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开头难
格维斯没有再理会本尼,当下抬脚第一个走进了內堡门中,当格维斯迈脚走进內堡的瞬间,就被一阵阵凉风轻扶,感觉身上的所有暑气都被习习凉风吹散。
在內堡各处随意转了一圈,特别是他居住的第三层,内部各处都还完整,没有在当年兽人入侵中受到破坏,对于内部情况格维斯很满意。
稍后,格维斯就退出了內堡。因为里面目前还不能住人,需要找人再重新打扫一遍。
事情分派给了托马斯,托马斯在本尼的陪同下,去了小镇里,招了20个农奴,开始在城堡里外打扫。
而格维斯身为贵族老爷,就悠闲得多,他此刻正站在城堡的城墙上,俯瞰着山下,城堡所在的小山坡已经是附近唯一的制高点,虽然只有几十米,但是站在城堡上俯瞰大地。
格维斯还真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特别是这个世界因为人口过于稀少,对自然界的破坏微乎其微。天空是蔚蓝而透彻,并不会像地球上那样看远了就有朦胧的感觉。
滨海镇本来就很小,站在城墙上看去,稀稀落落,与无边的绿色植被相比,就好似绿色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俯瞰大地的同时,格维斯脑海里在不断思考,自己该如何建设发展自己的领地,他的领地确实不小,堪比子爵的领地,但是人口过于稀少,只有堪堪二千多的人口。
而且还是二千名贫困潦倒的农奴,格维斯相信,只要天公稍微不作美,有一个季度的作物绝收,领地上的农奴们将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将会活活饿死!
这两千农奴完全是依靠最原始的耕种作物来存活,那就代表着即使这些人能年年都遇到大丰收,格维斯的税收也永远是固定的。除非人口基石扩大,就像甘道夫所说的那样,扩大人口,开垦荒地,他才能得到更多的税收。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死结是脱不开的,这片领地之所以人这么少,就是因为凛冬之季有兽人大军的入侵,这里主产的粮食作物一年只能耕种一季,收成减半。
如果耕种第二季的话,作物只能在凛冬之季才能成熟,但是那时候兽人入侵已经来临,就算作物成熟也只能成为兽人们的口粮了。其次就是因为兽人的入侵让人们觉得,这块领地已经变得不安全,人们感到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不得不离开这里。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格维斯就永远招不到大数量的农奴。在哪里不是耕种,凭什么要跑来这么危险的地方成为农奴。
在这个世界,农奴的来源大致分为两种,其一就是在战争中被劫掠贩卖而来。其二就是自由民自愿放弃身份加入农奴的行业。
说来不可思议,第二种方式才是领主们招募农奴的主要来源。
第一种很好理解,人口在这个世界也属于一种资源,在战争中往往会有很多投降的士兵,以及被战争波及的敌国民众,他们被抓获后,都将被掠走,或者当做奴隶贩卖,或者成为农奴。
至于第二种,其实有很多自由民过得并不比农奴好多少,农奴虽然一直属于被贵族们剥削的团体,但是在遭遇危险的时候,却会受到自己领主的保护,因为他们就是领主的私人财产。
但是自由民不一样,他们与领主没有任何关系,当遭遇到危险的时候,想要寻得领主们的帮助,那就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否则免谈。
比如遭遇庄稼绝收,农奴即将饿死,那领主绝对会第一时间想办法救助农奴。但是自由民的话,除非放弃身份,成为领主们的农奴,不然只有等着饿死。
生活在大城里的自由民还好一些,要是生活在乡下,除非自己有大块的田地,不然生活只会越过越困苦,因为领地里的所有东西,哪怕是一颗小草,都是属于领主们的财产,成为农奴看似丢弃了自由,但是只要努力干活,就能苟且偷生。所以还是有很多活不下去了的自由民,在土地的诱惑下成为农奴。
成为农奴以后,耕种之余,他们还可以随意在领地里挖野菜,摘野果,以及捕猎,领主们一般并不禁止。只要每年能上缴规定的税收,领主们对自己的农奴还是很‘友善’的。
格维斯的领地现在就相当于一家即将面临倒闭的破落公司,如果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是不可能找得到大量的员工为他工作的。毕竟你的待遇和别的公司一样,但是却有面临倒闭的风险,只要脑袋上没坑的,肯定不会选他,在其他安稳的地方也可以获得同样的利益,没人会犯傻。
越想越头疼,格维斯所幸下了城墙,不在思考,现在才刚刚来到领地,屁股还没坐热呼,可以从长计议。
来到空地上,吉米正卖力地烤着两只鸡,这两只鸡就是本尼抓回来的那两只。
本尼告诉托马斯,两只鸡都是在乡下花钱买的,现在想要孝敬给格维斯大人。托马斯正愁自己家男爵大人午餐没有着落,当然是想都没想就接过了两只鸡。
当格维斯知道了以后,对于本尼的话,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是不信的,不过鸡他收下了,因为他吃了两天的干粮,也非常想念热食。
小镇里的情况,估计就算有钱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弄到好的食材,先吃了这两只鸡,等下午再打发托马斯去镇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买,至于本尼他们的事情,明天还是需要了解的。
他心里已经计划好,明天需要将十名守卫全部分开讯问一遍,特别是那七名守卫,格维斯觉得能从他们嘴里问出的信息,绝对会比本尼和他的狗腿子那里得到的准确。
只有确保了自己身边的人可靠,他才能安心发展领地,人身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托马斯与吉米是爱丽丝派送给他的,应该可信,就算两人有可能是爱丽丝的探子,格维斯也无所谓,因为目前他唯一需要对别人保密的只有金手指。
金手指面板格维斯在甘道夫男爵堡的时候测试过,那次他当着仆人的面打开面板,但是发现仆人毫无所觉,完全看不见面板的存在,所以他只要在使用奖励的时候注意隐藏,就没有暴露金手指的风险。
而三位跟随他而来的守卫,都是他父亲最信任的手下,也不用担心忠诚方面的问道。现在他只需要肃清子爵堡内,这十名守卫当中的不轨之徒就可以了。
……
二十名农奴很卖力,虽然有些地方还没打扫完毕,但是属于格维斯的卧室,书房等贵族老爷活动的区域基本已经打扫清扫好了。
没有打扫的只有少部分,就是那些目前还用不到的地方,等明天再打扫也不迟,比如给客人准备的客房,以及一些储物间。
格维斯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本尼暂时躲过了一劫。
当天色渐渐黑下来以后,托马斯就遣散了其中十八名农奴,按照格维斯的吩咐每人给了三个铜子,在连绵不绝的赞美男爵大人的慷慨声中,让这些农奴回滨海镇去了。
本来按照托马斯自己的想法,是不需要给那么多钱的,因为这些农奴都是属于格维斯的,偶尔为自己的贵族老爷干点活,还要收那么多钱,那绝对是要挂在小镇广场上当旗子给大家看的,告诫一下那些思想觉悟不够高的农奴。
十八名农奴领了铜子兴高采烈的离开了,至于另外两名年轻农奴,则被托马斯在请示过格维斯后,被暂时留了下来。
他们将继续打扫其余没有打扫完毕的地方,就算打扫完毕以后,两人也可以临时充当城堡里的仆役。
格维斯过来的时候,除了他们五个人,并没有带多余的人过来。招男仆女仆的话也要等明后天才能进行。所以,这两名农奴被托马斯看中,在这几天的空档里,临时充当城堡里的仆人。
……
晚餐已经可以在內堡餐厅里吃了,当年城堡被兽人攻破了以后,兽人只是杀光了城堡里的所有人,拿走了所有金币和粮食,对于家具或者那些艺术品并不感兴趣,所以保留了不少。
贵重的艺术品已经被伯爵拿走,这些遗留的桌椅板凳,伯爵是看不上的,依旧留在了城堡里。
子爵所用的家具,当然是用上好木料制作而成,虽然伯爵看不上眼,但也不是凡品,放置了几十年,擦洗出来,依然保持当年的样子,并没有因为时间长而腐朽,或者被虫蚁蛀蚀。
城堡里的这些遗留家具,可算是给格维斯捡了个小漏,即使是其中三分之一的家具在当年遭到了损坏,但保存着的三分之二家具也是值不少钱的。
就像餐厅里的长桌,不但材质用料很好,而且做工非常精细,在每只桌腿上雕刻着很多关于骑士的图案。和这样的桌子一比,甘道夫餐厅里的那张餐桌简直就是平民版的餐桌。
晚上的食物也不再只是烤肉,厨子吉米当然也不是只会烤肉,前两天是受食材所限,所以只能烤着吃。
今天下午得时候,格维斯就拿了价值一枚金币的钱币给托马斯,让他负责去小镇里采买急需的物资。食物就是最重要的一样,他们从甘道夫城堡出发,轻装简行,只带足了干粮和几套换洗的衣物,其他都没有带。
格维斯的钱还是甘道夫在临行前给他的,除了过段时间将会送过来的物资外,甘道夫还给了格维斯二十枚金币,对于才因为购买宝蓝色精灵虫,而被掏空了老底的甘道夫来说,二十个金币已经不算是小数目。
有了这二十枚金币,大大的缓解了格维斯目前的窘境。
第十七章 搜寻功能
金币的购买力很可观,一个金币相当于100枚银币,一枚银币又可以兑换成100个铜板,三个铜板就能买到一大块够三人吃一顿的黑面包。一个熟练的铁匠,一天也才能赚到五六个铜板而已。
所以,托马斯带着一大堆物资回来的时候,还剩余大半的钱没花出去。
他今天运气不错,才到达小镇,就碰到了一个乡下来的农奴,那个农奴扛着一只山猪在街头叫卖,托马斯看到那头山猪有好几百斤的样子,直接花银币买了下来,在那个卖山猪的农奴千恩万谢中,让跟随着的两个侍卫扛回了城堡,卖山猪的农奴则跟在后面,等会儿屠宰山猪还需要这名农奴来。
农奴的感谢是由衷的,因为这么大头山猪如果卖给镇里的农奴,需要分开出售,而且花费很长时间也不一定能卖完,之所以他没有在家里就将山猪宰杀,就是担心提前杀死,因为天气炎热,还没卖完就可能导致肉质变得不新鲜,而拿到镇子上,等有足够多的人围观,到时候他再现杀现卖,不但肉质新鲜,也能多卖一会儿。
一开始,当卖山猪的农奴看着托马斯带着四名卫兵来到他的山猪前,他是有种想哭的冲动,因为卫兵的名声在这只有两千多人的农奴中已经传遍了,那名被本尼糟蹋了的女子就是他们村的,女子不堪受辱,已经自尽,但是女子的家人也不敢去找卫兵讨说法,因为卫兵就是这个地方最有权势的人。
卖山猪的农奴一度以为托马斯,就是干出那个伤天害理事情的主角,心里觉得自己的山猪肯定不保,面对托马斯的问话,勉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最后,让农奴没想到的是,托马斯竟然给钱了,而且还是一个银币,虽然比真实价格少了些,但是这已经比他原本心里想着猪财两空的打算好了不知多少倍。
花一个银币买下这头山猪很值,但是托马斯原本还是想要压一下价格,给个50铜板才差不多,不需要报领主大人的尊号,光凭他身后跟着的四名卫兵就能让农奴不敢反对。
但是他忽然想起,在他接过格维斯递来的金币时,格维斯告诫过他,不准强买强卖,所以他才以1银币的价格买下了这头真实价格应该在一银币五十铜板左右的山猪。
“这个世界这么慷慨的领主,估计就只有格维斯大人了。”买完山猪后,托马斯内心是这么想的。
想归想,托马斯还是很高兴,他知道自己家男爵大人喜欢吃肉食,而这样的山猪也是可遇不可求,所以能买到这样新鲜,还活蹦乱跳的野味格维斯定会很满意。
办好格维斯交代的事情,管家的位子就不会离他很远了。
……
长桌上,只有格维斯一人坐着吃饭,显得很空旷,让格维斯有点怀念在甘道夫的城堡里吃饭的感觉,虽然食物不好吃,但是气氛很温馨,听着大家发出轻微的嘎子嘎子咀嚼声,会让人觉得充实。
至于地球上,自从他奶奶去世以后,就再也没有亲近的人了,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离他而去,自小由奶奶带大的他,已经好几年没有感觉到家的温暖。
现在桌上摆着四五个菜,个个色香味俱全,光是闻着就觉得好吃,格维斯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有点提不起精神。
“托马斯,要不你坐下来一起吃?”格维斯忽然扭头,对身旁一直站着的托马斯说道,托马斯下午办的事情让格维斯很满意,特别是那头山猪。
“大人,您别开玩笑了!城堡餐厅里的长桌,只有拥有爵位的贵族或者贵族的子嗣才有资格坐在上面吃饭!小人是万万不敢的!”托马斯当然是不敢的。
格维斯可以异想天开,但是在玫瑰堡接受过培训的托马斯知道,餐厅里的长桌是除贵族外,任何人的禁忌,他今天要是听了格维斯的话,真敢坐下去,事情要是传了出去,被伯爵大人或者甘道夫男爵大人知道,绝对会让他成为一根木杆子上的旗子,随风飘摇。
看托马斯那副样子,格维斯就知道等级制度,已经铭刻在托马斯这些人的脑子里,不可能再改变。格维斯也不在言语,摇了摇头,拿起刀叉,一个人吃了起来。
对于奴仆或者平民,贵族们想尽一切办法限制他们的权利,划分自己与他们的区别。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体现自身优越的同时,还能激发平民们的向往,就算是为了一个不能世袭的勋爵爵位也前仆后继再所不惜。
……
吃完饭后,格维斯直接去了书房,并且支开托马斯,他心里还牵挂着一样东西,那就是他金手指里一直没使用过的搜寻功能!在甘道夫的城堡里他怕发生未知的事情,不敢使用。
现在这里已经是格维斯自己的地盘,已经能将风险降到最低,就算发生什么意外,他也有补救的可能。
打开面板,依旧是熟悉的模样,右边的兑换商城里,那些图标全都变得灰暗。只有左边这个搜寻键,只需一个能量点就能使用。此刻搜寻的按键还亮着光,格维斯准备现在就使用它,看一下到底有什么效果。
格维斯并不准备将这1点可怜的能量点攒着买兑换商城里那些奇异果实,虽然金色水果效果奇佳,但天知道下次系统发布任务需要等到什么时候,要是每次任务都是奖励1点能量点,他觉得他是等不急的。
格维斯紧张地搓了搓手,然后抬手朝搜寻按钮点去。其实面板并不需要用手触摸,用意念就能操控,只是格维斯此刻心里颇为兴奋,抬起手只是下意识的动作。
对于搜寻功能他也有猜想,应该是能搜寻到什么值钱之类的东西,不过在没有真正搞明白之前,他还不敢下定论,只能希望寻找的东西越贵重越好。这样他才能依靠金手指在这个世界壮大自己,不被别人左右。
农奴平民在他面前宛如羔羊,生杀予夺只在一念之间。但是他格维斯又何尝不是那些大贵族眼中的羔羊,他不想做羔羊,而是想做一头无忧无虑的虎豹,既能自保,也能逍遥。
当搜寻功能被点下去以后,面板上立刻有了反应,1比1的能量值变成了0比1.而在面板的左上方却多出来了一个圆圈。圆圈上此刻闪烁着两个小点,一个点是绿色,一个点是红色。
“难道红色的点,就代表着宝物?”
格维斯之所以推测红点代表着宝物,是因为绿色的点此刻是在正中央,就如同地球上的雷达屏幕一样,而红点则是在圆圈的边框上。
接下来,格维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从书房里走了出来,因为城堡内的结构限制,他并不能一直朝着红点方向行走。于是他快速来到了城堡的前庭中,这时候地图才出现了一点点变化,当他走到前庭,并且朝着红点方向继续走去,红点的位置已经被拉近一点点,不过移动的位置很微小,如果不是格维斯目不转睛地看着,还不一定能察觉。
“我从书房到这个位置,直线距离起码有200多米,但是红点只是微微靠近了一点点。说明红点的位置离这里起码有5公里以上.”格维斯略微思索,知道红点离他现在的位置有点远,已经不适合在今晚前去查看了。
他的领地目前地广人稀,两个公里就能完全走出小镇的范围,5公里外可能已经是茂密的杂草丛,或者是树林。在不让人起疑的情况下,他最好的计划就是等明天,天亮再出门寻找。
“还得编个理由外出!”对于金手指,格维斯觉得自己务必做到小心谨慎,虽然这个世界可能没有金手指这一概念,但是为了防止次数变多以后,引起人们的关注,他觉得自己必须每一次寻找红点,都要安排一个光明正大的行程。
忽然,格维斯想到了一个很合理的外出理由。
“托马斯!”
“大人,您有什么事吗?”刚刚格维斯火急火燎的从城堡内跑了出来,正在安排两名仆人干活的托马斯也马上跟了出来,并没有私自询问格维斯去干什么。当格维斯呆呆的站在前庭里发呆,托马斯就默默地站在不远处。
“我明天要去巡视我的领地,你去安排一下!”身为一名新上任的领主,格维斯觉得自己无论是不是为了去寻找红点,都要巡视一下自己的领地,这样才能思考究竟如何将领地发展起来。
发展领地,因地制宜很重要,他手上没资金,领地又没人口,只能看看领地里有什么资源可以利用起来。
他原本打算再等几天才去巡视领地,但是既然金手指标出宝物的地点,那就需要尽快去找到。这种事情宜早不宜迟,如果不是距离真的太远,他恨不得现在就找个理由出去看看。
“好的,大人!”托马斯觉得格维斯火急火燎跑到前庭,呆站了一会儿,就忽然吩咐明天要巡视领地有点奇怪。不过作为仆人的他,格维斯说什么,他做什么就行,也不需要质疑格维斯的决定。
身为预备管家,托马斯觉得还有些事情需要给格维斯提一下建议,于是说道“大人,您刚成为这里的领主,明天需不需召集小镇的农奴们拜见您一下,毕竟您身为他们的主人,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您的身份!”
