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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沧苑     沙弧txt下载     沙弧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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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夕轻雷落万丝

    沙历1611年。满是黄沙的大漠,一处名南起的不起眼的绿洲中。

    此时,阴云密布的天空显得格外狰狞,月亮徒然地同云海奋力搏斗,刚照亮一下就被云涛吞没,而云海的浪涛也越发黑暗起来,最后完全隐没在这无边的深邃之中。

    一夕轻雷落万丝。

    一声惊雷划破寂静的苍穹,接着紧紧而来的便是,夜渐渐深,风渐渐大,雨滴渐渐密布整片大地。

    在这不算太大的绿洲之中,由中央的湖泊向四周发散,构成了财富的分级线。住在最中央的富人,将整个湖泊团团围住,所居住的城堡,背靠着整个绿洲的生命。透过城堡上的窗户,拉开百叶窗,便能够看到这湖泊早晨氤氲的美景。但此时,夜雨降至,一道道窗台也紧紧闭着,生怕这场雨毫不留情地打进窗台。富人住在中央,而毫无资产的贫民,则是住在绿洲最外层,面朝黄沙,独独享受着这黄沙的肆虐。

    在这夜雨之中,却有着一道全身包裹着黑色而腰间一道青色点缀的削瘦身影出现在绿洲的富人区。

    这道身影手里拎着一把刀,腰间的青色带子上插着一把黑色短筒火枪。再往上看,头勒着一个黑色的头巾,棱角分明的脸庞中镶嵌着充满通红血丝的双眼。

    他肆无忌惮地在富人区一阵疾跑,手中拎着的一把刀在地板上擦出一阵阵火花,但下着瓢泼一般大雨随即将其扑灭,朦胧的街道不见丁点人影。

    也幸好这是富人居住的地方,若是在其他街道上,或许在这个下雨的夜间还可以听到一阵阵的织布声、捣砧声,或者见到烟花柳巷之中、酒楼喧舍门前的影影绰绰。

    这道身影一路找来,到了一家富人门前驻足而立,扬起他那略微有些宽大的头颅看了看门牌香榭丽舍三十号。

    似乎是确认了目标,那人找到一个比较容易攀爬的矮墙,随即把一直在手中拎着的大刀插进青色腰带上,接着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右脚登在墙上,身体开始往上上升,当到达顶点时,双手趁势抓住墙头。最后一个翻身,完成了从外到里的跨越。

    正在庭院巡逻的家仆,听到细细簌簌的声音,又看到似乎是一道身影,急忙喝一声“谁?”。

    接着右手里拎着细腰大肚的葫芦玻璃火水灯(即煤油灯),左手打着一把油纸伞的家仆晃晃悠悠赶来。

    越过墙的人影躲避在一颗树后,看到来人只有一个,恶向胆边生,操起腰间刀,在家仆快要到达身边时,从树后一晃身,来到家仆身后。接着左手持刀顶在家仆喉咙,右手捂住家仆的大嘴,将其拖到树后。

    家仆只得发出呜呜之声。

    那一身黑色的人影嘴伸到那男性家仆耳边,声音有些嘶哑、眼神锐利地低声吼道:“告诉我你家老爷住在哪,说的话活命,否则....”话不说完,那人就紧了紧手中的刀,将家仆喉咙割出一道血痕。

    家仆好像出于害怕,夹了夹双腿,顿时一阵闷响在男仆双腿之间响起。那人往下一看,才注意到一阵黄色的液体。但是不一会,就被雨水冲刷干净。

    家仆连忙点头,那人影这才松开还在手中的嘴。手一松开,家仆就连忙说:“别杀我,别杀我。”

    接着指了指家中最高的建筑说了句,老爷就在那里。

    说完那人影就用刀把将家仆打晕在地。猫着身子,向那小跑而去。

    狂风和暴雨依旧在肆虐着,宅院中的花草、树木都要被这狂风压弯了腰,折断了颈。而一栋栋哥特式风格的城堡却似乎是不惧这寒风暴雨一般,依然高耸瘦削地挺立着。而此时有一座城堡顶层之中,灯火恍恍惚惚,似乎被外界的风吹的要熄灭一般。屋内一年轻男子站在窗户前,两手十字交叉撑在窗台,通过窗口的玻璃,看着外边的大雨轰轰哒哒的击打着城堡,轻笑了一声。

    一男仆推门而入,看着自家主子,脸上弥漫着毫不遮掩的笑意,道:“主子,已经办妥了。你看你要不要先睡了?外边下着大雨,都交给我吧!”

    “一场大戏就要上演了,我怎么能睡呢!”主人阴测测地笑着,发出一阵怪怪的笑声。

    顿了顿又道:“夜黑风高才是杀人夜啊!”

    ......

    再说那身影知道了这家家住所在的地方之后,就冒着雨一路向那间城堡略去。不用多久,就出现在了这家最高建筑的楼顶,家主卧室的门前。

    此人当前手提着的大刀已经沾满了鲜血,黑色的衣服也被刚刚喷涌而出的鲜血洒满。身后从一楼到顶层的走廊上,可以偶尔看到一两具尸体毫无生机地躺在冰冷的地上。

    人影推门而入。看到几个略大的灯台将房间照的如同白昼。在房间两个窗口,其中一个窗口边放着一张有些夸大的床,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床被。

    从中露出一张鬓角全白的头颅,喷火的目光仿佛要把钢铁融化。

    被打扰总是令人气愤的。世间两事不可打扰,扰人清梦、扰人清欢。当然,相比之下,扰人清欢似乎更令人厌恶,他可以使父子成仇、兄弟反目。

    但是当老头看到来人一身黑色并且手提着一把刀。正要发作的情绪瞬间就萎靡了下来。脸色立刻苍白了下来。那老者强装镇静,缓缓将身体从被中抽出,露出他那显得枯黄干瘦并且肌肉已经松弛的上体。将背靠在床枕上,吐了口浊气。想要将心中的紧张、不安一下吐出。

    “为什么要杀我?我们有何仇怨?”老头声音中有些颤抖,问道。

    “满门血仇!”全身漆黑的人影冰冷、愤怒的看着老头说道。

    刚刚还在床被下与为老不尊的白发老头翻云覆雨的年轻貌美女子,此时也探出了她那流着香汗的俏丽容颜。头上有些乱糟糟的青丝,也显得格外惫懒。

    若是那爱附庸风雅的雷诺在这,肯定会流着哈拉说句‘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接着响响地拍一下大腿,说:“贴切!真他娘的贴切~”

    但是当这个年轻女子看到来人手拎着沾满鲜血的大刀时,忍不住惊吓地啊了一声,并用两只手轻捂嘴唇,瞪大双眼,随即便昏倒在床上。这娇滴滴的美人,何时见过这般凶残的景象。

    这一声啊,不算太响,并且夹杂在大雨之中,本不应该能起多大反应,那人影却听到了一声长鸣响彻府中。

    情知自己已经暴露,身穿黑色、腰履青带的杀手伸向腰间,掏出那把火枪,直接对着老头头颅眉心。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满眼通红地道:“今天我就替我全家报了这仇!去死吧!”

    最后一声几乎歇斯底里般的吼出,随即一声枪响,老头倒在床上。

    转过头看了看昏厥过去的女子,杀手并没有动手,而是将带血的刀在雪白的床单之上蹭了几下,抹去刀刃上血迹,将火枪和刀重新插到腰间。

    迅速走到了窗前,打开窗门,一个越身,身体从窗户中飞出,下面是诺大的中央湖泊。

    当杀手打开窗户,跳出窗外时,房门刚好打开,几个身披甲胄、手拿刀剑的家仆一拥而进,看到杀手跳湖。

    一个身著绸缎的年轻人跟随在男仆身后进来,语气有些微冷地吐出了一个字:“追!”

    于是整个宅院人马轰动,数百人动员起来,出了家门,向通往湖泊四周的大路涌去,想要将这片湖泊封锁起来。

    绸缎年轻人旁边的一个男仆看了一眼刚刚醒过来的在床上的貌美女子,神色有些犹豫地看了旁边的主子。

    “主子,这......”

    绸缎年轻人扭头看了下身子蜷缩在被单下,只露出一张俏脸的女子,脸色有些阴沉,低声道:“杀了!”

    年轻女子连忙从床中做起,一把抱住身着绸缎的年轻人的腿,跪在冰冷的地上,哭中带着恐惧道:“丹彼尔,你不能杀我,你不能杀我,我知道...我知道你父亲所有的事情,他还有财宝藏在...”

    绸缎年轻人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一腿将女子踢到床边,打断道:“你所说的一切,我都知道!”

    身边的家仆走到女子身边,抽刀、刺刀、擦刀、收刀,一气呵成。

    随即来四人将老家主和年轻女子拖走。

    而跳下窗户的杀手则是张开双臂向下坠去,接着扑通一声落在水中,身手敏捷地向自己已经规划好的道路游去。

    趁着夜雨的稀里哗啦声,杀手翻过一道道矮墙。因为杀手之前就想到,逃跑时肯定不能从大路中走,必须经过一座座贵族豪宅庭院。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快要逃出富人区时,杀手有些松懈,最后依旧被发现,在杀了几个人之后,杀手发现聚集的人马越来越多,便且战且退,在挨了几刀的情况下,流着鲜血离开了这片绿洲。

第二章 霁光浮瓦碧参差

    南荒沙州的极南之地自古以来便是被本州士子贵族戏称为‘南荒不落荒,南之南所荒’。当文人士子们负箧曳屣犹如播撒种子一般走向四方大地游览之时,自然会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文人嘛,见山则唏嘘嗟叹,嗟江山之秀美、古风之遗韵,叹自家之壮志不酬、知音难寻。见水则悲从心来,唏嘘时光逝者如斯,嗟叹哀愁天上人间。而文人骚客来到这南之南,则尤其针对这极南之地的蛮荒和不可开化,遂赋诗,前辈后人加起来,没有千八百,几十上百还是有的。

    再说这首“南荒不落荒,南之南所荒”是前朝鼎盛时期,号称‘诗道’的司寇琛所赋的一首诗《陇南行》中的一句。司寇琛游历天下,对于南荒沙州地势尤其熟稔。据他自己称南荒沙州有一处龙脉,千年之内南荒并未出现什么煊赫的人物,那是因为这条龙将整个大州的气运夺去,只得待到龙升九天,才能见到那‘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是说本州大陆虽名字叫做南荒,可是内有乾坤,伏天洞底、美景佳人一丝不比其他大州少。而之所以被称为南荒,那是因为南荒沙州极南之地过于荒凉,导致整个南荒沙州落下恶名。

    总之,整个南荒之人,乃至整个天下之人都对这个极南之地异常不喜。

    南荒沙州极南之地,有一处叫京口里的小洲,其实这个洲说小也不小,但是说大也不大。关键是看和哪个作比较。若是和极南的政治军事重镇奥拉洲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要知道奥拉绿洲是个方圆数十里、人口十数万的大都会,而京口里只是方圆几里、人口不过数千的小地方。但是倘若京口里和那些不能供养人口,只能暂时停泊的地方相比,又不可同日而语了。

    昨天的大雨在寅时已经逐渐淅沥起来,到了卯时已经全然停了下来。

    霁光浮瓦碧参差。

    雨后初晴,阳光打在刚刚被雨水冲刷过的苍翠碧瓦之上,分外妖娆。以写诗入道的前朝诗人,曾经写下荷花‘濯清涟而不妖’,以此来自赞美荷花之德。而于此相反的雕栏画栋,则是愈加接受雨水的清洗,愈加显得干净、整洁。前者在于突出荷花洁身自好,而后者则是在逆境之中洗涤,达到纯粹之境。其关键之处在于清理屋檐之中的污秽。

    京口里洲围着一个湖泊而成,湖泊名曰京口湖,绿洲因之而名。在京口里洲,分为南北二地,南北两面分别住着整个洲的一半人口。虽然在一个洲,但是虽然两地结庐而居,互相并不和睦。北地之人本不是本洲本地居民,而是从北方迁徙过来的。当初前朝末期,战火燃烧到了五州大地,而京口作为一个偏安小地,并没有受到战火波及,所以数百年前就有人几班人马陆续来到这里。再加上京口湖东西长而南北窄,本地居民人又不多,并且一直居住在湖南,湖的北岸一直是一片无主之地,只是南岸之人偶尔放牧而已。所以北地人刚来时,本地居民也就热情好客,并且大方给出湖北居住,给帮助他们讲解本地情况、帮助他们搭建新屋。两地之人一直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蜜月期已过,摩擦开始不断,逐渐积累,慢慢也就成了相互之间的冤家。

    世人本就是如此,也不可多说什么。对新奇之物、之人总是怀着好奇、热客之感,但是对于已经宴熟之人,则是显得不耐烦。就如同刚刚认识之人,别人邀请或者请求做点什么,总是半推半就也就答应了。但是对于早已经可以对着撒尿的熟稔之人,则大大咧咧不顾什么。当初湖北那边我们还能放牧,打个猎物打打牙祭,现在被人占了去,只剩下这边一片之地,心中自有一份积怨,不足为外人道也。

    湖南村边,有一处庭院,青灰围墙紧紧包围整个庭院,两人高的围墙使得墙内与墙外分离,墙外之人不能窥探进一丝一毫。青石将整个庭院铺满,偶有黑色泥土露出,则点缀些姹紫嫣红。正对庭院大门的是一间宽敞的客厅,左右两面则是七八间厢房,而一间厨房则是孤零零立在一个角落,不和其他厢房接壤。碧瓦雕栏,陡峭屋檐,别有一番风味。从中亦可见这个家庭生活水平比较富裕,要知道在本洲,不,应该说这极南之地,都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平常人家,撑死也只是几间茅草房,最多再加上一圈矮墙而已,能达到温饱已经是极为不易了。而这家确是青石的庭院、青砖垒成的高高围墙,由此可见一般。

    此时庭院中有四个青年各自拿着一柄用白坚树做成的木剑,在那里做出刺、砍、劈、扫等动作,白坚木是这南荒极难之地所特有的硬木。色分红白,红如鲜血,白如洁雪。并且其重量极大,是南荒四大硬木之一。也或许是因为所拿兵器材质特殊,重量极大的原因,虽是在刚刚下过暴雨,比较清凉的清晨,一个个也是汗如雨下,将整个衣衫都打湿去。

    太阳缓缓升起,照在整个庭院时,卯时刚过,到了食时。站在最前方的青年男子不再动作,缓缓收剑。身后的三名青年见到,也开始收剑。

    “该吃饭了,我早起已经把饭做好,并且趁着余热,都闷在了锅中。大家先洗洗身子,再去吃饭。”站在前方的青年转过身,温润含笑向身后三位青年道。

    其中一名长相白嫩,面相秀气的青年,高鼻梁、蓝眼睛,再加上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披在肩上,即使刚刚练完剑也不见得有丝毫凌乱,显然练剑之后已经打理了一遍。有些地抱怨道:“真他娘的累,这都快练一年了,老子居然真的坚持下来了!今天洗澡我非要看到禹实那小子的屁股那片黑色胎记,奶奶的,一年了,我居然都还没看到?”

    那个名叫博尼法斯的青年皮肤黝黑,长着一张国字脸,身材魁梧高大,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他那一双本就如铜铃般大的眼睛,挠挠头,瓮声瓮气地道:“谁让你长得跟个小娘一般,瘦瘦弱弱的,又打不过我了。”

    “那等我能打过你,我一定打的让你他娘的伸着屁股让我看!到时候老子上去就是一脚,娘嘞,咱不看了!”

    接着生性本就有些木讷的禹实也就只是挠挠头,笑着不再说话。

    然后两人一人骂骂咧咧一人挠头傻笑地往偏房那边走去。

    剩下一个身材略微有些消瘦的青年低声和已经做好饭的青年说了几句,也去洗澡去了。

    只剩下一个眼神凌厉,表情刚毅,一头有些凌乱乌黑的短发向后梳着的青年扬起头看向天边初生的一轮红日,喃喃道:“两年了啊。”

    这个青年来自地球,本是一个名字叫做威尔的白领。在昏昏噩噩度过三十个春秋后,依旧是一介丝。他也曾努力过,但是天不遂人愿,有些努力终究是徒劳。在那个时空他只是一个心比天高,命却比纸薄的可怜人。一次和兄弟大醉,硬撑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宝马车撞了,醒来就已经来到了这里。于是他用了一年时间熟悉了这里的一切,慢慢的融入了这里,到现在已经是两年过去了。

    当威尔来到这里时,他感觉挺好的,至少可以从新开始,结束上一个惨淡的人生......

    这具身体也是名字叫做威尔,只不过他还有个姓,唐。全名叫做:唐摩根威尔。这个名字姓在前,名在后,中间是隐姓,威尔也不知道这不像外国名字也不像中国名字的怎么回事,他不同于外国名字,姓在后,而是在前,并且也不知道隐名是什么......

    威尔两年前父母双亡,就是在威尔刚刚鸠占鹊巢前一天,或许是伤心过度,这才给了威尔可乘之机。留下了这个诺大的庭院。凭借着自己独有的知识,以及身体本就强健的年轻体魄,这两年时间刚柔并济,将整个京口里的青年一一打服,隐隐间已经是整个京口里青年之中的第一人了。而雷诺、博尼法斯以及马场信房三人,则是和威尔走的最为紧密的三人,三人对威尔也是心悦诚服,言听计从,俨然威尔成了四人之首。

    ......

