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1011章 那个古老的故事!
二十多年前,祁连山下的一个山谷中,有户人家。
这是一家三口,精明强干的汉子,文静纯朴的女主人,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女孩。
二十多年前,正是内地经济发展的白热化时代,但在这儿,却感受不到一丝文明的存在,一家人没有任何电气化,汉子每天外出打猎,去湖边捕鱼,女主人在家织布做饭看守孩子。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典型的一家人,父母和女儿,生活在这个不被人注意的山谷中,静静享受他们的世外桃源生活。
小女孩也以为,汉子和女主人是她的父母。
可让她不解的是,汉子和女主人只会给予她无比的呵护,关爱,却从没要求她喊他们一声爹妈。
甚至,在小女孩试着要喊他们爹妈时,他们脸上会露出骇然到极点的神色,仿佛犯下了天大的错误。
而且从那时候起,小女孩才发现,汉子和女主人从没有同房过。
他们貌似一对夫妻,却不是,他们貌似是一家人,也不是。
他们三个,是相对独立的三个人。
汉子和女主人的使命,就是尽可能的照顾好小女孩。
汉子和女主人都没有名字,小女孩的名字叫果果。
果果,一个现代人看起来很萌很萌的乳名。
果果没有姓氏,最起码汉子和女主人从没有说过她姓什么。
小女孩就叫果果,仿佛她本来就是姓果,叫果果那样。
小女孩的世界很单调,除了认识这对不是夫妻的汉子和女主人外,从三岁起还认识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有着让果果到现在都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美。
很美的女人有姓,有名字,复姓上官,叫上官风铃。
果果听汉子俩人说,上官风铃住在祁连山最高处,一个天池旁边。
果果喊上官风铃为姑姑,尽管那时候的上官风铃,实际年龄已经有四十岁左右了,就算喊她奶奶好像也不是多出格了。
从三周岁那天开始,每逢月圆之夜,上官风铃就会来到山谷内,一住七天,传授给她一些很难的东西,也很苦很累,还得在这七天内不许吃任何饭,只能吃她带来一些野果等东西。
每次上官风铃来到山谷中时,汉子和女主人就会离开山谷,直到七天后再回来,继续照顾果果。
每次上官风铃走后,女主人在看到果果身上的伤痕(那是在学东西犯错,或理解不了时被上官风铃打出来的)时,都会心疼的落泪。
汉子却在旁边劝说,说这都是为了果果好,等果果长大后,自然就会明白了。
随着年龄的长大,果果也真的明白了,上官风铃对她那样严格,是真的为了她好。
其实让果果察觉出上官风铃对她好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有几次她受罚疼的哭泣时,也看到上官风铃在偷着抹眼泪。
“果果,你必须得坚强,把我教给你的这些都牢牢记住,因为你身上担负着太重的使命!”
这句话,是上官风铃在果果八岁那年,最后一次见她离开她时说的,还留下了一本书,嘱咐等她过了十二岁后,才能看里面的内容。
那时候的果果,还不懂上官风铃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知道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她。
上官风铃走后,果果的生活变得越发平淡起来,每天呆在山谷里,复习所学到的那些。
渐渐的,等果果十一岁时,竟然发现她自己,能变成女主人的样子。
等她十二岁时,拿出了上官风铃临走前留下的那本书。
看完这本书的内容后,果果才知道上官风铃为什么会说,她肩膀上担负着太重的使命。
因为,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是传承有两千年之久的安归教的王者,安归王。
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是安归王了。
她这些年所学的,都是王者该具备的本领。
她唯有学会上官风铃所传授的所有本领,并加以突破,她才能在复兴大业中,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
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注定就是安归王,那么上官风铃又是谁?
她为什么会有安归王才有的本领?
她和果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两者之间相差近四十岁,好像不应该是母女,那终究是什么关系呢?
在随后的十几年中,果果始终在考虑这个问题,却没有任何的答案。
而上官风铃,也仿佛从世间消失,再也没有消息。
虽然再也没有了上官风铃的消息,不过果果却很清楚,那是她的亲人,就像在她十八岁生日出谷那天,就自杀身亡的汉子和女主人那样,都是她的亲人。
汉子和女主人看护了果果整整十八年,在她离开山谷自杀死亡时,他们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只有带着骄傲的解脱。
他们陪伴伟大的安归王整整十八年,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福份,在安归王可以出世时,他们总算能卸下肩膀上的重担,笑着去面对某些人了。
果果这一辈子,应该有三个人永远都无法忘记,哪怕是死了也不能--上官风铃,和那对没有名字的汉子和女人。
可是现在,她好像无法忘记的人中,有多了一个。
这个人,叫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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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消失二十多年的上官风铃,忽然找到了高飞,说要找个僻静的地方,高飞就把她带来了方家老宅,觉得这地方简直就是为她所准备的。
宁静,优雅,没谁敢随便来打搅--唯有这幅画,让人感觉不舒服,所以他才要摘下来。
但上官风铃却阻止了他,并说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高飞登时愣住,伸向画像的手,僵在了半空中,久久的不动。
上官风铃也没动,两个人一个站在门口,一个站在画像前,仿佛会凝滞到天荒地老,直到那只藏进荒草中的野兔,仿佛被当前这种诡异的气氛,给搞的揣揣不安,忍不住蹦出来飞也似的向大门口逃去时。
砰的一声,那只箭一般冲向大门口的野兔,慌不择路下狠狠撞在了一颗花木上。
雪花四溅,野兔直接把它自己的脑袋给撞碎了,在地上剧烈翻腾了几下,就此不动。
上官风铃转身,看着那只死在花木下的野兔,干瘪的嘴巴微微动着,发出了一声叹息:“唉,他说的不错,如果我不放下心中的执念,无论我到哪儿,哪儿就会有生命陨落--一只野兔而已,竟然也因我而死。”
“那个他,是谁?”
高飞的神色恢复了正常,看着上官风铃问道:“刚才,你为什么会说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上官风铃没有回答,而是缓缓坐在了门槛上,淡淡的说:“给你讲个故事?”
在这种阴气森森的讲故事,委实不是最好的场所,高飞却没有丝毫犹豫,身子一矮,盘腿坐在了长满青苔的石板上,干脆的说:“好。你说,我听!”
“故事很遥远,还得从七十年前说起。”
上官风铃好像老的实在坐不住了,就倚在了门框上,侧脸看着院子里的荒草,开始讲述一个古老,而又让人听了会心酸、心情复杂的故事。
整整七十年前,一个小女孩出生在那个乱世。
七十年前,华夏还处于岛国侵华的年代,内地的绝大多数华夏人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不过这对小女孩的父母来说,却是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年代了。
小女孩的父母,希望天下越乱越好,因我唯有这样,他们才有希望实现梦中那个伟业:创建他们渴望了两千年之久的梦幻王朝,楼兰。
小女孩的父亲,是安归教中的王者。
小女孩的名字,叫上官风铃。
没有谁,包括上官风铃在内,都不知道那一代的安归王,付出了多少努力,只知道父亲的宏愿落空了,死前都没有闭上眼,是说着‘我不甘心啊,多好的机会,我不甘心’而死的。
那一代安归王死后,理所当然的,安归王的重任,就落在了上官风铃的肩膀上(安归王的传承,不分男女,只看机缘,他们自己有自己一套选择接班人的准则,所以就算上官风铃还有一个兄弟,可她仍然继承了安归王的王座)。
上官风铃的兄弟,比她小了足有二十五岁,名字叫上官印。
上官风铃是安归教中的王者,她兄弟上官印,则在十八岁那年,担任了安归教东宫宫主之位。
不过,相比起一心要光复楼兰的上官风铃来说,上官印明显没有太大的热情,空有东宫宫主职务,掌握着上官家族手中唯一一本《安归经》,却在京华醉心于干出租车司机。
对兄弟的不争气,上官风铃很愤怒。
她为了复兴大业,年近四十都没有找男人,同为安归王后人的上官印,凭什么这样不学无术,甘心平庸?
不止一次,上官风铃去教训上官印,要求他振作起来,一定要帮她实现伟业,哪怕这辈子实现不了,也得给后人打好基础。
上官印嘴里答应的很好,可转头就忘,后来还喜欢上了一个高中生。
高中生的名字叫解红颜。
不过,上官风铃看不起上官印追女人的方式:就只默默的陪着人家,别的啥也不做,这算什么呀?
废物,绝对的废物!
上官家,怎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没有志气的废物?
对兄弟恨铁不成钢的上官风铃,对他越来越失望,最后是彻底的失望,决心和他一刀两断,不许他自认是上官家的人。
上官印很干脆,改姓为张。
在和上官印一刀两断后,上官风铃并没有索要回安归教内的至宝,那本红褐色封皮的《安归经》。
她只希望,上官印能有一天,看到这本经书后,幡然醒悟,别再为一个高中生给迷了心智!
现在上官风铃很后悔,如果可以冲来,她肯定会带走那本书。
那本书在六年后,成了上官印的追命符。
正文_1012章 我只能是高飞!
因为上官印的碌碌无为,上官风铃觉得格外累,孤独,心灰意冷下决定先休息一段时间,四处走走看看,浏览一下大好河山,算是解压了。
不过上天也许故意捉弄这个女人,先让她在前四十多年内,无心顾忌自身终身大事,就在她以为一辈子注定要孤苦一声时,却遇到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个游方先生,就是那种天下云游靠占卜、看相为生的先生,而且还有一手绝佳的丹青功夫。
男人比她十几岁,没有老婆,只有一个姐姐,嫁在了外地。
男人虽然比上官风铃还要大十几岁,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不过形象儒雅,很有几分仙风道骨,比那些年轻人看着要顺眼许多了。
上官风铃认识他时,他正在街头给人画像,边画像,边相面,说的头头是道。
上官风铃以为,上天让她遇到这个男人,绝对是孽缘,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堂堂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事,要想迷倒一个世俗男人,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于是,上官风铃成功的让这个先生迷上了她,并休掉了老家的妻子。
再于是,上官风铃和这个男人共享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来俩人生了个女儿。
假如男人能和上官风铃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那么她肯定会毫无怨言,因为她在这些年内实在太累了,真想如上官印那样,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生,去特么的复兴大业!
可惜的是,在俩人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后,那个男人却在某个夜晚,提出了分手。
男人提出分手的理由很简单,带着神神叨叨:俩人的缘分已经尽了,就该分手了,她该去过她该过的日子。
男人提出分手,是用留信的方式。
假如他敢直接对上官风铃说分手,上官风铃肯定会杀了他,毫不客气的!
男人在留下的书信中还说,他已经看出了她的本质,她是魔道中人,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和他有这段时间的情缘,这已经是老天怜惜她了。
看到男人的留言后,上官风铃发疯了--把女儿送到了祁连山,派了两个最忠诚的手下看护,开始满世界的寻找那负心男人,发誓要用世间最残酷的方式干掉他!
上官风铃先去了男人的老家。
去了后,她才知道男人根本没有回来过,从没有。
上官风铃就怀疑,男人可能藏在了他姐姐家,于是就四处打听他姐姐到底嫁到哪儿了。
上官风铃在男人老家呆了十几天,都没有打听到,却等来了一个小乞丐。
小乞丐拿了一封信,说是有人让他交给上官风铃的。
她一看字迹,就知道这是男人给她写得信。
男人在信中说的那些话,还是原先离开时的那些,无非就是他们之间已经缘分尽了,她是魔道,他是人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能够有个孩子,这已经是上天青睐她了。
最后还劝她,千万不要去找他那个出嫁到外地的姐姐,因为就算找到他姐姐,也找不到他的。
假如上官风铃真找到他姐姐的话,那么就证明她的寿限已经快到了,因为他给姐姐送去了一幅画……那幅画中是一个类似于观音娘娘的女人,这幅画像被上仙祝福过,被他请来专门保护姐姐,并诛杀她的。
上官风铃才不信这些狗屁,依旧找啊找啊,接连找了三年,都没有查到那个男人的下落,这时候她的女儿也三岁了,是该到了传承一切的时侯了。
无奈之下,上官风铃只好回到了祁连山,却没有告诉女儿,她就是孩子的母亲,只是尽心传授她功夫。
等女儿九岁时,上官风铃离开了祁连山。
等她离开后才知道,她唯一的兄弟上官印,已经遭到某些人的毒手,那本褐红色封皮的《安归经》,成了他身份泄露,没命的催命符。
上官风铃后来打探到,上官印之所以身份泄露,都是他那个小妻子惹得祸。
在她隐居祁连山的这些年中,上官印已经和解红颜有了个女儿。
上官印死后,解红颜带着孩子离开了京华,给女儿取名为张雯雯。
心疼于兄弟的死,上官风铃怀疑是解红颜泄露了上官印的秘密,继而恨死了她,跟着去了冀南,本想干掉她时,却又不忍侄女没有母亲。
于是,她就想了一个非常歹毒的报复计划,不许解红颜再接触任何男人。
而且,她从一个巧合的机会,得知某个神秘组织,正在寻找七个同一个男人的美貌女人,用来制成‘仙女’,来迎接能壮大那个组织的人。
那个被某个神秘组织特别看重的人,被他们视为救世主。
谁也不知道救世主是谁,却坚信等救世主该出现时,自然就会出现了,他们所做的就是准备好迎宾的七仙女。
得到这个机会后,上官风铃就暗示诡计,让组织上注意到了解红颜。
于是,她的阴谋成功了,解红颜成了那个神秘组织的花魁。
在这些年中,上官风铃始终在暗中帮衬女儿,直到她能够独当一面。
这些年中,她也没放弃搜寻那个负心汉、和他姐姐的下落,但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随着岁月的老去,上官风铃那颗火热的心慢慢冷却,再也不想做什么大事业了,只想回到女儿身边,找个僻静的地方安享晚年。
“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那个负心汉的消息,谁知道,却在无意中走进了他姐姐的家里。”
上官风铃说完这个漫长、牵扯又很广的故事后,才抬起头看着那副画像,喃喃的说:“原来,他真留下了这么一幅画……原来,当我看到这幅画时,我真的会感受到大限来临了。他没有骗我,只是我不相信这会是真的,以为他在骗我罢了。”
高飞愣愣的看着上官风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机械般的扭头,看了眼那副画像,好像梦呓似的问道:“画这幅画像的陈天寿,就是你那个男人?”
上官风铃微微点了点头,眼神痴迷的看着那幅画,说:“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男人,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我却能认出他的笔迹,确定这幅画就是他画的。”
高飞再慢慢转过头,却没再谈画,只是说:“原来,我、高飞的外婆,就是陈天寿的姐姐,方小艇,就是你和那个男人的外甥女。”
上官风铃满是褶子的脸上,放出一层光泽,喃喃的说:“严格的说起来,方小艇该称呼我为舅妈。她的儿子高飞,该叫我舅婆婆。”
高飞的眼里,猛地闪过一抹痛苦之色,咬了下牙齿颤声说:“我、你那个女儿,其实和方小艇,是姑表亲,对不对?”
上官风铃看向了高飞,缓缓的说:“不错,我那个女儿,其实个方小艇是姑表亲,她得喊方小艇为表姐。”
高飞又说:“但方小艇的儿子,也就是我,又该怎么称呼你那个女儿呢?”
上官风铃微微垂下眼帘,低声说:“应该是、是表姨吧?”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再次问道:“假如,高飞上、上了他那个表姨呢?这算不算是乱、乱……”
上官风铃狠狠咬了下嘴唇,用力摇头:“不算,这绝对不算!因为高飞和我女儿之间的血缘关系,虽然没有出五服,但这是外亲,自然不算!”
老百姓常说的五服关系,是以男性传承关系来算的。
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的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宁国府的贾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高飞母亲方小艇如果是男人,和陈天寿的女儿相好的话,那么就算近亲结婚了,因为方小艇的血脉中,流淌着陈家的一半基因。
但方小艇和高健城所生的孩子,则和陈家几乎没啥牵扯了,最多也就是在五服边上。
关键问题是,陈天寿的女儿,也继承了上官风铃的小半基因,所以老陈的女儿,和高飞压根就不存在任何基因相近的近亲关系。
按照辈分来说,高飞得喊上官风铃的女儿一个表姨,不过老百姓常说‘姨娘亲、姨娘亲,死了姨娘就断了亲’。
所以到了高飞这一代,就已经和陈家没啥牵扯了,最多也就疏于八杆子刚拨拉着的名誉亲戚罢了。
高飞的眼神里,立即就有了如蒙大赦的轻松,有些失魂落魄的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再问你啊,你那个女儿,其实得喊解红颜舅妈,对不对?”
上官风铃叹了口气:“唉,果果,不要再问了。是,解红颜就是你的舅妈,张雯雯,或许以后就得叫上官雯雯的,就是你的嫡亲表妹。上官雯雯,才是上官家族的嫡系单传。”
“我不是果果,我是高飞。”
高飞认真的摇了摇头,泪水却噼里啪啦的淌下了脸庞,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一字一顿的说:“我是高飞,只能是高飞,你给我记住,我不想再听任何人喊我果果!谁要是敢,我就杀了她,不管那个人是谁!”
上官风铃混浊的老眼里,全是痛苦之色,低声呢喃道:“果、高飞,难道你就不肯原谅那个女人吗?她眼看没有多久的活头了。”
高飞忽地一声,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上官风铃冷冷的说:“在那个小女孩心中,上官风铃是不世出的美女,怎么可能吗是个又丑又臭又老的老女人。别开什么玩笑了,如果你喜欢这儿,不管是住下,还是死在这儿,那都随你的便。我要走了,请让开一下。”
“我、我又老又丑?
