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巨大的收获
地球其实是个多灾多难的倒霉孩子。矗立在地层的高耸山脉就像一颗颗怎么也消不下去的青春痘,坑坑洼洼的各种地坑凹陷就像筛子。靠着海水的伪装,马里亚纳海沟这条刀疤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东非大裂谷却如此明显,还有随时可能被地底能量喷发再次造成可怕伤害的圣安吉列斯断裂带。
宿主对磐石寨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他知道这里有个山谷,两边悬崖中间的宽度超过上百米。那些在岩石缝隙间生长的植物很有意思,先是蔓藤悄悄爬了出来,微风到了这里就再也承载不住如榆钱般带有翅翘的乔木种子。这些幸运的小伞兵成功完成了机降,生长环境虽然严酷,却并不缺少水分。几年时间下来,倒也磨磨蹭蹭发了芽,在悬崖内侧形成一片葱郁的绿色。
山间林木茂盛,每年都有枯枝败叶掉落下来。过重的部分直接坠落谷底,轻巧部分就晃悠悠飘落,软软躺在蔓藤与顽强生长在岩石缝中的同类上面。就这样,堆叠面积越来越大,悬崖两端的距离也不断缩小。到了冬天,飘飘悠悠的雪花覆盖了一切,原本肉眼可以看到的山谷急剧缩小变成了一个“洞”,等到天气越发寒冷,久居山林的人们在暖烘烘木屋里熟睡一晚,早晨起来,会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整个世界被冰雪改造得如此陌生。
号称地球上最智慧生物的人类尚且如此,巨角鹿就更是无法判断隐藏在脚下这片雪地里的死亡陷阱。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异常凶猛,得到第一个融合点的天浩对宿主身体有着深刻了解。他们身材高大,肌肉纤维紧密,骨骼强度极高,即便是文明时代全盛时期的自己,肉搏战想要打赢宿主的可能性也极小。
天峰、天狂、天浩三兄弟,宿主是最弱的一个。强悍如天峰这样的“十人首”,不要说是可怕的暴鬃熊,就算是面对发情时节的巨角雄鹿,同样也是生死难料。
多达数万的庞大鹿群在这个时代相当于一个王国。尽管磐石寨的村民会制造武器,拥有极其精湛的锻造技术,可他们的数量太少,与鹿群比较起来,区别就像山脉与砂子。
不使用计谋,不利用环境,人类根本无法与野兽相抗。
山谷之上,是一层薄薄的雪壳。寒冬时节,一两个人走在上面,树枝和积雪勉强可以承载,但只要重量超过极限,雪层立刻崩塌,露出被洁白掩盖的一切。
数千头巨角鹿填满了整个山谷。高达上百米的落差使这里变成了天然猎场。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横七竖八躺在冰冷岩石上,其实摔死的不多,真正致命的东西,是此前掉下去同类头顶硕大坚硬的鹿角。盲从且被推搡着坠下的后来者无法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戳穿,血流满地。
数十条藤绳牢牢栓紧了靠近悬崖外侧的高大黑针松,腰部被绳索缠绕的猎人们用最原始方法缓缓在山谷边缘落下。天浩走近一头侧躺着的巨角鹿,这头可怜的动物腹部被之前落下的同类头角扎穿,枝桠形状的鹿角在穿透皮肉后形成障碍,导致它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浩拔出佩刀,以略带生涩的动作刺穿自己的脖颈。
孚松走过来,接过天浩手里的刀,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稳的声音里带着感激:“让我来,你去后面指挥着他们绑绳子。”
受伤的野兽会在伤痛与血腥气味刺激下变得比平时疯狂。虽然是素食动物,巨角鹿也同样遵循这条法则。给濒死野兽补上最后一刀,这工作看似安全,其实隐藏着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山谷里还有四千多头死鹿。
起风了。根据多年来观测天气的经验,今天晚上肯定会下雪,磐石寨人少,这些猎物就任由落雪掩埋,它们在寒冷环境下不会腐烂,需要的时候再派人过来挖取。
长峰拖着肩膀上牢固的绳索,在雪地上吃力地走着。他不断用佩服眼光打量着走在旁边的天浩:“你那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吸引鹿群?”
夹杂着细小冰雪颗粒的风吹在天浩脸上,他用微笑代替了所有回答。
一两句话不可能做出完美解释,粗浅字句无法满足探究者的好奇心。与其麻烦,干脆不说,这样还能在众人面前保持足够的神秘感。
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身穿宽大皮袍的天狂看上去就像一头熊。他拖着沉重滑撬仿佛一点儿也不累,走在天浩身边,浑身上下都透出强烈自豪:“我们家老三是最棒的,是整个寨子里最棒的男人!”
天浩低着头,在旁人无法看到的角度发出无声叹息。纤细的双肩承担着宿主意想不到的尊严,喜欢思考的懒鬼也许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整个寨子里的英雄。但是我不一样。活着,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这才是目的。
……
老祭司手持火把站在寨门前,苍老双眼没有像平时那样被疲倦挤压着形成一条缝,它们努力睁大,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回来的狩猎者,以及那些满载猎物的滑撬。
磐石寨再一次轰动了。
记忆当中,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猎物。人们习惯性的将滑撬称之为“车”。一车又一车的死鹿,巨大的鹿角耷拉在外面,在滑撬经过的沿途雪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尤其是最早运回来的那些鹿,因为死亡时间短,手摸上去,仍能感受到透过毛皮传递出来的温热。
从第一车猎物回来的时候,整个磐石寨都陷入了忙碌。人们用巨大的钢斧头从鹿头上砍断巨角,趁着残留在死鹿体内的温度迅速剥皮。今天是磐石寨里所有孩童的节日,浑身血污的大人们脸上带着笑,不断从切割开的猎物腹内取出一块块鹿肝和鹿心。这些东西必须趁着新鲜食用。以前猎物少,只有部族勇士和德高望重的长者才有资格食用。现在不同了,连小孩子都能享受眼馋已久的鲜美。
不需要来自头领的命令,节俭惯了的人们主动将洗剥干净的鹿身放在雪地里冻硬,然后送入寨子里的公共仓库。从颈部砍断的鹿头仿佛一块块血红色三角形石头,就这样堆在剥下来的鹿皮旁边。随着运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它们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今天的晚餐是巨角鹿内脏和鹿脑。寨子里所有人都可以吃饱。
“他们回来啦!”望塔上,情绪激动的值守者发出高亢吼声。
天浩拖着滑撬走进寨门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人们纷纷停下手上的工作,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他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睛里都透出感激,即便是平俊这种对自己抱有敌意的人,目光也很复杂,充满了深深的嫉妒,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松开肩膀上的绑绳,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单膝跪下。这是北方蛮族在猎获归来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礼节。猎物丰富是来自神灵的恩赐,祭司作为神的代言人可以享有这般尊崇。
“好孩子!做得好,你做得很好。”满面喜悦的老祭司弯下腰,将右手轻轻放在天浩肩上:“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你可以分配属于你的猎物。”
第十七节 分配权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
干燥的黑色植物颗粒种子味道像花椒,有些麻。
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含有毒成分。
所以它们就是百里香和花椒,专属于这个陌生世界的百里香和花椒。
鹿腿切成小块,在海水里浸泡后穿在铁钎上,旺火很快把一根根肉串烤得表面冒油,发出让人舒服的“滋滋”声。天霜在旁边看得直流口水,天狂忍不住好几次伸手去拿,却被天浩一次次抬手挡开,直到最后撒上香料粉末,这才带着戏谑的神情,将烤好的肉串递了过来。
滚烫的油脂在舌面上化开,裹住了鲜嫩的烤肉。来路不明的香料虽然粗糙,没有文明时代那么讲究,却混合热油渗入了鹿肉纤维,在牙齿撕咬与唾液搅拌下散发出浓烈香气,沿着通道冲进鼻腔,升腾至大脑。
“好吃!”
“真好吃!”
“三哥烤的肉实在太好吃了。”
三兄妹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发出赞叹。
这些评论在天浩看来没有太多意义,纯粹只是维系家庭成员亲情的一种纽带。烤肉的同时,他用手指弹了弹串肉的铁钎,发出清脆的颤音。
他注意到许多琐事磐石寨缺少很多日常生活必需的东西,也有着一些即便是他这个寄生复活者都为之惊叹的物件。
还是关于金属锻造,磐石寨显然在这方面掌握着高超技艺,无论矛尖、砍刀、匕首,还是手里这根串肉的铁钎,都有着令人惊讶的硬度和韧性。
吃饱的感觉很舒服,尤其是在劳累的一天后,吃上一顿美味的肉食,这在天狂看来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他抹着油光光的嘴,躺在厚厚的干草堆上,轻轻抚摸着鼓胀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呻吟。
天浩吩咐正在舔着手指的天霜:“肉汤还要熬上一段时间。你看着锅里的水,煮到半干就继续加满,再煮到半干就可以吃了。让大哥多喝点儿汤,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听出他话里意思的天峰连忙问:“老三,你要去哪儿?”
“我去找大祭司。”天浩简单的解释:“有些事情要商量。我可能回来的有些晚,大哥你吃饱了先睡吧,不用等我。”
……
头领孚松坐在一截粗大的原木段上,盯着眼前摇曳的火焰。沸腾的汤锅里炖着内脏和骨头,前者被切成碎块,后者被砸开,髓油从中空的骨管里流出来,在持续不断地高温炖煮过程中缓缓融化,随着不断在汤面上炸开的水泡四溅,在滚烫的金属锅缘上发出“嗤嗤”声。
狩猎队长永钢早就饿了。他砍下小半条鹿腿,直接握住靠近鹿蹄,尚未褪去毛皮的部分,将这块连骨的鹿肉架在火山烘烤。右手拿着小刀,烤熟一层就片下来吃一层。旁边放着一碗海水,他每次割下烤熟的肉片,总会在碗里飞快蘸过,带着一丝咸味儿和肉片表面急剧降低的温度,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
老祭司巫行慢慢往火堆里添着柴。上了年纪,残破牙齿对付烤肉之类的食物就不太容易。他更喜欢炖至烂熟的浓肉汤,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热热的一碗喝下去,整个人都会变得舒服起来。
“五千头巨角鹿,这次的收获真有那么多?”尽管从一个个狩猎者那里了解到详细情况,老祭司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孚松颇为尴尬地低下头,用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他的指甲很长,缝隙里填充着黑色污垢:“我太冲动了。如果当时有点儿耐心,等着阿浩发出信号,整个鹿群都能被我们包进来。六千……至少有六千头鹿。”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永钢咽下嘴里的食物,他放下手里的小刀和鹿腿,拿起放在旁边的木碗,探过身子,从沸腾的大锅里舀了半碗肉汤,凑近嘴边小心吹开滚烫的的热气:“今天要不是阿浩反应快,你现在已经死了。”
第十八节 神灵的指引
回想起自己差点儿坠下山崖的那一幕,孚松直到现在还觉得后怕。他脸上浮起一丝尴尬,自嘲地摇摇头,侧身用刀子割下一块摆在旁边的鹿肉,手指捏住肉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烘烤,也不言语。
“阿浩的变化很大。”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我们以前对他的看法好像都是错的,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永钢看待问题的方式很直接:“反正我只知道他救活了天峰。还有,要是没有阿浩出主意把鹿群引过来,咱们寨子里的人都得挨饿。”
孚松凝视着在刀尖上已经烤至冒油的鹿肉,认真地自言自语:“该给他点儿什么奖励呢?”
这个问题把老祭司和狩猎队长都难住了。
磐石寨的最高物质奖励就是食物。如果换在以前,一头巨角鹿绝对是令人震撼狂喜的最高级别奖品。可是现在……寨子仓库里全是剥皮冻硬的鹿肉,装的满满当当。
永钢舔了舔沾在嘴角上的油脂,用探询的目光分别在头领和老祭司身上扫过:“要不,让他在寨子里挑几个女人?”
北方蛮族对男女婚配这种事情没有强行规定,也没有文明时代《婚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互相接受,在当地长者、头人或者贵族那里得到承认就行。说穿了,其实就是打个招呼,让寨子里的首领知道两个人关系到位,从今天开始睡到一张床上。
婚配的数量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男人有本事,有足够的粮食,女人们自然会对他青睐……这道理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
鹿肉熟了,孚松凑近嘴边吹了吹,尝试着咬了一口,却不敢直接用舌尖触及,只是咧着嘴用上下牙齿迅速嚼着过烫的肉块,吸呵着冷气,不断地摇头:“阿浩怕是看不上寨子里的这些女人。”
不等永钢和巫行说话,孚松继续道:“寨子里的年轻女人不多,又几乎都是有了男人的那种。如果阿浩喜欢,早就应该有迹象……还是从别的方面考虑吧!嗯,寨子里还缺一个“百人首”,要不就让阿浩来做吧!”
老祭司深吸了一口夹杂着烟火与烤肉味的空气,缓缓摇头:“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阿浩太年轻了,而且他刚刚当上“十人首”,这才几天的功夫,一下子就变成“百人首”,很多人会不服气,这对他没好处。”
“这样做的确不太合适。”永钢一口喝尽碗里的肉汤,他动作粗鲁,放下空碗的时候,蜷起左腿,单手从前面抱住膝盖:“说真的,阿浩最近做的这些事情,不要说是“十人首”,就算真给他当上“百人首”也绝对没有问题。还是大巫说得对:阿浩太年轻了,等等吧!再给他点儿时间。”
“大巫”是一个尊敬的称呼。不是所有祭司都能被称之为“大巫”,至少巫行就不够资格。永钢之所以这样称呼巫行,其实是他自己对巫行表示敬意,也是磐石寨的三位首领关起门来的私下行为。
孚松脸上泛起一丝苦笑:“这样的话,会不会对阿浩不太公平?”
