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神庙白塔
她们两人在废墟中不断穿梭,经常会遇到塌方陷落的地方,需要绕路才能通过。走了叙叙旧才来到城市的中央,这里街道明显比其它地方宽阔了很多。尽管依旧是被黄沙埋没了不少,但整个的格局和脉络还是非常清楚的。
城市的最中央耸立着一座白色的塔,由整块的白色石头垒砌而成。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建筑。这未免让江小刁她们觉得非常奇怪,按道理王宫不是应该比其它建筑要高才对吗?难道她们之前想错了,楼兰王宫并不是建在城市的最中央?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自然是要去白塔去一探究竟的了。
白塔总共有三层。两人到了白塔之后,便直接走进去了。白塔第一层,密密麻麻地跪着很多人类的骨骸,全部都保持着祈祷的姿势。四周墙壁上也都是画的一些壁画,其内容和之前在乌达城看到的差不多,只不过比乌达城那些壁画还要精美的多,也详实得多。主要是记叙着楼兰国的历史和由来。
两人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跪着的尸体,顺着石阶到了第二层。同第一层一样,这里也跪着许多保持着祈祷姿势的枯骨,只不过数量比第一层要少的多。尽管衣服大多都已经破败不堪,但从式样和颜色上可以看出,应该属于是贵族阶层。他们身上的饰品也证明了这一点。
同样还有一点可以证明的是,在乌达城看到的壁画内容的真实性。这些贵族身上,各种玉器玛瑙翡翠珠宝之类的应有尽有,但无一例外身上都没有黄金饰品。可见当时金沙女王对于黄金的掠夺,已经到了就算是王公贵族也不能避免的程度,这也无怪乎百姓要暴动了。
这一层的壁画,画的是楼兰历代国王的事迹。与乌达城壁画内容不同的是,这里的壁画到了最后一代楼兰王登基之后便戛然而止。没有乌达城那边关于乌达世子发现秘密以及之后民众暴乱等相关内容。
想想也是正常,金沙女王是在很突然之间遇到袭击的,在此之前楼兰城还是在她的统治之下,自然不会允许刻那些内容。而金沙女王死时,沙漠突如其来掩盖了城市,所有人在短时间之内遇害,更不会有工匠有时间来绘这些精美的壁画。
不过,细心的江小刁还是发现了端倪。在众多跪下虔诚祈祷的骨骸内,有一些体型较小的遗骨。想来应该是大灾难来临时,城里贵族带着家小,来到这里进行祈祷。在这群人的右侧靠后的位置有一具枯骨,根据骨骼大小来判断,应该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他的身侧地下又很潦草的两幅图。
画是用墨汁涂在白石地板上的。虽然手法很嫩稚,但还是能看明白。第一幅图中是一个女人杀死了楼兰王,手里拿着抢来的王冠。第二幅画的是一个小孩,手持宝剑刺进那个戴着王冠的女人身体中。
江小刁想了一下,应该是这个小孩在临死之前,大家都在祈祷的时候,满怀对金沙女王的恨意的随手涂鸦之作。从而进一步的证实了金沙女王传说的真实性。不由得轻轻叹息了一声,和李堂配一起登上了最上面那层。
最上面这层只有五具遗骸。其中四具服装衣料华丽的枯骨,跪在一具身材瘦小的的枯骨身后。奇怪的是这具身材瘦小的枯骨身上残留的衣料显示,最外面披着的是一件黑色的斗篷。
江小刁又朝前看去,黑衣者的面前是一个祭坛。于是大概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个地方是楼兰国的祭坛。楼兰城居民暴动杀死金沙女王,被她临时前反扑,调来了巨大的风沙将整个城市淹没。人们万般无奈之下,来到这里对上苍祈祷,希望风沙能够停止。而那名黑衣尸骨,应该就是当时的大祭司了。
可是,她们要找的楼兰王宫在哪里,现在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李堂配突然开口说道:“师傅,我在想,会不会有这么一个可能?”
江小刁回道:“你说。”
李堂配是根据路上看到过的一个很不能理解的东西展开的思路。
在他们来白塔的路上,绕路时穿过了一家大户。让他非常奇异的就是,那家的祠堂就建在自己家里。或许当时楼兰国的风俗习惯和汉地不一样,他们用来祭祀的祠堂就在自己家里。当时还和江小刁两人聊了一会。
通过第二层的壁画中可以看出,这里供奉的是楼兰国历代的国王。按道理来讲,带一点皇家宗祠的意思。可是,把祠堂建在城市的最中央,这不是很不合理吗?那么最大的一种可能,这里就是王宫所在地。
至于为什么完全看不到王宫的痕迹,李堂配认为:当年突如其来的大风沙,会不会伴随着有地震的现象,将整个王宫陷了下去。而又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白塔却没有陷下去。
虽然这中间还是有很多疑点,但从目前来看,也只有这个推测还能顺着去找,否则更加没有头绪。因此江小刁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两人便从白塔中走了出来,准备去附近到处找找有没有铁锹之类的工具,然后开始挖。虽然他们自己也知道这是个笨办法,但也只能这样了。
两人刚刚走到外面宽阔的街道上,坨子突然叫了一声,转身回头朝白塔东面的一个小沙丘跑了过去。江小刁叫了两声,坨子并没有像平时那样马上跑回来,而是回头对她们叫了两声,继续朝小沙丘跑去。
江小刁和李堂配对望一眼,难道坨子发现了什么?于是立即跟着坨子跑了过去。等他们跑到的时候,坨子已经在小沙丘上扒了一阵,回头对她们兴奋地叫了起来。
江小刁她们仔细一看,原来这里是一处石头建筑,由于蒙了一层黄沙,不是特意注意的话,还真发现不了。
他们绕到了建筑的另外一边,这下就完全确定了,这里是一间神庙。从而也证实了刚才的推断,白塔确实是皇家家祠,而平时祭神就是在这里了。
可是这个神庙和白塔,以及和皇宫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第三百零四章 红眼蜈蚣
江小刁摸着坨子的头笑着说:“蠢狗,这次变聪明了啊!”
坨子得意地汪汪两声,一张狗脸望着李堂配。那意思好像在说:我一直都很聪明好不好?你看那个蠢人,刚才在上面也灵光一闪,能做出判断。我都怀疑是上次给他喝的狗尿让他变聪明了。
不过李堂配现在也懒得和他计较,急忙开始去拍打建筑外面的积沙。江小刁和坨子也立刻上来帮着打扫。抹去神庙外面的积沙之后,神庙的正门出现在她们面前。
与白塔不同的是,这座神庙完全是由黑色的石头筑起来的。神庙大门雕刻成了一个张着大嘴的巨兽形象。二人一狗又开始挖开门口堆积的沙子,不久之后就挖出了一条通道,进入了神庙内部。
这是一个空间宽阔的石殿。内部是由一些粗大的巨型石柱作为支撑,所以并没有被黄沙压垮。因此只是进门处被沙子堵死,里面却没有沙子。
大殿正中,是一个石头雕刻而成的神像。神像突然眼波流转,和江小刁她们对视着。两人都被吓得跳了起来。片刻后才发现是虚惊一场。神像的眼珠子是用白色的玉石做成,只是这两颗玉石的中间竟然是黑色的,像极了人的瞳孔。有光线照过来时,玉石发出反光,就像神像活过来了似的。
两人又在大殿里面察看了半天,却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最后只能失望地离开。
刚刚走到神庙门口,江小刁突然叫了起来:“不对!”
李堂配连忙问道:“怎么了?”
江小刁说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刚才那个供桌?”
李堂配说:“好像没什么啊。”
江小刁摇头说道:“那个供桌不像是刷的金粉,感觉像是纯金的。”
李堂配说道:“那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啊。人家一座皇家神庙,有纯金的器皿也不奇怪啊。”
江小刁摇头道:“不对。就算是再贵重的宝物,我也不觉得奇怪。唯独黄金,出现在这里,就有问题了。”
李堂配想了一下,马上明白过来了。金沙女王到后期的时候,凡是有一点黄金渣都会搜刮上去,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大的一块黄金?
两人急忙重新跑进庙里,还真给江小刁说中了,那个香炉还真的是黄金制成。
为什么金沙女王会放过这么大的黄金呢?最开始李堂配还认为这个神庙里面有金沙女王畏惧的东西令她不敢进来,又或者是下面的人保守着这个秘密她不知道。后来想想似乎都不太可能。
第一点,如果金沙女王是因为惧怕这里供的神灵的话,完全可以令下面的人来搬出去。
第二点,金沙女王的肉身是楼兰王的王妃,是不可能不知道神庙里有这么大的黄金供桌的。
万般疑问之下抬头望了江小刁一眼,希望她能想出原因来。
江小刁皱着眉,半闭着眼睛思索了好一会之后,又在殿里东敲敲西打打了一阵之后说道:“这是一个机关。金沙女王之所以没动这个供桌,是因为只要一动就会破坏这个机关。”
李堂配这才记了起来,江小刁所学的奇门遁甲中,就有一部分是机关营造之术。
江小刁走到供桌前,左扭扭右扭扭,又上提又下按一阵之后,传来了吱吱呀呀的机关开启的声音。片刻后,神像缓缓向右侧转过了身子,一个地道出现在他们面前。
两人从地道走了进去,就发现空中飘浮着一些奇怪的东西。怎么说呢?就像是悬在半空的肥皂泡一样,足有碗口大小。不过这些“肥皂泡”却是通体黑色,也看不到内部有些什么。越往里面走,“肥皂泡”就变得越多起来,在她们面前飘来荡去的。
李堂配不知道是看得实在是不耐烦了,还是手痒得受不了了,伸出食指去戳一个面前不远处的“肥皂泡”。没想到这玩意还真的被他给“啪”地一下戳破了,从里面掉出许多小黑点。这些小黑点纷纷向下落去。
这些小黑点从“肥皂泡”里掉出来后,见风即长,转眼便长成一条条中指长的虫子。这下江小刁她们可算是看清了,蜈蚣!
与普通蜈蚣不同的是,这些蜈蚣居然都长了一对血红色的眼睛,在往地下坠落的过程中张牙舞爪,很快又触碰到了其它的肥皂泡,眨眼间地下和半空中全部都是蜈蚣了。
坨子似乎很怕这些蜈蚣,“汪”了一声转身回头就跑,结果一脚踩在后面一个掉在地下的肥皂泡上,身后也全部是这些红眼蜈蚣了。
“蠢狗!”江小刁一句话还没骂完,坨子就一下跳到她的怀里,浑身瑟瑟发抖地看着那些蜈蚣。
李堂配抬脚就把最近的几条红眼蜈蚣踩了个稀巴烂!
没想到的是,这些蜈蚣之间似乎有某种感应似的,李堂配的做法彻底激怒了它们,纷纷转过红眼看着他们。突然一下子被这么多双红色的眼睛看着,谁心里不渗得慌?坨子更是吓得闭上了狗眼,在江小刁怀中不断发抖。
江小刁不由得暗暗叫苦,在这密闭的通道中,召唤雨水是不可能的了。就算能从通道口召来狂风,那不是把身后的红眼蜈蚣全部吹到自己身上?
