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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全文阅读

作者:贺坚强     大宋的智慧txt下载     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二章顺杆爬

    葛秋烟走了,走的意兴阑珊。

    云峥捂着火辣辣的脸,只希望不要留下印记,自己明日还要见董毡,要是被一个少年英雄看到自己脸上有一个耳光印子,说不定会被人家看轻。

    葛秋烟刚走,寒林就如同鬼魅般的出现在云峥的背后小声的问道:“吃了闭门羹?”

    云峥吐一口带血的唾沫道:“这样的女人我还没兴趣,老道,你现在确定你的伤患已经好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你的骨头能够愈合?”

    寒林笑着说:“不碍事了,老道这一生受伤无数,靠的就是一副好身板支撑,否则早就死了不知多少回了,现在给我说说你的打算吧?”

    云峥掏出自己的水壶贴在脸上小声的说:“角厮罗,李元昊,种諤,辽国,甚至还有回纥人,他们占据这片土地的时间太久了,久的都没有了变化,我想看热闹,平静的时期没有热闹看,只好自己挑起一些纷争,然后再跳出来看热闹,满足一下我的一点恶趣味。”

    寒林点着头说:“看样子这一次你有打算隐身,只是不知道这一次谁给你当替死鬼?我总觉得这次该轮到高昙晟了!”

    “那是后话,咱们从西夏逃回来之后再说吧,不过这次在青塘,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多换些马匹。就算是吃点亏都无所谓。”

    “为什么?你何时开始做赔本的买卖了。”

    “你不懂啊,有了马匹。我们至少在逃命的时候可以快一点……”

    草原上的日出和大海上一样的壮观,太阳似乎一下子就从山巅跳了起来,前一刻的时候他似乎还在山下,后一刻的时候,他的光辉已经遍布草原。

    此时的草原金黄一片,无论是枯草,还是人的脸颊都有一层金子般的颜色,一队骑兵就像是从太阳里跳出来的一般,走的不快,他们似乎永远都保持着冲锋的阵型。

    十六岁的董毡已经是会州刺史。在大宋。之所以有这样奇怪的官职,是因为他的父亲角厮罗给大宋官家上表的时候称呼大宋的官家为大阿舅!

    这个称呼是延续了吐蕃人对唐王朝皇帝的一种称呼,既然官家都是人家的阿舅了,所以官职的侧封也只能按照唐朝的惯例来。所以才有了刺史这样奇怪的官职。

    云峥见礼的时候没有用商贾的礼节。而使用了官场的礼节。抱拳见过会州刺史,口中自称卑职,这让董毡非常的奇怪。当他看到云峥的印信之后,才上下左右不断地打量这个和自己年岁差不多的大宋官员,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大宋的官员。

    “我叫青宜结鬼章!也是一个官员,并且是会州团练使,宋官,我们俩个人的官职哪一个大一些?”董毡没有说话,一个粗壮的如同一座山一般的少年张着大嘴笑着问云峥。

    这家伙明显是个自来熟的家伙,跳下马围着云峥转圈子,还把鼻子凑到云峥的脖颈后面用力的嗅嗅,惊讶的对董毡说:“阿毡,这家伙竟然杀过人,还杀过不止一个人。”

    董毡偏腿从马上跳下来问云峥:“你是在战场杀的敌人,还是在家里杀的家奴?”

    云峥拱拱手说:“我家的家奴向来忠敬,我自然不会杀他们,所以我杀的只能是敌人,在来到河湟之前,我担心自己的能力和武力不足以承担这样的重任,就去剿灭了最凶悍的强盗,拿他们练练手,这才能到草原上见识一下各路的英雄豪杰!”

    对于两个明显受过汉话教育的野蛮人,云峥只能有一句说一句,如果这时候示弱,很快就会被这两个极度崇拜武力的家伙看不起。

    梁楫一步一定的走了过来,抽出横刀竖在两眼之间大声道:“启禀将主,队列整理完毕,请将主校阅。”

    董毡和青谊结鬼章顿时就愣住了,不要说他们愣住了,就算是大宋官家见到同样会愣住,为了先声夺人,云峥算是不管不顾了,把后世的礼仪拿到现在来用,如果大宋官家知道这套礼仪的真正含义,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云峥碎尸万段。

    云峥从怀里掏出两条洁白的丝绸,恭敬的挂在董毡和青谊结鬼章的脖子上,对两个骄傲的土鳖肃手邀请道:“这是军中的礼仪,您二位是云峥最尊贵的客人,自当请您校阅厢军。”

    两个在战阵上都不犯怵的少年英雄,这时候连自己到底先迈左脚还是右脚都分不清楚了,云峥在前面带路,这才自然一点,不过当五百人目光炯炯的随着自己的移动而行注目礼的时候,大冷的天气里汗水竟然从他们的脸上流了下来。他们带来的骑兵也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首领如同木头人一般的在一大排阵列边走过。

    校阅仪式被云峥弄得非常的冗长,一柱香的时间才结束,等到军伍全部散去,云峥能听到这两个家伙鼻子里粗重的呼吸声。

    如果这个时候在掌握主动权绝对会被这两个高傲的家伙反击,所以,现在能做的就是收买。

    猴子和憨牛抬着一个低矮的长条桌子走了过来,在桌子旁边放了三个锦缎制成的坐垫,非常的华美,被随意的扔在草地上,又用最快的速度将各种美食摆了上来,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几种粥,几种饼子,几样小咸菜,还有咸蛋,一点油条和油饼。

    东西算不得好,但是种类及其的繁多,装食物的器具也非常的华美,这就是一个错觉,一个给来宾一个非常隆重的错觉,在请客的时候,你上一盘子腌白菜和上八盘子腌白菜给宾客的感觉绝对不一样。

    猴子是一个绝对称职的服务员,胳膊上搭着一条白色的丝绸手帕,低声的问着艰难的坐下来的董毡,到底喜欢什么,见董毡一片茫然,这才恍然大悟的一样样的给董毡和青谊结鬼章解说什么是包子,什么是油饼,什么是油条,咸蛋黄为什么最好吃,萝卜条子陪着小米粥吃起来才脆生,绿色的粳米最是能养元气等等。

    董毡面对自己身前的一碗碧绿的粳米粥馋涎欲滴,但是多年养成的习惯还是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部下,以及围拢过来赞叹不绝的牧民,见自己的部下已经有人去招待了,这才安心的坐下来准备享受自己的美食。

    青谊结鬼章已经吃得连呼过瘾,他最喜欢吃咸蛋和油饼,片刻的功夫,已经干掉了六张油饼,三根油条以及四个咸蛋。

    “鬼章兄,慢些,等一会还有新打好的酥油茶,现在是晚秋时分,没了酥油茶润嘴,骑上马跑一阵子嘴皮上全是干裂的口子。”

    云峥虽然在劝说,但是脸上却没有丝毫的讥讽之意,这让董毡大为高兴,一抬手一碗温热的恰到好处的粳米粥就倒进了大嘴。

    青谊结鬼章把手里的精致的小瓷碗放下之后遗憾地说:“这里什么都好,就是吃饭的碗太小了。”说完,遗憾的看着云峥。

    云峥连忙告罪,命人换大海碗过来,三个粗瓷大碗墩在桌子上,装满了米粥,董毡和青谊结鬼章云峥三人对视一眼,一起哈哈大笑,端起碗咣当的碰一下,而后就开始鲸吞。

    银碗装着酥油茶端了过来,三个人谁都不想动弹,银碗放在嘴边没一个能喝下去的,尽管里面的茶香扑鼻,自己的胃里已经没有半点地方容纳这碗酥油茶。

    云峥放下手里的酥油茶嘿嘿笑着说:“董毡兄身材魁伟,鬼章兄雄壮如山,只有小弟骨瘦如柴,不过现在咱们三人的武力应该一样的厉害吧?”

    听到云峥说笑话,董毡和青谊结鬼章一起痛苦地呻吟出声,笑的非常艰难。董毡大了一个大大的饱嗝说:“汉地的美食确实让人匪夷所思,只是一种面粉而已,就能做出如此多的风味不同的美食,董毡算是见识了。”

    青谊结鬼章从屁股底下抽出那个精美的坐垫遗憾地说:“已经脏了,糟蹋了好东西。”

    云峥叹口气说:“您二位可知云峥为何千里迢迢的带着丝绸来到草原上吗?”

    董毡见云峥说到了正题,也坐直了身子说:“愿闻其详。”

    云峥也从屁股底下抽出坐垫指着他对董毡说:“这是好东西啊,那些蚕农将蚂蚁一般大的桑蚕养到手指粗细,然后再眼看着它结茧,最后又经过无数道复杂的工艺,才能把杂乱的桑蚕丝变成美丽的锦缎。

    可惜啊,蜀中蚕农的心血就要付诸东流啊,去年的时候蜀中大旱,百姓衣食无着,老天见怜,幸好桑树长得还不错,蚕丝获得了丰收,可是,人人都想把手里的蚕丝变成粮食,结果丝绸太多,导致卖不出去,为此上吊自杀,投河自尽者不计其数。”

    董毡说道:“那是你大宋的灾难,却与我青塘部何干?”

    云峥摇头道:“大有关联,世子请听云峥一一道来。”

    董毡颌首示意同意,到了这一步,云峥才算是真正的放下心来,只要董毡愿意听自己解说其中的关联就好,今天早上做的一切事情,就是为了能让董毡坐下来听自己说话。(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十三章畅销的油饼

    社会经济学是一门系统的学科,人类社会的特征是繁杂而细腻的分工。在分工下,每个人只从事一项或一小部份的工作,并和其它人在不知觉下共同生产出最终的消费财。借着分工,人们大幅提升了最终的消费财的生产力。

    这些复杂的理论对于董毡来说过于复杂,不过这个时候将青塘纳入到整个大宋的社会分工里面还是勉强说得通的,在云峥的描述中,青塘擀毡的牧民和蜀中养蚕的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在为这个世界做贡献,谁都离不开谁,是一种唇亡齿寒的关系。

    蜀中的蚕农没钱了,就用不起青塘美丽的雕银器,也用不起青塘暖和的毯子,这对青塘同样是一种打击。

    尽管蜀中人根本就不睡帐篷,云峥也必须这么说,对于董毡来说,知道某一个道理,比赚钱更重要。

    “您的青塘部,现在需要的打开大门迎接四海的客商,这一点云峥感同身受,这一路上征战不绝,与盗匪厮杀的让云峥几乎崩溃,但是自从踏进青塘的土地之后,这里就变成了天堂一样的世界,这是您父亲高瞻远瞩的战略目光所决定的。

    所谓的商贾就是一个互通有无的过程,您父亲为什么要欢迎四处的客商?其一是为了收取商税,因为只有商税才不会加重牧民的负担,想要收到多多的商税,这就需要足够多的商人来到青塘,这一点很明显。青塘已经做到了。

    这里的良马,皮张、毛线、氆氇、毛毡、毛毯、帐篷、美酒、铁器、雕银器等,弓弩刀剑,在大宋都有非常强烈的需求。

    但是问题就出来了,没有只进不出的商业,如果您大肆的生产物资,而后全部换成铜钱和银子,这是非常不妥当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最有用的是钱。最没用的也是钱。”

    云峥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五枚铜钱一一的摆在桌子上。指着最早的一枚铜钱对一脸疑惑的董毡说:“这是大宋太祖钱,这是庆历年间发行的钱,您能看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么?”

    董毡将五枚铜钱拿在手里仔细的看过之后疑惑的交给云峥说:“几乎没有什么不妥!”

    云峥笑着让猴子用刀将五枚铜钱一一的砍开,又把这些砍成两半的钱拿给董毡看笑着说:“您在看看有什么不同!”

    董毡拿着一堆碎钱仔细的辨认之后。依旧一无所获。他已经感觉到这五枚铜钱里面大有学问。却不知道学问在那里,清冷的天气里,汗水都流下来了。

    青谊结鬼章接口道:“有什么秘密就说。如果你说的有道理,你就能深入到清塘草原做你的生意,青谊结鬼章也算是欠你一个人情。”

    云峥挑起大拇指夸赞一声道:“好汉子!”

    然后从董毡手里取过那些钱,一一的排列整齐之后才对董毡说:“秘密不在外形,而在铜钱的成色,太祖钱铜六铅四,有的是铜占了七分,铅占了三分,大宋把这种钱叫做太祖钱,一贯太祖钱可以换一两二钱足银!”

    说这话,又把庆历钱拿了出来,指着他说:“庆历钱的铜含量只有三分,铅占了七成,大宋商贾将这种钱叫做铅钱,一贯铅钱只能换到八钱足银。”

    解说完铜钱的秘密之后云峥笑着问董毡:“您这里的有多少货物的利润能有五成利?”

    董毡的眼睛都要出现蚊香圈了,他不明白云峥说的五成利到底是什么?

    他当然不明白,现在全亚洲用的的都是大宋的制钱,所以难免会有朝臣在铜钱上做手脚,比如送给辽国的岁币,和给西夏的钱都是最次的那些钱,那些钱从出了大宋国土之后,就贬值了一半,大宋每年都在头疼怎样才能弄到更多的铜,因为只要铸造成铜钱,就能去满世界购买自己所需的货物。

    对于这一点,不管是辽国,还是西夏,亦或是角厮罗每个人都清楚,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大宋的铜钱已经奠定了自己在交易中无可动摇的地位。就算云峥把这件事挑明了说,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办法,这不是人力能够扭转的。

    一旦想要反抗,就只能回归最原始的交易方式,那就是以物易物。

    云峥最喜欢以物易物的做生意的方式了,他从豆沙关起家的时候就是靠着以物易物的方式起的家,这种能吃两头利润的生意方式云峥非常的推崇,下定决心在富饶的青塘把自己的货物全部换成抢手的青塘货物。

    云峥也不多解说,敲着桌子对董毡说:“这些东西都是商贾才需要懂得学问,您是青塘的继承人,没有必要懂得这些小伎俩,云峥说这些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您,拿您部属的货物去换铜钱非常的吃亏,您只要把这个问题告诉您的父亲,他老人家一定会明白的。

    我们既然已经相识,如果您不嫌弃,云峥斗胆和您结为朋友,作为朋友,我不会作那些让我的朋友吃亏的事情。

    所以,我的交易方式就是以物易物,我拿自己的货物去和草原上的牧民等价交换货物,说实话,我非常的想换一些青塘马,不过这事还是问过令尊之后再说,这东西事关家国根本,您不宜现在就做决定,我只想换 皮张、毛线、氆氇、毛毡、毛毯、帐篷,不知董毡兄意下如何?”

