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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坚强     大宋的智慧txt下载     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七章林莽(2)

    成功没有侥幸的,哪怕你靠运气成功,那也是实力的一种,云峥一直这么认为。

    高棉人堪称一无所有的典范,全家人能拥有一间尖顶的破房子,和两块可以围在腰间的麻布就算不错的人家了,更多的人除了自己身上背着的吹箭之外,就什么都没有。

    云峥之前接触的是高棉人的高层,比如野叟这样的智者,当他进入丛林开始接触高棉人底层民众的时候,才知道野叟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的想要依靠大宋军队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了。

    野叟今年只有三十二岁,他的外形看起来更像七十二岁人的外形,长年累月生活在林莽中缺衣少食,让他的部族百姓很少有活过二十五岁的人。更可怕的是这些人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他们祖先辉煌的历史也仅存在野叟这些智者的手中,剩下的人全部都在丛林中艰难的度日。

    野叟对云峥说起雨季来临时的惨状时,见云峥不相信,笑着说:“非常欢迎您三个月后来到林莽做客我的将军,到了那时,您会发现大宋境内最残酷的地狱到了林莽中,也好比人间天堂。大宋的子民是受到佛祖眷顾的人群,您应该满足,我的将军。”

    云峥摇摇头道:“野叟大师,我们会心安理得的享受我们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是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丰厚遗产。

    在数千年前,我的祖先和现在的高棉人一样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也需要在莽荒中为一口食物和强大的猛兽作战,为获得一点粮食的丰收兢兢业业的守护。

    我的祖先在艰难的环境中活下来了,他们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拓展自己的生存环境,最后才有了富庶的大宋。

    大师,你们还需要努力啊,不为你们自己,光是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你们也要加把劲才行,我们就好比是有一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的孩子。而你们要做的就是努力成为那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

    野叟点点头。晃动一下自己的手杖道:“这次大战之后,我想带着族人去中原看看,将军能否帮助我们成行?”

    云峥笑道:“自然可以,你们还能成为朝觐的使节。只要我们的皇帝恭敬一点。随便弄点礼物上去。就能获得大批的赏赐,估计那些赏赐换成粮食够你们全族吃半年的。”

    野叟怔怔的看着云峥道:“有这种好事?”

    云峥痛苦地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们的皇帝其实很好骗的。已经有无数的人骗过他了,他依旧乐此不疲,喜欢被骗啊,这没办法,与其让那些我不认识的家伙去骗皇帝,不如你们去骗比较好,至少你们和大宋是朋友。”

    “我听说大宋朝堂上的人都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像将军您一样啊……”

    云峥摆手制止了野叟的吹捧敲着脑袋说:“他们确实很聪明,可是到了这种事情上,根本就看不见半点智慧的影子。野叟大师,你要感恩,这种事情除了你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野叟放下手里的木碗,双手合十诚心的感谢了云峥,这才继续吃饭。

    云峥带着猴子开始巡视自己的队伍,跑去看野人吃饭的憨牛跑过来对云峥说:“少爷,少爷,那些人在吃骨头和虫子。”

    云峥皱皱眉头道:“参军没有给他们分发炒米?”

    憨牛道:“发了,我看见后勤营在给他们发粮食,他们就闻闻,然后就装到一个密封的竹筒里去了,然后就去捡弟兄们扔掉的骨头……”

    这就没办法了,估计是那些人将粮食存起来了,高棉人和大宋军人想的不一样,现在既然能够用骨头和虫子填饱肚子,估计不愿意浪费那些珍贵的粮食。

    云峥在扎营之前就发现这片空地出现的非常的奇怪,按理说林莽中不该有这样的一大片空地,看样子更像是人为改造过的。

    找了一柄长枪挑开地面,结果在不到一尺深的地方就发现了石灰,石灰的下面又是厚厚的碳层,或许是这两样东西隔绝了植物的生长,只有一些粗大的藤蔓根茎从地里钻出来,覆盖在岩石上。

    挑开藤蔓,发现那些岩石并非天然生成的,而是一尊尊石像,石像雕刻的非常古朴,长脸大眼,看不出特别的标示,既不是佛像,也不是大宋境内的道教造像,完全是按照当地人的样子雕刻的,早就问过野叟了,他居然也不知道。

    这里应该是一个森林中的国度才对,一般的部族没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在森林中进行如此浩大的工程,边缘处还有残破的城墙存在,只是石头缝隙里长出无数的榕树。

    这里应该是建设前进基地的好地方,作为中转站,应该是极好的,那些商贾已经开始派人砍伐树木准备在这里建造房子,仓库,一旦从升龙府得手,就可以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这里来,然后用接力的法子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大宋境内。

    云峥探查这里的地势,不是为了研究考古,而是为了看看这里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事堡垒,万一战事不利,自己还有一个且战且退的去处,狡兔三窟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算多。

    看着将士们全部赤身**的躺在岩石上晒太阳,云峥不好苛责,连续多日的行军,他们的双脚和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溃烂的地方,而阳光无疑就是最好的治疗良药。

    人一多气味就重,云峥看到城墙边上蠕动着一些花花绿绿的蟒蛇,火药弹不时地发出一声轰鸣,哪里有响声,哪里就会有被炸的破破烂烂的蟒蛇被高棉人欢天喜地分成一截截的肉段扛回来,怪不得高棉人不舍得吃炒米,这些蛇肉就够他们饱餐一顿的了。

    那些高棉人几乎什么都吃,憨牛说的骨头他们也不肯放过,拿石头砸的粉碎,然后在仰着脖子吞下去,蠕动的喉结,就像蟒蛇在吞噬食物。

    甲子营的医官在人群里漫步,看着这些晒太阳的武胜军就像在看自己的收成,要求这些人必须将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晒到,尤其是胯下,这里是最容易被感染的区域。

    还有一些医官在给那些野人治疗,他们的皮肤不像武胜军的皮肤那样容易溃烂,受到的伤大部分都是擦伤,以及撕裂性伤口,好多人都需要医官将伤口缝起来。

    他们对自己的伤口处理的很简单,一些绿色的叶子在嘴里嚼嚼,直到嚼成糊糊这才拿树叶子包在自己的伤口上,那些医官已经采了很多的那种叶子打算回去之后就开始研究,因为那东西的疗效好像很好,贴上之后就会立刻止血,尤其是树叶被那些人的脏嘴巴嚼过之后贴在伤口上竟然没有炎症,在这样闷热的天气里,也不见炎症,这就太难得了。

    开会议的时候,云铮听完各部的汇报之后长出了一口气,减员的情况并不严重,自己在出发前做的那些准备都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路程已经走了三成,死亡和重伤的将士还没有出现,着给了云峥极大地信心。

    蜀中人到底和西北边军不同,武胜军常年驻扎在温暖潮湿的蜀中,对这里的气候还算是适应,狄青的军队里因为水土不服减员的情况很严重,最大的麻烦依旧是皮肤溃烂,所以狄青才会选择速战速决。

    作为疑兵存在的余靖,也不知道能蒙骗李日尊多久,此时此刻狄青必然已经掉头背上准备迎战高智升大军了,云峥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一走出林莽面对的就是李日尊大军的狙击。

    将士们如今都在渴盼着早日进入升龙府好结束自己漫长的行军,只有进入升龙府自己的万里跋涉才是有意义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会彻底结束。

    第二天天气好的让人感动,太阳像个硕大的红果,在绵亘林际喷薄。朝敦灿然,山脉的弧线,林海的轮廓都被金光融蚀。昨夜下了一场小雨,早起的时候下雨的痕迹已被热带雨林无穷的生机轻而易举地抹平。这庞大的生命部族领受了洗礼,更是一派欣荣。繁茂枝叶挂满隔夜雨珠,怡然地吸吮晨光,荫翳处泻下百鸟无忧无虑的歌声瀑布。

    医官强烈建议再休息一天,再有一天时间,将士溃烂的皮肤就会结痂,人体对自然有一个熟悉的过程,等这个过程结束之后皮肤就很难再溃烂了。

    云峥接受了这个简易,他本来就打算休整两天的,既然老天给面子,那就多留一天。

    早餐吃鳄鱼,这是野叟的建议,那种令人恐怖的生物被几个高棉人轻而易举的从泥潭里弄出来,问宋人借了锋利的匕首将它开膛破肚,听说他们没有锋利的刀子的时候,都是拿石刀从鳄鱼的嘴开始下手的。

    切成小块的鳄鱼肉被扔进了大锅,不大的功夫就煮熟了,对于野叟特意剜出来的敬献给尊贵客人的鳄鱼眼珠,云峥实在是吃不下去,不得不落荒而逃去老老实实地吃自己小米粥,因为这事情,云峥被野叟埋怨了好几个月,认为这是对他最大的不敬。

    即使不敬也不吃鳄鱼眼珠子,自己不是梁楫,和笑林,他们两个一人一口就吞掉了那东西,还告诉云峥味道不错。

    ,(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五十八章林莽(3)

    云峥不喜欢鳄鱼肉,不喜欢蟒蛇肉,认为这些东西过于粗犷,不适合自己,但是来自成都珍宝阁的老花,和药材行的蒲长贵几乎是狂怒的指着野叟和和那些一些参与祸祸猪婆龙和蟒蛇的武胜军一通臭骂,并且操起刀子追杀那些在他眼皮子底下依旧把蟒蛇砍成几段,鳄鱼变成肉块的高棉人。

    野叟看着两个那两个明显不是战士的家伙不解的问云峥:“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蟒蛇和鳄鱼都是很好的食物,他不喜欢吃就不吃,为什么要阻拦?”

    云峥挠挠后脑勺道:“这就预示着你们再也不担心没粮食吃了。”

    野叟现在听不得粮食两个字,最早的时候他还能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样子和云峥大谈建国传世的宏伟目标,自从和云峥混的时间长了之后,他的目标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当务之急先把族人的吃饭穿衣和居住的问题解决掉再说其它,云峥既然说到了吃饭,他是一定要问清楚的,高棉人想吃一口粮食有时候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们以后抓住鳄鱼,把皮扒下来卖给那个瘦子,再把鳄鱼肉拿烟熏了,卖给那个胖子,把蟒蛇的皮完整的扒下来也能卖给这两个人,价钱不错。

    对了你陛见皇帝的时候,带些鳄鱼皮和蟒蛇皮就足够了,回家的时候就能带着好多的工具和粮食回家,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交给我家的商铺去做。去帮你送给皇帝。”

    野叟窜了出去,他真的是窜了出去,他头一回知道自己族人吃了好几百年的鳄鱼皮子居然能卖一个很好的价格,蟒蛇皮子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当初自己挖空心思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卖的,只以为那些猛兽的毛皮才会值钱,只以为那些稀少的珍贵木头才会值钱……甚至有时候会贩卖自己部族中多余的养不活的人……

    从老花,老蒲以及十来个商人那里回来之后,野叟就对攻打升龙府没了兴致,他很想立刻带着族人去拿着商人给的样板去森林里找宝贝。去捉鳄鱼。去捉蟒蛇……甚至去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

    他发现,那些商人才能真正解救自己的族人……

    第三天的时候,天气依旧晴好,云峥的大军又开始了行军。这一次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是前六天行军速度的一倍。武胜军已经知道如何在密林中行军了,没了先前的好奇心,走路的时候已经不在东张西望。见到蟒蛇也不会大呼小叫了,更不会因为一只虫子掉在脑袋上而大呼小叫。

    只有野叟在不断地惋惜,刚才一条巨大的蟒蛇蜿蜒着游走了,明显是一条已经吃饱的蟒蛇,抓捕起来很容易,那个巨大的水潭里飘着十几根枯木,那就不是枯木,是十几条巨大的鳄鱼,按照鳄鱼背上的背刺来看,这些鳄鱼至少有一丈长,连皮带肉卖个俩贯钱不成问题,可是四担白花花的大米啊,足够两个高棉人吃整整两年的……

    森林是真正的宝库,到路边上那种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只需要连根挖出来,晒干之后就能卖不少钱……

    他发现自己错了,应该一开始就邀请商贾到森林来做客,而不是邀请云峥带着上万大军进入森林,他很想告诉云峥自己的族人只负责带路就好,不用去升龙府里作战,族人如今只有不到三千人,经不起云峥所说的牺牲。

    可如今自己已经被牢牢地拴在云峥的战车上滚滚向前,没有丝毫可选择的余地。

    大象的群居性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森林里居然有好多大象是孤孤单单乱跑的,见到如此庞大的一支象群,它们居然自动的加入了队伍,即使被人骑在身上也不知道反抗,只会闷着头紧紧跟随象群往前走,甚至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大象还要温顺。

    一头成年的公象斜刺里冲了出来,准备拿巨大的象牙挑翻云峥队伍中唯一的一头成年公象,这是大象在自然界里的本能,在争夺交配权。怪不得自己象群里的母象这几天总会发出低低的嚎叫声,象群里只有一头大象忙不过来。

    大象打架实在是恐怖,严整的行军队伍立刻被弄得乱成了一片,两头公象打架,百十头母象扬起鼻子围观,场面非常的宏大。

    野生的那头大象太吃亏了,喜欢骑在公象背上的梁楫早就给自己心爱的战象牙齿上装了两把巨大的尖锥,所以,它的战力是野生的大象根本就无法企及的。当尖锥深深地刺进野生大象的胸膛的时候,所有的母象垂下了鼻子,再一次温顺的跟在前面那头张着耳朵显示赫赫雄风的公象身后向前走。

    倒在地上大象的是一个失败的英雄,它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战士的武胜军给了它足够的尊敬,没有补刀,只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当商贾的队伍从死去的大象身边走过之后,那头大象就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象牙,象鼻子,象皮,大象的耳朵,甚至代表着它雄风的**全部都消失了,人走后,无数嗜血的虫子就立刻覆盖在了这团血肉上……

    野叟总能在潮湿的丛林里找到合适的宿营地,这让早先对野叟怀着极大敌意的周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野叟这群人,武胜军想要安全通过这片林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高棉人很快就变得奢华起来,他们不再捡拾武胜军吃完的残羹剩饭,不再去捡拾武胜军吃完抛掉的骨头,也开始老老实实地用竹筒热水泡着自己的炒米吃饭,因为野叟不允许他们再去糟蹋那些珍贵的货物。

    走了一路商人们就建造了一路的仓库和驿站,每一处驿站和仓库都会留下十个人看守,这样的驿站在丛林里多达七个。

    这些事情用不着崔达交代,那些走惯远路经商的商贾们自发的完成了各种准备,离升龙府越近,这些人的呼吸声就越发的粗重,看到他们的状态,云峥叹息一声道:“商人比战士更快的进入了作战状态啊!”