    就在威尔还在思索的时候,马场信房匆匆跑了过来,对着还在沉思中的威尔道:“威尔,那个人醒了!”

第三章 有情芍药含春泪

    威尔在生活两年后,昨天听说京口里西南几十里处有一处沙洲,这处沙洲内含有一小湖泊,虽说比不上京口湖来的大,但是作为一个停泊取水之处,亦是应当。但是不知为何,小湖附近寸草不生。这湖泊已经是南荒沙州极南之地了,再加上其寸草不生、人迹罕至,因此命之曰‘南芜湖’。威尔在听说这件事之后,自然想起可能此处含有盐矿,盐是何许物也?世人皆称其为“白黄金”,可见其珍贵非同一般,这是人人每日必须之物,若一日不吃倒是还好些,但你若是试试一月不食,保管你全身无力,精神萎靡,头晕眼花。

    在本朝,世界政府对盐铁同样也实行的是禁榷制度。所谓禁榷即是官府垄断、国家专卖。当然也存在盐商在得到官府的特许,以同意缴纳重税为条件之后,获取的经营权......

    昨天威尔就带着这几个少年,用了小半天时间达到那里,又用了几个时辰找到盐矿。带着四个背包,等到四人准备背着四个背包离开的时候,刚巧碰到‘飞云当面化龙蛇’的景象。但是没有存在‘没有夭矫转空碧’而是乌云闪闪,之后大雨就入注而下。

    昨夜大雨滂沱,硕大的雨滴狠狠地砸在脸上,连眼睛几乎都睁不开。但是威尔看雨势片刻不能停下,依旧带着三人冒雨前行。还好带着的行囊是这极南之地所特有,并不透水的‘藤蕉匣’,否则这挖出来的几块盐块,恐怕不到地方就被冲刷一空了。说起这藤蕉匣,其材质是用藤蔓以及一种名为‘蓝蕉’的植物叶子编制而成的。用一种特殊的手法,在编制藤筐的时候将质地较软的蓝蕉叶顺带镶嵌其中。因为是两种植物共同编织,所以去两者之一,命之曰“藤蕉匣”。

    四人也没想到,能在半路遇到一个将死之人,生性本就善良的博尼法斯,看到那人躺在被雨水冲刷着的沙地上,于心不忍,就略微有些犹豫地看向威尔,见威尔点头,脸色才略微有些兴奋地跑去那边将那个屁股朝天,卵朝下的一身黑衣中青带点缀的人翻过身来,并用手指伸向那人鼻孔附近,想要试探是否还有呼吸。

    博尼法斯那一双大手还未伸到鼻孔,被翻过身的黑衣人就艰难般地睁开双眼,顿时,博尼法斯就感觉略显尴尬,伸手也不是,收回也不是。

    黑衣人似乎已经没了刚刚杀过人的样子,咧着嘴唇,有气无力地道:“救救我.....”

    似乎三个字已经耗费了其全部力气一般,说完之后就随即昏厥过去。雨声稀稀拉拉地和地下沙土混作一团,豆大地雨滴打在沙上,也发出了清鸣。以至于只有抱着黑衣人的博尼法斯听到了这话。

    “这个人身上拿着刀,还有一把火枪,看着不像是能相与之辈,再加上身上有伤口,跑到了这里,应该是遭人追杀。不如拿走他的刀和枪,然后随他自生自灭,以免惹祸上身.....”向来比较成熟的马场信房微微皱着眉头道。

    博尼法斯没有搭理马场信房,而是眼神希冀地望向威尔,好像威尔从来不让他失望一般。

    威尔看到博尼法斯眼神,低声叹了一气,随即没好气地道:“那就救下来吧,博尼法斯你来背着他。”

    说完就要去拿博尼法斯背着的行囊。

    博尼法斯立即脸上露出笑容,瓮声瓮气地道:“我行的。”

    等回到威尔那个小庭院,威尔就开始匆匆将那黑衣人全身黑衣脱掉,露出几道峥嵘可见的伤疤,还有鲜血缓缓地流着,没死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威尔将草药涂在伤口之上,接着拿出绷带将黑衣人包裹成粽子。

    弄完之后,已是三更时分,众人才各自回屋睡去。

    ......

    南起洲作为南荒大州极南之地名列前茅的大洲之一,也是极南之地最为繁华的一座城池。南荒沙州共有本朝的三十六王国,在这三十六小王国中,以南起洲为陪都的加卡国实力只能是垫底,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南起城作为极南之地的枢纽城市的地位。全国大大小小一共近百的绿洲,但是好像全国的财富大半都集中在这个南起洲和都城翔盘城,当然只是集中在两洲的中心位置,富人区。全国的富人都住在南起、翔盘,因此本国曾有位寒门士子来到这南起洲的富人区,说了一句‘半国之财,尽汇南起,南起之富,毕集于中’。而南起的富人以外的地区,中间尚可,外围则是富人区家仆的汇集处,富人区的家仆,基本来自南起外围基本不能保证温饱的下层人民。

    中间温饱区,沿汇平街走到最后一户,住着一家五口。父母、爷爷、以及一对兄妹。

    爷爷名字叫做山姆,这对兄妹幼时经常听爷爷讲述这个沙漠中的故事。其中有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每次兄妹俩总是缠着爷爷讲述那个名字叫做夜修的马贼团的故事。爷爷好像认识很多人、知道很多事一般。并且经常给兄妹俩灌输‘天下无王,响马不贼’的观念,这就导致了兄妹俩一直对响马怀着很崇拜的态度。认为官兵实为天下之大贼,而马贼则为义,潇洒江湖。

    这对兄妹的哥哥名字叫做埃德蒙,每次埃德蒙的爷爷和两个小家伙讲述江湖的故事,埃德蒙的父亲勒斯总是微笑着略微有些责备,并且无奈地摇摇头对老头说:你这老头子,哪有你这样教两个孩子的。

    这时爷爷总是哈哈一笑地说道:“你小时候老头子也这样给你讲的,你不一样活的好好的。再说了,这个世道本就是这样,你看看那富人区一群国家的大硕鼠,只不过在吸取加卡王国的血而已。败亡是早晚的事而已。我可不想我的孙子、孙女成为那只知道耀武扬威无用子弟。倒不如当个马贼喝酒吃肉来的痛快!”

    那时候埃德蒙和他的妹妹卡娜还小,不懂什么世道、硕鼠。只是在催促着听爷爷讲着那个江湖,那个故事。

    埃德蒙的父亲是个商人,但是因为父亲做生意不斤斤计较,别人来他这里买东西倒好,其他商人卖蔬菜、水果,都是能增加几两是几两,能多赚几分是几分,而他这里确实生怕顾客吃亏似的。熟人来买东西更是是能少收尽量少收,能多给尽量多给。自古以来商人逐利,不逐利的商人终究做不了商人。不过对于这个大方的商人,凭借其做生意的实诚,竟也渐渐积累了口碑,成了一张活招牌,其回头客更是十足,更有甚者,竟是独钟于勒斯的商品,非勒斯的瓜果、蔬菜不买!只是说吃勒斯的瓜果才舒心,不怕有什么害处。

    凭借着这个,这家五口人生活倒也略微显得宽裕。

    只是有一天,勒斯的一个极其要好的朋友亚摩斯,深夜前来,说是有一庄天大的买卖,如果是赚了,那就往后半生无虞。接着,亚摩斯就和勒斯在书房谈了一个晚上。勒斯不知道怎么就鬼迷心窍了,答应了这庄买卖,并且商谈各种计划,比如勒斯掏出一部分财产,亚摩斯再和勒斯共同去借一部分高利贷,就这样,投资本金算是凑齐。

    本来这庄买卖经过勒斯推敲了数十遍,没有一丝破绽,投出那一笔资金后,商业形式也是一片大好,但是谁知接着仿佛一夜之间,生意就亏得血本无归。这下子借的巨额高利贷,立刻成了勒斯头上的禁锢。到了还钱的期限之后,家里来了一帮彪形大汉,说是要还钱,白字黑字,证据凿凿。勒斯低声下气地说请求再宽限几天。没想到那一伙人这么好说话地离开了。

    谁知道当天晚上,家里又来了一伙手提弯刀的蒙面人,扬言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还必死。说完拎刀就砍。

    那一夜埃德蒙的爷爷和父亲为了掩护埃德蒙兄妹离开,双双死去,埃德蒙的母亲在丈夫死后,为了儿子、女儿离开打掩护,竟是替兄妹俩挨了那最后一刀。

    埃德蒙作为一个十七八的少年,正是青春热血的时候,也就要提刀拼命之时,母亲对他说,他要好好照顾妹妹,不能轻易死去。埃德蒙咬咬牙,流着眼泪,背着已经被父亲打昏的妹妹跑到马厩,跨上马便跑。

    骑了整整一夜,跑到了一处毫无人烟的不知名绿洲,才停下来。这一路,埃德蒙始终没哭,他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坚强。可是等到妹妹卡娜醒来后,问了句,都死了?埃德蒙正在整理马鞍,听了问话,手中的动作也顿了顿,没有回答。妹妹两个大眼睛直直地望着哥哥,看到没有答复,似乎想到了什么,随即便开始哭泣,看到妹妹哭泣,埃德蒙走到坐在地上的卡娜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卡娜,眼泪也经不住开始往下流......

    有情芍药含春泪。

    不管是花喻人也罢,人比花也好,不过是花借人以饰其容,人托花以现其情而已。

    ......

第四章 无力蔷薇卧晓枝

    威尔和马场信房、雷诺、博尼法斯四人走进偏房时,埃德蒙正在略显挣扎地从躺在床上变成斜躺,背靠一个软绵绵的头枕。当埃德蒙看到四人走进房屋,也已经完成了他的艰难动作,转过头看了看四人。脸色苍白,声音虚弱地道:

    “在下埃德蒙,昨夜多谢四位对在下的救命之恩,以后若是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在下一定竭尽全力。”

    四人互相看了看彼此,最后还是站在最前面的威尔面带和逊的微笑对着躺在床上的埃德蒙道:“你家在哪?你现在死活不知,你家人会担心的,要不我们送你回去吧,省的你家人担心。”

    威尔知道,这个人昨夜躺在黄沙之中,身上又受了这么重的伤,不是遭人追杀,就是惹到仇家。现在的这人就是一个烫手山芋。若是被人找到这里,会惹到许多麻烦,不是索尔怕麻烦,而是不愿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去自找麻烦。威尔言外之意自然就是让埃德蒙离开。

    听到威尔的话,埃德蒙自然能明白其中道理,埃德蒙皱了皱眉头,神情忧伤地道:“我没有家了,我全家被人杀了。”说完埃德蒙叹了口气,他知道若是不全盘托出,他也就不可能留在这里。

    接着他就把他所遭遇到的事情说了一遍,其神情忧伤,语气哀叹,惹人可怜,对于一向心地善良的博尼法斯尤其如此。博尼法斯眼泪都流了下来,似乎感同身受一般。

    听完故事之后,博尼法斯当然声音呜咽地请求威尔将可怜的埃德蒙留下。

    一向对埃德蒙态度冷淡的马场信房也开口道:“威尔,要不将他留下吧。”

    威尔自然知道阿多斯所说的意思,既然埃德蒙能够提刀去刺杀一家之主,必然是有些实力的,威尔可以凭救命之恩,来拉拢、束缚这一个天然的打手。要知道世上本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况且,经过昨日的发现,威尔和阿多斯脑中自然会构思出走私白盐的想法。若是要走私盐,需要渠道、力量等,而作为当初的商人之子,并且学习过功夫的埃德蒙,必然能对这走私形成更加完美的壁垒。

    威尔依旧是满面的微笑,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埃德蒙就留下吧。”

    说完之后,又和埃德蒙聊了几句,威尔留下一句该吃饭了,就出门走向了厨房,准备将还温热的食物摆在餐桌上。而一向健谈的雷诺则是在威尔说完将埃德蒙留下之后就开始和其攀谈起来。

    “兄弟,以后留在这里,哥哥我罩着你,在咱们这个村子以后有谁惹你,尽管报我雷诺的名字,保管有用!”长相秀气的雷诺笑嘻嘻的道。

    埃德蒙自然也含笑颔首应答。

    威尔从西边厢房走到东南角落的厨房,又走到厨房角落的灶台边,掀开大锅的锅盖,顿时一阵氤氲从锅中升起,透过氤氲之气,可以看到大半锅的浓稠汤面蕴含其中。这是当地家家户户最为喜爱的食品之一青丝闷白。青丝即是萝卜丝,白即是面。萝卜丝面,其做法也是颇为简易,不繁琐。是将一刀刀切成丝的萝卜和少量和好的面拌在一起,加入各种味料,在锅中炒熟,这就是这种汤面的菜品萝卜丝做法。真是因为萝卜丝中有面,最后放到煮好的面中自然会将本来稀水般的汤变得浓稠。至于威尔又在锅中闷了一会,那是当地风俗,当地有一句俚语‘下面条,锅不翘,小闷片刻味更妙。’而威尔在大早上吃面自然是因为其本就对面情有独钟。

    威尔左手拿起灶台边上五个脸大般的大碗,右手拿起汤勺,一碗一碗地盛满。不等第三碗盛满,闻到饭香的博尼法斯首先进来,后面跟着有些骂骂咧咧的雷诺。

    “这个傻大个,就知道吃。”

    “雷诺,你先去给埃德蒙拿去一碗。”

    博尼法斯端起一个碗,看着哈喇子就要流出来,在墙壁上的筷盒上拿了一双筷子,就自顾自地吃起来。雷诺则是去给还在偏房中的埃德蒙端去一碗热腾腾的面。

    不一会儿,已经洗好的四人就在庭院中围着一张石桌坐着,边吃面,边聊着天。

    一只手捧着大碗的雷诺,一只手拿着筷子挑起一根长长的面,口中呼气,将面中的热气吹散,吸溜一口,嘴中还不忘说句:“一根长面入口来,贴切,真他娘的贴切!话说威尔这手艺不去当个厨子真是可惜了!”

    正在埋头苦干的马场信房和博尼法斯也都如小鸡啄食般地点头。

    辰时刚过,一个有些蓬头垢面的邋遢老头身上披着一个早已经变了色的白大衣,腰间挂着一个青色的酒葫芦,脚下踏着一双脏兮兮的拖鞋就缓缓而来。老头刚进庭院,就笑呵呵地中气十足吼了一声:“四个小兔崽子呢?老头子我来了,老子我的饭呢?饿了,饿了!博尼小子给我端到庭院来!”

    威尔只知道老头子姓公上,名字也没听老头说过。其也只是村中的一位无妻无子并且邋遢不堪,无人接触的爱喝酒老头。自己独居在村边,其居住的房子刚好和威尔家相距不过几十步。当威尔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善良的夫妻也是经常接济公上老头,老头当时俨然就将威尔家当成自己家,每天庭院之中总是多了些老头逗弄威尔的欢笑声。

    威尔听村里的老人们说,当初老头子是去外出闯荡的,可是几年后失意而归,就一直在村口糊日。

    威尔从小听父母说老头子会些功夫,小孩子听了这话,自然会缠着老人让他教自己学习功夫,可是老头子一直没有松口,直到威尔父母双双过世,老头子感到威尔性情仿佛一夜之间大变,这才决定教威尔几手功夫。也就是说威尔已经在这学习两年的剑术了。而作为整日和威尔厮混的小伙伴,雷诺、马场信房、博尼达斯三人,也在威尔的督促下开始了练习。

    老头子刚喊了一声之后,博尼达斯就双手捧着放着一双筷子的一碗面噔噔地跑到公上老头的面前,傻笑一般给了公上。

    公上老头子看到博尼法斯憨傻模样,忍不住笑骂道:“看你那憨样儿,你小子准备好接受今天的‘爱亲’了么?”

    公上老头经常将一句‘打是亲,骂是爱’放在嘴口,这本是描绘新婚燕尔缠缠绵绵的一句俚语,但硬是到了这位老头子嘴中成了这番模样。而所谓‘爱亲’即是这样而来。

    威尔此时也已经到了庭院,看到老头子来到也出口笑道:“你这个邋遢老头子,整天在我这蹭吃蹭喝,还要我们把你当大爷供着,说不定哪天等我们四人再看不惯你了,就将你扔在了京口湖里。”

    邋遢老头顿时瞪大双眼:“小威尔,你敢!”随即老头子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说道:“就凭你们四个这点三脚猫的功夫,嘿嘿,不是我小看你们,恐怕连我一个老头子你们都拿不下!”

    一旁的雷诺立刻插了句:“老头子,等我们把你的剑术都学会,我们四个打你一个还不行?”

    每天的早上,当老头子一来,庭院里就迅速热闹起来。

    ......

