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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望君言     进击的河蟹txt下载     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七十九章 林深时雾起(番外)

    小时候常听人说起,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但他们却不知,这句话出自哪里,又有什么寓意。只是觉得好听又好念,便成为佳句了。

    薄雾的名字也是取自里面,只不过是后三句。

    林深时雾起,海蓝时浪涌,梦醒时夜续。

    不见鹿,不见鲸,亦不见你。

    句子是很美,所以当时薄太太才会给女儿取这个字,一个单名,意在单纯,安宁,文艺。

    但又为什么单是这个字呢?

    说来也就久远了,当时薄太太和薄先生两个人为了女儿的名字吵的不可开交,毕竟是疼在手心里的孩子,取名对于文员家庭来说非常慎重。

    雾字拆开,上面是个雨,下面是个务,薄太太是这样理解的,雨虽潮湿,可雨过总会天晴,且它作为字头,稳妥的将下面的务字罩住,便是安稳之意。加之,务字再拆开,下面是个力,即便被上方的部首保护着,她也应该有她的锐气,有她自己的盾。

    她希望女儿不管以后遇到哪个小子,都有人护着她,所以选了一个厚重的字。

    薄先生起初并不赞成这个名字,说太过于中性了,不好。女孩子还是要取温柔一点的名字。

    可后来也不知是薄先生拗不过薄太太,薄雾还是薄雾,一早就取好,这一辈子都变不了。

    后来薄雾也渐渐长大了,从开始写这个字觉得复杂,到她心智成熟,写两个字却觉得比平常人方便许多。

    只是她一直在纠结那几句词,林深时雾起,这本就是不好的征兆,薄太太怎么会给她取这样一个名字。

    要是雾起,我拿什么寻你,要是雾起,我拿什么与你重逢,要是雾起,我怎能于千万人之中认定是你。

    所以,薄雾的情路也变得尤为坎坷。

    二十岁之前没有谈过恋爱,薄太太说她太小不许,出自书香门第,家教也变得无比严格。

    就连她的第一个对象,还是薄太太托人介绍的。

    只是薄雾没看上,让忙活了半天的薄太太大失所望。

    此外,她在大学期间同另一个男孩有过相看顺眼,对方比她大一岁,是一个理工男,戴着厚厚的眼睛,斯斯文文的,除了长相不是那么出众外,各方面都很优秀。

    那时候薄雾总是有不懂的功课就去请教他,他对她也是真心好,每次都耐心跟她讲解。或许都太过稚嫩,所以相处起来彼此都谦恭礼让。

    薄雾懵懵懂懂,和他相处久了,看着周围的人都在恋爱,也不知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只是后来那男孩出国留学了,家里花光所有积蓄去培养他。

    薄雾心里失落归失落,可也没有到让她痛哭流涕的地步。

    或许初恋过了十七岁便不那么痛了,所以她只是微微有些伤感,以后那个人不会给她讲课了。

    直到后来遇到唐居衍,那个人才是真真把她伤过。

    原来不是不会爱,只是在懵懂的年纪没有遇到一个让你肝肠寸断的人。当她遇到他时,她就知道,其实已经很晚了。

    如果迷雾有出口,那么,她希望牵她出去的那个人是唐居衍。

    他们是在去年三月份结婚的,薄雾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天——风和日丽。

    至于风和日丽到什么程度呢?

    他只是跟她交代了几句家里的事情,就赶着去忙工作了。

    他是做图书公司的,一些出版社合作商有需要出版的稿子都会跟他联系。

    所以新婚的第一晚,他忙到深夜十二点才回来。

    薄雾早已上床去睡了,她也不会傻到熬夜去等他。

    只是薄太太说,女孩在外面要懂得让着自己先生,不要凡事都给他难堪,搞得自己是女王一样。也不要动不动就发脾气,男人对这方面很反感,要适当的跟他沟通,遇事温和一点,才是婚姻长久之际。

    当初结婚时,是唐居衍先找上她,在他一个同事的咖啡店里,双方父母安排的。

    对方父母告诉他,女方家事清白,父亲是区长,家里世代都是公务员,有良好教养,女方也上过高等学院,跟他很般配。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而他这个年纪还没有结婚,可把二老急坏了,由此才给他介绍了薄雾。

    他们是在见面后一个月闪婚的,这在薄太太那个年代算比较罕见,她虽担心女儿以后会不会被欺负,可还是相信唐居衍的人品。

    那年,薄雾二十三岁,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男子。

    她静静的睡着,不知什么时候竟感觉到身边的床陷进去了一半,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是他回来了。

    “吵到你了?”

    关了灯,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听到了他声音里略显疲惫。

    她半眯着眼,声音哑哑的:“没事。”

    而后唐居衍就在她身边睡了下来,像是累极了,呼了口气。

    她背对着他,突然就没了睡意,睁着眼看着窗外依旧黑透了的天。

    其实她是认床的,第一天搬进他家,她刚开始睡不着,后来数星星数羊终于入睡了,直到他刚才回来,再次将她吵醒。

    身旁的人呼吸很快均匀,薄雾不敢动静太大,怕吵醒他,或许他真的很累吧。

    当时薄太太说让她结婚时,她起初还不愿,她还没找到一个特别特别爱的人,最后她又想通了,大学那么多谈恋爱的人最后又有多少走到一起呢?就算走到一起,又有多少不会因为各种矛盾而争执呢?

    薄太太说,唐居衍这种男人更有魅力,会疼人啊,她也就妥协了。

    认识一个月,他给薄雾的感觉一直是高冷的,淡漠的,会合理的应对好跟她的关系,说的话没有太多温度。

    当然,这种温度指的是——他并不爱她。

    唐居衍是薄雾第一个男人,她还记得那糟糕的一晚。

    他工作回来的早,她还坐在客厅里吃水果,顺带问了他一句:“我刚洗好的,吃吗?”

    那傻乎乎的样让唐居衍微微叹了口气,语气淡淡的说:“去洗澡。”

    薄雾不是不懂,只是没想到那里去,笑了笑:“为什么?”

    大概……或许,那两个字有点羞耻,唐居衍微微有些无语,只丢下两个字:随你,便去房间了。

    后来薄雾一边吃着猕猴桃,一边玩手机,翻来覆去的想,才把这件事想通,顿时小脸一红。

    后来她乖乖去洗了澡,穿着一件浅蓝色睡衣出现在他的卧室里。

    唐居衍拿着一本财经书,她走过去时,以为唐居衍看的太入迷并没有注意到,刚想喊他,他却先开口了:“关灯。”

    薄雾的脸又是一红。

    薄太太爱教导薄雾,女孩子要自爱,不要动不动就去和男性勾搭,正常的学习交流可以,但不要越举,二十岁之前不准谈恋爱,就算谈恋爱,也不要随意和别人回家,以后拥有你的,一定要是一个值得的人。

    她听进去了,以至于躺在唐居衍身边时,她僵硬的不知该怎么做。

    对方皱了皱眉,迟疑道:“你没有过?”

    薄雾觉得羞死了,特别是当一个男子问她这样的话,她闭着眼,轻轻的“嗯”了一声。

    如白纸一般的薄雾,就这样随了唐居衍,他浓密的眉毛,带着洗发水味的发丝,整个面容,都一笔一划的刻在她心里。

    其实唐居衍算得上是比较平易近人的,她问他什么,他都会回答,她想要什么,他也都会给。

    大概人都对自己第一个亲密无间的人怀恋吧,也许是那种感觉,又或许是那一份触动。

    所以薄雾常常会回想起那一幕,想着想着,就觉得脸红的可怕。

    后来他回家的时间都比较早,她在父亲的安排下去考了公务员,工作还算轻松。

    每次她一下班回来做好饭,唐居衍后脚也就跟着回来了。

    他平时不怎么笑,只是回来后就爱看书,但大多都是她看不懂的。

    她时常会问起他喜欢里面讲的什么,他也会不厌其烦的跟她讲,高兴时就对她笑笑,平时相处,也只是淡淡的。

    淡到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她不会去看他手机,他也不会过问她的生活圈。

    唐居衍有时候应酬也会将她带上,算是向其他人宣告,这是他的妻子。

    他出门在外一直都是淡淡的性子,带着几分高贵,几分清冷,你靠近时,他平易近人,你疏远时,他就真的很远。

    这是一个刚到中年,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男子,薄雾起床总是起的晚,他会体贴的给她找好要换的衣服,也会给她偶尔做一次早餐。

    当然,有时候他忙着出门也会忘,她就只好在路上随便买点包子吃。

    后来唐居衍看不惯那些无良商家用烂肉做包子,还是心软到早点起床给她做饭。

    薄雾觉得薄太太的眼光是对的,虽然唐居衍不爱笑,不多话,可他会疼人啊。

    她能感觉到,吃一个男子做的早饭,心里会从清晨暖到黑夜。

    她开始觉得,唐居衍是个时分妥帖成熟的人。她开始依赖他,偶尔会撒一些小娇,他虽说她幼稚,可还是会任由她胡闹。

    一直到后来一个可怕的念头滋生。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呢?

    她也不知道,或许就是那一次吧,所以为什么古书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呢?

    薄雾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男子,她性子温温的,不喜拿主意,在外面也和他一样不爱讲话,可每次一到他回到家,她就有说比完的话要跟他讲。

    刚开始他虽不愿她在耳边唠叨,总是拿着书看,可也会在她说到兴致高时,也会回应她几次。

    可,直到那日——

    薄雾刚洗完脸,见他又在看无趣的财经书,心里莫名有些难受。

    她强装没事人一样问他:“今天工作顺利吗?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唐居衍性子沉闷,只回答她:“没有。”

    那一瞬间,薄雾差点踩空。

    她看着他的侧脸出神,想了很久今天看到的事。

    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哑着嗓子,呆呆的看着地面:“那为什么我看到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而且我听说,那个人是你前女友?”

    没错,她在今天回家时不小心在路边看到了,真真切切。

    都说男人忌讳这三个字,一旦女人提前,便就是挑刺,意味着大战开始。

    唐居衍一样,他蹙眉看着她,想说什么,却又不想解释。

    他这是什么意思呢?

    那个会体贴到给她做饭的男子,眼中有了不耐烦的情绪。

    薄雾生平第一次面对男子有了想哭的冲动,那种全心全意的依赖,到最后那个人不屑一顾的感觉,难受的让她喘不过气。

    “你给我一个解释好吗?就一个。”她祈求的看着他。

    唐居衍这才看向她,见薄雾一脸委屈,不禁叹了口气:“那么我告诉你,只是去见了一面,你相信吗?”

    “我信,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要见她?”

    大概女人这种追根问底的话题都让人反感,唐居衍不是那种很有耐心的人,所以他想,薄雾问出这个,就一定会有下一个。

    他觉得有些头痛,揉了揉太阳穴:“薄雾,你不小了,就算我给你满意的答案又能怎样?就算我还爱她又怎样?和我结婚的是你,睡在我旁边的是你,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你明白吗?”

    薄雾被唐居衍一番话击的溃不成军,她站在离开一米远处,微微长着唇。其实她哪里懂这些呢?她只是一个第一次爱上一个男子的小女生心理,她怎么会考虑到那么多呢?

    可她没有爱过别人啊,她爱的一直都是唐居衍,可他,是不是却爱着别人?

    见过太多家里娶一个,却爱着初恋的例子了,薄雾想了千百种可能,最后只能得出的解释是,唐居衍还爱他从前的女人。

    不是没有想过会有和他闹翻的一天,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薄雾确实不小了,可面对感情却诚然是个孩子,她知道自己想哭,可不能再唐居衍面前。

    她是有盾的,所以当他不再给予解释时,薄雾赌气,收拾好衣服回娘家去。

    这或许是每个夫妻吵架可能会做的事,在薄雾身上确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

    原来晚风竟是这样凉,原来心疼是这样的滋味。

    她从前因为家教不曾尝到过,可在面对他时,却是真真被伤到了。那时候她意识到,或许认识唐居衍的时间太晚了,他早在之前就已经有一个忘不掉的人,藏在心里,百转千回,忘不掉,得不到。

    一想到这里,她就哭的像个孩子,可下一秒又会回忆起不久前唐居衍担心她吃垃圾食品,早上特意起早床给她做饭的日子。

    那么是不是曾经他的手也这样为别人服务过?

    一个没有过往史的人,在面对一个成熟男性,有那么多故事时,她能怎么做?

    她只能无措的大哭。

    一直哭到娘家,薄太太愣是被吓坏了,梨花带雨的。

    “哎哟宝贝儿,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薄太太皱着眉,用袖子帮她擦掉脸上的泪。

    薄雾拼命的摆头,放下手中的行李就蹲在地上,哭的更响亮了。

    夜里十一点,就算他们不睡觉,隔壁也要休息。薄太太虽看她哭的那样可怜,可还是厉声呵斥她:“哭什么哭?看你这没出息的样!你还小吗?说,到底谁欺负你了,妈给你报仇。”

    她哭的抽搐,脑海里有唐居衍对她好的画面,也有他淡漠的影子,可挥之不去的,却怎么都是他今天那番疲惫极了的话语。

    她觉得心口一阵一阵的疼,从前觉得别人太过矫情,可被伤一次,才得知那确是真的。

    薄雾哭回了自己房间,她也知道夜太深了,虽然难受,可还是慢慢止住哭声。

    而门外的薄太太似乎也意识到,会不会是唐居衍干的?

    什么事能让女儿哭成这样,那就只有一个男人的绝情了。

    果不其然,凌晨十二点半,唐居衍开车匆匆赶到楼下。

    薄太太皱着眉,听着外面的人在暗门铃:“妈?薄雾在里面吗?”

    “她睡了,你明天来吧。”

    门口静默了一瞬:“您让我见她一面。”

    一想到薄雾刚才哭成那样,薄太太火气就还没消,她也不管谁对谁错,对着唐居衍就是一通骂:“我说你怎么回事?三十的人了,竟然让自己老婆哭着回来,就算她不对,你也不能好好跟她讲清楚吗?”

    唐居衍或许也是意识到自己过了,语气有些低:“是,是我错了,您开门,我去跟她解释。”

    薄太太这才打开门,一脸的不痛快:“要不是看着邻居都睡了怕吵到他们,你今天还别想进这个门。”

    唐居衍微微有些出汗,头发也乱了,一进来薄太太就闻到了一股烟草味,想来是在薄雾走时心烦意乱抽的。

    她还没来得及说他,唐居衍就已经打开了薄雾的房门。

    她一个人坐在里面,窗户大打开,不知在看星星还是什么。

    “你回去吧。”她说。

    纵然唐居衍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如今在她面前却怎么也摆不出架子来。

    他缓缓坐在床上,在她身边微微叹了气:“是我不对。今天见的那个人是我前女友,我不爱她,只是偶然碰见,或许大家心里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就跟她聊了几句。”

    薄雾笑了,不知为什么,她又开始哭起来。

    唐居衍扭过她的肩膀,逼着她看自己:“我说了,不爱她,你没爱过你不懂,她也结婚了,我们只是恰巧碰见了而已,况且我也没有留她电话。”

    她又笑了,声音嘶哑:“你怎么知道我没爱过?”

    唐居衍被问住了,他顿了顿才说:“好,你爱过,那你能原谅我吗?”

    这是她当着他的面哭,彻底忍不住了,她也不想忍了:“但我爱的那个人是你,我第一个男人也是你,我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了你,我的人,我的心,我的全部。”

    但你呢?你没有。

    最后一句话她怎么也说不出来了。好累啊,哭累了,她想睡一觉,明早起来再说吧。

    她看到了唐居衍脸上的诧异,他眼睛里红红的,说不出话。

    愧疚了吗?

    愧疚了就好,不然她会觉得自己的爱那样廉价,被人踩在脚底也不愿多看一眼。

    她真的睡下了,唐居衍也掀开她身旁的被子,跟她一起睡了下来。

    她不想去理会他了,他走或不走,都是他自己的决定。

    但唐居衍只老实了一段时间,就翻过身来,手开始掀开她的衣服。

    薄雾立刻明白了他想做什么,她想要去推开时,唐居衍又扣住她的手。

    他说:“今天是我没跟你解释清楚,但你相信,我不会爱她,原谅我,好不好?”

    薄雾走了。

    唐居衍起床后就发现她不在了,他自认自己起床永远比她早,可今日……

    他穿好衣服推开门,环顾了一周也没看到她。

    薄太太刚好做了饭,脸色不是很好的跟他说:“她走了,你也不用找,要是愿意回来肯定会来。”

    唐居衍急了:“她去了哪?”

    薄太太淡淡喝了口粥:“不知道。她没受过情伤,所以爱胡思乱想,都怪我们把她保护的太好了,从前也没男孩子敢欺负她。可就是太顺,偏偏遇到你时,伤害来的猝不及防。”

    “即便你跟她解释千百句,可也抵不过最开始的一句解释,她要的只是你第一反应而已,你让她失望,她就肯定会离开。”

    唐居衍觉得心里慌慌的,他不知道是昨夜没睡好还是什么,竟站着有些头晕。

    薄太太及时扶住他:“虽然我知道,你们这个年纪的男子都是有手段的,可雾雾单纯,你不应该把自认为好的处理方式用在她身上。要是你肯骗骗她,或者当场解释,会有现在这一出吗?”

    “她从来没有像喜欢你这般喜欢过谁,我知道你没有对不起她,但她比你小,事情不会想的那么成熟,给她点时间,她会调节回来的。”

    薄太太说到这里白了他一眼:“说白了,就算你在外面找女人,回家肯哄骗她几句,雾雾也会相信的死心塌地,但是你肯来寻她,我就知道,你跟外面那些男人不同。你太沉稳了,你以为什么都不说就会避免问题吗?她毕竟只是一个小女人,更可怕的是,她爱你。”

    薄雾跟单位调休了,由于父亲的关系,准许给她放两个月假。

    她去了拉萨,那里海拔高到她第一次去就起了高原反应,吐的一塌糊涂,同行的人还以为她怀孕了,吓得薄雾还去了当地卫生院做检查,确诊只是水土不服才放心。

    她加入了一个旅行团,这个旅行团不同于其他,是一个做公益的,一路上收养流浪动物,在各个地区建立了流浪动物救助站,旅行时遇上,便送到当地的救助站去。

    而这个救助站是私立,大家可怜小动物,互相都会在旅行时进行一些捐款。

    薄雾去过救助站,那地方的猫狗特别多,起初见到生人还会叫,可久而久之也认得她了。

    这其中,有些是被大车压断小腿,还有一些先天性残缺,被抛弃的,每天都能收养不下五条。由于环境比较恶劣,吃食也是最简单的白稀饭,喝的水中经常带有黄沙。

    薄雾心里很不是滋味,偷偷给站长汇了一笔不小的数目去,没有署名。

    第二日站长就激动的在救助站跟大伙讲:“昨天不知哪个好心人往我们这里打了一笔巨款,咱们也算给自己积德,今天给小狗们开些荤吧!”

    那笔钱,站长没有自己独吞,而是全部用在了给猫狗买食物,加工救助站,以及一些医疗救助上。

    那些原本残疾的狗狗,她希望有一天他们也能站起来,它们本应被善待,它们本应值得最好的一切。

    那是薄雾觉得自己这一趟做过最正确的事,幸好,她一路上遇到的都是好人,都是最可爱的人。

    她又开始出发了,离开了救助站,薄雾想去看看布达拉宫。她跟旅行团商量,大伙也乐意带她去。

    她也会偶尔想起唐居衍,只是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哭了,她会笑,笑着想起与他有关的一切。

    原来薄雾这个名字真的没取好,都起雾了,怎么还能辨别方向。而他,就像是在雾外看戏的人。

    常说,林深时雾起,海蓝时浪涌,梦醒时夜续。

    不见鹿,不见鲸,亦不见你。

    是经历了什么,让写词者写得如此悲情,每每念到这句,薄雾都会伤感。

    你说,雾会有出口,会停吗?

    写词者是否也有一个想见不能见,爱而不得的人呢?

    薄雾不再去想了,她收养了一只柴犬,是在她从布达拉宫回来的路上发现的,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车祸,劫后余生,正躲在石头缝里颤抖。

    薄雾心疼极了,从旅行车上上去抱起它,而后将它带回了救助站,检查过后发现,除了爪子有些破皮外,其他内脏完好无损。

    好在,福大命大。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薄雾也是从那时候起决定收养它的。

    她给小柴犬取了一个文艺的名字,叫见鹿。

    比起雾字,见鹿就好的多了,她满意的摸了摸见鹿的头。

    她在拉萨待了许久,夏天,她爱躺在沙子里看星空,漆黑的苍穹,把心也拉到无限大。

    你有享受过极度的安宁吗?那种抬头就是满天星的夜幕,四周空荡荡的,望着浩瀚宇宙,世界只于你,触手可及。

    那一刻,她好像懂得去释怀了。

    真正回去是年底的十二月份,从她离开时,不知不觉已过去半年有余。

    薄雾用钥匙打开门时,唐居衍诧异的转过头来。

    是思念?还是久别重逢。

    她微微笑了。

    他红着眼,走过来抱住她,在她脖子上落下一吻。

    “我爱你。”

    薄雾眼眶湿湿的,眨着眼:“为什么不早点说?”

    人啊,总要在失去之后才能意识到重要,在他还没发觉自己喜欢她时,她就已经不告而别了。

    也是之后唐居衍总爱梦回时想起她时才意识到,薄雾于他而言,到底是个什么存在。

    见鹿叫了一声,朝唐居衍摇了摇尾巴。

    “去拉萨时带回来的,那里有个救助站,我想,或许我们以后也能出点力。那里的流浪狗太多了,你没见过,你要是见了也会心疼。”

    唐居衍微微笑着,一双眸子温柔的看着她,替薄雾理鬓角的碎发:“好。那你能原谅我了吗?”

    原来他还记得这件事,薄雾忽的就笑了。

    “那你以后什么都会跟我讲吗?”

    他想了想:“如果你想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

    “为什么是我想知道?”

    唐居衍蹲下身来摸了摸见鹿:“因为你爱多想,我不说,是怕你钻牛角尖。”

    “可你不说我永远不会知道。”

    唐居衍这才起身,搂住她的腰:“可以啊,你答应原谅我,我就把什么都告诉你。”

    薄雾又被他逗笑了,见鹿在身旁坐的规规矩矩,他想吻她,唇到嘴边,他说:“你成长了。”

    见鹿“汪汪”了两声。

    原来当年薄太太忘了后四句。

    鹿踏雾而来,鲸随浪而涌。

    你没回头,又怎知我没来。

第三百八十章 遗失在缝隙深处(番外)

    chapter1

    再次遇到董柏宇,是在我和他离婚的两年后。

    那天咖啡馆外飘着雪,落在窗上,世界朦胧极了,纵然没有雾里看花的素雅,反倒徒增了几分凄凉和伤感。我的眼也被窗外的雪熏陶,变得白雾雾的,但却不想流泪。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断从我的眼前驶过,奔向另一段路程。

    就像我和他,曾经相濡以沫过,也试着想共白头,但事实却是逆风而行。而我们的婚姻,看似相敬如宾,实则吹弹可破,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把这层微妙的关系扼杀掉。

    彼时,我抿了口咖啡,看着对面靠在椅子上的董柏宇,竟生出几分笑意来。

    我本有很多话想问他,可到嘴边却还是只想问一句:“你好吗?”

    他一贯的从容,脸上没有过多波澜,只是淡淡的对我一笑:“都好。”

    我知道,他一定会过得好,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肯让自己过得不好的人。

    咖啡店的灯昏黄,竟晃的我脑袋有些发沉,我叫人又端了一杯蓝山上来。

    董柏宇恰到好处的打住我:“咖啡要适量喝,你刚才已经喝了一杯了。”

    我只是低着头,没看他,嘴角依旧挂着笑,缓缓将浓郁的液体送进舌苔,而后流入腹部。

    我们到底有多久没说过话了?

