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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古斧     重生之传奇农夫txt下载     重生之传奇农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18章:草原集会

    傍晚,荒漠。

    现在已是盛夏,但因为荒漠上昼夜温差极大,晚上出门也不得不穿的厚一些才行。

    现如今,在荒漠上西北军已经建立了一座庞大的牧民县镇,总居民已经超过了八万人。

    而因为有了这八万的前车之鉴,许多牧民部落都选择从草原身处搬迁到了这里。

    因为西北军的管制十分严谨,只要搬迁到这里的牧民部落都安分守己,从未有越轨的举动出现。

    就算是那些没有搬迁至此的实际上也得到了西北军的福利,在胡马关以西十里处有一处天然泉眼,西北军早在大半年以前就在这里建立据点造就了一座庞大的荒漠集市。

    今天晚上是草原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草原上的各部落将要在这里展开一场集会。

    这场集会对于别人或许没什么,但对与楚羽嘉来说却格外的重要。

    因为这一次集会的主要内容,大体就是讨论牧民们如何和邺国相处。

    实际上,就是一些大部族讨论要不要如同阿依他们那些小部族一样,也归纳进邺国的阵容当中。

    在荒漠集市外,能看见许许多多的牛毛帐篷。

    这些帐篷,都是草原上的牧民,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参加集会,当然也是想要在集市上购买日常用品或者卖掉一些用不到的东西。

    既然是庆典,人肯定就不会少,商人们自然不会错过,因此集市格外的热闹。

    楚羽嘉与宫离陌身着便装带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瑶儿一同走入集市。

    宫离陌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轻松快乐过了,回头望着抱着瑶儿跟在自己身后的楚羽嘉,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她的微笑十分特别,至少在楚羽嘉看来十分特别。

    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能忘记疲惫的微笑……

    楚羽嘉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看到宫离陌这么笑过了,似乎从自己出事开始,她就从来没这样笑过。

    宫离陌,丞相长女,长公主之女,当朝郡主。

    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向往自由,向往拥有自己的爱情,有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

    最终她也自认为自己嫁给了爱情,嫁给了自己爱,也爱自己的男人。

    后来还和这个男人有了个爱情结晶,但是他的家庭却成了政治的牺牲品,让二人险些分崩离析。

    这个男人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只要他在自己身边,自己就会感觉无比安心,和他在一起就会有一种充实的安全感。

    好像有他在,天塌下来,也不用怕。

    因为有他在……

    她也开始渐渐能够理解,这个男人所做的一切。

    他想做的无外乎就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但他也别无选择的要去做一个好臣子,好兄弟。

    因为他做不好,他的女儿和妻子就要吃苦,就要跟他一起吃苦……

    在一个小吃摊的前,瑶儿就走不动路了。

    看着摊位上面的绿豆糕,红豆饼、桂花糕之类的东西两眼发直。

    楚羽嘉知道,这个小馋猫的馋虫肯定是被勾上来了,笑着问那老板道:“多少钱?”

    小贩是个笑面人,笑道:“一斤二十个大子儿。”

    二十个大子儿就是二十文钱。

    楚羽嘉从腰间解下钱口袋随手从里面掏出来散碎银子丢给了小贩,道:“装两斤。”

    小贩接过银子,掂了掂分量后便犯了难。

    小贩满脸难色的看着楚羽嘉,道:“客官,我这才刚出摊,找不开啊……”

    “不用找了。”

    楚羽嘉看了一眼宫离陌,随即又看了一眼怀中小人儿,道:“一样装一些就成,剩下的,就当是赏给你的了。”

    一听这话,小贩十分欣喜,答应一声后便招呼自己婆娘一起忙碌起来。

    大大小小的包裹装了十几个,小瑶儿跟个小大人一样的走在前面,而楚羽嘉则是和宫离陌抱着盒子走在后面。

    宫离陌望了一眼楚羽嘉,声音有些埋怨,道:“是不是买的太多了?”

    “多吗?”

    楚羽嘉轻轻一笑,道:“我还记得曾几何时,某人和我说过,给闺女买零食也得借钱,丢人丢到家了。”

    一听这话,宫离陌的脸色当即就有些尴尬。

    因为这话就是她说的……

    用肩膀撞了楚羽嘉一下,埋怨道:“怎么这种事情你记得这么清楚?”

    “我记得清楚的事情还多着呢。”

    楚羽嘉仰面哈哈一笑,随即神色也变得认真,道:“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穿的是深红色的长裙……”

    “这个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

    宫离陌深深地望了楚羽嘉一眼,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也觉得很感动……

    当一家三口走到集市尽头的时候,天色也渐渐暗淡了下来。

    集市内的商户都点起了油灯,街道上到处都能听见小贩的叫卖声。

    走到尽头向外一看,下有许多临时搭建的帐篷,这些都是牧民们临时居住的地方。

    举目望去,一排排的帐篷连成一片,也能看见帐篷内亮起的点点光芒。

    在帐篷之间的行人很多,许多没有抢到摊位的小贩端着托盘在帐篷间叫卖货物。

    帐篷之间的走道上人头涌动,楚羽嘉也没想到这一次所谓集会竟然会引来这么多的牧民参与。

    庆典并不只是针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参与到其中的还有许多邺人甚至是姑墨国人。

    当然,这些情况之前是没有的。

    在楚羽嘉从草原回来后,便开始强调邺国草原是一家的话,让邺人对草原牧民的态度也转变许多。

    至于姑墨国人,完全是因为利益驱使,知道现在邺国有意开放边境,商人们也都想过来分一杯羹。

    宫离陌和瑶儿都难得的和楚羽嘉一起出来,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到后来楚羽嘉不得不将藏在暗处的黑卫营人员们叫出来帮自己搬东西。

    走到街道尽头时,这些黑卫营的家伙们就已经捧满了各种各样的糖果蜜饯和糕点。

    固然这些东西的做工没有侯府内做的精致,但这娘俩可不管那些,吃什么都觉得可口。

    楚羽嘉并不喜欢吃这些东西,不过看到这娘俩能这么开心,他也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幸福感。

    见到宫离陌这个都已经是两个孩子娘的姑娘吃东西时候嘴边还会沾着小吃残渣,他也总会细心的将其擦掉。

    顺便还会说一句:“你这丫头,都是两个孩子娘了,也不注意一些。”

    见到爹爹娘亲如此模样,小瑶儿还能说什么?

    只能别过头去不看,顺道还会扑到祁重的身上,嘟嘟着嘴不满道:“真是哄好了娘,就扔了亲闺女。”

    闻言,祁重也只能无奈苦笑。

    也不由感叹,这才是真正朴实无华的幸福……

第219章:角逐

    草原上的集会三年一次,而这一次的机会显然格外重要。

    这一次的集会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要改变草原格局的,更是要决定草原牧民到底要不要效仿那些已经到胡马关外的牧民县生活的牧民们也从草原深处迁徙到这里。

    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包括楚羽嘉和孟飞航使出的策略都是徐徐渐进。

    毕竟草原上的牧民与邺人之间的冲突由来已久,现在草原牧民忽然加入邺国也成了邺人,自然会有许多人不满。

    而让草原牧民进入邺国成为邺人当然也有许多牧民不满。

    甚至一些牧民都将这些进入牧民县的牧民视作叛徒,视作草原上的耻辱。

    随着远方的一阵马蹄声传来,本来还在集市当中闲逛的行人们,纷纷好奇的翘首观望。

    也有胆子大一些的人朝着集市街尾走去。

    蹄击大地犹如奔雷,远远地就可以看到在月光笼罩的草原上有数支草原骑兵朝着集市的方向聚拢而来。

    不是说是聚会吗?

    怎么还会来这全副武装的骑兵?

    远远观望的楚羽嘉一行人也都愣了一下。

    祁重轻轻挑眉,道:“没想到这集会竟然连草原深处的几个大部族都给引过来了。”

    “因为我们让牧民进入邺国,就是抢了他们的饭碗啊。”

    楚羽嘉对此倒是不以为意,呵呵笑着说:“他们越着急,我也就越高兴。”

    闻言,祁重不解,问道:“为何?”

    “是秘密。”

    楚羽嘉什么一笑,并未就此事多说。

    见状,祁重撇了撇嘴,随即问道:“师兄,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不过去,难道还等着他们过来?”

    楚羽嘉翻了个白眼,摆了摆手道:“走,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当他们走到聚会的场地时,场地中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帐篷区正前方的大片空地上,有三支草原骑兵正在对峙。

    祁重在往这边走的时候就悄悄地脱离人群,等到楚羽嘉站定才走到了楚羽嘉的身边,道:“东边的那个是赖桑部落,西边那个是桑巴部落。”

    随着祁重在黑卫营呆的时间越久,他也就越能融入到这个圈子当中,也更加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情。

    现在这个时候,就是让他去调查消息的时候。

    楚羽嘉满意的点了点头,问道:“那你有没有打听他们是因为什么才来这里的?”

    “赖桑部落一直生活在草原的西南部,但是去年因为温度极低,大片牛羊被冻死饿死,不得不举族向东方迁徙,本想投靠到牧民县,不过在路过桑巴部落的时候却和哨兵发生了一些摩擦,而另外那个叶延部族则是过来帮桑巴部落的。”

    话音落下,祁重开口问道:“师兄,我们要不要出面调解一下?”

    “调解个卵。”

    楚羽嘉翻了个白眼说道:“就算我们想调解也没有那个威信,不如先看戏。”

    在两方的人群之内,此时显然也已经发生了争吵。

    桑巴部族和叶延部族的阵营当中走出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来到阵前后勒住战马,道:“我最后问你们一句,你们到底什么时候能撤出我的牧场?”

    草原上的民族作风刚烈,从来不懂得什么是先来后到,他们丰承的便是强者为尊。

    说白了就是主要足够强大,天下牧场都是他的也没什么可说的。

    赖桑部族的族长已经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了,可尽管如此,也依旧虎背熊腰。

    老者胯下骑着白色骏马,此时哪怕面对着对方人多势众的两个部族,脸上却也没有半点惊慌恐惧的神色。

    老者傲然道:“草原有草原上的规矩,自古以来最好的草场是属于最强大的部落的,如若不服,不如就就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行事,就让你我手中的武器来决定这场战争谁对谁错。”

    此言一出,在对方的阵营当中立马掀起轩然大波。

    其中一雄壮汉子怪吼一声后,提起长刀便朝着老者冲了过来。

    战马飞速在草原上狂奔,眨眼间便冲到了两军阵前,但就在这时赖桑部落的阵营中忽然响起了一声尖锐的鸣叫。

    紧接着就看见一个小小的黑影划破黑暗直直的朝着那雄壮汉子扑了过去,从那雄壮汉子的身上迅速掠过。

    电光火石间,那雄壮汉子惨叫一声,捂着面门从战马上跌落。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一瞬间发生,黑影升起,随后那汉子倒地。

    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而这时候一名穿着兽皮的牧民从赖桑部落的阵营当中冲出,单手持矛,眨眼间便到了那雄壮汉子近前。

    雄壮汉子此时已经反应过来挣扎着站起身,可还没等他站稳,便感觉到脖子一紧。

    下一刻,雄壮汉子庞大的身躯被巨大的惯性猛然带飞,向后飞出去足有五六米远才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雄壮汉子在与对方对决的时候,甚至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脖子便已经被折断,脑袋不自然的耷拉在地上,身体因为痛苦和死亡的恐惧不断的抽搐着。

    “啊!”

