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非常感谢,
大宋在第一天就进入了起点书库的精品小说行列,这是大家的骄傲,也是我本人的骄傲,在这里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感谢大家,非常的感谢。
还要感谢那些对大宋这本书打赏的书友们,我唯一能回报给大家的就是用心,再用心的写好这个故事。让您在经历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能得到片刻的放松和休息。
如果能达到这个目的,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文学作品本来就是娱乐大众的,从我们的四大名著到网络小说都是如此,我会加强这本书的可读性,为此我将不懈的努力。
大宋的首订已经过了四千,这就说明有四千位朋友了解过这本书,感想如何,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请在书评区宣泄出来,除了水军,我不会删除任何书友的发言,也没有这个习惯。如果您觉得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请加入唐砖群,我们一起哈拉一下。
贺坚强拜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元山巨头
就像猴子说的那样,这座山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谋杀,抢劫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在进行着,一个没有管束的世界正在肆无忌惮的宣泄着自己的野性。
彭六子早就想干掉华马蜂了,不光是因为这家伙的贪婪,更多的是出于对这家伙那张相公脸的不满,只要见到这家伙那张假笑的脸,彭六子就想把自己的斩马刀砍在这家伙的脸上。
刀柄被他捏的吱吱作响,最后还是慢慢松开了刀柄,摊开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华马蜂的宅院,元山上能让他主动退让的,唯有那张苍白而又充满担忧的俏脸。
退出华马蜂的狗头山,看到自己的兄弟守在山下,恨恨的招招手,就带着手下回到了老爷岭,都是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悍匪,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今天吃了一个很大的暗亏,按理说今天应该拿到自己的那份钱粮,但是老大却空着手回来,群盗立刻就围着彭六子鼓噪起来。
“我迟早要杀了这个卖屁眼的相公,今天先忍忍,钱粮咱们老爷岭并不缺,上次从豆沙关带回来的钱粮我们还有很多的剩余,足够我们支用一段时间的,花娘专门给我们做了账,按照账本走半年之内我们衣食无忧。
现在我们只能想一个法子,彻底的把这个相公干掉,一统元山。”
彭六子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否则也不会从上千名强盗中脱颖而出成为两位副寨主之一,从一个憨厚的农家少年逐渐成为强盗中的领袖。他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隐忍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相信华马蜂能一直留在狗头山不出来。
华马蜂冷笑着见彭六子退出了自己的狗头山,嘿嘿一笑就回到大厅坐下,一个梳着坠马髻的白衣妇人带着媚笑从内宅走出来,伸手给华马蜂倒了一杯水娇笑着说:“你又克扣了人家的钱粮,小心人家带着人杀上你的狗头山,将你的这颗狗头拿了去。”
华马蜂一只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要去摸妇人的手腕。却被妇人灵巧的躲了开来。光洁的手腕再一次隐没到白色的长袖下面。
华马蜂讪讪的说道:“黑虎那个死鬼已经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是在为他披麻戴孝,那就是一个短命鬼,你还是把这身孝衣脱了。我们立马成亲。也好双宿双飞啊。”
妇人坐了下来。苦笑道:“你们干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这条命朝不保夕的,谁敢和你们在一起图个长久。命不值钱,但是总需要有人能记住吧?我虽然是黑虎抢来的,从十六岁跟着他,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早年间的仇恨也消的差不多了,这十年里,他对我算得上是有情有义,我给他守孝一年,守节一年,就当是还他的恩情。
一年时间到了,该还得还清楚了,我也就彻底的自由了,马蜂,记得活长久些,我不想再还你一次人情。”
华马蜂那张英俊的脸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轻声说道:“现在我们都是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情义活着,这山上不缺女人,就缺有情义的女人,老子自从杀了老师,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容不下我,这些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就是想把这条命保的长久一些,也好,还有三个月,九个月的时间我都忍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
不过彭六子这个人不能在留了,需要尽快下手,原本想着今天激怒他,让他先出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能忍得住,算他命大,元山上能用的人手不多,火并对我们没有多少好处,暂且放他一马,只要找到机会,就彻底的干掉他,元山不需要两个寨主。”
妇人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抱在手里幽幽的说:“男人啊,总是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现在这样清净的过日子也不错,何苦么。”
华马蜂摇摇头道:“最近那个该死的道士总是出现在元山周围,听说刘大巴的人头已经被他带走了,我必须小心些,黑虎那样的霸王都被人家斩了,我小心些没有大错。想要杀彭六子必须要等到老道走了以后,我就不相信他能在荒山野岭待多久。”
妇人见华马蜂露出了疲态,起身走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以前这个老道也会到元山来,可是每次最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次却不依不饶的留在这里半年,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总觉得他好像别有用心,可是我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华马蜂笑道:“有什么难想的,黑虎在豆沙关造的孽太狠了,死伤的人不下五百,整个豆沙关才多少人啊,那个老道又自命英雄,所以这一次死死的咬着也没有什么,不就是想抽冷子杀一两个人吗?让他杀,一旦落进我们的圈套之中,要他有来无回。”
妇人眼波流转不知道在动什么心思,手上不停,继续帮着华马蜂揉捏,指尖好几次都轻轻地掠过华马蜂的颈侧,长长的指甲像极了锋利的刀片……
云峥没有见到老道,或许说是老道不愿意见云峥,驮队轻易地穿过了元山,又走在了那条翠绿的山路上。
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暑气渐消,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微微寒咧的感觉,山路两边的阔叶林也逐渐变成了耐寒的针叶林,灌木在逐渐的减少,山林里也不再一头密密匝匝的藤蔓植物,一座大山将南北两面变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直沉默寡言的赖八变得活泼起来,居然找了两片薄薄的树叶叠在一起吹起叶笛来,声音很怪,一会像是鸭子叫,一会又像百灵一样的婉转。
就在出山的时候,赖八得意洋洋的从怀里掏出一支牛角号,呜呜呜呜的吹起来,喇叭状的山口起到了扩音的作用,将牛角号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不一会草原上也隐隐约约的传来了牛角号的声音,赖八得意的说:“你看着,马上就有雄鹰部的人过来接我们,这一次我们的货物多,足够在天湖边上举办一个村噶的,哦,就是集市,哈哈,你们说不定能在遇到美丽的吐蕃少女。”
说起这事,其余的大汉就一起猥琐的大笑起来。
“猴子,憨牛跟着我,晚上住在自己的帐篷里,不许去吐蕃人家居住。”云峥立刻就对猴子和憨牛下了严令,屁大点小孩,钻进去找女人算怎么回事。
憨牛和猴子远比云峥想象的成熟,对这些事情好像早就见识过,和那些粗汉说起荤话来没有半点害羞的意思,也是,指望强盗窝里的少年郎纯洁,就像指望狼窝里的小狼不吃肉一样难以办到。
果然如同赖八所说的那样,草原上不一会就有黑色的小点快速的向山口接近,走进了才发现其中一个背上还背着一个小旗子,看来这位是属于官方的人士,朝赖八招招手意思就是跟着他走,别的牧民见到这位骑士,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即使身边的空马上拖着牛皮等货物,也没有要过来交易的意思。
云烨悄悄地观察着这些骑士,不一会就有了答案,这个是一个强大的部族才是,他们对牧民的约束是威严而有效的,自由散漫惯了的吐蕃人并不是一个喜欢遵守规矩的民族,否则,这个民族也不会分裂两百多年依然不能统一。
云烨终于有机会骑马了,这里的战马才是真正的战马,不像是矮个子的滇马小的就像驴子一样,如果骑在马上两脚能垂到地上,这样的马打死云峥也不会骑乘的,不够丢人钱,骑驴子也比骑着滇马威风。
汉地没有好马,这和汉人总喜欢性格温顺的阉马有关,据说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赤兔马就是一匹阉马,越是好的战马就被阉割越快,只有不好的战马才会逃脱被阉割的命运,所以上千年来战马的品质在不断地退化,最后就变成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东西。
以前在羌塘草原骑过马,所有云铮对骑马并不陌生,翻身就踩着马镫上了战马,猴子和憨牛因为踩错了脚,上了战马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脸朝着战马的屁股,惹得那些吐蕃人张着一嘴的白牙笑的快要从马上掉下来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
赖八当然不会告诉猴子和憨牛普朗时候个什么意思,谁被人家说成傻子都不会太高兴的,有了战马代步速度就快了许多,吐蕃人天生就是牲口的主人,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就能依靠口哨带着驮队前进了。
赖八一路上不停地向云峥介绍这里的情况,路过丘陵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帮着吐蕃强盗治病的事情当传奇讲给云峥听。
云峥的汗水都下来了,把人当牲口一样的治疗居然还能治好,这简直就是奇迹,他也不得不佩服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是如此的顽强。(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汉奸啊!
到了赖八所说的天湖,云峥才发现吐蕃人在交易这件事上是非常真诚的,碧波荡漾的天湖边上专门用木栅栏围出来一大片空地,专门作为驮队交易的地方。云峥甚至看到了雄壮的吐蕃武士在守卫这里,这样的待遇对一个商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了。
这一次用不着来把自己吹号,早就有牧人自己将牛角号吹得呜嘟嘟的响,这样的声音一站连一站的向草原深处传递过去。
当赖八将云峥当做自家的少主人介绍给纳西的时候,这个头人的管家给予了云峥极大地欢迎,深情地拥抱之后,就匆匆的向自家的主人禀报商队高层来访的消息。
云峥不着痕迹的往自己的鼻子里抹了一点苏合香,这种粘稠的液体立刻就散发出一种清冽的香味,刚才被纳西身上的味道熏得昏涨的脑袋立刻就清醒起来,这一次和吐蕃头人的见面非常的重要,自己需要保持足够的清醒。
吐蕃人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底层的牧民和农民非常的质朴,甚至可以说未曾开化,但是他们的社会精英阶层,却聪明的令人恐惧,后世遇到过那些转世的活佛,哪怕是最小的庙宇里的活佛,他们渊博的知识和独到的见解,往往让云峥叹为观止。
头人见到赖八的时候和蔼可亲,但是见云峥的时候却把排场摆了个十足,两排雄壮的武士排成人墙,挺胸腆肚的气势非凡。腰里面胡乱插着的刀子有的还故意露出半截,刀柄上繁杂的流苏随风飘拂威武的一塌糊涂,云峥执着的认为那些刀子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漫天的羊膻味,人一多,这种可怕的气场就让人无处躲藏。
不得不加大苏合香的用量,云峥必须承认,头人的这个下马威实在是太厉害了。
走进头人的大帐,这里的情形就更加的可怕,七八个穿着花衣服的女人围着头人唧唧喳喳的诉说着自己的要求。檀香烟袅袅的从香炉里升起。火塘上的酥油正在滚开,被油脂浸染的油光鉴亮的地毯无声的向云峥传达着雄鹰部的富足程度。
玛瑙,玳瑁都是佛宝,再配上圣洁的白银。就成了草原上的吐蕃人最最尊贵的首饰。武士只会把这些镶在武器上。而女人就会把它们弄得满身都是,
云峥承认她们脸上的高原红美丽而且阳光,但是当着自己自己主人的面。咯咯的笑着把手伸进自己的怀里,到处寻找东西真的合适么?
猴子和憨牛捧着两个红漆木盘,木盘上盖着红色的绸布,这就是云峥带给头人的礼物,茶砖这东西只有到明清时期才有的东西,被云峥现在就早早的拿了出来,原因就是茶叶这东西不好运输,而且松散,体积庞大根本就不好运输,后来云峥想起自己参观过羊洞楼茶庄,就胡乱的把茶叶用蒸汽蒸软了,然后用模子压成条状,这样一来一块一斤的茶砖比起松散的茶叶节省的地方简直不能相比,至于羊洞楼茶砖里那些富含营养的菌类自己的茶砖里有没有实在不是云峥能考虑的事情。
反正茶叶的体积缩小了,不太占地方这就成了,自己掰了一块尝了尝,那味道实在是不足以言说,一小块就能泡好多的茶叶水,想必这就足够了。
吐蕃属高寒地区,海拔都在三四千米以上,糌粑、奶类、酥油、牛羊肉是藏民的主食。在高寒地区,需要摄入含热量高的脂肪,但没有蔬菜,糌粑又燥热,过多的脂肪在人体内不易分解,而茶叶既能够分解脂肪,又防止燥热,所以吐蕃人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喝酥油茶的高原生活习惯,但藏区不产茶。
原本还有些忐忑,但是自从听说了赖八的手术过程之后,云峥一想到自己筛选扔掉的那些茶叶梗子就为自己如此的败家行为感到痛心。
洁白的绸布双手捧上,挂在不知所措的头人脖子上,他当然没见过这东西,这样高端大气的礼物是从八思巴传教之后才盛行的。
“尊贵的头人,这是仙女的飘带,祝您永远受到神灵的庇佑,它还象征着纯洁的友谊,是我献给您最好的礼物。”
头人摸着洁白的丝绸,却把目光盯向一个缩在角落里的人,急促的说了几句吐蕃话。
“主人,这位汉客在向您表达他无边的敬意,他说这条洁白的丝绸是仙女的飘带,祝福您永远受到神灵的庇佑。”坐在角落里人赶紧回了一句话。
虽然他说的是吐蕃话,云峥还是在第一时间里就发现这家伙是一个汉人,从他手势的比划上还能看的出来这家伙是一个读书人。
糟了,自从张元投靠党项李元昊受到重用之后,许多在科考场不得意的读书人就纷纷效仿,觉得自己满怀的报复无处施展,就主动向周围的野蛮人投效,希望自己的才能能够得到承认。
云峥眼睛里寒芒一闪而过,带着满脸的笑意拱手向角落里的人问道:“却不知先生以前在何处治学,有何文字?能在高远见到我祖鸿儒,实在是令晚生惊喜不已。”
“哦?你一介商贾,居然也是读书人,真是稀奇,老夫黄又廷,字善美,往事蹉跎不堪回首,不说也罢,如今乃是琼厚度大王的刀笔小吏,你从汉地来,应该知道规矩,草原上物资奇缺,该你赚取的利润自然随你赚取,但是,不得贪得无厌,蕃民淳朴,但是腰间的钢刀也利,莫要自误。”
“这是自然,在商言商,一分钱一分货这是古训,云氏商行童叟无欺,您既然到了雄鹰部,想必也有耳闻,小号的货物可有残次品,以次充好的事情更是闻所未闻吧?”