    久到我都已经忘了,离婚两年,其实我与他从不曾见过,也没问过对方近况,就连他是否再娶,我也不再清楚,但也不想要清楚了。

    说起和董柏宇的初识,还得追溯到我刚来成都工作那一年。

    那时我才二十一岁,因为实习被派来了一家外贸公司,董柏宇是我所进部门的主管,大我四岁,和我同一所学校毕业,算是我师哥。

    要说认识,还真是巧合了。我来公司没有几个认识的朋友,平时也很少说话,某次忙中出错,领导让复印一份和某公司的签约合同,我误把无关紧要的资料送到领导手中,而真正的那份至今也不知道被遗忘在某个角落。当时领导拿到时脸都青了,本来与对方的合作只需要一纸合约就能敲定,但偏偏这个环节在我这里出了差错。

    处罚是免不了的,但也不是没有挽救的办法,董柏宇发现合同不对,及时在领导发火前把真合同拿上来,好在签约方并没有过多为难,最终还是得以顺利签约。

    我也因为这件事被扣了半年绩效,没开除我已是万幸。不过一般高层的领导是不会管我们这种人怎么样,之所以我只是被扣绩效这么简单,是董柏宇帮我抗了一部分责任。

    他说:“童菲也算是我手下一员,她出错便是整个部门的责任,理应由我承担。”

    chapter2

    董柏宇帮了我,我说我一定要请他吃饭,但是可能刚来这里不久,我比较馋,又怕吃的东西不符合董柏宇的口味,最终决定请他吃了火锅,在春熙路旁的小店里,那里经常凌晨还在营业,一楼的鸳鸯锅尤其出名,二楼是包间,视野开阔,有些谈生意或者稍微有点经济的都会选择在楼上。

    当时我们都没钱,也就选了一楼的鸳鸯锅,但吃的味道都一样,也没必要那么讲究。

    我喝着饮料,像朋友话家常一样问他:“学长为什么会选择来成都呢?”

    那时候二锅头配火锅还很流行,他小抿了一口,用温厚的声音对我道:“可能是喜欢吧,喜欢这里的习俗,小吃。其实我来了四年,美食也吃了不少,但最喜欢的还是这个城市,说不上来有什么好,但就是忍不住想要在这片地上栖息。”

    之后我们聊了很多,从他的老家聊到大学,再到后来工作,期间他所谈的恋爱,也被我们聊了个遍。大学谈过一个女朋友,但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异地,最终还是不得已分手。也是从董柏宇的口中我才得知,他其实是一个很从容的男子,眼波里波澜如水,礼貌、真诚。

    我淡淡的吃着菜,他说什么我都一一回应着,似乎我们都很喜欢这种聊天方式。

    但尽管志趣相投,宴席也总有散去的时候,鸳鸯锅再好吃,两个人的肚子也吃不了多少菜,我提议说各自回家。

    我留了他的电话,董柏宇说要送我,我只是笑着朝他挥手。

    chapter3

    之后我与他的关系上了一个台阶,我从实习生转正,开始从事一些能独当一面的工作,每天也是忙的加班,晚上没有咖啡泡面几乎撑不下去。

    我们常常会熬到等黎明悄悄探出头,从日暮中脱颖而出,看着办公室里渐渐变亮,开了一晚上的灯终于得以关上,似乎这种等待已经成了一种情怀。那时我们整个部门也增进了不少感情,加班虽然苦,但好在都在为了喜欢的事去奋斗,每个人心中都有盼头,充实又满足。

    时间溜得很快,转眼就是四年过去,董柏宇已经从主管做到经理的位置上,而我顺利的接替了他的位置。但这四年并不是风平浪静,我忙到没有时间谈恋爱,整天被催婚烦扰。董柏宇倒是清闲了许多,谈了一个女友叫何沁。

    我还笑着打趣他说:“等你结婚一定要给我封一个大大的红包哦!”

    他也是真的高兴,大气的许诺:”只管你开口!”

    说起何沁这姑娘,倒真的算是一等一气质美人,她和董柏宇同岁,是一个酒吧服务员,有次董柏宇心情不好喝酒时认识的。

    他们的恋爱没有像小情侣一样轰轰烈烈,何沁会等着董柏宇回家,他的手机工作,包括私事从来不过问。当时我听到同事谈起这些时倒不觉得奇怪,董柏宇这样的人,不管是什么女孩和他在一起都会特别有安全感。

    似乎有段时间公司里为了他俩结婚时该准备什么礼物而闹得沸沸扬扬的,甚至还有人跑来打趣我:“童菲,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不打算谈个恋爱赶紧结婚呢?”

    我差点呛了一口咖啡,满脸无奈道:“也不是不想,只是遇不到合适的吧。”

    说实话,当时我对董柏宇是有好感的,但也是仅此而已,我没有想过会和他瓜熟蒂落,他只是我择偶标准上的上上人选,可以说如果我要结婚,一定会拿他来当标杆,但事实是人已经找到另一半了,我也不可能这时候去跟他说:“董柏宇,我觉得我们非常合适,要不试试呗?”

    其实我是真心祝福他们的。

    婚礼被提上日程,期间我因为和董柏宇关系交好,可谓铁哥们,他母亲还特意找我去他家谈婚礼的事。

    董太太看到我来似乎很高兴,硬塞了一盒咖啡给我带回去喝,还说:“菲菲,小宇他父亲走得早,婚礼的事我不怎懂,所以希望你多帮帮忙。”

    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应了下来。

    以为她还要跟我话家常,没想到她却说:“听说何沁是在酒吧里工作?”

    我当时正纳闷,交往这么久了董柏宇难道都没跟家里提过?

    但如果我直接说出去,毕竟是他们的事,总归不太好。

    像是看出我的顾虑,董太太脸色变得不是那么好看:“你不用瞒我,这件事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如果让我早点知道,断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

    其实不管什么工作,至少何沁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不正当的,我宽慰董太太说:“您别多想,现在很开放的,酒吧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不用骗我,酒吧那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能好吗?在那里工作久了,心眼都能被熬坏。”

    老太太的思想比较老套,但其实我真的很想告诉他,你儿子也是去那里才认识的她呢!

    chapter4

    何沁并没有换工作,董太太三天两头的劝她,但都被何沁以各种理由推拒,最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这件事,让我们办公室的所有同事都没想到。

    眼看婚期在即的董柏宇,竟然被甩了!

    何沁受不了这样的家庭,说都看不起她的工作,由此提出了分手。

    我看得出来,董柏宇是难过的,他请了一天假,回家去调整状态。

    那天,我把领导吩咐的事办得一塌糊涂。

    我们都不是可以为了爱情而丢盔弃甲的年纪,于是乎,天亮之后,谁又看得出其实昨晚彻夜未眠呢?

    尽管眼睛有些肿,眼袋下布满黑眼圈,也可以说是昨晚没睡好导致的。

    看,理由如此简单,只要你去找,什么事都能过去,人也一样,终究会得到、失去,释怀。

    董柏宇用了一周的时间,把这件事抛之脑后,我们嘴上谁也没有提及关于某某的一切,这个名字,就当作是青春的祭礼,消亡过后埋葬就好了,不管他心中是否还会有她的位置,我和他依旧什么地方都去,什么都吃,忙起来需要核对工作时,可以互相住对方家里且并不会感觉尴尬。

    办公室里有个妹子说:“瞧你们这样,怕是铁哥们都变成铁闺蜜了,不仅工作上配合天衣无缝,就连日常生活也把对方照顾的无微不至。”

    当时我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得把牙床露出来,其实我很想霸气的回怼她:“我照顾我闺蜜有错吗?”

    我们的确目前相处的很像闺蜜,以前觉得像哥们,是有什么豪言壮语,什么祸都敢去闯,但现在随着年龄增长,变得不是那么好动,不会再嬉戏打闹,更多的是就算待在一起也是工作,除此之外,如果我和他坐在同一张沙发上,那么我手里一定会有一份策划案在等着我做,而他的面前也一定会有一台电脑,和处理不完的文件。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五年。

    在这一年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就是,我和董柏宇结婚了。

    就连我也不会想到,撮合我们的的,竟然是董柏宇的母亲,那个在五年前曾经还赠过我速溶咖啡的太太。

    她把我单独叫到家里去,事先还为我泡好了茶,看样子就像有重大的事要和我谈,为了怕口水说干,我想才特意去泡的茶。

    “小菲,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

    董太太故作震惊,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哦,那是不小了。”

    我微微一笑。

    “有合适的结婚对象吗?”

    我诚实回答:“没有。”

    “那你看我们家小宇就不错诶,你们认识这么多年,怎么就不往恋人发展呢?”

    我当时有些心虚,毕竟曾经对董柏宇有过好感,有种像被人识破坏心眼逮个正着的感觉。

    于是我只好微微眨眨眼,故意问道:“所以您的意思呢?”

    董太太脸上掩藏不住笑意,她大概以为我也有那层意思,拉着我的手道:“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就看你怎么想的啦!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但又怕你生气,所以现在才提出来,不会太晚吧?”

    我何尝听不出来最后那句话是在试探我,顺着她的话我道:“您可能真的误会了,我和阿宇只是工作关系,并没有往你所想方向发展的意思。”

    那天我拒绝的很干脆,没有拐弯抹角,我不知道这样是否会伤害到她老人家,但董柏宇不在,我没办法帮他做决定,由此看来,拒绝是最好的办法。

    chapter5

    只是我没想到,休假这天早上去了董太太家,晚上董柏宇又约我出去吃火锅!我竟然这一天没有多少自己的时间!

    没有过多精心打扮,我甚至连口红眉毛都没化就去见他了。

    地点是他帮了我,我第一次请他吃火锅的那家店。

    说到底和这家店还是有缘的,这么多年,在成都这座具有竞争性的城市,它还能屹立不倒,也算是一种了不起。

    我放下包,坐在熟悉的位置上面对着董柏宇,他已经把菜点好,只等着我来敞开肚皮吃了。

    “我记得当时我第一次来还吃不惯辣,整顿火锅吃下来碗里连点辣椒渍都没有,如今倒还变得无辣不欢了。”我说。

    董柏宇给我夹了块麻香美蛙,我沾了辣椒酱将食物送入嘴中,丝滑细嫩的口感是这道菜的一贯特色,麻麻地,没有任何海鲜味,油从我的唇滚入舌苔,顺着美蛙进入到我的肚子里。当你吃掉一个食物,口感所传达给大脑的讯息会让多巴胺加速分泌,进而感到愉快。

    我们一起吃了很多样菜品,道道可口,正当我又准备将辣椒牛排放入嘴中时,董柏宇突然抓住我的手,看向我。

    我一怔,不明所以的勾起嘴角:“怎么了?”

    他声音一贯很温柔浑厚,只说了几个字:“我们结婚吧。”

    坦白说,我当时傻了,周围有很多人,但都太过吵闹,他没有单膝下跪,也没有拿出戒指求婚,就只是抓住我的手。

    我大概猜到董太太下午应该找过他,并且没有把我今天说的那番话告诉董柏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我们结婚。

    我迟疑的看着他,扯着嘴角:“你确定吗?我们这样的关系,就算不结婚这辈子也一定会联络的。”

    反而我觉得,或许我们结婚后会发现彼此一些小毛病,倒没有像现在一样相处愉快了,这是我担忧的。

    他只是淡定的看着我的眼睛,没有闪躲,也没有怀疑,只是说:“我了解过,不是没有多年好友结婚的案例,只是看彼此愿不愿意。今天我妈也和我说了很多,她说她很喜欢你,有一个不焦不躁的性格,也觉得我们既然工作上有交集,那生活中也可以变得离不开。其实我仔细想了想,如果真的要结婚,没人比你更合适,毕竟我了解你,你也了解我。”

    我无话可说。我也深知,我们都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但真的做恋人会更合适吗?其实我是彷徨的。

    那一刻我犹豫了,看着我曾经有过好感的男子。

    “童菲,我可以给你时间,但我想安定,想要一个家,我希望这个人是你,愿意吗?”

    看着面前认真和我说话的董柏宇,在问我要不要加入他的生活里时,我动心了。

    在董柏宇说要和我结婚的那一刻,我犹豫,不确定,我不知道能不能对自己和他的未来负责。但我爸妈也在催婚,如果这个人是董柏宇,我想我是欢喜的。

    所以我给了自己一周的考虑时间,董柏宇也说会尊重我的决定。

    一周后,我没有和董柏宇举行婚礼,直接和他在二环内买了套房,是董柏宇给的首付,日后公积金还款倒还没有什么压力。

    说起我俩这个决定还真有点可笑,奋斗了这么多年,竟然只攒够了买房子的钱。

    这就是成都,一个工资不高,但房价却只涨不跌的城市。

    chapter6

    彼时,我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摆上我和他的碗筷,等着他回家。

    董柏宇不是那种喜欢晚归的人,即便有应酬,也只会在适当的时候抽身,我等了他不到十多分钟,他便从外面推门而入。

    外面下了雨,他的衣服有些被淋湿,我顺手把他把外套脱下来挂好,挽着他的手坐下吃饭。

    “没有让你等太久吧?”他一贯的温柔,给我的碗里夹了块排骨。

    我笑着摇头,排骨的香甜让我忘却了现实中任何不愉快的事。

    董柏宇没有急着动筷,反而是在兜里摸索几下,而后掏出几张卡片。

    “这里面除开我们买房子所用的钱,应该没剩多少,以后就交给你保管了,日后家里的大小事都由你做主。”

    我有些意外,没想到他会把银行卡这些东西交给我。

    我很严肃的把卡送还到他手中:“你的东西不需要我保管,男人出门在外身上应该有点钱能拿得出手,你也无需把我抬高,你是男人,咱们家里你说了算。”

    他大概是没想到我会是这种反应,愣是半天没说出话来。

    “不行,还是得你拿着,万一哪天我妈突然问起,发现我工资不上交,她会批评我的。”

    这是我第一次看董柏宇这般可爱模样,差点忍不住把嘴里正在嚼的排骨肉喷出来。

    “这么说,妈是帮我不帮你咯?”

    我知道,这是他故意这样说的,谁家的妈帮谁,他妈怎么可能会偏向我这边。

    但这卡我实在没有收的必要,如果收了,便让我有种感觉自己会乱花钱的毛病,但不收,他既然拿出来,态度又那么坚决,我又没有再继续推辞的道理。

    最后我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那这样吧,那张卡我们谁也不动,等到了过年再拿出来,然后我们用里面的钱买好吃的来庆祝怎么样?”

    “就按你说的办。”

    我知道他不会拒绝,对于我的提议,我想他应该觉得我是猪,只想着吃。

    毕竟谁会跟自己的胃过不去嘛。

    chapter7

    在生育这件事上,我和董柏宇几乎心照不宣的达成了共识。

    某次董太太把我们召集到一起开家庭会议,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我知道她这句话不是兴师问罪,只是一个老年人想抱孙子的正常心理。还好董柏宇挡在我前面开口:“这个我们正在计划当中。”

    “别给我说这些有的没的,菲菲年纪不小了,再不生以后会更危险。说什么计划不计划的,我看你根本就不想生!”

    如果老太太真的想要孙子的话,其实我想告诉她我还是可以去试试的,但董柏宇继续把我的话堵住了:“我们年纪都不小了,这些事不用您提也知道,但这刚结婚,你也可能太操之过急不是?”

    董太太见董柏宇说的很诚恳,估计是勉强相信了他的鬼话。

    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你喜欢孩子吗?如果可以……”

    他及时打断我:“这是两码事,三十岁以上都属于高龄产妇,我不想你冒着风险去生孩子。”

    当时那句话,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怕我出问题,还是不喜欢。但我一向不喜欢刨根问底,他没有再说,我亦没有再问。

    大概我的生活里多了董柏宇,轨迹也随之改变了。以前我回家得自己做饭,一个人吃完,处理工作邮件,躺在床上有时候会失眠,天亮后继续背起行囊。甚至以前我可以除了和同事对接工作,没有再多说一句废话。

    但有了他不一样,我可以和他在休假时窝在床上一整天,看完一碟又一碟欧美文艺片,也可以整夜失眠和他说一晚上悄悄话,他那些耳语让我彻底怀疑他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董柏宇。果然人在亲密相处是会变得不一样的。

    还有我发现董柏宇有个怪癖,就是喜欢说梦话,甚至可能会在睡梦中把自己笑醒。

    有次我没有睡得多沉,隐约听见他断断续续吐出几个连不成句子的字,笑得我那一夜又失眠了。

    chapter8

    上次董太太让我们赶紧行动,但这一行动就行动了三年,我们明里说是身体调理不好,但其实我们基本没考虑过。

    今晚董柏宇回来的时间比往日延迟了二十分钟,以至现在这个点,他还在外面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今年又快过年了,银行卡里的钱似乎又在蠢蠢欲动,我想不如用来添置家具好了,当初我们刚搬来这里时装得很有格调,但却少了点温馨,我想试试把风格改改。

    但我需要董柏宇回来拿意见。

    因为我已经等了他一个小时。

    外面飘着雪,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出了事,心里慌慌的。眼看着时间越走越远,我决定出去找他。

    二环这断路我走了很多遍,此时的街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大家都窝在家里过年,何必再来街上受冻呢?

    我没有带手套,还好南方的雪铺不到路面上,只是这鬼天气冷的我手抽筋,尽管我已经把手揣在兜里了。

    大概我今年霉运当头,在我找了董柏宇的第二十三分钟里,一家高级餐厅的玻璃门外,我看见了他。

    应该是,看见了他和她。

    我从没有想过董柏宇也会留恋温柔乡里。我的先生,正在和他曾经的前女友吃饭。

    那一刻,我觉得世界没有那么冷了。

    我不是那种看到什么却还会去为对方找理由的人,他和她的确在一起吃饭,不管真相如何,我心里是难过的,我不想听任何的解释,也不想冲上去理论,我只是想赶快回家,毕竟我怕等下脚抽筋就真的连家也回不了了。

    当晚董柏宇是凌晨十一点回来的,浑身酒气,我甚至还闻到了传说中的香水味。

    我没有用香水的习惯,他是知道的,但我不想揭穿他。

    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可以当作这一切都没发生过,然后睡一觉到天亮,回过头就什么都好了。

    “我给你热了牛奶,喝了酒对胃不好。还有,香水味需要尽快洗,不然会洗不掉。”

    他愣了一下,然后什么都没说,从我手上接过牛奶喝下去。

    我帮他把外套换掉,拿进了洗衣间里。

    他说他自己可以洗,但我没有理会他,就在他的注视下洗干净,并且晾好。

    董柏宇在我忙活完后拉住我的手,将我抱起,他吻住我的唇,在我耳边呢喃:“童菲,我们要个孩子吧。”

    我知道他一定知道了,但我不想反问他,我还不想结束掉我们这层婚姻关系,因为我了解他,他不是那样的人。至少他还肯回家,他还会吻我。

    chapter9

    后来我才得知,何沁已经是那家酒吧的老板,已经不是昔日的打工妹,就连我们俩现在加起来的存款都不够她买一个包。

    并且,董柏宇又一次去见了她。

    我终于懂了为什么当初问董柏宇喜不喜欢孩子,他只是含糊其辞,其实这么多年,或许他心里还对她留有幻想。

    如果说第一次我可以装作没事,就连他不和我解释我也可以理所当然的相信他,但,我不是圣人。我也不想整天疑神疑鬼。

    我还是提出了离婚。

    我曾满心期待的婚姻,在我们成熟的年龄决定的事情,最终还是抵不过一场风花雪月。人总是会念旧情,总会想要尝一尝过去的味道,我理解董柏宇,但我不想继续了。

    我想要自由,如果我们不能齐肩,我想我会忍痛抽身。

    他或许还爱何沁,但我不想追问了,凡事说破便就是难堪,我想为我们这场婚姻留一个尊严。

    何沁已经很优秀了,和我离婚之后,他也会得到很多吧?

    我希望他好。

    后来他申请调离原本的工作岗位,我们再也没见过。

    chapter10

    一晃眼,就连咖啡馆都要打烊了。

    我和董柏宇聊了很多过往,以前我们结婚后在一起互诉心窝的话,还有他那张来不及换装修的银行卡。

    “说到底还是我亏了,那年临近年关,说好的钱却还来不及动。”

    他大概是笑我竟然惦记着这事,拿出一个册子:“当初我们一起买的房子,我已经把款付清了,以后归你。”

    “这算是补偿吗?”

    “如果你认为是,那就是吧。”

    这就是他,连解释也从未给过我。

    “那……结婚后你们的钱,又是谁在保管呢?”

    这是我在他面前第一次提她,也是如今我才明白,其实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般坦然,我竟然介意。

    他给了我一个很出乎意料的答案:“我们没有结婚,第一次是她约我吃饭,我也的确有点放不下,第二次见她,是要彻底撇清关系。”

    说完这句话,董柏宇付了账,朝我坦然一笑,走了。

    风那样冷,就像我那年刚离婚,去医院查出怀孕了一样冷。

    我把我与他最后的联系也扼杀掉了。

    咖啡馆最后的灯也被关上。

    打烊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玻璃窗上的猫(番外)

    黄昏时分,贝诺儿宠物院里一阵慌乱。

    “央央……我的央央……”

    手术车从远门外推进来,横在大厅里,随即便是一个老妇人的无助求救。

    韩诺皱眉看了眼车上的拉布拉多犬,浑身是血的躺在手术车上,下面的垫子也被血给浸透。

    她弯下腰,将宠物的眼皮翻开,又用随身携带的听诊器贴上它的各个内脏。

    “瞳孔缩小,心率偏低,内脏多处受损,情况不是很乐观。”

    妇人一听就瘫坐在地上了,两行热泪抓着韩诺就说:“求求你,救活它……”

    韩诺将老妇人扶起来,吩咐下去:“准备手术。”

    “好的院长。”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手术车被推进电梯,直逼二楼。

    “阿姨您先别急,请先去手术单上签字吧。”

    前台的医师对老妇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看出她脸上的犹豫,韩诺对她微微一笑,老妇人这才稳下心神,跟着医师去了。

    韩诺呼出口气,很快,她又回到二楼手术间,先去给手消毒,随后才带上口罩,走进了手术室。

    各项设备都已准备妥当,央央上了呼吸机,即便咬着气管,她也能看出它沉睡下的痛苦。

    “心率多少?”

    “32min,呼吸10-15次。”

    宋致刚好也消了毒戴好手套进来,他翻起病例,看了眼手术台上的央央:“被大货车压着了?”

    助理是第一时间去现场抢救的,看着宋致的眼睛回道:“是,刚才那个老妇人因为年龄大了,过马路时走的慢,但大货车闯红灯直接开过来,央央用力跑过去推开老妇人之后,内脏和大货车碰到了,没有当场丧命已是万幸。”

    这样的场景他们见过无数次,所以助理也只是心平气和的吐露整个经过。

    宋致点头,作为这场手术的主刀,他走过去仔细查看它的伤势。

    央央安静的躺在上面,宋致伸手摸了摸他胸前各个器官。

    只一碰上去,他的手套就迅速沾满血。

    “肺腔充血,多处内脏损坏。”他又朝助理道:“手电。”

    助理安静的递给他,韩诺站在一旁平静的看着。

    “瞳孔收缩,脑部应该有重创,初步断定有淤血。”

    “开颅吗?如果有血块,不取出来也活不长。”助理问。

    宋致皱眉,顺着央央的腹部摸下去,依旧是血肉模糊一片。

    它的小腿被生生碾断,内脏或许和轮胎有过碰撞,所以受伤如此严重,但好在不是直接压下去,不然断不可能撑到现在。

    等他抽出手来时,刚才纯白的手套已被染红一片,腹部下的皮肉被蹭破,模糊一片,虽然止住了血,可还是触目惊心。

    “没救了。”

    一时间,安静的手术室内只出现这三个字。

    没有人有过多的情绪,只是站在央央面前,静静地看着它。

    这是他们能给予它最后的尊重,尽管内心揪痛无比。

    chapter2

    许久之后,手术室的门,被推开。

    “怎么样了?央央有救了吗?它还可以恢复正常吗?”