    那名身穿兽皮的牧民高举着手中长矛,不断地锤击着自己的胸口。

    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在场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甚至有人到现在都没有反应过来,最先飞出来的那个黑影是什么。

    只是看见黑影一出,下一刻那个雄壮汉子便坠落下马,随后便被对方扭断脖子。

    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也太厉害了……

    不过他们看不清,有人能看得清。

    楚羽嘉全程眯眼,脸上挂着耐人寻味的微笑。

    他的目力非凡,老远就能看清楚那黑影是什么。

    不是旁的,正是一直鹰隼……

    鹰隼的速度极快,在那雄壮汉子的脸上掠过,虽说没抓中眼睛,但却也抓破了脸。

    雄壮汉子毫无准备,故而直接落下战马。

    如果说他稍微有一点准备的话,就不可能会败得这么惨这么彻底……

    见到对方如此挑衅,桑巴部落和叶边部落这边的头领都被气得脸色发黑。

    就见叶边部族的头领猛地摆了摆手,随后叶边部落的阵营当中便冲出了一个身高超过九尺的汉子。

    这汉子就像是成精的棕熊,体格一场强壮,一条胳膊怕是比普通人的大腿还粗。

    这人出来后,什么话都没有说,直径朝着那赖桑部族的牧民冲了上去。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便一拳砸在了战马的头上。

    战马吃痛猛然后腿,随后就见那汉子抬手抱住马脖子,猛地一拧。

    接下来,震惊满场的一幕发生了。

    那汉子竟然硬生生的将一匹战马给甩飞了出去……

    这是有多大的力气……

第220章:悍勇

    草原上的纠纷接连不断。

    草原牧民也一直信奉强者为尊这四个字。

    丰美的草场就要由最强大的部族去占据。

    最美的美女也要有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拥有。

    他们不会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勾心斗角,有的就是拳头对拳头的硬碰硬,刀枪对棍棒的死磕。

    赖桑部族的牧民汉子显然没想到对方的力量竟然有这么大,能把自己的战马摔翻。

    不过那汉子反应也快,在战马即将倒地的一瞬间便从战马上翻了下来,动作轻盈,不见丝毫慌乱。

    那棕熊汉子喘着粗气,宛如野兽一样晃了晃脑袋,而后大喝一声:“一群无耻之徒,今天看我把你们脑袋拧下来。”

    那赖桑牧民不甘示弱,与那汉子对视一眼后,直接将手中的武器给插在了地上,赤手空拳的就冲了上去。

    有人说,遇到如此强大的对手,竟然还抛弃武器,这不是傻么?

    但实际上这就是草原上的规矩。

    如果对方不用武器,而你用了武器,哪怕是你赢了,也不会获得尊重。

    只有在相对等的条件下将对方击败,这才能成为大家心目当中的英雄,

    两人狠狠地撞在一起,胳膊死死地缠绕。

    此情此景,不像是两个人在打架,反而像两头公牛在角力。

    两人力量都不小,因为用力过猛,两人都不由自主的在原地打转。

    但在力量上,显然是那棕熊汉子更胜一筹,不多时便将那赖桑的牧民一记抱摔按在地上。

    可不等那棕熊汉子有何动作,赖桑牧民便猛地从地上翻了起来,下一刻死死地搂抱住了对方的腰身。

    棕熊汉子固然有一身蛮力,但他毕竟体积太大,在速度上完全没有和赖桑牧民这种瘦小身材的对手抗衡的余地。

    可是就当所有人都以为赖桑牧民要与对方缠斗一会的时候,就看见那赖桑汉子在对方挣扎的时候不退反进,双臂紧紧地勒住对方腰腹,下一刻猛然便将那棕熊汉子硬生生的撅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向后仰去一记倒头桩。

    棕熊汉子的脑袋先着地,被摔得头脑发晕,许久都没有从地上爬起来。

    见这情景,赖桑阵营的牧民高声叫好。

    就连楚羽嘉这边许多与这件事情毫无干系的牧民们也都高声叫好。

    毕竟在他们的心中只有敢于挑战比自己强壮,比自己更加强大的对手,才能配得上是英雄,才能配得上勇士。

    “这人虽然看上去没学过什么武艺,但这种技巧绝对不凡了。”

    祁重抿着嘴说道:“尤其是那几乎能与公牛角力的力量,也着实让人刮目相看啊……”

    “怎么着?”

    楚羽嘉挑眉看向祁重,笑道:“你想下去和他比试比试?”

    “师兄你可别拿我开玩笑了。”

    祁重急忙摆手道:“我现在正在学习如何去做一员儒将。”

    “就你还儒将?”

    楚羽嘉摇头而笑,将身侧的宫离陌揽入怀中,道:“我宁愿相信我娘子是个统军天才,战场鬼才,也不相信你会成儒将。”

    闻言,祁重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就凭你们,还想在草原上驰骋?”

    赖桑牧民昂首傲然道:“还是回家和你阿妈学挤马奶去吧……”

    此言一出,赖桑部落的众人哄笑出声。

    甚至有人跟着挖苦道:“怪不得你们距离水云郡这么近,人家西北军都不接纳你们,原来不是你们自命清高,而是你们根本就不配啊。”

    “就是,他们这群怂包能干嘛,占据着最丰美的草场,却干着最怂包的事情,与其如此,还不如将草场让给我们。”

    “什么叫让给我们,他们根本就不配拥有那片草场,最丰美的草场是要给这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的。”

    听闻这一阵阵的嘲讽,桑巴部族与叶边部族这边几乎每一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两边的首领更是如此,此刻互相对望一眼,最后齐齐望向前方,显然是不准备和对方进行这种无用功的单打独斗了。

    看着双方剑拔弩张的模样,楚羽嘉摇头叹息一声,道:“戏看不成了,咱们得下去了。”

    祁重挑眉问道:“师兄,这是为何?”

    “你觉得在这种地方大动刀兵真的好么?”

    楚羽嘉轻笑了下说道:“至少也得问过我才行。”

    话音落下,楚羽嘉率先走出人群,率领着一众亲兵朝着场内走去。

    看见这些突然走过来的人,后面观战的百姓愣住了,场上马上就要展开骑兵对冲的两方人群也愣住了。

    他们想干嘛?

    在这种时候过去,不是找死吗?

    桑巴部族的首领眯了眯眼睛,对着身旁的一人甩了下头。

    那人点头后催马出列,到了楚羽嘉的近前,拦住众人去路道:“这里有人在谈事情,想逛去别的地方逛。”

    对于这人的阻拦,楚羽嘉连看都没看,完全无视了这人的存在,继续带人向前走。

    “找死!”

    桑巴部族的那个牧民显然也是个暴脾气,见到楚羽嘉竟然不打理自己,抽刀便朝着楚羽嘉劈砍过来。

    但他的刀却也只落下一半便停留在半空当中。

    他的刀被一柄长剑给架住,而架住长剑的人,只是黑卫营当中的一名普通士卒。

    这士卒眯眼望着那桑巴部族的牧民,没有说话,猛地将刀给弹开,下一刻单脚一点地面整个人腾空跃起,一剑直刺那人的哽嗓咽喉。

    这一剑,没有华丽的剑招,没有复杂的剑式,只是单纯的一剑而已。

    但就是这一剑,却让那桑巴部族的牧民都丧失了抄刀一战的**,猛地一记懒驴打滚从战马上翻了下来,将这一剑险险的避开。

    就算如此,这一剑也是从那桑巴部族的牧民的脑袋上擦过去的,将头发都给削下来好大一块。

    桑巴牧民抬手摸了摸头顶,大惊失色,随即也不恋战转身便朝着己方人群跑去。

    那士卒并没有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走回了人群当中,默默地跟在楚羽嘉的身后。

    楚羽嘉也仿佛没有看见这一切,闲庭信步如同在逛自家后花园一样的走到了那赖桑牧民近前。

    到了这里,楚羽嘉也总算看清楚了这人的长相。

    身材并不高壮,身高与楚羽嘉差不多,年虽不大,也就是二十一二岁的样子,但相貌生的极为俊朗,颇有草原美男的风范。

    “身手不错。”

    楚羽嘉嘴角高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赖桑牧民皱眉将楚羽嘉上下打量一番,随即轻声说了一句:“宁连……”

第221章:靠自己

    草原上的牧民彪悍。

    但草原上的牧民更敬重英雄。

    哪怕是曾经将他们打败的人,他们也会奉之为英雄。

    例如楚千文和西北军。

    要问草原上最佩服的人是谁?

    无外乎就是楚千文。

    要问草原上最让他们害怕的军队是谁?

    无外乎就是西北军。

    “宁连……”

    “还不错。”

    楚羽嘉轻笑了一声道:“我叫楚羽嘉,有些人喜欢叫我楚侯,有些人喜欢叫我侯爷,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听帐下士卒叫我将军。”

    楚羽嘉?

    楚侯爷?

    当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满场众人皆是露出惊骇神色。

    就连宁连都满脸骇然的看着面前的楚羽嘉,半晌都说不出来一个字。

    人的名树的影。

    如今的楚羽嘉早就不是那个寂寂无名的家伙了。

    不论是当初的单骑入齐宫,还是后来横扫草原、大屠前蜀,都足以让楚羽嘉这三个字在天下扬名了。

    楚羽嘉没有看旁人,只将目光放在宁连的脸上,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哪怕是被本国老百姓戳脊梁骨也要建立牧民县么?”

    宁连愣了愣,随即摇了摇头。

    “我之所以要建立牧民县,就是不希望草原上的牧民继续去过那种流离失所的日子。”

    “我之所以要建立牧民县,就是希望让草原上的牧民过的更好一些,都能吃饱饭。”

    “我们是邺人,在外还有齐人,晋人,宋人,蜀人,但你们只是却被称之为草原人,甚至说你们是草原蛮子,难道你们的国号就是草原吗?”

    楚羽嘉昂了昂首道:“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草原牧民与我们邺人同病相怜,皆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但旁人却不会看我们为何与天斗与地斗,只会看我们指天骂地,说我们没教养,所以作为邺人,我更能理解草原人的苦。”

    “但草原人的真正苦楚在哪里,你知道么?”

    楚羽嘉再次看向宁连。

    宁连再一次摇了摇头,但这一次,显然眼神中已经多了一些东西。

    楚羽嘉叹了口气道:“我们邺人至少知道自己效忠的是谁,至少知道自己在有危险的时候,谁会来保护自己,可是草原人呢,他们没有,他们只能靠自己。”

    楚羽嘉的目光深邃,道:“所以,我想给草原牧民一个机会,让他们也变成邺人,也变成有国籍的人,在有困难的时候至少会有人帮他们一把。”

    话音落下,楚羽嘉缓缓地抽出佩剑,插在地面上,道:“我建立牧民县,就是想要结束草原上的纷争,而且也要草原版图规划进邺国之中,而这里最大可能会成为水云郡的一部分,而我是水云郡郡守。”

    “今天我只一句话放在这里……”

    楚羽嘉抬眼望着众人,道:“不论是谁,也别想在我的地盘上掀起战火,如果谁犯了,那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因为我不希望草原上再有任何要破坏这难得和平的人出现,也更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屠杀前蜀几十万人可不是白杀的。

    当初下令屠城之时,楚羽嘉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现在外面甚至已经都开始叫他西北杀神。

    西北杀神这四个字可不是白来的,那是用数十万人的命换来的。

    此时楚羽嘉都不需要说话,只是静静的在这里站着,身上所散发出的杀气就让任何人产生窒息感。

    就连和楚羽嘉最亲近的亲人,宫离陌与瑶儿,在此刻都那面生出了恐惧感。

    这一次,宫离陌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为什么草原人以及其他诸侯列国的人会那么惧怕楚羽嘉,也那么恨他了。

    面对楚羽嘉的感觉不亚于面对着一只在丛林中咆哮的猛虎。

    彻骨的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感,那股阴森森的气息流淌过全身。

    除了恐惧和惶恐之外,似乎已经产生不了其他的感觉了。

    在战场上的楚羽嘉与平日里的楚羽嘉完全是两个人。

    平日里的楚羽嘉温文尔雅,对谁都笑呵呵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平易近人好相处。

    但到了战场上,楚羽嘉就像是一只随时会将敌人撕碎的猛兽,凶狠且恐怖。

    距离楚羽嘉最近的宁连更是首当其冲的感受到了这种恐惧。

    在这一刻,他甚至看到了黎民陨落血流成河的景象。

    这种恐怖的气息,恐怕就足以将野兽震退了……

    死亡的气息在空气中蔓延,楚羽嘉目光所及之处,人都情不自禁的低下头,不敢与之对视。

    “哈哈。”

    楚羽嘉仰面一笑,逼人的气息顿时消失不见,下一刻,脸上又重新浮现出笑容来。

    “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屠夫也是魔鬼……”

    楚羽嘉的眼眸深邃,道:“但我觉得,我就是一个人,一个普通人而已,不是什么杀神,不是什么屠夫,更不是魔鬼,就是一个普普通通邺国人,如果说非要有些别的的话,那我是个邺国的将军,郡守,侯爷,我有责任也有义务让整个邺国的百姓都不受到战乱的波及。”

