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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全文阅读

作者:风中的阳光(凯)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txt下载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正文_第1116章 双手抱头爬在车上!

    这些急速飞行的子弹来自三个方位,除非谢小雯变成一只蝙蝠,要不然她根本躲不开这么多子弹。

    不过谢小雯终究是华夏九龙王之一,在刚被第一颗子弹打中时,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身子猛地一个前空翻,直直的向玉米地内摔了下去。

    高速翻转的身子,有效的躲开了大部分的子弹。

    却不是全部。

    至少有三颗子弹,狠狠击中了她的身子,使她再也无法维持身体的灵活性,仰面狠狠砸在了玉米地内。

    本能的,谢小雯在落地后就要弹身而起,可身子刚弹起,右腿就传来撕心般的疼痛,重新跌落在了地上,低头一看,她的右腿小腿骨,已经被子弹打断。

    除了右腿外,她的左肩再次被击中。

    这四处枪伤,对谢小雯来说,都算不上是致命伤。

    不过眼下无疑是致命的,相信在下一刻,那些埋伏在周围的枪手就会围上来,用子弹把她打碎,然后--就地掩埋,秋收后的玉米,应该会长的格外大吧?

    果然在下一刻,这片玉米地的西南,东南和正南三个方向,就有十几个抱着枪的黑影,好像捕猎的猎豹那样,飞快的向谢小雯扑来。

    谢小雯这时候却已经站不起来了。

    哪怕是她能咬牙坚持着站起来,在只有一把短匕、右腿断了的情况下要想逃过追杀,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既然没有生还的可能,那又何必死在逃跑的路上?

    谢小雯重重叹了口气,停止了逃跑仰面躺在地上,望着黑夜的眼神里全是贪婪之色。

    她要在临死前,多看会儿这个世界。

    生命消失后,就再也看不到这些了。

    以前,谢小雯很反感京华的天空,总是那样灰蒙蒙的没有一点生机。

    将死之前她才忽然醒悟:没有生机的不是天空,而是本身的思想。

    咔咔!

    谢小雯在听到最近的脚步声时,嘴角露出了一个解脱的笑意。

    砰!

    枪声响起。

    枪声,却是来自谢小雯的后方,让她亲眼看到那个扑过来的追兵,猛地一个后仰,就重重摔了出去。

    紧接着,就有人高喊:“有情况,她有帮手--啊!”

    这个人还没有来得及喊完这句话,一阵犹如爆豆般的枪声,就接连响起。

    谢小雯背后杀出的这个人,手持一把制式冲锋枪,对追杀她的那些人疯狂扫射。

    追兵们刚才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谢小雯身上,从没有想到玉米地里还埋伏着一个人,这个人的火力不但很猛,而且枪法还特别准,眨眼间就有至少四个追兵中弹身亡,其他人仓促间本能的趴伏在了玉米地内躲避。

    把一个弹匣的子弹扫光后,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立即扑到谢小雯这边,开始卧倒向前伏射。

    借着枪口火舌喷出的亮光,谢小雯看清楚了这个人。

    廖无肆。

    --

    高飞驾车赶到金阳路13公里处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和市区此时恰逢盛夏的黄金时间段相比,这儿就是另外一个世界,除了风吹过果树的声音,就是此起彼伏的虫儿叫声,几百米才会出现一盏的路灯,光线昏黄,给人一种破落残败的感觉。

    京华,也唯有在十三陵附近,才会有这样的净土。

    高飞停下车向前方看去,长路漫漫,没有一个人影。

    他在车上等了片刻,这才下车倚在车头上,点上了一颗烟。

    高飞相信,那个人既然把他约到这儿来,就没有不露面的理由。

    不过,他足足等了得十分钟,也没看到有人出现。

    “难道有人在耍着哥们玩儿?”

    高飞把第二颗香烟头弹出,觉得没必要再等下去了,反正今晚他已经来过了。

    他绕过车头刚要拉开车门,就听到身后的果树阴影中有人低声喝道:“别动,双手抱头趴在车上,要不然就打碎你的脑袋!”

    高飞眉头皱了下,缓缓转身看向了声音的来源方向。

    “转过身去,双手抱头趴在车上!”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冷厉。

    高飞看着那边,还是没说话,也没按照那个人的去做。

    慢慢的,一个黑影从果树中走了出来,右手握枪左手托着手肘,很标准的随时开枪动作。

    听声音,是个女人,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肩上,身材高挑,慢慢走出来时的身子微微侧着,就像螃蟹那样走路。

    在这个女人第三次要喝令高飞双手抱头趴下时,高飞抢先问道:“你是谁?”

    女人走到他面前四五米的地方,冷冷的说:“你听不出我的声音?”

    “对不起,还真没任何印象。”

    高飞实话实说。

    “胡说。”

    女人冷哼一声,问道:“你会听不出我的声音?”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呢,女人的手腕往下一垂,划过一缕幽蓝色的弹道,子弹打在他脚前的公路上,蹦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这是警告。

    高飞这才郑重起来,举起双手向后退了一步:“靠,要玩真的?”

    这个距离,别看对方拿着枪,但只要她不是安归王那样的女人,高飞还是有把握抢在她开枪之前动手干翻她的。

    不过他却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想搞清楚这个女人是谁。

    话说,他的确没有听出这个女人是谁,但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印象。

    看到高飞举起双手后,女人再次第三次低声喝道:“转身,抱头,趴在车上。”

    这次高飞很乖,按照女人的要求抱着脑袋,趴在了车头上,就像一个等待被爆的可怜人。

    女人快步前行,来到高飞背后,枪口抵在了他后脑勺上。

    “你到底是谁?”

    高飞眼珠子转动着,实在有些生气了,正准备动手时,那个女人却抢先伸手,飞快的伸向了他的裆部。

    “嗯?怎么个情况,还有劫色的?”

    高飞明显感觉到女人的手,碰到了他最宝贝的东西,当时就愣了,但随即就好像明白了什么。

    “呼,果然是骗人的。”

    女人却长松了口气,声音里少了冷厉,却多了股子怨气。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那只该缩回来的手,却一直没缩回来。

    高飞不怕被枪指着脑袋,却怕他宝贝被人困住--如果说男人也有七寸的话,那么那玩意就是七寸,被人控制住后,本事再大也施展不出来的。

    “嗨,嗨嗨,我说你能不能先把手拿开,这样很容易让我擦枪走火的。”

    高先生开始后悔自己的大意了,动也不敢动,干咳了声问道:“那个啥,咱有话好好说,你能不能先把手拿开?这玩意是一次性的,一旦损坏,没地方修。”

    “坏了更好,省的你去四处祸害良家妇女。”

    蒙面女人冷哼一声,不但没有放手,反而开始动了起来,就像你在岛国小电影上看到的那些正戏开场的前奏那样。

    半年多以来,高飞都是在地下楼兰度过的,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就是草原上的肉食动物,半年多来一直吃素,直到昨天才‘逮住’了王晨,狠狠饱餐了若干次。

    而且再来金阳路赴约时,他又和王晨乱了一个傍晚,这要是放在别的男人身上,肯定会累得腿子打软了,就算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捉住要害处,也不会有啥反应的。

    可高先生却不是一般的男人--他在尝到‘肉滋味’时就惊讶的发现,他在那方面的功能相比起以前更加强劲了,好像永远不知道疲惫那样。

    高飞慢慢就明白过味来了:他的某些功能变得强大,很可能是莫邪征东喂食他那些草药的缘故。

    莫邪征东既然自夸为当今天下第一中医圣手,在调理高飞身体时,顺便帮他固本陪阳还是很正常的。

    所以呢,就算在来赴约之前,高飞就已经和王晨乱腾过很久了,但在女人手上有了动作后,他还是立即有了最正确的反应。

    感受到高飞的明显变化后,女人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同时,她那次在网吧三楼的梦幻经历,也如狂风般的突袭了过来,使她的呼吸一下子加重,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轻哼。

    轻哼声未落,高飞就已经反身抱住了她,缴走了她右手中的枪,动作很自然。

    接着,他就把女人抱上了车头……

    在女人的手碰到她不该碰到的东西时,高飞就想到了在地下楼兰养伤时,他和莫邪征东的一段对话:“安归王现在在做什么?”

    “她在替你泡女人。”

    莫邪征东是这样回答的。

    高飞不知道他那个名义上的小表姨再替他泡哪个女人,不过在女人有了那不尊重的动作后,就知道她是安归王替他泡的女人了,或者说之一。

    安归王不是一般人,眼界自然也不是一般的高。

    高飞很相信这一点,所以能肯定这个女人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根本不需要验证,甚至不需要知道她是谁,只需做他接下来该做的事就可以了。

    没办法,经过莫邪征东半年多的精心调理后,现在高飞在那方面就是一堆干柴,只要有点火星,立即就会腾起熊熊的火焰,连他自己都无法压制,开始尽情的燃烧。

    这是本身生理上的一种极度需求,和背叛新婚妻子无关。

    车子开始颤抖后没多久,女人无法克制住的高声尖叫,惊动了不远处果树上的一只夜鸟,嘎嘎的叫着掠过夜空,像正北方向飞去。

    鸟儿很气愤:大晚上也不让鸟休息,还特么的让不让鸟活啊?

    这只气愤的鸟儿嘎嘎叫着,飞快的掠过果园,河流,草地和郊外农舍,来到了一片玉米地上空。

    不知道飞了多久的鸟儿现在很累,所以想落下来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再说。

    鸟儿稍微收起翅膀,正想一个猛子扎下来时,却嗅到了一股子浓郁的血腥气息。

    同时,它也敏锐察觉到一股子犀利的冲天杀意,顿时大惊,嘎嘎叫着赶紧鼓动翅膀,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更远的黑夜中。

正文_第1117章 女人最相信直觉!

    在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的夜鸟掠过上空时,神经紧绷着的廖无肆才从玉米地内缓缓的站起来,一滴鲜血从军刀刀尖上滴落,滴在了他脚下一具尸体的脸上。

    子弹早就打光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利用自己出色的野外作战经验,把至少十三个敌人都一一干掉,直到再也感觉不到危险后才站起身。

    这片长势喜人的玉米算是糟了秧,就像被狂风暴雨骤然袭击过那样,横七竖八的扑倒在地上,至少也得有四五亩地的样子。

    这就是廖无肆的战场。

    廖无肆独自干掉十来个敌人后,自身也受了几处枪伤,不过对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因为只要他还能握紧刀子站起来,就能继续战斗。

    没有谁再和他对战,因为那些奉命追杀谢小雯的人,都已经全军覆没。

    这些人也是组织中的佼佼者,其中还有两个人是高素质的专业狙击手,可他们在对上廖无肆后,结果却只能有一个死。

    这就是精锐和一般人的区别。

    谢小雯也该是精锐,可惜她在死命逃跑时就已经受伤失去了先机,只能任人宰割,但廖无肆却是武器配备齐全,又有丰富的野外作战经验,和常人没有的阴狠歹毒,所以出现这个结果也是很正常的了。

    廖无肆站起身,缓缓转了个圈最后把目光锁定了不远处那间农舍。

    刚才在战斗中,他就看到那边有辆车子迅速驶出农舍,向市区方向狂奔而去--那应该是敌人的首脑,不过当时廖无肆正在全神对付敌人,根本没工夫去拦截那辆车子,看看谢小雯的背后主使人到底是谁。

    现在他终于干掉了所有敌人,却没有必要再去农舍那边了。

    甩了下军刀,把上面的血迹甩干,廖无肆把军刀收了起来,慢慢走向了谢小雯那边。

    在廖无肆出现后,谢小雯就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十几棵玉米遮住了她,不过她仍然能看到走过来的那个男人。

    廖无肆走到了谢小雯面前,蹲身拔开了盖住她的那些玉米。

    谢小雯说话了,语气中不带有丝毫的感情:“你怎么会找到我?”

    廖无肆盘膝坐在地上,双手搬起了谢小雯那根受伤的腿,放在自己膝头上。

    被活动的疼痛,让谢小雯猛地咬住了嘴唇,冷汗从额头刷的淌了下来,却没有发出一声痛呼,只是看着廖无肆挽起她的裤腿,撕下衣服给她包扎伤口。

    廖无肆动作熟练的给谢小雯包扎着伤口,淡淡说道:“那是因为你想让我来,所以我就来了。”

    在垃圾场的那个下午,谢小雯临走前一刀刺伤了来廖无肆。

    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本来想趁廖无肆在‘最虚弱’的时侯,一刀戳死他的,可看在他对她痴情一片的份上,没有下毒手,只是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希冀找到她。

    廖无肆随后就走出了垃圾场,却在那片老式住宅区小区门口墙壁上,发现了谢小雯留下的特殊跟踪印记。

    就是凭着这些印记,廖无肆最终找到了这个地方,在谢小雯最危险时及时出手解围。

    “哼,就算你看到我留下的那些印记,你也没必要来的。”

    谢小雯冷哼了一声,语气冷漠:“因为我们现在是敌人了。你是华夏国的安全卫士,我却是邪恶的敌人,咱们立场不同,天生就该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是,我承认你以前很在意我,我也很感激,可我在垃圾场时,已经偿还你了。”

    谢小雯所说的偿还,就是指把她的清白,交给了廖无肆。

    “你爱我,我给了你,所以我们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谁欠谁的了。”

    谢小雯木然的盯着廖无肆:“现在我们互不相欠了,你没必要再来救我的。”

    廖无肆把她腿上的伤口包扎好,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我们从那天开始就互不相欠了,我这次来救你,就是因为想从你嘴里知道一些东西。”

    顿了顿,廖无肆忽然笑了。

    那笑容在夜色下看起来很迷人,整齐的牙齿雪白,声音很温柔:“还有,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廖无肆语气冷漠时,谢小雯看起来很镇定。

    但当廖无肆露出迷人的笑容时,谢小雯却有了浓浓的恐惧,身子一缩,把伤腿从他膝盖上缩回,嘎声道:“你、你要带我去见叶心伤?”

    廖无肆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他为你背了太久的黑锅--虽然他和我关系不怎么样,甚至有些讨厌我,可他终究是我的兄弟。我怎么能忍心让自己兄弟,始终被你背着黑锅呢?”

    “廖、廖无肆,你真要这样?”

    谢小雯牙齿开始打颤:“你、你真要从我嘴里掏出那些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不会说的,死也不会说!”

    在尖声喊出这个‘说’字时,谢小雯猛地伸出舌头,两排牙齿狠狠扣了下来!

    在她肩膀有伤,无法用手拿刀子自杀时,咬舌自尽是唯一的选择。

    她当前的确痛恨某些人,但她却宁死也不会说出那些人是谁,因为她在奎莫拉面前发过誓,一旦泄露出那些秘密,她在死后的魂魄将彻底消散,生生世世不能轮回。

    信仰。

    这是一种从幼儿时期就被灌输的信仰。

    信仰的力量的强大的,可以让人无视死亡,尤其是谢小雯这种受过严酷训练的人。

    她坚信一旦泄露了那些秘密,违反了在奎莫拉面前发过的誓言,那么死后的魂魄就会彻底消散,再也不能轮回转世--很多个没人的夜晚,谢小雯都希望自己来生能转为人道,和自己所爱的人,过着男耕女织的普通日子。

    所以在廖无肆说要从她嘴里得到那些秘密后,她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咬舌自尽!

    只是,不等她的牙齿咬下,廖无肆却飞快的挥出一拳,重重击打在了她的下巴上。

    谢小雯的下巴脱臼了,再也用不上丝毫的力气。

    可她的双眼,却死死的盯着廖无肆,透着无比的恨意,和恐惧。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的心太狠,不顾曾经的那些山盟海誓,很没人性?”

    廖无肆开心而疯狂的大笑了起来,笑声中隐隐透着股子凄厉。

    不知道笑了多久,他的笑声才慢慢低了下来,但双肩仍然抖动着,笑的泪水都淌了下来。

    反手擦了把泪水,廖无肆笑着说道:“谢小雯,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相信你最该明白。当初在印尼时为了完成任务,我连怀了我孩子的女人都能亲手做掉,何况是你?”