    老妇人急切又颤抖的声音,让韩诺心口一窒。

    要么把濒死的动物救回来,要么用沉默去缅怀每一条逝去的生命,这是她一直以来从事的工作。

    宋致握住韩诺的手,语气沉重:“抱歉。”

    央央是条英雄,它救了主人的命,它会在某个平行时空里被善待的。下辈子,它一定会成人,它也会被守护。韩诺相信,会是这样的。

    “我年纪大了,眼睛也不好,腿脚不便,儿女们都结婚了,有什么事也不方便抽身,我跟他们说,没事就不用回来。老伴不在了,我就养了央央。”

    说到这里时,老妇人笑着掉了泪,陷入了一副憧憬中:“我是在老家的河沟旁捡到它的,也不知道是哪个没良心的把它丢在那里了,就只留下一个狗窝。我还记得,央央睡在里面可冷了,一直在发抖,两个小耳朵耷拉着啊,可爱极了。”

    “我把它带回家,它起初对我排斥,但是后来渐渐的,它成了我唯一的亲人。你们不知道啊,央央小时候的毛可亮了,毛茸茸的小爪,每次我握在手心里,都觉得心都化了,还有那双黑漆漆的眼睛,融汇了世间万物的纯净,好像从它的眼波里,我就能看到星辰。我们一起去修瓦房,进城看儿女,我生病了,它就睡在我脚底下,虽然什么都做不了,但每次一醒来我就能看到它。”

    “我们一起相处了八年,早已是分不开的,我没有家人在身边,央央就是我的家人,我以为有一天是我先死去,但是如今……”

    说到这里,她又开始哭起来。

    韩诺从没见过这么多泪,像是流不完一样,不停地从老妇人脸颊上往下滑。

    她拍拍她的背,压着哽咽的声音,面上依旧清冷:“它会变成天使。”

    “是啊,它是我心中的天使。”

    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不得已,儿女不回家,只是因为父母不想麻烦,但这不能成为借口。反倒是父母这么说,更加助长了他们肆无忌惮的权利。

    就连陪伴的宠物,终究也还是去了,所以她还剩下什么呢?

    宋致握住她的手,刚想要安慰,前台医师就跑过来急急忙忙说:“十一不见了。”

    韩诺心慌了一秒,刚才冷静的表情被取代:“怎么回事?”

    “院长您自己来看吧。”

    宋致握着她的手,跟身边的助理医师交代:“送老太太回去,再把动物安葬了吧。”

    韩诺跟着护理医师一路走到一搂,她把电脑里的监控调出来,放到她面前说:“刚刚才发现的,我也很抱歉,没看护好它……”

    韩诺盯着屏幕,只觉得自己身上消毒水味怎么那么刺鼻。

    视频显示时间为下午六点半,十一没有用绳子拴住,本来还在宠物医院的门外躺着,它知道韩诺没下班就会自己在外面等,但从来不乱跑。

    但,直到画面里出现一个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十一察觉到不对,刚想咬他,但却被男子率先用黑色塑料袋套在脖子上,喉咙被掐住,十一发不出声,几秒,十几秒过去,十一不再动了。

    看到这里时,韩诺觉得犯恶心,很想吐,但她强行把这种感觉压回去。

    六点四十分,男子取开塑料袋,将十一扛起,像做贼一样快速从这里逃脱。

    chapter2

    宋致的手在看完视频后狠狠砸在桌台上。

    很快,他又开始踟蹰,手插在腰上,始终压不下他的暴脾气。

    “报警吗?院长。”

    韩诺弯着腰,缓缓呼出口气,声音像卡了痰一样不稳:“没用的,警局一天那么多事,你觉得他们会为了一条狗奔走?”

    那小医师顿时也就不说话了。

    宋致脾气不好,骂了一句后拉住韩诺的手:“走。”

    韩诺连手术服都没换下来,就被宋致拉了出去。

    她心情也烦躁,又是个好强的主,一把甩开他:“你干什么!”

    “那是狗贩子你看不出来?十一是被拐跑了!生死未卜!你在这里多呆一秒它就可能会多死一分钟你明白吗?”

    韩诺被他吼傻了,萧瑟的风刮在脸上,天空没有下雪,却无不透着森冷。

    她知道的,冬至了,吃狗肉的特别多。

    仅那一瞬间,她脑海里已想起了一百种十一在面对那群人的画面。

    她崩溃了,蹲在地上无声的哭,将脸埋在膝盖里。

    那是她和宋致确定恋爱关系时从亲戚手中买来的。当时十一还没满月,她在纠结给它取什么名字。

    后来想了又想,还是按照它的出生排行来取,简单,平淡。

    她希望十一能一生顺遂,所以不愿取那些花里胡哨的英文名或者其他,于韩诺而言,十一平安就是对她最大的祝福。

    宋致站在风中,华灯初上,他们耽误不起,所以他终是叹了口气,拉着韩诺的手:“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韩诺脸上全是泪,也是在他面前,她可以哭的这样肆无忌惮。

    宋致的眉拧成一团,他耐心的用手去帮她擦掉,将韩诺拥入怀中:“我也爱十一,它是我们的狗,我的话是重了点,但却是在理,如果我们现在不去找,过了明天就彻底没希望了。”

    “可你觉得今天能找到吗?”

    而且天都黑了,一些狗肉店肯定营业,一想到这里,她就心如刀绞。

    央央的死她难过,但她不能表现,可十一是她一手养大的,她好心疼……

    韩诺哭的像个蠢货,紧紧抱住宋致,将脸埋在他的衣服离:“宋致,我好心疼啊……”

    “不疼。”

    宋致松开她,把韩诺抱上面包车:“我们开这车去,不会引人注目,你让前台去把附近各个商家的监控调出来,我们顺着方向追过去。”

    韩诺摸掉脸上的泪,又给前台打打电话过去:“今晚加班,工资双倍,半个小时内把附近商家的监控调出来,保持联系。”

    “院长我没听错吧,半个小时怎么可能做到?”

    宋致一把夺过电话,语气还是依旧很臭:“半个小时没见到,你明天就不用来了。”

    宋致把手机还给韩诺,踩了下油门,车子猛地驶出去。

    chapter3

    七点五分,韩诺的微信传来了几段视频,还有一段对话。

    “院长,我去调监控时才知道,附近最近被拐的狗很多,并且有人说那群狗贩子从各地方偷狗,专门拿去卖钱,你们要不还是回来吧,挺危险的……”

    事情似乎比他们想象的严重。

    刚开始或许是为了十一,但现在不是了。

    韩诺看着前方的红绿灯,突然就很冷静:“动物协会现在有人手吗?”

    “这个不知道,但一般都有,而且你是会员,只要有吩咐,会有人出面帮您解决,要不……你和副院长还是快点回来吧,十一会没事的。”

    韩诺没多解释,只说:“保持联系。”

    她挂了电话,把微信点开,里面是一段那个男子拐走十一后逃脱路线。

    “我们可能有**烦了。”

    宋致皱眉转着方向盘:“怎么说?”

    “这是一起团伙作案,并且,有大货车跟他们接应。”

    视频最后显示,男子拐走十一后在交叉路口上了车,并且有人接应。

    “往左。”

    宋致调整方向盘,嘴里叼着一根烟,他索然无味的抽着,只觉得今晚的风真冷。

    视频资源有限,过了三个口子后,她就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了。

    他们驶到一个分岔路口,往左是通往另一个城市,往右是漆黑的乡村,没有灯,只有靠近最边缘的树枝有红绿灯的照射才透出倒影。

    如果是你,你会选哪条路?

    宋致掐灭手上的烟蒂,丢在看不见的大街里,他脚下一踩,方向盘迅速往右打。

    面包车不是很新,所以在驶向这条小路时摇摇晃晃,时不时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韩诺自认还算坚强,刚才哭过后,她就冷静下来,将手术服脱掉。一路坐在车上,尽管眼神呆滞,尽管手脚冰凉,她也没再坑一声。

    “怕吗?”

    宋致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韩诺更加坚定自己当晚想法:“不怕。”

    她加入了动物保护协会,她就不该退缩。

    他们身上,背负了好几十条命,甚至不止。

    前方的路黑透了,每开过一个地方,后来都只剩黑暗。要不是有车灯,他们都不知道会不会翻沟里去。

    宋致让韩诺帮他又点燃一支烟,才问:“动物协会那边联系了吗?”

    “没有,我们先去探路,要是有什么不测,也免得连累了别人。”

    宋致忽的就笑了,掉了一截烟灰:“你倒是伟大。”

    又拐了一个弯,韩诺从刚开始不确信狗贩子会不会走条路,到最后有种预感告诉她,就是这条,没错了。

    狗贩子不会挑太远,也不会挑太近的地方下手,所以在他们追出几条街后,唯一能够选择的就这条。

    “穿过这条路,前面有一家加固过的瓦房。”

    宋致又掐灭了刚才的烟蒂。

    chapter4

    八点,他们把车开到了小路上,因在黑夜,没人会看到他们两个曾经出现在这里。

    “你听到什么声音吗?”韩诺问。

    宋致定下心神,皱眉:“狗叫,是狗叫。”

    很多很多狗叫,交织在一起。

    是的,没错了。

    韩诺愁了一晚上的眉头终于施展开,她不知道十一是不是还活着,但能救一条是一条。

    她很快把电话打给动物协会,用极情的声音跟对方讲清楚来龙去脉。

    “怎么样?”

    韩诺挂了电话,终于呼出口气:“一个小时内能赶到。”

    “太好了。”

    宋致突然握住她的手:“要是这次我们能活着回去,就结婚吧。”

    四周漆黑,有水沟的声音。

    韩诺没回答,只吻上了他的唇。

    “谁在哪儿?”

    一个男人的声音,瞬间出没在末日般的夜里。

    那一刻,他们像被放在刀尖上。

    韩诺想松开她,却被宋致扣住,他仿佛能听到她的心跳,一下一下,猛烈撞击。

    “哟,原来是小两口啊,怎么跑田里来了?”

    宋致这才放开韩诺,擦了擦嘴,递给那男子一根烟:“这不是怕家里那位知道嘛。”

    男人笑得一脸诡异,立刻拍拍他的肩:“明白明白,兄弟我都是过来人。怎么样,要不要进我们家里坐坐?”

    韩诺的心跳漏了半拍。

    宋致给那男人点上火,自己也叼了一根在嘴里:“好啊。”

    他们处在的位置离那间瓦房还是有距离的,要过一条松软的田。韩诺险些踩空,但宋致悄无声息的揽着她的腰。

    “哥们你别介意啊,下雨后的天就是这样,我叫杨启龙,你可以喊我阿龙,他们都是这样喊我的。”

    “好的,阿龙。”

    每一次宋致和那个男人的对话,都像在放韩诺的血,她不知道接下来一个小时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一进瓦房就有股腥味,韩诺一阵反胃,可她又不敢表现出来。

    屋里不止一个人,偌大的客厅,坐满了一群人,少说也有七八个,身上有纹身,带着耳钉,头**染过,呈黄棕色。

    杨启龙给他们放了两杯水,然后坐下来:“是这样的兄弟,实不相瞒,要说以前啊,我也背着老婆找过女人,所以你的心情我懂的,放心,我不会说出去。”

    韩诺扯了扯嘴角。

    宋致又点燃一支烟,顺带给了杨启龙一支,点燃后,他吐出烟圈:“瞒着老婆的感觉是不是很爽?”

    “那当然了,谁不想要美人啊,何况还是一堆美人。”

    就这样一说,杨启龙就笑的张狂。

    “这屋子怎么这么大味儿?”

    这话一出,一屋子的人都朝宋致看过来,就连杨启龙刚才脸上的表情也瞬间不见。

    “兄弟,你什么意思?”杨启龙脸沉了下来。

    “没有,就是闻着像狗肉味儿,想起我媳妇爱吃,如果你们有卖的,或许还能买到,可惜了……”

    杨启龙半信半疑的看着他,随后又看了眼他后面的兄弟们。

    “你等着。”

    chapter5

    杨启龙端了一盘血淋淋的狗肉下来,就连骨头都能看见。

    韩诺当即就吐了出来,吐是吐舒服了,可吐了之后她才脊背发凉,不能让杨启龙看出她这么排斥狗肉。

    反倒是宋致,在她一起身就皱眉问,语气很不友善:“怀孕了?”

    “……”

    杨启龙倒没有放松警惕,韩诺的行为太可疑,他不知道宋致是不是掩人耳目这样做的,依旧死死的盯着她。

    “一周前查出来的,没敢跟你说。”

    宋致脸上更难看,随手又点了一支烟,并且把水杯摔碎:“不是让你吃药了吗?你现在让我怎么办?离了家里那位娶你?”

    韩诺一瞬间就哭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发生这些事的原因,可她明白,如今只有哭,他们才能撑到一个小时后。

    杨启龙见也是那么回事,按下宋致:“哥们,消消气,不就一个孩子吗?打了就是,我当年可没少逼着那些婆娘打过。”

    宋致为他点上烟,眯着眼:“这么说你很有经验?”

    “那可不,毕竟啊,那些婆娘玩过了就算了,干嘛还留下个种啊。你也得赶紧,这孩子留不得,万一将来跑出来分你财产怎么办?”

    宋致点头:“是这个理。”

    他皱眉替韩诺擦干眼泪,依旧不耐烦的语气:“你去外面等我。”

    韩诺愣了愣,这样想把她送出去吗?

    下一秒,她说:“我不走,就算要打胎也要你陪我去。”

    她说的坚定,宋致用眼神瞪了瞪她,她知道,他想让她走,走的越远越好。

    可韩诺依旧说:“我不管,反正罪是你造成的,你不陪我去,我就缠着你,缠到死为止,反正我认定你了,甩也甩不掉。”

    杨启龙听了这出戏,不禁鼓了鼓掌:“真是伉俪情深,晓得,要不我看你就娶了人家吧,把家里那位休了?”

    宋致被烟熏陶,他的半边脸都被烟圈遮住,只能看到一双雾蒙蒙的眼:“她不配。”

    真是精彩,杨启龙忍不住发笑。

    “阿龙,我们还是谈谈狗肉吧。”

    “行。”

    杨启龙不再去看韩诺,再看,他怕自己忍不住想下手,毕竟她好看,也怪不得宋致会朝三暮四。

    “这是今天下午杀的,还算新鲜,你要是看得上我算你便宜点。”

    宋致摇头:“不,过了两个小时在我眼里都不新鲜,有没有活的,我想看看。”

    “行,你跟我来。”

    宋致起身,韩诺跟在身后,他悄无声息的握住她的手。

    他的掌心有茧,她的手冰凉,在被他握住时,就像躺进了温泉中。

    一声声的犬吠传来,刺破韩诺的耳朵,她的心如被针扎,早已拧不开。

    她感觉到,宋致握着她的手也紧了几分。

    漆黑的灯被打开,他们被杨启龙带到一块田地上,类似一个小仓库,外面只搭了一个棚子。铁笼子里,关着上百条不同品种的狗。

    一股血腥味很快在韩诺笔尖蔓延开来,她又想干呕,但又强行咽下去,就算为了宋致,她也不能呕。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狗的耳朵被剪了一半,血淋淋的,虽然血已干涸,可看上去仍触目惊心。

    更有一条惨狗,小腿被生生折断,一直不停地哀叫,躺在铁笼子里一动不敢动。

    “怎么样?”

    宋致环顾了一周,想努力搜寻十一的下落,可当他把整个笼子里的狗看完之后,仍旧没找到它。

    许久没得到答复,杨启龙有些心烦,把笼子打开,用脚去踹了那只残疾狗。

    又是一声惨叫,韩诺闭眼,忍不住突然恶心起来。

    宋致手上出汗,他咽了口唾沫:“明天我陪你去做手术。”

    她实在忍不住了,推开宋致质问杨启龙:“你这样就不怕没买家愿意吗?”

    那厮怔了怔,转而说道:“哼,我们杀完送过去,他们会不买?”

    “再说了,狗本来就是畜生,不拿来吃拿来干嘛?冬至了,大家都想暖和一点,你到底买不买?”

    “买,我们买。”

    “如果把你这里所有的狗买下来,需要多少钱?”

    这句话是韩诺说的,一说出来她就后悔了,就连宋致握住她的手都扯了扯,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杨启龙打量了一下,皱着眉:“你们要把全部的狗买下来?”

    下一秒,宋致揪住韩诺的衣领,一脸戾气的看着她:“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吗?不会说话就闭嘴!”

    杨启龙依旧半信半疑的看着,他点燃一支烟,有些烦躁:“你们俩真是有意思,一个要买狗给老婆,一个要全买。该不会,你们才是夫妻吧?”

    韩诺暗叫完了,手心快速出汗。

    宋致放开她,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就是个娘们,什么都不懂,你别理她。”

    “是吗?可我看你好像很在意她呀?”

    杨启龙的眸子在夜里散发出诡异的光,视线落在韩诺身上,像是要把她吃干抹净。

    “你不相信?要不我现在让她滚?”

    杨启龙“哼”了一声,笑了:“信,我当然信,不过你要买狗可以,我们不包杀。”说罢,杨启龙把铁笼打开:“你选一只吧,选好之后我给你刀。”

    杨启龙给宋致让道,自己站在一旁抽着烟,眉毛被抽成了一个八字。

    宋致咽了下口水,他知道杨启龙会盯着他,并且一直这样盯着他。他没放开韩诺的手,牵着她,在铁笼了选了一条。

    是一只黑白色的田园犬,不大,也就几个月的样子。

    “选好了吗?我给你刀。”

    “好了……”

    狗贩子的刀要比普通的大一倍,韩诺在看到时,只觉得心都快跳出来。

    她把目光转向那只狗,它虽然没叫,可仅一个眼神韩诺就懂了,它在怕,它知道,他们要杀它,要吃它的肉。

    要说这条狗也不是完好的,背上有一道口子,不知道是被什么刮的,伤不是很严重,可一看到它被关在这种地方,韩诺的心就疼。

    央央的死只能说意外,但这些狗全都是被拐来的,这本就违背道德。

    “你俩真墨迹。”

    杨启龙抽完那只烟,将烟蒂掐灭,迅速走过来后,猝不及防的掐住韩诺脖子:“戏不错啊,啊?”

    宋致两眼泛红,急忙去扯开他:“你干什么!”

    杨启龙力气很大,掐住韩诺的脖子不放:“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早在她犯恶心的时候我就懂了。什么怀孕,什么出轨,都他妈的是狗屁!”

    韩诺被他掐的透不过气,她感觉到宋致气的想去推开杨启龙,但他力气太大,宋致也敌不过。

    “什么打胎?她说不定根本就没怀孕!你全程舍不得打她,就算知道她怀孕也是轻描淡写的带过,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当我是傻子呢?你看看,现在气不过了吧,还敢说你们只是想买狗肉?”

    韩诺被掐的恍惚,她能听到耳边嗡嗡的声响,也能感觉到,宋致正拼命想把杨启龙拉开,并且对他拳打脚踢。

    她好像看见了十一,在她带它回家时,它手足无措的跟在她身后,那时候它还没满月,什么都不吃。她给十一喂牛奶,喂火腿肠,就这样把它养活了。

    她仿佛又看到了央央,那个陪了老妇人八年的拉布拉多犬,为了主人而死去。它躺在手术台上,冰凉的身体,宋致宣判:没救了。

    她能体会到老妇人心中的绝望,如同把生命里某个重要的成分抽掉,并且又能很清醒的明白,它死了,不会再回来。

    为什么一条狗舍得无私救主,还有这么多人要去残害生命,他们不应该被善待吗?为什么要因为是条狗,而被这样残忍对待?

    那些狗贩子们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曾伤害过的动物也会来救你时,心中是何等滋味?

    是了,你永远不会体会到。

    因为你不值得。

    chapter6

    动物协会是在夜里九点三十几分赶到的,韩诺被杨启龙松开,宋致给了他两拳,打的鼻青脸肿。他的胳膊也受了伤,被杨启龙用刀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带小动物们回宠物院吧,麻烦各位送他们回去了。”

    韩诺亲自将他们从铁笼了放出来,出来一个就抱上动物协会的车。

    明明那样黑的夜,可当看到他们的眼睛时又是那样亮堂。

    其中有一条出来就开始舔韩诺的手,使劲朝她摇尾巴,不会说话,它就只能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表示感谢。

    你看,动物知恩图报,但是那群坏蛋呢?

    那条腿受过伤的犬,韩诺抱的很小心,也是现在她才看到,它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给它做了简单的护理,韩诺才把它轻轻交给其他人。

    警察也赶到,将这伙人全部抓回去审问,杨启龙一脸憎恶的看着宋致,恨不得撕掉他的皮。

    也是在那时候,韩诺朝瓦房里望,白猫坐在窗户前,像什么没察觉到一样,透过玻璃窗,能清晰看到它的胡子,安静,惬意。

    那该是动物本来的模样,没有伤害,没有背叛,亦没有杀戮。

    他们也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他们就只是它们。

    宋致烦躁的点燃一支烟,皱起眉。

    韩诺劝道:“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宋致这才看到,她的脖子上一片红印子。

    “找到十一了吗?”

    宋致低下头:“找遍了,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被送到狗肉店了,一想到这里,韩诺情绪就很崩溃。

    他把她揽入怀中:“夜深了,我们先回去,明天再继续找。没事的,会找到。”

    chapter7

    贝诺儿宠物院里堆满了流浪狗,韩诺张贴启事,凡是之前丢过爱犬的,可以来认领,没有养狗的也可以收养。

    一群来领养的大多数是老人,身边没有儿女,也希望有个宠物能陪伴,领了宠物的也做了登记,仅一上午时间,流浪狗就被领的差不多。

    很多都是走丢的,一个个哭的泣不成声。

    一直到中午时分,宋致那边依旧没有十一的消息。

    前台的医师安慰她说:“不要气馁,会找到的。你和副院长昨天救了上百条狗,好人会有好报的。”

    韩诺微微一笑,拿起手机的备忘录写:12月27日,十一走丢了,不知道它还会不会回来,但我们救了那么多生命,我相信,老天会被我们感动的。

    下午一点,昨天的老妇人来了。

    她显然憔悴了不少,可面上依旧迎着笑。不仅如此,还给韩诺送来了一面锦旗。

    “央央走了,我知道昨天有很多狗都是你们救回来的,所以我想代表大家谢谢你。”

    韩诺实在不敢当:“只是恰巧了。”

    “不管怎样这也是我的心意,我不打算养狗了,以后要是再离别我这把老骨头可承受不了。”说到这儿,她笑了一下:“我打算死后把钱捐了,用在流浪动物救助上,那些儿童每年有那么多人捐款,其实不差我这个钱,所以我想真正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

    “这也是我能尽的一点绵薄之力吧,央央救了我,我应该去回报它,这条命都是它捡回来的,所以我打算以后去做公益,我想,这是对央央最好的祭奠。”

    感恩,这是人间大爱。

    韩诺忍不住泪水,抱着她哭起来。

    宋致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宠物院里,后面还扯着一条链子。

    韩诺放开老妇人一看:“十一!”