    “对于想要加入邺国的草原兄弟,我表示欢迎。”

    “对于不想加入邺国的草原兄弟,我也不强求。”

    “但我只有一个要求,这也是给你们一个警告。”

    楚羽嘉的眸子阴冷下来,道:“千万别在我的地盘上搞事情,我的眼里可从来不揉沙子。”

    话音落下,楚羽嘉转身便走。

    这时,宁连反应过来,急急忙忙的跑到了楚羽嘉的身侧,对着楚羽嘉施了个草原上特有的礼仪,道:“早就听闻将军是不世出的英雄,当初我还不相信,今日一见果然传言不虚。”

    话音落下,宁连直接双膝跪地,而后学着邺国人的样子,面朝楚羽嘉拱手道:“若将军不嫌,宁连愿将生命交付给将军。”

    楚羽嘉的表情并没有变,但是却也伸手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拍了拍他肩膀上沾染的灰尘,道:“你这条命只是你自己的,不是任何人的,在我西北军中从来不养庸才,到底是什么能力,那得靠你自己来证明。”

    “最近我要在七营外再开第八营,是一支完全由牧民组成的军队,如果说你愿意就去牧民县投军,至于你能不能来到我的身边,得看你自己的努力……”

第222章:不是兄弟胜似兄弟

    正阳六年,立秋。

    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

    万物从繁茂成长趋向萧索成熟。

    但这一年的立秋对于西北军来说却显得格外重要。

    这一天对于西北军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日子,对于西北军的老卒来说也非常重要。

    西北军从建立的第一天开始就有一个规矩,在军中服役年限不得超过十年,如若超过便必须退伍三年,三年后酌情录取。

    这样做是为了让寻常百姓家多一个劳动力,也是让还没有成婚的军卒回家成亲生子。

    所以这一天对于西北军来说是一个送别的日子。

    作为西北军的统帅,楚羽嘉或许在这方面是不称职的。

    因为他从来没有送过老兵回家。

    第一次是西北军编制尚存,但却名存实亡。

    第二次是因为宫离陌身怀六甲停留都城耽搁了。

    而这一次,楚羽嘉说什么都要送一次了。

    楚羽嘉在这一天早早地就来到了军营,在将到了年限的军卒清点出来后,留有少许守城的卫士,其余人等全部解散,自由活动一天。

    虽然楚羽嘉下达了命令,但却没有一个人离开,所有人都聚集在两侧,静静地望着站在场地中央的两千人。

    这两千人无外乎都是要退伍的老卒,他们有一些是在退伍之后因为楚羽嘉回到军中而回到军中的老卒,也有一些是没有离开而是被调到了另外军队当中的老卒。

    这也让人不由感慨,十年前的西北军老卒如今也只剩下了这些人。

    这些人与楚千文一同征战过草原,也同楚羽嘉一同征战过前蜀。

    腥风血雨十年后,十年前的稚嫩少年,现在也都拥有了一张张刚毅面庞。

    这其中有楚羽嘉的亲兵,有横刀营士卒,也有陌刀重甲骑的骑军,当然更多的还是那支威震西北的轻骑……

    人嘛,在一起时间长了,就难免会生出感情,楚羽嘉也不是没有感情的人。

    他也想最后和这些兄弟好好相处一晚,所以并没有直接让这些兄弟离开。

    通泉府,苦寒之地中难得的清净地。

    因为连年的战乱,通泉府十分冷清,商人不愿意来,百姓也不愿意在此定居。

    可是因为西北军的存在,这里愈发繁华,从楚千文在时的西北巨镇,到现在楚羽嘉的文化大融合。

    水云郡当中有邺人、草原人、前蜀人、后宋人、后晋人、齐人,乃至从遥远东方而来的吴越人。

    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工匠,想要到邺国西北谋生存,毕竟在诸侯列国当中,唯一尊重工匠甚至将工匠摆放到极重要位置的就只有一个西北军,甚至连邺国都做不到。

    有一些则是在这里经商,因为这里的人口越来越多,自然商人也有利可图。

    有些人则是在这里定居,因为这里景色宜人,又因为有西北军的存在无需担忧自己的安危,这样一个赚钱好赚,花销又不多的地方,自然是被百姓喜欢的。

    当然,更多的还是那些是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的人。

    特别的日子,当然需要特别的方式来进行。

    天泉街,通泉府的主街道,街头是行刑的菜市口,街尾便是郡守府。

    这里即便在晚间也非常热闹,有叫卖的小贩,有迎客的酒楼茶楼,当然也有青楼赌场。

    只是在今天,店家们却都非常有默契的关门歇业一天。

    因为他们知道这一天对于西北军来说很重要,知道为国家效力了十年的老卒们要走了。

    邺人尚武,民间更尊重军人,更尊重这些为国家为百姓流血流汗即将退伍归乡的军人。

    所以在这一天,百姓也都自发组织道一起,去帮助那些郡守府的府兵去准备桌椅板凳。

    因为楚羽嘉今天就要在这里为老兵送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即将退伍的老卒们也三三两两的进入天泉街。

    两千人的集会可不是小场面,一桌八个人也要座接近三百桌。

    西北军士卒从上至下,哪怕是这些老卒都深知一个规矩,令行禁止。

    甚至这种规矩已经成为了每个人心中的习惯,在楚羽嘉等一众将领还未到来之际,无一人落座,全部齐整整的站在椅子旁,目光齐整整的望着前方,甚至都看不见一个人乱动。

    直到楚羽嘉一行人来了之后,随着楚羽嘉摆了摆手,他们才齐整整的坐下。

    楚羽嘉他们这些将领的桌子也并不是单独拿出来的,而是在士卒与士卒之间都给他们留了空座。

    与兄弟们同甘共苦是西北军每一个将领首先要坐到的事情。

    楚千文便说过,不能身先士卒的人,就不配在西北军为将。

    何况他们这一次是来给老卒们送行的,这其中有许多都是他们之前的帐下的百夫长甚至是千夫长。

    这一去,就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

    这一去,有可能是永世不能相见。

    他们都是邺国的英雄,更是西北军的英雄。

    可在将领们落座之后,楚羽嘉有些尴尬了,因为在场并没有给他留位置。

    很多士卒都第一时间站起来给楚羽嘉让位,但却被楚羽嘉拒绝了。

    楚羽嘉看了一眼身侧的祁重,道:“兄弟们都到齐了,那就赶紧上酒菜。”

    祁重领命而去,随着祁重的招呼,早就已经准备好的郡守府府兵们纷纷走出来。

    府兵们有些抱着酒坛,有些端着托盘,托盘上摆放的都是肉菜和热汤。

    府兵们在人群中穿梭,将酒菜一一拜访在桌子上面。

    在府兵们撤走之后,楚羽嘉才从祁重的手中接过酒碗,对满场众人道:“这第一碗酒,敬我邺国先烈!”

    “敬先烈……敬先烈……”

    两千多老卒纷纷端起酒碗,齐声高呼,随后将酒碗中的酒水撒在地上。

    祁重给楚羽嘉倒了第二碗酒,楚羽嘉再尔高声道:“第二碗酒,敬我西北军阵亡之同袍!”

    “敬同袍……敬同袍……”

    两千多老卒再次齐声高呼,再尔将酒碗中的酒水撒在地上。

    这个时候楚羽嘉的脸色变得温和,端着酒碗,道:“这第三碗酒,是我楚羽嘉敬在座的各位兄弟,同袍。”

    话音落下楚羽嘉端起酒碗,仰头将一碗烈酒一饮而尽,道:“羽嘉谢各位十年来为我邺国的付出,为西北军的付出,楚谋不会忘记你们,国家也不会忘记你们。”

    此言一出,场上的气氛就变了。

    有人眼中已含泪花,更有甚者与身旁的兄弟同袍相拥而泣。

    这是一场分别,更是一场永别……

    同袍兄弟虽然只是四个字,但内涵岂是这四字能够形容的……

    这四字让人永远无法忘记,在自己生命中,有一群可以让自己放心托付后背的兄弟存在……

    不是兄弟,胜似兄弟……

第223章:解甲归

    弱冠少年赴西北,

    而立壮年解甲归。

    不惑之年送儿日,

    半百老汉迎儿回。

    一个男人最好的四十年,便是如此了。

    二十弱冠,从军远赴西北。

    三十而立,经历十年军旅生涯后解甲归家。

    四十不惑,送自己的儿子走进军旅。

    五十半百,站在村口等着自己从军十年的儿子如同自己当年一样从解甲归来……

    几万烈酒下肚,楚羽嘉的脸色也开始泛红,看着这些陪伴了自己父亲,又陪伴了自己的老卒们,情绪翻涌。

    许久后,楚羽嘉才开口问周遭众人,道:“时光荏苒,转眼两年过去了,咱们也相处了两年时间了,现在要走了,你们难道就没有什么对我说的?”

    此言一出,周围坐着的几名士卒相互对望了一眼,随即有一名士卒端着酒碗站起身,道:“侯爷,小人敬您一碗。”

    “好。”

    楚羽嘉当即点头同意,与那老卒撞碗后将碗中酒一饮而尽,道:“老兄弟,有何话对我说?”

    “也没什么。”

    “我曾几何时的第九阵当过探子,又在如今的连天营担任了百夫长,曾经随着老楚将军征战过,也随着如今的楚侯征战过。”

    “这一路走来,烧过敌人的粮草库,打到过齐国都城,快马驰骋过草原,也曾与那老匹夫吴当国的嫡系亲军血战。”

    “我这一生没什么值得吹嘘的,虽然从军十年,但我却是我们六月入伍的那些老兄弟当中爬的最慢的一个,但我这个人就是喜欢西北军,将西北军当成了自己的家。”

    “我没上过私塾,大字儿不识几个,但我认识西北军这三个字,我认识楚这一个字就够了。”

    “但如果有人问我这一生最光荣最骄傲的时刻是什么时候,那我还是有些吹嘘的本钱的……”

    老卒脸上泛着红晕,满脸畅快道:“我曾经随着老楚将军杀到过姑墨边城,也曾随着新楚将军杀到齐国都城。”

    随着楚羽嘉一同杀到过齐国都城的人有两千五百人,都是西北军的老卒。

    但这一路走来,剩下的还有几个呢?

    或许楚羽嘉自己都不记得了,他也不敢想象还剩下几个人。

    现在还能有一个站出来与自己说这些,让他也感慨万千。

    “你的经历,势必会变成以后年轻人所向往的,而你们也将会成为西北军中的传奇和传说。”

    楚羽嘉叹息了一声,说道:“或许在这期间我没有注意到你但是请你记住,你为邺国做的一切,都是会得到回报的,这一点等你离开军队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的。”

    楚羽嘉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水云郡的风光很好,就在这里定居吧,我也想看着跟我征战的老兄弟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当然,我也想看见你们都娶妻生子无忧无虑的过完这一生。”

    抬手将那士卒的手握在掌心,摸着他手心上那厚厚的老茧,楚羽嘉的心中酸楚。

    可楚羽嘉却依旧故作欢笑。

    “离开军队,也离开我,你们应该开心才对。”

    楚羽嘉抬头看着周围众人,道:“以后再也没有人逼着你们冲锋了,再也没人逼着你们训练了,也在没有人逼迫你们在明知敌众我寡之下还要与敌人拼死搏杀了……”

    这句话一说出口,那老卒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场崩溃大哭,双膝跪地拉着楚羽嘉的手道:“将军,我不怕死,将军,我真的不怕死,我也愿意为将军赴汤蹈火,哪怕是马革裹尸也此生无憾。”

    “可是你该做的也已经做完了……”

    “你以后的人生会很美好,而且人的一生也不仅仅是在军队,你还会有一段新的历程。”

    楚羽嘉看着他手臂上的伤痕,道:“不管是为了我,还是为了你自己,离开军队之后一定要好好的活一场。”

    他抬眼望向四周,端起了酒碗大声喊道:“为了我也是为了你们自己,答应我,离开军队之后,一定要好好地活一场。”

    “将军,我们舍不得你……”

    “将军,我不想走……”

    “我们不想走……”

    “舍不得个屁。”

    “不想走也不行。”

    “你说说你们是不是欠收拾?”

    楚羽嘉满脸痞子相的笑骂道:“没有我教训你们,你们就皮痒?”

