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英姿勃发眸中剑
自从元召开始登上大汉朝堂开始,在每一次的斗争中,似乎都没有败过。与他为难的对手,最终都吃了大亏。这固然是与皇家背后对他的支持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的有理有据,智辩无双。
杜周的前任张汤曾经在离任前,郑重的警告过他,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千万不要轻易与元召对峙,否则很可能会被他反咬一口,这是张汤用自己血的教训传授的经验。
元召是个强大的对手,必须要全力应对。杜周记住了这个叮嘱,因此,一见皇帝的面,他就先下手为强,恶狠狠的告了他一状。
本来做好了要打一场硬仗的准备,唇枪舌剑,你来我往,那才是朝堂辩论君前争理的样子。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面对自己的控告,元召竟然连解释都不解释一句,就直接承认了。
杜周简直是大喜过望,这样的机会真是千载难逢,他不由得信心爆棚,今天非把元召干掉不可!
皇帝愣愣的看着元召,以为他接着还会说下去,可是,他说完那句话之后,就垂手而立,低头不语了。
“陛下,微臣没有说错吧?长乐侯已经供认不讳,他身为朝廷大臣,犯下如此大罪,若不从严惩处,又怎么能令人信服!所以,臣请陛下下旨,马上把他打入廷尉府大牢,有臣等细细审问,也好按律定罪。”
杜周几乎就要跳起来了,大仇得报,一雪廷尉府的前耻,这样的机会就在眼前,必须要趁热打铁,让皇帝下定决心,赶快把此事定下来啊。只要拿下元召,以后朝堂之上,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他们两个人站在那儿,相隔不足一尺的距离,一个慷慨激愤,一个平静淡漠。皇帝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元召,你明明知道廷尉府是朕的重要依仗,是代表大汉律例的地方,还如此肆意妄为,你意欲何在?难道真的以为你的本事大到就无人可管了吗?哼!”
元召面不改色,他看了看一边杜周得意洋洋的样子,又看了看韩嫣那张意味深长的脸。不屑一顾的抬起头,朝上拱了拱手。
“陛下,臣之本意并非如此。不过,在回答陛下的问题之前,微臣想问一问,陛下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帝王?”
听他问出这么样的问题,所有人都有些吃惊,皇帝刘彻更是皱了皱眉头,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朕继承了这汉家江山,当然想做一个有为的君主!”
“好!陛下既然有此志向,为何所作所为却反其道而行之呢?”
“什么?你说什么?大胆!你在指责朕吗?朕什么时候反其道而行之过?元召,今天你要不说出个理由来,必定饶不过你!”
皇帝这会儿真的有些生气了,他本来就是刚愎自用的性格,哪里能容忍臣子的当面指责呢。
“陛下稍安勿躁。臣想问一句,所谓有为的君主,指的是夏桀商纣还是三代圣王呢?”
“小子不学无术!这还用问吗?从古至今,三代圣王之治,乃是世间王朝最高典范,朕从来都是心慕之!”
“陛下说的不错,三代圣王,唐虞之治,确实是古往今来世人眼中最为理想的王道之治。他们以理服人,以德教人,实行礼乐仁义,耐心教化万民,以致太平盛世,大同世界,正所谓王道也!”
皇帝听他娓娓道来,说的甚有道理,不禁轻轻点头,脸色多少有些舒缓开来。
“可是要达到王道的境界,是不容易的。这其中的最关键之处,便是要求君王必须完全克制私欲,身先士卒,正身率下。因此,自然不能崇尚暴力刑罚。微臣以为,想要用酷吏苛法来达到威服天下臣民的办法,是最不可取的。想想庞大的秦朝是怎么样灭亡的吧!这样急功近利,崇尚酷法,怎么能实现真正的王道呢?而陛下,最近正在这样做!这难道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吗?”
元召身子挺直,如一棵青松,直言不讳,并不因为对方是皇帝就客气。朝堂上的有些错,必须要及早的指出来,加以制止。否则只能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可收拾。
这、这样的话他也敢说?!殿内之人无不大惊失色。都识趣的低下了头,不敢去看皇帝的脸色。
好一阵让人不安的沉默,不知道是雷霆爆发前的宁静,还是帝王一怒后的可怕后果。
“那你给朕说说,朕在你心中到底是个怎样的皇帝,难道做不出三王的功业吗?要说实话。”
沉闷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带了凌厉语气,令人身上发寒。
“以陛下当前所为,在微臣看来,如此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想要达到王道大治,何其难也!”
殿中死一般的沉寂。疯了!这位长乐侯真是疯了。这就是当面指出皇帝是一个私欲多,而且假仁假意的人啊!如此尖锐的批评说出来,难道他真的不怕死吗?还是忘了他面对的是谁?
“大胆元召!竟敢当面指责君上,胡言乱语,骇人听闻!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按律当斩!陛下,请马上降旨意吧。”
真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啊!杜周当殿而立,指着元召,大声斥责,好一副忠臣模样。
元召用轻蔑的眼神看着他,目光如剑,彷佛要直刺其心,杜周也怒目相对。
“杜周,你,包括张汤,你们这些人,身为九卿之首,上不能褒扬先帝的功业,开疆辟土。下不能教化天下苍生,富国强民。你们的本事,只不过就是会罗织罪名,炮制大狱,以此为博取富贵的手段。天下人都说刀笔吏不可做公卿,现在看来,果真如此。如果任由你们胡作非为下去,必定会弄得天下人心惶惶,从此不安。到时候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即便把尔等酷吏挫骨扬灰,也无法挽回了!”
元召一面说着,一面步步紧逼。杜周听着他的义正言辞,看到他眼中的精光似要杀人的模样,不由得心中大骇,不由自主的连连后退,一个不小心,绊倒在台阶之下,摔得狼狈不堪。
没有人敢笑,只是都躲得远远的。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样的道理,这些伺候的宫人们还是懂得的。
皇帝的脸色变了又变,心中波澜起伏。他握紧了拳头,几乎就想站起来,跳到下面去,狠狠地掐住那小子的脖子,混蛋!就不能给朕留点面子吗!
杜周倒在地上,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摔的,感觉腿肚子有点儿抽筋儿。他往前爬了几步避开了元召的锋芒。
“陛下啊,元召这厮实在可恶!当着陛下的面就敢如此悖逆,他还想殴打大臣!陛下,今天可千万不要放过他!”
“哦,从城外到这儿,我可没有动你一根手指头啊,殴打?既然廷尉大人这么说了,那……。”元召边说边挽了挽袖子,作势欲打。
杜周尖声大叫,他知道元召的厉害,这家伙要真是不管不顾的把自己揍一顿,那就丢脸丢大发了,以后还怎么去朝堂上见同僚啊。
“够了!你、你们……还哪里有一点儿大臣的样子?真是气死朕了。滚、滚、滚,都滚!滚出未央宫去,眼不见心不烦!”
皇帝越说越来气,把袍袖一甩,站起身来,气咻咻的自己走了。
这就不管啦?杜周感觉一阵头大。陛下,您好歹要说句公道话啊,就这么走啦,这是什么意思嘛!
忽觉身后有人在嘿嘿的冷笑,他回头一看,元召那厮正在不怀好意的瞅着自己,似乎是在打量从哪里下拳头比较合适。
好汉不吃眼前亏,又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杜周也是个腿脚利索的,见势不妙,溜之大吉去也!
边跑着,还没忘了回头对元召撂狠话“……你等着!以后的朝堂上见分晓,廷尉府与你这厮势不两立……!”
元召甩了甩胳膊,冲他一呲牙,廷尉大人跑得更快了,一溜烟就没了踪影。看到眼前的一幕,连走到门口的韩嫣也不禁目瞪口呆。
片刻的功夫,大殿就空空荡荡的了。元召砸了砸嘴,想了想,出来后转身往博望苑的方向走去。他敢保证,皇帝不会放过自己的,一会儿消了气之后,一定还会派人去传召来见,那自己还不如省下跑腿的力气呢。话说也有些日子没有见到刘琚了,不知道这位太子爷的学问有没有长进。
单说皇帝刘彻生了一肚子气回到后宫,却没有去最近宠幸的李夫人处,而是来到建章宫中,有些闷闷不乐。卫夫人见他脸色不好看,便亲手去泡了一盏茶端过来,却不多问,只是陪他说些儿女们的趣事。
从梵雪楼进贡的茶汤清冽,带了秋菊的淡香,沁人肺腑,可解烦忧。皇帝呷了一口,长长的吐出胸腹间的闷气,片刻之后,他看了看正在一边轻言细语说着什么的卫子夫。
“朕在天下臣民眼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皇帝呢?子夫,你最知我,可否如实相告。”
殿外庭院中的树上,黄叶纷纷飘落。已经相伴他十几年的女子停下来时,看到一向精力充沛雄心勃勃的皇帝眼中,竟然有淡淡的落寞……。
第二百四十二章 画屏深处起天澜
太子刘琚最近感觉有些郁郁不乐。春华秋实,岁月流转,人渐长大,已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孩童。
虽然依旧是在宫中,只是,自从被立为太子,搬进博望苑,他便一天比一天开始厌恶这种日子。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单调沉闷,在几个呆板师傅的教授下,重复的学习着那些年代久远的经书,接受着那些空洞无趣的大道理。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想起从前小的时候,父皇去上林苑打猎的时候,还会偶尔的带着自己,虽然次数不多,但也足以让他兴奋好久了。可是,现在连这仅有的一点权利也被剥夺了。
“……你是国之储君,未来的皇帝,肩负着天下黎民的重托。所以,应该心无杂念,一心一意的领悟这些圣贤书,学会其中的治国之道,才是太子最应该做的事……。”
这样的唠叨,每天都要重复好几遍。以名叫石德的太子太傅为首的几位博望苑师傅,可谓语重心长,用心良苦。
太子爷苦着脸,他实在是看不出这些经书里面有什么治国的大道理。每当严厉的师傅们一遍遍训导的时候,他便一边强迫自己接受这种惨无人道,一边在心里早已神游天外,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博望苑中奇珍异木甚多,虽然是落叶时节,但远近飘零,色彩缤纷,却是如诗如画,别有风光之美。
刘琚在一处讲的木窗口,时不时的探头看出去,石德在讲授着“大学之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浑然没有发觉被教者早已心不在焉多时了。
这样的时节,长安城外,应该尽是天高地阔的好风光吧?也不知道,元哥儿这段日子在忙什么呢,许久都不来这边探望,刘琚的心中不免怏怏。
突然,他的眼光亮了起来,抛下手中的书简,连招呼都没有来得及给正在滔滔不绝的师傅打,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石德一愣,伏案而起,跟着去看时,只见太子早已窜出小楼,穿过半边庭院,一脸喜悦的奔向前方走进来的一人,那人停住了脚步,笑嘻嘻地看着他,两人把臂相见,甚是欢喜。
石德无声地叹了口气,脸色阴沉。他当然认识来的那人是谁,太子与此人交情深厚,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长乐侯元召,这位已经声名鹊起的人物,在很多类似石德这样的持重之人看来,却并不赞成太子与之交往过密。
这个人很危险!他的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料,而且有许多离经叛道之处。没有人能看清他的底线,也没有人能够清楚地知道他的底细由来。
元召的率意而为,在很多大臣心中都存了一份戒惧之意,有一种无形的疏离感。因为,他们感觉到他不是同类人。元召当初曾经为了一个卖艺的歌女之死,拉着整个的勋贵集团为她殉了葬,他的这一壮烈行为得到天下民众的传颂,而同时,也使得许多臣僚暗中怀恨和疑虑。
身份的不同,中间隔着巨大的鸿沟,贵族与平民之间,生命的价值岂能同等?所以,元召当初在烈火烧成的瓦砾旁对长安民众说的那番话,就成为许许多多人对他暗怀敌意的由来。
太子与这样的一个人为友,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啊!一定要寻找时机,把他们的关系剥离开来,这是石德和所有太子师傅们暗中达成的共识。
既然元召来了,摆脱掉读书的沉闷,当然就有最好的借口了。刘琚简直是太兴奋了,他拉着元召的胳膊,一路回到自己的宫中,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听元召说起最近发生在长乐塬上的一些新鲜事,刘琚的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元哥儿,那些船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大吗?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坐过船呢。真想有一天亲自坐上去,波涛翻涌就在脚下,眼前是无尽的江河……哇!那可真是……太好了!”
没有翱翔过天空的小鸟,只能想象苍穹的无垠。没有搏击过风浪的鱼儿,也只能想象江海的广阔。元召看着这位养在深宫中的太子,心中有着淡淡的怜悯。
“如果有可能,我会带你去,让你好好的体验一番的。”
“真的啊?!元哥儿,你从来不会骗我的,一定要说话算数啊!”
“当然。不过,这需要皇帝陛下的批准。你现在身份不同,是不能随便出宫的。”
“哦,这样啊……唉!实在不知道这个太子有什么好当的……。”
刘琚的神色间又有些黯然,想起这样的宫中沉闷日子还不知道要忍受多少年,他的话语中便带了抱怨。
“元哥儿,学那些前人的圣贤书,真的就能懂得治理天下的大道理吗?可是我学了这么久 ,感到的只是翻来覆去,老生常谈。如果做太子,必须要学习这些,那宫中的日子,真是太枯燥了。难道父皇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吗?”
皇家的教育方式,元召历来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是哪个朝代,都大同小异。简直是和养猪差不多。“生在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这样成长起来的一国储君,除了偶尔出个正常点的,大部分都是废材,不知民间疾苦为何物,不懂治国理政用何方。等到所谓的君临天下后,不是沦为臣子们朝堂斗争所借用的工具,就是成长为奢侈无度的昏君。
“你现在不要着急,这几年,就全当是磨练心志了。嗯,长乐塬上的那座学院就快要建好了,到时候你可以经常过去。在那里,你也许会学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刘琚闻言大喜,他有些不相信的问道:“我真的可以去?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朝廷礼制……你说父皇会不会答应啊?”
“放心好了,陛下一定会答应的。当初之所以设立这处学院,起因不就是陛下想让皇室子弟多学点知识嘛。”
说到这里,元召觉得应该给这个不爱学习的太子一点鼓励了,这么小的年纪,就怕吃苦,那哪儿行啊!他压抑住心头的暗笑,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直视着刘琚的眼睛。
“你是太子,更应该通晓知闻,渊博所见。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未知的事物,等着我们去探索,去了解,去掌握。我们伟大的大汉帝国,有着广袤的土地,万里山河,你将来不仅要治理好它,更要让生活在这上面的民众安康、富饶。你只要做好了,将来的青史上,自然会有你的名字流传,千秋万世,供后代人瞻仰。”
太子的身体开始发抖,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眼中有踊跃的光芒,元召忽悠的前景,让他憧憬万分。
“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颗智慧的头脑,敏锐的心智,广博的知识。所以,就好好的努力吧!文武之道,世事洞明,天地间的奥秘,未来的长安学院中,都会给你提供。好好坐稳太子这个位子,你一定会越来越强大的。”
刘琚把元召的话,一句一句都记在了心底。他自从认识他以来,从来没有说过一个谢字,但刘琚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
“呵!小子的大道理讲的不错啊。在朕的面前,怎么就没有这些话说?哼!”