    她喜极而泣过去抱住它,那条黄色的金毛。

    “在狗肉店发现的,昨晚被送过去了,要是再一晚点怕就知道去别人肚子里了。”

    十一舔着韩诺的手,她的泪顺着脸流到它的毛上,染湿了一大批。

    宝贝儿,你终于回来了,在我以为要彻底失去你的时候。

    我们能力微不足道,保护不了那么多动物,可还是想拼尽全力去守护能守护的一切。

    希望你不再流离失所,希望你被温柔善待。

    这是我对你最简单的祝福。

第三百八十二章 深海与鲸鱼(番外)

    chapter1

    坊间传闻,成樱大学校草许时木,不仅人帅,多金,并多次荣登年级榜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无数女生梦中情人。

    许黛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她刚考入这所大学的第一天,新生报到,她被父亲安排进了两人间的寝室。

    彼时,她看了看室友舒楠,觉得这个传闻有些可笑:“他今年也就大二,上面还有比他更优秀的学长学姐,是不是过于嚣张了?”

    舒楠跟她同一天来的,正弯着腰铺床:“但他成绩好啊,据说已经修完了整个大学的课本。”

    许黛能从她脸上看出那种崇拜的目光,又是一个许时木的无脑粉。

    许黛微微有些无语。

    那时候她还没见过许时木,但也是进校第一天起,她觉得,要跟这个人争榜一的位置。

    成樱大学每年期末考都会设置一个榜单,分别有四个年级的榜首名额,据说许时木已经占领了两次,许黛不服输,非要跟他争个高低。

    她主修中文,选修经常逃课,没事就在寝室里写小说,老师一般点名她都会找个人帮她滥竽充数,毕竟那时候,许黛还是有人追捧的。

    舒楠跟她不一样,她是个特别宅的女生,喜欢二次元,也喜欢cos play,有时候在网上买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衣服回来,许黛直言再这样就不跟她同住。

    当然,这是玩笑话。

    她只是嫌舒楠吵到她写小说了。

    让舒楠想不到的是,她一个人看上去脾气不怎么好,整天一副大小姐样子的女孩,竟然喜欢写小说,这可把她乐死了。

    只是许黛比她命好,家里给她安排了仅此一间的双人寝室,一般都只有高考女生里报考这所学校的最高分才能入住,许黛成绩固然好,但却没有好到那地步,结果不言而喻。

    是对别人挺不公平的,但家里有底,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要说许黛喜欢逃课,可又见她成绩每门都是最高分,这就让舒楠不解了,她还故意问过她:“你是天生的吗?这么聪明?”

    许黛笑着虚心接受了她的夸奖:“嗯,是的,天赋很重要。”

    她犯二的样子,舒楠真是恨不得给她拍张照。

    只是舒楠有时候也会很缺钱,要买资料,又要生活,家里虽然不是特别穷,可那个年代也没有那么好的条件。

    许黛得知后,答应每个月给她三百块,但要舒楠帮她抄笔记。

    两人的合作就此达成。

    一个白天逃课写小说。

    一个晚上熬夜复习。

    曾经睡过一间床,也算是好姐妹了吧。

    那是2009年,秋。

    chapter2

    第一次期末考成绩出来了,许黛心里激动,拉着舒楠就往大学门口的公示栏去。

    会是第一吗?

    会超过那个传说中的许时木吗?

    她都能想象他看到自己被她挤下去的模样了,一定很不爽吧。

    许黛非常自信,毫不躲闪的往排行榜上看。

    第一名:许时木。

    第二名:许黛。

    那一刻,本来快笑到后脑勺的嘴突然弹回来。

    舒楠也注意到了她的变化,拍了拍她的背:“好了好了,又不是没得过第一,再说他比你大一级,你比不过他很正常。”

    这句话就让许黛更不快了,她气的脸通红:“他是不是作弊?”

    这句话一出,看榜的人都怔住,本来还欢声笑语的,因为她这一声作弊瞬间止住。

    “谁说我作弊?”

    人群中,突然杀出个男子来,围着深灰色格子围巾,穿了件羊毛棉衣,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牛仔裤。

    许黛觉得这个人衣品有些问题:“你不冷吗?”

    他摊开手,笑得很欢:“你不是说我作弊吗?怎么还问我冷不冷?”

    舒楠这才在身边提醒她:“他就是你一直心心念念要考过的许时木,我的男神!”

    那厮传来激动又颤抖的声音,许黛微微对她翻了个白眼。不就一个男人吗?至于这样?

    她气势毫不输的看着他:“是我又怎么样?你连续三次拿下榜一,我怀疑你作弊很正常吧?”

    时木忍不住又笑了,见她小脸冻的通红,一双手揣在兜里,身边有个他不认识的女生因为冷也靠在她身上,他顿时觉得这个女孩有些可爱。

    时木伸出手,取下他脖子上那条深灰色围巾,他穿了双马丁靴,地上铺了一层浅雪,他走过的每一步,地上都留下了印子,不深不浅。而那条围巾,在众人的注视下,直直的套在了许黛脖子上。

    他靠近来时,哈了口热气在她耳朵上,他的呼吸喷在他脸上,他比普通男孩子还要白,干干净净的,双眼皮的褶皱都被她看得异常清楚。因为隔的那样近,她的唇身上差点擦到他的侧脸。

    还好她脸被冻红了,应该没人看到她耳朵也红了吧?

    时木很快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没戴手套的原因,拿出来一下就觉得冷,他又将手重新揣回去,微微一笑看着她,往后退:“期待你下次超过我。”

    然后他就走了,很自然,一切都像是预谋好的,搞得许黛本来还想举报他作弊,结果却被他一番举动怔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旁边看戏的人说着悄悄话,脸上有失落,又有起哄的。毕竟男神怎么能对一个新生这样呢?太不矜持了!

    只有一旁的舒楠挽着她的胳膊,依偎在她的胸前:“看好你们哦。”

    许黛呆呆的眨了眨眼,还没从刚才的情绪里缓过神:“他不是你男神吗?你不生气?”

    舒楠在她手臂上动了一下:“我有什么好生气的,男神送你围巾,我也可以借机摸一摸嘛。”

    “……”

    许黛这才看了看被时木围上的围巾,他打了一个圆形的结,像个粽子一样把她脖子团团围住,但又不会看起来太过奇怪。

    深灰的颜色,许黛反应过来后立马取了,眼睛瞪的老大,语气也有些不自然:“那你要摸的话,送给你了!”

    她甩开舒楠,一口气跑到寝室楼上,急急忙忙的冲了上去。

    那是2010年,冬。

    chapter3

    说是要考过许时木,结果许黛第二学期依旧还是位列他之下,那个写有许时木名字的三个字,就重重的压在她头上。

    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背着手,用一枪温柔的口音说:“这次超过我了吗?”

    许黛不用猜都知道,这挑衅的声音除了骑在她头上的那个人还能有谁。

    她转过头去,看他的眼神不是特别友善:“总有一次会超过。”

    许时木又笑了,他总是在她面前笑,明明那么讨厌的嘴脸,偏偏他又生的好看,让许黛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吃过川菜吗?”他问。

    许黛没反应过来,皱着眉“啊”了一声。

    时木快速牵起她的手,一股温热度到她掌心,不怎的,今日脸总是烫烫的。

    时木带她进了一家小馆子,用纸擦干板凳上的油渍:“这家我常来吃,很好吃的,你等下尝尝?”

    刚好许黛也没吃饭,她也不客气,一口应下:“好啊!”

    反正也是个讨厌的家伙,吃他一点算一点。

    “就三样菜吧,多了我们吃不完。”

    他把菜单交给服务员,微笑着看她。

    许黛被看的有些不自在,眨巴着眼:“你看我干什么?”

    “觉得你很好看。”

    “……”

    那一刻,她的脸又发烧了。

    后来上菜时,时木一直不停给她夹菜,说来巧,她并没有来过成都,更别提川菜,从前只觉得这地方辣,但是一吃起来没想到好好吃啊。

    时木用明朗的声音问她:“好吃吗?”

    难得许黛肯放下她大小姐的架子,笑嘻嘻的说:“嗯,好吃!”

    “你刚刚吃的是夫妻肺片。”

    “噗。”

    下一秒,许黛就把刚吃的什么什么肺片给吐出来。

    她一脸委屈的埋怨他:“你怎么不早说?”

    “你又没问我。而且吃了夫妻肺片又怎么了?难道你想嫁到成都来?”

    一句话,问到许黛心跳指数直线上升,她捂住通红的脸上,提住包就赶紧往外跑。

    夏夜黑的晚,她跑出去时伴着凉风一股股吹到脸上,确怎么也减不清脸上的热度。

    时木不知什么时候从后面追过来,拉住她的手喘气:“我送你回去。”

    他白白净净的,有一双双眼皮,每次与她对视时,许黛都感觉里面有星辰,稍不注意就将她吸进去。

    她没理会,只顾着自己往前走,时木或许是不想吓到她,就一直跟在身后。

    许黛也不知怎么了,脸上一直红红的,怎么都退不下去。

    一直到她走回女生宿舍,她不好意思回头,用不太自然的声音跟他说:“今天这顿饭你请,改天我再还你吧。”

    她一口气跑上了寝室楼,周围人来人往,他站在寝室楼下,望着她回去的背影,竟那样站了许久。

    “我等着你的饭!”许久,他喊道。

    那是2011年,夏。

    chapter4

    后来,再见面时,他们也就没有互掐了,许黛也渐渐放弃了超过他这个念头。

    毕竟,已经四次了,她一次都没有赢过。

    舒楠有时候会问:“可以啊你们,化干戈为玉帛了?”

    许黛佯装生气,一个枕头给她呼过去:“中午请你吃饭,能不能堵上你的嘴?”

    还好舒楠身经百战,及时接住了:“我觉得甚好。”

    据说许时木家里也很有背景,舒楠说,某次看到他家里人开了一辆奥迪来接他回家过年。

    据说,她的父亲和他的家族是商业上的死对头。

    那一刻,许黛就好像预知了和他的未来。

    后来,许黛也偶然和他撞见了,在一个漆黑的夜里。

    时木穿了件厚厚的深色羽绒服,和之前一样,围了条围巾,只是和之前不一样是,围巾换成了蓝白色。

    他取下来,和初见时一样,围在许黛脖子上。

    “我要走了。”

    那天真冷,冷到许黛的手揣在兜里不敢拿出来。

    她缓缓呼出口气,看了看他:“哦……”

    南方今年没有下雪,但却一直刮着风,刮在她脸上生疼,像一条条鞭子,重重的抽在她脸上。

    她看了看路边昏黄的灯,低头微微踮了踮脚:“什么时候?”

    “今晚十一点的飞机,飞英国,去做交换生,一年后不回国,继续留学读研。”

    她站的离他很近,几乎呼吸都交融在一起,许黛一直低着头,明明脚下什么都没有,她却一直不停垫脚。

    许久后,她突然抬起头,用平和的目光对上他的视线:“去吧。”

    她从时木的眼里看到了落寞,那双双眼皮啊,总是看一次仍觉得不够,怎么能就那样美呢?

    他微微哑言,手上拖着厚重的行李箱:“如果你不想,我可以不走……”

    许黛笑着,突然语气高了些:“想什么呢?出国做交换生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以后海归的身份会有多少人抢你,干嘛因为我放弃。”

    好想下一场雪啊,白融融的,可惜啊,在南方看不到,不然,她想和他一起堆个雪人。

    围巾上有他的味道,她一口一口的嗅到,原来空气不曾有味,但那个人的气息却能清晰分辨,她想她会记住一辈子。

    时木或许是想来抱她,但许黛巧妙的后退了,她一直像个没事人一样,手揣在兜里。

    终于,她笑着朝时木摆了摆手:“快走吧,晚了就赶不上飞机了。”

    那一瞬间,时木看到了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成熟许黛,一步步的,劝他往更高的地方走。

    那时候,他以为她是不喜欢他的,那时候,他以为是他自作多情了。

    他后退了,再后退,一直退到离她几米远的电线杆后面去。

    那天的灯光啊,怎么就不能亮些呢?亮到能把那个人彻底看清,并且清清楚楚的印刻在脑海里,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一直到他离去,到再也不见他身影,许黛才恍然被抽空,重重的倒在地里。

    天空好像下雪了,正如她期盼的那样。

    可惜,不能和他堆雪人了。

    她微微笑着,仰望着头顶穹苍,不知英国的夜晚会是什么样,会不会像南方一样冷。

    所以在远方的你啊,一定要多加件衣服。

    许黛倒在雪地里,身上被雪铺了一层,那条蓝白色围巾,一直被她紧紧攥在手里。

    后来被抬回去时,许黛发了高烧,三十九度不退,送医院请了一个星期假。

    那是2011年,冬。

    chapter5

    转眼许黛也大三了,时木走了一年,之后的两次榜单,她终于位列榜首。

    但从前想超过他的那份喜悦,却怎么也找不到回来了。

    她开始不耍大小姐脾气,渐渐沉稳下来,留了一撮斜刘海,头发微微卷了卷,比刚进校园时成熟了很多。

    也不像从前老是逃课,小说固然还在写,但却好好听课了。

    只是从前写的东西她都觉得不好,通通给毙掉了。她又重新写了一个大纲,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

    一个女孩刚进校园,脾气差,心高气傲,看到有人比她好就一心只想超过他,到最后,也不知谁先输给谁。

    她用了一年时间,写完了百分之九十,可到结尾部分,却怎么也写不出来。不是没有想好结局,她一直在想,或许可以等一等,等到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实习时,舒楠为了这件事焦头烂额的,她经常熬夜看书导致严重近视,带了个大大的框边眼镜。

    “好黛儿,你看能不能拖你父亲的关系帮我在本市找一个好工作?”

    许黛不慌不忙,答应了她这个要求,帮舒楠在成都找了一个刚成立的小公司,日后生意做大,她就是元老级人物。

    她自己也留在了这里,从大学搬了出去,应聘上了某家出版社的文字编辑。

    那本书她依旧没写完,结尾想了千百遍可能的结果,但都不是她最满意的,只是出版社已经答应帮她出版,并且今天安排了责编跟她在咖啡馆见面。

    说是这位责编刚来,没来得及去公司,所以让他们私下见一面。

    她点了杯蓝山,一个人坐在窗边索然无味的喝着。

    直到那个人来,放下公文包说:“久等了。”

    许黛微微诧异,可她又不敢转头,这是一个消逝很久的声音,温润如玉,她的梦中反反复复不知出现多少遍,又数不清到底哭过多少次。

    “是你吗?”

    她不敢转头,只是低低的问。

    “是我。”

    对方将手交握,礼貌的放在一起。

    她终于转过头来看他,那双双眼皮还是如从前一样,发着光,熠熠生辉。

    他看了看手头上的资料,抬起头来看她:“书名叫《时木》?”

    许黛深呼口气:“是的。”

    果然,他笑了:“谢谢你,还记得从前有个人叫时木。”

    不是没想过会跟他重逢,只是没想到竟是在这样的场合。

    他放下手上的资料,突然看着她说:“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英国的课程很满,一直没空回来看你。”

    许黛一下就觉得好可笑,她手搭在沙发上,眼眶有些红:“我从来没说过等你,也不需要等你,你以为我会像学校里的小女生一样,喜欢你喜欢到疯吗?”

    时木被问住了,喉头有些涩涩的,他降低声线:“那为什么要叫《时木》?”

    许黛看着窗外,似乎是要下雨了,她掏出几百块钱,站起身:“祭奠吧,祭奠无疾而终的青春。”

    时木觉得难过极了,也跟着站起身:“你别这样,我回来了,我们可以从头来过,谈一场恋爱,像从前一样,可以一起去吃夫妻肺片……你还要像从前一样把我丢开吗?”

    她走出几步,突然闭了闭眼:“看日报了吗?你的家族和我父亲在商场上争得你死我活,你觉得我们的下场是什么?”

    她决绝的转头,推开咖啡厅的门走了。

    多雨的季节,地上湿湿的,她踩着水,一步一坑的走回家。

    那是2016年,春。

    chapter6

    许黛好像知道结尾该怎么写了,她一直在等,一个结局,如今终于等到了。

    她熬了一整晚的夜,终于在天亮之前,写完了整本稿子,全书十八万字,那是她遇上时木的年龄,多好。

    她在最后的结尾写:本该知道是这样,在当年你一个人拖起行李箱之时,我就知道,会是这样。谢谢你回来,给我一个不太圆满却又完满的结局。

    敲下最后一个字,她如释重负,终于扒在桌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那年时木临走时又送她的围巾,她一直放在衣柜的最底格,多年不曾拿出来,可当她偶然找出来时,上面已经不曾有他的味道了。

    你看,你终将要淡出我的生命里,不是可能,是绝对。

    她思绪很乱,一会儿梦到这里,一会儿梦到那里,一直到后来,有人敲她家的门。

    许黛恍然从梦中惊醒过来,打开门才发现,站在门外的人正是她刚刚梦到之人。

    他突然抱住她,微微喘气:“商场上是商场上的事,可我们是我们,我们有爱一个人的权利。”

    许黛茫然,她微微顿了顿,终究还是推开他:“没有,从你是继承人开始,从我是你的对手开始,我们就不是我们。”

    她比从前成熟了好多,成熟到时木差点不认识她。

    据说许黛的背景不容小觑,父亲已经纵横商场十几年,因为和他的家族有一笔单子要争抢,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他突然觉得心累极了,伸手就想吻她,但被许黛猛地推开。

    她看着自己微微颤抖的手,眼底有泪滚出:“对不起。走吧,以后都别来见我了……”

    后来时木真的走了,她彻底蹲在地上,那一年他踏雪而来,他为她系上深灰色围巾,他带她去吃夫妻肺片。

    一帧帧,一幕幕,全都印刻在她脑海里,那会是她这一生最宝贵的记忆了,她想。

    原来许黛也是会哭的,从小被宠着长大的公主,别人看着都会绕道走的人,为了一个男人,哭的泣不成声。

    他们这种人,看似光鲜,可是又有谁知里面的身不由己。原来平凡也有平凡的好处,只是不曾察觉。

    她突然站起身,什么也不管不顾的往外跑,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被风吹的生冷。

    她记得时木住哪里,那样辉煌的人物,网上怎么不会报道。

    她跑了好久好久,跑到一个小木屋附近,这里沿海,晚风吹得她单薄的身子更冷。

    她敲了门,果然里面有人。

    当时木如愿的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突然笑了,花着一张脸。

    “你愿意陪我让以后的回忆更痛吗?即便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你敢孤掷一注吗?”

    那是2016年,夏。

    chapter7

    许黛还是勇敢了一次。

    他们的爱情不是狗血,是无可奈何,懂得人自然懂,不懂也无需解释。

    许太太多次想让许黛回北京去,但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搪塞了,她和时木多一天都是赚来的。

    他们住到了一起,养了一只鹦鹉,但不会说话,许黛就每天每天的教:“说我爱你。”

    鹦鹉依旧无动于衷。

    有次她恼了,逼着鹦鹉说:“跟我说,‘我爱你’!”

    “……”

    时木刚好从出版社回来,被她这一句话给逗笑了:“就算你再怎么教它,也是需要时间的。”

    “但是我好害怕它永远学不会。”

    看她一脸的委屈,时木揽过她的腰,在她额上印了一个吻:“不急,要有耐心。”

    他总是把耐心挂在嘴边,总是温温和和的,一如多年前一样,站在雪地里,清澈明朗。

    每每看到时木还在她身边的没一分,她都能预感到失去他会有多难过。

    她终于还是放弃**那只鸟了,去厨房洗了洗手:“那你打算在出版社做多久?什么时候回家族去?”

    这是个敏感话题,时木微微顿了顿,最后说:“我们去结婚吧。”

    像是有预谋的,他说出这句话。

    许黛刚好洗了手出来,眼神漂浮不定。

    她避开那个问题不谈:“我去给你洗水果。”

    两人终究还是各退一步,叹了口气。

    近日商场上又多了几条新闻:“双许两家为共同争夺某公司大案子闹得不可开交,究竟这二位都姓许的产业,谁将夺得头筹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许黛看到时,只觉得心凉了一大半,昨日许太太又来催她回家了。

    不是没有争取过的,几个月前,她哭着在电话里说:“妈,我真的很爱他……能不能别把商场上的事放在我的感情中……”

    许太太尖锐的声音传来:“不行!给你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不回来我就找人去捆你,就算捆也要把你捆回来,你姓许,户口本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别想和我们断绝关系。”

    她绝望了。

    许太太似乎又意识到话重了,终于缓和语气补充:“黛儿,不是妈要逼你,只是你父亲还不知道你们的事,他们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告诉我要和他结婚,让你爸爸的脸往哪搁?”

    “爸妈就你这么一个宝贝,怎么舍得你离开我们,赶紧回来吧,回北京来,这里才是你的家。”

    电话终止,她哭的泣不成声。

    近来她总是爱哭,时木回家后就安慰她说总会有办法的,他们会在一起的,这是个新时代,没有人能把他们拆开。

    如今,是时候该告别了,在成都的这几个月,都是偷来的,她想,足够了。

    有那么一段回忆,即便痛,可也真真的爱过。

    以后不会有人再让她那么爱一个人了,她知道,再也不会了。

    她订了机票,准备晚上飞北京,阔别很多年的故乡,她竟上了大学一直没回去过。

    多久了?好像有八年了吧。

    久到她已经习惯上了成都,并且很爱很爱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她最爱的人,一直都有。

    时木还是发现了她走了,一路追了出来。

    她提着行李箱,像多年前他与她告别时一样,只是这次不同的是,要告别的人是她。

    许黛眼睛肿肿的,看到他来送行,忽然就笑了。

    “我拿了户口本,我们去结婚好不好?我现在就娶你。”

    一直以来温柔的时木,语气也有急的时候。

    她心里一阵阵的发酸,站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但是我妈不给我户口本啊。”

    她用了一种撒娇的语气,鼻音很重。明明什么都到嘴边了,却被现实逼得咽不下去。

    足够了,在他说娶她时就足够了,真的。

    “我要走了,回北京。”她突然说。

    时木皱着眉,急坏了,语无伦次的说:“那么多年,你在这里呆的这么久,为什么要回去?为什么要听你家里的安排?我已经拿到户口本了,只要你也拿上,我们立马就可以去结婚。”

    她拼命摇头,脸上全是泪。

    不会了,她不会拿到户口本的。户口本和父母上在一起,他们不会同意的。

    她突然就不想再跟他说了,鼓足最后一口勇气,隔着十米远的距离朝他喊:“我们都不是可以为了爱而任性的年纪了,你有你的使命,我有我的家庭,如果我们今天走了会怎么样?那些离家出走私奔的戏码不属于我们,你应该为你的家族负责,而不是为了我。”

    “如果你问我要弃家人于不顾吗?父母生我养我,如果我跟你走,将来他们老了需要我该怎么办?原谅我心狠,我爱我的家人,可我也爱你,但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望着时木绝望无助的眼神,她突然想起了张靓颖那首歌。

    我们说好一起老去看细水长流,

    却将会成为别人的某某。

    我们说好下个永恒里面再碰头,

    爱情会活在,当时光节节败退后。

    这是无可救药爱情的荒谬。

    再见了,时木。

    希望如歌词所说,下个永恒里面再碰头。

    爱情活在时光败退后。

    那是2018年,秋。

    chapter8

    鹦鹉终于会说话了,某天,时木出神时,它突然说:“我爱你。”

    终于明白,许黛当时为什么要执意教他说这句话。

    后来很多个日夜,它都会在他耳边说“我爱你”,就如同那个人在他耳边低语一样。

    只可惜,她听不到了。

    《时木》终于出版,是他一手负责,一经上市,各大书店几乎卖到断货,加印不断,赚足观众眼泪。

    有人纷纷表示,还时木与许黛一个好的结局吧。

    但这是她亲手写的结局,容不得他选择,也别无选择。或许这在她看来,是最好的选择吧。

    原来,当年许黛还在后记里留下一句话。

    她说:

    我们都姓许,却无法终身相许。

第二百八十三章 梨园戏(番外)

    1940年,上海下了场雪。

    这场雪不同往年,浅浅的,只能踩出薄薄的一层脚印。码头上依稀可见硝烟下的安宁,阴谋埋于夜雾之下,这座看似静谧的城市,正在以它不知道的速度蔓延毒瘤。

    凉薄的夜里,梨园却暖的热情似火。

    云知今天要唱的曲目,是《西厢记》里那段崔莺莺与张君瑞冲破封建禁锢的爱情故事。

    下面来听戏的人不少,随着戏逐渐开始,帷幕缓缓拉开,“哒哒哒”几下敲锣声,云知便站上台,提着戏服,一张涂了脂粉的戏脸出现在观众面前。

    “好!”

