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看大门
真正开始融入皇城司以后,杨玉英他们八个就喜欢上这里的气氛了。
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既明确又没有界限。
几个司的掌事会在食堂里因为一道喜欢吃的菜和几个普通使臣勾心斗角,因为胜负心在校场上捉对厮杀,偏偏还有输有赢的,从没有一边倒过。
普通的成员一不注意脾气上来,冲那些头目们使性子的时候也很常见。
但同时也令行禁止。
杨玉英他们是新来的,不像其它司那般经常要执行任务,可上课上到一年年尾,居然慢慢养成了条件反射,一旦先生做出右手前举的手势,开口道:“听我讲一下。”
赵彦也好,常青也罢,再性子倨傲的,居然都本能地屏息凝神,全神贯注。
杨玉英事后想想,竟也不明白皇城司究竟怎么能做到这一点。
要知道,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虽然修炼养灵篇的人如今很多,不能说自己是独一份,可内心深处那点骄傲,连杨玉英自己都得承认,她也有。
而这些先生们可不全是能修灵的人。
那位满口规矩的蒋先生,她不光不能修灵,甚至连走路走得时间一长都气喘,身体非常不好。
据说她最大的特点是记性特别好。
过目不忘不说,对时间,空间都极为敏锐,任何陌生复杂的地形,只要让她走一遍,就绝对不会迷路。
可修灵以后,谁的记性会差?
但蒋先生偏偏就同其他先生一样,也有一种能降得住学生的气场。
这日天气忽然转阴。
颂德堂里日头暗淡得离三尺远就看不清楚五官,杨玉英正抄戒律,抄到一半错了一字,她手一顿,把这一页团了团,使了个巧劲向后一掷,一下投到后面的垃圾篓里。
扔完干脆一只手撑起下巴,光明正大地开始走神。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蒋先生进门,见一群年轻人手忙脚乱地从东倒西歪的慵懒状态恢复正襟危坐,难得露出点笑意。
“怎么,都无聊了?”
所有人垂目不言。
“学了这么长时间,如今都翻过一年,你们还不知道在养灵司里,除了让你们每日修行以外,到底还需要你们做什么,确实有些不像话。”
这下子众人精神登时振作,连赵彦都抬了抬头。
蒋先生又是笑又是叹气:“但我要告诉你们,养灵司刚刚建立,一切都未成定规,你们能做什么,就连邹掌事恐怕也心里没底。”
“可陛下,还有很多人都盼着你们早点成熟,能担当大任,这世道变化太大,我们这些普通人再努力,在有些事情上也渐渐开始罩不住了。”
蒋先生说这话时,面上也露出些许疲惫。
虽然不美丽但足够优雅的女人,立在颂德堂的讲台上面,诉苦诉了小半个时辰,然后……
街面上淅淅沥沥地落了雨。
小摊小贩,各路行人,匆匆而过。
屋舍的烟囱冒出青烟。
道边茶楼酒肆的店小二立在挡雨棚底下热情地招揽客人。
杨玉英伸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轻轻一叹。
她身边的方硕腰身挺直,神色警惕,一手握腰刀,顾盼神飞。
再一转头,常青周身汗气蒸腾,雨雾化在他身体三寸之外,无半点沾身,显然是趁机练功。
赵彦的气色也还好,正以灵气影响气场波动,控制一地蚂蚁排成各种花样。
夏晓雪见杨玉英衣服被雨水淋湿,她自己不动,袖子里爬出只木头做的蜘蛛,顺顺当当地爬到杨玉英头顶的飞檐上,不多时竟织出一张大网。
网是银线织就,细密无缝,雨水打在上面,漏不下分毫。
常青一眼扫过去,暗暗磨牙,忍不住甩眼刀一刀又一刀,恨不得全戳杨玉英身上。
“嫉妒使我丑陋,嫉妒使我丑陋!”
默念了好几遍,他心情才好些。
夏晓雪有本事,有能力,模样也是惹人喜欢,偏偏对他不假辞色,只围着杨玉英转。
杨玉英有什么好?
也就仗着皮相好,要不然就她那偷懒耍滑,不愿意吃苦,贪图享受的模样,早被人嫌弃的不行了。
常青又是磨牙,又是碎碎念,在场的个个耳聪目明,谁还听不到?
杨玉英轻笑:“回去我下厨,煮排骨汤,烧两只鸭子下酒,暖暖身。”
常青:“我们杨大小姐这般优秀出色,自然讨人喜欢。”
赵彦顿了顿,点头,然后换了下姿势,继续玩他的蚂蚁。
“瞧,大葫芦园门口那几个护卫,长得可真好!”
“要不怎么说咱大顺朝是天朝上国,随意几个守门的,那也是体体面面,别处能比?”
赵彦把头低得更低。
连常青都没了逗趣的心情。
没错,他们几个不乐意在颂德堂抄戒律,看档案,上些不新鲜的课,现在可好,让人一竿子轰到这边看大门来了。
隶属理藩院的大葫芦园,不对,现在理藩院改叫外事部,反正这大葫芦园是接待诸国使臣的地方。
这不眼瞅着又到了年根底下,还逢陛下圣寿,各国都派出使臣,带着重礼,千里奔波至。
每年这些人入京,总要出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以前这都是京兆府,理藩院等等部门的事,去年年末,大葫芦园就闹出件事。
一罗布国的王子酒后失德,就在园子门口踢翻了卖菜老农的菜摊,还极尽羞辱,园门口的守卫先是进退失措,不敢阻拦,后来理藩院的人出来阻止,竟然被对方的武士打得吐血。
皇帝为此气得好几天没吃下去饭。
偏偏罗布国的王子没有动手,动手的是他身边的武士,在罗布国是奴隶一流的人物,皇帝就是砍了对方的脑袋,人家也不心疼,说不定还要得意洋洋地炫耀一番。
当时皇帝没出声,只是让几个儿子轮番去挑衅那位王子,把他扇了一顿。
扇了这气也一样不匀称。
今年到诸国使臣扎堆时,他就一声令下,让皇城司的人换上衙役的衣裳,跑到理藩院看门去。
杨玉英他们不知前因后果,猜不到万岁爷心中那点小九九,他们可真是有点憋屈得慌。
第二百零八章 不好打
雨下得不大,可是到不如痛痛快快下一场,大雨倾盆还来得爽利。
这般淅淅沥沥的,总让人有一种黏腻的感觉。
夏晓雪便想,应织几匹能防水的布,最好轻便柔软舒适,用作制成雨衣。
京城连入了冬都要下雨,到春夏岂不是雨水更多?
“殿下,殿下慢些。”
正各自做各自的无聊事,不远处就见七八个异国侍从追着一个一身花里胡哨怪异服饰的男子,从前面的街市上过来。
那男子个头极高,皮肤白得有点病态,哪怕喝醉了身体摇晃也不见血色,身材略瘦,他怀里搂着个一身红粉相间襦裙的小姑娘,那小姑娘面色惊惶,眼角还含着两个泪珠,却是任由他抱着,踉跄而行。
此人搂那小姑娘搂得极紧,勒得她脸色发青,微微张开口努力呼吸,却依旧不敢吭声。
“我的小乖,这才乖,我就是喜欢你们顺人中的女子。”
他的手在小姑娘的脖子上摩挲。
离得这般远,杨玉英甚至都能看到那女孩儿四肢,脖颈上炸起来的汗毛。
女孩儿虽听不懂罗布语,可显然很害怕。
“不过,顺人也堕落不少,小美人们不似以前那般可人疼,但也好,坚韧的竹子一节一节掰断,那种清脆的声音更让人着迷。”
这人醉态毕露,摇摇晃晃,目光幽暗的露出几许疯狂,“你知道有一道菜,将少女娇嫩的内脏稍微腌制一下,七成热的油小小地一煎,香啊!”
他的目光不怀好意地在小姑娘身上流连。
小姑娘努力微笑,也只会微笑。
那些仆从终于追上来,扶着自家主子一路走到园子门前,横冲直撞地撞开门,就向里面走,赵彦略蹙眉,恰到好处地跨了一步,挡住此人去路。
“请出示通关文牒。”
赵彦的声音平平缓缓,不高不低,再是和煦不过,那男子却脚步都不肯停一停,抡起一巴掌就朝赵彦挥去。
常青眼睛一瞪,几乎要凸出来。
夏晓雪眼睛睁得圆圆的,嘴巴微微张开,煞是好奇。
赵彦条件反射,眨眼间掌风已出,又硬生生收回,憋闷得胸口略有些滞涩。
到也不至于打不得,京城这些勋贵子弟们性子野又傲,便是赵彦这等好孩子,肯定也没有让人打脸上不还手的习惯。
在京城能让赵彦避一避的,除了自家爹娘,万岁,还有上头寥寥几个长辈,其他就是王孙公子,那也不成。
但执行公务呢,伸手一巴掌把人拍死,貌似总有些不合适。
咔嚓。
“啊啊啊啊啊!”
赵彦低头沉思三秒钟,那打人的男子抱着断手尖叫哀嚎,刹那间冷汗哗啦啦流下来。
他那些仆从齐刷刷涌上前,神色戒备,扶着自家主子退后好几步。
“混账!”
“竟然敢行凶,砍你脑袋!”
“拿什么东西打伤了我们家殿下,谁给你的胆子!”
一口罗布语杂七杂八地喷出来,赵彦听不懂,但表情动作总是看得明白,这帮人必是骂他呢。
“他们说什么?”
杨玉英的目光在这人身上流连,眉峰锐利,轻笑:“畜生说畜生语,你听它作甚!”
那人显然通汉语,手疼得咬牙切齿,身上渗出一层层冷汗,还是大怒:“你说什么?”
一开口大顺朝的官话居然还很标准。
杨玉英又笑:“我说畜生,你应什么声?”
这人一眯眼,脱口而出的唾骂竟止住。
此时阴天,杨玉英又站在刚刚织出来的大伞下,她气息内敛,存在感不强,一开始此人没看清楚,现在她一开口,容色就露了出来。
他看到极立体又极艳的一张脸,一时连手臂上的痛楚也减轻许多。
“原来是个美人。”
这人的目光一寸一寸地在杨玉英的脸上,身上滑动,忽然笑起来,轻声道,“美人都是有特权的,跟我走,成为我的女人,我许你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如何?”
“哦?”
杨玉英脸上一点表情也无。
这等荤话真不算什么,不要说元帅家那些侍卫队的帅哥们,就是林官也没少‘调戏’他,当然,不好把自家弟兄们和眼前这畜生比。
赵彦聚气将声音送到杨玉英耳边:“他左腰上挂的玉珏,先皇御赐,见玉如见先皇,不大好打。”
杨玉英不动声色,先皇喜欢万国来朝的场面,某些施恩太过的举措还真让人讨厌。
“就你?能给我什么?”
话音未落,她就一笑,常青和夏晓雪特别有默契地向旁边走了两步,不自觉抱肩缩头。
杨美人笑得的确美啊,她也从不吝惜笑,毕竟就连出去买东西时,只要她笑一笑,人家就不自觉往她怀里塞各种好处,可不就越发爱笑?
但此时她这么一笑,常青就觉得有人要倒大霉。
显然这位罗布国的男子已经被迷得昏头转向,闻言大笑:“孤为罗布国王太子,只要你提出来,我可用金银珠宝铺你的床,世间只要有的,你想要,都给你!”
杨玉英的目光在他搂着的小姑娘身上一溜,他的笑声立时更奇妙,信手把人一丢,就和丢掉垃圾一般,全然不在意。
赵彦伸手接了一把,把这姑娘送到后面大门里去。
杨玉英的脸色随即就沉下,每一个表情都极冷淡。
那些仆从忽然感到危险,显然和他们主子比,这些人的眼睛更利。
王太子目光却更亮了。
他喜欢年纪更小的女孩,但有这样的容色,其它都不重要。
杨玉英冷笑一声,叱道:“金银珠宝?”
