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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     夏逆txt下载     夏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一章、当年我就不该看那些同人小说!

    虽然知道这世界多半来自于自己前世接触过的幻想题材作品,但潘龙想了好久,也想不出来它究竟来自哪里。

    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前世的大事他倒是还记得,但诸如自己玩过什么游戏,以及那些游戏有什么内容,他哪里可能样样记得?

    毕竟他既不是传说中能够二十四史倒背如流的自带外挂的“历史爱好者”,又不是传说中工农矿商军民医教全方位精通的“普通大学生”,对于此刻所处的这个世界,他只是莫名觉得眼熟而已。

    他目前只能确定这又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而且应该是欧美风格的看人物的相貌和习惯就知道了。

    欧美风格和亚洲风格有很大的区别,尤其是人物的形象。一边追求立体感,对于阴影和暗色调的使用炉火纯青,标榜“即使是幻想,也要画得跟真实一样”;另一边追求强烈的表现力,在乎的是让观众第一眼就抓住自己要表达的重点,对于真实感则不那么看重。

    表现在人物形象上,最明显的就是“美型”的程度。“剑与悲歌”的世界就算是个寻常的小村子,里面也几乎人人都五官端正,乃至于俊男美女屡见不鲜。而这个世界,光是他看到的三个人……也不能说不好看,但绝对不属于俊男美女的那个风格。

    比方说那位给他最强烈印象的老人,看起来绝对谈不上漂亮,但却有一种“人老了就该长这样”的感觉,除了欧式相貌之外,那种现实感,是上次绝对没有的。

    而这个话很多的小姑娘,也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活泼少女的感觉,绝对没有“剑与悲歌”里面的莉莉娜那种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直击男人好球区,就差在身上贴一张标签,写上“媚宅”二字的感觉。

    有了这个判断,他就能够把自己需要回忆和对照的范围大大缩小。

    另外,他还确定了一件事。

    自己这三位临时的同路人,遇到麻烦了,而且麻烦还很大。

    最明显的证据就是,他们聊了好一会儿,这三个人依然还没有自报家门,连姓名都没告诉他。

    期间那个粉色短发的少女曾经说到“我们是……”,但却立刻就被老者咳嗽一声给打断了,然后她就反应了过来,很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谈起西边那座城市或者说要塞的情况。

    它被称之为“保护烛光”,是这个世界最著名的知识的殿堂。里面收藏了大量珍贵的书籍,据说这世界上所有的知识,只要是落于文字的,都能在这里找到如果在这里找不到的话,那么多半在别的地方也找不到。

    这话应该是比较夸张的说法,但这个要塞作为知识之神教会的中枢,在整个大陆上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甚至于,如果称其为“知识的圣地”,大概也没什么问题。

    他们三个人应该在其中生活了多年,对它非常熟悉,少女讲起这座城堡里面的典故,可谓信手拈来。

    但当潘龙某一次随口提到“为什么离开”的时候,少女也显得有些茫然。她转头看着老人,希望从老人那里得到解答。

    老人沉默不语,嘴抿得紧紧的,眼神沉重而忧虑。

    潘龙看得出来,他心里满是担忧。

    这让潘龙有些疑惑,这位老人虽然沉默寡言,但他的气质和眼神,都说明了他是个有故事的人。而“有故事”往往就意味着“有实力”,一个有故事的老人,怎么会如此畏惧?

    难道说,又是和“剑与悲歌”一样,一开场就面对中后期的强敌,只能逃跑吗?

    想到这里,潘龙心中暗暗一凛。

    开局遇boss这种事情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他上次能打得赢,不代表这次也能赢。而且就常理来说,打不赢才是正常,打赢了那故事还怎么编下去?

    (我需要增强实力!)

    他暗暗对自己说。

    问题在于,该怎么增强实力呢?

    琢磨了一会儿,他试着在心中默念,打开角色面板。

    一个透明的光幕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光幕上除了之前早已熟悉的内容之外,还出现了“切换”的按键。

    潘龙心中一喜。

    (很好!这是个游戏世界!)

    这个世界无非是影视作品、书面作品或者游戏作品,前两种也就算了,在游戏世界里面,理论上每个角色都会拥有自己的角色面板。

    既然他来了,既然他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一员,那当然也会有属于他的角色面板。

    只是,他没料到两个世界的角色面板竟然不能统合,而必须进行切换……

    【姓名:潘龙】

    【种族:人类-北地人(体质+1,智力-1)】

    【等级:0】

    【经验值:0】

    【职业:无】

    【力量:17】

    【敏捷:16】

    【体质:18+1+2/20】

    【智力:15-1】

    【感知:14】

    【魅力:14】

    【阵营:混乱善良】

    【信仰:无】

    手指滑过,下一页是武器方面的内容。

    这一页都是各种各样的武器图案,整整齐齐排列着。有的图案后面空空如也,有的后面则存在数量不等的银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双交叉的拳头后面,除了四颗银星之外,还再加上了一颗更大的金星。

    他试着将精神集中在上面,随即得到回馈那是他对各种武器的熟练程度。银星的数量多少,代表熟练程度的不同。而唯一的那颗金星,则代表他此生专注于这种武器,能够得到额外的好处。

    他大致总结了一下,自己归纳出了结果。

    【武器熟练:空手格斗4,刀1,长弓2,短弓1,长矛1,匕首3,投掷3】

    【武器专精:空手格斗】

    手指再滑过,下一页都是辅助技能,他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自己会的都列在里面,数量很多,一时数不清,三四十种总是有的,这些就没有等级高低了,只有“有”或者“没有”。

    但凡他有的辅助技能,都在列表的上方,以高亮显示。而他没有的……就是列表下方那片暗色调的技能了。

    总的来说,不会的比会的更多。

    (果然就像是一句名言说过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啊!以有涯逐无涯,那是要扑街的,但有条件的话,或许可以考虑多学一些……)

    再滑动手指,出现的是法术页面。这个页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下一个页面是神术,同样什么都没有。

    潘龙暗暗苦笑,看自己的属性,大概法术什么的,这辈子都跟自己扯不上关系了吧……

    再翻页,是“特殊能力”,他只有一个特殊能力,就是“真气”。

    【真气:奇妙的特殊能量,可以通过以锻炼为主的多种途径提升。在运用这种力量的时候,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增益效果,并且因为真气的强度和消耗速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增幅。】

    【常驻增幅效果:体质+2/不超过20】

    (看来我苦练的内功还是蛮有用处的,就是不知道先天高手的真气增幅能达到多高……像老爹那种,体质增幅应该可以+3甚至+4吧?上限估计也不会只限于20,没准是21或者22……)

    再下一个页面是装备栏,跟“剑与悲歌”的版本并没多少区别。

    最后一个页面是日志,同样没什么区别。

    但在日志上,潘龙却找到了他现在急需的情报。

    【你加入了葛力安、查内姆和爱蒙的冒险小队,队长为葛力安。】

    【你的冒险小队正在从烛堡前往友善之臂。】

    看到这两行字,潘龙顿时恍然大悟,知道了自己这次究竟来到了什么世界!

    (哈!原来是“查内幕大侠历险记”啊……这位甭管什么任务都能追查出一堆内幕,写作战士读作侦探的英雄人物,现在还是个菜鸟呢。)

    那也是他曾经玩过的游戏,但时间已经非常古老,古老到他连这游戏的名字都不大记得了没办法,那时候他玩的游戏是英文的,而他的英文实在是菜,也就能读出几个角色的姓名罢了。

    至于剧情和选项,反正蓝色的选项是做好事,红色的选项是做坏事,一目了然,完全不需要懂英语。

    他当初就这么懵懵懂懂地玩通了关,直到很久之后,网络时代发展起来,他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游戏同人,才根据同人里面的介绍推测出了剧情,也不知道对不对。

    按照那些同人里面的说法,这位“查内幕大侠”乃是恶神之子,跟同为恶神之子的青梅竹马一起生活在名叫“烛堡”的要塞里面那个“烛堡”大概就是他们之前说的“保持烛光”,只是自己缺乏相关的知识,判断错了而已。

    他们平安地生活了不少年,但后来,好像是另外一个恶神之子要来找麻烦,那个烛堡的老大不肯保护他们,他们的养父葛力安很厉害的魔法师就只好带着他们连夜逃走。

    但是在逃走的路上,他们被敌人追上了,一场恶战,葛力安牺牲,查内姆和爱蒙侥幸逃脱,开始了一边躲避追杀,一边设法为养父报仇的艰难历程。

    (按照剧情的话,我们应该很快就会遇到恶神之子沙洛佛克拦路截杀。也不知道那厮究竟有多强?我能不能像打死“至圣者”色列斯一样打死他?)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感觉双方也就是菜鸡互啄罢了。无论这个老头葛力安还是对面那个光头佬沙洛佛克,都是菜鸡。现在我进了游戏,对付他们,应该也不难……吧?)

    潘龙不是很有信心,因为在那些同人里面,都把光头佬写得很厉害。某个笔名“三坑狗”的家伙,甚至把这厮写成了“战争圣人”,其强度让潘龙现在想起来都很担心。

    ……反正他肯定打不过。

    回忆起那些个同人小说,他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而且,十分的担忧。

    因为他竟然觉得,那些同人小说里面所描写的实力,才是他心目中的沙洛佛克的模样。

    (真是卧了个大槽!这世界是按照我心目中的样子描绘出来的吧?那岂不是说,我要对付的光头佬,就是那个强力版的?)

    (艹!我当年为什么要手贱,看那么多的同人小说啊!)

第二十二章、新的角色面板

    想到可能要面对一个极为强大的邪派魔头,潘龙就觉得头疼。

    一瞬间,他甚至考虑是不是现在跑路算了。

    毕竟,葛力安跟他非亲非故,查内姆和爱蒙自然也是如此。何况,这一战原本就只有葛力安会死,查内姆和爱蒙都可以安然无恙因为似乎有一位正道大佬,被称之为12345的正在赶来。

    (等等,这个世界有传送术的,那位大佬为什么不直接传送过来?)

    (对啊,葛力安也是个很厉害的法师,他为什么不直接用传送离开?)

    他琢磨了一下,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更是想要转身走人。

    但就在这时,葛力安突然开口了。

    “等一下如果发生战斗,你们把马解开,直接骑马逃走。”

    潘龙一愣,还没说话,爱蒙就急匆匆地说:“你说什么啊!为什么我们要和别人战斗?就算是战斗的话,我们为什么要逃走?怎么能留下你一个人面对敌人!你是个法师,没有人替你挡在面前的话,一把匕首就可以杀掉你!”

    葛力安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但潘龙改变了主意。

    如果葛力安一直隐瞒危险的话,他可能就真的走了。但葛力安竟然会事先提醒……哪怕他只是在提醒查内姆和爱蒙,也算是善意的体现了。

    人予我以善意,我当以善意回报。

    所以他决定留下,哪怕是到时候打不过光头佬沙洛佛克,至少也要帮助查内姆和爱蒙逃走。

    反正连两只菜鸟都能骑着马冲出去,以他的本事,短时间狂奔的时候起来比马快得多,没理由跑不掉。

    (既然如此,那么我的初始职业也就可以决定下来了。)

    他暗暗点头,选择了自己的职业。

    【野蛮人:你是来自于蛮荒世界的战士,艰难的生活环境赋予了你比文明社会的同行更加强壮的体魄,也让你更加不擅长使用自己的头脑。你以力量和直觉行走人间,藐视外部世界的繁文缛节,坚持着自己的荣誉准则。】

    【属性:野蛮人的力量和体质必须大于15。每提升一个等级,野蛮人获得10点生命最大值提升,以及完整的体质调整值成长。】

    【武器特长:如果没有获得“战斧”、“投掷武器”、“双手剑”这三种武器熟练,则默认获得。如果已经获得,可额外获得三点武器熟练,加在这三种武器里面,最多不超过三星。】

    【装备特性:野蛮人可以使用任何装备,他无法学习魔法、使用魔杖和卷轴,但这并不妨碍他使用魔法药水、魔法道具以及魔法武器。野蛮人可以穿重甲,但当他的铠甲等级超过板条甲时,他将无法激发与生俱来的狂暴力量。】

    【特长:野蛮人在野外生存、狩猎、攀登、奔跑、追踪、游泳、忍耐等技能方面有额外的优势,当使用这些技能的时候,他们将获得双倍的属性附加值增幅效果。】

    【特殊能力:狂暴。野蛮人可以通过一个完整的准备时间(约6秒)进入狂暴状态,狂暴状态下的野蛮人无视任何影响精神的法术,能有效抵抗各种影响身体的法术,即使受伤导致生命归零,也不会立刻死去,而是会在战斗结束之后死亡。】

    【限制:当使用狂暴能力的时候,野蛮人将无法拥有清晰的头脑,本能地攻击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而如果同伴在这个时候对他表现敌意,那他将有可能敌我不分大开杀戒。因为狂暴产生的精神沸腾,他将会完全拒绝神力表现为无法得到任何神术增益和治疗。无论战斗是否胜利,当狂暴时间结束的时候,他会立刻陷入虚弱。】

    【社会关系:野蛮人在文明社会里面走得并不容易,当面对弱小者的时候,他容易被警惕和怀疑,当面对强者的时候他又容易被藐视和挑衅。但相对的,人们会在勇气和武力上信任他们,偏见有多厉害,这种信任就有多厉害。当野蛮人回到蛮荒世界时,他作为勇士的荣誉,会让他在一切的社会活动中都能受益。】

    (唉,这种老游戏就是简陋,如果我去的是后来的游戏,那么会有很多职业可以选,而且还能获得不少很有用的专长……)

    潘龙看着自己的角色面板随着获得职业而发生变化,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

    但他随即又笑了能力简陋既是坏事也是好事,他固然没什么特殊的能耐了,可敌人也没有了啊!

    如果用这个系列游戏之后的作品比方说穿越前不久玩的vr游戏“追随闪光”,那光头佬沙洛佛克天晓得会强到什么地步!

    按照“追随闪光”的规则,像是沙洛佛克这种拥有神血的高级战士,简直就是一个会行走的绞肉机,稍稍弱一点的人物在他的面前,根本连反应都来不及,就会被一刀两断。

    (好吧,这么一想,其实还是好事……)

    再仔细看了看角色面板,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自己心中涌起的力量那是关于如何使用战斧的详细知识,以及如何控制怒气,让自己进入狂暴状态的知识。潘龙暗暗点了点头,比较满意。

    然后,他又试着切换角色面板,将其切换到了“剑与悲歌”世界的盗贼职业。

    之前的那些知识如同流进了沙漠的水,一下子就消失了大半,但之前只是模模糊糊印象的那些关于盗贼的能力,却又涌现了出来。

    (看来,我每切换一个角色面板,能力都会随之变化……这似乎可以玩出不少花样啊?)

    (如果我每到一个游戏世界,都能得到一个基础职业,以及获得一套角色面板的话,那倒是非常有趣呢。)

    想象了一下自己将来有许多角色面板可以自由切换,每切换一个就来个大变身的情况,他不由得暗暗好笑。

    到时候,他的敌人们一定会很痛苦。

    刚刚准备好和一个强大的武者厮杀,结果他一转身变成了神射手。然后打着打着,他逃跑了,变成了盗贼,隐匿在暗处发动偷袭。情况不利的时候,他还能突然狂暴,宛若不死之身……

    (哈哈哈哈!那时候他们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就在他暗暗得意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夜空中,有几只鸟儿盘旋。

    “快停车!”他下意识地喊出来,“前面有敌人埋伏!”

    查内姆立刻勒住了缰绳,让拉车的马停了下来,葛力安和爱蒙则疑惑地看着他。

    潘龙指向那几只在空中盘旋的鸟儿:“现在已经是晚上,这些鸟本该归巢,却在空中盘旋而不落下,这意味着它们的巢穴附近有危险的东西,让它们不敢靠近。”

    爱蒙连连点头,然后好奇地问:“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知道这些知识?”

    “这是我家乡的常识,我们那边强盗很多,经常要小心被埋伏。”

    爱蒙瞪大了眼睛,十分的震惊:“你的家乡也太厉害了吧!……等等,你想起自己家乡了?”

    “没错,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些,我都想起来了。”潘龙随口回答,并且跳下了马车,拔出了自己的佩刀。

    葛力安一言不发,默默下车,爱蒙和查内姆也都跟着下来,纷纷检查装备,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这时,前方不远处传来了狂妄和粗鲁的笑声。

    “真是令我惊讶,你们竟然能够提前发现我的埋伏!”这声音犹如金属摩擦一般尖锐,让人一听就很难受,“但这并没有意义,无非额外增加了你们的绝望和痛苦罢了。”

    说着,许多身影从树林里面走了出来,缓缓逼近。

    一看到那些声音,潘龙就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敌人太多了!

    光是矮小的地精,就有二三十个。这些小东西虽然既没什么武力也没什么勇气,但只要有强大的生物在后面压制着,它们还是能够作为杂兵凑合着用的,蚂蚁多了也一样能咬死大象,何况是地精!

