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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情马甲     决不能怂txt下载     决不能怂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81 石头城最强赘婿

    犀牛镇的家乡话极具特色,一句话把布朗骂醒了,连连说道:“不不,我们葫芦湖镇也愿意赞助大人一笔!”

    得到两家镇长的大力支持,何剑心情大好,眼睛一扫就看见站在中央哆哆嗦嗦的石头城最强赘婿,巨石镇镇长哈珀。

    以何剑的意思,巨石镇实力最弱,哈珀来也没有带人来,态度还算和善,虽然叛乱夜没有出兵,那也是本身实力不够,情有可原,这人以赘婿身份这么多年来勤勤恳恳也算不容易,这次就放过了他。

    想到此,何剑走向哈珀,脸上挂着自认为和善的笑容,说道:“哈珀大人啊……”

    最强赘婿二话不说,噗通就跪下了!

    趁着何剑一个愣神,哈珀以动人的情感、超快的语速开始表白:“何剑大人!叛乱夜我错了啊!”

    “我错在平时对那些镇民太好,以至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没有办法养兵,巨石镇就小几十个巡逻的,勉勉强强保证治安不出岔子,实在分不出人手支援石头城。我心里就想着,哪怕不能出兵,在心里为城主大人祈福也是好的,我就这点人手千万别再去给城主添了乱子,还不如尽我的所能,把巨石镇管好,也好解了城主大人的后顾之忧!”

    “你……”

    “我是不对,我是该罚!”哈珀一把鼻涕一把泪,“叛乱夜之后,我本想着不管石头城怎么样,我都要来一趟,我受巴特莱城主的委托,管理巨石镇,于公于私我都要来一趟,但是,但是我哪里会想到城主会身亡?得到消息的那一刻,我悲痛欲绝,直接昏死过去了!要怪,就怪我对城主感情太深了啊!”

    “这个……”

    “何剑大人你放心,巴特莱城主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刚刚苏醒就得到了达达妮小姐的召唤,想着无论如何一定要站在小姐这一方,紧赶慢赶来到这里,虽说我没钱,我没人,但我有一颗忠于小姐的心!”

    “那……”

    “那么现在就让我用实际行动来剖明我的心迹,大人您需要什么,只管开口,只要我巨石镇

    能拿出来,绝不含糊!对了,我家里还有干豆子30斤,虽然这是要吃到秋天的,但为了城主,这点小事不算什么!还有,车马要不要?马虽说没有,但我们巨石镇有车!我们巨石镇捐出马车一辆,再加两个车轱辘……”

    “闭嘴!”何剑脸色青一阵红一阵,他刚跨了两步,这哈珀已经说了这么多,又急又快,说得何剑脑仁子疼,要是他不喝止,真怕他和哈珀之间有一个要脑溢血。

    哈珀委委屈屈闭了嘴,一双眼睛柔情似水看着何剑,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何剑死死盯着他的嘴巴,暗下决心他要敢再蹦出来半个字,一定要让他尝尝火球术的厉害!

    似乎是知道了何剑的打算,哈珀只用温柔的双眸说话,绝不张口,何剑呼呼喘了两口气,托姆凑了上来,小声说:“大人,传言巨石镇原镇长,家有男丁4口,都是被他说死的,他的镇长没撤,也是因为巴特莱根本不想看见他……”

    何剑深有感触,心说算了算了,钱不要了,我也不想看见他,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口道:“钱……”

    “我没钱,我不仅没钱,人也没有!大人,春耕都快过了,巨石镇的种子播了一半都不到!我听说咱们巨石镇可有不少人跑到你们风沙镇去了,说是你们那里有什么工坊,不仅提供饭,还有工钱拿,大人,您这样可不行,咱们巨石镇人口本就不多……”

    “闭嘴!”何剑好后悔为什么要跟他搭腔,指着哈珀说道:“你别说话!”稍稍偏过脑袋看向托姆,又猛回头冲哈珀吼:“你别说话啊!”

    哈珀耸耸肩,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

    何剑飞快地扫了眼托姆,用最快的语气说:“你现在就把他带走,给他点钱,调点咱们不用了的物资,让他把春耕忙上。”

    哈珀的眼神充满了感激,嘴唇微微张合,欲言又止,何剑连忙打断:“行了,什么都别说,赶紧跟他走!”

    哈珀在一屋子人崇敬的眼光中跟着托姆下去了,在座各位都发自内心的感叹,不愧是石头城最强赘婿,别人带着武

    器带着强大的骑士,结果丢盔弃甲,还赔了不少钱进去,这家伙就带了张嘴,什么都没赔,居然还捞了好处回去!

    何剑也是越想越郁闷,不知道怎么事情发展的就从要钱变成给钱了,那家伙是把斗气练嘴巴上了吗?说不得这钱还得从另外两个镇子上找补回来……

    要多少钱,多少物资,在三位镇长友好磋商下,最终变成了两个镇子有多少钱,多少物资,何剑也不放人回去,就让他们写了清单,着埃文斯带着兵去取,着重强调了,两个镇子上其他物资可要可不要,粮食和马匹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马匹,必须全部带走。

    埃文斯话不多,办事老道,何剑放心的很。

    处理完了两位镇长,时间到了晚上,培根终于来报。

    培根去统计石头城有多少人愿意跟着他们走,结果比何剑预想的还要糟糕一些,石头城一共约5000人,据培根说自己人大概有2000多,本以为这2000多人里能有一半跟着自己走,结果统计结果出来,仅有600余人。

    培根面色也不好看,说道:“大人,主要是这里很多人都安了家,有家有小的,而且咱们去的地方连个明确的目的地都没有,很多人也不敢跟着冒险。”

    何剑微微抬手:“行了,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也该想到的。”

    石头城好风沙镇不一样,在石头城当兵相当于一个正经工作,可以挣钱养家的,虽说钱不多,糊口绝对没问题,除了7年一次的兽潮,其他时候危险的概率也不大。

    而风沙镇的兵分两种,一种是一开始何剑遇到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当兵混口粮的,在风沙镇服兵役可没有钱拿,第二种则是何剑后来陆陆续续招聘来的,风沙镇巡逻队在当地的口碑渐渐打开,除了吃的好,顿顿有肉有蛋,而且待遇非常高,队伍里有各种称号,比如“狙击手”、“侦察兵”,每拿到一个称号,每个月都另有奖金!

    而且每月称号重新评选,凡称号最多者,或并列最多者,当月双薪!

182 一个都不能少

    两人说着话,苏拉气喘吁吁赶来了,他去收集风沙镇愿意离开的人的资料,有少量的人要回家问问,以至耽搁到现在,不过当天能有个结果,速度也算快了。

    “多少?”何剑问道,石头城的兵他不熟,不来也就不来了,他对风沙镇还是比较期待的,毕竟都是他带出来的兵,很多都能叫的上名字。

    苏拉喘了几口气,这也就是天天坚持锻炼的他,以前的他这么跑一天绝对坚持不下来,他略略平复,握紧拳头,说道:“全来!一个不落!巡逻队和魔法学院加起来,共489人!”

    何剑咻的站起身来,又缓缓坐下,摇着头笑道:“这些小崽子们,好!”

    当下就跟培根吹起了牛逼:“我们风沙镇啊,你别看小,就是个镇子,可人衷心!”

    培根面色不好看,表面敷衍了两句,内心疯狂吐槽,你咋不说你们一个月平均待遇是我们石头城3倍呢?换我我也来啊!下午无意中聊起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这年头部队里头头不吃空饷就算不错了,这么高的待遇石头城的中层都达不上。

    而且风沙镇不仅仅是待遇好,武器比石头城也好了一截,人家是全魔法制品!

    听听,全魔法制品!带魔法的东西,在佣兵协会问下,全是天价!

    这简直是一支用金钱武装到牙齿的队伍!

    培根不甘心,本着为自己人负责的态度,帮石头城的兵也要了相同待遇,何剑正在兴头上,大手一挥,一视同仁!

    三日后,大军开拔!

    托本内特和夸梅布朗两位镇长大人的福,何剑在两个镇子上搞到了不少马车和粮食,有些马车不是镇长大人所有,但镇长大人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硬是开了白条把能搞到的马车都搞来了。

    现在两个镇子上,管你有钱没钱,就是一辆马车没有!任你再远的地,任你再大的官,请你走着去!

    只是不知道哈珀那个最强赘婿会不会把他的破马车卖个好价钱……

    从早晨大军开动,此刻已到下午,何剑

    坐在马车上,看着车内豪华的陈饰,一时思绪飞远了。

    “大人,大人!”托姆在一旁提醒。

    “嗯,嗯?”何剑回过神,做出坦然的样子,微微点头:“你继续说。”

    “呃,”托姆纠结了一下,还是坦白相告:“该您说了。”

    “哦哦,”何剑没有半点不好意思,之前说道队伍分配上,不由自主开了个小差,此时跟上话题继续道:“之前培根就跟我提过,希望石头城带出来的兵和咱们风沙镇的统一要求,统一福利,那咱们也就不这么区别了,怪生分的。以后,咱们统称为石头城野战军,石头城出来的600多人称为第一军,由毕尔顿率领。”

    “由风沙镇出来的400余人,称为第二军,由托姆率领。”

    “矮人300人称为第三军,由地火率领。”

    “魔法学院暂有68人,由苏拉领导。”

    “这就是我们全部力量了,将近1400人。别看我们人数不多,但其实实力并不算差,我统计过,我们所有的魔法装备平均下来,每人可以分到一壶箭,还有些半成品在马车上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成品产出。至于手雷还是暂时由第二军使用,我们行军过程中也没法练习,等我们稳定了再普及全军。”

    马车很大,石头城的领导班子除了埃文斯在外照看,其他人几乎都在,另外,还有猫女芭芭贝也在其中,这么多人再大的马车也坐得异常拥挤,地火觉得格罗这个娘娘腔总是碰到他,不停地呲牙。

    何剑说着话就把视线放在芭芭贝身上,说道:“说说吧,那边什么情况。”

    芭芭贝坐着马车,随着马车轻微晃动而左右摇摆,耳中听何剑说些军中的事情,觉得无比困顿,听着听着就很自然的闭上了眼睛。

    何剑见芭芭贝坐的有模有样的,哪知道她睡着了,又问一遍:“说说看,芭芭贝。”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她身上,小姑娘脑袋一点一点,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眉毛都竖了起来,不过那小模样一点杀伤力都没

    有,反而怪可爱的。

    艾米丽坐她身边,伸手推了两下,轻声喊道:“醒来啦!”

    芭芭贝本来睡得也不死,立刻就惊醒了,一抬头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刷一下脸又红到了耳朵,何剑看着突然就变得粉红的耳朵,也在纳闷,这妹子怎么就这么爱脸红呢?

    芭芭贝最近几天也渐渐跟众人混得熟了,不像刚开始那么拘谨,之前大伙把打算也跟她透露了一番,原本可以离去的她居然选择跟大伙一起,此次上了马车更是她要求的,要把流放之地的情形跟大家述说一番。

    艾米丽低声跟她说了,请她介绍下流放之地,芭芭贝点点头,正准备开口,何剑补充了一句:“芭芭贝,你以后也编在第三军吧,受地火管辖。”

    地火一愣,随后梗着脖子说:“大哥,我不要女人!”

    一句话,他把车里的芭芭贝、艾米丽和达达妮全得罪了,他还不知死活地冷笑着横了格罗一眼,艾米丽坐他对面,呵一声轻笑,从怀里掏出空间晶体,手一翻,斩邪在手,那么大的剑,几乎捅到地火鼻子面前,艾米丽看都不看,轻轻擦拭。

    何剑察言观色,微笑道:“确定吗?”

    地火瓮声瓮气:“就编在我们这里吧!”

