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056章 你终于要杀我了!
那个鬼魅般的黑衣女人,肩膀上仍然抗着安归王,肋下仍旧夹着已经瞑目的颜红,这时候却忽然出现在了树上。
这棵树,距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廖无肆要想空身上来,还得借助树杈才能像猴子那样来到树上。
可这个女人,是怎么带着一个人、一具尸体,就在子弹射向她的瞬间,忽然消失并出现在的树上的?
鬼!
廖无肆马上想到了这个字眼。
也唯有鬼,才能躲开他居高临下打出的子弹,并带着两个累赘,悄无声息的飞上树。
人类,根本做不到。
廖无肆敢发誓,在他所能接受的思想能力范围内,人类真的无法做到这一点,毕竟这不是在拍电影,身上可以吊着钢丝的满天飞。
这是在现实中,好不好?
“啊!”
从没有过的惊骇,让廖无肆丧失冷静,嘴里狂吼一声猛地调转枪口,对着黑衣女人刚要扣下扳机,却觉得小腹一疼,整个人毫无来由的向后飞出,随即砸断两根树杈,重重摔在了地上。
饶是廖无肆功夫了得,可从五六米高的树上摔下来后,还是把他摔的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差点昏过去。
手里的微冲,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完全是本能的,廖无肆左手撑地,正要腾身跃起时,一只脚却踏在了他的心口--那个黑衣女人,肩膀上抗着安归王,肋下夹着死去的颜红,居高临下冷冷的看着他,一双眸子在黑夜中,闪着森寒的目光。
廖无肆挣扎,但那只脚却像压住孙猴子的五指山那样,让他根本无法挣脱。
廖无肆又怕又怒。
怕的是这个女人太强大,怒的却是因为自身受到了羞辱。
他是谁呀?
堂堂九龙王中的蓝龙廖无肆!
但在这个女人面前,他却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这对骄傲的廖无肆来说,是个比死都要难以接受的结局。
宁死不屈,就是廖无肆当前所做的:他明明挣不开那只脚,可依旧紧咬着牙关,双手捧着那只脚,奋力向上托,毫不在意挣扎会引来杀身之祸。
实际上,无论他挣扎,还是不挣扎,莫邪征东都没有打算放过他。
就在莫邪征东要一脚踩碎廖无肆的胸骨时,安归王忽然叹了口气:“唉,廖无肆,我劝你别再挣扎了,没意义的。”
听安归王这样说后,莫邪征东收回了踏下的力气,淡淡问道:“你认识她?”
“他叫廖无肆,是高飞的战友。”
安归王伏在莫邪征东肩膀上,好像笑了笑,说:“你要是伤了他,高飞肯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得找你讨回公道,那个家伙能做得出来。”
“哦,那就算了--你走吧。”
莫邪征东抬起脚,后退了两步,对廖无肆说话的语气,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王。
廖无肆腾身跃起,双拳紧攥,冲莫邪征东吼道:“我不需要你放过我,来呀,放下她们,我和你单挑!”
像廖无肆这样骄傲的人,被一个女人(从安归王的话里,他已经听出莫邪征东不是鬼魅而是人了)轻易打败,又借着曾经战友的颜面被放过,那是一个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的羞辱。
他宁死,也不接受。
廖无肆心思歹毒,行事作风阴狠,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你可以说他是一条毒蛇,但他的确个男人。
真正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是不需要被人,尤其是被女人怜悯的。
宁死,也不需要。
莫邪征东目光一冷,正要说什么,安归王又抢先说话了:“廖无肆,打不过她,这有什么丢人的?她根本不是一个人。当初高飞、铁屠和叶心伤三人联手都打不过她,你有必要因此而恼羞成怒?”
其实,高飞,铁屠和叶心伤三人,并没有联手和莫邪征东打过,只有高飞和她单挑过。
不过,他们三人在刚去地下楼兰时,却曾经联手和安归王较量过,结果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猛攻下,凭着高飞的出其不意刺伤了她,和莫邪征东的及时出现,才惊走了安归王。
三人联手才勉强和安归王对敌,安归王都干不过莫邪征东,所以她说高飞三人曾经和楼兰王战过却不是对手,实在是有些高抬这三人了。
廖无肆再怎么狂傲,他是高飞三人联手的对手吗?
廖无肆当即呆住,脱口问道:“真的?”
安归王冷笑:“哼哼,是不是真的,你现在还看不出吗?”
廖无肆的脸,蹭地发烫。
安归王说的没错,刚发生的那一幕,已经有力证明了这个黑衣女人的实力了。
“她根本不是人,打不过她,这有什么丢脸的?”
安归王又说话了:“廖无肆,快点走吧,何必再留下来找难堪呢?”
廖无肆狠狠咬了下嘴唇,转身飞快的向争差方向冲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其实,我该借着你的力量,把廖无肆干掉的,我当前这样狼狈,我母亲的死,都是拜他所赐的。”
安归王望着廖无肆消失的方向,很不甘的叹了口气。
莫邪征东一楞;“你有母亲?”
安归王淡淡的说:“我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有母亲?”
“哦,这倒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莫邪征东淡淡说了一句,转身飞快的向山洞那边跑去。
那边的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五具尸体,上官风铃依旧保持着向前爬行的姿势,尸体已经开始僵硬,微微翘起的脸上,在闪电不断划过夜空时,竟然仍保持着最后一抹安心的笑容。
安归王的泪水,忽地淌了下来,低声喃喃的什么,有些类似于佛教的《往生咒》。
莫邪征东左右看了几眼,就从被压到的灌木丛上方,发现了那个隐蔽的山洞。
这个山洞不是太大,不过足可以容下七八个人,而且里面还算干燥,有些枯枝等东西铺在里面,看来是颜红当初在这儿藏匿时弄下的。
先把安归王放在洞口,莫邪征东又把颜红的尸体平放在洞穴的最里面,莫邪征东才问道:“你不反对我把你母亲,也葬在这儿吧?这样最起码她们俩人能做个伴。”
“谢谢,我想她老人家肯定会非常感激你的。”
安归王低声道谢。
“不用谢,假如她活着,我们可能要拼个你死我活。”
莫邪征东随口回了一句,下去弯腰抄起上官风铃的尸体,又捡起她那根断掉的手臂,左脚接连踢出,那四具男人的尸体,就远远的飞了出去。
有这四具尸体在这儿,就算不被他们的同伴收敛,也会引来野兽,并有可能发现这个山洞的,所以得弄得远远的。
莫邪征东把上官风铃的尸体放在颜红身边,微微弯腰算是对她们行礼默哀,这才掏出一把粉状的东西,转身洒了出去。
外面下着雨,那把白色的粉却像没受到干扰那样,均匀的洒在了山洞前的十几米处。
马上,安归王就嗅到了一股子好闻的香气。
莫邪征东说话了:“这是楼兰的麝香散,洒过的地方能遮掩任何味道,能让搜索的猎犬,野兽等嗅觉失灵,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人或者野兽来打搅她们了。”
“谢谢。”
安归王再次由衷的感谢。
“不用谢,反正这也费不了多少力气。”
莫邪征东轻轻拍了下双手,缓步走到了安归王面前,微微俯身说道:“你说,她们两个在这儿真不会感到孤单吗?如果,有你在这儿陪着的话,我想她们肯定会很欢迎吧?”
安归王的脸色猛地一变,明白了莫邪征东的意思:“你、你终于要杀我了。”
“你是这个世上唯一能对我形成威胁的人,你这样年轻,应该还没有找到下一任安归王传人,所以你要是死了的话,对我,对若干年后的楼兰王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对不对?”
莫邪征东微微一笑,忽然抬手,猛地砍在了安归王的脖子上。
高烧下极度虚弱的安归王,连闷哼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缓缓闭上的双眼中,带着强烈的不甘。
咔嚓!
一道很长的闪电撕破夜色,霹雳的雷声就像长龙那样,蜿蜒着怒吼着掠过长空。
闪电即将熄灭的瞬间,足有十几个拿着枪的黑影,飞快的冲到了死去的少尉面前,迅速的分散开来,枪口对着四个方向。
“连中在这儿!”
一个人发现了腰身折为两半的少尉,发出了一声低呼。
这些人,正是这个叫连中的少尉,呼叫赶来的援兵。
他们在接到呼叫后,就用最快的速度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但除了看到连中的尸体外,什么都没有看到。
为首之人端着枪,用枪上的高强度手电飞快的向四周照了一圈,沉声说道:“现在距离连中呼叫我们才十几分钟,杀他的人还带着个伤者,肯定跑不远的。搜,给我搜!”
“是谁在那边!?”
为首之人的话音未落,在东南方向的两个人齐声暴喝。
哗的一声,十数杆枪都抬起、
在十数个高强度手电的照耀下,大家都清晰的看到,有两个人从五六十米外的丛林中钻了出来,都穿着迷彩服,其中一个明显受伤了,另外一个却高声喊:“你们是哪个单位的?”
“开枪!”
为首之人脸上浮上一抹冷笑,厉声下达了开枪的命令:他们进入丛林后,为避免分散搜索碰面后会发生误会,不但配有通讯器,还有严密的口令。
这俩人被发现后,既没有通过通讯器呼叫,也没有喊口令,肯定不是一伙人,所以为首之人根本不再犹豫,直接就下达了开枪的命令。
哒、哒哒!
枪声响起时,那俩人的反应速度竟然相当快,马上就扑进了灌木丛中,随即开枪还击。
密集的枪声,在大规模的战斗结束后,再次在小范围内骤然响起。
在为首之人的指挥下,十几个人分成两拨,向那边包抄了过去。
正文_第1057章 铁屠的爱情!
白蓉觉得自从爱上莫孤烟后,此前二十多年一帆风顺的好运气,就一去不复返了。
先是被莫孤烟很有礼貌的拒绝,随后羞愧下自个儿跑去了非洲,着实和那些黑哥们,黑姐们混了几年,直到叶心伤‘叛变’后,才被调回来彻查此案。
不等她找到头绪,又发生了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事儿,然后参与了本次行的‘天亮行动’。
天亮行动的结果,让她更为沮丧,安归王被一个老太婆给救走了不说,铁屠和廖无肆也几乎反目,她自己更是受了伤。
幸好她在铁屠的帮助下,在丛林中跋涉很久才来到了丛林边缘,眼看再走几个小时就要出去了,又遇到了十几个人。
开始时,她和铁屠还都认为这些人是警方留下搜索漏网毒贩的人,但在人家很不客气的开枪后,才知道遇到了追杀安归王的那批人了。
廖无肆曾经说过,就算他们不追杀安归王,某些从内地一直跟着的人,也不会放过她。
这些人,就是诛杀安归王的人了。
枪声响起后,猝不及防下的白蓉转身后撤时,左边屁股挨了一颗子弹……这让她异常的愤怒,边骂边还击:“草,敢特么招呼大爷的屁股,真是无法无天了--哎哟,老铁你干嘛,滚一边去,大爷我要和这些崽子拼了!”
在白蓉的叫嚷中,铁屠抱着她飞快的一串翻滚,斜刺里向西方方向跑去:对方这么多人,他们两个现在是疲惫不堪,要是和对方死拼,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当前唯有先撤退,休养体力再作打算。
别看白蓉嘴上骂的光棍,其实她一点也不傻,知道这时候不跑就是傻瓜。
可关键问题是--人家屁股受伤了呀,虽然不妨碍腿子的快速奔跑,但终究不得劲,只能紧咬着牙关被铁屠拽着,一瘸一拐的向前窜。
丛林的好处就在于,只要跑出一百米之外,要想再找到就非常难了,尤其是在当前这种下雨的黑夜中,随便找个草坑趴下,就能躲过去。
拉着白蓉狂奔了五六分钟,铁屠偶尔扭头才发现她跑路的速度实在别扭,就意识到她腿子可能受伤了,左右一看,忽地折身抱着她,就扑进了右边的灌木丛中。
“嘘!”
不等白蓉说什么,铁屠就在她耳边嘘嘘了一生,死死盯着外面。
不足一分钟,就有十数道手电光出现。
十几个人拎着枪,飞快的向西南方向狂奔,在经过铁屠他们藏身的地方时,没有丝毫的停顿,眨眼间就呼啦啦的跑远了,消失在了雨夜中。
丛林可不是外界,这儿是没有路的,你刚跑过去的地方,在十几分钟后要想原路返回,那得需要浪费太多的精力才能辨别出,毕竟周围都是看起来一样的丛林,又是黑夜,狂奔中没什么明显的参照物。
所以说,在脚步声远去后,铁屠俩人就暂时安全了。
“唉,还真是运气不佳,快出去了又碰到这些人了。”
铁屠这才松了口气,松开了冲锋枪,抬手正要擦一下脸上的汗水时,却觉得眼前白影一闪,啪的响起了耳光声。
铁屠愣住,低头问道:“干嘛打我?”
“你说呢?”
被他死死压在身下,胸脯被他手肘按着的白蓉,语气中带着愤怒。
铁屠是个老实孩子,正人君子,还真搞不懂为什么挨耳光,纳闷的问:“我说什么呀我说?”
“是不是把大爷当成席梦思床垫了?”
白蓉很气愤的反问。
铁屠这才发现,白蓉是仰面躺在地上的,他就老实不客气的趴在人家身上,这姿势很暧昧的说,好像两口子在那个啥……
“啊,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铁屠这才恍然,黑脸发烫的赶紧从人家身上滚了下来,结结巴巴的解释道:“刚才我真没注意,就是想、想那个啥来着。”
刚才铁屠抱着白蓉忽然纵身扑进灌木丛中后,想当然的就把她压在了身下,这是一个本能的保护白蓉的动作,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哼,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要不然你就惨了。”
白蓉刚坐起来,却又哎哟一声轻叫,侧起了身子。
铁屠连忙问:“怎么了,崴了脚?”
“屁。”
白蓉低声骂了个脏字,很犯愁的说:“中枪了。”
铁屠更加紧张:“啊,中枪了?哪儿中枪了,我看看。”
“你给我闪开,转身,别看!”
白蓉一把推开了他。
铁屠有些莫名其妙,不过听白蓉的语气中好像带有羞恼之意,也就不再说什么,只好乖乖的坐在了一旁,背对着她想:这家伙真奇怪,以前可不是这脾气。
听着背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铁屠很快就想起了别的事:安归王现在怎么样了?嗯,她应该没事,要不然那些人也不会仍旧呆在这儿搜寻她了。那个老太婆是什么人?真厉害,那么远的就把钢针撒过来了,绝对的武林高手啊,看来是安归教的长老之类的。
就在铁屠皱眉想这些事时,就听到背后白蓉咳嗽了声,语气很不自然的说:“咳,那个啥,老铁,问你个事儿--别回头!”
听她这样说后,刚要回头的铁屠,只好停止了脑袋转动:“说吧,啥事?”
“那个啥。”
白蓉犹豫了下问道:“在你心里,我是你、你的什么人?”
铁屠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是兄弟啊,这个你知道的。在我心里,你和心伤,高飞一样,都是我的兄弟。”
“兄弟--始终是兄弟吗?”
“是啊,还能有什么,你总不能成为我大爷吧。”
铁屠开了句玩笑时,下意识的要回头,却被白蓉喝止:“都说不让你回头了,你怎么不听话?嗯,那个啥,再问你个事儿,你、你现在喜欢哪个女孩子?”
“奇怪,你怎么也关心起我的终身大事来了?”
铁屠失笑一声,说:“我不喜欢哪个女孩子,因为还没有碰到能喜欢我的。”
“哦,这我就放心了。”
白蓉又干咳了声,喃喃的问道:“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我要是喜欢你的话,你、你会不会接受我?”
“啥?”
铁屠一愣,随即嗤笑一声:“切,别闹了啊,咱们俩人是兄弟,怎么可能会像普通男女那样产生感情呢?”
“草,原来是这样!”
白蓉沮丧的骂了一句,说道:“好了,你可以回头了。”
“搞什么呢你,这么神秘兮兮的。”
铁屠扭头,接着嘴巴张大,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这时候大家的眼睛,都已经适应了当前的环境,虽说还是在深夜,可这么近的距离,仍然能看的清清楚楚。
于是老铁就看到,白蓉趴在一块石头上,裤子脱下小半截背对着他,露出一个丰满而白花花的那个啥--这姿势,简直是太特么惹人口干舌燥了,想不往那龌龊处想,都很难啊。
左边屁股中弹,自己实在无法取出子弹的白蓉,以为她做出这羞人的姿势后,铁屠应该能知道该做些什么……反正大家都是哥们,哥们之间看看屁股,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只是她没想到,光着屁股等了老半天,铁屠仍然没动静,白蓉就有些疑惑的扭头看去,才发现这家伙大张着的嘴巴嘴角,好像有口水淌下来了,顿时大怒:“草!你特么的想什么呢?你以为大爷把白生生的屁屁亮给你,是让你在中间那条缝中搞上一家伙啊?么的,大爷左边屁屁中弹,需要人取出来,好不好?”
铁屠这才恍然大悟,抬手啪的给了自己一嘴巴,赶紧低头解下了急救包。
“你特么枉称君子啊,其实一肚子的男盗女娼思想,什么鸟人呀?”
在铁屠很紧张的拿着刀子、镊子给白蓉取弹头时,疼的直骂。
心虚的铁屠根本不敢还嘴,可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越发的紧张了,本来平时分分秒秒就搞定的事儿,竟然墨迹了足有五分钟,还没有把弹头取出来,倒是弄了一手的血。
“么的,我算是知道了,你为了达到你光明正大的偷窥目的,故意在这儿墨迹,是不是?”
老铁再一次伸进镊子,却没有把弹头取出来后,白蓉又是嗷的一声叫,随即大骂。
铁屠抬起右手,手背擦了把汗,结结巴巴的辩解:“不、不是的。子弹,子弹有些深,不好弄。”
“滚!”
