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071章 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看到颜红来了时,沈银冰惊喜异常。
但在看到她嘴里忽然淌血,脸色死灰,双眸黯淡无光后,沈银冰又感到非常恐惧,恨不得马上离开她。
可在红姐说完这番话,转身就走时,沈银冰却忽然一下子明白,她不能让红姐就这样走了,因为她很清楚这个小女人把她当做了亲身女儿,无论做什么都是为她着想的。
不能让红姐走!
不知道颜红颜红到底要去哪儿的沈银冰,忽地放生喊着让她等等,她要根她一起走!
颜红轻飘飘前行的身子停下,转身嫣然一笑,那笑容在血污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恐怖,声音仿佛也生硬了起来:“呵呵,跟我走?小冰,那地方不是你能去的,不是。”
颜红低声说完,不等沈银冰再说什么,扭头继续向门外走去。
“红姐,等我,无论你去哪儿,我都跟着!”
沈银冰见劝不住红姐,心中大急,霍然站起身抬腿就要迈出浴缸:“红姐,等……”
沈银冰还没有把‘等我’的‘我’字说出来,眼前的颜红忽然悠忽不见,眼前一下子特别明亮起来,随即就看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光着屁屁的男人,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就站在浴室门口看着她,脸上,眼里,全是该狠狠抽三百巴掌的惊诧,和不解。
--
高飞心里想着事儿,推开了浴室的房门。
浴室内也亮着灯。
不等高飞回想起啥时候打开的灯,却看到有个人忽然从浴缸内站了起来,抬腿做出要跨出来的动作,嘴里嚷着什么。
这是个女人,身材一级棒的让人吃惊,皮肤就像刚剥了壳的鸡蛋,闪着健康的光泽……当然了,男人在看到这种身材一级棒的女人,而且还是从浴缸内站起来的女人时,肯定不会注意到她的皮肤有多好。
需要注意的地方太多了,尤其是她现在正抬起一根腿子时。
“啊,我的房间浴室内,啥时候来了个光屁屁的美女--哟,慢来,慢来,好像是熟人呀。沈银冰,竟然是沈银冰!”
高飞目光从沈总抬腿的姿势上看到她的脸后,才认出这个忽然出现在他房间内的人,竟然是他最想找到的女人之一,沈银冰。
接着,他就听到沈总发出了一声尖叫。
那尖叫声,足可以把电灯泡震碎,幸好浴室内不是灯泡,而是灯棍。
尖叫声中,沈银冰扑通一声的坐进了浴缸内,顺手拿起旁边的香皂,狠狠砸向了浴室门口,尖声骂道:“留氓,滚出去!”
“哦,哦,我、我滚,我这就滚出去!”
高先生也慌了,赶紧抬手打开飞过来的香皂,左手捂着下面最重要的部位,转身腾地跳出了浴室,关上了房门。
就像刚被大灰狼追杀到屋子里的小绵羊那样,高老板倚在浴室旁边的墙上,一手捂着下面,一手拍着心口,满脸都是心悸的样子:“我靠,她怎么会在里面,她是啥时候……”
说到这儿时,高飞忽然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最起码,门后的鞋架上,放着一双女士旅游鞋,旁边还挂着女人的衣服。
再向沙发那边看,案几上还放着女人用的小包。
房间的布局几乎完全符合高飞的印象,不过窗外的景色好像不一样。
高飞开的房间是五楼八号房,透过窗户就能看到下面的群山。
但在这儿向窗外看去,也能看到群山,却更能看到伐南县城的街道。
下面是灯火通明的街道。
瞬间,高飞就明白了过来:暂且不管沈银冰为什么会在这儿,是他走错房间了!
原来,沈银冰在回来开门时,正给叶心伤打电话,开门进来后随手关上了房门,却没有注意对方房门根本没有反锁上,就去洗澡了。
稍后回来的高飞,也是想着心事,甚至忘记拿磁卡开门了,直接就推开了房间,然后就去了浴室,看到了出浴的沈总。
搞清楚是自己走错房间后,高飞也来不及问沈银冰为什么会在这儿了,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闪身出门后抬头向门板上看去。
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阿拉伯数字:507。
这是507号房,高飞是508号房,两个房间是正对着的,高飞在想事时走错了房间。
“吓死我了,幸好没有外人。”
高飞再次拍了拍砰砰响的小心口,拿出磁卡正要回他自己房间去,想了想却又回到了507号房内,顺手把房门关上,反锁了。
既然他要找的人在这儿,就算被人误会是留氓又咋样?
总不能因为一次误会,就没脸见人了吧?
来到冰箱前拿出一瓶冷饮,大口大口的喝了半瓶后,高飞才镇定了下来,看着卧室房门纳闷的响:真奇了怪了,哥们此前见过无数漂亮女人的光屁屁,甚至面对莫邪征东、安归王时都能泰然自若,为什么在看到她的后,会这样紧张呢,好像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那样。
就在高飞为此而纳闷时,沈银冰已经匆匆擦干了身子,穿上了衣服。
在擦身子穿衣服时,沈银冰满脑子都是一个画面:光溜溜的她站在浴缸内,抬起一只脚作势要迈出来,某男就站在门口,双眼贼溜溜的看着她……她也看着他。
可能是因为眼睛出了毛病,她在看着他时,就像他看她的第一眼不是看她的脸而是看她下面那样,她也看到了他下面。
那玩意儿--想到这儿,沈银冰打了个冷颤:“混蛋,臭留氓,不知羞耻!怎么可以随便乱闯我的房间,还来看我洗澡!你以为我放不下你,你就可以这样吗?你以为我是那种让你看了就白看的女人吗?你已经不是我男朋友了,混蛋,懂否?”
恨恨的骂着,沈总穿好衣服后,才从镜子里发现:她是不住的骂某个欠抽男人,可她的眉梢眼角,为什么却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全是喜悦呢?
“我、我不会是特别喜欢被他看吧?”
沈银冰看着镜子里那个攸地面红耳赤的美女,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低声骂道:“沈银冰,你还要不要脸呀,你哪有这样贱……那个家伙去哪儿了?他也会害怕?嚯嚯!”
只要能看到高飞安然无恙,沈银冰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俩人接下来,会不会成为敌人啥的,她不想去多想,正所谓走一步看一步嘛,谁能想到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沈银冰还又担心高飞被她骂走后,再无地自容的跳楼自杀了--所以不敢再耽搁什么,对着镜子接连几个深呼吸后,让自己平静了下来,这才拉开浴室门走了出来。
她刚走出来,就看到坐在了沙发上喝冷饮的高飞了,心里登时松了口气:还好,这家伙还在,并没有走。
看到沈银冰出来后,高飞脸色尴尬的轻咳了一声,拿着饮料瓶子摆划了下:“那个啥,你洗完了?”
沈银冰小脸一红,冷哼道:“昂,洗完了。怎么,你还没看够,要不要我再脱了给你洗一遍看看?”
高飞讪笑道:“嘿嘿,那感情好啊。其实刚才我没有看清楚,刺的我眼疼……”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弯腰拿起脱鞋,狠狠砸了过来。
“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嘛,别动不动就发脾气好不好?”
高飞连忙躲开,狡辩道:“再说了,刚才你也看到我了不是,也不算吃亏啊。”
“闭嘴,臭留氓!”
想到刚才自己看到高飞那个啥,沈银冰羞愧的几乎要昏过去,连声尖叫:“臭留氓,你还说,还说,不许说!”
“好,好,我不说了,喜怒,喜怒,咱们有话好好说好吧?”
高飞连忙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状。
看在高某人认错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宽宏大量的沈总暂时放过了他,气呼呼的走到沙发前坐下,把沙发垫子抱在怀中,冷冷的说:“说吧,你是怎么到我房间里来的?”
“误会,误会,这纯属误会。”
高飞拿出自己房间的磁卡,摆了下说:“其实我也在这家酒店开了房间,就在你房间的对面,门牌号是508。刚才上楼时想事儿,没注意到走错了房间,再说你的房门也没关……”
高飞解释着,把磁卡扔了过去。
磁卡上面贴着一条胶带,上面写着508三个阿拉伯数字,和沈银冰的房卡一样子的。
沈银冰这才相信高飞是真走错了房间,故作不屑的把房卡随手扔在了地上,鼓着嘴巴问:“那你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我啊,是中午时分。”
“中午时分?”
沈银冰一愣,打量着高飞说:“我是午后来的,你比我来的还早?哎,问你,你是从哪儿出山的,我在争差那边等了你两天,为什么没有看到你。还有,廖无肆为什么会说红姐死了,又说你没有来,却又让我去问你……”
说到这儿时,沈银冰猛地想到了刚才做的那个梦。
现在她知道那是个梦了,梦到红姐回来了,只是她嘴里有血,脸色死灰,就是一个死人模样。
此时想到廖无肆曾经说红姐已经死了,还是他亲眼看到的话,沈银冰突地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她却没有注意到,在她说廖无肆告诉她,说红姐死了这些话时,高飞的脸色也变了。
沈银冰红本来红扑扑的脸蛋,此时变得惨白,站起身走到高飞身边,挨着他坐下,紧紧抓主了他双手,颤声问道:“高飞,你、你告诉我,红姐到底怎么?”
虽然已经隐隐知道了什么,不过高飞仍然保持着镇定,因为他能明确感觉到沈银冰骨子里的恐惧,反握着她的手稍微用力攥了下,沉声说:“红姐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
沈银冰一呆:“什么,你也不知道?那、那廖无肆为什么让我问你,还说了那么多奇怪的话?”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沈银冰的眼睛,认真的说:“因为,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正文_第1072章 你是个骄傲的女孩子!
因为,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当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本来就发呆的沈银冰,更呆了:“高飞,你说什么呢,什么你不是我以为的那个高飞,我、我怎么听不懂呢?”
“别着急,你先听我慢慢说。”
高飞起身,给她从冰箱内拿了瓶矿泉水,递给了她。
沈银冰接过瓶子,深吸了口气看着高飞,镇定了不少:“你的意思是说,你根本不是高飞,你只是长的和他一模一样……啊!那你刚才,刚才你看了我!”
沈银冰说着,神情激动了起来,就要站起身却被高飞按住了肩膀。
沈总满脸的警惕,和莫名的恐惧:“你、你松开我,要不然我可要喊人了!”
“你喊个屁啊,我就是高飞,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高飞!”
高飞有些烦躁,粗声吼了一嗓子:“沈银冰,你能不能先听我说完?”
沈银冰被吓的一哆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好,好,你说--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唉。”
高飞颓然长叹一声,松开了沈银冰,拿起冷饮一口气喝完,想了想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起点:“今年春节前后,你是不是听到我死了的消息,死在了俄罗斯,而且这个消息还是俄罗斯某个大人物证明了的?”
沈银冰点头:“是,我还看过你出事时的监控视频。”
“嗯,咱们就从那时候开始说起吧。”
高飞放下冷饮瓶子,看着她说:“其实,当时我没有死,不过距离死不远了,如果没有那个人救了我的话。”
高飞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把她在俄罗斯军事研究所门口受伤,被人救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养伤,直到前几天才伤愈出世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因为牵扯到莫邪征东和地下楼兰,高飞不想让沈银冰知道太多,所以干脆用一个‘世外高人’所代替了。
听完后,沈银冰满脸的不信:“什么,你、你是说,你从去年腊月间开始,你就一直在别处养伤,从没有出来过?”
高飞点头:“是的,我是前几天才出来的。”
“不可能,你在骗人!”
沈银冰向后一缩身子,眼神里带着愤怒:“今年正月里时,我亲眼看到你去了冀南,把你的股份抽走送给了秦紫阳,还……”
高飞打断了沈银冰的话:“那个从正月里出现的高飞,不是我本人。”
“他不是你本人?”
沈银冰呆了片刻,忽然哈得一声笑:“哈,高飞,咱别逗了好不好?你竟然说那个人不是你!哼,就算你烧成灰,我也不会看错你的,你竟然说不是你!”
高飞没有和沈银冰辩驳什么,只是说出了真相:“那个在正月里就以我的形象而出现的人,是安归教的教主安归王所假扮的。”
“什么,安归教的安归王,会假扮你,并且和你没有丝毫不同?”
沈银冰更加愤怒:“高飞,你以为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吗?安归王能变成你,你以为安归王是那个能七十二变的孙猴子吗?”
高飞淡淡的说:“如果只是变人的话,安归王真能千变万化,随便就能变成她相变的任何一个人。我知道你不信,其实我也不信,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根本不给沈银冰说话的机会,高飞接着又说:“假如不是她假扮我露出了马脚,廖无肆他们怎么会千里迢迢跑来岭南暗杀她?沈银冰,我相信,你忽然跑来这边,就是听到了某些对我不利的消息,对不对?”
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猛地明白了。
在来岭南的路上,根据颜红昏迷时说出的话,以及叶心伤给铁屠、白蓉打电话没有回应等特殊情况而推断,沈银冰推断出这是个针对高飞的圈套,目的就是要暗杀他。
还有就是,廖无肆在和叶心伤拼命过后,曾经说颜红有没有死得去问高飞,而高飞实际上没来岭南--当时她和叶心伤都不明白,廖无肆为什么要这样说。
现在她好像明白了:真正的高飞没有来岭南,廖无肆等人设计暗杀的高飞,就是个假扮的,要不然依着高飞的背景,廖无肆他们根本不可能接到这个任务。
为了让沈银冰相信自己,高飞又把梁娇娇告诉他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医院问梁娇娇,她都知道这些事,并和安归王假扮的高飞,同生共死过。”
高飞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沈银冰要是还不明白的话,那她就太笨了。
“原来,这半年来我所见到的高飞,只是安归王所变得,真、真是不可思议。”
沈银冰看着高飞,喃喃的说到这儿时,脸色忽然一遍,嘎声说:“这样说来的话,红姐她已经、已经死--死了!?”
高飞脸上也露出痛苦之色,狠狠闭了下眼,才说:“如果这个消息是廖无肆告诉你的话,那么肯定性会是百分之九十。”
想到自己很久已经没有把颜红放在心上了,那个小女人却为了她跑来岭南死了,高飞心中就愧疚异常,觉得自己特别没良心,以前为什么在不知不觉间忽略了她?
除了高飞之外,被沈银冰视为亲人的,唯有父亲苏北山,海伯和颜红了。
在苏北山、海伯相继被杀后,沈银冰就特别看重颜红,因为她能感受到红姐对她那犹如母亲对女儿般的呵护,哪怕红姐被组织上控制后。
可是现在,连红姐都可能死了--这个结果,是沈银冰无法接受的,呆愣半晌猛地尖声叫道:“不可能,不可能,红姐不会死的,不会!”
她的话音未落,门忽然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忽然从门外传来:“颜红死了,这是真的。”
“谁?”
沈银冰怵然一惊,本能的靠向了高飞。
高飞则站起身向前斜跨一步,挡在了她面前,不过当看到走进客房的那个人后,警惕神色自眼里消失了,轻松了口气:“你来了。”
进来的这个女人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宽松的黑色衣服,淡金色的柔顺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单看身材以及站在那儿后隐隐散出的高贵气质,真能让人为之倾倒。
不过她的相貌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脸色灰白,薄唇鹰钩鼻子还没有眉毛,就像一个纸人那样,让人看了特别的不舒服。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侧脸问道:“你、你们认识?”
“嗯,她就是……”
高飞点了点头,犹豫了下说:“她就是在我受伤后,救走我的那个人。”
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自然是楼兰王莫邪征东了。
高飞本把她的来历告诉沈银冰的,不过话到嘴边却又改变了主意,现在他委实没有心情,跟沈银冰说莫邪征东的事儿。
“哦,那、那你请坐吧。”
沈银冰抬手拢了下垂到眼前的发丝,从高飞背后闪出,看着莫邪征东问道:“你想喝点什么?”
“白开水就可以了。”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了句,走到高飞对面的沙发前坐了下来,坦然处之的等着沈银冰去给她倒水。
莫邪征东身为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早就适应了被太监们侍奉,在说出自己要喝开水时,丝毫没有说自己去倒的觉悟。
看到她大刺刺的坐在那儿等着自己给她倒水,沈银冰愣了下,这才走到饮水机前,用纸杯给她接了杯水。
莫邪征东是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被人伺候早就成了习惯不假,可沈银冰也不是那种伺候人的主呀,尤其是现在,可是堂堂大集团的总裁,啥时候奴颜婢膝的伺候过人?
不过看在莫邪征东知道红姐消息,又是救了高飞的面子上,沈总还是把这丝不快压在了心底,给她端来了一杯水。
莫邪征东连客气话也没说一句,接过来吹了一下,直接一口喝干了。
她在丛林中转悠的这两天,还真没有喝过水,尽管热带雨林中不缺少水,到处都是小溪,可女王殿下是什么身份?
只要不威胁到生存,宁可干着也不会喝那种水的。
“这人真奇怪,这么热的水不怕烫坏了嘴巴?”
看到莫邪征东就像喝凉水那样,把一杯滚烫的热水喝下,却啥事也没有后,沈银冰感觉很惊诧。
就在沈总感觉惊诧时,莫邪征东把纸杯放在了案几上,淡淡的说:“再来一杯吧。”
“啊?”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黛眉微微皱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坐在那儿没有动,心想:嚯嚯,看在你知道红姐的消息,救过高飞的份上,我才给你倒水的,你还得寸进尺,真把我当丫鬟使唤了啊?