老祭司拥有一双足以看透人心的眼睛:“阿浩今天救了你,你想用这种方式报答他其实没有错。但是不要忘了,你才是磐石寨的头领,你得主持大局。如果你真想对阿浩好,就让他多参与寨子里的事情,多做,多学,多看。有了足够的经验和资历,不要说是区区一个“百人首”,就算是头领、千人首,甚至族长都不成问题。”
正说着,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老祭司不由得目光一凛,眉头微皱的脸上透出一丝疑惑。
北方蛮族恪守着独特的礼节。普通人见了上位者会行礼,甚至下跪磕头。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敲门”的行为被彻底漠视,他们总是直接推门进入,然后才会对着屋子里的寨子首领行礼。
永钢与孚松同样觉得惊讶。
三个人不约而同转过头,将视线焦点集中在紧闭的房门上。
阿玫从阴暗的屋子角落里出现。她低着头,从围在火塘边的三个男人面前匆匆跑过,半躬着腰,小心翼翼拉开房门。
女人的地位很低,否则也不会每年冬天缺粮时节成为男人们的储备品。尽管阿玫是头领孚松的妻子,却无法得到文明时代应有的权力与尊重。除非得到孚松的允许,平时的吃饭她只能呆在角落里,而且还得顾及着先让男人吃饱,剩下来的残羹剩饭才属于自己。
房门从里面被拉开的时候,天浩看到了阿玫那张略带羞涩,更多还是谦卑成分的面孔。久埋在身体内部的一些东西仿佛瞬间被注入兴奋剂,肌肉也变得紧绷起来。
他在沉默中无奈苦笑。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潜意识。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阿玫其实很漂亮。头领妻子的身份让她得到了虽不能吃饱,却也勉强过得去的食物。与寨子里那些面黄肌瘦的女人比较起来,阿玫要显得更加丰腴,**和臀部很大,在从未经历过**的懵懂少年看来,这就是女人身上最美丽,最值得赞美的部位。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迫切希望得到第二个融合点。只有尽快强化身体和大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来自宿主的记忆影响。
夹杂着一股冷空气走进木屋,分别对着三位寨子首领行礼。老祭司巫行对天浩的这些礼节非常满意。他微笑着,抬手示意天浩挨着自己坐下,满面慈祥:“吃过饭了?你大哥怎么样,好点儿没有?”
“吃过了,我大哥恢复的很好,应该没什么问题。”天浩回答得很谨慎。他强压着身体里那股专属于宿主对阿玫旺盛勃发的潜意识,神情庄重且严肃:“大巫、头领、队长,有些事情,我想和你们好好商量一下。”
老祭司用富含智慧的眼睛凝视着他,随手从火塘边拿起一块啃干净的骨头:“你指的是今天猎到的那些鹿?”
“神灵使者是人世间所有智慧的真正源泉。”天浩用老祭司喜欢的方式恭维了一句:“神灵保佑,我们这次得到了很多猎物,超过五千头巨角鹿,足够寨子里的人吃上很久。冬天、春天,紧接着就夏天。”
狩猎队长永钢被“夏天”这个词逗笑了。他没有思考,说话完全出于本能:“阿浩,你想的可真远。夏天……这么多肉不可能留到那个时候,会臭的。”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天浩认真的表情说明他对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猎物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次性都运回来。现在是冬天,冻上的肉不会腐烂。但是天气不会一直冷下去,它会变热,春天,甚至夏天……如果我们不趁着现在采取措施,这些肉就会全部坏掉。白白浪费。”
三名首领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认同与思索。这是摆在大家面前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区别在于,年轻的天浩直接提出,而我们……却在围着火堆庆祝这次狩猎。
这个年轻人比我们想得更远,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
天浩的这些话让老祭司非常意外。赞叹之余,他对这个年轻人的认识程度不由得上升了一个层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巫行不自觉的用上了探询口气,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把天浩摆在了与自己对等的高度。
“这个冬天,寨子里的人有事情做了。”天浩不慌不忙抛出自己考虑了很久的计划:“我们得把山谷里的死鹿运回来。男人负责剥皮,女人和老人负责清理内脏。这项工作大约要持续两周。皮子需要尽快鞣制,否则就废了。”
孚松微微颌首。他已经想过这些,只是在时间上没有天浩计算的那么精确。
“另外,我们需要盐。”天浩说出了问题关键:“寨子距离海边很近,却一直没有足够的盐,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永钢诧异地看着他:“怎么,你不知道东面那片海岸的危险?”
“我当然知道。”天浩执拗的神情表明他态度坚决。这让屋子里所有听者都感到意外,包括坐在黑暗角落里的阿玫。
他缓慢降低了音量,语气也变回了正常:“我不喜欢没有咸味儿的食物。我一直在观察。我有办法对付那些潜藏在海面之下的怪物。”
这种话与大脑里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激烈碰撞,永钢想也不想就张口否决:“这不可能。”
头领孚松张了张嘴,只是因为狩猎队长说出的话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就没必要继续重复。在这种时候,沉默不代表肯定与承认,而是深深的怀疑。
“上天赐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这是我们与野兽之间的最大区别。这是来自神灵的指引,我们可以用智慧战胜海里的怪物。”把所有事情都冠以“神灵”的名号,这是天浩从宿主记忆里搜寻到的重要信息。
第十九节 海中巨兽
“神灵指引着我学会了用一根软骨杀死强大的暴鬃熊。它指引着我学会了制作木头风哨,把成千上万的巨角鹿吸引过来。现在,仍然还是神灵的指引,它让我知道如何杀死海里的怪物,寨子里的人从此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海水,得到足够的盐。”
“如果弄不到盐,我们今天的辛苦只能是白白浪费。这些肉不经过腌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到明天冬天。到时候我们的状况仍然与现在没什么两样。整天困在屋里饿肚子,外面山里到处都是饥饿的野兽。巨角鹿很精明,它们今天吃亏上当,明年就很难用同样的办法就很难抓住它们。我们到时候有足够的存粮渡过寒冬?还是像现在这样,继续杀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直到最后一个?”
“我们可以弄到海水,但是太少了。今年寨子里有很多人活着,女人也没有卖掉,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生下孩子。照这个速度,寨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从海边弄回来的咸水根本不够分,我们仍要面对与现在同样的问题。”
三名首领不约而同陷入了沉默。区别在于:上身朝着旁边微微偏转的老祭司脸上满是思索;狩猎队长永钢有些跃跃欲试,状态也随着天浩的话逐渐变得亢奋;头领孚松却低着头,肩膀下沉,整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们必须控制海边那块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盐。”天浩尽量使用可以被这个蛮荒时代同类听懂的字句:“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海里有鱼,秋天和冬天的时候,我们可以捕杀那些在冰块上爬来爬去的动物,再也不会挨饿。”
老祭司脱离了沉默状态。他直起身子,有着上年纪长者特有的冷静与睿智:“说说你的计划。”
狩猎队长永钢有些急切,思考问题的角度与老祭司不同:“阿浩,海里那些怪物可不是暴鬃熊,它们很危险。一味蛮干的话,会死很多人。”
火光照亮了天浩的半边侧脸,年轻自信的笑容是专属于他的英俊陪衬:“放心吧!只要按照我说的做,没人会死。”
……
薄雾笼罩着幽茫山脉,将所有山峰隐藏在人类视线看不到的雾气深处。深青色山脊从云层中蜿蜒而下,它被成片的黑松林与针叶橡木覆盖着,仿佛身材窈窕的少女穿了一件不知道从哪儿偷来的加大尺码上衣,看不到胸部,严严实实藏住了腰,没有留下哪怕一点点让你在脑海里构成美妙幻想的依据。
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天浩仰起头,双眼微闭,贪婪地大口呼吸着从头领掠过的寒冷空气。
磐石寨就像一个巨大的露天粪坑,到处都充斥着令人欲呕的臭味。“卫生城市”之类的荣誉称号与这里永远不可能产生交集。随地大小便已经成为所有磐石寨村民的习惯。没有纸,冬天也没有树叶,大便过后的村民直接用手指对肛门进行清洁,然后在旁边雪地里随便抓上几把,用手心里的温热将雪块融化,洗去污垢。
餐前洗手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每次看到寨子里那些随处可见黄澄澄如香蕉般的条状冰块,天浩就有种想要揪住那些随便脱裤子排泄家伙的耳朵,狠狠踢着他们屁股,让他们把整个寨子干干净净打扫一遍的冲动。
他有些庆幸自己以细胞状态在培养舱里存活了那么久。如果换了是文明时代讲究的人类,在这种污秽的环境里肯定活不下去。就算没有因为缺少食物被饿死,也会被肮脏的细菌感染导致患病死亡。
每当这种时候,天浩就无比怀念记忆中的实验室。如果手上有各种设备,他真的很想抓几个村民过来解剖,仔细研究这些家伙的生理特征,连最细小的基因也不会放过。
他们与文明时代人类肯定有着很大区别。
科学……呵呵,我似乎想多了。摆在眼前的问题很多:怎样填饱肚子;怎样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怎样干掉海里的怪物并得到盐?
与空乏的科学比较起来,这些问题无疑要迫切得多,也更加现实。
在“剃头”这个问题上,天狂曾经很固执。但他是个容易被影响的人。原本懦弱懒惰的弟弟忽然变得让自己陌生,天狂第一次看到了被自己轻视,甚至不屑一顾的“智慧力量”。他佩服强者,尤其是用一根小小的软骨干掉暴鬃熊……神灵作证,即便是大型部族的勇士也无法独力对付这种凶猛野兽。这意味着,弟弟阿浩已经拥有远远超过部族勇士的力量。
用毒是下三滥的手段。天狂知道天浩没有使用毒药。潜意识里,他对弟弟产生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亲近。尤其是以木头风哨为诱饵,将巨角鹿群引入山谷陷阱,让整个寨子得到足以渡过寒冬的食物储备之后,他对天浩彻底信服,开始学着天浩的样子,笨拙地剪掉多余毛发,在火塘前抖开身上的肮脏皮袍,将一只只吸血的虱子活活烧死。
“阿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足足高出天浩一个头的天狂很是兴奋,他不断搓着双手,跃跃欲试。
这是一块由上至下缓缓没入海面的缓坡。远处巨大的山崖高达数百米,到处都是连绵的黑色松林。没有诗歌里令人向往的阳光海滩,远处的北方海面被冰块冻结,以黑色山崖为界,冰层变得破碎,继续往南,融化成介于墨蓝与黑色之间的海水。
这里的自然环境显然对人类抱有深深的恶意。与海面连接的山崖必须绕行很长一段路才能抵达。距离磐石寨最近的直线路程被悬崖挡住,坚硬光滑的岩石表面无法攀爬,这道天然屏障隔绝了村寨与大海,村民们想要取水只有两条路:要么往北走得更远,绕过这段山崖;要么选择最便捷的近路,直接前往海边那块缓坡。
对磐石寨的村民来说,盐很珍贵。他们当然懂得熬煮海水成为盐的道理,却必须离开寨子沿着崎岖山路北行数十里,爬上光秃秃的巨大山梁,用藤绳拴住木桶,扔下海去,再把装有海水的木桶用力拉上来。
这项工作只能在夏季进行。到了冬天,悬崖下方的海面冻结,全是冰。
不是没有人想过带着木柴到悬崖顶部点燃煮水,然后带着熬好的盐回来。这样做很危险,密林深处随时可能蹿出凶猛的野兽,它们与人类一样,从不放过任何捕猎的机会。
无论从哪方面看,南面这块与海面连接的缓坡位置环境都很优越。天浩读取宿主的记忆,加上之前带着手下民户对寨子周围进行探索,他觉得这里的海面之所以没有结冰,应该是附近有海底火山存在,致使这一带海水温度较高。在久远的文明时代,是寒冷区域中极其罕见的不冻港。
温暖的环境对人类有利,也引来了同样喜欢温暖的巨型生物。
“海里有怪物”的故事一直在磐石寨里流传。那不是人为编造的谎言,也不是端着爆米花在电影院里兴致勃勃就能看到的幻想场景。为了让食物带有咸味,前前后后至少有上百位村民为此付出代价。自缓坡顶部下行,距离海边两百米的部分就是禁区。无论人类或者动物,一旦进入,必死无疑。
“那是一条巨大的鱼,有山那么高。它从海里跳出来,一口就叼住阿坤的脑袋,整个人都拖了下去。”
“阿松运气不好,他当时已经用木桶装上海水,如果不贪多的话,转身就跑也还来得及。可他偏偏滑了一跤,脚被栓桶的绳子绊到了,海里的怪物咬住绳子把他拉下去,我们在岸上看着,连扔出投枪的机会都没有。”
“那头怪物太猛了,一口就把阿亮啃成两截,只剩下两条腿。”
比起令人恐怖的死亡,走远路取海水实在算不了什么。
这个问题困扰了磐石寨数百年,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对于死亡的恐惧是如此清晰,来自海面以下的可怕故事在磐石寨流传了好几代人。老祭司和头领不是没想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可即便是他们也对此束手无策。
孚松站在安全区域的一块岩石侧面,用复杂且感慨的目光注视着背对自己的天浩。他用低沉的声音自言自语:“真希望阿浩能做成这件事。如果干掉海里那头怪物,咱们寨子以后就有盐巴吃了。”
永钢手里握着一支投枪,他不停地用粗糙磨石在金属枪尖上来回打磨,目光从天浩肩膀上掠过,在平静的黑色海面上扫视着,缓慢且坚定地说:“阿浩会办到的。”
信心来源是之前对巨角鹿群的围猎。
老祭司目不转睛盯着天浩的背影,仿佛要把他活活看穿。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夹杂着叹息的呻吟:“寨子里需要一个新的“百人首”,年轻有年轻的好处……让他去做吧!”
第二十节 诱饵
两台巨大的弩炮分别架设在缓坡顶端。从这里开始,距离海边大约三百米,是无数磐石寨村民用鲜血和生命验证得出的安全位置。
北方蛮族的精良制造工艺似乎着重体现在武器方面。按照天浩的要求,原本架设在磐石寨警戒塔上的弩炮被连夜拆开,人们把各种零件运至海边安装。这玩意儿与天浩记忆中的古老版本区别不大,坚硬原木制成的横杆没有经过打磨,彰显出北方蛮族只看重实用,彻底忽视与“光滑”之类美好名词有关联的东西。
暴鬃熊强劲有力的肌腱无疑是弓弦的最佳来源,然而处理新鲜肌腱需要时间,弩炮上旧有的粗大皮绳倒也勉强够用。按照天浩的命令,人们把一捆牢固的绳网仔细折叠。那是从绳索中央开始,以每个绳结交叉点为中心,左右交合,将整张绳网收缩体积,紧密压实,叠成一个直径约为三米左右的球形,塞进弩炮尾端与弓弦连接的网兜。
这种重型武器对暴鬃熊之类的野兽有着致命威胁。唯一的缺点就是必须固定射击。磐石寨之所以能够在遍布凶兽的山林存在这么久,不是毫无道理。
人们站在岸上,围着两架弩炮,形成两个左右相聚约为五十米的群。
永钢和天狂各自站在弩炮旁边,他们粗壮有力的手中紧握着击锤,不约而同望向站在两个人群正中的天浩。
天狂发出亢奋十足的洪亮声音:“我准备好了。”
永钢张握了一下抓住击锤末端木柄的右手五指,冲着天浩点点头:“我也好了。”
“三、二、一,放!”随着倒计时数完,天浩用力挥下手中的那块兽皮。他心里有些小小的遗憾:这东西本该是红色才对,只是寨子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染料。
“嘭!嘭!”
