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百爪挠心
只是晕了那么一小下,她立马醒了。
醒过来就向着门口的方向爬,一边爬一边喊:“有鬼呀!打鬼啊!打鬼!”
她这么一咋呼,可把身后的红霞吓坏了。
红霞本来想趁着香菱晕倒的时候悄悄逃走,可根本逃不掉,为香菱的身体堵住了门。
她担心香菱呼喊乱叫惊扰四周邻居休息,一会儿再把阿警哥哥召来,于是,她就上去堵香菱的嘴。
香菱本来就怕,发现女鬼向她扑来,更加害怕了,伸手抓起一个皮搋子,跟女鬼搏斗。
那真是个女鬼,半边鬼脸特别难看,跟枯树皮一样,从嘴角一直裂到眼角,瘦弱苍白。
两手一伸,也跟鬼爪子一样,大半夜的竟然身穿红衣。
奶奶隔壁嘞,娘的个腿!想不到天底下真的有鬼,香菱浑身一抖,一泡尿全冲裤衩里去了。
“啊!你别过来!求求你别过来。”女人只剩下了嚎叫。
红霞手足无措,根本靠不近她,此刻的香菱把皮搋子舞得呜呜山响,好比孙猴子的金箍棒。
一边舞一边念念有词:“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快现形,妖孽,闪开!快闪开!”
红霞说:“香菱,你别怕,别怕啊,是俺,是俺啊。”
“俺知道是你,咱俩没怨没仇,你是不是想吃了俺?告诉你,俺的肉肉是酸的,除非你正在怀孕……。”
“香菱,你咋了,不要怕啊,瞅瞅俺是谁?”
“你是妖孽!女鬼!女鬼姐姐,你放了俺好不好?俺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吃奶的孩子,中间有温柔体贴的丈夫,饶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你……冷静一下,俺了,霞,红霞啊。”
按说,香菱跟红霞应该认识,她比红霞小两岁,从小就是好姐妹。
可现在的红霞严重毁容,不要说香菱,我跟她同床共枕一个月,都不一定认识了。
一听是说红霞,香菱更害怕了,怒道:“怪不得你认识俺,原来是红霞姐姐的冤魂,姐啊,你别害俺,俺知道你死的冤。
俺也是一不小心,才睡了你的男人,不过俺跟初九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的,俺一定帮你照顾他!”
“你……听俺说行不行,俺没死,没死啊。”
“啊?没死,那你是人是鬼?”香菱停止了舞动皮搋子。
红霞说:“不信的话,你过来摸摸,俺的身体是热的,鬼的身体是凉的。
还不信,你就瞅瞅俺的脚,鬼是没脚的,俺有脚。
还有,你再瞅瞅墙上的影子,鬼是没影子的,俺也有影子……。”
“这么说……你真的是人?”
“当然了,俺是人,活生生的人,不是鬼啊;。”
“那你的脸?”
“俺的脸是当初掉进山崖的时候被石头刮烂的,六七年了。”
“那……既然你还没死,为啥不回家,不跟初九团聚?”
红霞抽泣一声哭了,说:“一言难尽啊,当初俺掉进悬崖,被李燕的爹娘给救了,也失忆了,再后来生下了小天翼。
孩子周岁过后,俺才慢慢恢复记忆,想起了跟初九从前的一切。可是,当俺风风火火回到梨花村的时候,你已经跟初九成亲两三个月了。
那时候,俺已经过完了三周年,初九娶了你。为了不破坏你跟他的幸福,所以俺就隐藏了起来,一直住在y市,跟小宁住一块……。”
红霞将从前的遭遇说一遍,一边说一边哭,声泪俱下。
可最后,香菱还是不相信,说:“你骗俺,天翼不是你儿子,你一定是鬼。”
红霞说:“不信,你就把小宁叫起来,也可以给李燕打电话,她俩都可以作证。”
香菱将信将疑,很快抓起了桌子上的电话,拨通了李燕的门诊部。
当李燕在睡梦中接到电话的时候,一下子从按摩门诊的床上跳了起来,说声:“糟糕!出事儿了。”女人放下话机,穿上衣服风风火火往这儿赶。
一时半会儿,李燕赶不过来,于是香菱就端起一盆水,扑向床上熟睡中的小宁,一盆冷水把小宁给浇醒了。
小宁喝多了,睡得正香,冷水从头顶给浇到脚心,女孩接连打了两个寒颤:“阿嚏!阿嚏!别浇了,醒了,醒了。”她揉揉眼,一下瞅到了香菱,也瞅到了红霞。
小宁搔搔脑袋迷惑不解:“香菱嫂,红霞嫂,你们俩……?”
香菱一下子扑向了小宁,抓着她的肩膀来回晃荡,差点将小宁晃散架:“小宁!告诉俺这不是真的,红霞姐死了,小天翼也不是她儿子,你说啊?快说啊……。”
小宁啥都明白了,一个劲地责怪自己酒后误事。
咋就喝醉了呢?不喝醉,香菱就不会送她回家,不送她回来,也就不会发现红霞活着的秘密。
现在,事情到了无可收拾的地步,她只好说:“香菱嫂,俺不是故意要骗你的,俺也没办法啊,红霞姐太可怜了。”
懂了,啥都懂了,红霞活着小宁知道,李燕也知道,唯独俺跟初九不知道。如果不是今天无意撞见,不知道这件事要隐瞒到啥时候。
香菱一屁股坐在床上傻了眼,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一会儿的功夫,李燕过来了,女人扑进屋子,瞅到另外三个女人,同样明白了咋回事。
尽管小宁跟李燕一个劲地解释,香菱的耳朵依旧充耳不闻。
不是她不想听,根本听不进去,脑子里嗡嗡响,乱又乱。
红霞姐竟然活着,小天翼竟然是她亲生的儿子,跟初九哥是在蜜月时候怀上的,那天翼也是初九的亲生儿子了。
养了小天翼五年,想不到真是杨初九的种子,父子两个早就相认了。
辛苦五年,竟然是在为红霞姐做嫁衣,人家可是一家人啊,早晚会团聚。
那俺是谁?俺又是啥?小三?拆散人家和睦家庭的狐狸精?
知道红霞活着,初九一定不会要俺,会不会跟俺离婚,然后把红霞姐接回家?
红霞姐是毁容了,可初九一定不会嫌弃,看在孩子的面上也不会嫌弃。
现在好,人家三口子要团聚了,自己竟然成为了局外人。
这件事情荒唐而又可笑,让她手足无措,百爪挠心,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小宁跟李燕一起说:“香菱嫂,俺俩不是诚心要骗你的,真的,红霞姐太可怜了,俺俩不得不收留她。”
红霞也说:“是啊香菱,刚才吓到你了,对不起,俺不是有意的。”
香菱说:“俺咋办?以后咋办?你会不会把小天翼抢回去?会不会把初九哥抢回去?你们一家人会不会团聚?”
红霞立刻意识到香菱的心里想啥,赶紧劝:“香菱,你别多想,你跟初九才是两口子,俺是不会回去的。
俺知道你不能生养,所以就把孩子还给了你们,初九当俺死了,那就让俺永远死下去吧?
回家以后,你跟初九好好过,好好对待天翼,俺跟他的缘分……彻底完了。真的,你放一百二十个心,俺绝对不会跟你抢男人,抢孩子。”
香菱忽然捂着脸哭了,同样是嚎啕大哭。
哭一会儿,她猛地抱上了红霞,一点也不嫌弃她丑,死死抱紧,说:“红霞姐,你回吧,俺……退出,回到仙台山俺就消失,离开初九,离开那个家……你们一家人就会团聚了,姐……妹妹祝你们一家人幸福。”
香菱说完就要走,可红霞一下扯了她的手:“香菱,你别胡说八道,想拆散你跟初九,俺也不会等到现在,五年前就有机会。俺知道你也命苦,对初九好,你俩就好一辈子吧……。”
“姐,可怜的姐……。”
“妹,俺的好妹妹啊……。”
这下好,俩女人抱一块光剩下了哭,哭得稀里哗啦,泪流成河,跟一起死了男人似的。
害得我在酒店里打了无数个喷嚏。
香菱是天亮以后才离开的,临别以前,红霞千叮咛万嘱咐。
她跟香菱说,千万别告诉初九俺还活着。要不然凭他的脾气,一定会把俺拉回家,到时候,咱们的关系将会非常尴尬。
这个秘密就一直保存下去吧,你俩毕竟做了五年的夫妻,姐不会打扰你们的生活。
香菱不哭了,小宁叫辆出租车把她送回了酒店。
回到酒店,香菱一头躺倒,沉默不语,泪水继续哗哗而下,纠结不已。
红霞姐还活着,咋办?
是忍痛割爱,成全他们一家三口,还是舍下脸皮隐瞒真相跟初九白头到老?
万一有天初九知道俺隐瞒真相,一定会恨俺,说不定会恼恨一辈子。
可如果真的退出,把心爱的男人,宝贝娃娃,温暖的家庭,拱手送还给红霞姐,却心有不甘。
自己多么艰辛才苦苦撑起这个家啊?现在孩子眼看懂事了,男人事业有成,家产千万。
仙台山四个村子的女人,谁不眼气俺香菱?谁不说俺有福气,嫁给了世界上最疼媳妇,最体贴温柔,最有本事的男人?
她多么疼自己的男人,多么疼惜孩子,多珍惜这个家啊!
她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力量破坏这个家!家比命重要,必要的时候,为了家,她可以以命相搏。
可不让出来,又能咋办?红霞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从前的五年,是她从红霞那儿偷来的,本就不属于自己。
红霞姐跟小天翼还有杨初九,才是最完美的组合,最完美的三角形。
当初,为了俺的幸福,红霞姐可以毅然退出,付出了那么多。今天,为了她的幸福,为啥俺就不舍得?
决定了,还是走吧,走得远远的,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了却残生。
初九哥,俺舍不得你……你跟红霞姐好好过吧。
第390章 香菱走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发现香菱还没起,媳妇儿在酒店的床上蒙头睡觉,活脱脱像具僵尸。
也不知道她是病了?还是累了?
揭开被子吓一跳,看到她俩眼红得跟桃儿一样。
我问:“香菱你咋了?哪儿不舒服?”赶紧上去摸她的额头,温度正常。
又把手伸进她衣服里面,摸在了胸口上,顺便捏了捏,温度还是不高,不像发烧。
香菱却说:“没事儿,俺没病。”
“那你哭啥?”
她竟然说:“小宁没爹没娘,真是太可怜了。”
我嘘口气说:“小宁可怜,你哭个毛线?一定是夜儿个她喝醉了折腾,把你累得不轻。放心,碰到我,她的命就不苦了,因为她的一生都将因为我而改变。
再命苦的人,也害怕钱,实在不行,我就用钱把她砸晕……乖了,别哭了。”
香菱擦擦眼泪:“初九,你到厂里去吧,俺真的没事儿,一会儿俺去下面吃点东西,小宁都等不及了。”
我说:“那你自己小心点,别乱走,等我晚上回来,明天带你去商场。”
真的没空,昨天跟几个主要骨干商量好了,今天要开会,我这个董事长必须参加。
所以,匆匆忙忙离开酒店,再次直奔工厂。
赶到的时候,会议还没开始,一共六个人,三个主管,两个经理,再就是小宁跟我,红姐仍旧没有出席。
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罐头厂的扩建问题,还有多种经营的问题。
因为从前罐头的品种太单一了,恁大个工厂,只生产水果罐头,桃子,苹果,梨,还有山楂。
都是仙台山生产的原料,除了一千亩果树,其它的野果子,都是山民上山采摘的,纯天然绿色食品。
我专门安排人收购,作为罐头厂的原料。
现在有钱了,应该努力发展其他的产品,多种经营,比如猪肉罐头,鱼罐头,驴肉罐头,牛肉,马肉罐头,等等等。
一个工厂,只有品种繁多,产品齐全,才能彻底占领市场,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这个提议,小宁早就提到过,那时候我没有在意。
今天,这个决定必须要有董事长来拍板。
我也不懂,王八蛋才知道罐头是咋生产的,吃我懂,造罐头就不懂了。
现在的问题有三个,一个是制造肉类罐头的技术师没有,需要寻找聘请,
第二,就是购买肉类罐头制作的机器,要到上海去引进。
第三,进货渠道问题,就是产品的原料从哪儿来。
我告诉小宁:“机器你们看着买,哪家好买哪家的,技术师你们看着请,多少钱都没问题。至于进货渠道,我会帮你们搞定,要多少货源都没问题。”
因为我知道,张德全他们家是开牲口养殖场的,在将军领有个很大的饲养场。
那个饲养场的价值是八千万,驴子,马,猪牛羊啥都有,跟他打声招呼,要购买他的牲口做原料,那老小子还不乐死?
这是生意,赚钱的事儿,他屁颠屁颠跑得比谁都快。
小宁说:“好,那俺们就按照董事长的指示,从上海引进机器,聘请专业的技师。原料就用将军领张老板的。”
我说:“行!剩下的你跟红姐看着办,你们是行家,我是外行。没事别问我,问了也不懂,不懂就不能乱指挥。从前,我不闻不问,你们不也干得挺好吗?”
小宁噗嗤一笑:“初九哥,你可真是甩手大掌柜啊?啥也不管。”
我说:“我是信任你们,不相信自己妹子,还会信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记住一点,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啥都请示我,等我拿好注意,黄瓜菜都凉了。市场瞬息万变,只要你跟红姐看准了,就下家伙。”
一番话说出来,小宁跟几个主管经理都是频频点头。
我杨初九没本事,不是啥经天纬地之才,之所以可以在仙台山崛起,就是两个字……用人。
我他妈就会用人,而且会收买人心,让那些人甘愿为我卖命。
孟哥,江百岸,大东二东,还有小宁,包括那些寡妇们,每一个都是我用心收买来的,我一句话,全都屁颠屁颠为我忙。
这就是本事啊,就像裤衩,穿衣服里面,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开完会以后,又接待了两个大客户,到酒店去喝酒。这么一喝,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
晚上,回到酒店,我有点蒙,香菱竟然还没起。
扑通倒在床上,抱上的媳妇香酥软玉的身子,发现她的泪痕还没干。
我问:“媳妇儿,你到底咋了?要不要我陪着你哭一会儿?咱两口子一起哭吧?”
香菱说:“人家心里难受,就是想哭。”
我说:“明天带你去购物,喜欢啥买啥,咱买三天再回去,到时候你就不哭了。”
那知道媳妇说:“算了,买啥也没有家重要,初九,俺好爱你,真的爱你,好舍不得你……让俺再摸摸你,再亲亲你吧。”
怪事儿,都亲五六年了,也摸五六年了,咋还亲不够,摸不够?
我说:“行!那你亲吧,摸吧。”
“真的好爱你,舍不得你。”她的手又把我箍紧了。
我说:“爱是用来做的,不是用来说的,真的爱,那直接做好了。”
于是,我衣服一扯,把媳妇儿又抱怀里,两口子在酒店折腾了一番。
今天,我发现酒店的床真好,席梦思带弹簧,比家里的土炕做起来舒服多了。
奶奶的,回家老子也往土炕上安弹簧,天天跟香菱在弹簧上过夫妻生活。
整整三天香菱的情绪都不好,愁眉苦脸。拉她去商场,她不去,首饰店也不去。
唯一的兴致就是拉着我的手,在酒店拥抱,鼓捣。
她好像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里的最后一天来过,也好像把每一次快乐,都当作最后的快乐来享受。
就像一个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的人,对家人的关怀跟留恋一样。
如果我稍稍注意一下媳妇的情绪,再关心她多一点,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分别。
可那时候,完全大意了,对香菱的温柔,体贴,关爱,当做了习惯,当做了生活的必然。
三天以后回到仙台山,香菱还是整天以泪洗面,跟她男人也就是我,快要驾鹤西游一样。
除了抱着我拼命做,拼命哭,再就是抱着孩子小天翼偷偷哭。
她说:“娃娃啊,如果一天娘不在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夏天注意保暖,冬天注意加衣,别吃生冷的东西,好好学习,听你爹的话。你爹他不容易,别惹他生气。”
小天翼瞪着懵懂的大眼问:“娘,你咋了?”
“娘不咋,不咋……。”
她要离开的又一个预兆,就是每天做衣服,打毛衣。毛衣给我织了三件,还打了一条毛裤。
孩子的衣服从冬天到夏天,一直做了十来身,穿四五年也穿不完。
她还帮着有义叔跟有义婶子做了好几双鞋,我爹跟我娘也好几双。
以至于两边的爹娘都用疑惑的眼光看着她,怀疑她得了不治之症。
我老丈人有义叔终于找来了,说:“初九,你有没有发现,香菱最近不正常?”
我问:“哪儿不正常了?晚上劲头足着呢。”
有义叔老脸一红:“谁问你们两口子这个?俺闺女……是不是得了不治之症?”
“你咋知道?”
“你没发现香菱最近老是哭?还一个劲儿做衣服,做鞋子,这是要死的节奏。”
我说:“胡扯!岳父大人,哪有这样咒自己闺女的?别人不知道,我天天跟她睡一块会不知道?一天摸多少回,她的脉搏非常正常,雄壮有力,一点得病的症状也没有。”
岳父大人奇怪地说:“那就怪事儿了,香菱最近可听话了,可懂事儿了,难道真的长大了?”
我说:“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人都会长大,爹,谢谢你,为我养了这么好一个媳妇儿,你跟俺岳母都辛苦了。”
有义叔叼着烟袋锅子走了,我该忙还是忙。
暑假没过完,新学校建起来了,教学楼是两层,育红班到六年级,十四个教室。
另外,还有几个老师办公室,学校的仓库,学生厕所,篮球场,全都建起来了。
小丽跑前跑后,还买了很多教学用具。
教室多了,光香菱跟小丽两个老师就远远不够,于是,我又跟文教局申请了好几个老师。
新老师开学以后就会到。
这学校是为村子里的孩子修建的,也是为香菱修建的。
我疼媳妇儿,担心她每天上下奶奶庙的土疙瘩累着,新学校距离村子很近,也不用担心野狼的袭击了。
可就在这时候,香菱却消失了,离开仙台山一去无踪。
第一个发现香菱不见的是嫂子翠花,哪天傍晚,翠花拿着香菱留下的一封信,风风火火跑进了工厂的办公室。
猛地推开门,嫂子气喘吁吁脸蛋绯红:“初九,香菱……不见了,她……离家出走了。”
“你说啥?”我蹭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问:“到底咋回事儿?”
