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往事如潮水
老道士说罢,长呼一口气,似乎是把过去百余年累积的浊气都吐了出来。
老道士走了,留下年轻的男子,他不由得又看了一眼慕晓语家所在的楼层,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赶紧的跑了。
慕晓语还躺在沙发上,还紧闭双目。
其实她已经没有了睡意,可是她不愿睁开眼睛,她觉得一旦睁开眼睛,过往的所有的不愉快都会呈现在眼前。
可是不睁开眼睛就可以了吗,不睁开眼睛就能够逃避那所有的一切不愿意想起的事情吗?当然不是的,她不睁开眼睛,那些东西也清晰的在她的脑海,或许比睁开眼睛的时候更加清晰。
因为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整个世界最为直观的一面,而闭上眼睛,看到的将是这个世界所不能展示的她内心最真实的存在。
她不敢睁开眼睛,是因为她能够看清自己的一切。是因为,吴欣曾在这个世上,在这片大地上从她的身边离开。
慕晓语又太阳真火保护,本命是最为光辉的,能够驱散一切阴霾,可是她却改变不了最真实的存在,吴欣离她而去,这是不争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结果,所以,她只能闭上眼睛,不去看这个世界最真实最可怕的直观存在。
她逃避了当下,往事却不肯放过她,慕晓语的脑海里,南境之行浮现出来:
她的执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慕晓语认真的去想,终于想起来了,这一份执着一直埋藏在她的心底,真正的被引导出来,是那一天:
凌晨五点,天微微亮,起床简单收拾了出门。
城西的凝凤山半山腰上有一座汇枯禅院,此时,鸟儿都还没有起床,却有一女子立于山门外,双手合十祈祷,五体投地跪拜。三跪三拜三作揖才算完。
说起这汇枯禅院,那可是个邪门的地方。共有三座正殿,拜的是不同的神仙。东正殿供奉先师孔子,西正殿则是三世佛祖,北正殿又是道家居所。神仙有三家,主持自然也是三人,书生、和尚和道士。
女子昂首,凝视山门上那两竖一行大字。上联:知去留进退。下联:明荣辱得失。横批写道:坚心守性。叹口气,从旁边的侧门走了进去。
到西正殿,听见和尚敲木鱼念经便走了进去。盘膝在三世佛祖跟前坐下来,双手合十虔诚参拜。
直至日上三竿,和尚做完早课,问她道:“是晓语啊!你素来不喜礼佛,今日如此虔诚,可是遇到了烦心事。”
不错,此人正是慕晓语,而这汇枯禅院就是她生长的地方。她无父无母,是汇枯禅院的三位主持将她抚养长大,三位主持于她,是师父,也是父母。
这和尚法号了释,已是杖朝三贺的年岁,却依旧健朗,是修得真法术真本事的人,是汇枯禅院三位主持中年纪最大的。另外的一道一儒。道士取号寻云鹤,只比这和尚小三五岁,也是个得道之人;最小的是那个书生,名为左丘未;虽是三人中年纪最小的,但也有一百三十六岁。
慕晓语对着佛祖三跪九拜才转身跪伏在和尚面前:“弟子前来,请师父赐教修男女真身的法术。”
和尚笑笑:“你自幼不受约束,小脑袋总能冒出奇奇怪怪的东西。晓语啊,听师傅一言,此事莫再想了,凡天下事,得其四五,亦必失其四五。因一时贪玩招来祸事缠身,不值当。”
慕晓语不听劝诫,与他言明道:“弟子好女色,行磨镜之欢,故而求修男女真身之法术,以盲世人俗恶之耳目。”
和尚听了大惊,手上的一串佛珠即刻碎了三颗。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半晌,悲恸大骂道:“孽障,你终究还是负了慕晓语之名……。”抄起桌案上挑灯的竹竿,噼里啪啦就一顿痛打。
‘晓语’是三个师傅对她的期望。要她明白世间的道理好好做人。这一顿打她不觉得冤枉,跪伏在地不躲不闪。
和尚每打一下,慕晓语背上都会多出一道血痕。
打了二十七下,慕晓语的后背已经被血染红,那竹竿也断了只剩下不足一尺长短。了释和尚泪如雨下,狠狠的扔了那半截竹竿,对她吼道:“你走,走……。”
慕晓语知道这个师父的性格,起身走到门外,叩了三个响头。
第三个叩在地上,有人把她扶了起来。
是寻云鹤,慕晓语转过来要跪别,他笑道:“你我师徒缘分未尽,不急,不急。”
慕晓语哭着,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又哈哈两声:“好色行欢为众生之源,你何错之有。”将腰上的挂穗阴阳玉镜摘了放在她手上:“去吧,南镜有神仙通晓切换阴阳的法术,去吧……。”
慕晓语跪拜谢恩。
不及起身,先师殿中飞来一柄八面汉剑,立在她跟前,入地三分:
“君子者,通晓六艺,而剑为君子之兵。鬼神者,吾敬而远之;万里之行,何其茫茫,豺狼矣,虎豹矣,务自珍之……。”
左丘未虽未出来,态度却已经表明。慕晓语取了宝剑,跪行至先师殿前三扣九首谢恩。
折身再经过如来殿前,了释和尚泼出一盆水;味道虽腐臭难闻,但她身上的伤已经顷刻好了大半。
汇枯禅院山门外,慕晓语跪拜叩别,三个响头磕下去,额头血珠直冒。
自汇枯禅院回来,慕晓语心急难耐,片刻也不愿在等待,当即着手办理休学。
开学的前一天,元鸢满心欢喜的回来。她接手这个班虽只有半年时间,但各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就,自我感觉还算良好。
在这座城市,除了平时交集的老师,慕晓语是她为数不多能交心的朋友。
车站,正摇首翘望。
有人从背后抱住她,温声细语道:“一个假期不见你,好想你。”
解开她环在腰上的小手,不满的指责:“咱们说好,我是你姐姐,不准你对我动歪心思。”对慕晓语,她更多的是无奈,开始的时候她觉得这个学生心理有问题,慢慢的她接受了慕晓语是同性这个事实。经过一假期的思考,她终于把两个人的关系理清。朋友,闺蜜,决不能是恋人。
冲她做鬼脸,调皮的说:“好的,亲爱的~老师。”帮忙拿着行礼,带路走在前面。
走到一辆黑色越野车前面,把行李放进后备箱,坐上去副驾:“你开车。”
见到眼前的大家伙,元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猜到了慕晓语家庭条件肯定不差,但没想到可以这么任性。
惊讶五秒钟,呼口气,教育她:“未成年、无证驾驶违法的,作为你的老师,又是闺蜜姐姐,我要求你在考下来驾照之前不准再这么干了。”
早已习以为常,反正她从来不会当真。但口头上还是认真的答应:“知道了,我保证。”
没有回宿舍,去了慕晓语家。
这还是她第一次道慕晓语的家里,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跟她平时富二代的表现完全不搭。整个房间透着一股书香气,难怪她跟慕晓语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在满屋的书香气中,隐约还有一股女性似水柔情之美,真是不由得怀疑这里真的是慕晓语的家?
而客厅的两张椅子和一个小圆桌则让她更为诧异。虽然慕晓语之前就说过自己一个人‘简居’,但未免也太‘简’了;跟她认识的慕晓语简直是天差地别。不由得疑惑道:“我以为你住的地方就算没有很大,但肯定是很豪华的。”
慕晓语笑笑并不作答,如果让元鸢在吴欣之前来‘家访’,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客厅里的小家具,还是吴欣来了之后才有的呢。
行礼随便放在客厅,带着元鸢进去书房。
这里总算给她一些慕晓语的感觉,学识渊博,装修大气,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豪华。
息了一会儿,慕晓语想起正事,抽屉里拿出一个文件袋递给元鸢:“这是我的休学申请,手续已经都齐了,只差一个你的签名。”慕晓语是很紧张的,她知道元鸢一定不会同意。
元鸢都没有看,直接给她驳回:“休学申请是要监护人找班主任办理的,叫你爸妈来。”
慕晓语递给她户口薄:“长这么大爸妈是谁我自己都不知道。”
元鸢心头一震,脸上的表情在一瞬间凝固。接过户口薄看了,心里的滋味难以自说。她们认识了这么久,自以为对她的关心够了,可是没想到,连这种事她都不知道。
现在,她终于明白慕晓语的处世经验从何而来,也终于知道她为何会被排斥在边缘。其实,当她感觉到慕晓语身上那股冷清之气的时候就该想到她必然有非凡的经历。只是,因为慕晓语给她的惊讶实在太多,所以把一切都习以为常了。
现在,她想把自己真的当她的姐姐,当她的家人。
默了一些时间,收拾起心情。问慕晓语:“你怎么都不跟我说?”
“我不喜欢别人怜悯的目光。”
272往事如潮水
是啊,谁会喜欢被可怜。元鸢轻轻把她包入怀中,说道:“可我是你姐姐啊!”她知道,唯有如此才能让慕晓语对她打消心头芥蒂。
慕晓语愕然,一时间五味杂陈。当她还在算计怎么侵占她的时候,她却已经把她当做亲人。这个姐姐非常的合格,她也非常的喜欢。
默了许久,枕在元鸢腿上,环住她的柳腰:“谢谢。”
元鸢轻轻抚摸她的头,告诉她说:“我们是亲人,不需要谢谢。”
慕晓语点点头,享受这片刻安逸。直至听见元鸢肚子叫饿才舍得起身。
稍微整理了表情:“你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此时,夜幕已降临,街道上霓虹灯交相辉映,一片欣欣向荣,却掩不住元鸢脸上百感交集的神色。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照顾慕晓语,把她当做亲妹妹一样的对待。可她也知道现实是多么惨淡,岂不说父母能不能接受,单是她的个人问题就已经很大了,她还想交男朋友,可那个男人能忍受自己身边随时跟着一个同性恋的妹妹呢!
可她有的选择吗?当然有,她可以只做好自己当老师的职责,但她就是没办法仅仅如此。
一顿饭的时间元鸢都心事重重的,慕晓语全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没说。
回到家,在书房坐下来,在元鸢之前开口:“开学我就不去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休学申请再次递到元鸢手上。
元鸢把休学申请放在一边,告诉慕晓语:“我不会同意的,乖乖的,姐姐会好好照顾你的。”
慕晓语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不禁有些动摇了。
沉默着,四目相对,慕晓语很清楚她们将要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人生,这一趟她必须要走,否则,她的余生都将要面对‘如果……,假设……’这些词。还会让元鸢的生活背上沉重的包袱。
元鸢给了她一份停泊感,她爱着这个姐姐;亲人应该是相互扶持的,而不是彼此负担;慕晓语深谙此道,故而也更加坚定。摇头,微笑,正身严词道:“你真好,但我还是要休学。我有非办不可的事情。即便你不同意我也会逃走。”
元鸢的心情愈加难过了,她知道慕晓语真的会这么做,她觉得是自己的关心还不到位。
十分难过,脸上的表情也可谓难看了。问慕晓语:“你要去哪,多久回来?”
“别这样吧,让我感觉不吉利。我会回来参加考试的。”慕晓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给了一个看似承诺的渺茫应允。
一直以来,元鸢都觉得慕晓语有一种神秘感,现在,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很想问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知道什么。纠结了半天还是放弃了。她很清楚,如果慕晓语愿意告诉她,不用她开口问,如果慕晓语不愿说,谁也没法撬开她的嘴。
家里的钥匙递给元鸢:“搬过来住。不准拒绝,你必须给我看家。”
元鸢接过钥匙:“好,反正你家里比宿舍舒服多了。”脸上的表情依旧不太好看,半年的时间,她们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慕晓语今次远行,元鸢总觉得那是一条非常遥远的路,或此一别后,她再也不能追上她的脚步。
慕晓语转身骑在元鸢腿上,挂在她脖子上,娇声媚语道:“是因为有我吗?”
每当事情进化到这时候,元鸢都会毫不犹豫的推开她,慕晓语也很知趣的不会有二次行动;轻轻靠在她肩上,聊一些开心的事情。
夜已经深了,元鸢先洗漱了躺在床上,内心纠结难以平复。和慕晓语同床共枕,她是有些害怕的。
慕晓语很快进来,钻进被窝里。
两张脸不过十公分的距离,能清晰的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元鸢双手遮在胸前,像防贼一样防着慕晓语。
但她实在太累了,即便很紧张,还是挡不住铺天盖地的困意。
早上醒来的时候慕晓语已经起床,她立刻检查了自己的身子,还好,没有损失的迹象。这才松口气,带着浓重的睡意不情愿的起床。
书房的桌子上有慕晓语的留书:昨晚你睡得很香,睡着的样子特别美;忍不住偷偷亲了你。你最为得意的妹妹留书。
慕晓语已经走了吗?没有说去哪,没有说几时回来。元鸢始终不安心,给她打电话,但只听到那令人讨厌的“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三天之后,南境杏城,地标建筑花杏酒店最顶层的高级套房内,慕晓语慵懒的睁开眼。现在是五点差几分的时间,她已经睡了有四个小时。
打开手机,三天时间不曾上线,元鸢、吴欣、卫玲都有几十条消息过来。
元鸢是关心她的安全。吴欣和卫玲还不知道她出门的事情,只是日常的联系。不过三天没有回消息,电话也打不通,她们都着急了。
卫玲自从跟慕晓语约定之后,每天都会打电话查岗;慕晓语凭空消失三天,让她差点崩溃。收到慕晓语的消息,立即就装肚子疼请假,跑厕所问原因去了。
在慕晓语的一再保证没有沾花惹草之后她才放过她,叮嘱了半天挂断电话。
呼口气,在床上懒了五六分钟,起身换一套比较显身才的衣服。不过她实在没什么料,只能放弃了;还是选一套偏向中性的休闲装出门。
其实在慕晓语看来,这家酒店叫做红杏酒店更加合适。在大厦内部,各种设备应有尽有,在坊间有出轨圣地的称号。其中,全城唯一的同性恋酒吧就在大厦三楼,那里也是慕晓语今晚要去的地方。
酒吧内,妩媚的气息十分浓重;异性之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完美的诠释了同性才是真爱。
这世界上,只要有人的地方,有一个行业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慕晓语找到了角落里的几个女孩,她们浓妆艳抹,穿着性感的服装,隐身在一个角落,各自胸前都别了一支鲜红的落雪泥花。那是代表欲望的花朵,代表这些姑娘都是欢场中的迎来送往之辈。
慕晓语跟这几个姑娘是第一次见,可跟这个行业的交流可是有些日子了。
此次的南境之行,寻找邪神求阴阳真身法术固然是重中之重;来此处寻欢作乐也在安排之中。这大概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无论吴欣还是卫玲都不能让她收住悸动的心脏。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信誓旦旦的跟卫玲保证不会沾花惹草,这才一个转身就露了本性。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日只管寻欢作乐,正事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沉沦了五天,才终于又想起来跟别人约定了九月九号在药山镇见面的事情。今天已经是九月八号,她必须‘洁身自好’了。
为了进山准备,特意把长发剪了,穿上一身简洁的运动服,青秀的姑娘秒变酷酷的假小子。
寻求修炼阴阳真身的法术不是一时兴起,在很久之前她就有这个想法。而吴欣跟卫玲的出现把这个幻想推向切实执行的一步。
根据她查到的资料,寻云鹤所说的神仙应该就住在乌蒙山之巅;那个地方四季冰封,人迹罕至,三面是悬崖峭壁,唯一通向山上的路也被称为死亡之路,千年来还没有人从这条路上活着走出来。
不过慕晓语的运气很不错,她在网上发起的驴友组团的消息很快就收到回复,组成算上队长兼导游在内的一共七个人的队伍。
这个队长并不是她们驴友团的一员,而是在这边专门负责给驴友团当导游的。听说她们要去乌蒙之巅,很多导游都拒绝了,只有这个家伙很感兴趣的样子。
慕晓语查了他的资料:楚钦,曾在外军服兵役,在战争中多次立功,被授予兵王称号。三年前退役,回到老家干起了导游,专门接一些别人不敢接的地方,所以收费也是出奇的高。
九月九号,早上十点不到的时间,慕晓语驱车到了药山镇的民宿,见到了那个答应领她们进山的队长:大概三十几岁的男子,一身丛林迷彩服,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加上不算太差的面孔,绝对是受女孩子欢迎的男生。
见到慕晓语,他颇为惊讶:“我以为旅游团的发起人怎么都应该是个身着紧身迷彩服,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讲述关于乌蒙山传说的考古学家或者寻宝人。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美艳、强势甚至有些冷酷的女人。”
慕晓语顺手递过去笔记本:“笔记本我是真的有。其它的嘛,等我长大到三十岁的时候或许就会有了。”
队长接过去,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火星文,不禁嘲笑道:“你这是在杏城老街的古董店淘来的吧,下次找我,给你打折,五十块一本,量购从优再打折。”
慕晓语差点吐血,因为她这一本可是花了两百块。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问他:“其他人都到了吗?”
