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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懒虫慕晓语     欢花孽缘txt下载     欢花孽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86爱过的人

    身上土味最重的就是伯明瑞的叔叔,听说他是下墓最多的人,年轻的时候差不多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墓里面。

    现在也是什么地方有个新的东西发现,立刻就要赶过去看一眼。

    这个人盗墓,显然不是为了钱,他是喜欢文物,喜欢把先人的东西整理出来。

    而这个人的本事也是绝对过硬的,从文物的鉴别到维修,几乎无一不通,甚至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他也知道的十分的清楚;就连慕晓语也要低头认输。

    她当然也对慕晓语十分有好感,只因为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很多隐秘的历史他说出来别人都只当是笑话,因为并无可佐证的理据,但是慕晓语却能跟他论上两三句,即便是慕晓语不知道的,慕晓语也会很认真的听着。

    所以,伯明瑞的这个叔叔对慕晓语可谓是相见恨晚。

    但是她不知道,慕晓语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慕晓语曾寻找灵力枯竭的原因。原因到底是什么,到现在也没有一点线索,可是却知道了一些隐秘的历史,知道了历史上一些不堪入目的真相。

    为了招待慕晓语,伯明瑞的家里可是花了不少功夫准备,不仅家族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全倒了,业内一些大人物也都列席而坐。

    慕晓语更是被安排到了伯明瑞老子的身边。

    这样的待遇,程焉雪有些羡慕,虽然伯明瑞家里对她可谓是礼遇有加,但是跟慕晓语相比还是差了很多。

    当然,这也是无可奈何的,她的修为比不上慕晓语,而且是以伯明瑞女友的身份来的,如果坐在伯明瑞老子的身边,就有点喧宾夺主了。

    而慕晓语坐在这个位置,其余的人也没有不服。

    慕晓语这个名字,他们中很多人不是第一次听到。至少从乌蒙之巅下来这一点,能做到的就没有几个。

    伯明瑞虽然也是上去了又下来,但因为慕晓语的光辉太强,别人自然都把这份殊荣归结于慕晓语的强大,正因为有慕晓语的强大,才保全了一行人的性命。

    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这算不上错,可也不全对,那时候的慕晓语,远远没有现在的本事,要说她能够上去下来,她有信心,可是要说她能保护另外的人,那说的太夸张了。

    当然,即便她这么解释别人也不会信,因为她上去的时候能力跟另外的人伯仲之间,可是下来的时候可超越了不止一点。

    其余的人不知道上山时候的慕晓语,却知道回来后的慕晓语。而慕晓语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在无涧之渊发生了什么,所以也只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场宴会,是伯明瑞家跟慕晓语之间的一个牵扯,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

    而对慕晓语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伯明瑞家是当地的望族,虽然是盗墓的人,可是家里也不乏修道这辈,从这一点来说,跟慕晓语也算是同道中人。

    宴会结束之后,慕晓语并没有住在伯明瑞家里,而是让伯明瑞给她在酒店安排了房间。

    倒是不因为她不喜欢伯明瑞家里,而是慕晓语的天性决定了酒店更加适合她。

    没有灯红酒绿的地方,慕晓语是住不惯的。

    把慕晓语送到酒店之后,伯明瑞先走了,程焉雪留了下来。

    其实她不必留下来的,但是她选择了留下来,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多跟慕晓语接触,为了伯明瑞,也为了她自己。

    程焉雪跟慕晓语在沙发上坐下来,慕晓语凑到她的耳边,呼口气道:“所以,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程焉雪不躲不闪,冷漠的说:“请你不要误会,我留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监视你,我不能容忍你跟他在没有我的场合见面。”

    慕晓语不大在意的样子,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知道,当一个屋子里面只有一只饿了的狼和一只绵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慕晓语所有的动作,程焉雪都已经料到了,她看着慕晓语,问她:“在你所有的女人中,有没有一个是让你真的动心了的?”

    慕晓语愣了一下,她没想到程焉雪会这么问。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慕晓语的软肋了。

    程焉雪当然是知道的,她毕竟活了一千多年,见的多了,就成了自然而然。所以她才会这么问慕晓语,因为她有十足的把握,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慕晓语就不会在对她做什么了。

    而她的自信,来源于她细致入微的观察。

    还在叶城的时候,她就察觉到了慕晓语的不对劲,加上之前伯明瑞跟慕晓语通话的时候她就在旁边,于是得出了慕晓语感情受挫的结论。

    一个人的感情会受挫,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真的动心了。

    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动心,远比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动心更加激励和沉重。

    果然也如她所料,听见程焉雪这么问她,慕晓语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有没有一个女人是她真的爱过的呢?慕晓语的回答是全部她都真心的爱过。

    所以她并没有在想这个问题,她想的是吴欣为何离开的那么坚决,她想的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清婉夫人,她有没有对她生怨。

    慕晓语绝对忘不了离别之时的清婉夫人和筝,即便现在,也还常在梦中见到:

    慕晓语进去院子,见到清婉夫人还在书房看书,过去叫道:“夫人能为我再弹一曲吗?”

    清婉夫人合上书本,问:“你要走了?”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她是最亲近慕晓语的人,也是最了解慕晓语的人。就像是慕晓语的影子一样,不论慕晓语有什么想法都瞒不过她。

    慕晓语点头,有些怅然失落,道:“嗯,要走了。是该要走的时候了。”

    清婉夫人笑了笑,道:“好,我为你弹琴。”

    院子里,双生子已经摆好琴。清婉夫人过去落座,拨弄琴弦。是她第一次为慕晓语弹得曲子,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可是每一次,慕晓语一定是要舞剑伴奏的。

    曲子悠扬婉转,但谁也没有心情沉浸其中,所有人都在看着慕晓语的身影。

    她是他们的支柱,是她把他们带入这里的,现在她要走了,他们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曲音落,剑舞止。慕晓语收了宝剑,道:“我已跟王上说过了,这座院子是你们的地盘,一切都不会变。”

    谁都没有答话,因为一切都已变了。

    最后,还是上官苦先搭话,作揖问:“小姐需要些什么,我这就去准备。”

    慕晓语道:“什么都不用准备,我什么都没有带来,也什么都不带走。”顿了顿,又说:“倒是要准备一餐宴席,作为我与诸位的饯别之礼。”

    院中众人皆沉默。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

    但是离别一定会来,所以伤感也是没有用的。

    筝拔出宝剑,指着慕晓语道:“既然要走,那我们之间的恩怨就在今天了结。”

    花梨刚好开口训斥,被清婉夫人拦下。

    慕晓语看着筝,点了点头,道:“也好。”她不出剑,道:“我也想看看自己修炼到了什么境界,只管出手就是了。”

    筝当然不跟她客气,舞动宝剑就攻了过去。

    她的剑很快,很刁。几乎每一剑攻击的都是要害,而且都是让人难以防守的地方,是一般人不会攻击的地方,使人防不胜防。

    这就是筝的剑法,她的剑法跟所有人的都不一样,因为她的剑法不是任何人教的,是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她是女孩子,力气比不上男人,速度也比不上男人,就连脑子都被认为比不上男人。

    但是她怎么能被人看扁,所以她用尽全力磨练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打不烂的硬钢,成为一把能刺穿任何人喉咙的利剑。

    不过,她跟慕晓语的修为差了实在太多,不管怎么攻击,慕晓语总是巧妙的躲开,就好像在她出手之前就已经看穿了她的所有招式。

    不到十个回合,筝便以一个十分难看的姿势落败。

    筝怒气冲冲收了宝剑,转身怒气冲冲的走了。

    她并没有离开小院,只是去了一边冷静而已。

    刚刚坐下,双生子也来她身边坐下,看了一眼,道:“真不是个爽快的人。”

    筝白了她们一眼,道:“你们不也一样吗?”

    双生子点头,道:“如果可以,真想跟她一起走呢。”呼口气,又说:“但小姐是不会带我们走的,她谁都不会带,她要一个人走。”

    筝点头,因为慕晓语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那是庆典刚刚过后不久,不知道为什么两人聊起了这个话题,慕晓语说:“如果我要走,一定不带走一粒尘土。”

    其实,筝何尝不想跟她一起走。去到慕晓语心心念念的世界,见识不一样的风景,筝也是一个女孩子,也期盼着不一般的浪漫。

    可是,她也知道,慕晓语的浪漫不属于她,所以她不强求。

    这些年她跟慕晓语较劲,只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而已。

287爱过的人

    在这之前,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已经彻底的依赖上慕晓语,好像跟在她身边就会很安心,替她做事就会很开心。

    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一切都来不及了。

    筝是个骄傲的人,这些话他只说给自己听。

    另一边,慕晓语还在跟众人嘻嘻哈哈的。但是嘻嘻哈哈的声音里面,听得出不舍。别人不舍,她自己也不舍。毕竟是六十年的交情,也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清婉夫人实在难过,又弹起来琴来。

    双生子闻声,过去跟着唱和歌。唱的是诗经里面的《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将要离别,这首歌确实很适合了。可是又不那么适合!将要离别,谁人听到这歌曲能不落泪。离别之苦,又有几个人真正懂得,没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懂的。

    她们的歌声很美,比黄莺唱的还要好听。

    清婉夫人的琴声也很美,凤栖梧的古琴也相当配合,好像一切都是为了慕晓语在舞动,就连空气也不列外。

    如此场景,慕晓语也不由得动了心绪。过去摁住清婉夫人的手,道:“还有七天时间,我们出去走走。”

    清婉夫人起身,道:“好,还去骑马。”

    两人往外走,另外的人要跟着,慕晓语没有准。

    她们都想跟着,因为七天时间实在太短了,以慕晓语的性格,她们甚至不知道离开之前是不是还会还来作别。

    但是在这里,慕晓语的话绝对是不容违抗的命令,所以他们也不敢跟着。

    送到门外,看着两人上马,目送她们离开。

    花梨和离歌在人群之中,两人都不由得低下头去擦了泪水,然后看着彼此笑了起来。

    然后,所有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慕晓语和清婉夫人信马悠悠,走了很远,清婉夫人开口问道:“晓语还记得我们相遇的时候吗?”

    慕晓语点头,道:“我跟夫人是在楚城相遇的,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的身份。”笑了笑,又说:“夫人肯定不知道,我之所以担任夫人的护卫,是觉得一个人上路是在太闷了。那是我,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认真的保护夫人。”

    想起那时候的事情,清婉夫人长叹一声,道:“这么说来倒是很符合你那时候的行为。不过我却以为你是恃宠而骄,根本不把一路上的敌人放在眼里。”

    清婉夫人笑了笑,又说:“不过现在看来,那些都是无所谓的了,能跟在晓语身边六十年,我觉得很幸运。”

    慕晓语听得出清婉夫人心中的不舍,她也很不舍,但是没有办法,她必须要回去。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好像有什么缠绕在心头,割舍不去,如果不回去就会死一样的。但她知道,即便不回去她也不会死。

    最后,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道:“能跟夫人相处六十年,我也觉得很幸运。只是,我是必须要走的。或许再过六十年我又会回来,但是现在,我却是必须要走的。”

    清婉夫人笑了,很爽朗的说:“我知道,晓语做事一向没有什么理由,你也从来不问结果。只是你想做就去做了。小院里所有的人都记住你的那句:能让自己感动的事情一定不会是坏事。到了现在,我也总算是明白了一点,天下的事情本来是没有好坏的,时好时坏都是人强加给它的,所以,晓语的意思是:遵从心的选择,不问对错,不问得失。人的一生,神的一世。不论是百年还是千万年,过去的都是不能再来的,所以选择自己感动的事情。”

    慕晓语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因为她自己也没有想很多,说这句话的时候,只是因为听别人说了这么一句,觉得不错就拿来用了。

    清婉夫人把马靠近她的马,翻身过去跟慕晓语共乘。从后面抱住慕晓语,道:“不管在哪里,都不要忘了我。也不要忘了你开心就好,哪怕天下人都觉得你错了,至少我会觉得你是对的。”

    慕晓语的手松了缰绳,握住清婉夫人的手。道:“我会的,夫人也是一样。只管照着自己的心去走就是了,即便天下人都觉得夫人错了,我也会始终认为夫人是对的,哪怕我不知道,我也相信夫人始终是对的。”

    清婉夫人轻轻‘嗯’一声,把脸贴在慕晓语背上。

    二人信马悠悠,一路到了白泽山西山。

    白泽山西山是狩猎的地方,虽然自从庆典之后士族的权力被大幅度削弱,已经很少有人来狩猎了,但是西山狩猎区没有变。

    慕晓语昂首望着大森林,问:“夫人有兴致吗?”

    清婉夫人摇头,道:“没什么兴致,我从来都不喜欢杀戮的。”

    慕晓语道:“嗯,夫人连带血的食物都不吃的。”勒马转身,沿着来路又往回走。

    走着走着,太阳就已经走到了西边。

    一整天在马背上,慕晓语也觉得有些累了。在一处还不错的风景下马,顺手把清婉夫人也抱了下来。慢慢走到崖边,道:“好一副日暮西山图。”

    清婉夫人跟她并肩而立,也望着即将沉落的夕阳,道:“是啊,好美的夕阳。”

    她看了慕晓语一眼,伸手牵起她的手。

    她们相识很长时间了,有过比牵手更加亲密的动作,可是如此正式的牵起彼此的手,这还是第一次。

    慕晓语醉心于修炼,加上常年习武,手掌是比较大的,能把清婉夫人的手握住。

    被慕晓语握在手里,清婉夫人感觉很幸福,脸上挂起甜美的笑容。

    哪怕即将离别,她们也不在意。因为她们都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对于计较得失,珍惜眼下更为重要。得失是必然的,不必斤斤计较;这是慕晓语常说的。更确切的说,是慕晓语对别人常说的。

    慕晓语望着夕阳,望着望着,不知为何有些伤感,自吟唱道:

    伫倚危楼风细细。

    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

    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

    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清婉夫人仔细的听着,仔细的品味,稍许,开口道:“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多情人,无情事,。”

    慕晓语道:“这是别人写的,我想写给夫人的却是另外的一曲。”

    清婉夫人看着她,浅浅的笑着,道:“说给我听听吗?”

    慕晓语摇头,道:“不是今天。”

    清婉夫人点头,道:“好,我等着。”

    慕晓语看着清婉夫人,直勾勾的看着。

    清婉夫人也看着她。

    两人的目光碰撞在一起,好像都在对着彼此诉说,虽未发一言,却已经将心事都诉说了。她们之间已经非常的默契,默契到不需要只言片语并能够聆听对方心声的地步。

    太阳彻底落下去的时候,趁着天边还有最后一丝光芒,慕晓语道:“回去吧,白泽山的夜晚还会寒冷,夫人的身子经不住的。”

    清婉夫人看着来时的路,道:“已经回不去了,我们白天走了一天才到这里,夜路不好走……。”突又转而说到:“今晚的月色很好。”

    慕晓语明白了,从马背上拿下垫子坐了下来。

    清婉夫人坐在她旁边,依靠在她肩上。

    谁也没有说话,就安静的享受着彼此的体温。等到月亮慢慢的升起来,升得很高的时候,慕晓语问:“夫人觉得冷吗?”

    清婉夫人顿了一下,道:“有点冷。”

    把她抱得更紧,运转体内的太阳真火给她取暖。

    清婉夫人靠在她的肩上,小声耳语:“你在那边,有一个思念的人吧,是个怎么样的人?”

    慕晓语想起了吴欣,告诉清婉夫人说:“很温柔。”顿了一下,又说:“跟夫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温柔。”

    自嘲般的笑了,继续说道:“我没有给夫人说过吧,我在那边的时候是很孤僻的,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亲人,遇见她我才有了朋友和亲人,才知道原来孤身一人是那么的寂寞。”

    清婉夫人看着她的脸,伸手抚摸着,道:“真可怜。”哽咽一声,又问:“她是人、是神还是妖?”