    公上老头吃饭时,威尔就将救下埃德蒙的事告诉了老头子,不管老头子其他如何,就老头子的生活阅历、经历而言,确实有可取之处,而且威尔也一直将老头子当成自己的长辈,自从两年前威尔刚来到这里之时,一直是老头子陪伴在自己左右,使自己度过了最初的脆弱阶段。

    老头子皱了皱眉头,却并无什么异议,照他的话来说就是,你们已经长大了,威尔今年你也十七岁了,自己有了自己的主意,男人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之类的话。其实在老头子看来确实不应该收留这个人,不过老头子这两年发现在威尔失去父母之后,做事都是有条不紊,仿佛一夜之间成熟许多,想到威尔应该明白的,他也没有多问。

    威尔并没有将自己准备走私盐的事情告诉老头子。主要是怕老头子太过于担心。只是四人尽量多多谋划。

    老头子吃过饭,就开始教导四人继续学剑,四人拿着颇重白坚木剑记忆练剑要领。据老头子所说,练剑如果连剑都拿不稳,还连什么剑,让你们拿这么重的剑,是为了让你们能够锻炼手腕力量和拿稳手中剑。别看这只是木剑,但是由于这剑又硬又重,再经过老头子的制作之后,已经有了剑刃,同样颇为锋利。老头子曾和威尔四人说过,当剑术达到一定程度,木剑同样可以斩铁。世界上的一位大剑豪公仪良哲就曾经以剑斩铁,据说他的剑可断万物。自然这都是威尔听老头子说的。

    此时,高高的太阳已经挂在碧空之中,威尔抬头看去,苍穹如洗,万里无云。在太阳出来时,威尔已经让雷诺和博尼达斯将埃德蒙从屋中抬出来,放到庭院中的一处用藤蔓编制的长椅上,让他来晒晒太阳。

    埃德蒙脸色依旧苍白地躺在长椅上,头无力地低垂着。

    无力蔷薇卧晓枝。

第五章 良哲老矣,宫本而起。

    时间在一天一天地过着,转眼间已经是半月时间从指尖流出,这半月时间,受伤的埃德蒙伤势也是渐渐痊愈,已经能蹦蹦跳跳了,威尔发现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前世有句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是到了这里却一点都不适用了,埃德蒙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这里好像就是一个高武的世界,强如世界顶端的大剑豪公仪良哲,据老头子所说,他们一刀可以劈山倒海。万物通灵,连这里的动物许多都是不仅有着较高的实力,有的还有着较高的智商,至少是在前世动物界智商的水平线以上的。当然,那是只是相对高等点的动物。

    埃德蒙的伤势已经无碍,威尔对于走私盐的构建也渐渐提上日程,这段时间里,威尔对于埃德蒙的了解也渐深。认为现在埃德蒙罹受大难,家人被杀,又遭到通缉,无路可去,正是笼络的好时候,与此同时,埃德蒙对于威尔四人的情况也同样了解了许多,他知道在这个小团体里,威尔是有绝对权威的,处于领导地位。对于昨天威尔提出的让埃德蒙帮助构建走私盐的网络,埃德蒙考虑了一夜,最后他想着反正被通缉,无路可去,已是犯罪之身,又怕个什么,而且威尔几人还救过他的性命,所以索性就干了!最后才慢慢释然,到凌晨才缓缓睡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威尔就带着三人长跑,常盘完又在庭院里做俯卧撑、仰卧起坐......为了训练每人的体能,跑步时威尔又让每人披着一套白坚木做的甲衣,并且腰间佩带着各自的木剑。

    等四人做完今天的早操训练,要去洗个凉水澡时,埃德蒙走出房门。威尔认为埃德蒙刚刚痊愈不宜做太多的训练,所以并没有让埃德蒙参加锻炼。

    威尔做完早餐,将炒的几个小菜放到庭院的石桌上,一小木桶的米饭放到中间,又拿出五个瓷碗摞在边缘。

    五人吃饭时,埃德蒙就和威尔说愿意加入他们,帮助他们走私。

    “威尔,我知道有个盐商,他是个代理销售加卡王国近四个洲的的商贩,负责将生产出的盐运到这四个绿洲上的各个贩卖点,我父亲生前曾经托朋友请求他办点事情,刚好我当时和父亲在一起,远远的看到过那个人,也知道他住在哪里,不过这个人很趾高气昂,毕竟能和盐搭上关系的,都是有些背景的人物!”

    “那你就找机会和他搭上联系,旁敲侧击地问他愿不愿意帮助我们贩卖私盐,现在天下不太平,从生产地运送到那三个洲肯定需要一些打手来保护,而我们可以帮助他运送私盐,不只是我们的私盐,还有他本来的盐产地。所以也需要显露一下我们的实力,一者让他直到我们可以帮他,二来,省的他为了获得我们渠道来源,铤而走险,起了灭掉我们的心思。要知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

    “还有找到他,和他谈判,我们可以和他五五分,我们的底线就是五五分。先让他帮我们销售,但是我们必须自己成为代销商,不然就会这样一直让他握着我们的把柄。”威尔边吃着饭,边冷静地对着四人分析道。

    这时碧空一只传报鸟带着一阵‘bao~bao~’欢愉叫声振翅而来。此鸟肚下如同袋鼠一般有一个较长的口袋,可以用以装些物资,但是口袋基本被用来装报纸。所以这种鸟也有另一个名字报袋鸟。

    当威尔听到一只报袋鸟一声啼叫在天空中划过时,连忙仰头,对着空中叫了一声“报袋鸟,给我来一份报纸!”

    说完之后又从口袋掏出一枚硬币拿在手中,并将手掠过头顶晃了晃。报袋鸟见闪闪之色,低空俯冲而下,从威尔手中抢也似的衔过口中,放入口袋里,飞在半空中又低头衔出一份报纸,将其飘洒而下。

    本朝的新闻传播方式大体如此,而对于埃德蒙的通缉也是通过报纸这行当来发布的。当然,由于在这世道黎民识字率极低,也对这种传播方式形成了极大的障碍。一般对于重大王国政策,基层官员也会将这种政策口述给普通民众。

    至于威尔的识字情况则是其父母教的,而鸠占鹊巢的威尔自然也就继承了下来。学会了识字的威尔自然会在这一两年中将字都交给三人。四人每天的都会在傍晚躲进还有光亮的书房中,习字、看书。其中雷诺尤其喜欢读读小诗,婉约如‘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豪放如‘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其对前朝被誉为‘诗道’的司寇琛,尤其情有独钟。关于司寇琛的典故历史也能如数家珍给你一一娓娓道来。放在威尔家中已经有些灰尘覆盖其上的绿皮书《司寇文正传》也早已经擦拭的干干净净,照雷诺的话来说就是“这本书就是我老婆,天天睡觉我都想抱着睡~”。当然其也不是白看的,和博尼法斯吹的时候依旧可以讲的头头是道,讲的喜看白话小说的博尼法斯晕头转向。什么‘琛貌甚寝’一句,雷诺和博尼法斯说就是相貌很丑陋的意思......

    三人也本就是贫困之家的孩子,不如威尔家中富裕阔绰,博尼法斯有兄弟姐妹三四个,家中的孩童嗷嗷待哺,再加上博尼法斯长得粗壮,饭量惊人,一人可以下三四人的饭量。其父母也是无力维艰,所以博尼法斯每天在威尔家中蹭吃蹭喝,从未见过其父母来说什么,对于这些吃饭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穷人,巴不得能够如此。而雷诺则是个孤儿,从小便在其叔父膝下长大,叔父待他不错,但是他叔母一直嫌雷诺是个累赘,整天抱怨着说“家中我们几个儿子女儿还都养不活,哪还能养这个白眼狼!”至于马场信房,家境尚可,至少可以吃饱饭,他只是因为比较信服威尔而已,这才一直和威尔几人一起厮混。当然这也是威尔的人格魅力所在。

    当威尔看起今日的新闻时,首先映入脸颊的是用赫大的加黑粗体字的标题‘年轻剑士宫本武藏于严流岛洲和天下大剑豪公仪良哲一战,未分胜负!’接着内容就是本来籍籍无名的宫本如何如何,在大战中一剑摧斫山,一剑裂地,彭祖以两剑而成于天下,其双剑之威亦必相闻于诸侯,其履至尊而制天下之剑,执敲扑鞭笞九州之士,良哲老矣,未能饭,而继之者,宫本矣!若此等等......

    总之就是对剑士新贵不吝赞扬之情。欲以将嘘头弄到最大。

    威尔通过照片还能看到那严流之上的半截小山,地上的一道裂缝。显然为了衬托出大战之壮烈故意拍出这个样子。

    威尔看到那场景就感觉心有余悸,更不用如果说站在对战者的面前了。威尔也不由得咂舌,这才是这世界顶尖的剑术。

    至于这个报袋鸟,则是本世界地特产之物,被人培训完之后用于将报纸运送到世界各地。除了报袋鸟的运报,还有双池鸟的运水在这大漠中不可缺少。双池鸟背部有两个空**,专门用于装水,他们在大漠上空中游荡,将背上的水卖给大漠中行走的人,以此来赚取钱币。可以说双池鸟是这大漠中的生命之鸟。

    威尔看完之后,信房、雷诺、埃德蒙、博尼法斯又一个个将这些看完。一个个都是血脉喷张,脸庞涨红。不由自主地夸赞其威力之强,气势之盛!

    看完报之后,威尔从刚刚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略微抬起头,想了想,说道:“看样子我们还是需要加紧练习啊。这才见识到原来还真有一剑摧山的剑豪存在。”

    接着威尔又咧开嘴笑笑:“原来以为是老头子在吹牛,看样子我们也需要更加努力锻炼我们的剑术了,老头子虽然说话不靠谱,但是这么有见识,相信实力也不错的。跟着老头子学习,相信我们有一天也能凭实力站在世界顶尖。”接着指了指报纸上的站在一座小山巅之上,身披风衣,头戴一个灰色双角帽,腰间挂着一把长剑,在风的吹拂下,身后披风猎猎作响。

    “说不定以后雷诺也会站在那山巅之上,拍着大腿,气意昂扬地说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然接着说‘贴切,他娘的贴切~’”威尔表情猥琐、语气学的惟妙惟肖地笑道。

    顿时,整个庭院弥漫一阵欢笑之声。

    威尔发现,在看到报纸上的高手留下的攻击痕迹后,三人尤其是雷诺明显情绪有些跌落,那是被比较之后的失落感,三人练剑一两年,在这个诺大的小洲中已经罕逢敌手,多少感觉实力已经不错。但是在看到这世界顶尖实力之后,挫败感油然而生。所以威尔才会有些插科打诨,寥寥几句,将众人情绪高涨起来。

    等到四人心情回复些许,继续埋头吃饭时,威尔开始刚刚还未完的谈话。

    “埃德蒙,既然你伤势已经好个七七八八了,那你明天就先去接触一下那个盐商。让信房和你一起去,毕竟你刚杀人没多久,伤势虽好了个七八成,但还是有些不行,让信房陪你一起去,防止发生什么意外!”

第六章 两剑而为天下式!

    “天下的剑法,皆祖数百年前的彭祖,彭祖作为近几百年的剑神,传说到现在都无人出其右。其开创的两剑,为天下仿效。一者为练剑之法,一者为击剑之法。据说彭祖那个时代,没有人能抵挡住彭祖一杀人剑。又说彭祖的杀人剑就是根据每天练习这练剑之剑而成。所以天下才有‘彭祖百世,两剑流芳’的说法。你们现在学的可是这天下剑士都练习过的剑术,当然并不代表谁学过这个剑术都能成为像彭祖那样的大剑豪,也不是不学习这练剑之剑就不能成为大剑豪,关键是不能囿于定式,要因人而异。同样的东西,对于不同的人,可能就会是对前者如毒药,对后者则如同美酒,这练剑也是。就如同大剑豪公仪良哲,传闻其习剑,便是不存程式,没有对彭祖之两剑多么推崇,只学自己的剑。”

    “练剑、练剑,首先练的是什么?读书人有读书三到,谓之:‘眼到、口到、心到。三到之中,心到最紧。’而我们练剑,在我看来,也就两到,手到、心到。手不到,剑拿不稳,还没和人比试,便已经败下阵来,家伙什都没了,还打个屁!至于这心到,其实这就有些像废话,不管做什么,读书也好、习武也罢,不用心还学个屁,什么天赋,在我看来就是这心用了没有。彭祖的练剑之剑在我看来就两个用处,一是练手,一是练心!手稳,心悟。”

    公上老头一边说着,一边在四人面前徘徊踱步。双手背在那早已经变成了灰色的白大衣后,老气横秋地说着。看到雷诺在朝着博尼达斯挤眉弄眼,并将手中的白坚木剑放松来耍滑头时,老头子悄悄走到雷诺身后,对着其屁股就是甩了一脚。被踢了一脚的雷诺将手中的剑甩下地,双手本能地捂着屁股,疼的呜呜直叫。

    依旧双手背在身后的老头子,则是眯起一只眼,用另一只眼撇了一下还在叫唤的雷诺,道:

    “雷诺,这个臭小子,就是眼高手低的货色,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一说就通,啥都明白,悟性不差。就是性子惫懒,偷奸耍滑,能不练尽量不练,明显就是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的懒人。汝便是不能然,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所以每次练剑都是点到为止,这才实力一直没有威尔和信房高。”

    “至于博尼法斯,刚好和雷诺这小子相反,他就是手高眼低了,悟性差,这是心没有到,但是这小子肯练啊,每次练剑从来不偷奸耍滑,这一点很好,这是韧性的体现,其实我还是比较看好这小子的。至于说这个悟性和韧性哪个好,哪个不好,那我就说不出了。历来争辩这个的武人文人比比皆是,到底说是什么更重要,我也只是个小剑士,也说不出来,或许以后看看雷诺和博尼法斯两人成就才能说出个高下!”

    正在站在威尔旁边的马场信房,有些疑惑的扭头看了看正在扎着练剑架势的威尔,好似在询问,这老头今天怎么这么多话?要知道每次公上老头子教他们习剑时,都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从不说太多话,也不插科打诨,面容冷峻,神色严厉。威尔感受到了马场信房的目光,扭过头来摇摇头。

    老头子拿来一把白坚木剑,又让雷诺拿了一把。

    “出剑,攻我!”老头子左手持剑,笑着对雷诺说。

    “那你老头子可别怪我喽,”雷诺下意识揉了揉后面的屁股,可刚一碰到,就犹如触电般的缩回,口中还轻吸了口气。接着又有些冷笑地道:“我要把刚刚你踢我那一下,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说完,雷诺就双手持住剑柄,举起,左腿一蹬,右脚并作。朝着公上老头冲去,快要近身时,举剑借势斜劈而下。

    公上老头气势陡变,笑容渐渐凝结在脸上,一身气势犹如欲出的朝阳,从地平线下喷薄而出。轻抬起左手,做出格挡之势,可是就在雷诺的剑将要接触上时,公上老头子身形往后退却,手中的剑犹如鞭子一般曲软,好像要缠着雷诺的剑,公上老头子左手剑快速转了几圈,并边转边向后退。手拿着剑的雷诺感觉手中的剑被条蛇缠住一样,向前拽去。还没反应过来,剑已经离手。

    “咣当~”一声,沉重的木剑接触青石地面一声沉闷的声音响起。

    老头子在看到雷诺木剑离手时便已经手脚并进,腿向前一大步跨出,手中剑朝着雷诺喉咙刺去,快要接触到雷诺时,剑尖停下,老头子停下,稳稳拿着剑站在那。

    剑已经脱手的雷诺有些呆呆地站在原地,背后冷汗直冒,再近一点点,雷诺这条小命就交代这儿了。雷诺并微微扭头,看向威尔。

    “看吧,这就是手不稳,剑拿不稳。如果是两人对敌,雷诺已经死了。”老头子右手负在身后,左手缓缓收起剑,道。

    在旁边看的博尼法斯、信房、埃德蒙也有些愣神,一直没有见过公上老头子出过手,今天才知道老头子的深不可测。就算实力略微强一点的信房和雷诺对打,也不能说是一招败敌。

    一旁观战的的威尔则并没有表现太多的情感,只是摇摇头,有些责备地道:“老头子,你就别以大欺小了好不?在我们面前你装什么?”

    老头子这才哈哈大笑了一声道“不教训教训你们几个小子,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接着老头子顿了顿,收敛笑容接着道:“不过我真的是来想要告诉你们,对于一个剑士,剑就是他的命!没了剑,你就不会再有对抗的实力了!”

    老头絮絮叨叨说完,感觉嘴中能淡出个鸟来,从左边的腰间解下那个青色葫芦。青色葫芦装满了酒,老头子解下并未直接往口中送去,而是先用手晃晃,震荡几下,边震荡,边用耳朵贴近葫芦听一下。‘浊酒杯中摇,沉香起飘荡’,老头子爱说,浑水才能摸出好鱼,混酒才能品出美味!浊酒之美,其关键之处自然在于一个浊字,若是不晃、不摇,那喝的算哪门子浊酒?再说了,一壶浊酒才能喜相逢嘛!

