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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     夏逆txt下载     夏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六章、在贝尔苟斯特的赚钱大计

    杀死了四只蜘蛛,潘龙在屋子里面又里里外外找了一圈,堵上了一个洞,清理掉了地窖里面的蜘蛛网和蜘蛛卵。

    在清理的过程中,他看到一条倒霉的狗被缠在蜘蛛网里面,已经被蜘蛛们给吃光了,只剩下一张皮。

    好在,没看到人被杀死的痕迹。

    这些怪异的大蜘蛛究竟哪里来的?他差不多心里也有数了那个洞明显不像是天然生成,怕是有人跟兰德林一家有仇,偷偷挖了洞,将它们给放进来的。

    但他还有一点疑问:这些蜘蛛对一般人来说,算是极度威胁的东西。那人既然有本事把它们抓了塞进洞里来,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动手,杀了老头老太?

    可惜,他是个野蛮人,不是查内姆那个大侦探,否则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把这些讨嫌的蜘蛛彻底收拾干净之后,他按照老太太的嘱咐,将她念念不忘的旧靴子、老酒和蜘蛛们的尸体都一并带上,装进了车上的木箱。

    “看好我的箱子。”他向旅馆的伙计叮嘱了一句,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才前往费尔德旅馆。

    花了十分钟,他在旅馆老板那里得知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上,就是一个女魔法师隐藏身份,以做生意为借口,骗三个蠢商人买了所谓的“宝石”,然后又把他们给杀了的事情。

    “我有证人。”老费尔德说,“她的手下,一个叫嘉瑞克的吟游诗人,正被治安官关在牢里,他可以充当证人。”

    “那个诗人没逃跑?”潘龙有些纳闷他已经隐约想起了这个任务的剧情,但他记得自己当初是选择了善良分支,杀死女巫,顺便还收了一个没什么卵用的手下。

    想来,那个“没什么卵用的手下”,大概就是这个嘉瑞克了。

    这货真的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战斗力差,辅助也不行,就连偷东西玩家有出门自带的好盗贼爱蒙,也完全用不着他。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废物到逃都没能逃掉,而是被抓住了。

    “他坚持说自己是清白的,只是被女巫给骗了,所以不肯逃跑。”老费尔德摇头,“谁信啊!大家都知道,那女巫雇他做事,一张嘴就是三百金币。三百金币啊!杀三个人都不用这么多钱!”

    他感叹了一下,问:“你要去见见他吗?我跟治安官有点交情,应该能让他允许你们见一面。”

    潘龙才不去见他呢!那个没卵用的家伙,肯定也是被忽悠了的。否则他怎么可能不跑!吟游诗人又不是圣武士或者贵族骑士,没理由为了荣誉把小命赔上啊。

    话说,吟游诗人的特长就是交涉和唬骗,这货居然会被人反过来忽悠,真是丢光了吟游诗人这个行当的脸!

    一个被忽悠的傻蛋,他怎么可能有骗子的情报?开玩笑呢!

    但嘉瑞克还是有所贡献的,他借助一张魔法卷轴,将记忆中希尔克罗莎娜的容貌画了出来,作为通缉这个危险罪犯的重要凭证。

    这个倒霉的吟游诗人之所以能够不被绞死,靠的就是这么一点功劳。

    但治安官也说了,如果在三个月之内没人能把罗莎娜抓回来,那么不好意思,嘉瑞克依然要作为商人被谋害案的凶手之一被绞死。

    尽管,他当时其实根本就没动手。

    官字两张嘴,这道理在什么世界都一样。

    当潘龙决定去追捕罗莎娜之后,他也得到了一张罗莎娜的画像这种画像已经被复制了很多份,送给多个和博德之门官方有合作关系的冒险者小队手中。但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做这笔生意,却是个大大的问号。

    在城镇里面暴起发难,一口气连杀三人,抢在卫兵赶到之前逃跑……能够做得到这种事的罪犯,就算不会魔法,也绝对不好对付。

    更不要说罗莎娜还是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按照当时目击者的说法,她甚至只用了一个法术,伴随着跳跃的电光,那三个商人就变成了三具尸体。

    追捕这种罪犯,谈何容易!

    而且人家还不仅仅有这些身份,她还是著名的音乐家,没准只凭着她的艺术才华,她就能得到某位贵族的庇护。

    杀三个商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练的冒险者们都是很现实的,对他们来说,人命也不过只是一种可以衡量的商品罢了。

    这些考量,潘龙并非不知道,但他对于那些已经失去锐气的“老练的冒险者”们的想法不感兴趣、相比之下,他更感兴趣的是另外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罗莎娜为什么要犯这种罪?她是著名的音乐家,还是个名演员,而且还是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以她的能力,想要进入上流社会也易如反掌。对于一个这样的人来说,为了一笔不算特别多的钱财,当众杀死三个不算很有钱的商人,简直是神经病!

    潘龙思考了很久,最后暂定她就是神经病。反正这世界的神经病……那特么是真的不少,多她一个也无所谓。

    第二个问题:自己能够在贝尔苟斯特得到什么好处?

    在这个城镇里面,好东西还是不少的。但他来得迟了一些,很多能够轻松到手的东西都没了。

    比方说原本费尔德旅馆应该有个穿着魔法斗篷的人,那条斗篷不仅能够增加魅力属性,还能每天施展一次魅惑术但这人已经离开贝尔苟斯特了。

    再比方说有个圣武士因为被一群食人魔打败,而想要报仇去杀光它们,潘龙也问了这事,旅店的人说,那圣武士前两天出门了,再也没回来大概是被食人魔给杀了。

    类似的,有个说自己的靴子被大地精抢走了的盗贼。他的靴子已经被人抢回来了,但因为他做事太不上路,结果那个抢回他靴子的矮人冒险者一斧子把他给砍死了,然后就逃之夭夭。

    还有某个女人的丈夫出门的,游戏里面好像是寄信回来,但信使在路上被杀了。结果在旅馆一打听,人家丈夫昨天已经回家了,好像是据说博德之门和安姆要开战,他不放心老婆,就回来了。

    唯一一个还能接的任务,是洛山达教会对一个叫“巴西勒斯”的叛徒的追杀令。价格很高,一个任务就能买一个次元袋,还不是最低级的,是那种稍稍高级一点的,能够装进去更多东西的那种。但这个任务也特别注明“危险极大”,据说有两支冒险者小队去找这个人了,到现在一个人都还没回来。

    除此之外,也就是火焰之拳佣兵团正在通缉那些在这一带兴风作浪的强盗,他们在“快乐的卖艺人”旅馆设了个点,任何人都可以拿杀死强盗的凭证去找他们领赏,杀一个人50金币。

    巴西勒斯实力强大到能够让两支冒险者小队都有去无回,潘龙不想招惹,但杀强盗……正合他的心意!

    收拾了一下行李,赶着马车,他先回到友善之臂旅馆去把东西交给了兰德林老太太,特别强调“有人挖洞放蜘蛛到你家”的事情,得到了老太太的感谢和约定的报酬。然后,就回到贝尔苟斯特,弄了几个空箱子,堆上一些假模假样的石头,还盖上帘布,伪装成了运送铁矿的商人。

    这个办法果然有效,他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甚至还能远远看到贝尔苟斯特镇的钟楼,就看到有一群穿着黑色皮甲的人正在包抄过来。

    “是强盗吗?”他勒住了马,大声问,“我只是运铁矿石的,没钱!”

    “留下铁矿石,可以饶你一命。”有强盗回答。

    潘龙笑了:“你还挺厚道。不过我丢了这一车铁矿石,回去也要破产啊。对我来说,破产自杀和被你们杀了,区别很大吗?”

    不等强盗们回答,他就继续说:“嗯,区别还是有的。破产自杀的话,起码可以先安排好后事。”

    “你们啊,可真是‘仁慈’呢!”

    话音未落,一支利箭已经射到了面门。

    潘龙手一伸,在空中将利箭接住,然后直接拿起放在座位旁边的长弓,开弓就射,一声弦响,箭矢破空,刚刚朝他射箭的那个强盗捂着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颓然倒下。

    “我不像你们那么假惺惺。”潘龙从座位上跳了下来,将箭袋挂在身边,一边说话,一边开弓搭箭,一箭一箭接连射出,“我就是来剿灭你们的,你们那点所谓的‘仁慈’,还是等死了之后去跟那些被你们劫杀的商人说吧!”

    他射箭射得很快,差不多每一秒钟都会射出一支。对于北地男儿来说,这种距离不远、地形开阔环境下的射箭,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升到六级,他一共攒下了两点可以自由分配的武器熟练度,加了一点在长弓上,将长弓的熟练度升到了三星这就是“野蛮人”这个职业的极限了,除非是天赋异禀,否则这个职业的角色只能将武器的熟练度提升到三星。

    但三星已经很高,换算成九州世界的话,没有突破先天这个难关的武功传承,练到极限也不过就是这个档次罢了。

    比方说韩风家传的刀法,纵然经过好几代人的修改和完善,顶天也不过只能达到三星。

    潘家铁掌在爷爷潘寿之前,也是这个层次。但经过潘寿、潘雷两代先天高手的修改完善,它增添了最重要的内外相合、冲关破窍内容,和潘家内功融合起来,内外兼修,才算是先天武学。

    潘龙毕竟年轻,积累不足。要是换成潘寿或者潘雷,他们的空手格斗必定是五星!

    至于更高……按照当初沙洛佛克和葛力安一战看来,先天高手在这个世界已经是极为厉害的人物,诸如铁掌潘雷(左手剑金彪)、九山王何太平之类,更是绝对有着传奇级数的实力,考虑更高,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至少,杀死这些盗贼,三星级别的长弓,已经十分够用。

第三十七章、果然还是不能放过你

    旷野之中,弦响之声不断,惨叫之声也不断。

    潘龙根本没有和这些强盗们近战的意思,就是拉开了距离不断射箭。强盗们的短弓无论射程还是威力都和他的长弓无法相比,只要把距离拉开,他甚至能够直接接住强盗们射来的箭,再反手射回去就像开头那一箭。

    这种“回射”手法,对于使用者的反应速度和射术都有相当的要求,可一旦出现,对敌人的士气也是极大的打击。

    眼看着潘龙一次又一次将射到他面前的箭接住,然后弯弓搭箭,反过来一箭射死自己这边的人,强盗们的士气不断萎靡。等到第六个人也是他们当中的最后一个射手死在潘龙弓箭下之后,他们的士气终于支撑不住,不止一个人开始后退。

    “不要怕!”为首的强盗看出了同伴们的怯弱,大叫,“对手只有一个人!他的箭筒里面箭并不多!”

    说着,他一马当先,朝着潘龙发起了冲锋。

    潘龙有些惊讶,他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步行的方式,对着弓箭手冲锋的。

    (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吗?他起码也该举块盾牌吧……)

    他弯弓搭箭,一箭射向这家伙的咽喉,却被举起来的长剑挡住了。

    强盗首领一看到他开弓,立刻将剑横着挡在自己的咽喉面前,果然挡住了这一箭,顿时心中一阵后怕。

    (如果不是这小子专门射喉咙的话,这一箭就能要了我的命!)

    他心中畏惧,脚步自然就放慢了一些。而别的强盗看到潘龙的箭终于被挡住,顿时士气大振,吼叫着冲了过来。

    潘龙皱起眉头,他有些难以理解这些人的思维方式。

    不过就是挡住了自己一箭而已,值得这么兴奋吗?

    一筒箭十二支,自己的箭筒里面还有十支箭呢。强盗们总共也就剩下十三个人了,十箭射死七八个,剩下的五六个难道自己还打不过吗?

    他脚下不断移动,一边后退,一边射箭。

    弦声再响,又一个强盗仰面倒下。

    这次,潘龙射的是他的额头。

    “喉咙挡得住,有本事你把额头也挡住!”潘龙自言自语,却没有再射强盗首领,一次次拉开弓弦,射的都是喽们。

    强盗首领刚才瞬间举剑挡箭矢的那一招,的确是有点水平,值得他重视一下。

    惨叫声接连不断,当潘龙射光了最后一支箭的时候,还能站着的强盗已经只剩下六个。

    十支箭,潘龙射死了七个强盗。其中两个强盗都靠着反应敏锐逃过了致命的第一箭,还有一箭是他射箭的时候正好起了一阵大风,射偏了。

    射完了箭矢,潘龙将长弓轻轻放在地上,拔出了佩刀,迎着已经有些歇斯底里的强盗们走了过去。

    眼看着同伴们一个个倒下,强盗们的心中早已被恐惧和愤怒填满了。支撑他们最后一点理智的,就是潘龙箭筒里面的箭越来越少而现在,这个神箭手的箭终于射完了!

    “他没有箭了!”

    “砍死他!’

    “把他抓起来活剐了!”

    看到潘龙放下长弓,强盗们的士气一瞬间旺盛到几乎要爆炸。他们疯狂地吼叫着,挥舞着武器,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迎接他们的,是凛然刀光。

    运转真气加强了力量,潘龙一刀迎面砍去,冲在最前面的强盗挥剑格挡,却哪里能够挡得住!格挡的架势一触即溃,刀光顺势落下,重重砍在了他的肩脖位置,再一拉,就是血流如注。

    还没等这个强盗倒下,潘龙已经一脚揣在了他的身上,将他踹向了强盗们的首领。

    强盗首领眼看潘龙竟然一刀砍倒了自己的同伴,顿时大觉不妙。面对飞过来的同伴,他根本就没接住的意思,直接躲开了一边,任由同伴摔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彻底断了气。

    而这个时候,潘龙已经又砍倒了第二个强盗。

    靠着真气的加强,他攻击瞬间的力量已经超越了人类极限,这些强盗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力士,哪里抵挡得住。

    他也不会什么巧妙的刀法,就是简简单单一刀直斩。那个强盗双手拿着棍子格挡,结果缠着铁皮的硬木棍竟然被他一刀两段,然后钢刀直落,重重劈进了这强盗的脑袋里面。

    潘龙试着一拽,却发现刀子卡在了头骨上,干脆松开手,双手往腰间一摸,拔出了两把匕首。

    “他的刀也没了!”一个强盗双眼泛红地大吼。

    但话音未落,一把匕首就射中了他的喉咙。

    而另一把匕首,则射中了另外一个强盗的心窝。

    比起刀法,其实潘龙更擅长的是暗器……

    眼看只剩最后一个手下,强盗首领发狂地嚎叫着,简直如同野兽一般。

    但他并不能靠着这样的嚎叫变成野兽,相反,他越疯狂,实际上就越弱。

    这次潘龙没有先去杀喽,而是直接奔着他冲了过去,当他一剑刺来的时候,直接侧身一让,然后右手一抓,捏住了他的手臂,再一扭,就把他扭成了蹲在地上、右手剪在背后的姿势。

    强盗首领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被制住,正要咆哮挣扎,后脑却被重重一击,眼前的一切顿时就黑了,伏尸当场。

    而这时候,最后一个喽已经完全吓傻了,他本能地冲到潘龙面前,举刀就砍,却被潘龙随随便便就一伸手夺过了刀,然后一带一甩,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你的运气不错。”潘龙站在他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冷冷地说,“正好是最后一个。”

    “啊!”

    “啊什么啊!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是能给我满意的情报,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喽的眼神顿时恢复了清醒,紧张地看着潘龙。

    此刻潘龙站着的角度,正好让太阳在他的头部旁边,阳光强烈,显得他的五官异常深邃,充满了压迫力。这喽原本就已经被潘龙手段层出不穷杀人如杀鸡的场面给吓住了,此刻再被这么有压迫力地看着,心中哪里还能升起半点抵抗之意,立刻连连点头。

    “我什么都说!什么都说!”他大声说,“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潘龙的嘴角勾出了一个毫无温度的弧线,问:“你们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袭击运送铁矿的商人?”

    “老大说,有人出钱,雇我们干这个。”

    “你们用什么方法污染了铁矿石?”

    “一种药水,老大哪里有。”

    “那药水是哪里来的?”

    “接头的人给的。”

    “你知道怎么接头吗?”

    “每次都是他来找我们,可能老大跟他有什么暗号联系,但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们。”

    “接头的人长什么模样?”

    “他都是全身裹着黑布,看不清相貌。”

    “那他说话有什么特别的口音吗?”

    “他的口音就是博德之门那边的,听起来年纪好像不大,应该不会超过四十岁。”

    “除了你们之外,还有多少人干这行?”

    “很多,老大说,整个博德之门的做没本钱买卖的人,这次都被找来了。加起来可能有好几百人吧……”

    “这么多?!”