“就差你了!清吧。”
273往事如潮水
堂屋内,另外的五个人都已经到了。三男两女,他们之前已经联系过,知道这两个女孩是一对姐妹,姐姐二十六,妹妹只有十九,这样一来,慕晓语就成了小不点。不过因为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所以她谎报自己二十一并没有人怀疑。
这也是她的另一个身份,为了这次的南境之行,她特别搞的。慕晓语,二十一岁,在校大学生,生物专业。这就给她的乌蒙山之行提供了相当充分的理由。那个地方人迹罕至,被传得神乎其神,肯定也有一些诡异的生物存在。
“抱歉各位,让你们久等了,在下慕晓语。”慕晓语行抱拳礼,大大咧咧的,一派江湖人的气息。
里面的五个人也都跟着抱拳回礼,自我介绍道:
“水无忧。”两姐妹中的姐姐,上身短袖白T,下身三分牛仔。肤白貌美,脖子以下全是腿的身材,差点让慕晓语流出口水。
妹妹微微一笑,开口道:“水无晴。”与姐姐水无忧相比,水无晴虽同样是大长腿,但没有姐姐那样傲人的身材,媚眼之间也没有妩媚之感,到是多了几分清秀之美。
“张玄。”这个张玄年约三十五,身着简单宽松的长裤白T,竹竿身材,双目炯炯有神,身上自带一股正气。
“骆清。”衣着华贵,其貌不扬的猥琐大叔,这就是慕晓语对他的印象。
“伯明瑞。”算上慕晓语在内的六个人,他最像是要进山冒险的。迷彩服,登山靴,还有专业的装备。
等他们互相知道了名字,队长进来插话,递给每人一个小册子,上面写了注意事项和必须准备的东西。又告诉他们:“我们明天一早进山。镇子周边的景色不错,你们可以去放松心情。我可以带路,但要另外收费。”
“掉钱眼里了你。”慕晓语抱怨一句,问另外的人:“你们去不去?”
三个男生和水无忧都不去,水无晴看着姐姐。没有被反对才回答慕晓语:“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也没有找楚钦带路,自己开车跟着导航去了河边。现在正是果子成熟的时候,这一代又是旅游景区,河堤上有不少果农摘了自家新鲜的水果来卖。
河堤的风景很美,潺潺流水、清风拂面。
买了两斤苹果走在河滩上,找个还不错的位置坐下来,洗一个递给水无晴:“你是摄影师?”
“因为我手上拿着相机吗?”
慕晓语点头,回答她:“在我看来,拿着这种相机的都是摄影师。”慕晓语说的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现在这个社会,普通人拍着用手机就够了,会用相机拍照的,大部分都是职业的。
水无晴笑着点头,与慕晓语说:“听说乌蒙山顶的风景比仙境还美。”
慕晓语咬了一口苹果含在嘴里,见水无晴正在清洗沾了泥土的一角,口中轻轻念道:“阿哥进山打豺狼,阿妹送郎到乌蒙,乌蒙树下三叩首,阿郎莫把阿妹忘。喂郎一颗野生枣,莫饮堂琅出洞水;送郎一双千层底,踏遍荆棘脚不疼;当归请郎怀中放,家中还有老糟糠;再盛一碗白米汤,淡淡无味养命粮;满地财宝别人捡,片金不拾好命长;下山不走上山路,妹在河边洗衣裳……。”这是南境民谣情歌,慕晓语映景念出来,目的很明显了。
不过水无晴并没有往这方面去想,因为在她眼里慕晓语是个女人,不可能对她有那种意思。
她没什么反应,慕晓语也没有更加直白的表现;这次进山非同小可,她可不想还没上路就在这姑娘心头留下恐惧。
第二天一早,队伍乘竹筏走水路进山。因为是逆流而上,行进的速度并不快,用了六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到堂琅洞前,已经是下午三点多的时间。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景象,队长楚钦招呼众人:“山里的夜晚来得快,太阳一下山就抹黑了,今晚在此过夜,明天早点上路。”
竹筏靠岸,伯明瑞手捧一捧河水饮了,大赞道:“真凉快。”其余的人虽然也都很想凉快一下,但看着出洞的河水有许多浮游物,所以只是洗了脸。
在河滩上搭起帐篷,队长做了一锅不错的行军饭。与他们说:“看见没有,这就是我跟别的导游不一样的地方,我收费高,服务也更到位。”
这个问题,别人只是盲目的跟着赞同,因为别的导游服务是怎么样的,他们也不知道。
不过相对于做饭这件事,大家更在意的是他非常善于活跃气氛。虽然大家都是刚刚相识,但在他的带动下能找到不少的共同话题;避免了相对无语的尴尬。
吃过饭就已经是也晚,伯明瑞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先回帐篷。
才走不到五分钟,有步履踉跄的回来,脸色苍茫,汗如雨下,双手紧紧捂住肚子。
张玄起身扶他,触碰到他身体脸色就变了,紧张的告诉其他人:“他中毒了。”扶他坐下,给他把脉问:“你怎么中毒的?”
伯明瑞摇头,牙齿间迸出话来:“不知道,白天还好好的,晚饭过后肚子就开始痛。”
说到晚饭过后,几个人都很自然的看向队长楚钦。晚饭是他准备的,如果被动了手脚他的嫌疑最大。张玄抓起旁边骆清的手,问其余的人:“你们有没有感觉不对劲?”
所有人都摇头,并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张玄眉头紧皱:“奇怪了,就他一个人中毒!”
在包里翻出一颗黑不拉几的东西递给伯明瑞:“吃了看吧,能不能解毒不敢说,但能保你不死。”
除了这么一档子事,大家也都没有心情继续聊天。队长楚钦让大家回去帐篷,他留下来守夜。没有中毒的两个男生很有风度的让女孩子放心,他们会跟楚钦轮流巡逻守夜。
早上醒来,伯明瑞的毒已经解了,轻轻活动舒展筋骨,问张玄:“你给我吃的是什么,仙丹吗?”
张玄神秘一笑,回答他:“这世上有仙丹的话我也想买一袋。”
见大家都还好,就继续上路。
竹筏驶入堂琅洞,水流开始变得湍急,几个人一起抓住洞内的藤根才能勉强前进。
没走多远,他们遇到了第一个大麻烦,分岔洞口。部分水流在这里回流,形成了两个洞穴一个顺流一个逆流的怪异景象。
骆清连忙招呼众人:“不要被冲进去,那里面是地下暗河,有进无出。”
楚钦立即用竹竿撑住,张玄手上一根麻绳抛出去,稳稳的抓在岩壁上。另外的人连忙帮手抓住麻绳,合力才把竹筏拉回正轨。
竹筏进入逆流的洞穴,水流渐渐平缓。这才发现,因为来不及戴手套,他们的双手已经磨破皮。
慕晓语打开手电放在一边,想要洗一下手在擦药,却发现了更为可怕的事情,立即叫住另外同样准备洗手的人:“水不对劲。”
手电往水里照射,会发现河水非常浑浊。乍看之下只会觉得是泥土,但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都是会动的东西,密密麻麻的正在啃食竹筏,如果再晚一点发现,就会轮到他们。
“快撒硫磺。”楚钦在这一代当了三年的导游,能接别人不敢接的地方,当然也有别人没有的本事;头脑和反应都相当的敏捷。
朝竹筏上撒了大量的硫磺之后,竹筏周围的水顿时变得清澈。但在清澈的一圈之外是更加浑浊的污水,这就说明那些东西正在更多的聚集过来,只等他们把硫磺撒完就会一拥而上,那时候,这几个人骨头都不会剩。
为了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楚钦当即做出决定,让年纪最小的水无晴在船头撒硫磺,其余的人奋力划船。
这条路也不知道有多长,他们累的只剩半口气也没见到前面有光,但谁都不敢停下来。多耽搁一秒钟,就多一分危险。
在黑暗无光的洞穴里面划了三四个小时,总算看到了希望。前面有光线传来,河水也渐渐清澈。
离开之前,慕晓语拿水杯舀一杯水起来,看清了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像是某种鱼,最大的不到一厘米,最小的比牙签还小。
如果是放在平时,她会觉得这些小东西很可爱,可是见到了它们啃食竹筏的速度,只感觉深深的恐惧和恶心。
一见到阳光,这些东西就消失无影。
没想到还能变色,更加觉得恐怖了,赶紧把它们倒回去河里。呼口气,问另外的人:“这是什么东西?”
“是弱毒,也叫弱虫。神话里面弱水之弱鹅毛不浮就是这些东西在作怪。”张玄这么回答她。联想起昨晚他给伯明瑞吃的解毒药来看,这家伙应该是早就知道的。
刚刚在河道回流的洞穴里面慕晓语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一行人里面,只有队长楚钦是真的导游。其余的,都不是真的驴友。
上到岸上休息了几分钟,慕晓语检查行装,将手里一直当做宝贝的一根三尺长短的棍子插在地上,明锐的目光扫过众人,开口道:“各位,都到这里了,前面有什么谁都不知道,但肯定是九死一生,所以,都亮出身份吧,不然在下就要单飞了。”
274往事如潮水
另外的几个人面面相觑,楚钦不明所以,也都看着他们。
半分钟不见有人开口,慕晓语拿起她的宝贝棍子:“告辞。”
楚钦叫住她:“山里一个人很危险,你不能离开队伍。”
“队长,你还是回去吧,前面的路不是你能走的。”慕晓语没有回头,大步流星的向前走了。
张玄呼口气,对着另外的人轻轻一抱拳,几个箭步跟上慕晓语。手上结了个三清决,双目金光斗射:“龙虎山天师张玄,未请教道友何方高人。”
慕晓语十指一握,咔嚓一声,手上的棍子显出本来面目,手结剑诀回答:“无门无派,休非常道。”
有无门派并不重要,但慕晓语的本事他看的很清楚,绝对不低。
身后几声脚步传来,另外的四个人也跟上来了,水无忧以指为笔,凭空画出阴阳:“蓬莱境,水家门。”另外的人都惊讶的看着这两姐妹,蓬莱在世俗坊间被传为仙境;但修道之人却都知道,蓬莱岛在千年前凭空消失,岛上的修道士已有千年不曾现身世俗。
对于众人的疑惑,水家姐妹不想解释。转向还没有亮出身份的两个:“二位兄台何方高士?”她们不愿说,别人也不能多问,这是规矩。
骆清前踏一步,已在五六米之外,手上多了一拂尘,拱手作揖:“正一道骆清,地星君位。依我看我与张道兄为同一事来。”此话一出,众人无不惊愕,要说这张玄的天师名头还有几分人情世故在里面,那这星君位就真的是实力的代表了。能获得地星君位,他已是半仙之躯,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
张玄看了另外的人,瞬间没了一同上路的欲望,对骆清说:“道兄何不使个法术,让你我早日了了此事。”
骆清苦笑,回答他:“张道兄说笑了,我这地星君已经只剩名头;若非如此,又怎会趟这浑水。此事原委,路还长,你们自会知道的。”
伯明瑞手腕一转,一方铜印已在手上:“诸位皆是天上客,我这个凡人可有福了。”
看他手上的这一方印信,小篆携刻‘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字,纹理间可见铜绿,挂印金穗上有一颗昆仑玉,映日生辉,灼灼耀眼,可见其绝非凡物。
“发丘天官。”另外几人同时惊呼。并非因为他的身份,而是这枚天官印传说乃是李淳风为作《乙巳占》所刻,能通阴阳,测风雨,号令普通精灵鬼怪。
惊叹完了,慕晓语小女生的好奇被勾起,也不管什么规矩了,问他:“你一个盗墓的来这干嘛?”
这个问题,也是另外的人想知道的,都看着他。
伯明瑞收了印信,哈哈笑道:“乌蒙山也并非仙家福地,没有神仙高人,你们来做什么?”
另外的人都只是笑笑,慕晓语却觉得没什么不能说的,告诉他道:“因修非常道,故求邪门法。”
此话一出,张玄跟骆清互看一眼,同时动作。天地在顷刻间变色,惊雷大作。张玄双目射出一道金光,慕晓语已在阴阳八卦阵中;骆清手上的拂尘化作利剑,已在慕晓语颈上,呵斥道:“道友,悬崖勒马,还来得及。”
慕晓语手上的宝剑已出鞘三分,愠怒与二人说道:“虽休非常道,未与妖魔伍。在下自认未曾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二位如此做法,不合规矩吧。”
骆清张玄互看一眼,同时施展禁咒法术,暂时收了杀气。张玄冷声说:“乌蒙之巅的邪神乃是道门叛徒,阴阳双修,搞得不男不女,我二人此行皆是为了清扫门庭,道友,莫要碍事。”
慕晓语冷笑:“这么说来你我三人之间必有一战咯!”问另外的三个人:“你们帮谁?”
水无忧拦住要帮手的水无晴,退到一边:“我姐妹二人来此是求生的,不是树敌的。”
伯明瑞再次把天官印拿在手上,轻笑两声:“若说旁门左道,在下也在其中;两位道友,请收了神通吧。”
骆清一个闪身挡在伯明瑞跟慕晓语之间,拂尘朝着地上一扫,大地龟裂,一道光墙将两人完全隔离开。说道:“阁下,并非我要与你为敌。乌蒙邪神乃道门耻辱。你的天官印破不开这囚地金光,不要伤了和气。”
伯明瑞也清楚,便是他有天官印在手也不是骆清的敌手;但让他就这么放弃,那也不可能;相持不下,也能给慕晓语减轻一些压力,至于结果,就看她自己的本事了。
骆清被伯明瑞纠缠一时脱不开身,慕晓语宝剑出鞘,背包里一块阴阳玉镜也飞出来,合二宝物之力破了张玄的阴阳八卦阵。
趁张玄撤力自保之时,慕晓语全力攻击骆清。
二人之力难分高低,伯明瑞趁机破了囚地金光,与慕晓语前后夹击,骆清不敌二人之力,只得抽身与张玄回合一处。
这时候,楚钦也考虑清楚跟了上来,得知了事情的原委,替他们从中求和:“几位,你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何必动手呢,依我看事情总有个折中之法。这不还没到山顶吗,山上是不是有这么一个神仙还很难说。”
以二对二,双方实力相当,就算打上三天三夜也未必分得出胜负来。慕晓语也不想树下这两个大敌,就顺着楚钦说的:“队长说的有道理,二位,真想拼个你死我活吗?”
张玄骆清互看一眼,收了法术。
伯明瑞也收了天官印,嬉笑道:“跟神仙打了一架,回去够吹一阵的了。”
慕晓语收了宝剑,问他:“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来?”
伯明瑞叹气,告诉她:“说来惭愧,几年前听说了这山里有宝贝,我们四家在这山里折损了几拨人,连个屁都没捞着!前几天看到网上有驴友团招募人手要进这山里,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所以也跟着来一探究竟。”
“你寻财宝,我求法术。合作愉快。”慕晓语嬉皮笑脸的,伯明瑞也懒得假装正经,立即同意:“一言为定。”
楚钦把几个人叫过来,虽然还是队长,但怎么都不敢再有前面的威风。有些紧张,呼口气才敢说:“我想好了,还是跟你们一起进山,一来嘛你们都是神仙,跟着你们应该没什么危险;二来嘛,要是独自回去,也没法跟别人解释;我这是金字招牌,得靠它吃饭呢。”
看着众人,见他们不反对,才又把伯明瑞拉到一边,跟他商量:“找到财宝也分我一份,一小份。”
伯明瑞笑笑,摇头道:“不行。”
楚钦有点急了:“不是,虽然我没有你们的本事,但也跟着冒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伯明瑞跟他勾肩搭背,小声说道:“这山里的财宝都是要命的,那两小道士要收拾不了山上的哪位,一分钱都不能拿。要是他两赢了,财宝估计也就跟着埋在山里了。”
楚钦自然明白,也不在说什么,招呼大家上路。
其实,对于他而言这一路上的过程比山里的财宝更有意义,只是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而已。
暂时达成一致,再次上路。
第二天中午,他们到了峡谷的地方。
见到这里,伯明瑞咽口水,啧啧称奇:“这是到了老龙王的水晶宫了吗,难怪那么多兄弟折在里面,就这里的宝贝,搬几辈子也搬不完啊。”
不怪见多识广的伯明瑞如此惊奇,在他们脚下不足十丈远的峡谷里面,完全就是一座水晶森林,大的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小的只有筷子粗细。矗立在地上,就像是从地底下生出来的。
就连张玄骆清两人都看傻眼了,这些天然水晶规模世所罕见,成色更是世所罕见。对世俗之人来说是一笔难以估量的财富,对修道者来说更是,这些水晶吸收日月精华少说也有几万年,其中蕴藏的能量是难以估计的。
慕晓语蹲下拔一根小指粗细的拿在手里:“送郎一双千层底,踏遍荆棘脚不疼。原来是这个意思。”
听她这么一说,水无晴也猜到了,问她:“你说的是你之前唱的那个歌谣?”