“老夫看过你们的货物,还过得去,汉地的交易也不过如此,虽然价格相差悬殊,考虑到你们艰难地贩运过程,也还算合理,保持住你的品性,雄鹰部财雄势大自然能让你财源滚滚。”
当那个叫做黄又廷的汉人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以后,云峥清晰地听到身后的憨牛和狗子惊讶地叫声“黄……”。
云峥反手一巴掌就抽在猴子的脑袋上,电光火石之间,云峥已经知道面前的这个汉人到底是谁了,这家伙想必就是元山上那个靠讲故事混饭吃的黄先生,这个时候拆穿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哈哈哈,黄先生乃是我汉地高人,这真是太好了,正好晚生有一种新茶要介绍给头人,就请先生费力解说,事了之后当有薄礼献上。”
黄又廷乍一见猴子和憨牛,脸上也浮现出一丝尴尬之色,稍微一愣,又保持着自己高人一等的气概,矜持的点点头表示答应。
猴子和憨牛将木盘放到头人的面前,云峥掀开顶上的绸布,对头人说:“自从汉地和吐蕃开始有茶叶交易以来,吾辈商人可谓吃尽了茶叶的苦头,重量轻,容易损坏,漫长的商道上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这些茶叶抛尸荒野,成为孤魂野鬼。
前几次和贵部的交易也是如此,三匹驮马上全是茶叶,但是换到的货物却不及盐巴的三成,说来惭愧,因为这事情,晚生已经被父兄责骂了数次,历经千辛万苦,收益却不及在汉地的收益,可是茶叶这东西吐蕃之民离不得,如果一次行脚的货物中没有茶叶,你说,这还是一个队吐蕃有利的商队吗?
所以晚生竭心尽力地研制出一种新的运茶之法,就是将松散的茶叶压制成这样的条状,结果惊喜出现了,同等重量下,在下不但能多带一些茶叶,这些茶叶还多了一些别的风味,茶汤红亮,经泡,喝下去之后还能调理肠胃,这就请头人观看。”
云峥拿起一块茶砖,双手捧给了黄又廷,在两个人交接茶砖的一瞬间,云峥袖子里一块银判就悄无声息的滑进了黄又廷的皮袍袖子里。
黄又廷果然有汉人的脾性,袖子里多了一块沉甸甸的物事,脸上却表现得云淡风轻,恭敬的将茶砖递给了头人,头人拿到茶砖之后放到鼻子上嗅嗅,疑惑的望着云峥,等待他作进一步的解释。
云峥朝身后招招手,憨牛从背上背着的竹篓里取出一个已经点燃的小火炉垫上木盘放在头人家油腻腻的地毯上,猴子从背后的藤箱里取出一套茶具,这套茶具乃是云峥定制的,宋人喜欢兔毫盏,但是云峥却偏偏喜欢这种薄如蝉翼的白瓷杯,瓷杯的外面画着一丛兰花,整个茶具显得典雅高贵,一看就是上等货。
“还请先生就坐品茗。”云峥含腰拔背跪坐的笔直,肃手邀请黄又廷入座。
可怜黄又廷半生落魄,那里有机会接受这样高贵的邀请,在头人的耳边嘀嘀咕咕了好一阵子,云峥就发现头人的脸上的笑意也没了,挥挥手就把那些叽叽喳喳的女人赶出了帐篷,自己也坐的笔直等待云峥的表演。
猴子和憨牛两人流水价的将各色干果,点心装在同样款式的小瓷盘里,蜜饯,酒枣,软儿梨,黑色的是话梅,半青不黄的是烙杏。香酥的环饼,驰名中外的滴酥泡螺,绿豆糕都是一些耐放不易坏的美食。
黄又廷和头人的喉头不断地耸动,如果不是因为云峥在场,就会猛的扑过来大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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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第一根绿毛
用半懂不懂的茶道来欺骗吐蕃人野人和黄又廷这个土包子让云峥非常的有成就感,其实手底下是怎么回事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势,只要面无表情的烧火,面无表情的倒水,面无表情的洗茶,面无表情的泡茶分茶,再非常有礼貌的把茶水送到野人和土包子的身前就非常的高档了。
更何况大宋的茶艺天下扬名,有这样的强大的压力,再加上精美的茶具,就算是给你泡榆树叶子你也得说这是好茶,什么?没喝出茶叶的滋味?那是因为你是土包子!
当黄又廷用兰花指端起茶杯哆嗦着往嘴里送茶水的时候,云峥就知道没问题。茶砖卖给牧民一点问题都没有,现在的吐蕃人喝的都是生茶,好不容易有一种烤熟的茶叶喝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至少不会闹肚子。
茶水只有小小的一壶,连喝三遍就没有味道了,看得出来头人和黄又廷还想接着喝,但是云峥却收起了茶具,将环饼这些吃食推到他们的跟前,请他们慢慢品尝。
猴子又从竹篓里取出一个银壶,云铮告了一声罪,就从另外一个盒子里取出一块茶砖,放在一个凹臼里捣碎,这一回用的茶砖很多,又把一块土碱捣碎加入茶水,催生茶色,等茶水煮好,就交给猴子放在一个半人高的木桶里用力的来回搅动,一边搅动一边加入酥油,核桃仁,芝麻,最夸张的是云峥还把两个鸡蛋敲进了木桶,又加了少许盐巴。自己抓住筒中的木杵,上下搅动,轻提、重压,反复数十次,使茶叶、油脂和水融合,成了色、香、味俱全的酥油茶。
这是一门功夫,云峥特意学过的,如果这样的酥油茶还不能征服头人,云峥认为自己就无话可说了。
果然,相比刚才高雅的茶道。酥油茶还是更适合头人的口味。装在银碗里的酥油茶,被他一口就喝干了,伸出了双臂想要拥抱一下云峥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越是高贵的人身上的味道就越重。一生只洗三回澡。出生一次。成亲一次,死亡之后一次,所以云峥的的脸庞不由自主的抽搐带着无比荣幸的笑容和头人拥抱在一起。
“王说:你可以留下来做生意。可以用你的货物换取百姓的货物,这一次为了感谢你的慷慨,你可以把价格抬高一成,你之前说想要换取几匹战马,他同意了,还把三匹小马驹当做礼物送给你。”
听完黄又廷传达的话语之后,云峥把一只手抚摸在胸前弯身施礼道:“感谢王的慷慨,但是云家有自己做生意的规矩,那就是我们从不允许别人让我们降价,当然,我们也绝对不会接受涨价这种事情,不管货物有多少,以前的价格是多少,现在的价格就是多少。
我们的生意是长期的,不是只有一次,为了我云家的信誉,请您原谅我不能同意您涨价的要求,哪怕他是您给的赏赐。”
黄又廷笑着朝云铮点点头,就飞快地把云峥的话告诉给了头人。头人听了之后笑的更加愉快,从腰上拔下一把镶着银子宝石的短刀送给云峥作为他这样一个好商人的奖励。
宾主尽欢而散,出了头人的大帐,赖八他们立刻就敲着锣开始做生意,猴子和憨牛也过去帮忙,云峥邀请黄又廷一起来到草原上散步。
“猴子和憨牛,是我从豆沙关集市上买来的仆人,听说他们得罪了一个叫做刘大巴的人,不知是否有这回事?现在也是来自元山定然知晓此事吧。”
见黄又廷有点不好意思说话,云峥干脆就拿猴子他们的出处挑开话题。
“确有其事,刘大巴就是在猴子和憨牛消失的那个晚上午夜头飞,诡异之极啊,他们两个杀不了七八个大汉,此时只能是异人所为。
黄某蹉跎半生,如今委身荒原僻野,实在是造化弄人啊。”
“先生为何如此伤感?吾辈读书人当以舒张胸怀为先,那张仪,苏秦,哪一个不是潦倒半生,一人合纵,一人连横,身佩六国相印何其的威风,先生如今在雄鹰王座下为谋主,他日的成就未免就赶不上前辈先贤,衣锦还乡之时,一纸相邀,云某定当不远千山万水来贺。”
“世兄,为何对黄又廷青眼相加焉?”
“无他,云家的生意离不了先生的照拂!”
听了云峥的话,两人相视捧腹大笑,云峥的实话实说给黄又廷留下了极好的印象,他一个人在藏地整天和污秽的藏人打交道,自认为满肚子的学问却无处表现,让他的内心痛苦不堪,今天遇到了云峥,非常的难得,不由得打开了话匣子,两人纵论古今,臧否先人得失,交谈的极为投契,再加上猴子给两人送来了俩羊皮口袋的米酒,边喝边聊,不觉间已是日落西山。
“就是这样子,先生需要在雄鹰王跟前建功立业,小弟需要在雄鹰王这里赚取钱财,别人不知道您还不知道么,我想在东华门唱名,就需要钱财铺路,所以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雄鹰王座下披甲之士不下千人,控弦之士更有万人之多,如此强大的一股力量我们为何不能让他变得更加强大一些呢?”
黄又廷喝了一口酒,长吁了一口气摇头道:“没那么容易,你且看,雄鹰部的左面是黑水部,他同样地强大,雄鹰部若要与他为敌,两虎相争只能便宜右面的花嘛部,所以不管怎样动作都会招来灭顶之灾,所以只能困居这天湖边上,动弹不得。”
“先生大才缘何看不见附近流窜的那些盗匪?我听说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不介意去帮助部族打仗的,而且也有这样的先例,为何不加以利用呢?”
黄又廷瞅了云峥一眼把两手一摊苦笑道:“钱粮呢?如果你的商队的钱粮足够雄鹰部招募强盗,我早就建议雄鹰王下手了。”
“云家财力薄弱,可是有一个地方并不缺少钱粮啊,先生就是从元山过来的,难道还不知道云山乃是百年的盗匪窝,那里聚敛的钱财难道还不能满足先生的胃口?非要打我这个小小的商人的主意。”
黄又廷怔住了,喝了一大口酒问云峥:“一旦进入大宋的领土,为朝廷所忌怎么办?擅起边衅不光是对宋朝说的,也对雄鹰部有约束力,他已经两面受敌了,如何还能经得起大宋的蹂躏?就算大宋边军懦弱无能,可是朝廷里的那些人并不傻,只要给黑水,花嘛二部许以钱财,雄鹰部立刻就会遭受灭顶之灾。”
“黄先生难道就没有听说过瞒上不瞒下这句官场名言吗?元山都是些什么人?对大宋来说都是盗匪,豆沙县这么多年一直任其肆虐乡间,前不久他们更是丧心病狂的攻破豆沙关造下了滔天的血债,豆沙县的人无不恨的咬牙切齿,如果这个时候雄鹰部出动猛士攻克了元山,拔掉了元山这颗钉子,您说,豆沙县的县丞会像上面禀报雄鹰部入侵呢,还是向上面禀报自己攻克了元山,剿灭了百年的山贼呢?
至于元山的资财,当然全数归雄鹰部所有,只要行动快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光盗匪,掠其钱财,云某敢打包票,不但黑水,花嘛二部来不及反应,就是豆沙县的人想要知道估计也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吧?
黄兄有了这笔钱财,再慢慢经营黑水,花嘛二部不迟,吐蕃民风彪悍,但是心思却不够用,正是我兄大展宏图的地方,至于小弟能附于兄长骥尾赚点钱财就心满意足了。”
黄又廷瞅着天边的薄云摇着头对云峥说:“世兄为了开拓自己的商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不过这个计划还真的不错,雄鹰部得到钱粮,可以经营草原,世兄的商道也能畅通无阻,最有远见的就是将来雄鹰部的马蹄所到之处,都会成为你经商的地点,云家的壮大繁盛几可预期啊,世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心机,诚为可叹啊!”
