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风城最好的店
侍者也注意到了噬龙的不同,虽说看上去挫了点,但一只学舌的鸟绝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侍者码不准这到底是个什么品种,在这里他见过的魔兽是普通人的无数倍,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但人就是这样,见识的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
“请问您这只鸡还是鸟,卖吗?”自从分析出这位保镖在两位主子心目中地位或许不低,侍者的语气就比较客气起来。
“快卖了吧,卖了你就是没鸟的人了。”噬龙淡淡地说,那表情像极了二大爷,恨不得拿根牙签剔牙。
“呵呵。”何剑一笑不置可否,狠狠地把噬龙塞了回去。
侍者也是随口一问,见何剑不答也不在意,伸手将众人请了进去。
屋子里面的光线挺暗,在高处装了几只魔法灯,就是用固定的魔法阵加上火系的魔晶,不过看这个魔晶的等级必然不高,灯光昏暗的很。
几人随着侍者往里走,里面是一个个木质的牢笼,牢笼中有各种各样的魔兽,和外面那些“温顺”的魔兽比,这里都是异常凶猛的,何剑只看了两眼,就看见了雷霆巨蜥,烈焰魔虎等。
他曾经和一只6级的烈焰魔虎惨烈战斗过,噬龙还把其重要的器官捏爆,所以印象特别深刻,面前这只魔虎显然是刚刚出生没多久,只有2级,奶声奶气的,脑袋比身子还大,正试图扑一位驯兽师。
烈焰魔虎的捕猎技能与生俱来,哪怕在幼年的玩耍中,四肢的魔焰也会不自觉地放出,或许是小老虎的等级不高,或许是驯兽师衣服的特殊材质,他并不害怕魔焰,只要魔虎一放出魔焰,立刻就是一棍子。
何剑注意到驯兽师手中的棍子也是木质,和栏杆的材质相同。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材质的木料,不由在脑中度娘了一下。
“绝灵树,涂抹龙血后,魔兽所厌恶,长期和魔兽在一起会导致魔兽魔力下降,活力下降。”
何剑震惊了一下,他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树,更没想到居然还要
用到龙血。
他所不知道的是当初在寂灭城,老法神就是用了绝灵树和噬魂草的配方导致城里出生的孩子魔法亲和力一代不如一代。
“这是干什么?”何剑虽说对魔兽谈不上有好感,但对无故地折磨也看不顺眼。
“呵呵,”侍者笑道,“这是客人预订的烈焰魔虎,我们总不能让这畜生伤到了尊贵的客人。”
达达妮不解地问道:“难道还有客人订这些凶猛的魔兽?”
侍者道:“当然,越是跟凶猛的魔兽在一起,越是能显得威猛嘛。”说完还有意无意瞟了何剑一眼。
何剑不禁无语,事实上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也还是琢磨不透那些有钱人到底在想些什么,那个世界有养老虎豹子的,这个世界有玩烈焰魔虎和雷霆巨蜥的,有钱人的命都硬吗?
几人对此处都没什么好感,随意看了一会,经那名侍者介绍,这里有很多来自西大陆的稀有品种,比如天使兔,避水冰熊等,直到噬龙老大不耐烦的又钻出来,叫道:“怎么还在这?这地方屎香啊?快走快走,我讨厌这地方!”
几人本来就有了去意,害怕噬龙再整出什么骚话来,连忙出了店,何剑一边走一边不忘教育那侍者:“东西方的魔兽就不能随便带来带去!不说病菌不一样,两边的天敌也不同,到时候引起物种入侵有你们好看的!”
侍者听了云里雾里,心中还在懊恼看走了眼,没想到那只鸡才是队伍的头,根本没听清何剑在说什么,何剑也算为东大陆生态平衡尽了一份力了,在被艾米丽拖走的时候还不忘告诫他:“别把兔子弄进来!你那兔子打洞厉害不?”
出了店何剑才想起来,可能噬龙也属于魔兽的一种,所以对加了龙血的绝灵树半分好感也没,才那么排斥那个地方。
几人对店中一些魔兽的悲惨遭遇叹息不已,但也不会为了几只魔兽就砸了人家店,何剑对那些魔兽发表了一些言论,噬龙显然不想听他聒噪,翅膀一振,飞到
了芭芭贝的胸脯上。
何剑:……
众人:……
何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眼光一扫,心道这死鸡还算有眼光,找了个好落脚的踩。
芭芭贝不出意外地脸又红了,手忙脚乱地把噬龙抱在怀中,见众人都在看着她,伸手指着前方,岔开话题道:“啊!风城最好的店!”
何剑轻笑一声,这妹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容易紧张,这话题转得也太生硬了吧?他收回放在鸡爪子上的目光,顺着芭芭贝的手指看去,一座四层楼的建筑闯入眼帘,几个大字贴在店门口:“风城最好的店”!
何剑倒吸一口冷气,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几人都被店主人的无耻震惊到了,决定必须进去鄙视一番。
与刚才的庭院不一样,这栋建筑直接把豪迈大气写在了脸上,招牌用的匾刻满了魔法阵,一颗颗魔晶镶嵌在上面,整个招牌发出紫色的光,分外夺人眼球,众人刚刚走到店门口,一道微风吹来,何剑“咦”了一声。
店门口的迎宾掩嘴轻笑,这种场面她见多了,一边招呼人入内,一边解释这是因为地处沙漠边缘,空气干燥,所以在门口做了点小机关,给人以清风拂面的感觉。
何剑大赞:“妙!”
心里想的却是,这不难啊!再加个冰冻术的魔法阵,回头给埃迪森好好说道说道,让小子整个空调出来,应该销量不差!
一进入大厅,先不说卖的东西如何,装修就让人眼前一亮,大厅的6根柱子,也不知道掺了什么材质,在魔法灯的辉映下闪闪发光,晃得人眼晕,地砖跟外面的街道如出一辙,但明显更加通透,甚至能印出清晰的倒影,何剑看了看,咦?他又仔细看了看……
店里没有柜台,也没有货架,几座屏风放得错落有致,屏风后面几个博古架露出一角,甜美可人的女侍者冲着宾客笑意盈盈,这地方,东西标便宜了,都不好意思买!不少顾客徘徊其中,受环境影响,竟无人喧哗。
212 有手机卖吗?
几人随意逛着,何剑大致看了看,一楼虽说装修不错,但商品其实也不过尔尔,陈设的一些武器,造型是独特了些,不过也就是普通水准,他手下千把号矮人队伍,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打造出来。
一位侍者察言观色,看出何剑的不凡,当然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比别人厚了一大块,艾米丽都没资格在他面前挺胸。
“这位先生,是不是这些物品还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店是风城最好的店,在这里可以找到任何您想要的商品,如果您觉得一楼的不合适,不妨上二楼看看。”
呵呵,见侍者又拿无耻的招牌说事,何剑内心冷笑,作为一名21世纪的有识穿越者,你有资格跟我说你什么都有?手机来一台?电脑电视有不?
带着不屑的冷笑,何剑带着众人抬脚上了二楼,二楼的人明显少了许多,布置的也更加素雅,连侍女都比一楼漂亮不少。
何剑随意来到一个架子面前,偌大的架子上就放了两三只水囊,有大有小,何剑没看出水囊有什么特别,拿了小的在手中把玩,眼睛随便瞟了眼边上的价钱,1个金币。
何剑手一哆嗦,悬点没把水囊丢了!
他大小也算是个财主,竟然被个水囊吓住了,要知道在风沙镇,一个铜币买两块饼,一个水囊可以买两万个饼!
两万个饼!何剑看看左右,觉得两万只饼能把二楼填满!
黑店!何剑瞬间就做出了判断,不着痕迹地要把水囊放回去,千万要小心行事,要被人讹上就不妙了。
他假装镇定,还顺便给水囊做了个鉴定,脑中度娘第一时间给出答案:“玉锦蛇的皮及魔晶所制水囊。”
听说里面还有个魔晶,何剑觉得1枚金币不算那么黑了,继续查询玉锦蛇是什么玩意。
“玉锦蛇,安得利斯沙漠特产,剧毒,皮质晶莹,身体内自带水囊,无毒,在魔晶的作用下可吸收空气及土壤中的水份,即使玉
锦蛇死去,若水囊和魔晶保持完整,这一特性将继续保持。”
没想到这东西还有这么个特点,在沙漠中有这么个水囊无疑相当于多一条命,这么看来卖1枚金币倒不算贵,何剑正思量着,边上的侍女小声说道:“先生,玉锦蛇的水囊可是店内卖的最好的商品之一,就您手上这只,在梵塔希城绝对不少于两枚金币。它不仅内胆是用玉锦蛇的水囊所制,就连外皮也是选用最好的蛇皮,您看它的皮质……”
话音未落,边上一个疲赖的声音传来:“妹子,这鸡神俊的很啊!”
何剑眉头一皱,斜眼望去,一位和声音绝不相符的男子斜靠在货架上,他大约30岁出头,一头金色的长发随意披在肩上,一对剑眉直插入鬓,深邃湛蓝色的眼睛半眯着,棱角分明的脸上不像其他人蓄了大胡子,但也没有剃得精光,唏嘘的胡渣更显得沧桑,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芭芭贝。
好一个美男子!
只是他的穿着何剑不敢苟同,此处地处沙漠边缘,绝大数人都穿着长袍,此人也不例外,但他的长袍与众不同,通体黑丝所制,加上他敞着袍子,骚气十足,腰部和袖口更是纹了金丝花边,百般妖娆。
美男慵懒地靠在货架上,双手抱着胸,饶有兴趣地看着芭芭贝,芭芭贝脸刷就红了,都不敢抬头看他,毕竟妹子还年轻,可能还没遇到过当众调戏的。
何剑立刻就看不下去了,多好的妹子,自己还没调戏呢!尚未等他说话,货架边上的美女侍者手中拿着块抹布,对着美男就是一阵狂抖,口中喝道:“让一让,让一让,擦东西呢!”
美男手忙脚乱地掩鼻退让,不满道:“我这买东西呢,你们怎么做生意的?”
侍者冷若冰霜,喝道:“买东西你倒是买啊!你站一天了!”
美男面上有些下不去,狡辩道:“我不要好好看看商品吗!”
侍者冷笑一声:“你是看商
品吗?来个女子你就搭讪!”
美男词穷了,支支吾吾道:“这怎么是搭讪呢?看见美好的事物难道不应该赞美一下吗?我一开始来的时候,连你们都赞美了的。”
二楼的几个侍者同时娇声冷喝:“用不着!”
何剑一喊,听着口气这几个女人怨气大了,这哥们做了啥?
说话的功夫,何剑几人已经聚到了一起,美男眼珠子一转,迈着轻浮的步伐,身子骨颤抖着走到达达妮面前,还没开口说话,情不自禁吹了声口哨,眉毛一耸一耸,浮夸地鞠了个躬,说道:“美丽的小姐,请原谅我的唐突,要在一位美貌小姐面前问另一位女士,但我还是要问一下,您这位猫族女郎出售吗?”
猫族是兽族中的二等族,在兽族中地位都不高,何况是在自视甚高的人类中,而猫女恰恰是人类和兽族交易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虽说绝大部分人类已有的法典中都明文规定了禁止兽族人口的买卖,但这种事情在有钱有权的人眼中屡见不鲜。
芭芭贝脸红得是快了些,自尊心还是极强的,要不当初也不会离家出走寻找“振兴种族的契机”,她一听男子的话,一时间连羞涩都忘记了,抬头说道:“我不是什么货物,更不会出卖自己!”