突兀的声音从门外响起,皇帝刘彻大步走了进来,径直走到当中坐下,瞅了他们两人一眼,眼中的神色,意味深长。
元召与刘琚连忙躬身见礼,皇帝溜达了过来,外面的侍卫自然无人通报,也不知道他听了多久的墙根儿了,还有这嗜好?元召暗自腹诽着。身边有裙摆飘过,香风萦动,随着走进来的却是卫子夫。
元召又重新对她施了礼,卫夫人对他笑着点了点头,眼神温和,示意不必多礼。
“母亲怎么有空和父皇一起过来的?”
刘琚渐渐长大了,自然不能再如小时候一样扑在她怀里,扶她坐下后,便偎依在她身边。
“呵呵,你父皇今天被人气到了呢。所以母亲就陪他在宫中到处走走。”
“什么?是什么人如此大胆,敢惹父皇生气。说与孩儿知道,定不饶他!”
刘琚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元召在一边摸了摸鼻子,抬头时,却正看到皇帝眼神儿盯着他,嘴角发出冷笑。
“皇儿,惹父皇生气的人,就是你身边的这个家伙了。怎么样,你想怎么处置他?”
“……啊?元哥儿……那个 ,你们……呵呵!孩儿还小,不通政事,一切听从父皇裁断。”
“好了,陛下,就不要责难他们啦。却是刚才陛下命人召见元哥儿,才知道他并没有出宫,而是来到琚儿你这里了,所以,陛下就自己过来了的。”
卫夫人在一边笑着说了几句,暗中给元召使个眼神,让他小心回话。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这是来追着兴师问罪了。元召不慌不忙,有些话到了可以和他好好说说的时候了,在这儿,很合适。
“说说吧,你私下会晤淮南使者,又对抗廷尉府,却是为何?”皇帝刘彻平静的看着元召,问出了心头的疑惑。
第二百四十三章 怜我世人多悲欢
四海八荒,中原大地,近二三百年的时间以来,经历的是无数烽火、战乱、割据、杀戮……!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这些威风凛凛的名字背后,是尸山与血海,白骨与黑暗。
没有人喜欢战争,但宿命的安排就是如此残酷。分分合合,天下大势!想要和平与宁静,就必须要经历血泊与刀锋。
高祖皇帝以天命归身,终于结束了秦末战乱。大汉开国至今七十年了,盛世的曙光已经出现,和平终于重新降临这片大地。
可是,破坏容易建设难,人口的繁衍尤其缓慢。即便是经过了文景之治,天下郡县统计在册的人口并不多,荒无人烟之处,到处皆是。
在这样的形势下,最好的政策就是宽衍民生,废除一切苛捐杂税、严酷历法,给天下苍生营造一个宽松发展的大环境。
廷尉府的设立,意在执掌律法天平,归束臣民行为。可是,发展到今天,廷尉府的作用,已经大大偏离了轨道。
春秋法家制定的律法精神,视“法”高于一切。所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即使是天子也在法律规范之内,与民同法,此为公法。持平执法,法不阿贵,世间付诸实施,这才叫真正的法治。
可是现在廷尉府所谓的执法,已经演变为狭隘的**主义。它服务的对象,只是皇帝本人,鼓吹的是君主一人集权的独裁**。在这样的制度下,又怎能有真正的法治?廷尉府的历任主官,名为大汉律法代表,实则只不过是皇权的行尸走肉,成为酷吏。
在很多时候,他们既是执行苛法者,又是曲法枉法者,恣意妄为,作恶多端。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用律法来整顿天下,反而常常是公报私仇,法外为治。无事之人,以罪之,有罪之身,无事之!廷尉府把握律法的随意性,让人膛目结舌。论其本质,还在于法律的皇权**主义性质决定了这种混乱的结果,打着皇帝的名义,名曰执法,实则无法无天。
如果任由他们这么折腾下去,早晚还会走上那条历史的老路。大臣、将军、皇后、太子、天下民众,都会成为牺牲品……无数的冤狱,无不是经由廷尉府之手炮制而成,最后酿成一幕幕无法挽回的惨剧,万千生灵涂炭。后世史书评价大汉吏治败坏由汉武帝开启,不是没有理由的。
对于这样的廷尉府,元召早已经痛恨良久了。不过一直忙于别事,无暇顾及于此。这次他们竟然惹到自己头上,不趁机好好的打击一番,更待何时。
这次的博望苑宫中会谈,除了元召与皇帝的对答之外,只有卫夫人与太子刘琚在场,其余的并没有外人。至于元召究竟进行了怎样的直言进谏,太史令所著的史书没有详细记载,后人无从得知。
不过,随着长乐侯与廷尉府在长安城外对抗的事渐渐的传开,许多人已经从中发现了端倪。一直以来跋扈不可一世的廷尉府,低调了许多。
不久之后,有梁王、蜀王等部分对朝廷恭顺的诸侯,开始上书,弹奏廷尉府的办案人员在郡县之内纵横不法,制造冤案。为了个人的私欲,或是勒索凌辱王室成员,或是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这样的奏本,虽然皇帝的态度是留中不发,没有公开表态。但这本身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于是,随之更大的弹奏廷尉府不法事的浪潮到来了。不论是朝中大臣还是普通民众,没有人会愿意有这么一股不受约束的力量,随意的抓人定罪。谁都怕有一天也会不明不白的被下到廷尉府啊。
皇帝没有表态,并不表示他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表示他无动于衷。所有关于廷尉府的奏章,都有谕旨,令尚书台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整理,有名有姓的有关人员,有事实依据的不法之事,都记载清楚,加以备案。
几位奉旨的尚书常侍心中振奋,他们都很清楚这些东西的分量,皇帝这是要查办了!也就是说,小侯爷与廷尉杜周的较量分出了胜负,这让大家都放下心来。所有人都很明白的一点是,如果皇帝真的能下令查办这些人,这不仅是对廷尉府的一次严重打击,更重要的一点是,皇帝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果然,不久之后,在一次大朝会上,皇帝公开了这些罪证,以十分严厉的语气,对廷尉府进行了批评,言辞中有“辜负圣恩,深失朕望”之语,随之下旨,这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皆重处,斩刑者近三十多人!
御史大夫张汤,廷尉杜周及其党羽,面色灰白,低头股栗。皇帝虽然没有处罚他们,但那目光中的警告意味,已经足以让他们心惊胆战了。
那些作恶过的酷吏被押赴长安闹市明正典刑,在宣布完他们的确凿罪状后,当众斩首,以明天子公正之意。
三十颗血淋淋的人头,成为一个标志。今后的廷尉府再也不敢狐假虎威,以皇帝的名义胡作非为了。几千蒙受过冤屈的臣民,在未央宫外伏阙叩谢天恩,感谢皇帝陛下明辨是非,为民除害。
皇帝坐在含元殿龙椅上,听着远近传来的感恩戴德之声,心中有些感慨。那些案卷中的斑斑血泪,冤情似海,他都曾经亲自看过。长安尚且如此,天下郡县可想而知。执法之重,果然是关系到社稷安稳的头等大事。元召在博望苑中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一点都没有夸张。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简单的几个字,说的真是太对了。他已经亲自把这句话书写在了御案旁,以便经常看到,时时警醒。臣民心中的不平之气,绝对不能淤积。这就如同治理洪水泛滥的江河一样,宜疏不宜堵,常疏理则上下通畅,政通人和。一直封堵,则天子朝堂就会与民众脱离,各自离心,久而久之,就离着大乱不远了!
元召以不久前治理洪水的经验,归结为沟通朝堂与民间的道理,皇帝对他的话深以为然,因为,前鉴不远,强大秦朝的败亡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欲有一番大作为的刘彻又怎么能不悚然心惊呢!
就是在这次大朝会上,皇帝同时宣布了一项新的任命,朝廷设立了一个新的官职,司隶校尉。
这是皇帝为了增强监察权而特别增设的一个机构。品级并不高,但手中的权力非常大。皇帝亲自授予特别的节钺,对于普通的低级官吏,可以有先斩后奏之权。
而司隶校尉最让人吃惊的地方在于,它有一千名编制的司隶兵,可以职掌督察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这其中就包括廷尉府。如果仔细的想一想,也就是说它的职权范围,可以监督到下至各州郡国,上至皇太子、三公九卿,甚至包括皇太后,其权力之大,令人惊叹。
司隶校尉的主官直接受命于天子,以天子令奉使考命诸官。因此,可以无所不查,无所不纠。这个重要的主官人选,令所有人瞩目。
并没有让人等很久,几天之后,大汉司隶校尉就走马上任了。看到那张英气勃勃的年轻面孔,走进这处位于朱雀门一侧的新署衙时,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原来是他!
司隶校尉署的布置很简单,开衙之日有些冷清,没有什么同僚来祝贺什么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儿,将会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属官们都是些从各处挑选来的新面孔,虽然来历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很年轻。
名叫终军的新任司隶校尉,抬头看了看有些简陋的大堂,心中豪情万丈。从待诏金马门的普通书生,到今天踏进这重要的朝廷核心机构,他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而已。
当初,有个少年,从齐鲁之地奔赴长安,西出函谷关时,守城关吏曾给他备下可以回程的符信,少年问:“以此何为?”关吏答:“这是作为回来时的凭证。”少年说“大丈夫西游,如不成功,绝不复还!”。弃符而去,勇往直前!
后来,这个少年,以孤弱之身出使南越,天子问策。少年说:“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豪言壮语,流传天下。
而今,这个少年也终于成长为国之重臣,责任在肩。在此刻,毕生追随元召的信念是如此坚定。他回头遥遥的对送他来上任的尚书令恭敬的躬身长揖后,转身走了进去,步履无比坚定。
元召骑在马上,在宫门外静静的看着终军走上这个更重要的位置,心中有宽慰更有喜悦。历史的轨迹终究还是因为自己而改变了许多。
终军本来在两年前就应该已经死了,死在南越国的暴乱中,世人谓之“终童”,可谓是天妒英才,半路夭折,令后人扼腕叹息。而因为自己的参与,避免了这种遗憾。
还有窦婴、灌夫。他们本来在这个秋天和冬天也会相继的身死族灭,而现在看来,这个悲剧也许永远不会发生。因为,罪魁祸首田玢已经死去了……。
相比起朝堂搏杀、战场策马所取得胜利的那种酣畅,也许,一些人命运的改变,才是自己最为暗中欣喜的事情吧!元召嘴角轻扬,笑着拨转马头,在朝霞中渐渐的远去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天外更有天外天
《大汉帝国史》中曾经有几句简略的记载,记述了司隶校尉这一新官制的设立。虽然没有详细的说明新设官职的原因和背景,但当时的许多人都已经明白,这是一个转变的开始。
“……天子谕旨,以终军为司隶校尉,主查纠奸邪、内外不法事。授节,其所指摘,可直达御前……。”
廷尉府一家独大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了制约,酷吏横行,苛法成狱的事情,开始逐渐得到收敛。民心遂安。
当然,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几年的时间。法制的宽松,需要以经济为基础。元召当日的进谏中,曾经很详细的解说过这其中的关系。
“朕何尝不知实行仁政的重要性呢?只是天下远远没有达到富足的程度,欲以王道行三王之治,又何其难也!”
皇帝不禁发出无奈的慨叹。他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大汉在这短短的七十多年时间里,能取得眼前的局面,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但要说是想达到传说中的那种盛世,那还差得太远了。
“陛下,也不要把什么事都想的太难。路漫漫虽其远,但只要走对了方向,一日千里,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元卿!朕素知你有大才,如果你有何良策,只要能富国强兵,随你提任何条件,朕都会答应的。”
“陛下,微臣虽然年幼,但也曾走过许多地方,听说过许多见闻。既然蒙陛下厚遇,自当竭尽全力,助我大汉强盛。不过,微臣的前提条件就是,请陛下要善待万民。”
“卿之所指为何?”
“陛下请想一想,无论是士农工商,世间百事要想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是人啊!人,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人,什么都会有的。可是我们大汉疆域内的人还是太少啦。要好好的保护、繁衍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以实行苛法严政来压榨、欺凌、杀戮呢!微臣以为,这是陛下最不应该纵容的地方。”
“元卿,你说的虽然是正理,可是要想富国强兵,就必须要国库充实,而要想国库充实,就必须要广开税路,这些财富都是从民间来的。没有酷吏苛法做保证,又怎么能顺利的征集呢?”
皇帝终于说到了最核心的原因。自古以来,王朝纵容酷吏,说到底不过就是两个方面的需要而已。一是震慑内外臣下,使其不敢生叛逆之心。二是压制民众,使他们服服帖帖的听从王权的命令。
元召看到皇帝坦诚的说到这里,就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微微的笑了起来。
“只依靠我大汉子民的供给,要想达到国家的强盛,这条路当然会很漫长。不过,微臣倒是有一个别的办法,陛下不妨一试。”
“有何良策?快快讲来!”皇帝瞪大了眼睛。
元召从怀中掏出一副帛书画图来,平摊在案上。皇帝上上下下看了半天,也没有弄明白他画了些什么。卫夫人和刘琚也凑过来,看的有些奇怪。
“元哥儿,这是什么画?我怎么看不明白呢?”
看着这一家三口儿大眼儿瞪小眼儿的样子,元召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自己的绘画水平有限,画的实在是不像样子,不过解说以后,他们自然就会明白了。
“陛下,这就是我大汉的疆域图了。微臣参阅了许多郡县边关的资料,绘画的虽然不是十分准确,但大略的地理形状,就是如此了。”
什么?小子说什么?这、这就是大汉的疆域样子?也就是说,这上面画的,就是朕的万里江山了?!
皇帝刘彻当时就震惊的站了起来,不仅是他,卫夫人和太子刘琚也是吃惊不小。
“小子,你可不要骗朕啊!你可知道这是多么重要的事,你、你一人之力怎么可以做到?”
“陛下不要着急,稍等片刻,等微臣把上面标注明白,就会看清楚了。呵呵!”
元召暗自撇了撇嘴,瞧这一家子都没有见识的样子。不就是画副草图吗?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用笔在上面慢慢的写着天下各封国、郡县、大山大川的名称,不一会儿就标注完毕,现在再看上去,就已经很有一副地图的样子了。
皇帝一家三口趴在上面,用手指点着那些熟悉的地域名称,开始兴奋地大呼小叫。
“原来朕的江山是这个样子的啊……汉中、关中、黄河、终南山……哈哈哈!”
“父皇、母亲快看,这儿就是长安!我们所在的地方!”