    艾米丽擦了两下,把斩邪收起来了,芭芭贝神色尴尬,擦了把头上虚汗,开口道:“布兰德利大草原荒无人烟,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北上到风城附近,然后走东北方向,直穿过布兰德利大草原,到达流放之地,我建议把根据地建在草原和流放之地交界的地方,当然交界的地方有很长,我指的是这里,草原城。”

    艾米丽指在前两天何剑看见那张不靠谱的地图上,越是离石头城远,越是简单,但好歹一个城池还在标注之内。

    地图上在石头城的东北方向有个很大的较扁的圈,里面标注了布兰德利大草原,在草原的北方是另一个大圈,圈子大到上沿居然是虚线,圈中几个大字:流放之地。在流放之地和草原靠中央的位置,交界处有座城,叫草原城。

183 兽族是种粮食的

    “说说流放之地和草原城吧。”何剑道,这里除了少数几人,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都没离开石头城几步。

    芭芭贝想了一下,何剑发现她想事情的时候猫耳朵会不自觉动一动,当然他完全没有上手摸一摸的意思,只是静待她开口。

    芭芭贝侧着脑袋组织下语言,开口道:“流放之地,比草原要好些,但也好的有限,我说的好些是指能种出些粮食,但所产很少,往往不够大部族消耗,所以经常征战,就为了口吃的。”

    “等等!”何剑手一挥,这跟他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你说兽族是种粮食的?”

    所有人都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问这么蠢的问题。芭芭贝诧异道:“对啊,不种粮食吃什么?千年以来,人类将兽族赶到不毛之地,粮食所产极为有限,我们兽族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在座的“非人类”有地火和格罗,二人频频点头,感同身受。

    其余的“人类”虽说没主动参与这事,但这是全人类的举措,而且没有先人的这番“努力”,他们也享受不到更加丰沛的地产,所以每人脸上不免讪讪。

    芭芭贝只是随口说起,并没有深究的意思,她有些奇怪何剑连这么浅显的问题都不明白,只能把话题往简单处带:“我们兽人有什么族,你总知道吧?”

    众人皆回头看着何剑,何剑找了个好欺负的,瞪了苏拉一眼,说道:“看我干嘛?我当然知道,我们这里还有矮人和精灵,他们不知道,你就介绍一下吧。”

    格罗没吱声,地火因为多嘴被艾米丽威胁了一下早就忘了,此时又把手抬起来,轻声说道:“我知道的。”

    他当然知道,地火好歹是矮人王子,从小受到的教育就不一般,字虽说识得不多,也是长大后女人要多少有多少的男人!

    “闭嘴!”何剑轻轻吐出两字,示意芭芭贝继续。

    芭芭贝缩了下脑袋,说道:“众所周知,兽人主要分为三个大族,狮族、虎族和狼族,不算少量的几个族群,比如豹族、象族和比蒙族等,这些族群个体

    虽强,人数太少,只是勉强独立而已,其他的各族类都是依附在这三个大族身上的。”

    何剑知道兽人,没想到兽人居然有这么多,这么多种族是怎么进化来的?难道猴子进化成了人类,狮子进化成了狮族?那……人类和兽族,兽族之间有生殖隔离吗?

    可惜这问题没法问,何剑只能憋在心里。

    “我们猫族就是依附在狮族下,每5年需要供奉5名侍女。”说到这个,芭芭贝情绪有些不高,艾米丽在她边上,伸出手和她握在一起,以示安慰。

    其他人显然都没听过这个,一时八卦之心熊熊燃烧,何剑忍不住好奇问道:“每5年才5名吗?”不是说这5名侍女不可怜,而是作为一个族群,5名也太少了吧。

    芭芭贝心中叹了口气,这家伙果然是个色狼,她抬起头解释道:“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狮族分成很多部落,我们猫族也是,大部分猫族都是依附在狮族之下,我们这一支也是,我们这个部落每5年就要向我们所依附的那个狮族部落进贡5名侍女。”

    “而三年后,我就16了。”芭芭贝的语气带着无穷的寂寞。

    “什么?你才13?”何剑惊呼,这猫女看上去别说16,说18他都信,“还有16就怎么了?”

    “咳咳,大人您冷静点。”托姆看不下去何剑的一惊一乍,忍不住提醒道,“兽人跟咱们人类不一样,他们的70就是绝对高寿了,相当于咱们人类的100岁,正常兽人如果不习武,身体不够强壮,大概平均就五十岁的寿命,不过兽人成熟可早,13岁就算成年了。”

    “而且上天似乎为了弥补寿命的缺陷,不仅让他们早熟,而且各兽族都强壮有力,普通人类在身体素质上和他们是没法比的,除了这个,不少兽族的节奏感也强,比如在黑市上,一名会跳舞的……”托姆说的忘乎所以,冷不丁看见达达妮也在听,连忙打住了话头。

    “会跳舞的什么?”何剑追问。

    “私下交流,私下交流。”托姆挤挤眉眼。

    这个老不正经的,说

    话说一半,何剑暗自腹诽,一想到再是能跑能跳,寿命少一截终是让人惋惜,“可惜了,可惜了。”何剑叹息不已。

    托姆判断了一下,“可惜”一词应该指的是寿命,而不是会跳舞的兽族,他说道:“其实没什么,你得看跟谁比。咱们人类跟矮人精灵比起来不是更可伶。”

    何剑瞪了地火一眼,地火无辜地道:“瞪我干嘛,我还是个孩子。”

    眼瞅着话题被带歪了,艾米丽拉着芭芭贝的手,问道:“16岁就怎么了?”

    “16岁,”芭芭贝眼中好像带了层雾,“三年后就是进贡的时间,16岁就要进贡了。”

    何剑有些纳闷,本来是问流放之地的情形的,不知道怎么就拐到进贡猫女上了,他又不想听这个,直接打岔吧对人家也不太尊重,一旁的达达妮也显得对猫女比较上心:“怎么?你16岁就一定要你吗?你们部落没有其他人了吗?”

    “不是部落没有其他人,而是因为,”芭芭贝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我是部落首领的女儿,我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

    众人一时纷纷摇头,这种事情劝都没法劝。格罗低声跟地火说:“看见没,人家级别跟你一样。”地火忍不住代入了一下,想象一下自己要被进贡出去,不禁打了个寒颤。

    “但现在他们又不用我了。”沉默了片刻后的芭芭贝冷不丁又冒出一句。

    “嗯?什么意思?”何剑问道。

    “据说早些年,是没人愿意被进贡给狮族的,但随着部落生活水平不断降低,一些嫁过去的族人渐渐的在族内开始炫耀自己稍微富足的生活,慢慢的,其他族人对被进贡这件事也不是那么排斥了,到了最近,这种风气愈演愈烈,想要被进贡需要报名抽签了。”

    一番话说的大伙目瞪口呆,何剑脑补了一下猫族摇号的场景,不禁颤抖了一下,他缓缓神不解地问:“那你是想被进贡,还是不想啊?”

    “当然不想!”芭芭贝坚定地说。

    “既然有人要去,那你忧伤个啥?”

184 说起穷,我们有经验啊

    鉴于何剑被选为了队伍的真正领导者,芭芭贝只浅浅翻了个白眼,说道:“我是替我们部落不公!我们部落是兽人中公认最强的杀手,无论是隐匿身影、爆发力,我们猫族都无可挑剔,现在居然沦落到要成为别的部落的附庸!如果我们努点力,不说成为狮族虎族这样的大族,至少可以成为豹族这样独立的部落,哪像现在,他们都要为一个进贡的名额打起来了!”

    芭芭贝气得胸口上下起伏,为自己的部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气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抱着艾米丽的手臂低头不语。

    何剑也挺为这个部落惋惜的,明明有实力,就不知道为什么一步步走成这样,托姆把脑袋杵过来悄悄地说:“猫族变成这样是有原因的。”

    何剑瞄了一眼芭芭贝,兴许是发泄了一番累了,靠在艾米丽的胳膊闭着目,嘴唇还在嘟着生气,他也偷偷地问:“什么原因?”

    “猫族不管男女,极其慵懒,动不动就睡着,我听说过好几起执行刺杀任务的时候,猫族人睡着了的案例!”

    “还有这种事情?”

    托姆扫了一眼芭芭贝,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何剑疑惑地点点头,看向芭芭贝,其他人也看向她,都在好奇,刚刚还说的慷慨激昂的,怎么突然就没动静了?

    之前一脸愤懑的芭芭贝此时脸色已经平静不少,撅着的小嘴也平复了下去,身体随着马车的晃动而轻轻摇摆,闭着眼睛将脸贴在抱着的艾米丽的胳膊上,艾米丽一脸尴尬,见众人都在望着,杵着胳膊抽也不是,不抽也不是。

    地火最是沉不住气,寻思着这个新来的下属有点琢磨不透啊,闷着嗓子问:“说着话呢,这是睡着了?”

    达达妮低声道:“别出声,兴许是压力太大了,让她睡吧。”

    这丫头最近压力奇大,从此知道了人间模样,这才感同身受,托姆对此嗤之以鼻,猫族睡觉跟压力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只要想睡,天大的事情也别想打扰到他们,猫族上下几万人,怕是没听说有一个失眠

    的!

    这里商量着流放之地的情况呢,怎么说了一通“芭芭贝亲戚想被进贡”就去睡觉了?成何体统!托姆冲着地火狂使眼色,意思是你刚收的下属好歹管一管。

    地火立刻就看见托姆这个老家伙冲自己狂放电了,这个混不吝哪想得到这么多,他的宗旨就是绝不吃亏,把绿豆大的眼睛瞪得跟泡发了的绿豆似的,疯狂地瞪回去!

    托姆脑补了一下,自己请地火管管自己的下属,地火疯狂瞪眼的意思大概是自己的兵不需要别人多嗦!这么一想,托姆觉得地火带兵还挺有一套,自己现在做了第二军的头儿,要更加注意用兵之道才行,严格归严格,也要让他们服气,特别在外人面前,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兵……

    “受教了。”托姆冲地火赞许地点头。

    地火啥事也不知道,但感觉自己赢了什么,不免有些得意。

    何剑看见他们挤眉弄眼的一个个似乎还明白了的样子不禁无语,努努芭芭贝,示意艾米丽提醒她下,一车人等着她说话呢,这么睡觉不合适。

    艾米丽轻轻拍拍芭芭贝,芭芭贝猛地惊醒,自然而然说下去:“所以我希望,我能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让族人不再受这屈辱!”

    芭芭贝这话说得慷慨激昂,和之前的无缝连接,完全看不出是睡着的人说的话!

    众人纷纷捂脸,都看不下去了,就冲着这妹子嗜睡的个性,闯出一片天地怕是要在梦里实现。

    “怎么了?”芭芭贝轻轻擦了下嘴角,问艾米丽。

    “没事,”艾米丽心好,没提这茬,“说说流放之地的事吧,你之前说草原城比较合适,为什么?”

    “嗯,因为我以前就住在那里附近,”芭芭贝点点头,“草原城靠近布兰德利大草原,草原上种不出粮食,草原的边缘出产也有限,他们很穷,所以草原城并不被兽人重视,实际上我来之前,那里一直是被人类统治。我想以前那里被人类统治,那么如果换成了是我们统治,应该问题不大。”

    要知道,兽族虽说连年征战,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但因为千年间跟人类的战争,一直被人类赶到不毛之地,大部分兽人对人类还是怀有敌意的,兽人间打来打去没什么,要是人类参合进来,很可能导致所有兽人的抵抗,哪怕不是所有兽人,就是一个种族过来,也万万不能抵挡。

    听芭芭贝这么一说,大伙就明白了,说的简单点,就是草原城太穷,穷到没人要!想到这,众人心里火热起来,因为说到穷,说到地里的产出,咱们石头城不比谁差啊!石头城的特产是什么?石头!