云峥把皮口袋在黄又廷的皮口袋上撞一下说:“云家做生意从来不会将利润独吞,总需要大家都有好处才是,这个计划您看如何?如果觉得可行就迅速的行动,君不密失臣,臣不密**,这件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犹犹豫豫的想要成事,才是白日做梦。”
黄又廷没有立即回答云峥,其实云峥看的出来,头人只是在把他当仆人使唤,他并没有成为那个雄鹰王的谋主,云峥不需要他去谏言,只需要他将这个想法告知雄鹰王知道就好。
阴谋需要慢慢地发酵,只要长出第一根绿毛,后面就会有无数的绿毛长出来,黄又廷就是发酵吐蕃人野心的第一根绿毛。
晚上躺在帐篷里,透过帐篷的缝隙就能看到漫天的繁星,在豆沙寨观云,那么,来到草原就必须要看看星星,云峥不打算一次就将所有的美景看完,只看了一小片星河,自己年纪不大,没必要一次就把这样的享受催生到极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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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票不成了,已经被人家落得太多了,再掉下去就丢人了,历史类的书没有办法一次好多章的疯狂更新。
如果那样,您拿起来就会发现文章里全是水份,言之有物才是历史类小说的魅力所在,至少老贺我正在全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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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坚强拜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蛊惑
赖八在忙着交易货物,每成交一笔,他都会送给牧民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要嘛是一把小刀,要嘛是一把小勺子,看到人家有小闺女的还会送给人家一朵最廉价的绢花。
很快,他慷慨之名就已经传遍了草原,他能和吐蕃的汉子靠在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磕磕巴巴的用吐蕃话讨论今年牛羊的肥瘦,也能将自己装酒的皮囊笑着甩给对方,等对方不顾一切的痛饮之时,又会跳着脚往回抢……
每个人都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舞台,赖八就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舞台,在这里他不再是一个卑贱的逃户,而是草原上著名的慷慨商人,在这里他也不再是那个抱着生病的闺女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虽然自己的**和以前同样的疲惫,他却希望这样的疲惫能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死亡将疲惫的权利夺走。
看着在草原上纵马驰骋的云峥他心中充满了感激,就是这个大声吆喝着骑马的少年,在不经意间,就彻底的改变了他的生活,那是一个有智慧的人,赖八从第一次见到云峥的时候就知道。
骑马也会受伤,当三个少年人从马上跳下来以后,叉着腿鸭子一样走路的时候惹来牧民们善意的嘲弄,至于那些把草药放在嘴里嚼碎了,要解开他们裤子给他们敷药的妇人云峥三人能做的就是落荒而逃。
还是不会骑马啊,人和马配合不好,大腿内侧不断地在粗糙的马鞍子上摩擦。不大工夫身上这片最细嫩的皮肉就会被摩擦的红肿,而后溃烂。
吐蕃人虽然很多,却非常的贫穷,一次只能交易一样东西,最能提起他们交易兴趣的就是盐,茶叶,和铁锅。
盐有很多种吃法,用绳子拴着在锅里涮一下,就是其中的一种,当然。还有一种更加夸张的吃法叫做“望望盐”把盐块吊在头顶。吃一口没盐的肉汤,就看一眼盐块,然后在脑子里将盐的味道和肉汤的味道合二为一,最是经济实惠。
所以说只要有储存盐的机会。牧民们是绝对不会放过的。牛羊都知道去舔舐那些带着盐碱的石头。更不要说人了。
偏偏在云峥的安排里面,盐恰恰是最少的,在山的那一边。梁家运来的盐足够云峥装满整整一个驮队,但是,来到草原的驮队只有五匹驮马身上背着盐……
赖八不止一次的恳求云峥多带些盐,在他的意识里,那些牧民们非常的需要这东西,而且盐也能带给商队最大的利润,可是云峥却在不断地缩减盐在货物中的比重,虽然比上一次多一些,开始和整个驮队的货物想比就显得毫不起眼。
宋国对吐蕃唯一占到优势的地方就是富足,就是物资的丰富,越是敌人急需的货物,就越是要加紧控制,这本来就是正常的应对手段,云峥在严格的执行这一点。
麻布才是驮队需要拼命推销的东西,这东西在大宋已经烂大街了,所以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帮着大宋的百姓将麻布换成钱,或者自己急需的东西,这样做才是负责任的商人在对外交易中该做的事情。
三天过去了,商队的货物少了三成,但是牛马却多了起来,这一次雄鹰王允许云峥从这里换取一百匹战马,这还是看在云峥丰厚的礼物的份上。
阴谋迟早是要发酵的,但是发酵的速度之快超乎了云峥的想象,这几天不断的有武士和上了年纪的牧民进出雄鹰王的帐篷,他们都有同一种特质,那就是凶悍,和肮脏。
“给我准备一百贯钱,最好是交子,你说的事情我帮你办妥了。”黄又廷从大帐里出来之后就小声的对云峥说。
“胡说八道,一百贯钱?老黄你有点格局行不行?一百贯钱你能干什么?在成都府你连一座稍微像样点的宅子你都置办不下来,给你,这是十张十贯钱的梁家商号的交子,信誉堪称泰山石敢当,拿去成都府就能兑换成铜钱,记着了,别让人家哄你,给你换成铁钱,这些钱你拿着当零花,这趟回去后,把战马卖了,我打算在成都府买宅子,有没有兴趣和我做邻居啊?
浣花溪边上三进的宅子只要一千贯钱就能拿下来,你我都是读书人,岂能住到闹市区?每日里与贩夫走卒混在一起?
且不说杜甫草堂犹在,薛校书遗香犹存,光是春日里飘花的九曲溪流就值这个价钱,雄鹰王想要抢劫强盗窝,与你我何干?咱们是小人物,在舒张胸怀之外,必须要有钱。
你今年有四十了吧?可曾有家眷妻小?没有?没有你还等什么?你打算就在这里和那些味道很重的吐蕃女人睡一个帐篷了?然后生一个,或者两个只会流着鼻涕放羊的脏娃娃?你满肚子的学问就换来这东西?亏不亏啊。”
黄又廷长大了嘴巴看着口沫横飞的云峥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八角床、轻纱帷幔、豆沙关新出的红木桌椅、婢女,小从,门房,厨娘,牛车,书房,焦尾琴,白玉籽,这些东西你难道就不需要?一百贯?哼哼哼……”
“善美身无长物……”
“先听我说!”云峥粗暴的打断了黄又廷的话,前几天说的什么理想和抱负根本就是扯淡的话,通过这几天的了解,这个人根本就是一个视财如命,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之所以混到吐蕃人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在元山混不下去了,无奈之下才跑到藏区仗着自己会说吐蕃话搏一把,结果雄鹰王最近要不断的和汉商打交道,恰好差这么一个人,就把他留下了,根本就不是他说的什么雄鹰王看重他的满腹才华。
“你如今在雄鹰王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别告诉我你连几匹马都弄不到,老天爷啊,你知道开封汴梁城里的好马都卖到什么价钱了?这么说吧,你骑上一匹战马,再牵上一匹战马光屁股到了汴梁城,第二天就是城里的富户!
好好想想,只要干掉元山的强盗,这条大路就是我们兄弟自己的,你想要多少钱没有?不过你也要注意了,千万别把战火烧到豆沙县,一旦烧到那里,整条路就他娘的变成战场了,我们还发个屁的财啊,不被砍脑袋就算是祖上烧高香了。”
“不能,绝对不能!”黄又廷的脸逐渐变得狰狞,好日子刚刚在向他招手,谁要破坏他的计划,绝对会成为他的生死大敌。
原本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的交子,这时候也就不太在意了,随手揣到怀里,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钻进了雄鹰王的大帐篷。
趴在后面听他和黄又廷说话的猴子用畏惧的目光看着云峥,原来跟圣人一样高大的黄先生,被云峥的几句话就糊弄的晕头转向,估计要为这件事情出死力了。
不过他的下场,猴子并不看好,一想到云峥骗自己和憨牛吃毒药,又丧心病狂的踩着自己和憨牛的肚子洗胃的场景,他后背的寒毛都已经乍起来了,别人看不出来,可是自己和云峥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他的喜恶还是能看得出来的,云峥只要看黄又廷的背影就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从他的眼睛里还能看出来一丝丝的杀机。
猴子对危机非常的敏感,虽然这一次危机不是自己的,但是猴子已经可以预料,这个黄先生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
骑马,再骑马,云峥在把骑马当做一种生活的技能在训练,所以只要有片刻的空闲,他就会留在马背上,哪怕胯间的皮肉稀烂黏在裤子上,每天都需要拿水清洗才能将裤子脱下来,他依然苦练不辍,在他看来将来有一天需要逃命的时候,四条腿怎么都比两条腿跑得快。
这一天云峥正在练习骑马,忽然买卖的人群里起了骚动,一个吐蕃人激动地拉着赖八的衣服领子激动地说着什么话,赖八则是一副苦笑的神情,并没有和那个吐蕃人起争执。
云峥下了马走到跟前问赖八:“怎么回事啊?”
赖八先把那个吐蕃人安抚好才对云峥说:“少爷,这个吐蕃人想要卖马。”
云峥皱着眉头说:“我们的马还不够一百匹,他要卖就买下来就是了,争执做什么。”
“您不知道,他的马也太差了,您看看,这是一匹马么?比驴子大不了多少啊,根本就是马里面的废物,都一岁口了,就长了这么大点。”
说完,就把那个吐蕃人牵来的马拉过来让云峥看。
真的很惨,这匹马和别的牧民拉来的一岁口的马相比根本就是一头驴子,浑身上下全是脏不拉几的红毛,就这,脾气还坏,脖子被赖八扯得老长,脚底下却一动不动。
这下子,不光是赖八气的发笑,别的牧民也跟着哄堂大笑,不断地朝这匹马指指点点,云峥不用懂吐蕃话也知道他们说的意思。
那个牧民被嘲笑的无地自容,猛地抽出刀子就要把这匹害得他丢脸的马捅死。
云峥赶紧制止了,笑着说:“这匹马我要了,你开个价钱,我在自己私人买下来,怎么说都是一条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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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最后一块木牌
小马其实很听话,云峥给他清洗了之后,又拿刷子刷了毛,这匹马就显得比刚才漂亮多了,给它喂了一些豆料,小马就一直跟着云峥跑东跑西。
都说缺什么补什么,云峥发现自己现在最缺少的就是仁爱之心,所有的事情在自己眼里其实都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是自己墙上的一个记号,或者是棋盘上的一个棋子,这样做很不好,非常的不好,是一种病,自己就是老师,所以也就很清楚该如何治疗,多养一些宠物或者会有好处。
小马很粘人,前面之所以会跟那个吐蕃人闹别扭,很大的原因和吐蕃人粗暴的饲养方式有关,有些生灵其实很聪明的,对外界的反应非常的敏感,而这匹马就是这样。
草原上下雨了,雨水并不大,不像山那边的雨水是温的,这里的雨水冰凉,浇在身上的感觉更加的让人感到舒坦,云峥在雨地里练习骑马,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不要因为任何事情停下来,否则不如不练。
披风变得沉重,这是因为吸满了水的缘故,沉甸甸的坠在身后,今天的三十里骑术已经练习完毕,云烨从马背上跳下来,卸掉了鞍鞯,将战马拉到棚子底下,倒了一些豆料喂马,见战马开始吃豆料了,自己用麻布开始擦拭战马的身子,擦拭完毕后,就把一块旧毯子披在马背上,这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水渍。
照顾好战马这是吐蕃人教给云峥的,一个好的战士如果没有了战马。就像是飞不起来的鹌鹑,迟早是要被银狐里吃掉的。
向行家学习,这是云峥一直遵循的一个理念,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吐蕃人,首先他是一个行家,一辈子生活在马背上的人,他对战马的认知一定要比一个空空而谈的家伙高得多。
雄鹰王带着黄又廷走了过来,他摸着云峥刚刚收拾干净的战马,带着笑意说了一句话,黄又廷赶紧对云峥说:“王说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了。”
“感谢您的盛赞。我将把它当做我的荣耀记在心里。”
“年轻的雄鹰就该展翅飞翔。年轻的男子汉就该让自己的威名在草原流传,少年郎,你真的很希望雄鹰部帮你们除掉元山的盗贼吗?”
“是的,伟大的雄鹰王。那些盗贼已经成为我来到草原的最大阻碍。我就像一只蹲在树枝上的山鸡。眼看着狐狸吞噬我的孩子只能悲鸣几声,想要复仇和恢复家园的平静我只能向伟大的雄鹰王求助,只有您用有力地爪子带走狐狸。我才能继续放心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为此我愿意竭尽我所有的力量帮助您成为更加广阔天空里的王者,这里所有的财产我也愿意双手奉上,只愿求得您的庇护。”
“勇士杀死恶魔用不着一只草鸡帮忙,雄鹰和狐狸天生就是对头,不管他在草原还是在高山,好好地做你的生意吧,年轻的汉家郎,雄鹰想要食物只会用自己的爪子去夺回来,而不是从可怜的山鸡那里得到奉献。安心吧,当你回家的时候,你可以敲着锣鼓回去,也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你从雄鹰部得到的财物,雄鹰保证你将一路平安!”
“伟大的雄鹰王,有了您的保证,我决定将自己最后的一口锅子,最后的一寸麻布,最后的一口食盐都留在草原上。”
雄鹰王哈哈大笑着就离开了,云峥的谦卑充分的满足了他对云峥的试探,他认为云峥这就是一个只想做生意的贪婪之徒,现在还不够肥,等到足够肥硕的时候,也就到了收割的时候。
黄又廷带着谄媚的笑容随着雄鹰王离开了云烨的棚子,临走的时候别有深意的看了云峥一眼,表示他在这件事情上出了很大的力气。
云峥给了黄又廷一个了然的眼神,然后就走进了自己的帐篷,慢慢的嚼着一口奶渣,瞅着桌子上立着的几个小小的木条发呆,直到过了很久,他才动手推到了第一块木条,然后就眼看着所有的木条全部倾倒。
雄鹰部如果获得了元山的财富实力必然就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像能量守恒一样,一鸡死一鸡鸣,死了元山,又来了雄鹰部,从他刚才的话里面听得出来,他打算在元山施行他的统治!
云峥想杀死元山的强盗,却没打算当卖国贼,自己是纯正的汉裔,没打算像黄又廷一样成为吐蕃人的狗。
云峥又把木条摆了起来,一个个的放好,间距都是一样的,用一次轻轻地推倒,这样的游戏从中午一直玩到了旁晚,最后一次推倒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居然有一个木条没有倒下去,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是自己摆的位置不对,稍微远了一点。
是啊,怎么才能让豆沙县成为最后这枚不受波及的棋子呢?
猴子端来了一碗饭,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牛肉片,汁水很多,牛肉底下还藏着几颗野菜,味道应该很不错。
”猴子,我们只有一碗饭,只够一个人吃的,但是现在那个吃了我们饭的家伙打算睡我们的屋子你说该怎么办?”