    慕晓语道:“是人,很普通的女子。”

    清婉夫人从怀中拿出一本书卷,道:“也让她修炼者法术吧,让她永远陪在你的身边。”

    慕晓语没有接,这本书她已经烂熟于心,如果真的有必要教吴欣修炼,根本就用不到经书。

    然而她不接的原因不是这个。慕晓语行事向来有她自己的准则,看似洒脱,实则绝不妥协。

    告诉清婉夫人:“我不想从这里带走一粒尘土。”又说:“她也不会修炼的。人间的灵气已经很弱了,如果没有足够的天资,是无法修炼的。对人间的凡人而言,过好这一世就是最重要的。”

288爱过的人

    清婉夫人把书收了起来,道:“那一定是很好的感觉,就像我之前一样。”顿了顿,又说:“凡人总想超脱生死,可是真的超脱了生死,却发现时间是那么的无所谓。没有了之前的紧迫,也就没有了之前的惬意。不敢死去,又不能认真的活着。”

    她说的悲哀了一些,但却也并非全是假话。

    慕晓语安慰道:“但能活着多看一看这个天地,总是好的。”

    清婉夫人点头,问:“你还会回来吗?”

    慕晓语默了默,道:“我也不知道,或许下一次异界之门开启的时候我就回来了,也或许不会回来了。”

    清婉夫人没有再问。她已经问了很多遍了,已经无需再问了。

    夜很深了,星星变得很稀疏。

    两人还彼此依靠着,清婉夫人不知何时已经睡了。

    慕晓语轻轻的把她放在腿上,脱下披风给她盖在身上,又用太阳真火让她始终不会受凉。

    看着清婉夫人精致的脸庞,不自禁吻了上去,很轻的吻在脸颊。看着她微微的笑着。

    其实,如果有的选的话她是想要带清婉夫人一起走的,但是她知道那绝对不行,这是两个不相干的世界,去到那边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

    何况在那边的世界来说,清婉夫人应该是她的母亲一样的存在,这样的结果,还是不要带过去的好。

    总之就是种种原因,她选择了从这里不带走一粒尘土。

    独自一人的时候,她往往会想起人间的事情,想起吴欣的脸庞,想起灵猫的稚嫩,想起元鸢的知心。但是不知为何,想起这些的时候,也会想起清婉夫人的温柔。

    这时候,她往往会在心里骂一句:“你果然是个多情的种子,无情的贱人。”然后自我安慰一句:“那个多情种不是无情人呢。”

    她已经陷入人格分裂之中,连她自己都会觉得咱玩有一天她会无法控制自己的两个人格。

    清晨,清婉夫人醒来的时候是天微微亮的时候。

    在她身后不足一丈远的地方,慕晓语点起火堆正在烤着什么东西,她就是被这股香味叫醒的。

    过去火堆边坐下来,看着慕晓语一脸幸福的问:“你没睡吗?”

    慕晓语道:“睡不着。”拿起烤的差不多的东西递给她:“饿了吧,梦话里都听到你叫饿了。”

    清婉夫人红着脸,道:“有吗?我怎么不知道我做梦的。”

    慕晓语道:“当然有的,不过夫人即便是梦中也很美,声音也十分的动听。”

    清婉夫人甜蜜的笑着,扯下一条腿喂给她,道:“我也听见你的肚子叫了。”

    慕晓语咯咯的笑了,因为她确实很饿了。

    吃过早饭,两人又信马悠悠的朝前走。

    走着走着,清婉夫人突然问:“晓语怕死吗?”

    慕晓语楞了一下,答话道:“嗯,很怕。”

    清婉夫人道:“我倒是不怕,之前的时候我还在想,如果我死了到了地府,一定不能急于去投胎。我听说只要在忘川河里经历一千年的洗礼,就能换来跟心爱的人来世相守。”

    慕晓语道:“听说是这样的。只不过忘川河水是白天如同烈火,夜晚如同寒冰,要在其中煎熬一千年,没有相当的决心是绝对坚持不住的。有多少人以为自己足够有决心,结果也免不了动摇,最后沦落为酆都城奇花异果的养料。”

    清婉夫人道:“我听白泽上神说过。人死后若是放弃往生,亦或罪孽太重的人不能往生,就会再死一次,人死为鬼鬼死为渐渐死为希希死为夷夷死落尘,也就是成了酆都城奇花异果的养料。然后孕育出新的灵魂,继续新的一世,而天地之间唯有阴间十代阎罗之上的圣天子才知道新的魂魄从何而生,而死去之人又是那一株奇花异果。”

    慕晓语道:“我也是听白泽这样说的。夫人怎么会想起说这些了。”

    清婉夫人道:“我之前的时候在想,如果我死了,我就投入忘川河,若是熬不住千年的凄苦,最后沦为奇花异果的养料,孕育出新的灵魂,我是否能再次遇见你呢?”

    慕晓语顿了顿,有些惊讶,或者说有些惊恐。道:“不知道,但如今都已不重要了,夫人已经超脱轮回之苦。”

    清婉夫人道:“是啊,如今都已不重要了。”她的语气中有些不舍,有些不安。

    慕晓语知道,女人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

    她不想清婉夫人生出什么不好的念头,宽慰她道:“夫人要想见我倒也不难,六十年后异界之门就会再次开启,那时候去人间见我,在人间居住六十年再回到这里,也未尝不可。”看着清婉夫人,道:“只是在那之前,夫人一定得做些修炼才行,人间的灵力不如这里充足,如果没有足够的修为,未必能渡过该来的劫难。”

    清婉夫人点头,道:“晓语说的也有道理。”

    听到清婉夫人的语气已经不那么悲伤,慕晓语的心也安了一些,道:“况且说了。我素来没什么定性,或许六十年之后,我对人间已经没什么留恋,那时候,应该也就会来异界了吧。如果人间没什么留恋了的话,这里就是我的归宿。”

    听到她称这里为归宿,清婉夫人的心似乎一下子就开朗了。

    她是个很看得开的女人,她不在意慕晓语要去哪里,也不在意慕晓语来自何处,只要她还会回来,她就会等,哪怕是千万年,那也没有关系。她已经超脱了轮回,千万年也不过眨眼一瞬。

    总之,只要给她一个希望就好,这就是清婉夫人的要求。

    而慕晓语说的当然也不是假话,现在她挂念着吴欣,挂念着卫玲,挂念着元鸢,可是六十年之后,她们或许都已经去往来生。

    慕晓语是绝不会去追寻她们的来生的,所以那时候,如果人间已经了无所念,她肯定只能选择来这里。

    当然,她也挂念着清婉夫人。

    但是她是个善于取舍的人,对她来说,清婉夫人已经超脱了轮回,千万年都在这里。而人间的人,她们都只是普普通通的凡人,所以她选择去陪着她们终老。

    这是她安慰自己的理由,因为如果清婉夫人没有超脱轮回,她是不是还是一样选择走,她自己也不知道。

    两人慢悠悠的走在路上,慕晓语随手扯了一些树枝和花朵,编织一个花环给清婉夫人带上。哈哈笑道:“夫人一直贤淑端庄;带上这花环,总感觉更加温婉可人了。”

    清婉夫人笑着,道:“是吗,那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一定编织一个带着。”

    慕晓语摇头,道:“还是不了,我喜欢夫人喜欢的。”

    清婉夫人笑得更甜了,把花环也给她戴上,道:“晓语戴起来,倒是很好看呢。”

    慕晓语做个调皮的动作,道:“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都笑了,笑得十分的欢乐。

    七天的时间转瞬即逝。

    终于到了慕晓语要要离开的时候。

    白泽山王宫内殿,清婉夫人、花梨、离歌等上百人为她饯别。

    这可忙坏了王宫禁卫,一次性放这么多人进宫,那可是不小的负担。

    穿过白泽山王宫,更深处就是长老殿。虽然长老殿已经名存实亡;但它作为曾经执掌白泽山的一大机构,里面可是藏着不少的秘密,异界之门也在这里面。

    因为这里藏着很多秘密,所以这里一般也是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的。

    今次,因为慕晓语要离开,得到白泽恩准,苏柔、清婉夫人、花梨、离歌、夕阳老人、上官苦、海底白鲨、双生子、筝等人得以入内。其余的人则只能送到王宫内殿为止。

    神殿正殿,一个巨大的法阵就在这里,也就是异界之门的法阵。

    众人依依不舍,慕晓语则是嘻嘻哈哈的,说:“各位都回去吧,我又不能带你们走。”

    虽然她极力装作不在意,可是谁都在她并非不在意。

    花梨跟清婉夫人一左一右站在她身后;都强作欢笑。

    夕阳老人跪拜行礼:“奴下得主人恩德,才能脱离苦海行正道,今后也定当遵从主人教诲。此拜别主人,请主人务必要保重。”

    上官苦、海底白鲨和双生子也跪拜道:“请主人务必要保重。”

    慕晓语把她们扶起来,双生子哭泣道:“主人,你要是想听琴了就回来,我们会做出更好听的曲子给你听的。”

    慕晓语笑着替她们拭去眼泪,道:“不准哭哦,不吉利的。”

    两人还哭着,哭的更加伤感了。

    清婉夫人始终紧紧的抓住她的手臂,始终一言不发。不是她不想说,实在是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她知道不管说什么都改变不了慕晓语要走的结局,说什么都不能道出她此刻的不舍。

    筝上前来,直视慕晓语,举起拳头狠狠的砸了过去。

    慕晓语很轻松的接住。她怒道:“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慕晓语笑了笑,道:“你要哭吗,那样的话我会笑的。”

289爱过的人

    筝真的就哭了,抱住她道:“我会等你回来的,那时候我一定已经比你更强,一定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做的比你更好。”

    慕晓语点头,道:“那我一定要回来看。”

    她轻描淡写的带过了,似乎已经不想争下去。筝十分的难过,就连被降为奴仆的时候也没有这么难过。

    她知道慕晓语没有把她当做奴仆,也没有把她当做叛军,至少现在没有,现在她们是朋友。慕晓语什么都不说,只因为她也伤感离别。

    筝把眼泪擦在她的衣服上,道:“既然什么都不带走,就带走我的眼泪吧。”

    其实,慕晓语早已要带走另一个人的眼泪,是清婉夫人的眼泪。她的眼泪甚至已经打湿了慕晓语的衣衫,所有人中只有她一句话也没有说,也只有她一直默默流泪。

    大家都知道她的苦楚,所以谁也没有对她说一个字。

    要说这一群人谁最舍不得慕晓语,毫无疑问就是清婉夫人。可要说谁最想要跟慕晓语走,那肯定是筝。

    只是,筝跟一般的姑娘不一样,她了解慕晓语。她的了解与清婉夫人对慕晓语的了解是不同的。

    清婉夫人摸清了慕晓语想要什么,而筝知道慕晓语不想要什么。

    证据就是那个时候:

    鼓响三通,慕晓语懒散的从床上起身。筝伺候她更衣,穿戴整齐,慕晓语拿起宝剑,临出门前说了句:“你如果想走就走吧,我不会追究的。”

    筝愣了一下,没有明白慕晓语的意思。

    等她回过神,慕晓语已经走出去百步之外,赶紧追了上去,问:“什么意思?你肯放过我?”

    慕晓语仍旧朝前面走着,道:“当初是想给士族各家一个下马威,如今已经不需要了;所以,如果你想走,我已经没有拦着的理由。”

    筝沉默着,也不知道是在犹豫还是无话可说。

    慕晓语道:“况且,留一个时刻想要取我性命的人在身边,终究是个隐患;我很怕死,所以放你走对我们来说都是好的。”

    筝沉默着,楞在原地好一会。

    回想起这段时间以来,慕晓语给了她太多的惊讶。不论是她的才能还是胆量,都是独一无二的,跟在她身边,她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半晌,自嘲一笑。转身回去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说是收拾东西,其实根本没什么可收拾的,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她,她也不属于这里,只不过是带走了随身的佩剑,还以一些杂记手稿。

    白泽山早朝之后,白泽匆匆赶到神殿。花梨和苏柔都已经在了。

    今天,是三族和谈叫停一个月之后首次再聚,花梨先开了口,道:“因东明突发事端,耽搁了和谈进程,本座为人族首领,也是和谈大使,在此多谢两位体谅。”

    苏柔白泽各自回礼,和谈又继续。

    大司徒下了早朝回府,见到女儿在院中独自惆怅,过去问道:“军中无事吗?”

    筝点头,又摇头,道:“她放我自由了。”

    大司徒楞了一下,又笑了,道:“看来一切已经是板上钉钉,和谈终于要有结果了。”

    筝没有接话,默了稍许,道:“父亲,请你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大司徒道:“你指的什么?”

    筝道:“军师究竟何许人也?她能把苏柔带来有苏,其才能可谓举世无双;士族叛乱,一心要挑起战端的主战派却毫无作为,这不合常理,王上没有追究连坐,这也不合常理;这所有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三族和谈,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大司徒默然,许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如今天下的形势我已经看不懂了。”长叹一声,又说:“以往,白泽山的日常事务由长老殿协同王上处置,可是大长老被罢黜之后,长老殿已经形同虚设,慕晓语掌握了兵权,对军队进行大力整改,名义上调兵需要虎符,但实际上各部将领听从的是慕晓语的号令,如果说还有人看得清,也只能是他们了。”

    筝知道,大司徒说的他们指的是谁。

    叹气道:“明日我能同父亲上殿面君吗?”

    大司徒摇头,道:“不。军师既然放你自由,你就是平头百姓,我不能带你进宫。”叹气,道:“离开白泽山吧,去哪都可以,总之离开就好。”

    筝感觉到了不寻常,问:“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大司徒道:“没有,已经不需要再发生什么了,军队掌握在慕晓语的手里,只要她跟王上同心,就一切都会顺利的。但长老殿是该要终止的时候了,它已经存在了太长时间,已经腐烂了,腐烂了的东西,就应该要被彻底的埋葬。”

    筝皱眉,道:“我不懂父亲的意思。”

    大司徒惨笑,仰面叹息,道:“你有婚约在身,却又沦为奴隶,士族之家,最看重颜面,这时候他们也在纠结吧,娶你过门,面子上挂不住,悔婚,又害怕我这个大司徒。所以,父亲对不住你,父亲只有对不住你。”

    筝哽咽几声,眼泪止不住的留了下来。强忍住没有哭出来,道:“不,我不能走。父亲大人,女儿已经给你添了太多的麻烦,这一次,就让女儿自己去面对吧,一切都让女儿自己去面对,你只要看着就好了。”

    大司徒不太放心,道:“朝堂上的事情,士族间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筝道:“我知道的,我知道该怎么做。”又说:“但其实已经没有关系了,白泽山庞大的士族之家,应该很快就要消散了。父亲忘了吗,她拒绝了王上的封赏,这就是一个信号,一个削除特权阶级的信号。”

    大司徒叹气,道:“我也觉得士族的存在实在是个错误,但身为士族,要从此放弃拥有的特权,还真是不舍。”

    筝道:“我倒是希望父亲能带头,只要父亲带头,想必能起到不少的作用,能少一些流血的惨案。”

    大司徒沉默着,他是长老殿首席长老,也是三公之一,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要舍弃拥有的一切并不容易。

    筝也没有继续劝说,她知道那有多难。

    她也不想再多做什么,她已经感觉很累了。

    父女二人聊了很长时间,筝也终于决定好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

    终于,她还是回到了军营,回到了慕晓语身边。

    早上起床,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见到给她打水洗脸的人是筝。疑惑道:“你没走?”

