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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懒虫慕晓语     欢花孽缘txt下载     欢花孽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301四个人的约会

    灵碟苦笑,回答她:“其实一开始我没真的这么想,只是你知道的,总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但我是真的爱,所以,就算明知结果不会好我也还是这么做了;然后嘛,我们不是可能很快会分开,是一定很快就会分开。因为他毫不隐晦的说了,他很快就会离开,离开这座城市,去下一个地方,跟另一个女人厮混。”

    灵蝶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程焉雪不能理解,问她:“即便这样,你也不打算挽留吗?”

    灵蝶摇头,道:“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我爱他,不是一定要得到;所以,明知道留不住,如果还要去挽留的话,彼此都会很难堪的。与其留下不愉快的记忆,倒不如爽快的放她走,如果有一天他突然来到,我还单身,自然满心欢喜,我已经归属别人,也没有关系,我会毫不犹豫的跟他偷情,纵欲行欢,哪怕粉身碎骨又有什么关系,只有他好,就一切都好。”

    程焉雪看着灵蝶,道:“这些话,为什么不告诉他,如果知道你爱得如此深,就算是他,或许也会心软的。”

    灵蝶道:“不,他不会的。我也不想用这种爱情的借口把他留下来,我希望我爱的人始终贯彻他自己,照着他自己的心思走下去。至于我,有一个人爱着就好,会很幸福的。”

    程焉雪不敢苟同,喃喃道:“会吗?大概吧。”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灵蝶的爱情让她很佩服,可是她自己是绝对做不来的。所以,除了这么一句,她实在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程焉雪看着灵蝶,这样的灵碟,实在是一个站在云端上的伟人。但是这样的伟人,实在让人心酸。

    程焉雪感叹道:“女人的一生,可真是千奇百怪,你这是在玩火,可不要引火烧身。”

    “说晚了,我已经没了退路。”

    “不考虑紧紧的抓住吗,你要是不敢说,姐姐帮你。”

    灵碟摇头:“我爱的,是那个跟我搭伙取暖的,或许他真的爱我了,我就不觉得珍贵了。”

    这个回答,彻底堵住了程焉雪的口,她自己就在那份所谓的真爱中深陷,所以不能劝灵碟。相反的,她是羡慕她的。羡慕她可以这么早看清,羡慕她遇到的人没有骗她。把事情摆在桌面上,两个人还是可以爱的死去活来,有一天,谁想先走了,另一个坦然放手,这样的爱情很好。

    而程焉雪呢?她不可以,她所爱的人不是慕晓语,这世上绝不会再有第二个慕晓语。

    见她面色很苦,灵碟说道:“我是来当树洞的,你就真的没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程焉雪叹口气,惨笑道:“是想倾诉一下。”

    程焉雪呼口气,道:“我们很小就认识了,可是关系一直很僵,毫不客气的说,他希望我滚远点,我希望他不得好死。”

    灵蝶惊讶的看着她,十分不解,问:“可是你们现在看起来关系很好。简直就是天造地设两小无猜。”

    程焉雪苦笑,道:“是从遇见慕晓语之后开始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我自己也说不出来,可是遇见慕晓语之后,我们似乎都变了。”

    “上天真是作孽。”灵碟这么说,她知道程焉雪的感受,因为她两的遭遇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从遇见慕晓语开始,这一点,实在是太像了,慕晓语简直就像是上天派来的使者。

    程焉雪道:“后来换了城市,换了工作,一切重头再来,原本以为事情总会过去的。却不曾想,有的伤口是很难愈合的,看着好了,但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冒出血珠。”

    程焉雪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前面的伯明瑞。

    她不敢看着灵蝶,她是很不擅长说谎的。而要说清楚她跟伯明瑞之间的事情,除了这样说她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灵碟没有接话,她懂得这种痛,知道如果自己不放下,别人说什么都没用,而要放下,谈何容易。

    最后还是不得不借用尤许的话来劝她:“忘记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做另一件能让你更加集中精力的事情,现在你们在一起了,过去的伤口一定都会愈合的。”

    程焉雪笑笑,什么都没说。

    过了好一会,伯明瑞过来叫她们:“你们是不是就在这溜达一天?”

    灵碟看慕晓语,他在河里洗手,眼睛盯着对面的山林。

    过去慕晓语身边:“怎么样,原始的风光也很能让人舒心吧。”递给他手帕擦手。

    “嗯,很好,很静。”

    “是不是让你想要赋诗歌颂,以表对此地山水林木的热爱。”灵碟跟他打趣,他知道慕晓语很有才,就故意逗他,也想知道慕晓语能不能就此成诗,歌颂她们的爱情。当然,更多的是想要以此来炫耀,满足虚荣。

    慕晓语这么懂事的男朋友,自然要满足她,深情的看着她开口:“我瑾以“杜鹃献唱,寒梅清隐,戏水如斯,皆梦来仙碟花舞伴;石开九尾,老牛献皮,玉盏灵光,乃卿午夜相思泪。”两联相送。”

    程焉雪拍手叫好:“好词。好句。虽然打扰你们不合适,但请顾及身旁有人。”

    灵碟没有听懂,她跟程焉雪不一样,她接受的教育里面,没有这个选项。

    但听见程焉雪说的,知道这是情诗,对说了什么就更加想要知道:“能用白话文再说一遍吗?”

    慕晓语摇头:“诗词之美,就在用意之深,你要自己去品味。”

    灵碟愣了,几分钟后对慕晓语说:“你去前面小卖部买点吃的喝的好不好?”

    慕晓语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确定了地方,问她们:“都需要什么?”

    慕晓语刚走,灵碟立刻凑过去程焉雪身边:“他刚刚写的什么?”

    程焉雪鄙视她:“你脑子没坏吧,你男朋友写给你的情诗,你来问我!”

    这个时候灵碟可不想纠结这个,告诉她说:“你觉得我要是听得懂还来问你吗?而且,我都没记住原文。别纠结了,快告诉我。”

    程焉雪无奈,说道:“就字面意思,上联说因为你的一支舞,杜鹃为你献唱,寒梅羞而隐退,就连河水都停止流动。下联则说他对你的爱很深,比古往今来的所有爱情故事都要深。但如果联系典故就会知道另外一层意思。”

    程焉雪停下来,灵碟也很紧张,不过她还是想知道,呼口气,装作不知者不惧的样子:“说呗。”

    程焉雪看着她,颇有无奈:“杜鹃献唱是至爱,寒梅清隐是高雅,戏水如斯是欢乐,最后一句说这些在你的面前都不值一提,应该是要表达他对你的情义,最直白的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而下联,九尾狐、织女、三圣母都是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结尾又说这些都不及我对你的思恋。再联想到他让你自己悟,所以想要表达的应该是他对你是真心的,让你放下那些担忧。”

    听了程焉雪的解说,灵碟觉得好幸福。张嘴又闭上,想了想,对伯明瑞说:“你去看看他是不是没找到。”

    伯明瑞不乐意,拒绝道:“我是个成熟的男人,如果你们的话题不是见不得人,请不要用少儿不宜的理由敷衍我。”

    他说的有道理,就不再管她,念到:“杜鹃献唱,寒梅清隐,戏水如斯,皆梦来仙碟花舞伴;石开九尾,老牛献皮,玉盏灵光,乃卿午夜相思泪。有这两联我就已经满足了,至于其它的,等时间告诉我答案吧。”

    程焉雪叹气,笑了:“所以你才会幸福,我不幸福,可能就是太不知足上天对我的惩罚。”

    伯明瑞一句也没有听懂,很多时候,她不像慕晓语,他是个老实的男人,面对爱情的时候总会有些迟钝。

    眼睛在两人身上来回打转,实在忍不住才八卦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晓语有什么不对的吗。”

    “你小屁孩懂什么,爱听听,不听滚。”程焉雪对他这么吼伯明瑞无话可说,和程焉雪比起来,她确实只是个小屁孩。

    而且,他也不想跟程焉雪吵架,伯明瑞是个老实的男人,也是个温柔的男人,他很懂得照顾人的。

    慕晓语去了十多分钟才把水买回来,伯明瑞接过水:“我可以问你一个很私人的问题吗?”

    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应该已经不算短了,伯明瑞一直是很成熟的样子,他会有什么问题要在这个时候问?慕晓语真有点好奇她所谓的私人问题是什么,看着伯明瑞,道:“你说。”

    “你是不是破产了啊?”指着慕晓语的外衣口袋:“记得上次在南境见到你的时候,你就带着这个皮夹的了。”

    灵碟一口水喷出来,呛得直咳嗽。

    慕晓语给她拍背,伯明瑞咽口水,有些紧张问:“我说错什么了吗?”

    程焉雪白她一眼:“早告诉你不要乱说话了。”

    灵碟摆手:“没事。”又咳嗽了几声,跟程焉雪说:“我理解你的难处了”

302四个人的约会

    慕晓语看着伯明瑞,强忍住不笑,道:“因为是高仿吧,我一下子卖了一大堆。”慕晓语满不在乎

    的样子;灵碟始终难以猜透,她不明白伯明瑞为什么会问一个这样的问题,不明白慕晓语说的那句话又

    是什么含义。

    她当然不会知道。

    因为伯明瑞的意思,是他看上了慕晓语的钱包。那不是普通的钱包,那是个有灵气守护的钱包,是

    慕晓语从异界带回来的。

    在乌蒙山见到的时候就很想要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因为如果时机不合,就算他开口了慕晓语也

    不会给他的。

    伯明瑞觉得现在是好机会,当着灵蝶的面,慕晓语总要收敛一些。

    于是乎,伯明瑞从慕晓语手上拿过钱包,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还给她,道:“回去我给你重新买一

    个,这个就替你收藏起来了。”

    这个行为很反常,灵蝶看不懂。

    但她也没有问没有多想,因为不管真实的原因是什么,这都是跟她没有关系的。她并不愿意对慕晓

    语的事情刨根究底,因为那样的话,或许会被慕晓语讨厌的。

    而程焉雪看着这一切,原本还有些不乐意,但当他见到伯明瑞把慕晓语的钱包拿走的时候就明白了

    慕晓语的钱包上蕴藏了很大的灵力,程焉雪自然是看得出来的,所以伯明瑞的举动,她也就觉得实

    在是明智的选择。

    他们一边聊着一边吃朝前面走,到了人群聚集的地方,找个人堆扎进去,问了旁边的人。回答他:

    “炸金花,一块的注。”

    慕晓语掏出十块钱扔下去,两个人找回来八块。

    拿到牌,看一眼灵碟的:“你的扔了。”

    灵碟就丢过去,三张牌都翻了过来,看到她的牌,池子里立刻有大半人跟着丢牌,只剩下尤许跟另

    外两个。另外两个不太高兴:“丢牌不能放过来,你第一次玩啊。”

    灵碟确实是第一次玩,跟两人道歉:“对不起,我……。”

    慕晓语可不想让灵碟给她们道歉,拿出所有的现金:“没事,这不还有三个人的吗。”

    都是出来玩的,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两个人不敢说话了,因为很明显,慕晓语手里的牌不小,而慕

    晓语的态度,就算输也输的豪气。

    刚刚指责灵碟的也是要先说话的人,犹豫了一下:“十块。”第二个跟着,轮到慕晓语,她把一张

    整的扔下去,道:“我没零钱,加注。”

    灵碟知道他是在跟那两人置气,小声跟他说:“不要吧,输了挺可惜的。”

    另外两个手里的牌也不小,跟了五六转,各自都扔下去两千多才罢手。

    “花到国王。”第一个开了牌,第二个脸色铁青,扔了牌。慕晓语放开第一张:“比你大一点。”

    翻开剩下两张:“同花。”

    那家伙脸都变了,又丢下一块钱。

    慕晓语数回自己的本金,其余的只拿了几张零票,整数都给灵碟:“省着点够玩一天的了。”

    灵碟高兴地拿着,一张张的数:“不,我跟着你混。”

    听见她两这么高兴,伯明瑞和程焉雪也凑过来,程焉雪拿出五十递给慕晓语:“看起来你手气不错

    ,我投资。”

    当然不是因为慕晓语的手气好,而是她知道慕晓语绝对不会输的。而她自己,她并不愿意沾染这些

    东西,她是修道之人,赌是四害之一。

    伯明瑞也拿出五十:“我也投资。”他的理由跟程焉雪一样,不过要加一点,伯明瑞也想要跟慕晓

    语搞好关系,所以这么做,也可以说是奉承。

    灵碟看着屋里:“里面玩的好像跟外面不一样。”

    是不一样,里面玩的更大,环境也更好。

    池子里有人开口了:“我们这里有规矩。”

    慕晓语打住他:“规矩我懂,赢了的三场之内不能起身。”

    这样的规矩灵碟还真的不知道,不过三场而已,实在不行让尤许只下注不跟注也行。

    慕晓语扔下去五块,找回一块:“四个人。”

    发牌的人摇头:“团搞不能超过三个人。”

    再找回一块,灵碟先开口:“不用算我,你赢了给我就行。”

    这一次慕晓语没有起牌,直接扔下去五块:“闷吃。”

    程焉雪拿走伯明瑞的牌,一起扔了:“小孩子看看就好,不准跟牌。”伯明瑞不太乐意,她的牌不

    太差,可以跟的。不过程焉雪发话了,也不敢违抗。

    毕竟,他的修为比不上程焉雪,也不能像程焉雪一样无理取闹。

    不过这一局慕晓语输了,他的牌很小。当然,她是故意输得,赢了的三场之内不能起身,所以慕晓

    语压根就没打算要赢。。

    慕晓语连输五局,输了四百多起身离开,还给程焉雪和伯明瑞的本金。

    程焉雪拒绝:“我还投资。”伯明瑞也说:“我也一样。”

    灵碟也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五十块:“我也跟着投资,现在你有两百块的资本了,发挥你的本事吧。

    慕晓语进去屋里,到桌子上跟人赌点数。

    庄家看着另外三人:“三位如果不赌,请移步。”

    “这一把之后她们才决定赌不赌,发牌吧。”

    慕晓语已经这么说了,也就只能发牌。

    不过三个人还没有看懂慕晓语跟他们玩的什么,只知道这种东西电视里经常见到,至于规则是什么

    她们不知道,但是三个人都很揪心,因为慕晓语把刚刚在外面赢的钱下了一半。虽然不是很多,不过这

    样的玩法,看着都疼。

    就算是伯明瑞,他也是很少这要烧钱的。他自幼在各处旅行,为了解决跟程焉雪双生一体的问题。

    所以伯明瑞虽然是豪门之后,却没有一点豪门该有的豪气,倒是有江湖人的豪气。

    慕晓语拿到牌,面带笑意,他是最后落座的,也是最后跟庄家翻牌的。

    当他自信满满的翻开后两张牌从庄家手里拿过钱的时候,灵碟抱住他大大的亲了一口。

    拿到钱,跟另外两个一边分红去了,完全没有要赌的意思。

    接下来慕晓语又赢了几把,再次下注的时候,加起来已经有一两万了。这时候,前面高调的他突然

    收手,只下了两百块。

    庄家脸色突然不好看了,如他所料,但他还是赢了,另外的人都劝他说:“兄弟运气好,这么收手

    可惜了。”

    慕晓语面带笑意,继续朝着最低价走。

    这一场赌博,慕晓语不想运用法术,但用了心理战术,这样的地方她不是第一次来,进来的第一瞬

    间就看穿了庄家的意图。所以现在,是到了该收手的时候了。

    慕晓语是个极聪明的人,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该收手。

    终于,他的运气败光了,连输了六七把之后骂骂咧咧的离开。其实,他已经赢了不少。

    时间已经不早了,四人回到了市里。

    那之后的日子,慕晓语差不多都跟灵蝶在一起。

    她本来是应该要在伯明瑞家里的,可是慕晓语就是慕晓语,她不想做的事情谁也不能强迫。

    慕晓语是个自由的人一个绝对自由的人,为了她的自由,她可以反抗所有的一切,也可以毁灭所有

    的一切,对慕晓语来说,没有了自由就等于没有了全世界。

    酒店里,慕晓语站在窗前,灵蝶躺在床上。

    看着望着窗外已经有些时间的慕晓语,问道:“你在想什么?”

