一手好文章的穷酸文人范成大曾写了一篇《桂海虞衡志》。

    ……渠绕兴安县,深不数尺,广丈余。六十里间置陡门三十六,土人但谓之陡。

    舟入一陡,则复闸陡,伺水积渐进,故能循崖而上,建翎而下,千斛之舟亦可往来。治水巧妙,无如灵渠者……

    范云眼望发源于猫耳山流经灵渠,与千水万水汇成的湘江,嘘嘘完了,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拾起一枚已经风干的松塔,撕着,扯着,目光穿过风,穿过云,穿过高山与大河,又回到了那座镌刻于记忆深处,终生不可忘却的绿色军营。

    ……“范云,出列!”

    “是!”

    “……稍息,立正,齐步走。”

    “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别像个老娘们一样,要让我感受到你一往无前的气势!”

    他的新兵班长张军吼道。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墙根下。

    前面已无路可走。

    他只好停了下来。

    “不准停,继续前进……”张军吼道。

    军令如山倒。

    范云“噌”的一下,上了墙。

    “下来,谁让你上墙的……”

    范云又下来了。

    “入列。”

    范云跑步入列。

    其他十一个新兵蛋子们,看着他们班长气急败坏的模样,一个个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通红。

    张军吼道:“没有路了……就原地踏步走,等待指挥员再次下达口令,明白吗?”

    “明白!”十二名新兵蛋子的吼声震动了半个操场,十分宏亮……

    松塔被范云撕得仅剩下几瓣了,他觉得自己的惆怅也快被撕碎了,包括——他的心。

    他多么舍不得离开军营。

    虽然,他早已见过自己的班长们在退伍的时候,那一个个铮铮铁骨的男子汉,登车前的瞬间,与战友们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的景像。

    虽然他也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分别。

    只是迟早的事。

    但是,当那首《驼铃》响起的时候,当他终于也登上返乡的车辆之时,他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地扑簌簌而落。

    “……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

    ……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当心夜半北风寒,一路多保重!”

    范云目光深沉而忧郁,止不住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猛然。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右手扶着一棵红松,用力的抠着。

    硬生生抠下了一大块松皮。

    随松皮而下的,还有西边的太阳。

    远远的山峰,那黄昏陡峭的脸颊,正在张口呼喊,远方的孩子归来。

    一道道袅袅炊烟次第升起,山坡下的小路上,牛羊在走,农夫在走,背书包的孩子蹦蹦跳跳地也在往家走。

    夕阳。

    走得最慢。

    范云将翻山越岭的目光一点点从远处收回。

    他用力一握,将那块松树皮握得粉碎,而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吁……”

    他明白,时光的车轮绝不会倒退,所有的过去已是过去。

    而自己终要抖擞起精神,大步向前,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为了——生活。

    范云走下山坡,打开邮袋检查了一下,票夹、笔,都在。

    “明天要带一瓶水。”

    “明天从徐家湾出发,然后再去毛坪,然后再绕到这个、那个村子去……这样就顺路多了。”

    “明天出门,一定要带钱,切记,切记,今晚就装进口袋里,免得忘记……”

    范云一边琢磨着。

    一边骑上车。

    回家。

    第一天做事,什么都不熟悉,特别是那些需要本人签收的信件票据,每一份都要找到本人,有些,还需要去地里将人喊回来签收,这样就耗掉了范云大量的时间。

    范云一边骑车往家里赶,一边对自己一天的工作,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业务不熟,效率慢,但工作质量很好,每一个村子的邮件投递都已经圆满完成。

    他想了一阵,心里一阵轻松,不由自主,吹起了欢快的口哨:…日落西山红霞飞……吱吱吱吱吱吱吱……

    此时的范云,还不知道自己,将在不远的将来,会偶遇一个叫做唐若的女孩子。

    并。

    立下非她不娶的誓言。

第8章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范云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只干了七天。

    第二天一切顺利。

    第三天上班,他的车胎被扎了。

    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烂泥巴路上。

    而此时,邮袋中还有两个村子的邮件没有送出去。

    范云推着自作主张坚持罢工的自行车,走在坑坑洼洼的乡间路上,第一天上班时那种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感觉早已荡然无存。

    他本来踩自行车踩了一身汗,现在不得不停下来检查车辆,故障显而易见,可是,一下子却无处解决。

    荒郊僻野,鬼老二才会在这种地方开修车铺。

    范云沮丧的蹲在车边。

    一个过路的也没有,没有谁能帮他。

    孤立无助。

    天上飘着雨夹雪,一颗颗盐粒子雪打在范云冰冷的脸上,又瞬间跌落地面,转眼化成了冰水,滋润进了他脚下的土地。

    他的背一片冰凉。

    静止下来的身体,即使再年轻,也无法与天地抗衡。

    从贴身衣物传来的凉气,满是嘲讽与揶揄。

    范云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在嘴边呵了呵。

    他把那条瘪了的轮胎凝视出了天长地久的感觉。

    也没用。

    可。

    信还要照送。

    路还要接着走。

    一切还要继续,这个短暂的停留,已经耽误了他太多宝贵的时间。

    范云硬是推着瘪了胎的自行车送完了信。

    手冻得跟红萝卜似的。

    今天本来想收个早工。

    不料却赶了个晚集。

    范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妈望着一脸不开心的儿子,嘴唇动了动:“怎么这么晚,都夜了。”

    “轮胎扎了。”范云闷声闷气道。

    匆匆忙忙扒拉了几口饭,范云推着车去找村里修车补胎的修理工,他应该叫二姑夫的老白去补轮胎。

    谢天谢地。

    老白才刚刚倒上酒。

    老白的儿子,松松正趴在桌上扒饭:“大哥。”

    “哎!”范云冲松松笑笑。

    如果等老白喝干碗里的酒,那范云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范云的技术,给老白当徒弟,也不够格呀。

    范云赶紧喊老白:“二姑夫,我的车胎扎了,明天清早还要骑,麻烦你给我补一下。”

    他那个正将一碗炒腌豆角从伙房端入堂屋的本家二姑看到范云,忙问:“云云,吃饭了没?”

    “吃了,二姑。”

    他二姑夫端起酒碗咂了一小口酒,指着地上一堆乱七八糟的工具道:“云云,你不是会修车吗?自己来。”

    “我没补过车胎,二姑夫。”

    范云的二堂姑把豆角碗搁在自家男人面前:“去,去给云云补一下,再喝。他现在给邮局送信,都是公家的事情,耽误不得。”

    “没得问题!”老白出手,一切都有。

    粉笔打记号。

    内胎,扒下。

    摁进水盆。

    “咕噜咕噜”,一串气泡。

    找到了。

    罪魁祸首——是一枚断了半截,锈迹斑斑的钉子,插在离气嘴不远的外胎正中间。

    老白将那枚钉子拔出来,在钉眼的地方,打了个内补丁。

    内胎也已粘好。

    他还用小皮锤,在内胎补丁上捶了几下。

    “通!通通。”

    “扑哧,扑哧”,范云一口气将老白刚刚补好的轮胎打足气,然后又用手捏了捏。

    **的。

    好了。

    范云告辞了挽留他吃晚饭的堂姑与老白姑夫。

    回家。

    吃饭。

    弄了点热水,擦了擦身体。

    范云倒在床上,把自己裹在从部队带回的那床军绿色棉被里,翻来覆去想心事。

    他一会想起那些刚刚各奔前程的战友,一会想想眼前的事。

    想来想去,他也没琢磨出自己的车胎是在哪扎的。

    雪粒子“沙沙”的打在窗户上,不知不觉,范云睡着了。

    一夜过去。

    范云早早起来,三下五除二就穿好了衣服,那床军被,他也没像往常一样,仍像在军营时那样将它叠得整整齐齐。

    昨夜翻来覆去的思考,他终于明白,并接受了一个现实。

    他已经复员了。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正如指导员在老兵退伍大会上进的那样:“……同志们,到了地方,你们一定要继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退伍不退色,以钢铁般的意志,展现退伍老兵的风采!

    同志们,社会是个大舞台,有广阔的天地任你们驰骋,要知道,世界与未来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归结底,世界与未来,都是你们的……”

    掌声如雷。

    范云连着送了七天信。

    他觉得自己每天都有新发现,每天都能总结点东西出来。

    就在第八天,他早早地到了邮局,准备跟同事们做一个简单的交流,说说心得时,他的为期七天的工作,结束了。

    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范云,真对不起,因为上级有了新的会议精神,邮递员要由邮电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担任,这个变化……我们事先也不知道……”

    范云脸涨得通红。

    他捏着所长夫人结算给他的七十块钱,心里感觉十分不是滋味。

    一种。

    被否定的滋味。

    屈辱的滋味。

    他头也不回,快速离开了这个自己发挥了极大的热情,工作了七天的地方。

    所长夫人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小范,别怪我,怪只怪你没有一个能跟上级领导打招呼,安排自己儿子的爹!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你的。”

    于是。

    范云失业了。

    他止住了父亲去找大队书记与邮政所长理论的想法:“算了,别去找他们了,本来我也不想干了。”

    失业的范云有事没事,就往县城跑。

    村子里实在呆不住了,老是有人问他:“范云,今天没去邮政所上班?”

    “范云,听说你不在邮政所干了?”

    “范云……”

    烦死了。

    烦死了。

    范云就躲开这些人,眼不见为静,他的战友李希刚家就在县城,他就常常往李希刚家跑。

    没事就在县城到处逛。

    逛得他快成了自己最不齿的那种街头混混了。

    …………………………

    说了一会范云了,那么。

    说回唐若吧!

    与华华逛完了街的唐若,载着章华华,径直回到自家楼下。

    黑麻麻的,不是和华华一起,她一般也不回来。

    她把粉嘟嘟的摩托车交还华华手中:“走了,回去了。”

    “嗯,拜拜。”华华家就在隔壁,她一加摩托车油门,去了自己家。

    三楼平台。

    例行公事,唐若第一件事,是先去看她放在平台最靠里,角落处的那一盆玫瑰花。

    印着富贵吉祥字样与粉红牡丹花的细瓷花盆里,一株被剪短的玫瑰,主干分成的两杈上,已经各抽出了一条嫩绿的新枝。

    其中一枝的花骨朵,已经迎风绽开。

    跟她一样,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悄无声息的,怒放了。

    看到她来了,两条花枝同时微微颤动了一下,表示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真棒!”

    唐若看完花,回身瞅瞅自家窗子。

    灯光明亮,人影绰绰,都还没有睡觉。

    她推门进屋。

    屋里。

    老妈林清秀正坐在一张小椅子上跟唐若的老爸掰扯着什么。

    她看见女儿进屋,抬眼看了看唐若手中提着的购物袋。

    脸一沉。

    气氛不对。

    唐若朝老妈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她乖乖地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是没有关门。

    方便偷听。

    唐若妈没有开口责备这么晚才回来的女儿。

    顾不上。

    而是又跟自己的男人继续掰扯刚才的话题:“喂,老唐,林业局盖新的职工家属楼,你也应该去问一问情况,了解一下啊!”

    唐若的老爸,唐开余,老唐同志弯腰驼背坐在唐若妈对面的小板凳上,灯光下,明显比自己的老婆矮一头。

    “我问过了,据说这次盖的那一栋新楼,是优先安排林业局的在职员工的,如果有剩余的,再考虑安排已退休人员,另外,已经办理辞退、因病买断等职工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唉!”

    唐若爸叹了一口气。

    “什么?办理因病买断怎么了?办理因病买断难道就不是在林业局工作过,为林业局贡献过的人了?”唐若妈忿忿不平道。

    唐若妈当然生气。

    嫁给老唐二十几年了,一直跟着他住在西环路这个连乡下老房子也不如的所谓“楼房”里,她觉得自己委屈死了。

    当年刚嫁过来的时候,图老唐是个在职工人,人又老实本份,住的又是城里的楼房,林清秀对这一切倒是都很满意。

    应该说,相当满意。

    一个乡下的穷丫头,一跃成为了城里人,还有什么可挑挑拣拣的呢?

    刚嫁给老唐时,她每天都把林业局分给老唐的这套二室一厅的婚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当然,也是她的婚房。

    窗台天天擦。

    桌子,花瓶,天天擦。

    地板一天一拖。

    每天,她都是早早的起床,系着让人心疼的碎花小围裙,手脚麻利的做着吃食。

    老唐则悠悠地从床上坐起来,先是伸个大大的懒腰,打个长长的哈欠,然后,才慢吞吞地从房间里出来。

    他常常站在这个三家共用,长长的平台上洗脸、漱口。

    特别是新婚那段日子,他总是在平台的下水槽里,刷得满嘴都是白白的牙膏沬子,然后喝上一大口凉水,漱了又漱,再一下子吐出去。

    隔壁的马婶就笑道:“哟,唐开余,我发现你自从娶了媳妇儿,这是一天比一天起得晚了。”

    “得了马婶,你别操心我了,你还是多操心操心杉杉吧。”

    马婶凑近一点,低声问唐开余:“喂,你媳妇怀上了没有?怎么看那个架势,还没怀上娃?”

    唐开余回头看看正忙着给自己做早饭的老婆,骄傲地道:“我都不急,你老人家急什么?”

    不急。

    不急不急,唐若的姐姐唐敏却在一个快要急死人的,风雨交加的夜晚出生了。

    当唐开余冒着风雨从林场赶回县城,到了妇幼保健院的时候,唐敏已经吃饱了奶,躺在她妈妈的身边,甜甜的睡着了。

    唐开余冲到老婆的床边,紧紧握着床单,激动无比:“老婆,谁送你到医院来的?”

    “谁送她来的,我!”

    提着一只保温瓶,匆匆而来的马婶,指着自己的鼻子道。

    “谢谢!谢谢!”唐开余紧紧握着马婶的另一只手,握出了阶级兄弟般的感觉。

    “还有我!”

    紧随其后的杉杉道:“我开拖拉机送嫂子来的。”

    唐开余把杉杉的手,握出了亲兄弟的感觉。

    然后。

    然后就是老二唐若,老三唐欣相继出世。

    幸好老三是个男娃,中止了林清秀生娃的履历。

    可是。

    五口之家,每天打开门就有五张嘴巴要糊,靠唐开余一个人的工资?

    难。

    林清秀就拉着唐若,背着唐欣,到处找零活做,火柴盒也糊过,纸绢花也粘过,针线也做过。

    年轻。

    能吃苦。

    凭借着对丈夫与儿女,以及对这个家的满腔热爱,日子,也一天天熬下来、过下来了……

    “唉!都怪我的身体不争气。”唐开余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说那些干什么,你明天再去林业局问一问,对了,找一找老肖,他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现在当了副局长了,你去找找他。”

    “行行行,我明天再去看看,找找一找他,了解一下……”

    “不是了解,是去争取,去争取,懂吗?”林清秀有些急。

    她有点痛恨丈夫的榆木脑袋,以及八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

    “懂!懂!”

    “唐若,唐若?”林清秀转而喊自己的女儿。

    “哎!”

    唐若从房间走出来,站在了电视机前,伸手打开了电源。

    “今天下午干嘛去了?饭也没吃,这么晚才回来。”

    “那个……华华从南宁回来了,下午我跟她去五奶奶那吃的饭,然后晚上又到街上逛了逛……不信,你明天问华华。”

    林清秀看着女儿认真的模样,知道她没有撒谎,点了点头。

    唐若从小不撒谎。

    她不再理唐若,而是转身又找老唐:“哎!老唐,明天你找老肖,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

    唐开余刚端起自己那只泡好了茶叶的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还没来得及喝。

    “不买!

    买什么东西,便宜的别人看不上,贵的咱又买不起,明天我找到他,问问情况再说……”

    “行,千万记得要争取。如果他们口头松动活泛,一定要争取。对了,你那些奖状,奖章什么的也带上。”

    “带那些干什么,再说了,老肖都知道。”

    “嗯!那倒也是,莫弄得跟邀功请赏似的。”说到邀功请赏四个字,唐若妈忍不住笑了。

    “知道,知道。”老唐喝了一口浓茶,一皱眉,也不知道那茶,喝在他嘴里是不是跟这日子一样,

    甜?

    还是苦?