    风沙镇的特产是什么?何剑一时恍惚起来,他依稀记得他问过这话的,那个大眼睛布鲁布鲁怎么回答的?风沙镇的特产是风和沙!

    如果草原城很穷,那么,就太有家的感觉了啊!

    芭芭贝不知道自己的表述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还没说到那里是人类统治,仅仅提到出产有限,他们很穷,这一个个为什么冒出“我很欣慰”的眼神。

    “不错。”培根说道。

    “就是他了。”托姆肯定道。

    一时间,两个势力眼神交错,都明白了对方所想,为队伍的统一目标达成了共识。

    就在大伙处在一种惺惺相惜的状态下,沉迷修炼,政治领悟力极差的苏拉不合时宜地问道:“咱们这么走真的没问题吗?我们等了三天才走,最远的雄鹰城都出发了,在路上会不会被他们堵到?”

    路线是托姆定的,他是在座之中游历经验最丰富的,同时也是在座各位年纪最长的,他胸有成竹地说道:“并不会。你看,他们四城分别在这、这、这还有这儿。”托姆手指连点,在地图上标注了对方的位置,食指一划,划出一道线,说道:“而我们,从石头城到风城,再往东北方向,是无论如何碰不到他们的,苏拉你放心好了。”

    大伙也没其他可以信任的人了,既然经验这么丰富的托姆说是,那就一定是了,培根、蒙哥二人还夸赞了一番,以示两支队伍的友好。

185 比什么都是完败很伤人啊

    “呵呵,这不算什么,如果各位也经常在外历练,到我这个年纪,看什么都很明白啦!”托姆谦虚道。

    话音刚落,外面传来“啪啪啪”奔马的声音,他们的队伍虽说有马,大部分都拉车所用,只保留了少量骑兵,部队为了尽快赶路,采用了轮流歇息的策略,走一段路上马车休息一段时间,除了魔法学院的学员,他们因为要不停的赶制魔法武器,全程都坐在车上,其他人都是轮流制;另外有不少车子装了何剑的魔法武器,已经成型的魔法武器何剑是收在几人的空间装备中,而刚刚制成的,则需要在自然中汲取魔力。

    而军中骑马跑得这么奔放的,只有探子。

    “哒哒哒哒”马蹄声响,众人知道是探马来报,都住了嘴,托姆掀开车帘,一人由远及近,正是风沙镇的飞龙。

    飞龙是侦查队的骨干!

    赶到近前,车马相错之际,飞龙开口道:“托姆大人,前方遇袭。”

    托姆脸上的浅笑瞬间凝固,眼中带着震惊、不解、小样你逗我玩吧、你吹牛逼老子砍死你哦等等表情,特别丰富,不一而足。

    飞龙声音虽说不大,车内众人都听得明白,厚着脸皮夸奖的几个都有些尴尬,何剑不理会他们的情绪,连忙问道:“什么情况,说详细点。”

    飞龙已拨转了马头,跟马车并行,说道:“我们先行于大军约20里地,远远看见前方尘土飞扬,似乎有军队行军的迹象,看尘土都是骑兵,约2千多骑,不过对方速度不快,也没发现我,我立刻就回来报信,具体的消息稍后有其他队员送到。”

    2千多骑!

    何剑蹭一下站起来,“啪”一声脑袋撞到车梁上,又坐下去了!

    也许是撞得不轻,他清醒了不少,让飞龙再去探明。

    食指在膝盖上连点数下,无视一脑袋灰,他开口说道:“这里是开阔之地,对方有约两千骑兵,是敌是友尚不清楚,你们看……”

    托姆来风沙镇前指挥最多的不过是七到八人一个小队,虽说在风沙镇锻炼了一段时间,对自己也略有信心,但此次路线绝大部分是他一个人的意见,说不紧张是假的,一听到飞龙来报,赶紧

    把地图拔到自己跟前,冷汗缓缓冒出,一个劲地道:“不可能,没理由啊!这四座城不会走这个方向!”

    何剑眼睛瞥着地图,从石头城出来,他们往北方风城方向跑,这半路杀出来的到底是谁?

    托姆手指不停在纸上划拉,突然一顿,说道:“难道来打咱们的除了那四城,还有风城?”

    本来是他一个人冒冷汗的,一句话把一车人都说冒了,培根对此地局势最熟悉,皱着眉头道:“不能吧?我们这五城或相互讨伐、或联合抵抗兽人,那是常有的事,但风城从来没参加过啊!”

    蒙哥也附和道:“说的是,咱们从叛乱夜开始也没往风城身上想啊。”

    何剑不解道:“看距离风城离咱们至少比雄鹰城近些,为什么不往他身上想?”

    “上次就说过了呀,”蒙哥理所当然道,“风城有罗伯特。”

    “最强骑士罗伯特……”何剑来石头城还不算久,到这个大陆都不算久,听过罗伯特的名头,也不过当个符号而已,并没有往心里去,所以总是忽略掉他。

    蒙哥点点头,认真地说:“罗伯特在风城,他想要石头城,哪需要与人联合?站在城下说我罗伯特来了,满城怕是没一个敢出手吧?”

    培根深以为然。

    毕尔顿欣然神往,武者做到这个地步,才不枉骑士名号啊。

    一车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还是达达妮对打啊杀的兴趣稍弱,第一个从对强者的敬畏中脱离出来,说道:“你们总说星坠城,云端城还有雄鹰城万兽城什么的,何剑一开始不是说还有一个盗贼团的吗?如果是盗贼团可指不定从哪里出来。”

    众人被她一句话点醒,最近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了雄鹰城和万兽城身上,算着他们出发的时间,下意识认为盗贼团的实力是对方中最次的,就把它忽略了……

    盗贼团攻城的确是最次的,但野外相遇,绝不次!

    何剑出了车厢,站在车辕之上,盘算着两军相遇谁的胜算更大。

    放眼望去,周围都是戈壁,一望无际,此处乱石已经不多,至少让马匹冲起来是半点问题没有。这是盗贼团最喜欢的地形!

    而他的部队分成三部分,石头城和风沙镇的兵无疑都适应在高高的城墙上作战,矮人部队何剑想到了叛乱夜,那无组织无纪律的矮人部队,很难说他们跟适应哪里作战,或许地下是他们的主场。

    比地形,己方完败!

    从士气上看,对方是攻方,携夺人气势而来,己方属于仓狂逃窜?

    比士气,依旧完败!

    打仗除了地形,士气,还有很关键的一条因素,谁的人多谁的拳头就大,以少胜多的战例并不常出现,要不也不能成为经典了,刚才飞龙汇报说什么来着?对方好像有2000余人,己方刚刚分了三支部队,听上去也不少,只是加起来才1400余人。

    比人数,还是完败!

    除了以上这些,打仗还追求个机动性,如果机动性够强,是打是跑,皆在一念之间,想当年蒙古大军就靠着机动性,一竿子捅到匈牙利去了!

    但是自己连马都没凑齐,跟人家全骑兵比机动性……

    何剑站在车辕上惆怅不已,对方盗贼团很次这个错觉是怎么来的?

    不管怎么样,这是大军转移以来的第一战,也是何剑掌握全部兵权以来的第一战,此战必须胜!

    因为败了跑都跑不掉……

    “听令!”何剑凝视远方,眼神仿佛穿越了这片戈壁,注视着魔狼一般的盗贼团,他们残忍嗜血,他们来去如风!

    “在!”等候一旁的传令兵高声喝道,这是何剑从风沙镇带出来的兵,不管敌人是谁,他们还未败过!

    何剑沉思片刻,缓缓开口:“马勒戈壁……”在心中如同下棋般演练数遍,始终还没有必胜的法子,但战局不是他开启,对方甚至不给他不战的权利,这时连石头城都回不去了,他该如何应战?

    “是!”现在称为石头城野战军第二军的小伙子在入伍的时候就受到了何剑的熏陶,知道军人以服从为天职,管他头儿说的是啥,回答是就对了!

    何剑横他一眼,说的是啥你知道不就“是”!

    “是”个毛线啊你!

    “是”个锤子啊你!

    老子很火大你造不?

186 有个蠢货需要注意一下

    待胸口起伏稍定,何剑重新发布命令,“全军停止!第一军将所有马车集中,卸货,第二军……”

    石头城野战军随着命令的发布缓缓停下脚步,而在他们前进的方向,有一支队伍从朝他们而来。

    “托马斯,我是真不知道咱们这一步走得到底对不对。”一人二十来岁,长发披肩,发梢在微风中飘荡,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些烦闷,似乎被什么烦心事困扰着。

    边上一人就是他口中的托马斯,看上去要年长不少,也不到四十的样子,只是满脸风霜,他没有立刻接话,而是沉默片刻后,说道:“没什么对不对的了,事已至此,走下去吧,邓。”

    在队伍中间,两人并肩而骑,跟随的卫队队列整齐,和前后一团散沙形成鲜明的对比,一看就知道是军中的首脑人物。

    “托马斯,我们兄弟每一个都来之不易,每一个都跟咱们是过命的交情,为了这事已经死了不少了!”邓继续说道。

    托马斯不说话,握着缰绳的手愈发用力,青筋一根根展露出来。

    邓看看托马斯的脸色,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一个城不是那么好打的,咱们在兽潮之后没有得手,连小小的风沙镇都丢盔弃甲,后来花了那么大代价,请了四城的高阶骑士过来,那又怎么样?巴特莱那个老家伙临死还杀死两个5阶,我们去埋伏的队伍一个都没回来!”邓越说越激动,低声吼道:“一个都没回来啊!大哥!”

    “别说了!”托马斯怒斥,一夹马肚,蹿出去一截,想想又放慢了马速,等邓上来,说道:“我也不想他们死!邓!我知道你不好受,但你考虑下我的感受,我心里好受了?他们是你的兄弟,哪个不是我的兄弟?你以为我花了那么大的代价,争石头城城主的位置就是为了我自己吗?”

    邓呐呐不说话。

    “我是有一点点为了自己,但也只是一点点!大伙天天在这戈壁滩上奔跑,看上去肆意洒脱,吃的什么苦,你我不知道吗?我弄个城主坐坐,大

    伙不用风餐露宿有什么不好?”

    邓抿着嘴唇,半响说道:“我没说不好,我就是说花的代价太大了。”

    “我知道大!”托马斯截口道,“但事已至此,我能怎么办?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还是让死去的兄弟复活?我们能做的就是让活着的兄弟进城!让死去的兄弟不白死!你放心,我会替他们报仇的!”

    “不用你说,我也会!哪个动手杀我们兄弟,我必然让他血债血偿!原以为石头城就是个城主巴特莱和毕尔顿厉害些,现在又莫名其妙冒出个叫何剑的,听着名字就古里古怪不像个正经名字!这个家伙杀了我们这么多人,我们两次失败都和他有莫大的关系,是我们低估了他的实力,截货那次星坠城的蠢货没能留下他,甚至他还在众目睽睽下杀死了维耶里!”邓恨恨地说道。

    不提到自己死去的兄弟,托马斯情绪缓和许多,分析道:“情报上一直说他是3级骑士,又说疑似魔法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年头还有人魔武双修吗?听说他看上去20岁不到,如果真的魔武双修,那他是从娘胎里就开始练的?”

    邓冷笑道:“要真的是魔武双修就好了,任谁终其一生也不能把其中一项练到最高阶,大陆最强骑士也不过是8级,就离得咱们不远,真要有人敢魔武双修,我敢打赌,他一辈子的成就也就这样了,修炼这种事,前面看起来简单,越到后来越是困难,真是蠢货!”