也难怪他们兴奋,在这个时代,哪里能够有这么一张全面的天下地图呢!不要说普通人了,就算是未央宫中,也只不过是根据资料,能够大略知道各郡县所在的位置而已。
皇帝陛下简直是如获至宝,他一点儿都不怀疑这张图的正确性。因为,元召做出来的东西,从来没有错过的时候,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
“陛下,您这是要干什么?”元召有些愕然。因为他看到,在皇帝的示意下,卫夫人已经小心的把那张图叠了起来,正要收走呢。
“呵呵!小子啊,这东西可太重要了,简直是国之重宝。所以,朕要好好的收起来,留待慢慢的研究。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就不要放在身边了,万一不小心泄露出去,就不好了。”
元召有些无奈,皇帝一家人也太小家子气了吧,没见过世面。这个东西他本来是想再弄得精确一点,等到长安学院建成以后,作为地理方面的知识传授的。再说了,他今天的目的,也不是来献地图的啊。
“娘娘且慢!陛下,微臣还有话要说呢,而且与这副草图有很大的关系,且等微臣把话说完再拿走也不迟嘛。”
听到他这样说,皇帝摆了摆手,卫子夫又把图放下来,刘琚连忙又重新铺开,一脸兴奋地在旁边看着。
“陛下,其实微臣想让您看的不是我大汉的郡县分布,而是疆域之外的部分。请您把眼光朝外看,这儿、这儿、还有这儿,看看有什么?”
皇帝微微发愣,他顺着元召的指点,目光越过那几处地方看过去时,不禁心中一动。
在大汉的疆域界限之外,元召把其余的部分涂成了三种颜色。最上面一块辽阔的地方,被特别的圈了出来,那是一片草绿。有两个大字写得清楚:匈奴!
而围绕大汉的东面和南面,都被涂成了蓝色,分别被元召标注为东海和南海。整个西南和西面的部分,则被涂成了黄色,上面写的是西域诸国。
“陛下,娘娘,太子,我们现在得看到的,就是我大汉的四邻情况了。正北面就是我们的大敌匈奴。东、南皆是大海,西面越过沙漠,就是西域的邦国。而今天,微臣想对陛下所献的良策,就是在这三个方向而已。”
说到这儿,元召用手指点了点东、南、西这几处。皇帝心中已经有所悟,他略一思索,出口相询。
“元卿,朕明白你的意思,先前你主张的开通西域,朕已经派使团前往,希望能有好消息传回来。可是,这广阔的大海,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元召笑了,笑的有些神秘:“陛下,您有所不知。在大汉神州之外,还有更加大的天地。而海洋更是比陆地要辽阔的多的多。千百年来,世间人只知道从土地上辛苦的生产财富,却从来不知道,广阔无垠的海洋上,有着现成的无价之宝啊!”
“海里有宝藏!……元卿,你此话当真?”皇帝眼中放光。
“当然,我说的一字不虚。先不用说那些海中所产的珍稀鱼类,扇甲海贝。只说南海和东海不远处,就有无数无主的大小海岛,那上面各种矿产、林木、金属,就够我们大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所以,微臣给陛下献上的强国富兵之策,就是广开三边!只开通西域这一条路是不够的,还要开通东海和南海,使这三条路,成为我大汉朝的黄金之路,只要陛下有这个决心,黄金白银如流淌而来,指日可待也!”
皇帝陛下的嘴里有些发干,他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唾沫。顺手接过卫夫人递上来的茶,喝了一大口下去,目瞪口呆的感觉才好了点儿。
“可是,开通三边……这么大的动作,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吧?朝廷的前期投入,恐怕国库支撑不了啊……。”
听到他的犹犹豫豫,元召心中喟叹,这位帝王已经算是机敏开明的了,可是他的想法还是太狭隘了。哦,其实这也不能怪他,相隔几千年,他怎么有机会见识到后世那些千奇百怪的经济手段呢!
“陛下,此事不需要朝廷劳心,更不需要劳力。自有人出钱出力,去打前站。只要前期的开拓完成,剩下的事,朝廷就是只等着记账数钱了。而唯一需要陛下做的,只不过就是下一道准许开三边的旨意而已。呵呵!”
天下诸侯都姓刘,总是一家,都是高祖皇帝的子孙,再广而言之,神州都是汉家血脉。与其把这些力量,都消耗在内斗当中,还不如放他们一条生路。是英雄还是枭雄,九州之外,天高地更阔,去开创自己的天地吧!
第二百四十五章 碧海潮升烟波痕
明月楼上,淮南王刘安认真的看着对面的少年,心中感慨万千。接到谋主伍被的飞马传信,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千里北上,来到长安。
曾几何时,眼前的人,名不见经传,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来历的流浪儿而已。然而,在这一路上,淮南王细细的梳理过元召今日的影响力后,他不禁大吃一惊。
元召,在长安三辅封邑万户的长乐侯,官至尚书令,由他主政的尚书台,其权力已经远远的大过了丞相府。时至今日,受过他影响的人,有很多已经站在重要的位置上,手握着一些要害部门的权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少壮派!
没有人再会因为他的年龄而等闲视之。淮南王一向自负甚高,可是现在就连他,也不得不叹服了。
跟随的护卫都在外面守候,即便是伍被和刘姝,也没有被允许进来。事关淮南一脉未来命运的大事,他不得不如此慎重。
淮南王的子嗣,在各大诸侯里面,已经算是少的了,现在只有三子一女。然而推恩令下,三分淮南后,这必定将是一个会逐渐衰落的结局。
除了皇帝,任何人的雄心壮志,皇图霸业,在这片汉家土地上,将永远不会再有可能。有时候刘安想起这局布棋,在痛恨的同时,却也是暗自佩服。
不管是阴谋还是阳谋,只要能让对手服服帖帖,再也无力反抗,那就是绝世奇谋。淮南王有些灰心丧气了,这些年来,自己布置先手,用尽手段,到头来不过是枉费心机,尽皆成空矣。
“王爷毋需再多虑了,这就是淮南最好的出路。皇帝陛下的意思,虽然不会明旨颁布,但他已然恩准。淮南库府中所有的财富,朝廷一文不取,而且淮南封地也会保留,等到什么时候王爷有了自己的基业,什么时候愿意交回了,就任凭王爷自己的意思。”
几句寒暄过后,三杯接风酒喝罢,元召直接就点明了主题。他清楚地知道淮南王心中的顾虑,因此,说话简明扼要,把他最想知道的告诉他。
“这是当今天子亲口允诺?听起来倒是美妙,就怕过上几年之后,就不会再遵守这些了吧?天意难测啊……!”
刘安是个天生的阴谋论者,想事情从来没有那么简单。对于皇位上之人的反复无常,所见所闻,前人早已经有过太多教训了。
“呵呵,王爷在想什么,我都明白。我不敢保证皇帝陛下未来会怎么样,因为将来的事谁也不敢预测。不过有一点儿,我可以对王爷保证,那就是,只要我元召在世间一天,我的承诺就会永远有效。”
元召神色平静地看着淮南王的眼睛,举起手中酒杯,一饮而尽,点滴不剩。
刘安略微迟疑了一下,似是下了某种决心,终于也抬手把酒喝干,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这家明月楼,在长安城中名声响亮,此间主人,传说是季氏后人,不知道是真是假?”
元召点了点头:“不错,明月楼的主人名叫季英,正是季氏双雄的后人。”
“本王也曾听闻,那季布当年以信义著称于世。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想必长乐侯也听过这句话吧?”
“呵呵,王爷敬请放心就是。我虽然不敢自比先贤,但我说出来的话,还从来没有未实现过。”
“好!本王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当着真人不说假话,本王也对你说句实话吧,当今天子虽然是个有志向的人,但以我对他本性的观察,却不像是个体恤仁慈之主,以后……也许会有些狠绝。作为臣子,不可不察。”
对皇帝做如此评价, 已经是属于大逆不道之语了。淮南王当着元召的面不加掩饰的直言说出,这算是挑拨还是真诚呢?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这样话头他不会去接的。皇帝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这个世间的任何人都清楚。淮南王的话没有说错,不过这只是皇帝的一个方面而已。
“王爷,这么说来,就是同意去见识一下大海的辽阔了?”
“没错!听了你的那些描述,本王早已经动心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从年轻的时候,就喜欢那些神仙志怪海外奇闻,总想着如果有机会能去亲自见识一下多好。却未曾料到,有生之年,竟然真的会有可能实行。如果真的有机缘,万一能遇到海上仙山神人,也说不定呢。哈哈哈!”
见淮南王笑得十分欢畅,元召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知道刘安所说的这个梦想是真的,因为他写过的那本《淮南子》里,就有对这方面的大量记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元召才突发奇想,给淮南想出了这么一条出路。
“王爷,这世上有没有神仙,我从未见过,不敢妄言。不过,海上有的是大小岛屿,虽然称不上是仙山福地,也算是世外桃源,人间宝岛了。”
“元侯,真不知道你小小年纪,是如何知道的这些!唉,传说当年秦始皇帝,为求长生不老术,曾经派遣了大批的方士入海求仙,却终究是杳无音信,一无所得。可见这海外神仙是很渺茫的。”
“呵呵,王爷不必去多想这些。说不定,将来在海中的某些岛屿上,王爷会遇到这些始皇先遣使也说不定呢。”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起这些,倒是十分投机。一件在大汉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事,就在这杯盏之间定了下来。
看着淮南王踌躇满志的样子,元召轻轻舒了一口气,终于忽悠成功了!只要有淮南王带头,那些对将来还有所期待的诸侯们,一定也会动心的。只要鼓动起这股力量,作为最早一批的海上开拓者,就足够了。
如果从现在就开始经营大海,比那些后世的西方海上强国,可是早了一千多年啊!那些人的祖先,这会儿想必还在小河沟里捉泥鳅吃吧?未来呀未来,真是值得期待呢!
元召心中大快。这样心情大好的后果就是,多喝了许多酒。而喝多酒的后果就是,又答应下淮南王的许多条件。
提供造船技术,派遣大批高超的师傅去淮南指导,负责绘制详尽的航海图……这些答应了都没什么,可是自己为什么又答应下让淮南王的最小儿子留在长乐塬的?
过后清醒些的元召晃了晃脑袋,有些无奈,可是已经答应下的事已经后悔不得了。淮南王把小儿子送过来,这是要和自己绑在一起呀。不过,这也无所谓。自己和淮南的关系,早就有些揪扯不清了。哦,这当然说的是和刘姝郡主的关系……。
人心情太好的时候,就会付出代价的。元召站在明月楼头,看着淮南王在大批护卫的簇拥下,渐渐地走远。人丛中,骑在马上的女子,又回头对他看了一眼,目光中流露的轻嗔薄怒,让他心中一跳,头又有些疼了起来。
开拓海洋的意义,现在还没有人会认识的那么全面。对于皇帝来说,元召的这条对策,他从中看到的是巨大的财富和对诸侯矛盾的最好化解。而对于淮南王和其余诸侯们来说,这是一条新的出路,能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值得一试。只有元召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对这个国家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未央宫中,皇帝刘彻把仙师李少君召到了身边,对于派人出海,他却另有自己的一点儿小心思。
“仙师,朕记得曾经听你说过,你多年前在东海仙山上,遇到过仙人,还给过你一颗如同冬瓜那样大的仙枣,所以仙师才几百年容颜不改。朕记得没错吧?”
李少君一愣,他不知道皇帝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这个仙家奇遇,他曾经在很多场合对很多人说过,因此,点头称是。
“陛下,确有此事。”
皇帝的神情很是兴奋,他来回走了几步,挥了挥手,把旁边伺候的宫人们都赶了出去。
“仙师,朕渴慕仙家际遇久矣!只是一直无缘。现在终于有一个绝佳的机会,呵呵,不久之后,就会有大汉的船队出海了。到时候,朕想让仙师跟着出海去,再去寻觅仙踪,找到海上的蓬莱仙人,为朕求得不老仙方,仙师以为如何?”
李少君暗自吃了一惊。他进得未央宫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给皇帝做这些事的。更何况,自己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难道自己还不清楚吗!
“陛下,大海之上,仙人踪迹飘渺,没有仙缘的人是见不到的,此事极为难求啊!”
“正因为如此,所以朕才派李仙师亲自前去的啊,仙师自己不正是身具仙缘之人吗?”
皇帝刘彻的语气很热切,长生不老之术对他的诱惑太大了。当初的秦始皇帝求不得,不代表自己就求不得。
李少君心中有些发苦,他才不会跟着跑到海上去。那些虚无缥缈的事,越是打着这些名义招摇撞骗的人,心中才越发不信呢!
“蒙陛下厚遇,我本来自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出海为陛下求得仙方的。可是,我为陛下炼制的仙丹正在关键时刻,却是分心不得。如果稍有差错,就前功尽弃了,那岂不可惜!”
李少君一边找理由敷衍过去,一边在心底暗下决心,宫中事,当速决!
第二百四十六章 西风吹落多少恨
白马入梦踏霜行,碧海天涯明月升。
当时西风多少恨,吹落情怀埋雪中。
从春华秋实,到万木凋零,又是漫长的一季。人间光阴,宫中岁月,朝朝暮暮久,几番寒暑多。
当椒房殿外碧树的最后一片叶子,被西风吹落的时候,初雪就快要到来了。宫中的雪景是什么样子的呢?在过去的这些年里,皇后阿娇几乎从来没有好好的看过。不过今年,她老早就有了一个心愿,一定要好好地看一眼,因为,有个人说她最喜欢清雪。
这个人,就是已经陪伴了她大半年时间的楚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椒房殿中的所有人,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皇后变了。她不再一天到晚无休止的暴躁吵闹,也不再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和宫中其他美人争宠上,她的性格柔顺了许多。
不过,这一改变,不是因为皇帝,而是来自于那个名叫楚玉的南方女子。宫中人不敢妄自猜测她们之间的关系,皇后只要不再因为妒恨而乱发脾气,所有人就谢天谢地了,其余的,谁还敢去乱嚼舌根儿呢。
不管未央宫外的风云怎样变幻,皇后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闻不问,不去多管。彷佛已经心灰意懒。即便是王太后,在不久前,对她发出过要帮她除掉那个心腹大患的暗示,她也只是冷淡的没有做出回应。
皇后从前骄纵,并代表她不聪明。世态炎凉,人间冷暖,自从窦太后逝去后,在很多人的神色之间,她早已有所察觉。
虽然母亲窦太主还在,窦家的势力也还能依仗些。但这位大长公主是怎样的色厉内茬,做女儿的知道的比谁都清楚。皇后从来没有想过要靠她的能力护得自己周全,如果母亲在余生能够保得大长公主府的富贵,就已经是老祖宗的恩泽在护佑了。
与皇帝的恩情,皇后早已经灰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旧情追不上时光的烟云,青梅枯萎时,竹马早就已经老去久矣!