    默了好些时候,慕晓语才开口,道:“没有,只是很久没有跟人一起出去走走了,今天觉得有些累

    了。”

    她们今天走了很远的路,累了也是理所当然的,灵蝶道:“那早些睡吧。”

    慕晓语道:“还不想睡,我觉得累的时候是不会那么快就睡了的。”

    灵蝶听得不是很懂,就常理而言,人累了就会想要睡觉。可是慕晓语不能用常理来判断。

    灵蝶道:“这样啊,那你要跟我谈谈心吗?”

    慕晓语转过身来,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灵蝶,也不知道是要说些什么。

    被她如此盯着看,灵蝶觉得有些心慌。慕晓语的眼睛很漂亮,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令人

    向往的颜色。

    可是这样的一双眼睛,这样一双充满了智慧的眼睛,也使人觉得心事都被她看穿了,虽然并不是什

    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还是会恐惧。

    那种恐惧的感觉,是真正的从心底发出来的,任何人都难以抵挡的。

    灵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逃避开了,道:“怎么了吗?”

    慕晓语道:“因为你很漂亮,漂亮的女人谁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的。”

    这话当然是假的,灵蝶知道,不过即便是假的她也很高兴,她把它当做真的来听,只要把它当做真

    的的话,听着就会很高兴了,也就不会在意她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什么了。

    人都应该学会这个本事,因为人的痛苦大多数时候来源于对真相过于纠结,然而有的时候,真相是

    没有意义的,如果明知真相没有意义,还去追寻它干什么呢。

    或者,就算这个真相有什么意义;如果目的只是要开心的话,又何必要知道会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

303慕晓语的开心事

    这是从慕晓语那里学来的,不开心的事情,还是不要知道了。

    但是,慕晓语真的就是永远开心的吗。当然也不是;在异界的时候,她每每总要想起吴欣,回到这个世界,又每每总要想起清婉夫人。

    想起那个时候:

    书房里,清婉夫人做完画,墨水未干,叫慕晓语道:“晓语你可不要笑我。”

    慕晓语起身过去,见到清婉夫人的画立刻愣了。

    她并不懂画,但清婉夫人想要表达的东西却能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清婉夫人的画中,正是画了她坐在书案前看书的样子。

    而且就是刚刚的事情。

    不过,她装作看不懂,很高兴的样子,道:“夫人真不愧生得一双妙手,只是我的姿势实在不雅。”

    清婉夫人道:“晓语说的哪里话,你不是一般女儿家,你是白泽山镇营军师,身上穿的是紧身袍子,我倒觉得画里虽未能表现出你的英姿,却也有你的灵气呢。”

    递给她毫笔,道:“我已做了画,晓语来题词如何。”

    慕晓语接过笔,久久落不下去。笑道:“若要说别的事,我或许知道一些,可这诗词歌赋,我实在是才尽于此。”

    清婉夫人伸手握住她的手,落了下去。写到:

    聚散离别虽有缘,偏问来去。

    说是夜游寒钩里:对酌不知时日晚,醉了还怜昙花浅。

    五度春光,秋思寄何人!指间红豆,过了今日又是何处?

    灯火处,书香里,是问:卿安否?

    笔落之时,慕晓语的心也跟着停了下来,如果可以,她真希望它永远不要再跳动。

    脸色露个苦涩的笑容,道:“夫人果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清婉夫人莞尔一笑,问:“那晓语觉得这首词写得如何?”

    她问的是词吗,不,她问的是慕晓语,今后将从何而亡,还是白泽山的军师,亦或要离开白泽山去往别处。

    她实在太了解慕晓语了,她知道慕晓语一定不会做太久。

    但是对慕晓语而言,这实在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默了好久,久到天已经暗了下来,点上了蜡烛。

    烛光里,慕晓语呼了口气,道:“写得真好,妙笔生花也不过如此。”

    清婉夫人还看着她,在等她的回答。

    慕晓语知道,她可以不回答,清婉夫人是不会明着要她回答的;但正因如此,她也必须回答。

    无奈笑了笑,道:“夫人从大漠而来,见过很多美景吧?”

    清婉夫人道:“是啊,一路上的美景确实让人回味,使人思念良久。”

    慕晓语道:“是吗,晓语也想去看看呢,只是可惜了,晓语的修为尚浅,恐怕是一时半刻离不开白泽山。不知道夫人对修炼是否有兴趣,是否可以留在白泽山陪伴晓语呢。”

    这是她的回答吗?应该是,清婉夫人却没有立刻答应,道:“我也想跟晓语一起留在白泽山,只怕事不如人愿。”

    慕晓语没有劝说,她知道会是这个回答。

    清婉夫人小心翼翼的从腰上取下印信盖了上去,又叫慕晓语道:“晓语也盖上你的印信吧,你也有跟着题词,也该盖上去的。”

    慕晓语摇头,道:“不了,我只有一颗军营的大印,私印却是没有的。”

    清婉夫人看着她,确定她不是说谎的。问:“晓语喜欢什么材料,我为你刻一颗。”

    清婉夫人对她实在太好,好得让慕晓语都开始犹豫了,犹豫是不是一定要回去人间,是不是可以狠心抛下她一个人在这里。

    是的,在慕晓语看来,她回去了,清婉夫人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这就是女人,当女人动了情,她的全世界就只有那个人,所有的一切都成了可以放下的东西。

    但是,她终究是没有拒绝,因为她根本不能拒绝。笑着道:“既然夫人要送我,那就请夫人为我选上好的材料吧。这些东西,晓语也不懂。”

    清婉夫人颔首,道:“那好,我做好了送来给你。”

    慕晓语道:“嗯。”朝外面看了一眼,道:“时间不早了,夫人离开一整天,想来花梨也该着急了,我这就送夫人回去吧。”

    她已经离开别馆一整天了,离开的时候之说要出去一会,没有说要去哪,花梨定然是非常担心的。

    清婉夫人拧得清轻重,道:“嗯,是该回去了。”

    她当然也会想起其余的人,想起她告诉他们她要走的那天:

    慕晓语到了军营,筝正在处理杂物。见到她来,起身见礼道:“军师,可是有什么指示吗?”

    自从东明魄罗王叛乱平息之后,慕晓语已经很少管军营的事情了,大部分的军务都是筝在处理,经过六十年的磨练,她已经比慕晓语更像是大军师。

    慕晓语拍拍她的肩膀,过去上位落座,问:“一切都还好吗?”

    筝道:“一切都还好。”

    慕晓语站了起来,递给她王剑道:“这是你一直想要的东西吧,拿去。”

    筝没有去接,她不敢接,慕晓语实在太诡异了。

    慕晓语笑了笑,道:“拿着吧,宝剑我给你了,因为它是白泽送给我的,现在我将它送给你,至于兵符,你要自己去找白泽要,我已经还给他了,至于他是不是愿意给你,那就是你们君臣的事情。”

    筝越听越不明白,问慕晓语:“我记得你说过没有了兵权,你就是待宰的羔羊,你为什么要交还兵权,连王剑都交了出来。”

    慕晓语转身,看着被拿一副‘天地为公’的正楷大字,道:“这是我跟白泽的约定,如今约定如期,我也需要履行诺言。”

    筝沉默了稍许,问:“你要走?”

    慕晓语道:“你不是一直盼着我走吗。”

    筝道:“不,我从没有盼着你走,我只是盼着取代你,让你做我的手下。”

    慕晓语笑了笑,道:“那你可真是打错算盘了,即便是白泽,也不敢对我大呼小叫的,所以我做你的手下,你绝对会头疼的。”

    筝不语,她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慕晓语叫来几个将军,把事情简单的说了。准备要走。

    筝叫住她,问:“你要去哪?”

    慕晓语转身看着她,道:“我来的地方,该回去了。”

    没有格给筝继续问的机会,走了出去。

    刚刚从辕门出来,筝又追了上来。

    但什么也没有说,她不是个懂的说服的人,她是个骄傲的人,即便到了现在,也任然没法低头,没法对慕晓语说一句:“我不恨你了。”但她是很想对她这么说的。

    她不说话,慕晓语也不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就这样走到了小院。

    慕晓语进去院子,见到清婉夫人还在书房看书,过去叫道:“夫人能为我再弹一曲吗?”

    清婉夫人合上书本,问:“你要走了?”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她是最亲近慕晓语的人,也是最了解慕晓语的人。就像是慕晓语的影子一样,不论慕晓语有什么想法都瞒不过她。

    慕晓语点头,有些怅然失落,道:“嗯,要走了。是该要走的时候了。”

    清婉夫人笑了笑,道:“好,我为你弹琴。”

    院子里,双生子已经摆好琴。清婉夫人过去落座,拨弄琴弦。是她第一次为慕晓语弹得曲子,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可是每一次,慕晓语一定是要舞剑伴奏的。

    曲子悠扬婉转,但谁也没有心情沉浸其中,所有人都在看着慕晓语的身影。

    她是他们的支柱,是她把他们带入这里的,现在她要走了,他们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曲音落,剑舞止。慕晓语收了宝剑,道:“我已跟王上说过了,这座院子是你们的地盘,一切都不会变。”

    谁都没有答话,因为一切都已变了。

    最后,还是上官苦先搭话,作揖问:“小姐需要些什么,我这就去准备。”

    慕晓语道:“什么都不用准备,我什么都没有带来,也什么都不带走。”顿了顿,又说:“倒是要准备一餐宴席,作为我与诸位的饯别之礼。”

    院中众人皆沉默。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

    但是离别一定会来,所以伤感也是没有用的。

    筝拔出宝剑,指着慕晓语道:“既然要走,那我们之间的恩怨就在今天了结。”

    花梨刚好开口训斥,被清婉夫人拦下。

    慕晓语看着筝,点了点头,道:“也好。”她不出剑,道:“我也想看看自己修炼到了什么境界,只管出手就是了。”

    筝当然不跟她客气,舞动宝剑就攻了过去。

    她的剑很快,很刁。几乎每一剑攻击的都是要害,而且都是让人难以防守的地方,是一般人不会攻击的地方,使人防不胜防。

    这就是筝的剑法,她的剑法跟所有人的都不一样,因为她的剑法不是任何人教的,是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她是女孩子,力气比不上男人,速度也比不上男人,就连脑子都被认为比不上男人。

    但是她怎么能被人看扁,所以她用尽全力磨练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打不烂的硬钢,成为一把能刺穿任何人喉咙的利剑。

304灵蝶

    不过,她跟慕晓语的修为差了实在太多,不管怎么攻击,慕晓语总是巧妙的躲开,就好像在她出手之前就已经看穿了她的所有招式。

    不到十个回合,筝便以一个十分难看的姿势落败。

    筝怒气冲冲收了宝剑,转身怒气冲冲的走了。

    她并没有离开小院,只是去了一边冷静而已。

    刚刚坐下,双生子也来她身边坐下,看了一眼,道:“真不是个爽快的人。”

    筝白了她们一眼,道:“你们不也一样吗?”

    双生子点头,道:“如果可以,真想跟她一起走呢。”呼口气,又说:“但小姐是不会带我们走的,她谁都不会带,她要一个人走。”

    筝点头,因为慕晓语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那是庆典刚刚过后不久,不知道为什么两人聊起了这个话题,慕晓语说:“如果我要走,一定不带走一粒尘土。”

    其实,筝何尝不想跟她一起走。

    这些年她跟慕晓语较劲,只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而已。

    在这之前,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已经彻底的依赖上慕晓语,好像跟在她身边就会很安心,替她做事就会很开心。

    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一切都来不及了。

    筝是个骄傲的人,这些话他只说给自己听。

    另一边,慕晓语还在跟众人嘻嘻哈哈的。但是嘻嘻哈哈的声音里面,听得出不舍。别人不舍,她自己也不舍。毕竟是六十年的交情,也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清婉夫人实在难过,又弹起来琴来。

    双生子闻声,过去跟着唱和歌。唱的是诗经里面的《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将要离别,这首歌确实很适合了。可是又不那么适合!将要离别,谁人听到这歌曲能不落泪。离别之苦,又有几个人真正懂得,没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懂的。

    她们的歌声很美,比黄莺唱的还要好听。

    清婉夫人的琴声也很美,凤栖梧的古琴也相当配合,好像一切都是为了慕晓语在舞动,就连空气也不列外。

    如此场景,慕晓语也不由得动了心绪。过去摁住清婉夫人的手,道:“还有七天时间,我们出去走走。”

    清婉夫人起身,道:“好,还去骑马。”

    两人往外走,另外的人要跟着,慕晓语没有准。

    她们都想跟着,因为七天时间实在太短了,以慕晓语的性格,她们甚至不知道离开之前是不是还会还来作别。

    但是在这里,慕晓语的话绝对是不容违抗的命令,所以他们也不敢跟着。

    送到门外,看着两人上马,目送她们离开。

    花梨和离歌在人群之中,两人都不由得低下头去擦了泪水,然后看着彼此笑了起来。

    然后,所有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尤其是当你做一件特别喜欢的事情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已经是另外的一个刻点。

    慕晓语出神的瞬间,灵蝶已经过来她的身边好一会。

    慕晓语回过神来,笑了笑,道:“今天你似乎也有颇多感触,要跟我说说吗?”

    灵蝶苦笑,道:“想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你应该不会想听的。”这是当然的,因为她想起了那个抛弃她的男人,一个男人,怎么会有兴趣听他的女人跟别的男人的故事。

    但是,慕晓语是个怪胎,是个变态,她说:“不,我要听。”呼口气,又说:“或者,我希望你能说出来,一直憋在心里应该很难过吧,说出来的话会好很多的。”

    虽然慕晓语这么说了,可是到底要不要说,灵蝶还是很犹豫。

    终于,她还是开口了,灵蝶道:“你真是个恶趣味的男人。”

    话虽是这么说,但她的心里却感觉暖洋洋的,因为她知道慕晓语并不是想听故事,只是想要让她说出来而已。在一起的这几天,她心里的压抑慕晓语是能够感觉到的。

    其实她也想更慕晓语说说往事,如果说出来,得到慕晓语的理解和安慰的话,一定会好很多的。

    可是,一个女人,怎么能跟现在的男人说从前的男人的事情呢,那不是作死吗。

    灵蝶并不知道慕晓语的世界,所以只能用常理来判断,判断的结果就是不能说。

    现在不一样了,慕晓语主动让她说,她可以说了。

    灵蝶的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哽咽道:“说起来实在是年少无知,然后深陷其中。”

    往事,很多时候是一把利刃,而你是深处黑夜中已经精疲力尽的人。想要扔掉,怎么也不敢,可是拿着它,除了割自己的肉似乎也没别的用处。

    慕晓语认真的听着。

    灵蝶道:

    灵蝶苦涩的笑了笑:“我小学五年级就成了孤儿,寄养在亲戚家,他家的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负担很重……!”

    说起这些事,她显然不太能够坦然,不太流畅的声音继续道:“上初中开始就是他的父亲资助我,所以他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人?”

    世人的情感是很薄弱的,慕晓语能够理解,但她没有插话,她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只要认真的听着就好。

    灵蝶道:“我跟他认识是在初三的时候,他跟踪他爸找到我,一度以为我是他爸的私生女。”

    想起那时候的事情,灵蝶脸上浮现浅浅的笑容,笑的很灿烂很好看。

    轻轻笑着继续道:“那天放学他在学校门外堵我,将我拉到偏僻的地方,第一句就是‘昨天跟你见面的那个男人是我爸’,当时我很害怕,以为这个男生是因为被分割爱来找麻烦的;被吓哭了,在他面前瑟瑟发抖。”

    慕晓语认真的听着,也跟着笑了笑,忍不住插一句:“太偶像剧了,如果是别人说的我一定不信?”

    灵蝶也不管她,自顾讲道:“他就看着我哭,有两分钟的时间吧,我们就对面站着,我嘤嘤哭泣流泪,他就呆呆傻傻的看着。后来可能实在看不下去了,在小卖部买了一包纸巾,塞给我两百块钱头也不回的跑了。”

    慕晓语不敢相信的张大嘴巴,疑惑道:“明知道他是来欺负你的,这个空档你还不跑?”