    今夜是森林中渡过的最后一夜,这里是一个安静的村寨,除了没有原住民之外,一切依旧,云峥从三天前就开始了军事封锁,也就是说他的斥候军队会杀掉所有见到军队在森林中穿行的智慧生物。那些逃进森林的人也逃不脱高棉人的追杀,毕竟他们才是森林的主人。

    云峥在等待笑林和高棉人的情报,只有确定李日尊还没有从广源州赶回来,自己才会突然发动对升龙府的袭击。

    郎坦,梁楫,彭九,周同全部都出去为大军扫清一切障碍。

    野叟对于大军剿灭周边百姓的事情似乎无动于衷,这不符合出家人的慈悲观念,甚至不符合云峥自己的道德观念,最早以前他和周同等人讨论到秦赵长平之战的时候,还对秦军滥杀无辜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如今,同样的境地落到自己头上,云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冷静的颁布那道残酷的命令,而自己的部下也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不知道是人改变了战争方式,还是战争方式改变了人,自己最痛恨的一幕终于在自己的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上演了——那就是滥杀无辜。

    苏洵的脸色苍白,他已经呕吐了无数次,尤其是看到武胜军野兽一样的冲进村寨,然后从里面搬运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尸体时候,他双手颤抖,泪流满面,嘴不断的翕张却到底没有喊出“住手!”俩个字。

    “对不起!”云峥小声的对苏洵道:“不该把你扯进来的。”

    “我们可以不杀他们的,圈禁起来就好。”苏洵喃喃自语。

    云峥抬起苍白的脸颊瞅着苏洵说:“你知道那样不成的,我们如今四面皆敌,你看到没有,这些村寨的人见到我们的第一瞬间不是臣服,而是反抗,如果让他们走脱,就是对我们身后这一万多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没得选择。

    你和所有的大宋儒者一样,还不习惯征服,想要征服就需要杀戮,如果杀戮都不能让他们臣服,那就需要继续杀戮,自古至今,没有例外。

    大宋从开国开始就没有了屠城杀降这一说,那些聪明的儒者总能找到其它替代的方法,那一套在国内行得通,在这里绝对行不通的。”

    苏洵叹口气对云峥道:“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去睡一会。”

    “所有的罪孽归我,先生,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还会有更大规模的杀戮。”

    苏洵的脚底下拌了一下,不过他依旧挺直了腰板走进了自己的帐房。

    野叟凑过来看看云峥的脸,又瞅瞅进了帐篷的苏洵,奇怪的道:“你在为谁悲哀?莫非是为了那些死掉的交趾人?”

    “没有,只是感觉不舒服!”云峥强自笑了一下也打算离开。

    野叟一把拉住云峥,盯着他的眼睛道:“你知道我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云峥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野叟露出自己的白牙阴森森的笑道:“被我们给吃了!那一年森林里的大雨整整下了半年,我们吃光了所有能找到的吃的,最后眼看就要饿死了,所有的人都向我父亲这个贤者要食物,我父亲说:“没有食物。”……嘿嘿嘿……”(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五十九章林莽(4)

    “你吃了没有?”云峥淡淡的问。

    “吃了,他们把最肥美的一块给了我,然后我就遇到了一个行脚僧,他告诉我,一个人埋葬在那里都成,不管是埋葬到土里,或者水里,还是埋葬在子孙的身体里,都没有什么区别,我后来认为和尚说的很对,所以就信了。”野叟笑的平安喜乐。

    云峥疑惑的道:“你真信了?”

    野叟抬起头看着云峥笑道:“不信不行啊,就跟你现在的想法一样,反正杀了很多人,而且还是无辜的人,总需要一个理由来彰显自己是人不是野兽啊。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但是我害怕被人吃掉,非常的害怕,所以这些年我总是想尽办法给族人弄吃的,拼命地想喂饱他们的肚子,甚至还告诉他们我们要建立自己的国家“水真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水真腊”时代大家都有饭吃。

    我最害怕森林雨季的到来,你知道么?这里只要开始下雨,就会下很长时间,一般的时候会下两个月,多一点就会下三个月,每一次雨停出太阳的时候,都是我的节日,我又可以活过一年了。就这样,我坚持活过了三十二个雨季,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个数字,我父亲只活了二十五个雨季,听了我的事情,你觉得你自己的事情还算是事情么?”

    云峥认真的点点头道:“不算,原来你不是你们部族的首领,而是你们部族的储备粮。”

    野叟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那些到处乱窜的商贾道:“有了他们我觉得我能再活三十个雨季,最后真正的老死,被人装进陶罐里埋起来,在上面盖一座塔,你觉得怎么样?”

    云峥撇撇嘴道:“最好的法子是你扔开你的族人,跟着我回蜀中,去我家的家庙里真正的当和尚,我保证你能再活三十年,你死了之后一定给你建造一座塔,蜀中从来没有你说的那种雨季!”

    野叟摇摇头。指指散落在村寨四处找食物的族人道:“我离开他们就会死。”

    云峥还打算说点什么劝解一下这位可怜的智者。总是被族人流着口水盯着也不是个事情,野叟表现的却非常的豁达,哈哈一笑,就去检查自己的族人到底弄到了多少食物。云峥现在理解野叟为什么会如此的在意食物了。有了食物。他才不会成为食物,云峥忽然发现自己的处境和野叟非常的相似,只不过野叟需要不断的找食物。自己需要不断的找钱。

    消息传来了,云峥的心彻底的放了下来,狄青突然回军在砚山和高智升的追兵撞在了一起,这一战狄青果然不负名将之名,将骑兵加弩箭,加火药弹的力量运用到了极致。

    高智升军队的规模太大,他在对峙的时候无法马上吃掉,于是他就假装掉头南下,引诱高智升衔尾追击,由于高智升的军队基本上全是步兵,于是行军的阵列被拖得很长。

    而狄青的部队主力便在骑兵掩护部队的后面迅速集结,然后高速前进,在敌人还来不及集结兵力的时候就将其分别击溃,在三天的时间里阵斩了落蒙部,弥勒部,弥鹿部的头人,逼迫高智升不得不撤退到师宗一地,准备重整旗鼓再来作战,

    狄青没有给高智升准备的时间,将骑兵战斗队形成五个横队,每个横队都是单列的。各横队之间相隔很宽的距离。前两个横队都是重骑兵,其余为轻骑兵。在这五个横队的前面。另外还有一些轻骑兵负责侦察、掩护。

    当敌对双方的部队越来越靠近时,位于后面的三列轻骑兵便穿过前两列重骑兵之间的空隙向前推进,经过仔细瞄准后向敌人投射具有毁灭性力量的标枪和弩箭。

    接着,在仍然保持队形整齐的情况下,前两排重骑兵先向后撤退,然后轻骑兵依次退后。即使高智升的阵线再稳固,在这种预有准备的密集箭的袭击下发生动摇。

    狄青光靠这种袭击就使敌人溃散不必再进行突击冲锋,于是狄青下令让轻骑兵撤退,由重骑兵发起冲锋。

    作战时,各个骑兵队靠得很紧,中央战阵的骑兵核心马金虎首先接阵,张玉和杨文广率领的两翼部队便向侧翼疏开,绕向敌人的两侧和后背。

    在进行这种包抄运动时,狄青巧妙地借助了风势用硫磺燃烧出烟幕、并且在上风洒尘土来迷惑敌人,张玉,杨文广利用山坡和谷地的掩护。完成对敌人的包围后,各部即从四面八方发动攻击,高智升大败,逃走鄯善府。

    这一战狄青用自己的五千骑兵就完成了整个战役,斩获首级一万一千级,敌军混乱奔逃时相互踩死无数,大理国的大门已经彻底的为狄青打开了。

    李日尊接到战报后惶惶不可终日,八万大军其中有五万大军守在最宁府的边境的,其余的三万人继续固守广源州防备云峥。

    “这一战已经没有悬念了,只要我们能快速的抵达升龙府的升龙城,就一定能一战功成。”周同听到密谍司的快报之后,拳头在桌子上敲得咚咚响,踌躇满志。

    吴杰也跟着道:“我们最难熬的就是走林莽到底能不能骗过李日尊,如今看来计划完全成功了,如今距离升龙城不到两百里,快马一日可到,只要我们继续封锁消息,一定能打李德政一个措手不及。”

    苏洵看着帐篷顶端悠悠的道:“升龙城乃是西南最大的城池,乃是交趾郡王李公蕴于五十年前选定的交趾国都。

    李公蕴集全国之资产, 按中国的建筑风格, 大兴土木。升龙京内起朝殿,左置集贤殿,右置讲武殿。左启飞龙门, 右启丹凤门。正阳启高殿, 皆曰龙墀, 墀内翼以回廊,周匝四面。乾元殿后置龙安、龙瑞二殿。左建日光殿, 右建月明殿。后有翠华宫。城之四面启四门,东曰祥符,西曰广福, 南曰大兴, 北曰曜德。又于城内起兴天寺, 五凤星楼, 城离方创胜严寺。……与此同时,建寺于天德府。

    再者发钱二万缗, 建寺八所,皆立碑记功于升龙, 城内造兴天御寺、太清宫、万寿寺, 城外造胜严寺、天王寺、兴圣寺、天光、天德、乡邑诸寺。观有颓毁者, 悉令修之。

    云峥,这样一座华美的都市你如何处置?”

    郎坦瞅着苏洵奇怪的道:“参军,还能如何处置?当年阿旁宫覆压三百里还不是被项羽一把火烧了?自我朝开国以来,焚毁的宫观殿堂还少了?西汉时期汉武帝破南越之时,还不是烧毁了钱氏的百里楼台,难道先生要将这座城市留给交趾人不成?”

    云峥点头道:“确实留不得,敌人只要弱一分,我们就能强一分,这时候不是怜惜这些死物的时候,能拿的我们会全部拿走,这些事情还需要先生去协调,万万不可有妇人之仁。”

    苏洵道:“老夫晓得,只是心里总是拗不过这个弯来。项羽焚毁阿旁宫被咒骂了千年不止,我们估计也会被咒骂千年。”

    云峥笑道:“我们不会,咒骂我们的只能是交趾人,大宋人会赞扬我们开疆拓土的赫赫雄风,好了现在不说这些,先把升龙城拿下来才是真的,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凑齐我们所有的战马,无论如何整理出三千匹战马,组成三千骑兵,封锁整个升龙城的道路,如果有机可乘,前驱的三千人就要抢先进入城内,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一整天,等待大军的到来,我以为笑林,梁楫,周同,吴杰,你们四人为前驱,当前的任务是能清扫出多少安全区就清扫出多少安全区,尽量缩小大军和升龙城的距离。”

    笑林等四人抱拳之后就离开了营帐去做准备,而郎坦,褚大志等人和云峥一起仔细的分配了各自手头的兵力之后,也开始做最后的准备。

    还有三十里的林莽,这是武胜军最后的障碍,大军已经整整的休息了一天,到了最后的冲锋时刻,整个营地里喧闹一片,做准备的不光是武胜军,还有崔达带来的商贾团队,从这一刻起,每一个人都要为最后的胜利出一把力气。

    升龙城的常备军有一万六千人,乃是交趾最精锐的军队,李德政因为担心儿子挡不住狄青和云峥的两面夹击,特意将常备军中的五千甲士派去了广源州,李德政已经得知,这一次出现在交趾边境的宋国大军,乃是宋国最精锐的军队,他不敢大意。

    他的六个儿子镇守在交趾的六座大城里控制着庞大的交趾,京城里只留下太子李日尊为皇国的继承人,李德政对自己的安排非常的满意,交趾国在这样的情形下,已经十五年不闻金铁交鸣之声,他认为这是自己最大的胜利。

    国泰民安,连续两年的大熟,让升龙城这座年轻的城市彻底焕发了生机,天王寺的修建依旧在进行,这座已经连续修建了三十年的寺庙,将要在今年交趾圣祖李公蕴的诞辰最后完工,金碧辉煌的灵塔,整整耗用了黄金五百斤。(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

第六十章落日之城

    云峥到现在都不知道古代行军打仗时奇袭是个什么样子,他自己知道的都是些经典的战例,而那些战例之所以成为经典,主要的原因就是稀少。

    想要成为经典就必须占据很多的先天条件,而运气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因素。

    以小博大的时候才会用奇袭,自己兵力不占优的时候才会用奇袭,自己军队处在劣势的时候才会用奇袭,否则,没有一个真正的将帅会把胜利指望托付给老天爷。

    笑林,梁楫,周同,吴杰四人成为了先锋,不但要做奇袭升龙城的准备,还要帮助大军开辟道路,这一点上他们做的非常完美。

    云峥瞅着路边扑倒的尸体一直绵延到道路的尽头,就想起麦田里一捆捆割倒的麦子,排列的样子也是如此,如今这个时候正是蜀中桃花盛开的时候,不知道蜀中阴暗的天空下,那些桃花是否也如同这满地的鲜血一样嫣红。

    大象每迈出一步,大地都在颤抖,甲士铠甲的铿锵声带着血腥的味道,这就是征伐,或者叫做杀戮。

    交趾人都住在尖顶的木屋里,零零落落的,一些没有被波及的孩子和妇人惊恐的从木屋的缝隙里偷偷的往外看,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让她们从心底里感到恐惧。

    越往前面走人烟就越稠密,先锋部队不可能将这些人全部杀掉,只要不遇到阻碍,他们到了后面就不太杀人了。这时候杀人起不到任何保密的作用,有杀人的时间,不如快速的向升龙城挺进。

    大路上一个人都看不见,只有一支大军在阴云下行进,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升龙城的大门已经紧紧的闭合上了,锣鼓声,号角声响彻云霄,匆匆出城迎击敌人的两千交趾武士已经溃败在即,站在城头的李德政心头像压了一块重铅。

    硕大的云字大旗正在自己的武士群众劈风斩浪的杀过来,这面旗子后面。扑倒了遍地的尸体。一员铁塔般雄壮的悍将,挥舞着大锤咆哮着杀透交趾军阵,立马在朱雀门前恶狠狠地看着城头,胯下的战马不断地兜着圈子。焦躁不安的想要扑上城墙。

    李德政见惯了军阵。他不是太平帝王。他的皇位也是经历了血雨腥风才夺过来的,所以对面前的这支军队并不畏惧,城中还有上万军卒。足够自己守城的,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只是担心远在广源州的太子,这支军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难道说李日尊已经彻底战败不成?