上官风铃的身子僵硬,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忽然放声大笑!
正文_1013章 世界一下子安静了!
果果,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乃是安归教内安归王代代相传的身份象征!
记住,每一代的老安归王,要想把变脸神技传给下一任时,是要用内力输送的,从此就不会再拥有变脸神技的本事,自身就会慢慢变得又老又丑。
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乃是逆天行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魔道的最特殊之处,只能由安归王亲身拥有,如必须传给后人,不管男女,都必须得做好变老变丑的心理准备。
果果,把变脸神技传给你,慢慢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我不后悔,因为你才是安归教新的一代希望。
这番话,是上官风铃在离开山谷时把变脸神技传授给果果时,郑重告诉女儿的。
其实那时候,她想告诉女儿,不要再把千变万化的神技传下去了,就在女儿身上失传好了,那样最起码能让果果明媚一辈子的!
不过,上官风铃最终没有说出这些话。
因为她知道,女儿也许早晚会为了那个宏伟的大业,选择牺牲自己,把变脸神技传给下一代安归王。
只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后,果果会亲口对她说,她又老又丑。
我又老又丑?
”哈,哈哈!“
上官风铃忽然狂笑了起来,看着高飞从她身边踉跄的走过,很快就跑出了院门。
等汽车发动的马达声传来时,上官风铃的笑声,变成了嚎哭,就像一头独狼,在孤独的夜里对月长嚎。
天上忽然飘来一朵云彩,遮住了太阳,让老宅正厅内的光线,瞬间晦暗了下来,显得是那样阴气森森,但唯有那副画像上女人的双眼,却没有丝毫的改变,始终在冷冷的盯着她。
上官风铃却像感受不到,哭着哭着瘫倒在地上,忽然剧烈咳嗽了几声,下意识的抬手去捂时,才发现手心里,竟然有了血。
她咳血了。
按照安归王自身的超能体质,别看上官风铃因为传授出了变脸神技,从而变得又老又丑,可她的身体却是相当出色的,今年七十岁,再活个几十年是没问题的。
她现在却咳出了血,有些发黑的血,中间甚至还夹杂着一丝丝的碎屑。
咳出这样的黑色血,就证明心脉受损了。
好比一个历经风吹雨晒的瓦罐,已经有了裂痕,只要有点振动,哪怕是很轻微的,都有可能会碎裂成一片片。
自古以来,从没有哪个心脉受损的人,能活过七天之后,哪怕她是上官风铃也不行。
上官风铃心脉受损,则是因为高飞骂她是又老又丑的女人,心中暴怒却强压着没有释放出来憋出的内伤,好比要出膛的炮弹没出去,最终炸膛自伤那样。
看着手心中的血,上官风铃先是愣了会,忽然又笑了,喃喃的说:“那个老东西说的真没错,当我看到这幅画像后,大限就不远了。呵,呵呵。”
她终于明白,陈天寿当年之所以敢留下那样的警告,那是因为早就算好,她会在见到画像的这一天,会遭受重大打击。
慢慢地,上官风铃停止了哭泣,就倚在门槛上望着远处的天空发呆。
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白云的下面有条弯弯的小河,清澈的小河边,有个年方十八的少女,少女是那样的美,以至于游鱼见了她后,都会翻白了肚皮的渴望被她轻抚一下……
渐渐地,白云变黑,朵朵绵羊般的云彩,悠忽化成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天兵天将,手拿着神器,雷鸣般的对少女大吼着:“呔,孽障,还不受死,更待何时?”
少女大怒,继而狂笑。
狂笑声中,少女脸上的皮肤明显变老,不再明媚,就像来自世界最底层的老乞婆,吓跑了肚皮翻白的游鱼,小河上刮起一阵阵的阴风。
老乞婆面如厉鬼,尖声叫道:“我乃受命于天的安归王,注定要一统天下,谁敢让我受死,谁敢,谁敢!?”
“孽障受死!”
天兵天将大怒,手擎神器扑下云端。
老乞婆厉笑着,灰白色的长发随风狂舞,纵身跃起就像一道闪电,由下而上的狠狠扑向天兵天将。
老乞婆和天将,狠狠撞在了一起:轰!
轰的一声大响--上官风铃眼前的天兵天将,漫天的黑云陡然消散,整个世界再次恢复了晴明:天还是那片天,云还是那些云,眼前唯有萧索的荒草,和几颗随风摇曳的花树。
忽然间,她发现在野兔撞死的那棵花木下面,竟然站着一个男人。
男人五十多岁,相貌儒雅,身穿老式中山装,到背着双手站着那儿,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陈天寿,天寿!“
上官风铃愣愣看着那个男人,混浊的老眼中闪出异样的光芒,尖声喊出这句话时,那个男人却又忽然不见了。
“天寿,不要走,不要!”
上官风铃风一样的跃出正厅,几个起落就来到了那棵花木前,围着花木迅速饶了几圈。
没有人。
也许从没有人出现在这儿。
陈天寿,就像她刚才看到的那个十八岁的自己,和那些天兵天将一样,都只是幻觉而已。
上官风铃却不甘心,脚下踉跄着站住,仰首看着漫天的花枝喃喃的说:”天寿,这棵花木是不是你当年来方家时栽下的?要不然为什么你的灵魂会在这儿出现?你刚才看到女儿了吧?“
上官风铃那张满是褶子的老脸上,浮上醉心的温柔,抬手捏住一根花木低声呢喃:“果果是不是很漂亮?我知道,就算她变成高飞的模样,你也该看出她漂亮的本质,就像我二十多岁的时侯。”
笑了笑,上官风铃慢慢坐在了花木下,怀抱着树身,丝毫不介意上面的花刺,已经刺伤了她的脸,只是在那儿自言自语:“唉,我是真没想到啊,果果喜欢的那个家伙,竟然要喊她一个表姨,而且貌似俩人已经有了那层关系。”
吸了下鼻子,上官风铃闭上了眼:“幸好,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很淡薄了,完全可以无视掉,要不然就会铸成滔天大错--不用别人指责什么,果果自身就得自杀谢罪。”
“孽缘,这就是一桩孽缘啊,你能想到你外甥女的儿子,会和你的亲女儿之间,会发生这种关系吗?他们本该是不死不休的敌人,可谁知道会是这样。”
上官风铃的声音越来越低,低的就像从地底传来那样:“老东西,你既然能算到我在找到你姐姐,看到那副画像后就命不久矣,那你也该算到果果和高飞之间的孽缘吧?当初你却没有为此留下丝毫提醒,看来你也是默许了的。”
也许是太累了,上官风铃慢慢松开了花木,侧身躺在了荒草中,脑袋就枕在那只撞死的野兔上,软软的很舒服:“唉,我更没想到,果果的表妹上官雯雯,好像也对那个混蛋高飞有好感,甚至还包括果果的舅妈。”
“你陈家,我的果果,小印(上官印)家的上官雯雯,果果的舅妈,都和那个混蛋高飞有关系。这、这特么的算什么呢?难道我们一家人,都欠那个混蛋的,所以才会在这一世要偿还?”
上官风铃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那双老眼本来就很混浊不堪了,此时更像是蒙了一层看不出的薄膜,就像死鱼的眼那样,没有丁点的生机。
但却能看出自嘲的笑意。
她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该说的,她都已经说完了,只是动也不动的看着天上那朵白云,仿佛整个世界都已经定格那样。
风吹来,荡起花枝,催起几片残了花瓣,缓缓飘呀飘的落下,有的落在荒草上,有的落在了上官风铃的脸上,还有一瓣,竟然随风飘进了敞开着的正厅中,那副女人画像面前。
如果高飞能再次返回看这幅画像时,就会惊讶的发现,画像上那个女人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神韵,黯淡的只是一幅画。
高飞也许还不知道,这幅画像上好像观音娘娘一样的女人,其实是六十岁时的样子……
陈天寿,那个神秘的江湖先生,早就预料到了后来很多年的事。
不知道他现在何方,是死了,还是活着?
高飞不会去想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陈天寿是谁,是死是活,都已经和他无关了。
不顾方家村外出的道路有多少坑洼,高飞把小越野的油门踩到了底,疯了般的向前疾驰。
车子化身为了一头疯牛,好几次都四轮腾空,差点冲进路旁的玉米地里,但高飞却不在乎,他只想逃,逃离这儿,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小越野所有的零件,都发出不堪重负的申银,高飞却听不到,自然更听不到看到‘疯牛’狂奔而来吓得躲在地里的那些老乡,愤怒的叫骂声。
高飞的脑海中,只回荡着一个声音:你是他的小表姨,你们之间竟然有了那种关系,你是不是该去死?
上官风铃虽然已经说的清清楚楚了,果果和高飞之间的关系,根本不足为虑,他们想爱就爱,想结为夫妻也不会触犯人伦。
只是他无法迈过心中那道坎。
也许,高飞并不在意他是不是某人的小表姨,他只在意这老天怎么可以这样玩弄他!
恍惚间,高飞眼前又出现了一副香艳的画面:一个绝美的女人,骑在高飞身上,下巴高高的扬起,黑色瀑布般的发丝垂在柔滑的背上,双手拖着她那对骄傲,蛇儿般的扭着,放纵着,婉如天籁般的声音,就像濒死之人临终前不甘的呐喊。
砰!
当高飞心底最深处那根神经,因为这幅羞人的画面要绷断时,失去控制的小越野狠狠撞在了一棵树上,气囊忽地弹出,盖住了他。
随着被气囊彻底的覆盖,整个世界一下安静下来,所有的不甘、悔恨,痛苦,都攸地消失,就像狂奔三十里的人,终于可以躺下休息了。
正文_1014章 只想一醉方休!
被气囊覆盖后,肯定会呼吸不畅。
高飞不在意,甚至还有种最好被憋死在这儿的期望。
人死,万事消!
什么光复楼兰的雄心壮志,什么笑看云卷云舒的淡雅,什么高飞,什么上官风铃,什么果果--都特么的狗屁,一堆可笑的狗屁而已!
高飞就想这样死去,唯有人死了,才会摆脱这个可笑的世界,或者说这个纠结的命运,所以他动也不动,潜意识内任由自己的内息,因为缺少氧气而缓缓减弱。
希望能彻底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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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彪最近心情一点也不好,在单位中哪怕去上个厕所,都是沿着墙根走。
他实在是没脸见人啊,他介绍给飞哥,被飞哥委以重任的表弟张冒,竟然背叛了飞哥,背叛了他陈大彪!
要不是高飞没有怪他,梁明一再安抚他,说张冒忘恩负义和他没关系,他真没脸再呆在天涯集团了。
陈大彪在单位就想墙洞里的老鼠那样,唯唯诺诺小心的存在着,回到家里后,却动不动就会砸桌子摔碗筷的,有一次还把儿子狠狠揍了一顿,惹得媳妇又哭又闹差点上吊,最终逼的他跪了洗衣板才算放过他。
像陈大彪这种很有大男子主义精神的男人,回家后竟然被自家娘们逼着跪搓衣板,这对外人来说绝对是个笑话。
陈大彪才不会在意,按他所说的那样:俺家内人嫁给俺时,那可是二十出头水灵灵的一朵小黄花,跟了俺这些年,给俺生了个儿子,身材也走样了,变成了在大街上奶孩子时随手就撩起衣服的典型农村老娘们--她为俺家付出的牺牲那么大,在俺惹她生气时给她下跪,这又算啥?
男人,不能忘本,尤其是不能忘媳妇对他的好,要不然就不再是男人,不再是人了。
不得不说,陈大彪很疼媳妇,他媳妇也很疼他,知道自家男人因为张冒那事在单位抬不起头来后,也曾经跳着脚的在大街上骂了半小时呢。
今儿陈大彪歇班,媳妇为了让他散心,就缠着他一起走娘家了。
陈大彪这样疼老婆,老丈人家的人都知道,所以也很看重这个女婿,从来不喝酒的老丈人,为了安抚他,中午还破例和他对饮了几两小酒酒。
不胜酒力的老丈人午饭也没吃,就回屋里睡觉了,媳妇和丈母娘在那儿包水饺,差不多没事就出了丈人家,和几个街坊在那儿扯淡。
以前陈大彪也经常来丈人家,和这几个街坊哥们闲扯淡,那时候大家聊的很开心,什么都说,连老天爷都敢骂。
但今天,陈大彪却发现那几个街坊哥们,和他说话时的笑容里,明显带有了谄媚讨好的神色,还有一些看不出的敬畏,拐弯抹角的问他现在单位效益怎么样。
陈大彪性格直爽,却不代表着他傻,从这几个哥们的神色中渐渐醒悟了过来:人家再也不把他当女婿看了,而是把他当做了一大人物。
想想也是,能够开着单位配备的别克轿车,穿着几千元一身的西装带着媳妇回娘家的男人,会是在土地里抛食的泥腿子能比的?
陈大彪大发感慨,在心中涌起骄傲的同时,也更加憎恨张冒,觉得对不起飞哥。
就在老陈拿出几十块钱的香烟要撒一圈时,忽然看到一辆黑色小越野,从村口北面的路上狂奔而来,蹦蹦跳跳--的真可爱。
“么的,这开车的是着急投胎吗,就这路况还开的这样快,摆明了找死呢。”
一个街坊哥们卑微的笑着,接过陈大彪递过来的香烟,拿出火机正要给他点上时,却看到陈大彪猛地打开他手,向前冲去。
“哎,大彪哥,你咋了?”
那哥们愣了下时,就看到那辆疯牛似的小越野,狠狠撞在了村口那棵大柳树上。
这几个哥们搞不懂陈大彪咋了,可老陈自己心里明白。
他在看到那辆黑色小越野时,还没有多想,但在看到车牌后,却猛地醒悟了过来:这辆车,是集团采购处的!
身为集团保安头头,陈大彪自然很熟悉单位的每一辆车,每一辆车的车牌了。
他不知道单位的小越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更是在如此差的路况上狂奔,也不知道是谁在开车,他只知道这样狂奔很危险,铁定要出事,不管是撞上什么。
所以陈大彪才希望能拦住车子,问问开车的人怎么回事。
结果他刚跑出几米,那辆车就撞在了村口那棵大柳树上,车头当场就瘪了进去。
“沃曹!”
陈大彪大吃一惊,叫骂着冲了过去时,心里还在抱怨:这特么的谁呀,敢拿着单位的车子乱糟蹋,你自个儿不想活了找根绳子上吊去啊!
农村人总是太纯朴,那几个街坊哥们看到车子撞在树上,陈大彪又提前冲过去后,也意识到了什么,纷纷向那边冲了过去。
陈大彪飞一般的冲到小越野旁边,伸手去拉车门:不管是谁开车,有多么糟蹋单位财产,但人命才是最重要的,得先看看人咋样了。
陈大彪猛地一拽,没拽开--因为撞击的太狠,小越野的车头彻底变形,车门都被撞瘪了。
“快,狗子,回家拿家伙来,撬开车门!”
陈大彪扭头大吼了声,拿出钥匙,打开上面的小剪刀,从车窗内伸进手,狠狠扎在了气囊上。
嗤--的一声响,气囊被扎漏了气,缓缓瘪了下来。
陈大彪一把扯开气囊,怒骂道:“草,你谁啊,这样开车还特么的要命不……啊,飞、飞哥!?”
陈大彪今儿歇班,没有去单位,并不知道高飞去单位里开了这辆小越野出来。
高飞怎么开着单位里的小越野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在这样的路况上,还疯了似的开车,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飞哥千万别出事!
陈大彪心里哆嗦着大喊了几句‘飞哥’,高飞脑袋软软的垂着,不声不响。
“老天爷,飞哥不会那个、那个啥了吧?”
陈大彪见高飞对他的吼声没有一点反应后,吓得脸都白了,颤抖着手探到他鼻子下,测出还有呼吸后,全身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松缓了下来:原来飞哥只是暂时昏迷了。
不大的工夫,狗子从家里飞奔着拿来了钢钎。
正在和老娘包水饺的大彪媳妇,听说丈夫单位的一辆车在村口出事后,连手也没顾上洗,也跟着跑了出来。
大彪媳妇跑到车祸现场时,陈大彪已经用钢钎,把车门撬开了,她就喊道:“大彪,里面的是谁呀?”
陈大彪头也不回的喊道:“是飞哥!”
“飞哥,哪个飞哥?”
大彪媳妇眨巴了下眼睛,忽然抬手捂着嘴巴,失声叫道:“啊,是天涯集团的高总吗!”
“不是他是谁--都闪开,虎子,你们几个帮我把车挡风玻璃砸开,小心别伤着飞哥。”
因为车头严重变形,高飞被卡在了座椅上,而且人好像也昏迷不醒的,陈大彪只能希望从前面把他拖出来。
实际上,高飞并没有昏过去。
他只是不愿意动,甚至都不愿意睁眼,任由老陈在那儿心急火燎的。
他真想就此不再醒来,也好过去面对那些让他无法接受的现实。
直到小越野的前面挡风玻璃被彻底砸碎,陈大彪爬进来要抱住他,试着把他拖出去时,他睁开了眼。
“飞哥,你醒了!”