第十八章 潜入
听了托马斯的话,格维斯觉得有点道理,确实需要让生活在这块领地上的农奴们知道,他们已经有了新的领主。
“托马斯,你这个提议很好,不过召集镇民就不必了,我明天巡视领地,安排一个卫兵负责喊话就可以了,到时候他们自然就会知道!”不过召集镇名什么的格维斯觉得没必要,因为前世的他也很不喜欢形式主义,只要明天巡视的时候,让卫兵在后面喊话告知就可以。
“是,格维斯大人!”
当敲定了明天的事情以后,格维斯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一路奔波,就算是见习骑士,也会感到劳累,所以格维斯洗漱完毕后,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
凌晨,城堡大门已经关闭,整个城堡都在黑夜的笼罩中,只有在城墙上还能见到影影错错的微弱火光,这是为守夜的士兵照明用的火盆。
四五根粗壮的木柴在火盆内烧得劈啪作响,在火盆的不远处,正有三个人围在一起,三人不时小声议论着什么。
“队长,怎么办!客房的事情明天肯定会被男爵大人发现!”
这三人就是本尼和他的两个狗腿子,以前,生为队长的本尼是不会上城墙驻守的,更别说还是在夜晚执勤。
但今时不同往日,如今城堡迎来了新主人,这次的值夜是本尼亲自下令,替换了本该在今夜职守的其他卫兵。
格维斯今天来到了领地,并没有撤去本尼的队长职务,所以目前这些卫兵还需要听从他的安排。
那些被本尼替换的卫兵起初很诧异,但是考虑到此地已经有了新领主,还以为本尼是想在男爵大人面前好好表现,所以也没有多想。
不过只有本尼自己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
“还能怎么办,今晚我们就跑,如果今晚不跑,明天男爵大人知道了,肯定会送我们上绞刑架!”本尼虽然也是满脸苦色,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斩钉截铁。
“可是队长,要是我们跑了,以后可是再也见不到家人了!要不……要不我们求求男爵大人开恩,也许男爵大人会放过我们!”本尼的其中一名狗腿却还在犹豫,只要他们畏罪潜逃,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可能有回头之日。
本就是卫兵,却要马上要变成逃犯,别说见到家人了,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家人受牵连。
本尼见这名手下犹豫不定,另外一名手下也开始动摇,心中有一丝寒芒闪过,不过此刻还在城堡内,而且他也需要这两名手下跟随,在逃跑过程中,带着两名属下肯定比独自一人强。
“你想死我不管你!你觉得贵族老爷会饶恕你住在內堡里的事情吗?而且男爵大人明天就要巡视领地,如果让他知道我们干的那些事情,你以为他能绕得了你?”本尼压下心中的怒火,不断反驳手下的话。
见手下依旧犹豫,于是本尼继续道:“兰尼子爵知道吗?就是上次派人送信给我的那个贵族!我这次准备跑去投靠他,同样是一位贵族,只要他能庇护我们,我们就算不能再重新当卫兵,也能在那边逍遥快活!我在客房里还有5个金币,如果你们跟我去,到了地方,我给你们每人1枚金币!”
“队长,我跟你去!”
“队长,我也去!”
当听完本尼的话,两名手下立刻就下定了决心,不再犹豫。
原本他们虽然知道留下来求饶,活着的几率不是很大,但是相对于当一名被通缉的逃犯,还可能连累家人,他们也更愿意赌一赌,最起码家人不用被连累。
但是当本尼说他的计划以后,让两人看到了一条更好的退路。
本尼说的那名贵族,他们确实知道,就在一个多月前,那名贵族还派了一个管事来找本尼,虽然他们不知道那名贵族找本尼的具体事情,但是却说明本尼的确和那名贵族老爷打过交道。
如果那名贵族老爷真的会庇护他们,他们就不需要东躲西藏,到时候就算在那名贵族老爷那里混不到差事,也能拿着本尼给的一个金币体面的生活好几年。
“既然决定了,那就开始行动!想要拿到金币,就得和我一起去客房里拿,你们给我机灵点!”见两名手下下定决心,本尼交代了一句,然后领着两人偷偷摸摸朝城墙下走去。
准备先偷偷打开一点城门,等会儿跑的时候才不会有阻碍。
逃跑计划是本尼下午就在脑海中考虑的事情,因为他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就算男爵大人不杀他,那他最好的结局也是成为农奴。
他不想成为农奴,因为他还有5个金币,只要逃出了琼斯伯爵的领地,他就可以从容规划今后的生活。至于他说的认识兰尼子爵,这话半真半假,兰尼子爵确实派人写过信给他,并且5枚金币也是兰尼子爵派人送来的。但
是他和兰尼子爵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是依靠驻守此地队长的职位,才能获得这一切。如果他成为逃犯,估计兰尼子爵很乐意把他们抓起来,拿回那5枚金币。
5枚金币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是一笔大财富,本尼现在很懊悔,当初为什么要选择将金币和那份信件放在客房里。
格维斯没有来的时候,內堡只有本尼和两名狗腿才敢居住在內堡,相比于放在木屋,或者随身携带,本尼觉得将金币和信件放在客房里是最安全的,绝对不会丢失。
可本尼千算万算,也万万没想到,三十年没有领主的城堡,在一夜之间就有了主人,而且来的还是如此之快,完全让他措手不及。
当男爵大人进驻城堡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正大光明地前往客房,只能选择在今夜偷偷潜入,趁着目前城堡人手不足,防御空虚,拿回属于自己的金币以及那份信件!
在本尼心中,5枚金币很重要,那份信件也不容有失,因为如果那份信件落入男爵大人手中,那到时候追捕他的可能还要加上伯爵大人。
一名男爵的影响力只能在自己的领地内体现,但是一名伯爵的影响力,已经足以在整个公国之内对他进行通缉。
身为在此地驻守了一年半的三人,对这座城堡的地形,当然是了解无比。
他们没敢从內堡的大门进入,而是选择了內堡侧面,那里有一扇窗户上面的铁条已经不在,只要找付梯子,就能通过那里到达內堡的楼梯处,城堡的客房都在二楼并没有人居住,1楼住着管家和仆人,男爵大人的卧房和书房在三楼,所以只要他们小心一点,就不会被人发现。
三人小心翼翼的从窗户爬入了城堡,城堡里没有任何光亮,他们也不敢点火,所以只能凭着记忆,在黑暗中慢慢摸索上去。
……
强尼·拖鞋很兴奋,他觉得今天一定是受到了神的眷顾。
起初,在街上无缘无故就被卫兵召集前来打扫城堡,他是很委屈的。因为打扫城堡的任务都是轮换的,虽然没有钱,但是两三年才轮得到一次,大家也没有意见。
他上个月可是才去参加过一次打扫城堡,没想到今天又被卫兵强制召集了起来,强尼觉得自己很委屈,但是他不敢反对,面对卫兵和托马斯大人时,甚至脸上都不敢流露出任何不乐意的表情。
虽然很不情愿,但是当被分派到打扫区域以后,强尼却很用心,不但自己的区域内每个角落都打扫得刚干净净,甚至还帮助其他人一起打扫,也许是神看到了他的勤劳,托马斯大人选中了他,让他和另外一名农奴留在了城堡里,并且告诉他们如果这几天表现得好,以后有机会成为城堡内真正的男仆。
强尼感觉今天过得就和做梦一般,城堡里的男仆,那是领地里最体面,最光荣的活计,比在泥地里打滚的泥腿子强了一万倍。
以前,他还听那些来领地里做买卖的商人说过,只要成为真正的男仆,就能拿大笔的薪水,穿崭新的衣服,有时候大人们没吃完食物里还会有白面包、烤肉。那些剩余的白面包和烤肉,会被管家赏赐给优秀的仆人。
想一想那松软的白面包,强尼就止不住地流口水,因为他今晚真的得到了一小块白面包。
现在已经是半夜,但是强尼兴奋得睡不着,他偷偷地从一楼房间里溜了出来,在楼梯口,借着月色从怀中掏出了一样东西,慢慢拨开外面的破布,强尼终于见到了里面的白面包。
这就是今晚托马斯赏给他的白面包,因为从来没有吃过,所以舍不得一次性吃完,他只吃了一半,另外一半就是手中这些,强尼托着白面包,放在鼻子钱闻了闻,浓郁的麦香让他陶醉,强尼就准备张开嘴巴,咬一口手里的白面包。。
不过,就在他准备小小地咬一口白面包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什么响声从窗户外传来。强尼吓了一跳,连忙小心翼翼地退到了楼梯底部,躲在墙角偷偷地关注着声音传来的窗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窗户外忽然伸出了一个脑袋来,将强尼吓了一跳,赶忙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声音。等那三个人爬进了城堡,缓缓朝楼梯上走去,强尼才回过神来,于是立马跑去了托马斯的房门口,开始敲门,并且口中还发出高亢的呼喊声。
“抓贼啊,快抓贼!有贼进入城堡啦!”强尼·就是个乡下农奴,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被吓到了。
现在反应过来,也不考虑这样会不会惊到潜入的贼人,只想着能第一时间通知大家,于是强尼的声音传遍了整个走廊,连三楼楼梯口负责守卫的卫兵都听到了喊声。
原本已经略有困意的卫兵听到呼喊声以后,心下大惊,丝毫不敢大意,快步朝着身后走去,卫兵来到了格维斯的房间门口,敲响了格维斯的房门。
第十九章 楼道内的交战
“大人,快醒一醒,城堡里来了匪徒!”
“???”格维斯在睡梦中被吵醒,还略微有点蒙,这城堡里还能进匪徒,难道领地内还有什么山匪不成,自己那么大的城堡,守卫也有十多人,竟然已经攻到城堡里了。
“伊克,怎么回事,有多少敌人?”才刚清醒的格维斯也不敢怠慢,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衣服也不顾着穿,只穿着一件短裤,然后直接拿过一副锁子甲,并且在外面套上了皮甲,抽出剑鞘中的长剑,打开房门对护卫询问道。
这名护卫就是他父亲派给他的人之一,所以他并不担心有诈,因为城堡人手有限,而那十名卫兵又不可靠,只能让三名带来的护卫轮流在三楼楼梯口职守,现在职守的就是伊克,其他两人应该在一楼休息。
“大人,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听到楼下有人大喊城堡里进贼了,就马上来叫醒您了!”伊克双手握着重剑,目光死死地盯着楼梯口,因为第三层是格维斯居住的楼层,所以特地在楼道两旁点了蜡烛,虽然光线依然昏暗,但是只要有人上来,就能看得见。
“保护大人,先上去保护大人,贼人在二楼!”此刻的楼梯上,另外两名护卫还有托马斯等人飞快地朝着三楼跑去,这喊话的是托马斯,身为管家,他知道城堡之内,只有格维斯才是最重要的,无论贼人潜入城堡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格维斯安全,什么都好说。
其实不用托马斯喊,两名护卫也是久经沙场的老人,而且还是甘道夫的心腹,自然将格维斯看得极重。
“托马斯,我没事,贼人有几个人?”格维斯原本不知情况如何,也没听见打杀声,所以就和伊克站在他的房门口,托马斯的叫喊声他自然听到了,当托马斯几人来到三楼,他迫不及待地走了过去。
“大人,强……强尼说贼人有三个!是从楼梯口的窗户潜进来的,我上来的时候,发现二楼……有人影。”托马斯也是衣衫不整,如今是夏天,众人晚上睡觉都是脱光了衣服睡,托马斯胡乱抓了件短衫套在身上就跑了出来,听清楚强尼短暂的述说,就马不停蹄地和两名侍卫冲到了三楼,此刻不知是因为跑得太急促,还是太过激动,讲话还有些喘。
“既然只有三个人,那我们下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城堡里,今晚守夜的卫兵都是废物吗?”格维斯有点恼火,城堡不安全,就代表着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不由得他不生气。
……
话说本尼三人悄无声息地摸到了二楼,原本还因为一切顺利而松了口气的本尼,也被楼下突然传来的叫喊声吓了一跳。
当听清楚叫喊声的内容,他知道自己几人已经暴露了,于是也不再小心翼翼。
凭着对二楼的熟悉,他摸着黑快速跑到了自己平常居住的客房,来到了藏金币的床脚,本尼快速在床脚下摸索,终于,他摸到了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沉甸甸的金币。
将金币挂在腰间,本尼迅速摸索起来,可是金币好摸索,信封却始终摸索不到。本尼内心焦急。
“队长快点,有人上楼了!”
客房门口传来焦急的催促声。
本尼还在摸索,但是就如地球上的定律一样,越是想要找到什么,却往往越不容易,耳中听着楼道内以及城堡外隐隐传来的喊叫声,本尼知道,他该跑了,再不跑就没机会了。
当下再也顾不得再寻找信封,转身就跑向了客房门口。
“快,快走!”
站在门口的两名手下已经焦急万分,剑已经出鞘握在了手里,握着长剑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
他们刚刚看见了三个人影已经朝着楼上冲去,估计再过片刻应该就会下来,当看见本尼转身以后,心弦才微微放松,也顾不得等本尼,马上冲向了楼梯口。
看见自己两名手下先一步逃跑,本尼心里暗恨,但是也没有办法发作,现在的第一要务就是赶快跑出城堡,只要逃出了城堡,男爵大人的手下才那么几个人,基本上不可能再抓得住自己。
但三人究竟是逗留了太长时间,格维斯与自己属下汇合后,还知道了敌人只有三名,于是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了二楼。
才到二楼楼梯口,就见三个黑影,一前一后朝楼梯这里冲来,
格维斯这边站在第一位的就是伊克,因为他刚刚就在值夜,所以无论是衣甲方面,还是精神状态方面都比其他两名卫兵好很多。
另外两名卫兵有一名连皮甲都没来得及穿,只是拿了自己的武器就冲了上来,所有人都没有预想到,城堡里会有危险。
两帮人都不知对方的情况,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撞在了一起,伊克不愧是多次上过战场的老兵,反应比本尼的手下快了很多,见到敌人在自己三步之内出现,一个侧劈就砍在了那人的脖子上,那人甚至用手中的剑格挡都做不到,只听见被伊克长剑劈中的那人惨叫一声,直接倒在了地上,在地上捂住脖子发出赫赫的声音。
“冲过去,不冲也是死!”见到自己手下才一个照面就被对方砍倒了一个,本尼心中大骇。不过当下也没有办法,不冲出去绝对死路一条,趁对方的人还都堵在狭窄的三楼楼道内,迅速冲过去还有希望,不然等格维斯等人走到二楼走廊里,空间就宽敞很多,三个人一起拦着他们,那他们就是插翅也难飞了。
前面还站着的手下有点迟疑不敢上前,本尼冲到他的身后,推了他一把,然后冲他大喝一声。
两方接触就在一瞬间,伊克劈到一个敌人以后,才将手中的长剑收回,本尼和他的手下就已经冲到了他面前,一起对着他出手,因为双方离得太近,本尼的手下想用剑砍劈已经做不到,只能抬着剑朝伊克的腹部直刺而去,但稍微靠后一点的本尼却有足够的空间举剑,在手下刺出那一剑的同时,他也朝着伊克头上狠狠地劈下了一剑。
“小心!”