    他努力的将这个不可能的念头抛开,重新关注眼前的战局。自己的部属已经全部战死在城下了,这些骑兵的弩箭非常可怕,刚一接战,密集的箭雨就让两千人的军阵损失泰半,即使是身穿重甲的甲士也没能逃脱厄运,被一柄柄锋利的短矛活活的钉死在地上。

    八百骑兵!

    李德政居然没有发现这支骑兵有多大的损伤,除了一些坠马而亡的骑兵,他们的数量并没有减少多少。

    “大王,其余三座城门也发现了敌人的骑兵,我们的信使出不去了。”一个身穿金甲的武将跪地禀报。

    李德政面无表情的道:“其实用不着送信,他们不可能杀光城外所有的人,天王寺的李秀泽应该已经派人去给太子送信了,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闭门不出,等待太子大军到来之时,或者各路勤王大军到来之后,这些贼人一个都走不掉。

    命令左卫将军龙且整合升龙城军队控制全城,命令丞相李德成征招民间武士,同时命京兆府知府两丁抽一这些人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武装。

    同时昭告升龙城军民,斩首宋军一级者赏金十緡,斩首三级者为上军,斩首十级者为都尉,若有临阵退缩,苟且偷生者杀无赦!”

    战争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升龙城周边到处都是大宋骑兵的影子,他们在这里烧杀抢掠,想要在升龙城周边开辟出一块相对安全的区域。

    而那些交趾人也被李德政开出的赏赐刺激的两眼通红,前赴后继的举着锄头和砍刀向大宋骑兵发起冲击,杀了一层又来一层,一些侥幸得手的交趾人残酷的砍下了战死宋军的脑袋,高举着脑袋还没来及领到赏赐,就被新扑过来的宋军碾成肉泥。

    杀戮变得毫无节制,自从有宋军不忍心杀死妇人和孩子,却被自己放过的妇人孩子杀死之后,宋军的杀戮就没有任何限制了,三千骑兵绕着升龙城不眠不休的杀戮了三天之后,云峥的大军这才缓缓地来到了升龙城下。

    此时的升龙城周边已经变成了一片白地,除了不时出没的野兽之外,再也看不见一个人影,那些辉煌的寺庙变成了废墟,商贾组成的搜索队小心的拿走了任何他们认为值得拿走的东西,就连李公蕴灵塔上的黄金涂层也被那些商贾小心的刮了下来,至于灵塔内部早就一片疮痍,他们拿走了陵墓内所有的陪葬品,而后一把大火毁尸灭迹……

    搜刮还在进行,那些侥幸没有被杀死的交趾人被铁链拴着源源不断的向森林驿站运送搜刮到的物品,云峥没有去问那些人的去向,只是从崔达苍白的脸上知道那些人的下场绝对不太妙,既然杀戮和战争已经开始,云峥根本就无力去做任何改变。

    一百多头大象走了一遍森林,就变成了两百多头,当这样多的战象林立在升龙城下的时候,李德政脸上的阴郁之色就多了几分。

    云峥不给升龙城完成全民动员的机会,如果整座城都动员起来了,自己的一万多部下绝对没有可能攻下升龙城,全民皆兵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他非常的清楚。

    来到城下的第二天云峥迫不及待的开始攻城,八牛弩,还有小型投石机疯狂的向朱雀门投掷着所有的武器,朱雀门上硝烟四起火光冲天,坍塌的城楼和四处乱飞的残肢显现着战争的残酷性,交趾人虽然不明白宋军的武器为什么会爆炸,为什么会如此恐怖,他们却明白另外一件事,那就是一旦让宋军进城,自己的下场一定更加的残酷。

    不论宋军的火药弹炸死多少人,只要宋军开始冲锋,城头依然会站满交趾人,他们制造出的箭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敌国都城从来都没有轻易被攻克的,当然除了宣和年间的大宋都城东京之外。

    交趾人的尸体已经在城下堆起来了一张多高,朱雀门的城墙虽然残破,却依旧牢牢地掌握在交趾人的手中,但是不论谁来看,升龙城被攻破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宋军直到现在,还没有发起一场真正的攻击。

    “大王,升龙城守不住了,宋军的攻击非常的恐怖,那种从未见过的武器非血肉之躯能够阻挡,大王,微臣愿为大王前驱,杀出一条血路,护送大王离开。”

    一位满身都是伤痕的将军跪在李德政的面前苦苦哀求。

    李德政眯缝着眼睛,看着残酷的战场一剑刺死了那位将军之后小声道:“这才开战半天而已,宋军尚未发起真正的冲锋就想不战而逃?”

    杀死将军之后,李德政看着那些惶惶不安的臣子道:“不要想着走了,交趾如果还想立国,就不能舍弃升龙城,我们要做的就是守卫升龙城,等候太子回归,外城破了,我们就固守内城,内城破了,我们就固守皇宫,总之,都准备战死这里吧,胆敢言弃城者,杀!”

    李德政颁布完命令之后,就重新登上了望远楼继续观看战事……

    一座巨大的攻城车缓缓地向城门靠近,这是由十头战象在底下拉动的攻城车,这些攻城车都是由粗大的木料组成的,木料上面覆盖着一层防火的泥沙,在这辆巨大的攻城车底下同步行驶着四辆装满火药的大车,只要这辆攻城车能够靠近城墙,这些火药就会在城门洞子里点燃,彻底的炸毁这座巍峨的大门。

    交趾人见到这辆攻城车在缓缓地靠近,发疯一般的将着火的箭矢覆盖过来,这些箭矢附着在车上,燃起了熊熊的火焰,无论如何都不能阻止攻城车缓缓地靠近城墙,

    “堵死城门!”交趾的将领声嘶力竭的下达了命令。

    “轰”的一声沉重的攻城车终极撞击到了城墙上,数百斤中的巨石第一时间就砸在了攻城车上,接着就是大锅的热油兜头倒了下来。

    四辆马车趁着仅有的一点时间驱赶着马车钻进了城门洞,将城门塞得严严实实,武胜军军卒点燃长长的引线之后,解开战马头也不回的重新钻到攻城车下,疯狂的驱赶着大象往回走……

    来不及了,彭九大喝一声,一刀砍断连接大象的皮索,在大象的屁股上狠狠插了一刀之后就从攻城车底下窜了出来,毫不理会身后漫天的箭雨,其余将士也学着他的样子砍断大象的皮索,紧紧地跟在发狂的大象后面往自己的军阵里狂奔。

    见彭九他们跑了回来,大宋军队的投石机立刻将新一轮的火药弹投上城墙,八牛弩也同一时间发动,想掩护彭九他们回来。

    “卧倒!火药就要炸了!”彭九背上插着四五枝犹在冒着火苗的箭矢朝着本阵大喊。(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昨晚删掉重写,熬到两点钟都没有满意的东西出来,好在今天感觉不错。对不住。

第六十一章突围

    云峥戴着耳塞,这个耳塞的隔音效果很好,他只觉得心头发蒙,一股强劲的热风扑面而来,吹得披风向后扬了起来,胯下的大青马焦躁不安的四蹄踏动,似乎感到有大祸临头一般。

    首先碎裂的是那辆攻城车,粗大的原木旋转着向后狂飙,云峥眼看着一根原木插进了一头大象的腹部,将这头庞然大物带的飞出十几丈远重重的掉在地上,灰尘夹杂着鲜血四处飞溅。

    整个城门突然间拱了起来,紧接着就碎裂成无数的小块,两边的城墙也跟随着龟裂,继而轰然倒塌。城门上硕大的警钟远远地飞进城内,就像是顽童抛飞的小铃铛。

    暗红色火焰少了城楼的束缚,豁然间向外扩张一下,而后变成一股黑色的浓烟扶摇直上。

    猴子和憨牛护卫在云峥头顶的大盾牌上扑簌簌的落下来无数的小石块,打在上面蓬蓬作响,云峥皱着眉头,看着被飞石打伤的部下不知道说什么好,每回做爆炸试验的时候总是计算不准药量,彭九这一次恐怕又私自添加了火药。

    不过这个时候没时间和彭九计较,抽出腰间的长剑,指向升龙城吼道:“武胜军,前进!”猴子和憨牛收起盾牌,一起大声地嘶吼:“武胜军前进!”

    郎坦举着盾牌站在最前面,拿刀指着面前巨大的豁口狂嘶一声,带着自己的本部人马抢先杀向早就不存在的朱雀门。

    攻城战武胜军早就演练过无数次,各部很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交趾人已经被天威一样的爆炸吓破了胆子,呆滞的看着潮水一样涌进缺口的宋军,然后再被宋军像砍木头一样的砍倒。

    郎坦带着部众向前狂飙,只要遇到抵抗就会立刻解决,道路两边的房屋不管有没有人都会有一颗火药弹扔进去,浑身泥土的彭九就在他的左翼,褚大志带着部众成为他的右翼,三支队伍相互交替前进,他们的目标就是升龙城的内城,作为第一波攻击部队。他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前进。彻底的打垮城里的抵抗力量。

    在他们攻进城垣之后,那些大象和骡马费力的拖拽着散落的巨石往外走,这里需要清理出一条足够宽阔的大道方便骑兵涌进城。

    好不容易醒过来的参与交趾人扔掉手里的武器亡命的钻进周边的民宅,他们不愿意和这样强大的敌人继续作战了。

    站在高处的李德政浑身沾满了灰尘。他想不通是什么力量彻底摧毁了自己费尽国库钱粮才建造好的升龙城。一个硕大的铜钟就落在高楼底下。将自己最心爱的一座假山砸的粉碎。

    这一击彻底将李德政想要固守升龙城的心思给砸了一个粉碎,看着地面上那摊血迹,心里的悲哀无处可诉。那位将军是跟随自己数十年的老将,并不是一个胆小鬼,之所以想要自己突围,其实是看出来不妥了,而自己在暴怒之下……

    宋军能炸开外城,就能接着炸开内城,还有皇宫,高大的城墙成为不了他们的阻碍……

    “召集御林军,我们从东门突围!”李德政艰难的下令道。站在皇宫中的这处高楼,能清晰地看到宋军源源不断的进入了升龙城,如果再犹豫下去,说不定就走不掉了。

    一个宦官尖着嗓子道:“大王,宫里的嫔妃怎么办?”

    “带走皇子公主,着令嫔妃自尽守节!”李德政红着眼睛对身边的武士下令。

    于是皇宫中响起了妇人女子的哀求声和惨叫声,李德政似乎什么都听不见,一脚踢开一个抱着自己腿哀求的妃子,冷漠的向大殿外走去,大殿外还有一支骑兵可供自己使用。

    当他在整理好队伍的时候又听到了一声巨响,这是内城被炸开的信号,内城没有外城高大,被炸开没有半点难度。

    李德政瞅瞅将士身上背负的年幼的王子公主抽出自己的长剑,怒吼一声道:“我们走,会和太子之后,再来将这些恶贼碎尸万段!”

    皇宫大门大开,三千名黑衣武士恶狠狠地迎着刚刚进入内城的宋军扑了过去,这些人都是交趾军中的精锐,一些武技高强的人甚至爬到房顶上,在那里纵掠如飞,看到宋军就怪叫一声从房顶跳了下去,丝毫不顾及自己的生死存亡。

    郎坦挨了三刀才将一个黑乎乎的武士弄死,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看着这些亡命进攻的黑衣武士,艰难的站起来扔出去一颗火药弹将三个黑衣武士炸翻之后吼道:“结阵,结阵。”短短的时间里战死了上百名部下,这让郎坦非常愤怒,自己的优势本来就在弩箭和火药弹上,和敌人拼刀实在是最蠢的法子,好在弩箭和火药弹的存在阻止了这些黑衣武士潮水般的进攻,给了他宝贵的结阵时间。

    武胜军只要结好军阵就无惧任何强悍的武士,不管这些黑衣武士多么的强悍,在密雨般的弩箭中也没有任何的施展的本领的余地,至于那些举着藤牌贴着地面滚过来的刀手,一颗火药弹就能把他们炸的四分五裂。

    当百十个战阵逐渐建立起来之后,那些黑衣武士就再也占不到便宜了,不过他们依然死死地固守着皇城大门,不允许武胜军从这里进入。

    一大队骑兵轰隆隆的从人群里向东面狂奔,郎坦瞅了一眼,就从腰里掏出一颗红色的信号弹插在地上点燃之后,这颗大号的信号弹就带着一溜红色的烟雾窜上了高空,最终在高空炸开,整个升龙城都看得清清楚楚。

    云峥抬头看了一眼红色的信号弹笑着对苏洵道:“李德政跑了,和我们想的一样,他往东面跑了,他想去见见自己的太子李日尊。”

    “主弱臣强的局面下,李德政的日子不会好过的,当年唐玄宗就是这样去投靠自己儿子,结果被儿子给弄成了太上皇,你觉得李日尊会不会这么干?”苏洵笑着问道。

    “我觉得李日尊会干掉自己的父亲自己当皇帝,不过这种人伦惨事我不准备让他发生,李德政还是陪我走一遭东汴梁城比较好!