    “我也不知道老大说的是真是假,但光是我见过的,就有另外两伙人。”

    “你们这些人有固定的营地吗?”

    “有一个,但是我们这一伙没去过。老大说,营地那边很流行黑吃黑,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背后捅一刀,我们只要专心对付商人就好,安全。”

    “那你知道营地在哪里吗?”

    “只知道大概的位置,在友善之臂的东北,隐藏在森林深处。”

    “营地里面估计有多少人?”

    “不知道,只知道有很多人看守。老大说过,我们过去的话,如果发生什么,一下子就会被杀光。”

    “你们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行动计划?”

    “老大说过有人要袭击纳西凯的铁矿,但我们没去,他说矿工们也不好惹,不值得。”

    “你们就只是在袭击商人?”

    “是的,就只是干这个。”

    “这是第几次了?”

    “第四次。”

    “中间杀了几次人?”

    “三次,上一次商人看到我们就跑了,我们没追。”

    潘龙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最后问:“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吗?”

    “没了!我知道的都说了!”喽大叫,“我全都说了!放过我吧!”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潘龙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骨头碎裂的声音伴随着他的惨叫,在旷野之中回荡,很快平息,寂然无声。

    “我刚才仔细考虑过了,果然还是不能放过你。”一脚踩死了这个喽,潘龙叹了口气,“我想要说服自己手下留情,但……我果然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

    “食人魔尚且能只抢腰带而不杀人,你们却做不到……你们连食人魔都不如!”

    他自言自语,检查了一下强盗们的身上,搜刮了一些钱财,然后把武器装备放在马车上,又把强盗们的脑袋都砍下来,还把强盗头目的尸体整个带上,最后在路边找个坑,把剩下的尸体扔进去,随便盖上一些土石,然后坐上马车,带着这一车血腥的战利品,返回了贝尔苟斯特。

    当他来到旅馆的时候,旅馆里面的客人们都吓坏了。那个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官也吓了一跳,她很惊讶地问:“你为什么把他们的脑袋都砍下来了?剥掉头皮带回来就好。”

    潘龙哑然失笑:“剥下头皮难道不比砍下脑袋更加血腥吗?而且,带着脑袋回来,我觉得会比较有说服力一点。”

    十九个强盗,给他带来了一千金币的收入虽然那个强盗首领身上没有悬赏,但军官还是给这个家伙开了双倍的赏金。

    潘龙洗了个澡,吃了顿饭,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看着物品栏里面那一堆金币。

    “超过两千了。”他自言自语,“距离最低级的次元袋,已经很近了。或许……我可以考虑多杀一些强盗,攒钱买个高级一些的次元袋……”

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那群大地精没什么厉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里面居然有一个术士。这家伙等级还不低,懂得二环法术“鉴定术”,潘龙用粮食作为报酬,请他帮忙将自己的几件魔法装备都给鉴定了一下。

    这几件魔法装备里面,还真有一件好东西。

    那是一枚叫做“巫术之戒”的戒指,它能够让佩戴者每天可以施展的一环法术数量加倍。

    一环法术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够恰当使用的话,同样会有奇效。何况法师们的法术数量本来就不多,很多时候,多几个一环法术,或许就是胜负和生死的差别。所以那个半食人魔术士对这枚戒指非常的眼热,提出想要和潘龙交易。

    潘龙当然没意见,然后就用这枚戒指换到了一大堆的战利品。

    都来自于想要讨伐这群半食人魔的冒险者们的“贡献”。

    在这些战利品里面,最让潘龙惊讶的是一套散发着微光的魔法全身甲,当他看到这个时候,完全愣在了那里。

    “这个……这是什么人的啊?”他忍不住问,“能穿得起这个的人,你们也干得过?”

    实在不是他小看这些半食人魔们,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并不很普遍,这套全身甲虽然只是普通的锁片甲就是用丝革将一块块金属片连缀起来,层层堆叠而成的铠甲,防御力不错,但是过于沉重但能够做到整体附魔,绝对不是一般冒险者能得到的!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

第三十九章、我的底牌有点多

    买了次元袋,潘龙还剩下一些钱。他并没有再去买别的东西,也懒得再赚钱,而是选择返回了友善之臂旅馆暂且住下,修养调理精神。

    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他不止一次杀得血流成河,手下可谓尸骨累累。这当然不是好事,会对他的精神造成显著的损害。

    那些在战场上杀人无数的老兵,都需要每隔一年半载就回到后方,好好修养上一段时间,让自己的神经重新放缓,也让自己的精神状态从“战争”恢复到“生活”。

    潘龙这段时间的状态也不大正常,他同样需要修养一段时间,让自己恢复到正常状态。

    于是接下来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除了在旅馆附近找了个练武场,天天练功,熟悉自己的各种武艺之外,就是泡在旅馆大厅里面,和酒客们吃喝闲聊。

    友善之臂的消费水平不高,只要不乱吃,不喝酒,一枚金币足够消磨一天的时光。

    他就这么天天混日子,精神渐渐放松了下来,身上这段时间积累起来的杀气也渐渐散去,慢慢变得跟刚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差不多,又重新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了。

    但他知道,在自己的内心,有些事情终究是不同了。

    手上的血可以洗掉,身上的杀气可以散掉,曾经的经历却不会消失,积累的那些杀戮的经验,已经深深镌刻在了他的心底。

    如果有必要,他随时可以变回凶残的“血腥马车夫”,随时都能开工拔刀,毫无顾虑和怜悯地杀个血流成河!

    (怪不得老爹叮嘱在这世界不能多待,要是我在这边连续几年不停地杀杀杀,只怕回到九州世界之后,也会变成一个杀人魔吧?)

    修养的这段时间,他也听到了不少有趣的传闻。

    比方说,火焰之拳佣兵团找到了一直在这一带肆虐的那些盗贼们营地,一场大战之后,杀掉的盗贼超过上百人。

    比方说,博德之门著名组织“铁王座”的老大因为内部倾轧,被敌人给毒死了。夺取了他宝座的人发现,原来雇佣强盗破坏纳西凯铁矿经营的就是他,而他早已在附近找到了另外一个铁矿,正在秘密开采。

    不仅如此,阴影谷的大贤者伊尔明斯特还造访了博德之门和安姆双方,促成了双方首脑的面谈。经过会谈,他们发现所谓“博德之门和安姆要开战”不过是有心人制造的流言,无论哪一方,都并没有向对方开战的意思。

    笼罩博德之门的战争阴云就此散去,但麻烦却并没有都解决。

    这段时间,各地的高层人事频繁变动,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潘龙将这些消息和自己当初玩游戏的经验对照了一下,又和自己看过的那些同人对照,大致上猜出了一桩桩大事背后的缘由。

    归根究底,就是沙洛佛克死了。

    博德之门这段时间遇到的各种麻烦,背后黑手都是沙洛佛克这个光头佬。他死在了烛堡外面的树林里面,就算有再大的野心、再多的算计,也都只能付诸东流。

    他死了之后,那些他之前安排的阴谋有的还能继续执行,有的则泡了汤。这家伙并不信任别人,大多数阴谋都需要他直接指挥也就是都随着他的死而宣告失败。

    偶尔几个能够继续维持下去的阴谋,也因为铁王座的首领他的养父被杀,而宣告失败。

    最终,这个巴尔子嗣所计划的全部阴谋,都遭到了可耻的失败。他虽然给博德之门的人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可最大的麻烦,终究还是没有成功。

    谢天谢地,可喜可贺!

    至于查内姆一行……潘龙在这里又住了个把月之后,得到了一份从阴影谷送来的信。

    信是查内姆写的,这个沉默寡言的战士写信也一样话不多。他告诉潘龙,自己、爱蒙和葛力安已经在阴影谷安顿了下来,葛力安继续完善他的“葛力安弑神飞弹”,爱蒙也在试着学习魔法,只有他还坚持走在战士的道路上他觉得,既然选择了这个道理,就该沿着这条道路走到底。

    至少,也要看到高处的风景之后,才考虑是否改变方向。

    而且葛力安是个法师,爱蒙将来大概也是要当法师的,他们三个人里面,总归需要一个全副武装站在前方,为法师们抵挡敌人的战士。

    在信件的最后,他表示已经知道了自己巴尔之子的身份,但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可怕的巴尔子嗣数量众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罢了,无论有多少巴尔子嗣,无论那些人围绕着这个身份折腾多少事情,都跟他没关系。

    反正,他绝对不会参与其中!

    看完了这封信,潘龙暗暗摇头。

    (树欲静而风不止,查内姆不想要惹麻烦,可麻烦却会来惹他。他想要学吉良吉影过植物一样的安静生活,是注定不可能的。)

    (除非,他能够消灭巴尔的神性,又或者巴尔在某个子嗣的身上复活成功,否则这个巨大的旋涡,迟早还是会把他给卷进去的。)

    (以查内姆为主角的游戏,可是出了好几个作品的。)

    确定这个世界的“大事”已经尘埃落定,潘龙也无意再在这里继续待下去。

    他的杀气消磨完了,现在回去,应该不至于被人给看出问题。

    “好吧,离开。”

    周围的景色如同水波般晃动,最后化为星空,又随着他向前迈步,变成了空荡荡的一片白。

    在这一片白里面,悬浮着他在这个世界搜刮的那些值得带走的东西。

    三个次元袋,一把长刀,一枚戒指。

    这三个次元带都是最高级的,加起来抵得上一座小仓库。而那把长刀则是用半食人魔村庄所得的一件魔法武器为基础,托班力特老板帮忙,请矮人工匠修改而来。

    为此,他把剩下的那些魔法武器都当成报酬,送给了那位工匠。

    这把长刀由精钢混合秘银打造,比普通刀更轻一些,更坚固一些,也比一般的同类更加锋利一些。但它真正的力量并不在于这些方面,而在于其中蕴含着的魔法力量“神圣”。

    当这把刀被挥舞起来的时候,会有微微的白光闪烁。如果目标是邪恶的生物,那么它大概能够在击中对手的时候,给对手造成相当于沉重一击的额外伤害。即使对手是没有实体的幽灵之类,这额外伤害也不会因此打折扣。

    不仅如此,这把刀只有在善良的人手上才能发挥全部的威力,如果邪恶之徒拿着它,不仅不能发挥出它的真正力量,反而会被它的神圣之力所伤,变得有些虚弱。

    有了这把神圣长刀,潘龙就算面对幽灵鬼怪之类,也不需要狂暴就能杀伤对手。就算是遇到老爹曾经提到过的神秘莫测的“诡异”类型妖物,他也有了一个可靠的战斗手段。

    至于那枚戒指,则是很普通的“+1防护戒指”,可以给佩戴着增加一层奇特的力场,让敌人在攻击他的时候,攻击会有一定可能偏斜,难以击中。

    它的效力在同类戒指里面是最弱的,但也足以让一个未经训练的平民对此束手无策。没准在什么时候,潘龙就要靠它救命。

    看着所有的五件东西,潘龙点了点头,点开了灵气槽。

    这一看,他顿时吃了一惊。

    这次消耗的灵气,比上次多了很多!

    “难道说……我在虚幻世界生活得越久,消耗的灵气也越多吗?”他自言自语,“这样的话,下次我还是找一些比较短平快的世界进去吧……”

    灵气槽里面的灵气已经所剩无几,五件东西根本不可能全部带走。

    他仔细思考了一会儿,首先选择了那把神圣长刀。

    别的东西都能将就,唯独武器不能。这把刀不仅威力比一般的刀更好,更重要的是它能杀伤鬼魅,万一遇到这类敌人,能够帮上大忙。

    然后,他又选择了一个次元袋。

    虽然没办法都带走,但有一个总好过没有。一个高级的次元袋,也抵得上一间小杂物间,起码比他那架马车能够装的东西更多。

    出门在外,有这么一个次元袋,实在方便多了。

    选了这两件宝物之后,山海经残片积累的灵气几乎消耗殆尽,再也带不走任何更多的东西。甚至都不用潘龙选择,另外两个次元袋和那个+1防护戒指就微微一震,化作光点,消失得无影无踪。

    潘龙轻叹一声,稍稍有些惋惜。但看看自己到手的两件东西,又满意地笑了。

    能够得到这两件宝物,就不枉这段时间的辛苦。

    而且……他心中默念,透明的角色面板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角色面板上的六级野蛮人,数据清清楚楚。

    他略一思考,将最后一点武器熟练度加在了刀上,让自己“刀”的熟练度达到了两星。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他用刀的手段也就不逊于一般的江湖老手,再不是过去那些直来直去的简单招数了。

    然后,他试着滑动角色面板,切换到了“剑与悲歌”的盗贼。

    关于战斧、长弓和刀的那些额外的武学经验顿时减少了许多,可并没有完全消失,还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存在于他的心里。

    (看来,我又发现了这角色面板的新功能!)

    (只要掌握了一种本领,就算切换了面板,我也能够凭借印象,通过自己锻炼,将它恢复到相应的水平。)

    (这样下去,我怕是真要变成一个擅长各种武功的全能高手了啊。)

    (老爹他除了拳脚之外,就练了一个左手剑,已经足以作为底牌。而我的底牌,只怕会有点多呢……)

    想到日后自己可能会做一个“底牌”,右一个“底牌”,手段多得让敌人绝望,潘龙就忍不住觉得好笑。

    那样的场面,一定会很有趣!

第四十章、你这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

    眼前景物一闪,又回到了寒冷的冬日雍州。

    太阳正在地平线上将落未落,晚风渐渐大了起来,夹杂着寒霜之意,微微有深入骨髓的感觉。

    潘龙哈了口气,看着水汽在空中凝结成白雾,不由得有些感慨。

    在那个世界两个月的时间,就像是一场梦。梦里一切都栩栩如生,但梦醒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

    他左右看了看,看到了黑色皮革质地的次元袋,还有那把乍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刀。

    一手拿起次元袋,一手拿起刀,他思考了一下,打开角色面板,切换到了“野蛮人”那一套。

    然后,他手上两件东西骤然消失。只是角色面板的三个快捷物品栏里面,分别出现了这两件宝物。

    (快捷物品栏还可以用啊,那倒是可以有不少奇葩操作了呢……)

    潘龙心中暗喜,虽然快捷物品栏只有三个,只能存放三件或者三种东西,就算是那些可以堆叠的,堆叠数量也有限,但它们可以说是真正的“无中生有”,能够衍生出许多巧妙的手段来。

    比方说,弄三张上好了弦的重弩。

    重弩不仅威力巨大,而且射击起来十分精准,唯一的缺点就是上弦太困难。就算像是潘龙这种从小练武,力气远比常人大得多的大力士,也要手脚并用,借助腰腿的力量,才能开弦装矢。普通人甚至必须依靠专门的工具,花上好一会儿的时间,才能为一张重弩上好弦。

    如果有三张上好了弦的射日重弩,随时等待发射,那么潘龙就算面对先天高手,都有殊死一搏的机会。

    但是,想要弄到射日弩,谈何容易!

    这种据说是帝甲子发明的超级重弩,是大夏皇朝武器管制的重中之重,每一个收藏它的武库,都有至少三个人看管,而且其中还至少要有一位具有帝家血统的高手如果不能符合这个条件,大夏皇朝宁可不拨发这种大杀器。

    这东西从制造到销毁,每一个流程都有大量人手参与,其中更有绝对忠于大夏皇朝的皇族子弟和阉人宦官,私人想要弄到,可谓难比登天。

    但是,就算不用射日弩,如果有三把寻常军用重弩,也足以对抗任何先天之下的高手了。

    虽然就算寻常的军用重弩的也很难弄到手,想要凑出这么一套底牌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但一想到未来自己两手空空地面对强敌,突然间手上出现一张上好了弦的重弩,啪的一箭……潘龙就觉得十分的有趣,而且让人兴奋。

    够资格让他用这种底牌的绝对不会是弱者,杀死那样一个强敌,收获应该会很大吧……

    当然那是未来的事,目前这三个快捷物品栏暂时还只能用来收藏东西。而他要收藏的,自然就是次元袋。

    次元袋能够收纳大量的物品,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结实。但放在快捷物品栏里面,除非他自己把它拿出来,否则这件宝物可以说是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算是长生不死的仙佛妖神,也未必有能耐找到它,把它破坏或者抢走。

    这个“保险柜”可以说是再安全不过了!

