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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变异了全文阅读

作者:棠前等雨     我的右手变异了txt下载     我的右手变异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五十章 降临

    天空渐渐的黑了下来。

    但天边的晚霞还在照应着红色的曙光。

    秦歌抱着一条还没睁开眼睛的小狗,落寞的行走在寂静的荒野荆棘之间。

    他想要找到哪怕一个活人,找到一个至少能和他说说话的活人。

    否则,他一定会疯的。

    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看见任何活人了!

    事情要从七天前的傍晚说起。

    如果没记错的话,七天前是2022年的十一月十号,在所有人惯性的准备迎接双十一的剁手节日的时候,一切就这么突如其来的降临了。

    在太阳落山、红霞黯淡之际。

    一声惊天动地的破碎声音响彻起来,仿佛是从整个世界响彻起来的。

    随着破碎之声,一些奇怪的恐怖至极的怪兽突然的就出现在了任何有人的地方。

    至少,在秦歌所在的小村是这样的。

    有人在惊愕中失去了生命。

    怪兽开始肆虐一切。

    大人们扛着锄头和柴刀,冲上去搏命。

    秦歌的父亲让秦歌躲在屋里。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外面的喧闹没有停止,但人声却是彻底消失了。

    耳畔,只剩下那些怪兽可怖的嘶吼声以及村子里家家户户鸡飞狗跳的声音。

    然后,房屋倒塌的声音传来。

    秦歌迅速抓起手机,打电话报警。

    “嘟嘟嘟……”

    “对不起,您不在服务区。”

    我不在服务区?

    秦歌缓缓的放下手机,他听见基站那边有剧烈的倒塌声。

    怪兽慢慢的靠近,村子里的狗吠声越来越少。

    整个村子越来越死寂。

    秦歌惊慌无助的抱住了跟他同年同月生的老狗。

    这是条母狗,前几天它才生了三只小狗。

    一白两黄,煞是可爱。

    此刻,老狗静静的躺在地上,满脸爱怜的看着在它肚子下吃奶的小狗。

    怪兽的声音越来越近。

    小狗突然叫出了声音。

    秦歌亡魂皆冒。

    怪兽越来越靠近了。

    秦歌觉得自己死定了。

    他全身上下都在颤抖。

    土墙垮塌的声音传来,这是外面的院墙被推倒的声音。

    就在这个时候,

    老狗用头蹭了蹭秦歌,而后它轻轻呜咽两声。

    秦歌急忙抱住了老狗的嘴,做出噤声的动作。

    老狗挣脱开来,站了起来。

    在眷恋的看了一眼那三只仿佛睡着的小狗后,老狗冲了出去。

    狂吠着冲了出去。

    老狗狂吠的声音渐渐远去,与之一同远去的,还有那怪兽跑动的巨大动静。

    秦歌愣住了。

    他赶紧走出几步,趴在门前,张望着。

    他看见了。

    在老狗跑到一百多米远的时候,紧跟在老狗背后的怪兽消失了。

    而后,这怪兽直接闪现在了老狗的旁边。

    一抓,一咬。

    一声惨嚎过后,原地只剩下一滩血。

    秦歌恐惧着,迅速关上了房门。

    背靠着房门坐下,秦歌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他无助的抱住了自己,眼角有泪水慢慢的留下来。

    他不敢哭出声音来,他怕……

    时间慢慢的过去。

    没人知道秦歌是怎么熬过那绝望的几个小时的。

    等到再次天亮,鸟儿鸣叫,阳光洒落大地的时候,秦歌才睡眼惺忪的醒来。

    三只小狗,只有白色的那只还能动弹。

    其余两只,都死了。

    是昨晚上被秦歌捂死的。

    它们在瞎叫唤,害怕引起怪兽注意的秦歌,捂住了它们的嘴,然后……

    秦歌难过的站起来,透过门缝看出去,除了许多屋子变成了废墟。

    除了很多空地上多了血和毛发还有占血的碎布条,除了再也没有鸡鸣狗叫和人烟人声。

    一切,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再次拨打手机,依然是‘对不起,您不在服务区’。

    犹豫了片刻,秦歌小心翼翼的走出房门,小心翼翼的绕着残破的村子转了一圈。

    都没了。

    人,都没了。

    于是,秦歌带着老狗最后的血脉,带着家里以前做的牛肉干,离开了那个已成废墟的家。

    …………

    “昂昂昂……昂昂昂!”

    小白狗清脆的叫唤声再次响彻起来,它偏着头,到处探寻着,在触及秦歌的手指头的时候,张开了小嘴,含了上去,使劲儿的吮吸起来。

    秦歌低头,满是愁苦的脸上多出了一抹笑容。

    取出他小时候用的奶瓶,里面装着昨天煮出来的肉汤,然后把奶嘴塞进了小狗嘴里。

    小狗吃饱了,便又睡了过去。

    秦歌从身后书包里取出用两升矿泉水瓶装好的肉汤喝了一大口。

    再度转身看向前方,却是满心茫然。

    就算一天只走了二十公里,这六七天的时间,他也已经走出了一百五十公里左右了。

    再继续往前,就到了华夏南疆与蜀地的边境,更是出了秦歌熟识的区域。

    继续往前,将全部都是未知!

    可这七天走过的整整一百五十公里,包括六天前路过的和昨天路过的两座县城,都是一个人都没有。

    只有废墟,只有血!

    真的,没有活人了吗?

    秦歌颓然的坐在了地上。

    但很快他又站了起来。

    天快黑了,他得去找个隐蔽的地方度过今晚。

    毕竟,晚上才是那些怪兽最活跃的时候,白天那些怪兽大多是不会出现的,就算出现了,那些怪兽的视力似乎会很差。

    秦歌在灾难之后的第二天白天就再次遇到过那些怪兽,但却被他躲了过去。

    而第二天晚上,却是亡命奔逃了一整晚,若不是及时进入了县城的地下水道,他应该已经死在那个夜晚了。

    他在地下水道亡命奔逃了一整夜。

    直到天亮,那怪兽才放弃了追杀。

    白天是相对安全的。

    夜晚则是地狱。

    这是他用生命领悟的经验。

    是最宝贵的经验!

    沿着荆棘林朝着记忆中的山洞走去。

    如果没记错的话,初中郊游的时候,他来过这里,在这附近发现过一个山洞。

    只要找到那个山洞,再堵死山洞出口,就能平安的度过今晚。

    这也是他犹豫要不要继续往前走的原因。

    因为再往前走,就都是他没亲自去过的地方。

    等到了那些陌生的地方,等到天黑的时候,他不一定能及时找到藏身之所。

    那样一来,无异于找死。

    要不,就留在这里一段时间,以这附近的山洞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探寻,等找到了下一个藏身之所,再转移过去,再以下一个藏身之所为中心去探寻。

    只是,他真的太迫切于找到一个活人了。

    摇了摇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注意着四周的动静,秦歌在深深的草丛里爬行前进,一寸一寸的朝着记忆中的山洞挪过去。

    十来分钟后,在一个悬崖边缘,秦歌顿住了。

    他惊喜莫名的看向悬崖上的那个山洞!

    那就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山洞。

    但此时此刻,那个山洞里面,有火光闪烁起来。

    “请问,有人吗?”

    秦歌趴在山洞洞口,小心翼翼的,轻声的喊道。

    山洞内没有传来任何回应。

    秦歌咬了咬牙,左手搂着小狗,右手握紧从家里带来的杀猪刀,一步一步的顺着山洞墙壁朝着山洞里面走去。

    不管发生了什么。

    不管是有人还是有怪兽。

    今晚,他必须住在这个山洞里面,他必须拿下这个山洞!

    火光越来越明亮。

    山洞最深处,陡然传来一阵咳嗽的声音。

    是个苍老的声音!

    是人!

    是活人!

    秦歌大喜,快步朝着山洞走了进去。

    绕过一个小弧度的弯,山洞尽头的一切,全部呈现在了秦歌的眼前。

    秦歌顿住了。

    在山洞尽头,在火堆旁边。

    一只怪兽站在那里,它伸出的爪子则紧紧的按在了一个老人的身上。

    老人嘴角满是鲜血。

    秦歌缓缓的退出了那个弯道,慢慢蹲下,将书包和小狗放在了地面,然后轻轻的抚摸了小狗脑袋一下。

    他并不是退缩了畏惧了。

    七天的地狱生活,已经让他足够坚韧。

    还是那句话,无论如何,他今晚都必须拿下这个山洞。

    这是他度过今晚的唯一保证!

    更何况,还有一个老人在生死的边缘!

    这个老人,还是他最为迫切找到的活人!

    救!

    要么,救下老人,今晚住在山洞,然后活下去。

    要么,死在这里。

    反正离开山洞也是死!

    秦歌站起身,双手握紧了杀猪刀,半蹲着身子,屏住呼吸,靠着洞壁,朝着山洞尽头走去。

    怪兽似乎没发现他!

    秦歌的心脏在剧烈跳动着,他全神贯注的盯着怪兽身躯对应人体身躯的心脏部位。

    他没有注意到这个时候,那个被怪兽压住的老人咳嗽得更剧烈了。

    秦歌猛然冲了出去。

    一秒,或许两秒。

    反正是刹那之间,秦歌就冲到了怪兽身后。

    黑漆漆的刀身递了出去,尖锐的刀尖闪烁一抹寒光。

    成了!

    然而,

    眼前的怪兽不见了!

    杀猪刀刺进了空气里面!

    隐身闪烁!

    七天前,老狗死去的那一幕浮现在秦歌脑海里。

    额头自然的沁出汗水。

    同一时刻,秦歌抓着杀猪刀,用尽全身力气朝着身后劈砍下去。

    但还没等他劈下去。

    一只枯瘦的手洞穿了他的胸膛。

    是人类的手!

    秦歌回头,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老人。

    但紧接着,老人却是慈祥的笑了起来。

    “老夫本想苟延残喘一下……咳咳咳……”老人笑着:“老夫以为,除了我,人人都会在秩序崩溃下黑化……”

    “老夫以为,只有老夫可以重建秩序……”

    “咳咳咳。”

    “小伙子不错,尽管你的行为很蠢!”

    “天书给你了!”

    一本线装的黄纸书籍出现在老头儿手里,而后急速缩小,被打进了秦歌那被洞穿的胸膛之中。

    再之后,老头儿急速收手。

    秦歌胸膛的伤口刹那愈合。

    同一时刻,秦歌被老头儿甩了开去。

    甩开秦歌的同时,老头儿一把朝着眼前的空气按了下去。

    随着老头一把按下去,他所按的地方,显现出了黑漆漆的皮肤。

    那是那种怪兽的皮肤!

    那只怪兽迅速显现出来。

    老头儿按住的正是怪兽的喉结。

    就在秦歌满头雾水、一脸懵比的时候,老头儿的声音响彻起来。

    他的声音在此刻再没有丝毫疲惫,而是洪亮至极。

    “小子,跟我念!”

    老头儿大喝一声,而后满脸严肃的念了起来:

    “我必将遵循天书的指引,谦卑,仁慈,无畏,正义,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被救赎的生灵,绝不放弃希望,势必造福众生!”

    “念啊!”老头儿陡然怒吼。

    秦歌微微一顿,下意识的念了起来:“我必将遵循天书的指引,谦卑,仁慈,无畏,正义,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被救赎的生灵,绝不放弃希望,势必造福众生!”

    “好!”老头儿轻轻一笑,但那笑容却是迅速僵硬。

    在这一刻,弯道外面的小狗慌乱的叫了起来,用那四条还没发育完全,连站都站不稳的腿,朝着里面爬进来。

    此时此刻,如果秦歌站在山洞洞口,他就能看见,在山洞外面,漫山遍野的怪兽!

    老头儿的脸色彻底黯淡下去。

    “老夫,真的走不了了。”

    “天书,你自己多研究!”

    “另外,记住你的誓言!”

    话音落下,老头儿陡然发力,紧紧的按着那怪兽的脖子,直直的朝着山洞外面冲了出去。

    秦歌迅速跟上。

    脚边,小狗叫唤起来。

    秦歌急忙把小狗抱起来,握着杀猪刀,迅速跟了出去。

    等到秦歌冲到洞口的时候,他没有看见老头儿的身影,他只看见,在远处的天空上,无数怪兽蜂拥过去。

    那边,已然黑压压的一片。

    再紧接着,一道紫色的光芒从那凝聚着无数怪兽的中心炸裂开来。

    无数怪兽被撕裂。

    秦歌好像看到了那个老头儿,但又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无数怪兽死去,绿色的血液洒落一地。

    在那绿色血液里面,偶尔有那么一丝丝触目惊心的红。

    那是人血!

    秦歌默然。

    但随即,他便看见更远的地方,有怪兽朝着爆炸的地方跑去。

    他迅速退后,将一旁的石头推出来堵死了山洞洞口。

    堵死山洞洞口之后,秦歌颓然坐在地面。

    好不容易找到活人了。

    可他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活人又没了。

    他很累,很累。

    恨不得就这么躺着睡下去,然后永远不要醒来。

    但一旁的小狗又叫唤起来,又开始含着他的手指头吮吸起来了。

    秦歌起身,抱着小狗朝着山洞里面走去。

    将就之前老头儿留下的火堆,取出书包里的牛肉干和一个小铁盆还有两升矿泉水瓶装的水。

    开始煮起了肉汤。

    一边煮着肉汤,一边逗弄着小狗。

    秦歌不由得伸出右手朝着自己的胸口摸过去。

    好像,之前被那个老头弄了本书塞进去了?

    他后知后觉的愣住了。

    等等!

    这老头儿不是人啊!!!

    秦歌大惊失色,陡然站起身来。

    如果是人的话,谁能赤手空拳给你开膛破肚?还特么能在开膛破肚后立马就把你的伤口全部复原呢?

    还有,那本书,就是老头儿说的天书吗?

    有什么用吗?

    那老头儿好像让我多多研究天书来着。

    难不成,那本所谓的天书,就是那老头儿那么厉害的原因?

    莫非,那本天书就是武侠小说或者玄幻小说里面说的绝世武功?

    秦歌那死灰了七天的心,陡然激动起来。

    只要研究明白这绝世武功,有了老头儿的本事儿,不说横行天下,至少不用那么害怕被怪兽干死了吧?

    但紧接着,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摸着自己毫发无伤的胸,眼中闪烁着一抹无奈。

    这狗日的老变态,给书就给书嘛。

    哪有这么给书的??!

    这下子,难道要我自己给自己开膛,然后把书取出来研究吗?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天书

    就在秦歌骂着那位尸骨未寒的死变态的时候,他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行字。

    “天书无字,目不可见,唯心可观!”

    这……

    原来这才是那老头儿非要这么给书的原因吗?

    秦歌心情激荡起来。

    悲伤被忘却,疲惫也被忘却,他的心里,只有热血澎湃。

    网文他可没少看啊。

    什么斗破天空啦,什么九界血歌啦,什么逆流好污年代啦,他统统都看过。

    其中,每一个主角可都是有着金手指的。

    也因为有了金手指,那些主角才能活得风生水起。

    这意思是,这天书就是我秦歌的金手指了吗?

    我就要活得风生水起了吗?

    秦歌激荡不已。

    但想象着在人前依靠着天书无所不能的样子时,他却再次沉默了下去。

    风生水起?

    人前装逼,人前显贵?

    抱歉啦。

    这个世界,暂时不知道还有没有除了他秦歌以外的活人呢。

    还人前装逼呢?

    如果,整个世界真的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前所未有的孤独弥漫起来。

    秦歌抱紧了怀里的小狗。

    小狗蹭过来,蹭到了他的鼻子,然后张开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嘴,一口含住了秦歌的鼻子,用力的吮吸起来。

    秦歌恶趣味的用力擤鼻涕。

    长长的鼻涕喷涌而出。

    小狗舔了舔,然后满脸嫌弃的转开了脑袋。

    哈哈哈。

    笑容浮现在秦歌脸上。

    时间慢慢的流逝,半个小时后,肉汤的香味儿飘荡起来。

    那汤汁沸腾的声音,让人痴迷。

    秦歌转身取出奶瓶,将煮好的肉汤倒入其中,再将奶嘴塞进了小狗嘴里。

    小狗用力的吮吸起来。

    约莫五分钟后,小狗自己放开了奶嘴,趴在了秦歌的怀里,依赖的蹭了蹭秦歌的身体。

    秦歌笑着,放下奶瓶,准备将肉汤装进另外一个矿泉水瓶,作为明天的食物,剩下的,才是他今晚的宵夜。

    但就在这个时候,秦歌愕然的发现,小狗的鼻子前方,陡然升腾起一点金黄色的光点。

    那光点慢慢的飘升起来,朝着秦歌移动。

    秦歌愣住了。

    卧槽。

    我家狗也不是人啊?

    啊呸,本来就不是人。

    我家狗,居然也有超能力吗?

    他紧紧的盯着小狗,不想错过小狗任何特殊的变化。

    但接下来的时间里,小狗却没有丝毫的变化,反倒是那金色的光点在移动到了秦歌胸前的时候,直接冲进了秦歌的身体里面。

    那金色光点,从秦歌的胸口处冲了进去!

    这!

    秦歌顿住。

    慌乱的扒开衣服,仔细的看着自己的胸口。

    但下一刻,他更是彻底呆住了。

    他的脑海里面浮现出了一行数字:“能量+7,当前能量百分之十三,当能量达到百分之百后,可形成能级,能级可开启天书功能!”

    原来,并不是他家的狗不是人。

    而是,他自己快要不是人了!

    他找到了成为非人存在的钥匙!

    不对啊!

    这个金黄色光点是能量没错。

    可是,这个金黄色光点是怎么出现的呢?

    小狗脑袋上面冒出来的!

    可是,为什么会冒出来呢?

    秦歌仔仔细细的盯着小狗的脑袋看了起来。

    但看了很久很久,他也没看出什么东西来。

    这个问题,就这么成了一根刺,卡在了他的心底,让他坐立难安。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不行,必须搞明白!

    那就从头梳理一下。

    之前也没见小狗脑袋上出现金黄色的光点,那么,逆推回去,就是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导致了小狗脑袋上出现那个光点的。

    有什么特殊的呢?

    难道……是喂鼻涕?

    不对,喂它吃鼻涕的时候没有出现光点的,而是过了……

    等等,好像是喂它吃完了肉汤,才有的吧?

    没错,时间分毫不差!

    马德,难道这肉汤是神药?

    秦歌抱起旁边已经冷掉的小铁盆,咕嘟咕嘟的一干二净。

    但喝完之后,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他的身上并没有出现那个金色的光点。

    看来问题并不是在于这肉汤,还是在这小狗的身上。

    有心把小狗弄醒了尝试一下,但看着小狗睡着的憨态,心中的柔软被触及。

    秦歌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对不起你妈,对不起你那两个兄弟。”

    “但我绝对不会对不起你。”

    “我是没人爱了,但是你有我。”

    呵呵一笑,像个萨比一样,秦歌继续熬肉汤。

    等到熬好了第二天的肉汤,秦歌这才缓缓的躺在了火堆旁边,慢慢的睡过去。

    半夜,小狗又叫唤起来。

    秦歌睁开惺忪睡眼,再次喂了小狗肉汤。

    就在他没有一点点准备的时候,又有一点金黄色的光点从小狗的脑袋上飘飞出来。

    然后,那金黄色的光点,又从胸口位置冲进了秦歌的身体。

    “能量+9,当前能量百分之二十八。”

    卧槽!

    这一幕,直接彻底扫除了秦歌的困意。

    “来,再吃点,多吃点!”

    “好吃点你就多吃点啊!”

    小狗被秦歌强制塞进了奶嘴。

    但小狗不动。

    “你再吃点呗,再吃一点点就好了!”秦歌抚摸着小狗,一个人神神道道起来。

    “不饿是吧?那咱们运动运动!”

    话音落下,秦歌拖着小狗的前腿,在地上拉扯运动起来。

    在接近五分钟的折磨之后,小狗嘴唇动弹起来。

    它开始吮吸奶嘴了。

    然后,它吃完了。

    再然后,并没有任何金黄色的光点出现。

    ……

    秦歌陷入了沉思。

    很明显,那金色光点并不是狗吃了肉汤就一定会产生的。

    而是有其他限制条件。

    那么,对比下来的话,就是前两次产生金黄色光点的时候,是小狗饿了,自己想吃的时候。

    而这一次,却是小狗不想吃,而被他逼着吃。

    所以,这个限制条件是自愿?

    那么,条件就基本上明确了,一是肉汤,二是自愿???

    为什么总感觉不对劲?

    秦歌慢慢的躺下,脑海里却怎么也静不下来。

    半晌之后。

    他陡然起身,满脸惊喜。

    他方才代入了小狗的立场……

    在饿的时候,如果有人让你吃饱了。

    你会怎样?

    会感激啊!

    莫非,这个金黄色光点是因为感激这种情绪而产生的?

    很有可能。

    但还不能确定。

    除非再做对比,例如,把小狗换成人、换成其他动物,把肉汤换成其他食物。

    多次对比之后,才能完完全全的确认。

    不过,大概率就是感激了。

    秦歌很有自信!

    现在,他才差不多算是掌握了通往非人的钥匙!

    小狗的叫唤声再次传来。

    天亮了。

    秦歌满心欢喜的拿出奶瓶。

    不出所料,一粒黄色光点出现,再次融入了他的胸膛之中,或者说,融入了他胸膛里面的那本天书之中。

    能量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二。

    这么算起来,顶多再喂小狗四次,能量就会达到百分之一百,会形成能级,然后开启天书。

    天书到底是什么呢?

    天书,到底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呢?

    秦歌期待着。

    他看了看背包里还剩下的一块牛肉干和一整瓶水。

    水和牛肉干都还能撑过今天,甚至省着点连明天都足够了。

    想了想,他便不打算去远处搜寻了。

    他抱着小狗,慢慢的走出了山洞。

    这山野之间,并不是一片死寂。

    旁边的树冠上有着一群鸟儿在叽叽喳喳的叫着,更远处的树干上有松鼠跳来跳去。

    野兽的世界,并没有受到灾难的影响。

    秦歌想了想,沿着峭壁走了下去,而后,就在之前松鼠跑过的树干上,用野草做了一个套。

    顺带着还在各种草丛里面做了捕捉野兔的套。

    这些,都是秦歌小时候最乐此不彼的事情,但如今,却成了他唯一的谋生手段。

    牛肉干能保存得更久,所以,只要能打猎的话,牛肉干是要留着的。

    做好了陷阱,秦歌朝着山谷的方向走去。

    山谷所在,必定有小溪河流存在,即便是最干旱的地方,山谷地形之中,肯定有小水洼存在的。

    他需要去补充一点饮用水。

    装了满满两瓶水,再给小狗洗了个澡,秦歌朝着山顶走去。

    那里是视野最开阔的地方。

    即便是今天不打算搜寻任何东西了,他还是忍不住去想去看看更多的地方,看看是不是还能遇见活人。

    甚至,是遇见国家派来的搜救直升机。

    不出意料的,什么人类的痕迹都没有。

    秦歌抱着小狗往山洞走。

    中途路过了昨晚那个老人爆炸的地方。

    地面是厚厚的一层绿色血液,和那些怪兽的残肢断臂。

    没有恶心。

    没有恐怖。

    秦歌心底只有一丝可惜,以及一种近乎麻木般的淡然。

    喂了小狗肉汤,秦歌便离开了这个地方。

    回去的时候,草丛里面布置的陷阱已经坏掉了。

    看来是多年不用,手艺生疏了,以至于可能套到了什么野物,却被跑掉了。

    但值得惊喜的是,树干上设置的陷阱,却是成功捕捉到了一只松鼠。

    一只比小狗还要大两倍左右的松鼠。

    微微一笑,秦歌拿着刀背敲死了松鼠,然后剥皮,取出内脏扔掉,提拎着约莫一斤松鼠肉,开开心心的朝着山洞走了回去。

    说不清时间是漫长还是短暂。

    反正当天黑再次降临的时候,秦歌没有任何表情。

    他只是再次堵死了山洞洞口,然后在山洞内升起了火。

    烤松鼠肉,顺带将昨天的肉汤热了热。

    吃饱喝足。

    能量已经到了百分之九十三了。

    还差百分之七,就可以开启天书了!