    筝应声道:“走了,又回来了。”

    慕晓语道:“为什么,你喜欢这里吗?我不喜欢,如果我可以走,走了就一定不会再回来,绝对不会的。”

    筝递给她帕子擦脸,道:“我跟你不一样,我喜欢这里,在这里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所以也必须回来。”

    慕晓语用帕子遮住脸,道:“必须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杀了我吗?你不会有机会的。”

    筝道:“不,我已经不想杀你了。我要保护我的家族,所以我必须回来,跟在你身边,能最清楚的看到白泽山的动向,看到天下的动向。”

    慕晓语道:“是吗,真是伟大。”

    筝道:“也不是那么伟大。”自嘲一笑,又说:“我有婚约,但他不愿娶我不想嫁;这才是我回来的真正原因。跟在你身边,这件事自然就会完美的解决。”

    “是吗。但我不能留你了,所以你还是要走。”

    筝道:“你还真是喜新厌旧呢。”

    慕晓语转过身看着她,非常的严肃,道:“不。相反的我是个很念旧的人,但我已经向王上递交废除奴隶制的折子,所以首先就必须解除身边的奴隶,王上很快会批下来,而且一定会同意,那时候,你会恢复大小姐的身份,至于婚约,我想那时候一切已经都不是问题。”

    筝看着她,十分的好奇。道:“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慕晓语道:“你说。”

    筝道:“你做这么多是为了什么?别人做事,无非就是为了功名利禄,但你对这些一点也不在乎。”

    慕晓语握紧手中宝剑,沉吟道:“这个跟你没有关系,跟白泽之外的人都没有关系。”

    慕晓语神色中的微妙的变化,筝发现了,可是那种微妙的变化,她怎么也看不懂。想要问,又没有再问。

    慕晓语穿戴整齐上朝去了,留下她一个人,突然觉得恐惧,比第一天跟着慕晓语的时候还要恐惧。

    但这种恐惧,绝不是因为要离开。是因为她看不懂慕晓语,她对慕晓语的恐惧是发自心底的,所以越是看不懂,就越是想要知道,越是想要知道,就越是害怕知道。

    慕晓语早朝回来的时候,见到筝还没有走,问她:“我不是说让你走吗?为什么不走,你不走,我会很为难。”

    筝道:“我也说过了,我有必须要留在这里的理由,既然你要废除奴隶制,不要把我当奴隶就好了,我可以从军,也可以做你的朋友。”

    慕晓语道:“听起来相对于做我的朋友,你更愿意做我的下属。”

    筝道:“是的。”

    慕晓语突然笑了,然后进去屋里,换一身闲装离开军营。

    经过早上的事情,筝已经不再把自己当做她的侍从,独自泡了一壶茶在院中赏花。

290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经过早上的事情,筝已经不再把自己当做她的侍从,独自泡了一壶茶在院中赏花。

    慕晓语出神的瞬间,程焉雪道:“我看到了,从你的心里看到了。”

    慕晓语道:“你看到了什么?”

    程焉雪道:“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

    慕晓语皱眉,刚刚她确实是想起了女人,可是不是一个,而是很多。

    但是程焉雪却说从她的心里看到了,先不论她究竟是不是能看到,但是不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慕晓语都是不可能只想一个女人的,程焉雪应该深知这一点。

    那么,她为什么只说看到了一个女人呢?

    慕晓语很不解,问她:“你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程焉雪看着慕晓语,道:“一个很美的女人,应该跟我一样是从很久之前遗留下来的,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那个女人一定对你很重要。”

    慕晓语心里吃惊不小,刚刚在她脑海中出现的女人中,最主要的是清婉夫人和筝。已程焉雪的角度来说,她两都是从很久之前就存在了的。

    那么,难道她真的看到了吗?

    慕晓语不十分的确定,问她:“是吗,你怎么敢这么肯定呢?”

    程焉雪道:“因为一个现代的女人是不会有那样的气质的,现代的女人不管多么高贵,都不会有那种气质。”

    慕晓语问她:“什么样的气质?”

    程焉雪道:“贵气,雅气,还有那种经历了生死,看透了得失,从大哭大难中走出来,经过大风大浪之后还保持着一颗善心的慈悲,现在的女人不可能又这些东西。”

    慕晓语基本可以确定,程焉雪看到了清婉夫人的影子。

    但是她还是不懂,为什么程焉雪看到的会是清婉夫人,而不是筝,而不是别的人。

    没有等她再说,程焉雪道:“她对你一定很重要吧,否则,以你的心境来说,是不会让我看见的,只有她对你特别的重要,重要到已经深深的刻在你的心里;重要到你对她的歉意已经超过了你修持的世界,只有这样,你的心境才会在无意中把她露出来。”

    慕晓语看着程焉雪,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呼口气,道:“真是个可怕的女人。”

    程焉雪道:“这话可轮不到你来说,我只是看到了你的执念,而你,看穿了无数人的心。说起可怕,我觉得你才是真的可怕的女人,可怕到存在这个世上都是一种灾难。”

    慕晓语没有跟她争论,冷冷的笑了笑,道:“是吗,那样也挺好。”

    程焉雪道:“不过我倒是很惊讶,我以为你是绝对不会对一个女人有如此深的愧疚的。”

    慕晓语张了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笑了笑,才说道:“你说的也不算错,我是不可能对一个女人有如此深的愧疚的。绝对不会,所以一定是你猜错了,你只是看见了我的心里由她而已,至于为什么有她在,你也是猜测。”

    慕晓语并没有信口胡诌,也没有做任何的掩饰,她对清婉夫人确实又一些不一样的感觉,但是还没有到执念入骨的地步。

    要说是愧疚,慕晓语并不承认,清婉夫人并不需要她的愧疚,如果她心里擅自的愧疚了,那就是辜负了清婉夫人的一番心意。

    慕晓语对清婉夫人,是爱情,是亲情,更是感谢。她很感谢清婉夫人的情义,很感谢清婉夫人始终为她着想。

    要说她没有心动,那是不可能的,清婉夫人很漂亮,也很温柔,这是世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个比她更加完美的女人。

    即便是吴欣,即便是花梨,即便是慕晓语,即便是苏柔,没有一个人比清婉夫人更加完美。

    但是,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不是对所有人而言的。

    清完夫人绝对是完美的,但是者不等于她的完美能够让慕晓语舍弃自己。慕晓语有自己的路要走,为了走下去,她可以舍弃所有的一切。

    慕晓语只会按照自己的心意走下去,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唯有这件事是绝对不会变的。

    慕晓语当然也想过,跟清婉夫人在一起。

    但是她却没有那么做,因为她必须去走自己的路。

    一个人的时候,孤单的时候,慕晓语甚至会想,如果有一天清婉夫人不在了,她会不会后悔。

    开始的时候,每当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她都想要跟在清婉夫人身边。可是慢慢的,她逐渐明白了一件事。

    慕晓语生来就是这个样子,是绝对不会变的。

    所以,她经常会想起白泽给她讲的故事:人死后,若是不去投胎,灵魂会成为阴间奇花异果的养料。

    慕晓语觉得,如果这一世结束的话,她和清婉夫人都是不会去往生的,一定会成为奇花异果的养料,那时候,她或许还会找到清婉夫人。

    她的心里似乎又有一些什么触动,慕晓语不愿再跟程焉雪说话,道:“我要睡了,你呢,要跟我一起睡?”

    程焉雪摇头,道:“不,我睡沙发就好。”

    慕晓语道:“虽然你不愿跟我一起睡,不过让你睡沙发还是太没人性了,我是绝对不能让一个美人受委屈的,所以你可以去旁边的卧室。”

    程焉雪没有继续跟她搭话,起身进去了。

    慕晓语也回房间睡了。

    叶城,已经很晚了,花梨还在看书。

    听到闹钟响起,她终于放下了书。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她一直过得很充实。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孤单。

    孤单的时候,她会想起慕晓语,在这个世界,慕晓语算是她唯一的依靠。

    但是今晚,她却想起了戈馨。

    说起来,她的那个年纪相仿的侄女,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花梨在想:如果戈馨能跟她一起来,拿她绝对不会感到寂寞了。

    花梨的嘴角挂着笑容,他想起了跟戈馨的相遇,那实在是一个很有趣的场面:府君带着一班人马在城门迎接,花梨左望右望,没有看到大皇子的身影。失落自语道:“不来接我吗!”

    身边的卫士以为发现了什么可疑之人,警惕问道:“元帅说什么?”

    花梨摇头,道:“没什么。你跟他去准备好,我要一个人走走。”

    亲卫不同意,道:“元帅身系重任,有太多人想要阻止你,属下等不能离开你的身边。”

    花梨道:“怕什么,没有你们跟着谁知道我是兵马大元帅花梨,我只不过是一个孤身闯荡江湖的小女子而已。”

    知道劝不住,也就只能暂且答应了,道:“元帅一定要小心,属下等在府君府上。”

    花梨离开队伍,径直去了大皇子的王府。

    ‘一品镇边王府’,花梨昂首看着那朱红大字招牌,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道定军城的时候她第一件事就是要见大皇子,但是真的到了他家门口,却犹豫起来。

    兄妹二人刚刚结束了拼杀。

    而之所以会有这出闹剧,花梨觉得是她的责任,若不是她薄情,在大皇子离开东明之后就渐渐忘记了这个哥哥,大皇子也不至于要用这样的方法来帮她。上次到了定军城也没有主动去拜访;如果那时候主动来拜访的话,兄妹二人就会有交流,就能协商出一个对策。

    踌躇间,听见有声音叫:“元帅请。”

    是一个很温柔的少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花梨转身,见到一男一女两个少年。

    男子看起来比她大一些,二十来岁的样子,身着黑红盔甲,腰上挂着剑,额头上还冒着汗珠,应该是刚刚从什么地方赶回来的。女孩应该只有十二三岁,身着劲装,剑背在背上;她用的也是木剑,花梨不由得看想要自己的腰上。

    女孩也注意到了,凑过来盯着看,有些不解的问:“元帅也只有木剑吗?”

    男孩把她拉回去,作揖道:“臣东明驻防卫戍将军,见过兵马大元帅。这是舍妹戈馨。”

    女孩抢话道:“兵戈的个,温馨的馨。父亲说当世并非太平盛世,还是要有锋利的兵戈才能有温馨的家。”

    花梨看着她,问:“你父亲是?”

    男孩朝王府作揖,道:“家父乃是叛臣一品镇边王。”

    花梨已猜到了,他们出现的时候她就猜到这女孩是大皇子的孩子,只是这男孩,她并没有印象;如果大皇子的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她一定会有印象的。

    疑惑道:“可我怎么从未听说过你?哥哥离开东明的时候尚未成亲,我是记得的。”

    男孩道:“我是父亲捡来的,在来定军城的路上捡到的。”

    这样的话就说得通了;花梨道:“这样啊!哥哥在吗?”

    他似乎在为难,作揖道:“元帅请进府坐。”

    女孩又凑了过来,盯着花梨问:“元帅你为什么要用木剑?”又道:“你有两把剑,木剑是不是用来赶走那些不愿意杀的人的?”

    花梨看着她,道:“我来,是以公主花梨的身份来拜见哥哥的,所以你要叫我姑姑。”看着男子,道:“你就不用了,你比我要大,会很别扭。”

    女孩不乐意,倔强的说:“可以不叫姑姑吗?父亲说你只比我大五岁。”

    花梨道:“那就不叫了。”

291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少年走在后面,时而笑着,时而不解。花梨跟他的想象有很大不同,不像是一个统领天下兵马的大元帅,只是跟他差不多年级的有些调皮的姑娘。她的小姑姑而已。

    花梨刚刚进正堂,就有个女人过来,问:“有客人吗?是来找镇边王的还是戈馨的朋友。”

    花梨一身江湖人的打扮,加上戈馨一直跟在她身边说话,所以女人以为她是戈馨的朋友。

    戈馨抢话道:“是大元帅,来找父亲的。”

    她似乎很喜欢说话。

    女人连忙行礼,道:“臣妾罪臣镇边王之妻,见过大元帅,镇边王外出狩猎去了,……臣妾也不知道他去了哪。”

    花梨把她扶起来。道:“嫂子免礼。”

    正堂,花梨坐在上位。戈馨盯着她看,好像很好奇。

    本想说点关于大皇子的事情,却被她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给堵了回去;道:“我将往白泽山,途径定军城本想来看看哥哥的,既然他不在,就请嫂子转达说:东江的防务拜托了。”

    花梨轻轻的笑着,只是笑容里满满的透露出心酸。

    戈馨还看着她,花梨呼口气,问她:“你想跟我说什么吗?”

    戈馨点头,她妈妈赶紧组织,道:“元帅恕罪,这孩子平日娇惯坏了,每天就知道吓跑,女儿家该学的东西是一样都不会。”

    花梨笑了,道:“跟我倒是真像。”问戈馨:“你想跟我说什么?”

    戈馨看着妈妈,犹豫了一下,才对花梨开口。道:“我想看你的剑,那把帅剑,听父亲说那是鼎王爷爷亲自铸造的,万中无一的宝剑。”

    花梨解剑给她,把木剑也递过去,道:“帅剑确实万中无一,是神兵利器;可我这柄木剑才是真正的法宝,你看得出来吗?”

    戈馨拿过来,摇头:“看不出来,它有什么奇特之处吗?”

    花梨道:“准你用用。”

    戈馨高兴的挥舞两下。

    原本平平无奇,看起来已经腐朽的木剑,轻轻一舞动,立刻就有紫气萦绕,不小心擦过椅子一角,竟将整张椅子震得散了架。木剑是钝器,但它内含的力量却毫不逊色于那些神兵利器。

    戈馨惊得咽了口水,痴痴地望着这把木剑。

    少年也吓了一大跳,戈馨有多少本事他知道,这把木剑有多少力,他却看不出来。

    在戈馨愣神的瞬间,花梨已收回了木剑。

    戈馨看着花梨,又看了自己的木剑。低下头道:“原来元帅的不是木剑。”

    她看起来很失落,这个年纪,遇到这样的事情失落是应该的。

    花梨把木剑重新挂在腰上,道:“这柄剑是我师傅给我的,只要你努力修炼,有一天也一定可以得到一把足够满意的兵器的。”

    戈馨小声的‘嗯’了一声,显然并没有得到安慰。

    花梨道:“帅剑你还看吗?”

    她拿起帅剑,帅剑是真正的宝剑。

    拔出来的一瞬间,旁边的人都能感到它的杀气,这是一把经过战场上鲜血淬火的兵器。

    戈馨和少年都咽了口水,木剑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木剑没有杀气,也没有这种霸道的威慑;帅剑则不同,它被铸造出来就是为了征战的,就是为了统治百万雄兵的,所以肃杀霸道。

    戈馨尝试着挥舞,但对她来说帅剑的重量有点大,挥舞的很吃力,勉强耍完一套剑法。

    花梨拍手道:“果然是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女。”

    戈馨脸红了,把剑还给花梨。

    花梨问她:“你不喜欢你的木剑?”

    戈馨低下头,道:“这是爸爸给我做的,她说我还太小,拿着兵器容易伤人,所以只给我木剑。”

    花梨拔出她的木剑,随手挥了一下;道:“做得很好,也是一把很好的木剑。”

    戈馨道:“嗯,但它只能背着好看。”

    她的样子,应该很想有一把剑,一把真正的算得上兵器的好剑。花梨笑着,道:“不,它还可以练剑,可以杀人,也可以打仗。只要你努力的练习,练到可以用木剑战胜别人的神兵利器。”

    戈馨道:“可以吗?”

    花梨道:“当然,等你的修为足够高的时候,有没有剑对你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可以用任何东西当剑,花草树木,甚至凝气成剑。”

    她认真的听着,一脸的羡慕;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修炼。

    花梨笑了,这孩子跟她真的很像,她也很喜欢修炼,不过戈馨更加幸运,大皇子没有阻止她,甚至还为她坐了木剑。花梨则不同,如果不是遇上慕晓语,她很可能会在反抗中死去。

    侍女端茶进来,戈馨的母亲趁机插话,道:“馨儿,大元帅是有公务来的,你不准打扰。”

    戈馨很听妈妈的话,立刻就不缠着花梨了。

    花梨也没有说什么,在别人的眼里,她首先是兵马大元帅,然后是公主,最后才是这个人~花梨。

    世俗如此,她改变不了什么,也不想去改变什么。

    因为这些本就是无关紧要的,可以不必改变。

    对于无关紧要的事情,花梨已经习惯了忽视,很久之前就习惯了。

    本来,她应该走了的,但她还没有走,她始终还是想要见大皇子一面,始终都想跟他说一句:“哥哥没有错,是花梨错了。”

    可是大皇子是有意躲着她的,怎么肯轻易现身。

    一直等到晚上,花梨才算放弃。递给少年一份文书,道:“既然哥哥不在,就由你接收吧,奉帝君之命,一品镇边王还是一品镇边王,另外追加东江巡防检察官,负责东江一切日常防务。”

    少年行礼接旨。

    花梨离开王府,独自走在街上。

    定军城的夜市已经开始了,能听见勾栏瓦肆里传出的歌舞声。

    在一座梨园的围墙外停了下来,侧耳听着里面传来的歌舞声。

    听了约半刻钟,有个身影走了过来,远远的就说:“元帅想听曲吗,没带钱的话我可以请你。”

    虽然这里没有灯看不到她的脸,但听声音知道是戈馨。

    握剑的手松开,点燃火折子,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借助微弱的火光,她看到花梨的脸上有微汗,问:“你很早就发现我了吗?”