格维斯与剩下的两名护卫被伊克堵在后面,心里大急,但是楼道内本就不宽敞,要是两个人并排而立,挥剑极有可能误伤自己人,他们手里也没有长兵器,只能让伊克一人抵挡本尼二人的攻击。
见到两人同时攻来,伊克马上朝侧后方躲避,同时,再次举起剑格挡本尼的劈砍,只听叮的一声,两把剑碰撞在一起,在昏暗的楼道内闪现出一丝碰撞的火花。
伊克虽然格挡住了本尼的劈砍,但是本尼属下的直刺却刺中了伊克,侧着身子的伊克只觉得腹部一阵冰凉,同时因为后退地匆忙,重心不稳,整个人朝身后倒去。
“草!”格维斯就站在伊克身后的第三位,虽然也是第一次见这种阵仗,全身也微微发抖,但是当看见伊克倒下的那一瞬间,格维斯胸中涌起了无尽的怒火,驱散了他心中那一点点恐惧。
本尼见伊克挡住了自己的劈砍,但是他为了躲避自己手下的直刺,也后退了一步,正好让出了一个空档,当下毫不犹豫冲入楼道。
“杀,给我上去杀了他们两个!”格维斯伊克倒地,不知道伊克是死是活,此刻目露凶光,大声呵斥。
其实不用格维斯命令,两名护卫在伊克倒地后,也第一时间越过伊克,朝两名敌人追去,格维斯也顾不得查看,当下手里握着长剑,也跟在后面,托马斯手里并没有武器,只能跟在最后。
本尼两人逃进了楼道,但是后面的追兵也马上逼了上来,居高临下朝他们攻击而来,而他两也因为楼道狭窄的问题,已经不能再同时攻击格维斯的手下,只能且战且退,苦苦抵挡。
本尼心里大急,后面有追兵相逼,而楼下的走廊中也传来急切地脚步声,应该是男仆打开了內堡大门,外面的那些卫兵冲了进来。
离他们潜入的窗户只剩两个台阶,但是他们身后的那名侍卫却一剑一剑,无比疯狂的砍杀他们,借助高度优势逼的他们不敢分心,有任何其他动作,本尼用余光扫了一眼窗户,又看向自己的手下,发现手下已经快抵挡不住,好像也想要转身,有先一步钻进窗户口的想法。
“两个人只能活一个,你也不要怪我狠!”本尼顿时心中发狠,这种情况只能让一人抵挡,另外一个人才有时间转身钻出窗口逃生,而负责抵挡的人除非投降,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特别是等一楼的人也冲上来,就要腹背受敌,两人插翅也难飞。
本尼看准了手下抬手举剑,与那卫兵劈来的剑狠狠碰撞在一起,当下不再犹豫,突然用力在自己手下的后背推了一把。
本尼手下与那名追兵此刻都还举着剑没有收回,手下被本尼用力一推,重心不稳直接扑到了那人的怀里,两人一起倒地滚做一团。
被本尼手下带倒在地的是劳里,排在劳里后面的奥德里看见劳里与本尼的手下滚做一团,两人的武器也脱手,马上踢开了掉落在地上的长剑,也顾不得继续管地上的两人。
因为本尼的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窗户,奥德里不假思索,伸长了手臂就朝着本尼的半个身子劈出一剑。不过,距离太远,只是刚好在本尼的腰带上划了一下,并没有伤到本尼。
借着这个空档,本尼已经爬出了窗户。
身处后方的格维斯见奥德里已经上去,于是抬起手中的长剑,准备先击毙地上这个伤了伊克的贼人。
“大人饶命,我投降!我投降!”格维斯正欲举剑砍向这人的时候,地上的人也反映了过来,举着双手大喊大叫求饶。
格维斯听到求饶,好不容易压住怒火,这才收住砍到一半的剑势,剑刃在离这人头上几公分处才停了下来。
因为格维斯需要活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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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信封
格维斯收住长剑,将剑尖抵在了那人的脖颈处,才抬头向前看去,此刻本尼已经逃出了內堡。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您没事吧!”此刻,被仆人打开大门放了进来的一众卫兵也赶到楼梯口,这些卫兵衣衫不整,但是手里都拿着火把和武器,就着火把发出的亮光看到楼道里的格维斯,齐齐出声询问。
“我没事,那人应该是本尼,从窗户跑出去了!你们快给我去追!抓到本尼赏10个银币。”就着火光,格维斯终于认出被自己剑尖指着的人,正是本尼的手下。
当下心里虽然不知道本尼究竟为何要晚上潜入城堡,但是绝不想让本尼跑了。
于是对着一众卫兵许下重赏,10个银币,能抵得上他们一年的薪水,格维斯担心这些卫兵出工不出力,而领地里只有他们熟悉地形,才有追捕本尼的可能。
格维斯也想亲自带人追击,但是伊克还在楼道上,不知伤得怎么样,这个世界医疗水平极差,平常有个头疼脑热基本上都是去教会找牧师,就像格维斯一个月前摔伤了脑袋一样,也是牧师前来治疗。
除了牧师,如果生了病,要不就是找巫医,和地球上跳大绳的差不多,要不就自己胡乱找些草药硬挨。
只是因为格维斯的这块领地人口太过稀少,根本就没有教堂和牧师,找个跳大绳的巫医来,格维斯觉得还是亲自查看一下为好,毕竟如果不严重,起码自己知道怎么止血,和清理伤口。
“是!领主大人!”卫兵也不敢多言,领了命令,一众卫兵就在奥德里的带领下,朝楼梯下走去。
一行卫兵走后,地上的本尼手下此刻已经被劳里抓了起来,也用长剑抵着本尼手下的脖子。
格维斯见劳里将人抓稳,也就收回了剑,走到了下方的窗户旁,因为他看到窗户的地上掉落了一个布袋,这应该是刚刚奥德里劈中本尼腰带的时候掉落的,格维斯将袋子捡了起来,发现还挺沉,打开布袋,里面是五枚黄橙橙的金币。
“好东西。”格维斯心下暗呼一声,然后将装着金币的布袋塞到锁子甲里。
塞好金币以后,格维斯马上准备去二楼查看伊克,才转身,却见伊克已经自己站了起来,走到了楼梯口,一手握着剑,一手捂着肚子,鲜血已经顺着手掌滴到了地上。
打斗虽然很激烈,但其实整个过程也就十多息而已,伊克倒地到本尼逃跑也就**息,看见伊克腹部渗出那么多鲜血,格维斯大骇“伊克,你先别乱动,敌人已经跑了!”
对着伊克说完,格维斯又对着才匆忙跑来的吉米道“吉米,快点去烧些热水来!”
“是,大人!”吉米作为厨子,他休息的地方有点远,在厨房的后面,那里有几个隔间,专门给厨师居住,顺便守着储存的食物,防止被人偷走,或者做了手脚,所以他没有第一时间被吵醒。
“托马斯,你和劳里吧这个人先用绳子捆起来,然后你快点去小镇里找些针线来!”
“是,男爵大人!”托马斯和劳里当下就压着那名被生擒的本尼手下朝楼下走去,除强尼之外的另外一名仆人在前面为他们举着火把,给他们照明。
安排完一切,格维斯赶紧上前扶住伊克,带着他朝二楼客房走去,而强尼举着火把一直在给格维斯照明,一直跟在格维斯身后,大气不敢出,这样的事情,在他二十三年的岁月里,还是第一次碰到。
推开了最近的一间客房,格维斯赶紧扶着伊克躺了下去。伊克此刻双手已经有些颤抖,嘴唇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苍白。格维斯不敢怠慢,连忙将伊克身上皮甲卡口打开,脱了下来。
因为当时伊克站在楼道上,比本尼和他的手下站的位置要高些,那一剑平刺直接刺在了伊克肚脐眼下面两寸的位置,那一剑直接刺穿了皮甲,然后刺到了伊克的身上。
取下皮夹后,格维斯稍微打量一眼,就用一大块布条死死地按在了伊克的伤口上,心里同时松了一口气。
伊克的腹部有一道长长的伤口,虽然留了很多血,但是因为侧身躲避及时,那一剑只是从腹部划过,而并不是真正的直接刺入腹中,虽然伤口有点深,但只要没伤及内脏,那就还有活命的机会。
“你叫什么名字?你过来帮我按住伊克的伤口。我去楼上拿些药!”格维斯转过头,此刻热水还没烧来,他想趁现在去自己房间拿些医治刀伤的药来。
“好……好的男爵大人!我叫强尼!”强尼听到男爵大人的吩咐,赶紧上前学着格维斯的样子,将那块布用力压在伊克的伤口上!
“你表现得很好,强尼!”听到仆人的名字,格维斯才知道,他就是晚上发现本尼三人潜入城堡的人,于是格维斯夸奖了一句。然后拿过他手里的火把,快速朝着楼上走去。
格维斯来的时候,甘道夫为他准备了一些治刀伤的药粉,应该就如同地球古代的金疮药差不多,虽然不知道效果怎么样,但是甘道夫既然准备了,说明还是可以用一下,有总比没有强。
等格维斯回到客房,托马斯和吉米都已经回来,针线和热水都已经准备好。
格维斯没有什么经验,身为地球人的他只不过是比这些人多看了几本小说而已,多一些常识而已。
格维斯先将伊克的伤口小心擦拭了一遍,然后咬着牙将伤口处缝合,虽然格维斯缝合过的伤口模样让人不忍直视,丑得不能见人,但好歹伊克的血已经止住了,格维斯再次拿起用水煮过的布条,将伤口擦拭了一遍,然后在伤口上涂上药粉,一切做完以后,直接在伊克的腰上缠了十几圈。
看到格维斯的操作,托马斯几人目瞪口呆,原来针线不但能缝衣服,还能缝伤口的,这颠覆了他们的三观。
“托马斯,记得让人每天帮伊克换药!”一切做完,看着已经昏睡过去的伊克,格维斯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再做的了。这个世界没有抗生素,接下来只能靠伊克自己了!
“是!大人!”
“我先去书房,你和劳里审问一下那名卫兵,问清楚今晚到底怎么回事!”格维斯揉了揉太阳穴,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才来领地第一天,就碰上这样的事情,还好本尼不是冲着他来的,不然可能还真会在阴沟里翻船。
……
书房内,此刻已经是深夜,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审问,那名本尼手下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包括跟着本尼糟蹋了那名姑娘,住在城堡的客房里生活,以及今天去山村借着行使初夜权的名义想要糟蹋人家的新娘。
“这么说这三个人还真是罪无可赦!可笑的是他们只是担心我会因为他们住在城堡客房里而绞死他们,却不认为会因为在领地里胡作非为而死!”格维斯阴沉着脸,心中怒不可遏,他穿越而来也才一个多月,虽然本能的意识到封建贵族制度下,平民百姓肯定会被贵族们大力剥削,但是也没想到能到这个地步。
一名小小的卫兵队长,没有任何爵位,就敢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而被害农奴还不敢有任何行动,哪怕是前来质问一句都没有。
是那名女子的父母不爱自己的女儿吗?不是,是因为他们知道,就算他们前来质问本尼,也只不过是徒劳而已,这块领地上本尼掌握者最高的权柄,掌握着他们的生死,就像这个世界的初夜权,在格维斯看来很不可思议,但是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却能在这个世界大行其道。
当一个过分的规则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肯定会受到强烈的反对与抵抗,但是当这个抵抗一次又一次的被扑灭,过分的规则一天天的执行下去,那么久而久之,人们会默默地接受它,对它习以为常。
“是的,大人!”托马斯颤颤兢兢的站在书桌前,他被伯爵分派给格维斯的时间虽然很短,但身为一名老练男仆,察言观色的本事很有一套,短短三四天时间,他也大致了解格维斯的性格,格维斯待人和善,没有那些贵族们刻薄,这还是他第一次见格维斯发那么大的火。
“大人,其他卫兵要不要也抓起来问罪?”托马斯小心的问道。
“不用既然他们没有跟随本尼做出对领地有害的事情,那这次我就饶了他们,等他们回来你在告诉他们。”格维斯的思想中,还是文明的思维占据主导,不会因为其他卫兵被逼迫住进客房就下杀手,这种事情对格维斯来说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特别是那时候城堡还不属于他。
“赞美您的仁慈,大人!我会将您对他们的仁慈告诉他们的。”听到格维斯不处罚那些卫兵以后,托马斯毫不吝啬地赞美道。
赞美完格维斯,托马斯又将手里的一个信封递给了格维斯“大人,这是我刚刚去本尼住过的客房里找到的信封!”
格维斯接过信封,信封上并没有署名,在外壳上还残留有火漆的痕迹,显然本尼已经看过这封信,因为信封上的火漆已经脱漏。
于是格维斯拆开信封外壳,拿出信章阅读起来。
“托马斯,你来看一下!”看完信封的格维斯,脸色更加阴沉,将信封摆在书桌上,对托马斯说了一声,随后开始思考起来。
信封上有火漆,这说明信封的可信度很高,因为只有贵族们在传递重要信息的时候,才会用火漆来密封信件。只要在传递的过程中,有人打开过信封,那么火漆就会脱落,让收信的人知道信息已经泄露。
信封的内容不多,这是一名叫做兰尼的子爵写给本尼的信件,信件的主要内容是兰尼子爵将在缓冲带内开采矿石。
本来这是很平常的事情,身为一名子爵,开采自己领地边上的缓冲带,并没有什么稀奇,偏偏这名子爵却还写信告知了一名小小的卫兵队长。
原由就出在采矿的位置上,开采的位置并不是在兰尼子爵领地那边的缓冲带,而是,有很大部分在属于格维斯领地边缘的缓冲带内。
并且最让人耐人寻味的就是,兰尼子爵提到,为了防止野兽袭击矿工,他将在缓冲带内建立一个木制的围墙,派少量的士兵驻守,以防范野兽。
第二十一章 疑点
无论是在格维斯的缓冲带内开采矿石,还是在缓冲带内驻扎军队,兰尼都已经突破了贵族们公认的潜规则。
本尼属于这块领地的驻守卫兵队长,肯定要定期对边界进行巡视,那名兰尼子爵就是为了防止本尼将这件事情上报玫瑰堡,所以才拿出5枚金币贿赂本尼。
“大人,这名兰尼子爵已经侵犯了您的权益!”这时,托马斯也看完了信封的内容,同样露出怒容,无论是站在伯爵的立场,还是站在新主人格维斯的立场,托马斯都感觉自己的主人利益受到了侵害。
“是的,托马斯,信件里的内容已经很清楚的表明,兰尼子爵打破了贵族们之间的潜规则!在属于我的缓冲带内掘取属于我的财富。”格维斯点了点头,拿回信封,看着兰尼子爵的名字,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过在这之前他还需要打听一下,这名兰尼子爵的具体信息。
“托马斯,这名叫兰尼的子爵你听说过吗?”
“大人,被审问的那名士兵曾供述过,那名送信的仆人是来自西边,我正是因为他的这个供诉,才会去客房找到这封信件!”托马斯恭敬地回答格维斯,说出了自己能找到这封信的因由。
停顿思考了一下,托马斯好像又记起了什么,于是继续道:“大人,我在一次玫瑰堡的宴会中,听到过两名贵族老爷的对话,他们在对话中谈到过,这块领地的西边有一名叫兰尼的子爵,他是属于吉恩公国另外一名伯爵的封臣,他的领地内盛产煤矿,但是兰尼子爵却十分吝啬,每次将煤矿贩卖给其他贵族的时候,都会事先用水将煤块淋湿,用这样的办法增加重量,不过因为其他盛产煤矿的地方离得比较远,如果去其他地方购买的话,运费成本会高出很多,所以大家只能在兰尼子爵这里购买!”
听完托马斯的话,格维斯越发觉得这个兰尼子爵在缓冲带内的事情有很大的蹊跷。
“托马斯,5枚金币能买多少煤矿!”格维斯突然问道。
身为男仆的托马斯显然对于这些采买的东西很了解,只是略微计算就回答了格维斯。
“大人,一辆马车能拉五百斤的煤矿石!5枚金币能买到1000车煤矿石!”
“那个兰尼子爵在信里说,他在缓冲带里面开采的也是煤矿,但是他却拿出5枚金币贿赂本尼。难道兰尼子爵是个傻子吗?”格维斯冷笑,看着信件上的文字。
这信件的内容根本经不住推敲,任何一个有点脑子的领主都知道,那个矿绝对有问题,只有本尼这种人,只是属于驻守的卫兵,缓冲带内的任何收益与损失都与他无关。
但那五枚金币却是一笔实实在在的横财,只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吞下这笔横财,所以才没有管这信中,经不起推敲的信息。
“大人,兰尼子爵将煤矿卖给别人都要做手脚,显然不会这么大方。”托马斯在格维斯问出5枚金币能买多少煤矿的时候,已经反应了过来,明白格维斯这样问的意义。
“大人,这件事需不需要派人去玫瑰堡!兰尼子爵显然侵害了伯爵大人和您的利益!”
“不用,暂时先不要告知爱丽丝,等明天我去巡视领地的时候,顺便去那里查看一下再做打算!”格维斯摇摇头,暂时还不想让爱丽丝知道这件事情。
如果爱丽丝知道了,肯定会找兰尼子爵的封君抗议。
如果事情闹大,闹到了国王那里,虽然能让兰尼子爵撤走,但是如果缓冲带内真的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国王肯定会占为己有,而且还是名正言顺。
这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还会白白招来一个子爵作为敌人。
虽然兰尼子爵现在已经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但是格维斯想要先知道缓冲带内到底有什么东西,到时候是和平商议,还是强硬争夺闹个鱼死网破,都要再做打算。
如果缓冲带内真有好东西,格维斯是想占有过来的,就算不能独吞,也可以吃点小亏,与兰尼子爵一同瓜分利益,毕竟他的领地内现在一穷二白,非常需要钱,而且他的实力太过弱小。
不过一切都需要等明天才能做出决断。
“好的,大人!”格维斯做了决定,托马斯当然没有异议,他只有听从,或者提建议的份,至于下决定,那只有身为这块土地的主人,格维斯领主才能做。
“追捕本尼的卫兵回来了没有?”已经两三个时辰过去,格维斯内心隐隐感觉,今晚怕是抓不到本尼了,领地那么大,黑灯瞎火,只要脱离了视线,估计就只等天亮再搜索了!
“大人,还没有回来!”
得到托马斯的回答,格维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吩咐道:“托马斯,我现在准备回房间睡觉了,如果抓到了本尼,就来告诉我!对了让劳里将本尼的那名手下看好!不要让他跑了!”
