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到底要不要奋斗?
是夜。
巍峨的玫瑰堡里,一场隆重的贵族宴会正在举行。
富丽堂皇的大厅内,格维斯正站在一张长桌前.
长约三丈的长桌上,此刻摆满了各种色香味俱全的食物,美酒、烤肉、水果、糕点,叫的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应有尽有。
长桌前的格维斯此刻恨不得自己能多长两个嘴巴,因为一个嘴巴太影响吃东西的速度了。
将一块烤至金黄香气扑鼻,肥瘦正宜的肉块塞进了嘴里,微微咀嚼,滑而不腻的感觉瞬间充斥整个口腔,味蕾顿时传来了满足的信号。
格维斯满意地点了点头,放下手里的叉子,感觉手上有些油滴,双眼瞟了瞟自己身上的丝绸质地的礼服,又看了看铺垫在长桌上的桌布,最后还是选择那块桌布,格维斯将身子靠前,找了一个刁钻的角度,双手看似不经意地在桌布上用力搓了搓,将滴在手背上的油腻全部留在了红黄相间桌布上。
格维斯不知道的是,这块红黄相间的桌布只有大贵族才用得起,小贵族就算使用桌布,也只是单调的咖啡色。擦干净手掌后,格维斯若无其事地拿起用银杯装盛的黄色果汁喝了起来,打算先润润口,然后再继续消灭摆满了长桌的美食。
“真是一群虚假的贵族!”一边喝着饮料,格维斯一边环顾四周,看着大厅中个个衣着华丽,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有的点头微笑,有的举杯抿酒,其间还有抬着托盘的男仆游走,就是没有人在长桌前吃食物。
不过,格维斯浑然不知,自己在环顾四周的时候。长桌旁,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微笑的男仆嘴角轻微地扯了扯,表情显得十分不自然,手上拿着的一块白色方巾没来得及递到格维斯面前。
刚刚格维斯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格维斯毫不顾及形象地粗鲁吃相,有点惊到男仆了,这可是伯爵举办的宴会啊!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来参加!别人吃烤肉,一个叉子只插着一小块吃,而这位却是用一个叉子插了四五块烤肉,跟个烤串一样,最后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用桌布擦手,这一系列举动都打破了男仆二十年来,建立起来对贵族的认知,三观不保。
神特么用桌布擦手,那桌布整块的价格能买你身上那身行头四五套了好不好,我这里有方巾会送上来的好不好。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旁边男仆的心理活动,连他递到一半的方巾也没看见,那么多食物,那么多贵族小年轻,谁会关注一个男仆啊。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没办法,最多会对侍者投以微笑,因为他目前对贵族各种活动礼仪都是一知半解。
也因为他实在是太难了。
这一个月来,他一直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他记得清楚,他整整吃了29.5天的面包加火腿,虽然也是白面包,那干硬的口感不说,面包壳上偶尔出现的麦壳都快把他的嘴巴戳出口腔溃疡来了,虽然没有达到传说中那种能拿来砸死人,炖着才能吃的黑面包那么恐怖,但在他看来也没好多少。
还有熏火腿肉,完全就是在嚼蜡,满嘴只能尝到一股子咸鱼味,一点肉香都闻不到,真不知道是用什么个法子整出来的。
……
咱又不是什么大恶人,老天爷为什么把我整到这里受罪啊!
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29天前的两个意外,一个意外发生在异世界,一个意外发生在这个世界。
29天前的异世界,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叶枫从菜场买完菜,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道闪电击中了。
而同时,在这个世界,格维斯在自己城堡里,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虽然不高,但是撞到了头,昏迷了过去。
而后叶枫穿越而来,附身在了格维斯身上,而格维斯原本的灵魂,已经不知所踪。
因此,格维斯的身体里,此刻正住着一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那灵魂来自异世界叫做地球的地方,因为一场意外而来,占据了格维斯的身体。
叶枫身为一名地地道道华国资深吃货中的一员,这些天来,他觉得自己的味蕾马上就要被这个世界的食物毒害了,都快抢救不回来了。
直到今天晚上,他才再次品尝到了诱人的美食,让他的味蕾恢复了一些生机。
说起来,他还要多谢此地的主人,也就是玫瑰堡的爱丽丝·琼斯伯爵,如果不是她今晚举办宴会,那格维斯还不知道要被家里那些面包加熏火腿折磨多久。
虽然格维斯身体中的灵魂还不是很适应这种贵族场合,但为了抢救一下自己的味蕾,格维斯还是选择了前来。
听说今晚女伯爵还要在参加宴会的人中选个人作为丈夫。不过这不重要,格维斯是完全不感兴趣的,他来这里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长桌上的食物而已。
他接收原主的记忆相当有限,也在接收过来的记忆里搜寻过,格维斯是没有见过女伯爵的,也不知道女伯爵长得如何模样。只听说这位女伯爵原本一直在王都最好的贵族学院上学。是在近期,因为老伯爵突然失踪了,才不得不回来继承家族爵位。
这位女伯爵今年刚满二十岁,继承伯爵爵位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要在自己的家臣子嗣中挑选丈夫。
格维斯还在他那位便宜老爹,以及便宜哥哥的对话中偷听到,女伯爵好像是个修炼天才,而且在贵族学院还有个相恋的对象。
总之,总结在一起就是,绝对是个有大麻烦缠身的女人。
要不是知道今天的晚宴上肯定有美食,格维斯是绝对不会来的。他对这女伯爵丝毫不感兴趣。他只是伯爵手下封臣男爵的一个次子而已。连男爵爵位继承的机会都没有,根本玩不起来。
女伯爵还是修炼天才,强得还不是一星半点,谁要是成了她的丈夫,改天女伯爵心情不好,抽上十几个脑梆子,可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再说,这女伯爵在王都是有恋人的,虽然不知什么原因要找个家臣子嗣做丈夫,但难保到时候女伯爵与恋人会不会藕断丝连,彩色帽子乱飞。
不过,格维斯不知道,整个大厅之中,能这样想的,大概就唯独他一个人。
因为大厅中个个都是穿着考究,举止得当,表现得彬彬有礼,生怕出现什么差错,不能入了女伯爵的眼,错过了这个机会。
比如格维斯的便宜老哥,德瑞斯就是其中一位,此刻的他正举着一个酒杯,带着微笑与三名差不多大的男子不徐不缓地说着什么,一副优雅绅士的范,但是格维斯可知道他这位老哥平常有多粗鲁,吃完东西后,手可是直接往身上擦的主,而且在家里吃同样的饭食,格维斯不相信他会对今晚宴会上的这些美食无动于衷。
这些人每个的额头上好似都刻着“伯爵大人,我不想奋斗了,就选我吧。”
不管他们怎么样,格维斯觉得自己还是想奋斗的,虽然他不能继承他老爹的爵位,但是他有金手指啊!不过目前还不知道那个金手指有什么用,但是,作为穿越者的福利,想来应该不赖。
放下了手里已经被一饮而空的精致杯子,格维斯又开始在桌前打量,望向那些同样用银制器皿装盛着的美食,准备挑一个可口的,再次开始大快朵颐,再好好抢救一下自己的味蕾。
“伯爵大人来了!”就在这时,大厅中响起了一声激动的声音。
随着这声轻呼,大厅中原本吵杂的声音顿时消弭无踪,变得安静至极。
原本三五成群相互攀谈的人们都停下了所有动作,个个都变得拘束,脸上或是激动,或是紧张,齐齐望向了大厅门口。
格维斯也暂时停掉了伸手拿食物的冲动,望向了大厅门口。大家都停顿在那里,自己要是只顾着吃,被误认为是不尊敬伯爵就不好了。伯爵是自己老爹的顶头上司,还是个女人,自己就应该更加小心。
在这种封建社会,万一自己惹恼了她,捏死自己是分分钟的事情。
大厅门口,格维斯只见一道曼妙的身影缓缓从门外走了进来,身形高挑,身穿一件紫色的露肩晚礼服,礼服裙摆直接落地,延伸至身后两三米处,随着女伯爵的缓慢步伐,在整洁的红地毯上划过。
“如果她能保证不家暴,不送我帽子带,我觉得不奋斗了的话,也是极不错的!”格维斯心底忽然没来由地冒出这个想法来,不过瞬间就被格维斯压回心底,这种事情想想就好,自己目前什么身份他还是看得清的,让她保证不送帽子什么的,自己目前是做不到的,除非以后……当然那时候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能勾起格维斯身体里,这个经历过各类网红脸磨砺的灵魂,心中那股子杂念的,当然是个美极了的美人。
高而挺的鼻梁、晶莹明澈的宝蓝色双眸,以及涂抹了不知何物,泛着剔透与红润的性感双唇。
无论任何人看见,单是只关注其中任何一处,都会由衷地感叹造物主的奇妙。
何况这些精美五官还被造物主恩赐在了一个人地身上,尤其在凝脂白玉般肌肤和金色带有光泽的秀发映衬下,就是尤物二字都不能完全能概括她的美丽之姿。
“见过伯爵大人……见过伯爵大人……”
随着女伯爵缓缓走近,大厅中中央的人都不自觉地在女伯爵面前让开了道路,然后绅士地低下了头,对着女伯爵行礼,同时一一献上问候。
在问候声中,女伯爵神情自若,波澜不惊,精美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是好像察觉到某人异样目光地注视,不留痕迹地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如女王一般,继续迈着优雅地步子继续朝着大厅前方走去。
“好厉害的女人!”被女伯爵扫了一眼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格维斯。虽然格维斯被女伯爵惊艳到,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女伯爵看来的时候,他已经回过神来,只是女伯爵感官太过灵敏,而且整个大厅中,所有人都低着头,只有格维斯一个人抬着头偷瞄,所以他被“抓个正着”。
女伯爵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格维斯却感觉那眼神犹如一柄利剑般直刺人心底。
格维斯心里不由的有点虚,然后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要低调,不能金手指还没研究透,就先把自己给作死了。
……
“大家能参加今天的晚会,我相信你们已经知道我举办这个晚会的目的。”爱丽丝走到了大厅的最前端,轻盈地迈上了阶梯,站在了主持之用的高台上,也没客套话,干净利落,用她那百灵鸟般清脆婉转的声音缓缓说道”:“我将会在你们当中选取一位男士,做为我的丈夫。”
等爱丽丝将后面这句话缓缓吐出,特别是丈夫二字话音落下后,台下原本就被她美丽外表所吸引,已经激动得不行了的青年们,个个都是涨红了脸,挺着胸抬着头,好是生怕爱丽丝看不到他们的脸庞,因而错过这个美人。
唯有格维斯此刻站在人群的外围,埋着个头,不敢朝台上看,手上拿着两块刚刚顺来的蛋糕小心翼翼地吃着,生怕爱丽丝瞟到他,记起刚才他的失礼。
高台上,爱丽丝望着下方三十多名青年,所有人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心中有点失望,台下青年全是她伯爵领地内的封臣们的子嗣,英俊的也不算少数,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入她的眼,因为那么多人中间竟然没有一个是称号骑士,哪怕是青铜骑士也没有。
虽然不需要像她自己这样天才,但是稍微优秀点的都没有。和她学院里的同学比起来,都完全是云泥之别。
她迫不得已,要在这群人中间选出一人作为自己的丈夫。在没见到他们之前,幻想总有一两个能稍微配得上她的人,但现在却大失所望。
台上的爱丽丝心中苦涩不已,不过为了家族,她不得不牺牲自己。
爱丽丝继续在台下人群中不停扫视,修炼方面没有一个能让自己稍微满意的,那就随便选一个顺眼的算了,希望自己的父亲能早点有消息,那时候自己就可以摆脱这一切,现在的选择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
就在爱丽丝准备在几个长相还算拔尖的青年中选出一位时,忽然瞧见人群外围却有一个人正低着头,身体好像还在轻微地动着,不由想起了刚刚所有人都低头给她施礼问候的时候,只有那一个男子抬着头,注视她,那人此刻却没出现在抬头的人群中。
爱丽丝又看了看低头男子的衣服,这人的衣服和刚刚那名男子的衣服极其相似。
于是,爱丽丝就抬起了白皙的手臂,指向了那名正低着头的男子,她有点好奇,为什么这个男子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得那么出格。
第二章 仿佛看见了帽子
“低着头的那个人,你叫什么名字?”声音不大,但是台下的所有青年们此刻都抬着头,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爱丽丝。当她抬起手臂的瞬间,所有人都是心头一紧,特别是爱丽丝抬起手所指方向的青年们,都激动无比。但是,当他们发现爱丽丝的目光并没有注视在他们身上,心中的那股子激动劲就戛然而止,然后才不甘地顺着爱丽丝手所指的方向望去。
一个个青年朝着身后望去,心中祈祷着爱丽丝只是随意一问,没有其他意思。
当他们齐齐望向人群的最外围,就看到了格维斯,当他们看清楚格维斯在干什么的时候,都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都觉得格维斯是个逗鼻,这什么时候了你还顾着吃东西,我们刚刚口水都快掉地上了也没敢去吃上哪怕一口。
只见,格维斯此刻正抱着一块蛋糕吃得火热,嘴角上还粘着些许蛋糕屑。
吃着吃着,格维斯忽然察觉气氛有些不太对,好像有什么危险正朝他慢慢靠近。格维斯不由吞了吞口水,将嘴里的蛋糕都咽了下去。然后缓缓抬起头。
一抬起头,格维斯就知道,自己今天要完。
只见面前的遮挡人群已经分开,一众青年都用玩味的目光看着他,满脸幸灾乐祸。
再将眼神往上看去,台上的爱丽丝此刻还抬着玉手指着他,一直波澜不惊的脸上此刻已经泛起些许微红,应该是被气的不轻。
“就是他”爱丽丝心里道。果然,当别人都低头的时候,就只有他抬头。而别人都抬着头的时候,他却又低着头。望着他嘴角还有些许蛋糕碎屑,爱丽丝有些恼怒,怎么家臣子弟当中还会有这样的人存在。不过此刻也不好发作,只能压着火气再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谁家的人?”
“伯爵大人,我叫格维斯·盖尔,我的父亲是甘道夫·盖尔,我是他的次子。”听清楚爱丽丝的问话,格维斯不敢怠慢,赶紧行礼回答道。
原本他想在餐桌边上继续消灭美食,但是听到爱丽丝开始讲话,而大家全部都围拢在高台下,如果他继续站在餐桌旁吃东西肯定很显眼,于是眼疾手快地挑了两块可口的蛋糕躲到人群后面吃,想来这样就安全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格维斯认为自己今晚祸不单行,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台上这个高冷女伯爵会不会收拾自己。
“尊敬的伯爵大人,非常抱歉,我弟弟从小愚笨,不懂礼节,希望伯爵大人您不要怪罪他。”就在这时,人群中的德瑞斯忽然出声说道。虽然他很不明白,自己从小到大都是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的弟弟今晚怎么会那么放肆,也知道自己这样不打招呼直接出来说话可能会惹怒女伯爵。但他还是需要出来帮格维斯说些话。一是因为格维斯是他弟弟,二是担心女伯爵会因为格维斯而迁怒到他们家族头上。
格维斯觉得无奈,这一个月来,他在家里都是小心翼翼,靠着接收到的有限记忆,小心伪装自己,生怕会被家人察觉出不正常。唯有今天离开了所有熟悉之人的视野,以为没人会关注自己,哪知不知惹了哪位天上的大佬,尽让自己出岔子,自己只是想来混个吃喝而已,却被这个女伯爵给盯上了。
格维斯觉得以后得躲着这个女伯爵远远的,美是美,但专克自己啊。
“是甘道夫男爵的儿子,我听过我父亲说,甘道夫男爵跟随他征战的时候,都是最勇猛的一位,你应该多向你父亲学习,格维斯。”爱丽丝听到格维斯与德瑞斯的话,点了点头,没有继续为难格瑞斯。
听到女伯爵的话,格维斯松了一口气,赶紧应道:“我一定会的,伯爵大人!”
听到格维斯的回应,爱丽丝没有再回答。只是心中若有所思,不停地打量这格维斯,个头不矮,在大厅中也算中上身高,长相也英俊,就是身材有些单薄,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有着一头与大多数人不相同的黑发,不过没关系,这家伙是大厅中最气人的一个。
看着格维斯,爱丽丝沉默了一瞬,心里做了决断,于是用肯定的语气道:“那就你来做我丈夫吧,格维斯·盖尔!”