男子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感兴趣的神色,冲达达妮笑道:“不错,有个性,我喜欢,开个价吧,我有钱!”
一旁的侍者都看不下了,抄起准备好的扫帚向男子直冲过来,到了跟前,在地上一通狂扫,喝道:“让一让,让一让,扫地了!”
男子却好像适应了一般,一边跳脚避让,一边叫道:“我爹有钱!说吧,怎么卖?”
何剑一捂额头,此人一开始美男的形象荡然无存,一副二世祖的样子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出门在外,何剑本不想多事,但当事人芭芭贝气不过,抄起货架上一件兵刃,娇喝道:“说了我不是货物!”劈头盖脸就朝男子砸去!
213 小名叫豆豆?
她拿得是一根棍子,看上去跟何剑前世的齐眉棍相仿,表面跟老虎斑似的一截金一截黑,材质坑坑洼洼明显不是金属所制,何剑没先度娘它,赶紧眼睛一扫货架上的标价:15金币!
我的个亲娘哎!何剑暗叫一声,把那死小子打肿了都不要紧,千万别把棍子打坏了!
靠着何剑站的艾米丽掏出储物水晶,手掌一翻,斩邪在手,见那臭小子狼狈逃窜这才没有出手,何剑趁势看看破棍子凭什么卖这么贵!
千年虎斑木,西方天神山脉五千米以上独有木材,生长极为缓慢,百年虎斑木可承受斗气,千年以上对斗气有少量增幅。
怪不得卖这么贵,何剑皱着眉头寻思,不说这天神山脉在哪听都没听过,世面上能对斗气有所增幅的物品少之又少,要不有静气及增幅斗气的深海赤石也不会卖出天价,这根虎斑木刚满千年,可能对斗气增幅有限,但毕竟是西方大陆的,仅用来装逼也值15个金币了。
看着芭芭贝对着臭小子脑袋夯下去,何剑心中祈祷,千万别砸坏了!实在坏了就让那小子赔!刚才他才说他爹有钱的!
可惜芭芭贝是位猫族女子,兽族跟矮人一样,天生不能使用斗气,虎斑木对她来说跟一根桌腿也没差,而且猫族擅长刺杀,敏捷有余,力道还真不是他们强项。
芭芭贝来势汹汹,男子抱头鼠窜,嘴巴还喷个没完:“你别打啊!你再打我发火了啊!”
“我发起火来我自己的怕啊!”
“女人发怒会衰老啊我跟你讲!”
“要不是我老爹让我遵守骑士准则,我一招就能拿下你!”
芭芭贝埋着头狂轮棍子!
何剑冲艾米丽笑道:“这小子还是个骑士呢。”
别看芭芭贝棍子轮得急,那家伙躲闪起来还游刃有余,听到何剑的调笑,老大不高兴地回嘴:“我怎么就不是骑士了!说出来怕吓到你,我的名字叫罗伯特!风城谁不知晓,老子是八级骑士!”
何剑一时间眼睛瞪得滚圆!竟然有人敢在风城
,罗伯特眼皮子底下冒充罗伯特,这小子是个人才!
芭芭贝红着个脸,听对方说话不着边际,口中也碎碎念:“叫你说脏话!叫你说脏话!”一根棍子舞得呼呼作响!
几位侍者似乎早就预料到了结局,纷纷掩面。
男子一边跳脚一边还在叫嚣:“罗伯特哎,你不怕啊!八级骑士!你还打!”
芭芭贝改词了:“叫你八级骑士!叫你八级骑士!”
男子实在没招了,只能落荒而逃,顺着楼梯往下跳,临走还不忘叫嚣:“有本事你们别走!我明天还来!”
芭芭贝气呼呼的收了手,何剑怕人家让他赔损失费,连忙把棍子接了过来,假装不在意的往架子上放,一边岔开话题:“这事你们也不管管吗?这风城这地界,还有人冒充八级骑士罗伯特?”
侍者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他:“谁?”
何剑不解道:“就刚才那人啊,那么大声喊他是罗伯特,你们没听见吗?”
侍者露出比他还要不解的神情说道:“那个人就是罗伯特啊。”
“咣当!”虎斑木掉落在地。
何剑飞快地捡起来,不着痕迹地擦了擦,往架子上一放,“不在意”地问道:“风城叫罗伯特的很多吗?我说的可是八级骑士罗伯特。”
侍者哪能轻易被他糊弄过去,拿起棍子自己仔细检查,口中说着:“风城或许还有叫罗伯特的吧,但这么叫嚣的就只有一个。”
不仅是何剑,何剑四人组全部都惊呆了,特别是芭芭贝,刚刚爆锤过八级骑士,那种感受简直没法言语,要是拿榔头四面八方敲过一颗原子弹心里大概能体会些。
看着几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侍者微微一笑,说道:“没什么,那种家伙打就打了,我们天天打的。”
天天打的……
这罗伯特怕不是小名叫豆豆吧?
何剑默默后退一步,几个小丫头片子这么厉害吗?难道是灭绝师太转世?
小侍者见他如此谨慎,不禁展颜笑道:“不
是你想的那样啦!这个家伙或许是厉害的,但他父亲是骑士殿堂的负责人,所以要求他以骑士的准则来要求自己,他答应了他父亲,自然不能破坏‘公正’,以武力来欺压别人了。”
如今梵塔希东大陆已经四分五裂,但骑士精神传承数百年,犹深入人心,连个小姑娘也知道骑士准则中有“公正”一条。
何剑拍怕心口,心说还好没有去骑士殿堂认证,否则按照“公正”原则,不能对比自己弱的对手下手,那打架还有什么意义?不是冲着脚踢幼儿园,拳打敬老院,谁还去打架?
不过这个罗伯特也是个妙人,以他的实力,在这片大陆能有制约他的几乎很少了,能约束他的不过是对他老爹的一句承诺,以及自己的本心。不过也是就这种人,才能心无旁骛的登上武学之巅吧?
何剑刚对罗伯特有了些敬仰之心,侍者话锋又转:“不过这家伙几乎天天都来,看见女的就骚扰,一开始我们几个还对他有些崇敬之心,不过几个月猥琐下来,再崇敬的心也没啦!”
见边上几位侍者纷纷点头,何剑都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个,这个……”突然想到了什么,他问道:“骑士难道可以调戏小姑娘吗?”
一直跟他说话的这位妹子脸色有些不好看,回道:“我们当初就质问过他,他说,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精神、公正,哪条不许跟姑娘们搭讪了?”
何剑直接被打败了,一旁的芭芭贝终于感到后怕了,拉着何剑的衣角,说道:“走吧,快走吧,八级骑士呢,我打他头了!”
几人都觉得虽说罗伯特没还手,但在人家的地盘,事态的发展都在人家的一念之间,还是立刻离开为妙。
众人刚准备离开,这位侍者一直在翻看检查手中的虎斑木,终于眼睛一亮,高兴地说道:“先生,您看这里,磨损了一点,您看是买下,还是适当赔偿一些?”
除了何剑脸色一白,其他几人都是一愣,随即看了看标价,然后脸色就都白了……
214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
15枚金币!买跟棍子!
何剑在心中响起了一首悲凉的歌:“我要……这铁棒……有何用?”
刚刚打完八级骑士,心中慌得不行的芭芭贝几乎都站不住了,扶着艾米丽瞪着标价牌,一个劲念叨:“不可能吧?一根棍子,15金币?”
眼看着生意跑不掉了,侍者露出最真诚的微笑:“这是虎斑木,东大陆根本没有,就算是西大陆也是要到极远的西边,有个天神山脉,在山脉的顶处才有少量的产出,可是极稀少的,它质地坚硬,您刚才试过了,就算打八级骑士都不会折断。”
芭芭贝喃喃道:“没打到,那是没打到……”
侍者继续道:“而且这根虎斑木生长足有千年,对斗气还有增幅哦!”
芭芭贝都要哭了:“我是猫女,没斗气,没斗气的。”
侍者笑意不减,只是目光放过了芭芭贝,转移到何剑和达达妮身上,达达妮看气质就像个主子,何剑看身材就不是普通人!
芭芭贝欲哭无泪,一旁的艾米丽也暗自伤心,她突然想起为什么要给何剑做贴身侍卫了,还不是人穷志短?
“你……不用买吧?”何剑问芭芭贝。
“不,不买。”芭芭贝捂住嘴唇,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刚才自己为什么打人来着?要强调自己不是别人的私有物,所以打了人,结果就把自己卖了……这是何等的讽刺!
最终何剑跟对方讨价还价,赔了1枚金币了事,总算在芭芭贝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卖身是不用,不过寻找“种族崛起的契机”看来是遥遥无期了,先要挣钱把债还上再说,芭芭贝心情低落,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艾米丽对她更亲近了些。
何剑也是郁闷,1个金币苏拉累死累活也不知道要画多少暖宝宝才能画出来,更伤心的是,他在下楼的时候,以他绝好的听力,隐约听到楼上在说:“再这么赔下去,这棒子本钱都赔出来啦。”
算了算了,何剑不停安慰自己,敢拿扫帚赶八级骑士的店,不是普通的店,只是这招牌明显不符,
什么风城最好的店,分明是风城最黑的店!
骑士精神,我呸!
虽说不敢宣诸于口,但可以在心里骂啊!何剑骂了整整一路,总算把一枚金币骂了个回本,晚上也出不了城,睡得极不踏实,有点风吹草动就惊醒,生怕哪个旮旯冒个八级骑士出来跟他唠嗑。
翌日一早,几人急急出城门,回了自己队伍二话不说,开拔!
随着队伍上路,托姆几人都看出他们神色不对,纷纷问他们怎么回事。
问出来的答案非常一致:芭芭贝把八级骑士罗伯特爆锤了!还被讹了一枚金币!
听到这个答案,大家心里都满不是滋味,哪怕是罗伯特把他们四人捶了也比较靠谱啊!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队伍诡异的沉默下来,看向队伍中那辆大车的眼神都变得异常复杂,原以为那个拿砍刀的女子是位彪悍的主,没想到啊没想到,那位温温柔柔,一天睡不醒的猫族妹子才是最能打的人!
特别是地火,情绪就别提了,芭芭贝现在名义上还是他的下属,前阵子刚干掉一个五级骑士,没几天把八级骑士也捶了,让他这个下一任矮人王情以何堪!
这还算离事实差距不大的,消息传到后面的版本是芭芭贝去风城花了一枚金币把八级骑士罗伯特爆锤了一顿!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大家都表示很迷。
不管怎么说,芭芭贝从一个小透明,突然变得人气极高。
队伍按照原定计划执行,从石头城北上,行至风城旁,略做休整和补给,然后走东北方向,斜穿过布兰德利大草原直至草原城。
过了风城后,就算进入了大草原地界,两天后,黄沙渐渐退却,换成了青青大草原,到了这里,一直到草原城都没有城市了,别说城市,连人都越来越少。
随着队伍的行进,绑腿制作的越来越多,队伍倒是越来越快了,除了魔法绑腿的原因,还有就是经过近一个月的跋涉,第一团的士兵也逐渐适应了这种节奏,虽说跟第二团的比还有所欠缺,但跟以前的
自己比,是进步太多了。
转眼到了6月下旬,离开石头城已经1个月,队伍比之前刚出石头城的时候简直判若两支,骑兵连在这段时间中几乎就没怎么下马,也渐渐适应了这种节奏,除了下马走路的时候腿有点圈,其他都很棒,他们每天玩了命的训练,由毕尔顿每天抽出时间专门教授功法,不是原来部队里的大路货,而是何剑从空间戒指里掏出来的,经过苏拉无意中的宣传,现在大家都知道何剑的爷爷曾经刨过法神的坟!