“嗯,所以要想知道接下来遇到的是什么,就必须解开‘当归请郎怀中放,家中还有老糟糠。’”见其余的人不明白,又把那首民谣情歌唱给他们听。
听了她的解释,这首民谣情歌确实像是一张指路的地图,而且唱的相当明显。当归是应当归来,而糟糠则是结发妻子,那么接下来要遇到的,就是色欲诱惑。
一行人里面,张玄和骆清修道多年,七情六欲早已断了;自然不担心他的美人计。伯明瑞倒斗多年,有天官印护身,什么女鬼妖精能把他迷倒。而剩下的三个女孩子,两个是来自蓬莱仙岛的,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蓬莱之名还有什么值得赞扬的。至于慕晓语,除非对方知道她是同性恋这事,不然再美的男色也只能让她作呕。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楚钦,他是唯一的凡人。不过要是他们六个修道之人护不住他一个,那就都回家喂猪好了。
他们没有千层底的老布鞋,也要过这水晶峡谷。
275往事如潮水
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张玄拿出飞爪百练索,勾在五六仗外一座水晶巨岩的顶端,施展猴子荡秋千的本领,轻轻松松的就攀爬上去。
飞爪百练索一端又抛下来,好让其余的人上去。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另外的人都有心要展示自己的本领。
骆清拂尘轻轻一扫,借光遁形跟了上去。要说这家伙不愧是地星君,和张玄相比他的路子更有神仙风范。
伯明瑞也不甘落后,吹个口哨,不知何处飞来一只雄鹰,他借雄鹰之力也跟了上去。
水无忧手中凭空而来一条七彩丝带,轻轻一抛便到了巨岩顶端,姐妹二人踏着丝带飞身而上。慕晓语昂首朝着她们吹起,模样十分调皮。
手腕轻一用力,手上的宝剑出鞘漂浮在半空中。慕晓语御剑飞行,也轻松上了水晶巨岩的顶端。
楚钦看着另外几个人的位置,足有十几米的高度。水晶巨岩一刀削成,中间没有任何可以落脚的地方,要爬上去可不容易。
他没有其余人的本领,但有张玄的飞爪百练索,凭他的体力要上去也不难。
越是往上,就越感觉灼热。接近顶端的时候,甚至闻到了焦臭味,是他的鞋子跟水晶岩壁接触发出来的。
还没有到顶上,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起水泡。真担心上面的人怎么样了,仰头去望却什么也看不见。光线太强了,就像已经到了太阳跟前。
忍痛爬上去,其余的人似乎对温度没有太多感觉,在他们周围一定的范围之内温度也比其余的地方要低很多,猜测应该是使用了什么法术。只是受到光线的影响,慕晓语戴着墨镜,其余的人都眯着眼。
这些人各自都有自己的目的,又自恃本领不凡,所以进山之前都是尽可能的减轻装备,像墨镜这种东西根本不在考虑范围。
在这一群人里面,慕晓语给她的感觉最为神秘。刚刚见面的时候,他只觉得她活泼开朗,纯真而真实;一路走来,她都表现的清如水明如镜。但楚钦隐约中就是有另一种感觉:在所有人里面她才是最危险最神秘的!楚钦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对自己的感觉绝对信任。
正是因为这种奇怪的感觉,也促使他更加靠近慕晓语一些。这样的温度和光线,对楚钦这样的凡人来说是会要命的,在这里多浪费一秒钟,活下去的希望就会少一分。
他不得不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还罩了墨镜。这样做虽然很大可能会中暑,但可以暂时避免成为烤肉。
在他们立足的岩石上有五六具尸体,都已经被烤焦了,是被晒死的无疑。
伯明瑞蹲下仔细查看,在死者身上找到信物,面色凝重。告诉另外的人:“是我们四家的人,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应该是被晒死的。”
这不足为奇,这样的温度,晒不死人那才有鬼。
虽然替他们可惜,但眼下形式谁都没有多余的精力给他们凿墓立碑、超度往生。
前面是一座更高更大的水晶巨岩,上面一定更加难以生存。光线实在太强,其余的人往上看的时候根本连眼睛都睁不开;探路的重任就落在慕晓语身上。
御剑飞行到了上面,看见前面是一片开阔地,前后约五六百米宽,左右望不到边际。地上遍布丛生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送郎一双千层底,踏遍荆棘脚不疼。”真正指的应该就是这里了。
回到第一座岩石上把情况跟另外的人说了,又告诉他们:“上面的温度更高,我基本压不住了,光线也更强,带着太阳镜还觉得刺眼。”
另外的人面面相觑,他们中没有人认为自己比慕晓语有绝对的优势;慕晓语都觉得难受的境况,他们上去了不会有多好。
楚钦的体力原本就已经消耗殆尽,听见慕晓语带回来的消息差点倒下去;他觉得自己已经嗅到了勾魂使者的鼻息,前面这座水晶岩石就是给他准备的火海地狱。
水无忧眯起眼睛昂首看了,呼口气说道:“七彩宝蚕丝有三十仗长,水火不侵,正好用来遮挡强光烈日;看清楚前面是何境况再作打算。”
另外的人当然求之不得,甚至想要抱怨一句“既然有这种好处你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
水无忧展开玉臂优雅一抛,七彩宝蚕丝就飞到岩石顶端,姐妹二人妙步踏上去,踩着七彩宝蚕丝往上滑。施展法术弄出一个遮阴的地方来才招呼下面的人上去。
骆清借光遁形走在前面;张玄抓住楚钦纵身一跃也到了上面。上面的温度和光线太强,伯明瑞的神鹰已经不能再用;慕晓语御剑飞行的时候就顺便带他一起了。
虽然伯明瑞肯定也有别的法子,但慕晓语觉得如果乌蒙山之巅的邪神真的存在,她跟张玄骆清之间必然有一场争斗,伯明瑞已经帮过她一次,到时候也很可能是盟友,这时候,还是不要暴露太多比较有利。
至此,两个人算是在某种程度上达成合作共识了。
有水家姐妹的七彩宝蚕丝遮阴,楚钦觉得舒服了许多。太阳镜也借给另外的人观察情况。
适应过来之后才发现,这座岩石大概有六七十平大小,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十余具尸体,这些尸体焦而不腐,都是晒死的无疑。
而在他们前面的开阔地上,尸体更多,远远望去大概可以确定死因也是温度过高。因为强光的缘故,开阔地之后是什么暂时还不清楚。
这么多人葬身此地,楚钦越来越好奇,问伯明瑞:“你们到底得到了什么消息,能让盗墓四大门派联手不惜一切代价要拿下的不会是一般的金银财宝吧。”
另外的几个人也有这个好奇,她们对乌蒙山之巅有什么略知一二,但也只是知道一二;盗墓四大门派不惜一切代价要上乌蒙之巅,上面肯定有什么不寻常之物。
面对一众人询问的目光,伯明瑞无奈摇头:“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我才八岁不到。乌蒙之巅让四大门派损失惨重,老一代把这件事列为禁忌,我问过几次,但没什么结果,这次还是瞒着家里人偷跑出来的。”
如此一来,要想知道乌蒙之巅究竟有什么,也只有他们自己去解开了。
开阔地的情况一览无遗,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之外应该没有别的潜在危险骆清性子急,纵身一跃走在前面。这里距离下面虽然有至少二十米的高度,但还难不倒他。
楚钦任然被张玄拉着往下跳,其余的人也紧随其后。只有水家姐妹还是仙气十足,踩着七彩宝蚕丝飘然而下。
到了地上,温度虽然没有岩石上那么高,但还是十分炎热。
这样的天气,另外的人还好,但楚钦凡夫俗子,已经感觉头晕目眩,不由得抱怨道:“这鬼天气是打了鸡血了!我们为什么不等到晚上气温降下来再走?”
骆清呼口气,调匀气息,告诉他说:“到了晚上气温会异常低,水晶岩覆上一层冰霜,站都站不稳。”
他脚下的泥土表层有蓬松的痕迹,之前伯明瑞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动作不大,但还是损毁不少;这些都是高低温差异巨大酥解的结果。
想到这里,楚钦不由得皱起眉头;蹲下身去仔细查看地上的水晶荆条和水晶蒺藜,果然,并没有丝毫酥解的现象;只有筷子粗细的水晶条却比钢铁还硬,他费尽全力也没有掰断一根。
一直以来他最为自豪的就是这一身健美的肌肉,在战场上他有暴力天使的称号,力量自不必说。可是现在,面对一根筷子粗细的水晶条竟然无能为力,这种失落感也是真的。
几次失败之后问骆清道:“这些都不是普通的水晶吧?”
骆清掰一根递给他,告诉他说:“是玄骨白晶,也叫做晶中之神、能源水晶;生于五行,长于阴阳,吸收天地日月精华,比玄铁之骨还要坚硬;据说老龙王的水晶宫就是用这种水晶造的。”
虽然没有完全听懂骆清说的,但可以肯定这东西非常值钱;捡五六根放进包里,可惜他没法带走更多。
在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另外的人已经走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他们依靠提升自己的气让身体变得轻盈,走在荆条蒺藜上就不会被刺穿脚板了。
楚钦也赶紧跟了上去,虽然他没办法像另外的人一样靠提气来使身体变得轻盈,但他的军靴是特制的,水晶条和水晶蒺藜也不十分锐利,不会被刺穿。
不过水晶条和水晶蒺藜还是给了他相当大的压力,严重跟不上其他人的速度,他才走到一半的时候另外的人就已经到了开阔地的另一边。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宏伟的水晶城,城门左右分别有半个水晶蟠桃,左边的切面上篆刻道:“二十六年,与归义公子遇于长安,有互慕之意,余桃阁中至五更方散;授信相约,许吾为南国之伴……。余桃之癖,世所不能容,虑公子之优,不欢而散;游离八载余,闻世间有奇门之法,异经之术,能变阴为阳,修男作女,发愿寻之。”
276往事如潮水
读到这里,慕晓语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她此行的目的,就是上面所写的‘奇门之法、异经之术’。
连忙跑过去看右边的碑文:“经十五载,阴阳颠倒,男化女身;……。再回南国,知公子仙去。世间再无公子,残生多是无常;毁其陵墓,背棺上乌蒙之巅;同穴共枕,再无分离。”
慕晓语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碑文中的归义公子应该是南王蒙归义,蒙归义长安面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不知道乌蒙山邪神是不是还活着,《奇门异经》是不是还存在于乌蒙山之中;兴奋的是她终于可以肯定世上真的有这样的法术;只要存在,她就一定会找到。
面向水晶城合十作揖。这座水晶城名为‘余桃阁’,是乌蒙山邪神与归义公子相爱的地方;于别人或许是肮脏污秽之地,在慕晓语看来却是神圣庄严的。
楚钦很快也跟了上来,但他不认识小篆,问另外的人也没有人告诉他;见到慕晓语作揖朝拜,也跟着作揖朝拜。
伯明瑞‘嘶’一声,倒吸一口气,问道:“她好女色,你也好男色?”
楚钦没有听懂,疑惑道:“什么意思?”
伯明瑞指着城门上方的匾额:“这里叫做‘余桃阁’,是同性恋集会的地方。”
“什么?”楚钦被吓得大声惊叫,看慕晓语的眼神变得十分复杂。
慕晓语转过头看着他,眼神中露出杀意。吓得他踉跄几步跑到张玄骆清身边躲起来。
并非他不能理解,实在是慕晓语在他的眼里是神仙,是高高在上一尘不染的;忽然听到神仙是同性恋,这种震撼比想象的更加惊人。
对于慕晓语是同性恋这件事,另外的人也同样惊讶,不过他们心性相对稳定,没有楚钦这么大的反应。水无忧调侃道:“原来你两早就认识啊,我说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帮她呢!”
慕晓语很肯定自己跟伯明瑞之前并没有见过,他知道她是同性恋,在跟张玄骆清对峙的时候又毫不犹豫的帮了他;如此种种都太不合乎常理。
面对慕晓语质问的眼神,他耸耸肩,做出无奈的样子:“在杏城的时候我就住你隔壁,知道你是驴友团的发起人,本来想先会个面的。”
这就难怪了,在杏城的那几天她的生活简直是‘淫~乱’。笑道:“所以,在那个时候你被我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吗?”
伯明瑞嘴角抽动几下,后退两步;嫌弃道:“我不鄙视你,你也不要这么自恋好不好。”
慕晓语得意的笑笑;她承受了比绝大多数人更多的世俗目光;看待世界的角度也跟大多数人不相同。所以她并不是很关心伯明瑞真实的想法是什么;重要的是当下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影响下她们是伙伴。
进去余桃阁,首先经过的地方叫做‘相思殿’,里面摆放了许多雕塑,男女老幼、鸟兽花草、山水景色、亭台楼榭、蓝天白云应有尽有,无数的雕塑组合在一起,附加文字说明;讲述了一个故事——乌蒙山邪神和归义公子的爱情故事。
和外面石碑上刻的相比,这些雕塑展现的更加生动、详细。置身其中,通过这些雕塑的描述,慕晓语也仿佛回到千年之前亲历了那一场撇开世俗眼光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千年之前:
开元二十六年,南王蒙归义朝贡之余上街闲逛。不知觉中走到了‘余桃阁’前面,举目仰望之时与迎面来的青年书生撞了个满怀抱;二人互道礼仪之中看对了眼,进入余桃阁促膝长谈。
一见倾心,两相欢喜;芙蓉帐下交谈促膝长谈,直至次日五更天才依依不舍而别;临别之时蒙归义赠予信物,邀他往南国为伴。
然而,世俗之人何其恶毒。他们的爱情很快迎来一片哗然、四面楚歌;蒙归义身为南国帝王传出此等丑闻,一旦坐实。轻则群臣拒朝、王位不保;处理的稍有不当,则兵戈四起、性命堪舆。
青年书生在中原乃太阁学士,深谙朝堂之道,世俗之道;为保蒙归他离开了宫殿,开启飘荡流离的生活。
天当被子地当床,饿食山野百味,渴饮甘泉露水;风雨飘摇八九年之后,偶然中听到正一道中有一本《奇门异经》,可以变阴为阳,男女之身互换。于是上了龙虎山拜师,并伺机盗取经书。
等他练成法术变男为女,已是三十年之后。他修炼法术,访仙问友,三十年不过眨眼一瞬;但蒙归义只是凡夫俗子,三十年光阴就是今生来世之别。
再临南国,得到的却是蒙归义二十年前便已归天的消息。
他在蒙归义的墓前嚎啕大哭,泪水化作骤雨引发了山洪;蒙归义的棺木被冲出来,他背着棺材上了南国禁地乌蒙之巅。
在故事的末尾还有一块铭文碑,上面的大致意思是:“能来到余桃阁的人都是有些本事的,修炼不易,向前每一步都是非生即死,不要拿大好生命做赌注。”
张玄骆清看了破口大骂,咒骂这个邪神假仁假义故弄玄机,如果真的有劝人向善之心,何必要设下前面的屏障,让那么多无辜的人惨死。
反倒是伯明瑞好像挺理解的,看着泼妇一样的两个人,笑道:“如果是立在前面,回头的人就更少了。”
他们都知道他说的是实话,谁会在一开头就被一块石碑唬住。而且,他两的目的本来也不是要提前面死了的人讨回公道,只是想在这支团队里面形成一个共同的认知:“乌蒙邪神绝非善类。”
看了乌蒙邪神和归义公子的爱情故事,慕晓语百感交集。推己及人,有切身感受的她更加明白这种不为世俗承认的爱情需要多大的勇气,更加理解他想要清静的心情。继续往前还是就此打道回府,她也摇摆不定。
但转念一想,已经走到了这里,即便她愿意往回走,另外的人也不可能愿意。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目的,都有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她也只能继续往前,随机应变。
她以为乌蒙邪神能够成全她,因为她们都一样承受了这世俗的目光,都一样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中求存。
水家姐妹没有去看乌蒙邪神跟归义公子的爱情故事,径直过了相思殿,等在前面的长廊上。
这处长廊,是乌蒙之巅跟红尘俗世的接驳点;是她们最后的退路,一旦走过这处长廊,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明知前面非生即死,却谁都没有犹豫。
张玄走在最前面,在拉起黑水晶的门环在红水晶的大门上叩响。
第三声,大门轰然开了。
里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他们小心翼翼的踏进一只脚,然后是另一只。
七个人走进去,大门又自己关上。
大门关上的时候,殿内的灯烛一下都亮起来。
眼睛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强光,不由自主的闭上了;手中的长剑出鞘三分,两只耳朵竖起来警惕着身边的恶一切,慢慢睁开眼。其余的人都已不见了踪影;这是早有预料的,没有惊慌。锐利的目光搜寻着身边的一切。
灯影中,她窥见殿上坐了个身披七重彩衣的人儿,容貌之美令她怦然心动;迈动步子过去,问道:“是乌蒙邪神吗?”