    虽然是笑话,但是却已经没有人能笑的起来了。

    诸多西北军老卒的心中酸楚,脸上都带着浓郁的悲色。

    “行了行了,男儿有泪不轻弹……”

    “现在请允许我为你们下达最后一个军令,在酒足饭饱之后,回到军营好好休息,明日一早,全军解散。”

    楚羽嘉的神色还是依旧,道:“你们可不要以为我会给你们送行,你们侯爷我没那习惯,都自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然后卷铺盖滚……”

    说到最后,连楚羽嘉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泪水已经抑制不住的从眼眶中流淌下来……

    虽然他努力的别过头去不让人们看到,但是他那颤抖的身躯却已经将他内心暴露了……

    在场的老卒们,无不被眼前的景象感染。

    望着身旁的同袍,不可抑制的抱着同袍失声痛哭。

    他们在战场上,哪怕与敌人拼死搏杀,流再多的血也从未喊过一声疼。

    他们在训练中,哪怕是流再多汗也从未喊过一声累。

    他们在诸侯列国的口中是一支屠夫军团,更是一支铁打的铁军

    可此刻,随着楚羽嘉最后一句话,却让他们不能自已……

    因为这最后一句话就表明了,他们的军旅生涯已经结束了,他们退伍了,他们可以回家了。

    但是没人可以开心的起来。

    一名老卒扑到了楚羽嘉的近前,抓着楚羽嘉的胳膊:“将军,我舍不得你,我不想走,让我留下来……”

    “虽然你们离开了军队,但你们永远都没有离开西北军。”

    楚羽嘉强忍着颤抖的身躯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眼中含笑道:“你们已经做得够多的了,流血也流的够多的了,接下来的事情要交给年轻人了,你们只需要在家里看着,看着这帮年轻人穿上你们的战甲继承你们的意志,继承我们西北军的意志。”

    可他的话对于满场情绪崩溃的老卒来说,已经没有用了。

    又有一名士卒哭着跪了下来,面朝楚羽嘉撕心裂肺的喊:“将军,我还要跟着你,哪怕是在等三年,我也还要回来参军,我不止要看着,我要追随将军一起将我们西北军的旗帜插到每一个看不起我们邺人的敌人的城头上。”

第224章:返乡之日

    铁骨铮铮,随我出征。

    大漠茫茫,西北儿郎。

    生死离别,血染沙场。

    护我边疆,生死何妨。

    侵我邺国,让汝血偿。

    马革裹尸,几人还乡。

    这是西北军的军歌,歌声悲壮激昂。

    人们唱了一遍又一遍……

    一遍又一遍……

    歌声几乎传遍了整个通泉府,几乎让城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听清。

    许多人都知道,西北军有一个服役十年必须还乡的传统,想要服役也要等到三年后才可继续参军,三十五岁便要彻底离开军队。

    邺人对于军人的崇拜与尊敬的情怀是发自内心和骨子里。

    从第一人邺王到这西北苦寒之地时,他的军队在这片土地上掀起腥风血雨,也让所有邺人知道他们的子弟兵是何等英勇,何等悍不畏死,何等伟大。

    他们远离家乡,为了自己的家人和亲人。

    他们悍不畏死,为的是让那些瞧不起邺国的人付出代价。

    让同胞过上更加稳定的日子,让国家变得更加强大便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曾几何时,楚羽嘉便说过,想欺负谁都可以,但想欺负邺国就不行,要想欺负邺国,那就得问问西北军答不答应。

    在邺**队当中,西北军绝对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忠君爱国,西北军说第二没人敢争第一。

    悍不畏死,西北军说第二没人敢争第一。

    但西北军强大不是强大在某个人身上,哪怕是楚千文与楚羽嘉这对父子也不是。

    他们真正强大的是能将这些悍不畏死的人都凝聚在一起。

    让这支军队变成一支无往不胜的铁军。

    而战争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它虽然残酷,会让无数人在其中陨落……

    可却也会让无数人在战争中获得重生。

    让他们明白生命的珍贵。

    让他们明白如何去珍惜身边人……

    面对满场士卒,楚羽嘉也发自肺腑的笑了。

    “因为有你,因为有你们,因为有你们这群人,愿意为邺国流血流汗,我们大邺才会走向强国之路,才会让诸侯列国看得起,才会让他们不敢欺负我们。”

    楚羽嘉豪气干云道:“但接下来,你们的首要目标便是好好修养,为咱们大邺培养出一个接一个的人才,只要我未战死,或许有一天你们的孩子还会到我的帐下从军,到了那时我们还是可以把酒言欢。”

    “但如果不幸……”

    “我若战死……”

    楚羽嘉顿了顿,随即道:“那我便到那黄泉台召集兄弟们血洗那地狱……”

    这一夜,无人入眠,这一夜也是在场的诸多老卒在一起的最后一夜。

    他们都明白,这一夜过后,他们就要各奔天涯。

    其中有人或许还会在一起,但绝大多数此生此世都不会再见面了。

    他们都珍惜彼此,彼此之间推杯换盏。

    他们不是想灌倒对方,而是想把自己灌醉。

    想让自己从这种悲痛的情绪当中脱离出来。

    十年荣辱与共,同甘共苦。

    一切的一切,都仿佛黄粱一梦。

    明日便要醒来,明日便要各奔人生。

    可酒不醉人人自醉,想要醉时却不得。

    哪怕喝再多的酒,此时人却也是越来越清醒,楚羽嘉这一干将领穿梭在人群当中为这群老兄弟送别。

    “嫂嫂,师兄喝了这么多酒,你难道不去管管嘛?”

    侯府内,王十九立于宫离陌的身侧,不解道:“我看你好像没有一点想管着他的样子。”

    “管他做什么?”

    宫离陌轻笑了下,继续低头秀着给儿子缝制的小肚兜,柔声道:“如果平日里喝这么多酒我自然是要管的,谁男人家没事喝这么多酒?”

    “但你看,你师兄是那么喜欢喝酒的人吗?”

    楚羽嘉是什么样的人,宫离陌在清楚不过,对王十九轻笑道:“这是西北军的传统,哪怕是当年公爹也经常这样做,婆婆也没有说过半句,这些老卒都为了咱们大邺付出这么多年了,好不容易从那个尸山血海的沙场走下来,怎么着也得好好送送才行。”

    闻言,王十九抿了抿嘴,似乎也听明白了。

    王十九自顾自的走出房间,飘身跃上屋顶,双手捧着下巴,静静地望着不远处的喧嚣景象。

    这一夜,注定无眠。

    西北军的营地之内呜呜的哭泣声接连不断。

    第二日清晨,楚羽嘉早早地就来到了城头上,依旧是那一袭白衣,痴痴地望着军营之内。

    老卒们早早的就已经起床收拾好了行囊,随后成群结队的从营帐之内走出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依依不舍的走过校场以及军营内的许多地方。

    这是他们流血流汗的地方,也是青年的自己为之奋斗的地方。

    现在突然离开了,任谁都会舍不得。

    因为他们早已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这一年退伍与往常不一样,因为这一年楚羽嘉废除了不得带走兵器甲胄的规定,允许将士可以带走自己的佩刀战甲,也将每一名将士的名字过往也都会被记录在一本本集册上。

    这本集册将会记录他们每一笔军功,以及在军队当中的表现以及过往。

    这本集册便是他们的荣耀,同样也是他们继续前行的理由。

    楚羽嘉是在告诉他们,即便离开了西北军,他们的名字也会永远留在西北军中,不会有人忘记。

    当然,楚羽嘉也规定过,如若谁在退伍之后敢做违法之事,便会立马撕毁属于他们的军籍名帖,并且消除他们的军籍。

    不为别的,哪怕只为了这些军籍,退伍的西北军老卒也不会做任何对不起西北军老卒这五个字的事情。

    慢慢地,西北军老卒们开始在营地外聚集,不知是谁率先指了指城墙,紧接着所有老卒都朝着城墙方向望来。

    见状,楚羽嘉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将自己的身影隐匿在了城墙当中。

    可尽管他的速度够快,却还是被老卒们看到了。

    他们明白,将军虽然嘴上说是不来送大家,可还是早早地就来到这里……

    虽然天色阴沉,眼看着要下大雨,但大家的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老卒们在离开之际,不论走向那个方向,也都会走到城墙下朝着楚羽嘉屹立的位置深施一礼。

    最后,老卒们的人群渐渐散去,三五成群,就此分道扬镳。

    “城破曲中人亡,古道妻女哭断肠,自古只见郎君向西去,何曾见郎君东返乡。”

    楚羽嘉昂首道:“外敌未除,何谈安稳。兴盛之日,安定之时,方是男儿返乡之时。今日我楚羽嘉,送诸君返乡……”

第225章:军械营

    军中新老更迭乃是常事。

    天下也不会有永远不散去的宴席。

    只是,西北军中多是老卒,如若在过几年,西北军将再无西北老卒,那时候西北军还能保持如今的战力吗?

    连楚羽嘉都有些难以想象,过个两三年之后,西北军老卒一旦全部退伍,那么西北军还是西北军么?

    但这种事情,却不是楚羽嘉能够左右的。

    他虽然也想留下那些老卒,但人家毕竟要娶妻生子。

    或许也正如孟飞航所说的,虽说老卒会走,老卒也会死,但西北军的军魂,永远不会灭……

    但楚羽嘉难免还是惆怅,望着窗外不由自主的就叹了口气。

    看出了楚羽嘉的无奈和心中的抑郁,宫离陌放下了手中的针线,走到了楚羽嘉的身后。

    见楚羽嘉没有注意到自己,宫离陌咬了咬嘴唇拉着楚羽嘉的衣角,轻声道:“羽嘉,带我去军械营里看看吧。”

    军械营?

    楚羽嘉有些怪异的看了一眼宫离陌,问道:“哪里都是一些铁器兵器,你去哪里干嘛?”

    宫离陌看了一眼座榻上面摆放的针线,道:“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学一些别的东西,那样的话,我或许能够更了解你。”

    闻言,楚羽嘉挑了挑眉,道:“你那也不应该去那种地方啊,找些别的项目就好了。”

    一听这话,宫离陌有些不乐意了,瞪了楚羽嘉一眼,道:“我就问你,到底带不带我去?”

    见状,楚羽嘉笑了,扶着自己的额头,无奈道:“好吧好吧,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去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东西。”

    军械营里面还能有什么?

    无外乎就是一些兵器了。

    楚羽嘉带着宫离陌以及一众亲兵出了通泉府,直奔胡马关外的白杨林。

    这里就是军械营坐落的地方。

    在经历了与前蜀的战争之后,楚羽嘉尝到了这方面的甜头,将郡内大量金银都砸进这个地方。

    军械营现在的规模,早就不是原来那种小作坊能比得了的了,已经颇具规模,里面更是被系统化的分成了好几个部分。

    军械部,专门负责研发军中能用到的大型杀伤性武器。

    精器部,专门负责精品武器,派发给军中的诸多武将。

    一路走,楚羽嘉一路和宫离陌天南地北的聊着,不知不觉间就已经来到了军械营的大门口。

    守门的士卒见到楚羽嘉来了,也纷纷拱手施礼:“侯爷!”

    “辛苦了。”

    楚羽嘉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然后便顺着青石小路走进了大院。

    军械营里面有许多院落,这些院落就像是迷宫一样排布在其中。

    如果第一次来没有人领路的话,怕是都得在里面迷路。

    楚羽嘉倒也不是经常来,只是来过一两次而已,但他的记忆里很好,走过一次的地方,他基本就能记住了。

    他也不用人领路,带着宫离陌七拐八拐的不多时就来到了一间大宅子前。

    楚羽嘉抬手推开大门。

    当看清院落里的景象时,宫离陌的脸上不由露出惊讶的神情。

    这宅子异常巨大,哪怕是侯府和这宅子比起来,怕是也不大多少。

    宅子之前的一片巨大空地上,在上方有用牛毛编织的遮阳网,下面是一排排整齐排列的熔炉。

    此时,近千名铁匠在热火朝天的打铁,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以及敲击声响彻半空。

    孟飞航也这大宅当中,此时正和几个工匠围坐在一起研究着什么东西。

    以楚羽嘉对他的了解来说,应该是他又新研发了一些东西,正在教工匠怎么制作。

    当见到楚羽嘉来了,孟飞航的脸上也挂上了笑容。

    孟飞航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朝着楚羽嘉走过来,笑问道:“楚侯爷,今天怎么有闲工夫来这里视察了?”