    谢小雯眼神里的恨意消散,继而换成了绝望。

    她很清楚廖无肆是个什么人:他对这个国家,有着一股近乎痴迷的疯狂热爱,为了守护他的祖国,和绝大对数人民的安危,他从来不会考虑任何感情。

    打个比方,假如廖无肆的父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一样会大义灭亲,毫不眨眼。

    沙,沙沙--一阵下雨般的声响,从远处的玉米地里传来,还伴有隐隐的笛声。

    廖无肆的笑声顿住,皱眉说道:“那个讨厌的驱蛇人又来了,总有一天,我会把那个人喂了蛇。”

    说着,廖无肆把谢小雯从地上抄起来,飞身跑向了路边的车子那边。

    沙,沙沙。

    在车子终于停止了晃动后,一条半夜梦醒的蛇儿,慢慢爬过草丛,昂首看了眼车旁那对男女,随即了无兴趣的爬向了果园深处。

    脸上依旧蒙着黑布的郝连偃月,死尸一般仰面躺在车头上,望着灰蒙蒙的夜空,大脑中仍旧一片无意识的空白,就感觉到自己还在云端里飞呀飞呀的。

    而高飞呢,这时候已经穿好了裤子,点上了一颗香烟。

    话说事后一颗烟,快活似神仙。

    高先生当下对自己那方面的状态很满意,也很感激莫邪征东。

    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唯有在那方面强大了,才会有自信心。

    说实话,高飞和王晨在一起时,始终是收敛着的,因为他很清楚,刚刚成为女人的王晨,根本经受不住他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如果他一旦克制不住自己,小王晨也许会变成一朵提前凋谢的花儿,那可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但对这个主动送上门来的郝连偃月--高先生就完全不用客气了,有多大本事就用多大本事。

    刚才确定得用‘酣畅淋漓’这个词语来形容,尽管他始终没有揭下郝连偃月脸上的黑布,不过仅仅凭借她这幅傲人的身材,就足够让他那样疯狂了。

    一身大汗出过后,风平浪静,高飞却没有感觉出丝毫的疲倦,反而更加的精神百倍,要不是在看到郝连偃月连下车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在吸完一颗烟后,还真想再接再励。

    郝连偃月眨巴了下眼睛,终于活转了过来,心中惬意的长叹一声:焦恩佐果然是在撒谎,高飞始终都是那个高飞。至于岭南计划,视频曝光等破事,都是这厮的一系列阴谋吧?

    郝连偃月自信,女人的感觉可以让她判断出一切。

    在若干天之前的那个网吧三楼内,郝连偃月懂得了什么叫真正的恩爱,那种快乐到让人昏迷的感觉,是那样让她永生都无法忘怀,成了她‘鉴定’高飞真假的唯一标准。

    今晚,这种疯狂的感觉再次涌现,甚至比上一次还要让她着迷--这时候,谁要是来告诉她说高飞是假的,她就算再没力气,也得一巴掌抽死丫的。

    “帮我下来。”

    深吸了一口气,郝连偃月声音慵懒的说道。

    “乐意效劳。”

    男人在满足后,心情总会特别好,愿意为女人做事。

    高飞把她从车头上抱了下来,放在了迈巴赫的后车座上时,终于忍不住的扯下了她脸上的黑布,然后就是一呆,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及时闭上了嘴巴。

    幸好,这时候郝连偃月的注意力不再他身上,而是四处找手纸。

    “郝连偃月,原来安归王替我泡了她!”

正文_第1118章 很头疼的问题!

    高飞在国外打造他的‘鬼舞’佣兵品牌时,就曾经听说过郝连偃月的赫赫威名。

    那时候,雇佣军军团的团长史密森上校,曾经列出了当今世上十个最不能招惹的人,郝连偃月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高飞等人从不把这十个人当回事,不过秉着最好是少惹麻烦的原则,他们从来都不主动招惹这些人。

    高飞回国后,第一次听说郝连偃月这个名字,是在冀南的千佛山医院门口,那时候红姐遇刺受伤住院。

    他第一次真正认识到郝连偃月,则是在皇朝会所,白瓷夫人举办的‘商业世界杯’上,当时他正在收拾张耀明,这个外形俊美冷酷的女人闯了进去。

    从那之后,高飞就没记得再见过她。

    郝连偃月,对于高飞来说就是划开夜空的一颗流星,俩人根本没有把关系发展到如此地步的可能。

    可高飞却没想到,安归王在假扮他时,竟然替他泡上了郝连偃月--这个如此强势的女人。

    而且从她有些不自重的前奏动作中,高飞能看出她已经痴迷上了自己。

    难怪有个姓张的女作家曾经说过,男人是通过那个啥来征服女人的。

    这句话虽然粗俗,有辱‘高级知识分子’的清誉,可却是很现实的,郝连偃月也证明了这句话是无比的正确。

    “可惜我没有看到安归王,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泡到她的。”

    高飞关上了车门,脑子里飞快转动着,想着安归王接近郝连偃月的理由,或者说是手段。

    十几分钟后,郝连偃月从车里走了下来。

    现在的郝连偃月,再也没有了高飞前两次见她时的冷傲,温柔的就像一只小猫咪,挨着他坐在路边,揽住了他的腰,脑袋放在了他肩膀上。

    高飞没有说话。

    这时候主动说话,反而会容易露出马脚。

    看他久久都没有说话,郝连偃月只好幽幽的问道:“那段视频是怎么回事?”

    高飞故作神秘的笑了笑,淡淡的说:“你应该学过’引蛇出洞‘这个成语吧?”

    “嗯?”

    郝连偃月抬起头,看着高飞:“你是在用这个办法,引出--引出那个女的。”

    高飞反问:“当时你也在现场?”

    郝连偃月轻笑一声,傲然说道:“你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尤其是在京华,只要有任何的风吹草动,我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

    郝连偃月这样说,可不是在说大话,她身为九局的局长,就是个大情报头子,高飞在三里屯闹得那样大,当街打残了四五个人,她要是还不知道的话,那就是她的失职了。

    高飞点了点头:“嗯,就是为了引出那个女的。”

    “那个女的是谁?”

    郝连偃月问道。

    高飞犹豫了下,却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眉头微微皱起,不满的问道:“怎么,我现在都对你这样了,你还对我有所防备?”

    高飞叹了口气:“唉,不是对你有所防备,是因为那个女的身份很重要,一旦曝光,会引起很多人的不安。所以,我暂时还不想说出她是谁。”

    黄龙谢小雯在汉德勒森林之战中假死,就证明了她是真正的内奸。

    华夏曾经最为精锐的特工小组九龙王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内奸,这绝对是让相关部门都甚为震惊的事。

    “算了,你不愿意说就算了,反正我早晚都能知道。”

    郝连偃月不满的冷哼了声,故意松开了高飞,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高飞却没有在意,只是笑着转变了话题:“你今晚约我来,不会是只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该找个酒店。五星级酒店,总比这儿要舒服太多。”

    郝连偃月仍旧为高飞不信任她而生气,冷冷的说:“我倒是想去酒店,可行吗?自从上次被组织上怀疑后,我就变得更加小心了。一旦被他们发现,我原来和你暗中往来,恐怕我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组织!?

    听到这个字眼后,高飞眼中闪过一抹惊讶,幸亏是晚上,郝连偃月没有发现。

    现在一听到‘组织’这个词,高飞就会想到杀破狼三部,继而想当然的明白了什么:原来,她竟然也是杀破狼中的人!

    堂堂的九局局长,竟然也是那个组织中的人物,这的确让高飞感到震惊,同时也惊骇于组织上的力量,要远远比他所想象的强大。

    通过郝连偃月这带有抱怨的话语中,高飞能听出她在组织中的地位,好像不是太高。

    他很想知道什么,却又不能直接问,所以只能拐弯抹角,装做随意的样子:“在盛传我是别人假扮的这段时间内,组织上都有什么具体的动作?”

    “肯定有动作,只是我没资格知道。”

    郝连偃月并不知道高飞在套她的话,很随意的回答:“就连你去岭南这事,我也是事后才听焦恩佐说的。他告诉我说,你是由安归王假扮的,这次去了岭南,就别再想活着回来,而你本人早就死在俄罗斯了。”

    说到这儿时,郝连偃月好像想到了什么:“哦,对了,当时我能感觉到,焦恩佐好像对安归王很忌惮,好像有什么把柄被人抓在手中了。”

    焦恩佐被安归王控制这件事,郝连偃月不清楚,高飞却知道一些:在美国死亡谷的破军美洲分部,正是安归王及时出现,救走了焦恩佐和解红颜他们。

    依着高飞对安归王的理解,她当然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绝不会因为焦恩佐是她名义上的属下,就去救他,很可能是要利用他来做什么。

    而恩佐哥呢,被安归王挟持后,也不敢反抗,只能盼着她出意外。

    事实上,安归王也的确除了意外。

    只是这件事除了莫邪征东和高飞外,就连沈银冰和叶心伤都不知道。

    沈银冰他们只知道,安归王没有死,被莫邪征东救了。

    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突发奇想:既然安归王能假扮我,替我泡上郝连偃月,那么我为什么不装做自己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去哄骗焦恩佐他们呢?

    这个灵光一闪的念头,让高先生心中很是得意,表面上却很平静的说:“那是安归教内的事儿,狗撕猫咬的没人知道--焦恩佐在听说我回不来后,对你还说了些什么?”

    郝连偃月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看着高飞说:“他说,要与我们合作,一起来对抗组织。”

    “你们?除了你之外,还有谁?”

    高飞敏锐的捕捉到了郝连偃月这句话中,真正的用意。

    郝连偃月没有隐瞒什么:“那一次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张耀明,一个是--高雅。”

    她在说出高雅的名字时,故意停顿了一下,高飞的嘴角,也迅速跳了一下。

    高雅,明明是他的亲兄弟,他明明已经离开了高家,可高雅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不惜和焦恩佐继续掺合在一起?

    高飞真不明白。

    当然了,就算他把这些事告诉高家,高家也不会把焦恩佐怎么着,因为郝连偃月也说了,焦恩佐现在是要极力对抗组织,为他们几个人披上了一层‘对抗邪恶’的正义的皮。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在想什么,郝连偃月等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能看得出,那个张耀明不是个成大事的人,让他拿出纨绔嘴脸在街上欺男霸女倒是很胜任,不过要是参与这种玩命的勾当,他没有这个胆。看来,焦恩佐拉他进来,只是看重了他张家大少的身份罢了。”

    高飞没说话,只是皱眉想事情。

    郝连偃月只好好继续说:“其实吧,我觉得张耀明比起他妹妹张暮涵来说,不管从哪一个方面的能力,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焦恩佐也肯定看出来了,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接近那位大小姐,去冀南给他捧场了--呵呵,说起来也很好笑。”

    高飞这才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当初你在冀南给了张暮涵一个难堪,很多知道的人都以后,依着张大小姐的脾气,肯定会和你没完没了的,我也是这样认为。”

    郝连偃月吸了下鼻子,说:“可我没想到,在你参加她父亲生日聚会那一天,她对你的态度,和看着你的眼神,和我现在对你的几乎差不多--喂,高飞啊,你不会连那位大小姐也搞定了吧。”

    “怎么可能,我现在是有夫之妇了,除了你这种主动上门的,哪敢随便拈花惹草的?”

    高飞很随意的伸手,在郝连偃月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我那个亲亲的小表姨,你不会把张家那大小姐也给我招惹了吧?

    说到后来,郝连偃月对高飞的怨气已经消失了,就把她所知道的那些,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却没有高飞最想听到的那些:安归王是怎么泡上她的?

    最后,她问道:“你说我以后怎么办?”

    “你以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过得更加保密我们的关系,以免给你招来杀身之祸。”

    高飞拿出自己的手机,记下了郝连偃月的号码:“这是我新换的手机,以后有什么事情,直接拨打这个号。”

    “好的。”

    郝连偃月看了下时间,叹了口气说:“唉,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听出她叹气中的落幕后,高飞忍不住的说:“要不,今晚你就和我在一起吧,只要小心些,应该问题不大的。”

    “真的?”

    郝连偃月的眼睛开始放光。

    高飞说出这句话后,就后悔了。

    他何尝不知道和郝连偃月呆的时间越长,越能容易露出马脚?

    别忘了,郝连偃月其实痴迷的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一旦被她知道眼前的高飞是本尊,谁知道这女人会是什么反应?

    当然了,从她刚才的反应来看,高飞也仔细能‘对得起’她。

    话既然说出口了,高飞只好硬着头皮,双手扳着她的肩膀,含情脉脉的看着她:“偃月,我会骗你吗?”

正文_第1119章 是你干掉赵率的吗?

    高飞回家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了,王晨还没有回家。

    昨晚在和郝连偃月呆在一起时,高飞旁敲侧击的问了很多事,尤其是她所属的那个组织。

    现在,他除了知道郝连偃月来自贪狼,和焦恩佐是同一个部门外,平时和组织上联系,都是靠一个长相很丑的女子之外,其它的就不知道了。

    那个明明看起来应该很年轻,但却偏偏很丑的人是谁,高飞基本也能确定了:燕魔姬。

    而燕魔姬又在黄龙被高飞识破时,驱赶蛇群帮她解围,那么就间接证明了,黄龙也是属于贪狼部门。

    贪狼部门是杀破狼三大部门之一,仅仅是这个部门,就囊括了九龙王之一的黄龙谢小雯,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由此可以看出,它是多么的强大,隐藏的有多深。

    到现在为止,高飞算是和破军,贪狼两大部门都结识过了,不过那个七杀却始终没有丝毫线索。

    看来,要想铲除杀破狼,可不是一时半会,也不是几个人就能摆平的事。

    凡事都得一步步的来,欲速则不达。

    高飞目前担心的是高雅:如果他一旦被贪狼控制,那么对高家来说,可就是个天大的灾难了。

    虽说高飞当前已经脱离了高家,另立门户了,也打心眼里不待见高雅,但大家毕竟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他绝不能放任高家被牵扯到这个阴谋中。

    高飞躺在浴缸内,闭目养神想了很久,直到肚子咕咕叫时,才爬起来穿好衣服,准备给王晨打个电话,问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按照高飞的计划,不会在京华呆太久,他冀南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呢。

    他想征求一下王晨的意见,自个儿先回冀南。

    他刚拿起电话,就看到一辆黑色奥迪轿车,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高飞还以为这是陈家派人把王晨送回来了呢,放下手机走出客厅门口时,才发现从车上下来的不是王晨,而是高云华。

    高云华的眼睛有些发红,有明显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昨晚没有休息好,不过精神却很振奋,看来他已经知道了高飞的事。

    对这个堂哥,高飞有着很多的好感,快步走下了台阶,很客气的叫道:“大哥。”

    “高飞,你终于回来了!”

    高云华走过来,展开双手狠狠和他拥抱了下,右手看似漫不经心的拂过了他的雄膛。

    高飞苦笑:“别试探了,我是真的高飞,要不要给你脱了裤子看看?”

    “哈,哈哈。”

    高云华爽朗的大笑了几声:“行啊。还别说,我还真担心你不是男人。”

    高飞作势要解腰带,高云华抬手给了他一拳:“得了,别给我装了啊,进屋说话。”

    等高云华坐下后,高飞从冰箱内给他拿出了一罐啤酒。

    高云华也没客气,打开后一口气喝干,打了个嗝后,舒服的吐出了一口气。

    高飞再次扔过来一瓶,坐在了他对面,关心的问:“怎么,昨晚没有休息好?”

    “最近事情特别多。”

    高云华没有说什么什么事,收起笑容正色问道:“高飞,我今儿来找你呢,是老爷子的意思。”

    “嗯,我在听着,你说。”

    “你能平安回来,他很高兴,就像我一样。”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亲人。”

    “是的,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亲人,兄弟。”

    高云华重重重复了一遍高飞的话,继续说道:“我这次来,是代表老爷子问你几个问题。”

    高飞点了点头。

    高云华也没客气,开门见山的问道:“你失踪的这段时间在那儿,二婶(方小艇)已经告诉老爷子了。他只想知道,你对他给你主持的这次婚姻,满意吗?”

    “王晨是个好女孩。”

    高飞回答这个问题时,倒是没有丝毫犹豫。

    事实上,王晨也的确是个优秀的女孩子,不管是谁娶了她,都是一种幸福。

    听高飞这样说后,高云华明显松了口气。

    在来之前,尽管他也猜到高飞不会对这次‘包办婚姻’有意见,可也知道这厮在女人这方面很乱,真怕他辜负了王晨。

    “好,第二个问题。”

    高云华喝了口酒,问道:“老爷子说,当初答应要离开高家的,是假扮你的安归王,不是你。所以,你现在可以提出你的要求,比方你不想脱离高家,或者说提出一些条件。老爷子还说了,无论你提出什么苛刻的条件,他都会……”

    高飞抬手,打断了高云华的话:“我没有任何的不满,也不会再提出任何条件。”

    高云华直直看着高飞的眼睛,沉声问道:“真的?”