除去美团骑士们,第一团别的就算还有所欠缺,但走路谁都不怕,每人都走得小腿溜细,在绑腿的作用下,行进速度快了不止一成!相信随着绑腿的增多,将来再配备上腕带,速度还要提升!
而第二团在何剑的授意下,在一周前默默地去掉了魔法绑腿,适应了那种极速后回归原来的速度,每个人都显得有些不适应。
特别是陡然降速后第一团的士兵见参照物慢了,误以为是自己快了,以为经过了一段时间历练后,自己终于小宇宙爆发,斗气都变得更加适应跑步了,第二团那些渣渣妄自练了这么久,哥随随便便走一个月,爆他们不是跟玩似的?
两支队伍至此有了些隔阂,打架还不至于,拌嘴是经常见的,这个说,哥练一个月轻轻松松就超过你们啦!第二团自然知道什么情况,通常不屑于拌嘴,但总有不服输的家伙也不提自己摘了绑腿,直接就开嘲讽,你们先超过小短腿再说吧!
第三团:mmp!
一直到毕尔顿知道了原委,站在车上怒骂:“你们这些小崽子们,能不能要点脸了?人家第二团没用魔法绑腿照样跟上你们的速度!”
地火此时混在矮人群里呢,扯着嗓子喊:“我们第三团从来就没用过魔法绑腿!”
矮人们见自己未来的王发话了,嗷嗷乱叫。
混乱中不知哪冒出个声音:“那是你们用不了魔法!”
众人哈哈大笑,何剑觉得应该跟大伙说点什么,跳上马车,用了些气系的小技巧,将声音扩到最大:“兄弟们!”
215 真正的娘们
现场渐渐安静,等着听指示。
何剑正准备说话,眼睛一扫看见身侧的达达妮等三位女士,连忙补了一句:“和姐妹们!”
达达妮是他们原来的大小姐,艾米丽和芭芭贝的彪悍已经深入人心,第一第二团都不做声,只有矮人军团逻辑与常人不同,这句话也不知道哪里戳到他们的兴奋点了,嗷嗷叫个不停。
何剑留神听了一下,发现他们在讨论“人类的女人没胡子!”
“是啊,没有胡子也太可怕了!”
“她们怎么能够接受的?”
“不过力量上有一点我们的风范!”
……
何剑脸一黑,怕被艾米丽她们听见,就算其他矮人没事,在人群中指指点点抚摸着自己大胡子的地火一定完蛋了,连忙继续说道:“我们从石头城出来已经一个月了。”
“在一个月前我要说我们能走这么远,恐怕你们还不相信,但事实证明,你们做到了!”
“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们的魔法师团队,是他们制作了魔法绑腿才将我们的速度提升了很大的一截,请把掌声送给他们!”
现场响起了热情洋溢的掌声,魔法学院的学员们分别在几辆大车上,纷纷钻了出来,他们绝大部分都是普通人,经过测试发现有魔法天赋从而加入了魔法学院,何时受过这种礼遇,一个个涨得脸色通红,激动不已。
何剑等掌声稍歇,话锋一转:“你们都知道我们这次出来是为了躲避盗贼团联合四城对我们的攻打,你们也知道几年后我们必将重返石头城!所以我需要你们拥有最强健的体魄,包括我们的魔法师们!”
“你们看,我就是个魔法师,而我,就拥有最强壮的身体!从今天起,魔法学院恢复锻炼,制作魔法制品实行轮流制。”
何剑为了增强说服力,还曲起胳膊秀了把肌肉,几个知情人纷纷撇嘴:“啊哟,当时变成这样的时候不知道多苦恼,怎么现在拿出来说事了?”
“是啊,
那时我见他没事就皱着眉摸自己胸,怎么还得意起来了?”
“呵呵,没看他这身肌肉比当初已经小了很多嘛,回头看他消下去怎么解释。”
何剑横了一眼背后的人,继续道:“而你们,我需要你们尽可能摘掉魔法绑腿,以最大的努力跟上队伍。找到自己的极限,超越极限!出发吧,小伙子们!”
队伍重新开拔,毕尔顿在一旁吼:“第一团的小崽子们,都不许戴啊!”
第一团齐声应道:“是!”
托姆看着不服,冲着第二团喊:“第二团的!不仅不许戴,还要跑在前面啊!”
第二团士气还要高昂,口中应着“是”,一个加速冲到最前面!
魔法学院也分出三四十人加入队伍,苏拉觉得也应该喊些什么,但知道想超过第二团基本不可能,憋了半天吼道:“最后一名再跑一轮啊!”
何剑站在车上,看着热火朝天的队伍,顿时心生感慨,这就是自己的队伍了!一时心潮澎湃,觉得必须得表达点什么,他手一挥喊道:“小伙子们!行军没有歌就好像好肉没有酒!我教大家唱支歌!”
“大家跟我学啊!团结就是力量!唱!”
这个大陆的人还从来没有军歌之类的东西,听何剑唱得稀奇,但要自己开口总觉得有点羞耻,所以都左右嬉皮笑脸看着,就是不唱。
何剑见应者寥寥,非常不满,继续喊:“放开点,都放开点啊!别跟个娘们似的!”
一旁的艾米丽“噌”就把砍刀掏出来了!
何剑连忙解释:“不是说你,我说真正的娘们!”
艾米丽默默点头,把刀收了起来,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何剑虚擦了把汗,吼道:“大家把情绪调起来!左右都监督啊,不唱罚10铜币!来来,准备好了,跟我唱啊,团结就是力量,唱!”
歌声渐渐响起,先是几个人,接着是第二团的嫡系,然后是第一团,歌声愈发雄壮,等第三团加入进来时,味道就
变了,矮人们声线粗壮且穿透力极强,调子都飞起来了也不自知,而且非常自我,当边上有人声音响时,咱就一定要盖过他!
何剑唱了几句后发现被带着找不着调了!
不过他不怕,反正没人听过。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尽管第一次当众放声高歌感觉很羞耻,但其他人也在唱也就不觉得难堪了,而且这种感觉真的很特别,当所有人一起高歌的时候,一千多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整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能够真真正正感受到自己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甚至能在歌声中听出决心,力量,仿佛在坚硬的对手也经不起这支队伍的一拳!
旅途漫长,何剑甚至把石头城的民谣都让人唱了一遍,后来觉得不过瘾,还试图让格罗,地火唱唱他们民族特有的歌曲,格罗抵死不从,地火毫不犹豫,不仅自己唱,朝外面吼了一嗓子,整个第三团都吼了出来。
何剑要多后悔有多后悔,第三团高歌后两个钟头内,他的眼睛都是直的,心非常慌,耳朵嗡嗡作响,注意力涣散,别人说话要卡顿一会才能反应过来。不仅是他,整支队伍那天下午都脚步虚浮。
何剑下令,除了全体唱军歌,不允许十位以上矮人同时唱歌!
见识了矮人的威力后,何剑过了两天才缓过来,大着胆子请芭芭贝也演绎一下自己民族特色歌曲,没想到兽人这个名字听上去野蛮,歌曲倒别有一番风味,特别是由小脸粉嘟嘟红通通的猫族妹子唱出来,整个人都感觉神清气爽,如果说矮人的歌声对人是一种精神摧残,猫族妹子的歌声就是对心灵的洗涤。
唱歌只是路途中的调剂,何剑显然不会把注意力放在这里,这日,部队刚刚开拔不久,何剑将人又召集到大车上。
等大伙坐定,何剑说道:“上次芭芭贝说起兽人也是种粮食的,据说流放之地寒冷贫瘠,但大草原这些天我们待下来,气候还行啊,肯定要比流放之地强吧?为什么这里地广人稀,就没有兽人居住种粮食呢?”
216 食屎啦你!
在何剑的前世,对草原知之甚少,听说牧羊把草皮都啃秃噜了,草地大片大片荒芜,就像40岁理工男的头顶,但草原为什么不能种地,他就不知道了。
问题一问出来,在座的面面相觑,他们大多都是石头城的人,从小也没种过粮食,连石头城为什么地里产出那么少都不知道,谁知道草原为什么种不出粮食!
谁都不出声,都觉得这问题跟自己无关,何剑只好点名:“苏拉!你来说说。”
苏拉全名叫苏拉.冯.德莱恩,人祖上正儿八经有爵位的,到他这一代也还算富裕,要不是被一位叫兰德尔的火系法师毁了,至今还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就算后来落魄了,也从未种过粮食,他哪知道地里为什么不产粮食!他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因为大草原,草太多了,把粮食挤没了?”
达达妮本来也在茫然,听了苏拉的答案深以为然。
何剑气得一拍大腿:“你不知道种粮食要除草啊?”
苏拉不吭声了,达达妮偷偷跟芭芭贝扬眉毛:“大草原哎!那么多草除得尽嘛!”
何剑听见了也只能装没听见,他眼睛一扫,问道:“这里谁种过粮食?”
这回大家发言老踊跃了。
“我没有!”
“我也没有!”
“我吃过!”相比而言,地火的回答最瑟。
食屎啦你!何剑在心中咆哮!
不生气,不生气,何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最后还是托姆见识最广,说道:“我倒是没种过地,但也听人说过一个传说。”
何剑本来是问种地的事情的,没想到等来一个传说,耐着性子听托姆说。
“相传在很久以前,大陆的地貌不是这样的。就说前阵子我们经过的安得利斯沙漠,你们知道安得利斯在古语里是什么意思?”托姆问道。
“富饶。”何剑回道。
托姆:……
托姆就不明白,何剑明明很多常识性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难得想卖弄一把,每次都被他破坏!
无声地叹了口气,他继续说道:“既然你知道安得利斯,想来你也知道布兰德利是美丽花海的意思。那意味着”
“不,我不知道。”何剑诚实地回答。
托姆暗中捏了下拳头,说道:“那意味着在以前,安得利斯沙漠和布兰德利草原不是如今这个样子,至于为什么变成如今这样,恐怕是没人知道了。”
这是什么鬼传说,何剑暗中腹诽,他对这段历史颇为了解,当初据法神说,他选择了大陆上魔力最充沛的地方发动了封印大阵,同时五千年下来不间断地抽取阵内的魔力,导致这地方魔力枯竭,进而导致生态平衡发生改变,慢慢从富饶之地变成了荒芜的沙漠,想来大草原的形成也差不多。
看着在座的各位都不是靠谱的人,何剑只能自己搜肠刮肚想着种植粮食的必要条件,话说前世的大学生也没教怎么种粮食啊,物理竞赛要是考种地,今天至于冥思苦想吗?
想了半天,他只琢磨出来想要种植粮食,水和土地缺一不可,而大草原降水稀少,土地更是荒漠化严重,将大家召集来之前他就注意到,草原的土层极浅,看似茂密的青草下面只有薄薄的一层土壤,下面都是砂砾。
水的事情放在一边,草原上河流少些,但也不是没有,而土就是个麻烦事,沙子和土不是一回事,简单来说土可以吸收水份,而沙子不行。
怎么办?何剑苦苦思索,土和沙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平时也没在意,这两样东西有不同的吗?