她一伸手,伸到赵彦面前:“今日闷了,想听些妙音。”
赵彦瞬间反应过来,想起前几日杨玉英曾和夏晓雪说的一个关于炫富笑话,眉宇间流露出些许笑意。
随即特别潇洒随意地从袖子里取出一对貌似雕刻精美的玉镯。
取出来用力一掷。
反正天色昏昏,谁也看不清这是真的美玉,还是哄小孩儿的玩物。
玉镯落地,碎裂开来,声音脆生生的,杨玉英看也没看,面上便露出个极满意的笑。
王太子和他那些仆从瞠目。
杨玉英极轻蔑地斜了一眼。
王太子也不知怎么就脑子嗡一声,脱口而出:“好说,这有何难?”
话音未落,顺手就将腰身上的玉珏扯下,刚扯下来,他似有些惊醒,但随即用力一掼,砸在地上。
左右仆从脸色大变,有两个扑通一声跪倒,嘴里念念有词不知说什么。
第二百零九章 极好
王太子也稍稍恍惚。
他怎么就真的去砸玉珏?
但也许是大顺如今的酒水的确厉害,脑子迷糊,朦朦胧胧地朝杨玉英露出个得意的笑来。
杨玉英默默把视线垂下,看了片刻,抬头轻声道:“毁先帝御赐之物,冲撞理藩院,大不敬,形同反逆,死罪!”
王太子一愣。
杨玉英微微地勾了一下唇角:“杀!”
她这话以罗布国语吐出。
那些王太子的仆从嘶喊一声,瞬间涌至,人人拔刀,赵彦向前一步,连动作也没太看清楚,这一群人就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
王太子吓出一身汗,酒意醒了几分,勉强镇定,神色转为冷厉,厉声道:“你等敢以下犯上?”
常青‘咦’了声:“犯上?我朝哪位贵人在?”
杨玉英忽然一伸手,一巴掌扇在王太子的脸上,他整个人侧身倒下,正好撞到受伤的手,这下疼得连叫都叫不出。
“你!”
王太子骤然抬头,目中露出凶戾。
只话未说完,杨玉英又是一巴掌。
这下子,罗布国这位向来骄傲的王太子殿下吐出一口牙,羞愤欲绝,再也不肯开口。
常青退后两步,轻轻拍了拍胸口。
“别气,别气,小祖宗,你一生气做出来的饭都是苦的,可千万消消气。”
杨玉英摇了摇头。
她现在记起他来了。
这一瞬间,她就决定杀了这人。
面对一个死人,何必生气?
谁也无法从杨玉英的脸上看出她的决定,夏晓雪几个却感觉到一丝杀意,只是这人无礼,玉英生气也正常。
杨玉英盯着此人,那些刻意掩埋的记忆渐渐开始复苏。
她也没想到,过了这么漫长的时光,这些记忆居然还鲜活得让人恶心。
这个罗布国的男人曾在她面前御车把一个女孩子碾死。
那女孩儿拼命地挣扎,他就在车上纵声大笑。
当时是在江南一小镇,余芜镇上。
青砖绿瓦的小楼,清澈的流水,鸟语花香,人人斯文儒雅,这人一出现就格格不入,带来了满地的鲜血。
现在已经好了,可在当时,杨玉英的鞋面都被女孩儿的鲜血染得鲜红,整个身体一片冰冷,甚至一度因此失明。
当时官府通缉此人许久,甚至到了把所有罗布国人都问到地步,愣是没找到人。
杨玉英也找过,只是她那时候要人无人,要财无财,能找到什么?
没想到,在这里却见着了。
现在才知道,这竟然是一国的王太子。他做了孽,自然有无数人给他收拾烂摊子,他又怎么可能受到惩罚?
杨玉英半蹲下身,一派理所当然地道:“你瞧,今天我就教你明白一个道理,你听清楚,我大顺朝的升斗小民都比你高贵,我们国家守门的门卫,说揍你就揍你了,你能如何?”
王太子被气得直翻白眼。
杨玉英一边说,一边伸手拍了下王太子的肩膀,特别轻,不注意都看不到。
赵彦和常青一瞬间却毛骨悚然,眸光闪动,夏晓雪一步跨过来,挡住两个人的视线,抬起脚重重踩了对方肩膀一脚。
王太子本来就受了伤,被人一踩登时和杀猪似的惨叫,赵彦抬手按住额头,干脆自己上手把所有人都捆了,转头叫出两个在大葫芦园门后面躲躲闪闪的衙役。
常青:“……”
赵彦咳嗽了声:“取证,此人冲撞理藩院,意图不轨,损毁先帝御赐之物,形同反逆,先压入刑部大牢。”
两个衙役张了张嘴,没敢吭声。
一罗布国的王太子,大顺给人家扣反逆的罪名?
赵彦可不管这些,当年罗布国向先帝称臣,他们国家的君王都入京接受封赐,他这个王太子,当然也是大顺属臣,大不敬,就是逆贼。
“好!”
对面茶楼上忽然有人叫好。
杨玉英抬头看了眼,围观的人不少,也不知是谁叫的。
却说茶楼之上,国师岳东楼一把将微服私访的皇帝陛下按到桌子上,半晌才松手,轻声笑道:“微臣失礼了。”
赵靖心情好,不同他计较,看着理藩院大葫芦园子门前的小年轻们,特别满意。
岳东楼喝了杯茶,心道,人人都说陛下宽仁,是个明君,京城的老百姓更是家家户户供奉他的长生牌位,把他当神仙拜。谁又看到过他这般记仇的模样?
皇城司耳目众多,眼前这位皇帝能有什么不知道的?
岳东楼冷漠地看着下面刑部衙役行动极迅速地将人拖走,心绪毫无波动。
去年此人得罪了皇帝,今年竟还敢大模大样地进京城,如此傻子,难道还能囫囵个儿的走人?
“罗布国有如此一位王太子继位,也不全是坏事。”
周边小国的国主蠢笨些,其实比聪明人坐那位置,更容易掌控。
“谁说的?我宁愿和一百个聪明人勾心斗角,也懒得同一个蠢货多费唇舌。”
皇帝摸了把已经大半都白了的胡子,笑道,“别看我老了,我这心可不老,如今正逢大争之势,且争的东西与以往又大有不同,多有趣的局势,我可是相当有信心要再和他们斗个十年。”
杨玉英一行人可不知皇帝在围观,他们终于挨到下班的时间,连衣服也不换,转身便走。
就是赵彦盯着地上的碎玉,道了声:“可惜!”
常青一把拽住他走人。
可惜什么,最近大家都拿各种废玉石练灵气运转,哪天不雕废十七八块?
一路回到皇城司,这边显然早得了消息,却没人提一句,就好似杨玉英他们出去看个大门,顺手把人家王太子揍了一顿,还弄牢里关起来这事根本就没发生过。
常青只惦记杨玉英许下的美食。
赵彦心下到警惕,面上却是丝毫不露。
“我们这些新来的小孩子可是不得了,胆子大得很,什么都敢做!”
曾副掌事听着手底下人絮叨,眉宇间的神色却还算轻松:“大部分都是名书院出身,个个天之骄子,赵彦宗室子弟,将来封郡王也不难,同我们确实不一样。”
皇城司以前的人员出身都不太高。
现今那位邹掌事初入皇城司时,不过贩夫走卒之子,只因运气好,当然,也是长得好,一看就相貌堂堂,不似凡人,才惹得高人起爱才之心,有了今日的地位。
大顺的皇帝都爱用孤臣,孤臣又多没家没业,但在曾副掌事看,还是如赵彦一流,用起来更安心。
如今陛下连夸三个‘好’字,大约也是极满意。
第二百一十章 内幕
罗布国的王太子在牢里待足了半个月,使臣的上书才递到陛下案头。
陛下又半个月之后才批复。
等那位王太子从牢里出来,已经瘦骨嶙峋,半疯半傻,几乎见不得人,见了人就要发疯。
罗布国一行人忙不迭离开大顺,结果没多久,王太子就病死途中。
大顺还发国书予罗布,历数罪状,陈兵列阵,立时便要兴兵,吓得罗布国国主一前一后连派出两路使臣赴顺,备上重礼贿赂前朝后宫,把姿态摆得要多低有多低。
杨玉英只要确定那个王太子死了便好。
皇城司的档案馆非常大。
与皇宫相接,前后十七座石楼,每座楼前六个避火用的水缸,管理人员都是皇城司最精干的各司使臣,有在职的人员,也有过了年纪退下来的。
在皇城司,好些司衙的人不到四十岁就一身伤病,再也做不动。
在朝中任职的不算,其他人却是离了皇城司只能在家养老,人家七十岁的老大人们尚还能为朝廷出力,让他们四十岁便闲着,未免浪费资源。
再说,这些人的伤病干活的时候还能忍,闲下来不乏很快就一命呜呼的。
近些年皇城司里各个不需要太多体力,精力的差事,就交给了这些人。
忠诚可靠,经验丰富,必要时拉出来就又是一支很能做事的队伍。
邹掌事的算盘显然也打得精明。
只是档案馆整理档案是个非常繁重的差事,陈年旧档案要重新抄写归档,每天又有无数消息汇总过来,都需要建档。
偏偏这里的档案,尤其是禁室的那些,外人瞄见一眼,责任人不说以死谢罪也要脱层皮,能做这个活的自然都得是经过重重审查的自己人。
这日,阳光正好,难得的不冷不热。
杨玉英被抓了苦力,辛辛苦苦将禁室内的档案拎出来翻晾。
档案馆二楼最好的一个角落,有个延伸出去的平台,台上穹顶镶嵌了许多各色形状的浅绿色的玻璃,阳光不是很炽烈,微微的有些暖意,一点微风,轻柔的很。
杨玉英总觉得这个穹顶的模样有点像自家元帅飞船里的休息室,当然,这个要质朴可爱的多。
他家那被各类游戏周边塞满的狗窝,不提也罢。
杨玉英正打算忙里偷闲,挑两本皇城司密探们的‘探案故事集’来解解乏,常青就端着茶盅上来,先给她倒了杯茶,笑道:“林官和夏志明正在浴池洗澡。”
“哦?”
杨玉英颇有些意外,长叹,“一年了。”
常青也感叹,若非赵彦有消息来源,确认林官并无大碍,他们还要以为出了事。
沉默片刻,常青还是有事情不吐不快,想和杨玉英商量商量。
“外人不知道,我从前辈那儿却查到一点内幕,昔年安乐长公主同大将军周崇相恋,先帝为他们二人定亲,后来周崇被俘投了斡国,安乐长公主一生未婚。”
“京城最近的传言你也知道,都说长公主诞下一子,其子就是夏志明,只是当今陛下最疼公主,为了公主的清誉,便把孩子抱给柳国公抚养。”
“有消息说这传言可能是真的,后来身在斡国的周崇想儿子,私底下偷偷派出亲信联络夏志明,被皇城司的暗探得了消息,皇城司上面就制定了一个计划,准备把夏志明培养成暗谍,将其安插到斡国去。”
“可是没想到,林官喜欢扮夏志明,还时常在柳国公府出没,居然阴差阳错和斡国的暗探接上头,他这人自幼极聪慧,几乎在很短的时间就看破斡国暗探的底细,也察觉到皇城司的盘算,于是皇城司就替林官收拾了尾巴,顺理成章将林官培养成暗探,让他以夏志明的身份同斡国来往。”
常青吐出口气,面上也露出一点敬佩。
“当时他才多大年纪?竟然能把这等事做成。”
斡国在大顺的势力可不小,他们的探子何等精明,林官假扮夏志明居然能成功,更重要的是,他一个小小的孩童,竟说动了皇城司那些人精,不惜花费一百倍的辛苦,替他周全遮掩。
常青一想,便觉得难。
“听闻林官做出好大的成绩,一开始只是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同周崇交流,后来居然很得斡国朝廷的信任,一直被斡国拉拢,许以高官厚禄,想让其为斡国所用。”
“谁都知道林官这么做,根本瞒不了一辈子,如今大约已经露陷,所以林官也不再顾忌,干脆主动暴露了身份。”
杨玉英听他这般说,笑得不行,点点头:“你说的,可能有七八成是真的。”
可能大部分为真,但第一,夏志明就是柳国公之子,这绝对没错。
也许公主当时生下了孩子,只是孩子没保住,或许皇帝为了公主的心情,信口说将孩子送了人。
恰巧柳国公夫人怀孕生子,同公主怀孕的时间一致,于是公主一直以为夏志明就是她的儿子,皇帝或许是不在意,或许是放纵了这个误会。
杨玉英觉得自己这些猜测很真,毕竟根据两个周目的所见所闻来推演。
常青沉默,想了想也笑:“这种事,有七八成是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真是假都无妨,我只是……”
杨玉英笑了笑:“我知道。”
她顿了顿,轻声道:“林官的将来有些难。”
虽则他立下功劳,截获布防图,清剿暗谍,但一日做过间谍,就很难被人信任。
一定会有不少人怀疑林官是个双面间谍,上位者总是喜欢用间,但只是用,信不信的,谁又知道?