    “真的,我没有撒谎。”

    高飞点了点头,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淡淡说道:“说实在的,我还真不习惯那种大少生活,我更喜欢一个人在外打拼,那样我会有种成就感。”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高飞继续说道:“所以,我想拜托大哥你告诉高雅一声,以后别再针对我了,我对他在高家的地位,不会产生任何威胁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他还把我当做是威胁,那么,我就不会再客气了。”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很淡,可高云华却能听出他不耐烦的决心:再敢招惹我,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郝连偃月,高飞肯定会把高扬和焦恩佐纠缠在一起的事说出来。

    他担心说出这件事后,高家在‘拷问’高雅时,会牵扯出郝连偃月。

    他却不知道,高云华早就知道郝连偃月是什么人了。

    “好,这件事我会帮你处理的。”

    高云华很想说,高雅还年轻,做些混帐事也有情可原,但他现在却说不出口。

    高飞这个亲哥哥要对高雅不客气,高云华这个堂哥却在努力维系他--这真是很奇怪。

    其实高云华对高雅也很不满,所以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加以纠缠,直接开始问下一个问题:“高飞,接下来这个问题很重要,你必须得说实话。”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不满的说:“大哥,我一直没有撒谎。”

    “我信你。”

    高云华放下酒杯,徐徐问道:“几天前,就是你在岭南回家时,你是不是和一个外族男人,去过岭南明城?给岭南大学的周半川校长打过电话?”

    高飞点头:“是,我是去过明城。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外族男人,是个苗族人,叫兔子。我给周半川校长打电话时,没有说我是高飞,那是因为我那时候不想暴露身份。我给他打电话,是因为一个叫什么春城赵率的家伙要对付我。”

    高云华问:“你能不能把当时的情况详细说一下?”

    春城赵率这种小人物,还远远没有被高飞放在眼里,当下也没什么隐瞒的,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会忽然问他?他--出事了?”

    “赵率死了。”

    “赵率死了?”

    高飞有些惊讶,随即恍然醒悟:“哦,我知道了,因为我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了争执,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所以那边才把我定为了谋杀他的凶手。”

    “你和他发生争执,可不仅仅是在明城,在冀南时就有过一次了。”

    高云华更正了下,简单把他所了解的情况,就是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怎么教训赵率的过程说了一遍,最后叹了口气:“唉,赵率也许真有取胜之道,不过他的父亲赵友宾,却是齐鲁那边的三把手。而且,在他儿子死后,他一口咬定是你谋杀的,这件事已经捅到了上面。”

    沉默了片刻,高云华问道:“高飞,你和哥说实话,是不是你杀了赵率?”

    高飞双眼眯起,淡淡的说:“不管他的老子是谁,我要想杀他,根本不需要瞒别人。”

    高云华沉默片刻,才说:“我相信你。”

    接下来,高云华就把赵率死在高速公路下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特么的,他死的时侯,我还在明城呢。”

    高飞不介意干掉赵率,也不在乎赵率老子是谁,却很反感别人冤枉他杀人。

    “可现在赵友宾一口咬定是你杀了他,事情有些不好办。”

    高云华舔了舔嘴唇,看似轻松的说:“不过你别太担心了,只要你没杀赵率,我们高家可不是什么人想冤枉就冤枉的。”

    赵友宾能够爬到那么高的位置,肯定自身有着相当深厚的背景。

    任何事到了那么高的层次上,问题可不是打打杀杀能解决的了,会有很多毫无关系的人掺合进来,把事情搞的更复杂,最后升级成了更高层次的斗争,这是高飞无法理解的。

    他却能想到一点,把啤酒罐捏扁后扔到了门后的垃圾箱内:“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的,我来解决好了。”

    “高飞,这件事不许你插手,你压根意识不到这件事的重要性,所以你绝对不能胡来,以免让事情更加无法收拾,明白了吗?”

    为了引起高飞的重视,高云华的语气相当严厉:“以后遇到这种事,你要和王晨商量,千万不要自作主张,王晨在这方面的经验,要比你多太多。”

    被高云华训斥,高飞倒是没有太多的反感:“好吧,我听你的。”

    “嗯,哥也是为了你好。”

    高云华语重心长的说:“自从你回归高家后,你做了太多惹眼的事,比方救援汉德勒森林之战……你早就惹人嫉妒了,所以这时候必须得保持必要的低调。”

    “么的,老子出生入死的去做事,反而惹人嫉妒,这算什么呀,有本事他们也去做,草。”

    高飞恨恨的骂了句。

    高云华苦笑了声:“这就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高飞又低声骂了句,才说:“大哥,我也有些事情要问你。”

    “你问吧,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

    高云华知道,高飞要问安归王的事情了。

正文_第1120章 我知道谁是内奸!

    在安归王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她都做了些什么,比方是怎么答应脱离高家的,同意与王晨结婚的,以及行踪暴露后被追杀的这些事,高云华无疑是最清楚的一个人了。

    当然了,安归王假扮高飞去泡郝连偃月,张暮涵等人这些私事,高云华是不知道的。

    因为安归王假扮高飞的时间太长,又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儿,所以高云华要是全部说出来,估计一天也说不完,所以只能捡着重要的说。

    “说起来,还要从你不幸遇难的消息传来后,开始说起。”

    高云华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那时候,在得知你遇难后,急需处理的一些事,就是谁来继承你的遗产。”

    高飞在地下楼兰,在岭南时,也曾经听莫邪征东和沈银冰、叶心伤分别说起过,高家最终决定让秦紫阳继承他的遗产。

    当时高飞还很纳闷,搞不懂为什么高老爷子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只以为她曾经是他的女人,不过这件事对他来说算是小事了,所以也没有往深处询问。

    而叶心伤和沈银冰,在和他说起这件事时,也都刻意忽略了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秦紫阳怀了他的孩子--沈银冰是不愿意说,叶心伤是不好意思的说。

    高云华却是实话实说:“本来,我们打算是让你和妮儿的儿子小凯撒来继承的,但后来考虑到他的身份,所以就放弃了,最终选择了秦紫阳--高飞,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吗?”

    高飞摇头:“肯定不是因为她曾经是我的未婚妻。”

    “不是。”

    高云华缓缓说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怀了你的孩子。”

    吧嗒一声--高飞刚拿起的罐装啤酒,掉在了案几上。

    他瞪瞪眼愣了老大会儿,才满脸不信的说:“大哥,你、你说什么?”

    “秦紫阳,怀了你的孩子。”

    高云华也不想提到这件事,因为他觉得这对叶心伤很不公平。

    叶心伤的二婶,是因为和高飞有关系的沈银冰而死。

    他所挚爱的女人,好不容易才在万分之一的几率中中了大奖,结果孩子却是高飞的……

    说出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后,高云华叹了口气:“唉,总之,当时秦紫阳愿意站出来,也不是为了窥探你那些遗产,而是因为那时候必须得有人站出来。”

    高飞这才想起,他在岭南伐南县城和叶心伤彻夜长谈时,叶心伤为什么看他的眼神,会是那样的复杂。

    高飞当然知道,高云华也好,秦紫阳也罢,也绝不会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觉得更愧对叶心伤。

    “高飞,你也别太内疚了,毕竟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你。”

    高飞探身,伸手在低头沉默的高飞肩膀上拍了下:“我知道,别人没有给你提起这件事,都是怕你会因为愧对叶心伤而愧疚。但这件事不可能瞒一辈子的,所以也只能由我来说出。当然了,这对叶心伤是很不公平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得正面面对。”

    高飞声音有些沙哑:“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心伤?”

    “那就尽量去帮他,弥补。”

    “怎么弥补?”

    “你信他是内奸吗?”

    “他绝不是内奸。”

    高飞抬起头,看着高云华一字一顿的说:“因为我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

    高云华问高飞相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时,本打算让他以后全力以赴帮着叶心伤洗清冤屈,算做是一种弥补的,却没想到高飞竟然说他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登时一呆,随即急忙问道:“谁是内奸?”

    在相关部门把叶心伤定位为内奸,加以突然围剿时,高云华是就竭力抗议的一个。

    他以为还没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叶心伤卖国,所以绝不能就这样草率对付叶心伤。

    不过当时所有证据都指向叶心伤,就算高云华竭力抗议,也没能组织相关部门对叶心伤突然下手。

    没办法,叶心伤只是个没有任何深厚背景的特工而已,就算他被冤枉了,也不会有大人物关心的。

    高云华倒是希望能查出真相,可惜一直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

    现在,高飞却忽然说,他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内奸是谁,高云华自然是相当激动了。

    高飞咽了口吐沫:“真正的内奸,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黄龙,谢小雯。”

    “什么?”

    高云华委实接受不了高飞说出的这个结果,吃吃说道:“黄、黄龙,不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了吗?当时你们还找到了她的遗物。还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才是真正的内奸?高飞,我可告诉你,现在谢小雯可是烈士……”

    “她到现在还活着,这算不算是证据?”

    高飞打断了高云华的话。

    噌的一声,高云华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大吃一惊:“什么,她还活着!?”

    “是。”

    高飞回答:“昨天在三里屯和我打架的那个女人,就是她。”

    “昨天在三里屯和你打架的那个,就是黄龙?这怎么可能呢。”

    高云华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大声问:“你没有认错?”

    “我敢拿脑袋作保证!”

    高飞也不含糊。

    高飞都说出这样的话了,高云华自然相信这是真的了,呆愣半晌后,才缓缓坐回到了沙发上:“原来,她也是那个组织中的人。”

    如果高飞说的是真的,昨天那个偷袭他的女人就是已经牺牲在外蒙的黄龙,那么她在逃跑时,却有邪教的人驱蛇来救她,这就证明她和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了。

    想到连黄龙这种被国家重视的人,都和邪教组织扯上关系,高云华当然意识到这说明了什么。

    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路,高云华问道:“她现在哪儿?你能找到她吗?”

    “恐怕永远都找不到她了。”

    高飞抬头看着窗外,摇了摇头。

    黄龙谢小雯的身份太过重要,一旦暴露,那么势必得牵扯出很多人。

    现在她既然已经被高飞认出来了,那么组织上要想自保,首先就必须得干掉她,杀人灭口!

    高云华当然也清楚这点,他问高飞能不能找到黄龙,也是一种本能的奢望,所以在高飞说她在暴露后很可能遭到灭口后,还是有些失望。

    兄弟俩人闷头吸了一颗烟后,高云华才说:“好了,先不说这个了,也许她没死呢?接下来,我再和你说安归王的事。”

    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是怎么和高家的人接触的,又是怎么代替他来答应离开高家,承诺会迎娶王晨,可结果高家随后就收到了她是个假高飞,高家在确定后,高云华马上就制订天亮行动等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高云华才重重叹了口气:“唉,高飞,希望你能理解当时我为什么那样做。高家,是绝不能和邪教大魔头沾染上关系。”

    高飞点了点头表示很理解,因为把他换做高老爷子的话,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高云华继续说:“那个女人,虽然是必须除掉的人,其实老爷子是很心伤她的,不止一次的说,如果她不是邪教中人,凭借她的才能,绝对是你的最佳良配。”

    如果让你知道她差点变成我小表姨,你就不会这样说了--高飞心中苦笑,吸了一口烟。

    高云华也吸烟,看似很随意的问:“她现在怎么样了?”

    高家派廖无肆、白蓉俩人去执行‘天亮行动’,结果他们的任务却失败了,回来后相继汇报了在那边的遭遇.

    俩人都说,当时有个很厉害的老女人救走了安归王。

    白蓉很坦率的说,当时她受伤了,和铁屠在继续追杀安归王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帮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只能被迫撤退,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目标。

    廖无肆却说,当时他远远跟着安归王,亲眼看到救走她的老女人,被那些来历不明的人杀掉,但就在他准备出手,趁机干掉目标时,却有个很强大的女人出现了。

    在岭南时,廖无肆和铁屠之间,曾经因意见不同发生过争执(要不是铁屠援手,安归王早就死了),不过他们在回京后,分别向高云华汇报时,却没有一句指责对方的话语,只是承认本次任务失败了,至于目标去了哪儿,他们却不知道。

    所以高云华才问高飞,知不知道安归王的下落。

    高飞摇头:“我也不知道。”

    他不是故意对高云华隐瞒,是真的不想说。

    高云华其实也明白了什么,见高飞不愿意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再追问,改变了话题:“我再来说说秦紫阳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高云华就苦笑道:“这也是她给你惹得祸。”

    “怎么呢?”

    高飞有些不解。

    “她在冒充你时,曾经去和张家大小姐张暮涵,还有表妹肖鱼儿去看演出。结果呢,她在舞台上看到了张雯雯。”

    依着高云华的能力,要想了解到安归王那晚大闹演唱会的真相,是很容易的。

    最起码,他知道了安归王愤怒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了张雯雯。

    那个张雯雯,正是昔日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的亲生女儿。

    “根据我的了解,她那晚很可能见到了解红颜。”

    高云华随意拨拉着案几上的易拉罐,说:“不过我不明白,她所代表的你,是怎么和甄嘉惠搅和在了一起……”

    高飞问道:“谁是甄嘉惠?”

    “香港歌坛上的一个女明星,很有几分影响力,后来我才知道,她和甄嘉惠就是在那晚达成了同盟,要联手创建一家演艺公司。在她替你结婚期间,秦紫阳去了香港,就是和甄嘉惠商议这事。呵呵,看来那个甄嘉惠,对你……”

    高云华说到这儿时,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一辆车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正文_第1121章 彷徨的王晨!

    提到甄嘉惠时,高云华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无疑是在‘赞叹’自己这个兄弟有太好的女人缘,去看个演唱会也能被女星追。

    当然了,依着高云华的身份,甄嘉惠拥有很多歌迷的明星,在他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他也明白甄嘉惠讨好高飞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不在意:他已经在暗中调查过甄嘉惠了,她除了名声有些不好,擅于钻营之外,别的倒没有太大的缺点,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断断不会借着姿色来迷糊高飞做些不理智的事儿。

    高云华笑,只是善意的嘲讽而已。

    高飞当然也知道高云华为什么笑,不过也唯有苦笑。

    高飞清楚,秦紫阳去香港和甄嘉惠联手开影视公司,这都是安归王替他安排的,也能看出那个女星之所以和他联手,就是为了找个靠山。

    同高云华一样,高飞对她都没啥兴趣,毕竟他身边有太多优秀的女子,一个所谓的明星,还远远不足被他放在眼里。

    不过高飞也不会再改变和甄嘉惠联手的计划,因为张雯雯就在新成立的那家影业公司。

    张雯雯为什么要休学去娱乐圈内,高飞暂时还不明白。

    他只是知道,张雯雯虽然年轻,却是一个相当有主见,个性倔犟的女孩子,如果强硬的让她回大学读书,说不定还会搞出什么乱子来呢。

    既然她愿意去娱乐圈发展就去吧,反正她是在高飞自己的影业公司,也不会出现那些诸如‘潜规则’的丑闻,最多也就是算花钱哄她玩儿罢了。

    高飞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兄弟俩人抬头向外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奥迪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王晨回来了,高云华俩人走了出去。

    开车送王晨回家的,是陈破天的贴身警卫员,车子停好后就抢先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随即转身对走过来的高云华啪的一个立正,却没有说什么。

    高云华抬手还礼,放下手时,警卫员已经跳上车子,倒车出了别墅。

    “大哥,您来了,进屋坐。”

    王晨知道高云华和自己丈夫的关系非常好,每次和他在一起,总是对他尊敬有加。

    “算了,我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是该回去了。”

    高云华笑着摇头拒绝,拍了拍高飞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高飞,王晨是个好孩子--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事,可以随时找我,明白吗?”

    “大哥你放心,我都知道。你在路上开车慢点。”

    高飞然明白高云华这样说的意思,笑着点了点头。

    “大哥说我是个好孩子,这是什么意思?”

    目送高云华的车子驶远了后,王晨侧脸看着高飞问到,一双很清秀的眸子里,带着装出来的无辜神色。

    高飞抬手刮了下她的小鼻子,笑道:“嗤,女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装,不过现在装装倒没什么,希望你到七老八十时别再这样,那样想想,就会起鸡皮疙瘩的。”

    王晨小脸一红,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拧了一下:“说谁装呢?”

    “当然不是说你,是说小狗呢。”

    高飞伸手揽住王晨的肩膀,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松开呢,光天化日之下的,当街戏弄良家妇女呢。”

    王晨假意挣扎了几下,就很乖的被他揽着走进了别墅。

    小两口很恩爱的来到客厅中,一起坐在了沙发上。

    王晨脑袋靠在了高飞肩膀上,微微闭上眼后,笑容缓缓的收敛,眉宇间全是疲惫的神色。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

    高飞见她气色不好,关心的问道:“昨晚没有休息好吗?”