正要伸手的差不多,看到高飞睁开眼后,脸上的焦躁瞬间化成了狂喜。
“我没事,就是刚才昏了那么一小会儿。你闪开,我自己就能出去的。”
高飞笑了笑,那笑容中没有痛苦,只带有陈大彪无法理解的嘲讽。
陈大彪用力点头,倒退着下了车。
如果把高飞换做是别人,被卡在驾驶座上后,别说是没受伤了,要想出来都肯定很难,搞不好还得拿切割机来切开座椅。
但这些困难对高飞却没有任何难度,看似漫不经心的按在方向盘上,深吸了口气,人就从座椅上脱了出来,直接从前面挡风玻璃处钻了出来。
看到飞哥毫发无伤的站在车头上,陈大彪高兴的傻乐,不住的搓着手。
老陈现在的生活,和以前相比起来,那绝对是有了质的变化,从街坊哥们对他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
可以这样说,老陈今后是否继续这样的幸福生活,都寄托在高飞身上,自然不希望看到飞哥发生任何意外了,所以他高兴,一时间竟然忘记让高飞下来去丈母娘家了。
还是高飞问他:“大彪,你喝酒了?”
“昂,俺喝酒了,喝酒了!”
陈大彪重重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却又问:“还有没有酒,我想喝酒。”
啪的一拍大腿,陈大彪老脸通红的嚷道:“喝多少都有!”
说着,他从口袋中拿出一叠钞票,塞到了狗子手里:“狗子,去村里代销店买酒,买最好的,不把钱全化掉,以后别叫我大彪哥!”
“今天,我就想喝酒。”
看着捏着前飞身而去的狗子,高飞抬头看了眼天上的云彩,跳下了车子:“一醉解千愁--大彪,让大家伙都去陪我喝酒,不醉不休!”
“好,不醉不休!”
能够请飞哥回家喝酒,并不醉不休,老陈那是觉得三生有幸。
虽说这儿不是陈大彪的家,可丈母娘听说是女婿的大老板来了后,自然也得好生招待,赶紧收拾桌子,让大家坐了下来。
“大彪,我不希望今儿这事,会被单位的人知道,你明白不?”
“明白,俺就当啥也没发生过,那辆车直接报废就拉倒了。”
刚才就说了,陈大彪一点也不傻,自然知道高飞为什么这样吩咐。
区区一辆车而已,远远不如飞哥的面子重要!
陈大彪一直以为,他的酒量算可以了,虽说中午时和丈人就喝了七八两了,但再喝个半斤八两的还是没问题的。
飞哥这样的小白脸,撑破天能喝多少?
正文_1015章 高总就是那个男人吧?
飞哥本事很大,曾经带人去过南越芒蓝草甸,也曾经去过外蒙汉德勒森林,杀人无数--这些事对于陈大彪等心腹来说,已经近乎于传说了。
所以,陈大彪很崇拜高飞,觉得他人长得帅,家世好,本事大,周围大把的红颜知己,这绝对是男人心目中的楷模。
不过有一样本领,陈大彪觉得飞哥不是他对手。
那就是喝酒。
陈大彪号称‘公斤不倒’,要是超水平发挥的话,有可能得喝三斤。
高飞能喝上三斤?
切,别逗了,飞哥最多喝个一斤冒头,这就算撑破天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项比飞哥强的本领,陈大彪自然希望能有所表现一下。
只是不等他晃着膀子的摆好架势,高飞接下来所做的一件事,却让他目瞪口呆:高飞直接拿起一瓶酒,对他们几个晃了一圈,也没用杯子,直接对嘴开喝,最多半分多钟,就把整整一瓶酒给干掉了。
这还不算完,不等陈大彪等人反应过来,高飞又拿起一瓶酒,再次对嘴喝了起来--这次,喝的好像更快,几乎是眨眼间的工夫,就把又一瓶酒给喝干了。
接连两整瓶白酒下肚后,高飞本来有些苍白的脸上,才浮上一抹嫣红,拿起第三瓶酒,笑着对陈大彪说:“来呀,大彪,不是说好陪我喝酒的,怎么不动手?”
“啊,哦,喝,喝!狗子,大家伙都喝,喝个一醉方休!”
陈大彪这才如梦初醒,咬了咬牙也没用杯子,直接对着酒瓶子开吹。
狗子等人可没陈大彪这种豪气,都是倒在酒杯中的。
陈大彪一口气喝掉半瓶时,高飞已经拿起了第四瓶酒。
俺的个娘哎,飞哥这是喝凉水咋的?
陈大彪真有些惊了,正要豁出去先干掉这瓶,再舍命陪君子来一瓶时,却觉得背后有人捅了他一下。
陈大彪扭头一看,是他媳妇。
大彪媳妇脸上带笑,低声说:“呆子,飞哥心情不好再想喝醉,你要是喝醉了,谁来照顾他?”
“哦,我知道了。”
陈大彪这才豁然省悟,再次举起酒瓶子,却只做样子,不喝酒了。
等丈母娘把一盘黄瓜猪耳朵端上来时,高飞已经喝下了五瓶。
五整瓶的白酒,小脸就像抹上了一层胭脂,眼神却愈发的明亮,甚至给了陈大彪一种错觉:单看飞哥的眼神,貌似比佷多女人都漂亮。草,真特么的邪性!
“呃!”
打了个酒呃后,高飞拿起了第六瓶酒。
陈大彪有些担心的说:“飞哥,咱们这样喝太猛了,我有些受不了,是不是先吃点东西压一压?”
“对,对,先吃点菜压压。”
狗子等人,也连声附和道。
“呵呵,大彪,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几乎没喝酒?”
高飞笑了,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
陈大彪老脸一红,放下筷子就要去拿酒瓶子时,却被高飞阻止了:“算了,我知道你是怕喝多了没法照顾我。你就别喝了,我也不喝了--问你们个事儿。”
陈大彪讪笑一声:“飞哥,你说。”
高飞用手捏起一块猪耳朵,放在嘴里慢慢嚼着,等了会才说:“我吧,有个很不错的朋友。嗯,是个女性朋友。你们别多想,仅仅是朋友而已。”
陈大彪等人连连点头:“是,仅仅是朋友!”
“她吧,和一个男人好上了。”
高飞抬头看着门外的天,眼里的嘲讽之色更浓:“可后来才知道,和她好上的这个男人,竟然和她有些亲戚关系。”
听高飞说起这件事后,大彪媳妇和他丈母娘,也竖起了耳朵:“啥亲戚关系?是表兄妹吗?”
“不是表兄妹。”
高飞又捏起一片猪耳朵,却没有吃,只是看着,慢条斯理的说:“和我这个女朋友好上的男人,他姥姥--注意,是亲姥姥,原来是我这个女朋友的亲姑姑。”
“男人的亲姥姥,是女孩子的亲姑姑?”
陈大彪被这层关系给转蒙了,还是他媳妇转得快:“哎哟,也就是说,高总你这个女朋友,是她那个女朋友的表姨!”
高飞看向大彪媳妇,重重点头:“对,那个男人,就该叫我那个朋友一个表姨,可他们俩人好上了,还上了窗,这算……”
狗子忽然一拍大腿,叫道:“沃曹,这不是乱那个啥吗!”
高飞的眼神,猛地一凝,霍然侧脸看向了狗子,语气阴森的问道:“你再说一遍!”
狗子被高飞犀利的眼神,给吓得一哆嗦,觉得被一条毒蛇给盯上了,本能的看向了别处,喃喃的说:“男人和他表姨好上了,这就是乱了,绝对的乱了。”
好像察觉出自己不该这样子态度的对人家,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笑的很柔和:“确定是乱、乱那个啥吗?”
大彪媳妇琢磨了下,说:“说起来俩人之间的关系很远,好像没什么大碍,毕竟算不上五服,可严格的来讲呢,确属有些乱那个啥了。”
“哦,果然是这样。”
高飞愣了会,又拿起了酒瓶,喊道:“喝,喝酒,不醉不休!”
高飞醉了,喝了八瓶。
最后半瓶酒喝下去后,直接就吐在了桌子上。
要是别人在别人家做客,这肯定是失礼到极点,但陈大彪却不会这样想,反而觉得飞哥这是没把他拿外人看。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高飞抬到了卧室内,心细的大彪媳妇还给他盖上了一条毯子。
“唉,那个女的也不知道是谁,会让飞哥这样关心。”
退出屋子后,陈大彪很不解的叹了口气。
大彪媳妇左右看了眼,却低声说:“大彪,高总,不会,不会说的是他自己吧?”
陈大彪一撇嘴:“扯淡呢吧?你没听飞哥说,是他的一个女性朋友吗?”
大彪媳妇抬手,在陈大彪额头上戳了一下骂道:“你个不开化的死样!难道就不会换位思考一下,把高总想像成那个男人吗?”
“把高总想像成那个男人?”
陈大彪呆住,很快就回过了味来,失声叫道:“啊,你是说,是飞哥和他的表姨……”
大彪媳妇很世故的点了点头:“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要不然高总有必要为了他朋友的事儿,会喝这么多酒?额的个老天爷哎,没想到文绉绉的高总,那么能喝酒。”
陈大彪才没有听媳妇嘟囔些什么,只是站在门口望着院子里出神:如果那个男人真是飞哥的话,那谁才是他表姨啊?是王晨,还是沈银冰,再或者说是秦紫阳?
他虽然想不明白高总的表姨到底是谁,可却知道这件事,必须得烂在肚子里。
就在高飞躺在陈大彪丈母娘家的炕上呼呼大睡时,颜红也在医院的病窗上沉睡。
她在出车祸后不久,沈银冰就带人赶了过去。
根据勘察现场的交警介绍说,颜红的法拉利,和一辆现代汽车撞了,她要负全部责任,因为她闯了红灯,被横向驶来的现代汽车,重重撞在了左侧车门上,造成了她的昏迷。
在颜红出车祸之前,沈银冰曾经派苏青找她去开会,但苏青回去后却说,颜副总好像有什么紧急事情要做,直接离开了公司。
当时沈银冰也没在意,只是有些不高兴,觉得红姐越来越不尊重她了。
不过随后不久,沈银冰就接到了颜红出车祸的消息,登时大吃一惊,也顾不上开会了,带着苏青急吼吼冲出了会议室。
别看她对颜红有些不满,可却知道颜红是她真正意义上最后一个亲人了。
本来焦恩佐等人也想来看望颜副总的,不过这次会议很重要,必须得尽快研究出个方案来,所以沈银冰让他留守公司了。
先去了车祸现场,得知颜红被送往中心医院后,沈银冰马上又赶来了医院。
看着沉睡中的颜红,沈银冰久久的都没有动一下,也没有搭理苏青提醒她吃午饭,就这样愣愣的坐着,直到查房医生走进来。
“大夫,病人情况怎么样了,是真的没什么大碍吗?”
沈银冰站起身,眼里带着真切的担心:“既然没什么大碍,为什么她还没有醒来?”
主治大夫认识沈银冰,所以说话很客气:“沈总别担心,颜副总被120送来后,我们已经仔细检查过一遍了,她只是因为脑震荡菜陷入昏迷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她没有醒来,是因为我们给她注射的药物中,含有安眠、安神等成份,就是让病人能好好休息下,估计今天夜间,甚至凌晨才能醒来。”
沈银冰这才放心:“哦,谢谢你。”
大夫客气了两句,又仔细检查了颜红的各项数据都正常后,才退了出去。
“沈总,别担心,颜副总不会有问题的,你还是吃点午餐吧。”
苏青在旁边劝道。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好吧--能不能帮我买份混沌来吃?”
“好的,沈总稍等。”
苏青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出了病房。
“唉,红姐,你连会也不开,急匆匆的这是要去哪儿呢?”
沈银冰叹了口气,重新坐在了椅子上,拿出手机正要随便翻看时,却听到颜红忽然急促的低声喊道:“高飞,不要、千万不要去!”
沈银冰一愣,看向颜红。
颜红依然紧闭着双眼,但嘴唇却在哆嗦。
她仍然陷入沉睡中,可有件事就算她睡得再沉,也没有忘记,潜意识的喊了出来:“高飞,千万不要去岭南,千万别去……有、有自己人要对付你,这是个圈套,圈套!”
“红姐,你说什么?”
沈银冰赶紧问道。
“别去岭南,那个叫争差的地方,这是个圈套,有人要对付你,是自己人,自己人……”
颜红根本没察觉出有人在身边,只是再次喃喃的说了一句后,就重新陷入了沉睡中。
沈银冰竖着耳朵等了片刻,没听到颜红再说什么,黛眉深锁低声说:“高飞要去岭南一个叫争差的地方?那个自己人,又是谁?”
正文_1016章 颜红去哪儿了?
沈银冰回到北山集团的时侯,正好是下班的点。
她得回来了解一下那个紧急会议的磋商结果,然后再回医院去。
焦恩佐好像知道沈银冰得回来那样,特意在办公室内等她。
“沈总,颜副总没事吧?”
虽说焦恩佐根本看不起颜红那个小女人,不过碍于情面,还是得装做关心的样子。
“没事,就是有些脑震荡,休息一晚上问题就不大了。”
沈银冰语气平淡的摇了摇头,直接转移了话题:“会议结果怎么样?”
本次紧急会议,是世界某知名大企业,关注到了北山集团,希望双方能建立商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一种空气能量发动机。
据悉,这种特别注重环保的空气能量发动机,是不长任何汽油柴油液化气的,而是靠压缩空气产生能量,制造动力--国外,国内都已经有这个项目的研究。
未来的社会,将会特别注重环境保护,所以各种绿色环保型产品,相继出炉问世,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大街上跑的汽车,就真不用再烧汽油啥的了,直接靠空气能量转变。
沈银冰此前就了解过这种技术,也知道那家国外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研究技术,算是走到了世界的前端,这次对方主动伸来橄榄枝,不是能否合作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双方在达成合作伙伴后,会在本次项目中占有多大话语权和利润。
利润,是商场上永恒的主题,所有的运作,都是围绕着这俩字来进行的。
焦恩佐仔细介绍了一下会议上,各个股东对合作的态度,以及商量出来的底线,末了才说:“我觉得,对方肯定不会接受我们的条件。”
沈银冰淡然一笑:“他们会接受的,因为他们现在缺的就是研究资金。而我们呢,最不缺的就是资金了--好了,我看看具体的会议纪录,你再把他们的详细资料给我拿来。”
沈银冰很看好这个项目,也知道只要运作好了,这也是北山集团逐渐转型的一个转折点,毕竟当前公司所有业务,现在市场竞争太激烈了,利润也越来越低了。
夜,渐渐来临,很快就深了下来。
全心投入工作中的沈银冰,却没有发觉这些,直到肚子有些咕咕叫时,拿起手机一看,才知道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哎哟,我竟然忘记去医院照顾红姐了,该死!”
沈银冰蹭地站起来,也没来得及收拾文件,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她刚走出办公室,苏青就从对面的秘书处走了出来:“沈总,要去医院吗?”
“嗯。”
沈银冰嗯了声,又转身:“苏青,你可以下班了,不用陪我去医院……不好意思啊,又耽误你下班了,等月底再补偿吧。”
“您太客气了,沈总。”
苏青连忙谦逊的推辞。
“就这样定了,好了,我得走了。”
沈银冰扔下这句话,走向了电梯。
等沈总走进电梯内后,苏青来到了走廊窗口,拨了一手机号。
但那边就像她下午拨打的那样,始终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她无奈的扣掉电话,眼神不安的看向了西北的夜空。
西北的夜空中,往昔那颗很亮的星星,现在变得暗淡无光。
“王星摇摇欲坠,这是怎么回事?”
苏青脸色一变,手心里有冷汗淌了出来,再也不敢犹豫,转身就跑向了电梯那边。
沈银冰不知道在她离开没多久,她那个秘书苏青就驾车,风驰电掣般的驶向了东郊,只是皱眉沉思着什么,来到了中心医院。
中心医院的住院部,晚上到了一定的点后,就会关门,沈银冰着实费了一番口舌后,才获许进了颜红住院的楼层。
她刚对开门的护士说了个谢谢,就看到一个查房护士急吼吼的跑了过来:“张萍,你有没有注意到1509号病房的病人?就是那个叫颜红的!”
叫张萍的护士,想都没想的摇了摇头:“没有啊,怎么了?”
那个护士叫道:“她不见了!”
“什么,红姐不见了?”
沈银冰大吃一惊,也顾不得说什么了,一把推开张萍,跑向了颜红的病房那边。
颜红住的是单间高级病房,里面就住了她自己。
沈银冰跑过来推开了房门--屋子里空空如也,哪有人?
“红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
“我、我半小时前查房时,她还在这儿躺着呢,怎么现在不见了呢?”
这俩护士负责高级病房看护。
现在有个住在高级病房内的病人不见了,她们就要担负很大的责任,那个叫张萍的急得都要哭了。
沈银冰走进病房,仔细打量了一下说:“不要紧,是她醒来后自己走的。”
历经过那么多挫折后,沈总的神经远比那俩护士坚强佷多,发现连地上的脱鞋都依然摆放的那样整齐后,她就知道颜红这是醒来后,自个儿偷着跑了。
给颜红打电话,却是传来了关机的提示声。
沈银冰想了想,也没再理睬那个护士,快步走出了病房区,出了住院部后才拨了个手机号。
是高飞的手机号,里面也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两个人都关机了?”