    你去看热闹不?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一代帝王穷途末路的戏码可不是你随便都能见到,每到这时候我一般都会想起霸王别姬,你呢?”

    苏洵点点头道:“那就去看看,既然李德政已经开始逃跑,这就说明城里的军心已经被打散了,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

    要看就早点去,你看,人家又突破了外城!”

    云峥看着外城上空腾起的红色烟柱笑道:“你别说,李德政的军队能突破严阵以待的外城防卫还真是不容小看啊,就是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才从彭九那个贪心鬼的手里溜掉。”

    俩人说着话,轻轻地踢一下马肚子就在护卫的簇拥下向东面奔去,大青马的步伐非常的轻便矫健,不断地避开地上的尸体和瓦砾,不大工夫就来到外城,彭九正在指天骂地,顺便训斥自己的部下,地上满是红色铠甲的骑兵尸体,和战死的战马尸体,有的尸体背后还背着衣着华丽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在密集的箭雨底下,没有生还者,尸体是如此之多,甚至在道路两边垒砌了两道半人高的尸墙,大青马的蹄子踩在血泊里“踢踏踢踏”的。

    云峥打马穿过外城,根本就不给彭九解说失利的原因,一根高挑的中指已经很说明问题,刚刚安定下来的彭九,解下头盔就摔在地上,指挥着自己的部下继续搜索外城的敌人。

    李德政的心在流血,突出皇城的时候黑衣武士已经伤亡大半,能一路跟到外城的武士几乎没有,当自己冲出外城的时候红甲骑士用自己的血肉生生的给自己建立了两道逃命的血肉之墙,听着骑士和自己幼子幼女临死前的惨叫,他心如刀割。

    四天前自己还在含元殿观看美人的歌舞,接受四方部族的进贡,庆祝自己的六十寿诞,庆祝交趾国国泰民安。三天前自己还雄心勃勃的想要依靠两千武士就击溃懦弱不堪的宋军骑兵,两天前自己还想着依靠坚城待援,一天前自己还想着只要全民动员起来,用血肉之躯生生的将宋军磨死在升龙城下……

    局面变幻的太快,太急,从发现宋军不是孬种到发现宋军锐不可当,只有短短的四天时间,作为帝王和统帅,他不相信自己面前会没有任何阻拦,所以在冲杀出外城之后,他就立刻抽出自己的长矛准备决一死战。

    战马从城里突出来的时候,他的心不断地往下沉,面前有一只黑甲骑兵,人数不多,只有八百人,但是为首的大将横枪立马挡在前面,帽盔上红缨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猩红的披风更是如同旗帜般在飘扬。

    为首的将军见李德政冲出了城门,解下披风扔到一边,他麾下骑士也做了同样的动作,钢刀从刀鞘里抽出来,发出令人牙酸的响动,这些人就像看到肥美羔羊的饿狼一般虽然站在百丈开外,气势强大的令人窒息。(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六十二章李德政

    从皇宫冲到城外,一千精骑只剩下不到五百人,此时此刻却遇到了最凶悍的敌人,李德政长吸一口气,准备冲锋,如果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冲破对方的骑兵战阵,一旦城里的宋军追杀出来等待自己的只会是全军覆没。

    李德政的侍卫长穿着李德政的金盔金甲,率先嚎叫一声率领着百余骑向斜刺里冲过去,剩下的人包括李德政自己全部正面向大宋骑兵发起冲锋。

    这样的做法到底见效了,对面的宋军在高速冲锋中忽然分成了俩队,一队去堵截逃跑的金甲人,一队蛮横的杀向正面之敌。

    没有李德政预料中的战马拼杀,在两军相距不到二十丈的时候迎接他的是密集的箭雨,他看到那些宋军平端着弩箭如同黑色的波浪一般拍了过来,身经百战的李德政立刻将身子藏在战马的一侧,耳边传来弩箭飞行发出的刺耳尖啸,他侥幸的躲过了这一轮进攻,战马却没有那么幸运,脖子上飚出来的鲜血溅了李德政一脸,他的身体随着战马一起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当他的脸扑倒在地上的时候只觉得眼前浮现出无数的金星……

    弩箭杀敌只是宋军的第一波打击,紧接着飞过来的火药弹就将交趾人最后的完整军阵也撕破了,此时才是亮出兵刃厮杀的时候……

    云峥来到城外的时候,战事尤酣,那个醒目的金甲将军,眼见正面的同伴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竟然不再奔逃了,兜回战马重新向这边杀了过来。

    笑林随手一枪捅死一个敌军,催动战马迎向金甲人,这员大将确实精悍,武胜军骑兵遇到他损伤惨重,这家伙马上竟然没有一合之敌,手里的大刀被他舞动的如同风车一般,箭矢不能伤!

    笑林的长枪凶狠的捅过去居然被他拿大刀隔开,巨大的刀刃子顺着枪杆就滑落过来,惊得笑林硬生生的躺在战马身上才躲过这一劫。

    金甲人来不及和笑林多做纠缠。闪身躲过笑林的长枪就向正面的战场狂奔。笑林大怒,在后面紧紧追赶。

    云峥的亲卫拔出武器也加入战斗,不过他们并没有加入战团,而是留在战团外面。不断地用弩箭招呼那些凶悍的交趾人。这些人马上的战技很好。大刀片子舞的飞快,武胜军骑兵应付的非常艰难,不时地有人被交趾人拿大刀砍死一两个。如果不是冲锋时刻拿一矢三发的弩箭雨,这些人一定能突破武胜军的防御逃出生天。

    现在有了远程支持,两支军队顿时就变得旗鼓相当,交趾人要防备游走在外面的宋军弩箭偷袭,不得不分神防护,却不知这样做让他们溃败的更快。

    走马灯一样的厮杀,金甲人已经冲杀到了战团里,发一声喊,两马错蹬的时候一刀劈飞了一个宋军,立刻有交趾人死死地护卫在他身后,将笑林挡在后面一时过不来。

    他从马上跳下来,单手掀翻地上的死马,将几乎处在昏迷状态的李德政从搬了出来,见李德政还有呼吸,立刻就绑在自己身后,再一次纵身上马,等他拿起大刀四面瞭望准备突围的时侯心中一片绝望。

    无数的黑甲骑兵饿狼一样的围拢过来,仅剩的几个交趾人也已经死在了乱箭之下,他眼看着自己的副手被一支粗大的弩枪分尸,既然敌人的强弩已经到来,自己想要逃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舔舔嘴唇惨笑着对身后的李德政道:“大王,我们拼死一战吧!”

    “放朕下来!”李德政用漏风的嘴小声说。

    “什么?”侍卫长惊愕的问。

    “放朕下来!”李德政再一次说道。

    侍卫长看看不断逼近的黑甲骑兵,眼睛一闭,松开了身上的腰带,李德政从马上爬下来冲着逼近的骑士大吼:“朕是交趾国主,请大宋主帅出来说话!”

    笑林拿长枪指着金甲武士说道:“下马,卸甲投降!”

    侍卫长红着眼睛将手里的大刀捏的咯吱吱作响,就要催马上前和笑林决一死战,却不防身后的李德政声音传来:“下马,卸甲!”

    侍卫长木然的抛掉手里的大刀,解掉身上的甲胄,露出伤痕累累的胸口,只穿着一条亵裤赤着脚站在血水里,仰头看天一言不发。

    “我就是大宋将主,不知国主想说什么?”

    黑甲骑兵分出一条道路,云峥骑着大青马缓缓地从战阵后面走进来笑着问道。

    “孤王乃是大宋钦封的交趾郡王,而因何犯我疆界?”李德政怒吼道。

    苏洵笑道:“这时候想起你们乃是属国了吗?自你李氏立国已经五十载过去了,你给上国的贡献到哪里去了?除了第一年讨封赏的时候敬献了黄金千俩,白璧一对,珍珠五斗之外,这么些年再无贡献,我国陛下要我等前来问问国主,这些年的贡献是准备一次补上,还是继续打算不闻不问?”

    李德政大笑道:“原来如此,都是下国的疏漏,请上使返回禀告大宋皇帝陛下,下国这就补齐这些年积欠的贡献,立刻遣使奉上请罪。陛下仁慈之名名扬四海,定会饶恕我国的疏漏。”

    苏洵笑道:“那不过是其罪一,现在我们说说其罪二,唆使侬智高进犯我国,糜烂西南,使我大宋子民损伤不下百万,却不知此事国主如何解释!”

    李德政沉痛的道:“侬智高此贼狼子野心,早年间家父就曾看出僚族野心勃勃,所以圈禁了侬智高制服侬全德,侬全德一心叛乱,贼心不死所以被家父处决,侬智高不满我交趾久矣,六年前还曾与我交趾作战,我国太师战败,相比上使也有所耳闻。

    所以我交趾国和侬智高乃是生死仇敌,万万不可能相互勾结作乱,请大宋陛下明察。”

    苏洵哈哈大笑道:“原来如此,有国主这番话,老夫回去写史记就能有的放矢,现在您有什么就问我家将主,在下只是一介幕僚官,非是使节。”

    李德政倏然抬头,他的侍卫长早就怒火填膺,握紧了拳头就要扑上来,猴子拿长枪抵在侍卫长宽厚的胸膛上笑道:“急什么急,俺家参军问你话就是给你颜面,有什么问不得的。”

    李德政吼道:“力隆不得无礼!”

    喝止了自己的侍卫长之后又朝云峥道:“他不是使者,难道你也是假的将军专门戏弄孤王来的吗?”

    云峥砸吧一下嘴巴道:“交趾郡王休要恼怒,本官确实是这支军队的主帅,武胜军监军,宝文阁直学士云峥见过国主。”

    “汝一介宝文阁直学士不过四品官,因何见了本郡王不拜?”李德政须发虬张的喝问,只是满脸鲜血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云峥尴尬的挠挠后脑勺道:“郡王说的是,您是一品大员,在下官不过四品,平日里见到自然该行叩禀大礼,不过,这一次有点不同,下官是来抢劫的,您大可不必认为本官乃是官员,就当我是盗贼好了,所以您有什么冤屈等你到了东京汴梁城再向陛下诉说吧。”

    “你!”云峥的一句话生生的将李德政后面的话噎了回去,和一个盗贼讲规矩,岂不是白说,宋军这些天在升龙城外的作为他是知道的,连李家祖先塑像上的鎏金都不放过岂能放过升龙城,他们之所以来到升龙城,很有可能就是为了钱财。

    想到这里李德政再次道:“大军出动自然是金山银海的往里面填,既然上国大军已经出动了,下国自然没有让大军白走一趟的道理,敝国愿出黄金万两以酬大军,将军以为如何?”

    到了这时候,李德政只怕云峥不提出条件,只要提出条件自己就能脱身,不论多么苛刻的条件都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一旦脱困,自然有无数的办法可以对付云峥的这一万多人的军队,李德政不相信举交趾全国之力会拿云峥没办法。

    云峥听了李德政的话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对憨牛道:“从今往后,国主的安危就靠你守护了,记着万万不敢让国主离开。”

    憨牛咧着大嘴就去擒拿李德政,李德政的侍卫长力隆想出来阻拦,却被笑林的枪杆子在他背上狠狠地抽了一记,忙着吐血没工夫阻拦,李德政本身的战力不低,却从战马上摔了下来,腰背上的几处骨头很不安稳,一动就钻心的疼,只好任由憨牛将他捆的结结实实。

    苏洵指着被押送到马车里的李德政问道:“你如何处置此人?”

    “送到东京汴梁城,大宋的鸿胪寺国人馆自从李煜唱完“春花秋月何时了”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什么伤怀故国的曲子了,李德政或许在那里能吟诵出几首传世佳作也不一定。”

    苏洵笑着摇头道:“你是打算看看朝堂里的那些大佬们如何将李德政最后一丝油水榨出来吧?也好,武胜军发财朝廷得实利也不错,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云峥哈哈大笑道:“宝库的大门已经打开,冒险的勇士自然是进去发财,先生,告诉你啊,如果有什么看的上眼的东西就早点动手,一旦入账,哈哈……”(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六十三章要求的多样化

    商人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得抢劫的一批人,云峥和苏洵走在大街上之后立刻就发现了这个秘密,十一家商号的掌柜和伙计兴高采烈地在大街上巡梭,手里拿的货物之杂,式样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这是一块匾额,没必要带回大宋吧?”云峥看到一个伙计指挥着两个商号的护卫正在卸人家的匾额,那个匾额黑乎乎的一块烂木头不知道拿回去做什么。

    伙计笑的见牙不见眼,指着那块匾额对云峥道:“将军,您可别小看那块烂木头,那可是紫檀木啊,看年头至少有上百年了,弄回去在蜀中最少能卖五百贯,如果找巧手匠人做成把件,还能贵一些。”

    云峥点点头,五百贯的东西确实值得弄回去,就和苏洵继续往前走,不打扰人家伙计继续发财。

    如今大街上已经接到了禁令,云峥不打算再杀人了,也不打算让军卒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是对于豪富和商贾,以及官员的家里他可没打算放过,既然大军这一趟来交趾就是为了求财,就没必要做什么收揽民心的把戏,这一套对交趾人没什么用。

    如果说那块匾额是老木头值些钱拿走的话云峥还能理解,但是珍宝阁的老钱从一个富户家里抱出来一个痰盂一样的东西这就过了。

    “痰盂?亏你说的出口,这是一尊青羊方尊,看样子至少是前秦时期的古物,不识货就少说话。一张嘴就被别人笑话。”苏洵瞪了云峥一眼,从老钱的手里拿过这尊一尺多高的方尊把玩了一会依依不舍的还给老钱道:“好东西。”

    老钱哈哈大笑,见云峥在后面,连忙走上前小声道:“将军,您给个时间,咱们啥时候脱身离开,大家都等着您发话呢。”

    “十二天,最多十二天,如果前方传来警讯之后,最多只有十二天的时间。交趾人想要反应过来派遣大军来争夺升龙城。这中间至少需要十二天,所以你们要抓紧,回去之后如果收入少于预期,就不要怪我克扣你们的利润。”

    云峥想了一下还是给了老钱一个保守的数字。

    老钱皱着眉头道:“将军时间还是不够啊。咱们来不及细细的搜刮。只能粗粗的走一遍。这样会漏掉好多宝贝的。”

    苏洵阴着脸道:“没本钱的买卖你这辈子做过么?怎么还不知足?”

