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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怂全文阅读

作者:心情马甲     决不能怂txt下载     决不能怂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96 这么痛苦你倒是死啊!

    芭芭贝的功力比邓差了不少,但对刺杀时机的把握,现场无人能出其右!

    当邓第三步踏下,手中短剑刺出时,眼前陡然一花,一人很随意的路过,递上来一个盾牌,自然的几乎就像他玩命地冲过来,专门把剑刺人家盾牌上一样!

    “哐!”一声响!

    芭芭贝功力到底差了许多,盾牌带着她裹挟着达达妮一起朝后飞去,持盾的右手如同被重锤击中一般,狠狠砸在自己胸口,剧痛袭来,她都分不清到底是手臂断了还是胸口肋骨断了!

    两人在空中足足滑了两三米才落地,滚作了一团,但就这么一耽搁,艾米丽率先赶到,此刻毫无保留,暴雨剑心法展开,斩邪本就如同门板大小,暴雨剑一使,哪里还是暴雨,分明就是冰雹!

    艾米丽的实力比托马斯稍有不如,但比邓还是强了不少,此时加上心法的加成,邓哪里还顾得过来,本就一心求死的他完全不顾及防守,只求对着达达妮致命一击!

    “你妹”一声嚎叫传来,转瞬间到了脑后,声音来的奇快,完全不愿防守的邓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一看之下,心跳猛然漏了一拍,一只鸡歪着脖子骂着人飞来你敢想象?

    噬龙今天看形势不错,本想就安安静静作个美男子,哦不,就想扮一只雄鹰,在肩膀上左顾右盼神俊非凡,多神气!连之前托马斯嘲笑何剑,它只是抖动了几下都不曾开口破坏了形象,没想到到最后还是破了功,该死的何剑不把自己当盾牌就把自己当暗器,老子是神兽!没有尊严吗?

    觉得尊严遭受挑战的噬龙分外委屈,就算在骂人的时候小眼神都带着不甘和倔强,邓都看傻了,作为一只鸡,这表情也太丰富了吧?

    他以为他做好了准备,世间再无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刺杀达达妮,没想到仅看见只鸡就破功了,一人一鸡大眼瞪小眼,下个瞬间就撞在了一起!

    “噗叽吱”邓下意识

    把短剑捅在噬龙身上,噬龙疼得要死,扭曲着面部表情浑身直哆嗦。

    邓手中剑都快拿不稳了,这只鸡被何剑砸过来力道极大,他身为五级骑士居然抵抗不住,偏偏剑捅在了这只鸡的身上,居然还捅不透,别说捅不透,连皮毛都没扎穿,死鸡还装模作样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这么痛苦你倒是死啊!

    噬龙是不知道邓内心的呼喊,如果知道,必然告诉他,有时候活着才更加痛苦!

    痛苦的噬龙想到自己摊上位这么不靠谱的主人就感到分外悲凉,眼前这个家伙又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感受拿着小刀子在自己身上捅啊捅的,实在是太糟心了!噬龙怒气值迅速蓄满,冲着邓就是一记天赋嚎叫!

    “滚!你!奶!奶!的!”

    只是它的天赋魔法对五级骑士作用不大,邓不过是恍惚了一瞬立刻就清醒了过来,但就他恍惚的片刻,艾米丽的冰雹剑已经砸到,站在艾米丽面前就跟站在造雪机面前似的,艾米丽把功率拉到最大,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斗气层层叠叠连绵不绝,邓只扫了一眼就知道无法抵挡。

    对邓来说唯一的好处是那只骂人的鸡就挡在他和那位奇猛的女子中间,彪悍的女子似乎控制的不是非常好,有不少攻击落在了那只没教养的鸡身上,鸡更加暴躁了,但一只鸡暴不暴躁又能咋地?

    趁着噬龙挡了不少枪子,邓扭头朝达达妮扑去,噬龙不会受伤,而邓已经被艾米丽捅成了一个血葫芦,达达妮现在还在跟芭芭贝抱作一团做滚地葫芦,现在他们三人并称三只葫芦!还差四个就能救爷爷了!

    其他人都被这边的动静所惊动,毕尔顿怒吼着朝邓扑去,地火和托姆看了眼托马斯,托马斯发出极为痛苦的“嗬嗬”声,好像三胞胎难产一样,浑身都在颤抖,每抖一下,身上都喷白色的火焰,看那情形似乎一时半会还喷不完,两人互视一眼也朝达达妮奔去。

    然而最快的还是格罗

    的箭,毕尔顿刚刚扑出,精灵的箭已经到了邓的后背,在一片耀眼的白色中,一抹碧绿直插进来!

    “噗!”邓在最后时刻让了少许,长箭从后背正中射中,力道不减又从当胸扎透,露出一截箭头,看着吓人却偏偏避开了心脏和肺部,邓好像算准了这一切,连同飞箭冲击力都考虑在内,身子就势前倾,随着一口鲜血喷出来的时候,手中短剑也递了出去!

    而达达妮身为一名魔绘师,反应已经算快的了,猝不及防倒地之后,见邓扑来,眼神虽有惊恐,但手上丝毫不慢,手一翻,一支卷轴在手!正是何剑给她保命的卷轴!

    邓英俊的脸庞突然露出一丝笑意,满脸的血色看上去分外狰狞,卷轴在手又如何?以你的身手,卷轴是再也没有机会撕开了!魔绘师就是魔绘师,被五级骑士近身,谁都救不了你啦!

    邓的判断没错,达达妮的双手还未交汇在一起,邓一口血色的牙已经到了眼前,一丝残忍的笑意挂在脸上,久久不能散去。

    达达妮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半拍,在那一刻她似乎听见了死神临近的声音,说老实话那一刻太快,快到来不及害怕,心里甚至还有些坦然,如果这样死了也还好,不用再日日思念父亲。

    可自己终究没死,邓的笑容就在眼前,笑得那么开心,笑得那么无忧无虑,笑得就像把自己杀了一样,可到底是他的生命结束了。

    邓没死在艾米丽的暴雨剑下,也没死在格罗的箭下,更没死在噬龙的天赋魔法下,而是死在一个女子手中。

    芭芭贝和达达妮一起倒地,奇怪的是已经吃过一次亏的邓竟然在如此关键的时候再次忽略了芭芭贝,芭芭贝明明就在一侧,但邓的眼睛就是视而不见,她存在于邓的眼睛中,却不在他的思维里,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拿最通俗的例子来说就像是一只手在身上疯狂的摸索,一边冲着电话那头狂吼:“我的手机不见了!”

197 生命的意义

    邓忽略了她,而芭芭贝却没有忽略邓,兽族不按人类的标准分级,如果一定要分,她也不过在三到四级之间,比邓差得远了,猫族的天赋是隐藏,让别人忽略,但并不代表你把刀子捅人家身上了别人也对你视若无睹,面对如此的等级差,芭芭贝的机会只有一次。

    “最好的机会就是对方以为成功的那一刻。”芭芭贝默默念道,这是族中老人传授她的经验,身为一名刺客,最重要的不是刀有多快,不是有多能打,而是要有足够的耐心,好的机会比什么都重要。

    当艾米丽的暴雨剑来袭,她就有机会,但她并未出手,因为那一刻的邓是全神贯注的,当利箭穿透邓的胸膛时,她仍未出手,那时的邓好似一根弦,虽然绷得快要断了,也是他绷得最紧的时候,她敢肯定,如果她妄动,匕首及身时就是她的死期!

    那一瞬仿佛一年那么长,芭芭贝忍住了所有的机会,直到邓刺出了手中剑,露出了笑容。

    就是现在!芭芭贝混若无骨,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着身子,在邓的眼中,她就像一棵无关紧要的枯树一般!芭芭贝尽全力压抑着自己的杀机,甚至眼睛都不敢看向邓,手中的短刃也不露出,藏在衣袖中横在半空。

    就等着邓自己上前!

    “噗!”利刃刺破了芭芭贝的袖口,正中邓的心脏!邓的嘴角带着笑,终于没法再前进一步,他冲到这已是油尽灯枯,或许在他心中,他已经成功了吧,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想做什么,而他去做了。

    这一生,足矣。

    随着邓身形的凝固,另一边煤气罐也燃烧到了尽头,两人几乎同时走向生命的终结,从他们对视的那一眼,托马斯应该已经知道邓要干什么,他没有劝阻,而是选择燃烧自己吸引对方的注意,可惜最后还是功亏一篑。

    众人虽说痛恨托马斯的行为,城主的死几乎就是他一手促成的,但对于邓却说不出难听的话来,在最后关头他没有选择生,而是选择了义,在他说“好”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心一死

    ,义无反顾。

    何剑下令将两人并排安葬,两人已死,无论是非对错,以往的一切都一笔勾销了,托马斯费尽心思谋取石头城城主的位置,到头来在无意当中死于城主的部队之下,也是一种天意了。

    天色已晚,何剑命令就地驻扎,部分第一团和第三团陆陆续续回营,别人都在生火的生火,扎营的扎营,只有何剑等几人无所事事,何剑晃着两条胳膊,打算四处看看,顺便和将士们打成一片,电视里都这么放。

    信步而行,绕着帐篷转了两个圈,不知怎么又来到托马斯和邓的坟前,何剑正准备绕过,却看见一人在坟前驻足,高挑的身材,纤细的背影,在千余人的围绕中尤为显得孤寂,正是达达妮。

    何剑轻叹一口气,有些事劝多了没用,必须自己走出来才行。

    缓步上前,两人并肩而立,何剑穿越到梵塔希大陆占用小布的身子,那时既瘦又小,40岁的村长收拾他跟抓鸡似的,后来经过二次发育,可算长到1米8左右,不算太高,也是差强人意,此时跟达达妮站在一起,几乎相差不了多少。

    何剑站她身边,偷偷斜一眼她的个头,不着痕迹地挪开少许,心中不免嘀咕,这老城主到底是怎么养的,这妮子才15岁啊。

    达达妮看了何剑一眼,转过头又去看坟,可怜两位纵横戈壁的大盗死后也不过是一黄土,微微凸起的土丘上插着两根树枝以作标识,达达妮沉默了一会,问道:“你怎么不说话?”

    何剑笑道:“等你说呢。”

    达达妮伸手拨弄着坟头的树枝,幽幽地道:“你知道吗?照理说托马斯策划了谋取石头城城主的位置,直接导致了我父亲的死,而今天大仇得报,我应该高兴才是。”

    她轻轻摇头:“但我高兴不起来,甚至连欣慰都谈不上,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只是觉得厌烦,父亲想方设法保住城主的位置,维耶里叔叔想反又不敢反,蠢蠢欲动了好多年,这个托马斯还联络了很多其他的城主,也不知道骗了维耶里什么,就为了

    篡取一个位置,值得吗?”

    “石头城的士兵死了很多人,维耶里死了,我父亲死了,这个托马斯同样也死了,还有他边上这位我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人为了杀我也死了,值得吗?”

    “值得吗?”何剑用只有自己听的见的声音说道,“或许,值得吧?”

    她父亲的位置当时是拼出来的,这些人不去拼,怎么知道结局如何?并不是所有人有个好父亲的。何剑有句话没说出来,达达妮自以为无忧无虑过了这么多年,自己没有去拼,其实她一直都有在拼,拿那个世界的话来说,她在拼爹。

    达达妮没听见何剑说什么,或许她只想自己说,根本不想听,她继续说道:“我真不知道这些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拼一个位子吗?失去生命在所不惜?”