    那些身材拥有土狼脑袋和高大身躯的怪物是豺狼人,它们可不好对付,哪怕只有一个,也需要四个经过训练的、有足够默契的、队伍整齐的冒险者,才能比较稳当地将其拿下。而此刻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豺狼人,足足有六个!

    更不要说后面那两个身材高大到让人害怕的怪物,它们差不多相当于两个身材较为矮小的人那么高,强壮的体魄充满了力量,手上提着的粗大木棒随时都能把任何敌人给打成一团肉泥。这是名为“食人魔”的可怕怪物,看名字就知道它们有多么令人畏惧。仅仅一只食人魔就足以威胁一个村庄,而如果经过了训练,甚至只凭一个食人魔,就可以让一队巡逻的士兵溃不成军。

    至于站在这些家伙们之后,那个在火把的映照下,一颗脑袋油光闪亮的大个子潘龙已经懒得考虑他了。

    是的,他很强,超强,没准比他们四个加起来还强,但那又怎么样呢?

    反正……光是眼前这些,他们就已经打不过了。

    “喂,你们究竟有什么过节?”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问,“我觉得,我们应该撤退。”

    “是啊,葛力安,我们逃跑吧,面对这样的敌人,逃跑没什么可耻的。”爱蒙也劝道。

    葛力安沉默不语。

    查内姆按照他之前的交代,将两匹拉车的驮马身上的车辕解下,让它们随时可以奔跑。

    这个战士话不多,但总是非常可靠。

    “老先生,你确定要跟他们打?”眼看着敌人慢慢靠近,潘龙忍不住说,“你是个魔法师吧?为什么不用法术带我们一起离开呢?”

    “离开?”不等葛力安回答,沙洛佛克先大笑起来,“这里整个被我以神力罩住了,什么传送法术也休想使用,你们逃不掉的!”

    潘龙这才明白究竟,对胜利的希望又减少了一分。

    就在这时,葛力安深深地叹了口气,举起了手上的拐杖。

    从拐杖的顶端,一道白色的光芒腾起,映入天空。

    然后,原本还算晴朗的夜色,一下子就变得昏沉沉,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狂风突兀而来,空气中更是弥漫着潮湿的气息。

    “我来制造一场大雨。”葛力安总算开口了,“然后,你们就逃走吧。”

第二十三章、林中夜战

    葛力安竟然能够凭空制造出一场大雨来,这让潘龙对他的评价高了几分。

    无论东方仙侠还是西方奇幻,“呼风唤雨”都是高手的象征。那种只有几十米范围的“造风术”之类也就算了,但凡能够比较大范围影响天气的,无不是相当层次的高手。

    葛力安一动手,就要制造大雨,而且似乎还真的能说到做到。潘龙顿时就对他多了几分信心也许他真的能够跟沙洛佛克一伙打得有来有回,只是缺乏好帮手,才不幸落败生死?

    所以他非但没有逃走,反而向前一步,走到了葛力安的前面。

    “你需要一个帮你挡在前面的人。”他说,“法师可不适合孤军作战。”

    葛力安笑了,这是他今晚第一次笑。

    “现在不走,等一下可就走不掉了。”

    潘龙也笑了:“总共就两匹马,让他们跑吧。没准我被打到半死的时候,又会再传送回去呢?”

    话还没说完,爱蒙和查内姆一左一右上来,站在他的身边,为葛力安充当前卫。

    “你们走啊!”葛力安顿时怒了。

    “要走,打赢了一起走!”查内姆用坚定的语气说。

    说完,他拿出护面罩,装在了头盔上。双手握剑,作出了战斗的姿势。

    爱蒙比他动作更快,嘴里说着“我觉得我们挺强的”,脚下却已经发动了潜行技能,身体渐渐变得透明,隐没在夜色之中,几乎看不见了。

    眼看着大家都作好了战斗准备,葛力安也不是矫情的人,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吧!”

    说着,他将发光的拐杖一挥,狂风就卷起无数的土石枝叶,迎着正在向他们逼近的敌人飞去。

    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地精原本正兴高采烈恃强凌弱是它们最喜欢的事情,但被这狂风卷着的土石迎面一砸,它们旺盛的士气顿时就为之一遏。

    “法师!”

    “有法师!”

    这些矮个子绿皮乱七八糟地叫嚷着,不止一个停下了脚步,露出了想要逃跑的意思。

    即使是魔物,也明白施法者的神秘和强大,更明白与施法者为敌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但还没等它们开始逃跑,一个豺狼人就挥动了手上的砍刀,将距离自己比较近的某个犹犹豫豫不敢冲上去的地精直接砍倒。

    “冲!否则,死!”它用宛若犬吠的声音大叫。

    地精们吓了一跳,继续向前冲去。

    “先别施法。”潘龙大声说,“仅仅是一些地精的话,我们对付得了!”

    说着,他朝着已经距离自己很近的地精们冲了过去。

    他挥舞着长刀,一刀就将一个地精砍倒,同时脚步移动,躲过了其它地精的攻击,再挥动长刀,又是一刀。

    尽管“刀”这种武器的熟练度并不是很高,但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现实毕竟不是游戏,不存在什么熟练度高就能一回合砍几刀,熟练度低就只能砍一刀的情况对于他这样各种常见武器都熟练的人来说,利用脚步的移动争取空间,然后尽可能快地攻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刀光闪烁,仅仅两三秒钟,就有四个地精倒在了他的刀下。

    而这个时候,查内姆甚至还没来得及决定是要跟进?还是要继续守在葛力安的身前。

    地精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凶悍的战士?顿时乱七八糟地尖叫起来。

    “强大的战士!”

    “危险!”

    “不打了!”

    豺狼人们又挥舞砍刀,砍死了第二个地精。

    “进攻!否则,死!”

    地精们无奈地继续向前,但潘龙的长刀挥舞得越来越快,每一刀都能砍倒一个,他一个人几乎就变成了一堵墙,让地精们无法冲破;又像是在地上画了一条死亡之线,每一个胆敢越线的地精都会立刻死亡,绝无例外。

    这条位于树林里面的小路,实在不够宽阔。狭窄的地形限制了地精们,让它们无法将人数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其实它们只要朝着两边一散,冲进树林,就能绕开潘龙。但是……后面的豺狼人不让。

    地精的德行,作为老邻居的它们最了解。面对这样的强敌,将地精们聚集在道路上,还能多少消耗一些敌人的力气,给敌人带来一点或许有用的伤害,要是放任它们散到树林里面,它们绝对会立刻就逃走,根本别指望它们还会继续战斗。

    在滴血的长刀震慑下,地精们又一次崩溃,但又一次被后面同样滴血的砍刀逼着向前。

    这些平时热衷于袭击单身旅人,或者是潜入村庄偷窃牲畜和钱财,乃至于杀害儿童和老人的小魔物,将欺软怕硬刻进了骨子里面。面对两边的利刃,它们只能委委屈屈地重复着这个凄惨的过程。

    但无论豺狼人还是潘龙,都不会同情它们。

    相反,如果可以的话,无论哪一方,其实都想要杀光它们。

    终于,在倒下第十六个地精之后其中三个是被豺狼人砍死的,地精们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恐惧,发出疯狂而凄惨的叫声,冲进了道路两边的树林。

    就听到那叫声乱七八糟地越传越远,显然它们这次是真的吓坏了。

    “希望它们能够吸取教训,以后别再招惹人类。”潘龙笑着说,“这样的话,也许可以多活几天。”

    “它们!多活。你!现在死!”豺狼人之中,一个特别高大的沉声说。

    潘龙摇摇头:“想要我死,靠嘴巴可不行。”

    他随即轻蔑地笑了:“哦,我说得不对。你们这些家伙的嘴巴相当的厉害,我等一下可真的要小心点,别被口水沾在身上,那太恶心了。”

    豺狼人们愤怒地大叫,一起冲了过来。

    林中的道路不够宽阔,只能容纳三个豺狼人并肩冲锋,所以另外三个就跑到了旁边的树林里,试图一起包抄。

    此时树林里面已经十分的黑暗,几乎看不清周围。但潘龙的双眼却在这黑夜里面微微发光,将真气贯注在双眼上,让他能够暂时获得在黑夜中看清东西的能力。

    不是很清晰,但足够看到豺狼人们冲过来的模样。

    (如果我能够再转个职的话,无论盗贼系的进阶职业就有“锐眼”技能,到时候无论是迷雾还是黑暗,都不能阻碍我的视线了。)

    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一闪而过,然后迅速被沸腾的战意取代。

    面对六个来势汹汹的豺狼人,他不仅没有后退,反而继续向前冲去。

    狭路相逢勇者胜!

    豺狼人们根本没想到潘龙居然敢冲上来,被他抢得先机,挥刀就砍。

    黑夜之中已经看不到刀光,只有尖利的刀风,夹杂在葛力安召唤出的狂风之中。

    风声里面,冲在最前面的豺狼人身体猛地一僵,迅捷的脚步慢了下来,举起砍刀的右手也落了下来,接着整个人迎面扑倒。

    鲜血从它的咽喉流了出来,连着生命一起流逝。

    但潘龙也中了一刀。

    豺狼人们的身手远不是地精可以比拟的,它们的勇气更堪比优秀的军队。潘龙一刀杀了冲在最前面的豺狼人,并不能震慑它们的同伙,而只会让它们更加愤怒。

    即便潘龙反应很快,脚步几乎没停过,面对两把刀,他也只能选择挨上一刀。

    左肩中刀,但并不重。坚韧的北地妖兽皮革制成的铠甲防御力并不逊色于普通的金属,化解了大部分的力量,只是一个轻轻的皮肉之伤罢了。

    潘龙根本没理睬自己的伤势,继续挥刀,趁着两个豺狼人那笨拙的刀法一击就难以收回的空隙,一刀捅进了第二个豺狼人的咽喉。

    和地精不同,这些豺狼人都穿着铠甲。那是将结实的厚金属条用链子并排捆扎,制作成的甲具,名为板条甲。它的防御力当然比不上厚金属片整体打造的铠甲,但仓促之间想要用寻常钢刀将其砍破,也不大可能。

    所以他只能以咽喉、面门这些铠甲防护不到的位置,作为攻击的目标。

    刀风从背后传来,皮甲再次被砍破,这次伤了两处。

    三个豺狼人从两边的树林里面冲出来包夹,潘龙甚至来不及选择合适的方向躲避,只能下意识地一闪,只躲开了一刀。

    守在葛力安身前的查内姆没有夜视的能力,但他清楚听到了潘龙中刀时候的闷哼。

    “可恶!”他大声说,“父亲,帮我用一个法术!”

    “不行。”葛力安拒绝了他,“猫头鹰之眼的持续时间并不长,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不能看着同伴孤军奋战而无动于衷!”查内姆愤怒了。

    “只凭那些豺狼人,赢不了他。”葛力安冷静地说,“准备好治疗药剂,等一下帮他简单包扎。”

    就在说话间,潘龙又砍倒了两个豺狼人,自己也又中了两刀。

    他的身上已经血淋淋的,尽管这些伤口都不深,但就算只是皮肉之伤,也一样会流血。

    而且,他的敌人还有不少。

    剩下的两个豺狼人不说了,那两个食人魔也正在缓缓接近。

    更可怕的是,沙洛佛克同样在缓缓走来。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挥动长刀,挡住了一个豺狼人的攻击,并用“带”字决,将那把砍刀带到一边,自己则刀势一变,从它的脖子抹过。

    这个豺狼人从喉咙里面发出咯咯的声音,颓然倒下。

    潘龙本拟会再挨上一刀,却听到身后传来了利刃刺破身体的声音,以及豺狼人濒死的惨叫。

    “抱歉,我到现在才找到机会。”爱蒙的声音变得没那么轻快了,“它们的铠甲太结实,不能从甲片的缝隙里面刺进去的话,匕首拿它们没办法。”

    潘龙笑了:“你已经帮了大忙。”

    “那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们退回去,休息一下。”潘龙说,“葛力安的法术,差不多也该准备好了吧……”

第二十四章、打不打得过,总要试试才知道

    “查内姆大侠历险记”属于欧美游戏里面一个很著名的系列,叫做“地牢与天龙”,而这个系列游戏当中的法师,威力强大、手段丰富,但续战能力却很差,需要尽可能地精打细算,小心分配自己的法术,才能避免打到一半法术用尽,只能拿着小匕首或者轻型弩浑水摸鱼,完全失去存在感。

    葛力安自然是一位实力强大的法师,但再怎么强大的法师,法术也是有限的。所以潘龙才会自己去迎战那群地精和豺狼人,以帮助他节约法术。

    现在,地精已经溃败,豺狼人已经全灭,剩下大魔头沙洛佛克和两个强悍的食人魔。这些实在已经超出了潘龙能够应付的极限,所以他就退向了马车附近,还顺手拉上了爱蒙。

    没有来得及大显身手,只是背刺了区区一只豺狼人,让爱蒙有些不满足,她说:“我觉得我还可以再去背刺一个,我的背刺威力还是很大的!”

    潘龙还没劝说,查内姆先开口了。

    “你能刺到食人魔的后心吗?”

    爱蒙估算了一下彼此的身高差距,摇头。

    她的身高也就一米六左右,那两个食人魔只怕足有三米高。她想要刺到对方的后心,踮着脚都够不着啊!

    “我可以背刺那个光头。”她的话音里面明显有些逞强的意味,“我能刺到他后心的!”

    查内姆严肃地说:“你真的确信你能在刺了他一刀之后,还有命活下来?”

    爱蒙一听“哥哥”的语气变了,立刻缩了缩头,小声说:“也许……可以吧?运气好一点就行。”

    查内姆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他知道,妹妹已经放弃了冒险的想法。

    众人说话间,葛力安拐杖轻轻一敲地面,银白色的光芒在他们周围展开,然后每个人的头顶都浮现出了一只银色的透明猫头鹰虚影。虚影只存在了不到半秒钟就化为光点落下,但他们却顿时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明亮了起来,原本黑漆漆几乎要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变成了寻常黄昏时候的昏暗。

    这种程度的昏暗,丝毫不影响行动和战斗。

    查内姆急忙拿出治疗药水给潘龙喝下,凝聚着神圣力量的绿色药水刚进肚子,潘龙就感觉自己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伤口舒服了很多,血也不怎么流了,甚至连原本因为激战而有些疲惫的精神,都恢复了几分。

    他打开角色面板,果不其然,看到自己的生命值恢复了不少。

    不仅如此,他的经验值也提升了。

    五个豺狼人,每个给他提供了300的经验值;十三个地精,每个提供了100点经验。加起来已经有了2800点经验,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意味着他只是这一战,就已经可以提升人物等级了。

    他当然没有犹豫,直接提升了角色等级,从1级升到了2级。

    一个等级的提升,给他带来了15点的生命值直接就翻了一番。

    这让他的伤势几乎瞬间就恢复得差不多了,毕竟15点生命值之中损失了9点,然后又恢复了4点(那瓶治疗药水的功劳),也不过是10点,正好介于“轻伤”和“中等伤”之间,怎么也不能算是好。

    可是,30点生命值,只损失了5点,那甚至连“轻伤”都算不上,勉强可以算是“轻微伤”而已。

    用比较实际的例子就是,刚才他的伤势算是皮开肉绽但没伤到筋、骨头、大血管和内脏,现在他的伤势不过就是破了几块皮,流了一点血不会比拿美工刀制作模型的时候不小心划了一下手更严重。

    而下一级,需要4000的经验值才能达到。

    (我记得等级不超过3级的时候,是不会有经验惩罚的,杀什么怪物获得的经验值都不会衰减……这么说,我可以升到3级之后,再努力攒一波经验值,一口气提升更多等级。)

    (反正……3级正好可以拿到一个额外的武器熟练点数,以及辅助技能点数。)

    (唉,到7级的时候能够得到额外攻击次数,可惜太遥远了……)

    等级提升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提升和伤势恢复,也让他给人的感觉有了明显的变化。查内姆和爱蒙都很羡慕地看着他这两个菜鸟都是1级,起码在这一战里面,他们升级的可能性不大。

    葛力安倒是见多识广,一点也没有惊讶的意思。他只是看了潘龙一眼,微微点了点头而已。

    这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迷路勇士“潘”,的确是一位可靠的帮手。但在他和沙洛佛克这个等级的战斗里面,无论是潘还是自己的养子养女,都还太弱了。

    也许再给他们几年的时间,他们就能成长到足以改变这场战斗的胜负,可至少现在还不行。

    他心中暗暗叹息,脸上却依然平静,说:“等一下我用法术击倒两个食人魔,你们去彻底杀死它们,动作要快。我不能将高级的法术浪费在这种家伙身上,那就正中了沙洛佛克的下怀。”

    “没问题。”潘龙点头,“只要你能弄倒它们,给我五秒钟,我就能把它们都变成死的。”

    食人魔不是巨魔,虽然力量更强一些,智力也更高一些,偶尔还能出现可以施展法术的变异个体,但食人魔的恢复能力并不比别的生物更强。

    如果沙洛佛克带来的是两个巨魔,那就比较麻烦了。这种讨嫌的怪物就算被砍下脑袋甚至大卸八块都不会死透了,非要用火焰或者强酸,才能将它们彻底杀死。

    葛力安看了看三个年轻人,笑了一笑,然后对着已经距离不远的两个食人魔举起了拐杖。

    “上吧!”