    至于那把神圣长刀,他倒是不准备浪费一个快捷物品栏,而是直接放进了装备栏。

    装备栏只能装备对应的武器防具饰品,但其中的装备同样只有他将其激活的时候才会出现,一样能够作为自己的底牌。

    做好这一切,试着激活神圣长刀,再将其隐去,反复几次,然后又切换了几次职业面板,潘龙终于确定自己已经整理妥当,不至于露馅了。

    回到马车旁边,他一边帮忙整理晚饭和宿营,一边向韩风使了个眼色。

    (晚上别急着睡觉,我有事情跟你说。)

    韩风愣了一下,用眼神问: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

    潘龙:说不清楚。

    韩风:你是要学说书先生讲评书吗?怎么会说不清楚?

    潘龙:等我告诉你,你就明白了。

    韩风顿时犹如二十五只熊猫幼崽在心中跳海草舞一般,好奇得几乎要团团转。可惜他怎么好奇,潘龙也不肯说,幸亏他没有尾巴,要是有的话,只怕已经呼啦啦转着圈子,甚至可能靠着这个“螺旋桨”带动自己飞上天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夜里,李强已经睡熟了,潘龙才将已经焦急到恨不得在地上打滚的韩风带到远处,作势从怀里拿东西,将那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韩风纳闷地问,“这皮袋子皮面有什么东西吗?”

    潘龙摇头,随手从地上找了块拳头大的石头,放进了袋子里面。

    袋子依旧瘪瘪的,完全看不出来里面有东西。

    潘龙又找了根长树枝,将这支比袋子长出一倍还不止的树枝也放了进去。

    袋子依然瘪瘪的,跟刚才没有半分区别。

    韩风的眼睛瞪得跟鸽蛋一样,张开嘴巴,却又用双手将自己的嘴巴封住,震惊地看着潘龙。

    潘龙没说话,斯条慢理地将石块、土块、杂草、枯枝什么的陆陆续续装进去,但不管装了多少东西,袋子始终如故,看起来就是一个里面什么都没有的黑色皮袋。

    韩风的眼睛越瞪越大,眼珠子也渐渐凸出,看起来赫然有几分像是金鱼一般。

    最后,潘龙将袋子举起来,袋口向下,一抖一倒,哗啦啦一大堆东西掉了出来,都是他刚才放进去的。

    做完了这些,他才将袋子重新叠好,收回怀里(放回快捷物品栏)。

    “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问题,问吧。”他说。

    “这东西是哪里来的?”韩风左右看了看,用尽可能小的声音,宛如做贼一般地问。

    “捡到的。”

    “什么?!”韩风差点跳起来,“这种宝贝,也能捡到?!”

    “我也很震惊。”潘龙回答,“最让我震惊的是,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韩风眨着眼睛,有些茫然地问:“为什么要震惊这个?”

    “这东西应该是哪位宗师甚至仙人丢的,但里面应该有他的随身物品啊。”潘龙一脸不满足的样子,“我也不要求里面有修仙宝典或者成仙的灵丹,可起码也该有个什么延年益寿的灵药,或者是仙家法宝……最差最差,也该有几把神兵利器吧!”

    韩风干笑两声,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潘龙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管这袋子是谁的,里面总该有一些那位高人的东西,怎么也不该空荡荡的。

    潘龙一脸不甘心:“我刚才就一直在想,是不是那些东西还在附近?我们要不要到处找一找?就算在这里找上十天半个月,也是值得的。如果真的有什么修仙宝典,找上三年五载,也不算是浪费时间啊!”

    韩风见他眼神渐渐迷离,隐隐有些痴狂之意,急忙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龙哥你清醒一下!天晓得这袋子是怎么回事!没准里面本来就没有东西呢?”

    “不可能!”

    韩风也觉得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想了想,又劝道:“要是过些天,有人来找它呢?”

    潘龙悚然一惊,眼中迷离之色瞬间褪去,恢复了清醒:“你说得对!我们能得到这件宝贝,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贪心不足是人之大忌,多少高手都为此送了命!而且,要是有人来找这宝贝,必定也是绝顶高手,咱们肯定赢不了……我们要赶快离开!”

    他正要走向马车,突然又停下脚步:“不对!现在急着走,太刻意了,很容易被人看出来。还是等明天天亮了再走,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更加妥当!”

    韩风点头笑道:“这才对嘛!龙哥你终于冷静下来了。”

    “谢了。”潘龙也笑了,他拍拍胸口“藏着宝袋的位置”,高兴地说,“有这件宝物,我们就能携带大量的给养,出门在外,可以方便很多。”

    “它究竟能装多少东西?”韩风好奇地问,“你试过吗?”

    “没试过,但我可以隐约感觉出来。”潘龙回答,“里面的空间大概跟咱们那辆车的车厢差不多大,至于能装多重的东西……我没试过,但感觉应该是有限的,反正最起码,估计装不了许多铁锭石块之类。”

    韩风想了想,说:“按照你这说法,它其实比说书先生讲的‘壶中世界’、‘画里山河’之类,要差得很远。我想,它可能是某个仙人游戏人间的作品,被某个武林高手得到。那高手一辈子也没什么大的成就,眼看着自己老了快死了,也没找到可靠的继承人,索性将这件宝物放回当年他得宝的地方,让它自己等待下一个有缘人……”

    他越说越兴奋,眼中渐渐放光,此刻他不是一个人,吴承恩、蒲松龄、还珠楼主等异界神魔小说大师们的灵魂俨然与他同在:“没准它已经换过好几个主人,却始终没有能够等到能带着它一起建功立业的盖世英雄,在这荒凉的雍州经历了不知道几番轮回……也有可能它之前被某个法阵遮蔽,那仙人想要让它碰运气,遇到真正的有缘人,然后龙哥你无意之中破坏了法阵,成为了它的有缘人……还可能……”

    “等等!等等!”潘龙打断了韩风的话,他总觉得这小子再说下去,自己怕是要脑袋上挨三戒尺,然后半夜三更去找师傅学长生大道这可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你就别胡思乱想了,走吧走吧,不管这东西背后有什么秘密,总之我们得到了它,就是好事。”

    “没错!这说明我们气运滔天,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业!”韩风信心十足地说。

    看着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潘龙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幸亏这小子好糊弄!否则我还真不好解释……)

第四十一章、没帽子的山神

    第二天一大早,潘龙他们就继续上路,一路向南。

    接下来的这段路,倒也算是风平浪静。走了三天,一个强盗都没见着,让韩风觉得有些手痒痒。

    “老李啊,你说为什么现在就遇不到强盗了呢?”他百无聊赖地对李强说,“难道说天气冷,雍州的强盗都跟狗熊一样冬眠了?

    正在赶车的李强忍不住笑了起来:“狗熊冬眠,靠的是秋天积累下来的一身油。强盗冬眠,那可是要饿死的。”

    “那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打劫呢?”

    “只是没遇到罢了。”李强说,“这雍州地面上的确是盗匪很多,但其实也不至于隔三差五就遇到的。如果真的遍地盗匪,我们哪里还敢出门?”

    韩风想了想,似乎是这个道理,叹了口气,回到车厢里面,躺在地毯上,一脸的无聊。

    就像是一条闷在家里没办法出门散步的狗。

    潘龙摇摇头,没有劝他,向李强问:“雍州的盗匪真的很多吗?”

    “是很多,唉!”李强叹了口气,解释说,“雍州地处西北,原本物产就谈不上丰富。而朝廷每年还要加征一大笔‘金城税’,用来准备物资,支援金城防线。百姓们早就苦不堪言了!”

    潘龙轻轻点头,也跟着叹了口气。

    “如果只是税,其实倒也还能受得了,毕竟真没钱,朝廷的税吏也拿你没办法,大不了往地上一趟,让他们看中了什么就拿走什么好了,反正全都是不值钱的粗重东西,他们不嫌重就扛走吧。真正可怕的是转运徭役从雍州各地将物资运送到金城防线,需要大量的人力。这些民夫,自然都是我们雍州本地人。而且金城防线不仅仅需要士兵,也同样需要大量的苦力,自然也都是我们雍州青壮……”

    “金城防线那是什么地方?那是跟妖兽和荒人厮杀的最前线,是血流成河的战场!就连士兵们都经常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何况民夫!十个民夫过去,能有七八个回来,就是了不得的大喜事;一个都回不来,也不是没有。所以有些地方,一旦有人被征了民夫,家里甚至会替他提前把后事给办了。能回来的话,就当是再活了一辈子;不能回来,也就算了……”

    李强深深地叹息,满脸苦涩:“其实,我们反而很羡慕你们北地人。你们虽然地方寒冷贫瘠,又有各种妖兽出没,但好歹不用交额外的税,也不用服那些永远都服不完的徭役……知道吗,我们雍州人有个笑话:人活在世上,有五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吃饭、喝水、喘气、睡觉、还有徭役。”

    潘龙看着他那苦涩的笑容,默默无语。

    李强说的这些,他也知道。每年都有从雍州前往金城防线的运输队从定丰镇路过,而且不止一趟。跟着运输队一起走的,还有大批的民夫,他们神色惶惶不安,高大的身材掩盖不住满心的担忧。

    至于那些跟着运输队返回南方的民夫们,则一个个疲惫之中带着庆幸,人数也比去的数量要少了明显的一截。

    “老李你可不能这么说!”韩风不高兴了,大声争辩,“我们北地人虽然不服徭役,但是经常被征兵啊!而且我们那里到处都是妖魔鬼怪,动不动就要出动一大批人去跟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妖兽厮杀,一年到头没几天太平日子……我们等于一直都在服徭役好不好!”

    李强被他的说法逗笑了:“韩少爷,你的说法倒是也有道理。自古就有‘血税’的说法,说的是那些不用交税,却要当兵打仗的情况。你们北地人,其实就是在交这种税,跟我们相比,也不见得就好到哪里去。”

    “是啊,大家都不容易!”得到了满意的回答,韩风很高兴地说。

    看他那轻轻松松的模样,潘龙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叹息。

    这小子,终究还只是个小孩子啊!

    哪天他们运气不错,走到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抵达了一座县城,名叫卢北。这卢北县位于一座“卢山”的北麓,山也不算多高,郁郁葱葱,看起来风景倒是不错。

    “卢北县没什么特别的出产,唯一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南边的卢山。”作为识途老马,李强向他们介绍说,“卢山,在大夏建立之前,跟南方一座赫赫有名的大山同名。大夏建立之后,帝甲子整理天下山川城镇的名称,将一大批重名的都作了修改。这座‘庐山’就被摘了帽子,变成了‘卢山’。”

    “民间传说,此前这座山上一直常年云雾笼罩。但自从帝甲子颁布了这个命令之后,卢山的山神就不敢戴帽子,从此这座山不论何时,都不会有云雾停驻。就算是大雨大雪,一旦雨雪停止,山上也会立刻放晴。”

    “哦?”韩风好奇地问,“真是这样吗?”

    “我也不清楚。但民间传说,多半都是有缘由的。”李强说,“韩少爷若是有兴趣,可以找当地人问问,确定一下。”

    于是晚饭时候,韩风就拉住了酒馆的伙计,询问关于卢山的故事。

    伙计起初显得有些不耐烦,但在潘龙给了他几枚大钱之后,就立刻露出了笑容,宣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干脆就拉了条凳子,坐在他们的旁边。

    反正,现在店里也就他们这一桌客人。

    “卢山啊,的确是有‘山神不戴帽子’的传说。”他想了想,说,“但这传说,可不是什么好来路!”

    “哦?”韩风好奇地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伙计叹了口气,说:“相传卢山山神被帝甲子批驳,丢了帽子,从此就怀恨在心。帝甲子乃是千古圣君,他不敢跟帝甲子讨价还价,却记恨上了卢山周围的百姓。所以从此一旦是被迫摘帽子的时候,他都会很不高兴,甚至于在山中作祟。”

    “作祟?”韩风睁大了眼睛,好奇得眼中几乎都要放光,“怎么个作祟法?”

    “有人听到过好像女人哭泣的声音,还有人看到过山上有血红的光芒升起,更有人曾经见到骷髅般的身影在山顶若隐若现……”伙计说着打了个寒颤,露出害怕之色,“反正,很可怕!”

    “女人的哭泣声,那是狐狸;血红的光芒和骷髅般的身影,也可能是看错了。仅仅这些的话,似乎算不上什么‘作祟’吧?”韩风听他这么说,反而不害怕了。

    这种程度也算是“作祟”的话,那定丰镇外岂不是天天都有妖魔鬼怪在作祟?

    甚至于,别说这种捕风捉影的东西,就算是真正的妖兽,定丰镇每年也要杀上好一些。那些妖兽有的还能变成一团黑风,有的能吐毒火、喷迷烟,有的甚至能变化人形……还不是被大家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变成了跟商队换粮食的货物!

    见韩风一脸的不以为然,伙计急了,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那个山神……很多人都见过!”

    “见过?见过就更没什么可怕的了啊。”韩风满不在乎地说,“它要是没有实体,能够伤人于无形,那的确是很可怕。但既然大家都见过,就是说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是血肉之躯,无非射它一轮箭,再一群人用长枪扎过去,不就解决了吗?”

    他说得轻描淡写,伙计却听得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面对山神,就是这么个反应?

    不对!那可是山神啊!为什么这个最多十四五岁的小孩子,嘴一张就是要弄死它?

    眼看伙计被韩风说愣住了,潘龙笑了笑,说:“那个山神……他究竟长什么样子,让你们这么害怕?”

    伙计这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说:“山神是一个身高八尺的巨人,浑身漆黑,长着一对像牛一样的犄角。它的眼睛通红如血,獠牙看起来像刀子一样发着冷光,身上好像有一层厚厚的壳,走路的时候地面一震一震的,十分可怕!”

    韩风皱了皱眉,思考了一会儿,纳闷地看着潘龙:“龙哥,我听他这说法,怎么好像不是什么山神,倒像是只山魈啊?”

    潘龙也微微点头,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所谓山魈,是一种和人有几分相似的巨怪。它们身材庞大,力气惊人,皮肤坚硬,绝非寻常人能够抵抗。但这种巨怪喜欢阴暗,讨厌光亮,一般很少侵入人类居住的城镇,大多住在山谷、密林之中。

    它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身体漆黑而庞大,有的还长着长毛;一是双腿的结构和人前后相反,膝盖是反过来弯曲的,走路的样子十分怪异。

    这种巨怪的智力不低,常常会纠集一群魑魅魍魉,形成令人恐惧的妖魔集团。所以一旦北地的人们一旦发现它,就要赶快将其消灭,免得养虎为患,让它纠集党羽,成了气候。

    按照伙计的说法,这卢山上的“山神”似乎就是个山魈。山魈对于普通人而言的确是很可怕的这大块头什么都吃,包括人。而且,它们一旦吃过人,就会非常热衷于捕食人类。大概是在它们看来,人这种动物,跑得不快、力气不大,又没有尖牙利齿,实在是很适合捕猎的目标吧。

    若是这座山上出了山魈,那倒是真要想办法将其消灭才行……

第四十二章、并没有什么四十二章经……

    作为一种吃人的巨怪,山魈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这玩意儿大致上就类似于潘龙刚刚去过的那个世界里面的“食人魔”,但它们比食人魔可凶残多了,也危险多了。一只成年的山魈,足以消灭一小支部队。要是闹腾起来,很容易就能把几个村子的人都吓得逃走,北地甚至有过记录,一只极为壮硕的山魈,把一个村庄四五十个人全给吃了。

    讨伐它的高手们赶到的时候,它还在拿一截人指骨剔牙呢。

    这卢山上的“山神”如果真是个山魈的话,那就难怪百姓们对它如此害怕了。

    想到这里,潘龙向伙计问道:“你说你见过山神,有没有注意过它是怎么走路的?”

    “走路?”伙计愣了一下,回忆了片刻,带着几分诧异地说,“您不说我还没注意,山神走路的姿势的确是有些奇怪……它的膝盖是向后弯的。”

    潘龙微微一笑,看向了韩风:“没错了,就是个山魈。”

    “龙哥,怎么搞?”韩风顿时来了兴趣,“是报官,还是咱么直接弄死它?”

    他把“报官”两个字说得又轻又快,但“弄死它”却说得又慢又重,言下之意,一目了然。

    潘龙却没有这么贸贸然决定,而是先看向了李强。

    “强哥,这雍州地界上,若是出了什么妖魔鬼怪之类,官府管不管?”