看出沈银冰不高兴,莫邪征东又在那儿稳坐等着喝水后,高飞只好拿起纸杯,走过去接了一杯水。
看到高飞接水后,莫邪征东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有些过份了,看着沈银冰,双眸里闪过一抹不以为然的笑意:“其实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一些。就像你想从我这儿得到颜红的消息,那么你替我接两杯水可能是最低的代价了。不过你却仍然不满意,看来你的确是个骄傲的女子。”
沈银冰也觉得自己不该在这种小事上计较这些,只是既然已经做出这种态度了,要是再解释什么未免就落了下乘,冷然回答:“我不觉得一个女孩子骄傲有什么错。”
“嗯,是没有错,最起码你有骄傲的本钱。”
莫邪征东端起水杯,再次喝酒似的一饮而尽后,直接步入了话题:“颜红死了,我埋葬了她。”
刚坐下的高飞,嘴角猛地抽了一下,脸上浮上一抹痛苦之色。
沈银冰却在呆了片刻后,抬手捂住了嘴巴,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她死的很安静,可以说是一种解脱,所以你们没必要为她的死,而感到伤心。”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当一个人能正视死亡时,也说明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了留恋。”
正文_第1073章 你会选择谁?
正如莫邪征东所说的这样,颜红在被那个少尉暗算后,到死表现的都很镇定,从容,没有一丝恐惧,有得只是一点点的不舍。
她把死当做了一种解脱。
也许,红姐早就想离开这个世界了:她没有在意她的人,受组织上的控制,更是在对忘忧粉上瘾后,学会了以自残而从中获取满足。
当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得不到男人的爱情滋润,无法向世人展露她傲人的美丽(专指红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穿短裙啥的了),被人当做傀儡控制着,那她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活着也只能说是活着,而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颜红也许早就想死了,只是却没有鼓起自杀的勇气,毕竟她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很难接受各种死亡的方式,以及死后让人恐怖的样子。
这个爱美的小女人,最担心的就是怕别人看到她的丑陋。
只是当那个少尉一刺刺穿她身子,生命随着血液的淌出而消失时,她才霍然清醒:原来死亡根本不可怕,只是稍微疼一下,就像她的第一次那样,然后就会彻底平静下来。
红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看穿了死亡,所以才能做到在死亡面前坦然处之,只有一点舍不得,舍不得在她生命中某段最开心的时刻。
红姐舍不得的那一段最开心的时刻,无疑就是刚认识高飞的那段日子。
那时候,她是高飞女朋友的后妈(其实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还不是男女朋友,只是雇佣关系,所以谈不上什么乱不乱的),却和他有了那种龌龊的关系,刺激还甜蜜。
“她是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的,在死之前也知道她所救的高飞,并不是真的高飞。但她不在乎,因为无论高飞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做到了她一直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情,这辈子可以说是没有遗憾了。”
莫邪征东把颜红之死的全过程说完时,沈银冰已经哭倒在了高飞的怀中。
高飞紧紧揽着她的肩头,神色木然的盯着案几,眼里却跳跃着仇恨的火焰。
莫邪征东没有说出颜红临死前,所说的所有话(专指她承认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因为她不想那个可怜的小女人,在死后还要受到沈银冰的谴责,让高飞陷于难堪之中。
其实颜红并没有做错什么,她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小女人,奉命嫁给苏北山后,就一直在守活寡,和被重金扮演后女男朋友角色的高飞发生关系,这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不过事情虽然可以这样做,但却不能说出来,尤其是在她死后。
莫邪征东自己去饮水机面前接了杯水,转身看着高飞俩人:“如果你们想把她接回内地去,我可以带你们找到埋葬她的那个山洞。”
莫邪征东在说颜红之死的前后过程时,一直没有提到上官风铃。
那是安归王的母亲,和高飞有着说不清的关系,就算要说,也只能对高飞一个人说。
高飞拿过案几下的抽纸,递给了沈银冰,低声问道:“你想怎么做?”
沈银冰是颜红的后女,她的后事自然得由沈银冰说了算。
沈银冰用抽纸擦了擦眼睛,轻吸了下鼻子,红肿的眼睛看着抽纸盒愣了很久,才嗓音沙哑的说:“红姐既然走的很安心,那么就让她留在丛林中吧,她在天之灵肯定会同意的。”
沈银冰的父母先后去世,但他们好像都没有入土为安。
假如老苏夫妻俩能像普通夫妻那样,死后同穴,那么沈银冰肯定会把颜红带回内地,把她和父母合葬。
可现在老苏夫妻的尸体都不知道在哪儿,把颜红带回内地,和留她在这儿,还有什么区别吗?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嗯,这边青山绿水,一年四季常青的,说起来算是个风水极佳的好地方,能够留在这儿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沈银冰再次擦了下眼睛后,忽然站起身给莫邪征东,深深弯腰鞠了一躬:“谢谢你。”
她这是在谢谢莫邪征东,能够帮她安葬颜红。
莫邪征东坦然受了沈银冰这一礼,对高飞说:“高飞,我有些话要单独对你说。”
“那就去我的房间吧。”
高飞能猜出,莫邪征东要和他说安归王的事了,看了沈银冰一眼,起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高飞开门走出507号房时,一个人恰好从电梯内走了出来,是个光头。
叶心伤。
在外面转悠到深夜的叶心伤,也打探到了一些边角消息,在乘坐电梯上来时还琢磨,是不是该和沈银冰说说呢,没想到去看到有人从她房间走了出来。
叶心伤先是一愣,随即激动了起来:“啊,高飞,你回来了!”
“你是?”
高飞却从没有见过叶心伤当前的形象,一时间没有想到他是谁,但随后就从他的声音中听出来了:“心伤,你是心伤!”
“废话,我当然是叶心伤了,嘿!”
叶心伤在乍见高飞安然无恙,开心之下并没有察觉到高飞瞬间的呆愣,快步走过来抬手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随即张开手狠狠抱了他一下,呵呵笑道:“嘿嘿,能看到你活蹦乱跳的,必须的好好喝几杯--咦,这位是?”
叶心伤看到了随后走出房间的莫邪征东。
“心伤,这是我、我的一个朋友,我们有点事要谈,等会儿我再和你说。”
高飞不便把莫邪征东介绍给叶心伤,但却为能在这儿看到他而开心,还有感动。
叶心伤自己一屁股的麻烦,却能在第一时间为了他赶来岭南,这才是兄弟。
真正的兄弟,也许不会经常在一起喝酒,泡马子,在你得意时他可能很久都没有消息,不过在你失意,受到某种挫折时,他肯定会及时出现在你面前,拿出所有能帮你的东西,然后搂着你的肩膀说,要和你比撒尿谁会尿的更远些。
叶心伤也没有多想,用力点头:“好,那我等你!”
“叶心伤,你先来我房间,我有话和你说。”
眼睛红肿的沈银冰,跟在莫邪征东后面出现在了门口。
看出沈银冰神色不对劲后,叶心伤终于意识到哪儿不对劲了,慢慢点了点头。
轻轻砸了叶心伤肩膀一拳,高飞拿出磁卡,打开了自己的客房。
关上客房门后,莫邪征东抬手就把脸上的面具撕了下来,随手扔在了沙发上,双手搓着白玉般的面颊,喃喃的抱怨道:“戴着这种东西,真是难受死了。”
莫邪征东在俄罗斯时,曾经告诉高飞,说她除了戴她的青铜面具之外,从来都不会易容化妆,更不屑戴这种难受的皮制面具。
不过自从高飞给她也用姜汁化妆,她宁可冒着皮肤过敏也想享受高飞的‘服务’后,就不再那样固执了,这次来岭南特意戴上了一张皮制面具。
男人总是能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一个女人,前提是这个女人甘心被他所改变。
“这儿有上好的茉莉花茶,我给你泡一杯,你去洗洗脸吧。”
“昂,别太浓了。”
莫邪征东答应了声,走进了洗手间内。
等她再出来时,屋子里已经飘荡起了茉莉花的茶香。
等她坐下后,高飞把茶杯推到了她面前。
端起茶杯,轻轻吹了下上面漂浮着的茶叶,莫邪征东细细抿了一口,这才看着高飞:“在我说这些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看着袅袅腾起的青烟:“你说,只要我能回答的,我就不会隐瞒你。”
莫邪征东很直接了当的问道:“你爱安归王吗?”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接着问:“如果,如果让你在我,和安归王沈银冰三人中间,必须选择一个人做为妻子的话,你会选择谁?”
高飞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是楼兰王,怎么会像所有女孩子那样,问这种幼稚的问题?”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因为我也是女人,我也喜欢上了你,更知道你是那种特花心的男人,所以才会问这个幼稚的问题。你不用问为什么,只需回答就是了。”
高飞摇头:“我回答不出。”
“为什么回答不出?”
莫邪征东皱眉:“是你都爱,还是都不爱?”
高飞吸了口烟,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你,和安归王,都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特别强势的女人。而且按照你所说的那样,你和她都不属于人道,一个是修罗,一个是魔道,我只是个凡夫俗子,真没有把握驾驭你们之间任何一个人。”
莫邪征东的眉头舒展开来,语气却冷了许多:“哦,我明白了,你选择沈银冰。”
高飞倒是没有否认,坦然道:“还是根据你的说法,沈银冰好像也不完全是人道,她介于半人半修罗,不过她终究更像正常人。我和她在一起时,会感到特别轻松。和你,嗯,怎么说呢,真要是结为夫妻,也可能是那种相敬如宾的吧?”
相敬如宾,是指夫妻间互相敬重,就像与宾客相处一样。
这在古代是很值得提倡的一种夫妻感情,不过两口子要是整天像与宾客相处那样客气,就好像太死板无趣了些。
晚上,丈夫说:“娘子,咱们早早歇息了吧?娘子,我给你宽衣吧?娘子,我是上面好呢,还是在下面好?娘子,力气大了吧?”
娘子说:“夫君,谢谢你给奴家宽衣,谢谢你在奴家下面,不要对奴家手下留情……”
如果夫妻间真是这样,那也太没意思了。
真正的夫妻之间关系,其实就该像网络上流传的那样,媳妇手指头一勾:“来,小子,还不速速宽衣,伺候哀家?”
男人就会说:“遵懿旨,朕观前方那个黑洞洞,定是那贼人的巢穴,待朕杀上前去,把它杀个干干净净!”
这才是真正的夫妻生活,轻松随意不正经,却在粗俗中透着幸福。
正文_第1074章 无法接受的现实!
高飞能感觉得到,现在莫邪征东对他真有了感情,不再像当初那样,只当做一个反抗命运的道具,尤其是俩人在冰窟内共患难过之后。
但有些人,与生俱来就是高高在上的,就像莫邪征东,从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她是一国之君,担负着十数万臣民能否安居乐业的重担。
所以她从小,就得学着像个女王那样的生活,面对任何人,任何事情都得泰然处之,尽显她的女王风范。
她这个女王殿下的女王风范,已经完全定型,就算在冰窟中受难时,都仍然保持着她该有的幽雅。这辈子都无法改变。
当然了,有时候莫邪征东也会让高飞感觉到她是女人的魅力,做出一副小荡漾--可那时候她做出那副样子,只是无聊时调细高先生而已。
等她真正开始考虑接纳高飞后,却不会再那样随便了。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暂且不管什么人道、修罗道的,假如她和高飞走到一起,差不多会相敬如宾的,那却是高飞最反感的。
把烟头扔在案几上,高飞说:“有些习惯,就算你想改也改不了的,对?而我呢,恰恰也是一个不习惯改掉惯有习惯的人,所以假如我们走到一起,都会为适应对方而感到累。”
莫邪征东沉默,很久之后才缓缓点头:“不错,你说的很对--你和沈银冰在一起,真的会感到很轻松?”
“和她在一起时,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本不用考虑所作所为合适不合适,就算是惹她生气了,俩人吵一架也会很快重归于好的。”
高飞看着莫邪征东,认真的说:“所以说,如果真让我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她。不过,假如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我会不遗余力。”
“嗯,可以理解。”
莫邪征东笑了笑,笑容很苦,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水:“那么,安归王呢?假如让你和她在一起,你又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说不出。”
高飞摇了摇头:“我真的说不出,因为我好像从没有看清楚这个女人,哪怕我和她的关系,比和你和沈银冰还要更进一步,我却始终看不清她。”
“你的确看不清她,以后也没机会再看清她了。”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道。
正要端茶杯的高飞,手上动作一僵,嘎声问道:“她--出事了?”
莫邪征东的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死亡。
莫邪征东摇头:“她虽然遭到了别人的暗算,差点高烧而死,但却没有死。”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端起茶杯捧在手中问道:“那她现在怎么样了?又去哪儿了?”
莫邪征东抬头看着黑漆漆的窗外。
窗外很远的夜空中,掠过一道闪电,很快就不见了。
位于亚热带地区的岭南,晚上的天气总是变幻莫测,刚才也许还明月当空,下一刻说不定就会大雨倾盆,不过伐南县这边今晚没有下雨,大街上的游人,随着夜色加深,变得稀少了很多。
在莫邪征东对着窗外发呆时,高飞没有急着追问她。
他能从莫邪征东不断跳动的眉梢看出,她好像在做着某个选择。
她看着窗外愣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高飞知道,她已经拿定了主意。
莫邪征东放下茶杯,认真的说:“我曾经亲口答应她,说不和你说出某些事的,不过我考虑再三,也许是我的自私心的在作祟,所以我要说出来。”
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好奇的。
从她这句话中,高飞能察觉出安归王有隐瞒着他的什么秘密,曾经嘱咐莫邪征东不要说出来。
安归王有什么瞒着他?
高飞很感兴趣,竖起了耳朵:“你说,我在听。”
虽然已经下决心要说出那些事,可莫邪征东在开口之前还是犹豫了会,才说:“安归王的本名叫果果,陈果果。”
“陈果果?这是她的名字?”
听到这个带有‘奶腥气息’的名字后,高飞觉得有些好笑,觉得这很幼稚的名字,实在无法和作风狠辣,杀人如麻,有时候却又方荡异常的安归王相提并论。
在高飞看来,安归王的名字,就该像楼兰王叫‘莫邪征东’这样,霸气、强硬,带有滔天壮志的气息才对。
怎么可能叫果果呢?
果果,这名字好萌哦,也很可笑,放在安归王的头上。
“是,这是她的名字。”
莫邪征东接着说:“她有个母亲,是个年龄很大的老太婆,看起来像她的奶奶。”
任何人都有母亲,就像安归王所说的那样,她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要不是莫邪征东在说出这句话时,一脸的郑重,甚至还有几分尊敬,高飞说不定会嗤笑出声,随意点点头刚要说什么,忽然想到了兔子和他说起过的那些事。
兔子曾经告诉高飞,说他在离开群山后,先是看到了高飞,随后又遇到了个老太婆。
那个老太婆年龄很大,可是却没有一点老人家理当呵护晚辈的觉悟,问路时兔子一个回答不及时,就拿大耳光抽了过来,让人老伤心了。
高飞恍然大悟:“哦,原来那个紧跟着安归王进山的老、老妇人,就是她的母亲。”
“她母亲是上一代的安归王,已经死了。”
莫邪征东接着说。
“上一代的安归王,死了?”
高飞一呆。
在他的印象中,安归王可是个仅次于莫邪征东的无敌的存在。
安归王的母亲既然是上一代的安归王,身手肯定也牛到不行,正所谓姜是老的辣不是?
但这样一个厉害的牛人,却死在了这片雨林中,这让高飞很奇怪。
“嗯,死了。”
莫邪征东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是为了救安归王脱险而死的,力竭而死,死的很惨烈。她死时,我虽然没有在场,不过从她的尸体上,我就能看得出--其实她在死之前,就受了很重的内伤,就算没有来这边,也不会活多久了。”
莫邪征东精通医术,在收敛上官风铃的遗体时,就从她嘴角凝固的血丝中,看出她的心脉早就在几天前受损了,却不是因为打斗造成的。
所以她才断定,上官风铃在来到争差这边之前,就已经受了致命内伤了。
不过,她却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安归王,而是告诉了高飞。
安归王有没有母亲,母亲是谁,是怎么死的这些事,说实话,高飞并不是太关心,毕竟他不认识那个老妇人,对她为救安归王而死也没什么太多的震撼。
因为他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时,也同样以父亲的身份,把生死抛之度外的去救小凯撒--孩子遭到致命威胁时,父母为孩子不是生死无论付出任何惨重的代价,这都是义务和责任,正如孩子就该赡养他们的父母那样。
高飞只关心,莫邪征东刚才为什么会说,他再也见不到安归王了。
也许,他不一定非得见到安归王,却必须得知道这是为什么。
莫邪征东并没有让高飞等太久,就说出了原因:“安归王临走之前曾经告诉我说,她会找家寺庙出家,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再也不会见你。”
“什么,安归王要出家?”
高飞很奇怪,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
在高飞看来,他所认识的安归王,不管是以什么形象面世,不管遇到了什么挫折,哪怕是真爱上了高飞,可也不会因此而卸下她肩膀上的重担。
因为她是安归王,有着光复楼兰的重大使命。
两千年来,历代楼兰王都为了这个目标,不屈不挠的奋斗着,不择手段。
可是当代安归王,却放下了这些,要出家陪伴青灯古佛去了,高飞能不感到奇怪吗?
出家,尤其是女人出家,往往都是被臭男人伤碎了心,觉得红尘了无生趣,这才会走那一步。
高飞伤透了安归王的心?
也许高飞用梁娇娇做饵、利用陈果果的假扮高飞必须得为高飞女人负责的弱点,让她感受到了豪门无情,可这也不是她被伤心的理由啊,更算不上是对她的沉重打击,那怎么会走上出家这条路呢?
“是,她就是要出家。”
莫邪征东身子微微向后仰起,看着高飞淡淡的说:“因为,你深深的伤害了她。”
高飞满头的雾水:“啥?我深深伤害了她?靠,我怎么个伤害她了?是她伤害了我好不好?当初在俄罗斯时,如果不是她贪心不改,我会被迫在地下楼兰呆那么久?真是莫名其妙,从哪儿说起,是我伤害了她?”