    何剑眉头暗挑,心里寻思着如果真知道会失去生命,这些人怕就不这么选了,但这话显然达达妮不爱听,索性当个听众好了。

    “何剑,”见他不答,达达妮问道,“你说,人活着是为什么?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何剑飞快地扫了她一眼,心说这典型的青春期问题啊,这姑娘一直生活在她父亲的羽翼下,身体是发育了,心理上的青春期稍微晚点了吧?这个困扰无数哲学家的问题该如何回答?

    如果跟她说为了繁衍会不会把人家吓走?

    何剑轻叹一口气,一点也看不出心中的龌龊心思,他说道:“你这个问题很好,但我不能给你答案,因为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的,甚至每个人每个时期的答案也不一致,我不能替你活。”

    “比如你小时候,你父亲的意义就是把你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养大,给你最好的条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看到的这些人这么拼命,一定也有他们想要守护的东西,这位一心要杀死你的家伙,”何剑伸手弹了弹坟上的树枝,“他生命最后的意义大概就是成全一个义字,他去做了,不管有没有做到,在他来说,这就是他的意义。”

198 法神的手抄本

    达达妮听了若有所思,问何剑:“那你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何剑失神了会,脑海里突然蹦出那个活了5千多年的老头子,深沉地回道:“我活着的意义大概是统一全大陆,联合大陆所有力量一致对抗星外势力吧。”

    达达妮听了目瞪口呆,心中的伤感都被冲淡了少许,瞪了他一眼:“不想说不说就是了,胡扯什么呢。” 片刻后又问道,“何剑,你说,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何剑撇撇嘴道:“每个人的意义当然是不一样的,我还能替你活不成?自己总有自己的想法吧?比如做个占星师?像我的理想就是世界和平。”

    达达妮不理会何剑的“胡说八道”,静静地思考着,眼神从眼前一千多人慢慢划过,最终停留在魔法学院的一众学员身上,她的眼神越来越亮,突然扭头对何剑说道:“我知道了!”

    何剑一耸肩膀:“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了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达达妮不理会他的讽刺,继续说道:“以前我父亲还在的时候,我就想作一名出色的魔法师,现在石头城没了,其他都不好完成,但你教这么多人魔法,肯定也能教我,你说,我的理想成为大陆第一位女法神怎么样?”

    何剑呵呵一笑:“嗯,不错,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达达妮翻了他一个白眼,说道:“我不是说我就要成为女法神啦!我的意思是朝那个方向努力,尽我最大的力,看看我能完成多少,何剑,你帮我不?”

    何剑是知道达达妮对魔法的热忱的,当初可没少缠着他说魔法的事,如果她能尽快的从失去父亲的伤痛中走出来,何剑还是乐见其成的,当下笑道:“我不帮你还能帮谁?”说着话,精神力探入戒指,既然这丫头真心想学,那就来本靠谱的功法吧。

    何剑手一翻,递出一本册子,达达妮狐疑的接过来,念道:“《水系魔法进阶详解》?”

    不远处的艾米丽一直在关注着何剑,她自认为这是职业的体现,以她的耳力不想听也能听见,此时狂撇嘴:“哼

    ,不帮你还帮谁?”一旁的苏拉不解地问:“帮什么?”

    艾米丽一跺脚:“快去帮忙生火啊!你看那么多人还没生好火,你火系魔法就不能去帮帮忙吗?”

    达达妮没听见他们兄妹的谈话,拿着书心里多少有点失落,她跟几位风沙镇的“高层”都聊过,知道何剑赠了功法,托姆现在教给二团的就是出自何剑,像苏拉拿到的是《火之道》,艾米丽有《暴雨剑》,刚刚艾米丽救她时还使过,看声势就知道绝非凡品,但自己这本听上去一点都不厉害嘛。

    达达妮没好意思说,但脸上表情很明显情绪不高,何剑笑了笑,说道:“最前面有目录,不先了解下?”

    这本册子基本上被她判了死刑,还没她家里的几本魔法精装本看着靠谱,碍于何剑的面子,达达妮翻到第一页:魔法学徒篇、魔绘师篇、魔法士篇等等,没什么特别的,大的目录下面还分小的章节,什么感知,结构简化,水系冥想的不同种种类类分了不少,看上去虽然详尽,但和其他魔法教材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谢谢。”达达妮说着话就要把书收起来,何剑又伸手拦住:“你别着急合上,作为魔法师不仔细可不行哦!”

    “怎么了?”达达妮听何剑这么说,知道这册子大概与众不同了,可还没发现哪里不同。

    何剑手指在册子上点,“往下看。”

    达达妮顺着手指方向往下看,魔法学徒、魔绘师、魔法士,一页完毕,翻过一页,魔法师、中级魔法师、大魔法师,达达妮的心跳开始加速,世面上能讲述到中级魔法师的书籍都少之又少,更别说到大魔法师了。但这本册子显然还没完!

    魔导师、大魔导师、法神!

    这本册子从魔法学徒一直讲述到法神!

    达达妮晕晕乎乎,“这……这……”这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何剑在一旁笑呵呵的,说道:“现在怎么评价这本册子了?”

    达达妮看看册子,看看何剑,再看看册子,好不容易理顺了一句话:“你为了骗我这是早就准

    备好了的?”

    何剑的笑容瞬间凝固,跳着脚说:“什么为了骗你?什么早就准备好了?”

    达达妮指着书说:“这上面写着进阶到法神呢!大陆上哪有法神?”

    两人声音稍大,这回准备去放火的苏拉都听见了,但就听到这一句,回头跟艾米丽解释:“何剑他爷爷一心想当法神的,带着何剑在山里……”

    艾米丽从头到尾都在看,哪里管他哥哥聒噪,把他推到别处:“去去去,去放火!”

    苏拉一边走一边叫:“是生火,生火!”

    何剑被达达妮气笑了,说道:“大陆怎么就没有法神了,现在没有,以前没有吗?”

    达达妮无语地叹了口气,摇摇头对何剑说:“法神安东尼奥那是多久前的事了,除了他我还没听说过大陆有过第二个法神。”

    “既然有个法神,那你凭什么说这本书是假的?”

    达达妮做出一个抓狂的姿势,叫道:“你总不能随便掏本书出来,跟我说是法神写的吧!”

    何剑异常憋屈,劈手把书抢了过来,翻到最后一页,指着角落叫:“念念!这是谁的签名!安东尼奥那老头虽说什么系都会,但就是水系魔法师出身!写个水系的进阶册子有什么不对?”

    达达妮盯着他手指处,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她辨认了半天念出来:“安东尼奥。”随即不敢相信的叫道:“上面写着安东尼奥就是安东尼奥啊?你怎么不写个达达妮说是我写的呢?还有就算他是安东尼奥,怎么保证他就是那个法神?”

    何剑的胳膊在空中用力的甩动以增强气势,正准备爆点猛料,突然空气一阵涟漪,一个拳头大的人头浮现在空中,对何剑呵斥道:“别甩!”随即转了180度,对达达妮说道:“真是我写的。”

    达达妮还没反应过来,小小的人头好像肥皂泡似的破裂,消散在空中。

    达达妮对着人头的方向发呆,半响,抬头看看何剑,手指比划着问道:“刚才就在这儿,这么大个,一个人头你看见没?”

199 啥不高兴的说出来让大家高兴高兴

    何剑也不知道安东尼奥哪根筋抽了,之前那么叫他,几次都快死了叫他都不理,搞得后来都忘了戒指里还住着个法神,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出来了,美少女比哥的吸引力大这么多吗?

    何剑也不含糊,一边回答着:“那个老家伙就是法神,这破册子就是他写的!”一边挥动胳膊,舞得跟风车似的,精神力导入戒指狂叫:“出来!你给我出来!老子转不死你!”

    法神再不搭腔。

    何剑身体素质非常人所及,舞动之快也非常人所及,总之是呼呼作响,他敢再快点就要起飞了!

    达达妮已经彻底懵逼了,何剑的语言和他的行为模式在她脑中形成强烈的冲突,她要是个人工智能此刻就该宕机了,就算她是真的人类此刻也被何剑唬得连退数步,叫道:“我信了,我信了!你要干嘛?”

    不远处的艾米丽和苏拉还在推推搡搡,看到这一幕也惊呆了,苏拉之前没注意到,艾米丽可是亲眼看见那个人头,而且据何剑所说,那是法神安东尼奥!

    这种冲击简直无法用语言描绘,就像走在街上一人拍拍你,跟你说,哥们是秦始皇!哪怕不让你打钱,那也足够唬人了,要知道,法神比秦始皇还早三千年!

    不过好在发生在何剑身上的神奇之事不是第一次了,他现在身材还是方的呢,如果法神真的附身在他身上,他能拿出那么多功法和高级的武器倒也能说的过去了。

    只是召唤法神的仪式也太诡异了!难道水系的召唤要模拟水车……

    “好了!好了!你别转了,不用他老人家出来了!”达达妮叫道。

    何剑刚才是太冲动了,此刻见不少人已经被吸引了注意,频频往这边看,也不好再挥舞胳膊,只得悻悻地停了下来,看大家还盯着看,找一个好欺负的,冲苏拉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螺旋桨啊!”

    苏拉一片迷茫,问艾米丽:“什么桨?”

    达达妮信了大半,把册子慎

    重的揣入怀中,何剑被安东尼奥搞得劝慰达达妮的心也没了,深入士兵中间亲切慰问的戏码也不想演了,招呼一声:“把人都叫来吧,开个会开个会。”

    不一会,野战军高层悉数到达何剑的中军大帐。

    这顶帐篷还是葫芦湖镇的镇长布朗“赠送”,大不说,全部用魔兽“疾行骆驼”皮所制,疾行骆驼是少见的两系魔法魔兽而几乎不带攻击性的,它最高仅能成长为二级,具有气,水两系,因为它们的皮毛最适合制作帐篷,所制作的帐篷温度和湿度比周围环境要好了很多,而且这种骆驼本身没什么攻击能力,所以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至少在石头城附近已经几乎绝迹,据说顺着沙漠往西方去还能捕获到,每一头都是天价。

    何剑环顾左右,见人到齐了,开口说道:“刚刚经历了咱们队伍合并以来的第一战,我做好了这一天到来的准备,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不过幸好小伙子们干的不错,这一战胜得漂亮!”

    稍停了片刻,他问道:“怎么样,咱们的战损统计过没有?”

    托姆第一个跳出来,眉眼都是笑的:“没有!第二团就射射箭,丢丢手雷,哪会死人,连个累的都没有!”

    这次大胜几乎都是依赖第二团的魔法武器,如果没有这些武器,硬碰硬的话也许能胜,但绝对不会这么轻松,这回托姆可算是长了脸了。

    地火听托姆说完,眼珠子乱转,脚步磨磨蹭蹭就想往外蹭,何剑皱着眉头问他:“地火你干嘛呢?”

    地火露出超无辜的表情:“哥,我不知道还要统计战损呢,我现在就去问!不过杀杀这些残兵败将,想来不会有人崴到脚吧?”

    何剑怒斥:“说什么疯话呢!快去问!”

    “好,哥!”地火屁颠屁颠跑出去,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何剑无奈地摇摇头看向毕尔顿,毕尔顿面沉似水,鼓着腮帮子生闷气,何剑不解地问道:“毕尔顿,你这是生哪门

    子气啊?”

    毕尔顿的声音瓮声瓮气:“丢脸了!”

    托姆眉开眼笑:“怎么了?丢什么脸了?”就差说有什么不爽的说出来让大家爽爽啊。

    毕尔顿狂瞪托姆,喝道:“你不知道吗?你打听很多遍了还不知道吗?”说罢扫了眼何剑,声音低了不少,“第一团重伤五人,轻伤十六人!”

    何剑连连安慰:“没死人就好,没死人就好,”想想还是不得要领,问道:“那种情况下怎么伤的?”