“好的,大人!您放心去休息吧。如果本尼被抓回来了,我会来通知您的!”托马斯对格维斯行了一礼,然后见格维斯已经起身,马上走到书房的门口,将房门打开。
见到托马斯将房门打开,格维斯对他点了点头,走出了房门,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虽然格维斯此刻还很不习惯连开门都由仆人帮忙的生活方式,但不得不说托马斯的表现很不错。
对于托马斯他们来说,享受他们的侍奉,这才是贵族应该做的。如果格维斯拒绝了他们的侍奉,他们反而会担惊受怕,觉得自己失去了主人的信任。
……
翌日,当格维斯再次睡醒,太阳已经升至半空,昨天一晚上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他睡去的时候,城堡外已经隐隐传来鸡鸣声。
不过还好,他是这个世界万恶的贵族老爷中的一员,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没有人敢管他。格维斯从床上爬了起来,没有拉动床头的线绳,而是自己动手穿起了衣服。
当他打开门后,就见托马斯站在门外,看到格维斯出来还一脸诧异,然后问候道:“大人,早安!您怎么没有摇铃铛呢!”
托马斯说的铃铛就挂在格维斯卧室门口上,上面接着一根线,只要里面轻轻一拉,守在房门外的托马斯就会进去伺候格维斯起床,这也是贵族们标准的起床方式。
甚至只要格维斯愿意,他还可以在床上吃了早餐再起床。
“噢!我忘了!不用在意这些,托马斯。”格维斯见托马斯一脸诧异,于是随口回了句。
“托马斯,本尼抓到没有?”
“大人,卫兵们已经回来了。不过没有抓到本尼!奥德里在等着给您汇报情况!”托马斯恭敬回答。
“喔,那让他来餐厅找我吧!”不出所料,昨晚那么久没有回来,格维斯就知道抓到本尼的希望不大。
这里与地球上的古代不同,地球上的古代小到县城大到国都,都有城墙拱卫,而这个世界,除了大领主大贵族,像格维斯他们这样的小贵族只有一个城堡,领地里的村庄基本上都不筑围墙,甚至连木篱笆都没有,只要出了城堡,就没有任何障碍能困得住人。
本尼是在深夜逃跑的,这个世界没有手电筒,打着火把,只要人派跑出十几米,钻入丛林中,就很难抓得到。
随后,格维斯就来到餐厅,因为不知道格维斯什么时候起床,而且城堡里仆人也不多,当格维斯到了餐厅,吉米才知道他已经起床,才立马从厨房内盛上早已经准备好的食物,摆放在长桌上。
“嗯,吉米,除了烤肉,你煮的肉汤和菜汤也不错,改天我教你一些新菜式!”吃着饭菜,格维斯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而站在长桌旁的吉米此刻是满脸笑容。
格维斯很庆幸自己有个好厨子,否则连吃饭都达不到他前世的水准,那这个贵族当着也不完美。可惜这个世界好像没有大米,否则格维斯就更高兴了,毕竟他是吃着大米长大的,突然天天吃面包,有点不适应。
“尊敬的大人,能为您效劳,是我最大的荣幸!”吉米受到格维斯的夸奖,连忙鞠躬说道。
“不必谦虚,这个夸奖是你应得的,等城堡里招募仆人的时候,我会让托马斯帮你挑几个徒弟的,这样你就能轻松点!”现在城堡里就吉米一个厨师,他除了要为格维斯做食物外。托马斯以及那些卫兵的饭菜也需要吉米来做,所以厨房也急需人手。
“多谢您的体谅,大人!”
格维斯不再言语,开始努力消灭食物,他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办,首先借着巡视领地的名义找到红点的位置,查看究竟是什么东西。
然后领地里的几个村庄他都需要了解一下情况,最后还要去兰尼子爵在缓冲带内开采矿石的地方查看一下。
“男爵大人!”格维斯吃了一小会儿,负责带队追捕本尼的奥德里来到了格维斯旁边,小心行礼道。
“和我说一下你们抓捕的经过吧!”格维斯对他点了点头,语气平淡,并没有因为本尼的逃脱而迁怒奥德里。
第二十二章 巡视领地
“是,大人!昨晚当我们赶到前院,发现城堡的大门早已经被本尼偷偷打开,他还在马厩骑走了一匹马,我也马上带了两名卫兵,去马厩骑马追击”奥德里一直低着头,讲话的语气也有些低落。
“当我们冲出城堡,本尼已经在山下顺着大路往西方跑去,我们一路追捕,本尼最后发现摆脱不了我们,就放弃了马匹,钻进了路边的树林,从本尼钻进树林以后,我们就失去了他得踪迹,我让一名卫兵守着马匹后,我就与另外一名卫兵走进了树林搜索,但是没有任何发现。一直搜寻到天亮我们就回来了!”
说完,奥德里见格维斯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继续说道:“大人,是小人无能,没有将本尼抓住,请您惩罚!”
“这也怪不到你头上,本尼竟然连城堡大门都偷偷打开了,这是谁也想不到的!”格维斯吃完了最后一口食物,看向奥德里。
本尼半夜职守的时候,竟然连城堡大门都提前打开了,说明他早有预谋用城堡里的马匹逃跑,只要让他骑马跑出了城堡,那基本上就很难在夜晚追到他。
如果当时城堡大门紧闭,就可以瓮中捉鳖,本尼插翅也难飞。翻墙出去也没用,两条腿也跑不了多远,城堡里有马匹,片刻就能追上他。
格维斯心里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昨天明知本尼有问题,还拖延着准备今天再解决。
如果昨天下午当机立断,将每个卫兵一一审问一遍,绝对能发现本尼身上的端倪,也不会发生半夜的事情,不但折腾了半宿,伊克更是身受重伤,能不能挨过来还要再观察两天,最可恨的是还被本尼这个主犯跑了。
身为地球人,拖延症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小到学生写作业,大到成人工作,大部分人都存在拖延症,但是在地球上拖延症带来的后果很轻微。
但是在这个世界,昨天下午格维斯明明很空闲,但是却想着将事情排在今天做,没想到半夜就出事了。
拖延症真的不适合在这个世界存在,身为一名领主,更是需要勤快些。格维斯心里暗暗告诫自己。
……
有了昨晚的教训,格维斯今天的做事风格开始雷厉风行起来。
当下准备开始巡视领地,托马斯今天不用跟着他去,因为格维斯让托马斯去小镇的招募男仆女仆。
城堡里的人实在太少了,如果昨晚城堡里有男仆值夜的话,相信本尼也不敢冒着风险潜入,而且城堡里每层走廊原本都需要点上蜡烛,但是因为没有人手更换,只有格维斯所在的第三层才保持蜡烛一直不灭,还是因为有伊克他们三人职守的时候进行更换的。
格维斯来到前庭,托马斯已经牵着格维斯的马等候,总共四匹马,一匹马后面装着平板马车,马车上竖着一个十字的木架,此刻木架上五花大绑着一个人。
这人正是昨晚被格维斯生擒的本尼的手下,格维斯准备今天带着他去巡视自己的领地。至于昨晚一照面就被伊克砍翻的那人,已经在刚刚被格维斯命令,挂到小镇广场的木杆上。
并不是格维斯残忍,而是本尼与他的两名属下在这块领地内胡作非为,农奴们虽然敢怒不敢言,但是必定恨极了这些卫兵,如果格维斯到来以后,本尼还活的好好的,那这些怨念过不了多久就会转移到格维斯身上。
如果格维斯将为恶的三人进行惩罚,那么他将迅速获得威望,以及农奴的善意。虽然大多数贵族们认为农奴的善意一文不值。
但穿越而来的格维斯却有不同的看法,在格维斯脑海中认为,只有获得人口基数最广的农奴们的认可,一块领地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当农奴们觉得格维斯是一名好领主,好主人,那么他们就会卖力的给格维斯干活,缴税也不会拖拖拉拉。
没有急着上马,格维斯在门口当众奖励了强尼,虽然这个仆人半夜偷偷跑出了自己的房间,但是功大于过,格维斯让托马斯奖励了他20个铜板,以及一大块早上格维斯没有吃的白面包。
在另外一名仆人羡慕的目光中,托马斯将20个铜板和完整的白面包交到了强尼的手里。
奖励完强尼以后,格维斯不再耽搁,跨上马匹,准备出发。
有昨晚格维斯的吩咐,马匹在今早已经喂足了粮草,格维斯带着劳里,奥德里以及两名本地的卫兵一起出了城堡大门。
其他卫兵需要驻守城堡,所以今天跟随格维斯巡视领地的一共就四个随从,以及一名被绑在马车上,用破布捂着嘴巴的犯人。
……
兰尼子爵领,黑石堡。
一间奢华的大厅内,兰尼正靠坐在一条柔软的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妖娆的女子。女子衣着暴露,苗条的身躯犹如水蛇一般,完全挂在了兰尼子爵臃肿的身躯上。
妖娆女子不时地从一旁女仆举着的果盘内拿起水果喂到兰尼子爵的嘴里。
砰砰砰~
就在这时,大厅的房门被敲响,兰尼子爵才一把推开了妖娆的女子,大声说道:“进来!”
兰尼子爵说完以后,门外一个管家模样的男子才缓缓推开宽大的两扇房门,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子爵大人,琼斯伯爵领有急报传来。”这名男子就是兰尼子爵的管家,身为管家的他最清楚,兰尼子爵最讨厌别人在这个时候,来这大厅内打扰他享乐。
不过因为事情紧急,管家不敢拖延,一收到急报就赶忙来兰尼子爵这里报告,管家拿着信件快步走到兰尼子爵跟前,将信封递了上去。
当兰尼子爵看完管家递过来的急报以后,面沉如水,牙关咬得咯咯作响。
咣当~
终于,怒不可遏的的;兰尼子爵举起了女仆手中的果盘砸到了大厅的中央,瞬间一个精美的磁盘就被砸得粉碎,碎裂的瓷片散落一地。
大厅中,无论是管家,还是刚刚那水蛇般的妖娆女子都是一脸惊恐,大气不敢出。
“竟然将领地册封了,竟然册封了,那个贱人,三十多年没有人管的领地,现在竟然有领主了!啊…啊…”兰尼子爵有点颠狂,爱丽丝册封了一个小小的男爵,却有可能将他重要的计划打乱。
兰尼子爵大声咒骂的时候,管家等人瑟瑟发抖,但是没人敢出言劝说。
管家是兰尼子爵的心腹,已经看过急报的内容,完全明白为什么兰尼子爵会有这么大的火气。
兰尼虽然是个子爵,但是为人却贪婪吝啬,贵族圈中是出了名的。
最近兰尼子爵对有一个地方很上心,那里就是兰尼子爵与琼斯伯爵领的缓冲地带,兰尼子爵在很早以前,机缘巧合下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矿产,不过矿产的位置却大部分都在琼斯家族的缓冲带内。
原本摄于老伯爵是黄金巅峰骑士,兰尼子爵不敢有丝毫异动,但是没想到就在不久前,老伯爵竟然失踪了。
这让兰尼子爵蠢蠢欲动,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是上天对他的恩赐。
于是,兰尼子爵冒着打破潜规则的风险,不惜花费重金在缓冲带内建起营地,准备开始采集那处珍贵矿产。
为了保险起见,兰尼子爵还亲自修书一封,外加五枚金币,贿赂了驻守在马乔尔子爵领的卫兵队长,本尼。
没想到,才刚刚过去一个对月,营地也才刚刚建好没几天,那块领地就有了新主人。
这意味着他贿赂本尼的五枚金币打了水漂,最重要的还有他的营地将有很大的风险被新领主发现。
“塔比,你现在亲自去营地里,如果营地真的被那个叫格维斯的领主发现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靠近营地,必要的时候,只要不伤到那名男爵,其他人都可以格杀勿论!”气急败坏的兰尼子爵在发泄一通后,也渐渐冷静了下来,思考良久以后,对着面前的管家吩咐道。
“是,子爵大人!”名叫塔比的管家连忙答应。
……
“前面那条路通往那里?”走出城堡大门,格维斯停下马,手指一条蜿蜒的土路,对身后卫兵询问道。
“男爵大人,那是通往海边山村的道路。”身后一名卫兵马上回答,因为他们两人是本地的卫兵,所以对领地内的各处都熟悉,格维斯为了快点前去红点的位置,打算第一站不去小镇里,而是直接朝小镇外,正对红点方向的那条路走。
“那我们就先去海边的村子巡视!”格维斯点点头,当下双腿夹紧,拉动缰绳,催动马匹前行。
“是,大人!”一众卫兵听了格维斯的命令,也赶紧催动马匹,紧紧跟随在格维斯身后。
一路上,行人虽然不算多,但偶尔还是能碰上一两个,都是从道路两边的田地里出来的,估计是因为此刻正好到了中午的饭点,这些农奴准备回家吃饭,所以能让格维斯碰到几个人。
农奴们身上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亚麻短衫,光着脚的也不少,只有少数一两个会穿个草鞋。
当他们看见格维斯一行人,都是远远地躲在路边,不敢乱动。
等格维斯走近他们,农奴偷偷打量,看见格维斯身后的卫兵,以及被五花大绑,绑在马车上的人后都是浑身哆嗦。
“格维斯领主大人巡视领地!你们还不快点行礼。”
当格维斯一行人经过这些农奴身旁的时候,身后的卫兵就马上高喊起来。
“看到这个人了吗?跟着本尼在领地里欺辱你们,如今格维斯大人成为了这里的领主,还知道了本尼的恶行,已经为你们主持公道。”
“不过本尼太过狡猾,男爵大人还没到达城堡的时候已经畏罪潜逃,只抓到了他的两名手下,这个就是其中一名,另外一名已经被格维斯领主大人下令掉在了小镇的广场上,你们回去可以看看!”
“神恩已经笼罩你们了!格维斯领主大人的到来,你们将有人庇护了!”
卫兵的台词当然是托马斯交代的,否则连字都不认识的本地卫兵怎么可能将话喊得这么流畅。
格维斯几人停下马,农奴们都毫不犹豫跪在了地上,当听到被绑在马车上的是本尼的手下,胆大的农奴稍稍抬起了头,偷看了几眼绑在马车上的人。
见农奴们哆哆嗦嗦地跪在路边,格维斯虽然不是很适应,不过也明白,农奴见到贵族要下跪行礼,是这个世界的必须遵守的规矩,自己没有能力改变。
压下自己心中的不适感,格维斯想到了本尼还在逃,于是对喊话的卫兵吩咐道:“告诉他们,本尼虽然逃脱,但是我一定要将他抓到,让他为自己犯下的罪恶负责。如果有谁发现或者抓到本尼的,可以到城堡内领1个银币的奖赏。”
……
因为一路上都有碰到农奴路过,所以格维斯他们的行进速度很慢,将近走了一个时辰,才即将到达格维斯红点的地方。
“在这里休息一下,我早上水喝得有点多!要去前面方便一下,你们不用跟过来。”一座小山包的山脚下,格维斯看着红点的闪烁的位置已经近在咫尺,就在小山包的后面一点点,当下指挥众人就地休息,而自己正好借着方便的由头前去探查。
“是,大人!”
格维斯很庆幸红点的位置就在路边,而不是在丛林里,如果在丛林里的话,他还要找个其他理由才能进去寻找,但是现在位置在道路附近,就方便他行事了。
慢慢调整方向,格维斯一步一步朝小山包侧面走去,这里杂草不多,但是小树却有几颗,特意找了颗枝叶茂密的小树挡住自己的身形,格维斯就开始左右环顾搜寻起来。
面板上的雷达很好用,随着距离靠近,会不断放大,所以格维斯不需要在很大的范围内搜寻,直接可以将误差锁定在一两米之内,此刻红点与绿点已经完全融合,放大功能也已经到极致。
“会是什么东西呢?”格维斯心里有点期待,不过他打量了一会儿四周,发现并没有任何异样,格维斯挠了挠脑袋,有点不知如何是好,毕竟他是第一次使用这个金手指功能,还不知道红点具体代表着什么,根本无法找切入点。
第二十三章 生蚝
格维斯不死心,又开始观察起四周的树木,但是依然毫无所获。
“我去,不会是个坑货吧!什么东西都没有,就算是一枚金币也该发现了!”格维斯渐渐焦躁起来,自己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真要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应该早就发现了才对。
格维斯无比郁闷,开始有点怀疑这个搜寻功能到底靠不靠谱。
“难道需要晚上来?算了,等会儿回来再看一下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找了半天一无所获的格维斯有点不甘心,在脑海中脑补了起来,再次仔细打量周围以后,确定真的没有什么新发现,才准备转身回去。
格维斯心里十分失落,就好像期待已久的彩票,在摇奖之前幻想着各种可能,中奖后如何挥霍,但是当开奖的那一刻,将之前的所有yy碾得粉碎,然后无情地将他打回了现实。
哗……
格维斯一肚子闷气没出发泄,于是抬起脚,狠狠地踢了一脚身下的小石子。
咦?
忽然,格维斯眼前一亮,刚刚被他踢飞了的石子当中,忽然滚出一颗棕色的透明石头,格维斯轻咦一声,马上俯身将那颗与众不同的石头捡了起来,放在眼前细细端详。
“这个难道就是精灵虫出现前的琥珀?难道红点表示的就是这东西?”格维斯端详着手中的棕色透明石头,发现石头中间竟然有一个精灵虫模样的生物在里面,虽然一动不动,但惟妙惟肖非常逼真。
这下格维斯敢断定,如果这颗透明琥珀石真的就是孕育精灵虫的琥珀晶石,那么红点显示的东西应该就是它了!