“赶走他,那是咱们的家。”
“可是这家伙很强壮,我们打不过。”
“那就找一个帮手继续赶他走。”
“帮手请来了,也帮我们打走了那个人,可是帮手现在问我们要吃要喝还要睡我们的屋子这该如何是好?总不能再继续请帮手啊。”
“那就找这个帮手的仇人,两个人力气差不多大,最后会打的头破血流的。”
“两个壮汉在咱家打架,最后打破的坛坛罐罐都是我们的损失,这种傻事可不能干,会被人嘲笑很多年的。”
“那该怎么办啊?”猴子知道云峥问他这些事情一定是有用意的,自己却想不出应对的办法来,猴子立刻大急起来,豆沙寨这个家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你刚才说的就很对,是该找帮手的仇家,可是不能请他到咱家来祸害,必须让仇家去帮手家祸害这才对,只有这样,帮手才会急着回家不想睡咱家了,有一个典故说的就是这事,名字叫做围魏救赵,不过我觉得称之为李代桃僵更好一点。”
云峥说完话,就把木条扔掉,端起饭碗吃饭,吃的非常的香甜。
第二天,天气晴朗,为了能更加快速的交换完货物,云峥请了很多牧民骑着马去远处吹牛角号,示意这里正在开集,邀请更多的牧民过来以货易货。
雄鹰部的使者也在向四面八方飞驰,不到两天的功夫,雄鹰王的帐篷边上就汇聚了不下三百名强壮的武士,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增加中。
赖八这些天什么都没干,不断地在牧民群里来回的转悠,豪迈的结识新朋友,抗在肩膀上的酒袋子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变得瘪瘪的。
就在赖八准备再去扛一袋子米酒过来,接着交朋友,一只大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回头看的时候,他就看见了一个嘴里叼着竹管的少年藏民。
这家伙现在不管吃东西,还是喝酒,都是用吸的,上一会挨得那一箭,再加上赖八在他的嘴里胡乱割掉了很多肉,彻底的破坏了他的咀嚼功能,这辈子都只能吃流食。糌粑还好说,只要吸一点问题不大,肉糜也没问题,可是他看到云峥面前的环饼,竟然也露出一副非常想吃的样子。
云峥呵呵一笑,就把环饼泡进香浓的肉汤里,这家伙大喜,换了一个粗大的竹管用力的一吸,那条环饼就不见了踪影,吃下去之后居然得意地捶捶胸口,得意非凡。
吃完饭又喝了一点酒,赖八总算是从另外一个人嘴里知道了他们来的目的,就是想知道雄鹰王大量的召集武士到底想干什么。
云峥摇摇头表示不知道,但是他指着正在市场上拿着鞭子巡查的黄又廷,说这家伙才是雄鹰王的心腹,他应该知道,自己这样的一个小商人不知道雄鹰王的打算。
莫达大喜,吐蕃汉子就算是死也不会出卖自己的部族,但是这样的宋人就好说了,出于对黄又廷的好感,云峥不断地哀求他们不要杀死黄又廷,要不然雄鹰王绝对回去找他们复仇的。
年轻的莫达用一个细竹管吹着好听的哨子就出了云峥的寨子,身子敏捷的越过围栏就混进了人群中。
眼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云峥忽然觉得自己没有出现那些飘忽不定的不真实感,而是觉得自己在这一刻彻底的融进了这个世界。
抬头看看天,天蓝的不真实,地上的草也绿的不真实,而那些牧民却变得真实无比,这是矛盾的,却又如此的和谐。
不断的观察着这里的没一张脸,想要记住,最后却一个都没有记住,该死的恍惚症居然在这个时候到来了,云峥狠狠地掐着自己的虎口,良久才清醒过来。
赖八把嘴凑在云峥的耳边轻轻说:“黄又廷被抓走了,不过又马上放回来了,莫达要求我们做完生意就离开天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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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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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云峥才将所有的木条摆好,不是因为数量多,而是因为他的手在发抖,谋事在人而成事在天,自己的计谋是简陋的,粗糙的,甚至是不严谨的,但是现在,他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再一次推倒了木牌,这一回木牌摆的位置很正,全部都倒了下去,直到这个时候,云峥才把手里握着的最后那枚木牌摆了上去,这一回,木牌不会再倒下去了……
不想看星星的时候它星光灿烂,想看星星的时候却乌云满天,月亮在云层后面飞快的行走,似乎永不疲倦,猴子和憨牛在低声讨论到底是月亮在跑还是云彩在跑,讨论了很久都没有结果,云峥当然知道这是云彩在跑,事实上月亮也在跑,不过这是地球公转的结果。
他不想告诉猴子和憨牛更多的知识,因为这会引来他们更多的疑惑,只是浅笑一下,就拉开毯子睡觉,外面的帐篷里传来了男欢女爱的声音,这是赖八在向他的情人们告别,直到现在,赖八还认为自己将来还能够继续在这里经商。
这一次会死多少人?云峥不知道,赖八云烨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莫达要自己转达的那句话的意思,他在心安理得享受着自己的幸福。
晚上的时候有急促的马蹄声向元山的山口奔去了,不是一两匹战马而是很多的战马,甚至可以说是战马群。
雄鹰王到底是一个久经战阵的悍将,他很清楚事情不能拖得太久。当他的武士人数到达六百的时候,他就悍然发动了攻击,他们发动的时间超乎了云峥的预料,总以为最少还需要三天,没想到雄鹰王一刻的闲暇都不给自己的武士留。
云峥看着手里小小的沙漏,默默地计算着时间,后天天亮的时候,这些吐蕃武士就该到达元山了,清晨的元山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因为早就听说元山的早晨是从中午开始的。清晨的元山浓雾弥漫。阴湿寒冷,并不适宜人类出来活动,只有当阳光消除了雾气之后元山才是人类的世界。
闷雷般的马蹄声自然惊醒了所有人,好些妇人**着上身就钻出帐篷向已经远去的战士欢呼祝福。他们的父兄又要开始新一轮的征伐了。
赖八被那些吐蕃妇人无情的抛弃了。那些妇人已经在准备迎接得胜的父兄们归来。无暇理睬赖八的心情好坏。
让赖八更加郁闷的是云峥要求驮队需要立刻启程,不能有片刻的迁延,只要雄鹰部开始和元山的盗贼激战的时候。莫达的骑兵群就会立刻过来抢劫天湖,云峥不想商队也成为莫达的目标,莫达走的时候能通知一声,已经是看在赖八救了自己性命的份上了。
昨夜的癫狂让赖八和他的族兄们精疲力竭,不过他们在云峥严厉的催促声中还是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回程的时候要轻松的多,至少每人都能有一匹马。
云峥的马鞍子上拴着一条缰绳,那匹一岁口的小马就紧紧地跟在后面,同样幼小的马还有三匹,这是最精贵的东西,受到了赖八的精心照顾。
云峥胯下的这匹大青马已经和他非常的熟悉了,虽然在赶夜路,云峥依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向主人告辞的时候,找不到雄鹰王,黄又廷神色不定的出现在驮队的边上,拉着云峥的马笼头欲言又止。
“老黄啊,我们要快点去元山,那里一定有大笔的生意可以做,雄鹰王不可能拿走元山的所有东西,这时候去,正好赶上帮着大王打扫战场,一些大王不要的东西,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价值连城,比如说盗匪头目的脑袋就是其中的一项货物。”
云峥说的兴高采烈,黄又廷却神色不定,心不在焉,犹豫半晌之后才对云峥说:“世兄,不如我也去元山,有我在,你和雄鹰大王说话也好说一些。”
“您就是不说我也会邀请黄兄一同前往,做大买卖怎么能少了黄兄您呢。”
云峥的话好歹让黄又廷的心安了下来,从帐篷后面牵出三匹马出来,估计这就是他在这里的所有财产,他已经感到危险了,现在只想逃之夭夭。
对于一个将豆沙县的情形出卖的干干净净的家伙,云峥从来都没想过要放过他,只要在元山利用完他最后的价值之后,也就到了该抛弃他的时候了。
匆匆的赶路,自然不会有那些吐蕃武士一人双骑快,天亮的时候将将走了一半的路,不需要用脑子判断 吐蕃人的行踪,马蹄践踏过的草原和马粪,就已经充分的指明了他们的去向。
走了半夜,此时正是人困马乏的时候,云峥吩咐大家下马歇息一下,烧火做点饭吃,按照自己的速度,三天后才能赶到元山,而这个时候,吐蕃人已经和元山的强盗激战了两天,胜负也早就该分出来了。
现在只祈祷莫达的进攻不要开始的太早。
从萧主簿家里得到的那把短剑云烨一直戴在身上,虽然自己不太会使,有了它的存在总能安心一些。
吃过饭,赖八他们就迅速的铺好毯子开始睡觉养精蓄锐,黄又廷却急躁的不停地打转,想要催促云峥快点走,又不敢说出来,因为他发现这时候的云峥威风十足。
休整了一个时辰,才继续上路,小马调皮的在大青马的周围不断地蹦跶,一会跑到前面,一会跑到后面,片刻都不停止。
初秋的草原是最美的时候,黄绿相间美的让人心醉,如果说春日的草原还只是一个羞涩的少女,那么秋天的草原就是一个丰硕的妇人,在这里总能找到可以吃的果实,山丁子,沙棘,遍地都是,如果运气好还能找见几颗蓝莓果,这东西吃起来最是可口。
云峥现在并不急,他不急着看元山的战况,慢慢的走就是想看看天湖那边求援的人什么时候过来,如果时间太早的话,他不介意杀掉那个前去报信的人。
沙棘吃起来酸甜可口,就是没什么果肉,捋一大把塞进嘴里榨干汁液之后,嘟着嘴果核就像机关枪的子弹一般从嘴里喷了出去。猴子举着好大的一枝子在后面为云峥供应弹药。
走到山口的时候就看到草原上有两个骑兵亡命的从远处跑了过来,云峥就让驮队等候在山口,准备听听消息,此时他已经能看到元山上冒起的黑烟了。
等哪俩骑跑近了,才发现这两个家伙骑的马上连马鞍子都没有,脸上全是黑乎乎的血迹,见到云峥和赖八就急促的说了好大一串话。
黄又廷本来就蜡黄的脸上顿时一点血色都不见了,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一般,赖八和他的族兄弟们连忙把骑士扶下马,灌水的灌水,一边把吃的东西往他们的手里塞。
“莫达洗劫了天湖!”黄又廷终于惨叫了一声,懊悔的拍着自己的大腿,看云峥的目光也充满了恨意。
驮队的人对他的恨意视而不见,匆匆的给那两个吐蕃人换上了自己的马,他们骑的战马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要是再这么骑下去这两匹马就废了,都是最好的战马要是废了就太可惜了。
两个吐蕃人瞅了一眼黄又廷不约而同的就抓着他的胳膊将他架到马上,冲着云峥说了一句感谢的话,就在黄又廷的惨叫声里快速的向元山驰去,不知道黄又廷能不能活到元山,毕竟把一个人的肚子顶在战马的铁过梁上快速的奔驰,五脏六肺都会移位的。
目送他们离开,云峥笑着对赖八说:“你不是说还有一条道路吗?我们走那一条就是了,这时候只要是雄鹰王看到的宋人,恐怕都会难逃一死。”
赖八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上下牙齿扣得咔咔直响,好半天才对云峥说:“我们以后再也不能去草原了?”
“也不是,也就是停一段时间,如果黑水部和花嘛部 不算太笨的话就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好机会,一个只有一千武士的部族,实在是算不上大,他们还接连不断地作战,几百里地疲于奔命,整个部族被吞并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草原上就没有长盛不衰的部族。
你只需要等草原上的战事平息了,就能继续做生意了,而这一次,这里的生意全是你的,我一个铜子都不会要你的,你将直接和梁家做生意,只要把牛肉干的生意给豆沙寨就成。”
“我们现在做什么?走另外一条路迟早还是要经过元山的,那里绕不开啊。”
云峥一面跟着赖八走路,一边对他说:“谁要绕开元山了,我们等雄鹰部的人走了之后就去元山放一把火,把那里的房子和建筑彻底的烧掉。还元山本来的面目。这样美的一座山,有了那些东西变得丑恶不堪。”
猴子和憨牛跟着云峥的笑声也大笑起来,烧掉元山的土匪窝这一宏伟的构想也曾经出现在兄弟俩的梦想里,没想到如今还能有机会实现,真是大快人心,只要烧掉元山,兄弟两屈辱的往事也就会彻底的化为飞灰。(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烈女
战争来到的太突然,华马蜂站在高墙上往外看清楚来犯之敌的时候才知道事情麻烦了,地势稍低一些的老爷岭已经厮杀的难解难分,箭矢,刀枪齐出,看到不断地有灰瓶抛了出来,华马蜂就知道彭六子已经用尽了全力。
元山上到处都是惨呼之声透过浓雾钻进华马蜂的耳朵。
“出战吧,如果再不出战,元山就完了。”花娘俏生生的出现在华马蜂的身边,小声的对他说。
“狗头山有我在,我帮你守着。”
这时候不是说废话的时候,对手是吐蕃人,如果不当机立断谁都活不下来。
“打开大门,推出石车砸死这些吐蕃狗!”
眼看着一队吐蕃人沿着大门前的坡道就要冲上来,华马蜂下达了自己的命令,大门开了,吐蕃人刚刚举起了皮盾,没想到落下来的却是一辆辆装满了石头的木车,这些东西原本就是为彭六子准备的,现在全部落在了吐蕃人的头上。
青冈木制造的车子坚固无比,从陡坡上挟雷霆之势当头压了下来,为首的吐蕃人连惨呼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石车撞得骨断筋折,冲进人群的石车暴烈的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窄窄的山道上能站立的吐蕃人已经所剩无几。
华马蜂怒吼一声就带着手下冲杀了下来,手里的一杆银枪被他舞的如同风车一般,一人独战两个吐蕃勇士居然不落下风。
眼见头领勇不可当,其余的盗匪呐喊一声就将剩下的七八个吐蕃人围在中间。刀子铁叉齐出,仗着人多势众,七八个吐蕃人左突右砍了一番,最终因为势单力薄被强盗,们捅翻在地,华马蜂大喜,找了一个空子,袖子里的突地飞出来一支袖箭,毫无征兆的钻进了正面的那个吐蕃人的眼眶,趁着最后那个吐蕃人愣神的机会。一枪刺进了他的咽喉。
被射中眼睛的吐蕃人疼的在地上打滚。华马蜂狞笑着捡起一把刀子重重的砍在吐蕃人的脖子上,被砍掉的头颅咕噜噜的沿着山坡滚了下去。
抹一把脸上的血渍,华马蜂拿手一招,继续向山下杀了过去。彭六子那里已经能看到吐蕃人正在往墙上爬。
只是短短的时间。华马蜂就损失了至少六名悍匪。这让他心疼的直抽抽,可是今天没法子了,和吐蕃野人没办法讲道理。那些人只要杀上来,所有人就逃不掉被分尸的命运。
来不及去想历来相安无事的吐蕃人为何要攻打自己,现在先把彭六子救下来才是正经,否则就有被各个击破的危险。
强盗们的箭术很差,密集的箭雨过去,也杀不了一两个吐蕃人,那些对箭矢极为敏感的吐蕃人,只需要举着皮盾就能轻易的格飞那些绵软无力的箭矢,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只需要简单地格挡然后挥刀就能将面前的强盗轻易地砍死。
彭六子怪叫连连,浑身浴血,斩马刀奋力一劈,锋利的刀锋斩开了皮盾,刀沉力大,顺势斩掉了吐蕃人的半个脑袋,红的白的掉了一地,一脚踹开挡在面前的尸体,继续向前门杀了过去。
雄鹰王此时已经非常的后悔了,原以为能够轻易拿下的元山,从早晨激战到现在,虽然已经将外围清理了出来,但是还有两处堡垒的厮杀到现在还没有进展,而自己的吐蕃武士已经伤亡了不下百人。
虽然强盗死掉的人更多,但是在雄鹰王的眼里,这依然是一桩亏本的买卖,就算是拿下元山,也不足以补偿自己蒙受的损失。
那个汉家子该死!黄又廷该死!