莫邪征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心有不甘的高先生,变成了一尊雕像:“因为她是你的小表姨,你们之间发生了那种关系,在你们的世界上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石像般的愣了很久,高飞才眨巴了下眼睛,抬手扑拉了下耳朵‘活转’了过来:“莫邪征东,你刚才说、说什么?”
莫邪征东说了这么多,的确有些渴了,一口把凉透了的茶叶喝干,才说:“我刚才说,安归王是你的小表姨,你高飞呢,是她的表外甥。她的母亲,就是上一代安归王上官风铃的丈夫,有个姐姐嫁到了冀南方家,生了个女儿,取名叫做方小艇。”
莫邪征东从没有这样耐心的给人解释过什么,尤其是态度很认真:“所以呢,方小艇是陈果果姑姑家的女儿,陈果果是方小艇舅舅的女儿,她们两个是姑表亲,很亲近的血缘关系。后来方小艇又有了个儿子,那个儿子就是你,高飞。”
高飞的眼神里,慢慢浮上了恐惧的神色。
莫邪征东开始后悔说出他和安归王的关系了,不过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那就索性说个透彻:“所以按照辈分来说,你得喊陈果果一个小表姨。可是,你却和你的小表姨有了、有了那层……”
“胡说!”
高飞忽然大吼一声,拿起茶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正文_第1075章 六月初九是个好日子!
高飞从小就以为自己是个爹不要,娘不疼的孤儿。
从小到26岁之前,所受的磨难多不胜数。
过多的磨难和挫折,使他的神经异常的坚韧,让他以为就算是天塌下来,只要他不死,就能熬过去。
可是莫邪征东所告诉他的这些,却把他引以为傲的坚韧,狠狠砸碎了。
安归王,哦,不,就是那个邪恶的,兴风作浪的,和他有了非常关系的陈果果,竟然是他的小表姨!
陈果果的父亲,和高飞的姥姥,原来是姐弟俩人。
他却和他的小表姨,发生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
虽说认真的算起来,根据男人基因才算正统的说法,俩人关系可能除了五服,这要是放在封建社会,压根就不算个屁的事儿。
更何况,高飞面前还坐着个爹妈都可能是兄妹的莫邪征东,衬托的他和陈果果的关系,仿佛更加遥不可及。
可高飞却不想以封建社会常见的婚姻,和莫邪征东来作比较,他是真的无法接受,安归王竟然和他有这层混帐关系的现实。
在高飞看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是一头畜生。
唯有畜生,才不管什么血缘关系,只要有机会把姐姐妹妹,大婶侄女的拉过来就干……他不是畜生,所以无法接受和陈果果的关系,不等莫邪征东说完,就狠狠把杯子砸在了地上。
杯子粉碎,炸响后却是死一般的寂静,如果不算高飞那沉重的呼吸声。
就像一头拉着满大车大粪的老牛,高飞伸着脖子瞪着眼,眼珠子发红,凶狠的瞪着莫邪征东,雄膛剧烈起伏着,咬着牙的嘶声说道:“你,胡说!”
莫邪征东很少被人这样吼,尤其是在她没有做错什么时。
好看的两道眉毛,紧紧皱在了一起,眼眸中也全是不满之色,抬手正要拍桌子时,却又慢慢缩了回来,仰天轻轻一声叹息:“唉,我没有胡说,因为这些话都是安归王告诉我的。”
低头看着地上那个碎了杯子,莫邪征东继续说:“安归王临走前嘱咐我,不要把这些告诉你。本来我也答应了她的,不会告诉你。不过,刚才你说你和我在一起不会感到轻松时,让我意识到,你和她在一起,也胜过和我在一起。”
“我吃醋了,我承认,我吃她的醋了。”
莫邪征东没有隐瞒自己心里的想法,淡淡的说:“女人在吃醋时,就是自私心最为强烈的时侯,为了让你彻底断了对她的念想,所以我才说出了这些。当然了,我不会因为食言,背弃了对她的承诺就会心怀内疚,因为假如让时间重新来过,我仍然会这样说的。”
“不可能,不可能是这样,我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会有这层亲戚关系?你也和我说起过,你说你是修罗道,安归王是魔道,可我却是凡夫俗子。我们三个人,属于完全不同的三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所牵扯呢?”
高飞喃喃的说着,忽然一步跨到莫邪征东面前,紧紧攥着她的双手,眼里带有了哀求的神色:“东儿,你快点告诉我,说你刚才这些话,都是骗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从此之后远离安归王。你说,说呀你!”
高飞从没有哀求过人,在他看来,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打落牙齿和血吞,宁可付出代价也不要求谁,更何况去求一个女人。
但现在他却开始求人了,求个女人。
高飞的心彻底乱了,他无法接受安归王陈果果会是他小表姨的现实,只希望莫邪征东是为了让他远离安归王,才骗他的。
“唉,我有必要骗你吗?”
看到高飞这样惶恐不安后,莫邪征东才后悔实在不该说出这件事来。
高飞颓然的低下了头,慢慢坐回到了沙发上,随即就是久久的沉默。
“高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莫邪征东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沉默了:“其实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糟糕,毕竟你们只是表亲关系,此前压根谁也不知道,所以才……”
“不用再说了。”
高飞摆了摆手,再抬起头来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仿佛他根本不在意这件事那样:“我心里都明白,也知道该怎么做。”
经过短暂的慌乱后,高飞终于恢复了冷静: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再也无法更改的可能。
如果哀求啊,慌乱啥的能改变什么,那世间也不会有那么多无奈了。
希望既然发生的事情改变,这只是人的一个幻想,最重要的还是得去面对这种现实才对。
高飞本身就是性格豁达的人,一旦从慌乱中冷静下来,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莫邪征东看他冷静后,倒是有些不放心了:“你、你真想开了?”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自杀?还是像她那样,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出家,就此一生拉倒?”
高飞重新点上一颗烟,镇定的样子,让莫邪征东都感到有些心悸,嘴巴动了动,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行了,所有的事情我基本都搞清楚了,明天就会返回京华。”
高飞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西北方向,好像梦呓似的说:“不管遇到了什么挫折,所有需要我去但当的事情,还是会如约而来的。明天,是我的大喜之日了,六月初九,真是个好日子。”
--
六月初九,阳历的7月24号,忌破土,上梁,求神拜祭,宜嫁娶,远行,求医。
这一天京华的空气质量非常好,天空都带有了少见的湛蓝色,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徐徐的南风吹过大街小巷,吹动了柳梢,荡起一阵阵的凉意。
单凭盛夏期间,能有这样一个清朗却凉爽的天气,就是个好日子。
高飞和王晨的婚礼酒筵,与高老爷子的寿辰酒筵一起,安排在了东门饭店。
东门饭店,与那些什么‘香格里拉、维纳斯’名字的酒店相比,显得土气了很多,酒店门口更没有身穿开叉到腿根的旗袍的礼仪小姐,平时停车场内更是看不到一辆类似于劳斯莱斯、卡宴、玛莎拉蒂此类的豪车,大部分都是奥迪,或者是外表土气的红旗等国产车。
不过很多有档次的人却知道,那些开着豪车,左拥右抱挥金如土的阔少们,就算拿出再多的钱,也休想预定东门饭店三楼以上的包厢。
世上有很多事,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也有很多东西,不是有钱就能得到的。
东门饭店,在京城人心目中,那是一个神秘的存在,据说在一楼大厅打扫卫生的小弟,他父亲就是南方一个县级市的常务副。
常务副的公子,却甘心来这儿当一个清洁工--这样的饭店,就像一辆挂着特殊牌照的红旗轿车,一旦上路后,任何牛比拉洪的豪车都得乖乖的靠边。
无关权贵,只是身份的象征。
东门饭店很低调,一惯的低调甚至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但今天它却陡然焕发了青春,从天刚蒙蒙亮开始,路过这边的市民们就发现,酒店门口竖起了一个很大的拱形门,也有很多大气球升上天空,垂下的长长条幅上书一行大字:恭贺高飞、王晨新婚大喜!
东门饭店从开业起,不管有什么人来这儿,邀请什么客人,都没有这样招摇过,今天1却一反常态,变得嚣张了起来。
那个犹如东门饭店一样,低调的几乎让人忘记了的高老爷子,用这种方式来向世人宣告,他是多么在意他的孙子。
当然了,也是在向他的孙子表示歉意。
高老爷子从退下来后,从没有如此高调过。
今天,他重新让所有人注意到了他。
才刚刚七点半,诺大的停车场内,就停满了车子。
绝大部分车子,都是普通的奥迪、桑塔纳之类,车牌也很平常,就是普通的民牌,低调的不行。
但饭店门口的那几辆车,却高调的不得了,让人看一眼就眼花……
六辆黑色的加长红旗轿车,乌黑铮亮,一字形的在酒店门口排开,静静的趴在那儿就像传说中蛰伏的怪兽。
红旗房车在京华街头也是常见的,但打头那辆车的车牌,才是真让人值得惊诧的。
传说,当这辆车在行驶中,如果敢有人挡在车前做出要侵犯的动作,不管这个人他爸行李还是姓啥,开车的司机在不经过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就能掏直接把这人干掉,然后没事人似的继续开车闪人,还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
当然了,也许事后会追查责任,却绝不会是追查杀人司机的责任,而是会有秘密部门,来调查被杀者,上溯到祖宗十八代,一旦发现任何可疑线索,此人全家都会神秘失踪,直到彻底调查清楚。
有人说,这是一种不该存在的特权。
也有人说,这样的车牌该存在,因为坐在车子里的老人,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过极大的贡献,他们是国家最为宝贵的财富,是不屈不挠奋起的象征,理应享受他们该享受的这一切。
这,的确是这个国家,能对这些老人做出最大的尊敬方式了。
无数的记者,肩膀上都扛着摄像机啥的,井然有序的排在酒店门口两侧。
很多平时在各自领域都是权威的来宾,也都谈笑自若的站在旁边,轻声细语的说着什么。
能够被高家邀请来参加这次婚礼,寿诞,这会让他们有着由衷的骄傲,和自豪。
话说,最受高家关注的第三代领军人物高云华,在结婚时可是一家人找了个小饭店吃了顿便饭就算了的,大家想去捧场都没机会,高老头退下来后好不容易‘招摇’一次了,能够被邀请来参加这次婚礼,这只能说是荣幸。
相当的荣幸。
“老刘。”
一个戴着眼镜,身穿灰色短袖衬衣的老头,笑呵呵的问老刘:“我可是听说你家那小子,和高家老二是铁子,不会不来参加婚礼?”
正文_第1076章 婚礼(一)!
戴眼镜老头所称呼的老刘,就是刘小龙的老子。
说起来,今天打扮很精神的老刘,和灰色短袖老头都是老一辈,没必要来这么早,更没必要像那些小字辈一样候在酒店外面,只要在酒筵开始前到场,高老头也不会有半点怨言。
老郑(灰色短袖老头)来这么早,年龄比高老头略小,是几十年的上下级了,目前在外地生活,这次受邀来京参加婚礼,提前来了好几天了,闲的实在没事干才来这样早,又不是个肯闲下来的性子,所以才在外面‘冒充’小字辈。
老刘呢,则是因为他家那位刘爷,今儿要担负一项重大使命,老刘担心那家伙会露出啥马脚,所以才亲临现场,做好了时刻准备弥补漏洞的准备。
一个闲的没事干,一个心里揣揣不安(老刘不能不怕啊,如果刘爷一旦露出马脚,让人看出他原来是假冒高飞,这影响可就相当恶劣了),所以俩人都老早的来了,站在了外面。
他们都在外面站着了,那些小字辈还有什么胆子再呆在酒店中?
于是乎,一大帮人都站着了外面。
”郑老,您别叫我老刘了,我可不敢当这个称呼,您还是像当年那样,喊我小刘,不管我坐在什么位置上,又是多大年龄,在您面前,我可都是晚辈啊。“
听老郑问起自家小子,老刘苦笑一声,含糊其辞的说:“咳,本来,那小子早在一个月前就请好了假期,给高家小子当伴郎的,谁知道事到眼前,他却接到了临时紧急任务,去外地出差了。唉,为此他还埋怨这,埋怨那的,让我好好训了一顿。”
老郑可不知道真相,由衷的赞叹道:“嗯,小刘你做的很对,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现在的年轻一代啊,从出生时就逢华夏盛世,根本不知道这份安享是多少老一辈,才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每天就知道抱怨这,抱怨那的。”
俩人正在这儿随意的聊天,忽然听到有人喊:“快看,快看,新郎官出来了!”
老刘俩人下意识的看向酒店门口,就看到酒店服务生打开了玻璃门,身穿咖啡色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头发打蜡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摔断腿子的新郎官高飞,手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好几个身穿西装的年轻人簇拥下,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快,拍照,拍照!”
抗着摄像机的记者们,呼啦一下子围了上去。
说起来,各位记者们对于新郎官高飞一点也不熟悉,要是搁在以前,让这些鼻孔朝天的大记者们来采访本次婚礼,他们肯定是连点都不带点的。
不过,当他们被告知,新郎官是诸位绝对的顶头上司(方小艇)的大少,又是高家嫡系子孙后,立即就改变了态度,深以能受邀前来采访本次婚礼而荣幸。
暂且不管德高望重的高老头,单说方小艇--这可是个巴结讨好老大的绝佳机会不是?
同理,既然高老头放出话来,要给高飞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方小艇这个宣传部门的实权人物,没理由不趁此机会‘滥用职权’的。
反正这个风光无限的婚礼过后,高家就不会再对高飞有丁点直接的帮助了,算得上是最后的疯狂,就算排场再大,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嘁哩喀喳声中,闪光灯频频闪现。
高飞好像早就被嘱咐过了,知道出门后会被狂拍,所以在闪光灯亮起之前,就摆出了微笑、淡定、佛祖俯视众生般的诸多嘴脸,尽力让记者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拍,都能拍到他的正面形象。
根据原先的打算,高飞在结婚这天,刘小龙将会担任伴郎的角色。
无论从年龄,婚姻状况(伴郎和伴娘一样,基本都是未婚人士),还是关系上来说,刘小龙都算是最佳的伴郎人选(按理说,高雅才是最合适的,可有些事大家心知肚明,所以也没谁会想到让他来做伴郎)。
可结果风云突变,定好的伴郎却成了新郎,伴郎这个重要角色,就只能交给别人了:高家的一个晚辈亲戚,叫小常,正在上大学。
小常为能够给表哥(他和高飞的关系,算是远房表哥)做伴郎,兴奋的昨晚就没有睡好,他可是早就听说表哥那些英雄事迹了,尤其是身边美女如云,被他视为了绝对偶像。
能够给偶像做伴郎,小常能不兴奋吗?
再加上他也是个活脱性子,小伙长相也很耍滑,来接替刘小龙给高飞当伴郎,也算是不错的人选了。
“好了,好了,大家请让一让,不要再拍了,迎亲的吉时已到,我们要出发了!”
看了眼时间后,小常就扬手请记者们暂且灭灯,得去迎亲了。
高飞,哦,是刘小龙。
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很特么忐忑的刘小龙走下第一个台阶后,花炮打响了:砰,砰砰!
五颜六色的彩纸,从天上飘飘洒洒的落下,就像下了一阵彩雨。
刘小龙走下台阶后,一身盛装的方小艇追了上来,看样子要有话说。
刘小龙赶紧停住了脚步,看着今儿特别明媚的方小艇,很别扭的说道:“妈,你、你还有事吗?”
“没事,就是看你头上有碎屑。”
方小艇来到刘小龙面前,左手扶着他胳膊,抬起右手替他摘下了几个彩纸,动作温柔,眼里全是慈爱:“小飞,去了陈家接了王晨出门时,一定别忘了在天井前给你陈爷爷、张奶奶(老陈夫人)鞠躬行礼,实在不行就磕头,反正他们是你祖辈,也当得起你几个头的。”
按照陈破天老家的风俗,新郎在接新娘离家时,要给女方老人正儿八经磕头的,虽说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少有人会那样做了,不过老陈这次可是向外嫁孙女,高飞要是能给他们正儿八经磕几个头,相信他们肯定会很高兴。
“嗯啊,好,我一定给陈爷爷磕几个头。妈,没事那我就去了啊。”
“还有啊,他们那边好像还有别的风俗习惯,都是整人的,你自己得注意。”
“没问题,我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妈你就放心!”