台下青年们瞬间僵住,一颗心落到了谷底,原本还一脸玩味地脸上瞬间青一下白一下。
包括格维斯的便宜老哥也是当场呆住,嘴唇颤抖,显然是不敢相信。要说场中最不能接受这个答案的人就是他,德瑞斯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这个胆小懦弱的弟弟会被爱丽丝选中。
“这么轻易就选好了?”很多青年心里不由呐喊,原本还想着,等会儿肯定还需要明争暗斗好一会儿,才到名花择主的环节,没想到这么快,还没反应过来,名花就有主了,简直让人猝不及防。
“我?我……好吧……”格维斯不敢相信自己得耳朵,竟然选了自己,全场之中,最不想做女伯爵丈夫的,就是他格维斯。于是,格维斯下意识地准备说出,我不想,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格维斯的脑海里传来了响声,他的穿越者福利终于发动了。
叮!系统任务:成为女伯爵的丈夫。
奖励:能量点1点。
注:因为第一次发布任务,完成任务后,系统将额外再奖励一枚奇异果。
当听到系统任务的内容后,格维斯将我后面‘不想’的两个字,硬生生改成了好吧。
女伯爵说出口的话,其实格维斯烦不反对无关紧要,在场的也没有一个人敢反对,当然就算反对也没用。在场所有人,包括伯爵领里的所有人都得听她的。
看了看格维斯阴晴不定的脸,女伯爵只是当他被惊住了。女伯爵挥了一下手,站在旁边的女仆看见,马上恭敬地对女伯爵行了个礼,然后快步走出了大厅。
格维斯脑袋有点转不动,仿佛有顶带颜色的大帽子正朝自己的脑袋上缓缓口来,还是躲都躲不掉的那种。更重要的是除了帽子之外,可能还有飞来横祸,因为这女伯爵明显是被逼无奈出此下册,如此儿戏地挑丈夫,地位比他那便宜老爹还高几层楼的女伯爵都顶不住的麻烦,要是落到他头上,那还不立马就被碾得粉碎,现在木已成舟,只盼那麻烦小一些。
大厅中突然陷入寂静,爱丽丝也不在说话。不过很快,就听到大厅门口外的吵杂声。
只见一行男仆女仆并排从门外鱼贯而入。每个人手上都拿满了鲜花,以及一些装饰品,然后开始在大厅各个角落装扮起来。
“格维斯大人,这边请!伯爵大人吩咐,您需要换一身衣服!”就在格维斯看着众多仆人拿着鲜花进来装扮大厅,联想到某种可能的时候,身旁走来了一位男仆,恭敬地对他行了个礼,然后对他说道。
说完,还做了个请地手势,九十度弯腰等待着格维斯。
看着男仆谦卑的姿态,格维斯忽然明白,什么是权柄了,转变只在瞬间,前世身为普通人的他,对于权柄只停留在字面上的明白,从来没有切身体会过。
穿越前就一个普通人都不说了,就是穿越而来的一个月里,他自己家城堡里的仆人都不会那么谦卑的对待他,毕竟,他只是一个次子,而且懦弱胆小,只要言语上恭敬,普通行礼就好了。像眼前这男仆般谦卑,是绝对没有的。而现在只是女伯爵的一个决定,来时还没这么谦卑的男仆们马上就对他区别对待起来。
“好。”格维斯也不多说,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全由女伯爵安排,自己只有等到完成这个任务后再做思量了。
在男仆地带领下,格维斯在专门的更衣室里,换上了一套用料非凡,做工考究的礼服。尺码也非常合身,因为格维斯分明看到,橱柜里同一款衣服起码有五六套,男仆只是帮他量了一下尺码,就从中间挑选出了一件他穿着非常合身的衣服。
换衣服过程中,男仆非常尽职,连衣服都是男仆帮他穿上的,不过还好在格维斯强烈地反对下,裤子是格维斯自己穿的,毕竟格维斯三观非常正,一个男仆帮自己穿裤子,这叫什么事。如果来位女仆,他还会考虑考虑,毕竟还穿着底裤,也不会被占便宜去,不是吗。
“格维斯大人,您真是一位优秀的男人,这套衣服穿在您身上真是无比的般配。难怪连伯爵大人都看中了你!”换好衣服,男仆又拍起了马屁。
“呵呵!”格维斯不可置否,这马屁太明显,虽然听着有点小舒服。
随后,男仆也不敢耽搁,就领着格维斯重新回到了大厅。
此刻大厅中已经大变样,大厅中摆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特别是玫瑰花最多,而原本没有杂物的大厅中央,已经整齐摆放着五六排靠背椅。大厅前端的高台也被装点过。高台两边已经搭上了架子,架子上挂着一串串水晶挂链,水晶挂链在众多烛火地照耀下,反射出无数道炫目的光点。
在炫目光点照耀的高台下,已经是人声鼎沸,大家都在议论着什么,格维斯赫然看见了他那个便宜老爸,甘道夫男爵,此刻也在大厅之中,正被五六个中年男子围着,不时说着什么,脸上挂满笑容,一刻都没有歇过。
“这就是闪婚的节奏吗?”格维斯扪心自问,怕是他来的那个世界都不带这样玩的。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你可是个伯爵啊,伯爵!
当格维斯走进大厅,大厅中的人都停止了交谈,陆续将目光锁定了他,无论老少,皆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说实话,格维斯心中慌的一匹,想转身就走,但是男仆弯着腰,恭敬地在前面开路,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实在是这些人的目光太慎人了。百来双眼珠子全部聚焦在他身上,那些中年男子还好,只是目光略微复杂。而那些青年则无不是怒目而视,眼中充满嫉妒,恨不得冲上来揍他一顿,包括他那个便宜哥哥德瑞斯,众人之中,恐怕只有他老爹甘道夫看他的眼神是充满赞许以及骄傲的。
“开始吧!”当格瑞斯走到台前,坐在一张皮质沙发上的爱丽丝站了起来,依旧是刚来时候的那身衣服,只是头上多了个鲜花制成的花环,她对着仆人吩咐了一声。
“是,伯爵大人!”听到爱丽丝地吩咐,旁边的仆人马上动了起来,一人走上高台,对着大厅大声说到:“各位大人,请就座,伯爵大人与格维斯大人的婚礼马上开始举行。”
说完,另外一名仆人领着一位身着白袍,胸挂徽章的牧师走到了台上。
然后,只见爱丽丝上前两步,走到格维斯右侧,抬起已经套上镂空臂套的纤纤玉臂,环在了格维斯的小臂上方,然后带着格维斯朝台上缓缓走去。
格维斯被爱丽丝轻轻一带,马上反应过来。
就僵硬地与爱丽丝齐肩朝上走去。
爱丽丝环着他手臂倒是没有什么奇特感觉,除了最初搭上他手臂那一下有些肢体接触,等格维斯反应过来,手臂摆出姿势配合的时候,两人已经没有任何接触了,爱丽丝将距离控制得刚刚好,其他人即看不出异样,她与格维斯的手臂也不会碰在一起。
“这女人!”格维斯心里暗道,这女伯爵会选他,完全是因为自己今天作的,不然根本就不可能一下子就选到他头上,更有可能是报复他一下,毕竟女伯爵自己有什么麻烦她自己最清楚。
爱丽丝如果知道格维斯的想法,不由会为他点赞,爱丽丝选格维斯作为自己的丈夫,确实有一点报复的意味在里面,因为她知道成为自己的丈夫以后,无论格维斯是不是自愿的,都将承受一些风险。不过,谁叫这小子轻视自己,当别人都盼望着自己的选择的时候,唯独这小子低着头,生怕被自己发现,更过份的是还在吃东西,难道自己还没有一块蛋糕有吸引力?
女人就是一种奇怪的生物,脑回路清奇,一切都以自己的思路为准则,所以格维斯一点都不冤。格维斯为了不那么显眼,躲到人群后面吃东西,被爱丽丝误会成为了对她轻视。
不过还好,因为这件事,格维斯知道了自己金手指的用法,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第三章 闪婚
两人走到台上,面对着牧师。
牧师应该是很有经验,也不多说话,对着两人微微点头,然后抬起捧在手中的一本厚重册子就念道:“作为神的使徒,今天,我将代替神灵在这里见证两位新人的婚约……”
“爱丽丝··琼斯,你愿意成为格维斯·盖尔先生的妻子么?”
“我愿意!”
“格维斯·盖尔先生,你愿意成为爱丽丝·琼斯女士的丈夫吗?”
“我愿意!”格维斯很老实,虽然心里狂吼不愿意,但如今都到了这个地步,他嘴里要是敢蹦出半个不字,保准女伯爵管杀不管埋,估计连他老爹都跑不了。而且想了想自己的系统任务,如果不能完成任务,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万一什么抹杀啊,变白痴啊!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祝贺两位,你们在吾主地见证下,正式结为合法夫妻,主的光辉将永远笼罩你们!”在老练牧师地主持下,两人的婚礼正式完成。
此刻起在名义上他们两人已经是正式的夫妻,并且是在教会牧师的见证下进行,两人的夫妻名分已经在贵族法律意义上完全合法。
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结婚证,而且普通人也不需要搞这样的形式,只需要摆桌请亲朋好友来吃就行了。
但是贵族就不同了,因为这里面还多了一个继承爵位的问题,如果两人没有在教会牧师地见证下结为夫妻,那么,他们所生下来的孩子的继承权将不受到贵族的律法保护。
律法规定,合法夫妻所生的第一个男孩,有着第一继承权。所以说,如果没有结为合法夫妻,就算生下的孩子年龄最大也只是私生子。等这位贵族与其他人结为合法夫妻,并且诞下子嗣,那么即使私生子年龄最大,但是继承权也将靠后,并且排在所有合法夫妻所生的孩子之后,包过女孩子也不例外。
叮!
任务完成!
获得奖励:能量点1点。
因为第一次发布任务系统额外奖励一枚奇异果。兑换商城已开启。
突然,格维斯脑中传来了系统的声音,格维斯精神一震,不过现在现场那么多人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按下心里兴奋。只有等一切结束,找个没人的地方再查看。
当牧师主持完婚礼,就在仆人的指引下走下了高台,取而代之的是爱丽丝站在了高台中间,面向台下众人。
“谢谢大家参加今晚的宴会,现在我有几句话要交代一下,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今晚的事情,而记恨上格维斯,但是现在他已经与我完婚,我不希望你们当中有人以后会做出幼稚的出格举动,如果有人这么做了,就是在挑衅我琼斯家族的尊严,希望你们能铭记。”
爱丽丝说话干净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特别是她明白家臣当中那些小辈,已经将格维斯视作仇人,所以语气郑重地警告道,他这句话是冲着那些青年说的。
虽然她和格维斯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但是作为她的丈夫,家臣子嗣当中要是有人为难他,或者在背后诽谤他,那么都算以下犯上,是个重罪。贵族可以容忍手下欺压平民,劫掠邻里,但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们以下犯上,因为这是底线,代表着所有大小贵族的共同利益。
到时候要是真的有人不知轻重去找格维斯麻烦,那么爱丽丝就无论愿不愿意,都要去为格维斯找回公道。现在放些狠话,就是以防万一,避免以后的麻烦。
听到爱丽丝的话,底下的所有人面色一肃,包括各位男爵子爵也一样,显然是对爱丽丝的话深以为然。而那些青年,虽然他们对格维斯颇为嫉妒,恨意也丝毫不减,但是目光却不敢再看着格维斯了。
听到爱丽丝的话,格维斯不由高看了这个才二十岁的女伯爵一眼,果然不愧为老牌贵族,爱丽丝才二十岁就有这种上位者的气势。不过,格维斯怎么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被女伯爵包养了的样子,这画风不对劲啊,我才是男人好不。格维斯心里有点膈应。
不过还是对爱丽丝有点小感激,这会帮他今后躲掉很多麻烦。虽然这些仇恨全是爱丽丝帮他拉来的,但是架不住人美话好听。
无论是哪个世界,长相出众的人,都会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别人地认可。
说完,爱丽丝话锋一转,语调变得舒缓,继续说道:“格维斯目前还没有爵位,但是既然已经成为我的丈夫,那么我将赐予他男爵爵位,并且将位于领地西南角,从枯叶河开始一直到幽灵之森的领地赐予他,作为他的男爵领!”
嗡……
爱丽丝话音刚落,台下就响起了嘈杂地议论声。每个人都在交头接耳。
“从枯叶河开始一直到幽暗森林?那边以前是个子爵领吧?这块领地也太大了吧!”
“是的,马乔尔子爵领,不过那是三十多年前的时候了,自从马乔尔子爵家族在凛冬之季被兽人攻破城堡,马乔尔子家族的人全部被兽人杀死以后,那里已经荒废了,再大也没什么用。”
“幽暗森林太危险了。庄家一年只能种一季,连人都养不活,虽然有一个子爵领大小的面积,但是人口好像还没有两千人。”
“不过那边的子爵城堡好像还在,虽然破败些,但总比要自己贴钱建造好。”
“……”
一些不知内情的青年原本听到格维斯不但抱得美人归,还能得爵位得领地,心中都在滴血了。但是当听到长辈们的议论,他们心里就瞬间好受些了,虽然格维斯得了领地,但是那块领地实在是太危险了,根本没法发展产出,没法发展产出的领地就代表着养不活人,养不活人的领地就是无用之地。
格维斯站在爱丽丝后面,台下众人的议论,虽然他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偶尔什么兽人,城堡被攻破,凛冬之类的词却听到不少,越听脸色越差。
原本听到自己得了个男爵爵位,更是还有封地的那种,已经高兴得找不着北,想想自己以后就是一个贵族老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也算得偿所愿。没想到还没激动两秒,就又从云端摔了下来。
“老天爷,你这是在玩我么,一波三折都不够用了,这已经是几折了?”格维斯有种要奔泪的冲动。
爱丽丝也不急,没管台下的喧闹,一直等了一分多钟,台下的子爵男爵们终于议论完毕,台下也安静了下来。伯爵大人还在台上站着,肯定还有后话,他们也不敢让女伯爵等太久。
等到台下再也没有了议论的声音,爱丽丝才继续说道:“今天多谢各位叔伯不辞劳苦前来玫瑰堡参加晚宴。现在我与格维斯的婚礼已经完成,我有些劳累,就不再招待大家了,让格维斯来招待大家吧,各位请自便!”
爱丽丝这句话听着虽然无礼,但是各位男爵子爵却知道,爱丽丝这话说得不假,老伯爵突然失踪,新伯爵仓促继承爵位,要处理的事情肯定多。
说完话,爱丽丝来到格维斯身边,小声道:“你先留在这里招待他们,等会儿我会派人来找你的!”
然后就在女仆们地簇拥下,离开了大厅。仿佛一阵风般,来得快,去得也快,空留格维斯站在台上独自伤神。
女伯爵走后,大家也不用格维斯招待,大厅内瞬间喧闹起来,无论年轻人还是中年人,都走到摆满食物的长桌前,开始品尝美食。
特别是那些年轻人,大有一副化悲愤为力量的样子。毕竟这么多好吃的食物他们也是难得吃到。刚开始的时候,是为了保持形象,现在名花有主了他们也就不用继续伪装了,其实心里都堵得慌,恨为什么不是自己像格维斯那样被伯爵关注到。
场中有子爵又有男爵,格维斯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招待他们,心情也不是很好,见众人已经自顾自开吃,也乐的轻松。
“格维斯,我为你感到骄傲!你怎么好像不是很开心?开心点,你可是今晚的主角!”就在格维斯独自伤神的时候,甘道夫满脸春风地走了过来。对着格维斯高兴地说到,他也没想到,这么多好事一起砸到了他儿子身上。
“父亲,我的那块领地是怎么回事?”听到自己父亲的话,格维斯没有回答其他,而是连忙问了领地的事情。
“噢,我胆小的格维斯,我说你为什么不开心,原来是在担心领地的事情,不用担心,虽然你的领地有些小麻烦,不过完全不用那么担心,危险只在凛冬之季,其他时候,你的领地与盖尔领一样安全。”
甘道夫长得很魁梧,而且是一名白银初级骑士,嗓子也很响亮,听到格维斯的话,不由拍了一下格维斯的胳膊,大声地笑了起来。
被甘道夫拍了一下,格维斯差点跳起来,自己这老爹不靠谱,自己还只是个见习骑士,他一个白银骑士能乱拍的么?把自己胳膊拍碎了可就接不上了。
“可是……”
“不用担心,等宴会结束我会慢慢告诉你的,现在我要去与那几个老朋友喝酒了,你也开心点,以后你就是一位真正的贵族了!你知道以前我是多么担心你么?真是神灵庇佑!开心点,格维斯。这对于你来说绝对是件大好事!”格维斯还想说什么,甘道夫就打断了他的话语,对格维斯说道,说完就向着大厅中几位男爵聚集的地方走去。
第四章 送礼
听完自己便宜老爹的话,格维斯也就暂时压下心中的疑问。
环看大厅,见大家都在吃东西,于是也朝着长桌走去,准备先多吃点东西压压心里的烦闷。
当格维斯到达长桌前,那些青年们都是避之不及,远远看见他就换了个地方,到旁边的桌子去吃了。只有那些男爵们会对他打个招呼,然后说一句:“恭喜!”恭维完后也不在与他交谈。
格维斯也非常有礼貌得一一告谢,他对于这些男爵子爵也不熟悉,就更不会找话题与他们攀谈。
此后,宴会大概进行了一个多时辰,然后众人渐渐散去。有些贵族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没有了封地或者过不惯乡下领地生活,于是就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居住在城里,可以当晚就回家。
但有些贵族领地离玫瑰堡比较远就需要留宿在这里,玫瑰堡作为伯爵的城堡,客房当然是足够的。
众人散去以后,格维斯找到了他父亲,他父亲可能太高兴,喝得有点多满脸通红,不过还好,神志还非常清醒,毕竟是白银骑士,只要不是自己想喝醉,就算拿水桶喝也不会醉。
格维斯还想着从他这里了解很多事情,于是上前说道:“父亲,看来今晚喝了不少!”