    李强摇头:“要看当地具体是哪个官儿,有的官员会管,有的官员……只要不进城作祟,或者是弄死一个村子的人,他们就不会管。”

    他叹道:“官府里面,可是有一些人整天嚷嚷着‘天人合一’,认为怪物伤人只要数量不多,就是正常的天地循环来着……”

    “对啊,我们县太爷也是这么说的。”伙计连连点头。

    潘龙哑然失笑,没料到竟然会有这种奇葩官儿。

    “算了,他不管,我们来管好了!”他说,“放着这个吃人的东西在县城附近活动,总不是个事。我们去跟它交涉交涉,要是它肯搬家去深山,那大家两全其美。要是它不肯,乃至于想要吃人,那就没办法了……”

    “等等!”伙计立刻劝道,“那可是山神啊!”

    潘龙摇头:“山神?砍死它,它就不是了。”

    他这句话一说,韩风立刻兴奋地跳起来,大叫:“好唉!杀山魈!我还从来没杀过山魈呢!”

    大概是他的声音太大了,饭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朝着这边看来。潘龙注意到,他们的眼神里面都带着几分无奈,大致上就是那种“怎么又来了”的感觉。

    (莫非……他们以前遇到过想要杀死这只山魈的人,但那人失败了?)

    他如此猜测,却没有贸贸然地询问。

    山魈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杀死的阿猫阿狗,一只成年的山魈,除非是老爹或者爷爷那样的先天高手出马,否则的话,就连定丰镇的猎人们,都是要好好准备一下的。

    潘龙自问身手不弱,但比起诸如韩风的老爹韩庭,或者是之前同路过一段时间的爷爷的徒弟赵霖,多少还是有一些差距的。想要消灭山魈的话,他需要作充分的准备。

    为此,他们必定会在卢北县耽搁一段时间。短的话三五天,长的话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有这么长一段时间,打听什么消息都足够了。

    一顿饭吃完,三人去了饭馆对面的旅舍,洗漱沐浴之后,却没急着休息,而是讨论起消灭那只山魈的事情来。

    对于这件事最热情积极的自然是韩风,他活了这么大,还没见过哪怕一只活的山魈死掉的倒是见过好几次,自然也没参加过围杀山魈的战斗。所以他特别期待猎杀山魈,一想到能够猎杀一只接近两个人那么高的巨怪,他就笑得合不拢嘴。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战斗和杀戮其实跟游戏也没多大分别,血腥和恐怖,只会让他们更加刺激和兴奋。

    但李强就慎重多了,他甚至再三向潘龙询问,以确认是否要去设法消灭那个“山神”。

    这让韩风有些不高兴:“老李,你不是挺正派的一个人嘛,为什么杀山魈这种好事,你也反对?山魈可是吃人的啊!”

    李强说:“我不是反对做好事,只是……做好事也要量力而为,能够把事情做成功了,做稳妥了,才是做好事。如果把事情搞砸了,甚至于失败了,那就变成好心做坏事了啊。”

    “哼!你也太看不起人了!不过就是只山魈罢了,我们定丰镇每一两年就要杀掉一只,尤其是龙哥家”韩风搂着潘龙的肩膀,用大拇指指着他的脸,“他家砍下来的山魈脑袋,已经多到客厅的墙上挂不下了,你要是去他们家看看,他们家练武场周围,一大排全是各种妖魔鬼怪的脑袋,排得整整齐齐。”

    他很骄傲地说:“山魈什么的,在他们家那里,甚至都不算是个像样的猎物!”

    李强看向潘龙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畏,还有少许的怀疑。

    韩风说得太夸张了,他实在是不大敢相信。

    潘龙看出了他的怀疑,笑了笑说:“我祖父和父亲都是先天武者,这些年一直主持定丰镇狩猎妖魔的工作,家里的确积累了一些首级主要是祖父他老人家喜欢摸着那些脑袋讲古,后来父亲也就有样学样……其实也没他说得那么夸张,山魈毕竟还是很厉害的,也就我父亲这几年武功大进,才不把这种东西放在眼里……”

    他说得有些谦虚和客气,但言下之意并没有否认韩风的说法。

    对潘家来说,山魈还真算不得什么像样的猎物。比方说老爹今年带着伤打死的那只巨熊,以它那惊人的身躯和力量,寻常山魈遇到它,无非是变成晚饭或者变成宵夜的区别。

    而那只巨熊,老实说,如果不是老爹受了严重的内伤,又需要演一场戏,估计打死这么两三只,他无非也就是出一身汗,连头发都不会掉一根。

    ……不对,他这些年已经在掉头发了,连睡觉都会掉,这个形容方式可能不大准确。

    确定了韩风的话之后,李强顿时就有信心了。

    这位韩少爷可能不大靠谱,但潘少爷向来是个靠谱的人,他说自家是猎杀妖魔的行家,那就肯定不会是吹牛。何况他家两代先天高手,家传的武功也不知道究竟会有多高明,杀区区一只山魈,又算得了什么呢?

    既然能够打得赢,那么剩下的无非就是一些具体操作的问题,只要做好了这些工作,免得好事成了坏事,这一场行侠仗义差不多就已经成了大半。

    李强也曾是个满怀侠义之心,想要仗剑江湖打抱不平的年轻人。虽然他的锐气已经在生活中被消磨了不少,可只要有机会,他还是想要做一些好事,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消灭山魈,就是很符合他这个想法的事情。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就向潘龙和韩风告辞,去找县城里面那些路子广见识多的人,打听关于山魈的事情。

    这东西既然闹到连饭店伙计都知道了,镇上那些消息灵通的人们知道的情报肯定更多。把这些情报收集来,好好整理一番,也许能够有所帮助。

    潘龙则带着韩风,直奔镇上的铁匠铺,要打造几件特殊的武器。

    “我要打造一个四棱锥子。”他对铁匠说,“锥底大概跟拇指那样粗,锥形一定要正,在这个前提下,锥子最好能够打出一尺长能做到吗?”

    铁匠思考了一下,问:“要开刃吗?”

    “不用,等打造好了,我自己动手把锥头磨尖就行。”

    “那没问题。”铁匠点点头,轻松地说,“这东西不难打造不过客官你打造这个是用来干什么啊?”

    “我们要用来刺死山魈。”韩风兴致勃勃地说,“山魈的皮又硬又厚,有的还会横练气功。没有神兵利器的情况下,要用破甲枪才能破它的护体功,刺穿它的心脏。”

    铁匠顿时变了脸色,连连摇头:“那不行!我不能为你们打造这个!”

    潘龙一伸手,拦住了要发怒的韩风,皱眉问:“为什么?如果担心钱不够的话,我可以现在就付钱。”

    “这不是钱的问题。”铁匠还是摇头,“山神是惹不得的!”

    韩风顿时一跳三尺高:“好啊!你都知道那家伙是个山魈了,居然不肯帮忙?你跟山魈是一伙的吗!”

    铁匠叹了口气,似乎是无意和他争论:“随便你们怎么说吧,反正我不会为你们打造这件武器的。”

    韩风气得要动手揍人,被潘龙一把拽住,拖出了铁匠铺。

    “龙哥你别拦着我啊!我揍他一顿,他就老实了!”韩风愤愤不平地说,“我们帮他们对付山魈,他们不跟我们一起去战斗也就算了,竟然连帮我们打造一杆破甲枪都不肯!真是岂有此理!”

    “此事必有蹊跷,还是等中午遇到强哥之后,再请他打听一下。”潘龙说,“但破甲枪是一定要打造的,没有破甲枪的话,就凭我们两个的兵器,奈何不得山魈。”

    山魈这东西皮坚肉硬,刀剑劈砍对它的效果很一般。如果是那些凭借本能练就了横练气功的山魈,防御力更是强到惊人。寻常刀剑砍上去别说皮开肉绽,甚至连条伤口都砍不出来。就算是那把神圣长刀,也未必就一定能够要它的命。

    在这种情况下,用专门破甲的锥枪刺穿它的要害,才是最可靠的办法。

    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要弄到至少一杆这样的破甲枪,否则的话,猎杀山魈的计划就不可能成功。

    但接下来他们走访了好几个有铁器、打铁乃至于兵器生意的店铺,买别的兵器也就算了,一提到要买破甲枪去杀山魈,各个店铺的老板纷纷变了脸色,没有一个肯配合。

    这固然让韩风火冒三丈,也让潘龙担心起来。

    一个店铺也就罢了,所有店铺都这样那只被称为“山神”的山魈背后,莫非还有什么大家不敢招惹的靠山不成?

第四十三章、山神的故事

    午饭时候,潘龙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

    “本地县令祖上曾经得卢山山神之助,才由贫寒而发家。所以他不让任何人去找山神的麻烦,之前曾经有人想要消灭山神,结果因为不得帮助,入山之后再也没出来。”李强说,“本地那些做边边角角生意的,听说我们想要消灭山神,都劝我不要白费力气。杀不掉固然有生命危险,就算杀了,回来怕是也要被县令报复。”

    韩风皱起了眉头,这次却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有些咋咋呼呼的,但并非不知轻重的人。县令号称“百里侯”,别看官位不高,却实实在在手握权力,别说寻常百姓绝然不敢得罪,就连江湖人,一般能不招惹,也不愿招惹他们。

    九州世界不是金庸武侠,不存在什么江湖高手如云朝廷却只有无数菜鸡的情况。恰恰相反,江湖虽然的确是高手众多,但朝廷方面的高手更多朝廷能够提供稳定的环境、充足的资源,能为高手们供养家人,解决后顾之忧,荣誉和地位也并不会比江湖逊色到哪里去,除非是那些不愿泄露身份或者本身有强烈“自我主义”倾向的人,大多数的江湖高手,都是愿意接受朝廷收编的。

    这就导致朝廷的力量,至少是远远胜过零散的江湖人。

    以卢北县为例,作为一个县城,其中至少会有一位接近甚至达到先天境界的朝廷高手坐镇。这位高手当然不可能对县令唯命是从,可只要是不违反他原则的事情,他多少都是要给县令一个面子,出手帮忙的。

    有那样一位高手坐镇,再有大批的捕快、衙役作为辅助,尽管县令无权调动军队,也足以镇压各路不服。

    他想要庇护“山神”,一般人还真没办法。

    潘龙也皱起眉头,没想到那只山魈的靠山竟然如此之硬。

    如果县令反对的话,那……只凭他们,恐怕还真拿那只山魈没办法。

    毕竟,总不能为了区区一只山魈,去得罪一个县太爷啊!

    就在这时,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琢磨了一下,将昨天那个伙计叫了过来。

    “请问一件事。”他说,“卢山上那位膝盖往后弯的‘山神’,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伙计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山神难道不是一开始就在吗?”

    “一开始就在?”潘龙摇头,“你确定从当年大夏建立的时候开始,卢山上就住着这位黑皮弯腿的‘山神’?”

    伙计有些犹豫,露出了难以确信的神情。

    “这个……我现在有点忙,等忙完了,再好好想一想。”

    午饭时间很快过去,伙计忙完了之后,回到了他们这边。

    潘龙也给他点了些酒菜,他倒也不推辞,该吃吃该喝喝,酒足饭饱之后,才说:“我刚才仔细回忆了一下,起码从我记事开始,就没听说这山上换过山神。这样吧,反正我下午有几个钟头的闲暇,带你们去找两位老人打听一下被你们这一说,我也好奇起来了。”

    于是他们就出发去找了那两位老人。

    第一位老人白发苍苍老态龙钟,行动都有些不方便了。他的家人起初并不愿意让潘龙等人打扰他,好在那伙计也算是人面熟络,又送上在集市买的油、蛋、水果之类礼物,他们才算是勉强答应,但还是守在旁边,避免老人受到刺激。

    好在,倒也并不是什么刺激人的话题。

    “山神……我也不记得卢山曾经换过山神。”老人思考了许久,就在韩风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才慢吞吞地说,“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传闻,大概是没有。”

    一行人道谢之后,又去拜访了第二位老人。

    这位老人其实年纪也并不很大,无非五十上下。他是个读书人,在县学当教书先生。得知众人的来意,他微微一笑,让孙子去拿来了一册书。

    “你们说的这个问题,我年轻时候就很好奇地打听过。”他翻开了书,一顿寻找,最后找到了一段记录,“你们看这段,大概两百年前,有人上卢山砍柴,看到黑色巨人手提一只鹿,在山林中疾驰而过。这是我们能够找到的,关于那‘山魈神’的最早记载。”

    “那么再往前呢?”韩风好奇地问,“难道就没有‘山神’了?”

    “自然也是有的,但完全不同。”老学者笑了笑,又在书上找到另外一段记录,“昔年卢山改名,山神庙自然也要改名。众人改了庙宇的牌匾,当天夜里,不少人都听到有人在庙里跺脚大骂,‘怎的改我不改他!山小就好欺负不成!’次日,县里多位乡绅找到县令,希望县令上书朝廷,略为缓颊。县令表示他没听到,当夜住在了山神庙。第二天鼻青脸肿,随即上书恳求朝廷不要修改山名,朝廷不许,他没奈何,设法运动了一下,调去了别的县。”

    韩风连连点头:“这么看来,卢山山神的确是存在,而且智力不低,也是个肯讲道理的,不像是妖魔鬼怪之流。”

    “至少在早期的记载里面,这位山神除了小心眼爱吵架,吵输了还撸袖子揍人之外,倒也没什么劣迹。”老学者笑道,“类似的记录有不少,大多是县令或者路过的文人跟他辩驳。输给他的,他就洋洋得意,送钱送吃喝;赢了他的,他就勃然大怒,打不过就一甩袖子跑了,打得过就上来砰砰砰几拳头……一点神仙的面子都不要。”

    “那究竟是什么时候,山神换了人呢?”潘龙问。

    老学者这次没有翻书,回答:“据我所知,应该是在四百年前左右,那时候山神突然发来请柬,邀请乡绅和朝廷官员上山,在山上大摆宴席招待大家。宴席最后,他说要跟大家暂别一段时间,在场众人询问他何时回来,他得意洋洋地说‘反正你们是见不到了,要是你们家族繁盛,等我回来之后,会找你们的子孙带路,给你们坟头浇一杯酒’这位山神一向就这个脾气。”

    他笑了笑,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山神的记载,连山神庙也渐渐荒废。直到一百五六十年前,才有人重修山神庙,关于山神的传说,也是那时候才又重新出现的。”

    众人都为之叹服,回去的路上,韩风感叹:“果然有学问就是好啊!几百年几千年前的事情,他都清清楚楚!”

    “是啊,所以你当初在县学读书的时候睡大觉,被老夫子竹板抽手心,一点也不冤枉。”

    “龙哥,能别拿我十岁时候的事情来说嘛!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啊!”

    “去年你在县学肄业,老夫子劝你将来多读书,你回答‘大丈夫当马上取功名,岂能埋头案牍之间,虚度年华’……被老夫子一脚从县学大厅踢飞到了外面街上,从此不许你进县学半步,这总不会是你小时候的事情了吧。”

    韩风顿时不尴尬了,反而露出得意之色:“我说的是正经道理啊!我们北地人讲究的不就是用手上的刀子去争取未来的荣华富贵嘛!读书什么,龙哥你这样的聪明人去做就好。我是笨人,老老实实练武功最实在。”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却也没办法。

    韩风的想法,在北地人之中相当流行甚至于就连他说的那句话,也是一位北地出身的名将留下的名言。

    他倒也并不反对重视武力,但人活在世上,总还是要学一些文化,读一些书,才能不那么浑浑噩噩。

    韩风笨吗?至少潘龙从没觉得他笨。可他就是不肯读书,像很多北地的聪明人一样。

    他们就这么靠着拳头和那点小聪明过日子,在潘龙看来,那实在不算是什么好出路。

    相比之下,自家老爹就对文化很看重,从小教他读书识字不说,还给他找了不少诗文和策论名篇。母亲虽然几年前回娘家去闭关了,但当初没走的时候,甚至比父亲更热衷于教他文化。

    生在这样的家庭,潘龙觉得,自己就算是武学天赋平平,大概也能有所成就。

    毕竟北地不缺敢于挥刀拼命的人,却真的很缺能够帮他们权衡利弊、理清头绪的人。

    回到了旅舍,韩风问:“这么看来,那个县令怕是真的就靠着山魈发家,甚至他家可能跟山魈是一伙儿的,咱们该怎么办?”

    潘龙摇头:“这件事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潘龙先走到门口,看了看,又走到窗边看了看,确定附近没人偷听,才低声问:“你们觉得……山魈能活多少年?”

    李强惊讶地问:“山魈是妖怪啊,妖怪也会老死吗?”