刘小龙满不在乎的答应了一声,捧着鲜花上了打头的红旗轿车。
这辆大红旗是高老头的座驾,今儿开车的司机也不是别人,王晨的大伯哥高云华。
小常坐在了副驾驶上,一脸的喜色和好奇,前后左右的打量着车里。
坐在后面的除了刘小龙之外,还有一个妆扮很漂亮的女孩子,李奇。
李奇在外身份是京华著名的化妆师,其实她真实的身份隶属国家某秘密部门情报科,专门为外出执行任务的人员乔装打扮。
李奇不愧是高云华看重的人,经过短短三天的时间,就把刘小龙装扮成了一个合格的‘高飞’,无论是说话语气,还是眼神动作,都极为的酷似,如果刘爷不犯什么大错误,相信王晨也看不出他不是高飞的。
但为了保险起见,李奇还是参加了这次婚礼,身份是婚礼摄影师,全程贴身跟随刘小龙,随时准备提醒他该注意的细节。
整个婚礼中,除了高老头,高云华,老刘爷儿俩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现在的高飞是个假的。
“走了啊。”
高云华回头,对刘小龙笑了笑,启动了车子。
随着红旗轿车的启动,花炮在一起响起,满天彩纸随风飘洒时,一辆挂着警卫局拍照的奔驰防弹轿车,飞快的冲到了最前面,向老陈家所在的方向而去。
六辆加长大红旗,前后各有一辆警卫局的防弹奔驰,一行八辆车陆续驶上了公路,天上还有一架直升机紧紧跟随,摄影师倚在舱门口,居高临下拍摄这一盛况。
既然老高家如此高调的为高飞举办婚礼,交通、安全等相关部门早就做出了安排,纷纷派出精兵强将来保证本次婚礼的顺利进行。
当然了,交管部门是不会因为婚礼而启动交通管制的,那样肯定会遭到市民们的白眼,不过他们却在婚车经过这一路上的各个路口,都安排了大批人手,保证不会出现交通堵塞等状况就可以了。
在交管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迎亲车队在半个多小时后,顺利抵达了老陈家所居住。
这儿,也早就鼓捣出了一派喜庆的样子,一大群女方的客人站在胡同口,翘首以盼,不知道是谁最先看到了迎亲车队,喊了一声来了,围在胡同口的客人们哗啦一声闪到了两旁,更是有人飞身跑向了陈家,把院门紧紧的关闭。
这边客人最少也得有上百位,高家加上护卫开道的车子才八辆,明显无法把所有客人都载走,除了王晨老家的父母,老陈两口子等近亲外,其他人得自个儿驱车去东门饭店。
如果高家派出车子来接客,那车队最少得有几十辆才行。
高老头虽说决定要给孙子个盛大的婚礼,却不想太招摇了,太俗。
“新郎官来了,下车了!”
“哇噻,新郎官还蛮漂亮的嘛,勉强配得上我们家小晨。”
“快跟上,跟上,看看新郎官进门!”
在众多女方女客人的叽叽喳喳拥护中,刘小龙在小常和李奇的陪同下,走进了胡同。
看着身边那一张张笑脸,刘小龙是感慨万千,甚至还有了种想结婚的冲动。
喜庆气氛总是能轻易感染人的。
刘小龙等人来到陈家门前,大门早就紧闭了。
新郎官来女方家迎亲,要想进门得掏红包,这是个国人尽知的风俗。
小常也早就准备好了,迈步上前抬手拍门:“开门了,开门了,新郎官驾到!”
里面传来一个女孩子的调皮声音:“哟,想进门呀,红包拿来。”
“红包早就准备好了的,请各位姐姐查收!”
小常拿出一个大红包,从门缝里递了进去。
民间风俗,叫门的红包越厚,新郎家就越有面子。
正文_第1077章 婚礼(二)!
无论是高家,还是陈家,自然不会在意红包有多厚,关门要红包只是迎亲过程中一个喜庆节目而已,所以小常拿出的红包内,也就装了八百块钱。
钞票咔咔的贼新。
“不够,不够,再来,再来!”
里面的人收到红包,查看里面有多少赏钱后,再次叫嚷了起来:“这个红包最多只能开半扇门的,新郎官难道要想侧着身子进来吗?”
迎亲来到丈人门前被百般刁难,几乎是所有新郎官都能遇到的,小常也早有准备,马上再次掏出红包,从门缝中塞了进去。
经过女方的百般刁难,把小常都累出一身汗,红包掏了足足七八次后,陈家四合院的大门,这才被众多红包扣开。
大门刚一开,陈家一些早就被嘱咐过的半大孩子,忽地一声就向前涌了过来,推搡着刘小龙、小常和李奇就进了大门。
这些小子绝对是整人的高手,在后面用力推搡就推搡,还故意这些脚底下摆了几块板砖,小常一个没注意就绊倒在了地上,差点把下巴磕肿。
幸亏刘小龙干了警察,身手还算矫健,在即将被绊倒时,及时一把搂住了李奇的腰,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正要说个谢谢啊时,那女孩子隐秘的一肘就击在了他心口,似笑非笑的低声问道:“想趁机占我便宜?”
“我哪有,就你这排骨样,有什么便宜可让人占的!”
刘小龙咧着嘴狠狠瞪了她一眼,就被背后无数双手给推进了院子里。
他刚走进院子,就听到后面那些半大小子齐声吼道:“门关了,门关了,可以行动了!”
“嗯?可以行动了?这是啥意思?”
刘小龙有些纳罕的扭头看去时,抗着摄影机的李奇却滑溜像鱼那样钻到一边去了,接着就听到小常一声惨叫:“哎哟,我的鼻子!”
刘小龙大惊赶紧回头,就看到十几个面目可憎的妇女,人人手里拎着一根裹了红绸子的棍棒,蜂涌为了上来,举起棍棒对着他们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那棍棒足有擀面杖粗细,论起来砸人很是趁手。
“沃曹,这是什么节目?这要是砸在脑袋上不死也得留个大包啊,这不是要人命吗,哥们只是来替人迎亲,可不是来送命的!”
刘小龙大惊,哇呀怪叫一声转身就想逃,可后面一群半大小子早就堵住了去路,他根本无处可逃,听到若干风声砸下后,只能下意识的抬手去挡。
“我命休矣!”
刘小龙抬手挡住两根棍棒时,听到了东西断裂的咔嚓声,心中悲愤的大叫一声后,才发现胳膊没断,也不是很疼,反倒是那群‘泼妇’手中的棍棒看上去折断了。
原来,这些裹了红绸子的棍棒不是擀面杖,而是秸秆(也真难为老陈家了,身在大都市,竟然能搞到这种东西),看起来虎虎生威的,其实砸在手臂上屁事也没有,骨头当然不会断,但揍在脸上那就不好说了。
老陈老家的风俗,在新郎迎亲来到丈人家后,掏钱开门进来后,女方的姐姐妹妹嫂子小表姨啥的,就会拿这种棍棒砸新郎,目的就是告诉他:丫的以后要是敢欺负俺妹子,小心着你的小命!
虽说是秸秆,揍在脑袋上最多也就疼一下,绝不会造成脑震荡啥的,但同时也让这群泼妇更加肆无忌惮,抡起棍棒劈头盖脸的对着刘小龙和小常,就砸开砸开。
对方都是新娘的嫂子姐妹啥的,刘小龙和小常当然不能还手,只能抱着脑袋满院子的乱窜,夸张的鬼哭狼嚎,连声喊救命,哀求再三后,那群泼妇才心满意足的鸣锣收兵。
这顿棍棒下来,俩玉树临风的帅哥,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可能是考虑到把新郎揍狠了不好交代,获许高先生的淫威早就路人皆知了,所以刘小龙除了嘴角有点肿,头发乱成鸟窝那样之外,别的地方倒还正常。
可小常就惨了,鼻子都流血了,还没有人管,最后只能用手纸暂时塞住,一脸的欲哭无泪:嚓,早知道这样的话,俺才不来当这伴郎!
新郎迎亲在丈人家被狂揍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有,就是警告新郎以后要善待新娘,不过现在很少见了,谁也没想到会在老陈家重现了这‘温馨一幕’,把迎亲气氛推上了一个高点(草,不能带潮,真特么的别扭!)
新郎和伴郎挨揍挨的越惨,新娘家就越高兴,对他们也越热情,马上就有稳重的大叔笑容满面的迎了过来,把刘小龙俩人让进了正厅内。
正厅内,老陈两口子坐在八仙桌两侧,旁边的凳子上还坐着一对中年夫妻,好像知识分子那样,这就是王晨的亲生父母了。
刘小龙和小常都对方才棒打新郎的节目很不满,所以也没整理乱糟糟的形象,满脸可怜兮兮的样子进了屋,对老陈弯腰深施一礼:“陈爷爷。”
老陈没说话,也没看小常,那双好像秃鹫似的眼紧紧盯着刘小龙,几秒钟后才猛地一拍桌子,大发雷霆的样子:“胡闹台,乱弹琴!”
“老爷子生气了,有人要倒霉了,哼哼,活该,最好是把那些娘们狠狠训一个梨花带雨,让她们这么没轻没重的揍刘爷!”
刘小龙心中高兴,却故意拿捏出惨兮兮的样子,正琢磨着要不要配合着来个声泪俱下诉苦时,就听老陈骂道:“这是谁下的手?昂?还没有把他们腿子打折,就这样轻饶了他们,真是辜负了我的一番重托!”
“啊?”
刘小龙和小常俩人,听老陈这样说后,吓得差点一屁股蹲在地上。
还是陈老妇人及时解围,笑道:“老头子呀,你就别吓唬这俩孩子了,我说你怎么年龄越大,玩心反而更重了呢?幸亏你没再也没孙女出嫁了,要不然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孙女以后就得孤老终生啊。”
“嘿嘿,哪能,老陈不是吓唬吓唬这俩小兔崽子吗?”
老陈这才嘿嘿一笑,望着抬手擦汗的刘小龙俩人,笑的好像一只老狐狸。
在正厅内坐了片刻,刘小龙见过了王晨的亲生父母,和亲近家人,陈家大儿媳走进来说吉时已到,王晨可以出嫁了。
王晨在四合院的西厢房,伴娘肖鱼儿和张暮涵等几个女孩子陪着她,刚才在窗口就看了棒打新郎的好戏。
身穿一身白色婚纱,光彩照人的王晨在看到刚才那一幕时,只是抿嘴轻笑--事实上,棒打新郎这出戏,本是可有可无的,是她坚持要有,目的就是籍此来加重自身在高家的印象,反正那些秸秆也不会把人打伤。
小常鼻子破了流血,只是个意外。
肖鱼儿倒是瞧得兴高采烈,看她刚才跃跃欲试的样子,要不是肩负着伴娘的重大使命,肯定也会挽着袖子冲上去了,她保证下手还要比那些大嫂们狠……
反倒是张暮涵,在看到刘小龙被揍得‘惨不忍睹’后,心里疼的要命,却又不敢表达出来:自己男人被揍,谁不心疼啊?
接下来的迎亲节目,就没有暴力行为参与其中了,都是些娱乐性很强的,比方新娘的鞋子被藏起来了,新郎要满屋子的找啊,新郎要跪在窗前,给新娘发誓以后只爱她一个啊,俩人共同吃一碗饺子啊等等。
最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了。
别看刘爷人以前挺混帐的,不过却特别讲义气,冒充高飞来迎亲也还罢了,和王晨通吃一碗饺子也没问题,但是绝不会乘此机会背着王晨的。
朋友妻,不可戏。
他是绝不会背着王晨的,反正刚才那顿揍,给了他一个充分的理由:腰疼。
腰疼不是被各位女侠给揍的,而是刚才慌不择路满院子乱跑时,不小心碰到了石桌上。
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刘小龙一脸呲牙咧嘴疼痛状的作势要解开衣服,给大家看看,李奇及时站出来证明,说她刚才就在石桌那边,亲眼看到新郎碰到石桌上时,好像还听到了咔一声响,可能是骨折了……
打新郎伴郎是为了图个喜庆,王晨可没想到会把爱郎打成骨折,顿时就慌了,心中后悔不已,觉得事情闹得有些过了。
肖鱼儿飞一般的跑去正厅,向陈老爷子汇报去了。
听说新郎官可能伤了腰,老陈也吓了一跳。
相比起很多人来说,老陈这个历经林弹雨的老战士更明白,人体骨骼受伤后,除非是很明显的外伤,一般当时只会隐隐作痛,表面看起来没事,只要一检查就能查出事儿大了。
“你看这事整得,好好一个大喜的日子,竟然把孩子给打出事来了。”
老陈夫人不愿意了,提议道:“要不要赶紧把孩子送医院检查一下……”
不等老婆子说完,就被老陈瞪眼打断:“胡闹台,今儿是这家伙的大喜日子,怎么可能去医院?那样太不吉利了!”
“可身体重要,还是吉利重要?”
“都重要,但我老陈的面子也很重要啊,这事要是传将出去,我老陈以后在大街上的还怎么抬起头哦,唉!”
“那咋办?”
“咋办?先糊弄过这一天再说……鱼儿,去告诉你小晨姐,别让高飞背她出门了,就走着。”
老陈无奈的嘱咐了肖鱼儿一声,心里却在纳闷:捏捏的,姓高的那小子林弹雨的不知道历经多少次,也没见他缺胳膊少腿的,就刚才那游戏会让他骨折了?
老陈心里虽然纳闷,可也不敢保证这种意外不会发生,更不能在今天这场合让高飞去医院检查,只能吩咐下去别再闹了。
听说不用背新娘子出门上车后,刘小龙总算是松口气,装出衣服偶尔会疼的皱眉样子,强作笑颜的完成后面礼仪后,这才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出了陈家。
外面那些不知情的客人,看到王晨是走出来的后,还都很纳闷。
正文_第1078章 婚礼(三)!
别说是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了,就算是在最偏僻的小山村,新娘出门时,也是被新郎或背,或抱出来的,这是雷打不动的风俗。
所以在看到王晨是自个儿走出来的后,那些不知情的客人都很纳闷,有老成持重规矩大的女宾,还不断的善意提醒刘小龙,得背着新娘,因为新娘出门时,脚不能沾地的。
不过不用刘小龙特意解释什么,陈家那些‘棍棒手’就迎了过去,替他找出了无数个不能背新娘的借口。
得知刘小龙腰受伤疼痛,又看他总是无意识的皱眉头,王晨心中更加愧疚,在走出大门时低声说道:“高飞,对不起啊,是我坚决要保留棒打新郎这个节目的,没想到却误伤了你。你别怪她们,要怪就怪我。”
刘小龙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笑了笑:“呵呵,我哪能怪你呢,是我自己不小心而已--要不,我就背着你?只要小心点,估计问题不大,哎哟。”
刘爷刚做出弯腰的动作,就疼的一咧嘴,吓得王晨赶紧说:“算了,算了,走着就行,等回去后你就去医院检查一下。”
“行,看来这次真是倒霉透了。”
刘小龙说着,对抗着摄影机在旁边跟着的李奇使了个眼色,又说:“今儿是咱们的大喜之日,陈老爷子也说了,去医院不合适,还是找个有经验的骨科中医来诊断一下,说不定只是不小心错位了。”
“嗯,这样也好。”
王晨叹了口气,挽着他的胳膊走出了胡同口。
得到刘小龙暗示的李奇,马上就打电话安排人。
在决定了假扮高飞迎娶王晨时,有李奇神奇的化妆术,再加上她的随时提醒,刘小龙不担心会穿帮,却唯独担心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来陈家迎亲时,要背着王晨出来。
第二件事也是最头疼的事,就是晚上的洞房花烛夜。
假扮高飞来陈家迎亲,要背着王晨出来这这件事,坚持‘朋友妻,不可戏’观点的刘小龙,是执意不肯这样做的。
李奇倒是不怎么在意,反正现在又不是古代了,就算刘小龙以本来面目背负王晨一次,好像也不会有人说别的:古代男女还不能握手呢,现在一般男女异性朋友都能在一起泡温泉了,背负一下又算得了什么?
李奇担心露馅的是第二件事,也就是洞房花烛夜。
根据刘小龙的观察断定,高飞和王晨还没有发生那种关系,那么结婚当晚的洞房花烛夜,他这个新郎官要想不给自己哥们戴帽子,总得找个合理借口?
李奇的主意是刘小龙喝醉,喝醉了的人啥事也不知道了,怎么能进洞房?
当然了,就算刘小龙喝醉了,晚上睡觉时为了不露馅,还是得和王晨在一张炕上的--这事该咋整?
正为这两件事犯愁的刘小龙,和李奇商量了若干个办法,也没商量出比醉酒更好的办法:在没有获得高老爷子许可之前,真正的高飞到现在还杳无音信的真相,是绝不能暴露的。
说又不能说,便宜又不能占,刘小龙这个头疼啊。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迎亲时被那顿棍棒打出了灵感:腰板受伤了,连新娘也不能背了,咋还能入洞房?
这顿揍,没有白挨啊!
别看刘小龙随时无意的皱一下眉头表示很疼,心里却乐开了花:哇哈哈,刘爷不愧是刘爷,灵机一动想出的点子,就解决了大问题啊!
这边迎亲队伍返回的途中,已经去东门饭店坐镇的高老头,就接到了陈老头的电话。
电话中,老陈很是自责的自我批评了一番,说老高家要是咽不下这口气的话,随时可以上门找他单挑,但要是想籍此欺负他的干孙女王晨,那是老猫嗅咸鱼,休想!
高老头自然是愤愤的骂了几句,扣掉电话后心里却在夸刘小龙也不全是个不学无术的碗筷,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嘛。
方小艇却担心的要命,暗中埋怨陈家的人也太过份了,怎么可能把新郎揍成那样呢,只是碍于高老头没吭声,她也不好把怒气表现在脸上。
刚得到这个消息后,方小艇还觉得老陈说的有些夸张,但当迎亲队伍到来,伴郎小常抢先下车,看到他鼻子里塞着卫生纸的样子,新郎这边的人才相信,当时情况的确危急的不行……
不满归不满,但在王晨的父母下车后,方小艇夫妻俩还是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王晨的父母是来自小地方的,看到亲家亩光彩照人,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再加上得知女婿被揍出了毛病,心中更是揣揣不安,接连说客气话,那卑微的样子让王晨看了很心酸,却又无可奈何。
幸好高健城还是个实在人,没有丝毫架子,挽着王晨她爸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语言,这让她稍稍有些放心。
新郎新娘下车后,东门饭店大厅门口礼炮齐鸣,很多平时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的面孔,此时都一脸温和的笑容,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点头为新人祝福。
今儿是高飞和王晨大喜之日,又是高老头的八十寿辰,可谓是双喜临门。
主持婚礼的司仪,也是主持春晚的优秀主持人,那自然是妙语连珠,把新郎新娘‘耍的’滴滴转,不时引发各位来宾一声声善意的哄笑。
婚礼仪式和平时大家所知道的完全一样,就是新郎新娘各自戒指啦,当众给双方老人鞠躬说辛苦了给个红包啦,最后一起开香槟了等等。
一个多小时后,婚礼仪式结束,婚宴开席。
高老头既然要大操大办高飞的婚礼,广撒请柬,来的人自然海了去了,酒筵就摆在东门饭店的大厅内,足足摆了一百多桌。
至于王晨的娘家人,和高家的人,当然会在包厢内。
婚宴正式开席后,早就蓄势待发的酒店服务生,立即穿花蝴蝶那样,推着餐车上菜,开酒。
事情到了这一步,刘小龙总算暂时歇口气了。
等会儿还要敬酒,不过现场那么多桌酒席,是不可能每一席都喝酒的,一百多桌啊,每桌喝一杯,也能让他喝不了兜着走的。
所以最多也就是端着酒杯照应一下就是了,主要是新娘的娘家人,刘小龙得代替高飞实打实的喝几杯。
刘小龙和王晨掺空去了一个包厢内。
刚走进去,刘小龙就摔倒在沙发上,叫道:“哎哟,可特么的累死我了--哎哟,疼!”