“哈哈,我亲爱的小格维斯,你是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平常很喜欢炫耀,就像威尔男爵,有一次运气好,得到了一颗精灵虫琥珀,他连着半个月叫人送信给我讲解如何得到精灵虫琥珀的经过。这回你得了好运,我当然要好好和他们谈一谈,你没看到,刚刚威尔男爵的鼻子都快气歪了,我想他今晚回去肯定会揍他那三个儿子。”
“……”格维斯有些无语,好歹你们都是些男爵,有必要这么幼稚么?再说,到底是不是好运还两说。
“格维斯大人,伯爵大人请你过去一趟。”就在这时,格维斯身后响起了男仆的声音。
格维斯刚想问他父亲些事情,没想到又被打断,只能无奈地对他父亲说道:“父亲,你稍等我一下。”
“既然伯爵大人找你,你先去吧!”甘道夫没有意见,回答道。
在男仆带领下,格维斯穿过走廊,进到了城堡的深处。说实话格维斯还是第一次走在这么大的城堡里,如果不是有男仆在前面带路,他估计都会迷路。他便宜老爹的男爵城堡连玫瑰堡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城堡的过道很宽敞,而且过道两边隔几米就摆着一个柜子,柜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艺术品,让格维斯大开眼界。
在经过拐角时,格维斯分明见到了一个超级大的怪物头颅。
头颅很大,上下的宽度就有半人高,上面附满鳞甲,眼睛有碗口大小,整个头型有点像蜥蜴,颚部却比蜥蜴更宽大,合拢的嘴巴里漏出两颗长达二十多公分的獠牙,着实慎人,如果不是只有半截,格维斯都不一定敢走它面前过。
“大人,这是山岭蜥,兽人领袖的坐骑,十年前凛冬之季,老伯爵大人斩杀的。”男仆很有眼力劲,见格维斯对这个蜥蜴标本有兴趣,于是连忙介绍道。
格维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做到斩杀这些怪物不奇怪。
继续跟着男仆朝前走去,走到尽头,还要爬三层的楼梯。
爬到第三层,男仆马上打开了过道上的房门,当格维斯走出房门,眼前豁然开朗,外面竟然是一个露天阳台。
玫瑰堡依山而建,山脚下的是城市,城市外围有高达二十米的城墙保护,而半山腰处就是内城墙,分隔内外城,最后快到山顶的位置才是城堡。
格维斯站在城堡三层的平台上,正好能俯瞰整个临冬城,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在月色地照耀下,更是有着似梦似幻地不真切感。
“和你父亲的男爵堡比起来,这里怎么样!”格维斯被如此景色吸引得无法自拔,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爱丽丝的声音,格维斯才发现,明明是爱丽丝找自己,结果还是自己先到,这女伯爵的官僚主义思想有点重啊。
“伯爵大人说笑了,根本没法比,如果非要比较的话,就是麻雀和雄鹰的对比。”格维斯收回目光悠悠地回答道。
他并没有拍马屁,实话实说而已,甚至说他老爹的男爵堡是麻雀都有点高估了。
他老爹那个城堡是在平地上建造的,最高不过20多米,占地也才两亩地左右,那还是包括了城堡前面,被城墙包围着的一大块露天前院。而且城外就一个小镇,离城堡大约一公里左右。
“呵,这些话被你父亲听到了他可不会喜欢!”爱丽丝不可置否,娇笑一声,然后随意地走到阳台边上,与格维斯一样,俯瞰向整个临冬城。
格维斯有点摸不准这个女伯爵。她这个时候将自己叫来这里,却不说正事,和他闲扯这些没用的话。
于是转头看向爱丽丝。
爱丽丝此刻已经换去了结婚时候的礼服,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如衬衣般的底衫,底衫外是一间双肩带的紫色连衣裙,连衣裙腰部是紧身的工艺,将爱丽丝完美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
格维斯不由咽了咽口水,虽然他不是什么se鬼,但也是个正常男人,这样完美无缺的女人在他面前晃荡,要说不动点心思那是假的。不过鉴于女伯爵的权势和武力值,格维斯也只敢在脑中想一想而已。
爱丽丝察觉到格维斯的目光,不过并没有转过头,弯弯的睫毛一眨一眨,继续凝望着脚底下的临冬城,保持沉默。
“伯爵大人又不会告诉他,而且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不过,不知道伯爵大人找我上来有什么事吗?”格维斯收回目光,不想在这和这女伯爵兜圈子,不然等会儿他那便宜老爹铁定要走了。
因为他老爹的领地离这里不算远,而且一路上地势平坦,骑马的话三个时辰就能到,来的时候他老爹就说过,今晚要回男爵堡,因为堡里有一匹母马最近即将生产,对于贵族来说,马匹也是相当贵重财产。如果不是女伯爵有令,他大概这次都不会来。
只是现在格维斯成了女伯爵丈夫,可能要留在这里了,等过个两天再问一下女伯爵,自己什么时候去领地的事情。
“你现在不必再叫我伯爵大人了,可以叫我的名字,我想你也知道,我与你结婚的本意,不过你我既然名义上成为了夫妻,有些方面就需要与其他人不同。”爱丽丝对于格维斯的态度很满意,从他对自己的称呼上就知道格维斯是个聪明人,并没有因为一个名义上的身份,而对自己有非分之想,不然还要动用些手段让他知难而退。
“叫你上来其实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送样东西给你!”没等格维斯回答,爱丽丝继续说道。说完,朝着身后挥了挥手,马上就有一名女仆端着一个盒子走了过来。
爱丽丝接过女仆递来的盒子,放到了格维斯面前。
格维斯有点不明白,女伯爵竟然送东西给自己。不过这东西是伯爵送的,那当然要瞧一瞧,伯爵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价值肯定不会低。于是格维斯毫不犹豫地接过盒子。
将盒子拿到手上,格维斯才感觉到这盒子不一般,盒子四四方方,触感微凉,摸上去非常光滑,在盒子正上方中间处雕刻着玫瑰花纹,而且是用镂空的雕刻工艺,不过就是镂空的孔洞非常细小,数量有着十多个。
格维斯再仔细打量了一下盒子,发现材质竟然是玉质的,果然是伯爵,送个礼物的外包装都是好东西。里面的东西肯定更加贵重。
格维斯脸色有点凝重。
果然,格维斯打开玉盒以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条精灵虫,精灵虫长约十厘米,通体是半透明的宝蓝色,肥嘟嘟的,煞是可爱,此刻精灵虫正仰着头,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正与格维斯对视。
“伯爵……爱丽丝,这是送给我的么?”格维斯有点不确定,这东西太贵重。
精灵虫,而且这只还是变异的精灵虫,就算是他那便宜老爹也不可能送给他这些东西,因为太珍贵了。
这个世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拥有精灵虫的人可能不是贵族,但是贵族不可能没有精灵虫。
第五章 精灵虫
因为每一个贵族都会投入最大的精力去寻找和收集精灵虫。在这个世界,精灵虫就相当于贵族们的底蕴,精灵虫的多寡,就基本上决定了贵族们底蕴的深厚。
精灵虫的珍贵可想而知。而精灵虫珍贵还在于它们奇异的妙用,正是因为这个妙用才能使贵族们为了得到它不惜代价,
精灵虫的由来非常神秘,人们还不知道它是如何形成,只知道精灵虫一开始是待在琥珀中,犹如被封印了一般。在琥珀里将近半个月后,精灵虫就会破开封印,从琥珀里钻出来。
当精灵虫钻出来后,就会开始进食琥珀碎片,这个进食过程一般会持续一到两天,直至琥珀碎片全部都被吃干净为止。在进食过程中,人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鲜血滴到琥珀碎片上,精灵虫食用了带鲜血的琥珀碎片,就自然而然地完成认主,听命于滴血之人。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进行这种认主行动,那么精灵虫在将琥珀碎片吃完以后,就会开启一道空间裂缝,通过空间通道离开这个世界,从此以后将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而认主了的精灵虫就不会离开,他们将会留在主人身边,听命于认主之人,可以在主人的安排下在任意地点打开一个空间通道,连接一个未知的空间。
精灵虫打开的空间大小都在一亩地左右,虽然是个封闭的空间,但是里面有光有空气,有土地,就好像是从某个未知的地方硬生生剥离而来。在这个奇异的空间里种植的作物会比空间外的作物长势更好,生长速度也更迅速。
比如在外界一年只能一熟的作物,在这奇异空间里却是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只需用水浇灌即可,无需其他劳作,然后就可以坐等丰收了,并且每一熟都是大丰收,绝对不会出现作物枯死或者产量底下的情况。所以精灵虫开辟的空间对于农作物来说,就犹如作弊器一般逆天的存在。
千万不要看不起只有一亩地空间,要是在空间外,就算是十亩上好的土地,都不能比空间里的一亩地产量高,而且空间里去除了各种天气、虫害因素的影响,将大大地减少劳动力投入。
精灵虫一般能活十年左右,如果在十年内,机缘巧合的话,精灵虫还能蜕变,蜕变成为小精灵。小精灵比之精灵虫空间大了十倍,将近有十亩地之多,小精灵之上还有大精灵,不过精灵虫常见,大精灵却不常见,毫不夸张地说大精灵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以上的是常见的绿色精灵虫,而爱丽丝送给格维斯就是变异的宝蓝色精灵虫,宝蓝色的精灵虫与绿色精灵虫不一样,它连接的空间会略小一些,而且都不能作为耕地之用,因为作物种在里面会慢慢枯死,百年来无一例外。
但是它却有另外一个不凡的功效,那就是人可以在里面修炼,在这个空间里可以大幅度提高人类的修炼速度。
精灵虫能力强大,但是同样难得,这个世界的所有精灵虫琥珀都是在荒野中自然孕育而成的,没有特定地点,没有特定的条件,可能形成在一堆杂草从中,也可能在一颗果树上,更有可能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总之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只要错过它的进食阶段,那就意味着这只精灵虫永远消失不见。
可见爱丽丝送给格维斯这枚精灵虫的珍贵,精灵虫一生可以签订三次认主契约,当认主超过三次以后,那就再也不能签订契约。
说实话,格维斯抱着玉盒与宝蓝色精灵虫大眼瞪小眼,感觉有点烫手。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自己,不会是让自己做什么大事去吧。
“不用惊讶,也不用奇怪,精灵虫虽然珍贵,但是对于琼斯家族来说,还是可以拿出几只的,相比于小精灵,它们更容易得到。”
爱丽丝看见格维斯脸色阴晴不定,知道他在心里想些什么,把玉手伸到了盒子里,玉手在肥嘟嘟的精灵虫身上捏了捏继续道:“下面我就来说第二件事,你今晚无需住在城堡里,我也没有让仆人准备房间,我明天会派出信使去你的领地,告知他们你的事情,那里有十名常驻的士兵,以后都是你的麾下,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你不要来打扰我。”
这还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不愧为贵族后代,过河拆桥玩得贼溜。
格维斯有种想把玉盒砸在爱丽丝美丽俏脸上的冲动,特别是爱丽丝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没有为他准备房间。虽然他也很想早点离开这里,毕竟他是个喜欢自由的人,在这里总被女伯爵压一头。但是却不想像这样被人连夜赶了出去。
不过看了看手里可爱的精灵虫,格维斯还是忍住了这个冲动。
“不必这么急吧,我随便睡一下客房就可以了!”格维斯有点不乐意,他不想大晚上地骑马赶路,因为他的骑术有点菜,虽然原主也有这方面的技术,但是他还需要时间来磨合熟悉。至于住在城里,兜里比脸还干净,他也没脸找爱丽丝要钱,估计要了也不会给。
爱丽丝白了格维斯一眼,没想到他还敢耍无赖,她本来就是为了报复格维斯在宴会上的无礼,不然不会找那么敷衍的理由不让格维斯在城堡里过夜,爱丽丝也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抚摸着精灵虫,在心念中对精灵虫下达了脱离认主契约的指令。
指令下达,只见玉盒中的精灵虫忽然浮现出一道不刺眼小波纹亮光,而后精灵虫背上有着三道金色的斑纹缓缓消失了一道,这代表着这只精灵虫以后还有两次认主的机会。
“别愣着,只有五分钟,时间一过他就会通过空间通道逃走了。”爱丽丝见格维斯有些发愣,不由催促道,说着拿出一些包粉末递给他。
“哦,好!”格维斯还是第一次见精灵虫的解除契约,没想到这么玄妙,看得有些出神,听到爱丽丝的提醒才回过神,忙不迭地将她递来的粉末包接住。
然后小心地将粉末倒了一些在手指上,将手指缓缓送入玉盒,放在精灵虫的嘴巴前,精灵虫才刚被解除契约,有点傻楞,见到眼前有可口的食物,没有仔细分辨,狠狠地朝粉末咬了下去。
斯~
还真狠,精灵虫吧唧一口狠狠地咬在格维斯的指头上,格维斯只觉得手指头一疼,鲜血夹杂着粉末被精灵虫舔食干净。
忽然,格维斯心中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很是新奇,这就是他与这个小家伙建立起了主仆契约的证明。
慢慢地,格维斯发现自己能略微感受到精灵虫的情绪,比如现在精灵虫对他很依赖,并且精灵虫在行动上也表明了这个情况,只见精灵虫正在他的手指头上使劲地磨蹭着,好像是在卖乖,又传达来还想吃刚刚那种粉末。
格维斯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些种种奇妙,心底隐隐兴奋,知道精灵虫还想吃粉末,于是将袋子里的粉末再倒了一些在玉盒里。
“这粉末是玫瑰堡的特产,用五个不同品种玫瑰花调制而成,可以补充精灵虫的能量,一个星期喂食一次就可以了,多了也是浪费。以后吃完了可以来临冬城买。”
爱丽丝看格维斯就像土包子一样,事情办完也不想再搭理他,于是开始赶人,继续说道:“现在精灵虫已经认主,你要没什么事的话就可以走了。”
格维斯鼻子都被气歪了,不过刚收了重礼,也不好发作,正准备告辞,突然灵光一闪,对爱丽丝说道:“我有个请求不知道伯爵大人能不能答应。”
“说。”
“我觉得,伯爵家厨师做的东西很好吃,特别是做烤肉的,你能不能把那个厨师送给……”
“滚”
然后,格维斯就犹如风一般地逃走了。因为他分明看见爱丽丝身上有灵光在闪动,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斗气外放的效果。
“呼……,哈哈……咯咯咯……”女伯爵看着格维斯落荒而逃,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身上的灵光渐渐消失。忽然,爱丽丝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第六章 离开玫瑰堡
格维斯内心还在砰砰跳,他刚刚只是想故意顺带调戏一下爱丽丝,扳回一点面子,没想到爱丽丝才稍稍流露出一点斗气,就让人感觉如芒在背。
格维斯不知道,这种作死的事情,恐怕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做得出。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从小就接受了上下尊卑之分,对于上位者只有遵从与惧怕。像格维斯这样敢调戏一名伯爵的,算是稀有品种。
格维斯捧着玉盒,沿着走廊慢慢往回走去,当他再次回到大厅中,却发现他那便宜老爹已经不在了,于是拉过一名看见他,正准备行礼的男仆问道:“有没有看到甘道夫男爵?”
“大人,男爵大人已经离开一会儿了,我看见他好像是朝着城堡门口方向去的。”男仆连忙回答。
“我靠,要等等我啊!我可不想一个人回去,到时候迷路了怎么办。”格维斯顾不得再与男仆说话,暗骂一声,就朝着城堡门口方向跑去。希望便宜老爹他们还没走。
话说这便宜老爹真不靠谱,就算要走也要和自己打声招呼啊。把自己儿子就丢这里了,招呼都不打一声也能安心走。就算自己是路边捡来的也不带这样的。
当格维斯火急火燎地跑到城堡门口,终于看见他那便宜老爹和便宜老哥带着两个随从还在马厩旁边,顿时松了口气。还好没走,不然他可能真的要厚着脸皮在玫瑰堡里赖一晚了。
“父亲,你们怎么不等我啊?”格维斯抱着玉盒快步走了过去,大声喊道。
“格维斯,是这样的,我本来还想等等你,关于你领地的事情还没告诉你呢。不过你的哥哥说他身体不适,想要早点回去,我想着反正晚一两天再告知你也没什么事!”甘道夫看见格维斯出来,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格维斯也是自己儿子,自己不辞而别也说不过去。
原来是因为自己这便宜老哥,不过格维斯也不准备继续拿这事说话,于是道:“我今晚也和你们一起回去,明天我就去自己的领地了。”
“怎么今晚就回去?你毕竟刚与伯爵完婚,住一晚明天再回来也不迟,领地那边晚一两天也不要紧。”
这会儿,甘道夫倒是有点奇怪了,虽然他知道格维斯和伯爵大人,目前肯定只是做名义上的夫妻,但是为了做不让人说闲话,总要在玫瑰堡住一晚吧!