两声巨大的撞击,紧绷的弓弦带着巨大力量瞬间收缩,装在网兜里的球形绳网在迅猛推动作用下射向天空,在一双双充满热切期盼的眼睛注视下变成两道黑色弧线,准确抛落在远处夹杂着少许白色碎冰的海面,溅开两朵不是很大的水花。
两团射出去的绳网都带着尾线,就像文明时代由于场地限制,又想要满足体育运动爱好者要求被制作出来的“带绳网球”。
发射前,天浩对所有人详细解释过自己的计划。留下几名工匠调整弩机,其余的人纷纷扛起摆在脚下的粗大绳索,沿着划定的安全边线,朝着海岸两端走去。
发号施令的人总是享有一些特殊权限。天浩站在一架弩炮旁边,注视着这台古老的武器,平静的面孔之下,是充斥在身体内部的惊涛骇浪。
制造弩炮远远没有弓箭那么简单,这需要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数学知识。在遥远的古埃及托勒密王朝时代,就总结出两条关于弩炮的基本准则:对于发射重型长矛的弩炮,扭力弹簧的最优至今应该是长矛长度的九分之一;而对于发射石弹的弩炮,其扭力弹簧的直径应该等于弹丸质量平方根的1.1倍。
一群吃人的野蛮人,竟然掌握着如此精妙的数学理论?
正常的弩炮射程通常为三百米,如果使用文明时代的钢铁工艺进行加固,五百米也不成问题。然而现在抛射出去的那两团绳网距离足足超过六百米,目测与实际距离肯定有误差,但绝对不会超过二十米。
这使天浩再次确定自己没有穿越时空来到另外一个世界,肯定脚下这片土地就是地球,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超过普通人的巨大身材,木质纤维更加紧密耐烧的柴火,不存在于任何生物书里的凶猛野兽……还有这台弩炮,构成它的各个部件密度应该很大,包括金属弹簧和皮绳,否则绝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推动能量。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站在十多米外的松林边缘,望着那些肩膀上扛着粗大绳索兴高采烈交谈着走进森林的村民,孚松神情有些犹豫:“他们会成功吗?”
狩猎队长永钢迈着轻快步伐走过来,亢奋是染料,让血液在身体里燃烧,他脸上全是因为激动升腾起来的红色,话语充满火热的感染力:“一定会!阿浩的主意肯定能行!”
老祭司巫行上了年纪,动作有些迟钝。他杵着拐杖,手指触摸着光滑的握柄,眼眸深处的迷茫随着时间一点点消失,一些从未有过的东西占据了主动。
“让阿浩做吧!不试试怎么知道。如果他成功了,我们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盐巴发愁。如果他失败了,我们也只是损失一些绳子。让寨子里的女人都动起来,明年夏天和秋天在家里多编一些绳子,也就是了。”
……
身背战刀的天浩牵着一头巨角鹿,朝缓坡下面的海滩慢慢走去。
风哨将鹿群引入死亡山谷的时候,埋伏在山隘对面的头领孚松忍耐不住诱惑,提前掷出投枪,受伤的鹿体力不支,无法跟上受惊狂奔的同类。它们被远远抛在后面,却也因祸得福,避免了坠落山崖活活摔死的命运。
这是一头受伤且尚未成年的幼鹿。它的体量只有成年巨角鹿的一半,头顶刚长出不久的鹿角直径约为八十公分。后背上被投枪射中的伤口敷着草药,结上了黑色血痂,两条后腿上留有刀伤,只是切口不大,血已经止住。
千万不要用旧时代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这是天浩在成功寄生后得到的经验。为了确保安全,他提前割断了这头幼鹿的部分后腿肌腱。这样做不会致命,也不会影响幼鹿蹒跚而行,但它永远不可能像从前那样以超过猎人和投枪追赶的极高速度奔跑。
一根绳索从鹿鼻中间穿过,这头有着旺盛野性的动物只能乖乖跟着天浩的脚步前行。
彪悍的天狂蹑手蹑脚跟在天浩后面,用机警的双眼死死盯着远处海面。他背着一把巨大的战斧,手里拎着一捆卷成圈状的绳索。裸露在外的肩颈部位丛生着浓密黑毛,因为紧张,皮肤表面不断渗出汗水,很快冻结成冰,它们抖动着掉落在皮袍深处,被体温融化,重新变为混合着浓烈体臭与咸味的液体。
天浩刻意放缓了速度,他和天狂穿着柔软的皮靴,那头作为诱饵的幼鹿四足都用干草包住。这样做,最大程度弱化了足底与地面之间碰撞发出声音。
鹿头上栓着一个结实的绳套,将整个鹿嘴包裹得严严实实。在靠近海边大约五十米的位置,天浩停下来,他与天狂一起用力按住鹿身将其放倒,前腿和后腿各为一组,分别用结实的绳索捆住。做完这件事,天浩下意识地侧身朝着海面瞥了一眼,那里依然平静,除了随波逐流的白色碎冰,别的什么也没有。
可怜的鹿什么也不明白。它侧躺在地上,用迷惑的眼睛看着这两个控制住自己的人类。天浩抽出斜插在后背皮鞘里的战刀,对着天狂比了个手势,后者会意地点点头,以灵活的动作将战斧紧握在手。天狂知道现在绝对不能发出声音,专注地盯着天浩,观察着他的动作,紧跟他的频率,两个人不约而同将武器高举过头顶,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分别朝着被捆绑的幼鹿狠劈下去。
锋利金属刃面切割皮肉的感觉是如此清晰,骨头被砍断发出的碎裂形成音波进入耳蜗,在脑子里形成无比清醒的思维概念。腥浓的鹿血溅在脸上,热乎乎,湿黏黏,天浩却根本没有抬手将其抹掉的想法,他一个大跨步跃过在雪地上发出惨嚎的幼鹿,扔下手里的战刀,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不要命地朝着来路拔足狂奔。
经过多次演练的计划不需要再次说明。天狂同样扔掉了战斧,以不输于天浩的速度朝着缓坡顶部冲去。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就意味着得到了安全保障。
四足被砍断的幼鹿躺在地上痛苦挣扎,它好几次蜷曲着身子想要站起,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找到正常身体支撑点。夹杂着冰块的碎石地面洒落了大片红色液体,在呼号的寒风中迅速凝结。
“嗖!”
平静的海面上突然蹿起一股巨大水流,一头银白色的蛇形生物从水下高高跃起,带着巨大的动能撞破海面,朝着近在咫尺的陆地上扬着身体猛扑过来。
身后传来的巨大动静,让天浩有种想要转身去看的冲动。这不是自己熟悉的时代,有太多的东西令他着迷。然而他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这样做,如果不想死,只能以更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已经可以看到正前方弩炮顶端高扬的机首。浓烈的血腥气味刺激着鼻孔,天浩放声狂吼:“拉,快拉啊!”
弩炮扭机释放的声音是如此清晰,疯狂奔跑的两兄弟看见天空中骤然出现密密麻麻无数黑色石块,它们以极高速度朝着自己身后飞射。
第二十一节 冻结
铺天盖地的石块从头顶越过,天浩听到身后传来无数重物坠地的声音。冰雪阻碍着速度,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连滚带爬。
狩猎队长永钢站在一台弩炮旁边,用力搬起一筐事先准备好的石块装进网兜。这种犀利的战争武器威力巨大,可是再次装填很麻烦,十几个村民聚在那里忙碌,合力将放松的绞盘再次绷紧,用沉甸甸的黑色碎石填满网兜。
天浩气喘吁吁爬上缓坡顶部的时候,正好赶上弩炮第二次发射。飞散的碎石在空中抛射,形成足以笼罩整个缓坡的攻击面。这些石头都是精心挑选,大的体积如排球,小的也与成年人拳头相当。但是它们有着共同点边缘都经过打磨,有着锋利的棱角,表面也被钉子和铁凿挖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孔洞,非常粗糙。
从海里爬上海滩的银色蛇形生物正在进食。鲜血对于掠食者产生了巨大的刺激效果,它张开足以将整头巨角鹿一口吞下去的血盆大口,朝着四足尽断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那头可怜动物张嘴咬下,只是牙尖即将与猎物接触的一刹那,它仿佛被针扎了似的,将高昂的头部迅速缩回,在强壮蛇颈带动下,游动到巨角鹿的另一边。
天浩从未见过这种怪物。他只能按照宿主记忆与自己在文明时代的动物概念,将这头体长超过一百五十米的巨大蛇形物种冠以“皇带鱼”的名字。无论两者是不是同一物种,至少在外表上相似程度很高。它体表覆盖着厚厚的骨翅与鳞片,细长身形很适合在水中游动。分泌的大量粘液覆盖了地面,使它的动作没有丝毫迟滞,非常灵活。
巨口中的獠牙尖端向后弯曲,这应该是它没有立刻对巨角鹿下口的原因。倒齿形结构决定了猎物一旦入口就很难,甚至无法吐出。它的内颌生长着密密麻麻如鲨鱼般的锋利牙齿,足以粉碎任何一种吞咽进去的血肉生物。
这头怪物的体重目测超过十吨。它很聪明,已经进化出专属于掠食者的初级智慧。朝着远处迅速奔跑的天浩与天狂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可以凭借强大的呼吸功能在短时间内上岸活动,但这个时间段注定了不会太久。对海洋生物来说,陆地是陌生且恐怖的存在,它喜欢猎食傻乎乎来到海边的猎物,却不会为了一口吃的在这里长时间停留。
巨大鹿角迫使它改变了对猎物的下口位置。枝枝丫丫的叉状障碍吞下去很费劲,它很快转移到另一侧,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和愉悦,一口咬住正在流血的肥美鹿腿。
简单的掠食者思维不会考虑那两个已经逃远的人类。弩炮发射的黑色石块对它来说无法构成威胁。即便砸中身体,也会被坚硬的鳞片挡住,这种程度的攻击甚至无法让它感到疼痛。
天狂从地上站起来的同时连忙转身,下意识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他瞪大双眼,恐惧中夹杂着想要挑战未知事物的激动与亢奋:“它要跑了,那头怪物要跑了!”
“它哪儿也去不了。”天浩调整了一下呼吸节奏,让激烈跳动的心脏略微变得平缓,抬手擦掉挂在睫毛上的一抹雪花,目光炯炯注视着洒落在远处与海面临接地面上的那些黑色石块。
变异皇带鱼想要按照习惯,拖着猎物回到海里。只有在那里进食才会让它感到安全。然而转身游动,它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多了一张巨大的网,严严实实挡住了去路。
拳头大小的网眼不能说是细密,可对于变异皇带鱼是足够用了。巨大的体量不可能从中穿过,特殊牙齿结构使含在嘴里的食物一时间无法松开,它只能拼命朝着那道网冲撞,挣扎了几分钟,发现这样做只是徒劳。
按照天浩的计划,绳网两边各自安排了五十名强壮的男女村民。弩炮第一次发射,远远抛入海中的绳网属于隐藏环节。只要这条变异皇带鱼被鹿血刺激引诱着上岸,村民们立刻拉紧绳网,以山坡两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黑针松为依托,在陆地与海面之间形成单凭蛮力绝不可能突破的障碍。
连续几次抛射的石块其实没有把巨鱼当做目标。碎石洒落在它的左右,形成两块散布面积很大的区域。穿越光滑的冰层对变异皇带鱼来说毫无困难,然而这些锋利坚硬的石块则完全不同,体表分泌的粘液固然可以对自己形成保护,却总有些锐利的石头会扎破鳞片,对自己造成伤害。
尝试了几次,变异皇带鱼放弃了选择其它方向突围。狂怒的它叼住已经死去的巨角鹿,一次又一次用巨大的身体对绳网发起冲击。
它毕竟不是人类,也不是猴子或猩猩之类的聪明物种。拥有锋利牙齿与爪子的掠食者从不以大脑为主要进化方向。可是现在,这样的选择足以致命。
拉紧的绳网末端栓在一颗颗需要数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巨木上。就像一颗颗钉子,与绳网结合成一片狭窄的禁锢,将贪婪的海中巨兽牢牢封锁。
天狂握紧了手中的战斧,跃跃欲试,眼睛里闪烁着亢奋与期待:“我可以干掉它。”
战胜猛兽是北方蛮族证明自身勇敢的最直接行为。真正的勇士家里总是以来自猛兽身上的巨大头骨和獠牙作为装饰。
“没那个必要。”天浩抬手按下了天狂手中已经抡起的战斧。他注视着远处海滩上那头发出恐怖“呜呜”声,徒劳撞击着绳网的蛇形怪物,淡淡地说:“它撑不了多久。”
左侧十多米外的岩石上,头领孚松的眼角一直在抽搐,他一直在喃喃自语:“这样就行了?这样就可以了?”
老祭司拢了拢身上的皮袍,发出苍老且赞叹的声音:“如果连这样无法解决那头怪物,那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行。”
咆哮音量渐渐变低,撞击的力度也在明显减弱。十多分钟后,变异皇带鱼的动作明显变得迟缓。它已经不再灵活,仿佛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将体内精力消耗一空,冥冥中有可怕的魔法在生效,抽取着旺盛的生命力,将它变得苟延残喘,老迈不堪。
天浩的计划很简单:只要把这头吃人的海怪牢牢困住,不让它返回大海就行。
这个时代的生物对毒质很敏感,尤其是带有剧毒的血液会让目标迅速作出判断。拉紧绳网需要时间,而且这头变异海怪很聪明,类似的法子如果第一次就被识破,以后就无法产生作用。
越是粗砾的地面,摩擦力就越大。野兽和人一样,对于未知的,无法理解的伤害,它们总有着本能的畏惧。就像惧怕来自火焰的烧灼与烫伤,海中巨兽对锋利岩石割裂身体造成的伤痛同样会产生躲避心理。只要用弩炮抛射密集石块挡住两侧海滩,变异皇带鱼在尝试且付出血淋淋代价之后,就不会想要从这个方向突破。
接下来,就把一切都交给时间。
在冬天,寒冷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巨型怪鱼体内的血液在冻结,极低的温度无法让它感受到温暖。它在缓慢中变得僵硬,最后变成了冷硬的石头,一动不动。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走到天浩身边。望着远处海滩上如同雕塑般的银色巨鱼,连孚松自己也没有察觉,问话中不由自主带上了尊敬的语气:“阿浩,那头怪物应该死了吧?”