正要把双脚搁在沙发帮上好好休息下时,刘小龙猛地想起他现在不但在扮演高飞,还在扮演‘伤员’,刚才一时大意,竟然忘记是伤员了,所以赶紧嗨哟了一声。
“啊,不要紧?”
王晨慌忙走过来。蹲在沙发前伸手就去掀他的衣服:“我看看伤在哪儿了?”
刘小龙哪敢让她看,赶紧坐起来正要找借口推辞时,包厢房门被敲响了,王晨连忙站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进来的高云华,还跟着个戴着眼镜的老人。
“大哥。”
王晨脸儿微红的叫了句大哥。
高云华笑着答应了,等老人进来后关上了房门,这才介绍道:“王晨,这是总医院骨科权威顾教授,老爷子是中医,不需要任何仪器只需拿手一试,就能诊断出骨折情况了。”
“哦,谢谢大哥,顾教授,麻烦您了。”
“呵呵,不麻烦。”
顾教授自然是一脸的和颜悦色,和王晨俩人寒暄了几句,就让刘小龙掀起了衬衣。
刘小龙面对着王晨坐在沙发上,掀起了衬衣,顾教授坐在他身边,伸进手去时还一脸的淡定,但刚过了片刻,两道花白的眉毛就皱了起来。
密切关注着他的王晨,心儿立马提了起来,低声问道:“顾教授,是不是……”
顾教授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刘小龙趴在了沙发上,他要仔细检查一下。
高云华看王晨满脸都是自责和担心,心里多少有些愧疚,悄声劝道:“王晨,别担心,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嗯。”
王晨轻咬着嘴唇,神魂不舍的点了点头。
顾教授闭着眼,装模作样的莫了半天,才缓缓问道:“你以前是不是受过伤?”
趴在那儿装比的刘小龙,连连点头:“啊,哦,是啊,是啊,好几年前这儿受过伤,当时在窗上躺了好几个月的。”
“这就是了。”
顾教授缩回手,睁开眼说:“本来你这儿就有旧伤,脊椎恢复的不是太好,还有些脆弱,现在却又恰好碰到了旧伤,导致脊椎原骨折处裂痕张开……唉,情况不妙啊。”
听顾教授这样说后,王晨吓得小脸有些发白了,急急的问:“顾教授,高飞的伤势很严重吗?是不是需要住院?”
“住院倒不必。”
顾教授摇了摇头,站起身说:“这是骨伤,唯一的办法就是静养,去医院也是这样。记住,以后绝不能做任何有劳腰椎的活动,甚至弯腰起身都得小心,以防加重旧伤伤势。如果--唉,那么就会有下肢瘫痪的危险,切记,切记。”
王晨呆住,做梦也没想到,她执意坚持保留的节目,会给高飞造成这样大的伤害,连弯腰起身都得加倍小心,一个搞不好就会下肢瘫痪。
顾教授无奈的摇了摇头,拿出几张膏药给刘小龙贴了一张,又嘱咐了他许多注意事项,这才由高云华陪着走出了包厢。
“高飞,我、我……”
等高云华俩人一走出去,王晨泪水就淌下来了,坐在沙发上小声的抽噎了起来,肩膀抖动,伤心欲绝的样子。
刘小龙赶紧安慰她:“小晨,别这样,今儿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咱不能哭的。你放心,我没事,只要好好静养几个月,不就一切ok了吗?”
吸了下鼻子,王晨低声说:“都是我太任性了,本来你就为公司的事操心不已,现在却又……唉。”
正文_第1079章 婚礼(四)!
天涯集团当前面临的困境,王晨知道的是一清二楚。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本来高飞就为集团操心,操心劳神的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本想借着大婚的机会好好放松两天呢,结果却发生了这种事。
这一切,都是王晨执意要保留的那个棒打新郎节目。
王妹妹此时心中要多后悔,就有多后悔,要多愧疚就有多愧疚,搞的刘小龙只好安慰她,老大会儿泪水才止住。
距离敬酒的时间还有十几分钟,王晨生怕高飞会总担心他的伤势,擦干泪水后主动岔开了话题:“高飞啊,那天晚上你去哪儿了?”
“哪天晚上?”
貌似很小心坐在沙发上的刘小龙,问出这句话后才明白王晨问的是啥事。
在他们结婚前几天的晚上,先后有沈银冰、陈大彪等人去天涯集团生产基地找高飞,王晨更是去了开发区分局,请刘小龙用警方定位系统寻找高飞的下落。
不过大家忙活了一晚上,也没找到高飞。
就在刘小龙准备托关系加派人手寻找高飞时,被他老子一个电话喊到了京华。
来到京华后,刘小龙才知道了关于高飞的一切,随即用高飞的口吻通知了冀南,说他临时有事去了外地,很快就能回去,不过在来时的路上,手机丢失了等等。
得到‘高飞’传回去的信息后,王晨、梁明等人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一早,王晨就赶回了京华,直到今天才看到高飞。
其实王妹妹很清楚,高飞以前就大侠般的四处游荡,个月二十天的没消息很正常,那晚要不是在陈大彪说的那些有些蹊跷,再加上沈银冰一脸好像出了事的样子,她也不会在意。
听王晨提到这个问题后,早就对此有所准备的刘小龙,马上就解释了一遍,无非是他为化妆品打不开市场而担忧,忽然想到外地有个朋友,也许他有办法啥的等等。
“哦,和我当时猜的差不多。”
王晨没有听出任何破绽,只是问:“高飞,问你个事,在你离开冀南的那天白天,你怎么会在陈大彪他丈母娘村发生了车祸,还在人家家里喝的酩酊大醉,说了些很奇怪的话。还有啊,你告诉陈大彪说,方家老宅有个老妇人那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晨所说的这些,都是陈大彪提供的,刘小龙当时也在场,当然也很清楚,早就猜到王晨会这样问,提前准备了借口:“那个老妇人啊,是我在国外混时一个好兄弟的母亲。”
刘小龙解释说,上官风铃是高飞在国外当佣兵时一个战友的老娘,那个战友在一次任务中牺牲了,老娘就孤苦无依,却知道儿子还有个高飞的好兄弟,通过多方打听来到了冀南找到了他。
既然是好兄弟的老娘,就是高飞自己的老娘--为了让老娘有个舒适的晚年,高飞在征求她意见后,就把她带去了乡下方家老宅。
谁知道,到了方家老宅后,老娘想到了她的老家,更想到了死在国外的战友,触发了高飞的伤心事,懵懵懂懂的好像回到了昔日战火纷飞的战场上,这才造成精力不集中,撞在了树上。
至于高飞在陈大彪丈母娘家喝酒时,说出的那些奇怪的话,也是和战友有关:那个佣兵战友,爱上了一个女孩子,结果后来才发现,那个女孩子竟然是他的小表姨!
战友搞清楚这一点后,心灰意冷,悲伤万分,结果在一次任务中,很倒霉的牺牲了,死前还拜托高飞,替他照顾老娘。
“唉。”
说到这儿后,刘小龙无限哀怨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也许是方家老宅惹起了老人对儿子的回忆,等我半夜醒来再赶回老宅时,老人家却已经走了。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她。”
“哦,原来是这样啊,高飞你别担心,等忙过这几天,我也帮你留意那位老妇人。”
听完刘小龙的解释后,王晨这才疑心顿去,正要问问他贴上狗皮膏药后感觉怎么样时,高云华敲门走了进来:“高飞,王晨,该去敬酒了。”
婚宴敬酒,在国外还是国内,这都是必须的,也是整个婚宴的最高点,年轻人特喜欢,可以当着漂亮新娘子出出风头,说几句荤话。
大厅内,上百桌酒席分成六排,每排二十桌左右,表面上看上去大家是随便坐的,没什么秩序,可所有人都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该和什么人坐在一起。
高、陈两家的亲朋好友,没资格去包厢内的,也都坐在大厅内,他们的桌子就在大厅最里面,随后就是官职比较重的一些人,距离大厅门口越近的人,在官场上的影响力也越小了,坐着的基本都是记者。
至于坐在门后最角落那几张桌子上的人,更是不被人注意,连记者都不会去主动搭讪。
只是谁也没想到,高家的三少爷高雅,就坐在这样一张桌子上。
和他坐在一起的,有焦恩佐、张耀明,以及几个和高雅平时走的比较近的人。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高雅本来不想参与这次婚礼,也知道自己露面后,会引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可焦恩佐却提议他最好是来。
一方面是因为本次婚礼不仅仅是高飞的婚礼,还是高家老爷子八十大寿的寿宴,高雅这个嫡系孙子不能不来。
另外一个就是,焦恩佐让他仔细观察一下高飞,看看能不能看出什么破绽。
从今早婚礼开始后,高飞的亲兄弟高雅,这个本该是最忙碌的人,一直都呆在大厅内,直到婚宴开始后,才找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
因为高雅做的那些事,他现在高家的地位是一落千丈,不但高家老头子不给他好脸色看,就连以往最溺爱他的方小艇,这段时间都刻意忽视了他。
要不然的话,刚才高、陈两家主要成员去包厢,高雅却没去后,别人不说,高老头首先就会不开心的。
高雅坐在宴席的首位,酒筵开始没多久就喝了半斤多白酒。
酒量不算大的高雅,现在脸色通红,还阴沉,很长时间都不说一句话。
焦恩佐倒是一脸的坦然。
他这次是以张耀明朋友身份来的,现场这么多人,也用不着特意向别人介绍他,不时的和张耀明偶尔低声说笑几声,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张耀明总是有种忐忑不安,当高云华带着新郎新娘出来敬酒时,偷看了眼高雅低声问焦恩佐:“如果高飞真是别人假扮的,你不会当场拆穿他吧?”
焦恩佐阴阴的一笑:“当面拆穿他?呵呵,我才不会这样做。现在拆穿他除了让高家丢脸外,被他们所注意找机会打击外,还能有什么好处?再说了,现在拆穿他,太早了,最起码得等洞房花烛夜过后,高家二少原来是别人假扮一事儿,才会引起人们的兴趣。”
“洞房花烛夜之后,再揭穿他是假的?”
张耀明别看不成器,可智商却不低,听焦恩佐这样说后,稍微一楞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背后腾地就冒出了一层冷汗。
再看焦恩佐那张很清秀的脸时,就有了种看到毒蛇的感觉,心里开始警告自己,以后最好慢慢远离他,要不然早晚得被他狠狠咬一口。
正如焦恩佐所说的那样,假如高飞的确是别人假扮的,现在就曝光,高家就算难堪异常,可肯定会注意他,并对他采取必要的行动:高飞是假的,高家早就知道了,原先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已经去岭南受死了,这个高飞可是高家找出来的人选。
一旦被现场拆穿,不管这个人是谁,都势必会让高家丢人,无法放过他。
可如果等到高飞和王晨洞房花烛夜过后,焦恩佐再巧妙的把这个消息泄露出去,那么就会在京华某个圈子内引起轩然大荡,继而开始关注此事。
然后,谣言四起:高家为了能够给高飞按时成婚的面子,不惜找人假扮高飞,让他和高飞的女人洞房花烛……到时候,不但高家会颜面尽失,威信扫地,高飞真要是还活着,肯定会抬不起头来。
这个结果,正色焦恩佐所希望的。
同时,也是高雅所希望看到的:只要能打击高飞,他不惜任何代价!
反正高雅并没有参与此事(高飞由人假扮和王晨结婚),更不是他把这个消息泄露出去的,就算高家的名声再受损,也和他无关的。
愤怒,总是会蒙蔽聪明人的双眼。
一心打击高飞的高雅,根本没有想到焦恩佐这条歹毒计划,绝不是只对付高飞,还有高家:高家声名扫地后,威信大降,那么就会有人从中得到好处。
得到好处的人,就是把焦恩佐洗白了的人。
张耀明隐隐想到了这点,不过他还真不怎么相信,焦恩佐会和哪个豪门所联盟了,只是打定主意以后少和焦恩佐打交道。
就在焦恩佐一脸淡然笑看风云时,刘小龙和王晨在高云华带领下,已经敬过了七八桌酒席。
敬过的这七八桌,都是和高家、陈家关系比较近的人,也有方小艇夫妻俩人的同事。
“呵呵,高飞,王晨,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韩泽楷韩少,这位是他妻子郝连偃月,九局的局长。”
高云华带着高飞俩人来到了一张桌前,笑着为他们介绍着。
高云华也知道,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曾经和郝连偃月打过交道,不过却不确定刘小龙和王晨会认识他们夫妻,再加上当前这个场合,所以才会郑重介绍。
还别说,刘小龙虽是京华这个圈内的‘知名人士’,以前却没和郝连偃月夫妻打过交道。
而他也不知道安归王假扮高飞时,曾经和郝连偃月有了那层关系,只是尽可能学着高飞的样子,对着酒杯:“韩少,郝连局长,我和王晨敬你们,感谢你们参加我们的婚礼!”
正文_第1080章 婚礼(五)!
郝连偃月和高飞那些事,韩泽楷自然不知道,他只是对王晨没啥好印象。
不过现在王晨已经是高家的孙媳妇了,可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很客气的双手举起酒杯,笑道:“高少,王局,恭喜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我先干了!”
说完,韩泽楷俩人举杯一饮而尽,完事后还亮了下酒杯。
因为现场宾客太多,刘小龙俩人敬酒只能走马观花式的,肯定不能每人都敬个两三杯的,那样得墨迹到啥时候啊,所以每次敬酒都是一杯,他们俩人只是端着酒杯沾沾唇做个样子而已。
“谢谢韩部长,郝连局长。”
刘小龙笑嘻嘻的一笑,也称呼韩泽楷的官衔,与王晨一起举杯作势陪了一下。
刘小龙和王晨走过来后,郝连偃月的目光,就始终若有若无的盯着他的眼睛。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郝连局长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相当毒辣,自信有把握能在高飞给她敬酒时,看出他是不是像焦恩佐所说的那样,是别人假扮的。
郝连局长和高飞,已经有了那层关系,两个本不该风马牛不相及的男女有了那层龌龊关系后,就算掩饰的再好,在看到对方时,眼神中也肯定会有异样流露出来。
郝连偃月在和刘小龙四目相对,同时点头微笑举起酒杯时,却没有发现他眼神里有丝毫那种让她心动的暗示性神色。
刘小龙看着她是的眼神,特别的清澈,无邪和纯洁--尽管刘爷不是这种人,平时在看到郝连偃月这样的另类美女,就算心有忌惮也会在眼神中露出龌龊想法的。
可今天的此时是啥场合啊,一个不小心就会露馅的,刘小龙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更知道敬酒时,别人都在关注着他。
高飞和哪些人关系好,高云华早就帮刘小龙分析过了,并专门考虑到了敬酒环节,在遇到关系好的人时,眼神中要露出善意啥的,在遇到一般关系、身份很重要的人时,目光必须纯洁……
可惜,高云华真不知道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已经把郝连偃月给‘收了’,只以为俩人是盟友,所以刘小龙在看到她时,才会纯洁的要命。
“原来,他果然是个假的。最起码,不是和我有关系的那个。”
郝连偃月声色不动,等刘小龙和王晨敬完酒又去别的桌子上后,才缓缓坐下来,黛眉微微拧着,沉默不语。
焦恩佐告诉郝连偃月,此前她所认识的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
郝连偃月不信。
不信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焦恩佐说安归王是个女的,就算她有着逆天的千变万化之本领,难道她能变出男人才有的东西?
到现在为止,郝连偃月都无法忘记和高飞在网吧时,那几乎要死掉的疯狂感觉,那可是一般男人也做不到的。
郝连偃月不信焦恩佐说的那些,她当时却没有说出来,只是答应和他联手,也好挣开束缚她的那层紧箍。
“唉,就算那个高飞是真的,可这个却是假的,难道高飞真出事了?”
郝连偃月默默的抿了下嘴角,抬头又看向了高云华的背影。
郝连偃月的事儿,除了那个不知真假的高飞外,高云华和白蓉也知道。
也正是高云华的暗中运作,才让郝连偃月躲过了一劫。
“怎么了,菜不合胃口吗?”
看到郝连偃月看着那边出神后,韩泽楷很关心的问了句。
“很好。”
郝连偃月淡淡说了句,就不再理他。
韩泽楷笑了笑,不以为意,却开始琢磨高云华:这个见人和高云华有一手?
暂且不提韩大少和郝连偃月心里想什么,再说刘小龙他们。
敬完这一桌后,高云华又把他们带到靠墙的一桌,指着站起来的众人笑道:“呵呵,高飞,这几位不用我介绍了吧?”