无论是睡客房,还是其他地方,只要是在玫瑰堡内就可以,否则新婚当晚就被赶出来,传出去对两人的名声都不好。
“咳咳……父亲,我刚得到领地,比较兴奋,您也知道我留在这里就是做样子,还不如早点回去收拾一下,明天就出发去我自己的领地!”格维斯当然不会说实话,要是被他们知道,自己真是被女伯爵赶出来的,那就丢人丢大了。
“格维斯,你已经是一名男爵了,以后性子要沉稳些,这样才能治理好领地。”甘道夫没有怀疑格维斯的话,真以为是格维斯按捺不住兴奋,想早点去他自己的领地,毕竟对于这个世界的贵族来说,领地就是命根子。
甘道夫又看了一眼格维斯手里的玉盒,这种玉盒他很熟悉,这是玫瑰堡专门用来盛放精灵虫的,当年他成为男爵的时候,老伯爵也赐予了他一只绿色的精灵虫。不过甘道夫并没有询问,德瑞斯就在旁边,他也察觉到了德瑞斯的情绪,不想再刺激自己这个大儿子。
“那我们现在就走!时候不早了,不知道大花生了没有!”甘道夫道。
说完众人纷纷上马,准备启程。
格维斯也迅速在自己所骑的马匹马鞍上取出一个背囊。这种背囊是马鞍中常备的,结实牢靠。格维斯将手里的玉盒装到了背囊里,特地没有完全封闭背囊口,留出半个拳头大小的空间让空气流通。而后将背囊牢牢地斜绑在自己背上。
“格维斯大人,请您稍等一下!”就在格维斯将要翻身上马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呼喊声。
格维斯转过头,望向喊声传来的方向,不过因为天黑的缘故,看不清是什么人,只是声音倒是有一点点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究竟是谁。在玫瑰堡自己应该没认识几个人才对啊,格维斯有点疑惑。
“格维斯大人,是小人啊,刚刚带您去换礼服的男仆。”两人走近以后,看见格维斯一脸茫然,于是赶紧行礼,其中一个穿着男仆服装的中年男子对格维斯解释道说着,随后又指着身旁一位穿着白色服侍的男子。“大人,他是厨师,做烤肉的厨师!”
“哦!原来是你!”听男仆装的男子一解释,格维斯就有点印象了!那个鞠躬九十度引路的男仆,马匹拍的也不错,不过那时候这名男仆基本上都是低着头,所以格维斯不太记得住他的长相。
望向眼前两人,当知道其中一个是烤肉的厨师后,格维斯就差不多知道他们来干嘛了。
“格维斯大人,伯爵大人让小人两个以后跟着大人您,负责照顾您的起居。”男仆很懂得怎么做好一名属下,不用格维斯继续问,就自己说明了来意。
果然如此,格维斯还真没想到女伯爵会答应,爵位、领地、精灵虫,现在又送了两个仆人,自己虽然对玫瑰堡额厨师有点想法,但刚刚也只是带着调戏女伯爵的想法,至于能不能要到厨师,完全不抱任何希望。
话说女伯爵明明像是被自己气到了,却转眼就将两人送了过来,真是没得说,等自己以后发达了,一定好好回报这女伯爵。
思想一定要正,现在自己还落魄,但是以后发达了一定要回报她,不然就真显得有点吃软饭了。
至于现在算吃软饭?
格维斯当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觉得这不过是一个交易而已。他与女伯爵的交易,他被女伯爵选中,让他和女伯爵做这个交易。如果没有他,女伯爵一样要选另外一个人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
而他被女伯爵选中也是机缘巧合,并不是他的本心,出发点不同,意义就不同,起码格维斯是这样倔强地认为的。当然这种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宜多说。
如今确实受了女伯爵的很多恩惠,格维斯也在心里默默记下,等自己发达了,再把情分还回去。作为穿越者,还是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格维斯觉得自己还是前途无量的。肯定不会像其他咸鱼一样,以为傍上了个大腿,就混吃等死了。
“你俩叫什么名字啊!”对于眼前两人格维斯很满意,男仆大概有三十多岁,很会来事,以后身边的琐事可以交给他。至于另外一个,虽然没有男仆那么圆滑,但一看也是个老实人,年龄也和男仆差不多,只要东西做得好吃就行。
“回大人,小的叫托马斯,以后一定努力为大人效劳!”托马斯满脸笑意地回答格维斯。
不怪他那么开心,他们这些在伯爵城堡做男仆的人,一直就在等着这样的机会。等着伯爵将他们分派给子嗣后代,或者封臣们。因为他们在伯爵这里虽然是男仆,但是却也要学习文字,管理城堡大小事物,宴会安排等等,完全就是预备管家方向发展的。
就像他托马斯今天这样,被女伯爵分派给了格维斯,只要他努力,他相信格维斯手下没有人会比他更合适城堡管家这个职务。毕竟,这方面他是专业的,是从伯爵城堡里出来的。
“大人,小的叫吉米,以后一定努力为您服务!”吉米行礼说道,他倒没有托马斯想得那么多,他就是个烧菜的,老老实实烧好他的菜,只要自己大人不怪罪就行,给男爵烧菜还是给伯爵烧菜他都无所谓,反正工钱应该也差不多。
“好,那你两个就跟着我去领地吧!不过,你俩有马吗,我们马上就准备走了!”格维斯虽然心里很高兴,自己又多了两个手下,但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身份,故意语气平淡的说道。
“大人,有的,伯爵大人吩咐过,让小人领走三匹马,都是给大人您的,因为您的领地那边只有一匹老马是用来平时传信的,如果没有马匹到了那边也不方便。”托马斯马上回答,说完就朝着旁边另外一个马厩走去。
这时格维斯才看见,那边看守马厩的两个卫兵早已经牵着三匹马等着托马斯了。
三匹马普普通通,并不是上等的好马,不过却也十分贵重,没瞧见格维斯他那老爹就因为担心小花生产,才火急火燎地连夜赶回去吗?虽然小花的血统比这普通马好不少,可以作为骑士的坐骑。
“走!”
一切准备就绪,三人各自上马,多余一匹马被托马斯绑在了自己的马鞍上,在甘道夫一声大喝下,众人挥起马鞭,抽在马身上,马儿长嘶一声,迈开步子跑了起来,城堡外墙驻守的守卫早就将厚重的大门打开,格维斯一行人骑着马儿,鱼贯而出。
玫瑰堡有两条路,一条是通往临冬城内城的路,另外一条是直接修在山体的山脊上,并不进入临冬城,却可以直通山脚下的大道,这条路两边都是陡坡,但是中间的道路却平整无比,两丈宽的道路马儿跑起来很宽敞,下坡的路上都点了火把,每隔五百米就有一个哨塔守卫。就着夜色,格维斯一行人渐行渐远,慢慢消失在了黑暗的夜色里。
第七章 系统奖励
“伯爵大人,格维斯大人他们已经走了。”一间宽大的书房内,爱丽丝坐在一张书桌前,她的贴身女仆站在对面小声汇报。
“嗯。”爱丽丝情绪没有任何波动,继续看着手里的信件,看完后放下信件,才抬起头望向自己的贴身女仆问道:“丽娜,波特管家那里怎么样了?”
“大人,我正想和您汇报,经过我们十多天的审讯,波特管家好像确是不知道老伯爵大人是怎么失踪的。他所有的回答,我们都与城堡里其他男仆女仆的口供进行过对比过,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干什么都一致,有仆人的证词验证。除了休息的时间段。”丽娜一丝不苟地回答道。
“既然管家没什么问题,那就让他去城外管理庄园吧,薪水照旧。毕竟他已经跟随我父亲三十多年了。”爱丽丝缕了缕额头的发丝,自己父亲一个黄金骑士悄无声息在城堡里失踪,波特管家无论如何也是第一个被怀疑的人,不过现在基本表明波特是没有嫌疑的,略微思索,爱丽丝安排了波特的去处。
“好的,大人。”丽娜应道。
“其他方面还有没有消息?”爱丽丝问道。
“没有任何消息,大人。不过老管家说,伯爵大人失踪的那天去过城里的教堂,但是只在教堂呆了一会儿,就在卫兵的护卫下回到了城堡,路上也没有任何异常。而且所有人的证词上都表明伯爵大人是在晚餐后,在书房里失踪的。”丽娜一一回答。
“中午去过教堂?丽娜,你派几个人去调查一下这件事,特别是我父亲那天去那里干什么,与什么人接触。隐秘一点,尽量别引起教会的注意。”爱丽丝想了想,对丽娜吩咐道。
“好的,大人,那我先告退了!”丽娜点头应道,发现爱丽丝没有继续吩咐,于是准备告退。
“去吧!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丽娜!”爱丽丝点点头,看着丽娜脸上隐隐透露出些许疲惫,不由心疼地说道。
“这些都是丽娜分内的事,大人不必担心我。而是大人您才需要多休息,不要那么劳累!大人,那我就先告退了!”丽娜听到爱丽丝的话,虽然很疲惫,但是内心却很暖。说完就向爱丽丝行礼告退,朝着门口走去。
“对了丽娜,帮我向波特管家表达歉意。告诉他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就在丽娜即将走出门口的时候,爱丽丝忽然说道。
“好的,大人,我会将您的话告诉波特管家的。他也一定能理解您这么做的必要。”丽娜转过身听完爱丽丝的话,当即回答表示明白,随后对她行了一礼,退到了门外。
在丽娜走出书房,小心地将门关好以后,书房内顿时陷入寂静。爱丽丝望着旁边墙壁上,老伯爵的半身画像愣愣出神,嘴里小声呢喃道:“父亲大人,你到底去哪里了?怎么会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失踪了。”
……
一路疾行了四个多时辰,格维斯一行人终于回到了甘道夫男爵领中。平常这段路程三个时辰左右就能回到甘道夫男爵堡,但因为是夜晚赶路,而且还有托马斯和吉米两个骑术不过关的人拖累,才延长了行程的时间。
不过对格维斯而言,有他两个当拖油瓶,对他是有好处的,还没有完全融合原主的骑术,白天骑马还好一点,也不会掉队。
但是在夜晚,因为视线限制,很多弯道只有到眼前了才能分辨,所以非常考验对马匹的驾驭能力。
穿过小镇以后,男爵城堡已经在眼前,因为是男爵的小城堡,城堡并没有正式名字。一般默认都在城堡前面加上主人的名字作为称呼。其他地方的男爵城堡也都沿用这种办法来称呼。
当一行人来到城堡下,城堡的大门已经关闭,护城河上的吊桥也已经吊起。
抬头往城堡上方看去,看到城堡上四五个火把已经聚集到大门的上方。应该是发现了他们一行人。
“男爵大人回来了,你们快开门!”无需格维斯他们说话,旁边跟随者甘道夫的随从侍卫已经大声对城堡上的人大喊。
“请男爵大人稍等,我们马上派人下来确认一下。”城堡上的侍卫听到喊声,这个声音他们很熟悉,是名叫凯特的侍卫,今天跟着男爵去了玫瑰堡。不过夜晚开城堡大门还是需要按照程序来。
回应过后,负责值夜的队长随机点了其中一名守卫,然后那名守卫就爬到了挂在墙外的一个木框里,其他几人帮忙拉着绳子慢慢将木框朝城堡下方缓慢放去。木框到达城堡底部以后,那人快速翻出了木框,小跑来到吊桥前,仔细打量格维斯一行人。
看清甘道夫他们后,连忙行礼道:“大人久等了,小人马上将吊桥放下来。请您稍等。”
说着,这个卫兵马上朝着城堡上大喊:“是男爵大人,快开门!”
片刻功夫,城堡的大门就被打开了,城墙上留守的守卫也操作着绞盘,将护城河上的吊桥缓缓放下。
“大人,您回来了,幸苦了!两位少爷也幸苦了!”吊桥放平稳以后,格维斯他们通过了掉桥,来到大门前。在大门下,今晚守夜的队长马上上前与甘道夫和格维斯两兄弟打招呼。
“纳深勋爵你好!”格维斯和德瑞斯马上回礼。
甘道夫的男爵领之内一共有两位勋爵,都是青铜骑士,各领一队守卫。平常轮换交替巡逻与训练,而甘道夫的三个子女平常也跟随他们两人学习武技,所以对他们都非常尊敬。
这位纳深勋爵就是甘道夫的封臣之一,是一名青铜中阶骑士,也是一队守卫的队长,平常除了职守城堡之外,还要负责领地的巡逻。他在甘道夫的男爵领内有一个农庄,是甘道夫赐给他的封地。
“纳深,幸苦你们了!大花生了没有?”甘道夫对纳深点点头,将自己心中最牵挂的问题问了出来。
“大人,马上就要生了,管家已经带着两名马夫在那边守着了。”
“好,那我过去看着,德瑞斯,格维斯你们俩去城堡里,让仆人做些热食出来,赶了那么远的路大家应该已经饿了。”甘道夫听到纳深的回答,精神一振,与格维斯两人交代一声,拍马朝着城堡大门里去了。
在这个骑士为一切战力的世界,一匹好马的珍贵程度比格维斯原本的那个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马厩一般都设在城堡的前庭里,受到城墙的保护。
甘道夫走后,格维斯一行人也缓缓驾马进了城堡。城堡的吊桥再次吊起,大门也再次关闭。
到了城堡里,几人下马,仆人将他们的马匹牵到马厩照顾。
托马斯与吉米,格维斯已经吩咐仆人安排他们的住宿,交代厨房做热食的事情后,就迫不及待的回房间去了。
骑了四个时辰的马,他要好好泡个澡缓解一下全身的疲乏。更重要的是他迫不及待地想看下自己的金手指了。
“少爷,澡池已经放好水了!”格维斯才到房门口,就响起了仆人的声音。
“好!”
……
走到浴室里,格维斯泡着澡,意识心念一动,眼前立即浮现一个面板。
浮现在眼前的面板很简洁,左边有着一个标注搜寻功能的按键,按键后面标注着一个刻度条,刻度条上显示着1比1,格维斯觉得这应该代表1能量点就能使用这个搜寻功能,至于究竟搜寻什么,格维斯暂时还不知道,所以暂时不准备碰它,万一出现什么情况,被城堡里的人看见就不好了,他准备到了自己的领地,再试验这个搜寻功能究竟有什么用。
格维斯又将目光看向右边,右边应该就是系统所说的兑换商城,商城里有着一个个物品框。
现在出现的物品框只要四个,分别是四种不同颜色的果实,其中一个金色果实图标已经亮起,上面有一个x1的标注,其他三个图标都是黑的。
这个应该就是第一次完成任务的额外奖励了,在这些图标最下方有一个刻度条显示1比10,这就很好理解了,面板左右两边的1,应该都是指已拥有的能量点,1能量点能开启搜寻功能,10能量点能换一颗果实。
就是不知道果实究竟有什么效果,竟然需要10能量点,他完成了一个任务才得到1点。
格维斯又看向那个已经亮起的金色果实,心里念头一转,忽然觉得手上多了个东西,格维斯低头看去,发现自己手上已经握着一颗金色的果实,和那个亮起的图标果实一模一样。他再去看那图标,原本亮起的图标已经熄灭了。
格维斯心下了然,于是关闭了面板,仔细打量起金色果实,果实的品种格维斯没见过,它体积不大,和荔枝差不多大小,拿在手上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细细品味又说不出的味道得总类,只是诱人无比,让人心底里就想咬上一口。
吃还是不吃?格维斯还是有点踌躇,不敢下定决心。毕竟从没见过的水果,不知功效,万一有毒吃下去后翘了辫子,自己那么大块领地就白拿了。
不过要是真不吃的话,万一有什么时效,拖久了失去水果的功效怎么办。格维斯倒是想找条猫狗测试一下,但是现在都半夜了,没地方找。而且就那么小颗的东西,随便分一点就没了。
“不管了,这系统是我穿越后得到的,没理由会害我!”
最终,格维斯硬着头皮决定吃下去,抬起手将金色果实放进嘴里,然后轻轻咀嚼,顿时感觉一股香甜的暖流从果实里流淌出来,沿着喉咙进入了格维斯的肚子里。不消片刻,格维斯感觉到嘴巴里已经空荡荡,嘴巴里竟然连渣都没有。
“果然不是凡品!就是不知道有什么功效。”吃完果实,格维斯感觉全身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心里的忐忑终于散去,不再担心。
或许因为今天的跋涉太过疲惫,格维斯就这样靠在澡池边上缓缓睡了过去。
第八章 金色果实的功效
砰!砰!砰!
“格维斯!格维斯洗好了没有?快点出来!”
“嗯?我怎么睡过去了!”格维斯在睡梦中被巨大的敲门声吵醒,还没完全清醒的脑子有点疑惑,自己竟然泡着澡就睡着了。
揉了揉太阳穴,片刻之后,格维斯完全清醒过来。
不用询问,格维斯就知道是谁在敲门。在这城堡里,敲他房门那么用力,喊声那么高亢的,就只有他那个蛮横的妹妹了。甘道夫男爵的三女儿博妮塔·盖尔。博妮塔今年15岁,只比格维斯小两岁,但是修炼方面却很有天赋,比格维斯和德瑞斯都强,平常能轻轻松松吊打格维斯。
博妮塔一直以来对格维斯颇有敌意,因为格维斯排行第二,就算不能继承男爵爵位,但是却可以被甘道夫分封成为一名勋爵,甘道夫男爵曾经也有几次表露出,有这样的意愿,只等哪天格维斯能突破见习骑士,成为一名青铜称号骑士,那格维斯就能马上获得勋爵爵位,估计还能拥有自己的一个小庄园。
男爵领领地不大,加上已有的两位勋爵,如果格维斯成为了领地的第三位勋爵,那么博妮塔基本上就得自己另谋出路,因为一个男爵领是很难供养超过三位勋爵骑士的。如果博妮塔够幸运的话,就是能嫁给一位贵族,做一名贵族夫人。最差的选择就是下嫁给勋爵骑士,做一名勋爵夫人,勋爵虽然有特权,但是并无世袭,而且拥有的产业也是少的可怜。
至于通过战场获得爵位,那是比当贵族夫人还难的道路。没有爵位,那就代表不能征召效忠自己的士兵,单枪匹马的话,就算有油水也很难争得过其他贵族。就算最小的勋爵爵位,在战时也能随意征召自己庄园里的农奴作战。
如果没有格维斯,她能在甘道夫的领地里成为勋爵,以后的道路将更加宽广。最不济也不用寄人篱下。
所以博妮塔将一切矛头对准了格维斯,随时随地都在挑衅格维斯,偏偏格维斯是个修炼废材,每次都会被博妮塔教训一顿。就连叶枫穿越过来以后都没有幸免,被一个小女孩揍了一次以后,他学乖了,见到博妮塔都是绕路走的,倒不是怕疼,主要是太丢脸了,被个小女孩胖揍,心里那道坎过不去。
“博妮塔,别叫了。我在洗澡!作为一名贵族之女,你这样会让父亲脸上无光的!”格维斯有点头疼,对着门外回了一句。
回完话,格维斯低下头,却是愣住了,因为他低头看见整个水池的水,已经变得浑浊,要知道这可是一个九尺长宽的浴池,能把水泡混,得有多脏。格维斯难以置信,记得自己可是天天洗澡的。格维斯不信邪地在自己的胳膊上搓了搓,结果一搓,皮肤上褪下了一层薄皮,薄皮之下是比原本更加光滑红润的皮肤。
难道是金色水果的功效?洗经伐髓?格维斯有点兴奋,这个世界武力为尊,要是那金色果实真有这么逆天的效果,那他不是可以一路怼天怼地怼空气,走上人生巅峰了?