    花梨道:“没认出来是谁。既然是你,为什么不走大门要翻墙而出?”花梨离开王府的时候发现有人跟着,但那人却不走正门出来,以为是王府有刺客潜伏,才一路慢慢悠悠的等她出手。

    戈馨咯咯的笑了,道:“不愧是大元帅,发想了我还这么镇定。”

    凑过去离花梨更近一点。花梨后退两步,道:“有什么事吗?”

    她扭捏道:“我想跟你去白泽山,自己去的话不认识路,也不太敢。”

    原来打的这个算盘,花梨拒绝:“我不会带你去的,你快回去吧。”

    她拦住花梨,道:“你是我姑姑啊。”

    “你从来没有叫我一声姑姑。”花梨瞪她一眼,又说:“而且此行是正事又不是游山玩水,带上你只能是拖累。”

    她好像完全没有听出花梨的意思,道:“我教你姑姑你就带我去吗?姑姑。”

    这孩子还真有几分没脸没皮,越发的发现她们实在太像了。花梨冷脸,道:“不,我不会带你去。除非你爸让我带你去。”

    戈馨失落的说:“那是不可能的,他现在都躲着不见你,怎么还可能让你带我去白泽山。”

    “所以你回去吧。”

    花梨转身走,她又紧跟上去。

    花梨道:“你跟着我也没有用,就算你能跟到明天早上,也绝对上不了船的。”

    戈馨得意的笑了,道:“没事的,我带了钱,有钱租船。”

    花梨侧瞟她一眼,有些意外。道:“我可告诉你,东江上有水匪,你的本事是绝对打不过的。”

    戈馨还得意的笑着,道:“不怕,反正我跟在你后面,你不会见死不救的。”

    花梨戛然止步,‘哼哼’笑了两声;她突然发现,这孩子一点也不像她,她像慕晓语,一旦确定了什么事,就一定会去做;而且总能很准确的拿捏住人性。

    东江上来来往往的那么多船只,却白泽山的也不再少数;可这孩子偏偏跟上了她,不是因为她是她的姑姑,而是因为她是兵马大元帅。东江上有水匪戈馨肯定是知道的,所以她才要跟着花梨,她知道只要她跟着,花梨就一定不会放任她不管。

    花梨转身,道:“我送你回去。”

    戈馨不依,使劲摇头,道:“不要,要是回去了,肯定一个月都不能出门。”

    花梨道:“不回去也可以,只要不跟着我,你要去白泽山我也不拦着。”

    戈馨道:“一个人不敢去。上次的时候我就想跟你们去了,不过那时候有老爸在,等逃出来的时候你们的船已经走了。”

    卖了半天惨,才恳求道:“姑姑,你就带我去吧,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保证你要我干什么我都会做,脏活累活也没有关系。”

    花梨冷冷的看着她,道:“我不会带你去的,不管你说什么,都绝对不会。”

292花梨的记忆

    虽然她很坚决,但戈馨显然也不是会轻易就放弃的人;而且是那种没脸没皮,不顾一切的人。

    走在前面,道:“就算你把我绑起来也没用,我还是会逃脱的。”

    被花梨抓住,道:“我没有兴趣绑你,我只要把你送回去就好了。”

    见到花梨认真,她求情道:“那么大元帅,我从这里路过,天太黑你没有认出我,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好不好。”

    花梨看了一眼王府的方向,放开她,道:“如果你跟着我,我还是会把你送回去的。”虽然不相信她会就这样放弃,不过花梨也不想送她回去,大皇子不愿见她,不管什么原因,她插手他的家事总是不太好。

    得到自有,戈馨朝前面跑了几步,做个鬼脸,道:“不跟着你才怪。”喊完,几个翻身不见了。

    花梨有很多事情要想,倒是没有心思管她要干嘛。

    清晨,天微微亮的时候花梨一行人就登船准备离开。

    检查无误,起航离开定军城。

    到了正午。

    午饭时分,花梨从楼上下来看到桌子上的戈馨,皱眉问:“是谁让她上船的?”

    楼船的守卫很严,没有人帮忙她是绝对上不来的。

    戈馨起身,见礼道:“参见大元帅,不是元帅你给我令牌让我上船的吗!”

    她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把谎话说的比真的都真。

    令牌一定是昨晚的时候她偷走的,这是大罪,花梨不想治她的罪。争论也已经无用,道:“来人,准备小船,送郡主会定军城。”

    听到花梨要把她送回去,戈馨连忙求情:“姑姑,元帅,你就让我留在船上把,去白泽山,我保证听话,保证不乱来。”

    花梨没有理她,她只能出下策,主动坦白道:“我偷了你的令牌上船的,按照宗法应该押入大牢,交由宗正寺处置,你不能就这样送我回去。”

    要说宗法什么的,花梨还真的不知道。小时候妈妈是逼着她看过,但她一向不服气,所以半个字也不愿意记住。

    看着戈馨,道:“宗法在东明的时候就已经被我撕毁,现在,我就是宗法。”

    戈馨愣了一下,道:“怎么这样。”立刻就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委屈的样子,一旁的卫队长都忍不住要求情了。道:“元帅,就留她在船上吧,现在要送她回去路上也不放心。作为惩罚,暂时革除她皇族的身份,让她在甲板上帮忙。”

    花梨怒视他一眼,他赶紧拱手作揖。

    戈馨也跟着祈求:“是啊是啊,万一路上遇到水匪什么的,姑姑你还是会自责的对吧。”

    花梨白眼看了两人,坐下道:“既然你要留她在船上,我就当不知道,但丑话说在前面,镇边王那边你们自己去说,她惹出什么乱子也要你负责。”

    卫队长尚未应声,戈馨就替他回答了:“是,谢大元帅恩典。”

    卫队长无奈,道:“跟我出来吧,大元帅要吃饭了。”

    甲板上,卫队长道:“我呢,一不小心着了你的道,你父亲那边我会传书给他,如果他来接你,你就回去;反之,你可以去白泽山;但是约法三章,第一,在船上的时候你是被革除皇族身份的,把你编在使团卫队里面,跟其他人一样负责相关工作,你的工作就是洗甲板。明白了吗?”

    对戈馨来说,能跟着去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都可以大营,道:“属下明白。”

    卫队长道:“需要告诉你的是如果你做的不如别人好,我也会把你送回去的,因为使团卫队都是精英,决不允许拖后腿的存在。”

    她坚定的点头,没有一点犹豫。

    戈馨得到一套使团卫队的衣服,换上之后简单的吃了午饭就开始干活。

    她比任何人都卖力,因为她知道卫队长说的是真的。而且她告诉自己必须做得比别人好,因为她最不被看好。

    往事是一根牵动痛苦的绳子,大多数人想起往事的时候都是不开心的,不论这件事曾经是不是开心,但只要想起来,都一定是痛苦的。

    因为凡是被想起的往事,都已经是不堪回首的曾经,回不去的过去,总是令人痛苦。

    而人,总是习惯于纠结过去,沉溺于痛苦之中。

    花梨虽然超越了生死轮回,但终究也只是一个人。

    或许在世人的眼中她已经是高高在上的了,过去的时候她是高高在上的,现在任然高高在上。但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花梨都不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

    在花梨的心里,自己始终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孩。所有的一切,都是别人逼着去完成的。

    被父亲逼着反抗,做了兵马大元帅,被哥哥逼着反抗,展开了人族史上规模最大的皇族内乱,被叔叔逼着反抗,对魄罗王进行毁灭式打压。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她自愿自发的行为,都只是无奈之举。

    所以她才想要逃,逃离那个令她喘不过气来的世界,跟着慕晓语来了这个世界。

    原以为总算可以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可事实远非她所想的那么简单。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忘记的回忆。

    你以为已经忘记了,其实只是藏在了很深的地方,有一天因为什么缘故,它就会冒出来,不论曾经这份记忆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你想起这份记忆的时候,不开心就已经来了。

    来这个世界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这种不开心还是第一次。

    花梨不由得摁住心自问:“是觉得孤单了吗?”

    她自己也不清楚,不清楚孤单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她一直都很孤单,所以,孤单对她来说就像是一起长大的伙伴,在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不在的时候也不觉得有什么,因为知道他一定会来的,早晚都会回来的。所以,只要坚守就好了,只要坚守于此,所有的事情都会过去。

    也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孤单过。生在帝王家,母亲对她宠爱有加,虽然父亲从一开始就只把她当做促使天下和平的工具,可是也给了她很多的爱。

    和别的王子公主相比,花梨确实是享尽这天地间一切的优待。

    所以,花梨也觉得她从来没有孤单过,没有孤单过的人,是不会明白孤单的感觉的。那么,现在她终于觉得孤单了吗?

    也不是,花梨并没有觉得孤单,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很充实。但是,即便不孤单的人,过往的记忆也是会使人寂寞的。

    因为过去已经回不去了,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已经是不堪回首的。

    花梨看着窗外,看着这世界的灯红酒绿,嘴角露出一个笑容,道:“明天出去走走吧,会有别样的生活的,我需要不一样的生活。”

    来到这个世界,她一直跟在慕晓语的身边,对她来说,慕晓语是师傅,是姐姐,也是妈妈所爱之人。所以她要替妈妈看好这个人,至少要让她幸福下去。

    回到这个世界之后,慕晓语一直忙忙碌碌的,好像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能让她停下脚步,好像一直有什么事塞在她的心里,让她不能停下来,一停下来就会死一样。

    这跟在异界的时候大不相同,事出无常必有妖,花梨知道,慕晓语的心里一定藏着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这件事情一定跟那个女人有关。

    她很想插手帮忙,可是该怎么做呢?花梨毕竟还小,对于这些东西一无所知。她曾想要杀了那个女人,因为只要她死了,慕晓语就会重新活过来。

    但是她不敢,对慕晓语来说很重要的人,如果杀了她的话,慕晓语肯定会翻脸的,肯定会跟花梨大打一场。

    花梨倒是不怕慕晓语对她出手,只是担心那样的话,妈妈所有的期望都会成空。

    对花梨来说,妈妈永远是最重要的。

    但是今天,花梨终于可以放心了,因为慕晓语已经从哪个女人的温柔乡走出来。

    花梨看得出来,慕晓语尽早启程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没有了相思。

    没有了对她的相思,即便还剩下那些忘却不了的想念,也不会失去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走出来的,彻底的从她的温柔乡走出来。

    而对花梨来说,慕晓语是不是还会回去异界不重要,是不是思念着清婉夫人也不重要,只要慕晓语不会一蹶不振就好。

    花梨虽然没有经历过感情,但她知道,感情是勉强不来的,即便是相爱的两个人也会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

    即便相爱的两个人,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的时候,也还是可能不会在一起,因为人心,始终是变幻莫测的。

    人心难测,所以人所为之事,也是不能用常理来判断的。

    慕晓语跟清婉夫人,是缘分还是有缘无分,亦或是会有变得什么牵绊,对花梨来说无关紧要,这是她们之间的事情,她只要保证慕晓语是个完整的人就好。

    如今,慕晓语已经做回她自己,花梨也终于可以放下肩上的担子,认真的去看这个世界。

    慕晓语躺在床上,面对着过去和未来,她问自己:“我应该怎么办呢?”

293慕晓语和清婉夫人

    其实她已经有了答案,在异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从白泽的故事中找到的答案:“传说中,九幽冥府的地界圣都处在忘川河尽头,是三界之中所有欲望的汇集的地方。地界圣都里面住着以为阴间圣王,虽然不管阴阳之事,却是凌驾于十殿阎罗之上的阴间天子。而三生石是一切情缘的起点和终点,三生三世生死相依,三生三世之后天各一方永不相见,这就是三生石。”

    “那么,地界圣都的奇花异果呢?那又是什么东西?”这些东西,是慕晓语零零散散的记忆,她已经忘记了大部分的情节,凭借某种感觉认为这些零散的东西或许会有帮助。

    “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夷死落尘,尘土复生为地界圣都的奇花异果,而这诸多奇花异果又滋养了下一代的灵魂,一切是起点,又是终点。关于这,本座还曾与地界圣都的阴间天子论道。”

    见慕晓语一脸期待的样子,继续给她讲道:“三千六百年前,本座修成不灭金身,遨游天地,因白泽之威名,在阴间不受阻拦,得以朝见九幽冥府地界圣都的圣王天子。”

    “圣王天子好客,招待本王在在地界圣都进食,但桌上摆的尽是些奇花异果之类,本座是吃肉的,此等之类难以下咽。”

    圣王天子见了我的为难,打哈哈道:“见谅了,有朋自远方来,本应好酒好菜招待,奈地界内住的都是精灵鬼怪,神殿之内也是百物交集,一口咬下去指不定就是谁家亲戚,故而只有这些奇花异果可做果腹之用。”

    这等荒唐说辞,怎能骗的了本座,问他:“这些奇花异果就没有亲戚吗?”

    圣王天子听了哈哈大笑,回答本座说:“不会有的,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这酆都城的奇花异果之所以千年不败万年不尽,是因为托起它们的是这些归于尘土的灵魂,而滋养它们的,是三界中一切生灵,往生的鬼魂到了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洗去生前记忆,这些记忆就飞到酆都城,滋养这些花草果木,众生尚在,这些奇花异果就开不败、食不尽。”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本王更加能以下咽了。总感觉这桌上的花瓣果子都要爬起来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圣王天子放一片花瓣放进嘴里,继续说道:“上神不必多想,嚼食入腹的又何止是花草果木,我等金身得道,享受万古天道所赐予的一切美好,也当有所付出,替众生灵咽下这诸多疾苦。”

    他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让人想不吃都不行。夹一片花瓣放进嘴里,轻轻咬开,味道奇苦无比,好像将一个人一生的凄苦都放在了这片花瓣上,而我一定要咽下这份凄苦,才算完成一次救赎。

    那种酸楚,即便是本座拥有不灭金身,也忍不住要泛起泪珠儿。

    再也不敢动筷子,阴间天子见我的窘迫,放下筷箸告诉我说:“你吃的那片花瓣是个苦命的女人,生下来就是奴隶,不知道父亲是谁,跟母亲生活在牛棚边上,断奶之后没在吃过一顿饱饭,冬天下着大雪,她只能蜷缩在黄牛的怀里取暖,六七岁就开始劳作,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岁,骨瘦如柴,躯体只有两尺大小,也没个安葬的地方,让野狗给啃了骨头。到了阴间界她问判官‘我来世该是什么样的命途?’判官告诉他说‘奴隶,不得好死!’他听了之后不愿再往生,自绝于判官殿上。”

    听了圣王天子之言,本王长叹:“难怪它会这么苦,这一世何其苦涩!”阴间天子眼角也含着泪水,只是不知道这泪水,是在哭自己的孤独,还是替这些花果的生前惋惜。

    又吃了一片,味道也不好,又酸又涩,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那种感觉,时至今日还印在灵魂深处!问圣王天子道:“此人的一生,是怎么样的命途。”

    圣王天子告诉我说:“那是个善妒的女人,她生在士族门第,长相俊美,豆蔻年华攀上君侯,做了正宫夫人,可生性善妒,见不得君侯与别的女人相好,先是设计杀死了君侯两名妾室,又将通房丫头鞭打烙印,宫中凡是长相好看的都逃不过毒手,最后发展到君侯与亲妹子走的近一些都要生妒,与君侯相爱三年,终于结了良缘善果,怀胎十月生下一女,两三岁便出落得水灵灵的,君侯对她宠爱有加,女儿更是捧在手心爱不释手,谁曾想这女子竟然跟女儿争风吃醋,趁君侯外出之际将亲生女儿投入井中溺死。君侯归来得知爱女亡故,终于雷霆大怒,将新仇旧怨一并与她清算,判了个凌迟处死以儆效尤,死后她问判官来世是个什么样的人,判官告诉她来世做不成人,要做个任人骑坐的马驹以赎今生的罪孽,这女子不甘做个畜生,自绝于判官殿,归了尘土。”

    本王骇然,不由得咽口水,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要多很的心才能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害。

    这么想着,又自嘲的笑了,口中喃喃一句‘要多狠的心才能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害’

    阴间天子听了释然一笑,将一盘花果推到我的面前道:“酆都城也不是所有的花果都是苦的,尝尝这些美好的。”

    拿一个长相还算好看的果子喂进嘴里,味道甜美,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入了腹中,感觉腹部有灼热感,非常舒服。

    这个果子更像是灵丹妙药,不由得好奇,问他道:“这个人的前身,当没什么波折吧。”

    阴间天子浅浅的笑着,与我说道:“他生前是个修道之人,造福百姓,普化渡民,曾游走诸侯国讲道除妖,一百三十五岁之时途经小华山,不识得上古妖兽肥遗,只当是四脚蛇成精,祭出法宝就要收妖,肥遗一怒之下将他一生修为落的干干净净;死后在地府跪了三年只为见我一面,见到我只问一句‘来世能否成仙了道’?唉!可伶他百年道行一朝丧,肥遗不仅吃了他这一世的修为,还断了他来世的仙根,得知事实,望着殿外奇花异果,喃喃自语‘生前不能成仙了道,来世不能修炼仙法,何苦入了轮回,不如就在此处归了尘土,渡那些该往生之辈’;语罢,自绝神殿之上,因其献身归了尘土,故而所依附果实味道甘甜,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生死都在为众生造福。”

    没想到这些归了尘土的鬼魂还有这么多讲究,又拿起一个果子放入口中,味道很淡,几乎尝不出来,细细品尝,有一丝苦涩,苦涩中又有一些微甜。

    但尝不出来这一生是福是祸,还是问阴间天子:“此人生前是何命途?”