    王晨闭眼摇了摇头,低声说:“高飞,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高飞看着一脸茫然无助神色的王晨,眉头皱起:“昨天你去陈家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回来后就像变了个人……是不是陈老头和你说什么了?”

    高飞知道,陈老头昨天把王晨喊过去,绝不是只让她送父母那么简单,最终目的还是通过她,来询问他的情况。

    王晨回来后,守着高云华在外面时,和高飞在一起一脸恩爱的小模样,但现在却疲态尽显,甚至还有从没有过的彷徨之意,这就证明陈家和她说什么了。

    其实不用王晨回答,高飞也知道她听到了什么,又是为什么担忧。

    高某人身边有着太多优秀女子,暂且不说美国的妮儿等人,单说沈银冰和安归王吧,她们和高飞之间的关系,那算得上是同生共死过的,尤其是陈果果,更是甘心去为高飞做任何事。

    而王晨却是个后来者,和高飞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没有什么共患难的经历,说的直白点,他们能结为夫妻,多少带有一些包办婚姻的色彩。

    高家最终选择了王晨,那是因为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替高飞应允下来的。

    现在那个千变万化的女人不知所踪了,真正的高飞已经归来了--陈家就担心高飞忘不了她,最终会辜负王晨,葬送了她一生的幸福。

    真正的高飞回归后,王晨自然很高兴,但经过陈家这样一提醒后,她才彷徨的发现:她和高飞之间,没有让双方刻骨铭心的经历。

    换句话说就是,王晨和高飞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碗白开水,一切都是那样的平淡,远远没有他和安归王、沈银冰俩人之间那样精彩。

    真正的高飞,能忘记那些,甘心和王晨白头偕老吗?

    被陈家提醒后,王晨这才大梦初醒般的恍然醒悟:没有深厚感情作基础的婚姻,是不牢靠的。

    她有了种深深的危机感,想到了远赴岭南的梁娇娇,甚至还幻想有一天,是不是也会像她那样,伤心后躲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城市内,就那样一辈子。

    一直以来,外表温柔的王晨,其实内心是相当骄傲,自信的,觉得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凭借她的聪明和能力,把困难一一化解。

    但这次,她却彷徨了。

    一桩婚姻的美满与否,可不是能力大小能决定的,有的女孩子哪怕在工作和生活中好像白痴那样,可偏偏会得到一个优秀男人的尽心呵护,而有的女孩子工作能力很强,心机也很厉害,但往往得不到所希望的爱。

    “我感觉,我抓不住你,说不定在哪一刻,你就会离开我,弃之如敝屣,我最终只能像梁娇娇那样,找个没人的地方度过残生。”

    王晨右手紧紧抱着高飞,声音很低,带着隐隐的呜咽:“高飞,我求你,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希望你能让我有尊严的离去。”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高飞皱眉,用手纸挑起王晨的下巴时,才发现她脸上已经有了泪痕,心中一软再也舍不得训斥她,重重叹了口气说:“唉,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我怎么会舍了你?”

    王晨睁开的眸子里雾气朦胧:“可是我们之间,并没有你和沈银冰、陈果果那样深厚的感情……高飞,我真的很怕,有一天她们会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高飞当初把安归王那些事告诉王晨时,并没有说出那女人险些是他小表姨的事儿,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说。

    但现在,他觉得必须说了。

    双手捧着王晨的下巴,高飞沉声说道:“王晨,你看着我的眼睛,有些事我要告诉你。”

    --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人们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总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沈银冰也是。

    从岭南回来后,沈银冰就躲在她的小巢内闭门不出,大睡了两天,好像前半辈子都没有睡过觉那样,公司内的业务彻底托付给了焦恩佐等人。

    依着她的想法,今天仍然在家休息,等过了周末之后再去公司上班。

    不过上午的一个电话,让她走出了家门。

    焦恩佐的电话。

    恩佐哥在电话中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沈总商议,并在察觉出她现在情绪不好后,很体贴的约她去大明湖,而不是去酒吧、茶馆那种地方。

    人的情绪不佳时,最好是亲近一下大自然。

    大自然总能用它宽阔的雄怀,稀释掉人的忧伤、郁闷等负面情绪。

    恩佐哥约自己有什么事要谈,沈银冰隐隐能猜到一些,肯定是有关高飞和组织的,在稍微沉默了片刻后,就答应了他。

    走出家门后,精神委靡不振的沈银冰,感受到外面新鲜清凉的空气后,精神为之一振,随即放弃了驾车前往大明湖的想法,而是改坐公交车。

    恩佐哥约沈银冰十点半在大明湖畔的相思亭见面,她自己驾车去的话,估计最多能提前早到十分钟,不过要是坐公交车嘛,至少得晚去二十分钟,甚至半小时。

    不过沈总还是改乘了公交车:迟到就迟到吧,反正迟到是女孩子的特权,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嘛。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等她乘坐公交车抵达相思亭那边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相思亭,在大明湖的西南侧,地方名字很雅致,其实就是一个类似于海边栈桥的水上酒家,亭子就在水面上,不过却是露天的,下面荷花茂盛,水中鱼儿成群,极目向东北方向看去,就能看到那边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

    沈银冰手里拎着小包慢悠悠来到栈桥前时,蓝衬衣、咖啡色裤子黑皮鞋铮亮的恩佐哥,已经含笑侯立在这儿很久了,好像根本不在意她故意迟到那样,只是抬手做了请的手势。

    “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说?”

    沈银冰摘下脸上的墨镜,向稻花香大酒店那边看了一眼,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了栈桥。

    “电话里说总是不太方便,再说还有个客人也在。”

    焦恩佐微笑着跟了上来。

    “客人?”

    沈银冰抬头向几十米外的相思亭内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

正文_第1122章 谁也别想得到!

    女孩子身材不错,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束腰长裙,远远的看去,就像湖面上的一朵白莲,站在那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会想到一个成语:亭亭玉立。

    “她找我什么事?”

    看到从厅内石凳上站起的女孩子,沈银冰黛眉微微皱了下。

    焦恩佐笑而不答,只是再次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银冰也没再多问什么,缓缓的走了过去。

    “沈总,您好。”

    等沈银冰走进小亭内后,女孩子伸出了右手。

    “田中小姐,你好。”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和女孩子轻轻握了下手,把小包放在了石桌上,随意坐在了她的对面。

    这个装扮清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女孩子,正是沈银冰认识的田中秀雅。

    石桌上没有摆什么菜肴,只有四个果盘,里面盛放着几样时令水果,和开心果等干果,以及三杯带吸管的冷饮。

    在这种幽雅的环境下,仿佛唯有冷饮和水果才会相配,如果换上菜肴,哪怕是再精美,也会破坏这种唯美。

    沈银冰和田中秀雅对坐,焦恩佐坐在通往湖畔的方向,俗称就是‘把席口子’,负责满茶倒水的位置。

    沈银冰端起冷饮杯时,看似随意的扫了眼俩人,发现脸上始终带有含蓄笑容的焦恩佐,眉宇间隐隐透着彷徨,而田中秀雅则是一脸真正的轻松。

    焦恩佐为什么会彷徨,沈银冰当然能猜得出,只是心中晒笑,却不说什么。

    等她轻轻吸了口冰凉的橘子汁后,焦恩佐干咳了声说话了:“小冰,这次约你出来,是有事要和你商量。”

    沈银冰抬眼,却没有看他,而是看着田中秀雅,很公式化的说:“哦,焦副总,你请说。”

    焦恩佐也看了眼田中秀雅,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开门见山的说:“小冰,我要对付高飞。”

    沈银冰并没有为焦恩佐这句话而感到惊讶,垂下眼帘继续喝冷饮。

    焦恩佐要对付高飞就对了,如果现在他无动于衷,沈银冰才感到奇怪。

    前两天的傍晚,焦恩佐还曾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让高家身败名裂……当时沈银冰只是冷笑,静等恩佐哥大吃一惊。

    她坚信,等恩佐哥的阴谋失败后,肯定会害怕,因担心会被那个家伙所报复,会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手段,来抵抗高飞的打击。

    沈银冰知道,焦恩佐在‘改邪归正’后,就算真正的高飞回归,也不一定非得至他于死地--不过,恩佐哥既然要利用曝光假高飞和王晨结婚这件事打击高家,沈银冰却不敢保证高飞会放过焦恩佐。

    刘小龙假扮高飞被曝光的视频,沈银冰已经看过了,也看出这件事中有焦恩佐的影子。

    也许,高飞暂时还找不到恩佐哥参与其中的证据,不过依着高家强大的能量,早晚都会查出来的。

    高飞可没有那种遭到别人暗算后,在被道歉后就宽宏大量放过某人的大度量,就算有人力保焦恩佐而让高家不方便对付焦恩佐,可高飞绝不会放过他。

    焦恩佐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决定要先下手为强。

    一切,都在沈总的预料之中,包括田中秀雅的参与。

    田中秀雅的哥哥田中秀则,死于高飞之手,这个外表清纯的岛国女孩子,和焦恩佐联手对付高飞,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沈银冰丝毫不稀奇,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当初去总医院拆穿刘小龙真面目的那俩假医生,就是田中秀雅的人。

    沈银冰放下冷饮杯,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鬓角,淡淡笑道:“你要对付高飞,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她又抢先说道:“哦,错了,是你和田中小姐俩人的事。”

    听她这样说后,焦恩佐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露出了他阴骘的本来面目,无声的冷笑道:“小冰,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

    沈银冰神色不动,淡淡问道:“什么才叫有意思?”

    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小冰,我知道你其实很喜欢高飞。而且不管怎么样,咱们都是打小就认识的,我也算是多少了解你。”

    沈银冰对焦恩佐这番看似没头没脑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轻轻晃动着冷饮杯子。

    焦恩佐的语气中充满了回忆的味道:“记得小时候,我们,还有世美三个人,在村头小溪内玩耍。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同时看到了一条搁浅的小鱼。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条金红色的鲤鱼,很漂亮,很迷人。”

    “我忘记了。”

    沈银冰眼皮子都没抬起。

    焦恩佐说:“可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三人都想得到那条小鱼,你冲过去的速度最快,不过就在快要抓主那条小鱼时,世美却仗着是男孩子,个头高大的优势把你撞到了一边,提前捉主了那条小鱼。”

    焦恩佐的语气很轻:“你去和世美争抢,世美却不给你,我劝说他也无效,最后你嚎啕大哭,但世美却无动于衷。”

    沈银冰记了起来,嘴角浮上一丝冷酷的笑容:“世美哥得到小鱼后得意洋洋,如获至宝,用罐头瓶把小鱼装了起来,托在双手中往家赶,边走边说他要把小鱼养大,让它以后生很多同样漂亮的小鱼--还说,以后有了很多小鱼后,也不会送给我。我更加生气了,于是趁他一个不注意,就把罐头瓶从他手里打落,摔碎在了地上,那条小鱼落在了满是尘土的地上。”

    焦恩佐接着说:“这还不算,你趁他发呆时,又狠狠踩了一脚,把那条小鱼踩死了。”

    沈银冰开心的笑了起来:“呵呵,当时换成了世美嚎啕大哭,说我不讲道理,要不是你拦着他,他肯定会狠狠揍我一顿。”

    焦恩佐拿起冷饮,吸了口说:“我记得很清楚,世美当时的样子很吓人,我都怕了,可你却不怕,还梗着脖子喊……”

    沈银冰低低的说:“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哪怕把他毁了!”

    “对,就是这句话!”

    焦恩佐抬手,轻轻一拍桌子:“那时候你毁掉的是一条小鱼,和你争抢的人是世美。你踩死小鱼,那是因为你喜欢极了它,却得不到。现在那条小鱼变成了一个人,叫高飞。世美,也被王晨所代替了。”

    沈银冰笑,没有说话,双眸却微微迷了起来,眼神犀利。

    焦恩佐缓缓的说:“小冰,你能骗过别人,却骗不过我。你喜欢高飞,就像当初你喜欢的那条小鱼。本来,他该是你的男人,现在却陪伴在王晨身边。呵呵,王晨和你相比起来,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她都比不过你,你怎么能忍受她抢走你喜欢的男人?”

    “我当然无法忍受。”

    沈银冰左手慢慢攥紧,盯着桌面缓缓的说:“恩佐哥,你不用再激我--你说得不错,我就是那种既然得不到我最喜欢的就要毁掉的人,无论是人还是物。说吧,你想怎么做?”

    焦恩佐的眼神亮了起来:“小冰,你这是真心话?”

    沈银冰站起身:“你既然不相信我,那我们也没必要再谈下去了。”

    焦恩佐连忙站起来,咯咯笑道:“小冰,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嗯,说实话,也不是开玩笑,还真有点不相信,毕竟你……”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说。”

    焦恩佐和田中秀雅对望了一眼,沉声说:“你先坐下,听我们慢慢和你说。”

    呜!

    一艘汽艇,从远处的水面上疾驰而过。

    飞快向前冲锋的汽艇,划开湛蓝色的水面,泛起雪白的浪花,也甩下了上面一个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的公路人行道两侧,不时有秀着美丽修长的腿的女孩子,轻摇着臀儿踩着细高跟皮凉鞋走过,几只白色的和平鸽从蓝天下飞过,响亮而悠长的鸽哨声传出很远。

    当几只带着鸽哨的鸽子‘嘘嘘’叫着掠过上空时,刚下车的王晨抬头看了一眼,反手关上了车门。

    高飞随后下车,站在车前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那栋老宅。

    方家老宅。

    在几只鸽子飞过蓝天时,高飞驾车从京华来到了冀南,来到了他母亲方小艇的故乡。

    老宅的大门上没有锁头,虚掩着的。

    当初陈大彪连夜赶来寻找上官风铃,却没有找到人后就急匆匆的离去了,只是虚掩上了院门。

    不过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谁来这栋老宅中,哪怕是孩童。

    这栋上世纪初建筑的老宅,几十年内都没有人来过,明明处在蓝天下,却带着一股子让顽童都能感觉到的阴森,残破感,所以就算大门是虚掩着的,也不会有谁来这儿。

    王晨绕过车头走了过去,伸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低声说:“我们进去看看?”

    “嗯,既然来了,自然得进去看看。”

    高飞点了点头,牵起王晨的手,缓步走了过去。

    来到门前,高飞伸手稍微一用力,本来是朱红色,现在已经变成黑红色的大门,发出沉重的吱嘎声,缓缓的打开了。

    大白天的烈日下,一股子好像来自阴间的阴森之气,扑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高飞牵着王晨的手,抬脚迈过了高高的门槛,淌着荒草走向正厅。

    高飞知道,很多天前安归王、陈大彪等人相继来过,按说荒草该有被踩踏的痕迹。

    不过,随后几场大雨,已经让那些野草重新竖立了起来,挡住了曾经的路。

    走进院子里后,王晨就紧紧贴在高飞身边,担心会有一条蛇忽然从脚下出现。

    大多数女孩子都是怕那种软体冷血动物的,幸好在来到花木前时,也没看到蛇。

    嗡!

    就在王晨暗中松了口气,却忽然嗅到一股子恶心味道时,一片绿油油的苍蝇,就像炸了窝那样似的,嗡的从她脚下腾起,吓得她尖声叫道:“啊!”

正文_第1123章 画像手指着的方向!

    一般来说,绿色代表着生机。

    相比起特别讨厌绿色帽子的男人来说,女人更加喜欢绿色。

    不过当这层绿色是由一大群苍蝇所演绎的话,那么就不会讨女孩子喜欢了,会厌恶。

    在苍蝇战斗机似的腾起,王晨发出尖叫的同时,高飞牵着她的右手猛地用力,把她拉进了怀中,轻飘飘的一个转身,跨出两步后转身看去。

    大片苍蝇飞走的地方,是一只腐烂了的野兔,白色的蛆虫从它嘴里、眼里和腐烂了的肚子里,不停的爬动,很是恶心。

    “别怕,一只死兔子罢了。”

    高飞抬手折下一段花枝,随意抽扫了几下漫天飞舞的苍蝇,扔掉后牵着王晨快步前行:“等会儿我会挖个坑,把它掩埋掉。”

    王晨小脸煞白,抬手捂着嘴巴过了会儿才强笑道:“对不起啊,是我太大惊小怪了……我、我一只以为这么深的草丛中,会有蛇存在呢,没想到却是一只死兔子。”

    其实腐烂了的兔子,还不如一条活着的蛇让人看了舒服呢。

    高飞笑着抬手,在她脑门上很随意的抚了几下。

    王晨在十一岁之后,就不允许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对她做这个呵护动作了,这会让她觉得不成熟,但却很享受高飞对她做出的这个动作,怦怦直跳的心儿,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老宅正厅的雕花木板门,紧闭着,高飞抬手正要去推,动作却又停住,低头看向了门槛上。

    “怎么了?”