那人昂首看她,似有些惊愕,唤道:“姐姐……。”是个男人的声音;更加肯定了他就是乌蒙邪神;但他怎么会叫自己姐姐呢?十分不解,再次问道:“你是乌蒙邪神吗?我想借《奇门异经》一看。”
那人腾身过来,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哭泣道:“姐姐,凤凰接你来了。”说话间,早已泣不成声。
听见他的名字,慕晓语心底一惊,她一直保持着十分的警惕,没有发现任何不适的地方;更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体温,他的心跳,还听见了门外呼啸的风声,以及已经数次使用法力探试。
联合前面发现了尸体,过了余桃阁却一具尸体也没有,可以肯定,这不是幻境。她猜测自己是掉进时间轨道了,猜测这里是阿房宫,眼前这个自称凤凰的男子是历史上十大美男子中的慕容冲,书上说慕容冲小字凤凰,容貌俊美,骁勇善战。眼前的这个男子,与典故‘凤止阿房’中描述的有八九分相似。
乌蒙邪神会选择跟他所在的时间点联通是想的通的,‘姐弟人同殿侍君、烽火中的长安歌’几千年过去还是人们茶余饭后常常说起的野史小记,他是知名的美男子,也是著名的同性恋。他们都曾受到世人最恶毒的眼光和言论。
慕晓语遇上他,也该是命中注定的。虽然性别不同,跨时一千六百年,但他们确实有一个共同点。
只是她怎么都想不明白,一千六百余年的时间跨度,自己怎么就成了他的姐姐了呢;听说清和公主有倾国倾城的容貌,难道自己真的有这么美?心里真忍不住要美滋滋的。
跟慕容冲拥抱,轻轻拍他的后背。心里乐开了花,慕容冲太美,美的让她都忘了自己不喜欢男人。“这么美的人,是男是女有什么干系!”心里不禁这样想。
277往事如潮水
相拥良久,慕容冲哭的声音都哑了才松开,牵着慕晓语的手上坐上皇位,兴奋的告诉她:“姐姐,我已攻下长安,以后你不必再委曲求全,不必再寄人篱下。”高兴的手舞足蹈,像个孩子一样。
慕晓语痴迷的看着他,任由七彩衣拂过脸庞,任由他身上的血腥味充斥鼻腔。
抬起手想要把他抱过来轻一口,才瞥见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换了身大红的广袖长袍华服,她真的变成了他的姐姐清河公主。
这个突变,才让她想起正事来,才想起她现在在时间的轨道上,一千六百年之前。
关于时间轨道,三个师父不曾给她讲过,这方面的知识是空白的。但看过那么多的电影电视小说,知道如果在不属于自己的时间段呆的太久她可能会永远都回不去;不论是真是假,总之她不想冒险尝试。
从皇位上起身,背对慕容冲,缓步朝大门处走去,悲声道:“二月龙抬头,梧桐满树花,只是不知这条抬头的龙是翱翔九天还是止于阿房!。”
史书上记载苻坚为了让慕容冲留在他身边在阿房宫外种满梧桐和竹子,慕容冲攻占长安,在二月初一杀了苻坚,是要他抬不起头,第二天却见到梧桐树都开了花;而清和公主在见到满城的梧桐花之后即自杀殉城。
根据这个典故,慕晓语猜测清和公主是爱着苻坚的,所以如果是清河公主,她应该会这么说。
不由得替她觉得悲哀,在爱人和弟弟之间,她选择谁都是错。也或许她根本就没有选择,这满城的梧桐足以说明一切,她不过是生儿育女的需要,凤凰才是他挚爱的追求。
“只是,你终究没能承受住凤凰的火羽。”这句话是从慕晓语口中说出的,却不是她想说的。
是清和公主,她得到了她的一些意识。或许很快,她就会失去自己的意识,彻底的变成清河公主。
慕晓语有些慌了,她必须尽快找到清河公主殉葬的地方,在完全变成她之前死去;她不属于这个时间点,只要死了应该就可以回去。
她已经有了一些清河公主的记忆,断断续续的,废了好大力气才大概猜测清河公主是从皇城墙头跃下而死。
匆匆忙忙的爬上皇城楼上,没有任何犹豫纵身跃下,还来不及惊叫,就听见‘噗通’一声,她感觉五脏六腑都已经碎了,再也睁不开眼。能不能回去不知道,但她知道如果回不去她肯定就死了。
彻底闭上了眼。
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再睁开眼,她又回到了阿房宫前,与满地染了血的梧桐花相伴。
推门进去,殿上坐了个身披七重彩衣的美男子。她又回到了开头!
要被永远困在这里吗?真不甘心,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开;仔细的回想,在清河公主的记忆里,她跳楼之前怀里抱着琵琶弹奏。
可是她弹的什么曲子呢?怎么都想不起来;慕晓语隐约觉得,这曲子就是她离开这个时间点的关键。
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是清河公主,还是先找到她的琵琶。
清河公主的琵琶不难找,苻坚对她姐弟二人宠爱有加,如此珍贵的琵琶自然有专人管理,吩咐一声她们就会送来。
抱着琵琶登上皇城城楼,皇城外面不知何时聚集了大批的流民,他们口中还在唱长安歌:“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
史书中有记载,慕容冲攻入长安,听见长安歌狂性大发,屠杀长安半城平民。
烽火中的长安歌,写的不仅是姐弟二人同殿侍君、小凤凰止于阿房,也是长安无辜的半城冤魂。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慕晓语这么想着,不禁就泪了双目。
随着那苦涩的眼泪划过脸颊,脑海中一个场景也越来越清晰:清河公主怀抱琵琶上了皇城墙头,听见长安的流民高声吟唱:‘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顿觉百般屈辱,心中愤恨无比,尽失了心智,弹琵琶应和流民所唱<长安歌>。伴随着这歌声跌下城楼。
清河公主死了,殉城而死。慕晓语却又活了过来,化作一冤魂看着这个世界。她看到了,慕容冲从阿房宫赶来抱着清河公主的尸体嚎啕大哭。她听见了,当宫人把清河公主的尸身带走后,慕容冲吟唱道“二月梧桐满树花,可怜生在帝王家。说是凤凰落脚处,多情无情都是她。”
他说的是她还是他,慕晓语不敢肯定。在跳楼的一瞬间她完全变成了清河公主,在清河公主的心中脑中没有一个位置是属于苻坚的。或许传言并非虚假,慕容冲与苻坚真的是相爱相杀,清河公主不过是这场为世俗所不能接受的爱情和帝王家权术手段的牺牲者。
嘴角挂起一抹惨笑,缓缓睁开眼,还没来记得看清是否回到了自己的时间点,就被一双柔软的手从后面抱住,在她耳边轻语:“你真是一个厉害的人,我从没见过有人可以这么快就从时间轨道上出来。”
感受到贴在后背的两个气球,又听见一个香软的萝莉音,慕晓语浑身都酥了。
转过身跟她拥抱,毫不犹豫的吻上去。直到喘不过气才松开,说道:“我真的很想跟你有个午后的温存,但你身上的狐骚味实在太重了!那么,他愿意见我了吗?”
“你怎么就敢肯定我不是乌蒙之巅的神仙?”
“首先我知道他是人,其次我知道他是一个男人,再者我知道他是一个不愿意吻女人的男人。”
满不乐意的样子,嘟起嘴‘哦哦’两声。
她原本就是长相可爱的萌物,化身之后更是七分清纯三分妩媚;做这个动作简直要命。慕晓语毫不犹豫的把她扑倒,粗暴的扯开那件牡丹绣锦裙。
吓得她现出狐狸本体落荒而逃,剩下慕晓语自己抱着那件牡丹锦绣裙欲火难平。
它没有逃远,就在十几米之外的柱子后面偷看。
慕晓语发现了,努力克制住冲动,把衣服扔给她:“过来。”
又变成人,穿上衣服战战兢兢的过来,距离慕晓语三米之外,防贼一样的防着她。
强扭的瓜不甜,慕晓语也不再继续。问她:“邪神愿意见我了吗?”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神仙,只是听妖精们说乌蒙之巅有一个神仙。我是不小心进来的,你可以带我出去吗?”
能不能出去,慕晓语自己都不知道。不过那不重要,人生,应该活着一刻,欢乐一刻;对她勾手:“过来。”
以为慕晓语是要带她出去,高高兴兴的过来。
把她揽入怀中,说道:“我可以带你出去,条件是你得嫁给我。”
她使劲摇头,告诉慕晓语说:“你是女人,我也是。”
点头,告诉她:“我知道,没有人规定两个女人不能相爱。”
她为难了,她很想从这里出去,但她真的做不到跟慕晓语结婚,做不到跟一个女人相爱。默了一些时间,权衡利弊,还是答应了:“你一定会带我出去的对吧?”
“当然。我们可以先洞房吗,如果有你的爱,我可能会有更大的力量。”嘴上说着花言巧语,手也不老实起来。
那只邪恶的爪子才攀上高峰,就听见身后的轻咳声:“抱歉,我不想打扰你得兴致,但我也不想看活春宫。”是水无晴的声音,她已经回来了。
转过身来,另外的人也都回来了,就在五六米之外看着她。
狐狸又羞又怕,躲在慕晓语身后不敢出来。
拿出厚颜无耻的本事来,一脸不悦的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你们应该悄无声息的退出门外等知不知道。”
水无晴无语,慕晓语的脑子和性子都不是她这个初入人世的蓬莱仙女能比的。
骆清白眼看她一眼,冷声说道:“如果那样可以不上乌蒙之巅,我保证会的。”眼光看向慕晓语身后的狐狸,比他的声音还要冷,吓得狐狸紧紧抓住慕晓语的衣角。
慕晓语可不怕他,甚至有意要跟他唱反调,把狐狸拉出来:“给大家介绍我的女朋友……。”问狐狸:“你叫什么名字?”
“南澜希。”她的声音比蚊子还小,其余的人肯定都没有听见。就连慕晓语也听得不是十分清楚,只是大致可以确定她叫这个名字。
这不怪她,一只没有多少修为的狐妖行走在人世间,难免会感到害怕。
慕晓语把她搂在怀里,告诉另外的人:“南澜希,她会跟我们一起上路。”
张玄骆清虽然想拒绝,但知道慕晓语不可能听他们的意见;只留下一个警告的眼神给南澜希,就带头在前面走了。
过了这处宫殿,队伍就到了余桃阁第三殿,一个叫做‘心园’的地方。
进入心园之前,南澜希把慕晓语拉到最后,小声告诉她:“这里面很恐怖,有很多邪恶的妖精。”
看她一脸惊恐的样子,显然是在里面吃过大亏了。点点头,跟她勾肩搭背:“放心吧,我会保护好你的。”
278往事如潮水
进入心园只走了五六步,水无晴就开始不对劲了,痴痴地望着前面,口中呼喊道:“爸爸,你回来了,晴儿好想你。”身子一软就倒在了地上。
骆清拂尘朝地上一扫,使用囚地金光的法术将自己保护起来,告诉另外的人:“这里不对劲,大家小心。”
但为时已晚,连他自己都在喊出之后就晕倒了。
“连地星君的囚地金光都挡不住,好厉害的绮罗香。”唯一没有晕倒的伯明瑞,手持天官印对准南澜希,问道:“我不想跟你交手,解药给我。”
南澜希吓得浑身发抖,一个劲的摇头,惊恐的说:“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伯明瑞可不信她,绮罗香又名梦魇绮罗天香,是一种十分可怕的致幻迷药,中毒的人会进入最渴望的梦境,如果七天内不服下解药肉体就会死亡,而灵魂会被永远困在梦境之中。
周围不知道还隐藏着什么危险,一刻也耽误不得,剑指夹住挂印金穗摇了一下,一条丹丝就将南澜希捆起来;厉声喝道:“交出解药,否则就要你魂飞魄散。”
南澜希已经被吓哭了,现出狐狸本体也没能摆脱挂印丹丝。泣不成声跟他解释:“真的不是我,我只是想出去而已。”
她这个样子,伯明瑞也没有了十分的把握。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有进一步的行动,本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杀了这只狐狸,或者至少废了她的修为。但慕晓语可不像是会讲理的人,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他可不愿意遭到那姑娘的报复。
过去把南澜希捏在手里,问她:“那你为什么没有中毒?”
南澜希吓得瑟瑟发抖,嘤嘤哭泣,眼泪打湿了雪白的绒毛,模样要多可伶就有多可伶,就连伯明瑞自己心里都生出罪恶感来,不过他是发死人财的,罪恶感比吃饭都频繁;并不影响他对形式的判定和对南澜希的态度。
她不回答,正好让伯明瑞觉得她是无话可说,加重一些手劲,更严厉的问:“解药在哪?”
“解药在我这;这事儿跟小狐狸没有关系,放了它吧。”
声音是从后面传来的,伯明瑞一手捏着小狐狸,一手紧握天官印,缓缓转身。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尽妩媚的女人,用这世间任何言语来形容都是对她的玷污,就连看到它踩在同伴的身体上伯明瑞都觉得那是他们几世修来的福分。
沉浸在美人的光芒中,浑身的肌肉的紧绷起来,小狐狸被他捏的快没气了,无力的挣扎着。
女子媚眼看他,开启丹唇道:“你再不放开她就要死了。”
这才惊慌失措的松了手;死里逃生的小狐狸则是慌不择路,跌跌撞撞的随便找个地方藏了起来。
伯明瑞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个十分痛苦的表情,竟一分为二,生出另一个躯体。一样的面孔,一样的着装,一样都手持天官印。不一样的是一个疾步扑到女子身边谄媚:“小生有礼,请教小姐芳名。”而另一个则将天官印对准她,呵斥道:“解药交出来。”
掩面痴笑,与那扑到跟前的男子说道:“绮罗就是我的名字,公子好生有趣。”昂首饶有兴致的看着虎视眈眈的那个,说道:“阴阳双身,一魂二体,手持占天法印,难怪梦魇绮罗天香也不能奈你何。不过你的阴身对我似乎特别有好感。”说着,竟与阴身吻了起来。
阳身气的发抖,怒吼一声纵身跃起,天官印对准那对狗男女射出金光法阵。
阴阳双身祸福与共,生死与共,他这一下是实实在在的打在自己身上,口吐鲜血,两个身子怒目相对。
绮罗蹲下身抱着阴身,装出一副惋惜的样子:“这是何必,你们两一魂二体,同出本源,谁死了另一个都不能独活。”对阳身伸手:“跟我走吧,我们永远生活在余桃阁中,替主人镇守此处。”
阳身拭去嘴角的血渍,惨淡一笑,对她伸手道:“过来扶我。”
阴身抓住她的手,对阳身冷笑:“你即是我,我即是你,我不会让你杀了她的。”他们是一魂二体,对彼此所想了如指掌,阳身知道阴身拼了性命也会保护绮罗,阴身知道一旦绮罗离开他的身边,阳身会不惜一切杀了她。
绮罗一副后怕的样子,躲在阴身后面,发挥她最拿手的本事:“我想拥有一个完整的你,你会的对吧!”
