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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中的阳光(凯)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txt下载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正文_第1101章 巧遇老同学!

    昨天早上王晨跟踪刘小龙去总医院,发现自己‘丈夫’竟然在病房内约会别的女人后,自然是又怒又失望更伤心的。

    但她当时没有现身,而是悄悄的走了,独自驾车茫然不知所归时,郝连偃月找到了她,并告诉了她一个让她极度震惊的秘密。

    郝连偃月为什么会知道高飞是假的这事,在王晨看来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她是九局的局长,注定了她要比绝大多数人知道更多的秘密,和掌控某些情报。

    郝连偃月昨天找到王晨,不但告诉了她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而且还说高飞很快就会被人拆穿。

    郝连偃月身为特殊部门的大头目,知道高飞是个假的,有人要拆穿她,所以她才跑来告诉王晨,并帮王晨分析高飞曝光后的恶劣影响,以及最好的应对方案,这些看似都很正常。

    可让王晨不明白的是,郝连偃月每逢在提到高飞时,眼里为什么会浮上那种很复杂的目光?

    女人的心思都是很慎密的,王晨能感觉到郝连偃月和高飞之间,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关系。

    不过当时王晨惊诧于高飞是别人假扮的,真正的高飞现在生死未卜后,她当然不会问郝连偃月和高飞是啥关系了。

    现在王晨问刘小龙,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并没有指望他能回答。

    刘小龙不知情,并没有让王晨觉得意外,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就是觉得高飞和郝连偃月的关系,应该不一般。”

    刘小龙眨巴了下眼睛:“啥?他俩的关系不一般,你怎么知道?”

    “我是感觉出来的。”

    王晨随口回了一句,接着说:“也许,是她和那个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关系不一般。呵呵,我可就纳闷了,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个女的,现在已经证实了,而郝连偃月也是个女的。既然她们两个都是女的,又怎么会发生那种不一般的关系呢?真是莫名其妙。”

    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随即笑了笑:“不可能啊,也许是你感觉错了。”

    “嗯,差不多应该是这样。”

    王晨点了点头后,不再说话了。

    刘小龙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音乐声调的大了一些。

    就算是在京华,一辆崭新的迈巴赫行驶在路上,也总是能引起别人注意的。

    这一路上,王晨俩人收获了很多羡慕嫉妒的目光,自然期间也不缺少‘最好是让这辆车撞到电线杆子上’的诅咒。

    王晨俩人这次选择来三里屯逛街,就是特意招摇的,所以这一路上没有任何的遮掩,把车子停好后,俩人就随着人流走进了一家大商场。

    三里屯酒吧街是东城区最繁华的娱乐街之一,很多老外,以及国内名流大款经常光顾这儿,这就促生了有很多国际大品牌落户此地。

    当然了,三里屯之所以这样知名,主要是还是因为它的夜市,每当夜晚降临时,这儿就繁华一点也不次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

    现在是白天上午,很多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娱乐场所,门前都显得空荡荡的,但是各大商场中却是人潮人海的。

    周末嘛,反正也没啥事可干,来此亲眼看看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感受一下大款们一掷千金的豪爽,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那样,还是不错的。

    别人逛街,比方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女大学生们,她们可是真的逛街,偶尔买个冰激凌啥的,但很少有掏腰包在商场内购买东西的。

    王晨逛街呢,获许也是单纯的逛街,不过女人爱美的天性,还是让她在看到中意的东西,尤其是衣服后,就后刷卡买下来。

    反正王晨现在也算是亿万小富婆了,花个三五十万的还是小意思了啦。

    开始时,王晨只是逼着自己逛,哪儿人多就去哪儿。

    后来呢,王晨完全沉浸在了逛街的乐趣中,仅仅在某家商场内试衣服,就试了三套,耗去了四十多分钟,最终在巧舌如簧的服务生推荐下,买下了一件重量不超过一斤半,价值却是高达七万九的束腰无袖连衣裙。

    刘小龙就像据大多数陪着老婆逛街的男人那样,开始时还兴致勃勃的,在老婆换上一件衣服后,就会绕行三圈,评头论足的提出自己的见解。

    但到了接近中午时,刘小龙却看都懒得看了,坐在试衣间前面的沙发上,等王晨穿着一袭白色牡丹旗袍走出来后,不等她问什么,就翘起大拇指:“古德,古德,外瑞古德,好看,简直是太好看了,这件衣服就是为你准备的。”

    啪的一声,刘小龙抬手打了个响指,吆喝服务生过来打包。

    王晨像历经沙场得胜归来的大将军那样,昂首迈着轻快的步伐昂首走出了商场,后面的刘小龙双手中,甚至脖子里都挂着包装袋,低着头一副围着石磨转了半天累个半死的毛驴样子。

    对于男人来说,陪着女人逛街,绝对比世人所说的三大累(挖河、修堤,拔麦子)还要累。

    “怎么,我看你满脸的不情不愿,是不是很反感和我逛街啊?”

    穿着高跟鞋走了一上午的王晨,依旧神采奕奕,下了台阶后转身看着刘小龙,脸上带有了不满之色。

    无精打采的刘小龙赶紧笑笑:“哪有,能够陪着老婆大人、咳,能够陪着你逛街,那是某的荣幸。”

    “哼,知道这个就好。”

    王晨轻哼了声,款款扭身指着对面的一个茶馆:“看在你任劳任怨的份上,中午就请你在那儿吃饭了。”

    “谢主隆恩!”

    刘小龙点头时,两辆警车明着警笛,从前面呼啸着向左驶去。

    看警车警笛狂鸣呼啸狂奔的样子,那边应该是出现了突发事件,比方谁家的鱼儿又淹死在鱼缸里了等等。

    王晨俩人自然不会在意,左右看了一眼,等随后的车子过去后,才迈步向路对面走去。

    王晨在前,手拎肩扛着至少七八个袋子的刘小龙在后,俩人刚走到茶室门口,一对总是逛街的男女也走了过来。

    王晨就停下了脚步,准备等这对男女过去后,再进。

    “咦?”

    那个挎着男朋友胳膊的女人,却轻咦了声看向了王晨,一脸意外惊喜,和不敢相认的样子:“你是--王晨?”

    女人年龄和王晨差不多大,长的也很漂亮,不过就是妆化的浓了些,有些妖艳的模样。

    “我是王晨,你是?”

    听女人说出自己的名字后,王晨愣了下,黛眉微微皱起的看着她,努力在想这个女人是谁。

    王晨自问自己的记忆力相当不错了,可盯着女人看了几秒钟后,仍然没有想起这个女人是谁。

    “哈,果然是王晨!哎哟喂,十几年不见,你出落的竟然这般水灵了,想当初咱们在一块跳皮筋时,你还是个黄毛丫头呢!”

    女人满脸的激动,松开她男朋友的胳膊,一把握著了王晨的手:“我是韩晓琳啊,韩晓琳!记得不?在青山镇(王晨老家)小学二年级时,我们可是一个班的呢!”

    “韩晓琳,小学二年级?”

    王晨有些无语。

    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基本都在七八岁左右,现在王晨都已经结婚了,而且初中毕业上了高中后,就来京华这边读大学了,直到结婚都很少回老家,哪儿还记得小学二年级的老同学?

    “是啊,是啊,那时候我就在你后排位子上的。”

    韩晓琳开心的跳了几下,上下打量着王晨:“不过在二年级下学期时,我就转学去了别的地方,你对我没印象也是很正常的。可我却牢牢记住了你,因为那时候你在我们班里就是班花般的存在,所以印象特别深呢!”

    二年级的小学生都是一帮七八岁的小屁孩,哪有什么班花不班花的?

    韩晓琳这样说,就是恭维王晨呢。

    当然了,王晨自己也知道,她小时候就特别文静,清秀,人见人爱的--此时遇到‘老同学’,受到恭维后,还是很开心的:“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韩晓琳,不过因为你转学走了,就没再见过你,所以才没有认出来。”

    其实王晨到现在为止,也没想起韩晓琳是谁,不过对方既然提到自己的‘母校’,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看来就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了,再说不认识,就好像对不起人家的恭维了不是?

    “哈,没事,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没认出老同学也是很正常的。”

    韩晓琳爽朗的大笑了几声,这才注意到了王晨身后的刘小龙:“哎,这个是你男朋友吧?”

    刘小龙很自觉,在王晨遇到老同学后,马上就抬起了脑袋,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男人在外面要是不精神丢了老婆的脸,那可是罪过。

    “是的,他叫高飞。”

    王晨笑容很正常,侧身说道:“高飞,这是我的韩晓琳,认识一下呢。”

    “你好,不方便和你握手见礼,别怪。”

    刘小龙抬起双手,手里的包装袋晃悠了几下:“要不,咱们去里面坐下说话?”

    韩晓琳却没有去茶室的打算,笑着摇头:“不了,我们还有事,和王晨说几句话就走--王晨啊,你现在什么工作呢?你男朋友又是做什么的?”

    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尤其是小学同学见面后,总是习惯性的问对方,和爱人现在是做什么的,这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更是一种本能的炫耀:老同学过的越不如意,心里就越高兴。

    最起码,看韩晓琳披金戴银的样子,就知道她很有钱。

    而且,她那个男朋友到现在也没说话,只是鼻孔朝天,一副傲然的样子。

    不等王晨回答,韩晓琳这才想到没有给王晨介绍那个男人,连忙说:“这是我兄弟韩刚,呵呵,没想到他是我兄弟吧?我们都在外企天堂伞工作,韩刚在策划部,只是一个小小的部门主管。”

正文_第1102章 出乎意料的搏斗!

    王晨刚才可是亲眼看到,韩刚和韩晓琳在一起时,可是挎着胳膊的。

    很自然的,她就以为韩刚是韩晓琳的男朋友了,却没想到俩人是姐弟。

    不过她只是愣了下,却也没在意,因为很多关系要好的姐弟,挎着胳膊走在大街上也是很正常的。

    韩晓琳嘴上说韩刚是一小小的部门主管,但那语气却透着骄傲。

    天堂伞可是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一般的部门主管年薪都得在百万以上,这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个羡慕的要死的职务,也怪不得韩晓琳会如此骄傲。

    王晨却淡淡的笑了下:“哦,我听说过那家公司的,不错。”

    韩刚本来昂着脑袋装看天边云卷云舒,实际上是准备倾听王晨两口子的恭维来着,谁想到王晨却不咸不淡的说了句,就和韩晓琳聊起了别的。

    这让韩刚很不爽,终于肯低下头正视王晨了--眼睛登时一亮。

    刚才他就顾着尽显骄傲,观赏天边流云了,还真没正眼看王晨。

    这一看,韩刚才看到王晨竟然这样出色:清秀,文静,身材不是很高可却曲线玲珑,穿着得体,最重要的是有种超俗的气质。

    马上,沙漠般的热情笑容就伏在了韩刚脸上:“王小姐,请问你、你男朋友是什么工作?”

    可能是觉得和一个女孩子攀比没啥意思,所以韩刚才改口问刘小龙在哪儿工作。

    王晨仍旧淡淡的笑着:“呵呵,他没什么工作,就是做点小生意。我呢,目前在机关部门上班的。”

    依着王晨大学毕业没几年的样子,就算在机关部门工作,好像也就是个小科员,每个月领三两千的工资,撑不死,饿不煞的,压根就无法和在外企上班的韩晓琳相比。

    至于刘小龙大包小包的拎着那么多包装袋,肯定是王晨狠狠‘宰了丈夫一刀’,因为真正的有钱人,谁会一口气买这么多衣服啊?

    长的一般,但身材魁梧的韩刚,眼角瞥了眼刘小龙就不再理他,而是向前走了一步,热情的说:“王晨,既然你和我姐多年未见了,那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算是庆祝,更算是正式认识下吧。”

    刚才刘小龙邀请韩晓琳姐弟俩去茶室内坐坐时,韩晓琳一口就回绝了。

    现在,看着王晨眼睛发亮的韩刚,却主动邀请他们找地方喝一杯,这摆明了是别有用心--看来,韩刚对王晨很有好感,或者说,动心了。

    是,王晨是有个男朋友,从刘小龙拎着的包装袋上的品牌上,也能看出他好像很有钱,但这有什么呢?

    只是个做小生意的商人罢了,能和天堂伞这种外企部门主管相比吗?

    相信是个有眼光的女孩子,也能分清楚哪个男人更优秀。

    所以终于‘发现’王晨很有气质,和自己很般配后,韩刚就动心了。

    他却不知道,王晨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再说了,依着王晨和刘小龙的身份,别说韩刚只是外企的一个小部门主管了,就是他们总裁来了,好像刘爷也不会拿正眼看他。

    更何况王晨俩人今儿出来,是为了‘招摇认证’的,自然不会有空和老同学躲在酒吧内谈感情。

    韩刚的热切表现,和隐隐透出的意思,王晨当然能看得出。

    就连旁边的刘小龙,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话说刘爷虽然目前只是冒出王晨姐姐的丈夫,但韩刚这样无视他就讨好王晨的行为,还是让他感觉很不爽。

    所以呢,不等王晨摇头拒绝,刘小龙就走了过来,站在俩人中间看着韩刚冷冷的说:“对不起,我们还有事,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刘小龙表现出来的敌意,让韩刚很不爽。

    “哟,高先生,这话怎么说呢?你要是有事的话你先走,我只邀请王晨好了。”

    “嚓,你丫的是不是脑子有病啊你?”

    见韩刚这样赤果果的无视自己后,刘小龙真怒了,下巴一仰就爆了粗口:“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打的什么注意,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这幅狗屁样!赶紧的,滚蛋!”

    在刘小龙骂韩刚脑子有病时,王晨还想劝阻他来着。

    虽说这个韩刚的表现太过份了点,竟然守着晨姐的‘丈夫’就隐晦的表白爱意,的确无法让人忍受,不过韩刚毕竟是王晨老同学的兄弟。

    看在这层关系的份上,王晨也不想让刘小龙把事情闹僵了。

    不过就在她准备阻拦刘小龙时,却又忽然猛地想到了什么,眼里闪过一抹冷笑,心想:来了。

    王晨决定今天带着刘小龙出来招摇,就预料到会有意外发生:那些人,肯定会找个理由来为难他们,让假扮高飞的刘小龙在外‘原形毕露’。

    只是一直逛街到中午,一切都是风平浪静的,王晨还以为那些人会选择下午时间,所以在巧遇小学同学后,她也没多想。

    但现在她却猛然警觉,这个忽然出现的小学同学,就是那些人,所以才没有阻拦刘小龙,选择了冷眼旁观接下来那些人会怎么做。

    刘小龙爆粗口后,韩刚脸色立即大变,厉声喝道:“你特么的骂谁呢?”

    站在一旁看热闹的韩晓琳,也拉下脸来:“喂,王晨,你这男朋友也太没素质了吧?怎么可以这样呢,真是不可思议!”

    刘小龙个头要比韩刚矮一点,相比起来俩人身材的魁梧程度更有很大的诧异,不过他才不怕,猛地向前跨出一步,用肩膀狠狠扛在了韩刚雄前:“麻痹的,老子就是骂你呢,赶紧滚蛋,惹恼了老子,你特么的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嚓!”

    韩刚后退了一步,接着冲过来,双手狠狠推在刘小龙肩膀上。

    身材单薄些的刘小龙,立马踉跄了下,差点蹲坐在地上。

    刘小龙嘴巴骂人厉害,打架却很一般的‘优点’,王晨自然很清楚,看到俩人开始动手后,担心他会受伤,连忙劝道:“刘、高飞,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和这傻鸟有啥好说的!”

    刘小龙怒骂了声,扔掉手中的包装袋,猛地扑上去,一把采住韩刚的头发,抬手就冲着他面门狠狠来了一拳!

    王晨没有看错,所谓的老同学姐弟俩,的确是那些人。

    韩刚身材不但魁梧,而且身手也相当了得,自问对付假冒的高飞那是绰绰有余了,尤其是在刘小龙差点被他推倒后,嘴角更是浮起了一丝不屑。

    在刘小龙扑上来时,韩刚都懒得向后退,准备一把掐住他手腕,当众让他出丑,再揭穿他本来面目(刚才因为俩人的对骂,已经吸引了很多围观者)。

    韩刚心里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只是韩刚没想到,在握著刘小龙手腕,暗中一较劲准备把他摔出去时,竟然没有甩动!

    刘小龙那只看似不粗的手腕,仿佛蕴含着极强的力道,他甩出的这股子力气,就像蝼蚁撼大树那样,没有丝毫成效。

    “啊,怎么会这样?”

    韩刚心中大惊,来不及多想赶紧后仰脑袋:既然没有把刘小龙甩出去,那么自然得先躲开他的拳头才行。

    韩刚躲得速度很快,但刘小龙的拳头却更快!

    韩刚刚做出仰起下巴的躲闪动作,刘小龙的拳头已经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咔嚓的一声脆响中,韩刚鼻梁骨断裂,鼻血蹭的一声就冒了出来,洒在了刘小龙的雪白衬衣上,瞬间好像多了一片红花。

    “尼玛的,就你还特么的有脸来挖别人墙角,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刘小龙不管不顾,嘴里叫骂着,采住韩刚的头发猛地向下摁去的同时,右膝已经飞快的上抬,狠狠捣在了他肚子上。

    “吆,快来看啊,这儿打架了啊!”