    还没唱,便有人为她鼓掌欢呼。

    云知在台上转了个身,锣鼓声在“哒”了最后一声戛然而止。

    “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也。先人拜礼部尚书,不幸五旬之上因病身亡。”

    锣鼓又一阵急促之声。

    “红娘,俺去佛殿上耍去来。呀!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

    上方的人唱的专注,下方的人听的痴迷。

    阮言琛旁边放了一旁花生米,目光却只专注在台上。

    阿讯小心的问了句:“老大,咱们什么时候回局里?”

    阮言琛酌了口酒,并没搭理他。

    阿讯自知尴尬,扯着嘴角回到板凳上坐下。

    他的视线一直在云知身上,她化了妆,穿着戏服,可那双凤眼却是一眼就能认出来。手上拿着一把折扇,和台上搭戏的人唱的认真,一次也没往他这个方向看过来。

    阮言琛的拇指交叉打转,但这个人狡猾就狡猾在,他的情绪从来不会轻易展露,即便现在他很生气,可你看到他时,只会想到是一个男人在欣赏台上唱戏的女人。

    他全程没说过话,盯了云知一个小时后——

    戏终于来到尾声,台上的人唱:“门迎着驷马车,户列着八椒图,四德三从宰相女,平生愿足,托赖着众亲故。”

    另一人附:“若不是大恩人拨刀相助,怎能够好夫妻似水如鱼。得意也当时题柱,正酬了今生夫妇。自古、相女、配夫,新状元花生满路。”

    “好!”

    又是一阵掌声,云知站在台上鞠躬,眼睛很快扫视到了他,她了然于心,很快便又进入后台。

    阮言琛又抿了口酒,短暂的蹙眉后,他整理西装,很快便追着云知所走的方向去。

    云知取下耳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自己,除了眼睛露在外面,其余都被脂粉盖住。

    “多日不见,还以为阮队长不会来了。”

    察觉到他来了,云知也没转过身,手上摸着后脑勺的发丝。

    几个月前,她就是在这里和他认识的,那时候他是汪伪特工总部的一大队队长,她是梨园里的名角云知。

    阮言琛踏着皮鞋走到她身后,突然捏住她的肩,弓着身在她耳边说:“今天唱的不错。”

    云知隔着镜子去看他,突然笑了:“那阮队长可要常来。”

    云知美就美在风情万种,唱戏的,台上要扯开嗓门吼,台下讲话就变得软糯糯的。

    他突然很好奇,这样的女人怎会不招人喜欢?

    阮言琛突然从身后捧住她的脸,邪魅的问:“昨天去见了谁?”

    他的声音就像枪杆子要出鞘的闷响,下一秒就可能夺人性命。

    云知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什么?”

    “装傻?”

    阮言琛从来都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的脸色变了,捏住她的嘴角,眯起眸子:“趁我还愿意给你解释的机会。”

    进进出出的人,他们就像是没看到,毕竟云知和特工总部大队长阮言琛的关系谁都知道。

    chapter2

    两个月前,阮言琛就爱到梨园来听戏,他每次都只让云知来唱,并且又只点《西厢记》。

    那时候,云知被他包场,一律想要来听戏的都被阻拦在门外。

    阮队长来了,没人敢惹,所以很多次,云知都只面对他一个观众。

    他也从来不会为她鼓掌欢呼,只会在下面喝酒吃茶,外加一小碟花生米。

    那双眼睛一刻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云知能想到的词就是,阴暗、深沉。一种在废墟里爬起来的人,每一步都步履维艰。

    有时候她也会被阮言琛打量到不自在,可她还是只能咬牙唱下去。

    他也有困的时候,一个人坐在下面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她虽看到,却还是依旧不停的唱下去。

    这种包场的环境下,云知确实能从班主那里拿到不少钱,少说一场下来也有十几二十大洋。

    所以每次有阮言琛点戏,她都没有拒绝。

    某天,阮言琛突然跑到后台来找她问:“你多大?”

    这是阮言琛第一次跟她说话,之前他只是默默听她唱戏,听完就走。

    云知卸了妆,一脸素颜看着他:“十九。”

    阮言琛“哦”了一声,点燃一支烟抽上:“你还小。”

    “但我们戏班子里好几个女孩都成家了。”

    那是阮言琛第一次吃瘪,忽然他就笑了,笑得被烟呛着。

    云知去给他泡了杯茶,也是那时候他才看到一个人女人的手竟然可以这么细。

    他顿时皱了皱眉:“你们班主不给你饭吃?”

    云知摇头,说话的声音暖的像温泉:“我们是戏子,不能吃太多。”

    “再怎么唱戏也要好好吃饭。”

    云知掩面笑道:“我们这行,都想着要往上爬,想要个男人,从此就不再抛头露面了,所以身材和脸蛋才是资本。”

    阮言琛欣赏她的坦然,他也喜欢云知这种快人快语的方式。

    他听了很感兴趣,弯腰凑到她面前来问:“这也是你所想的吗?”

    “嗯……如果阮队长看得上云知的话,未尝不可。”

    那次之后,阮言琛隔了一段时间没来,再次遇见他时,他让他的跟班阿讯来传话说:“我们老大在外面等你。”

    云知推掉了当晚的戏,那天下了雨,她穿了件毛绒大衣,深棕色的,走出梨园时,连阿讯都看得有些痴。

    云知的曲线万里挑一,面容温柔,下身的旗袍随着她每一步都变得韵味十足。

    阮言琛自然也看到了,他只是冷着一张脸说:“上车。”

    云知坐到了他身边,一上车他的鼻尖就充满了脂粉味。

    他问:“冷吗?”

    云知摇头。

    阮言琛叹了口气,从身上把那件皮衣脱下来盖在她身上:“冷就跟我说。”

    她又对他笑了,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笑,足够迷惑。

    阮言琛带她去了米高梅,那是上海最大的歌厅。不论歌女,舞女,都是最顶级的。

    他带她坐到吧台上,点了瓶威士忌:“知道吗?我每天最喜欢来的地方就是这儿。”

    “为什么?”

    “因为足够吵,吵到我心烦意乱,吵到我忘记所有事情,然后昏睡一场,天亮起来再说。”

    云知被他逗笑了,身上的脂粉味又一次钻进他鼻子里。

    “你以后……会陪我来这里吗?”

    那个平日里冷酷的汪伪特工,在此刻,醉的像个孩子。

    云知捧起他醉的通红的脸:“会,只要你叫我来,我都会在。”

    他说:“云知,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鼻尖是她的脂粉味,手边是她的人,阮言琛醉了,醉的不愿再醒来。

    chapter3

    阮言琛爱在深夜约她,那时候上海滩没什么人,只偶尔有拉黄包车在街上闲逛,问道:“先生,坐车吗?”

    阮言琛给了钱,但却没上车。

    那天依旧下着雪,云知的发髻上有几个小白点,阮言琛倒是没帮她擦掉,他倒是觉得,这样会衬托出她的风韵。

    “你知道你有多美吗?”

    云知被他逗笑了,挽着他的胳膊:“别人说我不信,但你不会骗我,所以我信。”

    果然阮言琛没骗她,云知是名角,上海滩的小混混很多,她只是一个女子,遇上事身边没人只能认命。

    她被人塞进麻袋,绑架去了码头,那个人多,经常因为滋事而死过不少人的地方。

    “倒真是长的好看。”

    云知的麻袋被解开,能重见阳光时,就是一个男子在看着她。约莫四十多岁,是个残疾,一条腿瘸着。

    她不敢说话,只是皱眉看着他。

    后来也是阮言琛带人来,将这伙人带回局里。

    “我的人敢动,知道梅机关吗?想进去喝茶?”

    他走过来抱住她:“有我在上海一日,就不会有人欺负你。”

    云知紧紧抱住他,泪落到他的皮衣上:“阮言琛,你是不是爱我?”

    “废话,老子不爱你谁爱你。”

    后来,阮言琛依旧来梨园听戏,只是和之前不同,他不包场了,他说要让整个上海滩都知道她的《西厢记》。

    那些爱而不得,或者终成眷属的佳人,都爱听这出,云知的嗓子细腻,每每唱到两个人情意绵绵之处,便能让听戏之人潸然泪下。

    但当他昨天知道云知做出的事之后,瞬间就火大,找到这里来,能听完她一出戏,他自认已经是极限。

    彼时,后台的人都走光,阮言琛撩动着她的头发:“怎么,还不说?”

    云知眯起那双凤眼:“我无话可说。”

    云知的嘴角被他捏住,他的眼神不算凶狠,可就算这样,她也能足够感受到他有多生气。那个以暴虐著称的特工阮言琛,连她也不放过吗?

    他眯着眼,手在她脸蛋上滑:“我对你不好吗?你要去找别人?嗯?”

    云知从容的看着他,依旧笑的温柔,她不说话了。

    “你永远都在挑战我的底线。”

    拎起云知,梨园外阿讯早就等在那里了,云知被塞上车后,直直的往他家开去。

    “老大,我调查过了,云知小姐昨天和李孝君见了面,并且去了他家里,之后很晚才回家。”

    车上,阿讯把这些信息再次汇报给他。与其说是汇报,不如说是当着云知的面讲出来。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云知觉得有些冷,想抱住自己时,阮言琛的大衣已盖过来:“别在我车里冷死。”

    云知忽的轻笑出声,脸上牵扯出疼,她想撒娇往阮言琛身上靠,可他依旧在生闷气,推开她后又说:“别跟我来这套。”

    云知偏不听,她就不信他的心是铁,所以她又往他身上靠,靠在他胸膛。他又推开她,她就继续不要脸往上靠,直到最后他不好意思了:“也就你敢仗着我爱你。”

    阿讯在前方偷笑。

    到家时,云知被阮言琛拉着走,她进了他的卧室,他重重的关上门。

    “最后一次机会。”

    “吃了饭,回了家,就这么简单。”

    阮言琛只穿了件蓝色的衬衫,大衣在云知身上,他竟不觉得冷。

    “那你是承认跟他上床了?”

    阮言琛脾气一贯不好,嘴臭,又心冷,云知深知他是怎么一个人,她也不恼,只笑的妩媚:“那你会杀了我吗?”

    阮言琛手插着腰,冷哼了一声:“杀你倒不至于,生不如死才是我行事的乐趣。”

    云知也不怕,手拉着大衣领口,站在他面前依旧笑的妩媚:“好啊,阮队长那么厉害的人物,要怎么做由不得我反抗。”

    阮言琛一听就这句话就更气的慌:“你想死吗?”

    “要是想让我死,刚刚就不会给我衣服了。”

    阮言琛眉头拧成一团,捏住她的脖子:“巧言令色!”

    他就很想知道了,她今天可以去找李孝君,那明天是不是又会找张孝君,后天呢?

    如此放荡的女子,他真后悔怎么看上了她。

    云知闭上眼,又唱起了西厢记里最后那一段。

    “门迎着驷马车,户列着八椒图,四德三从宰相女,平生愿足,托赖着众亲故。”

    阮言琛觉得烦躁,将云知扔到软床上打断她:“我再问一次,你有没有跟他上床?”

    她停住了,一双凤眼看着他:“你试试就知道了。”

    阮言琛真想给她一巴掌,可她长的那么好看,他又舍不得。

    所以最后阮言琛就去撕她衣服,她的衣服厚,外面有一层厚厚的披肩,阮言琛胡乱的扯掉,又去解她墨绿色旗袍扣子。

    “以后你再敢去找别的男人,我就把腿给你打断。”

    云知只觉得有双手在肆无忌惮,她望着头上的吊灯:“可你把我腿打断了,我还怎么生活,怎么唱戏呢?”

    “不唱了,回家。”

    云知笑的胸口剧烈起伏,笑到她肚子疼:“阮言琛,其实你还爱我。”

    “闭嘴!”

    云知得寸进尺,在他脸上落下一个吻:“你就是还爱我。”

    阮言琛捏住她的脸:“老子就是爱你。”

    又怎么了吗?

    可耻吗?

    这个女人啊,之前说要一直陪着他的,转眼就变心了。

    或许阮言琛太生气了,压根就没打算温柔对她,所以云知疼的痉挛。

    那一瞬间,所有答案都迎刃而解。

    身上的人也没想到是这种结果,他突然皱着眉诧异的看着她,嘴角是张开了,但却说不出一句话,那一种眼神真是追悔莫及。

    云知疼的发笑,眼角的泪刚好滚到枕头上。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声音软的不像话:“我一直想留一副干净的身子给你……”

    阮言琛顿住了,刚刚的火像一瞬间被浇灭。

    云知揽住他继续说:“小时候跟着老班主唱戏,唱不好就要挨打,三寸粗的棍子打在身上,我疼的晕过去。所以后来我不想挨打,我就拼命练,练啊练,直到有一天长大,老班主去世,现在的班主才带着我们去唱戏,我算是比较幸运的,靠《西厢记》成了角。但我们这种人过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我不想再继续唱了,我想成家,想要一个对我好的丈夫。”

    阮言琛觉得后悔极了:“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以为你会带我回家的,我甚至还以为你会娶我呢。”说到这儿,她笑出声来,有泪滚出:“但是我等了两个月,你都只是来听我唱戏,我以为你没有要带我回家的意思,但我又不好问你。说不定你有苦衷呢?或许你根本没想过,所以我就没有问了。”

    “所以你就找别人?”

    “是,我的确想找李孝君,我也跟他回家了。他约我去的,说喜欢我唱戏,也说想娶我,他的承诺也确实让我心动。但我还是拒绝了,一想到你对我的好,我这样做你该多伤心啊。所以我跑了。”

    阮言琛又心软了:“刚才为什么不说?”

    “想看你气急败坏的样子。”

    她突然逼着他看自己的脸:“你信吗?”

    云知脸上全是泪,额间有根青筋,阮言琛突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伸手去帮她擦眼泪:“信。”

    “那你能娶我吗?我不想唱戏了,我想给你生孩子,可不可以?”

    阮言琛沉默了,他其实最怕云知问出的就是这个问题。

    他帮她额前的乱发拂去,并没有急着回答她,反而语气软了下来:“疼吗?”

    云知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老班主拿棍子打我疼。”

    他突然就好心疼,明明疼,她却还在笑着跟他说不疼。那么她之前的人生里呢?是不是一直都在挨打,为了唱戏吃尽了苦。

    阮言琛叹口气,把她抱在怀里:“以后不要在我面前逞强,需要什么就跟我说,对我耍小性子发脾气也没关系,别委屈了自己。”

    云知有一瞬间的失落,手扣在他的背上:“你还没回答我呢。”

    阮言琛的眼睛也红了,他看着窗外,雪还在下,像永无止境一样,落在地上又快速融化,如同不曾来过。

    阮言琛抿唇:“对不起,云知,我不可能娶你。”

    云知就知道会是这样,她突然就像泄气了一样,手拽着他的衬衫:“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埋在汪伪的地下组织,秘密从特工总部给组织传出消息,上海线有我们的人,一旦探取情报,他就会送到延安去。所以我不能娶你,娶你就代表你要跟我一起承受危险,你信吗?”

    chapter4

    梨园今天这场戏,唱的是《牡丹亭》,和《西厢记》不同的是,这是一段人鬼情未了的故事。但两部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在讲男女情爱。

    阮言琛依旧坐在下面听戏,不过他旁边,还有汪伪特工总部的数名特工。

    “昔日千金小姐,今日水流花谢。这淹淹惜惜杜陵花,太亏他。生性独行无那,此夜星前一个。生生死死为情多。奈情何!”

    云知上前走两步,锣鼓骤响。

    “奴家杜丽娘女魂是也。只为痴情慕色,一梦而亡。凑的十地阎君奉旨裁革,无人发遣,女监三年。喜遇老判,哀怜放假。趁此月明风细,随喜一番。呀,这是书斋后园,怎做了梅花庵观?好伤感人也!”

    一阵锣鼓,下面听戏的人纷纷鼓掌。

    “阮队长,觉得这出戏如何啊?”

    戏没停,云知依旧在唱,只是她眼睛也随这一句问话落在他身上。

    阮言琛眯眸,视线依旧落在她身上:“杜丽娘真心真意爱一人,伤情而死,即便化作鬼魂,依旧要寻到所爱之人柳梦梅,可见爱一人至此,情深不寿。春佑君,可有想要保护的人?”

    春佑君吃了口小茶,说话有极重的口音:“有,我的妻子,她是个贤惠的女子,所以我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快点看到战争结束,我想回日本陪她。说实话,我也不想看到战争打起来,可是没办法呀言琛君,我爱我的祖国,我愿意为我的祖国奉献一切,哪怕是我的生命。”

    又是一阵锣鼓声,台上的人已经唱了约莫四十分钟,明显因为他和春佑的谈话变得心不在焉。

    阮言琛的脸突然阴沉,盯着云知的目光没变过:“其实我也愿意为我的祖国奉献一切,但是没办法,战争打起来了,我们得选正确的路。”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来看着春佑:“汪主席就是我的明路。”

    春佑君满意的挑眉,眼看着这戏也听的没意思了,他起身整理身上的军装:“既然这样,那就请阮队长跟我走一趟吧。”

    这话一出,听戏的皇军立刻站起身来,将阮言琛围住。

    就连台上的云知都突然慌了,唱错了一个调。但她又很快明白,这时候不可能掉链子,戏还没停,她还要继续。

    阮言琛举起手,转了个圈看了所有人一眼:“春佑君这是什么意思?”

    “局里今天派去攻打宁波的车队被伏击,我们怀疑,是有人提前把消息传了出去,阮队长你有很大嫌疑,为了查清上海交通线到底是不是有人跟你街头,还得麻烦阮队长跟我们走一趟。”

    chapter5

    “昨晚你和谁在一起?”

    “我在家。”

    “阮队长,麻烦你配合。”

    阮言琛抬起头,强烈的光有些灼痛他的眼,他微微皱眉:“和人睡觉,你想了解过程吗?”

    这是特工总部的大牢,他脚下有水渍,但穿着皮鞋倒还没有觉得不适。头顶上的风扇无声的转,只有那里能透出光,窗外,苍茫一片。

    春佑君坐在正前方的红木桌后,身边放了一个刻满花纹的塑料杯。

    春佑君喝了一口,依旧用含糊的声音问:“阮队长,我劝你还是好好说话,趁我还有耐心。不然——”

    他喝了口花雕,指着大牢转了一圈:“下场你知道的。每年有多少人死在这里,用尽了多少种酷刑。到最后又有多少人出去?我可以告诉你,几乎为零。”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阮言琛把玩着手。

    会出去吗?

    他应该出不去了。

    “春佑君希望我交代什么?”

    “你昨晚去了哪?干了什么?”

    “我说了,和人睡觉。”

    “和谁?在哪里?什么时候?之后你有没有离开过?”

    安静的大门被推开,“吱呀”一声,有人踩着高跟鞋进来了,步调不急不慢。

    阮言琛立马就听出来,那是云知,她的脚步声他不会听错。

    “主任,人带到了。”

    春佑君皱起眉,手捏了捏他的胡茬:“梨园的戏子?”

    阿讯附和:“查过了,这个女人非常可疑,在我们老大的床单上找到了血迹,是女子欢爱后留下的。”

    阮言琛突然转过身看她,那具眼神,是云知平生所见也未能读懂的情愫。他不会在春佑面前表现出任何的异常,但云知能懂,他在质问她为什么会来。

    云知忽然就不怕了,在刚开始她决定来替他抗下所有时还犹豫,但如今看到阮言琛她却全然不怕了。

    春佑君仔细打量云知,不管是从风韵还是曲线上来看,这个女人都占上风,更让人着迷的是,她有一双凤眼。

    “没想到梨园的戏子,竟也和阮大队长有关系。”

    说到这里,春佑君自顾自笑起来。阿讯自然想帮老大洗清嫌疑,跟着憨笑起来。

    “那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阮队长确实昨晚找女人去了,那消息又是谁送出去的呢?”

    他的目光没有从她身上移开,云知这次读不懂他想说什么了。

    她只是看着春佑,用依旧软糯的语气说:“我只是一个戏子,难道说**真的没人了吗?竟然让一个弱女子去潜伏。”

    春佑君突然摇着手指,表情变得异常严肃:“不,不,不。越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越可能是重磅**。女子看似柔软,可未尝不是一把温柔的匕首。”

    “比如,阮队长不就深陷进去了吗?”他又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通风口一直转,不知道雪停了没有,好怀念从前和云知一起在雪地里的时光。

    他终于别开了目光,看着春佑君说:“我承认昨晚和我回家的是她,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后半夜我就把她送回家了。”

    春佑又像听到了笑话:“阮队长真是菩萨心肠,还亲自将这位戏子送回家。”

    阿讯见形势不对,急忙说:“这个我能作证,老大确实把她送回家了,我开的车。”

    “那么就是你们在一起,唯独这个女人——她之后的所有行踪都不得而知了。”

    阮言琛彻底绝望了,阿讯拼命想帮他洗清,却把云知拉下来了。

    “既然这样,阮队长可以离开了,但这个女人得留下。”

    chapter6

    云知被关在了一间没有草席的大牢里,寒气重到她直咳嗽。

    血,还在滴。

    酷刑过后,云知依旧不觉得疼,还好,没有老班主的棍子疼。

    她知道即将面临什么,但是她一点都不怕,真的,一点都不。

    她甚至还有些想笑,因为她颠沛流离的小半生里,遇到了那样一个男人,他对她的好,是她用尽一生也无法从别人身上体会到的。

    她的头发有些乱了,昨天盘好的发髻,云知没有梳子,就只能拿手去顺,就算死,她也要死的好看。

    牢外突然多出了两个男子。

    “梨园名角云知,传闻温柔多情,风情万种,但是想不到啊,怎么偏偏跟阮言琛那个男人好上了,他脾气那么臭,你也忍受的了?”

    大门被打开,云知不理他们,只顾着顺自己的头发。

    男子受不了这样的冷落,快步走过来揪住她的头发:“装什么装?凡是成角的能不用身子去换吗?你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女啊?我呸!既然阮言琛碰得,那我们为什么碰不得。”

    两人瞬间来拔她的衣服,云知的头发被扯的生疼,她的头被迫仰起,这一刻终于慌了。

    她想推开他们,可两双手依旧不停在解她的衣服。

    云知大喊:“滚!”

    十九年来,她第一次说这个字,原来一贯温柔的云知,也有被逼疯的一天。

    她突然好想阮言琛啊,那个捧她到天堂的男人,她希望这件事过后,他能岁岁安泰,等有一天战争结束,他再也不用孤军奋战。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真的出现了,两手推开在解云知衣服的男人:“不想死就快点滚!”

    云知的泪一瞬间就出来了,她也来不及整理衣服,爬过去急忙抱住他:“阮言琛……阮言琛……”

    他脱下衣服替她盖上:“我在。”

    她哭花了一张脸,仰着脑袋去看他:“我的身子只能给你……”

    “我知道,我知道。”

    “我都想好了,他们要是敢动我,我就撞死,就算是死,我也不能遂了他们的愿。”

    她全身是伤,春佑吩咐下手的人要狠,全身上下无一块好肉。就连他抱着她时,她的手都满是血。

    阮言琛这样高傲的人,眼睛也红了,他压住哽咽的声音问:“疼吗?”