沈银冰来到车前,打开车门后愣了片刻,忽然明白了什么,立即又开始给给人打电话。
这次,被呼叫的人没有关机,等了几秒钟后,传来一个慵懒的男人声音:“喂,深更半夜的给我打电话做什么?我白天训练了一天,很累的。”
沈银冰淡淡的说:“你听到我说的这个消息后,就不会感到累了。”
“说。”
叶心伤从板窗上坐起,借着外面的灯光拿起水杯,喝了口凉开水。
冰凉的水下肚后,他的精神为之一振。
这段时间以来,他始终呆在北山集团的南部山区水果加工基地,为沈银冰秘密培训手下。
经过小半年的培训后,沈银冰从全国各地招募来的这些退役军人,格斗、追踪等本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远超现役那些特种兵,这要是放出去执行任务,肯定会大放异彩的。
沈银冰的声音,从手机内清晰的传来:“有人要杀高飞。”
如果是普通人,在听到自己哥们会遭到某人杀害后,肯定会吓一跳。
但叶心伤却连眉毛都没抖一下,只是晒笑了声,压根没当回事,好像沈银冰告诉他的这个消息,就是提醒他该起来撒尿了,免得尿床那样可笑。
叶心伤知道,要想杀高飞的人佷多,别的不说,单说安归教的人,就对他恨之入骨,这又不是什么稀罕事,有必要这样大惊小怪的?
可不等叶心伤的晒笑从嘴角勾起,叶心伤又冷冷的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是自己人。”
“什么?”
叶心伤放下水杯的右手,僵了下,随即问道:“自己人是谁?”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是因为我听红姐说的。”
沈银冰没有解释太多,干脆的说:“你现在马上来市区,我在广场那边等你,等你来了后再说!”
“好,最多半小时,你等着!”
叶心伤没有再犹豫,腾地跳了下来,飞快的穿好衣服,冲出了屋子。
半小时后,叶心伤见到了沈银冰。
这个女子站在路灯下的车头前,双手抱着膀子,左脚翘起踏在一侧车轮上,下巴微微扬起,目光呈四十五度角的望着夜空,夜风吹过吹起她的秀发和裙角,使她看上去说不出的清雅,出尘。
这姿势,也不知道在这儿摆了多久,就像一尊雕像。
当然了,也很装--难道就不怕有带颜色的狼会打她的主意?
看到叶心伤下车后,沈银冰这尊雕像好像复活了那样,伸出右手食指,向他勾了勾。
这动作看起来很轻佻,但偏偏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要不然叶心伤也不会乖乖的走过来了。
沈银冰把车子钥匙抛给了他:“上车,路上再说。”
“去哪儿?”
“东郊。”
沈银冰说出这俩字时,已经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叶心伤没有再说什么,开门上车启动了车子,白色宝马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呼啸着冲了出去。
当车子驶上直通东郊的世纪大道后,沈银冰才收回看向车窗外的目光,淡淡的说:“今天早上刚上班,我召开一个紧急会议,红姐却没有参加,而是着急驱车去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确定,当时她就是想去东郊,找高飞。”
叶心伤没吭声,只是听着。
沈银冰抬手撩了下垂在眉间的发丝,继续说道:“但是当她驾车驶过移动大厅那边的路口时,却出车祸了,幸好没多大问题,只是人昏了过去。我在守护她时,她在昏迷中忽然说,让高飞千万不要去岭南,一个叫争差的地方,因为这是一个圈套,有自己人要暗算他……”
叶心伤的双眼微微眯起。
他对颜红没什么印象,却很关注她在昏迷中说出的这几个关键词:岭南,争差、圈套,自己人!
沈银冰继续说:“等我处理完公司事务,再赶回医院时,红姐却失踪了。我打她的手机号,关机。我打高飞的手机号,也是关机。”
叶心伤始终没说话,车速却更加快了,车子就像黑暗中一道白色的闪电,唰唰的向前疾奔,车速高达二百多迈车,让沈银冰感到有些晕眩,连忙闭上了嘴巴,抓紧了把手。
往日沈银冰得开一个小时的路程,叶心伤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吱嘎一声刹在了天涯集团门前。
车子刚一停下,沈银冰就打开安全带跳了下去,仰面一个深深的呼吸,这才压住了翻腾的干呕。
叶心伤没有理会她,大步走到门前,伸手刚要拍铁门,门却开了,梁明和几个人走了出来。
梁明一脸的焦急,出来看到叶心伤后愣了下,正要问什么时,又看到了沈银冰,张嘴问道:“你们是来找高飞的吧?”
“你怎么知道?”
沈银冰反问。
正文_1017章 对不起!
对沈银冰,梁明是没有丝毫的好感。
以前在得知高飞和她交往时,梁明还为自己哥们高兴,毕竟高飞是孤儿,而人家沈总是亿万小富婆,能够和她处朋友,绝对是一种高攀。
典型的流浪汉和富家女相爱的狗血桥段。
哪怕后来高飞的身份一下子牛叉下来,沈总从高不可攀的小富婆变成了灰姑娘,梁明也觉得他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儿。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衷心祝福这对男女终成眷属时,沈银冰却露出了她丑陋的嘴脸--最近更是为了报复打击高飞,她竟然买通张冒,盗取天涯化妆品的绝密配方,而且还主使人暗中诋毁天涯品牌。
如果有可能,梁明恨不得拿刀子把这外表冰清玉洁般漂亮、实则内心邪恶的女人,一刀捅死拉倒!
很明显的,梁明不想见到沈银冰,更不想搭理她。
可今晚,他却主动和她说话了。
没办法,因为这关系到他兄弟的安危。
沈银冰纳闷,强忍着干呕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高飞的?”
“一个多小时前,你--”
梁明正要告诉沈银冰,你那个叫苏青的秘书曾经来找过高飞来着,跟在他后面的张妍,却悄悄捅了一下他的腰眼。
梁明会意,立即改口道:“你这么晚来,不是找高飞的,还能是做什么的?”
叶心伤没空废什么口舌,冷声问道:“高飞呢,在不在厂子里?”
这段时间内,高飞为了能打开局面,基本都吃住在厂子里,大家都知道,所以叶心伤才这样问。
对沈银冰这个酷酷的光头男朋友,梁明倒是没什么厌恶,当然也没什么好感,只是如实摇了摇头。
叶心伤又问:“他呢,去哪儿了?为什么要关机?”
梁明耸耸肩,双手一摊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我都给他打很多个电话了,也没找到他,正要外出去警局,看看警方能不能用特殊手段查出他的位置呢。”
不等叶心伤再问什么,沈银冰抢着问道:“高飞是什么时候离开厂子的?”
梁明回答:“今天上午,他从京华回来后,开走了一辆小越野车,也没说做什么,就再也没回来。”
“开走了一辆小越野?”
沈银冰眉头皱了下,又问道:“他没说要去哪儿吗?”
梁明好像察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劲了,摇了摇头说:“没有,一直没回来--沈总,是不是高飞出什么问题了?”
沈银冰没有说什么,只是又问:“王晨呢?有没有联系王晨?”
“联系过了,王晨也不知道。她现在应该去分局了吧,希望刘小龙局长能帮忙。”
梁明刚说完这句话,叶心伤转身就走。
沈银冰随后跟上,叶心伤却把她拦住了,淡淡的说:“给点钱,借你车子用一下。”
沈银冰马上就明白了叶心伤这样说的意思:他要驾车连夜赶去岭南,要钱是为了在路上加油。
想都没有想,沈银冰就说道:“我也去。”
叶心伤有些奇怪的看着她:“你去做什么?”
“我当然是……”
沈银冰愣了下,开门上了车后才淡淡的说:“当然是看看这个负心汉,是怎么被人暗算的了。行了,叶心伤,你别墨迹了,赶紧的,要不然我自己去了。”
唉。
叶心伤心里叹了口气,转身看着梁明说:“我们去找高飞,你们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
其实就算叶心伤不这样安慰梁明,梁明也不会太担心的。
以前高飞就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长时间看不到人,甚至还会有死讯传来,但后来不都活蹦乱跳的出现了吗?
这才大半天不见,联系不到,他能出什么事儿?
梁明大半夜的起来找高飞,那是因为苏青来过,他担心这里面会牵扯什么阴谋,却不会为自己哥们的安全操心。
所以面对叶心伤的安慰,梁明只是淡淡一笑,根本不予理会,等那辆白色宝马车驶远后,他才转身吩咐张妍去开车,去区分局一趟。
张妍刚把车子开出来,又是一辆车风驰电掣般的驶来,来到天涯集团门前,车子还没有停稳,陈大彪就从车窗内探出脑袋,着急的问道:“是梁总吗?有没有看到飞哥?”
“咦,陈大彪,你怎么来了--也是找高飞的?”
正要上车的梁明,听陈大彪上来就问高飞后,心底那种隐隐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用力关上了刚打开的车门。
跳下车的陈大彪,喘着粗气跑到了梁明面前,又问:“飞哥有没有回来?”
梁明摇头:“没有。大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你们都找他?”
“除了我之外,还有谁找他?”
陈大彪擦了擦脑门上的汗,不等梁明说什么就抢先说道:“飞哥午后一点多钟时,开着咱们单位的小越野撞在了俺丈人村口的大树上,当时俺……”
“什么?”
从车里下来的张妍,尖声打断了陈大彪的话:“高飞开车撞在树上了?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大彪你慢慢说!”
张妍在开业前夕两个月,已经生了个乖巧的小女儿,随着女儿的诞生,她的性子也柔和了许多,要是搁在以前,刚才面对沈银冰时,就不会仅仅是冷笑了。
但在听陈大彪说高飞开车撞在树上后,又流露出一点昔日的‘风采’。
“嫂子你别着急,先听我慢慢说。”
陈大彪咽了口吐沫,开始说他所知道的事儿。
高飞在陈大彪的丈人家喝多了休息后,老陈也没回家,就在丈人家住了下来。
他可是亲眼看到高飞足足喝了七八斤白酒,能够明天上午醒过来就很不错了,自然得留下照顾。
处理完那辆基本报废的小越野后,喝了也不少的陈大彪,也早早的睡了,半夜十一点被妻子叫醒,说是让他去那屋里给高总送点白开水。
喝醉酒的人,总会感到口渴的。
陈大彪拿着暖瓶走进高飞睡觉的屋子里,打开灯一看--炕上空空如也,毛毯叠的整整齐齐,高飞的人却不见了。
“当时我还以为,飞哥是不好意思打搅我们休息,所以才偷着走了。”
陈大彪拿出一颗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继续说:“可我后来却发现,在毛毯上面还有一张纸,那是飞哥留下的便条。”
高飞给陈大彪留下的便条内容,很奇怪,让他在看到便条后,就去北边不远的方家村,最北边的一栋老宅内,去告诉一个老妇人。
张妍打断他的话,问道:“让你去告诉那个老妇人什么?那个老妇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那个老妇人是谁。飞哥的吩咐很奇怪,让我对她说声对不起。”
“对她说声对不起?就这一句吗?”
“嗯,别的没说。”
陈大彪眼中闪过一抹心悸:“等我去了方家村,找到那栋老宅后,只发现院门口四敞大开着,整个差不多有足球场大小的院子里,好像宫殿一样的屋子里,根本没看到飞哥所说的那个老妇人--整个院子里,只有一只死了的野兔。”
虽然陈大彪现在已经来到了天涯集团,面前站着梁明等人,但他在想到那座老宅时,还是觉得背后发冷,仿佛有什么鬼东西在他脖子后面吹冷气那样。
陈大彪不止一次的自称为陈大胆,六岁那年就敢在半夜里跑荒坟上撒尿,向来不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事儿。
可他在那座老宅内走了一圈出来后,却发现后背早就被冷汗湿透了,腿子也开始打软,心中暗暗发誓,宁可去找一群神经病打一架,也不半夜来那种鬼地方了。
尤其是在他着手电进了老宅正厅,看到墙上挂着的那副女人画像时,更是觉得那是进了森罗殿,因为他好像听到有女人在哭泣--墙上那幅画上的女人,在哭泣。
好像从陈大彪的眼神中感受到了什么,张妍也忍不住的缩了下脖子。
梁明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问道:“大陈,那座老宅是什么人的?”
陈大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深更半夜的没处找人去问。”
“走!”
梁明拽着妻子就要上车,陈大彪赶紧问:“去哪儿?”
“去你说的那栋老宅,找附近的人问清楚,那座老宅和高飞什么关系。”
“好--哎,对了,有件事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陈大彪转身正要跑向他的车子时,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
“梁总,嫂子,过来一下。”
陈大彪看了眼其他几个保安,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带着梁明夫妻向路灯杆子那边走了过去。
张妍不耐烦的问:“到底是什么事呀,这么神神叨叨!”
“我觉得飞哥不希望太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陈大彪觉得距离那些保安够远后,才压低声音说:“我怀疑,飞哥忽然失控驾车,和一个女人有关。”
陈大彪就把高飞在喝酒期间,忽然问的那个某个男人和他小表姨发生关系,算不算乱那个啥那件事,仔细说了一遍。
“啥?陈大彪,你说高飞那混蛋,可能和他的一个小表姨有那事儿了?”
张妍一脸的不可思议,看着丈夫问:“梁明,你听说过高飞有什么小表姨吗?”
“没有。”
梁明认真想了想,才说:“但不代表他没有。”
高飞从小是在孤儿院内,和梁明一起长大的不假,不过后来人家孩子摇身变成高家大少后,这两口子可就搞不清他那些社会关系了。
既然能忽然多出个高官老娘来,再多个小表姨那又算什么?
“老天,难道他真和他的某个小表姨有那事了?老天,这就是乱啊乱那个啥呢。”
张妍有些发呆,开始胡乱琢磨:“难道,他那个小表姨是王晨?还是,沈银冰?梁明,你说我们是不是联系一下他老妈,问清楚咋回事?”
“不行!”
梁明断然拒绝。
正文_1018章 那个自己人是梁娇娇?
不管是梁明还是张妍,都是智商不低的人,在陈大彪说出高飞喝酒时说出的那些话后,就意识到某件很遗憾的事儿可能发生了,要不然高飞不会那样失态,竟然驾车在那种路况上狂奔,差点出事。
而且,依着梁明夫妻对高飞的了解,早就知道他和佷多女人有很暧昧的关系,暂且不说王晨和沈银冰俩人了,就说秦城城啊,梁娇娇啊等等,谁也搞不起,这厮外面究竟有多少个女人。
同样,谁也搞不清这些女人中,是不是真和高飞有关系,在一起打滚后才发现双方是亲戚关系,高飞得管某女叫小表姨……
乱,这绝对的乱了。
但这不能怪高飞,毕竟他是去年才同京华高家相认的,此前就是个孤儿,和任何女人都有可能发生那种关系。
不过就算的确发生了此类的遗憾事,也不能告诉方小艇。
方小艇,可不是某村某个包工头的老婆,就算被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她有一个加强排的男人也不在意……那可是京华高家的儿媳妇,是要面子的人,假如梁明等人冒冒失失的把高飞和他某个小表姨那个啥的事儿捅出去,势必会在某个圈子内掀起惊涛骇浪的!
所以在高飞还没有露面之前,这件事必须得严守秘密,绝不能泄露半点!
至于那座老宅是怎么回事,那个陈大彪没有见到的老妇人又是谁,高飞为什么要向她说对不起这些破事,都先压一压。
一句话,大家就装做啥事也不知道,一切等高飞回来再说。
“大陈,张妍,高飞喝醉了时说的这番话,连王晨都不能告诉,明白了没有?”
梁明脸色凝重的看着俩人,一字一顿的说:“要不然,会出大事的!”
梁明等人凑在一起商量什么,沈银冰和叶心伤自然听不到,他们这时候早就上了高速公路,用最快的速度向南狂奔。
从冀南到岭南,几乎要横跨大半个华夏,当初赵率大少来时,都在路上跑了一整夜还有大半个上午,如果就这样开车过去,的确够累的。
最快的方式,当然是坐飞机,或者是做动车了。
不过现在深更半夜的,谁知道有几点的航班和动车?
所以叶心伤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些,索性直接驾车赶去。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后,俩人始终没说话,沈银冰在那儿划拉手机。
叶心伤用眼角看了她一眼,觉得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女子了:她明明和高飞已经水火不相容了,可在得知高飞有危险后,为什么能抛下一切赶去岭南?
还有,上次高飞的死讯传来后,要不是叶心伤及时出现,沈银冰恐怕早就变成一堆灰烬了。
难道说她是真的爱他,此前所做的那些,都是一种由爱生恨的表现?
就在叶心伤用眼角偶尔看沈银冰一眼,心里瞎琢磨时,那个女子淡淡的说:“想问什么就直接说,别这么鬼鬼祟祟的。”
叶心伤沉默了片刻,才说:“其实,你还爱着他,对不对?”
沈银冰没有否认:“是,那又怎么样?”
“可你该知道,你们之间根本不可能了,还有几天,他就要和王晨结婚了。难道,你这样的女子,会心甘给他做情人?”
“做情人?”
沈银冰嗤笑一声,抬起头说:“我从没有想过要给谁做情人,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有资格,让我给他做劳什子的情人。我要的男人,必须得把我明媒正娶。”
“可你没希望了。”
“不到最后一步,你敢保证我没希望了?”
“他马上就要和王晨结婚了,这是高家老爷子的意思,谁都违抗不了。”
“接了婚的,也同样可以离婚。”
沈银冰目视前方,声音平静:“去年的时侯,他就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最终结果不也是……”
叶心伤扭头看了她一眼,问:“怎么了,你怎么不说了?”
“梁娇娇,梁娇娇,难道是梁娇娇?”
就像没听到叶心伤在说话那样,沈银冰黛眉紧紧的皱着,好像抓到了什么似的。
叶心伤曾经见过梁娇娇,也知道她和高飞之间发生的那些事,此时见沈银冰低声呢喃着她的名字,就很奇怪的问:“梁娇娇怎么了,什么难道是梁娇娇?”