不过转念一想,格维斯又泄气了,一颗果实要10点能量点,而一个任务才奖励一点,这不靠谱的金手指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发布任务,自己等了一个月才等到它发布第一个任务。要是金手指一年半载才发布个任务的话,那要攒够10点能量点都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呸,格维斯你这个废物才是父亲的耻辱,我的修炼天赋只会给父亲带来荣光,我可是即将要突破成为青铜骑士了。还有我已经在外面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再不出来,等会儿我又要找你比试啦!”博妮塔丝毫不吃格维斯那一套,叫嚣声只是片刻后,就在门外继续响起,每次揍格维斯的时候,博妮塔都会美其名曰比试,偏偏作为哥哥的格维斯被打得没脾气。
“别吵,马上就出来了!”格维斯不再理会她,使劲地在全身上下搓了个遍,然后走出浴池。
在浴室墙脚有两个水缸,里面也装满了水,格维斯拿着木瓢用清水冲洗身子,冲洗了五六分钟感觉已经够干净了,格维斯才停下来,然后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衣服来到门口,打开房门。
“格维斯,我要和你比试!”当格维斯将门打开,还没出跨出房门,就听到了博妮塔的怒喝声,怒喝的同时,其中一只手已经朝着格维斯的肩膀袭来,博妮塔的这招格维斯见过,过肩摔,先抓住手臂,然后借助巧劲将敌人狠狠摔在地上。这个招式博妮塔在格维斯这里屡试不爽,因为格维斯速度没有博妮塔快,力量也没她大。
“要完!”当看到熟悉的招式朝自己袭来,格维斯知道,自己躲不掉了。
不过虽然明知躲不掉,但是下意识的反抗还是有的。
看着袭来的手臂,格维斯下意识运转体内微弱的斗气,然后侧过身子躲避博妮塔袭来的手,同时手上也没停,只见格维斯抬手就向博妮塔的手腕处抓去,当下意识的动作完成,格维斯就兴奋了起来,因为他发现,以前无论怎么样都躲不开的一抓,竟然被自己轻松躲过了,而且自己还顺利地抓住了博妮塔的手腕。
兴奋的同时,格维斯抓着博妮塔的手腕用力往下一拉,一个旋转,博妮塔已经被他制服。格维斯此刻已经在站在了博妮塔身后,博妮塔的一只手臂已经被他拧在了背后,无论博妮塔怎么争扎都挣脱不了。
“啊!格维斯,放开我!我要杀了你!”博妮塔被格维斯制住后,有点失态,大叫起来。
格维斯也不理会,只是在博妮塔背上轻轻一推,同时松开博妮塔的手腕。博妮塔触不及防之下,身体重心不稳朝前方跌去,踉跄了好几步才止住步子,站稳身型。
博妮塔被格维斯推出去站稳以后,一脸不敢置信地回过头来。
“怎么可能……你是谁?你不是格维斯!”博妮塔情绪有点失控,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听到博妮塔的话,格维斯吓了一跳,还在沾沾自喜的心情马上消失。心里顿时紧张无比,难道露出什么破绽被博妮塔知道了?不过思索了片刻,格维斯就否定了这个想法。自己刚刚的表现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这个月,这才是他第二次见博妮塔。第一次刚见面就被她打趴下了。再说自己是魂穿,这个世界怕是连穿越这个词都不知道吧。果然是心里有鬼,胆子就小了。
“博妮塔,你说什么胡话?”心里念头转了一圈,格维斯毫不客气的质问博妮塔。
“那刚才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可能躲得过去!还有你的力量怎么变得那么大了?”
格维斯就知道,这个娇蛮妹妹是被自己刚刚那一下打击到了,才失言胡说,自己刚刚虽然是在博妮塔毫无提防的情况下完成反杀,但是按照以前的力量,格维斯也没可能扭过她的手臂来。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自从母亲去世以后,我怕你伤心,一直都在让着你,你以为呢?我现在已经是男爵了,有身份的人,不能再让着你了!以后你给我老实点,不然我让父亲把你送去我的领地,让我管教!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你!哼哼!”这么快就逆袭打脸,格维斯也没有什么好的理由解释,于是随便胡诌了一个理由,管她信不信,反正这丫头时时颠倒黑白,甘道夫也是知道的。再说儿女之间的胡闹,他一个大老粗平常也不怎么爱管教,只要不是他们兄妹萧蔷就都不怕。
博妮塔一脸呆滞地看着格维斯,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亦或者被格维斯后面两句话给吓住了。
格维斯也不管她,拿起自己的精灵虫玉盒,准备前往餐厅。因为他感觉自己的肚子现在很饿,就像两三天没吃饭了那种,急需大量食物补充。
第九章 贵族之间的算计
丢下博妮塔,格维斯来到了餐厅,甘道夫和德瑞斯都已经在餐厅里面。
格维斯朝餐桌走了过去,这个世界的贵族餐厅里,永远不会缺少一张长桌,他家的长桌大概有五六米,平常如果没有客人的话,只有四个人坐在上面吃饭,显得非常空旷。
虽然现在已经是半夜,但是因为贵族老爷的一句话,厨房里已经做出如正餐般的菜肴。当然,这个菜肴有点寒酸,一块长长的白面包,一大块没有切散的熏火腿肉摆在一个铜质的大盘里,以及一碗泛着少许油光的蘑菇汤。
“咦?”忽然,格维斯发出一声惊讶声,因为他竟然在餐桌上看见了一整只烤鸡,而且一看就火候正合适,稍稍走近些就能闻到阵阵香气从烤鸡上散发出来。
也不怪格维斯那么惊讶,因为这将近一个月来,他在餐桌上看到的可都是老三样,面包火腿蘑菇汤。一开始,格维斯也很不理解,堂堂男爵大人,一名封建领主竟然过得这么寒酸,难道这个世界的物资很匮乏?
但是经过他融合了原主的越来越多记忆,他知道了答案。可怜天下父母心,堂堂男爵大人那么节省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们三兄妹。
为了自己的三个子女,甘道夫男爵大人花了巨资购买了一枚变异的宝蓝色精灵虫,也就是与女伯爵送给格维斯那条精灵虫一模一样的。宝蓝色精灵虫因为能加速修炼斗气的速度,所以价格十分昂贵,一条宝蓝色精灵虫价格一般在1000金币左右,还是有价无市。
不要小看1000金币,对于一个普通的男爵领来说1000金币相当于5年的税收总和。当然这是去除了给教会的税收以后。购买这只精灵虫几乎掏空了甘道夫的老底。
精灵虫是在春季买的,现在才是夏季,税收只有秋季才能开始,所以这段时间里,城堡的用度都需要削减,对此三兄妹当然没异议,只是苦了附身在格维斯体内的灵魂。
格维斯抱着玉盒快步走到桌前,坐在了他自己的位置上,这么大个烤鸡,他已经等不及了。
“父亲,小花怎么样了?”长桌上,甘道夫坐主位,格维斯和德瑞斯俩人在侧面相对而坐,格维斯看了德瑞斯一眼,德瑞斯神情有些抑郁,心不在焉,格维斯也懒得理他,以前的德瑞斯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估计这次被打击的不轻。又看向甘道夫,见甘道夫一脸喜色于是问道。
边说着,已经有仆人送来餐具,格维斯接过男仆递来的刀叉,餐盘,从烤鸡上割下整个鸡腿放到自己的盘内就吃了起来。
甘道夫今天心情大好,看见格维斯这么切食物也不生气,平常如果看见格维斯他们在餐桌上如此失礼,难免要多说几句。
“小花顺利生产,是一匹公马。今天我们盖尔家族是受到了神的垂怜!”
“恭喜父亲!”格维斯一边吃着,听到甘道夫的话后,顺嘴恭维了他一句。然后继续问道:“父亲,我想问一下,您知道爱丽丝为什么要在封臣子嗣中选丈夫吗?”
时间紧迫,格维斯也不在客套,这里没有外人,于是毫不避讳的询问道。
“哼!”甘道夫还没作声,没想到坐在对面的德瑞斯却是一下站起来,怒哼一声,转身就走出了餐厅。
格维斯和甘道夫面面相觑,不过片刻甘道夫就反应了过来,于是放下了手中的刀叉。
“父亲,别理他,我们继续说正事,我明天就要前往领地了!这些事情还是早点知道的好。不然我总是不安心。”甘道夫才刚要出言喝斥德瑞斯,格维斯马上拦下,现在都半夜了,再折腾几下就天亮了,这些事情他不问清楚,心里总是没有底。
至于德瑞斯,按照原主的记忆,便宜老哥以前对兄弟倒是不坏,单从宴会上能站出来为他求情就可以看出来,估计今晚的事情对他冲击太大,一时间心态不平衡,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换做格维斯自己,在看到别人又是封爵又是领地的,估计也要腻歪两天。
“这么点事情就沉不住气,如何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贵族!”甘道夫一脸怒容。
“父亲,合格贵族也是从不合格中成长而来的!”格维斯说道。
听到格维斯话,甘道夫不再说德瑞斯。也知道自己次子的事情重要,于是对格维斯说道:“其实这也不算秘闻,伯爵大人当初已经召集我们说明了原因。这件事情还要从老伯爵大人说起,前段时间,老伯爵忽然在城堡里失踪,没有任何线索。老伯爵是黄金巅峰骑士,已经到达了自古以来最高的阶段,整个欧亚大陆黄金高阶骑士以上的强者不超过10人。但是这样的强者却悄无声息的失踪了。”
格维斯大吃一惊,黄金高阶骑士在这个世界就相当于地球上的核武器,拥有黄金高阶骑士就相当于具有了核威慑。能想象,一颗核武器悄无声息地失踪了,这件事情引发的后果将有多么可怕。
“正事因为老伯爵的失踪,爱丽丝伯爵大人才不得不从王都回来继承爵位,因为她是老伯爵的唯一一个女儿!让伯爵大人被逼无奈挑选丈夫的原因是王都的二王子查特·吉恩,二王子极具野心,但是因为是国王的次子,无法继承王位,老伯爵还在的时候他就一直纠缠爱丽丝大人,不过因为老伯爵的缘故,却也不敢过分,现在老伯爵失踪,爱丽丝大人又继承了爵位,二王子向国王进言,想娶爱丽丝大人为妻。”
说着。甘道夫顿了一下,拿着刀在熏火腿肉割下了一块,放到自己的产盘里才继续道。
“下面的话你不要泄露出去,二王子向国王赐婚这件事,是大王子通过密信通知伯爵大人,所以伯爵大人才会那么着急成婚,如果等到国王旨意到达,那么就算伯爵大人也不能违逆国王的旨意。”
原来如此,格维斯若有所思,难怪爱丽丝那么着急,即使大王子的密信更快一些送到爱丽丝手中,但留给他的时间肯定也不多,如果不抓紧找人完婚,那么到时候就没有理由拒绝国王的赐婚。
除非直接反对,但是反对自己效忠的君主,就如同叛变一样,后果很严重,只是这国王难道是傻子,二王子要是实力加强了,还不和大王子斗个你死我活,既然这个世界规定了顺位继承,而且无法更改,那国王吃了什么药才能放任自己两个儿子祸起萧墙。
而且他这样强行赐婚,肯定会让一众贵族感到危机感。
“父亲,难道国王不怕二王子娶了爱丽丝以后,会和大王子互相残杀吗?”格维斯不解地问道。
“你错了,格维斯!国王也是一名黄金高阶骑士!只要他活着一天,大王子和二王子就都在他的掌控之下。琼斯伯爵领占据王国最富饶土地中的四分之一,而且还有独一无二的魔药玫瑰。以前有老伯爵在,没有人敢妄动,但是老伯爵失踪了那么久,国王已经有点按耐不住了!只要二皇子能娶到爱丽丝,几十年后,这块富饶的领地就将属于吉恩家族。”
甘道夫吃着自己盘中的熏火腿肉,吃得很香,一边吃还一边回答格维斯的问题。
“如今,爱丽丝已经与你成婚,这种情况就将不会发生。就算旨意到达领地,相信传令官也不敢公布旨意。因为那样会让皇家颜面扫地!你也不用太担心,对于国王或者二皇子来说,你太过弱小,就如同雄鹰之下的蚂蚁,他们不会将多余的目光注视到你身上的!”
听到这里格维斯才稍稍安心一些,甘道夫说得有道理。对于国王和二王子来说,格维斯太过渺小,只是爱丽丝用来挡住他们谋夺琼斯伯爵领的棋子罢了。
就算没有格维斯,女伯爵也能找安维斯,甘维斯。当然如果格维斯不是爱丽丝家的封臣,而是个大贵族的话,那么,绝对会受到国王的强力报复,因为哪个大贵族要是在这个时候与爱丽丝联谊,破坏了国王的计划,那就是代表与爱丽丝结盟,对抗国王,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过虽然我此刻在他们眼中还是只小蚂蚁,但也要提防一下。毕竟地球上的历史告诉他,有时候上位者不屑与蚂蚁计较,但是总有些狗腿子为了巴结讨好主子,会自作主张来找蚂蚁的麻烦。
“那么父亲,国王为什么不用武力争夺领地呢?”告诫自己不能大意以后,格维斯继续对着甘道夫提问,不过当这句话问出口,格维斯就暗骂自己这句问得多余了。因为这是一个标准的贵族分封世界,每个大贵族都有自己的封臣,要是那个贵族看见自己的封臣富裕,直接强取豪夺,那这贵族以后绝对就无法立足了。
甘道夫倒是一如既往的认真,听到格维斯的话,笑着回答:“通过巧妙的手段获得利益,是所有贵族必须学会的技能。但是通过武力抢夺自己的封臣,那么,这个贵族会被所有人唾弃。如果国王敢使用武力夺取琼斯伯爵领,那么吉恩公国必将陷入动荡。其他几个公国必将乘虚而入!”
第十章 凛冬之季
听了甘道夫的话,格维斯点点头,和自己想的差不多,没有绝对的武力之前,贵族之间的底线是没人敢逾越的,破坏规矩就会触及大家的利益,那么所有大小贵族将会群起而攻之。
“父亲,你也吃点!这个烤鸡很香!我们家厨房是不是换厨子了?”桌上的烤鸡已经被格维斯吃掉大半,刚刚只专注于听甘道夫讲爱丽丝的事情,并没有察觉异样,现在听完,格维斯才发现甘道夫只吃了熏火腿肉,烤鸡都没动过,半只鸡都是被自己吃掉的,不过烤鸡的味道确实好,他很怀疑,能做出这样美味烤鸡的老约翰,前段时间怎么能把熏火腿做出咸鱼味来。
“小格维斯,这个烤鸡是你从玫瑰堡带来的那个厨子做的,你明天就将开始独自生活,这么晚了也没法杀羊,我就让厨房杀了一只鸡,因为我看你在宴会上很喜欢吃烤肉,就让你的厨子帮你烤制了。”甘道夫有点尴尬,虽然格维斯没有亲口说过,但他知道格维斯不喜欢熏肉火腿,也不喜欢老约翰的厨艺,所以就让人叫吉米来烤制。
“噢!父亲,你应该换厨子了!老约翰太老了,他这样的年纪应该在乡下享受生活了!”知道是吉米烤制的鸡,格维斯就不意外了,自己正是因为被吉米烤肉的味道征服,他才会半开玩笑的和爱丽丝讨要这个厨子。
“我也劝过老约翰,不过他不放心别人做的食物,怕我吃不习惯!”甘道夫无可奈何地对格维斯摇头。
“他真是个让人尊敬的人!”格维斯点点头,格维斯的祖父是一名勋爵,甘道夫还是少年的时候,老约翰就已经成为了盖尔家的厨子,甘道夫从小就是吃老约翰做的食物长大,甘道夫已经将老约翰视为长辈,不过这两年因为老约翰年龄太大,味觉方面已经退化,做出来的食物,味道不是很好。甘道夫不敢与老约翰明说,怕伤了老约翰的心,所以他们家的食物这两年一直都算不上美味。
格维斯还是比较能理解甘道夫的心情,就像他前世小时候都是吃奶奶做的饭菜长大,一直都觉得很美味,直到奶奶一天天老去,做的饭菜慢慢变得越来越咸,家里却没有人敢明着告诉老人家,怕她伤心。
穿越到这边以后,格维斯虽然一直在心里吐槽食物难吃,但也从来没有言语表露过,今天是唯一一次与甘道夫提起。
餐厅的气氛因为谈到了老约翰而变得沉寂,格维斯见甘道夫脸上挂着浓浓的忧色,估计甘道夫应该是担心老约翰,将没有几年就会离他而去,于是转移话题问到了自己领地的事情。领地的事情也是他必须要提前了解的重点,好为以后做打算。
“父亲,接下来我想知道关于我领地的事情,凛冬之季是什么?”