    毕尔顿胸口急速起伏了两下,说道:“那帮小子骑术太烂!有好几个是追得太紧遇到咱们自己的魔法陷阱掉下马的,也有太欢了冲进人家人堆里,被人家一哄而上砍了的,要不是他们不敢久留,说不定还要砍死两个!”

    何剑也是无语,不过这都是成长所要经历的事情,这些事情早晚要遇到,第一次作战没死人就算是万幸了。

    这些事情不需要何剑多说,毕尔顿本身就有经验,只是之前没有重视,发生之后强调一下就好,最起码追杀的时候在后面嚷嚷,吓得对方出错,一个人冲到人家人堆里不是傻缺吗?

    毕尔顿说完,达达妮也来汇报,石头城野战军的所有物资都是归她调配的,她手下也有几名军需官负责统计事宜。

    “马车损坏三辆,都是在搬运挪动的时候坏的,不过没什么影响,物资挪到其他车上就好,目前马车足够。”

    他们从石头城出来的时候把能带的马车全部带了,但实际上用不了这么许多,大部分的物资都在几个头头的空间装备中。

    马车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放一些私人物品,比如帐篷被褥什么的,十个人分一辆马车,另外主要用途是存放尚未成型的魔法装备,这些装备需要时日吸收魔法元素,等时间一到就可以收入空间装备中,第三个用途就是给魔法学院的学员们乘坐了,倒不是他们走不得路,而是他们需要抓紧一切时间赶制魔法武器!

200 重骑兵和轻骑兵的优劣

    “另外,”达达妮含笑说道,“关于马匹,不仅没少,还多出200匹,我们又多了200骑兵,可惜除了死掉的马,还有不少盗贼团骑着马跑了。”

    何剑好久没见达达妮笑了,刚才给她法神大人的手抄本差点没吵起来也没个笑脸,此时居然为了多出点物资而笑靥如花,看来她是真的把管理物资当做个正经事来做了。

    “可不是有马就能有骑兵的,”何剑笑道,“咱们一开始搜刮来的那些马运运东西还行,骑着打仗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你没看还骑翻了几个吗?”

    毕尔顿的脸色才刚好点转眼又黑了……

    “骑兵的马底子要好,还要经过严格训练,回头毕尔顿倒是可以挑一些出来,咱们把骑兵的样子也做出来,骑兵分为重骑兵和轻骑兵,毕尔顿,你看我们搞什么样的合适?”何剑随口问道。

    一说起这个,毕尔顿来了精神,说道:“不管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对战马的要求都是很高的,咱们的战马做什么都不合适,之前翻了很多个也不全是人不行,战马不行也是很大的因素。”

    “知道了知道了,没怪你。说骑兵。”何剑摆手道。

    毕尔顿总觉得他的态度过于敷衍,没有真心实意地听他解释,但也不能总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只能放过这个话题,接着说:“重骑兵是攻坚用的,两军对垒,无物不摧,没有一位统帅不想拥有一支重骑兵的,而轻骑兵是重骑兵的简化版,他们缺少厚重的板甲,无论坚固度还是冲起来的力量都比重骑兵差了不少,但轻骑兵也有优势,就是机动性更强,平原作战,轻骑兵骚扰骚扰是非常好的。”

    毕尔顿停顿了片刻,给众人一点消化的时间,继续说道:“你们看咱们刚刚消灭掉的盗贼团,他们大致就属于轻骑兵的范畴,这么多年未被剿灭就是因为他们的机动性特别强,但要说战力,”他摊开手说,“你们都看到啦。”

    也不知道大伙听没听懂,像培根、蒙哥这样的,对骑兵多少还有个概念,不管理念是什么,都有个

    自己的想法,像托姆这样的,一开始是佣兵,最多就是十人左右的队伍,到了风沙镇后手上人倒是多了不少,但也从来没有接触过骑兵,此时只能凭着感觉想象优劣,而像苏拉兄妹和达达妮更是听了一头雾水。

    何剑思忖了片刻问道:“那你的意思是弄个重骑兵出来?”

    毕尔顿挠挠后脑勺,腼腆地说道:“也不是啦,重骑兵是每个指挥者的梦想,只要有一支重骑兵在手,像今天这样的战局,根本不需要其他,正面平推过去就行了。当然了,我也知道咱们现在条件艰苦,但我前两天去看过矮人工坊,少量地配置一点重骑兵装置也不是不可以,大人,您看?”

    何剑一拍大腿:“那就组建轻骑兵队伍吧!”

    听他说的爽快,毕尔顿一扫之前的阴霾,站起身来应道:“哎!”转念想想刚才是不是听岔了了什么,向何剑确认道:“我刚才说的是重骑兵吧?”

    何剑笑道:“不错,你说的是重骑兵,但咱们组建的是轻骑兵!”

    毕尔顿的笑容渐渐僵硬,用苍白的语言辩解:“这个……这个,轻骑兵作用不大……”

    何剑脑中全是彪悍的蒙古骑兵,跟这些类似中世纪的人打仗,蒙古骑兵收拾他们不跟玩似的,他笑道:“那是他们不会用!我问你,重骑兵给你,你怎么用?”

    “这有什么怎么用?重骑兵无坚不摧,两军摆开,在适当的时机重骑兵一个冲锋,敌人将土崩瓦解!”毕尔顿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轻骑兵给你,你怎么用?”何剑又问道。

    毕尔顿不解何剑为什么这些也要问,回答道:“当然是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出其不意切入敌阵,利用骑兵的速度迅速切割,使敌阵首尾不相连,此时用步兵掩杀,一举破敌!或者作为奇兵偷袭敌人粮草,胆子大点,机会很好的话,还可以一举擒拿敌首!”

    众人纷纷点头,托姆甚至觉得这家伙并不是看上去那么鲁莽,到底统军多年,还是有点思想的。

    何剑环顾一圈,见大

    家深以为然,觉得时机成熟了,装逼的时候到了,轻轻咳嗽两声,说道:“要是给轻骑兵配备魔法箭呢?”

    “配备魔法箭,配备魔法箭……”毕尔顿轻声念叨,再结合今天何剑怎么干掉盗贼团的,心中突然明悟,猛抬头说道:“不必冲入敌阵,用冰冻箭骚扰,火焰箭攻击,敌进我退,敌退我进,一直到咬死它?”

    “嘶……”在场众人想象了一下那种场景,魔法箭因为自带气系和土系魔法,本身就更重,也飞得远,先用冰冻术,束缚术定住敌人,再用爆裂箭猛攻,敌人冲是冲不上来,见机得快,而且机动性跟轻骑兵一样还能跑掉,但凡还有点幻想,岂不是要等部队把魔法箭射光?

    众人都抬头看向何剑,心里存了一个想法:这人是魔鬼吗?

    何剑得意洋洋地开口:“毕尔顿,加上之前的,咱们一共有500匹马,不是全部给你,我看过咱们原来的马能用的极少,盗贼团的马说不定还有一些善战的,你组织人挑选一下,在你的第一团里面组建一个骑兵连,马和人都要过关,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慢慢调整,除了马匹,装备也要跟上,达达妮。”

    “在!”达达妮娇喝道,随即发现自己过于兴奋了,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

    “魔法箭现在不多,你跟托姆商量下,让第二团匀一点出来,反正过不了多久,新的即将成型,还有皮甲你让人去采购,石头城那些商团的联系别断了,跟咱们山里的武器往来也别断了,派机灵的小伙子,一定一定要是咱们自己人,空间晶体我倒是多,武器装备丢一次损失可大。”

    “明白!”达达妮郑重点头。

    不管是石头城还是风沙镇,何剑把所有的自有作坊除了需要魔法加工的,包括暖宝宝的裁剪,魔法箭的初步制作,手雷的前期工序等等都放到希望山脉,由地火派人保护,地火一共留了700人,除了冶炼就是为了保护这些人,而货品的运输,则由达达妮指定了专人负责,都是原来石头城的心腹,骑士等级三级!

201 谁不是饿得眼冒金星呢?

    法尔廷斯是个帅气的小伙,和周围伙伴不同的是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发,周围邻居经常跟他开玩笑说他有亚萨帝国皇家血统,亚萨帝国的皇帝姓李,皇位传承300余年,他们的标志就是一头黑色的头发。

    法尔廷斯当然知道自己没有什么皇族血统,如果有的话也不至于老爹打猎魔兽为生了,更不至于死在噬石猪的嘴下。

    他清楚的记得那一天,他才13岁,在石头城的穷苦人家,13岁的男孩可以独立干活了,他的老爹是一名猎人,他自然是跟着老爹一起上山,由于力气太小,只能负责安置陷阱的简单工作,他们原本是想猎一只沙甲兽,沙甲兽大多生活在沙漠地区,在希望山脉也有少量出现。

    沙甲兽是土系魔兽,成年沙甲兽有极其强大的自愈功能,甚至它死后只要魔晶还在,剥下来的甲也会有自动修复功能,这就是沙甲兽的价值所在,可事实呢,正是因为沙甲兽引以为傲的保护,才让它走向濒临灭亡,这恐怕是造物主都没有想到的。

    再强大的自愈能力也敌不过人类的陷阱,法尔廷斯的陷阱简单而有效,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用噬石猪的肉来吸引沙甲兽,两者都是生活在地上和地下之间,都是杂食性魔兽,一个皮糙肉厚,一个自愈极强,平时遇到也是不死不休的局面,沙甲兽对噬石猪的肉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偏偏噬石猪有个奇怪的习性,它不能忍受任何魔兽或人类惊动同类的尸体,只要有一只噬石猪在,任何魔兽就不能动死去的噬石猪,所以噬石猪要死都是一起死,也正是因为这个习性,有些猎人会故意用别处噬石猪的尸体做诱饵,然后守尸体,把它活活熬死。

    然而守尸体也要先营造好地利,一只发狂的噬石猪可不是什么猎人都能搞定的,成年的噬石猪就连二级骑士都招惹不起。

    法尔廷斯在捕猎沙甲兽的时候发生了一个纰漏,本以为引来的是一只沙甲兽,没想到来的却是成年的噬石猪,沙甲兽的陷阱对成年噬石猪没有任何作用!

    后面的剧情不用太多描

    述,法尔廷斯的爹带着他疯了似的逃窜,仗着猎人的身手还逃了一段距离,但带着孩子的他如何才能逃掉狂怒的噬石猪的追捕,他爹实在是无计可施,做出了一个所有当爹都会做出的选择,他让法尔廷斯跑,自己回头迎上了噬石猪。

    13岁的法尔廷斯完全懵了,脑海中只有他爹的一个字“跑!”他没命的跑,忘记了周遭的一切,似乎只要跑的够快,恐惧就追不上他。

    法尔廷斯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不是因为他跑得快,而是他遇到了来希望山脉巡视的巴特莱。

    石头城城主六级骑士巴特莱!

    巴特莱随手救下了这个孩子,询问之下才知道他爹还处在危险之中,数人赶回去救人,却晚了一步,法尔廷斯自那天起,失去了父亲。

    在石头城因为种种原因,失去父亲的孩子数不胜数,但法尔廷斯赶上了,正巧碰上了巴特莱,巴特莱见他乖巧,让他在军中任职,一个13岁的孩子能干什么,无非是巴特莱赏他口饭吃罢了。

    从此法尔廷斯成为了石头城卫兵的一员,6年过去了,他成为一名19岁的“老兵”,由于从小跟随着父亲上山打猎,身手尚算不错,年纪小小的他有着不服输的精神,在和一帮兵痞子锻炼的时候也不愿服输,所以尽管军中的教官差,功法也差,还是被他练到了二级骑士,而且三级骑士指日可待,在19岁而言,这算个了不起的成就了。

    叛乱之夜,他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城主一边,侥幸未死,几天后又得到了即将远征的消息,这一刻他犹豫了,他出生在石头城,小时候打猎也不过三五日的距离,从来未出过远门,况且家中母亲年纪一天天大了,这时候出远门明显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他把他的犹豫告诉了自己的母亲,换来了一顿臭骂,他母亲就问了他两个问题,13岁那年,是谁救了你?这6年来,又是谁给了你一口饭吃,还有饷钱?现在恩主已死,你没有给他报仇也就算了,恩主的女儿被人逼迫着逃走,你居然还想着不出远门?