一个身穿黑色针织外套,肩膀上披着一条鹅黄围巾,皮肤水灵好像白瓷一样的美妇,优雅的笑了笑:“高少,王局,恭喜两位新婚大喜,白头偕老。”
这个女人,正是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夫人。
有人说,自从高家二少爷大闹皇朝会所后,本来神秘,仿佛只是生活在传说中的白瓷夫人,就像逢春的古木那样,陡然绽放了勃勃生机,接连抛头露面,游走在本该属于她的圈子内,让京华多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根据这个说法,很多人都开始怀疑,倍受尊敬的白瓷夫人,和高飞之间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不过这也只是大家私下里说说而已,可没有谁敢表露出来,最多也就是借着高飞给她敬酒时,暗中观察白瓷夫人的反应罢了。
别人都听说了,高云华和刘小龙自然也听说过,为此还特意把白瓷列为了重点,针对她制订了一套眼神暧昧的计划。
于是乎,在白瓷夫人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胆的看着刘小龙时,刘爷觉得嗓子眼一干,那清澈无比纯洁的眼神,也马上变得朦胧了起来。
“这小冤家,越来越让人看着喜欢了呢,可惜这场合不允许,要不然我非得和他……”
白瓷夫人浑身轻飘飘的,左眼微微一眯,接过刘小龙递过来的酒杯,左手掩着嘴儿,姿势优雅的干尽了杯中酒。
其实她本来喝的是红酒,刘小龙递给她的却是白酒。
一杯酒下去后,白瓷才察觉出酒有些辣,忍不住的轻咳了几声,一张白瓷般的脸儿上,立马浮上了迷人的红晕,仿佛让整个大厅都忽地亮了一下。
女孩子和女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个风情。
一个女孩子不管有多美丽,她像骄傲的孔雀那样展示羽毛时,最多会让人觉得她娇憨,无暇,雪莲花般的不能亵渎。
但当一个美貌妇人在展露她的美丽时,却能把‘成熟’这个词诠释的淋漓尽致,让男人看了后心跳立即加速,并伴有口干舌燥的莫名骚动,很自然就联想到了那些不能对人言的美妙一幕。
白瓷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已经失去了少女的清秀,却收获了真正女人的成熟。
成熟的白瓷就像一枚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带着文字无法描述的诱祸。
就是诱祸,一诱就来祸端了。
刘小龙心中一荡,目光发直--白瓷夫人此时无意展露出的妩媚魅力,可不是他这种郎当大少能抵挡的。
“咳!”
就在刘小龙眼里只有白瓷,所有人都悠忽不见后,就觉得右脚一疼,王晨的轻咳声传进耳中,让他马上就恢复了清明。
既然很多人都谣传高飞和白瓷夫人关系不一般,王晨自然也听说过,此时看到刘小龙守着她竟然直勾勾的看着人家,心中顿时恼怒不已。
不过守着这么多人,王晨自然不能发脾气,只是轻咳一声的同时,红色高跟鞋的细高跟悄悄在刘小龙脚面上跺了一下。
好像钉子般的高跟鞋,跺在脚面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刘小龙的嘴巴当即一撇,正要失声喊疼时,高云华及时把酒杯递到了他嘴上,笑眯眯的说:“高飞,要我说啊,你得单独敬给白瓷夫人敬个酒,当初要不是她去冀南帮小晨的话,小晨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你说对不对?”
“啊,对,是,是,我是得单独给白瓷夫人敬个酒。”
刘小龙这才如梦初醒,后背腾地出了一身冷汗,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了起来,举起酒杯对白瓷晃了下:“白瓷夫人,我敬你,多谢你帮小晨!”
不等白瓷有什么回应,刘小龙已经把酒喝干了。
火辣的酒水下肚后,让刘小龙更加后怕不已,暗想:幸亏高大哥及时替我掩盖,要不然我非得出丑,到时候我老子肯定饶不了我!
白瓷那么聪明的女人,自然能看出刘小龙是因为她而失态的,心中得意,却也不敢再玩火,随即脸色一正,微笑着再次喝了一杯酒。
放下酒杯后,白瓷就很知趣的向后退了一步,同时心怀感激的看了眼高云华。
刘小龙瞬间的失态,最多也就是这桌子上的人看到了。
不过在坐的都是聪明人,看到也不会有任何反应,莫孤烟主动举起酒杯,对刘小龙俩人笑道:“高飞,王晨,相信你们已经听了太多祝福的话,那我就省省不说了,一切尽在酒中!”
“多谢莫少。”
刘小龙和王晨一起举杯,陪着莫孤烟沾了下唇。
莫孤烟在京华某个圈子内,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过平时为人低调,擅于交往,哪怕是对叫花子也能给予该有的尊重,人缘很好,更懂得进退,所以在敬过一杯酒后,就闪到了一边,笑殷殷的观看的样子透着飘逸,引得很多淑女暗中关注。
人们常说,两个在某个圈内最优秀的人,天生就是对手,就像两个一般美貌的女人见面那样,本能的会带着敌意。
而被好事之人称之为华夏双骏的莫孤烟和何落日,无疑就是京华某个圈子内齐名的俊杰,出于攀比等原因,他们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该呆在一起才对。
但事实上,何落日和莫孤烟的关系不错,最起码在表面上是这样的,只要俩人出席当下的场合,都会在一起,哪怕很少交谈,可俩人往那儿一坐,就会让人感觉出一种默契。
这次俩人又坐在了一张桌子上,在莫孤烟敬酒完毕后,何落日接着就走了过来,一个字都没说,只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举着酒杯向王晨晃了下,仰首喝干。
干脆,利索,沉稳,骄傲却不自大--何落日在给新人敬酒时的表现,再次让人想到了别人对他的评价。
正所谓人以群分,能够和白瓷夫人,华夏双骏坐在一起的人,自然不是泛泛之辈,所以刘小龙和王晨在这张桌子前停顿的时间,要多过其它席面。
随着祝福声不断的响起,这对新人的敬酒也到了尾声,来到了高雅这一桌前。
正文_第1081章 高云华生气的原因!
高飞和高雅兄弟俩之间的矛盾,身为俩兄弟大哥的高云华自然清楚。
说实话,别看高云华看不上高雅以往暗算高飞的那些事,觉得高雅做的太过份了,不过打小开始,高云华就对他特别关照。
高雅此前惹了事,很多都是高云华帮着摆平的。
俩人年龄相差十多岁,与其说高云华是高雅的堂哥,可从他对高飞的呵护,甚至是溺爱上来说,倒不如说更像个父亲。
长兄如父。
在高雅的心中,高云华要比高健城,更能让高雅感受到那种感情。
所以无论高雅在任何场合,都对高云华保持着绝对的尊敬。
同样,不管高雅犯了多大的错误,高云华也肯定是第一个站出来为他擦干净的人--只是这次高云华对他却有些不满了。
因为看到他又和焦恩佐坐在了一起。
高云华一再为高雅擦皮股,收拾残局,甚至都答应他不坐在高、陈两家亲属相见的席面上,但也不能和焦恩佐呆在一起啊?
他曾经一再嘱咐高雅,以后绝不能和焦恩佐这种人纠缠在一起,做个不愁吃喝、横行无忌的纨绔大少不好吗?
所以看到焦恩佐后,本来笑容满面的高云华,脸色立即就沉了下来。
高云华平时也像莫孤烟那样低调,不爱出风头,但他的身份在那儿摆着,焦恩佐还远远没有被他放在眼中,值得他要保持该有的风度。
冷冷扫了一眼温和笑着站起来的焦恩佐,高云华就看向了张耀明。
张耀明这种不学无术的纨绔,当然没资格让高云华重视,不过他终究是高雅最好的朋友,又是张家的嫡系,高云华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呵呵,耀明,今儿你可做错了啊,得罚酒三杯哦。”
“大哥,您说罚我多少杯,我就喝几杯!”
张耀明根本没有问自己错在哪儿,只是一脸的诚惶诚恐,自个儿拿起三个酒杯摆在面前,抢先满上,端起来一口一个,喝干。
张耀明在高云华面前诚惶诚恐的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
他特别羡慕高雅,羡慕高雅能够有高云华这样一个如父般的兄长,再说高云华也的确有让他尊敬的资格,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把自己放在了高雅的位置上,来对待高云华。
高云华却是不置可否,温和的笑道:“耀明,我说你错了,是因为你不该……”
张耀明喝的有些大了,反应却很快,抢先道:“是,大哥您教训的是,我不该坐在这个地方的,只是小雅--咳,要不,我再罚酒三杯?”
张耀明虽然不成器,可他终究是张家的嫡系大少,今儿来参加婚礼,和老爷子的寿宴,做为比较有份量的晚辈,他该坐在靠前的几张桌子上。
要不然,别人看到堂堂张大少竟然在门后角落中,未免不会猜疑什么,搞不好张家老爷子也会不高兴。
张耀明很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其实他也不想在这儿,可高雅在这桌上,那么他就只能在这儿坐了,不过这个理由自然不能说出来,所以他才主动再次自罚三杯。
“你是小雅的好兄弟,我也没把你当客人看,你坐在哪儿,哪怕是你不坐,我也不会对你有任何意见的。”
高云华摆手制止了张耀明的倒酒动作,淡淡一笑说:“我罚你酒,是因为你和一个人坐在了一起。”
高云华这句话说出来后,本来还一脸温和笑容的焦恩佐,脸色腾地通红,眼里闪过又羞又恨的目光。
这一桌上,除了他和高雅,张耀明之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和高雅不错的各类大少,在京华也算是一个人物,高云华这番话自然不是针对他们去的。
高云华为人稳重,从不轻易得罪人,就算对这些少爷们心有不屑,可也绝不会说出这种话。
罚你喝酒,不是因为你坐错了位子,而是因为你和焦恩佐坐在了一起!
这句话的意思,就像是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了恩佐哥的脸上,让他无地自容,恨不得找把刀子扑上捅死高云华!
可恩佐哥也知道,他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根本不敢这样做,甚至都不能露出明显的不满,因为他很清楚他在人家高云华面前,就是一个渣渣而已。
如果有人要搞一个本年度谁是最能忍辱负重的人,那么恩佐哥当之无愧能折桂--人家小脸只是红了下,嘴角抽了下,但在下一秒,脸上重新就挂上了人畜无害的温和笑容,仿佛高云华刚才那句话不是在说他那样。
“单凭这份隐忍,焦恩佐不愧是个人物。”
看到焦恩佐瞬间就调整好状态后,高云华心中有些钦佩,不过心中却腾起了杀意:焦恩佐越能忍,就证明他越危险,而解决一个危险人物的最佳办法,则是让他彻底的消失。
高云华从没有这样看重过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这次他真上心了。
就在这时候,高雅却说话了:“哥,焦先生是我邀请来的客人!”
其实焦恩佐是跟着张耀明来的,不过在高云华露出明显的敌意后,高雅马上就把这茬接了过去。
高雅出面后,高云华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他当然知道高雅为什么这样说,有心严厉的训斥几句,可在看到高雅紧咬着嘴唇那副倔犟的样子后,让他猛地想到了高雅以往受委屈的样子,心马上就软了下来。
高云华勉强笑了下,正要说什么时,刘小龙却端着酒杯向前一步:“小雅,既然焦先生是你的客人,那也是我的客人。焦先生,来,我敬你……”
刘小龙主动给焦恩佐敬酒,这样说,就是为了维护高飞和高雅的兄弟感情。
一旁的高云华听他这样说后,脸上也有了欣慰的神色。
焦恩佐呢,也恰好找到了个台阶,连忙端起酒杯正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雅冷冷的说:“焦先生只是我的客人,不是你的。他这次来,也不是为参加你婚礼的,而是来为爷爷祝寿的。”
刘小龙愣住,皱眉看向了高雅。
刘小龙能够顾全大局,主动给焦恩佐敬酒,这已经是代替高飞向高雅释放善意了。
可高雅却毫不领情,这让高云华很生气,当即低声厉喝道:“小雅,你这是说什么混帐话呢!?”
“哼,大哥,他有什么资格……”
被高云华训斥后,高雅热血上头,正准备不顾一切的说高飞是个假的时,焦恩佐及时插嘴了:“三位高少,都请息怒,一切都是焦某人不识抬举,还请海涵。”
焦恩佐面色从容,举杯扫了一圈喝干,放下酒杯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微笑道:“恩佐提前告辞了,祝高少和王局白头偕老,永结同心,也祝高老爷子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说完这番话后,焦恩佐给了高雅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笑殷殷的转身走出了饭店大厅。
看着焦恩佐的背影,高云华微微皱起了眉头,心思电转:难道小雅看出高飞是假的了?是了!依着高飞的本性,就算在这种场合,也不会对焦恩佐假以辞色的。
只是,小雅好像早就知道高飞有可能是被人假扮的,那么他是从哪儿得到这个消息的呢?
难道是焦恩佐?
就在高云华皱眉想到这儿时,无意中看到王晨也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高飞,心中一凛:坏了,小龙好心办错事了,忘记王晨其实也很了解高飞的了。
李奇的化妆很到位,从外表看起来,刘小龙和高飞几乎没任何区别,甚至不逊色安归王假扮的高飞。
不过当初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可是在暗中用了很长时间去模仿高飞,他说话的语气,看每个人时的不同眼神,和对待每个人时的不同态度,要不是在白云观内偶露出马脚,相信谁也看不出她是假扮的。
刘小龙却不同了,尽管李奇的化妆术已经出神入化,只是却无法改变他的内心,短短三天时间,还不足以把他变成一个表里如一的高飞。
所以刚才他的‘宽宏大量’,也引起了王晨的不解。
马上,高云华就适时做出了补救动作,从托盘中端起一杯酒递给刘小龙,自己也端起一杯,对桌前的其他人笑道:“抱歉,刚才云华失礼让大家见笑了,那我和高飞共同喝一杯,算是给大家赔礼了。”
张耀明等人本来还揣揣不安的,此时见高云华放下架子赔礼后,心中登时松了口气,连忙都举起酒杯,连说不敢。
王晨的怀疑只是瞬间,很快就在高云华的目光示意下,也端起酒杯,笑着和大家共饮了。
刘小龙代替高飞,在这边替他应付婚礼时,真正的高飞已经和沈银冰等人,来到了那个埋葬上官风铃和颜红的山洞前。
昨晚岭南没有下雨,但今天却下了。
小雨。
小雨如丝,也如泪,淅淅沥沥,轻轻洒在树叶上没有发出一点响声,却能给人一种无言的惆怅,和明显的伤感。
山洞已经被莫邪征东封死了,大量的土石把洞口堵了个严严实实,洞前不远的地方,已经栽了一棵茶杯粗细的优昙花。
一般来说,墓前基本都是栽种柏树,不过沈银冰却觉得,红姐也该更喜欢优昙花这种会在瞬间绽放美丽的树种,而不喜欢代表死气的柏树。
优昙花的面前,竖了一块小墓碑,上面刻了一行字:颜红,上官风铃之墓。
红姐死在了这片雨林中,沈银冰觉得她对内地并没有什么留恋了,应该很喜欢长眠于此,就没有把她带回冀南。
雨丝打在树叶上,又滴落在了跪在墓碑前的沈银冰身上,很快就消失在了她衣服中。
在栽好优昙花,立好墓碑后,沈银冰已经在这儿跪了半个多小时了,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动一下跪姿,就像一尊雕像。
高飞站在她身后左侧不远处,倚在一棵树上默默的吸烟。
正文_第1082章 相思,来自地狱的鸟!
颜红这次来岭南,最终却长眠于这片浩瀚的雨林中,一切都是为了高飞。
也可以很直白的说,颜红是为了救高飞才死的。
尽管她在临死前已经知道,她所救的高飞原来是别人假扮的,但这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已经用实际行动让人知道了她对高飞的爱意。
在预料到自己来岭南,很可能再也不能活着回冀南时,红姐就已经放下了所有的顾忌,正像她在临死前所说的那样:她终于可以为她自己而活一次了。
她为高飞而死,按说高飞该跪在她的墓前,表示对她的哀思。
高飞没有跪下。
因为他相信,红姐假如在天有灵的话,也肯定不会让他守着沈银冰,跪在她墓前。
红姐虽然在临死前决定放下所有一切,为她自己活一次,但却不想伤害沈银冰,她在这个世上算是唯一的亲人。
红姐和沈银冰的前男友,有了那层不能对人说的关系,尽管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还只是雇佣男女朋友关系,可这无疑是挖后女墙角的卑劣行为。
这种事大家心里都明白,却不会有谁说出来,所以沈银冰在时,高飞就不能跪下,只能在边上看着。
沈银冰可以跪,也必须跪。
她和长眠在此处的那个小女人之间,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都没有继母继女的事实(苏北山和颜红不是真正的夫妻),有得只是一个名份。
可这个挂名的小女人,在活着时却沈若萱欠沈银冰的母爱,都补上了,丝毫不次于任何一个呵护女儿的母亲。
所以沈银冰可以跪,也必须跪,哪怕颜红已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颜红现今已经死了,无论她做过什么对不起沈银冰的事,也都一笔勾销,只闪下她对沈银冰母亲般的呵护,和帮助。
今天一早,莫邪征东就不告而别。
她来岭南的事情已经做完,再也没有任何留下的借口和意义,至于和高飞的那些事,当前明显不是解决的好时机。
对莫邪征东的不告而别,高飞也没觉出什么意外,只是给了兔子一大笔钱,让他无论如何也要赶在上午十点之前,把写有颜红、上官风铃俩人之墓的墓碑买来。
兔子办事的确够效率,不到十点就已经把墓碑运到了雨林边。
高飞拒绝了叶心伤的帮助,独自背着墓碑,和沈银冰一起按照莫邪征东所说的路线,找到了这个被封闭的山洞。
山洞前已经没有尸体了,那些被上官风铃在临死前干掉的杀手尸体,一个晚上就被野兽拖走了,残留在落叶上的血迹,也早就被雨水洗刷干净,但空气中却仿佛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息,提醒高飞俩人,不久前这儿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杀戮。
细细的雨丝,打湿沈银冰的发丝和衣服。
雨水从她白玉般的脸颊上滑落,就像是流不干的泪水。
雨林无言,没有风,却好像充斥着隐隐的呜咽声。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沈银冰才动了一下,声音中带着雨丝的凉意:“你说,红姐永远呆在这片陌生的雨林中,会不会感到害怕,和孤独?”
