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四章 神明
午后,阳光明媚。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桂花香。
唐老太坐在廊檐下掏耳朵,温暾的日光透过繁密的枝叶间隙,温柔地照耀着幽静的庭院,也映亮了她满布皱纹的苍老面庞。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的痕迹,却唯独放过了她的眼睛。她眼窝深陷,但一双眼睛深邃明亮,好似一对无暇的明珠,在日光下更显清澄明净,实在不像是一个年近九十岁的老人的眼睛。
七十年前,在出嫁的前一夜,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出现了一个自称是神明的人。
神明告诉她:耳朵是接福的地方,你要经常掏耳朵,不要让耳朵堵塞,不然会接不到神明赐下的福祉,失却神明的庇佑。
谁都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唐老太醒来后仍清晰记着神明告诉她的那些话,但并没有往心里去。
也许是神明的话应验了,唐老太在出嫁的当日,便做了寡妇。她的丈夫喝了太多的酒,一进洞房就倒下了,盖头都没来得及掀,人就没了。
这门亲事在她还小的时候,就由双方的长辈订下了。她与他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到大,彼此都有好感。她每一天的成长与努力,都是为了凤冠霞帔的那一日。
那一日终于来了,她嫁给了他,但也失去了他。这一切都太过虚幻,恍若置身梦中。
帮夫家人料理完丈夫的丧事后,唐老太回到了唐家堡,终身没有再嫁。
那件事发生以后,唐老太不但讨厌酒,还养成了一个喜欢掏耳朵的怪癖。
她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掏一遍耳朵,然后再恭敬虔诚地跪拜神明。
没有人知道唐老太信奉的是哪位一神明。经常有人这样问她:“你信奉的是哪一位神明?是太上老君,还是玉皇大帝,亦或是别的神明?”每当有人这样问,唐老太总是摇头,不发一言。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信奉的是哪一位神明,她只知道,那位神明就叫神明。
唐老太不只在跪拜神明前会掏耳朵,在任何时候,她都有可能会掏耳朵。唐老太掏耳朵总有理由,但不论什么理由,总与神明脱不了干系。别人几十天掏一次,她一天掏几十次。当然,这是次数多的时候,少时也是一二十次,要不然就不能称之为怪癖了。
“姑姑又在掏耳朵了。”唐晚从外面走了进来,笑着说道。唐晚是唐老太的亲侄子,也是长老会的长老。
唐老太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掏耳朵,口里说道:“我不是让你帮我照顾客人吗,你小子怎么到这里来了?”
唐晚笑道:“我都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了,姑姑还整日喊我小子,让人家听了,怪不好意思的。”
唐老太冷笑了一声,道:“你还不到五十,老婆子我都快九十了,黄土已经埋到脖子了,叫你一声小子怎么了?”
唐晚笑了笑,见唐老太两指捏着一个深棕色的挖耳勺,与之前常用的那个不一样,忍不住问道:“姑姑,你那个受神明祝福的挖耳勺呢?用了那么多年,怎么舍得换新的?”
唐老太摆了摆手,道:“别提了,生气的时候不小心掰断了。”
唐晚朝唐川居住的方向努了努嘴,小声道:“现在最让姑姑烦恼的人已经下台了,还有谁这么没眼力劲儿,敢惹姑姑生气?”
唐老太掏着耳朵说道:“还真就有那么一个人。”
唐晚思索片刻,道:“在唐门敢惹姑姑生气的,除了唐欢那个不知好歹的,我想不出来还有谁,但唐欢人在巴山城,应该不是他吧?”
没能从耳洞里掏出耳屎,唐老太似乎不太高兴,皱了皱眉头,又继续去掏耳朵,口里说道:“昨夜东门夜雨派人给我送了一封急信,说唐欢那家伙在会场睡觉,还打呼噜,叫我去把人领回来。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他这么大个人了,老做这种没脑子的事,我们唐门的脸都让他给丢净了!”
唐晚一怔,道:“竟有这种事!”
唐老太绷起脸,道:“临行前,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代表唐门好好表现,那意思还不明显吗?唐川退位后,你们这一辈中,就属他威望最高,只要他肯顺从我们,远离唐川那帮人,我保他做唐家的家主。他明白我的意思,还在会场睡觉,不知是真困了,还是在打我这老婆子的脸呢。”
唐晚微微一笑,道:“我早就说过,唐欢这人是拉拢不来的,姑姑只是不信,现在闹成这样,还得姑姑自己收拾残局,何苦来哉。”
唐老太抬起头,狠狠瞪了唐晚一眼,道:“你还好意思挖苦我,但凡你争气一点,有他唐欢什么事?唐川被晴姑娘连累,这辈子都难再有翻身的机会。家主之位不能一直空悬,总要在你们这一辈里挑一个出来主事。虽然之前答应过,要把家主之位给你,但现在唐欢的支持者远比你的要多,我若不顾大家的心意,硬把你扶上位,人家定要说我不公。你虽是我的亲侄子,但推举家主人选,是家族里的大事,我也不好过分偏袒,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唐晚那双淡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面上却堆满了温和的笑意,道:“姑姑把家主之位让给唐欢,是为了唐门的未来着想,侄儿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其实,姑姑不必为我忧心,只要唐门能一直向好,我做不做家主都没有关系。”
唐老太欣慰一笑,道:“你能这样想,姑姑很高兴。”
唐晚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他比谁都在意家主之位。
他的父亲曾经做过家主。他受父亲影响,从小就有做家主的意愿。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意愿越来越强烈。
近年来,长老会一直都由保守派把持,他是激进派的人,自然做不了家主。
现在,唐川被罢免了,激进派完全控制了长老会,他的机会来了。
他本以为家主之位非自己莫属,但没想到,老太突然改变了主意,要将家主之位让给唐欢。这是始料未及的事。做家主一直是他毕生的心愿,他把这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在唐老太的眼中,家主的位子只是一个筹码,如果能用这个筹码换取更多的利益,她会毫不犹豫将这个筹码抛出去。
这就是唐老太,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第一千七百三十五章 暴雨梨花针
“人一旦上了年纪,连吹风都会成为奢望。”唐老太叹息了一声,扶着廊柱站起来,转身向室内走去,“里面谈吧,外面风大。”
“是。”
唐晚将脱下的鞋子整齐摆放在廊檐外的台阶上,低头避过门上悬下的半卷竹帘,走入室内。
这里是唐老太的私人居所,一向不许外人踏入,只有唐晚等几个亲近之人是例外。
室内弥漫着浓浓的香火气。
唐晚抬起头,见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字,上面赫然写有“神明”两个大字,笔法遒劲,颇有神韵。下面是一张香案,案上摆着各色水果,香炉里插着三根线香,正袅袅升烟。
唐晚径直走到香案前,双手合十,对着“神明”拜了起来。
唐老太看得好笑,等他拜完了,才道:“你又没有信仰,瞎拜什么?”
唐晚笑道:“我跟神明大人许愿,让姑姑长命百岁,不行吗?”
“油嘴滑舌!”唐老太白了他一眼,走去矮几旁盘腿坐下,一面倒茶,一面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来找我有何事,直说吧。”
“唐葫芦他们送信回来了,我还没开封,不知里面写了什么,怕有急事耽搁,就送到这里来了。”唐晚从怀里摸出一封信,走到矮几前,将手中信封恭敬呈上。
“这里没有别人,不必拘谨,坐下喝茶。”唐老太将倒好的茶推到唐晚面前,顺手接过信封,将信纸抽出抖开,只看了一眼,便冷笑起来,“好你个唐欢!连唐葫芦他们都这样写,你果然在会场睡觉了!”
唐晚在矮几旁坐下,握起茶杯,才要喝茶,唐老太突然一拳捶在矮几上,震得满桌器物叮当乱响,唐晚吓了一跳,惊疑地看着唐老太,道:“怎么了?”
唐老太握信的手在抖,口里说道:“九枝山鬼又出现了!”
“什么?”唐晚面露惊骇之色,手中茶杯跌落,茶水洒了一身,“九枝山鬼在哪里?”
“信上没说。”唐老太眼睛盯着信笺,目光异常锐利,“只说九枝山鬼的目标很可能是同天会,要我们小心。目前,同天会内已有二十五人死于九枝山鬼之手,其中有六位是同天会的会主,与我们唐门常有往来的司徒鹰隼也在这六人之中。”
“可恶!”唐晚起身便要往外走。
唐老太喊道:“你去哪儿?”
唐晚停住脚步,回身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要去找九枝山鬼报仇!”
唐老太眯眼盯着他,道:“别说现在还没有九枝山鬼的下落,就是有,我也不会让你去!他杀了那么多有名有姓的人,又没留下一点踪迹,绝非等闲之辈,你去找他,不过是白白送死!”
“不去找他报仇,难道要父亲白死吗?”唐晚攥紧拳头,瞪着眼睛说道,“姑姑,他不只是我的父亲,也是你的兄弟,难道你不想为他报仇吗?”
唐老太回忆起小时候与兄弟相处的快乐时光,心内感伤,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你父亲遇害后,我有派人去打听九枝山鬼的下落,但一点线索都没有。后来九枝山鬼突然消失,这段恩怨也随之搁置。二十多年了,我对九枝山鬼的怨恨,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得更加深重。如果他一直隐藏下去,我们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再次出现,是他自己找死,也是神明庇佑,我们绝不能再放过他。但眼下有一个难题:我们找不到九枝山鬼。”
唐晚回到矮几旁坐下,低着头说道:“九枝山鬼要对付同天会,一定会把会主们当成主要目标。现在会主们大都去了巴山城,我认为九枝山鬼很可能也会去巴山城。我们可以联合同天会的其他势力,在巴山城内设下天罗地网,等他自己来送死。”
唐老太握起茶杯,喝了一小口茶水,又将茶杯轻轻放下,道:“巴山城是比蜀王府更难潜入的地方,其城防之严密,简直令人咋舌。发生这种事,东门夜雨一定会再度加强城防。我不认为九枝山鬼有本事,在不惊动守卫的情况下,潜入到巴山城里去。”
唐晚喃喃道:“他要是不去巴山城,我们就捉不住他,就无法为父亲报仇……”
唐老太见他神情恍惚,又重新给他倒了一杯茶,推到他面前,道:“九枝山鬼来去无踪,杀人无形,神秘得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就算我们找到了他,也未必能杀得了他。”
唐晚突然抬起头,神情显得十分激动,道:“姑姑,你忘了,咱们唐门还有一个绝命杀器,如果用上它,别说是九枝山鬼,就是大罗金仙来了,也只有死路一条!”
唐老太眼眸微眯,道:“你是说暴雨梨花针?”
唐晚道:“不错,正是暴雨梨花针!”
暴雨梨花针是唐门诸多暗器中最神秘,也最可怕的一种。
江湖传言: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避得开暴雨梨花针的攻势。
就连“巴蜀第一剑”东门夜雨都时常感叹:“在巴蜀,我谁都不怕,只怕唐门的暴雨梨花针。”
有趣的是,暴雨梨花针虽然可怕,但因其构造过于精密复杂,即使唐门拥有完整的图纸,也造不出来。
这几十年来,唐门一直在用仅有的一枚,已经损坏的暴雨梨花针来装腔作势,凡有人威胁到唐门,将这东西拿出来,即使不用发动,也能把人吓退,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坏掉的暴雨梨花针只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并不能让唐门走得更远。
暴雨梨花针本是唐门的机密,只有历任家主和诸位长老才有资格接触,但为了让唐门重新拥有暴雨梨花针,长老会决定破例一次,于是对唐门中人宣称:“谁要是能修好这枚已经坏掉的暴雨梨花针,谁就可以代唐门掌管它。”
掌管是有条件的:第一,掌管人并不是所有者,只能代为保管,不得擅自处置;第二,唐门若有用到暴雨梨花针之处,掌管人必须配合使用;第三,掌管人离开唐门或者死后,必须将暴雨梨花针归还。
长老会之所以会附加这三个条件,是为了保留暴雨梨花针的实际所有权,只给予掌管者部分使用权,这对向来没有资格接触暴雨梨花针的普通门人来说,已是极大的恩惠。
第一千七百三十六章 唐门第一高手
抢着修暴雨梨花针的人有很多,但长老们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暴雨梨花针精密复杂到了何种程度,连他们这些看过图纸,并为此付出过大量时间和汗水的人都修不好,那些从未接触过暴雨梨花针的人,怎么可能成功呢?