嫂子说:“俺回家做饭,看到了香菱留下的这封信,她……真的走了。”
“拿来我看!”
接过那封信,我立刻看到了香菱娟秀的字体,上面的字不多。
初九,俺走了,你别找俺,找也找不到。
跟你做了五年的夫妻,这五年是俺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早晚都要分开,晚分不如早分。
你可能会难过,但你马上就会得到应有的快乐,因为真正爱你的人不是俺,那个人一直在你身边。
这五年,是俺从她那儿偷来的,不过,知足了。
你们一家人好好团聚吧,把爱你的那个人找回来,好好过日子。
以后,俺不再是你的女人,你也不再是俺男人,咱俩做兄妹吧。
……香菱。
卧槽!一个惊天的炸雷在头顶上劈响,我眼前一晕,咣当!摔倒在了椅子上。
第391章 苦苦寻找
香菱的离开彻底把弄蒙,天旋地转,好像世界末日。
从椅子上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冲出办公楼,扑向工厂车棚里那辆铃木王摩托车。
头盔没戴,飞身上车,拇指一按,油门一拧,摩托车就呼啸起来。
然后风驰电闪冲上了山路。
我要把香菱找回来,问问她到底咋回事,为啥要走?为啥要离开?
不会是真的得了不治之症吧?
媳妇那么稀罕我,难道怕我难受,找个地方默默了却残生?
不应该啊,她有病没病我会不知道?老子可是远近闻名的小神医,一天摸她多少回,没摸出啥呀?
会不会是受到了啥刺激?
总之,先追回来再说。
天已经晚了,山路上很黑,大灯很亮,摩托车好像一根离弦的飞箭,咆哮着,飞驰着,达到了每小时一百四十公里。
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县城的车站,就算香菱要走,一定会坐车,于是,我直奔汽车站。
大路十分平整,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到了,丢下摩托车,我在车站来回穿梭。
大晚上的,晚班车早就没了,车站的人也不多,我跟耗子似的,这头窜那头,那头窜这头,也没看见媳妇儿的身影。
半个小时后二东来了,带过来三十多个人。是孟哥打电话通知他的,把批发市场的弟兄们全都放了出来,帮着我找媳妇儿。
二东一声令下,三十多个人跟木梳似的,又将车站梳一边,犄角旮旯都没放过。
又过了半个小时,翠花来了,孟哥来了,江百岸来了,陶寡妇来了,杏儿跟瓜妹子也来了。
十几辆三马子,几百个人,呼啦,一下子将整个县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孟哥大手一挥,兵分五路,四拨人马纷纷奔向了四个不同的方向,卡住了走出仙台县城的所有交通要道。
最后一路人马,几乎将整个县城翻腾一遍,还是没找到香菱的下落。
孟哥连夜跟当地的公安打了电话,公家的人也被请过来一片。
目前的我可是仙台县数一数二的有钱人,跟很多领导关系不错。杨初九的媳妇失踪,引起了领导们的高度重视。
于是,无数的警哥也开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帮着我们寻找。
从天黑找到天明,又从天明找到天黑,整整找了两天两个晚上,仍旧没有发现媳妇儿的踪迹。
第三天的早上,我胡子长了,头发乱了,脸也脏了,牙也黄了,眼珠子红了,精神颓废,却一点也不瞌睡。
翠花说:“初九,别找了,你是找不到香菱的,既然她要偷偷走,一定早有准备,不会到车站去的。
她可以从仙台山上车,先到四水县,然后从四水县坐长途车走,不会让咱们知道她的路线。一个女人想要去的地方,一百个男人也找不到。”
我死死盯着翠花,忽然扑过来抓住了她的肩膀。
“香菱要走,你一定知道对不对?是不是你跟她说了啥,把她气走的?”
翠花吓一跳,说:“初九你干啥?你媳妇走跟俺有啥关系?这是恁两口子的事儿,是不是你跟他吵架,动手打她了?”
我说:“我没有!我这辈子从来不动女人一根手指头!”
“那就是你做啥让她伤心的事儿了,好好想想,这几天晚上,你都跟她说过啥?”
“我啥也没说!每天忙得要死,回家就往炕上躺,哪有功夫跟她志气?”
翠花嘴巴一撅:“恁两口子天天晚上鼓捣,鼓捣完就说悄悄话,天知道你都跟她说了啥?”
这下好,在翠花看来,香菱的离开是我造成的。
总之,三天的时间,不要说香菱,媳妇儿毛也没发现一根。
三天以后,孟哥终于通知大家回家,别找了,香菱说不定这时候早窜三亚去了。
长途汽车不要身份证,买票就能坐,所以根本无从查起。
悻悻回到家,还是闷闷不乐。
一屁股坐在炕头上,我的心里惆怅万千。
香菱,你为啥要走?有啥事儿不能跟我说嘛?你想急死我啊……。
是不是我哪儿做得不对,不够好,让你伤心了?你可以打我,骂我,为啥要离家出走嘞?
香烟一根接着一根,满嘴焦糊的味道,脑子里混浆浆的,净是媳妇可爱的笑脸。
我想起了五年前俺俩第一次相亲的情景,想起了在打麦场浇地,第一次亲了她,摸了她。
她的手抓着我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来回划拉,绵软紧绷的感觉至今还停留在指尖上。
想起她被人贩子拐卖,去了磨盘岭,我跟赵二哥历尽千辛万苦才把她救出来。
想起回家的路上遭遇大雨,躲在哪个山洞里,在草毡子的背后,熊熊的火光下,她把第一次给了我。
想起俺俩成亲哪天,她的躁动跟慌乱,还有苹果一样含羞的俏脸蛋。
想起这五年,俺俩在这座土炕上来回折腾,折腾了千百回,在一口锅里吃了千百次饭。
土炕上,香菱的体温还在,梨花一样的香气也在,可咋着也摸不到她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流淌下来。
她不单单是我的媳妇,更是我的命,我的魂,我的肢体,我身体最重要的一部分。
她的离开,就像有人用砍刀剁去了我的双手,剜去了我的心肝,还在肚子里一阵翻搅那样疼痛。
翠花不知道啥时候进屋的,端来一碗面条,放在了土炕旁边的方桌上。
她说:“初九,三天你都没吃东西了,喝口汤吧。”
抬腿一脚,咣当!我把饭碗给踢飞了,怒道:“不吃!”
翠花眼睛一瞪:“你冲俺撒得哪门子气?媳妇不跟你过,是你自己没本事!”
我说:“你给我住口!一定是你把香菱逼走的,因为她走了,最得意的那个就是你。这样,你就可以跟我双宿双飞了,名正言顺嫁给我了,对不对?
现在你满意了?她走了,今晚上你就可以明目张胆钻我被窝了……告诉你办不到!就算香菱死了,我也不会娶你!”
“杨初九你混蛋!”啪!一记耳光子抽来,翠花结结实实打在了我的脸颊上。
嫂子生气极了,胸口起伏不定,俩兔子上下乱颤:“杨初九你个没良心的,如果俺想赶走香菱,五年前就有机会,何必等到现在?
香菱是你媳妇儿,可也是俺妹子,你疼她,俺也疼她!
俺没有奢望嫁给你,就是想好好呆在这个家。看着你俩甜言蜜语,看着你俩天天鼓捣。
香菱走了,俺跟你一样心疼!”
“胡说八道!难道不是你刺激她,把她给逼走的?”
“你放屁!谁逼她了?她又不是琉璃咯嘣儿,吹不得碰不得,这都怪你!”
“我咋了?”
“谁让你把持不住,天天摸俺,亲俺!一定是咱俩摸的时候,亲的时候被香菱瞧见了。你自己伤害了她,凭啥怪俺?”
也是,最近的确跟翠花摸得勤了,而且不分场合跟地点。
不但在打麦场摸,在办公室里摸,有时候香菱不在家,还在媳妇儿睡过的炕上跟嫂子摸。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香菱的脑瓜子那么聪明,她会不知道?
临走的时候那封信里,最爱的人就在你身边,说的一定是嫂子翠花。
香菱想成全俺俩。
是我自己做了秦兽,媳妇儿是开明的,痛苦的,煎熬的,忍受不住,当然要离家出走了!
想想从前干得那些事儿,不由抬起手,又狠狠抽了自己两个耳光。
翠花说:“别打了,打死自己香菱也不会回来了,你打算咋办?”
我说:“还能咋办?把她找回来!”
“茫茫人海,你上哪儿去找?”
“我不管!走遍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她。她没出过门,在外面饿了咋办?冷了咋办?被人欺负了咋办?再遇到人贩子咋办?”
翠花说:“你走了,那俺……咋办?厂子谁来管?”
我懂得她的意思,在翠花看来,香菱的走未尝不是个机会。两个人梦寐以求同床共枕的梦,马上可以实现。
可就这样跟翠花过一块儿,对香菱的伤害更大,打死我也不会这么做。
总之,我要走了,离开梨花村,离开仙台山,去找媳妇儿。
离开以前,先去了一次工厂,找到了孟哥跟江百岸。
我说:“哥们,我要走了,厂子里那些事儿,就交给你俩了,你俩要好好给我辅佐翠花,跟我在工厂一样。”
孟哥说:“初九你胡闹!你走了,丢下我们这伙子,厂子还咋开?”
我说:“有我没我都一样,孟哥,你是我的张良。百岸哥,你是我的韩信,有你俩在,我放心。”
江百岸在旁边说:“杨初九你扯淡!张良跟韩信再有本事,没你这个沛公,俺俩能干出个鸟?
你小子就是一媳妇儿迷,媳妇儿没了魂儿也没了,大丈夫应该纵横天下,建功立业,媳妇没了,再找一个不就完了?”
我眼睛一瞪:“放屁!让小丽姐离家出走试试看,保证你比我还着急!当初你俩黏糊的时候,不也死去活来,地动山摇,海枯石烂的?……好好给我守着,帮着翠花,这个厂子本来就跟我没关系!”
没错,虽然我在工厂跟嫂子翠花各占三成股份,可的确跟我关系不大。
当初开厂是为了她,种菜,种果树都是为了她。
我为她做了一个小叔子能做的一切。现在,这个蔬菜王国,水果王国都是她的,是我一点点为她拼杀出来的。
竭力把她扶上董事长的宝座,就是为了偿还她当初对我的爱。
或许这种爱,已经用金钱跟事业弥补了,谁也不欠谁了。
而香菱才是我生命的最终归宿。
第392 找媳妇儿
交代完一切,我拿起桌子上的头盔,准备出发。
忽然,办公室的门开了,杏儿抱着文件夹走了进来:“初九哥,这儿有张出货单,是五十吨保鲜菜,需要您签字。”
我说:“找翠花,她是董事长。”
杏儿说:“从前都是你签字的。”
“我已经不是你们董事长了,那些客户爱买就买,不买滚蛋,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
“初九哥你……?”
我没有搭理杏儿,飞身下楼,跨上摩托车走了。
窜出工厂的时候,冲嫂子的办公室瞟了一眼。隐隐约约,瞅到翠花的办公室窗户开着,她矗立在窗前,恋恋不舍。
孟哥跟江百岸一起叹口气,说:“翠花,你咋不拦着他?”
翠花说:“拦不住!初九的脾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现在俺已经无法驾驭他了。”
三个人就这么看着我离开,一别就是一年多。
我走的这年,学校还没开学,暑假还没过完,距离八月中秋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
带的行李也不多,就是一辆摩托车,一个皮包,皮包里有三个馒头当做干粮,然后就是一张银行卡。
银行卡里有十万块现金,除此以外别无其他。
摩托车出了村子,开上山道,刚刚走出没多远,一个女孩子的身影拦住了我的去路。
是陶花儿,花儿张开双臂,仰着两个羊角辫子,一动不动站在路中间。
吱!赶紧刹车,差点撞她身上,我怒道:“你干啥?不想活了!轧着咋办?”
花儿说:“轧死俺算了!初九哥,你为啥要走?”
我说:“我去找你嫂子!”
花儿说:“不行!你不能去!”
“为啥?这是我的家事儿,你没权利掺和!”
花儿说:“俺有权利,你的家事儿俺不管,可你是仙台山贸易公司的董事长,俺是你的股东,身为股东,董事长有错,是不是能申诉?”
“能,你想说啥?”
花儿说:“初九哥,你走了,整个仙台山的企业就倒闭了,没有你,孟哥,江百岸那些人毛事儿都干不出来。
蔬菜贸易公司会被人打垮,到时候不要说分红,搞不好会赔钱,赔钱俺就没饭吃,没钱上学,你说关不关俺的事儿?
海航行靠舵手,龙长百尺没有龙头怎么能行?你可是龙头!”
花儿这么一说,听起来很有道理。
我说:“你丫头片子懂个啥?孟哥跟江百岸,还有嫂子翠花都是人才,我在村子里也是甩手掌柜,我走了仙台山企业不会垮,还会越来越好。”
花儿说:“你才懂个屁!俺说了,没有你这个舵手指引方向,没有你这个龙头领路,那些人就是饭桶!你不能为了自己媳妇儿丢下仙台山所有人,丢下你的乡亲跟兄弟姐妹不管!这是不负责任!”
我说:“你闪开!我非走不可!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花儿胸口一挺:“俺不!除非你从俺身上轧过去!”
“小丫头,你闪开!”我眼睛一瞪,花儿打个冷战,可还是不怕。
“你想走也行,那就带上俺,俺跟你一起去找香菱嫂。”
我说:“你添的哪门子乱?马上要开学了,还不赶紧准备东西,到学校报到?”
“就不!你不带俺去,俺就死在这儿,初九哥,求求你带上俺吧,俺不上学了,你去哪儿俺去哪儿,俺离不开你!”女孩子说着,一下子扑过来抱上了我的腰。
还真走不成了,强行开车,会把花儿拖倒。
她一下子抱上我,脑袋扎我怀里,两串泪水滚滚落下。
“哥,你别走,别走行不行?俺知道你找不到香菱嫂,嫂子是不会回来的,你也不会回来,仙台山没有你,俺还上得哪门子学?带上俺吧,求求你带上俺吧!”
花儿哭着喊着要跟我走,弄得我也没了脾气。
其实带上她也不错,万一找不到香菱,半路上也好有个作伴的。有这么个俊俏丫头陪着,还能解解乏……。
立刻,我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花儿还是小姑娘,瞎想啥呢?脑子就是不纯洁。
我呵呵一笑,计上心来,说:“行!你收拾东西没有?回家拿上行李,拿几件衣服,我就带你走,去吧!哥在这儿等你。”
小姑娘中计了,说声:“好!那你一定要等俺,俺回家拿几件衣服,咱俩不见不散。”
“中,去吧……。”
花儿松开了我的手,脚步不停,向着桃花村家的方向冲去,刚刚冲下山坡,她就知道上了当,因为我已经拧开油门,摩托车飞远了。
花儿在土坡上跳着脚骂:“杨初九!你个骗人精!”
就这样,我开着摩托一口气窜上山路,二十分钟以后,上去了国道。
被翠花说对了,茫茫人海,上哪儿去找香菱?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也不知道她走了多远,更不知道她走的是那条路。
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四水县,我见人就问,见人就打听。
怀里揣着香菱的照片,还找到一家复印打字的门市,将香菱的照片放大了,做成一面旗子。
我将这面旗子串一根竹竿子上,用绳子捆摩托车后座上,摩托车开起来,旗子呼呼啦啦在后面迎风招展,香菱的照片也迎风招展。
照片的旁边是两个大字……寻妻!
我去过将军岭,去过土窑村,水窑村,四水县城,包括四周的村子全部走个遍,打听个遍。
渴了就跟人讨碗水喝,饿了就买烧饼跟馒头充饥。
路程由近而远,逐渐向着西南走,因为西边跟南边有路,而且大路越来越开阔,可以通公交车。
东边跟北面比较偏僻,很多村子山路不通,有村子也是十分贫穷。
香菱不可能去哪儿,嫁给我五年,她锦衣玉食,吃香的喝辣的,根本受不了那个罪,要去只能去大城市。
半个月以后,出了仙台山的范围,进去了大平原。我的头发越来越长,胡子越来越长,脸上也越来越脏,身上的衣服越来越破,
路过很多村子,那些村民都以为我是疯子,也只有疯子才会为一个女人这样疯狂。
“大叔,大叔您慢走,请问您见过这个女人吗?……我媳妇儿,她叫香菱,离家出走快一个月了……喔,没见过啊?谢谢……你才神经病呢。”
“大婶,大婶你别走,不就锄个地嘛,你着啥急啊?大不了我给你钱。
我跟你打听个人……啊对,就是旗子上这个人,我媳妇……是是,很俊!她叫香菱……我那口子……没见过啊……谢谢,如果您看到,记得打这个电话……不胜感激。”
“喂喂……小兄弟,别走,上学去啊?我旗子上这个姐姐,见过吗?有没有来过你们村?……喔,不认识啊……不认识也别往我身上尿啊?谁家孩子这么没教养,滋老子一身……。”
“小妹妹……小妹妹别走……跟你打听下,见过这个姐姐吗……喔,算了,你才两岁,还不会说话嘞。”
就这么找啊找,问啊问,一个月以后,离开仙台山五百里了,再走五十里,就是一个陌生的城市了。
到城里,我要印发小广告,把小广告贴满那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只要有人见过香菱,我立马给他一万块。
想要去城里,必须要经过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走到村口的位置,已经是黄昏了,忽然前面出现一个村妇,走路扭扭搭搭,风摆杨柳。
不是香菱还会是谁?我油门一拧,嗖地窜了过去,大叫一声:“香菱!你给我站住!”
那村妇猛地转身:“大兄弟,你喊俺?”
差点吓死!草!一脸麻子,后面像香菱,前面一瞅,给俺媳妇提鞋子都不配。
我赶紧说:“嫂子,不好意思,认错人了,请问,我旗子上这张照片,你认识吗?我媳妇儿,离家出走了,找很久了,求求你告诉我吧。”
女人一脸的麻子,却长一双桃花眼,桃花眼一眨巴,说:“见过,就在俺家,你跟俺来吧。”
“真的?”我惊喜非常,真不知道说啥好,不知道咋感谢她:“你确定是照片上这个人?”