被激怒的红眼蜈蚣开始行动起来,有一些直接朝江小刁她们扑了过来,而另外一些则顺着两侧的岩壁爬上去,然后朝中间跳过去,在半空中用脚去划破剩下的肥皂泡。
于是急忙调出了元神,可她还不熟悉元神到底能有多少种变化。走之前张天师也只是怕她遇到强敌,教她的也只是用元神和敌人面对面的斗法。
看着自己的元神只能和李堂配一样,在地下跳来跳去的踩蜈蚣,江小刁简直感觉欲哭无泪。
奇门遁甲?可现在也没有合适的工具来布阵啊。
坨子还在往江小刁怀里钻,气得江小刁恼怒地拍了它一把,扬起了两根狗毛。
见到飞扬的狗毛,江小刁灵机一动,计上心来。猛地一抓,抓了一把狗毛丢到地下。急忙催动奇门遁甲口诀。
第三百零五章 伏地噬金
这段时间以来,江小刁功力大进。狗毛落地生根,像一根根针一样,把朝她们冲过来的红眼蜈蚣刺了个对穿。
一看这个方法有效,江小刁急忙蹲下身,把坨子放到了地下开始薅狗毛。坨子不断地扭动着向逃开,被江小刁按得死死的:“要不是你这条蠢狗,我们早退出去了!”
坨子一脸愤怒地望了李堂配一眼,仿佛在说:“是那货先戳破肥皂泡的!”
江小刁施法力的速度还是不够快,所以现在很多狗毛没能竖起来。大堆的红眼蜈蚣群更近了。元神自动飞回了她的头顶,江小刁感到浑身法力一下涨了起来。她这才明白了过来,原来自己的元神还能给自己加法强。不由得心中大喜。
李堂配叫了回来。后面的红眼蜈蚣已经靠的很近了,有一只差点咬到他。
现在的情况是法力够了,但是用于围在她们周围的狗毛又不够了。
江小刁和李堂配不再去看坨子那幽怨的眼神,两人合力把它按在地下,开始不停地薅狗毛。江小刁还好点,李堂配可是对这只蠢狗的怨恨由来已久了,不管不顾地拔着。
在坨子的声声哀嚎中,她们的周围终于竖起了一圈令红眼蜈蚣无法穿过的狗毛竹林,摆脱了险境。他们不断将“狗毛竹林”向前延伸,等到坨子完全变成一条秃狗时,终于通过了这条通道,掀开头顶的砖,爬了出去。
果然,刚才那一段就是一条从神庙到王宫的地下通道。他们出来的地方,就是楼兰王的房间。房间摆设得异常华丽,不过江小刁心里总是有一种阴深深的感觉。两人察看了一番,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于是就像王庭走去。
沿路上到处都是一些横七竖八各种不同姿势的遗骨,江小刁她们一直走到了王庭。这里的遗骨更多了,但通过还没完全风化的衣服来看,大多都是一些平民。据推测,这些应该就是当时暴乱的群众了。
但是奇怪的是,并没有发现金沙女王的尸体。按照之前掌握的信息来看,金沙女王被这些群众攻击,临时前调来黄沙与他们同归于尽的。黄沙来的那么突然,她的尸体应该是在这里的啊。那么,又是谁,什么时候来把她的尸体挪走了呢?
这确实是一件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不过,江小刁和李堂配倒是有了个新发现。这个王宫的宫殿顶居然是平的,而且大殿中居然有个石块砌成的旋转楼梯,直接升到上面的屋顶。
两人顺着石梯攀援而上,很快就爬到了最上面。上面有一个铁制的插销。拉开插销之后,就能推开顶上的一块石板。
二人从石板从钻了出去,不由得摇头苦笑。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他们最早进来的那个三层的石塔里了。
原来那个三层的石塔,是直接建在王宫顶上的。当时她们进去的时候,因为遍地都是跪着祈祷的遗骨,就没能发现其中有一块石板是活动的。不过,即使当时能够发现也没什么意义,因为那个石板是单向的。也就是说,下面的插销关闭之后,上面也无法下来。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两人决定先出去找个民居住一晚,明天再来查探。
从石塔走出去之后,就在王宫附近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屋子住了下来。这次可就没有上次那么好的运气,再捉到黄羊了。
其实,就算能捉到猎物,也没心情去做的吃。江小刁提议他们再一起把镜头所经过的地方和发生的事,再到脑袋里过一遍,看是不是哪里有什么线索被遗漏了。
于是两人就开始回忆。你一言我一语地将今天的经历回顾之后,还是没什么线索。于是又换了一种办法,一个人讲述,另外一个人听。翻来覆去折腾了几遍之后,还是没有想出哪里有遗漏的环节。
李堂配已经眼睛都睁不开了,最后和江小刁打了个招呼就走到外间去,不到三秒钟就响起了雷般的鼾声。
江小刁躺在里间,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头绪,于是也睡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脑海里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
咦?这不是火神祝融吗?他行色匆匆一脸焦躁的样子,是来帮我的吗?
正当江小刁准备上去打招呼时,发现不对劲。虽然长得极其相似,但从神色中的戾气中感觉到这不像是她所了解的祝融。啊,难道是伏地魔?
伏地魔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更让她觉得惊讶的是,不管是伏地魔还是祝融,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完全没有看她一眼,似乎她根本就不存在一样,而是一路小跑着向前。
江小刁急忙跟着出了门,外面的风沙暴好大!不夸张地说,比她们之前在古堡遇到的那次还要大得多。整个天地都被呼啸的黄沙所覆盖。就连长得像祝融的伏地魔,都行走的特别吃力。
不过奇怪的是,她自己本人完全感觉不到风沙吹在自己身上的力量。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看得清楚伏地魔的身影。
伏地魔艰难地移动到了神庙哪里,打开机关走了进去。通过她们今天白天走过的通道,进到了王庭。然后疾步朝王庭门口跑去。
王庭外的沙子已经堆到了外面那些暴动的人们的口鼻高度,估计再过几秒钟就会将人满完全掩盖。
伏地魔冲了过去,对着其中一个个子比较高,整个头部还在外面的人问道:“噬金呢?”
那个人说道:“快,快拉我出来!”
伏地魔一只手指猛地插进那人的左眼中:“我问你,噬金呢?”
被戳瞎了一支眼的高个子惨叫道:“什么噬金?我不知道!”
伏地魔毫不犹豫,手指又插进了他的右眼:“我再问一遍,噬金呢?”
高个子的声音都变了形:“我,真……不知道……”
伏地魔手猛一用力,只听“咔嚓”一声,高个子的脖子被扭断了。
紧接着,伏地魔走到旁边一个只露出两只惊恐的眼睛在外面的女人身边,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猛地向上一扯,把她的头部从沙砾中扯了上来。
女人不断尖叫着。
伏地魔死死瞪着她的眼睛问道:“噬金呢?”
第三百零六章 地下洞穴
女人无比惊慌地答道:“饶命啊,我真的不知道……”
伏地魔又准备扭断脖子时,女人似乎记起什么来了:“你说的是金沙女王吗?”
伏地魔眼珠转了转:“金沙女王?唔,对,你们叫她金沙女王。快说,她在哪?”
女人眼光落在前面不远处的一块沙地上。
伏地魔转身便跑了过去,不去理会身后女人的“求求你救救我”的哀求声,两手拼命地挖着沙子,边挖边叫着:“噬金,我来救你了!你一定要坚持住!”
没多久,他的双手便已经鲜血淋漓。不过他似乎完全感觉不到,状若疯狂地继续刨着身下的沙子。
一个黄金人头渐渐露了出来。
伏地魔手上的动作更快了,等挖到齐胸腹时,他小心翼翼地把噬金魔抱了出来,一口真气渡了过去。
黄金人噬金魔缓缓睁开眼睛一脸欢喜:“伏地,你来了?”
伏地魔紧张地说:“你先别说话,我来救你了!”
噬金魔摇摇头:“没用了,我要死了。”
伏地魔痛苦地摇着头:“不会的,不会的!”
噬金魔伸出手,抓住伏地魔的手:“伏地你听我说,我真的不行了。你要好好的,记住,你是王,南方魔王。未来还将成为大魔王……还有……我……我爱……”
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头一歪,彻底的断气了。
伏地魔仰起头,发出一声凄厉无比的叫声。片刻后,他似乎记起来什么一样,抱着噬金魔的尸体拼命地朝王庭跑去。
江小刁一下子醒了过来。
原来刚才的一切只是场梦,不过这个梦做得非常清晰,像是真的一样。她想了一下,难道这个梦是真的?金沙女王被伏地魔带走了,所以她们白天怎么也没看到她的尸体。
问题是,伏地魔把金沙女王带到哪里去了呢?很明显,并没有带到他自己的巢穴。否则上次和火神祝融一起剿灭他的时候,就应该能够发现。还有一点就是,金沙女王明明死了,为什么当时伏地魔死的时候又会说“噬金一定会为我报仇”这句话呢?
这些问题一直盘旋在江小刁脑海里。她决定明天在顺着梦中的线路仔细看看找找,可惜的是伏地魔抱走噬金魔之后梦境就断了,不然可能就得到更多的线索。
第二天一早,便和李堂配重新来到了王庭。江小刁站在王庭门口昨天梦中记忆中噬金魔死时的地点,闭上眼睛,希望能感受到些什么。
片刻后她睁开了眼睛,没有什么感觉。于是学着当时伏地魔的姿势,向王庭里面走去。猛地间突然想了起来,伏地魔进王庭之后,眼睛一直死死盯着正前方。江小刁学着他的样子望向前方,正好看到正中间的王座。
是了,一定是这个地方有什么机关了。
江小刁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王座那里,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在王座的扶手上发现了端倪。调出奇门遁甲里的机关之术,片刻后王座便向右移去,露出了一个向下的通道。
两人相互望了一眼,走了下去。
这段阶梯并不算长,尽头处也没有石阶,只有一根孤零零的石头柱子竖在那里。四周也没有任何的门户,这就让江小刁她们觉得诧异了。按照她们之前的推想,这条暗道应该是楼兰王在遇到危险时用来逃命的通道,怎么会钻到一个死胡同里呢?
江小刁的目光落到了那根石柱上。走了过去用手摸了一下之后就发现了机关。还是按照先天八卦演化出来的。于是一阵扭动之后,她们对面的那堵墙应声而开。两人一狗走了进去。
走了大概一炷香工夫,李堂配突然支起耳朵说:“我好像听到流水的声音。”
江小刁也侧着耳朵仔细倾听了一下,果然在前面不远处传来了流水声。于是两人加快脚步,顺着水流的声音往前走去,不多久面前出现了一个山洞。
进入山洞之后就发现,山洞里的地势很低,向下走了很深的一段路,到了一个五百丈方圆的天然石洞之中。但是,这个石洞很明显经过人工修整过,地面十分平整。
有意思的是,洞中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工开凿出来的,居然还有一片小小的地下湖。湖的中心处有一块凸出湖面的,大概有一户普通人家房间占地大小的小岛。
江小刁她们走到湖边,看到湖水中游动的一些小鱼,很快就明白了这湖中应该是活水,由地下的泉眼喷涌而成。
两人一狗坐在湖边,四周非常安静,江小刁总觉得哪里不对。突然耳朵里面又听到有水流的声音传过来。江小刁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觉得不对了,这个小湖泊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声音。也就是说,她们听到的流水声,应该是在跟前面还有处比这里大的地下水源所发出的。
正准备起身叫上李堂配继续出发时,李堂配倒指着湖心里面的小岛先开口了:“啊!”