    秦歌激动起来。

    没过多久,小狗再次叫唤起来。

    秦歌满脸激动。

    吃饱喝足的小狗趴着睡去。

    一粒金黄色的光点从小狗额头上浮现出来。

    多么美丽的光啊!

    秦歌想吟诗。

    但现代诗太矫情,古诗他又不会。

    就在纠结的时候,金色光点冲进了他的胸膛。

    “能量+8,当前能量,一个能级零百分之三能量。”

    有能级了!

    秦歌忘却了吟诗的**。

    “怎么开启天书?”秦歌疑惑的问道。

    “是否消耗一个能级开启天书?”脑海里面浮现出这行文字。

    “是!”秦歌重重的点头。

    天书的模样浮现在秦歌的脑海里面。

    然后,天书翻开了第一页,没有一个字的第一页。

    而后。

    脑海中浮现一行文字:“能级减一。”

    随着这四个字出现之后,天书第一页上浮现出了一行字。(ps,天书上的字跟脑海中的字不重叠,脑海中的字是出现在脑海中,天书上的字,是出现在脑海中的天书上面的。)

    “敢问路在何方?”

    ???

    秦歌呆住了。

    他不止呆住了,还有那无比深切的希望就此落空的压抑感觉。

    敢问路在何方???

    尼玛!

    这是什么萨比玩意儿?

    这天书难道是传说中的十万个为什么吗?

    那死变态费尽力气就给了老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

    “请回答!”

    秦歌脑海里面再次浮现文字,并且加了感叹号。

    这……

    老子就回答给你看。

    看看回答之后你会玩出什么花儿来!

    敢问路在何方?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俺老孙来也……

    撇开奇怪的自带音响,秦歌回答道:“路在脚下!”

    “没有新意,不合格,剩余两次机会!”脑海里面继续浮现文字。

    新意?

    还要新意吗?

    去你麻痹的新意啊!

    秦歌满脸痛苦。

    创新……

    路在何方???

    路在上方吗?

    连路在脚下都没有新意,路在上方能有新意吗?

    秦歌痛苦起来。

    他现在才真正的发现,创新到底有多难,佛家所说的知见障到底有多么恐怖。

    你的思维被限制在了你的认知之中,你知道突破那个极限的壁障就是新世界,可惜,你连你的壁障是什么都不知道!

    人们总是会这么想……

    那么,

    逆向思维呢?

    秦歌回答:“路在手上!”

    天书第一页的那个问题消失掉了。

    过关了?

    同一时刻,脑海里面浮现文字:“提出你的问题,天书给你解决!”

    这么玩的吗?

    你问我一个问题,我就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然后,你必定给我解决掉我的问题吗?

    秦歌脱口而出:“这世界上,哪儿还有活人?”

    他很聪明,两个问题融合成了一个问题。

    天书上面闪过金光。

    一副地图出现在了天书第一页上面。

    如果没看错,这是南疆地图,毕竟,地图跟鸡相似的,只有华夏的全貌和华夏南疆!

    而从细节一看,不难看出这就是南疆地图!

    在这地图上,有一个鲜明的绿点,还有三个红点和密密麻麻的黑点。

    秦歌发现,绿点就是他的位置。

    那么绿点代表他的话,红点就应该代表其他的活人!

    那问题出现了,黑点代表什么?

    是……那些怪兽吗?

第三百五十二章 变革

    等到呼吸平稳了下来,秦歌伸出左手,心有余悸的扯开了左手上的衣服,将整个左臂暴露出来。

    猩红色的皱褶皮肤映入眼眸。

    缓缓抬动左手,整只手臂却是止不住的颤抖。

    触目惊心!

    无能为力!

    秦歌无力的瘫坐下去。

    这连抬起都困难的手臂,还能做到当年500+的apm吗?

    他用力的甩了甩脑袋。

    以后,用不着遮遮掩掩啦。

    反正经过王大婶和周家那小屁孩儿的宣传,这村子里所有人用不了两个小时就都会知道的,还遮掩什么呢?

    可惜……手如果还完好,他如果还是那个震动lol十九大服务器的世界第一打野的话……

    再遇上了英雄联盟胜点成为人类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他应该有资格,配得上她……

    可惜……

    秦歌沉默着。

    如果当初……或许,他……

    他狠狠的摇了摇头。

    没有如果的。

    哪怕再重来一万次,他也还是会那样做……就还是会触怒那些人,就还是会……成为残废……

    没有如果的!

    早就注定了。

    所谓梦想,不过是痴心妄想。

    朝中有人才好做官,农村孩子……

    老老实实的采药就好。

    好好过日子就好了。

    虽然说拾荒会被机器人抢走,但采药这种活儿,机器人还是没法遍布所有地方的。

    尤其这种深山老林。

    只不过,有了机器人采药,除非找到什么珍惜的中药材,否则是卖不到多少钱的。

    往后的日子……更艰难了。

    所以,要趁着现在机器人还没完全投入采药行业的时候,赶紧多赚些钱才好。

    想着这些,秦歌咬着牙站了起来。

    然后,他惊奇的发现,就在他坐着的地方,居然有一株名贵的药材——雾筑草。

    以雾筑草的价值来说,这本该是喜事。

    但看着已经被他一屁股坐得稀巴烂的雾筑草,秦歌已经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了。

    当年在即将夺冠的时候遭遇最大的挫折,成为残废。

    以及现在的名贵药材被他自己一屁股坐得稀巴烂,还有这两件事之间的几年时间中发生的无数事情。

    有太多太多的努力,都在关键时刻功亏一篑。

    都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希望之光泯灭……

    他这一生,虽然才过去了二十一年,但已经算得上是饱经风霜了,

    而饱经风霜之后,再去面临挫折这种事,谁都可以做到古井不波的。

    只是……好累啊!

    累,糊口啊大哥!

    秦歌落寞的笑了笑,拍拍屁股,蹲下身子,右手从麻袋里面掏出铲子,动土。

    雾筑草名贵的是植株,但雾筑草的根系也还是能值钱的。

    只不过,一株完整的雾筑草是能卖出近乎十万的高价的,但雾筑草的根,却只能卖五百块左右。

    这么一想,很亏。

    但换个思维方式的话……五百块也不错啊。

    简直血赚啊!

    地方可能赚了,但我九可永远不亏!

    想起这句话……秦歌再次黯然。

    泥土被慢慢的铲出来,雾筑草的根系也一点一点的裸露了出来。

    根系泛着淡淡的紫色,仿佛沾染了泥土的水晶一般。

    名贵的东西,除了有功能之外,多半还是要好看的。

    颜值才是正义,颜值才是价值!

    这很畸形,但也很正常。

    毕竟,谁都喜欢美好的东西,谁都想拥有美好的东西。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秦歌继续挥动铲子。

    半个小时后,雾筑草的根系便全部裸露了出来,只剩下一点尾根还在泥土里面。

    但尾根并不重要,它既不影响雾筑根的生命力,也不影响雾筑根的价值。

    秦歌小心翼翼的托着雾筑草的根系,慢慢的将整个完整的根系拔了出来。

    还不错!

    看这品相,说不定能卖出六百块钱。

    托着雾筑草的根系,秦歌没舍得将这根系随意扔进麻袋里面。

    要是真扔进麻袋里面,等提回家去指不定就从能卖六百块变成了只能卖四百块了。

    可要是这样抱着回去的话,这就代表秦歌已经无力再去挖其他的药材了,即便挖到了,他也带不走了。

    犹豫着,抬头看了看渐渐阴沉下来的天空,秦歌摇了摇头。

    今天就到这里了。

    打道回府。

    毅然决然的回头,但下一刻,秦歌便迅速转身回来。

    他直勾勾的看着挖雾筑草留下的那个坑。

    不,准确的说,他是在直勾勾的看着那个坑里面的两个黑色的塑料片一样的东西。

    这是他回头的原因。

    这种小的不过指甲壳大小,大的也不过四五平方厘米的塑料片其实很少见。

    但秦歌在电视上看过,甚至于在他风光的那两年,还应邀去某个博物馆看见过真品!

    这是是史前文明使用的记忆卡!

    引发了这五十年来的世界根本性变化的,被考古挖掘出来的,史前文明的.asxs.那些关于飞天遁地的历史书就是记录在这样的黑色塑料片里面的!

    莫非……

    秦歌激动至极,小心翼翼的放下了雾筑草根系之后,一把抓起了两个塑料片。

    两个大小不一的黑色塑料片,背面的底部都有着闪烁着金属光泽的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属片……

    这跟当初秦歌在某个博物馆看见的,以及后来电视里面的考古频道看见的史前文明记忆卡一模一样!

    这真的是史前文明的记忆卡片!

    发达了!

    发达了!

    “今天的新闻联播到此结束。”

    青山村村长穆三文愣愣的站在了屋子里,紧紧的看着电视屏幕上已经更换的画面。

    五十年前,署名.asxs.的史前文明的历史记载被考古发掘出来,那个时候,举世震惊。

    活在高科技社会的这一世代的人类,怎么也不会想到,人类没有翅膀也可以飞,没有巨大的身体也可以焚山煮海,翻天覆地。

    那无数史前记载的飞天遁地,直接就给这一世代的人类打开了新的世界。

    当然,在那些史前历史被发掘出来的时候,也有所谓的专家跳出来说这不过是史前生命闲得无聊的时候瞎几把扯淡的东西。

    但是,紧跟着,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地球上就出现了至少上百起超自然力量,是暴露在大众面前的超自然力量。

    世界变了,人心不甘寂寞了。

    紧跟着,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时候,地球联邦最高权力机构,天地委员会九天十地中的九位天委员联合声明,署名为.asxs.的史前历史记载,全部为真!

    但,紧跟着,.asxs.的所有资料,被天地委员会彻底收缴隐匿,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人们所了解的,只有最早暴露的关于炎帝消炎、古神王林、大乘期韩立还有苦逼张小凡的历史……

    随后,联邦内就出现了灵气这种新能源。

    这是高于原子能的一种能量,它的出现,在五十年前,开始改变了世界的发展轨迹。

    而在这种趋势之下。

    街头巷尾都出现了火爆至极的灵力班。

    有伟大的科学家高呼灵气是人体科学的先导,把握住灵气,我们将能开发人体科学,从而重现史前文明的光辉。

    但是,灵力热只持续了不到三年,便戛然而止。

    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接触灵气的资格的,这东西,是需要天赋的。

    而灵力班为了赚钱,便将有天赋的做典型,而后骗取没有天赋之人的钱财,俨然成了诈骗团伙。

    这些东西持续了三年才曝光出来。

    曝光之后,在天地委员会的监督下,联邦议会改组,议会改组后,灵力班慢慢消失,随后,在联邦九大邦联则各自多出了一所名为黑白学宫的学院分院。

    这名为黑白学宫的学院,只招收有着灵气天赋的人……

    除此之外,一切似乎还是跟五十年前一模一样。

    当然,电从核电站改成了如今的灵气电站……总之,这些变化,其实影响不大,就像几百年前水力发电变成核能发电的时候一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是没有感觉到多大变化的。

    但就在今天,全球新闻联播报道,英雄联盟胜点的灵气聚合率到了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从五十年前开始的变化,灵气时代的风,终于吹入了寻常百姓家!

    这次变革,终于开启了质变,开启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意味着英雄联盟将成为真正的全球热门游戏,还是无可取代的。

    只要你还想要生活得更好,想要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那就去打排位,去成为王者。

    英雄,去超越!

    不只是胜点啊,据说英雄联盟里面的什么宝石符石之类的东西,还能让没有灵气天赋的人都可以去拥有那些翻天覆地的能力的!

    结合着这次新闻报道,对于未来的时代,穆三文是看得很明白的。

    在未来,胜点将决定一切。

    那么,玩游戏厉害的人,将会成为上等人,而能够通过玩游戏拥有超自然力量的话,那么,那种高手,则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导!

    按说穆三文已经老了,半百的年纪,就算lol这游戏真的代表了一切,他最多也就能去黑铁段混混胜点,聊以度日了。

    什么上等人或者世界主导跟他已经没有哪怕一分钱的关系了。

    但,他的眼前,却有着一个绝无仅有的机会。

    秦歌!

    那个早年父母双亡后就去网吧瞎混的孩子。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孩子曾经是玩游戏的高手中的高高手,是县里的领导,甚至是市里的领导都特意叮嘱这边要多照顾的高高手。

    我老了又怎么样?

    我们村子可是出了不得了的人物。

    以前那是没机会,所以那孩子只能是潜龙,如今,这灵气聚合率的大风一起,这大鹏就要扶摇直上九万里了。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搞好了跟秦歌的关系,等秦歌得道的时候,他穆三文一家岂能不跟着升天呢?

    或许,他这一生不止终结于一个村长!

    要快!

    要快!

    要赶在所有人之前,去见秦歌。

    该怎么去见呢?

    对了,那小子收养的老头儿似乎在他家这里输了差不多五六万啊,全部还回去!

    还要凑个吉利的数字。

    66666?

    太少。

    88888?

    这个不错!

    就说是帮秦歌保管嘛,还顺带给利息的。

    越想越觉得完美,

    穆三文转头怒吼:“三儿,给我准备88888的现金,立刻,马上!”

    “那么多现金?有什么大领导要来视察吗?”一个年轻人从屋外钻进来问道。

    “不是,是给秦歌送过去的!”穆三文笑眯眯的开口道。

    年轻人顿住了:“秦歌?给他那么多钱干嘛?我没记错的话,他养的那个老头儿还欠着我们八百块的赌债吧?”

    “蠢!”穆三文怒吼。

    年轻人缩了缩脖子。

    “哎!”穆三文一脸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道:“让你多看看新闻联播,让你多了解了解联邦大事,你不听……”

    “新闻联播多无聊啊,还是电视剧好看……”

    “蠢材!”穆三文怒吼。

    “到底发生了什么?”年轻人终于回过味儿来,开始正经起来了。

    穆三文冷着脸:“英雄联盟胜点的灵气聚合率超过百分之十了,以后,能赚胜点的才是大人物!”

    “啊?”

    “这么说来,秦歌那小子要发达了?”

    穆三文点头:“对!趁现在交好秦歌,往后,我们家还能更上一层楼!快去准备现金,还有,把那八百块的赌债的条子带上,到时候当着秦歌的面销毁!”

    “好的。”

    …………

    午后,穆三文带着儿子穆久阁慢慢悠悠的顺着乡间小道到了秦歌家门前。

    房门紧闭,就有个糟老头儿在门口坐着,一个人斗地主……

    “老头儿,一个人也可以斗地主???”穆久阁冲了上去,满脸好奇。

    李永输没有理睬穆久阁。

    穆三文笑着走了上来,就在他就要说出来意的时候,旁边王婶儿从窗户里探出头来。

    大嗓门一如既往的立马出声。

    “哎呀,穆村长怎么来了呀,稀客稀客!”王婶儿夸张的喊着。

    穆三文回头,脸色微微一顿,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

    王婶儿却是自来熟一般推开门走了出来,她朝着穆三文走过去,一边走,却是一边审视着穆三文的打扮。

第三百五十三章 伤疤

    “到底发生了什么?”年轻人终于回过味儿来,开始正经起来了。

    穆三文冷着脸:“英雄联盟胜点的灵气聚合率超过百分之十了,以后,能赚胜点的才是大人物!”

    “啊?”

    “这么说来,秦歌那小子要发达了?”

    穆三文点头:“对!趁现在交好秦歌,往后,我们家还能更上一层楼!快去准备现金,还有,把那八百块的赌债的条子带上,到时候当着秦歌的面销毁!”

    “好的。”

    …………

    午后,穆三文带着儿子穆久阁慢慢悠悠的顺着乡间小道到了秦歌家门前。

    房门紧闭,就有个糟老头儿在门口坐着,一个人斗地主……

    “老头儿,一个人也可以斗地主???”穆久阁冲了上去,满脸好奇。

    李永输没有理睬穆久阁。

    穆三文笑着走了上来,就在他就要说出来意的时候,旁边王婶儿从窗户里探出头来。

    大嗓门一如既往的立马出声。

    “哎呀,穆村长怎么来了呀,稀客稀客!”王婶儿夸张的喊着。

    穆三文回头,脸色微微一顿,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

    王婶儿却是自来熟一般推开门走了出来,她朝着穆三文走过去,一边走,却是一边审视着穆三文的打扮。

    换了干净衣衫,似乎是要办大事,还是好事。

    王婶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着,然后,她看见了穆三文夹在胳膊底下的红色皮包。

    红包!

    好厚!

    这是……

    王婶儿再度抬头,看了看秦歌家的大门,脑海中陡然响起方才做饭时老头子吐槽的人类倒退了,什么游戏都要主导世界了,什么全世界都要在萨比议会的主导下玩物丧志了……

    莫非……

    王婶儿笑了:“村长是来找秦歌的?”

    穆三文礼貌性的点了点头。

    “那我可得告诉你一个关于秦歌的消息。”王婶儿笑了起来。

    “什么消息?”穆久阁跑了回来。

    穆三文瞪了穆久阁一眼,这姓王的女人最是会绕舌头,而且大嗓门封不住。

    换句话说,这个女人就是个麻烦,搭理她做什么?

    穆久阁却被瞪得莫名其妙。

    王婶儿瞥了穆三文一眼,笑着道:“这消息,五百块一个,给钱才说。”

    “我擦,你特么想钱想疯啦?”穆久阁无语。

    王婶儿轻笑:“不是大娘我想钱想疯了,是你们想送钱想疯了,大娘这是好心给你们止损呢,免得你们穆家的辛苦钱砸出去了连个水花都没有就不见了。”

    穆久阁愣了愣,这老娘们怎么知道他们是来送钱的?

    穆三文则顿住了。

    真不应该搭理这女人的,现在好了,这个所谓的消息挂在心底不上不下的,想知道呢,又舍不得五百块,可若是不去知道呢,心底又痒痒,总觉得不踏实,总觉得好像是遗漏了什么最关键的东西一样若有所失……

    穆三文再次狠狠的瞪了穆久阁一眼。

    穆久阁无辜的摸了摸脑袋。

    “阁儿(请读儿化音),从你零花钱里拿五百给你王大娘!”穆三文淡然开口。

    “啥?”穆久阁一顿,仿佛被踩住了尾巴的猫一样,尖锐的开口:“不干!我可不想听这个消息!谁爱听谁给钱!”

    穆三文冷笑:“你给不给?”

    “没钱!”

    “你要是不给,老子从你下个月零花钱扣,直接扣一千!”穆三文的声音高了起来。

    穆久阁咬牙切齿却又无能为力。

    你厉害!

    五百和一千的买卖,穆久阁还是会算的。

    “……我给!”

    不情不愿的摸出了五百块递过去。

    王婶儿笑着收过了钱,稳稳当当的塞进了最为保险的位置——胸口。

    穆久阁斜着眼妄图看见一些不可描述的东西,同时问道:“王大娘,消息呢?”

    王婶儿笑了笑:“消息啊,这消息就是刚才我看见秦歌的左手了,他整条左手都残废了,怪不得当初都说是要夺冠了,又是县里的领导来慰问,又是市里的领导来慰问的,怎么突然就回来了,还一直一穷二白的……”

    轰!

    穆三文感觉自己的脑海爆炸了。

    “真的???王大闺女,你可别瞎嚼舌头啊!”

    王婶儿脸色一黑:“瞎嚼舌头?这种事用得着瞎嚼舌头吗?还有老娘帮你止损了怕不止七八千吧,不谢谢我,你还吼我?”

    “这……”穆三文沉吟起来。

    “我不信!”穆久阁断然摇头,双眼之间杀气横生。

    他爹虽然混账,甚至于他自己都是个混账,可当年,他可是实打实的jk战队的粉丝!

    是衷心期待着jk战队能为华夏区捧回一个世界上冠军奖杯的!

    王婶儿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只因这个时候的穆久阁太恐怖,大有她敢再说一句就会被弄死在这儿的架势。

    也就在这个时候,

    踏踏踏,

    脚步声从身后响彻起来。

    秦歌回来了。

    闪烁着水晶一般的紫色光泽的雾筑根遮住了秦歌的半张脸,只能看见他上半张脸略带疑惑的双眼。

    所有人,除了专心致志一个人斗地主的斗得白热化的李永输之外,其余三个人,全部将目光定在了秦歌裸露的左臂上面。

    “原来……是这样吗?”穆久阁喃喃自语。

    三年前的英雄联盟世界赛决赛,jk战队宣布弃权,最后的原因是九可无故离队……

    冠军就在眼前,荣耀就在眼前,九可却无故离队!

    当时,这样的理由,不知道刺痛了多少粉丝的心、不知道多少粉丝从此一生黑九可!

    穆久阁就是这样一个一生黑九可的jk战队粉丝!

    可是,竟然是这样吗?

    那条手臂……

    竟然是因为这样吗?

    穆久阁沉默了。

    穆三文布满笑容的脸僵硬了下来。

    这次,这老娘们儿没嚼舌头,只是说了真话。

    秦歌的手,真的废了!

    那么,还有投资的必要吗,还需要花重金去结交吗?

    穆三文在心底问自己。

    他有些懊恼,有些愤怒,秦歌明明是他后半生最大的机会啊……

    但很快,一直以来养成的价值论,让他迅速将胳膊下夹着的红包放得更低了。

    秦歌已经没有投资的价值了,手臂废了的秦歌,在接下来的时代,就会成为全球新闻所说的,不能玩游戏,进而只能依靠政府低保生存的最下等人。

    所以……

    穆三文摸出了那张借条。

    而后,他脸色一黑:“秦歌,你可算回来了!”

    秦歌微微一顿,他没有搭理穆三文,而是慢慢的走到了门前,将雾筑根放下,拍了拍李永输的肩膀:“把这东西拿进去!”

    “别闹,老子再想怎么才能让农民赢呢!”李永输烦躁的拍开了秦歌的手。

    秦歌满脸压抑的怒火:“拿进去,要不立马送你去福利院!”

    李永输抬头,呵呵干笑,老老实实的接过雾筑根朝着屋里走去。

    这时,秦歌才回头看向路上站着的三个人,他声音略微冷漠,还是会下意识的隐藏左臂,但很快一叹,他便大大方方的将左手放到了身前。

    是什么就是什么,掩饰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如今已经没办法掩饰了。

    “村长有什么事儿?”

    穆三文最后挣扎了一次,但思考的结果,还是跟之前一样。

    他需要的,是在任何事情中,谋取到最大的价值,最大的利益!

    他阴测测的开口道:“你养的那个老头儿,欠我家三千五百块的赌债,你给解决一下?”