    据说这酒有三酒五齐之分。原料为稻、粟之类。三酒为事酒、昔酒、清酒。事酒为因事之酿,时间很短;昔酒是可以短时储藏之酒,稍醇厚一些;清酒则冬酿夏熟,为酒中之冠。五齐是五种不同成色的酒,为泛齐、醴齐、盎齐、缇齐、沉齐。泛齐为酒糟浮在酒中,醴齐是滓、液混合,盎齐是白色之酒,缇齐是丹黄色之酒,沉齐是酒的糟、渣下沉。

    老头子摇完之后,就拔开葫塞,撅着他那难闻的嘴,微微露出泛黄的牙齿,朝着葫芦口对去。略显潇洒地大口饮了几下。站在旁边的博尼法斯还能听到一阵阵咕噜,咕噜之声。

    酒壶离嘴,老头子哈哈大笑一声道:“还是这竹叶青酒好喝!味道够足!我记得当初我师傅曾经念叨过一首诗啥玩意来着?对,对!‘金盆盛酒竹叶香,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之后始癫狂,一颠一狂多意气!’听听,这话多意气,好酒,好酒~喝了几十年,还是喝不够啊。”

    老头子说着,朝着庭院一旁的藤蔓秋千走去,整个身子犹如烂醉般躺在秋千上。一边拿着酒,一边看着威尔几人练着剑。

    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的埃德蒙也坐不住,操出那柄已经饮过血的黑刀,也要站在庭院中舞刀。谁也没有注意当埃德蒙拿出那把黑刀时,躺在藤蔓秋千的公上老头就忽然死死地盯着埃德蒙。当埃德蒙舞完一次刀法后,公上老头一下子做起身子,口中喃喃道:“不会错的,我不会看错的!几十年没见这把刀了,几十年没见这‘劈卦刀法’了.....”

    老头子一个纵身,来到了埃德蒙身前,左手颤抖地拽着埃德蒙的衣领,右手抢过那把黑刀,道:“你这刀从哪来的?这刀的主人还活着吗?你又是谁?”

    公上老头子接连问了几个问题,左手拽的更紧了。

    站在一旁的威尔赶紧将靠过去,对着公上老头子说道:“老头子,你怎么回事?你再这样拽着,一会埃德蒙就喘不过气了。”

    公上老头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了,这才左手缓缓松开埃德蒙。

    被松开的埃德蒙连连咳嗽了几下,才说道:“这是我爷爷留下的,当初我父母和我爷爷被杀时,我爷爷让我拿着跑的。”

    “你爷爷叫山姆?你是唐代斯家族的?”

    “是的,你认识我爷爷?”

    “我和你爷爷是兄弟,你说认识不认识!”老头有些激动地说道。旋即又有些颓色,刚刚明亮起来的眼神又暗淡起来了,“你说山姆那老头...死了?”

    “是的”埃德蒙也变得有些低沉,好像想起来了什么伤心的事情“我爷爷死了....”

    庭院顿时一片寂静。公上老头子将剑递给埃德蒙,拔开葫塞,狠狠地灌了一口酒。

    我曾伐木南山中,观棋过久亦不知。起视斧柯疑尽烂,即归再无复时人......

第七章 走马川行雪海边

    走马川,是一条贯通南荒沙州中南部和西部的河流,也是这条路上的一个咽喉要道。因为西部与中南部中间有一道狭长的‘无绿地带’,顾名思义,在这条路上是没有绿洲存在的,若是想要跨过这条狭长沙漠,走马川是必经之路。否则能选择的只能是从中南部往北边一直走,越过无绿地带,从北边绕道而行。当然,这会延长一半的行程。所以来往在南部和西部的商贾大都会选择这条有些蜿蜒的道路。

    此时,走马川行雪海边。天空上飘洒而下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早已将走马川两岸黄色染白。初时,白色镶嵌在黄色里,渐渐的,只能隐隐约约看到在白色里的粒粒黄沙,又过了片刻,白茫茫的已经一片。

    倏忽一阵声音打破这漫天的寂静,马蹄滚滚,犹如耕田的老农费力地使用锄犁翻地,将已被白雪覆盖的深不见底的黄沙翻出地面。雪尽马蹄轻,言外之意便是雪浓马蹄重,现在便是如此。即便是连钱良马在这样的鬼天气都不见得能够疾步如飞。

    马蹄有些凌乱的二十八骑顺着走马川踏雪而来,身后数百骑紧紧跟随在其后。

    被追杀的十几骑领头的是一个身材消瘦,身着一袭白色大衣里套着复襦,长相文质彬彬,一头乌黑中夹杂着雪花的头发披肩,其左腰间挂了一把刀、一把剑,右腰边挂着一把火枪,非但不会给他破坏他那文质气息,反而衬托得更加英气勃发。

    夜色撩人,幽静的夜空中总是能使人想入非非,那是因为夜色中,人性得到了无穷的绽放,黑夜如同一片保护色,令人癫狂。而今夜大雪中的走马川,则不会撩人,会杀人。

    那名刀剑双客为首的二十八骑,从西南而来,一条走马川东北横穿而过,挡住了二十八骑的奔袭路线。刀剑双客勒住马缰,正在疾驰的乌黑发亮的良马骤然停下,转过马头,朝向了后方,马毛挂雪,汗气蒸腾,但转眼结成了冰。其余二十七骑见状,也勒马转身。

    紧追不舍的数百余骑以及数百余步卒将这十几骑密密麻麻得包围在走马川边,围之数重。为首一人身披金甲,手下骑兵行军戈矛彼此相撞,发出金属碰撞所特有的响声。

    “加尔,不要再抵抗了,今天你是必须要死的!你主动自裁吧,我可以饶过其他人的性命。”披金甲,戴金盔的中年壮汉声音中气十足地道。

    刀剑双客加尔还未说话,周围二十几骑兵都神色坚毅,语气铿锵,举起手中的武器道:“死战!死战!”

    刀剑双客没有说话,只是从刀鞘、剑鞘中取出武器,一手持刀,一手柄剑,刀剑双客马术精湛,良马更是通灵,不需勒马缰,微夹马腹,浑身乌黑的墨虎便向前奔去,仔细看去脚下,雪上不留印迹,‘墨虎不真,踏雪无痕’,如同锥子一般,以刀剑双客为首,身后是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黑者执刀,白者拿剑。其余的二十五骑紧随其后。

    加尔首先接触敌人,双手并用,同时挥出两道芒光,冲在最前方的数骑连人带马砍翻在地,人破甲、马破皮。

    身后的黑刀、白剑也不甘示弱,一人出刀、一人杀剑。前方的几人纷纷跌落马下。

    一个冲刺结束,刀剑双客身后只剩下十三骑,敌人却是不给其任何喘息的机会,还不停歇,便又是如蚁附之,将这仅余的十三人团团围住。

    站在最首端的刀剑双客加尔,左右手拿的刀剑尖正缓缓滴血,加尔又是举起刀剑过头顶,从空中向前一划。世间最可怕的声音是沉默,如今的加尔便是如此,从开始拼杀到现在一句话未说,只是反复的举起刀剑,向空中划去,指去。在加尔身后的黑刀和白剑便更是如此,好像犯错的孩子一样,每次向前看那道文质彬彬的身影,总是不自觉对望一眼,随即低下头。但每次要冲杀时,两人总是叫的最欢,吼的最烈!

    ......

    已经是第几轮冲刺,没人记得了,只知道原来的二十八骑已经只剩下三人外加一匹马还站在那里。站在走马川河边。

    雪依旧簌簌地下着,毫无半分停歇之势。尸体堆积在地面上,已经覆盖了一层。

    三人都浑身鲜血,站在走马川边。敌人依旧紧紧围在周围,就像一群野狼,凶狠地注视着自己的猎物,就等着头狼的一声令下,便能够将三人一马咬成碎片。

    依旧一身金甲的中年壮汉不染半点血迹,全程他只是在命令手下,并未亲自操刀。勒马走进最里层包围圈。

    “加尔,今天你们不可能活着出去,说罢,还有什么心愿?毕竟老朋友一场!”金甲大汉叹了口气,并没有显得多么开心。

    “废话少说吧,布奇。”加尔紧了紧手中的刀剑,脸色毫无变化地又道:“无非一死而已!”

    “我并不想让你死在我手上,加尔,你死也应该轰轰烈烈,兄弟我就用这些死囚,就当是给你送行了!”

    说完,布奇就骑马向后走去。身后,这些身没穿囚服的囚徒一哄而上。

    一道惊人的气息从加尔身上冲起。

    布奇转眼望去,只见加尔已经自断了一臂。剩下一只左臂挥舞着白色的剑,而黑色的刀以及手拿黑刀的另外一臂正被痛哭的‘黑刀’抱着,‘黑刀’和‘白剑’正在冰冷的走马川中央,依依不舍地向这边看着。

    “文质,彬彬!你们俩个若是胆敢回来,老子就没有你们两个徒弟!难道你俩想要让我死不瞑目吗!?”气息正在上涨的加尔朝着河对岸吼道。

    接着转过身子,抚摸着还在身边,死活不愿意走,只愿意和主人一起赴死的黑虎头颅,笑道:“老伙计,今天我们俩就最后一次一起征战沙场吧!”

    黑马似乎有些高兴,跳起前腿,“哼~哼哼~”冲了冲鼻子。

    说完之后,加尔大笑一声,一个越身就到了马背之上。

    朝着布奇道:“布奇,不是想让老子死么?今天,老子我就陪你们玩玩!”

    气息暴涨的加尔左手拿刀,勒马朝着囚犯们跑去。犹如鬼魅般,瞬间便近身。一剑挥出,剑气纵横,站在第一梯队的准备渡河追二人的数十人纷纷倒地。一剑数十甲!

    接着加尔又挥出一剑,这一剑明显没有了刚才的威势,气息明显弱了许多。加尔从刚开始杀敌到现在使用秘术前,体力已经消耗大半,现在使用秘术,也只是无根之木,所以才有这第一剑,至于这第二剑自然远远不如,大打折扣。

    不消片刻,已经筋疲力尽的加尔就被一个魁梧的囚犯壮汉割掉脑袋,被一个尖嘴猴腮的拿了白剑。但是也足够为黑刀白剑二人争取的足够的逃跑时间了。至于那只战力同样不俗的黑虎,在主人死之后,便以自杀式的方式冲向敌阵。

    布奇手下头目还想要去追两个逃跑的人,被布奇拦住。

    “不用了,两个喽而已,还翻不起什么大浪。”

    布奇说完之后,深深的看了一眼有些宽阔的走马川,便带领属下撤退了。

    ...

    夜依旧深,雪依旧下。苍茫的白雪快要将刚刚的战场淹没,两道从走马川对岸又重新游过来的身影出现在这边。冰凉的河水似乎并没有影响二人的行动,二人对这冰冷的河水也置若罔闻。趟出水,便开始疯狂的挖开白茫茫的雪地,寻找尸首。几乎翻遍了整个战场,才从那重襦中认出是师傅的尸体,只不过这尸体少了一个头。

    两人看到无头尸体便开始大哭起来,似乎要将前半夜一直没有哭出的声音哭出来。

    “我要报仇!!”黑刀拿着黑刀,对着正蹲在地上掩埋师傅少了个头颅的尸身的白剑。

    “你没听到师傅说什么吗?啊?不准我们寻仇!不准我们寻仇!要我们从此隐退,远离这个地方!”白剑对着怒吼的黑刀,神色有些微冷地道。“难道你想让师傅死不瞑目吗?我们都答应过师傅的!还不是因为你,师傅才......”

    “什么?因为我?是你和我一起说的那件事情!”

    “那是你先说的!”

    “现在还说这个有用么?”

    ....

    “黑刀是你黑刀的,但是这件白色大衣,就让我拿走吧,师傅仅有的遗物除了你那把黑刀,就剩下这个白衣了。”

    接下来两者便开始相对无言,黑刀和白剑一起掩埋师傅的尸身。掩埋之后,又开始埋葬黑虎的尸体,将黑虎和加尔埋葬在了一起。

    白剑记的,师娘临走前对师傅说过的话,

    生随君,死,亦伴君。来世,以此来逢君。

    当夜,两人就在那个地方,师傅死的地方,两人相识的地方,拜师的地方,一起喝了一次人生中最高一次的酒,互相骂了对方一次狗血淋头,就分道扬镳而去了。一个奔别乡,一个回家乡。

    临走前,黑刀拿着黑刀,白剑没有拿他那一只白剑,白剑只是穿上那件白衣。

    .....

第八章 一癫一狂多意气

    “威尔,我接触了那个盐商,他同意了我们的要求,但是他有一个要求。”

    几天后,赶往寻找盐商的埃德蒙和马场信房就回来了,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满身汗水的穿过无边黄沙,回到了京口里。两人回来后,威尔首先便是让两人各喝了一大碗水,喝完之后喘息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他要我们帮他杀一个人,一伙马贼!”马场信房神色有些忧郁地道。

    “要我们杀人?马贼?什么马贼?”站在威尔旁边的雷诺听到要杀马贼,跳出来就问道。

    “是叫什么‘格纳响马团’,马贼的头叫格纳,是一个新兴的马贼团伙,据说实力不错......”一旁的埃德蒙补充道。

    “他们和那个盐商有仇?”坐在石凳上的威尔单手握拳,头撑在上面,眉头微微皱起,看向埃德蒙,问道。

    “他没说。”

    庭院里有些宁静。接着马场信房和雷诺就同时说道。

    “威尔...”

    “威尔...”

    一个神色冷静,一个略微有些兴奋。

    对于雷诺有些小孩心性,胆大,想要离家闯荡,不顾什么后果。而马场信房才是成熟的表现,心思缜密。

    但是自古以来便是有句俗语“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太成熟,有时候反而不美,做事有些犹豫,缺少气魄。

    威尔则是又沉吟良久,才站起身子目光炯炯道:“既然如此,我们训练两年,也该出去闯一闯了!不能只呆在这个巴掌大的京口里,靠着从朝廷手缝中流出来的真假难辨的信息来了解天地之大。我们五个也是时候出门闯荡了。”

    威尔说完这句话,其余四人眼中都是有些跃跃欲试的神采,即使是马场信房,也是难掩兴奋神色。

    除了埃德蒙,包括维尔四人,都是从小在京口里长大,生于斯,从来并未出过京口里,若不是威尔,或许也会死于斯。这是当地这些穷人家的孩子的真实写照。当一个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时候,有个富人对他说什么,穷也要有理想。这不是对牛弹琴,这是生活所迫!

    当从里屋走出来的公上老头子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埃德蒙和刚回来的马场信房,并未问太多话,只是说了句回来了。几天前,当公上老头发现埃德蒙和马场信房不在时,也只是适当关切地询问了一句,并没有刨根问底。他知道,雄鹰迟早是要脱离父母的喂养,自己独自飞往天空中。

    老头子出门,看向几人,也笑了笑道:“要走了?”

    威尔也是冲着老头子笑笑道:“是啊,我们还年轻,可不想一直待在这里。总要出去闯荡的,就像老头子你!”

    “哈哈,说的对,其实该教你们的,我也已经全部都说了,那都是我从我老师那里学来的。我已经没什么要教给你们的了。我的水平就这么多。以后的剑术就要靠你们自己锻炼,自己悟。但是无论是金刚体术、剑术还是法灵也罢,只有在生死之间才能突破。以后你们的路,我也没什么兴趣管,都是你们自己决定的。出去闯荡也好,还是在这京口开开心心娶妻生子也罢,都是你们的事情。虽然我不想教你们剑术,但是你父母不幸去世,本来在这平静的京口里生活,便可以独唱人生的,但是哪个少年没有个出去的闯荡,成就一番事业的心情呢?就跟我当年一样,你们正在想着出去,走出这片牢笼,跨进这片大天地。可是世上万事,岂有不经历困苦就能成就的?老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我老了,没有雄心壮志了,可是你们还年轻,闯荡闯荡也好。老头子总不能为了不让你们经历那困苦,就限制了你们......”

    老头子又开始了絮絮叨叨,半天好像才意识到什么,停下来,顿了顿又道:“什么时候走?”

    “既然已经准备了,明天就走!”威尔斩钉截铁地道。

    “也好,也好。走之前,今晚就陪老头子我喝一盅吧,哈哈,你小子也是怪胎,你父亲和你母亲那酒量都是这个”说着,老头子伸出大拇指,指了指。“可是你小子硬是不喝酒,说什么喝酒误事?!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酒量如何,今天,你们走,再不喝,老头我可不愿意!”

    有些无奈的威尔摇摇头,笑骂道:“你老头子就死酒上了,天天喝的烂醉,早晚有一天喝死你算了!”

    “酒是个好东西,你小子,懂个屁!酒中窥人生嘛!”

    “好,好,我不和你老头子杠!今天陪你喝!”

    “这才对嘛!”

    威尔不沾酒,认为喝酒误事,而且也不想再成为被酒侵害的人,这才没有从来到现在一直没有喝酒的原因。当然,威尔并部讨厌喝酒或者喝酒的人。威尔不喝酒,博尼法斯、马场信房、雷诺自然也不会沾。

    ...

    当天,博尼法斯和雷诺二人就去村里贩卖酒品的店家买了几桶刚酿好的上好的昔酒竹叶青。

    二人刚回来便遭到公上老头子讨伐。

    “你们俩个,既然买酒了,也不多买几桶,我们六个大老爷们,这才买四桶?这也就我自己一个人的量!你们不喝啊?”

    无奈的二人只好又出去买了一趟,又抱回了四桶,老头子背负双手,这才有些满意的轻微点头,“中途如果不够了,你们俩再去买一趟~”

    至于大厨威尔则是在烟气弥漫的厨房中有些苦逼地烧菜,马场信房在旁边打打下手。

    前几天在知道埃德蒙的爷爷是自己多年的老友时,就一直和埃德蒙互相缠着问问题,一个问当年的情,一个问现在的事。

    “你爷爷叫个狗屁的山姆,那是我俩在一个雪夜里分手时候,他自己起的,他一直就对这个名字情有独钟,说自己走之后,肯定会用这个名字的。他名字是‘文质’,还是我们师傅起的名字。师傅说什么,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也。这才起这个名字。”

    “哼!当初我就看你爷爷不是个什么东西,这老家伙有你个孙子,看样子是他娶妻生子了?啧啧,老头子我我到现在还孤家寡人,这个他奶奶的黑刀?!”