    “寄养在亲戚家,经济境况并不好的情况会发生什么你不会知道的,那时候对我来说他的父亲是为数不多的温暖,怎么都不舍得放弃,而且,就算我想逃也没地方可逃,我能去哪呢!”她的表情很苦,眼中的泪珠儿打转却强忍住不让它们流出来,这种表情是装不出来的。

    只是对于从小锦衣玉食的慕晓语,也只能是看着她现在的表情想到当时的心酸肯定比当下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究竟是怎样的感觉,她无法切身体会;还是淡淡的问道:“后来呢,你们应该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吧?”

    灵蝶道给慕晓语看一张照片,道:“这张照片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拍的,他把纸巾和钱塞给我让我以为他是想帮他爸爸才来找我的,加上他确实长得很帅,就有种强烈想要做朋友的感觉,每天放学都会在学校外面等一会。

    一直到两个星期之后他才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跟之前一样,见到我就拉着往偏僻的地方跑,然后塞给我一百多块钱又头也不回的跑了,我想叫住他他反而跑的更快;那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受保护费的。”

    慕晓语听到这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是个很有趣的男人。”

    她突然说这一句,灵蝶不知道她到底想要表达些什么,却也没有在意。继续道:“是啊,那时候的他是个很幽默的男人,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之后他差不多就是两个星期来我们学校一次,每次都是给我钱或者一些吃的就跑,我呢一直找机会想要跟他好好谈谈,可是不知道他学校,也不能去他家里找他,所以这件事就一直到了初三毕业。”

    慕晓语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

    灵蝶看着慕晓语,继续道:“毕业晚会的时候尤许来我们学校,告诉我说他从家里要了一笔资金,要带我去旅行,我很想去,不过因为寄养在亲戚家要给家里帮忙的关系只能忍痛拒绝了。”

    “你那时候一定很难过吧!”

    慕晓语也有过特别想要的东西,她知道这种求之而不得的感觉。

    “嗯,很难过,我其实是很想去旅行的,只不过现实面前不敢放肆。当然,也感觉特别的幸福。”

    特别幸福的感觉吗?慕晓语也是有过的,跟吴欣在一起的时候。

    慕晓语问灵蝶:“所以,你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他吗?”这句话,像是在问灵蝶,也像是在问她自己,人心为何会对另一个人如此牵挂,慕晓语一直也不懂。

    灵蝶道:“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没有任何的缘由。”

    这句话,是对她自己说的。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所以放弃一个人也不需要。

    之前的时候,她喜欢他,没有任何的理由,现在她喜欢慕晓语,放弃那个人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305灵蝶

    灵蝶稍微整顿了一下心情,继续道:“其实,我的运气还是很好的,高中时代,一般家长都在催促抓紧学习,我呢,得到他的帮助有机会朝兴趣发展,当然,也落下一个病根,我文化成绩很差。”

    灵蝶苦涩的笑着,笑意中泪水顺着脸庞落下。道:“他是个很善良很温柔的人,即便现在,我还是这么觉得。”

    慕晓语道:“为什么这么说?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善良,对你如此坏。”慕晓语是故意这么说的,灵蝶虽然跟他在一起,但是她感觉的出来,灵蝶的心里还留下了很大的一个空缺,慕晓语在她身边的时候或许不会觉得,但是慕晓语终究是要离开的,那时候,灵蝶是不是能够撑得住呢。

    所以,慕晓语决定要在离开之前将那个人从灵蝶的心里剜出去,让灵蝶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灵蝶没有接她的话,自顾说道:“初中毕业,假期我在一家小饭馆帮忙,一起的几个工友经常去上网,偶尔也会拉上我,一来二去我就喜欢上了电脑,想要存钱自己买一台……。”

    灵蝶停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为什么要对慕晓语说这些有的没的。可是,心里就是想要倾诉,想要跟这个男人说所有的开心的不开心的。

    想了想,继续说道:“我看上一台六千多的,为了能买下来我很努力的工作,下班又去找兼职,不过存了一假期也没存够,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很傻,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要想一个假期存六千多怎么可能。”

    “那后来呢,你拥有那台电脑了吗?”

    “嗯,不过不是自己买的,是他买给我当生日礼物的,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这辈子绝不会对他有任何的恨意,任何的半点不快。”

    慕晓语轻轻将她揽入怀里,道:“没关系的,人活着,总要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于生活而言,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灵蝶道:“是啊,所以我承认,他是个会雪中送炭,把锦上添花留给别人的人,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即便现在也是。”

    慕晓语浅浅的笑着,灵蝶能这么说,说明了他对那个男人爱得多深,也说明了她对自己得不到爱这件事并没有十分的沮丧。

    现在还留着那人的身影,只是爱得太深无法自拔而已。

    此时,微风吹过,冰冷而苦涩。

    不动声色的拭去眼角的泪水:“所以,你是喜欢他的,不比任何人少。”

    “嗯,在他送给我电脑的时候我也送给他一个东西,告白。”突然笑了出来:“他当时的反应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惊恐,抓耳挠腮好一会才说‘我们是是兄妹,虽然是同父异母,不过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不可以做对象’。也就是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误会了,我也一直误会了。”

    笑着笑着,眼泪也跟着溢出。

    两个人看彼此一眼,‘噗嗤’一声都笑了出来,眼泪也像是决堤的洪水,在脸颊上肆无忌惮的肆虐。

    好在有夜幕做掩饰,谁都不能看见对方已经成了泪人;就这么心照不宣的各自落泪。

    极致静默的时空下,呼吸声,滴落声,极力掩饰的抽泣声都被放大,清脆而响亮的映在耳朵里,从另一只耳朵像微风一样飘散,待一切都停止,灵蝶才哈哈大笑:“好傻是不是,一个人傻傻的以为是爱情,一个人傻傻的以为是亲人,可是当这层关系捅破的时候你知道会怎么样吗?”

    她好像在笑,可是‘哈哈’的声音中听不出一丝喜悦,传出的是无奈和悲伤,是求之而不得的心痛,这样的笑声,是一把钝刀,一刀,一刀,剜在心脏上。

    约莫一分钟时间没有听到慕晓语的回应,她继续道:“当一切透明,他会欣喜若狂,将我拥入怀中,热情的唇凑上来,而我,期待又害怕。……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梦境永远美好,现实永远残忍。当所有的误会都解除,他如释重负,也像斗败的狮子;他说‘吓死我了,自从发现你跟我爸有关系,我都不敢让我妈单独出门,生怕一不小心就发现蛛丝马迹,不过有你这个妹妹也挺好的,哥哥下次再来找你玩’;说是下次,其实并没有,那之后的约半年时间,我望眼欲穿也不曾得见他的身影。”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闪现,灵蝶已经不能自己,抽泣的声音已经掩饰不住。

    慕晓语的心压抑不住,只是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是因为所爱之人心里没有她,还是在同情灵蝶的遭遇。

    他们就这样拥抱着彼此,谁都不在开口。

    过了有十几分钟的时间,慕晓语心情好了很多,呼口气故作轻松开口:“后来呢,他还是没忍住又来找你了吗?”

    “不是,是我去找的他,半年的时间我几乎都是陪着那台电脑过的,上学放在书包里,睡觉抱在怀里,真正开机的时间却很少,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着他发呆,想着为什么他还不来找我。”

    灵蝶毫不掩饰,她不觉得自己需要对这个姑娘掩饰什么。

    这种思念慕晓语雅懂,只是她还有很多地方想不通:“后来呢?”

    灵蝶看着慕晓语,道:“你可以抱我紧一些吗,那样的话或许会好一点。”

    两人拥抱着,灵蝶的心里莫名的难过。

    人的相遇,实在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江湖人总有江湖人的一套;那时候,她只是个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女孩,心思变得也是相当的快,从最初的相遇,到后来的欢喜,一切都不过是转瞬之间,最后,她偶然发现当尤许跟别的女生卿卿我我的时候会不爽,才意识到不经意间时间已经将她的心送给了他。

    只是,他不怎么接受莫名其妙的赠礼。

    那时候,她问他:“你是喜欢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的呢还是喜欢温软如玉羞着罗裙贴粉黛的。”

    那时候,他对她说:“这种事,重要的不是我喜欢什么样的,而是我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

    愣了几秒钟反应过来,有些失落,有些不甘,很无奈的说道:“说得好,这个答案,任何场合都通吃。跟你很搭”

    一本正经,非常严肃的回答:“我是真的这么认为,遇见什么人什么事这种事,很难说,尤其是爱情,前一刻钟还爱的死去活来,下一个转角就各自拉着另一个人的手的案列摞起来可以登上月球了,所以我只管向前,现实让我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我都坦然接受。”

    回想起这些往事的时候,灵蝶不由得去看慕晓语。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想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反应

    是的,她很在意这件事,在意自己在喜欢的人的眼里是一个怎样的人。

    只是慕晓语的眼睛,一如往常的平静,一如往常的深邃,一如往常的不可捉摸;那是她看不懂的神色。

    灵蝶的眼泪更加肆无忌惮的流出来。

    眼泪,无声的滴落,落在尤许的手臂上,混合着口水一起滑动,落到地上。

    “这个年纪真差劲,多愁善感、喜怒无常;无征兆的开怀大笑,也无征兆的难过哭泣,过了需要家长哄的年纪又有还不够找一个足够依靠肩膀的岁月。”灵蝶的声音带着哭腔,沙哑而苦涩。

    听见这个声音,说出如此伤感的话语,慕晓语才意识到灵蝶的心里有多苦

    轻轻的笑笑,对灵蝶说:“我倒是觉得这个年纪很好啊,能够不需要理由的开心难过,大笑或者哭泣,这是最后的年纪了吧。”

    语气苍老,意境深沉,成功转移了灵蝶在意的重点,追问道:“你是想起初恋了吧,关于你的这个年纪的这个人。”

    哈哈大笑,吊儿郎当的样子:“不,还不至于~只灯残影对杯酌,思量故人。”

    对灵蝶来说,这是最不想听到的回答;不,更确切的说是不想看到的回答,因为在慕晓语的脸上,已经写下了他正在‘思量故人’的答案。

    很想给他一个耳光,打醒这个沉浸在温柔乡的花花公子,可是伸了手,却只会捏捏他的脸蛋。

    故作坚强,装作没有听懂的样子:“年纪轻轻的,说话不要那么深沉,听起来,就像是炫耀你曾经的战绩一样。”

    灵蝶笑的很好看,露出一半的虎牙和嘴角的小酒窝都让人着迷。

    在这沉沉的夜幕之下,更显得动人。夜晚,是妩媚的女人的装饰品。

    灵蝶依偎在慕晓语身边,任由透过窗户的微弱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刚刚哭过的脸庞显得更加楚楚动人,慕晓语只看了一眼就深深的陷入她的美丽之中。

    看着这张美丽的脸庞此时竟哭得如此悲伤,慕晓语也跟着悲伤起来,将灵蝶紧紧的搂在怀里,道:“没关系,那些已经过去的事情,说出来了,就会随着风被吹到很远的地方,以后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全新的,你会遇到很好的人,用一世的温柔待你。”

306慕晓语的杀意

    灵蝶苦笑,她知道慕晓语是在真心祝福,可是这世上真的有一个人会用一世的温柔来对待他吗?灵蝶并不是很期待。

    因为这样的期待,实在是太可怕了,因为一旦期待落空,她就再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还是很期待啊,期待有一个人,用一世的温柔来待她。

    她看着慕晓语,她希望这个人是慕晓语。

    可是她只是看着,什么也没说,因为她知道这个人绝不会是慕晓语,慕晓语是个绝不会为她停下来的人,或许,这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让慕晓语停下脚步。

    夜色,越来越暗,两人就这样彼此依偎着望着窗外的风景,像是两个受了伤的小鸟给予彼此仅有的温暖。

    这种方式,也让她们真的温暖了起来,至少在心里不再感觉那么冷。

    有人相伴,总算不那么冷了。

    时:元宵佳节。

    慕晓语带着没有陪着灵蝶,今天的晚饭是重头戏,她参加了伯明瑞家的聚餐。

    这是个大日子,伯明瑞家里的人几乎都聚在一起,还有当地有名望的几个家族的人也都聚在一起。他们当然不是参加伯明瑞家的宴会来的,这个日子,每家都有自家的宴会,他们是冲着慕晓语来的。

    虽然这些人里面像伯明瑞家一样盗墓的并不多,但是不论是做什么生意,总想都攀上一些世外之人。

    尤其是那些年轻时候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人,对世外之人更是敬重。

    慕晓语能成为伯明瑞家里的座上宾,他们自然之道慕晓语的本事绝对不低。而且,他们跟伯明瑞家的交情不浅,能够坐在伯明瑞他老爹旁边,连他老爹也要恭敬着的人,慕晓语还是第一个。

    这个年纪轻轻的姑娘究竟适合来头,大家都在猜测。

    不时的有人过来给慕晓语敬酒,不过慕晓语是很少喝酒的,今晚更是滴酒未沾,就连伯明瑞老爹亲自为她倒的酒她都没有喝。

    她的高傲,更加显得她的本事。

    不知是什么人走到慕晓语身后,突然晕倒了。

    其余的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慕晓语手上的一根筷子已经顶在伯明瑞老爹的喉咙上。不快说道:“阁下,我虽年轻,却很讨厌有人试探我。今日我给明瑞兄面子,但希望你为老当为尊的道理。”

    在场的人都看着她,谁也不敢说一句话。

    伯明瑞也是吓得不轻,慕晓语是什么性格他再清楚不过了,要说慕晓语会杀了他的老爹,甚至杀了这里所有的人,他绝对不会认为这是假的。

    从一开始邀请慕晓语过来,他就没有想过让慕晓语跟家里人认识,只是是不凑巧,这事被他老爹知道,一定要请慕晓语来家里做客。

    原本伯明瑞是很反对的,他知道慕晓语并不是一个能跟这些自以为很厉害的人物交往。但是他老爹很坚持,父子二人讨价还价之后,他老爹答应了他几乎所有的要求他才同意请慕晓语来的。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他老爹还是出手试探慕晓语了。

    是的,伯明瑞相信慕晓语,因为他知道他老爹是这样的人,也知道慕晓语是绝不会判断错误的。

    即便慕晓语现在杀了老头子,他也不觉得慕晓语有错,不会找慕晓语报仇,但会以死谢罪。

    可是即便这样,伯明瑞还是不能让事情恶化,硬着头皮上前道:“晓语,这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慕晓语收起筷子,端起桌子上的酒递给伯明瑞,道:“令尊敬我一杯酒,你知道我是滴酒不沾的,你是我的兄长,可否带我饮了这杯酒。”

    伯明瑞已经知道了,这杯酒绝对是有毒的,而且一定会要了他的命。

    可是,他已经开了口,这事没法收场了。

    伸手接了过来,还没有凑到嘴边,程焉雪拦下他,接过酒杯,道:“今晚我还没有喝酒呢,这杯酒你让给我好不好。我想,如果我喝了的话,晓语也会很高兴的。”看着慕晓语,问她:“你说呢,晓语。”

    慕晓语没有阻止,道:“请。”

    伯明瑞想要拦着,但怎么也动不了,他被程焉雪定住了。

    伯明瑞的老爹看着程焉雪喝了那杯毒酒,脸色难看至极。

    程焉雪饮酒之后,松开了伯明瑞,道:“我有些累了,先回去了。”

    也不知道是对伯明瑞说的,还是对慕晓语说的,还是对那个老头子说的。总之谁都没有说她是不是可以回去,谁也都没有拦着不准她回去。

    慕晓语朝着伯明瑞的老爹笑了笑,道:“看来是我误会了,无颜再留下来,告辞。”

    刚要走,伯明瑞拦住她,道:“晓语先到客房休息,我会跟你解释清楚的。”

    说完,就去追程焉雪。

    老头子继续招呼客人,然后找个空档也溜走了。

    客房里,慕晓语正闭目养神,听见有人进来也没有睁眼,一直等那人在他对面坐下,她才懒洋洋的开了口,道:“阁下要来跟我清算方才宴会上的无礼之举?”