沈银冰看着他,缓缓的说:“梁娇娇被迫和高飞离婚后,听说就是去了南方。但具体去了哪儿,高飞也不知道。而且,她也有足够的理由,去恨高飞。”
叶心伤嘴角猛地一抽,问道:“你是说,颜副总昏迷中念叨着的那个自己人,就是梁娇娇?”
“为什么不能是她呢?她有足够的理由去恨高飞!如果把我换成是她的话,我也会这样!假如当初他能像个男人那样把腰板挺直,死死抗住来自高家的压力,那么梁娇娇就没有必要去南方了。”
沈银冰说着,举起了手机:“刚才我通过手机搜查了一下‘争差’这个地名,发现这个不为人知的小村庄,在十几年前,曾经是境外大毒枭的御用交货地点,那边的自然环境复杂,到处都是能死人的毒虫,和无底的深洞!”
“梁娇娇,很可能就在岭南的争差!”
当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叶心伤终于明白她要表达个什么意思了。
颜红在昏迷中说出的那个自己人,就是梁娇娇。
梁娇娇对于高飞来说,的确是自己人--都是做过夫妻的人了,能不是自己人吗?
梁娇娇虽说被迫离开了高飞,她的离开,高飞也无法左右,可她却开始恨高飞。
叶心伤毫不怀疑,女人一旦失去理智,就会钻牛角尖。
梁娇娇就是钻进了牛角尖,觉得既然得不到高飞,那就干脆毁了他,或者与他同归于尽!
于是,梁娇娇就设计了一个陷阱,比方通过某条不为人知的渠道,辗转让高飞知道她在岭南争差遇到了麻烦,目前最需要人帮助。
想当然的,对她抱有一定愧疚的高飞,就会急吼吼的赶去帮她。
高飞却不知道,这只是梁娇娇安排的一个圈套,等他去了争差后,要想再活着回来,希望就很渺茫了--陷入疯狂的女人要疯狂时,不管是智商还是能力,总能超水平的发挥。
梁娇娇在岭南,在争差,她就是那个自己人,目的就是引高飞过去,和他同归于尽!
这就是沈银冰想到的。
不过梁娇娇这个阴谋中,也许出现了某个漏洞,这才被颜红得知。
颜红给高飞打电话,没人接,她这才急着开车去东郊,接过遭遇了意外车祸。
昏迷中,她仍然没有忘记这件事,才会说出来被沈银冰听到了。
叶心伤脑子飞快的转动着,按照沈银冰的猜想仔细想了一遍,才摇了摇头说:“不可能,就算梁娇娇是这么阴险的人,但她也不会有这个实力来布置圈套。”
沈银冰冷笑:“一切皆有可能的,除了这点外,我确实想不到别的理由了。”
叶心伤反问:“梁娇娇为什么会遇到危险?”
沈银冰缓缓的说:“你不会不知道,梁娇娇此前在京华、冀南两地时,是什么职业吧?”
“她是警察。”
“那你又觉得,她去南方后,会从事什么职业?”
“难道--也是警察?”
“不但是警察,还有可能是缉毒警察。”
沈银冰无声的笑了笑,淡淡说道:“别忘了,就连百度上都称争差是大毒枭交货的天堂,只是因为十几年前几国的一次联合行动,才被舍弃了的。梁娇娇是缉毒警,她可能要出什么任务,很危险的那种,所以才借助这次任务,安排了一个圈套……”
叶心伤忽然打断她的话,问道:“你知道梁娇娇父母的联系方式吗?”
“你是要求证梁娇娇的工作吗?”
沈银冰醒悟了过来,嫣然笑道:“算你运气好,我恰好知道她父亲梁明青的联系方式,如果他没有换号的话。”
梁明青没有换号,沈银冰打开免提的手机才响了两下,他就接通了电话,声音有些沙哑的疲惫:“喂,哪位?”
“我是沈银冰,梁司长你好。”
“沈银冰?”
那边的梁明青好像愣了下,才想到沈银冰是谁了,语气中多了丝热情:“哦,原来是沈总,请问这么晚了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沈银冰托着手机,放在嘴边说:“梁司长(她不知道梁明青已经升官了,所以依旧是以前的老称呼),很抱歉深夜打搅你。我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女儿梁娇娇的事情。嗯,请问她是不是在岭南工作?”
梁明青现在为女儿的安全担心,没心思去考虑别的,随口回答:“是啊,就在岭南工作。”
看了眼叶心伤,沈银冰又问:“那么,她是不是做缉毒警呢?”
“是的,她就是缉毒警的。”
“呵呵。”
沈银冰嘴角翘起一丝得意,语气中却带着关心:“梁司长,请问你最近有没有梁娇娇的消息?嗯,--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别介意,有没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哦,你别误会啊,事情是这样的,高飞也去岭南了,打电话回来说,拜托我提供一些必需品,所以我……”
沈银冰说的含含糊糊,却相信这足够把梁明青糊弄过去。
果然,梁明青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唉,是啊,她给我们两口子写了一封遗书,说是要参与一个危险的任务。”
她又推断正确了!
听梁明青这样说后,叶心伤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佩服。
沈银冰也很得意,表面却愈加的淡然:“那封遗书,高飞是不是看过?”
“对。他说要想办法的。”
梁明青顿了顿,开始抱歉:“沈总,为了娇娇的事儿,麻烦你了。”
“别客气,梁司长,我和你女儿可是好朋友呢。就这样吧,有什么事我再给你打电话,打搅了。”
沈银冰扣掉电话,问叶心伤:“你还有什么疑问么?”
正文_1019章 这件事,有鬼!
本来有希望和高飞白头偕老,嫁入豪门的梁娇娇,也许当初被迫离开高飞时,还只是心有不甘,或者心灰意冷,只想一辈子就呆在南疆,了此一生拉倒。
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被失去而折磨着,心中那份不甘化成了毒草开始疯长,终于使她丧失了理智,亲手安排了一个圈套,决定让高飞永远留在她身边。
她是一个缉毒警,在边陲遇到九死一生的任务,这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儿,包括给她父母去遗书。
但梁娇娇却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也猜到父母在看到遗书后,会去找高飞,请他飞去岭南帮她--那封遗书,和梁明青,都在此间扮演了重要角色:遗书打动高飞,梁明青负责联系高飞。
于是当高飞看到那封遗书后,梁娇娇的恶毒计划基本就完成了,坐等他前去送死。
叶心伤按照沈银冰的推断,仔细推断了好几遍,基本确定事实可能就是这样。
但他还有一个疑问,沈银冰忽视了的疑问:“如果你所说的这些都成立,那为什么颜红会知道这个计划呢?你可是亲口告诉过我的,说今早和颜红一起来公司时,她的神色还是很平静的。但为什么才过了一个多小时,她就着急去找高飞呢?”
“难道,是高飞给她打电话,说他要去岭南?”
叶心伤微微冷笑着摇了摇头,看着脸色不怎么好看的沈银冰,继续说:“就算高飞会把他要去岭南救梁娇娇的消息说给别人听,为什么偏偏要告诉颜红呢?别忘了我和他是哥们,他和梁明也是发小。颜红,和他又是什么关系?”
沈银冰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心伤继续批驳她的推断:“退一步说,高飞真给颜红打电话说了这些,那颜红为什么在电话中没有规劝他,也不告诉你,反而自个儿驾车去找他呢?”
“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重复着叶心伤的话。
叶心伤看了眼仪表盘上的油量,轻声说:“这只能说,颜红从别的途径知道了高飞要去岭南,而那边有个圈套在等着他的消息,所以才要提醒高飞,但却没有打通他的电话,这才要驾车亲自去东郊,结果却遭遇了车祸。”
看到前面不远处就是个高速休息点后,叶心伤稍微减缓了速度:“她之所以亲自赶去东郊,却没有告诉你,这只能说明,她不信任你。”
沈银冰眼睛一下瞪大,失声问道:“什么,你说红姐不信任我?”
“也许,她不信任你身边的人。”
叶心伤轻踩了下刹车,驶进了休息点的加油站:“别忘了,焦恩佐就在集团内,可能就在你身边……这件事,绝不是你想的这样简单。尤其是颜红在醒来后,为什么不通知你,而是自己偷偷跑了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颜红很可能也在去岭南的路上了。”
叶心伤说完这句话时,推开车门下了车,开始加油。
沈银冰刚才还觉得她的推断,完全是合乎情理的。
但颜红的‘加入’,却彻底推翻了她所有的推断。
也使她猛地意识到,颜红和高飞的关系……好像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他们俩人之间,应该有什么事瞒着她。
恍恍惚惚的,沈银冰眼前浮上了颜红的样子。
那是颜红以前没有吸毒时的样子,这小女人总是打扮得那样诱人,而高飞又是个来者不拒的大色棍,他们之间发生那种肮脏事儿,貌似也不是没可能的。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沈银冰忽然想到了佷多,想到颜红当初在南部山区被车撞进悬崖后,高飞救回她时,那无法掩饰的心疼眼神。
那时候,沈银冰并没有多想,还以为高飞是爱屋及乌,因为在意她才在意她唯一的亲人颜红。
现在想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儿呀!
难道说,红姐和高飞之间,会有那种肮脏的关系?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的!
假如真是那样的话,红姐怎么会在每次我和他闹矛盾时,都坚定不移的站在我身边呢?
可是,他们之间超越友情的关怀,又是这么回事?
就在沈银冰心乱如麻时,油加满了,油站工作人员收回了油枪,轻磕了下加油嘴,发出了铁器相撞的咔咔声。
咔咔声传来,叶心伤开门的手顿了下,随即快速上了车。
启动车子离开加油站后,叶心伤马上就拿出了手机。
正规加油站内,是不允许打电话的。
刚才的铁器相撞的咔咔声,让叶心伤忽然想到了一个人:铁屠。
接着,就联想到了很多天前,他和铁屠、白蓉在一起时的那次谈话。
那天,是天涯集团的开业典礼,他和铁屠俩人坐在天涯集团厂区内的小凉亭中谈话时,白蓉好像曾经说起过,说最近要去岭南执行一次任务,问铁屠能不能去帮她。
叶心伤还记得,当时他也说过要去的。
当时白蓉还很感激他,不过事后却一直没消息,白蓉和铁屠俩人,都不曾联系过他,叶心伤整天在南部山区忙着训练那批人,也就忘了这事。
高飞去了岭南。
梁娇娇在岭南。
颜红在昏迷中,说出圈套在岭南。
那天白蓉说要去执行任务,也是去岭南!
岭南,岭南!
为什么,都是去岭南?
叶心伤猛地从‘岭南’这个地方名中,联想到了什么,这才立即给铁屠打电话。
叶心伤现在的手机号,绝对是保密的,也唯有高飞、铁屠、沈银冰区区几个人知道。
他开始拨打铁屠的手机号,里面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没有丝毫的犹豫,叶心伤又找到白蓉留下的联系号码,再次拨打--那边,还是传来冷冰冰的机械女声: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关机,关机。
高飞关机,颜红关机,铁屠关机,白蓉关机!
为什么这些人都关机,是不是他们都在做一件瞒着别人的事?
岭南,争差,圈套,自己人。
高飞,颜红,铁屠,白蓉。
关机。
下意识的,叶心伤把这些词汇慢慢串成了一条线,好像就要抓到了什么,但用力去抓时,却什么也抓不住。
沈银冰从恍惚中清醒了过来,发现叶心伤脸色很不好看后,问道:“你怎么了?”
叶心伤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有些沙哑的说:“这件事,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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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绝对有鬼。”
当叶心伤意识到什么时,在他们背后极遥远的地下,莫邪征东也说出了这句话。
墙壁上的火把,火光无风自动,左右飘摆,映在她狰狞的青铜面具上,显得很是诡异。
“这件事有鬼?”
拓拔千钧紧皱着双眉,不确定的语气:“女王殿下,你是说,安归王去岭南去就帮梁娇娇,这是那些人设计好的圈套,目的就是要乘此机会猎杀他?”
“只能是这样了。”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外界飞龙部虽然没有明确打探出,那些人是否揭穿了她的身份,不过根据他们及时打探回来的消息可以断定,她已经暴露了。”
拓拔千钧接着说:“高家这才发现,被他们寄予厚望的高飞,竟然有可能会是邪教大魔头,所以将计就计,这才利用梁娇娇来布置了一个圈套……目的,就是出其不意的猎杀安归王。”
莫邪征东停住脚步,低声冷笑:“哼哼,也只能是出其不意了。那个女人虽然太痴情了些,缺少一个王者的铁血心肠,但本身功夫确实少有人敌。假如高家擅自拆穿她的身份,势必会逼着她在京华惹起轩然大浪。”
顿了顿,莫邪征东语气放缓:“更何况,高家碍于面子,也羞于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嫡孙,原来是安归教中的大魔头假扮。所以他们才处心积虑的安排了这个圈套,就是要把他骗去岭南解决掉。”
抬头看着忽视忽视的火光,莫邪征东又说:“还有,那些人肯定也参与了这个计划。高家的老头,未必看不出,但他没有点破,因为这样才更加有把握,干掉那个大魔头……拓拔先生,你来猜一下,前去参与围剿大魔头的人,都会是什么人?”
拓拔千钧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肯定会有九龙王的人。华夏九龙王,号称华夏最顶级的特种组织,而驸马就位列九龙王。看来,当那个大魔头发现她的敌人不是那些毒枭,而是她‘自己人’后,已经晚了,更会吃惊。”
拓拔千钧说到这儿时,脸上浮上了不加掩饰的喜色。
他渴望那个大魔头被干掉,因为去年秋分七天后,那个大魔头给他留下了恐怖的深刻印象。
如果大魔头死在岭南,安归王的传承可能就此断掉。
那么,从此后就再也没有谁能前来骚扰地下楼兰了。
所以那个大魔头的死,是他最渴望看到的。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沉吟很久后才说:“她还不能死。”
拓拔千钧一楞:“为什么?”
莫邪征东没有回答,只是看着火光。
慢慢的,拓拔千钧明白了过来,试探着问道:“因为驸马?大魔头现在所做的一切虽然很荒唐,可却是站在驸马的角度上来做事的。假如她被高家的人暗算掉,那么驸马对她势必会有所愧疚--但,这也不是不愿意的原因啊,驸马和那个大魔头,本来就是敌对关系才是!”
想到在圣彼得堡看到的那一幕,莫邪征东心中苦笑,缓缓的说:“拓跋先生,很多事你都不懂的。对了,金三角那边,我们都是有什么人?”
拓拔千钧眉头皱起:“女王殿下,你要去……岭南?”
莫邪征东没有明着回答,只是低低叹了口气:“唉,有些事,明知道不可为,但总得去做。”
拓拔千钧沉默,很久才说:“您要是离开了,驸马怎么办?”
正文_1020章 送给高飞的惊喜!
按照原计划,高飞在六月初一动完手术后,好好休养三天,等身体稍稍恢复后,就该离开地下楼兰,去他外面那个所熟悉的世界。
只是今天早上,莫邪征东却告诉他说,最好是晚几天再走。
高飞问为什么。
莫邪征东没有告诉他,只说晚几天走,他绝对会看到一个惊喜,要不然的话,他以后都会后悔一辈子的。
高飞很不习惯被人吊着胃口,只是莫邪征东就是不说,他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答应下来,但却要求在六月初九之前,必须得赶回京华。
农历的六月初九这天,是高家老头的八十大寿,更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日子,高飞总不能让一个女人,替他去迎娶新娘子吧?
莫邪征东答应了他这个要求,并一再肯定,绝不会耽误他的‘大喜之日’。
高飞能感觉到,莫邪征东在说到‘大喜之日’这个词时,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醋意,和惆怅。
“没想到她真把我当驸马了。”
高飞想到莫邪征东当时的眼神后,有些得意的笑了笑,伸手从案几上拿起了一串葡萄,自己吃了一颗后,扭头看向在湖边玩水的小孩子,叫道:“儿子,别玩了,小心着凉感冒!”
高飞这个儿子咯咯笑着,从湖边转过了身,赤脚飞快的向这边跑了过来,临到跟前时,纵身一跃而起,就像一只小豹子那样扑了过来。
高飞双手抬起,把孩子抱在了怀中,额头抵着额头的喊道:“叫爸爸!”
“爸,爸!”
孩子喊爸爸时的语气,有些生硬,很茛(就是不流畅的意思)。
“好儿子,吃什么,老子给你拿!”