“再等等。”天浩用目光在海面上来回搜索:“说不定它还没有死透,海里也许还有它的同类。总之……多等一会儿。”
冰风吹动着老祭司散乱的灰白色长发。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有着毫不掩饰的赞赏:“阿浩,你这次做得非常好。我们商量过了,回去以后就给族里写文书,你会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北方大陆上活跃着很多蛮族部落。强壮的野蛮人以动物为图腾,同时也将其作为部族姓氏。有擅于捕猎的虎族,有居住在西面的狮族,鹿族的棉麻织品在各部族当中等同于货币,鹰族的弓箭手远近闻名……
每个部族都由大大小小的村寨构成,就像文明时代的城市,共同聚合起来,形成一个个信奉不同图腾的国家。
以天浩所在的“牛族”为例,大族长相当于国王,在族内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其下,还有狂牛部、野牛部、雷牛部、凶牛部等多个隶属于牛族的中小型部落。
磐石寨属于“雷牛”部。按照惯例,最基层的“十人首”可由各个村寨头领与祭司自行任免。可如果是权力更大,管控人数更多的“百人首”,就必须在兽皮上写下申报文书,送交所在部族的高级管理机构,得到承认,才能行使对应的权力。
即便是“百人首”,也不一定能得到大族长的赏识,赐下姓氏。
第二十二节 效忠的人
天浩脸上浮起感激的笑意。他半躬着身子,分别对三位寨子首领庄重行礼,诚惶诚恐逐一道谢。
这是一个蛮族少年突然得知自己名利加身的正常表现。父母从孩子会说话的那天就会教育他“要做出个诚实的人,绝对不要撒谎。”随着长大与成熟,我们知道很多时候不得不用谎言伪装自己。《狼来了》终究是童话,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到处充满着伪善与奸诈。
海面一片平静。
彪悍的天狂握着一支投枪,他特意选择了一块积雪不多的空地缓慢助跑,然后加速,隔着大约百米左右的距离,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将高举过肩的投枪狠狠掷出,准确刺中远处的固定不动的变异皇带鱼。锋利的枪尖稳稳扎入目标体内,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发出震荡,木杆枪尾在短促的“嗡嗡”声中一阵摇晃。
正常情况下,投枪无法刺穿这头怪物。在宿主的记忆中,磐石寨早年的时候多次组织对海中巨兽进行围捕。村民们使用同样的办法将巨鱼诱骗上岸,但它体表覆盖着大量粘液,还有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再锋利的投枪刺上去也会打滑弹开。历次围捕的结果均以磐石寨村民伤亡惨重而告终。久而久之,单凭人力无法对付的怪物变成了盘桓在所有村民脑海深处的恐怖传说。
弩炮也许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是这样做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攻击位置距离海边太近,受伤的巨鱼有很大几率逃回海里。第一次没能将它杀死,想用同样的方法再来,就难如登天。
困住它比直接杀死要简单得多。其余的事情,老天爷会帮助我们的。
在树林里拉住绳网的村民们回来了。他们看着正从巨鱼冰雕上用力拔下投枪的天狂,眼睛里不约而同释放出敬畏的目光,纷纷聚集到天浩身上。
长峰的双眼发直,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发颤:“阿浩……他说的是真的,他真的干掉了海里的怪物。”
旭坤用手背狠狠擦了一下因为寒冷流出的鼻涕,发出失去本音的呻吟:“天啊,那头怪物被冻死了。它……它居然是被活活冻死的?”
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沉默着走到天浩面前,单膝跪下。他双手握着一柄战斧,高高举过头顶。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很快,天浩周围出现了多达十一个人。他们的动作一模一样,单膝跪倒,只是举过头顶的武器各不相同,有钢斧,有战刀,还有长矛和弓箭。
这是北方蛮族特有的效忠仪式。这意味着将今后的生命交给自己所跪的人,由其全权处置。
为首的中年人低声发出感佩无比的话音:“你为我的父亲报了仇,是你帮助我们得到了足够的食物渡过这个冬天。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主人。”
因为寒冷,天浩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在超过零下三十度的低温环境里,皮袍是必不可少的御寒物。然而更重要的,则是强悍的身体素质。
抬起手,在一件件举至面前的武器上轻轻按住,然后松开。他从地上一个个扶起这些人,带着宽慰与认可的微笑,在对方臂膀侧面逐一拍击着。
如果不是我寄生了这具身体,宿主永远不可能得到这些人的效忠。他的命运其实光是想想就能知道,不是在某个天寒地冻的深夜里活活饿死,就是按照排序被宰杀,成为寨子里饥饿村民肚子里的食物。
效忠仪式是神圣的,也令人羡慕。不知道是谁首先带头“噢”了一声,其他人也跟着发出具有节奏的“噢噢”声。跺着脚,提起手中的长柄武器,用沉重的末端跟随脚步与吼声同时落下,撞击与号子越来越大,直到天浩把最后一个人从地上扶起,人们才发出带着长长颤音的最后狂吼,悠远飘荡在远处的山林,响彻寒冷的天际。
悍勇的北方蛮族只会用充满战意的仪式表达对某人敬佩。他们只会在三种情况下下跪:首先,认同某人为主人。其次,向身份尊贵的部族首领行礼。最后,濒死即将被砍下头颅的时候。
平俊站在人群深处。他脸色一片惨白,必须紧握着长矛才能支撑身体。天浩朝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看到平俊正微微颤抖起来,仿佛是被强烈冷风灌进了皮袍,正在寒冷中饱受折磨。
谁也没有察觉到天浩眼里的那一抹讥讽和深沉笑意。
既然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就会带着你们活下去,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光明。
……
在凶悍的野蛮人面前,冻硬的怪物就是一堆需要分切的肉。制作精良的斧头砍下狰狞鱼头,将鱼身分成大块,装上滑撬,海滩上很快只剩下一堆散乱的血污杂物。
满载鱼肉的滑撬拉进寨子,在留守的女人和孩子当中再次引发了轰动。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就这样摆在面前,无论是谁都可以走过去伸手触摸,它嘴里甚至叼着那头尚未吞咽下去的巨角鹿,发白冻硬的眼珠子看上去黯淡无光。砍成碎肉的身体无法通过体量证明力量与狂暴,但只要看看这颗狰狞完整的头颅,就足以让人们联想起那些从小时候就听大人讲述过无数次的死亡故事。
“是阿浩想出来的主意,把这头怪物困在海滩上活活冻死。”
“哈哈哈哈!以后我们取海水就方便了。”
“瞧你那死脑筋,以后哪儿还用得着什么海水,我们现在可以直接煮盐,要多少有多少。”
从无数敬佩的目光中穿过,天浩走到头领孚松面前,照例将握在手里的匕首恭恭敬敬递了过去。孚松笑呵呵地看着他:“老规矩,鱼头归你。忙了一整天,今天的肉就我来分。”
首猎者可以得到头部。最勇猛,名气最大的猎人家里,墙上必定是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野兽头骨,这是北方蛮族恪守的族规。
天狂扛着重达数十斤的一大块鱼肉风风火火走进家里。放下坚硬如岩石肉块的时候,木屋地板被震得差点儿翘起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躺在兽皮上的天峰旁边,很是激动地连声喊道:“大哥,老三真厉害,他带着我们干掉了海里的怪物,是老三带着我们做的啊!”
天浩紧跟着天狂的脚步走过来。他脸上洋溢着温和谦虚的笑,紧挨着天狂盘腿坐下,关切地问:“大哥,感觉好点儿了吗?”
脸色红润的天峰比起之前起色了不少。他笑着缓缓点头:“好多了。每天都有这么多吃的,还有肉汤,再这样养下去,我肯定会胖的。”
天霜对那块冻硬的鱼肉产生了浓厚兴趣。她砸着手指,用刀子撬下拇指那么大的一坨,想要塞进嘴里又有些迟疑。想了想,小跑着来到天浩身边,带着几分畏惧,讨好地问:“三哥……这个,该怎么吃啊?”
“别吃生的。”天浩转过身,和蔼地笑笑:“去烧水,等会儿我做给你吃。”
天霜顿时雀跃起来:“太好了,三哥做的饭最好吃。太好了!”
鱼肉冻结的时间虽说不长,却有着很高的硬度。按照天浩的吩咐,天狂抡起斧头一阵乱砍,天霜在旁边捡起散碎的肉块装进盆里,用冷水清洗,然后放进一口干净的锅里沥干。
当他们做这件事的时候,天浩已经把大块的鱼油切碎,放在大锅里慢慢翻炒。天狂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舔着舌头,带着几分对美味食物的向往,大笑着对天峰说:“大哥,今天大祭司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等申请文书送到族里,老三就是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百人首?”躺在病榻上的天峰一惊,仔细想想又觉得很正常。他叹了口气:“老三给寨子里做了这么多的事,今年冬天的食物足够了,现在我们还可以去海边煮盐……百人首,真正是名副其实啊!”
他的语气有些落寞。原本需要照顾的弟弟突然间崛起,无论能力还是声望都超过自己,身为家中长兄,肯定会觉得失落。
看到这一幕的天浩放下锅铲,走到病榻前,宽慰道:“大哥,别想那么多。不管怎么样,你永远都是我大哥。还有二哥、四妹,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天峰伸手握住天浩的胳膊,他很快调整情绪,感慨地点点头:“要是爹和娘还活着该多好。当年爹就说过,咱家所有人,你是最聪明的。”
“一切都会好起来。”天浩把天峰的手放回原位,细心地用兽皮盖上。天峰受伤无法活动,最重要的就是保暖。
用热油将鱼肉略微煎一下,边缘微焦,然后放水熬煮,这样炖出来的鱼汤呈奶白色。天霜呆在家里照顾天峰,天浩让她把所有花椒碾磨成粉,撒一把在沸腾的白色汤面上,看着汤色很快变得浑浊。天浩用勺子舀了一些尝尝,虽说仍是带着少许无法根除的腥味,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第二十三节 家庭
一大块鱼肉,仅是一餐就被消耗了四分之三。巨大的身体必须有足够食物为保障,这也是磐石寨入冬后食物短缺的原因之一。
鹿肉纤维紧密,适合烤食。磐石寨流传了几十年关于这条变异皇带鱼的恐怖传说,虽然生长期漫长,它的肌肉纤维强度却远远不如陆地生物。一锅奶白色的浓汤,加上穿在铁钎上的烤肉,破旧的木屋里第一次传出因为食物搭配产生的欢笑。
天霜吃相很贪婪,她的两边腮帮高高鼓起,滚烫的热油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用鱼汤就着大口吞咽烤肉,这种吃法在她看来很新奇。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连声称赞:“三哥煮的肉真好吃……香!”
天峰有着令人惊讶的强悍身体素质,充足的食物加上修养使他的恢复情况日益好转,现在可以在旁人搀扶下半躺着坐起。只要运动幅度不大,右臂缓慢起落不会牵动左侧肌肉,引起伤口崩裂。他拿着一串烤肉慢慢地吃着,嚼得很仔细,火光在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映出明暗,沉稳动作是他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从未想过这个家居然会在老三的支撑下变得兴旺起来。父母死后,天峰时刻告诫自己要照顾三个弟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作为兄长,他非常感激天浩救了自己一命。天狂对外出狩猎的事情描述很详细,天峰做梦也没有想到老三会用区区一根软骨杀死几乎是北部山区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暴鬃熊。那一瞬间,他有些微微的失神。紧接而来,是无比欣慰“弟弟长大了”的想法。
一次围猎就能得到数千头巨角鹿的巨大收获,这种事情换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偏偏是在老三的带领下做成。天峰亲眼看着弟弟带着村民们用木头削成风哨,他对此心存疑惑,觉得实际效果恐怕没有老三说的那么好。可是第二天整个寨子都沸腾了,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入冬以来足够吃到饱撑的新鲜鹿肉。
这才短短几天功夫,老三先是成为了“十人首”,现在又要晋升为“百人首”。
在磐石寨,百人首的地位相当于首领。这意味着,在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刚、老祭司巫行之后,即将产生第四位对村寨事务有着绝对话语权的第四位掌权者。
天峰的心变得火热起来。
他要尽量多吃,这样才会好得快,才能帮助天浩做事,在寨子里树立更高的威信。
我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弟弟。
……
天浩走进同彪家里的时候,全家人正围在火塘边烤肉。
磐石寨有很多铁匠,同彪是其中之一。这个年近四十的男人有着文明时代人类看来可怕的巨大化身材。两米五,或者两米六,如果天浩手上有测量工具就能得到准确数字。他穿着一件无袖皮坎肩,裸露着粗壮的胳膊。铜黑色皮肤紧紧包裹着结实肌肉,树根状血管随着运动在皮层之下不断浮现。
他有四个儿子,元凯、元正、元齐、元猛均已成年,小女儿元琳今年九岁。按照寨子里的规矩,成家的男人都要分出去单过。除了尚未成亲的四子元猛,与同彪住在一起的只有妻子若巧,还有小女儿元琳。
北方蛮族男女之间婚配很简单。正常情况下,只要拿得出相当于一头牛的肉(新鲜或干制均可),或者价值与其对等的粮食、布匹,男人就能把自己看中的女人娶回来。
同彪连忙把火塘边最温暖的位置让出来,催促妻子从锅里舀出一碗热乎乎的肉汤,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送到天浩面前。
今天在海边,同彪是第一个站出来向天浩下跪表示效忠的人。
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时代,人口数量的多寡直接影响着群体实力强弱。同彪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在磐石寨足以算得上是说话有分量的人。即便是寨子里的三位首领平时也要对他客客气气。可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文明时代“富户”的人,竟然选择了在公开场合对天浩称臣,以及服从。
从海边把猎物运回寨子的路上,天浩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键。
今年的这场雪太大了,彻底摧毁了人们生存的希望。磐石寨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缺粮而杀人,但是今年杀的人特别多。老人,孩子,女人这样的顺位排序早已固定。对于自己的亲人,肯定是下不了手。这种时候寨子头领会把各家列入排名需要宰杀的目标进行交换。没有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杀起人来也就不会手软。
同彪的妻子若巧正值壮年,她十二岁就嫁给同彪,除了现在已有的四子一女,另外还有过三个没能养大便夭折的孩子。三十多岁的女人在这样的年龄竟然生养过八个孩子,这个数字光是让天浩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这种事情在北方蛮族看来很正常。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信息及其封闭的世界,男人吃饱以后最大的消遣,就是趴在女人肚皮上寻找旺盛的精力释放点。很自然的,女人也就沦为了生育机器。
每一次生育,都会消耗母体的大量营养。生了太多孩子的若巧看上去形容枯槁,根本不像中年女子。与同彪站在一起,完全有可能被不明就里的人认为是他的母亲,甚至奶奶。
按照寨子里的“储备粮”排序,如果饥饿状态继续蔓延,很快就会轮到若巧。
接下来,就是同彪的那几个儿媳妇,甚至可能是小女儿元琳。
天浩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有了足够的熊肉和鹿肉,今年冬天寨子里没人会死,大家都能活下去,而且吃得很饱。
仓廪足,才能知时节。同彪父亲的确是在海边取水的时候死于变异皇带鱼之口。超越了整整两个年龄层次的恩情,让吃饱的同彪在亲眼看到海中巨鱼活活冻死的一刹那情绪激动,难以自持,主动做出了向天浩效忠的决定。
是的,他对天浩有着强烈的感恩之心。可是在驱动同彪在那个时候下跪的真正因素里,只能占到百分之五十。
同彪是看着天浩长大的。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原先在寨子里被打上“懒鬼”标签,甚至被列入下一批缺粮宰杀名单的干瘦少年,竟然有着远超常人的智慧。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十人首”,得到三位寨子首领的赏识。更重要的是,此前在海边架设弩炮的时候,同彪听到了三位首领之间的谈话。
寨子里即将诞生一位新的“百人首”。这意味着,年轻的天浩将获得比现在更大的权力。
最直接的,就是食物分配权。
趋炎附势是很多人的本能。这不能简单判定为一种贬义的理解。磐石寨的生存条件是如此苛刻,谁也不愿意家里的亲人被排在“储备粮”名单第一位。这种时候就需要与寨子首领搞好关系。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于那些平时在自己面前走动频繁,往来较多,关系较好的人,头领孚松也会在决定名单排序的时候将其往后挪一挪。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行为,足以决定某人生死。毕竟,苦难与饥饿都会在坚强的忍耐面前退缩。也许仅仅只是几天的宰杀延缓时间,就能找到更多的食物来源。
有着智慧的头脑,可以带领大家得到更多猎物,三位寨子首领对其交口称赞,而且即将掌控大权……这是促使同彪向天浩效忠的决定性因素,所占的比重甚至超过了“仓廪足,知时节”。
别以为野蛮人都是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傻瓜。
天浩抿了一口肉汤,浓烈的腥味使他彻底打消了对这碗汤的兴趣。他把盛汤的木碗放在一边,看着双腿盘坐的火塘斜对面的同彪,笑吟吟地说:“彪叔,我想请你帮我打造几件兵器。”
同彪很快从最初的拘束中释放出来。他粗糙的手掌互相摩挲着,笑道:“这种事情也值得让你跑一趟?随便叫人传个话就行了嘛!”