    “那你们为什么不当马贼了?”

    公上沉吟半响,没有说话。

    埃德蒙又问:“那你们师傅呢?”

    公上又是半天没有说话,最后才从嘴缝里崩出来两个字。

    “死了。”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这时一道威尔的声音传来,“老头子,埃德蒙,来把我烧的菜都端到庭院石桌上去,准备一下,就要吃饭了。”

    “来了,来了。”两人异口同声说道。

    当晚,将几个比较简陋的菜摆放到桌子上去,又拿了几个杯子放到每个人跟前,并且斟满,六人就开始喝了起来。来到这世界第一次喝酒的威尔也融入到了气氛当中。

    不喝酒的人都说,酒太辣,不好喝,不知道有什么好喝的。喝酒的人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喜欢喝酒的气氛,一种是喜欢喝酒之后的那种飘飘欲仙、无话不谈的奇妙感觉。而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则是以酒称雄耳,仿佛谁是酒中执牛耳者,谁便是雄中雄。当年的被誉为‘诗酒’杜白曾写过一首《饮中八仙歌》,列举八位饮酒界的个中高手,一时名声大噪。杜白也因此诗开始名声渐渐显露。

    六人喝着喝着,也从刚开始气氛不活络开始变得话渐渐多了起来。举杯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才能惊四筵!

    酒量最是不堪的是博尼法斯,刚开始喝,就闹着说自己不行了,被一旁的雷诺骂了句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就继续喝着。博尼法斯又是几杯下肚,就开始说这才哪到哪~~说完之后就开始抢着酒喝,一会和威尔举杯,一会与信房邀月。

    醉者不醉,不醉者自醉。醉酒的人总是说着自己不醉,而不醉的人总是说自己醉了。

    觥筹交错,起座而喧哗者,众宾欢也。

    ......

    翌日清晨,能正常起来的的也就两人,天生酒量不错的威尔和不知酒量是后天培养的还是天生的老头子公上。

    威尔起床后便十年如一日般的开始了每日的早操训练,威尔是五人中心理年轻最大的一个人,也是最为自律的一个。不管刮风下雨,威尔总是毫不受到任何影响。

    威尔看了看住着其余四人的屋子,摇摇头,想着今天走是不行了,况且这几个人,有的还有家,需要回家和父母打声招呼,同时也是需要回家看看了。

    过了半个上午,一个个才从睡梦中醒来。醒来之后,威尔便一个一个地赶他们回家看看。

    少年总是不知家的。

    下午时分,自然是身为孤儿的雷诺先又回到了庭院,接着是博尼法斯这个大块头,至于马场信房则是第二天清晨才赶到这里。

    五人徒步而行,因为他们没有马,虽然威尔家庭是较为富裕的,但是这两年下来父母留下的积蓄也花的七七八八了,毕竟每天都要供养几个正处于高速生长时期的青年。这也是威尔要去贩私盐的原因之一......

    ......

    几人走后的当天,公上老头写下一些东西,放到了威尔的书房。又买来一些竹叶青,装满他的三个酒葫芦。又拿着一把威尔从未见公上老头拿出来过的剑。

    腰间挂着两个葫芦、一把剑,手中拿着一个酒葫芦,就晃晃悠悠朝着西南方向走去。

    嘴中念叨着。

    百杯之后始癫狂,一颠一狂多意气~~

第九章 威尔的警告

    南荒沙州,汀石镇。

    汀石镇位于京口里北部偏西数天的路程。

    五人在黄沙中走了数天才到这里,五个中四个从未出过村的土包子,自然是先到了作为王国陪都的南起,长长见识,才在慢慢打听之下,往西线走去,来到了这汀石镇。

    镇子口有一块较大的长长石头,石头上从上到下用红色写就三个字汀石镇。据说当地百年前曾经闹鬼,村民于是请来了本地著名的驱鬼法师,法师一身道袍打扮,道袍身后刻画了以个八卦图。法师就使出神秘莫测的神仙手段,将村民准备的一块大石头上用食指写下这三个字。本来刚写下的字并没有什么色彩,只有印痕。只是那法师写完之后,嘴中喃喃有词,一挥道袍,这才成了红色。红色有驱鬼避邪之效,再加上那法师施了法,这才使得本镇子到现在近百年也没有什么鬼怪一说。

    走进镇子,镇子里房屋毗邻,紧紧相连,一家接一家,一户挨一户。

    风尘仆仆的五人,首先找到了一家酒店,酒店是三道九流的聚集之所,自然便最适合打听各种消息。威尔带着四人走进了吧台,找了个座位紧紧靠着坐在一起。

    从威尔五人进来时,酒店的其他人就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停下了嘴中的话语,目不转睛地盯着五人看。

    威尔注意到了这种情况,眼珠微微转动,转过身子,做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就对着酒店中的其他人道:“看什么看?不想活了?”

    威尔话音刚落,酒店中瞬间就炸开了锅,吵着要剁了威尔这几个新面孔。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挥了挥手。人群就安静了下来。

    那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到这里?”

    “你又是什么人?听说过格纳响马团么!我们就是那个响马团的人!”威尔表情神色之中露出几分得意之色,一拍桌子道。

    “哦?你们是格纳的人?我们看格纳那个混蛋杂种早就不爽了,你又算什么哪根葱?刚好撞到我们,算你倒霉!”那名壮汉脸色阴沉地道。

    威尔听到谩骂格纳的声音,顿时一脸‘怒容’道:“骂谁杂种呢?!杂种,不许你说我们格纳大当家的坏话!”

    说着,还不忘紧了紧握拳的双手。

    “我们就是说了,你能怎么样?格纳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杂种!哈哈,你能如何?打我?你打的过我吗?”

    威尔好像没有忍住一般,快速冲向前去,像是使出全身力气一般,一拳轰出,但是被前面一个壮汉伸出一个手握住那个拳头。

    “哦?实力不错嘛!”那个壮汉也一脸笑容,表情中充满了戏谑。

    一手将威尔甩出,道:“滚吧,别再让我们看到你,再敢来,就把你杀了!我们和格纳那个狗杂种可是有染过血的仇的!如果不是今天老子心情好,现在你已经死了。”

    “你他娘的才是杂种!”威尔犹如嘶吼一般,接着就一个健步冲上去,握拳向对方捅去。

    那个壮汉看着有点微怒的样子,也是一拳打出,霎那,威尔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出去。身体撞在墙上,一口鲜血喷出。威尔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名壮汉看。

    “哈哈,不错,小子实力不错!力道可以,你这实力在我们沙里也算是称得上号的!你现在正式成为我们格纳响马团的一员了!”

    “呸,我才不会加入你们....”话没说完,威尔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似的,脸色大变又道“什么?你们是格纳响马团的?”

    “哈哈,不错”那名壮汉点头示意道。

    “那你是...”

    “嗯,没错,我就是格纳。哈哈”

    恍然大悟一般的五人似乎很是激动,叫了声“大当家的!”

    顿时,酒店里响起一阵笑声。

    格纳则是表情很是得意,似乎在显示自己凭着自己的手腕轻而易举地招收了这么忠诚的手下。

    威尔在决定杀格纳的时候,就想好了怎么杀他,威尔一不知道格纳实力如何,不能轻易去杀,二也是想到自己一点势力都没,这才决定倒是不如先加入格纳马贼,然后摸清楚格纳势力,然后边笼络人心,待到时机成熟,来一场鸠占鹊巢,还可以一举两得,为自己获得一批人马。这才有了威尔借着格纳想要试探的心态,顺势而下的局面。

    加入之后威尔才知道,格纳马贼团的大本营是在据此处不远的一处无名绿洲上。而不在这汀石镇。这里只是他们经常歇脚的地方,而且这家酒店便是他们的人开的,以此来获取天南地北的信息。今天只是凑巧格纳马贼团刚刚做了一桩大买卖,所以让酒店打烊,专门来让这帮在刀口上添血过日子的人喝酒发泄。本镇的居民都是懂规矩的人,当看到格纳响马团占据着这酒店,自然也就不敢有所逾越。所以酒店门口并不需要放什么打烊的面板。

    至于格纳响马团为何从不劫掠本镇的人,那是因为这个镇子在格纳的保护下,每月按时缴纳一定的重税,并且马贼团也经常在这里招收新人,来补充兵员损失,这个小镇在某些方面都可以说是和格纳马贼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存在,所以小镇这才能躲过了兵害之灾。

    格纳响马团在这诺大的极南之地,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响马团,人数也只有不过百人,在这酒店里的不过是一半而已,还有一半在二当家的率领下驻扎在大本营。格纳响马团一共有四个当家的,大当家的格纳自然无需多言,二当家的格恩,是大当家的亲弟弟,三当家的戈顿,与格纳、格恩又是表兄弟。四当家的戟登,完全是凭着其勇武当上了坐稳了这个四当家的位置,但是戟登能占据这个位置也只是大当家的为了拉拢戟登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权。

    据威尔所了解的,二当家就是负责掌管整个贼团财产的,三当家负责收集每次要劫掠的对象,战斗人员则是亲自被大当家掌握在手中,想到这里,威尔不自觉露出一个讥讽的微笑,这个大当家也不是太蠢。

    当威尔知道了四位当家后,觉得挺有意思,格纳任人为亲,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越是任人为亲,手下人心越是散,人心散了,还想统治一个团体?缺少了上升的渠道,人心思乱啊。至于这个戟登,应该是个可以拉拢的盟友,可以多多地接触接触,先打好关系。

    刚刚加入这伙马贼的威尔,看到大当家的又端着酒杯朝着包间走去,脸上露出一丝讥讽之色,但旋即便消失不见了。在这欢天酒地的地方,拿着一个酒杯,开始和这群人互相认识,什么小弟初来乍到,先干为敬,大哥随意之类的江湖客套话。看到刚刚表现凶狠、并且敢和大当家的杠的年轻人,大家都是看着比较顺眼,是条汉子云云。威尔和其他人打成一片的时候,埃德蒙,马场信房四人也是开始被其他马贼围成一团,强拉着要他们喝。

    刚刚喝完酒之后,这伙马贼就开始露出‘你懂的’这样的表情,向着本镇里的窑子走去。临走时还要拉着威尔一起同去,威尔则是笑着拒绝说,喝大了,今天就不行了,要回去醒醒酒,要不拎不起枪。顿时一伙马贼开始贱兮兮地笑起来。就开始勾肩搭背地踉踉跄跄像那边走去。

    至于马贼的几个干部们,除了比较近人的戟登之外,其他三个则是巴不得住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三人在酒馆包间喝完酒之后,就各自回到了各自在酒馆的房间,房间有早已经准备好的大餐。三人喝完酒之后真是连一刻都等不及啊。威尔想道,不过这样也好。

    本来已经喝不少的雷诺也已经嘴有些麻,嘴麻是当地人对喝酒喝多了,开始说胡话的代称。雷诺止不住地也要去那看看,身边的马场信房怎么也劝不住。被威尔看了一眼的雷诺酒才有些微醒,不再言语。至于博尼法斯,早已经被一旁的埃德蒙架住了,否则,路都不见得能够站稳。

    看着渐渐消失的一群人的背影,威尔脸上的笑容也缓缓消散,对着站在身边的四人说道:“我们回去!”

    就往一处马贼在镇上的一处栖息地走去。五人住在一间大房间里。

    会到住处,威尔先是让每个人去洗个凉水澡,冲一下,醒醒酒。洗完之后,威尔脸色有些阴沉,对着四人道:

    “记住,无论从军也好,做贼也罢,都讲究一个盗亦有道。虽然你们现在是马贼,以后可能也是,你们可以喝酒,但是,却不准去任何风月场所。想找女人?那就凭你们的本事去娶一个。我不是反对你们去那种地方,而是在这个世界上,传染病之类的太过流行,我可不想你们还没开始你们的人生,就半路夭折了。还有,我希望你们这段时间不要沾染了什么老马贼油滑习性,以后一段时间,你们也会杀人,这就当作对你们的历练了,除了埃德蒙,我们都没有杀过人,在这个乱世里,杀人也是必须要掌握的技能。但是不要做什么作奸犯科之事,要知道,你们是人!记住了吗?尤其是你,雷诺。”

    四人都说了句记住了,而被点名的雷诺则有些冷汗滴下。他知道,威尔很少生气,他说对一个人的愤怒容易影响他的判断。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会生气。恰巧,在座的除了埃德蒙,都见过威尔生气。

第10章 力可挽狂澜

    时光悠悠,威尔四人已经在响马大本营无名绿洲上待了半月之久。威尔对于这个世界的响马团也是越来越看不起,威尔来到这里的每天,都是有些千篇一律的生活,打家劫舍是这里的主业,除了抢劫和收取汀石镇的额外税收之外,基本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至于所谓的酒馆,那里挣的钱还不如花在自己身上的。马贼们每天也就除了吃喝嫖赌,放纵外,也就是偶尔想起来需要锻炼一下,才不甘不愿地在庭院里训练一会。

    这一天,响马们意识到了自己上次的缴获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才准备再做一次买卖。响马没什么眼界,只知道钱用完再赚,赚完再花,花完再赚,陷入这个死循环,典型的流氓想法。

    作为新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计,自然而然地少不了威尔六人,当然,这也是威尔自己的想法,想要在这刀口上添血的地方凸显自己的本领,让别人信服,除了显露自己的实力,还有更好的办法?

    这次劫掠的目标是一个小镇,由于前几天酒馆那边送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大当家的正是在沉迷声色之中的时候,又怎能亲自操刀,去干那沾血的勾当?所以只是二当家的领队,四当家的做个那小先锋似的人物。大当家和十几个马贼在家镇守这一亩三分地。

    计划定在了明天早上,需要经过一天的骑马奔袭,刚好傍晚能到够达那里。由于世界政府对于地方上的统治相对薄弱,地方小王国的不作为,根本没有必要存在所谓的昼伏夜出。可见如今响马势力之猖狂。对于有钱有势的人来说,这对他们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可是这倒是害苦了广大了百姓群众。百姓永远都是被压迫者,有一位词人曾经鞭辟入里的评价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王朝若是兴起,起勃勃然,只是外表的光鲜靓丽,哪个世界政府不是都是在太盛时衰败的?所谓盛极而衰,天之真理也。威尔还记得前世历史上那个盛极一时的开元盛世,都说其是安禄山反叛才导致的,何尝不是因为其使用民力过大引起的呢?俗话说的好,国虽大,好战必亡!至于王朝若是难抑颓败之势,就如同现在一般,百姓深受苛捐杂税、役使劳丁之苦,不也是受难的是老百姓么?所以才有振臂呼大泽,斩白蛇于芒砀的事举。

    在威尔看来,如今这个世界便是群雄并起,互相逐鹿的时代。自从数十年前的吴胜骑白马,执白枪,单枪匹马起于南荒沙州,用了不到数年,便统领了整个南荒。接着又率领了十二龙虎、八千曳落河,直接杀出南荒,大有一统天下的趋势。但最后却依旧草草收场,退出历史舞台。不过自从吴胜开个头之后,天下便逐渐云起响应,赢粮而影从。以至于现在这个世道哪都是混乱不堪,军阀到处割据。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对于野心勃勃视天下如探囊般的野心家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但对于占据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广大还在饥寒交迫中苦苦挣扎的百姓来说,这又是最坏的时代。

    ...

    翌日,天还未亮,格纳马贼大本营便开始热闹起来。马贼们每次出去劫掠,抢到的财宝货物统统都要上缴,这也导致了许多的马贼对于这劫掠老本行,也只是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不过也有马贼认为这劫掠虽虽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每次运气好的话,在村镇中说不定还会遇到有个村姑一般的小娘皮。在窑子中的那种浓妆艳抹努力奉承的小娘,虽说是你情我愿,你侬我侬,但终究少了几分野味。况且对于吃惯了荤腥的马贼,偶尔品尝一下清淡淳润的小汤自然别有一番风味。即使村花、镇花之类的肉自己喝不到,但是还有亚花,季花不是?再不济,反正都是闷在屋子里,被子一盖,门一关,窗户一闭,一样成事不是?

    初来乍到的威尔和信房四人,每个人也分了一匹马。对于马贼,最不缺的或许便是这马,在大本营中的马厩中,总要配备多几十匹马的。所以,分给威尔五人个一匹,也影响不大。马贼走的路子就是这长途奔袭,没有马?用两只脚跑?那能跑得过四条腿?

    百十人上马,趁着早晨的凉爽,就向着小镇奔袭而去。

    途中可以看到在他们头顶偶有盘桓的双池鸟、布袋鸟。

    ...