    是跟随达达妮,或者说是何剑出征的,每个月都将得到一笔不菲的月钱,可以选择放在自己身上,或者选择指定给某个人,法尔廷斯指定将钱全部给自己的母亲,从此踏上了征程!

    他也成了袍泽中最坑的家伙,因为他没有钱!

    这次挑选轻骑兵,他第一个报了名,不为别的,因为凡是被选拔上,将赋予“美团骑士”称号,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军中有数个称号,多获得一个称号,将多发奖金!要不是在行军途中,法尔廷斯恨不得把所有称号都报考了!

    据说“美团骑士”这个名字是军中最高指挥官何剑定的,听上去就别具一格,美滋滋拿钱的团,爽!

    只是让法尔廷斯没想到的是美团骑士并不是他想当就能当的,据第一团团长毕尔顿说,这个组建的骑兵连以后将是一支主力部队,发最多的钱,吃最好的肉,泡最好的药澡,锻最凶残的炼,当然,凡是遇敌也将冲在第一个!

    所以,这支队伍是宁缺毋滥的,在第一批报名的近200人中计划入选二十到三十人!

    十比一的入选率,就意味着10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拿到钱,法尔廷斯眼睛立刻就红了,当时脑子一热把所有的钱都留下来,现在弟兄们吃东西都防着他了!偷吃愈发困难了!一定要成为美团骑士!

    接下来,就是大家挑选马的环节,500多匹马集中在一起,200多人去挑选,法尔廷斯相中了一匹瘦马,当然这500多匹马中,膘肥体壮的真不多,无论是从石头城“请”过来的,还是盗贼团“送”的,他们都不是有钱的主。

    但法尔廷斯这匹马还是有些瘦得脱相了,马脸本身就长,这匹脸都凹进去了,显得眼睛特别大,马身子瘦骨嶙峋,一根根排骨清晰可辨,四条马腿跟刀螂似的,不知怎么地,法尔廷斯一看它就心动了,抛开相马学不说,作为猎人出身的法尔廷斯自有一套相马的技巧,而看上这匹,怕是因为他们太像了!

    一人一马谁不是饿得眼冒金星呢?

202 你不患难怎能称上患难之交?

    “小白!”法尔廷斯抚摸着马头,轻轻叫道。

    小白仿佛有灵性一般,蹭着他的手,轻轻喃呢,一人一马就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天晓得,也不知道法尔廷斯和小白是不是互相认错了,因为所谓“小白”明明通体黑色,仅额头和四蹄各有一撮白毛!

    就是它了!

    不理会战友们“找到亲兄弟”和“嘿,这马一骑上去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的嘲笑,法尔廷斯带着小白狠狠饱餐了一顿,从此他们的命运再也分不开了。

    第一项选拔要求很简单,骑在马身上即可,200人中挑选50人,下马即落选,吃饭,喝水包括排泄、睡觉,全部在马上完成。

    半天之内就有百人下马,剩下的就怎么也不肯下了,法尔廷斯身为二级骑士,耐力比普通人强些,但骑马只是小时候骑过,13岁之后在军营中骑得还真不多,所以骑术也有限的很。

    仅半天时间,大腿内侧就磨出了血泡,而小白却出乎意料的强,本以为先吃不消的是马,瘦的跟骷髅似的,乍一看站都站不稳,偏偏带着个人半天跑下来,还是那副死样子,而且不出意外还会继续下去。

    小时候猎人的经历教会了法尔廷斯要学会坚持和忍耐,作为猎人,有时候并不定要比魔兽强,需要的只是比它更有耐心,而六年兵营生活也正是这些品质才让他一步步成长到今天,否则当初13岁的他也坚持不下去。

    这些品质到今天还在起作用,法尔廷斯强忍着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痛,和长期一个姿势造成的腰部酸胀,咬着牙在硬挺,每多过一分钟,他都在想,老子都坚持了这么久了,现在下马就太亏了!一分钟后想法变成老子又多待了一分钟,坚决不下!

    到了晚上所有人宿营的时候,这一批人还在马上,第一团第二团和第三团所有士兵在收拾好营地后都来围观,相对而言第二团原风沙镇的人最温和,第三团的矮人骑不得马,过来看个稀奇,第一团原来的兄弟最刻薄,逮着机会往死里损。

    法尔廷斯当兵年头长了,认识的人多,这

    几天吃的别人都躲着他,这时见他在马上下不来,无不纷纷开启嘲讽,法尔廷斯心力交瘁之下,又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小白在路边随意吃些草料,法尔廷斯勾着个眼神,饥火在眼中燃烧,恨不得可以像马一样吃草料,边上同袍的声音传来。

    “法尔廷斯,别硬挺着了,下来吧!”

    “下来吧,我这有饼!”

    “你不为自己想想,你好歹为这马想想,我敢打赌,下一分钟它就要跪倒了!”

    “实在不行就啃啃马肉吧,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也不知道这马还有几两肉……”

    法尔廷斯把脑袋360度旋转,统一回复:“滚!”“滚!”“滚!”“滚!”

    在许下很多不平等条约后,法尔廷斯接受了几张薄饼的施舍,肚子里有粮,心中不慌,这极大的增加了他坚持下去的信念,而且一天下来人困马乏,四下骂过之后人竟然精神了不少。

    夜里,所有的士兵都回营睡觉了,这百把“在美团骑士”不允许下马,要有本事在马上睡觉那是不管的,法尔廷斯仗着刚吵完架精神,硬挺到了下半夜!

    到了下半夜,还保持精力的几乎没有了,一天骑在马上,已经到达了他们的体能极限,个个晃晃悠悠,法尔廷斯也不行了,两条腿彻底失去了知觉,腰部一会酸一会麻,还有一会甚至察觉不到它的存在!

    他知道再这么下去肯定坚持不到最后了,索性也别休息了,把小白拉出来走一走,轻轻一提缰绳,小白甩甩脑袋清醒了过来,这小家伙一天也累狠了,不过食物倒是不缺,在食物的刺激下,一天也算熬了下来。

    一人一马随意溜达着,5月底的夜还是有些凉的,法尔廷斯在马上慢慢活动身子,眼睛一撇,看见了邻居查尔斯,查尔斯比他大三岁,却比他小四年入伍,小时候没少欺负他,自然在查尔斯入伍的时候,法尔廷斯就报复了回来,此后两人就一直延续着相互报复、损人不利己的交往,也算是患难之交。

    法尔廷斯对查尔斯是颇

    为不齿的,怎么就有人会比自己家有钱,比自己高大,还比自己帅气的?当然对最后一条,在法尔廷斯心里认为的是“自己并不比对方更帅”’。

    既然是患难之交,见到了一定要让对方患难一下,法尔廷斯轻轻拍拍马背,小白很有灵性的悄悄走过去,查尔斯埋着脑袋打盹呢,法尔廷斯凑到他身边猛一拍他,叫道:“要坚持啊!”

    查尔斯猛地一惊,整个人悬点没跳起来,双手在空中无力的挣扎了一会,咣当,掉地上了!

    法尔廷斯惊恐地用手捂住了嘴巴,对于查尔斯的落地简直“震惊到了极点”,查尔斯在地上暴跳如雷,大半夜的也不敢大声喊叫,两条大腿跟筛糠似的乱抖,他压着嗓子吼:“你还敢再龌龊点吗?”

    法尔廷斯本来抱着的打算是自己反正坚持不下去了,让他过关了多不爽,他一边保持着惊恐的神色,一边偷看“执法者”。

    执法者是埃文斯,他得到命令是过程一律不管,留最后50人。埃文斯在军中就不太说话,常常板着个脸,士兵们都有些怕他,他就在法尔廷斯不远处,看着法尔廷斯溜达,自然稍稍关注了下,眼瞅着他“无意”中惊扰了查尔斯,心中一惊,暗赞:这操作溜啊!但鉴于自己一贯冷酷的形象,他默不吭声不脸转过去了……

    法尔廷斯眼角一直在瞅着埃文斯呢,一看他扭过头了,知道得到了长官的默许,他嘴巴一下子咧开了,地上的查尔斯暴怒,你小子笑个屁,老子下来了,你也别想坐在上面!

    查尔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提起硕大的拳头冲着法尔廷斯砸过来!

    法尔廷斯春风满面,双腿一夹马肚子,小白嗖一下蹿出去,他口中大叫:“不得了啦!查尔斯打人啦!”

    查尔斯愤怒地立在当场,一个劲念叨:老子还没打呢!

    再看法尔廷斯窜出去的方向,正是百十个“准美团骑士”集中休息的地方,他这一通叫唤,睡得迷迷糊糊的士兵纷纷惊醒,跟下饺子似的往下掉人,骑术好点的跟着马匹就跑远了……

203 大人,我还想听您的教诲!

    埃文斯目瞪口呆!

    好在营中人不算多,而且刚刚一场战斗并未费什么精力,否则极有可能炸营!

    一直到了天放亮,炸出去的骑兵才陆陆续续回来,回来之后什么也不说,就问法尔廷斯在哪。

    可惜来找他的都失望了,法尔廷斯在的地方他们去不了,人在军中大帐!

    “营啸就是夜里睡的正熟,有人尖叫一声,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劳累、紧张、惊恐等等情绪而引发军营突然炸开,一旦发生营啸根本制止不住。”何剑摇着头跟达达妮等人解释。

    “不至于吧?”达达妮将信将疑,她是认识法尔廷斯的,军中跟她年级相仿的不多,有意无意就想为法尔廷斯开脱。

    “没错,大小姐。”毕尔顿点头道,“何剑大人说的没错,一旦发生营啸,后果不堪设想,我在军中这么多年也没见过,只是听闻过,没想到大人也有这样见识。”

    何剑心中不免得意,老子看过多少网络小说你能知道?

    但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谦虚道:“只是碰巧听说罢了。”头一调,收敛起笑容,问战战兢兢的法尔廷斯,“此事比你想象的要更加严重,好在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而且你也是初犯,再犯杖毙!这次我打你10下鞭刑,你可接受?”

    “谢大人!”法尔廷斯跪下。

    何剑咂咂嘴,觉得好像轻了些,而且这家伙答应的这么爽快,他就有些不爽了,但再加军棍也不合适,想了一下补充道:“再加上罚你一月军饷!”

    法尔廷斯脸刷就白了!

    何剑终于满意了。

    “拉出去!行刑!”何剑高声喝道。

    自有人进来带着法尔廷斯出去,就在账外噼里啪啦一阵抽,好小子愣是没叫一声,听得达达妮心都揪起来了。

    “军中无私情,”何剑轻轻对达达妮说道,“慈不掌兵啊!”

    达达妮默默点头:“我知道的。”

    何剑对另外几人说道:“咱们现在人少,也不算太劳累,心里压力不大,但组织放松和排解心理你

    们都要抓起来,就是多找人谈心,毕尔顿你别皱眉!”

    毕尔顿把紧锁的眉头稍稍放开,何剑继续说:“你个死心眼,你不会谈心,就不能找个会谈心的啊!”