村妇说:“是,她刚到这个村不不久,每天哭,不知道哭个啥?原来是你媳妇啊?”
“对,对!就是我媳妇,跟我一块睡觉生娃的那个。”
“那跟俺走吧,就在前面不远。”
就这样,我推着摩托,跟那村妇进了村子。
这个村子十分穷,叮当响,哪儿都是土墙头,哪儿都是茅草房,大街上也高低不平,没个正规街道,到处是积水。
好不容易,走进一家庄户院,村妇抬手一指:“诺……就在里面,进去吧。”
我将摩托车推进去,丢下摩托,就往她家的屋子里钻:“香菱,香菱我来了,咱回家吧。”
可一头扎进去,茅草房里空空如也,媳妇毛也没发现一根。
咋着也想不到,那个村妇在我进去的一刻,已经上了院门的门闩,一边进屋子一边解衣服。
进去屋子,她衣服也扯得差不多了,身子一扭,执拗!咣当!屋门的门闩也上了。
正在我惊讶不已的时候,她扑上来,猛地将我裹在了怀里,抱着我的脑袋就往胸口上按。
这女人好大的凶器,两个鼓鼓一下把本少爷的脑袋给挤上了,差点闷死我。
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砰地一声把脑袋从她怀里挣出来,好像拔出一个大白萝卜。
“你干啥?疯了!”我气喘吁吁问。
女人说:“你不是找香菱吗?俺的名字就叫香菱,大兄弟,嫂子来做你媳妇吧?”
我一边挣扎一边说:“你有病!竟然骗我,我不认识你!”
女人说:“耍耍不就认识了?你媳妇是不是女人?是不是有胳膊有腿儿有脑袋?”
“废话!”
“那不就行了,俺跟你媳妇一样,都是女人,都是有胳膊有腿儿有脑袋,哪儿都一样,找谁不是找啊?今天来了,你就别走了!嫂子疼你……。”
第393 讹人
奶奶的,碰上个女流氓!有理还没地方说了。
我杨初九阅人无数,瞅她家的摆设,就知道这女人是个寡妇,寂寞好久了。
大多数的寡妇都是非常可怕的,长久的忍耐让她们的爆发力不次于***。
无论多么健壮的男人,碰到这样充满渴望的女人,也支持不住……还不被她一口给吞了?
吞人是小事儿,讹人就不好了。
万一这边老子腰带拉开,事儿还没干,她那边一喊抓流氓,全村的人出来为她主持公道,捶死我咋办?
有的山里人特别野蛮,专门欺负山外人,利用女人的色相达到讹人钱财的目的。
我杨初九不傻!知道这种便宜绝对不能沾。
再说了,也不瞅瞅你长啥质量?一脸的麻子,比瓜妹子还丑。
**子套小麻子,小麻子套老麻子,是不是把村口老槐树上的马蜂窝挂脸上了?
你亲老子,我他妈还下不去嘴呢?
所以,只能挣扎,说:“嫂子,饶命啊,我没钱,真的没钱,穷讨饭的一个,就是想找到俺媳妇。”
女人把芝麻眼一瞪:“那个要你的钱?俺要的是你的人?”
我说:“人也不值钱,我有病,上个月刚查出来有暗病,会传染的,你不怕?”
女人呵呵一笑:“咱俩是绝配,俺也有暗病,正好!你过来吧。”
我的衣服本来就破,被她用手一扯,撕啦,胸前的扣子全部扯开,显出了古铜色的六块腹肌。
女人一声惊叹:“挖!好健壮的……肌肉!大兄弟,你要是刮刮胡子啊,简直就是个帅锅,老娘喜欢的就是帅锅……拖鞋子,上炕啊……。”
我也急了,眼睛一瞪:“去你娘的……花痴啊你?滚开!”
扯上她的胳膊,抬手一轮,把她扔在了炕上,然后转身拉开门闩,冲进了院子,把院子门也打开了。
跨上摩托车,还没打响呢,女人从土炕上爬起来,疯了一样扑向摩托,一下子抱上了我的腰。
一边抱,她还一边喊:“救命啊!欺负人了,耍流氓啊!有人踹寡妇门了!让他赔钱啊!”
我吓一跳,怕的就是这个,看来这村妇就是在讹人。
被她这么一喊,果不其然,四周的邻居全都听到了。
那些村民都在吃晚饭,一听说村子里的寡妇被欺负,碗筷一扔,抄起桌椅板凳,挥着锄,扛着铁锨就往这边跑,瞬间将院子围得密不透风。
几个精壮的大汉怒气冲冲,提着铡刀直奔我扑来:“小子!欺负我们村的女人,你活腻了?摩托车留下!”
“是啊,是啊,让他赔钱!别让这小子跑了!”
我跑恁娘隔壁!计划好了要讹人是吧?小爷岂是好惹啊?
我一下子红了眼,拇指一按,摩托车的后面就冒出一股子黑烟,瞬间将油门拧到了底。
那寡妇还抱着我的腰,抬腿就给她一脚,这一脚正好踹寡妇肚子上,她吃不住,一声尖叫滚出去老远。
我杨初九这辈子没打过女人,今天是个例外,真被他们缠上就完了,因为这种事情根本就解释不清。
很明显,这村子人性彪悍,搞不好靠的就是这样为生,专门讹人钱财生存。
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老子怎么会尿他们?抬脚挂上档,离合一松,摩托车的后轱辘就扬起一片烟尘。
这可是铃木王250,那寡妇也是瞅到这么好的摩托,才觉得我是有钱人,有利可图的。
可这帮子村民小瞧了老子。
离合一松,摩托车跟一只越过山岗的猛虎似的,从院子的中间一下子飞起,越过不高的拦马墙,嗖地就上了外面的大街。两只轱辘一起落地,溅起水花无数。
那些村民一瞅,又是纷纷大叫:“这小子要跑!抓住他!扣下他的摩托,冲啊!”
“冲啊!”呼啦!所有的村民跟一群抢食的疯狗那样,举着武器纷纷冲我扑来,好像谁抓住我,这摩托车就归谁一样。
懒得搭理他们,直接开车走了,谁在后面谁倒霉。
摩托后轱辘甩出一大片泥浆,呼呼啦啦弄了他们一身,脸上脑袋上都是黑乎乎的,有的人眼睛都被泥浆糊住了。
没赶出多远,他们就不赶了,根本追不上。
我非常轻松地出了村子,开上对面的山坡,再回头的俯览的时候,微微笑了笑。
这是我杨初九有两下子,换上普通人,也只有认倒霉了,人财两空是难免的,严重的可能会被捶个半死。
再后来进城,我跟人了解过这个村子。
这村子的风俗严重败坏,男人个个凶神恶煞,女人个个偷人养汉子。
家家户户偷东西,到城里去偷,到附近的村子里去偷。偷盗已经成为了这个村子的风俗。讹人也成为了这个村子的风俗。
你不讹人,就会被村里人看不起,不会偷东西,就会遭受别人的鄙视。
他们以偷盗为职业,以讹人为职业,碰瓷为职业。
而且每天偷东西回来,都会站在街头炫耀自己的战果。谁偷的东西最少,就被人嘲笑为没本事,怂包。
谁偷的东西最多,最值钱,就被人推崇为英雄,能人。
我很奇怪,为啥会有这样的村子存在,难道公家的人都不管?
那个在餐桌上跟我攀谈的人只是淡淡一笑:“法不责众!公家的人都忙着搞人口计划罚钱,忙着收三提六统呢,谁有闲工夫管这个?”
这个村还有一句名言,叫:寡妇不偷汉,母鸡不下蛋。
很多城里人到这个村子都出不来,被寡妇勾搭到家,利用色相讹钱……已经见怪不怪了。
没办法啊,都是一个字给闹的……穷。
还是那句话,不是每个村子都叫梨花村,也不是每个男人都叫杨初九。
梨花村的人,是因为有了杨初九,才发达起来的。
可现在杨初九却离开了,为了寻找自己的媳妇儿四处奔波。
我从一个城市走进另一个城市,每个城市的工地都要转一遍,每个城市的劳务市场也要转一遍。
香菱离家出走的时候没带钱,为了生存,一定会去打工。所以,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些打工的人群。
四个月以后,已经离开仙台山差不多一千里了,到了一个很大的城市。
一边走,我一边四处黏贴小广告,小广告上印着香菱的照片,走哪儿贴那儿。
并且重金悬赏,谁帮着我找到媳妇儿,给五万块的酬金。
新到的那个城市,叫l市,特别繁华,因为孟哥打来了电话,说香菱曾经在l市出现过,住过一个不大的小旅馆,而且在那个旅馆住了五六天。
这个消息是y市的一个警哥帮忙给查出来的,城市里通了互联网,很多旅馆的住客,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查出来。
我觉得香菱一定在l市,说不定正在某个地方打工,所以同样住了下来。
剩下的时间,还是寻找,走遍了大街小巷。
这天,听人说在城郊一家造纸厂,有个酷似香菱的女人在哪儿打工,于是,我急急忙忙,开摩托直奔哪家纸厂。
纸厂距离城市真远,足足二十里,这他妈哪里是郊区,分明是个小山村。
摩托车开在山道上,山路崎岖不平。
正走着呢,忽然,从对面过来一个女人,头发蓬松,慌慌张张,脚步不停。
猛地瞅到我,扑通,冲我跪了下去,磕头如捣蒜,苦苦哀求:“大哥,救命!救命啊!”
吓老子一跳,赶紧捏离合,踩刹车,问道:“咋了?啥事儿?”
女人说:“有人追俺,抢俺的钱,劫财劫色,帮帮忙啊!”
我觉得有点狗血,这难道就是烂大街的英雄救美?
这女人长得还不赖呢,杨柳细腰,婀娜多姿,长头发,圆脸蛋,很有几分姿色。看着恁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也难怪有人劫持她,首先是这一段路不好。
四周哪儿都是庄稼地,一眼望不到尽头,到处是玉米田。
已经冬天了,快过年了,地里的玉米棒子全都收回了家,只剩下了满地的秸秆。
那些秸秆也全部干透,密密麻麻郁郁葱葱,抓个女人,钻玉米田里,衣服一扯,顺便硬来一下,喊破嗓子也没人听得见。
方圆二十里都看不到村子,真不知道这女的哪儿来的?前面不会是盘丝洞吧?
其次,这女的长得也忒漂亮了,脸蛋白皙柔滑,眼睛大得像杠铃,脖颈粉白细滑,鼻子俏皮,嘴巴不大不小,不点唇膏自来红。
你长那么好看,我都想犯罪。
赶紧熄火,停住摩托,翻身下来去搀扶她:“谁追你?告诉我?”
女的说:“俩流氓,就在后面,已经抢了俺的包包。”
果然,话声未落,不远处传来了呐喊声:“别跑!抢劫!劫财加劫色!”
两个彪形大汉一前一后追赶了过来。
仔细一瞅,竟然认识,奶奶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怎么在距离仙台山一千里的地方碰到这两个混蛋!
世界真是小,这俩混蛋我认识。一个是光头,一个是长毛。
三年前,我在y市开门诊那会儿,二毛夺走了老子的村长位置。
再次回到家,村子已经变得不堪回首了,百废待兴。于是,我就跟嫂子翠花和孟哥一起收购油菜籽。
六个寡妇,加上孟哥分为了三组,我跟瓜妹子一组。
在将军岭收购菜籽的时候,遇到两个同行冤家,就是光头跟长毛这一对活宝。
这俩小子为了报复,曾经在半路上劫持我跟瓜妹子,被老子用两根银针给定住了。
从哪儿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俩,这俩王八蛋啥时候到l市来了?
王八羔子仙人板板,挨打没够,今天又撞在了小爷的手里。
女人一下子躲在我的背后,说:“大哥!就是他俩,不但劫了俺的钱,还打算劫俺的色!愣着干啥?揍他们啊!……打败了他俩,俺的色,免费送给你!”
第394章 意想不到
我这人有个毛病,喜欢为兄弟两肋插刀,也喜欢为美女……插兄弟两刀。
更何况光头跟长毛根本不是我兄弟。
所以,老子打算为眼前的女人出头了。
我袖子一卷,将女人保护在身后,怒道:“光天化日,你俩这是干啥呢?”
光头问:“你是干啥的?”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俺俩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劫匪!就是坏人!”
“劫匪个毛!今天碰到小爷,算你俩倒霉,把抢来的包包打开,瞅瞅里面有多少钱,咱仨人平分。”
光头楞了一下,说:“想不到碰到个更狠的,兄弟,要不这样,包里的钱归你,人归俺俩,咋样?”
我说:“不行!钱我分一半,女人我也要。”
长毛说:“兄弟,你太狠了吧?想人才两得?”
“对,我就是想你们俩人财两空!”
光头问:“你那条道上的?”
我说:“道可道非常道,从前我也是劫匪,早不干多少年了,看在大家是同行的面子上,包包留下,我放你们俩走,要不然!嘿嘿,别怪老子不客气。”
光头跟长毛已经不认识我了。
现在距离当初在将军岭收菜籽已经过去了三年。
三年前本帅哥玉树临风,英俊潇洒,貌比潘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弟弟见了翘起来。
现在经过半年的风刀雪剑,我早就是破衣烂衫,胡子拉碴,一脸的泥泞,头发长得像个乱鸡窝。
不要说香菱,就是生我的爹娘站前面,也认不出这是他俩亲生的,更何况光头跟长毛当初只见过我一次。
光头说:“兄弟,你少管闲事儿,俺哥俩可不是吃素的。”说着,他把手里的刀子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说:“不好意思,老子就喜欢吃肉。趁着我没生气,还不快滚!”
长毛对光头说:“哥,这小子个头不小,咱把他干趴下,顺便抢了他的摩托车,他那摩托是铃木王,至少卖两万。”
光头说:“行,你攻击他左边,我攻击他右边,咱俩左右夹击!”
于是,俩小子每人拎一把刀子,左右包抄,冲我慢慢靠近。
我才不尿他俩呢,我他妈会功夫好不好?村长会功夫,寡妇挡不住!
当光头跟长毛抡着刀子,从左右两边飞扑过来时,我两只手分别从怀里扣出两把银针,足足二十多枚。
没等他俩靠近,抬手就甩了出去。
一片雪雨漫天梨花,分别刺中了两个人前胸的几处大穴。
就这样,在距离我身体不到一尺的距离,两个小子停住了,全身麻木,四肢再也不听使唤,完全僵立。
他们只能忽闪着俩大眼,傻呆呆看着,一动不动,样子十分滑稽。
我拍拍手,从光头的手里夺过了女人的包包,转身交给她,说:“行了,你可以走了。”
女人眼睛瞪大,嘴巴张开,同样楞了好几秒,几乎不相信看到的一切,她说:“大哥,你行啊,想不到还真有两下子。”
我说:“小意思,你走吧,以后走路小心点,最好找两个人作伴,这样太危险了。”
“谢谢,太谢谢了,要不俺给你钱吧?”说着,她拉开包包,拿出一大叠钞票。
我心说,钱算个毛,还不如以身相许!心里这么想,可嘴巴不能这么说。
“算了,我不缺钱,你还是走吧。”没时间搭理她,抬腿上了摩托车。
女人说:“大哥,你别走,俺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嘞,你叫啥?”
“请叫我雷锋,谢谢,做好事不留名。”
“切!少装正经,俺不是开玩笑的,想请你吃饭,如果你有啥事儿需要帮助,俺一定帮忙。”
我一听心里特别兴奋,是呀,多个朋友多条路,如果这女人是本地人,一定会想办法帮我找香菱,这样会省不少的力气。
于是赶紧伸出手,说:“我叫杨初九,来自仙台山梨花村,你嘞?叫啥名字?希望可以成为朋友。”
女人大吃一惊:“你再说一遍,叫啥?”
“杨初九啊。咋了?”
“仙台山梨花村的那个杨初九?开了一家蔬菜保鲜公司,承包了四千亩荒地,种白菜的那个?”
“没错,你……认识我?”我惊讶了,她怎么知道我?
难道我杨初九的威名已经传遍江湖,响彻寰宇,人人尽知?
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男怕没钱女怕胖。唉……我也是一不小心才成为万众瞩目企业家的。
女人的笑容灿烂了起来,说:“世界真是小,你猜猜俺是谁?”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不认识。”
“使劲猜。”
我说:“猜到精尽人亡也不知道,我没见过你。”
“格格格……。”女人笑得更厉害了,花枝乱颤,胸前俩兔子来回晃荡,弄得我脑袋也跟安装了弹簧那样,左右摇摆,哈喇子差点甩玉米田里去。
“请问你是不是有个罐头厂,在y市的北郊?雇佣了两个厂长。一个是叫小宁,是大学生,另一个叫……。”
我赶紧说:“红姐……?”
女人说:“对,俺就是那个红姐啊,俺是你雇佣的那个厂长!董事长,想不到会在这儿碰到你,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女人乐得不行,一下子抓住我的手,又蹦又跳。
卧槽!老子差点懵掉,这是小天翼的亲娘啊,茂源婶子的侄女,我雇佣了两年,神龙见首不见尾不见尾的灭绝师太,东方不败。
怎么会碰到她?想不到还长恁俊?整件事觉得那么荒唐,巧合。
“你……不是在y市吗?咋跑l市来了?”我结结巴巴问。
小红又是一笑:“还不是为了你?”
“为了我?”
“是啊?咱们的罐头厂要建分厂,俺跟小宁商量好了,打算将分厂开在l市。所以安排俺过来打头阵。”
“喔,这样啊?见到你真高兴!拥抱一下。”说完,我一下扯过小红的手,将她抱在怀里,狠狠拥抱了一下。
我不是啥好人,见到好看的女人总是想抱一下,摸一摸。
有便宜不沾王八蛋,有美女不抱,人神共愤!