高飞把孩子抱在怀里,端过了案几上的果盘。
孩子看起来两三岁的样子,是个混血儿,黑发碧眼黄皮肤却是高鼻梁,身材单薄,但是精神状态不错,而且刚才扑向高飞时的动作,看起来也很矫健,应该是接受过某种训练。
这个孩子叫高大命,名字很俗,是高飞起的。
高飞在给孩子起这个名字之前,小家伙叫马科来着,外国名字,莫邪征东他们都这样叫。
这个叫高大命的孩子,正是去年高飞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白板,和芭芭拉婚礼时,‘偶然’遇到的那个孩子--小凯撒的那个替身。
当初高飞为了救儿子,可以说是历经数次危难,尤其是在医院时,要不是莫邪征东及时赶到救下孩子,恐怕他早就摔死了。
当然了,就算孩子没有摔死,莫邪征东没出现的话,他也不会活太久,因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遇到高飞之前,也就几个月的活头了。
莫邪征东救下孩子后,曾经对高飞承诺,说她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救活孩子。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很快就让人把孩子送来了地下楼兰。
孩子的病,难倒了外界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和造价不菲的先进仪器,但在拓拔千钧眼里,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地下楼兰的森林神殿中,有一门外界失传了的古武功夫:龟息术。
拓拔千钧正是用龟息术,让孩子处于假死状态,然后又用类似于蛊虫的东西,放进了孩子血管中,疏通了他的血管--
总之,不管是神话也好,还是荒唐也罢,在高飞养伤的这段时间内,孩子也康复了,并高飞手术后的短短几天内,就和他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
一见钟情这个词,不仅仅局限于青年男女之间,这在佛家来说,就是缘分,高飞和高大命之间,有一定的缘分。
在外界遭到遗弃的高大命,认可了高飞,高飞也把他当做了儿子看。
高飞喜欢高大命这个名字,因为他觉得这孩子能遇到他,并活下来,就是命大,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吃金桔。”
高大命正处于不安稳的年龄,挣开高飞的怀抱跳下藤椅,抢过盘子又跑向了湖边。
看着孩子,高飞欣慰的笑了。
如果不是莫邪征东始终没说出那个惊喜是什么,他肯定以为所谓的惊喜,就是见到这个干儿子了。
亲眼看到自己拼死救回的孩子能健康成长,不管是不是亲生儿子,这对任何人来说对都是很欣慰的事,不是吗?
高飞懒懒的躺在藤椅上,看着远处的天际,又开始猜想莫邪征东所谓的惊喜,到底是什么。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疾不徐,不像那些太监、使者啥的,走路得小心翼翼的,生恐打搅到他安享天伦之乐。
在地下楼兰中,能在高飞背后这样走路的,只有拓拔千钧,根本不用回头去看。
当然了,莫邪征东也可以很自然的走路,只是那个女子走路,就像是鬼那样,从不发出声音的。
果然,拓拔千钧的声音从椅子后面响起:“呵呵,今天的天气很不错。”
高飞扭头:“嗯,这地方,几乎没什么坏天气。”
沙漠的白天,除了风暴来了时,仿佛总是阳光万里乌云的。
拓拔千钧站在藤椅边,看着在湖边玩耍的孩子,说道:“驸马的心情,也不错吧。”
“呵呵。”
高飞笑了笑,从藤椅上站起身,到背着双手反问道:“拓跋先生这么忙的人,来找我,恐怕不是为了和我讨论天气好坏的吧?”
拓拔千钧微微点头:“是的,我有事要向驸马你禀报。”
“禀报可不敢当。”
高飞客气道:“有什么话,还请拓跋先生直接说。”
拓拔千钧轻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女王殿下,今天清晨去了外界。”
高飞一愣,随即轻声说道:“她离开了地下楼兰去了外界?有事发生了?”
“嗯,她不得不去,因为清晨走的匆忙,而那时候驸马你还没有醒来,所以就没有打搅你,和你告辞,委托我和你说声抱歉。”
莫邪征东是地下楼兰的王者,不但管着十数万地下子民,外面还有高飞无权知道的佷多组织,随时都有意外发生,需要她亲自赶去处理,这也不是啥稀奇的事情。
所以高飞也没有在意,只是有些失望:“她让我晚出去几天,说是要给我一个惊喜的。现在她走了,惊喜在哪儿?还有,我能按时离开这儿吗?”
“驸马随时可以离开。”
拓拔千钧笑道:“而且,驸马你的惊喜,已经来到了。”
高飞双眼一眯:“哦?我的惊喜在哪儿,我怎么没有看到?”
“请驸马随我来。”
拓拔千钧转身,吩咐伺候在湖边的几个太监、侍卫啥的,让他们看好孩子,不得粗心大意。
那几个人躬身答应过后,拓拔千钧才拍了下双掌。
掌声三下过后不久,马蹄声响起,两匹骏马从森林内跑了出来。
上面的骑士驾驭着骏马来到湖边,干脆的跳了下来,立在马前不再动弹。
拓拔千钧看着高飞,问道:“驸马可以骑马乎?”
“我现在身体强壮的可以去骑老虎。”
高飞笑着开了句玩笑,走到一匹马前扳着马鞍,一跃而上。
这家伙其实是在吹牛,他此前从没有骑过马,只是不想输了人罢,所以才强硬着头皮翻身上马。
从高飞翻身上马后紧抓着马鬃的动作中,拓拔千钧就意识到了什么,微微一笑却没有点破,很麻利的翻身上了另外一匹,挥了下马鞭,径自沿着森林向最西北方跑去。
不用高飞有所动作,他骑着的马儿就自动跟了上去。
幸好马儿很有灵性,仿佛知道高飞不会骑它那样,跑起来时很稳,再加上高驸马的有功夫底子在哪儿摆着,所以看起来还算像模像样的。
高飞不知道拓拔千钧要把他带到哪儿,也没多问,只是在后面跟着。
两匹马一前一后沿着森林边缘,向最西北的方向驰去,足足跑了有半小时,才来到了一座不高的小山下。
这座小山,其实就是个大土丘,没什么石头,比树木高不了多少,再加上上面载满了桃树等果树,所以就算站在黑龙山最高处,也不会注意这儿,更不会发现山上果林间,竟然还有几座宅院。
拓拔千钧率先催马淌过一条小溪,上了土山。
高飞紧随其后,来到最上面一座宅院前时,才和拓拔千钧一起翻身下马,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他习惯了开车,骑马很累。
拓拔千钧刚下马,两个穿着丫鬟服饰的少女,就从宅院内走了出来,双双对高飞俩人蹲身行了个万福:“恭迎驸马,大祭司!”
“免礼。”
就在高飞奇怪这来丫鬟是干嘛的时,拓拔千钧问话了:“怎么样了?”
其中一个丫鬟垂首回答:“回禀大祭司,已经生了,是个女孩。”
她刚说完这句话,高飞就听到宅院的屋子里,传来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有些纳闷的想:谁媳妇在这儿生孩子呢?和我又有什么干系,拓拔千钧为什么说我的惊喜来到了?
就在高飞纳闷时,拓拔千钧说话了:“驸马,请进,你期盼的惊喜就在里面。”
“我--”
高飞正要问清楚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猛地一亮,再也来不及说什么,快步冲进了宅院内,跑到门前抬手掀起门帘,一步就跨了进去。
屋子里,有三个人。
两个女人,一个是花白头发的老婆婆,怀里还抱着个婴儿。
在老婆婆的旁边木榻上,则躺着个年轻的女子。
女子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毛毯,披头散发的躺在上面,脸色苍白的紧闭着眼睛,雄口不住的剧烈起伏着,汗水从她额头上滴落,嘴角去带着解脱了的轻松。
怀抱婴儿的老婆婆,应该是就是接生婆了。
躺在榻上的女子,自然是刚生完孩子的产妇了。
产妇的年龄其实不大,苍白的脸上还挂着一些稚气,这要是在外界,最多也就是刚上大学。
看到产妇后,高飞愣在了门口,低声呢喃道:“水、水儿?”
正文_1021章 有个女儿叫高小鹿!
高飞第一次和铁屠、叶心伤来地下楼兰时,在城外从互耶萨小王子手中,救下了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
他在进城‘无家可归’时,恰好坐在了水儿的门前。
于是乎,一段大出他意外的艳遇就此发生,渴望有个男人的水儿,毅然决然的借走了高先生的种子。
再然后,高驸马就被莫邪征东派来的人,带去了王宫--直到离开,他也没再见到这个叫水儿的女孩子,自然更不会想到,她还真怀了他的孩子。
高飞再次来到楼兰,遇到水儿,则是他在失忆后去长安街上闲逛,听到有关‘深银冰’的传说,并因为思考而触动后脑伤口昏迷过去。
他在昏过去后,水儿出现了,只是他没有见到。
实际上就算是见到,高飞也不会再认识水儿了,他失忆了。
高飞知道水儿,是和莫邪征东一起得救离开冰窟后。
要不是水儿串通小王子互耶萨,给未来的楼兰女王下毒,相信高驸马早就被莫邪征东吸干了血,变成一具人干,这辈子都别再招摇了。
后来莫邪征东把水儿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高飞,并说为了遵守律法,只能忍痛给水儿一个体面点的死法……没办法,她如果不杀水儿,就无法服众。
那时候高飞愤怒过后就是沉默,好像甘心接受了水儿被杀的结果,但莫邪征东却能看得出,他不会这样罢休,只是碍于身体没有康复,无法做出他想做的事情罢了。
正如莫邪征东所想的那样,高飞在知道水儿的存在后,就再也没忘记过她,甚至都打算日后,把她的尸骸迁到外面去,正式承认她是他的妻子,就像当初的穆天涯那样。
而水儿的遭遇,也成了他反感莫邪征东的最大原因。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水儿并没有死,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原来水儿没有被处死,东儿只是骗我的,骗那些手下。
高飞心中腾起了对莫邪征东的感激,忽然明白了她那样做的苦心。
站在门口,他愣愣的望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喉结一动一动的,却说不出任何话。
惊喜。
这就是莫邪征东送给高飞的惊喜,也是让他晚走几天的理由,因为水儿就是要在这几天生孩子了。
莫邪征东希望他能在临走之前,能看到自己的孩子。
亲眼看到水儿还活着,并给自己生下了个小女儿,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惊喜,活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惊喜,甚至都超过得知自己和妮儿有了小凯撒。
累得几乎只想昏睡过去的水儿,仿佛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睁开眼向门口看去。
然后她的目光就是一凝,再也不动。
“哇!”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断了俩人对视的沉默。
接生婆这时候才笑眯眯的走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驸马,要不要抱抱孩子?”
“抱、抱抱?我、我会不会吓着了她?我、我……”
高飞抬手,却又飞快的缩回,在自己衣襟上使劲擦了几下,仿佛这样就会抱孩子了似的。
他真的不敢抱孩子--这个看起来那么娇小的婴儿,躺在被褥中比猫咪大不了多少,那双黑色的眼睛却努力睁大着,清澈的让人心醉,小嘴里呀呀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吃东西,饿了。
接生婆呵呵笑道:“驸马别担心,孩子现在什么也看不到的,包扎的很严实,不会出问题的。”
“真的,真的吗?那、那我来抱抱。”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有些颤抖的双手把孩子轻轻接了过来,就像接过了整个世界,那样小心翼翼。
在很早之前闲的没事干时,高飞也曾经幻想他会找个媳妇,生个小孩。
不过那时候小孩对他来说,好像就是一个代号,一个家庭的代号而已:一个完美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没有小孩子呢?
但是除此之外,他对孩子就没有太多想法,或者说是感觉了,因为有些感情,是无法凭空想象出来的,得亲身感受才行。
就像现在这样,当高飞把女儿抱在怀中的刹那,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激动和感慨: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好好保护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高飞有些晕眩,脚下微微踉跄了一下,赶紧坐在了榻前的圆墩上,低头轻轻吻在孩子的额头。
婴儿身上那股子特殊的生命气息,那样的让人陶醉,让高飞久久的保持着这个动作。
躺在榻上的水儿,看到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后,心中先是缓缓升起一股子柔情,但很快就有焦虑从眼眸中浮现了。
父亲在意女儿,这是很正常的,水儿也能感觉出高飞此时为了孩子甘心去做一切的幸福,但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
她担心,高飞会把孩子带走,带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上去。
水儿此前曾经听人说起过,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大,有她从没有见过的大海,直插云端的高山,就算放一万只老虎吃十年都吃不完的人--更多的,则是到处充斥着勾心斗角,承诺就像狗屎那样被踩在脚下。
楼兰的生活条件相比起外面那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世界来说,缺少了太多太多,但这儿却有着水儿最依恋的平淡,这儿是她的根,她的归宿。
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假如要是把孩子带走呢?
水儿该怎么办?
是不是也跟着离开,去给他当小妾,每天都得低眉顺眼的看大妇脸色?
想到这些事情真有可能发生后,水儿更加焦虑起来。
就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别担心,我不会单方面的带走孩子……她是我的,更是你的,她的未来由你说了算。”
水儿吊在半空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在她十五岁之前(楼兰的女孩,长到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我希望她能留在我身边。”
高飞抬起头,笑了:“就按照你所说的--哦,她是不是饿了?”
孩子这会儿张开嘴巴,就像要找到奶头的小猪那样,四处寻觅奶香的味道。
水儿伸出手,高飞慢慢的把孩子放在了她身边。
水儿犹豫了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掀起了衣襟,孩子马上就把小嘴凑了上去,吸住一颗用力吸了起来。
高飞看出水儿是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守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别处,想到了外面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儿的奶奶,自然是女人哺乳孩子的骄傲(为了避讳那些违禁字眼,写起来很别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孩子没生孩子之前,把她那俩奶奶看的比啥都珍贵,但生了孩子后,这俩奶奶的身价就一落千丈了,当孩子饿了时就算守着公公小叔子大伯哥的,也会从容的掀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看着在怀里用力吸奶的孩子,眼角瞥着坐在一旁的高飞,听着外面传来的母鸡咯咯叫声,水儿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
这是家的感觉,有个男人,有个孩子。
陪着水儿发了会呆,高飞说话了:“孩子,你打算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
水儿柔柔的一笑,细声细气的说:“还没有想好--要不,你来给孩子取名?”
高飞知道她在撒谎。
他不是女人,却知道女人在开始孕育一条小生命时,就已经考虑孩子叫什么好了,绞尽脑汁。
所以,他说:“孩子是你生的,名字你来取。”
水儿犹豫着看了高飞一眼,确定他是真心让自己给孩子取名后,才低声说:“我从小,就很喜欢小鹿,在草地上奔跑的那种小鹿。我妈活着时,告诉我说,小鹿是大地的精灵所变。”
高飞用力点头:“好,那孩子就叫小鹿,高小鹿!”
“高小鹿?”
水儿一愣,喃喃的说:“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女孩名,都没有姓氏的。”
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就算在女人地位最高的大唐帝国时期,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则天大帝,武媚的名字也是唐太宗赐的,入宫之前只叫武氏。
地下楼兰秉承汉唐遗风,普通女孩子就一个名字,出嫁后也只称作张氏、王氏,从没有连名带姓都有的名字,所以水儿觉得女儿叫高小鹿,好像有些逾越了。
“这是我的女儿,我女儿的名字又怎么会没有姓氏?”
高飞微微抬起下巴,在说出‘这是我的女儿’这几个字时,语气里带着无比的骄傲。
水儿很喜欢这种骄傲,为此沉醉,轻声道:“好,那她就叫高小鹿。”
高飞忽然笑了下,水儿奇怪的问:“怎么,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我就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高飞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我在这儿有个干儿子,我给他起名叫高大命,现在又有了个女儿,叫高小鹿。哥哥是大命,妹妹叫小鹿,嘿。”
高飞在楼兰有个干儿子的事,水儿已经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了,所以也没感到惊讶,想了想后也忍俊不住了。
俩人相对着傻乎乎的笑了半天,吃饱了的高小鹿沉沉睡了过去。
给女儿盖好毛毯,水儿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高飞知道她想问什么,低声说:“我陪你两天,就得走了,因为有件事,我必须得赶回去。”
水儿也听拓拔千钧说过,要不是她生孩子的话,高飞可能已经离开了。
听他说陪自己两天,水儿感觉很满足:“嗯,其实你必须要走,也不用在意我的。”
高飞摇了摇:“你是小鹿的妈妈,我的女人,必须得在意的。”
正文_1022章 别怕,我会罩着你的!
今天是7月19号,农历的六月初五。
东南边陲的天气就像往常那样,潮湿、闷热,趴在树荫里的狗儿,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不停喘着粗气,就算有陌生人从眼前经过,都懒得搭理。
下午时,天色阴沉了下来,刮起了西北风。
风不大,却总算带来了一丝凉爽,狗儿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随即夹着尾巴向家里走去。
六月的北风当日的雨,这是民间关于天气的一则谚语,意思是说六月里起了北风后,今天就会有降雨,风越大,雨越大。
果然,当街边的路灯慢慢亮起时,随着一道闪电划破乌云,豆大的雨点就这么突兀的砸落了下来。
大雨,在岭南的六月从来都不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也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路边的行人马上就撑开了雨伞,骑车的人也穿上了雨衣,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在街灯下的雨雾里,就像一朵朵盛开着的鲜花。
一般来说,植被越是茂盛,溪流越是繁多的地方,降水量就会越大。
岭南最南边那个叫争差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貌,纵横连贯的溪流,在内地少见的大暴雨中,水势迅速上涨,很快就漫过了旁边的灌木丛,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那样,来势汹涌。
争差西北五公里处,就是外界通向争差的公路尽头。
公路来到这儿后,就再也无法前行,复杂的地形,和无处不在的深洞,都成了制约修路的要命缺陷。
公路尽头的东侧,有几栋高脚楼,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居住过,不过后拉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儿的居民也都逐渐搬迁到了县城内,这些高脚楼就空了出来,被进山采药、打猎的人当做了暂时歇脚的地方。
兔子。
提到这俩字,人们就会想到那种一对长耳朵,短尾巴跑的飞快的小动物,其实这却是个人名。
兔子是少数民族人,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本人都已经忘记了。
人们称呼他兔子,是因为他俩耳朵额外长,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个裂唇。
兔子不都是三瓣嘴的么?