    除了毕尔顿,托姆、苏拉和地火都同时松了口气。

    “你们别不当回事,真发生营啸,几十万大军一夜崩溃!”何剑加重了语气。

    “是!”众人回答。

    正说着话,账外打完的法尔廷斯被拖了进来。

    出去的时候上衣是完好的,回来的时候衣服已经被脱掉了,鲜血一滴滴滴在地上,两人架着法尔廷斯转了一圈,何剑见他背上伤痕道道,鲜血淋漓,他也从来没见过这个,但身为主帅还不能做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只能咬着牙硬挺。

    毕尔顿待何剑看过,手一挥,说道:“拉到外面去,示众半天!”

    何剑伸手一拦:“别了,营啸这事主要是心理,你不当它回事,它越不会发生,所以你们也别传,该谈心谈心,把他拉出去虽说警示了,但人人自危反而不好。”

    毕尔顿点点头,一看法尔廷斯满背的伤痕,站都站不住了,皱眉道:“他这一出去,还是有人要围观啊。”

    何剑眼睛一扫格罗,格罗笑道:“我来。”

    也不见他抬手,绿光在法尔廷斯身边聚拢,将他整个上半身包围,对于这种看上去严重的外伤,新生最好使了,片刻之后,结痂掉落,那地方除了看上去嫩点,和其他地方也没什么区别。

    法尔廷斯哪里接受过这么高等级的魔法治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背部火烧火燎的感觉没了,不敢相信的他用手轻轻抚摸,流出来的鲜血还在,但鲜血之下,皮肤完好如初!

    甚至连大腿内侧的伤势都好了大半!

    何剑见再不制止他陶醉地就要哼哼出来了,连忙咳嗽两声,说道:“至于你选拔美团骑士的资格,你也知道”

    法尔廷斯欣喜的心情就像被浇了一盆冷水,立刻耷拉了脑袋。

    “你是被我的卫兵拉下马的,不算主动下马,所以你的资

    格还在!鉴于被你吓下马的太多,现在第一次考核完毕,只剩47人了。你的伤也好了,所以,准备第二项考核吧!”

    法尔廷斯猛抬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的资格还在!自己的钱还在!他简直没法用语言形容心中的快乐,只能把嘴巴咧到最大,见谁都是傻笑。

    “嗯,军法处置过了,资格也还在,下面没你的事了,你出去吧。”何剑说道。法尔廷斯激动的都不知道行什么礼,手忙脚乱行过礼,就差顺拐出去了,好不容易压抑住愉悦的心情,尽量把脚步放的沉稳些,何剑的话又来了,“不过有不少被你吓跑的人刚刚回来,我听说他们都在找你,你好自为之吧。”

    法尔廷斯立刻调头,向何剑单膝跪下,慎重地说道:“大人,我还想听您教诲!”

    这回何剑嘴角翘起,只说了一个字:“滚!”

    等法尔廷斯磨磨蹭蹭擦干身子穿好衣服,领到准骑兵连处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好些人,大部分都是马受惊掉下马的,还有就是从远处赶回来,确定第一关过关的战友。

    法尔廷斯恨不得多长两张嘴,用全身的肢体语言配合解释。

    “哥,那是查尔斯要揍我,我的马惊了!”

    “叔!这事不怨我,马惊了!”

    “对对!我惩罚过马了!”

    ……

    然而战友们不是好糊弄的,也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揍他,一群人都围了上来,法尔廷斯被围在中间,欲哭无泪,哀嚎道:“各位叔,就算是我不对,我刚才已经接受过惩罚了,大人打了我10鞭子!”

    部队里的鞭子是牛皮所制,蘸上水,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10鞭子倒不算是小的刑罚了,至少比10棍子要严重的多,听他这么一说,有些较稳重的开始打圆场,毕竟大人也说过这次选拔是第一次,后面有的是机会,只要勤加练习,早晚都能选上,而且那时候人困到那个地步,几乎没人敢说自己一定能坚持下来。

    “要不这次就算了吧,10鞭子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人好心的说。

204 要不再揍一顿吧?

    “哼,这次就放过了你,养好伤我再揍你,你跑不掉!”

    大部分人都说说狠话,还有些敲诈了些好处,在法尔廷斯许下了半屋子财宝后,终于慢慢平息。

    查尔斯也没办法,挨过鞭子的人实在是经不得打,万一出了事谁都担当不起,他狠狠地说:“真看不出来,挨了10鞭子还挺精神!”

    他说着无意,旁边听着的人觉得不对劲了,一人起疑道:“这小子真的挨了10鞭子吗?我还没见过挨了10鞭子这么生龙活虎的。”

    “真的,你们是没看见,刚才那血哗哗的,打得我后背没一块好肉!”法尔廷斯愁眉苦脸,他已经预见到某些事情了。

    “血呢?”那小伙转到他身后。

    “擦干净了。”法尔廷斯之前冒血,现在哗哗地冒汗。

    “没一块好肉的后背呢?”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打完之后格罗大人,就是那位精灵,帮我治好了,这的确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这样,也容不得人不信,本来毕尔顿大人还说要示众的,真不骗人,衣服打之前脱了,后来穿的,我发誓……”

    “揍他!”人群中也不知道谁爆出一声喊,轰的一声,法尔廷斯被淹没掉了。

    良久后,人群渐渐分开,露出揍得跟猪头一样的法尔廷斯,大伙揍得满意了,一人蹲在他边上,假模假样拍拍他的衣服,“和善”地道:“小子,咱们这次就算了,还有下一回,再考核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你!你们说是不是?”

    揍人的群众纷纷称是。

    法尔廷斯奋力睁开肿着的双眼,露出一条缝隙,笑道:“我过关了。”

    人群顿时静默了三秒,一股悲哀的气氛在上空弥漫,一人跟边上一人商量:“要不再揍一顿吧?”

    何剑在账内听见外面隐隐约约传来的吵闹声,冲大伙笑道:“年轻真好。”

    从跟盗贼团开战,计划筹备骑兵连到今天,时间过去了三天,初步选拔已经出来,二次

    选拔在这47人中挑选,挑出大约30人左右,这个数字的确是少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石头城的兵原本大多以步兵为主,守城为第一要务,骑乘平时虽说也有练习,但终究不是非常专业,而且一个客观条件就是他们没有特别好的战马,也没有更多的魔法箭供他们练习,魔法箭的重量与飞行速度都与众不同,不经过练习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暂定为30人,以后只要有人有马有武器就立刻补充进来,这30人就算是个种子,先成立起来试运行。

    账内众人没理会外面的喧哗,早上抓紧时间碰个头,一会还要赶路,何剑开口道:“这30人就按照计划,选择射术最好的,选拔出来后,怎么练出来还得看具体情况,毕尔顿回头你做个总结,我的建议是除了最基本的睡觉时间,其余时间能待在马背上就待在马背上,另外练习用的箭支不能少,达达妮。”

    “好的。”达达妮应道。

    “苏拉,”何剑继续说道,“先用已有的箭支,回头你让他们开发一种训练用的,只要加气系的加速和土系的重力,其他的功能都不用,这样制作快些。”一开始无根泉的产量不够,恨不得所有的产能都用来制作魔法箭,后来成熟了好大一批,现在是制作速度跟不上了。

    “好。”苏拉回道。

    在整个队伍中,魔法学院的学员们最轻松,全程都坐在马车上,连平时的训练比起在风沙镇都少了许多,倒不是他们娇贵,而是需要他们制作各种魔法制品,这些魔法制品本来希望山脉里的矮人也可以做,但苏拉坚持让这些孩子也参与进来,因为他当初就是做暖宝宝做到红眼的,效果显而易见,他对火系魔法的结构更加深刻了,连画起魔法阵都非常熟练。

    所以,小家魔交给了矮人们,而武器在山脉中打造成半成品,剩下来的都由学员们完成,在路上做些粗活,宿营之后一些细活也要赶出来,他们可不比其他人轻松。

    何剑点点头,思考了片刻,跟苏拉说道:“要不我跟你去一趟

    小家伙那里,把埃迪森、特斯拉他们几个都叫一起,我有些话要跟他们说。”

    “去我那里吧。”虽然不知道何剑要说什么,苏拉还是安排了下去。

    很快,在苏拉房中,魔法学院几名骨干都到了,除了苏拉,还有格罗,埃迪森、特斯拉、普朗克,苏拉和格罗都是魔法四级,也就是“魔法师”级别,埃迪森、特斯拉和普朗克则都是三级,即“魔法士”。

    见人都到齐了,何剑直接开口:“马上就要出发,我就不嗦了,你们知道我们大部分都是步兵,行动速度太慢,前两天遇到盗贼团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没有马,我们怎么才能有超过盗贼团的机动性。”

    何剑经常跟学员们一起开“脑洞大开会”,也不是第一次有新奇的想法,几位都没有惊讶,立刻进入状态,开始想象。

    埃迪森是火系,但因为常常搞些发明创造,脑子最活,听到问题就开始喃喃自语:“机动性,就是要移动快,如果用魔法解决,显然气系是最合适的。”

    几人都看向特斯拉,特斯拉身为气系魔法士,对气系最为熟悉,立刻就说:“想要移动迅速,以我们的能力,无非就是两条,一是悬浮术,二是加速。我们可以在马车上用可刻画的材料,然后添加魔法阵,所有人上马车。”

    何剑不置可否,轻轻点头。其他人并没有因为特斯拉开口就不想了,而都在思索着,普朗克说道:“咱们不就是因为马不多嘛,马多还用咱们想问题。我觉得应该撇开马再想。”

    埃迪森接口道:“没有马那就没有马车,那就只能在人身上想办法,做一件魔法衣服?”

    普朗克继续怼:“给衣服做悬浮术,再做加速?不说成本的问题,你就不怕衣服跑了人还在?”

    画面太美,大伙不自觉都打了个寒颤。

    埃迪森继续道:“要不可以试试做个腰带,或者腕带,手腕和脚腕。”

    特斯拉问道:“会不会勒得慌?做成鞋子怎么样?”

205 令人绝望的名字

    众人七嘴八舌又讨论了一会,何剑见一时半会也不能得出结论,拍怕手笑道:“好了,时间关系我们不多说了,有位老人家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具体怎么做,做腰带,腕带,绑腿,鞋子,都可以,都去试试。包括之前说的马车,你们可以把思维再拓宽一下,马车一定要有马吗?好了,你们回去后再思考,现在我说第二个问题。”

    几人恨不得马上就去实验,耐住性子听何剑继续说,何剑来回走了两步,慢慢说道:“这个事情已经困扰我有段时间了,当初飞龙被抓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和运输队之间如果有个通讯工具,就不会那么被动,到后来叛乱夜,也同样是不知道石头城的情况,我们就算身处石头城,也不知道其他几座城的情况。”

    五人听得五脸懵逼,不在现场当然不知道情况,什么叫通讯工具,难不成隔几十米派个人吼吗?但知道何剑这么说,必然还有下文,而且听上去是个很打破传统的东西,都凝神去听。

    何剑捏着拳头在胸前轻轻舞动,说道:“有没有这么一件东西,可以让两人在不同的地方能够说话?”

    “什么意思?”苏拉不解道,“大声说话不行?”

    “不是不是,”何剑解释,“不用大声,我举个例子,我在帐篷内,你在帐篷外,我轻轻说句话,你应该听不见的,偏偏听见了,还能回答我。”

    “这个,校长,”特斯拉弱弱回道,“传音术就可以啊,很简单啊。”

    “对!大概就是传音术这个意思!但我的要求是普通人也可以,借助某个道具,达到远距离交流的目的。”

    几人一阵沉默,这东西比想象的要复杂很多,仅仅是个传音术还不行。

    见众人一时想不出来,何剑手一挥,说道:“行了,就这两个事,你们回去多碰头,想想怎么弄,有想法了随时来找我,先去吧。”

    几人纷纷离去,只有苏拉欲言又止,何剑暂停思考,问道:“怎么?还有什么事吗?”