“发达了!”格维斯心中暗暗窃喜,如果搜寻功能可以一直寻找精灵虫琥珀,那他绝对发达了。
精灵虫琥珀无论是拿去出售,还是等着精灵虫出世自己再签订契约,都是件大喜事。特别是如果能得到宝蓝色精灵虫之类的变异类型,拿去出售转手就是1000金币起步,相当于甘道夫领地五年的税收,如果自己留着的话,更是可以让他最少培养三名称号骑士。
格维斯将琥珀石握在手中,想想都激动不已,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什么遗漏以后就大步朝着来时的方向走了回去。
在路边等候的几人见格维斯许久没有回来,还有些担心,已经不时抬头朝格维斯所在的方向张望,可惜格维斯的身影被小树给遮挡,什么都看不到,就当几人准备上前查看的时候,格维斯终于从那颗小树后面走了出来,见此几人才松了一口气。
“大人,您手上的是……是……精灵虫琥珀?”不过就在他们松口气的时候,忽然发现格维斯手上拿着一颗棕色的透明石头,有些难以置信,激动得大叫起来。
不怪他们会如此失态,在这个世界,贵族们不遗余力地搜寻精灵虫,并且用巨额悬赏奖励那些能寻找到精灵虫的人。这也造就了这个世界的人人对精灵虫和精灵虫琥珀晶石敏感神经。
“呵呵!是的,是精灵虫琥珀晶石!”格维斯笑吟吟地走了回来,他心里也很激动,所以没有在意卫兵们失态的喊声,捡到一颗精灵虫琥珀就好似,地球上中了彩票头奖一样,无论是中奖本人,还是围观群众都会为之振奋。
再说他们又不知道自己是依靠金手指找到的,反而认为自己只是去上了个厕所就捡了个精灵虫琥珀。
一只普通的绿色精灵虫,最便宜的都需要50金币起步,如果直接出售琥珀石的话起码还能翻一倍。
这就代表着格维斯只是上了个厕所,就捡到了好几百万,由不得卫兵们目瞪口呆。
“大人,您一定是笼罩在了骑士的荣光中!”几人错愕过后,纷纷回过神来,然后都乘着这个机会拍格维斯的马屁。
在这个世界,除了教会以外,贵族们基本上都信仰和崇拜骑士精神,贵族骑士们相信只要能获得天地之间的骑士精神认可,被认可的那人就会与好运为伴,对于这样的人,人们都会夸奖那人是受到了骑士荣光笼罩的人。
只有被骑士荣光笼罩的骑士才能无往不利,攻无不克,所以很多时候,下人们拍贵族老爷的马匹时,经常将这句话搬出来,而贵族老爷们也最喜欢获得这样的夸奖。
“呵呵!”格维斯没有发表意见,他很乐意让这些人玄学的认为自己是运气爆棚,这样自己才没有暴露金手指的风险,无论他们说出的话是在拍自己马屁,还是真的那样认为。
琥珀石有半个拳头大小,如果直接装在身上会很不方便,格维斯所幸拿出马鞍里的背囊,将精灵虫琥珀晶石直接装了进去,然后将背囊口封绑结实,确保无误后格维斯才将背囊挂在了腰间,这个可是代表着至少100枚金币,要是丢了的话,他连哭都找不到地方。
坐在马背上,格维斯打开面板,面板上左边的雷达圆圈已经消失,搜寻功能按键此刻也已经黑了下去,因为他唯一的一点能量值已经用完。
“希望这破系统快点发布任务,老是吊着人家怪眼馋的。”看完面板左侧,格维斯又扫了一眼右边的兑换商城,心里无比热切地祈求着。
无论是搜寻功能,还是兑换商城里的果实,都是效果逆天,只是金手指发布任务的条件好像是随机的,能量点的获取又只能依靠完成任务,这让他非常难受,有种守着宝山却无法拿的感觉。
……
海边山村离滨海镇不算远,格维斯一行人接下来走走停停经过半个时辰终于来到了这个村子,村子建在山腰上,面朝大海背靠山,想进入村子,需要走过一段海边的土路,土路下方就是宽广的海滩,海滩左右大概有个两三公里左右,在海滩的尽头就是岩壁陡峭的悬崖。
当格维斯一行人才刚到村子口,就发现有几个小孩聚在一起,正围着一个陶罐忙得不亦乐乎。
“嘿,小子,你去叫一下你们的村长,告诉他格维斯领主大人来了!”到了小孩的面前,后面的卫兵马上上前,大声对那些小孩喊道。
“啊……”
几个小孩本来还围着陶罐忙活不停,又是加柴火又是煽风的,被卫兵这么一嗓子,都转过头来,看清那名卫兵和格维斯几人的打扮,特别是他们身后的马车上还五花大绑着一个人,于是一群小孩马上怪叫着一哄而散,虽然光着脚丫子但跑得却飞快。
“呸,你们这些小崽子!”那名卫兵差点被气死,不过见那些小孩已经跑远,只能讪讪,然后才回头对格维斯说道:“男爵大人,您在这稍等片刻,前面的路不好走,小人去找这里的村长。”
“你去吧,我们在这等你!”格维斯点了点头,看四周的路确实不好走,都是带着台阶的窄路,还不如让这名卫兵去找村长,自己留在这里。
“好的,大人!”那名卫兵领命后就走了。
等那么卫兵走后,格维斯对前面的陶罐有些好奇,当下格维斯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了陶罐前。
陶罐摆在一个用石头搭成的简易架子上,架子下面点着火堆,只不过因为没有了人加新柴火,火堆此刻已经快要熄灭,只有少量还没殆尽的碳火还散发着热量,缕缕青烟在海风的吹拂下四处飘散。
格维斯找了一根被孩子们摆放在石头上的小木棍,小木棍一头还是湿的,显然刚刚那些小孩子就是用这根小木棍在陶罐里扒拉。
格维斯将小木棍伸进陶罐里,因为碳火已经没有多少,刚刚陶罐里还沸腾着的汤水也已经平息,格维斯将木棍从陶罐底部往上捞了捞,就发现里面好东西还真不少,龙虾,螃蟹,生蚝还有一些格维斯认不出来的海鲜。
格维斯也不嫌烫,从里面捞出了一个与前世生蚝模样颇为相似的贝壳,然后放在嘴里吃了起来。
这些小孩应该是直接用海水煮的这些海鲜,没有放任何佐料,生蚝吃到嘴里,虽然没有前世那种烧烤店里的蒜香鲜辣,但是胜在原汁原味,吃在嘴里鲜香多汁别有一番滋味。
格维斯当然不是因为嘴馋而动这些小孩子的食物,他只是想确认一下,这个世界的生蚝和地球上的生蚝有没有区别,吃了以后,格维斯发现,基本上没有区别,无论是口感还是味道,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世界的生蚝比格维斯在地球上见到的个头都大了不少。
“小人见过领主大人!请大人不要怪罪小人没有第一时间迎接领主大人的到来。”就在格维斯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惶恐的声音。
格维斯转过头,看到一个头发已经有些花白的老头,此刻他正跪在地上,身体瑟瑟发抖。
不由得这村长不怕,让格维斯在村头等他,身为领主的格维斯要是个刻薄小气的人,万一生气起来,想要收拾他,旁边的侍卫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马上就动手,无论村长死活,都不会掀起任何风浪。
虽然格维斯前来没有人提前通知,但既然是格维斯的领地,一切喜好都由格维斯这个领主大人说了算。。
“没事,起来吧!我们也到没多久!”
出乎村长的意料。格维斯似乎很好说话,与其他贵族不同,格维斯说话的语气柔和,并没有想象中的居高临下,威严苛刻。
“谢领主大人!请问领主大人有什么吩咐?”已经头发花白的村长这才敢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弯着腰对格维斯小声询问道。
“我今天是来巡视领地的,你把村子里所有没去干活的村民都叫到这里来吧!”砸吧砸吧嘴,看着还在冒热气的陶罐里,格维斯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但是并不知道可不可行,所以需要让村长多叫些人来,自己询问过后才能心里有数。
“好的,领主大人,那请您稍等片刻,我马上去把他们叫来!”说完,村长对着格维斯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快步朝村子里跑去,跑步的速度之快,完全看不出还有一点刚刚那种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
格维斯有点无语,感情贵族老爷还自带削弱buff,只要这些农奴来到自己面前,无论原本多么强壮敏捷,都会变得颤颤巍巍,弱不禁风的样子。
第二十四章 无法贩卖的海鲜
估计因为村长利索的原因,渐渐的村口的人多了起来,都是这个村子的村民,青壮年的比较少,这个时间段应该都去劳作了,出现在村口的基本上都是老人和小孩,当他们走到村口后,都一一来到格维斯身前跪下问礼,有好几个已经上了年纪的,远远的格维斯就让两名卫兵过去扶着他们,省的他们腿脚都不方便了,还要跪着向自己问礼。
山村本就不大,只过了六七分钟,去叫人的村长就跑了回来,虽然气喘吁吁,但是腿脚依然利索,他来到格维斯面前,弯腰说道:“领主大人,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叫来了,还有些已经去地里耕种了,要不要我现在过去叫!”
“不用了。”格维斯摇摇头,表示不需要,看着眼前一百多号大大小小的农奴,基本上都是破烂衣衫,小孩子都光着脚,有些小孩发质枯黄,满脸菜色,光着膀子的上身能看到胸口的肋骨尤为明显,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
“你先和他们说一遍吧!”格维斯示意一路负责喊话的那名卫兵先将一路喊来的话再重复一遍。
“是,男爵大人!”那名卫兵马上上前,对着村民大声喊道:“看到这个人了吗?本尼的手下,格维斯领主大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惩罚本尼和他的手下,为你们主持公道!不过本尼太狡猾,男爵大人还没到达的时候已经畏罪潜逃,只抓到了他的两名手下,这个就是其中一名,另外一名已经被格维斯领主大人下令挂在了小镇的广场上”
“神恩已经笼罩你们!格维斯领主大人以后将会庇护你们!”
“格维斯大人还发出悬赏,如果有谁发现或者抓到本尼的话,可以到城堡内领1个银币的奖赏。”
……
“真的是那个卫兵队长的手下,我记得他,上回收税的时候,把我家的一头兔子抢走。”
“早就该死了……那个姑娘才16岁,就被他们糟蹋了……”
“领主大人英明……”
顿时,那些农奴们都七嘴八舌的议论了起来,他们都是受过本尼压迫的贫苦农奴,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见到本尼三人受到惩罚,没想领主大人一上任就将他们抓了起来。
“领主大人英明!多谢领主大人庇护!”能当上村长的,显然也不是不通世道的人,在众人还在议论的时候,村长已经大呼一声,拜倒在地上。其他村民见状也纷纷效仿拜倒在地。
“领主大人英明,多谢领主大人庇护。”顿时,村口百来人,几乎都跪倒在地们,除了几个腿脚不利索的老人,只有些不谙世事的小孩还站着,也马上被身旁的大人们按倒在地。
“起来吧,如今这里成了我的领地,你们作为我的农奴,我自然会庇护你们,你们只需要努力劳作,按时缴税就可以!”格维斯今天花费那么大力气,用马车将本尼的这名手下带过来,本来就是为了施恩,当下感觉收到效果了,也十分满意的叫众人起来。
虽然可能有些人并不是真心感激,但是只要有了这种氛围,那么格维斯在这块领地里的威望将会越来越高,而不是见到他就如被削弱光环笼罩,浑身都打颤。
“谢谢领主大人!”有个别的上了年纪的老农奴已经老泪纵横,他们活了一辈子,有的甚至在马乔尔子爵还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在此地生活劳作。
可以说,过不了几年就要埋进黄土里,但是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像格维斯一般,一上任就真正为他们做些事情的领主。
“好了,接下来,我有些事情要询问一下你们!”格维斯看见有些老农已经流出了泪花,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自己上任前就想好,确实要收拾如本尼这般的恶贯满盈的家伙,但是今天这样也有做秀成分,所以还是有些尴尬的。
“村长,我想问一下,这陶罐里的东西你们认识吗?”
格维斯当下指着地上,还在冒热气的陶罐问道。
老村长当然知道那个陶罐是干什么用的,村子里一些个小孩因为肚子饿,时常会去海边捡些贝壳螃蟹之类的东西在村口煮着吃,除了刮风下雨,基本上每天都如此。
但是如今是领主大人问起,由不得村长不小心行事,于是老村长飞快地走到陶罐前,朝里面打量了一眼,见并没有异常,于是行礼回答道:“领主大人,这陶罐里的东西都是村里的孩童从海边捡来的!”
“噢,这个我知道,我想问一下,这个东西叫什么,海边多不多?”格维斯举起了手上只剩着外壳的生蚝说道。
“回领主大人,这个……这个贝壳没有名字。数量倒是很多,可是不顶饱,村民们偶尔会叫孩子们去捡些回来当作菜来食用!”老村长不知道格维斯为什么会对这个常见的贝壳感兴趣,这东西在海边的礁石上多得不得了,只不过肉很少,不顶饱,最多被村民们拿来当菜吃。
而且因为村民们都忙于种地,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叫孩子们去海边拾取。
“还没有名字?嗯,刚刚我吃了一口,感觉味道还不错,既然还没有名字,那以后就叫生蚝吧!”格维斯有点诧异,生蚝在这个世界竟然还没有名字,要知道,在他前世,生蚝可是每个烧烤摊上的必备材料。
因为生蚝不但味道可口,而且还有很强悍的功效,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男人吃了补身子,女人吃了养颜美容,价格还低廉,简直就是吃货们在烧烤摊必吃的一道菜。
不过转念想了想,格维斯又释然,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人们幸苦劳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时间理会这些东西了。
只是一道偶尔吃的菜,管你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统统都叫贝壳就好了。
格维斯前世的时候,在网上能经常看见一种帖子,讲的是大闸蟹。大闸蟹起初的时候,就和这个世界的生蚝有着差不多的命运,在贫穷年代,食物匮乏,很多人都饿着肚子,有些人不得不抓大闸蟹充饥。
但是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人们不再为果腹而发愁,反而以前只有穷人才经常吃的大闸蟹身价水涨船高,变成了穷人吃不起的东西。
“你们村里的人平常都是靠什么过生活的?”格维斯继续问道。
“领主大人,种地,我们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在努力种地!”村长赶紧回答。
“就没有人干其他活的?比如抓海里的鱼或者贝壳去贩卖的?”格维斯有点无语,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些人靠着大海怎么就没人打海里的主意呢、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大海有多大,但是既然是海,在这种封建时代,没有任何机械的情况下,海洋根本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
“没有,领主大人,村民们都在努力耕种作物!”老村长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说完又看了看格维斯,然后才又小心说道:“其实马乔尔子爵还在的时候,是有人像大人说得那般,去海里面抓鱼贩卖的,原本这样做的人少,还能靠卖鱼过生活,但是后来有人见到打鱼卖鱼比种地容易,也都学着干,最后鱼越卖越便宜,已经赚不到钱了,那些人到了交税的时候都连税都交不起,每人都被领主大人抽了20鞭子,然后马乔尔子爵下令不准捕鱼贩卖!”
原来如此,格维斯点了点头,不过他有一点不明白,于是问道:“马乔尔子爵还在的时候,人口应该很多啊?怎么会价格越卖越便宜呢?就算马乔尔子爵领便宜,可以去其他领主的领地贩卖啊。”
格维斯有点想不通,价格战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发生,那就是市场饱和的时候,商家们才会想着降低价格来提高销量。
按当时的人口,就算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干这种买卖,应该也不会造成市场饱和,毕竟村镇那么多,大不了再跑远点去卖就是了。
“大人,那时候的人口是很多,不过海鱼只有新鲜的时候才好卖,要是拿远了就变臭了,白给都没人要的。”村长小心翼翼地回答。
“噶……”格维斯有点尴尬,确实,自己忘记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这个世界并没有有效的手段来保持生鲜食品的新鲜度。
就是冰块也只有大贵族才能在除了凛冬之季以外的时间能享受到,因为大贵族有财力建造冰窖,当冬天的时候,大贵族们将冰块放在地下的冰窖里,不用担心温度升高以后,没有冰块使用。
不过就算是大贵族,在其他季节使用冰块也是省着用。
可想而之,连小贵族都基本上没有的东西,平头百姓更加不可能有,没有冰块,就无法保持海鱼的新鲜,就算出售,也只能在附近的村镇转悠,难怪市场会饱和,买的人就那么点,卖的人越来越多,除了降价之外,别无他法。
第二十五章 勇敢与真诚
其实,当格维斯看到生蚝之类的海鲜时,第一念想就是认为村民们暴殄天物,守着这么大的大海不想办法找活路,反而在土地里死磕。
如果能将海鲜贩卖到领地外,那绝对比老老实实的种地强,来钱快。
格维斯甚至已经开始盘算,要不要让整个村子的村民,都投入到他海鲜贸易的伟大计划中。
可是,这个计划还没规划好,就已经被无情的拍碎。
当知道海鲜运输受限以后,格维斯就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像如今这般天气,就算抓来的时候是活蹦乱跳的活鱼,但是在车上捂个两三个时辰,再被太阳暴晒一下,就变成臭鱼烂虾了。
除非有冰,但是不可能,这个季节,冰的价格比活鱼还贵几十倍,他脑袋又没坑。看来只能想办法看能不能制成咸鱼、鱼干之类的水产品了。
“咳……咳……原来是这样,那你们在田地耕种,一年到头缴完税收以后,能保证全家吃饱吗?”当下格维斯不在关注海鲜,开始询问其他问题。
村长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吃肯定是吃不饱的,不然那些小孩子也不会营养不良,还天天煮海鲜吃。
但如果吃不饱,那就是说伯爵大人在剥削他们,毕竟,格维斯没上任前,他们这块领地也属于琼斯家族管理的。
但是要是说谎,说吃得饱,那万一领主大人还要加税,那他们就得全部饿死,不单是村长一脸难色,其他农奴也是露出了紧张地神情。
除了格维斯之外,还真没有贵族领主会对农奴问出这样的问题。
“领主大人,吃不饱,我天天饿肚子!”就在众人陷入沉默的时候,突然,人群中的一个小孩嚷了起来们,个子不高,也才四五岁的样子,喊声却很响亮,在场的众人都能听到。
那孩子身旁的母亲吓了一跳,赶紧拉了说话的小孩,然后捂住了他的嘴巴,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
“领主大人大量,小孩子不懂事,求大人原谅!”老村长也是脸色惶恐,赶紧跪到了地上。
格维斯却脸色变得不好看,也没理会村长,直接朝着那名男孩那里走去。
“大……大人,求求你,大……人,求……求你,小孩子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放过他吧!”那孩子的母亲见格维斯脸色不善,没有理会求情的村长,反而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吓得浑身哆嗦,眼泪都出来了,跪在地上抱着孩子一个劲地磕头。
格维斯见她磕头,额头都快磕破了,赶紧加快脚步,来到妇女面前,抓住她的肩膀,然后一言不发的将孩子抱了过来。
“孩……子……”那名母亲见格维斯将小孩抱了过去,呆呆地摊在地上,神情变得有些呆滞。
不过在格维斯将小孩抱过去的时候,她不敢反抗,很轻易的就让格维斯将孩子抱走了。
因为她知道,如果忤逆了格维斯,格维斯发起火来,不但是那个孩子,包括她一家人都要受到惩罚,比如站在她身侧的,以及还背在背上的两个孩子,还有她那名还在地里幸苦耕种的丈夫。
在场众人见格维斯阴沉着脸,眼睛有点充血,都以为格维斯将要惩罚那个孩子,全都默不作声,哆嗦得低着头,包括村长此刻也不敢再多言语,只是惶恐地偷看着格维斯的举动。
对于这些农奴来说,贵族是不可侵犯的,包括最轻微的冒犯,他们都以为格维斯是因为这小孩说出的话冒犯了伯爵大人,得罪了格维斯。
格维斯看着被自己抱在怀中的小孩,小孩穿着一件破烂的亚麻短裤,光着上身,胸前肋骨根根凸起,说是皮包骨也不算过分。
小孩刚刚看见母亲在哭泣磕头,已经吓哭了,在格维斯手中挣扎着,可是他的力气太小,被格维斯抱在手中,无论如何都争扎不开。
“很好!你是个勇敢的小孩,敢说真话的小孩!”