    唐若不太关心家里的这些事,她也没那个本事。

    所以,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板凳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情深深雨濛濛》,赵薇扮演的依萍是唐若的最爱,敢爱敢恨,聪明善良。

    她不喜欢如萍,总感觉如萍的表现很扎眼很浮华,如果用两个字来总结,那就是——虚伪。

第9章 找工作的范云

    虚伪的不止有电视剧中林心如扮演的如萍。

    还有现实中的方科。

    就连他在包子店揉面的动作,都看上去假模假式的。

    连范云第一次去他的店里买包子时,方科对范云的笑,如今,让范云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假。

    皮笑肉不笑。

    起码。

    范云是这样认为的。

    …………………………

    再说范云。

    范云跟着李希刚,在县城里很是过了几天游手好闲的日子。

    闲得骨头发痒的时候,他俩偶尔也会偷偷溜到兴安县中学的操场上去。

    玩一会单杠。

    再玩一会双杠。

    范云的单双杠都玩得很溜,他的动作已经脱离了简单的引体向上的水平,而是具有了相当的技术性——在杠上花样翻飞。

    范云的单杠大回环和双杠手倒立,颇有专业体操运动员的风采。

    这一次。

    李希刚在杠侧保护。

    范云立于单杠下,稍有停顿,而后双腿微屈,双臂后摇向上跳起,双手抓杠。

    然后腹部与双臂同时发劲,前后摆动身体,全身协力将身体向前送出。

    当摆动起来的身体,从后至前,到了最高点的时,范云右腿迅速从两臂与单杠之间的缝隙插入,而后上身挺直,骑立杠上。

    范云做了个单杠6练习。

    这样的动作既要臂力,又要腹肌。

    人还不能太重、太高,身高体重很重要。

    李希刚就做不了这样的动作,他太魁梧了。

    身高一米七九,体重一百四的他,不适合干这活。

    一米七三的范云,很棒。

    他俩玩一会儿,看着学生们快下课了,就不玩了。

    两个人坐在操场大水泥牌子后面,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无非。

    展望未来。

    回忆过去。

    李希刚抽出一根玉溪扔给范云,再抽出一根自己点上,他摸出一盒火柴,“嚓”的一下擦燃,磷火与木柴混合燃烧的独有香气,直冲入范云鼻孔。

    一根火柴点两根烟,绰绰有余。

    “辞退就辞退呗,整天骑个破单车,往乡下送信,有什么好的!”李希刚宽慰范云道。

    “唉!好不好也是一份工作,现在我们复员了,总要找点事情做,不能闲着啊!”

    “那你这几天在街上转来转去的,有什么合适的工作没有?”

    战友之间。

    不必做假。

    范云揪着水泥缝中的一棵须发皆白的芨芨草,将它老人家请了出来。

    他摇摇头:“没有,没见到有什么招工的。”

    “唔……”李希刚发出重重的鼻音,顺便,将一股在他的肺叶中迂回的白烟喷了出来。

    一股化两股。

    如同一对亲密无间的战友,有朝一日,也终将分离般,分道扬镳。

    然后。

    凝结成雾、成雨,洒落人间苍茫的大地。

    “你那个工作怎么样了?”

    李希刚明白范云指什么,只是范云不提,他也不好提,也不能提。

    “快了,等通知,过阵子应该可以上班了。”

    “还是你好,复员就有工作,而且还是在派出所上班。”

    “没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个派出所的辅警罢了,又不是合同民警。”李希刚轻描淡写的道。

    即使心里再高兴,再满意,他也要装作毫不在意。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范云将手中的老头草掐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每一截都等同他的茫然,跌落地上。

    他问李希刚:“你们那里还要人不?”

    话一出口,他又后悔了。

    这样的话本就不应该问出口。

    问了也白问。

    如果李希刚那里还招人,如果李希刚能有办法将他弄进去,他早就弄了。

    果然。

    李希刚摇摇头。

    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坐到无趣,起身离开。

    第二天范云出去,一边溜达,一边瞎猫去碰死耗子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高人指点。

    一个正在修剪人行道上花木的大姐。

    她一边挥舞着铁齿铜牙的大剪刀,“咔咔咔”把掉得只剩下了一半叶子的植物那些冒尖的枝条剪去,一边对范云道:“小弟,就那边那个菜市场口子边,下坡坡那里……”

    范云跟着她的手指望过去。

    “那里有个大黑板,上面贴了许多招工的广告,你可以过去看看,了解一下。”

    醍醐灌顶。

    范东将那个大姐谢得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她都不好意思了。

    他穿过面前这道名为兴桂路,西通桂林,东接全州的本县极其重要的交通要道,到了清洁工指引的那个菜市场口子边。

    果然。

    一块占据了墙壁五分之三面积的巨大黑板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纸。

    风一吹。

    仿佛每一张纸都在朝观众招手:“来吧,先生们,女士们……”

    工作是大把的。

    是可以慢慢挑的。

    范东站在黑板前,模样很像一个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

    只是。

    他的手中一没有本子,二没有笔。

    他只好跑到旁边小商店买了一个小笔记本与一支圆珠笔。

    更像小学生了。

    可是。

    真要是仔细看那张超级黑板,范云却发现,上面有用的信息,除了自己一开始锁定的那两张启事外,剩下的,对他来说,基本上全是垃圾。

    怪不得有人说:第一眼看到的,通常都是最好的,这话极有道理。

    譬如:一见钟情。

    看吧,墙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什么鬼东西都有。

    卖狗皮膏药的。

    治不孕不育的。

    找失踪人口的。

    富婆重金求子的等等等等。

    这些信息的可信度着实堪忧。

    但是。

    有总比没有强。

    范云“嘁哩喀喳”将那些信息统统过滤了一遍。

    卖狗皮膏药的,无视之。

    治不孕不育的那一张彩报,广告词极其煽情,画中女人衣衫极其暴露,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对于这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范云的目光匆匆而过。

    寻找失踪人口的那张寻人启事,孩妈家,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里一个拥有好听名字的地方——六盘水。

    不知道她为了寻找广告中七岁的儿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花了多少钱,才走到兴安,并借纸遁与范云有了一面之缘。

    范云看到此广告时,也不知道她找到了儿子没有。

    范云“呸”了一声:“妈的,人贩子统统都应该枪毙!”

    范云的性格里有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一面,他是个极其感性的人。

    那张富婆求子的广告,范云倒是看了半天:吴艳,30岁,丰满迷人,夫家富商,意外致残,失去生育能力。

    为继承庞大家业,经协商,特寻异地品行良好相貌端正男士,圆我母亲梦,同时享受女人的快乐。

    通话满意,速汇定金30万,飞你处见面,有孕重酬100万(本人亲谈,非诚勿扰)。

    文中还配有律师公证号,工商号,以及足以迷倒一个加强团男士的靓丽美女照片。

    别说,范云明知道是骗人的,心中,还是有点痒痒的心动。

    他真想照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打一个。

    范云摇摇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绝不会凭空掉馅饼。”

    求孕信息,毒鸡肋也,弃之。

    剩下真正招工的。

    适合范云干的,又或说他认为自己能干的,有点意思的,就剩下了两个。

    一个是本县城的某批发部招搬运工。

    一个是桂林某工地招小工。

    小工?

    范云从来没考虑过,不是他对广大劳动人民中的小工有任何歧视,而是他觉得,自己浑身那些满满的力量,满满的斗志,是用来赚大钱的。

    而不是干这种十五块钱一天的小工的。

    他在部队时,曾经和铁杆战友崔健生并肩坐在营区高高的围墙上说:“如果复员了,我三年就能挣一辆桑塔纳!”

    崔健生满脸的不相信。

    但是,他没有戳破范云的牛皮,而是身形一矮,将自己矮进了茫茫夜色。

    范云决定去试下搬运工。

    他将那个号码与地址抄了下来,但是,他决定明天再去。

    因为。

    莫名的,他感觉自己没有一点底气,没有信心。

    他为自己的没底气、没信心找了个理由:再转一转,万一碰到更合适,更好的呢?

    一转就是一天。

    不大的县城,几乎被他逛了一个遍。

    甚至,他都逛到了位于城北的湘江大桥旁边,走到了那个因为连续几天的雨夹雪,被各种车辆压得遍地泥泞,找不到一块好地去落脚的湘漓汽车站。

    露天开放式的汽车站,被四个轮子的公交车、小轿车;三个轮子的“跳跳车”、“慢慢摇”;两个轮子的摩托车、自行车;两条腿的二路公交车,给压了个稀巴烂。

    但是。

    范云却逛得很坦然。

    因为,这儿都是陌生的面孔,不会有任何一个人问他找没找到工作啦,为什么不在邮局干啦。

    在这儿的,全都是进城买卖东西等的农民。

    有手提绿皮塑料桶喷雾器进城修理的老汉。

    有一根扁担两只竹筐,挑着几只“嘎嘎嘎嘎”乱叫的白眼圈黑毛羽洋鸭的老婆子。

    有与对象一起进城买衣服,袖口的标牌仍未剪掉的姑娘。

    有手里紧紧攥着奶瓶,将半边小脸藏在母亲怀里的娃娃。

    有老。

    有幼。

    有欢声。

    有笑语。

    有数不清道不尽的人间百态与悲欢离合。

    范云踮着脚,横穿过汽车站。

    其实,如果不是去那个招工的批发部“踩点”,他是不会走到这里的。

    他远远的看了看自己决定明天才来“可面谈的”的那家批发部,只见到有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与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货车停在批发部门口,外面没人。

    里面倒是有一个女人,坐在横放在批发部门口的桌子后,“噼里啪啦”在那儿扒拉算盘珠子。

    “啪啪啪”,扒拉得挺响,老远就能听见。

    桌子上全是东西,堆得只能看到那女人的胳膊肘子跟那张韶华几乎已褪尽的,圆乎乎的脸。

    范云看了一会那个批发部——毫无归属感。

    他的心情,不再像在军营时那般豪情万丈。

    在部队时,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达成什么目标完成什么任务,每一件事,部队领导都能安排得井井有条。

    而现在。

    范云觉得自己成了老天爷放养的一只羊。

    吃什么草?到哪里吃?该怎么吃?他的心里一点儿谱也没有,他突然觉得,原来,能被人管着,有时也是一种幸福。

    范云出了泥窝窝一般的湘漓汽车站。

    顺着一条名为百街里的巷子往前走。

    小巷不宽,倒也挺长。

    此时已是日暮黄昏之时,小街两边的那些店子铺子门口,各有买卖,小巷中人流如过江之鲫,挨肩擦背。

    挺热闹。

    范云暂时忘记了批发部的事。

    他东瞅瞅,西看看,一边看那些做生意的人与顾客,是怎么样讨价还价的,一边在心中盘算,自己能否也在这条街上租上一个铺面做点什么生意。

    做点什么生意呢?

    做生意,这三个字的笔画加起来还没有三十笔,可是,要说起里面的经验教训,成败得失,恐怕三千笔也写不尽。

    只是。

    范云不知道而已。

    范云看见卖杂货铺的生意不错,就觉得自己也可以开个杂货铺。

    又看到小商店的生意也还行,他就觉得开个小商店也挺好。

    再看看那个卖面包和蛋糕的女人,货柜前站了三四个人,排着队买她的面包点心,他又觉得弄个烤箱烤面包卖绝对赚钱。

    巷子口有一个卖鱼的,熏得焦黄的牙齿紧紧咬着一个烟头,正将一条胖鱼摁在一块中间已经深深凹进去的大木墩子上。

    “啪啪”两下,他就将那条鱼拍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了。

    只见他那只长时间泡在水中,已经发馕发白的左手,紧紧按着鱼头,一划一剔三下五除二,一条可熬汤可红烧的商品就加工完成。

    银货两讫。

    范云有点同情卖鱼佬那双手,心想:老了必定会得关节炎与风湿病啊。

    劳动人民,都不容易。

    范云东看右看。

    走出了巷子。

    再回头瞧瞧巷子里穿梭不息的人群,范云想开店的那些念头,刚刚被他提到滚烫的胸口,可是,瞬间又随着胸中的一口长气叹了出来。

    “吁……”

    他站在青石板铺成的地上,摸出烟,点了一支。

    前面,就是万里桥。

    与水街。

第10章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范云没有上万里桥,而是顺着水街往灵渠公园的入口处走。

    冷风。

    暮。

    临街的一些小吃店,服务员已开始站在门口招揽客人:“哥哥,里头来坐嘛,有位置的。”

    范云摇摇手。

    他的心情如同千年的灵渠水一样,水花上下翻滚,又不时在水面上迸出一个个气泡,然后向各自的远方,远去。

    那种心中空荡荡的感觉,除了他自己知道,谁也看不见。

    范云过了马嘶桥,又到了由数块硕大的纯铁板所架设的状元桥,停了下来。

    他本就是信马由缰,本就没打算去灵渠公园。

    虽然,每晚有许多城中的居民,吃完了晚饭后会到灵渠中散步,夜跑;但是,那是吃完了晚饭后。

    而范云,此时还空着肚子呢。

    他出来了一天,中午就吃了一份二两的米粉,其实,这会儿早已经饿了。

    他却磨蹭着不想回李希刚家。

    是的。

    他出来时间久了,在李希刚家里住了这么多天,已明显感觉到李希刚的妈妈,那种若有若无的怠慢。

    没错。

    怠慢。

    比怠慢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她的轻视。

    比轻视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的无视。

    希刚妈虽然仍对范云客气有加,虽然她在跟范云说话时仍是未语先笑。

    但是,范云却能感觉到她的客气,是带着一丝丝冰意的。

    她的无视。

    感觉。

    感觉很重要,有时候就是一种本能,一种防御与自我保护的本能。

    他当然不能跟李希刚说。

    天天住在别人家里,好吃好喝好招待,他能说什么。

    但是,每当他跟希刚妈在一起时,他就浑身不自在,就觉得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从她身边逃离,越远越好。

    李希刚的爸爸倒挺和气,一个很有涵养的人,也难怪,曾经在政府有关部门当过领导的人——农机站站长。

    和气的人,通常都擅长打官腔。

    希刚爸就很会打官腔。

    不光跟外人打官腔,也跟李希刚的双胞胎姐姐李阳打:“啊……阳阳,你说的这个问题,我再考虑考虑,研究研究……”

    漂亮的李阳就娇滴滴打趣她老子:“李大研究,不着急,您老人家慢慢考虑……”

    “去!你这个妹仔……”

    范云站在状元桥头那块古朴厚重的青碑前,看着苔痕累累斑驳纵横的文字::北有长城,南有灵渠……天生乾坤,地生庶民……

    落款人名因石碑年月已久,崩掉了一角后,已经看不到了。

    范云将烟头塞进旁边的垃圾桶,上了桥。

    已流淌千年的水面下,一大群五颜六色、游来游去的金鱼被一道铁丝网拦住,桥上一个外地口音的年轻女孩子正一边跟同伴说笑,一边将手中的馒头揉碎,撒下。

    群鱼争食。

    可比众生。

    范云决定如果这几天再找不到什么事情,就回家。

    范云的晚饭依旧是在背生芒刺的感觉中匆匆扒完的。

    扒完饭,他就去了房间。

    饭后的娱乐节目——看电视,他也主动放弃了。

    他不看。

    李希刚自然也不看。

    两个人就在希刚的房间里,一人一头躺在那张松软的大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瞎扯,顺便消磨一天天薄下去的斗志。

    李阳探头探脑将房门推开了一条缝隙:“嘻嘻……干嘛呢?”

    两个男人都无视了她,她自觉无趣,用力将门一砸。

    …………………………

    第二天的面试,对范云来说,是极其成功的。

    那个圆脸的老板娘望着一口一个姐姐喊自己的范云,不由得笑了,她拿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范云……嗯,挺好,还当过兵,当兵的好,让人放心,我就喜欢当兵的。”

    范云陪着她笑。

    “那个……我们这主要是给一些超市啊、商店啊什么的送货。

    ……其实也很简单,要是厂家来了货,就卸下来,分类码在仓库里。

    牛奶放牛奶那里,果汁饮料放饮料那里。

    我们的客户有需要送货的,下乡的就装大车,有条路线的……如果是县城里的,一般就用那个三轮车……”

    老板娘指了指外面的摩托三轮。

    范云的目光就跟过去。

    “那个……你有没有驾驶证?”

    范云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学过,不过我倒是挺想去学一个。”

    范云心里道:关键没钱。

    “哦,没关系,慢慢来。

    那我跟你说一下待遇,我们这里呢每天早上七点半上班,有货卸货,没货就整理仓库。

    当然,有时候也可能跟车下乡,工资呢每个月四百五十块,干满七天才发哦。”

    四百五?

    范云挺高兴,在部队一个月津贴才四十五,当然,是第一年新兵蛋子时。

    第二年加了五块,五十。

    第三年又加了五块,五十五。

    范云将头点得如同鸡琢米一样,满口答应了:“我干!”

    那个老板娘笑了:“那今天就算上班了,等下我叫个人,带你熟悉一下……对了,你有喝水的杯子没?嗯,你肯定没带!”

    她拿了一只纸杯子给范云:“饮水机在那边,喝水就自己打。”

    范云接过来,放在一边。

    “老吴……老吴,你教教他,带他熟悉熟悉情况。”

    仓库里面,走出来一个倒拖着平板小推车的五十来岁的男人。

    个不高,头发倒有一半花白,手背上青筋暴突。

    “跟我来吧!”他对范云说道。

    那就来吧。

    干吧。

    大半天活干下来,范云仍如盲人摸象般找不到头脑。

    看似简单的搬东西。

    讲究真多。

    “这个是快过期的,所以要放在外面,优先发货或者打折处理……对,就是那些。”

    “那边的一堆,有四个品种的奶,看上去差不多,但是上面印的字却不一样,一定要分清……”

    “哎哎哎……那个不要放那边,拉到这边来……”

    老吴这大半天,一定讲了比三天还多的话。

    稍有空瑕时,范云敬了一根烟给老吴:“吴师傅,你在这里干了多长时间了?”