将来林官难不难,杨玉英不清楚,可她晒完书,回到养灵司的宿舍,就见几个侍从里难得的美娇娥,脸色通红地抱了一盆衣服回来。
说是一盆,也不过一件外袍,一件披风。
杨玉英一问,原来是林官顾问新到,此时正在浴池里泡浴解乏,发下去的制服有些不合身,她们帮着改两针先凑合穿一穿,等得了新的再换。
“……”
行吧,看来那位坐了这么久的牢,心性到是半点都没有变。
第二百一十一章 归来
杨玉英略洗漱收拾,便去见夏志明和林官。
虽是天色已有些晚,可那二人刚刚归来,她还是打算去看一眼,至少亲眼确定平安才好。
一过去,方硕正在院子里手忙脚乱地控制火候,烤一只小小的山羊。
夏志明坐在石桌上捧卷细读。
常青唉声叹气,直呼不公平:“我们这一年吃了多少苦头,你们可知?皇城司所谓的考察腻歪死人,你们到好,正好避开最难的这一年。”
夏志明抬头看了他一眼,神色莫名。
“噗!”
杨玉英一下子就笑了,总觉得在这位端方君子眼睛中看到了好些个一言难尽。
不多时夏晓雪也过来,怀里抱着一叠帖子。
“外头送来的,都给林官。”
杨玉英扫了一眼封皮,心中就笑:“林官一直说他人缘好,我全当他吹牛,如今可知,的确是人缘不错。”
他回来第一日,这些人立时便知道,可见这一年都想着,一心惦记着此事。
林官的朋友,上到王孙公子,下到贩夫走卒,可谓是遍及三教九流。
皇城司要他,还真没有要错。
林官泡了好半天,到天色都发昏,才湿漉漉地出来,伸手在方硕升起来的火堆上烤烤火,深吸了口气,闻着肉香:“重见天地,着实不易。”
夏志明想到这一年匪夷所思的经历,居然也忍不住应了句:“着实不易。”
于是痛痛快快吃饭。
不光有羊,杨玉英也露了几手,做得都是家常小菜,如今急着吃,大菜也来不及,但不过是些白切***宝肉,加上些豆腐青菜,可滋味着实让人回味无穷。
饭饱后,无人饮酒。
杨玉英看向夏志明,轻声问:“一切可好。”
夏志明沉吟片刻,才道:“武功大有进益,玄微步越发熟练,新学了不少武器,例如狼牙棒,铁棍,船桨,砖头之类,收获不小。”
杨玉英:“……总觉得这一年过得很是惊心动魄。”
夏志明幽幽一叹:“嗯。”
杨玉英叹气,只能道一声辛苦。
等到林官自顾自地把肚子填饱,还抢了其它人的羊腿,再毫无风度地抢走杨玉英美味的蘑菇汤,打着呵欠,揉着眼睛,眼角还冒泪光,站起来伸伸懒腰,众人也便很有眼力地各自散了。
杨玉英施施然出了园子,才走了几步,尚未进自己的宿舍大门,只见自家的系统迅疾地闪烁了几下,自动展开。
【时空守望者破妄修行中,遭遇时空洪流,神魂遗失,身躯被夺,祈求助力。】
界面上一句话反反复复地滑动了八遍。
系统中从来没有亮起来过的时空守望者联盟聊天窗口忽然被各种各样的文字刷屏。
杨玉英到是能看得懂……不对,也不太懂。
“破妄?咱们守望者中还有专门需要去破妄的?历经人生百态,昔年那些念想能记住的有几个?”
“我猜到是谁了,那神经病,做出什么事也不稀奇。”
“她的时空线我到不了,想帮也没法帮啊。”
闪了几下,聊天窗口一空,系统界面刷新。
【任务:时空守望者柳苏的妄念分离,生出神智,占据躯体,请英雄附身守望者身躯,压制破除妄念,守卫柳苏。任务中,英雄可携带一切装备,系统商店所有道具五折出售。接受|拒绝。警告:若接受,英雄神魂将穿梭位面,请做好心理准备。】
杨玉英:“……接受!”
……
天旋地转,浑身上下一阵阵抽痛。
“呕!”
杨玉英干呕了几下,眼前直冒金星,脑子里像针刺一样,费了好大的力气,她才终于缓过气。
睁开眼,眼前是一地乱七八糟的碎玉米,红薯,发蔫的菜,地上倒着个木凳,两片碎裂的陶碗。
杨玉英只觉得指尖疼的厉害,抬起来看了眼,指甲都断裂,鲜血横流。
“嘶!”
她轻轻甩了甩手,简直不要太意外。
时空守望者的身体,怎么能是这个模样?
若非游戏系统日志正常,她都要以为自己第一次执行这么古怪的跨位面任务,出现了未知意外?
【英雄成功抵达,请开始执行任务。】
杨玉英顾不得怀疑人生,先沉下心同正蜷缩在识海深处,五官模糊成一团的‘柳苏’接触了下。
虽然这个柳苏只是真正的柳苏神魂割裂出来的一点妄念,但是显然那位真正的柳苏神魂很强大,只这一点居然也没有比普通人的神魂弱的太多。
“你想要什么?”
杨玉英声音舒缓而柔软,轻声问道。
“我要,我要!”
那神魂睁开眼,神情间露出些许疯狂,“我要朱统真心爱我,我要张细妹那老太婆诚心诚意地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头!”
杨玉英:!!
她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离疯狂的‘妄念’远些。
一瞬间,杨玉英觉得自己遇到了比所有副本任务加起来还要难的大危机。
以前做副本任务,遇见不痛快的事她就甩手不干,不管怎么做,总归还是顺自己的心意最重要。
但是这一次不同,如果不达成这人的愿望,让她解脱,那么很快柳苏的这具身体就完了。
真正的柳苏神魂无依托,肯定会受到大损伤。
杨玉英不知时空乱流是什么,但既然求援,想必遇到了极大的危机。
她吐出口气,还是先把所以记忆调出来仔细看一看。
眼下柳苏所在的国度叫启,民风民俗同水蓝星古早时代的唐宋相差不是很大。
启国陛下年纪尚小,只有十四岁,目前是太后主政,这位太后乃是位厉害人物,无论是朝堂还是家庭关系都处理得非常好,虽然是个垂帘听政的太后,但是皇帝和太后的关系和谐,所以启国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太平。
当然,什么太后啊,皇帝啊,都和柳苏没什么关系,杨玉英都觉得柳苏的脑子里居然有这些东西,才是件很奇怪的事。
柳苏出生于柳家村,柳家在本地也算是小乡绅。
一想起柳家,杨玉英本能地感觉到脑袋隐隐作痛。
这柳家的家风在当下看来是十足的奇葩,家里重男轻女的厉害,当然,这个年代本来就更重视男孩儿,可是像这家似的,儿媳妇刚把孙女生下来,就想直接把孙女扔到河里淹死,省得浪费米粮,那还真是十里八乡头一份儿。
第二百一十二章 信息
如今大启朝正值盛世,当然,就算太平盛世老百姓们也不大可能吃饱喝足。
可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到底还是能多收两斗米,城镇的居民,甚至家家户户逢年过节都能割两斤肉下酒。
柳家村位于扬镇以东,和城镇接壤,好几年雨水充足,不旱不涝,家家户户都有点余粮。
柳家更是比普通农户好得多,家底厚实,有二十几亩地,当家的还读过几年书,并不是过不下去的人家,养一个柳苏这样的女孩儿也费不了太多口粮,何必做得这么绝?
他们偏要把事情做绝。
柳苏出生时就被祖母抱去扔到河里,刚刚生产的柳苏母亲王金花强撑着赶过去救了女儿,但是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只看柳苏的娘生完孩子马上就能横穿整个村子,毫不犹豫下水救自己的孩子,就知道她虽是寻常农妇,性子却极刚烈。
她当即就清楚,柳家这等地处绝不能继续待下去,哪怕此等想法对一女子来说惊世骇俗,她也要同自己的丈夫和离。
于是,把女儿救回来,她便找到柳氏宗族的宗老,没找去之前已经嚷嚷着把事情宣扬开,让此事人尽皆知。
也是柳家一时没戒备,想不到自家一向孝顺的儿媳妇居然敢这么干!
小柳苏的父亲是个坐吃等死的懒怠货,她祖父却是读书人,且还没熄了读书上进的心。
反正柳苏的娘借力打力,在娘家不怎么得力的情况下愣是一走了之。
只可惜,女儿她实在带不走。
这女人心里明白,她要留下只能死,一走了之好歹能活她一个,此时真顾不了太多。
十五年时光一闪而逝。
被亲娘从河里捞出来,勉强保下一命的柳苏,顺顺当当活到了十五岁。
柳家败了家,越发贫瘠,家里就盘算着把柳苏给卖出去赚钱,还不是那种嫁出去赚聘礼的赚。
如果是嫁出去,别管是瞎子,瘸子,好歹这辈子也能将就过,可这个家里明显打的不是那样的主意。
她一旦被卖出去,就只有死路一条。
柳苏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弟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两个妹妹好歹有继母看护,她思来想去,只能自己为自己奔一条生路。
她虽然已经十五岁,可是自幼就没接受过任何教育,除了洗衣做饭挑水种地外,她什么都不会。
如果一个人逃走,等待她的恐怕不会是好的结果。
她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她母亲王金花,十五年来没再回过柳家村,不过柳家对她的现状到是知道的颇清楚。
王金花离开柳家后,便去了扬镇,然后摆摊卖个汤面,摆摊一年多,因着各种麻烦差点摆不下去的时候,竟机缘巧合居然救了平王府的老太妃一回。
老太妃是个厚道人,见王金花日子艰难,便多有照顾,后来扶持她开了家小面馆,又把小面馆经营成小小的酒楼。
扬镇是平王爷的封地,平王就藩十多年,一直居住在扬镇。
王金花靠上王府老太妃的消息,一时在乡下传得沸沸扬扬。
在柳家村那些村民看来,王府那和天上也没多少差别,不要说王金花发展得不错,很有钱,每次返乡那都是大包小包,身上穿的戴的,比县令夫人也不差什么,她就算只是个穷困潦倒的,只要同王府扯上关系,普通村民也要高看她十七八眼。
柳苏一咬牙,趁着出去砍柴的工夫,一个人翻山越岭去扬镇找她娘亲去了。
当时她也是孤注一掷,根本不知道娘亲在哪儿,只能去王府打听,却不曾想柳苏的运气不坏,蓬头垢面的赶到王府,差点被当成乞丐驱赶走的时候,正巧她娘亲去给老太妃请安,一眼看见女儿,柳苏就把娘给认出来。
娘俩长得起码有八分相似。
这是亲闺女,哇哇大哭,分外可怜,直言要是送她回柳家,她就一头撞死。也没什么好说的,王金花就把孩子带到这些年她置办下的一处小宅子暂住。
只是虽然收留了柳苏,母女两个那么多年没见过面,除了生疏就再没有别的。
王金花能把老太妃哄得开开心心,同女儿却说不上话。
柳苏又自卑,总觉得王金花这个母亲发达了,看不上她这个乡下女儿。
然后某一日,柳苏去母亲的酒楼拿生活费,一进门,却是一生的劫难降临。
当时平王府世子朱统在酒楼吃饭,而她只一眼,就爱上了平王世子朱统。
柳苏就跟疯魔了一般,心心念念全是那个人,她托母亲的关系,进了王府做丫鬟,使出各种手段去世子的院子伺候,种种举动是那般明显,一下子就惹得当时的王妃张氏很不悦。
张氏直接就以她伺候的不好为名,把柳苏赶出了王府。
柳苏大惊失色,嘴巴笨不会说话,也不知该怎么做,就跪下磕头,求王妃容情。
要不是王金花来得及时,在王妃没有彻底暴怒之前强硬地拖走了柳苏,恐怕柳苏就不只是赶出去那般简单。
王金花实在想不到自己的女儿怎么敢去肖想人家王府世子。
可柳苏却钻了牛角尖,只觉天下一片昏暗,她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力气。
没几日,柳苏从母亲的酒楼上意外坠楼身亡,结束了自己短短的一生。
结果她就不知道是走运还是不走运,卷入时盟的任务,经历了种种磨难,随时在堕落的边缘上徘徊,最后成为一个时盟内非常优秀的守望者。
前阵子柳苏终于得到一个机会,能让她重返自己的时间线,破除妄念,以突破到更高的层次。
解读记忆信息到此,杨玉英一下子变得无法平静。
回到过去这种事,难道真的能做到?