    王晨问着,也低头看去,除了几只飞舞的苍蝇外,却什么也没看到。

    高飞屈膝蹲下,取出钥匙上的剪刀,在门槛内侧刮了几下,不等王晨看清楚,就把上面的碎裂木屑甩掉,站起身说:“没什么。”

    说着,他推开了木板门。

    木板门缓缓打开,阳光立即把里面的阴森驱赶,只留下无数的灰尘,在阳光下上下漂浮。

    高飞在门槛内侧,发现了一些血迹。

    正厅前面有半米长的屋檐,可以挡雨,所以下过的那几场雨,并没有把门槛内侧的血迹冲刷掉。

    血迹早就变成黑褐色的了,王晨没有注意到,但高飞却看到了。

    接着,王晨也看到了--门槛后面的青砖地面上,有着明显的黑色血迹,哪怕是被青砖把水分都吸干,仍然能看出这是血迹。

    “这是血吧?”

    王晨低声问道。

    “嗯,应该是。”

    高飞说着低头向门槛左边看去,眼前悠忽出现了一副幻象: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女人,坐在门槛上剧烈的咳嗽着,等她咳嗽完了放下手时,发现手心里全是咳出来的血。

    老女人在愣了片刻后,用力甩了一下手,就抬头看向了外面的天空,双眼无神。

    当初上官风铃坐在门槛上咳出血来,直到身死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安归王不知道,莫邪征东也不知道,那么高飞自然就更不知道了。

    可高飞此时却看到了这幅幻象,很没道理的,等他凝神去看那个老女人的脸时,却又什么也看不到了。

    明媚的阳光,尤其是在中午时分,总能有效的驱走黑暗,不管是存在的,还是心理上的。

    沐浴在阳光下的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看着门槛发愣,她的注意力却在正面墙壁上的那幅女人画像上:“这幅画像,就是你跟我说过的那幅画吗?你那个名誉上的舅老爷留给姥姥的?”

    高飞抬头看去:“嗯,应该就是吧。”

    “画像上的女人是谁?”

    “不知道。”

    “不像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菩萨。”

    “也许她本来就不是什么菩萨,只是一个女人的画像。”

    “可她偏偏是站在云端中的--画这幅画的人画功不错,无论是衣饰还是女人的神态都很到位。遗憾的是,她的眼里没有神韵,就是缺少了灵魂,这未免有些美中不足。”

    在绘画方面多少有些造诣的王晨嘴里评论着,缓步走了过去,抬手正要伸向那张画像时--那张画像却从上面飘落了下来,就像被风吹下来那样,轻飘飘的落在了青砖上。

    但屋内,明明连一丝风也没有,画像就忽然飘落了下来。

    “咦,好好的,它怎么就掉下来了呢?”

    王晨愕然了下,本能的弯腰就要捡起那幅画像时,高飞却低喝一声:“别动!”

    王晨身子一僵,扭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我来拿。”

    高飞摇了摇头,走过来把她拦在后面,这才弯腰去捡画像。

    王晨心里一暖:画像无故自己飘落,也许有着她看不出的蹊跷,高飞担心画像上会有什么不利于她的东西,这才阻止了她。

    高飞的手指碰到了画像边,捏住正要提起来时,王晨就惊讶的发现:高飞手指碰过画像的地方,变成了一撮粉末。

    方才还挂在墙上,无风自己飘落在地上时还好好的画像,怎么用手指一碰就变成粉末了?

    难道说,这幅画真有什么古怪?还是……王晨想到了明十三陵发生的一些事。

    建国初期,在政府的主导下,挖掘了十三陵中的几座皇陵,取出了几十箱震惊世界的文物。

    可很多人都知道,擅自开掘皇陵所失去的,远远大过所得到的,因为当时技术不成熟等原因,很多深埋地下几百年的珍贵字画等,在遇到空气后,就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化为了灰尘。

    氧化。

    地下皇陵中,已经算是真空了,那些东西才能长久的保持下来,一旦遇到流动的空气,就会变质氧化。

    相传东陵大盗孙殿英炸开慈禧太后的坟墓时,就曾经在地宫的香案上,看到了水灵灵的寿桃,带着新鲜桃叶的那种,可很快就氧化变成了一堆黑色粉末,就像当前这幅用手一碰就粉碎的画像。

    可那些东西都是处于真空中的东西,在遇到氧气后才会发生氧化的化学反应,但这幅画却是始终处于尘世间,怎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就氧化了呢?

    王晨这个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理解的事,高先生这个半文盲就更不懂了,保持着弯腰动作呆愣半天后,忽然张嘴吹了一口气:“呼!”

    那幅画像随着高飞这口气,悠忽化成了一片纷飞的粉末,飘飘曳曳,很快就不见了踪迹。

    “真是邪门。”

    高飞起身看向了王晨,希望她能给个解释。

    但小晨妹妹那脸的茫然,让他打消了请教的念头。

    高飞这次来方家老宅,就是为了看看,顺便搜索一下上官风铃在这儿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当然了,他也想取走这幅画像的。

    现在画像变成了一堆粉末,门槛和地上有血,正厅和两侧厢房内,也只剩下一些老式家具了--除了这些,就什么也没有了。

    简单在几个屋子里走了一遍,高飞叹了口气:“走吧,就是一栋几十年没有人住的老宅而已。”

    王晨却盯着挂着画像的墙壁地方,微微歪着下巴问道:“高飞,你刚才有没有注意到画像上那个女人,她那只拿着玉如意的左手食指,其实是指着一个方位的。”

    “没注意到。”

    高飞摇了摇头。

    他在进屋后,还真没注意到这些。

    王晨没有说话,走到墙壁下转身背靠在墙壁上,拿捏出了画像上女人的姿势:右手垂在腿外,捏了个决,左手拇指、中指做出捏着东西的姿势,食指却指向了西墙。

    高飞盯着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嗯,好像它就是这姿势来着,但这有什么呢?”

    王晨却说:“给我你的打火机用一下。”

    拿过高飞递过来的打火机,王晨仿照画像女人的动作,解释道:“一般来说,人在拿着玉如意这种体积算是较大的东西时,就算不用最有力的食指固定,也是卷曲着来协助中指扶正物体的,不该单独伸出食指,指向某个方向。画像的眼神虽然没有神韵,不过画像的衣饰,甚至画像上的云彩,都是那样细腻,这说明画工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怎么可能会画出这个有违正常人动作的手势呢?”

    高飞看向了西边墙壁上,微微皱眉说:“你是说,画工这是故意的,通过肖像这个违反习惯的动作,来暗示那边墙壁上有什么东西?”

    王晨回答说:“就算是找一找,也不费劲,对不对?”

    “对。”

    高飞点了点头,快步走到西墙下,抬手屈起手指用指关节在墙壁上敲打了起来。

    “最好是用砖头瓦块等东西。”

    王晨说着,快步出屋,再进来时,已经拿了快青砖。

    青砖瞧在墙壁上发出的声音,很沉闷,一听就是实心的。

    “不对。”

    王晨摇了摇头:“高度不对,画像是挂在墙上的,而我是站在地上的。”

    “你过来。”

    高飞走到正面墙下,把放在一旁的八仙桌拉了过来,弯腰抱起王晨放在了桌子上。

    王晨背靠在墙壁上,再次模仿画像中女人的样子,捏着打火机伸出左手食指,指向了西边的墙壁。

    王晨身材修长,和画像中那个女人差不多高,抬起左手的高度,也和画像中女人差不多高:“你就顺着这个高度,在敲打一遍呢,也许会有什么发现。”

    “呵呵,你倒是很细心,不过我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发现。”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着,拖了一把椅子来到西墙下,站在上面举起青砖,从墙角向南慢慢敲打了过来。

    砰,砰砰--高飞沿着这个高度向南敲打了接近两米,青砖敲打墙壁发出的声响,依旧那样沉闷。

    “看来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高飞身子向南前倾,再往南就要掉下椅子了,准备放弃敲打时,青砖砸在了墙壁上,却发出‘咚’的一声响。

    “空的!”

    高飞和王晨齐声喊道。

    在王晨弯腰爬下桌子时,高飞已经挪动了椅子,再次站了上去,用青砖敲打墙壁。

    咚,咚咚!

    墙壁发出的声音,明确告诉俩人里面是空的。

正文_第1124章 第五本《安归经》!

    早些时侯的那些大地主,每逢乱世时,就会把一些金银财宝藏起来。

    藏在夹墙内,无疑是最常见,也是最保险的地方了。

    当然了,夹墙内藏着的也不一定非得是金银珠宝,还有可能是条暗道,可以直通地下河,然后找到一座地下皇陵--就像在外蒙蒙戈尔时,被铁屠砸开的那面夹墙一样。

    高飞可没敢奢望,在这面夹墙后面能找到一座帝王皇陵。

    不过,从夹墙的高度来看,这里面肯定会藏有一些东西。

    很可能,是方家那位回乡致仕老祖藏下的宝贝。

    王晨踮起脚尖,敲打着下面的墙壁:“听声音夹墙的厚度不是很厚,用青砖应该能砸开。”

    “你站到门口去,免得被崩起的碎屑伤到。”

    等王晨听话的站到门口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沉重的青砖,重重砸在了墙上:咚!

    一声大响过后,用灰膏抹的整平的墙壁,立马陷下去了一大块,白色的灰尘飞扬。

    高飞动作不停,依旧拿着青砖狠砸。

    接连十几下后,墙上出现了一个脑袋大的窟窿。

    看着疯狂砸砖的高飞,王晨喃喃的说:“如果里面没什么东西,那就是罪过了,破坏了这么好的建筑。”

    “不会有罪过的,我看到里面有东西了。”

    高飞说着,青砖开始转着圈的砸,很快就砸出了一个半米见方的轮廓,最低限度就是画像中女人手指的高度。

    等高飞扔掉青砖后,王晨拖了一把椅子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上面向夹墙内看去,快看到了一层黑黝黝的油毡纸。

    “里面是什么?”

    王晨伸手,却又缩了回来。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高飞伸手揪住油毡纸,用力向外拽。

    “不会是金条吧,成堆的。”

    “如果仅仅是金条,那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

    “是啊,你高先生现在是大老板,几百万的金条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

    王晨笑道:“不过,金条在国人心中,却是留给后人的最佳硬通货。”

    “那就把它们留给我们的儿子吧。”

    “去你的,你怎么确定我会生儿子?”

    “因为你腰圆皮股大,生儿子不难的。”

    在高飞的胡说八道中,从夹墙内取出了一个木箱子。

    木箱子的材质很沉重,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用砖块轻轻敲打,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木箱子上带锁,锁头是老式的,已经生锈了,用砖一砸就掉在了地上。

    “慢点,里面会不会有什么机关?比方你一打开,就会有弩箭飞出来?”

    就在高飞要掀起箱子盖时,王晨一脸紧张的阻止了他。

    “你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不过看在王晨关心他的份上,也不好意思的大意了,后仰着脑袋,双手慢慢掀起了箱子盖。

    并没有什么飞箭之类的东西从里面飞出来,一切都像人们打开货物箱子那样正常。

    金条。

    箱子里正如王晨所预想的那样,满满一箱子金条。

    根据箱子的高度、宽度和长度来算,如果里面全是金条的话,最少得有一百多斤重才对,正所谓寸金,寸金,一寸大小的金子,就是五百克的。

    不过刚才高飞托着箱子下来时,却没有感觉到太费力,这说明金子下面还有别的东西。

    “发财了,真是发财了。”

    高飞拿起一块金条,在手里掂量着,眼睛迷成了一条缝:“老婆,用这一根金条,就能给你打个拴狗用的金项链了,到时候你挂在脖子上,我牵着咱去遛弯,晚上那个啥时,牵在手里……”

    “去你的,你戴上我牵着吧啊!”

    王晨和高飞现在恩爱的不得了,可在他胡说时,仍然会感到脸红,抬手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别放在地上,放在椅子上。”

    高飞把金条一块块的拿了出来,递给王晨。

    王晨整齐的码在椅子上。

    箱子内一层的金条,有十八块,每块都得在两千克左右。

    虽然现在是亿万富翁了,不过高飞在取出这些金条时,还是喜笑颜开的。

    没有谁嫌钱多,这要是放在他刚回国那会儿,别说是这么多金条了,就算是一块,他差不多也会高兴的直接死了个比的拉倒。

    “看来我老妈的那位老祖,的确是个大贪官,要不然怎么能存下这么多硬通货?”

    高飞向外捡着金条,嘴里却大发感慨。

    “行了你,白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还没堵上你那张犀利的嘴巴。”

    王晨训了他一句。

    高飞愕然抬头:“你不觉得,我最犀利的不是嘴巴,而是舌头吗?”

    “什么舌头呀,你舌头有什么犀利……”

    说到这儿后,王晨猛地想到了什么,脸儿攸地飞红,拿起一快金条作势就要砸他的脑袋时,高飞却说道:“下面果然还有别的东西。”

    “是什么?”

    王晨收回金条,低头看向了箱子,就看到一个被红绸子包着的东西,从金条内露了出来。

    “不知道。”

    高飞说着,加快了捡金条的动作,很快就把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周围的金条,都拿了上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东西捧了出来。

    东西很坠手,但绝不是金属。

    不过,这东西既然被藏在金条下面,就说明它要比金条还要重要。

    “咦,下面还有一本书呢。”

    跪在地上的高飞刚把东西放在椅子上,王晨就看到了一本书。

    高飞看去,双眼瞳孔就猛地一缩,失声叫道:“《安归经》!?”

    箱子的底部,放着一本白色丝帛封皮的书,封皮上面竖着写有三个字:安归经。

    “这三个字读作安归经吗?咦,还真是。”

    王晨仔细辨认了那三个小篆字,才认出果然是‘安归经’三个字。

    王晨读大学时,曾经研究过华夏古文字,所以才认出这三个小篆字。

    可高飞这种半文盲,是怎么认出这三个字的?

    而且看他此时的脸色,不但认识这三个字,而且还好像见了鬼那样,接连喊了他几声名字,他都没有听到,只是愣愣的看着那本书。

    第一次听到《安归经》的名字,是苏北山告诉高飞的。

    后来,彭云木、秦紫阳等人先后登场,给他讲述了有关《安归经》的传说。

    从那时候起,高飞就知道《安归经》总共有四套,那就是安归王持有的白色、东宫持有的红色,中宫持有的黑色,和西宫持有的青色。

    这四本经书,高飞都有幸见过,不过现在他手里只有一本,那就是几天前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

    其它三本经书,红色封皮的在莫邪征东手中,白色和青色封皮的两本经书,都应该在安归王手中。

    而且高飞确信,那本从成吉思汗陵内发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在外蒙时就被安归王带走了--但现在,怎么可能又出现在这个箱子里?

    怎么回事?

    安归王在去岭南之前,是来过方家老宅,也有可能把两本经书藏在这儿,但绝不会藏在夹墙内--夹墙在此之前从没有被破损过,这一点高飞敢用脑袋担保。

    那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又是怎么藏在这儿的?

    从墙壁的年限来看,夹墙存在至少也得数十年了,也就是说这本经书藏在里面也最少数十年了,这--难道说,方家祖辈,和安归教有关?

    如果有关的话,那么这本白色封皮经书,和在成吉思汗陵通天棺内发现的那本,哪一本才是真的?

    还是说,两本都是真的?

    两本都是真得的情况不可能,因为彭云木当初在告诉高飞时,就曾经明确说过:世界上,总共只有四本《安归经》,因为每一本经书,都是楼兰凌玉公主亲手所著,里面隐藏了很多秘密,唯有四本经书齐全后,才能从中找到那些秘密。

    依着正常人的思维,能够被一代天骄带进坟墓中的东西,自然是如假包换的了。

    可谁敢确定,方家老宅中的这本经书,就一定是假的呢?

    “勿被法转心,执空即顽空,住色心不明,不生知见法不明,若生知见障心灵,执其两端用其中,自生自灭、别用意念去强平。六祖一闻经语,言下大悟,知见不生悟何生……”

    就在高飞发呆时,王晨取出了经书,翻开第一页小声念了起来。

    她念是不是狠流畅,毕竟小篆不是她在大学主修的课程,能认识这种文字,就是单纯觉得这种字体好看,才用心学了一段时间罢了。

    不过,这也足够王晨能把经文念下来了。

    高飞被王晨的声音惊醒,问道:“你念得什么?”