    老吴看了看范云,没回答。

    他只跟范云谈工作,其它的事情,根本就不想跟范云聊。

    他对范云,持有久经世故之人,与陌生人打交道时那种惯有的戒心。

    范云自觉无趣,也不再问。

    一上午很快过去。

    然后吃饭。

    午休。

    午休后。

    接着干了个把小时,圆脸老板娘吴姐道:“哎……那个……范云,今天就干到这儿吧。”

    她又拍拍手,朝另外几个人喊道:“收工了,今天活差不多了,今天就干到这儿吧……明早上没货,大家明天中午再来,来仓库吃饭。”

    理货的老吴跟吴云走出了仓库。

    开车的司机,一个三十来岁的红衣服男人,跳下那台厢式货车的驾驶室,将钥匙插在门锁里用力一扭。

    “嗒”的一声,锁上了。

    他又将那台三轮车倒进仓库,等圆脸吴姐拎起她那只鼓鼓囊囊的黄带子挎包出来后,手持长长的铁勾子,“哗”的一声,拉下了卷闸门。

    吴姐“咔咔”两声,上了锁。

    他俩的动作。配合的天衣无缝。

    预兆不错。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特别是,仓库管工作餐。

    伙食还不错。

    今天中午有一大盆排骨焖冬豆,一碗炒大白菜,一盘子豆腐泡烧腊鱼块。

    外加一塑料桶散装米酒。

    红衣男人与老吴,每人喝了两大碗,范云谢绝了红衣男人的劝酒,扒了两碗饭。

    干了半天活,两碗饭不多。

    今天收了个早工,范云也没有继续在街上“找工作”。

    回到希刚家。

    李希刚正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见范云回来了,指了指茶几。

    范云看了看果盘中那些红红的圣女果,掂了一颗,往空中一抛,一仰脖子,准确的接住了那颗果子。

    100分。

    范云依葫芦画瓢,连吃了三颗。

    心情不错。

    吃完。

    琢磨着怎么跟李希刚说找到事情做了。

    李希刚却先开口了:“范云,有个活,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什么活?”范云虽然找到了事情,但是心中刹那间还是涌上了一丝丝暖意。

    李希刚,不愧好兄弟。

    这几天,他一直为范云的事出谋划策,并用心在自己的老妈与范云之间谋求着某种平衡,这些,范云都能感觉的到。

    无论希刚的动作,语气。

    人,是很敏感的一种动物。

    “听说县城管队在招人,你明天去试试吧!”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消息来得这么突然,巨大的喜悦瞬间将范云从椅子上一下子推了起来。

    他一下子蹲到李希刚的身边,抱着他的大腿道:“嗬嗬嗬嗬……真的吗?”

    范云的笑容感染了李希刚,他亲昵地搂着自己亲爱的战友道:“是真的,就在城管队的大院里,现场考核,现场招聘,明天我陪你早点去……到时候报名的人一定非常多。”

    范云将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

    他高兴地搓着双手,搓着搓着,突然脸色一变。

    “哎呀!”

    范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

    “怎么了?”

    李希刚看到范云的脸就像三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的身份证、退伍证……”

    “你的身份证、退伍证怎么啦,昨天晚上我还看见你翻过……”

    “嗐!”

    范云的身份证跟退伍证,今天在仓库的时候,交给那个圆脸的吴姐去复印,他就去干活去了,然后……他就忘记拿回来了。

    范云紧紧握起拳头,在自己的大腿上捶了一家伙。

    他心中这个后悔啊!

    该怪谁?

    怪天?

    怪地?

    怪自己?

    还不是怪李希刚的那个娘!

    对自己不冷不热的娘。

    不是她,他大可不必急着今天去面试的,面试了也不必急着做事的。

    事到如今,不得不说。

    他只好把今天去面试,并干了大半天活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李希刚。

    李希刚也有点着急了:“你干嘛不把证件拿回来啊……没证件,明天怎么去报名?怎么去应聘?”

    范云心中这个懊恼啊。

    怎么办?

    要证件。

    可是,范云也不知道圆脸吴姐住在哪里呀?

    急了。

    真急了。

    范云脑门子上冒出了白毛汗,他着急地对李希刚道:“我看,我还是回仓库去看一下吧,万一那里有人呢?万一那门口有电话号码呢?”

    “快去。”

    范云去得比兔子还快。

    快也没用。

    他的万一,没有一条可以落实的。

    其实,去仓库之前,他自己的心里就早已乱成一团,一点底也没有。

    现在,远远看着紧紧锁着的仓库大门,以及门口贴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各种牛奶广告。

    他的心已经凉了半截下来。

    还好。

    万幸。

    仓库的招牌上有一串没有因风雨而脱落,仍然清清楚楚的阿拉伯数字——电话号码。

    他把那几个数字,牢牢刻在了脑子里。

    范云找了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拨了出去。

    “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嘟嘟嘟嘟嘟嘟……”

    好蠢。

    难道这个电话不正在今天上午圆脸老板娘算帐的那张桌子上,那部脏兮兮的电话么?

    ——假如,范云能听见仓库里那一阵阵“叮铃铃”的铃声,因他拨通电话号码的瞬间,而同时响起的话。

    范云连拨三遍,无人接听后,终于也想到了这一点。

    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变得垂头丧气。

    汗,“唰”的一下子就从他的脸上淌了下来。

    甚至,因为连电话费也忘了给,而被商店老板报以白眼的同时又被叫了回来:“哎哎……还没得给电话费嘞!”

    付了费的范云,郁闷至极。

    突然,他眼前一亮,一下子又兴奋了起来,并以快得不像话的速度窜回那台白色奥铃厢式货车的前面。

    范云死死盯着那块挡风玻璃,上面除了一张年检标志和一张保险标志外,还有两根黑漆已经开始剥落的雨刷。

    骚瑞。

    没有什么电话号码。

    范云围着车子转了又转,从车头转到车尾,包括两扇侧门及三面车厢在内全部检查了一遍。

    没有。

    就差没去检查底盘了。

    最后,他在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又跳上驾驶员那边的踏板,将火热的脸颊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往里看。

    仍然没有。

    再转到另一边,终于,范云在靠近副驾驶位置的仪表台一角,发现了一张名片。

    他念了一遍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似曾相识。

    不。

    十分熟悉。

    与卷闸门上方,仓库招牌上的那串,一模一样。

第11章 范云醉酒

    范云气得用力一踹已磨崩了线的车轮子。

    “咚!”

    旁边停着的一辆黑色小车,一定是觉得已方兄弟受到了欺负,“呜哇呜哇”叫起来。

    小车后面的铺子里,一个脖子外挂着一条大金链子,满脸都是横肉的男人,警惕的伸出梳得溜光水滑的头,望了望车,又瞪了瞪范云。

    范云毫不示弱,瞪了回去。

    怎么办?

    怎么办呀怎么办?

    那就再等等吧。

    等吧,守株待兔的法子,看上去虽然笨得可笑。

    可是。

    也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时有人过路。

    有提着菜篮子的女人。

    有背书包的孩子。

    有爱到地老天荒已经粘在了一起的小恋人。

    直到范云觉得,即使自己在仓库门口等至地老天荒,圆脸老板娘也不会来了时,他才悻悻地转身离去。

    如果他再不走。

    那个大金链子可能也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了。

    夜。

    黑了。

    比夜更黑得是范云的脸。

    范云满脸黑线,敲了敲李希刚家的门。

    李阳开的门。

    她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把在门口,看着眉头紧锁的范云,笑道:“哟……怎么搞起滴范云,感觉你好不开心哦!”

    “不开心。”范云从她身边挤过,闪身进屋。

    顺便,还把李阳的拖鞋扫掉了一只。

    李阳兔子一样,跳着去找她的拖鞋去了。

    “拿回来了没有?”李希刚从木头沙发上一下子站了起来。

    “没有。”范云沮丧的摇摇头。

    “唉!”李希刚叹气。

    “唉!”范云也叹气。

    “吃饭吃饭,大家吃饭。”李阳一溜小跑,跑到厨房。

    饭桌上,李大研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一向如此:从不轻易站队,从不轻易发表意见,从不轻易过问别人的事。

    李阳倒是叽里呱啦了几句,没一句有用的:“爸,你可以去帮范云说一下啊,跟城管那边打个招呼。”

    希刚妈脸一沉,将筷子一顿:“吃饭!阳阳……你说打招呼就打招呼,招呼那么好打吗?”

    “哼!”李阳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李大研究给闺女使个眼色,示意她别多管闲事。

    实在没办法,那就只能等明天,招聘现场试试运气再说。

    李希刚本来让范云连夜回去拿户口本的。

    “早打过电话了,我爸说户口本让我弟带走了,带到外地去了。”范云气急败坏的道。

    没办法了,明天碰运气吧。

    这是范云与李希刚商量后,得出的一致结果。

    …………………………

    天一亮,李希刚就陪着范云去了一趟那个批发牛奶果汁饮料的仓库,希望范云的运气能奇迹般转过来。

    由背字转向顺字。

    可是。

    能帮范云转运之人迟迟不来。

    等不了了。

    左等她不来。

    右等她不来。

    再等下去黄花菜也凉了,范云瞅瞅已经升起的太阳,对李希刚苦哈哈一乐:“走吧,到城管队看看去。”

    到了城管队。

    里面已经有一帮子人在忙活了,楼下门口的公告栏旁边,水泥地上,摆了两张长条桌子,上面放着几瓶矿泉水、笔、人员登记本,桌子后两张椅子上各坐一人,都穿着城管制服,正在那里登记。

    十几个青年人将他两个紧紧围在中间。

    “我叫赵发奎,发达的发,奎……奎星,天上那个奎星的奎……西游记里,奎木狼的奎。”

    “我叫王成顺,成功的成,顺利的顺……”

    那个负责登记的人一推登记本:“行行行行行了……你也抢着说,他也抢着说,到底听谁的?”

    一个尖嘴猴腮没能挤进人群里面的小伙子,尖声尖气道:“听你的!”

    “行了,排队,面向我,成两路纵队……速度,对!就这样排……别围着了,赶紧排队去。”

    范云急忙站在了一个小伙子的后面。

    人群有了秩序,果然效率就快,一会儿功夫,就轮到范云了。

    “身份证。”

    “忘记带了。”范云尽量挤出一个自己觉得能打动面试官的笑。

    那个负责登记的,胸牌上名为杨宗纬的城管撩起眼皮瞄了范云一眼:“没有身份证,捣什么乱,去去去,下一个……”

    顿了一下。

    他又看了一眼范云:“谁介绍你来的?”

    “没人介绍,我听朋友说的,你们这招聘。”

    “下一个!”姓杨的城管一边用油笔敲着登记本,一边拖着长腔喊道。

    后面一个黑脸胖子早等得不耐烦了,他用手一扯范云:“哎,让让,让让……我叫唐彬……”

    范云十分沮丧。

    但他不愿就这样放弃,仍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喊道:“我叫范云,是当武警的,今年才退伍的。”

    “下一个。”

    没人理他是什么武警不武警。

    范云走到李希刚面前,失望的道:“唉!走吧,看来,是没什么戏了!”

    他想撤了。

    他不愿自己的战友跟自己一起在这儿被寒碜。

    李希刚倒是不急:“来都来了,再看一看吧,这次不行,万一下次有机会呢?看下他们有什么套路。”

    那就看看吧。

    看过之后,不过如此。

    当然,指的是这些来报名的人。

    测试开始后。

    一百米,当场就跑吐了两个。

    俯卧撑,最多的一个人,做了三十八个,而且,还相当的不标准,这质量……啧啧!这数量,刚够范云与李希刚的零头。

    然后是拉单杠,各种的拉不动,特别是推范云的那个胖子,跟半扇猪肉一样吊在杠上,三秒钟都没有坚持住,就从杠上掉了下来。

    范云在心里直接把胖子给淘汰了。

    叫杨宗玮的那个城管,看着这群被一连串的体能测试,折腾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年轻人,表情严肃的道:“今天,主要是登记,加测试,刚才你们的测试成绩,将做为我们这次录取的重要指标。

    ……行了,都散了吧,回去等通知吧。

    如果因特殊情况未通知到的,或者没被录用的,也可以十天之后来城管队看通知,到时候结果会贴在那个公告栏里。”

    他指了指城管队楼门口的不锈钢公告栏。

    听了他的话,刚才有几个偷懒的,一下子后悔得唉声叹气:“唉,本来我还可以再做几个俯卧撑的,再做几个就超过你了……”

    “早知道,我再跑快一点,就好了……”

    哪有那么多早知道。

    早知道,范云说什么都要把身份证跟退伍证时刻带在身上了。

    …………………………

    散了。

    范云跟李希刚说,圆脸老板娘说了,中午去仓库吃饭。

    今天已经耽误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了,吃饭这种同样重要的事情,再也不可以忘记。

    民以食为天。

    与李希刚就地分手。

    范云直接朝仓库来。

    此时,也快接近晌午了。

    到了仓库,一个人也没来。

    范云站在门口,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圆脸的老板娘吴姐才不急不忙走来。

    “哗啦啦”。

    卷闸门打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豁然在目,就搁在吴姐办公的桌子上。

    只是。

    可惜。

    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将两个证件收了起来。

    范云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那些牛奶和饮料上了。

    他搬了一箱又一箱,推了一车又一车,就连昨天搬运工老吴说过的那最大的一堆货,小山一样的一大堆,他也统统给挪到了它们该去的位置。

    这一切,自然都逃不过老板娘吴姐的眼睛。

    也逃不过,这个仓库里,任何一个人的眼睛。

    出多少力。

    干多少活。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就像范云下连后的第一任班长范明波说的那样:“你们这些新兵蛋子,下了连,每一个班才分那么两三个。

    但是,却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们,包括队长指导员,包括我,也包括每一个老兵。

    所以,你们不要妄想着偷奸耍滑,不论训练,还是劳动,都给我积极点。

    你们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马上,我就能知道。

    可以说,我能对你们的一切了如指掌,不然,我还能当你们的班长吗?”

    班长的话,吓得范云诚惶诚恐,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

    后来范云当了班长,将范明波的话,原封不动搬给了分到他们班的两个新兵。

    同样,也吓得那两个新兵诚惶诚恐,低眉顺眼的大气也不敢出。

    范云卖力的干活,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他人的尊重。

    他。

    有的是力气,可是他,只要一停下来,就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被缚住翅膀的苍鹰,身不由己,空有凌云之志和激情,却无处可用。

    他的凌云之志,从搬牛奶开始。

    一天。

    两天。

    三天……

    范云已经快把城管那件事给忘记了。

    如果,不是无意中,被人提起。

    这天,他下班,回来的比较早,就在李希刚家的门口,就在他准备敲门时,他听见家中有人在争吵。

    虽隔着门,但能听清。

    这就够了。

    是希刚妈的声音:“……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了?啊?我问你怎么了?那个女人究竟和你什么关系?要你那样帮她说话,啊?”

    李大研究大声吼道:“你就是小心眼、小肚鸡肠,这事我先不跟你说……

    我问你,咱们家明明订得就是范云做事那个批发部的牛奶,你明明认识小吴,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能帮范云把身份证和退伍证拿回来,明知道人家要去应聘城管,你为什么不去?你自己不去不说,还拦着不让我说,啊!你说,为什么?”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左看右看都不顺眼。”

    “他得罪你了?你以前认识他?”

    “我不认识他,他也没得罪我,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你,你真是胡搅蛮缠!不可理喻!”

    “别说范云,说那女的!”

    “哗……”什么东西摔碎在地上。

    范云听得两只耳朵都竖起来了,他的全身血液几近凝固,如同掉进了冰窟窿。

    他对房中两夫妻说的那个女的不感兴趣。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希刚妈那么讨厌自己?

    为什么她明明知道那两个证件对自己很重要,她又能拿回来,却不帮自己?

    范云把自己到李希刚家的言行举止,仔细捋了一遍。

    没什么问题啊!

    自己和她也不认识,一无冤二无仇,她为什么就那么无缘无故讨厌自己?

    毫无道理。

    范云没再敲门,而是转身离开了李希刚家。

    此时,夜已阑珊,天空飞雨。

    北风如刀,一刀刀削着夜色下的人间,削着人间卑微至极的万物。

    房檐下,冰天雪地里,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蜷缩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又终将归于何处。一些过路的好心人,除了将手中的吃食,放一些在他们身边,唯剩下摇头叹息。

    仅此而已。

    范云走到和李希刚去过几次的那家代忠鹅肉馆,叫了酒菜,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以前那几次,总是李希刚饮酒,他饮茶作陪,现在,他却一个人喝上了闷酒。

    他喝得不快,第一口还被辣得呛了一下,没关系,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折磨的感觉。

    他以为,这样折磨自己,就能减轻自己的痛苦,抵消别人的歉意,他以为,这种放纵的感觉,十分接近自己的——放逐。

    范云第一次喝酒,喝得又是闷酒,不喝醉才怪。

    喝醉的他,走出饭馆没几步,被冷风迎面一吹,再也坚持不住,他扶着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狂呕起来。

    鼻涕眼泪加上在胃里发醇的食物,一股脑的都倾在了地上。

    他扶着那棵树站了很久。

    久到,李希刚有足够的时间找到他,并把他弄回去。

    他的大脑。

    一片空白。

    一觉醒来。

    又是一日。

    李希刚双手撑着床沿,连着坐了几十个俯卧撑,看见范云醒来,笑着对他道:“哎哟,不错哟,现在学会喝酒了。”

    范云从床上坐起来,将后背靠在床头上,伸手揉了揉一对太阳穴,又揉了揉眼。

    他不好意思的朝李希刚笑了笑。

    什么都不用说。

    理解。

    不就是失去了一个十分好的机会吗?不就是没当上城管吗?