事实果然如长老们所料,那些争着要修理暴雨梨花针的人都失败了,长老们灰心丧气,不想再继续下去,但就在这时,有一个人修好了暴雨梨花针。
这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唐门。
有很多人都在问,到底是谁修好了暴雨梨花针?
唐欢!
修好暴雨梨花针的人是唐欢!
大家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在这件事发生以前,唐欢在别人眼中是个异类,不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还经常做一些别人不能理解的事,不但同辈中人嘲笑他,连老一辈的人都把他当成了反面教材,每次孩子做错事,他们总指着孩子说:“你们想变得跟唐欢一样吗?”
就是这样一个自小到大被人冷眼相待的人,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就修好了令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暴雨梨花针,震惊了整个唐门。
当初长老们将破损的暴雨梨花针交到他手里的时候,还面带不屑地问他要修多长时间,唐欢拿着暴雨梨花针端详了一会儿,说三天就够了。
长老们都笑他大言不惭,均想:“我们看着图纸,修了好几年都没成,你三天就能够了?”
深受长辈们器重的唐川和唐晚各修了七日,还都失败了,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唐门笑柄的唐欢,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三天就够了,这实在太可笑了。
没有人相信唐欢能在三天之内修好暴雨梨花针。
三天后,一向喜欢迟到的长老们,早早地来到了演武场,等着看唐欢出丑。
唐欢握着暴雨梨花针姗姗来迟,长老们没有因此而责怪他,只笑着催促他,快用暴雨梨花针攻击前面的木人。
当唐欢发动暴雨梨花针,将立在前面的木人射得千疮百孔后,在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唐欢居然真的将暴雨梨花针修好了!
长老们极不情愿地向唐门众人宣布:今后,唐欢将成为暴雨梨花针的掌管人。
一夜之间,唐欢突然变成了唐门的香饽饽,以前只用眼角看他的人,现在不但用上了正眼,连脾气都变得温和了;那些经常欺负他的人,都争着要跟他做朋友,态度十分友善……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唐欢又在五年一度的同门试炼中击败了所有的对手,再次震惊了整个唐门。
就这样,唐欢被破格选入长老会,成为唐门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长老。
那年,他才三十三岁。
唐老太叹了口气,道:“你以为我不惜代价拉拢唐欢是为了什么?唐门第一高手的名头吗?如果你这样想,目光就太短浅了。唐欢的武功是不低,就算我对上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但他到底还是个人,只要是人,就避不开暴雨梨花针。九枝山鬼也一样。现在唐门唯一的一枚暴雨梨花针就在唐欢手中,我们把他拉到我们这一边,要使用暴雨梨花针可就容易多了。”
唐晚心道:“怪不得姑姑连家主的位子都舍得送出去,原来是在打暴雨梨花针的主意。”
唐老太喝了口茶,又道:“唐欢能修好暴雨梨花针,现在做了长老,又看过暴雨梨花针的图纸,也许他能为我们造出更多……”
“姑姑,你太抬举他了。”唐晚抢着说道,“我看过暴雨梨花针的图纸,那复杂程度简直前所未有,除了门中那几位聪明绝顶的前辈,还没谁能造得出来。唐欢这人是有些聪明劲儿,但应该还没到那种地步吧?”
唐老太起身走到窗边,一边卷动竹帘,一边说道:“我曾经问过唐欢,他说修好暴雨梨花针纯属偶然,更不会制造。我看他当时的神情,感觉他没有说实话。”
唐晚面露微笑,道:“我倒觉得他没有说假话。”
唐老太卷好竹帘,又回到矮几旁坐下,道:“唐欢很懂韬光养晦的道理,你可不要小瞧了他。他自幼丧母,父亲性情暴烈,经常无故打他,还时常将他驱赶出门。他的童年没有欢乐,更体会不到家庭的温馨,这让他变得敏感、孤僻、沉默寡言。他并不比你们聪明多少,但他比你们任何人都努力。你们有依靠,即便不努力,也能衣食无忧;他不行,他不努力,连口热饭都没得吃。他走到今天到底付出了多少血汗,我们无从得知,但他仅用了三天,就做到了这几十年来没人能做到的事,单凭这一点,他就无愧唐门第一高手的称号。”
唐晚轻轻晃动手中茶杯,看着杯中随水流打转的茶叶,道:“唐欢武功高,又拥有暴雨梨花针傍身,确实值得拉拢,但他小时候受过二叔(唐川的父亲在同辈中排行老二)的帮助,一直对二叔心存感激,如今唐川一家落难,以他那性情,定然会想方设法搭救。姑姑扶他做家主,不正给了他拯救唐川的机会吗?我们把唐川一家都软禁了,他要是翻了身,定然不会与我们罢休。姑姑为唐门的将来着想是好,但可别弄巧成拙了。”
唐老太何等精明,怎么不知唐晚是不甘家主的位子被夺,才说了这番话,不去戳穿他的心思,道:“能不能把唐欢拉过来,要试过之后才能知道。如果唐欢仍坚持要帮唐川来跟我们作对,那时候再对付他也不迟。”说罢,又拿起信笺来看,片刻之后,将信笺递向唐晚,含笑道:“你看看这信,事情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唐晚接过信,快速浏览了一遍,皱眉道:“云天行居然是北冥清涟的儿子,同天会对付云天行,岂不是要得罪北冥天刀府?前段时间听唐葫芦他们说,北冥天刀府的十三当家北冥清歌在巴蜀露过面,会不会也跟这件事有关?”
唐老太转头望向窗外湛蓝的天空,道:“云天行坏了同天会的规矩,同天会要是不给他点厉害瞧瞧,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云天行出现,那时,同天会可就危险了。东门夜雨他们先礼后兵,是正确的决定,这样即便与云门开战,也不会落人口实,要怪只能怪云门那伙人不通情理,无论造成多大的伤亡,都是他们咎由自取。至于北冥天刀府,是否肯为了一个云天行,向同天会宣战,这还犹未可知呢。”
唐晚将信笺放在矮几上,道:“东门剑主想邀请云天行加入同天会,姑姑打算怎么做?”
唐老太站起身来,道:“去帮我准备马车,我要即刻启程前往巴山城。”
唐晚起身,道:“这么急?”
唐老太背着手走到香案前,仰头望着“神明”,微笑道:“自同天会成立以来,还没人敢这么跟同天会叫板,我可实在好奇,这云天行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一千七百三十七章 排队
阙红楼腰里别着红木作鞘的剑,手里托着一个大西瓜,嘴里哼着小曲,沿着笔直平坦的大道前行,道路两旁翠竹夹道,绿意盎然,阵阵微风自林中吹出,凉爽宜人。
“应该是这条路吧?”
阙红楼要去云门青竹堂见红漪,但不熟悉路径,刚才遇到一个在路边卖瓜的,说买瓜才能指路,阙红楼买了个瓜,那瓜农说这条路走到头就是云门青竹堂,可阙红楼走了这一会儿,连青竹堂的影子都没看到。
前面不远有个草棚,阙红楼托着西瓜快步走过去,见草棚底下,四个人围树墩坐着,树墩上放着一些竹牌,每个人的面前还立着一排,竹牌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案,阙红楼搔了搔头,道:“你们在干什么啊?”
“打麻将啊。”
“什么?”
“你不知道麻将吗?”
“什么是麻将?”
“这就是麻将。”
“呃,我想请问,云门青竹堂怎么走?”
“小兄弟,你这个瓜看起来很好吃啊。”
“别打坏主意!我只是问个路,你们不会又要我买麻将吧?”
“没人要你买麻将,哥几个只是有些渴了,你这个瓜看起来……”
“都说了,别打坏主意!”
“啊!你要去云门青竹堂,得往回走,你往这边走只会越走越远。”看書菈
“刚才那个卖瓜的说这边走到头就是。”
“他骗你的,他想要你买瓜,才故意说往这边走。你要是听了他的话,就是走到天黑,都到不了云门青竹堂。”
“你少胡说,我就是从那边过来的!”
“不信算了!走开点,别影响哥几个打麻将!”
突然,剑光一闪,四人面前的竹牌全被削去了半截,“哒”的一声,阙红楼收剑入鞘,道:“我再问一遍,去云门青竹堂要怎么走?”
“大侠饶命!”
“直走就是!”
“这条路的尽头就是!”
“我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
阙红楼冷哼了一声,道:“你们这些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人家问个路,你们想要敲一笔,我真该留下竹牌,把你们斩成两截!”
四人跪地哭诉,只求饶一条性命,阙红楼也不与他们计较,口头教训了一顿,托着西瓜离开了。
又行了一程,道路渐宽,视线也变得开阔起来,前方隐隐有好多人,阙红楼加快脚步,来到近处才发现,这些人都在排队,前方不远有几间大屋,房屋两边各有一堵墙,一直延伸到两头的竹林里。
阙红楼眯起眼睛,向那几间大屋望去,只是看不清楚,心道:“那个萧……萧什么来着?他说云门青竹堂外面排了好多人,都是来向红漪姑娘提亲的,那这里一定就是云门青竹堂,看来那个卖瓜的没有骗我。”
阙红楼托着西瓜,向那几间大屋走去,边走边看排队的人,心里犯了嘀咕:“红漪姑娘这么受欢迎吗?怎么这么多六七十岁的?你们这不是瞎闹嘛!黄土都埋到胸口了,还来跟人家提亲,真好意思的!这也罢了,虽然年纪大些,但到底是个男人,你们这些女的在这里排队是什么意思?我才离开了多久,巴蜀已经乱成这样了吗?”
阙红楼摇头叹息了一阵,正想说他们几句,突听一人高声喊道:“卖瓜的,你过来!”
阙红楼循声望过去,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汉子正向自己招手。
阙红楼托着西瓜走过去,道:“你刚才是喊我吗?”
那汉子道:“不是你是谁!你这瓜怎么卖的?”
阙红楼一怔,道:“我不是卖瓜的。”
那汉子两道浓眉拧在了一起,道:“你不是卖瓜的,托着个西瓜在这里瞎晃什么?”
阙红楼看了一眼托在手里的大西瓜,也皱起了眉头,道:“我托西瓜碍着你什么事了?”
那汉子像牛一样从鼻孔里喷出两道白气,似是有些生气地说道:“嘿!你还有理了!这炎炎烈日下,我们大伙儿口干舌燥,你不是卖瓜的,托着个西瓜在这里闲晃,是故意馋我们吗?”
“是又怎么样?”阙红楼抽出剑,将西瓜削去一端,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小铁勺,挖着西瓜瓤吃了起来,看得那汉子直吞口水,“我还就馋你了,怎么着?跟我争女人,你有这个实力吗?”