阴身已经色迷心窍,只能能博得美人一笑,什么都愿意做;非常坚定的答应了。
阳身吓得不轻,现在阴身已经十分坚定,很可能会在合体之后把他彻底消灭,这绝对不行,把天官印对准阴身:“我宁可跟你同归于尽,也绝不能让你行此等肮脏之事。”
这一下,在美女面前失了威信,阴身也火了,天官印对准阳身,怒声道:“那就看谁更有本事了。”施展法力,挂印金穗上的丹丝像离弦的利箭飞出,躲在远处的南澜希都能听见刷刷的‘破风声’。吓得缩成一团,刚才还想找机会叫醒慕晓语,现在,身体完全不听使唤了。
伯明瑞的阴阳双身,完全是复制粘贴的,除了他们都有各自自由的思想之外,完全找不到一点不一样的地方。两个身子打的势均力敌,难分高下。
阳身很清楚,他唯一能阻止阴身的方法就是自杀,否则,等他们打的精疲力竭的时候,要么被绮罗干掉,要么阴身得到绮罗的帮助完全吞噬了他,完全变成绮罗的奴隶。
可是要自杀,他也真的很怕死。
交战多时,两个身子都已气喘吁吁、伤痕累累,只剩下半条命还要继续自虐。阳身烦了,终究还是走了最后的不归路,将天官印顶在自己的天灵盖上,只要稍微施展法力,一切就都可以结束了。
这个举动,阴身吓得不轻,对他大吼:“你疯了,你真想死在这里,我告诉你,死在这里的人永世不得超生。”
见他怕了,阳身哈哈笑道:“你怕了吗,不想死就跪下受缚。”这绝对是古往今来最滑稽的场景,他自己要求自己给自己下跪。
阴身天官印对准他,龇牙咧嘴,吼道:“休想,我绝不会再屈身于你之下。”话才出口,并双手抱头惨叫连连。
阳身已经开始动手,用不了多久,他们都会灰飞烟灭。
终于,阴身屈服了,扔了天官印求饶:“好了,好了,我们可以谈条件,我请绮罗放你离开,以后你是你我是我,你永远不准再回来。”
阳身知道,就算他死了也改变不了什么,活着,至少还有盼头,还有希望。答应了阴身的提议,又提了一个附加条件:“我要带这里的人一起走。”
“我不同意。”听见他两擅自决议,绮罗很不高兴,问阴身道:“你不愿为我去死吗?主人说了,如果有一个进入余桃阁的人活着离开,就是我的死期。”
如此,事情再无挽回的余地,阴身重新捡起天官印,准备跟阳身一起赴黄泉。
紧张的气氛中,慕晓语抱住了绮罗的双脚,顺着爬起来,使劲摇晃脑袋,开口道:“我没有搞清楚情况,但是如果你们是在为她打架,那可以住手了,她已经是我的了。”
刚刚睡的实在太香了,口水都淌到了耳根后面;用绮罗的衣服擦了大部分,故意留下嘴角处的地方,用手指沾了在绮罗嘴唇上涂匀。很是得意,咯咯笑两声:“很香有没有?”
在她爬起来的时候,绮罗就已经吓得不敢动了,浑身发抖,任由她高兴随意怎么样。
南澜希见到慕晓语醒了,就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看到慕晓语对绮罗做出如此亲密的动作,又止于十步之外。两眼泛起泪光,恐惧又委屈。
她从没有离开过乌蒙山,从没有跟人交集;之前她一直以为结婚是一公一母两只狐狸的事情,是慕晓语告诉她两个女人也可以相爱,还说会娶她的。她好不容易找到了温暖,找到了依靠,决心要嫁给她的时候,她却跟另一个女人如此亲密。南澜希吃醋了,很伤心很难过。
伯明瑞的阳身趁阴身被慕晓语的行为吸引疏于防范的时候强行合体,再一次把阴身压在身体里面。
目的已经达到,慕晓语对绮罗伸手:“解药可以给我了吗?”
绮罗能感觉到慕晓语的强大,知道自己绝不是她的敌手;乖乖从怀中摸出解药,颤抖的声音问:“你中了绮罗香,为什么还能醒来?”
把绮罗香的解药扔给伯明瑞,一来是让他确认真假,二来嘛慕晓语有更重要的事情。
过去南澜希身边,牵起她的手告诉绮罗:“前一殿的时候将我们送去时间轨道,用交换的方式获得记忆,然后给每个人一个最想要的梦境,让他们沉睡其中不愿醒来;可我不一样,我最想要的记忆就在这里。”举起南澜希的手,像是炫耀一般。
279
刚刚还痛哭流涕的南澜希破涕为笑,幸福的依偎在她身边。
绮罗愣愣的呆在那里,此刻的她惊慌、恐惧、疑惑不安,不敢离开又不敢求饶。
伯明瑞确定了解药是真的,见慕晓语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嘴角抽动,骂道:“你就是贱人中的混蛋。”他了解慕晓语,这个姑娘口中出来的话七分是假,甜言蜜语、挑逗撩情比吃饭喝水都正常。百分百可以确定,她选择南澜希一定是权衡利弊择优而行的结果。
南澜希涉世未深,不懂得人情世故、观言察色,对慕晓语的性情更是一点也不了解,自然不明白慕晓语心中所想,反而是伯明瑞的咒骂一字不漏的听在耳朵里。
野兽生来就有护食的天性,加上刚刚伯明瑞差点杀了她,这个仇就算是结了。
但它的力量实在太小了,完全不够格当对手,所以她仇恨的目光,也被伯明瑞忽略不计。
慕晓语也不想跟他在嘴上争输赢,安抚好南澜希的情绪,问伯明瑞:“阴阳双身,一魂二体,这就是你要上乌蒙之巅的原因?”
伯明瑞知道,到了这个时候再瞒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告诉慕晓语说:“姑且一试罢了!我自降世以来便受此疾苦,日夜不得安宁,数次涉足蛮荒访问能人异士无果,早已不抱希望。”
关于阴阳双身的事情,慕晓语知道一些,在汇枯禅院的时候不知道从那本书上看到的。她猜测,既然有所记载,或许三位师尊对此有解决之法也说不定,就对伯明瑞邀请:“若乌蒙之巅不能如愿,就跟我北上如何,我三位师尊或许会知道一些。”
伯明瑞当然求之不得,这恶疾困扰他多年,早就是病急乱投医,偏方奇法不惜以姓名尝试,他已不是第一次了。就算无果而终,跟慕晓语做朋友也是他愿意的,笑着应道:“好,正愁乌蒙之巅后不知该向何处!”
吃下解药之后,所有人都很快醒过来。
经过了方才一役,都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
骆清想要对绮罗动手,被慕晓语拦住:“放过她吧,如果不是梦魇绮罗天香她的修为根本微不足道;前面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危险,有她带路会方便很多。”
绮罗逃过一死,却没有丝毫感激的意思,反而是大放厥词:“不杀之恩,我会为你们掩埋尸骨。”
水无晴醒来之后就不太对劲,神情恍惚、双目无神,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醒来之后一句话也没有说过。虽然不知道她在梦里见到了什么,她姐妹二人又为何要上乌蒙之巅;但继续这样下去,她会成为累赘。
前面就要出水晶峡谷,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危险,总之不会太平。考虑到经过之前的折腾大伙都已经身心疲惫,慕晓语提议说:“天色已经不早了,是不是就在水晶峡谷过夜,天亮了再上路?”
队长,队伍中唯一的凡人楚钦早已体力不支,只是担心这些人把他扔下才没有提出休息;现在慕晓语提出来,他立刻同意:“大伙就休息一下吧,养足了精神再走。”
其余的人虽然不觉得累,但也知道前路必然是危险重重、举步维艰,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才有更大的机会,也就都同意了休息。
余桃阁虽只是乌蒙山的一道屏障,却绝非蛮荒之地;是仿照归义公子的皇宫修建,亭台楼榭、屋舍俨然,加上绮罗常年驻守在此,也不会感觉死气沉沉;她是个精致的女人,日常生活都是由专人打理的。
押着绮罗到了她住的地方,一座精致的山水宅院。
与其它地方不同,这里虽然还是水晶峡谷,但已经很难再见到水晶的踪影,木石砖瓦堆积而成,世俗的烟火气十分浓重。
见到这里,就知道绮罗修为不济并非没有原因,水晶峡谷是块福地,里面的水晶都是天材地宝,修炼法术的最佳辅助,她却在这里建了个小院子,将那些蕴含巨大能量的水晶弃之不用,这样的做法,除了安图享乐、懒于修炼之外实在找不到出别的理由。
这还就罢了,梦魇绮罗天香是她倚重的毒药,可她的小院只有别致的景色,炼制梦魇绮罗天香所需的药草却半株都没见到,就连曼陀罗这个被称为梦魇绮罗天香之魂的奇药也没见到!她不在院中种植,虽然可以避免日常生活中不小心中毒,但也割断了跟药物亲密的机会,难以到达更高的高度。
一个如此懒散之人,是如何修炼出一身本事,立足于水晶峡谷,一众人都有这个疑问。当然,谁都没有问。这不关他们这些外人的事,少多嘴没坏处。
在院中的凉亭坐下来,绮罗让侍女端来果子;伯明瑞先递给一给她。
知道他们担心她在里面下毒,要她这个主人来试毒。绮罗也不想跟这些人多说废话,现在受制于人,乖乖听话合作是很明智的选择。
何况,这些人里面还有一个深不可测的慕晓语,其余的人,包括那个阴阳双身的伯明瑞在内她都有办法对付,可这个姑娘,她到现在还没有摸清她的底,无从下手,更不敢轻易下手。
对于慕晓语的实力,伯明瑞同样好奇。在跟骆清张玄交手的时候她明显处于下风,可是她没有中梦魇绮罗天香的毒实在引人疑惑,绮罗在面对她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恐惧也让伯明瑞不解;她还知道关于阴阳双身的事情!桩桩件件,无不表明她绝非看山去那样稚嫩、毫无城府,绝非等闲之辈。
几次想问又把话压了下去,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说的秘密;不希望被打听。
那些果子绮罗吃了并没有什么异样,应该没有下毒,他们也需要补充体力,就都不客气了。
慕晓语封了绮罗的奇经八脉,告诉她:“你在有条件的限制下你是自由的,希望你不要让我难堪,不然,我向你保证你会后悔的。”
绮罗疑惑的看她一眼,对这个姑娘更加好奇了,也更加害怕了,她身上的那股自信和大度,生平所见只此一人。
但是慕晓语的做法让南澜希很不爽,在她看来慕晓语对绮罗实在太好了,是想要跟绮罗有点什么。不怪她会这么想,绮罗实在太美,那种美到骨子里的妩媚感,足够迷得任何一个男人神魂颠倒。
队伍中那几个修道的不算,慕晓语神秘难测又是女身,唯一算得人正常男人的楚钦,从醒来之后眼睛就没有离开她的身影,介于她神仙的身份才不敢妄为,但如果需要,他愿意为她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就像伯明瑞的阴身一样,不惜一死也要博得美人一笑。
当然,绮罗不仅是长得美,而且是个真正的蛇蝎美人;楚钦心里的那点小九九哪瞒得过她;送上门的棋子没有不用的道理,落座的时候就故意坐在了楚钦的旁边。
听到慕晓语放她一些自由就更加胆大妄为,主动给楚钦斟酒。
见楚钦乐得跟九月的菊花似的,骆清冷哼道:“你最好不要高兴的太早,这个女人能把你榨干的一无是处再把你吃得骨头都不剩。”
对此,楚钦本人也深信不疑!可就是挡不住绮罗的诱惑。俗话说得好啊,温柔乡是英雄冢;他楚钦也曾是沙场宿将,战争英雄,而今竟也只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楚钦肉体凡胎,绮罗被封了奇经八脉,他两凑在一堆也搞不出什么事情。反倒是水家姐妹那边让众人不太放心,从幻境醒来之后,水无晴的精神已经崩溃,水无忧表面上没什么,但明显变得沉闷了。
说起来,蓬莱虽销声匿迹已有千年之久,但终究是玄门一支;水家姐妹如此反常,同为玄门的骆清张玄自然要关心问候。
两人凑在一堆耳语商议几句,骆清问道:“水无忧、水无晴,蓬莱可是出了什么事?”
终于谈到这个话题了,来之前就知道一定会谈到的。
水无忧点头,脸上的表情十分难看,哽咽着说道:“千年之前蓬莱遭遇魔族入侵,一役虽惨胜,但在交战过程中蓬莱灵根神树扶桑悉数被毁,与世俗人间相连的通道也坍塌了……。”
说到这里,已是满面泪光,哽咽着整理思绪,重新措辞才又说道:“灵气不足,求助无门,岛上的仙家接二连三的死去,可谁也没有办法;直到十五年前,父亲用耗尽毕生修为强行撑起一条缝隙把我们姐妹送出来,要我们找到解救之法回去。”
没想到蓬莱遭受如此劫难,难怪曾经誉满九州的蓬莱仙境会销声匿迹。骆清叹气,宽慰她们道:“世间必有能人异士为蓬莱解除灾厄,你们也不要太心急。”略做思索,又说道:“但据我所知,乌蒙之巅的邪神只是学了一些入门法术和奇门异经上记载的互换阴阳的法术,并没有能够解除蓬莱灾厄的本领。”
280往事如潮水
他心里已有了猜测,水家姐妹的目的跟慕晓语一样都是那本《奇门异经》。蓬莱正在水深火热之中,不想她们在这里耽搁时间,告诉她们说:“我听师傅说过,《奇门异经》并非高深法术,只不过是因为记载的是邪术才被列为禁书,所以,这一趟你们应该是要空跑了。”
水无忧的脸色更难看了,喃喃道:“十五年来,我带着妹妹昼夜不停的寻找,访问了无数得道高人,邀请无数能人异士前往都是徒劳无功,只怕再找不到解决之法,蓬莱岛就要变成亡魂岛了。”
众人沉默,蓬莱遭此灭顶之灾是大不幸,可不幸的事情已经发生,他们除了安慰这姐妹两句,别的什么也做不了。蓬莱仙境跟世俗人间的通道是无数高人前辈花了数百年的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并非他们这微末修为能够左右之物。
骆清叹气,说道:“死马当活马医吧。”地星君骆清,应该是队伍中职位最高人脉最广的,连他都没有一点头绪,其余的人就更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气氛变得异常的沉闷。
默了许些时候,慕晓语让绮罗给她们安排房间。
绮罗真的很生气,他们是敌人,慕晓语却搞得好像跟她很熟一样,完全把这里当成了旅行的中转站。
但生气归生气,她现在是别人手里的俘虏,没有拒绝的权利;冷眼相对,吩咐下人道:“收拾东院给他们住。”
那个下人一直伺候在旁边,从他们的谈话中已经把事情的始末了解的差不多;她知道绮罗没有对这伙人发难的本领,很可能把火气都撒在她的身上。为了不做替罪羔羊,慌慌忙忙的应了就去准备。
东院的房间很快收拾出来,把慕晓语等人带过去之后她就悄无声息的更在后面,谁要住哪一间全凭他们自己高兴。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做法,她不敢问这些人的身份来历,也不敢多嘴好奇余桃阁里面的事情,所以就打扫出七个相连的房间,要窝在一起,或者男女分开,或者单人一间,或者怎么样全凭他们自己高兴,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她的麻烦。
不用怀疑,今晚一定会有事情发生,绮罗不会乖乖的让他们押着上乌蒙之巅,他们的队伍中也有人心怀二志。
慕晓语跟南澜希并肩走着,问她:“你一个人住会不会怕?”