“好,我滚。”
“回来,你滚了,谁给我取弹头?”
白蓉忽然哭了,嚷道:“你明明可以很快的,却故意慢,这就是折磨哥们呢,以后我还有什么脸取嫁人啊,节草啊,节草,都毁在你手里了。老铁,你走吧,我真不想活了。”
铁屠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要不,要不……”
“要不什么?你一个大男人家的,说话好像便秘,脸红不?”
“要不,要不你以后跟了我算了!”
铁屠这个老实人真急了,心一狠,说出了这句话。
白蓉愣住,不再哭了:“你说什么?”
“没、没说什么。”
铁屠赶紧垂下眼帘:“我刚才没说什么,就是说……”
“放屁,你以为我是聋子?”
白蓉的语气,忽然温柔了起来:“你刚才说,让我跟你算了,是不是?”
铁屠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点了点头。
白蓉又问:“可我脾气不好,以前还曾经爱过莫孤烟,你不会介意吧?”
铁屠还是没说什么。
“唉,看来你是不介意了。”
白蓉叹了口气,把下巴趴在双臂上,望着地面说:“没想到,我老白辛辛苦苦守身如玉这么多年,最终会交给这样一个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榆木疙瘩。”
铁屠这次反驳了:“我不是榆木疙瘩!”
白蓉懒洋洋的问:“那你为什么不像那些冒酸气的男人那样,对我说爱我?”
“白蓉,我爱你!”
铁屠愣了半晌,忽地抬头仰面,嘶声吼出了这句话,就像狼嚎,很瘆人。
正文_第1058章 我就是那个叶心伤!
如果不是在下雨的话,东方的天际差不多已经开始泛白,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天光大亮了。
一盏马灯,挂在高脚楼的走廊上方,随着夜风微微飘荡着,昏暗的灯光,最多只能把方圆七八米之内笼罩着,却给人一种比雨夜还要黑的错觉,更多了一股孤独。
今晚闪电太频繁,雷声不断,好像放炮那样。
雨丝随着闪电,忽大忽小,却总不停下,砸在走廊外面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蛇爬行的声音,听起来很是讨厌。
值了大半夜的叶心伤,就平躺在竹子制成的走廊中,四仰八叉的,发出阵阵的轻鼾。
前半夜,都是在他在值夜,天快亮了时,沈银冰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替他。
沈银冰可以在屋子里睡,叶心伤不行: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守着,所以就在走廊上凑合一下,反正这边的气温不低,就算啥一不盖,依着他的体质也不会感冒。
沈银冰坐在高脚楼楼梯口,双手放在膝盖上,下巴又支在手臂上,眼神毫无焦距的看着远处。
今天,也就是说从零点之后,就是农历六月初八,7月23号了。
明天,就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日子了。
以前每次想到这个日子时,沈银冰就会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患得患失,是远远无法形容她那时的心情。
倒是‘愤怒’这次词,比较适合。
是的,就是愤怒,每当想起高飞和王晨要在六月初九结婚,沈银冰就很愤怒,觉得被人背叛了,好东西被人偷走了,老婆给丈夫戴上绿帽子了……等等,等等。
当然了,沈总是不会把这种负面情绪表露出来的,只想着该怎么报复某个负心汉。
报复一个人的最佳方式,无疑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可以左右那个人的命运--沈银冰,当前正在这条路上昂首前进:只要能强大起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她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叶心伤在听说针对高飞的阴谋后,只是着急和担心。
沈银冰却是窃喜:高飞最好是今天也别出现,反正这家伙的命够大,属于打不死的小强。
没有高飞的婚礼,王晨去和谁结婚?
也许,高家为了他们的颜面,会找个人代替吧?
沈银冰的确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件正在发生的事情。
“呵呵,如果不是被缠在这儿,我还真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沈银冰想到这儿时,嘴角浮起了一抹微笑。
这一抹微笑,却很快就凝固在了嘴角,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好像从地底下忽然冒出来的人。
她明明看不清这个人的样子,却能感受到他有一双森寒的眼睛,正像毒蛇那样死死盯着她,只需她稍微一动弹,就会猛地扑上来,咬住她的脖子!
这种极为真实的错觉,让沈银冰感觉浑身发冷,甚至不敢轻易动一下,只是在傻楞片刻后,才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叶心伤,快醒来!”
身处野外,丛林中还有漏网的毒贩,叶心伤就算是睡觉,也得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所以在听到沈银冰的尖声大叫后,立即从走廊上蹦了起来:“怎么了!?”
他的话音未落,也看到了站在高脚楼下面的那个黑影,眼神猛地一凝,反手拿出了手枪,抢步来到了沈银冰身边,枪口对着那个黑影,厉声喝问:“谁?”
有了叶心伤在身边,沈银冰胆子也大了,顺势一个侧翻,就躲在了他身后:有男人在为自己挡风遮雨时,沈总从来都不愿意直面危险。
雨夜中,那个黑影动也没动,就在叶心伤正要张嘴再次喝问时,就听到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传来:“你叫--叶心伤?”
叶心伤双眼死死盯着这个黑影的同时,眼角余光也在别处扫视,担心会有别的人出现,更不敢轻易离开沈银冰,要不然他早就一个飞跃跳下去了。
叶心伤在观察别处时,注意力啊,精神啊啥的肯定有所分散,但仍然觉出这个阴森森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沉声回答:“是,我就是叶心伤,你是谁?”
“你是华夏九龙王中的紫龙,叶心伤?”
那个黑影再次问了一句时,缓缓向这边走了过来。
叶心伤在背负内奸的黑锅后,改名换姓为商平北。
知道他是叶心伤的人,除了高飞铁屠白蓉秦紫阳和沈银冰外,别人都不知道。
平时守着外人时,沈银冰也一直称呼他是商平北的,只是刚才沈总被那个黑影吓得有些失措,情急之下才喊出了他的真名。
叶心伤就算是想否认,也已经来不及了。
“是,我就是那个叶心伤。”
叶心伤双手举着的手枪,慢慢落了下来。
现在他从这个黑影的声音里,听出是谁了,嘴角浮上一丝苦笑:“廖无肆,你也来了。”
“嗯,我早就来了,在山里呆了两三天了。”
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看起来很狼狈的廖无肆,缓缓走到了楼梯下,仰面看着叶心伤,目光中好像有两团火光在闪烁,脸上却带着笑。
“怎么,原来你认识这个人呀?他是谁?”
听叶心伤说出廖无肆的名字,并放下手枪后,沈银冰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好奇的看着下面。
“拿着。”
“什么?”
沈银冰一愣时,手里多了一把枪。
叶心伤头也不回的看着廖无肆,低声对沈银冰说:“等会儿,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要管。哪怕是我被他打死了,你也不要动手。放心,只要你不动手,看在高飞的面子上,他是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听他这样说后,沈银冰吓了一跳:“啊,什么意思?他、这个廖无肆究竟是谁呀,你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他是你的仇人。”
“你不用再问了,按照我说的做就是了。”
叶心伤没有再解释什么,右手扶着栏杆,一步一步的走了下去。
沈银冰很想知道是这么回事,可叶心伤不说,她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的看着廖无肆。
看到叶心伤把手枪交给了沈银冰后,廖无肆脸上的笑容更浓,右手却攥的更紧。
叶心伤走下高脚楼,来到距离廖无肆面前一米半的地方,停住了脚步:“高飞呢,他怎么样了?铁屠和白蓉呢,为什么没有和你在一起?”
廖无肆淡淡的回答:“高飞很好,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来岭南。至于老铁和白蓉,也不会有危险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他们几个。”
叶心伤愣了下:“什么?高飞没有来岭南?那你们来这儿做什么?你们不是为了他才跑来这儿,要借着这次任务暗算他的?”
“你知道的佷多,也很少。”
廖无肆轻轻吐出一口气,说:“但我只能告诉你,高飞很好,真的没来岭南。叶心伤,你在逃亡的这些天内,有没有想过我会找到你?”
叶心伤认真的回答:“想过,不过我……”
廖无肆抬手,打断了叶心伤的话,继续问:“那你觉得,你会不会死?”
叶心伤沉默,片刻后才说:“当年教官曾经说过一段话,说如果把我们九个人放在森林里自相残杀,最终能活着出来的人,只能是你和高飞。我,也许真不是你的对手。”
“教官的话,不正确。”
想到丛林中的那个不是人的黑衣女人,廖无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什么意思?”
叶心伤刚问出这句话,廖无肆忽然大喝一声,一拳就狠狠击在了他脸颊上。
叶心伤就像麻袋包那样,被一拳揍得向后飞出,重重砸在高脚楼的楼梯上。
楼梯碎裂,整座高脚楼都晃了就晃,马灯几乎掉下来,沈银冰尖声叫了声:“啊!”
廖无肆随即扑上,一把采住叶心伤的头发,右膝电闪般提起,狠狠顶在了他小腹上。
“呃!”
叶心伤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吐出了一口鲜血。
廖无肆却毫不停留,抡起他狠狠摔了出去。
叶心伤狠狠撞在高脚楼上,扑通一声跌落在水坑中,接着抬起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沈银冰下意识的,把枪口对准了廖无肆:“住,住手!”
廖无肆根本不理他,大步走到叶心伤面前,笑问:“怎么,你刚才不是还说,也许不是我的对手,实际上根本不怕的吗,为什么不还手,是不是很心虚?”
“我为什么要心虚?”
叶心伤从水坑内慢慢爬起来,一手扶着高脚楼,痛苦的咳嗽了几声,才抬起头对沈银冰说:“你把枪放下,这儿没你的事,不用你管。”
“她是高飞的女人。”
简单介绍了下沈银冰的身份后,叶心伤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走出水坑看着廖无肆,淡淡的说:“我不还手,不是因为心虚,而是因为我对不起你。”
廖无肆把牙齿咬的咯咯响,却在笑,眼神狼一般的凶残:“呵呵,对不起我?这不就是心虚吗?叶心伤,你什么时候也许会抠字眼了,就像你搞成这幅鬼样子。”
“我对不起你,是因为当初在去汉德勒森林时,我是惊天计划的副指挥。48名战友的牺牲,我这个副指挥负有绝对的责任,是我没有保护好他们。”
叶心伤胸膛昂起,透着文静的倔犟:“所以,那48名战友的亲属,不管是谁来找我,我都会心甘情愿被他们殴打一顿。你,虽然还没有和黄龙结婚,但你是她的男朋友,也算是亲属了。你揍我,我不会还手,但你要是想杀我,我不会坐以待毙!”
“哈,哈哈!”
廖无肆仰天长笑几声,笑声一收,森然道:“虚伪!就像你当前的样子!”
“错了,不是虚伪。”
叶心伤再次擦了擦嘴角,语气平静的说:“我有对牺牲的48名战友负责的责任,却没有为他们抵命的义务,因为我也是那场战争中的受害者,我不是内奸。所以你想杀我,我会还手。”
正文_第1059章 你太婆婆妈妈了!
在听到恋人牺牲在外蒙汉德勒森林的消息后,廖无肆几近疯狂。
他是一个阴险、意志坚定的人,一旦认准了个某个目标,或者某个人,就不会再改变主意,所以很多时候就会畅想,以后和黄龙退役后的幸福生活。
但不等他的幸福生活来到,他的恋人却死了。
死在了外蒙汉德勒森林,连尸体都无法‘收集’齐全。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次绝密计划,有人充当了内奸。
叶心伤,就是那个内奸。
廖无肆发誓,要用世间最残酷的手段,来为恋人报仇。
现在叶心伤就在他面前,他有什么理由不动手?
廖无肆觉得,这是俩人的在天之灵,冥冥之中保佑他能在这儿遇到叶心伤,并籍那个女孩子,揭穿了他的真实身份。
要不然的话,以后廖无肆就算是和叶心伤走个对面,也认不出他的。
“狡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廖无肆压根不信叶心伤说的每一句话,最大的愿望就是干掉他,残忍的干掉,咯咯笑声中再次扑向了他。
叶心伤正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被廖无肆揍过一顿后不再客气,几乎是在同时大吼了一声,狠狠撞了过来。
两个人,就像两头斗牛那样狠狠撞在了一起,随即忽地分开摔倒在地上。
在叶心伤反击后,站在高脚楼走廊中的沈银冰,就紧张的抱着柱子看着下面。
叶心伤是什么身手,沈银冰很清楚,在叶心伤训练她那些手下时,她不止一次亲眼见过。
那时候叶心伤在向受训人示范近身格斗技巧时,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狠辣中还带着一股子赏心悦目感。
可现在,叶心伤俩人却像痞子--哦,还不如俩痞子打架好看呢,就是乡下泼妇,又像是两只野兽,你采着我头发,我掐着你脖子,什么扣眼、抓裆等痞子都不屑用的下三滥手段,是层出不穷。
让她有些目瞪口呆:这就是代表华夏军方最高水平的近身格斗?这也太不要脸,太丢人了吧?
其实她哪儿知道,电视上长演的那些高手对决时、既好看又热血的场面,在真正的战场上是看不到的。
当人们以命相搏时,什么手段最有效,就用什么手段,只要能把敌人干掉就可以了,谁还顾忌打架的样子好看,还是不好看?
叶心伤和廖无肆俩人,当前就是在以命相搏,没有丝毫留情!
严格的说起来,单说近身格斗这一项,叶心伤不是廖无肆的对手,毕竟他体质比较文弱,这算是近身格斗的先天性不足吧。
而廖无肆呢,则是细腰乍背,表面看上去也很文静,实则身形魁梧,爆发力极强,再加上他的性格阴柔,出手狠毒,拼到最后就算被叶心伤干成重伤,可他才却能活下来。
不过这两三天内,廖无肆可是始终在深山里作战、跑路,睡眠不足,吃不好,不久前又被莫邪征东给狠狠震了一下子,多少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叶心伤从前晚开始,则在高脚楼这边养精蓄锐,体力充沛。
此消彼长,依着廖无肆当前的状态,肯定不是叶心伤的对手。
俩人就像受伤的野兽那样,在地上来回翻滚着,怒吼着,厮打着……体力不足的廖无肆,最终被叶心伤用手臂勒住了脖子,双脚把身子牢牢锁住,任由他无论怎么翻腾,都无法挣脱。
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要是被勒住脖子,就像被捏住七寸的毒蛇那样,剩下的就只能坐以待毙了,就像廖无肆这样,竭力抗衡时,双眼几乎都瞪出了眼眶。
叶心伤紧咬着牙关,左手手臂上青筋腾起,有多大力气,就已经使出了多大的力气。
慢慢的,廖无肆的眼前开始发黑。
他知道,他已经没有了挣开的力气,更知道叶心伤向他一样,绝不会放过他。
“其实死了也不错,最起码能和小雯(黄龙的小名)在一起了。”
廖无肆脑海中忽然腾起这个念头后,一下子放弃了反抗。
隐隐的,他看到小雯走了过来,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看清她的样子,只能低低的嘶声喊道:“小--小雯……”
他太累了,真的太累了,需要长时间的休息,休息一辈子。
慢慢的,廖无肆的视线清晰了起来,看到眼前真站着个女孩子,却不是小雯,而是沈银冰。
“小雯呢?小雯哪儿去了?”
廖无肆眨巴了一下眼睛时,才发觉脖子上那只胳膊松开了,脑后传来叶心伤粗重的喘气声。
叶心伤在即将勒死他时,放开了廖无肆。
叶心伤不是内奸,没有出卖队友,依着廖无肆的性格要杀了他给黄龙报仇,这是很正常的,他实在狠不下心来,因此而杀掉昔日的战友,所以才松开了手。
“廖无肆,我……”
叶心伤推着廖无肆的肩膀,正要从地上爬起来来时,廖无肆却忽然猛地转身,一下把他扑倒在地上,双手狠狠掐住了他的脖子,疯狂的笑道:“哈,哈哈,叶心伤,你总是这样婆婆妈妈,该下手时却又不忍!下辈子,千万不要这么傻!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我!”
叶心伤真没想到,他不忍杀廖无肆,廖无肆却籍此机会一下制住了他。
他挣扎,反抗,看他此时又变成了那条被捏住了七寸的蛇,无论怎么挣扎反抗,都无济于事,舌头很快就从嘴里伸了出来。
“别以为你放过我,我就不忍杀你了。叶心伤,你错了。你我相知多年,你还是不了解我是什么人!”
廖无肆双眼血红,脸色狰狞,笑声凄厉,掐着叶心伤脖子的双手,因为用力而剧烈颤抖起来,正准备再加一把力气彻底干掉他时,却听到轰的一声大响,然后双眼上翻,松开双手,缓缓的瘫倒在了地上。
叶心伤脖子里的束箍消失后,就像从水下浮上的溺水之人那样,大张着嘴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呃!”
新鲜的空气鼓起肺叶后,叶心伤才重重吐出了废气,随即大口大口的呼吸。
沈银冰举着手枪,嘴唇哆嗦着站在旁边。
刚才在看到廖无肆要掐死叶心伤时,沈银冰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手枪当榔头用,一下子砸在了廖无肆后脑勺上,直接把他给打昏了过去。
这是沈总第一次用蛮力对付人,小心儿很怕。
叶心伤深吸了几口气后,才咳嗽着捂着咽喉坐起来,沙哑的声音:“谢谢你。”
“这个人说的不错,你太婆婆妈妈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要不改改你这弱点,你早晚会吃大亏的。相比起他来说,我倒是很欣赏他。”
沈银冰此时已经恢复了冷静,特别的冷静,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严厉,就像漂亮的女老师在教训学生:不要偷看老师洗澡嘛,这么高的窗户要是摔着怎么办?想看就从门口进来看嘛……
叶心伤闭眼摇了摇头:“本性如此,难以更改……我没有你们这样的狠心,因为我是叶心伤。”
“哼,愚腐!”