    托马斯摇摇手:“你别大意,星坠城那个5级的蠢货怎么死的没有消息传出来,但维耶里之死可是千把号人看着的,这小子不简单。”

    “我知道,大哥,我要是对上他,绝不会轻敌,不过,”邓淡淡笑道,“情报里也说的很清楚,他从头到尾也没有看见维耶里死去,只看见维耶里爆发了斗气,然后就不见了。我猜想有两点,一是维耶里之前跟毕尔顿战斗,已经累脱了,二是何剑那小子身上有什么特殊的东西,绝不是凭自己的本事弄死了维耶里。”

    邓顿了顿,继续说

    道:“一定是这样,真要有本事会打那么久?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物品,让他能使用魔法,但不能快速解决战斗,星坠城那个蠢货也是这么死的!”

    邓越说越肯定,托马斯听了也觉得不错,叮嘱道:“我5级骑士到顶峰了,随时能进阶,到是你刚刚5级,遇到他千万小心,不要纠缠,速战速决,谅他一个三级骑士也翻不出什么花来!”

    “知道,我会的,不说他了,小心就是了,毕竟跟我们都不是一个档次的,今天休息一晚,明天就能赶到石头城,咱们不是说好了3天后聚集在石头城下吗?早到两天真没事吗?”

    托马斯从容一笑:“石头城的巴特莱死了,维耶里死了,我们就算现在就在城外面,谁敢出城?至于我为什么要早两天,”托马斯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我不放心咱们的合作伙伴啊。”

    “咱们可出了不少钱!十几年的积蓄都喂了他们!这都说好了还能反悔不成?而且石头城是这几个城中城墙最坚固高大的,凭咱们的骑兵能打下吗?”邓不解道。

    “哼,那些唯利是图的家伙,真打开了城门难保他们不动什么歪心思,我早两天来,也不一定要打下,就是看看有没有机会,巴特莱、维耶里都死了,我要是他们那个大小姐,应该第一时间就跑,那时候等着我们的,说不定就是一座空城!等咱们进了城,还是谢谢咱们的合作伙伴,但请他们进城就不必了!哈哈!”

    “而且就算要打,咱们也不会真刀真枪的打,又不是没有经验的新手了,和以前一样,快到的时候咱们先停下来,找人混进去,约好时间……”

    托马斯正说着话,突然前面有人来报:“头儿!”

    “嗯?”托马斯打住了话头,“怎么?这个点宿营也太早了点,你们是越来越娇气,滚滚滚,今天再走50里地!”

    “不是,头儿。”来报信的挠挠脑袋,脸上黑一道灰一道的,也不知道是脏的还是故意涂的迷彩,“咱们好像遇敌了。”

187 听老大装个逼

    “遇敌?”托马斯坐直了身子,“这地方遇什么敌?”他扭头问邓:“这块最近又有新的势力了吗?”

    邓也莫名其妙,问迷彩脸:“好好说话,怎么叫好像遇敌了?”

    “咱们人走得散,有人看见前面有好些人鬼鬼祟祟,不等接触就跑了。”迷彩脸回道。

    托马斯很生气:“叫你们有点职业素养!一天天不知道干什么吃的!咱们是盗贼团,记住了,是盗贼团!人家看见咱们能不跑吗?不跑的也是盗贼团!”

    “不,不是。”迷彩脸竭力辩解,“偷窥的有点多,有兄弟看不过去,潜过去看,在前面10余里有一只队伍,那些家伙就是这队伍放出来的!”

    “哦?什么样的队伍?”

    “是只肥羊!”迷彩脸这回有职业素养了,回答言简意赅。

    托马斯唬起脸瞪他:“好好说!”

    说起肥羊,迷彩脸神色飞扬起来,连脸上的迷彩都在跳动:“大概1500人不到,虽然人不少,但明显不是打仗的,带了好些个大车,偏偏马又没多少,都用来拉车,骑兵都不多。咱们只要一冲,就能冲散他们。”

    听了这话托马斯神色变幻不定,疑惑地看向邓,邓也是一脸纳闷,说道:“不到1500人,那也不少了,这里哪来的这么一股人?还带着不少装备补给?难道说是”

    托马斯点点头,一拍大腿:“我判断的没错,巴特莱的女儿逃了!”他兴奋地舔舔嘴唇,快速地说道:“她带的大车都是这些年来的做城主的积蓄,要不就是粮食,一千多人是最后愿意跟着她的,他们习惯守城,在旷野上遇到,他们绝对是死路一条!而且我们只要吃掉这些人,石头城就是空城一座,真是天助我也!”

    迷彩脸听老大这么一说,知道是一条大鱼没跑了,兴奋地问:“头儿,说吧,怎么干?”

    托马斯也是满脸激动之色,筹备了那么多年,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他一举右手,喝道:“兄弟们听着!”

    只可惜队伍太散了,就他身后列队的几十号人及时停下了脚步,其他散在四周的有的看见了勒住了缰绳,有的凑近了过来,还有的压根没听见,该怎么走怎

    么走,一下子整支队伍都扭曲了。

    托马斯非常不满,但也习惯了自己队伍的尿性,冲身后的卫队喊道:“让队伍停下!”

    身后的队伍相对来说还算是训练有素,从人群中分出一股,约有十来骑,蹿到大部队的前方,不一会整个队伍都停了下来。

    托马斯骑着马踱步到队伍的前方,邓跟随在一侧。

    盗贼团也不讲究什么阵势,两千多连人带马排成几排,横排就有几十上百米,托马斯纵马一溜小跑,打量着这些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

    有的人知道前方有支队伍,有的人还不知道,此时看老大让队伍停下来,都在窃窃私语。

    “怎么了?”

    “不知道啊。我就听说前面有肥羊。”

    “那赶紧去抢啊,停下来干什么,有这功夫都抢到了。”

    “你懂个屁,这是鼓舞士气的时刻。”

    “拉倒吧,就是老大要装个逼。”

    “嘘……别说话了,听他装。”

    托马斯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反正脸色越来越青,看上去倒是更加威严了。

    “兄弟们!累了吧?”托马斯高声问道。

    “累了!”“不累!”“有个女人就不累了!”两千多号人传来吵杂的声音,说什么的都有。

    托马斯等声音稍歇,伸出手轻轻压下,说道:“我知道你们累了。”

    “我不累!”人群中一人高呼。

    “一只耳你皮痒痒了是吧?”托马斯喝道。

    人群爆出一阵哄笑,一个糙汉子冲着四下挤眉弄眼得意非凡。

    托马斯重新酝酿感情,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累了。”

    大伙也不吭声,齐刷刷扭过头看一只耳,一只耳一脸严肃盯着托马斯。

    托马斯好没脾气,又不能发火,只能就着情绪往下说:“但我们没办法,只能走下去,在我们没有一个居所前都只能继续往下走,走得好的弄两个钱,老了找个地方等死,走得不好的,那更好,用不着找地方了,你直接就死了。”

    “刚才邓还在说我,说我这几个月到底在忙什么,十几年的兄弟,这几个月死了好

    多。”托马斯的声音低沉好多,沉默了片刻,说道:“你们很多人恐怕还不知道,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给咱们找一个家!”

    底下窃窃私语的声音轰然爆发出来,每个人都在大声询问。

    “什么家?”

    “这么多人住一个屋子?老大疯了吧?”

    “是啊,你可不知道,死猫他脚有多臭,我根本不敢想象这么多人住一起,那得什么味!”

    “你找死是吧?你以为你香啊!上次我就忍住没说,我恨不得把你脚剁了喂狼!”

    “老大,不要家,不要家!”

    “要发个婆娘就要!”

    ……

    两千多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托马斯头上青筋直跳,心里一直在反思:我为他们忙什么?让他们死去多好?

    许久,声音慢慢平息,托马斯面无表情:“我说的家不是一所屋子!”

    “呼。”众人如释重负。

    “而是一座城!”眼瞅着底下又要吵吵,托马斯加大了音量,加快了语速,“就是最高大,最坚固的石头城!掌握了石头城就等于有了税收,还有了矿产,我们再也不用风餐露宿,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了!”

    趁着大部分人都处在懵逼的状态,托马斯继续说道:“而这几个月,我已经做了足够的准备,并且有好些个兄弟为了咱们的家牺牲了生命!而现在!最好的机会来了!”

    “石头城的城主巴特莱已死!”

    底下众人爆发出一阵惊呼,巴特莱在这个地头,也是响当当的角色!想要石头城,巴特莱就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巴特莱一死,相当于成功了一半!

    不等声音平息,托马斯又吼道:“巴特莱的女儿带着仅存的残部,逃出了石头城,现在他们就在我们前面!他们没有了高大围墙的保护,人比我们少,还带着多年的积蓄,你们说,他们拿什么跟我们打?”

    人群中已经有了欢呼,还有几个特别兴奋的把武器拿出来往天上丢,根本不管会砸到谁。

    托马斯微笑看着,又吼道:“等我们抢了他们,等着我们的就是一座空城!小崽子们,去抢吧!”

188 哪里来的坑?

    一句话,终于点燃了众人,两千余人爆出山呼海啸的欢呼,看样子就跟已经入住了石头城一般。

    等人群慢慢平息,托马斯手一挥:“下马!”

    “唰”一声,两千人同时下马,动作干脆整齐,下马是为了休整马力,那是战前最后的准备,预示着敌人就在眼前!

    托马斯打发了人去探查敌人动向,自己跟着队伍缓缓前进。

    “头儿!还有10里!对方发现了我们,已经全部停下!”

    “头儿!还有8里!对方将马车围成了一个半圈。”

    “头儿!还有7里,对方将马集中起来,押在后阵!组成大约300多人的骑兵!”

    “头儿!还有6里,我们确定没被他们发现,他们却在盲目的射箭!”

    随着队伍的进程,前方不时传来消息,托马斯点头示意,表示尽在掌握,随后觉得有槽不吐不快,跟邓苦笑道:“人啊,就是命,石头城的这些家伙什么都不懂,就是跟了巴特莱就能待在城里,不用风吹日晒,咱们这么辛苦,连个安身之所都没有。”

    邓既然知道了对方的情形,心情也放松不少,笑道:“他们停下拿马车组成防线那还能理解,是为了防止我们冲锋。那把自己的马组成骑兵,却放在后阵,放在障碍和人墙的后面,这是图个什么?马匹不冲起来能顶什么用?”

    托马斯笑道:“他们在城里待惯了吧?没有防御就不会打仗了,你还能指望他们骑着马站在防御前面?”

    邓哈哈大笑,说道:“这个都能理解,但咱们还没到,这是射哪门子箭?”

    边上一个小伙凑趣:“他们原来是在城墙上射箭,现在在地上射,不知道箭能射多远啦,一定要先试试!”

    一个笑话说的众人狂笑,托马斯也夸赞这个小伙“有意思”和“不像一只耳那么贱”。

    盗贼团说着笑话缓缓而行,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到了距离5里。

    托马斯收敛了笑容,手一抬:“整理!上马!”

    这关系到众人的

    性命,没人敢再说笑,仔细检查装备,马匹,系紧鞋带,整理服装,再一次确认武器位置,勒紧马鞍等等。全部理好,翻身上马,两千号人竟无一人出声!

    托马斯拿起挂在马鞍上的长刀,舞动长刀:“出发!”

    没有惊天动地的嘶喊,没有热血澎湃的冲刺,每人抖着缰绳缓缓骑行,只不过速度越来越快,从慢走到疾走,从疾走到小跑,从小跑到狂奔,5里路,正好完成一个冲刺!

    托马斯和邓并没有冲在第一排,而是像往常一样待在队伍中间,两人策马狂奔,待宰的羔羊就在前方,羊羔们用几十辆马车组成一个简易的羊圈,以为就能阻挡狼群的袭击,可惜,羊终归是羊,狼始终是狼!