她不信,可是想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她又觉得,或许这件事真的有可能。
能回到过去,那么能不能回到元帅死亡之前?
如果能,她或许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
杨玉英极力让自己的思绪平静,但是对待这个任务的态度,却前所未有的认真起来。
虽然这个任务怎么看怎么奇葩。
守望者柳苏出现意外,妄念分离生出意识,到反而抢占了她的躯体,于是就有了杨玉英这一次的任务。
“不好办啊!”
一般来说,实现这意识的执念,自然能让她解脱,可是这事真不好做。
第二百一十三章 盘算
“我要朱统真心诚意地爱我,我要张细妹那老太婆诚心诚意地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头!”
柳苏妄念的声响尚在耳边。
杨玉英啧了声。
现在她所在的这个时间段,算是不算太坏,柳苏刚刚来到扬镇同母亲相认,被安顿在小小的民宅里,因为王金花没让她进酒楼大门,这姑娘心下只觉得自己让人嫌弃了。
她当时没提,回了房间却是哭了一场,还发泄般得砸坏了屋子里的东西。
王金花本来给闺女送些粮食和钱,结果正好撞见姑娘发疯,一见这状况,她也别扭,连门都没进,扔下一口袋面就走人。
“哎。”
杨玉英拿了扫帚过来,把地上一地的零碎都收拾好,看了看床上的褥子,见都崭新漂亮的很,这才坐下。
她实在觉得柳苏的执念有些没道理。
一个是农家女,一个是王府世子,本就天差地别,不该有交集。
就是不提身份地位,她凭什么就非得让人家平王世子爱她?
便是公主,也不是人人都爱。
第二条,让王妃张氏诚心对她磕头,那就更没有道理。柳苏跪下求王妃要留在王府,这是她主动的,人家王妃甚至都没过分惩戒!
在这样的时代,王府里个把丫鬟的生死,没有任何人在意,王妃当着所有人的面处死她,人家照样是仁慈的好人。
杨玉英都觉得,张氏有点心慈手软。
不过,现在说这些都是无用。
杨玉英目光轻轻转动,将柳苏的妄念唤出,肃然道:“你的两个要求,我答应了,现在就同我约定,朱统爱柳苏,王妃张氏对柳苏叩头后,你即离开你现在所在的这具身躯。”
这妄念其实并非完全的意识体,思维也不清晰,她只是被本能驱动着提的要求。
‘柳苏’僵硬地点了点头。
杨玉英一眯眼,选中早就看好的,价值三百金,如今只要一百五十金币的魔鬼契约书。
契约成立。
杨玉英享有最终解释权。
“呼。”
契约一成,她才松了口气。
行吧,不就是那位平王世子的爱?什么爱不是爱?敬爱是爱,亲人朋友之间也有爱,有时候可比爱情更牢靠。
至于让张氏心甘情愿地磕头,那也不是没法子可想。
有什么法子?
杨玉英把头搁桌子上,磨了两下牙:“元帅,为了你,我什么节操都不要了,好吧,我本就不是好人,本也没有节操。”
深吸了口气,杨玉英打开背包,郑重其事地将里面那件自从得到,她只用过寥寥几次的天平套装取出。
柳苏是能回到过去时间线的人物,处理她的任务,只能成功,不择手段也要成功。
杨玉英觉得,如果当真是毫无法子的,哪怕她明知道平王世子和王妃都无辜至极,她没准一样会丢掉自己的原则,想方设法地完成任务。
这般一想,她就忽然觉得丢掉节操也没什么了。
将天平套装备百分之九十,杨玉英一瞬间只觉自己便是这世间至高之神,洞察一切。
三分钟,她整个人虚脱地倒在床上,天平套恢复到只装载百分之三十的状态,缓了好一阵,才勉强好些。
这东西如果一直装备下去,她也便不必再做任务,那一刻,世间一切皆如蝼蚁,无爱无恨,元帅也只会变成一个单薄的符号。
休息了一阵,杨玉英起身打量这座小宅子。
王金花买的这宅子地段好,位于扬镇较为安全清净的驸马街,据说是因在前朝出了一位驸马而得名,周围治安环境都很好,就是面积很小。
只有两间房,一个小小的院落,院落还不方正,有一个拐角,厨房和柴房也显破旧。
杨玉英多少年没做过活,想了想,终究没有为了解决柳苏母亲坏印象,就劳心劳力地收拾房间。
印象坏了就坏了,反正是亲母女。
杨玉英累得不行,躺在床上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第二日,她睡到日上三竿,才慢吞吞起来,坐着醒了醒神,顺便把柳苏所有的记忆细节都联成一张大网,想朱统。
这位平王世子有张特别讨喜的脸,人却是相当普通的人。
心地比较善良,在外面碰见孤老也会怜悯,性子稍显软弱温和,没有太大的斗志,对将来继承平王府,做一个不得皇帝喜欢,但也比下有余不上不足的平庸王爷,没有半点不满。
他不是那种特别感性,特别容易被女子糊弄的男人。
当然,杨玉英想这个,不是要去勾搭他,只是想达到目标,必须要了解自己的目标。
王妃张细妹经常施粥舍药,是个良善人。
她一生中最爱戴敬重的人不是她自己的母亲,而是自己的亲婆婆,已经去世的前平王妃。
当年婆婆过世,张细妹三天水米未进,比平王还伤心。
杨玉英想,自己或许能从这方面着手?只是要缜密,不能出半点差错。
想着就下了床,盯着那一地乱七八糟的衣服半秒钟,伸手打开系统商城。
直接点了外观的选项。
杨玉英以前存金币存得丧心病狂,几乎不从商城里买任何东西,今日却不得不花费了一金,买了几套干净整洁漂亮,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衣服。
从内到外全都更换一新。
她其实不介意穿别人的衣服,不要说穿人家原主的衣服,她连附身的是男是女,是不是人都不大在意,哪里会在意那点事?
可柳苏的衣服实在太差,不光破破烂烂,就是那种肮脏也让人受不了。
杨玉英不矫情,不代表她不讲究,这位讲究起来简直能把元帅家那位副官给逼得上吊。
如今没法子,她只能接受一切都是凑凑合合,可是让她穿垃圾,那是万万做不到。
衣服穿戴好,揽镜自照,到是没有沐猴而冠的感觉,柳苏的皮肤糟糕,可是五官不坏,最重要的是换成杨玉英,气质有大加成,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半点不曾喧宾夺主。
收拾妥当,慢吞吞去厨房转了一圈,却没做饭。
就算做饭的手艺再好,也不讨厌做饭,可面对一袋子面,狭小的厨房,乱七八糟的案板,一样不大想做。
第二百一十四章 租用
杨玉英走出门,路过两家木头屋舍的小食铺,直接走近一处酒楼。
酒楼上书‘清凉居’三字,或许不是这条街上最气派的大酒楼,可也数一数二了,以至于没到饭点,客人依旧不少。
清凉居的店小二一看到杨玉英,就略怔愣了一下。。
他在酒楼做事也有七八年的光景,见过的女客不少,但个个都是前呼后应,仆从成群,有家里父兄作陪,哪里有孤身来的女子?
当然,扬镇平日里也有不少单身女子在街面上走动,但多是寻常人家的妇人。
普通百姓家里日子难过,女人出门做事是常事,不说贴补家用,可若无仆从,买个菜肉什么的,总要自己做。
不光是农妇们得随着丈夫下地耕田,城镇里小户人家的女孩子,也没有不出门的资格。
可眼前这位,哪里像普通人的姑娘。
瞧那一身打扮,虽无首饰,也不是绫罗绸缎,可衣服样式美观,料子也不差,还有气定神闲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个贵人。
店小二忙走过去,小心招呼,刚走到客人身边,就见那贵人抬头冲他灿灿然一笑:“恭喜店主人喜获麒麟儿,竟能一胎生三子,母子平安,子孙绵延,可见店主人家平日积德行善,福泽深厚。”
“啊?”
店小二愣了下。
他们家酒楼的主母的确是怀了孕,可还没到产期。
孕期也寻大夫看了,没听说像是三胎,连双胎也没说,他们主母怀孕后根本没长胖太多,只稍稍显怀而已。
可人家说的是好话,这也不好驳。
店小二迟疑间,这女客又道:“去准备喜饼吧,不立时去金德坊,喜饼怕是买不够了。”
她说完,就自己动手刷了刷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报了一连串的菜名。
什么羊皮花丝,过门香,莼菜汤等等。
店小二也顾不得她说的话,连忙记下,越记,心下还越奇怪。
这几道菜全是他们店里大厨最拿手的,别看酒楼招牌菜多,可是招牌菜里头,那也得分个好坏。
换成别人可能还不知,但他一门心思想拜师学艺,也学一手好厨艺,对灶台上的事特别关注,自是知道这几道菜,所有的食材都是今天才送来的新食材,大厨都说质量特别好,他得好好露一手才配得起这般好的东西。
说话间又来了客人,店小二忙去照应,一时也顾不得旁的。等他忙前忙后忙了好半天,终于忙完了一回头,正好看到那位贵客舀起最后一勺莼菜汤喝。
一桌子菜居然一点没剩下!
他想着怕是对方要结账,便不自觉盯着看,只见贵客取出帕子,慢条斯理地拭了拭唇角,施施然从椅子上起来,店小二刚想过去,就听一阵脚步声。
随即老何头出现在门前,高声呼喊:“东家有喜,东家有喜,我们家夫人生了三个小少爷,诸位贵客,你们现在都不用结账了,我们东家请客!”
整个酒楼欢呼声顿起。
还有人笑道:“早知道应该多点两盘!”
整个酒楼都一片喜气洋洋。
店小二:“……”
他本能地去看那位贵客,只看到对方和和气气地对老何头道了声恭喜,就被喜笑颜开的老何头亲自送出门。
当然,东家请客,贵客是一分钱也不必掏的。
不对……三个少爷?
店小二一把抓住老何头:“夫人的产期不还有一个月,怎现在就生了?”