    围观人群中,一些屁孩子在那儿咋呼起来,鼓掌跺脚齐声喊道:“打,打!”

    这些十五六岁的孩子,生活优越,恰逢荷尔蒙快速分泌的大好季节,整天闲的无所事事,看到有人在大街上打架后,个个兴奋的好像打了鸡血那样,恨不得亲自上阵。

    刘小龙一拳放倒韩刚,让韩晓琳大吃一惊,再也顾不得装什么淑女了,低喝一声猛地侧转身,修长的右腿挂着风声论了个半圆,有着钉子般粗细的高跟鞋,狠狠鞭向了刘小龙肩头。

    韩晓琳俩人接到的任务,只是拆穿假冒的高飞,在还没有搞清楚是谁冒充高飞之前,他们不想伤害这个人,所以韩晓琳这一脚明明可以踢向刘小龙后脑,最终却对准了他的肩头。

    “啊,刘--小心!”

    在刘小龙下手后,很有自知之明的王晨就后退了几步。

    她在看到刘小龙异常彪悍的干翻了韩刚后,也是很出乎意外,不过在韩晓琳雷霆般提出一脚时,却担心的尖声提醒他要小心。

    韩晓琳这一脚的速度很快,现场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确定这一脚能把刘小龙踹个跟头,搞不好还得直接肩骨碎裂啥的。

    那些屁孩子,这时候也高声嚷道:“挖槽,好犀利哉,这哥们要倒霉了,正所谓高跟鞋下死,做鬼也……”

    不等这些屁孩子嚷完,刘小龙就用实际行动让他们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意外:在韩晓琳高跟鞋的细高跟即将鞭到他肩膀时,刘小龙也低喝一声,身子忽然猛地向右侧折去,同时左脚悠忽撩起!

    韩晓琳势在必得的一脚却踢空了,登时感觉不好,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反应,刘小龙飞快撩起的左脚,已经狠狠踢在了她的右小腿上。

    咔嚓!

    刚才刘小龙一拳打断韩刚的鼻子时,也发出过骨裂的声音。

    不过那声音很轻,能听到的没几个人。

    但这次骨折的咔嚓声,却连那几个大声叫好的屁孩子都听到了。

    高飞一脚上撩,竟然踢断了韩晓琳的右腿小腿骨!

    韩晓琳的右小腿,立即逆向变形,一段血淋淋的白骨,竟然刺穿了裤子。

正文_第1103章 那个熟悉的身影!

    一脚上撩,却能把人的腿骨踢断,导致断了的腿骨刺穿皮肤后,又刺穿了裤子。

    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

    现场围观的所有人都愣住,随即就看到韩晓琳重重摔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已经变形了的右腿,在地上打着滚的大声惨嚎了两声,就昏了过去。

    “嘶嘶!”

    倒吸冷气的声音,这时候才响了起来。

    刘小龙却没事人似的,冷笑一声,放下了抬起的左脚。

    他刚放下左脚,被打断鼻梁骨的韩刚,这时候却发出一声野兽将死时才会发出的绝望嘶吼,顾不得肚子剧痛,斗牛般的猛地扑向刘小龙。

    就像刚才韩晓琳偷袭刘小龙那样,他也攸地半转身,右脚飞快的横扫,一脚重重鞭打在了韩刚的左肩上。

    韩刚马上就嘶声惨叫着,倒飞了出去,足有四五米才重重摔倒在了地上,随即猛地坐起,却又咣当一声仰面躺在了路面上,跟着韩晓琳一起昏厥过去了。

    现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像看外星人那样,眼神里带着恐惧的望着刘小龙。

    包括那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屁孩子,大家都见过街头斗殴,可从没有见过这般惨烈的斗殴,腿断肩膀折的,而且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在瞬间。

    王晨傻傻的看着刘小龙,觉得脑子一点也不够用了。

    她认识刘小龙的时间并不长,却算得上是最了解他的人:刘爷倒是像斗鸡似的生性好斗,不过武力值却是相当稀松的,哪怕是干了警察后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让他去痛扁卖菜老大妈还是可以的,要想如此狠戾的接连踢断两个人的骨头,这可是天塌下来都不可能的。

    可事实上的确如此,在王晨看来打架主要靠嘴的刘小龙,竟然变得如此牛叉了--刘爷的华丽转变,真让她无法适应。

    “两个不知死活的垃圾,也敢来挑事,真有一套。”

    刘小龙漫不经心的拍了一下双手,弯腰去捡地上的包装袋时,东边的人群中却忽然裂开一道口子,最少有四五个手拿钢管,头戴帽子的彪形大汉们,怒喝着扑向了他。

    “啊,小心!”

    王晨再次尖声发出警告,围观者们也纷纷后退:大家没事看别人在街头打架,哪怕是把脑子打出来,大家除了感到兴奋刺激外,最多就是感慨某某太特么犀利了。

    不过,一旦有可能会殃及到自己的情况发生后,大家可就没必要再这么近距离围观了,哗啦一声纷纷调头就跑。

    刚拿起一个纸袋的刘小龙,却冷笑一声劈手把纸袋摔了出去,恰好狠狠砸在首当其冲的一个人脸上,接着腾身跃起,右膝弯曲左脚后伸,展开双臂好像一个立体三角那样,狠狠捣在那的左肩。

    这个架势,是泰拳中常见的一招,威力极大。

    不过泰拳中的右膝,该是捣在敌方雄脯上才对,但刘小龙却选择了他的肩膀,就是不想闹出什么人命,只要把对方打残了就是。

    “哦!”

    为首之人被狠狠撞在肩膀上后,嘴里发出一声鬼哭般的厉吼,直接向后摔倒在地上。

    在这个人遭到重击直接昏厥过去时,一个人拿着手机快速挤出了人群,来到路边悄声说道:“高大校,现场情况好像很不对劲啊,这个高飞简直是太能打了。别说是让我们保护他了,就是我们几个人加起来好像也不是他对手啊!”

    “什么?”

    手机那边的高大校吃了已经:“李亮,你说什么?”

    今儿王晨要带着刘小龙在外面招摇,是和高云华协商好的。

    高云华自然也很清楚刘小龙的本事有多大,为确保他的安全,暗中派遣了几个心腹保护他们,李亮就是其中的一个。

    刚才看到韩刚和刘小龙发生推搡动作后,李亮几个人就凑到了跟前准备随时动手,只是不等他们动手,刘小龙就干脆利索的把韩刚俩人都打成了重伤。

    李亮几个人能够被高云华视为心腹,自身本领那是相当出色的,眼神也很好用,打眼一看就确定,别说是韩刚等人了,就是他们几个人上,也不是刘小龙的对手,所以才赶紧给高云华打电话汇报。

    李亮抬头向那边再看过去时,那几个举着钢管来袭击刘小龙的人,都已经被打趴在地上了。

    李亮赶紧简单的说了一遍。

    高云华这才相信,马上说道:“我这就过去,跟紧他们两个--哦,对了,有没有警方的人赶去?”

    “警方的人应该不会出现了,在高飞他们出现后,我就派人把附近的警察都支走了。”

    “好,记住,无论怎么样,一定得保护好他们的安全,我马上到!”

    就在高云华拿着电话冲出屋子时,距离打架闹事现场不远处的一辆车内,也有人在打电话。

    这是个年轻男人,相貌儒雅,戴着一副无框平面眼镜,说话的声音低沉有磁力:“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假扮高飞的人相当厉害--嗯,韩刚他们刚一照面就折了。看来,高家早就料到这件事,所以换了个高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差不多会是警卫局的人。嗯,好的,我明白。”

    年轻男人的后排座椅上,还坐着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不高,穿着一身青色运动衫,长相很清秀,鼻子尤为的高,头发是栗色的,皮肤很白,看起来好像是混血儿。

    在男人打电话时,女孩子始终看着那边,嘴里嚼着口香糖。

    男人放下手机后,扭头问道:“你能从高飞的打架动作中,看出他的本来面目吗?”

    女孩子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看不出。这个人打架很厉害,但绝不是高飞。如果换成高飞的话,那几个人不会伤的这样重。这倒不是说他比高飞更厉害,而是因为高飞遇到这种情况时,绝不会冒然下手这样狠。”

    “很有可能,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这是警卫局的人。”

    女孩子补充了一句。

    男人点了点头:“嗯。那边的意思,是让你亲自出手了。”

    女孩子眉头皱起:“我出手?我现在可是叫爱伦,是焦恩佐的私人秘书。我现在应该在冀南,要是被人发现来到京华后,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不会出现任何意外,你既然能变成爱伦,那么你也可能会变成爱丽丝。”

    男人淡淡的说:“更何况,只要你戴上帽子和口罩,动手的速度快一点,完事后接着闪人,别人是无法看出你的。”

    “好吧。”

    女孩子答应了声,从旁边拿出了一个帽子。

    在她推门下车时,男人又说话了:“那边说,不用再给这个假高飞留情了。”

    女孩子帽檐下的双眼微微迷了下:“明白。”

    不用留情,倒也不是把假扮高飞的人杀了,就是狠狠教训他一顿。

    就在身穿青色运动衫的女孩子,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向人群时,旁边一家酒吧二楼内,方小艇正和秘书小王在那儿看着下面。

    小王虽然也关注着下面,不过更多时候她却是在暗中观察方阿姨的脸色。

    自从《新郎原来是别的男人》那段视频曝光后,小王在每次去见方小艇时,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沉重感,更是亲眼看到她接连摔了几个杯子。

    今天早上之前,所有方小艇的部署在单位走路时,都猫儿那样的蹑手蹑脚,好像走路的步伐稍微沉重了,就会引来霹雳那样。

    可从今早之后,小王就发现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的方小艇,脾气一下子好了,脸上再次露出让她所熟悉的笑容,甚至在她买来早餐时,还破天荒的对她说了句辛苦了--感动的小王差点当场落泪。

    小王当然看过那段视频,也很为那些人处心积虑曝光这个视频而生气,更知道眼下这个高飞是别人假扮的,所以才搞不懂方小艇为什么这样高兴,看着那个假高飞时的眼神,明明就是母亲看孩子的眼神吗?

    距离打架下场有些远,所以小王俩人只看到那个高飞打倒了很多人,却没觉得恐怖。

    最重要的是,小王发现方阿姨在看到那个高飞和人打架时,没有丝毫的担心。

    难道这个高飞是--就在小王好像意识到什么时,方小艇忽然皱眉站起了起来,她赶紧向下面看去,就看到一个戴着帽子捂着口罩的女孩子,忽然从人群中纵身扑向了那个高飞。

    手里,还举着一把寒光四射的刀子!

    “啊!”

    看到有人当街动刀子后,小王下意识的惊叫出声:这可是在京华啊,治安在世界上都很有名的,街头斗殴拿棍子啥的没事,可一旦动了刀子,性质就严重了!

    同样,在那个身材娇小的爱伦挥刀扑向她所认为的假高飞时,藏在人群中的廖无肆,却是神色漠然,无动于衷。

    在事件发生刚开始不久,廖无肆就出现在了现场。

    不过他始终夹杂在人群中,而且他也相信,现场这么多看热闹的人群中,肯定有多方势力的‘眼线’。

    视频曝光后,迎娶王晨的高飞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都在关心。

    更有很多人得到王晨和高飞在三里屯逛街的消息后,就先后派人来到这儿,密切关注事件的发生。

    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儿观看,廖无肆不清楚,也不想管,他来这儿只是闲的没事干,或者说就是来看热闹的,压根就没想管。

    正如女孩子猜测的那样,廖无肆在看到韩刚等人先后被干倒后,也以为这个高飞是高家派出的警卫局人员。

    所以,就算挥刀扑出来的女孩子伤了高飞,廖无肆也不会有丝毫动作。

    只是接下来的,廖无肆的眼睛却猛地睁大!

    他没有去看高飞怎么去抵挡,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女孩子。

    身材娇小的女孩子纵身跃起时的动作,让廖无肆猛地想到了一个人:他这辈子唯一的所爱、同为九龙王之一、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之战中的黄龙!

正文_第1104章 黄龙复活了!

    就像世间没有真正相同的两片树叶那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除了人的内在基因等不相同之外,人们之间外貌的区别是最明显的。

    假如把有人化妆成另外一个人,就算容貌上完全相似,除非这个人如假扮高飞的安归王那样,用一个月的时间去熟悉他、剖析他,无论做什么都刻意模仿他,才有可能会瞒过别人。

    其实在安归王在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也有几次差点露馅,不过都被她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区别一个人,除了内在基因,和相貌之外,还有习惯。

    比方有的人在紧张时,眼角会在无意识中跳几下,包括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动作等等,就像叶心伤为了改变自己,不惜剔除了自己左脚小指,导致走路姿势有了质的改变。

    但这个戴着帽子扑向高飞的女孩子,她在纵身跃起时,挥起的右手总有个很特别的转花习惯,也是无意识中的,就像很多孩子遇到不会做的作业时,会很自然的把笔咬在嘴里,自己不知道,别人却能看到。

    正是通过这个女孩子纵身跃起、挥手出刀的瞬间,廖无肆猛地想到了他最熟悉的一个人:他的恋人,黄龙!

    黄龙每次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与廖无肆一样做为黄龙战友的铁屠等人,也许没注意黄龙这个抬手手臂会转花的习惯。

    可廖无肆却早就知道,因为他们是恋人关系。

    在恋人的眼里,对方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的好看优雅有气质,足以让他铭记永生,至死不忘。

    黄龙早就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中了,廖无肆在得知这个消息时是痛不欲生,发誓要为她报仇,在杀害黄龙凶手几乎全死光后,他又把仇恨撒在了被视为内奸的叶心伤身上。

    在岭南时,要不是沈银冰及时相救,相信叶心伤已经遭到廖无肆毒手了。

    也正是心疼黄龙之死,所以才让廖无肆对昔日兄弟痛下杀手,由此可以看出他爱黄龙爱的是多么深,又岂能不了解她?

    看到那个娇小的身影扑向假高飞后,廖无肆双拳猛地攥紧,嘴角不住的抽着,心脏狂跳,几乎要从雄腔内蹦出来:怎么,怎么会是她!?

    --

    亲眼看到高飞把韩刚等人打到在地后,王晨彻底的懵了。

    别人也许不知道是谁在假扮高飞,可她却异常肯定知道是刘小龙的。

    为什么,刘小龙会忽然间这么厉害了?

    难道,他此前一直深藏不露?

    不可能,如果他真这么厉害的话,那么视频就不会曝光了,毕竟当时他和李奇俩人,被人家俩男大夫揍得可不轻。

    可这不是刘小龙,又是谁呢?

    看着放倒那些彪形大汉后,弯腰去捡地上包装袋的刘小龙,王晨猛地打了个寒颤,终于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她所以为的刘小龙,根本不是刘小龙,而是别人!

    想到昨晚让这个人在客厅内坐了一个晚上,王晨就有种说不出的后怕。

    她现在真是快崩溃了:以前迎娶她的新郎是假的,现在连刘小龙都是假的了--什么人都有可能是假的,这还让人怎么过啊?

    “你、你究竟是谁?”

    就在假扮高飞,或者说假扮刘小龙的人把几个包装袋递给王晨时,她低低的问出了这句话,语气发颤,带着无言的恐惧。

    王晨这次带着高飞出来,就是为了向别人证明高飞就是高飞。

    可别人还没有拆穿高飞的本来面目,她却忍不住的问来者何人了。

    “我是高飞啊,你不认识我了?”

    该是高飞,又该是刘小龙的高飞,淡淡的笑了下,去拿香烟时,王晨却说:“又有人来了。”

    “嗯,等会儿再说。”

    高飞转身,就看到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女孩子,从人群中挥刀扑了过来。

    高飞说他自己就是高飞,并没有骗王晨。

    因为被王晨以为陪着她逛了半天街的刘小龙,的确就是真正的高飞。

    王晨在出别墅家门前接到方小艇电话时,高飞趁机上了刘小龙的车子里,亮明了身份和他换了过来,换成了真高飞来假扮假高飞。

    高飞自己扮演自己,自然没什么心理负担,不过刚才在和韩刚等人打架时,他还是故意改变了打架风格。

    高飞也知道,周围看热闹的人中,肯定有很多有心人在观察他。

    如果不是事关高家名誉、王晨清白的视频曝光,高飞真不想这么早就亮明身份的,和方小艇在商量时,也说过他自己最好暂且别现身,所以才在打架中改变了本身风格。

    在看到女孩子挥舞着刀子扑过来时,高飞仍然想采用对付韩刚等人的手段,继续给这些人以沉痛的教训。

    “来得好!”

    面对迅疾扑来的爱伦,高飞低喝一声不躲不闪,径直狠狠撞了上去。

    在他看来,爱伦应该是和韩晓琳一个档次的,对这种小喽罗没必要留情,索性直接揍个腿折胳膊断,再带回去仔细审就是了。

    可在双方即将碰撞的瞬间,高飞却猛地意识到自己错了:他小看了这个女人。

    爱伦在挥刀扑过来时的动作,在外人看起来虎虎生风很吓人,可在高飞眼里却有无数的破绽,完全可以在她刀子落下来之前,锁住她的手腕再狠狠扭断的。

    但是在高飞电闪般扭向女人右手手腕时,她这个在他眼中本来破绽百出的动作,却骤然加速,用速度把所有破绽全部弥补住,刀尖一挑,躲过高飞的右手,横向狠狠刺向高飞的咽喉!