“彪叔是寨子里的老人,以前我爹活着的时候,经常称赞彪叔你的手艺好,打造出来的东西质量很高。”天浩仔细观察着同彪的神情,满口都是称赞话语。同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嘿嘿”笑着一个劲儿用手指挠头。小儿子元猛在旁边听得高兴,就连坐在木屋角落里的若巧和元琳也被他们之间谈话吸引,不由自主往这边挪了些距离,附和地笑着。
打造兵器只是个借口。天浩真正的目的,是想要看看用作锻造兵器不可或缺的“泥炭”。
这是宿主记忆的一部分。他当然见识过“泥炭”,却无法理解那是什么。寄生成功的天浩对此有些困惑,他下意识认为应该是煤炭,只是宿主记忆碎片中的形象与自己熟知的物质区别很大。
天浩注意到屋子角落里摆放着很多黑乎乎看似石块的东西。他笑着抬手往那边指了一下:“那是泥炭?”
第二十四节 泥炭和煤炭
同彪是真心想要结好这位年轻的寨子首领。泥炭这东西其实很普通,算不上什么秘密。他用手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儿子元猛,随口吩咐:“去,搬几块装到筐子里,等会儿给阿浩送过去。”
天浩客套地笑着:“别这样,我就是随口一说,想要看看。彪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从磐石寨往东,大约二十里左右就有一个泥炭矿脉。这东西很耐烧,挖掘起来也不算困难,只是因为路远,大多数村民都选择在寨子附近砍柴烧火。
站起来,走到木屋角落,就这不算明亮的火光,天浩伸手拿起一块泥炭,目光与翻转过来部分接触的时候,他愣住了。
这东西估计是含有水分,被冻得很硬。丝毫没有普通煤块常见的干燥质感,用力捏上去可以在表面留下浅浅的指痕。整块物质基本为黑色,其中掺杂着少许暗黄与白色,以及不同程度的红。
天浩手里的这块泥炭中部呈现出规则的圆柱形。就像一个瓶子嵌入你快,或者应该说是用黑色泥土直接烧制成型。有着一圈又一圈的排列状圆环,甚至还有三个模糊不清的汉字。
排在首位的是个“农”字。
第二个有些模糊,与第一个字之间有着很大的空隙,勉强可以看出是个“山”字。
第三个字只有半数残留,上半部分是“白”字,下半部分难以辨别。
天浩强压下内心的惊涛骇浪,好不容易在抽搐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成功寄生后,他不知道苦笑了多少次。
“农夫山泉”,应该是这四个字。
这是一个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矿泉水塑料瓶。基础成分已经分解,之所以保持这种化石残留形态估计是埋入土中位置与环境较为特殊所造成。
宿主从未对泥炭产生过兴趣。带着说不出的感慨,天浩轻轻放下手中的泥炭。落地瞬间与侧面另一块泥炭发生了轻微碰撞,被冻硬的黑色物质从中间裂开。摇晃的光线从火塘那边投射过来,照亮了裂缝中间沾染了大量污渍,却保持着足够辨识程度的“知音”两个大字。
这是一本在文明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中富有影响力的杂志。整体固化的书页已经无法翻开,杂志下方有一个很深的折角,整本书已经变黑碳化,估计是原主人当做垃圾扔掉的时候,封面沾染了某种涂料,这才与覆盖物之间保留着少许空隙。纸质部分早已分解,却残留着还算清晰的印刷体文字。
天浩在这堆泥炭面前足足翻看了十多分钟。他面沉如水,在同彪视线看不到的位置,双手正在微微颤抖。
这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煤块,而是从文明时代遗留下来的垃圾。那是一个充满了浪费与挥霍的世界,当“塑料”这种东西被成功发明,人类也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污染怪圈。每个城市都设置有垃圾填埋场,虽然政府整天都高喊着“垃圾回收”,真正落实下来的部分却微乎其微。被城市抛弃的废物在大型处理厂用机器碾压,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垃圾立方体,集中填埋在预先挖好的巨坑之中。
在自然环境下分解的塑料垃圾是否具有回收使用价值?这个课题也许有人研究过,也可能研究成果需要投入大笔资金才能实用化,在重视政绩与鸡得屁的领导看来,既然这样做无法让自己的位置上升,换上一顶品质更高级的乌纱,劳心劳力做了又有什么用?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前人遗留的塑料垃圾成为了野蛮人重要的资源。宿主记忆表明,牛族之所以拥有精良的金属制造工艺,与这些古老的遗物燃料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
天浩没有拒绝同彪热情的赠礼,他带着满满一筐泥炭走了。
这东西的确很耐烧。拳头大小的一块,燃烧时间是同等体积木柴的十倍。
夜深了。
天浩毫无睡意。他目光阴沉,盯着火塘里那块燃烧的泥炭陷入沉思。摇晃火光在熟睡的天峰等人身上投射出成倍放大的黑色阴影,仿佛在嘲笑着天浩这个陌生外来者。
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蚊呐自言自语。
“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
磐石寨鞣制鹿皮的主要介质是草木灰,这东西可以有效去除附在兽皮内层的残余脂肪。冬天的阳光不如夏季那么强烈,鞣过的皮子只能分发到各家各户,在火塘前搭起木头架子,用适当的温度烘干。
一大早,天浩带着天狂带着工具出了门。他们铲起木屋后面的雪层,用铁镐刨开坚硬的冻土,挖出一个长约两米,深达半米的沟槽。
用木头搭建一个简易窝棚并不困难。天浩早就想建造一个厕所。身为男人,小便也就罢了,反正背过身子在僻静角落里没人看见。其实磐石寨的野蛮人无法理解很多文明时代人类的做法,也很难想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裤子大便是何等尴尬。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都是家家户户有了独立卫生间以后惯出来的。曾几何时,大地上到处都是蹲位之间从无间隔的公共厕所。蹲下去,你看得见我的私密,我对你的尺寸一清二楚,反正大家胯下都是二两肉,顶多就是你颜色比我深一些,我的比你白那么一点点。
做事情总得有个名目。天浩打着“这是给我妹妹造的”旗号,挡住了寨子里那些好奇前来围观的村民。
厕所不是什么新事物。据说在一些人口数量众多的大型蛮族村寨,甚至城市,都可以看到类似的建筑。磐石寨地处偏远,居民数量少,彼此之间很熟,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只要方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看着妹妹天霜欢天喜地小跑着冲进新厕所,从里面关上门,天浩用微笑掩盖了眼眸深处的一丝鄙夷。
不是针对天霜,而是对寨子头领孚松的不满。身为首领,竟然连最基本的内部规划都没有,一片混乱。
彪悍的天狂很是兴奋,他看待事物的角度显然不是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光溜溜屁股:“老三,你这主意太棒了。以后解手的时候就不用吹冷风了。码的,那次我肚子疼,偏偏拉到一半就出不来,外边的冻住了,像根棍子吊着,又冷又硬,难受死了……”
天浩有种想要抬手捂脸的冲动。
之所以这样做,除了避免在公开场合大便的尴尬,就是为即将到来的春天做准备。冰消雪融,耕作势在必行。天浩怀疑磐石寨之所以缺粮,很大程度上是在肥料使用方面有所欠缺。把粪便集中在一处,到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猜测,仅仅只是猜测。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从宿主记忆里找到答案。
造纸很麻烦。而且参考宿主记忆,其它蛮族聚集地好像已经有了类似的技术。
如今,现在,眼目下,还是老老实实烧上一桶热水,上厕所的时候拎进去用吧!
……
寨口望塔上守卫者带着客人走进头领木屋的时候,孚松正切开一条肥厚的鹿腿。他的动作很熟练,锋利的刀子沿着鹿腿肌腱切割,将整条鹿腿从中间分成两半,挖出骨头,再撮着手指从旁边木桶里挖出少许黏糊糊的灰白色半凝固体,均匀擦抹在肉块表面。
那是尚未敖干的海水。虽然尚未彻底干燥变成盐粒,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了,却也可以用来腌制鹿肉。
来人的身高与孚松差不多,有些躬背,粗壮的胳膊从旧皮袍子里露出来,下摆用针缝起来的部分有些乍线,两条腿上全是污渍,附带大量积雪的靴子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他大步走进屋子,在地板上留下肮脏带雪的脚印,很快在室温烘烤下融化,变成一滩滩的水渍。
“浩平?你怎么来了?”孚松有些诧异。来人他认识,是西南面同属于“雷牛”部族的青龙寨百人首。
浩平脸上长满了黑色胡须,他显得很疲惫,一屁股在火塘前坐下,以很夸张的动作张开双臂,那架势看上去恨不得将燃烧的火焰搂抱在怀里。这时候只有温暖才能让他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饿坏了,有吃的吗?”在温暖中缓过来的他瞥见那条刚抹上盐的鹿腿,口水不由自主沿着嘴角流出。
孚松抬起头,冲着坐在屋角正在揉皮的阿玫叫道:“打碗汤过来,多盛点儿肉。”
他随即侧过身子对浩平道:“昨天晚上煮的,早上热了一下,现在已经放凉了。要不你先等等,我让阿玫给你弄点儿热的?”
浩平脸上全是疲倦与饥饿,他摇摇头:“先给我一碗吧!随便吃点儿垫着。对了,外面还有两个我的人,帮我招待一下,随便有口吃的就行。”
森严的等级制度是确保权力的根本。只有身为百人首的浩平能呆在头领木屋里烤火吃肉。
阿玫很快端过来一碗冰冷的肉汤,上面漂浮着凝固的白色油脂。肉的数量很多,在碗里堆成了小山。浩平对这份食物很满意,拿起筷子稀里哗啦吃了个精光。放下碗的时候,他看见阿玫已经把汤锅架在火上,锅口飘散出微微升腾的热气。
第二十五节 交易品
“你们的存粮还挺多啊!”浩平眼里全是羡慕。他现在才注意到吊挂在房梁上的一块块鹿肉。从部位和体积判断,应该是一头分切开的整鹿。
孚松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夹杂着毫不掩饰的高傲:“怎么,你们青龙寨断粮了?”
“上周开始就没东西吃了。”浩平叹息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寨子里杀了五十个人,狩猎队昨天回来,只弄到一头獐子。良栋实在没办法,这才派我到你这儿看看,能不能换点粮食。”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良栋是那里的头领,也是地位更高的“千人首”。
孚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浩平,他把擦抹过盐的鹿腿放到一边,用剪刀剪短了胡须的褐色嘴唇咧出一个微笑:“你想换多少?”
“一百个女人。”心中早有计较,浩平回答的很干脆。
“具体怎么换?”孚松想知道更多细节。
浩平有些犹豫。他很清楚,“你们寨子里有多少粮食”之类的问题不可能从孚松嘴里得到答案。可是人人都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用活人换粮,实在是迫不得已,却总比直接把人杀死吃肉要好得多。其实这也是北方蛮族在缺粮时节同族之间最常见的往来手段。以青龙寨和磐石寨为例,大家都属于牛族中的“雷牛”部落,我今年缺粮换给你一百个女人,等到明年或者后面你的寨子缺粮,这些人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再换回来。而且换过去的女人与原来寨子之间也会往来,说不定因为战乱或疾病等意外情况,两个寨子还会合并在一起。
“你们的狩猎队运气不错啊!居然弄到了这么多的巨角鹿。”浩平舔了舔沾在嘴角的肉油,试探着问:“一个女人换一头鹿,你看怎么样?”
孚松眼睛里闪烁着精明与讥讽:“你是在开玩笑吧!”
北方蛮族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两米七,特别强壮的战士可以达到三米。巨角鹿的雌雄体量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不计算头顶鹿角的前提下,成年雌鹿高达三米,雄鹿还要在这个数字标准上升三十至五十公分,平均体重超过半吨。
如果是温暖的春天或秋天,交易成功率很大,甚至可以用一个女人换到一头半的鹿。可是在这个寒冷缺粮的特殊季节,用一个成年女子交换一头巨角鹿……这是个谁都不会当真的冷笑话。
“呵呵,我就是随口说说。”浩平活动了一下坚硬结实的胳膊,笑得像个狡猾精明的商人:“那么,两个人?”