    最前沿的队伍已经到了一箭之地,因为地上清楚的插着无数的箭矢,那是石头城的人用来测量用的。

    托马斯内心冷笑,等待着对方放箭,类似的情形他经历过无数次,对方经受不起盗贼团带来的强大压迫感,甚至还没到放箭的距离就忍不住把箭放出去,似乎只有不停的射箭才能缓解内心的恐惧,但往往这些箭毫无准头,毫无力道,就像他们的心一样脆弱。

    而这个时候自己的队伍并不会对射,对方是仰射,自己仰射的话阻力太大,还耽误时间,有这功夫不如埋头冲进敌人阵中,只要有一人进入对方阵中,对方就会崩溃。

    这一箭之地将会是牺牲最多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每个盗贼团团员都在祈祷,该死的箭不要射到自己!托马斯心里甚至都在读秒,短暂的阵痛过后,将会迎来坦途!

    果然,对方放箭了!

    相对于他们的人数来说,射出来的箭并不算多,只有阵前第一序列大概300余人射出了箭,后面一个方阵以及骑兵连箭都没射。

    300多只箭在空中飞扬也足够唬人的,托马斯不在前阵,这些箭还射不到他,他抬头张望箭雨好判断下落点,陡然听见前方一阵吵杂,人仰马翻,他的心猛一沉!

    箭还没落下来呢!你们在翻滚什么!

    就广

    阔的戈壁来说,地上有一些稀稀拉拉的箭矢根本就不起眼,那是对方之前“试箭”用的,偏偏就这些不起眼的箭矢,让自己的队员冲到附近的时候就会莫名栽倒,甚至还有些队员掉进坑里,天晓得,这里是戈壁,又不是作者群,哪来那么多坑?

    托马斯内心抓狂又毫无办法,眼瞅着队员一个个跟撞了墙似的摔到马下,冲刺了几乎一里地养出来的马速哪能说减就减,后面的马匹根本收不住脚,直挺挺地撞了上去,有撞飞了的,有踩爆了的,也有自己无故翻了马的,霎时一片狼藉!

    事情发生在转瞬之间,托马斯还没来得及重新下令,天下的箭雨就下来了,这回他看的清楚,好多箭上带着白色,蓝色,棕色光芒,无论是否射到人身上,哪怕是触及地面,也会爆出一团光芒!

    托马斯瞳孔在收缩,这是魔法箭!

    作为一名将骑士5级修炼到圆满的人来说,这点见识还是有的,他也见过魔法箭,只不过这种箭过于稀有,材料就可遇不可求,有那些材料更多人选择做一根法杖而不是用两次就无用了的魔法箭!所以只有大家族才能配备少许,供家族的年轻人使用,也不过水火两系较为常见,哪像这样铺天盖地的射过来,气系,水系,土系全有?

    那这么说,之前射到地上的根本不是测试距离,而是相当于先埋下了一部分魔法?

    托马斯一颗心像中了冰冻术一样变得瓦凉瓦凉,对方看上去孱弱不堪,但能发出这种箭的怎么会是待宰的羔羊?

    除非还有一种可能,这些箭矢是巴特莱多年的积蓄,数量有限,要不怎么只有前阵300多人在使用?只要冲过这短短的距离,胜利还是属于自己!

    “嗖嗖嗖嗖!”箭雨纷纷落下,各色的魔法在盗贼团中爆开,托马斯看的清楚,都是气、水、土系,无论是束缚、冰冻还是泥沼,或者是土系的束缚,无不是控制魔法,射中人算倒霉,没射中也不要紧,这类魔法都是范围魔法,虽说范围不大,但劈头盖脸打下来,盗贼团哪有逃的地方?

189 两条没有痛苦的人流

    盗贼团迅速的被压缩在一个极小的空间,后面的骑兵还在不停往上挤,前面的根本就挣脱不开,托马斯在后面嘶吼:“向前冲!向前冲!”

    最前面的队员哪里不想冲,又哪里冲得出去!

    越来越多的盗贼团被后来者踩踏致死,托马斯又想到一个致命的问题:对方有气水土系魔法箭,怎么会没有火系?火系可是最常用,公认杀伤效果最强的!如果对方没用火系魔法箭,只能说明还没到时候,现在所有人都集中在一起,正是火系魔法箭派上用场之际!

    一想到此托马斯眼睛都红了!玩命地拍打着坐骑,扯着嗓子喊:“都散开!都散开!”

    团员们纷纷投来“你特么玩我”的眼神,前一句口号是向前冲,不说能不能冲过去吧,怎么就能下一句变成都散开的?头儿你还能不能靠点谱了?

    事实证明托马斯的判断是对的,三系魔法箭刚刚落下,对方阵营又起三百支箭,迎着风划过长空,托马斯只瞟了一眼,就看出那泛着红光的箭矢正是火系魔法箭!

    再喊也来不及了,托马斯回首吼:“跟我冲!”

    这声吼不是喊给普通团员,而是喊给他的直属卫队,邓既是二把手,也是他直属卫队的队长,立刻就理解了托马斯的用意,扬起手中剑吼道:“上!散开!救人!”

    直属卫队马匹更好,速度更快,关键的是他们能力更高,凡是直属卫队者,都是三级以上,是托马斯这么多年来攒的家底,足有70人之多!比风沙镇的三级骑士多出近两倍!

    由几名四级骑士带领,卫队立刻分成几列,直插进队伍当中,于此同时,天上的箭矢也到了,带着耀眼的红光,仿佛是地狱的火焰,扎进了最密集的区域!

    火系魔法箭多是爆裂箭,落地炸开数个火球,这种魔法就算是三级骑士都需要小心应对,一不留神就会着了道,更可恨的是它有溅射效果,并不是防住往自己射的那根箭,射在边上的很可能对你形成致命的威胁!

    但卫队别无选择!

    他们还能稍作抵抗,还能

    对魔法箭破坏一二,普通的士兵遇到爆裂箭就是死路一条!

    “冲!冲!冲!”托马斯快要疯了,身边不停的有队员倒下,这些魔法箭对他倒是没什么用处,在他方圆三米更是落不下一根,但就他一人,能救多少?

    他只希望能尽快冲破敌人攒射的范围,对方仗着有魔法箭就如此杀戮,只要能冲进对方阵中,一定将他们全!部!杀!死!

    邓在另一侧率领着人玩命的冲刺,此时多快一分,就能多救一个兄弟,就能快一秒冲出这片地狱!

    两人作为盗贼团最高武力,像两只箭头一样,用斗气肆意破坏着魔法攻击,他们冲过的地方,渐渐汇集成两条人流!

    两条没有痛苦的人流!

    何剑站在队伍的最前列马车的车辕上,就见对方阵中乱成一团,因为距离远看得不真,但到处都是人仰马翻,火光四射还是能看到的,他正看得过瘾,就见对方阵中突起两道白影,硬生生从一团浆糊中杀出一条血路,渐渐将人带了出来。

    何剑暗自点头,腆着个肚子,手指朝两道白光一指,问道:“那两个白袍小将是谁?”

    托姆凝神望去,对方是盗贼团,特么哪有穿白袍的?但两道白光在乱军中过于耀眼,一看就知道何剑问的是谁,他想了想,说道:“不是小将。”

    “嗯?”何剑心中不满,人家曹操这么问底下人就十分配合,怎么到自己这就不行了呢?我非得说那一个糙汉子和一个小将是谁?咱们这一问一答本来可以写进史书的,硬生生被你毁了!

    他自顾自生着闷气,托姆如实回答:“这两人应该是盗贼团武力最强的两人了。咱们本来对盗贼团的情报没有太重视,得知叛乱夜有盗贼团插手后才派人着重去调查,但时间太短,还没有结果。”

    “好吧,今天这一战后怕是也不用调查了,倒也省事了。”何剑答道。

    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有些遗憾,情报工作交给托姆,但他一是事情太忙,二是对情报工作重视不够,这也不能怪他,这个世界交通不变,根本就没

    有情报的概念,与其收集情报,托姆更愿意操练那些小伙子,第三就是时间太短了,这么短的时间让人系统的把情报抓起来,分门别类,也的确强人所难。

    何剑下意识回头去看,他倾向于把情报工作交给女性,他希望由一个更理性,更仔细的人来担当这个工作。

    背后有三个女人,达达妮个子最高,这几天完全褪去了刁蛮的外壳,反倒显得最善良,面对来杀自己的敌人,居然有不忍之色。艾米丽在这三个女生中个子最小,却是最勇猛的一个,斩邪那么大把剑她拿着也不嫌累,明明可以放在空间里,偏要拿在手上,她同样眼望敌阵,眼中透露的却是跃跃欲试。

    这两个女孩子其实都不是很适合做情报工作,达达妮不谙世事,这几天正在接手财务的工作,已经焦头烂额,而艾米丽勇猛有余,细心不足,直白的说就是砍人可以,静下心来阅读材料和分析材料就有些头昏脑涨了。

    这个工作是需要能静下心的人来做,需要心静如水,冷静分析,何剑一边想着一边把目光投向第三个女孩。

    芭芭贝绝对是两片战场中,心最静的了!

    这种条件,这种环境,她居然睡着了!

    虽然她掩饰的很好,将头靠在车框上,假装在观察战场,但那恬静的笑容出卖了她!这妹子闭着眼睛,竟然睡着如此安详!

    这到底是心静还是心大?

    何剑好不爽自己辛勤劳动的时候别人睡大觉,但想想这毕竟是人家的种族习惯,人甘愿做附庸,甘愿进贡族人,也不愿放弃睡觉的权利,这是何等的执着?

    不过话说猫族是天生的杀手,对情报本就有敏锐的直觉,他们做情报工作是再适合不过。这妹子……何剑决定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听说猫族除了嗜睡,对金钱也比其他种族有异乎寻常的执着,也不知道发奖金能不能让她迸发出极大的热情。

    何剑嘴角露出邪魅的笑,觉得自己就像是魔鬼,用一种**挑战人的另一种**,无论哪个占了上风,这人的内心都会无比煎熬吧?

190 什么箭术还敢来打仗?

    “咳咳。”托姆咳嗽提醒一下。他跟何剑说着话呢,就见他战场也不看了,回头看三个女孩,还对着睡着的芭芭贝露出淫.荡的笑容,众目睽睽之下,实在是有失观瞻。

    何剑莫名其妙,正想着以后的规划呢,托姆一副班主任看学生的表情是闹哪样?

    此刻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何剑把注意力重新投回战场之上,两道白光看似各自为战,实则互有呼应,两支箭头相互交错间,已把人群尽量集中到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三角形,两人作为箭头,卫队紧紧跟随,破坏掉绝大部分魔法陷阱,盗贼团经过初时的惊慌终于又重新稳住了阵脚,向自己冲来!

    一波箭雨,至少带走了三四百人的性命!直接命中的人并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被魔法波及,陡然失去了速度,或者干脆被撞击下马,然后被后来的踩踏致死。

    托马斯看了眼身后,红色覆盖了大片的戈壁,多少兄弟将永远躺在这里,明明冲过来就是曙光,他们却再也看不见了,刚才看见一只耳那个贱人,跟随自己出生入死这么多年,自己总叫他有空多练练,这个该死的家伙就是不听!总说自己命大命大,谁死他都不会死,都特么少了只耳朵了哪来的自信!

    明明离自己只有5米!却是生死之距!

    人仰马翻间,一支爆裂箭在他身旁炸开,他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胸口被炸开一个巨大的洞,一只耳瞬间倒下,临死还给老子一个贱兮兮的笑容,笑你妈!

    托马斯红着眼,被怒气充满了胸膛,好像要炸开一般!要说对方用魔法箭不过取得这点战果也不算什么,一支魔法箭什么价钱,一名盗贼什么价钱,一名盗贼的性命还比不上一支魔法箭的价钱,但打仗不是比钱,对方损失的是钱,自己损失的是兄弟的命!