“哎哟喂,这事就是这么寸,可把咱们东家吓得不轻,本来好好的,这孩子说生就生。”
虽然说得严重,老何头却笑容满面,褶子都越发密集,一口气得了不少赏钱,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可咱们夫人就是顺顺当当,一口气生了三个,半点不费劲,这不,半夜里发动,天亮没多久就生下来了,三个儿子,大夫都瞧过,个头是小了点,可健康得很。”
老何头说了半天,口干舌燥,喝了杯茶水又叮嘱,“该准备喜饼,要金德坊的,咱们东家赶着送丈人,丈母娘和舅爷。”
扬镇这边的规矩,生了孩子后要给岳家送喜饼,且金德坊的喜饼最受欢迎。
店小二愣了半晌,眼看着老何头高高兴兴吩咐下去,让人去买喜饼,到忽然想起那客人说的话。
客人说,当时若不立时去买,恐要买不到足够的。
不可能。
金德坊的喜饼卖的极昂贵,扬镇也不是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寻常人家有喜事多是自己做,或是零散买些便好,现在刚是上午,哪里会买不到?
结果,客人们这顿免费餐食尚未吃完,买喜饼的杂役便回来,手里只拎了十包。
老何头惊道:“怎这般少?十包哪里够?”
夫人岳家人口多,光舅爷就有六个,总不能一家只送一包喜饼!
杂役苦着脸:“我也没法子,今儿齐老爷家也有喜事,大手笔地把金德坊的喜饼全给包了去,只剩下这么些个,就前后脚的事,我在早去半刻就好了,哎!”
店小二使劲闭紧嘴巴,心潮澎湃神仙,他,他遇上神仙了!!
杨玉英吃饱喝足,此时慢慢悠悠在扬镇的街市上闲逛。
平王世子,年十八,无甚上进心,喜好马球,偶尔小赌,爱喝茶听曲,就是个寻常公子哥,既不欺男霸女,也不仗势欺人,所以算不上纨绔。
但是,对方是平王世子,以柳苏本来的身份,哪里能看在他眼里,更不可能说什么……爱?
一个人若对另外一个人有爱,无论是哪类爱,只要是真心诚意的那一种,那被爱的那一个必然要很出色优秀,至少在某一方面如此。
小转了一圈,回到空荡荡的宅子,杨玉英转头四顾,除了厨房里一袋面以外,一应生活用品皆无。
“唔。”
貌似这目标,任重而道远!
这日,天色有些发阴,比别时黑得似乎更快些,还不到戌时,外头就已看不见太阳。
清凉居也早没了食客,掌柜的坐在柜台上盘账,几个店小二懒懒散散地收拾桌子,清扫地面。
掌柜抬头一看,就不禁摇头:“瞧瞧你们这模样,就是仗着东家好性情,好说话,我们年轻的时候要个个都这般懒,早不知被赶到何处自生自灭。”
正说话,只听当当当几声,有人敲门。
店小二过去把门一开,外头就进来一小姑娘,身穿颇干练的蓝色袄裙,抬头一笑道:“掌柜的,且打个商量,你们这酒楼大堂租给我可好?我只用每日的戌时四刻到子时,保证不会弄脏你们的东西。”
第二百一十五章 开张
掌柜的略一蹙眉,心下暗道荒唐,还未开口,就见店小二胡非浑身一颤,张口声音拔高:“好好好好……好!”
“……”
所有人侧目。
掌柜的恨不得一脚踹过去踢这小混蛋一个屁股蹲,还好,好个……
这小子真当酒楼是他家的不成?
掌柜的气得胸口憋闷,一时说不上话,就见那小姑娘灿然轻笑:“那就有劳掌柜的写一份契约。”
掌柜:“……”
却说为了清凉居的名声,掌柜的还是答应把事情传回去,问一问东家。
酒楼在扬镇这么多年,做生意最要紧的便是一个诚字,胡非那小混蛋虽只是个店小二,可他也是东家夫人的亲戚,再说,人在清凉居,一言既出,也不好说他的话不算数。
却说掌柜的回去果真同东家说了说此事。
清凉居的东家姓何,叫何正,从外地逃荒而来,后给一乡绅做长工,因生得体面,且人品好,就被主人家招赘了女婿,之后从商,经营了这家清凉居,虽没什么泼天富贵,可生意一直做得不错,如今在扬镇也是有头有脸的富户。
一个外来的入赘女婿,能把生意做得这般好,第一要紧的要素便是这人的人品厚道的很。
来来往往的生意人都信得过他。
哪怕他做生意偶有周转不灵的时候,生意伙伴也信任他能扭转危机,他也果然不负众望,没几年就与以往大不相同了。
要说何正有什么不顺意的地方,就是他和恩主家的小姐成亲以后,两个人十多年没有孩子,前几年就连那小姐都撑不住,欲要让何正纳妾。
虽说何正是入赘的,可这些年他靠着岳家一点财资,把家业壮大了何止百倍,谁又能真把他当寻常赘婿看待?
他夫人愿意他纳妾,何正却是不肯,后来甚至从何家过继了一个族侄,又从外头抱养了一子,同自家夫人道,孩子不是亲生的有什么?若是孝顺,不是亲生的也一样好,若是不孝,生个七八个亲生的又有何用?
没成想过了这么多年,何夫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三十岁的高龄了,居然还一口气给添了三个儿子。
何正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再是为了宽妻子的心,说养子也是子的话,能有自己的骨肉,他一样开怀。
正是高兴的时候,这会儿一听掌柜的说这么一件稀奇事,他也不恼,反而有些意外。
“戌时四刻以后?咱们清凉居并不在烟柳巷子,那地方晚上到是热闹,可我们那条街,到了夜里几乎没什么人,她又租来作甚?”
掌柜的苦笑:“可不是!”
何正迟疑片刻,轻声笑道:“罢了,何必多问?你与她约定,只要她不做任何有损我清凉居名声,伤天害理的事,便把大堂租给她便是。”
就连租金等生意开张后再结算的要求,何正也随意答应下来。
掌柜的出了门也是摇头,他们这东家别的都好,就是一点,容易心软。
好在还知道约定好,不能损害酒楼的名誉,总算不是无可救药。
……
扬镇夏日酷热,冬日寒冷,春秋却是花红柳绿,风景甚美。
镇上的人多爱打马球,男女老少都喜欢,当然,唯有贵族人家的少爷小姐们有这样的资本。
可寻常百姓家纵然养不起好马,但围观的精力总是有的。
这些年风调雨顺,老百姓们的日子过得去,眼下也无甚娱乐,一有闲暇时光,总免不了找些乐子,如今马球盛行,大家自然也爱看。
如今但凡扬镇的贵胄少年们呼朋唤友打马球,总会人山人海,座无虚席。
今天平王家的世子和三公子,同前吏部侍郎高大人家的大公子一块组织了一场马球赛,双方都颇有实力,用的马也是极优秀出众,几场比赛下来,两个队伍势均力敌,十分尽兴。
这一尽兴,就免不了多打了两场,直到天色发昏才停战。
双方不打不相识,比赛之前还一个个的满脸傲气,比赛后高家的公子略逊一筹,可也不生气,两边的马球队成员还勾肩搭背,称起兄道起弟了。
彼此凑在一起聊聊马球,各自兴奋的很,一聊天就耽误了时辰,再睁眼华灯初上。
高麒和两个同伴,王家少爷,周家少爷一起,急匆匆地带着一群仆从,护送自家那匹宝贝‘飞龙’穿过街市向家里冲。
他家里对他管教还是颇严,虽然不反对他打马球,毕竟是上有所好,听说太后娘娘都爱打个马球,组织过不止一次马球赛,亲自给马球打得好的少年赐了骑装一类的行头。
可他大晚上不回家,爹爹难免要训诫,再说,他不回去,父母就会因担忧而无法休息,影响爹娘安寝,他可不乐意。
一行人刚走到街头,高麒那匹两岁的宝贝马‘飞龙’忽然停下。
高麒一怔:“小飞?”
话音未落,飞龙的马脑袋一转,盯着旁边清凉居的大门,下一刻整个身体都调过去,两下蹦上台阶,居然前蹄翘起来去扑大门。
高麒吓得脸色发白,厉声道:“小飞!”
他已经能想到或许明天他爹就听说,自家的儿子纵马行凶,硬闯人家酒楼大肆破坏的消息,再之后,明年的明天就是自己的忌日,他祖母,阿娘,小弟都只能去坟地里看他。
吱呀一声,酒楼大门开了。
“啊!”
这下不只是高麒,就连身边的王、周二位公子都吓了一跳。
开门的是个小姑娘,身形略有些瘦,长得挺漂亮,飞龙立起来老高,眼看着一对蹄子就要踩在小姑娘的脑袋上面。
出人命了!
三人顿时提起一口气,心中狂跳。
那小姑娘居然半点都不怕,还伸手出握住飞龙一只蹄子。
高麒这才哑着嗓子喊:“小心!”
话音落下,小姑娘抬头看他们,轻轻一笑:“客官,今日我备了新鲜的豆饼,可要现烤两个尝尝?”
她说着话,向后略退,飞龙的三个蹄子已经落了地,只有一只蹄子,还攥在小姑娘的手里。
飞龙马与小姑娘比,又高又凶。
小姑娘身形纤细,显得很小,还有点孱弱。
但这一刻,高麒居然有种自家的飞龙,在人家小姑娘面前乖巧得不得了的感觉。
第二百一十六章 咴咴
片刻之后,高麒就相信,自己的感觉很敏锐,一点不错。
他家那匹比祖宗还难伺候,经常和主人唱反调,怎么驯都野性难除,甚至都不能上场参加马球赛,只能是带着装门面的飞龙马,特别乖巧地抬着蹄子让人家小姑娘给她一一擦拭干净,这才落到清凉居大堂前的高台上。
杨玉英扫了一眼台下几个目瞪口呆的公子哥,也有些意外。
第一天晚上开张,她连食材都没有齐备,本没打算吸引到什么客人,没想到居然有愣头青直接撞上来。
杨玉英仔细审视了一番这几人的面貌,重点将注意力集中在高麒身上。
脑海中各种画面闪烁,诸多意识以高麒为中心向外延伸。
看来第一天真能开一回张。
杨玉英把马蹄擦干净,笑道:“你不能进大堂,将来有了自己的地方再好好招待你。”
说着,她就回去拎了几个木凳,摆在清凉居门前。
“坐。”
坐?
坐什么坐!
天都黑了,赶紧回家!
杨玉英又去端来两盘子豆饼,再取了柴火,架起烧烤架子,瓶瓶罐罐摆了些调味料。
她自顾自地忙碌,并不看这些客人。
高麒深吸了口气,去拽自家的飞龙,他家这宝贝马哼了两声,前腿一曲,身体趴下,用头把凳子一拱,拱开个缝隙,忽闪着大眼睛,长睫毛轻轻眨动,充满期待地盯一会儿杨玉英,又盯她手里的豆饼,煞是可爱。
再可爱也还是好气人。
他什么时候见过自家的马趴着?
当初家里驯马的时候,另外两匹都乖得很,让趴下就趴下,它到好,听见驯马师说一个趴字,立即尥蹶子!
现在呢,它趴下来朝人家别的姑娘摇头晃脑,别说尾巴,整个身体仿佛都在摇,那副谄媚的样子简直没眼看。
王、孙两家的少爷气喘吁吁赶过来,一到就惊呆!
高少爷居然抱着马脖子和一匹马较劲,面上青筋毕露,哪里还有那扬镇第一风雅少爷的模样。
飞龙马脑袋特轻蔑地瞥了高少爷一眼,轻轻往杨玉英的面前凑了一下,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高麒:“……”
杨玉英莞尔,捡了几个豆饼搁在浅浅的小竹筐里面:“十文三个,要几个?”