    “哟呵!”

    高飞大惊,危机时刻下巴猛地后仰,同时右手迅速缩回屈起手肘,直接砸向她的心口。

    高飞变招的速度同样很快,快到让女人也大吃一惊,赶紧侧身猛地跃向了左边。

    两条在半空中急促撞向一起的身影,在没有任何接触的情况下,就攸地分离。

    表面看上去他们好像一碰即分,但俩人却在这次瞬间的交手中,意识到对方绝对是个劲敌,同时收起了轻视之心,落地后迅速调整好状态,再次齐齐纵身跃起扑向对方。

    看出对方来历不简单后,高飞和女人第二次动手时,都使出了自己的真本事,眨眼间就斗成了一团。

    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热心的市民早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能来制止这场街头斗殴,电话倒是打通了,但警方却迟迟没有到场。

    高飞才不管这些,他现在已经对和他拼搏的这个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兴趣不是因为想把这个女人怎么着,比方征服她啥的,而是对手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感,无论是格斗的动作,还是身上散发出的逼人戾气,都好像应该很熟悉,但高飞却偏偏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高飞有这样的感觉很正常,毕竟没有人会把一个活着的人,想成一个死人的。

    他却不知道,在人群中的廖无肆,脸色已经惨白,无力的倚在广告牌上,呆呆望着那个在场内飞舞的女人。

    廖无肆在得知黄龙牺牲的噩耗后,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仿佛生命再也没有了意义,活着就是为了给爱人报仇,等仇人死光后,他甚至会做出殉情的傻事。

    廖无肆性格阴险,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不假,可他同时也是个痴情的人,一旦真爱上某个女人,就会至死不渝。

    他以为黄龙死了。

    可现在黄龙却又活了。

    围观的人不知道这个女人是黄龙,就连高飞也只是对她有种似曾相识感,但廖无肆现在却异常肯定,她就是他唯一的恋人,早就该死去的黄龙--谢小雯。

    谢小雯没有死,那她为什么要装死?

    廖无肆嘴巴微微的张开着,就像一条离开水的鱼儿那样,艰难的呼吸着,又觉得自己被一座大山压住了,无法动一下。

    他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明明该什么也想不到才对,但偏偏有个声音在他耳边狂吼:谢小雯是骗你的,她根本没有死!她装死,是因为她才是汉德勒森林之战中,导致47名华夏特工精锐惨死的罪魁祸首!

    她,才是那个泄露‘惊天计划’的真正内奸!

    她,在假死后又潜回了华夏,把内奸的帽子扣在了叶心伤头上,这才逼得叶心伤亡命天涯!

    一个本该死了的人,却忽然出现在人世间,却没有告诉最爱着她的那个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或者说,是一个阴谋。

    廖无肆能够跻身九龙王之列,而且以心思慎密而著称,肯定能从黄龙谢小雯的‘复活’中,推断出这些。

    廖无肆现在的心特别疼,觉得以往对黄龙的那些痴情,都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廖无肆喃喃的说着,缓步走向人群中。

    他要问问谢小雯,为什么要骗他,为什么要出卖战友。

    廖无肆走进人群中时,才被高飞的一声低喝惊醒,猛地回归了现实。

    本能的,廖无肆看向了高飞,片刻后,眼里再次浮上不可置信的神色:“高飞?”

    在高飞打到韩刚等人时,廖无肆就混在现场。

    不过那时候他没看出高飞就是高飞,因为高飞在动手时,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实力。

    但在和谢小雯格斗时,他却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在九龙王中,近身格斗最出彩的有三个人,高飞、铁屠,和廖无肆。

    其他人包括叶心伤在内,近身格斗的本领相比起他们三个人来说,都要差了一点,但绝不是差太多,尤其是谢小雯,更是一个和叶心伤旗鼓相当的人物,比白蓉都要狠辣一些。

    或者说,高飞现在正和叶心伤搏杀--高飞狂傲,也不会在和叶心伤如此全力搏杀时,隐藏自己实力。

    同样,谢小雯也是如此。

    在高飞忽然间‘变得’厉害了起来后,她就后悔了,后悔不该露面,只想尽快施以辣手,赶紧打败对方再趁乱逃走。

正文_第1105章 廖无肆出手了!

    谢小雯遵从某个人的命令出手,就是要完成韩刚等人没完成的任务,拆穿假高飞的本来面目。

    那时候,她曾经亲眼看到高飞是怎么干翻韩刚等人的。

    虽然高飞对付韩刚等人时的手段很血腥,很暴戾,不过谢小雯没有放在眼里,在她看来假高飞下手狠辣归狠辣,不过相比起她这样的真正高手,还是差很多的。

    所以在接到命令后,她才在犹豫了下后,决然出手。

    她犹豫,只是担心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但绝不是担心摆不平这个假高飞。

    可当她信心满满的亮相后,现实却狠狠甩了她一耳光:她强,假高飞更强!

    别说是用最快的速度摆平这个假高飞了,就是她想撤离,也变的非常艰难。

    尤其让她感到心悸的是,这个和她缠斗的假高飞,仿佛根本没有使出全力!

    这一下,谢小雯更惊慌了,从没有过的惊慌,再也顾不得隐藏什么,使出了全身的本事,以期尽快摆脱高飞,逃之夭夭。

    可惜的是,就算谢小雯接连使出杀招,就像一拨一拨怒啸的海水狠狠向高飞碾压过去,但高飞就像一块雄伟的岩石,无论怒浪有多么的恐怖吓人,结果撞在岩石上都只能是粉身碎骨!

    谢小雯使出全身本领后,却依然摆不开高飞,心中的恐惧已经抵达了极点。

    就在这时,高飞却忽然低喝一声:“谢小雯,原来是你!”

    谢小雯被迫使出了全身本领后,高飞终于从那个似曾相识的疑惑中猛然惊醒,低声喝破了她的真实身份。

    听高飞低喝出自己的名字后,谢小雯的动作骤然一僵,全身冰冷,仿佛高飞的这声低喝,是佛门的绝学狮子吼那样,把她的三魂六魄都震散了。

    但与此同时,谢小雯也认出了高飞。

    高飞,高飞,原来他是真的高飞!

    高手相争,只争瞬间。

    谢小雯在被喝破真实身份后,全身动作猛地一僵的瞬间,就被高飞捕捉到了,左手在她眼前一晃,吸引她的本能注意力和格挡动作时,右手已经毒蛇吐信般,攸地探向了她的咽喉!

    高飞这一次出手,没有丝毫的留情,他必须得制伏谢小雯,问问她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和韩刚他们一伙,为什么--太多的为什么,高飞需要在谢小雯身上找到答案。

    “啊!”

    高飞有些冰凉的手指碰到谢小雯脖子时,谢小雯才从惊恐中豁然惊醒,赶紧要躲却已经来不及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

    眼看高飞就要锁住谢小雯的脖子,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听到王晨的尖叫声传来,不等耳膜被这声尖叫的震动消失,高飞就觉出背后有股子疠风,以无法形容的速度攻向他的后脑。

    廖无肆出手了。

    在先后认出谢小雯和高飞,在高飞即将擒住谢小雯时,廖无肆及时出手--攻高飞必救之处,来为谢小雯解围。

    也唯有廖无肆,才能在极短的瞬间,使出迫使高飞自救的招式。

    本能的,感受到犀利异常被袭的高飞,再也顾不得擒拿谢小雯,只能猛地低头的同时,脚尖一点地面,身子斜斜的飞了出去。

    他成功化解了廖无肆的偷袭,脚尖刚一沾地就猛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脸上蒙着白布的男人,在迫使他躲闪后,压根没有继续攻击的意思,直接牵起谢小雯的右手,飞快的冲进了人群中。

    高飞腾身追去时,一个人却从人群中飞出,四肢乱蹬着,嘴里哇哇叫着向他撞来。

    --

    高飞的那声低喝,惊醒了廖无肆,也让他认出了高飞。

    廖无肆不愧是廖无肆,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了他该做些什么:高飞既然识破了谢小雯的真实身份,那么肯定就不会留情,会全力以赴的制伏她。

    谢小雯虽然作风狠辣,近身格斗本领不让须眉,可廖无肆却清楚,她根本不是高飞的对手,被制伏生擒是唯一的下场。

    廖无肆已经推断出谢小雯才是‘惊天计划’中的那个内奸,是他原则上的敌人--但,也是他唯一所爱的女人。

    假如谢小雯被高飞生擒活捉了去,谢小雯再也没有活命的可能。

    廖无肆不想让谢小雯死,以前不想,现在也仍然不想,因为这是他爱的女人。

    瞬息变化中,廖无肆已经想了太多,撕下衬衣蒙在了脸上,在高飞即将出手生擒谢小雯时,及时出手阻止了他。

    逼退高飞后,廖无肆不敢恋战,拉起谢小雯就冲进了人群。

    刚进人群,廖无肆反手就抓起一个看热闹的屁孩子,头也不回的甩了出去。

    腾身追过来的高飞,只能双手接住那个好像在做梦一样的屁孩子,随手放在一边再准备追上去时,谢小雯俩人已经冲出了人群,直接冲进了一家商场内。

    见状,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止住了脚步。

    刚才廖无肆在偷袭他时,虽然只是偷袭,只是一个动作,可高飞却在看到他拉着谢小雯逃走的瞬间,知道他是谁了。

    同样,高飞也知道廖无肆和谢小雯的关系,这时候就算他追上去,廖无肆也不许他伤害谢小雯的,如果他硬来,那么俩人只能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这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所以才停止了追击。

    不过,既然谢小雯已经暴露了身份,某些事情都已经有了答案,追,和不追,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啊,蛇,有蛇!”

    就在高飞望着谢小雯俩人逃走的商场叹了口气时,人群中忽然有人发出一声惊叫。

    高飞下意识的看向惊叫传来的方向,脸色顿时一变: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数条花花绿绿的蛇,在看热闹的人群脚下蜿蜒爬行,耳边也传来幽幽的笛声。

    “燕魔姬!”

    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这些蛇从哪儿来的了,同时也看到更多的蛇,正从路边一辆依维柯旅游车内缓缓爬出,被忽左忽右的笛声驱赶着钻进人群中。

    本来,人们就对蛇儿这种冷血动物,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再加上这是在大都市京华,习惯在这儿生活的人们,更是很少见到这种东西。

    此时,至少数百条的蛇儿忽然出现在闹事,不引发人们的恐惧才奇怪呢。

    “啊,蛇,蛇!”

    一条蛇在爬上王晨的脚面时,她动也不敢动,就知道举起双手凄声喊叫。

    “吱!”

    忽左忽右的笛声忽然急促的响了一声,所有的蛇猛地昂起了脑袋,张大了嘴巴。

    王晨看着脚下那条蛇,昂起脑袋绷紧身子仿佛要窜上来咬断她喉咙的样子,顿时就被吓得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往地上瘫倒。

    高飞及时冲了过来,前伸的左手一把托住了她的腰,右手已经电闪般的锁住了那条蛇的七寸处,猛地随手甩了出去。

    等他站起身时,已经把王晨抱在了怀中。

    群蛇昂起头后,却没有进一步的攻击人们,只是随着笛声的忽高忽低,左右摇晃着,好像在跳舞那样。

    但没有几个人喜欢站在群蛇中看它们跳舞,人们纷纷尖叫着跳着躲避,四散奔跑。

    那些蛇儿尊随着笛声,根本不理睬那些围观者,开始缓缓向高飞面前聚集。

    如果王晨没有被吓昏过去的话,高飞才不会在意这些蛇,早就随着笛声去找燕魔姬了,不过为了王晨的安全,他只能抬脚踢飞几条蛇,转身向停车的方向疾奔。

    通过群蛇只围攻自己的动作来看,高飞就知道燕魔姬是要迫使他离开现场。

    他不想走,但不走又不行。

    果然,随着高飞的飞快离开,群蛇开始满街的爬行游走,用它们唬人的外表,吓跑了所有围观者,比城管驱赶小贩还要更麻利--如果城管领导得知这一幕后,不知会不会训练一批蛇城管,肯定会起到想不到的效果。

    眨眼间,这地方就成了一片空白地段,人们是有多远就躲多远了。

    就在这时,两辆蒙着牌照的汽车飞奔而来,吱嘎一声紧急刹车停在了现场,下来七八个黑衣、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七手八脚的把韩刚等人拖到车上,眨眼间就跑没影了。

    笛声再次悠扬起来,下车逛了一圈的数百条蛇儿们,也都如归巢的鸟儿那样,纷纷爬到了那辆依维柯汽车上。

    车子启动,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深处。

    斗殴的现场,恢复了平静,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

    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

    --

    王晨醒来的时侯,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家里客厅的沙发上了,她所认识的高飞,正在饮水机前给她接水。

    “啊,蛇--蛇呢?”

    睁眼愣了片刻后,王晨猛地从沙发上翻身坐起,双手抱着膀子全身发抖。

    “蛇都走了,你已经回家了。”

    高飞端着杯子走了过来,递给了她:“喝杯水压压惊吧。”

    王晨这才发现,她已经在家里了,眼里的惊恐少了很多,接过了水杯。

    水温正好,不热不凉,王晨一口气喝干。

    长长松了口气后,她的精神才有了明显好转,直直的看着高飞,嘴巴动了好几下后,才哑声问道:“你、你到底是谁?”

    “他是高飞,货真价实的高飞。”

    一个声音从沙发后面传来,王晨回头一看,就看到了刘小龙。

    刘小龙已经恢复了本来面貌,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瓶啤酒,用少有的正经语气说:“你还记得早上要出门时,你的电话响了后,我就开车出去在外等你吧?就是那时候,高飞上了我的车子,和换了过来。”

    把真实情况说了一遍后,刘小龙举了下酒瓶子:“事实就是这样了,我总算是卸下了身上的担子,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王晨这才明白过来,看着高飞:“你真的是高飞?”

    “我就高飞。”

    “你怎么证实你就是真的高飞?”

    “身份证算不算?”

    高飞开了个玩笑,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开始脱鞋子。

正文_第1106章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在去年之前,王晨给方小艇当秘书的那几年,就知道方阿姨在外面有个失踪26年的儿子。

    她做为方小艇的秘书,绝对心腹,自然清楚这件事,也陪着方阿姨满世界的转悠,企图能打听到高飞的消息。

    方小艇那时候告诉王晨,说她那个遗落在民间的儿子,左脚掌心有几颗红痣。

    高飞脱下鞋子,亮出了脚心的红痣,一脸认真的说:“你一定要保守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在这个除了亲妈是真的,别的都有可能是假货的社会,这几颗红痣就是能证明我真实身份的最大的依仗。”

    “你果然是高飞。”

    王晨闭上了眼睛。

    其实,就算高飞没有给她看这几颗红痣,她也确定这是真正的高飞了--在去年时,她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就对这个家伙有了中莫名的亲近感。

    只是她疏忽了这种亲近感,在安归王冒充高飞的那段时间内,王晨并没有意识到,她从没有过这种亲近感。

    但现在,她有了,就像她第一眼看到他时,那种感觉仿佛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高飞,我先走了,明天就回冀南,这些天得积攒很多工作了。”

    刘小龙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再留下的必要,找了个借口准备闪人。

    高飞也没挽留他,把他送出了客厅。

    上车前,刘小龙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叹了口气低声说:“唉,哥们,说实话,要不是刘爷我现在有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我指不定就趁着假扮你时,对王晨……”

    高飞抬手捂住了他嘴巴,骂道:“你信不信,我会让你变成太监?”

    “信,你本来就是个狠人。”

    开了句玩笑后,刘小龙有些担忧的看了眼客厅方向:“其实,王晨人还是不错的,希望你能对她--算了,我说这些干嘛啊,你自己比我还要明白。走了,冀南见面后再喝一杯!”

    刘小龙走了,走的很轻松。

    高飞既然回来了,那么他就可以去做他想做的事儿了,比方去约会李奇。

    刘小龙想说什么,高飞心里当然清楚。

    更听方小艇说起过,刘小龙为了避嫌,在结婚当天就伤了腰椎,避免了和王晨亲近。

    现在高飞回来了,经过刚才在三里屯的高调亮相,相信那些所有质疑高飞是假货的人,都该闭嘴了。

    那段视频,仅仅是一个污蔑高家的笑话。

    所有不知情的人,再也不会怀疑高飞是被人假扮的了。

    这让高家省了很多麻烦,不过却让高飞丧失了要在暗中调查什么的先机。

    有得到,就得有付出,老天爷总是这样正经的一丝不苟,恨不得让人狠狠抽他几耳光才罢休。

    站在院子里,高飞望着天边日有所思的吸了一颗烟后,才回到了客厅内。

    王晨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该有的羞涩,和不安。

    她和高飞现在是夫妻关系,世人皆知,可她到现在还是完璧之身,真的高飞回来了,自然得履行他丈夫的责任--王晨为此而害羞。

    王晨不安,则是因为她的这桩姻缘,是安归王为她牵线的,属于乱点鸳鸯谱。

    谁知道高飞愿意,还是不愿意跟她过日子呢?