“三个人吧!”孚松不喜欢讨价还价,他在这方面毫无兴趣。之所以耐着性子与浩平说了那么多,完全是为了在对方面前体现一下自己身为寨子头领的威严,以及拥有充足食物不必受到饥饿威胁的满足感。
“三个人……这实在太多了点。”这个数字其实没有脱离浩平的预期,他的心理承受底线是四个人。既然是交易,该争取的好处肯定要尽量争取。
“你给我一百五十个人,我给你五十四头鹿。”孚松直接掐断了他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是剥了皮没有内脏的净肉,多出来的部分算是补偿和添头。另外,我可以单独给你一条鹿腿。”
“两条,我要后腿。”浩平的态度很坚决。“吃回扣”这种事情不是文明时代专属,只要有利益纠纷就会存在。
孚松缓缓点头,肌肉松缓的脸上透出居高临下与掌控局面的笑容。他用清晰的声音发出威胁:“不准用老人和孩子充数,我只要漂亮和强壮的女人。”
“寨子里没那么多的女人。一百一,另外我再给你加上四十个男人。”这是青龙寨首领们多次商议后的结果。
“可以。”孚松提出自己的条件:“女人也就罢了,男人必须是整家整户换过来的那种。”
“那就肯定免不了有老人和孩子。”浩平摊开双手。
孚松对此有些头疼,他皱起眉头思考了几秒钟:“这样吧!你尽量选老人孩子少的那种家户,而且数量不能超过五个。”
“至少是十一个。”浩平计算了一下寨子里能够用于交换的村民:“五个绝对不可能,否则这买卖没法做了。”
交易基本上还算公平。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咕嘟嘟”冒着气泡不断炸开。孚松挺起宽阔的肩膀,吩咐阿玫给浩平盛了一碗,不禁有些感慨:如果没有天浩,磐石寨早已断粮。就在围捕巨角鹿前,自己还与永钢和老祭司商量着用女人去青龙寨交易。没想到他们的日子比自己还要艰难……运气,真正是运气啊!
让天浩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倒也名至实归。只是他太年轻了,才十六岁。
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舒服,浩平喝完了热乎乎的肉汤。碗极大,一次装满的肉块足有两斤。吃了几块阿玫递过来的烤肉,填饱了肚子,浩平站起来,有些不舍地跺了跺脚,很是嫉妒地说:“打猎这种事情就是看运气。唉……那个,什么时候交易?”
“尽快吧!”孚松认真地说:“这几天没有下雪,你快去快回,带着人过来交易。我现在就让下面的人把鹿肉给你准备好。”
家里的金属架子上摊着鞣制过的鹿皮,没有趁手的工具,阿玫只能用铁钎把鹿肉串上一块块的烤。谈完交易的浩平赶着离开,他不等孚松反应过来,一把抢过阿玫手里的铁钎,以极其麻利的动作撸下最后两块尚未烤熟的肉。肉块很烫,他手忙脚乱在掌心里来回颠着,把不断低头吹着冷气,顾不得烤肉表面黏糊糊的油脂,直接塞进皮袍怀里。
“下次你来青龙寨,我请客!”浩平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同族,没了粮食就交换女人。这样的规矩从老祖宗时代就延续至今,临走的时候顺手捎带几块烤肉也很正常。反正磐石寨今年冬天狩猎成果丰厚,孚松家里也不缺这口吃食。
孚松对此无可奈何。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嬉皮笑脸的浩平,像撵苍蝇挥了挥手。后者也不多话,转身离开。
青龙寨距离磐石寨不远,趁着现在还早,得赶在天黑前回去。夜里的山林就是地狱,到处游荡着凶猛野兽,哪怕是最勇猛的蛮族战士,也不会轻易在夜晚外出。
在北方蛮族正常贸易项目当中,人口往往被当做货币使用。尤其是在资源匮乏的时候,人口往往决定了该族群另一半的生存几率。这样的生存切割舍弃有时候会高达百分之六十,但是谁也无法否认,活下来的那部分人群将在来年春天继续繁衍,生养众多。
木屋外面的脚步声很快消失,孚松也没了继续腌肉的兴趣。亢奋的火苗就这样一点点在身体里扩散,随之产生了骄傲,还有自豪。
磐石寨的人口数量只有青龙寨的四分之一。每年冬天缺粮的时候,孚松都会带着女人过去交易。有时候多,有时候少,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最好的时候,磐石寨冬天只换出去两个女人。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交易过程中,磐石寨属于弱势群体。青龙寨方面也在历次交易中故意压价,女人变得越来越便宜。
在孚松的记忆里,这是青龙寨第一次主动向自己求助。而且交易规模很大,超过了一百个女人。
女人,新的女人……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孚松忽然觉得口干舌燥,身体也渐渐发热。他站起来,大步走到正在火塘前仔细铲着火灰准备鞣制鹿皮的阿玫面前,不由分说,以最野蛮的动作几下扯掉她身上的皮袍,用最张狂的姿势狠狠刺了进去。
男人的威严需要在女人身上得到释放。
孚松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他真正找到了上位者应有的快感,多巴胺的分泌量是如此之多,肾上腺素刺激着浑身肌肉以最强劲的尺度紧紧绷起。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成为了千人首,成为了部族族长,甚至是大族之王。
他至少保持着一点点必不可少的清醒意识这一切是天浩带来的。如果没有那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少年,寨子里根本不可能得到如此之多的巨角鹿,也不可能用谁也没有想到的方法杀死海里的巨鱼。
寨子里是该增加一位新的“百人首”了。
……
饥饿是促使人类做出各种努力的最佳动力源。第二天下午,当浩平带着一群人走进寨子的时候,磐石寨再一次沸腾了。
人**易的目的只是为了食物。浩平无心多待,双方交割清楚后,他与手下拖着装满鹿肉的滑撬很快离开。
被传令者带着走进头领孚松那间大木屋的时候,天浩看到坐在火塘前的狩猎队长永钢和老祭司巫行。他对此有着足够的心理准备,照例对三人恭恭敬敬行礼,然后拣了一处距离火塘不太远的位置坐下。
第二十六节 上缴额度
老祭司的兴致很高,他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皱纹被挤压得越发紧密:“太好了,咱们寨子里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人,明年春天的时候,北边那块荒地可以全部种上麦子,不会再闲着。”
永钢同样情绪高涨:“今年的雪特别大,这也是难得的好机会。咱们手里有那么多储备粮,根本吃不完。要不这样,我明天带着人到附近的寨子里走走,他们肯定有缺粮断顿的,我们可以趁机多换些女人过来。到时候,咱们磐石寨的规模说不定还会超过青龙寨。”
孚松对此表示赞同:“好主意,就这么干!”
距离三人谈话圈稍远的天浩插进话来:“如果真的这样做,磐石寨就完了。”
他已经接连表现出远超常人的智慧,三位寨子首领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在大放阙词。顿时,木屋里一片死寂,三双疑惑的眼睛不约而同将视线投射到天浩身上。
“我们没有足够的房屋安置太多的人。”天浩不慌不忙的解释:“这么冷的天,如果屋子里不生火,呆在外面一个晚上就会把人冻死。冬天不是伐木造屋的季节,另外就是木柴,虽然我们在入冬前准备了足够的燃料,可那是以寨子里当时的人口数量为基准。少量超出一部分当然没有问题,可如果新增人口数量太多,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老祭司没有说话。他略显浑浊且经历丰富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明悟,很快变成了默默的赞许。
永钢是个固执的性子,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他皱起眉头问:“阿浩,问题应该没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吧?多换些人回来总是好的,就算没有足够的屋子,把这些人分派到各家各户暂时挤挤,熬到明年春天不就行了?”
天浩没有夹杂任何情绪,平淡无奇地问:“你打算换多少人回来?”
永钢对此丝毫没有概念。他挠了挠头,不太确定地回答:“五百……一千……要不就一千五吧!咱们有那么多的鹿肉,足够吃了。”
天浩毫不客气指出他的思维漏洞:“如果是按照你刚才说的把人分派到各家各户,连着寨子里的仓库也用上,最多只能挤得进七百人。他们的吃喝拉撒都是大问题。吃的暂且不提,寨子周围的积雪已经不多,到了春天就只能依靠山上的泉眼,还有南面的那条河。最大的问题还是房子,包括寨子里原有的人在内,肯定会强烈要求新建更多的屋子。到时候谁来负责春耕?难道所有人全都上山砍树?”
“寨墙已经立起来了,墙内的空地就那么大,就算我们有足够的人手砍树造屋,又有谁会愿意住在寨墙外面?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新造第二道寨墙,这又是一个耗费人力和时间的大工程。”
“另外,寨子里的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我们没有公共厕所,所有人都是对地大小便。现在是冬天,寨子里人少,忍一忍也还过得去。等到春天天气变热,到时候情况会变得很严重。有人会因此生病,说不定还会引发瘟疫。”
老祭司巫行插进话来:“阿浩说的没错。关于公共厕所的问题,我以前不止一次提过。但是孚松你从未重视,永钢你也没放在心里。你们应该多出去走走,多看看。流云城、黑角城、红凰城这些大城市之所以干净,就是因为注重公共卫生。”
孚松彻底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面部肌肉变得冷硬:“那你说该怎么办?难道今年冬天我们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干等着?”
天浩接话的速度极快:“最多只能交换三百人,这是我们目前可以承受的极限。”
他不怕因此触怒孚松。
现在的天浩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孤独沉默的少年。他在寨子里拥有很高的威望,用事实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甚至得到了十一位村民的公开效忠。
如果是十一个女人也就罢了,可那是十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包括他们身后所有的家庭成员。
磐石寨就这么大。不夸张地说,亲眼看到在海滩上冻结成冰块巨型怪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潜意识当中将其视作寨子里的第四位首领。
他这个“百人首”已经是板上钉钉,无可置疑。
孚松有些失望。三百人太少了,他其实更倾向于永钢的意见。但这种事情光是只有永钢一个人赞成可不行,老祭司德高望重,他却偏偏站在天浩那边。
屋子里变得有些冷场,永钢也在仔细思考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话,觉得并非毫无道理。
“我们可以等到明年再换更多的人回来。”天浩尽可能保持着平稳宁定的语调:“三百个新加入的女人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耕种的土地面积可以扩大,麦子种下去以后就能腾出大量人手上山砍树,建造更多的房屋。寨子外墙可以先建造一部分,视具体情况,花上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段完成。到时候,不要说是区区一千人,就算两千,甚至三千都有可能。”
这番描述对永钢产生了巨大刺激。他用力吞了一下喉咙,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三千人的寨子?这……我们真的可以吗?”
“只要提前做好规划,按部就班,以我们现在的基础,没什么不可能的。”老祭司虽然也对天浩的话有些怀疑,却必须在这个时候给予他足够的支持。
头领孚松沉默了很久。他陷入激烈的思考,纷乱的念头与现实冲撞,那是谁也不知道,专属于他自己的内心秘密。
足足过了半分钟,他抬起头发蓬乱的脑袋,投射到天浩身上的目光有些复杂:“这样吧!阿浩你明天到族城走一趟,去申请你自己的“百人首”上证许可。”
新任百人首必须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认可。候选者所在村寨所有首领都要在皮纸申请书上签字,文书送到所在族城进行审核。这是延续了千百年的标准程序,无论牛族还是虎族,或者鹰族、狮族、鹿族……都会毫无折扣严格遵守这项规定。
天浩沉默着点点头,双手撑在盘腿坐着的两边膝盖上,朝着孚松略微俯低上身致意。
“还有,你顺便把寨子明年上缴的粮食份额数字带过去。”孚松的声音有种诡异且不容置疑的坚决:“百分之八十,这就是我们明年上缴的部分。”
牛族是一个大族,雷牛部落只是构成牛族的其中之一。磐石寨与青龙寨都隶属其中,族长平时不会干涉各城各寨的行政管理,各地村寨必须在年末的时候,向所在部落首领上报第二年耕种粮食的上缴比例。
老祭司巫行陡然瞪大双眼,布满皱纹的脸上升起又气又急的不正常红晕:“百分之八十?阿松,你疯了吗?”
永钢也被这个数字吓到了。他在第一时间猛然偏过头,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孚松:“这么多?我们今年才上缴了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人差点儿没被饿死,怎么你明年还要这么干,而且缴纳的数量比今年还多?”
磐石寨的饥饿不是没有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另一方面则是头领孚松在秋天的时候把大部分收获上缴部族,导致寨子里各家各户存粮所剩无几。
天浩没有说话。他用充满疑惑的目光注视着孚松,想要看穿他的内心。
孚松早已料到这决定会遭到永钢和老祭司的激烈反对。他不为所动地发出冷笑:“我们今年得到了很多猎物。山里还有很多巨角鹿,大不了明年冬天按照今年的方法再给它们来上一次。阿浩的法子很管用,海里的怪物被干掉了。我们现在可以去海边捕鱼,还能煮盐……放心吧!明年冬天不会有人饿死。”
他继续用强硬的口气发出命令:“还有就是我们今年弄到的猎物,我打算向族长上贡三千头鹿。我会把这件事写进文书,让阿浩明天一起带去族城。”
老祭司已经陷入暴怒的边缘,他用颤抖的手指着孚松,怒不可遏:“你怎么能这样?那是寨子里所有人过冬的粮食。”
“那么多的肉,一个冬天根本吃不完。”孚松的态度异常坚决:“这次的上贡势在必行。其实三千头鹿的贡品还算少了,如果我不顾及着给寨子里留下过冬口粮,至少还要在这个数字上再加一千。”
永钢突然一下子站起来,气呼呼地瞪着孚松:“不,我不同意这样做。”
老祭司强压着怒火,他深深吸了口气,鼓起胸膛,带着无比的怒怨从鼻孔中喷出两道浊流:“阿松,你这样会毁了磐石寨。”
“你们的反对没有用。”孚松脸上浮起一抹狂热,以及明显带有凶狠的强硬:“我是磐石寨的头领,这件事情我说了算!”
静观已久的天浩一直没有插话。
他很震惊,脑子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疑问。
为什么?
难道孚松想毁了这个寨子?
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
百分之八十的上缴份额是什么概念?
磐石寨的基础农作物是小麦。宿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说好听点儿是在沉默中思考人生,其实就是四肢不勤的懒鬼。从未做过农活儿的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田地里的具体产量。天浩只能按照文明时代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判:那时候的小麦亩产量约为五百至九百斤。新闻上也爆出过亩产三千斤以上的显赫数字。可即便是取其中的较高值,参照磐石寨村民们惊人的食量计算下来,至少也要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当年粮食产量留取额度才能勉强存活。
如果按照孚松的要求,将寨子里明年粮食产量的百分之八十缴纳出去,整个磐石寨的人根本熬不过冬天。
火焰裹挟着木柴正在熊熊燃烧,仿佛一个红色的魔鬼,用炽热与滚烫将聚在火塘边这些人的凶狠与愤怒从心底最深处引诱出来。天浩看见永钢脸上充斥着从未见过的怒意,老祭司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疲惫,有种说不出的空虚感,其中明显夹杂着愤怒和强烈的痛楚,正在慢慢撕裂、粉碎那些最美好的特质。
“……阿松,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老祭司用沙哑的声音低喃。他还没有放弃,正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永钢双手紧攥成拳,死死咬在一起的牙齿骤然间松开:“为什么?照你这种搞法,剩下的那点儿粮食根本不够吃。你想让整个寨子的人全都饿死?”