兔子今年三十三岁了,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兔子,所以只能是个光棍。
兔子是靠采药、打猎为生的,每个月都会钻进边境的大山中,过两天再出来时,猎枪上就会多了一串野兔之类的野物,背篓里装满了草药,拿去县城上卖掉后,就够他大半月的花费了。
光棍从来都是一群‘一个人吃饱,全家人都不饿’的群体,生活轻松,处世潇洒,就是晚上睡觉时,没有一具暖烘烘的身子供他搂抱,也没人喊他爸,这可能算是不多的遗憾了。
当暴雨天漏了般的往下洒雨时,兔子好像一只兔子那样,背着背篓扛着几只野物,连蹿带跳的跑向了那几栋高脚楼,边跑边骂这老天爷,就不能等他回到县城后再下雨吗?
看这雨势,估计前半夜是不会停下了,他只能在高脚楼内暂住一晚上了。
做为土生土长的边境人,兔子当然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是绝不能赶路的,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股子山洪忽然冲向公路,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卷走,卷到那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无底洞里。
想到无法在晚上十点之前赶回县城,参与大黄牙开的赌局,兔子真的很郁闷,在经过一棵芭蕉时,没好气的抬脚踢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给兔子作证,他无故要把这棵芭蕉踢倒,就是为了释放他无法回县城参加赌局的愤慨,真没有别的意思,真没有!
兔子狠狠踢向芭蕉的那一脚,就在刚要碰到芭蕉时,那棵芭蕉忽然活了--并长出了一只人的手,一把就攥住了他脚腕,猛地向上提起。
然后,兔子就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脚不沾地的狠狠摔在了地上。
幸好他背上有背篓,没有让后脑砸在地上,可率先落地的屁股,却几乎摔成了两瓣。
哎哟!
兔子很想看出这俩字,来释放他身体的疼痛。
只是这俩字还在嗓子眼里打转,又有一只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
兔子这才惊恐的发现,那棵芭蕉根本不是芭蕉,而是一个人,一个头上、身上都绑着芭蕉叶的人。
或者说,是一个树精。
这么大的暴雨,还在外面装芭蕉的东东,真有可能是树精的。
山里人不信鬼,只信树精,兽精什么的。
这是什么……兔子脑海中翻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耳边传来轰的一声雷鸣,眼前攸地发黑,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
暴雨还在下,砸在树叶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闪电不时的划过漆黑的夜空,伴随着雷鸣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照亮,随即就是更黑的黑暗。
芭蕉打昏兔子后,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再次随风飘摆,任由雨水可劲的砸打,仿佛刚才根本没有移动一点那样。
两条黑影好像豹子般的从高脚楼下阴影中窜出,来到兔子面前,一人抓起他一只脚,飞快撤回了更加的黑暗中。
十几分钟后,一个人顺着竹竿灵巧的翻上了高脚楼,在门口轻轻敲了几下,在灯光一闪的瞬间,飞快的闪身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灯火通明,不过所有可以从外面看到内里的地方,都用黑布蒙了起来,所以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屋子里,竟然会有这么多人。
足有三十多个人,都穿着迷彩服,盘膝坐在毯子上,瞪大眼睛看着站在前面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四十多岁,方脸,黑皮肤,牙齿倒是很白。
他姓董,叫董志勇,是岭南缉毒司的司长,这次争差抓捕行动的总指挥。
除了这屋子里的三十多号人外,其他几座高脚楼内,还有上百个缉毒警--这些缉毒警,是岭南缉毒行业中的绝对精英,从各缉毒所内抽调的。
本次齐聚这儿,就是为了明天的行动。
明天,7月20号,金三角几个大毒枭,有可能会在前方五公里处的争差,进行本年度的‘交货大会’。
金三角的大毒枭,那可是些敢和政府对抗的猛人,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有人说,富可敌国的大毒枭,为手下购买的装备,比美国特种陆战队的还要先进,一套单兵作战的行头,就价值十数万美元。
某个人说的这番话,也许有些太虚了,不过这也证明了大毒枭掌控的力量,绝对是不容小视的。
为了本次抓捕行动,董志勇不但抽调了全省最精锐的缉毒警,还请示上级后调来了一支为数过百的特种小支队,协同本次作战行动。
特种小支队,明天凌晨就会抵达作战现场。
除此之外,董志勇还有更大的砝码:全华夏最为精锐的九龙王中,已经有三人秘密来到了这儿,就混在这批缉毒警中。
有这三个人的加入,董志勇更有了完成任务的底气。
当下,他真在给第一小组的队员们开会,讲述明天行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一百多个缉毒警总共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三十多号人。
董志勇没有为这些来自全省各地的缉毒精英相互介绍,只要求他们必须得精诚团结在一起,彻底信任战友。
从几天前,一百多缉毒精英秘密分别来到这儿后,他们的所有通讯器材都被上缴,所有人都不得单独外出,每天白天会撤进深山老林中,只有晚上才能来到高脚楼。
看到外面进来人后,董志勇暂时停止了讲话,听那个人低声汇报完后,才皱眉问道:“确定那个人只是个采药的?”
手下点头:“完全确定,那个人的身份信息能在网上查到,而且手上也没有太多握枪的痕迹,只是有杆猎枪。”
“嗯。”
董志勇点了点头:“先委屈一下那个老乡吧,等明天过后再放了他。”
“是。”
那个手下低声答应了声,接着迅速退了出去。
行动前夕,忽然出现一个采药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有谁在意,大家只是再次看向了董志勇,听他继续说话。
供港缉毒所这次有两个人‘入选’了本次任务,罗城就在其中。
当大家再次凝神倾听董志勇的讲话时,罗城用眼角余光看向了左边的梁娇娇。
穿了一身迷彩服的梁娇娇,看起来比平常更加的酷,就像一把没有剑鞘的宝剑,浑身散发着一股子犀利的气势,只是迷彩服稍微大了一点,显得她身材越发的单薄。
供港缉毒所,做为本次任务的‘发现者’,梁娇娇无疑是备受董志勇重视的,在此之前,就曾经几次向大家阐述她所得到的情报。
再加上供港是岭南最边陲的一个缉毒所,而梁娇娇上任后的成绩又那样不俗,所以她说出来的话,都很被大家所认可。
看着微微用力抿着嘴角的梁娇娇,罗城心底深处,莫名腾起了一股怜惜,有种宁可命不要了也要保护她安全的冲动。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对灭绝师太有好感了?真可笑。”
罗城下意识,苦笑着摇了摇头时,梁娇娇藏在背后的右手,轻轻捅了他腰眼一下,蚊子般的说道:“搞什么呢,专心听讲!”
大家都是盘膝坐在毯子上,到背着双手的,所以她这个动作没人发现。
罗城黑脸一红,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梁娇娇又说:“别怕,等战斗开始后,你就跟在我身边,我会罩着你的。”
“啥?我怕?你会罩着我?靠,有没有搞错,我一个大男人家的,会让你罩着?”
罗城黑脸更红,下意识的要反驳时,竹门却再次被敲响。
正在讲话的董志勇皱了下眉头,一个手下飞快的过去,把门拉开了一道缝隙。
一只拿着手机的手,从门缝中伸了进来,外面的人低声道:“省领导的急电!”
听说是省领导的急电,董志勇接过电话,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正文_1023章 那个男人叫廖无肆!
董志勇出去接电话后,本次行动的副总指挥,岭南公安厅的严副厅长,负责为大家继续开会。
严副厅对角落挥了下手,那边马上就打开了投影机,正面墙上挂着的白布上,出现了一个人,旁边还有一些小字。
这个人是一张典型的南亚脸,皮肤黝黑,鼻子扁平,嘴唇上带着一撇小胡子,眼神特看上去特别的凶狠。
这个人穿着军装,肩膀上还带着肩章,缀着好几颗金豆,这要是放在美国陆军总部的话,铁定是五星上将。
当然他不是某国的大将军,而是金三角一个大毒枭。
严副厅拿着教杆,点着这个人介绍道:“这是金三角三大最著名毒枭之一,名字叫杜郎,对外自称是杜司令,今年五十七岁,缅甸本土人,三十年前就曾经是金三角黑蛇帮的重要人物之一了。”
严副厅介绍杜郎的资料很详细,足足说了四五分钟,其中也包括他的实力猜测,初步估计杜司令有至少三架俄罗斯产的‘雌鹿’武装直升机。
俄罗斯的雌鹿武装直升机,不但能当做运兵直升机,还有‘空中炮艇’的美誉,对地面的打击力度相当强悍,每架直升机造价都在数千万美金左右,杜司令能够拥有三架这样的直升机,由此也能看出他的实力有多雄厚。
“初步猜测,假如杜郎出现在明天,那么他就会带雌鹿直升机来。虽说直升机对于丛林作战,威力无法发挥到最佳,但绝不能小视。”
严副厅又特别提醒了大家几句后,接下来才继续介绍其他有可能‘出场亮相’的毒枭,接连介绍了几个后,白布上出现了一个好像中东人的男人。
内心正在气愤梁娇娇也太看不起自己的罗城,看到这个男人后,双眼瞳孔骤然一缩,随即释放出浓烈的痛苦。
粗蛇。
出现在屏幕上的这个男人,就是十年前被他抓获又逃走,后来残杀他未婚妻就杳无音信的粗蛇。
严副厅的声音,也适时的响了起来:“这个人叫粗蛇,至于他本名叫什么,没人知道。他是卡塔尔人,十几年前在金三角为当时的某大毒枭服务过。后来,粗蛇自立门户,在沙特创建了自己的毒品营销网络,几乎不怎么涉足东南亚。”
严副厅来回走了几步,继续说道:“根据国际缉毒总局提供的情报,粗蛇在一个多月前,就曾经离开过沙特老窝,不过始终没有查到他曾经去过哪儿。一周前,他再次离开--国际缉毒总局那边初步推测,粗蛇应该是再次来到了金三角,很可能会参与明天的交还货物现场。”
严副厅说了些什么,罗城都没有听到,只是眼睛充血的望着粗蛇,眼前浮现出未婚妻的样子,嘴角剧烈抽着。
“粗蛇,明天要是看到你,我绝不会再让你逃走!”
罗城在心中狂吼着这句话时,就感觉有手指再次捅了他腰眼一下,梁娇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只要他来,我保证会帮你抓主他。”
罗城未婚妻被粗蛇在十年前杀害这事,梁娇娇也知道,更能体会到他此时的愤怒。
刚才梁娇娇说会罩着罗城时,他很气愤,觉得自己被看轻了。
这次梁娇娇说会帮他抓粗蛇时,罗城却很诚恳的低声说了句谢谢。
只要能抓主粗蛇,为未婚妻报仇雪恨,别说是让罗城道谢了,就算拿刀子在他身上狠狠捅几个透明窟窿,他也心甘情愿的。
在严副厅介绍这些有可能出现在明天的毒枭时,现场很多人都在交头接耳,小声讨论着什么,所以梁娇娇也没在意谁会看到她安慰罗城。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后面左边靠窗的地方,有人始终淡淡的看着她。
这是一个女人,像大家那样,脸上都涂着油彩,到背着双手倚在窗台下面,一双很是明亮的眸子里,带着些许的挑剔意思。
女人后面,则是一个男人,刀削斧刻般的脸庞,使他的样子看起来很酷。
这个男人并没有注意梁娇娇,而是看向对面窗下的一个男人。
对面窗下的男人,脸上自然也涂着油彩,看不出真正的样子,眼睛也微微的眯着,好像睡着了那样,嘴角却稍稍向上翘起,又仿佛在笑那样。
这个人外表很温和,长相应该也很英俊,尤其身上那股子慵懒的随意,总能在不知不觉间让人对他产生好感,不会对他有丁点的提防,仿佛大家只要握一下手,就能成为好朋友那样。
长相酷酷的男人,是铁屠。
铁屠知道,如果有人真以为这个男人是好相交、值得信任的人,那么那个人可就错了,是大错特错。
这个人叫廖无肆,当年为了调查印尼某高官杀害华人一案,曾经借着蛊惑高官的女儿和他相好,并怀了他的孩子--等调查出真相后,就毫不客气把高官一家灭门,其中就包括高官的女儿,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他的亲骨肉。
这是一个为完成任务,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在他眼里,没有任何感情能阻止他达到目的。
他这辈子只爱上了一个女人,那就是华夏九龙王中的黄龙。
廖无肆同样是九龙王中的人,他这次被抽调来到了边疆,参与明天的行动。
严格的说起来,廖无肆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国家利器,最适合干这个职业,但铁屠却对他始终抱有一定的防范心理,在并肩作战时,就算在最危险时,也不会把后背交给他。
一个为了完成任务,舍得把自己亲骨肉都干掉的人,诚然是个合格的国家利器,不过铁屠却觉得廖无肆在得到什么时,也失去了什么。
廖无肆很清楚铁屠等人是怎么看他的,但他却从没有在意过,每次大家见面后,脸上始终都带着最最亲切的笑容--对任何人,他都是这样。
铁屠本身已经退役,用不着再为国效力,不过当初他答应过白蓉,要陪她来岭南一行,所以在白蓉在通知他后,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在来时的路上,铁屠曾经问白蓉,说是不是通知一下叶心伤,因为当初在天涯集团时,他说也会来帮忙的。
白蓉却很坚定的否定了。
铁屠问其原因,白蓉只淡淡的说了个人名:廖无肆。
黄龙是廖无肆唯一爱的女人,叶心伤到现在还背负着出卖战友的黑锅,假如他跟着来了,廖无肆就算觉得他不是那个内奸,可也有可能找机会干掉他!
宁可错杀八百,不可放过一人,这本来就是廖无肆的行事作风。
在路上时,铁屠几次问白蓉要执行什么任务,她都没有说。
直到手机被上缴,白蓉却告诉他:这次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杀一个人。
高飞。
白蓉,廖无肆参与这次缉毒行动,只是个幌子,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高飞!
听白蓉这样说后,铁屠当场就懵了。
白蓉费了老大的口舌,才说清楚必须得杀高飞的理由。
铁屠这才明白,高飞竟然是假的--他这段时间所交往的高飞,竟然是安归王变幻而成的。
安归教,安归王,那是历代朝廷必须铲除的对象,现在也是。
铁屠以前,就曾经和叶心伤一起,专门调查参与这种任务的,所以他对安归教,安归王,都没什么好感。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得知本次任务的真实目的后,铁屠心里却有了种淡淡的失落,在他一个人独处时,竟然发现他一点也不愿意借此机会干掉安归王。
利用梁娇娇把安归王变成的高飞引来争差,借着他相救梁娇娇的同时,由白蓉、廖无肆背后暗杀他……这无疑是个最保险,最不可思议,也最有可能成功的办法了。
可铁屠,却很不舒服。
心底深处,他好像已经把变成高飞的安归王,当做了自己的兄弟。
兄弟。
自己的兄弟。
铁屠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也许这只是一种错觉,但却很真实。
仿佛知道铁屠听了后是什么感受,白蓉曾经告诉他说,他现在还可以退出,在保证不泄露本次任务的前提下,毕竟他已经退役了,这次来岭南,只是友情出演罢了。
铁屠只说了一句话,就让白蓉闭上了嘴:“我既然陪你来了,就得负责陪你安全的回去。”
“我不一定非得亲手杀安归王,只需保证白蓉安全就好了。”
铁屠看着廖无肆想到这儿时,竹门开了,董志勇从外面走了进来,脸色依然那样凝重,看不出喜怒。
对正在讲话的严副厅点了点头后,董志勇扫了一眼屋内众人,低声喝道:“梁娇娇!”
“到!”
梁娇娇立即站了起来。
“跟我来一下。”
董志勇说完这句话,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梁娇娇眉头皱了下,垂下眼帘对望着她的罗城微微摇头,随即快步走向了门口。
看到梁娇娇走出竹门后,始终微微闭着眼的廖无肆,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白蓉却若有所思的皱起了眉头。
她用不着跟着出去,也能猜出董志勇找梁娇娇单独谈话,肯定是为了明天的任务。
京华高家那边的人,终于开始有第二步动作了。
他们把梁娇娇当做一个诱饵,巧妙的利用她把安归王吸引到争差,参与明天的行动中来,出其不意的被‘自己人’干掉……这是整个计划的最终点。
计划中,梁娇娇的安全被列为了重点。
高家要杀的是安归王,不想梁娇娇从中受到什么伤害,所以必须在任务开始前,要求她撤出本次行动。
可是,梁娇娇知道真相后,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那个安归王,既然为了梁娇娇不惜万里迢迢的赶来岭南,难道就真的该死吗?
第一次,白蓉忽然觉得对这个计划,产生了动摇的疑问。
“梁娇娇,是不会退出这次任务的。”
铁屠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正文_1024章 事情的真相!
听铁屠说梁娇娇不会退出这次任务后,白蓉头也不回的问道:“为什么?你又不是女人,怎么可能了解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铁屠淡淡的回答:“你该知道梁娇娇在这儿的大半年,都做了些什么。”
梁娇娇在来到供港担任一把手,所做的那些都已经被整理成了资料,被白蓉仔细看过几遍了。
依着她的成绩,她明明可以升官,但却一再拒绝。
同为女人,白蓉很清楚梁娇娇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来边陲不是为了升官,做一番事业的,而是来……找死的。
被迫离开高飞后,梁娇娇对未来再也没有了信心,觉得世界太过晦暗,实在没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地方,所以才主动要求来到了缉毒最前沿,做最危险的工作。
她希望,有一天她能死去,用这种方式来向权贵,吼出她一个女孩子的心声。
其实梁娇娇自己也清楚,她和高飞俩人的感情,还远远没有到那种如胶似漆、生死不离的地步,更像一种传言中的某伴侣。
不过她是一个骄傲的女子,也有些傻,不想接受命运的安排,只想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告诉某些人,她是骄傲的。
严格的说起来,梁娇娇有些傻,但这才是真正的梁娇娇。
她不升官,就是要呆在供港缉毒所,这是全国缉毒所警员死亡率最好的地方,她相信终究有一天,她会牺牲,她希望当她牺牲的消息传到某些人耳朵里时,那些人会感到惊诧,和瞬间的失神。
当然了,梁娇娇也清楚,她的死活对于某些人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
她也没打算让那些人为此忏悔。
她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高飞愧疚,因她的死,而一辈子的愧疚--假如高飞还有良心的话。
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愧疚,这绝对是傻瓜行为。
只是天底下的女子,在男女感情面前,有几个人不傻?