    别忘了,这家伙当初可是拒绝过她一次了。

    高飞仿佛看出王晨心里在想什么,进来后的第一句话就让她放心了:“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以前是,以后也是,除非你自愿和我离婚。”

    王晨的眼神亮了起来,看着高飞缓缓的说:“我是一个思想传统的女人,信奉的就是从一而终。”

    “这就好。”

    “不过我知道,假如当时你在的话,你是不会选择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有别的女人。”

    “那些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是合法夫妻。”

    高飞淡淡的说:“这也许是老天爷早就安排好的。”

    “你信命?”

    “以前不信,但现在信了。”

    “为什么?”

    “在这段时间内,我遇到了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高飞坐在王晨身边,看着她的眼睛说:“所以我以后会好好对你,尽量去做一个合格的丈夫。”

    “家是男人的港湾,男人偶尔也可以远航一次。”

    王晨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宽容的笑意:“不过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曾经出去过,因为我也是个有自尊的女人,会吃醋,嫉妒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笑了笑,王晨继续说:“先不谈这个话题了,也许以后我们真的会分手,就像你和梁娇娇那样。不过我不会在意,说句矫情的话就是,曾经拥有过,就已经知足了。嗯不说了,这次是真的不说了,我要听你说。”

    “好,那我说,你听。”

    高飞点头:“有酒吗?”

    “我陪你喝一杯,算是我们迟来的喜酒。”

    王晨嫣然一笑,袅袅婷婷的站了起来。

    --

    就像光明背后总会有阴影那样,繁华之处,也从不缺少贫穷。

    三里屯无疑是东城区最为繁华的路段了,不过离开主干道后,却能在高楼后面看到普通的民居,就是那种外形残破的老式楼房,因为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原因,这儿和三里屯相比起来,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人们几乎不关注一个男人硬扯着个女人,快步走向了老式楼房后面的垃圾场。

    当前正值盛夏六月,垃圾场这边的气味很难闻,苍蝇轰轰的,连狗都不愿意来,但廖无肆却来到了这个地方。

    “你松开我,你弄疼我了!”

    一路上被廖无肆扯着狂奔,穿街走巷几乎把肺都从喉咙里吐出来的谢小雯,怎么挣扎都挣不开,直到他停住脚步后,这才猛地一顿手。

    廖无肆没有松开她,后被倚在水泥墙上,猛地把她扯在了怀中,抬手就摘掉了她的帽子,和口罩。

    看到谢小雯不是本来面目后,面容有些狰狞的廖无肆,没有丝毫犹豫,就采住了她那头栗色长发,一揪--下来了一个发套。

    随手把发套扔进垃圾箱后,廖无肆又从里面拿出个牛奶袋子。

    牛奶袋子里残存了一些没喝完的牛奶,在阳光的暴晒下,残存的牛奶早就变质了,发出了酸臭的味道。

    廖无肆却不管不顾,把牛奶袋子捂在了谢小雯脸上--女人都是爱美的,除了她是个傻瓜。

    这么酸臭、让人恶心的牛奶溅的到脸上后,谢小雯的胃部就剧烈收缩,开始干呕。

    可廖无肆根本不给她呕吐的机会,扯下自己脸上的破衬衣,在她脸上借着牛奶狠擦了起来。

    谢小雯本能的要反抗,只是刚抬起手,右肋下就被狠狠揍了一拳!

    “呃!”

    剧烈的疼痛,让谢小雯的干呕、挣扎都消失了,弯下了腰。

    廖无肆拿着衬衣,在她脸上狠劲的擦了几下后,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谢小雯彻底放弃了抵抗,眼里也带有了绝望之色,不声不响。

    “起身!”

    廖无肆低声喝道。

    就像木偶那样,谢小雯听话的直起了腰身,刚昂起下巴,廖无肆就巴掌就狠狠抽了过来!

    啪!

    一声脆响,谢小雯的脑袋猛地侧转,鲜血喷溅而出。

    她仍然没有反抗,只是缓缓扭回头,看着廖无肆。

    廖无肆举起的手,顿在了空中,嘴角不住的跳动。

    “唉。”

    谢小雯抬手,擦了擦嘴角鲜血,淡淡的说:“你可以再打,无论打多少巴掌,我都不会怪你--甚至,你可以杀了我。”

    “我、我不打你,更不会杀你,我只要答案!”

    廖无肆放下手,死死盯着她眼睛,声音嘶哑的问道:“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谢小雯抬头看着天边,仍旧淡淡的说:“很多事的发生,其实没必要问为什么的。就像猫儿出生后的第一天,就知道它们要吃老鼠。其实,就算它们不吃老鼠,也能活下去的,不是吗?可它们既然不是靠吃老鼠来活下去,为什么非要抓老鼠呢?”

    廖无肆的双眼,迷成了一条线:“你这是在告诉我,你从刚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你必须要走上这条路了?”

    谢小雯脏兮兮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茫然神色,喃喃的说:“我也不想,但我没得选择。”

    “放屁!”

    廖无肆一声厉吼,猛地采住谢小雯的衣襟,剧烈摇晃着:“你这是在放屁!路是人走出来的,每个人在出生后,都有选择走哪一条路的权力……”

    “可是我没有,没有,没有!”

    谢小雯忽然猛地尖声吼叫了起来,脑门两侧竟然有青筋蹦起,样子很吓人。

    廖无肆的眼神一僵,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

    谢小雯死死的盯着他,他毫不退缩的和她对视着,俩人相互凝视着,都没有说话,足足过了三四分钟。

    在一个白色方便袋轻飘飘的飞过来时,谢小雯终于说话了:“我、我真的没有。”

    廖无肆松了口气,嘴角又浮上了那讨厌的笑意,看起来偏偏很真挚。

    廖无肆在杀意凛然到极点时,才会出现这种笑容。

    他已经看得出,无论他问什么,谢小雯都不会告诉他真相了,宁可死。

    廖无肆承认,他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冷血之人,当初在印尼时,就曾经把‘岳父’一家灭门,其中包括怀了他孩子的‘女朋友’。

    他也承认,谢小雯是他此生中唯一的爱。

    为了保护她,他宁肯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

    可是谢小雯却知道,廖无肆又是那种有着无法动摇原则的人:他就算是再爱她,这次也不会放过她!

    因为她,出卖了47名华夏精锐,他们的英魂,到现在还在汉德勒森林中游荡。

    因为她,本来该是功臣的叶心伤,被扣上了内奸的帽子,抚养他的二婶含恨去世。

    廖无肆爱极了谢小雯,可他绝不会因为自己的爱,就去对不起那些死去、受冤屈的兄弟。

    高飞做不到这一点,叶心伤也做不到,但廖无肆能!

正文_第1107章 青灯古佛伴一生!

    廖无肆绝对是世间最无法让人琢磨的男人之一。

    为完成任务,他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一切手段。

    为给恋人报仇雪恨,他能把怒火撒在叶心伤身上,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

    但在得知真相,知道是恋人背叛了他的信仰后,却能在痛苦中,做出他认为是对的选择。

    廖无肆那么深爱着谢小雯,后者自然也很了解他。

    在看到廖无肆忽然露出温柔的笑意后,谢小雯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你要杀我。”

    “我没有别的选择。”

    廖无肆的笑容,更加迷人,甚至还带着一抹晚霞般的明媚,但含笑的眼神,却死死盯着谢小雯的脖子。

    “等等。”

    谢小雯后退了一步。

    廖无肆接着跟进,缓缓说道:“你要说了?”

    “不,我不会说,因为我的秘密,是死也不能说出来的。”

    谢小雯摇了摇头,抬手解开了运动衫领口的扣子:“我也已经做好了死在你手里的准备。能够死在你手里,这是我最好的宿命。不过在临死前,我想做件事。”

    廖无肆好像没看到谢小雯开始脱衣服的动作,笑眯眯的问道:“什么事?”

    “我要把自己交给你,在临死前--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男人,我只能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不能被你饶恕的,可我想在临死前,成为你的女人,算作是辜负你爱我的补偿,请不要拒绝,不要拒绝一个临死之人的最后要求。”

    谢小雯说着话时,已经除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

    盛夏的正午,阳光炙热,洒在谢小雯健康的身躯上。

    周围,有很多垃圾,苍蝇轰轰的飞,难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

    前面这栋老式楼房的居民,深受这个垃圾场之苦,所以后窗从不打开,也都挂着窗帘。

    当前是正午,夏日最热的时分,更不会有人想到,会有一个身材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要在这么肮脏的地方死去,死前要把她自己交给那个深爱着她的男人。

    老王头也没想到。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王头,从年轻时就特别怕热,所以盛夏到来后的正午时分,他从来不出门。

    不过,总是憋在家里对身心也没多大好处,所以每当午饭后,他都会来到后窗前,拉开窗帘眺望一下远方--只要忽略楼下的垃圾场,远处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老王头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正要忽略下面的垃圾场时,目光却又落了下去,然后嘴巴张开,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看到,在他家后面那个连狗都不愿意去的垃圾场内,竟然有对年轻的男女,在垃圾池沿上办事。

    汉语无疑是世间最为深奥的,就拿‘办事’这个词语来说吧,本意是‘正在做某项事情,或者工作’,可在有时候,却是代表着一对男女,在做该在洞房花烛夜才能做的甜蜜事儿。

    老王头傻乎乎的看着那边,足足有十几分钟没有挪动下眼珠子,直到他羊的那只老猫喵呜一声跳到窗台上时,他才豁然惊醒,随叫放下窗帘,恨恨的低声骂道:“伤风败俗,绝对的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没素质,就算是那个啥,也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啊。唉,大白天的,还是在臭烘烘的垃圾场内,真是--真是伤风败俗啊!”

    老王头恨恨的骂着,走回沙发上前打开了电视,找到他最喜欢的京剧频道,开始看一场《智取威虎山》选段。

    《智取威虎山》,是老王头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以往要是电视里播放时,他就会手舞足蹈的,跟着里面一起唱:“全不顾江湖中没有说,因为没必要说。

    比方今儿发生的这一切,他认出了黄龙。

    女人总是喜欢浪漫的这个特点,或者是缺陷,王晨也有。

    安归王这个‘角色’,深深吸引了她:“那么你说,安归王真会出家吗?”

    “差不多吧,其实我和她也不是很熟悉。”

    高飞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王晨沉默,很久后才低声问:“如果有一天,安归王知道你们之间其实并没有那层血缘关系,她回来找你的话,你会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不想骗你,因为你现在是我老婆,两口子要想好好过日子,必须得相互信任才行。”

    “嗯,你说的有道理。”

    王晨笑了,柔岔开了话题:“你这次回来,还去见高老爷子吗?”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没必要了吧?无论是谁替我迎娶了你,他都完成了他对高飞的承诺。”

    王晨日有所思,歪着下巴看着高飞:“你真……真甘心和我过一辈子?”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继续说:“你得知道,我没有沈银冰漂亮,也没她能干,更没有安归王对你的一番深情。还有,那个神秘的楼兰王,她好像也不想你有个老婆吧?”

    高飞点上一颗烟,吸了口问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王晨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你身边优秀的女人太多,我感觉我无法牢牢拥有你,所以--我现在很怕。高飞,也许,也许我们长不了的。毕竟我和你的感情,没有你和她们那样深厚。”

    见王晨钻进牛角尖,高飞就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白搭了,索性不再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王晨连忙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洗澡,从岭南回来后,还没有洗澡。”

    “哦。”

    王晨这才松了口气,走向二楼:“我去给你拿衣服。”

    王晨的卧室衣柜里,有好多高飞的衣服。

    当然了,这些衣服都是她给刘小龙‘买下’的,不过高飞和刘小龙的身材差不多,应该可以合适。

    王晨抱着全套的衣服走出卧室时,浴室内已经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

    “我把你的衣服放沙发上了,你自己出来拿。”

    王晨把衣服放在沙发上,冲衣服那儿喊了一句,转身要走回卧室时,却没有听到高飞答应。

    他在洗澡,哗啦啦的水声,让他无法听到外面的声音。

    王晨犹豫了下,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上看去。

    今天京华的天气格外好,有很久不见的蓝色,甚至还有几朵白云飘在天边。

    盛夏的正午,总是会让人们昏昏欲睡,不过却总能特别撩起某种压在心底深处的冲动--王晨忽然咬了下唇儿,弯腰抱起了衣服,甩掉鞋子,赤着脚慢慢走向了浴室门口。

    她的脸,为什么会这样红?

    就像花儿。

    她的身子,为什么会发抖?

    就像风中的杨柳枝。

    为什么?

    哦,因为她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地球人都知道。

    陈果果也知道。

    王晨就是她替高飞选择的妻子。

    当初高老爷子在询问她时,她只需摇摇头,王晨这辈子都别想嫁给高飞。

    可王晨现在却已经成为了高家的孙媳妇,就是陈果果轻点了一下头。

    自己随意的点了下脑袋,竟然会改变了别的女人一生--这的确是个让人值得骄傲的事儿。

    不过陈果果现在没有丝毫骄傲的意思,甚至都害怕再想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和这个名字。

    她,竟然是高飞的亲亲小表姨。

    这还不算,主要是他们之间有了那层关系,是她主动的。

    伟大而骄傲的安归王,无法承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尽管她母亲上官风铃一再开导她说,她和高飞之间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近。

    但她却清楚,那只是母亲在安慰她罢了。

    要不然,当初上官风铃在得知她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后,会脸色灰白的说什么孽障,孽缘?

    逃离这个世界,甩开这段孽缘,是安归王必须选择的道路。

    出家,当一个与青灯古佛相伴的尼姑,是安归王当前唯一的选择。

    也许,就算是成了尼姑,安归王也不会忘记这些,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母亲已经长眠,高飞已经伤愈复出,传承两千年的安归教随着她的隐退而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她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泰国,号称万佛之国。

    只要你想出家,在这儿总能找到最适合你的院庙,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找到满意的归宿。

正文_第1108章 女尼名为离尘!

    随着经济社会的来临,现在很多东西都带有了商业色彩,寺院也是这样。

    泰国号称万佛之国,境内有大约四万座寺院,却不全是信奉我佛如来的,有一些小寺院供奉的神祗,别人几乎都没有听说过,但这并不妨碍寺院的商业经济化。

    要想在四万家寺院中存活下来,无疑是残酷的,毕竟信奉的人就那么多,信这个神的人多一个,那么信那个神的人就会少一个。

    所以这些寺院表面上都是和和气气的,其实在暗中也是尔虞我诈的。

    一切都是为了能生存下来罢了,为生存而不择手段,这没什么丢人的。

    比方这家地理位置相当‘幽雅’,每天最多十几个香客来临的寺院,为努力生存下去,在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女人要求在此出家时,向来只收男人的寺院负责人,就改变了传承已久的信条,收下了这个漂亮女人。

    原因很简单,这个美女承诺在此出家,会双手奉上美金一千万。

    一千万美金,足够把寺院中所有的老师弟子,都砸个遍体鳞伤了,哪有不答应之理?

    不过寺院主持人也很清楚,这个美女能出手就是一千万美金,来历肯定不凡,所以就警告手下弟子,千万不要冒犯了她,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为此,还专门为这个美女在寺院后面,另辟了一座别院。

    这个寺院信奉的倒是很正常,大殿内摆着的是释迦牟尼佛像。

    别院内,也有这么一尊雕像,却是华夏常见的观音菩萨像,是专门为这个美女准备的。

    在某个佛号高喧的时刻,寺院负责人亲自给美女落发。

    发落,为尼。

    女尼名为离尘。

    离尘,就是离开红尘的意思。

    青灯,古佛,离尘端坐在净室内,双手合十盘膝坐在蒲团上,动也不动,仿佛自身已经成为了一尊雕塑。

    月上中天。

    外面的风很轻柔,盘膝坐在蒲团上闭目打坐的老实和尚,缓缓睁开了双眼。

    守墓老道士留下的这间石屋,空间最多也就是七八个,除了两个蒲团,和一盏油灯,还有对面墙上的那幅画像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甚至连便桶都没有。

    这幅画像,不是我佛如来,也不是道家的太上老君等神祗,而是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古代的霓裳衣服,赤足站在云端中,双眼微微眯着,左手下垂捏了决,右手中却捻着一朵鲜花,样子端庄却又隐隐带着一丝妖异的神色。

    这幅画像上的人物不是观世音菩萨,也不是佛门道门中的任何一个神祗,只是一个女人,好像菩萨般的女人,却比菩萨要漂亮,也妖异了一些。

    如果陈大彪来这儿看到这幅画像后,肯定会很纳闷:方家老宅中的那幅画像,啥时候跑这儿来了?

    老实和尚睁眼,就能看到这幅画像。

    甚至因为早就习惯了这儿的黑暗,在不亮灯的情况下,他也能看到这幅画像上的女人。

    这幅画像,是守墓老道士还活着时,就已经挂在这儿了。

    老实和尚来到白云观后,从没有问过这幅画像的人是谁,老道士也没有告诉他,好像他本该知道是谁那样。

    正在打坐的老实和尚忽然睁开眼,是因为某种存在于冥冥之中的感觉,促使他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看到,那幅本来还好好挂在墙上的画像,竟然从墙上轻飘飘的落了下来。

    石屋内没有风,也没有任何的震动,仿佛连空气都已经凝滞了那样,可这幅画像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飘落了下来呢?