那汉子带病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个多时辰,早已气虚力竭,口渴难耐,见阙红楼在自己面前大口吃瓜,西瓜汁顺着嘴角直流下来,不用尝都知道这汁水甘甜,络腮胡大汉舔了舔嘴唇,实在忍不住了,指着阙红楼大喊道:“这里有个插队的!”
前后的人都扭身望过来,面带怒容,目光比天上的太阳都炙热。
“这年轻人真没一点自觉啊!”
“是啊,我们先来的在这里排队,他后来的反到前面去了,这要找谁去说理呢!”
“不要插队!”
“吃瓜的,去后面排队,不然对你不客气!”
“一个大男人穿一身红衣服,这是要出嫁吗?”
“打他娘的!”
阙红楼并不怕他们人多,只怕动起手来,会给那位尚未谋面的红漪姑娘留下不好的印象,便忍了这口气,托着西瓜去后面排队。
才站了一会儿,后面又排上一位老人,头发花白,少说也得八十多岁了,那腰都快弯成直角了,阙红楼咬着西瓜,人都看傻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将小勺插在西瓜瓤里,拍了拍老人的背,道:“大爷,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跟我们这些年轻人争,这样不好吧?”
老人慢慢扭转身子,看样子是想让自己脸面朝上,没成功,侧着脸说道:“什么大?”
阙红楼见他耳朵不好使,又提高嗓门说道:“我说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跟我们这些年轻人争,不太好吧?”
“什么大?”
阙红楼对着他的耳朵大喊道:“我说你年纪大!”
“什么大?”
“没事了。”阙红楼转过身去吃瓜。
老人拍了拍阙红楼,仍道:“什么大?”
“我是你大爷!”
“什么大?”
“你大爷!”
“什么大?”
“你大爷!”
第一千七百三十八章 红衣姑娘
“下一个!”
一个清亮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
“来啦!”站在门前的肥胖妇人慌忙应了一声,跨过门槛,在屏风前右拐,消失不见了。
过不一会儿,肥胖妇人双手掩面,从室内奔出,听不见哭声,但眼泪不住从指缝间流出,顺着粗圆的手腕流下,将袖口濡湿。
阙红楼望着远去的肥胖妇人,不由皱起了眉头,心道:“这些人还真是奇怪,从里面出来个个愁容满面,还有哭成泪人的,不就是被拒绝了,又没割你们的肉,至于这样吗?”
“下一个!”
“终于到我了。”
阙红楼快步走入室内,四下一看,没见有穿红衣的,心下奇怪,正想找人询问,这时,一个坐在桌后绑着麻花长辫的年轻姑娘道:“请过来这边坐下。”
阙红楼走过去坐下,盯着这位年轻姑娘看了一会儿,道:“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我叫丁玲。”
“哦。”阙红楼有些失望。
丁玲道:“你哪里不舒服吗?”
阙红楼搔了搔头,道:“说不上来,只觉得心里闷闷的。”
丁玲道:“你把手伸过来,我先帮你把脉。”
阙红楼愣住,心想:“跟红漪姑娘见面,还需要把脉?这是什么奇怪要求?”
丁玲见他用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只是不伸手,又道:“你不配合,我可没法帮你呀。”
阙红楼半信半疑地伸出手,丁玲帮他把了脉,道:“你脉象平稳,气色也很好,不像是有病,你再把舌头伸出来我看一下。”
阙红楼霍然起身,道:“你当我是病人呢?”
丁玲一怔,道:“难道你不是来看病的吗?”
阙红楼愣了半晌,道:“这里是看病的地方?这里难道不是云门青竹堂吗?”
丁玲道:“这里是云门开设的医馆,你要是想去青竹堂,沿着围墙绕到北面就是,青竹堂的大门是向北开的。”
阙红楼想死的心都有了,他还以为外面那些人都是来向红漪提亲的,跟着他们排队,白白浪费了两个时辰,心中懊恼,又向丁玲道:“我听人家说红漪姑娘就住在这里,你能帮我请她出来吗?”
丁玲见他是来找红漪的,心中立刻警惕起来,道:“这里只是看病的地方,管不了云门内部的事。你要找她,去青竹堂北面的大门,让守门的人帮你通报吧。”
“好,多谢!”
阙红楼绕到青竹堂北门,正要请守门人帮忙通报,只见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人,身穿一袭青衫,腰悬双剑,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气度不凡。
“是你要找红漪?”
这年轻人自然就是云天行。刚刚丁玲告诉他,有一位佩剑的红衣男子要找红漪,他怕是蜃楼的人,便带了剑出来查看。
阙红楼道:“你就是云天行吧?”
“哦?”对方一口喊出自己的名字,云天行有些意外,“我们好像不认识。”
“你真的是云天行!”阙红楼明明已经猜到了,但听对方亲口承认,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他是来见红漪的,没想到居然遇到了云天行,这可是公然向同天会挑衅,让诸位会主十分头痛的大人物啊!
云天行抬手按住剑柄,道:“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
阙红楼看了一眼云天行按剑的手,道:“我叫阙红楼,你可以叫我红楼先生。其实,你不用防备我,我是来找媳妇的,不是来跟你打架的。你是云门的门主,又是这里的主人,你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云天行听了这话,不由皱起眉头,心想:“他不是要找红漪吗,怎么又变成找媳妇了,真是奇怪。”口里说道:“你媳妇是谁?在我们云门青竹堂里吗?”
阙红楼搔了搔头,笑道:“老实说,她现在还不是我媳妇,我来这里,是想先跟她认识一下,要是她符合我的择偶标准,又能谈得来的话,我会考虑让她成为我的媳妇。”
云天行面色一变,道:“你要找的人该不会就是红漪吧?”
“没错,我要找的人正是红漪姑娘。”阙红楼道,“你是这里的主人,应该认识她,能帮我请她出来吗?”
“你等一下,我去帮你请。”云天行转身离开。
阙红楼等了好半天,云天行才领了一个红衣人出来,将人往阙红楼怀里一推,道:“她就是你要找的人。”
那红衣人扑到阙红楼怀里,噘起嘴就要亲,阙红楼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只见这人一脸麻子,丑得吓人,脸上搽的脂粉扑簌扑簌往下掉,跟下雪似的,忙将人推开,那人又扑上来亲,阙红楼伸长手臂,按住那人的额头,不让“她”靠近自己,向云天行喊道:“云天行,你搞什么鬼!我让你请红漪姑娘,你给我找个男人出来,胡子都不刮,这也太敷衍了吧!”
云天行抱着手臂在那瞧热闹,笑道:“谁搞鬼了,这就是你要找的红衣姑娘。”
“胡说!”阙红楼认真看了一眼被云天行打扮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吴耻,险些吐出来,“我听说红漪姑娘是个大美人,比刚开的牡丹花还要美,这……这位长得都能《山海经》了,你把他请出来,是在侮辱谁呢?”
吴耻翘起兰花指,在阙红楼胸膛上轻轻一点,作出一副娇羞扭捏的“婀娜”姿态,用一种异常阴柔尖细的嗓音说道:“讨厌啦!人家虽然长了胡子,但是个货真价实的黄花大闺女,年芳十八,正待字闺中,你说这种话出来,叫人家以后可怎么嫁人呢?”
“我呸!”阙红楼朝地上啐了一口,“你都长成这样了,还想嫁人呢?为了你未来的夫君着想,我劝你还是烂在闺中吧!”
吴耻闻言故作伤心状,用宽大的衣袖遮住敷满脂粉的丑脸,呜呜的假哭起来,那只毛茸茸的大手仍紧紧抓着阙红楼的胳膊。
阙红楼打掉吴耻的手,走到云天行面前,道:“我要见红漪姑娘,如果你请她出来,我会感谢你的。”
云天行道:“我不需要你的感谢,也不会让她跟你见面。”
阙红楼道:“你不帮我请,我自己去青竹堂里找。”
云天行掣出赤鳞剑,横在阙红楼身前,道:“你可以试试。”
第一千七百三十九章 闷棍
赤鳞剑通体赤红,在明媚日光的照耀下,似有血气升腾,既透露着不可言说的诡异,又有种凄艳动人的美感。
阙红楼喜欢红色,对这柄红色的剑很感兴趣,正要伸手触摸,云天行翻转剑身,以剑刃相迎,阙红楼立刻停手,扭头看向云天行,道:“什么意思?”
云天行道:“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阙红楼道:“这里是云门青竹堂。”
云天行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阙红楼道:“你是云门的门主云天行。”
云天行道:“你知道这里是云门青竹堂,也知道我是云门的门主,还要擅自进去找我的未婚妻子,这样做会不会太无礼了?”
阙红楼听了这话,眉头紧紧皱起,心想:“他们说红漪姑娘是个大美人,至今尚未婚配,可没说她是云天行的未婚妻子呀!哎呦,被人家耍了!我就说嘛,那帮人精怎么会好心给我说媳妇儿,原来在这等着我呢!罢了,罢了,是我自己不小心,我不能全怪他们。”想直接离开,但转念一想,来都来了,就这么走了,实在不甘心,又向云天行问道:“你跟红漪姑娘订亲了吗?”
云天行道:“我已经答应要娶她。”
“口头的承诺说明不了什么。”阙红楼明显松了一口气,“花花公子们经常用一些甜言蜜语,来欺骗那些善良纯真的女孩子,说什么我会娶你,会一辈子对你好,会让你做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有几个人做到了?如果你跟红漪姑娘订了亲,接受了父母长辈们的祝福,决意要白头偕老的话,我二话不说,掉头就走。如果只是一句口头承诺,还不足以让我退却。”
“是谁要找我?”红漪走了过来。
云天行忙收剑迎上去,道:“你怎么出来了?”
红漪道:“丁玲说有人来找我,我出来看一看。是这个穿红衣服的找我吗?我好像不认识他。”
云天行道:“不认识就对了,这是个人贩子,专挑年轻漂亮的姑娘下手,这里危险,你快回去吧!”
阙红楼见这位红衣姑娘生得花容月貌,比刚开的牡丹花还要漂亮,猜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正想来一段动情的开场白,没想到竟被云天行说成了人贩子,心下十分生气,道:“谁是人贩子?!云天行,你不要胡说八道!你自己不够优秀,怕被优秀的我比下去,就靠诋毁我来抬高你自己,真是太卑鄙了!”
吴耻凑过来,挖着鼻孔说道:“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卑鄙,人家好好的一对,你过来横插一脚,你不卑鄙吗?你这才是真正的卑鄙,真正的无耻,真正的下流,真正的卑鄙无耻下流!”
只这样说还不过瘾,吴耻还想来点狠的,从鼻孔里挖出一块又大又黄的鼻屎,往阙红楼身上抹去,阙红楼洞烛机先,一把握住他的手,将粘了鼻屎的那根手指硬塞到了吴耻的嘴里。
“呕!”
吴耻弯腰吐了起来。
阙红楼笑道:“好吃吗?”
吴耻吐得更厉害了。
“好自为之吧,不甘平庸,却又不肯变得优秀的人!”阙红楼拍了拍吴耻的背,走到红漪面前,“这位想必就是红漪姑娘吧?”
红漪上下打量着阙红楼,见他目蕴神光,器宇轩昂,又佩剑在身,不似寻常人物,还以为他是病虎派来的,要带自己回蜃楼,心下十分忐忑,道:“你是谁?找我有事吗?”
红漪面露担忧之色,声音也在颤抖,云天行有所察觉,紧紧握住她的手,柔声道:“别担心,他不是蜃楼的人,他只是看上你了,想娶你过门呢。”
红漪听了这话,着实松了一口气,但转念一想,我根本不认识他,也没跟他见过面,他怎么会看上我?