已经被部下的伤亡刺激的快要发疯的雄鹰王赤红着眼睛,四处巡梭,一个跪在地上的投降的强盗立刻就成了他泄愤的目标,弯刀从腰畔灵巧的跳了出来,寒光一闪,强盗的头颅就飞上了半空,如果云峥和黄又廷在这里,他不介意用更加酷烈的手段去对付这两个人。
元山的实力被这两个人轻易地就弱化了,否则,雄鹰王绝对不会有攻打元山的想法,没有战马的草原勇士,就像折翼的苍鹰,只有一半的战力。
战事对华马蜂和彭六子非常的不利,不知不觉的,两个人已经被吐蕃人逼的背靠背作战了,剩余的强盗也被吐蕃人分割成几块,覆灭就在眼前。
“六子, 你力气大在前面开路,哥哥我在后面断后,再不闯出去咱们兄弟就要死在这里了。”华马蜂气喘吁吁地对身后的彭六子说。
“好!咱们上狗头山!”
彭六子说完,就把斩马刀的刀柄的尾钩挂在腰间的一个铁环上,双手握刀,断喝一声,斩马刀猛地轮了出去,再也不做任何防守。
斩马刀原本就脱胎于盛唐的陌刀,只是宋人身矮体弱,使不出那股子挡者糜烂的气势,但是在此刻,彭六子为了活命终于激发出全部的潜力。
五尺长的斩马刀如同一道铁墙,挡者披靡,无论是吐蕃人弯刀还是他们手里的长枪皮盾都不能阻挡斩马刀的去路,两个吐蕃人竟然被沉重的斩马刀拦腰斩为两截,趁着彭六子打开的空挡,华马蜂也跟着刺出手里的银枪,将拦路的吐蕃人刺死,一低头背上装好的背弩也诡异的钻了出来钉进最后一个拦路的吐蕃人胸口,趁势跃出包围圈,拔腿就往自己的堡垒奔跑。
可怜的彭六子在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被一拥而上的吐蕃人斩为肉泥。陌刀本就该是一队人马施展才对,独自施展,如果没有人帮助防御,根本就是在找死。
头领跑了早就被吐蕃人杀的胆战心惊的强盗发一声喊,四处奔逃。可惜无论往哪里跑,还是跪地投降,都避免不了被人家一一砍死。
华马蜂连滚带爬的窜回狗头山,当他看到大门紧闭的时候,心中就隐隐的觉得不好,用力的拿拳头砸着厚重的大门却无人给他开门。
“花娘,花娘,花娘开门啊,快啊,吐蕃人追上来了!”华马蜂一边看着紧追不舍的吐蕃人,一面哀求花娘开门。
高墙上探出来一颗美丽的脑袋,瞅着大门前发急的华马蜂说:“您的武艺盖世无双,区区几个吐蕃人算得了什么,妾身就站在高墙上为郎君击鼓助威。愿我郎君得胜归来,妾身扫榻以待,呀,吐蕃人上来了,妾身给您一把刀。”
说完话,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就被花娘从高墙上扔了下来,同时被扔下来的还有一副袖箭,这是华马蜂的备用袖箭,他的威名有一半就是靠袖箭和花背弩赚来的。
“花娘,我对你一片痴心,你怎能如此对我?”华马蜂沉痛的看着高墙上的花娘,一张俊脸全是悲愤之色。
“郎君还是不要说了,您之所以一个人赶回来,不外乎要拿妾身还有狗头山上的钱粮当见面礼,投降吐蕃人,这可不行,您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死法,千万莫要让妾身失望才是啊。”花娘说着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滚落下来,真是我见犹怜。
“骡子,擒住这个贱婢!”华马蜂的脸色顿时就变了,高声下令。
“郎君,骡子帮不了您啦,他刚刚见您深陷危局,想奋不顾身的去救您,结果不小心喝了一杯酒被毒死了,其余的下人也被妾身遣散,要他们各自逃命去了,现在大宅里只有妾身一人。你们还是拿起刀子作战吧,妾身看见那些吐蕃人好像不留降俘,且看妾身助您一臂之力。”
花娘眼看着吐蕃人再一次踏上了这条山路,抱着一把刀子,用力的砍断了一根山藤,华马蜂怪叫一声贴着地滚进了大门下面,只听得一阵巨响,山路上尘土飞扬,高墙上落下来了无数的巨石,跳跃着在山路上滚动,刚刚走到山路中间的吐蕃人忘命的往回跑,很快就被巨石追上砸成肉泥,有些为了躲避巨石不小心跌进了旁边的万丈深渊,拉出悠长的惨叫声之后就悄然无声。
眼看着刚刚上去的五十个吐蕃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雄鹰王的嘴角沁出一缕鲜血,怒吼一声亲自带着二十个亲卫踩着遍地的碎肉和滑腻的内脏迅猛的冲向了山道,他不相信这条山路上还能有什么样的埋伏。
华马蜂颤抖着双膝跪地,大声的用吐蕃话叫喊着:“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把元山献给您,还有绝色美人,只求您绕我一命。”
雄鹰王厌恶的朝华马蜂吐了一口唾沫,他现在对所有的宋人充满了厌恶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宋人,乱刀之下,华马蜂倒在了地上,吐着鲜血的嘴里依然含糊的大叫着“饶命。”
长松了一口气的雄鹰王来不及高兴,就准备让吐蕃人搭起人梯爬上高墙,却发现整个堡垒里黑烟四起,继而赤红色的火焰就冲天而起,那个女人竟然敢将整个堡垒付之一炬!
一口血喷了出来,雄鹰王嘶哑的怒吼着:“杀光,杀光这些宋人……”
整个元山除了吐蕃人没有活人了,雄鹰王就在淅淅沥沥的小雨里坐在石头上看了一整天的火焰,直到火焰熄灭才离开狗头山回到了老爷岭。
战争的目的没有达到,想要的东西被那个女人做了陪葬,六百八十名吐蕃勇士,如今还不足五百,身上没有伤的连四百人都不到,这一次出征,损失太大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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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美人和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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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又廷跪倒在泥水里恐惧的几乎要昏厥过去,雄鹰王两只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信使带来的消息击溃了雄鹰王最后的一点骄傲,天湖毁了,莫达得逞了。
雄鹰王准备吃完饭就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并不要紧,天湖已经毁了,三天多的时间足够莫达劫掠的了,族里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不会在了,人口从来都是每一个势力积极争抢的对象,叛乱之初,大家以杀人为最高的荣耀,战乱后期,大家奇怪的发现没人帮自己牧羊了,然后就开始抢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还要珍贵。
大锅的水开了,肉煮熟了,锅里煮的就是黄又廷,所以他的早饭也只能是黄又廷……
笑林老道唏嘘不已,给云峥讲述了元山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对那个单薄的女子钦佩的无以复加,想要救援,却无处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鹰王后撤到老爷岭的时候他曾经冒险去火场查看,进了堡垒以后才发现,那里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瓦砾堆。
“所以您打算去为那个叫做花娘的女子复仇?太危险了!”
笑林呵呵一笑道:“一个忠烈的女子死了,那么就该有人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否则英灵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战死了,也能陪着那个烈女走一段阴曹路。一个女子单独走太凄凉了些,所以雄鹰王该死!
云铮正要说话,却见笑林道士已经不见了,只有苍凉的歌声传来,而后消失在林莽里。
“急什么啊,笑林,那个女子要是死了,我把脑袋给你!”云峥小声的嘀咕着,这样的女子如果不见一下吗,实在是三生的遗憾。太厉害了。兵凶战危之下还能有这样的脑子,云峥太佩服了,不过,这个时候。她会在哪里呢?要是自己的话。该去哪里呢?
元山上还有地方冒着淡淡的黑烟。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么凶名卓著的人,如今也只是一滩肉泥而已。
狗头山上更是荒凉。连苍鹰都不愿意飞过这里,烟火气弥漫着整个山头,就在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两块砖石突然掉了下来,一只满是黑灰却非常纤细的手从小洞里探了出来,又迅速地缩了回去,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又过了很久,又有砖石掉了下来,这一次,一个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来,紧接着探出来一颗乌漆吗黑的脑袋,只有满头的秀发和耳朵上的坠饰才能表明这是一颗妇人的脑袋。
整个人蠕动着从洞里钻了出来,凸凹有致的身材绝对不是区区一袭小衣能遮盖的住的,刚一上来就贪婪的大口呼吸,窝在洞里差一点被活活的憋死。
从包袱里拿出一袭粗布青衣,快速的换上,又将耳朵上的坠饰卸掉,找了一点烟灰将耳洞填上,脚上的绣花鞋也被她换成了一双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就狸猫一样的钻出了大门,瞅了一眼被黑灰覆盖的华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头山。
对满地的尸体她好像没有半点的不适应,整个身子贴着墙根快速的移动,她好像对路径非常的熟悉,三拐两拐就下了元山。
在走进松林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元山,元山依旧雄伟,白云围在山腰,只是物是人非罢了。手里握着一把短短的匕首,这个女子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黑松林。
或许是上苍保佑,或许是那些野兽都去了元山吃尸体,她平安的走出来黑松林,面前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蒸笼峡。
“蒸笼峡,蒸笼峡,苍鹰不顾,猛虎徘徊,人人都把这里当做生死险途,老娘倒要见识见识!”女子轻声的为自己打气,从包裹里拿出一点吃的填了肚子,又把自己带来的水囊灌满了清泉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终于迈开了她的脚步。
蚂蝗给了她最恐怖的折磨,等她走到清水泉边上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了,看到汩汩的从沙子里泛出的清泉,把自己的脑袋扎在水里,痛快的喝了一个够,她的水囊早就一滴水都不剩了。
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低头闻闻自己的衣衫,厌恶的皱皱眉头,四处观察一遍,就小心的把自己的双脚泡进水泉里,冰凉的泉水让她的暑气全消,终于经不住洗澡的诱惑,再一次观察了一遍四周的情形,就脱掉了身上的衣衫,美美的浸泡在泉水里,舒服的呻吟出来,泉水洗去了身上的烟火色,露出了凝脂一样的肌肤……
就在她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再泡一会的诱惑的时候,身子猛地一僵,轻启朱唇道:“如果您是一位登徒子,就该下水一会,如果您是一位正人君子,就该转身,这样贼目烁烁的盯着人家洗澡是为那般?”
身后的大石头上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道:“这怨不得我,我好好的在大石头上睡觉,有天仙翩然而至在这里沐浴,不管是作为登徒子还是作为正人君子,都没有理由放过这样的人间盛景。
那女子掩着胸口霍然转身看见对面的大石头上趴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头发只是随便的扎起来,从脖子上垂了下来,双手托着下巴,一双贼兮兮的大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书院的学子如今都变得这样下流吗?”见到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女子的心放下了一般,一双媚眼却在急速的扫视四周。
“不用担心,这里没别人,驮队在前面两里地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就是担心你走不出蒸笼峡,特意过来帮你一把的。”云峥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到泉水边上,捡起女子的衣衫远远地抛进了滚烫的热水泉里面去了。
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鸡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我的衣服做什么?”
“你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你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你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我是谁?如果不是我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你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你引来的?”
“是啊,你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他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我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将就着穿,没关系的,我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的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没人拦着你。”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操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你了,为了你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我问过他干嘛要这么做,,他说你是一个烈女,为你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阴曹路,担心你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我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我复仇?”
“千真万确,我估计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他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他!”
“暴殄天物,你这么美丽,而他是个脏道士,亏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我,我很有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你说的那个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马嫁给他有什么关系,愿意为我去报仇,愿意为陪我走一段阴曹路,这样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女人都应该死死地抓住,这样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绝了。
至于你?只不过是一只喔喔叫的小公鸡!”(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浮华
笑林背着长弓,稳稳的站在一棵松树的横枝上,这里是最好的伏击地点,狙击雄鹰王固然是为了那个义烈的女子,更多的却是为了云峥的计划,想要豆沙县完好无损,首先要做的就是让雄鹰部覆灭,而这里面最大的变数就是雄鹰王,只要除掉他,这个部族就会立刻被别的部族吞并。
彻底的断绝后患,这个计划才会完美,才不会有人认为吐蕃雄鹰部的覆灭和宋人有关,说起这些事情,笑林的心里就充满了悲哀,一个堂堂的大国,居然找不出多少敢战之士,能战之士,檀渊之盟在所有人的庆幸中降下来帷幕,却没有知道在蜀中,有一个落拓的道士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就嚎啕大哭,明明战胜了,却要给人家每年送去钱财,这是何道理?