南澜希当然害怕,且不说这里是绮罗的老窝,但是队伍中的其他人就够让她夜不能寐的了,不论龙虎宗天师、地星君亦或是蓬莱仙子,每一个都可能随时剥了她的狐狸皮做围脖。立刻对慕晓语露出一副可怜兮兮求保护的样子。
正是慕晓语想要的,立刻拿出英雄气概,告诉南澜希:“那过来跟我一起住,我会保护你的。”
南澜希欣然应允,在她的心里慕晓语是这个世上最好的人,她会保护她,永远都会。
进去房间,南澜希现出狐身,软趴趴的伏在床上,问慕晓语:“我们会出去的,对吗?”她的声音很柔软,听得出来已经很疲倦了。经过一天的折腾,这只小狐狸的修为已经差不多耗尽,在外面的时候因为紧张不敢显露出弱小的一面,现在放松下来,连维持人形的法力都没有了。
见她这个样子,慕晓语无奈的笑笑,告诉她:“当然,我说过会带你出去的。”轻轻抚摸她的脑袋让她安心。
这让南澜希很舒服,很快就睡着了。
看着床上熟睡的狐狸,慕晓语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又被点燃。想起了吴欣,想起了卫玲,现在又多了个南澜希;她凭借自身强大的精神力,用谎言让她们与她维持着这种关系;她已经深陷谎言的泥沼,谎言被拆穿的一天,大概也就是她生命的终点。
如此想着,脸上也露出悔恨的神色,自嘲道:“人生不过百年而已,哪有时间做了婊子又立贞节牌坊。”这是她为自己禽兽不如的行为找到的一个合理借口,每当罪恶感升起之时总会这么对自己说。
也不知道是她善于安慰自己还是罪恶感不过是偶尔来的小情绪,语罢,那一抹悔恨的声色也随之消失无影。
捧起茶杯喝了口水,看着床上的小狐狸,她睡得很香,发出微微的鼾声。南澜希信任她,所以能够安心的入睡。“那么,就让我在离开乌蒙山之前一直被你信任好了。”慕晓语自语说道,嘴角挂起一个开心的笑容。
伯明瑞回房不久就有人敲门,能猜到来人是谁,叫道:“进来。”
门‘吱呀’一声虚开一条缝,一柄长剑如疾风般直指他命门而来,后面操控宝剑的人更是灵活无比,在到达他跟前的顷刻之间已是三次变换身形招式,让他根本猜不到对方的意图究竟是什么。
这样的速度,根本来不及使出天官印,只得闪身避开,留下七八个残影化身拖延时间。
但对方本领高他太多,那柄宝剑更像是认得他的味道一样,根本没有被那些残影迷惑,对他的真身穷追猛打;他只剩下躲闪逃命的能力。
对方招招凶横毒辣,有出无收,显然是在以命搏命。
不得已,只得使出最后的绝招~阴阳双身,这是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的,一魂二体已经给他造成不小的困扰,每次放出阴身虽然能打败强敌,但是那之后,不经历一番折腾阴身是不会轻易回去的;他常常会想,或许有那么一次阳身就会失手,那时候,他就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伯明瑞。
但是不管怎么样,每次使出这一招的时候都能化解危机;而每一次,阳身总能略胜一筹;所以,在阴身战胜阳身之前,在他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之前,这一招会一直保留沿用。直到有一天阴身占了上风,那时候已经不是他能说了算的了。
以二敌一,面对两个天官印,来人显然是畏惧的,就原地做出防御,等他两露出破绽。
现在他占据绝对优势,无需跟对方耗时间;阴阳双身同时手结天雷诀,借天官印施展法术,一绿一紫两道雷电立时朝对手而去。
见了如此阵势,来人也是一惊;两方天官印左右开弓,速度之快、来势之猛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想要躲开是不可能的了,只得硬着头皮迎难而上。轻轻一跃,再看清她的身影时已经跟阴身所发那道碧绿的雷电相撞;这一碰撞,有虎啸山林之威,龙吟深渊之势,定然已经惊动了院中的其他人。阴身与她难分高低,阳身所发那道紫色雷电也到了身后,胜负已定。
然,阳身的紫色雷电目标并不是她,而是阴身;在千钧一发之际竟拐了个弯,给予阴身狠狠一击。阴阳双身同时口吐鲜血倒在地上。
阴身撑起半个身子,对阳身怒目而视,吼道:“混蛋!”在他怒吼之时,阳身得到来人帮助以绝对优势再次与他强行合体。
与此同时,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动,骆清四人撞门而入,各自都已亮出兵器。入了房中,却未发现生人踪影,只见慕晓语宝剑尚未回鞘,伯明瑞的天官印也握在手上;见到两人狼狈的样子,立刻猜到了刚刚的动静是他两比试高低;不由得白眼以对,各自转身就走。
等他们走了,伯明瑞再次口吐鲜血;慕晓语喉咙里‘咕噜’一声,嘴角也溢出血来。
伯明瑞一阵恶心,皱眉骂道:“你是变态吗,吐出来的东西还往回咽。”
看着他,理所当然的样子,反问道:“你咽过口水吗?”
伯明瑞无语了,过去桌子边倒杯茶漱口,又递一杯给她,道:“作为朋友,我不接受你的歪理。”
看着他,邪魅一笑,右手食指揩了嘴角的血渍放在嘴里嘬,很享受的样子,告诉他说:“血为气之精,我自记忆伊始便跟随师父修炼,经无数灵丹妙药、奇珍异宝调息才有了现今的法身;凡人饮我一滴血,可延年益寿百毒不侵;修道之人食我一块肉,能抵百日闭关之功。我的血,一滴都不能浪费。”
嘴角抖动,‘哼哼’冷笑道:“给你找齐白龙马和三徒弟都可以去西天取经了。”
慕晓语知道,伯明瑞不是不信,只是觉得她的做法很恶心。这种凡人的想法,她一向是不屑一顾的,懒得争辩,转而问道:“你的阴阳双身分开的时候实力远远强于合体的时候,这是为什么?”
从慕晓语不宣而战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定是为了这个;想来慕晓语神秘莫测,或许会有解决的办法也说不定,就决定对她和盘托出。
从腰上摸出天官印,念了个口诀,天官印便一分为二拿在左右手,告诉慕晓语说:“原因就在这里;这是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秘密~天官印有两方。一明一暗,明印为李淳风所做,是历代发丘天官魁首之信物;暗印则是袁天罡携刻,得之,来往阴阳畅通无阻;但自袁天罡死后便遗失于世,千年过去,就连相关文献都也深埋黄土之下;直到我得到天官印……!”
281往事如潮水
他脸上的笑容僵硬且苦涩无奈,未出口的话是什么慕晓语已猜得十之八九,开口道:“你得到天官印之后,身体就开始不对劲;没过多久你发现了天官印的秘密~明暗一体;与天官印明暗分离的还有你自己~阴阳双生?”
伯明瑞点头,轻‘嗯’一声苦笑不语,这段记忆是他噩梦的开始;三十几年来阴阳互斗,每夜入睡必是梦魇缠身,他早已是身心俱疲;它曾试过放弃天官印,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做个平平凡凡的人,可这东西像是在他身上生了根,离得远一点他就要遭受剜心之痛。
虽然他看起来很不好,需要休息,但慕晓语可不想关心他,继续追问:“你是什么时候坐上发丘魁首的位置的?”
“其实,我从来不是发丘魁首;听家中先辈说:我降世那日碰巧父亲走方归来,欣喜之下来不及放下行装,不曾想天官印竟与我共鸣,结下一桩不解孽缘。”这些事,他从未对人说过,不知为何今日对着慕晓语就一股脑都说了出来,他有一种感觉,如果这世上还有人能够帮他,一定就是眼前的这个姑娘。
慕晓语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刚刚的交手她发现了一些端倪,伯明瑞的阴阳双身似乎并无正邪之别,这是极其不正常的;所谓阴阳双身,大多代表了善恶两面,可发生在伯明瑞身上的这种情况,真是闻所未闻。
如果说这一切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天官印,从两人的谈话中听得出来,伯明瑞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天官印;但对于此,慕晓语还有许多疑虑;问他道:“关于天官印的暗印,你知道多少?”
“你也这么想?”得知慕晓语跟他想在一个点子上,伯明瑞十分高兴;但关于天官印的暗印,他所知道的少之又少,只能无奈摇头:“袁天罡为何携刻这方暗印众说纷纭,却都只是猜测;加上并无史料记载,千年来又未曾现世,早已无从考证,我所知道的也只是两方印信如出一辙,手持暗印能来往阴阳畅通无阻而已;就这还是实践中得来的。”
慕晓语微微皱眉,她相信伯明瑞所说绝非虚言;刚刚跟阴身交手表面上势均力敌,但她明显感觉到阴身的力量凌驾于她之上,这种凌驾,不是压倒性的优势,而是韧性和耐性以及经验上的绝对优势。想来伯明瑞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必然是走访了无数蛮荒之地,经历了无数生生死死。
那一绿一紫两道雷电势大力足,让慕晓语事后想来竟觉得心有余悸。轻呼口气,问他道:“天官印自李淳风归天后一直为发丘所有,千年时光你们就不曾发现点什么吗?”
伯明瑞摇头,叹气道:“没有,在我之前发丘一脉从未有过关于暗印的记载;而天官双印所发雷电,紫电名为‘泽被明光’,受它一击立时就要销了顶上三花胸中五气;虽不致命,但百日之内不能动弹;绿电唤做‘黄泉灵灯’,被他击中轻则一世修为烟消云散,稍一不慎就要命丧黄泉,甚至魂飞魄散。”
喉咙里传来‘咕噜’一声,这时候才觉得自己实在太冲动了,要是一个不小心,风流事迹就只能留到下辈子继续了。也不由得对伯明瑞破口大骂:“混蛋,这么危险的东西竟然用来对付我,真想要了我的命不成。”
伯明瑞知道,慕晓语虽然觉得危险,却绝不会反思自己的过错而后改之;对于这种作死的性格,她也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冷言冷语的说:“如果你连一击都挡不住,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只听见一声尖锐的兵器破空之声,慕晓语的宝剑已经掠过他过长的头发刺破颈动脉外表皮,威胁道:“所有想要我死的人,我都会在他有这个想法之前杀了他。”
她眼中是真的有杀意,伯明瑞完全猜不透她这种喜怒无常、真假不分的性格,侧过身子让开,安抚道:“别冲动,咱两的合作还有很长一段路才会终结。”
虽然收了兵器,但还是一副防贼的样子。
伯明瑞呼口气,略无奈的说道:“为交往愉快,我有两点要求,第一你不可以随便对我动武;第二请你收敛一下泛滥的荷尔蒙。”
十分得意,嘿嘿的笑着,调侃他:“你是在吃醋吗?”
伯明瑞冷笑,鄙视她道:“我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但你跟‘香’‘玉’没有半毛钱关系。”
立刻觉得魅力受到质疑,大骂道:“你绝对是发育不正常,审美有问题,取向偏动物界,喜好为被毛戴角,行为趋人类近亲。”
伯明瑞不怒反笑,悠悠说道:“如果我没记错,南澜希是只雌狐。”在慕晓语开口之前,打住道:“好了,闲话到此为止;说正事,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慕晓语被气的不轻,一时有无从反驳;既然伯明瑞给她台阶,她就乖乖下了。摇头道:“没了,你的这个阴阳双身太诡异,我还没有理出头绪来。”
伯明瑞对慕晓语是又感激的,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希望;慕晓语的出现给了他希望。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论结果如何,这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轻轻一笑,与慕晓语说道:“好吧,我知道的也差不多就是这些,细节上的东西你有想知道的再来问我。”
慕晓语点头,他们都没有头绪,这事就只能暂时定为无头公案,由它悬着了。
目的已经达到,慕晓语起身告辞:“祝乌蒙之巅有所机遇。”
“为什么帮我?”伯明瑞还是问了,他实在想不通萍水相逢慕晓语这么帮他是为了什么?若无利益相关,谁愿以身犯险;这是他的世界观,他坚信没有人会无缘无故不计得失的帮助另一个人。
慕晓语自然知道他的意思,嬉笑道:“你想听真话吗?”
果然,跟这个姑娘很难愉快聊天;好在伯明瑞也不是老古板,顺着她说道:“那就要看你是不是愿意跟我说真话了!”
“两个原因;第一我觉得跟你交朋友不亏,第二我对你的阴阳双身很好奇。”说话间已到了门外,回首给伯明瑞留下一个邪笑,转身消失不见。
屋内的伯明瑞对她的这个笑容难以捉摸,不由得哑然失笑,自语道:“跟你打交道可真是步履既生死。”
慕晓语回到房中,南澜希还睡得正香,蹲在床边轻轻抚摸它雪白的皮毛,轻声道:“也不知是你的幸运还是不幸。”
睡梦中的南澜希十分安宁,嘴角上扬,呼吸均匀,眉宇舒展,该是一个美好的梦境。
这一夜,小院中一派岁月静好之像,月影下虫鸣鸟叫,荷塘中鱼虾畅游。在这一派宁静的景象中,众人却都难以入眠。
水家姐妹望月叹息,恨苍天无情;骆清张玄静坐悟道,却苦于心魔难除,额头上的汗珠一颗接一颗的冒出来;伯明瑞手持天官印,不知多少次分开又合上;慕晓语伴在南澜希旁边,神色阴晴难定;楚钦无数次往返于绮罗门前,伸了手却不敢扣关。
终于,时间滴答而过,到了东方动时,新的一天新的征程已经开始。
有绮罗领路,她们很快出了水晶峡谷。上乌蒙之巅的第一关就算是过了,看起来大家都平安无事,但余桃阁给他们留下的惨痛还远远没有结束……。
立在水晶峡谷的边上回首去看这个梦一般的地方,各自心底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滋味。
相视一笑,谁都没有多说什么。
乌蒙山高耸入云,现在,他们已经真正的到了山脚下。
前一步还是艳阳天,此时已经是漫天飘雪,粉妆玉砌的世界倒是别有一番风情,一行人都暂时抛开了不快的心情。南澜希惊喜的大叫,现出狐身几个跳跃入了冰雪的怀抱,高兴的打滚。
沾了一身雪回到慕晓语的怀抱,小脸在她胸前蹭弄,喜极而泣;呜呜咽咽的说着人类听不懂的东西。
绮罗跪在雪地上请罪:“主人,绮罗办事不力,请你责罚。”
云端之上传来声音:“罢了,或是我的劫难;你带着那个凡人回去吧,送他出乌蒙山,莫要伤他性命。”
绮罗顿首谢恩;抓起楚钦飞离乌蒙雪原。
慕晓语对着山上拱手喊道:“邪神在上,恕后生叨扰之罪,闻说邪神手上有一本《奇门异经》,可否借来一观。”
语罢,他们已经身在乌蒙之巅。
映入眼帘的是一处人间仙境:千丈见方的小湖边绿草茵茵,绿林间一座竹园依山水而立,院中坐着个美艳的女子,她的美,见于颜容又深入骨髓,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动人心弦;娇而不艳,媚而不俗,仿佛是极致的红妆粉黛点装而成,多一笔则过之,少一笔则缺之。
慕晓语愣了神,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止于五步之外,躬身见礼道:“神祗,恕小女子叨扰之罪。”
另外的人都愣愣的看着,谁都不敢开口惊扰了她,生怕‘惹来红颜羞成怒。’
282红彦成怒
她看了慕晓语一眼,不轻不重的声音称赞道:“同病相连,本该成全了你,奈何天意弄人,你走吧,三千世界,别处当能如愿。”
慕晓语直溜溜的看着她,眼眸中一片痴诚。
她却也不在意,站起身来,化作一纶巾美男子,纸扇轻摇,望着南澜希道:“小狐,你留在此修行吧,人世间多得是痴情遇无情,你机缘未至,去了,只怕难免是个‘他乡非故乡’的下场。”
慕晓语蹲下身子抱起南澜希,在她耳朵上咬一口,耳语道:“你就留下来吧,我了却红尘后会来找你的。”
南澜希仅仅依偎在她怀中,呜呜咽咽的哭了几声,说道:“你一定要来。”
他们在依依不舍的时候,乌蒙邪神转向另一边,张口道:“蓬莱仙子,发丘门人,你们所求非我能力,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答案是意料之中的,伯明瑞抱拳道:“叨扰了。”水家姐妹惨笑,躬身行礼未有只言片语。
乌蒙邪神点点头,看着张玄骆清:“两位,事已千年,往昔人事都已作古;我允诺永不离乌蒙之巅,此事就此了了如何。”
张玄看骆清一眼,说道:“你需归还经书,解除乌蒙山的结界,往蛮荒之地寻安家之所。”
乌蒙邪神笑容僵在脸上,不悦道:“何必要咄咄逼人。”
骆清抱拳答道:“阁下,若不如此,我道门各家千万年依旧往矣。”
乌蒙邪神叹气,拒绝道:“乌蒙山是我一切的记忆,一口气还在,寸步不能让。”
如此,再无回旋余地;张玄骆清都亮出法器来。
紧张的气氛中,慕晓语再次开口:“神祗,晓语非要借到经书不可。”她这么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非要这本《奇门异经》,乌蒙邪神又不肯给她,那么,就只能用抢的了;如果这里得不到,那她就必须要求助张玄骆清这两个道门大仙,先建立友谊很有必要。
乌蒙邪神没有答话,手上的纸扇已经换了快剑,回答已经很明确了。
慕晓语要动手,伯明瑞也没有理由置身事外;手腕一转,天官印就在手上。
水家姐妹互看一样,也不再选择做观众,跟着亮出了兵器。
以一敌六,乌蒙邪神并无惧色;笔直的站着,不轻不重的咒骂道:“自讨苦吃。”话语刚落,身子一闪,快剑据骆清眉心已只有不到一寸的距离。
骆清的拂尘在千钧一发之际孔雀开屏,千万根银丝施展束缚。
可惜,乌蒙邪神的功力高出他许多,只轻轻一跃就逃脱了。
没等她发起二次攻击,已被五人包围住;以五敌一,顷刻之间也难分出胜负,而且一行人中最为难测的慕晓语还没有出手,伯明瑞也尚未使出阴阳双身;他清楚,这一战,即便是胜了也是惨胜。
五人各显神通,乌蒙邪神沉着应对。一时间,天地变色,星辰走位,乌蒙之巅处在随时可能坍塌毁灭的危险境地。
这边正酣战,忽闻慕晓语吼道:“都住手,神祗,我只求《奇门异经》,否则,不惜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慕晓语从竹屋正堂出来,将肩上的水晶棺轻放落地,俯身下去与棺椁中的男子碰到鼻尖,嗅到腐烂的寒气,一脸的羡慕:“真是神仙眷侣。”脸色骤变,怒吼道:“但我若不能如意,我便要众生皆不能如意。”
伴随着吼声的,还有长剑破空声;乌蒙邪神惊叫道:“我答应你。”
宝剑在千钧一发之际停了下来,看向邪神问:“在哪?”