“咴咴咴咴咴咴咴……”
杨玉英又笑:“好,你的主人出钱也行,没钱你来给我打工抵债。”
说完就把竹筐递了过去。
刚一放过去,飞龙马就把脑袋埋到筐里,大口大口开始吃,显得吃得很美,又是摇头又是甩尾。
杨玉英又对三个少爷笑了笑:“小店新开张,开张特惠,五文钱一个豆饼,客人要不要尝尝?”
高麒刚吩咐手底下的小厮回去告诉爹娘,他恐怕要晚一点回家。就听到杨玉英的话,简直不敢置信。
“啊?”
“豆饼?”
没错,就是和飞龙吃的一样的豆饼,只不过这烤了的,模样的确很好看,外表略带焦黄,能闻到一丝清清的香味,但是,那还是豆饼。
飞龙马正啃着呢。
杨玉英极高冷地点了点头,豆饼怎么了?她做得豆饼也是世间至美。
柳苏身上里里外外搜了一遍,只有十一文钱,面粉拿去跟人家换了些豆子,又跑了一回城外,到山上搜刮了些野生的香辛料,总算勉强凑出种能吃的食物。
“咕咚。”
王少爷忽然吞了口口水。
高麒和孙少爷一起转头看他。
“别误会,我不是馋。”
王少爷一脸尴尬,“这东西我家丫鬟都不吃。”
两个少爷冷漠地转头回去,他这话说得有点偏激,事实上,虽然是豆饼,但看着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色泽金黄,香气不浓不淡,可是一飘来就勾引起人最原始的食欲,尤其是他们进行了好几场激烈的马球赛,不想的时候还无妨,此时却是饥肠辘辘。
“要不是飞龙啃着吃,我真想……”
孙少爷的话音未落,高麒就伸出手特别快地拿了一块,轻轻咬了一口。
一口下去,满嘴清香,脑子都激灵一下清醒了三分。然后就更饿了。
孙、王二人:“……”
在他们三个人里,高麒出身最高,人家都不在意,他们别扭什么?
三个人干脆闷头吃起豆饼。
既无菜来也无茶,只有清水一壶,三个人一口气干掉三盘四十五个巴掌大的豆饼。
高麒吃得心满意足,砸吧了砸吧嘴,再也吃不下,却是幽幽道:“……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孙、王二人齐齐点头,一边点头一边把盘子里的豆饼渣子捡起来吃掉。
他们可不觉得自己在嘴硬,这豆饼确实很一般,说它香,香味普普通通,说它甜,只有些淡淡的甜味,也算不得什么,味道完全不算顶尖,可就是让人吃得停不下来,口齿留香。
高麒有点恋恋不舍,可天色着实晚了,又无别的可吃,只好站起身,转头一看,他家的飞龙也把筐里的豆饼啃了个干净,整匹马给人的感觉都与以往大为不同,那种桀骜的暴躁仿佛尽数消失,剩下些很可人的温顺。
这回他一去牵,飞龙就站起身准备跟他走,简直从到了他们家后,就没这么乖巧过。
等他们临走,杨玉英才从清凉居的大堂里出来,递给高麒一把伞:“明天还我。”
高麒抬头看了眼晴的不能再晴朗的天,默然无语。
杨玉英已经不管他想说什么,转头回去,临进门,才又道:“你爹在观唐街,去接他。”
高麒:“……”
这都什么跟什么!
他还想说话,那边已经砰一声关上了门。
“走吧,走吧。我的高小少爷,我们还好,可不敢耽误您老人家回家。”
高麒嘴角抽了抽,还是走了,走到岔口,也不知怎么想的,仿佛鬼使神差,居然和两个同伴道别,转了一下弯真去了观唐街那边。
按说不应该,他爹没可能这么晚了还不回家,高麒咬牙,罢了,安安心而已,大不了绕一圈。
一群仆从拥着高麒慢吞吞走,正走到观唐中段,飞龙忽然嘶了声,撒开蹄子向前跑去。
高麒刚想呵斥,忽见前面似有人争执,最外头之人有点像自己老爹。
第二百一十七章 神奇
却说前任高侍郎高礼致仕后,就回扬镇老家颐养天年,他做了四十年的官,侍奉过两代帝王,如今回家养老,不贪权势,不慕富贵,就有一个小小的爱好,爱斗鸡。
他老人家自己养了几只毛羽鲜亮,特别好斗的大公鸡,天天带着个伴当一起去扬镇镇东的场子里同人斗鸡玩。
这日玩得晚了,回家途径观唐,不小心同一伙儿过路的行商冲撞到一处。
他有一只鸡不小心脱手,四处乱跑扬了对方一头一脸的灰尘,那商队的人大怒,登时要捉鸡,还说必须回去炖了吃。
高礼本来还很愧疚,存了道歉的心思,可是那鸡是他一手养的,心疼的很,平日里连鸡窝都不让住,愣是让住在自己屋子旁边的厢房里头,哪里肯让人捉,连忙扑过去救。
这商队的人显然不是好脾气,暴躁凶悍,根本不管他是年轻还是年老,直接动手就打,他一老头,只带了一个伴当,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高礼也精明,一看就不妙,也顾不上给鸡报仇,带着伴当抱着鸡连忙要跑,那些人就过来围堵。
老爷子一看这情况,心道一声,完了!
这回不死也要脱层皮!
高礼正绝望,忽听远处一声吼:“嘿,哪来的孙子,干嘛呢,你敢碰我爹一下试试!”
他一抬头,便见儿子带着一群健仆扑过来,如狼似虎,商队见状,也不敢继续强硬,忙调头走了。
高礼松了口气,随即蹙眉:“麒麒,你的规矩呢?”
高麒:“……”
他还未说话,忽听上面有点动静,一抬头,正好见有人端着个盆子倒着站在窗口,不知做什么,身体忽然一倒,手里一松。
高麒反应极快,迅速把手里的伞撑开,遮挡住自家父亲,刚一遮挡好,哗啦啦一声,一盆污水倾泻而下。
楼上那人哎呀一声,人也跟着滚下来,骨碌碌滚到伞上,高麒只觉手中一沉,那人就落了地,他竟然胳膊无恙,再看看伞,伞也无事。
当爹的吓得脸色发白,哪里还顾得上训儿子,半晌,只喃喃道:“你怎带了把伞?”
高麒:……他也想知道,自己为何带了把伞。
不对,这不是他带的,别人给的。
高麒脑子里已经是一团乱。
说话间,刚刚还晴朗的天忽然落下大颗大颗的雨珠。
高麒讷讷道:“下雨了。”
高礼:“……走,走,回家。”他把自己的公鸡抱在怀里,心中庆幸。
“好儿子,幸亏你带了伞,要不然还不淋到我的乖乖。”
高麒:这真是亲爹啊!
他摇摇头,先去看坐在地上一脸茫然,尚心有余悸的那个人,这人从窗户里掉下来,显然吓得不轻。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上头就闹起来,好些人家点了灯,但都不敢管闲事,并未有人出门,还是这人自己轱辘爬起来,一边垂泪,一边和高麒道谢。
高麒冷着脸叮咛:“以后小心。”
叮咛完,就护着父亲急匆匆向家里走,脚步越来越快,骑上马还有些不安稳,心里一阵阵地后怕。
如果自己没来接父亲,他看那些人不像一般行商,很是凶悍,大晚上的,恐怕指望不上别人来救,父亲岂不是要受伤?
受伤还是好的,如今老爷子年纪大了,要是有个好歹,那可怎么得了!
他想那小姑娘的豆饼,想临走时对方送的这把伞,又想这突如其来的大雨,甚至想到了刚刚滚落下来的那个人,越想,心中越是古怪。
难道那小姑娘竟能掐会算不成?
杨玉英如今正关了门,从清凉居里出来,刚才的事她已悉数得知。
装备了天平套装,闻一知十,世间万事万物在她眼中一片透明,能知因果,但她其实一开始也仅仅看出今晚有雨,又知其父高礼途径观唐,必然晚归。
但这也够了。
第二日清早,高麒一夜翻来覆去睡不踏实,便备下份厚礼去清凉居。
一到地方,没找见那小姑娘,到是掌柜的满脸古怪,递来一张字条。
字条被很随意地贴在掌柜的柜台上面,只有一行字谢银五十两,借用洗扫仆佣三月。
之后就是一小行地址驸马街,桂花巷,王宅。
高麒愣了下,随即二话不说就掏了钱,请掌柜的代为转交,还千恩万谢,感激涕零。
掌柜的直到送这位出门,心下还万分不解。
他是知道昨晚柳苏那小姑娘开了张,当时还说简直是小孩子胡闹。
既不准备菜蔬,也不准备茶点,甚至连厨房都还没收拾好,说是置办齐了再借用,如此,能卖什么?
结果,如今才开张一日,便有高麒这般公子哥备重礼前来道谢,掌柜的只觉此事扑朔迷离,处处古怪。
不管掌柜的怎么想,杨玉英得到五十两,就算是初始资金到手,生意好歹能进行下去。
至于要仆佣,纯粹是她暂时没钱去雇人,要杨玉英自己动手打理家务,洗衣服,洗碗,扫地擦地,还得折腾院子,收拾厨房,把污染她眼睛的东西通通改变,那她可做不到。
就是当年嫁进沈家以后,她也没自己做过家务。
这一样技能点,杨玉英深觉得自己完全不必点亮。
……
王金花是忙了五天以后骤然想起自己的闺女,当时就额头冷汗滚滚。
她一开始是打算磨一磨那丫头的性子,想着晾她两天,让她清楚只知道发脾气在什么时候都没有用。
可不曾想,回去就被家里那一摊子烂事给缠磨得焦头烂额,酒楼里的生意也要顾,一忙忙到现在,王金花立在自家小宅子门前,都有些近乡情却,许久,长吸了口气,半晌才走过去,推门而入。
“咦?”
院子里的情况全然不是她想的那般,王金花不自觉一怔。
小院很小,却打扫得干干净净,长起来杂乱的草已经不见,到是开垦出一小片土地,尚未种上什么,可周遭用石头子垒砌,很整洁漂亮。
厨房和柴房居然也焕然一新,明明还是那样陈旧的砖石,以前看着难看,现在却是古朴。
再一进房间,整个房间都明亮得很,每个角落都一尘不染。
王金花顿时有些感动,原来她那姑娘,也不是一开始表现得那般抗拒乖张。
第二百一十八章 口腹之欲
“什么人!”
王金花正感动着,迎面就是一簸箕,幸好她一直到现在还是每日劳作,不是那等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夫人,反应十分敏捷,稍一侧身避过去。
抬头便见一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一手拎扫帚,慢慢向后退,脸上多多少少有些惊恐疑惑。
王金花也惊疑不定:“你什么人,柳苏呢?”
那小女孩儿这才怔了下,讷讷道:“柳娘子上街去了,奴是高家的丫鬟,来给柳娘子收拾屋舍。”
地上还摆着水桶,桌面上水渍未干,窗台上的盆景刚刚浇过,叶子上滚动着水珠。
王金花:??
没多时,杨玉英一回来,身上仿佛带着一片金光。
王金花一时迷惑,她女儿是这副模样?
杨玉英到没意外王金花会来,面对这位母亲,她自然不会如柳苏那般尖锐。
她喜欢的,从来都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能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坚强女性。
对于王金花,她是半点都不讨厌。
柳苏或许会怨恨她,想质问她为什么不带自己一起走,一开始不能带她走,难道后来生意做起来,有了钱,也不能带她走?