难得见到一位敢玩弄异族虎狼的人,所以笑林才会甘愿被云峥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所驱驰,如今证明,云峥的计划是完美的吗,可行的,只要自己杀掉这个雄鹰王,就能为整件事情落下一个完美的帷幕。
吐蕃人来了,前面的哨探显得很是漫不经心,这一次徒劳无功,让每一个吐蕃武士都变得无精打采,回到天湖又会如何?那里已经变成了焦土,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莫达们的战利品。
前哨过去之后,紧接着过来的就是伤兵,笑林小心的隐藏好身子,免得被那些仰面朝天的伤兵们所发现。马后面拖着树枝扎成的爬犁,伤兵躺在上面,被崎岖的山路颠簸的咬牙切齿,而更多的伤兵躺在上面已经一动不动了。
自古以来战场上下来的重度伤患能活下来三成就算是老天照顾了,越是炎热的天气,死亡的人就越多,所以,吐蕃人喜欢在寒冷的日子里作战,不喜欢炎热的夏天。
雄鹰王在这两天里似乎苍老了很多,向来笔直的后背已经变得佝偻了。骑在马上。不住的点着脑袋,愤怒过后,疲倦和沮丧就像潮水一般向他席卷过来。
“不该相信那个汉家子的话,不该相信黄又廷的蛊惑。更不该在自己没有做好防护的情形下轻易地离开天湖。而最不该出现的事情就是轻敌。盘踞元山的不是宋国的军队,二十一些杀人如麻的强盗,低估了他们保卫自己家园的决心。这才是自己最大的失误。
猛然间,雄鹰王感到头皮发紧,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他历经多年战阵养成的警觉性,想都不想的就猛猛的把身子往战马的左侧倒去。
三支利箭呈品字形呼啸着向他扑了过来,而后才有弓弦的鸣响,勉强用右手上的臂盾格飞了一支箭,其余的两只箭却狠狠地插进了他的胸腹间,掉在地上的雄鹰王想要努力的看清楚到底是谁杀了自己,然而无论他怎样搜索,都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
一只脚还套在马镫里,身体被受惊的战马拖拽着在地上滑行,身后留下一道粗粗的红印……
“谁要害我?是谁?”
雄鹰王到死都不相信自己见到的那个谦卑的少年会是整件事情的谋主,他想到了黑水部,想到了花嘛部,想到了莫达们,甚至还想到了那个早年被自己驱逐的弟弟,唯一没有考虑的就是那个笑着说一切荣耀归于您,我伟大的雄鹰王这句话的少年……
豆沙寨再一次迎来了自己的节日,就在这一天,云大从吐蕃人那里弄到了一百多匹马,全是上好的战马,所有人都在夸赞云大的能干,这些马如果买给朝廷,不但能免除豆沙寨二十年的赋税劳役,更能换来一个官身,一个从八品的官身,这已经可以和刚刚升迁完毕的刘县丞比肩了。
刘县丞的现在看着云峥感觉到无比的畏惧,府衙过来的人在五沟和尚的带领下去了元山,回来之后没有多说话,但是从那些官员衙役们兴奋的表情就能看的出来,元山完蛋了。
府衙来的人只知道是吐蕃人凶狠的袭击了元山,却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云峥还是那个穿着青衣儒衫的无害少年,顶着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穿梭在官员们中间,谈笑风生,因为这些官员非常的喜欢云家的饭菜,战马的交割自然会有车架司的属官和云家交涉,三匹幼小的战马,他们特意给了天价,因为这样的马,最有可塑性,至于云峥自己买回的那匹小马,车架司的人齐齐的摇头,看云二欢喜的样子,这匹马只好留给云二当玩具。
刘县丞近水楼台先得月,抢先弄走了两匹好马,云家自己留了两匹,剩下的一股脑的给了车架司,这是车架司今年收到最大的一个战马群。
陆续到达豆沙寨的官员品级越来越高,当成都府的推官到达豆沙寨的时候,整个豆沙县的庆祝终于达到了最**。
有着三绺漂亮胡子的推官鲁清源不惜一切代价的命人将元山强盗的人头割回来,自己准备一一辨认,悍匪刘大巴对他的伤害简直就是致命的,鲁清源每天起床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自己父亲的牌位发誓,一定要拿着刘大巴的人都去坟上祭奠,这个执念几乎将他逼得快要疯了。
这里的功劳很多,随便抓一把就能让自己的考绩成为特优,想要回到东京汴梁城易如反掌,但是他的心思不在这上面,华马蜂和彭六子的人头虽然让他感到惊讶,却不能让他有丝毫的快意,随着面前的人头越来越少,鲁清源的心里就变得沉重了,难道说这个恶贼再一次逃脱了天罚?
猴子端来了清水请鲁清源净手,他无意中瞟了一眼鲁清源手里的画像,大着胆子说:“这个人死了!”
鲁清源手一松,刘大巴的画像就从手里滑落了下来,又迅速地捡起来,把画像放在猴子的面前说:“你见过此人?”
“刘大巴啊,听说他杀了大官,逃到了元山,想要抢俺家的牛,被俺和憨牛打死了,笑林道长说这个人头能让俺家少爷有一个大机缘,所以就把他的人头拿石灰腌制了,说是等我家少爷去成都府求学的时候就有人照应了。”
鲁清源的身子抖得厉害,旁边的老仆连忙扶住鲁清源,大声的对猴子说:“快去拿人头,能照顾你家少爷的就是我家老爷。”
猴子把盆子一扔就连蹦带窜的去竹楼里拿人头,当人头被憨牛揪着头发粗暴的放在鲁清源的面前的时候,只听他惨叫一声:“恶贼!你也有今日!”
吼完这句话整个人就直挺挺的昏了过去。
老仆拿清水扑在鲁清源的面颊上,只听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整个人立刻就清醒了过来,一咕噜坐了起来拿起拳头就打刘大巴的人头,面目狰狞,那里还有半分刚才那种儒雅飘逸的气质,成都府的官员都知道这件事对鲁清源的刺激有多大,也就不做声,总要等他平静下来才好安慰一番。
两只手上传来的剧痛终于把他从癫狂的状态里拉了出来,看着两只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手,鲁清源竟然觉得痛快之极。
“好孩子,打死了恶贼,侯伯,赏,重赏!”老家人立刻就从怀里掏出两张交子笑着给了猴子和憨牛一人一张,这是十贯的交子,确实算得上重赏。
侯伯见猴子和憨牛高兴地收起了交子,自己也高兴,又从夹袋里拿出一封具贴,交给猴子说:“你家少爷日后如果到了成都府,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向我家老爷求助。”
猴子接过具贴,谢过老管家,跳着向云峥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叫:“少爷,少爷,你可以去成都府进学了!”
猴子纯真的模样,惹得鲁清源和其余的官员无不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云峥规规矩矩的向鲁清源致谢,并且热情的邀请这些官员去自己家里进餐,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给成都府下来的官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尤其是鲁清源,看到云家虽然简陋,但是却收拾的一尘不染,装茶的器具也非常的洁净,心中就多了几分欢喜,抬头看见那条爬在梁柱上的看家蛇笑着说:“还真的是青龙绕柱啊!”
上官已经开始称赞,别的官员自然赞不绝口,等到腊肉将饭食送上来之后,鲁清源吃了一口羊汤,咦了一声,又仔细品尝了一口才对别的官员说:“莫要小看这碗羊汤,本官在皇宫吃到的烧尾宴也不过如此。”
腊肉很不明白,一群大官,吃光了自家的满满一锅羊汤,不过她很快就高兴起来了,因为她收到了很多的赏赐,以至于走路的时候都会叮叮当当的作响。
刘县丞抬头看着那条看家蛇,他的感触就和鲁清源大不相同,鲁清源只是随口夸赞一下,但是 那条看家蛇似乎真的慢慢长出角来。
”老天爷,这些人要是知道是这个少年人用计杀光了元山的盗匪会有怎样的惊诧,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少年去了草原一趟,就让一个有一千多名猛士的吐蕃大族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彻底的消失,不知朝野会有怎样的震荡。
回头看到云峥一副纯洁少年人的模样接受鲁清源的考校,一股寒意就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皇天爷爷啊,豆沙县到底出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啊?
原来东华门唱名就是给这样的人物准备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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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爱情和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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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娘慵懒的伸了一下腰,觉得全身上下都酸困不已,也是,不管是谁昏天黑地的连续睡了三天之后,都会感到酸困的。
外面很热闹,花娘将窗户推开一道缝隙偷偷的往外看,外面的人果然很多,还有许多穿着官服的人非常文雅的端着茶杯臧否面前的青山,那只小公鸡带着最虚伪的笑容,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崇拜的看着那些官人谈论。
只要有人的杯子空了,他就会非常狗腿的帮着人家添满,动作行云流水舒畅之极,一看就是一个喜欢拍马屁的。
腊肉小姑娘走了进来,端着一大盆清水,看样子是准备拿给自己洗漱用的,没有柳枝?只有一个白色的小刷子,花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
好在腊肉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闺女,将青盐末子洒在牙刷上,呲着牙虚空比划了两下,花娘立刻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
“古里古怪的。”
稍微评价了一下就含了一口清水开始刷牙,确实比柳枝好用,花娘洗完了脸,腊肉也清理好了屋子,红漆马桶都已经洗刷干净了。
花娘坐在窗户前整理自己的云鬓,头发摆弄来摆弄去总是找不到一个合用的发式,午间的阳光照射在窗前的水缸上,一片淡淡的光晕就折射进了房间,腊肉看着花娘高耸的胸,白皙的颈,修长的手指,如画的眉目。不由得看呆了,她梳头的样子为什么这么好看?
“小腊肉啊,女人的漂亮只有五分是爹娘给的,剩下的五分就要你会不会梳妆打扮了,其实小腊肉你也是个美人坯子,现在你的胸不够高,臀不够翘,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黄花闺女,可是你的腰肢很细,腿很长。这可都是美人儿的标志。至于肤色稍微黑了一点,就完全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不晒太阳,几个月下来你就会变成一个瓷娃娃。”
花娘如何和会不知道自己的媚态是如何的吸引人。不过能吸引到一个小姑娘羡慕自己。也觉得有些骄傲。牛角梳子一遍遍的滑过长发,白皙的手和乌黑的发呈现出一种妖艳的美。
她是故意的,因为有一只公鸡正趴在门口看自己。
被人发现了。云二立刻就从流口水的状态变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奶娃娃,伸出手臂就想让花娘抱一下自己,实在是想知道被一句温香软玉般的身体拥抱的感觉。
花娘刚才就感觉到有人窥视,原以为是云大那个小公鸡,没想到跑进来的是一个鸡崽子,粉嘟嘟的孩子谁都喜欢,花娘刚要将云二抱起来,却猛然间发现云二眼睛里的迷醉之色,这神情她看的多了,出于警惕,她想都不想的就把云二扔到床上去了。
扔出去之后,才发现自己扔的是一个孩子,还没等她道歉,怒气冲冲的腊肉就抱起云二,朝着她哼了一声就拉开门出去了。
花娘苦笑一声,这是一种本能,一种在强盗窝里生存十年养出来的本能,如果没有这样的警觉性,自己不知道已经被人家糟蹋过多少遍了,现在回归到正常的世界里居然连孩子纯真的眼神都能看成色狼,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肚子很饿,但是那个叫做腊肉的小姑娘却没有和往常一样端饭食过来,看样子还在生自己的气,花娘可不是一个矫情的女人,既然肚子饿了,她就很想去厨房里拿,云家的厨房里总是有吃的,尤其是那种带馅的炊饼味道最好,上面还有好看的花纹。
可是今天不行啊,外面有很多的官员,自己一旦出去,云大的好日子就没了,一位绝色美人出现在穷苦的山寨里,白痴都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一条蛇吐着舌头从梁柱上爬了下来,又沿着桌子的腿爬上桌面,很舒服的盘在桌子上享受这里不太强烈的反光。
这是一条很肥的蛇,如果用来做蛇羹,能做好大一锅……
就在花娘胡思乱想的时候,云大端着一个饭盘走了进来,歉然一笑说:“你不要在意,我家的仆人比主人脾气大,不过他们的心思都是极好的。”
“是我不对啊,不该把伸着手要我抱的云二扔到床里去的,这是在元山养成的坏毛病,看谁都像是坏蛋。”
云大的脸顿时就黑了,这个小混蛋,现在谁的便宜都想占,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以后就不要再抱他,这孩子就是这毛病,看到漂亮的妇人就想让人家抱抱,我揍过他很多次,这毛病总是改不掉。”
花娘摇摇头说:“那么小的孩子早早的没了娘亲,有这样的举动不稀奇,如果我不是身陷贼窟,我的孩儿也该比云二都大了。”
见花娘泫然欲泣的模样,云大知道戳到了她的痛处,赶紧把餐盘往她跟前推一下说:“吃饭,你上一顿饭还是昨晚吃的,现在都午后了,一定饿得厉害,尝尝云家著名的韭菜盒子,那些官人走后,我亲自做的,味道不错,就是吃完了口气大些,不过味道确实没的说,你也是一个喜欢美食的,这点瑕疵应该不在乎。”
看一个女人吃饭不礼貌,云峥说完话就出去了。
门刚刚关上,花娘脸上的戚意就立刻消失了,一巴掌就把看家蛇推下桌子,这里是人吃饭的地方,一条蛇总是看着干什么。
“大哥,那个女人很不对劲啊?”
云大刚刚回到房间,云二就凑过来说。
“是不对劲,不过一个在强盗窝里挣扎了十年,依然能保持住一颗本心的女子值得我们敬佩,所以你以后就不要去捉弄她了,她刚才的表情虽然很假,但是伤心难过却不是假的,我口说我心,我笔书我心,这两者其实都是一样的。
过了今年,我们就要去成都府了,好好珍惜这里的人和生活吧,我们以后未必有机会回来,这个时代一次分别就很有可能是永诀。”
云二也有些伤感,毕竟这里的人都非常的好,一想到自己要离开,怏怏的出了门,腊肉见到云二不高兴,以为还在生那个女人的气,抱着云二就上了竹楼,两个人坐在平台上一起看着猴子和憨牛躺在楼下的干草堆里说元山的事情。
云大稍微休息了一会,就来到厨房,亲自准备了很多菜,接下来的客人才是今天自己真正要招待的客人,酒是葡萄酿,还是赖八带回来给自己的,没舍得喝,今天就不妨把它全部喝光。
饭菜没有多少讲究,腊肉煮的大骨头味道非常的好,笑林和五沟就喜欢这些,而且越肥越喜欢。
这一次笑林和五沟算是帮了自己的大忙,如果没有笑林收尾,鬼才知道那个把裤子都输掉的雄鹰王会干出什么事来,丧家之犬流落到汉地也不是不可能,甚至这家伙会盘踞在元山不走。如今他死了,自己的后患也就没有了。
至于五沟大师,他的作用就更加的重要,第一时间联系官府,理清这里面的关系,能将元山盗被铲除这件事的好处利用到最大,彻底的反哺豆沙关百姓。
要知道五年没有赋税,对这里的百姓来说就是一个莫大的福音。
太阳将落的时候,一僧一道联袂而来,大袖飘飘,宛若神仙中人,站在门前的云大对立在轩窗边上的花娘说:“你看,你要嫁的男人来了,这家伙真的干掉了雄鹰王全身而退了,三媒六证要不要我现在就帮你找好?