    李希刚是这样想的,这次范云虽然没有当上城管,但是没关系。等他到派出所上了班,一定想办法,把范云也弄进去,也给范云弄个辅警干。

    他对着范云打趣道:“以前叫你喝酒,你总不喝,怎么?现在想通了?一个人偷偷出去练酒量去了?”

    范云无言以对,唯有嘿嘿嘿嘿。

第12章 送牛奶

    他的笑里有苦笑,有自嘲,有一种卑微的,不易被捕捉的情感。

    所有的这些东西,交集在他的眼中而飘忽,于他脸上时而隐现。

    是的,那是一种,亲爱的希刚已经十分努力,想以十二分热情去抵消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

    寄人篱下。

    对,就是范云那种需要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的状态与感觉。

    不过。

    自从那日,他听到了希刚妈与希刚爸的对话后,突然觉得平日形象高过自己想像的这两个人,不过如此。

    他觉得,一本正经的希刚爸,与冷冰冰的希刚妈的感情,看上去,虽然如一只盛世中的青花瓷瓶般完美。

    可实际上,只要朝他们靠拢得足够近,也能清晰看见那些淡淡的裂痕。

    那些裂痕里,每一条都藏着一个秘密。

    如同璀璨星空下,万家灯火里的每一扇窗口一样,各有不同的故事,各守一种秘密。

    但是。

    不管怎么样,在自己人生面临重大转折的时候,希刚妈没有帮自己一把。

    甚至,她还阻止希刚爸帮自己。

    管不了自己那个重情重义的儿子,但是,她管得了自己的老公。

    范云已经由厌恶希刚妈,发展到心里隐隐的在恨她。

    他觉得无论希刚妈以前怎么样,但这次,是她欠了自己。

    虽然,无数次他都劝慰自己,吃在人家里,喝在人家里,人家已经对自己足够好了。

    如果说还不够好,那也只能是自己不够好。

    但。

    这些,怎能与范云渴望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急求归属,那种迫切的心情相中和呢?

    他真的有点恨她。

    毫无敬爱。

    或许。

    爱与恨,本就是两个不可调和的字眼?

    它们或许会相互转化,会借词义之外的事物,衍生演变,会由量变一点点发展成质变,但是,爱就是爱。

    恨,就是恨。

    又爱又恨,爱才是主因。

    …………………………

    自我感觉占据了心理优势的范云,在第二天的早饭桌上放开了自己。

    吃。

    喝。

    吃饱喝足。都是她欠自己的。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看希刚妈的脸色,反而一边吃东西,一边大声与李希刚交流问题:“希刚,你那个工作,是不是今天正式去上班?”

    “嗯,是的,通知已经下来了,让我今天去派出所报到。”

    李希刚咬了一口油条:“范云,怎么样?你现在的那个活干得,感觉怎么样?”

    “还行,就是累得很,从早到晚在仓库里搬东西,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范云故意提高了声音。

    他眼睛对着李希刚,眼神却越过希刚的肩头,飘到希刚妈的脸上。

    她低眉垂目面无表情,用汤匙一圈又一圈搅着碗中的皮蛋瘦肉粥,不为所动。

    旁边的希刚爸抿了抿嘴,他的牙关咬得很紧。

    如果昨晚不是范云无意中听到他跟自己老婆吵架的那些话,就算用撬棍撬,从他嘴中也绝对撬不出一个字儿来。

    “嗯!坚持就是胜利!”李希刚握了握拳头,笑道。

    范云一笑。

    回应战友。

    范云又坚持了一天。

    晚上。

    他看着一身辅警制服的李希刚从外面推门进来的时候,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碰巧与希刚妈对视时,那种因占据心理优势,而散发出的咄咄逼人的气场。

    也忘记了希刚妈脸上那种因为自己挑衅的目光,而衍变成厌恶,甚至是憎恶的表情。

    范云看着自己的昔日战友。

    同吃。

    同睡。

    并肩战斗,毫无保留,绝对信任可托生死的战友。

    他既为希刚高兴,心里又有一丝丝的酸溜溜。

    李阳坐在木头沙发上,看见自己的弟弟一身警服打外面进来,笑道:“哟!弟弟,我发现你穿上了警察的衣服,和穿军装一样的帅!”

    确实很帅。

    李希刚进门就把外套脱了,换上了一件白色夹克衫。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他尽量让自己的言行举止轻描淡写,不露痕迹。

    可是。

    即使他以后在人民警察队伍中干出了一番事业,立功,受奖,提干,也改变不了范云在仓库搬牛奶的事实。

    即便是身处同一起点上的事物,也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终点的大相径庭。

    就像他和范云,在射击场上,八一杠那黑洞洞的膛口里同时击发出的子弹一样,也会因为弹道与目标、风速不同,而分别落在不同的地方。

    就像一个人,总有一天将和所有的人分道扬镳,而独自踏上归途。

    就像风,总会变成雨。

    就像叶,总会变成花。

    就像春天,总会变成秋天。

    就像冬阳,总会变成夏月。

    范云十分高兴地祝贺自己亲爱的战友,他的祝贺词是在希刚肩头,重重捣上的一拳:“真带劲,希刚,这身制服看着也很精神。”

    “嗯,还行,跟军装着不多。”

    “今天怎么样?第一天上班累不累?出任务了没有?”范云一口气问了希刚三个问题。

    希刚从他爸的茶壶里倒了一杯余温袅袅如烟的茶水,一饮而尽。

    “今天还行,不累,也没出任务。”他回答范云的问题十分简洁,明了。

    一向如此。

    “今天第一天上班,也没什么事情,主要就是认识了一下领导,同事,熟悉了一下环境,整理了一下宿舍的卫生……”

    李希刚顿了一下,看了看范云。

    范云懂。

    范云的心,如国家安全中心那台巨型银河计算机一样,瞬间已经运算了千万次。

    所有的运算结果都直指一个核心问题:希刚要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自己,需要另谋住处了?

    在县城,范云只有李希刚。

    去哪里住?

    将成为明天天一亮,范云就要考虑解决的头等大事。

    不。

    今晚就要考虑。

    从现在开始。

    范云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轻轻捻着迷彩服的衣角,摸了一会,手指上滑,捏着拉链往下一拉,“唰”,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线衣。

    再拉回来。

    这些无意识的动作,都落在李希刚的眼里。

    “我们单位领导要求新来的,全都要去住宿舍,要统一组织学习培训。

    你就住我那个房间,还跟以前一样,就可以了。

    就这么说定了!”

    李阳扑哧笑了。

    只见她笑靥如花,抬起腿屈了屈,又伸了伸,范云就看见了她那从裤角露出的,一小截洁白细腻的脚踝。

    李阳将脚上粉红色的棉拖鞋抖了抖:“对对对,我弟去派出所住集体宿舍,范云你可以住他的房间;等你住宿舍的时候,他再回来。

    这样,可以让我们家,一直保持常期驻扎一个兵哥哥!”

    说完笑了。

    话虽这样说。

    范云已经在心里拿定主意了,希刚走,自己就走。

    没有他。

    范云如何还能继续在希刚的家里住下去。

    他口不应心地答应着道:“好的,好的。”

    …………………………

    继续说范云。

    又是一天。

    希刚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晚上也没有回来。范云知道,他现在正跟新同事一起,接受封闭式、军事化的训练。

    范云一点不担心。

    希刚完全能够适应那儿的训练与工作生活。

    可是自从李希刚走后,范云立刻不适应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只有李阳对自己还算热情,而希刚爸对自己不冷不热客套得让人感觉十分虚伪,希刚妈,更不用说了,对自己的态度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

    很难受。

    范云硬着头皮又住了两天后,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另觅住处。

    他准备跟仓库的老板娘圆脸吴姐说一说,看看能不能在仓库里住。

    一整个上午,他都在心中默默地精心构筑说词。

    “范云,这儿有一单货,你去送一下吧,就在青龙大街上,找到青龙二巷,按这个地址给送过去。”

    范云看了看那两箱牛奶。

    “姐,就这两箱奶,也要单独给她送啊!”

    “那是一个老客户了,从我第一天做生意,她就在我这里买奶喝,本来每次她要奶的时候,都是我回家的时候顺便给她带回去的。可是今天她要得比较急,可能是要拿着办什么急事,又或者送什么人的。你快帮她送去。”

    “好嘞!姐,我现在就去。”

    范云将两箱牛奶提上了三轮车。

    “等下,等下范云,那边再拿一箱……对,就是那个还有一个月保质期的儿童奶,你跟客户说,这一箱是我送她的。”

    “好嘞!”

    范云骑着摩托三轮,从湘江大桥直奔可通汽车站的湘江路,然后,顺着中间一条坑洼不平的城中小道,往左一拐上了城台路。

    车稀人少。

    他一加油门,“轰,轰轰!”三轮车穿过兴隆购物城一期的花岗岩石路后,从据说正在筹建的二期旁边一条烂泥巴路爬上了青龙大街。

    还在某些领导与商人酒杯中的兴隆二期,此时被周边的城中百姓用碎石头,竹条子,木棍子分割出一块块的菜地,菜地里,撒的白菜花正值花期。

    一朵朵、一片片金黄色的白菜花如霞似锦,铺在这块生机勃勃的土地上。

    在绿油油的小葱、雪打绿又带紫的香菜衬托下,显得十分富有乡下那种田园气息。

    日出东山坳,照我门前畦。

    溪水如匹练,繁花携燕泥。

    范云将三轮车开进青龙二巷里,一直开到开不进为止,才停下来。

    他看着手中的送货单,对照着那一排白瓷砖高门楣,民房的门牌号。

    8号、9号……没错,就是这里。

    范云将车靠边,一偏腿从车上跳下来。

    他提着牛奶,朝青龙二巷9号一扇朝向自己打开的红漆大门,走去。

    一楼的两扇门都是开着的,一个四五岁身穿红棉衣头扎双辫的小女孩,正蹲在门口玩,她看见范云后,急忙起身,走进屋里。

    “爸爸!”小女孩声音脆得像一枚小炮仗。

    范云跟过去。

    一个躺在竹摇椅上的男人,听见小女孩的喊声,一下子直起了腰:“哎!怎么了媛宝?”

    “有人来了,爸爸。”

    范云瞅着那个男人,感觉他实在有点眼熟,他仔细想了一想,哦!这个男人,正是那天面试城管的那个人。

    范云将手中拎着的手奶朝那个男人举了举:“您好,牛奶批发部,送牛奶的。”

    那个男人看了范云一眼。

    他回身喊道:“老婆,送牛奶的来了。”

    里间。

    一扇侧门一开,一个面容俏丽的女人,从楼后面的一个小院子里走了出来。

    范云一眼瞟过,院中处处葱绿。

    缀有无数金黄。

    女人脚步匆匆,风风火火。

    “哪里?牛奶在哪里?”

    范云又冲她举了举。

    “好好好,就放那儿吧……对,就放在那个地上,哎!你等一下,我洗个手再来签名。”

    牛奶放在地上。

    女人洗完了手,接过了范云递来的送货单,边签名边对那男人道:“杨宗玮,你说这两箱牛奶够不够?”

    “够了,够了。”那个男人的语气中,透着十分的不耐烦,或许……

    范云心想:一定是他等得太久的缘故。

    那女人举着笔道:“……哎,怎么有三箱牛奶?我不是让送两箱的吗?这老板娘,一定是没听清楚,那一箱拿回去,我就要两箱。”

    女人说起话来,就跟打机关枪一样,容不得范云插半句嘴。

    范云只好等她说完。

    然后他再说。

    范云笑道:“您好,不是我们发多货了,是这样的,那一箱儿童奶,是老板娘送给你的,送的!”

    范云将“送的”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遍。

    “送的?哦呵呵呵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还以为老板娘听错电话了……呵呵,那就谢谢喽,你跟老板娘说,谢谢她!”女人笑得既开心又爽朗。

    媛宝左手叉在腰上,右手食指往前一伸,神气地指着那箱儿童奶:“妈妈,我要喝奶!”

    “叫爸爸!”

    男人立刻从裤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上面挂着的一把折叠小钢刀,“哧啦……哧啦”将透明胶布的封带划开。

    他取出一盒奶,为女儿插上了吸管,笑眯眯看着两只小腮帮瞬间鼓起来的女儿:“媛宝,牛奶好不好喝?”

    “好喝!”媛宝奶声奶气回答。

    收货单上,署名为杨丽的媛宝妈,捏了捏女儿的小脸:“走喽,去姨婆婆家里去玩喽!”

    范云感觉很温馨,他轻轻一笑。

    笑。

    为这个温馨的家,为小媛宝。

    他收好送货单,转身出门。

    “哎,等一下。”那个男人对范云道。

第13章 面试城管

    范云错谔地回过身。

    他的心咚咚直跳。

    激烈得快从胸口跳出来了。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个男人叫住自己,一定是好消息。

    “那个……哎!那天我记得你也去城管队面试了,是吧?你现在还想去吗?”

    范云的头点了又点。

    “想去,想去。”

    他激动得双手微微颤抖,激动得连敬向杨宗玮的烟,都快拿不住了。

    “我不抽烟,你如果还有意向,可以明天早上八点,直接到城管队来找我复试,嗯……就这样吧。”

    范云的头晕乎乎的,站在原地没动。

    “怎么?你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谢谢!谢谢!”

    范云迅速转身,骑车,“轰”,一溜烟窜出了青龙二巷。

    他没有直接回仓库。

    而是将车开到了湘江边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

    范云的右脚狠狠地将刹车踩了下去,“嘎吱吱”,飞速前进的车轮、轮毂在刹车片巨大的咬合力下,一下子停了下来。

    两只后轮在地上,摩擦出了两条又黑又长的轮胎印子,随后,一股胶皮烧着了的臭味接踵而至。

    车厢,紧接着剧烈的抖动了一下并朝右侧倾斜,立起。

    差点翻车。

    范云太兴奋了。

    刹车踩得太死,而车又开得太快了。

    他一下子从车上跳下来。

    双拳紧握,背弯如弓,范云将自己从湘江边直射了出去。

    他一口气跑了五百米出去。

    然后,才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喘气,寒冷的北风灌进他的衣服里,灌进他的胸腹中。

    感觉不到。

    此时,他胸中的热,足以消融世间任何寒意。

    任何。

    范云双手颤抖着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他“嘿嘿嘿”傻笑着,狠狠地抽了一大口烟,然后,将嘴张成o形,“噗、噗噗噗……”一口气,吐了十几个烟圈出去。

    时来运转了。

    范云觉得,一定是那箱儿童奶的缘故,才打动了杨宗玮。

    他又觉得,一定是圆脸的仓库老板娘吴姐安排的。

    甚至他还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运气来了,好运气。

    内心激动的范云,甚至还“嘿嘿哈哈”,打了一套擒敌拳。

    远远的,一个手持一根长长的粪勺,正在给菜地浇肥水的老头,听见了范云的喊声,停下了自己手上的活。

    他远远看着范云。

    而忘了自己的工作。

    这就导致老头将一大瓢肥水,全都淋在了菜叶子上。

    范云将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了,这才骑上三轮车,直奔仓库。

    三轮车上。

    被扑面而来的冷风从晕乎乎的状态吹醒的范云,决定明天跟吴姐请一天假,然后再说。

    他现在考虑事情,也尝试着,预留余地了。

    这是。

    一个可喜的变化。

    他同时决定,先不告诉李希刚,当一切都真正落实了,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了,再告诉他也不迟。

    再说了,李希刚还在集训,要想告诉他,还要去派出所找他。

    没必要。

    “没必要!”范云摇摇头。

    …………………………

    当范云将自己明天要请假的事告诉了吴姐时,她将那张圆脸从一大堆票据和91颗算盘珠子中间抬了起来。

    她面露难色的道:“明天恐怕不行,明天老吴不在,仓库里一下子抽不出人来帮你顶班。”

    她可真会说话,都在帮她做事,她却把帮字用在别人身上。

    范云用诚恳得不能再诚恳的表情和语气告诉吴姐,自己明天是真的有事,十分重要的事情。

    正在他舌尖上打滚的那些赌咒发誓的话,几乎马上都要从他嘴里脱口而出了。

    吴姐的牙口也咬得够紧。

    但是,还是被范云磨开了。

    大概是她认为范云自从来到这儿,表现一直都很好,也很卖力气的缘故吧。

    “……但是,如果请假的话,明天是没有工资的,另外,也不包中午饭的。”

    亲兄弟,明算帐。

    范云不在乎,工资不工资,饭不饭的,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真等他明天复试成功了,这半个多月的工资他都可以不要了。

    是的。

    就在刚才,当吴姐紧咬牙口看似牢不可破的时候,几乎失去耐心的范云甚至打算直接辞工了。

    下班。

    开心。

    自从希刚去了派出所集体宿舍住,范云这两天都没有回去吃晚饭。

    希刚不在,他怎么能吃得下东西去?