做梦也想不到她就是红霞,而且已经跟踪我好几天了。
其实我已经就进了小宁那丫头的圈套,这一切都是她安排的。光头跟长毛也是她俩雇佣来的,演戏而已。
香菱走了,红霞整容了。
小宁从孟哥哪儿得到了我的下落,知道我在l市,所以将整容以后的红霞安排了过来,打算让俺俩重新开始。
可惜所有的一切,我全都蒙在鼓里。
这是红霞掉进山崖以后,我第一次主动跟她拥抱,而且根本不知道他就是红霞,我朝思暮想的前妻。
谁让她整容了?半年的时间,把容貌整得跟范冰冰一样,不抱一下,啃一口,可就吃大亏了。
这个叫小红的女人一头扎进了我怀里,眼泪哗哗流下,说:“初九,初九啊,俺终于抱上你了,谢谢老天,谢谢上苍!”
我说:“咱俩拥抱,管上苍屁事儿?难道你早想着抱我?”
小红的手将我的脖颈越勾越紧,说:“早听说过董事长的威名,膜拜极了,一直想见见您,可惜没机会啊。”
“我也早想见到你,可惜你总是躲着不见,奶奶的,可算是逮到活的了!”
小红抬手打我一拳,说:“你呀,还是那么没正经。”
我感到小红姐的身体特别软,特别滑,特别紧绷,熟悉而又陌生。
那种感觉似曾相识,味道似曾相识,抱上还舍不得撒手了。
小红也舍不得撒手,旁边的光头跟长毛傻呆呆看着俺俩,差点哭了。
这只是同事之间亲热的表现,我的手还是很规矩的,没有摸她的胸,也没有伸进她衣服里面。
不知道抱了多久才分开,她问:“对了,小天翼咋样?咱那娃还好吧?”
听着别扭,啥叫咱那娃?我的娃好不好,送给了我,就是我的。
“没事,挺好,正在上育红班大班,明年就能上一年级了。”
女人抽泣一声:“谢谢你,谢谢香菱,带孩子那么好,俺真不知道咋着报答你俩。”
我说:“既然是亲戚,那还报答啥?红霞要是活着,咱应该是表亲啊,自己人。”
小红说:“对,咱本来就是自己人,所以不用客气。”
我问:“那你为啥到这荒山野岭来了?也是为了生意?”
小红说:“对,俺跟小宁商量了一下,打算在这儿买一块地皮,修建一个工厂出来,这不,看中了那个造纸厂。”
“啥?你要到造纸厂去?”
“是啊。”
“我也要去,咱俩顺路啊,那一起去吧,我开摩托带你。”
小红说:“那最好不过了,做梦也想不到会遇到你,有你这个董事长在,俺也省心了。一起走啊!”
说完,小红首先上去了摩托,摘下头盔扣在了脑袋上。
我瞅了瞅光头跟长毛这俩二货,问:“这两个活宝咋办?”
小红说:“他俩活该!不去管他们,让他们喝西北风吧。”
的确,拦路抢劫,老子没报警就不错了,惩罚一下是应该的。
所以,我没有除去他们身上的银针,反而跨上摩托,拇指一按,电打火启动,带着小红走了。
长毛跟光头差点没气死,发出了绝望的呼喊:“红姐……救命啊!冤死了……。”
可惜他俩被点了穴道,声音不大,跟蚊子哼哼似的,我根本没听到。
而小红也完全把他俩忘了,女人抱着我的腰,脑袋贴在我的后背上,陶醉不已。
六年多了,终于再次抱上了渴望已久的男人,那种失而复得,让她更加珍惜。
是老天的不公拆散了俺俩,是命运的抉择让两个本应该幸福的人分别离散。
香菱的离开,等于是又给了她机会。她希望这段本不该失散的婚姻,本不该破碎的家庭重新开始。
初九,你的红霞回来了……。
第395章 又买一块地
前面的道路很难行走,坑坑洼洼高低不平,而且特别窄,就是那种乡村的黏土路。
还好摩托车质量好,减震不错,开起来很平稳,不至于颠屁股。
女人双手搂着我的腰,两个人的前胸跟后背紧贴,随着摩托车上下颠簸,鼓鼓的两团也上下乱颤,跟我的肩膀摩擦,那感觉简直舒服极了,惬意极了。
心里慌乱不安,两侧都是一眼看不到头的庄稼地啊。如果现在停车,把她扯进玉米田里,然后……俩人爽歪歪一阵,一定没人知道。
唉!我越来越不纯洁,脑子咋想的?光他妈想美事儿!真不是东西……。
于是,竭力不往哪方面想,眼光也尽量去看两侧的田地。
田地里都是玉米,棒子秋天就掰完了,只剩下了满地的秸秆。
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春夏两季这一带青纱帐郁郁葱葱的样子,应该景色宜人。
可惜没有水浇地,麦子不能种,这附近的山民每年只能种一季玉米。
秋天收获,玉米杆子就那么在地里风干,第二年的春天才收拾,夏天继续种玉米。
没有水浇地,只能望天收,希望夏季雨水调匀,老天怜悯。
小红说:“这一代地下水的水位很深,三百米也打不到水,再加上村民穷,根本打不起水井,地皮也就不值钱。”
我问:“你跟小宁咋想起来在这儿建厂?这可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路也没有,罐头将来产出来,咋运输?”
小红说:“董事长,你还不知道,我们已经从城建局哪儿得到准确消息,明年的夏天,l市要南扩,向南延伸二十里。
也就是说,这一代都将逐渐被划为市区,准备修建一条新路,正好从造纸厂的西门通过,地皮的保值很大,
我们把造纸厂买过来,从建工厂到开工,至少需要两年。两年以后,路修好了,罐头厂正好开工,到那时候,我们的厂子前途将发展无限。
而且咱们三分之一的大客户都在这一带,l市四通八达,属于交通枢纽,在这儿建分厂正合适。”
“卧槽!”我一声感叹,说:“你跟小宁的眼光好长远,一下子看到了几十年以后。”
小红说:“没办法,做生意就该这样,未卜先知,目光远大。其实那个造纸厂,我几天前已经去过了,跟他们洽谈了价格,每亩地的收购价是一万块,他们占地五十亩,五十万块的价格买下来,特别划算。
今天准备去签约合同,奶奶的,想不到半路会遇到劫匪,还好碰到了你,你说咱俩是不是有缘?”
小宁跟红姐在这附近建厂,我刚刚知道。
不是我这个董事长不管事儿,主要是对小宁信任,罐头厂交给她俩,我一百二十个放心。
怎么经营,怎么管理,怎么建分厂,那是她俩的事儿,老子才懒得浪费那些脑细胞。
很快,来到了造纸厂,果然跟小红说的一样,很大,至少五十亩地。
临来以前,小红已经打了电话,造纸厂的厂长已经等在哪儿了,大老远迎接了过来。
小红下车,跟他们握手,说:“不好意思来晚了,路上遇到了急事儿,对不起。”
厂长说:“没事儿,我们不忙,等的就是您?这位是……?”
小红赶紧给他们介绍:“这位是我们的董事长,杨初九先生,地皮就是他买的,我主要是跑腿儿的。”
厂长受宠若惊:“哎呀,原来是董事长啊?你们董事长……好彪悍。”
那厂长还以为小红欺骗他。
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邋遢的董事长,跟叫花子一样,满腮的胡须,一脸的泥泞,还开一辆破摩托,脚上的球鞋还露半个脚指头。
可我真的是董事长,如假包换。
我衣着的不礼貌没有引起厂长的反感,他还以为这是有钱人的风格。
这厂长姓韩,三十来岁,小平头,二百五一个。
之所以说他二百五,是因为他是败家子,流里流气,只懂得挥霍。
这块地是他爹老子留下的,他爹是村长,地是他们家的。
因为这儿人口稀少,地多,粮食不值钱,所以他爹老子把五十亩地圈起来,建了一家造纸厂。
可这孙子不懂得经营,又赌又嫖,造纸厂也挥霍得差不多了,欠了一屁股债。
财务公司的人差点没把他砍死,整天催着要债,所以迫切需要弄钱,只好把地给卖掉来还债。
小红也是因为瞅到了这一点,才把价格压得很低。
这小子恨不得立刻签约,立刻拿到钱来保命。
公证处的人都请来了,只等着小红签约。
“董事长您请,请啊,里面坐!”韩厂长特别客气。
我跟小宁进去大院,果然,发现屋子里还有两个客人,衣冠楚楚,他们就是公证处的人。
没进屋子,我的眼睛直往造纸厂的车间里瞟,想瞅瞅哪儿的女工,有没有香菱在里面。
造纸厂车间的旁边是锅炉房,锅炉烧得很热。
造纸厂是需要锅炉的,因为要用蒸汽烘干。
车间的另一边是个很大的池子,池子里是造纸的原料,就是麦秸,收来的废纸废书啥的,全部扔池子里,加上火碱发酵。
发酵以后的原料捣碎成为纸浆,最后上机器压成纸,利用滚筒卷起来,用蒸汽烘干就行了。
这就是造纸的全部过程,特别简单。
场地不小,车间不大,规模也不大,大部分的场地都闲着,长满了荒草。
里面的工人也不多,除了几个出料的人,两个烧锅炉的老头,大部分都是女工。
一眼我就瞅到了那个酷似香菱的女孩,正在车间里忙碌。
哪儿还顾得上什么生意,丢开小红就冲进了车间,一下子抱上了那女人的肩膀。
“香菱!我可找到你了!媳妇儿,咱回家吧。”我跟疯了似的,看谁都像俺媳妇儿,看谁都像香菱。
哪知道这次又抱错了,那是个姑娘,只是跟香菱相似,根本就不是。
女孩吃一惊,猛地回头:“啊!大哥你干啥啊?俺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的确是个黄花大闺女,一双辫子,身穿工作服,小鼻子大眼睛。
我再一次失望,赶紧松开手,说:“对不起,对不起,认错人了。”
韩厂长感慨不已,说:“杨董事长果然是同道中人啊,见姑娘就抱,佩服,佩服。”
小红吓一跳,过来扯我的胳膊:“初九,你干啥?丢人不?”
我说:“有啥丢人的?我是来找媳妇儿的,谁让她长嘞像俺媳妇?”
“她根本不是香菱,你弄错了,还不快走?”小红将我给扯开了。
我满面沮丧之色,失望无比,这一次又扑空了。
小红拉我进屋子坐下,跟公证处的人握了手,然后谈判就开始了。
所谓的谈判,就是这座造纸厂的产权归属问题。
也就是说,在我们购买之前,这块地的产权应该是干净的,跟其他人或者企业是没有争执的。
简单地说,就是这块地只能卖给我们,不能一块地卖好几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公证处干的就是这个事儿,一旦经过公证,就具有了法律保障,谁打官司也没用。
好在这块地的产权是干净的,没有第三家的纠纷。
而且这块地卖掉,他们大队也经过了协商,一致同意。
所以,合同签约很顺利,买方卖方签字,公证处签字,这笔生意就算顺利做成了。
从这一刻起,这座五十亩的造纸厂地皮就是我的了,里面的设备必须要在一个月的时间清理干净。
签字完毕,韩厂长又跟小红握手,说:“红姐,谢谢你了,帮了我的大忙。”
小红一笑:“这是生意,无所谓谁帮谁的忙,我这儿有一张五十万元的支票,请您签收一下。”
韩厂长赶紧接过支票,写下了收条,然后他跟公证处的人一起卷铺盖滚蛋了。
临走的时候,他冲车间跟锅炉房的人摆摆手:“散了,散了,造纸厂不干了,结业了,全都回家领工资,明天不用来了。”
里面的工人一听,全都开始换衣服,悻悻走出了车间。
我一个一个女工看,从第一个走出车间,到最后一个离开,还是没看到香菱的身影。
于是,赶紧冲过去,扯了韩厂长的袖子,说:“韩哥,你别走,等一等。”
韩厂长吓一哆嗦,说:“杨初九你后悔了?”
我说:“不是,想跟你打听一个人。”
“谁?”
我抬手一指摩托车后座上的旗子,问:“我旗子上那张照片,你见过没?我媳妇儿,失踪半年了,找的我好苦。”
韩厂长扑哧一笑:“哎呀,这不是香菱吗?你咋会有她的照片?她……真是你媳妇?”
我一听立刻激动起来,上去掐住了他的脖子,问道:“你见过她,在哪儿?说啊,在哪儿?”
可能力气大,差点把姓韩的掐死,他说:“你松开!掐死我了!”
“那你说,她在哪儿?是不是在你这儿打过工?”
姓韩的说:“是啊,四个月前,她的确到过这儿。在我这儿干了半个月。但是半个月以后又走了。”
“那你知道不知道她去了哪儿?说!不然我就掐死你!”
韩厂长被我掐得都尿裤子了,说:“不知道啊,真的不知道,我之所以记得她,是因为她长嘞俊。
啧啧,太俊了,小脸蛋真滑,小手好白。初九兄弟好福气啊,早知道是你媳妇儿,我就不对她有非分之想了。”
“你说啥?你欺负过她?我宰了你!”
我的眼睛腾地红了,看样子香菱的确在这儿打过工,而且一定被这姓韩的欺负过。
欺负我媳妇儿,老子剥了你的皮,抽你的筋!
姓韩的赶紧求饶:“没有啊兄弟,我是想下手来着,可没等我下手,香菱就辞职不干了!”
第396章 真假难辨
我怒不可解,抬腿给她一脚:“人渣!滚!别让我看到你,要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喔喔……。”这小子连滚带爬,灰溜溜跑远了。
然后我飞身上车,摩托车打响,准备挂挡走人。
小红问:“初九,你去哪儿?”
我说:“还能去哪儿?当然是接着找香菱。”
小红说:“初九,不是俺说你,你都找半年了,也找不到,难道就这样耗下去?”
我说:“还能咋着,你如果丢了,你男人不找啊?香菱那么小,她还没脑子,被人欺负了咋办?被骗了咋办,饿了咋办?病了咋办?被人贩子拐走咋办?”
小红说:“可咱们刚刚买下这块地皮,下面的事儿还多着呢,需要请人策划,盖厂房,需要洽谈购买机器的事儿,还需要培训工人,寻找进货渠道,可有的忙了。”
我说:“那是你的事儿,要不然我聘请你这个厂长干嘛?”
“那你嘞?”
“我的任务就是找香菱。”
小红抿抿嘴:“不找行不行?先忙活你的事业行不行?”
我说:“不行!媳妇儿没了,厂子还干个鸟?家没了,事业还算个屁!不要说这么一块小小的地皮,仙台山的企业加一块,一百个厂子也抵不上我的香菱。”
小红竟然打个冷颤,蹬蹬后退两步,两串眼泪流淌下来:“你……就那么爱她?”
“废话!你男人不爱你啊?”
女人用力咬咬嘴唇,说:“那好,咱先找香菱,找到了再忙活工厂,俺跟你一起找,可以吗?”
我说:“行!上车吧。”
小红又跨上摩托,坐在我背后,抱上了我的腰。
刚刚花五十万买的地皮,就放在了哪儿。反正这地皮自己又跑不掉。
就这样,我又展开了寻妻之路,带着小红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打听,见人就问。
小红把我的皮夹子拿手里,皮夹子里有香菱的照片,旗子上的照片也很清楚。
我们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乱窜,询问了好多老乡。
附近的村子找完,又去l市里找,劳务市场,附近的工厂,还有工地,全部询问一遍。
白天,我带着小红走街串巷,晚上就一起赶回到造纸厂睡觉。口渴了就买瓶矿泉水,饿了就买几个烧饼充饥,要嘛就是吃拉面。
我知道香菱没走远,一定就在l市,这次的目标缩小了很多,至少目标是明确的。
十天以后,还是没有香菱的下落,我跟小红都是身心疲惫。
住在这儿的十天里,小红兢兢业业,特别卖力,嘘寒问暖。
姓韩的把造纸厂的设备全都拉走了,车间拆除,机器卖掉,锅炉房的锅炉也当废铁卖了。
几间办公室还在,房子也是新的,这成为了我跟小红的临时住所。
不用找旅馆了。
晚上,我住这边办公室,小红住那边办公室。
工厂修建在野地里,十几里地看不到村庄,天一黑,哪儿都黑漆漆的,女人十分害怕。
天气也非常冷,最后的几天,竟然下起了鹅毛大雪,年关也越来越近,距离除夕只有不到十天了。
这天晚上,后半夜,睡得正香,忽然执拗一声房门开了,小红抱着被子进了我的屋,进门就往我炕上爬。
我吓一跳,问:“你干啥?”
小红说:“太冷了,屋子里都不生火,俺暖不热被窝,哪儿都黑漆漆的,又害怕,还是跟你挤挤吧。”
我说:“我可不是啥好人,万一兽性大发,你会吃亏的。”
小红说:“吃亏就吃亏呗,俺乐意,就怕你不敢。”
我眼睛一瞪:“谁说我不敢?有本事你就进来。”
小红说:“进来就进来,你以为俺吓唬你?”说着,她抱着被子果真出溜进了我的被窝。
俩人挨着,果然就不冷了,还很暖和呢。
可我不敢抱她,也不敢亲她,更不敢摸她。
开玩笑可以,逗嘴也可以,就是不能来真的,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
女人钻我被窝里,说:“哎呀,还是你这儿暖和。”
这一下让我想起了跟香菱在一起的私房话:我身上有个地方更暖和,不信你就试试?
可这话对香菱说可以,跟小红说,那是挑逗。
所以,我往旁边挪挪,给她腾出了一点地方。
炕本来就小,女人上炕就不老实起来,挤啊挤,眨眼把我挤墙上去了。
心里头直惶惶,慌乱地不行,小红这么俊,干脆抱上解下她衣服,隔山打牛算了。
可一想到香菱没找到,如果媳妇儿知道我跟别的女人盖一条被,不知道该多难受,所以就克制了。
小红的衣服不多,上面是衬衣,下面是秋裤。女人的体香透过衣服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钻。
我说:“小红,明天你就回去吧,回家跟你男人过年,别跟着我受罪了。”
小红说:“俺没男人。”
我一愣:“废话!没男人,你儿子小天翼从哪儿来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跟俺前夫生的啊,俺离婚很久了,六七年了吧,刚怀上小天翼那会儿,就离婚了。”
喔,怪不得没听说过他男人,小宁也没跟我提起过,原来离婚了。
也怪不得女人这么渴望,一个劲地往我被窝里钻,估计是……憋得慌。
小红问:“那你嘞,也不回家过年?明天还接着找香菱?”