    “爸?”

    穆久阁愣住了,他愣住的不是穆三文不送钱了,毕竟秦歌手废了,那秦歌就没有价值了,不送钱才是正确的。

    他愣住的原因是:“不是八百块的赌债吗?”

    王婶儿在旁边笑盈盈的看着。

    穆三文皮笑肉不笑的开口道:“利息呢?蠢材!一天一百块的利息,已经二十七天了,八百加两千七还要我教你吗?”

    秦歌默然。

    “还得起吗?”穆三文冷冷的问道。

    “你这利息,是高利贷,不合法的!”秦歌淡淡的开口,但实际上,他心底已经乱了。

    世间不合法的东西多了去了,而他们依然存在,那个叫做逍遥法外的词,就证明了这一点。

    穆三文摸出了借条,缓缓的打开,而后扬了扬手中的借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当天不还,便是一天一百利息!”

    秦歌的脸色陡然白了下去。

    没错,高利贷犯法,可是契约在这个曾经被次贷危机搞得信用奔溃过的世界,任何契约都是被宪法被联邦基本法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便是高利贷,只要有契约,就绝对合法!

    “还得起吗?”

    穆三文冷笑起来:“还不起的话,我可以请经济融资局的人出面,验证你的资产之后,将你的资产抵押还款,若是资产也不够的话,就会送你去福利院,由政府替你还钱,但你……就只能在福利院呆一辈子了!”

    秦歌愣住了。

    他在迅速的思考着。

    但就在这时,谁都没有想到的一幕出现了。

    穆久阁冲了过去,一把抢过借条,将那借条斯得粉碎,而后吞入口中。

    “孽子!”穆三文扬起一巴掌扇过去。

    鲜血横流。

    穆久阁冷着脸,任由鲜血从嘴鼻溢出,然后滴落地面。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秦歌,慢慢的开口:“九可,我……”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误会了九可三年吧?

    当年弃权的锅,真的不应该让九可来背的吧?

    秦歌彻底愣住了,不是因为穆久阁的举动,而是因为穆久阁喊出的那两个字——九可……这个被抛弃了三年的id……

    不知道为什么,再次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秦歌感觉自己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他感觉,他好像活了过来!

    穆三文冷笑:“孽子,滚回去,等回家老子再收拾你。”

    而后,穆三文转头,不急不慢的开口道:“秦歌,别急着高兴,这混账撕掉的,只是复印件,原件还在!”

    穆久阁顿住了。

    姜,还是老的辣。

    秦歌波澜不起,他感激的看了一眼鲜血满脸的穆久阁,静静的开口道:“我还得起!”

    “还得起?你拿什么还?这破房子吗?还是刚才那个雾筑根啊?”王婶儿这个边缘人物来痛打落水狗了。

    秦歌轻轻一笑,然后冰冷无比的开口:“关你屁事儿!”

    王婶儿噎住了,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穆三文又是一巴掌扇在了穆久阁的脸上,怒气满满的道:“我也不管你怎么还,三天,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会带着经济融资租的人过来!”

    “当然,这三天还是会按照一天一百来计算利息!”

    话音落下,穆三文便推着呆愣愣的穆久阁离开了。

    王婶儿笑着跟穆三文的背影道别,而后无声的骂了秦歌一句,便在秦歌冰冷的眼神中,悻悻离去。

    推开房门,再关上房门。

    阴暗的小屋在灯光下依然阴暗。

    “不是让你别去赌了吗?”秦歌靠在门上,低着头。

    正在摆弄雾筑根的李永输微微一顿:“这……我当时也没答应你啊!”

    “那你当时也没拒绝啊,沉默就是默认!”

    “沉默也可以是无声的抗拒!”李永输半点不退步。

    秦歌陡然抬头,一手抓起板凳,满脸无助的愤怒:“草泥马的,老子到底捡你回来干嘛?”

    “老头儿我也没让你带我回来啊,是你自己说,反正你只是一个人了,找个相依为命的人,让我跟你相依为命来着!要不是你当时那么孤独可怜缺爱缺陪伴,你以为老头儿我会跟你来这破地方啊,还特么一住就是三年!”李永输也怒吼起来。

    “老子当时……”秦歌吼着,慢慢的沉默了下去。

    没错,三次自杀失败,活着无意义,死又不敢的时候,他真的很需要陪伴……

    很需要一个完全不知道他过往的人来陪伴。

    缓缓的放下了板凳,秦歌温声道:“好了,算我没说清楚,以后不要去赌了,这次就算了。”

    “那这次怎么还?这雾筑根顶天卖个六七百,赌债可是三千五,搞不好是三千八,换句话说,这雾筑根连零头都换不起。”

第三百五十四章 真会玩

    秦歌陡然抬头,一手抓起板凳,满脸无助的愤怒:“草泥马的,老子到底捡你回来干嘛?”

    “老头儿我也没让你带我回来啊,是你自己说,反正你只是一个人了,找个相依为命的人,让我跟你相依为命来着!要不是你当时那么孤独可怜缺爱缺陪伴,你以为老头儿我会跟你来这破地方啊,还特么一住就是三年!”李永输也怒吼起来。

    “老子当时……”秦歌吼着,慢慢的沉默了下去。

    没错,三次自杀失败,活着无意义,死又不敢的时候,他真的很需要陪伴……

    很需要一个完全不知道他过往的人来陪伴。

    缓缓的放下了板凳,秦歌温声道:“好了,算我没说清楚,以后不要去赌了,这次就算了。”

    “那这次怎么还?这雾筑根顶天卖个六七百,赌债可是三千五,搞不好是三千八,换句话说,这雾筑根连零头都换不起。”

    “还有啊,雾筑根都找到了,雾筑草呢?就算是最次品质的雾筑草也都是能卖好几万的。”

    雾筑草……

    秦歌摸了摸屁股。

    屁股上好像还有点湿润。

    “没有雾筑草,只有根!”秦歌低着头,右手不由自主的摸向了鼻子。

    “没有……没有就没有吧……”

    说着,李永输满脸狐疑:“你该不会打算真要去福利院呆一辈子吧?要不咱们跑路吧?老头儿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绝对不会去福利院的!”

    “……”

    秦歌无语。

    他缓缓的伸出右手,摸出了贴身藏着的两个小黑卡片。

    “把这个卖了,还你的赌债绰绰有余的。”

    李永输眼中毫无波澜,但仅仅是一个瞬间,惊喜就从他那浑浊苍老的眼珠里面爆发出来。

    “记忆卡片?史前内存卡?!”

    秦歌微微点头:“这种东西,市价很高,每次成交都不低于一千万,卖一个,就可以浪一辈子了……”

    “等等,不能卖啊!”李永输陡然开口。

    秦歌抬头:“不卖怎么还你的赌债?”

    “你想想,这东西为什么能这么值钱,不就是因为里面记载的史前资料吗?”李永输满脸激动。

    秦歌摇了摇头:“我可不是研究人员,你给我史前资料我也研究不出任何东西来。”

    “别啊,未必需要研究呢,你先看看这里面到底记载的是什么再说啊,不用研究的就给留下来,需要研究的,就卖掉!”李永输循循善诱起来。

    “而且,不管如何老头子我都觉得留下来更重要,毕竟,人家愿意花一千万买这么个小卡片,肯定代表这小卡片能给他带来超过一千万,甚至是远远超过一千万的利润,否则,谁吃多了才会买这一不小心就会弄丢的小卡片?”

    “有道理!”

    秦歌一想,的确是这个道理。

    “电脑拿来!”秦歌开口。

    李永输迅速转身,从柜子里取出了秦歌当年的电脑。

    老旧的电脑上面早就已经沉积了不少灰尘。

    使劲儿一吹,灰尘散落。

    充电,开机。

    秦歌捣鼓了半天,尽管蒙尘三年,电脑还是能用,而后,他飞速将两张史前记忆卡取出来。

    等等,这史前记忆卡,跟如今的电脑插孔是有区别的。

    虽然早就有相应的读卡器出现了,但那种读卡器,一个至少数千块……

    买不起啊!

    “看不了的,还是直接卖了吧。”秦歌摇了摇头,起身,准备关掉电脑。

    李永输走上前来,朝着秦歌递出来一个奇怪的东西。

    他笑着开口道:“很久以前别人送我的,为了读取史前记忆卡的内容而特意打造出来的读卡器。”

    这……

    秦歌微微一愣,他再一次体会到,李永输在没有落魄之前,应该是个上流社会的人。

    默默接过了小长方体一般的读卡器。

    这读卡器一端是插进电脑侧边插孔的,而另一端有着三种规格的插口。

    这三个插口,对应着三种大小不同的史前记忆卡。

    秦歌手中的两个史前记忆卡恰好就是最小的和最大的两种。

    秦歌一次性便将两块记忆卡都插了上去,而后插入电脑端。

    李永输颇有深意的笑了笑,跑到一边去继续一个人斗地主了。

    秦歌没搭理李永输,而是移动鼠标打开我的电脑,我的电脑栏目下出现了两个移动硬盘。

    点击第一个。

    打开的一瞬间,电脑卡顿了一下。

    卡顿结束之后,密密麻麻的文字出现,总共有二十来行,每一行的文字都不超过十个字,但每一行的文字后面,都跟着三个字母——txt。

    这是……

    第一行,星峰传说,作者我吃番茄,txt文档……

    第二行,异世邪君……

    第三行,蜀山剑侠传……

    第四行……

    ……

    这是,史前历史!!!

    全都是史前历史,全都是以人物传记的体裁记录的历史!

    迫不及待的点开,忍不住看了下去。

    张星峰的一生,七十多岁渡劫失败,重生,而后……

    看得人热血沸腾!

    看得人哭,看得人笑……

    还没看完整个故事,就已经看得秦歌浑身战栗!

    他只觉得毛骨悚然,只觉得心脏再次剧烈的跳动起来。

    血脉喷张!

    七十余岁渡劫,渡劫失败,差点灰飞烟灭之后,都还能东山再起……

    这样的意志……

    秦歌默默的转头,看向了狰狞可怖的左手。

    他只是手受伤了而已……比人家史前前辈的差点灰飞烟灭可差多了吧?

    人家史前前辈都能东山再起,他……

    他……还是做不到啊!

    人家重生了,他秦歌没能重生,没能得到重来的机会。

    这位叫张星峰的前辈,是真的幸运儿,是被苍天眷顾之人……

    而他秦歌,大概是被老天厌弃的。

    无聊的往下拖。

    最后一行文字出现,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

    英雄联盟……

    史前也有英雄联盟吗?

    秦歌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

    他很想很想点开这最后一个历史看看,但内心对于那四个字的莫名情绪,让他心悸,让他胆怯。

    秦歌默默摇头,关闭了文件。

    沉默了许久,秦歌再度点开了第二个移动硬盘。

    这里面……大概也是史前历史吧。

    要是什么史前文学或者科技的话,那种东西,秦歌是一窍不通的。

    同样,好几十行文字出现。

    第一行:无限送死也能取得胜利?且看送死流塞恩,mp4文件。

    塞恩?

    亡灵战神塞恩吗?

    秦歌愣住了,史前真的有英雄联盟???

    他继续往下看。

    第二行:龙女打野教学,无需任何操作,学会之后,哪怕是手残也能上钻石!rmvp文件。

    龙女打野???

    史前真的有英雄联盟。

    还有,哪怕是手残也能上钻石?!

    秦歌震惊了,心底第一次燃起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紧接着,第三行:震惊,这个小伙居然玩得是大肉蛮子,远远不止五秒!avi文件。

    ……

    秦歌快速扫过整个文件的内容。

    他的心,不能平静了。

    这第二个移动硬盘内,全部都是关于英雄联盟的视频!

    而且,全都是他这个曾经的世界第一打野都不曾听说过的奇葩套路!

    史前的英雄联盟已经繁荣到了套路无数的地步了吗?

    秦歌好奇着,点开了第一个无限送死塞恩的文件。

    视频开启,旁白说着奇怪的话语,跟如今的华语相似,但发音非常非常奇怪,有点像某个地方的方言。

    反正听不懂就是了。

    但视频的的确确是英雄联盟最初的模样,是在英雄联盟开发出头盔沉入式之前的s8版本的模样。

    视频中,游戏已经开始。

    先是天赋选择,这个说着听不懂话语的人,给塞恩选了中规中矩的符文。

    只是,对于亡灵战神这种大肉来说,爆破似乎并不如骸骨镀层好用吧?

    秦歌疑惑着,继续看下去。

    两分钟后,进入游戏了。

    亡灵战神在红色方。

    十五秒的泉水锁定时间一过,亡灵战神便被操控着朝着蓝色方上半部分野区走去,走到了蓝色方的蓝buff处。

    这是,偷蓝?

    偷蓝之后传送去线上吗?

    一个传送换一个蓝buff,而且没有打野刀,蓝buff的经验会低很多,这根本不值得啊!

    如果再遇到对方上单控线的话,这一波,赚一个蓝,却要损失三个近战兵的金钱和经验再加上必须交的一个传送。

    血亏啊!

    这种套路,有什么意义吗?

    蓝buff的回蓝吗?

    对于带药品和时间扭曲药剂天赋的塞恩来说,蓝buff真不见得多猛啊。

    恩,世界第一打野的判断不会有错的。

    所以说,这个套路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秦歌抬起手,就想要x掉这个无聊的视频,但就在快要插掉的前一刻。

    秦歌顿住了。

    因为,视频中的塞恩,在摸了蓝buff两下之后,朝着右边的蛤蟆走了过去,而且一个w炸到了蛤蟆,吸引了蛤蟆的仇恨。

    同时拉两个野怪……对于世界第一打野秦歌来说,这并不难,但这都是打野五六级之后,为了加快打野速度才做的啊。

    可塞恩是个没惩戒的上单,还特么才一级啊!

    两个野怪的伤害,塞恩扛得住?

    等等,亡灵战神的被动!

    死了还能继续战斗!

    秦歌的注意力被集中了起来。

    视频中,亡灵战神一下接一下的敲打着蓝buff,其间只用w技能的盾炸过一次aoe伤害。

    然后,塞恩被野怪击杀。

    死后的塞恩攻速爆表,一下,两下,三下。

    六下之后,蓝buff死去。

    塞恩转头朝着蛤蟆拍起来。

    五秒之后,蛤蟆死了。

    同一时刻,塞恩彻底死去。

    在塞恩彻底死去的一刻,死亡时间已经刷新结束了了,塞恩重新站在了泉水里,脚下套着一个鲜艳的蓝色光环!

    传送上路一塔,同时多买了一个150金币的回血宝珠。

    落地。

    因为对方上单在推线,塞恩只损失了一个近战小兵。

    血赚!

    两个近战小兵两个远程小兵死去,一道光华从塞恩头上落下。

    二级了!

    先升二级了!

    至少压了对面小半级经验!

    高手对线,少一个小兵的经验都会血崩,更何况是小半级经验?

    塞恩上前,压制对面。

    w开启,同时q,击飞对面波比。

    塞恩走上去,w爆炸开来,而后平a,一口不灭之握吸回来。

    一套换血,塞恩只是少了五分之一的血,波比却只有一半的血了。

    再次血赚。

    而后塞恩开始有意识的控线,直到五分钟的时候,塞恩依靠q和w的爆炸伤害,迅速清掉一波兵,将己方的大波兵线带进了敌方一塔。

    塞恩走了进去。

    要强杀吗?

    秦歌看了看对面上单波比的血量,五分之一左右,处理得好是可以强杀的,就算处理不好,也是可以换掉的。

    这个时候,即便是换掉,也是血赚的。

    毕竟,双方上单同时死去的话,塞恩什么都不亏,而波比却要亏掉一大波兵线,哪怕波比带了传送,也会亏掉一个炮车和两三个近战兵。

    但波比带的是点燃。

    所以,只要这一波换掉,波比就可以自闭了。

    上路的游戏,已经在此刻宣告结束。

    但时间过去,塞恩却没动手,他只是站在了一塔边上,a塔。

    天赋爆破被触发。

    一个红色的圆圈围绕着防御塔,仿佛定时炸弹一样倒计时。

    时间一秒一秒消逝。

    爆破彻底触发,塞恩一斧子下去,防御塔被干掉了368点血量。

    兵线被消耗得差不多了。

    塞恩退出防御塔攻击范围。

    继续。

    第二波。

    第三波的时候,波比终于扛不住压力回城了。

    而塞恩的爆破已然再度刷新。

    小兵,塞恩,加上爆破。

    一血塔爆发。

    塞恩拿下了一塔,吃掉了一塔的六百块经济!

    秦歌抬头看了看游戏上方,此时,距离游戏开始,不过八分半钟。

    这个时间就拿下一塔……

    这节奏……

    这套路……

    秦歌震惊了。

    史前人类可真特么会玩!

    塞恩回家,十分钟的时候,已经是巨型九头蛇在手了。

    塞恩没有趁着优势去别的路搞事儿,而是继续在上路带线。

    经济等级压制下,波比只能看着兵线被塞恩推进二塔。

    爆破触发,敌方上二塔被摸了一半血量。

    敌方打野过来了。

    塞恩闪现逃离,回城。

    这个闪现,有些浪费了啊!

    秦歌心底不由得有些可惜。

第三百五十五章 还能这么玩?

    两个近战小兵两个远程小兵死去,一道光华从塞恩头上落下。

    二级了!

    先升二级了!

    至少压了对面小半级经验!

    高手对线,少一个小兵的经验都会血崩,更何况是小半级经验?

    塞恩上前,压制对面。

    w开启,同时q,击飞对面波比。

    塞恩走上去,w爆炸开来,而后平a,一口不灭之握吸回来。

    一套换血,塞恩只是少了五分之一的血,波比却只有一半的血了。

    再次血赚。

    而后塞恩开始有意识的控线,直到五分钟的时候,塞恩依靠q和w的爆炸伤害,迅速清掉一波兵,将己方的大波兵线带进了敌方一塔。

    塞恩走了进去。

    要强杀吗?

    秦歌看了看对面上单波比的血量,五分之一左右,处理得好是可以强杀的,就算处理不好,也是可以换掉的。

    这个时候,即便是换掉,也是血赚的。

    毕竟,双方上单同时死去的话,塞恩什么都不亏,而波比却要亏掉一大波兵线,哪怕波比带了传送,也会亏掉一个炮车和两三个近战兵。

    但波比带的是点燃。

    所以,只要这一波换掉,波比就可以自闭了。

    上路的游戏,已经在此刻宣告结束。

    但时间过去,塞恩却没动手,他只是站在了一塔边上,a塔。

    天赋爆破被触发。

    一个红色的圆圈围绕着防御塔,仿佛定时炸弹一样倒计时。

    时间一秒一秒消逝。

    爆破彻底触发,塞恩一斧子下去,防御塔被干掉了368点血量。

    兵线被消耗得差不多了。

    塞恩退出防御塔攻击范围。

    继续。

    第二波。

    第三波的时候,波比终于扛不住压力回城了。

    而塞恩的爆破已然再度刷新。

    小兵,塞恩,加上爆破。

    一血塔爆发。

    塞恩拿下了一塔,吃掉了一塔的六百块经济!

    秦歌抬头看了看游戏上方,此时,距离游戏开始,不过八分半钟。

    这个时间就拿下一塔……

    这节奏……

    这套路……

    秦歌震惊了。

    史前人类可真特么会玩!

    塞恩回家,十分钟的时候,已经是巨型九头蛇在手了。

    塞恩没有趁着优势去别的路搞事儿,而是继续在上路带线。

    经济等级压制下,波比只能看着兵线被塞恩推进二塔。

    爆破触发,敌方上二塔被摸了一半血量。

    敌方打野过来了。

    塞恩闪现逃离,回城。

    这个闪现,有些浪费了啊!

    秦歌心底不由得有些可惜。

    但说不定这只是黄铜白银组的排位,所以,召唤师技能是从来不会被珍惜的。

    塞恩回城,一速鞋外加传送门。

    走到二塔之后,塞恩一个大招上线,直接撞到了敌方二塔前。

    兵线再次进入敌方二塔。

    爆破触发。

    但也就是这个时候,对方中野包夹了过来。

    瞎子和狐狸。

    闪现没好,大招没有。

    秦歌微微一顿,这下塞恩跑不掉了吧?

    结果,塞恩不止不跑,反而带着七个小兵义无反顾的朝着敌方二塔冲了进去。

    是塞恩在抗塔,不是小兵在抗塔。

    瞎子狐狸波比冲了过来,三人愤怒的灌死了塞恩。

    塞恩亡灵起身,爆破触发完毕,一斧头下去,二塔破灭!

    塞恩的亡灵追着狐狸开揍。

    狐狸不得已交大招逃命。

    此时,塞恩的亡灵已经追不上任何人了。

    他就在原地开始清理兵线。

    死亡。

    复活!

    再次上路带线!

    当看见对方除波比之外的四个人在中路抱团的时候,塞恩开车朝着对方上路高地塔撞了过去。

    兵线进塔。

    爆破。

    波比交了e技能之后,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亡灵战神在死命的a塔。

    塞恩死了。

    高地塔只被磨掉了一半的血量。

    但可以预见,塞恩只要再这么来一次,对方的上路高地就会破掉!

    而这个时候,才十七分钟!

    二十分钟前掉高地,代表着大龙已经是对方的囊中之物!

    果然,十八分钟塞恩破高地,插眼。

    二十分钟的时候,塞恩传送之前在对方水晶插的眼,配合传送门的小怪破掉了对方上路水晶。

    对方五人组满脸愤怒,一万个技能砸在塞恩身上。

    塞恩的战绩,成为了0-5-0。

    但同时,大龙纳什男爵的嘶鸣,响彻整个峡谷。

    塞恩的队友,在这个时候,rush掉了大龙!

    绝望!

    秦歌带入了波比的角色,他真的只能感觉到绝望!

    无力吐槽的绝望!

    无能为力的绝望!

    甚至于,波比要是脾气不好的话,指不定会直接公屏问候塞恩家十八代女性。

    但波比脾气可能比较好,公屏上没什么反应。

    然后,塞恩继续上路,去拔门牙塔,塞恩的队友则带着大龙buff中推。

    对方守哪里也不是。

    守中,有着爆破和传送门的塞恩拔门牙塔飞快。

    守门牙塔,那就代表中路高地水晶都要爆炸,会慢慢的进入慢性死亡。

    五分钟后,敌方五人组和塞恩的亡灵定格,水晶彻底炸裂,胜利的荣耀之剑出现在视频之中。

    视频结束。

    秦歌却是久久不能平静。

    史前人类的脑瓜到底装了什么?

    这种脏套路都能想出来?

    没错,以秦歌曾经世界第一打野的眼光来看,这个送死流塞恩的套路,绝对可行!

    但这个套路还有些弱点。

    其一,线上压制。

    线上如果压制不了对面,拿不到清线权,不能把兵线带进敌方防御塔的话,就全都白干。

    毕竟,防御塔附近没有小兵的时候,那抗性简直高得阔怕!

    其二,需要队友配合。

    如果队友萌萌哒,敌方五人抓塞恩的时候,队友还在梦游,而没有想到要去rush大龙的话,那就很难受了。

    因为,塞恩死了,队友就会面临四打五的局面。

    甚至于,一旦四打五被对方开了,团战败了的话,大龙就会被被敌方拿下。

    那样一来,这套路就直接被扼杀了。

    其三,可以做一个优化。

    如果能在二十分钟前拿下峡谷先锋,或许不需要两次,只需要一次就能拔下高地。

    默默的思考着。

    秦歌的内心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亲自去尝试一下这个送死流塞恩的套路了!