抱了小孩那么久,格维斯才说话,并不是他想戏弄众人,只是当他看见孩子说出真话以后,那位母亲和村长们的反应,有点说不出话来。
特别是当孩子的母亲磕头的时候,格维斯感觉眼眶稍稍有点湿润起来,他在抱过孩子以后,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所以一时间不好开口,担心自己一开口,会带有颤音。
直到格维斯将情绪平复以后,他才开口夸奖了小孩。
格维斯一开口,众人都一愣,包括格维斯的卫兵们,他们刚刚都以为格维斯是动怒了,才去抢那个小孩。
毕竟,虽然是小孩子,但是他说出来的话却有埋怨贵族的意思,在这个世界,贵族们是农奴的禁忌,谁要是敢私下贬低贵族,无论被哪位贵族知道,那人绝对要被贵族吊起来绞死。
更何况格维斯大人还是伯爵大人的丈夫。
“我说,这个小孩很勇敢!敢说真话!”格维斯见众人发愣,于是再次大声对着全场说到,声音的音量明显提高。“就如同骑士一般,勇敢、真诚!为了表扬他,我将奖赏他1枚银币!”
说着,格维斯朝身后的劳里招了招手,劳里马上上前,从口袋里掏出了1枚银币,递给格维斯。
格维斯接过银币,放在了小孩儿手心。小孩见到格维斯将银币放在自己手心以后,就不再哭泣挣扎。好奇地抓着银币,左右打量,十分喜欢。
银币不大,只有大人拇指指甲盖大小,小孩子没见过银币,也不知道用处,只是银币亮闪闪的,上面还印着奇怪的花纹,觉得颇为好玩。
小孩子抓着银币觉得好玩,但在场的农奴却明白银币的价值。一枚银币可以买一条不错的山猪,也可以让一家人无忧无虑过上三四个月吃饱饭的日子。
一众农奴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这名小孩,特别是孩子的母亲,反应过来以后,已经喜极而泣,虽然依然泛着泪花,但是此刻的泪水却是因为高兴而流。
“谢领主大人赏赐!”这时候,还是村长保持了理智,当下跪着对格维斯说道,格维斯是村长见过的最特别的贵族领主,村长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你两都起来吧!”格维斯将小孩放在地上,那名小孩拿着格维斯奖赏的银币,飞快的回到了自己母亲的身边,献宝似的将银币举到了自己母亲的面前。
在听到格维斯让他们站起来后,村长当先站了起来,那名母亲却是先对格维斯磕了个头,哽咽的对格维斯说道:“谢谢领主大人奖赏!”
说完,才一手撑地一手扶着绑在背后的小孩,站了起来。
格维斯微笑的对那孩子的母亲点了点头,然后才移开目光,对众人道:“只要你们努力干活,我相信在我的带领下你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是,领主大人,我们一定努力耕种。”
听了格维斯的话,众人虽然心中都想着,我们干活都没有偷过懒,但是还是吃不饱,不过还是一个个异口同声回答了格维斯。
“很好,那今天我就走了!你们好好干活,相信我,我会让你们生活越来越好的!”格维斯当然知道这些农奴干活肯定不会偷懒,因为敢偷懒就代表着到时候会被饿死。
也会对自己的这句话不以为意,但是时间能证明一切,等以后生活要是真的好了起来,他们就会想到,这是格维斯大人的功劳。
“领主大人您慢走!”见格维斯已经上马,村长马上问候道。
“嗯,对了,村长你叫什么名字?”坐在马上的格维斯忽然想到,自己还不知道这村长的名字。
“领主大人,我叫阿弗里·锄头。”
格维斯有点想笑,不过又怕破坏自己伟岸的形象,于是微微仰头,看向天空。这个世界识字率很低,而且只有贵族才会将自己的姓氏取得好看,动听。
而农奴们,因为没有文化,以及担心有些姓氏会与贵族们的姓氏冲突,都用日常能见到的东西当作姓氏,比如村长的锄头这个姓氏就很农奴,除了这个锄头,还有锤子、铁棒、石头甚至连牛粪都有,这种姓氏的取法完全随缘,只要在活动范围内没有重叠就好。
“噢,那个阿弗里,你等会儿叫人去海边捡些生蚝,然后送到我的城堡去。”格维斯忽然想起生蚝,于是对阿弗里说道。
“遵命,领主大人!”村长赶紧应是。
“领主大人慢走……”
让劳里又留下十枚铜板以后,格维斯骑着马,带着护卫们转身离去,聚集在村口的农奴们赶紧道别。
等格维斯走远以后,一众人都眼睛发亮地看着刚刚被格维斯抱过的那个男孩,最主要的是看他手里的那枚银币。
男孩的母亲见到众人的目光,赶紧一把抢过孩子手中的银币,死死地握在手中,深怕银币会溜走一样,用凶厉的目光瞪向那些望来的目光。
其他人见银币被男孩母亲收走,以及她那凶厉目光,都纷纷收回了眼睛。
带着小孩的大人们,看看那个男孩,又看看自己身边的自家孩子,忽然气不打一处来,都是揪着自家孩子的耳朵就拧了起来。
“哇……哇……哇……”隔着老远,格维斯忽然听到后方传来哭声,而且还是很多个孩子的哭声,不由好奇转头回去看了看,不过离得太远,只能看见点点人影散去,其他什么都看不清。
“???”格维斯有点奇怪,不明所以。不过渐渐离山村越来越远,也就转过头来,专心骑马。
第二十六章 ‘杂草’
接下来格维斯又巡视了另外一个村庄,情况和海边的山村差不多,不过这个村子没有靠近海边,而是坐落在一座大山脚下,人数也是三个村庄中最多的,大概有四五百人,村子里的农奴也基本上都是靠耕种作物为生,只有两个猎户是靠着大山捕猎为生。
当格维斯来的时候,两个猎户的猎人都已经入山,格维斯原本还想接见一下他们,不过没能如愿。
依然是让卫兵话喊开场。
但是这个村子里的村民听到本尼三人被领主大人下令抓捕以后,反应却是非常强烈,整个村子的村民都轰动了。
因为那名被本尼等人糟蹋了的女孩就住在这个村子里,村民们看向马车上绑着的本尼手下,都目露凶光,恨不得抢去将他围殴致死。
不过摄于领主大人在场,众人虽然恨意冲天,却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格维斯询问了村长,得知那女孩的父母也在场,于是给了他们五个银币,算作补偿。
虽然本尼作恶的时候,格维斯还没上任,但是本尼逃跑的时候,丢下的金币却被格维斯得到,拿出五枚银币补偿他们,也是很应该的,并不是格维斯小气不多给,而是给多了的话,可能还会害了人家。
做完这些事情以后,格维斯吸取了海边山村的错误,只是询问了一些村里基本的情况。
因为他也已经意识到,当自己问出能否吃饱饭这个问题以后,就是给农奴们出了个大难题,无论如何回答都是错误,就算是不回答,也有一条藐视领主老爷的罪过在等着他们。
离开了第二个村子以后,格维斯带着卫兵们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了第三个村子。
只是巡视了两个村子,就让格维斯深深的感觉到,这个世界农奴的穷苦。
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格维斯原本只是在想象中,觉得农奴只是劳作地幸苦一点,被压榨的多一点,只要努力干活总能好好生活。
但是现在看来,是他想得太天真了。
当格维斯等人到达第三个村子的时候,格维斯意外的发现了一个让他欣喜的植物。
那就是大蒜,当格维斯一行人骑着马,经过村庄外的土路时,土路旁有几块耕地,农奴们正在田地里拔除杂草,因为格维斯几人马速较慢,而且农奴弯着腰干活十分专注,并没有发现格维斯一行人的到来。
格维斯见农奴们干得热火朝天,挥手制止了刚想喊话提醒农奴的卫兵。
随后在原地停下了马,仔细观察田地,这块田地里种的应该就是这个世界的主粮小麦,小麦长得稀稀疏疏,并不稠密,和格维斯在地球上看到的有着天壤之别。
格维斯没有下地种过小麦,而且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小麦和地球上的小麦是否相同。
但光看田地里稀疏的小麦密度就知道,这样的田地,即使大丰收也不会有多少收成。
就在格维斯思考的时候,田里的一名农奴也许是感到些许劳累,直起了身子,双手揉着后腰。
忽然,当他看向路边的时候,见到了格维斯一行人,还有卫兵的打扮,不由吓得一个哆嗦,不等卫兵喊明身份,他就扑通一声直接跪了下来,然后叫到:“几位大人,小人该死,没有察觉到你们到来!”
由不得他不怕,格维斯等人个个骑马,除了格维斯之外还都穿着皮甲腰挂长剑,一副卫兵的打扮,更别提还有马车上被绑在十字木桩上,已经奄奄一息的人。
特别是他们还停在路边看着自己这些人,如果只是路过还好,现在他们停在这里,农奴还以为这贵族老爷正打着什么坏主意。
“大人!”其他农奴也反应过来,赶紧跪下行礼。
“不必紧张,都起来吧!我只是路过,看你们在劳作,有些好奇,所以看看!”格维斯已经被这些农奴一惊一乍的表现弄的麻木,见到以后已经没有情绪波动,只是挥了挥手,对他们说道。
几名农奴有点将信将疑,不敢起身,后面的卫兵大声喊道:“这位是格维斯男爵大人,这块领地现在的新领主!”
然后,卫兵又将一路喊来的话重复喊了一遍,几名农奴才稍稍放松,站了起来。
“你们田里种的是什么作物?”格维斯指着田地里,对农奴问道。
“回领主大人,这是小麦!”农奴小心翼翼地回答。
“哦。”格维斯了然,还真是小麦,这个世界的主粮,难怪会吃不饱饭,这样的密度的种植,得需多少土地才能达到地球上的生产水平啊。
“为什么小麦种的那么稀疏,怎么不种密一点,这样你们也多些收成!”格维斯当下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种地他是门外汉,要想将领地发展起来,粮食绝对占首位,有粮了才能让人吃饱,吃饱以后才能让人们有更多的力气与时间干活,而不是天天将时间花在田地里,还要忍饥挨饿。
“领主大人,小麦如果种的太密,就长不起来,麦穗也会有很多空壳,而且明年还会更加难种,只有像现在这样种,小麦才能长得好,而且明年也一样能长得好。”农奴回答得很认真,虽然说的话有点拗口。
“哦!”格维斯点点头,他大概明白了农奴的意思。
其实就是土地的肥力不够,如果小麦种植密度高了,那很多麦穗会因为肥力不够,而照成麦穗不饱满,甚至空壳。而且还会影响到明年土地肥力,造成恶性循环。
格维斯没学过耕种,但是常识还是知道的,常年耕种的土地,肥力会慢慢下降,在地球上还有肥料,不用担心,但是这个世界却没有,而且农奴们好像根本就不知道肥力一说,不然就不会担心影响明年的耕种了。
格维斯不知道化肥怎么制造,但是知道人畜的粪便可以当作最原始的肥料,虽然效果可能没有化工化肥好,但是绝对很适合这个世界。
于是格维斯将想法记在心底,等回去后实验一下,如果有效的话,可以大力推广。
其实格维斯心里有一个打算,他的领地每年都有兽人来劫掠,而且农奴还很少,他想发展贸易,或者手工业。
但是,目前还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当他在第一个村子看见生蚝以及其他海鲜的时候,他还想着能不能先弄个海鲜产业,毕竟味道那么好,市场前景很大,不过因为保存问题,已经搁浅,他还要继续寻找其他办法。
格维斯胡思乱想着,忽然看到一名农奴手中拿着一株刚从地里拔出来的杂草,神情愣了一下,然后飞快下马,从土路上跳到了田地里。
护卫和农奴看见格维斯的举动都吓了一跳,劳里、奥德里还有那名负责喊话的卫兵也都飞快的跳下了马,来到田地里站在格维斯左右,只有负责马车的那名卫兵需要看守马车,所以留在了土路上。
田地里的农奴更是吓了一大跳,齐齐哆嗦了起来,格维斯来到那名农奴面前,指着他手上的那株植物柔声问道:“你手里拿着是什么东西?”