    “没什么,就是过来看看。”

    楚羽嘉笑了笑从孟飞航的手中接过了一柄刚刚制作好的战刀。

    这战刀的模样非常的怪异,刀身狭长,弧度极大,血槽极深,看起来也是异常锋利。

    试着挥舞了几下,轻盈中还不缺重量。

    楚羽嘉不由赞道:“真是好刀。”

    “那是自然。”

    孟飞航倒是不客气,从楚羽嘉的手中将刀接了过来,而后说道:“这刀的名字叫做苗刀,共五尺,兼有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可单手双手变换使用。”

    说着,孟飞航便将这苗刀的刀鞘插在了刀柄上,本来是单短式武器马上就变成了如同陌刀一样的双手兵器。

    孟飞航一边为楚羽嘉演示着劈刺的动作,一边道:“这样便于将腰腹背三处的力量连接到一起,临敌运用时,辗转连击、疾速凌历、身摧刀往,刀随人转,势如破竹,杀伤威力极大。”

    那不就是缩小版的陌刀?

    陌刀重甲骑给楚羽嘉带来的冲击力是极大的,而这个东西显然是改制陌刀的规格来打造的,那威力还会差了?

    楚羽嘉抬手将孟飞航手中的苗刀握在手中,掂了掂分量,问道:“你想好这把刀怎么投入战场使用了吗?”

    “没想好。”

    孟飞航摇了摇头,道:“现在的冶炼水平不够,冶炼出来的铁根本不够坚硬,只能通过千锤百炼打造,而这把刀就是百折铁,锻造工艺十分复杂,所以这种刀只能生产一点点,想要批量生产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这东西有何用?”

    楚羽嘉摊了摊手,道:“就是让我看的?”

    “当然不是。”

    孟飞航开口道:“虽然不能批量生产,但我能动用所有工匠连日赶工赶点,先将你的亲兵武装上苗刀,也不是不可能的。”

    闻言,楚羽嘉也只能深感惋惜。

    这么好的东西,不能完全投入到战场,实在是太可惜了。

    不过楚羽嘉的心中也不免好奇:“有的时候,我真是好奇,你口中的那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到底领先了我们多少。”

    闻言,孟飞航的脸上也露出向往神色,随即道:“如果这是在我们那个时代,我在五百步之外就可以干掉你,而且还能保证不伤及自身一分一毫。”

    “你就吹吧。”

    楚羽嘉仰面大笑。

    他压根没将孟飞航的话放在心上。

    想在五百步之外干掉他,而且还不伤及自身一分一毫,那他是打死都不相信的。

    不过,楚羽嘉扭头间就看见孟飞航正在让人捣鼓的一个像是熔炉一样的东西。

    见到这个东西,楚羽嘉忍不住好奇,问道:“对了,上次来我就看你在弄这个东西,这到底是什么?”

    “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孟飞航回头看了一眼,而后神色也变得有些凝重,道:“如果我真的能把这个东西给做好的话,我能让这个时代的时间迅速拨快两千年,甚至可以直接从冷兵器时代进入工业时代。”

    孟飞航有些时候说出来的一些话,楚羽嘉着实有些听不懂。

    尤其是孟飞航叫这个时代为冷兵器时代和农业时代,这对于他来说就跟天书一样。

第226章:军械库

    这个时代对于孟飞航来说就像是在玩游戏一样简单。

    以他的知识来说他能给这个时代带来很大的改变。

    但同时也有很多东西在阻止他前进。

    比如他想要提升这个时代的武器水平这一点来举例。

    他早在认识楚羽嘉没多久的时候,就研发出了**,可是在如何将**运用在另外的武器上是他现在都没有搞定的事情。

    因为在他的想法当中,还有很多利用**能够做出来的武器。

    例如火炮、火枪甚至是火铳到现在都没有研制出来。

    火铳和火枪的设计并不能说有多巧妙。

    而且就算巧妙,对于理工出身的孟飞航来说并非难事。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时代的锻造水平根本达不到制造火铳的水准。

    甚至冶炼不出来比铁更加坚韧的钢……

    他现在也只能先想办法提升整个时代的冶炼水平和制造水平。

    等到这些完成之后,才能慢慢去研发更加强大的武器。

    如果邺国能够率先生产出这些东西,或者是邺国首先进入工业时代。

    那对于这个时代的影响绝对是空前的。

    而且这对于其他诸侯国来说,被邺国征服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更不是说说而已的。

    连孟飞航现在也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的去摸索。

    因为里面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处理,如今他研制的这个据说可以改变这个时代的东西,几乎就已经掏空了整个军械营的工匠头脑。

    孟飞航所画出来的图纸到现在能看懂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已,就算是他自己培养出来的那些人,也只能看懂图纸却不懂其中深意。

    但孟飞航很有耐心,他并不急于一时。

    因为他的时间还有很多,至少现在邺国就已经开始逐渐领先其他诸侯国了。

    “等一下……”

    孟飞航这时候才注意到跟在楚羽嘉身后的宫离陌。

    见到宫离陌竟然来了,孟飞航不由有些意外,问道:“今天夫人怎么有空到我这地方来了?”

    看着正在四处张望宛如寻宝一般的宫离陌,楚羽嘉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她想从这里搞几件小玩意,不知道你有没有?”

    “当然有。”

    孟飞航底气十足的说道:“只是不知道,夫人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小玩意?”

    对此,楚羽嘉也是很迷惑。

    他也不知道宫离陌到底想干什么。

    所以楚羽嘉就只能将孟飞航一起带上,走到宫离陌身侧,只能带着孟飞航去问宫离陌。

    “下官,见过夫人。”

    孟飞航轻笑着问道:“不知道夫人想要什么,如果飞航能造出来的,一定竭尽所能。”

    宫离陌回头望了孟飞航一眼,然后还很认真的思索了起来,好久之后才开口道:“我想要一柄剑……”

    “剑?”

    孟飞航挑了挑眉毛,感觉有趣,就开口问:“不知夫人想要什么样的剑?”

    宫离陌想了想,脸色变得微红,瞥了一眼楚羽嘉的腰间,道:“想要一把和我夫君一样的剑……”

    呦呵?

    “不就是想要一对情剑?”

    孟飞航看了一眼楚羽嘉,随即笑道:“这件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话音落下,孟飞航便直径带着宫离陌与楚羽嘉二人朝着另一间小一些的院落走去。

    推开大门,这间院子里面也有许多小火炉,但这些火炉的模样可要比外面的那些精致不少,正中央则是库房。

    这库房显然甚至连窗户都没有一个,门上悬挂着一面牌匾,精军械库……

    孟飞航示意在两旁站岗的军兵将大门打开,随后他当先走了进去,楚羽嘉于宫离陌紧随其后也跟了进去。

    由于这军械库的外面并没有窗户,所以里面的环境特别昏暗基本上什么都看不到。

    楚羽嘉正要出声询问,仓库内就亮了起来,原来是那些军兵将靠墙的数十盏油灯都给点燃了。

    而这房间内的油灯竟然要寻常的油灯亮上许多,很快楚羽嘉就注意到,在每一个油灯的后面都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似乎是一面面打磨的极为光滑的铜镜。

    看到楚羽嘉的反应,孟飞航淡然一笑,说道:“其实还有比这个亮的灯,只是现在还没研究出来,等到时候我研究出来,你肯定会比现在还要惊讶。”

    看了孟飞航一眼,楚羽嘉也笑了。

    说实话孟飞航到现在给他带来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

    有的时候,他甚至都怀疑,到底是他成就了孟飞航,还是孟飞航成就了他。

    回过头去,这时候楚羽嘉终于看清楚了军械库当中的情况,只见军械库当中寒光四射,晃得楚羽嘉都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在这片寒芒之下,所看到的都是一柄柄做工精致的战刀长剑,这些战刀的形状各异,有些类似环刀,也有些类似陌刀,也有些类似横刀,但却都不是,这些刀的造型都太古怪了。

    首先,孟飞航拿起来的是一把弧度向前弯曲的弯刀,这柄弯刀表面上拥有造型特别独特的花纹,光是看上去就知道这把刀锋利无比。

    孟飞航轻笑了下,道:“这把刀的名字叫做*****,是采用精铁制作而成,在我那个时代是一个相当强悍的武器,算得上是天下名刀。”

    然后他又拿起了一柄直刀,这柄刀就是军中已经开始慢慢普及的横刀。

    但这横刀的模样要更加精致也更加锋利。

    孟飞航说道:“这把刀是我专门为军中的武将们准备的战刀,虽然这个和横刀类似,但却不是横刀,它的真正名字叫唐刀。”

    最后,孟飞航拿起来的是一个造型最独特的武器,而且这个武器在整个兵器库当中只有一把。

    这武器的整体造型是一柄剑的形状,但是特别不规则,甚至上面还有很多没有锻造完成的地方,就像是半成品一样。

    见此,楚羽嘉挑了挑眉毛,问道:“这是什么,难道是没制作完成?”

    “当然不是……”

    孟飞航有些无奈道:“这柄剑是从一个吴越商人那里买来的陨铁打造的,但因为这个时代的锻造工艺还没有达到能够锻造这种武器的水准,所以只能锻造出这样的武器来。”

    说着,孟飞航提着这柄剑走到了试剑石前,一边双手握剑高高抬起,一边说:“但是却并不影响这柄剑的锋利。”

    耳轮中就听镪的一声脆响,那块不知道经过多少人劈砍的试剑石,竟然被这一剑给劈成了两半。

    见此情景,楚羽嘉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对于楚羽嘉的反应,孟飞航显然十分满意,笑了笑将剑放回了原处,道:“这还没有锻造完成,等到锻造完成那一天,这柄剑必然会成为神器。”

    “孟军师果然厉害……”

    随即,楚羽嘉也非常不客气的说:“等这柄剑锻造完成了,就是我的……”

第227章:情剑

    陨铁锻造的长剑,历朝历代都有。

    但因为陨铁的熔点比较高,以现在可以烧出来的锻造温度来说,根本达不到那个水平。

    所以就只能采用冷锻的方式进行,但现在这里可没有工匠能操作。

    故而这把剑到现在都是半成品的模样。

    对于楚羽嘉的不客气,孟飞航也只是轻笑了下,说道:“这柄剑可不是给你的或者说之前是给你的,但是现在它们才是属于你的。”

    楚羽嘉有些狐疑的顺着孟飞航的目光向前望去。

    这时候他才看见,在房屋边沿的角落,还有一个小小的台子,正看见在房屋的边沿处的墙角有一个小小的台子,而上面摆放着的是两柄长剑。

    剑身笔直雕刻的花纹十分精致,剑柄上也做了很精致的图案,这些图案都是蝴蝶的模样,上了白色的染料,看起来既轻盈又美观。

    而另一把剑的规格也丝毫不次于这柄剑,剑身上雕刻着一直特别漂亮的火鸟,火鸟张着大嘴高声嘶鸣,宛如在咆哮这个不公的世道一般。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都是上天注定好的,而他们能够遇上这双剑也是上天注定好的。

    楚羽嘉几乎都为犹豫,直径走上前去,将那柄雕刻火鸟的长剑握在手中。

    分量刚好,而且用起来还非常的顺手,他试着用和其他剑沟通的方式与这柄剑进行沟通。

    就在他的剑心与剑胚连接在一起的刹那,整个军械库当中流光溢彩乍现。

    而让人感觉到神奇的是,当剑心剑胚相连之际,那被铭刻在剑身上的火鸟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

    见此情景,孟飞航也是暗自点头,说道:“龙御九霄乘风舞,凤舞九天燃诸天,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炽凤。”

    “龙御九霄乘风舞,凤舞九天燃诸天,好诗,也是好剑。”

    楚羽嘉眼神中带着狂热的说:“炽凤,好名字,真是好名字。”

    这时候,宫离陌也走到了那柄剑之前,将那剑拿了起来,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问孟飞航:“这个剑又有什么名堂?”