阙红楼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枝还带着两片绿叶的红玫瑰,送到红漪面前,深情说道:“寒蝉啁啾,白云悠悠……”才刚说了两句,就被云天行一闷棍打趴在地,后脑呲呲冒血。
红漪玉手掩口,道:“你把他打死了?”
云天行丢掉比胳膊还粗的棍棒,拍了拍手,道:“放心吧,我下手有数,不会把人打死的,你放心就是。”
阙红楼趴在地上,脑袋上喷起的血泉有一尺多高。
玫瑰被鲜血染红,更显凄艳。
红漪看着忽高忽低的血泉,伸手一指,道:“都打成这样了,你叫我放心呢,快帮他止血吧,别闹出人命来。”
这出血量确实有点大,云天行也不由慌张起来,忙蹲下身,拿手帕按住出血的地方,让守门人将阙红楼抬进去医治,又向还在呕吐的吴耻吩咐道:“吐完了记得把地上的血擦干净。”
吴耻摆了摆手。
丁玲用白布把阙红楼的整个脑袋都包了起来,只露了眼睛、鼻子和嘴巴,看起来像是一个狗头。
云天行看了好笑,道:“丁玲,你故意的吧?”
丁玲噘起小嘴,有些生气地说道:“公子和红漪姐姐才是一对,他想拆散你们,我就给他包个狗头。”
云天行笑了笑,道:“他的伤势怎样?”
丁玲一面收拾药箱,一面说道:“只是出了点血,没什么大问题,养几天就好了。公子下次再打,还可以再重一点,位置再往下半寸,效果更佳哦!”
云天行扶阙红楼躺下,回身问道:“效果更佳是什么意思?”
丁玲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道:“就是一棍打下去,三年下不来床的意思。”
“啊?!”云天行愣住。
红漪推着丁玲往外走,笑道:“你快别害他了,只这样就把他吓得够呛,要真照你说的那么打,还不得闹出人命来。”
红漪和丁玲刚走,吴耻就找到了这里,道:“门主,外面有人要见你。”
云天行道:“谁要见我?”
吴耻瞥了一眼躺在那里的阙红楼,道:“我也不知道是谁,来人坐着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用两匹马拉着,看样子来头不小。车厢里的人没有露面,只让车夫过来说话。我问他找谁,那车夫说要见门主你,我问车厢里的人是谁,他说:‘云天行来了,自会知晓,你只管去叫人,不要多问。他奶奶的!一个赶车的这么拽,竟敢直呼门主的大名,真是见鬼了!要不是来找门主你的,我才懒得理他!”
第一千七百四十章 花盲
驾着装饰华丽的马车来找自己,云天行若有所思,向吴耻问道:“那马车上有没有显眼的标识?”
吴耻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手,道:“我想起来了,车厢的门上绘着四个方孔铜钱,左右各二,排列整齐,当家的可有猜到来人是谁?”
云天行点了点头,道:“那个图案是同天会的会徽,来的自然是同天会的人。”
吴耻道:“同天会的人不好惹,要不要我去将大家都叫来?”
“只来了一辆车,我还应付得了,不必兴师动众。”云天行一指尚未苏醒的阙红楼,向吴耻吩咐道,“你留在这里照顾他,如果他醒过来,马上通知我。”
“是。”吴耻道。
云天行来到大门外,果然看到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停在这里,旁边站着持马鞭的车夫,车厢门紧紧闭着,里面的人似乎没有出来的意思,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那车夫见云天行出来,并未上前去迎,只站在那里冷笑道:“你就是云天行?也不怎么样嘛,居然敢跟同天会作对,活腻歪了吗?”语带不屑,态度十分倨傲。
练二娘刚走出来,恰好听到了这句话,飞身上前,抡圆胳膊,“啪”的一声,扇了他一个耳光,拿烟管指着他,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一个狗奴才,不好好侍奉主子,还学会蹬鼻子上脸了?你的主人是哑巴,还是没有嘴巴,非得用你这张臭嘴传话不行?”
那车夫被打得口角流血,要不是及时扶住了马车,只怕已倒在地上了。他站直身子,咬牙瞪着练二娘,满面怒容,只是不敢发作。
练二娘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就要动手,云天行早有领会,心想还不知道来人是谁,就先打了车夫,未免鲁莽,忙道:“练堂主,不要冲动。”
练二娘咂了口烟,吐着烟气说道:“狗奴才就是欠打,不给他一些教训,他就不知道尊卑上下。”
“久闻云门青竹堂练堂主心直口快、性烈如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手下人不懂礼数,冲撞了云少主,确实该打。在下不方便现面,有练堂主帮忙教训,那是再好不过了。”车厢里传来男子粗哑低沉的声音。
练二娘冷哼了一声,道:“你这话说得挺漂亮,但我不相信,他一个赶车的,没有你的授意,敢来冒犯堂堂云门的门主。”
那人道:“他毕竟是我的手下,他冒犯了云少主,是我管教不严,这实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自罚便是。”说罢,车厢里传来“啪”的一声,听起来像是打耳光,但又有谁会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打自己的耳光呢?
练二娘笑了笑,道:“你要是真有歉疚之心,出来当着我们门主的面打,在里面打给谁看?就是打肿了脸,也没人知道,自是不能做数的。”
那人道:“在下何尝不想一瞻二位仙颜,但近日身体不适,病容憔悴,实在不宜见人,希望云少主和练堂主能够体谅。”
云天行心想:“你故意用这种粗哑低沉的嗓音说话,无非是想隐瞒身份,身体不适什么的,自然都是借口。”不去揭穿他,只说道:“阁下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那人道:“时序寒秋,百花凋谢,大地一片萧索,但在这瑟瑟秋风中,仍有菊、桂等花迎寒绽放。巴山城内菊、桂甚多,如今尽已开放,整个巴山城内繁花似锦。这几日正是赏花的绝佳时机,东门剑主想请云少主前去巴山城赏花,不知云少主肯否赏光?”
其实,昨夜云天行有收到钱德孙遣人送来的密信,信上有提到赏花这件事,还说为表诚意,东门夜雨会亲自前来邀请。
这人把自己关在车厢里,是不是东门夜雨,云天行看不见,但从他说话的语气来判断,很可能不是。
东门夜雨是个很随性的人,想到什么说什么,没什么忌讳,语气懒懒的,有种散漫劲儿,这跟他的性格很像。
车厢里的人虽然刻意改变了嗓音,但语气沉稳坚定,言辞利落周到,凡是说出口的话,必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不会出现口不择言的情况。单从这方面来看,他跟东门夜雨简直判若两人。
钱德孙在信里还说:叫你去赏花是假,邀请你加入同天会才是真。你要是有意加入,大可放心去;要是不愿加入,最好还是别去。同天会一百多位会主,除了不在人世的,几乎都到了,你去了不肯加入,他们会放过你吗?
同天会欲邀请云门加入同天会,云天行一点都不意外。
几天前,在收到诸位会主齐聚巴山城的消息后,云天行有召集过几次云门的内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商讨同天会将会采取何种行动来对付云门,而会议得出的最终结论是:同天会很可能会邀请云门加入同天会。
这个结论很让人意外,但又在情理之中。
不论是同天会的诸位会主,还是云门的高层,都非是等闲人物,深知两大势力火拼,造成的后果不可估量,即便一方能够获胜,付出的代价也绝不会小。相比而言,邀请云门加入同天会,不但可以解决问题,还能极大地加强同天会的实力,实在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昨夜收到钱德孙的密信后,云天行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会议的内容是讨论是否要接受同天会的邀请,大家觉得既然不打算加入同天会,还是不去为好,实在没必要去冒险。云天行赞成大家的看法。所以,会议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不接受同天会的邀请。看書菈
车厢里的人见云天行迟迟不作回答,又道:“云少主,这可是赏花的绝佳日期,错过了,还要再等一年。城内还有一些奇异花木,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开花,如今都赶在了一时,说是百年难遇,也毫不夸张,不然,东门剑主就不会特意邀请大家去赏花了。希望云少主再考虑一下,莫要错过赏花的好时机。”
云天行搔了搔头,道:“老实说,我是花盲,不懂怎样去欣赏这些风雅之物,所以,我还是不去了吧。”
第一千七百四十一章 非去不可
“云门的门主居然是花盲,这可太令人惊讶了。”车厢里的人笑着说道,“就算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也会认得几种花吧。”
云天行笑道:“哎呀呀,我这个做门主的真是太失败了,居然连七八岁的孩子都不如,那又如何当得起‘巴蜀第一剑的邀请呢。”
车厢里的人道:“这样的机会百年难遇,云少主再考虑一下吧。”
云天行摆了摆手,道:“不用再考虑了,我是个粗人,比不得你们这些文人雅士,不会舞文弄墨,吟弄风情,只知道一天三顿饭吃到肚子里,就不会觉得饿。嗯,就这样,鄙屋陋室,粗茶淡饭,接待不了贵客,就留不你了,请回吧。哦,对了,帮我跟东门剑主说一声谢,他的好意我心领了,如果他有兴致,欢迎他来这里赏竹。”
“云少主的话,在下会如实转达。在离开之前,在下还想请云少主看一样东西。”
车厢的门突然弹开,一物飞出后,随即“啪”的又合上了。
云天行接住飞来之物,定睛一看,是一个耳坠,主体是一块圆形的红玛瑙,再往上还有一朵小金花,整体做工精细,十分雅致。
云天行觉得这个耳坠有些眼熟,一时又记不起在哪里见过,拿给练二娘看,练二娘只看了一眼,便变了脸色,又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遍,失声道:“这是何女侠的耳坠!”
听练二娘这么说,云天行猛然想起,何绣衣确实戴过这样一副耳坠,但这里仅有一只,另一只在哪儿?
何绣衣离开后,练二娘十分自责,她说那些话,不过是想开一个玩笑,没想到何绣衣当了真,竟一声不吭地离开了,这让她十分后悔。
发现何绣衣离开后,练二娘派出不少人去找,可一点线索都没有,心内着急担忧自不必说,要是何绣衣有个三长两短,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何绣衣的耳坠被人家丢过来,练二娘吓了一跳。要知道,耳坠这东西是女人的私密物件,不会随便交给别人。何绣衣的耳坠在这里,一定不是她自愿交出去的,这就不禁让人担心起她的人身安全。
练二娘将何绣衣的耳坠收好,冲着车厢喊道:“你们把何女侠怎么了?为什么她的耳坠会在你手里?若不把这件事一五一十说清楚,别想离开这里!”
车厢里那人道:“练堂主请息怒,何女侠现正在巴山城内赏花做客,并没有生命危险。至于何女侠去巴山城的原因,请恕在下不便奉告。两位若想问个究竟,可以去巴山城亲自向何女侠询问。巴山城随时欢迎两位的到来。”
云天行叹了口气,道:“看来,这花我是非赏不可了。”
车厢里那人笑道:“赏花可以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又能消除疲劳,化解忧伤,但只有那些有心人,才能体会到赏花的益处;若没有赏花的心思,既便将花种在心房,也毫无益处。云少主是花盲,可千万不要勉强呀。”
云天行微笑道:“前一刻还叫我再考虑一下,现在又叫我不要勉强,你们这些聪明人的头脑,还真叫人难懂啊!”
车厢里那人道:“聪明的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他们懂得知难而退的道理,不会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在不可能完成或实现的事情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勇敢,而是愚蠢。云少主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吧?”
云天行摇头,道:“你错了,我不是聪明人,但我明白一个道理:那些仰望高山而心生怯意的人,不配欣赏山巅的壮丽。”
车厢里那人道:“我会在巴山城内恭候云少主大驾。”
云天行道:“不送。”
装饰华丽的马车疾驰而去,消失在烟尘中。
练二娘望着大道上马车带起的烟尘,将烟嘴凑到唇边,深深咂了一口,吐着烟气说道:“门主当真要去?”