“你们不懂。”孚松努力睁大的眼睛里释放出火一样的狂热光彩:“你们不懂。我要向大王上贡,我要把我们最好的东西敬奉给族长。他会看到我的忠诚,他会知道在偏远的海边有我们这样一个小寨子。他还会赐予我姓氏……懂吗?真正的姓氏!只有贵族才能得到的姓氏!”
老祭司和永钢愣住了。即便是冷静的天浩也不由得微微张开嘴唇,缓缓吸入一口冷气。
姓氏?
孚松没有姓,他有的仅仅只是名字。想要成为“牛孚松”,需要得到至少是部族族长的认可,颁发文书,才能公开使用赏赐的姓。
拥有姓氏的野蛮人,都是贵族。
孚松最后的那句话激活了天浩大脑里残存的宿主记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很多年前,一个位于东面的寨子头领把当年产出的大部分粮食上缴部族,因此得到了族长的赏识,被赏赐姓氏。就在昭告文书颁发下来的第二个星期,这位残暴的头领全家就被寨子里的村民所杀,一个不留。那些饥饿的人连死者骨头都啃得精光,等到部族方面得知消息,派来援兵,全寨人已经逃走,那块地方也由此变得荒无人烟。
文明时代的人永远无法理解野蛮人对姓氏的渴望。孚松即便坐到了寨子头领的高位,在贵族眼里,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甚至是贱民。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孚松用自信且凶狠的目光横扫四方,发出力量感十足的威喝:“山谷雪堆下面埋着那么多的鹿,海里的怪物也被杀了,我们有很多办法可以弄到吃的。放心吧!明年冬天没人会被饿死,否则我也不会与青龙寨那边做人**换生意。”
他说的有理有据。
老祭司缓缓站起来,没有丝毫留恋,蹒跚着脚步往房门方向走去。天浩连忙跃起,快步走到旁边搀扶着他的胳膊。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掌之间没有温热,只有老人特有的坚硬,以及冰凉。
出了门,走在雪地里,望着远处透出橘黄色光线的一间间木屋,老祭司的黑色眼眸中满是痛苦和愤怒。他低声道:“孚松是个骗子,他骗了我们。今年申报上缴这么多粮食份额的时候,我和永钢都不同意。可是最后,我们都被他说服了。”
天浩很平静,语气像夜风一样冰冷:“有了第一次,就肯定会有第二次,以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孚松没有从大王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赏赐的姓氏。”老祭司内心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他紧紧抓住天浩的手:“他根本不明白,咱们寨子里的人太少了。区区两百多人能耕种多大面积的土地?这点儿土地上能产出多少粮食?基础总量少,就算你上缴的额度再高也没有用。整个雷牛部族人数多达好几十万,以大王的眼光,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寨子所有人节衣缩食上缴的这点儿东西?”
天浩没有说话,他有些微微的惊讶。没想到老祭司还能有这番见识。就像文明时代的企业纳税,诸如“腾讯”、“华为”这样的大型企业上缴数字至少是以亿元为单位。反观偏远郊县的一个小饭馆、小超市,就算咬着牙跺着脚将全部营业收入全部缴纳,与前者比较起来,连根蚊子腿都算不上。
“头领不明白这个道理。”天浩说的一针见血:“不要说是百分之八十,就算把寨子里明年产出的粮食全部上缴,大王也不见得会赐给他姓氏。”
老祭司痛苦地闭上双眼,僵立原地:“……你说得对。”
然而,天浩接下来的话,立刻使老祭司感受到刺入骨髓的寒意和恐惧:“达不到目的,他还会继续这样做。到了后年,上缴额度会变成百分之九十,甚至更高。”
老祭司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天浩搀着他送至自家木屋门前的时候,这位年迈长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看着他佝偻着背,缓慢走进屋子,随着房门合拢,彻底封死了来自屋里的最后一丝火焰光线,身边一些重新被黑暗笼罩的时候,天浩知道自己已经在老祭司心里深深种下了一根刺,它会随着时间迅速成长,变成一把足以杀人取命的锋利长矛。
孚松之前说过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他是头领,磐石寨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清晨,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
孚松是个急性子,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催促着天浩上路。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皮囊里装满了冻肉,足够来回消耗。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牛王”。往下,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无论天色再晚,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费用很简单,直接用冻肉冲抵。
蛮族也有货币,金、银、铜三种,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其中金币价值最高,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
离开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里面有一枚银币,三十多枚铜币。平时住在寨子里,没有花钱的地方,出来就不一样了,身上得带盘缠。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在他们看来,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不需要证件,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
换在文明时代,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
找了家旅店住下。天浩看着房间里那两张用砖块垒成的床,不由得有些好笑。房间布置类似于文明时代的“标准间”,床上铺着兽皮,估计是烧着地炕,暖融融的很舒服。
这里可以使用货币,而且价值很坚挺: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一个晚上,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两个铜板罢了。
旅店老板是个身材丰腴的中年女子。皮肤很白,透过厚厚的皮袍敞口,可以看到她穿在里面的红色衬衫。款式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只是无法伸手触摸,天浩无法判断质地究竟是麻还是棉。
她很会做生意,旅店隔壁是饭馆。两兄弟走了一天,实在是饿了。天浩要了两大碗炖肉,还有十几张烙饼。入口的时候,他尝出了熟悉的猪肉味。肉炖得很烂,肥瘦相间,筷子从碗底拨拉出少许大蒜,酱料估计还是用黄豆制成。撒上红艳艳的干辣椒,饼子掰成小块沾着肉汁塞进嘴里,连续吃了很多天烤肉和肉汤的天浩终于觉得心里一松,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怖。
烙饼是粗面制成,有大量麸皮。吞咽下去的时候有些刺喉,就着热水和汤就好得多。
第二十八节 人生第一桶金
调料只有大蒜和生姜,宿主此前发现的“百里香”和“花椒”似乎并未流行。
这顿饭吃下来,花了三个铜板。
老祭司手里应该还有些钱,狩猎队长永钢和头领孚松也一样。但他们的钱肯定不多,否则也不会在全村人快要饿死的时候继续留着把这些有价值的金属。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之前那场雪实在太大,封死了磐石寨与外界联系的道路。如果不是这几天没有下雪,地面积雪在溶解效应下沉凝压实,天浩与天狂也无法在这个时候离开寨子外出。
货币铸造得很粗糙,谈不上什么精致感。
老板娘估计是看上了天狂。她好几次从餐桌旁经过,装作不注意,用不同的身体部位擦蹭着天狂。天浩装作喝汤低下头,心里默默评价着这女人的胸前尺度至少是h罩杯。
纤细的蜂腰女子在这个时代没有生存价值。这是一个健壮与肥胖女人对“美貌”有着绝对解释权的世界。肤白、**、粗腰,这是评判一名女子是否美丽的三大标准。宿主残存记忆是这样告诉天浩的,他也按照这个标准给老板娘暗地里打出了“七十五”的颜值分。
天狂这种毛头小伙哪里会是老板娘的对手。随便撩了几下,他就彻底失去了定力。带着看热闹的心理,天浩对两个人的苟且勾当装作无视,吃完饭后随便找个借口出去逛街,给天狂留出足够的私人空间。他在外面溜达了两个多钟头才回来,走进房间的时候,目瞪口呆的发现两个人居然没有另选安乐窝,天狂的床上一片凌乱。老板娘热得脱掉皮袍,里面那件红色衬衫半敞着衣领,兴奋过的脸色与衣服一样通红,露出大半个白乎乎鼓涨涨的胸脯。
天狂有些不好意思。他低着头从天浩旁边走过,说是太热了,身上全是汗,要去外面洗洗。
老板娘倒也放得开,就这样在桌子旁边坐下,热情招呼着天浩过来喝酒。他这才发现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卤肉,另外还有一坛开封的酒。
天浩很清楚,这女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兴趣。北方蛮族崇尚武力,与天狂比起来,自己属于那种发育不良,身材干瘦的类型。当然,这种情况会随着不断产生新的融合点,投入到“身体”这条支线上得到改变。但是就现在来看,自己在蛮族女性当中绝对不会成为妇女之友。
酒是好东西,可以增进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之前走进旅店的时候天浩就注意到墙上挂着一枚斧头徽记。那是战死者家属持有的东西。老板娘在店里也是对伙计呼来喝去,没人胆敢违背。这意味着她在店里有绝对掌控权,与天狂之间的事情可以控制,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聊了很多。
她的男人五年前被军方征召,与南方白人帝国打仗的时候战死了。
寂寞的女人都需要开解,蛮族在男女问题上没什么条条框框,只要相互之间喜欢就行。如果彼此之间想要更进一步的加深关系,可以走官方程序,成为公开的合法夫妻。
她很健谈,天浩说话也曲意奉承。这种不留痕迹的拍马屁让老板娘得到了心理上的绝对满足。她眉开眼笑,丝毫没有发觉天浩悄悄控制了谈话节奏,从自己的话里套出大量信息。
金属货币的使用量其实不大,在北方蛮族各个城寨之间,最受欢迎的货币其实是人口、粮食、布匹三种。据说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前些年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玩意儿,当时很是兴起了一阵子,各个族群都在效仿,只是这种东西不能吃也不能穿,人口少的村寨难以流通,甚至被拒绝承认,只能在繁华的大型城市里才能使用。
夜深了。
老板娘走了。
天狂回来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一直挂着讪讪的笑,从围在腰上的皮袍里掏出一只小钱袋,当着天浩的面,从中抖出两枚亮闪闪的银币。
“阿娇说,她喜欢我。”天狂用这样的话努力证明清白,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翻了油瓶,却在大人面前嚷嚷着“瓶子上爬着一只老鼠,我是在打老鼠”。
天浩脸上浮起一丝会意的笑。
“阿娇”估计不是真名。文明时代男女之间的很多通用手段在这个世界并未绝迹。那时候天浩有个当警察的朋友,他曾经抓过一个诱骗无知少女的混蛋男人。那家伙从来不用真名,总是随口乱编。最令人发指的一次,他很认真地告诉搂在怀里的女人:我叫牛德滑,住在港城浅水湾大道七十二号。
偏偏那个女人还信了。
看着天狂摆在桌上的那两枚银币,天浩发出感慨的叹息:“好好留着吧!这是你依靠自己努力在人生中挖到的第一桶金。”
不管天狂能不能听懂,他吹熄油灯,睡了。
……
这个时代洗漱问题很难解决。洗脸也就罢了,漱口就很困难。天浩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用野兽鬃毛和骨头做几把牙刷出来。
早饭是热乎乎的蒸馒头和肉汤。伙计没有收钱,只是用两只贼兮兮眼睛不时在彪悍的天狂身上来回打转。天浩咽下嘴里的最后一口食物,他忽然觉得带着魁梧强大的二哥出来不仅仅只是护卫那么简单,他还可以给自己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刚刚吃完的这顿免费早餐。
两个人离开旅店,天浩没有沿着昨天的来路往城门方向走。他带着天狂拐了个弯,走上了通往赤蹄城中心的大路。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天狂有些疑惑:“老三,咱们这是去哪儿?”
天浩微笑着解释:“去城主府。”
昨天晚上从老板娘阿娇那里了解到一些信息。天浩梳理了一下,从中找到一些对自己有用的部分。
城主府不难找,高大的砖石结构建筑颇具气势。但在天浩看来,也就是“勉强过得去”,顶多是一座具有这个野蛮时代气息的高大楼房罢了。
他拿出自己的身份文书,递给门前守卫的士兵:“磐石寨医者天浩,求见城主大人。”
……
看着被侍卫带进内堂的天浩,牛铜有些发懵。
实在是太年轻了。就这么一个看上去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竟然会是医者?
天浩同样也在观察牛铜这位赤蹄城的首领。昨天喝得半醉的旅店老板娘说过:牛铜今年二十三岁,之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城主的位置完全是出于意外。牛铜得两位兄长在南方战死,曾经在战争中受伤的老城主也早早去世。一方面是血缘,一方面是家族成员凋零,总之牛铜这一族只剩下他一个,算是最后的独苗。
他有着年轻高位者特有的傲慢,宽阔的肩膀就像文明时代身穿厚重护具的橄榄球员。留着长发,却没有磐石寨村民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肮脏感。整个人看上去很清爽,腿部受伤导致他只能半躺在床上,无法下地活动。
病榻侧面站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与黑色长裤的年轻男子。他身材高挑,皮肤比普通蛮族略白,消瘦的面颊棱角分明,看上去有几分严酷。房间里很暖和,单薄的穿着并未让他感到不适。这人与牛铜的关系应该很亲近,同样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天浩。
短暂的沉默过后,牛铜清了清嗓子,问:“你是医者?”
天浩的笑容看起来令人心情舒缓:“是的。”
牛铜有些犹豫。他看过天浩的身份文书,那是一张用药水炮制过的小型兽皮。上面用特殊颜料清清楚楚写着天浩所属磐石寨,正上方还有巫师或祭司才能使用的圆形徽记。
这东西无法作伪,至少普通人很难做到这一点。能够在兽皮上流利书写并长时间保留的墨水配方很特殊,是巫师阶层专用的秘密。尤其是那个徽记,绝不是按图临摹就能照搬,其中有多种微妙变化,对应着持有者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对应着持有者年龄、性别、身份等信息。总之,只有受过训练,知晓其中秘密的人才能明白。
圆形徽记右下方有一个小小的星号图案,那是医者的象征。
持有这张兽皮的人,应该不是骗子。
想到这里,疑心打消了大半的牛铜点点头:“来吧!帮我看看这条腿该怎么治?”
掀开盖在身上的棉被,露出两条多毛**的腿。
受伤的是左腿。膝盖以下明显变得肿胀,表皮颜色青紫。天浩神色凝重地观察了几分钟,抬起手,用指尖轻轻触碰了一下肿胀部位,牛铜立刻龇牙咧嘴,疼得连吸冷气,忍不住发出“嘶嘶”声。
“你的骨头断了,一般的治疗方法没用,必须动刀。”天浩笃定地下着结论。
“动刀?”牛铜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意思?”
“我得把你的皮肤和肌肉切开,清理创口和瘀血,让里面的骨头复位。”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语句简单,对方听得明白。
第三十节 田忌赛马
“补钙”这种事是不能说的。可以特立独行,也可以惊世骇俗,但如果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听不懂的字句对事物本身进行解释,你就是所有人眼中的异端,不是活活烧死在火刑架上,就是被饥饿的野蛮人分食。
“别那么生分,叫我阿铜吧!”牛铜丝毫没有上位者的威严,他热情地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巫源:“这里没有外人,我和阿源是朋友。呵呵……现在,你也是。”
巫源笑着插进话来:“阿浩,我之前看你身份文书上写着来自磐石寨。怎么,这次是来赤蹄城办事的吗?”