    老钱哈哈笑一下道:“这倒是实话。不妨碍您巡城,小的这就继续去干活了。”说完话拱拱手就匆匆的离去了。

    有了这两碗老酒垫底,云峥看到那些护卫。活计,商人从别人家拿出什么东西来都不奇怪,武胜军不侮辱妇女,只要抢劫的时候你不反抗,一般也不太杀人,这和大军破城之后惯例需要烧杀几日有很大的区别,交趾人见自己的性命有保障,而且也没有太让人义愤填膺的事情发生也就乖乖地不反抗了。

    其实要反抗的话平民才是主力,但是如今武胜军并不去打扰贫民的生活,而且打开官仓让那些贫民去拿米粮。虽然去的人不多,但是开仓放粮这种事情总是不会错的,白天确实没几个人,但是到了晚上,粮仓那里就会人山人海,武胜军并不去管,谁愿意拿就拿,只要不妨碍他们往城外运送东西就任由他们往家里搬粮食,这些东西武胜军是拿不走的。

    走进李德政的皇宫之后,云峥想不赞叹一声都不成了,李德政可能偏好黄金,整座宫殿被修建的金碧辉煌,尤其是中间的朝殿和左面的集贤殿更是灿烂的宛若云霞。大殿顶上一颗碗口大的宝石居然能随着日头的转换反射出彩虹般的光芒。这可不光是宝石的功能,更多的还是巧匠的能力,需要繁复的天文计算和角度设计,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出来的,称之为人间奇迹也不为过,不过到了云峥这里,那块宝石被军卒粗暴的卸了下来,石头一样的扔进大木头箱子里,至于那座荟萃了能工巧匠心血的基座由于是白银的,也被军卒拿大锤敲下来,用麻布裹一下就送到了大象背上运往森林中的驿站。

    国库之中确实没什么好看的,里面堆满了大宋铜钱和金银,这些东西都是必须登记造册然后送到东京的,这一点不能出差错,随军的密谍司密探丝毫不顾及暴露身份,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生怕这些东西被武胜军贪墨掉,后来见武胜军对这些东西好像没有什么兴趣,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金银眼花缭乱。

    来的时候,朝廷派来了使节给云峥升了官,就是那个宝文阁直学士的馆阁职位,还派来了五十位监军,这些监军不妨碍云峥指挥作战,只管盯着云峥不要把所有的财富贪墨掉。

    和所有的封建帝国一样,最富裕的不是是国库,就像大宋的国库好多时候空荡荡的只有老鼠,但是皇宫的库藏,绝对是最丰富的,这一点走到天边都是一样的。

    库房打开之后云峥感觉脚底板的血都在往头顶涌,面红耳赤的看着这个璀璨晶莹光怪陆离的世界,李家好几百年的藏珍果然不容小觑。这个家族虽然成为皇族不过五六十年,但是在成为皇族之前,就是交趾赫赫有名的大家族。

    原本把走一趟交趾当成苦差事的宦官吴运泰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缓过神来之后跪在地上哀求云峥:“云宝文,奴婢来的时候准备的箱笼不够,求学士开恩,再拨给奴婢一些人手和箱笼,奴婢绝对忘不了学士的恩德。”

    云峥叹了口气道:“难道你打算把这些五六尺高的珊瑚都带回去吗?”

    吴云泰脑袋点的就像啄食米粒的小鸡连连道:“是啊,是啊,学士,您看看,这株六尺多高的红珊瑚,晶莹剔透,乃是世间难寻的无价之宝,如果运回东京,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云峥把吴云泰扶起来道:“公公,您还是把这东西砸碎为好!”

    “啊?啊——”吴云泰眼看着云峥从一个军卒背上抽下连枷,一锤子就把整座美丽无比的珊瑚敲成了几段,他惨叫着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抱着那株残破的珊瑚就像抱着娘老子的尸体在嚎哭。

    云峥拿脚踢一下吴云泰道:“哭什么哭,这里宝贝这么多,还不赶紧去装箱,清点,一株破珊瑚有什么好可惜的,那么大你让我怎么给你运回去,大军还要打仗,先挑小件的贵重的物事拿,大件的,不好拿的不要,全部毁掉!”

    吴云泰这才抽泣着去整理,一边盯着云峥总担心他会再打破什么东西,他在皇宫里就是专门管理皇家宝库的太监,是云峥特意问皇帝要过来的,来清查交趾皇家宝库的,一些只能由皇家来保管的物事需要事先挑出来。免得发了财再犯禁被砍脑袋那就太冤了。

    吴云泰也不是傻子,整理的过程中将一些珍贵的,但是并不犯禁的东西单独挑出来,放在一边,武胜军这一次立了大功,作为主帅的云峥总需要一些珍贵的物事来赏赐部下,这也是皇帝在他临走前交代过的。

    云峥很高兴,让猴子带着亲卫搬走了这些物事,剩下的就交给吴云泰上册子打包装,让这个宦官对云峥毫无私心的行为大加赞赏,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在他进来之前,甲子营的老兵带着苏洵这个鉴赏大家已经进来过一遍了。

    这样的行为在都江堰剿匪的时候就已经用过一遍了,所以,甲子营重操旧业干的很是爽利,苏洵也非常的谨慎,比如侬全福敬献给交趾王百余两重的生金就是一例,这东西都是有名的东西,皇帝要是看不到会怀疑的。

    再加上交趾国的玉玺,玉册,金书,这些东西都必须上缴给皇帝的,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就当不起灭国之功,虽然云峥只打算攻打一下升龙城,没打算灭国,但是朝廷里的那些儒家弟子一定会把这场抢劫当成灭国的,玉玺,玉册,金书,再加上李德政这个皇帝,这是国威远扬的铁证,大宋如今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云峥走了一圈之后就不再管城里如火如荼的抢劫事业,而是把自己的心思全部放到军事考虑上来。派出去的探马一日三报,交趾的情形也几乎是一日三变,不断地有兵马出现在升龙城的周边,不过是些小规模的军队,这都是李德政的儿子们派来了解情况的先头部队,笑林,周同,吴杰梁楫带着骑兵将他们一一的消灭在升龙城周边,唯有东面的李日尊似乎还没有收到消息,三百里外的哨探依旧没有发现他们的影子。

    这人迟早是要来的,如果不将李日尊的力量削弱,以他手里的八万多人一定会迅速的平定交趾的叛乱,杀掉自己的弟弟们之后,说不定会把矛头指向大宋,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所以武胜军必须在交趾之地和李日尊彻底的打一场大战,唯有吃了败仗的李日尊才不敢贸然进攻大宋,落到朝臣手里的李德政才会有点用处。

    云峥去看野叟的时候,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因为是友军,所以云峥同意野叟带着高棉族人也进入升龙城,还以为他们会大肆的储备军资,那里想的道,他们最感兴趣的居然是粮食和女人,当他看到那些黑乎乎的高棉人扛着粮食牵着女人往森林里走的时候,就感到一阵阵的眩晕,他不是说要建立水真腊国的么?(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六十四章皇帝的担忧

    “是啊,野叟就在建立“水真腊 ”!”

    野叟和尚毫无风度的在一个脏乎乎的女人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笑着对云峥道:“你看看,这些女人都是最强壮的女人,等到明年,高棉族就会迎来一大批孩子,我们拿走的这些粮食足够我们吃好几年的,正好拿来养孩子。”

    云峥眨巴一下眼睛道:“你打算生出一个帝国来是不是?而不是打出一个帝国?”

    野叟笑着拍拍云峥的手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斗是要死人的,高棉人死一个就会少一个,而生孩子就不一样了,只要有一个孩子出生,我们就多一个人。

    你说的战争和反抗,只适用于你们宋人,而不适合我们高棉人,雨林很大,足够我们栖息的,这段时间和你们宋人相处以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我发现高棉人和宋人相比差距太大了,你们能发出巨雷和闪电,能轻易的摧毁城墙,可以轻易地攻破对我们来说坚不可摧的城池。

    云峥,相信我吧,我这样的选择对我的族人来说是最好的,我们需要锋利的武器,需要珍贵的粮食和女人,我们唯独不要那些金灿灿的东西,那些东西对我们来说比毒药还要恐怖,如果我们不积累人口,不积累粮食,只知道积累金银财宝,高棉族的末日就会到来,即使你们宋人认为我们是朋友不来抢劫我们,总会有别的人来抢劫我们的。”

    云峥佩服的拱拱手道:“我们宋人有一句很贴切的话来形容你说的这句话。叫做怀璧之罪。象因牙死,狐因皮亡,了不起啊野叟,您是一位真正的智者,贤者,一个人口众多,只知道自强,不知道敛财的民族迟早有一天会建立自己的国度的,我郑重地向您发起邀请,请您在方便的时候来到大宋东京城。我一定竭诚的欢迎您。我的朋友。”

    野叟也把手放在胸口道:“我一定会去东京那座城市的,您说那里是这个世界上最庞大,最繁华的都市,我一直想去看看。想去看看您说的那座城市是如何的灿烂繁华。”

    “你一定不会失望的。一定不会。”直到此刻云峥才彻底明白了野叟为什么是一位智者了。就冲着今天他的作为和这些话,他为自己赢得了尊敬。

    蚂蚁搬家样的行动依旧在继续,从升龙城道密林之间的两百里道路上。车马日夜不绝,那些被俘虏的交趾军卒日夜不停地向密林里运送财物,

    当初宋人攻破后蜀的时候,运送财物的大军持续了两年,那些财富支持了大宋初年的南征和北征,就因为有那么些财物支撑,大宋才能迅速的从太宗北征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如今,攻破升龙府,将会是另一番模样,相信此时的东京城一定不会安静。

    赵祯抱着孩子站在最高的高楼上出神的看着南方,脑子里还在回忆庞籍今天和自己说的话“陛下,若大理国和升龙城能够如愿以偿的攻破,我大宋休养生息的年限就会大大的缩短。

    战争是消耗钱粮的,但是也是聚敛钱财最快的手段,狄青那里一日三捷,高智升已经节节败退,不出半月,高智升在大理国东方的国土就会尽数被大宋收入囊中,建昌府,会昌府,和东川郡一旦落入我国之手,大宋铜政危机就会立刻解除,尤其是会昌府那里盛产铜,我大宋铜钱拥有无以伦比的魅力,只要能造出精美的铜钱来,就能向辽国和青塘大肆的买马,向倭国购买银锭,所以此战不容有失,当派兵从豆沙关出境,火速夹击建昌府方为上策。”

    “爱卿,朕知晓狄卿进击大理国的重要性,既然大理国重要,难道云峥攻破升龙城就不重要吗?为何只说大理国,而不说交趾!”

    “陛下,云峥的交趾之战波折甚多,非一时半会所能成功,武胜军想要击破升龙城谈何容易,据老臣所知,升龙城城高壕深,而李德政又堪称一代英主,绝非段思廉和高智升之辈所能比拟,再加之,广源州对面就是李日尊的八万大军,云峥至今尚未传来和李日尊交手的消息,恐怕他已经看到了难处,觉得进攻交趾无望继而选择固守乌巢城拖住李日尊的大军让他不敢增援高智升这个下策,在老臣看来,这才是真正的上策,也是明智之举。”

    赵旭的小手再一次抓到了皇帝的胡须,一阵剧痛将皇帝惊醒过来,笑着亲昵了一下儿子,就把他交给了皇后和淑妃,自己再一次瞅着南方叹息不已。

    “陛下何须忧虑,如今北方的边关风平浪静,南边的边关捷报频传,这已经是多年以来难得的吉祥福祉,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皇后给皇帝披上大氅温言劝慰道。

    赵祯笑着点点头道:“是朕贪心了,以前狄卿,云卿率领大军进击南方的时候,朕只想着他们能够将侬智高剿灭就是大宋的福分,如今侬智高的骷髅,黄氏叛贼的人头已经陈列在朕的讲武殿中,可以说朕的愿望已经达成,如今狄卿更是不辞劳苦亲帅大军远征蛮夷为我大宋开疆拓土成功在即,给了朕最大的惊喜,云卿在乌巢城一面要防备瘟疫,一面还要死死地拖住李日尊的八万大军,这样的局面他能维系到现在已经是难得了,朕确实不应该再奢求更多。”

    皇后扶着皇帝坐到软榻上轻轻说道:“我大宋终于出了一老一少两位名将,这是陛下的福气,至少边关这三十年不愁无人可用。”

    赵祯听皇后这么说立刻阴着脸道:“云峥打算弃武从文,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打算一直待在军中,之所以进入大军成为统帅,都是因为张方平硬给塞进去的,他准备参加今秋的抡才大典。”

    皇后瞪大了眼睛道:“他已经是宝文阁直学士了,还参加什么科考,我朝自开国以来哪有大学士锁厅考试的?”

    淑妃掩着嘴吃吃笑道:“姐姐有所不知,这个云峥啊,早年在蜀中还是一个小小的账房先生的时候就放出狂言,说自己迟早是要东华门唱名的,如今他依靠军功成为宝文阁直学士,对别人可能是一种褒奖和荣耀,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您看着一旦南方战事平静他班师回朝一定会参加大比的。”

    赵祯苦笑道:“爱妃难道认为云卿一定可以东华门唱名?如果不能岂不是贻笑天下?他如今军务繁忙,李日尊的八万大军恐怕都足够让他焦头烂额的了,焉能留出时间温书?”