    苏拉摇头:“不,我没事,这是我的屋子……”

    即使是苏拉强调了主权,他也没能继续待下去,很快有士兵来收拾,队伍经过轻微的混乱,又踏上了向北的征程。

    几天后,第一团骑兵连正式挂牌成立,共30人,这30人第一批拿到了“美团骑士”称号,每月凭称号可以多拿50铜币。

    可惜此次称号获得并没有向第二团开放,让第二团团员扼腕不已,要知道大部分第二团团员都有“狙击手”称号,有些积极分子更是有“侦查手”、“陷阱大师”等四五个称号,每个称号50铜币,加起来可就非常可观了,因为第一团从来没有过这项制度,这次选拔也算是对第一团的一次补偿。

    出人意料的是“缺德鬼”法尔廷斯当选为骑兵连连长,因为在剩下来的人当中,他的射术最精。

    跟别人说,他都说是因为出身猎户,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入伍那年他还没开始练习射术,只是一直把自己当做猎人的儿子,所以每次练习格外用心,久而久之,别人也习惯这个“猎户的儿子”射术精湛了。

    为了加快实验进程,魔法学院不惜动用了魔晶,而非刻画魔法阵等待魔力自动充盈,经过几天的实验,苏拉把研究成果带给了何剑。

    想要队伍跑得快,最合适的是绑腿,如果配合腕带会更好些,只是佩戴腕带需要适应一下,行走中一股向上的力从手腕上传来,一开始不是很习惯,控制不好上半身和下半身就不一致了,但适应了之后,只需要很小的力道,就能快速行走,跑起来更是快若奔马,以魔法学员那身体素质,只要魔力充盈,跑三五个钟头跟玩似的。

    而一开始设想的腰带和鞋都不太适合,腰带不系紧在魔力作用下,走着走着就跑胸上去了,拉着裤子特别勒裆,但系得太紧,坚持一会没问题,时间一长腰也吃不消。

    还有一开始以为鞋子是个不错的选择,但直接用无根泉树干做鞋底,显然太硬,硬到走路都邦邦响,绝对不能

    长时间走路,而用魔兽皮做鞋底倒不是不可以,只是磨损太严重,走不了多久魔法阵就魔光了。

    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绑腿,条件允许的话再辅助腕带。用气系魔兽皮上面刻画魔法阵,画悬浮术和加速,加重力开关,这里使用了一个小技巧,就是悬浮术和加速用了两个重力开关,可选择用不用加速,都不开开关的时候,在空气中绑腿就可以吸收魔力充能,打开开关则发挥效果,当魔力充满时,一般可以使用2个小时左右。

    如果每人多几组绑腿,这支队伍的行军速度将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更关键的是,这种绑腿普通人都可使用!

    而何剑一直想要的通讯设备暂时还没有结果,特斯拉倒是做了个小设备,由两块无根泉的树干制成,约巴掌大小,上面布满了魔法阵,由重力触发,传音术,聚魔符文,聚魔符文出终端镶嵌着一个魔晶,这是测试版本,正式版本不会有魔晶,也用不起,另外还有个很少见的接收魔法,这在气系魔法中没有,是以前何剑给他们上课时提到,没想到他居然记下,并且能够运用。

    东西是制成了,但效果不是非常好,首先传输距离不够长,大概50米左右就极限了,这个距离靠吼的也行,另外就是只能单对单,一个正常使用的通讯设备绝不能单对单,总不能撩开袍子,衣服里藏了20多块板,想要跟谁说话就用哪一块吧?

    要不包装一下,做成情侣专用呼机?

    何剑无声地吐槽了一下,对特斯拉在这么短的时候能做出成品还是大加赞赏,并指出了一些缺陷,希望他或者他的团队能够集思广益,早日做出2.0版本。

    虽然特斯拉对于这个作品的前景本身就没有太看好,他甚至觉得没有他曾经发明过的“气系扫地机”好用,但何剑非常认真的告诉他,如果这个发明做成功,将改变整个大陆的格局!

    并且何剑许诺,如果这个“通讯设备”研制成功,将以他的小名命名,比如叫“斯斯魔机”,或者“拉拉对话”!

206 大陆最强骑士

    特斯拉浑身一抖,顿时有了一种“好累啊并不想研发”的想法,好不容易把这种情绪压下去,回自己小组做事去了。

    队伍在有条不紊地向北进发,魔法学院的学员全力制作绑腿,因为气系魔兽材料有限,所以先紧着绑腿来,等条件富裕了再弄护腕。

    新选拔出来的美团骑士们这几天过得简直就是非人的日子,因为他们除了睡觉就是骑在马上,速度比大部队快了不止一成,所以也担负起一部分侦查的任务,值得一提的是,原先的侦查小队并没有取消,两支侦查队交替执行任务,把侦查范围扩大了一圈。

    除了日常的侦查任务,达达妮调拨给了他们相当大的一批魔法箭,这个相当大是指对他们30人小队而言,法尔廷斯看着骑兵连专属车队都有些傻眼,他平日里练箭就算狠人了,可这一排十几辆车的箭是怎么回事?

    为此毕尔顿特地跟他说过,小队每天练一车,不要心疼箭,法尔廷斯的心里数万匹马狂奔而过,自己是心疼箭了吗?大人,你是不是搞错了量词?射箭不应该按支算吗?什么时候按车来计数了?

    一天下来,30个人都吃不消了,但奇怪的是没有人嚷嚷着退出,人是非常奇怪的生物,如果是平平常常的任务,哪怕给50铜币,此刻也早就有人退出了,但他们是打败了接近80%的人才得以入选,非常的来之不易,此刻虽说极艰苦,却甘之如饴。

    当然,何剑对于第一支骑兵连还是非常重视的,无论人或马,都给了最好的待遇,用最营养的食物,别的队都是轮流洗澡,他们队是每天洗!对的,即使在行军途中,他们还是没有放弃洗澡,何剑发现一天劳累下来,此刻用魔植泡澡,吸收效果比平时好了很多,他们就走了10天不到,竟然有人从二级突破到三级骑士。要不是他们盆不够,何剑恨不得给他们天天洗。

    而普通的第一团士兵这时候和第二团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尽管再是不甘,三五天下来,第二团走得还是那么铿锵有力,而第一团则显得脚步虚浮了,为了不影响进度,何剑调拨了更多的马车给第一

    团轮流使用,至于第三团,他们行有余力,也不知道这些小短腿哪来这么多精力,照道理说,这身材每天倒腾的步数都比别人多,他们哪来的精力一天逼逼叨,何剑都不想靠近他们团,一靠近就嗡嗡嗡的声音,吵得脑仁子疼。

    5月下旬,终于靠近了风城。

    当得知还有一天距离将看见风城的时候,整个队伍都有些骚动,所有人都在谈论一个名字,大陆最强骑士,风城罗伯特!

    帐篷之中,何剑甚至能听见周围人的谈论,他到石头城时间也不长,对“大陆最强”也不是十分了解,不由好奇,问托姆道:“这萝卜头到底什么来头?”

    托姆只当他发音不准,没想其他,当下说道:“大人,骑士殿堂知道吗?”

    再无知也知道骑士殿堂,他的跟屁虫艾米丽来风沙镇之前一直就住在骑士殿堂的,那里负责骑士等级的考核,还教授功法,甚至还可以住宿,何剑就理解成一所可寄宿的学校,学成给与证书,其他地方学的也可以来交钱考核。

    “当然,我怎么会不知道骑士殿堂!”何剑说道。

    托姆无声地翻个白眼,您不知道的常识性东西还少吗?

    “嗯,那您知道骑士殿堂是他家开的吗?”托姆不服,一句话撂出来掷地有声,唬得何剑一愣一愣的。

    “骑士殿堂是私人的啊?”何剑不解,听这名字就是公办的好不好!

    见何剑显露了无知,托姆心满意足开始讲解骑士殿堂和罗伯特的关系。

    而关于罗伯特,显然其他人也听过不少他的故事,虽说他年纪不大,却像是一个活着的传奇,在数人你一言我一语之下,此人的形象渐渐在何剑脑海中丰满起来。

    罗伯特出生贵族,而且是数一数二的贵族,亚萨帝国没人不知道李氏家族,因为那是皇族,同样也没有人不知道伯格家族,因为伯格家族世代掌管着骑士殿堂。

    自李氏家族建立亚萨帝国起,立下汗马功劳的伯格家族就掌管着骑士殿堂,骑士殿堂自古就有,只是在300多年前等级混乱,还容易和西方教

    廷的骑士等级搞混,伯格重新划分等级,在各城市建立骑士分部,才渐渐地统一规则。

    骑士殿堂有两个重要职责,一是宣扬骑士精神,二是给骑士划定等级,只有骑士殿堂确认的,才被世人所认可,如果去贵族老爷那里打工,出示的证书就要有骑士殿堂颁布的等级证书。

    骑士殿堂没有出兵的权利,这权利始终在皇帝手中,它相当于一个全国性的培训机构,及资格认证机构。换句话说,伯格家族的族长可以说是所有骑士的老师。

    在每个稍大的城市,都有骑士殿堂分部,缴费后就可以测评为几级骑士,除了第四,第七级及以上。

    骑士殿堂除了办.证以外,还开设武道班,系统地传授武道经验,根据你的资质及等级,适当地安排老师,当初艾米丽就住在骑士殿堂学习,当然,如果你出得起价钱,特别要求的话,1级也可以安排7级骑士去教授。但出的起价钱的,一般都不会来骑士殿堂学,这里毕竟教的都是大路货。

    第四,第七、八、九级必须在帝都梵塔希城的骑士殿堂总部才能办理,因为第四和第七级是个门槛,而实际上有第七级实力的实属凤毛麟角,一年都办不了多少,办理的最多的就第四级。

    而第八级,伯格家族只办理过一个,那就是罗伊。

    说到此处时何剑有些懵逼,他刚刚才了解到所谓“大陆最强骑士”也不过是八级,不知怎么又冒出个罗伊。

    托姆提起罗伊的时候表情有些怪怪的,用不确定的口吻说他有个老战友一直说是罗伊的老爹,现在回樊塔希城享福去了,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众人也都不信,随便说说“社会社会”就过去了。

    何剑当时多了句嘴,问除了这个罗伊,大陆还有没有其他的八级骑士,众人纷纷不理解他的孤陋寡闻,还是苏拉跟大家解释了下“他从小跟着一心想成为法神的爷爷住在山里”,众人才都恍然,并且告诉他,西方大陆不清楚,但东方大陆,所有人都知道八级骑士有三个,罗伊、布鲁斯李和罗伯特.伯格。

207 人比人气死人

    何剑听到布鲁斯李的时候都惊呆了,连声追问,众人不满他连续跑题,勉强解释了下布鲁斯李是亚萨帝国的四皇子,并且是罗伊的徒弟,就又把话题拉了回来。

    在给罗伊办理八级骑士资质的时候,罗伯特才21岁,已经是六级骑士,这个年纪的六级骑士,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伯格家族管理骑士殿堂300余年,最高级别也就是齐平他们的老祖宗,七级。

    他们家族已经有四代没出现过七级了。

    所以每当有七级骑士来认证的时候,伯格家虽不说,心里还是蛮憋屈的,这里的“憋屈”是出于托姆的想象,但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罗伯特成了伯格家族的希望。

    伯格家族相信罗伯特绝对有这个实力突破七级,别看21岁的六级骑士很夸张,这根本就不是他的极限!