正在忧伤之中的甘道夫听到了自己儿子的问题,果然将思绪拉了回来,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凛冬之季,就是在每年第一场雪飘起的时候,大陆的各个地方都会出现兽人军队。这些兽人军队会一路劫掠,只有当凛冬逝去,春季到来,兽人才会退走!近百年来兽人每年都会准时出现,从来没有间断过。吉恩公国共有六处地方会有兽人出现,其中一处就在你领地的西方,幽暗森林里。”
“父亲,这么说来,我的领地每年都将遭受一次入侵?那些兽人是哪里来的,怎么会在大陆的每个角落都有?而且还都选在凛冬之季出现?”格维斯很诧异,原主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关于兽人的信息,兽人能从大陆每个角落出现,劫掠城池,那么为什么劫掠以后又要退去呢,听他父亲的描述,兽人的数量不少,完全有能力和人族抗衡,如果兽人不退去的话,人族不可能还像如今一样昌盛。
“亲爱的格维斯,你的领地确实每年都将遭受兽人的袭击。关于你后面的那些问题,父亲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我也不知道。”甘道夫对格维斯缓缓摇头。
沉吟了一会儿,甘道夫才继续道:“全大陆的贵族也想知道这些答案,曾经各大公国在教会的带领下探查了很多兽人出现的地方,但是一无所获,他们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找不到任何关于兽人的生活痕迹,而且兽人在每年的凛冬出现,不会提前来,也不会延迟退去的时间。当年老伯爵也探查过幽暗森林,但是没有任何发现。不过你不必担心,每当凛冬之季,你可以去玫瑰堡避难。当凛冬之季过去,兽人将会离开你的领地,那时候你就可以再次回去。虽然这样会造成你的领地只能播种一个季度的收成,但是你的领地拥有媲美子爵领的面积,如果你能招收足够的农奴,那你的生活将会比任何一个男爵都富裕。”
格维斯有点无语,感情自己以后还要每年跑路避难,格维斯有点不甘心,任谁每年都要被别人从老窝里赶走一趟,心里都会不好受。“父亲,那其他的领主呢?为什么盖尔领就从来没有出现过兽人?”
“兽人过不了枯叶河,枯叶河河水湍急,凛冬之季也不会结冰,想从你的领地越过枯叶河只有一座桥,每年的凛冬之季,伯爵大人都会派遣玫瑰堡最精锐的玫瑰骑士团驻守桥梁。玫瑰骑士团拥有一千名见习骑士和两百名青铜骑士,以及十名白银骑士。而且每年都有五名封臣贵族轮换,协助玫瑰骑士团驻守。所以从来都没有兽人能越过枯叶河。”甘道夫作为老牌贵族,知道的情况自然多,当下也详细地告诉格维斯。“琼斯伯爵领在枯叶河对面的领地现在只有两个,一个是帕特男爵领,另外一个就是你的领地。”
“原来还有个倒霉蛋和自己一样!”格维斯苦中作乐,不由发笑,决定等有机会一定抽空去拜访一下,那位与他一样倒霉的贵族。看来兽人的事情基本上无解,要么只能逃跑,要么只能战。格维斯还是想多了解一点关于兽人的实力,以后再从长计议。“父亲,兽人的战力怎么样,我在宴会上好像听到了我的领地里曾经战死过一位子爵。”
“兽人非常强壮,也有很多种族,有些弱小的种族,普通人就能和他们不相上下。但是有些种族就只有青铜骑士才能对付,面对称号骑士,兽人的威胁并不算大,琼斯伯爵领只出现过一次媲美白银骑士的兽人。”甘道夫略为思索,他看见格维斯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甘心,于是详细地将兽人的实力告诉格维斯,让他不敢抱有侥幸心理“但是他们的数量非常多,当年的马乔尔子爵不知什么原因,有一年突然准备在凛冬之季驻守他的城堡,他征召大量的士兵,囤积了足够度过凛冬之季的食物,为了鼓舞士气,他只让领民渡过枯叶河避难,而他的所有的家人都留在了城堡里。”
“但不幸的是,马乔尔子爵的城堡最终还是被兽人攻破了,马乔尔子爵包括他的家人,以及所有卫兵全部都被兽人杀害!后来,老伯爵收回了马乔尔子爵领,不过自从马乔尔子爵死后,平民都畏惧那里,不敢前往那里生活,那块领地就慢慢荒废了,现在整个子爵领大概只有两千人不到,只相当于盖尔领五分之一的人口,他们基本上都是农奴,无法逃跑,只有在凛冬之季到来的时候,才能越过枯叶河避难。”
“所以,格维斯你一定要记住,马乔尔子爵用鲜血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试图在领地内阻挡兽人,你可以前往玫瑰堡,或者父亲这里。没有人会因此嘲笑你!”说道最后,甘道夫语气变得郑重,虽然他知道格维斯一直以来都胆小懦弱,但是却也担心格维斯忽然成为一名领主,被权势迷了心窍,错估了自己的实力。
“放心吧,父亲,我不会做愚蠢的事情!”格维斯见甘道夫语气郑重,知道他是担心自己会无脑刚。但甘道夫的担心是多余的,对于格维斯来说,他生活在地球上的信息大爆炸时代,自身经历可能不算多,但是从网上看到的各种前车之鉴就不少,做事当然会更加谨慎。
“我很欣慰,格维斯,你长大了!”格维斯回答的很干脆,也很自信,没有了以前的懦弱之相,这只能说明,格维斯已经长大了,这让甘道夫感到欣慰。甘道夫三个子女之中,只要格维斯最让他担心,因为格维斯修炼天赋不如他的哥哥和妹妹,性格也是内向懦弱。如今,格维斯将要成为一名拥有领地的贵族,只要他好好经营,那么盖尔家族将会越来越强盛。
两人的对话进入尾声,而餐桌上的食物也被他们吃得差不多了,甘道夫最终还没有吃那只烤鸡,格维斯知道即使自己再劝也没用,于是也不在多言,这就是父爱。
甘道夫放下刀叉,拿过手巾擦拭着双手,忽然看见格维斯的玉盒,于是对格维斯问道:“小格维斯。你知不知道伯爵大人送你的这只精灵虫,他的空间适合种植什么植物?”
“嗯?”格维斯还有半个鸡翅膀没吞下去,正挂在嘴边,被甘道夫这么一问,有点发愣,适合种植什么植物?格维斯马上反应过来,估计甘道夫以为爱丽丝送他的是普通的绿色精灵虫。于是,在吞下鸡翅后才回答道:“父亲,爱丽丝送我的是宝蓝色精灵虫!”
“噢!格维斯,我都有点嫉妒你了!”甘道夫大笑着打趣道,并且笑得十分开心,他十分欣慰,格维斯只要努力,这辈子的成就绝对比他高。
第十一章 薇薇安
正当格维斯和甘道夫准备起身离去的时候,餐厅外传来了一声大叫。
“父亲,你要为我做主,格维斯欺负我!”
博妮塔怒气冲冲地从餐厅外走了进来,看向格维斯的眼神中充满怒火,像极了一头已经被惹怒的小母牛。
“博妮塔,作为一名男爵的女儿,保持淑女的形象,是你必须学会的。只有这样,你以后才有可能成为一位贵族夫人,不然是没有哪个贵族会愿意娶你的!”听到博妮塔的叫声,甘道夫自动过滤了对格维斯的控诉。
身为他们的父亲,甘道夫最清楚博妮塔平常的言行。只有她欺负格维斯的份,想让格维斯欺负她,格维斯也没有那个能力。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格维斯有了出息,而且明天就要前往自己的领地,博妮塔还如此不懂事胡闹,于是甘道夫语气不善地继续道:“你哥哥明天就要前往他自己的领地,作为妹妹,你应该好好陪陪你的哥哥,因为你们以后见面的机会将会变得很少。如果你再这样继续胡闹,我将会把你禁足一个星期。”
“父亲,我……”博妮塔很委屈,格维斯来餐厅以后,她就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格维斯对他说的那些话,越想越不对劲,马上明白自己被骗了。
于是立马来到餐厅,准备找父亲告状,哪知自己还没说事情经过,他父亲就先开始教训她了。
“你在这里陪你哥哥说一会儿话,我先走了!如果你哥哥明天告诉我,你没有照我说的做,我就将你禁足!哼!”甘道夫根本就不给博妮塔辩驳的机会,放下一句狠话,连头也不回,就走出了餐厅。
……
“哈哈……”等甘道夫走后,格维斯马上大笑起来,这蛮横的妹妹完全是自找的,以前都是自己被他欺负,现在她告状说自己欺负她,当然没人会相信。
“哼!父亲,我恨死你了!”博妮塔很委屈,不过因为害怕甘道夫会将他禁足,于是这句话说得非常小声,只有他和格维斯才能听见,看见格维斯笑得那么灿烂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又对格维斯冷哼了一声:“哼!”
“你是山猪吗,博妮塔?这么晚了你还不睡,刚刚找我有什么事吗,不会是就为了哼哼吧?”此刻夜已深,格维斯也想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以免耽搁明天赶路。于是,问起博妮塔。
“哼!不告诉你!”博妮塔耍起小性子。不过当见到格维斯已经站起身来,真准备走了,于是又连忙道:“喂,格维斯,你等一下!我现在就告诉你!”
“行,你快点说,我明天还要赶路呢!”
“哼,要不是薇薇安拜托我,我才懒得理你!薇薇安让我问你,最近你身体好些了没有!”博妮塔一脸不高兴,不过总算还是把事情说了出来。
薇薇安?格维斯身体穆然僵滞,这个名字他很熟悉,应该说是很深刻,无比的深刻。
从原主那里得到的记忆中,最深刻记忆都是关于薇薇安这个名字的事情。薇薇安就是纳深的小女儿,今年15岁和博妮塔同年,与格维斯从小玩到大,可以说是青梅足马。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已经可以算作恋人的关系。
虽然剧情有点老套,但是格维斯与薇薇安之间的感情却是纯洁而且深厚,真实无比,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叶枫最清楚。如果没有叶枫这个穿越而来的灵魂捣乱,薇薇安16岁成年以后,格维斯和薇薇安还真可能结为夫妻。
但是自从叶枫的灵魂附身格维斯以后,记忆融合还不多的他,为了不让人察觉出异样,特别是这个对格维斯最熟悉的薇薇安,格维斯一直不敢见她。为了让她不起疑心,都是写信让仆人送去给她,用身体还没好完全的理由推脱,让她安心等待,等身体好了,会第一时间去见她云云,薇薇安也信以为真。
估计今天是知道了他前往玫瑰堡的消息,不理解为什么格维斯没有先去找她,这才让博妮塔这个好朋友来询问。
最难消受的就是美人恩,叶枫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当然也会对薇薇安产生感情,只是没有原主那么强烈罢了,而且他自制力还不错,又心里有鬼,能一直强压着,只是现在记忆融合的越来越多,又被博妮塔一提,万般滋味涌上心头。
格维斯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悸动,对博妮塔说道:“博妮塔,你也知道我现在成为了伯爵大人的丈夫,已经没法再娶薇薇安了!你告诉她,忘记我!别伤心。是我对不起她!还有你这段时间多照顾一下她,等我到了领地,我让人带好吃的东西给你!”
“哼!我才不要吃你的东西,你抛弃了薇薇安,就和话本里一样,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气鼓鼓的说完,博妮塔红着眼眶跑了,身为好朋友的她,最能明白薇薇安对格维斯的感情,现在格维斯抛弃了薇薇安,她在替薇薇安难过。
“唉……”想到那个天真浪漫的女孩,毫无防备的就被自己深爱的人抛弃,想到她收到这个消息后将承受的痛苦,格维斯心底就像压着一块巨石,说不出地心疼。
虽然知道这是原主的记忆在作祟,但是这些记忆已经和自己融合,原主和自己现在又有什么区别呢。
……
第二天早晨,格维斯顶着熊猫眼来到餐厅。
因为那个女孩,他一夜都无法入眠,到了天亮的时候才小憩了半个小时。
当格维斯走进餐厅,只有甘道夫一个人在餐桌上吃着早餐。
“父亲!”格维斯无精打采地叫了一声。
“小格维斯,你这是怎么了?”甘道夫有点诧异,昨晚他走的时候,格维斯还是精神奕奕,怎么转眼功夫就无精打采的样子。这可不像刚获得领地和爵位,遇到喜事的样子。
“因为薇薇安。”格维斯没有隐瞒,他老爹也是知道薇薇安的事情,以前也是乐见其成,毕竟薇薇安也是纳深的女儿,而且格维斯在三个子女之中最不成器,能与纳深联姻最好不过。
听到格维斯的话,还吃着食物的甘道夫也是愣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才道:“他是个好女孩,我一直都很看好你和她的婚事,本来打算当她成年以后就会帮你去和纳深提及此事。”
说着甘道夫无奈的摇了摇头,也为这对青梅足马的恋人分开而惋惜。
“不过现在你已经成为伯爵大人的丈夫,就算只是名义上的,那么你就不可能再娶薇薇安。我会和纳深说清楚的,这不是你的错!”甘道夫说道。
“这些我都明白,父亲,我只是担心薇薇安……”格维斯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个世界,就算是贵族,也同样只能有一名合法妻子,不允许一夫多妻。当然,私底下有多少情人,那就是贵族们自己的事情了。
可是格维斯做不到这样渣的事情,让一个深爱着“他”的女孩做一名情人,这是对爱的亵渎。而且要是纳深知道了,绝对会找自己拼命,就算是甘道夫也不会让她好过。
“放轻松,我会让你妹妹多去陪陪她的,你们这样的年纪,相信过不了多久,就又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甘道夫语气中带着劝慰。
“……”你这话是认真的么,还不如不说……格维斯非常无语。
……
格维斯没什么胃口,草草吃了两口,就准备启程。他担心晚了的话,博妮塔已经去找薇薇安。
当薇薇安知道他的事情以后,肯定会前来亲自询问,那女孩的性子她还是明白的,外表看似柔弱,实则内心坚强。他但心自己无法面对那时候的薇薇安,只能选择逃避。
“父亲,那我就启程了,您保重身体!”坐在马上,格维斯对着甘道夫挥了挥手。
“小格维斯,你是我的骄傲!好好打理你的领地!”甘道夫此刻面部却很平静,格维斯看不出自己老爹此刻到底是高兴,还是离别的悲伤。
啪……
随着一声皮鞭的炸响,格维斯一马当先骑马冲出了城堡。而他身后跟随了五名随从。
五人中,其中两人是托马斯和吉米,而另外三人是甘道夫调拨给格维斯的护卫,虽然三人都不是称号骑士,但也都是跟随甘道夫征战多次的老兵,只要不碰上称号骑士,足以护得格维斯的安全,以后他们将效忠于格维斯,他们的家人过段时间将会跟随粮队一起赶到格维斯的领地。
……
随着格维斯一行人渐渐远去,甘道夫男爵城堡外的大道上,博妮塔手牵一匹白马,一边赶路,一边对着身旁一位金发碧瞳的女孩说着不停。
这名金发女孩就是薇薇安,薇薇安与爱丽丝的冷艳不同,完全是一名邻家女孩的模样,带着丝丝青涩,让人看一眼就会感到怜惜,特别是此刻薇薇安双眼通红,一脸憔悴的样子。
“薇薇安,我们还是不要去看那个坏蛋了吧?你看到了不是更难过。要不我教你骑马,以后我俩一起成为称号骑士,把那坏蛋揍一顿,给你解气!不过还算那个坏蛋有良心,知道你喜欢马儿,现在送了你一匹!”博妮塔在极力劝说薇薇安,她担心薇薇安见到格维斯以后会更加难过。
毕竟薇薇安和格维斯已经一个月没有见面,这样忘记的速度就会更快。如果让她再次见到格维斯,那只会加重薇薇安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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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旅途
但是无论博妮塔怎么劝说,薇薇安只是抿着双唇,并不答话,脚步急切地朝城堡赶去。只在听到格维斯送的马匹以后,才看了一眼博妮塔手上牵着的白马。
这匹马是格维斯临走前,吩咐男爵堡的仆人送去给薇薇安的,只是在半路上就碰到了赶往城堡的薇薇安和博妮塔,于是白马被博妮塔牵了过来。
在原主的记忆中,薇薇安最想得到的,就是一匹马,因为她的梦想也是成为一名骑士。
只不过,纳深虽然是一名勋爵,但庄园里也不过才有三匹马而已,一匹是甘道夫赐予的战马,能上阵杀敌之用,是纳深的命根子,而另外两匹都是上了年纪的普通马匹,用来托运庄园的货物,自然不可能给薇薇安玩乐。
女伯爵送了三匹马给格维斯,而格维斯有自己的坐骑,除去托马斯和吉米骑乘的两匹,正好多出来一匹。
对于被自己辜负了的女孩,格维斯无法安慰,只能送一匹马给她,希望这匹马儿能稍微抚平她的心,或者说代替自己守护这个曾经与他相爱的女孩。
越接近城堡,薇薇安脚步就越急促。但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男孩,已经从另外一条路策马离去。
格维斯也不知道,如果再慢上片刻,他记忆中最深刻的女孩就能与他碰上。
……
骑马飞驰了一上午,中途没有一刻停歇,格维斯一行人已经到达甘道夫领地的边缘地带。而道路也随着远离城堡,变得越来越难走,道路两旁已经见不到村庄和农田,只有一丛丛杂草和小树林。