    随着他的命令,在他的杖顶浮现了如同阳光一般灿烂的金色光芒。这光芒飞射出去,准确击中了两个食人魔。

    高大的怪物身体摇晃了两下,颓然倒地。它们的双眼翻白,神情呆滞,陷入了眩晕之中。

    (怪物眩晕术?这法术不是只能对比较弱小的怪物吗?怎么对食人魔都有效?)

    潘龙一边冲锋,一边纳闷,但随即就想通了葛力安可不是低级的小法师,而是能够和正道大佬往来结交,能让沙洛佛克这邪派大佬都要刻意带一群炮灰来消耗他的法术,才有信心击败的强大魔法师。

    像他这样的高手,自然有增强法术威力的手段。又或者,那干脆就是“怪物眩晕术”的进阶版本。

    在这个世界里面,各种各样的特色法术多如牛毛,有什么可奇怪的?

    只用了片刻,他就冲到了那两个躺在地上的食人魔旁边,正要动手将它们杀死,突然心头警兆大起,下意识地纵身一跃,正好躲过了一块当胸飞来的石头。

    那石头分量不轻,至少也有十几斤,却飞得极快,在空中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呼啸,然后砸进了旁边的树林。

    伴随一声闷响,一棵颇粗的树直接被它给砸断了,轰然倒下,架在旁边的树上。

    潘龙看得眼皮跳动,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比那棵树更加结实,要是被刚才这一下砸中了,绝对当场死亡,直接就大爆回去了。

    朝着石头飞来的方向看去,只见沙洛佛克轻松地笑着,笑容却十分的狰狞。

    “啊,竟然躲过去了,挺有两下子的嘛。”他说,“你是个不错的手下,有兴趣跟着我混吗?我能给你的好处,可比葛力安这个老穷酸强多了。”

    潘龙轻轻落地,警惕地看着他,完全没有理睬近在咫尺的两个眩晕之中的食人魔,沉声回答:“当你的手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刚刚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下死了一地吧!这种首领,我觉得不靠谱。”

    “地精和豺狼人这种炮灰,哪里够资格算是‘部下’呢?”沙洛佛克满不在乎地说,“食人魔勉强可以算了,但还不够。如果你愿意加入我,那倒是有资格算我的部下了。怎么样,有兴趣吗?我的势力可不小。”

    潘龙冷笑:“我的长辈曾告诫过我,对于上位者,永远不要相信他们的话,而要从他们的行为来判断他们的意图。你觉得,你的行为背后,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反正我可不信,你真的会在乎区区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你的意思是,想要拒绝我的好意?甚至于,想要跟我打一架吗?”沙洛佛克大笑起来,“究竟是什么让你有了这样的自信?面对区区几只豺狼人都打得那么艰难的小家伙,你还差得远呢!”

    潘龙回答:“打不打得过,总要试试才知道。就算是输了,也比被你欺骗,失去利用价值之后随手杀掉更好!”

    “你真聪明。”沙洛佛克不笑了,“但聪明人都不长寿啊!”

    话音未落,他骤然加速,身体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幻影呼啸向前,直奔潘龙冲了过来。

    此时查内姆和爱蒙也刚刚赶到,正在用武器杀死那两个被眩晕的食人魔。沙洛佛克这个冲锋,赫然将他们三个人都纳入了攻击范围。

    看着这光头反派以惊人的速度冲过来,潘龙知道,这次是怎么也躲不过去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将真气完全振奋起来,不退反进,迎着沙洛佛克冲了过去,竭尽全力拍出了一掌。

    这一掌直取中宫,没有任何变化,就是快到极点,也沉重到极点,正是潘家铁掌功夫的杀招摧心式。

    一声轰鸣,潘龙觉得自己的右掌简直就像是打在了钢铁上面一样,非但力量半点都发不出去,反而被震了回来。手掌上的骨头顿时就裂开了,一条右臂也完全失去了直觉,脚下更是站都站不住,被那反震的力量冲得倒飞出去,只觉得天旋地转,也不知道摔出多远,才重重地落在地上。

    这一落地,他才感觉浑身上下无处不疼,尤其是整条右臂痛彻心扉,低头一看,手臂已经扭曲成了怪异的形状,骨头明显是断了。

    “糟糕!”

    他自言自语,从嘴里出来的却不是话音,而是一大口鲜血。

    他试着打了一下,果然就像猜测的那样,对上沙洛佛克这邪派大魔头,现在的他还是力有未逮。

    好在,他的努力并非没有收获。非但查内姆和爱蒙已经杀掉了那两只食人魔,一左一右跳进了树林躲避,就连葛力安都准备好了法术。

    拐杖一挥,暴雨从空中落下,为激战而作的准备工作,终于完成了。

第二十五章、并不精彩的高手过招

    狂风暴雨,席卷了整个森林。

    在一片暴雨之中,葛力安神情肃然,将发光的拐杖指向天空。

    云层里面传来了隆隆的雷声,一道道电光犹如龙蛇游走,时不时照亮雨夜,却又瞬间消失。明亮和黑暗频繁交替,令人目眩。

    在这暴雨之中,沙洛佛克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

    “你的法术很有趣。”他说,“但想要打败我,这种程度的法术可不够。”

    他说得很自信,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那呼啸的狂风、倾泻的暴雨、震怒的雷霆,都只是午后的和风吹过,暖洋洋让人想要睡个懒觉一般。

    葛力安没有跟他斗嘴,默默念诵着咒语。

    金色的电光从天空落下,劈向沙洛佛克,但就在闪电落下的同时,这光头佬突然足下发力,由静转动,顷刻间雨幕里面轰起一片白茫茫,便已经不在原地。

    于是闪电落了个空,只轰在地面上,高温蒸发了雨水,白雾升腾。

    但沙洛佛克已经到了葛力安的面前。

    在他的身后,空中弥漫着一道白痕,那是被他身体撞碎的雨滴。

    在他的身边,轰鸣声正在响起,那是他的剑撕裂了空气。

    一只巨大的透明的手掌凭空出现,拦在他的面前,却被他只一挥剑,就斩成了无数细碎的光点。

    几团由水聚合而成的人形想要拖住他的双脚,却被他只是一跺脚,就震得支离破碎,直接变回了一潭积水。

    空气中浮现出几个透明的身影,扑到了他的身上,却被他身上腾起来的一圈赤红色的微光冲激,溃散于无形。

    葛力安花费了好一段时间,布置的几重法术,只不过抵挡了他不到两秒钟的时间而已。

    那道闪电,能够轻易杀死几个潘龙这样的高手,甚至就连沙洛佛克也不敢硬接。但沙洛佛克看着葛力安的眼睛,就知道了他攻击的位置和时间。再强的攻击,打不中也是枉然。

    那只手掌相当于一个不惧生死的大力士,能够轻松捏死地精之类怪物,就算是食人魔都会被它困住好一段时间,但沙洛佛克只用一剑,就摧毁了它。

    那几个水元素和风元素,都不是寻常炮灰,而是从元素位面召唤来的魔怪。它们合起来足以击溃一支巡逻小队的军人,却只是被沙洛佛克跺跺脚,撞了撞,就全都溃败。

    而做完了这所有的一切,沙洛佛克甚至连大气都没喘一下,脸色没有丝毫动容。

    他脸上之前伪装出来的假笑已经全都消失不见,此刻的他神色严峻而冰冷,就像是戴着钢铁的面具一般。森然的杀气从他的身上不断溢出,简直就像水库开闸一般奔腾不息,只是短短的几秒钟,林间空地上的气温就下降了一大截。

    躺在不远处的潘龙甚至看到,沙洛佛克脚下的积水正在飞快地结冰,一层薄薄的冰层正在以他为中心,朝着周围蔓延。

    (靠!这也强过头了啊!)

    他心中怒吼,觉得自己这次绝对是被那几篇同人小说给坑了!

    如果游戏里面的光头老沙真的有这么强,那他还混什么社会团体?还给人当什么手下?这样的武力,就算惹不起诸如12345那样的大佬,也足以在这个世界绝大多数地方横着走了吧!

    但没办法,他当初看那些同人的时候,就觉得它们说得很有道理。

    老沙是何等人物?堂堂故事大反派,游戏的最终boss,而且,他还是个光头!(重点)

    当年有个著名的梗,叫做“我秃了,也变强了”。讲的是一个战斗力大到难以估量,几乎打什么对手都只用一拳头就能搞定的光头佬的故事。

    那个故事很有名,以至于大家后来一看到光头,立刻就会联想到“这家伙会不会很强啊”。

    光头会不会很强?潘龙不是很确定。但当初他看同人的时候,看到“沙洛佛克是个光头,所以他这么强也是很合理的”,当时是十分赞同的。

    而现在,他就要面对自己当时拍案叫绝带来的后果。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要拍键盘而起,大喊着“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跟那些支持这个说法的人吵上三百个回合!

    (悔不当初啊!)

    就在潘龙懊恼万分的时候,葛力安和沙洛佛克已经电光火石地交手了好几轮。

    总的来说就是:葛力安不断闪现,沙洛佛克紧追不舍。

    从场面上看,一点也谈不上激烈或者精彩。

    在这个过程中,光头老沙不断消灭一个又一个“葛力安”,但他消灭的全都是幻影,没有哪怕一个是真实的。

    潘龙甚至怀疑,那个正在被追杀的“葛力安”,其实也是假的。真正的葛力安,早在开战的第一时间就已经躲藏了起来。

    一个老练的魔法师,绝对不会让自己去和强大的战士刚正面,这么做的魔法师都死了。

    潘龙左右看了看,发现查内姆和爱蒙自从躲进道路两旁的树林之后,就没有再出来。或许他们已经得到了葛力安的传讯,甚至可能已经逃走了。

    也许……葛力安只是在竭尽所能地拖延时间吧?

    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按照那些同人的说法,12345大佬之前收到了葛力安的求援,正在赶来。而在游戏里面,主角的确是在葛力安死后没多久,就遇到了这位“不可攻击”的大佬。

    (或许我们能够坚持到大佬赶来?)

    想到这里,潘龙精神一振,信心大增。

    那位大佬据说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主角,已经不是牛逼二字可以形容人家连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伟大的魔法女神都泡到了,就是这么猛!

    而这世界的另外一位天命主角,黑皮双刀崔三哥,则同样魅力十足,连反派女一号,某蜘蛛女神,都对他青睐有加那女神可是最痛恨叛徒的,但他背叛了女神,竟然不仅没有被打死,反而一路建功立业,据说后来连某个类似于地狱之王撒旦这级别的邪魔大佬都被他给剁了。

    一瞬间,潘龙觉得,自己可能领悟到了这个世界的重要法则。

    想要混得好,首先要魅力高。你能泡的女人/男人/不确定性别生物/不确定是不是生物/可以确定不是生物……的家伙越多,你在这世界就越能混得顺风顺水。

    然后他看了看自己的角色面板。

    【魅力:14】

    14的魅力并不低,已经属于人群之中公认的有影响力,能够比较容易让别人信服的人物。如果稍稍带点吹捧的话,称之为“富有个人魅力”,勉强也是可以的脸皮厚一点就好。

    但这个程度的魅力,距离能够泡遍天下,成为天命主角,显然还有比从东土大唐到灵山大雷音寺更远的距离。

    反正现在也没能力过去帮忙,所以潘龙干脆思考,自己该怎么提升魅力。

    某些装备可以临时提升魅力,某些魔法道具可以永久提升魅力,貌似还有一些法术能够永久提升魅力。

    ……但无论哪一种,似乎都离他很遥远的样子。

    (唉!要是这一系列的后期作品就好了!那些作品里面,升几级就能增加一点属性。而且加属性的装备也很多……)

    (不对,后期作品的属性没这个版本值钱啊!那些版本里面,别说属性14,属性24也谈不上有多逆天……12345大佬貌似有两个20+的属性呢。)

    想到这里,他的思绪又有些混乱,然后随即一惊。

    (不对!为什么我的思维会混乱成这样?这不正常啊!)

    然后,他才注意到,周围有一些影影绰绰的身影,正在时隐时现。

    这些身影看起来稍稍有一点人类的轮廓,但完全谈不上四肢乃至于五官,它们一动不动地站着,却时不时在隐没之后再次出现的时候改变方位。

    一种阴冷的气息从那些身影上散发出来,让他感觉到了刺骨的寒冷。

    (该死!是鬼魅之类的邪灵!)

    潘龙大惊,想不到沙洛佛克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难道,是恶神之血带来的特殊力量?

    他眼看着那些身影越来越近,急忙硬撑着站了起来。

    休息了这一小会儿,他的伤势略有恢复体质20给他带来了超自然的自愈能力,虽然不快,但估算一下,比“剑与悲歌”系统的恢复速度要快得多,大致上,一分钟就能恢复一点。

    而当他将自己切换到“查内幕大侠传”这个系统面板的时候,总生命值也不过30点而已,半个小时就能完全恢复。

    可惜,他总共才休息了三四分钟,刚刚从10/30的重伤,恢复到了13/30的中等伤。

    这种程度的伤势当然不适合战斗,甚至连行动都不利索,可他现在必须行动起来了。

    如果被这些邪灵四面围攻,那葛力安能够腾挪闪避的空间就会变得很小,争取时间的计划也就失败了。

    葛力安一旦败亡,下一个死的肯定就是潘龙自己。

    虽然说他并不会真的死在这里,可能够不死的话,他还是想要活下去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他做好了准备。

    “葛力安,等一下记得帮我治疗。”他大声说。

    然后,他的双眼渐渐变得通红,暴虐的气息从他的身上升腾起来,鲜红的纹路浮现在他的脸上,给他的相貌平添了几分狰狞。

    他仰面朝天,发出狂野的吼声,原始的野性力量在他的胸中激荡,充斥于他的全身。

    现在,他感觉不到右臂的伤势,也感觉不到阴冷或者危险,只有无穷无尽的战意汹涌澎湃,仿佛要燃烧一般。

    本能地扔掉武器,他直接冲向了那些邪灵,手指弯曲如虎爪一般,狠狠地抓了上去。

第二十六章、逃走无门

    潘龙左手抓出,正中距离他最近的一个邪灵。

    本该无视单纯物理攻击的灵体被他的手指一抓,顿时犹如水波一般泛起涟漪,更出现了几道清晰的裂纹。他的手一划而过,但这些裂纹却并没有随之消失,而是一直保存着,并且在裂纹的周围,出现了许多新的细小的裂纹,就像是一块被敲破了的车窗玻璃,朝着四面裂开。

    那个邪灵的身体猛地一颤,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尖叫。

    沙洛佛克都忍不住转头看向这边,随即眼睛一亮,啧啧称奇。

    “竟然是个野蛮人!”他说,“你还真有想法,竟然找个野蛮人来当帮手。他们发起狂来的时候可是谁都不认的,见谁打谁,不死不休。”

    葛力安没有回答,他现在也没余力跟人聊天。

    沙洛佛克并不介意说单口相声,相反他很乐意通过这种方式展现他的从容不迫:“你这么一直拖延着,是为什么?希望等到阴影谷的大贤者赶来?不要幻想了,他不可能来得那么快。”

    “想要知道为什么?当然是有人不希望他来搅局。这个世界很大,比我们所知道的最大都要大,总有人想要做这样和那样的事情,也总有人想要阻止别人做事,没有谁能够真正随心所欲。”说这话的沙洛佛克看起来像是一个哲人或者吟游诗人,但他迅猛的攻击却并没有停下,“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面,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不断前进,不断向上。每向上一步,你能做的事情就多一些,能阻止你的人就少一些,直到……”

    他没有将“直到”后面的话说完,而是用一个神秘的笑作为结尾。

    就在他说话的这段时间里面,尖叫声又连续几次响起。那些邪灵们被潘龙一个一个地杀死,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空手格斗四星加上专精,赋予了他的双手以类似魔法武器的力量,能够伤害到原本不惧刀剑的灵体,而且效果还很不错。

    但沙洛佛克一点也不在乎这些邪灵们被消灭,对他来说,这些邪灵不过是唾手可得的消耗品,随便找个贫民区或者监牢,总是有足够的满怀怨气而死去的人,等着被转化成邪灵。

    如果他想要的话,花个十天八天,就能编组出一支邪灵军队来。

    只是那样太过引人注目,会引来一些他对付不了的强者,而邪灵这种东西,又给不了他足以冒这种风险的好处而已。

    他带这些邪灵来,并非指望它们能够帮助自己战斗,而是用来搜索和围捕的。

    果然,还没等潘龙将周围那些邪灵杀光,爱蒙的尖叫声就从树林里面出来。

    “天啊!这都是什么东西!滚开!离我远点!”