    而且老实和尚在看到这一幕后,并没有任何的惊讶,只是低低的叹了口气,轻喧了一声无量天尊的道号,缓缓站起走过去,双膝一屈跪倒在了地上,看着那幅画像犹豫了下后,才伸出了手。

    看样子,老实和尚是想把画像从地上捡起来--但他的手指刚碰到画像,那画像就像忽然变成了一副沙画,只要手指一碰,就会变成细细的粉末。

    老实和尚鼓起腮帮子,对着地下轻轻吹了口气,吹起一片尘埃,画像彻底的不见了。

    就是几分钟前还好好挂在墙上的画像,无端落下后却变成了尘埃,如果是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肯定会吓个半死。

    但老实和尚却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侧脸向东南方向看了一眼,喃喃的说:“终于要尘归尘,土归土了吗?你能耐得住青灯古佛的寂寞,彻底放弃那片固执,和已经再也无法割舍的红尘吗?唉。”

    黑暗中,老实和尚这声叹息,显得格外悠长,带有森森的寒意。

    抬头再次看了眼挂着画像的墙壁,老实和尚回到了他所坐的蒲团面前,再次盘膝坐在了上面,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仿佛刚才那诡异的一幕,根本没有发生过那样。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他却又睁开了眼睛,高喧道:“无量天尊。”

    随着一声道号响起,油灯被点燃,老实和尚长身而起,整理了一下前襟的道袍,缓缓走出了石屋。

    外面的月光如洗,洒在树林、地上以及不远处的罗公塔上,夜风吹过,树叶发出了哗啦啦的声响。

    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静静站在石屋前面不远处。

    在一个多月之前,这个地方曾经站过一名老道士,拿着一把破扫帚,扫死了上百条蛇儿,还有人,吓得驱魔使等人狼狈逃窜。

    现在老道士已经羽化了,他再也不会站在那儿了,今晚却有个黑影出现了。

    老实和尚在看到这个黑影后,并没有丝毫的惊诧,就像早就预料到黑影会在今晚的此时出现那样,只是在出了石屋后,双手合十,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那个人面前两米处停步,微微弯腰说道:“无量天尊,高施主,你终于还是来了。”

    石屋的门敞开着,油灯昏红色的火焰洒出来,照在这个黑影的脸上,能让人模糊认出他的样子,正是高飞。

    穿了一身青色运动衣的高飞,依旧站在那儿,到背着双手就像看到老朋友那样,微微笑道:“怎么,你早就预料到我会来了?”

    “凌玉画像落,往事复蹉跎,青灯古佛前,施主踏月来。”

    老实和尚说了四句狗屁不通的五言绝句,很深奥的样子。

    老实和尚说的虽然深奥,高飞却像是已经听懂了,皱眉缓缓的说:“怎么,你知道她出家了?”

    “她不出家,你不会来的,凌玉画像也不会落下,所有一切也不会终归于尘。”

    老实和尚直起腰身,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看破世间的清明。

    在去年的时侯,高飞和老实和尚俩人,还是不死不休的对头。

    尤其是在外蒙的蒙戈尔地下,老实和尚更是卑鄙的忘恩负义,在被高飞救出大雄宝殿照顾铁屠时,从背后偷袭,结果他自己却落进了湖中。

    高飞本以为,这老秃驴早就该被湖水中那些机关给干掉了,谁能想到他却逃了出来,并且最终改邪归正,成了白云观内罗公塔的新一代守墓人。

    老实和尚身为安归教三大宫、实力最为强劲的中宫宫主,绝对当局必须干掉的邪教分子,更何况也正是他和孙天扬的联手,坑杀了47名华夏特种精锐,更是策划了无数次的恐怖袭击,结果他现在却成了白云观内的一员。

    老实和尚的下场,好的让高飞羡慕。

    不过他也知道,当局既然放过老实和尚,也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理由,不需要他来操心,反正现在这老秃驴也已经浪子回头金盆洗手了,也实在没必要见面后杀个你死我活。

    更何况,高飞今晚来找老秃驴,也不是和他打架的,而是有话要说。

    老实和尚存身白云观后所遭遇的那些事,都没有逃过莫邪征东的耳目,本来她打算亲自来一趟,见识下这位安归教昔日的中宫宫主,再拿走他那本黑色《安归经》的,不过因为别的原因一直没有来。

    高飞今晚来了,除了要处理他自己的事之外,也算是受莫邪征东所托吧。

    安归王心灰意冷之下远去泰国出家这事,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就只有高飞知道了。

    可现在,老实和尚在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却说出了安归王的处境,这的确够神的,高飞眼睛微微一眯,随即恢复了正常,轻笑道:“呵呵,有人告诉我说,安归教三大宫主中,实力最为强劲的是中宫宫主。”

    缓步向前走了一步,高飞继续说道:“你的身手高绝,如果在你全盛时期,我和铁屠联手也未必是你的对手--那个人说,中宫宫主最厉害之处,不仅仅是因为武功高强,而是精通旁门左道,未卜先知等流,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莫邪征东曾经告诉高飞说,安归教的中宫宫主,本身就是个大神棍,精通阴阳八卦、奇门遁甲、天文地理等术。

    高飞以前听了还不怎么信,但现在他信了,因为人家老实和尚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说出了安归王的归途。

    “善哉,善哉,些许旁门小技,让高施主见笑了。”

    老实和尚很客气的双手合十,再次躬身表示自谦。

    高飞依旧到背着双手,围着老实和尚缓缓转了一圈,转到原点后才停住脚步:“老实和尚,既然能掐会算,那我问你,你能算出我今晚来找你做什么吗?”

    “自然不是来喝酒的。”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

    高飞却像是变戏法那样,从口袋里拿出了两瓶白酒,眼神发亮的笑道:“看来这次,你真算错了。”

    “错就是对,对就是错,错错对对,本属一途,所以世间万事本来就没有对错之分,最多也就是顺天意而行罢了。”

    老实和尚也伸手入怀,再拿出手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两个白瓷酒杯,脸上的笑容,就像拿着一朵花的佛祖,神秘,还自得。

正文_第1109章 贵族和暴发户的区别!

    高飞问老实和尚,能不能算出他今晚来做什么的。

    老和尚说不是来找他喝酒的,结果高飞却变戏法那样的拿出了两瓶白酒。

    可在下一刻,老和尚就拿出了两个白瓷酒杯。

    酒杯是崭新的,从没有用过一次。

    老实和尚,原来早就算到高飞要带来白酒,所以就准备了酒杯,还有一小纸袋的干烘花生米。

    高飞愕然。

    老实和尚自得的一笑,盘膝坐在了地上,撕开纸袋,摆好了酒杯,曼声道:“佳肴酒杯早就备好,一切专等美酒入杯,高施主还犹豫什么呢?”

    “你果然是个正道老神棍。”

    高飞叹了口气,也盘膝坐在草地上,打开了一瓶酒,满上了两个酒杯:“不过我不明白,你既然能这样能掐会算,那么当初在蒙戈尔时,你为什么没有算到受伤的铁屠会混在你那些手下中,没有算到、算到安归王和我会随后而至,更没有算到你自己会被困在大雄宝殿中呢?”

    老实和尚没有说话,捏起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咯嘣一声中,端起酒杯就像品尝琼浆玉液那样,啧啧有声,足足过了五分钟,才把这杯酒喝下。

    高飞则是一口喝干。

    酒是极品茅台,清冽醇香,一杯下肚后齿颊留香,回味悠长。

    老实和尚慢吞吞的喝酒,高飞并没有催他,只是自斟自饮等老和尚说话时,他已经喝下了第三杯:“那时候,老衲身心尽处红尘中,灵台早就被功名利禄所蒙蔽,空有一副佛门弟子的皮囊,却没有修行者该有的淡然处之。”

    老实和尚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不是我以前不会算,而是因为那时候我满心就想着怎么害人了,心中充满了杀戮的暴戾,早就遮掩了慧根灵台的清明,哪有工夫去考虑别的?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他已经彻底看破了红尘的那些功名利禄,一心修行,心魔遭到纯净的洗涤,灵台逐渐清明,慧根发芽茁壮成长--然后,就很自然的能掐会算了。

    对老实和尚的这个解释,高飞不置可否。

    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对老实和尚也没了太多的恨意,用平和的心态来看,其实过去那个无恶不作的中宫宫主,只是一个即将踏入耄耋之年的老人罢了,也许他还能活很久,不过注定余生都将在这儿守墓了。

    真实的中宫中宫老实和尚,其实已经死了。

    古墓,石屋,月下两人两瓶酒一包花生米,相对坐饮,这一幕看起来也很有些出尘的意境。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此前高飞和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喝过酒,但从没有能像今晚这样,心情安定的就像一颗被春风晨阳吹拂照耀着的小草,说不出的轻松。

    酒尽,杯干,装花生米的纸袋也空了。

    两个人始终没有再说话。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一只夜半做梦醒来的夜鸟,在很远的地方发出一生低鸣时,老实和尚念了句似是而非的道号,从怀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东西,递给了高飞:“高施主,就交给你了。”

    高飞没有问这是什么,也仿佛知道老实和尚会给他这东西那样,抬手接了过来,打开了牛皮纸包。

    月光下,高飞清楚的看到,这是一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

    到现在为止,高飞已经看到了全套的四本安归经,算上今晚这本,也都拥有过。

    不过,那本最先得到的红色封皮《安归经》,和在外蒙从孙天扬手中夺来的青色封皮《安归经》,都已经被莫邪征东拿走了。

    其实青色封皮《安归经》,在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时,已经被苏樱给偷走献给安归王了。

    而从外蒙的地下成吉思汗陵中得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现在也在安归王手中。

    这样说起来,安归王已经拥有了两本经书,莫邪征东只有一本。

    随意翻看了一下经书,借着月光,高飞发现里面的插图好像又换了,不过他现在没心情关心这些,翻看了下随手放在了盘起的膝盖上,问道:“能不能和我说说经书的故事?”

    《安归经》,就楼兰凌玉公主所著,千百年来,始终相传四本经书内藏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谁要是能得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召集天下所有的安归教教徒,做一番大事业。

    想当年的蒙古人,就是因为拿到了全套的《安归经》,凭借纵横天下的蒙古铁骑,创建了蒙元帝国。

    可就像后来靠着明教赶跑蒙古人、却在建国后大肆屠杀明教中人,把明教视为邪教的朱元璋那样,蒙古人得了天下后,第一件事就是剔除安归教教徒。

    结果,这才迫使一部分安归教教众,远逃喜马拉雅山,侥幸生存下来后,又创建了杀破狼三部。

    现在,随着安归王的皈依佛门,解红颜的‘不学无术’,孙天扬的死,老实和尚成为职业守墓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归王和三大公主的末落,也代表着安归教正式消亡,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这也代表着,当年创建《安归教》,期望能以此为根本光复楼兰的凌玉公主遗愿,也彻底的没有了任何意义。

    不过,《安归经》依旧是很多人所希望能拥有的。

    暂且不说那逐渐壮大的杀破狼三部,单说莫邪征东吧,她就希望能拿到全套的经书,从中寻找出能改变莫邪家族的特殊传承方式。

    现在高飞又拿到了一本,可其它两本呢?

    高飞不想去想,因为一想,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疼,这才故作从容的放下经书,希望老实和尚能把《安归经》内隐藏的秘密告诉他。

    “《安归经》传承两千年,因为年代久远,关于它的许多传说,或者说功能,都已经被夸大了。有人说,四本经书合并后,不但能从中找到号令天下上百万教众的密令,还能找到一个用之不竭的宝藏,更能根据天上的星宿,找到能让普通人当上皇帝的龙脉。”

    老实和尚沉默很久后,才缓缓说道:“老衲刚接掌中宫宫主之时,也曾经详细研究过经书,断定里面真藏了所传说的那些秘密。不过……”

    高飞适时的插嘴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后来老衲却发现,要想重铸蒙古帝国时期的辉煌,最关键的却是当代朝廷的态度。”

    老实和尚徐徐说道:“昏君主政,奸臣当道,民不聊生,天灾不断--唯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经书内所说的那些秘密,才能发挥出效果。这就好比是打游戏,武器得激活。”

    高飞接口道:“可现在却是华夏盛世,人民安居乐业。”

    “是。”

    “所以,你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才不断的闹出诸如恐怖袭击这样的事件,就是希望天下大乱,那样才符合你们闹事的条件。”

    “是。”

    “可你们没有得逞。”

    “唉。”

    老实和尚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夜空说道:“所以说,安归教最终随着安归王和三大宫主的末落而消散,这也是天意--当前,以后很久,都不会再有让我们成事的条件。”

    高飞提醒道:“可你别忘了,还有杀破狼三部。他们现在的实力,已经高过安归教,获许,能做到安归教做不到的事情。”

    听高飞提到杀破狼三部,老实和尚不屑的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有些奇怪:“你笑什么?”

    “我想到了一个词,很俗的称呼,暴发户。”

    老实和尚缓缓的说:“高施主,你知道真正贵族,和暴发户之间最大的区别在哪儿吗?”

    “暴发户和贵族的区别?”

    高飞微微皱眉沉默片刻,才试着说:“是底蕴。”

    “不错,就是底蕴。”

    老实和尚赞许的点了点头。

    高飞明白了老实和尚话中的意思。

    从大汉帝国时期就存在的安归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传承两千年之久的贵族。

    两千年来,安归教始终不曾断了传承,酝酿和发酵它的本质,使它积攒拥有了一定的底蕴,无论做什么都会有一定的规矩,和原则。

    可杀破狼三部却不相同了,他们是在六百多年前,才在逃过蒙古人的追杀后创建的。

    而且发展过程很缓慢,直到近代才逐渐壮大起来,这就好比一个从小就在街上混,靠打架斗殴为生的无赖,忽然买彩票中了几千万,于是就配备了香车美女,招摇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很有钱那样。

    根据老实和尚的比喻,杀破狼三部和安归教相比,就是个暴发户,他们在短时间内也许会风光无限,但只要遭到致命打击,却很快就能末落下去。

    因为他们没有底蕴,不像安归教那样,在两千年内历经十数个朝代,依然能坚强的生存下来,并总结出了继续生存的宝贵经验,靠这些经验来应付各种打击,继续生存下去。

    底蕴,是很重要的东西,就算安归教现在已经算是彻底消失,可谁都清楚它残存蛰伏的实力,仍然具备着强有力的威胁。

    高飞端起空酒杯,在手里随意转动着:“嗯,我明白你要说的意思了,你是说杀破狼三部,根本不足为虑。”

    “不管灰尘能飘扬多高,当风静止时,它最终都只能落下来。”

    老实和尚双手合十,微微低头。

    高飞笑了笑,看着膝头上的黑色封皮《安归教》,问道:“这四本经书里面,真有一条可以成大事的龙脉?”

    “龙脉本身就是存在着的,就像我们在蒙戈尔看到的那个地下龙脉。”

    老实和尚睁开眼,缓缓说:“占卜、观天相算命等旁门左道,已经在华夏传承了五千年,这本身就证明它的确有着该存在的价值。”

    “这些我不怎么懂。”

    高飞抬头看着老实和尚:“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经书内有没有能治病的药方?比方可以改变人的身体基因。”

正文_第1110章 经书内隐藏的《逆天论》!

    既然能掐会算的老实和尚都说,所谓的杀破狼三部只是一些暴发户,最多也就是折腾点浪花就完蛋了,那么也就没必要太担心。

    随着安归王的出家,安归教已经失去了根本的传承,从正式意义上来说,安归教已经彻底覆灭了。

    安归教都已经不存在了,他们还需要什么《安归经》?

    可高飞需要,因为他曾经答应莫邪征东,要替她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希望能从中找出改变莫邪家族传承的秘密,让莫邪家族后人不再那样痛苦。

    对高飞的这个问题,老实和尚倒没有联想到地下楼兰王室身上去,只是不以为然的笑道:“高施主,你其实根本不了解《安归经》的真正价值。这几本书内所隐藏的秘密,要是都解读出来的话,足可以把整个世界都吓一跳。”

    顿了下,老实和尚又说:“我承认现代文明是古代无法拥有的,但现代人的脑子,却在经过几千年的古老知识的灌输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框架,无论现代人有多么努力,都无法挣开这个框架。”

    一张白纸才能肆意挥洒,做出最美丽的画。

    如果这张白纸上满是前人做好的画,后人看到这幅画后,再想作画的话,那么势必会受到这幅画的画风影响,本能的去模仿,或者说是赶超。

    这样以来,就算最终发挥出最好的水平,赶超了这幅画,可画的本身内,也会有旧画的影子。

    在古代,那个科技极度落后的社会中,人们的思维就像一张白纸,所以才能按照自己所想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去绘自己想象中的画,于是华夏古代才有了指南针等无数伟大发明。

    华夏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底蕴,这无疑是值得每个华夏人为之骄傲的。

    可在骄傲的同时,后人也习惯了遵从故人的思维来生活。

    用‘井底之蛙’来打个比方:后人就是井底下的那只青蛙,已经习惯了老祖宗传承下的生活习惯在井底生活,就以为天只有井口那样大,却不知道它在跳出井口后,才能看到天原来是那样的广阔。

    五千年的历史底蕴,在被后人视为骄傲的同时,也制约了后人的思想飞跃,这也是华夏近代史上没有重大发明的根本原因之一。

    但西方人却不同。

    就拿建国历史只有两百多年的美国来说吧,他们没有任何的文化底蕴,被戏称为没有历史的国家,但他们却是那张白纸,不用受到前人的思想约束,这才在吸取别人精粹的同时,充分发挥出了想象力,继而催动了科技的发展。

    假如美国也像古代四大文明古国那样,也许他们早就像古巴比伦那样,消失不见了,还谈什么称霸世界?