    韩风若有所思:“一切魑魅魍魉,除非乃是神异之属,否则只要不能打破天人界限,终究是有寿命极限的。山魈……应该也不例外吧?”

    “没错!”潘龙点头,“一般的山魈,无非也就是比我们人类多活一些年头,活到六七十岁,乃至于九十、一百岁,差不多也就到了极限。更加长寿的山魈,都是突破了极限,真正从‘巨怪’变成了‘妖怪’的。这山上的那个‘山神’如果真的是从一百五六十年前活到现在,甚至于是从二百多年前活到现在,那它必然已经突破了这个极限,甚至于……”

    “它可能打破了天人界限,已经修成了不死妖神!”韩风低声说。

    不大的客房里面,三人面面相觑。

第四十四章、读网络小说,还是有好处的

    不死妖神对应长生仙佛,都是指那些修炼有成,突破了生命的极限,不再被生老病死所困扰的强者。

    若是这强者是人类出身,那么就是仙佛;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妖神。

    当然,仙佛也可能是坏蛋,妖神也可能是好人,更多的仙佛和妖神,则介于善恶之间。仙佛往往与世无争,什么都不关心;妖神则往往随心所欲,做好事做坏事都全看心情,善恶只凭一念。

    这卢山的山神如果真是个妖神,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别的不说,潘龙他们只要准备得当,的确能够猎杀寻常山魈,可他们再怎么准备,难道还能猎杀妖神不成?

    别开玩笑好不好……

    过了片刻,李强先摇头:“不可能!那县令的家族要是真的能跟妖神扯上关系,至少也能混到一郡知府的地步,怎么会在区区一个卢北县当县令?”

    潘龙和韩风略一思考,纷纷点头赞同。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摆在明处的。比方说实力和地位的关系,你有什么样的实力,自然就有什么样的地位,弱者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身居高位,但强者绝对不会地位卑微。

    不仅如此,社会地位,人际关系,也同样会被“变现”。县令的家族如果真的有妖神当靠山,就算当不到知府,起码也该在郡城里面身居重任才对。

    县令说起来是“百里侯”,可终究也不过是最高不超过七品的下级官员罢了。郡城里面,别说上限四品的知府,就算是一些辅官,五六品的也比比皆是。

    官品当然并不能直接代表权力,可对于一个家族来说,哪怕是闲职五六品,也肯定好过实权七品别的不说,官到六品,就有权力举荐家中优秀子弟去中州国子监求学,若是能学而有成,被授予“太学生”的身份,那就可以直接得到授官,家族的荣华富贵,自然就能再延续一代。

    相比之下,七品官再怎么一手遮天,做个十年二十年之后总归是要退休的。退休之后,家族里面再没人能够支撑场面,全靠之前留下的人情,那自然会每况愈下。

    所以对于大夏皇朝的下级官员们来说,升到六品,就是他们最大的理想。

    一般的下级官员想要官居六品自然很难,但如果背后有一位妖神撑腰,那么想要弄个六品闲职,甚至于实权官职,都不算困难,甚至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到理所当然。

    妖神的面子,怎么也值得到这个价格。

    至于妖神自己,如果他肯入朝为官,直接就是二品官之所以不授一品,是因为一品大多属于荣誉,多半只有重臣退休的时候,才会授予一品官职,以示褒扬。

    大夏皇朝富有九州,但一品官位也不过十二个,三个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九个从一品:太尉、太祝、太史、宰相、宗正、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

    这十二个一品官里面,正一品永远都是虚职,从帝甲子时代至今都没人能够在退休之前得到授予。九个从一品里面,一般也只有宰相是实职,别的都是虚职。

    虽然说,理论上这些官职都有对应的职务。但实践中,这些职务的内容都被分给了几个别的官职,并不会让它们真的集中到同一个人的身上。

    毕竟这些官职的权力太大,而且有的还互相重复比方说太尉和大司马,理论上权力就差不多,都是管天下军队的。区别只在于太尉有武官的任免权,而大司马没有罢了。

    在实践中,天下文官以宰相为首,武官一般都是由太子兼任大司马,作为武官之首。但太子压根就不会离开帝都,所以武官一般以九州的九位正二品的大将军为首。

    这九位大将军坐镇九州,统领军队,都是帝家的心腹。其中不少人干脆就是天子的弟弟妹妹或者儿子女儿,若非他们领兵坐镇,九州公侯们又怎么会老老实实低头,服从天子的统治呢?

    如果仙佛或者妖神入朝为官,一般就会授予和九州将军平等的六军将军六军指的是天子六军,也就是羽林、虎贲、神武、天策、骠骑、车骑。这六军自然各有统领,但它们的统领并没有六军将军的官职,而是被授予了“前军左右将军、中军左右将军、后军左右将军”的职务。至于六军将军,实际上都是虚职,就是留给那些愿意入朝为官的仙佛妖神们的。

    如果愿意入朝为官的长生者更多,六个官职不够,那还有诸如镇军、抚军、冠军、威远、怀化……等等一系列的虚职可以用。倘若连这些虚职都用完了,现编总还是来得及的。

    如果真的到了需要现编虚职的地步,当年设计这一套制度的帝乙丑怕是能笑到从棺材里面再活过来。

    大夏皇朝建立这么多年,别说是那些镇军将军之类,就连六军将军,也还从来没满员过呢!

    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意思是给宰相家看大门的仆人,地位都堪比七品官,得到妖神庇护的人,地位自然要远高于给宰相家看大门的,怎么也不可能在卢北县当县令这么差劲。

    就算他自己不要面子,就算妖神也不在乎面子,朝廷都是要面子的啊!

    给别人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妖神的手下只能当县令,那丢的不仅仅是妖神的脸,也是大夏皇朝的脸。

    到时候,人们难道不会议论大夏皇朝太过刻薄小气,不懂得拉拢人才么?

    所以就像李强说的,若是这卢北县县令当真能跟一位妖神扯上关系,他就不该待在这里当县太爷了!

    三人想通了这一点,顿时放下心来,之前那沉重的气氛也就荡然无存。

    只要不是妖神,什么都好说。山魈这类血脉粗劣的妖怪可没有什么先天或者宗师境界,它们只能随着年龄不断积累力量,然后积累到了极限,要么突破极限修成妖神,要么就是无法突破直接完蛋。

    那些能够不断修炼进步的妖怪,都有着比较高贵的血脉,或者干脆就是人妖混血,唯有这样,才可能有领悟高深境界的智慧。

    “如果不是妖神的话,那它为什么能活这么久?”韩风问,“山魈活不到这么久啊。”

    潘龙目光闪烁,低声说:“所以我刚才首先想到的是,这山里面出产能够延年益寿的灵药。”

    此话一出,韩风顿时瞪大了眼睛,李强更是连呼吸都粗重起来。

    除了那些不死的仙佛妖神之外,没有谁不想要长寿的。但凡是能够延续寿命的灵药,随便哪一种都极为昂贵,用“价值连城”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当年潘家的先祖之所以能够在中原购置大片田产,靠的就是偶然找到(?)的一棵延寿灵药,那棵灵药被长安商会高价买去,然后进献了大夏朝廷。长安商会便从此一飞冲天,从雍州一个普通的大商会,变成了整个雍州都屈指可数超级大商会。

    要是这卢山里面真的有延寿灵药的话,找到它,然后无论是卖出去,还是献给朝廷,都能得到极为丰厚的回报。

    最差最差,也足够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子孙几代都享用不尽了!

    片刻之后,韩风也低声说:“龙哥,你说……那个县令这么庇护这山魈,会不会……他也是在打延寿灵药的主意?”

    李强立刻赞成:“没错!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们家族之前发现了这只山魈,确定它早已活过了正常山魈的寿命极限,就判断出这山魈掌握着什么延寿灵药。所以他们才不许任何人去伤害这只山魈,为的是利用这只山魈,找出那种延寿灵药。”

    “那我们还要打这只山魈的主意吗?”韩风问。

    李强犹豫了。

    之前他们还不确定这山魈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他们靠着老学者和潘龙两边的情报,已经推测出了可能的真相。而如果事情真像他们推测的那样,卢北县县令为了保护这山魈以及它背后的秘密,绝对不会在乎杀人灭口。

    他们三个人或许能够对付一只长寿的山魈,可怎么对付得了卢北县县令呢?

    三个人对视了一会儿,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犹豫和退缩的意思。

    “可恨!”韩风恨恨地说,“这县令太可恨了!竟然为了区区延寿灵药,置百姓的安危于不顾!”

    “换成别的官员,估计也差不多。”李强叹了口气,“看来,这事情恐怕也就只能这样了。我们今天调查这山魈的事情,可能就已经惊动了县令。如果不离开的话,只怕麻烦很快就要找上门来……”

    “按照你这么说,我们不仅管不了,还要灰溜溜地逃跑?”韩风瞪大了眼睛,十分愤慨。

    李强无奈苦笑:“差不多吧,形势比人强啊!”

    韩风顿时火冒三丈,却又无可奈何,气得抓耳挠腮,就像是看到了一只朝自己挑衅的野猫,偏偏自己却被链子锁着,没办法追上去一口咬死它似的。

    潘龙一直在思考,此刻听了李强的话,却突然来了灵感。

    “形势比人强……形势比人强……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制造出一个有利的形势来呢?”

    李强和韩风都看向了他。

    潘龙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穿越之前看过的一本网络小说。

    “我有办法了!”他的笑容有三分阴险和三分得意,还有九十四分的自得其乐,“我们写一封信,寄到雍州侯那里去,举报他们!”

    “这山魈有县令护着,咱们拿它没办法。可雍州侯手下高手如云,难道还拿它没办法吗?到时候他们哪怕找遍整座卢山,也能把灵药给找出来。至于那县令……”潘龙嘿嘿地笑了,笑容里面,全是意味深长。

第四十五章、举报是一门技术活

    三人商定之后,直接就离开了旅舍,买了一些旅行所需的东西,离开了卢北县城。

    一路上,他们都显得怏怏不乐,韩风更是不止一次低声咒骂,却始终无可奈何。

    等他们离开,就有人进入了县衙,将消息禀报了上去。

    卢北县令得到消息,满意地笑了。

    “好在这三个人不是那种一根筋的愣头青,还是知道死活的。”他愉快地说,“要是他们真的无论如何都要进山去消灭山魈,说不得也只能像上次那样,派家族的死士高手去将他们给截杀了。”

    “那样的话,就算不死人,也可能造成更大的动静,以至于走漏风声。能够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把这事给了结,才是最好的结果!”

    说着,他又叹了口气:“那山魈的行动规律,这几年下来,我们已经完全摸清了,可它延年益寿的奥秘,究竟在哪里呢?”

    “眼看又是三年一度的磨勘了,想要维持一个中中的评价,既不上升也不下降,一直留在这卢北县,却是越来越难了啊!”

    卢北县令的这些感叹,潘龙他们自然不知道。离开了卢北县城之后,他们沿着雍州道继续向南,和往常一样晓行夜宿,看起来就像是若无其事一般。

    但实际上,他们一直在讨论,该怎么去举报卢北县县令。

    民告官并不容易,牵涉到延寿灵药这种事情,难度更大。他们不仅仅要担心收到举报信的人和卢北县县令官官相护,更要担心收到举报信的官员起了贪心,想要把这好处吞下至少也是跟卢北县县令平分。

    一旦那样,他们就从值得表扬的举报人变成了值得灭口的人证,运气好,一杯毒酒稀里糊涂送命;运气不好,严刑拷打逼问同党什么的……都有可能。

    “对于大夏官员们的节操,我们绝对不能抱多大的信心!”篝火旁边,李强严肃地说,“所以我们绝对不能暴露自己,身份隐藏得越好,我们就越安全!”

    “但人家会相信一个连身份都不肯暴露的人吗?”韩风问,“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相信一个藏头露尾之辈。”

    “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不暴露身份,仅仅一封匿名信的话,效果是很有限的。但如果我们暴露了身份,效果是有了,可危险也就来了。”李强苦恼地说,“这中间的分寸,不好把握啊!”

    潘龙也叹了口气,他曾经考虑过一口气发几十封匿名信,甚至于把这件事写上几百封传单,找个大城市扔得满天都是。但仔细一想,这些做法其实根本行不通。

    就算他们不自己送信,总归是要找人代送的。官员们抓住那个送信的人,一层一层追查下来,终究能查到他们。

    而如果在大城市里面扔传单,更是众目睽睽,只怕扔完了传单,还没来得及出城门,就已经被人抓住了。

    究竟该怎么办呢?

    他开动脑筋,努力回忆自己当初看的小说情节。

    (小说里面,好像是通过邮局寄信来着……)

    这个办法显然不能照搬,九州世界寄信都是直接送上门,或者放在驿站的。这里没有专门的邮局,关键是没有邮筒和邮箱,想要寄个什么东西给别人,要么找驿站的驿卒帮忙,要么找镖局。而无论找哪一种,都是需要当面交接的。

    但潘龙他们最要避免的,就是面对面。

    想了许久,他们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这世界高手如云,先天高手全力狂奔的话,一天跑两三千里都很有可能,潘龙的父亲潘雷,就曾经为了追杀一只能口吐风刃将人斩杀的黄鼠狼,两天里面从北地追到了冀州以北草原深处的大狼山,双方一路还追追打打,也足足跑出了超过三千里。最后他杀了那只黄鼠狼之后,花了差不多十天,才返回九州疆域,差点因为迷路而死在外面。

    潘龙他们几个虽然有些武功,可都没有日行千里的本事。哪怕是送了信立刻就跑,也绝对逃不过先天高手的追踪。

    除非……别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

    但问题就在这里,这一点,他们做不到。

    又过了几天,马车抵达了卢山南麓的卢南县。

    潘龙和韩风一边采购各种旅行物资,为将来翻越终南山的旅途做准备,一边在卢南县打听“卢山山神”的事情。

    这一打听,果然有些古怪卢南县的人们也知道卢山有山神,但他们知道的,是一个喜欢吹牛和吵架的小气鬼山神,那山神个头不高,约莫四尺左右,戴着毫无品味的粉红尖头帽,留着滑稽的八字胡,最喜欢跟人抬杠吵架,动不动吹嘘“我当年如何如何”。

    这个山神的故事,和卢北县那位老学者收集的前代山神的记录十分相似。尤其是有一段山神吹牛被戳破,一气之下跟人动手,结果遇到了高手,被暴揍一顿,一边大哭着逃走,一边诅咒“等你老死了,我要在你的坟头上放屁,你就等着吃我的屁吧”……这段记录,那位老学者也一样记载过。

    不过,老学者那边的记录就到此为止。卢南县的传说里面,则说多年之后,这位高手年老体衰,旧伤发作,躺在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时候,山神带来了一壶酒,对他说:“我本来等着报复你的,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是打过我的人,不该死得这么凄惨。”

    那高手喝下了酒,再没感觉到痛苦,安安稳稳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这样一个有人情味的山神,倒也像个神灵的样子。”韩风听了那个讲古的老先生的故事,对潘龙说,“如果卢山的山神是这样一个神灵,倒也不错啊。”

    “故事和真实不能混为一谈,也许后续的事情,只是人们的美好想象罢了。”潘龙说,“但我们可以肯定,仅仅百多里之外的卢南县,人们就已经不知道‘山魈山神’了……那只山魈必定有问题!”

    这个消息对他们的帮助,就是坚定了他们举报的决心。

    又过了几天,他们离开了卢山郡,进入了散关郡。

    散关郡也有从雍州通往益州的道路,但那是一条旧路,道路崎岖不说,由此进入益州之后,还要继续翻山越岭,才能抵达比较繁华的区域。所以自古这条路就不被人重视,除非是打仗,否则正常情况下没什么商旅行人,十分的荒凉。

    潘龙和韩风当然不会走这条路走这条路的话,除了偶尔遇到个把军镇和哨所之外,别想再看到什么人烟,倒是妖魔鬼怪层出不穷。要是遇到个什么大妖怪,他们俩岂非成了千里迢迢送肉上门的蠢货!