    “书上的文字呀,好像真是本经书。”

    “你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嗯,在大学中学过一段时间,不是很精通,但读懂却没问题的。”

    “拿来我看看。”

    高飞拿过经书,随手翻阅了起来。

    正如他看到的第一本红色封皮《安归经》那样,经书内每隔几页就是一副插图,插图的内容和他以前见到的大同小异,基本就是描述古楼兰的兴亡历史。

    不过,最后几幅插图却是高飞没见过的,其中有妙龄少女骑着骆驼,在夕阳下的沙漠上带着很多人前行,也有随从躺在地上的,最后那幅插图,却是那个妙龄少女在一个小亭内。

    小亭被花木所包围,一条小溪从左边流淌过,少女展开双臂,探出小亭昂首向天。

    插图中的小亭周围,明明有很多雨点,半空中还有闪电,可右边的天上,却偏偏挂着月亮。

    月亮带着月晕,看起来很真实。

    少女展开双手看着天,满脸都是愤怒的哀伤神色,嘴巴大张着好像在咒骂着什么,一道闪电正向下劈过来,好像要劈在小亭子上那样,狂风把花木吹的斜向一旁。

    高飞看着这幅插图愣了很久,才掀过来--后面,就是封皮了。

    这幅插图,是经书的最后一副,也是最后一页。

正文_第1125章 紫檀木的奎莫拉雕像!

    高飞盯着经书发愣时,王晨终于意识到了什么,陪着他跪坐在地上,不敢发出一丝声息,生怕会打搅了他。

    直等到高飞一脸茫然的吐出口气后,她才小声问道:“高飞,怎么了,书有什么不对吗?”

    高飞喃喃的回答:“不对,绝对不对,怎么还会有这样一本书?”

    “这是一本经书吧?”

    “是,应该是经书,封皮上也写着《安归经》呢。”

    “既然是经书,那么有两本一样的书,就很正常了。”

    王晨开导他说:“看经书的字体,这应该是年代久远的手抄本。在古代印刷术相当落后时期,很多礼佛信道的人,为表示虔诚的诚意,都是自己拿笔抄写的。就像《金刚经》,在以前就有很多手抄本……”

    王晨说的不错,在以前那个印刷业不发达的古代,很多信徒都是手抄经书,并代代相传下来的,所以她觉得两本内容一样的手抄本经书存在,这没啥稀奇的。

    高飞却摇头打断她的话:“王晨,你不懂,《安归经》不是《金刚经》,这本经书内,隐藏着很大的秘密--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安归王吗?《安归经》就是安归教内的至宝,相传谁要是拿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从中发现秘密,能驱使有着两千年沉淀底蕴的安归教能力。”

    简单的把《安归经》的故事说了一遍后,高飞神色恢复了正常:“所以呢,世间只能有四本《安归经》,可我现在却看到了第五本。”

    高飞再次翻阅着书,说道:“安归教内的四本经书,每一本的封皮都不一样,分为白、红、青、黑四个颜色。白色的是安归王所拥有。去年我在外蒙时,曾经在成吉思汗陵墓的通天棺内,找到了那本白色《安归经》。”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后来也证明了铁木真,就是列代安归王之一。他正是凭借安归教的力量,崛起于蒙古,最终创建了幅员辽阔的蒙元帝国。但白色封皮的经书明明在陵墓内,已经被安归王所得到,那么这本经书,又是怎么说?”

    王晨拿过那本书,沉默片刻才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证明有一本书是假的。”

    “哪一本才是假的?”

    “谁知道呀。”

    王晨苦笑摇头:“按说这本该是假的,可谁也不敢保证--呕!”

    她刚说到这儿,忽然伸手捂住了嘴巴,发出了一声干呕。

    高飞连忙关心的问:“啊,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去你的,你才怀孕了呢!”

    王晨呸了他一口,翻了个白眼小声说:“就算是怀孕,也得一两个月后才会有这种反应的呢。”

    “那你为什么干呕?”

    “刚来时看到那个死兔子--咳,我也这样来着,还有啊,我这人最怕的就是血腥气息,一闻到就会干恶心。”

    “嗅到血腥味道就会干恶心?”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好像想到了什么,伸手夺过经书,把鼻子伏在上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丝帛的经书,常年藏在夹墙内,因为保存不错,并没有腐烂迹象,只有些不见天光的霉味,还夹杂着一丝别的味道。

    高飞抬起头,小心的折起一张--丝帛上的字体就裂开了,露出暗黑的颜色。

    高飞死死盯着断裂的字体,很久后才说:“这不是用墨水写就的,而是用……鲜血。”

    “鲜血!?”

    王晨的脸色攸地一白,又赶紧抬手捂着了嘴巴,模糊不清的说:“这岂不是血书了?”

    “是的,就是血书。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眼睛开始放光,喃喃的说:“只要看看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就能断定这本书是真是假了--王晨,走,跟我回车上!”

    老实和尚送给高飞的那本经书,现在就在车上。

    他们从京华赶来冀南后,就直接来到了方家村老宅。

    “等等!”

    王晨却拽住了他:“高飞,你还没有看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是什么。”

    “哦,我差点忘了,帮我拿着经书。”

    高飞把经书递给王晨,这才拿起了放在椅子上的东西。

    揭开被包裹着的红绸子,一尊骑着战马,手举长刀前奔的骑士雕塑,赫然出现在了高飞面前。

    奎莫拉。

    看到这尊雕塑后,高飞心中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跳露了一个节拍。

    神秘的奎莫拉雕像,竟然在方家老宅中的夹墙箱子里,和白色封皮《安归经》一起被发现了。

    “这是一个蒙古骑士雕像啊。”

    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眼里的震撼神色,拿过那个不大的雕像,掂量了一下,反过来看了看说:“这该是紫檀雕刻的吧?很坠手,万年不腐……暂且不说历史价值,和雕像所代表的意义,单说这手雕刻功夫,放在外面也能卖个天价。”

    “雕像的名字,叫奎莫拉。”

    高飞沙哑的嗓音响起,王晨抬头后才看到他脸色很不好看,赶紧追问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茫然的摇了摇头,抬腿从地上站了起来,仰面看着上方,脑海中里急速闪过一连串的疑问:《安归经》和奎莫拉,这两件安归教内的信物,怎么会出现在方家老宅中?

    方家的祖先,难道是安归教中的人?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人!

    一般的安归教教徒,就算是彭云木那样身份的教众,也不可能私下藏有这样两件重要的信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老妈(方小艇),从没有听她的父母说起过?

    难道说,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叫陈天寿的人藏在这儿的?

    可陈天寿当年和上官风铃分手,不就是因为她是安归王吗?

    难道,陈天寿也是安归教中的人?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官风铃既然来过老宅一次,为什么没有找到这些东西?

    为什么?

    为什么呢?

    “高飞,你怎么了,不要紧吧,脸色这样难看,我们还是走吧?”

    看到高飞脸色越来越难看,王晨有些担心了。

    “我不要紧,就是有些问题想不明白。”

    高飞用力摇了摇头,把经书连同奎莫拉雕像一起包起来交给王晨,又把那些金条随便扔进木箱子里,抱起箱子:“走,回车上去,我给你仔细讲讲。”

    “好。”

    王晨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抱起红绸子包着的东西,提议道:“咱们能不能去市区说?在这个地方,我总是感觉不自然。”

    “行。”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正厅。

    正如王晨所感觉到的那样,刚才她在屋子里时,总有种寒森森的阴森感,哪怕是在烈日当空的院子里。

    不过一出了方家老宅院门,这种感觉就轻多了,可王晨还是觉得有双不存在的眼睛,正在背后某个地方很冷漠的盯着她,很不舒服。

    “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栋老宅中了。我可能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八字不全,压不住这老宅中的邪气。”

    车子启动时,王晨喃喃的说了句,眯缝着眼睛看向天上的太阳:“还是这边的世界好。”

    --

    “你最好确定郑燕西会在三天后来到冀南,要不然你的计划就会失效了,我也绝不会再配合你这类的计划。”

    扔下这句话后,沈银冰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拿起小包站起身走出了相思亭。

    在看到这三个字时,她就有种扭头就走的感觉,幸亏小亭内还有个田中秀雅的存在。

    相思亭,顾名思义,来者去者缘出自相思。

    一表人才的恩佐哥,过去一连串的昏招,已经远远没有资格让沈总为他而相思。

    可就算她有一个可以相思的人,那又怎么样?

    最多,也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无论她怎么努力,她都无法改变那个人已经明媒正娶了王晨,她本身是个害人的修罗等残酷现实。

    我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沈银冰骨子深处这份强烈的偏执性格,让她最终答应了恩佐哥和田中小姐的计划。

    世上最让人激动的事儿是什么?

    不是你在老宅夹墙内发现了一箱子金银珠宝,也不是你听说某个美女竟然爱上了她所养的藏獒--而是和你所爱的男人的敌人合伙,暗算你所爱的那个男人!

    这不是什么心理扭曲,只是因为得不到!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他!

    沈银冰走出栈桥后来到路边时,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有了种想张开双臂呐喊的冲动:别怪我,要怪,就只能怪这万恶的命运!

    沈银冰抬起了手,正要做个本能的伸展运动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边,的哥探出满是讨好的笑脸,打招呼道:“嗨,美女,去哪儿?七折,坐不坐?”

    “六折。”

    “好,成交。”

    的哥正要开门下车,沈银冰已经自己开门坐了上来,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随手扔给了他,收起笑容淡淡的说:“随便开,越快越好,只要不离开市区,无论去哪儿都行,车子没油了我就会下车,所以你最好祈祷油箱内的汽油不是太多。”

    的哥眼睛一亮,看着那叠钞票咕咚咽了口吐沫,心中狂吼:靠,活该哥们发财,我正好要去加油站的!

    看到沈银冰钻进一辆出租车内后,田中秀雅拿出一张湿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笑嘻嘻的问道:“焦总,你肯定沈总会配合我们的计划吗?”

    焦恩佐仍旧保持着他绅士般的风度,手指敲着石桌:“如果王晨没有嫁给他的话,小冰肯定不会答应的。”

    “唉。”

    田中秀雅幽幽叹了口气,又说:“我觉得沈总不该这样的。天下又不是他一个男人,何必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比方焦总你,我觉得你和沈总就很般配……”

    不等她说完,焦恩佐就打断了她的话:“我宁可打光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倒是你田中小姐,我觉得很不错。”

    “那,我们试着交往一下?”

    田中秀雅笑容如花。

正文_第1126章 高飞的新家!

    看着笑面如花的田中秀雅,焦恩佐心中一热,伸出了右手。

    田中秀雅马上就很配合的依偎在了他怀中,闭上了眼,一脸享受幸福的样子。

    轻风从相思亭中钻过,天上白云朵朵,荷花下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荡起层层的涟漪,慢慢的向四周一圈圈的扩散而去。

    这一刻,恩佐哥美人在怀,仿似远离了尘世间都市的繁华和喧闹,停滞在了属于两个人的世外桃源--他忽然感觉很累,只想拥有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就这样过一辈子,于是就喃喃的说:“秀雅,我们去岛国吧。去北海道那边,盖一所面朝大海的木屋,在春暖花开的季节……”

    “咯咯。”

    田中秀雅忽然咯的一声轻笑,睁开了眼睛:“就像你们国家某个诗人所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此只关心粮食和蔬菜么?”

    田中秀雅的这声轻笑很悦耳,却带着无尽的讥讽之意,让焦恩佐从幻想中猛地清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她。

    焦恩佐推开她时很用力,让她撞在了石桌上。

    但田中秀雅却没有生气,只是毫不在意的抬手拢了下发丝,甜甜的笑着:“焦总,我还真没看出,你原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只是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忍得了当前这种没有女人的生活?”

    焦恩佐在和田中秀雅谈合作时,后者就曾经暗中调查过他,才惊讶的发现:恩佐哥除了曾经追求过沈银冰之外,这么多年来竟然从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亲近过。

    焦恩佐生的英俊倜傥,一表人才,说他是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为过,这样的男人要想找个女人做伴,哪怕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也是很容易的。

    但他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

    “难道……”

    田中秀雅拖长了声音,扫了眼焦恩佐下面,咯咯笑着问道:“难道焦总不是男人?”

    一个男人被一个漂亮女人说不是男人,这是对他的羞辱。

    焦恩佐却丝毫不介意,只是站起身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衣服,淡然道:“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在意,毕竟这不是我们合作的主要原因。田中小姐,希望你别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南韩郑燕西能不能来冀南,那就要看你的了。再见。”

    焦恩佐转身,到背着双手就像一个踏青的古代公子哥那样,迈着从容的步伐走了栈桥。

    随着焦恩佐的背影远去,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微微皱起了眉头,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田中小姐,要不要对他采取点必要的手段?”

    “不用。”

    田中秀雅抬手,轻轻吐出一口气,喃喃说道:“能在我这样的美女做怀时,心不乱,足以说明他的心志是何等的坚强,所追求的又有多高。他不近女色,只是怕应了华夏那句‘温柔乡是英雄冢’的话。”

    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红色领带的年轻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听她说出这句话后,禁不住的冷笑出声:“哼哼,我觉得田中小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他不近女色,也许是没有男人的功能罢了。”

    “错。”

    田中秀雅摇头:“他有,刚才我感觉到了,只是他自我克制的意志力很坚强--也许,这个人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高飞那种对金钱美色来者不拒的,反而更加容易对付。”

    不等那个人说什么,田中秀雅就改变了话题:“吩咐下去,按照原计划行事。”

    “哈依。”

    男人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离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田中秀雅黛眉皱起,声音中夹杂着不悦:“怎么,你还有事?”

    男人低头看着亭外的水面,低声说:“田中小姐,我觉得您还是再仔细考虑一下计划,也许公子不喜欢你那样做……”

    田中秀雅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他不喜欢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是交易。他帮我完成我的心愿,我给他所想要的,别的他无权干涉,就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你现在可以请示他,假如他要想反悔的话,还来得及。”

    男人眼角微微跳了几下,低声说:“田中小姐,其实依着公子的实力,要想为您报杀兄之仇应该很简单的,完全不用您付出这么多的。”

    “很简单?”

    田中秀雅呵呵一笑,看着男人:“是你以为简单,还是他以为杀了高飞很简单?”

    “自然是公子。”

    “呵呵。”

    田中秀雅再次冷笑,抬头看着天:“你家公子实力有多强大,也许我还不了解,不过我敢打赌,抛却外力等因素的话,他肯定比不过焦恩佐。连焦恩佐对付高飞时,都这样小心翼翼了,他有什么资格说很简单这三个字呢?”

    --

    离开方家老宅后,王晨那种阴森的感觉,就像被烈阳暴晒的冰雪,很快就化为了一滩水渍,被蒸发的无影无踪,等到高飞把车子停在一个住宅小区前时,更是彻底没有了。

    “来这儿来做什么?”

    王晨下车后,本能的抬头看向了前面的居民楼。

    “我一个朋友在这儿等我。”

    高飞从后车厢内搬出了那些东西。

    “你要把东西放在你朋友这儿?”

    王晨有些不放心,毕竟这些东西老值钱了,上百斤的金条,还有奎莫拉雕塑和神秘的《安归经》,无论是哪一种东西,都有让朋友选择背叛的价值。

    “他才不会为这些东西,就做傻事。”

    好像知道王晨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抱着那个木箱子,走上了台阶。

    王晨歉意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走了上去。

    在高飞的示意下,王晨按门铃的右手刚放下,房门就开了,一张戴着眼镜、很斯文清秀的外国男人脸,就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王晨后,男人眼镜后的眼睛迷成了一条缝,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挑剔的目光让人很不爽,丝毫没有在女士面前该有的男人风度:“嗯,身材一流,相貌中等偏上,不过却有很多美女缺少的贤妻良母气质,还算可以。”

    王晨就算是再大度,也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评头论足。

    不过正如男人所说的那样,王晨具备着贤妻良母的气质,绝不会守着高飞在场,就给这家伙甩脸子,尽量保持着幽雅的笑容,点头道谢:“多谢你的夸赞。”

    “唉,还是别多谢了,因为在我心中,我女儿那样的女人,才是高飞的最佳绝配。”

    斯文男人叹了口气,让开了房门。

    “眼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抱着东西的高飞,不耐烦的一脚把门踢开:“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克莱尔是你女儿,我是她叔叔,你却说这些屁话。”

    眼镜撇嘴:“你是克莱尔的叔叔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的。我们可不像你们华夏人似的,最擅长的就是假惺惺,我们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身为克莱尔的父亲,看到优秀男人就想介绍给女儿当男朋友,这也是很正常的。”

    眼镜说得不错,因为西方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

    “屁话少说,我找你来是有正事。”

    等王晨进屋后,高飞反脚关上了房门,把怀里的东西放在了沙发上:“王晨,这是眼镜,我和你说起过他的。”

    “啊,你就是那个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王晨眼睛瞪大,看着眼镜的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

    “你老公说错了,我不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现在我要是出世的话,欧皇(欧洲当前最牛比的杀手)得找个凉快地方歇着去。”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很绅士的问:“高夫人,你想喝点什么?红酒,还是冰镇啤酒?咖啡?冷饮?”