    “不疼,没老班主拿棍子打我疼。”

    好像印象中,她就只会说这句话。

    阮言琛再也绷不住了,云知感觉到有什么温润的东西滴在她手上。

    她想跟他说没事的,可她又不能浪费时间。

    “上海线不能断,只有我去顶罪,你才能继续潜伏下去。春佑不会完全信我,有了这些伤,到时候我认罪,他才会彻底消了疑心。”

    阮言琛的泪大滴大滴掉,他好后悔,当初不应该把她牵扯出来,她只是一个应该养在温室里的小女人,被男人呵护、疼爱。

    “我的命不值钱,我这一生随波逐流惯了,没有想过保家卫国那么伟大的事情。但是偏偏遇到了你,所以我想做个勇敢的人,我想成为你的女人,和你并肩站在一起,一起守护我们的国家。”

    雪依旧没停,快到新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1941年的天,估计是看不到了吧。

    阮言琛握住她的手,她手冰凉,怎么捂都捂不热。他轻轻吻了她的额头。

    “其实,我总唱《西厢记》,是因为当年老班主看我长相很符合崔莺莺那一角,后来由于生计,许多人想听不一样的云知,所以我又学了《牡丹亭》,但你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长生殿》。”

    阮言琛呆呆的问着:“为什么呢?”

    “《长生殿》还原了唐太宗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但又在讲述唐朝政治**,大唐几乎快要走向灭亡的趋势。而唐太宗和杨玉环两人也因为政治的关系而天人永隔,或许爱情不完美,才是一段情爱最极致的关系。”

    “我们的国家如是,他沉默了,他没有还手之力,他甚至还被曾经在这座土地上长大的孩子背叛,他只剩一个空壳,在被敌人侵占,被自己人出卖,他受伤了,所以我们应该共同去治好他。”

    “但是我从没有唱过《长生殿》,因为它反应的东西太沉重了,沉重的像我现在所经历的一切。”

    阮言琛快被她说的透不过气,他紧紧抱住她:“别说了,我会有办法的……”

    云知摇头,突然笑得晴朗:“没有办法了,这件事得有收尾。如果可以,你替我买块墓碑吧,我不想到了地底下没有家。”

    阮言琛敲了她的头:“不许胡说。”

    “以后你要娶一个好女孩,为你洗衣做饭,给你生孩子,那样我就会幸福了。”

    真的,我很幸福。

    我因你而死,也因你幸福。

    chapter7

    云知被实行枪决。

    当天被押送到刑场时,阮言琛也去了。

    春佑站在他身旁:“言琛君的心情我能理解,毕竟女人嘛,何况还是那么漂亮的女人,睡过之后也是有情的。”

    阮言琛没说话,视线依旧在她身上。

    春佑君吸口气,拍拍他的肩膀走了:“言琛君,我欣赏你的才干,别让汪主席失望。”

    阮言琛在雪中站了很久,云知很快就看到了他,嘴角有血,她笑了。

    相对无言,阮言琛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如同在梨园里坐在下面听她唱戏。

    未来的黑夜,他都会一如既往的摸黑走,他觉得好生乏力。看着眼前的女子,他救不回她。

    那天她可以不用死的,阿讯的一句话,彻底把云知送上绝路。

    带她回家的当晚,他让阿讯开车送她回去,他凌晨四点下车,去了上海交通站,把情报交给线人。

    阿讯送完云知回来接他,回到家时,已经是四点五十。

    她是没有嫌疑的,他想把她摘干净的,只要她不出来,没人会找到她。

    远处又响起了《西厢记》里的一段。

    “门迎着驷马车,户列着八椒图,四德三从宰相女,平生愿足,托赖着众亲故。”

    雪好像越下越大了,安静的世界里,闯入了一阵枪声。

    尾声

    1945年,春佑君没能回家见妻子,死在异国他乡。

    阿讯想投奔**,被一枪毙命。

    1947年。

    他穿着黑色风衣,将碑上的杂草除去,为她带来了梳子。

    他知道,她最爱美了,当初在大牢里时,她还来不及梳一次头发。

    暖春了,当年的雪已经过去好多年。

    他又转身了,皮鞋踩在下过雨的地里,风吹起他的衣角,树上有花瓣落下,飘落到她的墓碑前。

    来年再到风雪飘摇时,你踏雪而来,抖落一身严寒。

    我在屋子里生火,为你煮上一壶小酒。漫天的落雪,铺在窗户纸上,我亲吻你的额头,你害羞的低头。

第三百八十四章 相思之情(番外)

    一搂相思,两份愿意,单薄的心,扰动思念的弦,频繁的贸然,单薄的曲调,爱,几分相望,情,几个所以,当我想起岁月的黯然,人情的冷漠,一份期盼,一份祝愿。丁玲的世界,怪味的迷茫,我想很简单,诉说很平凡,风月几人断,流星赶月梦。六月天,七月人,含情漫漫相思曲,风流帐,人情冷,笑我痴情,几人看懂。

    人冷,花月动容,风暖,一搂花香,华夏几个风月,奈何江湖彼岸,词分晓,黎明梦,一周只愿,一心之缘、佛门拜了一个人,谨慎笑我红尘曲,恋爱的心,思念的弦,眷恋的世人。高歌一曲,人间诉离,一段离恨,一段无缘,说无缘,看无怨,缘来此生非心灯,空费泪,惹尘埃。缘,花了所以,梦,懂了可以。有你,我失去谨慎的懂,有我,锁走天桥的奈何天。

    心儿流过泪,思念流过上,爱过,很过,懂的时候,人走了。发簪上的韵意,含情的泪珠儿,几个消失,几个丁玲,花月容,人未央,刺青断肠。歌舞场,梦几分,悠悠我心,伊人何妨。假意在我心,追忆在天涯,冷断花魂,晓风残月,才知道岁月冷漠,孤独一方。手里的眼泪,心中的画笔,一封无情,一段流年,感恩的情诗还是不在心田。

    泪一行,相思苦,人情总辜负,梦,一行天际,人,一段无情。是谁,写了风花雪月,是谁摘了情字断章,阿弥陀佛,走来走去,才知道人生无常,夜雨无心,空费泪,岸伤痕。听说爱情回来过,相思断过,爱情散过,缘分了了,生命无情,花开花落摘无心,人生巫溪江月天,奈何命,人情暖,冷相思,渡生泪。

    人情两行秋雨,夜梦三分舒坦,束缚的灵魂转动生命的歌曲,曾经以为人生简单,后来负情入戏,荡尽当初,回首太晚。不是不懂心花泪,不是不看往事梦,一曲散,来世今生,一曲别,无缘续写,纵使花开花落天,奈何无心伤秋风。绕絮的冷,孤独的风,燃烧最后的伤痕,是落雨,是单薄,温暖的最后无法回味当初的愿意,甘心成了不在意。

    是谁,打破记忆的航帆,是谁,错过记忆的碎片,曾经海誓山盟,曾经岁月一生,笑过,三生三世,才知道花月容,人相思,人一曲,风万里,不知不觉,人间是非,苦了思念的梦,断了来世的情,剪短风筝的画笔,才知道,人生无恙,风景唯美,是谁,一次错过今生的轮回,来世的牵绊,往事空流泪,你是否记得,哭泣的眼泪,诉说不懂的描述。

    希望,写了整个春秋的花月一封,人间,笑过,走过,一切都是注定,是谁,夜里放着单曲循环,是谁,梦里写着无情相恋。愁相思,断年华,人间流觞花相思,一份无音,一份有念,人间东华山,明媚千秋画。情的爱恋,人的画面,风筝的动荡,我想起,最初是吻别的模样。笛子的黯然哭泣,我流浪在岁月的无痕,一月三天,三月一年,这便是此生晴天,再也不见。

    后悔过,爱过的情散了,等待过,失去的梦了了,一切的人缘,都是那最后的抒情。是什么,收拾我最后的灿星碎片,我依然扶住自己的影子不说话。轻叹古今,泪雨三分,一份流年,两分相望。人生一辈子,相望一句话,是否写散,是否再见,只是一个回眸一面的传说一线。

    零丁的世界,我等过,苦恼的心思,我懂过,后来的再见,你是否想起曾经的初次见面。柔情,一去不复返,人情,一曲不回头,喝一杯古井水,品一杯人生茶,一盏岁月,一封无情,冷了星星看月缺,送了一生黎明江湖。文章的开始没有回忆,封面的凋零系别人生的追忆,此生,悠悠我心,伊人红妆,嫁东风,东风一吹三百年,三百年不见当初。

    我记得,眼里的温柔,是一封无情的情书,我记得,相思的那段情眼,一去无踪。冷眼观花,才知道月色黯然,水里梦里,风景如梭,一风斩断,情思悠然。爱,是情的化身,人,是心的荡然,一曲人前泪,一段风月梦,手中的掌纹,一个人玲珑了整个世界,是谁,醉月天下,红妆下嫁,温柔不抵眉弯江南。温柔梦乡花梦泪,江湖认平生。

    一曲承诺,此生别了来世的缘,一段凤求凰,说尽平生不展眉,告别的天下,几人叹尽浮生,说笑意,看玲珑,最终抵不过江湖。晴天,情眼,你是最后的画面,相思的哭泣,说不了的忘记,人情冷,画意薄,相望浓如酒,人生奈何天。屈指算尽,凤鸾飞尽,指尖少年,是否记得眼前的浮生一笑。梧桐叶,人生一梦,小乔流水,大爱无声。

    一纸沉烟,烽火九州,笑谈里,说你看我,多少多,梦里花散人生曲,浮生笑,江湖梦,词愁泪多。眼角的每一个泪珠,都是缘聚缘散,再也不见,诉说风景的琳琅,才知道你是曾经,我是流浪。相思赋,眉弯笑我,情眼一句否,来世再温柔,风相望,花问情,莲花一笑此情散。逗留,一个频频一笑,一个花月动容,才知道此生非我有。

    听过蝴蝶兰的天,看过蓝海湾的恋情,沧海桑田,人海茫茫,谁笑了浮生的我,谁等了今生的缘,一别忘,再别情,浩荡宇宙,人海沧桑,不笑不语才无奈,那份缘,指尖眉弯,渴望太远,苦的太久,说不清的誓言,喊不透的承诺,到最后,一笔勾销,说不出的味道,成了路过你的全世界,风景画意,再也不见的偶然,只是一段情愿。

    小巧玲珑,无法编出对一个人的心意,万千风景,不抵一个人回眸一笑。三生三世,指尖梦里,谁捡了生命的灵魂,谁断了缘分的离别钩。长生剑,问我来世,生死笔,断我今生,缘,写的七窍玲珑,梦,散的一曲无声,喊离别,问离别,最后还是看离别。

第三百八十五章 你喜欢吃巧克力吗(番外)

    小沫是个很喜欢吃巧克力的女孩,德芙,金帝,费列罗等都是她偏爱的,有时候她不吃饭,就吃巧克力。她觉得那丝丝滑滑的舌尖触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享受。

    刚上大学的小沫还很单纯,十八、九岁的年纪没有城府,渐渐成熟的年纪梦想缤纷,打开宁静的天空当作画布,摊开遥远的思绪化作流云。她年轻的脸庞总是充满着希望,也同样感染着周围的人。小沫长得不美,可是笑容总是很明媚,很灿烂,有一种自然的亲和力。

    新生入学总是一件庞大的工程体系,由学生会的学长学姐们组成的迎新团体,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迎新工作。接待小沫的是一个长得很高很帅的学长,有很明亮的眼睛,很温暖的笑容。学长热心地给小沫提着行李。报道,领生活用品,找宿舍等一系列过程都有学长热心指点。在一切收拾好后,学长在小沫的手机里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学长,要吃巧克力吗?”小沫扬了扬手里的德芙,冲学长笑了笑。

    她的笑容好美,学长有一瞬间的失神,觉得左胸膛有咚咚的心跳声。极力控制住不让自己失神,摇了摇头快速走开。

    过了一会,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很优雅的女孩,“你好,我叫方亚亚。”女孩友好地冲小沫点点头,小沫也笑了笑,“我是尹小沫。”

    方亚亚很快和尹小沫成为了好朋友,两个人经常形影不离,一起去吃饭,上课,逛街。大学生活在最初的新鲜感后就剩下了索然无味,不过幸好有好朋友的陪伴,总是好的。方亚亚比小沫大一岁,总是很照顾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很自然地想到她。在其他同学的眼里,她俩就像个“连体婴儿”。

    那次,小沫和方亚亚从餐馆出来后,恰巧碰到了安暮远。小沫一怔,是他!是那个接待他的学长,小沫正想着要不要打个招呼,身边的方亚亚就像个蝴蝶一样轻巧地飞过去,“暮远……”方亚亚抓住了安暮远的手臂。

    他轻轻地揉了揉她的的长发,方亚亚拉着他来到尹小沫的面前,“小沫,这是暮远学长,我小时候的邻居。”小沫看向安暮远,礼貌性地笑笑,这一笑,又让安暮远觉得心脏有了强烈的反应。她是有什么魔力吗?为什么总是轻易动荡我的心呢?

    在回到宿舍的时候,方亚亚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基本话题都是围绕着安暮远,原来他和她是青梅竹马啊。的确,是很般配的一对呢。

    只是小沫不知道,彼时的安暮远盯着手机通讯录里“尹小沫”这三个字发呆,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呢?这段时间就一直很犹豫,想和她见面,想听她说话,想看她明媚的笑容,可是,以什么理由找她呢?终于,安暮远忍不住给小沫发了一条短信“最近好吗?”。

    十分钟后,手机有了回复“我还好啊,学长您有什么事吗?”

    是啊,有什么事啊。安暮远厚着脸皮回复了一条:“小沫同学,上次你给我的巧克力我拒绝了,不过,我现在又想要了,你不能反悔哦。”

    小沫看着这一条有些孩子气的短信,不禁笑了。

    夜晚的火锅店洋溢着温暖的气息,抵住了窗外深秋的寒意,安暮远看着对面女孩明媚的笑颜,觉得整颗心都是静止的,难道这就是爱情吗?来的那么快那么直接。安暮远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礼物,放到尹小沫的面前,是德芙——dove,它的含义是“doyouloveme”“尹小沫,做我女朋友好吗?”

    小沫看着男生略显紧张的双眸,轻轻地点了点头,其实,在小沫的心中也是喜欢安暮远的,只是有些爱不敢轻易表达。

    两个人从火锅店出来,漫步在安静的校园中,男生停住脚步,轻轻拂过女生发丝间掉落的秋叶。女生羞涩地低下头,依偎在男生的怀里,幸福就在身边蔓延开来,只是两人谁也没有注意到梧桐树后面被掩盖的身影。

    回到宿舍后,方亚亚坐在床上若有所思,看到尹小沫后,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冲上前去狠命地摇着尹小沫的手臂:“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暮远在一起,你不知道我很爱他吗?”

    小沫一怔,不知所措,不是不知道方亚亚喜欢安暮远的,可是小沫以为方亚亚会理解自己的啊,就如那次在精品店看到的那个发夹,只剩最后一个了,方亚亚还是让给了尹小沫,店主脱口而提出:“小姐你的长卷发带着会更漂亮一些的!”方亚亚头一仰,揽过小沫的肩膀:“我妹妹带着会更漂亮些!”她以为她会把所有的东西都让给她啊,可是怎么就忘记了爱情总是自私的呢。

    过往相处的种种浮现在眼前,方亚亚在哭,尹小沫也在哭,为了曾经的友情,和现在每个人的爱情。方亚亚慢慢甩开尹小沫的手臂,大哭着跑了出去。小沫颓唐地坐在地上,像一个婴儿那样抱紧了自己的手臂,不经意间看到了自己的书桌上,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方亚亚买给她的,小沫哭得更凶了。

    整整一夜,方亚亚都没有回来,小沫哭着哭着就睡着了,梦里梦到自己和方亚亚,安暮远三个人一起去爬山,在经过一个高坡时,安暮远的手没有抓紧她们,方亚亚掉了下去。啊……小沫从梦中惊醒,才知道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

    又过了好几天,方亚亚还是没有回来,小沫去询问了一下辅导员,才知道她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

    没有方亚亚在身边的日子,小沫感到特别孤单。回到宿舍时,发现了门口放着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上面写着“送给尹小沫”。小沫想着一定是男友安暮远送的。想着自己的男朋友,她觉得特别幸福,遂即忘却了所有不开心的事。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巧克力总是会出现,小沫吃着这些美味的巧克力,就觉得不想吃饭了。一天,一个同学来到宿舍里找小沫借书,在开门后,大吃一惊:“尹小沫,你,你,你,你……你怎么这么胖?”

    小沫迷茫地看着对方,一脸的不可思议,同学把小沫拉到穿衣镜前,小沫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镜子里的自己身材臃肿,明显比以前胖了一倍,眼圈发黑,好似好几天没有睡觉,而且竟然还有了双下巴。这是自己吗?尹小沫不敢相信,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醒来后,闻到了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看到男友安暮远站在自己的旁边,小沫的眼泪一下子出来了,安暮远说:“小沫,你真是让我伤心。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话呢?我让你少吃巧克力的啊。”说完,就推开门走了出去。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吃了太多的含有激素类的甜食导致身体发胖。出院后的小沫拖着肥胖的身体,走几步都觉得吃力,回到宿舍后更是不想动,躺在床上很快睡着了。

    梦里被细微的哭声惊醒,尹小沫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女生,长发遮住了脸,是方亚亚。

    尹小沫试着叫了一声“方亚亚”,谁知竟然听到了方亚亚尖细的笑声,回荡在寝室里令人毛骨悚然,方亚亚慢慢地转过脸。

    “啊!……”尹小沫吓得叫出声来,她看到了一张脸,一张血迹斑斑的脸,不断地往外渗血。露出了森白的骨肉,不知名的虫子爬来爬去。小沫瑟缩在床角,大声叫着“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方亚亚慢慢地朝尹小沫飘去:“小沫,我好冷啊,你陪陪我吗,我已经死了,你为什么都不想我?你为什么只想着暮远呢?暮远是我的,他说过长大后会娶我的,我们是青梅竹马啊!”

    尹小沫被吓得不知所措,只能不断地往墙角瑟缩,这时候,她碰到了自己的手机,对,赶快打电话求救,可是下一秒,尹小沫发现自己的手机不断流血,吓得她赶紧扔掉自己的手机,方亚亚继续嘻嘻地笑着,“小沫啊,你知道你吃的巧克力都被我动手脚了吗?哈哈!!你变胖了,暮远不爱你了。你不是爱吃巧克力吗?你吃啊,还吃啊!”

    小沫大哭起来,“亚亚,对不起,我对不起你,我错了……”尹小沫大叫一声,没有了知觉。

    第二天,因为尹小沫的宿舍迟迟没有开门,宿管叫来了保卫人员,强行打开了宿舍,结果看到了极为惨痛的一幕,尹小沫嘴里塞满了巧克力,躺在那里奄奄一息,保卫人员赶紧将她送到医院。

    辅导员连忙拨打了小沫父母的电话,小沫挣扎着说:“老师,方亚亚,方亚亚她要害我。”

    老师疑惑不解地问:“方亚亚是谁?”

    小沫哭着说:“方亚亚是我室友啊,我们住在一起的。”

    辅导员老师感到特别不可思议,小沫,老师现在告诉你一件事情,你是有一个室友,但是她不叫方亚亚,她是在开学初期不幸受伤,然后申请休学半年,所以,你一直是一个人住,这些我以为你都知道啊。

    小沫的眼泪越流越多,不可置疑,她已经感到越来越绝望。原来自己是和“鬼室友”生活在一起,还有那么深厚的友情?那么安暮远呢?他一定知道真相的吧?

    小沫挣扎着拨通安暮远的电话,20分钟后,安暮远出现在眼前,小沫急急地抓着安暮远的手:“你一定知道真相的,对不对?你说啊?”

    安暮远冷漠地看了她一眼:“尹小沫,你太自以为是,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小时候,你住在四合院里,和一个小女孩、一个小男孩生活在一起,有一天你们出去玩的时候,因为争夺一个很好看的糖果纸,你把女孩推进了河里,你还记得吗?”

    小沫突然觉得眼睛酸涩无比,原以为这段往事会尘封下来,自己不是没有害怕的。不知道那个小女孩和那个小男孩的后来怎么样了。

    突然小沫想到了什么,“你就是那个小男孩?”

    安暮远不屑的笑了笑:“尹小沫,尹大小姐,你那有钱的父母为你摆平了很多事啊,但是你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出现在这里吧?依然记得你对亚亚做过的一切,你嫉妒她长得比你漂亮是吧?告诉你,亚亚后来变成了植物人,在床上躺了很多年。就在去年突然去世了,你看到的亚亚是鬼,她来找你报仇了,至于我,深爱着亚亚的我,怎么会独自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小沫眼睁睁的看着安暮远的身体一点点变得透明,然后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原来一切都是一场阴谋。

第三百八十六章 可以借你脸一用吗(番外)

    设计院的资料室新来一个女大学生,叫小薇。

    资料室原本是三个人,现在多了小薇,是四个人了。除了小薇外,资料室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叫小丽,在这里工作刚满一年。巧的是,小薇正好也和小丽同住一个宿舍。

    资料室的另外两个人是中年妇女,小薇和小丽叫她俩张大姐和刘大姐。

    资料室的隔壁是档案室,档案室的小静是小薇的学姐,也来了有两年了。因为是一个学校的,小薇和小静很快成了好朋友。

    小丽和小薇在一起工作,又住在同一个宿舍,关系也还不错。她们的宿舍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小丽先来的,当然住的是大房间,小薇就住在小的房间里。客厅里有电视,是共用的,小丽每晚坐在厅里把电视从头看到尾,小薇却很少看电视,偶尔看一看,也是看着小丽把电视调来调去,从不做声。

    小静、小丽和小薇的关系都不错,但是小静和小丽她们俩人却只有见面点头的关系。

    小薇长得非常漂亮。

    在大学的时候,小薇就是男孩子追求的对象,现在,设计院中没有成家的那帮单身汉,有事没事就往资料室钻。甚至有胆大的,还偷偷在小薇的宿舍门口放鲜花。但是小薇生性内向,不爱说话,见了男孩子更是低头不语了。时间久了,那帮单身汉都觉得小薇不易接近,慢慢就少来追她了。

    其实,小薇不愿意太接近那帮单身汉,她怕谈恋爱,这里还有其他的原因。这是个秘密,这个秘密却只有小静才知道:小薇小的时候被烫伤过,她的右肩一直到右胸的**,有一大片烫伤的痕迹。小薇为此有些自卑。

    能到设计院来工作,小薇觉得真是很幸运了。这里工资又高,工作又稳定,环境也很好,虽然远离自己的家乡,小薇也不介意。

    小薇每天早早来到办公室,扫扫地,打瓶开水,常常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完后还帮着其他人做事。

    资料室里的两个大姐可喜欢小薇了。

    一天,资料室的张大姐和刘大姐闲得没事,东家长西家短地在聊天,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小薇。

    张大姐说:“小薇呀,长得漂亮,人又勤快,以后谁娶了她,可真有福气!”

    刘大姐也不由得接口说:“就是!哎,哪像有些人,人又懒又泼不说,还那么丑,以后谁瞎眼找了她,可就……”刘大姐话还没说完,张大姐就点了点她的背后,刘大姐回头看了一眼坐在后边的小丽,闭了口不再说了。

    小丽把俩人的议论听得一清二楚,她知道刘大姐说的“有的人”是指她,不由狠狠地用笔在纸上画着,眼中闪过一道怨毒的光。

    小丽的身材和小薇差不多,也是高挑挑的,甚至比小薇还要丰满一点,只是一张脸却长得难看,见了的人没有敢说恭维的话的。小丽一直最恨别人说她丑,何况还拿身边的人和她来做比较?自从到设计院上班后,小薇觉得自己的生活习惯有些改变。

    以前她在学校里,虽然晚上不出去玩,也是很晚睡觉的,因为她常常抱着书看到深夜。现在她觉得自己好像成了瞌睡虫,每天很早就睡觉,借来的书都做枕头了。特别是有些周末的晚上,她一吃完饭就想睡觉,而且头一碰到枕头人就睡着了。

    一次,小薇向小静说起她的瞌睡,小静不由得笑她:“你一定是瞌睡鬼投胎的!”