    何剑听到这都震惊了!他因为是小布的身体,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多大,约莫是18岁左右,他用了几乎是黄金神殿几千年的积蓄,也不过是三级骑士,就算是天醒法太坑,这差别也太大了,而这个罗伯特居然21岁六级骑士还不是极限!

    不过何剑忽略了一点,毕竟他来到这个大陆才两年多。

    何剑追问为什么这么说,大伙一致告诉他,因为罗伯特太吊儿郎当了!

    大陆流传着他各种吊儿郎当的版本!

    大家一致认可的版本是他能偷懒就绝不练功,发生无数次在冥想的时候睡着,家族老师那时对他的冥想已经高度重视,既不能在他真冥想的时候打断,也不能让他趁机偷懒,这个度很难把握,特别是罗伯特已经把睡觉跟冥想练得别无二致,老师们伤透了脑筋。

    何剑诧异地问,怎么骑士也要冥想的吗?托姆的答案是低阶不需要,越到高阶则越需要。

    大伙绘声绘色开始描绘罗伯特是怎么做的,好像他们亲眼所见一样。

    冥想时头部是一动不动,进入深层次思考的,而睡着了头部会不自觉的冲一下,罗伯特往

    往会立刻反应过来,但他的7级老师反应更快,这时候往往逃不过一顿打。

    罗伯特开始修炼,他没修炼怎么让脑袋不冲,而是修炼在冥想时让脑袋自然而然的冲一下,几次下来,老师一发火,他就比老师还激动,说他正在冥想,老师打断了他的思路,然后说出一套套的,以及思路断在什么地方,老师当然有水平,一听就知道是真的在冥想,错怪他了。

    几次一来,老师分辨不出冥想和睡觉了……

    何剑听了心向往之,当初他也是常被法神和普鲁斯捶的主。

    罗伯特的老师受不了了,告状告到了家主那里,就是他的老爹艾伦伯格。

    艾伦伯格当然知道他宝贝儿子的德行,只要老师告状,立刻就大棒子伺候。

    罗伯特就在和老师,老爹的斗智斗勇中成长起来,之所以21岁就达到六级骑士,实在是有时候他要去玩,拼命加紧修炼,完成任务后就解放了,在这种状态下,一步步突破而来的。

    给罗伊认证八级骑士后,艾伦伯格下了狠心,这小子的痞赖性格不逼一逼是不行的!身在帝都这个大染缸对罗伯特的成长极为不利,那小子的魂成天被几个狐朋狗友勾引着,根本静不下心来修炼!

    必须给他找个外部干扰最少的地方,而且是想玩也没地方玩的地方……

    安得利斯沙漠是个好地方,它旁边的风城就很不错,那里的骑士殿堂工作人员每次来帝都述职的时候都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再也不要去那个地方。

    罗伯特被狠心的老爹送到风城,放言不到八级不得回帝都,据说当时罗伯特都疯了,见人就说他绝不是他爹的亲儿子。

    为了早日回到繁华世界,罗伯特玩命修炼,几位七级老师也玩了命的督促,谁也不愿意待在这个鬼地方,他仅用四年就突破到了七级,又过了五年,一举到达八级!

    从第六到第八,一共9年,比罗伊还快一年!

    而这9年,艾伦伯格遵守诺言,绝不让罗伯特离开风

    城一步,而他自己则为了巡视大陆的骑士殿堂,去了风城四次。

    在这之前,他一次都没去过!

    回到帝都的八级骑士彻底给自己放了假,成天和一些贵族子弟混在一起,发誓一定要把失去的9年青春全部弥补过来,老爷子见儿子如此作为,不禁大怒,心中暗暗思量,是不是把这小子再送回去,会不会再搏个9级出来?

    于是艾伦伯格让他过阵子就必须来风城修炼一阵子,而此时,罗伯特就在风城。

    听完罗伯特的故事,何剑也是唏嘘不已,都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凭什么有的人就能,人比人真是要气死人……

    聊完了罗伯特,众人心情都有些低落,差距太大连追赶的方向都看不到,而且人家怎么听都是那么轻松,自己虽说有时候小有偷懒,但大体上也算勤勤恳恳,怎么就差这么多?

    还有这位杵在风城,大军都不敢开进去,本来何剑还想着离开石头城约莫20天了,给大家进城去耍耍就当旅游了看来是实现不了了,别说大军进城,就连跑到附近都怕别人想多,万一跑来跟你聊聊,你说见还是不见,再说见还是不见这是自己能掌握的吗?

    最后大伙决定由何剑带着后勤部长达达妮一同进城,看看有没有什么采购的物品,毕竟近1500人的队伍,每天都要吃掉好多,再多的储备粮都觉得不够。

    随同两位大人物一起进城的,还有两位保镖,何剑的保镖自然是艾米丽,达达妮却因为被芭芭贝救了一命,本身也喜欢这个爱脸红的兽人妹子,就跟地火招呼了一声,让她陪伴在身边,地火上次怪她没有杀敌就被艾米丽熊了一顿,这回干脆连人都丢了……

    次日一早,何剑让部队原地休整一天,自己和三位女伴一同去风城采购,噬龙最近一直待在芭芭贝身上,这次也跟了过来。

    他们驻扎的地方离风城约大半天的行程,四人一鸟脱离大部队直接骑马而来倒是快了很多,午后刚过,四人就到了城边。

208 看上去像斗舞

    石头城不是什么大城,胜在足够粗犷,多用巨石码成,乍一看特有一番气势,这个风城就落魄多了,城墙既矮且破,墙面坑坑洼洼,麻麻赖赖,一点都不平整,看上去就想盘一盘。

    城门口站着几个站岗的士兵,蔫头耷脑的跟来往的行人收着入城税,据说风城由几大商户共同管理,征几个兵收收税,维持一下基本的城市职能,让城市能够运作下去,不至于发生动荡即可,别看风城城墙破得厉害,罗伯特还一副不想来的样子,但这里却是沟通东西大陆最主要的城市之一。

    希望山脉几乎将梵塔希大陆切成一半,在山脉最南方是一片广袤的森林,叫幻境森林,精灵就居住于此,再往南则是矮人居住的布兰登雪山,而在希望山脉的最北方,是一块广阔的沙漠,叫安得利斯沙漠。

    大陆东西两边的人想要交流,一般有几个选择,最常见的,相对来说最安全的,是绕过安得利斯沙漠,找个出色的向导,避开沙暴,只要不碰巧碰到几种沙漠专有的魔兽,还是很有希望到达对方地面的。

    除了这个选择,要不就是穿过幻境森林,千百年来,做出这个选择的人不是没有,因为“只是穿过森林”相比其他怎么看都是靠谱的决定,只是大家并不知道他们的结果如何,反正都没回来。

    另外就是翻越过布兰登雪山,走沙漠需要一个好的向导,带足了水,该休息休息,别错过该宿营的点,但走雪山不一样,不是你想过就能过的,很多事情不是坚持一下就能挺过去,缺氧导致生理机能丧失,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更不用说雪山上还有异常恐怖的魔兽,能在这种环境活下来的魔兽,想想就不是好惹的主。

    最后一个选择就是走布兰登雪山的南面,布兰登雪山往南一直到无尽海,照理说乘船绕过那一小片海域是最方便的,但就是当地的渔民也不愿意接近那一片海域,在东大陆,最接近那里的城市叫无风

    港,在港口上绝对找不到一条愿意开往西大陆的船,给再多的钱也不去。

    传说在那片海域,是幽灵的地界!

    除了要对付难以想象的海中魔兽,还要对付看不见摸不着的幽灵,幽灵能将船上的人拉入水中,根本不是人力能抗拒!

    介于以上种种,东西方大陆交流并不算多,在少有的交流中,大部分都是走安得利斯沙漠,而风城就是在东大陆最重要的一个补给之一。

    几个守卫没精打采地收着钱,脑袋却冲着另一撮人,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嘲笑,何剑四人来的时候,这撮人中间有两人正在吵架,因为什么已经不得而知,正是吵着不可开交的时刻,一个侮辱对方是沙假兽的粪,另一个诅咒对方出门遇见沙狼。

    在大陆内部,比如坎普公国或者亚萨帝国如果这么骂人一般还无所谓,但在风城这么骂就算是狠的了,沙假兽和沙甲兽只有一字之差,命运却是天差地远,沙甲兽是土系魔兽,最高可成长到四级,算是非常厉害的魔兽,它的皮甲是任何武士所喜爱的珍品,具有自动修复功能,而沙假兽和沙甲兽长的异常的接近,连粪便都很像,却不是魔兽,只是普通的野兽!

    猎人们往往根据粪便来判断遇到什么猎物,看见沙假兽的粪便往往是白高兴一场,要知道,沙甲兽因为太受欢迎,现在已经不多了,如果能猎到一头成年的沙甲兽,足够让一位沙漠猎人轻松5年!

    沙假兽因为长得异常像沙甲兽,往往躲过很多其他野兽的袭击,但也因为长得太像沙甲兽,往往被猎人杀了泄愤!沙假兽的甲没半点作用,肉也很少,根本杀了没用,杀它的人只有一个想法,杀了它,让它不再扰乱视听!

    和沙甲兽因为有坚固的甲而死一样,沙假兽大多死于过于接近沙甲兽,在沙甲兽不多的今天,连沙假兽都不多了。

    在沙漠中骂人沙假兽大概就是废物中的废物。

    而沙狼则是在沙漠中特有的二级魔兽,一群二级沙狼能够进化出一头三级头狼,别看它们级别不高,却是沙漠中的人最不愿意碰到到的所在,沙狼成群结队,耐心十足,聪明的头狼几乎会使用简单的兵法,什么偷袭,掩护,佯攻,用的异常纯熟,特别是它们韧性太可怕,有机会就上,没机会就等待机会,在沙漠中荒无人烟,走个十几天实属正常,谁能保证十几天不犯个错?

    何剑在一旁看人对骂看得津津有味,并且也做了总结,人总是要不停地汲取养分才能成长,在这里,他学到了骂人要因地制宜,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有目的的去骂才能有更好的效果,不要动不动就别人的家人,要不就是加上器官,太没有水准。

    很快,队伍就排到了他们四人,那边骂人的愈加激烈,除了骂人,已经加上了很多肢体语言,一哥们脸色涨得通红,他是骂沙狼的,显然落入了下风,只见他上蹿下跳,一会指天一会指地,看上去在演绎八荒**唯我独尊,要说是做广播体操明显是低估他了,比跳大绳也就低一个级别。

    他对面的也不甘示弱,他脚步灵活,却把双手背在背后,绕着“天山童姥”游走,两嘴唇一碰,各种骚词不间断的冒出来,什么“鬼面鹉到底跟什么结合生下了你”,什么“小时候你就是个蛋,也不知道谁切开了你,长大了你还是蛋!”

    何剑在一旁看得莫名的喜感,一边交了四人的入城费,一边跟兵哥哥笑道:“被骂成这样都不动手,这也是厉害啊。”

    要知道石头城向来以民风彪悍著称,看看经常受此熏陶的艾米丽用什么兵器就知道,在石头城这么吵架而不动手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兵哥哥斜了何剑一眼,说道:“第一次来啊?”随即看了看他肩膀上的噬龙,笑道,“这鸟不错。”

    噬龙翻个白眼,叫道:“何剑,他说你鸟不错。”

209 你敢把三通挂书包上吗?