    对面那人腰上的短剑出鞘半截,问她:“我已知道你不是等闲之辈,却还不知道阁下到底有多少本事,实在好奇得很。”

    慕晓语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也没有动一下,道:“你最好是考虑清楚,因为朝我出手的人,除非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否则我一定会带走他的灵魂。”

    慕晓语说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却一定也不温柔,那人的短剑出鞘半截,剩下的半截怎么也不敢拔出来。

    正僵持间,伯明瑞从门外进来。道:“雪儿已经没事了。”“叔叔,你还是收起兵器吧,就算全家老小一起动手,也上不到她。”

    走到他叔叔跟前,把短剑摁了回去,道:“用你的话来说,她已经不是墓里面的东西,是天上东西。”

    那人自然不信,盯着慕晓语,道:“你把她说得神乎其神,我却看不出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没有等伯明瑞说话。慕晓语道:“那么,我们赌一场吧,我就坐在这里,不躲不闪,也不动,你手里有一把很好的剑,我才那是你最顺手的兵器。你出一剑,如果我死了,是死有余辜,如果我不是,你自断一臂。当然,我劝你不要出第二剑,因为我只跟你赌一剑,如果你除了第二剑的话,我会杀了你还有来找我寻仇的所有的人。”

    他是伯明瑞的叔叔,如果他死了,一个家族超过九成的人会找慕晓语寻仇,那时候,这个大家族就真的完了。

    伯明瑞不希望这个赌注成立,连忙阻止道:“叔叔不可。”他知道他阻止不了慕晓语,只能希望他的叔叔能够明白他绝不是慕晓语的对手。

    但是,他这个叔叔也是个很自负的人,曾多次出入无人之地。本事自然也是相当的不错。

    可是伯明瑞清楚,他绝对近不了慕晓语的身,哪怕慕晓语不动一下。

    换句话说,就算他的剑刺伤了慕晓语,不死还好,一旦慕晓语死了,事情也不会就此罢休,要替慕晓语报仇的人,恐怕会把伯明瑞家三族都给杀光。

    不说别人,就是水家姐妹乌蒙邪神和花梨,伯明瑞家就难以对付,更不用说汇枯禅院的三个不知道修为多高的世外之人。

    可是,伯明瑞没能阻止,他的叔叔站了起来,看着慕晓语道:“如果这样还伤不了你分毫,这条手臂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语罢,短剑出鞘直指慕晓语的咽喉去。

    这一剑他是使出全力且毫不留情的,世上能挡得住的人不多。

    可是他的运气实在不好,慕晓语早已不是这个世上的常理能够判断的,异界六十年的修行,她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见不到的东西,得到了这个世上几百年也得不到的东西。

    短剑到了她的喉咙三寸之外再也不能前进,像是刺到了一块钢板上,又像是刺到了一坨棉花上。

    伯明瑞的叔叔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感觉,总之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慕晓语睁开了眼睛,看着他,冷冷的道:“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不过我这个人杀兴重,如果我动手的话,可不敢保证只是一只手而已。”她的眼睛露出了狼一样的神色,虽然只是转眼即逝,但还是被伯明瑞的叔叔捕捉到了,这样的眼神,虽然只是一个瞬间,但还是吓得他胆战心惊,他相信慕晓语说的绝对不是假的。

    能露出这样的眼神的人,一定是经过无数的杀戮的;一个人的修为不论有多高,如果没有经过生死之战的话,如果没有无数次死里逃生的话,是绝不会露出那种杀意的。

    那样的杀意,是一个善良的人绝不会有的,也是一个恶人绝不会有的。

    能有这种杀意的人,只有一种人,那就是经过无数的恶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然后藏起自己的棱角的人,只有这种人,才会在有意无意之间露出如此重的杀意。

    换言之,这种杀意代表的不是这个人的辉煌过去,而是他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曾经。

307慕晓语的杀性

    这个曾经给他带来了太多的痛苦,让她闻到了太多的血腥,所以她不愿意在记起,可是不管怎么隐藏,一旦遭遇了某些事情,还是会露出来。

    因为藏在骨子里的东西是绝不会轻易抹去的,不管藏得多深,都会有露出来的一天。

    而这份杀意一旦露出来,他也会有相应的执念,非要见到血不可。这一点,是绝不会改变的。

    伯明瑞的叔叔是个自负的人,自负的人,除了又自负的本事,还有自负的胆量。扔了匕首,朝伯明瑞喊道,给我那把好的刀来。

    伯明瑞想要跟慕晓语求情,慕晓语却先开了口,道:“我还叫你一声哥哥,你应该知道的,如果刚刚我走了,可以当做今天的所有的事情都不曾发生,可是现在,是不能的。”

    伯明瑞无话可说,但是他却不后悔将慕晓语留下来,因为如果刚刚真的让慕晓语走出家门,他的叔叔就不是要断一条手臂这么简单了,或许不止是这个叔叔,还有家里好几个叔叔和兄弟姐妹都要丧命。

    客房的墙壁上就挂着弯刀,取过来递给他叔叔,道:“我很想帮你,但是,抱歉了。”

    他的叔叔看着他,道:“不,这件事你处理的很恰当。没有不妥的地方。”

    扬起弯刀刚要砍下去,被一柄飞来的弯刀击落,门外进来十几个人,年纪从十七八到六十七八都有。

    慕晓语的目光移到那一群人身上,望着那领头之人,也就是伯明瑞的老爹说道:“你们想要违反赌约吗?”

    来者怒气冲冲,但心中再起冲突,伯明瑞连忙上去对他老爹说了句什么。

    他老爹的脸上很难看,望着慕晓语道:“今日之事,在下向姑娘道歉,但姑娘也别逼人太甚,俗话说得好:强客不压主。”

    慕晓语十分不快,望着他道:“阁下的意思,是你这个主人可以欺我,我却只能忍气吞声。而这一切,原因只是我在你家做客,吃了你的饭吗?若是如此,那要我劝阁下一句,家中的人日后走在外面可要小心点,因为今日之后,我可就不再是你的客人了。”

    慕晓语的声音很平和,感觉不到任何的怒气或者别的什么。

    但是她的这句话,实实在在的说明了今日之事不按他的意思就不算完。

    伯明瑞和她的叔叔是知道慕晓语的本事的,知道即便全部人加在一起也不是慕晓语的对手,连忙剑气弯刀,对伯明瑞的老爹道:“赌约已成,愿赌服输,你们是要我把几十年的老脸都丢了吗。”

    和面子相比,当然还是手更重要,何况这里是他家,只要慕晓语不说,他们不说,谁也不会知道。

    人群中没有人见过慕晓语的身手,尤其是年轻人血气方刚,哪里肯受这样的屈辱。

    其中一人叫嚣道:“我与你一较高下,若是胜了你,今日之事就此作罢,请你离开此地,日后见到这个宅子里面的人,也要让开道。若是输了,听凭处置。”

    伯明瑞的叔叔感觉阻止,道:“退下,还轮不到你们来给我找回场子。”

    慕晓语道:“恐怕不行,既然已经下了战术,我应战,赌约已成。不过,你还算明事理,所以如果你输了,我也不为难你,以后见到我让开道就是了。”

    那人站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根混金棍,道:“你用什么兵器?”

    慕晓语道:“我不用兵器,你们还有另外的人也不用一一下战书了,一拥而上也好,车轮战也好。”看着伯明瑞,道:“包括兄长在内,都可出手。我若赢了,只需要他一条手臂,你们若是赢了,愿赌服输,听凭处置。”

    伯明瑞退到墙角,道:“你若不愿输加上我也没用,你若不想赢,我不出手还能保全一份情义。”

    慕晓语望着他笑了笑,道:“果然是门楣出身。”

    望着那些准备跟她交手的人,道:“请吧。”

    包括伯明瑞的老爹在内,十几个人都亮出兵器。

    伯明瑞的叔叔想要阻止,但被伯明瑞拦下了,道:“叔叔若是也想参战,我无话可说,若不然,还是跟我到一边观战吧。”

    无奈跟伯明瑞退到墙角,因为他很清楚,即便所有的人一起上,也绝不是慕晓语的对手。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惹怒她的好。

    伯明瑞的老爹一抬手,其余的人就把慕晓语围在中间。

    慕晓语闭上眼睛,道:“以天之火,洗尽尔等罪孽,术法既天地,吾正天地之道。”

    不知是谁喊了声“装神弄鬼。”四把快刀一齐朝慕晓语看了过去。

    但是,他们的刀没有碰到慕晓语,也没有收回来,全部到化作铁水落到了地板上,木质的地板发出呲呲的声音,冒起一阵阵青烟。

    这一下,看傻了所有的人,包括伯明瑞。

    在乌蒙之巅的时候慕晓语用过太阳真火,可那时候他认为是借助什么发起的。

    刚刚他可是看清楚了,慕晓语的身上冒出来的火,没有借助任何法器,而是像她的一部分一样归她支配。

    而在慕晓语的身上冒出火的时候,她还看到了慕晓语的脸上出现了一只鸟。一只火鸟,现在,他基本可以确定慕晓语身上的火是什么了。

    伯明瑞因为自幼被寄生的关系,看过很多书,他的知识面很广,比很多活了几百年的修道之士还要广,比程焉雪也好知道很多东西。

    慕晓语能够使用本命神祗,而且她的守护神神金乌,伯明瑞基本可以肯定了。

    这个家族是以盗墓为本职,虽然知道不少的东西,跟修道也扯得上一些关系,可是本命神这种东西,就算是很多修道之人也没有见过。

    慕晓语能够使用本命神,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汇枯禅院里面她的三个师傅是不能使用的。所以,这种能力,应该有很多先天条件。

    所以,其余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虽然看出来很厉害,可是还没有联系到本命神的存在,甚至,他们连本命神是什么也不知道。

    伯明瑞虽然看出来了,但是他没有说,因为这件事本身就不该说。就算说了其余的人也未必会信。

    除了他的叔叔,他已经领教过慕晓语的本事,猜测这一道火光也不是平常之物,问伯明瑞:“这团火,不是普通的火吧。”

    其实,这么问实在是愚蠢,普通的火,怎么可能顷刻间烧毁兵器。

    伯明瑞点头,道:“如果我没猜错,这是太阳真火。你也应该注意到了,刚刚她使用这个火的瞬间,仿佛有一只鸟附在她的身上,那应该是她的本命神!太阳鸟。”

    伯明瑞的叔叔咽口水,道:“我可真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呼口气,又说:“本命神,我只在书上看到过,自认这些年也见过不少的高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够使用,我以为那只是修道之人传说中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没想到,还真的有,而且我还惹到了这个人,看来一条手臂,是便宜我了。”

    伯明瑞苦笑,道:“十分抱歉,不过,如果她要杀人,是谁都阻止不了的。”

    伯明瑞的叔叔道:“不,我还是那句话,你做得很好。我们都是自以为是自讨苦吃。这个宅子存在太久,称霸这个城市太久,以至于太多人都忘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伯明瑞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做的很好了吗?似乎不是的,如果他真的做得很好了的话,就不会有今日之事。

    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他能够做什么呢?

    似乎什么都不能做,慕晓语的怒火除非自己熄灭,不然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她。

    另外的人接二连三的出手,接二连三的以不同的姿势落败。

    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站着,就是慕晓语和伯明瑞的老爹。

    到了这个时候,伯明瑞的老爹知道自己已经毫无胜算。但他还是出手了,他必须要出手,今日伯氏一族已经输的太多,再输一个也没有关系。

    但是人可以输,士气不能输。所以,他必须要出手,这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声望,也是证明他们有赴死的决心。

    但是,他的实力远不如他的决心,他的兵器跟其余的人并没有什么两样,落败的姿势也没有什么差别。

    或许还是有区别的,他落败的姿势比所有人都要难看,因为他是家主,是高高在上的。

    他这一个落败,在某种意义上也致使这一族的人失去了精神支柱,虽然对方是一个超脱生死轮回的大神,可是他败了的事实不会改变。

    这一族的人,从今而后再也无法像从前一样以不败的姿势前行。

    不能以不败的姿势前行,就会生出恐惧,就会在一些可以跨过的困难面前跨不过去,人心是很脆弱的,一旦失去了支撑,就再也不能像往常一样强大。

    不管他们是不是愿意承认,这都已经是事实,慕晓语打败了这个人,打败了这个家族。即便他们现在要后悔,也已经晚了。

308继任的家主

    伯明瑞的老底跪爬在地上,头磕在地上,他大概在后悔吧,不该试探慕晓语的,不该让这么多家族子弟跟慕晓语动手的。

    伯明瑞的叔叔站起来,呼口气,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把只剩半截的刀,朝慕晓语鞠躬道:“多谢你手下留情。”

    慕晓语道:“不必,我是个守信的人。”“且我跟明瑞兄怎么说也算是有些交情;所以,我今天只想要见到一条手臂的血。”

    她讥讽的看着他,道:“如果有人愿意替你,我也不会介意的,因为我只是想见到一条手臂的血,至于是谁的手臂,那都没有关系。”

    门外又进来一个人,一个女人。

    大概二十来岁的样子,长得很好看。

    她走到伯明瑞的叔叔身边,道:“这是你说的,现在,我的手臂给你,这件事是不是就算了了?”

    慕晓语楞了一下,笑道:“不,我说的是男人的手臂,我是绝不会要一条女人的手臂的,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我绝不会让她少了一条手臂。”

    她的目光看着那个女人,道:“你这么漂亮的女人,不要说少一条手臂,有人让你少了一个头发我都觉得那家伙应该不千刀万剐。”

    那个女人扔了刀,道:“既然这样,那再好不过了。”

    慕晓语道:“但是我今天,一定要见到血。”

    那个女人道:“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既然这样,那再好不过了;你说过了,我很漂亮;你也说过了,你今天一定要见到血;我还是完璧之身,所以我的血,一定能让你满意,让你兴奋的。”

    慕晓语犹豫了一下,摇头道:“可惜,实在是可惜。”

    那个女人看着她,问:“可惜什么?”

    慕晓语道:“可惜我已经与人有约,不然的话,这实在是个划算的买卖。”

    那个女人继续道:“那么,我加大砝码,我这一生永待闺中,除非来娶我的人是你,否则今生今世,我这副躯体绝不会破壁。”

    慕晓语道:“我很想跟你交易,可是我知道,美丽的女人的话,是不能信的。”

    她张开双臂,道:“你可以来检查,将来你也可以随时来检查,如果你不方便的话,只要你一声令下,不论是天涯海角龙潭虎穴,我都会去。”

    慕晓语皱眉,道:“为什么?”