沈银冰冷冷哼了一声,问道:“这个人怎么办?你不会等他醒来后,再像两只疯狗打架那样,拼个你死我活吧?要我说,干脆干掉他算了。趁他病,要他命,以绝后患!”
睁眼看着廖无肆,叶心伤摇了摇头:“我不会杀他的。我们走吧,不用管他了。”
沈银冰奇怪的问道:“走?去哪儿?”
叶心伤站起身,擦了擦脸上的血污:“他说了,高飞没有来岭南。”
“他说的话你就相信?”
沈银冰不屑的反驳道:“高飞不来岭南,他能去哪儿?”
“廖无肆的人虽然阴狠,但他从来都不撒谎的。”
叶心伤淡淡的说:“他说高飞没有来,就是没有来。”
沈银冰才不信,继续反驳:“可我们曾经问过那个兔子,他说看到过高飞。哦,对了,还有红姐呢。就算高飞没有来,红姐不出来,我也不会离开的。”
叶心伤想了想,只好说:“那好吧,就继续在这儿等。”
沈银冰还没有说话,躺在地上的廖无肆忽然说话了:“还是不要等了,因为那个女人不会来了。”
刚昏过去的廖无肆忽然说话,把沈银冰给吓了一跳,尖叫一声跳到了叶心伤背后。
叶心伤也迅速拉出了准备战斗的架势,沈银冰却把枪塞给了他:“笨蛋,放着枪不用非得以命相搏的人,该有多傻?”
“他其实比你要聪明,如果你是他,我不会明着对付你。那样,你就死定了。搞阴谋诡计的暗杀,没有谁是我廖无肆的对手。”
廖无肆抚着后脑勺,从地上坐了起来,冷冷看了眼沈银冰,就对叶心伤说:“现在我相信你,你不是内奸了。因为你是内奸的话,不可能接连放过我两次。”
这一刻,叶心伤忽然有了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嘴巴动了动,没有说出话。
“我会查出真正的内奸是谁,一定会!”
廖无肆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就向公路那边走去。
“喂,你等等!”
看到廖无肆要走,沈银冰板着叶心伤的肩膀,伸长脖子叫道:“你刚才说什么,为什么说红姐不会来了?”
“因为她已经死了,我亲眼看到她被人杀死的。到时候,你问问高飞就是了。”
廖无肆头也不回的回答。
“红姐死了?怎、怎么可能!”
沈银冰一呆,一把推开叶心伤就向廖无肆追去,却一脚踏进了水坑内,重重摔倒在了地上:“你给我站住,站住,我有话要问你!”
廖无肆仍旧头也不回,脚步不停。
沈银冰急着爬起来,却又坐在了地上。
刚才那一脚,把她的脚崴了。
“你给我站住,站住!”
沈银冰望着越走越远的廖无肆,嘶声喊道:“你刚才不是说,高飞没有来岭南吗?怎么又说他来了?”
廖无肆的身形,很快消失在了雨雾中。
正文_第1060章 骄傲的兔子哥!
红姐死了。
高飞没有来岭南。
红姐是怎么死的,还得去问高飞。
高飞既然没有来岭南,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红姐已经死了的呢?
还有,廖无肆是怎么认识红姐的?
这些问题,就像一大堆乱糟糟的麻线那样,在沈银冰脑袋里乱成了一团,使她忽视了听到红姐以死的消息后,该悲伤和痛苦。
沈银冰没悲伤,没痛苦,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不信廖无肆所说的话。
廖无肆所说的这些话里,是前后矛盾。
别说是沈银冰了,就是叶心伤也不相信,可他偏偏知道廖无肆是从不撒谎的。
既然廖无肆说红姐死了,那么红姐就是死了。他说高飞没来岭南,高飞肯定就没有来岭南。
至于没来岭南的高飞,是怎么会知道红姐死了的,那个兔子看到的高飞又算什么等等,等等,叶心伤也搞不懂。
不过两个人都知道,继续在这儿等下去也白搭了,倒不如先回伐南县城,托人问清楚咋回事再说。
对叶心伤的提议,沈银冰没意见。
叶心伤开出了藏在别处的宝马汽车,驾车驶上了公路,向伐南县县城方向驶去,才走了不到一公里,才发现前面的公路上,堆积了老大一些土石。
昨晚那场雨,造成了泥石流。
看着好像小山一样的土石,叶心伤提议先把车子放在这儿,等以后公路通了后再来取,反正沈总是个超级小富婆,这辆宝马x7早就配不上她的身价了,丢了也不可惜,恰好换辆劳斯莱斯啥的不更好吗?
“这车子对我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宁可把你丢在这儿不管,也不能丢下它。”
沈银冰冷冷说完这句话后,就一瘸一拐的走过去,开始用她保养非常好的纤纤十指搬土石。
叶心伤搞不懂这辆宝马车对沈总有啥特别的重大意义,看到她这样固执后,只好叹了口气,走过去帮她开始清楚土石。
他一个大男人家的,总不能扔下沈总在这儿当修路工吧,那样太没人性了。
下了一整夜的雨,终于停了。
几乎是在雨停的一瞬间,太阳就明晃晃的挂在了天上,可劲儿的蒸发地上的水分,搞的空气又潮又湿,粘粘糊糊的特别难受。
幸好当地人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临近中午太阳光最热时,伐南县城的大街上,行人才逐渐减少,偶尔会有一只流浪狗走过,低下头用鼻子嗅了嗅不知道谁扔掉的方便袋,随即摆了摆尾巴,懒洋洋的去了。
呜!
一阵低沉的马达声响起,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停在了香蕉树酒店的门前。
香蕉树酒店,是伐南县县城最高健的酒店了,别看外表残破不堪,大厅内的装潢也很寒酸,可内里却相当的金碧辉煌,据说还为客人提供某种特殊服务,顺带着经营怡情的小赌业务等,实在是县城一等一的好玩之处。
车门打开,一个穿蓝色衬衣,黑色裤子旅游鞋的年轻人,从车上迈步走了下来。
出租车随即启动,缓缓调头向来时的方向去了。
年轻人摘下脸上的墨镜,抬头打量了一眼香蕉树酒店,把简单的行囊往肩膀上一搭,迈步走上了台阶。
这儿的酒店可不像内地那样,有很大的玻璃窗户玻璃门,从外面一眼就能看到里面的大厅。
香蕉树酒店是木板门,门前还挂着厚厚的皮帘子(是为了防止空调冷气外泄),门口更没有可人的礼仪小姐,倒是有个穿着脏兮兮的乞丐,手里捧着个破碗,看到年轻人走上台阶后,有气无力的说:“行行好,给几个小钱花花吧。”
年轻人停下,从衬衣口袋中拿出一张钞票,也没看面额,就放在了乞丐的破碗里。
乞丐一楞,随即愤怒的骂道:“草,你还有没有公德心啊,昂?那假钞来糊弄阿爷,这是要遭雷劈的!”
“不要拉倒。”
年轻人愣了下,眉头皱起,伸手把那张百元钞票拿了回去,掀起皮帘子走了进去。
乞丐骂骂咧咧着,随即凑过去向里看。
很有性格的乞丐看到,年轻人走到酒店吧台前,把那张假钞放在了吧台上,对服务生指了指后面货架。
很漂亮的服务生妹妹,赶紧给他拿了一盒高档香烟,正要找零时,年轻人却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找了,当小费就行了。
“麻痹的,原来是真钞!这小子有病啊,给乞丐一百的票子,这不是故意耍着阿爷玩儿?不行,我得要回我的钱!”
看到这一幕后,乞丐更为愤怒,掀起皮帘正要走进来时,门后一个膀大腰圆的服务生,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耳光,粗鲁的骂道:“臭要饭的,滚出去!”
个子不高,长相很甜的服务生妹妹,才不会去管乞丐会不会挨揍,眼里只有点烟的年轻人,客气的问道:“先生,请问您是要用餐,还是要住宿?”
“先开个房间吧。”
年轻人吸了一口烟回答说。
“好的,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服务生开始查看空房:“有没有身份证?要是忘记了带也不要紧的,不过得提前预付房费、餐饮费等。”
“没有带身份证。”
年轻人抬头看着走廊,说:“我叫高飞。”
小妹妹问:“高飞?哦,哪两个字?”
年轻人回答:“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小妹妹一笑,殷勤的赞叹道:“嗯,这个名字好,又高又远,实在,实在磅礴大气的很。”
初中没毕业的服务小妹,有心想奉承高飞几句,不过肚子里墨水实在有限,憋了半晌,才憋出个的确不怎么恰当的磅礴大气,说完后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偷眼看向高飞,看到他只是很温和的笑着,没有讥讽的意思后,才总算是松了口气。
“五楼八号房间,从电梯内上去就可以了。”
收了一笔价格不菲的住宿费后,服务生小妹指着电梯对高飞说。
“好的,谢谢。”
高飞拿起放在吧台上的行囊,走向了楼梯口。
五楼又不是五十楼,实在没必要坐电梯的,高先生又不是那种四肢不勤的人。
通向一楼大厅的楼梯,是水泥砌成的,扶手为暗红色,可能是因为时间过久,扶手上的红漆有些斑驳,不过台阶打扫的还倒是算干净。
高飞走到楼梯口,抬脚刚要迈上去,就听到上面拐角那边传来喝骂声:“滚蛋,滚,滚滚!”
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喘着粗气的哀求道:“疤瘌哥,你就和陈老板说说,再借给我一点翻本的钱呗。给我一、啊,不,给我三千块钱就行……”
这个声音还没有说完,高飞就听到啪的一声,一个人从拐角楼梯上滚了下来。
接着,两个身穿黑西装,白衬衣扎着领带戴着墨镜的彪悍男人,跟着走了下来,其中一个有些秃头,抬脚在那个人的身上踹了一脚,骂道:“麻痹的,你还借钱?连搞小妹的钱都是赊欠着的,还欠了四千!要不是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陈老板会借给你,会宽限你?草!”
那个人缩在墙角,抬手捂着脑袋嚷道:“疤瘌哥,你也看到了,兄弟我来时,可是拿了真金白银的两万现钞!只是一时手气不顺才输没了。区区几千块钱而已,兄弟我还是能还得上的。”
“还你麻痹!”
另外一个大汉狞笑着,双手掐腰骂道:“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做什么的吗?还区区几千块钱,就你这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靠打猎采药每个月挣不了三五百的,能解决自己温饱就不错了。草,你拿什么还那几千块钱?谁知道你拿来的那些钱,是不是偷来的?”
“大牛哥,你可冤枉我了,也太小瞧我了!”
那个男人扯着嗓子辩驳道:“我兔子是光棍不假,以前混得也很惨淡,但那些钱可不是偷来的,是我自己挣来!只要我想挣钱,分分秒秒的事!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到街上打听一下,是不是有个开白色宝马7的小富婆,当街给了我很多钱,让我做向导去争差那边……”
“挣钱是分分秒秒的事儿?草,挣你麻痹,滚蛋,大爷懒得听你在这儿穷哔哔。”
疤瘌抬手揪住自称兔子的男人,一脸的不屑:“有本事,你特么的当着大爷面,再挣个一两万!”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根本不用太费力就猜出,这个叫兔子的家伙是个赌徒,钱输没了后被人家酒店的人给撵出来了。
他当然懒得关注这种事,转身正要去坐电梯时,却又忽然站住,抬头看着疤瘌说:“你把他放下。”
就像拎着一只兔子那样把兔子提在手中的疤瘌哥,闻言低头看了过来。
他看到高飞穿着很整齐,好像富家公子那样,倒也不敢太放肆了,呵呵一笑说:“呵呵,这位先生,请问你……”
高飞没吭声,只是从行囊内拿出两叠包扎整齐的钞票,随手扔在了台阶上。
疤瘌哥俩人和兔子,都有些纳闷的看着拿两万块钱,又看看高飞,不知道咋回事。
高飞指着兔子,说:“这些钱是给他的。他刚才说了,他想挣钱是分分秒秒的事,这下你们都信了吧?”
疤瘌哥俩人顿时傻眼,相互对望了一眼,暗想:哟,还真有人给这傻比送钱,一送就两万!
兔子也傻了,刚才他说那句话时,只是随口胡说的,真没想到有人会拿钱给他。
当然了,兔子哥是从来不拒绝别人给他钱的,好不容易把目光从钱上挪开,看向高飞,准备看看这位大善人是何许人也时,却吓得啊的一声,失声叫道:“啊,原来是你!”
兔子哥记性很不错的,前几天时他刚从深山里跑出来,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回县城,结果却撞在了一辆汽车上。
那是一个小白脸开的汽车。
然后,小白脸毫不客气的教训了他一顿,问清楚他想知道的事后,才驾车闪人了。
正文_第1061章 有钱就是大爷!
兔子哥是个相当有自尊心的人,也很记仇。
出山遇到小白脸,并被收拾一顿回来后,就从心里无数次的诅咒,那个敢特么的抽他的小白脸,这次进山后就别再出来了,最好是被毒蛇吃掉,被子弹干掉,掉进无底洞内尸骨无存。
当然了,兔子哥也是很大度的人,在诅咒完那个小白脸后,随后就忘记这事了,尤其是在碰到沈银冰,重金请他去山里当向导找小白脸后,他还是有些感激小白脸的:没有小白脸,他怎么挣钱呀?
再后来,兔子就完成了他的使命,自个儿拿着银子跑回了县城:在山里转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小白脸,恐怕他早就死了个鸟的了。
对单身三十九年的兔子哥来说,世间小白脸都死光了才好,那样他才有可能找上媳妇--所以他对小白脸的死活,压根就不关心。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这儿竟然看到了小白脸。
而且,小白脸还很大方的拿钱给他!
这是这么回事?
兔子有些犯傻。
听兔子说出那句‘原来是你’的话后,高飞心里更清楚了,淡淡的说:“要不要这些钱?”
“靠,有钱不要,会遭雷劈的!管这个小白脸到底是啥意思呢,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愣了瞬间,兔子猛地挣开疤瘌的手,连滚带爬的冲过来,一把抄起楼梯上的钱,昂着比鸭脖子粗不了多少的脖子吼道:“疤瘌,大牛,你们两个看到了吧,看到阿爷我不是这下吹吧!沃曹,不就是欠你们四千块钱吗?拿去,阿爷我有钱!只要想要,分分秒秒的事儿!”
有钱就是大爷。
这句话特别适应当前这种场合,看到兔子嚣张的晃着钞票,疤瘌俩人的态度马上就变得和善起来,说话也客气了。
有了钱后,兔子的嘴脸马上就变了,擦擦的点出四十张,扔给了疤瘌俩人,反手翘起大拇指,指着高飞傲然道:“疤瘌,大牛,知道这是谁吗?这是兔子哥的老大!来自,来自明城的大老板!”
明城,是岭南的一座边陲城市,六七十万人口,是这边最大的城市了,伐南县和明城相比,就是叫花子和有钱的大爷。
不过明城这种城市放在内地,连二流城市都算不上,但在兔子眼里,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了,觉得华夏首都也不过如此,街道足有五十多米,中间还有护栏,大街上到处都是吸十块钱一盒香烟的有钱人……
“老板好,老板您请。”
疤瘌哥俩人不理会兔子的吹嘘,更不信高飞是他老大,可他们才不管这些,在他们眼里有钱就是大爷,没有哪家娱乐场所不对有钱大爷客气的。
“嗯。”
高飞淡淡的嗯了一声,迈步走上了楼梯。
兔子马上贴在了墙边上,腰身弯的很低,屁股高高的撅着,看着高飞的眼神热切,几乎把太阳都能融化掉。
“你跟我来。”
高飞经过兔子身边时,随手摆了一下。
“好咧!”
兔子朗声答应了一声,昂首挺胸的跟着高飞走了上去,走到疤瘌哥俩热面前时,还骄傲的哼了下,在高飞随意看了他一眼后,骄傲马上变成了谦恭。
拐过楼梯拐角后,高飞才总算知道什么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了。
香蕉树酒店的外面,和大厅内,甚至一楼楼梯口那儿,都寒酸的让人无法和‘酒店’这个词联系起来。
可在拐过楼梯拐角后,眼前景色却霍然一变:楼梯还是那样的宽度,但脚下却铺着猩红色的地毯,扶手变成了不锈钢的,两旁墙壁上贴着高档壁纸,上面还挂着很有品位的油画,至少有七八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小姐,站在二楼楼梯门口,脸上带着宾至如归的笑容。
总之,从走上二楼后,高飞就肯定自己来到了五星级酒店。
二楼大厅内,有无数的红男绿女,衣冠楚楚端着高脚杯,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低声谈笑着什么,面容姣好的女孩子打扮的好像公主那样,在一侧角落弹着钢琴。
就在高飞驻足打量眼前这一切时,兔子在身边小心的笑道;“老板,这儿只是供大家相认的场合,旁边还有单独的包厢,那边有个隐蔽的赌场,您要是想玩两把的话,我可以带您……”
高飞折身走向了楼梯口,淡淡的说:“我在五楼开了房间。”
“哦,那您请。”
兔子马上闭嘴,乖乖的跟了上来。
一路走,兔子心里一路的嘀咕:奇怪,看这家伙好像不认识我呀。难道是阿爷我在这儿呆了两天,气质大变了?嗯,他不说,我也不能说。
来到五楼的八号房间后,高飞取出磁卡打开了房门。
房门一推开,就看到一面很大的落地窗,明媚的阳光洒进来,却没有外面那样闷热,只会让人精神一震。
房间内,高档家具一应俱全,酒柜上那些琳琅满目的洋酒,让兔子看的直咽口水。
他得了沈银冰将近两万块钱的向导费后,就决定来这边好好消费一下了,不过来了后就直接去了赌场,开始时手气还不错,赢了几千块钱,就很烧包的叫了个小妹--结果,等他输得连底裤都没了后,也没机会在这种房间睡一晚。
两万块钱,委实算不了什么,不管在哪家五星级酒店。
“想喝酒自己拿,我付帐。”
高飞把行囊随手甩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好,好!”