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何剑尝试着再问一遍,万一傻子里面有个能蒙的呢?
“咳咳,那个,你们谁知道沙子和泥土有什么区别?”何剑问道。
众人:???
刚才不是托姆在说远古的布兰德利大草原是美丽花海吗?头儿这思维跳得也太快了吧,完全跟不上啊!
何剑看着众人懵逼的脸,心说果然不能指望他们。
地火受不了何剑一出一出的,直接问道:“哥,你直接说吧,你要干嘛,你这说话东杵一下西杵一下,我都反应
不过来。”
何剑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说道:“不是都说草原种不了粮食嘛,我这琢磨着如果咱们能在草原上种出粮食,将是多大的优势。”
芭芭贝眼中透出兴奋的光,说道:“在流放之地,有粮食就有人来投,当然,要有相应的实力守住粮食。”
何剑诧异地看她一眼,今天说这么无趣的话题,她居然都没打瞌睡,他点点头,接着道:“不错,不管让别人来投,还是咱们自己站稳脚跟,粮食都是个大问题,粮食来源无非就这么几种,最好自己能种,种不了就买,买不着就抢,但抢粮是把人往死里逼,迫不得已咱们也不能这么干,所以我琢磨着要是大草原能产出粮,那就最好了。”
地火一拍格罗大腿:“木系的,靠你了!”
格罗不停地掸腿上的灰,边掸边说:“在沙地上种一株植物自然是没问题,但要批量地种粮食,我可做不到。”
何剑接口道:“现在就是这个问题,种粮食要水,咱们可以在靠近水源的地方,以我们的实力开点水渠问题不大,但还要泥土,我观察过,这里土层极浅,下面都是沙子,锁不了水分,谁有什么办法锁住水分?”
毕尔顿听得头昏脑涨,好不容易等人说了一个段落,赶紧打断道:“好了好了,什么沙子水的,不懂不懂,要不我把魔法学院的人换来吧,我去看看队伍。”
不等何剑说话,毕尔顿落荒而逃,不一会换来了魔法学院的一票人,埃迪森、特斯拉、普朗克等人。
托姆地火几人早想跑了,可恨被毕尔顿抢走了机会,见人一来,叫着“位子不够”呼啦啦跑了,苏拉听何剑叽叽歪歪半天了也想跑的,奈何自己也是魔法学院一员,只能硬着头皮留下来。
何剑对魔法学院几个“聪明的脑袋”还是抱有希望的,简单的把前因后果又说了一边,几个小伙伴埋头想了一会,埃迪森皱眉道:“校长,这事你比我们清楚啊,你是水系的啊,我们几个都不是。”
话刚说完,扭头看看达达妮,问道:“你不也是水系的吗?”
217 农业大使心里很慌
达达妮自从一心想成为女法神后,倒是经常往魔法学员这里跑,二十多天下来,跟他们都熟了,在车上开的“脑洞大开时刻”她也一次都没错过。
“嗯嗯,我是水系!”达达妮兴奋地点头,原来事不关己的她突然有了使命感,觉得这是一次展现自己的绝佳机会。
何剑望天叹了口气,这妮子是水系有毛用,她都不知道种田要除草的!
看何剑的表情达达妮就知道何剑看不上她,恼怒道:“喂喂,你别瞧不起人啊!”
“那你说说怎么锁住水分吧。”何剑把头扭过来说。
达达妮不说话了,鼓着腮帮子沉思。
她现在是魔绘师,还不会释放魔法,参加了几次“脑洞大开时刻”,对她的启发倒是极大,受何剑的影响,这些学员对魔法没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只要能达到目的,可以变着法使用。
而大陆上其他的魔法师,从来只考虑一件事,就是如何提升魔法的威力,怎样作为一种攻击手段更有效率,这就是魔法学院和老牌魔法师不同的地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达达妮慢慢沉静下来,陷入了思索。何剑也不打扰大家,在脑中用度娘疯狂地搜索:沙子、土、泥土、土壤、沙子的形成、土的由来、沙子变土等等关键字,只可惜它不是真的度娘,任何剑如何运气也不起作用。
“锁住水分,锁住水分……”达达妮喃喃自语,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找个人不时的释放生命之泉不就行了?生命之泉对植物的生长还有促进作用!”
何剑好像没听到似的,跟众人说:“我跟你们讲,我见过一种种植,根本不用泥土,就一根管子,上面若干的洞,里面流着水或者是有营养的水,植物就长在洞上,这叫无土栽培。”
“什么叫有营养的水?”特斯拉不懂就问。
“呃,这个……”何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这玩意他也是一知半解,只是听过哪研究过,好在他皮厚,张口胡诌道:“你就想象成掺了生命之泉的水就好了。”
达达妮很生
气,对着何剑叫道:“喂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何剑一摊手:“大小姐,咱们是种粮食啊!我去哪给你找个魔法师守着放生命之泉啊?你知道一个魔法士能放多大面积的生命之泉吗?”
“那就做个魔法阵!”达达妮叫道。
“对啊,还可以把一级水系魔法水雾加进去效果更好。”埃迪森也说道。
“动动脑子!”何剑呵斥道,“达达妮是新人不懂还可以理解,你也跟着瞎说!再说一遍,咱们是种地,种地!要多大的魔法阵?魔法材料多少钱?种出来的那点粮食能有材料值钱吗?”
埃迪森一缩脖子不吭声了,达达妮也气鼓鼓的,不过这姑娘认理,何剑说的对,她绝不胡搅蛮缠。
见气氛有些僵,普朗克弱弱地开口:“那个,能不从水系入手吗?咱们土系不行吗?”
“什么意思?”何剑就想着如何锁住水分不流失了,加上他土系是个渣渣,根本没朝这里想,普朗克一提,他心中一动。
普朗克说道:“不是说草原土层浅,咱们弄些土就好了呀,整水多麻烦。我是魔法士,会三个魔法,有两个跟土有关。”
何剑一拍大腿:“对啊!地刺说白了就是土的凝聚,但它太小不实用,但土墙可是实实在在的土,凝聚出来再拍掉,这就成了啊!”
想到此办法或许可行,何剑一刻也不愿意耽搁,招呼众人下车,让普朗克就地放了记土墙。
普朗克的水平属于中规中矩,不算低,但也绝对算不上高,比起何剑转化的土系魔法都要差上一些,一个土墙放出来,大约四五米长,半米来厚,高度将将到屁股,这土墙要不是突然释放,人和马都挡不住,不过要是密集释放,数量一多还是能起到限制作用的,而且每个魔法师都有自己专长的魔法,这个水平的土墙显然不是普朗克的强项,正常魔法师在这个级别也不会选择土墙作为专攻。
但这魔法打仗次了些,种地好使啊!
何剑满意地看着这面土墙,眼中满是慈爱,回头冲艾米丽示意:“拆了!”
艾米丽掏出斩邪,稍稍比划了下,又把巨剑收起来了,砍土疙瘩她舍不得用!
“嗨!”她娇喝一声,飞起一脚踹在土墙上,四米多的墙炸掉一半!土屑扬得到处都是,方位没站好的纷纷咳嗽赶紧避让,好在他们也骂不出来,敢张嘴就是一嘴灰。
艾米丽不好意思的打声招呼,跑到另外半边把墙拆了,五级骑士的身手,对付魔法士弄出来的土墙,说易如反掌都算谦虚了,战场之上艾米丽怕是直接撞过去都不带停顿的!
何剑蹲下身子抓了把土细细捻过,果然是土,不是沙子,再看看倒下的面积倒是比竖着的时候大了不少,普朗克一天玩命的放土墙,估计也能产出不少,何剑扫了一眼普朗克,他就是何剑心目中的农业大使了。
普朗克还不知道他在何剑心中就是种地专业户了,一看这事成了,心中得意非凡,他屡次被埃迪森和特斯拉抢了先机,早就不服了,此时故作镇定,冲埃迪森一耸肩膀:“很简单的事,不需要魔法阵啊。”
魔法学院的人都竞争激烈,见不得其他人装逼成功,纷纷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没人搭理他。
何剑招呼众人上车,又仔细询问了普朗克一个小时能释放多少次,一天又能释放多少次,学院里土系还有几位魔法士。
普朗克一一做了回答,有个不祥的预感却挥之不去了,想想日后要是每天就在田间挥洒汗水,比农民伯伯还早一步去开垦荒田,心中就特别慌。
何剑掐指算了下,加上普朗克学院里一共有三位土系魔法士,玩命释放的话,一人一天大概能释放200平米左右,三个人就是约600来平米,将近一亩地,虽说少了些,但这一亩地不是普通的一亩,而是后期有专人释放生命之泉的一亩地,涨势绝非普通田地可比,再加上每天一亩,把他们钉死在田地里的话,一年,两年,能有多少土地?等未来收获了更多的土系魔法师,让他们都去开荒,那要多少地?
何剑看向普朗克的眼神都温柔了许多,看得普朗克小腿肚子都哆嗦了。
218 让我们扬起帆
土地的事说完毕,何剑跟大伙随便聊聊,特斯拉提起让他做的通讯设备有新的版本了,在何剑的提示下,他捣鼓出了一个中转的设备,原先只能相互接受的两块板现在可以通过中间的设备再通讯,别小看这中间的设备,运用到了很多的魔法结构,接收、释放、存储、放大等等,以至于中转设备特别耗魔,仅仅靠自动吸收气系魔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用魔晶,而且由于用到的结构过于复杂,新做的符文也还没时间简化,这设备不是一般的大。
“有多大?”何剑问道。
“反正不小。”特斯拉回道。
何剑:“……到底多大?”
一起参与的几人都扭头不说话,特斯拉支支吾吾说:“比一人还大。”
埃迪森噗嗤笑出来,说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说就是了,比三个人都大,放在一辆马车里坐个人都挤。”
何剑点点头,问道:“试过没有,好用吗?”
“好用,”特斯拉立刻回道,“现在不是只能一对一对的使用了,我在面板上设计了三个重力触发,通过中转,可以跟三方联系,而且距离也稍远了些,几乎是原来的一倍,只是试验的时间不长,回头停下来我再试试。”
何剑想象了一下,三个触发按键可以联系三人,如果要向前世那样通讯录动辄几百人,这面板得要多长,当自己是苹果n呢?走路上掏出来,别人别当是40米砍刀吧?
这个法子估计不行,不过才二代,有的是机会改进,这个事情还是比较重要的,小子别不当一回事,他说道:“也别等停下来,有机会就多试验试验。”
特斯拉又开始支吾了:“这个,恐怕,不行。”
“为什么?”何剑问道。
埃迪森嘴快:“校长你是不知道,中转器是块板,想要发挥效果得竖起来,最好不被遮挡,那家伙竖起来跟帆似的,不是拖不动它,就是追不上它!”
何剑:你小子这么能说,叫什么埃迪森,你咋不叫郭得刚呢?