    “把盏笑看前尘缈,鹤影仙踪自逍遥,这柄剑的名字,叫幽梦。”

    孟飞航解释道:“这两把剑都是在矿山中发现的一块精铁打造,本来我是打算给你打造一柄陌刀的,可是却在锻造途中出现了意外,就只能制成双剑了,因为这双剑是出自同一块精铁上,某些时候还会产生共鸣,所以这真的是一对情剑。”

    “情剑……”

    宫离陌爱惜的抚摸着手中长剑的剑身,时不时地偷眼打量楚羽嘉的表情。

    楚羽嘉也是一样,望着宫离陌那种含羞带怯的神情,心里也十分开心。

    当楚羽嘉与宫离陌从军械营当中出来的时候,日头也已经开始渐渐西斜。

    楚羽嘉驾驶着马车,宫离陌则是坐在楚羽嘉身侧,身后虽然有众亲兵追随但却也都相距甚远。

    看着至从将剑握在手里就没放下的宫离陌,楚羽嘉忍不住摇头笑道:“该放下就放下吧,这东西也是有分量的,你之前没练过这样一直拿着,回家手腕该疼了。”

    “没关系。”

    宫离陌咬了咬嘴唇,道:“反正也是要练的,大不了以后你带着瑶儿做早课的时候,我早点起来跟你们一起就好了。”

    “你能起得来?”

    楚羽嘉宛如是听见了改朝换代一般的大事一样惊讶。

    两人成婚这么多年,宫离陌可是从来都没有早起过,不论何时,不睡够四五个时辰是绝对不会起床的。

    见到楚羽嘉这表情,宫离陌眯起眼睛,道:“你这眼神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

    楚羽嘉摇头而笑道:“你还得照顾弛儿,还得照顾家里,哪里有那么多时间练武。”

    “我说有就有。”

    宫离陌到是十分倔强,然后就不理楚羽嘉了。

    楚羽嘉与宫离陌并没有直接回通泉府,而是驾驶马车来到了胡马关外。

    如今胡马关的规模已经被扩大了不少,而且在胡马关外也有了固定居住的百姓。

    这里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三天两头打仗的关卡了,毅然变成了一处安乐之地。

    他们来的时候,正是下午,刚刚进入胡马关,便能听见那朗朗的读书声。

    现在的胡马关,完全就变成了孩子们的聚集地,不论是牧民的孩子,还是胡马关周遭百姓的孩子,都在这里读私塾。

    私塾的规模固然不打,但今天过来上学的孩子可不少。

    这些孩子多是牧民以及穷苦人家的孩子,也有一些是战争遗孤,无父无母也无亲戚就只能暂时收养在军中。

    而这里的老师便是阿依姑娘以及一个唤做彭淮的老者。

    阿依姑娘来自草原,彭淮则是水云郡本地人。

    在这其中有一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在看见楚羽嘉进来的时候,脸上明显浮现出了喜色,忍不住就想开口呼唤。

    楚羽嘉对她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并且还对彭淮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

    彭淮微微点了点头,继续给在场学生讲着今天的课题,而阿依姑娘则是在一旁帮忙翻译。

    之前便介绍过,草原上的语言有很多种,有一些是说明武帝国官话的,有一些是说姑墨话的。

    阿依姑娘会姑墨话,同样也会明武帝国官话,所以就可以担当翻译的角色,也可以担当一个外语老师。

    彭淮今天讲的题目是有关战争方面的。

    战争究竟是什么?

    战争是一种集体,集团,组织,民族,派别,国家,政治体系互相使用暴力,攻击、杀戮等行为使得敌对双方达到一定政治、经济、领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由于触发战争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军人,因此战争亦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

    对于武将、步卒来说,战争就是他们升官发财的机会。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战争就是毁灭他们家园的灾难。

    对于国家来说,战争就是一场君主与君主之间的博弈,一场你死我活的博弈。

    彭淮的脸上洋溢着微笑,抬手指了指下面坐着的一个孩子,问道:“二狗,你说说,你喜欢战争吗?”

    二狗是个七八岁大的孩子,身上的衣服还打着布丁,光是这模样看上去就知道,他的家境也并不富裕。

    被先生点名,二狗忙站起身,道:“我不喜欢战争,因为战争夺走了我哥哥的生命,但是我也想要参与战争,因为只有开战,国家才需要军队,只有国家需要军队,我长大之后才能去参军,才能帮哥哥报仇。”

第228章:私塾

    接连不断的战争,让邺国有很多孩童在年虽不大就失去了父母或者兄弟姐妹。

    同样的,也有许多孩童的家族就是世代从军的家族,虽说没有大富大贵,但却每一代人都会为国家尽一份力。

    而且这样的家族在邺国并不在少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得上将军的。

    当这孩子的一番话说出来,宫离陌的脸色明显变得有些惆怅。

    抬头看了楚羽嘉一眼,宫离陌抿嘴道:“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就能说出来这样一番话来……”

    “可是没办法啊……”

    楚羽嘉叹了口气,道:“战争是恐怖,给百姓带来的伤害也是空前的,但战争在现在这样一个时代是必须存在的,如果没有战争,天下谈何安定啊……”

    彭淮彭先生此时说的话,也与楚羽嘉不尽相同。

    “一场战争是没有真正的胜利者的。”

    彭淮叹息道:“咱们就从五年前说起,邺晋联盟进攻齐国,仗打了一年有余,致使邺国晋国国内税务繁重百姓苦不堪言,但却也致使数十万齐国百姓流离失所,但这场战争的结局如何,大家想必也都听家里的长辈说过了,十万邺国将士客死异乡。”

    “在齐邺之战当中,固然有楚侯的神勇无敌,单骑杀入敌军都城的壮举,但在战后统计,齐邺双方也付出了将近十万人的代价。”

    “两年前,楚侯率军来到水云郡,一万西北军将入侵邺国之牧民驱逐,随后不忍草原同胞受苦,通过运作让草原流民游民进入我邺国境内,成为我邺国子民。”

    “可你们谁还记得,在楚将军结束战争之前,邺国与草原有数十万人惨死在双方的连年交战当中。”

    “实际上,这就是我要说的话。”

    彭淮对着满场学生道:“我之所以愿意追随楚侯,并不是因为楚将军如何厉害,只是因为楚侯的每一步都是为了结束战争,而不是为了挑起战争,从开始的齐邺战争,再到后来的平定草原,无一例外都是楚侯平定的,要不然不知道还有多少邺国将士要客死异乡。”

    “在战争当中没有完胜的一方,战争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灾难,尤其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更是如此,战争使人们流离失所,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也难以估量的。”

    “所以孩子们,你们的理想不应该是参军挑起战争,而是参军结束战争。”

    “可是先生,在几个月之前的邺蜀战争当中,咱们的西北军不还杀了那么多的人吗?”

    一个孩童起身不解的问道:“既然是杀了那么多人,这不就是楚侯爷在挑起战争吗?”

    “非也非也。”

    彭淮摇着头,看向楚羽嘉,笑问道:“要不然楚侯亲自上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我?”

    楚羽嘉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摇了摇头,道:“让我吹牛还可以,让我给孩子上课还是算了吧,你是这里的私塾先生,自然要由你来说。”

    “既然如此,那楚侯可就莫怪我嘴毒了。”

    彭淮笑着说道:“实际上开始的时候,小老儿我也骂过楚侯的祖宗,无外乎就是因为楚侯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哪怕那些人被规划为前蜀人,那他们毕竟也是人呐,只要是人就是我们的同胞,为何要杀那么多人,张口闭口的屠城灭国,着实不是英雄所为。”

    “但后来小老儿就知道自己错了。”

    彭淮叹了口气道:“现在前蜀的状态以及邺国的状态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邺国虽说只得到了两个郡,但这两个郡对于邺国来说,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一方面可以利用鹰郡切断前蜀与后宋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平福郡来遏制齐国和前蜀。”

    “固然虎岭关为邺国看守住了东南门户,也同样将邺国锁死在了西北这块土地上,如果邺国想要发展,想要壮大,向东扩张是唯一出路,但邺国建国不到两百年,前蜀则建国五百年,蜀人思想几乎根深蒂固,如若邺国强行插一脚,不论邺国出台什么政策都会引起反叛一类的事情出现。”

    “到了那时候,邺国就是陷入了泥潭,想抽身都抽不出来,但楚侯的一番安排,却将邺国完全立在弱者的一方,以弱打强,以一军之力抗衡两国之力,让西北军的名号彻底走出邺国的同时,也让全天下知道了这支军队和这个邺王的风骨。”

    彭淮摇头笑道:“有的时候小老儿不禁在想,究竟是小老儿的目光短浅,还是如何,就是不能在第一时间就看出楚侯的安排,这也是让小老儿最纠结的地方。”

    “楚侯啊,不瞒您说,别看小老儿今年六十多岁了,但小老儿觉得,这六十多年似乎还没楚侯这二十多年活得通透。”

    实际上后来租赁的这个策略是孟飞航想出来的,但孟飞航是楚羽嘉的手下,这个功劳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孟飞航倒也不计较那些,回头只在楚羽嘉哪里坑走了千八百两银子而已。

    对此,楚羽嘉还能说什么?

    帮了自己和邺国那么大的忙,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去给他开销也是应该的。

    “老先生这话可就说错了,您既然有天下大同的思想,这就比羽嘉要强得多了。”

    楚羽嘉轻笑道:“天下大同乃是必然,只是需要一个领头人而已,咱们大王有这个念头,而我也有要助大王一臂之力的念头,所以才能像今天这样如鱼得水,就先前与前蜀对决,属实是天时地利人和,哪怕差点运气都不行。”

    “可老天爷似乎就站在咱们邺国这边,哪怕是那样的局势,到最后咱们邺国还是挺过来了。”

    “楚侯说的没错。”

    彭淮抬头望天,笑道:“行了,时候不早了,小老儿我也口渴了,咱们就休息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咱们在继续讲讲别的。”

    一听这话,孩子们欢呼一声,紧接着作鸟兽散。

    阿依以及那个小丫头纷纷朝着楚羽嘉这边走来。

    两人走到了楚羽嘉的身旁,恭恭敬敬齐声对着楚羽嘉和宫离陌施礼:“哥哥,嫂嫂……”

    两人矜矜持守礼的模样,倒是让宫离陌有些意外。

    但对这两人的身份宫离陌却有些好奇,忍不住问道:“这两位是……”

    “这位叫阿依,是我的救命恩人。”

    楚羽嘉轻描淡写道:“在草原上陶北笙的一剑差点要了我的命,要是没有她,我怕是都看不到弛儿降世了……”

第229章:诸侯集会

    陶北笙那一剑,几乎要了楚羽嘉的命。

    而那一直以来也都是宫离陌的一块心病。

    当初她因为还在月子当中怕她落下病根,所以没人和她提起过那次事情的凶险,而她自己也只当楚羽嘉是受了轻伤而已。

    但后来听祁重描绘过楚羽嘉受伤后的凶险也觉得后怕。

    尤其听说,那一剑如果少偏寸于,便会刺穿楚羽嘉心脏时,更是生出窒息之感。

    如果不是楚羽嘉命大, 如果不是阿依这个小丫头出来的即时,那楚羽嘉怕是真的没办法活到儿子降世的时候了。

    所以对于这个小丫头,宫离陌还是十分感激的。

    宫离陌抿了抿嘴道:“你救了我夫君,但我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声谢谢呢。”

    “嫂嫂不必挂念此事。”

    阿依轻轻笑了笑,道:“如果没有哥哥的话,那之前在草原上阿依怕是就要没命了。”

    “一码归一码。”

    宫离陌笑道:“你既然救了我夫君的命,还叫了我嫂嫂,那我以后也自然会以亲妹之礼待你。”

    不过,宫离陌还不忘补充一句:“日后等你出嫁的时候,我楚家势必会成为你的娘家与后盾,也会为你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

    阿依年虽小,又因为来自草原性情憨直,听不出这话的弦外之音。

    但楚羽嘉却能听得明明白白,也不由得苦笑。

    谁说宫离陌没有嫉妒心的?

    这不是嫉妒是干嘛?