江小刁顺着他的手指所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了一副很奇特的场景。
湖中那个小小的岛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爬满了密密麻麻的一大堆蜉蝣,看上去足有数万只之多。这些蜉蝣不断蠕动着,慢慢从外壳中爬了出来,变成了长着翅膀的小飞虫。这些小飞虫不断扇动着翅膀,过不了一会儿就可以飞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无数的老鼠窜进了山洞。这些老鼠体型足有常见的普通老鼠的一倍大,而且表皮居然是黄色的!从江小刁她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对她们二人视而不见,争先恐后地跳到了湖中。飞快地游着水,冲到了湖心那个小岛之上,大口大口地啃食着那些刚刚褪去外壳的小飞虫。不到片刻时间,就将飞虫们吃了个精光。
江小刁她们见到这副形象,不免觉得胃中反酸。尤其是李堂配,刚才见到这湖水清澈,心里想着是不是和回头井的甜水一样,还趴上去喝了几口。见到这副情形之后,想到这些黄色大老鼠必定是经常这么做,不由得一阵恶心,张开嘴开始呕吐,将早餐吐了个干干净净。
第三百零七章 地下洞穴
那些黄色大老鼠吃饱之后,一个个心满意足地重新游回岸上,还是没理会江小刁她们,四散而去。江小刁也打消了游水过去小岛上看看的念头,两人绕过小湖,继续往深处传来水声的地方走去。
再往前走了不久之后,又是一条通道。不过,比之前进来的那个通道宽敞许多。这条通道越往里面走越潮湿,百来步之后她们发现,通道的两边都是人工开凿出来的石室。每一间石室上,都装着铁栅栏,里面放着一些刑具,还有些人类的尸骨。这里应该是当时修建的一个地牢,现在都变成了老鼠窝了。
李堂配突然指着其中的一具尸骨说:“你看!”江小刁顺着望了过去,片刻后就发现了异常。那具尸骨从喉咙到腹部,都有些金沙。
两人越往里面走,这些有金沙的尸骨就越多。这时,一直黄色老鼠从她们身边跑了过去,趴在一具尸骨边,伸出舌头舔食着那些金沙。江小刁她们也终于明白了,这些老鼠为什么都是黄色的了。
通道的尽头是一处很深的悬崖,对面也有一个大山洞。两者之间有一座涂满金粉的石桥相连。桥下便是一条宽足有数丈的地下河,正奔流不息地流动着。江小刁她们之前听到的流水声,也就是这条河流所发出来的了。
江小刁和李堂配走过那座桥的时候,心里未免有点紧张。对面黑漆漆的山洞口,就像是一张野兽张开的大嘴,随时准备吞噬她们。
山洞后面是一条狭长的坡道,非常的陡。走在前面的李堂配一脚踩了个空,要不是后面江小刁及时抓住他的话,恐怕就得滚了下去。不过片刻之后,面前就出现了一只足有小手指第一个关节那么大的萤火虫。向下去望去,萤火虫越来越多。
两人吸了一口凉气,不知道这条通道又是通向哪里,前面会不会有什么机关埋伏,又或者有什么毒虫猛兽之类。江小刁一边走着一边仔细观察,不知怎地总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到底是什么不对劲,又怎么都想不起来。于是开口问道:“李堂配,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啊?”
李堂配停下脚步,害的江小刁差点撞在他身上。片刻之后李堂配开口说道:“嗯,我知道了。从那个桥开始,咱们就一只黄色大老鼠都没有看到。”
江小刁点了点头:“对了对了,我应该就是因为这个觉得心里发毛。你看啊,这两边的通道是连在一起的,那边那么多的黄色大老鼠,这边却没看到半只。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
想起那些游水的黄色老鼠,李堂配不免又是一阵反胃,苦笑着说:“难道你还希望有老鼠作伴啊?”
江小刁沉声说道:“老鼠对危险的警觉性是最高的。它们不肯过来,一定是这边有什么危险,或者是令它们畏惧的东西。”
李堂配拍了一下脑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说完就蹲下身子,接着四周萤火虫的光,察看着四周。不时还用鼻子使劲的闻。
江小刁不由说道:“你干什么?”
李堂配摇头说道:“不是,我看了一下,地下连老鼠屎和老鼠毛都没有。因为光线太暗,我怕自己没看清楚,于是闻闻有没有老鼠尿的骚味。”
江小刁翻了一下白眼:“你这是要抢坨子的饭碗吗?”
李堂配不满地回答:“那只蠢狗,你以为它能听懂人话?”
听到这话后,坨子立即不满地叫了两声。然后一路嗅着向前跑了一小段路,又折返回来,对着李堂配叫了两声之后,走到江小刁脚边摇了摇头。
江小刁忍不住笑了起来,满意地拍拍坨子的头。
坨子挑衅似的对着李堂配又叫了两声,气得李堂配说道:“嘚瑟啥啊你嘚瑟?有种你说话啊?”
“汪汪!”
“你有种说人话啊!”
“汪汪汪!”
“你这条蠢狗,改天老子非得把你加点花椒八角给炖了。”李堂配不知道在哪摸出一把匕首,对着坨子晃来晃去。
“汪汪汪汪汪汪汪!”
“你这把匕首哪来的?”江小刁问李堂配。
李堂配把匕首递给江小刁说道:“就是在那个王宫门口地上。我看着挺好看的,想着接下来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顺手带上也好防身。”
江小刁端详着匕首,造型古朴,把手上镶嵌着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匕首的刀锋上,还有一些黄金,似乎是用这把匕首插进金堆里过。她把匕首还给了李堂配,心里猛地一惊:“这不会就是当时杀死金沙女王的那把匕首吧?”
坨子本来以为主人收缴了李堂配的武器,没想到很快又还给了他。就在李堂配手刚刚碰到匕首的时候,跳了起来一头撞在江小刁手上,匕首脱手而飞,掉在前方的斜坡上。
李堂配哎了一声,弯腰就去捡那把匕首。刚刚拿到手里,脚下踩到一块圆圆的石头,整个人翻滚着朝斜坡下面掉了下去。
没过多久,终于停止了滚动。李堂配抬起头一看,他正处于一个广阔的洞穴之中。洞穴懂不有光线下来,因此周围比之前亮了很多。他抬起头向上看去,四条粗大的黄金锁链,将一口黄金棺材悬挂在他头顶上方。
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两只像是刺猬的动物,对着那些黄金锁链咬了起来。
李堂配看得目瞪口呆,这么大一口纯金的棺材得值多少钱啊?尽管他也算得上半个修行之人,但毕竟还是普通人。任何人看到这么大一口黄金棺材,第一反应恐怕就是“发财了”。
他呆呆地看着两只刺猬,心想你们是想把这玩意送给我吗?
还没等他完全反应过来,黄金锁链就被咬断了,整口黄金棺材猛地向下坠了下来!
李堂配这才发现,棺材的上方有着一盏巨大的不明发光物,就像一颗很小的人造小太阳一样。刚才由于被棺材挡着还好,现在棺材这么猛地坠落下来,在半空中被照的金光四射,简直睁不开眼!
迷迷糊糊之间,李堂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就站在棺材的正下方,这可不得被砸成肉泥!于是急忙就地一滚。
第三百零八章 杀死小刁
黄金棺材贴着李堂配的身子,重重地砸到了地下。四处飞扬的尘土冲进他的鼻子,呛得他连续打了几个喷嚏。
“我滴娘亲啊,这条小命差点交代在这破地方了。”李堂配站了起身心有余悸地拍打着胸口自言自语。
在金属之中,黄金基本上是硬度最低的。从高处这么坠楼下来,猛烈的撞击让棺材底部都变了形。
由于惯性的原因,棺材里面的尸体猛地撞到棺材面上那一整块水晶面板上,撞出龟裂状裂纹之后,重新掉回棺材中,弹了几下之后恢复原状。
水晶板裂开后,李堂配的鼻端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估计多半应该是当初放在棺材中防腐的香料,刚才那一撞,棺材的密封被打破,因此泄露了出来。
往棺材里面放香料,这是很常见的事情,李堂配没多在意这些。他比较关注的,还是金沙女王究竟是什么样。于是站起身来走到棺材边,朝里面往去。
只看了一眼,就愣在那里,呆若木鸡。
之前和江小刁两人,曾经无数次猜测过金沙女王的长相。
李堂配的想象中是以西游记里面描述的“金角大王”为蓝本,有头上长角版,有头上盘着蛇的版本。总之,都是凶神恶煞般的形象。
而江小刁则认为,金沙女王夺的是楼兰王妃的舍,肯定是长得和正常人一样。不对,应该是很漂亮。而且伏地魔都对她那么迷恋,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她应该是像妲己那种风情万种的蛇蝎美人才对。
脑海中设想过无数种可能,不管是长得奇形怪状,还是美貌万分,李堂配都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没想到的是,当真正看到她的面容时,却是自己怎么都不可能想象到的样子。
金沙女王躺在棺材中,一头长长的黑发垂在两边,两道柳叶眉拉到鬓角。清秀的面容上紧闭着双眼,嘴角还带着笑容,似乎根本没有死去。如果不是黄金的脸的话,就和一个他非常熟悉的人完全相同。
江小刁!
那鼻子、眉毛、眼睛,除了是黄金的之外,所有五官和江小刁完全是一模一样。尤其是嘴角那丝甜甜的笑容,更是极为传神。简单的说,就是江小刁戴上了一层薄薄的黄金面具睡着时的样子!
李堂配心中的惊讶简直无法言表,这时他感觉身后似乎有什么东西。
回过头一看,吓了一大跳!
不知道什么时候,江小刁已经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当他回过头时,江小刁的一张俏脸几乎与他贴脸而立,仍是带着那丝甜甜的笑。
李堂配吓得退了一步,直到靠在了棺材边,语无伦次地说:“师,师傅……”
江小刁却没有理会他,双眼看着棺材里和自己一样的金沙女王。
李堂配顺着她的目光回头,棺材里的金沙女王脸上的笑容开始变化,变得有些诡异起来。还没等他完全反应过来,金沙女王猛地睁开了眼,脸上表情突然变得无比狰狞。
金沙女王上身直挺挺地坐了起来,直接把已经龟裂的水晶块撞得粉碎!
同时两双纤细的手呈爪状,朝李堂配的喉咙扼了过来。与此同时,嘴巴张到最大,两颗尖锐的黄金獠牙闪闪发光,直接咬向李堂配的喉咙!
李堂配大惊,转身就要逃。刚一回头就看到身后的江小刁,早已不是平时那种刁蛮可爱的样子。
她脸上的表情变得和金沙女王一模一样,伸出双手和露出两颗玉石般尖锐的獠牙,朝李堂配的喉咙咬过来!