    “白开水吧,谢谢。”

    王晨含笑道谢后,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屋子。

    屋子里除了一组沙发和茶几,还有个饮水机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眼镜刚才说什么红酒咖啡的,纯粹就是在胡说,幸好王晨没有说要喝冷饮。

    眼镜走到饮水机前,扭头笑着说:“这房子是昨天刚买下来的,家具还不怎么全。不过这儿可不是我的,是你老公的,我在这儿只是帮着照看一下。”

    王晨一愣,问高飞:“你在这儿买了房子?”

    高飞抬脚搁在茶几上,点上一颗烟:“是啊,我委托眼镜给买的。以后就要在冀南定居了,自然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对。”

    “这就是我们的家?高飞,你也太……”

    王晨欲言又止。

    高飞问:“你是不是觉得这地方环境不怎么样?”

    王晨点了点头。

    王晨在来到小区前时,就看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民小区了,里面贩夫走卒的啥人都有,也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总之,说点自大的话,这地方还真不配她和高飞住。

    在她看来,她和高飞的小家,就算不是那种面朝大海的别墅,也得在南郊风景秀丽的地方,毕竟他们两口子现在是有钱人了。

    高飞笑了笑,说:“这种地方,才接地气。说实在的,我原本在老宅住来着。”

    “得,以后别跟我提那地方。如果真住在那儿,我敢说用不了三天,我就得去精神病院。”

    想到方家老宅,王晨脸上浮上了心悸的神色:“你愿意在这儿住就住吧,我也没太大的意见。不过,稍后的装修我来设计才行。”

    高飞回答:“这个没问题,我都嘱咐眼镜了,只管买房子,暂时搞几组家具就行的。”

    “沙发、茶几、冰箱都是从超市随便选的,也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们的心意。”

    眼镜给王晨端过来一杯白开水,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敢保证,你们肯定对一件东西特别满意。”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正文_第1127章 一无所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

    高飞喝了口酒,咬了口鸡爪。

    “死气沉沉。”

    眼镜叹了口气,说:“你的天涯集团,现在给人就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从上到下,人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倒是那个叫兔子的家伙,一脸土财主进城的兴奋,上窜下跳的,把雄脯拍得砰砰响,和梁明吹嘘只要给他几天了解产品的适应期,他肯定能为产品打开一条销路。”

    高飞去京华之前的那个夜晚,曾经嘱咐眼镜替他坐镇天涯集团的,带着兔子。

    想到兔子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嘴,高飞倒没有觉得他是在吹,只是笑了笑拿起了酒瓶子。

    眼镜继续说:“还有个不怎么样的消息,窃取你产品配方的天源化妆品,要在近几天内,和南韩一家有意进军化妆品试产的大公司合作。”

    天源化妆品的配方,是沈银冰买通了张冒得到的,虽然产品效果比起天涯化妆品来说,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过人家的价格却是很低廉。

    如果能成功打响‘天源’的品牌,暂且不管能否有更大的利润,最起码能把‘天涯’逼到天涯去,继而万劫不复。

    坏消息,并没有到此为止,眼镜又说了:“另外,从昨天下午开始,你们当地的质检、环境等部门,都像疯了似的去那边找茬,把梁明搞的是焦头烂额,只好暂时全面停工,先应付检查--高飞,我很纳闷,依着你的身份,地方机关不该这样为难你的厂子才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眼镜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赵率,知道这是赵率的父亲赵友宾,开始对他展开全面打击了。

    也唯有赵友宾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才在无法接受丧子之痛的现实下,敢无视于京华高家,做出这样的行为。

    “嘿嘿,也没啥,就是某个大领导的儿子变成了短命鬼,怀疑人是我杀的,所以才要报复我。”

    高飞冷笑了几声,就把他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争执,结果赵率当晚死在前来冀南的途中一事,简单说了一遍。

    眼镜听完,很感慨的说:“这也怪不得人家怀疑你是凶手,要是让我,我也会这也想的。”

    “随便他怎么想吧,别把我惹急了,要不然要他好看。”

    高飞淡淡的说着,举起酒瓶子:“来,喝酒。”

    当两个男人手里有酒,还有聊不完的话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仿佛只是眨眼间,天就黑了下来,窗外楼下的广场中,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居民们,在那儿摇摇摆摆,尽情燃烧着他们多余的脂肪。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眼镜提议再次买两瓶酒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一脸倦意的王晨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晨用了几近整整一个下午,才把两本经书上的小篆,都‘翻译’成了简体字,并用钢笔写在了纸上。

    “高飞,两本书,总共三万两千字,都写在这上面了,包括三十二幅插图。”

    王晨把一叠信纸放在了案几上。

    “赶紧喝点水,吃点东西。”

    高飞没有看那些经文,先把给王晨准备好的晚饭拿了过来。

    眼镜在一旁羡慕的说:“郎情妾意的好恩爱,我都动了凡心。”

    “你要是耐不住寂寞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个漂亮女孩子。虽说你年龄的确大了点,不过这不是什么太大的缺陷。”

    王晨坐下,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可不是和你开玩笑,我那个小秘书就很欣赏你这种成熟的男人。”

    “还是算了吧,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眼镜摇头拒绝,拿过一张信纸趴在上面看了半天,又放下了:“我会说汉语,却看不懂,这些方块字看上去完全一样。”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和插图基本都是相同的,一万六千字一本,每本上面有十六幅插图,一千字配着一张插图。

    既然这两本经书都是这样,那么其它两本差不多也是这样,也许是三本。

    眼镜看不懂这些方块字,半文盲的高飞读起来却没有丝毫困难。

    不过,他在翻阅了两张后,就再也没兴趣读下去了:他虽然认识这些字,也能读下去,却不知道这些字其中的含义。

    这两本书上的内容,就像一般的经书那样,什么‘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就算你能读懂,可从中也看不出什么。

    经书有什么好看的?

    高先生又不是和尚道士,要不是为了从中找到所谓的秘密,他压根就不屑读。

    看到高飞放下信纸后,手里拿着个蛋黄派的王晨低声问道:“是不是从这些文字内,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高飞茫然的摇头:“昂,真的看不出,只是一般的经文而已。”

    “唉。”

    王晨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上面的每句话,我至少都仔细的思考了三遍,可其中除了劝人为善之外,并没有任何的特殊含义。要不是怕你不同意,我都几乎想把经书放在水中,看看能不能有隐形字出现,或者把封皮拆开了。”

    “还是别那样了,免得损坏了。”

    高飞收起信纸,连同那两本经书一起包了起来。

    害得王晨忙活了一个下午,结果却仍然看不懂什么,这让高飞很是失望。

    眼镜不理解《安归经》的重要性,自然不会在意,站起身说:“行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

    “我们也走,这地方没处休息,先找家酒店住下再说。”

    高飞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箱子里,抱进了卧室内。

    这所房子是眼镜刚买下来的,除了他们三个人外,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会有上百斤的金条,所以把东西放在这儿应该很安全。

    出了小区后,眼镜径自打车走了,高飞和王晨反正也没订下酒店,就沿着人行地道信步向前走去。

正文_第1128章 高飞的心理世界!

    眼镜说是天色不早了,那是知趣,是不想插足于高飞俩人的二人夜生活,实际上现在才九点不到,正是夏季晚上适合遛弯的时间段。

    既然很适合遛弯,高飞也没着急找酒店,沿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王晨挽着他的胳膊,脑袋轻轻依在他肩膀上,很幸福的小女人样子。

    事实上,她的确很幸福。

    在高飞走近她心里那天开始,两个人在温柔的夜风中信步街头,这本来就是她的愿望之一。

    当然了,要是再牵着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加美满了。

    俩人出了小区后,信步向西走了半小时,谁也没有说话。

    王晨是在享受这种和爱人散步的幸福,高飞则是在考虑他那些烦心事。

    让高飞心烦的事情太多,像赵率横死,赵友宾可能要疯狂报复他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还不如他要带领天涯集团走出困境那样重要。

    既然赵友宾非得冤枉他,说他是杀了儿子赵率,又不按正常流程来对付他的这种方式--说实话,高飞很喜欢。

    真正的男人嘛,就该光着膀子单挑。

    不过赵友宾明显不是真正的男人,因为他在利用他的职权。

    对这种人,高飞不须客气,就算他已经脱离了高家,用不上那些政治力量,要想玩死赵友宾也是轻而易举的:暗杀,是高先生的特长。

    高飞觉得,当前最让他心烦的至少有五件事。

    第一,找到有可能已经被灭口的谢小雯,帮助叶心伤洗清冤屈。

    第二,该怎么处理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

    第三,《安归经》内藏有什么秘密,究竟该怎么找到这些秘密,才能帮助莫邪征东。

    第四,也是所有事情中耗时最长,最耗费精力的一件事了,那就是查出杀破狼组织的主要首脑,把他们彻底铲除,给红姐一个交代。

    第五,是时候拜访一下恩佐哥了。

    恩佐哥在他大婚期间上窜下跳的,也该累了,是时候得休息一下才行,或者干脆永远休息下去。

    除了这几件急需要处理的事,高飞还有一个不想去想的人,那就是沈银冰。

    他没有把沈银冰放在这四件事之中,也许潜意识内,已经把她的问题,看的比这几件事更重要。

    由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之前,每当高飞想到沈银冰时,并没有太特殊的感情。

    怎么说呢,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年五更的兔子,有它也过年,没有它也过年。

    高飞始终以为他对沈银冰的感情,就像这句俗话所说的含义那样,和她结婚也行,不结婚只当朋友也是能接受的,他绝不会因为美丽的沈总挎着别的男人胳膊,就会吃醋眼红啥的。

    高先生以为,在看到自己比较中意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就会大发雷霆,感觉好像被戴上绿帽子,耻辱的要死,不把那男人的第三根腿子打残,不把女人的花容月貌变成无盐就誓不罢休的思想,和行为,绝对是傻比行为。

    高先生以为,男人既然可以到处沾花惹草的,凭什么女人就不能?

    难道就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多了一根腿子,就必须这样苛刻的要求女人必须得从一而终。

    这是个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过的感情生活,合则聚不合则分,就像三国演义那样,实在没必要为此大动肝火的。

    吃醋?

    切,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因为女人背叛自己而吃醋的,因为男人背叛女人的机率,要远远大过女人。

    真正的男人,就该像天上的云彩、女人的秀发那样,舒卷自如,不被情困。

    高飞是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高飞曾为了沈银冰远赴南越芒蓝草甸,在她被秦紫阳所绑架时,不顾一切的去救她--但那时候他以为,他之所以为沈银冰做这些,就是因为那时候他把沈总当做了他的女朋友。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没有小凯撒的出现,没有秦紫阳等人的搅局,高飞现在说不定已经和沈银冰结婚了。

    高飞活这么大,有过太多的女人,堪称是‘阅女无数’,不过他从没有对哪一个女人,倾注所有的感情,就算在得知妮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后,他兴奋的表示要和人家结婚,也只是看在儿子的份上。

    或许,按照相反的说法来说就是,高飞是个‘博爱’的人,他爱所有爱他的女人,但并没有哪一个是他的最爱。

    他就是个情圣,却不被某一个女人所束缚。

    不过,在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开始后,高飞才猛地意识到:他并不是对所有爱他的女人一视同仁,在他心底深处,始终有个女人在牢牢霸占着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沈银冰。

    至于为什么会忽然有了这种感觉,高飞搞不懂,所以茫然:是因为沈银冰在得知他(安归王)去岭南有危险后,就不顾一切的追去寻找他?

    不是,因为一起去的还有颜红。

    红姐为此还付出了生命。

    那么,高飞为什么对沈银冰忽然有了这种感觉?

    甚至一想到她有可能和恩佐哥在一起,心里就会感觉有猫儿在抓那样难受--他吃醋了,难道说,他也是个傻比?

    按说他不该这样,因为现在王晨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注定要陪伴他一生。

    如果非得让高飞说出一个让他永世无法忘怀的女人,那么也只能是为他而死的颜红,是为他甘心去做任何事的陈果果,是那个富有整个楼兰的莫邪征东……无论是谁,也不该是沈银冰。

    但为什么偏偏是沈银冰呢?

    她不但是个修罗,貌似也没为他做出过什么牺牲吧?

    就在高飞想的完全入神时,王晨轻轻拽住了他:“前面红灯了,在想什么呢?”

    “红灯?哦。”

    高飞这才醒过神来,眨巴了一下眼睛,侧脸看着王晨:“我一直在想--想我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

    其实高飞在这一个多小时中,想了很多问题,不知道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是他的秘密,他不该说出来,尤其是不该告诉新婚妻子王晨。

    但他说出来了,因为他不想瞒着王晨。

    瞒着自己老婆去想别的女人,还不敢说出来,这在高飞看来,绝不是男人的作风。

    王晨想当然的愣了下,接着扭头看向了别处,装做无所谓样子的笑了笑:“呵呵,能不能仔细说说,你为什么会无法忘记沈银冰。”

    高飞扳过王晨的双肩,看着她的眼睛:“王晨,我不想对你撒谎。”

    “我知道,我能感觉出你在说心里话,也很谢谢你不对我隐瞒。”

    王晨强笑了声,轻轻挣开高飞的手,坐在了旁边的候车亭下,翘起左脚后把裙子往下拽了下,盯着自己微微晃动的脚尖,只觉得嘴里发苦:“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以前听到这句话时,我都觉得这句话特矫情。我一直以为,男女感情的发展,是靠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体贴、帮助来升级的。根本不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和缘分。但现在,我信了。”

    高飞没有说什么,坐在她身边点上一颗烟望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用力吸了一口烟后才说:“我说我现在后悔了,不该和你说出我的真心话,你信不信?”

    王晨笑了,灯光下的笑容很明媚的样子:“这说明,你开始真正在意我了。”

    高飞握著王晨的手。

    她的手有些凉,还有微微的颤抖,一点也不像当前她镇定的外表。

    高飞抬手,把她拥在了自己怀中,伏在她耳边说:“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彻底的忘记她,好吧?”

    王晨依旧笑着,没说话,闭上了眼睛。

    她明明依偎在高飞怀中,却偏偏有种很孤独的感觉。

    高飞这句安慰她的话,在她看来就是一种施舍。

    王晨,拒绝施舍。

    呼呼!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口,等待红灯变绿。

    的哥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香烟,满脸都是疲惫的神色。

    以往时,出租车司机无疑是最痛恨红灯,痛恨塞车的人了,因为不管是红灯还是塞车,都会影响他挣钱。

    但现在这哥们却希望能塞车,最好是红绿灯坏了,始终处于红灯状态,那样他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特么的,整整大半天外加一个晚上了,这哥们始终马不停蹄的在路上狂奔。

    开始时,在某个美女甩下一叠厚厚的钞票,说要他把油箱里的汽油烧完时,的哥心中可是狂喜的,以为自己是中了大奖,因为他恰好要去加油的。

    谁知道,等他烧没了油箱内的汽油后,美女又给了他一叠钞票,让他把油箱加满,继续漫无目的的围着市区转圈子。

    的哥也很高兴,毕竟一桶油是长不了多久了。

    今儿,赚大发了!

    这是的哥第三次加油时的想法,虽然累点,但有钱赚就OK了。

    可是,当美女第五次甩出一叠钞票,要求他继续转时,的哥终于撑不住了:他是个人不是神,也不是铁人,从大清早到现在就在车上,实在受不了啊,午饭还没吃呢!

    的哥倒是向美女提出抗议来着,说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必须得适当的休息会--美女的答复很简单:如果你坚持要吃饭,要休息,那就按打表计算车费,多余的钱拿回来。

    为了钱!

    的哥拼了。

    “也不知道这姑娘啥时候才会放过我。”

    的哥吐了口厌烟雾,偷眼看向副驾驶上那位美女的姑娘时,却发现她正呆呆的望着路边。

    “那边有啥好看的?”