说到底这也不算大事,何
剑答应帮他们看看符文能不能简化,再给了些意见,把他们打发走了。
没几日,众人刚刚适应当前的节奏,何剑又变了,他保留了一部分中军用来护送辎重,其余的部队全部效仿原风沙镇巡逻队,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尽量搭配狙击手,侦查手,医生,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全部撒出去,主要目的是为了猎杀魔兽以作军粮,另外还可以训练部队的协同作战能力。
这些称号都是可以考的,考成后发专业设备,同时还组成了几支纯专业的小队,比如医疗组,侦查组,狙击组等,整个行动中,骑兵连拆成了三支,魔法学院也出了三支小队,这六只小队是使用率最高的,常常被战友们召唤来支援。
值得一提的是,通讯设备在这次行动中首次得到运用,由于特斯拉坚决不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何剑最终命名为掌中宝1.0,每支小队设通讯兵一名掌管掌中宝,由于这个版本的设备最多只能集成五个联络方式,所以每支小队大多选择集成了骑兵连、魔法学院或者医疗组等特种兵种,另外就是兄弟小队,大部分通讯兵手上都有两到三支掌中宝,也有离谱的背上十来个,找人到是方便。
经何剑简化后,中转设备已经可以在车上立起来,也不算太大,在队伍的前前后后各立上几个,如果距离不是太远,掌中宝在整支队伍中都可以使用了。
只是还有些弊端,比如通话质量差,太耗魔,设备太大等,更重要的是不能随意添加修改名字,你想要联络谁都是事先在掌中宝上刻画好的,这一点非常不便利,刚开始发放设备的时候让魔法学院的人忙了好一通,最后请地火派了10名手艺高超的矮人来才全部画完符文,这些都需要特斯拉率领团队慢慢解决了。
魔法学院中也有些其他声音,说掌中宝过于麻烦,一开始画符文就麻烦,后面的通话距离也不长,还离不开中转设备,这个发明注定没有前途,这种声音很快被何剑压下去了,他告诉大家,要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如果觉得它还不够好,那么就去完善它,而不是抛弃它。
特斯
拉率领团队在攻克难关,普朗克和另两名土系魔法士被要求不必加入任何小队,安心在中军练习魔法就好,特别是土墙,普朗克把对日后的担心也透露给了两位兄弟,两位魔法士也不知道是不是土系练多了,都面露土色……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倒了血霉的大草原魔兽们终于看见了曙光石头城野战军快到草原城了!
7月底的草原白天晒得人都枯了,到了夜里还有些凉,何剑也不是急行军,所以最近大中午的都歇息片刻,把最毒的日头错过去再走,走得比之前要慢上不少,可再慢,路途也有到达终点的那一天。
这天晚上宿营之后,达达妮带着芭芭贝来找何剑,告诉他大约两日后,即将到达草原城。
走了这么久,何剑都走得麻木了,天天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一开始的时候还觉得壮丽,时间长了站着都觉得晕车,而且不仅是何剑受不了,连草原上的野兽、魔兽们也受不了,人家本来有自己的生态系统,可恨石头城野战军来了,管你生物链的高低,全部一网打尽,跑得快没用,会打洞没用,连会飞的也照样射下来,特别是后来一个月,野战军散开来玩,简直不给草原魔兽们一条活路,他们这一道走过,土地上跟被犁过似的,左右十多里地都没生物!
现在,这日子总算到头了!
何剑非常高兴,叫了两位最好的侦察兵前去探查,飞龙就在其列,他是最早跟随何剑的人之一,同时也是最早接触到与现大陆完全不同的功法,和第一批使用魔法植物洗涤身体的人。
在那一批人当中,有几个年纪小,有点底子的家伙前阵子进阶到了三级,飞龙也是其中一员。
二级到三级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从三级开始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当初跟随他的那些人,包括汉特在内,都明显看见了功力的提升,但要说升级,都还差了些。
芭芭贝看着两人领命而去,一时心血来潮,也要请命前去查看,照说猫族天生就会隐匿,是侦查敌情的最好人选,何剑欣然应允。
219 就算自己蠢,也不能让人看出来
又走了一天,很明显地看出来草地都稀疏了不少,这俩月大伙都看腻了草地,见地貌终于有所不同,都显得有些振奋。何剑下令全军休整,准备等飞龙他们回来再说。
部队停下,自有人埋锅烧饭扎帐篷,何剑无所事事,背着个手在军营中溜达,拿他的话来说就是深入部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随机问了几人,都说最近都不太用绑腿了,尽管经过魔法学院一个多月的赶制,每人现在可以配备两套绑腿轮流使用,但最近都不用了,而且从行军速度来看,和以前几乎保持一致,说明大伙已经能靠自身的能力适应当前的速度。
何剑甚表欣慰,可以想象如果需要,这支队伍能爆发出怎样的速度,明明是步兵,却跟骑兵一样快,敌人疯不疯?
而且两个月的急行军,配合着魔植洗涤身体和魔兽肉的滋补,现在的精气神反而比刚出石头城的时候更足了,最近一个月由于打散了大队,分成若干小组,各组与组之间的交流也变多了,原本三个团之间的交流还不多,甚至有些隔阂,经过一个多月的融合,基本都打成一片了。
何剑溜达着就听人吹牛逼。
“你们一团的不知道,咱们二团的都了解,你说咱们大人来之前咱们是什么样子?天天就愁着家里吃啥,每天吃饭我娘都愁死了,埋怨我吃的多,我也不想吃得多啊,不吃多饿,可跟着咱们老大,还真没饿过肚子,鸡蛋你们知道吧?一天一个!跟你们说,别说这天天走走路,只要有的吃,天天走我都不怕!”
“瞧你那出息!托姆老大说了,老大会画个神秘的魔法阵,在魔法阵当中睡觉,修为突突突的长,你们看老大那么年轻,为什么修为那么高了?睡觉睡的!”
何剑听了一惊,这是最高机密啊!转念一想,回头反正也要给这些臭小子用,机密不机密的倒也谈不上,但什么叫“画个魔法阵,睡觉睡的”?看来是托姆没提神秘晶体
,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这些小子脑补出来的,老子这么勤奋看不出来吗?
何剑黑着脸看向托姆,托姆就在不远处,本来想装不知道的,奈何何剑一直盯着他,他无奈地站起来,非常不好意思,踢了那个瞎说话的一脚:“瞎扯什么!真是闲的!这么有精力,去跑步!”
苦逼孩子一脸悲催地站起来,问道:“老大,跑多少?”
托姆回道:“憋说话,跑!绕着队伍跑,先跑两天,去!”
一片哄笑声中,傻孩子跟羚羊似的蹿出去了,自然不会真的跑两天,大伙就是图个乐,另一人跟何剑说道:“老大,给我睡睡呗,我也睡到个四五六级,从此吃喝不愁啦!”
何剑黑着个脸,给你睡睡?我特么媳妇没找呢给你睡?这样的最高机密要是传出去,我何剑还要不要脸了?
“那傻孩子挺可怜的,你去陪他跑。”何剑一指想要“睡他”的选手。
这孩子半点脸皮都不要,在一片哄闹声中四下拱手,跑出去了,貌似还挺得意的。现在大伙儿大概明白过来,这个魔法阵大约是禁词,轻易不能说。
何剑想了一会,与其藏着掖着让大伙儿乱猜,还不如说清楚,适当的画个饼,更有利于增加凝聚力嘛。琢磨琢磨哪些不能说,或者改成大家能理解的方式说,他开口道:“想睡我的直接打死啊。”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把远处的矮人都惊到了,他们也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就非常配合的嗷嗷叫。
等四周安静点,何剑继续说道:“之前托姆大人提到的事,有部分是真的,有部分是不对的,睡觉就能升级肯定是不对的,真的部分呢我也不详细说了,你们只要知道我的确是有办法让大家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晋级就好了。”
“至于之前我为什么没给大家用呢,一来我得到这东西时间不久,二来咱们行军途中,实在是不方便,我向大家保证,等咱们安定下来,所有的弟
兄们都可以享受到!”
“但是呢,”何剑话锋一转,“这个东西来之不易且非常珍稀,希望各位兄弟不要随便向人说起,引起各方觊觎就不好了,特别这个地方咱们人生地不熟,总有人来骚扰,咱们再把来犯的敌人干掉,咱们不干其他事啦?”
四周又是笑声一片,有人叫道:“那放点风出去,引敌人过来,再抢他们的东西,让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不是很爽?”
还有人跟着叫好,何剑压制住叫好的冲动,作为一位领导者不能这么没素质,而且这哥们公开这么叫,真的不是盗贼团的卧底吗?
他手掌下压,等人群稍稍安静一会,又说:“还有就是,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是个魔法阵,有距离限制的,我可以尽量让所有人都使用到,但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必须要让更有贡献的人得到更多的资源,到时候我会颁布规则,大伙记住一条,咱们所有人是一个团体,为整个团体做的越多,你能得到的就越多!”
“老大!”有人叫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这么有用?我能升到三级骑士吗?”
说话的也是老人,当初风沙镇就跟着他的,当初没多久就升二级了,到今天一直没动静,照理说这才过了几个月,不升三级再正常不过,骑士等级这么好升,大陆上个个都是九级骑士了。
但如果没人升级倒也罢了,问题是在魔植和更高层次的功法辅助下,再加上些机缘巧合,就有人蹿到了三级骑士,还不是一位,这下没升级的就受不了了,凭什么别人可以自己不行?自己看上去蠢吗?就算自己蠢,也不能让人看出来啊!
何剑手一挥:“所有人都能升到三级!”
现场发出了热烈的欢呼,矮人们离得远,也不知道什么事,但看着别人高兴自己也高兴,简单的欢呼已经不能满足他们,更是载歌载舞起来,何剑看见这一幕,心中默默念道:“罪过罪过,矮人不能升级……”
220 芭芭贝的夜袭
神晶的事情暂且不提,那毕竟是等部队安定下来之后的事情,眼下当务之急的是拿下草原城,因为这里距离草原城不远了,所以今天连扎营都比往日早些,何剑嘱咐大伙早点休息,自己也打算早些歇息,一切都等飞龙他们回来再说。
躺在床上,何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中不停地闪现来梵塔希大陆后的各种情景,只觉得世间事是如此奇妙,人走着走着,回头一看,都不知道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当时救巴特莱的时候,可曾想到有一天要带着他的闺女,他的部下,越过千里,跑来攻打一个从未见过的城池?怎么就到这一步的,自己可不是疯了嘛。
当初要知道会如此,就应该让巴特莱自生自灭好不好,自己是如此热爱和平的人,怎么就来攻城了……
还是说法神那老小子慧眼如炬,自己天生就是救世主的料,想不做都不行,明天一到人城下,什么城主不城主的,全部纳头便拜?
何剑闲着没事,思绪如尿崩,一发不可收拾,再给他一会时间,马上就要统一天下了,正做着美梦,突然觉得外面的声响有些不对,自从被神晶改造过身体,他身体的各项机能都灵敏地要命,此处不是修饰,是真的要命。
看得清楚倒也罢了,原来听不见的的声音变得异常清晰,睡个觉20米之内谁吹牛逼声音大点都听得清清楚楚,远一点的谁打个喷嚏都能听见,而且分辨率极高,谁与谁打喷嚏的节奏不一样,何剑一听都能听出来。
这是一种烦恼,像何剑这样没心没肺的一度都睡得不踏实,经过时间的推移,最近才稍微好些,特别是调走几个打呼噜异常尖锐的家伙后,睡得才更踏实了。
但此时的声音明显不对。
这是一种脚步声,而且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脚步声,轻到几乎听不见动静,要不是何剑敏锐的神经,根本就不可能听见。
“呵。”何剑一声轻笑,这种步伐要在水泥地上或许还难能发现,但这里是砂砾地,还是最深的夜,声音被
放大了无数倍,就算你步伐再轻,砂砾与砂砾间的碰撞,青草折断的声音都异常清晰!另外,还有些昆虫逃命声,翅膀折断声,何剑甚至可以想象,中间还有掺杂着蚯蚓的骂街声!