    但是,套路都是固定的。

    指望靠着套路活下去是不可能的。

    毕竟,任何套路都会被反套路,就算不被反套路,也会因为你不停的用,而被别人偷师。

    到时候,这个脏套路就会妇孺皆知,然后,塞恩大概会成为排位里面的必ban英雄。

    ban了塞恩,任你套路有多脏,都可以直接无视。

    所以,要先取经。

    秦歌接着朝着第二个视频看过去。

    那个最让他心动的视频!

    那可能是他能真正的重新回归联盟的钥匙!

    ——龙女打野教学,无需任何操作,学会之后,哪怕是手残也能上钻石!rmvp文件。

    如果能上钻石的话,不说什么开启宝箱获取符石宝石了,就是到钻石的胜点,也足够秦歌生活下去了。

    毕竟,到了钻石段位之后,获得的胜点,已经有数千点了。

    而且,在英雄联盟胜点本位之后,秦歌还是偷偷看过相关消息的。

    只要有了段位,哪怕你的段位固定了,很难再往上爬,甚至于很难得到胜点了。

    但只要每个月保证三十局游戏,就可以拿到全勤奖。

    黑铁每个月能拿到三十点,黄铜五十点,白银一百点,黄金两百点,白金三百点,钻石五百点!

    目前还不清楚胜点和之前华币的兑换比例,但哪怕是一比一的比例,五百胜点也足够秦歌和李永输节衣缩食的生活下去了啊!

    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第二个视频。

    跟之前那个视频一样,视频里的解说声音都是类似于华语,却又不那么相同的语言。

    还是听不懂。

    视频开始了。

    龙女在红色方。

    在下路帮助下拿下了蓝buff之后,龙女转身去收三狼,收掉三狼之后,龙女并没有往自己的上半野区走,而是返身去收掉蛤蟆。

    收掉蛤蟆又去河道干掉了河道蟹。

    而后直接入侵敌方下半野区。

    对方打野是剑圣,f6还在。

    龙女迅速刷下f6,而后去地方石头人。

    石头人也还在!

    石头人拿下,龙女原地回城,手中已经有了八百块。

    六百五升级红色惩戒刀,一百五买下回血宝珠。

    而后,龙女迅速朝着自己上半野区走去,但他并没有直接去红buff,而是朝着己方石头人走去。

    石头人还在。

    刷掉石头人。

    红buff没了,应该是被剑圣偷了。

    继续往下,f6也还在,刷掉。

    这剑圣怕是不怎么会打野吧?

    秦歌这么想着,毕竟,在英雄联盟这个游戏里面,野区,一直都是f6和石头人的经验值高。

    剑圣不刷自己的可以理解,但入侵红色方野区之后,也只拿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红buff……

    不错,无关紧要。

    剑圣跟龙女一样,六级前都是不怎么能抓到人的,拿红意义不大,刷经验,快速升六会更重要一些……

    秦歌继续看下去。

    龙女到了己方下半野区,三狼刚刚刷新,而后ewq迅速刷掉,走到蛤蟆的时候,蛤蟆也刷新了。

    而后,入侵地方下半部野区,f6刷新了,石头人也刷新了。

    卧槽!

    这节奏,已经赢了啊!

    秦歌惊讶起来。

    整个野区扣除两分半刷一个的河蟹和五分钟刷一次的红蓝,就只有八组野怪,而龙女却直接拿下了六组野怪,这六组野怪包括了经验值最高的两组石头人和两组f6。

    不客气的说,剑圣已经崩了!

    果然,刷完石头人的时候,龙女六级了,而剑圣,还在三级。

    这就压制了三级……

    七级往后,野区野怪的经验值递增,很快,龙女就能打五个剑圣了。

    秦歌已经大致明白了这个龙女打野的套路。

    但他依然仔仔细细的看了下去。

    换了三年前,说不定看到这里,他就x掉视频了,但现在他明白,做事最忌讳抓着一半就自以为是。

    等等……

    下路可以抓啊!

    秦歌心底惊讶起来,地方vn和塔姆已经压着赏金和石头打了,而且压过了河道。

    这个时候,龙女要是从后面冲过去的话,一个大招扑上去,双杀啊!

    毕竟,vn和塔姆都猜四级啊!

    可是,龙女就这么回城了。

    更新了装备,出了红色血刃加一个真眼和一双鞋,龙女又朝着上半野区去了。

    己方石头人,己方红,己方f6,己方三狼,己方蛤蟆,己方蓝,下河道河蟹,敌方f6,敌方石头人,回家。

    而这个时候,九分钟,龙女八级半。

    按照之前的顺序,再来一遍。

    十二分钟,龙女十一级,而剑圣,刚刚六级……

    剑圣怒了,来了,被龙女单杀了。

    继续刷野。

    十五分钟,龙女十四级,剑圣,六级……

    十八分钟,龙女十七级,剑圣,十级……

    除了龙女之外,其余九个人,等级最高的也不过是红色方上单诺克萨斯之手,十三级!

    这等级压制……

    真特么恐怖!

    十九分半,龙女已经十八级了,而且手上有着血刃,三项之力,巨型九头蛇,血手的部件紫雨林之拳。

    而剑圣,一个血刃,攻速鞋,外加一个小破败……

    剑圣没得玩了,只要龙女不拖节奏,游戏已经可以在三十分钟之前结束了。

    就见此时,龙女站在了大龙坑里,聊天屏出现交流。

    而后,诺克萨斯走了过来。

    这是……

    这是要在大龙刚刷的时候打掉?

    以龙女现在这个装备……还真能打掉,甚至于,有人帮忙抗的话,都不用这个装备和等级,只需要十一级配合一个三项血刃就可以打了!

    二十分钟整,大龙出现。

    龙女开大招扑了上去。

    诺克萨斯扛着。

    二十分钟18秒,大龙嘶鸣响彻整个峡谷!

    十八秒干掉大龙!

    诺手单带,龙女和中下辅中团。

    团战开启,诺克萨斯传送支援。

    但诺克萨斯还没落地,团战已经结束!

    十八级龙女的制霸!

    eq连招,十一级的vn就没了,大招扑过去,远程e,对面上中没了!

    吹波口!

    再次追着塔姆打。

    跨抓口!

    四杀!

    至于剑圣……经济等级崩盘的剑圣,连solo赏金都solo不赢……

    五杀被抢,无伤大雅!

    高地,水晶,门牙。

    一波gg!

第三百五十六章 背负

    “今天是周五,明天后天双休,但别急着高兴。”

    “三天后,也就是下周二,就是一年一度的分院考核,更是决定你们今后何去何从的最关键的关卡,是和黑暗时代之前的华夏高考一般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考核!”

    “考核内容跟以前一样,也依然是以实力达到三星为及格标准。”

    “多的我也不说了,还在二星巅峰卡着的几个同学,这两天努努力,尽力突破吧,跨过去就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至于二星都没到的,尤其是秦歌……你们这些二星都不到的,还是趁着最后两天自由日子,把想玩的都玩一遍吧。”

    “好了,放学!”

    班主任在台上收起课本,缓缓的走了出去。

    在班主任走后,同学们一个接一个的抱起书本,然后,一个接一个的,冲向阳台或者窗台。

    跳了下去。

    从阳台或者窗台跳下去的人,每一个脸上都洋溢着解脱般的欢愉之色。

    等到安全落地之后,他们笑得更欢了。

    这代表他们的实力达到了三星。

    因为,只有有着三星以上实力的人,才能从这三楼的高度跳下去而分毫不伤。

    换句话说,这些跳楼的,全都是对三天后的考试没有丝毫忧虑的人。

    就在同学们一个个朝着楼下跳的时候,在教室的最末尾,秦歌满脸死灰的站了起来。

    默默的背着书包,朝着教室门口走去。

    身后,无数道怪异的目光聚集,无数冷嘲热讽更是不加掩饰的响彻起来。

    “哎呀,只要想到再过三天,咱们天蓝学院就能摆脱这个废物拖油瓶了,老子可真特么开心!”

    “咱们班可终于要摆脱这个废物了!”

    “就是,每年都是因为这个废物的存在,直接把咱们班的平均分拉低了至少两个档次,导致我们每次考核都拿不到学院奖励的资源。”

    “岂止啊,这小子还拉低了学院的平均分,导致我们天蓝学院拿不到长安那边黑白学宫给出的的奖励资源呢!”

    “以后不用担心啦,以后,咱们七班也能去争夺那些资源了!”

    “有了那些资源,咱们实力提升会更快的,而那废物占据的那一份资源,也终于可以为天蓝城再多培育一个武者了!”

    听着这些话,秦歌脚下速度加快。

    没过多久,他便独自走近了空空荡荡的楼梯。

    有灵力的学员是从不走楼梯的,都是直接跳楼,即便不到三星实力,跳下去会受伤。

    而刚刚入学的新生,教室在一楼。

    看着空空如也的楼道,秦歌眼角慢慢的湿润起来,感觉鼻子很酸。

    十年前,他也在这所学校读书。

    那时,这所学校还不叫做天蓝分院,它叫做天蓝市第一中学。

    那时的秦歌,更是这个学校的骄傲,是个蝉联了无数竞赛一等奖的二年级生,是被老师们看做清华北大内定人员的天才。

    但就在十年前暑假的前一天,一切都变了。

    那一天的傍晚,晚霞很美。

    然后,晚霞越来越红,越来越红,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滴血。

    秦歌清楚的记得,有一滴颜色奇怪的仿佛血又仿佛墨汁的东西落在了他的额头上。

    再然后,天空出现了海市蜃楼,出现了巨大的奇怪的影子。

    当天晚上,新闻联播宣布,人们迎来了灵气复苏时代,特异功能和之前老一辈科学家宣扬的人体科学,已经变为现实。

    并且,已经有人拥有了异能,正在新闻联播上接受采访。

    但就在这条新闻还没结束的时候,怪兽降临!

    什么都没了。

    核弹直接失灵,最强力的导弹再也无法点燃,最强力的枪械,根本不能发射子弹,最先进的战斗机,竟然无法发动引擎!

    东方明珠也好,西方明珠也罢,那些高楼大厦,全都在一夜之间成了废墟。

    整整一年,整个地球生灵涂炭。

    直到一年后,在灵气复苏下自然觉醒的武者们开始有组织的反抗。

    在华夏,出现了新党、血夜、东府。

    在美洲,则出现了山顶寨、神之国、救世军、亚历山大社区。

    欧洲也出现了魔法王座、黎明守护者等超能力者的组织,在这些组织长达五年的努力之下,在废墟上建起了四十三座城池,才让万众生灵得到了喘息之机。

    但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讲。

    在秦歌身上,那被称作绝望黑夜的时期,不止六年,而是有着七年,多了一年!

    整整七年,一直在野外,靠着父母的各种委屈求存,各种挣扎,在人与人的尔虞我诈之中生存,靠着父亲早年在农村生活的技能,在除了灾兽便什么都没有的荒野苦苦求生。

    秦歌家的人口数量,迅速从七个人缩减到了三个人。

    更是在最后,父母为了救一个女人,一个允诺能带他们一家去城池内安稳生活的女人,死去。

    那个女人根本不是普通人……却为何要普通人用性命去救?

    即便,最后那个女人完成了诺言,甚至还将没有修行天赋的秦歌也强行塞进了本来无论如何不会招收没有修行天赋之人的天蓝分院……

    可有什么用呢?

    因为她,秦歌成了孤儿。

    不怪她,不怪她!

    父亲说过,不怪别人的,你所遇到的一切过不去的苦难,只能怪你自己太弱……

    不怪她,不怪她!

    要怪也要怪那些灾兽!

    可对灾兽无能为力之下,没有修行天赋,更无力也无望去找灾兽报仇的情况下……

    无助在心底蔓延。

    还有,三天后的考核!

    以他一丝灵力都没有,甚至连气感都没有感觉到过的程度,三天后的考核,不用想也是淘汰。

    而那个考核过不了的话,就会被学院开除。

    然后,身为没有灵力的平民,他只能去成为让这个城市正常运转的零件,要么去种地,为保护这座城市的武者大人们提供食物资源,要么在死亡的边缘,在灾兽的瞩目下去修葺城墙。

    但不管是种地还是做其他什么,他都将成为一个真正的零件,没日没夜的、无休止的转动,直到死去。

    这也是之前老师让不到二星实力的人趁着最后两天好好玩耍的原因。

    秦歌慢慢的走着。

    他更想不明白的是,连那些在黑暗时代之前的人渣都能觉醒修行天赋,甚至觉醒异能,为什么他秦歌不行?

    为什么背负了血海深仇的他不行!

    看着黑洞洞的楼道,秦歌停下了脚步。

    就这么认命了吗?

    不!

    他,绝不认命!

    他退后一步。

    继续退后。

    而后转身,来到了阳台边,抬头看向依然明媚的天空。

    他的脸慢慢的狰狞起来。

    要么我命从此由我,给我一个看得见的希望!

    要么你把老子这条贱命拿去!

    秦歌翻身而起,跳了下去!

    风,在随身飘荡。

    心,在慢慢沉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只是一瞬间不到。

    秦歌从最初跳楼的茫然失魂状态清醒过来。

    他还在半空。

    他看见了一滴血,也或者是一滴墨汁。

    那滴液体让他觉得很熟悉,就好像十年前的那个傍晚,从天空掉落他额头的那一滴。

    那滴血,或者那滴墨汁的颜色,应该可以用玄来命名。

    那玄色的血液出现在了秦歌的眼前,而后急速远去。

    啪嗒一声,仿佛雨点掉落地面。

    这滴玄色的血液落在了秦歌脑海深处。

    很玄幻,在这一刻,秦歌仿佛能看见自己的脑海深处。

    他看见那滴玄色血液迅速扩散,迅速的渗透开去,仿佛泼墨,落下的同时,就渲染开去。

    而后,血液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脑海中突如其来多出的一行文字。

    “十一月初三,辛丑日,得卦鼎,火风鼎,变卦谦,阴失位失中,阳失位失中失尊,凶转吉。宜晒太阳,宜思考人生,宜跳楼,忌边晒太阳边思考人生,忌边跳楼边思考人生。”

    什么鬼?

    这是什么鬼?

    这个宜忌,是百度的余孽吗?

    突然的,一抹蓝光出现在秦歌眼前。

    这蓝光只有米粒大小,刚一出现,便直接没入了秦歌的体内。

    秦歌直觉身体突然一阵清凉。

    同时脑海里面那行文字中的宜跳楼三个字已经消失了。

    这是什么鬼?

    秦歌看了一眼天空明媚的阳光。

    这是什么东西?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秦歌的眼前又出现了两抹蓝光,同时也出现了两抹黑光。

    这四个光点都只有米粒大小。

    这四个光点出现的一刹那,便直接撞在了秦歌的身上,融入了秦歌身体里面。

    身体传来清凉的感觉,但同时也有着火辣辣的痛感。

    他的身体,剧痛。

    他的心,却是爽爆了!

    痛,是因为真的很痛。

    爽,是因为,在那蓝光带来的清凉感觉之后,他在那一刹那间,捕捉到了气感!

    捕捉到了他整整三年以来,都没有捕捉到过的气感!

    这代表,他有修行天赋了!!!

    “啊!!!”

    疼痛和暴爽同时爆发,秦歌惨痛而又舒爽的大叫起来。

    楼下,那些还没走远的学生终于发现了他。

    “哎,这是萨比吧,跳个楼而已,至于那么大惊小怪、大呼小叫的吗?”

    “就是。”

    “不对啊!”有人惊呼起来。

    “对啊,不对啊!”

    “什么不对?喂,你们到底在说什么不对啊?”

    “你仔细看,这小子……不是那个走了三年楼梯的废物吗?”

    “卧槽,还真是他!”

    “好像,这小子根本没灵力吧?”

    “那?这小子不是自由落体吗?”

    “卧槽,快闪开,千万别被误伤了!”

    这话一出,秦歌即将落点的位置,人们纷纷散开,刹那间便空出了一块至少十平方米的空地。

    完了!

    秦歌傻眼儿了。

    他现在只是感觉到了气感。

    在《基础修行原理》一书中,修行是从气感开始,但气感过后要去涌动气机,然后将气机凝练在丹田作为根本阴阳鱼,而后才能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修炼。

    而灵力的出现,至少要修行一天之后才会出现。

    换言之,他现在根本来不及搞出灵力来。

    没有灵力,从三楼跳下,就算不死,也必然残废啊!

    “救命啊!”

    他不喊还好,他这一喊,脚下的空地迅速扩大,人们消失得更加迅速了。

    秦歌急了。

    一切你所遇到的过不去的苦难,都只能怪你自己太弱!

    父亲临死前的话语响彻在心底。

    秦歌不打算再去呼喊求救,他迅速调整着自己的姿势,希望在落地的时候,能够最大程度的减低自己受到的伤害。

    只要活着!

    快了!

    一切在电光火石之间。

    地面临近。

    秦歌正打算翻身往前滚,以此卸力。

    但却直直的撞进了一个温软且香喷喷的怀抱。

    同时,他感觉到了杀气!

    杀气是从身后传来的,并不是从这个温软且香喷喷的怀抱出来的。

    “学弟没事儿吧?”清丽的声音响彻起来。

    秦歌抬头,愣住了,甚至于忘掉了还绵延在全身上下的剧痛,也忘了获得修行天赋的欣喜。

    眼前这位,抱住了他的这位……

    这就是天蓝分院公认的女神!

    是比秦歌还要早三年就读的毕业班学姐,是那个无数学院男生的梦中情人——天蓝分院第一届一班的李雪珑学姐!

    啊!

    天啊!

    我干嘛要抬头啊!!!

    我刚才……

    我刚才可是紧紧的顶住雪珑学姐的高峰的啊!

    怎么办?

    秦歌摇了摇头,然后“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随即,他翻了一个白眼,然后脑袋用力的栽进了李雪珑的胸脯……

    软软的……

    香香的……

    甜甜的……

    还好冷啊!

    好多杀气啊!

    可是我不管!

    人家就要学姐的高峰!

    也就在这个时候,秦歌身后响起了一道森冷的声音:“小子,胆儿挺肥啊,雪珑学姐的便宜是你这么占的吗?”

    话音出现的时候,一只仿佛钢铁般的大手抓住了秦歌的脖子。

    这句话最后一个字落下的时候,秦歌已经被这只手抓着狠狠的砸在了地面。

    剧痛传来。

    秦歌还来不及哼出声来,那只钢铁大手的主人伸出了拳头。

    那只拳头上面,绽放出了青色的光芒!

    灵力现光,是七星以上的标志!

    不好!

    刹那之间,那只拳头已经轰了下来,秦歌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 气机

    这代表,他有修行天赋了!!!

    “啊!!!”

    疼痛和暴爽同时爆发,秦歌惨痛而又舒爽的大叫起来。

    楼下,那些还没走远的学生终于发现了他。

    “哎,这是萨比吧,跳个楼而已,至于那么大惊小怪、大呼小叫的吗?”

    “就是。”

    “不对啊!”有人惊呼起来。

    “对啊,不对啊!”

    “什么不对?喂,你们到底在说什么不对啊?”

    “你仔细看,这小子……不是那个走了三年楼梯的废物吗?”

    “卧槽,还真是他!”

    “好像,这小子根本没灵力吧?”

    “那?这小子不是自由落体吗?”

    “卧槽,快闪开,千万别被误伤了!”

    这话一出,秦歌即将落点的位置,人们纷纷散开,刹那间便空出了一块至少十平方米的空地。

    完了!

    秦歌傻眼儿了。

    他现在只是感觉到了气感。

    在《基础修行原理》一书中,修行是从气感开始,但气感过后要去涌动气机,然后将气机凝练在丹田作为根本阴阳鱼,而后才能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修炼。

    而灵力的出现,至少要修行一天之后才会出现。

    换言之,他现在根本来不及搞出灵力来。

    没有灵力,从三楼跳下,就算不死,也必然残废啊!

    “救命啊!”

    他不喊还好,他这一喊,脚下的空地迅速扩大,人们消失得更加迅速了。

    秦歌急了。

    一切你所遇到的过不去的苦难,都只能怪你自己太弱!

    父亲临死前的话语响彻在心底。

    秦歌不打算再去呼喊求救,他迅速调整着自己的姿势,希望在落地的时候,能够最大程度的减低自己受到的伤害。

    只要活着!

    快了!

    一切在电光火石之间。

    地面临近。

    秦歌正打算翻身往前滚,以此卸力。

    但却直直的撞进了一个温软且香喷喷的怀抱。

    同时,他感觉到了杀气!

    杀气是从身后传来的,并不是从这个温软且香喷喷的怀抱出来的。

    “学弟没事儿吧?”清丽的声音响彻起来。

    秦歌抬头,愣住了,甚至于忘掉了还绵延在全身上下的剧痛,也忘了获得修行天赋的欣喜。

    眼前这位,抱住了他的这位……

    这就是天蓝分院公认的女神!

    是比秦歌还要早三年就读的毕业班学姐,是那个无数学院男生的梦中情人——天蓝分院第一届一班的李雪珑学姐!

    啊!

    天啊!

    我干嘛要抬头啊!!!

    我刚才……

    我刚才可是紧紧的顶住雪珑学姐的高峰的啊!

    怎么办?

    秦歌摇了摇头,然后“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随即,他翻了一个白眼,然后脑袋用力的栽进了李雪珑的胸脯……

    软软的……

    香香的……

    甜甜的……

    还好冷啊!

    好多杀气啊!

    可是我不管!

    人家就要学姐的高峰!

    也就在这个时候,秦歌身后响起了一道森冷的声音:“小子,胆儿挺肥啊,雪珑学姐的便宜是你这么占的吗?”

    话音出现的时候,一只仿佛钢铁般的大手抓住了秦歌的脖子。

    这句话最后一个字落下的时候,秦歌已经被这只手抓着狠狠的砸在了地面。

    剧痛传来。

    秦歌还来不及哼出声来,那只钢铁大手的主人伸出了拳头。

    那只拳头上面,绽放出了青色的光芒!

    灵力现光,是七星以上的标志!

    不好!

    刹那之间,那只拳头已经轰了下来,秦歌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但另一只娇柔的手掌出现在视野中,紧紧的抓住了那只拳头。

    那拳头再也动弹不得。

    “穆久阁,过了!”这是学姐的声音。

    秦歌睁开双眼,眼中闪现过一抹崇拜。

    又强大,又漂亮,还心底善良!

    学姐,真的是世所罕见的人呢!

    “雪珑学姐,这小子分明就是在占你便宜!”被称作穆久阁的男人依然满脸怒火。

    李雪珑微微一笑:“他真的没有丝毫灵力,没有灵力的时候,你我谁敢从三楼上跳下来?”

    “他敢!这代表他很有勇气哦,有勇气的人,绝不会是个龌龊的人,他刚刚,应该只是被吓到了。”

    穆久阁无奈一叹,松开了手,但他看向秦歌的眼神,仍然满是恨意,恨意中还带着嫉妒。

    秦歌顿住了。

    我有勇气?

    我……

    刹那之间,秦歌自惭形秽。

    他刚刚,真的成了龌龊的人,而且,没有灵力就从三楼跳下来,也真不见得全是勇气。

    或许,更多的,是一种自暴自弃之下的破罐子破摔……

    真的,相形见绌啊!