    阴间天子说:“这是一个农夫,祖宗十八代都是农夫,他的一生经历了武王伐纣,漂泊流离七年余,亲友都在逃亡中死了,最后只有他熬到了天下太平,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只能果腹而已,八十高龄孤苦无依,被乡里举上朝堂,见了君王,享受供养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八十二岁自缢家中,终究了孤苦无依的一生,到了判官面前他问来生,判官告诉他说‘男耕女织,得一双儿女,三十岁时犬戎南侵,儿女惨死,夫妇二人漂泊流离,五十岁饿死路边’,他听了呜呜的哭几声,又哈哈大笑说‘不如归去’,自绝于判官殿,淡然陨落,才有了这近乎白水的味道。”

    本座愕然,这老农夫的悟性,真是让本王汗颜。又把一片花瓣放入口中,香甜的味道瞬间袭来,口中的味道比蜜糖有过之而无不及,咽下之后五脏六腑都像置身蜜罐。

    舔舔嘴唇,回味那天地间最美的味道,与圣王天子说:“这个人的一生一定没有任何波折,甜的让人发颤。”

    阴间天子摇头道:“不错,此人一声可谓是众生羡慕,他与妻子青梅竹马,携手共渡五十三年,父母慈,子女孝,后来入了阴间界,得知二人来生不能在一起,夫妻二人双双自绝,誓要在幽冥界永世相守。”

    本座不由得愕然,这是何等的痴情;也是由此知道,相爱相守原是如此的甜蜜。问圣王天子:“那我刚刚吃的是一个还是一对?”

    “一个,酆都城有花草果木千千万,另一个是花草果木何物我也不知道,只能等那天被端上来,才能知道那女子附在何物身上。”圣王天子知道我怜悯他夫妻,就将此事告知于我。

    世间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本座虽知此理,却还想做个红人,与阴间天子打商量说:“如果有一天那女子被端到你的面前,可否告知我一声,让我把她吃了,让他们夫妻团聚。”

    阴间天子没有拒绝,反正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有那么一日又把我叫到跟前,也算是给这孤苦的生活增添一丝色彩。

    一边吃这些甜的苦的,一边听阴间天子讲他们生前的事迹,桌子上的花果吃光,已经是三日之后。

293程焉雪

    坐的有些累了,站起来伸个懒腰,对阴间天子抱拳致谢道:“多谢陛下厚待,可否容许我等去酆都城别处走走。”

    阴间天子没有反对理由,唤来司事吩咐道:“备大车供上神乘坐。”

    跟这边千恩万谢,才出了幽冥圣殿;六驾马车已经等在宫门之外,我也占了个便宜。

    承蒙圣王天子招待,本座游玩数月乐不思蜀,但终于还是要走了!辞别圣王天子,专挑一些不知道通往何处的路走,用了不少日子才走到忘川河边。

    见了彼岸花,又想起相思之人。河岸之上,彼岸花开的鲜艳,折一株拿在手里,喃喃自语道:“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彼岸花啊彼岸花,你因何故要遭受这样的惩罚。”但闻声,彼岸花却谢了。

    彼岸花千年才落,到了我的手上却顷刻间谢了,这是何等的丧气,本座不服,叩门询问三生石。

    敲了三下,听见有人说道:“白泽,你不在异界为主,来幽冥界做什么?”声音从身后传来,连忙转身去看,那是一个长相奇美的女人,柳叶眉,丹凤眼,面若桃花朵朵,鼻似悬胆挂钩,樱桃小口一张一合,吐出之音;着一件素纱锦绣牡丹衣,裹一个朱红落地斗篷霞披,头戴百年朝凤,腰佩缀玉香包。

    也是那时,本座才知道三生石是这样的一个美女。

    她缓步到了我的跟前,上下打量,说道:“你要问情缘?可惜,你二人均是超脱生死天道之辈,三生石上没有你们的情缘。”

    听她这么说,我险些丧了道行,却还强忍着,作揖道:“神祗必然知道,望请指点迷津。”

    三生石摇头,与我说道:“天地间的情缘自有成败得失,凡人祈求三生三世,尔等金身正果之辈,能顺应天命,也能篡改天命,何必来我这里问什么因果。”说完,不高兴的走了。

    我也不敢叨扰,一路摇摇晃晃朝着人间走。经过忘川河的时候忘川河水也不再平静,河面之上波浪滔天,滚滚浪花之下,还能见到三三两两的人头攒动。

    这是绝不正常的,本座金身正果,即便是忘川河水,也要对我礼敬有加才对,可是那一次的幽冥之行,却处处透露着不正常的气息。

    白泽长叹,哽咽道:“这便是三千年来我不断给她送去信物,却始终不敢越过雷池一步之缘由。”

    慕晓语的眼睛里泛起泪花,当初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她还是宠辱不惊的,现在,却感觉莫名的难过。爱到深处,就连一点风险也不敢去冒。

    可是,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容易满盘皆输。

    白泽没有输,但是慕晓语输了,输的彻彻底底。慕晓语终于想明白,她们没能走到一起,只是时机不对。

    但是,就是这个时机,毁了她所有的希望。

    慕晓语哭了,但没有伤心,人可以只是单纯的想哭,跟伤心难过没有关系。

    因为她本是不需要伤心的,吴欣很爱她,她也很爱吴欣。

    只要明白这点就够了,无需去为了离别悲伤,也无需因为得不到而难过。

    世上的事情,本就是很多无奈组成的,只不过是这时候的事情太过无奈而已。

    慕晓语渐渐的平复了心情,然后闭上眼睛进入梦乡;她需要好好的睡一觉了,跟吴欣分别之后,她还没有好好的睡过。

    慕晓语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晚的时间了。

    伯明瑞请她来玩,很有主人的态度,慕晓语从卧室出来,伯明瑞已经等在客厅里。

    见到慕晓语,他笑道:“很少见你睡得这么沉的时候,看来从乌蒙山回来之后,你遇到了不少的事情。”看着慕晓语,又问:“那么,现在呢,心情好一点了吗?”

    慕晓语笑了,笑得很甜,问伯明瑞:“你是在关心我吗?”

    她已经凑到了伯明瑞的跟前,差一点就要吻上去。

    程焉雪坐在伯明瑞的身边,恨不能一把捏碎她的脖子。

    伯明瑞朝后面退了一些,跟她保持相当的距离,道:“不是,我只是好奇,好奇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的,伯明瑞并没有关心慕晓语,他只是好奇,好奇慕晓语在无涧之渊下面到底遇到了什么,好奇慕晓语从乌蒙山回来之后又遇到了什么。

    他不关心慕晓语,当然不是因为他不够朋友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而是伯明瑞知道,慕晓语不需要别人的关心,至少表面上不需要。

    对慕晓语来说,对她最好的关心就是让她任意妄为。

    伯明瑞是个很懂事的大叔,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够和慕晓语处得来。

    一般人是很难跟慕晓语相处的,因为慕晓语实在不是个正常人。她是个神经病,是个随时都可能咬断人脖子的野兽。

    所有的人都怕她,怕她什么时候就发疯了,怕她什么时候就做出什么事情来。

    但是,这只是自以为了解慕晓语的人的看法,真正了解慕晓语的人,一定知道那只是她的伪装。慕晓语是个把事情拿捏的很清楚的姑娘,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动手的。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做的事情总是把利害关系放到第一位,因为太过于在乎利害关系,所以伤害了很多人,造成了很大的误会。

    但是慕晓语从来没有去解释,她只是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事情,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对此,伯明瑞也常常感到无奈,因为慕晓语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常常会把他退出去当做挡箭牌。虽然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可是麻烦还是有的。

    当然,即便这样,他还是把慕晓语当做很要好的朋友,因为慕晓语给他的帮助,远远大于制造的麻烦;而且,伯明瑞本身并没有称得上很要好的朋友,慕晓语算是唯一的一个。

    所以,对伯明瑞来说,慕晓语给他制造的麻烦,某种意义上也是生活的调味剂,虽然一段时间内可能会有怒气和怨气,可是如果慕晓语太长时间不给她制造麻烦的话,也是会觉得孤独的。

    在伯明瑞的心里,早已报慕晓语当做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当然,他只是在心里这么想,因为他不太肯定慕晓语真实的年纪,是不是就是他所看到的花样年华。慕晓语的实力可以说是深不可测,这世上绝不会有第二个人从无涧之渊出来,那下面的可怕,伯明瑞可是亲身所见。

    所以伯明瑞觉得,慕晓语的这个样子可能只是在这个世上的伪装,或许慕晓语跟汇枯禅院的三个师傅一样,都已经是超越这个世界的神仙。

    只是,慕晓语实在太调皮了,没有办法静下心来认真修道,所以才会在世上四处奔走,寻找新奇的东西。

    慕晓语插在伯明瑞和程焉雪中间坐下来,抱着伯明瑞的手臂,道:“我失恋了,想要找个老实人安稳的过下半生,可以吗?”

    程焉雪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推开慕晓语,道:“不可以,你要找老实人别出去,这个有主了。他也不是你口中的老实人。”

    慕晓语没有理会程焉雪,两眼楚楚可怜的盯着伯明瑞,问他:“可以吗。”

    伯明瑞白她一眼,道:“你差不多玩够了,今天要去哪玩,我给你当导游。”

    慕晓语不太高兴的样子,做个咬人的动作,道:“没趣的男人。”

    伯明瑞能忍,程焉雪可不能忍,朝她大吼:“那你理他远点啊。”

    这就是慕晓语的目的,伯明瑞是个成熟的男人,如果要找他谈心肯定很合适,可是要用来调戏就不合适了。

    程焉雪则不同,虽然已经活了很长时间了,但是真正的在这个世上做人的时间却不是很长,而且女人是善妒的,尤其是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失去理智。

    懒散的样子对着程焉雪,道:“虽然很没趣,但是如果很无聊的时候,总比没有好。”走到了卫生间门外,又转过身来说:“而且,没趣的男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趣味,所以没趣的男人,绝对不是一句鄙视的话,而是一句情话。”

    程焉雪真的很生气了,毫不犹豫的就朝慕晓语攻击过去。

    但是她的攻击落了空,等她回过神来,慕晓语已经到了伯明瑞的怀里,整个过程是怎么发生了,就连伯明瑞也没有看清楚。

    因为毫无征兆,所以也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就任由慕晓语勾住他的脖子,眉眼含春的看着他。

    程焉雪已经彻底失去理智,再次朝慕晓语冲过来,她的拳头很重,出拳没有任何的收敛,狠狠的一拳砸在了伯明瑞的脸上。

    慕晓语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程焉雪和伯明瑞完全看不清楚,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进了卫生间,悠悠的说:“这个女人有暴力倾向,你还是抛弃她重新找一个吧。”

    程焉雪再次出手,慕晓语道:“最好不要哦,我已经脱了,如果卫生间的门打开,你心爱的人就会看到别的女人的身体。”

295慕晓语的游戏

    程焉雪冲到卫生间门口,拳头硬生生的在距离卫生间门只有半寸的地方停下来。

    因为这个停顿实在太紧急了,她也扭到了脚。

    伯明瑞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来,有些无奈的说:“你明知道她是在逗你,你干嘛还跟她较劲。”

    程焉雪气不打一出来,跟伯明瑞争执道:“那你明知道她在调戏你的女朋友,你干嘛还这么纵容她。”两只眼睛盯着伯明瑞,问:“她比我重要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程焉雪其实不大敢看着伯明瑞的眼睛,无论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在伯明瑞的心里慕晓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而且这个位置一定比程焉雪重要得多。

    伯明瑞摸着程焉雪的脑袋,道:“是不是女生都喜欢这么胡闹啊!你知道的,你跟她是不一样的,你是心爱的人,是爱情。”

    摸头杀,对女生来说绝对是一个能抚平一切愤怒的招式。

    而且,听到伯明瑞这么说,程焉雪已经沉浸在温柔乡里。

    但是,慕晓语还是不放过她,卫生间传出声音,道:“你不知道男人对女人说的话,十句有九句都是假的吗。”

    程焉雪真的气疯了,拉起伯明瑞道:“我们走,不要管这个坏女人。”

    伯明瑞起身,对慕晓语道:“我在地下车库等你。”

    慕晓语道:“看吧,这就要约我了不是。”

    没有听到程焉雪暴走的声音,自觉没趣,又说:“不用了,我有要去玩的地方,不适合你们,两天之内如果没有别的事不要找我就是了。”

    慕晓语要去的地方,伯明瑞自然是知道的。

    那样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他去,他也是绝对不会去的,就没有在说什么,跟慕晓语打了招呼带着程焉雪走了。

    对程焉雪来说,能不跟慕晓语在一起实在是太好了,恨不能拉着伯明瑞全力奔向世界的尽头,离慕晓语有多远走多远。

    慕晓语简单的洗漱之后,换了一身男子的衣服,变作一个帅气的男人从房间里出来。

    上天终究不善待人,天地不过人心,遇上美的锦上添花,遭遇不幸落井下石。

    慕晓语独自走走一条孤寂的路上,经过一个公园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

    他走过去跟她搭话“看你在这里等了四个多小时,还以为你在等我呢。”见她心情很差,慕晓语就有心要逗她开心。

    但是这样的冷笑话,对方一点兴趣也没有,摇摇头,沉默着。

    她这个样子,慕晓语不得不正儿八经的:“怎么,心情很差吗?我叫慕晓语,喜欢倾听美女的心声”

    女孩点头:“嗯,差到了极点。我叫灵蝶。”

    慕晓语道:“灵蝶,很美的名字。”跟灵蝶靠的近一些,继续道:“我愿做个倾听者,难过的事情说出来难过就减了一半。”

    灵碟沉默了一些时间,大概有五六分钟,开口道:“这个公园我跟男朋友来过很多次,从来没有进来这个亭子;怡水斋,大概就是缺少了这如水般的静宜,所以他为了更高的自我走了。”

    “所以你刚刚在想就此了结?”