慢着!何剑眉头一皱,这脚步声有些耳熟!
他脑中迅速过了一遍,这脚步声是如此耳熟,如此不一般,听过后绝不会忘记,这是谁?
数个人影浮现在脑中,把地火等几个蠢货的身影去除,一个身影迅速就和脚步声吻合上了,猫女芭芭贝!
只有她才能发出这样的脚步声,猫族的隐匿,果然名不虚传!
等等,这个时候芭芭贝到自己的帐篷外干什么?莫不是也看出了自己是不世之材,深夜想要夜袭自己?
何剑刚刚坐起来的身子又躺下去了,这……这,还挺难为情的啊。自己是同意呢?还是同意呢?
何剑正浮想翩翩,门口传来了动静:“去,叫大人起来,我有事找他。”
突兀的说话声让何剑陡然惊醒,想起来了,芭芭贝主动请缨侦查敌情去了,这是回来汇报的,自己这是怎么了,天天走路走得荷尔蒙分泌过剩了吗?
赶紧翻身坐起,看看身上没什么不妥,何剑叫道:“进来吧。”
芭芭贝一撩帘子进来了,刚刚想歪了的何剑心里有鬼,冲外面守卫叫了一声:“把托姆叫来吧。”想了想,自己不睡也不能让其他人好受了,又补充了一句,“把毕尔顿和苏拉都叫来吧。”
芭芭贝其实在自己开口后也有些后悔了,第一次为团队做贡献,而且为了抢在另两人之前先回来汇报,以显得自己的专业,导致一下子把“何剑是个色狼”这事给忽略了,硬着头皮进了何剑的帐篷,好在这家伙让其他人也来了,否则要是调头就跑会不会不太尊敬了?
不一会,几人来了,芭芭贝开始介绍,她的部落离着草原城不远,对草原城还是比较熟悉的,这次去发现和她走的时候不一样了,原来那个倒霉城主叫什么她是不记得了,反正不是现在
这个,现在的城主叫巴泽,还有个副城主叫西塞尔。
当初芭芭贝推荐草原城的时候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里贫穷且一直被人类掌握,而且相对来说,这个城的城主更替得比较快,更没人管,谁把谁干趴下都能上去过过城主的瘾,因为太穷,周围的兽族也不太在意。
两位城主一个六级骑士,一个五级巅峰,据说都是在公国犯了事,跑到流放之地,如果不是罪不可赦,四大公国也不会派人追杀到这里,一般而言,过了飞龙山脉或兽人山脉,四大公国就管不着了。
这里居然有个六级骑士,众人心里一沉,六级骑士不是大白菜,在座的各位没有谁敢打包票说是能战胜六级骑士的,巴特莱当初临死时奋力一拼,干掉了几个五级?
把这颗沉甸甸的石头先放在心底,众人问起其他情报。
“城市的人口大约有多少?”托姆问道。
“防御呢?有多少士兵?”毕尔顿问。
芭芭贝一时有些抓瞎,她回来的这么早不是没有原因的,她不仅打听到了两位城主的名字,连他们的级别都打听了,然后看了会热闹就回来了,她一时有些语塞:“这个,人口看上去跟石头城差不多。”
“士兵呢?”毕尔顿看她不自信的样子也觉得有点不靠谱了,提示道,“你看城楼上,描绘下城楼的兵力,一般放在城楼上的兵力都是有比例的,加上轮休的士兵,基本可以算出来。”
“这个……没注意。”谁进城门仰着脖子啊!看上去就很缺心眼好不好!这个毕尔顿不是刁难人嘛!
想想觉得理亏,芭芭贝又补充道:“不过原来草原城没什么兵我是知道的,那里的城墙形同虚设,都旧得没法看。”
“哦,对了!”芭芭贝一惊一乍叫起来,“我想起来了,我看城墙上了!我当时想看看城墙破到什么地步了就瞟了一眼!”
何剑一阵无语,还不能批评,人毕竟是自告奋勇去的,他和颜悦色地说道:“那你瞟了一眼,瞟到什么了?”
221 八卦的乐趣
芭芭贝好像陷入了宕机状态,沉默了半响,语气充满了不确定:“好像城楼上没人?”
何剑好想说,你问谁呢?
几人面面相觑,看向何剑的眼神都不太友好,睡觉不好吗?非要大半夜的跑过来糟心?
芭芭贝显然没看见众人的眼色,说道:“我估计这些人有点兵也不会多。”毕尔顿都不想提问了,芭芭贝继续说,“而且他们在这里名声也不好,我短短时间看见三起收税事件,有两位店主骂骂咧咧交了钱,另一位有点厉害,把收税的家伙赶跑了。那些家伙被打得鼻青脸肿,叫着你会后悔的,头也不回地跑了。”
几人大半夜的起来,谁都不是来听八卦的,碍于面子不好打断,芭芭贝还不高兴:“你们怎么不问我后来呢?”八卦的乐趣在于听,也在于讲,在于传播和分享,如果听的人兴趣不大,讲述者的热情就会大打折扣。
“那后来呢?”何剑深深吸了口气,问道。
“后来没啦,我等了老半天也不见人来,就走了。”芭芭贝总算把事件说完整了,心情舒畅了。
她舒畅了,何剑几人心里老堵了,合着你有时间等着人来砍人,就没空多探听探听有用的情报?
何剑想了想问:“你在哪看到的收税?”
“就在草原城最繁华的街道啊,叫魔兽大道,卖的大多都和魔兽有关的东西。”
何剑说道:“既然是最繁华的大街,也应该是兵力最充足的地方,你却等了一会没有士兵过来,说明两点,一,他们兵力十分不足,管辖不到这么大的地盘。二,他们高阶的骑士太少,不足以对付那个店主,无论哪条,对我们都是有利的。”
托姆站起来补充:“看来这草原城主要是看城主的实力,城楼破旧说明什么,说明要不是无力维护,要不就是反正没兵,干脆不修。”
他顿了一顿,又说道:“换句话说,对方极有可能并不跟我们展开城防战,因为没有意义,反正也守不住,而
会挑上我们几位将领,来个将对将。”
说到此托姆住口不说了,毕尔顿撇了他一眼,接口道:“这对我们而言并不利,对方的优势在于将领实力强,一个六级骑士如果用点战略,咱们几乎没有胜算,而我们的优势相对而言在兵力,而且我们的武器应该比他们高出不止一筹。”
“如果,我是说如果,”毕尔顿又看了托姆一眼,将他的言下之意且没有说出口的补上,“咱们用优势兵力,并且配合魔法武器,对付他们,胜算要大很多。”
何剑轻轻摆手:“不行,咱们试过的,现在的魔法武器对付三级骑士以下还有些用处,到了五级,六级,几乎没用,就算有一点用,要死多少人?”
托姆是知道何剑性格,所以干脆没说,说是慈不掌兵,但一个首领真的那么狠心,托姆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跟随着他。
毕尔顿耸耸肩,提出方法是他的责任,采不采纳就是主将的事了。
“好了,不早了,大家都去休息吧。等那两人回来,咱们问问仔细,一起碰个头商讨一下,都跑了这么远了,总不能为这点小事困在这。”何剑挥挥手,让大家回去休息。
众人应声而去,他们都没注意,对方有一个六级骑士,自己居然没有太过悲观,通过一系列的事,他们也渐渐跟苏拉一样,对何剑有着盲目的信心,似乎只要那个家伙出手,就没有干不成的事。
他能干掉四级,干掉五级,应该也能干掉六级吧?
第二天一早,飞龙和暴熊两人回来了,暴熊和飞龙同时进入巡逻队,也是猎户家孩子,长得极为高大,被戏称为暴熊,那时还瘦的跟刀螂似的,现在倒有些名副其实了,虽被称为暴熊,他性格却异常谨慎,和飞龙并列是队伍中最好的追踪者。
据说二人是等到前一天晚上将将要关城门才出来,赶了一夜路,一早到的队伍。
众人都在何剑帐中等候,二人一掀帘子,进入帐篷。飞龙和何剑有过几次交集,对何剑
颇为亲热,一见面就喊道:“老大!”
前一天何剑就想说了,这些小子见托姆喊老大,见毕尔顿喊老大,见自己还是老大,咱们这是黑社会堂口吗?
伸手打了个招呼,何剑对托姆毕尔顿说:“别的先不说,咱们这个称呼实在要换一换,大伙张开闭口都是老大,咱们也不是盗贼团啊。”
毕尔顿说道:“本来可以喊城主的,可惜城没了。”
托姆眉毛一抬:“这不马上就有了嘛。”
何剑其实对城主这个称呼不太感冒,想了想说道:“城主是一城之主,咱们以后还是以军队为主,草原城只是咱们暂时的落脚点,我们一定还会回去,不仅会回石头城,以后,我们的脚步也许能踏进飞龙关以南!所以,我想还是用部队里惯有的称呼吧,我叫司令,托姆,毕尔顿还有地火,都是团长。”
飞龙山脉和兽人山脉是连着的,被祖恩江隔断,北方是他们原来待的狭长地带,有包括石头城在内的五城,狭长地带以北是布兰德利大草原,再北就是他们即将到达的流放之地了,何剑说踏上飞龙关以南的地界,也就意味着进入公国!
几人听到飞龙关以南就有些晕,何剑的思想跨度也太大了些,咱们刚从石头城一路跑到草原城,怎么嘴皮子一碰就回石头城南方的飞龙关了?而且那是莫桑公国的地盘,咱们要去了,这一千多人不像苍蝇似的被人灭了?
三人听到飞龙关这词就卡壳了,以至于后面的都没听清,托姆支吾着问:“大人,您刚才说部队里惯有的称呼叫什么的?”
“司令啊。”何剑理所当然地说,“另外再设参谋部……”
“等等,等等,”托姆打断道,“以前我的确是没在部队里待过,但多少对部队还有些耳闻,你说的这个惯有的称呼是哪听来的?我怎么从未听过?”
何剑一滞,转向毕尔顿问道:“不这么叫吗?原来咱们石头城怎么叫?”
毕尔顿脸好黑:“叫城主。”
222 攻城呢!还要缴费?
“哦哦,对!被托姆绕晕了。”何剑说道。
托姆狂翻白眼,何剑一拍大腿,“你们不懂!你们那是行政叫法,我说的是部队叫法,以后就叫我司令!”
“是,大人,”托姆无奈地说道,“我们可以问下草原城的事了不?”