乌蒙邪神已无选择,收了兵器告诉她:“在无涧之渊;我上乌蒙之巅不久,道门各家的追兵蜂拥而至,后来得仙人指点,告诉我那些东西留在手上只会招来无穷祸患;我便将盗来的经书法器一并投入了无涧之渊。”
无涧之渊,在乌蒙山的背阴面,深不见底。
“如何能取出来?”慕晓语不死心,她一定要得到《奇门异经》。
乌蒙邪神摇头:“不可能,无涧之渊汇雨不成水,石落不闻声;一旦坠落其中任凭你法力高强都无济于事;千年来我曾数次试探,却都不见其底。”
慕晓语信了,他没有理由编这样一个不着边际的谎话。收了宝剑,对着乌蒙邪神抱拳致歉,转身跃起,掠过树梢到了无涧之渊的崖边。
痴目往下凝望。
伯明瑞紧随而至,阻止她道:“无涧之渊何止万仞,不值当。”
另外的人也都跟了上来,却都不知道该如何劝阻,只是痴痴的站在一旁。
伯明瑞抓住她的肩膀往后拉,说道:“何不请乌蒙神祗凭记忆手书一份与你。”
“不行,我与那人有约,绝不会将生平所学传与他人,否则将大祸临头。”
慕晓语再次站到悬崖边上,开口道:“必是天意;一月为限,一月之后我活着出来,你我一同离开乌蒙之巅;若我没有出来,你带着这块玉去叶城西山的汇枯禅院,向我的三位师父报丧,也期他们能为你解除苦难。”
将玉佩交到伯明瑞手上,伸手给南澜希擦了眼角的泪水,叫道:“不准哭,不吉利。”
收到南澜希一个甜美而不自然的笑容,慕晓语纵身而上直入云端,又俯冲下来,跌落无涧之渊。
往事就如同潮水一般的在脑子里涌来,激荡,翻起一个大浪之后将她的神经冲击的乱七八糟。
但慕晓语还是不愿意睁开眼睛,现实对她来说实在是太过悲伤;她觉得只要不睁开眼睛,现实的伤害就不会实际的存在。
是的,她就是一个这样天真的人,天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之外的一切都可以不闻不问。
慕晓语睡了一天,晚上的时候花梨做了饭,叫她道:“吃饭了。”只叫了一句,就自顾的吃了起来。
慕晓语眯开眼睛看了一眼,伸手过去拿起筷子夹了一点菜放进嘴里,艰难的吃了起来。
花梨已经吃了半饱,她一口菜还没有咽下去。
她并不是因为饿了,只是觉得有点东西在嘴巴里可以缓解悲伤,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等她吃第二口的时候,菜已经都冷了。好在这对慕晓语来说并没有什么关系,夹起来的时候是冷的,但送到嘴边的时候就已经是热的了。
第二口菜刚刚送到嘴边,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伯明瑞打来的。
接起电话,有气无力的开了口:“有事吗?”
电话里,伯明瑞道:“听说你最近遇上了一些烦心的事情,要不要来我这边散散心。”
慕晓语顿了一下,道:“你是在可怜我吗?”
伯明瑞楞了一下,他一直也猜不透慕晓语的心思,所以也懒得去猜,有些无奈的说:“我倒是不觉得你需要被可怜,不过如果说是我觉得你很可怜会让你舒服一些的话,那我告诉你,我可怜你。”
慕晓语‘哦’一声,顿了半晌又说:“嗯,是有点可怜。”
从她的声音里,伯明瑞已经听出了悲伤。呼口气,让自己的语气尽量像一个温暖的大叔,道:“那么,你到底遇上了什么事呢?我实在很难想象有什么事可以让你这么难过。”
慕晓语道:“能让女生如此悲伤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失恋,不过说了你也不会懂的,你这种万年单身狗,只会觉得爱情是累赘。”
“我好歹也是会嫉妒的啊。”电话里,伯明瑞的声音很小,几乎不可闻,但慕晓语还是听见了。
她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道:“是吗,我还以为你是绝不会对我动心的呢。”换了一个姿势,又说:“不过,如果是你的话,或许我也能够接受。”
慕晓语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除了她自己恐怕谁也不知道。
伯明瑞有些无奈,道:“你说的是对的,我绝不可能对你动心,如果硬要说的话,可能还是程焉雪那样的更加适合我。”
慕晓语愣了一下,‘哦’一声,道:“所以你们两个狗男女现在在一起,然后为了炫耀你们的爱情成果,要我来作见证吗?”
电话的另一头,伯明瑞微微皱眉,虽然她知道慕晓语的嘴里永远说不出一句好话,但是好歹是自己的初恋,被人这样说还是不怎么舒服。
不过对慕晓语,他是绝对不能生气的,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道:“你说的未免难听了些,不过也确实是实话,我觉得自己应该负责,但是实在不擅长这种事,所以如果你真好需要散心的话,就过来吧。”
慕晓语道:“还需要怎么应付,都已经这个年纪了,当然是顺水推舟。”突然好想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问伯明瑞:“还是说你不懂?”
伯明瑞真的无奈了,朝她大吼:“那种事我当然知道。”又有些泄气,说:“但是我对她并没有那种臆想,可能相对于爱情,我还是把她当做是一个妹妹,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你陪陪她,给我和她都留一个缓冲的时间。”
慕晓语道:“知道了;明天中午到机场接我,我要老大出街的感觉。不然我买机票转身就走。”
伯明瑞道:“你的能力,眨眼之间就可以过来,何必如此麻烦。”
283红颜羞成怒
慕晓语道:“人的一生有多长呢?很多事情都希望尽早的结束,因为只有尽早的结束了工作,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可是对于一个已经不需要担忧生老病死的人而言,时间其实也是一种煎熬,所以我喜欢把事情做的很复杂。用复杂的事情来消磨时间,这样的话,漫长时间里的寂寞就会变少了的。”
电话的另一头,伯明瑞略为不悦,道:“这话就像是在讽刺我,讽刺我短暂的一生任何事情都是匆匆而过。”
慕晓语道:“或许是有这个意思。”
然后,两人都笑了,他们是很好的朋友,虽然交集不多,但真的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
跟伯明瑞打过一同电话之后,慕晓语的心情好了很多,坐了起来,伸个懒腰开始认真的吃饭。
花梨看着她,不由得笑了。也想起了那个时候慕晓语离开有苏一路逃亡,不知道遇上多少次盘查,终于到了东明。
让夕阳老人在客栈住下,只身去了东明府君府上;王宫她进不去,要见花梨必须让东明府君进宫通报。
东明府君听说有个叫慕晓语的人求见,立刻让人引进府中。
慕晓语刚刚进入东明府君府上,就被数百人的卫队保卫,为首的乃是个书生打扮年约四十的男子,质问她:“你是何人,胆敢冒充白泽山使臣?”
自己明明是正牌,却被当成了冒充的,慕晓语可是非常的不爽,冷声道:“既然你知道慕晓语是白泽山使臣,我是不是慕晓语你叫公主来看一眼不就知道了吗!”
东明府君不吃这套,回答她:“荒唐,凭你一句话本府君就要进宫一趟,就算本府君不累死,公主也得烦死,且不说这三年来有多少人打着白泽山使臣的幌子要见公主;若你真是慕晓语,眼下形势如此紧张,不去向上神呈报,来东明干什么。”
慕晓语听明白了,东明府君如此待她原来是之前就有人冒充,而且不是一个两个,那就不能怪东明府君了,毕竟东明府掌管着王宫的安全,更是王宫内廷的门房,如果有人想要意图不轨,通过东明府确实是最好的途径。
既然这样,就拿出真本事证明自己的身份。
运起法术,太阳真火包裹全身,院中数百人的卫队无一人能挡这股炎热,都只敢远远的退开。
东明府君确实听公主说过关于慕晓语身上会起火的事情,立刻让卫队退下,上前来说:“恕在下鲁莽,还请姑娘解下兵器在府中稍候,我这就去通禀。”
慕晓语看了看手中宝剑,这宝剑就算是在有苏王宫也没有离开她,现在也不行。怀中摸出一块玉佩递给东明府君:“请府君告诉公主明日午时之前我在东乡茶楼相候。”
东明府君接过玉佩看了一眼,叫住慕晓语:“使者且慢;有此玉佩为信,足以证明使者身份,请使者随我入宫。”
东明王宫西宫,花梨正在练剑,听到宫女说东明府君带着一个叫慕晓语的人求见,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跑出来,远远的就跳到慕晓语怀中,大叫道:“师傅,我好想你啊。”
慕晓语不为所动,冷冷的推开她。因为她了解花梨,越是热情,代表花梨要求她的事情越是难做,如果没有事要求她,花梨是绝不会这么热情的。
花梨尴尬的嘿嘿笑了两声,让东明府君回去,拉着慕晓语进去宫里。十分得意的跟她炫耀:“师傅,你教我的法术我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去年的时候还用这柄剑平定了大漠马匪,现在我是有权有职的公主。”说话间,随手挥剑砍下几只蝴蝶的翅膀,摊在掌心给慕晓语看。
慕晓语看了一眼,笑着告诉她:“离歌的修为,已经不在夕阳老人之下,你比她还差得远。”
这么一说,花梨就不高兴了,气呼呼的说:“那还不是师傅你偏心,师姐跟在你身边,肯定把压箱底的本事都教给她了,我学的还是入门级的,当然比不上了。”
慕晓语白她一眼,说道:“我并没有多教她一招半式,这三年我被软禁在有苏王宫,而她成了蝮王府的郡主;她的法术很多是蝮王跟魔主教的。”
花梨瘪瘪嘴,羡慕的说:“那我就更比不上了,蝮王已经是难得的高手,魔主苏柔更是可以跟白泽齐肩的厉害角色,就算师傅你,恐怕也很快就要被师姐甩开。”
听得出她说的是气话,慕晓语笑道:“你身边不也有一个绝顶高手,没向他求教是你的损失。”
她身边有个绝顶高手?花梨还真不知道,问慕晓语:“谁啊?王宫之中确实有不少修为高手,可是要说绝顶这两个字,我还真想不出谁能担当。”
“你的叔叔鼎王殿下。”
听见慕晓语说的竟然是鼎王,花梨就有些不屑了,回答她说:“他啊,你要说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那确实,我相信就算白泽亦或苏柔也未必在他之上,可是要说法术修为,只怕未必见长。”
进入正堂,慕晓语坐在上座,反问花梨:“人族的江山诸侯并立,是你王叔一手统一起来的;沙场喋血这么多年,若没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本事,你以为他凭什么活到今天,称为东明的兵马大元帅。”
花梨一时无语,之前她也这么想过,可是鼎王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现在慕晓语也这么说,可以肯定这个叔叔就算不像她说的这么厉害,也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不过对错都无所谓,无奈告诉慕晓语:“就算如你所说也没用,他根本不可能教我。要知道,相比我那个自以为是的哥哥,我得势才是叔叔最担心的问题。”
慕晓语摇头道:“我却以为你不能得势,这才是鼎王不喜欢你的原因。因为你总是觉得自己是女孩子,坐不上帝君的位置,所以不努力去得势,所以鼎王不喜欢你。”
慕晓语此次前来,似乎不只是找她叙旧的,花梨皱眉问道:“师傅,你来找我,是有别的事吗?”
慕晓语也不避讳,点头道:“不错,我想让你去抢鼎王的兵权,做东明的兵马大元帅。”
花梨心底一惊,咽了口水,赶紧把门关上。
这种事她自己都没想过,慕晓语突然要她去做,还真担心这个师傅用心不良。
走到慕晓语跟前,双眼直溜溜的盯着她问:“师傅,师姐为什么会是蝮王府的郡主啊?”
慕晓语把她拉了坐下,告诉她说:“你听好了,我就是你师父,你师姐本来就是蝮王府的郡主,我不过是受人之托把她带回有苏;至于让你抢鼎王的兵权做兵马大元帅,是因为有苏城要跟白泽山联姻,但是主战派的力量太过强大,需要东明的支持,而你叔叔是绝不会同意的,所以,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
有苏跟白泽山联姻,花梨不信,问道:“被和亲的是谁?”
“魔族之主跟众神之长。”把苏柔跟白泽的故事告诉了花梨,又问她:“你到底愿不愿意,给我个准信,不愿意我会另外想办法。”
花梨略不悦,白眼说道:“我只能愿意,你另外想办法,保不准跟我那个自以为是的哥哥狼狈为奸,到时候东明肯定弄得乱七八糟的。反正只要兵权在我手里,就算你有什么阴谋我也能阻止。”
慕晓语皱眉,斥责她:“你越来越没大没小的了,跟师傅这么说话的吗。”
花梨鼓起腮帮子,抗议道:“这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吗,你跟我妈妈的那点事别以为我不知道。”
慕晓语真的生气了,这孩子越来越无法无天,连自己的母亲都敢污蔑。怒声道:“花梨,你要再敢乱说,我就当没收过你这个徒弟。”
见慕晓语生气,花梨还是害怕的,回答她说:“你也别跟我生气;如果你们真没什么,为什么母妃回到东明之后经常一个人发呆,而且母妃绘了你的画像挂在她宫里,跟我说感念你的恩情,可我听她宫里的人说母妃经常一个人对着画像自说自话;这些你要怎么解释。”
她说的有理有据,慕晓语一时间也无话可说。
花梨还不罢休,继续道:“我已经派人去通禀,现在是早朝时间,依母妃的性格,应该是要等父王下朝用膳之后才会客的,可我敢保证,听说你来了,我父王就成了玉盏之上的苍蝇~碍眼又恶心。”
慕晓语没有接话,因为外面真的传来内侍官的喊声:“清婉皇妃到。”
一切皆如花梨所言吗,慕晓语还是不敢相信,清婉夫人是个成熟知性的女人,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这样的女人如果把她当闺中密友是可能的,可是把她当心上人,未免太扯了。
但是,很快她就动摇了自己的想法,清婉夫人急匆匆的进来,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说道:“晓语,三年了,你怎么才来东明,我多方派人打听,可都没有你的消息。”她的声音,是那种思念到极致突然相见的激动的问候。
284邀约
慕晓语跟她拥抱,回答道:“让夫人挂心了,这三年我被囚禁于有苏王宫之中,前些日子才逃了出来。”
清婉夫人哽咽着:“晓语受苦了,在东明多住些日子,养养精神再走,也让我多在你身边陪伴,下一次分别,不知是否还有见面的机会。”
慕晓语摇头:“恐怕不敢答应夫人,我在东明等一个人,她来了就要离开。”
清婉夫人叹气,不舍道:“真是黄道无情,事与愿违……。”
花梨听不下去了,插话道:“母妃、师傅,今天就在我宫中用膳,要吃什么我叫人去准备。”
两人摇头,她也找到借口出去了。
到了此时,花梨之前说的已经都得到印证,慕晓语做梦也不会想到,比她大至少二十岁的清婉夫人会对她动情,到底是清婉夫人原本就有这方面的取向还是遇见她之后突然动了心,她心里很好奇这个问题;但没有问,清婉夫人尚未明说,她也只当她还是姐姐,省得给自己找来不必要的麻烦。
慕晓语的到来,注定要在东明掀起一场风波。
鼎王在很快收到消息,不安的自问:“这个时候,她来东明干什么?”是的,按常理说慕晓语不应该来东明,如此紧张的形式,她应该回白泽山向白泽复命。
可是事实是她来了,既然来了,那么在东明一定有比向白泽复命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可鼎王怎么也想不通,究竟是什么事,让一个使者放弃复命转向东明。
事出无常必有妖,鼎王不得不派人严密监视王宫动向。
其实,不用他监视,慕晓语这次在东明的大部分行动本也就没打算瞒着任何人,至于必须瞒着的那一部分,就算他派人监视也不可能打听出什么。
花梨和慕晓语的结缘,是在算得上是一个大乌龙。
甚至她们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花梨看着慕晓语,眼睛里露出一抹无奈,或许,慕晓语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但是,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慕晓语对花梨而言,是一个引路人;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所以,她希望慕晓语可以开心。
当然,这些话花梨是绝不会说给慕晓语听的,因为就算她不说,慕晓语也是知道的。
慕晓语也一样,把花梨当做很重要的朋友和亲人。
慕晓语躺在沙发上,大概是九点多的时间,问花梨:“你去不去?”