并不是格维斯有意吓唬众人,而是他看见了那名农奴手里好像拿着一样他非常眼熟的东西,一时激动之下,才下了马,跳到田地里。
“回领主大……大人,这是杂草……”那名农奴见格维斯来到自己面前,吓得魂都快飞了,只能举起手中的东西,老老实实的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
“哦,给我看一下。”
格维斯说完,农奴马上将手里的一大把的杂草,恭敬地递到了格维斯面前。
格维斯迫不及待的接过了农奴递来的杂草,挑选了其中一株,将其余的杂草都丢在了地上。
格维斯拿起手中的‘杂草’,将杂草的根部掰开,取了其中一粒,然后放在鼻尖闻了闻,确定与自己所知的那个东西非常像的时候,格维斯兴奋起来,拨开外面的包衣,用牙齿轻轻咬了一点下来,细细品味起来。
“领主大人,这个杂草不……不能吃。”原先格维斯只是拿着这株植物闻了闻,众人见了虽然不明白原由,但也不惊讶。只是当格维斯将那东西放到嘴里咬了一口以后,卫兵和农奴都有点错愕。
格维斯面前这名农奴都快哭出来了,他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的男爵大人会拿着他刚拔出来的杂草吃,万一吃出个好歹来,他绝对要遭殃,于是壮着胆子小声提醒格维斯。
“嗯。”格维斯品味了一会儿,听到农奴的提醒,对他点了点头,然后才将刚刚咬在嘴里的‘杂草’吐了出来。
“这东西你们这里多吗?”格维斯抬起手,将手上这株植物呈现在每个农奴的面前。
“领主大人,这东西地里很多。”农奴们都纷纷回答。
“很好,那现在你们马上帮我拔一些来,越多越好,记得不要伤到它的根部。等会儿我会付给你们钱的。”得到农奴们的肯定回答,格维斯很开心,然后认真的对几名农奴说道。
“是,领主大人。”几名农奴当然没有意见,就算格维斯不给钱,他们也得去给格维斯找这种植物,虽然他们都很奇怪,领主大人怎么喜欢吃这样的杂草,这种杂草光闻着就呛鼻子,让人受不了。
第二十七章 系统新任务
吩咐完几个农奴,格维斯就回到了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来。他心里乐开了花,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大蒜。
没错,刚刚让格维斯一惊一乍的‘杂草’,就是大蒜。
起初格维斯还不敢确定,只是外形长得像而已,后来闻了闻,最后索性轻轻咬了一点点在嘴里,发现完全就跟地球上的大蒜味道差不多。
这让他终于确定这就是异界版的大蒜。
大蒜虽然只是一种做菜的配料,在这个世界人们还没有发现的他价值,但是格维斯却知道,大蒜配上生蚝以及其他海鲜是多么的美味。
他已经想好了,今天先收集一些大蒜回去,亲自做一下蒜蓉烤生蚝,看看味道如何。
如果和前世的味道一样的话,格维斯想专门培养一些烤制生蚝的厨子来,让他们以格维斯的名义,去为那些沿海的贵族们烤制几次,只要那些贵族尝过以后,格维斯相信,这个世界的贵族们绝对会为这种烤制方法疯狂,毕竟这东西可是得到地球吃货验证的。到时候如果贵族们还想吃。
那只有一种办法,就是让格维斯派去的人教授,只要付出一些金灿灿的金币,就能学会如何制作蒜蓉。
格维斯相信以自己的烹饪手艺绝对能征服这个世界的土包子,穿越前他早早就一个人居住,平常吃喝都是一个人解决,所以在网上学了不少烹饪方面的手艺,而且颇有天赋,做出来的菜味道还不错。
到时候只要一个贵族付一个金币,他都能大赚一笔。
在格维斯胡思乱想yy大把从其他贵族身上捞钱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
“领主大人,您要的这种草已经全被摘来了。”
思绪神游天际的格维斯被农奴们的说话声拉回了现实。
闻声的格维斯向他们望去,只见每个农奴的手上都抓着一大捆大蒜,只是因为没有口袋装,全都用杂草困了起来,数量不少。
“嗯,很好。”格维斯满意的对农奴们点了点头。
然后格维斯叫过了劳里,让他给每个农奴三个铜板。劳里在那些农奴的激动神情中,一一将铜板放到了他们粗糙的手里。
“谢领主大人赏赐。”农奴们很高兴,三个铜板,他们就算是给别人做工一天也才这个价,现在只是半个时辰就拿到了一天的工钱,当然十分开心,最重要的这钱还是领主大人给的。
“嗯,你们继续干活吧,好好干,以后生活会好起来的!”格维斯微笑着对这些勤恳的农奴点了点头,然后回到了马上。大蒜则由劳里等人搬到马车上,还好今天带了辆马车,不然怎么带回去也是个难题,格维斯颇为庆幸自己今天带了辆马车来。
“领主大人,慢走!”见格维斯几人离去,农奴们纷纷弯腰告别。
随着土路走了五六分钟,格维斯就到达了第三个村子的村口,刚刚在田地里遇到的那几名农奴就是这个村子的。
这个村子离滨海镇最远,靠近幽暗森林边缘。当格维斯到达这里以后,依然是那名卫兵去找村长,然后村长去召集在村子里的农奴,一切流程下来以后,格维斯就准备带人离开,不过就在他说出要走的时候,这个村子的村长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引起了格维斯的注意。
“你还有什么事情想说?”格维斯知道这些农奴有点畏惧贵族,所以直接了当的问了出来。
“回领主大人,我们村子外,靠近幽暗森林的地方发现了一头大狼,大狼已经叼走了村子里的两只绵羊了。”村长见格维斯主动问起,当下也不再踌躇,马上告诉了格维斯。
两只羔羊,对于本就穷苦的农奴来说,是笔大财富。
“哦?只有一头大狼?你们有试过猎杀他吗?”格维斯倒是有点好奇,毕竟这个村子也有三百多人,就算是一群狼,村子里的人只要齐心合力,总能将狼捕获,或者驱赶走。
“领主大人,那大狼就一头,还是一头白色的老狼,不过个子非常大,都快有奶牛那么大了,而且……而且,他嘴巴里还会放出风刃,我们上次想要围捕他的时候,就有两个人受伤了,现在还在养伤,不过还好那次我们人多,把它吓跑了”老村长赶紧将所知道的说了出来。
“会放风刃?魔兽?”格维斯非常惊讶,按照村长的描述,那头白狼绝对是魔兽中的一种,最大可能就是风暴狼,风暴狼一般都呆在森林或者草原的深处,因为有风暴狼的存在那就代表着附近还有一群不小的狼群。
原主记忆中,甘道夫曾经给他们讲解过很多的低级魔兽生物,这个风暴狼就是其中一种,既然是魔兽,那就代表着已经有些许智力,一般的魔兽生物都不会靠近人类的聚集区。
叮~
系统任务:你领地里的村子正在遭受魔兽的侵袭,为了领民的安全,身为领主的你责无旁贷。
任务要求:消灭这头威胁你领民安全的魔兽狼。
任务奖励:能量点2点。
系统任务来的很突然,当格维斯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都快全身颤抖起来,自从知道搜寻功能与异果的妙用以后,格维斯一直都期待着系统再次发布任务。
没想到几天就来了,而且还能奖励两点的任务点,这代表以后还有增加的可能,自己不必担心筹不够兑换奇异果的能量点。
虽然这个任务有点危险,毕竟是魔兽而且还能发出风刃,就是奶牛大小的身躯也不可小觑,运气不好的话,没准会出人命,不过格维斯并不畏惧,他相信只要给自己一点时间,他就能突破修为。
“看来自己要回去努力修炼了,尽快突破见习骑士,成为一名青铜骑士,那样对上这头魔兽狼,就算不能格杀,最起码有一些有自保之力。”格维斯心中暗暗思考着。
“你们上一次碰到这头狼是什么时候?”其实,就算系统不发布任务,格维斯也要将这个威胁除掉,因为保护领民就是领主的责任,这些农奴都是他的私产,伤到一个都是损失。
现在有了系统发布的任务,格维斯就更上心了,所以需要详细了解各方面的事情。
“领主大人,那头狼基本上四五天来一次,两天前又来了一次,抓走了一只绵羊,经过上次围捕以后,村民们也不敢再去围捕它,只是在远处看见它将绵羊叼到森林边上,然后就在那里吃绵羊,吃完绵羊才钻进幽暗森林里。”
听完村长的话,格维斯若有所思,思考了一下才道:“这样,你们这几天先将其他绵羊找个屋子关起来,等那头狼再出现的时候,马上派人来城堡通知我,我会马上赶来的。”
“记住,狼出现以后,让村民都躲回家里,把屋门关好,不要出声。”
格维斯是肯定要回城堡的,毕竟领地里还有那么多事情,而且还要回去修炼,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等狼出现,只能让村民们将绵羊藏好。
这样到时候那头狼来了,没有找到食物肯定舍不得走,就有时间让他赶来。他担心狼找不到食物,会对村民下手,所以才特意强调村民们要躲好。
“遵命,领主大人,我等会儿就会告知村民们。”村长赶紧点头应是,既然领主大人会解决这件事情,老村长就不再担心,不用格维斯吩咐,这几天村民们见到那头白狼出现,都会老老实实躲回家里。
“很好,那我今天就走了,记得下次那头狼来了,第一时间派人来城堡通知我。”格维斯点点头,然后骑着马就离开了这个村子,天色已经不早了,他还要前去探查一下兰尼在缓冲带内到底搞什么名堂。
“我记住了,领主大人,您慢走。”
……
格维斯的领地呈现长方形,领地的南北长,而东西窄,西边有一条山脉长达几百里,正好挡住了格维斯与兰尼的领地,只有在幽暗深林边缘,也就是格维斯领地的西南方才有一段平坦的地势,而格维斯领地与兰尼领地的唯一缓冲地带就在那里。
行进了将近一个时辰,离缓冲地带还有一半的路程,格维斯感觉已经被太阳晒得口干舌燥,于是找了块阴凉的地方先歇息一下,不然中暑了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特效药。
“给他也喂点水,别在路上被渴死了。”格维斯坐下以后,咕咚咕咚的喝了半个水囊的水,才觉得全身一阵清凉,见马车上被绑着的那人已经奄奄一息,于是让看守他的卫兵喂水给他喝。
虽然这人等会儿到滨海镇就要被绞死,也是他罪有应得,但是没死之前,格维斯也接受过现代教育,也不会故意虐待他。
“是,领主大人。”这名卫兵以前没少受本尼和他两个狗腿子的欺辱,所以心底已经将他们恨透。
一路上虽然不敢出手报复,但是就像现在这样,停车以后,赶车的侍卫故意将这人露在太阳底下暴晒,只是将大蒜和马匹拉到树荫之内。
听到格维斯的话以后,也不敢违抗,将本尼的手下嘴巴里那个布条拿出来,然后粗暴的将水灌倒进他的嘴里。
见到那名卫兵的举动,格维斯也不做声,一报还一报,没有什么好可怜的,给他水喝,只是格维斯生为现代来客的人道行为,至于圣母,他是不做得。想当初,那名被他们糟蹋的女孩又去找谁去怜悯她呢?
说一下更新,现在是一天一更3000+的字,7天以后我会改成双更,一天字数基本上是4500左右也就是单章2000+,我还有七章存稿是3000+的,拆开的话有点麻烦,所以到时候才改成双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更新有些慢,可以适当养肥一点再看,这样看起来会爽一点,原谅我的码字速度。
感谢各位书友的推荐票支持,快过年了,这两天比较忙,发章节的时候忘记感谢投票的书友了,还请见谅,还有几天就要完成投资人里面的连续3000字一个月的任务了,没投资的书友抓紧了,本书稳定更新。
第二十八章 葡萄
“领主大人,小的给您摘了些野果,您吃不吃?”就在这时,一路上负责喊话的卫兵捧着几串紫色的水果来到了格维斯面前,献媚的对格维斯询问道。
“嗯?这是什么水果?”格维斯看着卫兵手上的水果有点发愣,他刚刚看见这名卫兵走进旁边的草丛后面,还以为是去方便了,也没管,哪想到他是去摘水果了。
“回领主大人,这是路边的野果,我们以前出来巡逻的时候经常摘来吃,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这特么不是葡萄么?格维斯确实有点发蒙,今天是怎么了,先是生蚝,再是大蒜,现在又来了葡萄,难道我没有穿越到异世界,而是穿越到西方的古代了?
但是想想也不可能,这个世界可是有斗气,有魔兽的,最重要的还有奇异的精灵虫。
格维斯接过卫兵手中的一串葡萄,摘下一颗放在嘴里尝了尝,发现和葡萄的味道一模一样,只是比地球上那些经过改良的品种稍微酸涩了一点。
“带我去看看这水果的树枝长什么样?”格维斯当下也顾不得再尝葡萄,赶紧站了起来,对卫兵说道。
“是,是大人。”这下轮到卫兵有点蒙了,自己只不过是摘个路边的野果,想拍一下领主大人的马匹,没想到领主大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
劳里和奥德里看见格维斯站了起来,也马上起身,跟着格维斯一起前去查看。
“大人,就是这里。”卫兵将格维斯带到草丛后面,是一块空地,空地上长了五六株野葡萄。在地球上的时候,格维斯只在农家乐里见过葡萄树,那些葡萄树都沿着农夫们做好的架子生长,整整齐齐。
但是眼下这些葡萄树却是到处乱爬,有树爬树,没树就在地上乱长,格维斯走近仔细辨认,确实与他在农家乐里见过的葡萄树差不多,无论是叶子、果实、还是根茎都一模一样,只是这些野生的葡萄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有一株根茎都快有成人的手腕粗细了。
“好东西啊!”格维斯见到这些葡萄树比见到生蚝和大蒜更加高兴,因为生蚝没把法保存,无法朝远处出售,就没有什么价值,只能给他填口腹之欲,而大蒜叶差不多,虽然按他的想法可能赚来一些金币,但都是一锤子买卖,沿海的贵族就那么几家,总有教完的时候。
但眼前的葡萄可就不同了,在前世,因为葡萄形成了一个全球化的产业,那就是葡萄酒。只要格维斯酿出葡萄酒来,相信金币就会滚滚而来,而且这东西是与食物一样的消耗品,只要推广开来,完全不愁卖不出去。
这个世界还没有葡萄酒,无论是甘道夫城堡,还是玫瑰堡里,格维斯只见到了小麦酿制的啤酒,其他酒类都没见过,其他的最多称得上果汁,在格维斯尝过以后,发现完全没有酒味。
看着这些葡萄树,格维斯很想马上就将这些宝贝给挖回去,却又见到葡萄树上的很多葡萄都没有成熟,将自己的念头给按了回去,他要是现在挖走了这些葡萄树,那些葡萄树上还没有成熟的葡萄就会烂掉,想等下一次成熟估计要等到明年,眼下这些葡萄,最多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将全部成熟
再说这些葡萄树都不知道在这多少年了,也没人理会,再等个十多天也不会跑了,而且既然这个世界有葡萄这个品种,那就绝对不会只有这么几株。
葡萄树暂时是不挖了,只不过等会儿回去的时候,肯定要摘走一些已经成熟的葡萄,拿回去先试验试验。
叶枫小时候见过他奶奶酿葡萄酒,酿葡萄酒看着还算简单,洗干净以后晾干,晾干后掐碎放到密封的容器里,然后等待发酵,等发酵的差不多,再将葡萄渣过滤取出,葡萄汁就继续发酵,然后直至变成葡萄酒。格维斯甚至还记得他奶奶说过,第二次发酵的时候,加些蛋清液,能提高葡萄酒的透明度。
不过这也是叶枫小时候对什么都好奇,总是十万个为什么,他奶奶才对他讲解,他本人还没有亲自动手尝试过。
想来也不打紧,只要步骤知道了,等会儿先拿些回去,按照记忆中的步骤酿制一些看看,如果有什么不足可以慢慢改进,至于葡萄酒的口味,格维斯相信,总会比这个世界的啤酒好喝,在玫瑰堡的宴会上,格维斯也尝过这个世界的啤酒,那味道,就像地球上的啤酒开瓶以后放着了一两天以后的效果,苦涩不说,泡沫基本就没有。
……
劳里等人站在格维斯身后,不明白格维斯今天是怎么了,前两天赶路的时候,格维斯很正常,但是今天只要见到这些植物,就变得奇怪起来。
在他们看来,这些植物都很普通,这个野果就不说了,起码还能吃,也许是男爵大人喜欢吃这个野果,还好理解一些。但是,在马车上装着的那些个‘杂草’,他们是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闻着一股怪味的东西到底能干嘛,能让自家男爵大人这么高兴。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劳里他们的苦恼,就算知道了现在也不会和他们解释,难道告诉他们大蒜能做蒜蓉?那蒜蓉又是什么呢?想想就让人害怕。
身为领主大人,格维斯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向别人解释,所以当看完葡萄树以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回到了休息的地方,继续坐着吃起了葡萄。
休息完毕以后,格维斯一行人又开始赶路,朝着缓冲带方向前进。
……
滨海镇,此刻热闹无比,与昨天格维斯到来时的景象不同,在小镇广场上聚集了大概有四五百人,起码占到了小镇人口的一半。
这些人都聚集在广场上,虽然穿着破烂,不过此刻一个个却交头接耳,聊得不亦乐乎。他们聊天的主要话题有三个。
第一个当然就是他们重新有了领主大人,这个消息其实在昨晚就已经小范围扩散,都是由18名去城堡里打扫的农奴传播出去的,不过因为昨天他们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只有他们的左邻右舍才知道这件事,知道今天早晨,人们骇然发现小镇的广场上多出了一样东西,在围观的时候将这个消息大范围传播开。
第二件事就是小镇广场上多出来的东西了。小镇的广场位于小镇中央的主路上,虽然只是没有铺设地板的泥地,但是面积却非常宽阔,起码有600多平米,此刻在广场的中央处,立起了一个木桩,木桩子上正有一个人被吊着,随着夏风吹过,绳子与木桩交接处发出嘎子嘎子的响声,被挂着的人正是本尼那名被伊克一刀毙命的手下。
至于第三件事,也是人们谈论最多的一件事情,就在刚刚,托马斯站在广场最前端,用巨大石头砌成的高台上,宣布了一件让农奴们心动不已的事情。那就是领主大人要招募男仆女仆了,而且明天就进行公开招募,只要满足条件的人都可以参加。
招募要求也不高,男仆女仆的年龄范围要在14岁到25岁之间,身体健康健全,五官端正,身上没有异味。唯一有一条针对女仆的条件,那就是要未成婚的。至于男仆满足前面那几条明天就可以来参加选拔了。
“听说我们的领主大人很慷慨,昨天他们只是去清扫了一下午,就领到了3个铜板。”
“真的吗?你听谁说的啊?贵族老爷怎么可能有这么大方?”
“嘘,你小声点,难道你想被绞死吗?”
“是真的,我隔壁的他二舅家的儿子的朋友昨天就去城堡里打扫了,听说真的领到了3个铜板”
“对,我也听说了,好像还有两个人留在了城堡里当男仆了!”
“真是幸运,为什么我昨天要去地里干活呢,如果留在镇子里,也许就是我去城堡里当男仆了”
……
“为什么只有这个卫兵被领主大人杀死呢?卫兵队长更应该杀啊!”
“就是啊,那个姑娘多可怜,就这样被他们糟蹋了!卫兵队长更应该杀!”
“嘘,小心被卫兵听到,到时候卫兵队长来找你!”
“哇,不会吧,现在有领主大人能为我们做主了,我们还怕他做什么?”
“呸,这些贵族老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最喜欢卫兵队长那种恶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劲压榨我们,如果领主大人真的会为我们做主,为什么不把卫兵队长一起杀了?”
……
“希亚,我想去城堡里当女仆,你说明天他们会不会选上我呀?”
“应该选不上吧,你脸上那么多雀斑。”
“哼,不理你了,万一领主大人就喜欢长雀斑的女孩呢!”