兔子连声说好,赶紧跑到酒柜前,眼神发花的挑了半晌,才选了一瓶人头马。
兔子听人说起过,说那些绅士啥的才喝这种酒,但他却从没有喝过,这次好不容易逮住机会了,自然不肯放过,打开瓶盖后连酒杯都没用,直接对着酒瓶子就开吹……
刚喝了两口,他就忍不住的一口喷了出来,拿手在嘴巴上扇着风,骂道:“草,这也特么的算酒吗?完全是马尿啊,以为阿爷没喝过洋酒呢,敢蒙骗阿爷!”
“洋酒就是这个滋味,开始喝的时侯基本都喝不惯,你还是喝国内白酒吧。”
高飞从冰箱内拿出一瓶冷饮,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嗯,洋人的东西没啥好东西,都特么的是蒙人的,还是国产货好,支持国货!”
喊了句口号,兔子拿了一瓶五粮液走到高飞对面沙发上坐下,卑微的笑着:“老板,说吧,想让兔子帮你做什么,只需嘴唇碰一下,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绝不皱一下眉头!”
兔子是光棍不假,人却有些小聪明,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高飞不可能白送他两万块钱,又请他品尝到了梦寐以求的洋酒滋味。
兔子说出这番话时,表面上大义凛然的,实则心里在打鼓,真怕高飞让他去跟着杀人放火--他是光棍不假,可也有远大的志向啊,比方城南那个死了丈夫的小娘们,就被他惦记好长时间了,可不想在梦想还没实现时,就先牺牲了。
高飞笑了,慢慢晃着冷饮瓶子说:“我没什么事可以让你去赴汤蹈火的,我就是想问你几件事。”
兔子精神一振,仅仅是问几件事而已,这太简单了:“老板,您请说,我是言无不尽。”
“好像是知无不言吧?”
高飞在心里骂了句‘文盲’后,纠正了一下兔子的语病,有些得意。
“对,对,是知无不言,知无不言。”
兔子点头的样子,好像小鸡啄米。
高飞脸上笑容一收,说道:“刚才在楼梯上时,你对疤瘌他们俩人说,你来这儿消费的前,是给一个开白色宝马7的女孩子做向导得到的,对不对?”
兔子重重点头:“是啊,老板,我可没有撒谎,我说的是真的。”
高飞说道:“我没有说你撒谎,你给我描述一下那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
兔子今年三十九了,最远的地方就是到过明城,大部分都是在伐南县和深山里讨生活,在没有见到沈银冰之前,就以为是城南死了丈夫的那小娘们最漂亮了。
等他见到沈银冰后,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美女。
当然了,在见到沈银冰之前,他也曾见过颜红。
红姐长的也不错,可惜那时候他没心情去欣赏。
一个几乎从没有见过美女的老光棍,见到真正的美女后,绝对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所以在高飞让他描述沈银冰的相貌后,兔子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很绅士的把沈总样子描述了一遍。
末了,他还一脸遗憾的叹了口气:“唉,老板,说真的,那个美女的男朋友,还真配不上她。一个光头,脖子里还有纹身,长的倒是比我清秀了些,只是混子味道十足,真是明珠、明珠暗投啊!”
兔子说的这个混子,自然是叶心伤了。
高飞没有见过面目全非后的叶心伤,也不知道他就是叶心伤。
不过在地下楼兰时,也听莫邪征东说起过,说沈银冰身边有个光头,叫商平北,对外称呼是她的新男友,来历不明,外界飞龙部的人几次想跟踪调查他,反而差点被他发现,差点连小命都丢了。
听兔子说那个光头是沈银冰的男朋友后,高飞心里有了些莫名的不高兴,喝了口冷饮,继续问道:“继续说。”
“好。”
兔子也喝了口酒,两只眼眨也不眨的看着高飞,用自以为最沉稳的语气说:“老板,你知道那位美女是找谁的吗?”
“找我。”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懒散的笑着:“兔子,前几天你见过我,对不对?”
“靠,我当然见过你,还被你收拾了一顿呢,我还以为你忘记了呢,谁知道你却还记得。”
这些话兔子只敢在心里说,却不敢骂出声,只是腆着笑脸:“嘿嘿,是啊,是啊,我见过老板您……”
高飞打断他的话:“说说,我们是在哪儿见面的。”
“啊,这个,你也忘了,不会吧?”
兔子愣住,满脸的不可思议。
正文_第1062章 你那兄弟凶多吉少了!
安归王假扮高飞在外‘招摇撞骗’这事儿太复杂,压根不是兔子这种人能做知道的,高飞当然不会告诉他。
“兔子,你该知道有的人会有双胞胎兄弟吧?”
高飞找了个最恰当的理由。
兔子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原来是这样啊,我说老板您对我怎么这么和善了,原来您不是那个小白,咳,那个啥,原来那个人是您的双胞胎兄弟呀,啧啧,兄弟俩人一个样子,可脾气咋不……”
高飞不耐烦打断了兔子的话:“别罗嗦,跟我说说你是怎么遇到他的,除了他之外,你还遇到了谁。说的越仔细越好。”
“行,没问题,老板您洗耳恭听就是了!”
卖弄成语的兔子长相很猥琐,但口才却很不错,的波的波的把他遇到安归王,遇到上官风铃,遇到颜红和沈银冰俩人的所有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说完这些话,兔子已经把整瓶的白酒都喝下去了,小脸红扑扑很可爱的样子,还带着惋惜:“唉,老板,说句您不爱听的,您那个兄弟哇,这次可能是凶多吉少了,我可是从小在那边山里长大的,知道那地方有太多的危险……你那个兄弟,唉。”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记住,你给我说的这些话,不许和别人说。”
高飞没有再给他献殷勤的机会,直接摆手让兔子滚蛋。
兔子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才让高老板掏更多的钱,最好是以后跟着他混呢,听高飞撵着他闪人后,心里非常不甘,可又不敢啰嗦,只好讪笑几声,临走时又顺走了两瓶酒。
从兔子提供的这些消息内,高飞可以听出他没有撒谎,主要原因是他没撒谎的必要。
高飞知道扮成他样子的那个是安归王,也知道兔子在半路遇到的那个小女人,是颜红,只是却不知道那个找‘高飞’的老女人是谁,沈银冰身边那个光头,又到底是谁。
还有,得知消息赶来的莫邪征东,现在哪儿。
‘高飞’又是为什么要来岭南,暗中暗算她的人,又是谁等等,这些问题,高飞暂时都搞不懂。
莫邪征东探听到不利于安归王的消息后,马上启程从大西北向这边赶来,临走前并没有给高飞留言解释什么。
高飞之所以也赶来西北,那是因为拓拔千钧告诉他说,安归王假扮他露馅了,有人在岭南争差这边给她安排了陷阱,要趁机做掉她。
是谁设计陷阱算计安归王,高飞心里基本有数,不过他纳闷的是,沈银冰和颜红,又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想到颜红,高飞的心情愈加复杂。
说实话,在和颜红有了那种不能对人说的关系后,高飞还是很在意这小女人的,哪怕在她心里,沈银冰才是第一位的。
不过后来颜红被高飞救出来,又委托高云华送她和秦城城去京华那边戒毒,她却逃跑后,高飞对她的印象就不咋样了。
尤其是在得知自己有了小凯撒这个儿子,最终获得老乔治的承认,有希望和妮儿成家立业后,高飞就很自然的忽视了颜红。
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的这半年中,也得知颜红重新回到了北山集团。
高飞知道,颜红敢露面,就是肩负着组织上的任务,帮着沈银冰壮大北山集团的(现在他已经知道了,沈银冰也被组织上控制了,焦恩佐也去了北山集团等事)。
想到这个小女人竟然敢违背自己的意思,半路逃走,甘心被人控制这些事,高飞心里的确不爽,但在假扮他的安归王出现危险后,她却独自赶来了岭南。
红姐来岭南是干嘛的?
肯定是从某些渠道得知了这是个陷阱,前来追回高飞的。
想到她一个小女人,万里迢迢跑来岭南,独自进入深山,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高飞对她的怨念,悠忽消失了佷多。
高飞点上一颗烟,起身来到窗户面前,远眺着群山,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不是不想去山路去找安归王等人,也知道他们可能还在山里,但山那么大,丛林茂密,他就算重金雇佣兔子一起去找,去哪儿找?
说不定,他在进山去找人的时侯,那些人说不定会从别的地方出来了,那样反而就错过了。
在来时的路上,高飞就曾经和出租车司机打听好了,知道伐南县县城向东南的公路,是通往争差那边的唯一道路,不管是安归王,还是莫邪征东,还是沈银冰等人,如果出来的话,肯定会从这儿经过。
所以,与其进山去找人,倒不如在这儿等。
当然了,也许他来的太晚了,不管是安归王还是莫邪征东,还是沈银冰,都已经离开了,不过在进入县城后,他只看到了莫邪征东来时留下的记号,却没有发现有走时留下的记号。
拓拔千钧曾经告诉他说,莫邪征东算到他会赶来,会给他留下特殊记号提醒的。
既然没有发现这些离开的记号,那么就证明莫邪征东还没有离开。
只要她还在山里,就说明事情还没有办完。
理清楚了头绪后,高飞去了浴室洗了个澡,又要了一份午餐吃饱,这才单手抄在口袋中,走出了大酒店。
刚掀起酒店门口的皮帘子,一个人就兔子般的蹦了过来:“哟,老板,您出来了?”
是兔子,一脸谄媚的笑。
高飞有些奇怪:“咦,你没有再去赌博?”
“嘿嘿,没有。老人们常说十赌九输,我好不容易从赌债中爬出来,要是再去赌博,输没了这些钱,那我就彻底完了。”
兔子很为自己能‘及时’看清楚这个道理而得意。
高飞问:“那你在这儿干嘛,不会是等我吧?”
兔子用力点头:“对啊,就是等老板您呢!我就觉得吧,老板您初来乍到这地方,谁也不认识,不管是做事还是游玩,都得有个当地向导领着对吧?所以我就觉得呢,您差不多能用到我,我就在这儿等着了。”
还别说,高飞在把事情考虑清楚后,发现还真得找个向导,而这个‘有缘’认识沈银冰等人的兔子,无疑是最好的向导了。
高飞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说道:“行,只要服务的让我满意,我也会让你满意的。”
“好咧!”
兔子双眼放光,甚至还摩拳擦掌:“老板,您就说吧,要去哪儿,做什么!”
高飞要想知道‘高飞’为什么来岭南争差,现在哪儿,在找不到安归王等人的情况下,只能从别的地方插手。
皱眉想了想,高飞想到要去找谁了,就问兔子:“你现在该知道争差那边山里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枪战,对吧?”
兔子点头:“嗯,不但是我,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了。别看这儿距离那边还老远了,可我们都能听到炮声。据我们邻家的大狗子他那个在警局当警察的表哥说,这次战斗很激烈,都动用了边防军的炮兵,战斗持续了大半天呢。”
高飞说:“这样激烈的战斗,应该出现伤亡,有伤员吧?”
“有,当然有,街上的人都亲眼看到,战斗结束当天晚上,就有佷多救护车向那边驶去呢。”
“那你知道,那些救护车来自哪个医院吗?”
“听说伤重的都去了明城,负伤不重的去了县医院。”
“那好,你现在就带我去县医院。”
高飞拿出一叠钱,递给兔子:“去买些营养品,再叫辆车。到了医院后,你就说你是看望受伤亲戚的,不是有佷多当地缉毒警参与本次战斗了吗?”
“可我不认识……”
兔子刚说到这儿,忽然明白了什么,闭嘴不再说,接过钱笑嘻嘻的去了。
那些受伤的伤员是上过战场的,他们不一定见到安归王等人,不过问问他们总比在大街上等着要好佷多。
在兔子买东西叫车时,高飞来到香蕉树酒店的南边,趁人不注意,用石子在街灯杆子上,画了个奇怪的符号。
这个符号,来自于地下楼兰,代表着他就在这儿,除了他和莫邪征东外,别人都看不出什么。
“老板,搞定,请上车!”
高飞琢磨事时,就听到一阵隆隆声,转身一看,就看到了一辆破破烂烂的摩的,兔子就坐在‘司机’一旁,车厢里放着一些营养品,还有两个竹子编成的小藤椅。
这就是兔子找的出租车了。
别看破破烂烂的,不过却很适合当地环境。
高飞上了车,兔子对司机说了句去县医院,摩的马上轰大油门,原地转向调头,顺着大街向北方跑去。
摩的刚离开没多久,一辆白色的宝马7就从南边风驰电掣般驶来,来到大街上后才放慢速度,司机落下车窗问了个当地人几句什么,就缓缓来到了香蕉树酒店面前。
一个光头男人下车,进去酒店呆了片刻再出来时,酒店一侧的大院门开了。
这是酒店的停车场。
车子驶进大院后,停下后,一个身材很高挑的女孩子走了下来。
女孩子好像脚不利索,走路时有些拐,却拒绝被光头搀扶,俩人从后门走进了酒店。
“就这环境,也是县城最好的酒店?”
女孩子来到一楼大厅内,四下扫视了一眼,低声嘟囔了句。
光头来到吧台前,开了两间上房,五楼的七号房,和五号房。
“这女女还真漂亮,光头男面貌虽然可憎,不过仔细看上去倒是很清秀,很男人的样子。奇怪,这俩人不该是一对恋人吗,怎么会开两间房呢?”
等这对男女走进电梯内后,服务生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
酒店来了一对青年男女这事,高飞当然不知道,他此时已经来到了县医院。
县医院占地地方不小,可破破烂烂的还不如内地那些乡镇医院,但这也算是附近方圆百里内最好的医院了。
大院内的东墙下停了几辆警车,还有一辆挂着军牌的军车。
正文_第1063章 县医院巧遇梁娇娇!
县医院那栋年代久远的二层楼前,还站了几个警察,正在那儿盘问几个手里拿着礼物的人。
兔子拎着礼物,高飞空着手走了过去,就听到几个拿着礼物的人,正和警察解释,说他们是来看望亲戚家孩子的,孩子是个缉毒警,前几天在执行任务时受伤了。
亲戚的孩子受伤了,这些警察自然不会难为他们,热情的给他们说了病房号。
几个看望伤员的亲戚道谢后,急匆匆的走进了小楼大厅内。
兔子加快脚步,举了下手里的营养品,笑道:“我们是一伙的,都是看望亲戚家小孩的。”
几个警察也没在意,打量了一眼高飞就摆了摆手。
这些警察在这儿,也就是做做样子,反正也没有谁敢来这儿闹事。
顺利的进了小楼内后,高飞发现一楼走廊内人比较多,不适合他找机会问问题,给1兔子使了个颜色,俩人上了二楼。
二楼的走廊口,也有两个警方人眼守着,不过却没有谁问高飞俩人找谁,只是客气的笑了笑就闪开了。
“老板,去哪个房间呢?”
兔子左右走廊内看了眼,低声征求高飞的意见。
“去东边,最东边那个病房好了。”
高飞选择最东边的房间,就是方便他能问问题。
俩人来到走廊尽头,高飞先推了下南边的病房门,门反锁着。
兔子刚要敲门,高飞摆了摆手示意暂时不用,转身又走到对面的病房门前,稍微一推,门开了。
医院环境一般,病房内的条件也一般,整个走廊内都弥漫着一股子苏打水,还有汗臭、尿骚的混合气息,很难闻。
不过高飞打开这间病房门后,却嗅到了一股子花香。
病房内只有一张病窗,一个人半躺在上面,正对着窗外发呆,听到门响声后,才下意识的扭头向这边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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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娇娇和安归王俩人被铁屠从无底洞内救上来不久,天上就下开了大暴雨,引发了泥石流,她被铁屠带回了山头的山洞内。
那场罕见的暴雨,引发了泥石流,给华夏军警双方搜索漏网毒贩造成了很大困难,董志勇和严副厅在仔细协商一下后,决定终止本次行动,带人撤出大山。
虽说这次战斗,有几十个军警战士伤亡,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一场大胜,被国际缉毒组织很头疼的杜郎将军,也被当场击毙,两百多名毒贩被击毙,还俘虏了一百多人,更何况查货是近十吨的毒品,和上亿的毒资。
战果辉煌。
总的来说,本次行动可以用这个成语来形容。
唯一让董志勇和严副厅深感忐忑的是,高家那位大少失踪在了战场上,幸好京华那位老人并没有追究。
梁娇娇做为伤员,有着杰出的立功表现,是本次行动的大功臣。
功臣受伤,再加上她是个年轻女孩子,依着董志勇的意思,是要把她送到大医院,最起码得去明城才行。
不过梁娇娇去拒绝了,说只需在县医院养伤就可以,还请求上级领导不要把她受伤的事情告诉亲人,免得他们担心。
梁娇娇很固执,董志勇也只好按照她的意思,把她安排在了县医院,给她安排了个单间--这间病房,是县医院最好的病房了。
住院后,梁娇娇就昏睡了过去,足足睡了二十多个小时。
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她只是肩膀受伤,别处都无大碍,只是吊着胳膊,行走倒是很自如的,醒来后就一个人呆在房间内,呆望着窗外出神。
这两天内,梁娇娇想的最多的一个人,自然是那个假扮高飞的安归王了。
他也知道,廖无肆和白蓉,还有铁屠,在大雨停止不久,就去搜寻安归王的下落了。
至于安归王能不能逃过他们三人的‘毒手’,梁娇娇觉得很难。
更何况,廖无肆也说过,除了他们三个外,还有一些人也参与了捕杀安归王的行动。
从立场和原则上来说,安归王是站在梁娇娇的敌对立场上,再加上她又是个女人,梁娇娇对她应该更没好感才对。
可不知道为什么,梁娇娇却不希望她死。
她觉得,安归王这个传说中的大魔头,要比很多人好,最起码比那个阴险毒辣的廖无肆,要好很多。
除了想安归王外,梁娇娇还想罗城。
别看她表面上对罗城没有好脸色,其实梁娇娇还是很佩服这个男人的,也很同情他,更能隐隐觉出,罗城有时候在看她时,目光会带有那种意思。
女孩子都是很敏感的,梁娇娇也是,她能察觉出罗城偶然间对她的想法,不过却一直没有揭穿:一个优秀的女孩子,被男人所注意这是很正常的。
反正她对罗城又没啥的任何想法,听之任之,装不知道就算了。
如果罗城没有牺牲,梁娇娇不会想他,更不会想到他还没有完成的心愿,那就是干掉大毒枭粗蛇,给他冤死的未婚妻报仇。
梁娇娇忘不了罗城临死前,眼眸中淌出的不甘,也发誓要帮他完成那个心愿。
只是--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次碰到粗蛇?