    淑妃接着道:“那个人就是一个狂人,不过人家干什么都是出类拔萃的,做生意能让云家从一文不名到富甲蜀中,做学问能让彭蠡先生毫不犹疑的收归门下,讨老婆都是蜀中最好的女子,不但不花钱,还让陆家陪送了十里红妆,打仗统军的本事臣妾就不说了,据说连庖厨之道一般的名厨都望尘莫及,臣妾敢和您打赌,这个大比他是参加定了。”

    皇后皱着眉头道:“咱大宋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宝贝!臣妾真的很想见见,如果他真的参加考试,如果不成,陛下还是要给他一个三甲才成,要不然大宋的颜面就被他丢尽了。”

    赵祯也皱着眉头不做声,忽然想起一事道:“彭蠡先生进京了,据说还带着他的三个弟子,其中一个就是云峥的弟弟云钺,还有两个是苏氏兄弟,据说这三人已经在东京城赢得了”神童“之名,朕现在无暇接见,皇后要是有时间就帮朕考校一下这三个小少年,摸摸云家的根底。不过先说好,算学就不要考校了,司天监黄维城在算学一道都败给了云钺,你还是考校他们一些别的东西,朕就不信他云家尽出妖孽。”

    “人家恐怕已经是妖孽了,司天监大司正黄维城都不是对手,就已经把妖孽的名头死死地安在头上了,毕竟算学也是学问不是?这样的人您叫妾身怎么考校,除非您能把欧阳修,司马光这两位早年的神童弄过来考校,妾身的那几下子是不成的。”

    皇后大笑着给皇帝提建议,她觉得这事非常的有趣。

    赵祯愣了一下,也大笑起来,可不是么,黄维城已经成为人家的垫脚石了,如今那三个小子已经名扬京城,皇后出题恐怕真的难不住人家,不过用欧阳修和司马光这两位去考校那三个孩子到底还是有些小题大作了。

    “你和淑妃商量着出题,实在考校不住,再去国子监找司马光和欧阳修不迟。”

    三人正在你一言我一言的商议如何考校蜀中的三个小少年,邹同手上捧着一封奏折急匆匆的走上观星楼,赵祯扫视了一眼,就发现那是一红三蓝的八百里加急。

    立刻拿过来,检查了火漆之后拿刀子挑开封印,急匆匆的瞅了一眼就脸色大变,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失魂落魄的道:“云峥竟然绕开李日尊的大军,真的去偷袭升龙城了。”(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

我们携手铸辉煌

零点的钟声敲响之后,双倍月票期就要到来了,九月的前27天我们已经更新了二十万字,一部煌煌三国也不过六十万字而已,如果不论质量我们已经写完了三分之一的三国。

    哈哈哈,九月的最后三天我们还要完成最少四万字,这还不算我许诺的章节。

    三国的三分之一处正好是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

    大宋的诸位赵子龙啊。救救可怜的阿斗吧,他前面有堵截,后面有追兵,还一个赛一个的凶恶,肥肥胖胖的阿斗如今蜷缩在一堵破墙后面嚎啕大哭,您要是再不用月票拉一把,他就彻底完蛋了。

    拜托大家了。

    孑与拜上(未完待续。。)

第一章问政(第一章求票)

    垂拱殿中落叶可闻,皇帝一言不发,宰相庞籍闭着眼睛只有不断抽搐的左手显示着他内心的不平静,文彦博一个字一个字的在读余靖送来的文书,韩琦干脆站到巨大的窗户跟前,一把推开紧闭的窗户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大殿中气氛让他全身都不舒服,心头上仿佛压了一块巨石。

    “太鲁莽了,太轻率了。”

    庞籍睁开眼睛缓缓地道:“原本老臣以为云峥固守乌巢和李日尊对峙这是最好的办法,没想到他竟然敢绕过李日尊走林莽,林莽可是和沙漠,戈壁同样恐怖的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古以来,进入林莽偷袭敌军的都是偏师,那里有全军压上的道理。”

    “三国年间,邓艾趁姜维被钟会牵制在剑阁,率军自阴平沿景谷道东向南转进,南出剑阁两百多里,钟会也派部将田章等跟进。邓艾率军攀登小道,凿山开路,修栈架桥,鱼贯而进,越过7百余里无人烟的险域。山高谷深,至为艰险。途中,粮运不继,曾多次陷入困境。部队走到马阁山,道路断绝,一时进退不得,邓艾身先士卒,用毛毡裹身滚下山坡。邓艾率军出其不意地直抵江油,迫降守将马邈。

    这样的战例虽然成功了,但是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大,而且有极大地偶然性,战争说到底看得还是各自的实力,偏师偷袭已经是兵家大忌,能不做就不做。而全军突击,确实太过冒险。

    云峥只要固守乌巢对峙李日尊就能助狄青拿下大理三府,让我大宋实力剧增,贪功冒进,致使大好战局毁于一旦,云峥该杀!”

    韩琦脸朝外面,嘴里说着凶狠的话,全身却都在颤抖,他此时此刻担心的是狄青是否会被高智升和李日尊前后夹击。

    文彦博抬起头扬扬手里的奏折道:“狄帅的战报在那里?云峥进入林莽的时候恰好是狄帅转身向北攻击的时候,微臣以为他们之间必定有默契。咱们身处万里之外。对前敌的形势不明,妄下决断有些过早了。

    微臣以为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云峥在明知自己一万大军对峙李日尊的八万大军不足以做到全面的牵制,这才施行围魏救韩之策。逼迫李日尊回师挽救升龙城。这才是最彻底的帮助狄帅的法子。不管云峥能否攻下升龙城,牵制李日尊的任务都会完成,否则以云峥往素表现出的才智。不可能作出这样糊涂的决定。”

    赵祯听了文彦博的话之后,精神一振,立刻命令邹同请陈琳过来将狄青和云峥这些天依靠密谍司送来的奏折全部取了出来,到了这时候,实在是没必要再顾虑那些缛文繁节了。

    文彦博将这些奏折按照时间一一摊开,仔细看了良久之后笑着对皇帝到:“陛下,果然被微臣说中了,大理征战和交趾征战确实已经连为一体了。

    庞相且看,二月十五,云峥派部将给狄帅送去粮草一万三千担,火药六千八百斤,弩箭十一万枝,哦,还有特制锁具六百套,酒精四百斤。

    二月十八日,狄帅舍弃与之对峙的高智升掉头南下,三战三捷阵斩蛮人三部于麻栗坡。

    再看云峥的动作,二月八日,遣部将调集三千骑兵大掠广源州,最远到达明江,并且试探的攻击了李日尊的三个柴垄,攻下俩个,焚毁一个,致使李日尊调往大理国境的两万人不得不折返回明江,直到三月初八,才又回到大理边境,但是这时候他们只采取了守势。

    三月二日,云峥麾下的大军空群出动,挟战象一百二十余头,战马五千匹,骡马一万六千匹越过乌巢城天堑,向西进发进入林莽之后不知所踪。

    同一时间,三月初五,狄帅的大军开始掉头北上,在砚山和离开高垒深沟保护的高智升开始大战,阵斩一万一千级,完成了让大宋举国欢腾的砚山大捷。

    通过以上战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云峥和狄帅从一开始就是相互支援,相互配合,两军各自的战争目标明确,还有非常明显的分工,一个主攻大理国,一个偷袭升龙城,这就说明了一点,云峥离开乌巢西进林莽狄青是知情的,而且没有反对。

    臣是文官,对战阵之道不熟悉,但是臣清楚的明白一点,能让两位名将都不反对的作战计划,必定是一个可行的作战计划,应该不是擅离职守,贪功冒进这么简单。”

    庞籍仔细观看了这些战报之后长吁了一口气道:“陛下,这等战报请第一时间交付枢密院,兵部的奏报时间太慢了,如果老臣知晓这些军机,就不会连日无法安眠。”

    从不在大殿上说话的老宦官陈琳忽然道:“庞太尉,密谍司乃是皇家直领,更是皇家密器向来秘不示人,官家今日让你们观看密谍司的天字号奏折已经是不合常规,您岂能要求更多。”

    韩琦怒道:“天家之事都是国事,哪来这么多的**,尔等应当将密谍司交付宰辅,如此才不会误了国家大事!”

    陈琳眯缝着眼睛瞅了韩琦一眼道:“密谍司乃是老奴从先帝手里接掌过来的,领到的旨意是只服从官家一人,再者,密谍司中人都是皇家家奴,韩参知政事想知窥什么?告诉老奴,老奴亲自与你分说。”

    如果是别的宦官,韩琦就算怒骂几句皇帝也不会多说一句话,但是落到陈琳身上,韩琦终究强忍着怒火不能发作,这个老宦官就连皇帝都对他礼敬有加,能让他弯腰行礼的只有皇太后,如今明知道他在出言讽刺,也不得不咽下这口恶气。

    陈琳见这些奏折已经被看完,就颤巍巍的走上前,亲自将奏折收好,放在一个青色的木匣子里,朝皇帝施礼之后就径直走了,看都不看气的面脸通红的庞籍等人。

    赵祯笑道:“这个老奴才仗着自己年岁高就无礼于韩卿,朕代他给韩卿陪个不是,密谍司乃是朕的耳目,确实不宜托付他人之手。”

    庞籍摇头道:“话不在这里,微臣之所以想要密谍司的天字号奏报,不是想窥伺陛下和诸位臣工的**,只是想快捷的了解一下前方的战事进展,比如这次,如果微臣手中有这些密报,就不会误会云峥。

    退一步讲,云峥统领一万余人进入林莽,到现在还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的战略目的达到没有老臣无从得知,如果有一个方便快捷的通信渠道,老臣等人也好早日作出正确的判断,不至于处处棘手,无从下手。”

    韩琦朝皇帝拱手道:“微臣请陛下容许臣整治快马驿递,如此的拖延时间,实在不是大宋的福气,待微臣整理出一套详细的方略之后再向陛下正式上奏本说明详情。”

    赵祯含笑点头,几位重臣趁机施礼告别,准备再继续等云峥和狄青的下一封军报。

    出了垂拱殿,文彦博将手插在袖子里看着外面的落日道:“密谍司的职权官家不容我等插手,陈琳这个老奴才嘴里说出来的话,其实就是官家想说的,我们想要做到三代之治恐怕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韩琦怒道:“尧、舜、禹三代贤王治理天下的时代和我们现在有着根本的不同,孔圣的有教无类自然是好的,但是法先王这种想法要不得,贤圣时代地不过中原冀州,民不过百十万,如何与我大宋万万人,地域纵横十万里相比较。

    我辈后世子孙自当开前人未有之先河才不辜负胸中所学,陛下既然不愿意将密谍司和我等士大夫共享,我等就重新打造一个急脚快递,我就不信我的才能会比不过一介老奴。”

    庞籍见韩琦和文彦博又争论起来,摇摇头率先迈开步子向自己的官衙走去,这两个人到现在还没有看出来皇帝的心思,如今皇帝好大喜功的心思已经完全被狄青和云峥这两个人取得的胜利给激发起来了。

    今天之所以问政,其实就是想看看中枢大臣的心思而已,他不相信密谍司没有人会审核密报,而后再给皇帝一个准确的答案,文彦博所说皇帝应该早就知道。

    如果云峥偷袭升龙城得手,大宋南方就会彻底的稳定下来,一旦南方稳定,大宋的压力就会小了很多,只需要尽心竭力的经营西面和北面,财赋重地只要没了后顾之忧,皇帝说不定就会对西夏动手,云峥大闹了一通西夏,已经给了皇帝非常大的信心,怎样阻止皇帝好大喜功,这才是自己目前需要干的事情,而不是和皇帝争夺什么密谍司。

    大宋这些年灾害频发,流民数量在迅猛的增长,他绝对不会再容忍朝廷将流民编入厢军这种饮鸩止渴的法子,皇帝想要武勇,想要开疆拓土,就需要等国库充盈之后,百姓安定之时才能重启刀兵,这一次往南方运兵,已经将大宋的国库搜刮的空空荡荡,万万不能再有兵灾。(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奉上,我去小睡一会,我们一直战斗到零点。

第二章断后(求票,夜猫子开动了)

    韩琦和庞籍想的并不一样,他认为大宋日后的战争如果能像狄青进攻大理国一样给大宋带来战争红利,这样的战争不妨多来一些,打一些必胜的战争,不但对大宋军民的士气民心有好处,更对大宋脆弱的财政好处多多。

    作为参知政事,他比任何人都希望云峥能够偷袭交趾升龙城得手,一旦真的攻破升龙城,至少可以收获大宋一两期农税的收入。

    今年刚刚开春,淮南东路的宿州,毫州,寿州就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往年的洪水都是在秋天,只有今年居然出现了大规模的桃花汛,让这三个富庶的鱼米之乡成了水波泽国。应天府从来都是大宋的财税重地,这场灾难让大宋脆弱的财政更是雪上加霜,已经消失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论调再一次出现在世人的眼中。

    包拯作为安抚使去了毫州,到了毫州之后才发现水患造成的损失远远超出了朝廷的预计,焦头烂额的韩琦只好提前收取了蜀中的盐税,酒税,和丝绢税,这些税收直接在蜀中变成了粮食被船只载着顺长江直下,最终变成了应天府灾民的口中食。

    在原来的计划中,这些钱本来是要充实将作监的,准备在金明池以西的岛上建造一座大型的火药作坊,曾公亮为此已经等得脖颈都酸了,如今变成东流水,昨日里曾公亮那张失望到了极点的神色,让韩琦羞愧不已。

    寅吃卯粮啊。如果说国朝中谁最希望云峥偷袭升龙城得手,毫无疑问就数他韩琦韩稚圭。在他看来云峥这样的获取钱财的方式才是真正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韩琦看看南面,长叹一口气打足精神准备应付辽国今年的“助军旅之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云峥不缺钱,他一点都不缺钱,他是在发愁怎么才能把钱运走,李日尊终于知道自己已经攻破了升龙城,带着大军日夜不停地往回赶,他的前部哨探,已经和笑林的骑兵开始接触了。