    “我没有听明白你的话,但是我觉得这里面有学问,我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我喜欢你的直言不讳,你可以对别人说你是我的朋友,我需要问过我父亲和长老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真正地将你当做朋友,我的智慧不足以判断你说的真伪,既然你知道不能轻易的交换马匹,我同意你在不收购铠甲和武器的情形下,在草原上开始你的买卖。

    但是有一点,缴纳商税的时候你只能用铜钱或者白银,不管这些铜钱有没有坏作用,青塘已经使用了很多年。”

    云峥的瞳孔缩了一下,董毡果然名不虚传,十六岁的年纪正是个性飞扬的时候,他竟然自认听不懂自己的话,需要向长辈请教,在不能确定真伪的情形下,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最稳妥的。

    在云峥作出承诺之后,董毡就站了起来,瞅着云峥说:“我是一个经不起骗的人,我的信任只会付出一次。”说完就和青谊结鬼章拔腿就走,对猴子捧上来的华美礼物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跨上战马唿哨一声,就带着自己的部下一溜烟的向草原深处奔去,他的父亲的帐篷就立在响水河畔。

    云峥营地的交易开始了,很奇特,没有青塘官方的人过来,但是云峥却要求将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记录在案,现在不是骗牧民的时候,即使要骗,也是大家关系熟到可以拿情义当货物卖钱的时候。

    牧民们最喜欢的竟然是油饼!油条,如果在油饼上洒上一点蜂蜜,他们吃油饼的样子就会让人心酸,为了一口甜油饼,他们不惜拿自己的战马来换。

    云峥一脸的黑线,自己到草原是来卖丝绸的,不是来卖油饼的,虽说自己在盐官镇确实换了不少的面粉,但是这么下去,还是不够牧民们吃的。

    “兄弟,油饼子不值一匹马,也不值一张牛皮,它连一张羊皮都不值,好吧,这一大坨羊毛能换一个,可是我们不会擀毡啊……”

    葛秋烟笑的腰都直不起来,虽然她待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可是俩个仆妇却把外面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了她,所以她看到云峥皱着眉头站在油锅边上发愁的样子就觉得非常的开心。

    牧民都是一些豪爽的人,有些不长脑子的非要把自己带来的东西全部换成油饼,云峥脸上的肌肉抽搐的厉害,早知道就在草原上开饭馆算了。

    好在董毡的部下来了,拿着一块烂木头牌子给云峥,这是允许通商的令牌,云峥抓住这个还算是有见识的官员,要他告诉牧民多换点过冬的物资,多换点丝绸,少换点油饼,那东西多放两天就会长毛。

    青塘官员管理百姓的手法干脆利落,一顿鞭子下去,那些牧民就乖乖地偷眼看着刚出锅的油饼流口水,老老实实地换一些盐巴,换一些小工具,换一些白色的米,换一些花椒,瓷器,顺便再扯上几尺绸缎打算去献给庙里的神灵。

    这样一来就非常的和谐,吃油饼的人少了,云峥终于松了一口气,见席子上还有些油饼,就大方的往牧民带来的孩子手里塞,不要钱。

    只要你愿意付出,在哪里都能交到朋友,坐在一群牧人中间,强忍着羊臊气,听着“包中”唱歌,如果没有难闻的气息,云峥非常的喜欢这些淳朴的歌谣。

    美丽的姑娘在岭国,

    她往前一步能值百匹骏马,

    她后退一步价值百头肥羊;

    冬天她比太阳暖,

    夏天她比月亮凉;

    遍身芳香赛花朵。

    蜜蜂成群绕身旁;

    人间美女虽无数,

    只有她才配大王;

    格萨尔大王去北方,

    如今她正守空房。(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十四章商贾都是贪婪的

    如果云峥带着千军万马来到青塘,这时候一定会被董毡打的落荒而逃,根本就用不到角厮罗出马,战斗,勇猛的战斗是吐蕃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是恶劣的环境赋予他们的宝贵财富。

    但是云峥避开了吐蕃人最强的一点,在向青塘原始的商业进攻,在这个卖油饼都能让买家疯狂的地界,云峥认为自己应该有更大的作为才是。

    赚钱这是肯定的,从董毡允许自己以物易物开始,注定青塘极度脆弱的货币体系就会被摧毁,只要是明眼人就会看出货币在交易中的作用,因为有用,自从贝壳货币出现,人们经过数千年的时间才慢慢走上了货币交换的路途,现在,因为大宋货币的不规范,青塘的人就会走回头路。

    青塘这个绝世美女正在独守空房,就像歌词里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一样,是经不起云峥这头洪荒猛兽侵袭的。

    只要高兴,牧人就会唱歌跳舞,他们崇尚简单,简单的作战,简单的生活,还有简单的交换,他们不知道,交易的过程越是复杂,这中间产生的利润就越大,当云峥代替他们成为货物的供应商之后,整个草原的商业都会产生变化,云峥会像吸血鬼一样吮干他们的最后一滴血。

    不过青塘这头肥羊过于强壮,云峥很希望能多几个人过来帮着吸血。

    手舞足蹈的跳了一阵子舞蹈之后,云峥抹掉额头的汗珠。回到了自己的帐房,陆管家的老脸笑的就像一朵花一样,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下去,四千多匹丝绸,不用等到去西夏,就能全部换完,堆积如山的牛皮和羊毛毡,让老管家几乎忘记了自己还在青塘。

    “姑爷,咱们的丝绸还能把价格调高一些,您为何不允许呢?”高兴了一阵子的老管家也有了别样的雄心。

    “不能提价。必须给牧人一种错觉。自己卖羊皮的钱根本就不如直接拿羊皮交换到的丝绸多,你不必问为什么,从明天起,我们的商队就要离开这里继续向草原深处进发。最好能在邈川城做完最后的交易。这是我们的第一笔交易。所以要打响名气,要草原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不是吸血鬼,是规规矩矩的以货易货的好商人。不但要我们满意,也要让吐蕃人满意才成,只有这样,才算是打开了商道。”

    陆管家现在对自家姑爷的睿智佩服的五体投地,丝绸从蜀中运到吐蕃,原以为会赔本,没想到这里的人这样的喜欢丝绸,虽然脏了一些,穿上丝绸有些糟蹋,不过,东西已经卖给了人家,怎么处置是人家的事情。

    老管家很清楚自家用丝绸换到的这些东西的价值,在成都府一条羊毛毯子的价值比同样大小的丝绸要贵三倍不止,但是在这里三条羊毛毯子才能换到同样大小的一块丝绸。

    从来没有人拿着丝绸到草原上贩卖,所以它的价格是按照大小来确定的,一旦用铜钱来衡量,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了,这是一个秘密,需要严格的保密,相信以后过来的商贾也会严格的按照这样的价格进行操作,杀他的头都不会泄露。

    老管家出了账房,看着那些牧人欢天喜地的互相把丝绸挂在对方的脖子上,第一次觉得蜀中的丝绸就该卖到草原上来,而不是卖到其余的什么地方。

    角厮罗站在草原上,看着枯黄的草一直绵延到天边,无数的牛羊正在低头啃食枯草,努力地为自己身上添最后的一道秋膘,只要这里的牛羊健壮,青塘的地位谁都无法撼动。

    和大宋结盟,亦或和西夏结盟,角厮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自己并不够强大,没有办法同时应对西夏和大宋两个对手,必须从中选择一个盟友保证自己不会同时受到两面夹击才好。

    西夏的元昊很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盟友,角厮罗不敢指望一个连自己母亲和怀孕的妻子都杀的人能够遵守盟约,相比之下,大宋就温和得多。

    那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只要自己低头称臣,就能得到好多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处,他们似乎只在乎一个名义,不在乎实际的好处,这样的代价角厮罗出得起,只要能保住青塘,就算再卑微角厮罗也不在乎。

    因为有更加富裕的大宋在身边,元昊才没有向自己发起进攻,所以角厮罗虔诚的希望佛祖能够保佑大宋万古长青。

    一声唿哨从地平线上传来,角厮罗的眼中满是慈爱之色,这是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董毡回来了,他身边的那个人应该就是青谊结鬼章那个憨货,一个英雄三个帮,角厮罗还是认为自己儿子的帮手太少了些,不过董毡这孩子的眼光未免太高了些,他的两个哥哥他都不放在眼里。

    看着站立在马蹬上纵马奔驰的儿子,总让角厮罗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这是自己的骄傲,一个好的继承人对草原的主人来说比牛羊牧草更加的珍贵。

    “父亲,我回来了!”董毡从战马上跳了下来,比他晚了一步的青谊结鬼章也下了马,不过这孩子嘴里嘀嘀咕咕的似乎在埋怨这什么,这就难得了,他很少有不满意的地方,即使有他也会用自己的刀子消除不满意。

    “赛马谁赢了?”角厮罗哈哈笑一声,没有问董毡事情办得怎么样,而是直接问青谊结鬼章为什么会不满,如果董毡耍赖,角厮罗就打算判青谊结鬼章获胜,朋友之间公平很重要。

    “阿毡赢了,大,今天本来有非常美味的东西,我想给您带一些,结果阿毡不许。”

    角厮罗哈哈大笑道:“傻孩子,一点吃食而已,只要你心里想着大,就算不吃我也是甜蜜的,汉人总有一些奇妙的法子做出令人无法忘怀的美味,等到你年纪再大一些,就知道这个世上还有比吃东西更重要的事情,怎么,那个汉人商贾请你们吃东西了?他守草原的规矩吗?”

    “父亲,他很守规矩,孩儿去的时候他已经到了青谷三天,这三天他没有进行一宗交易,一直在等候孩儿的命令。”

    “他都带了些什么样的货物?茶叶?盐巴?白米?还是麻布?”

    董毡疑惑的回答道:“来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大宋官员,官阶不高,孩儿非常的疑惑,他带了茶叶,也带了盐巴,麻布和白米也有,他甚至带来了药材,这些东西孩儿明白,唯一不明白的就是他带来了好多的丝绸!”

    “到草原上贩卖丝绸?”角厮罗的笑脸顿时就阴沉了下来咬着牙问道:“他打算如何出售他的丝绸?想让牧民穿着丝绸做的衣衫放牧吗?”

    角厮罗直接坐到草地上,示意董毡和青谊结鬼章一起坐下来,他准备给他们上一堂关于奢侈亡国的古老例子。

    不等他说,董毡就说到:“他卖的丝绸不是供人做衣服的,而是作为礼品送给最尊贵的客人的,“包中 ”们的歌谣里也有关于哈达的传闻,听说是莲花生撷取天边的云霞化成的,给人送上祝福,祝愿每个人幸福吉祥的。格萨尔王传里也有这样的描绘,孩儿听的很清楚。”

    董毡说完,就从怀里掏出那条洁白的哈达挂在父亲的脖子上,并且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董毡说的和角厮罗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从脖子上取下丝绸忽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这股味道很特别,似乎要一直钻到脑子里去,戴上这样的一条所谓的哈达之后,很舒坦,脑袋也非常的清醒,这绝对不会是什么污秽之物。

    就在角厮罗拿捏不定的时候,董毡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铜钱放在父亲的面前说:“那个大宋官员说了好多孩儿不懂的话,只能向您请教。”

    角厮罗看着那些碎铜钱从里面挑出那两瓣太祖铜钱放在平地上叹口气说:“这枚铜钱是最值钱的,后面的四枚一枚比一枚差,这是我们青塘的哀痛,明知道是大宋朝廷在使坏,我们却无法应对,如果这个商贾想要用最差的那种铜钱买东西,我们能做的就是提高一点价格!”

    董毡摇头道:“那个人不用铜钱,他说自己准备以物易物,用他自己的货物换取牧人的货物,至于价格,由他和牧人自行商定,只要愿意就能交换,不愿意就不交换,直到大家都满意之后再进行交易 ,孩儿认为这个法子还算公平,就同意他可以交换除战马,甲胄刀剑之外的所有货物,但是要求他结束交易之后必须用铜钱或者白银来缴纳商税。”

    “你不会就这么回来了吧?”角厮罗看着儿子问道。

    “没有,孩儿派了人去监视他们交易,自己在远处拦住那些完成交易的牧民问过,交易的过程很公平,每个人换到的货物比用等量的铜钱买到的货物多。

    有些牧民喜欢吃一种叫做油饼的食物,甚至不惜用战马换取,都被他拒绝了,还告诉牧民,一个油饼不值一匹马,也不值一只羊,甚至不值一张羊皮,他只值一大把羊毛。到了最后,他干脆就不卖油饼了,把那些东西都送给了小孩子。

    您说过,商贾都是贪婪的,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圣人的美德,父亲,难道说您说的这句话出现了例外吗?”

    角厮罗的脸色变得很严肃,看着云峥做生意的方向一字一句的对董毡说:“孩子,你记住,商贾都是贪婪的,这句话一点错都没有!”(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十五章最好的商队

    “我们其实是非常贪婪的,比狼还要贪婪,可是我们要记住,在这里我们是朋友,所以必须要收起我们的白牙,利爪,还有血红的眼睛。

    必须抱着最诚挚的心去攫取我们的利润,牧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的货物交换,记着,你要在按照对等交换的原则榨干他最后一张毛皮,最后个一把羊毛之后,要把牧人非常想要的东西大方的送给他,当然不是给他全部,而是很小的一少部分,告诉他,这是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能流露出半点施舍的表情,我们是来交朋友的,不是来抢劫的。或者施恩的。”

    在角厮罗教育自己两个憨直的晚辈的时候,云峥也在帐篷里培训自己的部下,诺大的一个帐篷里全是甲子营里面最机灵的军士,他们是这场商业大游行中的主力军,猴子和憨牛也在,彭九在听到精妙的地方赞不绝口,而梁楫这样的笨蛋,已经睡得口歪嘴斜。

    葛秋烟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输得一点都不冤枉,她根本就想不到在她看来非常下贱的商贾之术,实际操作起来也是如此的恐怖。

    现在才明白当初在皇泽寺,云峥为什么愿意将五沟的重要性告诉自己了,他打的主意就是把自己拖进一场交易,拖进云峥自己最拿手的节奏里,通过稀奇古怪的交易示敌以弱,最后再出奇兵,一把毒药就让自己的百十名部下魂归离恨天。

    葛秋烟甚至觉得高昙晟也中计了,因为高昙晟也在和云峥做交易。葛秋烟不认为心高气傲的佛子谈交易的本领会比云峥强。

    好在有极乐丹,给了葛秋烟一点来之不易的信心,否则她会在第一时间逃离这里,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邪恶的大本营,弥勒教的秘密监狱也比这里干净。

    云峥的商队在缓缓的向邈川城进发,生意做了一路,好事也做了一河滩,这一路上,修桥补路的事情没少干,他甚至在一个刮风的下午。停止做生意。派出自己的部下帮着一对年老的牧人到处寻找走失的羊羔,彭九冒着危险从沟壑里拴着绳子把羊羔救上来的时候,这里的牧人对这支商队的好感已经上升到自己人的程度了,虽然那只小羊羔被救了上来。感激不尽的老牧人大笑着杀死了小羊羔的母亲。做成美味的手抓羊肉款待这些找羊的好人。

    彭九死活不白白接受老人的羊皮。二话不说从粮车上装了三碗米硬塞到老人怀里,请老人家熬点稀粥御寒。

    别人都在欢笑,到处都洋溢着和谐喜庆的气氛。只有葛秋烟越看越觉得浑身发冷,武艺高强的葛秋烟在这一刻终于发现,自己才是身处狼群中的那只可怜的羊羔!

    云峥发现,把这些中成药送出去的效果要比卖出去的效果好十倍,自己只会治疗一点轻微的跌打损伤,也会治疗一点头疼脑热,到了草原上,云峥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是神医。

    难道说草原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封闭落后的雄鹰部是这样,难道庞大无比,离大宋很近,也相对富裕的青塘部也是如此?