    别说吃东西,现在就连住在他家里,对范云都是一种惩罚。

    十分难受。

    他就在外面吃。

    他已经连着吃了两个晚上米粉了。

    今天是第三天。

    这两天。

    每天下了班后,他就在灵渠水街逛一会儿,或者到水街与湘江路交汇的一个名为秦皇宫的景点溜达一会。

    秦皇宫的设计,据说是桂林的设计师们,参照历史上秦朝的建筑风格,并揉合了史书中有关阿房宫的一些描写而画出的图纸。

    范云在这儿转了两天,感觉还行。

    青砖古朴。

    灰瓦厚重。

    走廊飞檐,小桥流水,依照地理顺势而为落成的这个小小景点,每天倒颇有一些游人,在此摄影留念,流连忘返。

    主要是免费。

    每晚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秦皇宫的门口,都会渐渐聚拢一帮大妈在那儿跳舞。

    音箱的大喇叭叫得十分卖力:“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每一天我都要祝你快快乐乐……”

    大妈们的业余生活,很丰富。

    小城的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的走进了人民群众中。

    范云东逛西逛,逛累了,就到万里桥上坐一会儿。

    顺便,看看南来北往的客人。

    看看哪一位。

    更像桥下的游鱼。

    饿了,就到桥头的万里香米粉店,去吃米粉。

    万里香米粉店宽敞的店面,从里到外摆了十几张四方的八仙桌,每张桌,都配着两对长木凳。

    店门两旁挂着一副紫檀木对联:万里飘香喜迎八方来客、千古留名笑送四海亲朋,上面横匾上是——宾至如归。

    木头是好木头。

    对联是好对联。

    古色古香的木联上雕着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完全符合国人心中的寓意与审美。

    对联两边墙上的砖缝里,各挂一根大木头橛子,上面挂着一串串风干了的蒜辫,红辣椒串、黄澄澄的大玉米棒子等农作物。

    寓意丰收、吉祥。

    米粉也是好米粉。

    好吃。

    有络绎不绝到店里吃米粉的客人为证。

    虽然是米粉店,但品种绝不是那种用筷子一夹就断的广东米粉。

    这儿的米粉就跟这儿的劳动人民一样,很有韧劲。

    都是石磨米粉。

    粉有米粉、切粉、红薯粉。

    配粉的有锅烧、牛肉、火腿肠。

    配食装在收银员桌上的食品筐中,有油条、麻团、大烧饼。

    另有一张桌子,摆着七八个白瓷碗,里面盛着卤水、黄豆、蒜茸、豆角、海带丝、辣子麻油、萝卜丁等可以自由添加的配菜。

    据万里香米粉店那个满脸和气生财,自称已在这里卖了祖孙三代米粉的老板讲。

    “话说,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边点头表示附合,边大口大口吃粉。

    “老人们常说,米粉,是以前秦将史禄,奉秦始皇的军令,解决征岭南的大军粮草问题,并决定在兴安开凿灵渠时所发明的。”

    有人愿意听,万里香的老板就愿意讲。

    “据说,那些秦兵秦将都是吃面条子的陕西人,吃不惯咱这边的大米,史禄就找到军需官,两个人一碰头一商量,就决定把大米当白面来磨,来加工制作。”

    “听说是的,但不知道是真是假。”范云插话道。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多少应该都有些道理。”

    范云点点头。

    他认为,说不定是当时的老百姓,贿赂了秦军的炊事班长,才拿到了米粉的加工工艺和绝密配方的。

    又或者,米粉其实是当时水土不服的秦国兵将抓来了本地的土著老百姓,限时弄出的一道美食也未可知。

    弄不好后者可能性更大。

    范云很喜欢吃配食中的锅烧。

    一大块四四方方,连皮带肉,肥瘦相间的猪肉,用配料腌制好了后,放进大油锅中慢慢的炸。

    炸一会,翻一下,直至炸得猪皮上鼓出一粒粒的气泡,而猪肉也已呈现金黄色的色泽后,才用大铁钩子从油锅中捞出来,放在竹筐中控油、晾透。

    吃米粉的时候,切上一点外酥里嫩的锅烧,再浇上店家据说是祖传配方熬制的卤水,加上花生、干豆角葱姜蒜等配料搅拌均匀。

    吃上一口。

    呀哈。

    还要第二口,第三口……一直吃到碗见底。

    如果客人是早上来,来得够早,还可以喝上一碗熬得香甜可口,免费的豆汁。

    这样的美食,这样的实诚待客,生意如何不兴隆。

    这样的生意活该兴隆。

    范云接到了杨宗玮让自己明天复试的亲口通知,又如意的请到了假,他觉得,今天的一切都很如意。

    就连他看到万里香米粉店老板那张写满“自古男儿多奇痣”的脸时,也觉得那张脸十分可爱、可亲。

    他抽出一根白沙敬了过去。

    米粉店老板连忙接在手里笑道:“你吃烟,你太客气了,每一次都是你发烟给我吃。”

    “高兴。高兴。”范云笑容可掬道。

    “那是,那是,今天来几两?”

    “二两就可以了。”

    “二两米粉,多加点锅烧。”米粉店老板高声吩咐站在锅边手持漏勺准备下粉的阿姨。

    “今天天气不错。”范云道。

    “是啊!今天交春,快了,春天快来了。”米粉店老板点燃烟抽了一口,徐徐道。

    是哪!

    春天快来了。

    第二天。

    八点。

    范云将一支精装白沙烟敬给坐在办公桌后的杨宗玮。

    明知道杨宗玮不抽烟,也要敬过去表示。

    抽不抽,是别人的事。

    敬不敬,却是你的事。

    杨宗玮仔细看了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并将他的身份证号码与名字,写在花名册上。

    “你在武警部队当兵?”

    “是的。”

    “那我考你一下,部队的三大条令,都是哪些?”

    “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

    杨宗玮点点头。

    “那我再问你,队列动作有几种步伐?几种转法?分别是什么?”

    “队列动作有三大步伐,分别是齐步、正步、跑步;另外,有两种转法,一种是停止间转法,另一种是行进间转法;其中,停止间转法又包括……”

    “行了,好了。”杨宗玮制止了范云继续说下去。

    他站了起来。

    “走吧,跟我到操场上去一趟,考核一下你的体能。”

    范云最不怕这个,刚刚才复员,浑身都是力量。

    一百米,十秒八一。优秀。

    俯卧撑,一口气做了一百一十五个。小意思,最多的时候,范云能做一百八十个。

    然后就是单杠。

    拉了十六个。

    杨宗玮已经很满意了:“不错不错,范云,你这个综合素质非常好……”

    其实,刚才范云做俯卧撑做得太急了一些,没有留一些力气拉单杠,本来,他可以拉二十多个。

    因为俯卧撑完了,休息了没三分钟又来拉单杠,臂力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但是。

    就这样,也已经十分不错了,在前来城管队的这一批小伙子中,他也算是名列前矛的佼佼者了。

    杨宗玮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面盾牌,和一支警棍,他指了指放在草地上的那套器械:“范云,警棍盾牌术,会不会打?”

    没问题。

    都是范云的强项。

    范云点点头:“我试试,但就怕打得不好。”

    “打得不好没关系,去,试试。”

    “好,那我试试。”

    范云将那只军绿色的盾牌,后面两条安全带套在左臂上并拉紧,然后把盾尖立在地上顿了顿,右手抄起那条黑色的橡皮胶棍收于右肘部位,身体前倾,左腿微微向前呈弓步,做了一个预备姿势。

    “哈!”

    “啪!”

    范云冷不丁这一嗓子。

    把旁边帮杨宗玮拿本子的小伙子,吓得本子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了。

    范云一个防前直刺,“哈,”紧接着右腿抬起向外一踹,踹完,盾牌迅速跟上,衔接上第二招侧踹迎防,“打”!

    “打”“哈”“打”“打”,……“啪啪啪啪啪啪啪”……

    二十招警棍盾牌术随着范云最后一招防踢直刺,完成收工。

    这哪是“怕打得不好!”

    而是很棒,非常棒!

    范云的打打哈哈声,吸引了好几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过来围观。

第14章 搬到宿舍

    低调。

    低调。范云看了看围拢过来的人群,默默地对自己说。

    夹着尾巴做人。

    他极其谦逊地掏出烟,对着周围的人敬了一个遍。

    杨宗玮拧着的眉头,早已舒展开来,他又打量打量范云:“嗯,不错,这样,你跟我来一趟,我给你开个入职表,然后,你拿着去办理入职手续。”

    他看了看人群中一个身材瘦小又精明能干的城管道:“侯哥,你等下跟着一起来,带这个……嗯,范云去办一下入职手续。”

    “杨队,我还有事。”瘦子侯哥道。

    “要不,让老魏带他去吧!”

    “也行,老魏,你等下一起来,带下范云,带他去办下手续。”

    旁边的一个麻子脸抹了一把胡子拉茬的下巴道:“你有个屁事啊猴子,你下午又不出勤。”

    “我真有事,老魏。”瘦子侯哥对老魏挤眉弄眼道。

    他朝老魏打了个拱手:“辛苦,辛苦魏老板。”

    “滚蛋。”

    “行了,散了吧,都散了吧。”杨宗玮道。

    “你俩,跟我来。”

    杨宗玮给范云开好手续,然后,麻脸老魏就带着范云去找人事办入职。

    有人带着,办起事情来就快多了,范云将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一口一个师傅,叫得老魏感觉今天不把范云的事办得妥妥帖帖,就会辜了师傅这两个字似的。

    他不但带范云办好了入职,领了服装,还带着范云到城管队的宿舍转了一圈,并帮范云安置了一个床位。

    烟敬着,师傅喊着,效果不错。

    说实话,范云一进这个安置在二楼的城管宿舍,眉头都皱起来了。

    太乱了。

    门上的锁,四颗螺丝掉了三颗,剩下一颗用自己的摇摇欲坠向范云表示,这道门已经很久没有锁过了。

    推开门。

    门后面是个小杂物间。

    也是个小百货。

    大到烂床板、破床架;再到甩衣服的洗衣机滚桶,早已不摇头的落地扇;小到破床单被罩,棉胎水桶,席子板凳,扫把拖布,等等等等,应有尽有。

    一股霉味隐隐传来。

    范云看得直皱眉,他很奇怪老魏的视若无睹,从容坦然。

    再往里一点,是个一览无余的大厅。

    说是大厅,其实就是一个房间。

    房间里,从左到右摆着四张铁架子高低床,其中,左右靠墙的两张下铺已被人占用,并用布帘子围了起来,看不清床上究竟是什么情况。

    中间两张床,左边的下铺也已经有人。

    那个人,范云认识。

    正是那天排队的时候,推掇过范云的那个大胖子——唐彬。

    老魏指了指中间另一张空着的下铺:“那儿还有一个下铺,你可以睡那儿。”

    唐彬本来正半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不知道琢磨什么。

    看见老魏来了,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满脸堆笑道:“魏班长,你来了。”

    老魏回了唐彬一个笑脸:“啊!唐彬,今天没上班啊?”

    “我今天休息,魏班长。”

    “今天休息,怎么没回家去看看。”

    “啊!没回去,懒得回去,反正回去也没有什么事。”

    “嗯,那倒也是。

    对了,今天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他也住这个房间,有什么事情,你们多交流。”

    “好的魏班长。”唐彬答应得挺痛快。

    “那行,那就这样吧,范云,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唐彬,他比你来得早,那我就先走了。”

    范云又敬了老魏一根烟,将他送出门外。

    “师傅慢走。”

    “行,行,你自己安排安排,下午可以去买点个人用品,到了这里,一切自己搞定。

    记着,明天正式上班,穿制服啊。”

    老魏很尽职尽责,本来杨宗玮已经告诉范云了,明天正式上班,他仍然对范云再重复一遍。

    “好的师傅。”

    范云发烟。

    当然,也少不了唐彬那根。

    唐彬似乎已经把那天的事忘了,又或者,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心宽体胖嘛!

    他站起来,一手扶着范云那张床的床腿,一手指着床板道:“这个床板太薄了,你可以去门后面那个小房间里再搬一张过来,或者把上铺的挪下来,然后两张床板叠在一起铺,那样,就牢实多了。”

    范云看了看他的体型,心想:别说两张,就是三张,您也不嫌厚啊。我可不像你,我有一张就够了。

    但范云转念一想,还是按照唐彬的指导,又去杂物房搬了一张床板过来。

    杂物间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他直皱眉。

    他决定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特别是洗衣粉。

    回来,一定要将自己睡觉的这张床,彻底搞一下卫生。

    见面三分熟的唐彬,要范云给他带一瓶大矿泉水回来。

    范云点了点头。

    “好,走了,我去了。”

    来到街上,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先去一趟仓库,找一下吴姐。

    吴姐老远就看见范云了。

    她站在仓库门口,笑着对范云道:“不是说请一天假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事情办完了?”

    她觉得范云这小伙子真不错。

    她以为范云办完了自己的事,又来仓库干活了。

    范云心想:当然办完了,不但办完了,我还是来辞工的。

    “正好,现在有一车货要装。”

    吴姐对坐在仓库里面一堆牛奶上的司机道:“快点,快把车倒过来,装货了。”

    范云想辞工的话都出来半截了,生生咽回去了:“那个我……好,装货。”

    货也不是特别多,大半个小时就已经全部装好。

    范云这才将来意说给吴姐:“姐姐,我是来辞工的。”

    “嗯?什么?”

    “我是来辞工的,麻烦姐姐……”

    吴姐这才反应过来,她的脸上,瞬间变幻了好几种表情,突然?惊讶?奇怪?

    但是,仅仅是瞬间。

    绝对不会超过0.01秒。

    她刚才看见范云来时的笑容,似乎被范云辞工的消息给打劫走了。

    她面无表情地对范云道:“哦!不干了,怎么了?不是干得好好的吗?”

    “那个……我去城管队上班了。”

    “哦?你当上城管了?”吴姐的脸上,瞬间又露出了笑容。

    “恭喜恭喜啊!”

    她的表情库真丰富,看上去变化多端。

    工资结得很快。

    范云拿到了他踏入社会后赚取的第一笔财富,虽然数额少得不值一提,但是,每一分每一毫都来得光明正大,都是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后赚来的。

    范云十分高兴地从吴姐手中接过那一叠薄薄的钱,点也没点一下,就塞进了自己的裤袋。

    吴姐脸上挂着的笑容,仿佛从此再也不会取下来那般:“弟弟,真不好意思,刚才还累你,帮忙装了一车货……”

    范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对她笑道:“应该的姐姐,帮着装一车货算什么。”

    吴姐从旁边,提了一箱牛奶递到范云手中:“弟弟,你在我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平时难得喝瓶牛奶,这一箱,算姐姐请你的。”

    “不不不,我不要。”范云连连拒绝。

    吴姐假装愠怒道:“拿着,你再这样见外我就生气了,喝一箱奶,姐姐请得起,以后弟弟想喝牛奶,就来我这里拿。”

    范云再三感谢,收下了那箱牛奶。

    如果他不收下,那就是看不起吴姐——她说的。

    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真的确实不知道怎么拒绝。

    例如。

    “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

    “这杯酒我敬你,我先干,你随意。”……

    …………………………

    范云拎着牛奶,走到街上。

    抬头看看天。

    白云朵朵如一道道帏帆划破蔚蓝色的海面。

    范云都没有注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天空,已经放晴了。

    手里有钱了,该买的东西就要买。

    范云先是买了一只大塑料桶,他选来选去,选了一只红色的。

    无它,只因此桶更厚耳。

    牙膏牙刷,买。

    毛巾香皂,买。

    拖鞋衣架,买。

    席子枕头褥子被子,统统的买,凡是范云感觉应该买的,必不可少的,买买买。

    范云心想:有钱的感觉真好。

    他忽然觉得,从前在部队,每个月三十五块钱的津贴费,从月头用到月尾,自己居然还能剩下个三块五块的,真是不可思议。

    并且,该买的如信封信纸,洗衣粉香皂那些东西,自己都能一样不少的买买买,然后还可以剩点钱,晚上偷偷爬过部队高高的围墙,去门外那个小卖部买一些零食吃。

    哦!

    我的军营,永别了——范云在心中默喊道。

    最后,范云还帮唐彬买了一大瓶娃哈哈矿泉水,拎回了宿舍。

    “多少钱?”唐彬问道,他从枕头下抠抠索索着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人民币,朝范云一扬手。

    “给!”

    “算了,一瓶水,又不值钱。”范云摆摆手。

    “我请你了。”

    唐彬倒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他接过那瓶水:“谢谢,谢谢。”

    范云去二楼走廊尽头的洗澡间接了一桶水回来,搞他床位的卫生。

    洗手间的门,也不知何年何月被何人给踹破了,上面还有一个清晰的,绰号“军勾”的部队陆战靴的大鞋印子,借以宣告那一定是一个性格暴燥之人。

    门上的拉手,早已不翼而飞,现在已用一根铁丝代替。

    里面。

    洗脸盆旁边,残破了的香皂盒中,是一块已经风化成粉拾不起来的香皂头。

    一堆用过的牙膏管堆在台面上,中间满是污泥,快脏得连它们的妈妈都不认识它们了。

    地上,到处是一次性海飞丝洗发水的小塑料袋。

    搭放衣物与毛巾的不锈钢衣架,脏得让人宁愿把衣物放在洗手盆上与牙膏们沆瀣一气,也不愿放在那个衣架上。

    “他妈的。”范云骂道。

    没办法,只有自己动手了。

    坚苦奋斗,自力更生。

    范云在水中兑了一香皂盒的洗衣粉,搅得桶里全是泡泡,从右边角落里的那个上铺,拽过一块白色的旧t恤,“哧啦”撕了一块下来。

    唐彬说了,t恤无主。

    不费吹灰之力。

    只因t恤已年迈老朽。

    卫生搞起来。

    范云从上到下,将他那张床擦了一个遍,一个死角也不放过,包括每一条床架,每一寸床板,床头床脚,包括床腿都仔细擦了又擦。

    就这样,范云还是感觉脏。

    等下还要再擦一遍。

    “脏死了!”