想安归王,想罗城,想廖无肆,想铁屠白蓉等所有人,梁娇娇自然也会想高飞。
想真实的高飞。
他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他在哪儿?
如果这次真是他为了我来岭南,那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真是他,那我们以后算什么关系?
朋友吧?
嗯,也只能是朋友,反正我这辈子是不会再和他发生什么了,就把过去的那一切,当作是一场梦罢了。
只是这个梦也太长,太真实残酷了一些。
“呵呵。”
想到这儿时,对着窗外发呆的梁娇娇,在心中笑了笑,然后就听到了门响声。
本能的,梁娇娇扭头看了过来。
她以为,这是护士进来查房了,但当她扭过头来后,却猛地愣住,随即腾地一声挺直了身子,低声叫道:“你、你还活着?太好了!”
高飞也没想到,他来这个病房,是为了这儿人少些,好方便他问话来着,结果却在这儿遇到了熟人。
是的,就是熟人。
熟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了。
在一个窗上打滚很多次,还领了结婚证的人,应该算是熟人了吧?
“娇娇?”
高飞认出这个伤员竟然是没有音讯的梁娇娇后,又喜又惊:“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呢!?”
俩人见面后,都各自问各自的问题,都是一脸的惊喜,很真挚。
“啊,我不是受伤了吗?领导就把我安排在这儿养伤来了。”
梁娇娇抬腿从窗上下来,热情的说:“来,坐,坐下说话--这是你朋友吗?”
梁娇娇问的兔子,站在门口拿着营养品。
高飞随口回答:“不是。”
兔子搞不懂高飞为什么在这儿碰到熟人,但他很精明,知道此时留下是多余的,放下营养品后就说:“老板,你们先聊着,我去外面吸颗烟。”
不等高飞回答,兔子就走了出去,临走时还小心的带上了门。
“这家伙倒是很有眼里价,嘿嘿。”
高飞笑了笑,坐在椅子上时,却看到梁娇娇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好像看到了啥不可思议的事儿,赶紧问道:“娇娇,你怎么了?”
梁娇娇上下打量着高飞,足足过了半分钟,才沉声问道:“你、你是高飞,对不对?”
“是,我就是高飞啊。”
高飞有些奇怪,开玩笑道:“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梁娇娇重重吐出一口气,低声问:“你该知道,知道安归王吧?”
高飞一愣,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收敛:“你见过安归王了?哦,我知道这么回事了!”
在这儿碰到梁娇娇,听她提到安归王后,高飞猛地明白了过来。
此前,他知道假扮他的安归王露出马脚后,某些人针对她安排了一个陷阱,让她心甘情愿万里迢迢来到了岭南。
高飞始终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安归王来到岭南。
看到受伤的梁娇娇后,他豁然省悟了:是因为梁娇娇!
那些人,用梁娇娇做诱饵,吸引安归王来岭南帮她,却落入了陷阱中。
虽然不知道这个阴谋的具体步骤,可高飞也能猜到大体意思:先让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得知梁娇娇在岭南,要参加一次非常危险的任务消息,算准了她要是假扮高飞,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必须得来这儿援救梁娇娇,籍此再设下陷阱,把她除掉。
梁娇娇能看出高飞好像明白了这些,垂着眼帘惨笑一声,说:“我,就是那些人诛杀暗算安归王的诱饵--我亲眼看到,在我最危险的时侯,她及时赶来救了我,却被廖无肆趁机暗算,用火龙子弹……”
“廖无肆?”
高飞打断了梁娇娇的话:“你说的廖无肆是?”
“就叫廖无肆。”
梁娇娇淡淡的说:“除了廖无肆之外,还有一个叫白蓉的女孩子,和叫铁屠的男人。”
“果然是那个廖无肆。”
高飞微微叹了口气:“你继续说呢。”
梁娇娇却没有说,问道:“你真不知道这些?”
“你都看出我不是安归王假扮的高飞了,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
高飞苦笑:“我接近中午时,才赶来伐南县城的。”
“哦,原来是这样。”
梁娇娇的神色,冷淡了佷多:“刚看到你时,我还以为你是她呢,直到看到你没有受伤后,才察觉出真的李逵出现了。”
梁娇娇的神色忽然冷淡,高飞当然知道其中原因:当初他们结婚后,是高家威胁利诱她和高飞离婚,并远离京华,一去毫无音信。
这次在发现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后,却又精心设计了一个大阴谋,利用梁娇娇为诱饵,来诱使安归王赶来岭南,借机捕杀她。
要说当初高家逼着梁娇娇和高飞离婚,是因为她出身平凡配不上高飞,这还有情可原。
可凭什么又利用人家做诱饵?
暂且不管安归王怎么样,梁娇娇的心肯定伤透了。
正文_第1064章 认识你,真好!
这个以梁娇娇为诱饵,来诱杀安归王的计划,肯定是高家一手促成的。
因为唯有高家的人,才知道梁娇娇的具体下落。
当初威胁利诱梁娇娇离开京华,现在又利用人家,高家,或者说高飞,对不起人家梁娇娇。
所以在梁娇娇知道现在的高飞不是她所希望的安归王,而是真正的高飞后,给他甩脸子,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只能受着。
“对不起,娇娇,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我……”
高飞正要赔礼道歉,梁娇娇却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话,淡淡的说:“没什么,反正已经过去了,我也侥幸没有死在战场上。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们高家,要不是他们设计把安归王骗去战场上,我早就死了。”
听梁娇娇这样说后,高飞惟有苦笑。
“好了,这些事都过去了,不说了。”
梁娇娇吐出一口浊气,腰板一挺看着高飞说:“你是误打误撞的才看到我吧?”
“嗯,我并不知道你在这儿,甚至不知道你在岭南。我来这儿,就是为了她来的。”
高飞说的那个‘她’,自然是安归王:“战斗既然早就结束了,可还没有她的消息,所以我就想找上过战场上的人问问,就来医院找伤员了,没想到恰好遇到你。”
梁娇娇低沉的声音:“她还没有消息吗?看来她是凶多吉少了。”
“她的本事很大,不一定会丧命。”
高飞对安归王倒是很有信心,摇了摇头后问道:“娇娇,能不能和我说说当时的情况?”
“行,你不问,我也得和你说的。”
梁娇娇轻轻吸了下鼻子,开始给高飞讲述她所经历的那些事,从给父母写遗书开始说起,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她所知道的都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大暴雨引发了泥石流,搜索行动被迫终止,老铁把我带回了山洞。在我被送下山来之前,廖无肆,白蓉和铁屠他们先后离开了。我知道,他们是继续搜索安归王下落去了。以后的事情,我却不知道了。”
高飞从兔子放下的果篮中,拿出一个香蕉,扒开递给了梁娇娇:“她应该没事,因为到现在进山搜索她的人,还没有人出来。”
梁娇娇接过高飞递过去的香蕉,却没有吃,问道:“谁去搜索她了?”
“好几个人,有你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高飞说:“有颜红,有沈银冰,这俩人你可是都认识的。”
“什么,颜红和沈银冰也来了?”
梁娇娇有些吃惊。
吃惊沈银冰她们是怎么得到消息的,却没有听出高飞在提到沈银冰和颜红的名字时,是分开说的。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高飞摇了摇头:“不过,安归王就算被廖无肆暗算,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因为有个很厉害的人赶去救她了。那个人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就证明她不会有事。”
那个很厉害的人是谁,梁娇娇不关心,只是拿着香蕉淡淡的哦了一声,看似随意的问道:“安归王,为什么要假扮你呢?你为什么甘心被她假扮?”
“说来话长,真是很长。”
高飞想了想,就把当初自己在国外所经历的那些事,捡着重要的,尤其是安归王为什么要假扮他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呵呵,我觉得吧,安归王可能对我心中有愧,才扮成我的样子为我做事。当然了,也许她想借着我的外壳,做她想做的事情。不过总的来说,她为我解决了很多麻烦。”
“哦,原来是这样,当初你真是命大。”
高飞并没有告诉梁娇娇,说他这半年来是在另外一个世界,只说被一个世外高人带到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了,梁娇娇深为感慨,想了想忽然问道:“那个安归王,很喜欢你,对吧?”
高飞愣了下,有些不确定的语气:“那个啥,不一定吧?”
“在无底洞里时,她没有亲口告诉我,我却能看得出。”
梁娇娇叹了口气,看向窗外,喃喃的说:“我是女人,总能了解女人的心里怎么想的。假如她不爱你,是不会为你做这些事,更不会万里迢迢跑来援救我的。可惜的是,她是个大魔头,你家肯定更不会容下她了。”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安归王的话题,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岔开了:“娇娇,你看这边的环境这样艰苦,而且还很危险,再说你父母就你一个孩子,我觉得你还是调回内地去的。”
梁娇娇摇头:“不,我不会走的,这儿还有我没完成的事情。”
高飞继续劝道:“不就是帮罗城报仇,找到那个粗蛇吗?你放心,我可以帮你做这件事。”
梁娇娇继续摇头:“谢谢你的好意--高飞,说实话,我现在真不想回内地了,就算是要回去,获许是在几年以后吧。我、我不想让你以为我的事而操心。高飞,你走吧,就当没来过。”
高飞眉头皱起,正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忽然站起身,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抱住他脖子,低头在他额头轻轻吻了一下,随即松开,笑的特别明媚轻快的样子,后退一步伸出手:“来,握一下手,咱们一起说一句,认识你,真好!”
看着笑殷殷的梁娇娇,高飞就知道她已经下了决定,更知道这时候再劝说也白搭了,心中叹了口气,站起身和她握了握,俩人相视着低声说:“认识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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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医院内想找个伤员打听一下当时战场上的情况,没想到恰好会遇到杳无音信的梁娇娇,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意外。
俩人在说出对方想知道的那些事情后,高飞希望梁娇娇调回内地,却被她拒绝,这个结果虽然对他来说很失望,不过却也是在情理之中。
梁娇娇就是这样一个固执的性子,要不然当初刚认识高飞被他欺负了后,也不会特意调去冀南寻仇了。
她不回去,是因为被某些人伤透了心,让她‘看破了红尘’,甘心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高飞清楚,这一次见到梁娇娇后,也许以后俩人就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和梁娇娇之间的恩怨,就像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梦中的一切也就结束了,只留下浓浓的惆怅,高飞离开医院时,只觉得脚步沉重,天上的太阳都不怎么耀眼了,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安静的睡一觉,等醒来后,心情也许会好些吧?
候在医院门口的兔子,看到高飞出来后,连忙殷勤的迎过来:“老板,事情办完了?”
高飞点了点头:“嗯,完了。”
兔子眼珠子乱转,思量着问道:“那,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回酒店。”
“哦,那您请。”
看出高飞情绪不高后,兔子不敢再说什么,快步走出医院,对候在路边的摩的摆手,示意他赶紧过来。
十几分钟后,高飞回到了香蕉树酒店,下车后拿出一叠钞票,扔给兔子说:“你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呆着,别走远,我找你也好找。”
兔子赶紧接住那叠钞票,谄媚的笑着连声道谢。
高飞也没再理他,正要走上酒店台阶时却又不想回酒店,只想顺着长街随便走走,于是就顺着长街向南边走去。
安归王,莫邪征东,沈银冰,颜红,梁娇娇都在岭南,这五个女人都和他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可以说都是因为他才来到这儿。
除了梁娇娇之外,其他四个女人到现在还没有音讯。
从刚才和梁娇娇的谈话中,高飞可以断定铁屠三人去追杀安归王了,沈银冰她们几个很可能也在那片群山中。
至于她们在哪儿,又怎么样了,高飞不知道,反正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莫邪征东离开的迹象,那么她们这些人应该还在那片群山中。
梁娇娇还曾经说过,追杀安归王的人,除了廖无肆三人外,还有一批不知来历的人。
那些人是谁派来的,高飞隐隐猜到一些了,同时也更加为安归王担心。
高飞相信,依着安归王的真实本领,要不是受了廖无肆的火龙子弹暗算,这片群山,再多的追杀者,只要不是莫邪征东出手,还是留不住她的。
可问题是她已经中了火龙之毒。
高飞也是九龙王之一,比听铁屠说起过火龙子弹歹毒的梁娇娇,更加明白这种子弹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所以他不认为安归王在被暗算后,还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廖无肆和那些来历不明的人,甚至漏网毒贩的众多威胁下,仍能存活下来。
莫邪征东、沈银冰她们到现在还没有消息,也许她们只是在没头苍蝇那样的转。
对莫邪征东,高飞是一点也不担心。
正如安归王告诉廖无肆的那样,莫邪征东根本不是一个人,没有谁能伤害得了她,可沈银冰呢?
颜红呢?
这俩女人的本事--撒娇卖泼的还行,可要是论起在这种环境下的生存能力,高飞还真不看好,尤其是独自一人的颜红。
想到这儿后,高飞才明白红姐对他的感情,比他所想象的还要厚重,沉甸甸的,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红姐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高飞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愧疚,都无法弥补的。
高飞低头信步向前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等他想到要吸颗烟时,才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了。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前面不远处就是争差的群山了,几百米处外的公路上,有佷多从旁边山上滑下来的土石,最靠边的露面被人清理了出来,将将能驶过一辆车。
群山寂寂,除了偶尔的鸟叫声传来,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看不到任何活动的东西了。
对着那边愣了半晌,高飞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向回走去。
刚走了没多远,他却又霍然转身:有人说话的声音,从那边公路拐角处传来。
正文_第1065章 夕阳下的杀戮!
十万大山,百万雨林。
用这八个字来形容东南边陲的地理环境,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高飞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要想进山搜索安归王等人的下落,那无异于痴人说梦,所以只能对那边发了会呆后,觉得最好还是回去,在伐南县县城等。
他刚走了没多远,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话的声音传来,赶紧转身向后看去。
说话的声音,是从那一大堆土石后方的公路拐角处传来的,因为路面上的土石佷多,遮住了视线,高飞看不到那边的人,却能通过说话的声音判断出,那边有很多人。
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是争差的原居民。
在来时的路上,他曾经和出租车司机打听过,知道争差是华夏最东南边陲小村,全村六七十口人,过着半原始生活的日子。
这次围剿毒贩的行动开始后,这些居民肯定都会呆在村里不出来,直等到战斗结束两天后,才敢外出办事吧?
这是高飞以为的。
实际上,在战斗开始的前夜,争差所有的村民,就被董志勇派人疏散了,那儿成了一座空村,因为担心会有毒贩漏网,出于安全考虑,还没有让村民们回家。
所以这些人,并不是争差的村民们。
高飞却不知道,转身后赶紧向土石那边走去,准备向他们打听一下,问问有没有看到莫邪征东等人。
他走到那堆土石缺口那边时,也有人从那边走了过来。
对面有十几个人,都穿着当地居民特色的衣衫,不过都是男人,在看到有人过来后,都停住了脚步,有人的手伸向了后腰位置。
心急颜红等人安危的高飞,却没有发现这些异常,掏出香烟对站在最前面的男人递了过去,笑道:“老乡,好,来吸烟!”
先敬上一颗香烟拉拉关系,再和人家说明来意--高飞就是这样想的。
“哦?哦。”
为首的老乡在看到高飞后,迅速做了个后退的动作,不过身后有人没退回去,手已经伸进腰间时,高飞却开始敬烟,楞了下后目光闪动中,藏在腰间的手给同伴打了个手势,这才笑着接过了烟。
给人家又把烟点燃后,高飞才笑道:“呵呵,老乡,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呢?”
“我们呀?我们是要去县城的。”
为首的老乡吸了口烟,很熟练的吐了个眼圈,眯着眼睛问道:“先生,你这是要……”
“哦,我是来找人的,去山里。”
高飞抬手指了一下老乡们身后的深山,说道:“老乡,你们是住在争差的吧?”
为首老乡还没说什么,他旁边一个男人就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我们就是住在争差的……你去山里找人,找谁呢?”
“我呀,我找几个进山旅游的朋友。”
高飞仍然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古怪,看似随意的扫视了众位老乡一眼:“他们是昨晚才进山的,不过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有些不放心,担心他们会在山里出事,所以就想找当地人帮忙找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啊。”
为首的老乡点了点头,问:“先生,你不会是想让我们帮忙吧?”
“嘿嘿,老乡你猜对了,而且我也觉得吧,要想找到我那几个朋友,也许还真得问你们。当然了,我也不是白让你们帮忙的,我会付钱。”
高飞说着,低头就去掏口袋。
就在这时,为首的老乡忽然大喝一声,垂下的右手中猛地亮出一把猎刀,狠狠刺向高飞的胸口!