    “嗯。”慕晓语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她也懒得掩饰。是的,她想到了死,无数次这么想。在咖啡馆,在这里,在每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可每一次都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甘心就这么失去,不甘心让他如愿以偿。所以每一次,她都不敢死。

    慕晓语看着她,眼神十分的真诚,道:“那么,做我女朋友吧,有了新欢,自然就能忘了旧爱。”

    如果是之前,她会毫不犹豫的同意了,可是现在,她知道就算她跟他上了床,慕晓语也不是她能够驾驭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太可怕,还是不要沾染,女孩能够感觉道。

    冷笑两声,嘲讽他:“爱情在你眼里算什么,也不过就是快捷酒店一晚上的价格吧。”

    慕晓语本想回敬她,但看着她眼角挂着泪珠儿,心软了,自笑道:“满树桃花,能结果的又有几朵。早调的往往都是那些开的最美的,爱情何尝不是如此;倾尽心血,几人换来真心相对;既有前车之鉴,何不潇洒一些,相爱,自当满心欢喜,不爱,何不就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话至此,两人都十分尴尬,慕晓语起身要走,灵碟叫住他:“陪我呆会,……可以的话。一个人,好孤单。”

    又坐了回去,灵碟开口道:“刚刚的一瞬间,我真的准备要利用你刺激他,很傻吧。”

    泪水牵成线,顺着她脸颊流下。

    慕晓语递给她纸巾:“我知道,是很傻,女人拿,何必这么傻。既然是寻欢,就该是肆无忌惮的纵欲;可以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但绝不能参杂悔恨的泪水。”

    他的答案总是出人意料,不解的看着他:“所以,跟你上床的女人都只是在某种目的的诱导下纵欲寻欢吗?”

    “当然不可能,欢场是最苦的地方,没有人真的欢,作孽是欢场的规矩。”

    “直白的让人脸红。”灵碟回答这么一句,不再继续。她不敢,眼前的这个男人太深,她看不透他的所作所为,猜不透他所说的一切是真心实意亦或是他耍的手段把戏。

    尤许笑笑。

    沉默了一些时间,尤许起身:“前边的风景不错,一起走走。”

    语罢,先走到了亭外:“跟你玩个游戏吧,一个星期,七天后的这个时间之前,你会主动亲昵的对我说三个字,没有的话我从你的眼前消失,并且只要你招呼一声就滚回来。输了的话就做我女朋友,直到我看上下一个女孩。”

    搞不懂慕晓语心里揣着什么坏,看着他,浑身都是疑点,具体的却又一点也找不出。

    默了几分钟,还是答应了:“可以。”

    这几分钟的时间,她在想,就算尤许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一个星期的时间让她忘记失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可以呢,有什么不好,忘记忘记过去重新开始;被他占有,跟他寻欢又有什么不可以,这副身体本来早就该被他占有的。

    这么想,也就没什么纠结的了。

    慕晓语给个示意,她过来挽起他的胳膊,两人走在湖边林荫小道,如果不仔细看,倒也真的是一对幸福的小情侣。

    彼此依靠着走了好一段路,慕晓语突然笑起来:“像是初恋的人,真的在一起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灵碟也笑:“真的很像。”

    慕晓语拦了计程车,后座上,灵碟也依赖他宽厚结实的肩膀,暂时寻找一丝安慰。

    慕晓语说了地址,是个没有听过的地方,想来是他的家,或者经常跟女人寻欢的地方吧。

    许久不曾安睡,轻轻一闭眼就进入半梦半醒之状。不知道过了多久,尤许叫醒她:“到了。”

    下车才发现这是一个废弃的工场,四周看不见高楼大厦,应该已经距离市区有一段距离。天已经擦黑,不禁害怕起来,贴近尤许:“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进去就知道了。”慕晓语迈动脚步,灵碟却不敢动,这么晚进去废弃工场,怎么想都不像是约会。

    慕晓语不冷不热的笑两声:“你怕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生和死的边缘徘徊吗,真如你所想,岂不是正好如了愿。”这里面,一定是地狱。计程车已经走了,她连现在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没有逃脱的可能,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寻找机会报警。

    往里面走了五六十米,光线更加昏暗,周遭的事物变得模糊起来。手机紧紧握在手里,在立刻报警和寻找更好的机会之间犹豫。

    再次转角,是个死胡同,尽头吊着一个人,不知道是死的还是活的。

    终于忍不住,拿出电话。还没有解锁就被抢走,一柄亮晃晃的刀子架在脖子上,吓得腿都软了;但她没哭,就像他刚刚说的,死了,正好如了愿。

    慕晓语凑过来,在她脸上轻轻吻一下,把刀放在她手里:“看见了吧,前面那个就是抛弃你的男人,现在,你手里有一柄非常锋利的宝剑,杀了他,今后你就是我的伙伴,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也不会心痛,每天只需要纵欲寻欢,多美。”

    她颤抖的很厉害,根本握不住。

    慕晓语拿一条布带蒙住她的眼睛:“不要怕,慢慢的走过去,就当他是个萝卜,砍下去,所有的心痛、思念都将消失。”

    慕晓语在她耳边喋喋不休,引导她一步步的朝前走去。

    她每一步都走得很沉重,每一步都走得心惊胆战。还没有走到对方跟前,她就晕倒过去。晕倒过去的那份一种,他有一种得救了的感觉。

    因为只要昏过去就一切都结束了。也是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她没有那么恨那个男人,也没有那么爱那个男人,她只是不甘心自己被抛弃了而已。

    人心是很脆弱的,脆弱道一旦失去了支撑的东西,只需要一阵微风就能吹散,脆弱道一旦失去了原本的欲念,一声轻音就能惊醒吓得胆破心惊。

296灵蝶

    灵蝶虽然昏倒了,但是她的噩梦还没有结束。

    如果说之前的是一场不愿醒来的噩梦,那么现在,她希望这场噩梦快一点醒来。

    因为在梦里,她回到了从前,跟那个男人相爱的时候。

    人是很奇怪的,在这之前,她是多么的希望那个男人能回到她的身边,可是现在,她却感觉恶心,那些曾经以为很温馨的场面,都成了恶心的不能在恶心的东西。

    如果不知道这是梦,或许她能够享受一时三刻的温暖,可是偏偏就知道了,所以这一份原本的温暖,成了她心中横着的石头。

    灵蝶挣扎着醒来,她已经决定了,不论醒来看到的是什么,她都要听从慕晓语的,按照慕晓语说的去走一步,再走一步,或许会一直走下去。

    因为除了这样,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就让这个男人彻底的毁了她,让她万劫不复。灵蝶这么想着,不顾一切的挣扎着醒来。

    但是,睁开眼睛却没有她所恐惧的东西。

    她躺在一张大床上,很温暖,温暖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温暖的被窝将她包裹,还有一个温暖的怀抱把她笼络在怀里。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闲适自得。

    她不敢去看笼络着她的怀抱,她怕看到那张脸的时候,一切就都又成了幻影。

    其实有什么可怕的呢,抱着她的人,一定就是那个人,是她把她带来这里的,那个不知道是恶魔还是天使的人,相遇的第一天,就将她彻底的俘虏了。

    灵蝶终于还是转过头来了,看到了慕晓语的脸。

    慕晓语还在熟睡中,精致的脸庞跟她只有不到三厘米的距离,带着温度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潮湿的呼气让灵蝶有些神情恍惚。

    慕晓语实在太好看了,几乎是所有女人梦中的情人。

    加上灵蝶刚刚被她那样捉弄,这时候的灵蝶,已经彻底沦陷在这个男人的英姿之下。她不由自主的凑了上去,轻轻的吻在他的唇上。想要更深一点,却又害怕惊醒了这头正在酣睡的雄狮。

    但是,她还是惊醒了他。

    灵蝶还来不及撤走,就被慕晓语搂在了怀里,两张炙热的红唇贴在一起。

    深吻之后,慕晓语问她:“现在,忘记他那么?”

    灵蝶楞了一下,道:“还没有,但也没有那么思念了。”

    慕晓语凑在她耳边,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告诉灵蝶道:“没关系,要忘记一个人并不容易,要忘记过去的那些记忆更不容易,但是,只要你是向前看的,你的生活就一定不会很糟糕,因为明天,一定是美好的。”

    灵蝶感触很深,喃喃道:“明天一定是美好的吗?”

    慕晓语道:“你要告诉自己明天一定是美好的。因为明天是未知的,未知的东西,就是一切都有可能,只要你告诉自己明天会很美好,那么明天一定会很美好的。”

    慕晓语的语气十分坚定,加上他修成的那种自信和气势,即便是不怎么又说服力的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也让人不得不信。

    灵蝶信了,当做教条一样记在心里。道:“我会的,明天,一定是美好的。”

    慕晓语把她抱在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道:“嗯,这就对了,这世上只有你自己才是最真实的,其余的所有的东西,都只不过是过客而已,所以,为了你美好的明天,一定不可以难过。”

    灵蝶‘嗯’了一声,虽然只是‘嗯’一声,但是可以听出她已经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就算没有完全复原,但是也不会想着寻死了。

    慕晓语凑过去吻了灵蝶的额头,用额头跟她碰了一下,看着她的眼睛道:“真乖,我会好好疼你的。”

    她说的疼,灵蝶羞红了脸,因为慕晓语说的疼,是不是会真的心疼不知道,但是她的动作已经很不老实了。

    短暂的清醒,灵蝶还没有分清是晚上还是早上就又累了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慕晓语已经不再身边了。

    身边还残留着她的味道,灵蝶蜷缩在被子里,哽咽道:“就算是一夜寻欢,不辞而别也很没礼貌。”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逃不过慕晓语的耳朵。

    慕晓语在外面的客厅看书,听见灵蝶的声音,就走了进去,掀开杯子道:“我不会不辞而别的,如果我要离开,一定会认真的告诉你。”

    生活或许不如意,但总也会偶有惊喜。灵蝶扑进慕晓语的怀里,道:“嗯,我知道你不会让我独占,但是如果要离开的话,一定要告诉我。至少,让我送你。”

    慕晓语抱住她,道:“嗯,我会的,一定会的。”

    拥抱了有一些时间,慕晓语先松了手,问灵蝶道:“时间不早了,你要出去吃还是叫客房服务?”

    灵蝶看着慕晓语,问她:“你愿意陪我出去走走吗?”

    慕晓语道:“当然,不管你想去哪,我都会陪着你去的。”

    慕晓语绝对是个撩妹的高手,不管是什么样的妹子,她都能够应付的来,而起一定会让妹子对她刻骨铭心。

    真的是应了她的那句:“欢场是作孽的地方!”

    灵蝶洗漱的时间,慕晓语为她准备了干净的衣服,是一套很有女生味道的裙子。

    灵蝶的身材很好,气质也很好,称得上是都市贵妇人。这套裙子是慕晓语精心挑选的,穿在她的身上,就像是天使的翅膀。她迈动步子,裙子随风微微动起来,引来无数人的瞩目。

    一个堪称完美的女人,身边跟着一个堪称完美的男人,让人则能不嫉妒,又怎么嫉妒的起来。行人看着两人,痴痴的看着,已经不知道应该是要称赞他们般配,还是要妒忌的抢走。

    酒店配套餐厅,慕晓语选了一个相对僻静的位置跟灵蝶落座。

    位置虽然僻静,但是因为有才子佳人,就一点也不会显得僻静了;服务员立刻过来给她们点单,周边的几张桌子也很快被坐满。

    美女和帅哥,永远是这个世上最坚实的力量。

    旁边几张桌子虽然也是男女约会,但是无论男女,眼光都在慕晓语和灵蝶身上,伴侣就在身边,眼光却在别的人身上,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

    可是,他们谁也不能控制,男人不能,女人也不能。因为这两人实在太美了。

    灵蝶自己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这么没,可以这么光芒万丈。

    她当然不会知道,因为她今天的美,有七分是慕晓语的功劳。慕晓语给她的裙子,不是普通的裙子,是施加了慕晓语独有的魅惑的。慕晓语女身男化,受到奇门异经的影响,本身就会产生一种能够吸引异性的荷尔蒙。

    开始寻找奇门异经的时候,慕晓语只是抱着万万的态度。

    可是当她修炼大成之后,才知道这一本再平常不过的经书为了成了道门禁书。因为这本书上所记载的法术,实在是一种扰乱世俗的法术。

    与其说它是什么高深的法术,倒不如说它是一种能够引出人最真实的兽欲的魅术,若是被心怀不轨的人修炼了,必然要借助这法术来祸乱纲常。

    慕晓语还是第一次用,跟吴欣的事情她是想要用的,可是她放弃了,因为她是真的很爱吴欣,对于自己真心爱着的人,怎能用这样的手段去束缚。

    而灵蝶不同,慕晓语只是把她当做一时的玩伴,只是当做一个需要被拯救的人。

    现在的关系,对慕晓语来说不过是恰巧碰见了,恰巧没有人陪她玩就选了灵蝶陪她玩而已。她跟灵蝶,是绝对不可能天长地久的。

    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灵蝶很美,各方面都很好,但是在灵蝶的身上,他找不到在吴欣身上找到的东西。

    对慕晓语来说,如果不是更好,她就没有理由坚守下去,她只坚守更好的。

    灵蝶虽然不知道这些,但她也猜到了慕晓语是不会跟她天长地久的。在她的眼里,慕晓语是个浪子,是不会在一个女人的床上活到老的。

    她不反感这种关系,慕晓语对她来说是生活的调味剂,有当然好,如果没有了,能记住曾经有用的感觉也是很重要的。

    总之就是不必强求,却也绝不会轻言放弃。

    灵蝶什么都不说,听从慕晓语给她安排的一切。因为她相信慕晓语,或者她选择相信慕晓语,哪怕慕晓语告诉她用心脏刺穿自己的心脏会很幸福,她也会毫不犹豫的这么做。

    这就是女人的爱情,一旦爱上了,就是我的世界只有你。

    灵蝶乖乖的听从慕晓语的安排和摆布,一方面是因为她真的对慕晓语动了心,不是一见钟情,却来得如同狂风骤雨。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心真的很空虚,有慕晓语给她领路,她的心好像变得充实起来。

    不是有句话说‘能让你从心里感动的事情,一定不是坏事。’灵蝶就是这种感觉,能从心里感动,就跟着感动下去好了,至于好坏,又有什么关系呢。

297灵蝶

    不曾经历过的人,一定不会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你的心一定是正确的,而是如果你的心已经感动了的话,你有什么理由退缩,留下这样的遗憾呢!

    人的一生是很短的,但不论是什么样的人生,回忆起来一定有几件遗憾的事情,为了将来不至于后悔到痛哭流涕,眼下就要跟着心走。

    未来的某一天回想起来可以这样说:“我的一生已经拼尽全力了。”那么,人生就算是成功的。

    这是慕晓语对人生成功的定义,也是此刻的灵蝶对人生的成功的定义。

    她已经沦落到慕晓语的爱情陷阱里面,彻底的沦为她的东西。

    世界上的人,不论男女,一旦沦陷在慕晓语的爱情陷阱里面,一定都会对她终身不忘的。灵蝶此刻已经知道,她一辈子都不可能忘了这个男人。相思成疾,却不会有半点恨意;这是真的爱情,至情至爱。

    因为一些闲人的无干惊扰,两个人吃饭的时间算不上很愉快。

    不过短短两个小时,竟然还有星探上来搭话。

    不过,出人头地这种事情,只有凡人才会有兴趣,慕晓语当场就拒绝了。

    灵蝶似乎是有些想要的,不过慕晓语拒绝了,她也就跟着拒绝了。

    原因也非常的简单,此时此刻,她只想跟慕晓语呆在一起,其余的任何事情任何人,她都不愿意多想一毫多看一眼。

    其实,如果没有慕晓语在身边的话,灵蝶就算是出道应该也是难以大红大紫的。她的长相和身材都很好,可是要说成为大明星,还缺少很多东西。此刻的魅力是拜慕晓语所赐,慕晓语离开的时候,她的魅力也会被带走。

    灵蝶虽然没有想得这么清楚,但应该也是能够感觉到的。

    被人羡慕的感觉很好,可是也不那么好,这种事情,就像是手里的食物被人盯上了随时都会抢走,而你还无可奈何,只能祈祷。

    灵蝶当然也在祈祷,她祈祷慕晓语晚一点离开,祈祷上天可怜她,不要让慕晓语离开。

    人也真是奇怪,总是得不到满足,总是不懂得满足。

    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她分明只要这样安静的吃一顿饭就好的,可是现在,她却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吃顿饭了。

    慕晓语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问她:“吃完饭要去哪玩吗?”