    紧接着,她和查内姆很狼狈地逃了回来,在二人身后,影影绰绰有十几个透明的身影正在追逐。

    沙洛佛克发出了愉快的大笑:“葛力安,你看到了吗?他们跑不了!”

    一直沉默的葛力安终于开口了,深深地叹了口气。

    “查内姆、爱蒙,潘现在狂暴了,你们不要离他太近,更不要作出任何攻击或者戒备他的动作来。”他说,“等一下他结束狂暴的时候会很虚弱,你们记得给他治疗,用最好的那瓶药水。”

    “好的。”查内姆回答。

    爱蒙的话则多了不少,她用极快的语调,话音尖利地询问:“究竟是怎么回事?葛力安!我们都要被人杀掉了!地精、豺狼人、食人魔,还有鬼魂!天啊!我们究竟招惹了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们不过是一些生活在图书馆旁边的普通居民啊!”

    说到后面,她几乎在尖叫了因为从后面追来的邪灵已经越来越近了。

    树林里面的道路并不宽阔,两人此刻身前不远处是正在狂暴、六亲不认的潘,身后不远处是十几个穷追不舍的邪灵,可谓前有狼后有虎,左右为难。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爱蒙在这种情况下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

    她的叫声清脆明快,包含恐惧和愤怒,如果去拍恐怖片的话,光是这一声尖叫就足以让导演对她另眼相看演女主角大概不行,但扮演一个中间死掉的路人甲乙丙丁,在适当的时候烘托一下气氛,完全没问题。

    但尖叫解决不了问题,无论是在恐怖片里面,还是在实际的战斗中。

    邪灵濒死的尖叫具有某种魔法的力量,能够让敌人受到精神上的打击,甚至可能引发心脏骤停,直接命丧当场当然那不是一般邪灵能做到的事,只有很强的邪灵才能做得到。有一个很厉害的法术就以“女妖嚎叫”命名。

    查内姆和爱蒙曾经想要稍稍靠近一些潘龙那边,但时不时传来的邪灵的尖叫让他们痛苦不堪,只能后退。如果不是这种叫声的攻击范围并不大的话,或许他们甚至已经被击倒在地了。

    潘龙却完全没有受到影响,狂暴状态的他根本不畏惧这种攻击。别说是区区邪灵,就算是那种能够用一声尖叫杀光一个庭院所有人的恐怖女妖,也一样没办法靠叫声杀死他。

    野蛮人狂暴的时候,是连神力治疗都不鸟的,想要吓死他?你首先要能让他恢复“恐惧”这种感觉才行。

    这就像是一个天生的聋子,你压根没办法和他解释什么叫“优美的音乐”。

    虽然他只剩下一只左手可以用,但只凭一只手,也一样杀得那些邪灵无法抵挡。邪灵们的移动速度并不快,面对开了狂暴的他,连跑都跑不掉。

    一爪抓在某个邪灵的头顶上,潘龙用宛若梅超风的攻击方法,将这个邪灵的脑袋捏成了一团烟雾,然后烟雾溃散,邪灵的整个身体也随之溃散。

    他举目四眺,周围已经没有邪灵了。

    那双鲜红如血的眼睛满是杀气地东张西望,首先就看到了沙洛佛克。

    被那双杀气腾腾毫无理智的眼睛盯着,饶是沙洛佛克实力强悍,也不由得心中微微担忧。

    他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鸟,深知发狂的野蛮人是极为危险的对手,就算是实力比对方高上一大截,也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翻车,被他们拉着同归于尽。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那一个个被蛮族攻破的古国,那些死在蛮族狂战士们斧头长矛下面的武艺大师、法术大师们……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但他目光在战场扫了一下,却又放心地笑了。

    自己和那蛮子的距离,比自己手下那些邪灵和蛮子的距离,要远得多。

    果不其然,潘龙左右看了一下,很快目光就停在了那些正追赶在查内姆和爱蒙身后的邪灵们身上。

    然后,他大吼一声,朝着这些邪灵们冲了过去,犹如虎入羊群,一通好杀。

    查内姆和爱蒙在他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时候,吓得心跳几乎都停了。但他们总算都还记得葛力安的叮嘱,强忍着恐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果然,潘龙根本没理会他们,直接从他们身边冲了过去。

    眼看着潘龙和邪灵们打了起来,爱蒙才松了口气,心有余悸地说:“刚才太可怕了!我简直以为有一条巨龙冲了过来!”

    “他很强。”查内姆说。

    “是很强啊,但是太可怕了!”

    “强大的同伴,不会可怕,只会可靠。”

    爱蒙被查内姆说得哑口无言,摇摇头,放弃了争论。

    从小到大,她从来没在正经事上辩赢过查内姆,渐渐地也就养成习惯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她问,“去帮葛力安?”

    葛力安立刻回答:“不要过来!这不是你们能插手的战斗!”

    查内姆叹了口气,他现在也有些茫然。

    潘龙那边的战斗他们不能帮忙,否则容易被误伤;葛力安那边的战斗他们帮不上忙,双方战斗的余波可能就会打死他们。

    一时间,这位在烛堡年轻人里面算是最能打的青年,也不禁有些苦恼。

    (如果我更强一些的话……如果我能有更加强大的力量……)

    他的心中,仿佛有一个声音在窃窃私语,但当他想要寻找的时候,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另一边的战斗里面,葛力安因为刚才几次开口的缘故,影响了施法的速度,被沙洛佛克追击得有些狼狈。每当他构筑起一层魔法防护来,沙洛佛克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将其击破。让他只能用最快的速度构筑下一层防护,腾不出余力来反击。

    要不是他预见到会有一场激战,临时准备了不少用得着的手段,光凭日常准备的那些个法术,现在早已被消耗殆尽,死在对方的剑下了。

    眼看着沙洛佛克仿佛一头蛮牛,总是能够撕裂自己的护盾、陷阱或者召唤物,他也不由得有些感叹。

    (年轻真好啊!)

    他觉得,自己要是能够年轻个十岁八岁的,也许不至于这样狼狈。

    最起码,念咒施法的速度会稍稍快一点吧……

    他又一次挥舞拐杖,预先镌刻在其中的法术自动施展出来,化为一闪虚空的门户,一只身材庞大的天界熊浑身闪烁着白光,咆哮着冲了出来。

    这是他预备的最强大的手段了,一只普通天界熊就足以和各个王国最精锐的骑士对抗甚至占据上风,自己召唤的这只还是额外加强的。而且它对于一切邪恶的法术都有相当的抵抗力,生命力也极为顽强。

    (希望能够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看着那只明显比寻常天界熊大了一圈的家伙,沙洛佛克第一次露出了凝重之色。

    但他也知道,这差不多就是葛力安的底牌了。只要砍倒了这家伙,葛力安差不多也就无计可施了。

    所以他大吼一声,挥起剑冲了上去。

第二十七章、五级

    轰然一声,犹如闷雷一般,在雨夜之中响起。

    恶神后裔的光头战士和来自天界的巨熊,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双方的身材差距极大,沙洛佛克无非是一个高大的人类,身高顶天了也不过六英尺半(接近两米),而那只天界熊则是进化种,四肢着地的情况下,肩膀竟然都差不多比沙洛佛克高出一头寻常棕熊就算长得再大,肩膀也不过就到壮汉胸口那么高而已。如果它用后腿支撑身体,将身体完全直立的话,没准能有十二英尺甚至更高。三米七的块头,简直跟石巨人差不多高!

    这样巨大的体型差异下,沙洛佛克看起来就像是对着风车冲锋的堂吉诃德。又像是一颗主动往石头上撞的鸡蛋,以至于查内姆和爱蒙都觉得,他会在下一瞬间就粉身碎骨又或者是四分五裂,反正差不多,全看那只巨熊的意思。

    但双方对撞的结果,却是沙洛佛克稍稍后退两步就重新站稳,巨熊反而一个踉跄,身体摇摇晃晃,几乎站立不住。

    从巨兽的左肩到右胸,一条可怕的伤口撕裂了皮肉,鲜血几乎是在喷涌出来。如果有个人站在它的面前,绝对会一瞬间就被这大量的鲜血喷成一只鲜红的落汤鸡。

    沙洛佛克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居然是个用实体过来的!不错,虽然皮坏掉了,做不了一张优质的地毯,但你的脑袋会是我客厅里面的装饰品嗯,就挂在壁炉旁边吧。”

    说完,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次冲向巨熊。

    很显然,这只巨熊绝对挨不住他的下一轮攻击。

    但靠着它争取的时间,葛力安已经完成了他的法术。

    他将拐杖举向天空,鲜红的光芒撕裂云层,从浩瀚天宇落下。

    “那是什么?”爱蒙惊讶地问。

    没人回答葛力安没空,沙洛佛克不屑,潘龙则暂时失去了神智,还在和邪灵们厮杀。

    在场唯一有心情回答爱蒙提问的是查内姆,可他是个战士,对于魔法这种深奥的艺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红光落在葛力安左手的掌心,化作五颗发光的鲜红石头,纵然相隔很远,查内姆和爱蒙也能感觉到这五颗小小石头上传来的浩瀚力量。那是来自于苍穹深处的星辰之力,虽然不多,却有着超越于尘世之上的奇妙,甚至于足以和神器相媲美。

    沙洛佛克心中大急,他虽然认不出这个法术,但他认得星辰之力。在这世界上,所有和星辰扯上关系的法术,没有一个是弱小的。就算等级不高,也必定有令人惧怕之处。

    葛力安左手将这五颗鲜红的小石头托在胸前,右手挥动拐杖,指向了沙洛佛克,念起了咒语。

    从这一战开始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念咒。

    沙洛佛克越发感觉到了危险,能够让葛力安这位大魔法师专门念咒的法术,绝对不好对付!

    他奋力地挥舞兵器,手上的剑散发出令人心悸的猩红,仿佛一个来自于地狱的魔鬼,正在渴望灵魂一般。

    但天界巨熊却发出了狂野的怒吼,身上骤然亮起了耀眼的白光。那白光笼罩着它的身体,就像是一层铠甲的样子,将猩红的光芒挡在了外面。

    “该死!”沙洛佛克忍不住骂了一声。

    他的剑拥有可怕的力量,能够吸取敌人的生命,甚至可以在激发其中邪恶神力的时候无视敌人还残余多少生命力,直接将其一剑斩杀,可以说是这尘世间最危险的武器之一。

    但这天界巨熊将神圣之力完全激发,化作光之铠甲护身,却恰恰能够挡住他手上魔剑的威力。在将光之铠甲摧毁之前,他的剑对这巨熊来说,就只是一把寻常的锋利大剑而已。

    更糟糕的是,随着光之铠甲笼罩身体,巨熊身上那条可怕的伤口正在飞快地恢复和很多天界生物一样,这巨熊也掌握着使用正能量治疗自己的手段。

    沙洛佛克纵然强大,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短时间内击杀这只巨熊。

    他知道巨熊这一招必定有很大的缺陷,要么消耗巨大,要么维持的时间很短,甚至可能两者兼备。但此刻巨熊只需要争取一会儿时间,让葛力安能够完成法术就好了。

    这一会儿时间,或许就是胜败乃至于生死的关键!

    沙洛佛克别无选择,只能怒吼着挥剑冲上去,试图尽快击杀巨熊。

    一人一兽,再次杀成一团。

    葛力安这个法术的咒语相当的长,念了好一阵子,等得查内姆和爱蒙都不由得有些焦急起来。

    他们清楚地看到,巨熊身上的白光正在飞快减弱,显然是维持不了多久。而沙洛佛克的剑法凌厉狠毒,只一会儿,已经在巨熊身上又制造了好几处严重的伤口。

    这样打下去,或许葛力安还没念完咒语,巨熊就要倒下了!

    不过,在那边打出结果之前,另外一边倒是先打出了结果。

    不断怒吼的潘龙在将最后一个邪灵撕裂之后,深深的喘着气,然后毫无征兆地倒下。

    他的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鲜血不断从他的鼻子和嘴巴里面溢出来,简直就像是身体里面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漏水一样。

    一直在小心注意他的查内姆飞快地冲过去,一手按住了他的身体,不让他继续抽搐,另一只手拿出一瓶散发着明亮白光的药水送到了他的嘴边。

    但潘龙依然在剧烈地颤抖着,根本没办法清醒地喝下这瓶昂贵的高等治疗药剂。

    “爱蒙!”查内姆大声喊,“来帮个忙!”

    “好的!”爱蒙也飞快赶来,略一看就明白了,双手用力抓住潘龙的上下牙关,用最粗暴的方法将它们强行拉开。

    这做法当然不利于健康,但对此刻的潘龙来说,喝药最重要。

    不赶快服药,他连命都要没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健康”!

    查内姆将药剂倒进了潘龙的嘴里,其中蕴含的神圣力量随即被吸收,正在颤抖的潘龙身体重新平静了下来,眼中恢复了理智的光芒。

    他咳嗽了两声,又咳出一些血,但精神却好多了。

    “情况怎么样?”他有些虚弱地问。

    “不知道。”爱蒙立刻回答,“葛力安在施展一个很厉害的法术,可……还没施展出来呢。”

    潘龙在心里叹了口气,想要坐起来,却发现浑身乏力。就像是练功过头一样,肌肉、骨骼、关节都在抗议,根本没办法行动。

    他默默打开角色面板,果然看到了自己正处于虚弱状态。

    (野蛮人的狂暴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吗?我这该不会根本就是狂战士吧……)

    他琢磨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似乎在那个系列游戏的最老版本规则里面,野蛮人就是狂战士。要等到稍稍往后一点的规则之中,才会将两者区分开来。

    巧的是,“查内幕大侠历险记”正好用的就是最老那个版本的规则。

    潘龙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却注意到自己又可以升级了。

    刚才他一口气消灭了超过二十个邪灵,每个邪灵给他提供了600的经验,再加上之前战斗所得,他竟然已经攒下了一万六的经验值!

    这么多的经验值,足够他一口气升到五级!

    (真是奖励丰厚!要是能够这样多打几次就好了!)

    他暗暗地想,随即又觉得好笑别说多打几次,就这一次,自己要不是有查内姆和爱蒙帮忙救命,也已经死了。

    野蛮人的狂暴,实在是一把双刃剑,以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能使用!

    他没有犹豫,直接将等级一口气升了上去。

    连续三次升级,他的生命值上限提升到了75,还额外获得了武器熟练和技能熟练各一点。

    遗憾的是,野蛮人这个职业的武器熟练最高也只有三星,这让他没办法把自己的空手格斗升到五星。

    既然如此,那就不着急了。反正他现在暂时也没什么特别需要掌握的武器,或者是需要学习的技能。

    除了生命值的大幅度提升之外,等级提升带给他最大的好处,还是获得了“额外的攻击次数”。

    当他升到三级的时候,熟练度四星并且作为专精的空手格斗,就获得了半次额外攻击次数原本一轮可以攻击三次,现在就是三次半。

    这从他他的角色面板里面“攻击次数”的变化,就能直观地看出来。

    潘龙不明白这个“半次攻击”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说,还能让自己在出手的时候,双手各攻击一次之后,凭空长出第三只手来,再攻击一下?

    想想就不可能吧!

    何况,就算是那样,那也是增加一次攻击啊!

    但他转念一想,所谓“攻击次数增加”是否可以理解成“出手的速度加快”呢?

    如果那样理解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他的出手速度,比之前快了大概六分之一?

    这种程度的提升相当可观,所谓高手交锋,快一线就是生死之差。何况这六分之一……怎么看也不止“快一线”了。

    不仅如此,如果他能够升到六级的话,还能再提升一次攻击次数。到时候就算普通武器也能增加半次的攻击次数,专精的空手格斗更是能够直接增加到一次。

    到那时,他使用刀剑之类单手武器的话,攻击次数会变成一次半不对,“刀”的熟练度是二星,本来就加了半次,那么就是两次……提升了大概三分之一。

    潘龙暗暗估算了一下,顿时觉得有些头晕这也太复杂了一点!

    (算了!反正出手速度变快了,明白这个就好!)