    最后的结论就是如此,自从云峥给一个哭闹不断的孩子治好关节脱臼的毛病之后,就有无数的人过来找神医看毛病,那个孩子被家人请了无数巫婆,还有高僧看过,都不能让那个孩子停止啼哭,还说这孩子是被邪魔入侵了,差点被放到火堆里烧死。

    无奈之下想要云峥这里要个油饼安慰孩子,如果还不好,就只能是当做邪魔入侵了,云峥看不过眼,检查了一下这个脏孩子,结果发现是孩子的肩膀脱臼了,这样的疼痛大人都受不住,更不要说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了。

    洗澡,除虱子,多喝开水,这样的万金油药方云峥不知道开出了多少,自己的帐篷外面永远熬着一罐子药草,治不治病的先要有医院的氛围才好。

    人的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更多的时候,心理暗示要比治疗还要重要些,云峥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真正让云峥的神医之名传扬开来的是一个脑袋被狼抓了一爪子的家伙,头皮已经被撕开,都能看见头盖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已经活不了了,但是云峥发现,这家伙就只是头皮撕裂而已,只是脑袋肿的很大,拿酒仔细的清理了伤口之后,给他拿丝线缝上,三天以后,这家伙基本上就没事了,自己骑着马跑了几十里地追上商队感谢救命之恩。

    监视云峥做生意的吐蕃人,对云峥的这支商队的好感达到了极致,见云峥总是把拿来卖的药材白白的送给牧民,他非常的不忍心,担心这样下去整个商队会亏本,这个年轻人就没脸回去见爹娘,所以不允许云峥白送,牧民们也不是白眼狼,送来的礼品根本就不容拒绝。

    官员认为病人赠送给云峥的青塘马,的确是属于云峥的,这已经不是买卖的范围了,天上的雄鹰感谢恩人的时候命都可以不要,一匹马算得什么,所以云峥的帐篷外面拴着三十几匹好马,那个官员就当没看见。

    高耸的玛尼堆上已经飘满了经幡,这一次已经有了各色丝绸制作的经幡了,被北风一吹,在草原上非常的显眼,这里是人与天神交流的地方,云峥恭敬的将一面哈达绑在绳子上,从远处搬来一块小石头垒在玛尼堆上,双手合十祷告一番才离开,这样的行为已经变成云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陆轻盈见到夫君穿着皮袄的样子绝对认不出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有着黝黑面庞,大口的喝着酥油茶,一笑一口大白牙的吐蕃男子会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

    别人晒的都没有云峥这样夸张,这是他故意而为之,这里的紫外线非常的强烈,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就能把一个粉嫩的蜀中俊秀才变成一个彻底的吐蕃人。

    他有时候会跑去没人的地方,趁着日头好脱得精光,让日头彻底的把自己变成一个黑人,做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随着事情重要性的提升,代价也会相应的提升,这中间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做吐蕃人的朋友那里比得上成为一个地道的吐蕃人,当青谊结鬼章忍不住想吃美食的时候跑过来找云峥的时候,惊讶地指着和自己一样黑的云峥张大了嘴巴,以前他过来的时候还总说云峥是小白脸,现在已经没法说了。

    俩个人对坐在枯草上,大口的嚼着各自认为的美食,青谊结鬼章给云峥带来的是一只肥美的烤羊腿,他自己则在美美的吃着一种叫做拉条子的美食,里面加了好多的青蒜,这时候大地上早就看不见绿色,也不知道他的青蒜是从哪里来的。

    “鬼章兄,再有三天就到邈川城了,我想去拜访一下节度使,这是礼仪万万不可轻废。”

    “你就算不去邈川城也不成,阿大,就等着见你呢,今年老人家据守在邈川城,往年这时候早就去青塘城了,我觉得像是为你留下来的。

    对了,你什么打算啊,我看你的货物已经换的差不多了,你总不能指望带着这些青塘的货物在青塘做生意吧。”

    “那怎么行,这都是好东西,你知道一张毯子在成都府是什么价么?可以换一头猪,那东西青塘少见,汉人没有你们这么多的牛羊,吃一头牛会被官府打板子,然后充军的,所以就养了黑乎乎的猪,告诉你啊,那东西做出来的食物之美妙,你想都想不到!比如红烧肉,红烧排骨,多了去了,可惜这里没猪!”

    青谊结鬼章猛地抬起头瞅着云峥说:“谁说没有,你等着,我带着人去前面的林子里找找看,野猪而已,你以为我真的没见过?”

    这家伙唿哨一声就跨上马背着自己的大弓,带着十几个部下就去了不远处的林子,云峥就站在小山坡上,不长时间就看见林子里的鸟雀轰的一声全部飞上了半空,久久的盘旋不敢落下,无数“罗罗罗罗”的声音在林子里回荡,里面的野兽倒了霉,云峥亲眼看见一只豹子玩命的从林子里逃出来,在草原上疯狂的奔驰,矫健的雄姿展露无遗,十几个人撵着一大群野猪从林子里跑了出来,随着弓弦的鸣响,一头头的野猪纷纷栽倒,看得云峥翘舌不已,自己的这五百人什么时候才能还有这样的本事啊!

    青谊结鬼章来去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这家伙肋下夹着一头野猪就跑回来了,云峥刚才看见了,这头大野猪是这家伙生擒活捉的。

    到了云峥跟前,哈哈一笑就把那头百十斤重的野猪轰然一声就扔在了地上,不等野猪翻起身子,这家伙就跳下战马,一脚踹在野猪的肚子上,把这头猪踹的飞了起来,等它落下的时候,又一脚踹在野猪的肚皮上,诺大的一头野猪在他脚上跟皮球没什么区别。

    “鬼章,我以后决定离你远远地,尤其是你喝醉之后,你这一脚要是踹在我身上,老子就要一命呜呼!”

    “哈哈哈,等我把它的骨头全部踢散之后,再放血,肉的味道一定绝佳,我要多吃些,总是吃面食也怪没劲的。”(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

第十六章可恶的宋人

    吃羊肉的时候一定要大块吃才过瘾,而且拿清水煮出来的白水羊肉最好吃。吃猪肉的时候却要精心烹制,放很多的作料,慢慢的让滋味进入肉里,充分的和脂肪融合之后,就会变成绝世的美味。

    一头猪百余斤,根本就架不住吃,一锅红烧肉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红烧的排骨端上来,云峥去找了一双筷子,回来就发现又没了。

    青谊结鬼章是一个很照顾朋友的人,但是开吃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忘记朋友的存在了,看着云峥拿肉汤泡饼子吃,不由得有些难堪,总觉得自己需要帮云峥做点什么才能弥补自己的过错。

    “首领说了,商贾都是贪婪的,你也不列外!”

    云峥把饼子塞嘴里幽怨的瞅了青谊结鬼章说:“老首领说的没错,千里奔波只为财,如果这里面没有利润可以赚取,我吃疯了才会从温暖如春的蜀中跑到高原上被晒得像木炭一样。”

    等饼子咽下去之后,看着青谊结鬼章又说:“我只是把交易当做情义来做,虽然在眼前看来我吃了亏,但是从长远看,我会赚很多钱。

    比如你现在愿意和我做生意,还是愿意和别人做生意?”

    青谊结鬼章点点头说:“当然和你做生意,我们的是朋友!”

    “这不就结了,别人和你做生意,不但要求你,还要给你送厚礼,最终还不一定能做成你的生意,我就不一样了。我讨好的是所有青塘人,和每一个青塘人都是好朋友,所以你才会对我另眼相看,吃一顿烂猪肉就让你觉得心中有愧,这就是情义,在我看来不懂得用情义来做生意的人其实都是傻蛋。

    对了,你见到老首领的时候把我这里三十几匹马的事情说一下,如果老首领不允许接受,我就拿这些马换些别的物品,总之不能违反老首领定下来的规矩。”

    “三十几匹马而已。这个主我都能做!”青谊结鬼章有些不满。

    “少扯了。青塘马不外流,这是青塘的规矩,既然立下了规矩,就要遵守。青塘部自立不过二十年。这个时候必须是要尊敬自己订立的规矩的。这个时候都不遵守,你指望五十年以后还能遵守?”

    云峥不接受青谊结鬼章的好意,这些马都是病人赠给云峥的。按理说不上报,也不会有问题,青塘人送出去的礼物是不允许收回的,否则就是对青塘人的侮辱,云峥估计角厮罗也不会收回,一旦收回去,就会让青塘人看不起,因为这确实是牧民赠送的礼物,不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草原上的人一口唾沫一个坑,想要改变很难。

    角厮罗不好说,云峥必须自己把话说出来,自己在青塘虽说有一部分的目的是青塘马,但是最重要的目的却是以青塘人的身份进入西夏,完成自己的梦想,这个时候不论做的多么小心也不为过。

    邈川城就在眼前,不算高,也不算大,石头垒成的一丈多高的城墙,没有护城河,也没有护佑城池的暗堡之类的东西,一个用粗大的原木钉成的粗犷的城门大开着,能看见城里来来往往的人群。

    军队驻扎在城堡外面,这样的城堡甚至不如云峥见过的北川县城,但是他却是青塘部控制六百里河湟重地的首府所在,地位的重要性,仅次于青塘城而已。

    进城的人数不得过百,云峥没有带一百人进入邈川,只带了陆管家和彭九以及憨牛,猴子,赶着一辆骡车,带着一些礼物就轻装进了邈川城。

    青塘的官衙简陋异常,一座稍微大点的土坯房子就是云峥此行的目的地,司税所!陪同云峥过来的就是董毡的亲信,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本身就是司税所的一个头目,熟门熟路的进了司税所,带着云峥拜见了青塘的司税所大使,一个带着头巾的汉人,进门的时候他正捧着一本书在看,行礼叙事的时候云峥随便扫了一眼,发现竟然是一本《竹书纪年》。

    这不奇怪,只要是和数字以及文字打交道的人,不论在西夏,还是在青塘大部分都是由汉人担任的,剩下的那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色目人,传说中能从石头中榨出油来的刁滑之徒。

    “先生远道而来,想必此行定然收获颇丰啊!”

    这个叫做巩丰的中年人,并不太讨厌,说话也带着一丝文气,没有色目人那种看所有人就像看到货物,准备论价的那种气场。

    “巩丰兄坐镇邈川城,难怪这里物阜民丰,小弟此行确实不虚,未到青塘,货物已经贩卖一空,这都是拜节度使的雄风啊。”

    云峥虚虚的朝南方作了一个揖,以示对角厮罗的尊敬,面皮上虽然谈笑风生,心中却警钟大作,《竹书纪年》虽然只有区区的一十三篇,却大气磅礴,书中道尽了王朝兴废之道,这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书,帝王术的必读科目中,就有《竹书纪年》。

    如果云峥没猜错的话,此人可能不是什么司税所大使,应该是角厮罗的谋主才对,不过巩丰这个名字确实没有听说过,要知道云峥在出发之前,别的事情没干,唯一干的一件事情就是诵读笑林找来的青塘和西夏的出彩的人物传记。

    云峥想了好久,确定笑林的情报里没有这个叫做巩丰的,越是这样云峥就越发的觉得此人不凡,需要小心应对。

    汉人的习惯是先寒暄,而后才谈正事,巩丰也不例外,和云峥说起河内的风光唏嘘不已,说自己已经有十年未曾回过河内为死去的先人扫墓,实在是不孝至极。

    一个投效异族的读书人若果还有孝悌的观念才是让人感到奇怪的事情,黄河以北为河内。战国时河内为魏国领地,秦末司马卬被项羽封为殷王,都城在河内。汉高祖即位时设置殷国,次年改名为河内郡,位于太行山东南与黄河以北。与河东郡、河南郡合称三河。

    那里的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习惯性的把腰带的扣子系在左边,据说这是为了纪念河内智者司马懿,这一条是五沟和尚当做笑话讲给自己听的,所以,云峥只需要看一眼此人腰带的位置就知道他是在胡说八道。

    “云少兄年纪轻轻就官居七品,真是让人羡慕啊,想当初巩丰也是十年寒窗,铁砚磨穿,想要靠胸中所学搏一个高官显贵却不可得,不知少兄走了谁的门路方有今日之显宦?”

    云峥皱着眉头说:“巩丰兄,哪里的话,官职乃是国之重器,焉有私相授受的道理,云峥最初入仕乃是蒙官家恩赐,赏了一个承奉郎的闲职,后来蜀中武职空缺,小弟也就顺手补了一个武职,已经为世人所耻笑,我兄不可揭小弟隐痛!”

    巩丰见云峥不悦,站起来拱手道:“呀呀,这是在下的不是了,云少兄还请体谅愚兄多年不第的苦闷,说话难免尖酸刻薄一些。”

    云峥回礼之后不打算在这里多耽搁,这混蛋在故意激怒自己,想要看出一些端倪出来,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多打交道为好。

    “小弟此次青塘之行获利颇非,既然小弟获利,照章纳税乃是应尽的本分,这里是商队的账册,还请巩丰兄勘验!”

    巩丰嘴上说着好说,好说,眼睛却在账簿上浏览,不大工夫就放下账簿对云峥说:“账目甚是清楚,云少兄做生意的法子倒也新颖,不用铜钱,只做以物易物让利于民,这样的胸怀难得一见啊。但是古语有云,无利不起早,云少兄抛弃巨利,是何道理?”

    “云某只求个长久,从账簿上巩丰兄当能看出,小弟已经获利七分,有这样的利润难道还不满足吗?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互惠互利,唯有如此生意才能做的长久,如今青塘之地平安喜乐,乃是难得一见的商贾宝地,抛弃区区的几分利,只要能把生意长久的做下去,那些利润又算得了什么?”

    巩丰嘿嘿笑道:“这趟生意对少兄来说恐怕不止七分利吧,在下闻听大宋的官家已经下了节俭令,蜀中的积累的丝帛恐怕早就堆积如山了吧,大宋官家知晓体恤民力,少兄就不怕带坏青塘的淳朴之风吗?”

    云峥站了起来,瞅着巩丰一字一句地说:“货物从来都是就地论价,蜀中的丝帛确实便宜,但是能运到青塘来的唯云峥一人而已,莫非大使准备吧大宋的那份商税也要收缴不成?”

    这人说话非常的恶毒,带坏民风这条罪状够得上杀头了,他到底要干什么?

    巩丰哈哈大笑道:“少兄莫急,巩丰也就是说说而已,您售卖的丝绸大部分都成了敬神祭天之物,带坏民风还不至于,既然账目清楚,这就给少兄结据。”

    这家伙也算是有几分本事的人,四柱帐看样子对他没有难度,手里的算筹稍微一动,很快就算出最后的数额,云峥此行,在青塘需要交纳一百三十一贯零七百文的税。

    这和云峥自己计算的大底不差,见这家伙笑嘻嘻的,云峥忽然起了一种很怪的心思。(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昨晚没睡好,白天补了一觉,起来已是九点,对不住。

第十七章遂川演绎

    他觉得应该把交子这东西推荐给巩丰,带着大量地钱财来往蜀中和青塘太不方便了。

    巩丰把单子递交给云峥的时候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笑道:“怎么,难道我算错了?我从小就对数字很有兴趣,所以一般不会出错。”

    云峥摇摇头对巩丰说:“我非常希望,能用交子结算这次以及以后所有的商税。”

    巩丰愣了一下似笑非笑的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把丝绸扯成碎块才卖给青塘!”

    云峥认真的说:“需要,因为需要!我是商贾,所以买东西的客人需要什么,我就贩卖什么,丝绸在大宋会被做成衣服,被面,帐子,各种各样的东西,可是丝绸到了青塘,他就是表达善意和尊敬神灵的器具,我如果把整匹的丝绸卖给牧人,牧人不会要,同理,我把撕碎的绸缎卖给宋人,宋人也不会要的。

    再说了,我是卖丝绸的,自然希望大家把丝绸用的越多越好,撕碎了之后它的损耗就会加快,我下次还能再卖这么多的丝绸,这样一来,一个成熟完整的丝绸使用市场就形成了,以后我的财源就不会枯竭,我这一次是来开辟商道的,至于做生意,反而是捎带而为之。”

    巩丰挑起大拇指夸赞一声道:“确实高明,你说的有道理,一个人把自己买回去的东西愿意怎么使用,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就算是大宋皇帝都管不到。这样做生意的手法为我平生所仅见,云少兄他日如果不能成为大宋的豪商巨贾才是怪事。

    你说的交子缴纳赋税,这不行,根本就行不通,你在青塘将蜀中卖不掉的丝绸换成了青塘的物产,已经赚得非常多了,为何还想着控制青塘的命脉,我虽然是宋人,但是那人俸禄总要替人分忧的,所以。交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云峥长叹一口气说:“可惜啊。这才是最公平的交易,缘何先生不采纳?”