    小薇却笑不出来。她心里一直都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但是一时之间她却说不上来,也不知道该不该对小静说。

    这个周末,小薇像以往一样,一放下饭碗就觉得困。她不想那么早就睡觉,于是走到客厅里去看电视。吃完饭的小丽也在客厅看电视,小薇坐在小丽边上。

    不知过了多久,小薇觉得有人在推她,睁眼一看,是小丽。

    “去房间里睡吧,小心着凉。”原来小薇在客厅里睡着了。

    小薇迷迷糊糊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往床上一躺。她在黑暗中勉力地睁着双眼,她觉得自己的瞌睡真是很奇怪,可是她想不出道理来,只有和瞌睡做着抗争。终于她还是没有抗过瞌睡的侵袭,眼皮一点一点重起来,不一会儿就睡去了。

    一阵寒意袭来,小薇不由得醒来。她突然看见她的床前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正用手对着她的脸,双手用力在抓着,仿佛要在空气中抓下一些什么似的!

    小薇感觉好恐怖,她却浑身无力,也发不出声音。

    她看见她床前的那个人,忽然之间手里多了一个什么东西,像是一个面具或相似的什么似的。那个人把手里的东西向着她自己的面上贴去,贴上之后,还用手轻轻在脸上按了一按。然后那个人就转身向外走去。

    在那一瞬间,小薇忽然恐惧地发起抖来。在那个人转身的那一刹那,就着从窗户外边射进来的灯光,小薇看见一张她非常熟悉的脸!

    那正是她每天对着镜子时都可以看到的一张脸!她自己的脸!

    星期一上班的时候,资料室比平时都显得热闹,不时有年轻的小伙子来找资料。

    小薇忙着帮他们查找资料。

    一个叫陈晓刚的小伙子进来查资料时,趁资料室的人不注意,偷偷地问小薇:“你上周五的晚上是不是去樱吧跳舞了?”

    小薇愣了一下:“没有啊,我是不会跳舞的。”

    “是不是啊?”陈晓刚一脸怀疑地看着小薇,“可是,小宋他们非说上周五在樱吧跳舞时看见你了。”

    “看见我的魂了!”小薇笑着说,“那天晚上我好早就睡觉了呢!

    “啊?”陈晓刚打了个冷颤,“小宋说他还和你跳了支舞呢!”

    小薇也跟着打了个冷颤,她忽然想到周五晚上她梦中的一切,梦中那个和她长得一样的人,用力地在她的脸上抓着什么,那是怎么回事呢?

    小薇一个人发了一会儿呆,陈晓刚什么时候走的她也不知道。

    中午去食堂吃饭时,小薇看见陈晓刚和小宋他们几个人在说着什么,边说还边看小薇,小薇被弄得挺不自在。

    其中一个小薇叫不上名字的小伙子大声地说:“是不是在单位里扮纯情啊?”

    小薇知道那是在说给自己听的,不由脸上一红,低着头走了。

    晚上小薇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周五晚上那些事是不是做梦。

    小薇把这件事说给小静听,小静不以为然地说:“一定是他们认错人了,天下有长得像的人也不奇怪啊!”

    小薇想想也是,于是不再理那班无聊的年轻人了。

    小薇依旧是每天很早就睡觉了。

    又是一个周末。

    小薇又早早地睡觉了。

    夜里,小薇觉得微微有点冷,她不由得拉了拉被角。就在那时候,小薇忽然看见她的窗户前站着一个女人。

    窗外有灯光照进来。

    小薇揉了揉眼坐了起来,她在想她是不是还在做梦。

    小薇正在想着她是不是做梦的时候,窗口那个女孩转过了头来,她冲着小薇淡淡一笑,笑里有种说不出的讽刺。

    小薇不由得尖叫了起来。

    小薇看见了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孩!

    小薇觉得恐怖极了,她不知道有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孩怎么会在半夜里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

    那女孩走到小薇的身边,手里拿着个镜子,她把镜子放在小薇的面前,小薇不由得尖叫起来。

    资料室的小丽疯了。

    她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小薇。

    小丽被送去了精神病院,资料室又分来了一个新毕业的女大学生。

    小薇已经不像刚来时那样勤快和讨人喜欢了,而且她不久就和设计院的那个帅哥小宋谈恋爱了。

    小静去了一趟精神病院看小丽,她喊小薇一起去,小薇好像很勉强才和她一起去。

    精神病院的医生说小丽的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但是她好像有些失忆,对自己的家人还有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

    小静和小薇到病房去看小丽。

    小丽一见到小薇就扑了上来,她狠狠地用双手掐住小薇的颈子,小薇被掐得脸色发青,边上的小静和医生忙上前去拉小丽,但小丽双手出奇地有力。

    后来医生又叫来几个男护士,才把小丽掐住小薇的手掰开。

    小丽还不停地挣扎。

    一个男护士在掰小丽的手时,一不小心把小丽的衣袖扯烂了,小静惊奇地看到小丽的右肩上有一片烫伤的痕迹。

    小静看看穿着吊带裙的小薇,小薇的右臂上一片光滑。

第三百八十七章 仙缘(番外)

    天降大雪,雪花覆盖了整个元一派的教武场,天地白茫茫的一片,只有一人在雪地里挥动着长剑。

    他面容白净英俊,乌发束起一个道士发髻,身穿青色道袍,犹如谪仙般高贵出尘脱俗。

    一个鹅黄色衣裙的少女正躲着一个大红柱子后偷偷看着他,星眸明**人,嘴角弯的甜蜜。

    他名叫虚观,本是弃婴,后被元一派掌门天南道人收为三弟子,虽然穿着道士的衣着,但是并没有出家,天南道人让他到了二十岁的时候自己选择。

    她是元一派长老林莫的女儿林初雪,顽劣任性,元一派的人都那她没辙,却独独一碰到虚观就乖得服帖。

    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林初雪的肩膀,她一回头就看见是虚观的二师兄白莱,“你来找我的吗?”

    白莱抱着剑摇了摇头,“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三师弟的。”

    “发生什么事了吗?”

    “师傅召集我们三人,应该是关于山下的雪妖的事,要我们下山去捉拿她。”

    “我能一起去吗?”林初雪语气哀求。

    “不行,那个雪妖很是厉害,恐怕我们三人联手都不一定是那人的对手。”

    看着林初雪难过的神色,白莱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初雪抬眼一脸幽怨的看着白莱,却听见白莱说道,“我都告诉你我们要去找雪妖了,怎么会不带你一起去呢。”

    林初雪一脸喜色,“多谢白师兄。”

    “不过,你现在就下山去,在山下的封魔洞等我们,我会带他们来找你。”

    林初雪犹豫道,“可是,师傅都不许随便下山,如果我下山了一个人碰到雪妖了怎么办。”

    白莱柔声劝道,“不会的,封魔洞那里不是有封魔的符咒吗,雪妖不敢进去的。”

    “可是那个封魔洞不是什么好地方。”

    白莱有些不耐烦起来,“怎么,你连你师兄的话也不听了。”

    白莱从来的是温和和煦有如三月春风的,林初雪有点怕了,“不,不是的,我这就去。”

    “等一下。”白莱叫住她。

    林初雪不解回头。

    “带上这个。”林初雪一看是一面八卦宝镜,一看就知道是厉害的法器,林初雪笑着接过。

    她朝下山的路走去,没发现那个白莱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全身肌肤苍白的吓人的女子。

    林初雪一路上有点奇怪,怎么都没看见把守的弟子,来到封魔洞。

    封魔洞又黑又比外面异常的冷,冷的让林初雪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听到有人走了进来。

    林初雪大喜,看着前面的来人,却是一个全身肌肤苍白的女子,眼睛的瞳孔也是银白色的,穿着雪白的袍子,正朝她婀娜袅袅的漫步而来。

    林初雪大惊失色,喊道,“雪妖。”往后退去,却被石子绊倒跌倒了地上,“你怎么能进来的。”

    雪妖笑得妖治,“多亏了你啊。”

    “你说什么。”

    “多亏了你带这有我的魂魄的宝镜,我才能进来。”

    林初雪拿出八卦宝镜,低声喃喃自语,“这是白师兄给我的。”

    條然间,雪妖又变成了白莱的样子,又一眨眼变回了雪妖。

    “你骗我。”

    雪妖不再理她,上前点住了林初雪的穴道,将她抱住,然后两人渐渐变得透明,最后好似消失不见。

    虚观、虚行、白莱走进封魔洞,却看到里面空无一人,正疑惑着。

    “明明有人看见小师妹走进封魔洞的。”

    这时林初雪的声音响起,“师兄救我。”回荡在这空荡荡黝黑的山洞中。

    “师妹你在哪里。”白莱焦急的问道。

    “我被轮盘吸了进去了,转动轮盘救我出来。”

    这时真正的林初雪被雪妖压住了嘴巴,想挣扎却怎么都挣扎不开,泪水啪嗒啪嗒掉落下来,在地上形成了一点小小的水渍。

    白莱一步踏前,要转动轮盘,虚观却阻止道,“这里是封魔洞,这下面就是一个魔,你转动轮盘会把魔放出来。”

    白莱冷眼看了一眼虚观,“没想到你那么不在意小师妹,哪怕会放出来最厉害的魔,我也要把小师妹救出来。”

    说完就上前,撕开轮盘上的符咒,转动起轮盘。

    不消片刻,哈哈哈哈,一个深沉雄厚笑音从轮盘下传来,一团黑烟从轮盘下冒出,渐渐化成了一个黑衣中年男子,面容又青又黑长得十分可怖。

    雪妖也带着林初雪现了形,三人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错了。

    雪妖抛下林初雪,来到黑魔身边,依偎上了黑魔的肩膀。

    “黑子,我等了你上百年了,终于让我想出办法救你出来了。”

    三人手起剑诀,三柄剑化成青蓝紫三条光影朝着黑魔和雪妖射去,“黑子你刚刚出来,元气还没恢复,我缠着他们你先走。”

    雪妖黑色的长发一甩,将三柄剑缠住。

    黑魔眼中略有不舍,“雪儿。”说完趁着三人的长剑被雪妖缠住的瞬间,化作黑烟迅速的跑掉了。

    长发纷纷被长剑砍断,三剑齐发,刺入了雪妖的心窝。

    回到元一派,进入元一殿。

    就看见一脸怒容的林莫,“你们干的好事,将黑魔放出来了。”天南道人叹气道,“黑魔行事狠辣,作恶多端,必定又会危害人间。”

    林莫喝道,“说,是谁将他放出来的。”

    白莱一脸惭愧,内心无比的恐惧悔恨,他想动身子却定住了一般动不了。

    这时,虚观向前一步,走了出来,跪下,“师傅,是徒儿将他放出来的。”

    林初雪哭道,“师傅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误中了雪妖的圈套,师兄也不会将黑魔放出来。”

    林莫厉声道,“不错,是你的错。你们两人关入后山面壁思过三年,好自为之。”

    进入后山山洞,林初雪却不和虚观关在一起,但是两人只隔着一个山壁,林初雪大声喊道,“虚观师兄。”洞里的回应是一遍又一遍的回音。

    久久听不到回音,林初雪一阵寂寥,“我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声音传了过来,“不必那么大声。”

    林初雪觉得自己脸红了。

    林初雪生来怕寂寞,所以三年来一直和虚观说着话,但大部分时间,虚观都没有回应,虚观告诉她,他在修炼元神,得不到回音她就自言自语,她知道虚观听得到。

    三年林初雪还在干一件事就是,在两人相隔的山壁挖着一个小洞,石壁比想象中坚硬,挖了整整三年,刚挖好就迎来了两人下山的时间,也是虚观的二十岁生辰。

    在虚观二十岁那天,林初雪早早的起来,敲开了虚观的房间,递给他一个寿包。

    “多谢小师妹。”

    “我希望以后每年都能给你寿包。”

    虚观淡淡一笑,“自然有的是机会。”

    突然林初雪说道,“不要当道士好吗。”

    虚观皱起眉头,面色有所犹豫。

    看着虚观的表情,林初雪突然哭了起来,虚观一时间慌了手脚,这是第一次有女子在他面前哭泣,他用袖子擦拭着林初雪的眼泪,林初雪却越哭越是汹涌。

    她抬眼看向虚观,眼中有几分哀求,“不要当道士好吗。”

    虚观呆愣片刻,然后回答,“我想想。”

    林初雪一把用力抓住虚观的手,“不要当道士。”说完放开手,回头跑去。

    虚观呆呆坐在自己房间,手上还握着寿包,从小到大的往事一幕幕回忆了起来,想着林初雪的如花笑颜,想着她小时候摔倒了也忍住不哭的样子,想到了他小时候对师傅说的希望自己修仙成道的夙愿。

    终于到了选择的时候,林初雪在元一殿外等着,外面又冷又冻,她心烦意乱的来回走着,等了不知道多久,虚观终于走了出来。

    走到林初雪的面前,林初雪抬起脸来,看着她眼里的不确定,一把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林初雪清清楚楚的听道了,“我对师傅说了,我不当道士,我们成亲好吗。”

    林初雪像是从地狱一下子就飞到了天堂,不敢相信的看着虚观,看着他对她笑着,终于幸福的哭了出来。

    婚礼准备了十几天,元一派很久没有办喜事了,所以极其的大操大办,大红绸缎挂满了整个天一派,地上铺上了红毯,宴请四海八方的宾客,一时间热闹之极。

    林初雪的花轿在山下转了一圈又回到元一派,轿子边都是小孩们的嬉闹声,气氛十分喜气。

    抬到元一殿的门口,她走了下来,隔着红纱头巾远远看着那抹红色的身影,他体态修长,一身红衣也被他穿得飘飘欲仙,他也正在开心的笑着。

    林初雪觉得自己的心没有像现在这样幸福喜悦过。

    突然一阵风从背后吹来,凉飕飕的,有几分妖气。

    林初雪四周的人都被风吹的向一边退去,自己也被一种的莫名的吸力往后吸去,被身后一个高大的人紧紧抓住。

    林初雪被抓住的皮肤能感到那人手上的冰冷,看见大家大惊失色的表情,大约知道了自己被妖魔抓住了。

    虚观大喊,“黑魔,你想干什么。”

    林初雪心里蓦得一惊,这是恢复元气的黑魔,恐怕这殿里所有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一百年前,他就不是被凡人打败的,而是天界的火德星君封在封魔洞的。

    殿里的众人纷纷手起剑诀,千剑齐发,射向黑魔。

    黑魔缓缓扬起右手,手心里发出一阵黑色旋风,将千柄剑齐齐折断,对着他们嚣张得笑着。

    一时间殿内所有人都敛声屏气,不敢出手。

    只有虚观此时急红了眼睛,一反平时的沉稳,“我不会让你伤我妻子分毫。”拿起残剑,向黑魔刺去。

    “你们杀我雪儿,我要你们全殿的人偿命。”黑魔右手手心中的黑色旋风快速的朝虚观移动,将他包围。

    “不要!”林初雪大叫。

    黑色的旋风将虚观包围了,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只有他发出的痛苦的叫声。

    黑魔大笑着,林初雪哭泣着。

    突然从黑色的旋风中发出一道清澈高贵之极的白光,照亮了整个大殿。

    天南道人领悟了一般,“难道?”

    林莫不解,“难道什么?”

    此时黑雾渐渐消散,只看见虚观一身白衣,全身散发着高贵出尘的白光,他还是那个他,神色却变成了另一个人,无悲无喜,无怒无怨,眼中波光洌滟,神色平静的犹如湖面,有着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天人般的高贵。

    黑魔眼中有了几分恐惧,“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火德星君座下的紫童仙人。”

    天南道人道,“十几年前,紫童仙人经历千年天劫,据说消失无踪,没想到变成了婴儿在我元一派出现。”

    黑魔放开了林初雪,想逃走,逃到了殿外不远处,虚观手中闪现一道闪电,天空打起一道惊雷,将他生生劈死,形神俱灭。

    林初雪看着虚观对着众人说道,“我紫童仙人因受千年天劫化作婴儿被天南道人收养,为感谢天南道人养育之恩,我将庇护元一派五百年。”口气是她不曾听过的淡然出世。

    说完眼睛似有意似无意的望了林初雪方向一眼,继续道,“我即将返回天界,不知各位有什么心愿,我可以为你们完成。”

    大家都知道这是说给林初雪听的。

    林初雪死死咬住了她的嘴唇,不吭一声,泪水却不争气的流了出来,流花了她的新娘妆容。

    见没有人回应,紫童仙人对大家道,“那么我就告辞了。”说完阔步向殿外走去,经过林初雪时没有向她看上一眼。

    直到紫童仙人消失在了天际之中,林初雪只是默默哭泣着。

    时光悠然,匆匆六十年时光已过,林初雪也从韶华少女变成了耄耋老人,满头的银丝,面皮皱巴巴的,牙齿也全掉光了。

    她听着孙女说着,自己当年挖的小洞撮合了不少面壁思过的男男女女,只是笑笑。

    当她快要忘记虚观的样子的时候,却听到紫童仙人下凡莅临元一派的消息。

    那天天气很好,没有一丝阴霾,阳光也没有炙热,一身白衣的紫童仙人走过众人,没有发现已经变成老人的林初雪。林初雪也只是远远看着紫童道人,他没有变还是二十来岁的样子。

    看着紫童道人,林初雪眼皮渐渐睁不开了,耷拉上了,意识也渐渐模糊,最后一切化为归寂。

第三百八十八章 夜曲(番外)

    晚风吹拂,整个脸变得异常冰冷。我立在寂静如亡的森林深处,那片枯叶,那一湾湖水,还有那个月光下起舞的女孩,我的整颗心都在为她颤抖,永生永世不改变。

    扯下斗篷,随风依附在草坪上,合上十指催动咒语,那一架数十年未弹的钢琴出现在眼前,那一颗颗的琴键记录着我与那女孩的欢喜与悲哀。

    我没有坐着弹琴的习惯,因此那架钢琴显得特别的高大,触摸着余温尚存的琴键,像是抚摩女孩那张憔悴的脸庞,让我万分心痛,万分后悔。

    对于一个从未经历过死亡考验的吸血鬼,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这样去给予一个女孩所必须的生存权利,是我硬生将它剥离了。

    十五年前,在一个月光淡淡的夜晚,我又一个人弹着有点忧伤的曲子立于湖边,湖水晶莹如泪,半颗月亮躺在湖水中摇曳着。虽然夜晚有点冰冷,但月光洒在我的身上却让我有灼痛之感,因为吸血鬼见不得光,连月光都有点惧怕,这是自古以来从未改变过的定律,我也必须遵守这定律,但我害怕没有光的日子,所以月光成了我唯一的伙伴。

    琴声穿过森林,飘向尘世,人们都陶醉在这优美的旋律里,谁会想到这是一个吸血鬼在弹琴呢?

    突然间,我的耳尖动了动,鼻子嗅到了一个人类在接近,从呼吸上判断应该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但呼吸波动太大了。

    我继续低着头弹着琴,长发遮住了我那冰冷的脸颊,我嘴角微微翘着等着那个欣赏曲子的女孩。

    终于,女孩走到我身后,我仍弹着钢琴,只是心跳加快了。

    “请问……”后面传来一阵悦耳的声音,她问道:“你是在弹琴吗?”

    是个有点幼稚的问题。

    “如果用钢琴弹出的声音的作法不是弹琴的话,那我在做什么呢?”我轻声问道。

    “我听人说过在琴声中起舞会很好看,”她兴奋地说道。

    “是吗?”我转给身去,琴声戛然而止,因为她太清纯了,白色的外衣裹着她那有点发颤的身躯,两颗眼睛清澈而透明,长发一直垂到腰际。

    “怎么了?”她有点害怕地盯着我,整个人向后退了好几步。

    我想对她说:因为你太可爱了。但我没说出口。

    “忘了下面的曲子了,”我笑着说道。

    “能从头弹一次吗?我想体会一下在琴声中起舞的感觉,”她走近几步说道。

    “乐意至极,”我整了整黑色长衣继续说道,“舞源自音乐,舞也带来了音乐,请起舞吧!”

    她退去裹在外面的白色大衣,两只手放在嘴边哈了哈气,便脚尖顶地,左手微微举起,右手搭在胸前。

    她宛如一只舞在天际的精灵,绚丽而且动人。

    我从不知音乐与舞步融合在一起,会这么的让我心动,感叹之泪滑入大地。

    琴声飘向四周,女孩的身体随着琴声舞动,或快或慢,或迟缓或热烈,都与琴声分毫不差,这让我感到了十分意外,仿佛找到了知音。

    ……

    曲终人散,女孩拾起白色外套,走到我身前,问道:“还有机会吗?”脸蛋通红,呼吸急喘。

    “夜晚我都很有时间,因为夜晚是我活动的频繁期,”我笑了笑继续说道,“只要你不觉得黑夜可怕,敢一个人到森林里来就行了。”

    “那没问题,”她微露皓齿,说道,“我这段时间也没事做。”

    听罢,我礼貌性地鞠了鞠躬,说道:“欢迎再来,绅士在此等候。”

    “谢谢,我一定会再来的,”说着,她转身离开了这个森林。

    我从不懂得脆弱生命有何重要,更不懂得做人的快乐,因为我只是一只永生难死的吸血鬼。

    以后的一个月,女孩每晚都来到湖边,每次都跳舞,但跳舞的时间却越来越短。

    终于,她不再出现了,我又一个人孤独地弹着琴,连月光也和我作对,昏黑无光。

    我应该是孤独的,已经几千年了,难道就因为一个人类女孩而不习惯孤独吗?

    琴声显得苍白无力,整颗心变得脆弱不堪,稍一碰触,就可能化为碎片。

    我决定去找她,当然是在夜晚。一个月的相处,我已经对于她留下的气味熟悉至极,我象个猎狗般依味而寻。

    打开一扇半掩着的大门,只见她戴着防护罩躺在洁白的床上,床边挂着一个吊瓶,瓶中的液体正有续地留入她的体内。

    白血病???!!!

    我困惑地看着床边那张病历卡,双眼因恐惧而张得异常的大,心象是被无数的蝼蚁啃食。

    “喂,”我轻声呼唤,我现在才记起还未问她的名字,连姓都不知道。“还好吗?”

    她的眼皮动了动却未睁开。

    “我是那个钢琴师,我还想看你跳一次舞,哪怕是最后一次,”我跪在她床边呢喃道,“你不会那么吝啬吧?你应该不会对我那么残忍吧?”

    “如果我还能让你……”猛然间,我记起了自己的身份—吸血鬼!

    “我要用黑暗的力量将你复活,”我轻声说着扯去她的防护罩,轻轻拉下她的衣领,圣洁的肌肤刺入我的眼中。我低下头咬破她的皮肤!

    鲜血顺着血孔流入我的口中,我一边吮吸着一边看着她的脸庞,那张越来越苍白的脸……

    她微微睁开双眼,眼泪顺着脸颊滴在床单上,我愣在那里,不知她会如何选择,是否愿意做一只受人唾弃、被神遗弃的吸血鬼。

    “你说还想看一次我的舞蹈,是吗?”她低声问道。

    “恩!”我应道。

    我和她回到了那个森林,又如从前那样,我弹琴她起舞,但总找不到原来那种轻松愉悦的感觉,有的只是无边的恐惧。

    “你累了吧,”我停下双手问道,她已经跳了一个多小时,完全超出了第一次的时间。

    “我想继续,一直到天亮,”她说道,眼中分明有泪光在闪动。

    “对不起,我没和你说我是个吸血鬼。”

    “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她说道。月光下的她显得圣洁而美丽,尽管她的体内流着受诸神诅咒的血液。

    “成了吸血鬼何来的第二次生命,”我叹了口气,说道,“陪我到老。好吗?”