李堂配吓得魂飞魄散,条件反射地举起拿着匕首的右手挡在面前。
想不到的是,江小刁竟然对锋利的匕首视而不见,仍然是一口咬了过来。
匕首从她的口中穿了进去!
一股鲜血溅了出来,喷到李堂配脸上。
李堂配大惊,急忙想伸手去抹掉脸上这些温热的血。情急之下,忘了自己右手还拿着匕首。更想不到的是,这把匕首如此锋利,随着李堂配手往回撤,竟然把江小刁的脸削了一半下来!
江小刁用仅剩的一直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李堂配。然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李堂配吓得魂不附体,转身要逃,撞到了棺材上。突然间心里一紧,现在才记起来自己身后,还有个和江小刁长得一模一样的金沙女王!
可是,转身后却没有受到任何攻击。甚至棺材里面都是空空如也,连金沙女王的尸体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时他的头脑才稍微有了点意识,慌忙回过头看去,江小刁已经倒在血泊中,没有半点气息。
李堂配呆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师傅死了?而且是死在我的手下?”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对了,我知道了!金沙女王!一定是那个邪恶的金沙女王的妖法!”
“可是金沙女王已经死了啊?”
“我明白了!香味。刚才棺材中的香味里面有迷幻剂,让我出现幻觉杀死了师傅!”
想到这里,李堂配突然觉得整个人掉进了冰窟,连骨髓里都是阵阵寒意。
“真的是我杀死了师傅吗?”
“天啊!我杀了师傅!我杀了小刁!”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不不不,这不能怪我!是因为神智迷失了才犯的错!”
“可是不管怎么说,事实上就是我杀了师傅!”
李堂配“啊”地尖叫一声,手中的匕首掉到了地下。他双手抱住痛得快要裂开的头,让自己冷静。但头脑里的声音仍在不断传来:
“李堂配,你犯了杀师大罪,天理难容!”
“是你亲手杀死了江小刁!”
“是你!就是你!你是凶手!”
“不不不,我不是故意的。是金沙女王的阴谋!我要去找师公!”
“就算张天师来了又怎么样?就算杀了金沙女王又怎么样?江小刁可以复生吗?”
“师公让你跟着,是让你能照顾和保护他的女儿。可是,你现在却亲手杀了她!”
“师公对你恩重如山,你却杀了他唯一的女儿!你对得起师公张天师吗?”
“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干脆死了,一了百了!”
李堂配一瞬间心如死灰,从地下捡起匕首,对着自己的脖子就抹了过去!
第三百零九章 黄金莲花
就在匕首划破皮肤的一瞬间,一道黑影电射而至,一口咬在他拿匕首的右手上。
坨子!
李堂配手中一阵剧痛,匕首也掉到了地下。
“你在干什么?!”一声清脆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这声音虽然不高,但在李堂配的脑海中,就像是响了一声炸雷。紧接着就是一道闪电,划破了漆黑的夜空。
虽然还是有些懵懂,没能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却很清晰地知道自己刚才掉进了陷阱中。手上的痛感还在,他看了咬了自己一口的坨子一眼。后者的一双狗眼中,流露出人类才有的关怀之色。
这时一双手在他面前不断地摆动,他迎上了江小刁的目光。
江小刁见摆手都没有反应,急中生智一巴掌重重地扇了过去。
李堂配的脸上马上出现五个手指印,但却没去管它。声音里带着喜悦的哭腔:“师傅,你没事啊?”
江小刁秀眉轻扬:“神经病啊你!没事咒我出事吗?”
李堂配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江小刁皱眉说道:“到底怎么回事?”
李堂配于是就讲了起来:“刚才啊,我滚下来之后……”
江小刁听着李堂配的讲述,眼睛渐渐地迷蒙起来,神色也开始变得古怪。李堂配以为她是听到金沙女王长得和自己一样,一时有点蒙圈,于是也没太在意。可是,他无意中扫了坨子一眼,狗眼中也出现了迷蒙之色。
李堂配脑中电光一转:不好!江小刁和坨子肯定也中招了!
正准备拉她们先退出的时候,江小刁已经出手了。她飞快地捡起地下的匕首,猛地向李堂配心窝刺来!
几乎于此同时,坨子也一跃而起,对着江小刁的喉管就咬去!
江小刁对坨子的行为视而不见,匕首继续朝李堂配心窝刺来。李堂配心中暗自叫苦,就算能躲开江小刁的匕首,坨子也会咬断她的喉咙。
千钧一发之际,他下了一个决心,不去管自己,而是抬起一脚踢向坨子。
就在李堂配即将丧生匕首之下,一道白色人影从江小刁头顶飞出,将李堂配推了出去。
正常情况下,元神是需要主人召唤才能出来的。可眼见情况极其危险,江小刁的元神强行突破禁锢,出来救主。不过这样已经耗费了最大的精力,只能马上退回到身体之中。
李堂配的腿撞到了棺材边上,一个收势不住,翻了个身,掉进了棺材里。正准备爬起来的时候,看到棺材靠死尸头顶处,开了一朵奇异的花——黄金花。
这是一朵用黄金雕刻而成的莲花,雕工非常的精致。整朵莲花半开未开。花瓣以及里面的莲蓬和边上的须子,甚至后面的根茎,都雕刻得惟妙惟肖,就像是真的一样。
就在此时,他突然发现,莲花正以肉能看到的速度快速绽放,从中间的花蕊,也就是莲蓬出散发出越来越浓的清香。他的目光和意识又开始呆迷。
李堂配反应了过来,正是这朵黄金莲花里面散发出的香味,让他和江小刁,甚至连狗都失去了神智。
他的眼前越来越迷糊,毫不犹豫地咬破舌尖,一口鲜血对着花蕊喷了出去!同时默念张天师教给他的静心诀,勉强维持住了头脑清醒。
黄金莲花发出的香味,被李堂配的血腥味冲了一冲,变得淡了一些。莲花花瓣也向内合了合。
而此时外面,失去了李堂配的踪影之后,又拿着匕首对着自己心口刺去的江小刁动作缓了下来。
片刻后,李堂配吐出的血雾散去,莲花重新绽放起来。
李堂配又是一口鲜血喷过去,同时扑了过去,抓住莲花的根茎,用尽全力猛地一扯,将莲花扯了下来!
香味消失了。江小刁愣愣地看着自己手里的匕首不知所措。
李堂配拿着扯下来的莲花,从棺材中爬了出来,摸着头上的冷汗说道:“这金沙女王真不是个东西,死了都留个这玩意在这里害人。”
江小刁看着他手里已经失去生气的黄金莲花,不由得一阵后怕。
两人回头看了一下黄金棺材,把前因后果逐一揣摩,才明白了刚才所经历的都是这朵黄金莲花造出来的幻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是,李堂配看到的金沙女王是怎么回事,又去哪里去了呢?
二人思考了很久,终于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出了个大概。
噬金魔附身在楼兰王妃身上,借助楼兰王对她的宠爱,得到赏赐的黄金。但这样还是不够,于是以金沙女王的面目,出去四处寻找黄金。
后来随着修炼的提升,对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这样得来的黄金也不够了。同时,楼兰王也发现自己这个王妃的异常。于是她便杀死了楼兰王,借着楼兰王的名头,以国家的名义四处搜刮黄金。
就在她即将大功告成的最后关头,被起义的民众给杀死。
这时伏地魔赶来了,将她尚未全部涣散的魂魄收集到一起,并用自己所有的法力制作出了黄金棺材和那朵黄金莲花。噬金魔原本就是靠金修行的,于是通过黄金棺材逐步吸收灵力,最后重新回魂魄。
然后接着她应该就离开了这里,去找新的宿主。为了避免这个秘密被发现,就在黄金莲花上加上了能使人迷失神智,从而自相残杀或自杀的香味。这样即使有人发现了这里,也会折在这朵黄金莲花手上。
江小刁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之前的伏地魔和瀛胜魔虽然难对付,但就狡诈而言,噬金魔远远超出二魔。
那么,噬金魔离开这里之后,到底去了哪里呢?
更重要的问题是,蚩尤契约到底是不是在噬金魔手里。如果不在,她们有没有必要去找噬金魔?就算是在她手里,能不能找到她?就算找到了,噬金魔这么狡诈,是不是她的对手?
两人一边思考着这些问题,一边继续在洞穴里面查找,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新的线索。
半天之后,便确认了这里完全被噬金魔遗弃了,不会再有什么新的发现。于是放弃了继续在这里寻找的念头,还是先出去再说吧。
第三百一十章 张夜说书
十天后,江小刁和李堂配走出了沙漠。
这段时间以来,两人在路上一直商量着,他们还是决定去找噬金魔。因为除了噬金魔之外,他们现在没有其它的任何信息。
实际上,就算决定了去找噬金魔,也不知道该从何着手。只是有一点确定的,就是噬金魔修行需要大量的金子。也就是说要么是在黄金的产地,要么是在黄金的集中地。
天下黄金最集中的地方就是京城了。不过,噬金魔应该不会是在京城。第一是因为那里聚天下阳气所在,对魔道修行不利。另外,噬金魔修行也不是一天两天能搞定的事。如果长期在京城的话,不可能不被之前一直在京城的张天师发现。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产黄金的地方,可这又是个问题了。天下黄金产量最高的地方是鲁省,但鲁省距离京城也不远,朝廷对黄金的控制极其严格,按道理是不太可能有大批量的黄金流落出去的。
这一日,两人从沙漠出来后,到了这里最繁华的一座城市——张夜。
张夜城虽然也是地处西北,但却是自古以来一等一的肥沃之地,可谓是河西走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城里各色人等人来人往,唱戏澡堂杂耍果蔬应有尽有,不愧为“塞上明珠”。
两人在沙漠奔波良久,终于到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先是大快朵颐的猛吃了一顿本地美食,然后去好好跑了个澡,解去了一身的困乏,于是决定去听听戏放松放松。
走到半路上,经过一个茶馆时,看到里面正有人说书,茶馆里熙熙攘攘坐满了人。看来这说书先生肯定是讲得很好。反正在哪玩都是玩,谁知道戏院里唱戏唱得好不好呢?于是改变了主意,走进了茶馆。
“啪!”
两人走进去的时候,正好说书先生惊堂木猛地一拍,马上就醒神过来。
小二懒洋洋地走过来:“二位客官,不好意思,没地儿坐了。”
江小刁懒得多说,一粒碎银子扔了过去,砸得店小二满眼都是星星。不过,片刻后将银子退回个了江小刁,苦着脸说:“小姐,是在是真没有位置了。我知道您不差钱,可现在真的连雅座都满了。”
李堂配说道:“要不咱们明天再来?”
江大小姐生来就这脾气,你越是这样我还偏不走了呢。于是说道:“不,本姑娘今儿个还非得听听这说书的说得多好呢!这样,咱就站这儿听,茶水费照给。”
店小二一看这态势,多半是遇到得罪不起的人了,于是急忙陪着笑脸说了几句之后,跑到茶客中间转了一圈回来说道:“大小姐,您可是福人啊。正好那座那位客官只有一个人,他同意您二位去凑桌,而且不需要您分摊茶水费。您看,是否委屈一下凑个桌?”