皇帝已经将近半年没有来过了。听说他又有了许多新的美人,美丽妖娆的秦夫人,能歌善舞的李夫人……。从前听到这些事的时候,皇后的心中就嫉妒欲狂,恨不得把宫中美人都统统杀死。至于现在,她剩下的便只是怜悯。
即便是再倾国倾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那又怎么样呢!皇帝的寡情与多欲,注定了她们的结局。短暂的红颜,转瞬即逝,当芳华不再,剩下的便也只是深宫寂寞,满腹心事无人诉说。
每当想到这些,皇后便暗自庆幸和感激,因为,老天给了她楚玉。
楚玉仿佛身上有一种魔力,她清楚地知道皇后的敏感心思,知道她一眨眼一蹙眉之间想要的是什么。在某些她最苦楚难耐的夜里,给她带来了宽慰和安宁。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的一种情感,可以超越身份和性别的界限。
如果此生注定终老宫中,那么,有楚玉为伴,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未央宫的重重宫殿,连绵起伏。落日的余晖,渐渐从琉璃瓦上隐没,暮色开始笼罩大地。远近的宫灯开始亮起来时,身后有脚步声渐渐走近。
“皇后,天气渐寒,就不要总是在庭院中待得太晚了。你的身子刚调理的差不多,自己还是要注意为好。”
一袭温暖包裹了肩头,白狐皮的外氅,有人从后面轻轻的给她披上。
“楚玉,你说太阳落山之后,它会去到了哪里呢?它会不会去别的地方,继续给那里的人带来光明?”
“皇后,为什么总是喜欢想这样的事呢?这都是上天的安排,我们身为凡人又怎么能知道那么多呢?”
“是啊,我们都是不能支配自己命运的凡人。也许每个人的命运,早已经都注定了,怎样的去争取和反抗,都只不过是徒劳罢了。”
朦胧的暮色中,看到她的脸色有些黯然。楚玉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
“太阳虽然落下去,可是还有月亮,还有星星啊。皇后难道不觉得,夜空的景色更美吗?”
皇后阿娇又沉默片刻,果然,抬头看了看天空,夜空如洗,有寥落的星辰开始出现,她便又轻轻地笑了起来。
“楚玉,谢谢你!幸亏有你的开解,我才度过了最难的日子,现在已经想开了许多。走吧,我们回去。”
皇后伸出手臂,搭在楚玉的肩头,神态亲密,她们便在灯火中走向逐渐辉煌起来的宫殿……。
夜色逐渐深了起来,未央宫中的羽林军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忠诚的保护着皇宫的安全。然而,即使守卫再严密,也总有顾及不到的角落。
在宫殿一角的暗影中,有轻如飞羽的影子无声掠过。然后,早已在此等候着的男子声音响起。
“时间已经不容再耽搁,我们的计划必须抓紧实行了。”
“为什么啊?我才刚刚取得了她的信任,如果现在就……有些太急迫。”接话的是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不是让你马上,而是要找准机会,在必须保证成功的前提下去做。因为,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如果不能成功,也许以后就很难了!”
“不是让我们徐徐图之吗?什么事又这么急迫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化?”
“……嗯,确实有些变故。那个一心想长生不老的皇帝,想让我随着他的船队出海,替他去寻找仙方。如果在此之前,我们不能把计划完成,然后顺利脱身出宫的话,到时候只剩你孤身一人,又怎么能成功呢?”
“原来是这样。可是……皇后她……。”
“怎么了?你上一次不是说,以皇后那么浅薄娇纵的性子,在她身上做手段,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黑暗中看不清女子的面容,但她语气中的迟疑,却明显可以听的出来。听到对方的质问,女子连忙收敛心神,再不敢露出心中的半点想法。
“啊,是的是的,皇后看似盛气凌人,其实是个没有什么心机的人。要让她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做一些事,确实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不能这么急,要选择合适的时机才行。”
“家里的规矩,你应该知道,不用我再多说了吧?我们既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就必须全力以赴去做好。否则等到大祸临头,连后悔都会来不及的。那些老家伙们的手段……呵呵,你自己好好想想。”
一阵冷风吹过,也不知道是因为寒气入侵,还是想到了某些残酷的事,女子的身体有些微微的颤栗,她咬了咬嘴唇。
“那……最晚的期限,会等到什么时候?”
“在这个冬天过完之前,必须要完成最开始的计划!未央宫中太安静了……那些潜伏在水面下的矛盾,需要有一阵风,激起波澜。只要宫中大乱一起,将是连贯性的,从宫中到朝堂,从朝堂到整个天下,风起云涌,大事可成!”
“好吧,师兄,我会尽量去做的。”
“楚玉,你要记住,在这整盘的计划中,你是最重要的那颗棋子。只有你发动了,后面的环节才能够连贯而行。所以,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你都要去做好它。否则,我们两个人即便逃出宫中,天下之大,也不会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素来白衣的男子换上了黑衣服,虽然是在黑夜中,他似乎也还是有些不习惯。名叫楚玉的椒房殿贴身侍女,看到他已经不舒服得扯了好几次袖口。
“是。谨遵教诲!家里的规矩,我一点儿都不敢忘记。”
“嗯,那就好。听皇帝的语气,似乎明年春水初生之际,大汉的船队就要出海了。在此之前,一切必须见个分晓!自己好自为之吧。”
余音犹在,人已经消失在重重宫殿的暗黑中。只剩下女子单薄的影子在原地呆立片刻,淡淡的悲伤,殿角飞檐边宫灯摇曳,风过时,也已消失不见。
岁月流转,世间的许多事可以逐渐淡忘和消失,唯有刻骨的仇恨,却代代相传,恩怨难休。
时光追溯到七十多年前,慷慨悲壮的楚汉相争大幕走向结局。天下无敌的盖世英雄项羽,终于垓下楚歌,乌江自刎。天下大势遂成定局!
项楚灭亡后,项羽阵营的众多将领中,有两个人,使高祖皇帝刘邦必欲得之而后快。一个就是季布,另一个是钟离昧。
昔日统帅千军万马的无敌勇将,早已经成了丧家之犬,他们隐姓埋名,逃往各处。
钟离昧与淮阴侯韩信是多年至交好友,所以他辗转的逃亡到韩信的封地内,躲藏了起来。高祖皇帝曾经下诏,命令在全国郡县之内悬赏抓捕他,有敢窝藏包庇者,同罪!当刘邦得到密报,说钟离昧躲藏在韩信那里时,他立即派使者前去,让韩信把他交出来抵罪。
淮阴侯终究不忍,推说那里没有此人,以此敷衍过去了。然而这件事,在刘邦心中种下了一根刺,这也成为后来诛杀韩信的大罪之一。
淮阴侯韩信在军事上是天才,然而在政治上却是白痴一样的人物,他从来没有明白“功高震主”这个道理。后来,终究没有顶住长安的压力,钟离昧被迫自刎而亡。韩信把他的首级送往长安,以为就此可以将功补过了。
然而,令刘邦没有想到的是,钟离昧的死,会引起巨大麻烦,从此给后世子孙惹来无穷无尽的祸端……。
第二百四十七章 瀚海黄沙起娇龙
就在长安城风云起伏,未央宫变乱将生的时候,九州万里之外,凛冽的朔风正横过瀚海黄沙,漫漫无际,劲吹西域的大小邦国。
这些地方的气候,与中原大不相同,一日三变。在很多时候,早晨夜晚需要穿厚厚的裘皮,然而到了午间,往往就需要换上单薄的纱衣。
大汉派出的西域使团,刚来的时候并不习惯,好在从长安出发时,遵照长乐侯的安排,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心理和物资准备。虽然也有一部分人生了病灾,但熬过最初的阶段以后,也就已经慢慢的适应了。
自从踏上这片域外土地开始,他们已经到过十几个比较重要的国家了。选择的这第一批目标,都是与匈奴有着直接关系,并且可以给匈奴人提供帮助的国家。
在余丹王子部下的帮助下,这一路还是比较顺利的。当然,这也与他们所带来的诚意和精美的中原物品有关。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古今中外,国与国之间最看重的还是利益关系。所谓的道义、盟约什么的,在可以预期的巨大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妥协,一切都可以拿来谈判、交换……。”
想起在临行前,元召对他们说过的这番话,虽在万里之外,使团中的所有人也是心悦诚服。这就是外交关系中的真理啊!经过与这些国家的交往,元召对他们曾经嘱咐过的事,无一不在逐渐的印证、实现,这不由得让自张骞以下的人都产生一种错觉,小侯爷身在长安,智算万里,他对于这些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地理人情、心理信仰竟然如此熟知。只要按照他说的去做,一切都将无往而不利!
大汉使团二百多人,一路行来。从第一站,大月氏国开始,到现在暂时歇脚的大宛城,他们把随身携带的中原物品当作馈赠,分送给各国的王室和贵人们,所带的货物在逐渐的减少。然而行囊,却更加沉重了起来。
精美的江南丝绸,华丽的蜀锦,陶瓷用品,茶叶,白糖,细盐,烈酒,香露水……每一样都被得到的人视若珍品,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的东西。
使团的人有些目瞪口呆,确切的说,是他们得到的回赠令人目瞪口呆。成袋的金砂,大块的金块,银饰,珍珠,犀牛角……!全都是这样的东西。
卸下物品后空出的马车,又被装满了。虽然不如来时的充盈,但却更加沉重。发财了,发大财了!使团的所有人无不兴奋雀跃。
张骞曾经悄悄地对一位大月氏国贵人询问过,如果以后有这样大批的中原商品运到西域来的话,以当地的行情加以交换,可以得到一个什么价格?
这位贵人恋恋不舍的用手抚摸着华丽精美的绸缎,又喝了一口中原烈酒,满足的舒了口气,然后用热切的语气告诉张骞,他只要有办法运来,来多少要多少。至于价格嘛,好商量,可以用相同重量的金砂交换。
自从听到这个消息后,张骞走了这么远的路,他的脑袋便时不时的有些发昏一次。这不是病,而是激动啊。拉一车绸缎来,就可以拉一车金子回去。这种刺激,换成谁,谁也有些受不了!
小侯爷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啊!这条穿越沙漠的路,只要顺利的打通了,脚下踏过的就不再是黄沙,而是一粒粒黄澄澄的金沙呀!
每当计算起这些,不仅是张骞,上上下下的二百多人,人人都会兴奋。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结束这次行程,把这边的好消息,赶快带回长安去。
一路上所有的细节,张骞都详细的一点一点记载了下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回去后要事无巨细的向皇帝和小侯爷汇报,不能遗漏一点。这一条黄金大道,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来打通,都是值得的!
马车满载,行囊满满,所有人都归心似箭。好在,他们的行程只剩最后一站了,那就是此行的终点,大宛国。
大宛国,盛产良马。据小侯爷所说,这个国家所产的马,有着马类中极品,名字叫做汗血宝马,又被当地人称作天马。各国的金珠宝贝,已经装满了来时所带的几十辆马车。如果能用剩下的几车中原物品,换得几匹汗血宝马回去,那他们此行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不过他们来的时候有些不凑巧,大宛国王并不在大宛城中,他带了一些王室成员和贵族,去西北的天马草原上围猎去了。
听到是大汉的使节到来,留守的大臣按照礼节,进行了殷勤的接待。不过,没有国王的同意,他们自然不会答应什么事。在大宛城中待了两日后,大家都有些等的着急。张骞去详细地问起来时,才知道每年的这个时节,国王都会去天马草原举行活动的,而且一去就是一至两个月不等。
使团的人都有郁闷,这么长的时间,哪里等得起?经过商量以后,他们做出决定,不要在大宛王城中干等了,直接去草原上会晤国王一趟得了。把这个意思对留守大臣说过之后,他们倒是没什么意见,遂派出一小队引路之人,带着大汉使团出城,一行人转而向西北草原去了。
原来,这大宛国每年的草原围猎,是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相传,在天山深处,生长着一种天马,乃是万马之王。大宛国著名的汗血宝马,就是它繁衍的后代。
在每年的这个季节,它都会从天山上下来,寻找草原上马群中的配偶,以生殖繁衍。有很多大宛人都曾经目睹过它的踪影,它疾如闪电,行似烈火,被所有大宛人奉为神物,以能亲眼看到它为吉祥之兆。
因此,每年的这次活动都很热闹。不仅大宛国王和贵族们会去,还会邀请邻近邦国的许多贵人们前来,也算是一次盛举了。
此地离着大宛城也就是百里之距离,不过大半天的功夫就已经来到。引领他们前来的大宛臣子先去禀告了国王,大宛国王听说是汉朝使节来到,他倒也没太在意。汉朝离着大宛太远了,中间还隔着好几个国家呢,从前根本就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关于汉朝的一切,只不过是听来往的商人们讲述过一些罢了。
不过,有大汉使节赶在这个时候来到,大宛王心中还是很高兴的。适逢盛会,有宾客远来,这倒是一个好兆头。
因此,大宛王立即就召见了汉使。一望无际的帐篷扎出去几十里远,大宛王宽阔的王帐就在正中。初次会见自然是很愉快的,尤其是在见识到汉使献上的精美物品后,大宛王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
听到汉朝使者说起来意,大宛王心中微微一愣。什么?与汉朝互相通商,这一条当然可以。这些来自遥远东方的物品,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可是要说起帮助他们对付匈奴人,大宛王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拒绝!
大宛与匈奴的关系已经延续几十年了,两家有很深的渊源。这一代的大宛王名叫青桓,他的一个妹子就远嫁了匈奴,匈奴人的大量马匹就是来自大宛,由此给大宛国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他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割断与匈奴的关系。而且,匈奴骑兵是如此强大,几乎是横扫周边诸国,从来没有什么对手,听说那汉朝也是它经常侵略的对象,而今想要对付它,简直想都不要去想啊。
大宛王青桓正要变下脸来的时候,忽见旁边站立的王弟云桓对他连使眼色,示意不要动怒。青桓神色不变,吩咐一声,让身边护卫们领汉使去安排好帐篷先暂且歇息,有什么事稍后再谈不迟。
见那名叫张骞的汉使有些无奈的拱手施礼答谢,跟在护卫身后向外走去,大宛王青桓嘴角泛起一丝冷冷的笑意,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却见那汉使的跟随冷不防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如电,摄人心魄!
青桓心中一惊,这个矮小瘦弱的汉人,眼神怎的如此凌厉?他正在沉思,王弟云桓走到跟前,看了看他的脸色。
“王兄,刚才打算对那汉使说什么?”
“呵呵,云桓,我想说的,其实正如你心中所想。这些汉人太自不量力了,竟然还妄想着对抗匈奴单于,我们大宛岂能同意他们的请求!”
“王兄,你所想的虽然没有错。但也不必就直接出言拒绝。我听说那大汉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也是一个东方的强国。我们大宛虽然与他们相隔遥远,但也不必就此得罪了他们,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处。来自中原的东西总是不错的,不妨先对他们敷衍对待。且等天马节过后,再做商议也不迟。”
“云桓王弟所言极是,那这几日就拜托你去接待他们吧,就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天马节的气势,省的小看了我们大宛国的威风。”
云桓点头,两人就此商议完毕,吩咐人打开一坛来自汉朝的美酒,两兄弟对饮几杯,大为赞叹。
走出王帐的时候,张骞身后,一身普通男装武士打扮的霍去病放缓了脚步,她摸了摸背上的赤火宝剑,心中有一种预感,锋芒也许要有出鞘的机会了,因为她听到了剑鞘中隐隐的清鸣!