我说:“找不到香菱,还过个屁年,到家也是暖冷被窝,没有媳妇的男人,在哪儿都一样。”
小红说:“那中,咱俩都不走,俺就陪着你在这儿过年。”说着,她抱上了我的脖子。一只手已经滑过了我的领子,轻轻摸起来。
孤男寡女,**,明知道她要干啥,可还是无法阻止,小红的身体有一种无穷的魅力,牵引着我。
我没有拒绝,更没有迎合。
拒绝,是在女人的心上扎刀子,迎合,是在香菱的心上扎刀子。
女人的脑袋一下子贴过来,首先亲了我的额头,然后亲我的脸颊,紧接着抱上我的脑袋,亲上嘴唇……撕扯了那么一下,又来亲下嘴唇。
然后她的手在我的胸肌上轻轻拧了一下。
忽悠,我打个冷战,一下子把她推开了,惊恐地问道:“你是谁?到底是谁?”
小红一愣:“咋了?”
我说:“不对劲,太熟悉了,咋那么熟悉?”
“哪儿不对劲儿?”
“你的动作步骤,很像我的前妻红霞。”
小红也打个冷战,说:“怎么会呢?她只是俺表妹。可能俺跟红霞是姐妹,有心灵感应吧。”
扯淡!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儿。
她的身段像红霞,脸盘像,鼻子像,嘴巴像,整个轮廓都像,可组合到一块又不像。
虽说她俩是表姐妹,可红霞跟我在一块的步骤,这个小红不该知道啊?
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小红咯咯笑了,说:“初九,那你就把俺当……红霞行不?俺想跟她活着一样,照顾你。”
“你想代替香菱?”
“嗯,俺觉得,俺会比香菱跟红霞对你更好,初九……你再疼俺一次吧。”
为啥要说再?难道我从前疼过她?
忽悠一下又想起来,从前三次钻进我棉被里的那个疤脸女人,会不会就是她?
一定是她!
我一下子把她推开了,说:“不对,你从前偷偷上过我的炕……你三次钻过我的棉被,前面两次成功了,最后一次,被我识破了,差点抓到,是小宁救了你,对不对?”
小红只好点点头:“对,俺承认,咱俩从前有过,从前俺难看,是个疤脸。”
“这么说你……整容了?”
“是啊,这是俺从前的样子,俺没有毁容前,就是这样。”
“那你为啥要骗我,从前钻我的被窝?”
“因为俺仰慕你啊,也想代替红霞,给你生个孩子。”
越说越乱,越说越让我心里难以相信,我跟红霞的事儿,管你屁事儿?
红霞死了,哪一篇早就翻过去了,现在是我跟香菱的天地,你搅得哪门子乱?
所以我赶紧穿衣服,不能在一块儿,要不然真的会出事。
发现我找衣服穿,小红慌张了,一下抱上我的腰,苦苦哀求:“初九你别!别呀,咱俩是两口子,两口子啊!你知道这一天俺盼了多久……咱俩重新开始吧。其实俺就是……。”
“你赶紧给我打住!我不管你是谁,反正我现在就认香菱!你一个人睡吧,我去那边!”
小红忽然不管不顾,撕啦,又把我衬衣的扣子扯开了,人也一个劲地往上粘。
最关键的,她用舌头堵住了我的嘴巴,让我发不出声。
女人腰身一扭,衬衣就滑落而下,洁白的双肩跟鼓鼓的胸一起显露,她疯了一样用力亲,使劲亲,把我往她怀里勾。
渴望的诱惑蛊惑着我的神经,拨动着我激动的琴弦,可脑海里闪过的是一张又一张香菱的俏脸,还有她恼怒的面容。
别说你不是红霞,就算真的是她,也不能动心了。
抬手我就把她推在了炕上,飞身下炕就穿鞋子。
鞋子穿好,冲出屋子,一下靠在了门外面。
里面传出了小红轻轻的缀泣声。
第397章 大病一场
这一晚,红霞本来想实情相告的,谁也不想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可那一句不管你是谁,反正我现在就认香菱!彻底把她的热情拉进了冰窟。
这句话,让我对她悲惨身世的了解,又向后延迟了五年。
女人的心也凉透了。
我一个泥腿子,根本就不知道啥叫爱,但是知道啥叫负责任。
香菱再也不能遭受任何伤害了,再也不能经历任何折磨,别管多俊的女人,我必须敬而远之。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变得特别平静,俺俩的话也越来越少,关系越来越拘谨。
我没有回家,小红也没回家,还是我住这边,她住那边,中间只隔着一道墙。
墙这边炕上是我,墙那边炕上是她,咫尺天涯。
一道红砖墙隔断了两个人的世界,把我跟她的距离越拉越远。
小红每天晚上在那边垂泣,她恨不得一拳将墙壁打个窟窿,将我从这边拉她那边去。
如果不是一道墙隔着,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是紧紧相贴了。
年味越来越浓,四周村子的村民已经开始点鞭放炮,噼噼啪啪的鞭炮声震耳欲聋,从十几里外传来,在工厂也听得清清楚楚。
我买了两个火炉子,又拉一车煤块,两边的房间全都生了煤火。
生火的原因是担心女人借着寒冷为理由,再次爬上我的炕。
如果她再加把劲儿,穿得再少点,拥抱跟亲吻再激烈一点儿……我就真的忍不住了。
年三十这天,下起了鹅毛大雪,大雪从早上一直下到晚上,深可英尺。
我仍旧出去找香菱,开摩托车在l市转悠个遍,黄昏时分才疲惫不堪回到工厂。
进屋子衣服也没脱,一头栽倒在炕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头晕目眩,浑身发冷,应该是感染了风寒。
门帘一挑,小红进来了,端着一碗饺子,说:“今天过年,你不吃饭?”
我说:“吃个毛!没胃口!”
她说:“咋?年不过了?咱俩这样哪像个过日子的样子?”
我说:“本来就没打算跟你过日子。”
小红将饺子放茶几上,说:“不跟俺过日子,你总要活着吧?活着就要吃饭,几天前俺就买了锅碗瓢盆,还有蔬菜跟柴米油盐。上午割了五斤猪肉,特意包了饺子,俺知道你稀罕吃肉,饺子可香了。”
我说:“放哪儿吧,谢谢你,我一会儿起来吃。”
她说:“行!别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容易闹肚子。”女人瞅我一眼,转身走了。
真的感染了风寒,越来越冷,两排牙齿直打架,开始还清醒,再后来就昏迷不醒,高烧42度,被窝差点烧出一个窟窿。
朦胧中,听到了小红的呼喊:“初九!你咋了?咋了啊……?”女人焦急起来,不知道咋办。
深更半夜的,上哪儿去找医生?附近可是荒山野岭,她不会开摩托,背着我出去,又背不动,真是手足无措。
于是,她咬咬牙,衣服一扯,眨眼将自己剥得溜溜光,再次出溜进我的棉被。
这次进来,她又把我衣服扯了,身体贴向了我的胸膛。
一边抱,她一边流泪:“冤家啊!你这是图啥?是香菱求着俺来的,她非要俺照顾你啊……初九,你醒醒,醒醒啊,快起来,俺帮着你找香菱,别发烧了,快好起来吧……。”
可惜我啥也听不到,继续发烧,也不知道怀里的女人是谁?
她的面容变幻莫测,一会儿是红霞,一会儿是香菱,一会儿又是嫂子翠花。
五年前,也曾经发过一次烧,跟今天一样,同样迷迷糊糊,是嫂子翠花解下衣服,帮着我暖好的。
今天,我仍旧把怀里的女人当成了翠花……更多的感觉是香菱。
因为后来的五年,每次发烧都是把媳妇香菱抱紧取暖,不用吃药,不用打针,抱一会儿就好。
当然,有时候半夜她发烧,也这样抱紧我。
拥抱的感觉可以让两个人的体温得到中和,你暖我,我暖你,出一身汗,浑身就轻松了。
我感到香菱回来了,怀里的女人就是她,抱紧再也舍不得撒手,脑袋还一个劲地往她怀里拱。
咋着也想不到烧了两天两夜,年初四的早上才醒过来。
睁开眼就往旁边摸,想不到摸空了,哪里还有媳妇的影子?
一条棉被,两个枕头,旁边还有女人躺过的痕迹,心里感叹一声:“糟糕!竟然被她得逞了!”
我杨初九啥脑子?一下就猜出这女人是小红。好在只是抱抱,亲亲,暖暖,别的事儿应该没发生。
心里恼火地不行,你这不是趁人之危,趁火打劫吗?于是我就扯着嗓子喊:“小红!你给我进来!”
门帘一挑,进来的不是小红,竟然是两个彪形大汉,一个是光头,一个是长毛。
我吃一惊,怒道:“咋是你们俩混球?小红嘞?你俩来干啥?”
光头跟长毛呵呵一笑:“初九哥……。”
“放屁!谁是你俩的哥?滚蛋!”
光头点头哈腰,满脸堆笑:“初九哥,稍安勿躁,千万别生气,现在你病病歪歪,根本没力气收拾俺俩,俺俩可以随时把你按倒,痛扁一顿。”
我眼睛一瞪:“你俩过来试试?老子一只手照样打得你满地找牙!你俩把小红弄哪儿去了。”
我感到了不妙,一种不祥笼罩在心头,小红会不会被这两个王八蛋欺负了?难道趁着我昏迷的时候,俩小子闯进工厂,对小红下手了?
仙人板板王八羔子,跟你俩拼了!别以为我没穿衣服就不敢打你?
光头赶紧说:“初九哥,你可别起,小心着凉,感冒复发。小红姐没事,到附近村子里帮你找医生拿药去了。
你知道不知道前天晚上是她钻你被窝,帮你暖炕的?夜儿个晚上,也是她钻你被窝帮你暖的?
她两天两晚不眠不休,晚上抱着你暖,白天给你熬姜汤,找医生,她还帮你打针。
你他妈打针的时候竟然放屁,弄得满屋子臭气……跟开摩托一样,尾气都超标了。”
我莫名其妙,感情这俩小子大年初一就来了,一直没走,待在工厂里。
我问:“你俩啥意思?谁让你俩到我的厂里来的?滚蛋!滚蛋!”
光头说:“俺俩就不走!因为被红姐收留了。”
“啥?小红收留了你们?”
“是啊,红姐聘请了兄弟,兄弟是你们在l市聘请的第一批员工,准备在这儿为你打出一片天下。
从今以后,以你马首是瞻,你说往东,俺绝不往西,你说打狗,俺绝不骂鸡,你说鸡蛋是树上结的,俺就说那是带把儿滴。
总之,咱兄弟以后就听你召唤了,做你的小弟,马前卒。”
喔,听明白了,这俩二货应该是被我的银针扎怕了,打算撵着老子混,拜我做大哥。
再后来我才知道,光头跟长毛早就是y市罐头厂的员工了。
这次小红到l市发展,并不是孤身一人,带来了两个助手,就是光头跟长毛。
玉米田里那一幕,他仨人完全是做戏,方便小红靠近我。
他们就住附近的村子,如果不是我发高烧,小红手足无措,也不会把他们叫过来。
长毛问:“初九哥,你意下如何?可怜可怜呗,收下俺们呗,要不然,俺们只能做贼。不收留我们,就是你把两个优秀的青年推向了罪恶的深渊,你罪恶滔天……。”
满口胡说八道!好像不收他俩做小弟,老子就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一样。
真表脸!
仔细一想,有两个小弟也不错,l市的工厂要发展,必须要招收员工,还要有人做先锋。
既然有人舔着脸为老子卖命,何乐而不为?
于是我点点头说:“马屁就别拍了,既然红姐把你俩收下,以后就是我的员工了,过了初五就上班,将来工厂挣了钱,照样拿分红。”
光头跟长毛一起兴奋起来,手舞足蹈,说:“初九哥,兄弟今天算是遇到了明君,现在就上班吧,我先伺候您老更衣……。”
光头说着,把衣服给甩了过来,打算帮我穿。
被子揭开才发现,我连裤衩都没穿,赶紧说:“去去去!衣服我自己穿,外面凉快去。”
光头说:“大家都是男人,你怕个球球啊?”
我说:“对,老子就是怕你看我的……球球,担心你俩自卑,还不快出去?”
光头跟长毛对看一眼,噗嗤一乐:“谁乐意看你的球球啊?”然后出去了。
衣服穿好没多会儿,小红果然走进屋,手里拿着药盒针管子。
女人一愣:“你起来了?”
“嗯。”
“觉得咋样?还头晕不?恶心不?”
我说:“有点儿,还想吃酸的。”
小红噗嗤也乐了,说:“你以为自己是孕妇啊?”
我说:“这两天谢谢你了,不是你,我就驾鹤西游了,谢谢你解下衣服……帮我暖。”
小红说:“俺也是担心你死了,没人给俺发工资。”
不知道为啥,心里特别遗憾,为啥要昏迷呢?要是清醒该多好。
那么美好的女人光着身子帮我暖,竟然啥也不知道,多好的机会啊,错过了。
要不要假装昏迷一次,让她再帮我暖暖?这次保证瞪俩大眼不睡觉,把她全身看清楚。
正在那儿想呢,小红已经敲破了药瓶子,将针管抽满了药水。
她跟拎着一杆标枪似的,向我瞄准,大眼一瞪:“楞个干啥?还不赶紧地,脱裤子!”
我一愣:“脱裤子干啥?”
“你说干啥?打针啊,不想好了?”
“刚穿上,咋又脱?不打行不行?”
小红道:“你说嘞?还想不想找香菱?想找就赶紧脱,快呀!”
没办法,只好趴下,解下了腰带。
没明白咋回事嘞,女人已经将针管子抡圆,噗嗤!一标枪投了过来。
“哎呀喂!你轻点,拼刺刀呢?”我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小红说:“扎死你也不屈,谁让你昨晚上亲俺,摸俺!喊得却是香菱的名字?”
第398章 以你为荣
其实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打针只是巩固一下,想不到她出手那么狠,估计是报复。
憋个屁也没敢放,担心把她熏着。
打完针,开始吃饭了,还是饺子,不过初四这天比较热闹,厂子里有了餐桌,餐桌上是四个人。
光头跟长毛也不走了,俩小子蹭饭没够。
放下碗,筷子一甩,我又跨上了摩托,却被小红一下子拦住:“杨初九,你又干啥去?”
我说:“接着找媳妇儿。”
女人说:“今天不去行不行?”
“为啥?”
“反正你都找半年多了,也没见香菱在哪儿,多一天少一天不差啥。咱们这个厂子刚买,需要规划建设,你身为董事长,怎么也要出把力啊?”
“出啥力?”
“大家都说你脑瓜子好使,就是咱们的厂子咋着干,咋着建设?”
我说:“我不管,那是你们的事儿,拿了我的工资,就要替我做事儿,要不然我花钱请你们这些人干啥?”
“可你是董事长,大注意必须你拿,俺跟光头长毛都是一脑袋浆糊,不知道下一步该咋办。”
光头跟长毛也一边一个抓住了摩托车,好像怕老子飞了一样:“是啊初九哥,你是领头羊,带头雁,你说咋干就咋干,我们真的没注意。”
我说:“一个小小的罐头厂就把你们仨愁成这样?还能干点啥?纯粹仨饭桶!”
三个人相互瞅了几眼,问:“你不是饭桶?”
“废话!当然不是!”
“那你说咋办?”
我翻身下车,从摩托上跳下来,走进了屋子,冲他们招招手,三个人凑过来,四个脑袋就碰在一起。
很快,我就告诉他们,这罐头厂该怎么干。
目前,无非就是三个问题。
第一,工厂怎么建设,小红带来的钱该怎么花出去。
其次,进货渠道问题。
l市一带是平原,这附近的人不种果树,也没有大山,没有果树就没有做罐头的原料。
做罐头不单单要有果子,还要有养殖场,没养殖场,肉类罐头的原料同样无法供应。
第三,新厂一旦建起来,工人要立刻上岗,该怎么培训,从哪儿招工,这些都是问题。
我告诉他们仨,工厂很好建设,到l市联系个建筑公司,让他们帮忙规划工厂的蓝图。
哪儿不但有设计师,还有技术过硬的建筑队,也有各种机器跟大批的工人,给钱就可以。
原料问题比较难解决,不过我们可以自己制造原料。
光头,我给你十万块,你跟l市的苗圃公司联系,让他们帮我们购买两千亩的果树苗。
主要是苹果,桃子跟杏儿,果树苗买回来,免费分发给四周村子的村民,让他们大量种植。
我们可以跟他们签约合同,一旦果子成熟,按照市价收购,但只能卖给我们。
十万块树苗,大概可以种两千亩地,这样,两年以后,水果的资源就有了。
长毛,我给你五十万块,你跟张德全联系,从他那儿购买一批猪崽子,还有种兔,种牛,种羊,让张老板用车拉过来,免费分发给当地的群众。
告诉他们,这些都是我们免费送给他们的,让他们帮着咱们喂养,繁衍。
两年以后,繁衍出来的牲畜,扣除成本,剩下的我们按照市价收购。这样的话,肉类罐头的货源也就解决了。
工人的培训,那就更简单了,前几天我就看到l市的城郊有一家罐头厂,已经干不下去了,正在招租。
小红,你去把哪家罐头厂给收了,最好是租,租用三年,这样比较省钱。可以利用哪家罐头厂,一边生产,一边销售,一边培训工人。
新厂建起来,把那个罐头厂退掉,工人全部拉过来就行了。
工厂怎么建设,我来管。
树苗怎么分配,种植,管理,采摘,有光头管理。
长毛负责哪些家畜的繁衍跟饲养。
至于小红,专心管理哪家倒闭的罐头厂就可以了。
这样,新厂建起来,果子有了,家畜有了,熟练的工人也就有了,咱们就可以大干一番,让这一代的村民富裕起来,开拓咱们山外的另一片天地。
一通话说完,光头傻了眼,长毛张大了嘴,小红的眼睛也闪出了亮光。
足足盯了我几十秒,三个人这才拍起了巴掌。
光头说:“初九哥你行啊!不亏是董事长,三言两语就把问题说得明明白白,啥难题都解决了,还省钱,你这办法,我咋没想到?”
长毛也说:“是啊哥,还是你尿嘞高!兄弟佩服,佩服!”
小红一下子抱上了我,猛地亲一口说:“初九,好样的,俺以你为荣!!”