    所以他们只能循着雍州道向东南走一段路,走到有邰郡武功镇,再从那里转而向南,穿过武关,进入终南山。

    那才是从雍州到益州的大路,虽然栈道不好走,这辆宽度有些过头的马车大概走不了,但起码步行绝无问题,路上的补给也会很方便。

    “我有个想法。”吃过晚饭准备休息的时候,韩风突然来了灵感,说,“我们可以去大散关附近,士兵们巡逻的路线上,放上一些锦囊,里面装着写了情报的纸条。”

    潘龙和李强一起看着他,等他说完。

    “士兵们的巡逻,是有一定规律的。我们只要掌握好这个规律,就不用担心被他们抓到。相反,这些哨兵绝对不敢隐瞒消息,肯定会上报。而大散关作为雍州和益州的分界之一,这边的驻军并不属于雍州军,是直属大夏皇家的禁军。禁军军官当然不需要跟区区一个卢北县县令平分好处,他只要把这件事查实了,我们又不跳出来跟他争功,功劳就全是他的。”

    “但他可能向大夏皇朝禀报。”潘龙说。

    他一点也不想跟大夏皇朝扯上关系,一丝一毫的关系都不想。

    韩风笑了:“别说那灵药还没个影子,就算是真的找到了,他为什么要泄露秘密,分薄自己的功劳?我们在锦囊里面只说家中长辈入山除妖被害,跟卢北县县令有仇,这是为了报仇就行了嘛!”

    潘龙愣了一下,然后就忍不住笑了。

    “这真是个好主意!”

    当初卢北县那边,曾经有人入山除妖,结果一去不返。不管他们是不是被县令害死的,这个锅丢给那县令,都算不得冤枉要是县令肯帮忙,他们多半不会死。

    以这个为借口,谁都怀疑不到他们身上来。就算日后真的有人神通广大找到他们,他们也可以一推二五六,推给“自称家中长辈除妖未归,一直在追查”的某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归根究底,延寿灵药虽然珍贵,可对于整个大夏皇朝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大动干戈的东西。何况,灵药到手了,心怀不轨的贪官干掉了,大夏皇朝才不会在乎究竟是谁举报了卢北县县令呢!

    如果他们真要找,那就让他们找去吧。反正潘龙等人,不过是给举报人提供了一些线索罢了。

    三人又仔细商量了一番,将那“举报人”的相貌装束口音习惯都一一设计好了,仔细推敲完善,权当真有这么一个人。

    出城之后,潘龙让韩风和李强继续驾车赶路,自己则单独行动,去找大散关的巡逻士兵。

    韩风当然想要跟上,但这次潘龙却不让了。

    “为了安全,我们一定要演好这场戏。”他严肃地说,“你们要做好伪装,两个人伪装成三个人,已经不大容易了。一个人伪装成三个人,根本就不可能!”

    韩风无精打采地回到车上,潘龙感觉几乎可以看到他耷拉着耳朵。

第四十六章、赠汝等机缘一份

    看着马车远去,韩风还从车窗里面探出头来,不停地向自己挥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潘龙忍不住笑了。

    “不让这小子凑热闹,他一定很难受。”

    但没办法,他这次真的不能带韩风一起来。

    需要两个人扮演三个人,固然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他要施展的手段,实在没办法向韩风解释。

    而且,他也并不打算按照韩风的计划行事。

    “锦囊妙计”这个做法看起来很有趣,其实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锦囊也还罢了,其中那封信,他们是要亲手写的。这就是线索。

    九州大地上奇人异事很多,除了武者之外还有术者。术者主要锻炼的不是筋骨血肉,而是魂魄灵明,他们并不擅长和人搏杀,却有着种种奇妙的本事。

    定丰镇没术者,整个北地术者都很少,仅有的一些大概都在金城防线。潘龙没见过术者,向父亲询问的时候,也没能得到多少有价值的情报术者们的本事神秘莫测,潘家又有那么一个要命的大秘密,别说是跟术者来往,就算是靠近术者,他们都不愿意。

    如果延寿灵药的事情闹大了,大夏皇朝派术者追查,那封信就是个要命的破绽。

    潘龙不知道术者能不能靠着一封信找到自己,但他可不想打这个赌!

    所以,他绝不会留下任何实物,给别人借此找到自己的机会。

    而且他也不打算去跟大散关的大夏禁军打交道,大夏禁军的军官里面有很多都出身于皇族,甚至连血缘关系跟当今天子在三代之内的帝族都有,万一遇到个知道山海经那件事的,那人又脑子一抽要追查,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

    仔细盘算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他点点头,走进了道路旁边的树林里面。

    角色面板切换,使用技能“潜行”。

    他的身影渐渐模糊,很快就消失在了林间阴影里面,仿佛根本不存在一般。

    被动技能“无踪步”激活。

    他迈开步伐,明明走在遍地落叶和尘埃之中,所过之处却只留下并不显眼的痕迹,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点痕迹就会被后续落下的树叶和尘埃掩盖,谁也看不出来。

    (无踪步没有消耗,但潜行却要每三分钟消耗一点魔力值。魔力值上限相当于基本值加精神属性的一半再扣除小数,我的基本魔力是0,升级加了4点;精神属性是41,升级加了10点,至圣之靴又加了10点,现在我的魔力值上限足有34,可以支撑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的消耗……留下十分钟的安全量,我必须在一个半小时里面,把事情给做完!)

    他暗暗盘算着,脚步飞快,一会儿就跑到了散关县城,一溜烟钻了城门旁边卫兵们的休息室。

    值夜班的卫兵们有的已经回家,有的在这里睡觉。不过此时才换班没多久,他们刚吃过早饭都还没睡,或躺或坐,正在闲聊。

    潘龙并没有解除潜行,而是找了一个不会被人碰到的地方,运起真气,把话音稍稍向前面移动了几步。

    “吾乃卢山山神,赠汝等机缘一份。”

    空荡荡的地方突兀地有声音响起,让士兵们都吃了一惊。他们面面相觑,不止一个人下意识地拔出了佩刀。

    “谁!谁在装神弄鬼!”一个看起来像是小队长的士兵大声说。

    “汝等无需畏惧,吾真身不在此,仅仅传话罢了。”

    话音未落,那小队长已经冲到声音的位置,挥刀就砍。

    他理所当然地砍了个空。

    “吾真身不在,汝何必白费力气。”

    小队长叹了口气,悻悻收刀,声音也低了几分:“你说你是山神,有什么证据?”

    “聒噪小儿!吾何须向汝证明!”

    小队长气得鼻子都歪了,却拿这根本不在此地的家伙无可奈何,怒道:“那你要干什么?施展法术消遣咱们吗!”

    “吾欲赠汝等机缘一份。”

    “机缘?什么机缘?”小队长问,“别告诉我说,是你山上有什么宝贝卢山挺远的,我可不高兴那么远过去!”

    “是啊,谁知道你是不是骗我们过去,想吃掉我们!”另一个士兵说。

    “一群蛮物,肉粗血臭,满腹污秽,便是用十斤盐腌了风干,亦是腥臭不堪,吾才不吃!”

    “呵呵,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小队长冷笑,“我们再臭,起码还是活的,活着总比死了好!”

    潘龙暗暗皱眉,他没想到这些士兵居然这么难缠,一点都不相信他。

    (想不到装神弄鬼这招居然不好使……这些当兵的不好忽悠啊!)

    好在,就算不好忽悠也无所谓,哪怕是忽悠不成功,无非也就是效果差点,并不影响他的计划。

    “当真蠢物!罢了,吾懒得和汝等多言,且听吾道来。吾离开卢山已久,近日修为精进,元神出窍,旧地重游。却见一山魈窃据吾之山林,更有荒唐官吏,竟将吾之庙宇改作妖魅之用,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位……我们就当你是山神吧。你的山神庙被妖怪占了,那你去一个雷劈死它好了,找我们有什么用啊?”小队长说,“我们只是**凡胎,帮不了你的。”

    “那妖魅有卢北县县令相助,汝等自然不是对手。但,吾亦不需汝等出手。”

    “你说明白好不好!我们都被你弄糊涂了!”小队长叹了口气,“你又告诉我们卢山闹妖怪,又说卢北县县令帮妖怪的忙,又说不用我们出手……难道要我们帮你报官不成?”

    “正是。”

    “……你就不能自己去报官吗?”之前那个士兵问。

    “缘分不足。”

    “什么意思?”

    “不可说。”

    小队长摇头:“抱歉,我们帮不了你。”

    “卢山之中,有延寿灵药生长。”

    正在纷纷摇头的士兵们,动作齐刷刷地停了下来。

    “此乃吾昔年偶得,移植于此。吾本神裔,寿元绵长,无需此物,只作观赏。不料吾离去之后,那妖魅窃据吾山林,竟吞食一株,由此寿元大增,以山魈粗劣之身,活了二百余岁,直径尚康健壮硕。卢北县县令与其勾结,或亦为谋取此物。”

    小队长咽了口吐沫,陪着笑低声问:“山……山神大人,您的意思是说……您那山上,还有剩下的延寿灵药?”

    “自然如此!”

    小队长的笑容越发谦卑:“您的意思是……送给我们?”

    “呵呵,吾虽不惜此物,但汝等敢收下?”

    小队长笑容一僵,看看大家,苦笑摇头:“的确不敢,这东西比我们哥儿几个的小命值钱多了。”

    “汝等命格浅薄,亦承受不得大机缘。且将此事上禀,待尘埃落定,自有赏赐。”

    小队长恍然大悟:“我懂了!您要借我们传个话。这事情要是不成呢,反正也不是我们的责任。要是成了呢,我们多少也有些功劳,是吧?”

    “正是如此。汝等既然知晓,吾去矣!”

    说完,潘龙闭上了嘴巴,一言不发,却并没有走动,依然缩在那个不容易被人碰到的角落里面。

    士兵们议论纷纷,过了一会儿,他们拿定了主意,在小队长的带领下,走出了休息室。

    等他们走了,潘龙将地上自己留下的少许痕迹清理掉,然后也悄悄地出了门。

    他远远看着这些士兵找到了城门尉,报告了这件事,城门尉一脸纳闷,跟着他们到房里看了一通,然后又出来,奔着县衙去了。

    他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这件事多半是成了!

    散关县和卢北县不仅不相邻,甚至都不在同一个郡。两边的官员就算认识,也不会有多大交情。这县令不大可能为了帮卢北县县令保守秘密,就动手杀人灭口。

    退一步说,就算他想要杀人灭口,“卢山山神”还在,还可以找别人传讯,他能灭得掉寻常士兵们的口,难道还能灭了山神的口不成?

    所以他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将这件事上报郡知府,然后知府上报州牧,州牧自然会派人去卢北县调查,无论能不能找到延寿灵药,卢北县县令勾结妖魅的事情都是会曝光的,而那只山魈的下场,也绝对只有死路一条。

    要是找到延寿灵药,它或许还能死个痛快。要是找不到,州牧怕是会请术者出手,将它体内灵药的药性再萃取出来,那个死法,就很悲惨了!

    但潘龙可不会同情一个作祟多年的妖怪,尤其这妖怪还是吃人的。

    李强打听消息的时候可是听说了的,这些年来,那妖怪吃了不少人。以至于原本有登山传统的卢北县居民们,甚至都不敢接近卢山了。

    潘龙不是连蚊子都要保护的白痴圣母,既然是吃人妖怪,那怎么死都是活该!

    至于那个卢北县县令……如果他真的有本事,能够逃脱罪责,潘龙不介意等自己将来武功高强之后,再悄悄割了这狗官的脑袋。

    当然,按照他的估算,这狗官多半是逃不过眼前这一劫,要跟那与他勾结的妖怪一起死掉,作个同命鸳鸯了。

    他没有再跟着去看个究竟,趁着还有不少时间,快速地离开了散关县,回到山林之中,迈步疾驰,追上了正慢悠悠走在路上的马车。

    “这么快就办妥了?”韩风惊讶地问,“龙哥你也太厉害了吧!”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潘龙笑道,“正好遇到一队巡逻士兵,我就把那封信裹着一个石块,扔到他们附近,然后远远看到他们商量了一阵,急急忙忙回去了事情大概是成了。”

    “这就好!”李强和韩风都满意地笑了,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第四十七章、善恶到头终有报

    大夏皇朝的办事效率果然是高,当他们在路上又走了半个多月,最后来到武功镇的时候,便看到了衙役来到镇衙旁边的布告板前,往上面贴了一张金标朱印的通告,这份通告乃是州牧所发,通篇都是骈文,但意思倒也还算清楚。

    卢北县县令勾结妖魅害人,已经被革职拿办,那妖魅被州府官兵所杀,乃是一只吃人的山魈。在山魈居住的山洞里面,更发现了近百具被啃食过的白骨残骸,而山涧山谷里面发现的数量,还超过这个数目。

    “真是想不到!那山魈竟然吃了二百多人!”韩风很震惊地说,“竟然这么多!”

    潘龙忍不住剽窃了一句名人名言:“先贤有云: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是率兽而食人也。但那终究只是比喻,而这卢北县县令,却是真的率兽食人,果然该死!”

    “它出现在卢山上,大概已经超过了二百年。跟县令的家族合作,至少也有好几十年。二百多人的数量,平摊在这么多年里面,一年大概也就几个人。”李强说,“在雍州,一个县城一年死几个人,甚至可能是外地路过的旅客,根本就是无声无息,谁都不会在意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说完之后,他却深深地叹了口气。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是可以安息了!”

    说完,大家都笑了。

    这件事虽然不是由他们亲手解决,但能有这样的结果,也挺让人满意的。

    大夏皇朝的确是问题重重,可至少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没有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只是,一个卢北县县令被他们设法弄倒了,一只山魈被他们想办法弄死了,但在这九州大地之中,还有多少个没被他们发现?没有被弄倒的卢北县县令?还有多少为祸苍生的妖魔鬼怪?

    这番话,潘龙没有说出来。

    现在大家的心情都很好,又何苦用这些注定没有答案的问题,来破坏大家的心情呢?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很多人来看这张刚刚贴上来的布告。

    托县学制度的福,九州百姓里面识字的很多。很快就有大声朗读,并将布告的意思解释给大家听。

    听了这骇人听闻的消息,百姓顿时为之哗然,纷纷谴责卢北县县令伤天害理、禽兽不如,活该千刀万剐!

    “诸位乡亲这话大概说对了。依小生所见,这狗官怕是真的会被千刀万剐。”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说,“大夏律法之中,便是十恶不赦的重罪,也只止于大辟(砍头),凌迟之刑皆用于伤天害理、丧尽天良之辈。譬如数年之前,凤翔府有塾师奸猥幼女,历年受害者竟逾百人。事发之后,便被判处了凌迟之刑。据说受害者的家属纷纷取了一块刽子手切下的皮肉回家喂狗,切齿痛恨,可见一斑!”

    “这卢北县县令也一样吗?”有人问。

    “自然!”书生笑着说,“鬼域奸邪,终究是见不得光的!诸位乡亲可稍待时日,依小生所见,断则月余,多则三月,便能看到那狗官被凌迟的布告。”

    众人纷纷大喜,连声喝彩。

    潘龙等人也忍不住笑着点头,李强更满脸期待地说:“那我可真要等着看到那份布告了!”

    “可惜我们要去益州。”韩风叹道,“雍州的案子,是不会在益州发布告的,只能等我们回来之后,再看旧闻了。”

    潘龙说:“无论如何,那狗官的下场总是不会变的。就算我们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结果,也是一样。”

    他们心情愉快地去了车马行,跟车马行的老板商量卖车的问题。

    老板仔细检查了马车,然后说:“这车做工极好,价格也会很贵,我不能轻易决定。如果你们真的要卖,可以在武功镇住上几天,等我筹措一些钱财。顺便……呵呵,不瞒诸位,我也要托请衙门的朋友查一查,这车子可有什么案底。”

    潘龙一愣,他倒是完全没想到这个问题。

    韩风忍不住问:“那你要查上多长时间?”

    “短则三五日,长则十余日。”老板说,“兹事体大,老夫不敢儿戏。”

    “怎么要这么久啊!”韩风不高兴地说,“你这人一点都不爽利,哪里像个雍州人!”

    “客官请见谅,老朽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安全第一,万万不敢惹麻烦。”车马行老板说话客客气气,态度却很坚决,“若是诸位客官不耐烦等待,可以去别的城镇。老朽实在不敢冒如此风险,敬请见谅。”

    韩风看向潘龙,等待他的意见。

    潘龙盘算了一番,问:“你能不能给个准确的时间?”

    “这个……实在是给不出啊。”

    “那这样吧。”潘龙说,“今天已经是腊月十九,距离新年也没几天了。我们就在这镇上过年,你来不来得及在新年之前,把这生意给做了?”

    “客官放心!必定来得及!”