虽然甘道夫领也处于平原地带,但是这个世界人口过于稀少,很多地方都是荒无人烟,没有得到开发,每个贵族领地的发展,都是依靠着城堡向四面辐射,除非某些地方有特殊的开发价值,比如矿产,不然离领主城堡越远就越荒芜。
格维斯此刻的位置,再有十多分钟的路程就能走出甘道夫男爵领的领地范围。
当走出甘道夫男爵领后,会有三到五公里的缓冲区,这是这个世界为了避免贵族之间的争端,演变而来的产物。
名义上缓冲地带内的任何产物都不属于双方领主,而是归属于他们所效忠的封君,就比如甘道夫男爵领和其他封臣贵族之间的缓冲带,都是属于爱丽丝伯爵。
不过缓冲地带只是一条狭窄的分界线,拥有归属权的封君们,并不会在真正管理和开发缓冲区。
这就造成了这条规定下衍生出来,封臣们之间默认的潜规则。就是在缓冲地带,双方领主可以各取一半进行开发利用。
双方都可以在靠近自己领地边缘一方获取任何资源,但是不能驻扎军队,不能建造村庄。这样能就能大大降低双方的冲突可能,也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如果真的起了冲突,事情闹大,双方的行为就可以算做盗采,不但没好处,连已经吃进去的利益,都可能要连本带利吐出来,上交给自己的封君。
看着时间已经是正午,格维斯命令众人准备休息,等吃完午饭再继续赶路。
随便找了处空旷的平地,除了格维斯以外,其他人都开始忙碌起来,三名护卫负责警戒,不过格维斯只是让他们在附近稍微探查了一下,就让他们原地休息。
赶路赶了一上午,格维斯知道他们肯定也很累,这里还属于他父亲的领地,树林不算茂密,基本没有可能遇到危险。
午餐本来可以吃干粮,就是一些面包,和肉干之类的食物,两者配合不但顶饱,而且还能补充足够的能量,味道就不用考虑。
不过格维斯他们一行人中有厨子吉米,所以甘道夫特意在早上命人杀了一只羊,并且清理干净后切散给格维斯一行人带上,够他们吃上两顿。如果不是天气炎热还能带上更多。
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格维斯掏出一张纸条,上面是一长窜的清单,这是甘道夫给他的货物清单。因为格维斯拥有了自己的领地,以后将独自成家。
不过格维斯现在的领地一穷二白,所以甘道夫为格维斯准备了一些粮食,种子,铁料之类的急需物品。
这些物资需要时间筹集,还要等几天才能运往格维斯的领地,等物资到达格维斯的领地,他就可以对照清单了来清点数目。
“这就是分家费啊!”格维斯笑了笑,还好自己有个贵族老爹,不然自己一穷二白,到了领地估计养活自己一行人都是问题,虽然领地上有着两千多人,但是格维斯不觉得那些穷苦的农奴能给他榨出多少油水来。
“大人,辛苦您了!洗把脸吧!”托马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拿着一条湿毛巾递到格维斯面前。
“谢谢你,托马斯!”格维斯接过毛巾,对着堆满笑容的托马斯道谢。
心里感叹,在封建社会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有些人一出生就是贵族之子,注定享受别人的服侍。而有些人一生下来就要过着被人剥削的生活。
还好自己穿越到了格维斯身上,不然绝对会泪流满面。
“托马斯,你识字吗?”格维斯忽然问道。
“会的大人!我在玫瑰堡学过文字算数,还有如何管理城堡事务!”听到格维斯的提问,托马斯的笑容更加灿烂,身形变得更加谦卑,连忙将自己的特长告诉了格维斯。
“噢?”格维斯还真有点诧异,没想到玫瑰堡随便出来一个男仆都是那么优秀,在这个世界,识字率低得可怕。除了贵族,大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识字一说。就说甘道夫的男爵堡,除了管家之外,其他仆人基本上不识字。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玫瑰堡的每个仆人,都是精挑细选,从小培养的,不是一个小小的男爵堡可比拟的。
“那这张清单你收好,到时候清单货物的事情就交给你安排了!”有一个能干的手下,格维斯很高兴,在这个骑士贵族世界,每一名贵族都需要一个得力的管家来安排城堡内的普通事务,包括仆人的招募培训管理,举办各种宴会的安排流程,还有城堡内各种物资的消耗采购,都需要管家来安排。如果没有一名得力的管家,那城堡里绝对会乱套。
格维斯将这张清单交给托马斯也算是一种考验,如果这件事情托马斯能顺利完成,格维斯不介意让他当城堡的管家,毕竟按托马斯所说,他在玫瑰堡所学的,就完全是为了成为管家而准备。
“尊敬的大人,您放心,我会将这件事情安排好的!”托马斯内心火热无比,他觉得自己的管家梦想即将实现。
……
随着吉米将带来的各色配料,洒在已经烤至金黄的羊肉上,香气瞬间充斥众人的鼻腔,除了格维斯以及身为厨师的吉米,其余四人全都在咽着口水,不说吉米烤肉的手艺,就是单纯的羊肉,他们几人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一两回,不怪他们会嘴馋。
“大人,已经烤好了!”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吉米终于烤好了羊肉,表面金黄,香气四溢。
格维斯也不等吉米切好给他,而是快步上前,亲自持刀,将烤羊肉割好,依次叫几人来到身旁,然后将肉亲自递到他们手上。
格维斯知道,这是一次收买人心的好机会,这几个人将是自己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依仗,虽然他们现在也是为自己所用,肯定不敢违逆自己的命令,但是被别人命令来效忠自己和让他们心甘情愿效忠自己是不同的。
虽然格维斯不指望靠分一次肉,就能获得他们真正的忠诚,但是这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特别是当看到他们接过烤肉后流露出的感激,格维斯觉得非常值。
格维斯却不知道,作为一名贵族,礼贤下士,亲手分肉给属下吃,份量是多么的重,在吃肉的几人内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除了一些称号骑士,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下人来说,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绝对是难得一见,阶级固化还掌握着至高武力的贵族,早已经摒弃了这种礼贤下士的笼络人心之法,而是更加简单的利诱加武力威慑。
当然,各种办法有各种办法的好处,格维斯如今没有钱,武力也不强,只能采取这种策略。
如果以后有钱还有武力值,他也不会拒绝使用更简单的办法,毕竟,一个人的处境决定了他的选择。
……
从甘道夫男爵领到枯叶河,格维斯一行人用了三天的时间。第一天的路程格维斯不觉得幸苦,但是第二天早晨,格维斯发现自己全身的肌肉酸疼,大腿内侧也被马鞍磨得疼痛无比,一片火辣。
最让格维斯受不了的是,后面两天的伙食,除了干粮就是干粮,为了方便储存,面包和肉干上都加入了大量的盐分,格维斯每次吃的时候,只能用煮熟的热水泡过才敢吃,不然吃完干粮后还要喝大量的水,一路上非得放个七八次水。
终于,当站在枯叶河的桥头上,格维斯眼眶有些湿润,受了这么多苦,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地盘,不容易啊!
第十三章 到达领地
站在桥上,朝上下游看去,发现来时的这一侧河堤都是用石头垒成的墙壁,墙壁光滑无比犹如城墙一般,高度大概有十米左右。
格维斯明白这个河堤应该兼顾城墙的防御功效,是用来抵御凛冬之季的兽人入侵,不过现在还是夏季,此刻的枯叶河沿岸杂草丛生,没有任何人影。离枯叶河一个时辰的路程起,格维斯就再也没有碰到行人,或者商队。
格维斯心情有点复杂,想着自己的领地就犹如被抛弃的孩子,每年都将遭受兽人的入侵。
“这件事情我迟早要解决!”身为一名男人,格维斯占有欲也非常强,不甘心自己的领地年复一年的遭到劫掠,默默在心里盘算。
不过按照甘道夫所说,他目前是没有能力解决,但是只要有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身为一名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格维斯发誓一定要捍卫自己的领地。
“那就先定个小目标!先赚个百八十万金币,然后使劲暴兵!”格维斯颇为豪气的立了个小目标,丝毫不怀疑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完成这个小目标。要知道,百八十万金币就和地球上的百八十亿差不多。
“出发!”在枯叶河桥上立了小目标以后,格维斯就迫不及待策马而去,只需要小半天,他就能到达最终目的地,马乔尔子爵堡!
……
“这是小镇?”格维斯有点难以接受,经过小半天的赶路,他终于再次来到有人聚集的地方。
这也是他领地内唯一的小镇,滨海镇。滨海镇位于格维斯领地的南方,因为靠近海边而得名,30年前也是马乔尔子爵领最繁华的地方,在小镇位置,已经能远远看到坐落在一座小山坡上的巨大城堡。
前往城堡需要经过小镇,当格维斯站在小镇的路口,看着一栋栋破旧不堪的木房以及茅草房,难以置信。
他对这个世界的小镇印象还停留在甘道夫城堡外的那座小镇上,一路上他也见过不少领地的集镇,或繁华或破败,但是都比这个滨海镇好上不知多少倍。他眼前的这个滨海镇根本就是一个标准的村庄,唯一能值得称道的就是,一直延伸到城堡的这条路还算宽阔。
粗略扫去,格维斯只看到了三两栋是由石头建造的房子,而且都饱经风霜,墙上长满青苔的那种。其余的清一色的木屋茅草棚。此刻,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三两个人穿着破旧的亚麻短衫的路人,远远的看见他们一行人都是转头就跑,跑进了路边的小巷之中。
这时候格维斯才感觉,自己在枯叶河桥上的小目标是不是订得有点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来了!”托马斯忽然出声提醒道。
格维斯还在东张西望,努力想从自己眼前的小镇中找些繁华的景象,可惜一无所获,没有行人,没有集市,他的心算是凉了半截。听到托马斯的话格维斯才悠悠回过神,看向大道尽头。
而他身旁的三名护卫已经提马上前两步,隐隐将格维斯拱卫在中间。
“不用紧张,应该是这里的卫兵!”格维斯看到街道尽头朝他这边快速赶来了十多人,等他们走进一些后就发现了他们在衣服最外面套装火红色的布衫,这是琼斯家族卫兵才有的打扮。
在这个世界没有制式军服一说,因为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小贵族很难供养得起大量正式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才会下达征召令,直接征召农奴作为士兵,武器也很随意,有锄地的锄头,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铁器的甚至把木头削尖就直接参加战斗,更别提统一着装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小贵族只会组织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的卫兵队来守卫城堡与巡视领地。这些人算是小贵族们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会配有刀枪弓箭,还有皮甲,至于服饰就随意,爱穿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都是亚麻制的便装。
而大贵族就不相同,因为统治需要,领地宽广,比小贵族富裕很多,会招募大量的卫兵分守在领地内的各个要道以及军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会让卫兵在衣服的最外层套上一件代表某个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间处留有从头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后,再用皮带将布条勒紧在身上,不但美观而且还不影响战斗。
“见过格维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赶到了格维斯他们面前,几名卫兵将右手抬到胸前,身体站直,都是低头朝下,齐齐向格维斯问礼。
这一群人总共有十五人,14个人是卫兵打扮,只有其中一个人是穿着绿色的短袍,文虎格维斯的时候,用的是贵族们之间的弯腰礼。
“格维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传令官!我这里有伯爵大人给您签发的爵位证明,和您的领地证明,请您验收!”对格维斯行礼后,绿色短袍的传令官马上拿出了怀中的两卷皮质卷轴,递到了格维斯的面前。
“不知传令官阁下怎么称呼?”接过卷轴,格维斯打量了一下,并不是用羊皮制作的,而是一种比羊皮更加柔软轻薄的皮质。打开卷轴,确认里面的任容无误,格维斯笑着对那名传令官问道。
“尊敬的大人,能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荣幸,您可以叫我伊格尔!”传令官再次行礼,对格维斯回道。
“伊格尔阁下,你是什么时候到达的?”格维斯不知道传令官是个什么官职,而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爵位,不过既然伊格尔行的是贵族礼仪,所以格维斯在称呼上也颇为客气,自己现在作为一名领主,以后难免要和这些人打交道,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自己远在领地,能和这些在临冬城做事的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
“大人,在下也是刚到城堡,才将伯爵大人的命令下达给这些卫兵!”听到格维斯对自己的称呼,伊格尔对格维斯的举止更加恭敬。他只是一名勋爵,连领地都没有,就是在临冬城担任传令官职,没想到堂堂男爵,伯爵大人的丈夫会对自己那么有礼。对格维斯充满了好感。
“伊格尔阁下!幸苦了!务必要留在城堡过一夜,让我尽到地主之宜!”格维斯点点头,他观察到伊格尔的脸上和衣服身上都有汗迹,说明他们也没到多久。
自己几人一路马不停蹄,伊格尔能比自己先到,说明确实没有怠慢。他原本还想着要是传令官比他后到,自己先带几人在小镇周围逛逛,体验一把微服私访的感觉,毕竟电视剧里的皇帝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而且观众们看着也很带劲,万一发生些英雄救美的桥段就更美妙了,只是伊格尔几人先到,他的计划就没法实施了。
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感的,当看到小镇的真实模样后,格维斯敢肯定,自己绝对不敢下马在那些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因为百分百会踩到居民们胡乱倾倒的排泄物,站在小镇路口,隔着老远格维斯都能问道些刺鼻的味道。
“感谢您的美意,格维斯大人,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需要快速赶回玫瑰堡复命!不能接受您的美意,希望下次还能为您效力!”伊格尔回答道。
“真遗憾,那希望下次你有机会再来滨海镇!我再好好款待你!”格维斯点点头,也不强求,善意自己已经发出,伊格尔说的理由是真是假都无所谓。
其实现在只是中午,格维斯几人也还没吃午饭,不过既然是款待客人,肯定需预备酒菜,而且城堡里到底如何模样格维斯还不知道,所以才说晚上宴请他们。
“很荣幸能为您效劳!格维斯大人,我那现在就启程回去了!不然在天黑前赶不到下一个小镇!”伊格尔恭敬地与格维斯告辞道。
“好的,伊格尔阁下,下次再见!”格维斯点点头。
“下次见,大人!”说完,伊格尔转身朝城堡走去,他们的马匹应该还放在城堡,现在准备回去骑马。
等伊格尔和跟随他的卫兵走远后,格维斯才打量着剩下的几个卫兵,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面前只有七名卫兵,按女伯爵的说法,在这里驻守的卫兵应该有十名才对,难道留守在城堡?