“……师父,小冰儿想你了!我想回家啊……。”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马西来明月中
大宛国在与它相邻的七八个小国当中,已经算是最为强盛的了。这固然与大宛的国土面积最大有关,更因为它的背后有东邻强大的匈奴支持。
西域本来远近有三十六国,后来陆陆续续衍变成了五十多个国家。这其中的原因,就与匈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这些国家当中,有一大半曾经受到过匈奴铁骑的践踏,虽然后来因为鞭长莫及,匈奴人无暇占领这些地方,但受其刀锋波及之处,提起匈奴骑兵,无不心中惴惴而惧怕。
也是因为匈奴人的关系,包括大宛、楼兰、西羌这几个比较强盛而且受匈奴重视的国家,便成为了各自所在地域中的领头羊,周边小国,看他们的眼色而行事,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害。
在大宛国周围,便有小宛、莎车国、于滇国、西夜国、乌戈国、桃槐国、疏勒国、精绝国、戎卢国等土著国邦。它们皆以大宛国为首,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
这次大宛国的天马草原围猎盛会,所有这些国家都接到了邀请,各国王虽然不便亲自前来,却都派出皇室重要成员或者是朝堂重臣参加,因此,天山北麓的这片辽阔无际草原上,便扎满了各式各样的帐篷。
国家虽小,五脏俱全。各国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军伍,挑选出最勇敢的将军随行。虽然几百至上千不等,但聚集在一起,也有万人之众了。
其实说白了,每年一次的天马节会猎,不过就是这个十余国联盟的组织,举行的一次类似于大演兵的活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自身强大,才能更好的生存,这个道理,不光中原人懂得,匈奴人懂得,这些西域人更懂得。
风驰电掣,纵马奔驰,弯弓射猎,西域男儿们也都是些身手敏捷的汉子。在过去的这半月时间里,光狼群就歼灭了好几个,其余的虎豹獐虫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大批的猎物被堆积起来,形成了一座座小山,十分可观。
贵人们对部下的表现都很满意,看着这些骑在马上来去如风的汉子,频频点头。这样的战力,虽然比不上匈奴铁骑,但要在西域这些国家中说起来,那也应该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强军了吧。
在距离王帐不远处的一座高坡上,就是汉朝使者所在的帐篷了,几十顶牛皮大帐连在一起,这是遵照王弟的吩咐,手下人特别给汉使准备的。大宛王弟云桓待人接物还是很有分寸的,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比身为大宛王的哥哥青桓眼光长远的多。
此时这位王弟正陪着汉使和他的随从们,站在这高处,满脸带笑,指点着远处讲解。
张骞陪着笑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远近的山川走势,在心中暗自记了下来。这片草原,正处在这些国家的交界处,算是一个缓冲地带,却是水草丰美,气候宜人,果然是马群生长的好地方。怪不得此地盛产名马,原来有这样的天时地利条件。
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猎,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
第二百四十九章 流光千里踏霜行
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弟子。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弟子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
朔风苍凉,黄沙漫漫,吹裂了唇角,也催染了眉边。这些,对勇士来说,都没有人在乎。然而,无所事事地跟着使团行走,却让人心中有些烦闷。
赤火剑一直负在身后,没有出过一次鞘。走过的那些西域王国,基本上用利益都能摆得平。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大宛。
想要捉到天马的念头,是在傍晚时分,她回头看到那眼晚霞的时候,突然涌起来的。因为,看到那种壮美铺满天际时,她耳边响起曾经听师父轻轻哼过的一首小调:“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远方的人儿就要归来了,有人在家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第一次离开他的身边远行,怎么能不带一件礼物回去呢!天山龙马,就是送给师父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草原的清霜还是思念的泪水,静静伏在长草间的少女,感到眼角有些模糊,连忙用衣袖擦干,平静下心情,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天上的月亮已经很圆,四野空旷无边。今夜,天马会出现吗?霍去病把挽在手上的套马索使劲的攥紧了,眼睛一眨不眨。对于等待,她有的是耐心。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气渐渐寒冷起来,为了行动方便,她并没有穿厚衣服,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加上连日来的赶路劳乏涌上来,不由自主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似乎是有一种心灵的预感,霍去病突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清啸,从看不清楚的远方传来。
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一匹烈火赤红的骏马就出现在了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飞,鬃毛在月光下飞扬,其雄美的姿势,宛如从天际而来。那动人心魄的马嘶鸣声响彻夜空下,仿佛这是一个信号,又似是听到了某种命令,一片毛色各异的马群,如同海潮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从初冬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回旋往复。
伏在黑暗中的霍去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跑在最前方的那匹马,她的心脏在砰砰跳的厉害,握着套马索的手紧张的已经出汗。
那些马儿的鬃毛和马尾在光晕中流动起来,凝成一副壮美的画面,飞奔往前。领头的天马,四蹄若御风而行,简直看不清它沾地的节奏,这是一匹真正的龙马!
捕猎者在无声的移动着,手脚并用,寻找着最佳的时机。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她必须要成功!
天高地阔,月光下的草原,此刻是马群的世界。它们在马中王者的带领下,肆意地奔跑,无拘无束的踏碎草木,如风如潮。
当又一次跑到一处斜坡的尽头,天马略微减慢了一点速度,它要率领着它的臣民开始回头。然而,就在这一闪即逝的空隙里,一个敏捷的身影,从斜坡的顶端飞扑而下,正落在了马背上。
霍去病刚一接触到马身,心中大喜,她立即一手紧紧抓住了马背鬃毛,双腿夹紧。另一只手把套马索闪电般的就套在了天马的脖子上。
正在奔跑着的马儿,察觉到了背上的重量。从来没有受过束缚的野性,怎么能忍受有人骑在它的背上呢!
它突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刹住了前行,前蹄直立,马身猛的竖了起来。马背上的人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前冲力,从马身一侧滑了下去。天马双蹄落地,又立即狂奔起来。
霍去病没有想到,天马的身体这么灵活,力气又这么大。她被甩下马来,眼看就要落到地上,这样的后果简直是惨不可想!后面万马奔腾,立刻就会被踏为肉泥。
就在后背即将要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平日里的刻苦训练在这生死关头终于激发了身体的潜能。少女抓着套马索的那只手,用尽全部力气拽了一下,足尖轻点马腹,柔韧的身体以一个意想不到的姿势翻转而上,重新坐在了马背上!
在这样危急的时刻,能反应如此迅捷,即便是再精通马术的人,恐怕也做不到。如果被外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惊掉下巴的。然而,现在的少女已经无暇去想这些了。因为,重新坐回马背之后,她才发现,最危险的事才刚刚开始。
暴烈成性的天马发现还是没有甩掉马背上的人,它发怒了。发怒的后果就是,它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开始跳跃、奔腾、直立……各种折腾。
每一时每一刻都有随时掉下去丧命的危险。霍去病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有好几次几乎就要脱手飞了出去。然而她凭着自己的毅力,咬紧牙关,牢牢地抱紧了它的脖子,任凭它怎样折腾,就好像是人马连在了一起一般,怎么甩也甩不掉。
当又一声长长的马鸣声响起时,霍去病才发现,天马开始脱离马群,一路踏碎烟尘,朝着草原深处奔驰而去。
耳边的风呼呼的刮过,吹得脸颊生疼。她索性闭上了眼睛,伏在它的背上,任凭它跑到哪儿去。穿过高坡,越过深谷,忽高忽低,越奔越快。不时有细碎的草木打过来,身上好像已经受了好几处伤,可是现在,已经根本顾不得这些。
“跑吧!你跑啊,随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开你的!”
耳边呼呼作响的无尽疾驰中,少女闭着眼睛,大声地在风中呼喝着,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遥远的东方天际,出现了第一缕晨曦,天渐渐亮了。在一处高坡的尽头,奔跑了大半夜的马终于停住了脚步。霍去病睁开眼睛时,看到脚底是无边无际延伸向远方的草原,晚霞变成了朝霞,壮美依然,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大汉使团的帐篷里,此刻却有些慌乱。早晨起来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护卫使团的随军校尉霍去病不见了。
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校尉的一切随身东西都在,只有人和剑不见,想必应该是出去转转就回来了。可是一个时辰之后,还没有见到他的踪影,大家才感到有些不妙。连忙去报告给张骞知道时,张骞大吃了一惊。
霍去病就是小冰儿,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这个总是跟在元召身边的弟子。她虽然年纪小,但在长乐侯心中是怎样的重量,张骞比任何人都清楚。更何况,她还是自己好友卫青的亲外甥。
当发动起所有人都去驻扎区四周找了一遍,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时,张骞的心开始逐渐下沉。尤其是听到那位一向笑眯眯的王太弟云桓以惋惜的语气说道:“草原上,夜间有无数的狼群,如果不熟悉地形,恐怕……。”张骞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远隔中原万里,身处这陌生的国度,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对方尚处在敌我之间。这样的境地里,遇到棘手的事情,没有人会帮忙,只有靠自己了。
从早晨一直到下午,整个使团的人全部出动,把附近几十里之内都找了个遍,然而依然毫无所得。所有使团的人都感觉到了不妙。而且,也不知道是他们多想还是怎么的,从午间开始,大宛人对待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细心观察下,可以看到随处隐隐的有敌意闪现。
这是怎么回事?张骞及使团的人都忧心忡忡。难道……霍校尉的失踪会与大宛人有关?
第二百五十章 长刀所向杀气生
大宛王青桓对汉使态度的转变,与失踪的汉军校尉无关。在他眼里,这等小事,还不值得一提。西域各国疆域内,不是草原就是沙漠,各种猛兽狼群随时出没,本国民众还时常被野兽吃掉呢,个把外邦人不见了,只能是自怨倒霉了。
至于汉朝使团,青桓本来就从心底不待见他们。两国之间,相隔万里之遥,根本就没有打过交道,就这么贸然之间,要达成协议,共同对付匈奴人?而且听他们汉使口气中的意思,竟然还想要换取大宛的宝马?
手掌心摩挲着一块汉使赠送的美玉,大宛国王青桓不禁暗自冷笑,汉朝皇帝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不错嘛!
他之所以犹豫不决,没有马上就回绝汉使的要求,一是因为王太弟的劝诫,二是因为他实在是喜欢这些来自中原的精致物品。这些汉人虽然想法愚蠢,但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是真的不错!
就说手中的这块无瑕美玉吧,通体透彻,色泽晶莹,握在手中,触肌生温,简直就是无上珍品。而其余的那些丝绸、陶瓷器皿等更是让人喜爱,大宛王每一件都爱不释手。
俗话说的好,买卖不成仁义在,这样的道理,即便是在西域,也是人尽皆知的。既然收下人家的这些东西,不回赠一些,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可是,那些汉使对于王太弟代表大宛送去的金珠宝贝之类的回礼,竟然委婉的推辞了。
汉使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云山雾罩的说了一大通官话,想要表达的无非就是两点:达成共同对付匈奴的协议。以中原物品换几匹汗血宝马。
王太弟云桓昨晚的时候,把汉使的这两个条件都带给了大宛王。那些汉人并且最后说,如果第一条,国王陛下不能答应的话,那就请答应第二个条件,也好让他们不虚此行!话虽然说得客气,但其中的坚决之意却很明白,这让身为一国之尊的青桓心中很不爽。
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都在反复的考虑这件事应该怎样应对。当他跨在雕鞍上,看着那些麾下的健儿们在纵马弯弓,驰骋逐猎,沙土飞扬,气势雄壮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腰间的宝刀,好久没有杀过人了啊!这次要不要让这些国中勇士们见见血呢?
青桓既然能坐稳大宛王的宝座,自然也是个刚毅果断的人物。他心中既然萌生杀意,就绝不耽搁。当下命人把王弟云桓连同几个亲信贵族、将军秘密召进王帐,把自己的某个想法告诉了他们。
云桓不动声色,心中却大吃一惊。王兄这是想干什么?这样会招来大祸的!对于汉朝的强大,他远比国中其他人了解的多。不过,他看了看大宛王那阴沉狠毒的脸色,又听到一干心腹重臣们踊跃兴奋的赞同声,云桓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汉朝使团不过就是区区的二百多人,在这远邦绝域,把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干掉,绝对不会透露出消息去。而且,等到传到汉朝去,说他们是在大宛境内失踪的,那还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呢!
再退一万步讲,汉朝人就算是知道了是大宛杀了他们的使臣又能怎么样呢?远隔千山万水,横跨大漠,相隔十几国家,他们还能派兵来报复吗?那是绝无可能的事!
大宛王很为自己的这一大胆计划而得意。听着几个心腹兴奋的补充说,那些汉人竟然带了满满几十车的财物,都是些金砂银饰值钱之物,大略估计,几乎抵得上大宛国库大半年的收入了,这个消息更让他们动心。
君臣马上就达成了共识,马上布置,力求做得干净利落。对大宛来说,这真是天赐良机。他们越想越激动,此举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买卖啊!杀掉汉使后,既可以得到他们的财物,又可以把这些人的首级派人送往匈奴王庭,在大单于那里卖个好人情,想必又会有一大笔赏赐。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好事来啦,挡都挡不住啊!仿佛是老天都要成全他们,正在他们议论的高兴的时候,有远方的警戒游骑飞马来报,说匈奴休屠王派他的大王子,带着一队大约三百人的铁骑来了。
大宛君臣一听,简直是大喜过望。这么凑巧?这儿正议论着怎样对付汉人呢,他们的大敌匈奴人就来了!君臣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这下,不用大宛人自己动手了,匈奴铁骑既然到了,汉人的覆灭只在弹指之间尔!到时候,只等着把那些财物收入囊中就可以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大宛王亲自带王宫卫士们迎接到十几里外,接到了那位来自匈奴草原的离城王子和他的手下三百勇士。
此时的匈奴,地域辽阔,从东到西,横贯整个草原,其势力范围直达天山脚下。天山南北麓的这些大小邦国,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几乎都奉行匈奴的意志行事。
在辽阔的大草原西部,是匈奴休屠王和浑邪王的属地。这两位王爷,势力均等,共同治理着这片范围内的民众。
而大宛王,一向对休屠王更亲近一些。因此,每一年的大宛天马节,休屠王是必定会派人来参加的,这也算是给大宛一种无形的支持。
今年,天马节已经开始十来天了,一直没见匈奴人的动静。青桓有些失望,以为他们不会来了。却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不偏不巧地赶到了。
匈奴单于羿稚邪手下有五大王,他们分别是左贤王、右贤王、耶律王、休屠王、浑邪王。这五位王爷的势力范围在匈奴诸王中最大,手下勇士最多,也最受匈奴单于倚重。
休屠王的这位大王子离城,今年三十多岁,却是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中兵刃是两把大铁锤,有上百斤之重。骑在乌骓马上,威风凛凛,一看就是一员无敌猛将。
而事实上,在这西部草原,离城少有敌手。只要和他对阵过的人,基本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这家伙太凶残了,力猛锤沉,招数精奇,对手一旦不敌,下场就是骨断筋折,会死得很惨。
本事大了,脾气就大,这是普通人的通病。离城王子更有这个资格,他不仅是无敌的猛将,更是这片广阔地域的未来主人,将来的休屠王。
他所带的这手下三百勇士,是他的贴身卫队。曾经随着他东征西讨,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敌人的血迹。杀人,有些时候在他们眼里,只不过和打杀一只猎物没有什么区别。
风吹草低,寒意凛冽,这一支队伍身上带着彪悍的铁血气息,就这样来到了大宛的国境内。陪着笑脸迎接的大宛君臣,看到这样的气势,心中都暗自惊惧。
匈奴骑兵,之所以被称为铁骑,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名不虚传。虽只三百骑,那种凌厉之气扑面而来,却似千军万马一般,这样的队伍,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如泰山压顶,无人敢挡!