“今天得去山村一趟,将这个消息告诉迪恩,要是他能被选中当上城堡里的男仆,婶子家的情况就会转好了”
整个小镇,每个人都在议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但是格维斯的到来,确实在这块领地内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第二十九章 缓冲带内的营地
渐渐的道路两旁的树木明显多了起来,行走在山脉的半山腰上,下面是一望无际的林海,格维斯一行人即将到达他领地的最西边。
从格维斯领地前往兰尼子爵领的道路有两条,一条需要距离相对较远,不过路途平坦宽阔属于大道,爱丽丝领地内的很多封臣买煤矿的时候,都会从平坦一点的大路走。
另外一条就是格维斯现在走的这条路,虽然近一些,但是因为需要越过山脉,道路狭窄陡峭,很少有人从这里经过。
“大人,转过这个山脚就能到达缓冲带的位置了。”此刻喊话的卫兵已经走在了最前面,这边的道路因为少有人行走,已经长了不少半人高的杂草,如果没人在前面开路,穿着短衫的众人会时不时被锋利的杂草叶子勾到,刮破皮肤。
属于半山腰的道路并不长,也就一里多,这是因为这里属于山脉的尾端,如果是山脉的中间段,起码有上千米高,陡峭无比,根本就没有道路能让人通过。
格维斯之所以要走这条山路,不是因为赶时间,而是为了站在高处看一看缓冲带内到底什么情况,兰尼子爵在缓冲地内究竟发展的如何。
马车与驾马的卫兵留在了大道旁,现在格维斯一行只有4人,转过卫兵所说的转角,眼前豁然开朗起来,格维斯他们前面目力所及是无边无际的林木之海,只有一条大道在森林中婉转而过。
“那边是什么地方?”此刻绿色为主的森林中却出现了一点不协调的空白地带,范围还颇大,在那空白地带中间耸立着一座营地颇为突兀,营地里面还可以看见点点人影走动。
“大人,那里是属于您领地的缓冲带内,两个月前,我们来巡逻的时候,那个营地还不存在,不过上个月起,本尼就不带我们来这边巡逻了!”
卫兵也看到了那个营地,也是很惊讶,怎么短短一两个月,缓冲带内就多出了一个那么大的营地,而且还是属于自己这边的缓冲带,身为此地的驻守卫兵,完全没听到过临冬城有命令在缓冲带内建造营地。
“你怎么确认就是在我们的缓冲带内呢?”格维斯目前对自己的领地还只是一知半解,所以询问起来。
“大人,您看那条大路,到那个转弯那里就是您的领地边缘,那里有一块界碑,每个月巡逻的时候,本尼都会带我们去到那里,那座营地离缓冲带那么近,一定就是在您的缓冲带内。”卫兵指向在浩瀚林海中蜿蜒的大道,语气非常肯定的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
“噢。”格维斯点了点头,兰尼子爵越界可以坐实了。站在半山腰上,可以看见那座营地规模不小,虽然离得远,但是里面的人影却也可以依稀看清,粗略数了数,起码有上百人在里面。
而营地的围墙虽然是用原木制成,但是可以看得出建造的时候花了不少心思,营地呈四方形,在四个角分别有一座高出围墙两倍左右的木制塔楼,而且围墙里面显然搭了支架,人可以站在围墙顶上巡逻警戒,因为格维斯分明看见有好几个人在木制围墙上巡逻走动,整个营地只有一个大门,是面向大道的方向,从营地大门到大道旁距离也就一公里左右。
“走,我们下去看看!”因为距离原因,站在山上观察到的只有这么多,所以格维斯指挥几人,准备前去近处看看。
看了那个营地以后,格维斯敢百分百确认,那里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被兰尼子爵发现了,如果是煤矿,光是贿赂本尼和建造营地的本钱都很难赚回来。
更别说,打破潜规则,冒着和琼斯伯爵起冲突的风险,越界在琼斯家族这边的缓冲带内私自开采。
……
走了将近十多分钟,格维斯几人终于绕到了大路上,前面就是他领地的边界处,那里竖着一块大石碑。
格维斯走近石碑根前,上面写着琼斯伯爵领几个大字,这个碑是琼斯伯爵家族立的,用来划分整个伯爵领与其他大贵族的领地边界。
这个世界并没有精确的地图,所以很多时候,领主们划分领地,都用山脉、森林、河流来作为分界线,但是平原的地方,就会在道路上树立石碑来分辨。
此刻站在这块石碑处,格维斯等人已经看不见兰尼子爵的那个营地,四周都是茂密的森林,高耸的树木,遮挡了所有的视野。
格维斯带头沿着大道继续往前走,走了大概几百米左右,就见前方道路旁边多了个小道入口,这小道入口正是通往那块营地的唯一道路。
兰尼子爵为了避免琼斯家族发觉营地的事情,贿赂了本尼,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掩人耳目方面也做了十足的工作,这条大道来往的商队,以及购买煤矿的车队都时常会经过,如果营地建造的十分显眼,那不用本尼报告,迟早也会被过往的行人发现。
这小道的入口才有一米多宽,只够人马行走,而且婉转曲折,如果不走到深处,没人敢相信里面还有一个规模庞大的营地,根本发现不了里面的秘密。
格维斯等人如果事先没有在山上观察,是根本不可能确定那个营地的具体方位的。
从大道转入小道以后,依然是刚刚那名卫兵在前面开路,格维斯走在中间。
此刻众人都开始戒备,小心谨慎起来,这里已经属于幽暗森林内,不比格维斯领地,无论是防备森林里的野兽,还是防备兰尼子爵营地可能安置的暗哨,都非常有必要。
几人在狭窄幽长的小道内行走了差不多十多分钟,终于见到了小道的尽头,前方开阔无比。
如果是其他人误入,绝对会有恍如隔世的感觉,谁也不会想得到,走完这段小道后,里面竟然别有洞天。
“大人,他们好像发现我们了?”当格维斯几人站在小道的出口处,远处两百多米的地方就是兰尼子爵的营地。
此刻营地里,离格维斯几人最近的一座瞭望塔已经发现了他们一行人,瞭望塔上用来发布警报的铜钟被摇得叮当作响。
“我既然来了就没有准备偷偷摸摸的观察,我们上去看看!”格维斯也不惊讶,既然兰尼子爵对此地那么重视,营地建造得跟营寨一样,上面守卫肯定警惕性也很高,虽然路上并没有碰到什么暗哨,但是就眼前这两百多米的开阔地,只要有活物闯入,绝对会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大人,要不我先上去试探一下。您这样上去太危险了。”就在这时,身为护卫的三人都有些迟疑,他们总共才四个人,而且兰尼子爵营地这个勾当还见不得光,如果格维斯上前,万一有什么危险,跑都来不及。
“没事,我们不要走太近就行。我想兰尼子爵还不敢对一名贵族下手。”格维斯摇摇头,否定了卫兵的提议。
并不是格维斯要逞英雄,而是原主的记忆告诉他,没有谁敢明目张胆杀死一名有爵位的领主贵族,特别如格维斯这般,名义上还是爱丽丝伯爵的丈夫。
如果兰尼子爵这些手下敢明目张胆杀害了格维斯,那这营地里的所有人,绝对见不到明年的春天,包括他们的家人,而兰尼子爵就算最后不死,爵位也将会丢掉。
为了维持统治,贵族们规定了很多的法律,其中有针对平民的,也有针对贵族的。
贵族在这个世界是高贵的,不容侵犯的,即使是同为贵族,如果无辜杀害贵族,那名贵族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轻则削去爵位,重则以命抵命。
如果双方属于敌对的国家,在战争中,贵族即使被俘虏,也会受到很好的对待,战后只需要支付足够的赎金,贵族们依然可以完好无损的回到自己的领地,当然,前提是没有血海深仇的情况下。
兰尼子爵如果想要格维斯的命,只有两个选择,第一就是拥有绝对的实力,不怕杀害格维斯后被爱丽丝伯爵,或者国王问罪。显然,一名小小的子爵无论如何都没有这样的实力。
那么就只有第二条路,也是贵族们惯用的手段,那就是暗杀。
有贵族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冲突,想要将一名贵族置于死地,又能逃脱惩罚,那就只能用暗杀的手段来完成。
很多贵族喜欢培养死士,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格维斯今天的行程安排,城堡里有不少人都知道,而兰尼子爵的信封托马斯也看过,还放在书房里,如果格维斯真的遭到不测,或者失踪,那矛头第一个就会指向兰尼子爵。
更别说格维斯还留了一人在领地里边上等候。
这就是格维斯的底气,他相信,兰尼子爵只是求财,绝对不敢动他一根毫毛。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再往前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当格维斯几人越来越靠近营地大门的时候,五六米高的木制城墙上已经站满了装备精良的士兵,好几个士兵手中的弓箭已经满弓,在这些士兵中,一名穿着铁甲的大汉一看就是他们的头,这声大喝正是他发出的。
第三十章 演技派
其实不用上面的人喊话,格维斯也不准备再往前走,因为他要是再往前走个十多米,上面那些已经被拉满弓的弓箭,就能射到他们,即使格维斯笃定这些人不敢射杀他,但万一有人手抖了怎么办。
所以在继续走了三四米以后,格维斯右手抬了一下,示意身旁三人停下,自己也停下了脚步。
望着围墙上那名喊话的大汉,格维斯眼睛有点发亮,这还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见到穿着铁甲的士兵。这个世界的铁甲与地球欧洲中世纪的铁甲差不多,是全身甲,重量不轻。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世界,除了贵族或者称号骑士,普通士兵根本就无法拥有,就算拥有穿起来也无法自由活动,更别说参加战斗。
甘道夫和纳深都有一套这样的铁甲,只不过平日里他们也都穿着便服或者皮甲,只有在战时才会穿上厚重的全身甲。
格维斯此刻心里更加好奇这个营地里到底有什么好东西被兰尼发现,竟然还有称号骑士驻守。
同时心里也更加坚定,要尽快解决这个事情,拖得越久,里面的东西将被兰尼子爵得到越多。
“我家大人是格维斯男爵大人,你们是什么人。”这问话当然是由格维斯的手下卫兵回答,不然对方又不是兰尼子爵,随便一问,格维斯要是亲口回答,那就是坠了他自己的威风。
“原来是格维斯男爵阁下,我是兰尼子爵封下的勋爵骑士,此地是兰尼子爵家族的营地,兰尼子爵有令,任何人不能靠近这个营地,请男爵大人谅解我们这些下人的难处。”那名铁甲大汉虽然看着人高马大也十分凶悍,但是听到格维斯得身份以后,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恭敬起来,没有了前面那一言不合就下杀手的气势,说完,还示意拉着弓箭的士兵放下弓箭。
“你也知道你们的封君只是子爵而已,我还以为他是国王呢?谁给了你们在这里建造营地的权利?”这回是格维斯说话,接下来的事情,他的几名卫兵已经无法插手。
当格维斯话音落下之后,对面城墙上的铁甲大汉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但是嘴巴里却无法反驳出任何一个字。
格维斯的话中有调侃兰尼子爵的意思,对于铁甲大汉来说,兰尼子爵是他所效忠的人,格维斯当众调侃兰尼子爵,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但是这里确实不属于兰尼子爵的地盘,他们这样的行为打破了贵族们的潜规则,而且还驻扎了军队,于情于理都是十分过分的事情。
就在那名铁甲大汉哑口无言的时候,城墙上来了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男子身着丝绸质地的短袍,身份不低。
当他走在围墙上,所有的士兵都一一向他行礼,这名中年人就是兰尼子爵的管家塔比,他听从兰尼的吩咐,当天就赶来营地坐镇,别看他在兰尼面前瑟瑟发抖,但是除了兰尼子爵之外,在兰尼领地内,就算是男爵对他也是恭敬得很。
“管家大人。”塔比来到铁甲大汉的身旁,铁甲大汉马上对他行礼问候道。
“让我来和他说吧。”塔比对他点了点头,然后站在了他的身旁。
“格维斯男爵阁下,我是兰尼子爵的城堡管家塔比,请原谅这些士兵的鲁莽,我在这里代他们向您献上最真诚的歉意。”身为管家的塔比,接触的贵族数不胜数,对于贵族们的各种行为都十分了解,贵族们除了利益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面子,所以,塔比真诚地说着,一边还向格维斯施礼。
“呵,要不是你们侵占了我的利益,还站在围墙上和我说这些,我还真信了!”格维斯心里吐槽,这塔比绝对是老奸巨猾之辈,说出来的话不但动听,还让人感觉真诚无比,如果这个世界也有奥斯卡小金人的话,他绝对能领一个。
这个世界虽然也是利益至上,但是有时候,如果得到了很大的面子,有些心大的贵族就会被忽悠的晕头转向,特别是小贵族。
塔比虽然只是兰尼子爵的管家,但是有时候,塔比就代表着兰尼,说话与兰尼一样管用,当下这个时候就是这样,从兰尼子爵将塔比派到这个营地管事开始,那这个营地内的任何事情都由他做主,他对格维斯的态度,就代表了兰尼子爵的态度。
如果塔比代表不了兰尼子爵,还丢了兰尼子爵的面子,那他回去的时候,绝对会死的很惨。
“原来是兰尼子爵的管家,那正好,我想问一下,你们知不知道这里的缓冲带,是属于琼斯家族领地的范围,而现在这边的领地已经册封给我了,也就代表着,你们在我的缓冲带内驻军,并且盗采资源。”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面的塔比演技可以拿小金人,格维斯也不是吃素的,脸色虽然也是和颜悦色,但是话语却犀利无比。
“误会,格维斯阁下,这真是天大的误会,当初有一名农奴在这里发现了煤矿,将这个事情报告了黑石堡,堡里的管事没有核查具体位置有没有侵犯到琼斯伯爵的缓冲帶内,就让人在这里建造了挖矿的营地,等营地建好以后才发现一部分的位置侵入了琼斯伯爵的缓冲带内。”塔比说着,还带着满脸的愧色,好似知道自己管教手下不力,才照成了这一切。
“我这次赶来这边,就是为了核实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核实清楚了,那名发现煤矿的农奴和城堡里的管事等我回去就下令将他们处死,就因为他们这两个可恶的杂碎,才让兰尼子爵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了破坏潜规则的坏名声。”
塔比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快声泪俱下,好似兰尼子爵真的蒙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勒个去,这个世界真欠你一个小金人!”格维斯看着塔比的表演,目瞪口呆,好歹身为一名穿越者,格维斯自认为见多识广,但是今天见了塔比以后,他才发现自己有点孤陋寡闻了,这人不要脸起来,真是无敌。
明明是经过缜密计划,有意而为之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以后,却变成了无辜至极,现在想亡羊补牢。如果没有那封信,还真让人难辨真假。
“呵呵,塔比管家,你说的一小部分是不是在开玩笑,吉恩公国缓冲带的最窄宽度距离在三公里左右,宽的有五公里,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我的领地不超过两公里,你们这个营地起码有四分之三的位置在我的缓冲带内。”
从界碑到小道入口大概一公里左右,而小道内虽然弯弯绕绕,但是格维斯一直用太阳辨别方向,发现走的大部分路都是朝他领地的方向去,虽然最后可能会离他领地远一点,但是最远的距离不会超出1.5公里,所以虽然目前格维斯不知道这条缓冲带有多宽,但是即使是最窄的3公里,那这个营地也有大部分在属于他的缓冲带内。
既然塔比想跟格维斯打太极,那格维斯也不介意,太极打来打去,最后只有一个解决可能,那就是让这些人退出格维斯领地的缓冲带范围,否则,格维斯不会善罢甘休。
“不过,塔比管家既然这是与兰尼子爵无关,那我也不准备深究,希望你们现在就退出我的缓冲带范围。”
塔比听到格维斯的话,眉头微微皱了皱,他没想到,对面只是一个17岁的少年,成为男爵也才几天的事情,会这么难缠,油盐不进,完全不像那些愣头青,三言两语就被吹捧得找不着北,然后随便花点金币就打发了。
“男爵阁下,请您见谅,这里的林海实在太茂密了,具体的位置很难确定,所以可能有些小偏差,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一定会做出补偿。”塔比依旧一脸老好人的做派,并没有因为格维斯的讽刺有任何尴尬,故作思考一般,塔比顿了顿才继续道:“男爵阁下,您看这样可不可以,我给您五枚金币,作为这个误会对您照成的损失,营地就不用撤了,如果撤了,让让兰尼子爵知道,肯定会怪罪我管理手下不利,您就当帮帮我可以吗?”
“呵,还真是打发叫花子。”格维斯心中冷笑,贿赂本尼都有5个金币,现在依然补偿自己5个金币,这是侮辱自己的智商吗?
“塔比管家,你觉得5枚金币,能摆平这件事情吗?”格维斯似笑非笑的望着塔比,眼神变得凌厉。
“男爵阁下,这只是一个煤矿,5枚金币已经是最高的价格了,如果不是担心兰尼子爵会怪罪,我二话不说,马上让他们撤走,请您谅解。”塔比的眉头已经皱了起来,虽然嘴上还恭敬,但是心底已经渐渐觉得格维斯不可能被忽悠到了。
“塔比管家,要不这样,你把大门打开,我去里面看一下,如果真的只是煤矿的话,5枚金币我收下了,也给你这个面子,等明年你们再走。”格维斯也感觉到塔比已经绷不住了,于是他继续挤兑塔比,格维斯敢肯定,这营地里面绝对不是煤矿的,纵使塔比演技再好,各位不为所动,所有问题直指核心,他看塔比还怎么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