    将这些无聊的问题扔到一边,他靠着升级恢复的力量勉强站了起来,看向另外一边的战斗。

    沙洛佛克已经将天界巨熊杀得支持不住,巨熊身上的白光几乎完全消散,庞大的身躯到处都是鲜血,看起来摇摇欲坠。

    可是,葛力安的咒语也已经念完了。

    这位年迈的老法师如释重负地笑了笑,向沙洛佛克挥动了拐杖。

    无数耀眼的光芒从他的左手升起,宛若一场暴雨,铺天盖地砸向了沙洛佛克。

第二十八章、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很多年之前,当葛力安还是个冒险者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很牛逼的朋友。

    那位朋友神通广大,交游广阔,非但在这个世界极为有面子,甚至于跟不少来自于其它世界的高人们也有往来。大家互相有无,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自己的得意法术。

    而那位朋友后来就将其中一些来自其它世界的法术,教给了葛力安。

    在这些法术之中,葛力安最为注重的,是两个法术。

    一个法术来自于叫做马尔福的玩火专家,能够从苍穹深处召唤来流星的碎片。这些碎片的威力并不怎么大,却蕴含星星的力量,别说是寻常的“抗魔”或者“伤害免疫”,就连坚不可摧的真神之躯,也一样会被它伤害。

    尽管只是“划破了一点皮”程度的伤害。

    另一个法术来自于名叫以撒的力场法术专家,那个法术是每个法师入门时候必修的“魔法飞弹”的升级版,能够制造出双倍、三倍甚至四倍数量的力场飞弹,威力也能增强少许。

    这两个法术乍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但葛力安却在学习和研究这两个法术的时候得到了灵感,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如果将第一个法术召唤来的流星碎片进一步粉碎,包裹在第二个法术制造的力场飞弹里面,那么当那些力场飞弹击中敌人的时候,岂不是就能借助星星的力量破坏敌人的魔法防护或者是伤害免疫,给那些强大的敌人一下子就造成巨大的损伤?

    他试着研究了一下,发现这很困难。两个法术的发明人都是魔法界的一代宗师,想要修改他们发明的法术,谈何容易!

    葛力安研究了两年,丝毫没有头绪,也就放弃了。

    但后来,他却又将这研究重新拾了起来,甚至于不止一次去麻烦自己那位朋友,向其求教,以得到宝贵的灵感和知识。

    因为,他需要发明一个新的法术,一个可以对神造成显著伤害,甚至可能杀死临凡神的可怕法术。

    他要杀死的对象,就是那个在人间留下无数子嗣,想要借此复活的恶神。

    杀戮之神,巴尔。

    这个恶神已经死去,就连的神职和教会也已经被人继承,一切都便宜了新一代的邪恶神希瑞克,那个比巴尔更加邪恶和狡猾的家伙,绝对不会让巴尔有复活的机会。

    理论上说,应该是这样。

    但世界上的事情,从来就没有“理应如此”就能“果然如此”的道理。

    如果一切都看理论的话,那么神又怎么会死去呢?

    当葛力安破坏巴尔信徒们的献祭仪式,救下那些差一点就被当成了祭品的幼儿们之后,他就下定决心,要将自己当年构思过的法术开发出来,用来对抗可能复活的巴尔。

    有朝一日,如果巴尔复活,他就要用这个法术,来让那高高在上的邪神领教一下凡人的愤怒!

    此后的十几年,葛力安隐居烛堡,一直在研究这个法术,最后终有所成。

    虽然他还是没能将两个法术统合成一个,但最少也算是达成了起码的目标。在“以撒的飞弹风暴”里面添加了星星的碎片,让这个法术能够打伤那些具有伤害免疫能力的敌人。

    而且,这个法术,还成了一个系列。

    由召唤“马尔福的微小流星”开始,接续魔法飞弹、飞弹风暴,乃至于大型飞弹风暴。

    在做实验的时候,当二十颗包裹着星之碎片的魔法飞弹呼啸而出,就连精金靶子都被轰成了稀巴烂。

    这结果让葛力安满意复活的巴尔总不会比精金更硬,他的“葛力安弑神飞弹风暴”既然能把精金都打烂了,想来对付巴尔也没问题。

    他本拟再花些时间,继续完善这个法术,比方说将两个法术彻底融合,一次施法就完成从召唤微小流星到发射飞弹风暴的整个过程。又比方说把“葛力安弑神飞弹”这个系列法术完全整理出来,传授给更多的人,以便万一自己死了,这个法术不至于失传……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多年来,自己第一次正式离开烛堡,居然就遇到了需要使用这个法术的情况。

    (弑神飞弹的出山第一战,就是巴尔的子嗣,还真有一点宿命的感觉……)

    葛力安心中嘀咕着,全力催动法术。

    第一波二十颗飞弹呼啸而去,紧接着就是第二波十颗飞弹,然后又是第三波五颗飞弹。

    这正是弑神飞弹系列的三个法术,大型飞弹风暴、飞弹风暴和魔法飞弹。

    三个法术连环施展,几乎没费什么时间整个系列法术,唯一的难点在于分解流星碎片却不损害其中蕴含的星星之力,剩下的部分只不过是葛力安练了无数遍的,他闭着眼睛也能一口气施展出来。

    三十五颗飞弹接连不断地轰在沙洛佛克的身上,饶是他身披重甲也抵挡不住,精钢打造的铠甲一下子就被砸成了废铁,星星之力让那些原本附着在铠甲上面,赋予铠甲额外防护的魔法完全失去了效果。

    在这个法术面前,别说是铠甲,就算是金属打造的魔像,也一样只有死路一条!

    沙洛佛克靠着铠甲勉强挡了几下,却怎么也挡不住接踵而来的后续攻击,身体被一颗颗飞弹轰得不停颤抖,就像是发冷的病人打摆子一样,鲜血更不停地从伤口飞溅出来,让他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个立式的喷水花洒,只是喷出来的,全是一片鲜红。

    葛力安竭尽手段,连自己多年老友,天界巨熊贝伦特都派去当了肉盾,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好不容易才占住上风,哪里肯就此善罢甘休!三轮法术用完,他二话不说,拐杖挥舞,这次是寻常的魔法飞弹,接二连三地砸了出去。

    放在平时,沙洛佛克根本不会把魔法飞弹这种学徒级别的法术放在眼里。但现在他的魔法铠甲已经被打烂了,天赋的伤害免疫能力也被打得暂时消散,每一颗魔法飞弹打在他的身上,都是结结实实的伤害。

    于是他就这么当了好一阵的活靶子,直到葛力安将自己所有的飞弹法术全部用尽,停止施法,他才颓然倒下,倒在了血泊之中。

    说起来讽刺,这片血泊是他之前重创天界巨熊而来的,但天界巨熊已经靠着最后剩下的一点点正能量续住了自己的小命,现在还能勉强喘息和说话,反倒是沙洛佛克趴在血泊里面,连呼吸都没了。

    “葛力安,你这次真给我找了个好对手!”天界巨熊有气无力地说,“下次再这样,我可真要生气了!”

    “对方是邪神之子,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别的人能帮我了。”

    “别胡说!那个女神的姘头比我可强多了!”

    “他很忙的……”

    天界巨熊呸了一声,面前浮现出白色的光之门,也不知道算是爬还是挪,慢吞吞地钻了进去。

    “它会没事吗?”爱蒙担心地问,“它伤得可够重的!”

    “天界生物只要能活着回到它们的世界,再怎么严重的伤势都能很快痊愈。”葛力安笑着说,“它们的世界到处都是正能量,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治疗过来。”

    爱蒙这才松了口气,查内姆也微微一笑。

    只有潘龙没有笑,他警惕地看着沙洛佛克的尸体,眉头紧锁。

    这个家伙真的那么容易就死了?

    他有些怀疑。

    沙洛佛克是这个游戏的反派大魔王,按照剧情,他是要到故事最后,才被查内姆带着一群同伴杀死。但现在……故事才刚刚开始啊!

    他现在就死掉的话,后续的故事还怎么讲?

    而且,作为杀戮之神的子嗣,他真的这么容易就死了?

    反正他不信。

    当初在游戏里面,巴尔的子嗣们到了生死关头,有时候会觉醒源自父亲的神力,变化成名为“杀戮者”的可怕妖魔。那妖魔力大无穷,迅捷如风,爪子比刀剑还锋利,又能抵御各种法术,无论什么伤害都能减免许多,端的是个活生生的杀戮机器,恐怖万分。

    沙洛佛克现在的情况……莫不是就要变杀戮者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更加担心,对众人说:“我们离他远一点,我总觉得他可能会变成什么恐怖的怪物。”

    葛力安愣了一下,惊讶地看着他。

    作为当年参加过围剿巴尔教派的冒险者之一,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被杀死的巴尔之子变成杀戮者。当时只是一个杀戮者,就让大家狼狈不堪,如果不是有那位神通广大的朋友坐镇,也不知道能有几个人活着回来。

    他刚一见到沙洛佛克,就从对方的气质上感觉出了那是巴尔之子,所以一直在戒备着对方变成杀戮者,哪怕是眼看对方已经被打得如同血葫芦一般,也要接连补刀,直到用尽飞弹法术才作罢。

    他本拟这个危险的光头佬肯定是死了,但被潘龙这么一说,他却又不敢确定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爱蒙问。

    潘龙看向葛力安:“你还有什么法术吗?最好是能够直接把他烧成灰的。我一点也不想靠近他。”

    葛力安点点头,又开始施展法术。

    片刻之后,火柱在沙洛佛克尸体的位置熊熊燃烧,皮肉烧焦的臭味在树林里面蔓延。

    就这么烧啊烧啊,烧了好一会儿,突然一道光芒从那具魁梧的尸体里面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分为二,落入了查内姆和爱蒙的身体里面。

    看到这一幕,葛力安大吃一惊,连法术都散了,潘龙却放下心来。

    不管会有什么后续,至少,沙洛佛克大概是真的死了。

第二十九章、战利品?这也算吗?

    巴尔的子嗣有一个很奇妙的能力:当一个巴尔子嗣死去的时候,如果附近有别的巴尔子嗣存在,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神性就会被别的巴尔子嗣掠夺走当然,直接动手杀人,掠夺的效果更好。

    杀戮之神巴尔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的子嗣们互相残杀,杀到最后的唯一幸存者就凝聚了他全部的神性,也就意味着,他会在这个后代的身上复活。

    用比较东方化的说话,叫做“夺舍”。

    这个大反派将来究竟能不能夺舍复活成功?如果复活成功的话,侵占的又会是哪个子嗣的身体?这些问题都比较遥远,不属于潘龙现在需要考虑的范围。

    现在对他们来说,最重要都是,既然沙洛佛克的那份巴尔神性都已经被查内姆和爱蒙给平分了,那就意味着这个强大的光头佬是真的死了。

    所以看到这一幕,潘龙就放了心。

    “没事了。”他说,“这家伙身上发出来的光很古怪,但按照我的经验,这种死了之后身上发光的,一般都是死透了。”

    爱蒙被这话逗乐了,笑着问:“难道你还见过被打成这样,又烧过一回,最后竟然还没死透了的人?”

    潘龙想了想,决定现编一个。

    他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参(chao)考(xi)对象,说:“我没遇见过,但我在一位前辈的笔记里面看到过。”

    “有这种事?!”连查内姆都惊讶地看着他。

    潘龙整理了一下思路,考虑了一下具体的用词,然后说:“我那位前辈呢,是个巡逻队长。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壮汉带着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孩被人追杀,就挺身而出帮忙。追杀他们的是一个诡异的青年,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可身体却能聚散自如,无论刀剑还是弓弩,无论把它打成什么样子,它都能重新恢复。就算是被大火烧成了一滩水,都从火海里面流淌出来,然后重新聚合起来,变回人形,继续作战。”

    想象了一下一滩水从火海里面流出来,然后变回人形继续战斗的情景,别说爱蒙,就连查内姆和葛力安都有些头皮发麻。

    “后来怎么样了?”爱蒙急切地问,“他们战胜那个怪物了吗?”

    “后来他们设下陷阱,把这怪物轰进了一座大熔炉。那怪物在烧化了的铁水里面挣扎了好一会儿,但被融化的身体无法用力,最后终于悄无声息。”潘龙说,“那一炉铁水没人敢用,连着炉子一起冷却之后,被扔进了大海。”

    众人默然无语,片刻之后,查内姆感叹:“幸好我们遇到的不是那个怪物!”

    (除非你们跑终结者的世界去,否则我想你们是遇不到它的。)

    潘龙在心中暗暗吐槽。

    “是啊,简直太可怕了!也许它现在还活在海底的铁块里面,只是身体无法聚合,必须等待铁块毁灭或许等到铁块在水里完全锈烂了,它就能重获自由。”爱蒙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天啊!要是等它重获自由了,该怎么办?”

    (怎么办?拍一部新的终结者呗,正好州长老了需要新人……)

    一番闲谈之后,大家也都恢复了过来主要是施法过度有些头晕的葛力安,和右臂粉碎性骨折的潘龙,他们两个需要休息。而他们恰恰就是这个四人冒险队最靠谱的武力保障。

    此时大雨已经散去,没有了葛力安的法术支持,这场原本就不该存在的暴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夜空已经一片晴朗,甚至连一丝云彩都看不到。

    月光下的林间道路,视野倒还颇为清晰。此刻周围一片宁静,如果不是遍地尸体的话,完全看不出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葛力安让查内姆收拾一下车上的行李,马在刚才战斗的时候跑了,马车自然只能扔在这里。大家必须自己背着行李上路,前往他们的目的地。

    残疾人潘龙当然不需要出力,而且,他还得到了两个意外的收获。

    第一个收获是经验值。

    【你的冒险小队击败了巴尔之子沙洛佛克的截杀,获得经验8000(2000*4)。】

    八千点经验值算是相当多的了,但平均分到四个人身上,每人就只有两千而已。

    不过,两千点经验,也已经足够让查内姆和爱蒙升级了。

    这一级来得并不容易。沙洛佛克一伙的实力很强,如果不是有潘龙帮忙,打垮了地精、豺狼人和邪灵这三批敌人的话,葛力安势必要在它们身上浪费法术,到时候他必定没有足够的法术来打败沙洛佛克。

    更不要说,如果不是潘龙给葛力安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光靠查内姆和爱蒙,根本没办法帮老法师挡住正面。没有之前准备的那些法术,葛力安在沙洛佛克的第一波突袭里面就会被杀死,更不用说坚持到施展“葛力安的弑神飞弹”,将这个强大的巴尔之子杀死。

    胜与负,生与死,关键就在于此。

    按照剧情,孤军奋战的葛力安战死在了沙洛佛克的手下,才有了查内姆兄妹为了追查凶手而经历的冒险。

    现在,葛力安赢了,沙洛佛克死了,后面的事情会怎么发展,谁也不知道。

    潘龙没有考虑那么多,他更加好奇的是另外一件事查内姆和爱蒙应该可以升级了,他们升级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

    他悄悄注意了一下,却并没发现两个人有什么“我变强了”的意思。于是他猜测,可能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两人才会在睡梦中升级。

    从1级到2级,差别还是很明显的,相信他们一觉醒来,一定会欣喜若狂。

    至于他自己……两千经验值距离升级还远得很,但继续攒下去的话,总是能攒够数量的。

    他已经决定,等和葛力安等人一起到了某个城镇,大家就散伙。他一个人出去冒险,找各种妖魔鬼怪厮杀,或者是寻找各种任务完成,以求更快地获得经验。

    第二个收获,则是财富。

    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爱蒙问他:“潘,你不要你的战利品了吗?”

    “战利品?”潘龙疑惑地看着战场,“你说那些敌人的武器铠甲?除了光头佬那一套之外,别的好像不怎么样吧。而且还很重……”

    爱蒙惊讶地看着他:“你杀死了这么多的怪物,可以凭着能够证明这份功劳的东西,去附近的城镇领取奖金啊!每个领主都愿意为杀死怪物而支付奖金的,虽然单个的数量不多,但加起来就多了。”

    “食人魔的奖金很高。”查内姆也开口说,“但鬼魂我就不知道了,没听说过有人悬赏杀鬼魂。”

    “应该叫它们‘邪灵’。”葛力安纠正说,“的确没有领主悬赏它们,但邪灵死后残留的灰烬是不错的魔法材料可惜刚才我召唤了一场大雨,这些灰烬都被冲散了。不过,食人魔的脑袋和双手都可以砍下来带走,有人愿意购买它们。”

    “脑袋可以当装饰品,摆在家里彰显武勇,手有什么用?”爱蒙好奇地问。

    葛力安微微一笑,说:“有人认为,将食人魔双手的皮剥下来,制成皮革,再用这种皮革制造‘食人魔巨力手套’的时候,成功率会比较高。”

    “啊?”查内姆也惊讶地看着他,“那手套是用食人魔的皮制作的?”