    灵蝶正出神,被慕晓语的发问惊了一跳,有些慌张的说:“海洋公园。”看着慕晓语,羞红着脸道:“听说很适合约会。”

    慕晓语看着她,道:“不是听说的吧!”

    灵蝶挥手,道:“不是……。”她想要解释,但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慕晓语已经看穿了她,而她也实实在在的出卖了自己。

    慕晓语笑了笑,道:“就去海洋公园吧,海底生物是见过不少,可是海洋公园约会,还是第一次。”

    灵蝶当然不懂慕晓语说的什么意思。慕晓语在异界的时候,曾经乘船出行,她凭借自己的修为潜入到很深的地方看过,而且还亲自抓过海底巨兽。

    可是海洋公园,确实是第一次去,在现实的社会里,慕晓语真正的约会应该是跟吴欣在一起的时候,叶城虽然有海洋公园,但是慕晓语没有去过,吴欣是大漠的女孩,也没有想过要去海洋公园约会。

    所以,对慕晓语来说,海洋公园的约会还是很期待的。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跟灵蝶的约会肯定会很愉快,如果跟这样的一个美女约会还不能愉快的话,她的人生就实在悲哀了。

    吃过早饭,已经是快十二点的时间。

    虽然说是早饭,但两个人吃的可是一点都不收敛。

    慕晓语对于好的东西是从来都不懂得收敛的,而灵蝶,虽然也想在慕晓语面前装一下小鸟依人,但是还没有点菜的时候,慕晓语就已经看穿了她。

    慕晓语是这样说的:“我喜欢看女孩子的吃相,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不太优雅的吃相,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场景。”

    确实,一个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不太优雅的吃相反而会增加她的萌点,因为男人总是很难抵挡长得好看的女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那样很能激起他们的征服欲。

    当然,男人是不会承认这点的,为了理所当然的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管这个叫做:“真实。”可是,就算是真实又怎么样呢。人活着,谁不是活在别人的世界里,自己的面具之下。

    最好的列子就是如果是一个胖子在胡吃海喝,他们会说都这么胖了还吃。

    所以,还得看脸。颜值就是正义。

    即便对此刻的慕晓语来说也是这样,如果灵蝶长得不好看的话,她是绝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如果昨天她遇到的是个丑八怪,不要说去安慰,就算从她身边走过,慕晓语也会走的快一点。

    证据就是,那么多跟她又瓜葛的女生,每一个都长得很好看。

    慕晓语也从来不否认这点,她对自己的颜值有绝对的信心,加上现在又得到了奇门异经,修炼出几乎可以迷倒任何男人女人的本事,就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了。

    以前的时候,看上一个女人她会选择跟她套近乎,然后从她的薄弱点下手。

    现在则不同,她会选择展示自己的魅力,让女孩子主动贴上来。慕晓语奇门异经的能力实在很强,一般的凡人是绝对抵挡不住的。

    不过,幸运的是慕晓语还是从前的慕晓语,她可以脚踏无数只船,但从不轻易让女孩伤心。

    因为修炼的关系,她有足够的能力这么做。至少万不得已的时候,她有足够的能力封印对方的记忆,让对方不再痛苦。

    她也确实这么做过,而且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哭的不能自己的女生,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吴欣,慕晓语没有封印吴欣的记忆,也没有做任何事情让吴欣忘掉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因为她是真的爱着吴欣,她也知道吴欣是真的爱着他。

    她们两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彼此的这份记忆,哪怕死也绝不会选择忘记。

    其实,她们也知道忘了对彼此都好,可是就是两个人都不愿意忘记,因为这是属于她们的珍藏的记忆,如果忘记了的话,整个人都会变得很糟糕的。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会变得很糟糕,但是两个人都在内心里坚定的认为:忘了她会变得很糟糕的。她很重要。

    至于不能走到一起,这世上有很多无奈的事情,无奈的事情,都会有很多无奈的选择,最后选择无奈。无奈的选择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慕晓语一向选择忽视。

    跟灵蝶手牵手进入海洋公园,慕晓语虽然是第一次来,却感觉不到什么新鲜感。这世上的奇珍猛兽她已经见得太多了,这个海洋公园里的都是再过平常不过的东西,平常的东西,是很难刺激其人的神经的。

    而且相较于海洋公园里面的水产品,慕晓语更在意跟在她身边的人。

    她的目光,大多数时间都在灵蝶身上。

    对灵蝶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哪个女生不希望男伴的目光时时刻刻不离开自己呢。就此而言,慕晓语实在是太优秀了,因为当她跟一个女生在一起的时候,她的目光就不会再看别的女人。

    当然,这里的在一起不是指恋爱,而是指待在一起。

    对恋爱而言,慕晓语是绝对不会在一个时间只和一个女孩恋爱的。

    灵蝶看着这些关在玻璃箱里面的稀奇古怪的海底生物,问慕晓语:“你说海底有没有另外一个世界,一个人类不曾探索到的世界?”

    慕晓语的眼睛从她的身上移到水产品身上,想了想,道:“一定有,一定有一个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就像山海经描述的那样,充满了幻想。”

    灵蝶惊讶的转身看她,笑道:“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慕晓语跟着笑了,道:“嗯,我也这么觉得。”

    灵蝶看着慕晓语,很好奇的看着,她实在是猜不透这个男人,她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一定经历了别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旅行。

    这么想着,又忍不住要在心里嘲讽自己:“怎么可能呢,慕晓语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很多,一个刚刚成年的毛孩子,哪有机会和时间去经历那些不一般的旅行。”

    不过,在灵蝶的心里,不一般的旅行也就是背上背包去看这个世界,在渺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了大自然的神奇。

    虽然发生了一些危险,但是最终活了下来,仅此而已。

    至于慕晓语真正的经历,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她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绝不会相信鬼神之说。

    虽然很害怕这些东西,一个人的夜晚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地方盯着她看,可是要让她相信鬼神的存在,还是很难的。

    灵蝶挽起慕晓语的手,认真的看着这些从她不曾见过的世界来的生物,跟慕晓语搭话道:“如果海底又那样一个世界,真希望可以去看看。”

298灵蝶

    慕晓语笑着,道:“或许会看到的,在梦里。”

    灵蝶笑了,道:“一定会的,一定会是一个很美的梦。”

    梦见海底的另一个世界,会是美好的吗?当然不会,一定是漆黑一片,张大嘴巴的怪兽朝着她冲过来。

    可是,如果能梦见海底的另一个世界的话,灵蝶当然是希望它很美,充满了幻想,令人神往之。

    女孩子总是喜欢憧憬浪漫,所以,女孩子对未知的世界总是觉得很浪漫。

    慕晓语也一样,当初被白泽带到异界的时候,她觉得异界一定是跟山海经中描述的那样,充满了奇幻的浪漫。

    然而并没有,在异界的六十年里,她虽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也绝对没有想象中的浪漫旅行。

    甚至可以说,异界的六十年是慕晓语从天真走向天真他娘混蛋的时间。

    在那六十年的时间里,别人看到的慕晓语永远积极向上,永远是智慧而且强大,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过是想要活下去而已。

    在那个充满怪物的世界,在那个充满了硝烟的大地上,任何的一点疏忽都会成为要命的破绽,为了活下去,慕晓语极尽全力让自己变得完美,不给任何人可乘之机。

    她活下来了,然后回来了。

    当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如释重负。

    因为她终于回来了,终于不用再面对那些可怕的怪物。

    而且,在异界的六十年,她一直思念着这个世界的人。

    如果说世界上什么最苦,那一定是相思的果实,随着时间的沉淀,相思树成长起来,开花结果,而相思树的果实是很苦的,比黄连还苦。

    而且,果实一旦成熟,你想不吃都不行,因为这棵树就长在你的身体里,果实也落到你的嘴里,在你吃饭的时候,喝水的时候,都会咬到它。

    而且你也绝对摘不掉,相思树的果实,是扎根在骨头里的,要拔掉这棵树,就等于要将这个骨架摧毁。

    相思树的生长,是以人的生命为养料的,相思树越是壮硕,人的生命就越是迫近死亡。

    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无数的人甘愿把相思的种子种在了心里。

    慕晓语就是这种人,而且她不止种了一棵,别人或许中下一棵就好了,而且未必能够成长,慕晓语不同,她是将一袋子的相思子给种了下去,每一颗都发了芽,在她的心里疯狂的生长。

    然而,她没有死,因为这些相思树好像也喜欢上了这副躯体,彼此之间相互的监督着,每一颗都成长的很好。

    于是乎,慕晓语成了相思树的森林,而相思树成了慕晓语的生命。

    如果有一天她把所有的相思树都砍了,或许她就要死了,也或许她就能够达到前人所不能达到的境界。

    这是一场赌博,一场豪赌。

    但是现在慕晓语还不想,现在的慕晓语,更喜欢种树,把无数的相思树种下,用生命给它们供养。

    没有人明白她到底想要干嘛,哪怕在一片骂声之中,她也从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

    她有足够的能力让人闭嘴,但是她从来也不,反而是别人骂她的时候,她会一脸骄傲。

    灵蝶跟在慕晓语的身边,感觉自己像是个初恋的女孩,有千言万语要跟他说,却羞于启齿。那些说不出的情话堆在心里,憋得小脸通红。

    她看着慕晓语的脸庞,跟慕晓语对视。

    慕晓语的脸很精致,眼睛更加灵动美丽,就像是夏日里最美的星空,闪闪发亮的星光照耀着大地,月儿还没有冒出头,但是人心却已经被俘虏。

    是的,慕晓语俘虏了她的心。

    跟慕晓语呆在一起的时间越长,灵蝶就越是觉得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一丁点的缺点。

    就连他的多情,灵蝶也要用一句:‘多情近乎爱’来为他辩驳。

    逛累了,经过一家咖啡厅的时候,灵蝶拉着慕晓语做出小鸟依人的样子,喃喃道:“我累了。”

    她的声音细小温柔,就连慕晓语这个情场老手也迷茫了一瞬间。

    搂着她的肩膀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慕晓语是不怎么和咖啡的,她更喜欢茶。

    不过对于这些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慕晓语一定都有所了解;这是泡妞的本事,如果连衣食住行的东西都不了解的话,是绝对难以跟优雅的女人在一起相处的。

    慕晓语喜欢优雅中带一点迟钝的女生,她觉得女生太聪明不讨人喜欢。

    所以慕晓语的生活,除了她一个人的时候之外,其实是跟大多数的女生相同的。逛街喝咖啡什么的,虽然做的不多,但是如果让她做的话,绝对不成问题。

    现在她是男人的身份,这项技能就显得更加值钱了。

    喝咖啡的时候,慕晓语没有点单子上的推荐,而是要求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冲两杯。

    对女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男人精致的表现。灵蝶看慕晓语的眼神,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

    灵蝶看着窗外,余光看着慕晓语,道:“你经常陪女人喝咖啡吗?”

    慕晓语道:“为什么这么问?”

    灵蝶道:“感觉,你给我的感觉是很懂得照顾人,好像经过特殊的训练一样。”

    慕晓语的嘴角拉起一个很苦的笑容,有些悲伤的声音道:“大概是,那时候觉得那个女孩需要我去照顾,然后不知觉间就养成了习惯。”

    灵蝶有些醋意了,但她掩饰的很好,笑了笑,继续问:“怎么分了呢?”

    慕晓语道:“大概是命吧,我跟她命里注定有缘无分。”

    灵蝶的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但很不好受就是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晓语跟她何尝不是一样的人,都是曾经爱到‘我的世界只有你’,然后成了我的世界唯独缺了你;最后演变为‘你来或者不来,我都没有关系的,因为我已经是别人的宝宝’。

    可是,其实自己的心里也不是很清楚,那个人到底是重要还是不重要,曾经以为离开他会死,可是真的离开了也没有死。

    那么,现在以为忘不掉的,将来真的就会一直记得吗。

    其实,答案是肯定的。

    一定不会一直记得的,因为不管如何细细回想,你一定已经想不起地此意拿到玩具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那么,那个爱到骨子里的人,跟那个曾经你爱到骨子里的玩具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答案是并没有,一样都是这茫茫红尘中一缕不起眼的粉尘,即便淹没在这风中,也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人心是很奇怪的。

    灵蝶还没有从上一段感情中完全走出来,就又陷入了新的情感纠葛之中。

    她希望慕晓语能够告诉她‘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她也知道慕晓语绝对不会这么说,慕晓语一定会走,而且很快就会走。

    灵蝶的心,就像是被什么紧紧的勒着,痛得喘不过气来。

    她觉得再紧一点她就会死,可那根绳子紧了一点,更紧了一点,她没有死,她还好好的活着。

    灵蝶的眼睛里起了泪花,拼命忍着不让它流出来。

    慕晓语递给她纸巾,过去她傍边坐下来,道:“没关系,不会有人看见的。”

    灵蝶转过头,问她:“你呢?你也不会看见吗?”

    慕晓语看着她,跟她对视着。凑过去吻了她的眼睛,顺势为她带走了眼泪。

    灵蝶的眼泪并没有止住,反而更加止不住了。

    她固执的看着窗外,避开慕晓语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实在太具有魅惑力,就像是一双巨大的手,把她紧紧的擒在手心里。

    她应该要逃走的,可是她没有。

    她不想逃走,更确切的说是不舍得逃走,因为这双手实在太温暖了,让他整个人都感觉到了温暖,从内而外,再也不觉得寒冷。

    她希望就这样被他擒着,永远不要放开,哪怕就这样死去也可以。

    可是,即便这样希望,内心也实在清楚得很,这份温暖不会长久,当失去这份温暖的时候,寒冷就会再次降临,比之前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灵蝶害怕失去,所以她现在就要逃避。

    这是人的本性,面对无力的现实时,总会选择逃避。

    可是对慕晓语来说,这绝不是她想要的结果,不论面对什么样的绝境,慕晓语都绝不会选择逃避,这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在慕晓语看来,在她要走的前一刻钟,两个人都是伴侣,都是彼此心中无可替代的一部分。如果因为将来的事情影响到现在,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所以,在慕晓语的世界里,即便是注定了的结局,在这结局降临之前她也绝不会有半点的表示。

    如果她无力改变的话,那就等事到临头再且看且说。

    所以慕晓语把灵蝶给拉了回来,用强把她的眼睛拉回来,直勾勾的看着她,道:“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问,至少现在我们在一起,至于将来,将来的事情自然有将来来决定,你不能替她决定的。”

299灵蝶

    她说得这么轻松,让灵蝶到觉得自己太矫情了。

    可是灵蝶心里又不禁这样想:“我是女生啊,女生不就应该要矫情一些的吗!”

    虽然这么想,可灵蝶并没有真的很矫情。暗自呼口气,问慕晓语:“你爱我吗?”

    慕晓语道:“爱。很爱。”他回答的很真诚,是直视着灵蝶回答的,觉悟半点虚情假意。

    能得到肯定的回答,灵蝶心里十分的高兴,继续追问:“爱我什么?”

    女生追问爱情,就是一个问答游戏,不管怎么答其实都是错的,根本就没有正确的答案,如果说有的话,那也只能是你的答案刚好是她想听的。

    慕晓语还是看着灵蝶,告诉她道:“一切,你的所有的一切,不论好的还是坏的,我都爱。”

    这个答案,一个正常的女生听了绝对会高兴的,但是灵蝶却没有很高兴。

    她看着慕晓语,小声的说了句:“真甜。”然后提高声音说:“既然这样,你娶我好不好。”

    灵蝶鼓足了很大的勇气才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她知道一定会被拒绝,慕晓语一定不会答应娶她的,绝对不会。

    虽然是早就知道的答案,可她还是问出来了,因为即便只有一万分之一的机会,她也要去尝试一番,如果有可能的话,她希望能永远陪在慕晓语的身边。

    可是,打击很快就来,慕晓语几乎是没有任何考虑的就拒绝了她。慕晓语道:“不,我不会娶你。”

    她的拒绝直白且简单,没有任何的迟疑或者犹豫或者说个什么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灵蝶并没有想象中的失落,反而有种平静感,有种这是理所当然的感觉。

    嘴角挂起一个轻微的笑容,道:“我就知道是这样,不过,我还要问‘为什么?’我不够好吗?”