这种猎刀比短匕长不了多少,有些像宰牛用的牛耳尖刀,刀刃线条流畅,双面开刃--这种刀要是放在内地,肯定是违禁品,但在民风彪悍野蛮的东南边陲,却是很常见的,就像内地人在大街上拿出个一次性打火机来那样。
毕竟这边的土著居民住在深山中,靠打猎采药为生,这是他们生存下来的防身武器,所以那些限制武器的条条杠杆对他们来说没啥用处。
高飞正在低头掏钱,双方距离又这样近,为首的老乡猝然发难后,就算他反应敏捷,能及时躲开这是势大力沉的一刀,可也肯定会被刺伤的。
电光火石间,为首老乡的刀子已经狠狠刺到了高飞胸前,眼看血花就要迸溅,老乡的眼里闪过了一抹残忍的狞笑。
但就在他以为偷袭得手的瞬间,却觉得握刀的手腕一疼--那把本来就要刺进高飞胸膛的军刀,却忽然折返回来,用最快的速度,迅疾无比的刺进了他自己的胸膛。
血花四溅,伴随着高飞的一声冷喝,与其他人的失声高叫。
刚看到这群老乡时,高飞因为特想打听安归王等人的消息,所以忽略了这些人在看到他后做出的下意识动作。
不过,当他递上香烟,看到为首老乡很熟练的叼在嘴上,并潇洒的吐了个烟圈后,心里却是一动。
如果是放在别的地方,高飞不会多想。
但这是在哪儿呀?
别说是争差这种半原始的地方了,就是伐南县也是全国经济最贫穷的县市之一,当地土著居民会在别人敬上一棵每盒单价就足够他们一个月收入的香烟时,会有那样的镇定?
该会看到这盒烟后,眼睛一亮说些诸如‘俺靠,这不是传说中的大中华香烟吗,一颗烟得好几块吧?能不能把这盒烟都给俺留下,也好在人前显摆下’的话。
为首老乡没说啥,很自然的叼在嘴上,并娴熟的吐了个烟圈。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为首老乡不是土著居民,而是别人假扮的。
高飞不知道为首老乡他们是谁假扮的,不过既然不敢以真面目对他,肯定就有见不得人的目的,小心提防点是没问题的。
果然,就在他低头做出要掏东西时,为首老乡动了。
然后高飞也动了,以比他更快的速度,一把扼住他手腕,猛地向后一折一推,那把猎刀就狠狠刺进了他自己的胸膛。
既然对方问都不问的,上来就下杀手,高飞自然不会跟他们再客气什么。
实际上,就算他客气也不行:就在为首之人被一刀刺中的同时,其他人也纷纷大吼着亮出了刀子,扑向了高飞。
高飞和这群人动手的地方,正是沈银冰和叶心伤俩人为开回车子,不得不搬开塌在公路上的土石的缺口处,右边就是几人高的土石,左边却是深达上百米的悬崖。
这地方,只能正面作战,就算假扮老乡的这群人,人再多,也无法丢高飞形成围拢包围之势。
高飞一刀反刺为首之人后,迅速把猎刀抢了过来,抬脚就把他跺了出去,紧跟着向前扑去--别看对方这么多人,而且个个也都彪悍异常,高飞依仗当前的有利地形,还真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只需和他们贴身肉搏,让随后掏出枪的那些人心有忌惮不敢开枪,他有十足的把握干掉这些人。
九龙王中的赤龙,纵横国际佣兵、杀手两界的鬼舞,可不是吃素的。
就连部队上的教官都说,把九龙王放在森林中自相残杀,最终活着出来的人,也只能是廖无肆和高飞,那么眼前这帮人,又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自从遇到楼兰、安归双王后,高飞才知道他这点本事,在那俩厉害女人眼里算不了什么--可问题是,天底下有几个莫邪征东,有几个陈果果?
这些人既不是楼兰王,又不是安归王,所以他们在和高飞展开近身格斗后,只能接受别屠杀的无奈结局。
没办法,地势决定了他们无法围攻高飞,只能从正面攻击,而正面攻击最多适合俩人并肩战斗,换句话说就是每次和高飞以命相搏的,只能是两个人。
“啊!”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划破了同伴的怒喝声,不甘的摔下了左边的深崖下。
人都是有血性的,尤其是这些肩负重大使命的杀手们,在看到同伴不断被高飞刺中、跺下深崖,己方损失惨重后,他们的眼珠子都红了,竟然没有谁想过要逃走,纷纷厉喝着,前仆后继的向上冲,直到最后两个人。
十几个人,在十几分钟后只剩下了两个人。
除了趴在乱土石上死不瞑目的为首之人外,其他人都被高飞或推或抗或踢的搞下了深崖。
这些人不是不想把高飞也推下深崖,其中两个就曾经好些斗牛那样,拼着同归于尽的决心猛扑过来,企图搂住高飞一起跳崖来着。
结果他们倒是如愿跳下去了,但高飞却仍旧安然无恙,嚣张的继续屠杀他们的同伴,直至最后两个人。
浑身是血的高飞,在夕阳下就像一个嗜血的恶魔,浑身散发着凌厉的杀意。
他在地下楼兰蛰伏了那么久,多年养就的戾气减少了佷多,甚至已经开始习惯用交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不过,当这些人对他举起刀子,逼迫他杀人时,他重新变回了以前的高飞。
以前在中东、非洲为金钱而杀人的高飞,不断有人被他打下深崖,那鲜血,和绝望的凄厉惨叫声,彻底激发了他擅于手机杀戮的本性,就像一只逃出动物园重新返回原始森林里的猛虎,样子让人不寒而栗。
“啊!”
仅剩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呆愣了片刻后,嘴里厉声喊叫着,高举着刀子狠狠扑了过来。
高飞一闪的同时,左手迅疾上伸,一把抓住了那人手腕,右手中的刀子,刺的一声狠狠刺进那人的小幅中,顺势向右一拧!
那人的叫声,眼神一下子顿住,喉头发出了疼痛时的倒吸凉气声。
高飞却没有看他,毒蛇一样的目光,冷森森的盯着最后一个人,左手轻轻一推,那个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飘飘荡荡的落下了深崖。
最后这个人,此时忽然清醒了过来,猛地尖叫一声,扔掉了手中的武器,转身就跑。
正文_第1066章 你无权伤害我的!
这些和高飞相遇,几乎全军覆没的人,就是来到热带雨林追杀安归王的人。
那个一刺,刺死颜红,后来又被莫邪征东摔死的少尉,就是他们的同伴。
当他们根据同伴的指示,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时,莫邪征东已经背负着安归王和颜红的尸体,离开了那儿。
他们赶来后,在原地搜寻安归王时,恰好碰到了铁屠和白蓉俩人。
如果是近身格斗的话,铁屠和白蓉对付他们肯定不是问题。
不过他们在手里有枪时,当然不会放弃自己人多枪多的优势了,在发现铁屠俩人后就抢先开枪,结果打中了白蓉的屁股。
无奈之下,铁屠和白蓉只好狼狈逃窜。
这些人紧追不舍--在茂密的雨林中,又是黑夜,他们要想找到藏匿起来的铁屠俩人,那无异于大海捞针。
在丛林中转了大半夜无果后,他们只得退出了丛林,结束这次不美满的任务。
当初他们在进山时,是穿着华夏军队上的迷彩服,装备也是军队化,不过在撤出丛林后,为不引起人注意,他们就再次乔装打扮,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只携带了猎刀,和易防身的猎刀。
只是他们到死也没想到,就在他们刚离开高脚楼不远,就遇到了高飞。
他们这些人来岭南争差大山中,唯一的任务就是干掉高飞: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干掉高飞,甚至不知道高飞是什么人,但他们却牢牢记住了高飞的样子。
没在丛林中干掉高飞,却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动手?
又有什么理由,在这种对他们不利的环境下,不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那个人在清醒后,无边的恐惧使他全身打颤,做出了本能的逃命动作,扔掉猎刀和手枪,转身就逃。
只要能离开这儿,离开这个杀人魔王,无论逃到哪儿去,他都心甘情愿!
可高飞却不给逃跑机会,之所以没有在干掉他同伴后对他下手,就是要他活着。
人唯有活着,才能说出话的。
那个人疯狂向后狂奔,跑出几十米后却扑通一声的摔倒在了递上,刚要爬起来,一只脚已经踏在了他后心上。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恶魔!”
这个人嘶声喊叫着,却已经忘记他也是个男人,还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以前在残杀别人时,他只会感到杀戮的痛快,现在换成是他要被杀了,他才感受到被杀者之前那无助的绝望,只能嘶声喊叫,仿佛这样就能逃过劫难似的。
高飞没有说完,弯腰攥住了这个人的一根腿,就像拖着一条死狗那样走到路边,抬手从树上拆断一根不粗的树枝,用猎刀飞快的劈砍了起来。
那个人趁机蜷缩着身子窝在了路边,双手抱膝抬头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恐惧。
高飞把那根树杈,用猎刀劈成了长达一米半的木枪样子,前面很尖。
那个人不知道高飞劈这根树杈要做什么,却能察觉出不好,浑身哆嗦的更厉害了。
高飞放下刀子,用木枪指着那个人,淡淡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朴正雄。”
那个人在说话时,汉语明显有些拗口,典型的外国人说汉语。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问道:“南韩人,还是北朝人?”
姓朴(piao)的,基本只有朝鲜族才会有这个姓氏,所以高飞才会问他是北朝人,还是南韩人。
朴正雄很想说,他不是南韩人,更不是北朝人,他是华夏少数民族朝鲜族人,只是高飞此时冷淡的样子实在太可怕,他本能的说出了实话:“我、我是南韩公民。”
说出自己是南韩公民后,朴正雄的脑子仿佛短路了,用韩语叽里咕噜的喊叫了起来,大意是他是南韩公民,就算在华夏犯了什么罪行,高飞也没权利处罚他,按照规矩该把他交给南韩的驻华大使馆,接受南韩的法律制裁等等。
高飞的南韩话说的不错,所以能听出他在说什么,却没有和他辩驳什么,只是蹲身抓起了他的右脚。
“你干什么,我是南韩公民,你无权伤害我!”
朴正雄开始挣扎,嘶声吼叫:“我会通过大使馆,向华夏政府表示抗议,抗议华夏公民虐待外国人--啊!”
朴正雄刚说到这儿,掀起他裤管的高飞,右手中的木枪狠狠就刺在了他小腿肚子,使他发出一声惨叫。
其实高飞刺进他腿子的木枪不深,也就是不小心扎了根木刺那样,是个男人就不会向他这样嘶声惨叫的。
可南韩人已经被同伴的死亡给骇怕了胆,高飞稍稍伤害他,就给了国际友人精神上极大的伤害。
高飞左手忽然猛地一拳,狠狠走在了朴正雄下巴上。
喀嚓一声,朴正雄的下巴脱臼,再也无法惨叫,只发出野兽般的嗬嗬声。
高飞站起身,俩手提着他的右脚,左脚死死踏在他雄膛上,手里的木枪,却轻飘飘的顺着他的肉皮下,慢慢刺向他的大腿根。
同时,他也说话了:“你有没有见过肉联厂杀猪?需要给猪剥皮时,就会在猪脚上刺个窟窿,然后用钢钎顺着猪皮下慢慢刺进,到时候用鼓风机对着伤口吹风,猪皮和猪肉就会被空气隔开……这样,能最大可能的保护猪皮不受损,也能让猪皮内里更光滑,不带有一丝脂肪和碎肉。”
他说着话的工夫,手里的木枪已经慢慢刺到了膝盖处。
这是剥皮的痛苦,关键受折磨的人不是猪,朴正雄还活着!
无法描述的疼痛,和对惨死在酷刑下的惊骇,让朴正雄彻底崩溃,甚至都忘了本能的挣扎,只想求饶,下巴却被打掉了,无法喊出一个字,俩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
一股子尿骚味,从朴正雄裤裆中传来。
高飞左脚一抬,正踢在朴正雄的下巴上,喀嚓一声响过,他的惨叫求饶声凄厉响起。
高飞停住了刺进的动作,居高临下冷冷的望着他:“闭嘴!”
朴正雄马上就闭上了嘴巴,现在他已经被吓破了胆子,自然不敢再说他是什么国际友人,高飞无权伤害他的屁话了。
“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这是你最后一次活命的机会,明白吗?”
“明、明白!”
听说可以活命后,朴正雄的精神为之一振,连伤痛都不怎么疼了。
高飞很满意朴正雄的配合态度,开始审问:“你那些同伴,也是南韩人?”
“不、不全是,只有两个是来自我们国家的。”
“其余的是来自哪儿的?”
“有、有四个来自岛国,三个来自大马和菲律宾,其他的就是你们华夏本地人了!”
“哦,原来是一支多国部队。”
高飞哦了声,继续问:“你们这次来岭南争差,总共来了多少人?”
“我、我不知道。”
看到高飞双眼一瞪,朴正雄连忙解释道:“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小组的,我们这些人,只是最后一个小组,总共是十四个人!”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没在场?”
“我们十四个人,其中一个死在了丛林中,其他人都在这儿了。”
“你们总共是几个小组?”
“可能是四个,也可能是三个,每个小组的人数也不确定……总之我不是太清楚。”
朴正雄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因为伤口一直的淌血,所以连说话的力气都不足了:“但、但我们在撤退时曾经试图呼叫其他小组,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如果没什么意外,他们应该都死在里面了。”
想到这么多人来岭南追杀一个人,结果最终却只剩下自己在这儿受罪,朴正雄就感到了无比的委屈,和骇怕,忍不住的哭了起来。
他这一哭,高飞心软了--噌的一声,在朴正雄的惨叫声中把木枪抽了回来,又撕下他的一条衣服,替他把伤口紧紧的勒住了。
朴正雄看到高飞给他包扎住伤口后,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哭着一个劲的说谢谢。
“别谢我。”
高飞淡淡的说:“想想你以前杀过的人,你可能就会觉得死根本算不了什么了。”
朴正雄连忙辩解道:“我、我以前杀的那几个人,都是在美国,是一些黑人混子。那些黑人混子都是该死的……”
高飞抬手,打断他的话:“你们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诛杀我吧?”
“是……是。”
朴正雄看了眼高飞,赶紧垂下眼帘,低声说:“我们都记住了你的样子,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你,我们只是被人临时雇佣来的,在大约一个月前时,还在欧美等地方混生活的。”
“嗯,国际杀手。”
对朴正雄说的这些话,高飞倒没有怀疑,因为他此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不过他还是从朴正雄的话里听出,那些人在一个月前,就已经识破了安归王,从那时候起,就为诛杀她而做准了。
高飞坐在朴正雄身边,拿出烟盒,递给了他一颗。
朴正雄没有拒绝,低声道谢后接过了香烟,凑到高飞伸过来的火机上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后,情绪冷静了佷多。
连唬带吓带安慰,只要运用得当,足够被审讯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两个人接下来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吸烟。
山风从南方吹来,催动树梢,带来了更加清新的气息。
着逐渐消失在树梢后面的最后一抹夕阳,高飞扔掉了烟头:“知道是谁派你们来的吗?”
不出高飞所预料,朴正雄摇了摇头:“不知道。但我听少尉--哦,少尉就是我们的同伴,也是你们华夏人,也是我的同行。他好像说过我们接到这笔生意,是一个华夏京城大少联系的。除此之外,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京华大少?”
高飞皱眉,问道:“那个大少,叫什么名字?”
朴正雄再次摇头;“具体的少尉也不知道,他那时候好像说是什么孟少。”
正文_第1067章 孟少是谁?
“孟少?”
听到这个称呼后,高飞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
午后他去伐南县县医院见到梁娇娇后,梁娇娇也曾经给他详细说过这次战斗任务的始末。
这次华夏军警双方能够组织起来,一举剿灭数百毒贩取得辉煌战果,这都取决于当初梁娇娇从‘大白菜’那儿得到的消息。
大白菜的消息中说,这次在争差参与‘毒品营销大会’的,除了杜郎、粗蛇等知名大毒枭外,还有一个来自内地的大少,孟少。
不过据梁娇娇说,战斗结束后,也没有找到这个孟少,董志勇临时审问被抓获的毒贩,也没有谁见到过这个孟少。
想当然的,董志勇等人就以为这个孟少,并没有参与本次贩毒生意,算是躲过了一劫。
要想从称呼中,查出一个人,那无异是天方夜谭,毕竟国内姓孟的至少有几百几千万,谁知道那个孟少,又是什么大少?
董志勇是这样认为的,梁娇娇同样这样认为,高飞同样没有在意这个孟少是谁,正如他不在意杜郎将军是谁,是死还是活那样。
但现在,朴正雄却再次提到了这个孟少,声称他们能参与本次追杀高飞的行动,就是这个孟少出面联系的。
梁娇娇所说的孟少,和朴正雄所说的这个孟少,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在期间又担当了什么角色?
高飞不清楚,却明白这个孟少对他来说相当重要,只是无从查询就是了。
“京城的孟少,京城,有姓孟的大少吗?”
京城肯定有姓孟的高官,也有孟少。
不过高飞却相信这个孟少,最起码不像高雅、张耀明和刘小龙那样出名,要不然他也该听到过。
“看来,一切都得等回到京华再说了。”
高飞沉默半晌,从地上站了起来:“朴正雄,你确定你没有找到你们追杀的目标?”