得到了何剑的许可,暴龙从怀中掏了张纸出来,展开在何剑面前,何剑一看,是手绘的城区图,四面各一个城门,城内的主要街道也做了标识,正中的位置是城主府,哪边是居民区,哪边是市场也做了简略的标记,甚至连菜市场和牲口市场都有写。
何剑看了暗赞,这哥们是个人才,放到前世学个建模妥妥的。
作为达达妮的护卫,芭芭贝也在帐篷内,睡眠不足的她原本都摇摇欲坠了,飞龙二人来了才强打精神,此时一看,同样是侦查情报,自己出去看人打架了,人家把图纸都画出来了,高下立判啊。
飞龙和暴龙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把草原城的情况说了个大概。
草原城叫城,其实比石头城小了很多,人口也几乎少一半,大概也就5万人左右,或许还不到,跟芭芭贝口中的“差不多”还是差了不少,这是他们根据城市大小,人口密度大致做的判断,城墙上根本没有守卫,破败的城墙到处都是缺口,想守也守不住,只在四个城门设了岗哨,出城不用交钱,凡入城需交两个铜币。
城中的士兵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收税,反正也不知道哪天就要离开,能捞一笔是最重要的,除了收税,在城中的几个地方还有些士兵,飞龙手指连点:“城主府,这个小广场,还有这个牲口市场都有。”
“另外,草原城最强大的就是他们的城主,是位六级骑士,叫巴泽,还有位五级巅峰的,叫西塞尔,其他就没什么了,四级骑士都没几个,有人说3个,有人说两个,还有说四个的,不过都不重要了。”
“兵力我们判断仅有300人,大部分是原来城主留下来的,少量是巴泽坐上城主招募的,
大多是些混混,打仗,应该就是废物。”暴龙眼中都是轻蔑。
从一开始跟随何剑,大小也接触过几场战斗,他本身是三级骑士,更有“狙击手”、“侦查手”、“陷阱大师”三个称号在身,最近还在报考“语言学家”,认识了几位老家不是石头城的战友,正在学语言,要不是“美团骑士”还没对第二团开放,他的水平考个美团骑士跟玩似的,所以对那些混混简直没眼看。
“嗯,都说说吧,怎么打。”何剑发话。
“这实力,平推过去就好了,还有什么怎么打,关键在于那个六级骑士出现怎么对付。”毕尔顿说道。
何剑难得的严肃起来,正视着毕尔顿说道:“平推过去,是最不动脑子的做法,也是最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一共1300多兄弟,来的时候我就说过,5年内,我要把他们都带回去,我不想因为我们决策的失误,在战后听到某某阵亡了。”
“我曾听闻一位老人家说过,要在战略上藐视对手,而在战术上则要重视对手,所以不管敌人如何,务必请打起一百二十分的小心,尽量制定万全的计划,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拿下每一场战斗。”
何剑环视众人,轻轻击一下掌,说道:“大家拿出个计划吧,怎么弄死他们!”
托姆沉吟一下说道:“照理说,对方如果只有300多士卒,无论有三位或者五位四级骑士,对我们来说关系都不大,只要我们集中力量,这部分人翻不了天去。这场战斗的关键还在于对方的高阶力量,如果我们不愿意损失一位兄弟,那么势必就要准确的知道城主和副城主的位置,才能做到一击必杀。”
毕尔顿揉揉鼻子:“杀不杀得了再说,至少可以避免无谓的伤亡。”
托姆一撇嘴:“有……那什么在,还怕杀不了?”
“司令!”何剑强调,随即说道,“军营中严禁吹牛啊!咱们做指挥的,尽量忽略个人的力量,现在战斗规模还小,尚且看不出来,等日后战斗越来
越大,个人的力量就越发微弱,而且依靠个人,变数太大。”
飞龙主动请缨:“大人!我再去一趟,务必把他行踪打探出来!”
何剑纠正:“司令!”
飞龙一挺腰板:“是!”
何剑:mmp谁叫谁呢?
他翻个白眼,说道:“你再去一趟有什么用,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找到也不一定能把消息送出来,送出来也不一定及时,及时也不一定能包围,就算包围了,也难保没有损失,你说,你去干嘛?”
飞龙被好多个不一定弄懵逼了,一时间觉得人生都充满了未知,瞠目结舌道:“那……”
何剑嘿嘿一笑:“要确定别人位置有两种办法,一是找到他,二是让他找到我们。既然找他不容易,为什么不等我们布置好了,让他来找我们呢。”
飞龙恍然,一伸大拇指夸赞道:“司令阴险!”
何剑不想搭理他了,扭头跟三位团长说:“咱们先策划好如何攻击,然后算好时间派人潜进去,制造事端把巴泽和西塞尔引出来,那位五级骑士还好说,这个六级的,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几人都在冥思苦想,六级骑士真不好对付,就算托姆毕尔顿和艾米丽联手,胜负都不好说。
何剑见几人思索还算正常,只是苏拉的眉头皱得有些夸张,不由问道:“怎么了苏拉,有什么问题吗?”
苏拉说道:“你看啊,我们是来攻打草原城的,照你的意思,我们在攻打之前还得缴费入城?”
本来一个完美的计划被苏拉这么一说就觉得心里百般郁结,何剑没好气的呵斥道:“能不能目光放远一点!别记挂几个小钱!要是能把石头城这五座城买下来,我宁愿去买!这城里肯定有仓库!到时候钱还不回来了?”
达达妮看了身边的芭芭贝一眼,随即蹭到飞龙边上,问:“仓库知道在哪吗?”
何剑使劲敲自己大腿:“在讨论怎么干掉巴泽呢!”
223 买花格子裙子
一时间屋子又安静下来,大家都存了一个心思,天塌下来自有高个子顶,何剑虽然看上去是骑士三级,但两个月前就手刃五级骑士,经过两个月的消化,一身健硕的肌肉不见了,而随着变化的是一身爆炸性的力量仿佛随着肌肉的消失而融入了他的血肉之中。
现在的他看上去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凡是跟他对过招的都知道,他比两个月前恐怖多了!斗气没有什么变化,但整个人无论是力量,速度,反应,只要是和身体素质有关的,全部暴涨一截!
再加上梵塔希大陆最贱的,最打不死的鸡相陪,对付个六级骑士而已,应该不难吧?
在众人的思想中,六级骑士都敢用“而已”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扛呗。”地火实心眼,别人都不说,就他说出来。
何剑好气,自己虽说是有点实力,但好歹也是个“司令”,见过打仗司令就冲第一个的吗?他狂跺脚:“我是三级!我特么是三级!你个臭小子是不是想我死啊!”
地火轻轻呼一口气,眼望别处,不搭理他了,这家伙太矫情了,搁在矮人里,一定要爆锤一顿,哼,如果打得过的话。
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决定以何剑拖住对方六级骑士,其余人迅速解决对方其他力量,然后合围六级骑士,说老实话,当力量达到一定层次,什么计谋,什么策略都是无用的,最终靠的还是手上的真功夫。
对细节讨论了一会,众人散去。
今天休息一天,明日,决战。
翌日一早,部队出发,鉴于矮人的特殊性,这次行动矮人没被派上战场,当地火得知自己可以去的时候,一腔怒火换成了喜笑颜开,只要自己能上战场,谁管那些家伙!
由于当初找到何剑而被提拔上来的麦酒向三百多矮人解释:“头儿走了!”
“就说我们太醒目了,不让我们去!”
“我争辩了呀!我都说了,都这高度了,哪里醒目了?没争辩是火焰龟!”
“我要打得过他,你以为我不打?”
多说无用,300矮人得到的命令是带着辎重马匹,缓缓前行,在天黑时分赶到草原城,矮人们心里像着了火,打仗不让打就算了,带着辎重也行,让他们带着几百匹马是几个意思?300矮人,没一人骑得上,心里啥感受,你们造吗?一路之上,麦酒忍受着300矮人的语言攻击,默默无语两行泪。
与麦酒遭遇相仿的是法尔廷斯,这位任命没多久的第一团骑兵连连长也是一脸苦逼,他得到的命令是率领骑兵连在外围保护矮人和辎重,并不参与攻城。
天晓得矮人有什么好保护的,他们如此强壮,如此不羁,不去惹别人,别人都要烧高香了,难道还有人对他们劫色不成?
知道这个任务不过是说说而已,真正的目的是不让骑兵连参与攻城,法尔廷斯也知道,无论是墙头战还是巷战,骑兵的机动性都得不到半点发挥,而自己这支队伍是大人们花了绝大的代价才组建而来,别说是人,连马都吃了少量魔植,绝不允许在攻城战中消耗掉。
但理解归理解,心里能不能好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骑兵连对矮人不待见,矮人同样对骑兵连也不待见,两支队伍分开老远,慢慢朝草原城进发。矮人们对会骑马的人天生抵触,再加上骑兵连善射,更是触了矮人霉头,因为善射的精灵不是好东西,所以善射的都不是好东西,矮人的逻辑简单而强大。
如果放在何剑的前世,矮人一定会和国足成为好朋友。
其他人共约千人,全部绑腿上身,全速前进!
4个钟头,大约上午10点,当第二副绑腿的魔力也渐渐耗尽时,草原城已经在视线的远处。根据原定计划,所有人拆散,用4个小时从四个门混入城中!
城门口,何剑带着几人顺着人流往前走,城门口有一位比地火高点也有限的胖士卒问身边的人:“今天什么日子?怎么这么多人?”
何剑在队伍后面憋着笑:这才哪跟哪
啊,才进去一小半,后面人多着呢。
胖士卒边上的是个高个,也察觉到了不妥,对着要进城的人喝问:“你!进城干什么的?”
那人是第二团的人,是何剑的老班底,没想到倒是个演技派,他睁着迷茫的双眼,用一种外地口音说道:“咋了?我进城买点东西。”
所谓的外地口音是指非石头城的口音,这哥们也不知道哪学来的,更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用,这草原城,你掩盖石头城的口音有个毛用!入戏太深了吧!
但从他的神态和动作上来看,口音的一点点瑕疵还算瑕不掩瑜,何剑暗暗点头,这小伙子不错,眼神迷茫又透着畏惧,偏偏还带点小倔强,不错。
“你买什么东西?”高个喝问。
演技派一愣,前面的都交了钱就行,从来没问过,怎么到自己这里还有问答题的?他眼珠子一转:“哦,尊敬的骑士大人,小的这次进城,就想为我那婆娘买件花格子裙子,臭婆娘跟我说了好几天了,趁着今天有空,赶紧给她买了。”
何剑捂住额头,都不好意思抬头,这演技派不知道是不是入戏太深了,满嘴南腔北调,说的不知道啥玩意,他偷偷摸摸一看,果然守卫都被他说懵逼了,高个眉头一跳一跳,不知道是不是该发作,哆嗦了半天,问下一个:“你呢?又买什么东西?”
野战军都是三五个一走的,下一个还是他们的人,这家伙心理素质不行,被人盯着就慌了,嘴里不停念叨:“买东西,买东西……”
高个上前一步:“买什么?”
这家伙连退两步:“买花格子裙子……”
高个丝毫不让,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压迫感十足,问道:“你买花格子裙子干什么?”
这家伙冷汗都出来了,手在额头上抹一把,眼睛一瞟演技派在不停给他打眼色,他一指演技派:“给他婆娘买的!”
别说是士兵,连演技派都受不了了,飚了一句不知道哪的方言:“我日你个仙人板板!”
224 可敢与鸡某一战?
到此刻,现场虽说有些乱,但还没有崩,直到高个冲边上的人说了一句:“你们几个蠢货!没看见他们穿的衣服都差不多吗?他们是一起的!”
咔嚓,高个的话好像一道闪电劈中了何剑的内心,这么简单的事他竟然给忽略了,矮人军团都是自己的衣服,看上去乱七八糟,但第一团和第二团穿的是石头城的制服啊!
虽然这个大陆的洗涤水平有限,在路上更没有条件,导致衣服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都土了吧唧跟刚从田里刨回来似的,但毕竟原来都是制服,何剑是天天见惯了不觉得什么,别人要是看不出,除非是眼瞎啊!
还玩个毛线的瞒天过海!
“制住他们!”何剑爆喝一声,不管是前面一位买裙子给婆娘的,还是后面一位买裙子给别人婆娘的,以及后面几位还在思考要买什么的兄弟,都立刻动手,他们没带长弓,手.弩是贴在怀里放的,此时纷纷面容冷酷从怀里掏东西,像极了fbi!