    “小学弟,以后可不能这样胡来了哦,必须得至少一星之后,才能尝试,否则,性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秦歌顿住了。

    他忍不住看向李雪珑,毫无杂念的看过去:“学姐为什么要在乎我这种废物的性命呢?”

    李雪珑轻笑:“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天蓝城的希望,都是东府的希望,都是全人族的希望!”

    “还有,你并不是废物!”

    失落。

    崇拜。

    敬服。

    失落是因为,他秦歌对于李雪珑学姐来说,并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只是因为他是一个生命而已。

    崇拜,是因为,就是很崇拜。

    敬服,则是因为,学姐的人格,是真的很高尚!

    她如天山雪莲花,在他眼前惊鸿一现,惊艳了他的世界,照亮了他的黑暗。

    学姐走了。

    同学们都散了。

    没人愿意多搭理一下秦歌这个废物。

    尽管他们很好奇雪珑学姐的高峰有多高,触碰之下又是个什么感觉。

    但,那并不是他们跟废物交流的理由。

    跟废物一起,可是件很耻辱的事情的,更是会被其他人排斥的。

    秦歌没有在意这些,他只是看了又看学姐的背影,直到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他才收回了张望的目光。

    他的眼中渐渐坚定起来!

    我一定会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已经感觉到了气感,已经拥有了修行天赋,再加上这三年来他背得滚瓜烂熟、完全理解透了的修行书籍。

    他相信,他一定会变强!

    他一定会有着斩杀灾兽给父母报仇的能力。

    只不过在报仇之外,他有了另外一个目标——成为像雪珑学姐一样的人,堂堂正正的站在她的身边,守护她。

    最好是能守护一辈子!

    心情愉悦的离去。

    秦歌直到回到了自己的小窝,那激动的心情才慢慢的平静下来。

    这时候,他才发现,黑光引发的疼痛消失了。

    同时,脑海里面的那行文字,也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之前那句话中的宜忌全部消失了。

    而在其后面则多了两段文字。

    全文是:

    “十一月初三,辛丑日,得卦鼎,火风鼎,变卦谦,阴失位失中,阳失位失中失尊,凶转吉。________”

    “已完成所有宜,得到悟性奖励。”

    “已触发所有忌,因果惩罚加身。”

    秦歌愣住了。

    悟性奖励?

    他仔细的回忆起来。

    想来那蓝色光团就是悟性奖励吧?

    那么,那黑色光团就是因果惩罚咯?

    这么说来,蓝色光团才是他突然就能感觉到气感的原因,而黑色光团只不过是他身体剧痛的原因?

    那么,以后要避免忌,要多做宜。

    因为完成宜会得到悟性奖励,而完成忌只会受到惩罚,而且是天道惩罚?

    等等……

    以后还会有这种卦象吗?

    秦歌心底疑惑起来。

    他紧紧的盯着脑海里的文字,但整整过去了十分钟,那行文字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莫非,这是跳楼才能触发的?

    那么,我还要再去跳一次楼吗?

    去试试这卦象到底是不是通过跳楼触发的。

    想到地面临近时刻的生死恐慌,秦歌急忙摇了摇头。

    这次有学姐救他,下次,不一定还有人会救他了。

    活着,才会有一切可能!

    摇了摇头,简单的喝了一杯牛奶,秦歌在地面盘膝打坐起来,按照已经被他背得滚瓜烂熟的修行指要等书籍记载的内容开始修行。

    说起来,人族在灵气复苏之始,是没有任何修炼方法的。

    在灵气复苏的最开始,人们只能像买了彩票等待天上掉馅饼一般等着超能力自动觉醒。

    也因此,黑暗时代才会那么难熬。

    才会从整整一百亿人类,在十年间,只剩下了如今的全球四十三座城池,总共不到两千万人类。

    凡是急需的东西,就算没有,它也会出现。

    绝望黑夜第二年,东府的领袖,华圣吴华安发现了黑暗时代之前的华夏道家典籍中的部分修行方式可以凝聚灵气。

    但那也并不完善。

    那要是完善的话,黑暗时代那几年,和尚和道士就不会死绝了,而是会早在各大组织之前,开启仙佛时代。

    古老的道家佛教典籍,只有部分有用。

    其中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整理完了道家典籍之后,华圣便开始尝试修行。

    但华圣也只是靠着道家典籍整理出来的东西修炼到九星而已。

    似乎九星就已经是极限。

    但华圣大才,穷极之下,模仿着灾兽的灵核原理,强行压缩体内的灵气,而后才出现了如今在东府的主流修炼体系——升灵。

    九星圆满,而后升灵,可以成为一阶生命,一阶九星圆满,再度升灵,可以成为二阶生命,以此类推。

    但可惜的是,只有华圣自己成为了五阶生命,其余的使用升灵体系的人,最高的才到四阶,大多数都是在二阶到三阶之间。

    但无论如何,升灵体系也强过了美洲搞出来基因体系以及欧洲搞出来的冥想体系。

    因为,美洲的基因体系,最高只能到第四阶,唯一一个冲击第五阶的,也就是创出了基因体系的救世军首领罗德尼根,在冲击第五阶的时候自爆了。

    欧洲那边的冥想体系就更玄幻了,虽然也出了四阶九星圆满的人物,但冥想的要求太高,以至于欧洲那边的主流,还是黑暗时代的等着超能力自己觉醒那种……

    非洲?

    什么?

    非洲不存在了,非洲跟澳大利亚一起,在黑暗时代降临的第一天,就被王级灾兽给弄没了。

    至于南极洲……则是被默认不存在的。

    毕竟,南极洲本来就没多少人,如今的世界状况下,更不可能有谁闲得蛋疼的去南极洲考察。

    当然,黑人没绝种,毕竟,在黑暗时代之前,黑人就已经遍布全球了。

    不说多的,华夏这边,除了东府的五座城池,血夜和新党那边,都或多或少的有着黑人存在。

    并且,人种歧视在这个全球只有千多万人的时代,早已经烟消云散了。

    现在,只要你是人,就可以说我们是兄弟!

    一千万兄弟,共同面临人族从未面对过的灾难……

    秦歌甩了甩头,将思绪拉了回来。

    只有三天时间,而他要从无到有的冲上三星实力,否则,就会被学院开除。

    所以,不能再浪费掉任何时间了!

    他闭上双眼,按照修行书籍的记载,开始去感受气感的存在,而后,在能够清楚的感觉到气感的时候,他尝试着通过气感去撬动全身的气机。

    气机涌现,而后凝练气机,在丹田塑造那个修行根本的阴阳鱼!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

    阴阳鱼的大小强弱,将决定你今后能够走到第几阶。

    据说,华圣之所以能成为第五阶,就是因为华圣凝聚的根本阴阳鱼,是整个升灵体系中最强大的阴阳鱼。

    秦歌提起了所有的注意力。

    气机在全身攒动,而后在意念之下,慢慢的朝着丹田汇聚。

    丹田开始变得鼓胀起来,开始发麻发痒。

    内视出现了。

    跟书上记载的步骤分毫不差。

    秦歌没有丝毫惊慌和心绪波动,而是平静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奇怪画面。

    按照书上所说,那闪烁着银白色光芒的,就是阳属性的气机,而那闪烁着黑色光芒的,就是阴属性气机。

    他现在需要做的,是将阴阳属性的气机分隔开来。

    在分隔开来之后,要动用自己的意念去让两种气机尽最大的努力去成长。

    等到两种气机都成长到秦歌能够支撑的极限之后,再将这两种属性的气机,首尾相连,让它们在丹田处形成一个彼此鲜明,相互抗拒而又相互融洽的阴阳鱼。

    阴阳鱼一旦成型,就可以开始吸纳天地间那无形无色,却能被气机所感知到的灵气进行修炼了。

第三百五十八章 暴力?

    蜀中,百山难越,千江险渡。

    自古以来,无论高祖刘邦,或是昭烈刘备,皆是据此地,则分天下。

    盛唐之时,更有诗仙李白一首蜀道难,以最豪迈的文锋勾画出蜀中天险。

    此时此刻的蜀中,都江堰旁的益州城西城私塾。

    一十三四岁的小儿正在私塾夫子的后院,抱着历年邸报在认认真真的看着。

    他叫秦歌(第三声)。

    他只看邸报的时间和标题,并不去看邸报那密密麻麻的内容,毕竟,此时此刻他是偷偷摸摸来到这夫子后院的,要是被发现了,少不得一顿戒尺。

    他迅速的翻看着,看过的邸报就被他顺手扔在了地上。

    宝元元年,党项人李元昊称帝,国号大夏,定都兴庆(今银川)。

    宝元二年,西夏人兴兵犯境,三川口一战,官军大败,大宋朝野皆惊。

    康定元年,官家急召范仲淹入朝,议西夏事,七月范仲淹知永兴军,韩琦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

    康定二年,官家下旨讨伐西夏,夏竦令任福追敌,于好水川遇伏,折将十六,任福战死,损兵万余,宋败。

    庆历二年,西夏再攻宋,范仲淹、滕子京、张亢为主帅,狄万狄青知泾源路,战而胜,西夏求和,宋夏和议,议定:宋予西夏年三十万岁币。

    庆历三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主持新政,主张变法。

    庆历四年,滕子京谪守洞庭巴陵郡,新政或不得官家欢心?八月,狄万狄青东调宋辽边境、任真定路副都总管,朝廷似无意再战西夏?或当继续以岁币买边定?

    庆历五年,范仲淹自请下野知邠州,兼陕西四路缘边安抚使;同日,富弼亦被罢去枢密副使,,改任京东西路安抚使、知郓州;次日,,杜衍被罢尚书左丞,出知兖州;庆历新政宣告失败。

    秦歌继续往下翻。

    没了?

    所以说,现在是庆历五年?

    不对,邸报传递到蜀中的速度很慢,这应该是庆历六年?

    秦歌满脸疑惑,有些拿捏不定。

    实在是这个年代,压根就没人会时不时的说今年是哪一年,或者说,压根就没多少底层人会关心几年年号是啥。

    搞得他一直很困惑自己到底穿越到了什么时间点。

    说实话,他其实是不想穿越的!

    真心不想穿越的!

    结果,在去布宜诺斯艾利斯旅游的时候,风闻有个雷电小镇,几乎天天都打雷。

    秦歌见猎心喜,想去感受一下雷霆万钧的的魅力,结果却在感受雷霆万钧的时候被雷霆万钧劈了。

    醒过来,他便成为了一个小孩儿,与兄长相依为命,天天跑私塾念书。

    无意插柳柳成荫,他这个不想穿越的人,穿越了。

    而穿越过来的整整一年。

    他什么也买来得及做,只是学会了大宋汉语的发音,勉强做到能跟宋朝人无障碍。

    再然后就是通过兄长每天官家官家的说法,知道了这是大宋。

    毕竟,中华历史上,无数封建王朝中,只有宋代的皇帝会像个凡人一样,而其他的王朝,每一个皇帝都竭力的宣扬自己是龙,宣扬自己不是人。

    哦,不是不是人,是不是寻常人。

    例如,汉代帝王,百姓须尊其为天子,唐代帝王,百姓须尊其为圣人,而后,更还有某朝万岁……

    虽然通过官家这个称呼,知道了如今是大宋,但秦歌却还是不清楚今夕具体是何夕,不清楚现在究竟是大宋的那一个年份。

    他也有去问过,但被他问起今年是哪一年的人,都只告诉他今年是丙戌年……

    丙戌?

    戊戌变法我倒是知道,可这丙戌……

    很痛苦!

    一直到方才,趁着夫子如厕,他乱逛着来到了夫子的后院,看到了这些历年邸报之后,他才勉强搞明白了今年是哪一年。

    庆历六年么?

    那还有多久是嘉佑呢?

    对于大宋,他熟悉的就只有庆历四年,以及嘉佑二年这两个年份。

    前者是初中背课文背的岳阳楼记提到的‘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黎郡’,后者,则是因为那名贯千秋的嘉佑二年科举龙虎榜。

    除此之外,大宋其余的年份,他就完全不了解了。

    不过,庆历在嘉佑前面他还是知道的。

    毕竟,苏东坡在嘉佑二年中状元的时候,在庆历五年写了岳阳楼记的范仲淹是已经作古了的。

    这谁先谁后,就很清楚了。

    想着这些,秦歌开始畅想跟大文豪苏东坡见面的可能性。

    北宋毕竟只有一百来年,他既然出现在范仲淹快作古的时代,那么,他有自信活完整个北宋,自然也就能见到苏东坡了。

    只是,文天祥和他的本家辛弃疾,大概是无缘相见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苍劲却略显慌张又满是惊怒的声音在秦歌身后响起。

    “竖子,你是如何进入老夫后院的?”

    秦歌心底一惊,猛然回头。

    是夫子,是这益州城西城兆学私塾的夫子刘开。

    刘开看见了秦歌脚下散乱的邸报,而他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是将那个东西藏在了放置邸报旁边的地窖……

    “辛十一!你怎么敢?”

    刘开满脸惊怒,他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而后,那一丝慌乱转为狠戾。

    “竖子!简直枉读圣贤书,竟窃墙入室,老夫这便抓你去见官!”

    刘开朝着秦歌冲了过来。

    秦歌满脸慌张的朝着墙边跑去。

    一丈二高的墙,对他如今近七尺的身高来说,并不是多高,伸出手,跳起来,就能找到墙垛。

    但不知是心慌还是怎么了,秦歌抓住了墙垛,却爬不上去。

    下一刻,一只老树根一样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腰带,一把便将他揪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竖子,随老夫去见官罢!”

    刘开怒吼着,三两拳砸下去之后,拖着秦歌便往门外走。

    秦歌满脸苍白。

    他直觉刘开这老小子怕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否则,怎么会如此小题大做,仅仅因为他出现在这后院,就要拉他去见官呢?

    这不应该是顶多一顿戒尺么?

    不行。

    绝对不能被他拉着去见官。

    否则,别说他只是猜测刘开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便是他真的把证据拿了出来,太守也指不定会偏向刘开。

    毕竟,他秦歌只是个孤苦无依的半大小子,而刘开,却是一个实打实的乡试秀才!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到时候,他一定会被定罪。

    一旦定罪,他不止要被发配边疆充军,更是会被在脸上黜字。

    而脸上一旦被黜字,在大宋,那可就是一辈子都洗不去的污点了。

    甚至于,一旦被黜字,在这重文轻武的大宋,他的一生基本上就算是走到头了。

    事关前途命运,甚至是直接事关身家性命,秦歌也彻底急了。

    他反手抓住了刘子明的胳膊肘,怒吼:“刘子明,速速放开小爷!否则小爷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呵,竖子!直呼老夫名讳,简直大逆不道,你这种目无遵纪的竖子,就该发配三千里!”

    “见官!”

    刘子明怒气冲天,一路拖着秦歌疾走。

    秦歌整个身体被拖在粗糙的地面上,不一会儿,简陋的麻衣便破了多处,好几处皮肤也被磨破。

    秦歌压下心底的惊慌,迅速思考起来。

    他不怕刘开杀人灭口,毕竟,大宋律令不是摆设,尤其,开封府可还有个敢骂官家的包龙阁包拯!

    但……刘开如果用正儿八经的律令的话……

    所以,绝对不能见官!

    想到这里,秦歌阴测测的开口道:“刘子明,你可要想清楚了,我可是看见了那个东西的,到时候,我若在太守面前抖露出来……就算太守不管,小爷我直接去东京找包龙阁告状,到时候,可就指不定谁被发配三千里了!”

    刘子明微微一顿,他眼中闪过一丝忌惮,同时,他心底的狠戾更加浓厚起来。

    这一瞬间,他都想杀了秦歌。

    但真要手上沾了人命,到时候,官军必来此地搜查,说不定就会查出那个东西……

    脑子微微一转,刘开笑了。

    他怒笑起来:“你这竖子,还会颠倒黑白,好的学不会,坏的倒是一学就会,这诬陷栽赃,又是一罪,数罪叠加,怕是就直接秋后问斩了。”

    话音落下,刘开拉着秦歌继续走,却是已然转头换了方向。

    秦歌感觉到转换了方向,心底松了一口气。

    看来大宋如今的官场还没**到宋江那个年代,这老小子还是怂了……

    但几个呼吸后,秦歌的脸色变了。

    刘开拉着他从后院的大门前经过,却没有进去。

    这老小子……过家门而不入?

    过家门而不入,也就代表,这老小子并不打算跟秦歌私了,而是……

    秦歌看着眼前这条路,脑海里面急速思考。

    片刻后,他满脸苍白。

    秦歌认识这条路——这特么是去西城厢军的路。

    这老货……还是要抓他去见官。

    只不过,从见益州城最大的官,变成了见益州城西城最大的官……

    或许,益州城太守是个刚正不阿的人,是个公正廉明的官。

    但,益州城西城团练使,却绝对跟这老小子有点不清不楚的联系……

    否则,这老货如何敢在他威胁之下,继续拉他去见官?

    这下可真惨了。

    秦歌心底一片阴暗,甚至连肠子都悔青了。

    当时他若是不威胁这老货,这老货说不定一时气昏就把他带去见太守了,见到太守,再报出这内幕,他或许还有救。

    而去见跟这老货有勾结的团练使的话,就算他真的知道老货那见不得人的秘密,真的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也不会有半点用处。

    搞不好,他连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秦歌心底一片黯然。

    不行!

    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到底该怎么办?

    秦歌急速的思考起来。

    如今这局面,既然刘子明这老货怕见太守,那就只能把事情闹大了,事情闹大了,才能去见太守!

    见了太守,才有一丝生机!

    否则,秦歌必死无疑。

    闹大……

    一哭二闹嘛,等到了人多的地方,大呼一声杀人啦,然后哭得悲惨一点,必然有无数人前来围观。

    只要有人来围观,到时候再见机行事,很容易就能把事情闹大!

    思绪一定,秦歌心底渐渐的平静下来,他也不再哭闹挣扎,而是任由刘子明拖着他走。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秦歌慌了。

    从刚才到现在,这老小子尽从巷道里边走,而这巷道里面,根本一个人也没有!

    没有其他人,怎么才能把事情闹大?

    暴力?

    秦歌看了看刘开那一米八的粗壮个头,再看看自己这一米六都不到的皮包骨模样……

    真要暴力,也是这老货暴力他!

    难道,真的就要惨死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在转入下一个巷道的时候,刘子明拖着秦歌从这头往那头走,但那头却也有着三个任侠有说有笑的朝着这边走过来。

    这是机会!

    秦歌眼中闪过一丝希望。

    刘子明却一转头就要退出这个巷道。

    秦歌脸色一变,急忙高喊:“三位好汉,可否拔刀相助,在下有宝物相赠!”

    三人注意力被吸引。

    一个满脸粗狂的大汉暴喝:“兀那厮,放下那小子。”

    刘子明冷笑,一拳砸在了秦歌眼眶上,同时,他狞笑着看向那三个任侠,道:“这是老夫家事,若是不想被龙二郎问责,三位兄弟还请当做没看见!”

    那三个刚刚跃跃欲试的任侠,在听到龙二郎三个字的时候,变得犹豫了起来。

    那龙二郎可是这益州城说一不二的人物,是益州城最大的泼皮无赖,他们三个招惹不起。

    见这三人被龙二郎的名头唬住,秦歌彻底慌了。

    他迅速冷静下来。

    如今,只能看看是不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了!

    “千贯铜钱,救我之后,在下会给三位好汉千贯铜钱作为答谢!”秦歌再度怒吼。

    千贯钱?

    三位任侠面面相觑。

    一文钱便能买一个大馒头,两文钱便能买一个肉包子,一贯钱可以养活普通百姓一家人一月。

    千贯!

    “二郎?”中间那个粗狂的任侠看向右边的消瘦男子。

第三百五十九章 这样可行?

    那三个刚刚跃跃欲试的任侠,在听到龙二郎三个字的时候,变得犹豫了起来。

    那龙二郎可是这益州城说一不二的人物,是益州城最大的泼皮无赖,他们三个招惹不起。

    见这三人被龙二郎的名头唬住,秦歌彻底慌了。

    他迅速冷静下来。

    如今,只能看看是不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了!

    “千贯铜钱,救我之后,在下会给三位好汉千贯铜钱作为答谢!”秦歌再度怒吼。

    千贯钱?

    三位任侠面面相觑。

    一文钱便能买一个大馒头,两文钱便能买一个肉包子,一贯钱可以养活普通百姓一家人一月。

    千贯!

    “二郎?”中间那个粗狂的任侠看向右边的消瘦男子。

    消瘦男子轻笑:“哥哥,千贯钱……纵然得罪龙二郎,也是值了,而且,龙二郎也就在益州有几个兄弟,出了益州,他也只有一个脑袋,拿到钱之后,我们离开益州!”

    话音落下,他却看向了满身麻衣的秦歌。

    “只是……这小子当真能拿出千贯钱来?”

    “哥哥,二郎哥哥,你们说过,咱们任侠,乃是要替天行道,替官府补不足的,行天下于义!”另一个愣头青模样的家伙,却是直愣愣的开口了。

    他不止直愣愣的开口了,还特么以风一样的速度冲到了刘子明身后,挡住了刘子明的退路。

    刘子明轻笑:“这真是家事,且这竖子,家中无田无粮,如何给尔等千贯铜钱?”

    “小子,你如何给我等千贯铜钱呢?”那个被称为二郎的家伙笑着问道。

    站在刘子明身后的那个直愣愣的莽夫也不说话了。

    四个人全部盯着秦歌。

    秦歌轻笑:“我若给不了你千贯铜钱,任杀任剐,就是把我贱卖给牙人,三位好汉也能拿到至少二十贯钱,也不亏,不是么?”

    “呵呵……”二郎轻笑,他转过头看向粗狂男子:“哥哥,我喜欢这个小家伙。”

    “我知道了!”粗狂男子点头,转头看向二愣子:“老三,动手!”

    “且慢!”

    刘子明急忙从怀里摸出一张交子,开口道:“三位好汉若是就此离去,老夫给你们五十贯钱!”

    “二郎?”

    二郎轻笑:“我喜欢这小子,而且,这老货回头不给钱怎么办?他叫来龙二郎,我们兄弟怕不只是拿不到钱,还要被沉尸护城河呢。”

    “老三!”

    粗狂男子再度高吼。

    然后,一阵天旋地转之间,秦歌脱离了刘子明的手。

    他满脸懵比的回头看去,只见刘子明这老货已经被那愣头青举过了头顶,眼看着就要砸下来。

    “且慢!”

    “别弄出人命了!”秦歌急忙大吼。

    要是弄出人命,他大概就成黑户了,并不比脸上黜字发配边疆好多少。

    “不杀他,他回头还会对付你,说不定你会死得莫名其妙。”二郎冷冰冰的开口。

    秦歌沉吟,他知道这个二郎说的很对,只是,杀人?

    他还做不到。

    想了想,秦歌开口道:“我想干干净净的活着,而且,我有干干净净的手段去收拾他。”

    “干干净净的活着?我曾经也想。”二郎满脸感慨,最后却是嗤笑了一声。

    听到这声嗤笑,老三放下了刘子明,然后一拳头砸了过去,刘子明鼻子飚出一蓬血,就昏倒了过去。

    “多谢三位好汉!”秦歌拱手行礼。

    “客气,一千贯钱?”二郎轻笑着问道。

    秦歌愣愣一笑:“事发突然,实乃计谋,不过,三位好汉若等我半年,秦歌必定奉上一千贯钱!”