江小刁原本就是无所谓的态度,听店小二这么一说,当即把那粒银子还是丢了过去:“我们可不占别人便宜。那桌的费用我都买了。”
店小二赔笑说道:“那位客官啊已经买单了。”
江小刁说道:“那你就把什么瓜子果盘类的上上来。”
店小二笑道:“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啊……”
江小刁柳叶眉一扬:“少废话,快带我们去坐。多的是赏给你的。”
虽然眼前这姑奶奶脾气不小,可人家银子也不小啊。店小二眉开眼笑,立即殷勤地把江小刁她们带到了那一桌。
那桌在第二排,离说书的台子挺近的,还算是一个好位置。
座位的主人是一个年约四十,满脸阴鸷的汉子。作为修行人,江小刁一下就感受到了对方身上的那股阴气,那是常年出入聚集之处才会有的气息。多半是守墓人或者阴阳人之类才会如此。
不过江湖上什么人都有,这些也和自己无关。毕竟总是借人家的桌,于是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中年人对江小刁视若罔闻,而是一直看着说书先生。
李堂配见状,为了不让江小刁过于尴尬,于是双手拱拳说道:“这位先生请了,多谢先生赐位。”
中年人这才回过头来,说话的声音中都带着阴森森的味道:“坐吧,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江小刁二人这才坐下。
这时店小二也端了一个盘子过来。把上面的瓜子水果,还附带着一碟卤肉逐一放到桌上,笑着对中年人说:“郑爷,这些是这两位客官让我端上来的。”
这个叫“郑爷”的也不说话,只是拿起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继续望向台上的说书先生。
见这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江小刁也懒得再去热脸贴冷屁股,自顾自地抓了一把瓜子,也看向说书的先生。
“话说这初皇帝啊,文治武功盖世,就是晚年做错了一桩事情!各位客官,且听老朽慢慢道来。”
“初皇帝一统天下之后,书同文车并轨,天下无不慑服。可就算如此,人总会老会死的啊,这可怎么办呢?”
“初皇帝也想尽了千方百计,广招天下方士,又派出余福去海上仙山,什么法都使尽了。到最后才发现,这人算不如天算,世上根本没有长生不老的法子。”
“这可如何是好呢?初皇帝做了三件事。第一件自然是继续派人寻找长生不老之术了。第二件就是征调天下民夫,名义上是修建阿房宫,实际上啊是在给自己暗中修建寝陵。”
“他是在预防万一自己还是得死了,还能继续享受生前的荣华富贵。”
“于是据说他在地下深处建了一座和阿房宫一模一样的宫殿。里面极尽奢华,水银做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厉害的据说里面有着数不清的兵马俑,你们知道是什么做成的吗?且听老朽慢慢道来。”
说书人的语气语调一下子就把众人全部吸引过去了。
江小刁也明白为什么这家茶馆的生意这么好了。这个说书人讲的和其他普通说书讲的一些话本都不一样,而是近乎于猎奇野史传说之类,从题材上来说就比较吸引人。尤其是那些听惯了有板有眼的评书的,听到这种题材自然是觉得新奇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十两纹银
说书人喝了一口清茶,继续开始讲了起来:
“要说这初皇帝啊,一生征战四方,说六国的那些百姓不恨他是假的。统一天下之后又调集天下民夫修长城、修阿房宫、修直道。虽说其中有些事,算的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在当时百姓的负担可就太繁重了。”
“还有什么焚书坑儒等等事情,可以说历代帝王若是讲谁得罪人最多的话,就是这位初皇帝了。”
“活着的时候还好说,谁敢乱动?可万一死了怎么办呢?地下的那个世界会是什么样的呢?谁也不知道,包括初皇帝自己也不知道。”
“初皇帝想来想去,既然也不知道下面是怎么回事,那就还是用在人世间的这套吧。他最信奉的一句话就是,谁拳头大谁说话算数。”
“老子把兵带上,到了那个世界,谁跟我叽叽歪歪,就一个字,干!”
“于是乎,初皇帝就把手下最骁勇的战士,和最精良的车马,全部用泥糊起来给他殉葬。他认为,有了这么一支几万人的部队,就算和阎王老子干起来,也有一战之力。”
讲到这里,说书人故意停了下来,给听众一个消化的时间。
下面的听客纷纷交头接耳。
“我的天!是不是真的?”
“几万人?难道不会反抗吗?怎么可能是真的?”
“不不不,我觉得以初皇帝那性子,还真干得出这种事。”
“就是,放别人身上,这事挺难相信的。但若是初皇帝,还真说不准。”
“要我说啊,最大的可能这事是真的,但人俑应该没有几万人那么多。说书说书嘛,三分真七分假,肯定是夸张的。”
“夸张?你也不看看修长城死了多少人?”
“可这是军队啊,几万人的军队!还都是最骁勇的部队,能甘心引颈就刎吗?”
“这你就不懂了,这都是最忠心的士兵,能追随初皇帝,他们觉得是一种荣幸!”
……
江小刁也听得有点意思,正准备问一下李堂配他怎么认为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到同桌那个浑身阴气的中年人身上。
中年人露出一副不易察觉的不屑冷笑。
难道他知道事情的真相?
江小刁于是主动搭话,将果盘推了过去:“先生,闲着无聊。你也吃点零食嘛。”
中年人名叫赵天赐,从小家境贫寒,受尽了冷眼。长大后学了门手艺,虽然赚了点钱,但他做的那事啊,完全见不得光。因此很少与人交往,活得就像只老鼠一样。
就算不是冷眼,也不可能有人尊重。更不可能被人用“先生”这样的词来称呼他。因此,尽管性格阴鸷,江小刁这么一叫,倒是客气起来。挤出一个生硬的笑容说了句“谢谢姑娘”。
“您就别跟我们客气。要说谢,应该我们谢您才对。不然哪有这么好的位置坐着听书啊。”江小刁笑着应道。
李堂配也将一碟花生递了过去,适时地插话:“就是就是,所谓五湖四海皆兄弟也。先生您就别和我们客气了。”
赵天赐正待推辞时,说书先生轻咳一声又开口了:
“诸位看官一定觉得老朽是在胡编乱造,要么就是夸大其词,对吧?”
“不过,老朽说这话,可是有根据的。”
“不信的话,老朽随便出几个问题考考?”
“首先,有人怀疑没有几万人那么多。那我问你,且别说派到北方的几十万部队,就算去征讨没什么抵抗能力的南粤,都随随便便派出四十万大军。”
“只要他想,别说几万部队了,就算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都不在话下。”
“事实上啊,这几万人可不是一般人。或者说,青朝二世而亡,就是因为这个埋下了隐患!”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几万人,都是军中的中下层军官。”
“初皇帝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打了一辈子仗,深知用兵之道不在多在于精也。”
“这些军官都是靠在前线打仗勇猛升起来的,又有指挥经验。有了他们,不管到哪里,就可以就地招纳兵士,一带百之下,可以让上百万普通人迅速成为正规军。”
“可以说,这就是当时军中的最中坚的力量。若是这批人还在的话,后来西楚力王他们造反也没那么容易。”
“可是尽管如此,还不至于令强大的青朝那么快就灭亡。初皇帝更是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讲到这里,说书人端起茶水,慢悠悠地往嘴边递。
一个青衣童子,端着铜盘走到场下,不断鞠躬:“求大爷赏口饭吃!”
众人知道,广告时间,哦不,收费时间到了。于是有人就丢一两个铜板,落到铜盘里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每当这个时候,青衣童子就会高声叫道:
“天字一桌打赏三文!”
“地字七桌打赏两文!”
就这么一直叫着,走到赵天赐她们这桌时,江小刁随手掏出一锭银子丢了过去。
青衣童子连忙不断鞠躬,激动得声音变得无比尖利:“地字九桌打赏纹银十两!”
“哗!”“哇!”
一阵低沉的惊呼声中,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看了过来。不过大多是看向赵天赐和李堂配,毕竟江小刁是个姑娘家,豪客多半是那两个人中间的一个。
要知道,当时一斗米的价格是五文钱。一两银子是一千文,可以买两百斗米。而江小刁出手就是十两纹银,相当于是两千斗米!
说书先生的眼睛也是瞪直了,说了一辈子书,都没见过几个出手这么阔绰的豪客。
江小刁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低声对青衣小童说道:“让你们家先生直接开讲吧。”
青衣童子又深鞠躬之后,跑到台上对说书人耳语了一阵。
说书人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多谢地字九桌恩客厚赐!老朽今日便不再卖关子藏包袱,直接给大伙儿讲到结局!青儿,你也不必再下去讨赏了!”
下面一阵轰然叫好声,还有人高兴的鼓掌起来。
看到周围众人仰慕的目光,虽然知道他们是误会了,赵天赐心中仍是陶陶然。这可是他从来没享受过的滋味。并不是没有钱,而是以他干的那些事,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决计不敢像江小刁这样张扬。
第三百一十二章 招子爪子
说书人继续说道:
“初皇帝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也想到了一点,万一他死后自己的子孙不肖,人间的江山不稳,给人掘坟了怎么办?”
“于是一方面加强墓室的机关设计,另外一方面就让最厉害的将军辅佐太子,去北方边境练兵打仗。这样自己百年后,即便有人造反,继位后的太子也有足够能力将其剿灭。”
“不过那话怎么说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初皇帝自以为算无遗策,却偏偏算漏了一点。”
“太子常年在外,天长日久,朝中自然有一派政治投机的人和他小儿子走得越来越近。其中就包括他最信任的宰相和随身太监。到后来,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团体。”
“如果初皇帝是寿终正寝,有机会安排好后事的话,倒也不会出什么乱子。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在东巡途中暴毙了!”
“话说这宰相和太监,本来就担心太子即位后,自己被逐渐疏远而权势旁落。现在初皇帝暴毙,他们找到了机会。”
“首先就是隐瞒初皇帝的死讯,秘不发丧。然后宣太子和将军回京,将他们杀死以绝后患。这样就拥戴小儿子登基了。”
“话说天下百姓,尤其是被灭国的那些人,原本就心中不满,但摄于初皇帝的威名,都不敢轻举妄动。心中不但初皇帝死了,就连得人心又有本事的太子也死了。没有任何顾忌之下,纷纷起兵造反。”
“而昔日横扫天下的虎狼之师,大批军官为初皇帝殉葬,本就极大的削弱了战力。加上小儿子得位不正,很多人不愿为他卖命。”
“直到最后灭亡,原属太子在北方边境的四十万军队都不曾回援。强大而不可一世的青朝,就迅速地土崩瓦解了。”
……
这段情节讲的与正史记载有许多不同之处,不过观众却是听得如痴如醉。听野史嘛,要的就是这个不同。而且是有逻辑,最好有一些依据的野史才好听。如果是那种漏洞百出,或者完全站不住脚的,也就没人听了。
这个说书人非常好的掌握了这个度。无论是真是假,哪怕是在胡说八道,但至少他的所有分析和讲述,从表面上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
听众们纷纷鼓起掌来。
说书人端起茶水喝了一口,对听众的表现很满意。然后话锋一转:
“大伙以为这个故事讲完了吗?”