可是杨玉英却明白,眼下这世道,一个女子和离想把孩子带走,那简直是难如登天。
当初柳苏能安安稳稳地待在扬镇,怕是王金花没少付出代价。
“母亲辛苦了,快坐。”
杨玉英声音甜甜的,叫得也顺口,只当角色扮演,眨眼间便已入戏。
王金花让她这般一叫,一身刀枪不入的铜皮铁骨瞬间化作薄纸,一撕即破,哪里还顾得上质问她怎么能借到高家的丫鬟。
反而是杨玉英跟她解释,只说机缘巧合,帮了高家的公子一回,高公子感恩,见她一个人住,怕她寂寞,便让家里的丫鬟暂时过来作陪。
这话一出,王金花更是心疼,想起自己竟把刚刚从乡下来投奔她的女儿,一个人扔到如此陌生的环境里,便又是心虚,又是愧疚,讷讷不能语。
杨玉英亲自给她端来熬好的粥,配上几样小菜,只说她辛苦,并不提其它。
不过很短的时间,王金花晕乎乎从家里出去,回酒楼时,心里已经全是自家又乖巧又可爱的女儿。
啊,她有女儿。
她女儿长大了。
王金花从不曾有过这般深刻的认识,心中涌起澎湃的情感,她得更努力,赚大钱,给女儿花!
只有一个丫鬟照顾闺女怕是不行,回头便去买几个送去。
王金花自己都不肯用丫鬟,到不是用不起,而是觉得做人不能忘本。
她以前一个人伺候一大家子也麻利,从不觉得苦,如今能吃饱喝足,经营偌大的酒楼,几乎吃住都在酒楼里,一点重活都不必做,哪里就需要丫头了?
现在却忘了,明明初时还有要教导女儿吃苦耐劳的心思。
且不提王金花和杨玉英这对‘母女’如何,京城好几位公子少爷,却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例如高麒,高麒是高侍郎的独子,高家豪富,高夫人重口腹之欲,家中的厨子不敢与御厨比,在扬镇却是一等一的好厨子,比那些名酒楼还要好上血多。
可高麒如今吃家里做的饭菜,却开始食不知味,也不是不香,可是就是少了点东西。
他在家吃饭,桌上出现一道他喜欢的菜,吃时也会点头赞一句好,但吃过了也便过了,之后没有,绝不会去想,但现在却已经大是不一样。
桌上还摆着午饭,一家都在享用,高麒盯着桌上的白切鸡,拿筷子戳啊戳,就是不往嘴里塞,神思恍惚,心不在焉。
高夫人蹙眉:“想什么呢?”
“罐罐鸡!”
高麒脱口而出。
高夫人瞪眼:“什么?”
高麒这才回神,咳嗽了两声,有些不好意思,他都这么大的人,居然还想吃食!
不管是因为好吃的豆饼,还是因为想和高人打好关系,反正高麒后来又约了几个朋友大晚上去清凉居吃饭。
如今清凉居的夜餐也是鸟枪换炮,大堂里原本的桌椅都被收起来,换了两排简单的木凳,木桌,桌子很长,凳子也很长,碗筷都是陶的,菜色也多了,不过依旧是不能点菜,人家小姑娘做什么,他们就吃什么。
昨天晚上高麒就吃到一种叫罐罐鸡的菜。
似乎只是普通的童子鸡做的,全加起来也不足一陶瓷罐,小小一碗,可是无论是鸡肉,还是菌汤,喝到嘴里,肚子就再想念,进入肚子,口舌又已开始思念。
高麒吃了一回,就有些茶饭不思。
他忍了好久,今日既开了口,便忍不住细细说给爹娘听,光是夸奖那罐罐鸡怎么个好吃法,他就一连吟了好几首诗。
高礼和高夫人皆瞠目。
半晌,高夫人才道:“原来这几日每晚都晚归,竟然是去吃饭!”
她可是松了口气。
马上十九岁的儿子大晚上老不回家,当娘的就难免担忧,怕孩子被那些地方的姑娘们勾了心神去,总是流连花街柳巷,坏了名声,连说亲都不好说。
只是高夫人总担心说得多了,高麒心中更好奇,本来没有过夜的心,都要出去过夜,那可真是更糟糕,于是才一直隐忍不发,现在知道她想的那些通通没有,自家儿子的异常全因一口吃食,放下心之余,也不免嘀咕她这儿子开窍可真够晚的!
高麒可没看出什么,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冲去清凉居一瞧,居然黑着灯,关着门,一点声响也不见。
高麒:??
人呢?
那是兴冲冲去,垂头丧气地归。
等高麒见到孙少爷一抱怨,才听孙少爷说,白日里清凉居前已经戳了牌子,说夜间食堂今日休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高少爷没瞧见?”
人也还罢了,高麒虽然馋虫闹腾,到底自制力还是有的,晚上吃不到这家的宵夜,自有别的宵夜可稍稍解馋。
这口腹之欲,靠自制力是能抵抗得过去的。
问题是他们家飞龙一不乐意,那真是让人心肝肺都疼。
飞龙马特别期待地去了,结果没吃到想吃的豆饼,它不留着力气折腾罪魁祸首,怒火全朝着自家主人狂喷。
一整夜,飞龙马不肯安生。
第二天一大早,连他们高家的马厩都要塌了。
第二百一十九章 物以稀为贵
高麒实在没法子,连和朋友约马球都没力气去,一整日窝在家里哄自家这大爷,顾不上它听得懂听不懂,许诺了一百遍,下次清凉居的晚场开门,立时便领它去,就差给这祖宗跪下,总算把马给哄得差不离。
“哈哈哈哈哈,叫你得意,你也有今天!”
几个经常约战的朋友凑一起,看高麒垂头丧气地靠着软垫,一个接一个打呵欠,都不禁大乐。
“该!”
也不能怪大家幸灾乐祸,实在是高麒这混蛋最近忒招人恨,把他们可是给坑苦了。
大家都是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也喜欢打马球,平日里打一场比赛,一般都输赢难料,论技术,这几个实力差不多。
高麒的马球技术不错,在他们这些人里属于小高手,不能和家里养的那些专门从草原来,就是为了打马球的豪奴比,可是公子哥们自己下场比赛,这位向来是赢多输少。
但即便赢的多,那也不过是略占优势。
大家想争还是能争一争。
结果前几日,高麒这家伙忽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特别瑟,不光要和他们赛马球,还格外的……骄傲,自称实力大涨,还道他们全不是对手。
于是就都被激出火,大家开战,开战之前的彩头还格外大。都被姓高的这小子激得拿出自家颇珍爱的宝贝当赌注。
至于结果,自然是凄惨的不得了。
谁能想到高麒这混蛋竟真能骑上他那匹飞龙马进赛场?
有飞龙在,自己的马都成了叛徒,人家是正经的马王,一出场全场的马都拜服。
但凡不服气的更惨,被咬得遍体鳞伤,恐怕要留下心理阴影,以后还敢不敢上马球赛场都不知!
一场比赛下来,大家是个个损失惨重,不光是丢颜面,那是真肉疼,自是视高麒为‘寇仇’,如今见他这副可怜的样子,不光没同情,还一百个高兴。
高麒:“……你们这帮没良心的!”
他肚子里偷偷骂杨玉英不知骂了几百遍。
可还是要盯着清凉居,那边一开张,就赶紧领着飞龙大爷过去蹭吃蹭喝。
杨玉英小小地打了个喷嚏,连忙关上窗子,心道,柳苏的身子骨还是有些弱,这可不好,需得多加锻炼,今夜还是早些休息,食堂就不开张了。
主要是最近并无有趣的客人出现。
杨玉英对生意还是满上心,可身体也要紧。装备负担重,就不好太辛苦,总是晚上活动,睡眠不足,对她可没好处。
至于有钱了另租地方开酒楼,白日做生意,那便完全不必要。
想做饮食,那可极辛苦,是苦差事,她喜欢下厨,也擅长,但是要她开酒楼,可能一日至少要应付百八十桌的客人,处理各种各样的麻烦,那她敬谢不敏。
这次的任务,又不是让她做个饮食行业的巨头?
如今多好,依托清凉居营业,有什么事直接借用人家酒楼的伙计,每晚只做自己喜欢做的菜,招待自己感兴趣的客人,想休假直接休息,当初定契也是用一日人家的大堂,给人家一日的租金,不用,连租金都省下,多么划算?
杨玉英的生意便做得越发随意起来。
偏偏她越是随意,生意就越好,每天晚上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哪怕不能点菜,哪怕有时候吃的都是特别寻常的食物,大家依旧喜欢。
不光有人,杨玉英的客人范围着实广的很,比如说马。
高麒的飞龙已经是熟客,每日她开门,总要先照应这小家伙,如果敢先给它的主人或者别的客人上饭食,它能抑郁老半天,更是喜欢趁杨玉英不注意,就冲其他人呲牙咧嘴。
谁还能同一匹马计较不成?
除了飞龙,渐渐也有旁的公子哥带着爱马来蹭吃喝。
高麒是扬镇有名的公子,他家飞龙有多难伺候,马球圈子里的公子小姐们心里都有数。
飞龙是高礼老爷子的学生所赠,乃是藩国进贡的马王,多少优秀的驯马师也驯不熟的那类,到了高麒手里,高家大约是真花了心思,总算变得稍稍好些,偶尔也愿意让他骑,可要说骑着打马球,还和骑手默契配合,那简直是做梦!
如今却忽然梦想成真了,大家谁能不好奇?
一好奇自然要探究原因,高公子带着飞龙马到杨玉英这儿吃饭的事又不是秘密,都不必很认真打听,有一人知道便一传十十传百,喜欢打马球的公子们差不多就都知道。
扬镇人都爱马,寻常百姓肯定养不起,便是这些公子哥,能养一匹好马那也是十分看重。
杨玉英都觉得,如今扬镇人爱马,比元帅爱自己的飞船都更爱些。
毕竟元帅的飞船年年更新换代,又不用他伺候,而且他最喜欢的始终是他那些游戏,可扬镇的少年公子,养一匹好马那就要困难得多。
高麒家的飞龙马吃的东西,这些把爱马当儿子的公子哥,自然也想要,总不能亏待自己的马。
以至于虽然杨玉英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吃食都一等一的好吃,最受欢迎的居然还是不得已时敷衍出来的豆饼。
一入六月,扬镇的天气就有些莫测。
早晨还阳光明媚,晃眼间就是大雨倾盆。
清凉居的老掌柜抬头看了眼天色,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整日,若是换了旁的时候,必然没什么客人,老掌柜让伙计们早早关门歇业,但这会儿他只发愁因为这雨,运新鲜蔬菜的老李头进不来,旁人的菜自家大厨又看不上,着实让人心忧。
“掌柜的。”
正发愁,大门一开,并肩走进来两个年轻公子,“让伙计给我刷刷马,不用喂料。”
“得嘞,客官请上坐。”
掌柜的连忙招呼胡非出去给客人牵马,这几日胡非做惯了这等差事,着实熟练得很,好好把那两匹马祖宗给伺候好。
一直到天色开始发黑,掌柜的点了点人数,冲正好刚进门的一老一少笑道:“屈爷,不巧,您二位晚了一步,今儿只放七个号。”
那一老一少登时苦了脸:“我早说要早点来,家里婆娘非跟我们爷俩吵,你说说,这可不耽误了?”
在场的一屋子人显然都认得,年轻的只抿唇而笑,年长的嘻嘻哈哈笑起来:“你个耙耳朵,这话敢回去跟屈夫人说么?”
第二百二十章 热闹
客人们轰然而笑。
清凉居里一干人嘻嘻哈哈说笑,到也其乐融融,老屈头不急着走,也先坐下说一会儿话。
这些人没有一个点什么菜,有的不过要些茶水,可同样不大喝,不过一个个的钱给的利索,出手都十分大方,不光给掌柜的出茶座费,刷马伺候的费用,还可着劲地给赏钱。
反正胡非最近几日光收赏钱就收得能抵得过半年工钱。
说话间外头就点亮了好些灯火,星星闪闪,各种售卖小食的摊贩皆集聚。
掌柜的失笑:“好热闹。”
以前他们这条街上,天色一黑便一点声息也无,商铺酒楼都关了门,谁还出来闲逛?