“你们之中谁是队长?”格维斯皱着眉头,打量着眼前七名卫兵问道。
“回……回男爵大人,队长他不在这里!”几名卫兵低着头,不敢看格维斯。听到格维斯的问题,不回答又不敢,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终于一名居中的骑士鼓起勇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不过说话却还是结结巴巴的。
听到回答,格维斯眉头皱着更深,这几名卫兵畏畏缩缩,刚刚注意力被伊戈尔吸引,还没察觉,几人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能让格维斯满意,指望这种人抓抓小偷还好,要是来个三五个凶狠的贼人,怕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杀光了。
就像甘道夫派给他的三名护卫,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见到他虽然尊敬有加,但是格维斯在与他们交谈的时候,看不到这种懦弱与恐惧。
当然也不是说三名护卫对格维斯不敬,只是在敬畏格维斯身份的同时,那种凶悍的气势却还在。玄学点说就是他们身上都带着见过血的煞气,让人看一眼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第十四章 本尼的恶
“你们的队长呢?”格维斯拧着眉头,语气平和继续追问道。
“大人,我们不知道,队长一大早就出去了!”依旧是刚刚那名卫兵回答,可能是因为格维斯语气平和的原因,第二次回答,这名卫兵说话的时候不再哆嗦停顿,一口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继续低着头默不作声。
身为队长外出,自己的队员却不知道去处,格维斯有点难以置信,这还是伯爵直属领地的守护卫兵吗?格维斯这一路过来,也有经过不少属于爱丽丝的直属领地,还遇到过两次伯爵的直属卫兵盘查,虽然不能说那些卫兵是什么精兵悍卒,但是却比之格维斯见过的那些封臣的巡逻队强上很多。
封臣小贵族们的巡逻队就好比是民兵队,而伯爵的直属卫兵就更像是有编制的正规军,起码在仪容上统一,看上去就不是乌合之众的样子。
……
“你们在干什么?谁让你们出来的,还不滚回去守着城堡!”忽然,远处传了大声的喝骂声,只不过这个喝骂声没有骂完,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
本尼就是驻守在马乔尔子爵领里,十名卫兵小队的队长,今天他起了个大早。
如果是以往,他绝对是要睡到中午才会慢悠悠的起床,马乔尔子爵领自从三十年前那次大难以后,已经变得破落无比,地处幽暗森林边缘,更是让人们望而却步。
如今这硕大的领地里只有两千多名农奴分别生活在一座破落的小镇,以及三个贫穷的村子里,自由民基本上没有愿意呆在这里的,人少偏僻就代表着乐子少,起床起得太早,本尼担心自己会十分无聊。
本尼被命令来这里驻守已经有一年半了,还需要在驻守三年半才会有人来调换,来时的第一年,他难受无比,虽然身为队长,可以说是这块领地内说话最管用的一个人,但是却没有任何用武之地,这里生活的全是农奴,基本上没有邻里纠纷。
当然就算有些小纠纷,他们也不敢告到自己这里,至于盗匪,这些农奴身上除了件破旧冒着酸臭味的亚麻制衣服,兜里比脸还干净百倍,也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盗匪会来抢他们,生活可以说是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当然,这是第一年的生活。
改变出现在第二年,也就是今年,凛冬之季的兽人刚刚退去,农奴们才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
那天,本尼才从小镇外巡逻回来,在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条小河时,本尼看到了一名年轻的女子,女子正在河边浆洗着衣服,对于已经一年没有发泄过的本尼来说,那名皮肤不算白皙的女子,勾起了他心中的那团火,恶向胆边生,于是他支开了其他卫兵,只带了两名自己的亲信,朝那名年轻女子走去……。
女子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拼命地挣扎呼救,呼救声也引来了个别农奴前来查看,但是当他们看见行凶的人是驻守的卫兵以后,他们不但不敢上前,反而远远的跑开了。
事后,本尼也觉得很害怕,很彷徨。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件事情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更没有人来找他麻烦。
从这时起,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打发这平淡如水的日子了。
不过本尼也不笨,要是每次自己都如上回那般强来,次数多了,绝对会出问题。
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贵族老爷拥有领地的初夜权,现在这片领地内他最大,没有贵族老爷执行,那就让他来执行好了,反正那些农奴的死活,在这里自己说了算,没有人敢多嘴。
于是,本尼开始带着自己两个狗腿子,在领地内四处晃荡。
期间,抢鸡,抢鸭的事情干了不少,但是结婚的人家却还没找到。直到昨天,好不容易打听到乡下一个村子有农奴结婚,于是本尼亲自前去,因为他不敢将人带来城堡,毕竟不是真正的领主,只有领主才能在城堡里行使初夜权,而且城堡里还有七个由前任队长在本地招募的卫兵,人多眼杂。只有他身后两名狗腿子和他一样,都是其他地方调任而来,而且原本就是他的属下,他用着十分放心。
此刻的本尼心情十分不好,因为当他赶到那个即将结婚的农奴家里,说明要行使初夜权,那农奴的新娘却马上跑去了山上,躲了起来。
等了一上午的本尼虽然生气,但是也毫无办法,人只是跑了,而不是有人反抗,他也不好直接杀人,于是在小院中抓了两只鸡,准备回来先吃饱喝足,再找机会悄悄前去堵住那个逃跑的女人。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本就是农奴,要是真敢跑出领地范围,那就是死路一条,双方的家人都要按同罪处理,所以本尼不急,只是心里的火气没有发泄出去,十分的不爽。
当他带着两名狗腿子,手里抓着抢来的鸡,走小路来到镇子里,才转出小巷,他就看到小镇路口处,几名卫兵围在一起,站在路中央。
心里颇为烦躁的本尼想都没想,张口就骂了起来。不过正当骂得爽快的时候,旁边的狗腿子拉了拉他的衣角,起初他有些恼怒,手下打断他。
但是当他再仔细看去,看到一名衣着丝绸的年轻男子,以及几名中年男子以后,他就浑身打了个哆嗦。因为他见那几人分明都是骑着马匹,要知道这个世界有时候,马匹就代表着贵族,代表着惹不起。
就算是自由民,除了大商队,很少能有五六匹马在一起的,最重要的是那七名卫兵都是低着头,好像见到了大人物一般,他们虽然窝囊,被自己和两个手下呼来喝去如狗一般,但是就凭他们身上披着的,那件带有琼斯家族标志的布衫,无论是农奴还是自由民,见到他们都是能躲就躲,畏惧如蛇蝎。
本尼不敢再怠慢,马上快步朝着那处人群跑去,无论他想不想,只能前去,如果真的有大人物到来,现在躲开了,等会儿一样要倒霉。还不如先探查一下情况,见机行事。
“这位年轻的大人,我是这里的守卫队长本尼,不知道您来这里有何贵干!”本尼还是有些眼力界,直接对着格维斯行礼,因为格维斯是被众人拱卫在中间,而且在场的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丝绸短衫,其他几人都是亚麻短衫,那三位护卫模样的男子,也只是在亚麻短衫外多穿了件皮甲。
“呵呵!”格维斯一声冷笑,刚刚这名队长的污言秽语,以及犹如地痞般喝骂的神态,他都尽收眼底。而且身为穿越而来的地球灵魂,电视神剧也看过不少,这名队长身后的两名卫兵每人手里抓着一只鸡,衣衫不整,像极了剧中的某些坏人做派,进村抢掠平民后的样子。
不过格维斯目前也不准备发作,来日方长,等他先搞清楚所有事情再好好处理这件事。
“我家格维斯男爵大人受伯爵封赐,从今天开始,以枯叶河为界一直到幽暗森林都是格维斯大人的领地,你们十人的驻守卫兵队以后都将效忠于格维斯大人。你身为队长还不快点行礼!”托马斯站在格维斯侧后,见格维斯冷笑,马上用严厉的语气对本尼喝道。
格维斯从拿到伯爵下发的证明卷轴开始,就已经成为了这片领地内的王,而且爱丽丝也言明将这十人小队送给格维斯,而不是调走,那格维斯就对他们有了生杀大权。
……
如果事情按正常进行,格维斯会表现得礼贤下士,回答一下这名队长的疑问也无不可。但是格维斯分明觉得眼前这群卫兵有问题,那七人还好些,只是表现得差些,目前看不出善恶。但是眼前这名叫本尼的队长,格维斯有八成的感觉他不是个好东西,所以也不打算搭理他。
“男……男爵大人,小人该……死,请您不要见怪!”当听完托马斯的话,本尼吓得差点腿下一软,浑身哆嗦起来。
就在这时,伊格尔一行人已经骑着马匹从城堡里跑了过来,伊格尔一马当先,跑到格维斯近处,坐在马上对他行了个礼说道:“格维斯大人,我现在启程赶回临冬城复命,祝您的领地在您的带领下繁荣昌盛!”
“借你吉言!伊格尔阁下!祝你一路顺风!”格维斯露出微笑,对伊格尔点了点头!
“再见,格维斯大人!”说完,伊格尔不再多言,双腿夹紧,指挥马儿慢慢从格维斯一群人的侧面走过,当他看到本尼瑟瑟发抖的样子,玩味地对着向他偷看来的本尼笑了笑,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样子。
当看到伊格尔以及跟随着伊格尔的卫兵时,本尼的脸更白了!格维斯与伊格尔的话他听到了,如果说托马斯说出来的话还有万分之一是假话的可能,那么加上伊格尔以及他身后,与本尼自己一样着装的护卫就表明,那万分之一的可能都已经消失不见。
……
……
本来想写本尼为恶多年的,但是担心写得太黑暗会影响读者的心情,所以又修改了一下,改成刚刚开始为恶。为了避免被和谐,有些事情不怎么敢具体写出来,就用省略号代替,大家自行补脑就可以了!
更新方面暂时一天一更,作者目前也没什么存稿,等字数多起来再改成两更,更新时间暂定在中午!更新后的10分钟之内,建议大家可以先等一等再看,因为更新章节以后,作者还会用朗读模式检查一遍是否有错漏,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就会修改一下,当然也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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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城堡
“大……大人,小人刚刚去巡视领地了,没有第一时间迎接您的到来,请您谅解!”本尼很心虚,不过也知晓目前格维斯还不知道他干的那事情,所以虽然心里很紧张,但是表面还能稍微镇定的,用恭敬的语气对格维斯说道。
“噢!”格维斯听了他的话,简单的噢了一声,不可置否的样子,脸色依然冷峻,对着他们说道:“你们带路,先去城堡看看吧!”
“是!领主大人!”这十名卫兵异口同声回答。
说完,那七名先前到达的卫兵低着头,偷看了本尼几眼,见到本尼已经带头朝城堡走去,才畏畏缩缩的跟在后面。
格维斯几人就骑着马跟在他们后面走着,虽然缓慢,但是格维斯也不着急。
坐在马上一边走,格维斯一边打量着小镇周围,在外面只是看了大概,行走在小镇中的主路上,他更加对滨海镇的贫穷有了深刻的认识。
主路两旁的小道内,全是污秽不堪的泥泞土路,而泥泞土路边上的木屋茅草篷也是破漏不堪,有些墙脚已经破了多个大洞,只是用几块破木板钉在破洞处,而有些房子的围墙竟然是用树枝编成的。
小镇唯一几处用石头搭建的房屋都在主路旁,虽然外面的墙体也已经伤横累累,有些石块已经脱落,但却是小镇内唯一能看得过去的建筑。
经过几处石屋前,格维斯特地朝里面看了看,有一间应该是铁匠铺,虽然里面有点昏暗看不真切,但是格维斯能听到里面传来叮叮叮有节奏的铁器敲击声,在这个铁也属于稀少资源的世界,只有铁匠铺才能听到这样的碰撞声。
而另外两个石屋,当格维斯众人经过的时候,门窗都紧闭着,看不到里面的模样,不知是用来居住还是其他用途。
穿过小镇,再走上四五分钟就能到达城堡的下方,马乔尔子爵堡与甘道夫的城堡不一样。相比起来,马乔尔子爵堡大概比甘道夫的男爵堡大了四倍有余,而且还建在了一座二三十米高的小山上,山的四周都是陡峭的岩壁,上下落差最小的也有二十多米,只有在小山的正前方,有一条十多米宽的缓坡通向城堡的大门。
格维斯看着眼前巍峨的城堡,很难想象,当年兽人究竟是怎么样攻破这座堪比要塞的城堡。
可以说马乔尔子爵选择在这里筑造城堡也是煞费苦心。
因为这座小山四周都是几十米的陡峭悬崖,将城堡修筑在上面,发生战事的时候,只要守住那十多米宽的上山通道,城堡就可以稳如泰山,这个世界又没有炸药,想要从山体下手,能对城堡造成的威胁可能性微乎其微,想要攻占城堡,就只能选择从狭窄的上山道路强攻。
片刻工夫,一行人顺着上山的通道来到了城堡面前。
抬头仰望城堡,此刻的景象却与在远处遥望的感觉不同,在远处只觉得城堡在小山上耸立,颇为壮观。
但是当站在城堡低下,向上望去,城堡犹如一位巨人遮天蔽日耸立在面前,让人震撼无比,可以预见,如果有敌人来侵犯,当他到达城堡底部,光是仰望一眼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心生退意。
不知这座城堡用了多少年才建造完毕,这绝对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难怪马乔尔子爵会有信心在城堡里抵御兽人入侵,坐拥这座城堡,格维斯此刻心底也不由生出一种天下我有的豪情气概。
……
“走,进去看看我的城堡内部是什么样的!”望着眼前这座属于自己的城堡,格维斯心潮澎湃,等将城堡的外观大致看了一遍后,格维斯率先走进了城堡、
走进城堡大门,入眼的与玫瑰堡的前庭不同,玫瑰堡前庭里还有树池花园,但是这个城堡里面是一块宽阔的空地,和甘道夫的城堡差不多,只是空地的面积明显比甘道夫堡宽阔了很多。
前庭里,因为三十多年没有贵族入住,这里显得荒凉,虽然也看得出,平常肯定有人维护,但还是随处可见低矮的杂草丛生。
在前庭的左边城墙脚下,有着一排木屋,木屋外晾晒着一些衣物,地上还能见到散乱的垃圾。格维斯也不意外,这里应该就是这些卫兵生活的屋子。
卫兵虽然驻守城堡,但是却不能居住在城堡的內堡里,城堡在这个世界就是贵族们的住所,是贵族们身份的象征,就算这座城堡一段时间内,没有了真正的主人。
但是他们这些负责驻守的士兵,也只能在內堡之外的范围活动或者居住,没有特殊事情是不允许进入內堡的,前庭就是他们在城堡内的所有活动场所。
对于随地乱丢的垃圾,格维斯也暂时不打算深究,那几名卫兵看到自己的目光停留在那边,也表现得很惶恐。
格维斯相信,从今往后他们就不敢了!因为这座城堡迎来了新的主人——格维斯男爵。
吱……吱……
当格维斯一行人推开厚重的內堡大门,因为常年没人居住的原因,大门锁扣已经有些生锈,推开大门的瞬间,发出吱吱的响声,犹如惊悚片的配音一般。
厚重的大门被完全推开,內堡却并没有想象中的灰尘遍布,看来是有人定期打扫,不然别说几十年,就是一年半载没人居住,城堡内部也会积满灰尘,蜘蛛网遍布。
虽然现在也不是一尘不染,但是只需要稍微清理一遍就可以入住。
“这里是不是时常有人清扫?”站在大门口的格维斯看向本尼,本尼刚刚就一直在前面引路,內堡的大门也是他与几个卫兵推开的。
虽然格维斯现在敢肯定本尼是心里有鬼,绝对不是个好东西,但是今天才刚到领地,还没入住,暂时也不想着马上拿问他。
等今天安顿好了食宿,明天再慢慢解决这些小事情,他们现在的生杀大权都在自己手里,如果犯些小错那就既往不咎,但是做了些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格维斯就不会手软。
如果他们当中真的有人恶贯满盈,他还准备拿来收买领地里的人心。虽然都是农奴,但是穿越而来的格维斯知道,这些穷苦受尽压榨的农奴,才是这个世界的基石。
虽然他不准备当什么救世主,但是也不会当一个冷血,不顾自己领民生死的人。
“是的,领主大人,临冬城有命令,每一个月就要让农奴前来打扫一次!”本尼听到问话,马上回答道。
格维斯不知道的是,本尼此刻的脸色虽然还算正常,但是心里的惶恐却比刚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他除了在外面为恶,还在城堡里做了些对于贵族们来说是罪无可赦的事情。
一年半的时间里,本尼掌握着这个领地内最高的权柄。
自从今年春天,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本尼做事变得毫无顾忌,他想享受一下贵族老爷们的生活。
于是他搬离了城墙脚下的木屋,住进了只有贵族老爷们才能住的內堡客房,并且还时常光顾马乔尔子爵的书房,偷偷将一些书籍拿出城堡,指派他亲信偷偷拿去其他小镇贩卖换钱。
城堡里的另外七名卫兵是他的眼中钉。因为有这七个人在,他的所作所为就有可能被泄露出去,还好这七个人都是农奴中招募而来,拿他们的家人做要挟,强逼他们在內堡的客房里住了一个星期,并且告诉他们,这件事要是泄露出去,无论是不是被逼迫,他们绝对都要被绞死。
这句话,本尼并没有欺骗他们,无论对错,他们私自住在了內堡里,被贵族们知道只有死路一条。
这件事情做完以后,本尼就高枕无忧,堂而皇之的带着两名手下住进了內堡,睡在只有贵族老爷才能睡的床上。
睡了几天,本尼觉得有点空虚,想了想,贵族老爷还会在城堡里举行宴会。宴会他是举办不了,三个人在城堡里只能喝酒,而且最好还是贵族们才喝的酒,但是这需要钱,于是本尼打起了书房里,那些被摆放了三十多年无人翻看的书籍的主意。
当年的马乔尔子爵也是一名老牌贵族,他的家族传承三代,城堡内珍品收藏数不胜数。
但是自从他死后,那些珍宝有些损毁于兽人的入侵中,有些却保存了下来,仅存的一些珍宝后来被伯爵派人清理了一遍,贵重的东西都带回了玫瑰堡,只有一些无用的书籍被遗留在了城堡里。
这些普通书籍对于真正的贵族们来说,是无用之物,随时可以购买。但对于一些自由民甚至勋爵来说,这些书籍却能让他们空旷的书架变得紧凑,让访客看见书籍的时候,就能认可他们的修养。
书籍在这个世界也是昂贵的物品之一,平民一个月的劳苦工作,才能攒够买下一本的书钱。而本尼将这些书籍偷出去后,就以原价三分之一价格出售。卖来的钱就换成好酒让他享用。
本尼原本以为他的贵族生活,将能一直享受到他被调任离开这里为止,但是意外从来都不会缺少,三十年没有贵族前来的地方,偏偏在今天就来了一位,而且还是一位刚刚成为此地新主人的贵族。
本尼知道,自己死定了,因为他们住过的客房没有打扫过,过不了今晚事情就有可能会败露!
在城堡外面为恶,贵族老爷们可能不会要了他们的命,最多只会罚他们的钱,或者革去他的卫兵职位。但是自己三人住在內堡里,绝对会被眼前的男爵送上绞刑架!
其实本尼不知道的是,两件事情,真正能要他命的其实是第一件!至于第二件,如果他们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其实格维斯可以当作没有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