    他曾经在旅行商人那里见过这么一双手套,能够让佩戴者的力量大大增强。当时他很想要买下,可价格太高买不起。

    现在他才知道那手套的来历,顿时被吓了一跳。

    倒不是觉得戴着怪物皮革做的手套很恶心,而是觉得……把怪物手上的皮剥下来,做成手套戴在自己手上,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

    葛力安大笑:“哪有那么多的食人魔!食人魔巨力手套本质上是一件魔法装备,它的力量并不来自于食人魔,而是来自于上面附着的魔法。至少在我看来,用什么皮革都差不多。但是对于附魔师们而言,如果用食人魔双手制作成手套,那么他们内心就会比较的有信心,施法点化的时候成功的概率也会高一些。”

    “也就是说,有固然好,没有也行?”潘龙问。

    “没错。但制造魔法装备的成本是很大的,失败的话就会血本无归。所以如果能够买到食人魔的双手,他们当然愿意花点钱,购买这种理想的材料。”

    “原来如此!”潘龙恍然大悟。

    “我来帮你使用一些法术,让那四个爪子能够保持比较好的状态吧。”葛力安说,“这样或许可以卖得贵一点。”

    于是他们花了点时间,砍下了四个爪子和两个脑袋,并且用法术冷冻起来,沉甸甸的一大包。倒是五个豺狼人的十只耳朵不占地方,稍稍冻一下塞进去就行。

    潘龙还想要把地精的耳朵也割下来,但爱蒙笑着阻止了他。

    “没有人会悬赏地精的。”她说,“地精的耳朵一文不值。”

    收拾好了这些,他们又整理了别的战利品主要是沙洛佛克的那把剑,葛力安估摸着它大概非常昂贵。他的铠甲应该也是高档货,可惜被魔法给打烂了,又被火烧了一回,现在顶天了算是高档材料,他们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它给运走。

    “走吧,等到了友善之臂,我们或许可以雇一辆车回来,再把这些都收拾完。”

    四人说着笑着,背着大包小包,沿着道路继续前行。

    最大的麻烦已经解决,后面的道路应该就安全了吧……

第三十章、萨尔:莫欺少年穷!

    四人走了一会儿,看到了一个很狼狈的旅人。他浑身湿透,看起来就像是落汤鸡一样。但手上偏偏提着一把砍柴用的斧头,正大步朝着这边赶来。

    看到他们出现,那人愣了一下,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哦!葛力安!绝对是你干的吧!”这人显然认识葛力安等人,大喊起来,“我就说好端端的晚上不该下雷雨,肯定是你的法术!”

    潘龙立刻明白了他提着斧头朝这边跑,多半是认出了葛力安的法术,赶来帮忙的。

    这让潘龙忍不住微微一笑。

    无论何时何地,遇到热心的朋友,总是让人愉快的。

    面对朋友的询问,葛力安尴尬地笑了:“克希德,我刚刚遇到了一点麻烦……”

    “看得出来,没遇到麻烦的话,你们应该乘着马车才对。”那人也笑了,“但看起来好不错,麻烦解决了吧?”

    “嗯,解决了。”

    “那就好。”克希德轻松地说,“我可要赶快回家,不换身衣服,再喝些热酒,我自己都要有麻烦了。”

    双方擦肩而过,克希德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说:“前面有两个人,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来路,你们当心点。”

    葛力安的眼神微微一变:“谢了,老朋友。下次有机会的话,请你喝酒。”

    “那可要快一点,我的记性没你们魔法师好,也许过几个月我就忘掉这事了。”

    两人都没回头,就像是在谈论“今天天气很好”似的轻描淡写,但当克希德走后,葛力安却对大家严肃地说:“等一下如果遇到两个不认识的人,你们别先开口,我去试探试探他们再说。”

    查内姆和爱蒙自然没有意见,潘龙也没反对。

    他甚至都不记得前面会遇到什么人了,但是,依稀是会遇到什么人的好像还能成为队友来着。

    大家再走了一段路,果然看到两个人正在路边烤火。

    他们身边的大树上,藤蔓和枝叶缠连在一起,形成了宛若顶棚的结构,为他们挡住了那场暴雨,一团篝火正在他们面前燃烧,给他们提供温暖。

    而他们的相貌也一样让人在意,一个穿着皮甲提着长矛的,个头很矮,但四肢却并不显得粗短,厚厚的嘴唇让他看起来显得有几分憨厚和滑稽,似乎随时都可能引吭高歌一曲的样子。

    他是半身人,一个并不特别罕见的种族。这个种族的喜欢到处转悠,什么事情都爱掺和,是天生的冒险家。一些半身人在冒险中发了财,荣归故里功成名就,但更多的则在冒险里面送了命几乎每一个失败的冒险故事里面,都有因为好奇心而坏了事或者送了命的半身人。

    另外一个人穿着连帽兜袍,看不清楚他的相貌。但从身材看来,应该无非人类或者精灵之类标准体格。他的袍子是纯黑的,上面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不是装饰的花纹,看起来和夜色很配。

    他的手上拿着一支木质的拐杖,和葛力安的很相似。看得出来他们是同行,都是掌握着魔法奥秘的人。

    但在看到他的瞬间,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

    (这人让我感觉到不舒服。)

    潘龙暗暗想。

    如果游戏变成了现实,他不会想要这样两个队友的。

    一个是不靠谱的半身人,一个人让人看着就不舒服的法师,如果要跟这样的人当队友,还不如一个人单干算了!

    相比之下,查内姆和爱蒙就是挺不错的队友。查内姆稳重、爱蒙活泼,关键两个人都很可靠,不是那种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人。

    嗯,他们如果去参加圣杯战争,绝对不会弄错了召唤英灵的时间,也不会把包藏祸心的二五仔当成心腹,倒是有可能因为太靠谱,一开始就被人集火……

    葛力安远远看着他们,皱起了眉头。

    “那袍子,我见过。”他沉声说,“但我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们。”

    “他们是什么人?”爱蒙好奇地问。

    “那个半身人我不认识,但那个法师……他应该来自于大陆中北部的月之海附近,隶属于一个名叫‘散塔林会’的组织那身黑袍子,和那袍子上的花纹,化成灰我都认得。”葛力安的声音里面有难以抹去的敌意,“他们和阴影谷我计划带你们搬家去那里、科米尔王国、整个剑湾,还有竖琴手,都是死敌。”

    “这么说,他们是我们的敌人?”爱蒙问,语气里面有两三分担忧,七八分跃跃欲试。

    刚才那场战斗虽然惊险激烈,但并不能让她满足厉害的爱蒙在整个战斗里面只捞到了两次出手的机会,一次背刺了一个愚蠢的豺狼人,另一次杀死的更是已经被葛力安的法术撂倒的食人魔。这样的战斗,实在不像是冒险的感觉。

    她想要更加激烈一些的,关键是,能够让她充分发挥能力的战斗。

    她渴望着挥舞匕首,刺穿敌人的身体,让鲜血和生命一起流淌出来,在垂死敌人绝望的目光注视下飘然远去,连头也不回,让敌人到死都不知道究竟是杀了自己……

    作为一个盗贼,那才是最帅的战斗方式!

    不知不觉中,红色的光芒在她的眼珠里面微微一闪,随即又隐没不见。

    查内姆眼中也有红光一闪,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又忍耐住了,什么都没有说。

    (如果需要战斗的话,葛力安会告诉我的。)

    他如此想着,保持着一贯的沉默。

    葛力安远远地看着那两个人,默默沉思。

    他首先就觉得这两个人可能是散塔林会派来的刺客,但随即醒悟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够格被散塔林会专门派刺客招待。何况,这两个家伙那漫不经心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刺客。

    天底下哪有需要在野外宿营的刺客!散塔林会要人给自己卖命,总不该连住宿费都吝啬不给。

    这让他稍稍放下了一些心。散塔林会作为著名的邪恶组织,麾下走狗很多,甚至可以说满世界都是。在烛堡附近的树林里面遇到两个,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只是……时间不大对劲而已。

    他权衡了一会儿,始终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多虑了,但他可以肯定一件事如果他们要继续前进的话,就必须从那两个人的身边经过。

    从两个散塔林会走狗的身边经过,可不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否则的话,天晓得他们会不会看这一行老的老、残的残,就想要客串一下强盗!

    所以他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对着那边高声说:“为什么散塔林会的人出现在烛堡的附近?莫非你们也要追寻知识吗?”

    听到他的话,那两人都朝着这边看了过来。

    “跟你没关系,老头!”那个半身人很不客气地说,“我们不想惹麻烦,你也不想,对吧!”

    以一个邪派人物的身份来说,他的话还真是蛮客气的。“不想惹麻烦”的说法,或许并非虚假。

    “我是烛堡的法师,可不能对你们当做看不见。”葛力安给自己拉了一杆虎皮大旗。

    那个戴着兜袍的法师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葛力安,我不想招惹你,真的。为什么你不能当做没看到我们,大家各走各的呢?”

    “咦?你认识葛力安?”爱蒙忍不住问,“他这么有名的吗?”

    “不要追问,小姑娘,不要追问。”半身人说,“就像我朋友说的那样,我们权当彼此都没看到过对方,我们没见到你,只是在烛堡附近风餐露宿,白费了辛苦;你们也没看到我们,只是赶你们自己的路。这样对我们都好。”

    “但你们不是一个邪恶组织的成员吗?你们出现在这里,难道不是谋划着什么阴谋吗?”爱蒙继续追问,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

    半身人无奈地叹了口气:“小姑娘,我们出现在这里,而你们刚好要路过这里,你觉得这难道是偶然吗?但我们一点也不想要跟葛力安这位大魔法师交手,一丁点儿的想法都没有!”

    说着,他举起右手,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一点点”的动作,以强调自己的态度。

    “阴谋?散塔林会当然总是有阴谋的,这我们并不否认。可那都是‘内环’(散塔林会高层)们的事情,我们这种办事的小卒,有什么资格折腾‘阴谋’?我们算什么啊!我们配吗?”

    他的态度非常的谦卑,俨然是一副站好了立正挨打的姿态,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邪恶组织的成员,倒像是两个正在抱怨“薪水低”、“工作忙”、“没女朋友”、“还掉头发”的公司职员。

    这样的抱怨,让潘龙听着很亲切。

    “你们也是来找巴尔之子的?”葛力安问,“散塔林会有什么计划吗?”

    “不!知!道!”半身人大声地强调,“我们的任务是来这里,设法拐走一个或者两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但从来不包括要跟你战斗,绝对没有!”

    “如果我不在呢?”葛力安问。

    半身人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这样就没有意思啦,朋友!你现在全须全尾地站在这里,就表示大佬们的计划肯定出了问题。你就算有什么矛盾,也该是找你那位好哥儿们帮忙,然后一个法术轰死我们头上那些大佬们,折腾我们这两个跑腿的苦力干什么啊!”

    “你也就仗着活得久,法术高强!”黑袍法师怒道,“等我也活到你那么老,我的法术只会比你更强!你像我这么年轻的时候,法术肯定还不如我呢!”

    听到这话,潘龙忍不住笑了。

    这特么不就是奇幻版的“莫欺少年穷”嘛!

    可惜这位兄台不够敬业,否则的话,至少也该喊一句“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才对啊!

第三十一章、浪漫过头的大贤者

    双方又聊了一会儿,总算也都明白了各自的身份。

    这两个人一个叫萨尔,一个叫蒙塔罗,都是散塔林会的外围成员,用蒙塔罗的说法,就是“要冒险送命的时候我们一马当先,要分好处的时候我们就被隐身了”的那种。

    听这话的内容就知道,这位自称既懂得战士技艺,也会点德鲁伊法术的半身人,就算加入了邪恶组织,也是个贫嘴的邪恶组织成员。

    或许,这个半身人去说相声、表演二人转,比当邪恶组织成员更加合适。

    相比之下,萨尔就是一个比较经典的邪恶组织成员形象了。那个阴沉的黑袍法师话不多,但话里常常充满着怨气,也不知道是被人夺了几回家产呢?还是退了几门婚事?

    潘龙觉得,他要是不生在这个世界,而是生在一些越惨就越强的世界,以他这怨天怨地的气势,没准用不了几年就能铸就神躯,长生不朽。

    他们两个人的确是接受了来自散塔林会高层的命令,命令的内容是让他们来烛堡东边的森林守着,如果有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路过,就把他们给忽悠了,带回散塔林会。至于理由嘛……蒙塔罗表示自己只要一秒钟就能编出十个来。

    按照他的说法:“这大陆上每天都有至少一百个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从中随便挑选一个,就足以迷惑那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了。”

    “那么,你现在编一个看看?”爱蒙很不服气地说。

    于是蒙塔罗就编了一个最近纳西凯的铁矿出了点问题,矿石供给短缺,有必要去调查一下。他甚至能够一口说出纳西凯镇长的名字,即便是明知道他在瞎编乱造,大家都不由觉得,似乎还真像那么回事。

    “我打赌这不仅仅是编造的!”爱蒙说,“编造的不可能那么详细和准确!”

    “我当然认识纳西凯的镇长,或者说我知道他。我甚至还能拿出一封介绍信来,是散塔林会给我开具的,让我来调查为什么最近总有人冒我们的名去干点不上路的事情……但这些都没什么意义。”蒙塔罗笑着说,“把你们骗到散塔林会去,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别的任务跟这个比起来,都不值一提。”

    潘龙觉得,给他们下达这个命令的高层,倒也还真是蛮知人善任的。

    萨尔一看就是那种“我身负血海深仇”的类型,如果葛力安真的被沙洛佛克给杀了,查内姆和爱蒙一定会跟他产生共鸣。而蒙塔罗这个相声演员则可以有效缓和队伍的气氛,避免三个苦大仇深的人凑在一起,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最后他们三个不等回到散塔林会就改行去报复社会。

    这两个人的组合用在这里,果然是恰到好处!

    (奇怪了,当初我玩游戏的时候,为什么这两个队友没能留下来?)

    潘龙看着那俩人,心中有些纳闷。

    这两个人实力不差,虽然远不及葛力安,但也算是冒险者中的好手。最最起码,比查内姆和爱蒙这两只真的菜鸟要强多了。

    而且这两人性格也不错,并不是那种怼天怼地怼空气的类型,也不是天第一我第二的类型,怎么看都不像是无法相处。

    可为什么他想来想去,都不记得自己或者别人的攻略里面有提过这两个人呢?

    就连那些同人小说,似乎都没怎么提到过这两人。

    虽然满肚子疑惑,但潘龙还是决定跟着葛力安的队伍一起离开,不跟这两个人一伙。

    大家的选择未必就是最好的,但肯定不会是最差的。大家都没选择这两个队友,那肯定是他们有问题。

    他可记得,那个游戏里面,队友是可能会反水甚至内讧的……

    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期间遇到了一个正在急匆匆赶路的送信人这位兄台要送一封信给某些大人物,报告有商队遭到袭击的事情。

    “这有意义吗?”爱蒙问,“大人物真的会在意区区一支商队的死活?”

    “有没有意义,是大人物的事情。”那个名叫宾克斯的送信人叹道,“但他们要我送信,我就必须送信。如果我不完成命令的话,赚不到钱,家里的老婆孩子就要挨饿你看,这对我很有意义,不是吗?”

    说完,他急匆匆地走了,爱蒙喊了两声“当心路上的强盗”,也没能让他走得哪怕慢上一点点。

    “现在强盗这么多的吗?”看着他走远了,爱蒙纳闷地问,“葛力安,你不是说,这段时间世界上相对比较太平的吗?”

    葛力安叹了口气:“很显然,我所知道的情况已经跟不上时代了。这个世界的短暂的和平,似乎快要被打破了。”

    “会有战争吗?”

    “我希望不会。”葛力安忧愁地说,“但是……一个老法师的美好愿望,相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太渺小了。”

    他摇着头,满脸都是担心:“别说是我,就算是我的那位老朋友,或许也什么都做不到吧……命运啊……”

    就这么说着走着,他们终于在月色下终于看到了森林的边缘,也看到了远处的一座要塞。它有着高高的围墙,以及更加高耸的城堡,即使隔着很远,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它屹立在黑夜之中,简直就像是一座小山。

    查内姆和爱蒙都露出了欣喜之色对他们来说,虽然烛堡的生活安全而稳定,但年轻人都是对世界充满向往的,有谁不想要到处闯荡闯荡呢?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话说到了多少人的心里。

    潘龙却有些纳闷,问:“那要塞是什么地方?”

    “友善之臂,一个旅馆。”葛力安回答。

    (一个旅馆?你说这是大酒店我都信!)

    (我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怎么没注意过这旅馆这么大?)

    (等等……好像我当初玩的是盗版,过场动画都删了。莫非是在过场动画里面展示出来的?)

    潘龙暗暗嘀咕,突然心中一跳,转头看向侧面。

    一个穿着红色魔法袍,戴着尖顶帽,白发灰须,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从奇幻故事里面走出来的老巫师,突然出现在了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葛力安吾友,能在此相见,实令吾喜出望外!”他愉快地说,“天命已变,未来仿佛混沌,此更意外之喜。吾友啊,吾等之愿,或有达成之望了。”

    (命运发生了变化?他知道葛力安本该死在沙洛佛克手下?)

    潘龙一惊,还没来得及开口,老巫师又看向了他。

    “命运之镜映不出之异乡人,汝无需提防老朽。吾已老迈不堪,不能伤害于汝对。”

    (我信了你个邪!你这老头子在整个人间都是排的上号的高手,越老越精,说的就是你这种人!明明是个大老虎,装什么凯蒂猫啊!)

    “异乡人,汝无需担忧。吾仅来此一言,即刻便将离去。”

    潘龙叹了口气:“您就不能说人话吗?这文绉绉的,您说着不累,我听着都累啊!”

    “老朽年迈,向来如此说话。”

    潘龙摇头:“您就别跟我瞎掰这个了,一个能跟母女俩都保持亲密关系的男人,您说自己老了,我是该怀疑呢?还是该不信?”