花梨道:“不去。”
慕晓语以为她是要去的,听到她说不去,有点好奇,问她:“为什么?你不想去玩吗?”
花梨道:“不想,这里挺好玩的,而且跟你在一起,肯定不好玩,你要去的地方一般都是不怎么好玩的,所以我不跟你去,我要自己去玩。”
花梨道这个世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基本的规矩都已经懂得,日常用的文字什么的也差不多都学会了,只要地方不是很远,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去的。
当然,即便是很远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关系,花梨的本事,在这个世界能够对她造成威胁的人和事并不多。
慕晓语做个不开心的样子,道:“你这小孩一点也不可爱,姐姐好不容易想要带你一起去玩,你竟然拒绝了,当心遭雷劈。”
花梨扔过来一个大白眼,道:“你才让我很不爽呢,明明只是虚情假意,却还要我对你感恩戴德;什么时候都藏着那么多心思,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变态。”
慕晓语看着花梨,色眯眯的看着,道:“这点你算是说对了,我就是个变态,所以你小心点,说不定有一天我就对你垂涎欲滴,不惜一切收入囊中。”
花梨冷冷的说:“那你也小心点,那一天之后,睡觉一定要睁大眼睛,不然我一定会称你睡着的时候割下你的脑袋。而且是用钝刀慢慢的割下来。”
慕晓语装作很害怕的样子,缩成一团,道:“这小孩心里真阴暗,太可怕了。”
花梨懒得理她,道:“你正常点,跟你在一起久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多重人格。”
慕晓语道:“我曾经也这样想。”顿了顿,又说:“不过如果是多重人格的话,我倒是觉得挺好的,我或许可以尝试把每一个人格都衍生分裂,然后赋予每一重人格不同的使命。”一个人自顾的哈哈大笑,道:“这样的事情,光是想想就好高兴。”
花梨愣愣的看着她,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她知道,这样的事情慕晓语不是说说而已,如果慕晓语真的是多重人格,那她也真的会这样坐。
不过跟慕晓语一样,这样的修炼是不是可行,花梨其实也很想知道,因为在实际中,她还没有遇到过修为强大的多重人格患者。
来了兴趣,也不再继续看书了,翻爬过来慕晓语旁边,问:“你说如果一个修道之人真的具有多重人格,真的可以分化修炼吗?”
慕晓语想了想,道:“应该是可以的吧,所谓修炼,是通过精神的提升强化肉体,然后借助灵气是的肉体在最大程度上超越这个时间点;但不是也有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放弃了肉体的人吗?”
花梨点头,道:“确实如此,如果把两个人格看成是人的阴阳两面,那么传说中那些因为修为太高,活得太久的大神会衍生出阴暗一面,阴暗一面脱离本体之后进入魔界于本体为敌的故事就是佐证;如果两个人格可行,那么超过两个人格以上的更多重人格应该也是可行的。”
慕晓语道:“对,如果是三重人格,可以看着是两个人格容易打架,所以衍生出一个来劝架,既所谓的本体自身的调和。”
花梨道:“嗯,如果运气好劝和了,三个人格还可以坐下来斗地主。”
慕晓语道:“那我要四个人格,我喜欢打麻将。”
花梨道:“我还不会打麻将,就要三个好了。一个负责家务,一个负责赚钱,我负责混吃等死。”
两人哈哈大笑,笑得在沙发上打滚。
笑了好半天,花梨问慕晓语:“你认不认识有什么妖精的,比较乖的那种,我要养一个。”
慕晓语看着她,不太明白的样子,问:“你是说你要养宠物吗?养一只有灵识的妖精当宠物。”
花梨点头,又摇头,道:“说是这样,也不完全是这样;我讨厌家务活,像养一只妖精来帮忙。”做个无奈的样子,告诉慕晓语说:“之前我说要找几个侍女,但是姐姐告诉我在这边那种做法是违法的,所以我就想养一只妖精,不给姐姐发现偷偷养。”
慕晓语道:“这样啊,如果你要养妖精的话自己去山上抓一只差不多的,然后以你的能力应该八九日就能教会它做简单地事情,如果你只是简单的要一个做家务活的话,这个世界虽然不能有奴隶和下人,但是有一个职业叫做家政,你只要告诉家政公司你的要求,他们会给你派专业的人的。”
花梨想了想,问:“那你觉得是要一只妖精合算还是找家政公司合算?”
慕晓语道:“这个要看你怎么想,养一只妖精,你们是主从关系,而且如果有你的指导,妖精可以活很长时间,甚至超脱轮回,那样的话之后的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你就不会是孤单的了;而找家政公司的话,和养一只妖精相比要简单地多,你只需要付钱就好,可是相应的对于漫长的时间而言,也是在有些无聊。”
花梨道:“我不会无聊,这个世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如果厌烦了的话我就回异界去做我的公主。”
慕晓语道:“所以你要找家政公司吗?”
花梨道:“嗯,要找。”
慕晓语道:“那等姐姐来了你让她去办吧,你自己的话实在是有点困难,毕竟你虽然知道怎么去玩了,可是对这个世界的职业还是一无所知。”
花梨道:“为什么要姐姐去,你去不就好了吗。而且我觉得姐姐可能不会同意,虽然我对这个世界还不太了解,但我大概可确定一点,姐姐的钱不多,基本上只够活下去的,所以如果我跟她说的话,她可能会说她自己干。”
慕晓语点头,道:“这倒是,不过我觉得你能说服她的,如果你不能说服她的话,就算找了家政,她也会辞退了自己干,结局并没有什么两样。”
花梨无奈,道:“为什么不是你去税负她,我觉得这种事你比我在行多了。”
慕晓语道:“因为我并不是很想找家政,我只要我的书房是干净的就好,而你不一样,你见不得家里乱糟糟的。”
花梨鄙视的看着她,道:“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句话,你也真的是够厉害的。”
慕晓语毫不在意的样子,道:“因为我的活动范围只需要限定在书房就够了,如果把这个家扩大,成为无限的世界,那么书房就是我圈出来的一块地盘,我没有心情去管无限大的世界怎么样,只需要我圈出来的这块地盘干净就好。”
285做客
花梨听得一愣一愣的,慕晓语的歪理就像是连珠炮,让她不得不佩服,道:“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会懂的,你就守住你圈出来的地盘就好,其余的事情我会自己去办。”
慕晓语道:“不,我圈出来的地盘我也很快就会抛弃的,我在叶城的时间只到明年六月,六月之后我就会走,之后是不是要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花梨朝她挥手,道:“那你旅途保重,等有一天我不想继续在这座城市玩,又找不到新的地方可以玩的时候回去找你的。你也可以找我玩,但如果是遇到麻烦,就不要找我了。”
慕晓语道:“那不行,只要眼下还有一件事非要你出手协助不可。”
慕晓语非要她出手的事情?是什么呢?花梨想不到,问她:“什么事,如果很麻烦的话我拒绝。”
慕晓语道:“也算不上很麻烦,这个世界有一个结界的通道坍塌了,要重建通道需要很大的力量支持,在我的算计中你是其中必须到场的存在之一。”
花梨白眼看她,道:“谢谢你把我看得如此重要,但是我一点也不高兴。”
慕晓语道:“我知道,你是绝对不会高兴的;不过你也不会吃亏,你的扶桑剑在这个世界因为灵力场的原因会渐渐失去威力,而这个世界拥有扶桑生气的地方只有一个,所以如果你要在这个世界继续使用扶桑剑,就必须去帮忙。”
花梨嘴角抖动,十分的不悦,道:“所以你从一开始就没有给我选择的权利是吗?”
慕晓语道:“不,我有给你选择的权利,你可以选择把扶桑剑交还给我。”
把扶桑剑交还给慕晓语,那时绝对不可能的,扶桑剑对花梨来说不仅仅是一件兵器,更是一个伙伴,一个经历了无数生死的伙伴。
在花梨的心里,她一直是死的,从拿到扶桑剑的时候才活了过来,去改变那个既定的命运,然后跟慕晓语偷渡到这个世界。
所以她是绝对不会让出扶桑剑的,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当然,就算没有扶桑剑,花梨也是必须要给慕晓语帮忙的。只不过如果不争两句,感觉会很没意思。
花梨跟慕晓语争吵了一些时间,终于败下阵来,不大服气的样子盯着慕晓语看,问她:“什么时候?”
慕晓语做出很得意的贱贱的表情,道:“九月初九重阳节当天,为了方便安排,请你提前三五天到东海。”
想了想,又说:“你现在还不知道东海什么地方,不过到了那时候,你应该会知道的,如果还不知道,就给我说一声,我回来接你的。”
她完全是在调戏花梨,花梨很想反驳什么,但她深知不论斗嘴还是斗力她都不是慕晓语的对手,最终的结果只会是给自己招来不痛快。
没办法,只能放弃了,道:“多谢你的好心,但是绝对用不着的,如果连这段路我都要用九个月去找,那我就该自刎于东海之上了。”
慕晓语道:“不要说得这么严重,路痴这种东西,有的人是与生俱来的,万一你就有这种毛病,到时候要自刎于东海之上,师傅会伤心的。”
花梨实在是很生气,很无语,慕晓语是属狗的,喜欢咬人,而且是一只养不熟的狗,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是不是被咬全看她的心情。
而被慕晓语咬了的人,可比感染狂犬病还要严重。
被慕晓语咬一口,绝对是一辈子的心里阴影。
就像之前的男子,只是无意间犯了贱,结果他的运气实在不好,就被慕晓语缠上了。想要报仇,把家神都给请出来了,可是结果却是连家神都弄丢了。
供奉家神的人家,一旦没有了家神的保佑,会遭受各种厄运的袭击,曾与他家结怨或者与家神结怨的东西也都会找上门来。
那家伙如果不及时找到新的足够镇压的家神,那么这家人就只有家破人亡的结果。
所以那家伙的一生,也绝对是活在慕晓语的阴影中的。
当然,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自作自受,慕晓语和花梨都是没有同情心的人,甚至如果有可能,他们还会在一旁嗑瓜子看热闹。
慕晓语跟花梨闹了大半夜,两人才在沙发上睡着了。
慕晓语只睡了很短一段时间就醒来,换了件保暖的衣服离开家里。
大年初三一早,慕晓语搭飞机飞到了伯明瑞的城市。
机场,伯明瑞和程焉学带着三十几个人迎接。这是慕晓语的要求,她要老大出街的感觉。
程焉雪抢在伯明瑞之前跟慕晓语打招呼,主动招呼她,对她嘘寒问暖,倒不是因为她喜欢慕晓语,想要跟慕晓语交朋友,只是她不愿意让慕晓语接近伯明瑞。
慕晓语是个妖精,能勾走任何人的魂魄,伯明瑞对她又钦佩有加,如果慕晓语主动示好,程焉雪觉得她完全没有竞争力。
为了这份好不容易得来的爱情,她只能主动接待慕晓语,避免两人的接触过多。
她的小心思自然瞒不过慕晓语。
慕晓语也自然不会成人之美,跟程焉雪说了两句之后,就越过程焉雪转到伯明瑞身边,伸手道:“感谢招待,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如何。”
程焉雪气的差点暴走,如果伯明瑞不在,她绝对要跟慕晓语大战三百回合。哪怕明知不是慕晓语的对手,哪怕可能会死在慕晓语的手里,她也绝对不会隐忍。
可是现在他不能不隐忍,因为她跟伯明瑞又协议;绝对不会轻易跟任何人动手。而且如果跟慕晓语动手的话,绝对会引来伯明瑞的反感。
为了爱情,她可以忍,也必须忍。
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伯明瑞说的每一个字,又害怕听到,万一伯明瑞答应慕晓语以身相许,哪怕只是玩笑她也会心碎的。
好在伯明瑞是个看得清时局的男人,朝着慕晓语笑了笑,道:“你还是一样无拘无束,见到谁都想要调戏,我就算了,这座城市也有适合你玩的地方,你尽管去玩,所有的消费都算我的。”
慕晓语拍拍他的肩膀,道:“小子很懂事,我喜欢你。”
她这句话当然不是说给伯明瑞听的,是说给程焉雪听的。
这是慕晓语的习惯,不管见到什么人,她先要让对方讨厌自己,让后再让对方愧疚,对她感恩戴德。
这一点,伯明瑞不知道,程焉雪也不知道甚至连花梨都不知道她有这个癖好,这是她自己一个人的游戏。
慕晓语错开伯明瑞过去车子旁边,道:“车子我很喜欢,借我开几天,你老婆我也很喜欢,也借我玩几天。”
他的话说的很难听,其余的人都快要忍不住了,但伯明瑞却没有很在意;她知道慕晓语是个心口不一的人。
伯明瑞浅浅一笑,道:“可以,我力所能及的地方,你都可以提要求。”
程焉雪差点气死。不过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陪在慕晓语身边的话,伯明瑞跟慕晓语独处的机会就变少了,这么说的话,这到是件好事。
所以她也没有反对。
慕晓语继续道:“阵容不错,老早就想体验一把这种感觉了。”
伯明瑞很懂事,朝着她九十度鞠躬,道:“小姐请。”慕晓语上了车,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派头。
这件事对伯明瑞来说倒是不算什么难事,伯明瑞家在盗墓一派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家大业大,人也多,随便拉一些人来摆阵势是在算不得什么。
而且迎接的是慕晓语这样的人,算是很值得的了。
盗墓的人,难免沾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他们自己能解决一部分,可是也有很多事他们力所不能及的,这时候就需要慕晓语这样的人了。
何况慕晓语对伯明瑞还有恩情,如此种种,慕晓语算是被伯明瑞家里列为座上宾。
在十几辆车的护送下到了伯明瑞家的宅邸,伯明瑞的老爹亲自迎接出来,见到慕晓语,显然是吃惊不小,抱拳道:“听说姑娘年轻貌美,只十七岁芳华,我还有些不信,看来是我有眼无珠了。”
慕晓语回之以礼貌,道:“看来我应该装的老一些;不然让伯父尴尬。”
伯明瑞的父亲哈哈大笑,道:“果然是天才怪才,请。”老头子对慕晓语很敬重,显然是有心要结交这个年纪轻轻能力不俗的小姑娘,如果可以,顾及还想把伯明瑞的新娘换成慕晓语。
慕晓语颔首见礼,道:“多谢伯父招待,打扰之处多多见谅。”
跟同伯明瑞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跟他老子在一起,慕晓语行为彬彬有礼,谈吐幽默风趣,之前没有见过她流氓一面的人,还以为这就是她的本来面貌,而这副面貌,与修道大咖的身份也很符合。
伯明瑞的家族很大,可谓是弟子三千。
而这所有人里面,只有伯明瑞很少下墓。原因大概就是自幼被女鬼缠身,本身已经是摇摇欲坠,所以才能在盗墓世家里面保持着一股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