他的衣衫虽然破旧了一些,不过不要紧,云家有的是棉布和麻布,丝绸也有不少,你可以在家里做你的嫁衣,想要压金线,豆沙关里就有,明天就去,我看见你包袱里有四五锭黄金,用来做嫁妆足够了。”
花娘紧紧的盯着山路上的笑林看了好一阵子才凄凉的笑了一下说:“你看看他现在的样子,神仙中人一般,我纵有嫦娥之思,他恐怕也没有襄王之念,罢了,一味强求恐怕连友人都没得做,与其这样还不如他入大道,我进红尘 ,留一段佳话也好。”
“佳话?假话吧?以前有一位和尚他就作了一首诗,我比较赞同,诗是这样的:“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那可是一位高僧啊!他都无法舍弃倾城,笑林算得什么,女追男隔层纱,只要你锲而不舍,我觉得笑林老道逃不出你的手掌心,就算是他道心坚定,我们弄点激阳药,不信他不就范。”
花娘警惕的看着云峥,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全是鄙视,瞅了很久才说:“我发现你这人根本就不是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该有的节操,在你身上根本就看不见,你是一个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人,我甚至觉得,你会为了你想要的结果,什么手段都用的出来。”
“你知道什么,这样做的成功的可能性最高。”
“你现在年纪小还不知道情爱的滋味,我就想想看着你将来如果真的有了一个倾慕的女人后,你会不会对她下春药!”(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喜欢开青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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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狗就要像狗,扮猪就要像猪,既然你现在是四岁的孩子,那就不要表现出你的成熟,大宋的聪明人要比你想的多得多,花娘就能敏感的发现你的恶作剧,这种本事我都也有一点,你不要以为我们比人家聪明。
论到老练机智,我们还差的很远。既然你喜欢当孩子那就好好的去当,等岁月将你慢慢的熬成熟,我不想你被人家当成妖怪看待,那样对你的成长并没有好处。”
晚上睡下之后,云峥悄悄地在云二的耳边轻语,云二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就假装睡觉,只要是孩子就不会喜欢听说教,好在云二是一个吃尽了苦头懂事的乖孩子,知道自己该在什么人,什么事面前听话。
竹楼上五沟和尚的鼾声清晰可辨,傍晚的这一顿酒,三个男人加上一个女人喝的非常的放肆,甜甜的葡萄酒加上香浓的米酒,对云大早就被烈性酒浸泡过的肠胃并不起作用,洒了两泡尿,微醺的酒意就彻底的不见了。
笑林喝醉了,五沟喝醉了,花娘也喝醉了,一个舞剑,一个禅唱,一个起舞,只有云峥清醒的可怕,一粒一粒的往嘴里送煮的非常松软的盐豆,一边欣赏笑林的剑法。
不得不说笑林舞剑的时候非常的潇洒,甚至有一股子豪迈的味道,花娘的舞蹈就显得非常的柔媚,女子的媚态被她演绎的活灵活现。
五沟大声的禅唱。唱的就是云峥白天念的那首诗,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
看来五沟和尚也是希望笑林能够还俗娶妻,至少花娘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人选,一个孤苦,一个伶仃,一个受尽罹难,一个百战余生。世间确实没有比这更加般配的姻缘了。
和五沟和尚一起撒尿的时候就探讨过春药的可能性,结果被五沟一句话就否决了:“你如果不担心第二天被笑林追杀,你就这么干。”
就在云峥彻底的绝了这个念头的时候,五沟又说:“如果需要帮助。贫僧那里还有一瓶合欢散可以送给你。那是西域一位修行欢喜禅的高僧所赠,据说效果非凡。”
听完这句话,云峥就已经不指望佛门里还有什么好人了,不过春药这种东西从未见过。拿来研究一下还是非常不错的。
将要踏进竹楼的时候五沟和尚却拖住了云峥。云峥惊讶的朝竹楼上望去。发现笑林正在教花娘舞剑,动作非常的亲昵,尤其是花娘眼里的清波几乎能将钢铁融化。
没想到花娘还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粗豪的汉子。这也太轻浮了,两个人总共就见了三会面!云峥嫉妒的这样想。
人家郎情妾意的,至于和尚和云峥只能躲在暗处被蚊子咬,在手上多了两个大包之后云峥不打算忍了,摇晃和尚两下,才发现这家伙已经睡着了,满身的酒气熏得蚊子都不敢靠前。
胖大的和尚云峥一个人根本就你搬不动,只好把猴子和憨牛轰起来帮着自己将和尚扶到竹楼上睡觉,至于舞剑舞累了的其余两人,却在平台上对坐着聊天,似乎聊得非常开心。
听说酒是色之媒,云峥又让猴子给平台上的两个人送去了一坛子香浓的米酒,只可惜没有春药,否则今晚就能玉成他们的好事。
云二终于从假睡变成了真睡,还真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两只小手捏成拳头高举着放在大头的两侧,他睡得香甜,云峥却没有丝毫的睡意。
今年想要入学已经晚了,想要入学最快也是明年五月的事情,眼看秋风就要起,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个年头很快就要过去了,却不知道成都府该是怎样的繁华,都说一扬二益,那就睁大了眼睛好好地看看。
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过来,云二乖巧的站在凳子上看着桌面上的一本书,外面的孩子也正在认真的读书,腊肉在准备午饭。猴子在清理猪圈,而憨牛一大早就出去给牛马割青草去了,花娘站在竹楼的平台上凄婉的看着山间的小路,手里的帕子快要被她绞碎了。
云峥站在花娘的背后,顺着她的目光 很快就看见了一胖一瘦的两个身影,奇怪的对花娘说:“你昨晚没有把他拿下?”
“无耻之徒,昨晚我和雷兄只是说了一晚上的话,怎会想你想的那样下流?”花娘就像一个被点着的炮仗,立刻就炸开了。
“我和老道认识这么久了,我到现在才知道他姓雷,这家伙也够狠的,能硬下心肠一走了之,留下美人伤心断肠, 该死啊!”
花娘狠狠地瞪了云峥一眼,提起裙子就要下楼。
“你去干什么?你不是说你要住竹楼的吗?”
“我去谋划一下我将来的营生,看看我花娘离了你们这些臭男人是不是会饿死!”
听到花娘要做生意,云峥赶紧跟上来,对花娘说:“你的心气高我知道,不过就靠你的那几锭金子的本钱做不了什么大生意,不如我们合伙,你也知道我最近闲钱很多。”
“我要开青楼,你也打算入股?”
“为什么要开青楼,不如你去卖牛肉干,我可以给你提供货物,要不然卖卖蜡染也不错,女人家开个绣庄,绝对是一门好生意,要是你还看不上,豆沙寨的家具可是做工一流,式样新颖,你弄上十几套就能在成都府开一个家俱店了。”
花娘猛地转过身子盯着云峥说:“你就这么看不起青楼?”
“说实话,我对皮肉买卖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花娘嫣然一笑,看得云峥心头一荡,就听花娘把身子靠近云峥,小声的在他的耳边说:“其实青楼就是给你们这些道貌岸然,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开的,我喜欢开青楼,雷兄都没有说什么,你哪来那么些废话?
你觉得我花娘开青楼需要钱?我会找不到钱?”
天啊,这个女人已经被笑林刺激的发疯了,这就要赤膊上阵了,这还了得。
“我有钱啊,可以借给你开青楼,这样你就不用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去弄钱了,我还不知道你,一定是先去成都府大张艳帜,然后找几个看着你流口水的蠢货让他们出钱当股东,是不是这样,只是这样一来,你又要忙着应付那些男人了。”
花娘嗤嗤的笑道:“还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公鸡,不过你把股东的数量说少了,不是几个,而是应该有几十个才对,几个的话,他们很容易把意见达成一致,那样一来就会把你连皮带骨的吃掉,可是股东多了就没有这个忧虑了,少一两个无所谓再找就是了,想让几十个男人齐心合力去干一件事情,不如去收复燕云十六州。
知道你想帮着道士看住我,好吧,我给你这个机会,你算我第一个股东好了,我会再去找别的,所以我很快就会离开豆沙寨子了,这里是唯一能让我睡个踏实觉的地方。”
“好吧,你找股东其实就是在找靠山,青楼这一行没个硬扎的靠山开不起来的,我总觉得你是在送羊入虎口啊。”
花娘笑了起来,笑的极为自信,笑够了才拍着云峥的肩膀说:“谁是老虎,谁是猪羊,谁能说得清楚,没关系,姐姐我先去成都府闯荡一番,就算是我失败了,不是还有你这只小狐狸善后吗,记住了,我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有资格吃肉的猛兽!”
看到花娘掀开热气腾腾的笼屉用一只细嫩的手从里面拿出两个热包子大吃的时候,云峥长叹一口气,自己想要在成都府安静的读书终究只是一个美丽的泡影。
接下的日子里,云峥帮着花娘完善青楼的每一个细节,虽然云峥不知道这个时代的青楼到底需要怎样的软件措施,但是对青楼的装潢,和器具的使用上却往往能让花娘惊讶地合不拢嘴。
“说真的云大,你到底是什么来头?我知道五沟的来龙去脉,知道笑林的来龙去脉,但是你,对我来说就是一团迷雾。
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总能猜出你的来龙去脉,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越是和你交往的密切,你带给我的迷雾就更加的浓厚,就你对这些高雅的玩意的了解,你说你是凤子龙孙我都会相信,小声的告诉姐姐,你到底是什么来头?”
云峥摇摇头对花娘说:“别逼着我骗你!”
花娘满意的点点头说:“我猜的还是准的,你的来历不简单,对你刚才的回答我非常的满意,能说出这句话,就说明你在以诚待我,没有骗我的打算,心里有秘密算不得什么,谁还没点见不得人的事情。”
和这个女人斗嘴,云峥发现自己就没有赢过,也罢,和一个女子斗嘴就算是获胜,也没有什么光彩可言。
青楼的样子设定之后,云峥就让瘸子给花娘做了一个模型,当这个模型出现在花娘面前的时候,云峥发现,她的眼睛里全是狂热的光芒,拿着模型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爱不释手,这就是一个疯狂喜欢开青楼的女人。(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伤离别
花娘在确定了瘸子他们的手艺之后,就立刻绝了马上去成都的心思,她要在这里监工,看着瘸子一点点的把所有的家具做出来。
重中之重就是床,手艺之繁杂,简直骇人听闻,床上有床围,围子分为三个界格,内饰花纹。床外有格扇门,上面饰有菱花、如意等图案。雕花之后用桐油摩擦,然后上漆,一个床,就让瘸子和十几个匠人忙乎了一个月。
“这叫小榻床,上面加上抽纱还有绛幔,就另成世界,灯火下一位纱衣女子端坐床头,不需娇呼,也不必迎接,朦朦胧胧的样子,就算那位娇娘平日里只有六分颜色,我们也能将这六分颜色卖到十成。”
听了花娘的话,云峥的脸都要抽成包子了,牙疼般的吸着凉气说:“我们这个词就不要用在这里了吧?你直接说我就好,哪怕说妾身也不错,就是不要用我们这个词,弄得我现在已经有了罪恶感。”
花娘轻笑一声道:“难得啊,难得你是我见过第一个不将女子当成财货的男人,你知道什么,你以为我们这么干,就是在伤天害理?
知不知道好多人家将姑娘养大成人之后,就等着卖掉换钱呢,还有好些人家见自己闺女长得美貌,就从小教授琴棋书画,各种本事,知不知道,等女子十三四岁的时候就会进入大户人家当小妾,或者卖到青楼做妓子,人家爹娘都不心疼。你胡乱心疼个什么劲。”
花娘的这些话说的就有些偏激,云峥没有回答,花娘的身世里很有可能就有这么一段,所以遇到笑林这样真正怜惜她,敬重她的男子就一心想要扑上去。
第一张床做好了以后,后面的床就做的飞快,云峥奇怪的发现,这样豪华的小榻床,花娘只做了三张,剩下的都是些别致的器具。还有豆沙寨特有的桌椅。
“一座青楼里只需要一个出名的妓子。其余的都只不过是陪衬,做那么多的床做什么,卖肉吗?越是价格昂贵,精致的青楼。就越是不会去轻易地卖肉。没得糟蹋了青楼的名声。”
云峥不知道花娘如何一个人支撑起一座诺大的青楼。不过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就能看出来她的目标,自从自己成为花娘的第一个股东之后,她在豆沙关的花销就没有掏过一个铜子。
这一次贩卖马匹的利润很大。这里面本来就该有笑林的一份,五沟拿走了一份,用于建设他的白云禅寺,笑林却没有拿走一文钱,云峥知道他的意思,所以就由着花娘的性子胡来,反正是花的是笑林的钱,跟自己无关,一个将要去参加科考的士子如果去开青楼那才是巨大的笑话。
花娘到底还是走了,问云峥要了猴子去帮自己跑腿,然后找了一家镖局,护送着她上了路,此时已是秋风瑟瑟。
五沟来送别,却不见笑林,花娘的神色有点黯淡,没有和云峥已及五沟行女子的蹲礼,而是像个男人般的抱拳而别。
腊肉给花娘抱了好大一包牛肉包子,还有一些路上吃的东西,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花娘抱着腊肉安慰了好一阵子才走。
离别有时候很简单,也很轻松,没有离别的箫笙 ,只有一句珍重而已。大家前面的路都是黑的,谁能知道知道自己会在前方遇见什么人,遇到什么事情,且走着吧。
阔叶林在落叶,针叶林依然翠绿一片,一个宁愿活的宽枝大叶的从春天骄傲到秋天,宁愿从枝头凋落也不愿意像松针一样委屈自己,只是为了多活一个冬天。
花娘就是这样的,她舍弃不了繁华,也喜欢在繁华中死去,嫁做他人妇青布包头的在荒村隐姓埋名她做不到,哪怕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
挂在云家墙上的一把剑不见了,笑林也走了,走的无声无息,不管是云峥还是五沟都知道青山绿水间必定有一个人在护卫着花娘远行。
或许花娘也知道,否则就不会在走的时候就不会那样的开心,愉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这首歌也不错,如果也是和尚写的就送给贫僧,反正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诗词都是和尚写的,贫僧知道,天下和尚不分家,贫僧就拿来用用,最近在成都的诗会贫僧久无佳作,已经让成都的诗坛黯然失色。”
“确实如此,这首歌的确是和尚写的,反正你们和尚比我这个红尘中人还要来的多愁善感,估计以后还会有好多和尚做的诗词,你想用就用吧。”
花娘走了,笑林走了,猴子也跟着走了,真正感到伤感的是憨牛,他和猴子从来就没有分离过,五沟和尚不喜欢伤感,笑吟吟的和云峥打趣。
回到寨子的时候梁老爷带着梁琪就在寨子里等候,梁琪最近清减了很多,脸上的肉都快瘦没了,给云峥的感觉,那张脸上就剩下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了。
“少兄动豆沙县则翻天覆地,少兄出,元山,雄鹰两部灰飞烟灭,如今豆沙县大害移除,少兄当具首功!梁宫佩服之至。”
“机缘巧合下的事情,先生谬赞了,先生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梁先生苦笑一声道:“豆沙县的百姓的到了好处,不但再无盗匪之忧,还能减免五年的钱粮,朝廷也因此得以屯兵元山以窥高原,唯有老夫与少兄恐怕会损失惨重啊,商道不再,前期的投入尽付东流水。”
“怎么可能,雄鹰部完蛋了,那是因为莫达的洗劫还有黑石花嘛两部的落井下石,与我等商贾何干?现在草原上战乱不止,估计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就会平息,现在草原上已经开始落雪,部族都在为过冬忙碌,等到明年春暖花开,驮队再去一遭就是,何来东流水只说。”
梁先生大喜,握住云峥的手说:“难道说吐蕃人竟然不知此事不成?”