云天行道:“非去不可。”
练二娘美眸中绽放笑意,道:“那可是很危险的哦。”
云天行转身离开,道:“我这里没有危险与不危险,只有该做与不该做。”
练二娘望着云天行远去的背影,目中笑意更浓,道:“哎呀!要是再晚生个一二十年,可要被门主给迷死了。”
竹海中有一条蜿蜒长河,宽约十二三丈,河水被两岸的翠竹映得碧绿,河中游鱼肥美,味道极佳。
此刻,叶孤鸾正坐在河边大石上,与茶叔进行钓鱼比赛。他钓鲤鱼,茶叔钓鲈鱼,以三条为限,谁输了不许吃晚饭。
不远处竹林中,王二狗躺在一块相对平整的大石上睡觉,口水流了一地。其实,他本该在练刀,只因茶叔忙着钓鱼,没工夫管他,就又偷懒了。
云天行穿过竹林小径来到河边,道:“叶叔叔,有何姐姐的消息了。她现在人在巴山城。虽然不知道何姐姐为什么会去那里,但我想,她应该是遇上了不可脱身的麻烦。”
“真是个笨女人!”叶孤鸾自语道。
茶叔耳朵很灵,听到这句话,立刻转头说道:“喂!人可是你气走的,怎么能这么说人家!”
叶孤鸾道:“你徒弟又睡着了,不去打醒吗?”
茶叔叹息一声,道:“让他睡吧,不指望他传我衣钵,别再给我惹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云天行道:“目前云门还未真正与同天会决裂,何姐姐尚且安全,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何姐姐就危险了。叶叔叔要不要去巴山城,把何姐姐救出来?”
“不去。”做鱼漂的浮木猛地往下一沉,叶孤鸾急忙提竿,没上鱼,又重新挂上蚯蚓,将鱼钩抛入水中。
云天行心想:“叶叔叔不是个无情的人。他平日里对人爱搭不理,是性格使然,其实心里比谁都在乎。何姐姐离开的那几日,他天天不见人影,多半是出去找了,只是嘴上不肯承认。这些我可都看在了眼里,你可瞒不过我。”口里说道:“既然叶叔叔不肯去,那就只能祈祷何姐姐吉人自有天相了。”
云天行去别处转了一圈又回来了,道:“叶叔叔,东门夜雨邀请我去巴山城赏花,实际上是想害我性命,为了云门,我又不能不去,你跟去保护我好不好?”
叶孤鸾道:“好啊!”
茶叔一口茶水喷了出来,道:“喂!刚才是谁一脸不在乎,死活不肯去,换种说法,你就松口了?太没有骨气了吧!”
浮木再次下沉,叶孤鸾快速提竿,钓上来一条尺许长的大鲤鱼,向茶叔道:“你输了,今晚不许吃饭!”
第一千七百四十二章 卤猪头肉
巴山城东门外,东门夜雨和花总管并肩而立。
偌大的城池匍匐在后,如卧龙盘踞,巍峨壮阔,将两人显得如此渺小。
微风中,东门夜雨负手而立,眼望前方,宽广平直的大道上,空无一人。
花总管双手插袖,微眯着眼睛望向前方,面容庄重。
两人已在这里站了很久。
今天早上,云门的人送来一个消息,说云天行将于今日到访。东门夜雨和花总管估计人快到了,便来城外等候,但已等了半个多时辰,仍看不到半个人影。
东门夜雨早已等得不耐烦,走到一旁的大树下,纵身掠上树梢,踩着上下晃动的树枝,极目远望,大道上依旧空无人迹,跳到树下,失望地走回花总管身旁。
这已是他第三次登高望远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再等一等吧,应该快到了。”花总管与东门夜雨等的时候一样长,很能理解他焦躁的心情。
东门夜雨道:“我现在不想吃热豆腐,倒是有些馋卤猪头肉了。”
花总管道:“卤猪头肉?”
“是啊!”东门夜雨仰起头,望着在湛蓝天空下飞翔的白头鹰,“小时候家里穷,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次肉,但偏偏挨着个卤猪头肉的邻居,不论白天黑夜,那香味儿,隔着墙狠劲往我鼻孔里钻,捏住鼻子都没用,做梦都是香的,真把我馋坏了。那时候一斤卤猪头肉,能顶我们娘俩七八天的口粮,实在不舍得买,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点,解解馋,但不大顶用,吃完了还想吃,那味道真令人永生难忘。”
花总管微微一笑,道:“你那位老邻居卖卤猪头肉,一定赚了不少吧?”
“那可不。”东门夜雨脸上露出真诚灿烂的笑容,“卤猪头肉之前,他们家住着三间小破屋,一刮大风就晃,一下大雨就漏,一地震就塌,也不知收拾了几百上千回,还是晃,还是漏,好在地震少,不然,那家人早见阎王去了。那家的老爷子也不知跟谁学了这门手艺,把家底都押上了,拉着全家人开始卤猪头肉,就跟着了魔一样。他们家有个刚学会说话的小屁孩,也整天跟着喊‘肉肉肉,我隔着墙都能听见。后来,他们卤猪头肉发了家,把那三间小破屋一卖,到城里买了新房子,还开了间卤猪头肉的铺子。那家铺子现在还在,我想吃卤猪头肉的时候,就去他们哪里吃。二十多年了,味道一点都没有变,还是小时候那个味道。那个喊‘肉肉肉的小屁孩也长大了。他不认得我,但我认得他。我每次去他们那里买卤猪头肉,都故意喊‘肉肉肉,他总用奇怪的眼光看我。他大概已经不记得,小时候喊过‘肉肉肉吧。唉,美好的少年时代一去不复返,记忆中的卤猪头肉依然还在,这是唯一令我感到欣慰的事了。”
听东门夜雨谈起小时候的事,花总管感慨万千,道:“小时候的味道,总是让人怀念,但每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的人,都已经长大了。”
东门夜雨点了点头,道:“我十分赞同这个说法,但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提及卤猪头肉吗?”
“为什么?”花总管好奇问道。
“因为等待。”东门夜雨回道。
花总管皱起眉头,只是想不通,等待跟卤猪头肉有什么关系?
东门夜雨眼望前方,缓缓说道:“在我离开巴蜀的那一日,我娘把她前几日赚的钱全拿出来,说要去城里给我买卤猪头肉,让我在路上吃。我当时真的很高兴,我都好久没吃卤猪头肉了。我娘刚离家不久,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去大门外等,可左等右等,只是不见她回来。后来我才知道,那间铺子离我家并不很远,是我太想吃卤猪头肉了,所以等得格外焦急。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但我依然清晰记得那段时间有多么漫长,就跟现在一样。”
“当家的在期待什么?是云天行的人,还是他的答案?”
“花仙子,我想吃卤猪头肉了。”
“老实说,我也被你说馋了。”
“要不,趁云天行还没到,先去吃点解解馋?今天我特意让他们卤了猪头肉,现在应该已经出锅了。”
“这样不好吧?咱都等这么久了,万一我们离开,云天行恰好到了,没人迎接,那岂不是很失礼?”
“那你在这里等,我去拿些出来,咱们在这里边吃边等,就不会耽误事了。”
还不等花总管回话,东门夜雨就跑回城里去了。
过不一会儿,花总管闻到了卤猪头肉的香味,回头一看,只见东门夜雨端着一盘切好的卤猪头肉,屁颠屁颠地跑了回来。
“刚出锅的,趁热乎,赶紧的。”东门夜雨边说边用手抓着肉块往嘴里塞,还一脸享受的样子,“啊!这味道,真要老命了!”
花总管见东门夜雨吃得香,也馋了,但觉得用手抓太不庄重了,吞着口水说道:“当家的怎么不带筷子过来,这样用手抓,太不雅观了,城上的人可都在看我们呢。”
“不要这么拘谨嘛,做人就该随心所欲,想吃又怕人家笑话,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东门夜雨抓起一块大肥肉,硬塞到了花总管嘴里。
花总管把这块大肥肉嚼烂吞下肚,立刻说道:“当家的说得不错,做人就该洒脱一些,太过拘谨,就没意思了。”
东门夜雨笑道:“这样才对嘛!”
两人你一块,我一块,吃得满手满嘴都是油。
花总管边吃边望着远方,道:“算算时间,云天行也该到了,为什么还不见人影,难不成又临时改了主意,不打算来了?”
“花仙子,你去请他的时候,是不是说了不该说的话,惹到他了?”
“不能吧?我要是惹到了他,就不会有云门的人提前来通知,说他今日会来拜访了。”
“这倒也是。”
这时,大道的尽头出现了一个黑点,黑点逐渐变大,原来是一匹奔驰中的快马,马上有人,正是云天行。
花总管道:“终于来了!”
东门夜雨催促道:“快吃,快吃!”
两人风卷残云般将盘里的卤猪头肉吃干净,东门夜雨手一扬,那盘子脱手飞出去,“叮”的一声,嵌在了树干上,竟然没有碎。
快马眨眼已至眼前,两人来不及擦手,便都将手背在了身后,那两张油嘴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第一千七百四十三章 好马
云天行紧拉缰绳,胯下白马长嘶一声,人立起来,稳稳停在两人面前。
东门夜雨望着端坐马背腰悬双剑的年轻人,道:“小云,我们又见面了。”
云天行张大眼睛,显得有些惊讶,道:“原来你早就知道我是谁。”
东门夜雨微笑道:“像你这样年轻有为,又身负绝艺的人,可实在不多见,我要是认不出你,还配做‘巴蜀第一剑吗?”
云天行轻拍马颈,安抚好胯下躁动不安的白马,道:“东门剑主过奖了,在下资浅望轻,技拙功薄,哪里担得起这样高的评价。”
东门夜雨摇头道:“不不不,你完全担得起,在巴蜀乃至整个天下,绝对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样年轻又这样优秀的人,所以,我能不能摸一下你的马?”见云天行一脸狐疑地望着自己,忙又补充道:“你不要多想,我只是看你这匹马高大神骏,所以忍不住想要摸一摸,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当我没说好了。”
东门夜雨这个要求并不算过分,云天行现在是他的客人,实在不好拒绝他的请求,便道:“只是摸一摸的话,倒也无妨,请便吧。”
东门夜雨走上前,双手在白马身上乱摸一气,回头向花总管笑道:“花仙子,你也来摸一摸,这真是一匹好马,不但色泽光亮,肌肉也十分结识,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好的马。”
花总管看得呆了,心道:“当家的,你也太没有分寸了,云天行好歹是我们的客人,你把手上的油,全抹到了马身上,要是让他发现,那可糟了!”
“花仙子,你别发愣,快来摸摸看啊!这样的好马不多见,好不容易遇见一回,不摸一摸,一定会后悔的。”
“真是一匹好马,摸起来真光滑啊!”
“是啊!”
“当家的,你看这肌肉,多结识啊!”
“真好,我要是有这么好的一匹马,做梦都要笑醒了!”
“人家都说宝马配英雄,像云少主这样的逸群之才,就该骑这样的好马,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不错,正是这个道理!”
两人围着白马转了好几圈,几乎把能摸的地方全摸了一遍,直到手上的油水全转移到白马身上去,这才作罢。
云天行见这俩人围着一匹马夸了大半天,心下十分奇怪,暗想:“这明明只是一匹很普通的马,只因毛色纯白,看起来有些与众不同,不论体力还是耐力,都无法与那些名马相比,为何他俩偏偏说这是一匹宝马?还围着夸了半天,真是怪事!”