    医术也是这样。

    几千年前,聪明的老祖宗就撰写了《黄帝内经》这样领先整个世界若干年的医学圣书,华夏几年前来无非都根据这本书为根本,这才涌现除了列代神医。

    但同时,后人对中医的理解,也局限于了《黄帝内经》等圣书的局限之内,再也没有更大的突破。

    尤其是随着西医的撅起,和各种原因的关系,中医更是迅速的末落下去--当代华夏医术,不但没有突破老祖宗设定下的框架,也失去了老祖宗遗留下的财富,搞的当代华夏年轻一代,只信西医,对中医不再信任了。

    “唉。”

    老实和尚叹了口气,语气里充满了无奈的沧桑:“现代人有病都去医院看西医,却因为中医效果的缓慢而忽略了它治本的神奇。就算有人相信中医,也只知道《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千金方》等中医圣书,却不知道老祖宗在医学史的智慧,要远远超过世人所理解的。”

    老实和尚所做的这些比喻,所说的这些话,高飞有些似懂非懂:“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怎么懂,不过我听说过《黄帝外经》这本书,也知道有人也算是精通了这本书。但那个人却没有在这些书中,找出适合她的药方。也许你说的不错,无论她再怎么精通中医,可思维却始终无法跳出这些书画下的框架。”

    舔了下嘴角,高飞继续说:“所以,她才想从《安归经》内,找到能突破所有古老相传规则的药方。经书内,真隐藏着天马行空般的某些治病药方?”

    老实和尚没有问高飞所说的那个人是谁,却点了点头认真的说:“有。”

    高飞眼睛一亮:“怎么可以找到这些治病药方?它真有那个人所希望的那样神奇?”

    老实和尚却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反问道:“高施主,你现在也应该知道《安归经》的来历,和撰写人的身份了吧?”

    高飞回答:“这个我知道,是楼兰最后一位公主,凌玉公主所撰写的。这位凌玉公主,是祁连山大萨满的弟子,相传精通天下医学,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等。所以,她在撰写经书时,还真有可能把某些神奇药方隐藏在内。”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更正道:“《安归经》内,隐藏的不是药方。”

    高飞一愣:“那是什么?”

    “是一本书。”

    “什么书?”

    “《逆天论》。”

    “《逆天论》?”

    高飞不解的问道:“《逆天论》是什么书?”

    “《逆天论》,相传是祁连山老萨满,在《黄帝内经》等中医圣书上为基础,又总结西域三十六国当地医术,综合而著称的一本医书。”

    老实和尚解释道:“相传,这本《逆天论》中,不但有中原、西域各国最常规的医术,还囊括了包括突厥巫术、苗疆蛊毒,以及来自辽东十万白水黑山中的巫术--总之,《逆天论》是一本囊括了那个时代最先进医术、巫术、蛊术为一体的医书,盛传能医白骨,续命等神奇,所以堪称逆天,才得名为《逆天论》。”

    祁连山那个神一般存在的女萨满,有两个徒弟,一个是凌玉公主,另外一个却是莫邪宁荣,也就是莫邪征东的老祖。

    当初莫邪宁荣只醉心武功,凌玉公主却对女萨满其它本事感兴趣,在武道一途的造诣,要远远落后于莫邪宁荣。

    后来大汉冠军候马踏楼兰,楼兰灭,凌玉公主下山报仇,用一身所学暗算了霍去病,并潜入大汉帝国境内创建了安归教,并企图发起大瘟疫,结果却遭天谴,神秘死亡。

    随着凌玉公主的死亡,那场足可以改变世界格局的瘟疫,也随即胎死腹中。

    凌玉公主也许早就算到自己会有那一天,所以把她的毕生所学,都记载了下来,分成了四本经书,留给了继承人,希望能完成她没完成的伟业。

    结果,后来安归教内却起了内讧,四本经书分别由安归王和三大宫主所持有。

    相传,谁要是能得到全套的经书,就能获得凌玉公主一生的所学,创建一个赫赫的帝国……

    这些事,高飞早就听拓拔千钧、莫邪征东等人说起过了。

    只是他却不知道,经书内竟然还藏着一部《逆天论》。

    也许,安归王早就知道,莫邪征东也知道。

    不过安归王却从没有说起过,而莫邪家族也从没有得到过《安归经》。

    隐藏在《安归经》内的《逆天论》,真能改变莫邪家族的奇怪传承基因吗?

    高飞不敢确定,但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得去争取。

    因为这是他给莫邪征东的承诺。

    高飞来时,月上中天,等老实和尚说完这些后,东方已经发白。

    天,亮了。

    “我会集齐其它四本经书的。”

    高飞拿起经书站了起来。

    老实和尚也长身而起:“我相信高施主拿到经书,只是去为了救人,而不是祸害世间。”

    高飞淡然一笑:“我对当前的世界很满意,人们安居乐业,有什么资格和理由为了所谓的野心去祸害世间?”

    老实和尚却郑重的说道:“但是有人却更希望能拿到这些经书……安归教虽然不存在了,但它的实力仍旧存在,只要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依然能掀起人间浩劫的。”

    高飞淡淡的说:“谁要是来抢,我就斩断谁的爪子。”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却没有说什么,低头合十恭送高飞闪人。

    高飞转身走了几步,忽然转身问道:“哦,对了,当初在蒙戈尔的地下时,你曾经说要告诉我谁是内奸的……”

    不等他说完,老实和尚就唯然一声长叹:“唉,高施主,你现在已经知道了,老衲还有必要再说吗?”

    “果然是她。”

    高飞虽然早就确定真正的内奸是谁了,可在得到老实和尚证实后,还是有了瞬间的失神。

    他真没想到,在九龙王中年龄最小,备受大家呵护的谢小雯,竟然就是那个陷害叶心伤、导致47名华夏特种精锐客死异乡的罪魁祸首。

    失神了片刻,高飞又问:“那你此前,为什么不对相关单位说出这些?”

    老实和尚抬头看着东方,缓缓的说:“你觉得,在她没有自爆之前,我要是说出来,还能在今天见到你吗?”

    “你怕死?”

    “蝼蚁尚且偷生,我怕死又有什么奇怪的?更何况,这一切都是天意,我无法改变的。”

    “天意?呵呵。”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忽然问道:“老和尚,能不能赐我一卦?”

    高飞此前真不相信什么未卜先知之类的,但过去所有的经历却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些文化既然已经传承五千年,依旧存在着,那么就有它一定存在的道理。

    他这才想让老实和尚给他算一卦。

    老实和尚却没有任何表示,双手合十转身走向了石屋内。

    看着石屋那两扇门板慢慢合上,高飞不满的低声骂道:“装神弄鬼的老东西……”

    就在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却从树林中响起:“这位居士,你要想算命的话,最好是找道士,而不是和尚。”

正文_第1111章 王晨的幸福早晨!

    自古以来,和尚和道士给人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他们和你张开手要饭吃时,从来都不会付钱的。

    和尚和道士最大的不同之处却在于,和尚是超度人的,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有把握去超度,把死人超度的可以去投胎转世,把活人超度死了……

    而道士赖以吃饭的本领呢,则是降妖驱魔,算卦占卜,手持一把七星宝剑,披头散发的在漫天神符中念念有词,于是一只小鬼出现了,道士也有饭吃了……

    历史上最出名的道士,除了龙虎山上的张天师之外,可能就是大唐帝国时期的袁天罡了,就是和李淳风合作《推背图》的那位,人家在武媚娘还很小的时侯,就看出此女乃真龙天子下凡,却偏偏不告诉李老二……

    所以呢,要想找人算命,就得找道士。

    可高飞偏偏问个和尚,尤其是在杂毛遍地的白云观内,道士们知道了肯定会不爽的,幸好老实和尚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当下是受白云观来庇护的,说什么也不敢抢了道士的饭碗,这才装做聋了那样回屋了。

    获许是这老贼秃真会算,算到他就算回屋,也会有人来照顾高飞的。

    听到背后树林中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后,高飞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从树林间袅袅腾起的白雾中,缓步走了出来,还真有几分好像来自天外上仙的神韵。

    在道门中,唯有那种身份尊贵的道士,才会传黑色道袍的。

    而且高飞也曾听方小艇说起过,所以在看到黑袍老道士后,就双手抱拳微微弯腰:“道长可是杜观主?”

    “正是贫道。”

    杜观主也抱拳还礼,淡淡笑道:“高居士驾临白云观,没能及时招待,还请海涵。”

    “呵呵,不用这样客气的吧?我可是偷着翻墙进来的,你没有找我要门票钱,我已经就很惶惶不安了。”

    “哈,久闻高居士乃性情中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久闻?道长久闻的应该是高某人的狂放不羁吧?”

    高飞苦笑:“道长,咱们就别再这儿相互吹捧了,说实话,我对此不是很擅长。”

    “你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在暗讽我很擅长拍马溜须了?”

    杜道长哈哈一笑,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高居士,请随我去寒舍小坐。高居士乃贵客,驾临白云观,自然得用过早餐再走。”

    “进门免了门票钱,不但没有被追究,还能获得一顿免费早餐,这样的好事我向来不会拒绝的。”

    高飞也抬手,含笑客气道:“杜道长,你请。”

    --

    夏天的太阳,总是起来的太早,这才早上七点,太阳就已经老高了,只是阳光还不是太毒辣,晨风也很凉爽,正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果然不假。

    王晨就是在这个最舒服的时刻睁开了眼。

    人在睁开眼后,总会习惯性的出片刻的神,给思维以迅速活跃起来的准备时间,用来回想过去,和展望未来。

    王晨眼神没有焦距的望着正面墙壁,在思维没有彻底清晰前,张嘴打了个哈欠,抬手要伸个懒腰时,动作却骤然一僵!

    身体上某个部位传来的疼痛,把她的思维迅速激活,使她攸地回想到了曾经的过去--就在昨天,她正式成了高飞实实在在的妻子。

    名誉上的高飞媳妇,总是让她有些隐隐的不安。

    在高飞昨天回来后洗澡时,王晨下定了决心,抛弃了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抱着她丈夫的衣服,勇敢的走进了浴室内。

    王晨开始时,还担忧心里装着别的女人的高某人,会义正辞严的拒绝她,并说些‘咱们以后还是做朋友,或者是兄妹’的屁话。

    不过事实却证明了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是多么的正确:狗儿绝不会放过打过来的肉包子……

    高飞这只身体强壮的狗儿,在看到王晨这样一个漂亮的肉包子主动上门后,只是愣了瞬间,就做了他该做的事。

    一切发生的都是那样自然,两个人没有丝毫的难为情。

    他们本来就是合法夫妻,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完全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

    一个下午,外加一个晚上,王晨都沉浸在变为真正女人的幸福中。

    在王晨累到极点沉沉睡去之前,他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可王晨现在却连一句话都想不起来了,因为她被真正的幸福给冲昏了头脑:我,终于被高飞接受了!

    随即,娇俏的脸上就浮上了惹人的红,下意识的扯起毛毯,盖住了脑袋,却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高飞已经不在她身边了,应该早起来去做饭了吧?

    等会儿他进来喊我起来时,我该说什么?

    我是不是先穿好衣服准备着?

    他会不会再那个啥吧--听说男人早上是最精神的时侯。

    哎呀,我都想些什么呢?

    王晨幸福的胡思乱想着,等了得有半个多少时,也没有等到高飞来叫她起窗,甚至都没有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至于想象中的饭菜香味传来,那就更不要提了。

    “咦,这家伙不会是早早起来,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我起来给他做早餐吧?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也太过分了!”

    就像一只把脑袋埋在沙子中的鸵鸟那样,王晨终于慢慢探出了脑袋,再次倾听确定没有任何动静后,这才飞快的翻身爬起,用更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

    等她扶着墙走出卧室站在走廊上往下面客厅里看去时,下面却连个人毛都没有。

    本能的,王晨看向了客厅外面的别墅院子里,就发现高飞那辆迈巴赫不见了。

    “哦,原来他是出去了。”

    看到车子不在后,王晨神色顿时黯淡了下来。

    今天,才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可那个该对她百般呵护的家伙,却一大早就不声不响的出去了,也没说要去做什么。

    这种失望的感觉,给了王晨一种被抛弃的沉闷,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走进了洗手间内--高飞既然不在,那么她真能洗漱完毕后,亲自去做早餐了。

    唉,为什么男人总是没良心?

    在女人受伤害后,连一顿早餐都不记得,哪怕是从外面买来也好呀,难道不知道今天这顿早餐,是女人此生中最幸福的一次早餐吗?

    --

    要是说起谁是对安归王最熟悉的人,也许高飞会以为是他。

    毕竟,他和那个骄傲的女人,有了那种最亲密的关系。

    可是事实上,除了这层不方便向人说的关系外,高飞对安归王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嗯,也许用‘一无所知’这个词来形容,是有点太过了,但真论起从正面来了解安归王,他绝比不上杜道长。

    他只知道,在他半死不活的呆在地下楼兰的这半年内,安归王变成了他的模样,替他担负起了该担负的责任。

    可也仅仅是如此而已。

    真正的安归王,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身为安归教的王者,为什么又对高飞这样痴迷?

    为什么?

    高飞不知道,杜道长也许也不知道。

    可老道长无疑要比高飞更了解安归王,因为在那个女人在假扮高飞来到白云观时,杜道长曾经和他有过一次撕开脸的交锋。

    来到杜道长的寒舍中,吃着精美的素斋,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就在那儿听杜道长给他娓娓道来。

    其实杜道长和安归王的那次交锋时间,并不是太长,要是概括起来,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

    不过老道士明显是个善谈之人,而且因为地位的原因,平时很少能和人在这儿盘膝长谈--扯淡,也许用这个词来形容杜道长当前的行为,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高飞不在意,只要能听到别人对安归王的解析,哪怕是只言片语,他也会认真听下去。

    知道太阳东升,天光大亮,杜道长终于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完了。

    期间,他也谈了老实和尚为什么会来到白云观。

    不过高飞能看出,他说的有些不尽不实,说什么守墓老道士早就算定,老实和尚就是下一代的守墓人,这才在某月某日出山,数天后把老实和尚带了回来。

    事实上,高飞很清楚白云观能收留老实和尚这个‘钦犯’,绝不是杜道长所说的这样简单,但他才不怎么关心。

    他只关心安归王。

    关心此后能不能再次见到那个千变万化的大魔头。

    高飞以为他永远不会爱上安归王,可在那个大魔头因他而出家后,他才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了。

    我能再见到她,或者去找她吗?

    这得看缘分。

    道长,你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所谓的缘分其实很简单,就是她找你容易,但你要想找她,却是千难万难,毕竟她会千变万化的本领,只要不想见你,你一辈子也找不到她的。

    这个我知道,我只想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她!

    也许--会吧?

    你不是号称能掐会算吗,怎么也有不确定的时侯?

    看出高飞的不满后,杜道长苦笑:“高居士,刚才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不属于六道轮回之人,命运的转变,自然不是人道中的我能猜透的。”

    “又来了,这是借口。”

    高飞打了个哈欠,扭头看了眼窗外,就要站起来:“好了,天色不早,我也该走了,多谢道长的款待。”

    “你这就要走了?”

    “道长还准备留下我吃午饭?还是要劝说我入教?”

    高飞晒笑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先感谢道长的一番好意了。”

    “自然不是留你吃饭,更不是劝你加入道门。”

    杜道长说:“我请高居士留步,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说你。”

    “我怎么了?”

    高飞哈的笑道:“给我算卦啊?还是算了吧。”

    杜道长微微一笑,缓缓问道:“高居士,你该听说过‘修罗带冰,飞不能升’这八个字吧?”

正文_第1112章 再次论道!

    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这八个字是去年时,老实和尚送给方小艇的。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方小艇才知道自己儿子喜欢的美女,原来是个吓人的异类,是个来自修罗道的修罗,这才千方百计的拆散他们俩人。

    后来高飞也听方小艇说起过这八个字,当时只以为这是那个老秃驴故意发坏,妖言惑众来破坏他和沈总的恋人关系。

    可后来,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期间,才知道沈银冰竟然真是修罗的后人--如果莫邪家族真属于修罗道的话。

    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竟然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自讨苦吃的楼兰女王候选人,她用无比痛苦的死,换来了一个可以长寿的女儿。

    当然了,也让世界上多了个姓苏的太监。

    不过,当高飞听莫邪征东说起沈银冰的真实来历时,却早就忘记了方小艇告诉过他的这八个字。

    现在,杜道长却再次把这八个字说了出来。

    高飞的神色一动,重新盘膝做好,盯着杜道长缓缓说道:“我听说过这八个字,这是老实和尚送给我母亲的。也粗粗了解了这八个字的含义,大体就是沈银冰是修罗,有她缠着我,我这辈子可能总会麻烦不断,无法解脱吧。”

    端起茶杯,高飞轻轻抿了口,才继续说:“难道道长对这八个字还有更好的点悟?”