    她说:“因为他是我父亲,我要救他。”

    慕晓语道:“她不过是断了条手臂而已,而你,要赔上整个人生。”

    慕晓语呼口气,继续道:“即便他的手臂砍下来,也不会死的,你们家族也足够有实力,他也不会亏着;可是你,一旦我答应了,你这一辈子都要被我捏在手里,生死自由都成了我的玩物。”

    那个女人很镇定,道:“我知道。”看着慕晓语,又说:“但我也知道,你是绝不会伤害你的女人的;你也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的女人。所以,跟你的这个约定不止可以保住我父亲的手臂,你也是我最理想的爱人。我不算亏。”、

    慕晓语看着她,很好奇的看着。

    半晌,自嘲一笑,道:“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一个漂亮的女人如此降低身价,如果我拒绝了你,我的余生都不敢照镜子。”

    那个女人道:“嗯,肯定是的。”

    慕晓语过去抬起她的下巴,道:“但你一定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不然的话,将来的有一天,我会来这里讨债的,讨今日的债,而且利息很高。”

    那个女人毫无惧色,道:“我的记性一向很好;你大可放心。”又说:“那么,我要向你要一样东西,一个信物。”

    慕晓语道:“我会占有你,但绝不会娶你,更加不会爱上你。”

    “我知道,所以我要的也不是定情信物,而是你作为主人,给我的信物,是给奴仆的也好,是给相好的也好,总之,只要是你的信物就行。”

    慕晓语看着她,动也不动的看了好几秒,笑道:“你是在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聪明的让人害怕,不过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因为你很聪明,如果有一天你对我出手了,那就是你有十足的把握杀了我,那样的话,我很高兴,因为能被人杀死,也是很不错的,否则的话,你会很听话,那样也很好,因为能让一个漂亮的女人言听计从,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也看着慕晓语,没有丝毫的惧色,也没有丝毫的冷漠或者防备,就像是两个情侣说笑一样,道:“你也是个很聪明的女人,比我更加聪明百倍;而且,你还是个很变态的女人,你喜欢女人,喜欢拯救女人,却不会救人救到底;所以,你是个很可怕的女人,因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跟你扯上了关系,都一定会爱上你,最后沦为你的玩物。”

    慕晓语并不反对,因为事实就是这样,虽然她从没把任何人当做玩物,但确实已经有无数的人成了她的玩物;不管初衷如何,事实就是事实。

    但是那些事情,慕晓语是从来都不在意的,因为她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她只在意自己,只要她自己开心,其余的事情都可以不管。

    过去女人跟前,取下脖子上的项链给她戴上,问:“名字。”

    “雅。”

    她的声音很温柔,没有丝毫的恐惧,似乎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她。

    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她只是在故作坚强,慕晓语看得出来,因为她整个人都在颤抖,心跳至少一百二以上,呼吸也十分的不均匀。

    她极力的表现得镇定,大概是不想被慕晓语看出弱点。

    可是,对慕晓语来说这是很有用的,因为她故作坚强,让慕晓语有了想要保护的欲望。

    慕晓语贴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便走出门去了。

    伯明瑞在她身后开口道:“重阳会我会去的。”

    留下一句:“多谢。”人已经出去很远。

    雅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等慕晓语已经出去很远,大概已经走出宅子之后,她也终于双脚一软跌倒在地。

    其余的人都垂着头,他们是在败的太惨了,如此惨败,有何面目面对这个把他们从地狱救出来的女子,经此一役,这些人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雅的父亲扶她起来,哽咽道:“让你受累了,对不起。”

    雅摇头,道:“我说的,也不全是假的,我见过她男人的时候,所以爱她也是真的。”呼口气,又说:“且对家族来说,我的牺牲是值得的。能攀上慕晓语,以后下墓也就更有底气了。”

    雅笑着,只是她的笑容像是一把刀,狠狠的扎在一家人的心上。

    伯明瑞起身,道:“雅说的对,至少今日之事到此为止,是件好事。”

    雅起身,背对着一屋子的人,道:“我是真的喜欢她,否则,哥哥应该最清楚,其实即便我不说出这么高的条件慕晓语也会答应的。”

    伯明瑞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雅:“是雪儿告诉你的?”

    雅点头,道:“她告诉我只要用初夜跟慕晓语交换,慕晓语一定会同意的。但是,我是真的想要跟着她,所以,我加大了砝码,赌上了自己的全部。”

    伯明瑞苦笑,道:“你知道吗,她身边的女人,光是我见过的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雅道:“没关系,我并不在意我在她心里是什么存在。见到她的时候我才明白,我的幸福,不是嫁给多幸福的婚姻,而是赔上性命也要跟着她的执念。”

    其余的人都不在说什么,因为雅救了她们。不管雅的决定是什么,她们都应该尊重。不管是真是假,但是雅既然已经这样决定了,他们就只有尊重。当然,也要对她说一句:“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想要离开她了,不用考虑我们。”

    雅道:“嗯,我知道。如果有一天我想要离开,只要我告诉她,她不会对我出手的,也不会对你们出手的。”

    伯明瑞道:“对于此我倒是可以肯定,如果有一天雅要离开的话,慕晓语是绝不会拦着的,也绝不会前来讨债的,她刚刚说的那些话,只不过是吓唬雅而已,即便是她,也不想欠下太多的孽债。”

    雅看着伯明瑞,道:“嫂子也是这么说的。所以我赌上我的全部,如果今生无法令她动心的话,我就用我的全部来垫起我对她的执念,让她只要还活着,就会觉得愧对于我。”

    雅在笑,笑得很幸福,这种幸福的神情,绝不是装出来的。

    女人的爱,实在是可怕。

    战败的人也稍微恢复了生气,站了起来。

    伯明瑞的老爹像是斗败的公鸡,道:“家中有担当的男儿都在这里,今日之败,我没有资格在坐在家主的位置上,你们商量一下,过一段时间选个良辰吉日,我会宣布这件事。”

    另外的人还没有开口,就听到伯明瑞的叔叔说:“而今这家里,也只有明瑞还能挑起这跟柱子了;而且她跟慕晓语的关系那么好,又有程焉雪做贤内助,实在是不二人选。”

309离别之前

    伯明瑞道:“不,我倒是觉得这个家主应该让雅来当;同辈兄弟姐妹中,她是很优秀的,而今又有慕晓语这个靠山,只要她开口,慕晓语一定会插手的,只要慕晓语一句话,天下的修道士都要给雅三分颜面,就算是地府的鬼差,勾人的时候也要掂量三分。”

    雅摇头,道:“我不做,我已决定要随她而去。哥哥你当这个家主,如果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会倾尽全力的。”

    雅的父亲也说:“此事就无需再议了,明瑞是同辈中经历的最多的,对各种情况也没有人比他更有经验,这继承者非他莫属。”

    看着雅,道:“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不拦着你,作为父亲,我没法保护你,只能支持你的决定。”

    雅鞠躬,道:“谢谢老爸。”她似乎很开心,就像是要去旅行一样。或许,这对她来说确实也就是一场旅行,是追寻幸福之旅。

    伯明瑞看着雅,其实他也希望雅能够继任家主。

    并不是雅很合适,而是现在这个家里,还能够带领这个家向上爬的,也只有他跟雅,如果雅不继任的话,就只能是他继任。

    他并不想做这个家主,这个看似风光的家主,实际上也是一种束缚,一种压迫。他已经自由惯了,这种压迫让他喘不过气来。

    可是似乎他并没有选择,雅已经做出来太多的牺牲,如果还要让她牺牲自由,实在太不公平了。

    所以,伯明瑞什么也没有说,就让他们吧一切都决定了。

    有的时候,不做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那也是唯一的选择。

    雅过去跟伯明瑞并肩站着,道:“谢谢。”

    伯明瑞笑了笑,道:“我猜应该说谢谢,你给我帮了很大的忙,慕晓语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恩人,这里的人都是我的亲人,双方都是很重要的人,如果没有你的话,除了以死谢罪,我想不到我还能做什么。”

    雅笑了笑,道:“没那么严重,我看得出来慕晓语也是真的把你当做朋友,所以,即便我不出现,她也一定会让这件事善终的。”

    这种可能存在吗?伯明瑞不敢抱着丝毫的侥幸,他知道慕晓语的性格,那个姑娘的性格阴晴不定,善良的时候比谁都善良,邪恶的时候比谁都邪恶。

    她动了杀意的话,除非她自己动摇,否则谁都阻止不了。

    所以,如果雅不出现,慕晓语一定会砍下手臂。

    不过,雅的这句话当然也不是随意说的,慕晓语一定会砍下手臂,但不代表砍下手臂之后这件事就会恶化,以慕晓语的能力,只要她愿意,就算砍下来手臂,也会让一家人对她感恩戴德。

    这个姑娘如果愿意,让伯明瑞一家人把她当做祖先供起来也是可以的,她绝对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脑子。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雅是真的拯救了这一家子。

    所以,伯明瑞不能让妹妹再承担这个价的压力。告诉雅:“去追寻她的脚步吧,我想,不管结局如何,对你来说应该都是一件好事。”

    雅道:“嗯,我知道。”

    只是,雅到底是为了这个家要跟慕晓语在一起,还是真的对慕晓语动了心,谁都不知道,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如果说有谁知道的话,那就是慕晓语,她总是很了解别人,尤其是女人。

    女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慕晓语知道,女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慕晓语知道,女人不知道自己为何胡闹,慕晓语知道。

    所以,慕晓语绝对是天底下最了解女人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能力,才让无数的女人对她着迷。

    或许因为她本身就是女人吧,也或许是因为她从不问原因吧。总之不管什么原因,慕晓语很了解女人就是了。

    至于是不是真的了解的那么透彻,那不重要,只要她能够把女人哄开心就好,因为对女人来说,原因不重要,结果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够笑出来。

    经常听见别人说:宁愿坐在豪车中哭也不愿坐在破车上笑。很多人会觉得这个女人太现实,太拜金,可是谁曾扪心自问,如果你只能给她一辆破车,你让她笑了吗?

    或许,是笑过,可是女生的笑,应该是发自心底的,而不是因为这一时的惊喜。女生的笑,要那种发自心底,许久之后想起来还会笑的才算,那种一时的惊喜,不是笑了,只是喜欢小惊喜而已。

    但是生活,又岂是小惊喜能够打发的。

    生活很残酷,对于生活的残酷,女人比男人认识的更加清楚,所以女人很现实。

    但是,女人的现实,不是说一定就要锦衣玉食,女人的现实时具有选择性的,如果你不能给她锦衣玉食,那么你就得给她永远的欢乐。

    如果两样的不给,那么,你有什么资格说她现实。

    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陪着一个不现实的男人去过现实的生活。除非这个女人是傻子,虽然世上还是有很多傻女人,可是女人的智商,是被现实打败后才会真正长起来的。

    男人的爱是水,只要天上还在下雨,水总会有的。女人的爱是糖,水,本来是无味的,可是加了糖,就会变得很甜。但糖是需要钱去买的,所以,不要期望一个女人永远爱你,除非你有钱给她一直买糖。

    入夜:

    约是十一点的时间。

    白天的一杯酒虽然没有要了程焉雪的命,但她直到此时还连动弹的能力都没有。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脑子里想着慕晓语那边会发生什么?

    她正想着,忽然发现窗前站着一个人。

    她知道来的人是谁,在这个时候,会从那里进来的人,只有慕晓语。

    别的人,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能力。只有慕晓语,她会这么做,也绝对有这个能力。

    程焉雪撑起半个身子,道:“你是来探病的吗?不必了,我还死不了。”

    慕晓语道:“我在你的心里,似乎是个很坏的人。”

    程焉雪道:“那倒不至于,终归你对我有恩,我也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只是,你这个女人实在太怪了,谁都猜不透你的心里在想什么,所以,我觉得离你远一点不是坏事。”

    慕晓语道:“这话倒是不假,跟我车上关系的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最大的麻烦就是我这个人经常自找麻烦。所以跟在我身边的人,往往也要时刻准备被牵连,正如今次的你。”

    程焉雪笑了笑,无奈道:“不过你这个人也有一个优点,就是不会让人不明不白的就死了,你要杀人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他‘我要杀你了’,如果他有兴趣,你还会给他解释理由,已经你将要用什么样的手法。实在是个变态的恶趣味的人。”

    慕晓语还是站在窗前,动也没有动,道:“因为我将会活很久很久,世上的事情有趣的实在不多,如果不找一些有趣的事情来做,时间会淹没我,我会无聊死的。”

    程焉雪道:“上天也正是不长眼,真正该活着的人都死了,该死的人却活得好好的。”

    慕晓语道:“是啊,上天也真是不长眼;不过,我却喜欢这片不长眼的天,若是他长了眼,我真担心自己会忍不住给它挖出来。”

    慕晓语的言语之间,似是无意,却常常流露出令人惊愕的话语。这些话语,若是仔细品味,便知道这个看起来什么都不在意的姑娘,内心是何等的强大和霸道。

    一个内心强大而霸道的人,是绝不会什么都不在意的,她一定有自己的追求,只是她谁也不说,独自一个人默默的朝前走。

    理由当然是这条路实在太远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在路上。她坚信自己比所有人都坚强,所以她觉得没有人能够像她一样走下去,至少现在遇见的人里面没有这样的人。

    慕晓语的路到底是一条怎么样的路,程焉雪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只是想知道慕晓语到底准备怎么对她,怎么对这一个宅子里面的人。问慕晓语:“你为什么还不走?”

    她希望慕晓语快点走,因为慕晓语留在这里绝对不会有好事发生。

    这一次,慕晓语却要如她所愿了,道:“我正是来跟你辞别的。”

    程焉雪有些惊讶,道:“跟我辞别?”笑了笑,道:“我以为你不会来跟我辞别的,因为我并不想见到你,你也并不想见到一个不会跟你上床的女人。”

    慕晓语道:“嗯。但我还是来了,因为伯明瑞说明年重阳会去东海,我想你也会去的,既然还要见面,所以我来对你说一身恭喜。”

    程焉雪浅浅的笑着,笑得很开心,道:“恭喜我什么?”

    慕晓语终于转过身来,看着她,道:“我们总算是有缘相识,你新婚在即,很抱歉不能参加,但是,一句恭喜还是要有的。”

    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程焉雪,道:“算是新婚礼物吧。”

310程焉雪的爱情

    程焉雪打开看了,惊讶不已,问她:“为什么,你到底打算干什么?”

    她的眼中有惊喜,有恐惧,有疑惑;总之是五味杂陈。

    盒子里是一棵灵芝草,跟一般的灵芝不同,这棵灵芝的顶部是血红色的,不是那种暗红色的血,而是鲜红色的血,就像是刚刚被割开的身体一样。

    这样的灵芝,也被称为灵芝仙子,虽然还没有成精,但若是条件满足,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成精了。

    这样的灵芝,且不说遇见就是需要不一般的运气,要摘下来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样的灵芝虽然尚未成精,但已经具有本能意识,一般生长在人迹罕至的悬崖上,如果感觉到有人靠近还会逃跑;本身会放出毒气,采摘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中毒而死。

    所以这朵灵芝的珍贵程度,绝对是无价之宝,修道之人若是吃了它,就算不能超脱生死轮回,也能活上千八百年的。

    虽然这个礼物绝对够分量,可是程焉雪却不敢收,因为它太贵重了。

    慕晓语看着她,道:“你虽然恢复了人身,但是很难过吧,你在阴暗处生活了太长时间,见到太阳的感觉,应该很难过吧。你的身体,只有七八年寿命,你早就知道的。我想,你是打算给他留下点纪念,然后继续做你的鬼魂。”

    程焉雪不语,她确实就是这么打算的。

    慕晓语道:“可惜,你一旦死了,连鬼都做不成,你会魂飞魄散。”

    程焉雪虽然做了千多年的鬼,可是对于这些事,她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她相信慕晓语说的,因为慕晓语没有必要骗她,如果慕晓语就为了骗她送给她如此宝贝,那么被骗也是在是件好事。

    程焉雪问慕晓语:“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帮我?”

    慕晓语转过身去看着窗外,道:“是缘分吧!这世上的人,都逃不过一个缘字;生死是缘分,得失看缘分,来去,也不过是缘分使然;一切都是巧合,一切都是天意;我却不愿服输,所以,我总是逆天而行。给你这朵灵芝也一样;如果具是天命,我就要打破这天。”

    程焉雪更加不懂了,问她:“你到底再说什么?”

    慕晓语道:“未来,我看到了一个不好的未来,让我很讨厌,我绝对要改变它。”

    改变未来,这样的事情恐怕也只有慕晓语会说,会去做。

    因为未来是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所以不管未来是什么样子,都不能说是被改变了的。

    但是,慕晓语的话让程焉雪很在意,因为慕晓语说了她看到了一个不好的未来,她要改变;忍不住问她:“你看到了什么样的未来?”

    沉默,沉默。

    沉默了许久,慕晓语道:“对你来说,应该是必然的;可是对我来说,却是无尽的黑暗。在未来,很多人都死了,我孤单的留在这个世上,每天看着身边经过的陌生人,简直想吐。”

    是的,对程焉雪来说这是必然的未来,因为她选择化身为人,就是选择了做一个凡人,过着平凡的生活。

    凡人的寿命不过百年而已,所以死亡是必然的。

    所以,她现在知道慕晓语要干什么了。程焉雪道:“你不想一个人孤单的活下去,所以给我这一朵灵芝,要我用灵芝修炼,让后跟你一起活下去?”

    慕晓语道:“是的,以你的天赋和学识,有这朵灵芝的话,一定能够活很久的,至少,可以陪我到五百年,一千年之后。”

    程焉雪道:“我若是不愿意吃了它呢?”