朴正雄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高飞,欲言又止。
高飞笑了,也明白了:朴正雄等人追杀的目标就是他,他现在就活蹦乱跳的站在这儿,不久前还刚刚残杀了人家十几个同伴……不知道,这算找到,还说没找到。
同时他也放心了:朴正雄既然用这眼神看着他,也证明他们在丛林中没有遇到安归王。
当然了,到现在铁屠三人还没有回来,沈银冰她们也是杳无音信,安归王是否真正的安然无恙,还真不好说。
当前,唯有先等等,等两天实在没办法了,再去丛林搜寻,免得和那些人错过了。
“你走吧,最好是回国,以后别再做这一行了。看你还年轻,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吧。你娘抚养你长大成人,不是让你当杀手送死的,是希望你能好好的活下去。”
高飞扔下这句话,转身快步向回走去。
至于朴正雄能不能顺利回国,高飞相信他还是有这个本事的。
“谢谢,谢谢,以后您要是有机会去南韩首都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款待您!”
朴正雄确定自己被放过后,不顾腿伤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毕恭毕敬的磕了一个头。
“我很少去那边的,因为我讨厌那个国度,那个国家中的人。”
高飞说完最后一个字时,人已经到了三十米开外。
一只不知名的小鸟横空掠过,啾啾叫着飞向了它的巢穴,西边晚霞的余韵,为它的羽毛上镀上了一层五彩的斑斓,看起来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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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后,会是什么感觉?
应该是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看不到的黑暗中,忽冷忽热的悠悠荡荡。
没有声音,没有一丝光线,不知道身在何方,身子轻飘飘的一阵风就能吹走,还能在黑暗中嗅到明显的血腥气息……
如果这就是死后的感觉,安归王就相信她已经死了,因为在她猛地感觉到疼痛的感觉时,就始终处在这种感觉中。
这种死亡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安归王很讨厌,于是就竭力要逃离,睁开了眼。
她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光明。
死亡中,应该没有光明的,这是怎么回事?
安归王下意识的微微侧脸,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脸色灰白没有人气的女人,就端坐在她面前不远处,身边的地上,还放着个打开着的手电。
光明,就是手电发出来的。
安归王静静的看着这个黑衣金发女人,思维开始苏醒,慢慢运转了起来。
她认识这个女人,楼兰王。
安归王极力回想着,很快想到了她陷入黑暗之前,发生的那些事。
莫邪征东说,她母亲上官风铃和颜红俩人在这个山洞中,太孤单了,最好是让她也留下来陪着,这样还能为地下楼兰解决上千年的麻烦,以后楼兰王在蜕功期间,再也不用担心安归王来找麻烦了……然后,她就觉得脖子一疼,什么也不知道了。,
安归王以为自己死了,被莫邪征东抓住这个机会灭口了。
谁知道她又活了过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不再有那种高烧的痛苦了,身上所受的几处枪伤,也是凉飕飕的很舒服,尽管浑身仍旧酸软无力,但比此前要好许多。
这是慢慢恢复健康的迹象。
就在安归王意识到这点时,盘膝坐在地上的莫邪征东缓缓睁开了眼:“醒了?感觉怎么样?”
“很、很好。”
安归王轻轻咬牙,从地上坐了起来。
坐起来后,她才看到洞穴内,已经多了两堆乱石砌成的高堆。
那下面,埋葬着上官风铃和颜红。
原来,当初莫邪征东一掌砍昏了她,就是为了给她疗伤,而不是杀她。
看着那两个石堆,安归王的嘴唇哆嗦了几下,才扭头看着莫邪征东:“你为什么要救我?”
也唯有莫邪征东那出神入化的中医手段,才能在安归王伤口感染发烧,有危险转为败血症时,让她尽快的脱离危险。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我为什么要救你,那是因为他不想你死。”
安归王当然明白那个他,是谁。
垂下眼帘再次沉默片刻后,她才低声问道:“他现在痊愈了吧?”
不等莫邪征东回答,安归王又自嘲的笑了笑:“呵呵,这句话是废话,你既然有机会把他带回你的世界,他想死都死不了的。”
莫邪征东没有理会她,只是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算算时间,他也该赶来了。很有可能,他就在那座小县城内。”
“唉,他能够活下来,我就放心了。”
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说道:“问你个事儿?”
莫邪征东很干脆的说:“说。”
安归王问道:“你那地下楼兰,除了森林神殿外,还有没有寺庙尼姑庵之类的地方?”
莫邪征东有些不解,但还是如实回答:“我们哪儿不信奉佛教,我们只信奉女娲娘娘,只有一座神殿--安归王,你不会是想出家吧?”
安归王缓缓点头:“是,我就是想出家,当尼姑。”
“哦?”
听唯一的大对头说要出家后,莫邪征东大感兴趣,眼睛一亮:“说说呢,为什么要出家?你可是个有着大志向的人。而且我也能看出,你是真爱上了他,还和他有了、有了……
安归王嘴角微微勾起,低声说:“就是因为真爱上了他,和他有了那层关系,所以我才要出家。”
女人都是好奇的,莫邪征东贵为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武功超绝非人,可她终究还是个女人,哪怕是修罗,也是好奇心很重的女修罗。
所以她饶有兴趣的问道:“哦,这是为什么呢?”
这句话问出口后,她才意识到有些不妥,很不符合自己的身份。
她可是高高在上的女王殿下,安归王又是她唯一的大对头,有必要去关心别人的八卦吗?所以赶紧开口,讪讪的说:“当然了,我就是随口问问,你没必要说的。”
安归王却晒然一笑,问道:“你想不想听?”
莫邪征东想了想,才点点头认真的说:“想。”
“你想听,那我就告诉你。”
安归王看着莫邪征东的眼睛,声音很低,却吐字清晰的说:“我,是高飞的小表姨。”
“什么?”
莫邪征东一愣,仓促间没明白过味来。
安归王淡淡的说:“我是高飞的小表姨。他的外婆,和我亲生父亲是姐弟俩。也就是说,我和高飞的母亲方小艇,是表姐妹,所以他得叫我小表姨。”
“这、这怎么可能?”
莫邪征东真被惊到了,想笑,又不敢笑。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安归王把她所知道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看向那两个乱石坟,语气漠然的说:“我和我的表外甥发生那层关系,这就是乱了伦理,是要遭天谴的。所以这次来岭南,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不过现在你既然救了我,我也不想死了,只想出家,这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说着,安归王扶着洞壁,缓缓的站了起来:“原本我还打算去你那儿出家,但既然你那儿没有寺庙,那我只好去别的地方了。莫邪征东,从此开始,世间再也没有安归王,甚至没有安归教,但来自安归教的危险却没有解决,那得需要你来帮他了。”
莫邪征东相信安归王所说的这些,毕竟没有谁会拿着伦理来开玩笑的。
当然了,她也没拿这个当回事,因为在莫邪家族中,生命的传承比安归王和高飞还要乱,不过莫邪家族的特殊体质,对她们来说乱着来除了命短外,倒没有别的缺陷,比方会出现弱智等现象。
当然了,这种事是不足以对外人说起的。
安归王慢慢走到两堆乱石面前,缓缓跪下,额头伏在了地上,久久的不动。
等她缓缓抬起头来后,莫邪征东才问道:“不会是真的吧?”
安归王背对着她,头也不回的说:“我妈妈是不会骗我的。”
“哦。”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和高飞的关系,他知道这些吗?”
正文_第1068章 从此不再相见!
在世人眼里,沾亲带故的一双男女要是有了感情,那就是大逆不道。
不过在莫邪征东看来,这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她从小就适应了这些,更是把莫邪家族比作是希腊神话中那些诸神(希腊神话中的诸神,关系就是乱七八糟的)。
所以在得知安归王竟然是高飞的小表姨后,她只是感到惊奇,却没有惊讶,问高飞知道这些吗?
“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真是充满了戏剧性,呵呵。”
安归王苦笑了一声,说:“我也不想他知道。我自己来承担这个后果就可以了,没必要再拉上他了。你要是真喜欢他的话,就不要告诉他这些,以免他会有什么想法。”
莫邪征东满脸都是不屑的摇了摇头,说:“你放心,我才不是那种长舌头。我答应你,不告诉他这些,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谢了。”
“不用谢。”
“该谢谢,还是要谢谢的。”
安归王站起身,试着活动了下胳膊,向洞口走去:“麻烦你走时,把洞口封死吧。”
“你要去哪儿?”
莫邪征东捡起地上的手电,跟着安归王慢慢走出了洞穴。
抬头看着树梢上方那最后一丝光亮,安归王茫然道:“我也不知道去哪儿。不过,泰国那边有佷多寺庙,应该能找到我想去的地方吧?”
莫邪征东走到她身边:“高飞现在可能就在伐南县,你不去见他了?哪怕算是最后一面。”
“相见,不如不见。”
“可你现在的身体状态,能行吗?”
“只要不是遇到你这样的,一般人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安归王说完这句话,仔细辨别了一下方向,抬脚向东南方向走去:从这儿越过缅甸国境,然后继续向南走,就能抵达万佛之都,泰国。
莫邪征东没有再劝,因为她很了解安归王此时的心情,尽管她没有把这俩人的关系看在眼里,却知道安归王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也许,就此离开,永不再见,才是最好的结果吧?
安归王的身影,就要被丛林所遮掩住时,她忽然转身说道:“假如他向你问起我去哪儿了,你就说我已经死了。麻烦你了。”
莫邪征东摇头:“不麻烦,一句话的事。”
“好,谢谢。”
安归王犹豫了下,低声说:“我的名字叫果果,姓陈,陈果果。”
“你是要我告诉他,你叫什么名字吗?”
莫邪征东问道。
安归王却没说是,或者不是,身形慢慢隐入了丛林里面。
“果果,果果,这名字倒是很有小女孩气质的。”
等安归王的脚步声也不再响起后,莫邪征东才微微叹了口气,走向了洞穴门口。
几声土石塌陷的声音响起,惊起一群敢要栖息的鸟儿,嘎嘎乱叫着飞向了远方。
远方,夕阳留下的最后一片晚霞,也慢慢褪去了它绚丽的色彩,终于尽归了黑暗。
黑暗来临时,沈银冰刚从卧室内走出来,穿着酒店提供的白色睡袍,站在窗前向外看去。
这两天她和叶心伤住在高脚楼那边,虽说俩人可以轮流休息,但硬邦邦的竹排,终究不如宽大的席梦思舒服,更何况睡醒后还可以洗个热水澡呢?
吃过午饭后,沈银冰就休息了,一直睡到天要黑了才起来。
看着外面狭窄的街道,沈银冰仍然在想高飞和红姐他们,究竟会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还没有出来,难道他们遇到不测了?
帮、帮帮,就在沈银冰看着窗外乱想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她快步走过去,从猫眼里向外看去,在看到外面那个光头后,就知道是谁了,把房门打开一条缝,沈银冰身子藏在门板后,只露出脑袋问道:“什么事?”
正要推门进来的叶心伤,看到沈银还穿着睡袍后赶紧松开了手:“哦,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晚饭想吃点什么,我去酒店餐厅给你要。”
沈银冰摇头:“我不想吃,你自己去吃吧。”
“好吧。”
叶心伤点了点头,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后,叶心伤对吧台后面那个向他飞了个小媚眼的小妹笑了笑,掀起皮帘子走了出去。
在伐南县吃饭,自然是香蕉树酒店的最好,不过叶心伤却不想在这儿吃,只想随便找个小吃摊,那儿可以听到佷多消息。
酒店门口台阶下,站着几个男人,其中两个膀大腰圆的是酒店保安之类的,另外一个却是背对着,正连说带比划。
叶心伤也没在意,经过这几个人身边时,就听背对着他的那个家伙说:“疤瘌,不是阿爷我吹牛皮,我老大不但有钱,而且还和官府的关系很好。切,你们这俩土鳖别撇嘴,你们老板能有资格和部队上的人有交情吗?而且还是个……”
接下来那个男人说了些什么,叶心伤没有注意,抬头向大街上灯火最辉煌的地方走了过去:那个人多嘴杂的地方,才是探听消息的最佳场所。
在兔子吹牛皮,叶心伤四处打探高飞消息时,高飞正在回县城的路上。
县城去争差那边,只有这一条公路可以通车,但在下了盘山公路后,路边就会有许多旱道路口可以上公路了。
当然了,路非常难走,还是荆棘遍布的,沿着这些路绕来绕去的,也可以进山。
高飞回来时的速度,要比去时的速度快了佷多。
去时是信步前行,边想边走,回来时虽然也是边想边走,但天已经黑了,肚子里也饿了,本能的就加快了脚步。
前面是个斜岔路口,高飞低头刚走过去几米,却忽然弯腰向前蹭地扑了出去,随即快速转身,飞起了右脚,啪的一声踢在一个拳头上。
“咦?”
那个从旁边草丛中扑出来偷袭高飞的人,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这样快,嘴里发出了一声惊讶的轻咦声,随即狸猫般的扑上来,也不说话直接挥手击向高飞面门。
这个人心中惊讶高飞的快速反应,高飞又何尝不是为自己一脚反击没有奏效而吃惊,看他欺身扑上来后,也没吭声,当即一拳狠狠挥了过去。
两个拳头砰的一声撞在了一起,高飞就觉得手腕发麻,心中暗惊这个人的手劲好大,左拳虚晃一下再不硬碰硬,干脆贴身肉搏。
同样,那个人也吃惊于高飞的手劲,恰好也打了贴身格斗的意思--俩人同时放弃了硬碰硬,选择了贴身格斗。
黑暗中,俩人都想以快制敌,越打越快,几乎是一触即分,却又飞快的相互攻击。
“老铁,你闪开,让我一枪干掉他!”
这时候,斜路口旁边有人高声叫着,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恰在此时,高飞和那个人猛地醒悟对方是谁了,同时喝道:“老铁?”
“高飞?”
偷袭高飞的那个人,语气中带着惊喜,和不确定:“你、你真是高飞!”
“哈,我就是高飞。”
高飞真没想到,偷袭自己的人,竟然是他要找的人之一,铁屠。
高飞和铁屠以前同属九龙王,在一起呆了两年多,他们和叶心伤三人的关系格外好,经常在一起切磋,自然很熟悉对方的打法和套路,经过短短一分钟的厮杀后,就认出了对方。
“什么,你是高飞,真的高飞?”
一个人影从草丛中跑了出来,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不用说,这对男女就是铁屠和白蓉了。
昨天凌晨他们在出山时,遇到了追杀安归王的朴正雄等人,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朴正雄他们就率先开枪了。
面对十几条枪,就算铁屠和白蓉的近身格斗本领再出色,也只能仓皇逃走。
结果白蓉屁屁上中了一弹,幸亏丛林环境特别复杂,铁屠俩人躲在了灌木丛内。
朴正雄等人向前追了十几分钟没有发现他们,就知道他们藏在半路了,于是就折返了回来,开始搜索他们的下落。
如果不是白蓉受伤需要人照顾,铁屠还真没把朴正雄等人放在眼里,可问题是她受伤了,自然不能轻易和敌人正面拼杀,他们只能靠丰富的作战经验,利用复杂的丛林环境,和朴正雄等人玩起了藏猫猫。
这一玩儿,就是十几个小时,后来朴正雄他们实在找不到俩人了,这才意兴阑珊的撤出了丛林,乔装打扮成当地土著,在赶往伐南县城的路上,却很不幸的遇到了高飞,结果除了一个朴正雄外,其他人都很命苦的死在了深崖下。
铁屠俩人却不知道这些,他抱着白蓉好不容易摆脱追兵后,在丛林中七拐八拐的,结果愣是从别的地方走出了丛林,来到了公路旁。
这时候,高飞正从那边走过来。
高飞经过一番厮杀后,身上沾满了血,在南风的吹拂下,顺风飘出老远。
黑暗中忽然有个全身血腥味的人走来,铁屠想当然的就以为他不是好人,这才把白蓉藏在草丛中,等高飞走过来后,突然暴起发难。
铁屠在偷袭高飞时,没想要了他的命,只想把他生擒活捉看看是谁,能不能问出有价值的东西,要不是存着这个想法,依着白蓉的意思,早就一枪放倒高飞了。
在这儿碰到铁屠,高飞很高兴,寒暄几句后就急急问道:“她怎么样了?”
“她?”
白蓉手里仍旧端着微冲对着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她是谁?你又是谁?”
被安归王欺骗过一次后,白蓉还真不敢轻易相信高飞就是高飞了。
“唉。”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白蓉说:“还记得去第四基地集训的第一天吗?中午我正在男厕里蹲坑,是你吹着口哨闯进去后,又拿起拖把砸我,喊我是留氓,后来又威胁我不许说出去的吧?”
高飞等人刚入选九龙王,去第四基地集训的第一天中午,很有男人气概的白蓉,就误入了男厕……又羞愤的威胁他不许说出去这事,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正文_第1069章 沈银冰她们到底在哪儿?
通过刚才的一番交手,铁屠是相信高飞就是高飞了,但白蓉却不相信。
为了博取她的信任,高飞只好把俩人之间的那点小秘密说了出来。
“高飞,你个混蛋,当初你可答应大爷来着,一辈子不许说出这件事,尼玛的没信誉啊,找打!”
羞人的事曝光后,白蓉恼羞成怒,论起枪杆子劈头就砸了下来。
高飞却像没看到那样,只是看着铁屠问:“她怎么样了?”
“她走了,至于去了哪儿,我现在也搞不清了。”
铁屠也没劝说白蓉,回答说:“当时,是个相当厉害的老太婆救走了她。”
高飞没有说那个‘她’的名字,铁屠也知道他是在问安归王。
白蓉手里的枪托,已经蹭到高飞脑门了,就停在了那儿。
在高飞说出俩人之间那个秘密后,白蓉自然相信他就是高飞了,论起枪来砸他脑袋,只是虚张声势,来遮掩自己当年丑事被曝光的难堪罢了。
谁知道高飞和铁屠俩人,都像没看到她要拿枪砸人那样,自顾自的在那儿说起话来,这让白大爷很无语,恨恨骂了几句后,把枪狠狠砸在了地上。
“一个老太婆救走了她?”