    唐彬抽出一支烟来朝范云扬了扬,示意范云暂停:“抽支烟再弄,不着急!”

    范云看了看手中湿漉漉的抹布,以及刚才右手上不小心被划了一条小口子的食指,吁了一口气:“吁……”

    他将抹布摔进塑料桶里,甩了甩手上的水,接过烟来。

    事实证明。

    许多关系都是可以“烟酒烟酒的”。

    有相同的爱好,是可以迅速拉进彼此关系的,譬如——烟。

    你敬我一支,我回赠一支,一来二去就熟了。

    人就是这样的。

    唐彬上半身靠在一只大枕头上,右手朝地上弹了弹烟灰:“……其实咱们这个房间,就咱俩人住,你没来之前,这十来天,就我一个人住。

    那两张床,虽然有人占了,可是他们一般不来,除非队里有紧急任务的时候,才来住一下……”

    “哦!”范云并没有多说什么,住不住,那是别人的事情,他管不了,也管不着。

    不感兴趣。

    “你有没有女朋友?”唐彬问道。

    “没有。”抽完了烟,范云继续搞他的卫生。

    “哦!……其实,你别看咱们这儿条件不是很好,可是有一点,却是非常好的。”

    “哪一点?你说什么啊?”范云听不懂唐彬的话。

    “嗨!兄弟,你不懂,你都没有女朋友,你懂什么?”

    范云停了下来,他将目光投到唐彬那张胖脸上。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有女朋友,又没地方那个的话……你看咱这里,又安静,又安全……你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回避的,真的……”

    范云明白了他的意思。

    痞子。

    如果搁在以前,范云一定会从水中捞起那块破抹布,塞进唐彬的嘴里。

    在他的心中,爱情,那么神圣!那么美好!根本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玷污。

    他梦中的爱情。

    是那样的。

    ……她就像春天里的一朵花一样。

    含香、带暖。

    她将自己歪成风中的一截绿枝,伏上他的肩头。

    他肃立、侧脸。

    她巧笑、嫣然。

    仿佛扉页上两朵花瓣,足以象征他们一生中眼里从没有别人。

    仿佛幸福,从没有那么的奢侈……

    范云默不作声,手上加了三分力气,将床擦得“嘎吱嘎吱”直叫唤。

第15章 吃火锅

    范云收拾好床铺,把自己撂在了软绵绵的枕头与被褥里。

    一躺下,就不想起来了。

    人啊!

    真是一种享乐容易吃苦难的动物。

    从未有人说:“我就是喜欢吃苦,一天不吃苦,就不舒服。”

    那叫受虐狂。

    人格分裂。

    范云感觉自己不能这样躺着,应该一鼓作气,将那间洗澡间也给打扫一下。

    他一手拎着扫把水桶,一手拎着装棉被的那只大塑料袋去了洗澡间。

    所有的东西,统统扫光。

    除了唐彬口中的:“窗台上那瓶洗发水和沐浴露是我的。”

    滚蛋。

    该找妈的找妈。

    该找爸的找爸。

    所有让范云觉得不顺眼的东西,都被范云塞进了那只大塑料袋。

    他提起满满一桶水,往外就倾。

    “哗!”

    “哗哗哗哗……”

    干净。洗澡间里所有的污泥、灰尘,统统被冲进了下水道。

    …………………………

    还是说范云。

    第二天上班,杨宗玮杨大队安排范云跟队,就跟老魏的队,跟他出勤,去熟悉业务。

    其实,昨天晚上,胖子唐彬已经提前帮范云熟悉了一些了。

    “范云,咱们这个工作,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就是一点,灵活。切记,灵活。”

    范云点点头。

    “咱们这活,都是在县城打转转,什么乱摆乱放的啊,什么无牌无证的流动小贩啊,什么乱张贴乱悬挂的啊……等等等等,都归咱们管。”

    这些范云知道。

    “咱们这活,权力不大,管得不少,管重了,那些老百姓们骂娘;管轻了,又会挨领导批……兄弟,咱这活可不好干。”

    看来,唐彬这些天的班没有白上,不但深有感触,还颇有心得。

    但是,范云坚信一点:车到山前必有路,事在人为。

    麻脸老魏喊道:“来来来,咱们今天安排一下。那个……赵艳玲,你今天继续跟唐彬一组,你们这组负责老广场和老菜市场那个十字路口,那四条路。

    那个何兰芬,你和梁蓉负责从老菜市场到教育路口这一截的两边马路,以及老菜市场另一条顺着城台路到师范学校门口的那条路……

    范云跟我,负责县政府一带。”

    他这个安排,大家倒是都无话可说。

    老城管都知道,县政府门口不但交通队工作压力大,城管工作压力也大。

    大家的工作时刻都在那些领导们的监督之下,做得好,得不到什么表扬,做得不好,说不定随时就会有政府里的某一间办公室里的电话,打到杨宗玮那儿去。

    范云就跟在老魏身后,亦步亦趋,踏上了工作岗位。

    原来,各行各业都有小门道啊!

    范云感慨着。

    平时里,只看着那些城管队员们在马路两厢走来走去,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的模样,可是,真要轮到自己干了,才发现——累!

    真累人!

    不光腿累。

    嘴巴也累。

    范云有点穿不惯皮鞋,可是,又不得不穿,他跟在老魏的旁边,溜达来溜达去,不到两个小时,就感觉小腿发酸,脚背发涨,继而,右边的小脚趾头被皮鞋挤得开始隐隐疼痛。

    城管队发的这种三接头皮鞋,太硬了,范云应该领大一号的,他太低估这种皮鞋的老流氓,与自己双脚的抵抗力了。

    嘴巴累,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规劝一个小五金店的老板娘,将按规定不准摆在门口的桌子搬进铺子的时候,初步见识了这些生意人的伶牙俐齿以及利害。

    “摆个桌子怎么了?啊?这么一张小小的桌子,怎么就影响市容了?

    要说影响市容,那马路边上那些摩托车、单车,是不是更影响市容,更不应该停?

    我看,干脆,连人也别让在路上走了……影响市容!”

    扎着高高马尾辫的小五金店老板娘,“通通通”一阵机关枪似的话,差点没把范云噎死。

    他看看不远处的老魏,目光中满是求助的意思。

    老魏似笑非笑瞟了一眼范云,他站在一个卖散酒的铺子前,正跟那个铺子的老板说着什么,根本没有过来的意思。

    范云觉得,自己不能来硬的。

    只能卖惨。

    他把前二十年积攒的所有笑容都拿了出来:“姐姐,我这也是没办法,因为这几天有领导来检查,所以外面不让摆东西……”

    “你看那个人……”范云用手一指老魏:“那是我们队长,连他也亲自出马了,麻烦姐姐你帮个忙,这几天配合一下,把桌子搬进去吧,姐,现在这条街我负责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找我……”

    呵呵。

    范云替老魏升了官。

    同时,组织了一套听上去似乎十分真诚的说辞,游说马尾辫子。

    马尾辫子黑着的脸渐渐缓和了下来,她站在门口,看了看两边的店铺。

    两边的店铺门口干净得很。

    她朝范云摆了摆手:“行,我知道了,等下我就把桌子搬进去。”边说,还是边将桌子,搬进了店里。

    “谢谢!谢谢姐!要不要帮忙?”

    “不用!”

    范云看看老魏,老魏给他亮了一个大拇指,点了个赞给他。

    这一点点小小的胜利又算什么呢?

    不过是这座几十万人口的县城奏响的交响乐中,两枚小小的音符碰撞到了一起,然后,发出的一阵悦耳旋律。瞬间,又融入万人大合唱里了。

    这样的事,以后有的是。

    到了中午,老魏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这样,范云,现在是吃饭、午休时间,你先去找地方吃饭,吃完了饭找地方休息一会,下午一点五十,咱们在县政府门口集合。”

    “那你呢?师傅。”

    “我回家吃。”

    第一天跟着老魏师傅上班,怎么能不表示表示呢?

    范云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师傅,今天中午不要回去吃了,我请客,咱们就在外面吃吧。”

    老魏看看范云:“那多不好意思,我还是回去吃吧,家里给我留着饭的。”

    “不不不,师傅,我一个人吃也是吃,咱两个人吃也是吃,再说了,咱正好可以边吃边聊,我还有好多东西要向你学习请教呢?”

    范云的话让老魏不好再推辞。

    他点头同意。

    此时,他与范云已经走到了老广场,恰巧遇上了唐彬与赵艳玲,唐彬喊道:“魏班长,吃饭去?中午到哪里吃?”

    老魏点点头。

    范云招呼道:“中午我请客,大家一起吃吧,吃什么好?”

    鹅蛋脸上纹着青青的眉毛的赵艳玲笑道:“去吃牛八宝呐!”

    行,那就牛八宝。

    范云对老魏着:“还有两个大姐呢?叫上她们一起来。”

    “行,唐彬,你去叫何兰芬和梁蓉,叫上她俩,到上次咱们吃的那家来,我们三个先去点菜。”老魏道。

    “得嘞!”

    赵艳玲道:“快点,走快点,要不等下她们都回家了,你快去老菜市场那儿等她们,她们的单车都停在那儿的。”

    “知道!知道!”唐彬头也不回,匆匆而去。

    范云跟着老魏和赵艳玲,从老广场可以直通万里桥、百街里、直抵湘漓停车场的一座古戏台旁边穿过去,然后到了渠水边往右一拐。

    第二家店:老地方牛八宝。

    吃饭的人挺多。

    赵艳玲指了指靠墙的一张矮矮的方桌:“坐那儿。”

    围着围裙的服务员兼老板娘送上茶水与一盘瓜子:“几位?”

    “六个。”范云道。

    碗筷送上。

    茶斟上。

    赵艳玲抓了几粒瓜子,边磕边吐皮,“噗,噗!”

    瓜子始沾美人唾,飞入寻常酒宴中。

    范云也磕。他打量了一下这家小店,不大,摆了四张桌,其中,有两张桌已经吃上了。

    这家店的牛八宝,很有特色。

    连器皿也极有本地特色。

    三十公分高的方桌,被木匠在中间掏了一个圆圆的洞,一个如同特大号草帽的铁炭盆,架在桌子中间的洞里,炭盆里是一堆正燃得“噼里啪啦”的木炭,时不时,有火星“啪”的一声,迸出老远。

    另一枚火星也“啪”的一声迸出来,不知道它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还是: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木炭上,架着火撑子,夹炭的铁夹子斜插桌子与炭盆的空隙里。

    不一会儿,一大锅热气腾腾的底锅端了上来,放在了火撑子上。

    然后,切成一碟碟的牛百叶、牛肠、牛肉片、牛心牛肺也端上来,围放桌边。

    另外,还有一盘子切片的芋头,一碗嫩水豆腐,外加一筐青菜金针菇。

    赵艳玲用火夹子将炭火拢了拢,本来就是开锅汤的底锅,不一小会,就咕嘟咕嘟开始冒泡了。

    正好。

    此时唐彬也带着何兰芬与梁蓉过来了。

    范云问老魏:“师傅,喝什么酒?”

    “酒就不喝了,下午都还要上班,吃点饭就可以了。”

    老魏边回答范云边招呼后来的两位女将:“芬芬,梁蓉,坐,快坐。”

    唐彬道:“酒不能喝,那大家就喝点饮料吧!”

    他转身喊道:“老板,老板,来一瓶大瓶的可口可乐,再来一瓶雪碧。”

    范云点点头:“一样来一瓶。”

    眼睛细细小小的梁蓉一边给何兰芬倒了杯热茶,一边笑道:“哎哟,今天中午,唐彬请客啊?”

    长得肉肉的何兰芬也道:“唐彬,你请客啊?”

    唐彬摸摸脸,抠了抠上面一颗红得发黑的痘:“对!我请客,你们千万别客气,今天中午,一定要吃饱吃好。”

    老板娘送来可乐与雪碧。

    范云拧开可乐,先给老魏倒上,然后赵艳玲、梁蓉……依次倒去。

    唐彬拧开了雪碧:“我喝这个。”

    何兰芬道:“唐彬给我倒一杯,我也喝雪碧。”

    菜已齐。

    酒已满。

    老魏举起杯子:“今天,咱们这个队伍又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在工作中,咱们这些老大哥老大姐们,都要热情地给他帮助,多说,多教。”

    范云赶紧也举起了杯:“哥哥姐姐们,我刚来,什么都不懂,以后,上班的时候,如果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大家一定要帮我指出来。”

    赵艳玲笑道:“不着急,慢慢来,泰山不是一天堆的,火车不是一天推的,干着干着,就什么都懂了,什么都会了。”

    梁蓉道:“就是,就像唐彬一样,对不对?哎!唐彬,你现在业务都熟悉了没有?”

    唐彬举着倒满了雪碧的杯子:“差不多了吧!我感觉差不多了。”

    赵艳玲道:“差不多?差多了,今天中午,你连一个踩三轮车的小贩都搞不定……”

    唐彬赶紧将杯子跟她一碰:“喝你的可乐,什么搞不定,我是看他上了岁数了,可怜他,懂吗?”

    老魏道:“原则要坚持,方式方法也很重要,干我们这个工作,处理问题的时候,头脑一定要灵活。”

    其余五个人齐声附合老魏,大家一饮而尽。

    范云从老魏开始,打着圈,每个人都敬了两杯饮料,他自己喝的最多,幸好不是酒,如果今天中午喝的是酒的话,他早就醉了。

    初入社会的他,还没有学会油腔滑调,推诿搪塞着去挡掉自己不想将就的东西。

    但是,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今天,他接触的,都是一些与他一样出身平凡的人,这些人,每一个都能配得上他口中喊出的哥哥,或姐姐。

    牛八宝的味道很不错。

    唐彬吃得额头见汗,他已经解开了衣襟:“哈……啊……辣得真过瘾。”

    锅里本来已经放了辣椒的,他还嫌不够味,还把老板送来的小碟中的辣椒酱拨了半碟到自己的碗中,然后,去蘸那些热气腾腾的牛肉牛肝牛百叶。

    三位女将吃得斯文多了,夹点,吹一下,然后慢慢嚼着吃。

    范云以前没吃过这个,今天第一次吃,觉得味道挺好。

    关键是底锅好。

    据说好吃的都有大烟壳子,不知道是真是假?

    其实,火锅他没少吃,也类似于这种吃法,若说与这牛八宝有什么不同,也就仅仅叫法不同而已。

    在本地农村,冬天的时候,通常也是将所有的配菜煮在一个锅里,煮好了,端出来,同样这样架在炭火上边热边吃。

    这个,其实就是桂北一带的一种土火锅罢了。

    与大城市中,那些酒精炉,煤气灶的火锅,大同小异,若说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那些干净,而这种土锅底下“啪啪”的火星乱飞。

    有些飞到锅中。

    有些飞到碗中。

    甚至,还有一颗飞进了唐彬敞开的怀里。

第16章 初见唐若

    投怀送抱的火星子烫得唐彬立刻弓起背来,他一只手捏着衣服的两粒扣子,往前抻着,试图将那粒火星子从怀里请出来。

    唐彬被火星子烫得呲牙咧嘴、狼狈不堪的模样,把大家都逗乐了。

    “哈哈哈哈……”

    在这个宁静的春日午后,有谁会留意这个地处南疆的小城,这个小城的这条水街,以及这几个坐在毫不起眼的小饭馆中吃着八元一位的廉价火锅,嘻嘻哈哈的普通人呢?

    在这2001年的春天,千年虫与世界未日的预言早已不攻自破,遥远的星河,也没有看见动机复杂的外星人驾着银色的飞碟,闪着不可逼视的光芒划破天际,瞬间来临,光顾茫茫宇宙中这颗蔚蓝又孤独的星球。

    这颗星球,仍然围着太阳,日复一日孤独的转着。

    不知从何日开始。

    亦不知从何日而终。

    而这颗星球上的居民,每一个人,亦只知昨日与今时,而不知明日又何如!

    …………………………

    如果继续说范云的话。

    那么。

    就是一眨眼,范云已经在城管队上了半个月的班了。

    工作。

    一旦熟悉了工作,剩下的,便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了。

    天空亦如是。

    每日阴了,晴了。

    每日都有飞鸟划过。

    “吱吱吱吱吱……”

    这一天上班。

    范云站在县政府通往老广场最陡的那一截坡上,眯着眼睛,抬头看着对面新华书店五楼上的一个广告牌。

    摇摇欲坠。

    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

    阳光透过楼间那些纵横交错,不知用途的电线绳索,以及楼角间的缺口,投影在范云的脸上。

    炫目,耀眼。

    范云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

    “好危险哦!”

    “是啊!要赶紧想办法弄一下哦,掉下来砸到人,可就不得了喽!”

    “就是滴,那个广告牌马上就要掉喽,怎么也没得哪个管一下?”

    “这个应该是政府管的吧?”