“嗯,从那段历史上来看,是讲完了。不过,这就又衍生出了另外一个话题。”
“初皇帝的陵墓到底在哪?当时参与修建的人全部被赐死了,墓中到底有些什么宝贝?”
“大伙都知道,西楚力王火烧阿房宫,连绵三月不绝。这是一件让人很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好不好?”
“为什么?道理很简单。西楚力王既然已经攻破了都城,很可能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以后这地方也是归自己享受,为什么要烧掉呢?”
“其实答案很简单,他的目的是挖坟。因为有传言说初皇帝的真墓就在阿房宫下面。甚至,建阿房宫就是为了掩盖真墓所在。”
“说到这挖坟啊,好像楚人特别喜欢干这活。从伍子月,到白走己,再到这西楚力王,狠起来连自己祖坟都挖,何况是仇人的坟?”
“不过,西楚力王想挖初皇帝的墓,倒不是为了泄愤。他是为了什么呢?财宝。”
“又有看官要问了,你刚才不是说天下都是他的了吗?那他有必要去贪财宝吗?”
“请注意,我说的是,很可能天下是他的。为什么多了个很可能三个字呢?因为当时他还没统一天下。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刘氓。”
“也就是说,若要真正统一天下,那就还是要打仗。”
“打仗需要什么?士兵、粮草、钱。三者缺一不可。而西楚力王当时最缺的就是钱了。”
“从哪里才能快速得到大量的钱财呢?初皇帝墓是最好的选择。”
……
“切!”
地字九桌的江小刁与赵天赐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不屑的声音,之后两人都惊讶地望着对方。
江小刁是因为知道,西楚力王想挖初皇帝陵墓是为了得到蚩尤契约。可这赵天赐又是怎么这么肯定的呢?
还没等她多想,赵天赐已经开口了:“在下赵天赐。敢问顶上元良,何方分山甲?开几处丘门?”
江小刁一下愣住了,父亲身为天师,总是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因此,她知道对方说的是江湖唇典。但这个赵天赐具体是哪个行业的,说的又是什么意思,就一概不知了。
所谓江湖唇典,也叫切口、行话,是江湖中同行之间相互交流的隐语。各个行业的唇典不尽相同。若不是那个行业的,没必要学,因为学了也没用。当然,不是行内的也没必要教你。通常情况下,若是答不上来,对方就不再和你谈论任何专业方面的话题了。
“无有元良。一江水,两岸景。山上搬柴,山下烧火。多登宝殿,无觅门楼。”李堂配插口说道。
江小刁心中一喜,这才记了起来,李堂配人虽老实,但之前他是做什么的?衙役。
要说世上有哪种人所了解的唇典最多的,自然就是衙役了。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要对各行各业,尤其是一些见不得光行业,必须了如指掌,才能方便探案。因此,他现在也明白过来,这赵天赐原来是个盗墓贼,怪不得一身的阴气呢。
刚才对话中,先是赵天赐试探性地问对方是不是盗墓的同行,挖过哪些墓。
李堂配回答说是祖传的手艺,不过呢只是学了手艺,一直没能施展过本领。
赵天赐接口笑道:“海子卦响,月招子远彩包步尚。”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就忽悠吧,瞒不过我这双眼睛的,你们应该是刚从哪个墓里出来的吧?
李堂配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赵天赐突然想到刚才江小刁出手阔绰的情形,一下子反应过来了。如果她们是同行的话,不可能这么高调。要知道,做他们这行的招摇的话,立马会引来牢狱之灾。
想到这里,突然脸色大变,望着李堂配慌乱地说:“鹰招子还是爪子?”
第三百一十三章 咸阳怪事
赵天赐刚才猜测到李堂配的身份应该是衙役了,于是就问一句是来打探消息的还是来抓他的。
李堂配答道:“招子。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换地方说话。”
赵天赐跟着李堂配和江小刁到了外面人烟稀少的地方。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李堂配直接问道。
“大人,你是官,我是贼。现在是你找到我,应该是你有什么想问的吧?”
“行吧,那你就说说,你倒过哪些斗吧?”其实李堂配也不知道该问什么。
倒是江小刁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什么?你是盗墓贼?”
赵天赐急忙辩解:“不不不,我是摸金校尉。”
江小刁翻了个白眼:“那还不是一样?”
赵天赐略带尴尬地支开话题:“两位到底是想了解什么?”
李堂配终于想到了一个应该问的问题:“最近哪里有大量的黄金出土?”
赵天赐认真地想了想,摇头说:“还真没有。”
李堂配眼一瞪:“我不信!你去茶馆,不会是听书那么简单吧?是不是找同伙碰头的?”
赵天赐急忙摆手,最后说出了去茶馆的原因。
前段时间,无意中得到一个消息。
在咸阳那边,有个农户打井时发生了一件怪事。明明已经打出了井水,可是到第二天早上,就全部都干涸了。
于是打井的队伍就派了一个人下去察看,结果下去的那个人被绳子拉上来时,已经两眼翻白死了。
这出了人命,自然就得报官了。
仵作来验过尸之后,判定这个人没有任何外伤,是被活活吓死的。于是官府就又派了两个胆大的衙役下去察看情形。
这次更可怕。
光天化日之下,下去的两个衙役被吊篮拉上来的时候,其中一个和之前那个人一样,已经被活活吓死。而另外一个疯了,除了不断叫着“有鬼”之外,就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没得话说,自然是妖祟作怪了。于是官府立即派人去京城上报。
原本这之类的事,应该是交到天师府处理的。但张天师被封龙虎山天师后,基本上就不管世事了。而朝廷呢也一直没有任命新的天师,因此京城天师府也就是个空架子。所以这桩怪事就一直没人过来处理。
当地官府无奈之下,便派人将井口填埋了起来,此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这个消息传到赵天赐这伙盗墓贼耳里之后,想法就不同了。经过一番分析,他们认为,那个地方极有可能是初皇帝的真墓。
墓中空气不流通,常年累月就会积累瘴气。而且初皇帝陵墓里面一定有些可以迷惑人神智的香料,或者是装神弄鬼的机关。普通人不懂这些,突然遇到这种情况被吓死吓疯,很容易理解。
但对于他们职业盗墓者来说,这些都不存在问题。但就是否前去做这一票,团伙内部出现了很大的分歧。
他们这个团伙,一共有七个人,在行内也算是小有名气,江湖人称“鬼愁七绝”。
之所以能有这个外号,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一项绝技。
老大“秃笔书生”,精通天文地理历史。根据史书及一些传言,能分析得出哪里有大墓,里面值钱的东西多不多。那口井下面可能是初皇帝的墓,就是他分析判断出来的。
老二“窥星眼”,绝技观星堪舆。
老三“跛道人”,绝技镇鬼压邪。
老五“土行犬”,绝技嗅觉极灵。
老六“软骨蛇”,绝技缩骨柔术。
老七“搬山士”,绝技力大无穷。
赵天赐排行老四,外号“半鲁班”,绝技土工之事。
关于是否前去咸阳,以老大为首的几人认为:即便真是初皇帝墓,也必定凶险万分。兄弟们现在吃穿不愁,没必要去冒这么大的风险。
而老二他们认为,初皇帝陵墓之中的宝贝,那可是个天文数字。得手之后,大家都可以金盆洗手,从此过上富家生活,再不须四处奔波。
双方人数相当,理由也都充分,一直争执不下。直到最后,一直默不作声的赵天赐说了一句话,大家就都安静了下来。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很荒谬。比如这句话——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什么意思呢?小偷小摸偷了一个鱼钩,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惩处。而去窃取整个国家的,就成了诸侯,受到万众敬仰。
任何一个行业,只要你做到了最顶尖的那一个“状元”,情况就会从量变到质变了。
哪怕是见不得光的盗墓这样的事,道理也是一样。绝大部分盗墓者都得像角落里的老鼠一样,偷偷摸摸的生活。但如果你成为这个行业最顶尖的,就是开宗立派的大宗师,会受到无数弟子的崇拜。
这世上又有哪个墓的规格比得上祖龙墓呢?
且不谈里面的金银珠宝,只要他们能进得初皇帝墓室里面浪一圈并全身而退,在倒斗界的地位就能直接登顶,成为泰山北斗般的存在。
对于这伙自认为一身本事的家伙来说,这是证明自己的最好的机会。这确实是一个无法抵挡的诱惑。不管风险再大,也是值得搏一搏的。
于是,兄弟七人马上达成了一致,做出了这一辈子最重大的一次决定——盗祖龙墓!
几人分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之后,不久后到达了咸阳。
又花了一阵子时间打探之后,他们在打井的那户人家旁边不远租了一间房子,开了间棺材铺作为掩护。
为什么要开棺材铺呢?
因为这种铺子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首先,没事谁会去逛棺材铺呢?就算是家里死了人,也最多是在店面里面呆一会,问一下价格和样式,怎么都不会跑到后院去。第二个好处就是他们在里面挖好的土,可以装在棺材里面运出去。
他们的计划是,先从棺材铺后院打一条与地面平行的地道,直到接近那一家的井的位置。然后再斜着向下挖条地道直通井底。
虽然工程量不小,但对于这一伙人来说轻车熟路。咸阳这边的黄土,比西北那边的更加好挖掘一点,没过多久,就打通了一条直到井底的地道。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拜祖师
选了一个好日子,接下来就是拜祖师,仪式过后就可以正式下井了。
有人就会觉得奇怪了,这盗墓的都有祖师?
还真有,盗墓倒斗这一行,他们拜的祖师是曹操。对于曹操盗墓是有明确的历史记载的,曹操在军中首设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专门盗掘古墓取财用来贴补军用。之所以曹操会去盗墓除了因为军费紧张,还有一个原因是自西汉以来那些皇家贵族盛行厚葬。
因此,曹操就成了盗墓贼的祖师爷了。
大红绸布铺得平平整整的供桌上,早已摆好了三牲、水果、糕饼、鲜花、茶酒等祭品。
神位上供着曹操的牌位。
“鬼愁七绝”每人手里端端正正举着三支香向前走去。
老大秃笔书生走到香案前,三鞠躬之后开口朗声说道:“祖师爷在上。弟子毕树生,率兄弟……”
身后六绝按照排行,逐一报上自己的名字。
秃笔书生接着说道:“前去发丘。现祈祖师爷垂怜,我等此去平平安安,摸得一手金。事后必以一成收入祭拜祖师爷。”
说完之后,接下来应该是洒香灰、敬酒、请茶、斩鸡头等一系列活动,才算得到祖师爷认可,方可去倒斗盗墓。
就在秃笔书生倒满酒准备洒在地上的香灰之上时,不知从哪里突然刮来一阵怪风,将神案上的一对香烛吹得熄灭了。
几人立即脸色大变。
用于祭拜的香烛与平常蜡烛不同,烛芯非常的粗,在风中不那么容易熄灭。今天的天气本来也没有风,就不知道怎么会突然来这么一阵怪风。
照规矩来说,这就是祖师爷不同意他们去发这座丘。
秃笔书生叹了一口气,令众人撤了香案,改日再祭。
下一个好日子是七天后。
几人就这么干等着,好不容易捱过了七天,再次祭拜曹操。
这次专门买了最粗烛芯的蜡烛。
没想到的是,刚刚把酒洒在地上,又来了一股阴风。这次把整根蜡烛,连同下面的烛台都一起吹倒了。要不是几人手脚快,整个香案都会被烧掉。
鬼愁七绝每个人的脸色都极其不好看。
这次撤掉香案之后,就有人产生了异议。
老三跛道人:“看来,祖师爷是不同意咱们干这一票啊。要不,咱撤了算了。”
老二窥星眼:“老三你这说的什么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你不懂吗?”