    “意思是,你要在半年内赚一千贯钱?”二郎满脸不信。

    “不错!半年千贯,说不定,还用不上半年!”秦歌成竹在胸。

    “初生牛犊!”

    二郎接着道:“那便半年,半年后,正好八月十五,我们再来寻你拿钱。”

    说完,二郎对着另外两个汉子开口道:“哥哥,老三,我们走吧。”

    “你不问我住哪儿?”秦歌好奇。

    “何必问,半年后,还是此时此地见,你若毁诺,我们自然也能找到你,不过,我不希望我们去找你,虽然我挺喜欢你,可我不喜欢不守信的人。”

    “那,三位哥哥可否留下名讳!”秦歌抱拳,满脸认真。

    二郎轻笑。

    粗狂男子开口道:“秦歌是吧,你且挺好,我名张朝,二郎就叫二郎,老三,你唤他恶来便是。”

    粗狂男子话音落下,三人便转出了这巷道。

    张朝?

    恶来?

    二郎?

    什么几把鬼名字?

    秦歌转过头,愣愣的看着昏倒在地面的刘子明,心下迅速思考起来。

    接下来,该怎么做?

    诚如那位二郎所说,他如果不赶紧处理掉这老货的话,恐怕明天之内,他就要被这老货以其他手段弄死了。

    秦歌只想出了两个处理方法。

    其一,骗这老货,说他已经将那秘密告诉了张朝那三人,他秦歌若是有事,那秘密必会在一日之内呈到太守面前,借此,甚至还可以敲诈这老货一笔大的。

    其二,见官!

    先捆着这老货,叫来兄长,让兄长把这老货押送太守府,而他去寻找证据!

    第一个选择能够给秦歌带来巨大利益,但却不稳妥,毕竟黑道上的那些事,一旦沾染了,可就再也没法退出了。

    人在江湖,之所以身不由己,就是一旦被恩怨的网缠住,就再也挣脱不了了。

    但秦歌想要干干净净的活着,走堂堂正正的路,所以,他就只能选第二个选择了。

    见官!

    下定了决心,秦歌迅速将刘开的腰带解了下来,直接用后世在网上学的复杂方法,将刘开绑在了巷道边缘的柱子上。

    为避免意外出现,秦歌又把这老货的衣服脱了,撕成了一条一条的做成了绳子。

    绳子上绑着石头,挂在柱子上,石头则悬挂在了刘开头顶二十公分左右的地方。

    同时,秦歌又将一块小一点的石头绑在了绳子的另一端,用刘开的腿将那小石头压着。

    这样一来,刘开如果提前醒来,他必然会动脚,脚一动,压不住绳子的另一头,那刘开头顶的大石头就会落下来,而二十公分的加速度,砸不死人,却能再次让这老货昏迷过去。

    看着自己完美的机关术,秦歌满意的笑了笑。

    想了想,他又把老货内衬的衣服给脱了,直接蒙住了老货的眼睛。

    而后,他飞快的朝着城郊跑去。

    他家就在益州城北的辛家庄。

    “兄长!兄长!”秦歌在田埂间高呼。

    远处一个短褐打扮的男子抬起头来,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锄头扔在了地上:“十一郎,何事如此急切?”

    “兄长,你且过来,此事不能大声喧哗!”

    辛栩轻轻一笑:“呵,还会神秘兮兮了,看来刘夫子教的挺好,明日你且将家里的腊肉给刘夫子带一块去。”

    家里,似乎只有两块腊肉了吧?

    这时代,还真是有够尊师重道的。

    秦歌抛开心底杂念,满脸焦急:“兄长,且附耳过来!”

    辛栩微微一愣,将耳朵靠近了秦歌的嘴巴。

    秦歌一字一句的说了起来。

    辛栩的脸陡然一片苍白:“十一郎,真是如此?”

    “真是如此!”

    辛栩彻底慌了:“那……那这可如何是好?那刘开在未中秀才之前,可是跟龙二郎称兄道弟的……我们……十一郎,快跟我回去收拾东西,我们连夜离开益州!”

    秦歌愣住了。

    离开益州城?

    “那……若是离开,我们的田地房屋呢?”秦歌问道。

    “性命要紧,顾不得这些了!”辛栩拖着秦歌便朝家走。

    秦歌满心感动,没有人会明白,对于他们两兄弟来说,这十几亩田地和祖宅,到底有多重要。

    可兄长辛栩,依然愿意放弃田地和祖宅,带他离开!

    “兄长!”秦歌甩开了辛栩的手。

    “十一郎?”

    “兄长,弟弟有不用离开益州就能解决这个麻烦的方法!”

    “你……你一个稚子,如何解决?快别闹了,我们马上离开,晚了,可就走不了了!”

    “兄长,你瞧不起人,我可是甘罗那样的奇才!”

    “我可是读书人!”秦歌着重的强调起来。

    辛栩顿了顿。

    读书人,在宋朝是最高贵的时候,也正是宋朝,才有了那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话。

    “对,读书人,十一郎你以后是能出将入相的。”辛栩点了点头:“那,十一郎,你来说说你的办法。”

    “我将刘子明那老货……”

    “尊师,怎可以这种肮脏词汇来称呼你的夫子?!”辛栩神色严厉起来。

    “是,刘夫子被我绑在了西城东隅的第三个小巷子里面,兄长你叫上一两个靠得住的人,与你一同将那老……夫子拉去见太守,我去他后院搜到证据,就立马去太守府,届时,太守必然判夫子发配三千里!我等这危机,便可迎刃而解!”

    “这样可行?”

    “可行!”

    辛栩仔细思索了一遍,开口道:“那好,你去找证据,我让李三儿跟我一起押着那老货去见太守!李三还是靠得住的。”

    “兄长,你怎么也说老货?”

    “兄长是粗人,喊他老货无妨,可你是读书人,自然不能。”

    好有道理!

    秦歌无言以对。

    而后,两人分道扬镳。

    秦歌再次朝着私塾跑去。

    他遇到了散学的其他小孩儿,似乎是夫子如厕久久不见归来,这些家伙便自己决定提前散学了。

    真是些没良心的,居然不去看看是不是夫子出事了,就只是想着散学。

    “辛十一,夫子不见了,你还回去干嘛?”一个小胖子问道。

    秦歌懒得搭理他,直直的朝着私塾跑去。

    私塾的大门还没关。

    刘开那老货不在,自然也没人会来关门。

    秦歌转身朝着后院跑去,后院的前门还是关着的,但后门却是开着的,只不过绕一圈绕到后门得有几分钟的路程,秦歌便直接翻墙而入。

    走入后院厅堂,四下查看,却是什么异常的东西都没有找到。

    秦歌微微一愣,莫非,这老货真没有什么违法犯禁的事儿?

    不!

    绝不可能!

    他开始仔细的回忆起来,那老货在看见他翻看邸报的时候,分明紧张了起来,直接就要拉他去见官。

    被威胁后,更是选择带他去见西城团练使,而不是偃旗息鼓。

    这种种迹象都表明这老货心底绝对有鬼!

    等等……

    邸报!

    刘开那老货,分明是在看见他翻看邸报才打算带他去见官的。

    这么说来,那违法犯禁之物,必然跟这邸报有什么联系才是!

    想到这里,秦歌捡起地面的邸报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

    但邸报上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那么……

    秦歌迅速走回厅堂内,将邸报放在了原来的位置上,细细思索起来。

    然后,他看见在放置邸报的书架旁边,有着一个显得很是突兀的大木桶。

    一般人,应该没谁吃多了会在厅堂里面放一个粪桶样的大木桶吧?

    看来,问题就在这个桶上面了。

    秦歌打开了大木桶,里面却是空空如也。

    没有?

    秦歌心底陡然沉重起来,在大宋,诬告可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啊!

    一旦被确认是诬告,同样要发配八百里以及黜字。

    不,绝对不是诬告。

    这老货绝对有问题!

    可若是他一直找不到证据,就算这老货真的有问题,他也一样是诬告啊!

    这……

    心思凌乱起来。

    满腔怒气之下,秦歌一脚朝着大木桶踢了过去。

    木桶翻滚出去,然而,在木桶原来位置的地面,却多出了一道似乎可以开启的木板。

    地窖?

    谁没事会在厅堂挖地窖?

    秦歌眼中闪现兴奋之色,用尽浑身力气,抬起了木板。

    木板移开,光亮撒入地窖里面,一片白花花的东西显现出来。

    盐!

    而且是细如沙粒的精盐!

    如果没记错的话,市政官有明确规定,各户每次只能购买一升盐,而且是那种一大块一大块的粗盐。

    而这里的精盐,却有着慢慢的一地窖,粗略估计,至少三十石!

    远远超过了一升的量,也远不是粗盐能够比得上的品质。

    这种精盐,似乎能够一两盐换一两金!

    这老货,竟然是贩卖私盐么?

第三百六十章 书没白读

    满腔怒气之下,秦歌一脚朝着大木桶踢了过去。

    木桶翻滚出去,然而,在木桶原来位置的地面,却多出了一道似乎可以开启的木板。

    地窖?

    谁没事会在厅堂挖地窖?

    秦歌眼中闪现兴奋之色,用尽浑身力气,抬起了木板。

    木板移开,光亮撒入地窖里面,一片白花花的东西显现出来。

    盐!

    而且是细如沙粒的精盐!

    如果没记错的话,市政官有明确规定,各户每次只能购买一升盐,而且是那种一大块一大块的粗盐。

    而这里的精盐,却有着慢慢的一地窖,粗略估计,至少三十石!

    远远超过了一升的量,也远不是粗盐能够比得上的品质。

    这种精盐,似乎能够一两盐换一两金!

    这老货,竟然是贩卖私盐么?

    等等,刘开这老货似乎并没有经商,如此一来,这老货必定没有盐钞,没有盐钞却库存了至少三十石精盐,必是是走私无疑!

    秦歌满脸激动。

    找到证据了!

    刘开,小爷我倒要看看,这次你死不死!

    他弯下腰去,抓起了一大把私盐,塞进了袖口内衬的口袋里面。

    而后将木板放好,再将木桶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而后飞速朝着太守府跑去。

    冤鼓响彻太守府府衙。

    这本是成都府,只因在太宗皇帝淳化四年时,逆贼王小波、李顺在成都府附近发动青城起义,攻克成都,还在此建立了大蜀政权。

    而后大蜀政权被官军剿灭。

    在之后,出于某种忌讳,于是成都府被降为益州,成都府路成为了益州路,成都府太守被取缔,由益州路转运使负责成都府太守相关事宜。

    此时,益州路转运使周聪就在太守府府衙之上端坐。

    他静静的喝着茶,慢慢的听着下方的升斗小民诉说来龙去脉。

    但仔细的听了半天,他也没搞明白堂下之人到底要说什么。

    “辛栩,本官且问你,你到底要状告刘开何罪?”

    辛栩微微一顿,直接脸色苍白的跪了下去,他怕。

    另外,十一郎也没告诉他这老货到底犯了何罪,直说这老货心里有鬼,有作奸犯科之事。

    所以,他也不知道具体状告这老货什么罪责。

    “太守公……我,我要状告刘开作奸犯科!”辛栩慌忙开口道。

    周聪无语:“作奸犯科,那他做的是何种奸,犯的是哪一科啊?没个细说,作奸犯科的内容,本官也难以确定啊!”

    刘开急忙插嘴:“太守公,并非如这白身所说,我刘子明乃是明道元年乡试秀才,是有功名在身之人,又岂会作奸犯科,分明是这白身诬告,请太守公治其诬告之罪!”

    周聪看向刘开,嫌弃的白了他一眼,而后挥了挥手:“衣衫不整,袒胸露乳,有辱斯文,别再与本官说你是秀才,否则,本官先治你个有伤风化之罪!”

    刘开满脸通红的低下了头去,可惜,他的衣服实在是不知道丢哪儿去了。

    周聪接着看向辛栩:“辛栩,你若说不准他犯了何事,此案,本官便只能押后审理了。”

    辛栩愣住了。

    押后审理?

    真要押后,死得可就是他们辛家兄弟俩了。

    “太守公,我家兄弟十一郎就要来了,他真的就要来了,他会带着刘开作奸犯科的证据过来……请太守公再稍待些时候……”

    “呵,让太守公稍待,刁民就是刁民!”刘开冷冷的开口。

    辛栩瞪了过去:“太守公都没个言语,你个犯人怎的就如此话多?”

    “你,匹夫,刁民!老夫尚且没定罪,你却说老夫是犯人,太守公,请治这白身不敬上与污蔑之罪!”

    “胡言乱语,你个老货真以为你是太守公?想定我什么罪就定我什么罪?”辛栩骂架丝毫不落下风。

    骂完之后,他转过头看着周聪:“请太守公稍待些时候,我兄弟十一郎就快来了。”

    周聪想了想道:“既如此,本官便等一刻钟,一刻钟后,你兄弟若还没来,此案便押后处理!”

    “谢太守公,谢太守公!”辛栩激动的叩拜起来。

    “不用多礼,本官先小憩片刻。”话音落下,周聪闭眼养神起来。

    整个府衙,陡然落针可闻。

    时间便在这极致的安静中,一分一秒的过去。

    刘开的心慢慢的放松了,只剩下最后不到一百个呼吸,一刻钟便到了。

    一刻钟一到,此案就要押后处理。

    而押后处理的话,他就有时间转移那些精盐,然后,再在西城运作一番,必要这辛家兄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最后一百个呼吸过去,秦歌还是没出现。

    刘开的嘴角慢慢的裂开了笑容。

    他却没注意到,仿佛睡着的周聪只是假寐,眼角余光其实一直在盯着他和辛栩。

    “官人,一刻钟到了。”

    周聪下座的益州通判韩秉中开口提醒道。

    刘开也跟着抱拳开口道:“太守公,一刻钟已到,如今看来,这白身刁民根本就是在诬告在下,且还编织不出伪证来!”

    周聪假装苏醒:“一刻钟已到?”

    “对,官人,一刻钟已到。”韩秉中回答道。

    周聪起身,看了看天色,却又坐了下来:“天色尚早,且再等一刻钟!”

    辛栩狂喜,而刘开脸色大变。

    “太守公,这是为何啊?这是……”

    周聪双目一凝:“你是想说本官出尔反尔?”

    “不不不,绝无此意,在下绝无此意!在下只是不解……”刘开连忙摇头。

    周聪冷笑:“方才本官打了个盹,梦中,包龙图对老夫说,此案有冤,不防多等等!包龙图何许人也?开封府之青天大老爷,他所说,绝不会有假!”

    “再者说,你不是说他是诬告吗,既然是诬告,再等一刻钟又何妨?”

    无妨?

    怎能无妨啊!

    刘开脸色陡然白了下去。

    狗屁的梦中遇包公,肯定是他之前的举动引起了这周聪的怀疑。

    可恨啊!

    他就应该再小心谨慎些的。

    但事情已经发生,懊悔无用,想想该怎么弥补才是正道。

    刘开开始急速思索起解决之道来。

    如今,他必须得联系到亲近的人,让别人帮他转移那些私盐才行……否则,私盐被发现的话,就什么都完了。

    “太守公!”刘开陡然开口。

    周聪懒洋洋的放下了茶杯,问道:“何事?”

    “在下久出未归,想找一人给内人传个话,让内人去私塾让学生们散学,同时将私塾房门锁上。”刘开淡淡的开口。

    “不妥!”周聪直接拒绝了。

    “为何不妥?”刘开针锋相对。

    周聪眼神冰冷:“不妥,就是不妥!”

    刘开陡然站了起来:“周聪!本朝尊士,更尊师!老夫的要求并不过分,乃是士子应有之待遇,周聪周太守你何故阻拦?又有何资格阻拦老夫?”

    周聪愣了愣。

    刘开接着道:“周太守,你可要想清楚,你这已经算是公然违抗太祖传下的祖宗家法,别说我无罪,便是我真有罪,这也是合理要求,你若不允,便等着明日州学学子来太守府伏阙谏上吧!”

    周聪愣住了。

    伏阙,明道二年吕相吕夷简主张废后,孔道辅、范仲淹等言官可是在汴京上演了一次率领太学学生伏阙的事情的。

    虽然最后被吕相以避而不见的方式化解,但却依然让范仲淹等台官闯出了偌大清名,还顺带着给天下士子起了个好头。

    从那以后,学子游行伏阙之事,便络绎不绝!

    一旦真的在这太守府出现州学学子伏阙,他周聪这官估计就要做到头了。

    前后思量之后,周聪选择了妥协。

    “可!秉中,你且去帮他传话!”周聪看向旁边的韩秉中道。

    “喏!”

    “刘子明,要传什么话,你且说吧,本官必定一字不漏的传达给尊夫人!”韩秉中笑盈盈的道。

    刘开却是微微一顿。

    他本来是想找个路人去传话的,以银钱为奖励,顺带暗度陈仓一些东西,好让他夫人提前叫人把私塾内院的精盐转移一下。

    可这周聪显然不好忽悠啊,直接钉死了传话之人,让他没有任何机会去运作。

    让这益州通判去传话的话……

    刘开眼珠子迅速转动起来,要怎样才能用旁人觉得没问题的话语,让他夫人知道其中深意呢?

    想要瞒天过海的话。

    首先,他说的话,要是他和他夫人知道而外人不知道的,其次,着重某个关键词,应该能让他夫人联想到什么……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传达的话语,要稀松平常,绝对不能让外人感觉出不对劲儿来。

    “你说还是不说?”韩秉中问道。

    “说!”

    刘开迅速开口道:“就劳烦官人告诉在下内人,就说在下被学生诬告作奸犯科,如今在太守府府衙,一时半会儿回不去,让她去私塾通知学生们散学,而后,记得关好私塾所有的房门,还有,邸报一定要给我带回家去,放邸报的屋子的几道门,也都要好好关好,最好是彻底锁死,切不可有半点遗漏,免得再遭奸人陷害。”

    “就这样?”韩秉中疑惑的问道。

    “对,就这样!”刘开淡然开口。

    韩秉中对着周聪行礼后,转身离去。

    看着韩秉中和周聪都没有怀疑,刘开心底慢慢的镇定了下来。

    时间慢慢的过去,第二个一刻钟快结束的时候,秦歌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

    “十一郎,事情办好了吗?”辛栩慌忙问道。

    刘开却是立马就冷冷的朝着秦歌看了过来:“辛十一,莫要自误,现在收手,老夫可以念着往昔师生之情,不反告你诬告!”

    秦歌先是恭敬行礼拜见太守公后,这才回头横眉冷对刘开,字字铿锵的开口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罪者,当诛!小子绝不苟且,就算是大义灭亲,小子也必要为天地正心,为生灵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句话落下的瞬间,满堂鸦雀无声。

    不管是堂上太守公,还是堂下兄长辛栩和刘开,还是那几个昏昏欲睡的官军,全都是一脸惊讶。

    秦歌微微一愣,心思急转,自觉没有说错话的地方……那么,难道是这个时候,还没有这句“四为”?

    卧槽,我这是不经意间剽窃了哪位大佬的名言吗?

    话说,这句话到底是哪位大佬说的?

    历史学得不太好的秦歌有些傻眼儿了。

    周聪眼中依然满是惊讶。

    他嘴中默默念叨着‘四为’语句,回味之间,他的眼中闪过激动,恨不得拍案而起。

    这四句话,竟然囊括了儒家千百年来的核心宗旨!!

    而且比《大学》之中所谓的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条目还要震耳欲聋,还要激荡人心!

    周聪眼中的激动更甚。

    光凭这一句话,他就可以断定,此子他年必能成一代文宗!

    而在他的辖下出现如此天才,只要结以交情,待他年此子金榜题名时,他周聪也可以往上挪一挪,说不定有机会进政事堂宰执天下!

    想到这些,周聪的心思活络起来,他开始打算跟这小郎君好好结交一番。

    辛六郎辛栩呆愣愣的,他虽然没读过书,但这句话里面的堂皇正气,他却是感觉到了。

    那种激荡人心的感觉……

    十一郎这书没白念!

    “十一郎,说得好!”辛栩忍不住为兄弟喝彩。

    刘开也愣住了,这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辛十一么?

    如果,早知道这小子有这份文才……他或许可以以这辛十一蒙师的名义青史留名……

    紧接着,刘开眼中闪过杀意,既然师徒已然反目,那么这小子越是优秀,便越是必须得死!

    只要过了太守这一关,他必让这辛十一永世不得翻身!

    周聪捋着胡子,他看向秦歌,极为温和的问道:“辛十一郎,老夫且问你,你要状告刘开何事?”

    他开始自称老夫,而不是自称本官了。

    “回禀太守公,小子要状况刘子明贩卖私盐,而且是大量私盐!”

    秦歌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从衣袖里抓出了一把白花花的细沙一般的盐粒。

    精盐!

    大宋精盐产量不高,且因为精盐难以制作,价格高昂,几乎所有精盐都进入了东京开封府。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能开

    辛六郎辛栩呆愣愣的,他虽然没读过书,但这句话里面的堂皇正气,他却是感觉到了。

    那种激荡人心的感觉……

    十一郎这书没白念!

    “十一郎,说得好!”辛栩忍不住为兄弟喝彩。

    刘开也愣住了,这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辛十一么?

    如果,早知道这小子有这份文才……他或许可以以这辛十一蒙师的名义青史留名……

    紧接着,刘开眼中闪过杀意,既然师徒已然反目,那么这小子越是优秀,便越是必须得死!

    只要过了太守这一关,他必让这辛十一永世不得翻身!

    周聪捋着胡子,他看向秦歌,极为温和的问道:“辛十一郎,老夫且问你,你要状告刘开何事?”

    他开始自称老夫,而不是自称本官了。

    “回禀太守公,小子要状况刘子明贩卖私盐,而且是大量私盐!”

    秦歌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从衣袖里抓出了一把白花花的细沙一般的盐粒。

    精盐!

    大宋精盐产量不高,且因为精盐难以制作,价格高昂,几乎所有精盐都进入了东京开封府。

    除了东京外,便是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也少有精盐。

    如今,在这益州出现精盐,定是走私无疑了。

    周聪眼神凌厉起来:“有多少?”

    “至少三十石!”

    “胡说八道!”刘开怒吼:“这定是你这竖子在这半个时辰跑去买来栽赃老夫的!”

    “栽赃?”

    秦歌笑了。

    他回头静静的看着刘开:“这一把精盐,价值数十贯,这还可以说是小子卖田卖地然后买来栽赃你的。”

    “可,刘夫子,您私塾后院地窖中的三十石精盐,难道也是我买的不成?别说小子买不起,便是买得起,也没法在半个时辰不到的功夫,将三十石私盐带到你后院中去吧?”

    “胡言乱语,老夫地窖空空如也,何来的精盐?”刘开依然狡辩,他将希望寄托给了接到传话的妻子。

    只要及时转移了私盐,那地窖里面就是空空如也!

    秦歌懒得搭理这老货,转身向着周聪行礼道:“太守公,是真是假,只需遣人随小子去刘开私塾的后院地窖一看便知,若是假,小子宁愿发配边疆三千里!”