    “我曾经见过那位沈总。”

    杜道长淡淡的说:“刚才我也说过了,那次她来找我,只是想证明她是不是像那些人说的那样,她是来自修罗道--老实和尚此前警告方居士(方小艇)的话,没有说错。你也没有理解错‘修罗带冰’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暗指沈银冰是个修罗,名字里有个冰。”

    高飞明白了什么:“道长的意思,是说我对后面那句‘飞不能升’理解错了?难道不是因为有她缠着我,我才无法从麻烦中解脱吗?”

    杜道长没有解释这四个字的意思,反问道:“高居士,你该知道所谓的轮回六道吧?

    现在广为人知的六道轮回说法,则是来自于佛教,即多了个修罗道,而把神道改为了天道。

    但道教中,只是三界五道。

    在传统的黄老和道家的阴阳理论体系中,天为阳,地为阴,阴阳交合产生万物,所以讲求阴阳平衡。

    而中医也认为,生病的人也是阴阳不平衡的结果,所以治病是讲究阴阳调和。既然人也是阴阳的产物,所以一般人死有两种去向变成阴的称为鬼魂,管理鬼魂的叫阴间或者幽冥界,属阴所以存在于地下。

    生前没有作恶的鬼魂可以投胎转世,生前作恶的鬼魂被打入牢狱,受到惩罚,所以也叫地狱。

    变成阳的称为神仙,神仙属于纯阳所以住在天上,所以叫神仙界也叫天界。

    故此,道家把世界分为天地人三界,这个说法是基于阴阳的理论支撑,自然产生。

    但佛教多出来的修罗道,乃是来自印度传说中的远古诸神之一,在东方神州被认为是彻底的虚拟存在。

    不过此时杜道长郑重其事的提到修罗道,看来道教也承认此道的存在了。

    在得知身边的几个女人分别来自魔道、修罗道后,高飞肯定对所谓的六道关心了,在杜道问起时,点头回答:“我当然知道所谓的轮回六道,还真的在你们道教中,并没有修罗道的存在。”

    “佛门的修罗道,只是从道教的饿鬼道中衍生出来的罢了。”

    杜道长浅浅解释了一遍,再次问道:“那么你现在信不信有六道?”

    高飞抬头看着正面墙上挂着的那幅《老子出关图》,沉默片刻才说:“要是放在一年前,我是不会信得。”

    杜道长微笑:“那就证明你现在信了。”

    高飞反问:“我信不信,这和我那八个字有什么牵扯?”

    杜道长脸色一正,语气无比严肃的说:“因为你就属于天道!”

    “什么?”

    高飞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过杜道长这句话的意思,眨巴了下眼睛,满脸都是茫然。

    杜道长只好再次说道:“因为你就是属于天道中人!”

    这一下,高飞总算醒悟了过来,呆愣的望着杜道长,过了足足半小时,忽然把钱包拿了出来,把里面那些现钞啊,银行卡啥的都放在了杜道长面前,还认真的把银行卡密码都说了出来。

    杜道长被他搞的丈二和尚找不到头脑:“高居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钱是孝敬道长您老人家的,麻烦你收回刚才的话。”

    高飞一脸诚挚的求道:“我只想做个普普通通的人,还不想成为天人--假如道长你刚才这句话传出去,相信国家会立即把我抓起来,问问我天道中到底有啥玩意,有没有长生不老药的秘诀等等,我还想多过几年安稳日子,可不想年轻轻就被解剖了,所以还请道长大发慈悲,收回你那些话去吧!”

    “高、高飞!唉,你以为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啊?”

    这才搞清楚高飞为什么掏腰包后,杜道长是哭笑不得。

    “钱不够,道长你请说,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高飞再次认真的说道:“就是千万别和我开玩笑。”

    杜道长苦笑着摇头,知道高飞根本不信他说的这些。

    其实想想也是,一个吃错了老鼠药照样会一命呜呼的家伙,怎么可能是来自天道?

    传说,天道中人,那可都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别说是吃老鼠药不会死了,就是千八百年的不吃饭,也照样活蹦乱跳的。

    “三界分六道,既然有人道,有修罗道,和外道的魔道,那么为什么就没有天道的存在呢?”

    杜道长站起身,到背着双手转身看着墙上那幅画像,语气低沉的说:“还有,你现在也知道安归王是魔道,沈银冰是修罗道的了,但你可曾经看到她们俩人有魔鬼、修罗的本领?所谓的六道,只是一种对万物所属本性的一种分割界线罢了。”

    在人们杜撰的神话故事中,比方《西游记》吧,里面的人就是人,长相平凡,既不会腾云驾雾,也不会七十二变,就只能在地上挥舞着锄头锄地,为一日三餐而汗滴禾下土。

    神就是神,鹤发童颜的,每天脚踏七彩祥云的飘来飘去,人事也不干一点。

    妖魔就是妖魔,长相狰狞恐怖,要不就是媚惑众生,看到唐朝和尚就会大叫来了长生不老药,赶紧蒸蒸吃了,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妖魔。

    神话故事中的六道众生,都是能在相貌上、行为上看得出,区别出来的。

    但杜道长所说的六道众生,却只是某种思想上的区别。

    怎么说呢,依着老道士所说的意思就是,无论是天道还是修罗道,还是魔道畜生道,众生都存在于这个花花世界,都长了一副人模样,按照正常人的生活过日子,就算是用显微镜观察他们,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

    之所以把安归王称为魔道,除了她有千变万化这个正常人无法做到的本事外,最主要的还是她的思想,和她的追求。

    同理,修罗道也是这样,她们的人在死后,尸体百年不腐,和人道中人交往,会吸取他们的阳气,以期来保持她自身的强壮等等。

    总之,不管是修罗还是魔道,都是人,但他们却有着正常人想象的特长。

    杜道长说高飞是天道中人,不是说他就是长生不老的神仙,也不是某某大神转世,而是指的他所肩负的命运,和存在的价值,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注定他就要做个天人。

    听完杜道长这番解释后,高飞还是茫然不懂:“道长,我真不明白。魔道的人能修炼的千变万化,修罗道的人能吸取人的阳气,死后尸身百年不腐--如果我来自天道,我又有什么特长?是不是高喊一声‘筋斗云’,就能翻出个十万八千里的跟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可就省了飞机票了。”

    “唉,高居士你也太没有悟性了。”

    杜道长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问道:“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你是不是经常听到有人骂别人畜生,或者说狗东西?”

    高飞点头:“是啊,如果有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就会被人骂为畜生。”

    杜道长紧跟着追问:“那么,这个被骂做为畜生的人,果真是畜生吗?他是不是也会像驴子那样吃青草,像狗儿那样吃屎?”

    “当然不是,人家骂某人为畜生,就是气愤这个人做了只有畜生才会做的……”

    高飞刚解释到这儿,杜道长双掌一拍,大声道:“这就是了!我们所说的六道,就是根据人们在面对同一件事时,持有不同的观点,来分割六道的!很多人面对同一件事的不同行为,就代表他们来自不同的道。”

    为了点悟高飞,杜道长可谓是不遗余力,举例说明:“比方一个善良的老者,就拿我来说吧。假如我出门时在大街上被车撞伤后,人们对我的反应肯定是不同的。”

    现身说法的杜道长,神情激动:“肇事者在撞了我之后,却畏罪潜逃,甚至故意倒车要碾死我,以求用最低付出来解决此事--这两种不同的行为,就能看出他是来自六道中的哪一道!他要是逃跑,就是畜生道,他要是故意倒车碾死我,就是恶鬼道!”

    高飞问:“他要救你呢?就是人道?”

    杜道长点头:“然也。”

    高飞又问:“他要是救了你,并向亲儿子那样伺候你,那么他就是天道?”

    杜道长欣慰的点头:“孺子可教也。”

    高飞好像终于悟出了点什么,垂下眼帘开始一声不吭。

    杜道长也没有催他,闭目养神。

    高飞沉默了很久,才睁眼缓缓的说:“道长说我是天道,那是因为我可能会改变,或者说是影响魔教中人,让她一心向善,做了天人该做的事。”

正文_第1113章 天降大任于斯!

    看到高飞终于明白了六道的真谛后,杜道长老脸上浮出佛祖拈花般的笑容。

    道家以为,人在刚出生时,都是人道来着,最后之所以分为六道中人,还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

    比方民间所传的八仙,他们在成仙之前也是凡人,就因为他们广做好事,普渡众生,比方吕纯阳就曾经惹乎白牡丹--感动了上天,于是他们就成仙了。

    不管是高飞,还是安归王,还是沈银冰,他们本质上都是人类。

    可安归王一心想要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这样才能有机会光复楼兰的行为,就魔道:为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死活,就是魔。

    沈银冰这个修罗,在和人交往时,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吸取人的阳气,这种损人利己生活方式,就是修罗。

    至于魔道的安归王会千变万化,修罗在不知不觉吸人阳气,除了她们自身特殊的体质外,其实也和鱼儿在水里却淹不死,鸟儿在空中飞却摔不死那样,本能而已。

    杜道长说高飞是天道中人,就因为他可以让安归王脱离魔道,改变沈银冰可以在不知不觉害人的本能,使她们俩人得到救赎,那就是佛门中所说的超度。

    因为他做了善事,所以就是天道中人。

    “哦,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就是我改变了那些害人的人,避免了他人的灾难,所以我就是天道中的天人了。”

    高飞收起了自己的钱包,脸色恢复了正常:“杜道长,我还有件事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我来做救赎她们的人?”

    “天降大任于斯。”

    杜道长回答:“说的难听一点呢,就是你自找的?”

    高飞愕然:“我自找的?”

    杜道长说:“你仔细回想一下,你和魔道、修罗道中人发生牵扯,是不是你自找的?”

    一年前,高飞还是个在为下顿饭犯愁的打工仔,可就因为在过街天桥下小睡了片刻,伸出的腿子绊倒了沈银冰--他绊倒的不仅仅是个大美女,还是个修罗,是段说不清的缘分。

    他和安归王的认识,也是出于偶然间,当初要不是他去皇朝会所解救白瓷夫人,那么安归王就不会开始关注他;当初他要是没有为了救铁屠去蒙戈尔地下,那么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没有谁要求高先生做个拯救安归王、沈银冰的救世主,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却遇到了正确的人。

    于是,在接下来,高先生这个本来该是凡人的家伙,就担负了救赎别人的重任,升格成了天人了。

    正所谓相由心生。

    一个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者干脆说她真实的本质,都能从五官之中表现出来,而道家最擅长的就是相面等奇术(这些的确是异常深奥的文化),所以杜道长这种很有修为的大神,才能一眼认出假扮的高飞的安归王,才能确定沈银冰来自修罗道,才能看出高飞是--天道中人。

    (特别说明:千万别以为这些都是兄弟在瞎扯,今年的小年,就是腊月二十三时,兄弟去了我们这儿的辛弃疾故居,恰逢一个游方老道士在那儿开坛讲法,为了儿子以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就施舍了一千大圆,然后被请进了净室,向他提问了关于轮回六道这些事,他才说出了这番道理,使兄弟我茅塞顿开……很遗憾,兄弟是人道中人,和做个‘禽寿’的愿望相逆。)

    回想到认识沈银冰,安归王的过去种种,还真是如杜道长所说的这样,一切都是自找的,高飞长叹一声:“唉,用你的话来说,这就是我的命了。那么,请问道长,‘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后面八个字,又是何解?”

    杜道长淡淡的说:“这个‘升’字,并不是说你能升官发财的意思,而是你无法取得意境上的突破。简单点说呢,就是因为沈银冰的存在,她会制约你在某方面的发展。比方你想经商,她会暗中破坏,给你下绊子。”

    高飞又开始疑惑:“你刚才不是还说,我能救赎她吗?”

    “你拿什么救赎她?”

    杜道长反问了句,说:“如果以前方居士(方小艇)没有插手你们的事,也许你们现在早就是情侣,甚至夫妻了。可你们已经分手了,你现在又刚大婚,新娘不是她,她对你的恨意,可以说比大海还要辽阔,会听你的话吗?”

    高飞脑子又开始犯浑:“你的意思是说,除非,除非我献身给她,让她把我吸成人干,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她才会满意?”

    杜道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缓缓闭上眼:“总之,这是你自找的,或者说是你的命中注定。你要想救赎魔道中的大魔头,必须得先救赎沈银冰。唯有把她和安归王都改变,才会抵临天道。你救赎沈银冰失败,魔头就会复出--唉,一切都是劫难,孽缘,去吧,去吧。”

    你是自找的。

    你要想让陈果果别再出来害人,就得先搞定沈银冰。

    但搞定沈银冰的办法,唯有成为另一个苏北山--一直到回到别墅前,高飞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几句话。

    他不是不想再缠着杜道长问个清楚,甚至还想问问有关莫邪征东的事儿。

    不过无论他说什么,杜道长就像死了那样,再也不理他了。

    看来,那老道士今天泄露的天机太多了,担心再多说一个字,就会遭到五雷轰脑袋。

    高先生愤愤离去,临走前顺走了案几上的一个东西。

    他在离开后,却不知道杜道长心里疼的几乎要流血:唉,我的紫檀玉如意啊,这可是祖师传下来的宝贝,就这样被这厮偷走了。罢,罢罢,今儿泄露天机太多,就当是破财免灾了,无量天尊。

    “高飞,你来了,大清早的跑去哪儿了?”

    高飞刚把车子停下,穿着一身家居服,脸儿红扑扑很明艳,很照人的王晨,就小跑着从客厅内跑了出来。

    她清秀文静的脸上带着笑,不过高飞却能看得出,这笑容有些小勉强。

    她对高飞的‘不辞而别’,有些小意见了。

    “我啊,去白云观给你求了件东西。”

    高飞下车,把从杜道长那儿顺回来的紫檀小盒子手,递给了王晨。

    其实凌晨在去白云观之前,高飞就想好了借口,准备在回来时花钱买点道士们骗人的道具来哄王晨的,不过因为杜道长后来的表现让他很不满,所以就干脆顺走一点东西来做惩罚了。

    天道中人,也会顺手牵羊的。

    “这是什么?”

    王晨有些纳闷的接过了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个比香烟长不了多少的玉如意,很古朴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不少的年头了。

    高飞在顺走这个盒子时,也没多想什么,更没有意识到这个玉如意有多了不起,最多也就是比大街上卖的那个要品相好点罢了。

    但王晨在拿出玉如意看了两眼后,却啊的一声失声轻叫。

    高飞吓了一跳:“吓,怎么了?”

    王晨拿着玉如意:“这、这是白云观杜道长的乾坤护身玉如意!”

    “咦?”

    高飞有些奇怪:“你认识这个玉如意?知道这是白云观老杜的东西?”

    “我当然认识了!”

    王晨解释道:“每年的农历十一月初一,杜道长都会开坛讲法,在左边腰间就挂着这玉如意。前年我陪着陈家奶奶(陈老夫人)去白云观时,受邀去了杜道长的寒舍,那时候我就看到这个玉如意在他的案几上的,曾经借来观赏过……你看,上面就刻着乾坤两个字的篆文。”

    每年的阴历十一月初一日,是道家最大的神元始天尊的寿诞日,届时广大的道家信士可以前往附近的宫观、庙宇参加祈福、消灾,同时可以上香求愿为自己和亲人……

    “拿来我看看呢。”

    高飞在车上曾经看过这玩意,不过当时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字。

    拿过玉如意,稍微转动了下,让玉如意保持四十五角的侧转,高飞这才发现,在玉如意的正面,果然隐隐出现两个篆字。

    “这是杜道长开坛讲法的重要法器啊。”

    王晨满脸不信的样子,问高飞:“你是怎么得到的?你不会是--高飞,快,把东西送回白云观去。”

    高飞在回来的路上时,已经想好了借口,会说这玩意是重金求来的。

    不过,既然这玩意是杜道长开坛讲法的重要法器,就不是钱能买得到的了。

    高先生自认是属狗的,吃进嘴里的包子万万没有吐出去的道理。

    再说了,老杜貌似很门清的样子,既知道安归王是魔道,又知道沈银冰是修罗道,却偏偏把拯救世界的重任放在他身上,自个儿在旁边坐在马扎上看热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简直是太卑鄙了,付出点小代价也是理所当然的。

    “王晨,你先听我说。”

    高飞很自然的揽住王晨肩头,并肩向客厅内走了过去。

    据高先生说,他清晨醒来后,看着甜睡中的王晨发了老大会儿呆,感慨上天太眷顾他了,竟然赐予了他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受感动的高先生一时冲动,就爬起来偷偷的去了白云观,要为新婚妻子祈福,求一个一生平安幸福的护身符。

    结果很巧,遇到了晨练的杜道长。

    高飞向杜道长说明来意后,老杜也很感动,就把玉如意送给了他,并祝福他们两口子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本来高先生是不想要的,可老杜一再坚持,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但在回来路上遭遇堵车了,所以才来到这个时候。

    “高飞,你、你真好!”

    怪不得早上一睁眼就看不到某人了呢,原来他去白云观为自己祈福求护身符去了,搞清楚原因后,王晨看着高飞的双眸中,全是幸福,感动,和爱意。

    不过,她好像听到一声哀嚎隐隐传来:我的玉如意啊!

正文_第1114章 我真会做饭的!