    时间到底还是不够。云峥站在交趾皇宫看着工地一样的升龙城心中被深深地沮丧包围着。那座由檀木和各种名贵木料建造的春楼如今才拆除了一半,打进泥土的巨大檀木桩子根本就没时间清理,那些巨大的木料,才是这座楼的精华所在。

    看着大象带着铁链子一根根的往出拔木料。看起来快捷。但是在庞大的数量面前就显得毫不起眼。不能再拔了,再拔下去也没什么作用,通过陆地是没办法把这些檀木运回大宋的。

    规定的时间已经快要到了。珍宝阁的老钱焦躁不堪,两只手上伤痕累累,还瘸着一条腿,眼窝子深深地陷了下去,不管是谁三天三夜没睡觉又被木头砸了一下都会是这个样子。

    集合的号角到底响了起来,老钱嚎叫一声扑倒在地上,泪流满面的对强制他离开的军卒哀嚎道:“军爷,再给老夫两个时辰,再给老夫两个时辰,哪怕一个时辰都好啊,这根主梁马上就要拆下来了……”

    这样的场景到处都是,城里面充斥着商贾的哀嚎声,有对着满地的珍宝撒泼打滚的,也有死死抱着刚刚看到的好东西不松手的,回春堂的大掌柜怀里抱着一大盆七色茶花宁愿自己一步步的走也不愿意把马车上的一些货物丢下来……

    交趾人看着这些比自己还要伤心的宋人,眼中一片茫然,皇宫没有了,寺庙没有了,引以为傲的国宝也被宋人全部拿走了,在皇城开始冒出第一缕浓烟的时候,大队的宋军开始从西城撤退,大象的身后拖着粗重的檀木摩擦在坚硬的石板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敌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了,不过他们并没有急着进攻,好像在等待什么,只有凉山玉龙关守将带着他的六千兵马向我们扑了过来。”周同在地图上标好了这支来自玉龙关的军事力量,至此为止,升龙城的周边已经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红色箭头,每一个红色箭头都代表着一支勤王力量,他们不约而同的在离升龙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这是李德政的儿子们给我们争取的时间,那些军队现在一定处在一种整合收编的状况中,这和三国时期,诸侯勤王诛杀董卓是一个情形,将主,我们到底应该先拿那一支军队或者势力进行打击?”苏洵说起战事来总是头头是道,但是说到决断,这是云峥的工作。

    “全军撤退到森林入口,在这里和交趾人大战一场之后,我们就离开,出口处的那个峡谷的工事如今应该已经完成,如果要我选择,我非常的愿意和李日尊较量一下。”

    听了云峥的话之后,郎坦指着峡谷出口道:“根据野叟提供的情况来看,我们在这里最多只能坚守十天,十天之后就会有交趾人的军队绕过峡谷从我们的背后向我们发起进攻,您不要忘了,交趾人对林莽也非常的熟悉。”

    云峥摇头道:“不能坚守十天,最多七天,第八天我们一定要快速的脱离战场,吴杰,你去催促那些商贾,告诉他们在这七天里面他们必须要尽量的多赶路,快赶路,我们能提供给他们的时间也只有七天,如果落在后面,大军不会等他们!”

    吴杰应诺一声就离开了军帐,云峥接着道:“命令笑林,梁楫,彭九,褚大志他们和敌人脱离接触,全力赶赴森林入口,天黑以前,一定要完成新的部署,且战且退这种事要不得,必须退的迅速,一旦在森林中被交趾人缠上,我们付出的代价一定会非常大。”

    眼看着传令兵飞骑奔走,云峥这才笑着对军帐中的所有说道:“这场战役的六成目标已经达成,现在我们在狙击敌人七天之后,就要跑路了,我希望大家都能活着回去升官发财,千万不要倒在回家的路上。”

    周同跟着笑道:“弩箭和火药这些东西我们还没有使用多少,为了减轻跑路的重量,我们没必要和敌军展开肉搏,只需要充分发挥我们远程武器的优势就好,尽可能的多杀伤敌军。”

    众人欢笑着离开军帐开始分头干自己的事情,苏洵坐在云峥的旁边喝口茶说道:“到了最艰难的时候了,你怎么还说出这种打击军心的话?”

    “这是大实话,我真的想看到弟兄们全部都跟着我回去,这次进攻升龙府已经阵亡了不下两千将士,尸体都带不回去啊,只能带着骨灰回家。”

    “这不该是一个将军这时候考虑的问题,战后的抚恤和安葬那是朝廷的事情。”

    “所以我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将军,我只是一个强盗头子,也没想当一个将军,回到东京汴梁城我就立刻去参加大比,你去不去?”

    苏洵大笑道:“老夫等了足足十二年,焉能错过这样的机会,武胜军一十三位将佐恐怕也都会参加锁厅试,你考虑过你的部下怎么办了没有?你真的打算将这支雄师解散掉?”

    云峥吁了一口气道:“喂饱了的饿狼,吃不了人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看着,三年之后,我手里又会出现一支大军,一支真正的大军。

    这支军队不会只想着升官发财,他们要自己的理想和报复,有更加完整的训练,更加精良的装备,更加稳重的统帅,它出世的时候一定会让这个世界颤抖。”

    苏洵闭上眼睛,欣慰的点点头,放下手里的茶碗,出去干自己的事情了。

    大军来到峡谷出口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时分,以前那个杂乱的峡谷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军事堡垒,高耸的山峰,密布的林木,羊肠般曲折的道路和木寨前宽阔的地势,注定了这里将会是一个血肉磨坊。

    云峥停在军寨门口等待自己的骑兵回营,没有等待多久,抢先回来的是褚大志,看着他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样子,就知道他受伤不轻,等他到了跟前,才发现他没有受重伤,只是疲惫的厉害,甲胄上全是刀砍火燎的痕迹,一连十天在升龙城外巡梭戒备,他们的体力几乎到了极限。

    云峥没有和褚大志说话,只是命令他们立刻回营休息,先把精神养回来再说。

    相比之下彭九的精神状态就要好的太多,见云峥站在大营门口,跳下马禀报道:“笑林和梁楫在后面断后,一群交趾狗崽子缠得很紧,我和褚大志将弩箭和火药弹给了他们就回来了,估计再有一个时辰,他们就回来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战马奔腾的轰鸣声,笑林和梁楫狼狈不堪的从山路拐弯处逃回来,一看到云峥,就大喊着要八牛弩戒备。

    押后的笑林和梁楫刚刚跑到大营前面,山顶的哨探就敲响了铜锣,满山谷都是刺耳的震响,山麓之处,无数的交趾骑兵蝗虫一般的向军寨扑了过来。(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三章不妥协!

    刚刚回到军寨的云峥,还没有来得及问笑林后面追过来的是谁,就听见头顶上弩箭的弓弦嗡的响了起来,从尚未合拢的寨门空隙看过去,发现那里已经是人仰马翻了。

    跑到寨墙上躲在巨盾后面偷眼望去,事先修整好的空地上挤满了来不及撤退的交趾骑兵,前面的骑兵人仰马翻的,后面的骑兵居然还在源源不断的涌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再愚蠢的将军也不会干出这样没脑子的蠢事,骑兵往山里跑,就这一条就足够绞死那个统帅一百遍的了。

    梁楫喘着粗气道:“笑林挑着李德政的黄金甲,在阵前叫骂,刚刚抵达这里的李日尊就疯了,全军押上,所有的骑兵都追过来了,我们一看大事不妙,自然就开始跑路了,差点就被追上了,将主,您说他把李日尊往疯里弄,弟兄们会不会有危险?”

    云峥这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亡命的往进冲了,这个命令就是在李日尊狂怒的情形下发布的,怪不得有这样的效果。

    交趾的骑兵也不多,不过他们的战马要比大宋的好一些,南方养成的战马普遍不耐持久,因为战马一旦到了南方,只要猛烈的跑起来,很容易出现身体里的汗液排不出去,最终加大心脏负担而死去。

    但是交趾人的战马来自大食的种马,在天竺形成新的种马之后逐渐流传到了交趾,它匀称而高大的身材、 线条非常流畅美观的形体、机敏会动的耳朵、以及它敏锐的头部及和善的神态表情。都是非常具有特色的,同时也反映出它顺从受命的性格。

    但是这样的马很珍贵,在交趾不是最勇猛的的战士是没有资格骑乘它的,所以,现在挤在这片空地上的都是交趾军队中的精锐。

    恶毒的周同已经命令安置好的投石车开始向最远处投掷火药弹,那些火药弹加剧了战马的恐慌,嘶鸣着在人群中蹦跳,努力的想要离开这片令它们感到恐怖的地方。

    空地边缘被火药弹的弹幕所笼罩,那些骑兵眼睁睁的看着冒着火花的黑色铁蛋落在自己的身上或者脚下,而后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装满火油的罐子也被扔到了人群中。挤在这里的三千多骑兵和自己的战马就像是在火焰中跳舞。舞着,舞着,就会扑倒在火焰之中,刚才还青草萋萋的寨门前。如今变成了人间地狱。火油刺鼻的味道夹杂着烤肉的臭味笼罩在整个山谷上方。

    等到后面的骑兵好不容易逃出这片区域。寨门前终于恢复了平静,那里躺满了被烧死或者炸死的尸体,由于大火的炙烤。很多人的尸体和马的尸体被融在了一起,形成各种各样奇怪的景观,这一刻,战争的残酷性得到了最全面的诠释。

    这样的场景对武胜军来说并不算多么难以忍受,温泉关前的场景比这里还要恐怖。不过当梁楫捧着一个大碗站在云峥背后吃面条的时候,依旧让云峥的心头阵阵发闷。

    高棉族的探子回来了,野叟告诉云峥,现在山谷外面全是人,漫山遍野全是交趾军卒,旗帜多的根本就数不过来,已经有军卒开始砍伐两侧山峰上的草木,一旦这些草木被清理干净,人家的进攻就会开始,不但如此,山谷的侧面也有交趾人进入了森林,和云峥事前想的一样,这些家伙打算包抄。

    高棉人不懂得如何计算工程量,不知道交趾人清理山林需要多久的时间,云峥只好派出自己的军侯随高棉人走一遭,从现在起,每一秒的时间都必须非常的珍惜。

    臃肿的商贾队伍和武胜军后勤营担负着转运物资的任务,看着他们慢悠悠的走进森林,武胜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发愁无比,东西太多,太沉重,他们走的越慢,就表示自己需要固守更多的时间。

    可是这些东西就是自己万里迢迢来到这里的目的所在,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战了,否则自己的先前付出的一切都会化作东流水。

    在举世皆敌的环境里想要睡一个安稳觉都成了奢望,从暴怒状态清醒过来的李日尊依旧是一个合格的统帅,接连不断的骚扰,让军寨没有片刻的安宁时候。

    甚至有一些穿着兽皮赤着脚,手里抓着大砍刀的野人会从悬崖上爬过来,凶狠的向武胜军发起进攻,虽然他们造成的损伤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可是敌袭毕竟是敌袭,不可以不防备。

    为了防止这些能力出众的野人从悬崖上爬过来,云峥不计成本的命人将八牛弩的弩枪缠上火油布,点着之后订到悬崖上照明,一旦发现有野人往过爬,就立刻用弩箭招呼。

    想到那些进入森林的交趾人云峥就头疼,如果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会下令一把火烧掉这里的森林,让山火替自己阻挡一阵敌军。

    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至于自己在升龙城取得的大捷,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火药武器的胜利而不是人的胜利,当朱雀门整个被炸的飞起来的时候,那种天威爆发一般的场面,让所有交趾人同时在心中觉得这样的宋军不可战胜,所以才会有大部分交趾人扔掉武器抱头鼠窜的场景,如果李德政全民皆兵的政令得到彻底的实现,云峥只有灰溜溜逃回大宋这一条路好走。

    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我们继续,兄弟们请投我一票。

第四章败退!

    云峥一直认为做什么事情就要专心的做下去,比如现在打仗那就专心的打仗,不要多出来那么多的奇怪事情,明明自己只要坚持七天就能完成的事情没有必要偷懒去取巧,取巧总是伴随着风险的,在打仗的时候,云峥比那些老将还要保守。

    杀了交趾的使者,交趾的大军就立刻过来报复了,他们这一次似乎有了准备,一些不大的投石车被推了进来,十余万交趾人守在山谷外面,所以他们有足够多的人手来做任何事。

    投石机一旦不够大,甩臂不够长,就把石头扔不远,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掉在距离军寨还有十丈远的地方招来了武胜军全体的嘲笑,城墙上的小型投石机发动了,十几颗火药弹飞了过去,那辆投石车就变成了一堆烂木头,云峥看到这样的场景苦笑了一下,自己制造不出大炮,否则一炮下去就能解决问题,现在却需要十几颗炸弹来蒙。

    火药弹对交趾人来说是一种新的威胁,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这种武器,当初侬智高在火药弹下吃足了苦头却没有告诉交趾人,或许是侬智高自己的心里也想着让交趾人尝尝这样的苦头。

    云峥有些后悔,如果在第一天和李日尊交战的时候不动用火药弹,或许自己这时候就能用这东西让这位交趾太子吃足苦头。

    交趾人在投石车被炸毁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为了让交趾人不断地流血。周同让人将李德政押解过来,绑在一个柱子上,用蘸水的皮鞭子抽,一鞭子一条血痕,开始的时候李德政还能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当清水换成了盐水,他就不由自主的呻吟出来,当暴怒的周同将夹棍夹在他的十指之上的时候,李德政凄厉的惨叫就在山谷回响。

    李日尊那一声凄厉的“父皇”让李德政再一次闭上了嘴巴,虽然汗水涔涔的往下淌。脖颈上的血管迸现。他再也不做声了,当了多年的皇帝,他焉能不知周同这样做的目的。

    交趾人已经开始进攻了,杀戮又可以继续了。周同命人松掉李德政手上的夹棍。还没说话。就被眦睚欲裂的李德政吐了一脸的血水。

    “畜生!”