    巩丰看了云峥半天笑道:“读书人的德行我知道的一清二楚,虽然我本人不介意使用交子,并且也喜欢用交子。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如果把交子推行到整个青塘。这种事就需要非常非常的慎重了。”

    云峥也不再多说话,缴纳了税款,拿到了凭证。给巩丰送了一大包茶叶,告知他冲泡的方法之后就告辞离开,马车上的礼物没动,现在送给巩丰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不会有半点的用处。

    从司税所出来,云峥和陆管家,以及憨牛,猴子,彭九漫步在遂川城,这座城不大,站在北街上就能看到南面的城墙,街市上店铺却不少,尤其是制作银器的匠人,蹲在阳光下,不断地拿着木槌敲击银箔,他们的手非常的灵活,敲击银器的声音似乎都带着某种韵律。

    对于劳动者云峥从来都是充满敬意的,我们的世界其实就是靠着他们的双手才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不可轻慢。

    一个小小的吐蕃少年,裹着一只羊皮袄,黑红色的脸蛋带着骄傲的笑意,黝黑的手里抓着一只银光灿灿的银杯,正在把铜丝往银杯上镶嵌,这是一个细致活,一般都是由有经验的老师傅制作,为何这里会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

    云峥站在一边看了一柱香的时间,等到少年最后磨平镶嵌铜丝时出现的毛刺,云峥将这个莲花状的杯子要过来举了起来,确实精美,如果整只杯子是用银子制成的,虽然银光灿灿的显得很富贵,不过那样也就显得很豪奢,在用青铜丝镶嵌了一圈菱形的细碎花纹,这个杯子也就有了几分秦尊的意味,多了一些古意。

    小少年见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也非常的高兴,看见他鼻尖上渗出的细微汗珠,就知道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手艺,云峥能不能买下这个杯子,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大腿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云峥大笑着在那个孩子比一般人稍微大了一点的鼻子上拿手指弹了一下,就付了帐,手里拿着这个银杯继续逛街。

    邈川城实在是不够大,云峥甚至认为,一架八牛弩就能从城北将弩枪送到城南的城墙上。从那个制作银器的小少年那里到整座城池最高大的那间屋子的距离是一百一十七步,这个距离恰好就是一个战士从开始奔跑,在跑出三十步之后将速度调整到最佳,最后奋力投掷出标枪的最佳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是标枪威力最大的时候。

    云峥在遂川城转悠了半个时辰,就把这座城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甚至在遂川还顺便做了两笔不大的买卖,眼看着日头升到了头顶,确定角厮罗不会见自己了,这才怏怏的出了城回到了城外的商队。”

    角厮罗没有接见云峥,但是他却接见了巩丰,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仁慈,笑容满面,巩丰自己知道,在这张慈祥的面孔下面的,会有一颗何等冷酷的心。

    角厮罗翻拣着云峥的账簿,最后指着三十三匹战马的那一项问巩丰:“这些马为何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我记得青塘不允许商贾贩马。”

    巩丰拱手回答道:“大帅,这些马并非云峥贩售所得,这三十三匹战马全部是青塘人送给商队的礼物。”

    “他何德何能会受到青塘百姓的如此亲睐,你就没有查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听说宋人商贾,最能钻空子,我们青塘的律法未免宽疏了一些,有些问题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想到的,如果他在利用青塘百姓的淳朴和厚道敛财,就算他是大宋的官员,我也定斩不饶。”

    巩丰摇头道:“司税所的都头亲自跟随这支商队进行实地监督,经过他们的所见所闻来看,这支商队确实是在老老实实地做生意,没有不法事发生。”

    角厮罗忽的站了起来,再一次问巩丰:“你确定他没有不法事?战马是青塘人的命根子,怎么可能会轻易地赠送给一个商队?”

    巩丰见惯了这样的恫吓,沉声道:“这是云峥在一路上治病救人获得的赠礼,您也知道青塘人如果把马匹送给那个人,就说明这个人对他的恩德很重,属下认为不可轻慢。”

    角厮罗疑惑的朝身边的董毡看过去,董毡连忙说:“父亲,确实如此,这些战马总共有三十三匹,都是牧民送给云峥的代步工具,其中三匹战马就是在孩儿的眼皮子底下被送给云峥的,青谊结鬼章看到的更多。

    云峥托青谊结鬼章向父亲问好,话里还说道这三十三匹战马的问题,云峥说只要父亲不愿意青塘马外流,他就打算拿这些马匹在遂川城交换一些货物,决不让父亲为难。”

    “说的好听啊,董毡,你以后做事要学学这个官员商贾,他说不为难你父亲我,其实在说出这些话之后,他就把难题交到了我的手里,我若不同意青塘马外流,就会被牧民们看做小人,如果让这些战马外流,就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不管怎么做都是里外不是人。

    巩丰你和那个少年谈论了很久么难道说就没有发现他真正的意图?老夫总觉得一个聪明到这个地步的少年怎么可能会不畏艰险的来到河湟开拓商道,这样的年轻人在大宋也应该不多才是,巩丰,说说你的见解,马匹的事情就这样了,既然是情义的象征,我们就不好下手,这小子好命啊,如果他早来三年,老夫一定会抢夺他的财富,不管他聚敛了多少财富,到了最后就全是我们的,吐蕃人最值得依靠的东西还是刀剑。”

    巩丰笑着说:“此人绝对是少年中的尖子,卑职以为,他来到青塘的目的不过有三,其一,出售蜀中的丝绸,这一点已经证实,去年蜀中遭灾,粮食减产严重,百姓手中的钱财都被粮商盘剥干净了,所以官卖丝绸就成了唯一的救民手断了,在这样的大事件面前,派出蜀中精英前来也就顺理成章。

    其二,卑职探查得知,此人其实不是武官,最初是一介文官,您是知道的,在大宋,文官被替换成武官,这几乎就是一种羞辱,所以卑职猜测,这个少年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所以才来到青塘,这是他为自己捞政绩的一种法门。

    其三:卑职总觉得此人目标不在我青塘……,因为他在青塘的作为非常的散漫,将自己的姿态降到了最低,所以卑职猜测,他有求于我青塘……”(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狐假虎威的道理

    鸽子已经放出去了,云峥就在等候鸽子自己飞回来,董毡是鸽子,青谊结鬼章是鸽子,巩丰同样是一只鸽子。

    鸽子会回家的,即使有一两只迷途了,总会有一些能飞回家,能够带来角厮罗那里的信息,不管角厮罗是对自己的官方身份感兴趣,还是对自己的敛财手段感兴趣,亦或是对交子感兴趣,只要有了好奇心,云峥就有把握借用角厮罗这张巨大的虎皮。

    狐假虎威被世人所不齿,却不知这是弱小者最有效地武器,一只兔子单独到野狼的面前,不管他说什么,都逃不掉被吃掉的命运,如果这只兔子后面跟着一只老虎,或者大熊,需要战栗逃跑的就会是野狼。

    云峥非常的想借用大宋这张属于大宋臣民的皮,披上之后才发现自己披的是一头肥猪皮,只会引来更多的饿狼和野兽,所以只能换一张皮披上,只有这样才能掩盖自己是只狐狸的本来面目,也只有这样,自己火中取栗的计划才能有机会实施,

    野兽的法则很简单,就是弱肉强食,而西夏人和青塘人他们遵循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则,大宋遵循的是另外一套蛊惑性很强的法则,幸好现在辽国也在学习这一法则,他们的野蛮本性还没有完全退却,等到野性消除掉之后,也就到了灭亡的时候了。

    云峥有时候看史书的时候觉得非常好笑,一个个野蛮。健壮的民族,发展到最高阶段的时候他们竟然被懦弱的汉文化所吸引,抛弃了刀剑,开始和敌人讲道理,只要开始讲道理,他们就会被后起之秀吞噬,分割。这样的例子不知道有多少,那些野蛮人却从不知道悔改,于是就有了笑破汉人肚皮的那句话——胡人无百年的国运。

    云峥从油饼事件发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是人。天生就有安逸享受的惰性。追求美食,追求美丽的衣服,追求华美的宫殿,当然。这中间不能缺少妖娆的美人。

    想要诱惑一个人。需要从触觉。味觉,视觉,听觉下手。充分的满足这些感受之后,被诱惑的人安宁的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一般,也只有到了这个地步,自己才好下手。

    佛家要求摒除五识,认为就是五识在污染一个人,讲好生生的纯洁无瑕的人变成各种恶棍,所以只要是是佛家反对的,云峥就打算大力的推行,在某种意义上,自己就是佛门高僧眼中的天魔,云峥想知道自己一旦这样做了,会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

    冬日的青塘空气清冽而干燥,冷风吹的人脸庞发疼,天空中只有鹞鹰在展翅翱翔,有时会会像箭一般的从高空落下,从草从里提起一只兔子,然后再飞向遥远的老巢。

    狐皮裘衣不如老羊皮袄暖和,唯一的优点就是暖和,云峥在尝试过狐皮裘衣之后,果断的就抛弃了这个华美的服饰,继续裹上自己的那件老羊皮袄,除了在白白的羊皮上套了一层布帛之外,没有做任何的修饰,看起来古朴而厚重。

    说道古朴,梁楫的衣衫最是古朴,一件巨大的老羊皮袄套在身上,走起路来威风八面,为了显示自己山东大汉的彪悍气,特意不穿里衣,**着肌肉虬结的胸膛,站在寒风里半个时辰都不带动一下的,这就是二百五的做派了,商队中武功最高的寒林,这时候却像是一只慵懒的老猫,蜷缩在帐子口,晒着太阳,那双眼睛从来没见他睁开过。

    别的人,包括梁楫,都迷上了骑马,不过在寒风里骑马,一个个都冻得鼻涕流的老长,不过寒风也不能阻碍他们骑马的热情,营地里有三十三匹骏马,这时候不骑,以后未必会有骑马的机会,他们笨拙的骑马姿态没有少被牧人们耻笑,人家骑着光背马,赤手空拳也能用胳膊把这些厢军从马上弄下来。

    不管是牧人,还是厢军,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冬日里的活计相对的少,所以牧民很喜欢和这些厢军打成一片,更何况还能有美味的油饼和米粥喝。

    云峥吩咐过了,营地里的酥油茶不要停,不论谁过来,都送一碗酥油茶暖暖身子,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谁不喜欢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呢?更何况送茶的那个家伙脸上堆满了笑意,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浪里格,我不相信你还能把我从马上拽下来!”梁楫很明显的急眼了,被一个精壮的青年牧人一连从马上拽下来三次,脸都丢尽了,操着磕磕巴巴的河湟地方话向年轻的牧人发出挑战。

    梁楫见年轻的牧人抱着胳膊轻蔑的看着自己,回头四处看看,咬着牙把自己的解腕尖刀连鞘拿了出来,放在草地上说:“你如果还能把我从马上拽下来,这把刀子就是你的。”

    这是一把很漂亮的刀子,是梁楫从剿灭赵三炮的战利品里挑出来的,绿色的鲨鱼皮刀鞘,在北方难得一见。

    年轻的牧人看看刀子,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在地上疾走了两步,手在光背战马的背上按了一下,身子就飞了起来,稳稳地落在马背上,战马好像没有半分的不适应,瞅着已经跑远的梁楫,露出大白牙笑了一下,在马的脖子上摸了一把,那匹灰马就叫唤了一声,追了下去……

    云峥从帐篷里看到了这一幕,知道梁楫的宝刀保不住了,浪里格是著名的“铁鹞子”原本是西夏人,后来因为战乱,才逃到了河湟,铁鹞子是西夏人中最厉害的勇士的称号,据云峥所知,整个西夏人中间能被称为铁鹞子的,也不超过五百人。

    浪里格简直就是一个传奇,如果不是云峥一贯的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面对所有的人,就会错过这个英雄人物,因为他是孙七指的朋友,两个人窝在干草堆里喝酒的时候被云峥发现了,云峥没有斥责孙七指,而是让人给孙七指再拿一壶酒过来,说这家伙喝酒就好好喝酒,怎么钻草堆里喝。

    很小的一件事,云峥转眼就忘记了,到了晚上,孙七指搓着手出现在云峥的帐子外面似乎有话说,云峥请他进来后,他才磕磕巴巴的说浪里格打算在商队找个差事干。

    云峥比较忌讳为人加入自己的队伍,不过听说浪里格是西夏的铁鹞子之后就立刻改变了主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让孙七指把浪里格招进商队,工钱给的也不是太高,和一般地掌鞭没什么区别。

    据云峥所知,铁鹞子在西夏军中是一个异类,几乎和后世的特种兵是一个模样,在军中担任突击搜查,以及担当斥候的重任,人数虽少,却是精锐中的精锐。邈川城的对面,就是西夏的卓洛和南军司,云峥猜想他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猜想这东西只要起个头就会自动的延伸下去,既然浪里格从五年前就已经到了河湟,那么能把一个前途无量的铁鹞子军官逼得到处跑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元昊。

    云峥把历史往前推五年,然后他就发现那一年刚好是西夏兴都王野利遇乞死的那一年,种世衡卑鄙的盗走了野利玉乞的宝刀,并谎称这是野利玉乞投奔宋朝的信物,而这把宝刀又是元昊亲自赐给野利玉乞的。种世衡活用《孙子兵法》的“生间”和“死间”,终于让元昊下定了决心,腰斩了野利玉乞。一代西夏名将,走上了最凄惨的末路。

    走上末路的不只是野利遇乞,还有他庞大的族人,跟随自己的族长一起死于非命,当然,她美丽的老婆没藏氏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李元昊的老婆。

    这个女人也就是后来也成了西夏的皇太后,浪里格如果不是野利遇乞的族人,也必定是人家的家将,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还是说的通的。

    这些人如今都是惊弓之鸟,对他们太好,他们就会生出强烈的戒心,毕竟是大名鼎鼎的铁鹞子,所以云峥打算先把这头隐藏身份的孤狼先弄成自己的家将,有这样一个箭术,骑术高手,对自己的帮助非常大,能躲过铁鹞子的只有铁鹞子自己!

    云峥放下手里的笔,从帐幕的缝隙里往外看,命令自己的部属必须非常的熟悉骑术,这也是云峥的目的之一,在西夏那个危机重重的地方,云峥的打算就是见势不妙立即远遁千里。到时候没有一个好骑术可不行。

    浪里格如愿以偿的赢了,在马上俯下身子从草地上抄起那把短刀,朝垂头丧气的从地上爬起来的梁楫挥挥手,就跳下马,去找孙七指喝酒,他在云峥商队里的任务就是照顾三十三匹战马,他非常的喜欢这个活计,孤身一人住在草料棚子里,一袭老羊皮袄,一张包裹在羊皮里的大弓,一把折铁刀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青谊结鬼章来了,看见云峥的部下在练习骑马,嘲笑了一番就进了云峥的帐子对他说:“阿大要见你!”(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十九章骗子云集

    青谊结鬼章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云峥一个人坐在帐篷里快速的把自己来到青塘做的事情细细的回想了一遍,可以了,没有漏洞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向角厮罗阐明自己的想法,能不能说动这个枭雄,云峥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随机应变。

    既然已经和人家的儿子结成了朋友,这次见面就只能矮人一头,一套精美的茶具就是云峥的手信,两罐子今年的新茶加上一条洁白的哈达是云峥表达晚辈敬意的方式。

    这种场合只能由陆管家和猴子陪着前往,一个机灵,一个持重,想必这样的组合是最完美的组合了。

    到了这个时候云峥不得不脱掉老羊皮袄,穿上名贵的火狐裘衣,头发老老实实地扎起来挽成发髻,一根青玉簪子显得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腰间挂上玉佩,天青色的儒衫让黑脸的云峥显得多了几分儒雅的气息,这是云峥刻意为之的,宋人么,不给人儒雅的感觉还能给人家什么感觉,细节有时候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云峥把自己仔细的洗刷了一遍,指甲缝里都用毛刷子刷过,不允许有半点的黑泥。

    青谊结鬼章看到云峥这副打扮,惊讶地叼在嘴上的油饼都掉了,吸溜了一下口水,围着云峥转了两圈子,好奇的碰碰云峥的发簪,有摸摸云峥的玉佩,今天的云峥干净的过份,最要命的是身上还有一股子非常好闻的香气。

    “你别碰好不好,这是去见长辈。必须讲究礼仪,喜欢簪子和玉佩等我拜访完长辈就送给你,另外,你不要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吃了我!”