手上没了油水,花总管又将双手插到袖子里,微笑道:“云少主是一个人来的吗?怎么不见有人跟随?”
云天行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不瞒你们二位,来路上经过一座石桥,有几位老人家守在桥头,硬说这桥是他们年轻时造的,问我们要过桥费,不给就不让过。我好说歹说,他们才把我的过桥费给免了,其他人死活不让过。练堂主气不过,骂了他们一顿,七八个老人就地一躺,一边哭一边喊,引来不少好事的,不说他们乱收费,只骂我们欺负老人。我不想多事,就让练堂主他们绕远路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
东门夜雨心想:“难怪等了这半日,都不见人影,原来是被人家给绊住了。”笑了笑,道:“你堂堂云门的门主,连几个老家伙的都收拾不了,你腰里那两把剑是切菜用的吗?”
花总管咳了一声,道:“不是收拾不了,是云少主宅心仁厚,不愿对老人家动手,所以才会被人家拦住,要是换成当家的,那几位老人家早被丢到河里去了。”
东门夜雨冷冷一笑,道:“倚老卖老,尤为可恶,把他们丢到河里,我还怕污染河水呢。”又向云天行道:“你是我请来的客人,他们问你要过桥费,就是瞧不起我东门夜雨。你告诉我他们所在的位置,我去一人给他们一脚!”
东门夜雨说到做到,云天行可不敢让他去,笑道:“饶了他们吧,最年轻的一个都七十多了,你一人给他们一脚,不要了他们的老命?虽然讹人可恶,但罪不至死,年纪又大了,得过且过吧。”
东门夜雨正要开口,忽见大道尽头又出现了三匹快马,马蹄疾踏,声如闷雷,片刻工夫,已驰至近前。
当先的是一匹青骢马,马上坐的是练二娘,一手提缰,一手托烟管,神态悠然,即便身在马上,仍忘不了手里那口烟,不时便要咂上一口,可见其烟瘾之大。
东门夜雨与她有过几面之缘,是以认得。
另外两匹马上各坐一名中年男子,都带着剑,东门夜雨大概已猜出他二人是谁,只是不能确定,不好冒认,等三人勒马停下,便向练二娘笑道:“练堂主,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连老人都骂,真是大有长进啊!”
“我呸!几个老不死的不好好躲在家里安享晚年,学着人家出来劫道,你有本事也成,除了倒就是叫,跟个癞皮狗似的,要不是门主拦着不让动手,老娘一人一脚给他们踹河里去!”练二娘想起这事儿就生气,胸膛剧烈起伏,赶紧将烟管凑到唇边,深深咂了一口,又看着东门夜雨笑吟吟道,“还说我呢,你这家伙就是再下去三百年,也还是这副德性,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好歹是巴蜀剑道第一人,矜持一些吧。”
东门夜雨面上笑意更浓,道:“好啊!我矜持一些,你帮我介绍这二位好不好?”
练二娘吐着烟气笑道:“他们没有嘴吗,还用得着我介绍。”
谢岚心想迟早要与同天会决裂,何必跟他多言,只在马上一抱拳,道:“云门,谢岚。”
东门夜雨点了点头,道:“原来是‘墨香剑影,久仰大名了。”
另一人端坐马上,仰头看天,丝毫没有自报家门的意思,东门夜雨知他就是“破天寒剑”叶孤鸾,笑道:“这位想必就是叶大侠吧?”
叶孤鸾低下头,眼睛里射出两道寒光,直指东门夜雨。
东门夜雨被他一双冷眼盯住,不禁打了个寒噤,心道:“不愧是‘破天寒剑,只一眼便让人心底生寒,不知我与他交手,能有多少胜算?”
第一千七百四十四章 敬酒
秋阳高照,巴山城内繁花似锦。
云天行等人随东门夜雨和花总管入城赏花,才来到一株开满小黄花的金桂旁,立刻就有一人飞奔过来,躬身道:“当家的,大家听说云少主来了,都想要见一见……”
东门夜雨喝道:“退下!我邀请云少主来巴山城是为赏花,不是见人!他们那里,我已摆好了酒宴,让他随意吃喝,不要再来打扰!”
“是!”那人躬身退下。
那人才走,立刻又有一人飞奔过来,慌慌张张说道:“当家的,不好了!裘庄主喝多了,说久仰云少主的大名,想要见一见,还说一刻钟内见不到云少主的人,就把酒桌全掀了!”
东门夜雨闻言大怒,一拳打在身旁高大的金桂上,金桂剧烈一颤,小小的金黄花瓣簌簌掉落,好似从天上坠下无数繁星,东门夜雨冷声道:“这个裘人烈,太无法无天了!我请他赏花喝酒吃卤猪头肉,他不领情便罢,还要砸我的饭碗,真是不知好歹!你回去告诉他,他要是敢掀我的桌,我就敢掀他的头盖骨!”
“属下会如实转告!”那人躬身退下。
花总管指着眼前这株开满黄色小花的金桂,道:“这株金桂已有一百二十多年了,原是长在城西十里外的一个小村子里……”话未说完,又有一人匆匆奔来,还未开口,东门夜雨先怒了,喝道:“又怎么了?!”
那人战战兢兢道:“大家说当家的不介绍云少主给他们认识,却私自与云少主会面,实在自私已极,还说再见不到云少主就要结伴离开,当家的还是去看一看吧!”
东门夜雨冷笑一声,道:“我好心好意请他们来赏花,好酒好菜招待着,反倒成我的不是了?”向花总管吩咐道:“花仙子,我去去就来,云少主这里就有劳你了,切记,务必用心,不可怠慢了!”又向云天行说了两句客套话,便快步离开了。
云天行心想:“你们在这一唱一和的,把我当傻子吗?就算你们不演这出戏,我也会主动要求与诸位会主见面。既然你们先开了口,我就配合你们好了。”向花总管问道:“巴山城内还有其他客人吗?”
花总管从东门夜雨消失的拐角处收回目光,道:“不瞒云少主,这几日是召开同天会例行会议的日期,诸位会主目前尚在巴山城内做客。”见云天行低着头,若有所思,又道:“当家的请云少主过来,不只为赏花,还想借这个好时节,为云少主接风洗尘。云少主刚到巴蜀的时候,当家的就有这个想法,奈何诸事缠身,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这才一直拖到现在。”
倚在桂树下抽烟的练二娘突然冷笑了一声,道:“这话说得好听,但完全经不起推敲。我们门主刚来巴蜀那会儿,东门夜雨还不认识他,怎么可能会有为他接风洗尘的想法?”
云天行咳嗽了两声,道:“同天会的诸位会主无一不是当世英豪,在下仰慕已久,一直无缘得见,今日既与诸位会主相遇巴山城,自当前往拜会,不知花总管肯否为在下引见?”
花总管微笑道:“当家的不让诸位会主与云少主会面,是怕他们太过搅扰,既然云少主不介意,那就请随花某来吧。”
此刻,同天会的会馆内正在大摆宴席,宽敞的院子里摆满了桌椅,几乎每张桌上都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是站着的,粗略估计一下,少说得有二百来人。
即便每张桌上都已摆满了山珍海味、琼浆玉酿,但仍有数不清的侍者端着托盘,在桌隙间来回穿梭,不是在放下一道菜,便是收走一个空盘,忙得焦头烂额。
在场的几乎都是巴蜀江湖上的大人物,但看起来与一般的酒徒食客也没什么两样,有人坐着划拳,有人站起来敬酒,有人放声大笑,有人开怀畅饮,有人大快朵颐,做什么的都有,场面热闹非常。
东门夜雨坐在首座,正歪着脑袋与站在身后的小菊说话,见花总管带云天行等人过来,忙站起身来,拍了拍手,大声道:“你们看看谁来了!”
大家正在兴头上,没注意到有人来,听东门夜雨喊话,纷纷转头向大门处望去,见花总管带了四个人来,三男一女,为首的是一个目若星辰的年轻人,着一袭青衫,腰悬双剑,气度不凡。
“这个年轻人就是云天行吗?”
“没错,他就是云天行,我曾远远看过他一眼,不会认错的。”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敢来,倒让人有些意外!”
“长得还挺俊!”
“不愧是‘沧澜剑神的后人,面对我们这么多人,居然还能面不改色,着实令人佩服!”
众人议论纷纷。
花总管将云天行一行人介绍给大家,又向云天行介绍了几个在同天会内颇为威望的人,云天行一一问候,不失礼数。
东门夜雨请云天行去上首坐,云天行委婉拒绝,东门夜雨又让人重新安排桌椅,云天行不想给人麻烦,见一旁桌上空着几个座位,便走过去坐下,叶孤鸾和谢岚分坐云天行左右,练二娘挨着叶孤鸾坐下。
花总管走去东门夜雨身旁,自己倒了一杯酒,捧起杯来,道:“云少主拨冗莅临,巴山剑门蓬荜生辉,花某代表巴山剑门的诸位,敬云少主一杯!”
云天行不好不喝,捧杯起身,正要饮酒,谢岚忙拉他衣角,小声道:“不要喝!”
谢岚是怕酒里有毒,但云天行自认有百毒不侵之体,即便酒里有毒,也伤不到他,用眼神示意谢岚放心,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花总管也将杯中酒饮尽,才坐下去,秦有道又站起来,捧着酒杯说道:“前些日子,老夫与云少主闹过不快,今日就以这杯酒,给云少主陪个不是,希望云少主能不计前嫌,满饮此杯!”
云天行皱起眉头,心想:“这是要干嘛?一个人敬酒不够,还要挨个敬我不成?你们这里少说得有二百来人,一人一杯也灌死我了。”
第一千七百四十五章 长乐未央
秦有道敬酒,意欲冰释前嫌。
云天行喝下这杯酒,与秦有道的恩怨一笔勾销;不喝便是不肯原谅,不但让在场的人指三道四,还会结下秦有道这个冤家。
俗话说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结,且秦有道是七星帮的帮主,与他结怨,就等于跟七星帮为敌。云天行不想与人结怨,更不想得罪七星帮,于是捧杯起身,先干为敬。
秦有道仰头饮尽杯中酒,刚坐下去,空性和尚又捧杯站起来,道:“那日在七星帮,老衲曾向云少主出过手,每每想起,心中甚觉歉疚,今日既有缘与云少主再见,理当像秦老帮主一样,敬云少主一杯赔罪酒,但老衲是出家人,不能饮酒,只好以茶代酒,敬云少主一杯。”
坐在一旁假扮秦寿的江小堂嚼着五香牛肉,暗暗冷笑,心道:“太虚伪了!表面上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背地里哪管什么清规戒律,喝酒吃肉,杀人放火,女干Yin掳掠,无恶不作,我怎么会是这种人的儿子,真是悲哀呀!”
又是一杯赔罪酒,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云天行不好不喝,捧杯起身,一饮而尽。
秦有道给坐在身旁的江小堂倒了一杯酒,柔声道:“寿儿,你也曾得罪过云少主,不如就借这个机会,给云少主赔个不是吧。”
江小堂眉尖一挑,十分不情愿地将刚夹起来的辣子鸡块又放回盘中,捧杯站起,清了清嗓子,道:“云少主,那日与你闹了一些误会,给你添麻烦了,我敬你一杯酒,希望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记我的仇。”说罢,先将杯中酒饮尽了。
云天行本不想再喝,见秦寿先把酒饮尽,不好再说什么,只得捧杯起身,再饮一杯。
江小堂坐下去,唐老太又捧杯站起,道:“老身久慕剑神风采,一直无缘得见,后听闻剑神仙逝,深感悲痛,今有幸遇到云少主,实是神明庇佑,上苍垂怜。老身遥敬老剑神一杯,云少主是他的后人,就替他饮了吧。”说罢,仰脖子先喝了个干净,倒转酒杯,竟一滴不剩。
“这杯是敬爷爷的,好像也不能不喝呀!”云天行捧杯起身,先往地下倒了半杯,敬已仙去的爷爷,再将杯中酒饮尽。
云天行酒量一般,这才五杯酒下肚,脸上已微泛酒红,拿起筷子,想夹点菜吃,裘人烈又捧杯站起,未及开口,练二娘拍桌站起,拿一双美目瞪着裘人烈,道:“裘庄主,你也要敬我们门主一杯,是不是?”