    老巫师剧烈地咳嗽起来,之前那神秘莫测的气势顿时荡然无存,显得局促而尴尬。

    “小伙子,这些话是谁告诉你的啊!”他愁眉苦脸地说,“难道说,我在异世界的名声居然这么糟糕吗?”

    “比这还要糟糕一些。”潘龙很诚实地回答。

    在他看过的那些个同人里面,这位大贤者人老心不老,勾搭的红颜知己上到三十三重天,下到九重地狱,什么神仙妖魔都有。泡了老娘再泡女儿,只算是他风流韵事里面相对不那么令人震惊的一件事罢了。

    他不知道这些同人里面究竟有多少被自己认同,从而具现在了这个世界里面,但哪怕只有一小部分,也足以给这位大贤者扣上“后宫王”、“自走炮”、“人间之屑”等一系列的恶名了。

    老者看着他的表情,顿时明白了几分,脸上尴尬得几乎挂不住笑容。

    “好了,我的朋友。”葛力安为老朋友解了围,“既然你来了,我也就不用担心了。我们是现在就出发去阴影谷,还是去友善之臂见一见卡立德和贾希拉?我们也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了吧。”

    “吾友啊,命运虽已发生变化,然未来混沌不定,一切皆有可能。”老者立刻又恢复了之前的腔调,“吾等需把握时机,当机立断,不可拖延时日,免得夜长梦多。”

    “好吧,那我们就这么离开吧。”葛力安立刻招呼查内姆和爱蒙到自己的旁边来,然后看向潘龙,“潘,你有兴趣去一趟阴影谷吗?”

    “我?我就算了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潘龙拒绝了他的提议,他可不打算去阴影谷那么遥远的地方,关键是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去得了。

    阴影谷可不在“游戏地图”里面啊!

    “嗨,潘,再见了,我们会想念你的!”

    “你是个好战友!”

    和两位年轻人一一道别之后,潘龙看着他们与红袍老巫师一起化作光芒飞走,忍不住笑了。

    “好吧,主角也走了,剧情也完蛋了这意味着,我算是彻底自由了!”

    “那么现在,该干点什么呢?”

第三十二章、领赏

    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大路上,潘龙思考了一下,决定先去把自己的胳膊治好。

    他又不是学武松拳的,也不玩独臂刀,总是拖着一条残废的右臂,连日常生活都不方便。

    既然要治胳膊,自然就要去神殿像这种肢体没有残缺,只是骨头全碎了的残废,一个“次级复原术”就能治好,相信他能得到的赏金足以治疗。

    但是,如果是缺胳膊断腿,那就需要更高级的“复原术”了;乃至于,如果身体残缺得厉害,或者体内还有残余的暗伤什么的,甚至可能需要“高级复原术”。

    那些法术的价格就很高,绝对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支付得起的。所以如果他在这个世界冒险的过程中受到了肢体残缺的伤势,就只能结束冒险,离开这个世界了。

    打定主意之后,他便背着沉重的行囊,朝着那座要塞的方向走去。

    才走了一会儿,路边就抖抖索索钻出来两个地精,手上拿着削尖的木棍,尖叫着朝他冲过来,然后被他抬脚踢起一块石头,飞出去砸破了一个地精的脑袋,另外一个就用比冲过来时候更快的速度逃进了路边的草丛里,一溜烟不见了。

    潘龙本想再踢一块石头,把这家伙也砸死,却没料到它跑得这么快,愣了一下,摇摇头,忍不住笑了。

    “这可真够‘奇幻’的!”

    除去这个小小的插曲,他一路上再没遇到什么麻烦,曾经偶然见到一个猎人在草丛里面寻觅猎物,也没有跟对方打招呼。

    野生动物大多很小心谨慎,大喊大叫把它们吓跑了,猎人可是要饿肚子的。

    走到城堡吊桥门口,两个守卫很纳闷地看着他,问:“你带的都是什么啊?”

    “一些战利品,拿去换悬赏的。”潘龙回答,然后又问,“这里有魔法师吗?或者是收魔法材料的也行。”

    守卫有些惊讶,想了一会儿,建议他去神殿看看。

    “神殿也做魔法材料的生意?”潘龙纳闷地问。

    “我不确定,但是……如果谁可能买它们的话,大概也只有神殿了吧。”

    “那么,如果我要领悬赏呢?”

    “去旅馆找老板就行。”

    “老板?统治这片地区的,是一个旅馆老板?”潘龙大吃一惊。

    守卫笑了:“怎么可能呢!只是我们老板会替领主做些事罢了。比方说替他发布悬赏之类这种事情本来也并不是非要领主做不可嘛。”

    “这边都这样?”

    “差不多吧,只要是比较大的旅馆或者酒店反正是一回事,都兼营悬赏工作。”

    于是潘龙就去了旅馆,他很顺利地找到了老板,一个名叫班力特的矮人。当他解开行囊,把两个食人魔的脑袋以及五个豺狼人的耳朵,还有那四只食人魔的爪子拿出来的时候,大家都震惊了。

    “天啊!”有人低声喊,“竟然是食人魔!”

    “前几天艾欧林带着一队人去杀一个食人魔,结果食人魔死了,那一队人也只有他活着回来……”

    “难怪他受了这么重的伤。”

    “能杀掉这么多怪物,只伤了一条手臂,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是不是可以请他帮忙把附近的食人魔也剿灭了?上次我在外面看到一只,吓死我了!”

    “应该可以吧,他好像挺缺钱的……”

    班力特老板也很惊讶,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会儿,目光尤其在他不自然垂着的右臂上停留了许久。

    “豺狼人的悬赏金是每只5金币,食人魔是50金币。”他说,“那四只爪子也卖吗?”

    “当然。我本来想要去神殿卖掉的,但如果你收购的话,我就不用多麻烦了。”

    “神殿是我老婆管的,在哪里卖都一样。”矮人瓮声瓮气地说,“我可以给你出到200金币一对,这个价格差不多顶天了。”

    “喂,班力特你黑心啦!”有酒客说,“上次你卖食人魔手套的时候,一对手套可是要卖四千的!”

    老板不动声色地说:“四千是零售价,我从法师那里买到它们的时候就有本钱,而法师制造它们也需要成本。制造魔法装备一旦失败就是血本无归,法师当然会把失败的损耗算入成功的本钱里面用食人魔爪子上的皮做材料,可以帮助法师提高制造成功的机会,但用别的皮革也能凑合,他们不会愿意为这个出大价钱的。”

    那酒客却并不善罢甘休,嚷嚷着:“这也差太多了吧!”

    “我需要把它的皮尽可能完整地剥下来,还要硝制成皮革,再重新缝制成手套……这是个技术活儿。如果他能把这些都做好了,我可以开到五百金币一对的价钱。”

    那酒客还要再争论,潘龙举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争了。”他说,“给我免费治疗一下,就按照你的价格处理,怎么样?”

    “没问题。”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来一个粗壮的服务员,把东西搬走,然后从柜台里面数了五十枚白金币和二十五枚金币,装在一个钱袋里面,递给了潘龙。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话虽然这么说,但等到了神殿,潘龙真不觉得自己有哪怕一点点的迷路可能。

    因为神殿就建在旅馆也就是这座要塞的城堡旁边。

    老板的妻子并不是矮人,这让他稍稍有些惊讶。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师并没有多废话,相比一位圣职者,她给潘龙的感觉更像是个商人,三句话不离钱。

    接受神术的治疗之后,潘龙的右臂终于恢复了。支离破碎的骨头只在短短的几秒钟里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确的位置,然后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复了正常。他挥舞了一下拳头,感觉这条胳膊和受伤之前完全没有区别甚至似乎变得更加灵活和有力了。

    “你最好睡一觉。”加拉娜说,“神圣力量还停留在你的右臂里面,并没有完全耗尽。睡一觉的话,可以让它散入你的全身。这并不能带给你什么立竿见影的好处,但如果能够经常这样带着残余的神圣力量休息,也许能够稍稍增长一些你的体能。”

    潘龙当然不会拒绝这个建议,而且,他也是真的累了。

    他在九州世界乘了一天的车,在这个世界又走了一夜,还打了一场大战,真的是累了。

    一觉睡醒,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条热腾腾的烤面包和一大碗肉汤,潘龙总算是恢复了精神,然后就又找到老板,询问有没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工作。

    五百多金币算是个蛮大的数目了,但对于他想要买的东西来说,却还远远不够。

    他想要买的,是这个世界特有的“次元袋”。

    次元袋是一种特殊的魔法道具,它乍看上去和普通的布袋麻袋差不多,但却能在其中储存大量的东西。最高级的能够储存七八个立方米的东西,差不多相当于一间小储物间,就算最低级的也能储存差不多一个立方米东西,足以应付日常冒险的需求。

    虽然这东西用起来有很多的限制比方说里面的东西大小不能超标,重量也是,而且不能装活物,本身也并不坚韧,一旦被弄破就失去效力,里面的所有东西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是消逝在了次元的夹缝里面。但只凭着它装了东西之后宛若什么都没装,甚至还能折叠存放,就足以盖过一切别的好处。

    试想,你出门在外,刀鞘夹层里面放上这么一个次元袋,那就等于随身带着一大箱子补给品。无论吃的用的,都比别人多了一大截。若是遇到什么麻烦,往往也能有足够的应对,岂不美哉!

    潘龙和韩风上次在玉山遗迹杀了劫匪,为了行动方便,舍弃了所有粗重之物,只带着钱财和少许干粮上路。如果当时能够有这么一个次元袋,他们至少可以带上两条厚毯子,还能把那短弩也拾掇拾掇,一人带上一把。

    九州世界有神佛妖魔,自然也有这种能够储存大量东西的宝物。无论是所谓“须弥芥子”也好,还是“袖里乾坤”也罢,都能做到类似的事情。但那些东西实在不是潘龙能够得到的,别说是他,就连他老爹,身为先天高手的潘雷,也一样没有。

    大概总要到真人境界,才能得到如此宝物。先天高手的话,估计是那种家传渊博,出自名门大派的;又或者气运爆棚,走路都能捡到宝物的,才可能有这样的宝物。

    潘龙的计划,就是攒钱买一个次元袋。

    反正他在这世界里面得到的东西,除了一些特别好的,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带走,当然要去芜存菁,或者说零存整取,把所有的资源集中起来,弄几件最重要的东西就好。

    他既然如此打算,就要多赚钱。一个次元袋可是要不少钱的。

    “你这么缺钱吗?”班力特没料到他刚吃完饭就来“找活干”,愣了一下,好奇地问,“干这行的,难道不应该赚了钱之后先享受生活,逍遥一阵子再说吗?”

    “我要攒钱买个次元袋。”潘龙并没隐瞒,“五百多金币,还差得远呢。”

    班力特恍然大悟,琢磨了一下,说:“那你差的钱可有点多,就算是最低级的次元袋,也要两千五呢。”

    “所以,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活儿吗?”潘龙问。

    “以次元袋为目标的话,我觉得还不如去猎杀怪物比较实在。”班力特摇头,“友善之臂只是一个小旅馆,这里的人们遇不到什么特别大的麻烦,就算遇到了,他们也掏不出那么多的钱来。”

    “有一点算一点就好。”潘龙并不放弃。

    他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有一个铜子儿赚,都好过无所事事。

第三十三章、我爱读书!

    既然潘龙肯赚“小钱”,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会拦着他。不仅不会,他还帮潘龙介绍了几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来自于住在旅馆楼上的作家盎歇,这个矮人虽然是个牧师,有些实力,但其实却相当的孱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路上,他让一个食人魔给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没有杀死他,而是只抢走了他的腰带。

    “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潘龙找他了解任务详情的时候,这个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对我写的书毫无兴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带!太过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愤怒的是,那食人魔对你写的书毫无兴趣?”潘龙饶有兴趣地问。

    “当然!写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这仅次于要杀死我啊!”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办?”潘龙问,“把你的腰带抢回来?”

    “当然!最好还要狠狠地教训它!让它知道看不起一个作家,是何等严重的错误!”矮人大叫,“我会付你一笔钱的,双倍于它脑袋的价钱,100金币!”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如果我能够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比方说,如果我能够把它抓来,让它当众承认错过了一本伟大的著作,并且诚恳地阅读你的作品并感动到流泪……你能够多给我一些报酬吗?”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识字。”

    “唉?那你为什么要生气?它不识字,要抢你的书也没用啊。”潘龙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这矮人的思维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识字不识字,跟我生气不生气,有什么关系?”

    潘龙闭上了嘴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等他来到楼下,看到正和酒客们相谈甚欢的班力特老板,他觉得,自己应该没弄错。

    “老板。”他凑到班力特身边,低声问,“你那个同胞就是被抢了腰带的那个。他的脑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个牧师。”

    “牧师怎么了?”

    “牧师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们不需要思考太复杂的事情。”

    潘龙仰面看天,默默无语。

    (我特么简直在冒傻气!)

    他决定不急着去完成那个没有脑子的混账矮人的任务,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战的树林。

    那里也许还有可以打扫一下的东西。

    问班力特老板借了一个很大的背包,他赶回了树林。

    遗憾的是,之前战斗的痕迹虽然还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战利品却已经都没了大概无非是地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树林里面,只有那辆空荡荡的马车还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充当驮马,把那辆马车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馆。

    “你觉得我是应该卖掉这辆车呢?还是应该买一匹马?”他问。

    班力特老板回答:“这种轻型马车不值钱,你想要买的话,15个金币左右就可以买辆新的。而买一匹马需要75金币,你还要买不少豆子,给马在路上吃。”

    潘龙愣了一下:“这辆车不值钱?”

    “当然,值钱的是四轮马车,双轮的不值钱。”

    “大小差很多吗?”

    “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制造难度也不同。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但价格我是知道的。四轮马车一般一辆车加上两匹马,需要250金币左右。而这种双轮车,你如果买一匹稍稍好点的马,比方说一百金币左右的,让人家送一辆车都可以。”

    潘龙叹了口气:“这么说,我这么辛苦把它拖回来,就只赚了15金币?”

    班力特给他泼了盆冷水:“正确地说没有15金币,因为如果你要把它卖给我的话,我最多只能出5个金币。”

    潘龙被这诚恳的话气乐了:“那我还不如买匹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马车!”

    “对啊,我也是这么想的。”班力特笑了,“我这里正好有几匹矮马,虽然样子不够威武,但是用来拉车肯定足够了,而且它们还不挑饲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兴趣吗?一匹只要35金币,附赠全套马具。”

    潘龙沉默了一下,问:“老板,你是信仰财富女神的吗?”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识之神。”

    “那你真是入错行了!”

    虽然这样批评,但潘龙最终还是买了一匹矮种马,那匹又矮又壮其貌不扬的灰马,连同一套马具,再加上两袋豆子,以及一张短弓和五袋箭,还有一顶帐篷,一些干粮、水袋之类,再加上一套有些旧的开锁套装,总共一百金币。

    正好是两颗食人魔的脑袋。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食人魔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发出了他也听不懂的声音。

    那是巨人语,食人魔都使用这种语言。

    “闭嘴!”潘龙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戏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去换赏金!”

    食人魔缩了缩头,将身体团成一团,蜷缩在车厢里,并且把绳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装出被捆住的模样。

    潘龙这才满意地笑了,赶着马车,又把它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

    “按规矩,我是应该一刀砍死你的。”虽然明知道对方听不懂,他还是不急不慢地说,“但是呢,你的表现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约定,我饶你一命。”

    食人魔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发现你有伤人的行为,或者是被别的冒险者遇到,你依然会死。”潘龙冷冷地说,“你是怪物,我们是冒险者,在你能够学会我们的语言,和我们正常交流之前,没有谁会对你手下留情。”

    “最后,带着你侥幸捡回来的小命离开吧,最好永远都别回到文明社会的疆域里面来!”

    食人魔远远地走了,带着盎歇的那本书。

    潘龙坐在马车上,注视着它一路走远,最终消失不见,点点头,赶车离开。

    “食人魔读书?”他自嘲地笑了,“这货连通用语都不会说,读个屁的书!”

    那食人魔不过是被他这几天抡起拳头硬逼着学了几句话而已,实际上,它甚至连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将来它还会遇到别的人类,希望到时候它不会一边说着“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之类的话,一边跟那些人类大打出手。

    那样的场面,一定会很滑稽……

    【你完成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骗局,你的阵营向着混乱中立的方向偏移了一些。】

    【冥冥之中,你感觉到某个伟大的存在对你饶有兴趣。】

    潘龙默默关闭了日志,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

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

    食人魔能学会读书吗?