    有困难,找政府。

    有问题,找政府。

    来不及。

    范云觉得,必须立刻采取措施不可了。

    他快速走到新华书店楼下,找到书店的店长,一个戴眼镜留分头的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找他借了三个黄色的塑料警示牌:防止摔倒。

    这是这家书店仅剩的三个警示牌。

    又脏又旧,已经积压在仓库里,八辈子也卖不出去了。

    范云又问眼镜要了一些捆书的红色塑料绳,然后,将那三个塑料牌摆在上方那个摇摇欲坠的招牌,可能会跌落的地方。

    尽量不影响交通。

    尽量范围大一些。

    范云用红色绳索将那三个塑料牌连在一起,这样,就形了一个毫无规则与美感的圈。

    带缺口的圈。

    圈里如果坐的是唐僧的话,想必白骨精不用施什么妖魔诡计,就能轻而易举用一阵狂风将唐僧吹走。

    弄完这些。

    范云顺着新华书店旁边一条连台阶上都贴满广告的楼梯,“噔噔噔噔”上了五楼。

    五楼。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一个体态丰腴的小妹站了起来:“先生,请问你找谁?”

    您呢,字典里没有这个字?

    这小妹,尊称都不会用,差评。

    范云并不计较这些。

    “你们公司悬挂在外面的广告招牌,上面的固定螺丝已经快松完了,那个招牌,马上就要掉下来了,要马上采取措施,想办法处理一下。”

    “好的先生,我等下报告给领导。”

    等什么等。

    乱弹琴。

    范云大声道:“你现在就去找你们领导,让他马上,立刻处理,很危险,知不知道?啊?

    下面就是人行道,人来人往过路的人那么多,万一招牌掉下去砸到了人,怎么办?啊?谁负责?”

    前台小妹肯定不能负责。

    她见范云说得如此严重,立刻拨通了领导的电话,电话中,将范云的意见一五一十给领导汇报了一遍。

    范云指着电话机,大声道:“要快,马上就要来人处理。”

    人来得很快。

    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保养很好很富态的女人。

    “先玲,怎么回事?那个招牌怎么回事?”

    叫先玲的前台小妹在那女人面前垂手而立:“唐主任,这位先生说,咱们公司挂在五楼外墙上的广告招牌松了,马上就要掉了。”

    “是吗?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去看看。”

    范云道:“我也要看看。”

    前台小妹先玲带路。

    看了。

    确实要掉了。

    足足有几十斤重的槽钢焊成的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四颗固定螺丝已经掉了三颗,现在铁架子已经反转了一个个,斜到下边去了,全靠仅剩的一颗螺丝维系着它与招牌的约定:你若不弃,我必不离!

    女人看完。

    “先玲,打电话给电工曾志平,让他快过来一趟。”

    “主任,曾志平出公差了,下午才能回来。”

    “哦!他出公差了!我忘了……那咱们公司有没有男的在?李勇他们几个?”

    “没有,都出去了,现在只有业务部的唐小兰唐经理在,还有财务部的李总,她们部门没有男的……”

    “哦!”那个叫唐主任的女人双手握拳,搓了搓手。

    “要不……先玲,你去朝阳路口那里,喊几个民工过来。”

    “嘎吱!”或许那个招牌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等不得先玲去替它喊民工了,它嘎吱吱又叫唤了一声。

    它在提醒唐主任,对自己的重视与处理需要马上、立刻,一秒也不能再耽搁了。

    范云赶忙从窗口探出身去。

    要掉下去了。

    最后一根螺丝。

    断了。

    整个铁架子,现在吊在一根横贯马路的白皮线上,一边卡在墙上,一边悬空挂着。

    一阵大风。

    一辆载重货车过路引起的震动。

    甚至,一个醒来找妈的娃娃的啼哭,都足以让那个招牌从天而降。

    下面,就是人行道。

    仍有对那三个警示牌毫不在意的行人,三三两两,并肩而过。

    危险!

    范云丝毫没有犹豫,他一下子伏在了窗口,双手扣住了广告招牌的槽钢,死死拉住了它。

    啪!

    那根立了大功的绳索,将接力棒交在了范云手中,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断了。

    “唰”的一下,软软地垂在了道路两旁的楼壁上。

    可是。

    窗口太小,不足以将那个招牌拉进房间啊!

    唐主任此时也赶紧过来了,她伏在范云的身后,斜着身子,一只手抓着铁架子,另一只手揽在范云的背上。

    范云觉得,后背上,瞬间有些软绵绵的。

    顾不上波澜。

    也顾不上荡漾。

    他拉了几次那个架子,发现不可能拽进来。

    有点着急的范云大声吼道:“快去,找一根粗一点的绳子来。”

    半边身子伏在范云身上的唐主任也急切地喊道:“快,先玲,快去找绳子。”

    还好。

    先玲的绳子终于找来了。

    很及时。

    就在范云双臂酸麻,右手食指跟无名指也被墙壁上的瓷砖磨破了皮,鲜血直流的时候,绳子终于找来了。

    范云差点就坚持不住了。

    这种竭尽全力,歇斯底里咬牙坚持的感觉,十分像他的班长一脸坏笑的看着吊在单杠上的他,一边慢悠悠拉着长腔读秒的时候,那种感觉。

    “二十四,二十三……二十……十二……八……七……二……”那些老兵们总是拖着长腔,坏笑着看那些吊在单杠上咬牙切齿的新兵蛋子。

    尽量,将他们的潜力往死里练,往死里逼。

    软绵绵的唐主任飞快地将绳子从铁架子中间穿过去,往后递给先玲:“接着,拉远点,拉紧!”

    两个女人,拉一个铁架子,还是可以拉得住的。

    腾出手来的范云,将旁边一张桌面足有三寸厚的大木头桌子用力拽过来。

    然后将绳子牢牢系在桌子腿上。

    架子与桌子,隔窗相望。

    如同牛郎织女。

    而那道窗户,就成了挡着它们的银河。

    此时范云,才顾得上看手指。

    “哎哟!真疼。”

    两根手指的关节处,都擦掉了老大一块皮,不疼才怪。

    “谢谢,谢谢啊!”唐主任的感谢十分真诚。

    范云“嗞……”吸了一口气,他咧了咧嘴,摆摆手。

    似乎是故意的,将那两根受伤的手指给唐主任看。

    唐主任都看到了。

    小妹先玲看了看帽子歪到一边的范云,抿嘴笑道:“跟我到前台吧,那儿有药。”

    先玲从前台的大桌子下面取出一个白色小药箱,打开,里面药棉,消毒酒精,药粉,纱布都有。

    范云谢绝了先玲的帮忙,他尽量采取一个舒服的姿势将上身半趴在前台,一边往手指上涂药水,一边谢谢先玲送来的水:“谢谢,谢谢。”

    楼梯。

    脚步响起。

    “噔噔噔噔……”

    范云抬头看着,胸口如击大石。

    我是谁?我在哪?

    他只觉得,本来光线略嫌不足的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的这个前厅,突然间流光溢彩,暗香袭人。

    门一开。

    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进来了。

    她只是朝先玲微微点了点头,脚下并没有停留,就朝里面走去。

    她的双目低垂,并没有看范云。

    可是范云,却觉得自己全身瞬间都笼罩在她那轻轻的一眼了。

    他的心怦怦直跳。

    手脚发软。

    头冒虚汗。

    无法形容。

    天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二十一岁的范云,从未试过,因为一眼、一人,而导致一颗心激烈地几乎跳出胸口的感觉。

    他只觉得,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厅,比全天下最富丽堂皇的宫殿,都要华丽,都要夺目。

    范云又朝那个纤细的背影看了一眼。

    心跳的感觉。

    愈发猛烈。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瞬间击穿一般,失去了所有的抵抗能力。

    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如同身处一个香气缭绕,异花纷呈的神秘之地,而自己,已化作百花中的一株向日葵,正将那只金黄色的花盘,一点点扭向太阳。

    此情此情。

    唯有赋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范云忘了手指的疼。

    忘了自己是怎样如脚踩浮云般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走出去的。

    忘了回答先玲的话:“谢谢你,范先生。”

    他现在只想静静。

    静静的意大利脆皮炸鸡店里,范云将自己的身体搁进硕大的布沙发里,伸手拿起服务员刚送上的,加了冰的可乐,噙着吸管啅吸起来。

    他竭尽全力试图想从自己一团乱麻般的思绪中,找出一股线头出来。

    然后顺藤摸瓜,十指翻飞不停转动,快速地将它团成一个线团,再用力将它摁进自己的心窝里。

    难道?

    这就是喜欢么?

    这就是爱么?

    这就是一见倾心么?

    范云的眼中,再也没有了世界,他觉得,那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身影,那个有着浅浅的眉,淡淡的笑的人,从此就成了他的世界。

    是的。

    世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

    新华书店与金灵渠广告公司,成了范云重点关注对象。

    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年轻的城管队员,在县政府至新华书店的这一段路上,来回地走动。

    刮风如此。

    下雨如此。

    不是天气恶劣至范云觉得非避不可之时,范云决不去躲风避雨。

    甚至。

    据说某位坐在政府办公室里的领导,因机缘巧合,在某一天发现了范云走来走去的身影,他端着茶杯,看了看范云。经过他连续几日的认真观察,下了如下结论:这是一名很认真、很负责的同志。

    他的电话直接打到了杨宗纬的桌子上。

    激动万分的杨宗纬接到这位领导打来的电话,一下子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是,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的肯定,我代表范云以及全体城管队员向领导保证,我们一定认真工作,再接再厉,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与支持鼓励……”

    杨大队说得很不错,铿锵有力。

    唐彬嗤之以鼻:挺会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

    最近的一次例会上,老魏宣布,杨宗纬大队长表扬了范云的工作:“近段时间,大家工作都做得不错,特别是范云……杨大队对大家提出了表扬……”

    老魏讲话很有技巧,很有艺术性,重点表扬了范云的同时,以点带面,将大家统统表扬了一遍。

    赵艳玲打了范云一巴掌:“范云,领导表扬你,发了工资,请客。”

    “对,范云请客。”梁蓉也起哄道。

    那个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最近也捕捉到了范云的规律:每天早上必来这一段路报道,过不了半个小时必会到斜对面的新华书店去一次。

    他每个下午也必到新华书店去一次,然后,过大约半个小时,才顺着楼梯走下来。

第17章 二见唐若

    五金店老板娘观察的很到位。

    是的。

    范云几乎每天都要去金灵渠广告公司报个道。

    他早已经跟先玲混熟了。

    先玲一开始以为范云对自己有兴趣,于是她也很配合范云,每天都换着花样地穿衣打扮,抹着红嘟嘟的嘴唇儿,擦着淡淡的粉。

    远看一朵花。

    近看花一朵。

    可是几天过后,她就发现范云的兴趣并不在自己身上,这让先玲很失望。

    她觉得范云的眼珠子一定生歪了,居然对面前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视若无暏。

    她就觉得自己的打扮,没有什么意义,就有点沮丧。

    但是,当范云随口夸她的时候,她的沮丧立刻消失了,一下子又来了精神。

    “先玲,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真好看。”

    确实挺好看。

    宝蓝色的外套下,罩着一件紧身的黑色打底衫,下面黑色弹力裤,配一双黑色高跟鞋。

    看上去既青春,又大方。

    先玲很高兴:“哪里好看?怎么好看了?”她有意无意在范云面前挺了挺本就高耸的胸。

    “哪里都好看,从上到下都好看!”

    “真的?”

    “真的。”范云懒洋洋道。

    先玲瞅着范云一副心不在焉,应付差事的模样,举着小拳头打了范云一下。

    她觉得范云也可能是对软绵绵的唐主任感兴趣。

    先玲就有点鄙视范云的眼光,她心里想:漂亮的大姑娘你不来喜欢,倒看上了一个老娘们。

    但是。

    范云却没有丝毫喜欢那个老娘们的意思。

    他根本就不是等唐主任的。

    先玲的心思就又活泛起来:说不定,他真的是喜欢我。

    范云假装有意无意问先玲:“哎!先玲,那天咱们弄广告招牌,那个短头发的,黑衣服白鞋子的女孩子,是你们公司的吗?”

    先玲傻吗?

    不傻。

    她既有胸,也有脑。

    她瞬间明白了范云天天到她这儿报道的真实用意。

    她的心里,立刻有一点酸溜溜的,恼羞成怒的感觉。

    但是,她毕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她知道好歹。

    也知道,感情上的事,女孩子不能上赶着。

    缘分不到,说什么也没用。

    “是啊!是我们公司的,怎么了?”

    “没怎么,随便问问。”范云轻描淡写道,脸上的表情似乎真的是随便问问的。

    先玲才不信。

    女孩子不但感情丰富,而且触觉灵敏。

    她似笑非笑看着范云道:“哦!原来是看上人家了,要不要我给你牵个线,做个介绍啊?

    不过,听说她可有男朋友哦!”

    范云瞬间如被雷击。

    失魂落魄。

    他就像狂风暴雨中,被碗口粗的闪电及响彻天边的滚雷震傻了的一只呆鹅那样,呆滞、彷徨。

    什么?

    她有男朋友了?

    先玲看到范云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如同渡劫般的脸色,心中不由叹了口气:“我也只是听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她的话。

    如同给一个濒危的病人注射了一枝极其有效的强心针一样,使范云瞬间又来了精神。

    他抬起头。

    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范云冲先玲笑了笑。

    笑得。

    简直。

    比哭还难看。

    “她家里有事,回家去了,明天才回来,对了,她明天下午应该会在我们公司的饭堂吃饭,六楼……”

    先玲指指天花板。

    “明天星期五,我们公司领导都不会来饭堂吃饭,就剩几个业务员什么的吃,你可以六点半过来,六点半,上面就没人了……就剩她跟做饭的阿姨,还有我……”

    先玲的话,已经明白的不能再明白。

    傻子也能听得出来。

    范云的心一阵狂跳。

    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

    范云真想搂住亲爱的先玲,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如果。

    她是个男人的话。

    …………………………

    星期五。

    哦!

    幸福的星期五,快乐的星期五,有多少人盼你等你哦!

    就像范云那样。

    星期五早上一睁开眼,范云就开始纠结下午的事:自己下班之后,是穿城管制服去?穿军装去?穿便服去?

    不管穿什么,总之,不能给别人刻意的感觉。

    范云几乎想了一整天,终于在他快把脑袋想破,而他又即将下班之时,决定,就这样去。

    就这样了。

    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很奇怪范云没有如平日那样,从她门口拐去爬法院那个坡,然后抄近路走。

    也没有顺着她门前的下坡路往老广场走。

    她看着范云往马路对面走,这时有客人来买货,她的目光,以及脑袋中如天上的云朵一样千变万化的想法被客人给打断了。

    等她卖完货。

    范云不见了。

    范云进了新华书店。

    他装模作样的在店里拿起一本书来看,连书名是什么也不知道,就翻到了中间的某一页。一排稀疏的文字如同患上了骨质疏松一样排列着:遇上你是我的缘。

    芦苇、芙蕖

    两株植物看上去完全和谐相处

    ……

    而此时

    我正在灯下虚构一场相遇

    虚构远方

    一些与你有关的美好事物

    正渐渐逼近

    等待抵达微风荡漾的湖面

    为我摆渡……

    原来,范云随机抽取抓在手中的是一本诗集,一本从摆在新华书店的架子上之后,可能从未被人翻阅过的书,今天,被范云抽了出来。

    他哪里有心思看书。

    什么诗集、歌集的,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新华书店收银台上方那只钟表上。

    时间过得太慢。

    等待又太长。

    范云恨不得将那三根指针拨快点,再快点,一下子拨到六点半去。

    他的双脚却如钉子一般钉在地上,纹丝不动,手在翻书,眼在看墙——挂钟。

    平时滴溜一天滴溜一天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过得特别慢,慢得让范云心里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咚!咚咚咚!”

    她会不会来?

    今天她会不会不来了?

    她要是来了,自己怎么跟她打招呼?

    自己进门的时候,先迈哪条腿?

    柜台处那个营业员,看着一直盯着他头顶上方的范云,心里可能也有些发毛。

    自己上面莫非有怪兽?

    奥特曼打小怪兽?

    他抬头看了看头上,什么也没有啊。

    傻子。他低声嘀咕道。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终于。

    秒针到位。

    时针与分针也指在了范云想要的位置上。

    他将手中那本诗集往架上一塞,转身就走。

    “……纵使人间情事深如草木,也无非,不负衩裙,不弃布衣……”

    范云嘴巴里嘟嘟道。

    看来。

    爱情出诗人。当然。

    也。

    出傻瓜。

    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门口,范云终于还是先迈的左腿。

    习惯了,队列前进,都是从左腿开始。

    只是。

    此时他的左腿踏在饭堂的地上,为什么?那样的轻?那样的软?

    他的心跳,为什么那么快?

    都是因为她。

    她在那儿,她真的来了。

    醉了,醉了!

    范云要醉了!

    先玲看见范云的颇有几分僵硬的肢体与动作,笑了:“来了?”

    “嗯!”

    “坐吧!”

    “好!”

    此时的唐若,一定很奇怪这个不是本公司员工的人,来本公司的饭堂有什么公干!

    傻妞。

    他是为你而来的!

    范云拼命抑制住即将脱缰而去不受控制的心,坐了下来,就坐在唐若的邻桌上。

    唐若在给一个小女孩辅导家庭作业。

    那个小女孩也看着范云:“姐姐,他是谁?”