“不光吐蕃人不知道,大宋也没几个人知道,那些官员也不知道,所有人都以为是吐蕃人想要劫掠元山的财富,结果被莫达杀了个措手不及,而且雄鹰王也被莫达,或者那个部族的射雕手射死了。
所以说开春之后,赖八的驮队又会继续过去和吐蕃人做交易,第一笔货物白送,第二笔货物就必须恢复原来的交易价格,也就是一头牛两斤食盐,这个价格以后就不要轻易地动了,宗族留下来的财富,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糟蹋了。”
梁先生点头称是,梁琪好奇的看着云峥,像是头一回见到他一样,沉默了半晌才说:“你弟弟当初说的一点没错,萧无根确实连帮你提鞋都不配。”
“云家人喜欢吹嘘,你不要见怪。”云峥将抱着自己腿的云二抱起来,肃手邀请梁家父女进房间叙谈。
“我觉得你真的可以在东华门唱名,尽管你现在已经是官身了,从八品的承奉郎已经可以让你跻身士林而无丝毫的逊色,你今年不过十四岁而已。”
“那是卖马得来的官职,还以为会给我一个弼马温的官坐坐,谁知道给的是文散官,我的运气一向不错,这你是知道的。”
梁先生捋着胡须道:“百来匹真正的战马,这样的功勋,对得起朝廷的封赏,听说你的告身已经下来了,因何不穿戴起来,少年人穿官服才有贵气。”
“官服太大,有沫猴而冠的感觉,不谈也罢,说起生意,在下想要一个条件,不知是不是有些得寸进尺了?”
梁先生听到云峥需要谈条件,立刻就坐的很端正,他很想知道云峥到底要跟自己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不太过份,他已经做好了答应的准备。
“我要走了,这里的生意中我有很大的份额,现在想把它分解一下,驮队的生意,三成归入赖八的名下,虽然他是一个流民,但是我不想亏待他,可否?”
梁先生点头道:“赖八出生入死,爬冰卧雪的煎熬,拿你份额的三成不算多,老夫同意,这是你个人的私事,不算条件,老夫洗耳恭听。”
“剩下的七成,你梁家今后要承担更多的义务,所以三成归你,莫要推辞,给您股份其实就是想借用梁家的门路保住这条商道而已,所以您大可正大光明的拿下,其余的三成归豆沙寨,我只留一成能够活命即可。
而在下的条件就是,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资敌!否则就是我云峥的生死大敌,不见生死誓不罢休!”
云峥前面的几句话说的如同春风化雨,谁听了都舒坦,但是最后几句话却说得疾声厉色,掷地有声。
梁先生离座起身,恭敬的向云峥拱手作揖道:“此事也是我梁家的要求,少兄所言,甚合吾意,梁宫在此对天盟誓,若有违反,不得全尸!”
云峥扶起梁先生,并没有多说别的话,只是朝外面喊道:“赖八,进来!”
已经听得涕泪滂沱的赖八,一进门就单膝跪地发誓道:“赖八若有歹心,不得好死。”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流民能得到云峥和梁家的许诺,从这一刻,他终于觉得自己活得有点像一个人,而不是丛林里的猛兽。
老族长非常的平静,现在豆沙寨是云峥说了算,这孩子已经是官员了,自己马上就要是里长了,这些钱财上的东西,都是公产,云峥留下的越多,将来回到这里的可能就越大,一家人,钱财装在哪个口袋里都无所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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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退潮
跟着五沟和尚云峥学会了什么是因果,在他的学说里其实没有神佛,说来也可笑,一个整天拜佛的和尚心里居然没有佛的存在,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求佛不如求己,所以他在拜佛,其实也就是在拜自己,怪不得五沟一身的禅学,作为佛门的异类却只能到偏僻的豆沙县来主持白云禅寺。现在想起来,云峥发现,白云寺里的那尊弥勒佛多少有点五沟的影子。
五沟说善是一种信念,不是一种行为,同理之下,与之对立的恶一定也是一种信念,不是行为。
所以云峥认为抱着一种善良的信念去作恶,必然会被原谅,因为把五沟的学说套进算学公式里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果。
“等我做尽了恶事之后,在天罚降临之前立刻放下屠刀,你一定要保证我死后能去极乐世界找些美丽的女阿修罗伺候我,而不是把我弄到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
“求你自己,莫要求我,我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你无意识中说出了阿修罗,说明你的本心就是阿修罗。
它们是佛国六道众之一,天龙八部神之一。说它是天神,却没有天神的善行,和鬼蜮有相似之处。说它是鬼蜮,可它具有神的威力神通。说它是人,虽有人的七情六欲,但又具有天神、鬼蜮的威力恶性。因此,它是一种非神、非鬼、非人,界于神、鬼、人之间的怪物。
他们藏匿于藕孔之中。其果报胜似天而非天,虽有福德。然性憍慢,执着之念强,虽被种种教化,其心不为所动,虽听闻佛法,亦不能证悟。
我佛慈悲,能让顽石点头,却不能令阿修罗得善果,善哉,善哉!”
五沟和尚悲伤地走了。云大认为和尚觉得自己无药可救。才伤心离去的,云二却坚持认为,和尚想把云家的酒全部拿走,被自己给阻止了。所以才会悲伤。
不管了。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走的。云大都不认为自己做的有什么错处,保持兄弟两吃肉的权利才是天大的事情,要不然自己干嘛要这么苦苦的追求。
承奉郎。不大的官,但是在豆沙县却可以横着走,云大认为自己不是螃蟹没必要横着走,漂亮的官服就压在箱子里面,不准备拿出来。
可是经不住老族长的百般哀求,他老人家很想摸摸穿着官服的人的脑袋,这几天来的官员多,他不敢这么干,但是现在不同了,云大也是官了,所以他就想摸摸官员的脑袋,如果能踢一脚官员的屁股,就足以告慰列祖列宗了。
官服穿起来很繁琐,曲领大袖,下裾加横襕,腰间束以革带,头上戴幞头,脚登靴,白色的布袜用两条带子绑在大腿上,腊肉帮着自己穿袜子的时候,云峥觉得自己很像倭国的动作片女演员。
好不容易按照要求穿好了衣衫,老族长就笑意吟吟的不断摸云峥的脑袋,看到寨子里别的乡亲也是一副很想摸的样子,云大干脆坐在那里让大家摸个够。
衣服不合身,太大,太肥,穿在身上直咣当,就算是把腰带系上,好像也没有多少改观,这就说明大宋的官员,以肥头大耳者居多。
云大说要改小一点再穿,被老族长严厉的禁止了,他认为既然衣服是朝廷发的,那么每一片布都代表着贵气,少一片都不成,只能让身体适应衣服,而不能让衣服去适应人的身体,他很希望看到一个肥头大耳的云峥耀武扬威的出现在他的面前,现在,还是太瘦,没一点官员的威武,尤其是云峥纤细的腰肢是最大的败笔。
第二天一大早老族长就背上褡裢,去后山找姓曹的那个里长办理接交手续,其实用不着这样急迫的去做,老族长却一刻都等不及,让云二帮着自己查了通书,执拗的认为今天就是一个好日子,今天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办好。
见到老族长坐着牛车出了门,寨子里的乡亲们就忙碌起来,不忙碌没办法,老家伙嘚瑟归来之后,如果没有看到寨子里人有什么表示的话会生气的。
老规矩,每家每户又开始准备两道美食,这一回饭菜的质量就很高,每家每户都准备了酒,小桌子在门前摆了长长的一串,就等着老族长回来开宴席。
日落时分老族长才醉醺醺的回来,睡在牛车上大呼小叫痛快二字,他儿子伺候着擦了一把脸,他就从寨子头一直吃到寨子尾,这顿饭吃的老族长老泪横流,美美的连干三杯酒之后,就倒在地上,再也唤不醒。
云峥吃了一圈酒菜,就回到屋子里隔着窗户看外面热闹的人群,这样的聚会他很喜欢,就算好些人家的饭菜不合口味,他还是很喜欢,心里暖暖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装满了胸口,非常的踏实,没错,就是这种感觉。
家里的包子总是不够吃,不管腊肉和憨牛蒸出多少包子出来还是不够的,总有流着口水的食客仰着头等着包子蒸熟。
进云家就像进自己家一样方便,自己从碗柜里拿盘子,自己从筷子篓里拿筷子,只有两个带兰花的盘子和两双漂亮的象牙筷子没人拿,就算是最喜欢沾小便宜的苍耳老婆也不会多看一眼,大家都知道,云大,云二,从来不让别人碰自己的碗筷。
以前喜欢占小便宜,都是贫穷闹得,这和品质无关,生存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用尽一切办法来节省自家的吃食,所以,占便宜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现在,不用考虑今晚的晚饭在哪,整个人都会变得正直,高大,古人说仓禀实而后知礼仪这句话是对的。
豆沙寨子里不再有人吃糙米了,都是精细的白米,还有好多的人家跟腊肉学着怎么样将白米磨成米浆,然后在硕大的平盘里摊成米粉吃。
云大,云二坐在屋子里计算自家的家当,这些数字已经不是腊肉能够结算清楚的,云二不断地报数,云大的手在算盘上不断地拨动,就这样,还是整整用了一个时辰才清理出来。
交子六千四百贯,银一千一百四十五两,金锭六十两,金沙三百余两,至于铜钱,腊肉已经在坛子里存了七八坛子,到了现在云峥才觉得自己好歹有了些积蓄。
在衣服里缝碎银子,这是云家的传统,所以不管是云峥还是云二,或者是腊肉,憨牛,衣角这些隐秘的地方,都有一些薄薄的银片,云大,云二的衣服里甚至会有一些金叶子,云大吃够了没钱的苦楚,所以决不允许云家的人出门没钱。
家财十万贯,就该骑鹤下扬州,云家去不了扬州,就只好下成都,房产早下手这是云峥在上辈子就有的经验教训,所以,梁先生早早的就给云家弄到了一套三进的院子,不算很大,但是非常的别致,花娘过去之后,就会先住到那里,听梁琪说,那里的丫鬟仆役都是配置好的,家里的家什也一样不缺,过去了就能入住。
家里放这么多的钱财并不合适,所以明天就需要把这些钱和梁家换成交子,用几辆车拉着钱满世界的跑,这根本就是在告诉别人来杀你。
云家现在仓禀比较足,所以也就到了识礼仪的时候了,云二不能再光着屁股满寨子跑了,腊肉也不能穿着一身麻布衣服在前面弄一个很大的口袋装云二的玩具和吃食了,至于憨牛,天生就是干打手的料,听说最近跟笑林学了两手散手,怎么样也需要一把好刀和一身劲装。至于云峥自己,觉得一身青色的棉袍就很好,用不着再换了。
山寨又慢慢地回归了往日的悠闲,淅淅沥沥的冬雨也开始落下来了,青色的冷雾再一次弥漫在如画的寨子里,今年很好。没有寒号鸟的存在,只有忙着做家具的瘸子搓搓手,跺跺脚,咒骂两声该死的天气。
赖八在大雪封山之前走了一趟藏区,回来后告诉云峥,雄鹰部确实已经完蛋了,但是真正占到便宜的不是黑水部和花嘛部,而是一个新兴的部族叫做天马部,其实这个部族就是莫达们建立的,草原上的莫达们全部聚集在雄鹰部的地盘上,开始脱离强盗的生活,开始自己的部族生涯,这一次莫达们对着雪山神发誓,绝不损害,也绝不劫掠商队,只要汉家的商人公平交易,他们就允许汉家的商人带走自己的财富。
“有人知道雄鹰部的灭亡是我们暗地里操作的吗?”这是云峥最担心的问题,虽然朝廷已经在元山屯住了兵马,但是那五百名兵丁,实在是不足以成为豆沙县的屏藩。
“不知道,莫达杀光了雄鹰部的头人和为首的武士,只留下底层的牧民和妇女孩子,雄鹰王的三个儿子全部被马拖死在草原上。
因为我们不愿意出卖雄鹰王,莫达们对我们的举动很满意,认为这样的朋友才能长期做下去,他们说如果我们能用铁器交换战马,他们会非常的愿意,保证能给一个能让大家都接受的价格,我说需要去和主人商量,他们说,可以等我们到明年开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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