裘人烈怀疑九枝山鬼与云门有关,早把云天行当成了仇人,恨不能将云门一网打尽,但为了拉拢云门加入同天会,东门夜雨特意强调过,个人事小,同天会事大,不要因为个人恩怨,坏了同天会的计划。裘人烈不好公然与东门夜雨唱反调,但心底还是希望同天会和云门决裂。
面对练二娘的提问,裘人烈硬挤出一脸难看笑容,道:“云少主年轻有为,我十分欣赏他,想敬他一杯酒,不行吗?”
练二娘将烟嘴凑到唇边,轻轻咂了一口,吐出一道烟线,毫不客气地说道:“我们门主年轻有为,是他自己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他表舅,还是他大姨父?用得着你来敬酒?”
裘人烈听了这话,眼中几欲喷出火来,恨不得冲上去将练二娘打倒,再拖到没人的地方,狠狠教训一番,但东门夜雨事先叮嘱过他,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坏了同天会的计划,所以裘人烈纵使怒火中烧,也不能发作出来,强笑道:“练堂主这是什么话?裘某只是单纯欣赏云少主的为人,又没有恶意,敬一杯酒怎么了?”
秦有道捋须笑道:“练堂主,你不要多心,我们大家只有好心,并无恶意。云少主拨冗前来,我们大家高兴得不得了,自然人人都想敬云少主一杯。俗话说得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算不上是云少主的知己,不过一人敬一杯,聊表心意而已,希望练堂主切勿多心,也希望云少主莫要拒绝大家的好意。”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附和。
练二娘一手叉腰,一手托着烟管,冷笑道:“我们门主坐下,一句话都还没说,就先灌了五杯酒下肚,你们管这叫好心?有什么不满,大可直接说出来,用这种手段来治人,未免太过卑鄙了!”
人群中有人冷笑了一声,跟着便用尖细的声音说道:“云少主年纪轻轻便做了云门的门主,比我们大家强了不知多少倍,我们由衷的钦佩羡慕,忍不住要敬一杯酒,难道还有罪不成?我们敬的是云少主,人家都没说什么,练堂主,你急什么?莫不是看云少主年轻有为、英俊潇洒,又忍不住春心荡漾了?”
“放你娘的狗屁!”练二娘虽然生性豪爽,但到底还是个女人,被人家当众调笑,饶是再三忍耐,还是忍不住骂了出来,“臧瘦猴,你敢不敢站出来,当着老娘的面,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臧瘦猴只是一个蔑称,刚才说话的人名叫臧图海,原是“温剑玉手”上官鸣凤手下的四个得力干将之一,与其他三人合称“翡翠四虎”。这是除上官鸣凤外,翡翠山庄内最有威望的四个人。臧图海就是其中之一。
上官鸣凤败给东门夜雨后,包括“翡翠四虎”在内的所有赌徒,全都被上官鸣凤逐出了翡翠山庄。
之后臧图海自立门户,学上官鸣凤开设赌坊,又拉拢了不少翡翠山庄的旧人,创立了“长乐未央”。
“长夜未央”是一方势力的名字,也是臧图海名下所以赌坊的名字。在巴蜀各大城市中,几乎都能找到挂着“长乐未央”招牌的赌坊。
有人说,臧图海将会成为第二个上官鸣凤。
也有人说,上官鸣凤只有一个,是不可替代的,没人能成为上官鸣凤。
不管别人怎么说,臧图海都不在乎,因为他有自己的志向。他不想成为第二个上官鸣凤,他只想做第一个臧图海。
虽然他现在还比不过上官鸣凤,但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超越上官鸣凤,会让“长乐未央”走出巴蜀,名扬天下。
那一天不会太远。
臧图海始终坚信。
第一千七百四十六章 破杯
臧图海是个贪婪好色的人,见练二娘生得凹凸有致,风情万种,不禁色心大动,又见她生气怒骂,粉面含嗔,越发动人,心中***再难忍耐,纵身跃起,凌空一翻,隔着七八张桌子,稳稳落在练二娘面前,抱拳笑道:“臧图海这厢有礼了。”
臧图海长得十分瘦削,面色发黑,双眼无神,一看就是纵欲过度,偏偏个头又小,站直了身子,比练二娘还矮半头,气势上先输了,但臧图海有一手化骨绵掌的阴毒功夫,而且已有相当的火候,无论对上谁,他都很有自信。
练二娘生平最讨厌臧图海这种轻薄好色之徒,见他拿一双三角眼色眯眯地看着自己,越发觉得厌恶,道:“臧瘦猴,你敢站出来,算你还有几分胆量。你敢当着老娘的面,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吗?”
臧图海拍了拍胸膛,道:“姓臧的自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怕过谁,一句话而已,有何不敢?但在此之前,我想先敬练堂主一杯酒,聊表敬意。”向众人喊道:“你们谁给我掷两杯酒过来,我要敬练堂主一杯。”
萧溪水站起身来,执壶倒了两杯酒,先后掷来。酒杯平直飞到,一滴未洒。臧图海伸手接住,自己先饮一杯,将另一杯递到练二娘面前,道:“请了。”
练二娘正要伸手去接,叶孤鸾走上前来,道:“用一杯冰酒敬人,会不会太失礼了?”
酒明明是温的,怎么会是冰酒?
臧图海不明白叶孤鸾这句话的意思,低头去看酒杯,登时吃了一惊,原本温热的酒水已然冻结,杯沿上还结了一层冰晶。
怎么会这样?原本温热的一杯酒,在太阳底下,居然冻结了,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臧图海到底见过世面,在短暂的失神后,迅速恢复了冷静,并做出了以下判断:酒水冻结,并不是天气原因,而是叶孤鸾在搞鬼!
臧图海虽然想明白这一点,但却不知道,叶孤鸾是在何时,用了什么样的方式,将一杯温酒冻结。
其实,冻结一杯温酒并不困难,只要修炼过冰属性的功法,大概都能做到,最让臧图海心惊的是,叶孤鸾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手段。
酒杯在他手中冻结,而他却没有丝毫察觉,这种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如果叶孤鸾用这种手段来对付我,那我岂不是必死无疑?”臧图海额头上滚下一粒豆大的汗珠。
刺骨的寒意透过杯壁,传到臧图海握杯的手上,又顺着他的手臂上行,臧图海只觉有一道寒气,毒蛇般直往身体里钻,速度很快,暗叫一声不好,急忙撒手,酒杯掉落,“啪”的一声摔在地上,酒杯碎裂,冻结的酒块滚到臧图海脚下,仍保持着在杯中时的模样。
酒杯已经离手,但那道寒气仍不可阻挡地钻到了体内,臧图海只觉通体冰寒,不由打起冷颤,口里也呼出白气,仿佛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心内惊骇不已,暗想:“这是什么功法,居然能将寒气透入体内,侵袭脏腑,幸亏只有一丝,若再多些,怕是要冻出内伤!”
叶孤鸾向臧图海道:“在我面前,你连一杯酒都握不住,还敢学人家出来敬酒?回去练三十年再来吧。”
臧图海听了这话,羞怒不已,暗想:“体内那道寒气来回冲撞,身体冷得快要冻结,若不尽快运功将那道寒气化去,只怕会冻伤脏腑,可要是就这样回去,以后谁还服我?哼!姓叶的真是可恶,竟趁我不备,偷施暗算,实在有够卑鄙!”
臧图海虽然不甘被叶孤鸾戏辱,但体内寒气作祟,冲撞脏腑,已容不得他在此久待,心想先敬叶孤鸾一杯,之后再退走就不会显得太难堪,于是又向众人喊道:“再掷一杯酒来,我要敬叶大侠一杯!”
“敬我?”叶孤鸾转过身去,“你还不配!”
臧图海咬了咬牙,道:“叶孤鸾,莫要欺人太甚!”
叶孤鸾道:“我欺你,你难道不应该感到荣幸吗?”
臧图海怒不可遏,大喊道:“再掷一杯酒来!”
又一杯酒旋飞而来,臧图海正要伸手去接,“啪”的一声,酒杯应声碎裂,酒水飞溅,洒了臧图海一身。
叶孤鸾道:“回去吧,你已经尽力了。”
臧图海气得浑身发抖,大喊道:“再来一杯!”
又飞来一杯酒,臧图海纵身去接,眼看就要得手,突然“啪”的一声,酒杯又碎,飞散的碎片,划伤了臧图海的手,鲜血直流。
臧图海双足落地,回身狠狠瞪了叶孤鸾一眼,目中满是怨毒之色,随即走向最近的酒桌,想要亲自去倒酒。
东门夜雨起身,道:“臧图海,你已经打碎三个酒杯了,还要继续吗?”
臧图海停住脚步,道:“东门剑主,你是不是误会了?”
东门夜雨道:“我误会什么了?”
臧图海向叶孤鸾一指,道:“打碎酒杯的是他,不是我!“
东门夜雨道:“我们大家可都看得清楚,酒杯是你一个人打碎的,跟叶大侠无关。如果这是巴山剑门的杯子,我不会与你计较,但这是同天会的共有财产,你打碎杯子,让大家来买账,这样未免有失公平。”
臧图海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东门夜雨道:“一个杯子十两银子,三个杯子就是三十两,再加上浪费掉的三杯酒,算你三两银子,这样加起来就是三十三两银子,你是现场付清,还是先赊欠?我得先跟你说清楚,赊账得算利息,那又是另外的费用了。是赊还是付,你自己选吧。”
“三个杯子三杯酒,你收我三十三两,你怎么不去抢?”臧图海虽然富有,但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么一点东西就要三十三两,他还真舍不得。
东门夜雨用力一拍桌子,大声道:“我再问一遍,你是赊,还是付?”