先前大宛王还为自己麾下那几千健儿而得意呢,可是和匈奴骑兵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两者真正到了战场上生死相搏,恐怕大宛的几千人,都挡不住这三百匈奴骑兵的放马一冲吧!
好在,大宛与匈奴是友非敌,不仅不会与他们发生战争,反而会借助他们的强大力量,来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想到这儿,青桓与心腹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暗暗为自己的聪明而欣喜。
来到宿营地,把离城接进王帐,恭敬的让他做了首位。然后吩咐人,赶快上酒菜接风洗尘。那三百匈奴骑兵,自然有副将百夫长带领,在大宛贵族的殷勤接待下,去一边的帐篷中好好招待。
几杯酒下肚,大宛王装作无意之中透露出有汉人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正在大宛做客的事。果然不出他所料,离城王子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上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从上一次,在雁门关外与汉军的战斗中,匈奴骑兵第一次被打败以后,大单于羿稚邪就对汉朝军队的战力,格外重视起来。
一次战斗,就损失了近两万的草原勇士,这在近百年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上一次这样的惨败,还要追溯到秦朝大将蒙恬追亡逐北,把匈奴人远远的赶到漠北的时候。
大单于的这种重视,也影响到了草原上的各位王爷,他们认真地研究过汉军的这次战力以及决心,都认为应该好好的观察汉朝的动向。而现在,竟然有汉人出现在了遥远的匈奴后方,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事情。
“相隔万里,汉人来这儿干什么?”离城停下了手中黄金酒樽。
“欲结盟约,共同对抗大单于可汗天威尔!”大宛王直言相告,并不隐瞒。
匈奴王子冷冷的笑了,脸上露出残忍的神色 :“王,以为如何?”
“大宛与匈奴世代友好,当共进退!”
“如此甚好!明日,王且作壁上观,看匈奴勇士刀斩汉使,传首草原!”
寒意欺凌,白草催折,又一个暮色降临的时候,有雪花开始飘落。长风万里,忽起悲歌……!
第二百五十一章 赤火龙驹英雄心
大汉使团的所有人,度过了焦躁不安的一天。霍校尉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宛人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淡,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呢?张骞和他的副使孙远以及护卫赵破奴等人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来。
这不是个好兆头。为了以防万一,张骞命令赵破奴带领着那五十汉军,加强警备,看好随行的车辆财物。同时把派出去寻找霍去病的人全部叫了回来,从现在开始,大家都好好的待在帐篷里。至于留下还是离开,等明日再去见过大宛王之后,看他的态度决定。
天渐渐黑下来的时候,听着远处那些帐篷之间大宛人与来宾们饮酒喧嚣之声,众人都感觉有些落寞。他们的驻扎营地这边静悄悄的,只有几堆篝火在燃烧着,不时发出微微的劈啪响声。
张骞看着坐在四周的十几个使团中人,大家都沉默不语,他便也不想再说什么。形势如此,多说无益。看来在大宛人这儿是得不到什么帮助了,不用人家明确拒绝,从种种迹象中就早已看出了对方的态度。
既然如此,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明日大宛王一旦开口拒绝,大家如何能够顺利的离去,而不失了大汉的威严。
看到大家心情都有些沉闷,张骞正要开口说话,再说一次自己的推测时,帐篷的垂帘微动,有一个人影轻轻的闪了进来。
“霍、霍校尉!你去哪儿了?谢天谢地……终于回来了!”
在最外侧的赵破奴抬头看到进来的人,不由得惊喜交集,连忙站起身来。其余人听到动静,也一起看过来时,果然,进来的人正是霍去病。
一天没见人影,见她的头脸上罩了一层风沙,显得有些疲惫。但精神很好,眼中有着兴奋的闪烁。
大家见她无恙,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张骞放下心来,正要开口相问。却见霍去病急匆匆地走过来,胡乱的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灰尘,一边坐下来歇息,一边咕咚咚喝了几大口水。
“可把我饿坏了,等我先吃一点儿,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
张骞见她饥渴难耐的样子,连忙把案上的烤肉、奶酪等吃食推到她面前,让她慢慢吃,不用着急。
霍去病是真的饿坏了,她在马上跑了一天一夜,才好歹回到这地方来,滴水未进,又累又饿,这时候先顾不得说别的,狼吞虎咽,吃个不停。
张骞和其他的人,都在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位长乐侯的弟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饿成这个样子,小小的身体,把案上的一大堆东西都一扫而光,不一会儿就吃了个干净。
“先不要问我去干什么了。我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有匈奴骑兵跑到这儿来了,不一定什么时候,可能随时都会对我们发起进攻了!”
吃喝完毕后的霍去病,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大家都吃惊的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霍校尉,此话当真?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这怎么可能?这儿不是大宛国吗……匈奴人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的!”
“匈奴人……有多少?会不会只是路过?”
面对着大家惊疑不定的面孔,霍去病神色反而显得很平静,她对张骞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众人,话语非常肯定。
“有三百全副武装的匈奴骑兵,今天下午,作为贵宾,被那个大宛王接到了这片营地中。现在他们就在距离我们不到二三里远的地方饮酒歇息。而且,我探听到他们与大宛王的商定了,匈奴人要把我们全部杀死在这儿。大宛与匈奴,本来就是一伙儿的。”
听完她的这番话,所有人的脸色变得苍白。怪不得,从下午开始,大宛人的态度就变了,原来是匈奴人来了,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要不是霍校尉探听得消息,大家伙还蒙在鼓里呢,到时候被人家杀个措手不及,丧命在这个地方,可真是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啊!
原来,那匹天马驮着霍去病跑了整整的一夜之后,在天亮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一人一马,辽阔草原,璀璨朝霞,在这样的境地中,也许天地间的生灵,最容易产生一种共鸣吧。
孤独的王者需要朋友,冥冥中的机缘上天也会成全。天马开始变得驯服,它虽然还不习惯被人骑乘,但却对马背上这个有着特殊气息的人产生了依恋。
这一发现,让霍去病简直是欣喜若狂。她也曾经在长乐塬上骑过好几匹烈马,略通它们的脾性,知道这样有灵性的宝马,如果对主人有了依恋,那就离着驯服不远了。
在东方朝霞的光晕里,霍去病才真正的看清楚这匹天马的模样,它通体棕赤,只在肚皮处有一圈白,头颈硕长,神骏非凡。发力奔跑一夜后,却并没有一点儿乏力的迹象,反而看上去更加精神。
马身鬃毛间有渗出的汗珠,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露珠,霍去病用手摸了一把,殷红一片,如同血水一般,果然,这就是听师父口中说过的汗血宝马!
那马吃过草,喝过山涧水之后,与她的神态更加亲密起来,把头倚在她的臂膀间摩挲着,不停的嗅她身上的气味。霍去病还是有些不放心,小心地放开它脖子上的套索,没想到它一点也没有逃跑的迹象,磨磨蹭蹭的在她身边,再也不离去。
天马认主,这一趟西域之行果然没有白来!霍去病只恨不得现在就骑上它,万里不停,一路飞奔回长安去,把心中最大的喜悦与师父分享。
可是欣喜过后,冷静下来的霍去病有些傻眼,她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就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找到大汉使团的宿营地。
于是,得到上天恩赐宝马的少女,就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来时的路。忍着口渴忍着饥饿,她找啊找,转来转去眼看又半天时间过去,又跑了不知道多少路出去,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有帐篷出现。
就在她心中焦急莫名的时候,在高处,她看到远方出现了一队骑兵,在往前方行进。她心中一动,便远远的盯着他们的影子,跟在后面。
借助于身上贴身所带的那个小巧望远镜,霍去病早就看清楚了,那队骑兵是匈奴人打扮。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但既然有人的踪迹,总比自己不分东西南北乱闯乱撞的好。
她的运气实在是不错,不久之后,转过一处山丘,当看到那队匈奴骑兵逐渐走近大批帐篷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终于回来了。
然而,天马似乎并不喜欢靠近有人的地方,还离得很远,它就不愿意再往前走近了。霍去病轻轻抚摸着它头顶的鬃毛。
“红雪,如果你不愿意接近人类,那你去草原上等我好吗?等做好了这次的事,我就会去昨夜遇到你的地方找你的,这样好不好?”
被她取名为红雪的天马似乎是听懂了,摆了摆头颅,打了个响鼻,又低下头在她身上拱了拱,然后很快就消失在了长草丛木间。
霍去病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转身想了想,却并没有直接就回自己人所在的帐篷,而是悄悄的绕过几处大宛护卫的哨卡,俯身在大宛王帐外的枯草中,用随身的短剑划破牛皮帐,从缝隙中向里面看去。
那会儿天早已黑下来,她又身手机敏,隐藏在那里一动不动,根本就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因此,王帐内发生的一切,都被她看了个清清楚楚。良久之后,夜风再掠过草间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此时听完霍校尉的详细叙述,大家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惧色。所有人心下已经再无怀疑,此事绝对千真万确,巨大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
大汉使团这二百来人中,大多数都是鸿胪寺和少府的人,属于懂得外交事务的官吏,但他们都是些读书人出身的儒士。要说让他们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政事经济谈判,那是他们的强项。可是要让他们舞刀弄棒来对敌,那就是赶着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了。
张骞皱起眉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能依靠的,就只有霍校尉和她手下的那区区五十名黑鹰军了。可是就凭着他们这点人,光用来保护使团的人和财物在这遍布野兽狼群的草原上连夜逃脱,就很难做到。更不要说,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已成敌人的大宛诸**队!
这,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局。没有支援,没有帮助,只能靠自己,看来就只有连夜逃跑这一条路可走,至于能不能逃得掉……听天由命吧!
听着他们在紧张的议论着连夜出逃的准备,用一块布在仔细的擦拭着赤火剑外面沙尘的校尉抬起了头。
“连夜逃跑,这是一条必死之路,我不同意!如果,你们相信我……有一个办法……!”
擦满灰尘的棉布,飘落在地上,名叫霍去病的校尉站起身来,轻轻地拔出了宝剑,春秋名剑赤火!在剑鞘中随着它的主人走过了万里路程,今天夜里,它终于洗却征尘,又焕发出灿烂的光华……!
第二百五十二章 豪情天纵大汉魂
大宛国举行天马节的这片草原,也是与周边几个小邦国接壤的地方。现在聚集在这儿的各自军队,联合起来,怕不也有五六千人之众。当然,这其中大宛是主力。
弯刀、皮甲、奔驰的烈马、彪悍的马上骑士,这些都让大宛王青桓颇有自矜之得。除了对匈奴人顺从,其余的这些诸国,他还并不放在眼里。
正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所以他才敢对远道而来的汉朝使者起了杀心。而匈奴人的到来,更是让他信心爆棚,自觉万无一失。
听到匈奴王子带着傲慢的神情说,汉人,交给匈奴勇士来处理时,青桓正中下怀。因此,今晚的酒,便饮的格外欢畅起来。
为了炫耀大宛与匈奴的亲密关系,青桓派人把来自各国的贵人、王子们都请到了王帐之中,一起饮宴作乐。这些小国,对大宛一向恭顺,这时见了匈奴上国铁骑的威风,更是对休屠王子曲意奉承,敬酒不迭。
大王子离城见他们如此懂事,心下得意非凡,席间豪迈,几乎是来者不拒,酒到杯干,确实好酒量。
几个异域风情的舞姬,在胡笳声中,载歌载舞,以添声色,气氛便更是热烈起来,酒囊连着送上,金黄的烤羊整只的抬到酒案正中,眼看又是一场彻夜之欢。
一个大宛武士悄悄走了进来,对大宛王禀告了几句什么,青桓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早些时候,派了一小队护卫去探听大汉使团那边的消息,刚才那人就是来回报的。
汉使营地那边,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这会儿还不到二更天,那十几处帐篷就已经是一片漆黑,想必是连日困乏,早早的又都睡去了。
青桓冷冷的笑了,要死到临头了,就让你们再睡一个安稳觉吧!他转过身去,把手下禀报的情况,对匈奴王子说了一遍。那离城手中的酒盏连停都没有停,只是不屑一顾的说了句:“屑小之徒,还值得如此重视?在本王子眼中,那些汉人也只不过如同这案上的羊肉一般无二!哈哈哈!”
青桓及几个心腹贵臣深以为然,齐声称赞:大王子威武!只有王太弟云桓暗暗摇了摇头,虽然不便再加以劝谏,但心中终究是怀了一份担忧。
“大单于在厉兵秣马,早就准备与汉朝进行一次决战了,只要胜利了,中原的遍地财富,到时候少不了你们这些追随者的一份儿。明日,就先拿这些汉人使者开刀,也好让他们打消一些妄想的念头!”
“大单于威武!匈奴威武!大王子威武!我等誓死追随……!”
外面寒风起处,飘起来零星的雪花。王帐内,烈酒、美姬、财富、狂野还有即将饮血的酣畅,把酒宴的气氛推向**。
汉朝使团的营地,黑沉沉的安静,三四个在不远处监视着的大宛武士,缩了缩脖子,有几片雪花落在脸上,冰凉冰凉的。就连他们,心中也在暗自嘲笑,这些愚蠢的汉人,睡得还真是沉,连个值守的人都没有,活该他们明日丧命。
然而,在大宛人看不到的地方,刀与剑已经出鞘,热血已经随着勇敢的心开始沸腾。
五十名大汉勇士,在帐篷的地上静静地坐着,虽然乌云遮住了月亮,黑暗中看不清彼此的面容,但他们都知道,这一刻他们的决心都一致的坚定。
霍去病收回从帐篷缝隙里看出去的目光,外面并没有大队人马的包围,只不过有几个伏在草丛中的监视者,看来大宛王与匈奴人并没有怎么把汉使团放在眼里,这就更好办的多了。
决定是在一个时辰前做出的。面对着众人的惊慌失措,默默坐在一边的霍校尉,想起师父平日里的教导,在遇到这样危局的时候,他会怎么办呢?
答案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所以,她擦亮了手中的赤火剑,站了起来,说出了自己想要去做的事。
“你说什么?去杀光匈奴人……?这、这……我们怎么可能!”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张骞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孩子说话太孟浪了!凭着使团的这二百人想去硬拼,必死无疑。
霍去病神色很平静:“是的,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只要把这些匈奴人杀了,大宛人绝对不敢再轻举妄动。”
“可是,就凭我们的力量?使团当中能冲锋上阵的不过就是五十几个人而已。而对方可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的西域各**队,双方的对比悬殊,我们无异于以卵击石啊!”