我的脑子的确聪明,仙台山正是因为有了杨初九,才改天换地。
任何难事,经过哥们的手一缕,乱麻也会拧成一股绳。
这种能力是千锤百炼出来的,也是困苦的生活锻造出来的。
目前的我,已经成为了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雄心壮志的企业家,王霸之气横行!
我以仙台山为荣,仙台山也以我为荣。
我说:“现在任务分派完毕,大家该干啥干啥吧,我可以去找香菱了吧?”
小红的眼睛一扑闪,泪珠又掉了下来:“初九,你非要找到香菱不可?”
我说:“是,没有她我活不成。”
“可万一找不到咋办?”
“一天找不到,我找一天,一年找不到,我找一年,这辈子她回不来,我找她一辈子。”
小红抽泣一声说:“行,那俺不拦着你,你……走吧。”
就这样,我戴上头盔,打响摩托,再次上路了。
这一次还是直奔l市,走进一家建筑公司,告诉他们工厂该怎么盖,跟哪儿的人签约出来,我一走又是好几个月。
我走以后,光头,长毛跟小红果然开始了忙碌。
三个人不辱使命,光头是一个月以后将十万颗树苗买回来的,跟附近几个村子的村长商量了一下,让这一代的村民种树。
那些村子的村长全都用大喇叭呼喊一阵,村民呼呼啦啦将树苗领走了。
天气刚刚变暖,附近两千多亩的玉米地就不见了,全都种上了树苗。
这一代土地肥沃,最适合种树,而果树最省水,几乎不用怎么浇灌。
几年以后果树丰产见了收成,他们也就有钱打井了。
再后来,这些果树成为了我们罐头厂最重要的货源。
长毛的收获也不小,立刻跟张德全取得了联系。
张德全听说我在l市开罐头厂,立刻调集了几十头母猪,五六头种猪,还有一大批种兔,绵羊,跟奶牛,用卡车运输了过来。
长毛跟光头一样,也跟附近几个村的村长联系了一下,大喇叭一喊,村民纷纷踊跃,同样把那些家畜领走了。
这些都是免费送的,让他们帮着我们饲养,将来的收益算他们的,但必须要扣除掉成本。
而且长毛全部给他们签了约,保证这些家畜繁衍长大以后,只能卖给我们。
这一招是非常厉害的,村民几乎不用下什么成本,就成为了饲养专业户,果农。
数年以后,新建的罐头厂开张,肉类的货源果然源源不断。养猪场,养兔场,养牛场,还有羊场在这一带特别繁华,甚至成立了家畜贸易市场。
而我杨初九,则成为了l市靠家畜发家致富的创始人。
小红更没有让我失望,成功租赁了那家倒闭的罐头厂,罐头厂规模不大,但是却管理不善。
女人接过来以后,按照y市罐头厂的管理方法,一边生产,一边销售,一边培训。产品的商标当然跟y市的一样。
合约是第三年到期的,那时候,她已经培训出了一大批优秀工人,全部调到了新厂。
而租赁场地三年的盈利,几乎可以购买三个这样的厂子了。
至此,她也等于跟小宁分开干了,两个女人管理着两个不同的地方。
可惜我没有在l市呆多久,只是呆了不足一年就离开了。
在这一年里,我踏遍了几十个城市,路过的乡镇不计其数,始终没有找到香菱的下落。
媳妇儿,你到底去哪儿了?回来行不行,哪儿有错,我改还不中吗?你看我找得你多苦啊?你就可怜可怜你男人吧……。
距离香菱最近的一次,我本来都瞅到她了,可惜又被她跑了。
那是我从梨花村出来第二年的八月中秋,正好是一年的时间。
哪天,本少爷灰头土脸,在一个乡镇的饭馆里吃拉面。
忽然,猛地瞅到了香菱。当时她很瘦,面容憔悴,上去了一辆出租车。
我手里的烧饼掉在了地上,立刻飞上摩托车准备追赶。
可惜摩托没油了,踹响没几下,放俩屁就不走了。
于是,我赶紧丢下摩托,徒步追赶,一边跑一边喊:“师傅!等等我,停车!!”
那出租车很快,香菱在车里透过反镜瞅到了我。赶紧说:“师傅,不要停!后面那个人是个流氓,劫财劫色,要欺负俺,帮俺甩掉他!”
那司机可能喝多了,说:“妹子,别管了,我就看不惯这种人,老子加油,累死那王八蛋!”
于是,司机把脑袋伸出车窗,冲我一乐:“八戒,收了你的神通吧!有本事你就赶,看老子一个跟头甩你十万八千里。”
说完,油门一踩,那辆出租车跟战斗机似的,呼啸着跑远了。
本来都抓住后尾箱了,被汽车拖得鞋底子直冒烟,只能撒开手。
从哪儿以后,我跟香菱一别又是好几年。
第399章 小心有狼
27岁这年的秋天,我风尘仆仆从山外回到了梨花村,是孟哥一个电话催回来的。
当时,为了找香菱方便,我已经购买了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
回来的原因,是仙台山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巧燕出事儿了。
第二件大事儿,仙台山贸易公司遭遇了组建以来的第一次重创,正在遭受灭顶之灾。
二毛那小子利用商业手段,对我的蔬菜公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攻击,仙台山风雨飘摇,老子不得不回来跟他决战。
巧燕的出现,完全是巧合,谁也没想到她会回到仙台山。
三年前,她被江老婆儿绑回家,囚禁了一个多月。
江百岸还没有回到梨花村的时候,他妹子就被老娘送到了国外。
江老婆儿之所以把亲生闺女远远支开,原因只有一个……担心我把她闺女勾搭走,担心巧燕跟她哥一样,留在仙台山成为她的劲敌。
可她还是打错了算盘,巧燕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仍旧悄悄回到了梨花村。
那是去年的冬天,就在我苦苦寻找香菱,跟小红忙活收购l市造纸厂的时候。巧燕拎着行李下了飞机,上去了出租车。
机场距离她家不远,也就几步之遥。可女孩没有回家去见老娘,反而奔驰了五百里,踏上了仙台山的山道。
再一次回到梨花村,山村完全变了样子。
经过一场大地震的洗礼,房子塌了不少,一幢幢新房盖了起来,所有的山民全都住进了新房里。
巧燕都找不到哥哥的家了。
下去出租车,她先去了奶奶庙,奶奶庙却空了。
她又跟人打听,才知道哥哥跟嫂子一起住进了新房,学校也换了地方。
于是,女孩子直奔工厂。
当时,江百岸正在工厂的办公室忙活,门猛然推开,一个甜甜的声音喊道:“哥……。”
他抬头一瞅,立刻惊喜起来:“燕儿,妹妹啊,你咋回来啊?想死你了……。”
巧燕一下子扑过来,抱上了哥哥的脖子,身子也挂在了哥哥的身上:“哥啊,我也想死你了,抱抱……。”
妹妹见到哥哥,往往都是调皮撒娇,兄妹二人差点哭个稀里哗啦。
亲热够了,巧燕在屋子里徘徊,这儿瞅瞅,哪儿看看,一边看一边赞叹:“这就是我走后你们盖起来的工厂?真好!跟咱们当初设计得一模一样。哪儿都干干净,一尘不染。你的办公室也好酷!”
江百岸一笑:“这里也有你的功劳,当初没有你,这工厂根本建不起来。傻妹子,你还回来干啥?”
巧燕说:“哥,俺博士学位毕业了,想回来找工作,俺是来应聘的,你们厂子要俺不?”
江百岸吃一惊:“啥?你攻读了博士?”
“是呀,都拿到证书了,不信你瞅。”
女孩说着,拿出一个红本本,江百岸一瞅,有点自惭形秽。
他充其量也就是个本科毕业生,工程师。想不到妹妹竟然比他学位高得多。
这个……咋安排啊,还不愁死人?
目前的仙台山工厂,就是一帮泥腿子,博士生种白菜,不大材小用嘛?人家学的可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
所以江百岸眉头一皱,特别发愁。
他说:“你难住我了,这个还真没法安排,不如等杨初九回来再说,那小子用人很有本事,一定有适合你的岗位。”
巧燕说:“好,那初九哥嘞!”
江百岸叹口气:“找他媳妇儿去了,王八蛋!这么大一个工厂甩给我,他倒放心!就是个媳妇儿迷。”
接下来,他把香菱出走的事儿,跟巧燕简单说了一遍。
巧燕的眼睛瞪大了:“想不到初九哥还是个多情种子嘞,俺要是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就好了。他对香菱嫂一往情深啊!”
江百岸怒道:“有异性没本性,难成大器!”
“那,既然初九哥不在,晚上俺住哪儿?”
江百岸说:“巧燕,要不这样,你也别闲着,等初九的功夫,干脆到学校做几天老师好了。香菱走了以后,学校正好缺个老师,你暂时给孩子们代一下课。”
巧燕噗嗤一笑,说:“好,博士生教小学生上课,还不小菜一碟?”
就这样,当天晚上,巧燕就住进了小学校的办公室,也暂时成为了小学老师。
她没有觉得屈才,反而觉得能在这样的山村当老师,别有一番味道。
偏赶上孩子们快要放假了,正在疯狂补习,准备考试过年。
这段时间,小学校是上晚自习的,晚自习正好有巧燕带。
几天以后的半夜,下课以后,三年级以上的,呼呼啦啦走个精光。
育红班到二年级,是不上晚自习的,孩子们小,大人担心出危险。
巧燕送走最后一个孩子,准备去关大门。忽然,嗖地一声,一条黑影从门口窜了过去。
虽说夜色昏暗,可她还是瞅清楚了,那是一条狼。
“啊!救命!”刚刚喊出一句,猛地,她的嘴巴就被一只健壮的小手捂住了。
那双小手非常有力气,一下把她按了下去。
巧燕瞅清楚了,那是我家的小王八蛋,杨天翼。
小天翼威风凛凛,身后背着一把铁弓,一下子将巧燕拉在了大门的背后。
“姑姑,你别动,小心有狼!”
巧燕差点没被气死,小声怒道:“小混蛋!有狼你出来干啥?也不怕被狼咬死?赶紧回家,小心你爹回来,打你屁股!”
小天翼呵呵一笑:“我爹不在,娘也没在,没人管了。”
香菱出走,我也出走,孩子在家还真的没人管了,疯了。
我爹跟我娘根本管不住他,这小子就知道玩,两个老人也只知道宠着他。
果然,外面不是一条,而是一大群狼,嗖嗖嗖,无数的狼影从学校的门口一闪而过。
那是一批刚刚狩猎回来的狼,没有袭击村子,正要返回野狼谷。
带头的,还是那条白鼻子狼王,狼群乌压压一大片,从打麦场那边嗖嗖掠过,悄无声息。足足五六十条。
巧燕吓坏了,裤子都湿了,紧紧攥着小天翼的手。
可小天翼却浑然不怕,一下子翻上了学校的拦马墙,一条狼一条狼查看,眼睛乌溜溜的,光芒四射。
巧燕怒道:“不想活了!你干啥?”
小天翼呵呵一笑:“姑姑你放心,这群狼不敢咬我的。”
“啊?为啥啊?”
孩子说:“因为我是全村狗群的首领,我手里有兵,狼瞅到我就害怕。”
巧燕几乎被弄蒙,不知道孩子说的是啥?
小天翼绝对不简单,今年刚刚六岁,育红班还没毕业,而且的确是全村狗群的首领。
仙台山四个村子,两百多户人家,大大小小有两百条狗。
自从上次一场大狼袭,村子里的狗学精了,在狼崽辛巴的带领下,开始学习各种扑咬的绝技。
三四年的时间,狗群对辛巴言听计从,一个个身经百战,凶猛异常。
辛巴的任务,就是保护村子的安全,它带领狗群,每天晚上把村子团团围住,跟狼群展开了长久的对峙。
那些狗群里有放哨狗,探路狗,还有领头狗。
两百条狗分作四队,东南西北,各自守住了村子的交通要道,并且遥相呼应,不允许任何一条狼进入。
正是因为有了狗群的严防死守,仙台山的狼才不敢随意造肆,村子里的家畜,跟村民的财产才没有被狼群攻击。
辛巴对仙台山的安定团结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它最服从的人,就是小天翼。所以,小天翼是狗群的头领,狗王之王。
巧燕趴在拦马墙上,将打麦场那边的情景瞅得清清楚楚。狗群正好跟狼群走个迎面。
呼啦一下,狗群停住了脚步,狼群也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支跟狼群数量大约相等的狗群,守护的就是村南道路的入口。
南边的原始密林,是狼群的领地,原始密林这边是狗群的领地。
平时,大家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狼群忽然无辜闯进村子的范围,立刻激怒了狗群。
狼崽辛巴也在其中,它如临大敌,立刻浑身一抖,身上的毛发就炸了起来。
低声一吼“哗啦!”狗群就一字排开,列出了一字长蛇阵。将狼群进去村子的道路瞬间堵死了。
狼群也吓得不轻。
这是一群疲惫不堪的狼,没有人知道它们是如何闯进打麦场的。
它们本不愿意闯进人跟狗的领地,可不知道身后有什么样的危险,将它们追得疯狂逃窜。
可能是迷了路,也可能是慌不择路才冲了过来。
但无论如何,辛巴也不会让它们向前一步。
在狗群列开长阵的同时,狼群也不由自主形成了方阵。
这个方阵十分严密,中间是幼小的狼,还有怀崽的母狼,外面是头狼跟壮狼。
而且每一条头狼跟壮狼都是头朝外,身朝里,将幼狼跟将要生产的母狼保护在了中间。
这是一种默契,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传下来的默契,也是它们保护家族不被攻击的本能。
这种本能是天生的,也是与生俱来的。
打麦场里鬼火闪闪,绿光到处闪烁,分不清哪儿是狼的眼睛,哪儿是狗的眼睛。
巧燕趴在墙头上眼睛直了,浑身冷汗淋漓,不由自主抓住了小天翼的手。
可小天翼却旁若无事,嘴角一列,冲着那群狼显出了一股狡猾的微笑。
“姑姑别怕!我来保护你!”
巧燕小声怒道:“胡扯!小豆芽子,你凭啥保护我?还不把脑袋缩回去?别出声。”
天翼说:“姑姑,你不知道,那些大哥哥每天晚上下自习回家,都是我跟辛巴在保护他们的。要不然,他们不知道被狼群咬多少回了。”
“你说啥?那些下晚自习的高年级学生,都是你跟一条狗在保护?”
天翼说:“不是一条狗,是两百条狗。俺让那些狗干啥,它们就干啥?”
巧燕一声苦笑:“不亏是杨初九的儿子,杨初九是人王,你小子是狗王!”
第400章 势均力敌
小天翼没有说谎话,仙台山小学校的学生,两年的时间,的确都是他带着两百多条狗在保护。
至少从奶奶庙搬出来的最后一年里,他跟辛巴每晚掩护那些高年级的学生放学。
附近的村子家家户户喂狗,孩子们上晚自习,也是各自领着自己家的狗。
晚自习下课,他们才呼呼啦啦领着狗回家。
而小天翼跟辛巴的任务,就是守护在学校的门口,将所有狗集中起来,排布狗阵,教会它们翻身扑咬。一年半的时间里,除了放假跟礼拜天,风雨无阻。
小天翼跟狗的关系可好了,比对我还亲。
他熟悉村子里每一条狗的习性跟战斗力,那些狗也全都听他的话,甚至听得懂狗语。
每一条狗的每一个动作,还有叫声的含意,他都知道。
我曰他娘嘞,真不知道这小王八蛋哪儿学来的本事,所有的狗都被他驯得服服帖帖。
今天,与生俱来的异能跟本事让他大展雄威,狼跟狗的一场悍然大战,在打麦场再一次拉开序幕。
巧燕首先瞅到的是狗跟狼的对峙,谁也没有首先发动进攻,全都处于防御状态。
几十条狗炸起了一身的鬃毛,几十条狼也炸起了一身的鬃毛,这边绿光闪烁,那边蓝光闪烁,狗眼跟狼眼好比夏季飞舞的萤火虫来回滚动,血腥味弥漫。
辛巴目光如电,将阵势排开的一瞬间,它已经在寻找对手了。
名将只找名将决斗,它对四周的狼兵狼将一点也不感兴趣,首先瞅准的就是白鼻子狼王。
那些无能之辈让它不削一顾,高贵的姿态跟傲气,只能让它选择最强硬的对手。
否则就是对它的侮辱跟亵渎。
此刻的辛巴早已不是一条狼崽,在梨花村七年,它已经长大成为了一条最凶猛最健壮的战狗,或者应该叫它战狼。
它无法忍耐好斗的冲动,也无法压抑身上躁动的热血,更加无法控制碰到敌手杀个酣畅淋漓的兴奋。
终于,狗群还是首先出手了。
“嗷呜!”一声怒吼,辛巴的两条前蹄就跳了起来,离地四五尺,健壮的后腿奋力一跃,两米多长的狼身就弹射了出去。
目标早就锁定,正是白鼻子狼王的脖子,白鼻子狼王也早就严阵以待。
它的眼神特别复杂,惊喜,幽怨,愤恨,恼怒,一起涌上心头。
惊喜的是,它从辛巴的身上闻到了自己的味道,当初辛巴从狼窝子里被二毛掏出来的时候刚刚满月。
这是它的种,它跟大山里狼王后的爱情结晶。
狼崽失踪了七年,终于长大了,而且成为了狗王之王。
它没有辱没狼族的尊严,遗传了它善斗的性格,并且将狼族的残忍跟霸道发挥到了极限,淋漓尽致。
就算死在它的牙齿之下也可以瞑目。
恼怒的是,辛巴成为了它的敌人,各为其主,父子骨肉相残的局面在所难免。
虽说不忍伤害自己的亲生骨肉,但必须要迎战,为了狼族的荣耀而战,并且要全力以赴。
因为它知道,即便竭尽全力,使出浑身解数,也不一定是辛巴的对手。
果然,就在辛巴奋力跃起,直奔狼王一扑而上的时候,狼王同样飞身跃起迎了上去。两条狼瞬间缠斗在一起。
前些天刚下过一场雪,漫山遍野被染得一片洁白。打麦场上的雪也足足有半尺厚,白鼻子狼王跟辛巴你咬我,我啃你,弄得狼毛乱飞。
八条蹄子也将地上的积雪扬起一片,凌空飞舞。
刚刚交手,战斗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谁也不肯懈怠,相互滚缠在一起,嗷嗷吼叫,不分胜负。
就在辛巴扑向白鼻子狼王的同时,五十多条狗也蜂拥而上。
这些狗显然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再也不是从前的草狗了,不善争斗的狗,几乎被这些战狗完全淘汰掉了,剩下的都是勇猛无敌的猛士。
狗群铺天盖地压向狼群的瞬间,仿佛一根锋利无比的缨枪,辛巴的位置是枪尖,狗群的位置是枪尖两侧的利刃。一下子将整个狼群冲了个七零八落。
狗群扑上来,纷纷寻找各自的目标决斗,一时间,狼嚎声响彻一片,狗叫声也响彻一片。鲜血四射,惊天动地,地动山摇!