臧图海见东门夜雨面带怒容,额上青筋凸起,登时明白了什么,急忙摸出一张面值百两的银票,交到东门夜雨手中,道:“我付,我付……”
第一千七百四十七章 邀请
同天会的人今日大摆宴席,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邀请云天行加入同天会。
云天行是什么性情,秦有道等人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如果一上来就邀请他加入同天会,他多半不肯答应,于是众人便想先将他灌醉,然后再循序渐进提起这事儿,不管是威逼还是利诱,只要能将云天行拉入同天会,都算成功。
这是会主们事先制订的计划。
为了确保计划顺利进行,东门夜雨还特意找来裘人烈等几个可能会与云门发生冲突的人谈话,让他们不要因为一己之私,坏了同天会的计划。
臧图海贪婪好色,又是个爱惹事的主,东门夜雨也找过他,但臧图海忙着准备开设新赌坊,没来巴山城参加会议,东门夜雨见他不在巴山城内,也就把这事儿搁下了,当时心里还在想:“这是关系到同天会未来的大事,他应该分得出轻重,不会跳出来闹事的。”
臧图海并没有让东门夜雨失望,他见练二娘生得妩媚动人,不由色心大起,不但跳了出来,还跟对方发生了冲突,这很可能会危及大局,所以东门夜雨才会生气,才会仅仅因为他打碎了三个杯子,浪费了三杯酒,就要他赔三十三两银子。
三个杯子加三杯酒,连一两银子都不值,东门夜雨这么做,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让他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臧图海能开赌坊,绝对不是笨蛋,他很快就明白了东门夜雨的别有用心,让他赔偿只是表象,给他警告才是真意。
想到这里,臧图海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他没有猜到东门夜雨的真实用意,继续闹下去,很可能会破坏同天会的计划,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能在巴蜀开设赌坊,是沾了同天会的光,如果他坏了同天会的大事,被踢出同天会是铁板钉钉的事,很可能还会失去现有的一切,包括他的性命。
“连上官鸣凤都败给了他,我对上他,根本毫无胜算。”
臧图海虽然张狂,但也仅在与自己实力相当,或比自己实力差的人面前,遇上叶孤鸾、东门夜雨、上官鸣凤这些顶尖高手,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东门夜雨将臧图海递来的百两银票,转交给花总管,叮嘱道:“散席后,记得找给他六十七两银子。”又向臧图海道:“这一次就算了,再有下次,你知道后果。”
“我知道。”臧图海回去坐下,暗自运功化消体内那道寒气。
云天行喝了五杯酒,面颊虽然微微泛红,但并无明显醉意,萧溪水看出他还没有醉,想带头继续敬酒,便起身说道:“云少主,方才真是不好意思,臧兄这人就这脾气,对谁都是这样,说话没有顾忌,时常得罪人,我们大家都习惯了。你与他是初次见面,多半有被冒犯到,我就替臧兄敬你一杯酒,就当是赔罪了。”说罢,捧起酒杯,一饮而尽。
云天行将啃到一半的鸡爪,放在身前的小碟子里,又用巾帕擦了手,捧杯起身,一饮而尽,喝完这杯,自己又倒了一杯,道:“你们挨个来敬我,就是敬到天黑也敬不完,不如这样,咱们大家一起喝一杯,以后都别再敬酒了,好不好?”
会主们有意要让他醉酒,岂肯就此罢休?
东门夜雨微笑道:“云少主,你太见外了,咱们大家难得聚在一起,不吃个痛快,喝个尽兴,可对不起这满桌的好酒好菜呀!”
云天行叹了口气,道:“不瞒诸位,在下酒量一向不好,平日三杯就倒,今日有幸遇见诸位,硬撑着喝了六杯,现在头昏脑涨,视线模糊,实在不能再喝了。”
秦有道半眯着眼睛,捋须说道:“云少主,我们大家敬你酒,不是要害你,而是打心底里想交你这个朋友,你要是不喝,那可辜负了我们大家的一番好意啊!”
叶孤鸾冷哼了一声,道:“交朋友就非得喝酒不可吗?他现在穷得叮当响,买头蒜都要跟人家讲价半天,你们要是真想交他这个朋友,一人拿一百两银子出来救急,叶某以性命担保,会让他做你们最要好的朋友。”
“啊……这……”云天行欲言又止,哭笑不得。
练二娘咂了口烟,笑道:“可不是嘛,我们门主穷得要死,浑身上下摸一遍,都凑不出一两银子。你们餐餐大鱼大肉,他天天馒头就蒜瓣,咸菜都买不起。堂堂一门之主,过成这副样子,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你们要是真想交他这个朋友,就别整一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还是给他一点真金白银比较实在。”
“喂!我什么时候馒头就蒜瓣了,你别乱说话呀!”云天行小声为自己辩解。
秦有道笑了笑,道:“两位说笑了,堂堂云门的门主,再怎样不济,鸡鸭鱼肉总能吃得上吧?”
谢岚起身说道:“秦老帮主没有过过苦日子,自然体会不到我们门主的艰辛。其实,比我们门主还要艰辛的人,在这世上还有很多。他们可能连馒头,甚至是蒜瓣都没得吃,更不知道何为珍馐美味。不知诸位在饮美酒,食美味的时候,可曾想到过他们?”
裘人烈拍桌站起,大声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谢岚微微一笑,道:“没什么意思,就是好奇问一问,你激动什么?”
“兽王”裘人烈攥起拳头,拿一双虎目狠狠瞪着谢岚,心中怒火翻腾,暗道:“要不是东门夜雨有言在先,我裘某人倒要领教‘墨香剑影的高招!”
唐老太站起身来,道:“诸位,时间宝贵,咱们就别绕弯子了,有什么话,都摆在明处说吧。”看書菈
裘人烈十分赞成,道:“唐老太说得是,这里都是明白人,明白人当然要说明白话,藏着掖着,就跟雾里看花一样,实在没有意思。”
花总管靠近东门夜雨,附耳说道:“当家的,事态发展到这一步,干脆就顺水推舟,把话挑明了吧。”
东门夜雨点了点头,大步走到云天行面前,道:“云少主,我代表同天会的诸位会主,诚挚地邀请你加入同天会,不知你意下如何?”
第一千七百四十八章 我做不到
同天会表面上只是一个由巴蜀诸方势力组成的商业联盟,但其所有权限却异常之大,往大了说,同天会的一个决定,能改变巴蜀的格局;往小了说,开一间铺面,都要先征得同天会的允准。
在巴蜀江湖上流传着一句话:巴山剑门和七星帮联起手来,能遮巴蜀半边天,正是因为这两方势力能够左右同天会的重大决策,从而影响到整个巴蜀。
在巴蜀拥有统辖权的,除了同天会,还有蜀王府。
蜀王府是蜀王的居所,也是蜀王处理政务,文武百官办公的场所,相当于是一个小朝廷,不管是法律的颁布,还是政令的实施,都要由这里开始。正因如此,巴蜀的百姓更喜欢将蜀王府称之为“天府”。
蜀王非常喜欢这个称呼,他曾一度想要将府外匾额上的“蜀王府”换成“天府”,私下里征询文武百官的意见,却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这让蜀王很是郁闷,但又不能不承认,他们反对是有道理的。
“天府”二字,只有天子才配得上。王府外高悬“天府”匾额,那不是明摆着要造反吗?不论在哪一个朝代,造反都是顶天的大罪,当权者绝对不容许有人威胁到自己的统治,就算是王爷,背上这个罪名,也只有死路一条。
蜀王府的职权由天子赐予,具有无上权威,按说无人可以撼动,但近年来蜀王沉溺酒色,不理政事,致使蜀王府内各部门行政受阻,甚至逐渐丧失其职能。恰在此时,同天会异军突起,并迅速壮大,先驱离了势力范围内的官署衙门,又夺取了巴蜀市场的管理权,等蜀王府的文武百官意识到不好,同天会的崛起已经势不可挡了。
有人说,如果不是蜀王手里有军队,同天会已经取而代之了。
这种说法并非是空穴来风。同天会是巴蜀一百一十九方势力组成的大联盟,其中的成员几乎都是巴蜀的精英人物,其综合实力之强,一直让蜀王府的文武百官们寝食难安。
有几个忠厚老臣怕大权旁落,没日没夜地守在蜀王的居所外,请求蜀王出兵清剿同天会逆贼,恢复蜀王府的无上权威。
守门人入内通报,蜀王醉眼惺忪,执玉杯,拥美人,大声呵斥守门人:“吾乃天子六弟,上承钧命,为国守门,谁敢欺吾?传吾令,妖言惑众、坏吾朝纲者,斩!”
昏庸无道的蜀王与妖冶妩媚的佳丽们,整日沉醉于酒池肉林中,仿佛置身在九天仙境,不欲理会凡尘俗世,更不愿相信有人敢冒犯天威,亵渎皇命。
守门人坏了蜀王的兴致,又被扣上帮“馋臣”通禀的罪名,被蜀王近侍掌嘴三十,满口是血,出来含泪回告:“王爷有令:妖言惑众、坏吾朝纲者,斩!”
一位性情刚烈的鲠骨老臣仰天大哭:“上行下效,社稷危矣!”哭罢,一头撞死在门柱上。
其他老臣不敢效仿,纷纷告老还乡,不予批准的要么称病卧床,要么装疯卖傻,已然无心朝政。
以前有老臣们在,诸事尚可应对,如今老臣尽去,无人主持大局,诸多政令行施不通,府内各司机构渐趋败坏,文武群臣无事可做,整日聚在蜀王府里斗蛐蛐,地方官僚各自为政,鱼肉乡里,闹得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蜀王府几乎丧失了行政职能,已无力针对同天会;同天会也没想取代蜀王府,成为巴蜀唯一的统治者,于是双方便心照不宣地维持着这种相对安好的关系。
在这个看似相对平衡的局面下,蜀王府的影响力日渐式微,而同天会却如日中天,大有将蜀王府慢慢蚕食掉的趋势。
就是这样一个几乎能够掌控巴蜀风雨的同天会,向云天行发出了邀请,但却被云天行一口拒绝了。
“抱歉,我无意加入同天会。”
东门夜雨见他拒绝得这么干脆,有些意外,但细细一想,好像也在情理之中,又道:“我希望你再认真考虑一下,云门加入同天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云天行道:“我知道,同天会在巴蜀一手遮天,任何一方势力加入,都能获益匪浅,但我有我的坚持。”
东门夜雨皱起眉头,道:“理由呢?”
云天行沉默良久,忽然叹了口气,道:“我做不到。”
东门夜雨道:“加入同天会很难吗?”
云天行道:“对别人来说或许不难,但对我而言,却难如登天。”
东门夜雨道:“不,你错了,自同天会成立以来,没有谁加入同天会比你更容易。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经过了多次审核,才能够成为同天会的成员。你是云门的门主,我给你免去审核的特权,只要你想,你现在就可以成为同天会的人。你不必着急回答,我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你要是觉得还不够,七天也行,只要你愿意考虑,多久我都愿意等你。”
云天行向后退了一步,道:“哎呀!明明是很严肃的问题,你干嘛用这么暧昧的语句,让他们听了,不误会才怪。”
东门夜雨按剑道:“别怕,有我保护你,谁敢瞎胡闹,我一剑劈了他!”
云天行指着东门夜雨,咬牙道:“快住口!跳到黄河里都洗不清了!”
东门夜雨背起手,微笑道:“怎么样,要不要认真考虑一下?我可是很有诚意的,你要是再拒绝,我可要伤心了。”
云天行转身走到桌旁,倒了两杯酒,给东门夜雨一杯,自己留一杯,道:“来,我敬你一杯酒。”
东门夜雨握着酒杯没有动,道:“什么意思?”
云天行道:“他们都来敬我,我要是不敬这里的主人一杯,那岂不是很失礼?”
东门夜雨道:“我看得出,这不是你敬酒的理由。”
云天行仰起头,将杯中酒尽数倒入口中,抬手一抹嘴,道:“其实,练堂主说得没错,我确实有过馒头就蒜瓣的经历,还不止一次。第一次最是刻骨铭心。那时候我还小,被人家误会偷了东西,不但关起来打,还不给饭吃。馒头和蒜瓣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偷来给我的,她为此被人狠狠扇了一个耳光。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清晰记得她那双颤抖的小手,蕴着热泪的眼眸,和稚嫩的脸蛋上那个红红的掌印。我不希望有人挨饿,也不希望有人因此被打,但当时的我无能为力。现在,我是云门的门主,可以尽我所能去帮助别人,但你却邀请我加入同天会,去压榨那些吃不饱的人,真的很抱歉,我做不到。”
“你执意不肯加入同天会?”
“我心意已决。”
“我明白了。这杯酒,我喝。”
东门夜雨举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