    这句话明显就是在对楚羽嘉说的,也是明白的在告诉他,当妹妹可以,但有别的想法,可不行。

    对此,楚羽嘉倒也没什么意见,虽说阿依长得属实没得说,堪称乱世妖孽。

    但楚羽嘉却对女色并不感兴趣,心里面唯一挂念的人也只有一个宫离陌而已。

    现在儿女都有了,他也更不可能去弄那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了。

    这时候,楚羽嘉也开始介绍另外一个女孩,道:“这丫头叫小蝶,她是我刚刚进入水云郡时救下来的姑娘,父母死在了战乱当中,奶奶也死在了流亡的路上,无依无靠,一直跟着西北军,等到水云郡太平后就直接让人将她送到了这里。”

    小蝶也乖巧的走上前,施了一礼,轻声唤了一句:“嫂嫂好。”

    开始的时候,宫离陌心情还是挺好的,但看见这两个小妮子之后,宫离陌的脸上是越来越黑,笑容也越来越僵。

    最后楚羽嘉也知道大事不妙,赶紧带着宫离陌开溜。

    在回去的路上,宫离陌一边抬手亲切的在楚羽嘉的腰间爱抚,一边咬牙道:“你弄回来这么多妹妹是想干嘛,难不成你还真想纳妾了?”

    “哪能呢……”

    感受到那在自己腰间肆虐的小手,楚羽嘉也甚是无奈,道;“我都有你了,女儿儿子都有了,还纳什么妾,有哪里有时间纳妾?”

    楚羽嘉叹了口气,道:“怕是这几天我就得回一趟都城。”

    “嗯?”

    听见楚羽嘉说正事,宫离陌放开了楚羽嘉腰间的软肉,问道:“你回都城干嘛去?”

    “当然是大王调令。”

    楚羽嘉不留痕迹的揉了揉腰间,嘴里面轻描淡写道:“这不是天子下诏,邀请各大诸侯王入宫赴宴,大王身边也没几个得心应手的,所以就让我跟着一起去。”

    “哦……”

    听见楚羽嘉又要出远门,而且一下子就跑到了天子领土上,距离这西北数千里之外,宫离陌怎么可能开心的起来?

    见状,楚羽嘉也知道,她舍不得自己,便道:“没关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回来了,而且这一次我打算把瑶儿也带上。”

    “为什么?”

    听见楚羽嘉要带闺女一起去,宫离陌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带着瑶儿去?”

    “当然是带她见见世面。”

    楚羽嘉轻笑了下,道;“瑶儿这丫头,虽然你看着她不大,但心智早就成熟了,多出去走走看看也是好的,你也大可放心,只要我在,她就不会受一点委屈。”

    “这我倒是不担心……”

    宫离陌有些惆怅道:“那我想闺女了怎么办?”

    “想闺女?”

    楚羽嘉有些哭笑不得道:“不是你打她板子发她站规矩的时候了?”

    闻言,宫离陌有些不服气道:“那不也是为了她好?”

    “别。”

    “我跟你说,在父母嘴里面最不能说的一句话,就是为她好。”

    楚羽嘉叹了口气说道:“有多少父母都是嘴上说着为孩子好,结果是让孩子吃尽苦头,到头来走的还是父母安排好的人生的。”

    “你要是真爱闺女,就让闺女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楚羽嘉回头看向宫离陌,笑道:“这也是我在努力的原因所在啊,将来儿子会不会走我的老路我不知道,但闺女绝对要过她自己想要的人生才行。”

    一听这话,宫离陌翻了个白眼,道:“哪怕将来她嫁个平民你也愿意?”

    “平民怎么了?”

    “他只要不欺负我女儿,我不让我女儿受委屈,平民就平民了,难道我楚家,还需要靠卖女儿来换取荣耀?”

    楚羽嘉满脸傲然道:“我跟你讲,你这个思想观念必须得改一改了,女儿喜欢是一方面,对方人品也是一方面,家世背景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如果人品不行整日欺负我女儿,不论是谁都不行,哪怕是王孙公子也得给我靠边站。”

    见楚羽嘉那模样,宫离陌忍不住笑了,道:“就你还想让女儿嫁个王孙公子,你怕是想太多了。”

    “怎么着,我楚羽嘉的闺女配不上他小宽子的小子了?”

    楚羽嘉翻了个白眼,道:“就算他小宽子求我把女儿嫁给他儿子我都得考虑考虑那红墙绿瓦我方不方便进去看闺女呢。”

    “你啊……”

    宫离陌摇头叹息道:“既然如此,那你就趁着你还有时间,能带她走走,就带她多走走。”

    说到这里,宫离陌顿了一下,抬眼望着楚羽嘉的背影,道:“等过几年没时间了,怕是想让你带着闺女出去,都没机会了……”

    闻言,楚羽嘉一怔,回头望了宫离陌一眼,心中难免多出了几分愧疚……

    这几年他就已经够忙的了,但却也能每日回家休息,夫妻两个也都正年轻,晚上还能恩爱甜蜜一番。

    但在过些年,以如今邺国走的富国强兵的路线,以宫离陌的眼光都能看出来即将要走上向外扩张的道路,到了那时候,楚羽嘉作为赵宽的心腹,可有偷懒的机会了?

第230章:天子

    前蜀与齐国交界处,曾几何时这里乃是通往帝国京城交通要道。

    但却因为几十年前两国的一场战争彻底摧毁,就算是后来和谈,这里也在没开过。

    所以现在邺国的百姓商队想要去京城,就必须要走齐国境内的道路,要么就是走前蜀境内的路。

    齐国倒是好说,第一场国战虽然让齐国有些伤筋动骨,但经过两年的修养也好了不少,唯一说的上损失的,便是开春时,南齐军与邺国西北军哪一战,让南齐军伤了元气,但这却影响不到齐国的根本。

    但相比于齐国,同样是与西北军作战的前蜀可要悲惨太多了。

    本身在战争之时,平福郡、河北郡、鹰郡,这三郡百姓便被西北军屠戮的不成样子,后来又因为前蜀和齐国前蜀那么丧权辱国的条约,租借两郡之地,并且赔付白银九千万两,致使物价上涨严重,民间民愤颇大,甚至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叛乱。

    叛军攻击商队围困县城村镇的事情屡见不鲜。

    来这里过往的商队都要经过紧密的盘查之后才能通过。

    而在前蜀北部的官道上,一辆马车缓缓向前行进,驾驶马车的是一二十六七岁的汉子,车内坐的则是一个三十左右的汉子以及一个七八岁大的小丫头。

    驾车的汉子身穿一袭白衣,虽说并没有悬挂什么名贵的玉佩做点缀,但光凭这人的相貌就足以被人评价成一等一的俊男了。

    如果他在有些文学水平和家世底蕴,手里面只是拎把折扇,就得被那群大姑娘小媳妇给围着观看。

    不过好在现在前蜀的百姓没有那个闲工夫,他们现在连生活都照顾不好,哪里来的时间去研究这些事情。

    这时候,那个三十岁的汉子撩开帘帐,问道:“前面到哪了?”

    “柘易郡。”

    闻言,那汉子叹了口气,道:“现在真的是越往东走关卡就越多啊。”

    赶车的那个俊男马夫宛如没睡醒一样,回头答了一句道:“我说你这家伙,明明有齐国那溜光大道不走,还有护卫随从跟着,多好的生活,但却非得和我们父女俩挤马车,我说你是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啊?”

    “我这也是为了看看前蜀被你祸害成什么样子了。”

    汉子嘿嘿一笑道:“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初我就听父王说过,前蜀平福郡乃是府邸,每年产量要比咱们的渡冲郡还要多两层,但这次亲眼看见,却是千里无鸡鸣的景象,我真的是怀疑,你当初说共计杀伤军民八十万都是虚报的了。”

    这天下,会这么说话的,除了楚羽嘉和赵宽这对君臣之外,还能有谁呢?

    本来赵宽的既定路线是由邺国仪仗队开路走齐国进入天子领土,而楚羽嘉则是选择带着闺女看看前蜀的风土人情,走蜀道进入天子领土,但半路上赵宽忽然改了主意,让仪仗队自己走齐国,而他则是跑到了楚羽嘉的马车上。

    “要不是我杀了这么多人,你以为你这么好接手这两郡之地?”

    “光是这各地的叛乱,就够你手忙脚乱的。”

    楚羽嘉回头白了他一眼,道:“这前蜀每年税收要比咱们邺国多四成,但现在却也被这叛乱折腾的疲乏了,要是换成我们邺国,怕是都得被这两郡给吃空了。”

    赵宽又怎会不知这个道理?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在平福郡和鹰郡两地驻扎的还不能的刚刚招收上来的蜀人,只能用本国的邺人去打叛军,可高昂的军费是邺国承受不起的,搞不好最后都得弄得个入不敷出的结局。

    虽说楚羽嘉将那两郡百姓十去七八之后导致许多地方土地无人耕种,农田荒废,村落也都荒废。

    但楚羽嘉的西北军可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战时为兵,闲时为民的好习惯,而这个好习惯也被赵宽应用到了中央军当中,在鹰郡与平福郡两地用军队开垦农田种植庄稼,同时也在当地招聘一些愿意给邺国卖命的前蜀百姓加入其中,又在国内废除一部分禁迁令,让渡冲郡与平阳郡的一部分居民进入平福郡与鹰郡生活。

    这样一来,两郡的生产不说比原来更好了,但也不至于退步多少。

    而且军队种植的庄家,最后都会收归国库所有,国库充盈了,国内自然无需在压榨百姓的税收,百姓不用上交那么沉重的赋税,自然而然也就能多吃几顿饱饭了。

    赵宽笑了笑,道:“不过这回你可是要背上不少骂名了,前些天我可就收到了几封参你的奏折,无一例外都是说你在前蜀时做的太过分了。”

    “骂名就骂名,反正我又听不见。”

    楚羽嘉翻了个白眼,道:“就算是我能听见,只要你不觉得我有错,那谁说我有错也没用。”

    “你小子,也就是仗着我不敢杀你。”

    赵宽轻轻叹息一声,随即话锋一转,问道:“对了,你觉得这次天子召集诸侯王入宫面圣,是否是另有隐情?”

    “多半是。”

    楚羽嘉眯了眯眼睛,道:“不过我猜想,无外乎就是想要增加一些供奉的事情。”

    固然明武帝国的局面混乱不堪,诸侯割地常年战乱不断,但天子毕竟是天子,虽然有名存实亡的意思,但每年诸侯列国的王庭也都是要上交供奉来供养皇庭的。

    要不然皇庭那几万张嘴吃什么喝什么?

    天子与他后宫的那帮嫔妃吃什么喝什么?

    赵宽无奈摇头,道:“怎么天子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这么没出息的一个人?”

    “你觉得他有出息吗?”

    楚羽嘉无精打采的说道:“白白坐拥天子位置,却不敢一丁点天子的事情,这样的人还不如让他趁早滚蛋。”

    “哦?”

    闻言,赵宽挑眉问道:“那你觉得,谁做这个天子最合适?”

    “那还用问?”

    楚羽嘉回头看了赵宽一眼,道:“当然是你了,如果你坐在那个位置,十年之内,这天下十大诸侯国便不再存在,有的只会是一个拥有完整政权的统一国家,你信吗?”

    “我不信。”

    赵宽呵呵一笑,道:“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自己,你凭什么那么相信我,况且我和你说,我与这天子姬浩还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虽说那时候我比较小,他也比较小,但这人却不像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恐怕到时候会给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啊。”

    “惊不惊喜无所谓。”

    楚羽嘉晃了晃脑袋,道:“我想的事情很少,也懒得想那么多,费脑子,反正你让我打谁,我就打谁,哪怕是以一敌九,也是你选的路,我陪你走下去便是。”

    看着楚羽嘉的模样,赵宽摇头叹息,目光望向前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231章:十王赴京

    固然天子皇庭已经由盛转衰,各大诸侯国也都各自为政,皇权没落,无人听其号召。

    但毕竟这个帝国的名字叫做明武帝国,帝国的主人依旧是正阳帝姬浩,所以最起码的尊重是要有的。

    不尊皇,自然要失民心,在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曾几何时,东闵雄踞帝国东南方,坐拥海上资源以及长江水路资源,但却因为不尊皇命甚至于皇庭出兵对峙。

    最后如何?