    的哥顺着她的目光向外侧看去,就看到路边的候车亭下,坐着一对相拥的年轻男女。

    路边候车亭下有情侣相拥而坐,这是很正常的,没啥好奇怪的。

    最起码的哥心里是这样想的。

    可这位姑娘的脸上,为啥浮现出痛苦之色?

正文_第1129章 相同的地点不同的人!

    你爱高飞吗?

    如果有人问沈银冰问这个问题,她也许会很干脆的回答说不爱。

    她要是爱高飞的话,怎么会答应恩佐哥,和田中秀雅,准备暗算高飞呢?

    可要是说不爱--那,为什么在看到他拥着别的女人时,而且还是人家明媒正娶的妻子时,心里却像是被刀割那样的疼?

    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沈银冰不知道,她只是知道,在她坐车‘兜风’遇到红灯偶尔向外看去时,发现了高飞正拥着王晨坐在路边候车亭下的长椅上。

    状态亲密,耳鬓厮磨的说着悄悄话,恩爱的样子让人羡慕。

    “我,原来是真的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爱到得不到他就要毁了他。”

    呆呆的看着高飞,沈银冰在这一刻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爱,还是不爱高飞了,却不知道泪水已经顺着她的脸颊,哗哗的淌了下来,脸色苍白的连夜色都遮不住。

    闹市区红灯变绿的时间,一般都在两分钟左右。

    在这接近两分钟的时间内,沈银冰一直痴痴的望着高飞,深情凝望,仿佛是过了两个世纪,整个世界上只有高飞一个人。

    她爱他,也许是在去年那个夏天的午后,他驮着她走向停车场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或许,是在她最无助最绝望这厮却神兵天将般出现在她面前时。

    不管怎么说,沈银冰此时无比确定的确定,自己爱上了高飞,无法自拔:没有他的世界,生不如死。

    既然这样,那就一起去死吧。

    沈银冰的嘴角,忽然慢慢浮上一丝残酷的笑意。

    就在这时,好像察觉出什么的高飞,抬起了头,然后就看到了她。

    四目相对,却无言。

    “高飞,我相信你,我会给你时间,让你彻底的忘记沈银冰,忘记所有对你好的女人,只想着我一个人。”

    被高飞那深沉的心声所打动,王晨笑着说出了这句话,却没有听到回答,随即抬头--就看到了车内的沈银冰,正和她丈夫四目相对。

    滴滴!

    红灯变绿,一整天都没有休息的司机,不耐烦的按了下车喇叭,催促前面的车子赶紧走人,别耽误他挣大钱。

    灯光下,等候红灯变绿的车子,长龙般的向前滑行,很快就驶过路口,消失在了对面的公路上。

    高飞这才收回了目光,意识到刚才王晨好像和他说话来着,就问:“刚才,刚才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

    王晨笑了笑,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哦,对了,我忽然想起单位上还有件事等着我处理,我先去了--高飞,你自己先找家酒店住下,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就急急的走到了路边:一辆空着的出租车恰好驶来。

    王晨拉开车门,头也没回的关上,接着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甩给了司机,冷冷的吩咐道:“随便开,只要不出市区就行,一直熬到车子没油了就行。”

    “好咧,就按照您的吩咐!”

    的哥双眼顿时冒光,飞快的启动了车子时心想:王三路那个王八蛋,中午时和我说他拉了一个漂亮姑娘,大把的钞票砸过来,不管去哪儿都成,只要耗尽油箱的汽油。捏捏的,老子还以为他是吹牛比呢,世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呀?哈,没想到还真让哥们赶上了!

    暂且不提羡慕王三路的司机,单说高飞。

    高飞就算是再傻,也知道王晨为什么忽然上车闪人了。

    现在都晚上十点了,单位还有什么事需要她去处理?

    她走,是因为看到他与沈银冰车上车下的四目相对脉脉含情罢了。

    在王晨上车时,高飞很想拉住她的手,解释什么。

    只是手刚抬起就落了下来。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和王晨解释,唯有低低的叹了口气,双手抄在口袋中,左右看了看走向了路对面。

    公路对面路口的那边不远处,有个酒吧。

    心情郁闷时,喝个小酒可是太多男人的选择了。

    酒吧的名字涉嫌抄袭,叫星光大道。

    走进星光大道酒吧时,高飞回头看了一眼,随即闪身走进了酒吧。

    他在过路口时,有种明显的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他。

    那目光就像盯住猎物的毒蛇,寒森森的很瘆人。

    就像躺在猪圈里的主,在屠夫没事来串门时也会感到不安那样,高飞这种在刀尖上打滚的男人,对于来自背后的危险,也格外的敏敢。

    不过高飞现在不在乎这些,王晨的离开,和沈银冰的忽然出现,让他烦透了。

    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大醉一场,假如谁敢来招惹他--扫瑞,男的打断腿,女的直接拱倒,不管丑俊,年龄大小。

    高飞走进酒吧没多久,一辆红色奥迪缓缓的停在了酒吧门口。

    车门打开,一条被斯袜包裹着的长长的腿,踩着细高跟黑色皮凉鞋,从上面款款的落了下来。

    这是个身穿黑色蝙蝠衫,短裙黑斯袜的女郎,长长的发丝好像波浪般的起伏,左耳下荡游着一个大大的耳环,精致的小嘴红艳艳,大黑天的还戴着个茶色眼镜。

    女郎年龄最多也是三十左右,左手挎着爱马仕的小包,走路时两只高跟鞋几乎走在一条线上,不大但却很翘的臀,随着步伐左右摇摆,晃出让人眼花的风情。

    都市女郎,姓赵名娴静。

    赵娴静有个父亲叫赵友宾,有个一奶同胞的兄弟叫赵率。

    在此之前,她一直在美国某名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并小有成就。

    如果不是赵率惨遭别人毒手,相信赵娴静在数十年后,也许能站在诺贝尔获奖者的领奖台上。

    赵率的惨死,打破了赵娴静的梦想,也是她止住了赵友宾企图利用职权,来报复那个强大的豪门。

    报仇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杀人者偿命,对于找家这种不缺金钱的家庭来说,这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

    不过,报仇的手段却有很多种,比方赵娴静能利用自己的所学,让一个人在悄无声息中一命呜呼。

    生化学博士,如果不懂得所学是当今世界上最残酷、也是最直接的杀人手段,那么就像一只狗不知道屎其实是香的那样。

    赵娴静回国瞻仰了亲兄弟的遗容后,就始终在‘解读’高飞的资料。

    赵家虽然无法和高家那样的名门大族相比,可要是想了解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外面的高家子弟,还是相当轻松的。

    现在如果有人向赵娴静问出高飞的问题(只要是公开的,甚至是半公开的),她都能一口回答上来。

    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其实是你的敌人。

    这句话对于赵娴静和高飞来说,可能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赵娴静制订了至少四套让高飞玩完的计划,不过她却没有对父亲说。

    赵友宾如果知道的话,绝不会允许她擅自报仇的,哪怕他知道女儿和儿子的关系,可能是天底下感情最要好的一对姐弟了。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赵率小时候起,赵友宾夫妻就一直忙着工作,是比他大七岁的姐姐照顾的。

    长姐如母。

    赵率死了,赵娴静必须得站出来给他报仇。

    也必须是她。

    因为不管最终结果,都不会连累到赵友宾。

    她可以死在为赵率报仇这件事中,赵友宾却不能--父亲,是整个赵家的支柱,事业又是在上升期,一旦出事,整个赵家都会完蛋的。

    高级知识分子,总是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智慧。

    比方赵友宾要想查找高飞,得找关系啥的,可赵娴静要想找高飞,那就容易多了,只需入侵某家机场、或者某条来冀南的高速公路收费网站,就能获得某个人的出行信息,然后利用高科技来追踪他。

    说起来很麻烦,也有些复杂,但对赵娴静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所以她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高飞,开始追踪,直至来到星光大道酒吧。

    美女就是美女,尤其是赵娴静这样身材相貌俱佳的美女,只要一出现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肯定是所有人都注意的。

    高飞没有看到她,他在喝酒,在酒吧的角落中。

    几分钟的时间,高飞就喝了两杯人头马。

    也许看出这家伙精神不咋样,所以那些在没事来酒吧找刺激的女孩子们,都没有向他跟前凑,这让他更有了种烦躁的孤独感。

    “先生,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就在高飞拿起酒瓶子倒酒时,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在对面响起。

    高飞抬头,就看到了赵娴静。

    --

    “先生,我能不能坐在这儿呢?”

    高飞抬头,眼睛就是一亮。

    一个女人走到了卡座前。

    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一件大v领的黑色连衣裙裹在她的身上,露出小半个肩膀和锁骨,皮肤雪白,脚下蹬着一双黑色坠花高跟凉鞋,个头不高却给人一种亭亭玉立的感觉。

    

正文_第1130章 酒吧内的时空重叠!

    高飞长这么大以来,自问从来没有愧对过谁,因为他始终秉承着‘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的原则。

    人世间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钱,无论欠下多少外债,人死了……账就消了。

    高飞以为最无法让人亏欠的,则是人情。

    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在国内,无论是对沈银冰还是安归王,也不管是高家还是那些生死兄弟,他都不曾亏欠过谁。

    唯独颜红。

    那个身高不过一米五多点,后来几乎已经不再被他放在心上的小女人,却让他欠了一笔今生无法偿还的债。

    情债?

    还是别的?

    高飞分不清,只知道他亏欠红姐的,却随着伊人逝去长眠在那片雨林中,再也没有偿还的机会。

    所以在这段日子中,每当想到那个小女人,高飞就有种无力的悲伤,却被他深深的压在心底,唯有在夜深人静时,忽然醒来,耳边传来那个女人袅袅的余音:高飞……

    颜红给高飞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他们之间第一次突破那种关系,也不是她为了他孤身一人远赴岭南,而是双方的第一次见面。

    高飞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见到红姐时,也是在这样一家小酒吧内,那时候他刚从沈银冰那儿讹来了一千块钱,就跑来酒吧装大款了。

    然后那个小女人就出现了,径直走到他面前,娇嗲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我能不能坐在这儿?”

    “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

    高飞望着站在面前的赵娴静,恍惚间又看到了红姐,随即举起酒杯,重复了一遍在红姐搭讪时说过的话,接着把整杯酒都倒进了嘴里。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淌进胃中,立即腾起一片火焰,把他烧的连连咳嗽,最后竟然咳出了泪水,不得不尴尬的笑着抬手擦去。

    “谢谢。”

    赵娴静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片刻后才低声道谢,款款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把小包放在卡座上,从里面拿出一个精巧的化妆盒,打开拿出唇膏,对着镜子仔细的描起了红唇。

    好像担心自己的咳嗽声,会打搅到赵娴静补妆那样,高飞强忍着不再咳嗽,俩眼眨也不眨的看着赵娴静,眼神中全是温柔。

    赵娴静在决定走进酒吧之前,就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面对着高飞补妆。

    其实她根本不用补的,她精致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就算不化妆也是绝对的现代都市美女,她补妆,只是用来吸引高飞,让他步入自己圈套内的一个手段罢了。

    果然,赵娴静在动作优雅的补妆时,眼角余光看向高飞,就发现他痴痴的望着自己,满眼里都是说不尽的温柔,和爱怜。

    “都说这混蛋是那种见色眼开的恶棍,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赵娴静心中冷笑着,补妆的动作更加从容,也更优雅。

    那时候,颜红第一次在酒吧和高飞见面时,坐下后也是拿出了化妆盒补妆。

    现在赵娴静也是这样。

    高飞刚从和红姐第一次见面的幻影中摆脱出来,再次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后,红姐远去的身影,再次与赵娴静重叠在了一起,让他再一次的沉迷了进去,眼角微微的抖动起来,低声说道:“红--姐。”

    “什么?”

    正在装模作样补妆的赵娴静,听高飞忽然含糊不清的说了点什么,手上的动作顿了下,看向了他。

    酒吧角落中,忽然响起了轻柔的钢琴曲声,一个女孩低声唱起了《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你的影子已看不清,我还在寻觅当初你的笑容……”

    这首歌的旋律非常优美,起伏性也比较大,从温柔到深沉,从深沉到高昂,从高昂再到激昂,整首曲子可谓是跌宕起伏,但衔接的却没丝毫破绽,可以说是完美到了极点,很容易让人沉溺在其中。

    事实上,在歌声响起后,酒吧内的客人们都停止了交谈声,脸上带着欣赏神色的看向了钢琴女孩。

    高飞没有看那边,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仿佛她就是他整个世界。

    很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凭借自身的相貌和气质,引起他的好奇,然后再装模作样的补妆,让他为美女而倾倒--这本身就是赵娴静找高飞,计划中两个最重要的步骤。

    只要这两个重要步骤成功了,那么她以后的计划就能顺其自然,最终把这个邪恶的男人,一步一步的引向死亡。

    他死了,高家也无法把他的死安在赵家头上。

    因为从今天开始,赵友宾就收回那些小动作,并在公众场合‘随意’的表示遗憾,解释以前针对天涯集团的小动作,只是一个老父亲丧子后的无常反应。

    谁也不知道,最终把高飞带进死亡的人,就是赵家的人,赵率的亲姐姐赵娴静。

    谁也不知道,正如根本没有人知道赵娴静曾经回国那样。

    赵友宾的女儿,远在美国某大学,她即将和男友走进结婚殿堂了,而且她男友的地位也很敏敢,所以就算有人怀疑高飞的死和赵娴静有关,哪怕是高家,也得因为她男友身份而有所顾忌。

    最终,高飞之死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被人遗忘,赵率也可以含笑九泉。

    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搭讪,并用补妆来引起这个邪恶男的注意,这两个步骤现在都是按照赵娴静的预想实现了,而且效果好的不得了:就在很多人都精心欣赏钢琴女孩的精彩演出时,高飞却看都没有看那边一眼,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

    那目光太温柔,也--太恶心。

    赵娴静有种要吐的冲动,强忍住了,只是装做没有看到高先生的样子,淡然一笑,继续补妆。

    原本轻柔的钢琴曲,此时已经有了深沉的高昂,正如钢琴女孩的歌声,也是这首歌的高超之处:“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听到这首歌的最后一句后,高飞再也克制不住自己,慢慢抬起手伸向了赵娴静。

    当他的右手轻轻抓主赵娴静的手腕时,后者身子猛地一颤,就像被一条毒蛇缠住那样,本能的甩了一下。

    赵娴静的本能挣扎,一下子把高飞从幻象中惊醒,这才发现坐在对面的女人,根本不是红姐,而是一个年轻漂亮有气质的都市女郎。

    赶紧缩回手,高飞有些语无伦次的赔礼道歉:“对、对不起啊,刚才那个啥,那个我--咳,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其实赵娴静在本能的挣扎了一下后,就已经后悔了。

    她今晚跟踪高飞来到酒吧内,本身就是要以自己为饵,悄无声息的除掉这个邪恶的男人,计划的开始很成功,甚至可以说是完美,他已经被她深深的迷恋,正是进行下一个步骤的最佳开端,怎么可能摆开他呢?

    就在赵娴静心中后悔时,高飞赔礼道歉了,样子很局促,态度很诚恳,这让她心中松了口气,暗呼侥幸,动作很自然的撩了下发丝,掩饰住了刚才的厌恶神色,柔柔的笑道:“先生,能不能请我喝杯酒?”

    红姐那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高飞嘴角一抽,深吸了口气笑道:“喝酒?好啊,没问题。”

    抬手打了个响指,服务生快步走了过来。

    “给这位漂亮的女士,来一杯--天使之吻。”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又有了种时空重叠的错觉。

    天使之吻,是由一半棕可可酒,和一半1OZ鲜奶油调制而成,号称女人的最爱,高飞在国外时,就没少给女人点这种酒,也是他和红姐第一次见面时点过的酒。

    如果时空真在此刻重叠的话,高飞希望眼前这个穿着时尚的都市女郎,能够说出他曾经听过,以后却再也没有机会听到的话。

    赵娴静伸出舌尖,灵巧的舌尖就像小蛇那样,在刚补好的唇上饶了一下,继而吃吃笑道:“天使之吻,哟,看来你经常请女人喝酒呢。”

    高飞身子后仰,盯着赵娴静笑道:“偶尔的……不过,我就是请,也只请你这样有品位的女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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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介绍:
高飞身为法国外籍军团最出色的佣兵,情场屡受挫折后回到故乡,消沉两年后却在偶然机会被美女总裁聘为临时男友,从此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女人缘,伴随着一个惊天阴谋砸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之后,高飞身边美女和危险同在,敌人和兄弟共存——看他如何用双手,打造一个属于他的时代!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