这是摆在眼前的现实,张骞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众人纷纷点头。
“几百几千人又怎么样?战争的胜负,可不是以人数来计算的!匈奴铁骑又怎么样?当年我师父以一人之力屠灭六千,也不过如杀猪狗无异!”年轻校尉高高的抬起了下巴,话音中带了无比的傲气。
“可是,那是元侯!……我们怎么能做的到呢?”听他提起元召在燕山火烧六千匈奴骑兵的事,张骞作为当年的亲身经历者,自然是了解的很清楚。
“呵呵!师父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创造奇迹,就看你有没有那份勇敢和决心。今天的形势就是这样,逃跑和坐以待毙都是一种懦弱,自然是一死。只有拿起我们的手中刀剑,先发制人,才有可能死中求活!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有愿与我一起去者,可同行!”
校尉的身材并不高,这一路风沙的侵袭,使她和许多人一样,显得灰头土脸。但在这一刻,张骞和几个黑鹰军士彷佛在她身上看到了那位小侯爷的某些影子。
“我同意!我愿意和霍校尉一起去杀匈奴人!”最先站出来的是赵破奴,他也是当初跟在元召身边北上雁门的人之一。
“我去!”
“我也去!”
“我们都去!”
五十个黑鹰军勇士,没有一个人落后。张骞咬了咬嘴唇,他的心中何尝不是热血翻涌。先前只不过是为了整个使团的大局,所以他才顾虑再三。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生死时刻,那就拼死一搏吧!
“好!就这么办!去杀匈奴人。生死存亡,只在今夜!”
既然已经统一了认识,就要做好详细的分派。毕竟夜袭敌人的目的,不是为了送死,而是为了求生。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由霍去病带着五十勇士去袭击匈奴人的营地。而张骞与副使则负责组织起使团的所有剩余人等,全力戒备,等候消息。
大战在即,霍去病心中感到的不是紧张,而是无比的兴奋。自己终于要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敌人去战斗,可一定要干的漂亮些!绝不能给师父丢脸啊。
名剑赤火,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一般,发出微微的颤鸣。二更天已过,月黑风高,杀人正当时!
几个躲在暗处的大宛武士,蓦然觉得背后有草动的声音,察觉不妙,刚要回头去看时,喉间早已被短剑的锋刃横过,痛苦的声音噎在喉咙里,再也喊不出来,尸体倒在草丛中。
霍去病对赵破奴打了个手势,五十人分成两组,在他们各自带领下,如同暗夜里的幽灵,分左右向匈奴骑兵的营帐那边摸去。
从休屠王的领地,跨越半个草原,来到大宛国,也有两三日的行程。匈奴骑兵有些累了,他们酒足饭饱之后,在百夫长安排下都早早的睡去了。匈奴人来到这些半附属于他们的西域各国,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因此,连最起码的警戒都懒得做。
当杀戮在黑暗中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匈奴人还在睡梦中,就不明不白的去了他们的长生天!
被惊醒的匈奴骑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在这儿会突然遭到袭击。来不及穿好衣服的百夫长,还没等把手中的弯刀拔出来呢,头颅已经被砍落在地!
一个营帐中的匈奴人很快就被团灭,然后是下一个,再下一个……!当每个黑鹰军手中的刀剑,都收割了至少四五个以上的敌人性命的时候,这世间已经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住他们的熊熊战意。
杀人,有时候很难,有时候,却很简单。生命,有时候很顽强,有时候,却脆弱的如同蝼蚁。
当屠灭完最后一座帐篷里的匈奴人的时候,两支黑鹰小队重新合在了一起。略微清点人数,一个不缺,半个不少!
胜利来的如此容易,又是如此酣畅,有时奇迹的出现,只不过就是决策者一句当机立断而已。现在,所有人再看向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单薄身影时,佩服从心底油然而生。
“除恶务尽,既然做,就要做的彻底!匈奴的休屠王子就在大宛王帐,杀了他,既震慑了大宛诸国,又使他们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走吧!”
染血后的赤火剑,在草原夜空下散发着淡淡的红芒。所有的汉家勇士跟着剑锋所指的方向,义无反顾、勇往向前!
一个不朽传奇,巾帼红颜,名剑龙马,无敌英雄,西域王者之路,从现在开始!
第二百五十三章 刀剑碎梦生死分
当阳光又一次照亮草原,第二天重新开始的时候,大宛王青桓宁愿相信自己昨夜的经历,一定是一场噩梦!
然而,眼前的鲜血和尸体告诉他,那不是梦,而是一场血淋淋的现实。一夜之间,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一切,颠覆了他的认知。看着那些被赶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各国贵族和将军们,大宛王心中所剩的只是悲哀。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自己此前的那些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是今年草原的初雪。当热闹的酒宴接近尾声的时候,已经是三更过后。
休屠王子虽然是海量,也明显有些喝高了,主人的殷勤劝酒,总是不能推却的,何况他本来就是嗜酒如命的人。身后的四五个铁血随从,却滴酒不沾,在忠诚的守卫。
当一个惊慌失措的匈奴人,不顾外面大宛侍卫的阻拦,强行闯进王帐来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人当做一回事。那匈奴骑兵衣衫不全,似是喝醉了酒一般,一个趔趄扑到离城王子的脚下,翻滚了几下,才勉强爬起来。附近的人这才看清,那人脖子和肩膀之间被斩了一刀,鲜血已经浸透了半边身子。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休屠王子心中一沉,他站了起来。身后的护卫连忙上前把那重伤之人扶住。
喧闹的人群逐渐沉寂下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有一个匈奴人受伤,却让他们都大吃了一惊。大宛王青桓心下更是大跳,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自己的手下和这个匈奴士兵发生了冲突?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是谁,一定要严惩,千万不能惹起匈奴人的怒火。
“大王子!大事不好了!是汉人……是那些汉人,他们袭击了我们的营地,我们、我们的人……。”
“什么?!你说什么?汉朝贼子!胆敢如此!”
还没等那士兵说完呢,离城抬腿就把面前的酒案踢翻了。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本来想让他们多活一晚的,竟然敢自己来找死?
大宛王和一帮贵族们更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那些态度和蔼与他们商谈事情的汉朝使者会在这儿杀人?还是去杀匈奴骑兵?他们、他们凭什么啊!
“大王子,汉人趁着我们入睡发起了突袭,我们的人伤亡惨重,我侥幸未死,这才从黑暗中爬出来给王子送信!赶快做好厮杀的准备吧!那些汉人凶狠的厉害啊……!”
那报信的人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早已经伤重支持不住,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离城怒气勃发,汉人袭营,看来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了。他顾不得再多说什么,一伸手拔出雪亮的弯刀,就要率领着身后的那四五名护卫冲出去。杀尽汉人,一个不剩!这就是他此刻的念头。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兵刃相格的声音和几声惨叫,然后几把刀锋挥过后,王帐的一面被整个的划开来。在那边的人惊叫着逃开,黑夜里的催命使者们,到了!
一边是灯火通明,一边是阴暗交错,相隔着五六丈的距离,双方对视片刻。
整座王帐已经被包围起来,身穿校尉军服,外罩那件绣有飞鹰图案的红边黑袍,霍去病与赵破奴领着十几个大汉勇士,堵在王帐门口,看着对面的匈奴人和所有的西域各国贵人们,有些嘲讽地笑了起来。
“呵呵!挺热闹的哦,你就是从匈奴来的那个王子吧?有一件事想告诉你,你的那些骑兵们,都死了。额,还有你们这些人,今夜是汉人与匈奴人间的恩怨,如果你们不想跟着倒霉的话,可不要轻举妄动哦!”
年轻校尉的嘴角上扬,眼中的神色是傲气凌人,还有睥睨一切!
什么时候汉人这么厉害了?一股凌厉之气,压的人几乎喘不上气来。大宛王青桓的心中开始感觉有些不妙。
“找死!该死的汉人,都去死吧!给我杀!”
休屠王子大喝了一声,护卫们抡刀就冲了上去。匈奴勇士从来不会怕死,对手越强,他们就越是凶猛。
然而世间事,成与败,生与死,不是只有勇敢这么简单的!在实力面前,没有对比就分不出强弱。
既然大局已经控制,谁还耐烦儿多费力气去与他们拼刀啊?自己手下只有五十能战之士,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些草原莽汉,给他们个痛快就得了!
十名黑鹰军勇士,看到霍校尉嘴角撇了撇,对他们打了个手势,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看着扑过来的那些恶狠狠面孔,他们都把手中的刀略微放低了一下,然后另一只手臂同时抬起,整齐划一,有轻微的“嗤嗤”声刺破空气,同时响起的是射入身体的声音、刀落空、人惨叫、死尸栽倒在地。
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四五条生龙活虎的匈奴汉子,就都变成了死人。黑鹰军的腕弩,乃是在长乐塬上用精钢打造,在这么短的距离之内攒射,透体入骨,绝无生理!
王帐内的所有人都聚到了最后面,紧张的看着面前的形势发展,本来他们还以为匈奴人会和汉人展开一张恶战,他们能趁机会出去召集人马来相助。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转了个头的功夫,就都死光了?
额,说都死光了也不对,还有希望!那位素称勇猛无敌的休屠王子还在,只要他能大展神威,把面前的这些汉人都灭了,那就还能反败为胜!
休屠王子离城,果然不负大家所望,见手下人都死了,他不仅不惧,反而怒喝一声,威猛如虎,把气势提升到极点,抡起沉重的厚背砍刀,直奔最前面的那汉军校尉当头劈去。
来的正好!今夜之战,不过是偷袭。虽然取得全胜,令人高兴。但对于霍去病来说,总是感觉杀之不武,心有不足。这匈奴王子看上去倒是个厉害角色,正好拿来练手,看看离开师父身边这么久,有没有进步。
说是迟,那时快,弯刀来势凶猛,挂着风声直奔头顶。霍去病并不去拿剑遮挡,她右脚跟轻点地面,灵活的身子如闪电一般转了一个角度,赤火剑在手腕间随着身体前行,躲过刀落的方向,两人错身之际,她嗅到匈奴王子身上浓重的膻腥之气,厌恶的皱了皱眉头,随手用剑在对方腹部刺了进去,然后借势跃开,一串鲜血随着赤火剑锋洒落满地!
离城王子如同铁塔般的身形蓦然凝滞了片刻,他有些不相信地低下头,看到汩汩的鲜血开始从腹部流出,马上就在地上滴成了一大片。他大叫一声,想要再举起刀时,却感觉是如此沉重,两腿一软,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他一手拄着刀,剧烈地喘着粗气,抬起头来时,三步之外,那个长得眉清目秀的汉人校尉正竖立起纤细的小指,朝他比了比。
“你不行的,太弱了!杀人,可不是只凭力气的。”
一片死寂,没有人敢说话。看着那个在西部草原上邦国人心目中敬畏一般存在的大王子,只不过一个照面,就被对方重伤了,很多人的心中开始打鼓……汉人,太厉害了!
春秋名剑赤火的锋利,名不虚传。这轻轻的一刺,已经洞穿了对方的心肺肝肠,鲜血开始从休屠王子的嘴里涌出来,他还要强撑着挣扎,赵破奴早已跳了过来,一刀就把他的头砍掉了……!
匈奴人的尸体鲜血淋漓,王帐中的所有人面如土色,从大宛王青桓以下,乖乖的顺从了汉人的意志,在虎视眈眈的刀锋和弩箭之下,没有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当然,有些人心中还会有些不服气的念头。毕竟,在附近还零零散散的聚集着各国的几千军队。也许,等到天亮以后,与这些汉人再较量一番,应该还有机会。
然而天亮以后,当王帐中的这些人终于被允许出来,看清楚外面的情形后,他们的心中升起的是无尽的恐惧和胆怯。
昨夜发动袭击的那些汉人,现在终于可以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五十多人已经全副武装,骑在马上,列成一个简单的阵势。而那些汉人使团的其他人,也已经备好了车马,看样子是要准备启程了。
当然,令他们胆寒的不是这些,而是离王帐十余丈外的那些东西。准确说,那些不是东西,而是人头,匈奴人的人头!
那些人头被垒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像一座金字塔。三百匈奴骑兵的头颅被割下来,一层一层的排列上去,最上面的一颗,是死不瞑目的休屠王子离城。
五十名大汉健儿跨在马上,手中持着九臂连环弩,意气风发的看着他们的年轻校尉。这种震慑敌胆的手段果然见效,看到这种被霍校尉称为“京观”的人头塔,那些大宛人无不胆战心惊。
一声宛如龙吟的马匹嘶鸣,从远处草原上传来,霍去病眼中闪过异彩,那是红雪!她提气在胸,清啸出口远远的传了出去应和。然后,她笑了笑,用手中的剑点了点马前呆呆站立着的大宛王。
“大汉使团远道而来,如今就要踏上归程,大宛王难道没有什么礼物作为馈赠吗?我们要的不多,十匹汗血宝马就足够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英武飞扬逆征尘
朔风渐起落飞花,玉门折柳,寒露蒹葭。
流云飒沓轻策马,负剑引弓,望断天涯。
岁月无声一刹那,瀚海黄沙,红颜黑发。
斜阳薄暮烬晚霞,清音羌笛,散入谁家。
血染征袍诛王霸,战龙在野,疆场叱咤。
万里山河美如画,与君携手,天高地大。
世间要说最宝贵的,还是人的性命,和性命的代价比起来,十匹汗血宝马不算多。因此,大宛王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下来。他的心中虽然充满了恨意和屈辱,但那座血淋淋的“京观”,让他犹豫了好几次的某种心思,终于还是又硬生生的压了下去。
清冽的风从西北的天山吹来,草原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初雪,还未曾干涸的鲜血,浸染白雪,在阳光之下,显得晶莹剔透。
“友好”远送大汉使团到了大宛国边界的青桓和他的手下贵族们,看着那一行人耀武扬威的从容远去,心中五味杂陈。
后面紧紧跟着的自家军队终于乱哄哄的拥了过来,把大宛王重重保护,只有在这个时候,一路胆战心惊的人们,才终于安定下来。
大汉!你们欺人太甚!大宛国与你们势不两立!愤怒的情绪终于得到爆发,所有人都开始愤怒的咒骂。
“快看!王上……你们快看!天马!那是天马啊!”
不知道是谁的眼尖,最先发现后惊叫出来。正在愤怒的人群怀着惊愕的心情抬头去看时,只见在就快要看不见的地方,映着东方的朝霞,一匹疾如闪电的骏马,正朝着在高坡上静静等待的那人影奔去。
虽然看的不是很真切,但依稀可以辨出,那个人正是离去的汉军校尉。一人一马,神态亲密,盘桓片刻,然后从视野中消失不见了。
“那、那是我们的天山龙马!万马之王啊……!”
“不错,千真万确!那就是龙马,它怎么会跟汉人走了?这、这……?”
天山龙马,行踪少现人间,能够得到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虽然不知道从何而起,却是尽人皆知。
好奇、惊惧、疑惑、心中大骇,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人们面面相觑,莫衷一是。
大宛王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天马啊!那可是大宛诸国的一种精神象征,如果真的被汉人带走了,那以后的天马节还有什么意义!他当即就要下令,集合起全部的兵马,去追!去追上汉人,拼死一战,把天马和那些被勒索去的汗血宝马都夺回来!