    三十万水军被吴越牢牢牵制,三十万步军被西楚打的七零八落,最终被这两大强国兵临城下,丢失了大量领土不说,甚至连闵王都被逼禅位。

    通过这件事情便可以证明,皇庭代表着天下大势,虽然没有兵将这种硬实力,但号召力和威信还在。

    只要皇庭传出来的指令,那便是民心所向。

    当然,说白了还是当初吴越和西楚抓住了机会,所谓响应号召,实际上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做。

    一战之后,吴越控制了长江以及长江以北的大量领土,西楚也吞并了东闵北部两个郡,将东闵与吴越的领地交接点全部占领,领土直抵东海,也是从这时候开始,西楚就成为了明武帝国除皇土外领地最大的诸侯国。

    三千精锐从帝国西南方浩浩荡荡东进。

    精锐队伍中段,有一辆豪奢到了豪奢到极点的马车,车厢内香炉袅袅紫烟升腾。

    一名美到了让人觉得是天上仙子下凡的女人,正在伸手轻轻拍拂那些沁人心脾的龙涎香。

    看着烟气绕掌而旋,女子乐此不疲,宛如孩童。

    偶尔女子会与普通女孩一样看着窗外发呆傻笑,有的时候又会喃喃自语。

    马车外则是整整三千银甲禁卫,她独自坐在马车内的恢弘做派,再加上如此容貌,不是南唐王王丹倾,还能是谁呢?

    这时候一名身材婀娜的女骑士伸手叩响外车壁,连续叩了十余下。

    这女子才懒洋洋掀起帘子,挑眉看向那就算领军在外也依旧白沙覆面的家伙,笑问道:“怎么着,在外面觉得风沙大,想要进来了?”

    那女骑士挑了挑眉毛,轻轻笑道:“那殿下是想多了,这外面山好水好风景好,我只是觉得殿下应该出来看看才是。”

    “才懒得理你。”

    王丹倾撇了撇嘴,道:“做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些,整日风吹日晒的像什么话?”

    “那也要多多运动才是。”

    女骑士叹了口气,道:“您现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日都困在那围墙当中,能出来透透气还不抓紧机会?”

    “什么叫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我整日在后花园不是散步,不是运动吗?”

    王丹倾翻了个白眼,道:“你要是上车来,我就跟你细细分说分说,我每日在宫中都做些什么。”

    “还是算了吧……”

    女骑士无奈摇头,道:“你才是南唐王,我不过就是给你打下手的侍女丫鬟而已……”

    “丫鬟?”

    “丫鬟有你这么体面的?”

    王丹倾一脸八卦的靠近车窗,笑问道:“对了,听说你上次偷偷去了北方,怎么样,见到他了吗?”

    “殿下,您贵为一国之主,能不能不这样?”

    “国主应该什么样?”

    王丹倾低头看了看自己,随即道:“这穿金戴银,蟒袍霞帔,难道不是一国之主的样子?”

    “属实没有一点一国之主的样子……”

    女骑士苦笑摇头道:“哪有一国之主总是像您这样打听下属私事儿的。”

    “怎么了,打听打听还不行了?”

    王丹倾耸了耸肩,道:“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着也该嫁人了,而且作为一国之主,难道就不应该为下属好好物色个好人家?”

    “算了算了,我怕了你了。”

    女骑士纵马前冲,离开了王丹倾的视线。

    “小妮子,跟我斗?”

    王丹倾嘿嘿一笑,叹了口气,道:“想让本王运动,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换做旁人来看,谁能想到这是一主一仆呢?

    王丹倾,贵为南唐女王。

    而那女骑士,乃是南唐大将军,蒲成双……

    另一条官道上,三千宋军,护送着后宋王元默以及后宋长公主元晚俞一同东进。

    临行前,丞相游飞宇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与现在的邺国发生冲突,甚至连大将军卫宋都站出来说要与邺国搞好关系。

    以现在后宋的态势而言,如果不维护好和邺国的关系,前蜀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了。

    不过好在两国至始至终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在邺蜀之战当中,他们甚至还派出援军五万协助邺国攻破前蜀鹰郡郡城容阳府。

    而在这期间,组织了元默一众人等选择与齐蜀连成一线与邺国抗衡的元晚俞显然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是没有元晚俞的那几句话,没准元默还真的想不开选择和那些人合兵一处。

    但最后后宋的结局怕是与齐国也不差什么,五万南齐军精锐损失近半,只剩下三万南齐军退回齐地,而且听说还是因为当初楚羽嘉起了仁慈之心,要不然这五万南齐军怕是都得死在前蜀境内。

    “这次进京,怕是酒无好酒宴无好宴。”

    元默叹息道:“搞不好邺国这次有麻烦了。”

    “麻烦吗?”

    元晚俞轻轻一笑,道:“臣妹倒是觉得,这次入京面见天子,对于邺国来说是个莫大的机会。”

    “哦?”

    元默不解的看向元晚俞,问道:“王妹为何如此想?”

    “因为邺国是一只沉睡的饿狼,现在已经有了要苏醒的态势。”

    元晚俞没了当初在邺国之内时表现的那份单纯和毫无心机,眼神中都流露出一股说不出来的精明。

    如果这种眼神让楚羽嘉见到的话,肯定会被吓一跳的。

    看来,这小妮子没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说来也是,能在权利更迭当中站出来,并且还没有受到伤害的女人,有几个是简单的货色呢?

    尤其还能争取到自己兄长元默这份全心全意的信任,就更加证明元晚俞不是个心思单纯的人了。

    元晚俞眯缝着眼睛望着前方,道:“西北军如果不出西北,天下倒也还不会注意到这个西北饿狼,但西北军如今已经出了西北,就是向全天下昭告他们邺国的野心,并不仅限于西北这个地方。”

    闻言,元默抿了抿嘴,问道:“那王妹觉得,接下来,邺国会怎么做?”

    “无外乎两条路。”

    元晚俞沉默了一下,随即道:“一条东进,一条西出……”

第232章:所谓傻姑娘

    十大诸侯国,十大诸侯王,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赶赴明武帝国都城,大名府。

    但他们的所想基本上都一致,认为这次皇庭号召诸侯赴宴绝对不会发生什么好事。

    随着父亲一同进京面圣的严卿茶纵马到了长兄严戚的身旁,轻声道:“王兄,我有些口渴,刚才路过看见个茶馆,我去喝杯茶,等下就跟上你们。”

    “嗯。”

    严戚是齐王这几个孩子当中最像齐王的人,身上也带着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

    嗯了一声后,严戚道:“尽量快一些,别影响了进程。”

    “好。”

    说完话,严卿茶便纵马离去。

    没多久,前面就出现了一个小茶肆。

    虽说前蜀境内乱糟糟的,但最近因为诸侯王要入京,肯定有几路是要走前蜀的。

    一来是为了抄个近路,而来也有人想看看前蜀经过那一战之后,到底变成什么样了,要不要跟着也棒打落水狗一波。

    不论为了面子也好,还是为了什么,蜀王肯定是不会让乱象被外人看到的,尤其是柘易郡这个交通要道肯定是不能乱的。

    所以早在半个月前,前蜀就在柘易郡乃至全国境内加大了对于叛军的打压力度,这段时日倒也太平不少。

    茶肆就开在官道南侧,规模不大,就是一个普通的小茶楼而已,平日里来这里喝茶的都是一些贩夫走卒,要么就是一些游历江湖的侠客文士。

    严卿茶进来后,便开口道:“掌柜的,你们这里最好的茶给我来一壶。”

    那掌柜轻轻一笑,将严卿茶上下打量一番,觉得这女侠倒是能付得起钱,也没犹豫,道:“好嘞,客官稍等。”

    可也就在严卿茶坐下之后,四五个像是等着她的地痞无赖嬉皮笑脸的围了过来。

    严卿茶皱了皱眉,下意识的握了一下手中长剑。

    前蜀虽然乱,但现在毕竟有诸侯王过境,也不至于有谁敢在这时候闹事儿。

    何况她也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怎么说也是在水月山庄学徒几年的,打不过邺国那个混蛋,难不成还打不过他们了?

    “妹妹,自己一个人喝茶啊,要不要哥哥们陪你啊?”

    “就是啊妹妹,看样子还挺有钱的吧,要不要给哥哥们分一些,让哥哥们也吃顿好的?”

    就在这些地痞说着怪话围上来的功夫,英雄救美的人就到了。

    就听一声怒斥,紧接着茶肆对面就走过来了一个白衣飘飘的佩剑男子,相貌很英俊倜傥,站姿很玉树临风,还有手里还握着佩剑,看样子这剑是挺值钱的。

    这男子看了一眼茶肆当中的严卿茶,紧接着目光如电,神色冷峻的快步上前,隔着七八步远就一掌递出,顿时就有一名地痞好似给雄浑掌风扫中,双脚离地,倒飞出去将一张茶桌都撞飞了。

    紧接着,这白衣剑客又是凌空一脚踢出,又有一人身体自己打了好多个转,然后倒地不起,痛苦**。

    “我的天,这真的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茶肆外,一辆不起眼的马车之内,两个男人连带着一个小女孩,动作整齐划一双手撑着下巴,看着面前这英雄救美的一幕。

    其中那个年岁较大的男子的嘴角有些抽搐,道:“这是那个没脑子的在这里演戏?”

    “能不能别这么早拆穿人家?”

    另外一个较为年轻的抬手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道:“就算是演戏,也是很费体力的,况且提前编排这一幕,也不知道用了多久,怎么着也不能辜负人家一番辛苦,好好看完就得了。”

    闻言,年岁较大的男子连翻白眼,真是不明白,这货怎么就这么有闲情雅致。

    白衣剑客正忙着彰显自己的浑厚内力和绝世武功,要是知道这两人在这里说的是什么,怕是都得被气得吐血三升。

    那白衣剑客一掌接着一掌,一脚接着一脚,打的那群五大三出的地痞抱头鼠窜,还有个地痞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朝哪剑客冲去。

    随即连人家的裤脚都没摸到,就被隔着十万八千里的一脚给踢飞。

    旁的不说,这几人倒飞、侧飞、横飞、旋转着飞的姿势真的是让人刮目相看。

    不过那边的年长男子是已经没眼看了,连翻白眼,道:“也就是没脑子的人,才会信这些。”

    谁知,那个没脑子的人,偏偏还真的有。

    时间不长,便从茶肆之内走出了一个妙龄女子,无外乎就是那齐国长公主,严卿茶。

    严卿茶走到那剑客近前,毕恭毕敬的施了一礼,道:“多谢侠士解围。”

    白衣剑客轻飘飘的一笑,道;“都是些小事情,不过是一群地痞流氓而已,姑娘不必挂心。”

    “没脑子的来了。”

    年轻男子翻了个白眼,摇头笑道:“也不知道这姑娘是真傻还是假傻,连这都看不出来。”

    随即他回过头和那小丫头道:“以后,你可切莫和这样的傻妞学,明白吗?”

    “当然明白。”

    小丫头昂了昂首道:“我王爷爷那满城剑尽飞天我都见过了,他这个简直就是小儿科,而且这也太假了,我都能看出来。”

    “这话可不能乱说。”

    年轻男子抬手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道:“这些东西在市场上可是都有行家的,这种拳风腿风的倒还好说,价格最起码也得十几两银子,要是动刀子动兵器的,怕是都得四五十两了,估摸着这哥们就算是在小家子气,以刚才那种精彩纷呈的摔,怎么着也得给个二三十两银子。”

    “二三十两银子请我们看戏,我们还说人家不好,可就有点过分了。”

    年轻男子笑道:“至少这兄弟还是有些演技的,至少把那小丫头给唬的一愣一愣的。”

    一听这话,那年长一些的男子挑眉问道:“看来你对这方面还颇有研究啊。”

    “那是。”

    年轻男子满脸骄傲道:“要不然你以为我当年是怎么把你表妹骗回家的?”

    “啊?”

    年长男子歪了歪脑袋,道:“不是因为你的几首情诗吗?”

    “几首情诗算啥?”

    “你以为你那表妹是那么好骗的?”

    年轻男子无奈摇头道:“我做的事情可多着呢,有机会让瑶儿自己去问他娘就好了。”

    一听这话,坐在瑶儿身侧那年长男子忍不住摇头而笑。

    这三人也不是旁人,正是邺王赵宽,上将军楚羽嘉,以及邺国现今唯一一个异姓县主,楚瑶儿。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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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传奇农夫介绍:
重生九七年,宋山没有什么大志向,就想完成一个誓言,然后在这青山绿水之间种种田,养养鱼,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小日子……重生之传奇农夫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之传奇农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之传奇农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