    兵哥哥目瞪口呆, 何剑点头哈腰,攥着鸟嘴解释:“球球隼,球球隼不懂事。”

    身后的达达妮云淡风轻,跟主子似的,芭芭贝半个人掩在达达妮身后,不注意都不在意她,艾米丽倒没有把斩邪提在手上,只是一幅看不惯何剑的样子,狂撇嘴。

    兵哥哥也看不懂几人的来路,不过也不管他的事,他只负责收钱就好,随便张望了一下,不管那只贱鸟,说道:“别说是这两怂货,就是五级六级的大人物,到了这里谁敢动手?”

    何剑咋舌,六级骑士可以作为一城之主了,在这里动个手都不行?

    “这么厉害的吗?”

    “呵呵,”兵哥哥笑道,“卖你一个乖,罗伯特大人说了,别说动手,指着别人骂都不行,你看他们骂半天,可敢指着对方?”

    几人倒吸一口凉气,刚才看着就觉得别扭,但说不出是哪不对,原来是没有指着对方骂,怪不得两人跟鸭子似的骂人!

    “社会社会。”何剑摇着头进城去了。

    一行四人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采购,虽说出石头城的时候把所有吃的,包括能变卖的大多数都换成了粮食,还跟两个镇子“借”了不少,但一天天过去,粮食还是快速地消耗下去,而且掌管财务的达达妮发现,原本第二团和第三团吃的多些,没想到几天过去,第一团的饭量天天见涨。

    达达妮已经跟何剑反应过几次了!

    何剑倒是知道为什么,原来第一团的运动量不够,这几天走下来,一到饭点都跟饿狼似的,何剑不仅不禁止他们吃,还要用魔兽肉补身子,运动量最大的时候也是身体最需要能量的时候。

    好在现在的何剑并不缺钱,不说他的暖宝宝和小家魔给他带来了大量的收入,当他们撤出石头城的时候,将石头城府中值钱的东西变卖掉一部分,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且这笔钱理应属于达达妮的,偏偏这姑娘对权和

    钱都不屑一顾,自己留了少许,其他一并算入部队支出。

    何剑一开始不知道,等无意中听说了坚决不同意,奈何达达妮也是倔强的主,死活不要这笔钱,逼急了就要撂挑子,何剑只能先这么糊弄着,暗暗决心无论将来达达妮需要什么,定不能负她。

    几人为了不引人注目,先在城中随意租了间屋子,风城虽破,流动性人口比其他城市也是大了不少的,所以租房子这事在其他城并不多见,但在这里还是比较轻松,加上几人对房子没有任何要求,很快就弄了一间。

    剩下的事情就比较简单,四人约定好了房中集合时间,留下身手最弱的达达妮,三人各挑了一个方向向城中散去,一路走一路问,把遇见的米粮铺子都跑遍,留下地址和定金,请人送货,以最快的时间把城中扫荡一遍。

    据说当天下午不止一位邻居看见他们家的奇观,先是一位无意中看见有人来送粮食,开门的大妹子是个新面孔,以前从未见过,水水灵灵没想到要吃那么多,一车一车的粮食开进去。

    这人见是个美貌妹子就留了个心眼,凡有人来都留意一下,没想到就留意坏了,一下午,他足足见识十六趟车队来送粮食,每队5辆车起步,无数的粮食运进那小屋子,那小屋子为毛就装不满?

    这家伙看到七八队的时候就吓坏了,叫上其他邻居远远观摩,这时候他都不敢靠近了,足足等到天色暗了,数到了十六趟才回去,从此这间屋子留下一个传说,在那个灰蒙蒙的下午,一个大肚子妖精住了进来,把全城的粮食度吃光了,没两天,风城粮食价钱暴涨!

    天擦黑的时候何剑几人也回到小屋,要不是粮店关的早,他们能把全城的粮都买光了,找了家点随便吃了点东西,几人精神头也算缓了过来,由达达妮提议,众人去风城的“夜市”逛逛。

    不同于其他城市,风城一直有个“夜市”,据说最当初是东西两块

    大陆有人的东西来路不正,所以就在夜里出摊,久而久之,更多的人喜欢在夜市掏点新鲜玩意儿,也有更多的人愿意在黑市摆些小物件,在夜市买东西有个讲究,不能问来处,你可以还价,但买了就不能再找麻烦。

    而随着夜市一同繁荣起来的是夜市的那条街,别处都黑灯瞎火的时候这条街还灯火通明,一开始摆摊的那些主就是冲着这里暗才来的,要是看到现在的景象不知道心里怎么想。

    这些都是达达妮下午闲着无聊打听到的,她打听的时候已经收货收了约莫十趟车队了,邻居们都面露土色,她问什么就答什么,莫敢不招。

    听说有这么个好玩的所在,心情激动下,她也没察觉邻居们神色有什么不同,此刻把所见所闻跟妹子们一说,妹子们都心向往之。

    何剑奔波了一天,本想着早点休息的,但几个妹子听说有个逛街的所在后,一脸的疲惫居然转眼就不见了,立刻就换成了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何剑见此情形心中陡然一寒,一股强烈的惊恐涌上心头。

    那时的何剑还是一位刚上大学的萌新,还没见识过女生的恐怖,平时打打闹闹下对女生产生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以至于有位“要好的哥们”拉他去逛街,他就欣然答应了。

    何剑的噩梦就此开始,那女生看上去柔柔弱弱,个子小小,好像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一放到步行街或者商场马上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立刻龙精虎猛,瞪大了眼睛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

    那时候何剑就对相对论产生了好奇,把女生放在操场和步行街,她们的状态会有质的转变,同样,把老人家放在公交车或者公园,也有类似的效果,这个世界真奇妙!

    话说这个小小的女生看见奶茶要买,看见衣服要试,一家混在衣服店堆里的五金店因为一个小玩意“挺可爱”也遭她进去逛了一通,人家不过是个三通!你倒有本事挂书包上试试?

210 一位受宠的保镖

    一个下午时间,何剑从兴致勃勃到两腿灌铅,从欢声笑语到神情麻木,一开始还在店门口跟同样等待的大老爷们吐吐口水,到了后面已经目光呆滞了。

    拖着沉重的步伐,带着呆滞的灵魂,行尸走肉般的何剑回到了学校,同寝恭贺他和女生约会成功,他恩将仇报把人家准备夜宵的方便面泡来吃了!一碗方便面下肚,热乎劲上来,这才缓过来一口气,诅咒发誓再也不跟女生逛街!

    后来那女生再邀何剑去玩,何剑抵死不从!

    知道什么是玩不?撸啊撸算玩,打篮球算玩,逛街算哪门子玩?想骗老子逛街?门都没有!

    从此何剑对女生,或者说对女生逛街产生了阴影,再有谁敢约他,他一律回复逛淘宝去吧!

    但面前的三个女孩子不能如此对待,说老实话,这三个女孩都是涉世未深,大概也就芭芭贝路跑得远些,但一说话就脸红,当初还被盗贼团绑了,要不是何剑赶到,下场不堪设想。

    何剑都可以想象,如果他撒手不管,三个女孩子这么晚出门,不是被人拐了就是把人砍了……

    为了防止几位不谙世事的女孩子随意砍人,何剑苦着个脸勉力相陪。

    要说路程其实没有太远,但何剑一直处在“再这么走下去我一定会死的”这种心理暗示下,走得异常艰辛,到了地方才发现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没想到城墙破败如斯,这条道倒如梦如幻,刚刚踏足夜市的街道,就有一种极其不真实的感觉,这里的地面与众不同,并不是普通的泥土地,而是用一块块半透明的晶体铺设而成,颜色并不单一,有紫色,蓝色,深棕色,在街道两旁灯光的辉映下,耀出迷人的光。

    所谓夜市,摆摊的都极少了,窝在哪个犄角旮旯,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富丽堂皇的楼宇,很难想象那么破败的城墙内会有如此华丽的建筑,而且这些建筑风格多变,多数和石头城

    中都不一样,如果何剑见识再广点就会发现这里的建筑就算和东大陆的帝国与公国比起来,也不一样,他们大多是属于西方的风格。

    撇开那些造型独特的楼宇不说,一间院子引起几人的注意,大门口的旁边立了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着这家店的招牌“提米的魔兽乐园”,跟随一位穿着得体的侍者进入门内,和普通的店家不同,这里并不像是家“店”,更像是所深宅大院,只是会从各种意想不到的角落陡然冒出一只魔兽!

    院子里的魔兽和普通意义上的魔兽有所不同,这里的魔兽都是没有攻击性的,比如球球隼,进入院子第一个拐角就有只球球隼跟众人打招呼:“你们好啊,尊敬的客人!”

    也不知道哪刺激到噬龙的神经了,它张口就来:“好个屁,傻逼!”

    球球隼智力不够,只会重复学过的话,碰到没听过的话也会去学,此刻就学了过去:“好个屁,傻逼!”

    几人脚步一顿,眼睛瞟向侍者,侍者原先进来的时候还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仿佛见多了世面,此时瞪大了眼睛,眼神中透露出各种情绪,说不清道不明,何剑大概判断了下就有惋惜,愤怒,我草闯祸了,等等。

    球球隼并不多见,训练说话也不容易,特别是在特定的场合说特定的话就更不容易,这只球球隼用来迎宾想来是费了不少心思,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它觉得跟另一只鸟学舌特别有范,噬龙一开口它就学会了。

    见侍者望着自己,球球隼兴致大发:“傻逼!傻逼!傻逼!”

    何剑默默地把噬龙揪下来,塞进怀中,冲三位女士干笑:“走走,再往前看看。”

    庭院深深,不时有一些小型魔兽冒出头来,有彩虹龟,赤焰猫这种稀有品种,也有尚未长大的陆行鸟和冻冻猪,这些都是没什么攻击力的,何剑也看出来了,这里应该是在卖宠物魔兽。

    像赤焰猫这种魔兽,野生的

    尚有点攻击力,人工饲养的基本就退化了,它通体白色,少数尾巴末端是红色,只要用手搓揉下身体,就会全身变成粉色,并发出热量,在冬天抱在手中,简直爽歪歪。

    何剑一路走来指指点点,随口解释,就连那个不太高兴的侍者都不得不佩服他的渊博,他哪知道何剑不过在一路用脑中度娘翻译罢了。

    这些魔兽一般都是卖给大的行商,再由大的行商贩卖到大陆各地,毕竟此处荒凉,贵妇一般不会亲来,何剑等四人明显不是行商。

    这里的侍者一般都是人精,但这几位打量了半天都没判断出来,最后总结出达达妮大约是主子,芭芭贝可能是宠物,在这里有一只兽人宠物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艾米丽一直板着个脸,要是仔细看会发现这姑娘注意力有意无意都放在那个男的身上,这身份真不太好判断了,可能是主人的妹妹,至于何剑,看身材就知道了,一定是个保镖,但一路上都是他在开口,说明这是个得宠的保镖,而且主人的妹妹对他也有点意思,嗯,这就有点意思了。

    侍者心思电转,要说这么偏远的地方,娇滴滴的大小姐一般是不会来,而要来的必然是那位强壮的保镖,而且妹妹对他肯定也是言听计从,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位超强悍的保镖会喜欢彩虹龟吗?

    一位彪悍的保镖怎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魅力?

    “这位先生,这边的这些魔兽可能并不是你所喜爱的,请跟我往这边走。”侍者在心中默默鄙视了何剑一把,然后开始带路。

    可惜何剑脑中的度娘并不能帮他识别人心,否则他就不会友好地点点头,而是选择爆锤一顿了。

    跟随着侍者折过两个弯,来到一所大房子前,尚未进门,外面就听见数只魔兽的低吼,仅仅听声音就知道绝不是刚才见到的那些货色,连噬龙都冲何剑衣服里钻出脑袋,说道:“里面好多三级四级的魔兽!还有未成年的五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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