老五土行犬:“我倒是同意三哥的看法。说实话,本来我心里就有点虚。这怎么说也是祖龙墓,要掘开不光是要本事,还得有那命啊。何况,现在祖师爷都示警了。”
老六软骨蛇:“我倒无所谓。不过呢,这已经到了宝山边上,也没个空手而回的道理。要我说,既然初皇帝墓在这里,附近中少不了王公大臣的墓吧。咱们随便弄它一个,也免得走空啊。”
老七搬山士:“就你们想的多,自己吓唬自己,咱们这么多年,哪里见到过神啊鬼啊的?那初皇帝再厉害,现在也不过是枯骨一堆,怕个卵啊?直接干就是了。”
众人都把眼光望向老大秃笔书生。
秃笔书生沉吟道:“几位兄弟讲的都有道理。接连祭祖师不顺,按道理咱们是应该退了。但倘若就是这么灰溜溜的回去,别的不说,至少将来在江湖上,未免落得个笑话。对了老四,你怎么看?”
既然老大直接点名,赵天赐想不说也不行了:“我不敢说。若我说出想法,未免有欺师灭祖之嫌。”
可他越是这么说,其他人肯定越是要问到底。
于是赵天赐便开口了:
“首先,这拜祖师一事,原本是咱们尊师重道的传统。但到底有没有用,还得两说。”
“咱们做这行以来,亲眼见到过的折在下面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吧?难道他们出发前没拜过祖师?”
“况且,也不是没见过很多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直接挖坟盗墓,过后什么事都没有的。”
“再者,我刚才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
“咱们祖师爷在世时从未僭越,一直到死都还只是以丞相自居。”
“想比之下,这初皇帝可是开天辟地第一位帝王。就连祖师爷自身,恐怕也不敢与祖龙并肩吧。也就是说,咱们这次干的事太大,都已经超过了祖师爷的能力范围。当然,这也从侧面证明了,这里确是初皇帝墓无误了。”
“我觉得两次祭拜都出了些幺蛾子,原因应该就在于此。”
“要说咱们做这行,明知到了祖龙墓,却不去探访一番,将来恐怕终生都耿耿于怀。”
“也就是说,这次咱们要干的事,只能靠你我兄弟几人的本事了。”
“这么多年,咱们兄弟几人的本事大家相互间都太了解了。如果咱们都干不成这桩事,恐怕天下没谁能做得到了。”
“我的想法是,咱们怎么都得去探一探。先不去想贪那些金银珠宝,发现不对劲,马上退出来。想来以我等的本事,只要步步为营小心从事,求个全身而退总不会太难吧?”
“这样就算没摸到金,也算对自己有个交代。”
赵天赐这番话讲完,所有人都沉默不语。
许久之后,老大秃笔书生才开了口:“我觉得老四说的在理。你们呢?”
持反对意见的老三老五坐在那里,说不出反驳的话。持赞成意见的老二老六老七也不吭声。
最后还是老大秃笔书生说了:“要不这样吧,咱们再拜一次。这次咱们把香案设在里屋,也算给祖师爷一个交代。下井之后,发现不对马上退出,也不枉了咱们大老远来这么一场。各位兄弟意下如何?”
本来赵天赐的话就说到了他们心里,现在老大都这么说了,其他人也都只有纷纷赞同。
看过黄历,下一个好日子是十天之后了。
于是几人便又是一番准备,可以说这次可是该要不该要的物件全部都准备得妥妥当当了。
终于等到日子到了,这次他们把香案搬进了里屋。心想总不至于还能把香烛吹熄吧。
确实,这次香烛一直非常正常,不过却发生了另外一个异常的事。
第三百一十五章 要当皇帝
香烛虽然没倒,可老二跛道人手里的罗盘指针飞速地转了起来。片刻后,老三插在房间角落里的引魂幡却莫名其妙地倒了下来。
这下原本就意志不坚的老三几人说什么都不愿意再下井了。
老大秃笔书生原本是个落第秀才,一向心高气傲。自认为有张良萧何之才,奈何时运不济。他心里一直暗暗有个想法,那些王侯将相本事那么大,极有可能有什么秘笈之类。因此走上盗墓这条路。
与其他大多数盗墓倒斗就是为了钱财不同,他对银钱方面完全没什么要求。每次出工后,总是非常慷慨,除了书籍字画之外,其它的一概不要,都分给兄弟们。这也是他得以服众的一个原因。
本来最初的时候,他是反对走这一趟的。其理由就是怎么说初皇帝都是祖龙,咱们去掘他的墓,实在于大义不合。
可那天被老四几句话,勾起了心中一个念头。当时他自己都被自己这种疯狂的想法惊呆了。这个念头就是:我要当皇帝!在此之前,他的最大梦想就是能身负王佐之职,辅佐君主开创一番大事业,却从没有动过自己要当皇帝这个念头。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成了坚定的挖墓派。见到现在老三他们又开始打退堂鼓,于是沉声开口说道:
“各位兄弟,既然事已至此,我便给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初皇帝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咱们此行就是替天行道!替当年死在他手里的无辜百姓报仇!”
“而且,哥哥我下决心要干这一票,也不是为了在倒斗界开宗立派。”
“你们也不想想,再怎么开宗立派,说到底还不是个盗墓贼?”
“咱们的眼光可不能这么小啊。”
老二窥星眼目光最是明锐,他已经察觉出来老大今天一反常态,于是接口问道:“大哥,能否直接说明?”
秃笔书生点点头,继续说道:
“初皇帝一生赫赫武功,这么得意的事情,不可能不将他的经验记录成册。”
“最后太子被赐死,小儿子很快被西楚力王和刘氓打败,足以证明并没有传给儿子。”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带进了墓中。”
“老二,你一生醉心于风水堪舆,祖龙墓可谓集风水之大成。当时为了避免泄密,将修建陵墓的所有工匠,包括总设计师全部殉葬。如若他们能留下一些记录,你将是天下风水第一人啊。”
“老三,你应该也知道,祖龙墓中有大量的人俑。初皇帝带他们,是准备去阴间打仗的。你若是得到驱使阴兵之术,不管道家佛家,魑魅魍魉,谁不对你敬畏万分?”
“有经天纬地之策,有风水换气运之术,还有天下最精锐的战将,墓中还有大量财物可供军需。你们想到了什么?”
老二窥星眼目光发直:“大哥,你,你,你不会是,是要……”
秃笔书生冷哼一声说道:
“不错!我们要的,应该是这天下!”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这么好的机会摆在咱们眼前,不干一番大事业,对不起上天啊。”
“事成之后,老二你就是开国丞相,老三为天师,老四当太尉……”
秃笔书生正在大举封官时,老五土行犬开口了:“大哥,我胆儿小,也不敢做这么大的事。我就一小蟊贼,只想搞点小钱,喝喝小酒听听曲什么的。就不趟这滩水了,我先告辞!”
说完转身就要走。
秃笔书生打了一个眼色,老七搬山士上前将土行犬一把掀翻在地,拎着后领子提了回来。
老大冷哼一声说道:“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你觉得还能让你走吗?”
土行犬哭丧着脸说:“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我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小儿。大哥你就放过我吧,我发誓绝不泄露半句秘密。”
老大手中的秃笔猛地出手,一下扎在土行犬眼中:“这个世界,不会泄露秘密的只有一种人!”
土行犬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秃笔书生的毛笔再次出手,这次更是毫不容情,直插土行犬心口!
赵天赐急忙上前抱住秃笔书生的手:“大哥,五弟他一时糊涂。念在兄弟们往日的情份,还是给他一次机会吧。五弟,你还是和咱们一起去吧。”
另外几个兄弟也上来两边劝说着。
土行犬当即服软,跪在地下不断地说“我错了。我去,去。”
“那好吧,既然五弟你回心转意,大家还是兄弟。”秃笔书生语气和缓下来。
众人见情况缓解了,于是放松了两人。
就在此时,秃笔书生手中毛笔突地又出手,猛地扎入土行犬的另外一只眼中。事态突然,其他人想拉也来不及了。
秃笔书生眼里闪着阴鸷的光:“老五,你应该感谢我。据说瞎了之后嗅觉和听觉更好,这样你就可以更好的做狗了。”
在老五的惨叫中,秃笔书生厉声说道:“办大事就得用非常手段!各位兄弟,咱们现在是只许进,不许退!老七,用链子套住狗,咱们出发!”
几人没想到老大原来如此心狠手辣,心中一凛。
老七搬山士拿了条绳子,打了个圈系在土行犬脖子上打头,其余人等从地洞中鱼贯而入,朝井底方向潜行过去。
不多久后,到了推测的井底处。
老四赵天赐上前用洛阳铲探了探,将铲上的泥土递给身后像狗一样爬行的土行犬。后者伸出鼻子闻了闻之后说道:“是这里了。”
众人开始垂直向下挖,由于井里是不久前回填的,土质很松软,没过多久,便挖了下去。
“噗通”一声,在最前面挖土的搬山士向下坠了下去!
正惊讶间,下面传来搬山士的声音:“你们下来吧。”
秃笔先生答道:“老七,你先上来!”
搬山士的声音有些回响:“没事,下面空间挺大的。”
秃笔先生依旧答道:“老七,上来!老六,放活物。老三,准备蜡烛。”
由此可以看出,秃笔先生虽然心狠手辣,但做起事来极其谨慎。下去之前,先放两只白鹅,如果墓道中有毒气的话,就需要想办法处理。在下面点蜡烛,是看下面的空气足不足。
第三百一十六章 兵俑马俑
经过一番试探,确定下面的空气没问题之后,几人跳了下去。
这是一条通道,宽度长达三丈。
赵天赐走在最后面,对于这次盗祖龙墓,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最赞同的,也是他在双方迟疑不决的时候说的话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与老大秃笔先生恰恰相反的是,他并不想改朝换代什么的,就是想当一个倒斗界的大宗师。
自从老大性情大变,尤其是说出了其目的之后,他心中隐隐觉得很不安。在他心里始终觉得那些什么天下啊社稷之类的事情,和自己这些小老百姓没有半文钱的关系。
甚至,自己这伙人连小老百姓都算不上,只是一伙盗墓的蟊贼。现在,居然胃口大到去盗整个天下,这很荒谬。
不过,他没有像老五那样直接跳出来反对。看到老五的下场,他心里暗暗庆幸,幸亏自己当时没出头。不过也暗暗留了个心眼,一路走一路在地下埋了一些木楔子下去。
也是因为之前表现的最积极,老大对他没有任何怀疑,因此让他走在最后面断后,才得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留下这些暗号。
几人顺着通道向前走了大约百米左右,这次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老二窥星眼“啊”地惊叫一声,向后连退几步摔在地下,压在土行犬身上。
秃笔书生忙问道:“怎么回事?”