然而,王太弟云桓和几个大臣神情凝重的劝阻住了他。先不说自己手下军队是不是那些汉人的对手,他们现在早已经进入了乌孙国境内,大宛国如果派兵去追的话,势必会引发与邻国乌孙的争端,到时候如果汉人没有追到,反而激起与邻国的战争,局势就不可收拾了。
经过一番劝说,气炸了心肺的大宛王终于平静下来。大臣们的顾虑是对的,与汉人的恩怨可以再从长计议,而眼下最当务之急的是,怎么样应付匈奴休屠王的怒火!
三百匈奴铁骑和威震西部草原的休屠王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大宛国的土地上,这可是一桩天大的祸事,如果处理不好,休屠王盛怒之下,大宛国可就是面临着灭顶之灾了。
经过一番紧急商议,总算想到一个稳妥的办法。先把那些匈奴人的尸首,好好的收敛起来,然后派出能言善辩之士为使臣,携带重礼,把他们送回匈奴草原。要把这次的责任全部推给汉使,并把汉朝远通西域的企图通报给匈奴人知道,要让他们燃烧的怒火尽快的点燃汉匈战争的开端。而大宛一定鼎力襄助!
他们是如何计议策划,已经远去的大汉使团自然无从知晓。自从踏上归程,人人心中便都充满了喜悦和豪情。远赴万里,不辱使命!从长安出发时,皇帝陛下和小侯爷交代的任务,基本都顺利完成,达到了预先想要的目标。
元召划给他们行进路线上的这些国家,他们都已经到过了,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地理山川形势,以及对待大汉的态度,都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前期探路任务顺利完成。张骞虽然没有独立领军做过战,但他也知道,只要把手头上得到的这些资料,回去交给元召汇总以后,想必离着汉军开赴西线,正式打通西域通道的日子不远了。
大多数国家都是对汉朝有好感的,对于匈奴人,他们都是被迫服从。相信只要汉朝与匈奴的西部战事一起,他们都会积极响应的。不要求西域诸国提供什么帮助,只要他们能够断绝对匈奴人的供给,就等于斩断了草原雄鹰的部分羽翼,那样就足够了。
这正是元召让他们这一趟来的目的。每当想到这里,张骞心中就对元召很是佩服,他指明的这些国家,果然对汉朝都怀有善意。而让他们慎重对待的楼兰、西羌、大宛这三个国家,也没有料错,他们果然是敌非友。
有余丹王子手下的人提供的情报,楼兰与西羌对匈奴很是驯服,因此,这两处他们连去都没有去,都是远远的绕过了他们的边界。而大宛,态度不明,而皇帝陛下又点名想得到汗血宝马,所以他们才去走了一遭。
却没有想到,大宛果然也是与匈奴关系非同一般,使团的全部人差点葬送在那儿。好在有惊无险,多亏了霍校尉和那五十汉家勇士,才顺利脱身,安全返程。
张骞抬头看了看行进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不由得心中慨叹万分。长乐侯元召果然不是非凡人物,就连他教出来的徒弟,也是人中龙凤!
感受到所有人惊羡的目光,打头的年轻校尉轻轻拍了拍红雪的背部,那马儿知道主人的意思,减缓了一下行进速度。它还有些不耐烦这么慢的走路,在它的天地里,只有纵情奔跑和无尽奔驰!
离大宛国已经有三天多的路程了,自然不必再担心有追兵杀来。其实,霍去病一直都没有担心过,那些小国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她眼中,不堪一击。
不过,能不正面发生厮杀,还是要尽量避免的,把使团中的所有人都安全的带回去,这是师父交给她和五十黑鹰勇士的任务。
她用手抚摸着红雪柔软的鬃毛,心中的喜悦怎么藏都藏不住。如果说她此行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就是得到这匹天山龙马了。它是如此神俊英武,气宇非凡。这一路上,大汉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来赞叹了一遍。
“回去后送给师父,他会不会很高兴呢?世间能入他眼中的东西不多,希望这马,他会喜欢……。”
每当想到这些,霍去病就又变成了小冰儿,她的心中感到有些甜蜜,满是风沙的脸上,便有些看不清的红晕。
回程按原路返回,大汉使团经过沿途邦国时,便不再入城,只是穿境而过,人人归心似箭,不作过多的停留。
匈奴骑兵势力范围内的那段草原和沙漠交集地带,自然还不能经过。要说是只凭着五十黑鹰军的力量,就想保护着使团闯过匈奴领地,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需要转一段远路,折而向南,通过楼兰边界之后,去到大江的发源地,在那儿,将有元十三率领的船队接应他们顺流而下,从水路回转汉境。
而楼兰国就正挡在这段行程上。早已经从某些渠道知道汉使要经过此地的楼兰王,披上了他的黄金铠甲,集合起了手下一千亲卫军,纵马出城,拦住了大汉使团的去路。
楼兰王是个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喜欢杀人,喜欢挑战世间一切规矩的人。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这两个最强大的邻居,对于他的野心来说,都只是索取供养的地方。
匈奴与楼兰隔着一片沙漠,他们的铁骑轻易踏不到到楼兰的土地,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互通有无的关系,匈奴需要楼兰的货物补给。
而楼兰与大汉的关系就不同了。大汉太辽阔了,遥远的西部,驻军很少。因此,那些边民村寨以及几个附属小邦国,就成了楼兰人纵马剽掠的好地方,这片地域的人,无不深受其苦。
楼兰王最喜欢的事,就是亲自出去做强盗,抢劫杀戮,真是大快特快身心的事。
这次的消息使他很恼怒,听说汉朝的使团,带了大批的中原精美商品,走访诸国加以馈赠,偏偏就绕过了楼兰。汉朝人这是想干什么?他们什么意思?竟然如此轻视楼兰国!
气恼与愤怒,使楼兰王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派出大批暗探,去严密追踪大汉使团的消息,随时回报他们的行踪。
而今天,他终于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事,大汉使团去转了一圈儿又回来了,正从楼兰边界经过,行囊沉重,装了几十车的金珠财物,看样子是又想绕过楼兰回汉朝。
楼兰王跨上战马,放下了黄金面罩,把长刀一指,手下一千彪悍健儿紧紧跟随,呼啸而去。
“杀光汉人!抢光他们的财物!让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片地域的王者,是我楼兰!”
第二百五十五章 马踏千军斩敌酋
从大汉疆域西出阳关、玉门,越过几个附属的彝族番邦之后,就进入了匈奴与它的属国势力范围之内。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与草原之间,这儿有三个较大的国家,与汉朝、匈奴犬牙交错,地势复杂。
这三个国家分别就是大月氏、姑师还有楼兰,其中楼兰国力最强,国中有近万精锐,并且都是彪勇善战之士。而且,楼兰王夜白更是一个凶残的家伙,把杀人截货,当成了一种乐趣。
楼兰王手下聚集了一批和他一样的人,其中就有十二个最著名的部将,纵横在这片区域之间,其凶残程度,无论是附近的邻国,还是过往的客商,都闻之色变。
当一个国家,成为一个暴力集团,不受任何规则和情理的约束了,在这世间,绝对是一件最可怕的事。
在夜白的意识中,不论是匈奴还是大汉,他都从来没有心服过。大汉的疆域就算是再大,国力就算是再强盛,又能怎么样呢?我的地盘我做主!既然来到了楼兰,就要守他定下的规矩。如果那些汉人识趣,肯乖乖的把所有财物马匹都留下,那就好办,可以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不懂规矩,那也好办,人杀了,物留下!
看着大队人马出现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夜白面甲下的脸上,露出残酷的冷笑。风沙骤起,战马嘶鸣,手下的兵士和将领,都拔出了弯刀,只待楼兰王一声令下,冲锋和杀戮即将展开。
还隔着十几里的距离,红雪就已经感觉到了风中夹杂的气味异常,它打了个响鼻,低低的发出一声嘶鸣,对主人作出了警告。
其实,不用它的提醒,走在最前面的霍去病凭着天生的敏觉,也早已察觉到了前方的异常。从风中传来的,是隐隐的杀气和大批战马聚集的气息。
“怎么回事?前面是什么情况”
纵马赶过来的张骞,看着在马背上用小望远镜仔细观察的霍校尉,紧张的问了一句。
“十里之外,发现敌情。有大队不明来历的披甲士卒,挡住了我们的去路。看情形,来者不善。”
霍去病放低了望远镜,交给张骞,他连忙接过来,向那片沙尘之下看去。半响之后,他喃喃的低语了一句:“应该是楼兰人。在这个地方能以这种形式出现的,也只有他们了。恐怕形势不妙啊!”
张骞脸色有些沉重,他从怀里掏出贴身收藏的那张地形图,这是当初离开长安的时候元召交给他的,上面的山川河流都标注的很仔细。他找到了现在使团所处的大体位置,认真的估算了一下。
“越过楼兰边境的这片草地,再有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可以到达大江发源地了。在那儿,有小侯爷安排的船队会接应我们的。没想到,楼兰人竟然出动了,这个国度的军卒,据说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霍校尉,我们应该怎么办?”
经过大宛国的事情以后,年轻的霍校尉已经成为了这支队伍的主心骨。副手赵破奴以下的五十名汉军,更是以她马首是瞻,这时听说发现敌情,都聚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也都有些紧张,但却无人害怕。
虽然心中并不畏惧,但看到那些人马也足有上千人之众,而且都是骑兵,虽然不知道战力如何,但在这样敌众我寡的形势下,如果硬拼,显然是极其不利的。
“那边有座较高的山丘,使团的所有人先退到那里去暂避。留下一车珠宝,黑鹰军随我断后!”霍去病当机立断就做出了决定。
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容不得多想。对方已经摆开了阵势,随时都会冲击。为了避免使团中人有所损伤,要先保证他们有一个安全的所在。
张骞是羽林军侍卫出身,也是弓马娴熟的人,他对副使孙远大声叮嘱几句,让他赶快带人转向而行,目标,一里之外的小山丘!
孙远不敢怠慢,连忙组织人马,赶快行动起来,几十辆马车滚滚向前,使团的随行人员都跟在后面,迅速的离去了。
虽然隔得还有些远,但对方派出的游骑也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动向,飞马回报之后,楼兰的大队骑兵在楼兰王刀锋所指下,开始发起了冲锋。
几十名黑鹰军在霍校尉的吩咐下,迅速的把留下那辆马车上的珠宝,洒满了这附近的道路,然后也骑在马上开始撤离。
不过十几里的距离,片刻即到。十二个楼兰将军率领着亲卫冲在最前面,他们都是楼兰王的心腹爱将,也是这个国家最勇猛的人。远远地看到汉人开始逃跑,他们催动胯下的战马,高高举起手中的兵刃,做好了杀戮的准备。
在道路边、草丛里,有些闪闪发亮的东西,引起了冲在最前面骑士们的注意。当发现那是些金银珠宝的时候,疾驰中的马匹开始减速,有骑兵开始停下来,惊喜大叫着跳下去,贪婪的去捡地上的宝贝。
都是些劫掠惯了的家伙,看到汉人的马车翻在路旁,这些财物丢的到处都是,显然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而造成的。这些愚蠢胆怯的汉人,为了逃命,连散落的财宝都顾不得收拾了!
越来越多的楼兰骑兵停了下来,疯狂的四处搜寻着,惊喜兴奋的狂叫声不断响起。发财了,发大财了!就连那几个将军也顾不得先追敌,大声喝令部下,赶快!尽最短时间把这些珠宝收拾了,不要让那些汉人跑太远了,追上他们,得到的会更多!
冲锋的队形乱了起来,停下来搜寻珠宝的前锋队伍,阻碍了后面前进的速度。但以王者风范待在中间的楼兰王夜白,却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手下这些勇敢的士卒们之所以效忠,不就是因为自己能一次次的带领他们取得意想不到的财富嘛。就耽搁这一小会儿,也不怕那些汉人跑了,在这楼兰地界上,想从自己的手上逃脱,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
楼兰王和他的手下,虽然都是些彪悍狠辣之徒,其战斗力也非常强。可惜,他们没有读过兵书,确切的说没有读过中原的兵书。他们从来不知道,在古老的中华兵家智慧中,有一条计策叫做“欲擒故纵,欲取先予!”,还有一句话叫做“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在霍去病还是那个黄毛丫头小冰儿的时候,她的最大目标,就是想学得一身厉害本事,好打趴下那些总是欺负她的孩子。
当她在某一天夜里,被元召从流云帮那些人手里救出来,伏在高高的屋脊之上,看他大杀四方,以一把刀杀掉所有坏人的时候。她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人,除暴安良,做个大侠客!
可是,再到后来,她得偿所愿,拜在元召门下为弟子,勤学苦练,终于学得一身好身手的时候。师父告诉她,学剑,最多不过是百人敌,而他对她的期望是,万人敌!所向无敌!
当她第一次听到师父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感到心中既吃惊又迷茫,这个目标太高了,她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达到。
那天,元召对她说起这些话的时候,长乐塬大木厅门口的那几棵榕树,正纷纷的落叶。她看到师父手中拈着一片叶子,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有些奇怪的神情浮现。
“天地无形,春发秋落,万物自有规律。你只要掌握了这其中的规律,这天下,在你眼里就不会再有什么奥秘。你本来就是九天之上的龙凤,即便没有师父的教导,将来也必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好好去做,我会在后面看着你一次次的成长……。”
那些话,她一字一句都记得很清楚。所以,她为了不辜负在身后的那双注视目光,一直都很努力。刻苦磨练意志,认真的记住他写给自己的那些兵书战例。将来,会有用的!师父说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夜袭匈奴骑兵,杀鸡儆猴于大宛,只不过是一个小手腕,并不值得如何夸耀。而在这儿, 当第一次真正面对两军战阵冲锋的时候,有些曾经记在脑海中的东西,就突然浮现了出来。
避其锋芒,击其懈怠,就在此时!早已领会了主将作战意图的五十黑鹰军勇士,整齐划一的随着她的动作,拨转了马头,刀柄与剑鞘击打在马屁股上,这只小小的队伍,便化作了一把尖刀,狠狠地插向了毫无防备的楼兰队伍。
一些捡到了珠宝的楼兰骑兵,兴高采烈地开始上马,而后面来到晚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心中不免怏怏。几个将军大声喝骂着没出息,让他们赶快自己去追杀,汉人那儿还有的是!
当马蹄声骤然响起的时候,后面已经发现敌情的楼兰将军厉声示警,呼喊着赶快上马迎敌!有汉军冲过来了!
楼兰王夜白心中一愣,催马冲过几个护卫,向前面看去时,果然,有一小股汉军骑兵,风驰电掣一般,转瞬就杀到了眼前。前面混乱一片的楼兰骑士,匆忙之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惨叫声连成一片!
楼兰王大怒,把手中黄金战刀一挥,全军前冲,给我杀!杀光他们!
却见乱军之中,有一人一马,剑光挥成一道闪电,挡者纷纷落马,无一合之敌!马如跃海蛟龙,人似初生乳虎,几个眨眼的功夫,已杀破千军,冲到了这位一身黄金战甲的楼兰王马前。
“汉军校尉霍去病在此,敌将授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