“我是村里新晋的“百人首”,要去黑角城申报晋升。昨晚路过,在旅店里休息,刚好听到客人们议论城主受伤,所以今天就过来看看。”这些事情没什么可隐瞒的。
巫源对他的兴趣越发浓厚:“这么说,你的身份还挺多。行巫者、医者,而且还是百人首。”
天浩谦逊地笑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牛铜与巫源相互间使了个眼色,只是速度太快,一晃而过。
“正好明天我也要回雷角城,咱们一起同路吧!”巫源笑着发出邀请。
“那我就提前多谢了。”天浩拱手道谢,神情自若。
谈论内容很快偏离了牛铜的伤势,转移到了其它方面。
巫源应该是饿了,他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拿起一块带肉的大骨头啃着。肉炖得很烂,他三口两口吃光,随手把光秃秃的骨头扔在桌上。看着骨棒的圆形断面,巫源不由得轻笑道:“阿铜,我这几天在城里转了转,就算是在你的治下,愿意接受新货币政策的人也不多啊!”
牛铜端起碗,喝了一大口肉汤,发出长长的叹息:“我是很支持狮王的意见,他这样做没有错。与南方的白人比起来,我们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天浩在旁边仔细听着两人谈话。
北方蛮族会定期召开首领大会,所有部族之王都会参加。不同部族之间会爆发战争,却必须在首领大会期间无条件暂时休战。从这一点来看,颇有些上古时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意思。
白人占据着南方大陆,他们拥有远超北方蛮族的科技文明。狮王是一位开明的部族首领,他在四年前的大会上提出新的货币政策:仿照南方白人的做法,定铸金、银、铜三种货币,用于取代粮食和布匹的旧式货币系统。对此,部族首领们当时分为三种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还有人不置可否。经过投票表决,赞成者略占上风。狮族开始铸造货币分发给各部族,同时收取了对应价值的货物。然而四年过去了,北方蛮族的金属货币使用率不大,交易量极小。
牛铜是一位开明的城主。他在赤蹄城大力倡导使用金属货币,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粮食和布匹。
他对此感到疑惑:“会不会是狮王搞错了?金属货币不适合我们,还是以前的老办法比较好?”
巫源对此无法解释。他亲眼看到过南方白人王国的繁华,却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天浩从皮袍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轻轻摆在桌上,又从旁边拿起一块之前吃净的拳头大小骨头,与铜币摆在一起:“这次我和我弟弟离开寨子前往雷角城,背包里装的全是肉。晚上在沿途寨子休息的时候,我们就拿出一些肉来作为费用。冻硬的肉很重,分割也不方便。说好了住一个晚上要花五斤肉,实际砍下来总会多点儿或少点儿。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天冷,肉装在袋子里不会坏。如果换了是夏天,只要在路上走上一天时间,肉就会变臭,没人会要。”
巫源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赞许地点点头:“所以狮王陛下是对的,金属货币制度肯定比我们原来的粮食和布匹制度先进。”
“但是想要让所有人都接纳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宣传。”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话浅显易懂:“比如在我们的寨子,如果你用一枚这样的硬币买东西,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说不定还会把你当做骗子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牛铜对此深有感触:“赤蹄城做到现在这个局面,真的很不容易。我当初强行在城内推行金属货币,很是花了些力气。”
“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巫源把视线落在牛铜的伤腿上,安慰地笑道:“这次赌赛你就不用出场了,安安心心呆在家里养病。明天我回黑角城,会向族长禀明一切。”
牛铜顿时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我只是有些不甘心。原本可以赢下一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们显然在说着另外一件事。天浩观察着两人的表情:“什么赌赛需要阿铜你出场?”
巫源对他的问话毫不在意,顺口道:“雷牛部族与血鹰部族的射术比赛,各选三个人下场,阿铜也是选手之一。”
与牛族一样,鹰族也分为血鹰、飞鹰、猎鹰等多个部族。射术是他们的强项,鹰族弓箭手在所有蛮族当中首屈一指。其中最强的飞鹰部,其次是猎鹰部。血鹰部族人口稀少,属于弱族,居住区域与雷牛部邻接。蛮族与南方白人的战争延续了很久,强壮的牛族战士也在战争中不断进化,对于武器的使用和操控能力变强。十五年前,雷牛部开始与血鹰部共同举行射术比赛,各自拿出大量物资为赌注,族内贵族们也纷纷参加。双方输赢次数并不悬殊,区别不大。
“今年大赛的情况与去年不同。”巫源解释道:“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上个月战死在锁龙关,他们今年派出来的三名选手整体实力不如我们。原本应该是稳赢的局面,没想到阿铜出了意外,现在没法上场。这样一来,我们这边的整体实力就不如血鹰部,肯定是输了。”
牛铜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族长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连续派人催促,还专门把阿源派来为我治伤。我的射术在部族里排名第一,这次不能上场,只能让族长另外选人了。”
“排名第一?”天浩试探着问:“也就是说,阿铜你是咱们部族里最好的弓箭手?”
牛铜点点头:“是这样。”
天浩把目光转向巫源:“你刚才说,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战死了,他们今年派来参赛的选手整体实力不如咱们?”
巫源不明白天浩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语气有些沉闷:“如果阿铜可以上场,今年咱们肯定稳赢。现在嘛……唉,不提了。”
“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以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牛铜与巫源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如此的灼热,充满惊讶,天浩有种仿佛全世界都盯着自己的感觉。
他拿起一支筷子,用力掰成长、中、短三段。然后拿起另外一支筷子,对比之前的木段,将其掰成同等长度的三段,在桌上顺序摆开。
“这是血鹰部的选手。”天浩抬手指了指横列摆放的三条木段:“分别对应着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
接着,天浩将另外三条木段紧挨着摆下:“这是我们的人,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最上面这个,就是阿铜。也就是说,阿铜没有受伤以前,我们的人都要比血鹰部强,三场比赛都能赢,是这样吗?”
两个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是什么意思,却被他的举动提起了兴趣。桌上的碗碟挡住了视线,牛铜干脆把装肉的大碗挪到旁边,给天浩腾出更多的空间。他盯着桌面上那根最长的木段,再看看紧挨着摆放,长度略短的木段,神情有些不悦,缓缓点头:“是的。”
天浩左手拿起代表牛铜的木段,右手拿起代表雷牛部三名弓箭手的最短那根木段,相互交换:“现在阿铜变成了实力最弱的选手,我们同样可以把参赛顺序调换一下。阿铜你可以出场,但是你得对付血鹰部的最强选手。”
牛铜顿时瞪了他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输,但我们一定会赢。”天浩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木段改变对比顺序:“接下来,我们的长对付他们的中,我们的中对付他们的短。三场比赛下来,我们还可以赢两场。”
看着桌子上的这些小木段,瞪大双眼的牛铜彻底陷入沉默。
巫源感到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他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身体里瞬间产生的强烈激动,发出惊叹:“阿浩说得没错,这样的话,我们能赢。”
良久,牛铜终于抬起头,他的望向天浩的目光里充满了震惊:“阿浩,你是怎么想到的?”
天浩的笑容很是平和:“看来明天我们要一起走了,大家都去雷角城。”
第三十一节 纯洁的友谊
这个时代的城主出行远不如上古时代那么隆重。赤蹄城附近的积雪没有磐石寨周边那么厚,四轮马车可以正常行驶。只是考虑到牛铜的伤势,速度缓慢,不算快。
巫源和牛铜身份尊贵,两个人的护卫队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了两百。天浩与天狂都不会骑马,他们与步兵护卫们走在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望着前面骑在马上的巫源,再看看那辆被骑兵簇拥着的马车,天浩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在城主府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无论行巫者、医者,还是百人首,这三个身份在巫源和牛铜看来都很普通。就算自己治好了牛铜的腿伤,他也没必要给予自己那种平等的态度。
巫源的态度就更难以理解。他是执掌整个雷牛部族的大巫,地位仅在牛族国师之下。而我……只是一个小村寨里的行巫者,而且还不是得到老祭司认可的正式行巫,最多只能算是预备人员。
这就像两头老虎邀请一只猫共进晚餐,主动要求彼此成为朋友那么诡异。
为什么?
有两种解释,天浩认为比较合理。
难道牛铜和巫源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已经毁灭文明时代的寄生者?
这种可能性的几率太渺茫了,天浩根本不敢出言印证。就算要说,也必须耐心等到对方先开口。
第二种解释,就是自己身上有着他们可以利用,有需求的东西。
这比第一种解释更加荒谬。
当正常逻辑无法对事物本身做出解释的时候,思维也就朝着另类方向产生偏移。天浩脑海里不禁生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后背直冒冷汗的念头难道这两个家伙看上了我的屁股?
逃走是不可能的。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速度极快的骑兵。
玩笑归玩笑,他们亲近自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眼缘”这种事的发生概率不大。这个世界的身份尊卑等级分化有多么严重,天浩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了解。从本质上来说,磐石寨头领孚松不是一个坏人。然而他对姓氏的渴望是如此执着,就算赌上整个寨子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向部族统治者求取一个姓。
天浩的确想要与赤蹄城的统治者拉近关系,也想通过治疗腿伤从牛铜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棉布或者麻布、麦面、稻米、钱……总之,只要是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能够被称之为“财富”的东西,他都很乐意接纳。
一个普通小蛮族与城主和大巫之间纯洁的友谊?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
天浩从那顿宴席开始后不久就察觉情况有异。“货币政策”这种事情是统治者阶层的专利,就算牛铜与巫源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会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提起。
拿不准对方的真实用意,天浩只能尽量在对方面前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得已,被迫给雷牛部和血鹰部的箭术比斗出谋划策。
谁赢谁输关我什么事?
还是那个问题,他们如此刻意与我拉近关系,究竟是为什么?
天浩找不到答案,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老老实实跟着走吧!看情况再说。
前面,就是雷角城。
……
这是一座有着十二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四面环山,中间凹陷形成盆地。一大一小两条河流分别从城市南面和东面经过,浸润着面积广袤的耕地,养活了数量庞大的部族。虽是冬天,这里却看不到太多积雪,气温比赤蹄城还要暖和。
巫源给天浩和天狂安排了一家旅店,算是雷角城内档次较高的地方。他和牛铜显得有些匆忙,随便交代了几句,留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离开了。
天浩数了一下,袋子里装着一百个银币。
以文明时代对工业产品挑剔的眼光来看,这种货币打造得其实很粗糙。铸造产生的圆形不太规则,边缘和表面有太多的微小凸起和凹陷。正面图案是一个犄角很大的牛头,背面是一个简化版的锤子。
“再有一把镰刀就好了,那样看起来才是我真正熟悉的东西。”天浩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低音喃喃着。窗外的阳光照在平摆掌心的银币上,反射出银制品特有的金属光泽。
申报百人首的流程并不复杂。巫源帮着把申请文书递上去,第二天下午,一个身穿绯红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来到旅店,出示了自己身为雷角城行政官员的兽皮证明,天浩跟着他离开旅店,前往签印府。
砖石建筑普及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水泥的使用。走进签印府的时候,天浩特别留意了一下这里高大的墙壁,可以确定砖块之间干燥的粘粘物体与自己熟知的水泥有着部分共同点,只是具体的硬度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宽阔的内堂,方形的结构,明亮的光线……天浩不禁想起了磐石寨阴暗丑陋的小木屋,不禁有些感慨:无论文明时代还是这个看似野蛮的世界,在政府办公区域建设方面都舍得下本钱。一样的奢华,一样的大气磅礴。
磐石寨的村民们在这个冬天几乎全部饿死,附近青龙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看看签印府里这些红光满面的家伙,“饥饿”两个字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有着来自整个雷牛部族所有村寨上缴的粮食,这座城市吃得很饱。
走廊上有十几个人在排队,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身份文书。天浩被安排在队伍末端,看着正前方被一个个高大背影挡住的走廊尽头,他闻到空气中飘来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是肉类在高温炙烤下烧焦的那种气味,其间不时传来忽高忽低的嚎叫声,更有几声凄厉的惨叫。
天浩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发现一个个脸上神情凝重,尤其是站在自己前面的那几个,他们紧握双拳,牙齿在口腔里死死咬住,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走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黑乎乎的屋子没有窗户,砖石结构的地面有两个火塘,几个**上身的精壮男人聚在那里,中间看似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两张很大的兽皮文书,按照顺序念着名字。
“从峪寨,克刚。”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大步走过去,他脱下身上的皮袍,露出粗壮结实的胳膊。紧握着左拳,臂膀上的肌肉像膨胀皮球那样隆起。念着名字那人应该是个管事,他盯着叫做“克刚”的男人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随便抬起手了挥了一下,两名站在旁边的侍卫大步上前,一个从反方向用力扣住克刚的肩膀,另一个拿起放在炭火上烧至通红的烙铁,带着说不出的冷酷与一丝虐意,将这块滚烫的金属狠狠按在克刚左臂上端。
伴随着清晰的“嗤嗤”声,皮肉与烙铁之间立刻升腾起浓烈白气,蛋白质被烧焦的臭味再一次充斥鼻孔。克刚的的忍耐力显然要强于之前那些人。他紧紧咬住牙关,剧烈颤抖的身体在强大意志力控制下仅有微微起伏。他没有发出喊叫,冷汗在头皮和面颊上密密麻麻渗透出来,从鼻孔深处与紧抿嘴唇的背后,不断传来音量明显被压低的“唔唔”闷哼。
松开烙铁,负责叫名的管事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脸色发白,近乎虚脱的克刚:“还行,比前面那几个家伙强多了。这种有胆识不怕死的人才是真正的“百人首”。去那边休息吧!下一个。”
在这种地方得到上位者的赞誉,对接受烙印的人来说就是最高奖励。缓过气来的克刚忍着剧烈伤痛,高高兴兴地从排队等候的人群旁边走过,坐在侧面靠墙的木凳上休息。他叉着腰,故意把胳膊的受创面暴露在众人面前,天浩看到那里烙着一个清晰的圆形图案,正中是一只四十五度斜着向上的黑色牛角。
这个时代谈不上什么防伪技术,无法制造身份证、军官证、特殊单位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半军半名的类斯巴达制度决定了基层民众管理者同时也是低阶军官。想要成为百人首,除了得到所在村寨首领们的一致认同,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承认,还必须在左臂位置用烧红的金属标价打上烙印。
这只黑色牛角代表着百人首。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脱掉上衣,露出特殊标记,就能得到所有蛮族的承认。
狮族的标记是一个狮头,虎族是虎头,鹰族是一对翅膀,熊族是尖利的牙齿……每一个种族都有专属的特殊标记。
想要成为人上人,先得吃点儿皮肉之苦。这与文明世界区别很大。
轮到天浩了。
尚未成年的他身材干瘦,虽说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上却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轮廓。管事有些疑惑,他要过天浩拿在手上的身份文书,对照着自己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印证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于是摇摇头,眼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讥讽,还有一丝淡淡的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