    慕晓语道:“你不会的,你不甘心只能陪着你心爱的人七八年,所以你一定会吃了它。”

    慕晓语实在很讨厌,因为她很聪明,一眼就能看穿人心。

    程焉雪道:“不错,我会吃的。”“但我不会全吃了的,我会分一半给他,我会跟他一起活下去,即便我们活着,我也会把你当做敌人,所以,你还是只是孤单一人,未来并没有改变。”

    慕晓语笑了笑,道:“或许吧,那不重要。”

    程焉雪实在猜不透这个女人,她的心里,好像一直在计划什么,又好像一切都只是随性而为。

    不过,对慕晓语来说,别人怎么看她都是无所谓的,反正她只会遵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事。

    她来是为了给程焉雪送这朵灵芝,现在已经送到她手上,也做了辞别,所以,她要走了,慕晓语道:“替我向伯明瑞辞别,告诉他重阳日东海再会;你也一样。”

    程焉雪道:“你要走了?”

    慕晓语道:“你不是一直盼着我快点走吗!”

    程焉雪道:“我的意思是你该亲自跟他们辞别的,至少,你应该跟伯雅辞别,我想,她一定想要送你。”

    慕晓语笑了笑,开始只是浅笑,然后笑了出来,道:“还是算了,会有别人给我送行,同时有两个人给我送行,会很麻烦的。”

    程焉雪当然知道,灵蝶一定会给慕晓语送行的。

    程焉雪也知道,慕晓语绝不会同时让两个女人跟在他的身边,所以,伯雅不能给她送行。

    这时候,程焉雪突然觉得很难过,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也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对了。把伯雅推到慕晓语身边,确实巧妙的化解了这个死局,可是她是不是也罢伯雅推到火坑里了呢。

    这个答案,她实在难以确定。

    女人是不是幸福,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么现在伯雅觉得幸福吗?程焉雪实在很想知道,她想要去问伯雅,可是实在是动弹不得。

    其实,即便能动弹,她也不会真的去问的。这样的事情,要怎么说出口。她是怎么都说不出口。她只能在一旁默默地观看,然后适时的给伯雅一个拥抱,劝她放弃。

    当然,如果伯雅真的冻醒了的话,那么她只是劝她放弃,一场没用的闹剧而已。

    因为,如果一个女人明知对方是女人还动心了的话,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

    所以女人,实在是很可怜的,女人的爱,实在是难以捉摸。

    程焉雪看着慕晓语,道:“你还真是个烂人,烂的无可救药。”

    慕晓语并没有很在意程焉雪骂她,不过她向来喜欢跟人作对,道:“彼此彼此而已,我烂得理直气壮,你好的暗地生疮。”

    程焉雪苦笑,慕晓语的这一句,把她所有的勇气都给消耗光了。

    是的,慕晓语是个烂人,但她烂得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她从不因为别人会骂她就装好人,也从不因为别人会讨厌她恨她而不这么做;她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什么事都能理直气壮的说:“我对得起自己的心,是它告诉我应该这么做的。”

    可是自己呢?她喝了毒酒是为了救这个家吗?当然不是,她在乎的只是伯明瑞,如果要喝毒酒的不是伯明瑞,她会在一旁安静的看着,看着那个人死在她的面前。

    她替伯明瑞接下毒酒的时候,也不单单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爱人,那个时候,她还在想,喝了这杯毒酒,这个宅子里就再也没有人敢说她不好了。

    是的,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可是这世上的人,谁不自私呢,谁能像慕晓语一样敢作敢当呢。更多的,还是跟她一样的,带着一个面具,好像全世界都很正直一样。

    程焉雪咬住嘴唇,他发现自己更加讨厌了。这种讨厌自己的感觉,更加显得慕晓语的伟大了。

    慕晓语笑了笑,道:“你不必觉得有什么,因为本就什么也没有,你只是个凡人,期待着平凡的生活,而我从一开始我们就不一样。”

    慕晓语说完,闪身从窗户离开。

    程焉雪靠在床上,苦苦的笑着,泪水从两颊滚下,怎么都止不住。

    到了最后,她还是被慕晓语安慰了,那一句:“你是个凡人,期待着平凡的生活,我们从一开始就不一样。”听起来像是鄙视,可是听在程焉雪的耳朵里却特别的舒服。

    她觉得,她跟慕晓语完全是不一样的,因为慕晓语的爱不如她的爱纯洁,慕晓语见到谁都可以爱,而她只爱那一个人。

    但是,她的爱真的那么纯洁的吗?只爱一个人就是纯洁的话,她的爱很纯洁,但谁也不敢说,这就是纯洁,因为这本来就不是的。

    当然,她也无法承认慕晓语的爱比她的纯洁,因为慕晓语跟她一样,都不是善良纯洁的人。不善良不纯洁的人,怎么可能有纯洁的爱呢。

    她们都一样,都是自私自利的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伤害别人的人。

    这种感觉实在太痛苦了,痛苦的令人窒息。程焉雪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痛苦不止是失败的时候,有时候成功了也会很痛苦,仅仅是因为用了卑鄙的手段。

    成功,尤其是爱情的成功,应该要更加纯洁,一旦用了卑鄙的手段,就会很难过,因为总担心被人发现,被那个人发现的话,总感觉所有的一切都要完了。

311离别之时

    那么小心翼翼的,实在太难受。

    可是不小心翼翼的又能怎么样呢,自己是绝对不敢说出来的。

    于是乎,就痛苦着吧,等时间将这个伤口抚平,将此事沉没于历史的洪流之中。永远不要再想起。

    于是乎,就小心翼翼的爱下去吧,把所有的看似不简单的东西都藏了起来,让他看见的永远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

    可是啊,这世上真正简单的女孩子是极少的,大部分的女孩都是很复杂的,男人搞不懂女人在想什么,女人自己也搞不懂。

    因为女人是很复杂的,如果一个男人试图读懂一个女人,那这个男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一个聪明的男人,他不会去刻意的妖读懂女人,他知道只需要顺着女人就好了。

    没有什么原因,也没有什么为什么,只要顺着她就好了,她想要拥抱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她无理取闹的时候告诉她‘你都是对的’。

    慕晓语回到酒店是大概十二点的时间,凌晨,总是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灵蝶躺在床上,但还没有睡着,她在等慕晓语。

    慕晓语钻进被窝里,贴在灵蝶的身上,小声问:“你在等我吗?”

    灵蝶抱着她,道:“嗯,你明天就要走了,我想跟你说说话。”

    没有听到慕晓语的回答,沉默了好一会,灵蝶又说:“想要对你说一句挽留的话。”

    慕晓语贴在她的耳边,轻轻道:“对不起,我要走,一定要走。”

    灵蝶的心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本不应该有这种感觉的,因为这是早就知道的答案。她对慕晓语说:“我知道,我对你说留下来陪我,只是我希望你能留下来陪我,只是我觉得如果不说出来我一辈子都会后悔的。所以,你不必因为我留下来,你是个旅行的人,只管向前走去旅行就好了,因为,如果你真的留下来了,或许我就不爱你了。爱情,总是得不到的才最甜,伸手一抓一大把,满地都是的东西谁会在意呢。”

    这是灵蝶的真心话,至少灵蝶觉得这是真心话。

    她希望慕晓语留下来陪她,但是她自己也不敢肯定是不是慕晓语留下来她就会永远像现在这么爱她。

    天长地久这种事情,死了的人才有资格说,活着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说,因为只要还活着,就不算是天长地久,只要还活着,就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所以,灵蝶挽留慕晓语,只是因为此时她需要慕晓语的陪伴,而不是作为任何的誓言说出来的。

    慕晓语一定要走,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会跟灵蝶天长地久。从一开始就要走的人,为什么会有理由留下来呢,绝对不会有的。也绝不是因为她不爱灵蝶,她很爱灵蝶。但爱情不是理由,爱情只是吧两个人放在一张床上,而不是把两个人锁在一起。

    把两个人锁在一起的爱情,是绝对不会幸福的。

    当然,不是说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不会幸福,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人很幸福。不幸福的,是各自都有自己必须要走的路,却因为爱情而舍弃了自己既定的路线。

    这样的爱情,或许现在看起来很美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爱情沉浸之后,就会想起当初自己舍弃的梦想,那些未曾见过的风光,会去别人的世界,看到自己的风光去了别人的世界,怨恨就会生出来。

    他们会问:这个长得像猪一样的人有什么好的,我当初到底为什么要为了他放弃梦想。

    所以,世界很滑稽,那个曾经爱的无法自拔的人,也是将来最有可能让你哭的撕心裂肺的人。那个让你曾经舍弃了一切的人,也是将来最有可能让你后悔一切的人。

    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人的选择是很痛苦的。尤其是在爱情和梦想发生冲突的时候。选择了爱情,如果有一天看到自己曾经最想要的风光都在别人的眼睛里,自己却从未亲眼看过,会问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要为了这个猪一样的人放弃梦想。选择了梦想,将来有一天看到别人幸福的一家三口,会忍不住要问自己:如果当初没有离开,或许我们现在也是这样的。

    可是啊,当初是回不去的,所以,摸着你的良心问自己,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然后不顾一切走下去吧。

    慕晓语就是这样,不论什么都阻止不了她向前的脚步,爱情也好,人命也好,世界灭亡也好,她都绝不会有丝毫的动摇。

    慕晓语抱着灵蝶,道:“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烂大街的东西,白给我也不会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是同一类人,都喜欢强求,都喜欢死拽着得不到的东西。

    可是,她们实际上完全是两种人。灵蝶之所以强求,是因为她喜欢,喜欢的东西就要去争,去抢,去不顾一起的拿在自己的手里。

    而慕晓语之所以强求,可能仅仅是别人有而她没有。她可能完全不喜欢,但是如果有人拿着什么东西在她的面前炫耀,她宁可毁了也不会成人之美。

    所以灵蝶是反正不要的东西,谁要谁拿去好了;而慕晓语则是除非是我给别人的,否则就算是不要的东西,谁要是敢动手我也会打断他的手。

    一早,慕晓语和灵蝶离开酒店。乘车离开的时候回首看了一眼,有些不舍的样子。

    她已经来这座城市十几天的时间了,也在这家酒店住了十几天的时间。对慕晓语和灵蝶来说,这家酒店虽然只是给钱入住,可是毕竟一起在这里度过了十几天的时间,这里留下了她们的很多回忆,已经是记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可是,两个人都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虽然有留恋,但是他们都不是会紧紧抓住过去不放的人,前面的路还很长,也会很远,未来的时间会很宽广,如果太过于在意过去的话,就不能好好的走下去了,所以,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吧,人应该抬起头来看未来的世界才对。

    大概正是这种想法,所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离开的时候也能说一句‘余生安好。’

    可是余生是否真的安好呢?慕晓语不知道,灵蝶也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说了这句话,会安心一些。

    人最怕什么呢?是黑暗,分手是爱情的黑暗,饥饿是身体的黑暗,离别是情感的黑暗,所以人最怕的是黑暗。

    今天的灵蝶很开心,因为慕晓语对她说:“你会遇到一个温柔的人,为你倾尽全世界的温柔。”

    灵蝶问:“那么你呢?你的温柔会给我多少?”

    慕晓语道:“谁知道呢?如果这世界的温柔是有限的,我的一份早就用完了,而如果只是在这个时间有限的,那么这个时间的温柔全部都给了你;但是,如果这个世界的温柔是无限的话,我已经拼尽全力,给你的温柔,就是我这个时间能拿得起的所有的温柔。”

    没有山盟海誓,但让他很开心;对慕晓语,她的要求其实不多,只要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只有她就好,因为从一开始,她们就是这种关系。

    灵蝶突然觉得,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什么都说清楚的话,其实明知道结果会很难过,也还是可以认真的相爱的。

    她终于明白了,人之所以会失望,是因为那些山盟海誓,说了太多的承诺,却不曾把这些承诺变成现实,所以才会失望,所以才会不知所措,所以才会怨恨。

    如果一开始就只是为了那点可怜的温暖的话,为什么不事先就说清楚呢,只要两个人都是一样的想法,就不怕将来的有一天其中的谁会离去。

    当然,如果彼此倾心的话,还是始终牵着手好,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并非是事实都能如意的。既然如此,不如随行一点,现实一点。相爱是两厢情愿,离别时坦然放手。

    这才应该是爱情,因为要离开的人就算你紧紧的抓住也不会有用的,要离开的,一定都会离开,如果坦然放手的话,将来想起还是好的记忆,如果纠缠不清,将来见面也会尴尬。

    那些说分手了不能做朋友的人,一定爱得不够彻底,那些说分手了不能做敌人的人,一定不明白分手到底有多痛。

    分手了,就是敌人,也是朋友,但是,即便是敌人,也是可以坐下来吃饭聊天的,即便是朋友,不爽的时候也是可以揍一顿的。不是有人说过吗:好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

    慕晓语和灵蝶能够这么短暂的相爱,大概是慕晓语就是这样的人,而从遇到他的那时候开始,灵蝶也变成了这样的人,并且彻底的贯彻了这种爱情观。

    终于,慕晓语过了安检,转过身对着跟在身后的灵蝶说:“记得,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没什么值得伤心的,因为就算伤心,生活也不会因此变得美好。所以如果你要难过的人,除非难过会让你变得更好,不然的话,让难过什么的都见鬼去吧。”

312元鸢失恋

    灵蝶灿烂的笑着,跟她挥手,道:“嗯,我会的。”

    分别,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糟糕的,对灵蝶和慕晓语也不列外。而分别,对任何人来说也都是必然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既然分别的来临是必然的,那么,在分别之前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吧,分别的时候,坦然一些,笑着送别,总好过哭着送别。最后留在脑子里的是一张笑脸的话,对彼此都算是一件好事。

    飞机上,慕晓语闭目沉思。

    她这一生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事情,大多数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因为她本也不是个常人吧,所以做出的事情总是让大多数的人认为不可原谅。

    但是,慕晓语从未为她做的任何事情后悔。

    每一次离别的时候,她都会觉得心痛,每一次相拥,她也会感觉心情颤动。

    有人说,人心是很脆弱的,被伤害了,就会封闭起来,封闭起来的心事很难再打开的。

    可是慕晓语从来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人心是很坚强的,只要自己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就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将你击败,更不会有任何事情能够让你软弱。

    所以,只要你坚信自己遇到的是爱情,那么不论分别多少次,都一定可以激动不已,不论离别多少次,都一定可以心如刀绞。

    因为爱情,就是给人激动的,两颗心的相互颤动,就是因为相爱着,既然相爱,何必要去在乎相爱之外的事情呢。

    慕晓语也知道,现实中大部分的人是没法像她一样的,因为大部分的人只能活很短的几十年,几十年的时间,只够爱一个人,留下一些东西。

    而慕晓语,如果她也像常人一样的话,她就很难度过这漫长的时间了。很难度过这无尽的风雨和苦难。

    所以,慕晓语一直坚信一个信念,那就是:开心的活下去,只有开心,才能活下去。

    有钱海参鲍鱼,没钱树皮草根;生不过皮囊一副,死不过一具枯骨,何必问灵魂安放何处’,她有这样的气概,虽然慕晓语对物质的追求也是绝对的,但是如果有一天没有了这些物质,没有了永生的躯体,没有了绝对压倒性的法力,慕晓语也不觉得自己会活得很糟糕。

    即便什么都没有,她也可以活成慕晓语的样子,在这世间潇潇洒洒。

    慕晓语还记得前些年的时候,她总喜欢孤独的一个人。

    不是因为没人和她玩,而是她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与众不同的。那时候的慕晓语,也曾向平常的女孩一样心动。

    可是却没有像平常的女孩一样恋爱。因为慕晓语不是平常的女孩,她是个江湖人。

    江湖人总有江湖人的一套;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女孩,心思变得也是相当的快,从最初的讨厌,后来想要收为己用,最后,她偶然发现当尤许跟别的女生卿卿我我的时候会不爽,才意识到不经意间时间已经将她的心送给了他。

    只是,他不怎么接受莫名其妙的赠礼。

    只是,慕晓语也不是一般的女孩,快刀斩乱麻,她立即就表露心迹,装作有意无意的破坏别人的约会占用他的所有空闲时间,总之就是使用一切办法不让他有机会去约会,破坏他跟所有可能的女生的感情。

    终于,她的付出有了成果,那个男人终于吧目光看向了她。慕晓语充分展示自己的魅力。

    然而,当两个人就要相拥的时候,慕晓语突然发现她对这个男人,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并没有要跟她走在一起的心思,她喜欢他,不过是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总是幻想。

    然后,慕晓语暴走了他一顿。

    至于之后,慕晓语好像能力觉醒一般,在百合的路上越走越远。

    这一切,是早就注定的还是她自己选择了这一切,慕晓语自己也不知道。

    时至今日,慕晓语已经不是当初的小丫头。她比任何人都要成长的迅速,比任何人都要看得清自己。对慕晓语来说,这世间的一切既是游戏也是现实。

    因为慕晓语总是游戏人间,她不在意别人的生死,甚至可以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只要是确定了的事情,就会全力去做,不惜要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所有。

    有时候,她自己也会问,这么多年的时间,我后悔过吗?