    她问唐若。

    唐若摇摇头。

    解铃还需系铃人,先玲解围道:“啊,他是一个朋友!”

    哈。

    她说的真好,范云是一个朋友,是一个有备而来,动机大大的不纯的“朋友”!

    解铃的不只先玲,还有那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在做一个手工作业,可是她翻来覆去,怎么也做不好。

    最后,她气鼓鼓地一推自己那件半成品:“姐姐,好难哦!”

    唐若似乎有什么心事,没有理那个小女孩。

    范云走到小女孩旁边,看了看她的手工活,那是一只纸制的城堡,此时,已经被小女孩弄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刚才她又一推,那个城堡的两根罗马柱也断了一根。

    范云想激一激那个小女孩,他表情严肃,一本正经道:“我敢打赌,你们这里一定没有双面胶!”

    “骗人!谁说的?”苹果脸蛋的小女孩圆溜溜的大眼睛转了转,朝范云嘟着嘴道。

    范云眨眨眼:“我说的,一定没有。”

    “一定有,我拿给你看。”

    小女孩从凳子上站起来,跑进了饭堂最里面,与厨房相邻的一个房间。

    范云朝唐若点点头。

    连你好也没说。

    太差了。

    唐若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她也没有说话。

    应该的。

    有些事情,是一定要男孩子主动的。

    范云指指城堡:“这个……我可以帮她做好。”

    范云终于开窍了,主动开口了。

    唐若点点头。

    点头代表默许与同意。

    起码,不是拒绝。

    范云的心里,太高兴了,高兴的他双手微微颤抖,拿起那个城堡的时候,甚至还把人家小女孩另外一根完好的罗马柱给扯断了。

    毛手毛脚。

    小女孩拿来了双面胶:“喏!这不是么?”

    范云笑了:“嗯,真棒,你赢了。那么,我猜,你一定不敢告诉我,你的名字!”

    “哼!不告不告就不告,就不告诉你!”

    范云的激将法失败。

    看来凡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

    范云转转眼珠,狡黠的道:“我猜,你一定姓……牛!”

    “错!”小女孩大声道。

    “那么……牛和马都吃草,都能犁田,你一定姓……马!”

    小姑娘转着眼珠,咬着嘴唇,并不回答。

    “你叫马雪莹!”

    小姑娘不说话了,她用乌溜溜的大眼晴瞪了瞪范云,她感觉自己的名字被范云给叫了出来,自己吃了亏。

    “姐姐!”

    但是,她不敢轻易朝一个陌生人去做些什么,却扭身朝唐若撒起娇来。

    “吃饭喽,吃饭喽!”先玲从厨房里端菜出来。

    她问范云:“范云,你吃饭没有?再一起吃点吧?”

    先玲有意无意,将范云两个字叫得大声一些。

    范云摆摆手:“我吃过了。”

    “哦!那好吧……马雪莹,吃饭了。”先玲喊道。

    那个叫马雪莹的小女孩就去拉唐若,她抬起两只小手搂着唐若的胳膊,一边摇着一边拖着长腔撒娇道:“姐姐……吃饭了!”

    先玲已经让过范云了。

    唐若没再让他。

    她应该也不会让,她跟范云又不熟,并不知道范云尊驾是哪位。

    她们吃饭的时候,范云把那个城堡鼓捣好了,这种拼拼凑凑粘粘贴贴的玩意儿,对范云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

    如果不是饿着肚子,他一定能发挥得更好,弄得更完美。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范云其实也不觉得很饿,虽然,饥饿的时候看别人吃东西,会更觉得饥肠辘辘,但是,他觉得,现在自己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感觉,能让他忘掉所有的饥饿、寒冷、大风、荒漠。

    没错,幸福。

    兴许是看在范云鼓捣好了那只城堡的份上,又或许是看在先玲的份上,再或者是看在马雪莹没写完的作业份上,还或者看在老天爷他老人家才知道的一些什么缘故份上,吃完了饭,唐若并没有带着马雪莹走。

    她不但没立刻带马雪莹走。

    还让马雪莹坐在桌子前,写作业。

    她不但让马雪莹写作业,还跟范云聊了几句。

    范云觉得唐若的情绪不高。

    但是,他又不知道她情绪不高的原因是什么,更不能贸然去问唐若。

    他觉得自己现在虽然跟唐若坐在了一个房间,可是,他与唐若之间似乎隔着十万大山。

    虽然肉眼不可见,但是,他能感觉得到。

    他该怎样在这层层叠障面前,找到可以叩响山门的关键呢?

    他决定讲个笑话给唐若听。

    不能一句话不说,傻坐着啊。

    范云说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唐若点点头,看着他。

    “话说,有一条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原来是一只乌龟踩伤了一只蜗牛。”范云认真地讲道。

    唐若听得也挺认真。

    马雪莹也是。

    听得认真,讲得人就有信心。

    范云继续道:“于是,警察就去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他问蜗牛:乌龟是怎么撞到你的?

    头上缠满绷带的蜗牛,一边回忆,一边回答:警察同志,我不记得了,因为,当时它的速度太快了!”

第18章 唐若的心事

    唐若笑得很礼貌。

    马雪莹笑得很可爱。

    先玲笑得很配合。

    那个煮饭的阿姨,笑点比较高,她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桌子,一边瞪着一双只识八角桂皮而不懂笑为何物的大眼晴,似乎,根本没有听懂范云说什么。

    话说。

    同样的笑话,马雪莹是觉得确实好笑的。

    唐若是觉得人家既然讲了,而且这个笑话确实还可以,所以自己应该笑一笑的。

    而先玲却是吃醋的,认识你范云时间也不短了,你可从来没讲过笑话给我听,可是你只不过见了唐若两次,就这样……那样的哄她。

    哼!

    至于那个阿姨,可以选择性的,直接忽视之。

    就在范云坐着舍不得走,想跟唐若再聊几句的时候,唐若要走了:“马雪莹,把东西装书包里,我们回去了。那个城堡用另外一个袋子装,别弄坏了哦,明天还要交给老师的。”

    马雪莹仰脸看看唐若,眨眨眼,表示同意。

    她们要走。

    范云当然不能再坐。

    唐若牵着马雪莹的手走在前面,范云跟在后面。

    三个人下了楼。

    唐若朝远处招招手,一辆“慢慢摇”飞快地来到了她们的面前。

    “嘎吱吱……”车刹住了。

    范云好想跟着唐若一起钻进那个“慢慢摇”的车厢里。

    唉!

    唐若带着马雪莹回家去了。

    好失望。

    小伙子,没什么好失望的,今天,你已经得到的太多了,你看见了她淡淡的忧伤,她浅浅的笑,还知道了,她明天,也会来的。

    唐若告诉了范云,明天她和马雪莹仍然会来的。

    范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

    他的心事,全与唐若有关。

    想一阵,范云就傻笑一下,是的,傻子那种笑。

    …………………………

    说说唐若。

    唐若其实也有心事啊!

    只是,无人可讲。

    今天下午,方科做了一件十分过份的事。

    她从家里回来,第一时间到了方科与别人合伙承包的那个饭堂,没见到方科,于是,唐若就去方科的宿舍找他。

    当她推开方科宿舍的门时,竟然发现方科的侄女方然,正伏在方科的身上,呼呼睡大觉。

    方然,十七岁了啊!

    一个十七岁的大姑娘,身体该发育的都已经发育了,早就已经是男女有别的年龄了。

    气得唐若用力一摔门。

    但是,方科似乎浑不在意。

    是,现在天气还冷,身上穿的衣服还多;是,方然是你的亲侄女,你心中绝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是,她从小跟着你长大,是喜欢跟你腻在一起。

    可是,外人不知道啊!

    她不懂事,你方科还不懂事吗?二十七八的人了,还不懂人言可畏四个字吗?

    而且,他看见了唐若时,脸上丝毫没有一点所谓恋人的那种关怀与关爱。

    既没让唐若坐,也没问她渴吗饿吗?

    他只是拍了拍睡在他胸口的方然。

    被拍醒后的方然,一脸的若无其事,丝毫不觉得睡在叔叔的臂弯里有什么不妥。

    这还不说。

    下午方科蒸出了第一笼包子,他居然只是给自己的侄女拿了一只过来,而既没有拿给唐若,也不问一问唐若中午在家里吃饭没有,饿了没有?

    这,难道不是恋人之间最起码的关心吗?

    他的做法,让唐若很寒心。

    就算他知道唐若晚上吃饭堂,他的做法也让唐若寒心,行动没有,好话都不会说一句吗?

    这让唐若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朋友。

    其实。

    她这个女朋友,完全是与方科一起做事的那几个同事,喊出来的。

    是,刚认识的时候,方科对她还算可以,食堂里每逢蒸了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他总是第一时间,拿一个给唐若吃。

    那时候,唐若还没有默认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方科也从未真正的向她表白过,从来没有。

    他从来没有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双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在唐若面前,含情脉脉地道:唐若,做我女朋友吧。

    他不但讷于言,也惰于行。

    只不过,他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出现在唐若情感的空白期罢了,正好替这个排行老二,自幼不被家庭重视的女孩子,唤醒了青春年华里,羞涩又朦胧的一些有关爱情的憧憬与感觉罢了。

    只不过因为唐若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家恰好又与方科他们那个食堂,在一个大院里罢了。

    然后,大家一起哄,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唐若就是方科的女朋友了,似乎,仅凭女朋友三个字就能将一个女孩子牢牢锁在自己身边了。

    可笑。

    人心都是肉长的。

    一只小猫小狗,你只要对它好,它也会跟你亲的。

    何况人呐!

    而绝不是像提携方科的一个前辈所说那样:“女人,没结婚之前不能对她太好了,对她太好了,一旦结了婚对她不好了,她就会失望,就会影响家庭和睦。”

    什么歪理。

    结婚之前都对她不好,难道还指望结婚后对她好?难道还指望他的好是从结婚那天才真正开始?

    唐若看着方然吃包子,她那看向自己的目光中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挑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呯”的一声,用力砸上了门。

    如果按照一般言情剧发展,此时方科是不是应该追出来?来追怒气冲天的唐若?

    不。

    事实证明,他不会追的。

    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理?为什么会这样?他究竟有没有真正拿唐若当作自己的女朋友?

    许多时候,方科还不如他那几个同事对唐若好,他那几个同事,还经常拿食堂里的好吃的,给唐若吃。

    唐若跟方科那几个同事反而相处更好,感情也更好一些,或许,大家都是十**岁的同龄人的缘故吧!

    唯有方科,比唐若大十岁,整整十岁。是的,他那二十八岁的生日,马上就快到了。

    唐若一肚子的委屈,不知道应该找谁说。

    找马雪莹吗?她那么小,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懂什么。

    找章华华说吗?华华不在兴安,她在兴安的时候,唐若又常常会因为与她一起玩得太开心了,而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而范云,范云是怎么出现的呢?

    唐若隐隐感觉到了范云对自己的好感,今天,在公司饭堂里,望着范云那张棱角分明洋溢着青青活力的面孔,特别是他那双既坚毅又温柔的眼晴看着自己时,唐若的心里感觉到了——慌乱。

    她认识方科也快一年了,从不曾有慌乱的感觉,只有,生气。

    而今天,面对这个只有一个一面之缘的年轻小伙子,不知道为什么,唐若的心中如春风吹过山岗,柳枝拂过水面一样,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她觉得,他的微笑如阳光般明媚,足以融化掉一切寒冷。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心里话,自己的那些忧伤、恼怒、开心、快乐,都想说给范云听听。

    他一定是个好听众。

    所以后来,她带着马雪莹走的时候,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不过,唐若轻轻地说了一句:我明天还会来的。

    再轻,范云也听得见。

    范云在外面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就回宿舍了。

    唐彬没回来,这几天,他不知道在干什么,每天很晚回来。

    他不说,范云也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范云美美地洗了个澡,完全是喜唰唰喜唰唰那种节奏,他不停地用力搓啊搓,搓着身上,直至将皮肤搓得通红才作罢。

    浴室中的范云,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一边洗澡,一边想明天的事情。

    明天他休息。

    一想起休息,他就觉得有些不愉快了,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上班更好一些,上班时间过得应该快一些,一个班下来,就可以又见到她——唐若了。

    唐若。

    多好听的名字。

    洗完澡,是不是就应该上床睡觉了呢?既然睡觉,是不是就应该做一个美美的梦呢?

    于是,范云就做了一个梦。

    ——断崖凌风,残阳如血。

    范云的师父将大魔头逼到了崖上。

    两个人身上俱是累累伤痕,都只凭一口真元苦苦支撑。

    大魔头桀桀一笑,惊起林间无数飞鸟,他以半截断剑勉强支撑着身体:“无涯子,纵使打败我又如何?纵使杀了我又如何?你可知道,杀我如同杀你自己,你杀的是你自己……”

    “哈哈哈哈哈……”

    大魔头双晴赤红,滴滴渗血。

    “卫道除魔,义不容辞!”范云的师父斩钉截铁道。

    “师父,甭跟他废话,徒儿杀了他。”范云运剑如风,气贯长虹将手中的兵器掷了出去,“唰”的一声从大魔头当胸穿过,大魔头立时毙命。

    范云转身扶稳已将油尽灯枯的师傅,望着潇潇的大地,心情万分沉重。

    此时天地无声,只剩他师徒二人。

    而远处,妖云密布,叠叠层层如大军压境,马上,又一场战斗,即将到来。

    范云扶着师父,转身就走。

    突然。

    身后黑云一般漫上无数妖兵妖将,当头两个,正是二魔头与三魔头,他们恶狠狠盯着已精疲力尽,不能再战的范云与师傅。

    “杀!”

    “杀!”

    妖声震天,日月无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范云扶着师傅,急得已经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拼命逃跑。

    莫回头。

    跑!

    跑!

    可是,两个魔头离范云还是越来越近了,两对魔爪几乎已经搭上了范云的肩头……

    范云拼尽全力,从腰间摸出一颗手榴弹,一下子朝咫尺之间的敌人扔过去。

    “轰!”

    范云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两条腿不住地扭来扭去,脸上的表情既紧张又痛苦。

    突然,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一下子睁开了眼晴,“吁”了一口长气,悠悠醒来——

    范云将身子靠在床头上,点了一根烟,用力吸了一口。

    他是需要一枝烟压压惊。

    范云活动活动被压麻了的左臂和左腿。

    这种睡梦中被敌人死死咬住,自己越跑越慢,挣扎无力的感受,实在是令人太不愉快了。

    并且,通常都是以被吓醒结束,鲜有能逃脱者。

    奇怪的是,范云做的是武侠梦,最后却动用上了手榴弹,莫非,他想打一场古典与现代化相结合的战争不成?

    其实,应该是他的潜意识里,认为手榴弹的威力比那些冷兵器更厉害一些罢了。

    范云将烟头丢进床头矿泉水瓶做成的烟灰缸里,“嗞……”烟头瞬间熄灭在水中。

    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一件外套,站在门口往外看。

    夜色阑珊,灯火点点。

    在这片深沉的大地上,勤劳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一天都在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双手缔造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盏灯火就是一粒种子。

    一道星光就是一个美梦。

    而远处,古老的灵渠运河一路欢歌,推着娘娘桥头的大水车吱吱呀呀转个不停,源源不断,将清澈的运河水汲进稻田与菜畦中。

    明天,一定又是一个艳阳天。

    是的。

    第二天。

    范云被刺目的阳光照醒了。

    他不徐不急地起床,刷牙,洗脸。

    范云心中想着今天想做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今天休息,而见唐若要等到明上,那么,今天白天,自己可以去找一下李希刚,找希刚聊聊天,聚一聚。

    前段时间,他去了派出所集训,而自己又时来运转的进了城管队,两个人一直没见过面。

    今天星期六,希刚应该在家里,他们的集训,早应该结束了。

    范云翻出了自己的那套浅灰色西装,好,老伙计,今天就穿你了。

    没有皮鞋,范云觉得城管队发的那双三接头应该就行,等下只要多擦上点油,好好打扮打扮它就可以了。

    他又翻出来一条灰底银条的领带出来,这条领带,与这身西装,还是范云当兵前买的,那几年,西装领带大皮鞋,几乎是从城里到乡下的年轻小伙子们的“标配”。

    还好,范云这身西装买的时候就有点大,而他当兵时的身高已基本定型,在部队时没怎么长个,如果他跟当兵三年个头窜了一大截的刘艳松那样的话,这身西装,基本上就报废了。

    范云将领带套在脖子上,东扭西扭,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很久没打领带了,几乎都忘了。

    还是城管队发的“易拉得”好,一条拉链“唰”的一拉,就到了颈上,方便、快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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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9649/ 第一时间欣赏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 作者:完颜格格所写的《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为转载作品,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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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介绍:
【腹黑病娇短命鬼男主VS高冷手辣鬼见愁女主】重生成病娇少女宁霜,重生一世,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可这天定良缘是肿么回事?居然是个只能活到三十岁的短命鬼?北冥离有极恐怖的雌性过敏症,杜绝所有雌性动物,可唯独宁霜除外,只要一靠近这个女人,北冥离便腿不软,眼不花,不犯困,精神奕奕……初见,“嫁给我,你有花不完的钱钱!”“滚!”再遇,“嫁给我,我死了你就是世上最有钱的寡妇。”“滚……回来……”【PS,女主是重生,不是穿越】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