    傍晚时分,格纳马贼团也到达了距离小镇不足两里的地方,在满是黄沙的土地上停歇片刻,众人都下马抖动抖动腿,舒展舒展身体,喝点水,吃点干粮。一刻钟之后,才又纷纷上马。

    残阳如血,格纳马贼团便趁着这残阳朝着小镇奔去,一道道背影被在地平线上的阳光拉长。

    格纳挥舞着手中的长矛,一马当先,马贼们也是举起手中的刀剑武器,在头顶上边摇边吼,似乎是在宣告着自己的到来。

    嘈杂声将正在烧饭的小镇居民从平静中唤醒。听到呜呜的吼叫之声,一个个由于恐惧脸色变得苍白。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破门而入。

    一家家以绳作门轴的门被踢开,以破瓮做的窗子被打破。被镇民吓唬小孩子以此来止其夜间啼咳而专门描绘成凶面獠牙的恶徒踏了进来,看到男子,就杀,看到女子,就劫。这是格纳马贼团从建立最初便已经定下的规矩,在格纳马贼团,所劫持的貌美小娘,是先要带到村镇中的大广场上,等着当家的挑选完毕之后,才轮到这手下的百十号人选择。若是大当家的在这,村花、镇花之类的角色肯定都是他的,等到格纳玩腻了,女子又恰巧没死,那才能轮到这剩下百十号兄弟。现在二当家的当头,那肯定是二当家先占个小娘。

    此时的二当家的也正露出些许得意的微笑,想着大哥不在,这次的小镇的新鲜菜该轮到我吃了吧!

    马贼们从四面八方赶来,逐渐汇聚在村镇中央的广场上。基本都是左手携着一名女子,右手拿着金银财宝。

    骑马横刀的二当家格恩,正努力装作大当家的威严样子,看着马贼陆陆续续而来。正陪伴在格恩身边的威尔看到这个样子,脸上露出一阵不屑,尖嘴猴腮的二当家还想当大当家?只不过是沐猴而冠的货色而已。

    威尔对于这奸淫强杀的勾当是颇为不屑的,就借着要保护二当家的借口,提出要他们五人围在二当家的身边,以防止二当家什么不测,并且这样也可以更加衬出二当家的身份,简直是一举两得。格恩认为他说的有理,赞赏的看了一眼有些狗腿子嫌疑的威尔,就点头表示同意。

    不消片刻,广场上就站满了人,百名女子被马贼围在中央,四周的恶徒们一个个都举着一个火把,流着口水看着这群村镇上的女子。

    二当家的此时也已经从马上下来,往中间走去,想要看看这群女人中有没有什么姿色上佳的存在。

    二当家的亲信下属很有眼力劲,看到二当家的走过来,就靠了过去,指着人群中的一个女子道:“当家的,你看那个女子如何?”

    二当家的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脸上露出几分惊艳之色,心中更是开心至极,想着今天真是赚大发了,乖乖,以前大哥的哪个女人都不如这个的姿色啊!

    格恩令亲信将那个女人拉出来,刚拉到身边,手还没伸出去,一道破风声响起,直直的冲着格恩脑门射去。

    当格恩向前走进人群时,威尔并没有跟上,只是站在广场边缘处,所以威尔即使出手也来不及了,况且即使威尔在格恩身边,威尔也并不打算出手。不过格恩身边的戟登出手了,将挂在腰间的棍子抽出,就向着那只射来的箭劈去,想要将射出的箭打偏离轨道。射来的飞箭力道极重,戟登虽然将其打偏,自己也往后轻退了几步。戟登刚刚松懈,第二箭又是射来,戟登还未反应过来,箭已经到了胸前,眼看就要射中,这时威尔一个箭步刚好赶到,从剑鞘中拔出剑,向箭砍去。将其打偏。这才算是救了戟登的小命。

    刚逃过一劫的戟登还能感受到背后的冷汗直冒。感激地看了眼威尔。

    不过威尔并没有太注意戟登,将箭打偏的威尔还在暗暗震惊,什么人才能射出这样凶猛的一箭?这力道,要是什么样的弓箭手才能射出?

    不等威尔犹豫,又是十几只箭射来,不只是朝着自己,还有朝着广场上的其他马贼。

    几轮箭雨入注而下,广场上的马贼已经躺下过半,但是中央的女人却并没有受伤一人,可见偷袭者的用弓水平能达到百步穿杨的境界了。

    威尔躲又避完一只箭后,向四周寻找看了看马场信房四人,发现都没有中箭,四人正在努力地抽刀抵挡射过来的箭。威尔仰起头,朝站在墙头刚刚向自己射箭的那人冷漠地看了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眼帘微垂,手持着剑,双腿轻轻弯曲,然后猛地向后蹬地,一个箭步来到了墙头下,接着不等墙头上几人反应过来,就一个纵身,越到了墙头之上。

    站在墙头上的威尔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嘴角又轻轻露出一抹笑意。用剑在十三人中间犹如插针引线一般,穿来穿去,最后站到了刚刚那个拿弓箭朝自己放箭的人面前。从刚刚开始,威尔就一直在注意这个人,发现这个人在这里箭术最高,也是十三人的指挥者。本来想着一并杀掉,又转头一想,何不留着这样一个神箭手,这个马贼团刚刚将这个村镇的人屠戮个差不多干净,这个年轻人必然是心怀怨恨,现在自己实力还不足以和格纳交手,可以和这个人合作,一起报复这个马贼团。

    威尔站在那神箭手身边,手中的刀已经插在了对方的身体之中,头靠到对方的耳边低声说:“你是阿彻?刚刚我听到那个你救的女人这么叫你。和我合作吧,我不是这个马贼团的人,我只是暂时潜伏在这个马贼团里,等着有机会杀了格纳。我到现在都没有杀过你们镇子里的人,至于你的手下们和你,你们受的不是什么致命伤,只是多流点血而已。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可以帮你救下你们村镇里剩下的人。你自己好好考虑一下,我会找人联系你的,阿彻。”威尔说完之后,露出一丝微笑,就从阿彻身体中抽出刀。

    一个越身,又来到了墙下,慢慢的走向广场。

    广场中剩下的马贼们,都是有些震惊的看向半个月来一直性格豪爽、为人仗义的威尔。谁能想到这个对人一直可以的年轻人刚刚犹如神助一般救下了大伙的命。等威尔走近时,众人纷纷拥簇在威尔身边,夸赞着威尔说,要不是你在,我们可能都栽在这里了之类的话。威尔听到都一一笑着应承了下来。

    威尔又走到了刚刚在箭雨中挨了一箭的戟登身边,笑着问道:“戟登,没事吧?”

    边说着,边撤下自己身上的一块布,对着戟登胳膊上包扎。

    戟登本来对于威尔刚刚救下自己一命就万分感激,现在威尔又这一连串收买人心的动作,更是内心感动异常。不过面上也没露出太多感情,毕竟都是**裸的汉子,没必要太过矫情,说道:“威尔,回去请你喝酒!”

    威尔看着戟登眼神,知道自己这一出大戏演的已经将戟登感动,也明白戟登的意思,就笑着答应了下来。

    看着被众星捧月般对待的威尔,被晾在一旁的格恩一脸嫉妒。想着:这个新来刚刚不过一月的家伙,是想要篡位不可?回去我要好好给大哥通报一下。有些生气的格恩看着众人都去奉承威尔,便感觉索然无味,又将目光移向刚刚那个逃出自己魔掌的那个貌美女子。眼中的垂涎之色人人可见。便又令身边的刚刚躲过箭雨的狗腿子将那个女子拉过来。

    穿红衣的女子从刚刚看到威尔神勇般的将自己的未婚夫杀掉,就开始梨花带雨一般哭泣起来。之前即使自己被抓,她也相信被称为镇中第一的那个男人也会救自己,可是当这个就要成为自己男人的人被杀死后,她知道,自己的命运、爱情都将毁于一旦。

    正在询问信房四人情况的威尔,看到格恩又在开始抢女人时,脸上的笑容也是越发浓烈。

    刚经历过生死之局,众人都还在为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而开心,而那个所谓的干部、二当家,本来应当对众人进行慰问的人,却还在想着女人。这样的人,不败都没有道理呐。

    就在威尔准备去要那个女人时,一道警铃般的声音响起。

    威尔听到了,喃喃道:“终于,来了么。”

第11章 敢问如今谁有胆称官非匪?

    威尔等一众马贼刚刚解决掉那十几名镇中的护卫队,又听到了急促的马蹄声踏着黄沙而来。伴随着马蹄声的还有一道道‘驾,驾~’的喊叫声。

    一个小马贼骑着一匹黄马赶来,马脚步还未停下来,神色慌张的马贼就从马背上如球一般地滚落下来。在地上打个滚,趴在地上扬起头,对着格恩有些颤抖地说道:“不..不好了!二当家的,有沙鹰军来了!”

    自开国以来,本朝天下共主的军队就一直称作‘沙鹰’。虽然刚开国那会,朝廷在天下大肆分封功臣,将这南荒沙州划分成大大小小的三十六王国,各个王国自行其政,都有自己的军队。但是太祖皇帝英明神武,下令天下各州凡是所分封的诸国,必须有朝廷本部的军队驻守,名为防卫,实则监督,防止诸侯国造反。到现在,即使沙鹰军本部对地方上的统治力变弱,但是部队的编制可还是依旧存在的,沙鹰军代表朝廷的的名头还是在的。

    听到这话,二当家才从刚刚的对小娘子垂涎贪婪,翻云覆雨的梦中醒来,脸色一下来变得苍白。

    “这可怎么办,我们可能...都要死在这里了....”

    这时,一边的威尔冷静地站出来,对着慌张的众人说道:“大家不要怕,沙鹰军只是现在只是刚来,并没有包围我们,他们从东面来,那我们就从西面跑!不要慌张,大家都迅速上马,离开这里,这里的女人都不要带!我们只带走还在身上的财宝!死去同伴的尸体和财宝都不要搜了!”

    威尔说完话,响马们就不再包围广场中的妇女,一哄而散似的去寻找自己的战马,想要逃回寨子。

    站在二当家身边的狗腿子,还念念不忘刚刚那个貌美女子,眼睛直溜溜的打转。和神色略有缓和的二当家低语了几句,就要去抓住那个泪痕还在脸上的女子。

    威尔见状,自然是不能放手不管,他还打算要拉拢阿彻。

    威尔走到那个正要拉着红衣女人的狗腿子身边,一个巴掌呼到他的脸上,恶狠狠的道:“你他娘的还在这里带女人,你再带女人,一会大家都死在这!”

    威尔故意将声音放大,让周围的马贼都能听到。

    狗腿子注意到了众人的目光之后,捂着自己还有个巴掌印的脸,看向了二当家。

    二当家将想要杀人的目光移向威尔,接着咬牙切齿道:“我们走!”

    威尔身边的马场信房似乎有些笑意地对着威尔小声说道:“威尔,看样子我们要惹到这个所谓二当家了。”

    “是啊,我们惹到了这个二当家!”威尔也是笑着回应道。

    “上马,我们也走了!”

    ...

    “都尉,剩下的所有人都在这了。”一名沙鹰年轻小军官,有些谄媚地对着身前的一位身穿浅黄色军服,身披背后画有一个沙鹰的披风的中年男子说道。这名都尉身高中等,胖瘦匀称。

    刚刚一直躲在家中地窖中并未露面的老镇长白发苍苍地拄着拐杖,苦苦哀求着这名都尉:“都尉大人,既然马贼已经赶跑了,求你将从我们镇子里缴获的财宝还给我们吧!”

    “哦?这怎么就是你们的了?这是我们从死去的马贼身上搜出来的,属于赃物!这都是要充公的!”都尉转过身子,对着站在身后的老镇长说道。

    “可...那是马贼从我们镇子里...抢走的。”老镇长神色有些犹豫,支支吾吾的对着都尉说道。

    站在都尉身边年轻军官走上前,面容有些凶恶,指着老镇长的鼻子说道:“你这老头不要得寸进尺!”

    都尉向着那名小军官挥了挥手。又指了指小军官肩膀上的军徽“伯特,我们是人民军,不要败坏我们的纪律!”

    接着又俯身,对着老镇长耳边道“老头子,毕竟我们可是救了你们命的人,相比于那些马贼,能活下来,不是已经很好了么?那些财宝就当作是给我们的报酬了。你若是在纠缠我们,那伙马贼回不回来,我可不敢确定啊....”

    听完这话,老镇长不再言语,拄着拐杖向家中走去。

    看着老镇长有些婆娑的身影,伯特有些心软地道:“都尉,我们是不是...”

    “是不是太坏了?”都尉又接着笑道:“你知道,什么是官?什么又是匪?敢问如今谁有胆称官非匪?他们只不过是一丘之貉罢了!从吴胜杀出南荒得时候起,就没了什么官、匪。匪成了,便是官,官败了,便就是匪。成王败寇而已。对于这些人,我们能救下他们已经是大发慈悲了,和其他部队比起来,我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走了,我们来也只是为了这些钱而已。刚刚吹号就是不希望我们的发生什么伤亡,既然拿到了钱,我们也该走了。”

    ...

    正在走着,那名都尉似乎忽然想到什么,停下了脚步,道:“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你知道么?”

    “你是说昨天有人给我们通报消息的事情?”

    “对,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对付这些小人物,我本可以不来的,却来了么?”

    “为什么?”

    “这个小小的格纳马贼团,怕是要换主人了。我闲着没事,就想来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人如何。”

    “看到了吗?”

    “应该看到了吧。”都尉似是而非地说了一句。

    ...

    第二天,一行有些落魄的响马回到寨子后,就向大当家的禀告了此事。大当家的听完之后,就发怒道:“真是群废物,连这点小事都做不成。损失这么多人!要你们何用?”

    格纳只是无用地乱发雷霆,却不知道对于损兵折将,刚刚赶回来的众人来说,格纳的怒火却无疑是如同阴雨一般笼罩着众马贼。等格纳怒火发个大半,才让众人离开歇息。

    一出了大当家所在的广场,众马贼才算轻轻松了一口气。这时的威尔笑着对着众人说“众位兄弟,刚刚经历大战,走,一起去吃酒,逛窑~你们的花费,今天我请了!”

    听完威尔这话,刚刚还在阴霾之中的众人这才露出笑容,说着威尔义气,就开开心心地跨上马,朝着汀石镇而去。

    ...

    威尔等众人前脚刚走,格恩就凑到格纳面前,说着:“大哥,你不知道,昨天晚上那个威尔嚣张!我看他恐怕是想要反叛了!半个月前他来我就感觉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你就不应该....!”

    格纳听着弟弟这番话,对于刚刚打了败仗,有些烦躁他打断了格恩的话“你小子是在记恨他临走时不让你抢那个让你魂牵梦引的小娘皮,自己又打不过他而生气吧?”

    格恩露出谄媚的笑容:“大哥,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不过我感觉这个威尔真的有什么狼子野心!”

    格纳摆摆手说道:“格恩啊,我们现在缺人啊,况且威尔实力不错,轻易也...”

    格恩转了转眼珠,想了片刻道:“不如这样大哥,我们不是伤亡过半了吗?反正总是要招人的,不如你让他去招收新人,如果他有什么反心。肯定会尽力笼络那些好骗的新人的。”

    格纳看了看屋里走出来的一个纤细蛮腰,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就照你说的办。”

    走出屋子的格恩就令格纳手下的一个亲信去通知威尔,威尔自然是满口答应了。虽然威尔不知道为什么选了自己,但是这正中威尔下怀。威尔就想着怎么才能让自己混入招新人的队伍呢!

    ...

    晚上回到住处的威尔正在思考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从马贼们前一天接到通知准备要去一个小镇做一场大生意开始,威尔就担心明天的行动如果所劫掠的对象太弱,就不能有出手的机会,于是威尔就让马场信房去趁着夜色悄悄出了寨子,向沙鹰军通风报信。威尔本来打算就算碰到厉害的沙鹰军,就算不能按计划演一出力挽狂澜的英雄事迹,至少也能和马场新房、博尼法斯四人全身而退。结果不巧的是镇子里有个用箭高手,沙鹰军还未出场,威尔这个戏已经唱完了。而且威尔注意到了沙鹰军也没想和自己这帮响马掰腕,要不不会不包围镇子。但是这也无伤大雅了,威尔目标已经达成了。

    不仅如此,威尔还有了意外收获,遇到一个神箭手阿彻。这个世界虽然已经有了手枪的出现,但是目前威尔所见到的只有燧发枪,一次只能射出一发子弹,而且装个子弹需要半天,一个燧发枪手,不如一个百发百中的弓箭手。威尔现在确实也缺少一名能够远程攻击的人。若是能够将那个阿彻和他手底下一帮箭术同样不差的人纳为己用,那对自己这帮人的战力提升是有很大帮助的。

第12章 聚众而反

    “大哥,你看到了,那个威尔就是在招手下,让那些新人都对他,称他为大当家,这是不将你放在眼里啊!”

    从威尔接到招新人的命令,到现在已经半个月过去了。过去在新人面前就一直扮演着一个大哥哥的角色,仗义、大方、有些好说话,不像其他的马贼一样,整天都有些死气沉沉的样子,而是天天都笑着跟人说话,笑容中充满了真诚。再加上这段时间在寨子里听说了威尔在一个镇子中如何大显神威,一口气杀了十几人,力挽狂澜,挽救大家的性命,对威尔更是显得有些崇拜。而那个似乎不怎么露面的,每天在屋子里和女人待着的大当家,则和威尔相比显得更加不堪。一直关注这件事的格恩自然会很快的便反应到了大当家头上,这才有了格恩这句话。

    大当家听了也是一阵默然,显然相信了他这位兄弟格恩的话,同时心中也有些后悔,自己怎么当初就大意地让他进了寨子。现在威尔也颇有威望,自己也不能亲自动手杀了他。“那你说怎么办?”