    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杂乱的马蹄声渐渐汇聚成滚滚洪流,踏出死亡之地后的盗贼团重新拉起奔马的速度,虽说不及开始那么勇猛,但对付习惯在高墙上射箭的敌

    人来说足够了!

    兄弟死了,就让我手中刀代我兄弟饮血吧!

    近了!更近了!

    那些躲在大车后面手持弓箭的家伙面目可憎!还有一个更臭屁的站在马车上面!

    大部分人都把何剑当做假想敌,因为他站得实在是太风骚了!

    意气风发的何剑好像开了嘲讽一般,他原本站的位置还不是战场的最中间,但敌人居然就划过一个弧度,拐着弯向他冲来了,心中默算着距离,轻声喝道:“第二团准备!”

    自有传来兵大声传令:“石头城野战军,第二团准备!”

    第二团是他风沙镇的嫡系,所有人张弓,一支支魔法箭搭在弦上,经过几个月不间断的训练,第二团的人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了普通部队不敢想象的地步,虽说大部分人还处于骑士二级的水准,但就体力和箭法而言,大陆上还没有哪支部队可以跟他们媲美,毕竟没有一支部队如此重视身体锻炼,也没有一支部队有那么多的魔兽肉可以吃,魔法植物用来泡澡。

    “放!”

    随着传令兵一声怒吼,整个战场都能听见他的声音,这传令兵是魔法学院的气息魔法士,何剑无论使用魔法还是使用人,都是这么不羁。

    无数的箭矢飞上天空,和刚才不同的是,之前是仰射,只能估算一个大概的范围,而此时是平射,第二团绝大部分都有“狙击手”称号,箭射出去是指哪打哪!

    通过和维耶里战斗的总结,何剑把经验传授给了托姆,托姆再传授给大家,所以现在看到的一幕是300多支箭羽,没有一支是射向对方箭头人物的,对方的箭头人物看上去就非常牛逼,那你继续牛逼吧,我们不射你!

    托马斯看见了对方弯弓搭箭,甚至听到了对方传令兵的嘶吼,还在纳闷石头城哪找的兵,怎么有这么大嗓门,对方的箭就射来了,他做好了准备,打了手势让跟随在一旁的邓也打起精神,尽量当住射来的箭矢,两人略略分开,可以招呼到一片区域

    托马斯将长刀舞成一片白光,然后就看见箭羽从头上,从旁边一根根飞走了!

    特么的他一根都没捞着!

    托马斯怒极,老子是箭头人物你们没看见吗?你们特么射箭的都什么水准?就这水准还糊弄事呢,平时锻不锻炼的!

    第二团不仅没射他们箭头人物,连后面跟随的卫队都放掉一截,魔法箭嗖嗖而下,一千多号人的队伍,最前面的几十人真像个箭头一般,此刻箭头完全脱了节,几十号人脱颖而出,后面断层老大一截!

    托马斯愕然回首,自己的队伍好像被人凭空砍了一刀,就最前面的几十骑闯了过来,后面的又像撞在无形的墙上,一片落花流水,之前的一幕又发生了!

    比之前一幕更揪心的是,这次的箭雨更有准确性,覆盖性也极强,很难想象,这么多箭很少有落空的,居然也很少有射重复的!他哪知道,托姆平时训练就是按照方位射击,只要站在队伍当中,自己就不能盲目射击,该射击的区域都是指定的!

    托马斯刚刚懊恼对方箭术不精,一看之下,心里一沉,这特么是怎么练的,怎么可能箭术这么精准!

    托马斯带着几十骑孤零零的在前面,此时往前冲以几十骑对人家完整的上千人简直是做梦,而退回去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马速又没了,而且一旦往后会造成军心不稳,首领都退了,其他人退不退?

    托马斯左右为难,特别无助。

    “怎么办?”邓在一旁大声问道。

    托马斯看看左右就这么几十人,无论如何也冲不进敌阵了,一咬牙喊道:“先回去救人!”

    邓恨得牙都咬酸了,拼命勒住缰绳,兜了大圈又往回赶,几十人在两方势力中间兜个圈子,竟然无人理睬,第二团已经按照小组自由射击了,箭箭不落空,飞快地收割着人命,邓仅仅是拨转马头的时间又有无数人倒下。

    他见无人理他们,冲着托马斯吼道:“冲过去吧!”

191 还玩心理战你要不要脸?

    托马斯也是目眦欲裂,但他知道这是假象,对方不理他们只是不想理,自己就几十人冲人家中军,对方有太多的办法让他们永远回不去。

    “不!回去!”

    托马斯调转马头,在这戈壁滩上,打了几十年的仗,没有一次像今天这么憋屈,对方根本不跟你真刀真枪的干,就凭着钱多,武器极其先进就把自己打的丢盔弃甲屁滚尿流,自己连人家毛都没碰到,死了将近500多人,500多兄弟!有多少时间没丢过这么多兄弟了?

    “散开!都散开!朝前冲!”托马斯拼命的喊,斗气激发到最大,能挡一点是一点,能救一个是一个!

    但他的担心还是成为了现实,尽管他的盗贼团再不怕死,盗贼团终究是盗贼团,打顺风仗可以,一旦形势不对,人马极容易溃散,这跟他们企业文化有关,加入盗贼团图的就是个爽字,自然没有多少纪律去约束,缺乏纪律的队伍,是打不了逆风仗的。

    随着托马斯回到自己阵营,有人听到他的喊声,还愿意听他的指挥,毕竟他作为盗贼团的首领有十余年之多。

    但吵杂的战场还有更多的人压根就听不见他的叫喊,只能看见面前人仰马翻,对方的魔法箭就像死神的镰刀在不停收割人命,特别是在人群密集的情况下,一个火球的炸裂足以伤害到周围的四五人!这时候看见托马斯从前面退回来,自然而然就想到首领都退了,咱们必定败了,赶紧退吧!

    盗贼团在托马斯回去的那一刻就散了,有人想进,有人要退,偏偏刚刚提上来的马速不让他们立刻就能执行想法,战场上嘶吼一片,所有人都红了眼,觉得眼前全是人,无论走哪个方向都走不通,只有那突如其来的箭冷不丁的要人性命!

    托马斯如同困兽一般,他不明白对方就是放放箭而已,为什么自己败得这么快,他嘶吼着做最后的挣扎,但千余号人拥挤在一起,哪是他人力能够抗衡?

    “冲冲!”邓

    拍马赶了上来,冲着挣扎的托马斯狂喊,“别犹豫,冲!”

    说着不等他回答,回头招呼卫队:“一起喊,杀!”

    六七十人的卫队被第二团放过不少,此时还算完整,他们耀出武器上的斗气,齐声喝道:“杀!”

    “杀!”邓再度嘶吼!

    “杀!”周围也有不少盗贼团加入进来,跟着他们朝对方冲击!

    渐渐的,拥堵的人群好像开了道口子,尽管对面的魔法箭仍在带走人命,盗贼团还是心惊肉跳,但好歹有了个口子,人知道要往哪里走,不冲出去,就是死!

    对面的何剑一直在发布命令,看到这一幕微微一笑:“有点意思。”

    传令兵第一次上战场,早就激动地不能自已,在他看来,双方这么大规模的战斗,全是他一人在发号施令,谈笑间,敌人灰飞烟灭,大丈夫当如是!肾上腺激素飙升的他已经完全不能控制自己了,死死地盯着何剑的嘴唇,在他命令出口的第一时间就跟着喊了出去:“有点意思!”

    整个战场都传出他嘹亮的声音:“有点意思!”

    托马斯都要吐血了,你们特么的占尽便宜,现在还来心理战,有意思吗?还有点意思,我呸!

    何剑扫了眼这位满脸通红的学员,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微微一笑,继续说道:“魔法学员全体准备,魔法士以上准备魔法攻击,魔法士以下,等对方到弓弩攻击范围。”

    魔法学院的同学也是第一次在地面上跟这么多人战斗,一开始也是紧张不已,但看着对方还未近身就已经消耗了近三成的兵力,不由士气大振,而且何剑手下的魔法师跟普通魔法师不一样,他们的体力充沛无比,每天也要进行各项锻炼,他们并不比第二团差,拿起刀,他们照样砍人!

    托马斯不敢再作箭头,他怕对方故技重施,好不容易聚起来的人又被射没了,这回他让卫队尽量散在队伍中间,三级四级骑士对付魔法箭还是

    有些作用,至少控制些伤亡,眼瞅着就要杀入对方阵地,突然,对方的阵地里冒出十余朵耀眼的光芒!

    不是吧?托马斯在心中呐喊,对方除了有魔法箭,还有活的魔法师呢?

    魔法师是什么?是最金贵的人啊,为什么对方阵中有这么多,这是散养的魔法师吗?

    一时间,盗贼团阵型大乱,阵中爆出此起彼伏的咒骂声,魔法师发出的魔法不见得比魔法箭更犀利,但魔法师在梵塔希大陆人们的印象中就属于高端人物,与魔法师作对就是找死!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所以何剑阵中冒起十余朵光亮时,盗贼团从上到下,人都心虚了。

    这个世界是有魔法师工会的。凡魔法师工会认证过的魔法师都将受到魔法师工会的保护,同时当别的魔法师受到攻击时,在你能力范围内也必须施以援手。

    据说加入魔法工会后还可以学习一个基础魔法,魔法士就可以释放,这个魔法叫“印记”,没有什么攻击效果,普通人没有魔力甚至看不见,它只有一个作用,让魔法师能够看到,凡是被打上印记的人,都是与魔法公会有仇,别以为得罪一个能力一般的魔法士没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打上印记,然后被一个毫无关系的魔法师干掉。而且,魔法师大多有钱,真心惹不起。

    何剑的魔法师还真就是野生的,没一个去魔法公会认证过。而且魔法师是统称,他们队伍中真正能称上魔法师的仅苏拉和格罗两人,其他人都是魔法士级别。但盗贼团不知道啊!十几个魔法师往那一杵,咱们还要嗷嗷的上去砍人家,心都碎了好吗?

    伴随着咒骂,魔法完成了。

    盗贼团的阵中又亮起五彩的光芒,戈壁这个地形对木系太不友好,木系本身攻击性的魔法也不多,除了木系,其他的四系争相绽放,最耀眼的是火系,苏拉终于告别了小火球,这回把火焰刀和连环火球循环着放,就像从手枪换成了冲锋枪一般!

192 先进武器的威力

    最炫的是水系,湛蓝的冰箭在火焰的照耀下印出妖艳的紫,但此物绝不可近观,因为它是夺人命的杀器!还有不要脸的水系魔法士,不用水箭,也不用冰箭,用了辅助魔法水雾,在敌人眼前形成一道水雾,水雾无毒,没有任何杀伤力,唯一的作用就是遮挡视线!

    此时视线被遮挡,无疑是送命的!

    比起不要脸的水系魔法士,气系和土系才是天生的阴险,他们发出的魔法要不是透明的,要不就是从人脚底下冒出来!

    说老实话,魔法学院的魔法品种不多,质量也低,在千余人的战斗中爆出十几朵浪花几乎没有什么作用,唯一的作用大概就是视觉效果不错,缤纷绚丽倒是挺好看的。但他们的出现给盗贼团心里的冲击是巨大的,在公国以外的地方,还没听说哪个势力能有十几个魔法师!

    这是强大的象征!

    盗贼团根本没去想这么强大为毛要跑,就看见魔法师就一个念头:惹不起,惹不起……

    好不容易聚起的阵型又开始松散,托马斯都看见对面那些家伙脸上的表情了,此时要是散掉就是功亏一篑,不说几个月的努力全部浪费,如果对方趁着自己溃败再掩杀一阵,自己十几年的心血都要报废!