    青谊结鬼章摇摇头说:“簪子,玉佩我家也有,从西域过来的暖玉,比你这套还要好一些,为什么我戴上只会招来耻笑,你戴上比女子戴上还要讨人喜欢?”

    云峥翻了一个白眼说:“书读千遍。文气自生。玉这个东西和文人其实是最配的,这叫做儒雅气,你一个骑马耍锤子的和我这个读书人比文气,你这是找不自在。既然你家有暖玉。今天回来之后送我一个暖玉枕头。晚上睡觉太冷了。”

    “枕头?你以为暖玉是什么,有那么大的暖玉我早就揣怀里了,你以为我骑马跑起来不冷啊。大冷天喜欢露出胸脯的只有你那个二百五部下,骑兵作战保暖第一,冬日作战前把手塞裤裆里暖手这是必须的流程,一个战士不能保证手灵活,脚暖和还打个屁的仗,冻成乌龟一样等着人家拿刀子过来砍啊?”

    青谊结鬼章叫起来撞天屈,表示他没有枕头大小的暖玉,不过这家伙立刻就换了衣服猥琐下流的笑容道:“暖玉没有,软玉倒有,我家有丫鬟,送你两个晚上帮你暖床。”

    猴子给云峥披上斗篷,云峥边往马车上爬边对青谊结鬼章说:“你也上来吧,骡车里生了火盆,这里到遂川城要走大半个时辰呢。”

    青谊结鬼章摇摇头道:“只要我还能爬上马背,马车就不属于我!”

    “粗俗!”云峥鄙薄了一句青谊结鬼章的良好习惯,就坐进马车,瞅着那家伙骑在马上在前面领路。

    小马驹生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站起来,这个时候母马会一遍遍的拿头拱着小马让他不停地行走,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是因为爱自己的孩子,才会催着它赶快学会奔跑。

    旷野上的野马,唯一的生存手段就是奔跑,老弱病残会被狼或者别的野兽吃掉,青谊结鬼章是对的,马上的战士,确实应该待在战马上,而不是坐在骡车里,战斗是他们唯一能骄傲的手段,他如果去读书,会被老师用竹板生生的打死,如果做生意,会被汉人骗的破产,如果去做工,会被汉人奴役的一辈子白活,只有作战才能让汉人瞅着自己绕道走,骑马打仗其实也是他谋生的一种手段,云峥总想把他从马背上拖下来,没有得逞。

    体力上的不平等,云峥没办法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到青谊结鬼章那样吧一头猪踹的满天飞,只好想办法让青谊结鬼章和自己一样虚弱,这样的话,大家就平等了,而这样的平等对云峥或者大宋很重要啊!

    想不了多少事情马车就驶进了遂川城,晴翠接荒城说的就是遂川,云峥每回进到遂川就会多一番感慨,一个胡人正在木头架子上杀羊,地上的羊头已经多的像京观一样壮观,他依旧在杀,手还是那样稳,就像蜀中的老农收割稻子一样娴熟无比。

    一只黄狗在用舌头舔舐地上的羊血,神情漠然,马车从它的身边驶过,它也不理睬,马车里坐的是聪明人还是傻瓜对它来说都没有区别,什么都没有这些带着冰碴子的羊血重要。

    那间巨大的屋子门口拴着很多的战马,也停着一辆马车,一看式样,云峥就知道这是一辆官车,坐车的人品级不会低于五品。守在马车边上的是两个畏畏缩缩的军士,看服饰应该是校阅厢军,比甲子营还要高一级,他们也奇怪的看着云峥乘坐的这辆官车,青谊结鬼章他们知道,这样的人亲自迎接的客人应该是尊贵无比的,自己相公都没有获得这样的待遇。

    云峥从马车里出来的时候,巡梭了一番之后,瞅了陆管家一眼,就站直了身子踏进了这座不算辉煌,却坚固无比的青石大宅。

    青谊结鬼章的靴子尖上,订着一块铁掌,所以这家伙走起路来就像是一匹马在踱步,云峥刚刚穿过长长的甬道,追上来的陆管家就小声说:“来得是德胜军的监军使彭安!”

    云峥笑了一下,这个人估计是受了皇帝所托过来谈质子入太学的,因为听青谊结鬼章说过,阿大准备派一个儿子去东京汴梁城上学,只是不知道这个人会是谁?

    董毡已经有了官职,虽然会州还在大宋的管辖之下,他不能去当刺史,再说了,封董毡为会州刺史,就是一个名头,大宋管理会州的人叫做知州。

    三十年前,秦州知州曹玮用非常卑鄙的手段从角厮罗手里夺取了南市之地,在这里修建了一个城池,然后就开始了自己非常阴毒的手段,那就是允许羌人回归祖地,但是想要回家,就要给他缴纳一匹马,这道政令到现在依然有效。

    这就是为什么角厮罗对战马的买卖如此伤心的原因,这一回不知道这位彭安监军使,又是奉了谁的命令跑到这里来忽悠角厮罗的。

    所以云峥认为角厮罗的便宜儿子阿里骨会去东京汴梁城上太学,出来之后定然会有会有一个官职封下来。

    角厮罗的新官职听说是爱州节度使,爱州这地方据云峥所知似乎在安南,也就是后世的越南,一个青海土著去统御安南那块传说中的土地,也亏大宋皇帝能忽悠的出来,把不是自己国土封给别人,确实需要很厚的脸皮才能做到,好在角厮罗不在乎,只要大宋封他官职,就算是封到地狱关系也不大,反正自己不离开青塘。

    还没进屋子,云峥就吧嗒一下嘴巴,大宋官员忽悠少数民族将领的手段几乎都不带更换的,自己携带着高雅的茶道,现在屋子里传出美妙的古筝之声,一听曲子,还是著名的高山流水,这首曲子云峥在家里没少听陆轻盈弹过,就是不知道听惯了皮鼓的角厮罗能不能听得懂这里面的高雅之意。

    走进屋子,就看见一个虬须老者半卧在毛皮堆里,正在闭目欣赏美妙的古筝,弹琴的是一个中年胖子,如今弹得正入迷,猛一抬头看见云峥,满脸都是惊诧之意,不过这家伙的镇定功夫不是一般的好,眼中带着询问之意,手上的节奏却丝毫不见混乱。

    一曲弹奏结束,没有人喊巍巍乎高山,也没有人喊洋洋乎流水,角厮罗从案子上抓起一大块冒着热气的羊肉招呼一声到:“吃!”自己就开始大嚼起来。

    彭安一面吃羊肉,一面上下打量一身贵公子装束的云峥,见云峥的脸庞虽然很黑,和青塘人无异,但是,不管是行动坐卧走都带有强烈的宋人士子的风范,就非常的奇怪,不过主人不介绍,他也不好动问。

    云峥放下手里的羊孤拐,这才看清楚这间大屋子里的人,坐在皮毛堆里的无疑就该是角厮罗,董毡自己认识坐在下首,对面是一个长相非常奇怪的青年,他的相貌带着很重的胡人气息,和董毡黑头发黄皮肤的样子差别很大,能和董毡平起平坐的就该是阿里骨了。

    巩丰坐在角落里,见云峥再看自己就笑着抱抱拳头施礼,然后继续用心的对付一只羊腿,青谊结鬼章毫不掩饰的坐在董毡的旁边,云峥也很自然的坐在青谊结鬼章的身边,并没有选择坐到客人席位里去,董毡朝云峥笑了一下,就继续看场子里几个红脸蛋的漂亮姑娘跳袖子舞,虽然乱了一些,云峥认为已经很不容易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二十章奇怪的要求

    有彭安在,云峥不打算开口,这算是对大宋的一种尊重,当一个人答应一个承诺的时候,心里的抵触情绪还不会太旺盛,当出现两个人一起要他做承诺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被人家合伙欺负了,很有可能一个承诺都不会兑现。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云峥不做,所以,他的目标就变成了眼前的羊肉,磨得非常细的青盐洒在羊肉上,让羊肉的味道更加的美妙,还是有些遗憾,瞅瞅青谊结鬼章,这家伙立刻就心领神会,小声的吩咐侍从送一碟子蒜蓉过来,撒过细盐的羊肉沾上蒜蓉吃起来才是人间的美味。

    彭安说什么云峥不关心,董毡见云峥不关心,他自己也不好关心阿里骨的去留,所以就和云峥,青谊结鬼章组成了一个很小的圈子,这个圈子的任务就是吃羊肉。

    只要是宋人到了青塘,必定会对青塘有所求,这一点彭安很清楚的知道,在和角厮罗谈笑言欢的时候,不断地提起西夏威福军司从兴庆府搬到河湟这件事,俩个人似乎是老朋友,联席坐在一起,喝酒吃肉,谈天说地很是热络。

    云峥吃了一块肥美的羊肉之后就擦擦手,心里叹了口气,彭安还是太急躁了,现在这个时候不适宜提出自己的要求,角厮罗之所以摆出这么大的阵仗,绝对不会是用来迎接彭安和自己这两个宋人的,就算是,也不会把部将全部都招来。这明显是在示威,对宋人用不着示威,所以角厮罗示威的对象只能是西夏人。

    西夏人到底在哪里?这就值得推敲了,青谊结鬼章没有把屋子里的人介绍给云峥这是非常失礼的,董毡也没有这样做,这只能说明这里的一切事物都是角厮罗安排好的。

    这间屋子很大,但是宴会只占用了一半,另一半被巨大的布幔隔开了,青塘人什么时候会用屏风布幔一类的东西了,云峥几乎敢肯定。布幔后面就该是西夏人。

    “节度使不能亲自到东京汴梁城甚至遗憾。那里是神州第一大城,冠盖满京华,流光溢彩之地,更是物华天宝之所。如今阿里骨世子就读太学。不出五年定能学成归来。这也是紫气西移之兆啊,青塘繁盛自然可以预期,彭安为节度使贺!”

    彭安举起酒碗。哈哈一笑就要在座的所有人举杯向角厮罗祝贺。

    这番话说的太文雅,除了角厮罗,董毡,阿里骨,巩丰听明白之外,别人都是一头雾水,彭安见举杯的只有寥寥几人,大是尴尬,云峥赶紧举起酒杯用浓重的青塘口音帮着彭安帮衬说:“晚辈第一次见到长辈,还没有敬酒,问候,实在是失礼,借监军使的吉言,请诸位长辈满饮此杯!愿青塘大地上牛羊肥壮。”

    房子里的其余将领这才明白彭安是在说好话,乱糟糟的端起酒碗,低吼一声就算是对角厮罗表达过敬意了,一抬手就把碗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

    彭安笑着瞅了云峥一眼,算是谢过他出手解围之德,不过他发现云峥没有看他,而是意味深长的瞅了一眼布幔,老于世故的彭安这才怵然一惊,这道布幔出现的实在是太突然,太奇怪。

    再看云峥的时候,却发现云峥又和董毡以及青谊结鬼章笑闹成了一团。

    角厮罗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者,慈爱的看了一样董毡他们对彭安说:“中原繁盛,自然会让人向往,只是老夫想对监军使说,青塘是一片乐土,只要别人不打上门来,老夫年迈,也不欲与人争胜,黑山威福军司虽然是少见的强军,只要他们不到青塘来,老夫也不愿意大动干戈。

    今年的给官家的贡品,就有劳监军使带回中原,阿里骨生性粗俗,去文华之地就学未免会被人耻笑,还是留在青塘,由老夫亲自教导些驾驭牛马之术,能活命就很好了。”

    彭安没想到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为何会起了波澜,质子入京乃是韩琦早年在担任陕西安抚使的时候跟角厮罗谈好的,如今怎么可以再生波折。去年十二月,韩琦知成德军说起此事,原本那个时候就要派自己过来催促角厮罗,结果在今年四月,四月,又移知定州。定州久为武将镇守,士兵骄横,军纪松弛,韩琦到任后首先大力整顿军队,采取恩威并行办法,对那些品行恶劣的士兵毫不留情地诛杀,而对以死攻战的则予以重赏,后来他又研究唐朝名将李靖兵法,仿作方圆锐三阵法,命令将士日月操练,等所有的事情安定下来,已经到了冬日,想不到短短的一年时间,约定好的事情就有了大波折。

    才要张嘴提起此事,却听得有人在帐幕后面大笑着说:““夏竦何曾耸?韩琦未足奇。满川龙虎辈,犹自说兵机。

    我主在好水川就说过,这些人都只是以口舌争利之辈,到了战场上就半点用处没有,角厮罗,好水川宋军败了,六千余人被我主斩首,至今那里依旧荒草萋萋,无人胆敢踏足,闰九月,宋军又大败于定川寨,大将葛怀敏战死,人头被传授塞上,角厮罗你见过吧?”

    一个虬须的秃发的西夏人掀开帷幕从后面走了出来,他身边居然只有两个清秀的童子,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两个美貌的女子所扮。

    青谊结鬼章大怒,站起来就打算掐死这个嚣张的家伙,被董毡生生的拉住,彭安大怒道:“节度使,难道就因为有这个人在,你就改弦易辙不成?”

    阿里骨幽幽的说:“宋人的那一套不行啊,所以我打算去兴庆府学习军机,父亲您看如何?”云峥听到这句话,非常的惊讶,小声的问董毡:“你这位兄长疯了吗?你父亲在青塘击败了李元昊,阵斩了西夏大将,如果要学治国之道应该去东京,如果只是想学军机战阵,难道不应该跟着你父亲学么?”

    董毡一句话不说,冷冷的看着阿里骨这个蠢货,涉外之道向来都是你弱它就强,阿里骨的这句示弱的话,一下子就让房间里所有的人对他没了好感。

    角厮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已经发现自己说错话的阿里骨,直接对彭安说:“阿里骨去东京汴梁城吧,彭先生帮着他找一位严厉些的先生也就是了。”

    秃发西夏人大笑道:“角厮罗,隗明公主下嫁,这是我主能做的最大让步,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两场战争的胜负,说明不了什么,黑山威福军司不日就要抵达河湟,阿里骨去了宋国,你拿什么给没藏讹庞将军?”

    董毡站起来说道:“青塘有三千里土地,百万户百姓,我们用不着给任何人解释,没藏讹庞来了,无论他用什么理由踏上青塘的土地,唯有一战而已!”

    云峥一边在青谊结鬼章的耳边小声的说着李元昊的风流史,对这位美丽的隗明公主是不是原装货深表怀疑,据说在李元昊的眼中,只有美女,没有什么血脉的区分,这事他已经干了不少了,一面偷偷的观察角厮罗的反应,他发现角厮罗的脸上满是无奈,估计这个老家伙原本想着保存实力,不得罪大宋,也不愿意在和西夏人作战,毕竟现在正是青塘修养生机的好时候,结果,西夏人不守规矩,生生的将自己推到一个尴尬的地步。

    彭安笑着说:“节度使一诺千金,彭安佩服,在下明日就要离开青塘,不如让世子随卑职一同前往东京汴梁,开春就要就学,不可延迟啊!”

    秃发西夏人走到彭安的面前一把揪住彭安的胸口,将彭安提了起来,对着彭安的脸庞喷吐着唾沫说:“砍掉我秃发阿孤的脑袋你再带走阿里骨!懦弱的宋人,你知道刀子怎么拿吗?”边说边摇晃着彭安肥硕的身子,见彭安都傻掉了,就对着彭安的脸上啐了一口唾沫,扔到地上,又捶着胸口对角厮罗和屋子里所有怒目而视自己的人吼道:“我主好心将隗明公主下嫁给青塘,你们竟然还和宋人勾结,是要挑起战争吗?”