    答案是当然的,当一个人的时候,静下心来认真的思考,她也是有后悔的时候的,也是有得意不起来的时候的,也是有无可奈何的时候的。

    可是慕晓语从来不为了任何的事情往回走,她可以把一件事在不同的时间重复千百遍,却绝不会再同一时间做相同的事情,因为她的时间实在太多了,多到可能这个世界毁灭了她也还是慕晓语。

    超越轮回的灵魂,是所有人都想要的,也是很无趣的,因为必须要面对着永无止境的时间轮回,而时间的轮回,往往比地狱的轮回更加可怕。

    不亲身经历的人是绝不会明白的,不会明白在永无止境的时间里会遇到怎样可怕的事情,那种绝望,会吞噬人的精神和灵魂。

    所以,很多修道者虽然超越了轮回,却最后还是舍弃了自己的修为成果,再次进入轮回之例。

    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轮回也成了修行的一环。这是隐藏的很不公平的一环。

    因为修道之人进入轮回,往往可以走特殊的通道,选择自己来世的人生,也不必喝下孟婆汤,阎罗王会为她们封印记忆,待必要之时,记忆会复苏,他的一世修为都还在,虽然进入了轮回,其实不过是换了一副躯体而已,他还是当初的那个大仙。

    慕晓语发誓自己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很久以前就这样发誓了。

    慕晓语对自己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这个生活,我就散去这一身的法力修为,将尸骨送给野兽,将灵魂堕落忘川河底,看是忘川河能让我灰飞烟灭,还是我的愿力比忘川河更加强大。

    慕晓语的一生,都在斗争,跟自己斗争,跟自己之外的一切斗争。

    慕晓语回到叶城,听说花梨说元鸢的心情好像很不好。

    寻着元鸢的足迹,找到了学校后面的大球场:

    正月十六,深夜十二点多的时间,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盘子那么大,格外的明亮刺眼。慕晓语昂首望着,自语道:原来十六的月亮也这么圆。

    球场上仰躺着一个神情悲伤的女孩,她的两只手里都拿着已经变了形的看起来让人很倒胃口的饼干。

    球场一角,一个男孩翻了进来,快速的跑到女孩身边。

    听到脚步声,女孩喃喃的开口说道:“你以为会眨眼睛卖萌了不起啊,女神才叫卖萌,你这顶多算是眼睛进了沙子的神经病。”

    男孩看她一眼,向旁边移动一些,警惕的开口道:“你说有美女我才来的,现在看来,你不会是被甩了找我来倒苦水的吧?”

    蹭一下做起来,犀利的眼睛盯着他:“小鱼,你知道这话有多伤人吗?咱两什么关系,你还是个问题儿童的时候就认识,我是你的姐姐也是你的老师,我心情不好找你出来倾诉一下怎么了。”

    在地上爬几下到她对面,坐直身子开口:“我必须纠正你两件事,第一我叫慕晓语,如果你一定要叫我的绰号那请你叫我男神,传说中的忧郁小王子,第二我现在也是个问题儿童,如果不是你说你这里有个美女点名要认识我,我今晚应该会跟某个女孩在宾馆团圆。最后……你真的被甩了?”

    话刚出口,女孩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扑倒,一下骑到他身上,掐住他脖子怒气冲冲的吼道:“你不是说两件事吗,最后是从哪冒出来的,还有,你听好了,是我甩的他,是本小姐不要他了!”

    慕晓语使劲挣脱她的双手,咳嗽几声吼道:“元鸢,你她妈疯了,真想杀了老子是不是。”

    元鸢愣了愣,双脚踩在慕晓语的胸膛上,脑袋埋在膝盖上哭了起来。

    慕晓语拱起双脚,伸手轻轻的推了推元鸢儿,柔和的声音说道:“那个,其实爱情这种事是没有先后对错的,所以你不要难过了,还有就是你能先下去吗,你今天穿的裙子比较短,这个姿势也很暧昧。你知道的,我对你流口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如果你不想被窝硬来的话,就下来。”

    蹬了慕晓语一脚,骂一声‘流氓’从他身上下来,捡起那个已经皮馅不分的饼干放在他手上,强势的命令:“吃了。”

    看一眼那个已经不成形的饼干,慕晓语一阵恶心,顺手远远地扔了出去:“扔了吧,和成一团,真恶心。”

    元鸢看着自己手上的饼干,虽然已经不能吃了,但是还是不舍得扔掉,犹犹豫豫好一会,还是打开包装拿一点放进嘴里,边吃边哭。

    慕晓语轻轻的探口气,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一只手拿过饼干远远的扔出去。

313元鸢失恋

    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给元鸢擦了眼泪,抬起她的下巴,直视她,给她个坚定的眼神告诉她说:“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你都可以去遇见新的人,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你的选择,你可以选择开始新的生活,也可以选择继续昨天,别人也有同样的选择,失恋嘛,不过就是你想继续昨天,而他想要新的生活,仅此而已,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是明智的选择。”

    元鸢看一眼慕晓语,哽咽的声音说:“可他是我的初恋,我付出那么多,对他那么好……。”

    “停”尤许打断元鸢,告诉她说:“正因为是你的初恋,所以你就更不能伤心了,你都二十五年了才失恋一次,有什么好伤心的,比你小了差不多九岁的握,差不多每个生日都有不同的美女给我过,差不多每天都在失恋当中。”

    白眼看他一眼,鄙视的说:“能把渣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你,真的是渣到娘家了。”

    慕晓语双手抱头向后一仰躺,满是无所谓的声音回答元鸢儿:“如果有一个富豪千金看上我让我入赘,你所说的就会变成事实了。”

    “这种话你都说得出来,你作为……”元鸢上下打量慕晓语,怎么看都是一帅哥,继续道:“男人的尊严呢?”

    “你最好再加上一句‘这种事你都做得出来,你作为人的道德呢?’反正你很快就会这样骂的。”

    跟慕晓语这么调侃,感觉已经没那么难过,学着慕晓语的样子跟他并排躺下来:“你最近又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慕晓语看着天空,脸上挂起痴情的笑容,深情的说道:“你这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女屌丝是不会明白的,缘分要来,你想挡都挡不住,想推都推不开。”

    侧过脑袋,翻个白眼鄙视说道:“收起你贱贱的笑容,缘分,别人的叫缘分,你那个,叫做野兽发情刚好撞上。同为女人,我为那个被你撞上的女人心痛。”

    慕晓语一下翻过身面对元鸢,两人的鼻尖只有不到一公分的距离,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两人相处了很长时间,彼此本就有感情基础,而她对慕晓语其实是有好感的,这样的距离,加上刚刚分手处于失落期的原因,两只眼睛睁的大大的,心跳一下升到了一百二以上,缓缓闭上了眼睛。

    见到元鸢闭上眼睛,慕晓语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没有反应,立即向后退出一米开外,嫌弃的说道:“你是不是初经人事没有得到满足啊,连最好的朋友你都下得去手,你还是人吗!”

    听到慕晓语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他退到了一米之外,这么明显的嫌弃,元鸢真的生气了,爬起来过去讲慕晓语摁在地上,嘴唇就凑了上去。

    她这个反应,慕晓语也愣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元鸢强吻,在他心里,元鸢是姐姐,是绝不可能的。

    慕晓语虽然多情,可是却分得很清楚,因为她也很重视跟元鸢的感情。

    愣了大概十秒钟的时间,大叫一声推开元鸢,捂住嘴唇趴在地上大骂道:“元鸢你是不是有病啊,吃完还想杀人灭口。”

    元鸢一抹嘴唇,过去把慕晓语抓起来,扯住他的衣服问道:“怎么样,味道比你的那些女朋友要好很多吧。”

    慕晓语掰开她的手,伸手在嘴唇上抹了一下放在她眼前:“你属狗的?你男朋友没教你接吻吗?”

    元鸢突然大怒,一个过肩摔就把慕晓语扔在地上,膝盖跪在他胸口怒吼道:“老娘被甩了,没男朋友了,老娘把初吻给了你,咬你了,你要怎么样。”

    慕晓语愣了一下,举起双手等她平息怒火。

    而元鸢也很识趣,见慕晓语举起双手就会放开他。

    得到自由的慕晓语坐起来,憋住笑问元鸢:“初吻~给了我,你刚刚不是说你已经是女人了吗!”

    恶狠狠的看一眼慕晓语,压住怒火的声音:“很好笑吗。”

    慕晓语直接笑了出来,哈哈大笑,对元鸢说:“是很好笑,跟男朋友在一起两年,初吻还在,最后强吻妹妹送出初吻,这事,是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我问你,你记得跟他在一起两年最亲密的举动是什么吗?”

    “拥抱!”

    元鸢回答的有些不情愿,大概是知道说出来肯定是另一个笑话。

    果然,尤许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丝毫不给面子的说道:“拥抱,你说的该不会是在一起的第一年中秋节,几个在一起过的,男生都喝了酒,他借酒胆要抱你,你非常不情愿的给了个拥抱,然后他凑上嘴唇,你使出失传已久的分筋错骨手,最后去医院接骨的那次吧。”

    元鸢低下头,很不高兴的说:“知道你记性好,但也不用还原现场吧。”突然想起什么,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慕晓语问:“你是怎么知道的,那时候咱两还不认识的吧。”

    慕晓语也愣了一下,那时候她跟元鸢还不认识,这些事是她无意间知道的。可是知道的渠道,如果说出来估计得吓死元鸢。于是顺后扯了个谎,道:“有人告诉我的,是谁你就不必知道了,总之我知道就是了。”

    元鸢也没有追问,她知道慕晓语很善于交朋友。

    慕晓语十分无奈的干笑两声,拍拍她的肩膀:“说真的,他能跟你在一起两年才分手,绝对真爱,你去问问别的男生,不当即分手就是给你面子。”

    抬起头,楚楚可怜的看着慕晓语,装出小女生的可伶模样问:“所以,我真的有问题吗?”

    慕晓语掏出手机,打开相机咔嚓一声给她留在镜框里面,递给她说:“你男朋友见过你这个样子吗?我猜肯定没有,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跟他在一起,不是因为你喜欢他,只是你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证明你是一个女生。”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其实这个想法她自己也有过,只是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而已,呼口气,整理一下心情,问慕晓语:“你凭什么这么说?”

    听她的声音稳定下来,慕晓语叹气,非常无奈的说:“如果之前只是猜测,那么现在我可以肯定,一般女生听到这话的反应应该是大声反对,坚决的说我真的爱他,而你呢,这么镇定,还有啊,男人跟女人在一起,很多时候是由于原始的冲动,你摸着良心问自己,你对他有这种冲动吗?”

    这么露骨的话题,元鸢一下脸红了,但还是摇了摇头。

    慕晓语摊开双手表示无奈,接着说道:“这就是了,你对他的拥抱都觉得厌烦,更不用说进一步的动作了。”

    看着慕晓语,眼睛里又溢出两颗泪珠儿,抽泣着说:“可是我真的难过,两年唉,怎么也是有感情的吧。”

    耸耸肩:“我不信,就算有也不会是爱情,你难过不是因为失恋,而是因为被甩,换句话说你不是难过,你只是不甘,不甘心是他甩了你而已。”

    元鸢沉默了,起初还不觉得,可是被慕晓语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这种感觉,之前她经常会自问‘失恋是什么感觉’,现在知道了,跟考试考砸了没什么两样,只想吼一句‘我分明都会的,为什么就是做错了’。没有不舍,只有不甘。不甘心自己手里的东西会被另一个人抢走。

    好像突然想通了什么,已经没有了伤心,整理一下心情,整理一下思绪,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起身对慕晓语伸出手:“起来,陪我找他算账去。”

    伸手让她拉起来,跟她勾肩搭背:“算了,恋爱这事要两厢情愿才行,分手之后就应该互不打扰,再有啊,你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算哪门子帐,要是让他陪你一笔青春损失,姐,就你这性格要陪也是你把钱砸在他脸上,告诉他这是赔给他的吧。”

    冉离儿点点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我没想砸他脸上,这两年他为我花了不少钱,我都记着的,分手了就该两不相欠,我还给他去。”

    慕晓语突然急刹,拉住元鸢说:“你想他恨你一辈子吗?”

    “不想,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嘛。”

    “所以啊,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你这么去把钱还给了他,告诉他这事在一起的这两年他为你花的钱,这是红果果的羞辱啊,以后还能见面吗!”

    一巴掌拍在尤慕晓语脑勺:“你不识字啊,那叫赤裸裸的羞辱。”

    白眼看她一眼,无奈的说:“如果你不想单身三十年,最后相亲随便找个什么东西嫁了,那就听小弟一句,学会像林黛玉一样。”

    “少管。”

    慕晓语上前拦在前面,双手合十九十度鞠躬作揖:“不管,不过既然你已经没事了,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走了,现在赶过去,说不定还能有机会呢。”

    伸手将慕晓语拉过来单手箍住:“咱两什么关系,我还比不上那个萍水相逢的妹子吗,不准去,今晚陪我网咖通宵。”

314走出失恋

    掰开她的手,摇头拒绝:“不去,明天一整天我都有课,你不是也有好几节课的吗,你可是老师,以身作则啊。。”

    “今晚不通宵明天上课你怎么睡得着!”

    慕晓语旁边移动一步,惊讶的说:“什么,你上课就是去睡觉的,难怪都二十一了才有一个男朋友。”

    恶狠狠的对着他握了握拳头,关节发出咔咔的声音:“我警告你,再敢说这事,我会把你捏碎了的。”

    慕晓语‘哼哼’两声,两只手攀住围墙翻了出去,站在外面问她:“你是真的想单身到三十岁,相亲会上找个男人结束你的一生是吗?”

    带着仇恨的目光看了他一眼,随即换一个模样,咬咬嘴唇,伸出双手:“这么高,人家出不来怎么办啊。”

    慕晓语转身就走,告诉身后的元鸢:“这里只有我,在我面前不用做林黛玉,因为就算你有林黛玉的性子王昭君的容貌貂蝉的风情再生一副陈圆圆的媚骨我也丝毫无感。”

    元鸢后退几步,一个助跑翻过围墙,跑到慕晓语前面表演一个漂亮的空中连环腿,威胁的声音说道:“那我告诉你,我不仅有林黛玉的性子王昭君的容貌貂蝉的风情陈圆圆的媚骨,我还有花木兰的拳头。”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不考虑怎么让你自己回家的事情了,再见。”

    抓住慕晓语的后衣领将他扯过来,右手单手将他搂在怀里:“你是不是没听我说话啊,今天姐姐心情不好,你得陪我去网咖。”

    慕晓语非常不乐意,挣扎几下未果,半死不活的样子:“今天可是返校的日子,值此妹子们都饥渴了一个假期等着被滋润的时候,你告诉我要在网咖渡过,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元鸢放开慕晓语,大步流星的朝前面走了,告诉后面的慕晓语说:“那你去跟你的妹子团员去吧,老子自己去通宵。”

    看到元鸢真的自己走了,慕晓语又不放心,赶紧跟了上去,跟她并肩走着,讨好的说:“姐姐,你看已经这么晚了咱们就不要去网咖了,那种地方乌烟瘴气的怎么配得上你的气质,回家好不好。而且,如果让班上的人看见了,你这班主任的威风还怎么维持下去,你想上网的话,家里不是有电脑的吗。”

    元鸢白她一眼,骂道:“你自己怎么样我不管,但你别把花梨也带成这样,我好歹是姐姐,如果在家里通宵上网发泄失恋的情绪,她会怎么想。”

    慕晓语哄着她,道:“那你就回家睡觉好不好?”