    绝不可以!

    托马斯爆出了全部的斗气,心情激荡下,五级顶峰的斗气吞吐不定,竟有要突破的迹象!他高举长刀,仰天长笑一声,指着对方阵营,怒喝道:“石头城可有人敢与我一战?”

    一声爆喝惊天动地,盗贼团被恐惧支配的心理稍稍放松些,不管如何,老大还在装逼,事情绝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托马斯举个长刀跟避雷针似的,何剑见他威风,回头问道:“这牛逼哄哄的是谁?”

    托姆回道:“看情形应该是盗贼团的团长,如果是的话,他名叫托马斯。”

    “托马斯……”何剑喃喃道,“小火车?”

    “什么?”托姆不解。

    “没什么,”何剑挥挥手,“一会谁去收拾了他?”

    众将纷纷请缨,何剑见大伙斗志昂扬,笑道

    :“有机会,都有机会。”

    邓知道托马斯的心思,无非就是振奋军心,一旦踏入对方阵营,己方会爆出强大的热情,从来都是!邓不像托马斯,他做的多,说的少,手一挥让人跟上,第一个向对方阵营冲去!

    魔法师的魔法给对方造成的困扰更像是心理上的,实际作用并不大,内心缓过片刻后,见对方阵营就在眼前,盗贼团终于激发出了本性,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何剑手轻轻一挥!

    第二团统一换装备!

    无论是原巡逻队,还是魔法学院学员,统一用上十字连弩!何剑在叛乱夜第一次使用,熟悉他的性能,它或许对高阶骑士无用,但对普通士兵绝对是一大杀器!

    十字连弩用的是魔法弩,因为短,比魔法箭效果稍差,但也没差多少,攻击距离跟长弓比是短不少,但此时用足够,而十字连弩的优势是可以连发!发射一根拉动机关就可以自动上弦,如果手没空的话,在屁股上搓一下也可以!比长弓不知道快了多少!

    连弩自带弩匣,内藏20支弩箭,随着不停的蹭屁股扣扳机,可发20支!

    这在冷兵器时代是不可想象的!

    冲上来的盗贼团要疯了,往常到了这个时候,被劫掠的家伙都会慌了手脚,由他们一阵冲杀,对方就此崩溃,但今天的剧本差的也太多了!

    对方收起了长弓,换上了弩.弓,跟曾经见过的不同,这种弩.弓搓一下屁股就能射出小箭!你以为射出的是屁,其实还是魔法箭!哪怕是小号的,该死的小号的魔法箭也是魔法箭!爆裂箭从5个火球变成4个或3个火球对自己没差!

    而且射速奇快,比刚才至少快了三倍!

    一千多号人好像迎面撞在墙上!

    何剑内心甚至有些悲哀,看见这一幕,甚至想到了义和团面对八国联军,任你再勇猛,面对高阶的武器,你势必被历史所淘汰!

    当距离足够近,第二团匍匐在地一边射击,一边丢出手雷的时候,盗贼团终于崩溃了,因为他们发现,无论他们有多努力,这二三十米的距离犹如

    天堑一般,再堆上更多的人命,也无论如何闯不过去!

    第二团分成小组狙击三四级骑士,仅有托马斯和邓扭曲着脸冲了过来,何剑手指一点,毕尔顿和艾米丽迎了上去,何剑看看战场局势,说道:“放矮人。”

    地火已经急得坐不住了,在边上不停跺脚,一听到命令,虽觉得语法有些不对,也来不及讲究了,立刻回头喊:“兄弟们,上了!”说完话,也不等众人,第一个冲了上去!

    300多矮人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他们嗷嗷叫着冲出来的时候,盗贼团都迷了,谁才是盗贼团?

    盗贼团的实力原本就比矮人差了好大一截,此刻又是强弩之末,矮人在地火的率领下如同一把滚烫的餐刀切进了黄油,特别是地火,在败给了艾米丽之后总算在小兵身上找到了自信,快速挺进间,对手竟无一合之敌!

    盗贼团的溃败比他聚起来还要快,所有的人马就像被炸过一样朝三面铺开,除了正面没人去,到处都是他们的影子!

    矮人杀了没多久就觉得压力一空,聚起的人群已经散了!他们气得哇哇乱叫,说好的打仗,你们跑什么玩意!

    何剑见大局已定,回头说道:“第一团骑兵,掩杀10里。”

    “是!”培根高声叫道。

    毕尔顿没带着他们,自己找五级骑士玩去了,培根、蒙哥和埃文斯各率领100骑兵,从障碍后左右杀出,此时盗贼团全在闷头跑路,根本没一人停下来做抵抗,培根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赶上去,举起刀,劈下!

    经过这一战,他们是彻底服气了,原本想着对方人多,又是骑兵,在旷野上遇到凶多吉少,还做了拼死把达达妮送回石头城的打算,没想到何剑谈笑间动用新式的魔法武器,随随便便就把对方灭了。

    话说何剑已经答应把魔法箭配给第一团了,后来第二团掏出来的那个小玩意又是什么?看上去怎么比魔法箭还要猛,什么时候跟何剑好好说说,这好东西怎么可以不配给第一团?

    培根一边琢磨着事,一边杀下去了。

193 我,秦始皇!

    托马斯和邓早已弃了马,以他们的身手骑马还要慢些,他们二人眼瞅着队伍正在崩溃,此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凭借着高人一等的武技冲过来抓住达达妮做个筹码,没成想对方阵中还真出来一位女子,托马斯也没见过达达妮,总算听过她的相貌和身手,据说此女年岁不大,身材高挑,还是位魔绘师,想来这个冲出来拿着砍刀的决计不是了。

    托马斯不愿与她多做纠缠,以他五级巅峰的水准想着尽快解决战斗,趁着对方没跑看看有没有机会,但对手出于意料的强,他的进攻算是狂风暴雨,但一瘦瘦小小的女子居然防得密不透风。

    托马斯放眼望去,人马越打越少,他心急如焚,偏偏无论如何不能突破这道防线,一旁的邓也被一人困住,这人他认识,他曾经数次混进石头城见过此人,他是巴特莱以下,石头城最高武力毕尔顿!

    看来今天是凶多吉少!

    又打了片刻,两人是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了,邓知道今天无论如何走不掉了,他高呼:“大哥!你先走!”在他心中,托马斯是巅峰水准,进或许困难,但想走还是能走的,他不走完全是因为自己!

    托马斯有苦自己知,对面的这个女子别看使门板一样的砍刀,貌似刚猛,招数却绵绵不绝,而且留了很大的后手,场面绝不像邓看见的那样自己占尽优势,自己想要走,不付出点代价绝无可能,现在这个时候无论付出什么代价,等待自己的都是死路一条!

    艾米丽和毕尔顿知道大局已定,只要缠住对方即可,打起来更是游刃有余,邓年纪轻轻练到五级,天赋极高,毕尔顿天赋虽弱些,但是个武痴,一生与人打斗不知道多少次,经验占了绝对的上风,此时只要不犯错,胜利早晚会到。

    艾米丽则是巴不得有人跟她喂招,托马斯比猩猩男更加厉害,艾米丽要是全力进攻还不见得能占到便宜,偏偏她练的《波奈特防御》讲究的就是防守,对方给的压力越大,她越是能体会到功法的精髓,此刻就盼着托马斯

    打得越持久越好。

    “大哥,你别管我了!你快走!”邓叫道。

    托马斯面色铁青,心中呐喊,你特么说得轻松,我要走得掉!

    何剑看偌大个场地除了这两对在捉对厮杀,活人几乎都没有了,他挥挥手,大军缓缓压上,将两对人包围起来。

    托马斯面如死灰,身陷一千多人包围中,自己大概是真的要交代在这了,没想到自己纵横戈壁一辈子,最后还是死在这个地方,只是,可惜了,兄弟们,本想着给大伙找个家,没想到都躺这里了。

    托马斯看看四周满地的尸首,想着这就是自己的埋身之所,心中唏嘘不已。

    先杀出去的地火已经回来了,站在何剑边上围观。

    何剑轻轻拍手,艾米丽和毕尔顿同时跳开,留下两人呼呼喘气。

    托马斯先盯着拍手的何剑看了一会,眼神一扫,在达达妮身上停留了一瞬又滑了过去,托姆抱着胳膊走近几步,有意无意挡在他与达达妮之间。

    托马斯眼神一凝,又是个五级!

    刚刚回来的那个矮人,虽说不按人类的骑士级别算,但看他身手也大致在五级左右,他站在一个精灵的旁边说说笑笑,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队伍,矮人为什么会和精灵说笑?

    何剑压一压手掌,让周围的人都静下来,问道:“托马斯是吧?”

    “不错。”托马斯将长刀插在地上,抓紧时间调整呼吸。十余年间,托马斯生死之间徘徊多次,深知不到最后一滴血流尽,绝不能放弃。

    何剑慢慢踱步,缓缓开口:“你第一次出手应该是兽潮的时候,想趁着兽潮攻击过后,我们实力受损,你通过里应外合一举打开城门,同时还对风沙镇出手了,是不是?”

    托马斯左右看看,达达妮没出面,边上几个五级骑士也没说话,一个三级骑士逼逼叨什么玩意?

    “你谁啊?”托马斯不满问道,就算被俘虏了,他也要求正经待遇,不能找个小兵就来盘问他

    。哪怕这小兵颇为与众不同,肩膀上站只鸡也不行!他就不知道这样很降低格调吗?人家熬鹰,合着你没鹰就熬鸡?

    没品!托马斯在心中下了定语。

    何剑一下子把对方名字叫出来了,理所当然觉得对方也应该知道他,他想用一种胸有成竹、傲慢的姿态装个逼,没想到被对方破坏了,这是个高手!何剑心里道。

    “不好意思,我叫何剑。”何剑不能让对方得逞,尽量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又拿腔拿调地说:“呵呵,兽潮的时候是你们第一次出手吧?”

    “不是啊,之前就有过。”托马斯随口说道。

    何剑一滞,大意了,兽潮前他还在黄金神殿天天被普鲁斯戳屁股呢,哪能知道这个。好在他脸皮厚,强行说下去:“哼,兽潮后,你们联络了四座城,派了高手过来,联合叛徒维耶里偷袭城主,还偷袭到了我头上,这没错吧?”

    托马斯梗着脖子:“谁偷袭你了,是碰巧吧?我都不认识你。”

    何剑脸上摆的微笑就要绷不住了,这老小子会不会说人话?这么多人看着呢!

    控制了下情绪,何剑继续说道:“只是你们功亏一篑,最终也没能占了石头城,却得知巴特莱已死,所以这回带了全副身家赶来,想对我们斩尽杀绝,我说的对不对?”

    托马斯想了一下说:“在这里是无意中碰到了,但我们就是奔着石头城去的,你说的也不算错。”

    何剑点点头:“你承认就好。”说罢一扭头,看向邓:“小伙子武技不错啊。”

    邓面无表情:“我需要跟一个级别相当的人说话。”

    何剑心里那个火啊!你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你们不仅是俘虏,还是盗贼团出身,当自己是干部呢?老子怎么就级别不够了,你们怕是不知道老子是这支队伍的最高领导人吧?

    何剑心中疯狂吐槽,但不能说出口,说自己级别很高总觉得怪怪的,跟说自己是秦始皇,让人打钱似的。

194 老子这么可爱不一样要杀敌?

    好在达达妮及时给他解了围,自从父亲死后,她虽说千般不愿意,还是有了些担当,她从托姆的身后站了出来,朗声说道:“我是达达妮,我跟二位,同时也跟全军说一声,何剑就是我们这支部队的首领。”

    达达妮交出领导权是在小规模会议上说的,虽说都传达了下去,还是有不少忠于巴特莱的人表示不满,甚至觉得达达妮可能受到胁迫也不一定,此时她在众人间说了出来,倒也让这部分人群得到释然。

    邓皱着眉头,对何剑说:“你才三级。”

    地火在边上噗嗤一声,何剑扭头怒斥:“仗打完了吗就回来!冲冲第一个,回来也是第一个,你的人呢?”