    青谊结鬼章被董毡死死地按住,不许他去砍掉那个叫做秃发阿孤的脑袋,角厮罗阴着脸对秃发阿孤说:“你喝醉了才说的这些话吗?”

    秃发阿孤拍拍光光的脑门笑着说:“我今天一滴酒都没喝,只是见到兔子一样的宋人就生气,宋人的女人不错,男人就该杀掉。”

    说完还把那两个装扮成童子的少女从身后提过来,一把将他们的衣衫撕到腰间,大力的揉搓着她们光滑的皮肤,对角厮罗说:“这都是捉生军弄来的,老子就是喜欢宋人的女子,角厮罗,难道你不喜欢这样光滑粉嫩的女子吗?

    董毡!你父亲老了,不喜欢女人,你是少年人,难道不喜欢吗?

    咦?这里竟然还有一个宋人的小崽子,你瞪着我干什么,难道你很想杀掉我么?”

    云峥认真的点点头。

    秃发阿孤大笑着把脑袋凑到文弱的云峥面前指着自己的脖颈对云峥说:“老子教你怎么杀人,从这里往上刺,刀子只要入了脑子神仙都救不活,躲什么!把刀子拿稳,对准了,角厮罗,你看看,这些宋……”(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一章班定远?云定远?

    颈侧的动脉血管被完全割开,筷子粗的一股子血就飞飙到了房顶,秃发阿孤惊恐的用双手捂住脖子,血液依旧从指头缝里漏出来,片刻的功夫就流的满地都是。

    角厮罗身子猛地往前凑了一下,又慢慢地躺了回去,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做什么都晚了,他不认为秃发阿孤这一次还有什么救。

    彭安的眼睛瞪到了最大,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眼前的这一幕,一个文雅瘦弱的士子割断了一个山一样粗壮的大汉的脖子。

    这不是最让他感到恐怖的,最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个少年人在割断一个人的脖子之后居然笑眯眯的,就用那把杀人的刀子从案子上的羊腿上割下一块羊肉塞进嘴里大嚼后,又从一脸惊诧的青谊结鬼章的腰上抽出来一把小巧的斧头,这是青谊结鬼章作战时候用的飞斧。

    如果说前面这个士子还非常的文雅,这一刻,他就像是一个嗜血的屠夫,两斧头飞快的砍在秃发阿孤的膝盖上,让这个勉强站立的高大西夏人山一样的倒了下去,然后这个家伙就骑在虚弱无力的秃发阿孤的身上,高高的举起那只斧头,一斧头一斧头的剁在西夏人的脖子上,利刃砍在骨头上的声音让人牙酸。每次提起斧头,粘在斧头上的血迹就飞溅了出去。

    云峥砍一斧头,彭安的肥肉就哆嗦一下,就仿佛自己挨了一斧头。

    秃发阿孤的脖子很粗,云峥废了很大的劲才把脑袋砍了下来。秃发果然是秃发,光溜溜的脑袋不好拿,云峥就提起他的耳朵,往自己的酒碗里控出来大半碗血,然后扔掉那颗脑袋,将碗里的血泼在那两个已经快要昏过去的少女身上,笑着说:“能洗刷耻辱的只有鲜血,现在你们可以随彭安监军使回大宋了,没有了耻辱,就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说完这些话。云峥就坐回自己的座位。将自己的狐裘扔在少女的身上,继续拿刀子割肉吃,事情是自己做的,很鲁莽。非常的鲁莽。这样的举动根本就称不上理智可言。

    云峥很奇怪理智如自己者也能做出这样鲁莽的事情来。不过心里面好像没有半点后悔的意思,如果刚才那一幕重演,云峥认为自己还会把刚才的事情在做一边。不过这一次需要小心,身上不能沾上血,刚才没注意,弄得自己像个杀猪的。

    青谊结鬼章重重的在云峥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说:“从现在起你才算的上是我青谊结鬼章的朋友,就算你马上被阿大拉出去砍头,每年的今天我都会到你的坟前和你喝一碗酒!”

    彭安的眼睛怔怔的盯着秃发阿孤偶尔还抽动一下的腿,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谁干的?好像班超这么干过,傅介子也这么干过,这都已经成为了不朽的传奇,现在这个年轻的士子也这么干,这让彭安根本就不能相信。

    打了一个激灵连滚带爬的将那两个少女拖回自己的身后,对角厮罗说:“这两个女子是被掳走的宋人,我带走不算失礼吧!”

    角厮罗没有理会彭安,懒洋洋的问云峥:“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云峥放下手里的羊腿笑着说:“杀光所有对您无理的党项使节,然后把我送出青塘,告诉党项人,是我杀光了党项使节!”

    角厮罗笑着点点头对阿里骨说:”除过隗明公主和侍女,剩下的党项人你去杀了吧。不要放走一个。”

    阿里骨紧咬着牙关站了起来,而后就紧握着拳头瞪了云峥一眼,就匆匆走出房间,角厮罗拍拍手,立刻有武士出来,将秃发阿孤的尸体拖了出去,把人头擦拭干净,恭敬的放在云峥的桌案上,这是武士们在用自己的方式向云峥表达敬意。

    角厮罗指着云峥笑道:“我知道你最后的目的就是进入西夏,董毡已经和我说起过你的想法,这一次你算是如愿以偿了,我只是好奇的问一句,你该如何逃脱没藏讹庞的屠刀?秃发阿孤别的都是在胡说,可是黑山威福军司确实马上就要到达河湟了。”

    云峥拱手道:“李元昊的皇后死了,没藏氏又被李元昊从寺庙里接回去了,听说现在已经给李元昊生了一个儿子,西夏人只要死一个皇后,总会有一场很大的动乱,最早以前是山遇惟亮,接着是野利遇乞,我觉得下一个很有可能是没藏讹庞。

    黑山威福军司向来守卫的是西夏人的根本重地银,夏二州,当年在节度使和大宋合击西夏的时候都没有出动,现在却出现在河湟,只能说明一点,没藏讹庞的妹妹受宠,相对的没藏讹庞就会受到猜忌,这种事情在史书上很多,君主限制外戚是一种本能。

    如果没藏讹庞真的和传说中那样的英明,我活命的可能至少有六成,可以说我的命就拴在没藏讹庞的智慧上,他的智慧越高我活命的可能就越大。”

    角厮罗俯身对董毡道:“你看看,这就是大智慧,你总说宋人没有血性,现在你看到了,千万不要小看了天下英雄。”

    董毡看着云峥说:“你到西夏去干什么?需要我怎样帮助你?”

    云峥摇头道:“不可说,现在不可说,我去西夏其实是为了证实自己的一个想法,看看自己预料的对不对,你就当我是出去游学的。”

    董毡没有追问云峥去干什么,而是又问:“如果事情的发展和你的预料不符呢?”

    云峥笑道:“那我就有责任推动事情往我预料的方向发展。”

    董毡点点头对云峥说:‘这一次放你离开,下一次我会在第一时间砍下你的人头。”

    云峥再次笑了一下说:“我这种喜怒无常的人,你确实该防备些,不过我们现在还是朋友,今朝有酒今朝醉,谁能知道明天的事情呢。”

    院子外面隐隐传来兵刃的撞击声,以及人嘶马叫的声音,不过这个时间并不长,阿里骨穿着皮甲从外面走了进来,皮甲的下摆处还有鲜血往下淌,不过这不是他的血,都是西夏人的,角厮罗这一手彻底绝了阿里骨和西夏人交往的可能。

    阿里骨将一大串人的耳朵扔在地上对角厮罗说:“父亲,一百一十六名西夏人的耳朵都在这里,只有六只小耳朵没有割,如果父亲需要,我这就去。”

    角厮罗笑着点点头,对儿子的勇猛非常的满意,云峥拱手道:“阿里骨兄如果到了东京汴梁城,不妨去拜访一下在下的恩师鲁清源,他是一位道德高士,在太学也有职分,如果遇到不妥之处,可以向他请教。”

    阿里骨撇撇嘴道:“阿里骨不需要什么照顾。”

    云铮摇头道:“你会用上的,太学不比魔窟好多少,你的武功没有用武之地,你若耍狠,满京城都是武功高强的枪棒教头,好些人几乎就是变态,到了那里你会发现太学先生的戒尺,比连枷钢刀可怕的多。不信你问问彭安监军使。”

    已经回过神来的彭安,打了一个寒颤对阿里骨说:“皇族以前不进太学,后来在庆历新政之后也开始进太学,他们出来以后把太学形容成了人间地狱,士子还是记住云峥老师的姓名,进入之后一定会有用的。”

    阿里骨依旧是衣服不屑一顾的神情,不过在云峥和彭安一人一句的介绍下,大房间里的紧张气氛慢慢的消散了,又恢复到了以前的欢快模样。

    角厮罗是一个高明的统帅,他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能和李元昊交好,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根本就没有半点的可能,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尽量的拖延时间,让青塘这片贫瘠的土地能多一些休养生息的机会,任何时候,只有自身的实力强大了,才是在人世间存活的根本。

    秃发阿孤只是一个跳梁小丑,隗明公主也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女人,在角厮罗这样的枭雄眼中根本就无足轻重,既然和没藏讹庞的战斗已经无可避免,再说任何好话换来的只会是羞辱,角厮罗很清楚战争已经无可避免,自从没藏讹庞的大军踏上河湟的土地,两方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的和平可能。

    唯一遗憾地是,让那个年轻的宋人给利用了,彭安回到东京汴梁城之后,关于这个少年的传闻就会满天飞,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可叹的是自己在这个故事里都只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陪衬。宋人就是这样,为了出名,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

    “你打算带着你的商队全部进入西夏吗?”角厮罗问道。

    “不是,只有一部分人随我去西夏,另一部分要回成都府去了,生意已经做完了,他们需要把货物送回去卖掉,然后再带着货物来青塘,节度使有什么需要可以列出清单,他们再度过来的时候就会带上。”

    彭安实在忍不住了,问云峥:“你就不担心回不来吗?”

    云峥笑着感谢了彭安的关心,拍着自己的脖子说:“大宋这些年就像是一潭死水一样安静,用我的人头溅起些微的一丝涟漪有何不可!”(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二十二章五谷里数不过豌豆圆

    角厮罗笑着问云峥:“你需要我的帮助吗?”

    云峥拱手郑重的说:“非常的需要啊,小子去西夏没打算去送死,是抱着活命的希望去的,书中有云,悍卒在身陷绝地之时亦当努力求生,云峥没有活够,剩下的事情就是该我努力求生了,抱着最坏的打算,向最好的结果努力。”

    角厮罗指着缩在彭安硕大的身躯后面的两个女人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为这两个女奴,你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人为此送了命,难道就不觉得后悔?”

    云峥哈哈笑了一下拱手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句话的含义不是这样的,这句话要和前面的几句话一起读才有意味。

    云峥年少,见不得族人被凌虐,所以将仇敌愤而杀之,很合理。”

    角厮罗越发觉得面前的少年有意思,坐起来又问:“老夫该如何帮你?”

    “允许云峥在青塘购买百十匹好马,另外,请节度使保持沉默就好!”

    “有了马,你可以跑的更快一些,这一点老夫理解,可是要老夫闭嘴又所为何来?”

    云峥羞涩的回答道:“在某种情形之下,人的心是非常奇怪的,小子向西夏人承认使节是我所杀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奇怪的变化,比如,我声嘶力竭的告诉西夏人使节团是我杀的,但是西夏人很有可能小子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羊。”

    角厮罗纵声长笑,指着云峥乐不可支的说道:“所以你要老夫不作任何辩解?”

    云峥再一次拱手道:“节度使这样的英雄人物。要是愿意解释才是怪事情,如果西夏人遣使来问,您可能会解说一番,现在人家大兵压境,小子觉得节度使会在击败没藏讹庞以后解说一番的。”

    “如果老夫战败呢!”

    “那时候您那里有功夫理会这样的闲事,整军再战才是大事情!”

    “中原果然是锦绣地,人才辈出啊,阿里骨你去汴京,要学的就是这些东西,不是吃喝玩乐。云峥。老夫准你在青塘购买战马两百匹!但是,你要帮老夫将隗明公主交还给西夏!”

    角厮罗说完就起身回到自己的后宅里去了,抛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不明白角厮罗为什么会下了这样的一道命令。

    阿里骨率先站起来走到云峥的面前说:“你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我将非常的高兴!”

    “世子。你这样说非常的不恰当。您去汴京是去交朋友的,不是去惹是生非的,要知道大宋的读书人都有些千丝万缕的纠葛。您还没动身,就已经给自己在大宋找了一个敌人,要知道大宋的游戏规则和青塘的完全不一样。”

    阿里骨回头看了一眼大屋子的后面,也就是他父亲离去的地方,扭头就走了,云峥笑了一下,阿里骨恨自己不要紧,恨他父亲才重要,如果可能,云峥非常的愿意看到角厮罗父子相残。

    主人都走了,云峥和彭安这样的客人也只好离开,巩丰陪着两位客人走出门,忽然笑着对云峥说:“我现在发现名垂千古其实很容易!”

    彭安闷哼一声,忙着把自己的皮裘脱给那两个浑身血迹的少女,云峥瞅着高而远的晴空抬起膝盖,重重的顶在巩丰的要害上,眼看着巩丰捂着小腹痛苦地倒在地上,这才对彭安说:“监军使这是一定要回秦州的,能不能帮着云峥把商队也带回去?军中的精锐要随我走一趟西夏。”

    彭安随意的从巩丰的身体上跨过去笑着说:“少兄深入虎穴,能安然回来才是重要的,这时候牵挂身外之物,不妥当吧!”

    “那些可不是身外之物,如果这些东西能够到了蜀中,就说明我已经把商道开拓成功了,您身在定州,可能不知道桑蚕对蜀中的重要性,这关系到很多人的饭碗,岂能用身外物来衡量。”

    彭安叹了口气,朝云峥拱拱手就要带着那两个少女离开,两个少女只是向云峥蹲礼为谢,就让云峥感到很满足,挥手让她们离去,这里遍地都是少了耳朵的尸骸,会让他们感到非常地不安,而云峥的手上捧着一个呲牙咧嘴的人头也不敢让人亲近。

    这里是大屋的第三重院落,一个满头珠翠的女子被两个丫鬟簇拥着缩在墙角,说不上是害怕,三张脸上只有死一般的寂静。

    云峥抱着人头走到三个女子的身边蹲下来说:“你们没危险了,我需要负责把你们送回西夏,这一路上可能不太平,我们都是差点死掉的人,想要活命,就该互相依靠才对。”

    隗明公主木讷的说:“有什么分别?”