高飞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却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难道说,红姐不会怕的,因为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更不怕孤独,更何况还有上官风铃陪着她。
或者说,红姐会怕的,要不我留下来……
好像知道高飞不会回答那样,沈银冰没有再问,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抬腿站了起来。
因为跪的时间太久,她的下肢血脉流通不畅,刚站起身双膝一软就要摔倒,高飞及时抢过来,一把搀扶住了她。
沈银冰却推开了他的手,抬头看着高处的山洞,脚下踉跄了一下最终站稳了,淡淡的说:“高飞啊,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高飞回答:“你说呢,我在听着。”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低声说:“等我死后,能不能也把我埋葬在这儿?红姐生前那样疼爱我,死后也肯定会继续呵护我的。”
高飞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莫邪征东说过,你可以活很久,最少也得八十岁以上。”
“一个人最终能活多久,那不是寿限可以左右的,就像红姐--”
沈银冰忽然笑了下,语气变得轻快起来,转身向来时的方向走去:“如果她没有认识你的话,可能会活到牙齿掉光的时侯,也可能早就死了。因为你的出现,给她的生命带来了变数。同样,我也受你影响太多,如果不认识你,我也许早就死在南越的芒蓝草甸了。”
高飞扭头看了眼那个山洞,那棵优昙花树,那块墓碑,转身跟上了沈银冰。
他想说的话,都已经在这一眼中了。
他没有再回答沈银冰的话,沈银冰也没有再说什么,俩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顺着当初颜红背负安归王逃走的路线,向雨林外走去。
当他们蜿蜒前行了几百米时,忽然有个声音从身后的丛林中传来:“高飞。”
声音空灵悠长,仿似是来自九天云外,又好像是来自地下酆都,透着明显的不真实。
高飞霍然转身看去:身后雨丝依旧细细散落,宽大的芭蕉叶随着微风摆动,从这儿一眼就能看到几百米外那个位于高处的山洞,但却没有看到任何活动的东西。
沈银冰也听到了这个声音,也回头看着那边。
两个人静静的望着那边,足足过了五分钟后,沈银冰才低声说:“刚才有人在叫你的名字。”
高飞眼角突突的跳了几下,点头说:“嗯,我也听到了。”
沈银冰又说:“那个声音,很像是红姐的声音。”
高飞再次点头:“我觉得也是。”
沈银冰第三次说道:“可她已经死了,又怎么会喊你的名字?”
“也许她没死,只是我们看不到她。”
高飞转过了身,目光黯淡的说:“走吧。”
“哦。”
沈银冰乖乖的答应了一声,伸出了右手。
高飞牵起她的手,俩人继续向外走。
“高飞。”
俩人走了几百米后,那个好像颜红的声音,再次从身后响起。
俩人脚步凝滞了下,却没有停留,继续前行。
“高飞。”
那个声音,第三次响起,就在高飞俩人的上方。
俩人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只羽毛通红的鸟儿,飞快的掠过上空,消失在了远处。
在来这儿的路上,兔子见气氛有些沉重,曾经讲过一个当地有关亡灵的传说。
传说,在岭南的深山雨林中有一种鸟,通体红色,比麻雀大不了多少,名叫地狱鸟。
传说,地狱鸟是人的灵魂所变,在人死踏进酆都城后,就会从望乡台飞回人间,见到它所放不下的人后,喊三次那个人的名字,随即就会飞走,再也不见。
传说,地狱鸟从蛮荒时代就存在于岭南的大山沼泽中,世代居住在这儿的土著人都见过这种鸟,不过却从没有谁能抓到过这种鸟,也不知道这种鸟从哪儿出生,死后尸体又去了哪儿。
传说,地狱鸟只会在人死踏进酆都城后,才会从地狱飞回阳间寄托亡灵对活人的相思,所以人们又把这种鸟称呼为相思鸟。
相思,来自地狱的鸟。
目送那只鸟消失后,沈银冰淡淡的说:“她死了后,还记着你。”
高飞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回答说:“我欠她的。”
“你欠很多人的。”
沈银冰抬腿前行,声音不疾不徐:“比方穆天涯,梁娇娇,安归王--但唯独,你欠我的。所以我死后,灵魂不会变成一直地狱鸟飞回来叫你的名字。”
“地狱鸟的传说,是兔子说的,也许这儿根本没有这种鸟。”
高飞紧了紧沈银冰的手,加快了脚步。
天擦黑的时侯,两个人走出了雨林。
一看到那几座高脚楼,沈银冰就挣开了高飞的手。
前面的路不好走,一块半米高的石头横在路上。
高飞再次伸出了手。
沈银冰摇头拒绝了:“我不想总是让你帮,不想欠你太多。因为,以后我们也许是敌人,总有一天你会亲手杀了我。”
高飞皱起了眉头:“我们也许不会是敌人,只要你能抛开没必要的野心,我们获许能成为朋友。”
“我们不会成为朋友的,永远都不会。”
沈银冰淡淡的说:“只能是敌人,或者说是恋人,别无选择--我是一个修罗,注定这辈子不能成为任何人的恋人,所以只能是任何人的敌人。”
如果没有在地下楼兰的经历,高飞肯定不会相信修罗,但现在他不能不信,因为莫邪征东就是个修罗。
修罗死后,尸体万年不腐不烂。
低低叹了口气,高飞说:“修罗,也会有朋友的。”
“我没有,红姐死后,我连亲人都没有了--但她死后,却仍然挂着你。”
沈银冰说完,自己抬脚迈上了石头。
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异常滑溜,沈银冰脚下一滑,身子向前扑倒,眼看下巴就要摔在石头上时,高飞及时伸手抱住了她。
沈银冰默默的推开他的手,重新站起来上了石头。
在迈下这块石头时,她忽然转身看着高飞,笑了。
笑容很明媚,语气很温柔,却带着丝丝细雨般的凉意:“高飞,我又欠你一次,我会记住欠你的所有。但我发誓,以后绝不会再欠你。从走下这块石头开始,我们就是敌人。你可以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以后会有无穷的麻烦。”
高飞目光冷厉了起来,沉声说:“沈银冰,你能不能正常些?”
沈银冰反问道:“高飞,能不能别和王晨结婚,而是和我?”
高飞张口结舌:“我和王晨……”
“不要再说了,我都明白了。”
沈银冰跳下石头,双膝一弯再站起时,碰到了旁边的一棵小树,树上的雨滴哗哗落下,摔在地上粉碎。
她看也没看看一眼,加快脚步绕过了那几座高脚楼。
正文_第1083章 再也没有一起走的可能!
高脚楼前面不远处的公路尽头,停着沈银冰的白色宝马车,和一辆摩的。
摩的是用来拉墓碑的,兔子雇来的。
来时的路上,叶心伤独自驾驶着白色宝马,沈银冰和高飞却坐在摩的的车斗里,扶着墓碑,听开车的兔子,讲有关地狱鸟的等当地传说。
兔子混迹江湖数十年,早就练就出了一副厚脸皮,和一张如簧巧嘴,特擅于和人打交道,碰到该奉承的人时,那张嘴就会像抹了蜜那样一般的甜。
在高飞和沈银冰给颜红立碑的这大半天内,兔子已经和性格内向的叶心伤,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当然了,大多数时间都是兔子在说,叶心伤在听。
开始时,叶心伤还真没看得起兔子这个老光棍,不过最后还真被兔子那超凡的拉关系本事给‘折服’了,一时间俩人竟然称兄道弟了起来。
沈银冰远远看着连说带比划的兔子,随意的笑了笑说:“这个家伙,倒是个天生的推销人才,可惜这幅贼眉鼠眼的模样制约了他。”
高飞淡然一笑,没有说什么。
看到高飞俩人出来后,兔子马上就从摩的上跳了下来,手里拎着个保温杯,屁颠屁颠的迎了过来:“两位老板,请喝水,水还热着呢。”
在碰到安归王假扮的高飞后,兔子还以为是他的霉运来了。
谁成想,兔子的祖坟忽然冒出一股子袅袅青烟,短短几天工,他就收入了数万。
在把沈银冰给他的那些钱挥霍一空后,兔子终于浪子回头,牢牢跟定了高老板--现在他怀里揣着的现金,足够他去南越买回一个老婆来了。
不过,从他殷勤巴结高飞俩人的动作,和眼中那迫切的热情上看,兔子哥所图的,绝不仅仅是当前所得到的利益。
沈银冰也没客气,接过保温杯喝了几口,递给了高飞。
高飞摇了摇头:“我还不渴。”
“哦,不喝就算了。”
沈银冰顺手把保温杯扔了出去,让兔子吃了一惊,正要去捡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叶心伤见状,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昨晚他和高飞‘相认’了,俩人当晚聊了一整夜。
叶心伤为高飞的大难不死的好运气而赞叹,同时也为自己还背着‘内奸’黑锅而黯然神伤。
高飞没有安慰他,只是在举杯和他轻轻一碰中,让叶心伤明白了他的决心。
兄弟就是兄弟,有些话根本不用说。
沈银冰快步走到车前,打开车门上了车:“叶心伤,你是和我一起走,还是和他一起走?”
“我们三个不能一起返回内地?”
叶心伤皱眉问道。
沈银冰缓缓摇头,看着远处的群山,低声说:“不能,从此后再也没有一起的可能。”
“那我和你一起走吧。”
叶心伤看着高飞,在上车时摆了下手:“高飞,别忘记今晚是你的洞房花烛夜,好了,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我先走了。”
“路上平安。”
高飞点头也摆了下手。
他当然知道叶心伤为什么选择和沈银冰一起走:这儿距离冀南万里迢迢,驾车回去很辛苦,沈银冰一个女孩子家独自开车回去,安全还真不好说,所以必须得有人陪着。
至于叶心伤提醒他,今儿是他和王晨的洞房花烛夜,就是要他别再墨迹,还是赶紧回京收拾残局吧,免得惹出什么事,无法收场。
叶心伤刚要关上车门,高飞忽然走过去说:“我暂时不想别人知道我已经回来了。”
这半年来,都是安归王假扮高飞。
她在假扮高飞的这半年中,明面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做的,露出马脚后被高家设计诳来了岭南,高飞暂时说不清高家这样做是对是错。
因为假如把他换成高老头,也许他也会这样做的。
不过,前来岭南追杀安归王的人,除了廖无肆三个人外,还有一批被重金雇佣的杀手,那个孟少--高飞可不相信他们也是站在高家的立场上,才前来诛杀安归王的,肯定有别的目的。
高飞必须得搞清楚那个孟少到底是谁,哪怕安归王已经离开了。
要想调查一些东西,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藏在暗中:那些人知道高飞是别人假扮的了,可不一定知道高飞已经复出了。
高飞在向叶心伤说这句话时,眼睛却盯着沈银冰,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沈银冰挪开和他对视的目光,淡淡的说:“我刚才就说过了,我欠你很多,所以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多嘴的。”
高飞点了点头,后退了一步。
叶心伤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掉转车头,慢慢加速很快就驶出了高飞的视线。
兔子拐过摩托三轮时,高飞还站在当地看着那边,就小心的问道:“老板,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天快黑了。”
“嗯,走。”
高飞上了车,坐在小马扎上,在兔子启动摩托后忽然问:“兔子,你说的那个传说,你这边的人有没有亲眼见到过?”
兔子一楞,减了油门问道:“老板,你说是哪个传说?我讲了好多传说的。”
高飞抬头,望着开始昏黑的天空:“地狱鸟的传说。”
“哦,原来是这个啊,呵呵。”
兔子笑了笑,开始加油门,摩托三轮排气管内发出破锣般的轰响,却没遮过他的笑声:“老板,传说很多时候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其实现实中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
高飞打断了兔子的话:“可我刚才,见地狱鸟了,它正如传说中的那样,接连喊了我三声名字。”
兔子手一哆嗦,摩托车车把一歪,差点撞在左边的山体上,他赶紧调整了过来,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不敢再说什么了,继续加大油门。
呼,呼呼!
摩托车的轰鸣声刺破了雨丝,穿出老远,身后群山中的某处,却传来一声猴子的呜咽叫声。
在回到伐南县城的这一路上,高飞没有再说话,兔子这个话多屁多的家伙,也没说,直到摩托车停在香蕉树酒店门前。
高飞从车上一跃而下,兔子灭了火也跟着蹦了下来。
“你在这儿等,我去那边自动取款机去一趟。”
高飞翻了下口袋,发现钱不多了。
兔子这人虽然贪财,为人也很猥琐,不过这两天还真亏了他,高飞才省了不少劲。
高飞明天就要回内地了,就想多赏他一点钱,也算是答谢他吧。
兔子猜出高飞要做什么了,双手搓了搓,猥琐的脸上戴上了不适合他的憨笑:“老板,有个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不等高飞问什么事,兔子就继续说:“我知道你想再赏我俩钱花花,可我不想要钱了。”
高飞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哦,那你想要什么?”
“我、我想要个媳妇,要个完整的家。”
兔子用力咽了口吐沫,语速很快的说:“老板,你要是觉得还有用,那就把我带走吧!我跟你混,相信会有个媳妇,有个家的!”
高飞笑了:“呵呵,你走了,那你家人怎么办?”
兔子脸上闪过一抹羞愧的神色,低声说:“我阿爷和老娘早就没了,哪有家?”
“好,那你就跟我走吧,不过既然跟着我混,以后有些习惯得改改。”
高飞轻描淡写的提出了要求,他想到沈银冰说兔子是个推销天才,就是样子有些对不起祖国,算是遗憾了。
长的很丢人,这不是兔子的错,是他父母的错。
可父母是没错的,因为不管怎么样,都是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所以高飞决定给兔子一个机会。
“是!我一定要改!”
见高飞答应了下来,兔子狂喜,竟然啪的立正,来了个军礼。
“今晚你先回家收拾一下,明天一早我们就走,先去明城,再乘坐飞机回内地。”
高飞摆了摆手:“我还有事要做,去吧。”
高飞今晚不走,就是因为他想再去见见梁娇娇,尽管那倔犟的女孩子说不再见他了。
兔子兴高采烈的走后,高飞从路边买了一盒营养品,也没叫车,步行来到了县医院。
县医院的大院内,他第一次来时的那几辆警车,和军车,仍然停在那儿,病房一楼大厅门口,还站着两个警察。
高飞和兔子第一次来时,是借着别人看病人混进去的,这次却没有那么巧了,所以他索性来到那俩警察面前,递上香烟:“打搅一下,我要进去看望一个伤员。”
那俩人见高飞一表人才不像有危险的样子,接过香烟问道:“哪个伤员,你和伤员什么关系?”
高飞回答说:“我找梁娇娇,供港缉毒所的梁娇娇,我是她的朋友。”
“哦,原来是梁局的朋友啊。”
其中一个人说:“不过她已经不再这儿了。”
“什么?”
高飞一愣:“她不在了?我昨天还来看过她的,就在二楼最东边的那个病房。”
那个人解释道:“可她昨天傍晚就转院了。”
“昨天傍晚转院了?什么原因,去哪个医院了?”
高飞的眉头皱起,昨天他来看望梁娇娇时,她当时说上级领导要她去好一点的医院,她却没去,怎么傍晚就转院了,难道是伤势加重了?
那个人摇头:“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昨天傍晚时,来了一辆车接走她的,看她能独自行走,应该不是伤势等原因,可能对这儿的医疗环境不满吧?”
梁娇娇明明告诉高飞,说她当初拒绝领导好意,执意留在这儿养伤的,怎么高飞前脚刚走没多久,她就转院了呢?
看来,她是预料到我在离开伐南县时,会再次来和她告别,可她却不想再见到我,所以就提前转院了--想清楚了这点后,高飞心里叹了口气,抬头向二楼那个病房看了眼,转身走出了医院。
他刚走出医院,二楼最东边的病房窗口就打开了,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庞。。
雨丝打在脸上,又缓缓淌下。
正文_第1084章 再见了,红姐!
伐南县是华夏最东南的边陲小县城,附近倒是有机场,不过是军用机场。
要想乘坐民航回内地,必须得去一百多公里之外的明城。
晚上在酒店的电脑上,高飞查看了一下航班时间,是今天下午两点半,最多傍晚就能抵达京华。
高飞这次离开地下楼兰时,莫邪征东早就为他准备好了身份证等东西。
楼兰王能帮高飞搞定这些,看来她在外界的飞龙部能量也很大。
早上七点,吃过早餐的高飞走出了香蕉树酒店。
刚一出门,穿了一身地摊货西装,反而看起来更加猥琐的兔子,就从一边兔子般的蹦了出来:“嘿嘿,老板,吃过早餐了没有?”
兔子这身西装,是连夜买的,只是肩膀上明显带有水痕,看来这家伙担心高飞会忘记他,天不亮就在这儿等候了。
兔子身后不远处,还停着一辆半新面包车,这是他认识的一个哥们,开黑出租的。
实际上,要想在伐南县城找到正规出租车的可能,几乎没有。
高飞看出兔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却没有说破,只是笑着说:“吃过了,你呢?”
“我也吃过了。”
兔子倒是没有撒谎,生怕高飞会一个人走了,清晨四点就吃饭了:“老板,开车的是我们村一个兄弟,叫大熊,他很熟悉去明城的道路。”
“大熊,好。”
和大熊打了个招呼,高飞说:“兔子,既然你决定以后跟着混了,就喊我飞哥吧,别再叫老板了。”
“好咧,飞哥,咱上车吧!”