    “大哥,那威尔不是厉害么?我看不如让他带领那帮新兵蛋子,一起去剿灭北面的程瞎子!”二当家格恩一脸阴狠地对着大当家说道。

    “也是个好主意,那个程瞎子实力比我都强上一截,而且与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还抢过我们的货物,让他们狗咬狗,既可以削减程瞎子的实力,又可以将那威尔消灭,不错,我看行!”大当家格纳想着说道。

    “那我去给威尔说?”格恩道。

    “不,这件事需要我亲自给他说!”

    说完之后,格纳又坐在厅中想了一会,就起身去威尔所住的地方去了。

    .....

    来到威尔住所,被威尔起身相迎进了客厅。

    威尔边走,边和格纳客套着,边想着格纳过来的意图。

    寒暄过后,格纳就奔向了主题。

    “威尔,新人教的怎么样了?”

    “都还好,需要再见过几次血就能用了。”威尔笑眯眯的道。

    “你这么一说,倒确实有一次机会。”格纳看着威尔道。

    “什么机会?”威尔感觉有些不对劲,警惕地道。

    “见血的机会啊,你知道我们北面的程瞎子么?最近总是和我们作对,上次还劫了我们的货和人,所以啊,我打算拔掉这个钉子......”格纳说完,眼神就直直地盯着威尔。

    “那大当家的是想?”

    “我准备派个人去,可是思来想去,都没有什么人选。最后还是想到了你的身上,这不,你上次还在小镇上立了大功呢!我都没来得及奖赏,这次的立功机会就准备一起给你了!等到你凯旋之后,我就连着上次的功劳一起赏你,做个五当家如何?”格纳说完,就含笑继续看着威尔。

    威尔听完这话,就明白了格纳的意思,是想着借刀杀人。尽管心里暗暗道了句老狐狸,面上却还是显得高兴的样子道“真的给我大当家的?那我肯定提着那程瞎子的头回来见你!”

    “好,有志气!我就欣赏你这一点。明天你就带上那些新人,让他们见见血!”说完,就鼓励一般地拍拍威尔的肩膀。大步流星的走了出门。

    格纳前脚刚走,马场新房,雷诺四人就走了进来,看到威尔正坐在椅子上,将椅子向后倚去,使椅子前退翘起,并且腿伸到了桌子边缘撑着凳子,前后摇晃,手中也正敲着椅子扶手。

    威尔看到四人走进来,嘴角的笑意正浓,玩味地道:“我们的大当家要我去平北面的一个马贼团。”

    心思简单的博尼法斯并未品出来其中的弯弯,另外三人则是都明白:这是要借刀杀人。

    “我们不用去真的杀那个程瞎子,我也没有把握能够打赢他。既然格纳这么想早点死,那我也就成全他了!”

    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四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威尔看到他们这个样子哈哈一笑道:“放心,听我的,过不了不久,这个寨子就是我们的了!”

    说完就自顾自地出了门,去召集并通知新人。

    ...

    第二天一早,跨上马背的威尔就带着六七十人踏上了北征的步伐。因为程瞎子距离较远,所以需要赶两天的路程才能到达。

    刚看不到远处的寨子,威尔就命令马贼们减缓了北行的脚步,并且边走,边和一众新人谈笑风生。新人们都被看着像是善于交谈、开玩笑的威尔逗笑。被派来暗中监视威尔的人感到奇怪,冷笑连连。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发出大笑声,但他并不知道,自己怪异的行为已经被眼尖的雷诺看到。雷诺眼中露出一阵锋芒,对着还骑马在众人中间谈笑的威尔示意点了点头。

    威尔这才讲完最后一句话,引得众人哄笑起来,然后自己放声大笑一声,扬起马鞭,打了一下胯下的栗色马屁股,一马当先地纵马向北奔去!

    在途中的博尼法斯、马场新房、雷诺三人边跑,边和周围的人交谈,插入到队伍中,三人和每个人都说了很长时间的谈话。由于声音过小,被买通来监视的那个年轻人并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

    到了夜晚安营扎寨后,劳顿了一天的众人吃过饭就草草上床睡了觉。

    可是半夜时分,监视的年轻人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嘈杂声,悠悠从梦中醒来。可是这是,他所在的帐子忽然被打开。闯进来几个年轻人,架着自己,将自己拖拉出去。

    很快,年轻人就被带到了威尔面前。站在威尔身后的大个子博尼法斯露出一副凶神恶煞般的表情,道:“是谁派你来监视我们的?是不是大当家的?”

    刚在睡梦中醒来的年轻人,看着四周围在自己身边的一群人,立刻打了个激灵。

    年轻人慌张地跪在地上,一脸苦相地道:“威尔当家的,是大当家的叫我来的,请你不要杀我,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当即雷诺就从年轻人怀中掏出一大把纸币,问道:“那这是什么?”

    那个年轻人看到从自己身上逃出来的钱就跪在地上,不断地磕着响头。

    威尔又给雷诺使了眼色,当即雷诺就当着众人的面,抽出腰间青锋,一手拽着那人头发,一手持剑,将那人的头砍了下来。鲜血溅了雷诺一身,雷诺只是面无表情。埃德蒙第一次杀人,仇恨蒙蔽了双眼,杀人只有酣畅的感觉。雷诺平时看着有些跳脱,但是到了杀人染血,就会摆出一张死人脸。和雷诺关系较好的博尼法斯曾问过雷诺为什么,雷诺竟然罕见地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最后半天才憋出来三个字:“我紧张。”惹得在旁边看戏的四人也都哈哈大笑。

    这是雷诺第一次杀人,但是半月前劫掠镇子的时候,雷诺就已经见了血。这时也并没有多少不适,至少脸上表现得是如此。

    接着威尔站在营地中间,朗声对着众人道:“大当家的因为我上次立了大功,怕我抢了他的位置,想要杀我。所以将我们派来北面去杀实力强劲的程瞎子,想要借着程瞎子的手将我杀了。我死了没关系,可是我却连累了你们去死。如今大当家的已经把你们当作的我的同党,你们即便是跑掉,大当家的也会去汀石镇找到你们,找到你们也都是死。而且去杀程瞎子肯定是十死无生,但我们折回去却说不定能活下来。所以大家就不如跟我反了他的!若是我们败了,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若我们是胜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少了?”

    威尔说完就看向一众年轻人。威尔从找人开始,就有着小心思,只招年轻点的新人,心思较为单纯,容易调教。所以威尔才能在短短半个月中凭着自己手腕,让这群人,不说是对自己多么忠诚,至少已经达到了信任的层次。

    威尔话音刚刚落下,下面就有年轻人随声附和,开始只有寥寥几人,渐渐的就变成了十数人,最后全部人都随着附和。

    威尔看到众人这个样子,点点头,朗声道:“上马!待我们杀了格纳,在寨子里畅饮三天!”边说着,威尔边跃上战马。

    威尔有些急着去赶往寨子,因为他明白,对着这谋反的事,就要趁着这一鼓作气,若是再次继续休息睡上一觉,第二天可能就会发生什么动摇,气势就会再而衰。

    于是威尔带着这一伙新人马贼,往寨子方向奔去。

    ...

    在深夜的途中,有七个人加入了队伍,那是去联系阿彻的埃德蒙一行人。

    威尔从出了寨子后,就让埃德**身一人落在队伍后面,悄悄地脱离了队伍。

    格纳马贼团一伙半月前所劫掠小镇刚好位于去往程瞎子的路上没有多远的地方,所以威尔也只是碰着运气,看阿彻能不能答应下来,若是把阿彻叫来,至少为自己多了几分助力。

    威尔看了看半月不见的阿彻,阿彻伤势已经看不出大碍,一双大眼神炯炯有神,在黑夜中都能感到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光芒。背后背着一张过人高的大弓,还有同样身背弓箭的五个人跟随在阿彻身后。

    一看到威尔,埃德蒙就有些高兴的说道:“威尔,我把阿彻叫过来了!还有五个人愿意跟我们去为他们镇子死去的人报仇!”

    正在马背上的威尔笑眯眯的看了看阿彻,以及身后五人。“你果然来了。”

    阿彻并没有露出多大的神情,只是道:“你完成你答应了的事,那我就要完成我答应了的事,况且,我只是为了报仇,和你无关!”

    威尔只是笑笑并没有答话,扬起马鞭,就带着队伍继续向前去了。

第13章 阿彻显威

    当威尔带着众人到达寨子时,天已经大亮,威尔还没到,寨子中的人就听到了马蹄声,发现了他们的身影。

    看门人犹豫着却并没有让威尔进,显然是之前受过什么吩咐。

    威尔认识这两个人,还曾经在一起喝过酒。威尔笑着道:“两位大哥,大当家的在不,就说我杀敌回来了!麻烦你们进去通告一声。”

    两人看到威尔笑着说话,一人就要开门,另一个人却拦住了,转头对着威尔说:“威尔,我们也不知道二当家的什么意思,说是如果你回来了的话,那你可能会投靠程瞎子,不能让你进。容我进去通报一声!”

    寨子里的人,是什么样,对大当家是什么态度,威尔自认为已经摸得差不多,根本没必要一一打杀,只要把大当家杀了,再杀了对自己不利的人,这个寨子就唾手可得了。

    威尔勒马立在寨门前,马驻足在低着头,甩着腿,用马蹄在地上刨着土。

    片刻,寨子中的众人都提着兵器站到了门内,二当家的看威尔带着这伙年轻马贼,并没有下马,手中兵器隐隐露白。对着大当家道;

    “你看,大哥,威尔这个杂碎真的要造反!”

    大当家的站在用木篱笆桩围成寨子里,脸色阴沉,向外对着威尔道:“威尔,你这是干什么?到了寨子还不下马?你这真的是要造反么?”

    “没办法啊,大当家,你要杀我,我不造反也不行啊,你让我去杀程瞎子,可是谁不知道,程瞎子实力比你都强上一筹,而且手下兵多将广,我打不过,只好回家来了!”

    格纳笑了笑,对着威尔冷笑道“你果然要造反,不过你以为就凭你,能打过我么?”

    格纳说完,就有些气氛地对着身后众马贼说:“你们都听到了,威尔要造反,想自立门户了。你们随我杀了他,能取下威尔和他身边的五个人的脑袋,老子我重重有赏!”

    格纳话音刚落,威尔地声音又起来了“你们应该都知道格纳是个什么东西,任人唯亲,而且自己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缴获的东西都要上缴,一个月靠格纳发的还不够喝酒的钱度日子,这样的日子你们想要么?如果你们跟了我,那就不一样了,不说夜夜笙箫,至少天天大鱼大肉跑不掉的!”

    威尔说完这话,本来已经跃跃欲试的老马贼,却都开始犹豫起来,有些甚至从始至终都纹丝不动。这就是威尔在这段时间出手阔绰,性格大方,待人真诚的作用了。也是威尔和格纳做人的差距。

    格纳看到犹豫的众人,就怒吼着骑上自己的战马,出了寨门,要和威尔决一死战。格纳明白,威尔一死,这些油滑的老马贼就会完全倒向自己一边。凭着自己的实力,杀死一个威尔不成问题。

    格纳上战马,就有一道声音响起,“大哥,我也陪你一起杀敌!”

    这是三当家的,自从威尔来到格纳响马团以来,就基本不曾见过这三当家的。马贼每次劫掠都需要挑选地点,并且在劫掠之前都要踩点,而三当家就是担负着为格纳响马团收集信息的重任。都需要一直在外边去打探情报。所以威尔才基本不见三当家的面。也不知道其实力如何,但是想来其实力也不会强到格纳那样。

    从加入格纳响马团到现在,只有威尔显示过自己的实力,同样不差的马场新房、埃德蒙、雷诺、博尼法斯四人却从未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当然,这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威尔故意让他们藏拙。威尔一直就不喜欢把自己实力全部摆放到人前,威尔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炫耀,把自己的实力摆到身前,那不是傻子,就是想死。

    不等威尔说话,身后的雷诺和博尼法斯就驾马向前拦住了三当家,埃德蒙和马场信房为俩人掠阵。

    威尔看到格纳骑着高头大马,不拿武器就朝着自己冲过来,就抽出剑,也纵马向前跑去。

    格纳修行的是金刚体术,威尔早已经将这消息打探的一清二楚。

    两马相接,威尔拿剑就向格纳砍去,快要近身时,只见格纳伸出仿佛涂了一层金的右手,将威尔的剑抓住,一阵金属碰撞之声传来。威尔看到自己的剑和格纳的手相碰撞发出来的声音,也不由得暗暗咂舌。感叹这个金刚体术的神奇之处,不愧金刚之名!

    格纳抓住威尔的剑,冷笑一声,就直接连人带剑拽了起来。直接将威尔从马上甩了出去。

    威尔则是借着甩出的势,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然后腿接触地面,威尔触地腿就开始弯曲卸力,等到力卸的差不多时候,威尔拿着剑,一个跳跃,向着格纳冲去,手中的剑直直向前伸着,超过头顶,蓄力,想要将威力续存在小小的剑尖上,破开格纳的金刚体术。

    威尔记得老头子说过,剑士的剑,将力道用在面积越小的地方,威力就越大,穿透力越强,但同时破坏力相对减弱。所以用剑的人想要破开金刚体术,剑尖是不可或缺的。如果用剑尖使出全身力气都不能破坏对手的金刚体术,那也可以又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找到那个人金刚体术的破绽。天下任何功夫,都不会是无敌,月都还有阴晴圆缺,人又怎么可能会圆满无缺?如果两个你都不行的话,那你就直接跑路吧,不跑路难道等死?

    格纳见到威尔又朝着自己杀了过来,坐在马上,重心放沉,伸出手掌就阻挡飞来的剑尖。

    又是一阵金铁之声响起,威尔只是在格纳手章中留下一个白痕,却并没有破开格纳的金刚。

    又重新着地的威尔单手持剑,站在那里,脸上面无表情,无悲无喜,好像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你实力根本破不开我的金刚,还想要给我打?”

    威尔并没有搭话,低身,接着又借地面反力消失在地面上,拿剑向着格纳身上劈去。

    格纳又是要伸出手格挡,可是这只是威尔虚晃的一剑,威尔立刻改变剑劈砍的地方,向着格纳肩部砍去。

    可是却被速度更快的格纳挡住。

    威尔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当初公上老头子教的可不只是剑术,还有他的阅历、对敌经验。金刚体术可不是这么好修行的,金刚体术一般都是从手练起,将手变得刀枪不入,然后才慢慢的从手上上沿。一般将两只手练成之后就会达到瓶颈。威尔之前就猜测格纳实力可能也就刚刚到双手境而已,果不其然,看他防守这么严密,只有他那双手练成了金刚体术。

    但是威尔即使知道格纳的身体是最大的坑,但是奈何眼高手低,威尔的实力并不允许他攻击到格纳,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威尔都比着格纳差了一些,近不了身。

    威尔一边鏖战,一边思考着,并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地向着一直看向自己的阿彻轻微颔首。

    在来的路上,威尔就已经告诉了阿彻自己的计划,其实很简单,就是威尔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杀掉格纳,所以需要阿彻的神箭进行偷袭,并且把自己对格纳体术的猜测告诉了阿彻,这才有了威尔示意阿彻做好准备,自己先和格纳缠斗,尽量消耗掉他的体力,等到威尔一个‘失手’快要败的时候,阿彻趁着格纳志得意满、消耗大半之时,给予其致命一击!

    过程毫无悬念地照着威尔的谋划进行着。

    威尔露出一个很大的破绽,被格纳一拳打中胸口,落在地上,捂着胸口,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格纳此时也早已经下了马,走到了威尔身边,一只手握拳,另一只手搓着,脸上有些狰狞,表情有些不屑地道:“威尔,就凭你还想给我抢大当家的位置?”

    说完,格纳就要用握拳的手向威尔砸去。

    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注意,一道破风声响起,一只箭直直的朝着格纳心口射去。

    “嗤”这是弓箭的箭穿透格纳心口的声音,于是格纳的拳头就像雕像一般处在半空之中。

    阿彻一箭杀敌!

    看到阿彻一箭显威,众人脸色都变得有些苍白,就连威尔看到这一幕,背后的冷汗也是直流。刚刚活生生要将自己杀死的一个高手就这样被一只暗箭所杀。如果是威尔自己,也绝不能逃脱过这一箭。同时,威尔对于这一个神箭手也愈加看重。

    威尔这边战斗刚结束,三当家和雷诺、博尼法斯、埃德蒙的战斗也已经结束。埃德蒙是看两人半天和三当家不分胜负,就有些有些技痒,拎着刀,去助阵了。

    杀了格纳,威尔将格纳的头颅割下,用手提着扔进了寨子,高声吼道:

    “格纳已死,想活的就开门!”

    里面的戟登见大局已定,就抓住二当家,像刚刚威尔一样将其头颅割下,带着众人打开寨子,笑着将头颅给了威尔。

    威尔朝着戟登点点头。就率领着年轻马贼们入了寨子。

第14章 我论珠宝与罗敷

    解决完格纳之后,阿彻就要离开,威尔自然不能让阿彻轻易离开。拉着阿彻就说,进寨子歇会再走。阿彻无奈,只好答应了格纳的请求。

    进了寨子,威尔先大致说了几句,暂时先各返各屋,这些没有什么变化,大家先休息一下,毕竟是一夜奔袭,等休息好了再做打算。

    说完,威尔就拉着阿彻进屋说话去了。

    “阿彻,留下来吧,你的实力很不错,我们也缺少你这样的神箭手。留下来,以后你就是这里的干部。”威尔看着阿彻,认真地道。

    “威尔,我看你也不错,至少不乱杀人,说实话,我并不想当马贼。”阿彻态度有些冷淡地道。

    “可是,阿彻,你要明白一件事情,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是那个能让你和你的妻子,无忧无虑住在你们那个小镇的日子了。”

    “天已经变了,自从吴胜开始,这个天,”说着,威尔忽然顿了顿,又道:“已经变了!”