现在嘛,别处或许还一样,清凉居门口却发展出个半大不小的集市来,都是周遭做小买卖的生意人,担着担子,推着车子,过来卖炊饼,卖包子。
还有些闲汉,等着帮人跑腿帮闲。
如今在这地方钱很好赚,一晚上赚的够吃够喝还能攒一些送回家里,而且竞争不是很激烈,要不是时常在本地走动的人,根本不知道还有如此一赚钱的地处。
掌柜的想起昨日给东家看账本,东家都忍不住揉了半天眼睛的事,脸上就笑得连褶子都在发光。
再看胡非笨手笨脚地给客人拿个点心都没拿稳当,差点糊自己脚面上,他也勉强没骂人,只是咕哝了几句。
当时要不是胡非嘴巴快,如何能留下这么一尊活财神?
戌时三刻将近,客人们陆陆续续向外走,掌柜的收拾好东西,主动让伙计给杨玉英腾出地方,桌椅板凳堆到旁边去,又从后院的库房里把一会儿要用的桌凳搬出来摆好,十二万分的殷勤。
杨玉英一来便笑,冲掌柜道一声辛苦。
瞧瞧,这就是好处,自己经营的话,能得此便利?
她一来,一帮客人争相说话。
“小娘子,今日吃什么菜?”
“黄金饼有没有?”
“不如吃江鲜,前日小娘子做的那道烤刀鱼,我在家里折腾厨子折腾了两日,就不是那滋味。”
“别的都无妨,先把我家祖宗的豆饼给我上一份,前日馋得我差点想抢它的吃食。”
杨玉英笑眯眯把写了菜名的木板一挂,这些人顿时止声,连忙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好位置。
今晚轮不着的一时也不走,只唉唉叹气:“你个小娘子,哪有做生意把客人往门外赶的!”
其他人也哼唧,但想一想,若真想做生意,哪里会晚上开张?
前些时候隐有些传闻,说这位其实是个能通九幽的高人,做饭纯属爱好,虽则传言有些不靠谱,可因着这话是从扬镇几个顶尖的公子哥圈子里流出,自然而然就多了一点可信度。
半晌,今晚的主菜,香菇煨鸡一上桌,这些吵吵嚷嚷的杂声顿时皆无。
香气不浓不淡,鸡肉一入口,那么滑,这般嫩,简直能满足人们对美食所有的想象。
此时连最能诗文的也暂时提不起诗情,吃还吃不过来,肚子里哪还能有诗的位置?
没吃到的越发焦虑,终于轮到第三桌蔡文津,他咽了口口水,眼看着杨玉英端着陶瓷小罐过来,杨玉英却找了个竹篮,把罐子搁进去递给他:“今日就这一道菜,且容你外带一回。”
其他人登时哗然。
杨玉英一向不许人外带,毕竟是要做口碑的,这菜什么时候吃正是恰到好处,她心里有数,便是其实能吃出差别的寥寥无几,可还是应该好好对待每一次的菜。
“凭什么他就是例外?”
前头的只顾埋头苦吃,其它还没等到自己那份的,可不就鼓噪。
杨玉英幽幽一叹:“菜拿回去给你姐姐尝尝。”
蔡文津目光闪烁,笑眯眯应了声,宝贝地抱着自己的罐子就朝外走。
其实在清凉居吃饭也没什么不好,想吃旁的,自然能叫了帮闲去别处买,再说,清凉居的厨子还在,这位大厨也是极好的手艺,配着吃也不至于太过失色。
只是别人都没有的特权,唯独自己一个人有,总免不了要得意一下,虽然是柳家小娘子弄错了。
“嘿,小蔡他姐嫁出去十几年,如今在泉州呢,想吃,那得千里迢迢送过去。”
旁边便有了解蔡家的人笑道。
杨玉英微微一抬眸:“若是蔡小姐今日便能吃到,你便答应你娘回乡探亲如何?”
说话之人脸色顿变,把头往桌子上一埋,讪笑道:“不是不答应,我娘身子不好,不放心她一个人去,等我闲下来,一定亲自送我娘。”
说完又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看杨玉英,“柳小神仙,你莫不是当真能掐会算?”
他娘亲想回乡探亲之事,昨日才说给他听,他从没告诉旁人,连他爹都不知。
他娘眼睛不好,这都七八年没出过家门,自也很难把这话传扬出去。
可眼前这个柳娘子,偏偏知晓。
旁边客人凑过来八卦,“听高家麒麟儿说,他来柳娘子这儿吃饭第一日,柳娘子便让他带了把伞回去,结果当天晚上那伞就救了个人。”
“观唐街上王壮夫妇又打起来了,王壮不小心被推了一把,从窗户里滚下来,虽然不高,但要是没高家少爷那把伞,他最起码也要受点不轻的伤。”
“我也听说了,柳家娘子一眼便能知风雨,厉害着呢!”
一晃神的工夫鸡上了桌,众人自是再没那闲工夫想东想西,个个埋头苦吃。
等吃到一多半,这才珍惜起来,顺便买些炊饼包子。
清凉居前客人们高高兴兴享用美食,蔡文津也开开心心回了家,在路上已经盘算好这只鸡要怎么分配。
先把半只拿出来与爹娘共享,剩下半只还搁在罐子里,吊在井中保存,明日一早再吃。
相信便是凉的,也能让人有一天的好心情。
阿爹最近心情不太好,阿娘也显得有些沉郁,若能哄他们开心一下就好了。
他叫了好几回,爹娘都不肯晚上同他一起去吃饭……
蔡文津一进园子,管家便候在门口,见到他急忙道:“公子,大小姐回来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香菇煨鸡
“啊?”
蔡文津愕然。
他愣了下,默默低头看了眼篮子里的陶瓷罐,保温效果好,如今还热着,再想到柳小娘子说的话,手臂上凉飕飕发麻,陡然长了一层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
柳娘子?
他一边去寻姐姐,一边琢磨,还没琢磨出个结果,便听到房间里传出自家阿娘细微隐忍的哭声。
蔡文津吓得双腿发软,头上直冒虚汗,想也没想就推门扑进去:“娘,怎么了?谁欺负你!”
一进门,就见母亲坐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
蔡文津一时却顾不得母亲,只看着姐姐发呆,半晌才颤抖着嘴唇喊了声:“姐!”
他姐姐蔡文慧坐在床上,目光呆滞茫然,听见他喊,却是半天没有反应,额头还包着纱布,上面鲜血淋漓。
蔡文津忍不住凑近过去握姐姐的手,只刚一靠近,蔡文慧就浑身一颤,下意识向后缩,半晌才反应过来,抬头看向弟弟,张了张嘴,却又闭上,轻轻把头埋在被子里,一言不发。
“我的囡囡!”
蔡母哪里受得了这个,忍不住嚎啕大哭,“黑心肝的王佛,为了个妾踹掉了你姐的孩子,他还敢打我闺女,早晚肠穿肚烂的坏种!我的闺女!”
自蔡文津他爹中了举人,后来到扬镇当县令以后,蔡母就再也没这么骂过人。
蔡文津不敢置信地看了看姐姐,肚子里的火气蹭蹭地向外冒,就连马上冲到泉州把那男人弄死的心都有……可最重要的还是姐姐。
他一粗心大意的都能看出,他姐姐现在的状态非常糟糕,神思恍惚,弄不好要出大事。
蔡文津平日里跟朋友们到不是那类沉默寡言的,可这会儿手心里全是细汗,面对姐姐一下子便笨嘴拙舌起来。
他支支吾吾想劝也不知该怎么劝,忽然想到自己刚刚带回来的香菇煨鸡,忙道:“姐姐,我得了一样极好的吃食,你可真有口福,刚回来便赶上了。”
说着便让丫头准备碗筷,再配上早煮好的香糯可口的米饭,亲自捧过来送到蔡文慧面前。
蔡文慧哪里能有胃口?
只是弟弟殷勤相劝,她实在推辞不过,便勉强自己拿起筷子,漫不经意地吃了口菜。
蔡文慧已经不记得自己多长时间食不知味。
便是世间再好的珍馐,她也没多少兴趣。
香嫩的鸡肉从舌尖到喉咙,轻轻滑入肚,只是刹那间,鲜美的汤汁像火一样烧起,蔡文慧一愣神,眼睛里的泪水滴答滴答地落下来,她止都止不住。
她顿了顿,埋头苦吃,吃的速度越来越快,眼泪落得也越来越快。
蔡文慧一口气吃完了一整只鸡,又把米粥喝得干干净净,眼泪还是掉得特别凶。
蔡文津张口结舌,讷讷道:“姐,你别哭,别哭啊!”
蔡文慧打了个嗝,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起来:“他凭什么这么对我!我活该让他欺负吗?我在家也是爹娘宠着长大的,凭什么老的小的都能欺负我!混蛋,王八蛋,啊啊啊啊啊啊!”
蔡文津和蔡母看着她,缓缓吐出口气。
虽然爆发的模样很难看,可至少不是刚刚形如枯槁的样子,就在刚才,她这个当娘的都怕自己一个看不住,女儿就没了。
第二日
蔡文津带着自家阿姐,娘亲,还有爹爹一起去清凉居,一家子对杨玉英感激涕零。
杨玉英这生意,也便越做越大,一时几乎成了扬镇的夜晚一景。
却说这日初初下过雨,还未到关城门的时候,平王府的世子朱统,陪一绛紫色衣袍的中年男人下了船。
“天还早,不急着回去,来,且去探问探问,这扬镇可有什么好消遣?”
朱统闻言便伸手招呼了个立在码头上揽客的闲话,数出一串铜钱与他。
这闲汉显然是做惯了这等事,钱一揣怀里,登时满脸堆笑:“我们扬镇可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地处,客人瞧着是外地人,不知是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儿?若是,那可得去月老祠那边走一趟,咱们扬镇华月红,向青青,温容,白诗诗四位大家都在月老祠那边。”
“咳。”
朱统咳嗽了声。
闲汉马上明白过来,又道:“若是客人对歌舞没甚兴趣,那便去瞧瞧马球如何?在镇东月湖之畔,从早到晚都少不了马球赛,哪怕不看比赛,瞧瞧那些名门公子们养的天下一等一的好马,那也是很难得事。”
这客人到是听得津津有味,虽然他不觉小小扬镇的马球,能同京城比。
不过说到马,他到真有兴趣。
世人皆知他谢道的大名,知马也爱马,各地的名马他都喜欢,扬镇虽小,也不产名马,但既然到了,他就不介意看看。
“想看美人,看名马,去你说的地处可不大容易。”
码头上下船的客人里,显然有扬镇本地人,也好热闹,听闲汉唠叨了这几句,就耐不住性子,笑了声神神秘秘地道,“你们想想,四位大家是想见就能见?你就是一掷千金,也要看人家乐意不乐意收!”
“至于马球赛,一票难求的好赛事上或许能见到几匹一流的好马,但离得又远,环境又嘈杂,专门想看马的话,去那种地处可不值当的。”
扬镇人都好凑热闹,其他人也凑过来纷纷应是。
说话的这客人便神神秘秘地一扬眉:“有个地方,不必花钱就能见到绝色佳人,不必麻烦,就能看得见名马,至少高麒高公子的那匹赫赫有名的飞龙,绝对能见得到。”
“哦?扬镇还有此等去处?”
绛紫色衣袍的贵客还当真有点感兴趣,连世子朱统也好奇。
他去京城只有月余,扬镇就出了他不知道的新鲜地方?
“那是一个酒楼。”
说话的人也不卖关子,“不怎么有名,咱扬镇的老饕可能听过,驸马街东行,观唐街西,有条小街,就叫陋巷,里面有一家酒楼,名为清凉居。”
“还当你说什么,清凉居是老字号,做的饭菜只能说还可以,有甚特别?”
扬镇本地外出归来的客人皆摇头。
说话之人大笑:“确实没什么特别,可每日一到傍晚,扬镇上那些千金难得一晤的绝代佳丽,那些被主人家藏在深宅大院的天下名马,无不汇聚于此,你争我夺,勾心斗角,煞是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