窥星眼嘴唇发白:“前面有……鬼!”
几人定睛望去,大约五十步开外,影影绰绰之间,一群“人”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旌旗招展,车马俱全。
老三跛道人半跪到地下,一只手平端着罗盘,语气中带着犹疑:“罗盘针没动啊。”
秃笔书生沉声喝道:“老七!”
力气最大的搬山士应声而出,将手里的火把用力甩出。火把在空中不断翻滚。接着火光,几人看得清清楚楚,前面空地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对甲胄军士。
由此可见,祖龙墓里有阴兵阴将守护的说法当真不是空穴来风。
被皇帝梦冲昏了头脑的秃笔书生,虽然心中惊恐,但仍是抱着搏一把的心态,走到虽无最前面,大声说道:“各位将士,你们受苦了。”
对面没有任何声息。
秃笔书生朗声说道:“朕乃你们的初皇帝嬴正是也。现已转世,特前来带你们重返人间,再去荡平四海,建立一个不朽帝国!”
什么?初皇帝?嬴正?转世?
老大未免胆子也太大了吧?人家最多也只是见鬼说鬼话,秃笔书生是连鬼都敢骗!居然连冒充初皇帝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
这等下阴兵阴将不过来讲他们这伙人碎尸万段才怪?
几人吓得腿脚发软,暗暗叫苦。
没想到的是,对面那群兵将,对于秃笔书生的话充耳不闻,没有任何反应。
秃笔书生原本心里也在发虚,现在见到对方没有反应,胆子越来越大了:“朕亲率丞相等人前来,尔等为何还不下跪?”
众人呆呆地望着秃笔书生,发现他眼里闪着炽热的光芒,整张脸也因为兴奋涨得通红。赵天赐一下反应过来了,老大疯了!他真的把自己当成初皇帝了!
同时心里又产生了一个荒谬至极的想法:该不会他真的是嬴正转世吧?
秃笔书生低头想了一下:“唔,朕明白了。尔等是被封印了对吧?放心,朕这就去给你们解开封印。”
说完迈开大步朝前走去。
老二生怕有失,急忙上前劝道:“老大,咱们还是小心行事。”
秃笔书生手指向阴兵方向,狠狠瞪着老二说道:“丞相,朕有这么多忠心耿耿的将士在此,何惧之有?还有,请注意你的称呼!”
“圣上息怒,圣上息怒,”老三急忙上前拉住老二,给他递了个眼色:“丞相也是担心圣上的安全。”
秃笔书生袍袖一展,迈步朝前走去,边走边放声高歌起来:
“大地在我脚下,国计掌于手中,”
“哪个还敢多说话?”
“夷平六国是谁?哪个统一天下?”
“谁人战绩高过孤家?”
“高高在上,诸君看吧,”
“朕之江山美好如画。”
“登山踏雾,指天笑骂,”
“舍我谁堪夸?”
“青是始,人在此,”
“夺了万世潇洒!”
“顽石刻,存汗青,”
“称颂我如何叱咤!”
几人看着秃笔书生的背影,都感觉背后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相互对望一眼之后,也跟着走了过去。
走得近了,这才发现两边是一些俑。由于完全和真人一般大小,而且制作得非常精细,身上的彩绘也是按照真人的标准绘制,因此远远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这些兵马俑不知道数量有多少,似乎真的置身于一支庞大的部队之中,绵绵不绝的士兵战马战车旌旗,极其威武雄壮。
几人不由得不断吐着舌头啧啧称奇,就算是泥所制成,这得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在俑阵中穿行了很久,终于走到了队列的最后面。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到了最后面,就是当初挖下来的泥墙。传说中的地宫、山川、河流、日月、星辰、水银、财宝、人鱼长明灯什么都没有,更别说初皇帝的棺了。
难道这里是一处假墓?
不可能啊!如果不是守护初皇帝陵,这么大的阵势,这么多的兵马俑,是做什么的?
秃笔书生似乎从刚才的妄想中回到了现实,沉声叫道:“老二,你怎么看?”
老二窥星眼的绝技是观星之术,沉吟答道:“从星象位置来看,此处应处中枢。但这里咱们都已经看过了,只有这些兵马俑。会不会是初皇帝布的疑冢?”
秃笔书生摇头道:“不可能!此处记载,与典籍之中并无二致。一定是在这里!”
停顿了一会之后又说道:“史籍记载,建初皇帝陵墓时,征集了天下最好的能工巧匠,设计了各种各样的机关。所以,必定哪里有机关,我们没找到。”
赵天赐走到土墙边,将洛阳铲直打到底。片刻后取出泥土仔细辨别了一阵,摇摇头说道:“是原土。我再去试试其他方向几面墙。”
秃笔书生说道:“且慢!老三,你说说?”
第三百一十七章 高高在上
老三跛道人是个瘸子,原本是茅山弟子。听到老大吩咐后,一瘸一瘸地走过来说道:“罗盘一直没反应,附近应该没有妖祟。至于机关嘛,这点老四最在行,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秃笔书生笑道:“老三,你这滑头玩得挺顺滑的嘛。好了好了,你也不必解释了。老五老六,你们也说说。”
土行犬和软骨蛇两人自然也没想出什么。
秃笔先生知道再问他们也问不出个什么,于是闭上眼睛在那里思索着。
片刻之后,猛地睁开眼睛,指着脚下的地面说道:“老四,往下面钻的试一下!”
虽然不是很理解他的意思,但既然老大这么说了,挖就挖呗。赵天赐拿起洛阳铲就开始挖起来。
老二突然眼睛一亮:“大哥,你是说,初皇帝的寝殿就在这兵马俑下面?”
秃笔书生点头分析道:
“我也是刚才唱那个歌的时候想到的。高高在上,诸君看吧……”
“初皇帝在人世间时,自然是高高在上。不管走到哪里,其他人都比他站的位置要低。”
“但现在既然已经是死了,到了地下之后,那么一切就应该是倒过来了。越往低的位置越尊贵。所以,会不会是在兵马俑的下面呢?”
就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赵天赐的洛阳铲碰到了硬物,怎么用力也钻不下去了。他拔出了洛阳铲,用手指仔细碾着带上来的土壤和顶端的一些石粉:“土是回填夯实的,下面是青石。”
由此看来,秃笔书生的推断没错了。
老七搬山士大喜道:“我来挖。”说完拿起镐头就向下挥舞。
老二急忙说道:“不可!”
自他们下来之后,虽然被这些兵马俑吓了一跳,但没有遇到任何的机关陷阱,这并不是件好事。初皇帝摆下这么大的阵势,不可能任由人来他的墓穴里如入无人之境。何况,几乎所有典籍里都记载过,里面有很多很厉害的机关。
因此要想进入初皇帝的墓,决不能用蛮力。
老二的看法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于是他接着说道:
“我刚才看了一下,这些兵马俑是分了八个大的方阵,应该是按照阴阳八卦来的。”
“所以应该对应的是八门。”
“因此我认为这些阵势每一个下面都有机关,要想进入墓道,只有从生门进去才有机会。”
“我推演了一下,生门是那个阵势。”
说完伸手指了左前方的一个方阵。
老二是这方面的专家,大家对他这方面的推断是绝对信任的。不久后,一行人就走到了那个大的方阵旁边。
“从哪里开始挖?”老七跃跃欲试。
老二答道:“这个方阵中又有八门,阵中有阵不说,这个小阵是个反八卦阵。妙啊,实在是妙。生门在那!”
按照老二指的方向,几人走到了生门处。这里恰好有一个举着宝剑的将军俑。
老七上前就去搬将军俑,准备从这里开挖。
赵天赐一个飞身,扑了过去!
就在赵天赐把老七搬山士扑倒的一刹那,将军俑手里的宝剑狠狠地劈了下来。
老七只觉得后脑一凉,宝剑贴着头皮而过,将他戴着的帽子连同头发齐齐地削了下来。他伸手一摸,后脑勺一片头皮光秃秃地露在外面,不由得心里一阵后怕。
赵天赐皱眉责怪道:“老七,你太莽了。”
秃笔书生也说道:“老七,咱们今天可不是倒的普通的斗,不是靠力气的。你不要再莽撞了,好好跟着。没有命令不许动。”
老七对于秃笔书生,就像是李逵对宋江那种,于是马上应了一声,站到了一边。
秃笔先生说道:“这里应该还有其他机关。老四,看你的了。”
赵天赐点点头,仔细地观察着这尊将军俑。
将军俑双目紧紧地注视着前方,左手捏着一个空拳,右手提着宝剑刚才砍下来之后又举了起来,恢复了原样。
赵天赐耳朵贴着俑身,用指关节轻轻地叩击,片刻后将军俑全身上下都敲到了。他抬起头,对老大他们摇了摇头。
接着又弯下身,仔细观察将军脚下的结合处,然后掏出随身携带的铜管插进土里,趴在地面听了许久。约莫一盏茶时间,他两眼茫然地望着将军俑。
众人知道,赵天赐应该没能找到开启的机关。
秃笔书生上前问道:“老四,怎么回事?”
赵天赐答道:“适才铜管下去后,从破空的声音听来,至少是五百石的劲弩,不低于数百只。”
老三插嘴道:“那老四你已经破了机关,不是挺好吗?”
墓道里设有劲弩强箭这样的事,他们也都遇到过。不过,只要让弩箭射完了,机关也就没用了。
赵天赐摆摆头:“这次没这么简单。”
说完开始给大家解释起来。
最开始他也是一直在听着里面的声音,等着机关里面的弩射完。到后面的时候,他听到劲弩破空之声中间夹杂着另外一种声音。
经过认真辨别之后,听出是机括拉动的声音。也就是说,里面设置的是连环弩。不知道当年的工匠用了什么办法,能让弩弓再次拉开,并再次装上弩箭。
就算第一批的盗墓人被射死,再下去一批依旧会遭到攻击。目前来看,根本不知道里面装有多少箭矢。
老三笑道:“那我们就不停的探。总会把箭矢用完的吧。”
赵天赐摇摇头,又解释起来。
既然能设计出这么精巧的工匠,一定不会想不到这一层。据他推测,最大的可能就是箭矢全部射完之后,或者会触动另外一个机关,或者是会毁掉入口。
因为他们设置这些机关的目的,就是不让人进入。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宁可毁掉,也不可能让人进入。
老二问道:“那怎么办?”
赵天赐答道:“要想进去,除了找到正确开启的方法,没有别的可能。”
众人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如果不是赵天赐,众人强行下去的话,恐怕都被扎成了刺猬。即使是先用人去探,那个人被射死之后,其他人肯定会直接下去,那么就会被第二轮弩箭射成刺猬。
可是,这开启密道的机关到底在哪儿呢?
赵天赐的目光,回到了那尊将军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