    狠狠的推了慕晓语一把,大声说道:“不好,你想去陪你的女人你去好了,管我干嘛。”

    面对这样的元鸢,慕晓语也觉得无奈,有很心疼,这个姐姐跟他的关系比亲生的还要好,今晚她的心情看起来真的不好,不陪她肯定是不行的。

    不过要是让元鸢这样去通宵也是不行的,先不说明天是开学的日子,就慕晓语来说他并不希望元鸢因为失恋而去放纵。

    慕晓语虽然并不在意这种事,但她很在意元鸢,不希望她将来有一天会后悔。

    实在没办法了,强吻了元鸢,道:“我们回家吧。”

    对于刚刚失恋的元鸢来说,慕晓语的吻实在太有冲击力了。她的脑袋里嗡嗡的,什么也不能想,只能任由慕晓语牵着她走。

    她的脑子里一直放映着各种画面,各种不堪入目的画面。

    但是,慕晓语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她把带回家里,然后打晕了扔在床上。

    慕晓语有她自己的坚持,她可以不在意跟她上床的是什么人,可是有的人她是不会轻易去碰的,元鸢就是这样的人。

    对慕晓语来说,元鸢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从前的时候,或许她只是单纯的把元鸢当做是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但那时候元鸢并不想跟她发生点什么,可是现在不同了,她已经把元鸢当做亲人,所以,就算要跟元鸢发生那种关系,也要等元鸢自己真的想清楚的时候。

    是的,如果元鸢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还愿意跟她发生关系,慕晓语绝对是很高兴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慕晓语的世界就是滚过床单的才算是好朋友。

    次日:

    元鸢虽然勉强来上课了,但是心情显然很差,因为好几个老实还没有来,所以今天一天都是自习,元鸢进教室之后随便说了两句就回去办公室,慕晓语课间的时候去看了一次,她爬在桌子上好像睡得很熟。

    这样的元鸢,是慕晓语从未见过的,在慕晓语看来,她一直是个很坚强的人。

    放学之后。

    为了防元鸢打起精神,慕晓语蜡烛哦她去逛街。

    拉着元鸢逛了一会内衣店,慕晓语觉得很没意思,道:“带你去做美容,走了?”也没有问元鸢的意见,拽住她就往外面走。

    元鸢没什么精神,就任由她拖着。

    经过门口的地方,元鸢突然拿起一件内衣,道:“这套好看。”

    慕晓语白她一眼,道:“带你来逛街是让你打起精神来的,不是让你半死不活装性感女郎来的”她选的这套,慕晓语都觉得实在是太变态了。

    元鸢不大乐意,道:“我知道啊!但是我觉得这套好看,嗯,主要是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这种的。”

    慕晓语看着她邪魅一笑,道:“以后再来买,今天有别的事情。”

    元鸢很是疑惑,不解问她:“什么事,很急吗?”

    慕晓语懒得解释,把东西放回去,拉着她往外走,道“废话真多,快点走。”

    理发店里,慕晓语正在跟发型师讨论那个发型适合她的衣服,元鸢在一旁恨恨的看着,咬牙切齿的问:“这就是你说的很急的事情吗?还需要支开我爸跟你爸!”

    “你知道什么叫代沟吗,这套衣服学校里的人已经是勉强接受,还能接受我换一个霸气的发型吗?尤其是你,如果知道我要穿成这样去学校,绝对不会准的。”

    慕晓语身上的衣服,算不上很超纲,只是实在是不适合一个学生,所以元鸢当然是不准的。

    看着慕晓语冷冷的道:“换完发型再去买黑色高跟鞋、精致小西服和手提包,明天晚上的班会课故意迟到几分钟,手里拿一个文件夹,老师会认为你是教育局下来抽检的!”

    慕晓语一拍手,道:“好主意,但是这件事需要明天等你不在的时候,你在的话,我连学校的大门都进不去。”

    元鸢实在是无奈,慕晓语根本不可能听她的意见。

    长叹一口气,道:“你就不怕玩砸了,头破血流的从学校里滚出来!”

    “按照你刚刚的设想,整个过程都是着装为主,如果穿衣是一个错误,那我一定要请校长在操场裸奔。”

    李元鸢知道,慕晓语决定的事情一般都会坚决的去做,别人说再多都是白费,干脆不管她干什么,找一个空位子坐下来,等这个最好的朋友完成改造。

    慕晓语拿过发型师手里的相册,翻看一会指着一个遮住半只眼睛,十分干练的齐耳短发问“这个剪出来有几分相似?”

    发型师拿过慕晓语手上的相册,后退一步打量一番说“八九分相似,但是这个发型更适合穿一些简约的T恤,如果你以后要经常穿衬衫一类的服装,不建议选择。”

    “好的,就这个吧,谢谢!”

    “头发的颜色需要换一下吗?”

    “不用了,我喜欢黑色。”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折腾,慕晓语两手插兜站在镜子面前,好一会没有说话,发型师自动离她远远的,因为发型不满意拿发型师出气的事情他不是第一次遇到。

    元鸢过去拦在慕晓语的前面,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审美观确实没有慕晓语这么精准强悍,原本发型师都有些担忧的发型,硬是让她衬托的完美无缺,少了小女生的青涩,霸气和凌厉展露出来,这才是女霸主应该有的。

    走出理发店,元鸢问:刚刚剪完头发的时候你站在镜子,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不要去买一个束胸,开学去引起新同学的尖叫。哦还有我们班的,你就告诉他们我是新来的,说不动会钓到好几个妹子。”

    “开学第一天去教务处接受心理辅导,然后星期一到国旗下做检讨,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我没有准备去调戏女生,只是想找班上那个长得漂亮又文静的女孩子,和她牵手走在午后的操场,或者坐在栏杆上吃早餐。还有,谈恋爱这种事,只要不被抓到,也是青春的一部分。”

    说完,看着元鸢,道:“对不起,我忘了你的青春一点也不彪悍。”

    元鸢十分的不爽,道:“那你得祈求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女生,并且脑子不好使。但是,我们班上绝对没有,我相信我们班的女生都是很聪明的。”

    慕晓语道:“是吗,或许吧,不过我觉得女孩子在爱情面前是会变得很傻的。而女孩子的爱情,就是长得帅。所以如果我装扮的够帅的话,一定能让很多女孩子犯傻。”

315走出失恋

    元鸢无话可说,因为慕晓语说的实在太对了。

    为了不让慕晓语乱来,她只得使出最后的杀招,道:“那也不可能的,应该没有那个女生会听不出你是女生,这么好听的声音都听不出来的话,那个女生真的是很傻了。”

    慕晓语坏笑道:“师父教过变声,我又没有耳洞,短发、男装、声音沉重,谁敢说我是女的。”

    “是不是古装电视剧看多了,还变声,而且你口中的师父只听过,没见过。”

    “我师父何等人也,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李明琦被吓了一跳,立刻抓住慕晓语搜身说:你身上肯定藏了‘声卡’什么的。

    “时至今日,‘声卡’技术还没有发展到这么先进的地步。”

    元鸢再三确定,这个沉重的男声确实是从慕晓语的口中发出来的,以前慕晓语说什么东西是她师父教的,元鸢从来不信,但是今天,由不得她不信。

    脸上挂起惊喜的笑容,跑过去抓住慕晓语的胳膊说“晓语,咱两这么好的姐妹,你带我去看你师父呗,我也想拜师。”

    “我师父做事讲究缘分,收徒弟也是他自己去找,上门拜师的都会被拒绝。”

    “你跟旁边求情,一定能成。”

    “没用的,弄不好我也会被逐出师门,而且学武不是一件优雅的事情,摸爬滚打,汗流浃背,穿裙子的姑娘并不适合。”

    “我可以不穿裙子。”

    “注意,这句话中的重点是潜台词中的那句‘我师父不会收你为徒’。”

    “都不去尝试,怎么知道一定不会成功?”

    “因为我很清楚,你对学武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想知道我师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元鸢做了一个调皮的动作,把手中的袋子交到慕晓语手上,从包里拿出一颗糖剥开喂给慕晓语吃,娇滴滴的说“既然你都知道,就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我保证不对别人说你师父是谁。”

    慕晓语对着元鸢‘嘿嘿’两声,正视李明琦用沉重的男声告诉她:我拒绝。

    “晓语。”

    “现在应该已经快六点钟了,我们该回去了,不然花梨该生气了。”

    元鸢生气骂道:“慕晓语,你就是茅坑里的金刚石,不仅又臭又硬,还百毒不侵。”

    慕晓语看着她,十分严肃的说:“不,如果有人敢在我头上拉屎撒尿,我会打的他屎尿失禁,半身不遂。”

    元鸢抓狂,抱住慕晓语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抬起头正视慕晓语,命令的口气吼“恢复女声。”

    慕晓语低头看了一眼胳膊,那个刚刚被元鸢咬过的地方,纯白的衬衫上留下一些鲜红的颜色,是血!脸上没有痛苦,反而是坏坏的表情,恢复女声调戏元鸢说“按照古装电视剧的套路,你会深深的爱上我,跟我走过一段坎坷崎岖的路程。”

    “那又怎么样?”

    “你是我闺蜜,什么是闺蜜,就是咱两都是女生。”

    “在我的记忆里,你已经很久没有像女生一样生活了,除了每个月那几天特殊的日子。”

    慕晓语随手把手中的袋子扔在台阶上,轻轻捧住元鸢的脸庞,微笑、溺爱、柔情似水,嘴角勾起笑容深情说道“亲爱的,我会带你买最漂亮的裙子,吃最美味的食物,去最浪漫的地方;在三教圣地耶路撒冷的城郊,那个耶稣曾经吃晚餐的地方,找来十二个人和一支优秀的乐队,陪你吃一顿最豪华的晚餐,然后,把你钉死在十字架上。”

    “唉!真是最毒妇人心呐。”

    “彼此彼此,谢谢夸奖。”

    元鸢伸手过去拿袋子,看到慕晓语刚刚被自己咬过的地方有血迹,连忙抓住就要哭出来的声音说“对不起,疼吗?”

    慕晓语鄙视的掰开她的手,指着那一块血迹说“姐姐,你要看清楚,这个血是从外面往里面浸的,是你牙龈出血,请你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牙齿,不要再发生同样的事情。”

    元鸢捋起袖子,牙齿印还在,没有出血,‘嘿嘿’笑两声,尴尬的说“最近上火,你懂得。”

    “这个应该可以洗了的。”

    “你确定吗?”

    “只有你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才会没有常识。”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说我,我比你大一岁,是姐姐,走的路比你要多。”

    “绝大部分时间里,你都是站在路边等待,而我,一直奔跑追寻。”

    争论不过,元鸢暂避锋芒,指了奶茶店对慕晓语说:你拿袋子。

    点了两杯奶茶,找个位子坐下来,问坐在对面的慕晓语“为什么你总能找到非常好的理由反驳别人?”

    “因为我聪明,而且努力。”

    奶茶端过来,慕晓语拿过一杯问“你早上出门的时候是不是用了很多时间洗头。”

    “没有啊,怎么了吗?”

    “脑子没进水,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点一杯热奶茶?”

    “刚刚花梨说为了庆祝开学药吃大餐,饭菜应该比较油腻,这时候吃冰的饭后可能会肚子痛。”

    “哦,酸辣苦咸、冷热随意的人,压根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元鸢给慕晓语一个‘去死’的表情,低下头认真的喝奶茶,从慕晓语第一次主动跟人打架开始,她就跟在她的后面,想要踩着她的脚印,走出一条一模一样的路,可是她知道,自己始终只是那个躺在爸妈怀里撒娇的小女生。

    见元鸢有些失落的样子,母系哦啊与突然有些不忍心,道:“知道人为什么会死吗?”

    元鸢不大明白的看着她,问:“为什么这么问?”

    慕晓语笑了笑,道:“传说中,九幽冥府的地界圣都处在忘川河尽头,是三界之中所有欲望的汇集的地方。地界圣都里面住着以为阴间圣王,虽然不管阴阳之事,却是凌驾于十殿阎罗之上的阴间天子。而三生石是一切情缘的起点和终点,三生三世生死相依,三生三世之后天各一方永不相见,这就是三生石。”

    元鸢皱眉,道:“为什么跟我说这个。”

    慕晓语道:“人会死,是因为这辈子实在有太多的事情,得到太多也失去太多,对过往念念不忘,所以才会死,死了之后,会忘记这一世所有的一切,然后重新来过,所以,人会死,是因为人在逃避这个世界上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失恋也是一样,因为爱过了,你们之间实在是有太多的值得回忆的事情,也有太多的不敢回忆的事情,所以,你要失恋,要从这个人的这一世中脱离出来,给彼此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你这是诡辩吗?嘛,不过确实很厉害,我都差点就深信不疑了。”

    慕晓语笑了笑,继续道:“那你知道人一生可以死几次吗?”

    元鸢实在搞不懂她想问什么,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慕晓语道:“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夷死落尘,尘土复生为地界圣都的奇花异果,而这诸多奇花异果又滋养了下一代的灵魂,一切是起点,又是终点。关于这,本座还曾与地界圣都的阴间天子论道。所以,人的死亡可能是无尽的,看似死了,其实只是去了另一个世界而已,在另一个世界继续死亡,如此无穷无尽。”

    元鸢还是不说,她完全听不懂慕晓语到底在说什么。

    慕晓语也没有管她是不是听懂了,自顾说道:“给你讲个故事吧。”

    “三千六百年前,天地间的一只白泽修成不灭金身,遨游天地,因白泽之威名,在阴间不受阻拦,

    得以朝见九幽冥府地界圣都的圣王天子。”

    “圣王天子好客,招待白泽在在地界圣都进食,但桌上摆的尽是些奇花异果之类,白泽是吃肉的,

    此等之类难以下咽。”

    圣王天子见了它的为难,打哈哈道:“见谅了,有朋自远方来,本应好酒好菜招待,奈地界内住的

    都是精灵鬼怪,神殿之内也是百物交集,一口咬下去指不定就是谁家亲戚,故而只有这些奇花异果可做

    果腹之用。”

    这等荒唐说辞,怎能骗的了白泽,问他:“这些奇花异果就没有亲戚吗?”

    圣王天子听了哈哈大笑,回答说:“不会有的,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这酆

    都城的奇花异果之所以千年不败万年不尽,是因为托起它们的是这些归于尘土的灵魂,而滋养它们的,

    是三界中一切生灵,往生的鬼魂到了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洗去生前记忆,这些记忆就飞到酆都城,滋

    养这些花草果木,众生尚在,这些奇花异果就开不败、食不尽。”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更加能以下咽了。总感觉这桌上的花瓣果子都要爬起来吃她的肉喝我的血。

    圣王天子放一片花瓣放进嘴里,继续说道:“上神不必多想,嚼食入腹的又何止是花草果木,我等金

    身得道,享受万古天道所赐予的一切美好,也当有所付出,替众生灵咽下这诸多疾苦。”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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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7142/ 第一时间欣赏欢花孽缘最新章节! 作者:懒虫慕晓语所写的《欢花孽缘》为转载作品,欢花孽缘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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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花孽缘介绍:
苏柔起身过来,错开慕晓语到了宫门处,望着白泽山的方向,吟唱道:“十里长亭霜满天,渔家灯火此时明。行人已离东江外,轻抱琵琶细拨弦。世人皆言送别苦,你说是送的人苦还是走的人苦?”慕晓语转过身与她并肩而立,余光打量这个女人。良久才说:“送的人不苦,走的人也不苦,看的人苦”欢花孽缘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欢花孽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欢花孽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