    潘龙点了点头,看向韩风:“阿风,看来我们要在这武功镇过年了。”

    “这样也好。”李强说,“此去益州山高路远,你们在武功镇休息一些时日,等新年之后,可以跟商人一起出发。”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潘龙和韩风将车子留在了车马行,车马行则出具了一份文书给他们,还给了一笔定金。因为这车子十分高档,那定金的数量也颇大,足以让一户寻常人家吃上两三年。

    定金到手,他们便住在了车马行隔壁的客栈。这客栈条件只是普通,但食宿一体,倒是十分便利。

    饭后,潘龙估算了一下住到新年所需的花费,分出一部分之后,将剩下的递给李强。

    “这……这是什么意思?”李强一愣,诧异地问。

    “分红。”潘龙笑着说,“江湖相见,就是有缘。咱们一起做了那桩大事,怎么也算是朋友了。这笔钱就当是庆祝咱们弄倒了狗官,强哥你带回家,也开开心心过个年。”

    “老李为什么要回家?”韩风纳闷地问,随即醒悟过来,“对哦,车子卖了,老李你也自由了,我们总不能带着你一起去益州。嗯,你就拿着这钱回家算了。这笔钱不多,但也能买上几亩田,养家糊口,大概也够了。”

    李强连连摇头,不肯收下。

    “我当初生了重病,几乎客死他乡。全靠老板帮忙,才捡回了一条命。所以我答应给他打工几年,以偿还这份人情。”他说,“如今他的人情,我应该算是还了。正好可以轻轻松松再重新出发,拿了你们这笔钱,岂不是又要欠上一笔人情!我是个笨人,欠了人情,连走路都走不利索的!”

    韩风大笑,用力拍着他的肩膀:“老李你这话说的太差劲了!咱们是不是朋友?是吧。既然是朋友,你缺钱,我们有钱,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别想那么多,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你需要钱,我们正好有钱该怎么办,不是一目了然的嘛!”

    李强再三推辞,但潘龙和韩风一致决定,他一个人终究说不过两个人,只能叹着气,将那一包银子收下。

    “对了,老李你下午就要离开了吧?计划去哪里?”韩风随口问道。

    “回家。”李强说,“我出门也好几年了,除了请人捎过几封信之外,一次也没回过家。现在没什么事情,也就不在外面耽搁了,正好回家过年。”

    “我知道你要回家,我是问,你家住在哪里?”

    “从这里向东,过了商洛,在洛口渡向东约莫五十里,大路旁有个李家村,我家就在那里。”

    潘龙估算了一下,惊讶地说:“这么一说,你家离这里不远啊?”

    李强笑了:“没错,以我的脚程,十日之内必定能够赶到。过年之前回家,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你吃完这顿饭,就要出发了?”

    “不急,今天已经晚了。我等明天一早出发。”

    当天晚上,潘龙正在床上睡觉,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他睁眼一看,却是个身材矮小,带着粉红尖顶帽子的老头儿,正翘着白胡子,笑嘻嘻看着自己。

    “你是谁?怎么到我的房里来了?”他诧异地问。

    老头儿哈哈大笑:“你能借我的名号做事,我为什么不能夜里来拜访你呢?做人要讲道理,你说对不对?”

    潘龙微微一愣,想要琢磨究竟是谁,却觉得脑子里面一片混沌,迷迷糊糊想不起来。

    “好了,不要想那些无聊的事情了。”老头儿说,“你帮我解决了一个麻烦,我很感谢你。现在我的真身还在深山里面闭关,只是元神出窍来这里,不便久留。送你一个小礼物,日后如果有缘,欢迎你到卢山作客。”

    潘龙豁然一惊,顿时明白了眼前这人的身份,急忙起身,却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却原来,是一场梦。

    只是他转头一看,看到自己枕头旁边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葫芦,伸手拿起来,里面晃荡晃荡,似乎是液体,更听到隐约有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自酿果酒一杯,略有延年益寿之效。一口喝完,大概能够延寿十年。”

    他急忙询问究竟,但却得不到半点回答,只有手上的葫芦真真切切,作不得半点虚假,轻轻一摇,里面的灵酒晃荡作响。

第四十八章、山神的酒

    潘龙在屋里转了一圈,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才确定自己刚才大概真的是遇到了卢山山神。

    能够进入别人的梦中,并且送来一件东西,这绝对不是普通术者能做到的事情。

    入梦不算什么,别说是术者,很多鬼魅都能做到。但运送实物,就是了不起的神通试想,如果你有这本事,想要杀死谁的话,都不需要大动干戈,只要半夜三更的时候运一根长针到他的面前,直接钉进他的脑袋里面,就算完事了。

    这种杀人方法他从没听说过,大概也就意味着,有这能耐的术者真的非常少。

    (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潘龙坐在床上,皱眉思考。

    自己已经做得很隐秘,自我感觉没露出什么马脚,就算是有高人能够读取那些士兵们的记忆,也不大可能从中找到关于自己的线索。

    卢山山神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才能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自己?

    潘龙怎么也想不明白。

    莫非仙佛之流,当真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大神通?

    还有,这卢山山神,究竟是不是仙佛之流?

    他越想越不明白,只能叹了口气,将这些疑惑放到一边。

    至于那葫芦延寿灵酒,他并没有立刻饮用。

    这位高人究竟是谁?他还没能完全肯定。就算真的是卢山山神,这延寿灵酒也是真货,它也不一定就没问题。

    按照故事,这位山神是个喜欢捣乱的脾气。自己就算是帮了他的忙,可也冒了他的名。奖赏之余小小地惩罚一下,不无可能。

    没准那酒延寿归延寿,喝了之后却会上吐下泻一番。又或者喝了那酒,会头昏眼花醉醺醺好几天……这些都有可能。

    反正他还年轻,不急着延寿。

    倒是……没准将来,爷爷或者别的哪位长辈,会用得着它。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韩风的惊呼。

    他急忙收起灵酒,闯入韩风的房间,却见韩风呆呆地坐在床上,手上拿着一个小小的葫芦,和自己那个一模一样。

    “龙哥。”看到潘龙过来,韩风有些傻乎乎地说,“我刚才梦见卢山山神了,他还送了我一葫芦酒,说是能够延寿十年。”

    潘龙这才放下心来,笑着说:“我也梦见了,他说是感谢我们帮他解决了麻烦,送给我们的礼物。”

    “啊,果然不是做梦?”

    “应该不是做梦。”李强的声音传来,他也走了进来,手上拿着一个同样的葫芦,“我刚才也梦见了卢山山神,得到了一份延寿灵酒。”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设法惩治卢北县县令和那只山魈,并不是为了讨好山神。却不料无心插柳,竟然因此取悦了卢山山神,并得到了山神的礼物,可谓意外之喜。

    “这酒,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潘龙问。

    韩风哈哈一笑,直接拔掉酒葫芦的塞子,一仰脖子,将小小的一葫芦酒全都喝了下去。

    “味道有点酸,山神老头的酿酒技术不怎么样啊。”他咂咂嘴,笑着说,“想那么多干什么,直接喝了算了!多活十年,挺好的。”

    潘龙笑了笑,看向李强。

    李强却没有这么做,他想了一下,说:“我要把这酒带回家。若是祖父祖母还有人在,便孝敬他们。若是没有,便孝敬母亲。”

    韩风“咦”了一声,惊讶地看着李强,赞道:“看不出来,老李你还是个孝子啊!”

    他随即有些懊恼:“早知道,我就把这酒也留下,带回去给老爹了。他大概成不了先天高手,如今也快五十岁了。给他延寿十年,总好过我自己浪费……”

    潘龙笑着拍拍他肩膀:“别懊悔了,如果让你父亲选的话,他必定是希望你延寿,而不是自己延寿。何况只是延寿十年,说实话也挺一般的。没准我们闯荡江湖的时候,还能找到延寿效果更好的灵药呢!”

    他这话倒也并不全是单纯的安慰,延寿灵药之中,效果比这酒更好的,的确很多。

    远的不说,当初潘家祖先卖给长安商会的那一株“琼玉花”就能延寿三十年,若非如此,也不可能卖出偌大价格,更不可能让长安商会借此一飞冲天。

    而在九州的传说之中,延寿效力还在琼玉花之上的灵药,也比比皆是。

    这些灵药之中最常被人们提到的是“交梨”、“火枣”,相传很多仙佛都栽种它们,一颗就能延寿百年。当初潘家祖先想要借助山海经残片制造,却没能成功的“不死草”,更是能让凡人拥有堪比仙佛的无穷寿命,长生不老。

    相比之下,这延寿十年的一葫芦灵酒,倒也的确不算太过惊人。

    被潘龙劝了一番,韩风的心情才算是好了一些。他正要说什么,突然眼睛发直,脸色发红,迷迷糊糊地说:“啊呀,我有点醉了。”

    话音未落,他就躺了下去,随即打起呼噜来。

    潘龙和李强面面相觑,没料到竟然会这样。

    二人急忙检查一番,确定韩风当真只是醉了他脸色酡红,呼吸之中带着浓郁的酒气,脸上还傻乎乎地笑着,看起来跟一般的醉鬼没什么分别。

    只是……那小小的一葫芦,估摸着不会超过一两酒,怎么就醉了呢?

    “他酒量不佳?”李强问。

    潘龙摇头:“我这兄弟多的不敢说,寻常烈酒的话,一两斤不在话下。”

    “这一葫芦究竟多少?”李强好奇地将韩风喝完之后放在一边的酒葫芦拿起来,看了看,又拿起桌上的茶杯,从装着冷开水的陶罐里面倒了一杯水,试着灌进去。

    才灌了小半杯,酒葫芦就满了,水溢了出来。

    “的确只有不到一两的样子啊……”李强自言自语着,坐到椅子上,收好东西,然后一仰脖子,将那一葫芦水喝了下去。

    潘龙看着他做完这些,问:“还有酒味吗?”

    “微微有一点,很淡。”李强说。

    “有醉的感觉吗?”

    “等等再说。”

    李强等了片刻,脸色突然变红,身体也晃了两下,他扶着旁边的桌子,有些吃力地站起来,脚下不怎么稳当,走了一步,又重新坐了回去。

    “果然烈酒!”他有些口齿不清地感叹,“喝下去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片刻之后就感觉酒劲猛地冲上来,比喝了几大碗烈酒还狠!”

    “这么厉害?!”潘龙有些惊讶,拿起放在桌上的酒葫芦和水杯,也灌了一葫芦,一口喝了下去。

    喝完了这几乎已经没有酒味的清水,他坐在床边歇了一会儿,果然感觉酒劲冲了上来。虽然没有李强说得那么厉害,但约莫也相当于喝了一大口烈酒的感觉。

    “这卢山山神的酿酒之术,真是出神入化!”他不由得赞道,“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酿出如此烈酒?”

    “有机会……去卢山,我要求他再给我一些。”李强含含糊糊地说,“不用长寿……这就很好……”

    说完,他头一仰,躺在椅子上睡着了。

    潘龙连连摇头:“喝酒喝醉也就罢了,你竟然喝水都能喝醉,简直丢人!”

    他站起来,将李强拖回他自己的房间,扔到床上,然后关好韩李二人的房门,自己也回房睡觉去了。

    一觉睡醒,天已大亮。

    他去叫醒李强的时候,李强依然有些睡眼朦胧,似乎还残留着几分酒意。潘龙往他脸上扔了一条湿毛巾,才算让他完全清醒过来。

    “啊!我要赶路回家!”

    于是他急急忙忙收拾行李,然后和潘龙一起来到韩风的房间,却见韩风依旧还是昨晚躺着的姿势,正在呼呼大睡,身上的酒味半点没散。

    “怎么办?要叫醒他吗?”

    “算了,让他睡吧。”潘龙笑着说,“反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到新年,他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好了。”

    “也好。那么,我就告辞了。”

    “不吃个早饭?”

    “行李里面有干粮,到路上再吃吧。现在时间已经不早,我要赶快出发,否则来不及在天黑之前找到城镇落脚了。”李强说,“现在,我可真不敢住在村庄驿站里面啊!”

    他说着拍了拍腰间,潘龙知道,他拍的是藏在外衣下面,皮革腰兜里面的银子和延寿灵酒。

    关好韩风的房门,潘龙陪他下楼,送他出了客栈,目送着他一路走远,直到出城离去。

    “一路顺风,朋友。”

    他默默祝福一番,然后回到客栈,买了早餐的热粥饼,端到了楼上,坐在韩风的屋子里面吃了早饭。

    吃饭的过程中,他一直注意着韩风的模样,却见这小子始终呼呼大睡,没有半点要醒来的意思。

    “能吃能睡是福气,你就好好睡吧!”

    将值钱的东西收在身上,他下楼向客栈掌柜叮嘱了一下,悠哉悠哉地出了门,在武功镇里面游览起来。

    武功镇不大,潘龙只用了不到半个上午,就把镇子里外所有值得看一看的地方都逛了个遍。他还去了一趟车马行,伙计告诉他,老板出门了,大概两三天之后才能回来。

    很显然,这老板是去调查那辆马车的事情了。

    “唉,没有韩风陪着,逛街也很无趣啊!”潘龙又逛了一会儿,只觉得无聊。

    韩风那小子不管到什么地方,都能迅速找到值得一去的风景名胜或者人文古迹,无论是一堵墙还是一棵树,他都能很高兴地说上半天。但潘龙自己游览的时候,却觉得一切都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破墙老树,有什么特别的?到处都是嘛!

    很显然,和韩风相比,他缺乏一颗旅行家的心。

    同样行万里路,韩风或许能够写出若干篇游记来,甚至能编纂出几本书,他大概就只能画一张地图,标注“某年月日,在这里杀了一伙强盗”、“某年月日,在那里收拾了一条狗官”之类的事情。

    虽然是老乡,年龄也差不多,但他们两个人,真的是犹如晏子所说的那样,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

第四十九章、过年

    韩风这一醉,就睡了很久。

    一天两天……他始终躺在床上,时不时打两个呼噜,脸上带着傻傻的笑容,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什么梦,一副很愉快的样子。

    要不是看他脸色红润,精神也不差,潘龙怕是已经急得跳脚了。

    “这一葫芦酒喝下去,怎么就醉了这么久?”

    “难道说,所谓的‘延寿十年’,其实是一口气睡上十年不成?”

    他有些担心,忍不住自言自语。

    按照另外一个世界的传说,有个叫做陈抟老祖的仙人,就是个睡觉能手。号称大睡三千小睡八百,动不动一觉睡上几个月、几年甚至更久。靠着这种类似冬眠的方法,这位神仙活了很多很多年,从唐朝活到了宋朝,当真长寿。

    如果韩风也这么睡上十年……

    “这会得褥疮的吧?”

    等他睡到第五天,潘龙忍不住找伙计帮忙打来热水,给这小子擦了一遍。韩风这家伙睡得跟死猪一样,用热毛巾给他擦身体的时候,他竟然还在打呼噜!

    伙计也看得目瞪口呆,问:“这位小公子……他究竟得了什么病?”

    “天晓得。”潘龙反问,“你看呢?”

    “小人看他脸色红润,身上酒气浓重,莫不是喝醉了?”

    “差不多吧。”

    “那……为什么喝醉了,会醉这么久?”

    潘龙翻了个白眼:“我要是知道为什么,早想办法了!”

    “要找个大夫吗?”伙计问。

    “你认识能治这个的大夫?”

    伙计想了想,摇头。

    “还是算了,小公子的情况倒也安稳。横竖不过是睡觉……就让他睡睡吧。”

    于是韩风就继续睡了下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夜里,只见一盏油灯点在桌上,潘龙无精打采地坐在旁边,正在打瞌睡。

    “啊,龙哥,你也喝醉了?”他下意识地问。

    潘龙霍然一惊,跳了起来。

    “你总算醒了!”

    “啊?我睡了很久吗?”

    “也不是很久……正好十天。”潘龙叹了口气,“今天恰恰是除夕夜,你若是今天再不醒,就可以算是睡过一年了。”

    韩风大吃一惊,纵身跳了起来:“我睡了十天?!”

    “没错。还好没睡十年。”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要睡十年?”

    “延寿十年嘛,一口气睡上十年,那可不就是延了十年的寿么?”

    韩风张大嘴巴,目瞪口呆。

    过了许久,他才讷讷笑着说:“好在只睡了十天!要是真的一觉睡上十年,等醒来之后,岂不是我侄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了……”

    他大哥韩山几年前已经结婚,有个五岁的儿子。而韩风自己也才十五岁,生日还偏小。如果他真的一睡十年,还真的会出现侄子比他年纪大的情况。

    好在,他只睡了十天。

    卢山山神的延寿灵酒,大概是醉一天就能多活一年。

    一觉醒来,韩风明明十天没吃没喝,却一点也不饿不渴。第二天早上,他在伙计惊讶的目光注视下,若无其事地拖着潘龙出去逛街。

    “武功镇我已经逛遍了。”潘龙无奈地说,“我甚至知道,从西门到东门,是一千零四十六步;从南门到北门,是一千二百三十三步。这城里的每一间店铺我都进去过了,每一棵古树我也都看过了……真的,没什么可看的!”