    发配,这是大宋自开朝以来就有的刑罚。

    大宋似乎因为赵匡胤见多了人命如草的血腥,于是开始重人命,不只是刑不上大夫,便是贩夫走卒犯罪,甚至是起义造反,也很少出现死刑,大多是丢到军队里面养着,称之为发配,或者配军。

    这也是日后大宋冗兵局面的缘由之一,甚至可以说,这也是大宋民间起义层出不穷的原因。

    因为,老百姓吃不起饭了,只要造造反,成了,能得天下,败了,立马就去当配军,每天就都能吃饱了。

    但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遭受发配边疆的刑罚之后,都会在脸上黜字,成为大宋人人鄙弃的贼配军。

    脸上有了这一行黜字,从此,这个人的人生基本上就彻底毁了。

    仕途无望,人生无望,就连人家寡妇改嫁都看不上你这贼配军。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例外就是昆仑鬼面狄万狄青,以贼配军的身份,成为了大宋枢密使,但大宋万万人只出了一个狄青,且狄青最后终究被皇帝猜疑而死。

    周聪豁然起身:“既如此,本官信你,十一郎,且带路!”

    同时,周聪迅速拿起纸币写下一张文件,回头看向堂下的一个小兵道:“将此令交予周巡尉,令其率西尉司警察围住兆学私塾!”(别疑惑,宋朝真有警察,职能跟现在差不多,而且,真的就叫警察,但大多时候不称为警察,而是称作弓兵或者土兵,只有在官方正式文件中才称呼其为警察。)

    “是!”小兵应下,接过文件,飞快朝着府衙外跑去。

    而后周聪走下高堂,三五个小兵拘押着刘开和秦歌辛栩,一行人快速朝着西城兆学私塾走去。

    走出两里路后,刘开突然抱着肚子惨叫起来,他直接倒地,蜷缩得仿佛一只煮熟的龙虾一般,他的五官,更是在刹那间挤成了一团。

    紧接着,刘开声嘶力竭的嚎了起来:“哎哟……啊哟,老夫的肚子……痛啊……啊哟……快送我去医馆啊!!!”

    一行人停顿了下来。

    秦歌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这老货究竟是真的突然犯病,还是只是在拖延时间,可这个时候,他这么拖延时间有意义吗?

    更重要的是,这老货的表现出来的表情和动作,让旁人都能感觉到疼,实在不像作假。

    而辛栩已经善心发作:“他别真死了吧?两条街外就是杏林医馆……”

    就在辛栩善心发作的时候,周聪看着刘开,冷笑着开口道:“刘夫子,你让韩通判传的话果然有问题么?”

    刘开微微一顿,但这一顿很是微不可查。

    他继续惨嚎着,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路边已有人停顿了下来,在旁边观望着。

    刘开更加卖力的惨嚎起来。

    只要停顿下来的人越来越多,事情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大,到时候,周聪便不得不将他送去医馆,如此一来,就有了充足的时间给他妻子去转移那些私盐!

    他将无罪,而辛十一这小杂碎,就要背上诬告的罪名,发配边疆!

    也就在这个时候,周聪轻笑着朝着身后小巷开口道:“秉中,莫再观望了,且速速出来给这位刘夫子治治病吧!”

    “官人有命(宋朝还没有大人这个称呼,而相公这个称呼,一个转运使还不够格),秉中不得不从啊!”

    韩秉中笑意盈盈的从小巷里面走了出来,就这么无喜无悲的看着趟在地上的刘开。

    刘开仿佛看见了比鬼魂更恐怖的东西,他的脸在一瞬间白得仿佛冬日的雪地。

    “韩秉中,你没去传话?!!!”

    “你怎么敢欺骗老夫!”

    韩秉中笑而不语。

    周聪面无表情:“本官说了不妥,便是不妥!”

    “周正安!你不得好死!老夫明天就去率领州学学子伏阙太守府!到时候,老夫看你怎么下台!”刘开歇斯底里的怒吼起来。

    “你没有明天了!”

    周聪冷冷的说着,随后转身下令:“押着他,继续走!”

    两个小兵应命,迅速上前,凶神恶煞的抓起了刘开,一行人快速朝着兆学私塾走去。

    而知道是被骗了一波同情心的路人,也在谩骂中散去。

    …………

    城西,街道上已然肃清。

    西尉司弓兵将道路清理了出来,并将整个兆学私塾团团围住。

    一般来说,弓兵出动的话,是不能惊扰市民的,清理道路更是严重的违法。

    但这次是转运使直接签署命令,而且直接调动了整个西尉司五个都五百人的兵力。

    要知道,平时即便是出了人命,也顶多派遣一个中队去处理而已。

    周岚周巡尉觉得事情可能有点大,便强制清理道路了。

    “下官拜见转运使!”

    兆学私塾门前,周岚迅速上前行礼。

    周聪点了点头,而后继续看向秦歌:“十一郎,且带路!”

    秦歌点了点头:“请太守公随我来!”

    周聪也没多说,直接跟了上去,韩秉中也跟着走了进去,刘开也被压着跟随进去。

    只不过此时,刘开已然双眼无神。

    巡尉周岚微微惊讶,转运使居然如此亲切的称呼这小郎君为十一郎,莫不是转运使的远亲?

    很有可能!

    就算不是远亲,这小郎君既然值得转运使这般对待,自然也就值得他这般去对待。

    有了这个判断之后,拿定了对这小郎君的态度,周岚便带着西尉司两名都头和六名弓兵跟了进去。

    七转八拐之间,到了后院。

    秦歌迅速上前,走到了邸报旁边,道:“太守公,地窖便在这大桶下面。”

    刘开依然面无表情。

    周聪点头。

    两位都头迅速下令:“你二人,去搬开。”

    两个弓兵迅速上前,轻轻一般,空荡荡的大桶移开,地窖的盖子出现。

    一行人都是微微一顿,都精神起来。

    连地窖盖子都要遮掩起来,地窖里面,自然就是有见不得光的东西了!

    “开!”周聪怒喝。

    刘开惊了一下,他猛地挣脱束缚,整个人扑在了地窖盖子上,死死的趴在盖子上,哭嚎起来。

    “太守公,不能开,不能开!”

    “本官说,开!”周聪接着怒吼。

    “不,不能开啊!太守公,我可以给你万贯银钱,只要你不开,我给您万贯银钱!!!”刘开疯了一样。

    转运使月奉不过一百二十贯,还不一定全是钱,很多时候会折成丝绸布匹柴火。

    都头月奉更是只有十贯,弓兵只有三贯。

    这万贯钱……

    整个现场的气氛有些微妙起来。

    秦歌微微有些失望,如果钱能通天,那这个国家,大概就真的没救了。

    如果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或许,他也没办法干干净净的活。

    也就在他失望的时候,周聪怒笑起来:“刘子明,你当本官是什么人?”

    “本官也是读书人!”周聪铿锵有力的道。

    “方才十一郎所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灵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本官虽然不能全都做到,但为生灵请命,本官能做到!”周聪朗声高吼着。

    这话一出,周岚微微一惊。

    一代宰相一代政,上行下效之下,益州,从此要清廉起来了。

    还有,这激荡人心的‘四为’,居然是这小郎君说出来的吗?

    怪不得转运使对待这小郎君如此亲切温和。

    这种人才,换他,他得当祖宗供起来。

    其余的都头,弓兵,也在这四为句子下,心情激荡起来,陡然生出几分豪气来。

    “拉开他,给本官,开!”周聪厉声喝道。

    两位都头也亲自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直接抬着刘开离开,而后,两位都头搬开了地窖的盖子。

    白花花的一片!

    伸手探入其中,那仿佛河沙一般的柔软触感,让两位都头有些眼花。

    精盐!

    至少三十石,一石一百斤,一斤至少五十贯,甚至,运到更偏远的地方去的话,是能卖出至少百贯钱一斤的。

    这地窖里面,装得哪是什么盐,分明是白银啊!

    是他们一辈子都有可能赚不到的银钱!

    不只是都头弓兵们震撼,便是周岚和韩秉中,乃至于太守公周聪,他们也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个时候,只要周聪打算贪下这笔横财,没人会反对,甚至,因为能喝点汤,大家都会赞成。

    但周聪迅速压下了心底的贪欲,厉声道:“收缴,暂且归入益州库藏,待本官上书官家之后,再做定夺!”

    一声厉喝,驱散在场人心中贪欲。

    周岚迅速出去,叫了更多的士兵进来,开始搬运这地窖之中的精盐。

    而刘开,在一瞬间万念俱灰,跟死了一样。

    刘开被关入了大牢,黥面黜字,三日后就将发配边疆。

    秦歌得到了五贯钱的赏赐。

    拿着赏赐的铜钱,秦歌欲言又止。

    周聪笑道:“十一郎,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秦歌看了看身边,如今周围只剩下了他和周聪,还有兄长辛栩以及通判韩秉中。

    秦歌拱手一礼,道:“回禀太守公,先前,小子发现刘开隐秘的时候,刘开气昏了头,想将小子抓来太守府,但被小子威胁一番之后,他却转头带着小子往西城团练司去,所以,太守公不妨顺藤摸瓜,往西城团练司查一查,兴许能破获一桩大案。”

    不管古今中外,走私这种东西从来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

    尤其是大宋朝廷在针对日益兴起的商人的情况下,几乎在整个大宋都布满了关卡,重重收税之余,也能顺带防止走私。

    而走私者,想要通过那重重关卡,就需要有通行证,而能开具通行证的人,必定不是小角色。

    从之前刘开的所作所为来看,西城团练使必定是其同伙,那么,顺着西城团练使查上去……不知道最后会查到哪个大佬的身上。

    想着这些,秦歌自己都有些惊心动魄。

    “这……”周聪顿住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 办法

    秦歌拱手一礼,道:“回禀太守公,先前,小子发现刘开隐秘的时候,刘开气昏了头,想将小子抓来太守府,但被小子威胁一番之后,他却转头带着小子往西城团练司去,所以,太守公不妨顺藤摸瓜,往西城团练司查一查,兴许能破获一桩大案。”

    不管古今中外,走私这种东西从来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

    尤其是大宋朝廷在针对日益兴起的商人的情况下,几乎在整个大宋都布满了关卡,重重收税之余,也能顺带防止走私。

    而走私者,想要通过那重重关卡,就需要有通行证,而能开具通行证的人,必定不是小角色。

    从之前刘开的所作所为来看,西城团练使必定是其同伙,那么,顺着西城团练使查上去……不知道最后会查到哪个大佬的身上。

    想着这些,秦歌自己都有些惊心动魄。

    “这……”周聪顿住了。

    弄出一个刘开已经可以收手了,再往上查……他不想被贬谪,更不想得罪那些朝中大佬。

    更何况,官家已经不是十来年前才继位时的热血青年了,这一路撸上去,官家指不定和稀泥,倒霉的,还是他这个查案的。

    要知道四年前,富弼就是因为得罪了吕夷简,因为官家和稀泥,富弼差点没被吕夷简整死在出使辽国的路上。

    更何况,当时的次相晏殊还是富弼的老丈人呢,有次相老丈人的富弼都差点被整死……他这个在东京无依无靠的转运使……

    周聪哈哈一笑,道:“此事容后再说,十一郎,可有兴趣参与端午文会?”

    “文会?”秦歌愣了一下。

    周聪满脸善意的道:“不错,端午文会,能说出‘四为’之言,十一郎文才堪称无双,而你就读于私塾,当是为科考准备,不若在端午文会去扬扬文名,他日若是进士及第,便可直接有了差遣,不必做那推官磨堪1虚耗时日。”

    秦歌沉默。

    大宋与大唐虽然隔了个混乱的五代十国,但,某些大唐风俗还是被保存了下来。

    例如文名。

    唐时进京,举子都要提前去高官门前递拜帖,拜帖附上举子得意诗文。

    那时,需要先有名声后有官。

    不,到了唐朝中期往后,甚至恶劣到了没有名声是绝对不可能中进士的程度。

    大宋也是如此,若没有太大的名声,便是状元,也得先从推官,也就是预备官员做起,慢慢的熬资历。

    可若名声滔天,如苏轼那般,便可不必熬推官,直接入得官家眼去,直接就能得到有差遣有权柄的官职。

    但,秦歌仔细思考了一下,他前世虽然是个旅行作家,可真要写诗,现代诗那种啊个没完没了的还能来两句糊弄糊弄人,但古诗这种十分讲究平仄押韵的体裁,他就没把握了。

    至于‘四为’,要是秦歌提前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这句话,当时他说什么也不会说出这句话的。

    毕竟,他也是个文字工作者,被抄袭、被盗版的感觉,真心不太妙。

    所以,他也绝不会去抄袭那些宋朝以后的诗词去装比。

    想到这些,秦歌拒绝道:“太守公抬爱了,小子其实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子,远远不够格去参与什么文会的。”

    “十一郎太谦虚了。”周聪大笑着道:“就这么说定,今日三月十五,待到四月初十,我让秉中给你送请柬过去。”

    ……!!!

    秦歌无语。

    但事情已经盖棺定论,无法扭转了。

    再者,这文会邀请,也是太守公看得起他秦歌,这才邀请他的,再推辞下去,就是不给太守公面子,就是敬酒不吃了。

    秦歌和辛栩告退。

    两人很快便出了城,在只有荒草与树的三五里小路上走着。

    如今,扳倒了刘开,两兄弟自然不用再跑路了,安居乐业才是正道。

    正所谓‘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稳,谁有愿意颠沛流离。’

    但很快,辛栩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十一郎。”

    “兄长有何吩咐?”秦歌很恭敬。

    “刘开被抓了,那兆学私塾,应该是也要关了,你往后,去什么地方读书呢?”辛栩满脸忧心。

    整个益州城西城,只有一家兆学私塾,其余的私塾都遍布在更加发达也更加路途遥远的东城区。

    除了私塾外,便只有乡学和州学。

    但乡学和州学,都不收白身学子,也就是说,你好歹要是个寒门小地主,才有资格去乡学和州学。

    但很可惜的是,辛家祖上倒是算得上是寒门小地主,但如今的辛家,在大房和二房迁去苏州之后,秦歌所在的三房,在五十年间,已经落魄到了只有两兄弟外加一间祖屋和二十六亩地的程度。

    他们,穷得连寒门都不是。

    而对他们这种彻彻底底的底层来说,想要改变命运,想要走仕途,就只能去私塾念书。

    可兆学私塾没了,东城区的私塾太远且收费高昂……

    秦歌微微一愣,笑着道:“兄长何须忧心?”

    “如何能不忧心啊,除了做官,我辛家再无翻身的可能了!”辛栩满脸愁苦。

    在官本位的大宋,是官,便就什么都有了,不是官,便什么都很难拥有。

    “我不是说我不做官,是说不去私塾。”

    秦歌开口道:“兄长,你也瞧见了那刘开是何种货色,去跟着那种人读书,贡举不可能,反倒会学得一生作奸犯科的本事。”

    “刘开还是当年的秀才呢,连他都如此不堪,东城那几个没有功名的夫子,又会好到哪儿去?乡学州学又不会收我……”

    “那你说,如何是好?”辛栩问道。

    秦歌满脸自信:“读书何须夫子,买上五经四书,时时看看邸报,乡试、州试、会试乃至于殿试,策论诗赋便不在话下了。”

    “这……简直胡闹,哪有没有老师的读书人!”辛栩怒喝。

    秦歌满脸坚定:“那,兄长认为,我那‘四为’之句,可是夫子能教的?”

    “这……那老货是教不出……可……”

    “没什么可不可的,小弟可以自学,而且,人生在世,财物最重要,小弟也想将书本上学到的东西,赚些钱,为兄长补贴家用!”

    秦歌说得很认真,他打算趁机争取到可以去赚钱的机会,毕竟,二郎三人的千贯钱,还没着落呢。

    辛栩脸色一沉:“竖子!太宗皇帝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赚什么钱,你只得好好读书!待你进士及第,还缺什么钱?”

    秦歌无语。

    大宋文风可见一斑,就连从没读过书的辛栩,居然也能引经据典,说得你不好反驳。

    毕竟,太宗皇帝的话,谁特么敢反驳?

    秦歌是真的服。

    那好,只能放大招了!

    秦歌踌躇片刻,开口道:“兄长,你可还记得,刘开抓我去西城团练司的路上,是谁救了我?”

    “你说的是三位好汉,怎么,你说谎了?”辛栩的脸色又阴沉下去一分。

    “我没说谎!”秦歌道。

    辛栩脸色稍霁。

    秦歌接着道:“可,那是我许诺给那三位好汉一千贯钱,他们才出手救我的……”

    什么?

    一……一千贯?!

    辛栩彻底呆住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到哪儿去弄出一千贯来啊。

    “我说半年内给钱,可若是半年内给不出钱,他们便要将小弟沉江。”秦歌接着道。

    辛栩满脸苍白。

    便是将祖屋和田地一并卖了,也就三五百贯,如何能弄出一千贯钱来?

    片刻后,辛栩突然转身,拉着秦歌的手:“快,快回家,收拾细软,我们离开益州!”

    ……

    秦歌心中难以言喻,前世的独生子,今生真正的感受到了什么是长兄如父。

    秦歌一把甩开辛栩的手:“兄长,我们不用离开!”

    “你还小,你不懂,那些混迹市井的游侠儿是真敢杀人的!”辛栩满脸苍白,语速急促。

    “小弟有办法在半年内赚到一千贯钱!”秦歌铿锵有力的开口道。

    “说什么胡话,一千贯可不是一千文!”

    “我没说胡话,兄长且信我!”

    “不,我们得离开,去苏州投奔大房和二房的叔伯去……”辛栩脸色苍白,六神无主,却还是在竭力的想办法。

    投奔大房和二房?

    兄长怕是忘了三房缘何留在益州了。

    但也能看出来,辛栩是真的束手无策了。

    “兄长,给我四个月的时间,四个月内,我若没有赚到一千贯,到时候,我们再离开益州!”秦歌劝说起来。

    辛栩微微一愣,他这才察觉,从头到尾,十一郎都没有半点慌张,一直言辞有理有据,而且,还无比自信。

    莫非,十一郎当真能在四个月内赚到一千贯钱?

    是了,十一郎已经是读书人了!

    半年……四个月……

    半年的一半,可没有四个月啊!

    辛栩摇了摇头。

    秦歌有些失望。

    不管是前世的现代化社会,还是如今的大宋,亲人都会这样,都会要求你去走他们认为绝对稳妥的道路。

    他们,因为爱你,所以绝不会放手让你去冒险……

    这说不清对错。

    但如今,兄长怕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吧。

    但紧接着,辛栩开口道:“三个!,三个月做不到,我们立马离开益州!”

    秦歌欣喜若狂:“三个月便三个月,小弟定然做到!”

    试着去赚钱的机会是得到了。

    但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赚钱,却是让秦歌有些头疼起来。

    商人之所以能赚钱,是因为买东卖西,古董之所以值钱,是因为跨越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时间。

    所以,想赚钱,这是最简单的两个方法,要么跨越空间,要么跨越时间。

    跨越空间……在大宋,三个月的时间能跑多远?

    顶多在益州和开封府之间来回三趟,而三趟能赚千贯吗?

    应该是能。

    可买东卖西,需要你先买东,也就是需要成本。

    看了看手里面的五贯赏钱,就算把家里的余钱全部拿出来,总共也不过六贯钱。

    用六贯钱做成本去赚一千贯?

    秦歌脸色很难看。

    这就好像后世给你六万块钱,让你在三个月内赚出个千万家产来一样。

    可能性……不大。

    所以,只能抛弃跨越空间的方法,去思考一下跨越时间的办法。

    古董。

    辛家但凡有的古董,都在五十年前被大房二房带走了,就算没被带走,那也是传家之宝,卖不得的。

    但,跨越时间不一定是把古代的拿到现代来,也可以把未来的拿到现在来!

    也不需要太高科技的东西。

    太高科技的东西不说宋朝人能不能接受,就是秦歌也没那个本事儿把那些东西弄出来。

    低端一点的,便民利民的,其实有很多可以轻松制作的东西。

    例如,牙膏,大宋之时,人们刷牙只有两个办法,富贵人家用盐,贫贱人家用木炭。

    但是,秦歌不会做牙膏。

    再例如,保温瓶,大宋之时,人们想要喝热水,都必须在想喝的时候去烧,所以,此时有客来访,主人第一句话是某某某去烧茶,而不是泡茶。

    当然,富贵人家有专门负责烧水的奴仆,基本上可以保证时时有热水。

    而贫穷人家,早上烧一次,然后一天凉白开,或者,直接就喝冷水,还可以省上几斤柴火钱。

    保温瓶做出来,大概也不会太受欢迎,但赚个一千贯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保温瓶的原理是在双层内胆玻璃的中间抽成真空。

    mmp的,在大宋,你确定能抽出真空来?!

    另外,大宋的玻璃,也即琉璃,一个碗那么大的也要数百贯钱,也就是做个保温瓶出来,要卖数千贯才有的赚……

    转运使这种类似于唐代节度使一样的封疆大吏,一年也就五六千贯钱,你觉得,数千贯一个的保温瓶,除了皇帝,谁买得起?

    而皇帝需要的话,你确定你要卖钱,而不是献宝?

    那么,打火机……

    好吧,打火机难度太大,换成火柴?

    可火柴还真不一定有大宋的火石和火折子好用,毕竟,火石和火折子不怕水,而火柴要是被打湿了,耶稣来了都不管用。

    肥皂么?

    不说大户人家洗碗洗衣服都是仆人干的事儿,他们没心思花大钱让奴仆能舒服一下,就说贫贱人家,前年才大旱饥荒,如今的人吃饭能把碗舔得比新的还干净,需要洗么?

第三百六十三章 醉眼轻挑

    只不过,保温瓶的原理是在双层内胆玻璃的中间抽成真空。

    mmp的,在大宋,你确定能抽出真空来?!

    另外,大宋的玻璃,也即琉璃,一个碗那么大的也要数百贯钱,也就是做个保温瓶出来,要卖数千贯才有的赚……

    转运使这种类似于唐代节度使一样的封疆大吏,一年也就五六千贯钱,你觉得,数千贯一个的保温瓶,除了皇帝,谁买得起?

    而皇帝需要的话,你确定你要卖钱,而不是献宝?

    那么,打火机……

    好吧,打火机难度太大,换成火柴?

    可火柴还真不一定有大宋的火石和火折子好用,毕竟,火石和火折子不怕水,而火柴要是被打湿了,耶稣来了都不管用。

    肥皂么?

    不说大户人家洗碗洗衣服都是仆人干的事儿,他们没心思花大钱让奴仆能舒服一下,就说贫贱人家,前年才大旱饥荒,如今的人吃饭能把碗舔得比新的还干净,需要洗么?

    再者,寻常人家根本就很难吃一顿肉,还需要肥皂去清理油污?

    笑话吧。

    饭都吃不饱,哪来的油污?

    而且,做肥皂要用油,用了油做原料,就代表肥皂不可能便宜,买得起的人更少,而且还没什么必须买的因素,这样一来,就连最需要肥皂的酒楼客栈都不一定会买了……

    想了那么多,秦歌发现,他被某些穿越小说给骗惨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来到宋朝,真心没那么好活下去的,大宋的钱也不是脑子都不用动,就能轻轻松松赚到的。

    看吧,这就是老子不想穿越的原因。

    在二十一世纪,老子挣扎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买了房和车,有了票子,准备找妹子。

    你丫的突然把我弄到宋朝来,一切又要从头开始。

    命苦啊!