只可惜对方没看过电影,如此酷的身手算是给瞎子看了,对方有几个反应快的,已经把刀拔了出来,抬头一看双方人数相当,内心就充满了犹豫,自己是跑呢?还是跑呢?
好在何剑没给他们过多思考的时间,他手一挥,地火好像野狗一样蹿了出去,刚跑了三步,格罗的箭贴着他的耳朵飞了出去!等他下一步落下,苏拉的连珠火球也到了!
对方的注意力全在穿脏制服的人身上,陡然看见边上还有一撮人,没穿这款衣服,为什么也在攻击自己?这不是耍流氓吗?他们悲愤地想。
就这么耽误了一瞬,让第二团团员掏出了手.弩,结局再没有悬念,对方二十余人,瞬间全灭。
从暴露到歼灭对手,前后不过片刻功夫,甚至地火还没跑到位,对方已经全部倒下,不停地摩挲着手里的冰之守护,地火喃喃道:“你们……你们这样,不好。”
何剑的三个团队,除了地火的第三团,其他都越来越重视射击,重视远距离攻击,偏偏这是矮人所痛恨的,因为这样不够爷们,
矮人连女人都长胡子,怎么能“不够爷们”?
不管地火的小情绪,何剑冲格罗示意,格罗从背后挑出一支箭,搭在弓上,问道:“准备好了吗?”
何剑点点头,说道:“射吧。”
何剑深深地知道,世上就没有万全的计策,在出发之前,他们就讨论过,如果计划有变怎么办,何剑给每个小组发了两支不同的箭,一支叫“放荡的立刻动手箭”,一支叫“老怪在此快跑快跑箭”,行踪暴露了根据情况射出这两支箭的一支。
两支箭其实都是信号箭,除了带有照明效果另加入了气系的传声魔法,并且由神兽噬龙特别录制,发射出去特别提神!
格罗见何剑点头,不再犹豫,把弓弦一拉到底,冲着天空射出一箭!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何剑心中默默念道,但还没等他心底的情怀得到释放,就听见:“嗷……嗷……,嗷嗷……”一阵撩人的声音传了出来。
随着箭矢的升空,箭上的魔法被激发,**的声音传遍全城,让人听了就会觉得莫名的羞耻,特别不想见人,还有些暴力的冲动,哪怕以前从未听过,只要听过一次,就会觉得“不错,这果然是一支放荡的箭”。
这也是何剑当初回答大家的疑问,大伙问这两支箭自己射出去的当然知道是哪支,但如何分辨听到的是哪支,何剑捂着自己的心口,说,不必怀疑自己的直觉,你听到了,自然就明白。
草原城不大,随着“嗷嗷……”的声音响彻云霄,全城的人都听见了,据何剑的目测,有四分之一的人脸红了,有四分之一捂住了脸,还有个妹子给对面的男的一巴掌,骂道:“你瞎想!”
趁着全城陷入混乱的第一时间,野战军动了,既然已经暴露,就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
已经入城的早已抢占好地形,交叉掩护下敌人无所遁形,甚至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夺门的箭羽已经及身,极少数反应快的,或者巧合之下躲过了第一轮射击,才发现对手比想象中的还要恐怖!
手射出来的每一支箭都是魔法箭,冰冻,束缚,爆裂!魔法箭别说在草原城这种乡下地方见不着,据说就连公国那种繁华之所也不常见,而眼前的对手,居然用魔法箭来射杀自己这样的小兵!
让自己被杀之前还要自卑一下,简直是杀人诛心!
野战军层层推进,原本就不多的敌人被摧枯拉朽般撂倒,如果从城市上方去看,就会发现整个城市的最外层,有一团灰色在急剧向城市中心挺进!他们还有一个使命,那就是找到草原城城主巴泽,射出那支“老怪在此快跑快跑箭”!
当然,如果真的被谁找到了,无论他是否有机会射出那支箭,对他个人来说结局大概就是个死字,所以,这项任务的最重要执行人并不是野战军所有人,而是噬龙。
随着刚才噬龙录制的声音响起,没羞没臊的噬龙眉飞色舞,绿豆大的眼睛冒着精光,从何剑的肩头一飞冲天!
噬龙当年刚从希望山脉出来,还是只“小鸡”的时候就敢调戏六级的烈焰魔虎,此时让他来引诱六级骑士,自然是不在话下。
它盘旋在“放荡的立刻动手箭”旁边,随着“嗷嗷”声翩翩起舞,把不要脸演绎到了极致,随着箭矢飞到了最高点,即将下落时,噬龙深吸一口气,运用天赋魔法,也不知道跟哪位学的方言,朝下方吼道:“巴泽小儿,可敢与鸡某一战!”
声音突然一顿,它咳了下:“咳,可敢与神兽一战!”
巴泽看上去绝没有听上去那么有威慑力,他个头不大,甚至还没有普通人高,穿着也是简简单单,只是在不经意间才能看见他目中的精光。
此刻巴泽正在城主府中的一个地库中,地库的边上堆积了一些钱物,而正中间,他所在的位置,放置了一张案几,案几上有一张黄黄的不知年代的地图,巴泽正对着地图沉思,从他划过的手指来看,地图的一角正是草原城!
就在这时,地下室中陡然传入一阵荡气回肠的声音,巴泽眉毛一凝,双手在地图上轻轻一按,疑惑道:“谁啊?这也叫的太骚了吧?”
225 吐你口水又如何
单单是叫声,巴泽还没在意,只是打算回头让人去查一查,这也太不成体统了,要知道他可是在地下室中,他都能听见,那还不全城都听见了?
全城都听见……巴泽身形陡然一固,出事了!他在城中,谁敢如此放肆?
迅速地将地图放进一个小盒内,巴泽转身就走, 将将关好地下室的门,就听见上面的声音如同砸落下来,极富穿透力:“巴泽小儿,可敢与鸡某一战!”
“与鸡某一战!”
“鸡某一战!”
……
巴泽眉头皱得更深了,姓鸡……这姓真不多,没听说得罪过这么一位啊,既然约我挑战,之前叫得那么**是为那般?
难不成是色诱我?巴泽把身上的紫色袍子紧了紧。
正摸不着头脑,头顶上的声音又传来:“可敢与神兽一战!”
“与神兽一战!”
……
巴泽怒了,这特么什么玩意儿,报个名都偷偷摸摸的,一会淫笑,一会鸡某的,这会又神兽了,待老子上去,打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蹭蹭蹭,巴泽沿着地下室的楼梯往上爬,爬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觉得不对劲,他绝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任何一位胆小的人都不可能把骑士等级练到六级,练到六级所花的毅力,决心和胆量都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但巴泽属于谨慎的人。
明明知道自己是草原城城主,是什么人还敢如此猖狂?而且“诡异的笑,鸡某和神兽”这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巴泽渐渐把脚步放缓,直到停了下来。
外界以为他是得罪了某个公国,逃到了流放之地,其实并不是,这个说法显然很可笑,六级骑士在哪里都不是等闲之辈,一般人绝不会轻易得罪,如果一旦得罪了,下场必然是不死不休,没有谁敢给六级骑士卷土重来的机会,逃到流放之地就不管了?呵呵,不存在的。
巴泽之所以来草原城,是因为他听说了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大到足以改变这片大陆的势力格局
,当初跟他说起这个秘密的人正是原来的草原城城主巴斯!
两人名字听上去有点像,其实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别忘了咱们是西幻小说,他们并不姓巴!
此事说起来有十多年之久,当时巴斯还不是草原城城主,巴泽也不是六级骑士,两人是挺好的朋友,有一次巴斯喝多了跟巴泽提起,在流放之地的边缘,有一个惊天宝藏,得到了就会实力大涨,而且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巴泽当时听听笑笑,并没有往心里去,这种事过几年总会听到个把传闻,有谁会去证实?
时间一年年的过去,终于有一天,巴泽升到了六级,有一次来找老朋友巴斯,却发现他不在当地,而是去了草原城,巴泽一下子回忆都涌了上来,草原城正是流放之地的边缘!
说不清为什么,巴泽冲动之下也来到了草原城,结果在两位好朋友会面没多久后,巴斯“病逝”,巴泽以六级骑士的实力很自然的继承了草原城城主的位置,当然,还包括那份秘密。
因为心中有事,巴泽在听到噬龙的叫嚣后,反而冷静下来,巴斯既然能被他知道了秘密,那难保不被其他人知道。
城主府的地下室非常有特色,并不在城主府的任一间房间中,而是在院子里的枯井里,当初要不是巴斯带着他来过,想必就算他干掉了巴斯也找不到那份秘密。巴泽刚刚准备探出井口的身形停了下来,就在井口的边缘仔细探听。
不知道是鸡某还是神兽的家伙还在骂不绝口,巴泽刚听了两句就脸色大变,倒不是因为骂的内容,而是因为骂人的方位,此人不在东南西北任一方向,而在天上!
什么人在天上?
这个世界没有鸟人,那么答案显而易见,只有魔法师!
气系中级魔法师!
相对于其他系并不为人所知的魔法,气系的中级魔法师有个标志性魔法,那就是飞行术!不同于低阶的悬浮术,那只是让人变得轻盈一些,飞行术是可以让人真正飞翔的魔法!
这简直就是
骑士的噩梦!就算实力不如你,但人在天上,就算吐你口水,你能咋地?
只能像傻逼一样在地上等人家下来!
好在气系的中级魔法师也不是全无破绽,飞行术显然对魔力的要求比较高,正常中级魔法师也做不到长时间在天上待着,还有大部分在使用飞行术的时候再用其他法术就有点力不从心,心理这关不太好过,当你在天上的时候,不专心飞着去弄其他魔法心里就很慌!
曾经就有位气系中级魔法师在天上过于挑衅一位六级骑士,被人家一直守着不让下来,他往哪飞,人就往哪追,要知道六级骑士跑起来快逾奔马,别说目标太明显,在天上这么大个,就是普通小鸟还真不一定跑得过他。
最后那位魔法师因为有魔法师协会的撑腰,六级骑士没敢下死手,但也算丢了个大脸。
不管怎么说,一位会飞的魔法师,都是极讨厌的家伙。巴泽皱皱眉头,听着噬龙的骂声,心里又补充了一句:特别是这么没教养的家伙!
巴泽平时就自视甚高,虽然他杀了朋友,但他穿着得体啊,虽然他杀了朋友,但他对下属和善啊,虽然他杀了朋友,但他成天都保持微笑啊,就算遇到乞丐也不例外!
噬龙一边骂着一边朝城主府靠近,当初他们计划的时候,考虑到大概率会在此遇到巴泽,设想的埋伏战就在此地,只不过因为提前暴露,埋伏是埋不了了,但在预定的地点行事,对心理上也是一种优势。
随着噬龙的骂声由远及近,巴泽的心也渐渐提了起来,对方既然知道自己是六级骑士,还敢过来挑衅,那么实力恐怕不止中级魔法师这么简单,要知道飞行不过是中级魔法师的门槛,会飞不代表他仅仅是中级魔法师。
更何况这个魔法师在明,有没有暗处的呢?
巴泽不仅没有探出头去张望,甚至还轻轻下了几级台阶,在他成长的道路上有过无数次危机,能活到今天,不仅靠实力强大,更要靠谨慎,在不知对手的情况下,再多的小心都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