巧燕惊呆了,因为发现狗群的进攻不是盲目的,它们有条不紊,丝毫不乱。
将狼群冲散的同时,一下子从中间把它们给隔开了,让两边的狼群首尾不能呼应。
而且那些狗没有去攻击小狼跟怀孕的母狼,专门寻找壮狼跟头狼决斗。
在没有得到狼王撤退命令之前,没有一条狼擅自逃走,尽管疲惫不堪,命悬一线,仍旧是奋力击杀。
辛巴跟白鼻子狼王足足纠缠了三分钟,缠斗一下子分开,双方都是呼呼喘着粗气。
夜,又冷又寒,皓月将雪地照得明如白昼,两条狼鼻子里喷发出团团呵气。
巧燕一眼就看出,白鼻子狼王一定不是辛巴的对手。
因为辛巴的皮毛光亮,分开的瞬间泰然自若,嘴巴上粘着一撮黄黄的狼毛,牙齿上淌下了殷殷的鲜血。
它的呼吸平稳,尾巴没有完全翘起,这就证明它还没有竭尽全力。
而白鼻子狼王的前胸跟脖子上却留下了道道血痕,分开的瞬间,前面左腿上被撕裂了一大块。
它浑身哆嗦,两股战战,叫声也凄厉婉转,几乎是哀嚎。
小天翼在拦马墙上兴奋地拍起了巴掌,小家伙又蹦又跳:“辛巴!好样儿的!咬它!加油啊!”
得到小主人的命令,辛巴第二次进攻又开始了。
这一次奔向的仍旧是狼王受伤的左腿,利箭一般的身躯窜过来,脑袋一摇,嘴巴张开,牙齿在狼王的左腿上迅速合拢。
狼王是很想躲开的,可还是慢了一步,被辛巴的牙齿给咬上了。
但是辛巴没有将它的左腿一口咬断,而是脑袋一侧,身体猛然撞过来,将狼王的身体撞飞了,足足撞出去三四米远。
狼王叽里咕噜在地上打个滚,再次爬起来不敢恋战,拔腿就跑。
辛巴抖擞精神撒开蹄子就追,整个打麦场成为了它们追逐的战场。
狼王的身影在打麦场转悠一圈,忽然改变方向,冲向了南边的庄稼地。
这是要逃进大山的节奏,辛巴跟猫抓老鼠那样,在后面穷追不舍。
它是在玩,在逗,竟然拿狼王当做了亵玩的工具,猛地追上,一下子将狼王扑倒。等狼王爬起来跑出老远,然后接着再追。
它随时可以杀死它,却没有真正下嘴。
最后,狼王一下子跃上一片高坡,从高坡上飞身跃到那边,辛巴才不追赶了。
发现狼王逃走,剩下的狼群再也无心恋战,纷纷开始逃窜,无数的狼影从麦垛上掠过,从麦田掠过,钻进树林子里不见了,眨眼的时间,打麦场空旷了许多。
辛巴没打算真正杀死狼王,原因有二。
第一,这是个真正的对手,一旦杀死它,就再也找不到势均力敌的较量机会了。
其次,它从狼王的身上同样闻到了一股奇特的味道,那种味道特别熟悉,跟自己的味道几乎一模一样。
天生的骨肉亲情让它产生了退缩,不知道为啥,就是下不去嘴。
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儿子咬死老子,是要天打雷劈的!
或许是父子的天性,或许是莫名的亲情,让它觉得白鼻子狼王可亲可敬。
辛巴的手下留情可把小天翼气坏了,天翼在墙头上大喝一声:“辛巴!你干啥?咬啊!!追呀!”
辛巴第一次违背了小主人的命令,脑袋耷拉了下来,根根炸起的鬃毛也收拢了起来,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巧燕没有看清天翼啥时候将那把小铁弓端在手里的,也没有看清他啥时候搭上一根利箭的。
班机一扣,铁弓上的利箭就呼啸而出,划过长空,噗嗤,射在一条正在逃走的狼屁股上。
然后,孩子从拦马墙上跳下去,扑向了辛巴。
抬手在狼脑袋的打了一巴掌,特别恼怒:“大哥!你咋不听话?那条狼是你爹啊?干嘛不咬它?笨蛋!”
对于主人的职责,辛巴无言以对,像个做错事儿的孩子,脑袋越垂越低。
它伸出血淋淋的舌头,舔了舔小天翼的手,希望得到主人的宽恕。
天翼还是个孩子,不可能知道辛巴放走狼王的真相,只是觉得它不听话。
他只好小手一挥,冲着其它的狗吩咐:“别让狼群跑了,追呀!冲啊!”
他在前面跑,狗群在后面跟,就这样,孩子带着狗群穿过麦田跟果林,一脑袋扎原始树林里去了。
辛巴担心小主人出危险,只好抖擞精神,再次跟了过去。
这可把巧燕吓坏了。
巧燕觉得这小王八蛋简直是个混世魔王。
他才刚刚六岁,牙还没换完,再加上三更半夜,竟然冲进了原始树林。怎么跟杨初九一个鸟样?啥都不怕?
万一出危险咋办?初九哥回来怎么交代啊?我把他儿子弄没了,让狼咬死了?还不跟姑奶奶拼命?
不行!必须把他拦住。
于是,巧燕也呼唤一声:“天翼!别呀,危险!”
女孩子从拦马墙上跳下,同样跟了过去。
学校的附近没人,距离工厂还有一段距离,距离村子也有一段距离。
她是很想回家叫人的,可目前是冬天,所有人都睡了,穿衣服又慢,等把人找来,小天翼说不定就完了。
她啥也不顾了,只能紧紧追赶,跟着孩子一起冲进了原始树林。
一场灾祸也是由此而起。
第401章 身陷绝境(1)
巧燕冲进树林子的时间是晚上11点半左右,已经半夜。
月光很好,漫天星斗,能见度特别高,可距离天亮还早的很。
起初,他跟着那些狼群和狗群的脚印寻找,还能瞅得清楚,后来就被狼群和狗群的距离越拉越远。
眨眼的时间就把她甩没影儿了,女孩子气喘吁吁,竭尽全力也追赶不上。
要知道,巧燕是城里人,不是山里人,根本没有爬山的体力,小天翼带着狗群可比她跑得快多了。
翻过两座山头,穿过一条峡谷,女人就迷失了方向,黑灯瞎火的,哪儿是哪儿也搞不清楚。
再说山里有野兽,万一撞到土豹子或者熊瞎子就糟了。
仙台山进入了严寒的冬季,到处是白茫茫的大雪,山坡上的雪有脚脖子深,山坳里的雪可以没到腰部。
深夜的寒风更是冰冷彻骨,跟刀子拉一样,刮在脸上生疼生疼。
双脚踩在积雪上咯吱咯吱响,来时的路不见了,人的脚印跟狼群狗群的还有其它动物的脚印交织在一起,加上夜色黑,谁还分得清那个是人脚印,那个是动物留下的。
巧燕开始害怕,四周几十里看不到一条人影,哪儿都是黑漆漆的树木,哪儿都是林立的怪石。
那些怪石跟参天大树,好比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伸出魔手要把她拉走,吓得她心惊胆寒。
“啊!这是哪儿?天翼!天翼!!救命啊!”她不由惊叫起来。
叫也没用,没人能听得见,早离开村子差不多二十里了。
来时的路找不到,分不清东南西北,她跟只没头的苍蝇那样,在原始密林乱冲乱撞。
不知道天翼那小王八蛋去了哪儿,总之丢下她这个姑姑不管了。
再说天翼也没留心巧燕姑姑会跟过来。
这深山老林,六岁的天翼不知道进来多少回了,暑假寒假,总是带着狗群进来打猎,他闭着眼睛也能出去,可巧燕不行。
毕竟是城里来的山外丫头。
女孩子感到一种绝望,一个没留神,脚底下一滑,出出溜溜,滑进了一条山沟里。
当她挣扎着爬起来,四周的情况就更加搞不清了。
她……迷路了。
那山坡滑下来容易,想上去比登天还难。
“救命啊天翼!哥!初九!孟哥瓜嫂你们快来啊!”
凄厉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好像掉进了冰冷的地狱,她孤独而又恐惧。
正在慌乱不已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闪,她惊呆了,脑子里轰隆一下。
因为前面出现了一副血腥的画面,一条土豹子拦住了她的去路。
那是一条非常强壮的土豹子,一身亮光闪闪的黄毛,正在啃咬一头野猪崽子。
这条土豹子一定是夜里觅食,这天晚上战果丰硕,成功捕获了一只不大的野猪崽子。
将猎物咬死以后,拖到了一片巨大的灌木丛里,正在啃咬,撕扯野猪的皮肉。
土豹子吭哧吭哧,大口大口吞咽,眼睛红红的,样子十分贪婪。
巧燕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一脚滑进土豹子的巢穴里。
她蒙了,咋办……?
仙台山上是有土豹子的,所谓的土豹子,也是豹子的一种,只不过身上没有花纹。
它们身上的毛很厚,全部是黄色,肚子上的毛稍微发白。
这种豹子跟其它地方的豹子不一样,体格不大,但是攻击力迅猛,身体灵巧无比。
从前,我跟巧燕说过,没事别到树林里去,碰到狼群还好,遇到土包子,只死不活!
最关键的一点,不要试图爬上树逃走,因为这儿的豹子是爬树的高手。
你爬树梢上,也会被它追上杀掉。
猛然发现豹子,巧燕吓得娘啊一声,跌坐在地上,裤子又湿了。
一晚上两泡尿,全撒裤子里去了。
抬手堵上嘴巴,再也不敢出声,两串泪珠滚滚落下。
土豹子本来没发现她,啃食猎物吃得正香,一边吃一边抬起头来四处张望。
很多动物在吃东西的时候也保持着天生的灵敏跟警觉,野狼是这样,土豹子是这样,黑熊也是这样。
土豹子将野猪崽子的尸体按在地上,一口一口啃咬,撕裂了它的脖子,刨开了它的肚子,将猪崽子的肠子心肝脾胃呼呼啦啦拖了一地。
皮毛上,嘴巴上,牙齿上,哪儿都是血糊糊的,这种场面非常惨烈。
巧燕也完全失去了理智,被眼前血糊糊的场面惊呆了
女孩子一阵鬼叫,立刻引起了土豹子的注意。
土豹子猛一抬头,犀利的眼光跟女孩子的眼光撞在了一起。它的眼睛里闪出一条绿色的电光,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在看上巧燕的那一刻,土豹子同样吃了一惊。外来的因素打扰了它的用餐,立刻将它激怒了。
土豹子心说:“乖乖隆地洞,花姑娘……呦西!恁白,鲜嫩!好久没有吃过人肉了,今天大爷要解解馋,嗷呜!”扯嗓子一吼,地动山摇,把巧燕吓得浑身打了个冷战。
巧燕根本不知道该咋办,刷拉冒出一层白毛冷汗,脚步不由自主一点点后退。
土豹子忽然发现新的猎物,心中大喜,立刻放开地上的野猪崽子,准备对巧燕发动进攻。
它一步一步逼迫过来,身子穿过灌木,将那些灌木拉得呼呼乱响。
它面目狰狞,脚步沉稳有力,嘴巴张开,四颗尖利的长牙非常醒目,舌头上嘴巴上鲜血淋漓。
巧燕的心紧缩成一团,身体也颤抖不止,根本不知道咋办。
她想跑,可又没有勇气,高中学过生物学,她知道豹子是奔跑的健将,也是短跑冠军。人的奔跑速度根本不是豹子的对手。一定会被它从背后扑倒,咬断脖颈。
“啊哈……天翼……救命!救命啊!这儿有豹子啊!”女孩子吓哭了。
第一个念头就是跑,但是很快打消了,跑个毛毛雨?都说豹子是短跑冠军了。
第二个念头是拼!但是,很快也否决了,一个手无寸铁的柔弱女子,怎么跟土豹子拼?老娘又打不过它,扑上来还不被它拖回去做压寨夫人?
第三个念头,是跟土豹子和解。
于是,巧燕一边后退一边跟豹子谈判:“豹子大哥,你好啊,哈喽,顾依偎你!豪赌有毒。咱们商量个事儿行不行?
你不要吃我,我可以跟你交朋友,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啊握握手,我们都是好朋友……要不然俺给你介绍个女朋友怎么样?保证漂亮……不好意思,原来你是只母豹子。”
巧燕也不知道自己咋了,竟然跟豹子胡言乱语。甚至说起了英语。
她的话豹子根本听不懂,也不买她的账,仍旧一步一步紧逼,女孩子一步一步后退。
“嗷,嗷嗷!嗷呜!!”豹子一边紧逼一边嚎叫,嘴巴张开,好像和面的面盆。
“哎呀妈呀!”巧燕一下子没站稳,又摔在地上,被灌木给甩了一跤。
但是她依然没有停留,手扶着地上的积雪,一点点向后退。
眨眼的时间,豹子将她逼迫出去十多米远,再向后就是断崖了。
山崖的旁边有个山洞,刚好可以容下一个人。
女孩子的身体瘦小,完全可以钻进去,眼前的豹子体格,应该钻不进去。
巧燕在后退的同时,眼睛早已瞄准了那个不大的山洞。
忽然,女孩子发力了,趴起来就跑,三步并作两步冲向了那个山洞,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脑袋扎了进去。
土豹子就这样,你不动,它不动,你若动,它的动作比你更加迅猛。
发现巧燕要逃,豹子立刻火了,身体形成一条流线,蹭地扑了过来。
巧燕的身体是灵巧的,因为她不胖,冬天衣服也穿得很少。
现在的女人就这样,为了保持身材,宁可冻死饿死,各个臭美地不行。
瘦弱跟灵巧救了她一命,扎进山洞,拼了命地往里爬。
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山洞有多深,顾头不顾腚,只要不被土豹子咬伤,咋着都行。
巧燕的身影进了山洞,土豹子猛扑过来,一脑袋也扎了进去。
豹子的体格果然大,脑袋进去了,两条前蹄子却没有进去。
于是,它叫唤地更厉害了,“嗷嗷嗷,嗷呜……!”两条蹄子抓在山石上哗哗直响,洞口的山石被它抓得到处飞溅。
巧燕的呼叫声也变了腔调,简直竭嘶底里:“啊~!滚开,滚开啊!坏东西!”
出出溜溜往里爬了十多米远,里面的空间变得大了一点,她坐直了身体,一下子缩在山壁上,身体跟筛糠一样。
土豹子的脑袋跟嘴巴距离她只有七八米远,被洞口卡住了,两只大眼依旧绿油油瞪着她。
“啊!走开啊,走开!滚你麻个淡淡!”她忍不住爆起了粗口。
巧燕的性格彪悍野蛮,假小子一样,她才不管什么淑女不淑女呢。
豹子的声音惊天动地,在山洞里回荡,震耳欲聋,女孩子忍不住抬手捂住了耳朵。
豹子在竭力嚎叫,努力往里钻,到嘴的肥肉不能看着就这么飞了,它不甘心。
但是三分钟以后,土豹子气馁了,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向前一步。
洞口太窄了,根本过不去,即便进去,也无法出来,它只好放弃。
巧燕哇哇大哭,声泪俱下,吓得不敢出来,都要崩溃了。
土豹子没有得逞,只能望女兴叹,从洞口里将身体缩了出来,然后,它再次扑向那条野猪崽子,继续啃咬。
巧燕是不敢出去的,只能等待,等着天亮,等着土豹子的离开。
她完全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第402章 身陷绝境(2)
等了很久,也没见那土豹子走,外面仍然是吭哧吭哧撕裂猎物的呜咽声。
它不走,巧燕也不敢出去。
山洞里漆黑无比,伸手不见六指,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出路。
于是,女孩拿出了手机,将手机照亮了。
这就是有钱人,早早就配上了手机,手机在那个年代是特别稀罕的,普通人家还买不起。
巧燕的手机是摩托罗拉,也没现在手机那么多功能,只能依靠荧屏的光亮仔细观察。
她发现这个山洞不大,特别普通,这样隧道式的山洞,在仙台山有很多,不计其数,恐怕成千上万。
洞口的位置狭小,里面的空间很大,越是向里,越是宽阔,再向里爬了二十来米,人就可以站起来了。
恍恍惚惚的,巧燕发现那边还有一个出口,完全可以钻出一个人去。
她充满了希望,从那边出去,就可以避开土豹子的袭击,动作够快,逃命不是问题。
可想要爬到那边,还要向前三十来米的距离,地上有很多岩石,磕磕绊绊。
啥也顾不得了,咬咬牙,一个飞扑冲向了另一个出口。
哪知道刚刚迈出几步,脚底下一绊,整个人就摔倒了。
抬手一摸,又摸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定睛一看,巧燕再次倒吸一口冷气,立刻魂飞天外……。
将她绊倒的不是别的东西,竟然是一头巨大的黑熊。
黑熊在冬眠,身体跟石头一样,颜色也跟山洞里的石头浑然一体。如果不是摸到哪一身的皮毛,她都不知道那是一只狗熊。
熊一定是从对面的洞口走进来的,因为这边的洞口根本钻不下黑熊庞大的身体,那边的洞口可以。两个洞口是联通的。
仙台山的黑熊进入了一年一度的冬眠期。
每年的春天,大熊会苏醒,醒过来身体非常瘦,不再臃肿,一个冬天的冬眠,将它身内的脂肪给耗干了。
醒过来的大熊也非常饥饿,会拼了命地找东西吃。
春天的仙台山繁荣茂盛,有草根,植物的枝蔓,还有小动物,都是黑熊的食物。
它们几乎每天都在找东西吃,将身体养得胖胖的,为第二次冬眠储备能量。
一旦进入冬季,随着食物的减少,黑熊就会寻找一个地方睡觉。
通常是枯枝烂叶的下面,或者是雪堆的下面,再就是比较隐蔽的山洞。
睡着的黑熊一般都不会醒,醒过来就特别凶猛。
宁可三岁没娘,不想五点起床,扰人清梦者犹如杀人父母,人是这样,黑熊也是这样。
打扰了它的睡眠,它就会跟你急眼,不管三七二十一,起来就咬。
巧燕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为了躲避土豹子,竟然闯进了黑熊冬眠的巢穴。
而她的手摸到的,竟然是黑熊的脑袋,四根手指差一点就伸进了大熊的嘴巴里。
大熊本来睡得正香,一个女孩子无辜闯入它的领地,外加那只土豹子嗷嗷大叫,早就把它吵醒了。
黑熊的心里那个闷得慌,光想骂大街:那个挨千刀的打扰老子睡觉?生儿子没后门儿的,简直是找死!