    秦歌惆怅起来。

    要不,还是跟兄长一起跑路吧?

    赚钱实在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啊!

    但,人无信不立!

    说出去的话,若非必要,绝对不能食言。

    就连孔夫子也只说被人用刀架着说出来的话或者快饿死的时候被逼着说出来的话,才可以回头不认账嘛。

    等等,这么说来,按照孔夫子的话,其实给二郎那三人一千贯,老子是可以不认账的?

    毕竟,当时被刘开拿捏着,跟被刀架在脖子上也没什么区别了。

    还是算了。

    人家好心好意担着得罪龙二郎的风险帮他,还没有当场逼钱,但凡有能力,都是必须要认账的。

    况且,秦歌还想着等自己混好了,把恶来那个大块头收服过来当保镖呢。

    不能自毁长城。

    秦歌压下了毁诺的冲动,继续思考起来。

    跨越空间没时间,跨越时间没市场更没有原始资本。

    这两条路都死了。

    如今,便只有一条路了——物以稀为贵!

    二十一世纪,非洲钻石成堆,钻石依然能在全世界卖出高价,就是因为人家控制了钻石输出量,导致物以稀为贵。

    当然,钻石的盛行,其实还是商家摸准了女人的心理。

    所以,能不能赚钱,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人家需要什么,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去物以稀为贵。

    则能投其所好,百倍利之!

    可想要这样做,秦歌就得先去了解一下大宋的行情。

    只不过,以如今秦歌的社会地位和视角高度,他是没法去了解到太多的东西的。

    但,提起北宋,男人都会向往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北宋青楼是合法的!

    青楼啊。

    青楼里面有什么呢?

    有青楼女子啊!

    那么,青楼女子需要什么呢?

    青楼女子,需要的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吸引顾客啊,去赚钱啊!

    她们从达官贵人手头赚到的钱,那当真是辛苦一年就可以一辈子不愁的。

    但每一个行业都有竞争。

    青楼的竞争也很大,身为金字塔顶端的名妓们,一夜千金,而在底层的青楼女子,十年也未必能得千金。

    而金字塔顶端的名妓们,也各有竞争,很多姑娘都想更进一步。

    这是人的本性,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便是技女,也是想更上一层楼的。

    但是,北宋的服装打扮什么的,已经固定了,无中生有很困难。

    这些名妓,便只能依靠气质和美貌去继续往上爬了,所以,宋朝有个很诡异的现象,那就是青楼里的名妓,个个都比太学生还要认真的钻研琴棋书画以及四书五经。

    可如今,秦歌就能无中生有的去帮她们!

    宋朝服饰打扮都固定了吗?

    可二十一世界的潮流,那可是一年一个变化的!

    想想看,穿上第一件超短裙的名妓……会得到何种程度的宠爱?

    别担心超短裙会被士大夫喷。

    宋朝开放得很,就算真有士大夫喷,保管他白天喷得有多厉害,晚上在姑娘肚皮上会喷得同样厉害。

    秦歌呵呵笑着,起身。

    辛栩正赶着牛回来:“十一郎,何事如此高兴?”

    秦歌笑道:“兄长,小弟已经想到如何赚取千贯银钱的办法了!”

    “哦?”辛栩眼睛一亮:“你与我说说?”

    “呵呵……”

    秦歌干笑起来:“不可说,不可说。”

    宋朝之北宋,在还没有被朱熹思想影响之下,整个社会还很开放,男女平等不输后世。

    就拿当朝枢密使夏竦来说,当年夏竦的夫人突然想要一夫一妻制,夏竦不答应,然后,夏竦的夫人把夏竦的所有龌龊事全部报官,搞得全家被贬谪出京。

    自那以后,夏竦枢密使阁下就顶多玩玩技女,后院中,始终只有一个夏夫人。

    除了这一夫一妻制的雏形外,还有朝廷鼓励的改嫁和偶尔出现的女方主导的离婚事件,这些都证明它很开放,证明女性的地位很高。

    但,宋代是个性开放,却并不是后世被西方带歪的性开放!

    所以,有的东西,例如某些男女授受不亲之事,还是很严格的。

    尤其秦歌如今才十四岁,更是读书人,若是公然说出要去青楼的事情,不管他去青楼干嘛。

    他绝对相信,兄长会打断他的腿!

    益州城。

    当年的成都府府城,纵然比不上大宋四京的繁华,但因为这是商人最活跃的地方,甚至是第一张交子问世的地方,它依然繁华得令人惊骇。

    城北,九层高塔,城中三层建筑琳琅满目。

    再加上街道间吆喝声没停过的商铺和行脚商人,以及那络绎不绝的行人,这长二十三里,宽二十二里的益州城,并不比后世的三线城市小。

    城西门,几辆油壁车停歇着,不时有人交上两文钱走上车去,等到车上坐满了人,油壁车便开动了。

    这油壁车,便是大宋的公交车。

    更准确的来说,油壁车也不是大宋的发明,而是在东汉的东西两京出现,慢慢的在南朝几百年间鼎盛起来,并一直传承下来的。

    可惜,再往后两百年,它便慢慢的断绝在了野蛮人的手里。

    更可惜的是,秦歌身无分文,没法立马去体验大宋的公交车。

    离开油壁车车站,秦歌在街道间行走着。

    他的目标很明确,宣和路拐角的万花楼。

    那是益州城最大的青楼,是益州城最热闹的地方。

    所以说,此时此刻,好些文人喜欢往青楼跑也不是没理由的,一来,,二来,人多好扬名。

    半个时辰后,秦歌到了万花楼下。

    万花楼有大院,大院内的主楼有三层高,它没有后世红灯区的恶俗气,反而有着一分清雅。

    楼内,清脆的女声在清唱着首相晏殊当年的词曲,时不时有些自以为风流的男声高歌起来,配合着美人的天籁之声,却更突显出美人歌声的悦耳。

    他们很雅致。

    上床之前,士子必须要先逗得美人开心,否则,士子不办事。

    美人也是,上床之前,必须要让风流士子们情绪高昂起来,并不是后世脱了裤子直接打仗的模式。

    这时的技女,玩的不是技术,是道。

    她们不只提供**的释放,还提供心灵的释放,可以说,她们是最早的心理学家。

    听着楼上的莺歌燕语,秦歌胯下有了反应。

    这是青楼!!!

    这两个字,足以让人想入非非,足以让人心猿意马。

    不!

    老子是来赚钱的,不是来花钱的!

    秦歌一个劲儿的提醒自己。

    然后,他大步朝着万花楼的大门走了过去。

    “小郎君,今日知府大人包场了,改日再来吧。”迎门的姑娘满脸歉意的开口道。

    “什么?”秦歌愣住了。

    知府来万花楼包场?

    可以这么正大光明的吗?!

    等等,哪来的知府?

    益州不是知府别驾什么的都没有,只有转运使周聪在处理所有大小事宜么?

    “还请小郎君宽恕则个,今天真不接客了。”姑娘依然满脸歉意:“这样吧,小郎君下次来的时候,万花楼免费送上一道蚂蚁上树!”

    秦歌无语。

    他也不是个为难人的人,而且,他也没有为难人的资格。

    “那好吧,打扰了。”

    答应了一声,秦歌转过头便准备去另外一个青楼。

    但就在这时候,万花楼楼上传来一声洪亮的声音:“楼下那人,可是秦歌辛十一郎啊?”

    秦歌回头,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在主楼的三楼窗户探出了一个脑袋。

    是昨天见过的益州通判韩秉中!

    秦歌连忙抱拳行礼,朗声回到:“韩官人,正是辛某!”

    “十一郎,快快上来!”韩秉中似乎有了些醉意,说话完全没了束缚,完完全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秦歌沉思片刻:“恭敬不如从命!”

    话音落下,秦歌看向迎门的姑娘。

    迎门的姑娘连忙赔笑:“官人请跟我来!”

    姑娘前面带路,心里不爽,既然是被邀请来的,干嘛不早说呢?早说我不早把你接进来了?

    院子内,小厮忙碌个不停,厨房里面烟火升腾,似乎是在准备菜肴。

    五十步后,登上主楼楼梯。

    整栋楼都是黄花梨木!

    秦歌不能想象这种土豪行为,也或许是因为黄花梨木在大宋不值钱?

    很快便到了三楼,迎门的姑娘将三楼的帘子掀起,伸手虚请:“官人请进!”

    秦歌满心忐忑的走了进去。

    或许是前世的教育的缘故,他始终觉得来这种地方有点偷鸡摸狗般的心虚。

    “哈哈,十一郎来了!”

    洪钟一般的声音响起,震得秦歌心中的心虚无处可藏。

    韩秉中满脸泛红的走了过来,他亲切的朝着秦歌勾肩搭背,一边拖着秦歌往屋子里走,一边豪迈的开口道:“文知府,这便是我给你说的那位,在昨日太守府衙说出‘四为’之句的秦歌辛十一郎!”

    大宋重文。

    所以,韩秉中介绍秦歌是说出了‘四为’之句的秦歌,而不是搞死了私盐贩子的秦歌。

    “哦?”

    主座上的微醺书生连忙起身,端着两杯酒便走了过来,字正腔圆的开口道:“为天地立心,为生灵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四句,文某神往!”

    “十一郎,为这四句,文某敬你一杯!”说着话,文知府已经到了秦歌身前,并将其中一杯酒递了出来。

    秦歌连忙接过酒杯,颇有几分受宠若惊:“知府抬爱了,小子先干为敬!”

    秦歌仰头,一饮而尽,而后便是连绵不绝的咳嗽。

    这是黄酒,只有二十度左右,相比后世那至少四十度的白酒来说,并没什么。

    但秦歌如今的身体,却还是滴酒未沾的状态。

    “哈哈,十一郎爽快,文某也当一饮而尽!”文知府大笑着,一杯喝了下去。

    而后,秦歌被引入酒席,坐在了韩秉中隔壁的隔壁,因为韩秉中的隔壁是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再片刻,又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走了过来,她坐在了秦歌的旁边。

    席中,近乎五十人,倒有三分之二是姑娘。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士子们诗兴大发,开始吟诗,也有猴急风流者,开始对身边的姑娘动手动脚。

    秦歌旁边的姑娘,却不像其他的姑娘那样热情,反而冷冰冰的一块,从坐下来就一句话都没说过。

    醉眼轻挑,仔细看去。

    是个美人……胚子!

第三百六十四章 四为

    秦歌仰头,一饮而尽,而后便是连绵不绝的咳嗽。

    这是黄酒,只有二十度左右,相比后世那至少四十度的白酒来说,并没什么。

    但秦歌如今的身体,却还是滴酒未沾的状态。

    “哈哈,十一郎爽快,文某也当一饮而尽!”文知府大笑着,一杯喝了下去。

    而后,秦歌被引入酒席,坐在了韩秉中隔壁的隔壁,因为韩秉中的隔壁是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再片刻,又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走了过来,她坐在了秦歌的旁边。

    席中,近乎五十人,倒有三分之二是姑娘。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士子们诗兴大发,开始吟诗,也有猴急风流者,开始对身边的姑娘动手动脚。

    秦歌旁边的姑娘,却不像其他的姑娘那样热情,反而冷冰冰的一块,从坐下来就一句话都没说过。

    醉眼轻挑,仔细看去。

    是个美人……胚子!

    秦歌发现,他旁边这位安排给他的姑娘,似乎才十四五岁,而且眉未散,腿,好吧,看不出腿来。

    但,似乎还是个处子?

    青楼里面的处子?

    他不禁好奇问道:“姑娘何名?”

    姑娘头也不回,冷冷的开口道:“叫我青衣便好。”

    青衣。

    戏班子里面那个大青衣?

    “官人要不换个姐姐来陪你?”青衣突然转头,认真的看着秦歌开口。

    秦歌微微一愣:“相逢便是缘,为何要换?”

    青衣冷漠的开口道:“青衣会不受自己控制的。”

    说着,青衣又认真的补充了一句:“年前,东城刘衙内非要点奴家相陪,便险些被奴家割了命根。”

    秦歌静静的看着她:“我也是处子,不会乱来的。”

    “噗嗤!”

    冰冷的脸庞在刹那间绽放出绝世美颜。

    秦歌慢慢的抿了一口酒:“为何发笑?”

    “男人也有处子的说法吗?”青衣的脸再次紧绷起来,仿佛刚才那一笑,是秦歌的错觉。

    “有啊,给你看个东西!”

    说着,秦歌卷开了右手的袖子,在他的左手小臂内侧的中央,赫然有着一条深深的纹路。

    “看,这就是处男的标志处男纹,所以,在下也是处子,而在下的第一次,想给我真正爱的姑娘!”

    毕竟,人非畜生,岂能学畜生般一有**就释放?

    但这句话不能说,一旦说出来,就会立马得罪席间的诸多大佬了。

    青衣眼中闪现好奇,还有不解。

    男人也有贞洁?

    男人也会为女人守身如玉?

    这小郎君……好生奇怪。

    而秦歌左边的姑娘,也就是安排给韩秉中的大姑娘,突然满脸促狭的笑了起来:“通判官人,知府大人,小郎君有高见了呢!”

    这话一出,吟诗作对的停了下来,手脚不安分的也停了下来。

    大宋以文治国,秦歌纵然是白身,但那‘四为’句子的存在,他的分量就轻不了。

    文知府笑着看过来,看了看秦歌,又看了看青衣,暧昧大笑:“哈哈哈,十一郎,有话自当大声说,怎能只在床头吹风呢?”

    “是极是极!”韩秉中唯恐天下不乱。

    秦歌干笑着:“一小事而已,如狗肉一般,上不得宴席的。”

    “十一郎这便又出口成章啊,怎么会是小事?说不定方才那边是欧阳修《朋党论》那般惊世文章,且说出来我等听听。”

    “且说出来。”

    “且说出来!”

    起哄的人越来越多。

    在醉酒的情况下,大家可能其实不想听,但只要有了某个人起头,其他人就会在酒精的麻醉下跟风起哄。

    眼下便是如此。

    秦歌颇有些尴尬。

    他想拒绝,然而不太好拒绝。

    韩秉中轻笑,他看向引发这个局面的姑娘:“十一郎有些羞涩了,红儿,你方才听清十一郎说什么了没?听清了便你来说!”

    “奴家没听清呢,只是偶然听到处子两个字。”红儿轻笑,满脸使坏。

    处子?

    这两个字,配合上这个地方……众人的思绪朝着某个邪恶的地方汇聚。

    “十一郎,大家都等着呢,且快说说你的《处子论》!”韩秉中再次看向秦歌。

    处子论?

    秦歌苦笑,这特么怎么说?

    文知府笑了笑:“十一郎,且说吧,喝酒便须敞开了心扉喝,当然,十一郎若真觉得为难,便作诗或词一首,只要诗词让我等赞叹,此事便可揭过!”

    秦歌无语,这些人是在挑战他的底线。

    “辛某钟情于经义,不善诗词。”秦歌拒绝,作诗他是不会的,抄袭又会内心愧疚,直接拒绝是最好的办法。

    “十一郎矫情了,凡是文人,怎能不会诗词?就如同有脚必然会跳舞,有喉舌便能唱歌一般,怎能说不会诗词啊!”韩秉中第一个不答应。

    “秉中说得不错,十一郎,且作诗词,我等,百目相待!”文知府笑了起来,他微醺的模样,渐渐跟秦歌脑海中醉翁亭的欧阳修合一了。

    “十一真不会诗词!”秦歌拒绝。

    而后,他起身,拿起酒壶:“辛某自罚三杯!”

    接连三杯喝下去,秦歌满脸通红。

    “饮酒本是乐事,以乐事为罚,十一郎这分明是在戏耍我等!”韩秉中接着笑道。

    “秉中说得不错,十一郎,请作诗词!”

    众人再次起哄。

    秦歌慢慢的动摇,要不随便抄一首诗词把这些家伙给打发了吧。

    不,不行。

    有一就会有二。

    一旦这一次抄袭了,接下来再遇到这样的局面的话,他是愿意被人说江郎才尽呢,还是会继续抄袭呢?

    想都不用想,只要还是个正常人,就会选择继续抄下去。

    所以,这个头绝对不能开。

    那,

    等等,我是来干嘛来了?

    不是准备推销超短裙之类的服饰来赚钱的吗?

    现在就不是绝佳良机吗?

    在座这么多大佬当观众,只要征服了他们,一传十十传百,他的生意就扩散开去了。

    另外,也可以以此来当做拒绝作诗词的理由啊!

    “十一实在是不善诗词。”秦歌笑着开口道:“可诸公不满意,十一以另外一件好东西让诸公满意如何?”

    “不行!绝对不行!”韩秉中估计真的喝醉了。

    秦歌笑着蛊惑道:“那可是古往今来,从来没人见过的东西,秉中兄确定不看?”

    秦歌也开始醉意升腾,肆无忌惮的喊起了秉中兄。

    韩秉中愣了愣,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当真古往今来都没人看见过?”

    “直到今日,不管秦皇汉武,还是隋祖唐宗,都不曾见过!”秦歌满脸自信。

    “哦?”韩秉中眼睛微微一亮。

    那边的文知府也被提起了兴致:“既如此,十一郎,那你随意,只要能让我等赞叹,便不为难你作诗了!”

    “知府大人有言,辛某只好从命!”秦歌道。

    “什么知府不知府,老夫文彦博,字宽夫,痴长十一郎几岁,十一郎若是看得起,喊声宽夫兄便可!”文彦博大着舌头开口。

    文彦博?

    这个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

    秦歌脑海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但很快他便抛开了这个念头:“好,宽夫兄,诸公,且拭目以待!”

    “十一郎且快些!”文彦博笑着开口道。

    秦歌点了点头,右手伸进了怀里。

    五十来双眼睛,便是那冷漠的冰山美人青衣,也忍不住看了过来。

    到底会掏出个什么古往今来都没人看过的东西呢?

    每个人都满是好奇,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的盯着。

    然后,

    剪刀?

    “十一郎,你说的古往今来都没人看过的,就是这东西?”韩秉中撒酒疯了:“你又戏耍我等,作诗词,必须作满十首,否则,你我今日绝交!”

    “对,戏耍当要重罚!”

    一群人闹闹攘攘的跟着起哄。

    青衣靠近了秦歌,趴在他肩上,对着他的耳朵,热气吞吐间,轻声细语:“小郎君莫不是也怕被强暴,所以随身准备剪子?但女人可没有命根子给小郎君剪啊!”

    秦歌满脸黑线,没搭理青衣。

    他举着剪刀,环顾一圈:“谁说辛某是给你们看剪刀的,辛某要给你们看的东西,不是剪刀,但得用剪刀才能做出来!”

    “哦?”

    “那十一郎你且快做,我等拭目以待。”

    众人再次期盼起来。

    秦歌一把抓过青衣,将青衣压在了榻上,同样靠在了青衣的耳朵上:“那我就告诉你,女人有什么东西可以剪!”

    “啊!”青衣陡然大惊失色。

    “红儿姐姐,画儿姐姐,且帮在下按住青衣!”秦歌朝着另外两个姑娘喊道。

    “青衣妹妹,得罪了!”

    红儿画儿笑着靠近,按住了青衣。

    “你……辛十一你要干什么?”青衣满脸惊慌。

    “别怕!”

    秦歌满脸人畜无害的笑着,右手握着剪刀,朝着青衣的大腿递了过去。

    咔擦咔擦……

    咔擦咔擦咔擦。

    百来个呼吸后。

    秦歌挥了挥手,红儿画儿放开了手。

    青衣满脸怨恨,她猛的站了起来,挥手便准备给秦歌一个耳光。

    但下一刻,布料迅速往下掉落,青衣只觉得腿部肩膀都是豁然间一阵冷风袭来。

    “啊!”她惊呼出声,慌忙收手抱住自己。

    “嘶……”同时,无数倒吸气的声音响彻起来。

    除了秦歌和青衣的其他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无不是发出了一阵倒吸气的声音。

    清凉短裙下,匀称笔直如藕根的腿,两肩以外,娇嫩白皙的青葱皓腕。

    美!

    美得不可救药!

    美得倾国倾城!

    美得仿佛一阵穿堂风,刹那扫清每一个人心中的阴霾和郁结。

    “青衣,本官出万贯钱,你陪我一夜!”文彦博豁然开口,满脸的**和对美的占有欲。

    青衣冷漠的对视:“青衣卖艺不卖身。”

    “十万贯!”文彦博高声喊道。

    秦歌往前一步:“宽夫兄,朋友妻不可欺,青衣是我的!”

    文彦博惊醒,退后两步。

    所幸文彦博是文人不是混混,要是文彦博是混混,又在半醉的情况下,此刻怕是立马就要衍生出流血事件了。

    文彦博歉意一笑:“是文某孟浪了!青衣既然是十一郎你的,文某自然不再染指,不过……十一郎,可否也为我家柳儿剪裁一番?”

    韩秉中也探上了头来:“给红儿也剪裁一番!”

    “给画儿……”

    “给诗诗……”

    “给……”

    席间再次吵闹不停。

    青衣静静的看着这一幕,被强行按住减掉衣服的耻辱,以及在被十万贯威逼的时候,那一句‘青衣是我的。’同时在她心底浮现。

    青衣说不清她现在的心情。

    但她想,若是辛十一非要要她,她不会拒绝。

    只是,辛十一好像说过,他的处子要留给他爱的姑娘……

    这么一想,青衣的心底越发复杂起来。

    而另一边,秦歌笑着问道:“诸公,那作诗?”

    “还作什么诗啊!”

    “诗词小道而已。”文彦博笑道。

    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充满了期待,那意思很明确,要秦歌给他们的姑娘也剪裁成青衣这般清凉美丽的模样。

    秦歌笑了,但还不能着急。

    他仿佛发酒疯一样喊道:“一百贯裁剪一个!给钱我就剪!”

    “嚯,辛十一你这是趁火打劫啊!”韩秉中佯怒。

    “辛十一未免太不地道。”

    “就是,谈钱多庸俗。”

    秦歌扫过众人,笑着开口道:“谈钱是庸俗,可若是不谈钱,今日席间的姑娘若是都有了这超短裙,明日,益州青楼的姑娘们不得踏破小子门槛?”

    “高价相出,这样,十一才能在今日后也能偷个闲。”

    文彦博沉思:“也有道理。”

    但他真正心底想的是,物以稀为贵,真要满大街都是这种超短裙的话……

    人醉心不醉,该有的忌惮,喝得再醉也会记得。

    见文彦博赞同,其他人也飞速赞同起来。

    “一百贯太贵,老子月奉才一百五十贯,不干不干!”韩秉中依然撒疯。

    “就是,太贵!”

    秦歌轻笑,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发生着。

    “一百贯是对外的价格,不是对诸公的价格,诸公象征着给点便可以了。”

    其实从头到尾,秦歌都没想过要在这些人身上赚钱。

    但下一刻,文彦博拍出了十张交子,一张面额十贯的那种:“一百贯而已,诗仙李白说得好,千金散尽还复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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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变异了介绍:
一觉醒来,右手变异了。秦歌的右手从此可以伸进一个看不见的洞穴,从其中抓出他需要的任何物品。是他需要的一切。可以是钱财,可以是吃的,可以是力量、体质、瞬移、绝对防御、飞行……只要是他所想要的,是刚需之物,秦歌就能从洞穴中将之抓出来!ps:(这是一个因为作死才能变强,从而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疯的故事。)我的右手变异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右手变异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右手变异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