    “活着和死了,这两者孑然不同,角厮罗不要你,没藏讹庞要进攻青塘,还偏偏选了你和亲这样一个时间,你的赐婚使也是一个纯粹的蠢货,害了你,也害了我,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跟西夏的公主同命相怜。”

    云峥把秃发阿孤的脑袋夹在胳膊底下,扶起了隗明公主慢慢的向外面走,路过大门的时候,巩丰依旧不自然的夹着腿,见到云峥和隗明公主走出来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知道吗?我不在乎你刚才的无理,一个将死的人作出什么举动来都不奇怪。”

    他等着云峥其实就是为了说这句话,云峥面无表情,隗明公主同样扳着一张脸,原本红润的脸颊如今变得雪白,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阿里骨杀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避开她。

    秃发阿孤的脑袋交给了猴子,陆管家看着云峥满身的血迹泪流满面,前面一路上太顺利了,让陆管家忽视了危机总有爆发的时候。刚才无数的甲士涌进大宅,几乎把陆管家的魂魄都要吓出来了,而今,姑爷满身都是血,胳膊底下夹着一个人头,身后跟着三个异族女子,他无法想象大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到营地之后,云峥简单的把事情的经过给寒林说了一遍,就去帐篷里洗澡换衣服,血迹粘在皮肤上黏黏的,让他非常的不舒服,而葛秋烟在第一时间就和隗明公主套起了近乎,不过隗明公主似乎并不愿意和她多交往。

    也是啊,西夏的皇族从来对美人没有任何的好感,自己的族长对于美人的渴求没有止境,只要出现一个美人,西夏的土地上就会很自然地掀起一场血腥。

    洗完澡的云峥抱着膝盖坐在帐篷前面,头发依旧是湿漉漉的,不过他很快就不用为头发上的水担心了,因为寒风已经把水变成了冰屑。只需要拿手揉一下,白色的冰屑就会像头皮一样的纷纷落下。

    瞅着远处黑越越的群山,不知道跟身边的寒林说什么好,自己的一个执念将所有人送到了危险的境地,说不清是愚蠢还是聪慧。

    如果在蜀中,这个时候陆轻盈就会端来美味的饭食,云二也会趴在桌子边上狼吞虎咽,腊肉会一如既往的幽怨的看着自己,小虫会抱着大碗满意的坐在门槛上吃自己的大杂烩……

    自己可以在这个时候和陆轻盈说笑两句,也能板起面孔训斥云二两句,夸赞一番腊肉的朴实能干,讥笑一下小虫过人的胃口……

    可惜这一切现在离自己很远,高昙晟就像幽灵一样的总是出没在自己的左右,总是和寒林发生冲突,显示自己的存在,葛秋烟的眼神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身体,这让云峥不得不在某一天突然变得萎靡不振,完全是一副大烟鬼的模样。

    一个好的演员,只应该专注的表演一个角色,现在自己需要玩三个球才能让游戏继续下去,如果到了西夏,自己很可能需要同时玩四个甚至五个,六个球才成。

    这需要高明的技巧和长久的耐心和谨慎的态度,玩砸一个,自己的生命就会有危险。

    吃饱了撑的啊!

    云峥在把脑袋上的最后一点冰屑抖掉之后,整个人的头发就像乱糟糟的鸡窝,猴子看不下去,拿着梳子想要把公子的头发弄整齐,他从来没有见过讲究仪表的公子会把自己弄成这个模样。

    隗明公主从帐篷里走了出来,见到猴子在给云峥整理头发,而且把他弄得呲牙咧嘴的,就走过来,很自然的从猴子手里拿过梳子,帮云峥整理。

    云峥笑了一下说:“我该是表示荣幸呢,还是该表示惊恐?”

    隗明公主不说话,手上不但温柔,而且灵巧,三两下就把云峥鸡窝一样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最后接过猴子递过来的青色丝带扎住之后慢悠悠的说:“你如果能把我带去大宋,随你怎么样都行!”

    隗明说这句话云峥半点都不奇怪,这些天他已经对西夏的皇族以及部落关系一点点的理清楚了,隗明长的很漂亮,可以说是皇族女人中最美丽的一个,但是出生在这个家族里,却是她的不幸,她应该把李元昊叫叔叔才是,但是血缘关系对野兽一样的西夏人并不构成障碍,只要李元昊需要,就会把隗明变成自己后宫的一员。

    如今不能嫁给角厮罗,这就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多少用处,那时候除了姿色之外,她再也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

    云峥笑了一下张嘴唱到:“六月里的黄河冰不化哟,扭着俺成亲的是俺大,五谷里数不过豌豆圆,人里头数不过女儿可怜,女儿可怜,女儿哟……”(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二十三章西夏人的**方式

    隗明公主也在云峥的身边坐了下来,小声的说:“我们从认识到现在,只有三个时辰,我却觉得在你身边比在我叔父的身边还安全,这种感觉很奇怪。”

    云峥扭过头生气的说:“你这是在骂我是不是?只要是个人都比你叔父有安全感!”

    隗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放下头上戴着的锥帽,从地里揪了一根枯草接着说:“这话似乎没错,我从小就见惯了杀戮,兴庆府的宫闱里充满了血腥气,好不容易被大雨洗刷掉,马上又会产生新的血腥气,我很喜欢花草,可是我从来不去后花园里种花,自从我八岁的时候不小心挖出来一具残尸之后,我就再也不去后花园了,不管那里的花朵长得多美,多香,我看着艳红的花瓣就想起了鲜血,闻到馥郁的花香就好像闻到了尸体的腐臭。”

    云峥笑了起来,无理的抓住隗明公主的手拍拍,就起身离去,跨上一匹快马,抽了一鞭子就向草原的尽头奔驰,他的骑术要比甲子营的人好的太多。

    隗明公主瞅着远去的云峥,有一点失神,她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草棚子里,一个昂藏的七尺大汉正抱着胳膊远远地看着她……

    浪里格缓慢的抽出自己的刀子,他想起自己的父母族人在元昊的屠刀下哀嚎的样子热血就往脑门上冲,如今自己和元昊的侄女只有百步之遥,如果自己想要动手,没有人能拦的住自己。

    一只冰凉的大手搭在浪里格握刀的手上。这只大手只有七根手指,这是孙七指的手,只听孙七指小声的说:“我们俩个人活的都非常的没意思,你想报仇的话就不能动这个女人,这也是一个可怜虫,杀了她元昊根本就不在意,那个姓云的公子要去西夏,我们一起跟着去,如果能见到元昊最好,如果见不到元昊。杀掉元昊的儿子也是一种胜利。莫要轻易地浪费这样的好机会。”

    浪里格缓缓地把刀子放回刀鞘,回头看了孙七指一眼,就抱着一大捆干草和孙七指配合着铡草,闪亮的铡刀每落下来一次。就将干草利落的斩为半寸长的草段。不大工夫旁边就堆满了很多的干草段。每一匹战马都是弥足珍贵的,云峥营地里的战马不像青塘人只喂草料,还需要在草料里混上黑豆和麸皮。用一点清水拌匀了,才会倒进食槽里让这些马享用。

    也就是青塘不具备条件,否则云峥不会吝惜鸡蛋的,想要战马有长力,身体就不能垮,别的战马到了冬天都是在苟延残喘,只有甲子营的战马依旧膘肥体壮。

    浪里格喂完了战马,习惯性的瞄了一眼坐在帐篷门口看落日的隗明公主,咬咬牙,就把身体扔到干草堆上,对每天都无比期盼的晚饭都毫无兴趣。

    甲子营每天晚上都要吃一顿肉汤浇饭的,青谊结鬼章前些天弄来的野猪很多,没有吃完,所以在大冷的日子里,在雪白的米饭上浇上两勺子带着肥肉块的肉汤,一盆子米饭下去浑身舒坦,肉汤里的干蘑菇嚼起来柔柔的,非常舒坦,就是肉汤上的青蒜少了,这让大家未免有些遗憾。

    隗明公主也分到了一个很大的碗,葛秋烟不满的对公主说:“云峥这个人就是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公主这样尊贵的人怎么可以和下人一起用同样的器具,他有一套非常漂亮的瓷器却小气的不拿出来。”

    隗明公主笑道:“在军中在野外,帝王和将士同吃同睡这是一个合格的帝王或者将军必须要做到的,在这里大家只有抱着团才能活下去,我不是一个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我过的可能比你还多一些。”

    隗明公主说着话就很自觉地带着丫鬟去了大锅边上,装了一些米饭,又浇了一大勺子肉汤,西北的女儿家,只要不死,就要像野草一样艰难的活着。

    饭菜出奇的可口,两个惊魂未定的丫鬟在吃了一碗饭之后,就偷眼看着公主,她们很希望能再吃一碗,隗明公主嫣然一笑,就带着丫鬟到大锅边上重新装饭,这是自己仅剩下的俩个自己人,不能慢待了。

    云峥骑马回来的时候已经冻得说不出话来了,屁股很暖和,裤裆里也暖融融的,因为战马跑了一身汗,可是两条腿和手,以及前胸后背没了知觉,鼻子上的鼻涕流出来了,他自己都没有知觉,这时候只想把冻得发疼的手塞进裤裆里暖和一下,青谊结鬼章说的半点错误都能没有,冬日大战前夕,将士确实该把手塞裤裆里的。

    没有弄出手套来,云峥觉得是自己最大的愚蠢,到大宋的时间久了,思维都已经变成大宋的思维了,不过现在还不能把手套拿出来,因为西夏和青塘人更需要手套这东西,一旦把这东西弄出来了,西夏和青塘的战士就不用把手塞裤裆里取暖了,云峥不会为西夏和青塘人增加一点战力的,他们天生就该把手塞裤裆里!

    云峥缩着手还没有来得及把手塞裤裆里,隗明公主就捉住了他的手,很自然的把云峥的手放进她的小腹上,而且是贴着肉放的,同样骑着马回来冻得像乌龟一样的猴子,已经忘记自己该把手放在裤裆里取暖,缩着手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看着面前香艳的一幕。

    云峥很想把手缩回来,大脑给双手下了好几次命令,那双手就是不愿意离开那个滑腻的身体,隗明公主轻笑着说:“这是西夏的规矩,战士的手是拿来握刀剑的,只有握得住刀剑的双手才能为妇孺弄来足够吃的粮食和御寒的东西。”

    说完还掏出一方手帕帮着云峥擦掉挂在鼻子上的鼻涕,轻笑了一声,就按住云峥贴在自己肚子上的那双手缓缓地往帐篷里走。

    看傻眼的不光是猴子一个,还有葛秋烟,她的眼睛也瞪的像铜铃一样大,这个西夏女人太不要脸了,亏她还是一个公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勾引人,一点都不避讳,想到自己这次去西夏的目的,她不敢想象自己做出这些事情的情景,一时间脸色煞白。

    寒林瞄了一眼云峥,就在猴子的屁股上踹了一脚要他去灶台边上暖和一下,至于云峥,寒林对他很有信心,这是一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男人家么,偶尔倚红偎翠一次算不得什么。

    进了帐篷,云峥以无上的毅力将双手抽了出来,指端依旧留着一种滑腻的感觉,不由自主的放到鼻子上轻轻地嗅了一下,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都落落大方的隗明公主,这一刻反而害羞起来,红晕布满了脸颊。

    “我杀了秃发阿孤!是你的敌人!”

    “你杀不了秃发阿孤,秃发阿孤就算是喝醉了,你也杀不掉,那是一个战场上的猛将,斩将夺旗的事情干了不止一次两次,而且,我闻过那颗头颅,他没有喝酒。”

    “我真的杀了秃发阿孤,他的脑袋都是我剁下来的!”

    “当然是您剁下来的,头颅上的刀口杂乱无章,您也浑身是血,必然是您剁下来的,那应该是在秃发阿孤无力反抗的情形下剁下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

    “您会一点武功,可是这点武功杀不死秃发阿孤,如果是角厮罗砍脑袋,他不需要砍很多下,换了那间屋子里所有的青塘人,都不会砍成这样,所以只会是您砍的,至于出手的人该是角厮罗吧?也只有他才能在转瞬间杀死秃发阿孤。

    我的随从都是阿里骨杀的,这是我亲眼所见,没有角厮罗的命令,阿里骨指挥不动大宅里的军士,所以,都是角厮罗的错。

    至于您,只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羊!”

    隗明公主慵懒的靠在床上,身段很优美,马背上的女人都有一个很大的臀部,靠在床上的时候,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

    说实话没人信,云峥当然不会说是秃发阿孤自己把脑袋凑过来要自己杀的,毕竟刀子已经被那个家伙按在自己的脖子上了,自己要做的就是把动脉挑开就行,那样的情形下,秃发阿孤的武功再高强也没用处,除非他会传说中的金钟罩铁布衫,看样子那个笨蛋没学会那些高深的东西。

    打死云峥都不会帮着角厮罗辩解,在大屋子里已经说得很透彻了,角厮罗也知道自己的黑锅背定了,而且,角厮罗也不屑去解释,杀了就杀了,反正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我要是送你回去,会不会被你叔叔砍头啊?”

    “会,一定会,不管你是不是冤枉的,我叔叔都会砍掉你的头,如果你送我去宁令哥那里,说不定就能保住你的人头,如果你现在立刻就带着我逃回大宋从此隐姓埋名,说不定能活到一百岁,你选哪一个?”隗明公主问道。

    云峥吸溜着冷气无奈的说:“你叔叔能不能讲点理啊?”

    隗明公主坐起来,拿手摩挲着云峥的脸说:“我从小就长在他的宫殿里,从来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人讲过道理,包括他的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所以啊,你能不见我叔叔,最好永远都不要见,那是一个吃人的恶魔!”(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二十四章令人绝望的差距

    云峥咽了一下口水,还是走出了帐篷,两个守门的丫鬟就跑进了帐篷,看着衣衫整齐的公主笑着说:“那个年轻的公子傻乎乎的,公主这样的美人儿都不知道怜惜。”

    隗明公主摸着两个伏在自己腿上的丫鬟脑袋落寞的说:“这是一个好人,一个不愿意趁人之危的好人,可是在这个世道上,好人注定活的比坏人短。

    我其实很希望逃离银州,过一种普普通通的生活,不必嫁人,我们自己关起门来快活的生活,读书,绣花,种花,都是我极为向往的生活,很希望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啊!”

    “那怎么办?那个好看的公子到了银州就会被砍头的!”

    隗明公主笑了一下说:“你们都能看到的前景,我不信那个人会看不出来,他为什么一定要去我们西夏呢?我们想逃离,他却有好生活不知道珍惜,或者他有自己的想法吧!”

    想到要回到西夏,主仆三人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回去之后还不知道需要面对怎样的危机。

    见云峥从帐篷里走出来之后,寒林的脸色就变得阴沉,隗明公主是自己这些人进入西夏的唯一护身符,如果云峥不能彻底的降服这个西夏女人,他对此次的西夏之行不报太大的希望。

    云峥见寒林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说:“你以为和女人上床之后就能让她乖乖地听话?算了吧,你这个孤苦了一辈子的老道难道也懂男女之情?

    隗明公主是一个公主啊。她可不是一般的汉人女子,一旦贞操被夺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男人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适用在西夏人身上,**不过是笼络人的一个手段而已,你真以为我已经英俊到可以让一个公主见了一天就投怀送抱的地步?

    醒醒吧,和公主打交道除非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如果没有,就算是枕边人她也会随时随地的出卖,抛弃,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她现在孤苦伶仃急切的需要一个保护自己的人。现在她认为这个人就是我,还认为可以控制我,我们就让她控制好了,当隗明公主成了这支商队头领的时候。我们就是天然的西夏人。还能一步跃升到西夏贵族的群落里。天下间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这些天我要装傻,装作被人家公主迷住,你不要乱动弹。告诉猴子憨牛,彭九和梁楫就可以了,陆管家带着三百人跟着彭安回成都,咱们两百人就闯闯西夏这个龙潭虎穴!”

    寒林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峥的肩膀说:“好样的,干掉西夏人的使节已经使你名扬天下,再去探探龙潭虎穴,如果能全身而退,对大宋军民的鼓励就不是一星半点,我大宋同样有好汉!如果必要,老道这条命你完全不用在乎,甘做你的马前卒,供你驱驰!”

    云峥无所谓的说:“我想看看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战斗, 看看草原人的作战方式,好好地总结一下火药在这种作战方式下的应用方式,对将来很有帮助。”

    “你不做文官了?”

    “做梦都想,可是这事传回东京汴梁城,我想做文官的梦很可能就要付诸东流水,想要锦上添花的当正印文官,恐怕很难……“

    不知不觉的两个人不再讨论这次西夏之行的生死,开始安排以后的梦想和生活,这是从成都出发之后俩个人第一次看见曙光……

    葛秋烟不怀好意的看着云峥不断地从隗明公主的帐房里进进出出,嘴角带着一丝轻佻的嘲讽之意,已经三天了,云峥应该是食髓知味了吧?