定睛一瞧:呀,谁家的姑娘!长得还挺俊,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正好缺个压寨夫人,不过肚子很饿,是应该吃掉她呢?还是抓回去做媳妇儿呢?
黑熊晃晃悠悠抬起了脑袋,抖起了一身的鬃毛,身体一晃,山洞里尘土飞扬,草沫子乱飞。
“啊!老天爷啊,熊啊!!”巧燕再一次尖叫了。
今天让女孩子吃惊的次数太多,恐惧的次数也太多,她的神经都要麻木了。
刚刚逃命到一个地方,马上就要逃命到另一个地方,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
巧燕瞅到了黑熊,黑熊也瞅到了他。
立刻,两只人眼,两道电光撞在一起,巧燕又是后退一步。
“嗷!嗷呜!!”黑熊恼怒了,脖子一伸,一声嚎叫。
把巧燕给吓得大小便失控。也顾不得啥淑女风范了,爬起来就跑。
女孩知道外面是那条土豹子,出去同样是个死,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黑熊咬死啊?
奶奶个腿,娘的个脚!姑奶奶豁出去了,爱咋着咋着吧,被黑熊咬死也罢,被土豹子咬死也罢,反正是个死。
死就死了,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女汉子!
巧燕尖叫着,奔跑着,从山洞的另一个入口飞扑出来。
那只黑熊在后面紧追不放,一人一熊一前一后冲出了山洞。
被巧燕猜对了,那条土豹子还没走,正在外面啃咬猎物。
巧燕大呼小叫,从里面冲出来,刚好跟土豹子跑个迎面。
这一下巧燕更慌张了,想将脚步停止,可双脚不听使唤,一下子再次跌倒了。
她跌倒了,身后的那只黑熊脚步却没有停,跃过女孩的身体,继续向前撞击,咚地一声,跟前面的土豹子撞了个满怀。
土豹子正在吞噬猎物,没明白咋回事呢,黑熊的身体就冲它飞扑过来,将它撞了个趔趄。
土豹子一下子急红了眼,恶狠狠怒视了黑熊一眼,发出一声猛烈的嚎叫:“嗷嗷!”
黑熊也被土豹子吓一跳,怎么前面会有这种东西?什么地干活?
黑熊,土豹子,都是大山里的王者,它们跟野狼一样,位于仙台山食物链的顶层。
它们都很厉害,但是一般不会发生冲突。
它们也都知道对方不好惹,一旦产生拼杀,那就是两败俱伤。
所以它们都很忌讳对方,走个正面也会相互绕开。
如果两种不同的野兽打斗在一起,那原因只有一个,就是遇到了共同的食物,打算占为己有。
为了食物,它们会浑然不怕。
今天,两个大野兽就撞在了一起,是偶然,也是事情发展的必然。
它们全都看上了巧燕,准备抢夺。女孩成为了它们两个共同关注的猎物,谁也不肯将到手的猎物拱手送人。
黑熊这么一撞,立刻把土豹子给惹火了。
土豹子的身子在地上滴溜一转,腾空而起,嗷地一声,冲黑熊扑来。只一口,就咬在了黑熊的胸口上,将大熊胸口上的毛撕裂了一块。
黑熊痛得呲牙咧嘴,心说:奶奶个熊,老子不咬你,你反而攻击老子,小爷跟你拼了!
大熊忽悠一下站立起来,那个子比人还高,愤怒地利用前爪拍了胸口一下,同样冲土豹子扑咬了过去。
就这样,两只巨大的野兽缠斗在一起,嗷嗷大叫,扯成一团。
黑熊裹住了豹子,豹子也咬上了黑熊,一豹一熊在地上打起了滚,叮叮咣咣乱响,四周的荒草被压倒一片。
谁也不肯认输,巧燕完全吓得傻了,根本不知道咋办?
她想跑,可根本迈不动步子,再说脚也崴了,刚刚站起来,女孩子哎呀一声,又摔倒了。
于是,巧燕在地上拼命地向前爬,打算爬上山坡。
可她万万没想到,两只野兽不会让她走,她向前爬一步,它们打斗的战场就向前跟一步,将她裹在了中间。
而且,这两个野兽都想先下手为强,都想第一个将她撕扯。
土豹子跟黑熊打斗的同时,向着巧燕这边一扑,打算撕裂女孩的衣服。
可黑熊却牵引了它,根本不让它下口,一掌拍了过来,将土豹子打飞了。
趁着土豹子滚倒,黑熊也飞扑而上,想咬巧燕的脖子。
可哪知道土豹子打个滚愤然跃起,却咬向了黑熊的脖子。
黑熊没有办法,只好再次丢弃巧燕,跟土豹子搏斗。
就这样,它们相互牵引,相互撕咬,相互搏斗,嗷嗷大叫,尘土乱飞,谁也不肯让着谁。一时间,打了个不分胜负,平分秋色。
黑熊利用自己厚厚的皮毛跟庞大的身躯向着土豹子猛撞,土豹子也利用自己灵巧的身影,锋利的牙齿跟利爪跟黑熊周旋。
整个山坡成为了恶斗的战场,撕咬声,撕裂声,撞击声响成一片,地上的积雪被扬起,草沫子被扬起,山石哗哗崩裂。
整整搏斗了四五分钟,黑熊跟土豹子谁也没有占到便宜,也没有咬上女孩子一口。
巧燕倒霉了,被夹在中间。她爬到这边,两只野兽的战场就移动到这边,她爬向那边,两只野兽的战场就移动到那边。
她被夹在了中间。
女孩子暗暗叫苦,也吓得魂飞天外。不要说被它们咬上一口,就是被踩上一脚也受不了。
咋办,咋办啊?
五分钟以后,黑熊跟土豹子的搏斗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战越酣,嚎叫声也越来越猛烈。
争斗进入了白热化状态,谁也不肯服输,最后的得胜者,才有权利吃掉女孩,填饱肚子。
巧燕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
眼看女孩性命不保,危在旦夕,就在这时候,忽然,半空中传来另一声嚎叫:“嗷嗷!嗷呜!”
那一声嚎叫更加雄壮,撼天动地,撕裂苍穹。
叫声没有停止,半空中一条黄色的狼影就从天而降。
巧燕瞅得清清楚楚,那声音也听得真真切切,这分明就是小天翼领的那条狗王……辛巴。。
在最关键的时刻,辛巴来救她了。
第403章 身陷绝境(3)
辛巴并没有走多远,小天翼也用不着它保护,孩子带领的可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家狗军团。
这只家狗军团完全可以在大山里横冲直撞,不要说狼群,狗熊跟土豹子瞅到也会抱头鼠窜,望风而逃。
任何的野兽遇到狗群,小主人抬手一挥,会把它们瞬间撕裂。
所以,辛巴在断后,防止狼群的迂回战术,从背后偷袭。
它的耳朵好使,一下听到了巧燕的呼叫声,知道有人遭遇了危险,而且立刻判断出,是巧燕。
它知道巧燕是我的朋友,也是学校的老师,三更半夜在密林里容易迷路。所以,辛巴毅然改变方向,顺着女孩的呼叫声奔跑过来。
它的身体化作一团凌厉的旋风,从半山腰呼啸而下,五六里地的路程,简直是从草尖尖上飞过来的。
赶到得正是时候,它看到了一切,山坡下,一只黑熊跟一只土豹子战斗正酣,它们都把巧燕当做了肥美的猎物,女孩被裹在中间根本无法动弹。
辛巴的眼睛腾地红了,脖子上的鬃毛瞬间再次炸立,高傲的头颅一扬,嗖地从山梁上飘然落下。
狼影落下的同时,眼睛早就瞅到了落脚点,只一闪,就把巧燕孱弱的身体当在了背后。
与此同时,两条前爪一起飞出,左边抓向的是土豹子的后背,右边戳向的是黑熊的眼球。
丝丝拉拉两声脆响,土豹子后背的皮毛被狼爪撕裂了一大块,黑熊的眼球也受到了猛烈攻击,眼珠子差点给它挖出来。
黑熊跟土豹子受到粹然一击,全都蒙了,身体瞬间分开,一起将目标瞄准了狼王。
它们根本不知道这条二杆子狼从哪儿冲出来的。但是,它们觉得,这条狼一定是过来抢夺它们食物的,也想分一杯羹。
现在是一个女孩子,三只野兽要抢夺,事态一触即发。
辛巴落地以后桀骜不驯,对眼前的土豹子跟黑熊瞟也懒得瞟一眼,它关心的是巧燕,看女孩子有没有受伤,眼神里显出了无比的温柔。
这种温柔的目光里有关怀,有体贴,有怜悯,有担当,还有点一见钟情。
巧燕差点哭了,辛巴的从天而降,让她看到了生存的希望。
她明白辛巴是来救她的,根本不是跟它们抢夺要吃她。
此刻的辛巴不再是狼,而是人类最忠实的猎狗。
“辛巴!你可来了,救命,救命啊!”巧燕哇地一声抱上了狼的脖子,感激的泪珠滚滚落下。
辛巴伸出舌头,舔了舔女孩的手心,巨大的狼头一摆,两只眼睛同样放出两道电光,将黑熊跟土豹子瞪得倒退数步。
黑熊跟土豹子不打了,同样死死盯着辛巴。
现在,土豹子跟黑熊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因为它们出现了共同的敌人,就是这条狼。
而猎物只有一个,一个巧燕根本不够三只野兽分的。
也就是说,谁想要吃到女孩,就必须要击败两个敌人,而这两个敌人都是非常强悍的。
黑熊自不必说,体格庞大,皮毛厚实,不要说狼牙,子弹都打不透。
猎豹的身材弱小一些,但是天生的凌厉跟敏捷,让它跟黑熊比起来毫不逊色。
辛巴的体格在它们两个的中间,没有黑熊庞大,但是比土豹子强得多。
它根本没把这条土豹子放在眼里,也没有把黑熊放在眼里。
关键是这两个敌人一起联手对付它,就有点难度。
如果赶在平时,它一点也不用怕,完全可以以一敌二,跟这两个敌人斗一斗。
可现在,它要顾及巧燕,女孩子是它的牵挂,如何在跟其中一个较量的时候,防止另一个对巧燕发动突袭。
辛巴目光如电,用自己的狼爪勾住了巧燕,把女孩子移到了自己的身后,它庞大的身躯将巧燕保护得风雨不透。
“嗷嗷”首先是冲黑熊愤然一吼,然后是冲土豹子愤然一吼。
它在向这两个敌人宣布,眼前的女孩是它的私人产物,没有人可以把她从它的手里抢走,要不然老子就跟你们拼命。
土豹子跟黑熊同样不甘示弱,冲着两个敌人一声声吼叫,三只强大的野兽全都扎起一身毛发,谁也不肯退缩。
巧燕躲在辛巴的背后,为它鼓励加油:“辛巴,上!咬它们,它们想吃了我……。”
辛巴好像听懂了她的话,嘴巴一张,四蹄腾空跃起,首先冲黑熊飞了过去。
因为它的脑子瞬间判断出,黑熊要比土豹子厉害得多,只要击败黑熊,剩下那条豹子,眨眼就可以收拾掉。
所以,辛巴跃起的同时,眼睛锁定目标,就是黑熊的脖子。
黑熊的脖子非常短,目标不好找,但却是它的弱点,只要咬中它脖子上的大动脉血管,几分钟的时间不到,它的鲜血就会流尽。
黑熊还有一个致命的地方,那就是它的前胸心脏位置,也就是黑熊脖子下面那片白毛的位置。
只要这个位置受到攻击,一下子就可以将它的心脏掏出来,同样能够达到击杀它的目的。
所以辛巴在飞起的时候,嘴巴上的狼牙奔袭的是它的脖子,两条利爪抓向的是它的心脏。
这两个目标无论哪一个击中,都会对黑熊造成致命一击。
狼的身体在地上卷起一股强烈的旋风,动作快得超乎想象。
但是黑熊一点也不傻,两只前爪早已将自己的前胸跟脖子护得死死的。辛巴的目标出现了偏差,牙齿没有咬在黑熊的脖子上,而是在它的手臂上迅速合拢。
两条前爪也扑空了,被黑熊的另一只利爪死死挡住。
狼的身体撞向了黑熊的身体,一下子将它扑倒了,而且死死咬住绝不松口。
黑熊的手爪被狼咬上,狼牙立刻刺穿了它的皮毛,痛得它嗷嗷大叫,手臂急挥,想把狼甩出去。
可辛巴的牙齿非常厉害,还带倒钩的,根本挣不脱。
于是,黑熊腾出另一只利爪,直奔辛巴的后背,打算给它一掌。
哪知道辛巴的动作灵巧无比,巨大的狼身一闪,迅速躲开了,熊掌怕在了地面的山石上,啪地一声,将一块巨大的山石击得粉碎。
发现黑熊被击倒,旁边的土豹子没有去攻击巧燕,它知道暂时还不能冲巧燕动手,因为辛巴太厉害了,不把狼击败,不将黑熊击败,眼前的女孩谁也不可能得手。
于是,这东西飞身而上,直奔辛巴的屁股就咬。
吭哧一下,狼的屁股被它狠狠咬了一口,辛巴后面的皮毛就被土豹子撕裂了。
辛巴不由勃然大怒,立刻松开了黑熊的爪子,回头直奔土豹子的脖子就啃。
土豹子飞身一闪躲开了,辛巴没有咬上它,但是那黑熊却趁机直扑它的后腿,同样准备偷袭。
辛巴腹背受敌,不敢怠慢,两条后蹄凌空一荡,再次躲开。
就这样,一狼,一豹,一熊,三条野兽再次打斗在一起,场面比刚才还要凶险十倍。
这三个家伙都是为了共同的目标拼斗,这个目标就是巧燕。
巧燕再次被它们裹在了中间,进不得退不得,女孩子焦躁不已,哇哇大哭,在地上滚来滚去。
狼王一边跟它们拼斗,一边还要顾及巧燕,担心被黑熊或者土豹子踩上一脚,更担心它们会趁机给她一口。
辛巴拼了命,在土豹子跟黑熊中间周旋,越战越凶,发了疯一样拼命撕咬,半山坡狼毛乱飞,熊毛乱飞,豹子毛也乱飞。
动物的毛发跟地上扬起的积雪混杂在一起,激起烟尘一片。
巧燕分不清哪个是黑熊,哪个是土豹子,哪个是狼,三只凶猛的野兽跟麻花似的,你拧着我,我缠着你。
很快,土豹子被狼咬得伤痕淋漓,黑熊也被狼咬得遍体鳞伤,辛巴的后背上,两腿上,也是伤痕累累,它们的鲜血滴答在地上,血腥的味道更是让它们兴奋不已,近乎疯狂,激发了更大的兽性。
辛巴就无暇分身了,现在,豹子跟黑熊全都将目标瞄在了它的身上,辛巴成为了它们共同的敌人。
因为它太勇猛了,是三只野兽中最强大的。
猛兽的天性就这样,遭遇到最强大的敌人,必要的时候就会联手。
黑熊在左边,土豹子在右边,一个奋力撕咬,一个拼命撞击,很快,辛巴被逼迫到了悬崖的边缘。
几步以外就是山崖,山崖深不可测,掉下去就没命了,可辛巴却丝毫没有退却,眼睛血红,以一敌二。
土豹子发现已经将狼逼向了断崖,于是回过头来,打算趁机一口将巧燕给吃了。
因为黑熊跟狼缠在一起无暇分身,这个时候的巧燕正是它的美餐。
于是,这东西化作一道黄色的闪电,再次扑向了巧燕。
巧燕吓一跳,忍不住尖叫一声:“啊!辛巴救命!”
说时迟那时快,土豹子的嘴巴已经到了,巧燕不知道怎么抵挡,只好就地一滚。
女孩子的身影滚出去老远,土豹子扑空了,脚步没有收住,出出溜溜滑了出去。
等它再次扭转身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逆转。
辛巴跟黑熊的打斗已见分晓,辛巴的利爪准确无误抓在了黑熊的肚子上,奋力一划,黑熊的肚子被扯开一条半尺多长的口子。
而且,它的牙齿也在黑熊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这两处攻击,对黑熊来说都很严重,却不是致命的。
它的战斗力太强悍了,皮糙肉厚。
辛巴的的身影在黑熊的身上借一把力,蹭地跳起五六尺高,直接跳过黑熊的身体,半空中扑向了那条土豹子。
狼知道土豹子很狡猾,总想坐收渔翁之利,它不会看着巧燕受伤,更加不允许这东西对女孩子造成丝毫伤害。
半空中,它的嘴巴再次张成了一张大簸箕,与其说扑过来的,不如说吞过来的。
庞大的狼影加上惯性,再次从天而降,通地一声砸在了土豹子的身上。与此同时,狼嘴在土豹子的后背上迅速合拢。
土豹子被狼的嘴巴咬上了,整个脊椎被衔在了狼的嘴巴里。
跟土豹子缠在一起滚下山坡的时候,辛巴的嘴巴没有松开,嘁哩喀喳骨骼的脆响传来,土豹子的后脊椎被辛巴咬得应声而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