听铁屠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兔子和他说起过的那些话了。
兔子曾经告诉他说,他在出山的路上遇到了小白脸,随后又遇到了一个脏兮兮的老太婆,还被狠狠抽了几个耳光来着。
如果不是知道莫邪征东不可能在那天及时赶来争差,高飞几乎都怀疑她就是那个老太婆了。
现在铁屠又说安归王被那个老太婆救走了,高飞就琢磨那个老太婆很可能是安归教中的长老级别人物了。
“是的,就是个老太婆,她很厉害,虽然我们没有和她直接动手,但她很轻松就偷袭了白蓉。”
铁屠伸手,从高飞口袋里拿出香烟,点上一颗美美的吸了口,顺势坐在了路边一块石头上,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简单的说了一遍。
如果把铁屠换成是刘小龙的话,刘爷肯定会把他所历经的这些,添油加醋的说的吐沫横飞。
但铁屠向来是个很沉稳的人,从不喜欢炫耀什么,就算当时的情况很危险,如果没有必要,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了,但却能让人知道想知道的那些。
铁屠所说的这些,除了大暴雨后他独自跟踪廖无肆和白蓉去寻找安归王外,其他的梁娇娇都曾经详细和高飞说过。
铁屠在去追安归王后的过程虽然简单,尤其是老太婆救走安归王的那一段,更是三言两语就描述完了,不过高飞仍然能感觉到当时的凶险。
同时,也为廖无肆能为了白蓉而放下枪,而感到诧异,觉得他真是转了性子。
“后来,廖无肆自己追了下去,我和白蓉就想出山,结果却遇到了一群不明来历的人。”
看了眼白蓉,铁屠苦笑道:“结果,在猝不及防下,白蓉受伤了,我们只好在丛林中和那些人藏猫猫,总算是运气比较不错,从别的地方走出了山,没想到却在这儿遇到了你,还真是巧到了极点。”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向来时的方向看了一眼,说:“追杀你们的那些人,是一个叫孟少的人重金雇佣来追杀安归王的……”
许久没有说话,感觉自己被冷落了的白蓉,气鼓鼓的插嘴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些人,是被人雇佣来杀安归王的?”
高飞没有过多的解释什么,只是揪起带血的衣襟比划了一下。
白蓉明白了:“哼,显摆什么呀?我们俩人被人家追得四处狼狈逃窜,结果却被你一个人就给干掉了,这是显摆你比我们俩更厉害呢吧?”
白蓉不讲理,还蛮横,这是出了名的,高飞自然不会和她抬杠,大度的笑了笑,点上一根烟:“老铁,除了安归王和那个老太婆外,你还有没有见到别人?”
铁屠浓眉一皱:“别人?别人是谁?除了我们之外,还有谁来到岭南了?”
“沈银冰,和颜红。”
高飞轻轻的回答。
他本想说沈银冰是和个光头一起来的,话到嘴边却不想说那个人了。
这就让铁屠误会了,是沈银冰和颜红一起来的了,登时吃了一惊:“啊,她们也来岭南了?你的意思是--她们两个,也去了深山丛林中?”
高飞点头:“有人见过她们。”
“可我们没有看到她们俩,一直到出来,都没有见到。”
铁屠扭头向争差方向看去,不确定的语气:“也许,她们就在争差的雨林边缘等你呢?毕竟她们都不傻,知道里面很危险。”
高飞叹了口气:“我问过那些人了,他们在出山时,没有遇到她们。”
铁屠俩人都没想到,沈银冰会跑来岭南。
沈银冰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铁屠很自然的就以为,她从安归王那儿得到的消息,却不知道安归王根本没有告诉她,她是从颜红在昏迷中的话,以及颜红和安归王先后失踪而推断出来的。
哼哼,没想到那位和你总是唱反调的沈银冰,倒是很关心你呐,京华有个王晨,这儿有个安归王,还有个梁娇娇,果然是情种啊--白蓉心中冷笑着,有心想讽刺高飞几句,看他神色黯然的样子,却又不忍了。
铁屠陪着高飞吸了会烟,才说话:“这段时间,你在哪儿养伤的?”
“在楼兰。”
高飞担心安归王等人的安全,没心思再说这些,随口说:“具体的,等这边的事情完事后,我再详细告诉你吧。”
高飞不愿意说,铁屠也就不再问,点头说:“好,那就以后再说--高飞,你是不是还要在这边等?”
望着夜色中的莽莽群山,高飞说:“没有她们的消息,我暂时不能走。”
白蓉忍不住的说:“可明天,就是你和王晨大喜的日子了,你现在还有机会赶回去参加婚礼。”
高飞根本没有在意,淡淡的说:“不管我在不在,高家总能为我安排好一切的。”
听出高飞话中带着对高家的不满后,铁屠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他和白蓉都是外人,当然不方便参与了。
铁屠无声的叹了口气,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好了,那你继续在这边等,我先护送白蓉回去交差。”
高飞跟着站了起来:“一起回县城。”
“不了,我们不回县城。廖无肆,也许早就在那儿等着了。”
铁屠没有解释什么,抬手指了指县城的西北方向:“那儿,有座军用机场--你要是想回京城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伐南县是个小县城,只有一个破旧不堪的长途汽车站,没有火车站更没有民用机场,铁屠三人赶来岭南时,就是乘坐军用飞机,直接来到伐南县的。
目前不管任务是否成功,白蓉已经受伤,也到了该回去交差的时侯了。
把剩下的大半盒香烟扔给铁屠,高飞说:“那就祝你们一路平安。”
“谢了。”
白蓉难得正经的道了声谢,捡起地上的微冲,当做拐杖用,右手也很自然的搂住了铁屠的脖子:“高飞,既然你这个新郎官都不回去参加婚礼,那我们也没必要去参加了。嘿嘿,再说了,时间上也赶不及了。”
“行,明白。”
高飞笑了,望着这俩人说:“不过我保证,到时候我一定会参加你们俩人的婚礼。”
白蓉一楞,随即脸蛋发烫,张嘴骂道:“狗屁,谁和他结……”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温情脉脉的说:“老婆,要不要背着你走?”
“你、你滚开,谁让你献殷勤!”
白蓉被铁屠这个老实人一声‘老婆’,给叫的异常恼羞,抬手砸了他肩膀一拳,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俩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相互搀扶着前行。
路不好走,天也很黑,他们肚子里饿得要命,不过却希望能一辈子这样走下去,永无止息。
恋爱中的人都是这幅德性,情浓时就算身处穷山恶水中,也会觉得这是在天堂。
更何况,岭南的山水冠绝天下,在这种风景秀丽的地方收获爱情,的确是值得一辈子回忆的浪漫。
“哎哟,我们忘记告诉高飞,叶心伤当前就陪伴在沈银冰身边了!”
白蓉不小心踏在了一个小坑内,崴了下脚,本能的趴在了铁屠怀中,本能的赶紧挣出来时,才想到还有这么个重要信息没有告诉高飞呢。
“别担心,高飞早晚会知道的。”
铁屠摇了摇头,低声问:“脚疼不?要不、要不、要不……”
铁屠接连几个‘要不’,却没说出后面的话,白蓉骂道:“你便秘呢你?要不什么?”
“要不我抱着你走吧!”
铁屠说着,忽然弯腰把白蓉抄在了怀里,大踏步的前行。
“松开我,松开我,谁稀罕让你抱着,哎哟,我的屁屁……”
白蓉挣扎了几下,最后把头藏在了他怀中,就像一只温柔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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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白蓉这朵刺玫瑰,最后竟然被老铁这闷扫男人不声不响的摘走了,真是咬人的狗不叫啊,呵呵。九龙王中,白蓉和小雯是女孩子,可惜了小雯……”
想到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黄龙,高飞为老铁的喜悦,减轻了很多。
他也知道,黄龙中意的男人是廖无肆。
在她牺牲后,廖无肆肯定会特别痛恨叶心伤,痛恨安归教的人,才不择手段的诛杀安归王,这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他没觉得廖无肆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先后通过兔子、梁娇娇、朴正雄和铁屠白蓉这五个人,高飞了解到了很多争差之战的信息。
只是这些人都不知道沈银冰、颜红,和双王去了哪儿。
不过,既然铁屠俩人,和那些杀手已经撤出了丛林,相信安归王她们几个,也很快就能出来了。
也许,就在明天,甚至是今晚。
正文_第1070章 红姐来了!
高飞回到伐南县城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伐南县城带着一股子经济落后的残败,不过却是附近百里之内最繁华的县城,一样有香蕉树这种星级酒店的存在,晚上十点时,街上还有夜市存在。
伐南县县城白天看起来没有一丝生气,晚上却像是个从沉睡中醒来的美女,随意抬手伸腰间,尽显她独特而迷人的慵懒风情。
人来人往的很热闹,人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喜庆,很多身穿各色民族服饰的少女,在街上三五成群,欢快的笑着,对那些小青年的骚扰回以大胆的反应。
岭南这地方民族众多,少数民族的女子性格开朗,只要看对了眼,大可以当晚就能成就好事,而晚上就是此类事情发生的黄金时间。
受到周遭气氛的感染,高飞的脚步也变的轻快了起来,先来到香蕉树酒店的测墙上,观察了下没发现莫邪征东来过的记号,这才走向了酒店门口。
一直苦苦守候在那儿的兔子,总算是看到大金主回来了,嗖的一声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殷勤的笑着打招呼:“老板,您回来了,我在这儿等您很久了,吃过晚饭了没,我请客--啊,你、你的衣服上?”
兔子变着花的讨好高飞时,才发现他衬衣上全是鲜血。
蓝色的衬衣上染了鲜血,本来就不显眼,再加上目前又是晚上,如果不是兔子嗅到血腥气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刚才遇到一点事,解决了。”
高飞自然没有向兔子解释什么的必要,随口问道:“附近哪儿有卖衣服的?去买衣服后,我请你去喝酒。”
兔子常年在街上混,自然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眼见高飞没事人似的,他也就装没问过了。
提到哪儿卖衣服,哪儿的饭菜好吃酒最香气,兔子这种常年在县城混的老光棍,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听高飞说要买东西,请喝酒后,马上就猜到这是个捞钱的好机会,登时精神一震:“老板,您随我来!”
兔子不愧是在当地混的‘名流’,直接把高飞带到了最好的服装店,用他的伶牙俐齿把一件要价一百八的衬衣砍到了五十五,在少数民族女老板的娇嗔中回了个媚眼,又带着高飞去了最著名的小吃一条街。
在当地老百姓心中,香蕉树大酒店的饭菜诚然好吃,不过兔子却知道,高飞这种来自大城市、挥金如土的主儿,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也许,这些独具特色的小吃,才会博得老板高兴。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高飞对当地的特色大排档很感兴趣。
吃完后一高兴下,又随手赏给了兔子几百块钱。
深夜十一点,夜市上的人流丝毫不减少,拒绝了兔子说要带去‘见识一下’少数民族少女特色的好意,高飞回到了香蕉树酒店。
在进酒店时,高飞和兔子说好了,明天一早就在门口等着就是了,说不定还得麻烦他。
在金钱的驱使下,兔子哥自然不怕麻烦,只盼着麻烦越多越好。
高飞进了酒店后,仍然没有坐电梯,信步走上楼梯,心里想着事来到了五楼。
可能是想心事的原因,高飞忘记拿磁卡开门了,随手推在了门板上。
房门应声而开,客厅酒柜前的落地灯亮着,散着柔和的光芒。
高飞随手关上房门,提到鞋子,脱掉衬衣,解开了腰带。
虽然已经把带血的衣服换掉了,不过身上还有些血腥气息,自然得好好洗个澡才行。
反正是自己的房间,也没别的人,高飞很干脆的脱掉了所有衣服,来到浴室前推开了房门。
他在进了屋子后,并没有注意到鞋架上,还摆放着一双女士旅游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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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心伤离开后不久,沈银冰也换上衣服出了酒店。
她就是随便走走,希望能碰到红姐。
在街上转到天黑后,也没有碰到自己想碰到的人,沈银冰倒是找到了兔子所说的那条小吃街,在那儿品尝了一番独具岭南特色的小吃。
吃过饭以后,沈银冰又在大街上随意转了两圈,就回到了香蕉树酒店。
在来到五楼后,她随手敲了敲对面的房间。
里面没有动静,证明叶心伤还没有回来。
“他出去那么久了,怎么还没有回来?”
沈银冰皱了下眉头,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叶心伤的电话,拿出磁卡打开了自己的客房门,走了进去。
叶心伤没有关机,但却没有接听。
接连两遍,都没有接听。
“难道他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了?”
沈银冰进来后随手关上了房门,站在门后皱眉想了会,觉得依着他的谨慎和本事,就算遇到什么意外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实在没必要为他担心什么,还是泡个热水澡再说。
香蕉树酒店就像所有五星级酒店那样,浴室内自然会有浴缸,甚至还提供新鲜的鲜花瓣,这很适合沈银冰的意思。
放上温水,洒上鲜花瓣后,沈银冰才回到卧室,抱来了换洗的衣服。
连续几天,都在外面提心吊胆的休息不好,更别提泡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了。
所以看到飘荡着鲜花的温水,沈总油然生出一股子亲切感,就像投入青人的怀抱中那样,躺在了浴缸内,脑袋枕在缸沿上,满脸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被散发着花香的温水所包围,全身放松的情况下,总能很容易让人睡着。
慢慢的,沈银冰就睡着了。
沈银冰来到争差后,就担心高飞和颜红的安全了。
相比较而言,沈银冰虽然明知道有人暗算高飞,却总是担心颜红的安全。
高飞处境尽管很危险,来自‘自己人’的危险,沈总却知道那厮不是轻易被干掉的主,毕竟当初连外蒙的八级地震都没有把他留住,更何况是人为呢?
可颜红就不一样了--那个妩媚的小女人,撒泼骂街倒是很有一套,可论起在那种恶劣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却是很让人担忧的。
沈银冰可以确定,红姐已经进入了群山中:她一个小女人,能在满山的危险中,安全撤离出来吗?好几天都过去了,却始终没有消息,她不会是--已经遭到什么不测了吧?
颜红,现在对沈银冰来说,可以说是唯一的亲人了。
不管她和高飞之间,有没有那种不清不白的关系。
老百姓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心里担忧红姐安全的沈银冰,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到浴室门响了,睁眼一看,就看到红姐从外面走了进来。
红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吊带衫,下面是小短裙,黑色高跟皮凉鞋--这个仅有一米五的小女人,愣是通过这身活力十足的打扮,穿出了亭亭玉立的美感,甚至让沈银冰都颇为羡慕。
“啊,红姐,你终于回来了,可我把担心死了!”
看到红姐进来后,沈银冰又惊又喜,呼啦一声从浴缸内坐了起来:“快,快跟我说说,这几天你都在哪儿了!”
沈银冰惊喜之下,忽视了红姐的穿着。
以前没有吸食忘忧粉时,红姐对她光滑的肌肤很自豪,恨不得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也展现她迷人的风采。
不过后来因为沈银冰擅自出手相救眼镜,违背了组织上的命令,为了惩罚她,上面断了她们的货。
为了抗衡没货的痛苦,红姐只能采取自虐的方式,在腿上和胳膊上划出了很多伤痕。
从那之后,颜红就不再穿以前那种衣服了,而是穿长衣长裤,尽可能的掩饰四肢上的伤痕。
现在,颜红却穿着她以前最爱穿的衣服,出现了。
“小冰。”
看到沈银冰后,颜红也很开心,快步走过来张嘴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惊骇的看到,颜红的嘴里忽然淌出了血,脸色也犹如死人那样苍白。
颜红却不知道,来到浴缸前微微俯首看着沈银冰,柔声说:“小冰,只要能看到你好好的,红姐我就放心了。小冰,红姐要走了,你以后自己要保重,我不在身边时,一定得注意焦恩佐。那个人,不是个好东西。小冰,别嫌红姐唠叨,以后不要率性和高飞做对了,我能看得出,他是真在意你的。”
红姐嘴角的鲜血,已经顺着她光润的下巴滴落在衣服上,脸色也越加的死灰,那双昔日总像两口清泉似的眼眸,也暗淡无光,可她却不知道这些。
沈银冰很想大声哭叫着问,红姐你怎么了?
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能愣愣的看着颜红,嘴巴一张一合。
红姐弯腰,伸手抚着沈银冰湿漉漉的秀发,声音里满是慈爱:“小冰,我知道,高飞明天就要和王晨结婚了,你心里很难受,可我们无力改变这个结果,所以只能忍。小冰,能忍,会忍,才能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
沈银冰脸上的惊惧表情慢慢散去,茫然的点了点头。
颜红缩回手,叹了口气说:“唉,我是不能帮你了,以后就全靠你自己和那些恶人对抗了,我知道你要怎么做,但要想做到那一切,没有人帮你不行。所以呢,你是该收收性子,别再和高飞对着干了,而是该放平心态,就算不能把他当爱人,也该当他是朋友。红姐肯定,他会全力帮你的。”
沈银冰终于能说话了,却没有提高飞,也没敢问颜红嘴里为什么流血了,脸色这样难堪她自己却不知道,只是喃喃问道;“红、红姐,你说你要走了,你要去哪儿?”
“去哪儿?”
颜红慢慢转身,膝盖仿佛不打弯那样,轻飘飘的走向门口,声音好像从九天云外传来,那样空灵,不真实:“自然是去我该去的地方,那个地方很安静,没有任何危险……我早就想去了。小冰,保重,红姐走了。”
看到颜红要走出门口,沈银冰忽地放声喊道:“红姐,等等,我跟你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