    也许有些可以,但至少刚刚那只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么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么的都要聪明得多。

    两天前,潘龙找到了它,用一顿结结实实的暴打,让这家伙明白了什么叫“形势比人强”,然后,他就采用驯兽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是教这家伙在短短两天里面学会了几句话,以及“读书”这个动作。

    这也要感谢他的“野蛮人”职业,这个职业的辅助技能里面,有“驯化野兽”。

    野兽尚且可以驯化,何况食人魔呢。

    所以,才有了刚才旅馆里面那惊人的一幕。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这食人魔终究并不能读书识字。潘龙其实是弄了个骗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对此并没什么负罪感,盎歇牧师追求的,无非就是大家都喜欢看他的书;大家想要看到的,无非是稀罕场面。

    乃至于,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多一些报酬;那个食人魔想要的,不过就是活下来。

    从结果看,大家都挺满意的。

    大家都满意,那就很好。

    至于那个“冥冥中对他饶有兴趣的伟大存在”……潘龙并不在乎。

    且不说那个家伙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就算它是真货,难道还能跨世界去追踪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踪,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对于这个外来的黑户,会是什么态度?

    是礼送出境呢?还是抓起来切片研究?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始终在友善之臂旅馆附近奔波。

    他并没有离开这里太远,对于“铁矿不足”等一些传闻也毫无兴趣,就是在到处猎杀各种怪物,并且将怪物们的武器装备,以及身体上所有可以拿来出售的东西,全都装上了马车,运回了旅馆。

    每隔四五天,他的马车就会载着许多货物,带着明显的血腥味,来到友善之臂旅馆。那些东西会在班力特老板仔细估价之后变成金币,进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这一带就出了名。

    和上次让食人魔学会读书的名声不同,这次他的名声没有了幽默和诙谐的意思,只有肃杀之气。

    “血腥的马车夫”,就是附近的人们给他的绰号。

    这个绰号一目了然,潘龙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他并不介意杀死怪物,相反,他很乐意。

    杀死这些家伙,既可以获得经验值,又能赚到钱,还能让附近的平民过得安全一些,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那些被他杀死的怪物们究竟该不该死,或者说该不该被杀掉这么多?他根本就懒得考虑。

    北地每年都猎杀大群的妖兽,谁会在乎妖兽该不该杀?

    除非有环保局的人跳出来,拿着国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护动物,杀了要坐牢的”,否则潘龙并不会在乎把它们杀绝种的问题。

    反正,食物链从来不是靠着那些珍稀动物维持的。

    这些天,他杀了四只食人魔、六只兽化人、十五六只豺狼人、三四十只大地精、至于凶暴生物或者地精之类,他都懒得计算数目了。

    反正遇到了,顺手杀了就是。

    一场场杀戮下来,他身上渐渐积累了厚重的血腥味,就算时不时清洗一下,也没办法完全洗干净。那些寻常野兽见到他,更是都呜咽一声,夹着尾巴就跑,不敢在他的视线里面多停留哪怕一秒钟。

    “我跟查内姆站在一起的话,也不知道究竟谁更像是杀戮之神巴尔的子嗣……”某天,又杀光了一窝地精,把其中大地精的耳朵割下来(这个能领赏金,一个一金币),又把那些兽皮短矛之类能够拿去卖点钱的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好了装车,潘龙用钢刀当镜子,看着刀身上映出的自己浑身血污、眼神凶恶的样子,忍不住自嘲了两句。

    “不过……这样才像个北地人吧。反正在中原人看来,我们北地人就是杀人如麻的嗜血蛮子嘛……”

    他又带着满是血腥味的战利品回到友善之臂旅馆,班力特老板很无奈地劝道:“潘,你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休息了!看看你的样子,简直不像个正常人了啊!”

    “我是要休息一下,然后就离开这里。”潘龙说,“这附近比较值钱的怪物都被我杀得差不多了,你看这次,我杀掉的最值钱的就是大地精,连豺狼人都没能找到一个。这样下去,感觉就是在浪费时间。”

    班力特还没说什么,一个老酒客忍不住笑了:“记得有谚语说‘地精是杀不光的’,但你再这么杀下去,至少我们这一带,怕是连地精都要被你给杀光了。”

    “如果地精也有赏金的话,我不介意杀光它们。”

    酒客们都大笑起来。

    他们当然并不怀疑潘龙是否真的能杀光这附近的地精,只是觉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个粗豪的酒客还边笑边说:“怪不得地精杀不光,原来是没赏金的缘故!”

    “这么说也没错啊,要是杀地精也有赏金,我也可以提着棍子和斧头去杀地精。别的打不过,地精还打不过吗?”

    “是啊,哪怕一个地精一个银币也好啊,几十个人一起出去,权当散个步,顺便杀上十个八个地精,回来大家聚个餐的钱就有了。”

    “那样的话,地精或许真要被杀绝种了。”

    “不怕,地精什么都吃,我们可以挖个大坑,在里面养地精……”

    醉鬼们越聊越开心,话题很快就滑向了“贪官和是强盗,哪种比较适合喂地精”之类方面,明明是毫无意义的选择题,他们偏偏争论地很热闹。

    潘龙没加入争论,对他来说,这些东西都差不多。

    有赏金的,宰了去领赏。

    没赏金的,宰了挖个坑埋了。

    反正无非是一刀的事。

    在这个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过他,如果惹到了什么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人,就一刀结果了他。不管将来会有什么麻烦,结果了一个,麻烦总归能少一分。

    “那么如果我遇到一个恶棍,但他没有惹到我呢?”当时,潘龙如此问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如果你杀得了他,那你就已经惹到他了;如果他杀得了你,那他就已经惹到你了。正邪不两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们之间有误会呢?”潘龙继续问。

    “男人之间没有误会。”老爹说,“如果有误会,表示你们酒喝得还不够多。”

    这就是老爹闯荡江湖的经验之谈,潘龙始终觉得,幸亏老爹大多数时间都在北地闯荡,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没准他早被别人坑死了。

    ……不,他那么阴险,一直隐藏着自己最厉害的本事,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或许他坑死别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冲洗了两遍,再在加入了迷迭叶沸煮液的热水里面泡了大半个钟头,顺便扔掉了那身旧衣服,换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龙总算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当他重新来到旅馆二楼大厅的时候,班力特满意地笑了。

    “小伙子,你现在才像个冒险者的样子。”矮人愉快地说,“之前的模样太吓人了,不该那样的。人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为了赚钱,就让自己活得不像个人!”

    潘龙道了谢,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级已经到了六级,装备栏里面,则有1024金币,几瓶解毒药水,一枚不知道用处但明显蕴含着魔法力量的戒指,还有一条怪异的腰带。

    这些是他最重要的战利品,别的都无关紧要。

    那几瓶解毒药水,是一个住在旅馆里面的兰德林老太太给他的,老太太听说他是个很靠谱的冒险者,就找他帮忙清理自己家里的毒蜘蛛,这几瓶药水自然是“任务补给”。而那条腰带,则是打翻了那个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诡异他记得这东西带着诅咒,曾经很好奇地活抓了一只地精,强行给它戴上,然后……也没看到它发生多明显的变化。

    无非是公地精变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个地精之后,这条诅咒腰带就可以拿下来了,但潘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个爱好比较独特的阔佬,然后把它卖出去?

    一条能男变女的腰带,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

    但在这小地方,它可卖不出价钱。想要让它卖出符合它身份的价格,必须去大城市。

    比方说,宝剑海湾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

    那里有足够多的有钱人,可以为这条除了玩乐之外别无用处的腰带开出大价钱。那里也有更多的任务,更多的机会,能赚到更多的钱。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种大城市,才能够买得到诸如“次元袋”这样比较高级的魔法物品。

    当然,要从这里去博德之门,路还是挺远的。他准备先去附近的贝尔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赚点钱。

    而且,兰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里,他可是答应过人家,要帮她做个“大扫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龙赶着洗刷干净的马车(为此他花了两个银币,负责洗刷马车的旅馆伙计还表示这是友情价),离开了友善之臂旅馆。

    “伙计,如果我将来需要找你帮忙的话,你可要给我打折啊!”班力特老板笑呵呵地说。

    潘龙用一个大拇指作为回答,挥挥手,径自远去。

第三十五章、名气和工作是双胞胎

    贝尔苟斯特位于“友善之臂”旅馆的东南,是北方商业重镇博德之门和南方工业重镇纳西凯之间的重要枢纽。商人们从纳西凯购买铁矿或者粗铁,运到博德之门去加工成各种武器铠甲和日常用品,再销售到整个“宝剑海湾”地区,甚至于远销到大陆内部乃至海外。

    毫不夸张地说,一旦纳西凯的铁矿供应出了问题,整个剑湾地区都会陷入不安甚至于动荡之中。

    而现在,据说纳西凯的铁矿就出了问题。

    具体是什么问题,潘龙不大清楚当初游戏里面是有人在铁矿里面捣乱,弄死他们,再把拦路的强盗团伙宰个精光,再去另外一处淹掉某个铁矿,这任务就算搞定了。

    而按照那些同人小说的说法,是那个已经扑了街的沙洛佛克想要夺取博德之门的统治权,然后和南方的安姆开战,通过战争带来的大量杀戮,让自己继承杀戮神职,成为新一代的杀戮之神。

    为了统治博德之门,他需要先打击博德之门的商业核心武器制造业,所以他搞了个自己的铁矿,再把纳西凯的铁矿搞掉,这样整个博德之门地区就只有他能够提供足够的铁矿石,从而大大提升他的地位。

    嗯……大概是这样吧。

    虽然无论在游戏里面还是那些同人里面,沙洛佛克都是靠着直接用变形怪取代了各路大佬,从而夺取各派势力而上位的,似乎根本用不着折腾之前那些幺蛾子,但……总不能做个游戏,整天就是到处发现变形怪,然后砍死他啊。

    玩家扮演的是冒险者,不是搜查官!

    一群人穿着重甲,提着沉重的超大型粒子枪,每见到一个人就用侦测法术照一下,时不时大吼“你不忠诚!”然后砰的一枪……

    喂!这是剑与魔法的故事,不是“帝皇vs四小贩”啊!

    潘龙结束了回忆,然后思考自己该怎么办。

    光头佬已经死在了烛堡东边的树林里面,除非他信的是春哥,否则绝无可能从地狱回来,继续兴风作浪。既然没了这个作怪的,那么按说那些阴谋也就没人推动了,整个博德之门地区应该恢复和平才对。

    可为什么纳西凯的铁矿还有问题?贝尔苟斯特一带还是常常传出盗贼袭击商队的消息?

    “让我知道究竟是谁在捣乱,绝对要给他来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又看到了一支商队被袭击之后留下的倾倒的货车,和货车上那些洒落的泛着危险绿色的铁矿石,潘龙连连摇头,十分恼火。

    商人们赚点钱容易吗!贩卖铁矿石也是正正当当的生意,一点都没伤天害理吧!而且铁矿石的利润并不高,相比日用品、奢侈品乃至于一些违法勾当,这种老老实实的生意人算是最人畜无害的了。

    那些强盗们不去抢肥羊,反而来欺负这些老实人,真是太不像话了!

    简直丢份啊!

    (就算是黑戈壁的马贼,一般也不会对那些做利润一两成的小生意的商人下手啊,他们这也太过分了!)

    最可恶的是,这些盗贼们并不是来抢夺铁矿石的,他们只是在赶走或者杀死了商人之后,用特殊的手段污染了铁矿石,让它们没办法再冶炼出优质的铁矿而已。

    潘龙也曾经研究过那种被污染的铁矿石,可他同样无计可施。别说是他,就连身为牧师的加拉娜老板娘都没办法。

    她曾经试着对一块矿石使用“移除毒素”,但没有效果。使用更高级的“移除诅咒”也一样无效。“高等解除魔法”也许能够让矿石恢复正常,可那种高级法术并不是可以轻易施展的,它需要消耗很昂贵的施法材料。

    而且牧师施展法术是要受到教义和神灵本身的意志限制的,即使她身为一座神殿的管理者,可以额外通融少许,知识之神也不可能赐予她用来给矿石解除污染的力量。

    这种情况,大家都是一样。

    商人是要追求利润的,被污染的铁矿石不能用比较廉价的方法来清理干净,那么就不如去买别的没有被污染的铁矿石了。

    毕竟,在商言商。

    归根究底,还是要把在背后操纵那些盗贼的家伙抓住,相信那家伙一定有解除污染的手段!

    潘龙一边思考着,一边不急不慢地驾驶着马车走在路上。天色将晚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镇子。

    这就是贝尔苟斯特,博德之门和纳西凯之间最重要的枢纽城镇。

    他的到来对这个城镇没有任何影响每天都有人路过这里,他们有的匆匆而过,有的会再经过,有的则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在城镇居民们看来,这些“乡下人”们,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当潘龙走进一间名叫“红色卷轴”的旅馆,询问住宿价格的时候,酒保就是用很轻蔑的眼神看着他,一副“上等人”的高傲。

    可还没等他维持这高傲的表情超过一秒钟,一个酒客已经认出了潘龙,失声惊呼:“血腥的马车夫?!他怎么来了!”

    酒保脸上的高傲表情顿时就收了起来,换成了谦卑和讨好,过程之快,简直犹如川剧的变脸。

    他想不谦卑也不行,“血腥的马车夫”已经是这一带有名的冒险者,人家光是食人魔就打死了好几只,杀掉的大地精、豺狼人之类加起来,或许能铺满整个旅馆大厅。至于杀掉的地精……人家甚至都已经懒得计算了。

    而那些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就算杀掉了两三只地精,都会得意洋洋地吹嘘一番呢。

    面对这样的人物,酒保再不谦卑,难道真的活腻了找死么?

    潘龙并没在意酒保的态度,但当他吃饭的时候,这个旅馆的老板突然赶来,告诉他“您住在我们这里,可以免费。”的时候,他就有些惊讶了。

    “免费?”他忍不住问。

    “是的……虽然只是普通客房。”

    “普通客房也足够了。”潘龙点了点头,又狐疑地看着老板,“你这么客气,是有什么事情要找我帮忙吗?”

    “您真是好眼力!”老板被他看穿了心思,谄媚地笑了几声,解释说:“不久之前,我这里遇到了一点麻烦……”

    “什么麻烦?”

    “那个……著名的音乐家希尔克罗莎娜女士,您知道吗?”

    “我不知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算了。”

    “好吧。几天前,罗莎娜女士自称遭到了老费尔德的骚扰老费尔德也经营旅馆,她想要让罗莎娜女士在他那里表演,遭到了拒绝……”

    潘龙叹了口气:“说重点!”

    “好的好的!罗莎娜女士住在我这里,然后那天,来了三个人,他们和罗莎娜女士发生了冲突……”

    “那个女音乐家被杀了?”潘龙问。

    “不是。”老板有些尴尬地说,“恰恰相反,罗莎娜女士不知道怎么的就勃然大怒,用魔法把他们三个都杀了。”

    潘龙愣了一下,问:“这跟你的麻烦有什么关系?”

    “他们三个之前住在老费尔德那边,跟老费尔德还有一笔不小的生意往来。按照老费尔德的说法,他们说这几天能赚到一笔钱,很高兴,结果……”老板一脸的尴尬,“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赚什么钱,罗莎娜女士杀死他们之后,就很惊慌地表示‘有人在追杀我’,带着保镖逃往博德之门了。现在老费尔德通过治安官向我施压,他说罗莎娜女士其实是个邪恶的黑巫师……”

    潘龙总算明白了他的困境博德之门这边对于黑巫师是很不客气的,非但他们自己不受欢迎,连跟他们合作的人,一旦曝光,也同样会不受欢迎。

    这老板是经营旅馆的,要是不能洗清恶名,那他别说是继续开店赚钱,甚至就连能不能在贝尔苟斯特住下去,都要成问题了!

    但他并没有轻易答应老板的请求,而是审慎地看着老板。

    “牵涉到三条人命的事情,我不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他说,“明天我会去找费尔德问一问,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找找别的人证。确定你说的没问题,我才会去帮你追查希尔克罗莎娜的下落。”

    老板顿时如释重负,看得出来,他的压力的确是很大。

    就这么说一会儿的工夫,他已经挠了两回头,掉了不少头发。

    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潘龙看了看他略显稀疏的头顶,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可以不用着急。

    比方说……等他头发都掉光了之后,再出发去找那个邪恶巫师罗莎娜,似乎也不错?

    心中想着有些狡猾的小小恶意,似乎连饭菜都变得更香了。

    第二天一早,他并没有直接前往费尔德旅馆,而是按照兰德林老太太的介绍,先去了她的家。

    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家被蜘蛛占领了。

    黑色的,有着锋利长腿的,站在地上差不多有常人小腿那么高的大蜘蛛。

    它们的反应很快,潘龙才刚一开门,它们就恶狠狠地朝着他扑了过来。看它们那灵活的模样,相信绝对不会是什么人畜无害的东西。

    但迎接它们的,是潘龙手上的长矛。

    一下一个,他只用了四下,就把这四只蜘蛛戳死在了地上。

    这些危险的生物对于普通人大概足以致命,但对他来说,甚至连热身都不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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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他终于拿到了家族祖传的金手指,也知道了家族祖传的秘密。——他们家,是大夏天字第一号逆贼!夏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夏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夏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