    慕晓语道:“不,你足够好,你足够配得上任何人,不管是谁娶了你,都是他的幸运。”

    灵蝶追问道:“那你呢,为什么不娶我?”

    慕晓语的脸上挂起些许无奈而悲伤的神情,道:“婚姻于我是冬天的梅花,我只穿了一件单衣,已经冷的发抖,即便很偏了,也绝没有要伸手去摘的心思。看看就好。”

    最后那句看看就好,几乎已不可闻。

    灵蝶知道,慕晓语错过了最想娶的人,所以封闭了自己。

    灵蝶很想打开他的心门,可是她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本事。见到慕晓语的第一眼她就有这种感觉,这个男人不管做什么,一定都是很执着的,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自己的决定。

    所以,如果慕晓语决定了要浪迹一辈子的话,那他这一辈子就绝不会安定下来,不管任何人或者事,都不可能让她改变这个决定。

    灵蝶抱着慕晓语,道:“那么,你有没有想过,有一朵梅花等着你去摘,你摘下它的时候,你的身上就会穿上一件厚厚的披风,因为她一直等着有一个人在她调戏之前摘下来。”

    慕晓语道:“即便那样,我也是不会摘的,梅花要在树上才美,摘下来的梅花,很快就会凋谢。而我,一定会抛弃凋谢了的梅花。如此,结局就是注定了的,不论我摘与不摘,我都只会有一件单衣,孤独的活在这个世上。因为这是我的选择,从一开始,我就选择只穿一件单衣孤独的活在世上。”

    灵蝶哽咽着,不在说什么,慕晓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管她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让慕晓语改变主意,也不管她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再说。

    因为这是慕晓语的选择,一个绝对不会改变的选择。

    不过,即便这样,灵蝶还是没有生气,他抱紧慕晓语,只是觉得时间实在是不合适,为什么偏偏让两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遇,而且如此匆匆。

    如果早一些的话,如果晚一些的话,如果再长一些相处的话,她们会有更多的时间了解彼此,给予彼此更多的温暖。

    当然,如果是不会出现的。

    她们相遇在此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已经是这样,也不能抱怨什么,只能把那些不该有的都抛弃了,然后认真的去爱。因为唯有认真的去爱,才不算辜负这一场相遇。

    灵蝶努力的转换了心情,昂首看着慕晓语,笑眯眯的道:“那么,如果有一朵梅花正好从你的手边落下,请你一定要伸手去接,不必带着她走,也不必将她放在心上,只要你伸手去接,让后吻她就好,因为,或许她从来也没有要跟着你到天涯海角,只是想要你给的这世上最温柔的爱情,哪怕只是一个转身。”

    慕晓语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吻在额头,道:“我一定会的,一定会接住她。”

    深情的看着灵蝶,继续道:“相遇或许只是一个转身,但爱情一定不会,人一定不会;即便我我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也一定不会忘记曾经伸手接住了一朵梅花。”

    “现在我一定要走,是因为我有必须要走的理由,我的人生是一场无限的旅途,从这个世界的一边走到另一边,让后再走回来,或许很久之后会再次经过这里,回想起我曾在这里接住一朵梅花。那时候或许已经不是梅花开得正好的季节,但我一定会想起的。”

    慕晓语的心思,灵蝶大概知道,她贴在慕晓语的胸膛上,小声道:“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我心爱的人。”

    慕晓语轻轻的抱着她,温柔的说:“这世上有的时候有的选择是很奇怪的,因为有的人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不让心痛得无法呼吸,我就不敢肯定自己还活着。但你也无需觉得悲伤,因为我要走是要证明我还活着,而我的心痛,是要告诉你我真的爱着你,只是此时此刻它是属于你的。”

    这样的言论,如果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来,肯定会挨一巴掌,如果听的人是别人,肯定也会挨一巴掌。

    可是如果是慕晓语说给灵蝶听的,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慕晓语说的坦然,灵蝶也绝没有怀疑。

    也不知道该说是爱情还是傻,她们就这样傻傻的依偎着彼此。

    或许是因为爱情这两个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贬义的,因为爱情,往往是不理智的代称,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一旦真的爱了,往往都是要倾尽一生来思恋的。

    这样的事情,慕晓语实在太清楚不过了,灵蝶也是在太清楚不过了。

    好在,爱情是不是真爱,只有自己知道,而即便是自己以为的真爱,也是可以替换的,因为爱情,绝对不是对一个人,而是对一个感觉。

    或许此时对那个人是真爱,但或许下一个时间,就有一个人来代替了她。

    就像灵蝶,昨天还在为另一个男人寻死觅活,可是此刻,她的心里装满了慕晓语。

    不同的是,慕晓语实在是个很厉害的人,不仅将她从那一份感情里拯救了,而且还让她无私的爱上了他,哪怕明白的告诉了她他会离开,灵蝶还是爱着。

    灵蝶不由得想,之前的那个所谓的爱情,到底是真的爱了还是只是人害怕孤单。

    当然,那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此刻,她只想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慕晓语的身上,她跟慕晓语的时间不会有很多,所以每一秒都十分的珍贵。

    为了不浪费跟慕晓语在一起的每一秒,灵蝶就需要每一秒都开心的度过。

    她勾住慕晓语的脖子,送上香吻。

    蜻蜓点水,问慕晓语:“你会在这里多久?”

    慕晓语道:“我也不知道,或许三五天,或许半个月,也或许明天就走。”

    灵蝶没有失落,也没有觉得时间太短,告诉慕晓语说:“那么,直到你离开的时候,你都只属于我,如果你要走,也一定要告诉我,因为我一定要送你,看着你离开,告诉你我会一辈子爱你。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了,而我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偷情。”

    慕晓语抱着灵蝶,道:“一定会的,我一定不会悄无声息的就走了。如果有一天要回来,也绝对要跟你偷情。”

    灵蝶笑了,笑得很开心。

    她的心里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是第一次拿到糖果一样,受到冲击的心灵,简直不能用语言来形容那种幸福感。

    以前的时候,她自己也绝对没有想到有一天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跟她发生一场如此奇异的邂逅。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也不会相信这是爱情,因为从头到尾,她们没有做过一点关于爱情的事情。两个人在一起就算说是偷情也完全不够。在世人看来,她们只是两个放纵的年轻人,把年轻当成是寻欢的资本。

    可是只有她们自己知道,爱了就是爱了,她们是因为相爱才做了这些事,而绝不是单纯的发泄荷尔蒙。

    当然,其实别人怎么看也没有关系。她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不再乎别人的看法了,相爱,本就是两颗心不顾一切颤动的表现,两颗心能在一个频率上颤动,另外的事就都不重要了。

300四个人的约会

    这一天,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就在这家咖啡馆里面,到了晚上才回去酒店。

    第二天的时候,灵蝶说想要出去玩,慕晓语就叫了伯明瑞和程焉雪。

    慕晓语这么做,虽然对两个人的约会来说很不好,可是就现实来说,伯明瑞家事当地望族,将来或许能帮得上灵蝶的忙。她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全心全意的为她着想,所以此时此刻,慕晓语就在全心全意的为灵蝶着想。

    经过约两个小时的车程到了江边,在大坝前面下车,步行到河堤上,吹着微风,灵碟抱着慕晓语,拿出手机道:“来,留恋这个美好的时刻。”

    两个人拍了四五张,又把伯明瑞和程焉雪叫过来:“咱们一起合影。”

    程焉雪有点心不在焉的,大概是因为看到慕晓语如此洒脱的关系吧,灵碟想要安慰她,就对伯明瑞说:“你们两先走吧,我们两女生聊聊心事。”

    程焉雪不怎么开心,伯明瑞也看出来了,就跟慕晓语朝前面去了。

    等她两走出去很远的地方,灵蝶看着程焉雪,似笑非笑的说:“有心事啊?是担心我男朋友抢了你的男朋友吗”

    程焉雪点点头,笑了笑:“不愧是高级护理。不用管我,我自己心烦一会就好。”

    灵蝶楞了一下,疑惑道:“你怎么知道的?”其实这个是多余的问题,她每天接待的病人不知道多少,能记住的可不多,而程焉雪不同,如果是护理她的高级护理,记住长相是很正常的。

    灵蝶道:“没关心,不开心的事情留在心里会很不舒服,我估计你也不好跟你男朋友开口,我就给你当一回树洞。”

    这个姑娘很懂得照顾人,就一个高级护理来说,绝对是合格的。但是程焉雪的心事却不能跟她说,因为程焉雪所烦心的事情是她接触不到的。

    程焉雪看着前面的两个人,跟灵碟打趣:“他可是很吸引人的,不论长相还是内在都足够迷得小姑娘七昏八倒,就算是男生,对他动心也是很正常的,而且,他两是好朋友,你就不担心兔子吃了窝边草,近水楼台先得月?”

    灵碟‘嘶’一声,也玩笑说:“要说你嘛我还真的不太放心,他两,我觉得不大可能,毕竟你男朋友不是我男朋友喜欢的范。”

    玩笑几句,灵碟再次说道:“你看起来是在为婚事烦恼”

    程焉雪点头,有些无奈的说:“差不多是这样,却也不完全是这样,算了,这样的事情说了也是烦心,不说也是烦心,就不说了。”

    默了一小会,程焉雪看着前面的两个人,好像在谈论什么大事,时而沉思,时而大笑,问灵碟:“你真的这么信任你男朋友?”

    灵碟不知道她怎么又开了这个话题,笑道:“难道你真的觉得他们能有什么?”

    程焉雪吸口气,沉思道:“难说,说你男朋友是女生你肯定不信,不过说他比女生更美你却无法反驳,两个年华正好的异性在一起,很容易就会碰出一点什么。”

    灵蝶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慕晓语是不是女生,她当然再清楚不过了,有什么是比自己亲身试验的更加准确的呢。可是如果说慕晓语比女人更美,她也不能反驳,就连自己,慕晓语的美貌面前也要自惭形秽。

    所以,如果说伯明瑞跟慕晓语有禁断之爱,她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一个长得美的男生,不仅能迷倒女人,也能迷倒男人。

    而且,慕晓语的取向似乎也没有固定,所以如果慕晓语是双向,她也不会觉得奇怪。

    灵碟也看着他们,笑道:“我赞同你说的。有些无奈,叹气道:“不过我觉得没有关系,我们前天才认识,除了名字之外什么都没有问,他会离开,他毫不隐晦的说过。我不会阻止她的旅行,不想成为他旅行的包袱,我也这么告诉过他。”

    程焉雪的心受到了很大的震荡,她突然觉得,和自己对伯明瑞的爱比起来,慕晓语和灵蝶的爱是在太震撼,超越了时间和空间,超越了人世间本应有的一切。

    灵碟的坦然,程焉雪不大能理解,她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紧紧的抓住,决不能将她拱手相送,皱眉道:“感觉话中有话啊?”

    灵碟摇头:“思想该矫正了。不过我觉得你说的不是某种可能性,而是一种映照。你们是朋友,所以你对两个人都很了解,所以,你说的,一定是他们之间的不为人知的事情。”

    灵蝶实在是很聪明,程焉雪的脸上布了一层迷雾,尴尬一笑,呼口气承认道:“不瞒你,确实是,往事不堪回首。所以嘛,有此等履历的人也会有相对准确的判断。”

    没想到真的是这样,虽然有所准备,但还是惊了一下,问她:“所以,你在恐惧?虽然知道你不会告诉我事实的真相,但我还是想问?”

    程焉雪摇头:“如你所说,这件事我绝不会告诉你,你男朋友不会告诉你,因为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见到慕晓语的第一眼,她就觉得这个男人很不一样。见到伯明瑞和程焉雪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两个人不简单。所以,他们的身上有些不简单的事情,灵蝶一点也不奇怪。

    笑了笑,道:“明白了,好吧,还是多谢你跟我说这么多。”

    虽然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但是可以肯定,感情对一个女人的伤害是很大的,她自己就有切身体验。安慰程焉雪:“该放下的还是要放下。”看着前面的两个人,有些无奈的说:“其实也没什么需要担心的,因为事情总会有一个答案,即便这个答案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是终归还是要接受,所以,我们只要等着这个答案降临就好。至于在这之前,可以选择努力改变或者听天由命。”

    程焉雪看着灵蝶,不由得对这个女孩佩服起来。

    相较于自己,活了千多年了,还是看不透这世间的情情爱爱,还是执着于现实的爱恋之间。

    人心,实在是很奇怪,有的人千万年也是执着,有的人顷刻之间便已顿悟。

    可是,谁能说谁是错的,而她就一定是错的呢?谁都不能,因为这世上的事情,本没有对错善恶之分,对错善恶,都是人为的给它加上去的。

    灵碟大概猜到了程焉雪的想法,与她说道:“我觉得他是处理各种问题的高手,很不客气的说:是个渣男;不过他有自己的底线准则,对很多人,尤其是女人来说,他会是一个不错的导师。你们是朋友,为什么不跟他聊聊呢?”

    为什么不跟他聊聊呢?程焉雪也不知道,她对慕晓语有一种恐惧,恐惧她接近伯明瑞,恐惧她那种反复无常的性格,恐惧她那种不知廉耻的爱情,恐惧她那高深莫测的修为。

    很多时候,在程焉雪的心里,慕晓语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神,她是恶魔,一个任性妄为,会为了一己之私将全世界拉下地狱的恶魔。

    程焉雪看着灵碟,她听出了不一样的东西,问道:“你们之间听起来不那么简单?”

    灵碟点头,虽然很不愿说那些事,但她更不愿慕晓语被看成那种人,告诉程焉雪道:“很复杂。怎么说呢,我对她更像是鸦片上瘾,需要申明的是鸦片最初是治病用的。可能因为你们太熟悉了,所以你自动的屏蔽了他,所以其实在我看来,你一点也不理解他。”

    程焉雪无法反驳,道:“你说的不错,我一点也不了解他,我确实是抗拒着他。另外,我跟他其实并不是很熟,伯明瑞跟他才算是真正的朋友,我嘛,只是爱屋及乌。”

    灵碟呼口气,稳定心情才开口:“我跟他在一起才不到三天的时间,最开始是我勾引他,想要利用他做一件蠢事的;意外的是他把我拉出深渊,陪我度过最艰难的日子。说真的,我现在都搞不懂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跟我在一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的爱情品德,他算不上是一个好的男人,但绝对是一个一百分的男朋友。”

    灵蝶对慕晓语的肯定,着实吓到了程焉雪,她看着灵蝶,不太相信的样子,道:“是吗?”

    灵蝶道:“嗯,是的,不会有错的,这是亲身尝试的人的答案。”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分明只是一句敷衍的话,可是却非常又说服力,亲身经历过的人,说的话一定不会错的,就是有这种感觉。

    可是,这种感觉分明是扯淡的啊!个体怎么可以代表全部呢!

    程焉雪没有再说,每个人都已一把自己的尺度,每个人的待人处世不尽相同,或许,灵蝶的心里恰好需要慕晓语。

    但是程焉雪并不需要,对程焉雪来说,慕晓语的存在是灾难。

    程焉雪看着尤许,又看着灵蝶,有些无奈的说:“真复杂,但是,你可要想好了。照你说的,你们可能很快就会分,心爱的人离去,很痛苦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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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花孽缘介绍:
苏柔起身过来,错开慕晓语到了宫门处,望着白泽山的方向,吟唱道:“十里长亭霜满天,渔家灯火此时明。行人已离东江外,轻抱琵琶细拨弦。世人皆言送别苦,你说是送的人苦还是走的人苦?”慕晓语转过身与她并肩而立,余光打量这个女人。良久才说:“送的人不苦,走的人也不苦,看的人苦”欢花孽缘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欢花孽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欢花孽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