就像白蓉吧,看到莫孤烟后,不也是为了面子,拉着铁屠当她的挡箭牌?
铁屠不是女人,他却从梁娇娇的资料中,清晰看出了这个女孩子的内心。
白蓉出神的看着前面,很久后才点了点头,语气苦涩的说:“不错,她不会撤出这次任务,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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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司长,我绝不会撤出这次任务!”
被董志勇单独叫到临时指挥部中的梁娇娇,听说自己不能参与明天的行动后,蹭地一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莫名的怒意:“董司长,我不退出行动,不是因为情报是我们供港缉毒所提供的,舍不得这份功劳,而是因为我……”
董志勇抬手,打断了梁娇娇的话:“你说的这些我很清楚,因为不管你参不参与本次行动,供港所提供的这个情报,都会得到超值的奖励。”
梁娇娇问道:“那为什么要让我单独退出本次行动?”
“这是上级领导安排的。”
董志勇老生常谈,搬出了领导的大帽子:“这也是对你的一种保护。”
“我不需要任何保护。”
梁娇娇冷冰冰的说:“假如我临时退缩,那我以后都无法抬起头来来。董司长,您可以想象,当我的战友们在和毒枭拼死战斗时,我却一个人回到了本单位。如果别人问我,我怎么回去了,临阵脱、临阵回去了,别人会怎么看我?以后我还怎么……”
啪的一声,董志勇狠狠的一拍桌子,低声吼道:“梁娇娇,我再次重申一遍,这是命令!现在,你立即交出兵器,按照我的安排离开这儿!”
梁娇娇把手枪啪的拍在桌子上,转身就走,嘴里却说:“没有枪械,我也不会回去的,我知道争差在哪儿。两周之前,我就在那地方转了几遍了。”
董志勇怒极,指着梁娇娇:“梁娇娇,你、你敢抗命?”
梁娇娇转身,看着董志勇冷笑着低声问道:“董司长,所谓的上级领导指示,应该是来自京华那边吧?”
“你怎么知道?”
董志勇脱口反问。
梁娇娇深吸了口气,抬头看着屋顶淡淡说道:“董司长,具体的我不想多说,我只说一句话。如果您不许我参与本次行动,我绝不会活着回到供港!”
“你、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董志勇真有些无奈了,喝道;“你出去,我打个电话问问!”
梁娇娇没丝毫的犹豫,开门走了出来。
站在走廊中,望着远处漆黑的夜,梁娇娇一动不动,丝毫不介意大雨狠狠砸在她身上,把她淋成了落汤鸡。
几分钟后,董志勇的声音从屋里响起:“梁娇娇同志,你的电话。”
“京华那边的,说话要注意点!”
董志勇捂着话筒,低声嘱咐了句后,才把手机递给了梁娇娇。
梁娇娇接过手机,放在耳边说道:“我是梁娇娇。”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苍老的老人声音,很浑厚,还带有一丝和蔼:“娇娇,听话,退出这次的任务吧。”
梁娇娇黛眉微微皱起,然后猛地想到了一个人。
董志勇为了避嫌,特意走到了后窗前,眼角余光看着梁娇娇,心里却如涛浪般翻腾。
他真没想到,以前这个他从没特别关注的梁娇娇,来历竟然这样大,竟然能够和那位德高望重的老爷子直接通话。
须知道,就算岭南省的一把手,也没资格让那位老爷子亲自打电话来解释什么的。
同样,梁娇娇也没想到,不过在震惊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语气平淡的问好后,直截了当的说道:“无论什么原因,无论是谁出面,我都不会在这时候退出任务的。”
“好,可你得听我讲完真相后,你再做决定。”
电话中的老人,出人意料的和蔼,沉默片刻后,就把为什么让梁娇娇撤出本次行动的主要原因,简单的说了一遍。
高飞是假的,是安归王假扮的。
这是个为了让她伏诛的圈套。
她只是一个诱饵,将会有自己人执行本次任务。
为避免任务的绝对顺利,她必须得撤出本次行动。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相关方面已经把诛杀安归王,视为建国后最重要的案件,一旦梁娇娇参与其中,被警觉的安归王挟持,那么她除了一同殉葬外,执行任务的人,绝不会因为她的挟持,而放过安归王!
这个计划,被命名为天亮行动,保密等级为最高绝密。
梁娇娇被彻底震傻,拿着手机愣了足有三分钟,连眼睫毛都没有动一下。
手机那边的老人,给了她足够的消化时间后,才叹了口气:“唉,孩子,退出任务吧,调离你当前的工作岗位。”
“我、我想问一个问题。”
梁娇娇用力咽了口吐沫。
“你问。”
“那个安、那个她,确定会来?”
“已经去了。”
“哦。”
梁娇娇忽然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那我不会退出本次任务的--因为,我想看到那个她。她能为了我跑这么远,不顾危险,如果我就这样离开,我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老爷子,我不想以后生活在被自己良心的谴责中,对不起。”
不等那边老人说什么,梁娇娇就扣掉了手机,交给了董志勇,很自觉的走了出去。
还是站在刚才站过的走廊中,梁娇娇看着外面的漆黑夜色,忽然觉得很温暖。
不管那个人是谁,都是关心她的,这就足够。
不大的工夫,董志勇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梁娇娇。”
“到。”
梁娇娇身子一挺,低声答应。
“归队。”
“是!”
梁娇娇转身大步向回走时,一道闪电猛地把夜空劈成两半,使她的眼眸看起来格外的亮。
风大,雨急,群山在暴风雨下发出好像承受不住的呜咽声,期间还夹杂着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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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六月初五,阳历7月20号,下午三点。
天色湛蓝,明晃晃的太阳挂在稍西的半空中,群山植被的上方,笼罩了一片肉眼能看得见的蒸汽,一只绿色的蛇儿缓缓绕过树梢,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只树蛙。
昨晚那场大暴雨,要是放在内地某个城市,很可能得造成一片洪涝,不过在这儿却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甚至溪流中的水位,都重新回到了原先的水位,只是在某个远处,却会传来水流进漏斗的响声。
无底洞。
强降雨后的雨水,之所以消失的这样迅速,是因为争差的群山下面,有着无数个露着、或者隐藏在灌木丛中的无底洞。
这些洞有多深,里面有多大的空间,又是通向哪儿,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
据当地政府统计,建国后总共有六十九人不幸调入这些无底洞中,只有一个人活着从三十公里之外的某个山洞中爬了出来,其他人都是一去不复返。
这个活着的人,也没有给大家留下太多的有用信息,因为他疯了。
他在被人发现后,就已经疯了。
他的脸上,有被某种动物利齿抓过的痕迹,不等医院检查出他是被什么动物抓伤的,伤痕中就流出了绿色的血。
是绿色的血,就像翡翠那样,晶莹剔透还粘稠。
然后,这个人就变成了个绿色的人,死了。
兔子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绿色的人,尖叫一声忽地坐了起来。
他的背篓就在旁边,猎枪上挂着的几只野物一只也不缺,微风穿过高脚楼的走廊,带着热带雨林特有的清新,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群山安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鸟叫。
兔子用力揉了揉眼睛,使劲拨楞着脑袋,确信自己刚才是做梦,他本人就好端端坐在高脚楼走廊中,屁事也没有。
挠了挠有些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兔子愣了老半天,才回想起昨晚,好像被什么东西打昏了来着。
下意识的,兔子探头看向楼下,去找那棵芭蕉扇时,身后远处的群山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声。
正文_1025章 倒霉的兔子!
深山老林中,总是和古代青楼那样,有着太多的传说。
故老相传在这片大山中,就生活着一群成了精的树精、蛇精兔子精啥的。
这些精怪白天躲在无底洞里,晚上,尤其是在大雨倾盆没有月光的晚上,就会出来作弄人,会把人带进无底洞内,再也回不来。
回想起昨晚看到的那棵芭蕉会动,自己莫名昏过去那一幕后,兔子就固执的以为,他昨晚很可能遇到了精怪,一个芭蕉精。
幸好,这个芭蕉精只是存心捉弄他一下,没有把他带进传说中的无底洞中,只是让他在这儿好好睡了一晚上外加大半天。
遇到精怪却没有送命,这绝对是兔子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事。
但就在他去搜寻那个芭蕉精时,身后的群山中,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声。
兔子能够听出这是枪声,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一杆猎枪,对枪的声音很敏感。
“咦,这个打猎的家伙使了一杆好枪,听起来很像制式微冲的响声,清脆而尖利,弹速超快……”
兔子不是枪械专家,却也算是个枪械发烧友,所以才能从传来的枪声中,听出不一样的东西,当下也顾不得搜查那棵芭蕉精了,本能的扭头向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然后,他就再次听到了枪声。
不是一声,是无数声:哒、哒哒,啾、啾啾--轰!
腾地一声,兔子就像一只兔子那样,从走廊上蹦了起来,抄起他的背篓和猎枪,撒丫子就冲下了竹楼。
他再傻,也能从这响成一片的枪声中,猜出那边不是有人在打猎,而是有人在枪战了。
太多的人开始枪战!
兔子连滚带爬的跑下高脚楼后,第一反应就是边境发生冲突了。
因为几公里外的群山那边,就是境外,如此密集的枪声,也只能是成编制的部队作战时才有的规模。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道理很简单,缅甸决不敢对华夏动枪杆子,再说最近也没听到华夏向这边增兵的消息。
兔子不愧是在本地长大的,接着就猜到了正确答案:哦,也可能是国家缉毒警在抓捕境外毒枭。十几年前,争差南边的群山中,本来就是毒枭最合适的贩毒路径出口。
但不管是边境发生冲突,还是缉毒警正在抓捕毒枭,兔子都不会再在此地多滞留片刻,因为枪声越来越密集,很有向这边接近的趋势,谁敢保证在下一刻,不会有拿着冲锋枪的人出现,然后一枪把他给撂倒?
孝子不立围墙之下,兔子没有父母可以孝顺,不代表着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
本来就是个悲摧的光棍了,假如再被殃及丢掉小命,那也未免太特么的遗憾了,所以还是赶紧脚底抹油,速速闪人才对!
生命受到威胁后,兔子也顾不得他的背篓了,随手扔在路边灌木丛中,拎着猎枪撒丫子冲着县城方向狂奔。
边跑,他边回头。
他是真怕后面有持枪的人追上来啊。
后面没人追上来,兔子却重重撞在了一堵墙上,嘴里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
又遇到精怪了?
在白天?
要不然,路上好端端的怎么会出现一堵墙?
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的兔子翻身从地上抬起头向前看去,才发现前面压根没什么墙,只有一辆车。
这是一辆在县城大街上常见的桑塔纳轿车,车头上方微微有些瘪,刚才兔子慌不择路的狂奔着扭头看时,就是撞在了这辆车上。
只要不是精怪,不是鬼打墙,是人,是车子,兔子就不会再害怕什么。
光棍在做事时,总是比所有有家庭的人更加肆无忌惮,他孤身一人,能有什么牵挂?
兔子被车撞了,虽说责任在他,他本身除了一点碰伤、擦伤外也没多大伤害,可如果不借此机会好好讹诈一下这辆车,那他就对不起‘光棍’这俩字了。
“草泥马的,你会不会开车呀你?”
恐惧尽去的兔子暴怒,从地上爬起来就冲过去,抬脚狠狠踢在车头上,脸色狰狞的嘶吼着:“你特么的给我滚下来!当自己是出巡的皇帝老子呢,撞了人还坐在车上装大爷!”
其实不用兔子怒吼,开车的人也已经下来了。
这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甚至带有丁点奶油气息的年轻男人,只是气色不怎么好,双眼中带有血丝,脸色也很憔悴,穿的那身很有品的衣服皱巴巴的,好像在沙漠上挣扎了三天没休息的旅客那样。
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小白脸,兔子更加放心了,冲过去抬手就去采人家衣领子,嘴里骂骂咧咧的,心里却在考虑这次该讹他多少钱。
兔子眼看就要采住小白脸的衣领子,把他强横的按在车头上,呲着大黄牙咆哮着让他拿钱时,却觉得手腕猛地一疼,不等他反应过来,咣的一声就趴在了车上,下巴狠狠磕在车头上,老疼了。
“哎哟,哎哟,沃曹,放开我,放开!”
兔子挣扎着,意识到碰到会打架的人了,讹诈人的心思立马烟消云散,开始怎么琢磨脱身了。
这儿是荒山野岭的,可不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都市。
如果是在大都市,兔子就算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们,对方是拳王泰森,他也敢据理力争,可这儿是荒野,谁敢保证这小白脸会不会把他给揍昏,或者干脆干掉?
那样岂不是赔大了?
也许被兔子的怒吼声给震撼住了,小白脸果然乖乖的放开了他。
兔子从车头上一跃而起,咬牙切齿目光凶狠的瞪着小白脸,正要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时,却听他指着南边问道:“你是从山里出来的?”
“是啊,怎么了?”
兔子下意识的回答道。
小白脸没有理他,只是问道:“那枪声响起的地方,就是争差吧?”
“枪声响起的地方……”
兔子一愣,猛地转身看了一眼,接着冲向了车门。
乖乖,刚才撞在车子上后太过愤怒了,竟然忽视了那边有危险!
兔子有个远大的志向,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了四年前死了丈夫的阿花,一起生儿育女--这个目标很伟大,要想实现它,必须得保证他自己能活下去,怎么可以为了一时的愤怒和贪心,而忘记近在咫尺的危险呢?
闪人。
用最快的速度闪人,远离是非之地!
这是兔子醒悟过来后的唯一念头,他要趁着小白脸向远处眺望时,冲上车子,然后挂上倒档,踩下油门,等车子迅速后撤几十米后,再来一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随即一车绝尘而去。
至于车子被抢走的小白脸--扫瑞,夫妻还本是大难来时各自飞的同林鸟呢,谁还会在意他的死活?
砰的一声,兔子结结实实的趴在了地上,伸出去的右手已经够到了车门,却随着他身子猛地卧倒,手指甲在车门上划出了一道痕。
好像没注意到兔子的小白脸,伸出一只脚把他绊倒在地上后,右脚接着踩在了他肩膀上,淡淡的说:“怎么,想抢我的车子逃跑?”
兔子再傻,这时候也看出小白脸是打架的绝对高手了,来硬的是不行了,只能动之以情了,嘴巴一瘪马上就嚎丧了起来:“这位好汉你饶命哇,小的就是猪油蒙了心,也不敢抢你的车子哇。你就可怜可怜我,放我走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下有三岁孩童,一家人就指望我过活了,呃……”
兔子刚嚎到这儿,就觉得后背好像有座山压下来那样,别说是求饶了,就是喘气都很困难了。
小白脸的声音在高出响起:“告诉我从什么地方去进山的路,我就放你走。”
“那、那边有枪战呀!”
兔子觉得后背一松,这才能说话,话说出半句,正要劝小白脸千万不要去哪儿时,却又回过神来:麻痹的,他敢这样作践老子,谁还管他会不会送死,他爱去,就去呗!
话锋一转,兔子点了点头:“好汉,你看到前面那几座高脚楼了吧?在第三座高脚楼的后面,就有一条进山的小道,顺着向前走就能到争差了。”
“滚吧。”
小白脸说话还真算话,在问出进山的路后,就松开了踩着兔子的脚。
兔子生怕这小白脸会逼着他去做向导,那样他就惨了,所以在恢复自由后,连屁都没有放一个,踉跄着身子爬起,没命的向前冲去。
兔子跑出了最少得有一百多米后,才回头看了一眼。
远处那辆桑塔纳车前,已经没有小白脸的人影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车了。
他可顾不上这么多了,因为枪声越发的密集,清晰了,仿佛随时都能在背后响起。
兔子不愧是在大山里混的人,论起跑路的功夫,那叫一个彪悍,如果这时候前面有只兔子在前面跑,他肯定会追上去,一脚把那耽误他跑路的兔子踢飞。
风声在耳边刮过,兔子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已经跑出四五里路去了,枪声也只能隐隐听得到了,他这才长松了口气,准备拐过前面那个弯道,先特么的好好休息下再说。
砰!
兔子刚拐过山脚那个弯道(盘山公路嘛),就觉得身子一轻,嗖的向上飞去,这才听到了一声刹车声。
又特么的撞车上了!
咣当一声,兔子从挡风玻璃上狠狠砸在了地上。
不久前他撞在小白脸车子上时,小白脸及时刹车停在了远处,所以他撞上去后,并不是感觉太疼。
可这次,他和运动中的车子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觉得全身的骨头都碎了,眼前金星直冒,伴随着恶心干呕等症状。
啪,啪!
就在兔子不知今昔是何年时,好像有两声清脆的耳光声响起,就在眼前,很真实。
兔子晕晕乎乎的瞳孔,在两记耳光声响过后,总算重新聚焦在了一起,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老乞婆的脸,那么丑陋,几乎就挨着他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