    “你认为当马贼不是什么好事,你认为马贼只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以,你不想当个马贼!可是你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我也不屑那样做。你若是加了我们,你可以观察一下,若是我们做了那些天怨人怒的事,大不了你就可以一走了之,到时候,我也绝对不加以阻拦!”

    听完这话,阿彻神色不如之前一般坚定。威尔察言观色到阿彻有些意动,立刻又趁热打铁说道。

    “你可能会以为,虽然我不杀人,可是我手下那些刚刚归顺的人,却会杀人,而且杀惯了人。可是现在是我当家了,这一切都将改变,我会给他们立下规矩,若是他们不遵守,那他们就会.....死。而且,你加入了我们,我们就可以庇护你的的家乡,否则就算你回去了,难保你们镇子不会再次受到哪个响马团的劫掠!”

    听完威尔的话,阿彻沉默了下来,片刻之后才道。

    “我需要回去给我未婚妻商量一下。”

    威尔直直地盯着阿彻的眼神,想要从中判断出所说话的真假,阿彻则是注意到了威尔的眼神,也直直的看着威尔。

    随即威尔笑了出来,道:“好!”

    刚说完威尔就好像想起来了什么:“对了,那是穿着红衣服的是你的未婚妻?我还一直以为你们已经结婚了。那你们什么时间举办婚礼?”

    阿彻有些犹豫要不要给威尔说,想到说了也没什么,道“就在下个月,还有一个月而已。”

    “好到时候我们去参加你的婚礼,我想你不会拒绝吧?”

    阿彻自然不会拒绝,告诉了威尔具体时间后,就离开了。威尔说是等自己亲自登门再给自己答案,不用阿彻再来了,回去好好准备一下自己婚礼。

    ......

    送走了阿彻,威尔带着埃德蒙四人又在格纳亲信的领路下,去了格纳所居住的房屋,格纳被杀已成了定居,威尔为了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并没有将格纳的亲信狗腿子杀掉。而是暂时先留着他们,反正翻不起什么大浪。观察一下他们,若是还是不老实,威尔有数百种让他们死的办法。每次劫掠的财宝,大头都是格纳拿的,这么多财宝,格纳肯定是花不完的。现在格纳死了,这些东西自然要便宜了威尔。

    刚推开格纳的屋子,威尔就看到了三个衣不裹体的俏丽佳人正躺在格纳那张床上均匀的呼吸着。威尔嘴角衔着一丝冷笑,对于格纳金屋藏娇这件事,威尔是有些了解恐怕除了格纳亲信,

    门转动发出的嘎吱声,将其中的一个人吵醒,那年轻女子看到几个陌生人走进来,还有些茫然,但是随即拉了拉被子,就摆出脸色道

    “你们是谁,不知道这里是大当家的地方吗?快滚出去,要不等大当家回来,你们就等死吧!”

    听完这话,威尔五人都相视大笑,接着雷诺调笑戏谑地道:“恐怕你的大当家回不来了。”

    听完这话,三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刚刚那个色厉内荏的女人身穿着亵衣从被子里出来,拉着她的两个姐妹,跪在床上不断地磕头,并且慌张地道:“大爷,求求你绕过我吧,我不知道格纳已经死了。”

    看着三女半遮半掩的娇嫩身体,连老实巴交的博尼法斯眼睛都看呆了。像博尼法斯这样才刚刚十八并未出过村镇的少年,在京口里见到的要么就是膀大腰圆的骂街粗妇,要么就是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未出阁女子,何曾见过何般俊俏模样的女人。有这样的反应也算是稀松平常。

    已经反应过来的雷诺,看了看脸有些通红的博尼法斯,就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没想到你这个憨货,居然也懂这男女之事?”边笑,雷诺边说着。

    威尔虽没有经历过什么女人,但是对于大长腿、低胸装早已经免疫,因此威尔并没有露出什么多大的反应,看到雷诺嘲讽博尼法斯,脸上也露出微笑。埃德蒙、马场信房则也微微愣神之后笑了起来。

    博尼法斯被雷诺这样调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原本就透红的脸色更是红到了耳根。接着又伸手挠了挠头,显得更加局促。众人笑声也是更加地大。

    被逗笑的不仅是威尔四人,连跪在床上一边的女人都嗤嗤发出一阵笑容。毕竟这是在马贼的大寨,马贼大多都是见过血和女人的牲口,对见到女人基本都是露出狼般的贪婪目光,而不是像博尼法斯还这样单单纯纯的大红脸。

    听到女人的笑声,威尔五人也不再发笑,而是目光有些怪异地盯着刚刚那个发笑的女人看。

    那女人意识到众人目光都移向了自己,就有些紧张的向中间那个女人身边靠了靠。

    中间那个女人瞪了一眼那个发笑的、看着年纪较小的女子,接着又伸手拉了拉她到自己身后。

    这时,这个女人也不再跪拜,只是将坚毅的目光看向站在中间的威尔。

    “你们要怎么处置我们?”

    听了这话威尔也有些默然,为了拉拢人心,扔出去给外边的马贼施暴?恐怕这三个女人会丢了性命。留给自己?对不起,威尔对她们还真不感兴趣。威尔有些犯难地道:“你们还有家么?我放了你们!”

    听完这话,三人沉默了下来,中间的年纪稍大的女子脸色怨恨地道:“我们的家早已经被格纳那个杀千刀的毁了。”

    接着她又道:“大当家的,我们已经无路可去了,让我们跟你一起走吧,我们能做饭,能洗衣服。”

    这个年纪稍大的女人看着年轻的有些过分的威尔等人不像是坏人,再加上刚刚博尼法斯那种初露世事的神态,愈发感觉威尔几人的安全。当然,最重要的是,三个女子家已经没了,最后庇护的港湾已经坍塌,在这马贼随处可见的世道,她只好将前途犹如赌博一般压在这个自己看着不像坏人的、有些帅气的男子身上。其他两名女子,对自己大姐的决定一直唯命是从。并无多大异议。

    威尔想了片刻,又看了看三女,轻微点点头。这并不是威尔起了什么怜悯之心,农夫与蛇的故事威尔一直刻在脑子里。威尔之所以同意,自是有他的思虑。首先,刚刚中间那个年纪稍大并且明显护着身后的两人,三人姐妹情深可见一般。这就说明三人还有感情,而不是那种寡恩少情的人,这样威尔收留她们,他们就会对威尔抱着感激之情,威尔不必担心自己会成为一个农夫。其次,威尔看着中间那位女子进退有度,有些智慧,以后自己可能会用的到。威尔手下缺少女人,确实是一个短板。女人的作用有时候可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利,威尔对此深信不疑。

    决定完这些女人的去留后,威尔就让他们先穿上衣服。见她们匆匆套上一间外衣之后,威尔就问道:“你们知道格纳的藏宝库在哪么?”

    这时一直没有引人注意的右边女子指着放在墙边的一张桌子道:“好像是在那张桌子下面,我之前夜间醒来的时候见他下去过。”

    不等维尔动作,距离桌子最近的博尼法斯和雷诺就去搬开桌子,却发现什么都没有。正在床上的那名女子赤着脚就跑下床,走到桌子旁,打开最中间的一个抽屉,按下一个按钮,地下的门这才缓缓打开。

    威尔看到门开后,在房间中找了一个火把,就一马当先地跳了下去。紧随其后的是马场信房、埃德蒙、雷诺、博尼法斯。威尔一进地窖中,映入眼帘的就是由于时间久远而有些枯朽的五个箱子。

    威尔抽出挂在腰间的刀,将上面的锁一一打开,并将箱子翻开。顿时一箱箱金银珠宝映入威尔眼帘。

    刚好跳下来的雷诺一进来就看到了五箱打开,长长地哇了一声道:“威尔,我们发财了啊!从小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啊!”

    说完就在一箱子中抓起了一把珠宝。放在鼻间闻了一闻~

    喃喃道“我论珠宝与罗敷,红粉哪值金玉臭(xiu 香)~~”

第15章 一规三章

    翌日,威尔就对整个大宅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在这天,威尔对大寨的人进行了分赏,抬出一箱从格纳藏宝室里搜刮出来的财宝,以此来收拢人心。接着威尔又立了一个规并且约法三章,说是从今天起,寨子里的人每天都要早起做早操,并且还有最近一个月不要出寨子的附加规定,这是一规。三章则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窃者抵罪。在一箱子财宝的糖衣炮弹下,刚加入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怨言,反而为能够分到财宝而兴奋。至于那另一半的响马老人,有一些颇有微词,也有另外一些意见很大,私下嘲讽说什么马贼不杀人,怎么活?那还是马贼?威尔听到手下人说也并没有放在心上,让马贼不杀人?那肯定会有人反对。

    威尔简单地做这‘一规三章’只是为了让这些响马能够不影响自己对接下来统治的计划并且能够让这些马贼初步适应自己以后要加倍的训练而已。威尔要求也并不高,想法还是如春风化雨般慢慢来,毕竟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马贼,让他们一下子改变过来,那也是不现实的。

    第一天的早操不出威尔所料,果然不出操的有五人,其中五人都是老马贼。威尔暗暗有些高兴,刚好拿他们进行立威。没有实力居然还想着给自己难堪?脑子是秀逗么?这样刚好拿这五个马贼老油条立威。

    威尔趁着五人每人鞭刑五十的时候,在五人的吼叫声中,对着众人道:“昨天我已经规定过,并且再三重申过,早操第一天,谁若是迟了,鞭刑五十,第一天迟到的第二天还接着迟到的鞭刑一百,可一可二不可再三!第三天若是再次迟到的,杀!今天这五个人,顶风违法,你说我不打他们,我打谁?”

    打完之后,威尔就带着这百十人开始早操跑步。结束之后吃过饭,威尔就从最简单的队列开始教起来.....

    威尔先问了:“你们知道你们的心口、左手、右手和背的方向吗?”众人说:“知道。”威尔依旧说:“前方是按心口所向,左方是按左手所向,右方是按右手所向,后方是按背所向。”众人说说:“是。”规定宣布清楚,威尔就准备武器,当场重复了多遍。然后用喊声指挥他们向右,众人没有经历过这种训练,顿时一阵混乱。威尔又说:“规定不明,申说不够,这是将领的过错。”

    于是威尔又重复了多遍,喊声指挥他们向左,依旧有几人出现错误。威尔说:“规定不明,申说不够,是将领的过错;已经讲清而仍不按规定来动作,就是你们的错。”说着就要将那几个人拉出去斩首。

    等几人斩首后,众人才肃然。

    ......

    对内立规并且约法三章,将这些事情逐渐移交给马场信房几人,并渐渐走上正轨后,威尔就带着几个新人去了最近的那个镇子,汀石。毕竟马场信房四人已经属于干部级别的了,各有各的事情要做,并且威尔也需要培养几个年轻人,给自己跑个腿,做点杂活。

    威尔到了镇子后,先去了属于在寨子旗下的那个酒馆。在威尔将整个拿下之后,就已经让人通知了唯一属于寨子的这个产业。随着酒馆里换大当家的信息外传,整个镇子也都知道了如今是威尔当家。威尔这次来,主要的就是让自己在镇子露下脸,并且减少之前寨子对这里的纳贡。但是绝对不是取消,在镇子立下统治的思想还是很必要的。

    威尔在酒馆待着的时候,让手下几人将镇子里的人都喊到镇子中间的广场上,威尔自然是要训话,宣扬自己‘仁政’。

    没过多久,一个脸上滴着汗水的年轻人推开酒馆的门,跑到威尔所在的包厢,掀开门帘,带你头哈腰的对着威尔说:“大当家的,已经好了,你可以过去了。”

    威尔放下手中的酒杯,点点头,就起身朝着广场去了。

    边走,威尔边和身边的年轻人说着话,问着广场镇子村民的情况。

    不一会儿,身穿一袭黑色燕尾服的威尔就到了广场,在众人目光拥簇之下,登上略微高高的台子。一到高台,刚刚还交头接耳低头细语的人都停了下来,整个广场安静了下来。接着威尔运气,使得整个广场的人都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首先威尔说了几句开场白,暖了一下场子。就笑着开始走下高台,走到镇民中间,与镇民开始了互动。威尔先抱起了一个有些面黄肌瘦的四五岁小女孩,逗弄了一下那个孩子,又从兜中掏出几块糖果,自己拨开一块,温柔地填到了小孩的嘴中,再将剩下几块糖果装到了女孩肚子上的一个小口袋中。小女孩嚼着糖果,发出悦铃般的笑声。

    “可爱的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威尔盯着小姑娘,挂了挂他的小琼鼻,轻声细语地问道。

    小女孩似乎有些害羞一般地低下头,往威尔怀**了拱。道:“不要摸人家的鼻子。”

    看到小姑娘这般可爱模样,威尔大笑了一声之前看向小女孩身边母亲道:“她还不好意思!”

    接着小姑娘头从威尔怀中探出,看着威尔又笑嘻嘻地闪着大眼睛对着威尔说:“叔叔,我叫南丁格尔。”

    “叔叔,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

    威尔笑笑道:“小南丁格尔,你有什么问题呢?叔叔一定回答。”

    “为什么大家都说叔叔是坏人呢?”

    说完这话,广场中一直关注威尔的人群又再次安静了下来。小孩的母亲也神色慌张起来,脸色苍白。

    威尔似乎并不在意,依旧笑着问小姑娘道:“那你感觉叔叔是好人,还是坏人?”

    小姑娘笑嘻嘻地道:“当然是好人啦,叔叔!”

    为了听过之后,就笑着捏了捏小姑娘的脸道:“那不就好啦,在你心里叔叔是好人,那叔叔就是好人,在你心里叔叔是坏人,那叔叔就是坏人。”

    放下这个姑娘,交给她的母亲之后,威尔继续穿梭在人群里的,又和一个有些佝偻的老人攀谈了起来。

    威尔弯下腰,将自己和那老人齐平,接着搀扶着老人左手边,道“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扬起头看威尔的老人声音有些嘶哑,笑道“好,好。对我这个半截已经入土的人,能吃能喝,有什么不好的?就是吃不饱饭呐!”

    威尔接话道:“老人家,那是因为格纳对你们剥削太狠,苛政猛于虎啊!不过你们放心,格纳已经死了,从今往后,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啊。”

    威尔和老人又聊了几句,就放手在人群中接着穿梭了一圈,遇到老人小孩如法炮制地做了类似的事。最后威尔回到了高台。经过刚刚和小孩子、老人的攀谈,镇民对于威尔的看法有了些许的不同。威尔对小孩温柔,对老人尊敬,这一套组合拳打的很容易被人相信。

    “当初格纳统治这个镇子的时候,让你们对他的供奉超过了你们极限,让本来救不丰裕的你们更加连饭都吃不饱。可是现在,我来了,并且将格纳杀了!我为的就是能够拯救你们,从今天起,你们所需要缴纳只有格纳时期的四成,并且我会完全庇护你们的安全,不会再有马贼来骚扰你们。这几天你们在镇上见到闲逛的马贼了吗?没有!那是因为我在马贼团里订下了规矩!杀人者死,伤人及偷窃者抵罪!从此以后,若是还有马贼犯了事,你们只管找我,我,唐摩根威尔一定为你们惩处恶人!”

    话音刚落,台下的人就开始低声说起话来。

    ....

    平沙茫茫黄入天。

    在这入天的路上,有六人六马从远处缓缓露出身影。

    其中一位女子,年纪最小,看着只有十三四的样子。她娇小瘦弱的倩影上套着一身红装,一头红色的头发被扎成马尾辫甩在身后,给人一种清新、活泼的感觉。这位红衣女子笑声如铃,眨了眨蓝色的大眼睛道:“埃德蒙哥哥,还有多远?”

    “海蒂,你都问过我多少遍了?快了,快了。”一身戎装的埃德蒙道。

    “海蒂,不要闹。”年纪略大的,大约有三十岁左右,身穿着白衣的郑一嫂瞪了一眼道。

    海蒂看到大姐的眼神,又将目光移向在自己身边一身黑衣的二姐,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黑发、黑衣、黑鞋的二姐看到海蒂调皮的表情,也笑了笑。

    这正是威尔一行人。从内外事情都忙完之后,已经一个月时间过去了。阿彻的婚礼也渐渐接近了。

    威尔将寨子中的事情交给了马场信房、雷诺之后,就带着埃德蒙、博尼法斯以及郑一嫂、君惜竹、海蒂三姐妹一起去了阿彻那个小镇。

    威尔并不想带着从格纳那里来的无家可归三个女子,可是海蒂那个丫头说是太久没有出门,想要出去看看,将埃德蒙和博尼法斯都说服去了,威尔想来也并没有什么坏处,就答应了下来。

    ps:威尔练兵这一小段,我就牵强附会地用了孙子练兵杀姬那一桥段~~希望各位看官不要介意~随手弄个梗玩玩。不必在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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