    “龙哥你还数步子?太无聊了吧。”

    潘龙叹了口气,无语摇头。

    但韩风不愧是旅游专家,居然愣是找到了新的景点从今天下午开始,武功镇的人们就会在镇子中央的小广场上点燃篝火,那团篝火会一直烧到明天早上,意味着明年的日子也一样红红火火。

    “篝火有什么好看的?”潘龙问。

    “等一下还有人唱戏文啊。”

    潘龙无法理解韩风为什么那么兴奋戏文很有趣吗?这小子连书都不肯读的,为什么会对戏文感兴趣?

    但既然韩风想要看戏,他也陪着看戏就是了。

    今天唱的戏文是“天剑记”。作者是古代的著名戏剧家文超公,时代大概在大夏皇朝建立初期。这位戏剧家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创作能力当真出类拔萃。有人统计过,光是那些可以肯定由他创作的戏剧,就有四十余部,称得上是著作等身。

    “天剑记”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还是系列剧。第一部“九重塔”,第二部“妖精乡”,第三部“生死箭”,第四部“刀剑决”,第五部“昆仑梦”……故事剧情让潘龙有莫名的熟悉感,总觉得在哪里看到过。

    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之前在定丰镇看人唱戏文,唱同样由文超公写的刀客三传(“惊鸿刀”、“谈笑刀”、“寂寞刀”),仙凡四记(“天河记”、“劈山记”、“思凡记”、“黄袍记”),熟悉感更是强烈,强烈到让他怀疑这位是不是他老乡的地步。

    但无论是不是他老乡,这位文老先生都已经去世多年,怎么都和他没关系了。

    除非这位老先生能死而不灭,只要有后人记得他、传唱他的诗文,他就可能死而复生,否则就算是他曾经留下遗嘱,要把遗产给自己继承,也是不可能的。

    大夏皇朝法律规定,无论是遗嘱还是合同,有效期都只能维持到当事人死亡五十年之后。而这位文坛传奇已经死了超过二十个五十年……

    从午后三点到晚上八点,戏班唱了一段又一段,到最后毕竟还是全唱完了。

    时候不早了,戏班也要休息,也要准备过年。

    不仅仅戏班要过年,大家都要过年。

    “最后那段唱得真好!”回客栈的路上,韩风兴高采烈地说,“比当初去定丰镇唱戏的戏班唱得好多了!”

    他手舞足蹈,还时不时拔刀出来,以刀作剑挥舞几下,模仿戏文里面角色的动作:“几句话一唱,就能让人感受到故事里面的气氛,听得久了,甚至感觉自己好像进了戏文之中一样……真是太好了!”

    潘龙笑着点头,他刚才也有类似的感觉。

    但他知道,那压根不是什么表演水平高,而是表演者精神强度异于常人,全神贯注表演的时候,意志散发出来,感染了周围的普通人。

    有如此强度的精神意志,实力必定不凡,不是修炼奇门武学的高手,就是术者。

    (这个戏班子里面还真是藏龙卧虎,想不到雍州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戏班,都藏着如此高手!)

    他一路感叹着回到客栈,吃了宵夜,洗脸洗脚正要睡觉,突然感觉窗外的夜色异常清凉,探头一看,却见夜空清澈,群星连闪烁都不闪烁了,明亮得仿佛触手可及一般。

    (咦?!)

    他心中一愣,突然有些灵感,朝着戏班的方向看去,却见戏班驻地上空,隐约有气息盘旋。那气息非龙非蛇,羽翼伸展,隐隐有文鸟之像。

    (莫非我还真猜对了,他们戏班里面真有术者,这是术者在修炼?)

    (还是说,这戏班里面藏着个鸟妖,正在吞吐灵气?)

    他琢磨了一下,也就放到了一边。

    那气息正而不邪,有一股平和温暖的味道,显然不是什么害人之辈,无需多管闲事。

    睡了一会儿,他被窗外传来的爆竹声给惊醒了。

    推窗看去,只见处处篝火,爆竹连声。就连客栈门口,老板都点起了篝火,将一根根竹竿伸进去,烧得噼里啪啦。

    “新年了啊!”

    感叹声从隔壁窗边传来,却是韩风也被惊醒了,正在感慨:“又是一年,我这就十六岁了。”

    “恭喜你又长大了一岁。”

    “龙哥你这说法,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那我应该说什么?”

    韩风想了一会儿,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不对劲。”

    他没有再说这个话题,问:“龙哥,你觉得老李他……到家了没有?”

    “应该顺利到家了吧。”

    “过年能够回家,真好!”

    “是啊,他出门在外闯荡几年,最后能够带着一笔钱和礼物回家,倒也算是好结果。”

    “咱们什么时候回定丰镇?”

    潘龙笑了:“想家了?”

    韩风的笑容有些腼腆:“嗯,有点想家。”

    “益州很远的。”潘龙轻叹了一声,“到了益州,大概就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了。然后随便有点什么事情耽搁一下,可能就来不及在大雪封山之前越过鬼门山……再怎么算,估计也要等后年才能回家过年。”

    韩风也轻叹了一声:“一下子就是两年,闯荡江湖还真不容易!”

    “是啊,要不怎么大家都说‘江湖路远’呢。”

    二人沉默了一会儿,韩风说:“等去过了益州,我们再去扬州看看吧。”

    “唉?你不是想要回家吗?”

    “从益州,过荆州,到扬州……然后北上,去青州,再去中州,最后从冀州转路回北地。”韩风看着满天繁星,幽幽地说,“这一圈转下来,回家的时候估计我也该行冠礼了。到时候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下半辈子就用来写书,把这一路上的见闻都记下来……”

    他说着哑然失笑:“龙哥,我现在就打算这些,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早早把人生规划好了,有什么不好的?”潘龙反问。

    “是啊,没什么不好……”韩风点点头,又问,“龙哥你呢?”

    “我啊……送你回北地之后,我大概会继续闯荡江湖。什么时候修成先天,什么时候才会回家。”潘龙说,“我爷爷是先天高手,老爹也是,母亲可能也会突破先天。我如果不能突破先天再回去,总感觉在家里低人一头。”

    韩风哈哈大笑:“那你的儿子可是要比我儿子小一大截了!到时候兄弟可就反过来了。”

    “那有什么不好的吗?”

    “也是,没什么不好。”

    这个晚上,两人没再睡觉,而是看着窗外家家户户的篝火,听着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在满天星光下聊到了天亮。

第五十章、终南山

    大年初一,潘龙和韩风在武功镇玩了一整天。

    今年说来也巧,初一就是立春,新年和春节是同一天,所以格外热闹。赛会、集市、祭祀都在纷纷举行。韩风拖着潘龙到处跑,到处赶场。

    他们凑到在外面田间祭祀的队伍里面,跟着被用柳枝洒了几点水,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他们在集市转来转去,各种吃的买了一大堆,潘龙两只手几乎都拿不下了他不怎么吃零食,这些都是自诩“我家祖上定然是有饕餮血脉”的韩风吃的。

    他们观看赛会,看着那些在大冷天光着膀子的壮汉们扛着神像,一边高喊“国泰民安”,一边在街道上走来走去,跟着众人一起欢呼。

    这一天,着实热闹。

    但再多的热闹终究也会过去,大年初二,他们就和商队一起出发,向着南方行去。

    武功镇的商队人数不多,也就十四五个人。他们的运输工具是驴马和独轮车,驴马之类就不用说了,独轮车虽然运载能力较差,却胜在比寻常车辆更能适应崎岖狭窄的地形,可以用来翻越终南山的栈道。

    当然,靠着这样的运输条件,他们自然不可能走得很快,一路上走走停停,直到傍晚时分,也才只走出了二十五六里。

    “这也太慢了!”晚上宿营的时候,韩风私下对潘龙说,“一天连三十里都走不到,现在还是平地大路。这要到了栈道上,他们岂不是跟乌龟爬一样了!”

    潘龙也觉得这些商人们实在走得有点慢之前他们跟着长安商队的时候,一天可是要走四十里地的。

    二人商量了一番,就跟商队的领队辞行。

    领队倒也并不阻拦,相反,他挺乐意跟这两个年轻人分开的。

    出门在外,讲究和气生财,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可这两个年轻人背弓佩刀,动作矫健、目光敏锐,一看就知道是闯荡江湖的少年武者。这种人年轻气盛,吃不得半点亏,咽不下半口气,跟他们在一起,没麻烦也要惹出麻烦!

    他之前没有拒绝潘龙和韩风加入的要求,只是本着“不惹麻烦”的习惯罢了。现在两人主动提出要走,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初三一大早,潘龙和韩风吃了早餐,就出发了。

    他们骑着两匹在武功镇买的驽马,悠哉悠哉走在路上。驽马自然走不快,但怎么也比商队快得多了。很快,他们就把商队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一天下来,对照路边的里程碑,他们已经走了三十五六里,比商队快了一大截。

    只可惜晚上休息的时候,两匹驽马都显得疲惫不堪,明显是不能再这么赶路了。

    “这马真差!”看着它们那没精打采的样子,韩风不高兴地说,“跟咱们之前的马比起来,简直差得太远了!”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之前的马已经跟马车一起卖掉了。在武功镇,也买不到什么特别好的马。

    虽然说西北出良马,但良马自然早就被大型的骡马商会垄断,成群成群地运到中原去售卖。想要在武功镇这种小地方买到好马……也不是不行,就是价格太不合理。

    韩风醉酒昏睡的那几天,潘龙已经把武功镇的商铺都逛遍了,马匹的价格自然也都问了。他本拟买两匹好马,但考虑了一番,还是决定换成了驽马。

    “跑不动就跑不动,明天咱们步行,牵着马走就好。”听了韩风的抱怨,他轻松地说,“或者我们可以步行半天,骑马半天……反正东西都扔在袋子里面,又不用负重,走路也挺轻松的。”

    韩风琢磨了一下,觉得似乎倒也可以,这才不抱怨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步行一段路、骑马一段路,两者交替,速度的确不慢。

    驽马跑不快,也背不动重物。但没有负重的正常行走,对它们来说是毫不费力的,相反还能恢复一些力气。这样下来,它们也不算累,潘龙和韩风也能时不时地休息一阵,旅行变得轻松起来。

    但当他们走过了终南山脚下的山北镇,开始走上登山之路的时候,情况终于不同了。

    终南山并不算是特别陡峭的山,它的山路也不算特别崎岖。至少跟潘龙他们之前走过的鬼门山相比,这座名山要友善得多。

    不仅如此,翻越终南山的道路,也修建得颇为明智。

    这条据说由昔年帝甲子亲自规划的山路弯弯曲曲,尽可能在地势比较低的地方走过。虽然道路漫长,但山势相对来说没那么高。

    山不高,气候自然就不太冷,空气也不太稀薄。对于要翻山越岭的人来说,多走一段路换取这个好处,完全值得。

    当然,如果是武林高手要赶时间,自然可以沿着大夏皇朝建立之前的旧山路走,那样的话,也许只要两三天,就能翻越终南山。

    就像当初长安商会的商队翻越鬼门山一样,难是难了点,但的确是够快的。

    一般来说,像终南山旧山路,以及鬼门山山路那样的道路,才是常理。而像是终南山栈道这样的道路,反而是比较罕见的。

    栈道修得长,建造难度就大,维护成本也高。这种做法,和人们长久以来的习惯并不相符。

    如果不是帝甲子威望卓著,大家都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绕来绕去的漫长栈道,根本就不可能修建得起来。

    直到栈道修好,沿着栈道通过终南山变得容易又安全,人们才明白帝甲子是多么的远见卓识。

    只可惜,随着时光推移,朝廷对这条栈道的维护力度也渐渐降低,这条曾经安全的“终南坦途”,如今已经不像当年那样一马平川了。

    “咴溜溜”因为木板断裂而一脚踩空的驽马嘶鸣着,却怎么也稳不住身体,直接歪出了栈道,就这么嘶鸣着摔了下去,落入了下方并不很远的树林之中,顷刻间只剩下碰撞之声,再听不到一声马鸣。

    潘龙和韩风面面相觑,额头上都是冷汗。

    他们本拟自己武艺高强,又只是牵着马步行,而且无论人还是马都没有负重,是彻底的轻装上阵,应该会比较安全。谁知道才走了不到半天,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刚才……我竟然还想要拉它一把。”过了许久,韩风才定下神来,颤声说,“我刚才要是拉了它的话……怕是也……摔下去了吧?”

    潘龙严肃地点头:“一匹马可不轻,你拽不住的。而且就算你拽住了,天晓得你脚下的木板能不能撑得住……这条路上,咱们怕是没办法带着马一起走了。等到这段栈道走完,咱们就将它放归山林,也免得白白葬送了它的性命。”

    二人提心吊胆地试探着向前走,短短五六余里的路,竟然足足走了大半天,一直到夕阳西下,才算是走完了这段栈道。

    这一路上,他们又遇到了三四次木板腐朽断裂的情况,幸亏早有准备,才避免了危险。

    如此行路,自然对精神的损耗极大。刚出了栈道,他们就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要把这一天来的惊心动魄全都吐出去,让自己好安定下来。

    栈道之间的这段山路,修建在较为平缓的山坡上。道路宽阔不说,还有好几片石头铺成的空地,一看就知道是给行路人休息用的。在空地上,甚至有几座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的木屋,足以遮风挡雨。

    潘龙和韩风将那匹幸运的驽马放生,看着卸下了马具的它欢快地走进了山林之中,才收好东西,选了一间木屋进去。

    这木屋比他们预料中的要坚固许多,而且看起来明显有不少修缮的痕迹。可能平时路过的行人们都在维护它,又或者是进山采药和打猎的山民们在维持着它的状态良好。

    他们甚至还在炉灶旁边看到了一些劈好的干柴、软草,以及现成的火镰和火绒。

    “这就是所谓的‘猎人小屋’吧?”点起火来,韩风坐在炉灶旁边烤火,愉快地说,“每一个路过的行人都可以在此借宿。作为代价,走之前要帮忙补充柴火……我以前只是听人提起过,却想不到今天居然亲眼见到了!”

    北地苦寒,荒野之中危机四伏,根本容不得久居,自然也谈不上什么“猎人小屋”。终南山也未必安全,可这里好歹已经接近九州腹地,入山打猎和寻宝的人挺多的。此处毕竟还是接近外界,有维护妥善的猎人小屋,倒也并不奇怪。

    二人关好门窗,上紧闩闸,轮流睡觉,安安心心地过了一夜。夜里只听得山风呼啸,更隐约有野兽咆哮弹声音,叫人有些不安。

    换班的时候,韩风突然说:“龙哥,咱们放走的那匹马……会不会被什么猛兽吃了?”

    看他那有些忧郁的模样,怕是值夜的几个钟头,都在想这件事。

    潘龙愣了一下,回答:“被吃了也只能算它倒霉。何况也不一定被吃了吧。反正起码比跟着我们一起走,然后像前一匹马那样摔死好。”

    韩风想了想,安心地笑了,然后就去呼呼大睡,呼噜声打得像是敲鼓一样响亮。

    “这小子,看起来没心没肺,其实心思还是挺纤细的嘛。”看着他熟睡的模样,想起他刚才皱眉担心的样子,潘龙忍不住笑了,“毕竟还是小孩子啊,就算是一匹马,相处这么多天,也就有感情了。”

    他看着炉中的火焰,听着外面的山风和兽鸣,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山海经残片里面经历的那两个世界。

    (我不在的时候,那两个世界是否就真的不存在?)

    (如果它们继续存在的话,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山海经残片、九州鼎、帝甲子、我家先祖……他们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想着想着,他突然笑了。

    人生就是要这样充满了未知,有足够多的秘密等待自己去探索,才算是有趣嘛!

    现在这个充满了危险却也充满了机遇的人生,不正是当初在和平世界生活的自己,一直想要追求的吗?

    (能穿越到这样一个世界,有这样的际遇,真是挺不错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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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他终于拿到了家族祖传的金手指,也知道了家族祖传的秘密。——他们家,是大夏天字第一号逆贼!夏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夏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夏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