    地火一缩脖子,左右看看,他的人一放出去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是极难收回来的,此刻边上哪有一个?

    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突然看见倚在车框上的芭芭贝,地火叫道:“第三团不是杀敌去了吗?你怎么在这?”

    此时芭芭贝已经醒了,看热闹正带劲,没想到地火嘲笑长官竟然把火烧到自己这里,说老实话刚才她睡着了根本就没听见何剑的命令,而且就算她听见了,也把自己是第三团的人这事给忘了。

    合着第一个任务就因为自己睡觉给耽误了,芭芭贝心中一紧,她大概知道人类军中的处罚就算没有兽族重那也轻不了多少,眼光一垂,正准备说话,已经回来的艾米丽冲地火叫道:“你凶什么?猫女这么可爱你让她去杀敌?”

    地火:尼玛,老子这么可爱不一样要杀敌?他无助地看向何剑,何剑吼了他一句又转向邓了,他也在犯嘀咕,玛蛋,刚才说哪了?这家伙把老子情绪都打乱了!

    想了一下,刚才这家伙说自己只有三级,自己虽说只有三级,但自己的真实水平可是三级能够比拟?就算是5级骑士在自己手下能讨得了好?魔武双修,身体素质堪比六级骑士你当开玩笑呢?

    但这话不能自己说出来,否则就又像秦始

    皇了,刚才达达妮站出来解释一下就很好,一想到此,何剑脑袋微侧,瞟着地火,指着他来说两句。

    只可惜地火还未开窍,刚才被熊了一句,此刻见何剑瞟他,立刻怂得不行。

    猫女芭芭贝心中忐忑不已,受什么罚就等着何剑一句话,没想到那家伙居然瞪了地火一眼,在芭芭贝眼中随意的一瞟变成瞪眼了,那个又矮又丑,胡子炸开来的凶恶家伙也怕这人,被瞪了一眼就不吭声了。

    哼,这家伙,色狼归色狼,还是有体贴的一面,芭芭贝想到。

    何剑没等来地火的支援,索性开口胡诌:“我是三级没错,三级怎么了?在我们这支队伍,从来不以等级作为晋升的条件,而是看对这个集体贡献了多少。只要你有本事,愿意为集体付出,有的是晋升之路。”

    何剑这话半真半假,队伍里晋升条件透明化不假,但也绝不可能直接升到首领去,他欣赏这位年轻人年纪轻轻就练到五级骑士,要知道这是盗贼团,不是什么世家,各种条件、环境、就连喂招的人都比人家差了很多,在这种环境下,如此年纪就能有五级,绝对是万中无一的奇才。

    “呵,跟我说这些干什么?”邓冷笑道。

    “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何剑反问道,“你回头看看,你的人马可还在?从今天起,你们的盗贼团可还会存在?我看你练功不易,不忍心埋没人才,这才让你戴罪立功,跟随我的队伍。”

    邓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来时的方向,来路除了尸横遍野,真的一个活着的兄弟也没有了,半响,他看向何剑笑道:“这么好吗?那有什么条件没有?”

    何剑不知为何,看着他的笑心中竟是一寒,他说道:“没有条件,完全没有条件,而且你如果加入进来,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上好的魔兽肉,易筋洗髓的魔植应有尽有,还有高阶的功法,我定能给你找出合适的。你看如何?”

    邓惨笑一声,对托马斯说道:“条件好的

    很啊,说得我都心动了。”托马斯默然不语。

    邓收敛了笑容,对何剑说道:“你没有条件,那我有。”

    “你说。”

    “你要想我跟随你,没问题。我可以发毒誓,此生只跟随你一人,你指向哪里,我杀向哪里,绝不含糊,但我的条件是,”他一指托马斯,说道:“放过他。”

    托马斯身子一震,并未说话。

    邓看向何剑:“怎么样?放过他,我就是你的了。”

    何剑盯着邓的眼睛,似乎要从他眼中看出他说的是真是假,但邓直视着何剑,眼神没有半分退缩,何剑细细思量,只要放过托马斯,就能收获一员大将,而且几乎是在场所有人中天赋最高的。

    小火车能不能放?

    五级骑士托马斯现在对何剑已经没有什么威胁,而且经过此役,托马斯人马死伤殆尽,他敢不敢再来找麻烦都两说,要是做生意,绝对是放了划算,但带队伍不是做生意,除了要考虑利益,更重要的是人心。

    何剑眼睛扫去,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一人身上,这些人虽然不说话,但眼神中充满了期待,有达达妮的,毕尔顿的,更有无数第一团的,在他们心中,托马斯就是杀死巴特莱的元凶!

    “抱歉。此人非死不可。”何剑正色道。

    一直注视着何剑的达达妮松了口气,紧绷着的肩膀都松了下来,虽说承诺不再管事,但何剑要真放掉此人,不管是为什么,她恐怕都不会原谅自己。

    托马斯似乎早有预料,眼神都没什么变化,他左右扫了一圈,石头城野战军早已准备好,哪会给他半点空档?毕尔顿、地火、托姆、艾米丽分四角站定,后面的士兵无不弓上弦刀出鞘,严阵以待。

    这几人无论是对上谁,托马斯都有逃脱的把握,但几人一起上,还在千余人的包围之中,托马斯就是真的小火车也冲不出去。

    他长叹一声,罢了!

195 你是爆米花吗说爆就爆!

    邓听到何剑说非死不可,脸色一变,正欲再说些什么,托马斯开口打断:“邓!”

    “大哥!”邓喊道。

    “别再说了,给哥哥留点颜面。”托马斯制止了邓,扭头对何剑说,“用不着你的宽容,我做了什么我自己清楚,说老实话,能活到今天,本来就是赚的,只是没想到会死在这!”

    托马斯看看四周,似乎有些留恋,有些不舍,最终目光在邓身上停留片刻,向何剑道:“巴特莱与我无冤无仇,我一门心思对付他也不过是想给兄弟们一个安身之所,不过时至今日这些也不用说了,是我干的就是我干的,杀人偿命而已。”

    他长叹一口气,指着邓说道:“在我的队伍向来是我一人说话算数,这人骑士五级,但还说不上话,所以杀巴特莱的事跟他无关。你既然想招揽他,那就继续招揽吧,反正队伍没了,我也死了,都无所谓了。”

    “大哥!”邓含泪叫道。

    “你不必说了!”托马斯猛挥手。

    “好!”邓又叫道。

    邓答得太快,以至于现场的人都没反应过来,本来以为是个悲情戏,双方你来我往要推让一阵子,怎么着一个要死,一个不让他死总得纠缠一下,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看上去的风流汉子居然是个薄情汉,人一说就答应了。

    何剑心里也在纳闷这“好”的也太快了点,情绪有点没转过弯来,再次确认道:“你说的‘好’是指不再说了的好,还是同意招揽的好?”

    邓和托马斯两人四目相对,竟不看何剑,随口说道:“有区别吗?大哥叫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好了。”说着话,冲着托马斯略一点头,将手中长刀往地上一掷,表明态度后走到何剑身后。

    邓太过干脆,导致何剑的人都不知道用什么态度对他,人都投降了再喊打喊杀肯定不合适,但就这么放过他,对他不闻不问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正不知如何应对,对面的托马斯惨笑一声,猛地点燃了全身斗气!

    又爆!

    何剑心中悲呼,这才几天功夫他都见了好几个爆了自己本源斗气的了,这本源斗气是玉米吗说爆就爆!

    爆了本源斗气,有很小的几率突破桎梏,当初巴特莱成功了,扮企鹅的那位成功了一半,爆发出来了却没有冲破幻觉,而眼前的这位就没那么幸运了,托马斯浑身冒着耀眼的白光,脸色狰狞不堪,一声嘶吼仿佛被压在喉咙中始终叫不出来,他“嗬,嗬”着浑身乱抖,身体疯狂的颤动,偏偏半点也动不得。

    所有人都害怕他临时一击,一位巅峰五级骑士如果爆发出来几乎是不可阻挡,临时冲破六级的限制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虽说不可能再活,但拼掉一两人绝对不成问题!

    所有人都在严阵以待,只有一人例外!

    邓!

    在托马斯临死之际,他看都不看,仿佛那即死之人跟他无关一样,邓身子一滑,已从何剑身旁闪开,一步跨出后,怀中的短刀已经在手,两步迈出后,短刀上已经有了两尺长的斗气!

    邓即将迈出第三步,三步之后,他将直面达达妮!

    邓在行动的一瞬间,何剑就有所感,他托普鲁斯福,对斗气十分敏感,特别是对身后的斗气几乎有了条件反射!邓还没跨出第一步,何剑已经捂着屁股往前跨了一大步,论身体的反应,他比五级骑士还快了半拍!

    何剑一步迈出后才发现不对,身后那小子的目标竟然不是自己!而是达达妮!

    真是好气啊!

    达达妮都说了自己是最高领导人了,这死小子也太死心眼!听不懂人话吗?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就在自己身后还去刺别人,我的心有多痛你造吗?

    不管何剑如何气不过,此时再想救援已经慢了一步,五级骑士全力之下,不是谁都能抵挡!何剑危急时刻只能又把事不关己的噬龙丢了出去,完全不顾及它的感受!

    比何剑慢了一瞬的是艾米丽,作为一个月薪有10枚银币的贴身侍卫,艾米丽已经数次被何剑救了性命,深感自己不称职的

    她刻意地保持对何剑的关注,就算托马斯爆了,她也有一分注意力在何剑身上,何剑微微一动,艾米丽都没经过大脑,斩邪出手,横在邓与何剑之间,艾米丽清楚,如果有异动,必然是邓!

    只可惜,她猜对了一半,邓动手了,目标不是何剑!

    邓第三步即将踏下,这步踩实,前方再无阻碍!

    摒弃了所有杂念,甚至大哥的死都抛之脑后,就为了这一击!这一击既是为了大哥报仇,也是为了陪大哥而去!

    既然不能一起生,那么答案已经很简单了,那就一起死好了,这有什么好犹豫的,可笑那些人根本不明白!

    邓一剑刺出,生前种种从脑海中划过,兄弟们的大口喝酒,大声喝骂,一起抢钱,一起杀人,大哥知道自己天赋高,但从未提防过自己,只要能弄到魔兽肉都先紧着自己吃,能找到的功法都优先提供给自己,虽说那些都没有太大用,但大哥已经做到能做的一切。

    所以,一起走吧!

    邓的一剑,是不计生死的一剑,达达妮已经在眼前,可怜的女子还在看着大哥,根本没反应过来,这世上几乎没有人能够拦住他这一剑!

    只可惜,几乎没有,但现场就有一位,而偏偏不巧,她就在达达妮身边。

    这位对刺杀有异常敏锐的直觉,当邓丢掉兵器走过来的时候,芭芭贝就感觉到了不妥,说不出是什么感受,只是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邓的眼神,神态,动作,无不预示着他即将出手,别的人或许看不出来,但猫族是天生的刺客,一个人在刺杀前再镇定,表现出来的也绝对与众不同。

    当他走来的时候,芭芭贝就盯上了他,一开始她以为邓是要对何剑下手,本想着救这个心还不算坏的色狼一命,但邓仅仅是抬头随意看了一眼,芭芭贝就知道他的目标绝不是何剑,而是达达妮,他看达达妮的眼神如同一把出鞘的剑!

    所以当托马斯爆了的时候,芭芭贝第一个判断出来,此时时机正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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