    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长之一。

    一柄顺手拿来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开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脉脉含情,仿佛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没有喝就先醉了。

    高飞凌晨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从昨天下午,他就在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丈夫的责任,就合着一晚上没睡觉,吃过王晨素手调成的午餐不久,就开始打哈欠流泪。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点上一颗烟后就坐在了他身边,抱着他的脑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声说:“高飞,你先休息会--嘘,闭眼,我给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经常给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个善良的孩子,从不忍拂了别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实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说,笑了笑后就闭上了眼睛。

    还别说,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确不错,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高飞闭眼还没有待上五分钟,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王晨却没有停止,仍旧低头痴痴的看着他,一脸的贤妻笑意。

    等高飞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说起来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时,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

    高飞睁开眼后,就听到了王晨发出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原来,在高飞睡着一个多小时后,她也睡着了。

    不过,高飞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双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发上,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健康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样子。

    说实话,高飞对王晨还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为王晨和沈银冰、安归王、甚至和秦城城、颜红俩人相比起来,俩人也没经历过生死,就是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她就很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飞。

    最终的结果,因为安归王的乱点鸳鸯谱,所以才让高飞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楼兰刚听到安归王给自己‘私定终身’后,高飞还曾经决定等回来后,就好好和王晨长谈一番,认真的告诉她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

    可是,当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寻找安全的小鹿那样,怯怯的,勇敢的走进浴室内后,高飞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也许,他仍然能拒绝王晨,说他们以后就做兄妹吧。

    但高飞却能从王晨那坚毅的‘献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相当的有主见,假如他真那样说的话,王晨也许会用唯一的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飞的婚事,可以说闹的是轰轰烈烈,历经两个假的高飞后,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这时候再次婉拒她--王晨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劝说王晨的念头后,高飞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以后他都必须得好好对待这个女子,呵护她,保护她,就像天底下所有爱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也许,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说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蛊惑我呢,我就是个普通人,最终能找个王晨这样的贤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飞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刮着她的小下巴,开始想象她白发苍苍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萌。

    “啊--哦!”

    王晨却醒了过来,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飞的手指,刚笑了笑时才发现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脸腾地红了,赶紧反手擦了把时,就听到高飞笑了起来,顿时娇嗔万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却被高飞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阳西下,好像一个红灯笼似的太阳,慢慢落进群山中,和暮色融为了一体。

    有风吹过,掀起郝连偃月的裙角,像抖动翅膀的蝴蝶那样,随即轻快的落了下来,遮掩住了让某个男士不经意间瞥到的那双纤美的腿。

    郝连偃月今天没有穿风衣--事实上,以往盛夏时,她也从不穿风衣,更不会戴帽子,因为在这个季节内还穿着薄风衣,戴着帽子从大都市内出现的,都是怕被人认出来。

    如果是在京华街头,郝连偃月说不定就会是那身装扮了。

    不过这儿可是京华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几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这边有着看上去一望无垠的果园,每当太阳落山后,路上就看不到几个行人了,要不是地图上标明了这儿也属京华,很难让人想象是超级都市的组成地区。

    在人迹罕至的时间内,是没必要穿什么风衣,戴什么帽子的。

    郝连偃月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就是在等人。

    她等的人,是高飞。

    在安归王扮演的高飞还没有前往岭南之前,她就听焦恩佐说过了,说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相关部门很快就会针对她采取行动。

    那时候,郝连偃月是半信半疑,或者说她根本不信,她所认识的高飞,是个女人假扮的--原因很简单:如果高飞真是安归王假扮的,会和她那个啥,并给予她无比的充实?

    但那时候郝连偃月自然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她只是冷眼旁观,假装和焦恩佐等人合作,静候某些以为高飞是假的人出丑。

    不过,郝连偃月在参加高飞的婚礼时,刘小龙的不自然表现,还是引起了她的疑惑。

    后来,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影响。

    看到那个视频后,郝连偃月终于相信焦恩佐所说的那些话了。

    可就在郝连偃月彷徨(她不知道和她有了那层关系的高飞,到底是谁,只能确定那个人不是安归王,因为安归王是个女的)时,昨天高飞却又在三里屯闪亮登场,用实际行动让那些人闭上了嘴巴。

    高飞是女的,他已经死在了岭南,高家被迫找人装扮成他的样子来迎娶王晨,结果却被有心人拍下了视频,视频中的高飞不堪一击,但随后高飞在三里屯就让人见识到了他的强悍--这一连串的事情,让郝连偃月头昏脑胀,再也无法判断高飞是真是假。

    实际上不但是她,现在连恩佐哥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了,在高飞高调亮相的当晚,就灰溜溜的跑回了冀南。

    高飞,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究竟和哪一个高飞,共享我们俩人的秘密?

    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压在郝连偃月身上,使她喘不过气来,最终决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把他约出来亲自谈一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

    蜜月中的男女总是最浪漫的。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兴趣所至,都能见证到他们大秀恩爱。

    等王晨脚步踉跄的跑进浴室后,已经是八点半了。

    盛夏的八点半,刚黑天没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让人感觉舒服的时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么累,高先生终于良心发现了,收拾利索后亲自下厨,尽显他出色的烹调手段,煮了两碗鸡蛋面,就是挂面放上俩鸡蛋,盐还放多了。

    不过王妹妹却像是在吃国宴那样,一边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边赞叹‘此面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

    聪明的女子,绝不会嘲笑、打击丈夫的做饭手艺恶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赞叹,因为这样才能激发起他的自豪感,并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告奋勇经常下厨的。

    只要男人经常下厨,哪怕再笨的人,也会练出一手好厨艺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弃丈夫做的饭不好吃,那大老爷们儿肯定会咬牙切齿的说,以后再也不会做饭了,谁做谁就是孙子--只有傻女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王晨才不是蠢女人呢。

    “其实,我以前很会做饭的,真的,等有机会我再给你做。”

    高飞当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问以前做饭的手艺虽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厨师,可下碗面还是没问题的,之所以放多了盐,就是因为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点其头:“嗯,嗯,我知道你很会做饭,真的,无论你做什么饭,我都爱吃。”

    “我真的会做饭,唉,你怎么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别吃了,我请你去外面下馆子。”

    高飞无奈的叹了口气,夺过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语气说:“咱下次说瞎话时,能不能别拿着水杯一个劲的喝?”

    王晨睁大眼睛,满脸的无辜:“我说瞎话了吗?哦,你想去下馆子啊,好呀,去哪儿,我请客吧。”

    “好吧,你去换衣服。”

    高飞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样:“要我帮你换衣服吗?”

    “去,谁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脸儿一红,知道某人又在想什么,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楼梯。

    “貌似这种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在有了新欢后,就忘了旧爱了。”

    高飞叹了口气,走出了客厅。

    别墅院子里东边墙上有等,是光感应的,天一黑就会自动亮起。

    走下客厅台阶,高飞随意抬头看向铁栅栏那边时,却看到地上好像有个14开的本子之类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这的确是个本子,小学生做作业那样的写字本,封皮上只写了一句话:高飞,今晚不见不散,金阳路13公里处。

    本子上就这样一句话,点明了是留给高飞的,不过却没有对方的名字。

    从字体上也看不出什么,因为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写的。

    “金阳路13公里处?是谁约我去那儿?”

    高飞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来装进口袋,又把本子随手扔在了铁栅栏后的垃圾箱内。

    他刚和王晨约好去外面吃饭,就看到了这个本子。

    如果是平时,高飞完全可以对此置之不理。

    但现在不行,他得去。

正文_第1115章 被抛弃的棋子!

    高飞‘避世’半年之久,前天才回来内地。

    他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从留言中他能看出,他和这个人的关系应该很近。

    可却偏偏没有和他正面相对,而是采取了书面留言的方式。

    短短几秒钟内,高飞就想到了好几个人,比方白瓷等人,不过随后就否定了:这些人要想有事找他,不会选择他刚结婚后,毕竟知道他在度蜜月,有啥事可以等他回冀南后再说。

    高飞决定去金阳路那边看看,反正这个路段可以从导航上查到。

    可高飞刚答应王晨,要陪她去外面吃饭,这就要出去,相信王晨不放心他,肯定会要求同去的。

    就在高飞心里想着该怎么找个借口时,王晨急匆匆的走了出来:“高飞!”

    “怎么了?”

    高飞迎了过去:“你还没有换好衣服呢?”

    王晨一脸的抱歉:“看来今晚不能陪你去吃饭了。”

    “怎么了?”

    “陈爷爷家亲自给我打电话,让我自己去他那儿一趟。”

    王晨在说出‘自己’这个词时,有些不自然的躲开了高飞的眼神。

    高飞明白了:陈破天这是要单独找王晨聊聊,要搞清楚视频的事儿。

    很明显的,那段视频的曝光,已经让老陈家不满了。

    如果高飞真是别人假扮的,迎娶了王晨,暂且不管高家怎么样,老陈家肯定会很气愤的。

    可陈破天也是个聪明人,在视频曝光后,并没有急着找王晨了解什么,直到昨天高飞高调亮相,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什么后,他才给王晨打电话的。

    还特意点明了,让她自己去。

    所以王晨觉得很难堪,虽然理解陈老爷子的心情,但高先生毕竟是她的新婚丈夫啊,这样没面子的事儿,肯定会惹他不高兴了吧?

    王晨偷眼看向高飞,却发现他脸上并没有自己所担心的表情,反而很体贴的说:“别多想,我可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也理解陈老爷子此时的心情。你去吧,路上小心些,我自己去吃就可以了。”

    见高飞这样大度,王晨总算是放下心来,抱歉的笑笑:“别担心,陈爷爷派他的警卫来接我--另外,我今晚不回来了,得陪陪我妈,她明天就要回老家去了。”

    “好,理解!”

    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时,王晨凑过来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下,不等他回应,就咯咯笑着跑向了客厅那边。

    “唉,被爱情滋润的女人啊,真是幸福。”

    高飞满意的感慨了一下下,上了车子。

    --

    “你确定高飞就是他本人?”

    一家处在郊外的农舍前,身材消瘦的老人到背着双手,仰面看着西边灰蒙蒙的天际,说话的口气就像往常那样自然。

    可谢小雯却能听出一股冷漠,和陌生。

    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谢小雯低声回答:“现在,我已经百分百的确定,他就是高飞本人了。”

    老人没有回头,只是问:“那么,他也认出你是谁了?”

    谢小雯咬了下唇,却没有说什么。

    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唉,功亏一篑。”

    老人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谢小雯,淡淡的说:“你觉得,接下来高飞会做些什么?”

    谢小雯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老人替她说了:“首先,他会想到你是真正的内奸,然后想方设法的找到你,为叶心伤洗清冤屈。”

    原地缓缓走了两步,老人改变了话题:“小雯,你还记得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吗?”

    谢小雯的瞳孔,猛然一缩,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老人却像没看到那样,继续说:“在你三岁那年,我从监狱中救出了你的父亲,又把糟蹋你母亲的两个恶霸铲除,让你获得了新生。在你八岁那年,你父亲外出执行任务时,死在了国外,从此你成了孤儿。”

    老人来回的走动着,声音不疾不徐:“本来,那时候我只想尽一下该尽的义务,把你抚养成人后,再给你找个满意的工作,也算对得起你父亲了。可年仅八岁的你,却跪在我面前,苦苦哀求说要走一条不平凡的道路,为你父亲报仇,抗衡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那时候,你在我的再三哀求下,终于答应了下来。”

    谢小雯说话了,声音很低:“于是,从我八岁那年开始,你就刻意培训我,等我长大后,送我去了部队。”

    “不错。”

    老人点头回答:“那时候你虽然才八岁,可我从你眼里看出了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和满腔的仇恨。呵呵,八岁的女孩子,竟然懂得那么多,我真的很惊讶。所以才答应了你的要求,带你走上了这条路。”

    “我也没有辜负你的期望。”

    谢小雯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凭着我的刻苦训练,和出色表现,最终跻身华夏九龙王。在这些年中,我为组织暗中做了很多事。”

    “我承认,你凭借你九龙王的外衣,为组织立下了很多汗马功劳。”

    老人的语气里,多了一些遗憾:“所以,在孙天扬暴露跑去外蒙,和老实和尚联手时,我才会让你参与那次战斗……为了汉德勒森林之战,我不惜让你这张很重要的王牌,从此变成隐藏在暗中的死人。”

    谢小雯冷冷的说:“可惜的是,你没想到老实和尚他们不堪一击,上千人被高飞区区几个人就搞了个全军覆没。”

    “是,我承认,当时我很失望。”

    老人再次叹了口气:“唉,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不会派你去参与那次战斗。”

    谢小雯冷笑:“呵呵,但时间不会重来的--而且昨天,我也是遵照你的命令,在三里屯试图撕破高飞的假面具。”

    老人没有说话,再次转过身看着西边的夜空,动也不动,仿佛成了一尊雕像,融进了夜色内。

    谢小雯的右手,慢慢垂了下来:在她右脚脚腕处,有一把短匕。

    这把短匕她藏的很隐蔽,刚才来农舍时,曾经被人搜过身,拿走了她明面上的武器,却没有发现这把短匕。

    现在她距离老人只有四米之遥,依着她的本事,完全可以在最短的瞬间,一刀刺进他的后心!

    通过刚才的这番谈话,谢小雯很清楚的认识到,她已经被组织上抛弃了。

    老人并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好像她随时都可以离开,但谢小雯却很清楚,在农舍四周,至少隐藏着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高手。

    说不定,她驾驶来的车子下,也已经被安装了炸弹,只要一上车,就会轰的一声爆炸。

    今天,她再也没有活着离开这儿的可能,和希望。

    她是一枚被抛弃了的棋子。

    谢小雯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她很清楚这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她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她一旦被人抓到,就会牵扯出组织上更多的人。

    组织上为了保护更多的人,只能让她死,别无选择。

    谢小雯没以为老人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可是她却不甘心:如果不是老人草率的下达命令,昨天在三里屯时,她没必要亲自现身去试探高飞。

    那样就不会被高飞识破,也不会被廖无肆看穿,就不会死--想到廖无肆后,谢小雯终于有了丝欣慰:她终于在临死前,把她自己交给了她所爱着的男人。

    尽管那个地方是个臭不可闻的垃圾场,不是每个女孩子所幻想的花烛洞房。

    尽管她在离开时,一刀刺伤了廖无肆--可那一刀,绝不会对廖无肆造成太大的伤害,她只想给所爱的男人,留下一个她曾经来过这个世上的印痕。

    她能看出,当时在她出手后,廖无肆的眼神中,有了太多的不可思议,愤怒,和哀伤。

    她知道,廖无肆也许误会了她的意思。

    但这有什么呢?

    只要她自己知道就行,只要她能留给廖无肆一个永不消失的印记,这就足矣!

    把清白交给廖无肆后,谢小雯虽死无憾,也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恶,根本无法弥补,所以她现在心情格外的平静,手格外的稳。

    谢小雯望着老人的背影,手指慢慢的张开。

    但就这时候,她却猛地瞥到了一丝亮光。

    那一抹亮光眨眼就消失了,可谢小雯却能判断出,那是狙击步枪瞄准镜的反射灯光--暗中,早就有狙击步枪瞄准了她,只需她有一点点的异动,她的脑袋就会砰的一声,就像碎开来的西瓜。

    “你走吧,我不忍心看到你死在这儿,毕竟你是我抚养长大的。”

    这时候,老人淡淡的说话了,没有一点点的忧伤。

    “好--保重!”

    谢小雯知道她已经没有一点刺杀老人的机会,只能被动的离开,声音嘶哑的说了句保重,随即霍然转身,快步冲向了院门外。

    远郊,农舍,篱笆墙,周围是成片的玉米地。

    玉米地半人多高,风吹过时响起唰唰声。

    谢小雯开来的车子,就停在篱笆墙外的玉米地旁边。

    车子周围,没有一个人,就像方圆几公里都看不到一点灯光那样,唯有夜风在轻轻的呜咽。

    谢小雯飞一般的冲出篱笆院,冲到车前时,却没有上车,只是猛地加速,就像一颗炮弹那样,嗖的一声扑向了玉米地中!

    玉米地里的玉米足有半人多高,当下又是黑夜,只要她能逃进玉米地内,就算老人这边有再多的人,也别想抓到她。

    谢小雯毕竟是华夏九龙王之一,自身也有着相当恐怖的实力,越是复杂的环境下,她越能保持足够的杀伤力。

    谢小雯纵身跃起,夜色下就像一只夜鸟那样,横横的掠过轿车,扑向了玉米地。

    咻!

    就在谢小雯腾身跃起的瞬间,一道闪着幽蓝色,划破空气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了过来,钻进她的左肩。

    “嗨!”

    身子一震的谢小雯,刚发出一声闷哼,夜色中就出现了至少十几道幽蓝色的--幽灵。

    那是高速飞行的子弹,用秒速超过一千米的速度飞向了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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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620/ 第一时间欣赏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作者:风中的阳光(凯)所写的《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为转载作品,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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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介绍:
高飞身为法国外籍军团最出色的佣兵,情场屡受挫折后回到故乡,消沉两年后却在偶然机会被美女总裁聘为临时男友,从此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女人缘,伴随着一个惊天阴谋砸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之后,高飞身边美女和危险同在,敌人和兄弟共存——看他如何用双手,打造一个属于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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