    佛子的旨意就在自己的怀里,同时送过来的还有六颗极乐丹,算算时间云峥该向自己哀求讨要极乐丹了,她很想看看云峥像狗一样跪在自己面前的模样。

    手握生死大权的感觉让葛秋烟非常的愉快,不管云峥在做什么最后都只会替圣教做了嫁衣裳,对这一点,葛秋烟毫不怀疑。

    邈川城开始加强备战了,一队队的骑兵从远方过来,而后穿过邈川城源源不断的向河湟进发,马上的骑士没有任何的惊恐之意,反而各个兴致勃勃,青塘的战功收获最是丰厚,只要有大战,这是青塘牧人最喜欢的敛财活动。

    彭安带着阿里骨走了,也带走了云峥的商队,留下来的两百人也被云峥全部武装成了骑兵,不过这支骑兵明显的和青塘骑兵没有可比性,最多只能算作骑在战马上的步兵而已。

    云峥的骑兵站在路边就是在接受人家的嘲讽,好多青塘骑兵风一样的从队伍里钻出来,战马奔驰到云峥队伍的跟前才勒住缰绳,让战马前蹄扬起,吓得马上的甲子营军士从马上掉下去乱成一团这才罢休。

    云峥不以为忤,笑嘻嘻的看着这一幕,任由自己的士兵被人家挑衅,羞辱,这在云峥看来很正常,战场上高明的战士才是王者,才是战场的主宰,他们有权力骄傲,有权利向任何人展示自己的强大,除非你可以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或者彻底的击败他,否则,你就只能默默地接受羞辱,在战场上,弱者连生命权都没有,还提什么尊严!

    这番话云峥对每一个部下说过,这两百人其实就是甲子营中精锐中的精锐,只有让他们通过这次严酷的斗争中锻炼出来,日后自己才会有一支如臂使指的军队。

    因为有将主的话垫底,甲子营军士每一个都强忍着怒火,被人家弄得掉下马,就再爬到马背上,被人家打掉了帽子,就跳下马捡起来扣到头上,再上马,云峥对这次的观礼很满意。

    隗明公主不这样看,在她看来这是没有血性的表现,在不知不觉中对云峥的评价就低了一个档次,在西夏,狂傲如李元昊者也只能杀死战士,而不能羞辱战士,她忽略了厢军和青塘精锐骑兵之间巨大的鸿沟。

    角厮罗过来的时候淡淡的对云峥说了一句离开青塘,就被亲卫簇拥着向河湟挺进,他的话就是命令,至少在邈川这个地方是这样的。

    董毡和青谊结鬼章身上都披着厚厚的皮甲,面孔也笼罩在头盔里,董毡看着云峥说:“活着回来,我总觉得你会是我将来最大的对手!我不希望在我击败你之前你就死掉!”

    云峥很认真回答道:“是不是对手很难说,但是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得!”董毡点点头就策马向前,青谊结鬼章哈哈大笑的用手在云峥的胸口上捶了一下道:“和你打仗一定很有意思,我都有点等不及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我抓到你,一定不会杀你,直到把你打服,打怕为止!”

    不等云峥说话,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拍在云峥的手里,哈哈大笑着离开,转瞬间就消失在长长的队列之中,云峥打开布包,里面赫然是一个白色的暖玉发簪,以及一面暖玉配饰,入手温热,这是青谊结鬼章的体温。

    “日后你我如果真的战场相见,饶你三次不死!”

    默默地说完这句话,云峥拨转马头,朝自己的队伍大喊:“出发!目标西夏银州!”

    骑在马上的隗明公主愣了一下,因为云峥的这句话喊的有一股子豪迈的意味,这和之前猥琐的神态大不相同!

    孙七指手里的鞭子一抖在骡子的脑袋顶上炸开了一个鞭花,为首的骡车立刻就向东奔去,浪里格身子和战马似乎已经融为一体,随着战马的颠簸上下起伏不定,手里的缰绳松松垮垮,但是战马却很自然的跟随着队伍不紧不慢的前行,他的马不需要多加控制。

    寒林只要能坐车就绝对不会骑马,云峥见过寒林骑马,不亚于青塘骑兵,但是这个老家伙宁愿坐在马车里偷偷的打量队伍中的每一个人也不愿意自由的在马背上奔驰。

    骑兵,就是骑马骑出来的,这是寒林说的,隗明公主也这么说,所以,云峥打算连续在马上坐三百里再说,自己需要早一点赶到喀罗川,那里是没藏讹庞和角厮罗预设的战场,小规模的战斗已经开始了,云峥很想隔着黄河看看古代十万人的大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西夏和角厮罗的战斗发生过不止一次了,双方太熟悉,已经熟悉到了计谋没有用武之地的地步了,双方在进行了大量的小规模试探之后,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大规模的会战,都是半农耕,半游牧的民族,根本就负担不起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而喀罗川那是唯一一块容得下十万人会战的地方。

    骑马三里是一种享受,骑马三十里是一种负担,骑马三百里就绝对是一种巨大的痛苦,难怪古人说行百里者必厥上将军,从日出时分走到傍晚的时候不过才走了一百五十里,这已经是龟速了,冬日里天黑的早,日照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五个时辰,这个速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强悍的青塘马还能坚持,但是骑在马上的骑兵,已经摇摇欲坠了。

    云峥还好,尽管大腿已经麻木了还能坚持,保住自己将主的颜面,风度最好的当然是浪里格,这家伙跑了一百五十里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再下来就要算隗明公主和她的两个侍女,她们虽然也感到疲惫,看样子再跑五十里还能坚持。

    听到隗明公主说自己曾经随着叔父的大军一天狂奔一百八十里的时候,云峥几乎要放弃训练自己的骑兵了,人家是几万人的大军,自己是两百人的小队,难度根本就没办法计算。(未完待续。。)

    ps:  第三章

星期一求票,

又到了星期一,求票,推荐票,月票都来点,孑与写的很努力了,一个胖子在酷暑里奋战,想想都心酸。

    白天热的脑子里一团浆糊,只能晚上写,最近又写到小说的要点处,轻易不敢拿糟糕的文字给大家看,求大家体谅一下。

    孑与拜上,(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骑兵,骑兵!

    梁楫把自己绑在战马上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大腿已经磨烂了,血渍浸透了厚厚的棉裤子,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别人也是这个模样。

    下马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的选了一块柔软的沙地,然后就从马上一头栽下来,这是最舒坦的下马方式,自从赵公山剿匪之后,甲子营就不习惯在受伤之后大叫或者呻吟,能动弹的就开始找柴火生火做饭搭帐篷,虽然这都需要叉着腿进行,效率却并不慢。

    云峥的骑术要比他们好很多,也不去安慰那些军士,没有这个必要,甲子营的人都是一家人,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干什么。

    奔波了一天,身体透支的很厉害,云峥举着一把锋利的小斧头,将大块的冻羊肉剁成巴掌大的块子,不断地往大锅里丢,笑林从马车里拿出好多的大饼,在饼子上插上树枝,等着军士过来拿,这样他们就能把饼子在火上烤热之后进食了。

    行军时候的饭食没有办法多讲究,只是羊肉汤混合了干菜,加上饼子,出于某种目的,云峥特意给隗明公主做了一大碗面条,上面还能见到绿菜,公主的气息需要培养啊,如果到了西夏,一个软趴趴的公主当然没有一个盛气凌人的公主来得有气势。

    隗明公主对自己受到的优待很满意,只有葛秋烟对此很不满意。

    “想要吃面条,自己去做,你本该和我们一起骑马的。你偏偏选择了做车,逃命的时候跟不上就不要埋怨我们了。”

    “一颗极乐丹换一碗面条!”葛秋烟挑挑眉毛,有些得意。

    云峥放下手里的羊肉汤,一斧头跺在葛秋烟的两腿之间的空地上,然后继续把饼子撕碎了往汤碗里丢,看都不看葛秋烟那张铁青色的脸。

    “这是我的队伍,这里所有人都要听我的,包括你葛秋烟,事到如今,高昙晟恐怕已经进入西夏了吧?你弥勒教的大股势力也一定进入了西夏。到了这个时候。我的地位比你重要,把极乐丹给我,然后去老老实实地去吃你的羊汤,下次再敢威胁我。我就把你碎尸!”

    葛秋烟手腕子一翻。长剑就出了鞘。指着云峥说:“你敢?”

    云峥指指旁边憨牛和猴子手里已经瞄准葛秋烟的强弩,摊开了手问她要极乐丹,葛秋烟的脸色数变。她忽然发现,自己如果不给云峥极乐丹,那两个家伙真的会扣动机括,这一路上她已经见识够了云峥的霸道。

    极乐丹只有让云峥吃下去才会有作用,留在自己手里一点用处都没有,思付了一下就把一个锦盒放在云峥摊开的手上,一脚踢翻自己脚下的汤碗扬长而去。

    云峥也不发怒,将锦盒收在自己的怀里,大口的吃起自己的羊汤泡馍。

    角厮罗站在小山上,看着面前一马平川的喀罗川小声的念叨着:“喀罗川,喀罗川,你到底还要吞噬多少青塘的好男儿才肯罢休?”

    喀罗川无言,只有风从远处吹过来,卷集着尘土滚滚的一路向西,这是一片不毛之地,地面上都是白花花的盐碱,马蹄踏到翻卷的地皮,就像踩碎了一片美味的锅巴,这是一片鲜血也不能让它变得肥沃起来的土地。

    喀罗川的尽头,是没藏讹庞的大军,巨木修建的营寨看起来雄伟无比,风就是从那里吹来的。既然没藏讹庞已经占据了顺风的便利,角厮罗知道自己只能占据顺水这个好处了,早早准备好防备沙尘迷眼的麻布才是上策。

    不过他很吃惊,战士们不等他下令,一个个就从怀里掏出一大块所谓的哈达,蒙在自己的口鼻处,云峥卖给青塘人的绸布都是最差的那种,又薄又透明,这本来是巩丰抱怨云峥贪心的一个铁证,如今看来,青塘人买哈达并不冤枉,西北作战动辄尘土飞扬,目不能视,有了这个东西遮挡一下灰尘,似乎也不是坏事。

    青谊结鬼章恭敬的将一束洁白的哈达奉献给了角厮罗,董毡亲手帮父亲将哈达蒙在脸上,角厮罗眼前的天地变得迷蒙,能在飞沙漫天的时候还能睁开眼睛,就已经是福气了。

    “下回告诉蜀中的商人,只许白色的哈达进入青塘!”角厮罗对董毡说。

    “我喜欢红色的!”青谊结鬼章小声的嘟囔一声,结果被角厮罗在盔甲上抽了一鞭子,这才缩着脑袋闭嘴,大军前面的阿大,不容人质疑。

    青塘人的连营开始遍布黄河边,冬日的黄河河水清冽,水量也小,温婉的就像是一个处子,完全看不到夏日时分如同野兽嘶吼的疯狂模样。

    “阿大,我们应该在河上架桥,至少需要三座,左翼面水对我们很不利,我们的骑兵少了三成的活动空间。”

    角厮罗笑道:“我们同样不需要防守左面,右面的实力增厚之后,正好击打对方脆弱的左翼,傻小子,你怎么会想起在河上架桥的?”

    青谊结鬼章不好意思的说:“云峥在地上堆出喀罗川的地形,我当党项人,他当青塘人攻守了一番,结果发现这三座桥很有用,战事不利的时候援兵可以从桥上快速的过来,最糟糕的时候他可以把防守的圈子缩小到最小,从沿河布阵变成跨河布阵,最重要的是一旦战事胶着,有了这三座桥,我们的粮秣就不必走大王川,直接从河对岸过来,不但安全,而且快捷。”

    看不出白纱蒙面的角厮罗的神情变化,董毡却发现父亲的呼吸变得急促了一些,就听父亲又问青谊结鬼章:“你败了?”

    青谊结鬼章大笑道:“我怎么可能败,那个家伙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使用骑兵,把一支骑兵埋伏在山里,还要突袭我,我说这是该砍头的军令,他还不信,结果我们就带了一支骑兵去了山里实际测试了一下,他这才承认那支骑兵因为速度太慢赶不上战场的变化,被我全歼,笑死我了,天底下竟然有人会把大队的骑兵放在山区……哈哈哈哈”

    不但青谊结鬼章在大笑,一向严肃的董毡也惊愕的张开了嘴巴,角厮罗身后的大将更是笑得前仰后合,一致认为汉人只配使用一下步兵作战。

    角厮罗的嘴角咧了一下又问:“你们的战役最后损伤大么?”

    问到这里青谊结鬼章就有点尴尬,小声说:“最后是我战胜了,可是部下的伤亡很重,那个家伙战败了,可是伤亡和我差不多。”

    “什么缘故?”角厮罗继续追问。

    “他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出来,比如在地上挖坑,很小的那种坑,挖的非常多,马蹄子陷进去会折断,还会挖很多大沟,当骑兵越过大沟之后,这条大沟就会着火,阻断后续的骑兵进入,他可以从容的用强弩射杀骑兵,等大火熄灭之后我的骑兵才能再次跟进。

    他还说骑兵其实是一种很脆弱的兵种,除了速度奇快之外,没有别的好处,只要限制了骑兵的速度,一群步兵很容易用长矛干掉跑不起来的骑兵。

    孩儿不信,结果他让他的部下拿着绑了白灰布的长矛对付孩儿的骑兵,在骑兵被包围的情形下,损伤非常的大……”

    角厮罗大笑道:“一个国家的存在当然有他存在的道理,大宋已经建国百年,他们的步卒和辽国的骑兵作战了百年,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早就被灭国了,云峥只是在打击你的信心而已,不足为虑!”

    董毡从父亲的话语里听出来别的含义,不由得握紧了自己的长刀,下一次见面,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杀掉云峥。

    “青谊结鬼章,你既然提到了造桥,却不知你的朋友告诉你如何造桥了吗?”

    青谊结鬼章笑道:“说了,很简单,只需要把羊皮囊吹的鼓起来绑在架子上,九只羊皮囊为一组,灾首尾连接一座桥梁就出现了,不过这样的桥梁只适合步兵过河,骑兵要过河,就需要更大的羊皮筏子,中间还需要铺上木板。

    孩儿已经试验过了,可行,就是很颠簸。”

    角厮罗看着冬日里宽度只有八百步的黄河,思付了一下就命令青谊结鬼章负责在这里建造三座浮桥,大军多一条退路无论如何都不是坏事。

    云峥感到喀罗川的时候,青谊结鬼章已经开始造桥了,他把队伍放在角厮罗哨探的范围之外,等候猎户和寒林的探查结果。

    大规模的骑兵作战经验对云峥非常的重要,他需要亲眼目睹一场大战,才能做出评价,可惜啊,没有望远镜,否则在左面的大黑山上就能将战局看得清清楚楚。

    在得知青谊结鬼章造桥的消息之后,云峥只希望没藏讹庞没有顺水放火船的习惯,要不然,青谊结鬼章造多少桥梁都不够人家烧的,他怎么能在黄河上游还在人家控制下就开始造桥?

    大黑山上有角厮罗的哨探,对于这一点云峥丝毫不感到奇怪,大军交战的时候,统帅如果不知道三百里范围内的风吹草动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而三百里恰恰是西夏骑兵一骑三马的情况下,最远的突击距离!(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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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91/ 第一时间欣赏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 作者:贺坚强所写的《大宋的智慧》为转载作品,大宋的智慧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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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介绍:
云峥打开了一扇门,就再也没有回头路,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开了弓就没有回头箭,想回头已是百年身。 这是一本讲述为师之道的小说,说的是生存智慧,讲的是人间温情,道的是兄弟情义,表的是温恭谦良,这里有最美的爱情,有最深刻的兄弟情义…… 或许,我很想把《清明上河图》徐徐的展开,给你一个不一样的大宋,不一样的人间百态……大宋的智慧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宋的智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宋的智慧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