    听到李德政的叫骂声,云峥笑着道:“打仗么,总是花样百出的。你也别怪,你是做惯皇帝的人自然明白我们的目的,我们想让你儿子上来送死,让他在这里流尽鲜血,等他的势力被削弱之后,你们交趾其余的王子就会蠢蠢欲动,内战自然而然的就会打起来,如此一来大宋的南方才会安定,交趾也就没有时间去骚扰大宋了。

    你看看,我也是一心为国,我和你没有私怨,有的只有国仇,所以你就休要怪我用尽所有的手段对付你们交趾人,因为这是我作为一个将军的天职。”

    李德政的手指可疑的扭曲着,刚才夹棍已经将他的手指夹断了两根,颤抖着双手问道:“为什么不谈判呢?你们宋人总是习惯用谈判来解决问题的,且不说你们和辽国签订的《檀渊之盟》,就是你们最近和西夏签订的盟约也保证了你们和西夏国之间的和平,为什么就不能和交趾也坐下来谈判,非要兵戎相见。”

    云峥想了一下道:“我也不瞒你,和辽国之间的《檀渊之盟》是我们在不利的条件下签署的,虽说那时候我们是胜利者,我这两接触国事之后才明白寇准当年为什么要签署这个丢人的合约了,是因为大宋那时候已经打不起仗了,不签署的话,大宋的实力就会被严重的被削弱,我们的皇帝当时已经准备放弃开封城了。

    至于和西夏的盟约,也是如此,打起来占不到便宜,只会徒费国帑,休战等待时机是最好的办法,哪怕给点钱都无所谓,那些钱怎么样也不会比战争的军费高,再说西夏人拿走的那点钱,我们通过商贾可以轻易地赚回来。

    至于你说为什么不和你们交趾建立盟约,其实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能打的过你!”

    李德政愤怒的用头去撞柱子,只撞了一下就被守卫的军卒抓住了脑袋,他把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的看着城下那些忠于自己的交趾军卒前赴后继的倒在弩箭和火药弹之下,嘶声怒吼道:“无道之国,天会收你!”

    云峥躲在巨盾后面小心的看了一下战况回首对李德政道:“你的侍卫长在你被俘的时候做的决断是对的,你当时光荣战死的话,你的儿子李日尊此时一定不会如此艰难,他只会和我打消耗战,然后衔尾追击就好,在这片林莽中,我们终究是客人,不如你们交趾人熟悉地形,可是,因为你活着,你的太子无法名正言顺的继位,还要为你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

    你看看那个被射的如同刺猬一样的老将,看旗帜应该是玉龙关守将,他是站着死的,其实这些人都是被你害死的,你不该心存侥幸的。”

    人死光了,战场上也就安静了下来,那些扛着梯子在盾牌的掩护下走到军寨前面的时候,就遇到了火油和火药弹的双重夹击,昨日火烧骑兵的一幕重现了一遍而已。

    “这里已经成了一座血肉磨坊,只要你在这里,这座血肉磨坊就会将你交趾最忠诚的的臣子全部磨成肉泥,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之一,分裂的交趾才最符合大宋的利益。”

    李德政面如死灰……

    新的一天又结束了,清冷的月光下,只有李德政被绑在柱子上接受蚊虫的叮咬,其实叮咬他的蚊虫并不多,第一天被烧死的那些人的尸体和战马的尸体发出了难闻的臭味,吸血的蚊虫受不了火油刺鼻的味道不敢过来,而那些吃肉的夜间小兽全部都被那些尸体所吸引,李德政第一次发现原来蝙蝠也会吃肉。

    野叟回来了,云峥立刻就将这位丛林贤者请进了自己的军帐,虚心的向他请教今天搜查森林的结果。

    “走进丛林的交趾军队并没有走到我们的后面去,而是找到了另外的一条路,这对你来说可能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好消息就是说这些人没办法立刻和你碰头狙击你,不好的消息就是那条路也能勉强通到七源州,如果他们抢先出了丛林,就一定会在七源州阻击你。”

    云峥皱着眉头道:“他们的准备充分吗?我是指粮食和其他物资。”

    野叟摇摇头道:“不算充分,那条路是交趾丛林中最难走的一条路,而且还远,而交趾人控制的另外一条道路会通到广源州,我知道你在来的时候就已经封锁了那条路,所有从那个地方出来的人都会被你们的军队剿灭,我担心交趾人已经派人进入那条道路了。”

    云峥点点头,他不知道余靖率领的广南军队能不能帮自己堵死那条路,不过广源州已经是疫区,没有办法可想的李日尊可能会派死士去尝试一下,毕竟他手下的军队实在是太多了。

    自己小看了李德政的几个儿子,还以为他们会在最艰难的情况下夺嫡,可是到如今,外面依旧没有任何动静,这不合常理。

    最后离开的商贾已经安全到达第一个驿站,这是一个好现象,说明这些商贾确实在非常努力的往家走,超负荷载货的情形下,还能有这样的效率,很令人欣慰。

    连续两天李日尊再也没有派军队来攻打军寨,甚至连晚上的骚扰也停止了,他的部下正在日夜不停的拓宽峡谷里的道路,只有开辟出足够宽阔的道路,他们的大型攻城器械才能运进来。

    两侧山崖上的营地已经在遭受越来越密集的攻击,交趾人在山岭上开辟出无数条道路,蚂蚁一样军卒从密林中钻出来就疯狂的进攻营地,笑林和梁楫各自在山岭上作战,每天都有大量的伤员和战死者的遗体被运送下来,短短的一天时间,武胜军就伤亡了尽千名军卒。

    云峥瞅着山岭上腾起的火焰,无奈的摇摇头,这是笑林和梁楫最后的防御手段,全军携带的火油全部被他们泼在那些绿意盎然的藤蔓和树木上,一把大火就让无数的交趾人从那些开辟出来的小路中抱头鼠窜。

    云峥衷心的希望两面的大火能够多燃烧一阵子,帮自己拖住交趾人,可是一场不大的春雨彻底让他的愿望落空了。

    这里守住的希望已经不大了,虽然比原计划的时间早了一天,他依旧下达了转移伤兵的命令,同时命令全军坚持到晚上。

    这是云峥一生中渡过的最漫长的一个晚上,死伤惨重的交趾人终于退了下去,当笑林和梁楫站在云峥面前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这两个自己最熟悉的人。

    笑林的腿上被长枪捅了一个透明窟窿,而梁楫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从额头一直绵延到脸上。

    亲自将他们俩人送到大象的背上,命令郎坦在前面开路,由野叟亲自带着连夜向森林撤退,云峥拒绝了吴杰要把军寨烧毁的建议,在打退一波试探他们的敌军之后,趁着月色也进入了黝黑的林莽之中……(未完待续。。)

    ps:  第四章

四章完成,今日继续,求支持

没办法,我这种人一到白天就昏昏沉沉,到了晚上就跟夜猫子一样精神,本来还打算再写一章,想到文章的延续性,就强迫自己睡了,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睡几个小时再起来,我们继续奋斗!

    感谢大家今天投给孑与的两千七百票,在此鞠躬致谢。

    孑与敬上。(未完待续。。)

第五章聪明的野叟

    李日尊每隔两个时辰就会对军寨发起一次冲击,这是他早就拟定好的战术,一个时辰之后战奴从悬崖小心的进入军寨时,才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寨空,寨墙上只有百十个假人立在城墙上,在明暗的火光中和真人无异,绑在木头柱子上的李德政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具没头的尸体让人惊疑不定。

    当李日尊要求把这具尸体当做李德政来对待的时候,招到了交趾皇族的极力反对,并且有皇子直接指出这不是父亲的尸体,催促李日尊快速进军,从宋人手里夺回父亲,只有确定父亲已经死了,或者被救回来,李日尊才能顺利的进行即位大典。

    暴怒的李日尊当场杀掉了那位向来以仁孝闻名的皇子和其他反对者,这一切都落在了有心的眼中,这些有心人不但有其他皇子的眼线,也有武胜军。

    一架八牛弩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树上,三支粗大的弩枪已经被架构在弩槽上,在确定站立在那具假李德政尸体旁边的人就是李日尊后,先点着弩枪上的火药捻子之后,一锤子下去就激发了机括,三柄弩枪越过两百余丈的军寨空地,带着刺耳的尖啸直奔李日尊,方向早就是定好的,距离也是早就测算好的,之所以留下那具尸体就是要李日尊亲自过来查看。

    刺客甚至不看结果,点着了缠绕在大树上的火绳之后,就被两个黑乎乎的高棉人夹着用早就选择好的藤蔓猴子一样的荡着向森林的深处遁去。

    李日尊的护卫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异常,他来不及拖走李日尊。习惯性的用身体将太子挡在里面,力量强大的三枝重锤弩枪就像三柄铁锤轻易地击碎了护卫的大盾,锤头在击碎了大盾和一个护卫的胸膛之后,整只弩枪轰然一声爆裂开来,爆炸的碎片彻底的撕碎了李日尊的防卫圈,三枝弩枪爆裂的后果就是飞溅的蓝色磷火密密的笼罩了三丈方圆的地方。

    见风即燃的磷火转瞬间就落在人群里,无论他们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手上沾染上磷火,手会燃烧,衣服上沾染磷火衣服会燃烧。哪怕是兵刃上沾染了磷火。兵刃也会燃烧,李日尊惊恐的看着自己腿上燃烧的青色的火焰,怪叫着往身边的护卫身上蹭,那个已经着火的护卫惨叫一声就被侍卫首领一刀砍死。侍卫首领拎起燃烧的尸体。将尸体上喷溅的血液一股脑的倾倒在李日尊的腿上。鲜血带走了一些磷火,黑乎乎的燃烧的血液泛着一种渗人的幽蓝色。

    等李日尊腿上的火焰熄灭之后,他已经疼的昏迷了过去。在昏迷过去之前,他依旧下达了全面警戒准备出击的命令……

    李日尊醒来的时候早就天光大亮了,他第一时间看了一下自己烂糟糟的左腿,还在为昨晚的袭击感到心惊胆颤,就差一点啊,如果弩枪的数量再多一点,自己一定会被活活的烧死。

    到了此时此刻,他对面前的宋军充满了恐惧,还以为宋军都是懦弱的,侬智高的乌合之众就能糜烂半边天,让他对宋军没有一个切实的认知,如果侬智高起兵的时候面对是这一支一万余人的军队恐怕根本就掀不起浪花,就被轻易地斩首了。

    如果说军寨中间是被武胜军的远程武器控制,而让交趾武士的近战力量无法施展,那么,山岭争夺战,让他彻底的见识了一下宋军的战技。一想到自己亲自训练龙卫死伤了两千余人,李日尊就完全兴不起追击宋军的兴趣。

    宋人的武器太恶毒,太恐怖了,残破的升龙城他看到了,尤其是那个巨大的缺口只要想起来他更是历历在目,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巨大的青石城门完全摧毁?

    太医那药水轻轻地给他清洗烧伤的小腿,踌躇半晌才对他说:“殿下,火毒入体,只有拿刀子将上面的这层肌肉刮掉,您的伤口才会痊愈。”

    李日尊挥挥手道:“该怎么做就做,孤王只需要早日痊愈!”

    汗如雨下的李日尊为了证明自己的强悍,在太医为自己割肉疗伤的时候依旧在听取部下的禀告,升龙城毁坏之严重,周边寺庙毁坏之严重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当他听到整个皇城已经被付之一炬的时候,他连割肉的痛苦似乎都忘记了。

    “殿下,升龙城已经不适合再作为皇都了,臣以为,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并非追捕已经遁入林莽的宋军,而是早日登基安定民心,少城王和大城王已经秘密的建立了盟约,准备杀死太子之后将交趾分成南北两部。

    如果殿下此时依旧追击宋军,折损自己的力量,这正中少城王和大城王的下怀,宋军拿走的只是钱财,他们拿不走百姓和土地,只要殿下休养生息几年,那些财宝依旧会装满交趾的国库,何去何从请殿下早下决断。”

    太子上师伽依的一番话彻底的惊醒了李日尊,自己只要和宋军多纠缠一日,就会损失一分力量,这是一种资敌的行为,就算自己将宋军全部剿灭抢回财宝,恐怕自己的力量也会所剩无几,想起自己那两个能干的弟弟,李日尊断然下令:“命玉龙关钱德万率领精兵五千继续追剿宋军,所部大军立刻回师升龙城,召集皇族和勋贵,孤王要在升龙城登基!”

    伽依见太子到底听从了自己的建议,笑着点点头就下去准备,这一次真正遭灾的其实只有升龙城一城而已,虽说国库和皇宫宝藏被劫夺,对整个交趾国运的影响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国,这些损失,只要聚敛几年,依旧会有,更何况周边还有无数的国家可供自己劫夺,只需要将损失转嫁到别的国家身上也就是了。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发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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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仙有三好:长生、美男、吃得饱!

    修仙路摸爬滚打,某二呆恍然若悟:不求笑傲天地,但求逍遥随心!

    于是,对某男桀桀怪笑:“美人儿,爷看上你了,私奔吧!”

    这是一个修仙门派里卖萌二呆女主,和背景神秘武力强大的修真帅哥【私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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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还写过《霸道学长爱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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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91/ 第一时间欣赏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 作者:贺坚强所写的《大宋的智慧》为转载作品,大宋的智慧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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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介绍:
云峥打开了一扇门,就再也没有回头路,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开了弓就没有回头箭,想回头已是百年身。 这是一本讲述为师之道的小说,说的是生存智慧,讲的是人间温情,道的是兄弟情义,表的是温恭谦良,这里有最美的爱情,有最深刻的兄弟情义…… 或许,我很想把《清明上河图》徐徐的展开,给你一个不一样的大宋,不一样的人间百态……大宋的智慧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宋的智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