兔子开心的喊了一嗓子,跑过去打开车门。
在坐上副驾驶时,兔子望着伐南县的长街,深情的说道:“再见了,伐南县!”
“再见了,红姐。”
高飞扭头看着东南方向的群山,也在心里说道。
--
明城,前面就说过了,这是附近方圆百公里内最大的一个城市,人口七八十万,但放在内地算不上什么,不过在这边却是兔子心中的天堂。
看着街上那些嘴上叼着十块钱一盒香烟的成功人士们,兔子无法想象,飞哥所说的大都市,到底会有多么的繁华。
难道,那些人吸烟都吸十五块钱一盒的?
这也太特么的奢侈了吧。
尽管兔子曾经在赌桌上一输就是上万,可他还是无法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这样烧包。
其实他更不知道,从这天开始,伐南县少了个爱赌博的老光棍,内地却多了个推销天才。
大熊绝对是兔子认识的人中,最为有见识的一个了,从他直接把车开到机场就能看出。
高飞俩人下车后,兔子很大方的给了大熊双倍车费,并夸张的和他拥抱了一下,大有壮士一去不回还的壮烈。
不过,当高飞带着他走进服务员都是穿着高开叉旗袍美女的某酒吧内后,兔子这些离开家乡的伤感就不复存在了。
明城去内地的飞机票很好订,因为当前是旅游旺季,有大批的内地人来岭南游玩,所以航空公司特意加派了几次航班。
正如在网上查询到的那样,飞机是在下午两点半正式起飞,现在还不到十一点,所以高飞才带着兔子来到酒吧,先小饮几杯算是驱驱乏。
这一路上,高飞都没有怎么说话,因为红姐,梁娇娇和安归王几个人的原因,他总是被围拢在淡淡的伤感中。
梁娇娇避而不见,红姐死了,安归王--他那个亲亲的另类小表姨,可能去泰国当尼姑去了,这三个人,都和高飞有过相当亲近的关系。
可她们三人,却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下场。
心情不好时,在来酒吧后就喜欢坐在角落中。
兔子好像也能察觉出飞哥的情绪不咋样,所以在坐下来后也没说话,只是偷看那穿着高开叉旗袍的女服务生。
早上时还有太阳,接近中午时,天空却又下起了小雨。
因为中午的到来,酒吧内陆续来了很多客人,大部分都打着伞,十二点时,这座不大的酒吧内,几乎就座无虚席了。
酒吧不大,地处偏僻,不过老板却非常有经营眼光,每个卡座四周都有盆景围绕,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小空间。
花盆内都是真正的绿色植物--这玩意在地处亚热带的明城,是很常见也很容易生存的。
高飞俩人闲说话时小饮了几杯还有,又点了两个套餐,竹筒盖浇饭,拿起筷子正要吃,却听到身后左侧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不高,带有明显的小心翼翼:“小英,你又闹什么呢,我这样做还不是为了你和孩子?虽说这地方无法和内地相比,可咱们在这儿就是有钱人啊,想去什么地方花费就是去什么地方,你在那边能有这样潇洒?”
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哼了句:“哼,就算是有钱人那又怎么样?整天这样藏头露尾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日子总这样过下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好。记得在冀南那边时,虽然你每个月的收入只有几千块钱,可我们心里踏实,不心虚。”
听到这俩人的谈话后,高飞脸上闪过奇怪的表情。
男人的声音虽然低,可他却能听出这个男是谁。
张冒。
陈大彪的表兄弟张冒。
当初张冒就是陈大彪介绍给高飞的,后来更是在秦城城被掳走后,被他们在冀南东郊发现了,才被救了出来。
高飞自问没有听错,只是不明白张冒干嘛会来这儿,而且还和他媳妇说出这番话,所以只是眉头皱了下,却没有出声,只是默默的吃饭,准备听听他说些什么。
“唉。”
张冒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好像喝了口酒,才说:“小英,我知道你说的这些很对,可我既然走到这一步了,要想再回头却已经晚了。”
小英好像也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再回头的可能了,跟着叹了口气,语气放缓:“唉,张冒,要我说啊,你该把北山集团给你的那笔钱退回去,然后去找大彪表哥,委托他去给天涯集团认错。”
“去认错?哼。”
张冒冷哼了一声:“就算我把钱退回去,再去磕头认错,你以为事情就能解决了吗?我可是把天涯集团化妆品的配方给出卖了,现在无论做什么,配方都已经泄露,于事无补了。更何况,依着大彪哥那火爆脾气,看到我后肯定得揍死我!”
接下来,就是酒杯重重放在桌子上的响声,看来张冒喝了一杯酒:“说实话,我现在也特别的后悔,当初怎么就没能抵得住焦恩佐的金钱攻势呢?几百万啊,那可是几百万,我张冒得混几辈子才能混出这个钱?那时候,我就想这个了,这才铤而走险。可现在我、我……”
张冒说到这儿,又传来了倒酒的声音,说话的声音也低了很多。
听到这儿时,高飞心里基本明白了:张冒利用对他的信任,盗取了天涯集团化妆品的绝密配方,给了北山集团,这一切都是焦恩佐在其中运作的。
昨晚和叶心伤聊天时,高飞已经知道焦恩佐现在是北山集团的副总了。
对恩佐哥,高飞可没啥好感,当时听叶心伤说他已经洗白上岸后,只是冷笑,却暗下决心:不管是谁在背后支持焦恩佐,等他回去后肯定得干掉这个人。
焦恩佐外表斯文,却是心狠手辣,最主要的是能忍,不贪,也不近女色--这几个特点,都是干大事的前提条件。
不过高老板是不想恩佐哥做一番大事业的,只想在他‘成才’之前,就把他扼杀在摇篮中。
本来高飞对恩佐哥就没啥好印象了,现在又亲耳听到张冒受了他的蛊惑和腐蚀,做了没良心的事,杀他的意思更加坚决。
至于张冒--既然碰到了,也不能轻易放过。
任何人做错了事,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高飞心里想着这些,依旧拿着筷子慢条斯理的吃饭,可他对面的兔子,却忽然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杀意,有些畏惧的看了眼他,随即低下头喃喃的说:“飞、飞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高飞微微一笑,放下筷子淡淡的说:“兔子,等会儿我要去收拾一个人--这个人和你一样,以前都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别人介绍获得了我的信任,可结果他却背叛了我。”
高飞说这些话时,声音不高,相信那边的张冒听不到。
“啊?”
兔子愣了下,抬头向张冒那边看去,低声问道:“飞哥,你说的是那个人?”
张冒刚才和小英说话时,兔子也听到了,不过当时没有在意,他根本不知道这些。
高飞点了点头,拿起空酒杯看着兔子的眼睛,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嗯,我的企业名字就叫天涯集团,这个人原先就是跟着我混得。”
看高飞盯着自己,兔子好像明白了什么,弯腰就从行囊中拿出一把猎刀,低声骂道:“麻痹的,他敢做白眼狼!飞哥,等会儿我来动手!”
兔子虽然长相猥琐,身材也不怎么魁梧,在香蕉树酒店欠下债时更是被疤瘌俩人像踹狗那样的踹,但他终究是常年在边境深山里混的主,所以论起打架斗殴,耍刀子,他还真不怎么怕。
他已经听出高飞那番话就是警告他了(别学张冒),既然决定已经跟着飞哥混了,那么当前正是表忠心的机会。
“这家伙倒是够聪明。”
高飞心中一笑,摇了摇头说:“把刀子收起来,这件事我来处理就好了--别大惊小怪的,一切得等他吃晚饭出了酒吧再说。”
兔子没有再说什么,听话的收起了刀子,心中却打定主意,等会儿出去动手后,他一定得‘身先士卒’。
“赵少,今儿天气真特么的热啊,飞机两点半才起飞,咱们先小饮几杯再说。”
就在高飞暗中注意张冒时,几个年轻人骂骂咧咧走进了酒吧。
正文_第1085章 响当当的春城赵率!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四个年轻人走进了酒吧内。
这几个人穿着都很上档次,明晃晃的名牌手表,有一个脖子里还戴着能拴狗的大粗链子,搞得有些不伦不类的,真瞎了那身衣服。
就像去自己公司视察的老板那样,其中那个个头最高,长相英俊的年轻人四下里看了几眼,也没搭理迎上去的服务生,径自走向了高飞这边。
其他三个人跟在他后面走了过来,看来他就是那个赵少了。
四个年轻人就坐在张冒左边的卡座上,戴着粗链子的那个坐没坐相,斜斜的倚在椅子上,左脚伸在了过道中,右脚架在左腿上晃悠着,对跟过来的服务生说:“先来几杯冰镇啤酒解解渴再说。”
服务生答应了声,转身去拿酒了。
看到这几个年轻人进来后,张冒随意抬头看了一眼,脸色就是猛地一变,接着就低下头,给妻子小英使了个眼神,示意她结帐,赶紧走人。
小英很纳闷,但却没有多问什么,拿起卡座上的小包走向了吧台那边准备结帐。
她边走边要拉开小包拉索,却没注意到年轻人伸到过道中的左脚,一个不小心就被绊了下,嘴里发出一声惊呼,身子向前摔了过去。
小英穿的是高跟鞋。
高跟鞋本来就是一种走路不稳,只为让女人身材看起来更窈窕的鞋子,这一被绊倒后根本没有辗转的余地,下意识的伸手去扶什么时,额头已经重重磕在了前面卡座桌角上,登时鲜血长流。
包括高飞张冒赵少几个人,谁也没想到小英会被不小心绊倒,磕破了头。
那个戴着粗链子的家伙,也是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草,你特么的走路不长眼睛吗?”
小英不认识这几个人,去吧台那边结帐也是收到丈夫暗示的。
被人绊倒磕了个鲜血直流本来就痛苦万分了,结果始作俑者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骂她走路不长眼睛。
小英出身冀南乡下,从小就性格泼辣,虽说跟着丈夫‘畏罪潜逃’来自明城,得像张冒所说的那样懂得低调,可这个年轻人简直是太过份了,登时勃然大怒,顾不得额角淌血,顺手抓起卡座上一个托盘,狠狠就撇了过去!
“哎哟,这小娘们好辣哦!”
戴金项链的年轻人一缩脖子,托盘擦着头皮嗡嗡耳光,嘻嘻一笑:“没打着……”
这哥们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坐在里面的赵少哎哟一声叫,慌忙回头去看,才发现被他避开的那个不锈钢托盘,正砸在赵少脑袋上,当即就青肿了。
“沃曹,你敢伤人!”
金项链大怒,腾地一声跳起,抬脚就狠狠跺在了小英身上。
小英虽然泼辣,当前也怒火填膺的,可她终究是女人,又被磕的眼前金星直冒的,哪能躲得开这一脚,当即惨叫一声摔倒在了递上。
“小英!”
妻子突然遭遇意外,本来低着头的张冒这时也顾不得什么了,跳起来就冲向了小英。
他刚蹲身去抱妻子,脑门上被托盘砸出一道血痕的赵少,这时候忽地站起就把桌子掀翻了,咆哮道:“给我打死那个傻比娘们,往死了打!”
赵少是什么人呀?
人家可是岭南一少,虽说他老子现在已经调到齐鲁省那边去了,可赵少的威名却注定会被岭南人民牢牢记住--他这次和几个哥们去某小镇游玩,玩尽兴后才赶来明城,准备乘坐下午两点半的航班回冀南的,谁成想来小酒吧内小饮几杯,竟然差点被一娘们给破了相,这其中的愤怒可想而知了。
其实不用赵少吩咐,其他三个跟着他混得大少,这时候已经扑了上去,围着张冒俩人就开揍了。
“住手,住手,有话好好说!”
张冒见识过赵少,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时,赵少就惹事来着,结果却被高飞指使李德才和陈大彪狠狠收拾了顿,完事后他老子还屁也不敢放一个。
也正是那天,张冒‘认识’了赵少,所以在看到他也来这儿后,这才急着让妻子去结帐,赶紧闪人,就怕被认出来。
其实赵少还真不认识张冒。
那天在天涯集团开业时,现场那么多人,赵少哪能都记住?
他就认准下手揍他的人,和高飞了,对张冒根本没有一点点印象。
张冒急着离开,那是因为心虚。
高飞干赵少那绝对是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可张冒却不是高飞,在被围着揍时,不敢有丝毫还手,就知道死死护住妻子。
张冒还算是个男人,在面对邪恶势力打击时,尽可能的给予妻子最大的保护。
高飞坐着那边,依旧慢条斯理的吸烟,看热闹。
他本来就打算找张冒问清楚,再好好教训他一顿的,现在既然有人替他出手了,那么他倒不如先在旁边看热闹。
突然有人在酒吧内打架,还有人挂了彩,小酒吧老板大惊,赶紧带着人上来劝架。
赵少这时拎起一把椅子狠狠砸在了旁边卡座上,模样很吓人的吼道:“我是春城赵率,谁特么的敢管我的闲事!?”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明城距离岭南省会虽然原来,可‘春城赵率’这四个字,就像一股横扫岭南的龙卷风,只要在明城稍微有点头面的人都听说过。
这就好比三国时期的张飞,每逢阵仗都会哇呀呀大叫一声‘冀人张翼德来也’,创下了诺大的名头。
听到春城赵率这个名字后,酒吧老板立马怂了,甚至都不敢打电话报警,脸上赶紧露出谄媚的笑容,心里叫苦不迭的看着。
春城赵率,可不是他这种人能得罪的起的,就算把他酒吧全砸了,他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一嗓子吼住酒吧老板后,赵率面目狰狞的咆哮道:“把那个男的拖一边去,给我揍那个傻比娘们,狠狠的揍!”
金项链马上就采住张冒头发,把他摔倒了一旁,其他俩人大脚踹向小英。
小英连声惨叫着,抱着头在递上乱滚。
看到妻子被揍,张冒眼珠子都红了。
他终究是跟着高飞杀过人的人,虽然因为贪婪被焦恩佐利用,可终究还算是个男人,狼嚎般的嚎叫了一声,抄起一把椅子就扑了过来。
不过不等他扑过来,赵率和一个同伴就论着椅子砸了过去。
前面已经说过了,赵率曾经练过几年跆拳道,他的几个同伴体型也特别的魁梧,哪怕张冒再能拼命,可双拳难敌四手,随着金项链也加入进来,他就只有被揍的份儿了。
一时间,赵率三人围着张冒,另外一个人痛打小英,揍得是不亦乐乎。
啪!
一声爆响,赵率论起的酒瓶子狠狠砸在了顾此失彼的张冒头上。
张冒双眼一翻,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却没有昏过去,因为他心系妻子小英,死人般的躺在那儿看着那边,不住的喃喃说:“小英--小英,你、你们快去报警,救命啊。”
可无论他怎么呼救,有春城赵率在这儿,不管是酒吧老板还是其他客人,谁敢管这闲事?
一酒瓶子放倒张冒后,杀气腾腾的赵率走向了小英。
殴打小英的那个人,看到赵率过来后,就明白赵少这是要亲自动手出口气了,很知趣的退到了一旁,抱着膀子看。
“臭娘们,我让你特么的敢暗算我!”
满脸狞笑的赵率,一手捂着脑门被揍得地方,抬脚就踢向小英的下巴。
只是他的右脚刚抬起,一个瓷盘却嗖地飞过来,重重打在他脚腕上,疼的他哎哟一声叫,咣当一声砸在了旁边卡座上。
正看好戏似的准备欣赏赵少怒惩恶女人的其他三人,见状大惊。
那个金项链率先醒悟过来,低吼一声好像一只老虎那样,忽地扑向了最角落的卡座那边。
他看出瓷盘就是从这儿摔出来的--不管那边坐着的是什么人,只要赶在岭南地盘上对赵少不利,那只能有一个结果,就是被虐死,不带任何回转余地!
金项链扑过去的速度很快,但飞回来的速度更快,就像炮弹那样嗖的一声倒飞出足有三四米,才重重砸在墙壁上,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蜷缩起了身子,无力的哼哼了起来。
金项链的武力值,在赵少四个人中可是最为彪悍的了,听说他的跆拳道水平已经接近专业级别的了。
可就这样一个身经百战从没一败的绝对高手,却被人一脚像踹死狗那样的,踹了回来再也无法动弹一下。
其他俩人大惊,更大怒,咆哮着悍不畏死般的再次冲向那边。
结果,正如正义之士所预料的那样--随着数声怒吼,和接连不断的耳光声响过,一切就恢复了宁静,然后所有人就看到,这两个刚才大杀四方的高手,就目光呆滞、脸儿胖了足足一圈,口鼻流血好像行尸走肉那般,从那边缓缓走了过来。
没走几步,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赵率又惊又怕,这才想到该看看对方是何方高人。
一抬头!
赵少脸色猛地大变,如水般的双眸中,攸地浮上野兽受伤要拼死一搏的恐惧,和凶狠:原来,是他!
不用问,这个在关键时刻出手的人,就是高飞了。
高飞不认识赵率,更不知道曾经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时,曾经狠狠教训过他。
在张冒被赵率等人围着乱踹时,高飞只是看着:他是想借别人的手来惩罚张冒。
因为搞清楚张冒背叛了自己,高飞当然不在意他的死活,不过却不代表着他会袖手旁观小英被打--通过刚才张冒两口子的一番话,高飞听出小英很不满丈夫背叛高飞,还劝张冒回去认错。
张冒也许有罪,但小英是无辜的。
正如高飞可以坐视张冒被虐,却不允许小英受到太多伤害,这才在赵率准备欺负女人时,果断出手。
高大少最看不起的就是男人打女人,尽管他也经常做这种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