    “什么都不要说了,”她哽咽着,“我只想跳舞,这是我终身的愿望。”

    “走吧,”我无言以对。

    已近天亮,我收回钢琴,拉着她的手走向一座古宅,宅中地下室内有数口棺材,那就是我的床。

    我将那口稍大的让给她,自己睡在她旁边的那口棺材。

    “晚安,”我笑着说道。

    “晚…安,”她念叨着躺到棺中。

第三百八十九章 随你离开(番外)

    一、

    这几日的天气潮湿闷热,十分不好,就像我的心情。

    公寓区里开始一年一度不寻常的人来人往,步履匆匆,我知道,这又是一个毕业季的到来,这个期间里,又有一批人要搬离这里。

    虽然,我看惯了三年的毕业季,可是第四年的现在,我的心情已经无法再波澜不兴。

    因为他也要搬离这里,因为,每个人在这里只有四年。

    于是,我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见到他,细细算起来,有七天。

    从来没有觉得一周可以这样长,即便是往年国庆放假的时候,我会甚或十天都不能见到他,却依然觉得日子如过流水,同伴告诉我说,这是因为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迅疾而短暂。

    那么,她的意思是说,这七天里我过得不快乐。

    我琢磨了一下,第一天我没有见到他,于是,没有吃到我很喜欢吃的小鱼干,所以不快乐;第二天我依然没有见到他,于是,没有吃到我也很喜欢吃的牛肉干,所以不快乐。

    直到后面的几天,我先后没有吃到他往日见我时,特意带来的小甜饼、猪肉脯、香酱干、牛奶云云,这些都是我喜欢的,他都知道,所以每次都会带来。

    可是,我已经有七天没有吃到,所以不快乐。

    但同伴摇摇头,鄙视地看了我一眼,就甩了甩腿,走开了。

    我想,其实我是有点想他了,我认为这是一种习惯,自从两年前开始的习惯,他在固定的时间来看我,为我带来喜欢的零食。

    二、

    我和他的相识其实有些俗套,却很温馨,可惜的是,那不是我最美的时候,甚至是一个狼狈糟糕的时刻。

    两年前的盛夏,火毒的太阳震慑了一天,让人不敢出门,直到傍晚,我才敢探探头,出来纳凉散步,我不会告诉你,我其实是想出来寻一些好吃的。

    我至今都不知道,在我走到小食堂门口时,那豆大的雨点是怎样哗啦啦地忽然从天而落,砸的我狼狈逃窜的。

    我进退两难,愣在原地,向前走,或者向后走,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淋下去。

    各处可以躲雨的地方都站满了人,我无处栖身,看着头发开始像水草一样贴在头皮上,浑身湿漉漉地像只被打湿的风筝颤颤巍巍瑟瑟缩缩。

    就在我打算拼了被同伴嘲笑落汤鸡也要赶紧返回的时候,身上忽然一轻,再不见一丝雨星落下来,那一瞬,简直像见证了奇迹的时刻。

    我抬头看见一把烟蓝色的条纹格子伞,它像一只大鹰,张开羽翼,笼罩在我头上,为我博得一方干燥天空。

    我又回头看向握着这把伞的手的主人,浅色格子衬衫,牛仔裤,戴着眼镜,这年头最不缺这样打扮的男生。

    可是,我视线撞进的这双眼睛,确实不同,夜色里依然亮晶晶的,黑色的瞳仁像是两颗珠圆玉润的紫葡萄。

    那一刻,他正静静看着我,眼神安静中带着怜悯。

    我有些固执地讨厌别人投来同情的眼神,虽然这双眼睛实在好看,但我仍然谨记着同伴们的话,有些人是不能随意招惹的。

    于是,我有些骄矜地甩回头,牛气哄哄地继续冒雨前进。

    我跑啊跑啊,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这一路都不再下雨了?

    忍不住抬头,那一方烟蓝色的条纹格子伞一直不偏不倚地罩在头顶,身后是他跑得气喘吁吁的声音。

    直到我蹿进一扇门里,透过玻璃窗看见他茫然四望,最后失望离去的身影,我才发觉我的心跳得厉害,像夏日里鼓噪跳腾的蛐蛐儿。

    我告诉同伴说,那是因为剧烈运动后,都会这样,你去跑了也会这么个心跳法。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是该感谢这场突如其来的雨让我遇见了他,还是该怨怪它让我在他面前如此狼狈地出现。

    三、

    夏去秋来,天气凉爽,我越发爱出门活动了。

    我觉得这是因为秋高气爽,正是出门散步的好季节,同伴对此嗤之以鼻,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我发现,自从那日雨中归来后,她就总喜欢不时地用鄙视的眼神看我,尤其在我每每感叹天气好要出门的时候。

    可是,她又如何呢,整日里就是觅到好吃的零食后,就缩在自己窝里,十分满足地嚼了又嚼,掷地有声,生怕我不知道那东西有多美味。

    可是,她才不会知道,我吃到的东西,比她那些要好吃多少倍,比如小鱼干、牛肉干、小甜饼、牛奶云云。

    自从那日淋雨后,他似乎总会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我眼前,同伴却说,那是因为他在我眼中变得特别,所以我才会留心他的踪影,然后觉得他似乎无处不在。

    我反驳她一句,你在我眼中没有很特别,却为什么还是这样阴魂不散?

    于是,她又鄙视地瞪了我一眼。

    直到有一天,我坐在公寓门口懒散地晒着秋天的日头温暖惬意的时候,他在我的身边坐下。

    他似乎很是纠结了一会儿,因为之前我悄悄眯着眼睛将他瞧了好半天,那时候,他正远远站着,向我这里望过来。

    我又骄矜地装作视而不见,心里默念一句,有些人不能随意招惹,然后突突的心跳终于得到了安抚,淡定下来。

    直到他在我身边坐了好久,他都没有说话,像是等着我先开口。

    他仰头看着夕阳,微光擦过他柔软发亮的发梢,像是蓬发的蒿草被镀了金边,柔柔地招摇在他额前,令人心旌摇曳。

    可是,我依然宝相**地坐着,也不与他说话,看着天边的夕阳,咸蛋黄一样黄油油金灿灿,撩人食欲,它一点一点地落下去,我意淫着它正被我一点点吃掉。

    然而,等到它落尽的时候,强烈的饥饿感潮涌而来,这令我十分烦躁地扭动着脖子,而他正转头好笑地看着我,一副得逞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太过纯良,还是那小鱼干的香味太过诱人,总之,我很没节操地向他凑了过去,虽然仍然没有说话,但姿态已经开始放得很低很低。

    看着我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笑得过于灿烂晃眼,简直想让我扑过去,扯一扯他的嘴角,看看他能不能再笑得得瑟些。

    四、

    自那以后,他常常会在没有课的时候,来我所在的那座公寓门口等我出现,然后一起坐着很久不说话,他负责看风景,我负责低头胡吃海喝。

    他这样不定时的到访,让我很抓狂,有时候,我早早等在那里,他却久久没有出现,有时候,他等了我许久,我却才从别处寻觅好吃的回来,让我一度感叹我和他之间低质量的默契。

    每当这时,同伴总会安慰我,默契是慢慢磨合出来的,经过这么多次的错过,总会在某一天大家都找到彼此的点,然后不约而同地同时出现。

    我反问一句,就像我和你这样的默契么?就是,我说一句话,你总会鄙视地瞪我一眼的这种默契?

    最后,她果然鄙视地瞪了我一眼,这让我信心大振,心情大好,觉得同伴的话或许不假。

    后来,他的到访真的规律起来,基本都是下午不热不冷的时刻,同伴为此颇为得意,我却念念有词,说那是因为又是一年春来早,他进入大三下学期,课程越来越少,时间就可以自由支配得规律起来了。

    没成想,她听见了这话,又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这次没有了鄙视,真是不够默契。

    可是,瞪完了我,她却是十分忧心地将我瞧着,然后又警告了我一番。

    我不用听,都知道她要警告什么,一年来,我早已听得倒背如流,十分钦佩她这样不厌其烦的重复精神。

    她无非就是不想让我再见他,我嘴欠地问她一句,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很好?

    然后,她好几天都没理我,那几天里,我会很犯贱地凑过去,想让她瞪我一眼。

    我不太明白她的固执,却不想自己也这样的固执,于是,我还是常常如约与他相见,因为我发觉这简直像上瘾一样不能自控。

    曾有一度,我憋着好几天没有去见他,可是,看见他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公寓门前的时候,我又难受地像要掉层皮,我简直都不敢算自己焦躁地挠坏了多少花草。

    这还不算要紧的,直到我饿昏倒地的时候,同伴才意识到这是多么要紧的一件事,因为这几天里我再也没吃过东西。

    最后的最后,我早早地等在公寓门口,期待他快点到来,却又担心他是为别人而来,不再理我,期待他晚点到来,却又担心他会匆匆走过,不再赴约;想来想去,简直搞不清楚他到底该不该来。

    不早不晚的一个点,我看他走近,两只眼睛放出惊喜的光,嘴角高高扬起,我的心顿时跳脱起来,像是奔跑在阳春三月的茶花丛中一样徜徉畅快。

    那一天我的胃口非常非常好,像是一口气把几天没吃的饭都吃掉一样的凶猛,他看得直乐,露出洁白整齐的一排牙齿,我看得简直要呆在原地。

    五、

    这一年的秋末,又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可是我的心情却不再像前一年那般畅快。

    我向同伴抱怨说,那是因为这一年的秋天太过燥热,不够凉爽,她却鄙视地瞪我一眼,然后努努嘴,告诉我,前方,他口中的那个姑娘正向我们这边走来。

    一个月前,他我闲坐的时候,开始提起那个姑娘,她有长长的头发,有甜甜的笑脸,有温柔得能化出水来的声音。

    他说了他所有可以形容出来的姑娘身上可以描绘出来的优点,让作为听众的我,胸口里的心脏跟着一颤一颤,不明原因地难受。

    我不是因为那个姑娘比我这般强那般优秀,只是因为他眼中将她看得这样重,可是那个姑娘却从未对他假以任何辞色。

    每每在他千方百计寻来机会和她讲话时,她却都是漫不经心的表情,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为了寻到这个话题,他努力打听研究了她的喜好有多久。

    我知道她并不喜欢他,因为听喜欢的人说话时,任何人都不会有这样漠然的表情。

    她总是这样俯视着眼神扫向他,像看着一个忠诚的奴仆,而即便有这样的时刻,也是因为我。

    看得出来,她很喜欢我,她会与我欢快地说着话,给我好吃的东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小鱼干,装在相同的袋子里,我吃在嘴里,味道却是如同嚼蜡。

    但即便如此,我仍会吃得津津有味,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开心,而她开心了,坐在我另一侧的他才会开心。

    后来,她爱上这一种活动,像所有三分钟热度的小朋友一样,开始疯狂地为我送来零食,有我喜欢吃的,也有我不喜欢吃的,还有我不能吃的。

    可是,这些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分别,有时候,为了带她去往他所在的地方,让他可以遇见她,我会装作十分喜爱她的零食,大口大口地吃掉。

    虽然那食物撑得我肚皮快要破掉,难受得我在同伴面前十分丢脸地大吐特吐,可是第二天,我依然斗志满满地去“热爱”这些零食。

    直到有一次,我回到同伴身边,难受地昏倒在地的时候,同伴终于气极,破口大骂。

    我却是乐呵呵地听着,她能骂什么呢,左不过就是一句傻瓜,一句笨蛋罢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即便是这样难受,我的心里却仍是快乐的,像进行了一场神圣的战斗,而最后我胜利地保护了我所要保护的。

    六、

    这场痛并快乐着的战斗,终结于那个姑娘牵着另一个男生的手从我和他身边走过的时候。

    那时候,她甚至没有多看我和他一眼,我们两个这样醒目地坐在公寓门口,在她眼里却像是空气一样。

    那一刻,我气得跳脚,简直想冲上去将她扑倒在地,狠狠地踩上几脚,可是,我没有。

    因为那只静静放在我脊背上的手,虽然颤抖的厉害,却依然有力地将我牢牢按在原地。

    可是,我明明知道,他的心里此刻心如刀割,明明知道,他已经宿醉几夜颓废了好几日,可是……可是……可是,我还是什么都不能做。

    我只能这样无用地坐在他身边,看悲伤和失落将他淋得彻底,看他的世界在阳春三月里骤然进入了三九寒冬。

    自那以后,我有好久没有见到他,虽然我知道他要忙于求职面试,但依然会固执地等在公寓门口,那个我习惯了他到来的公寓门口。

    那个时候,我开始困惑,我究竟在期待他为我带来的美味零食,还是在期待别的……

    同伴常常会来看我,拍拍我的肩膀,叹息一声,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好像她一早就知道我会变成这副神不守舍的模样。

    这次换做我鄙视地瞪她一眼,然后矢口否认,我说我绝对只是很想念小鱼干的味道罢了。

    结果,她简直要把我气死,我那话才说了没多久,她就不知从哪里带来一些小鱼干,整整齐齐地摆在我面前,说,好了,你可以吃了。

    我当然没有吃,因为我才不是那种吃嗟来之食的没节操属性。

    于是,她当着我的面,将它们一一吃掉了,吃完她舔着手指上的芝麻粒儿,告诉我说,这些小鱼干是她从他的书包里偷来的。

    而他正在过来看我的路上。

    你们简直不能想象我的愤怒,我一个箭步冲过去,将最后的几个芝麻粒儿吃个干净。

    那一天,他的到来让我惊喜,虽然他很抱歉说买好的小鱼干丢掉了,我却依然开心得像是百花齐放,因为他的精神头似乎好了许多,工作也最终定下来,一切结局似乎都十分圆满。

    尤其,当他再次看见她时那种释怀淡然的表情,终于让我揪疼几个月的心放松下来。

    之后,他终于更加闲暇起来,他带着我逛遍校园里所有教学楼,惹得他的同伴异样的眼神,他却不以为意,依然笑吟吟地看着我蜷缩在每一处阳光照耀处,懒懒地吃着他带来的零食。

    我们还游走在各个公寓间,我带他与我的同伴打招呼,像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一样自豪雀跃,虽然我的同伴们每一个的眼神,都是那样深深的忧虑。

    我才不计较这些,我只要看着他高兴,那么我也高兴。

    七、

    可是,这一日终于到来,我心中隐隐埋藏着的忧虑终于到来。

    毕业季来临,他要离开了。

    而我要怎么办?

    同伴说,要不你随他一起离开吧。

    我愣愣地听着,她继续说,反正我们没有人能一直留在这里,迟早有一天我们也要离开。

    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走上了通往另一个方向的石桥,桥的那边就是他所在男生公寓,我知道他此刻正在那里,楼上楼下的奔跑,搬动着所有他要带走的东西。

    能不能将我也带走?我不止一次地想要问他,却从来没有开口。

    很多事情,一旦勉强,便成了将就,那么一切都不值了,即便要停,也绝不能停在一个相看两厌的时刻。

    人来人往,和往年一样,没有人会注意到在奔忙的人群中,异样地迈着缓慢步伐的我,看似悠然自得,其实步履沉重,重的无力再往前迈出一步。

    闷热的天气让我的头脑有些发胀,脑皮上像是被裹住了一层厚厚的布,闷得我发晕,恍恍惚惚地穿行在急色匆匆的人群中,失落地像是被冰雨狠狠地从头淋到脚。

    直到一声刺耳的鸣笛,我才终于清醒回神,吃力地眯起眼睛,看见一部汽车正从我身边险险擦过,半开的车窗里坐着一个熟悉的侧影,柔软如蓬发的蒿草一般的头发,轻轻飘在额上,像一阵忽而静止凝固的风。

    汽车飞过,带来片刻的清凉,我振奋精神,飞奔而起,用力追去,却一早知道,那根本不是我可以追上的速度。

    我不知道自己撞上了几个人,只知道每个人嫌恶的眼神,甚至恨恨骂我一句,挡路!

    可是,那汽车还是那样远去了,渐渐变成一个黑点,而我的视线终于模糊地再看不清,甚至往日里熟悉的花花草草,现在在我眼中也成了模糊一片分辨不清。

    最后的最后,我仰面倒在地上,只望见湛蓝天空,云飘几朵,一切澄澈清朗地像是那双熟悉的眼。

    而我知道,我也要离开了,用同伴口中的那种方式。

    到这里,我的故事讲完了,大家或许可以忽略下面的后记。

    后记:

    我是一只猫,流浪在学生公寓区里的一只猫,黑白相间的毛色,团团地伏在地上,就可成一幅太极图的模样。

    有人亲昵地戏称我为小奶牛,有人叫我小太极。

    他却从来没有为我取过名字,仿佛我就是我,无须什么代号或者名字。

    我是一只猫,所以我无法开口与他说话,所以我像是一只骄矜的猫,所以我知道他不会喜欢我。

    他即将离开前,我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吃过东西。

    只是,今天他要离开,我便要吃些东西,不然我要如何有力气去追那辆疾驰的车。

    可是,那东西一点也不好吃,怪怪的味道,掺杂了些东西,我不计较,同伴却急得一脚踹到一边,我与她大战一场,最后将那些东西一点一点舔舐干净。

    终于有了一些力气,可是肚子却莫名其妙地疼起来,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疼,好在,我有了力气,这些疼痛也就没有关系了。

    然而,我还是没有追上那辆车。

    同伴说过,流浪在学生公寓区里流浪的猫,很少会活过四年,大多匆匆出生便要饿死,以死亡的方式离开这片它们降生的公寓区。

    所以,她所说的离开方式,就是死亡。

    生活在这里的学生以毕业的方式离开这里,而我们从来都只有死亡。

    于是,今天我也毫不脱俗地随了大流,看着他离开,我也不再逗留,既无心也无力。

第三百九十章 不会游泳的美人鱼(番外)

    我出生的时候,听说在下着大雨,好大好大,从来没有人见过那么大的雨,妈妈在生我时难产死了,于是,大家都说我是不祥的。只有爸爸,是那么疼爱我,他给我取名叫“阿娜莎“,意思是“最美的人“,我听说,那以前是妈妈的名字,而我,爸爸总是说我很像她。

    “阿娜莎,马上是你十五岁生日,想要什么?”爸爸问到,他每次都很温柔得看着我,和我说话,我喜欢听他叫我,因为,只有爸爸是爱我的,我知道,在其他人眼里,我不过是个多余的“扫帚星”。

    “南空的星晨石不错哦,听说美的像我们大海里的浪花……”

    “还是迈那嘉的火龙马好,上天下地无所不能,速度比我们海中飞龙还快……”

    “康那峪的血泪花……”

    “蛮那岛的……”

    ……

    我还没开口,哥哥姐姐们就争先恐后的为我“出主意“,我的错我知道,如果不是我,哥哥姐姐们就不会失去妈妈,我欠他们的,我努力归还,所以,我总借着我的生日,让爸爸送我他们喜欢的东西,再转送给他们,爸爸不会拒绝我任何要求,于是,我的生日,就成了这样一个无所谓的还债日,但在我心里,这样会好受些。他们每个人都恨我,却装作很爱我,因为爸爸是最爱我的,却也是他们不可忤逆的。

    生日的宴会并没有什么特别,一如既往的歌舞升平。哥哥姐姐们也像往年一样,送我回寝宫,领走他们想要的我的生日礼物。

    终于,一切安静了下来。我却并没有一点睡意,走到花园,透过如水晶般透彻的结界,望着海中闪动着的星星点点,我又一次陶醉,又一次向往外面的世界。

    整个皇宫中,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出去过吧,因为我是“阿娜莎”,是操控着整个海洋的王者最疼爱有加的小女儿,是海中的瑰宝。外面险恶的世界,爸爸是绝不会允许它们来沾染我的。

    但是我的梦想,却是关不住的,它不在这,我知道,它就在结界之外,我要去看看,去看我从未看过的。

    当手指触碰到散发出淡淡莹光的珊瑚时,我第一次真心的笑了,因为我终于逃开了那个温暖的禁闭室……

    在新鲜与好奇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畅游着,像只起舞的精灵,我的舞姿是海里最美的,海中的人们都这么说。

    早晨的第一缕光线射入海中,我觉得有些睁不开眼,但还是极力去接受它,片刻之后,便习惯了这耀眼的明亮,睁开眼后看见的却是一个恍惚的人影,我快速的游了过去。

    抱着他冰冷而硕大的身体,我尽可能的用自己去温暖他,但是,我却越是紧紧的抱着他,他却越加的冰冷。

    海滩上温暖的阳光也许能让他好些,我这样想着,努力的抱着他向海面游去。

    一夜未归,爸爸的亲卫队最终没能使我到达海面,不过在我的央求下,爸爸还是救了他。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见过海洋之外的人,对于他的好奇,使我寸步不离的在身边守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四天之后,他终于醒了。

    从他那里,我知道了外面的好多事,也知道他的一切。虽然外面的事很新鲜,但是我最有兴趣的,还是他本人。

    他名字叫“切桑尔”,21岁,一个普通的鱼夫,靠打鱼为生,家里住在海的南边不远处,由于他的工作关系,他有着粗壮而结实的体格,黝黑的皮肤。

    爸爸对于我整天跟在他身边,表现的十分不满,常常说要把他赶出王宫,让他回去继续过着靠打鱼为生的日子。我也知道,这是他原本的生活,爸爸这么做,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恳求爸爸,让他多住一阵子,让他身体再好些才回去,而爸爸也答应了,但爸爸看着我和他在一起的眼神,始终让我觉得后怕。

    在一个通常的晚饭后,爸爸像往常一样走进我的寝宫,但是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只是拉着我的手聊天,他身上的酒味让我觉得非常难受,然而他的举动更是造成我日后终身的痛苦……

    爸爸微笑着离开了我的寝宫,带着他的满足,下体传来的阵阵疼痛让我的眼中流下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殷红的鲜血星星点点的装饰着我的双腿和床单,我知道,我失去了我最宝贵的东西,做为一个女孩……

    带着身心的悲痛,我扑进了切桑尔的怀中,他紧紧的拥着我,听着我哭诉着昨晚发生的一切,越发用力的拥抱着我,他温暖的身体让我有一丝丝的安慰,却怎么也无法温暖我重伤的心,就像无法温暖我的身体一样,海族的身体,都是冰凉的。

    “带我走吧,永远的离开,我只要在你身边,一直一直……”

    对于我的请求,切桑尔没有说话,只是很温柔的点点头,然后依旧是紧抱着,在他看着我的眼中,我找到如我感受般的悲痛,就像受伤的不仅仅是我。

    我们在最短的时间里,来到了住在海洋最北边的魔女家,那里的海水冰冷刺骨,就像她的心一般。

    “我们最美丽的公主殿下,请告诉我,是什么使你会来到我这?一个几百年都无人问津的丑老太婆家?”魔**怪的声音让我不禁有些畏惧,但是想跟随切桑尔的心情却使我走上前去。

    “我想离开,我要变成人,伟大的魔女啊,人们都说这只有你能办到。”我简短的说明了来意。

    “哈哈哈~~~”如果说她的声音有让人畏惧,那么她的笑声简直能杀死人,“我不是听错了吧,我们最受宠爱的公主殿下竟然想放弃现在的一切,去到上面那个昏暗的有如地狱的世界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说就是为了这个……”她用古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切桑尔。

    “不,上面一点也不昏暗,那里有着和煦的阳光,有着美丽的花朵,有着……”我不由的挡在了切桑尔的前面,打断了她的目光。

    “好吧好吧!”没第我说完,她便阴笑着望着我,“如果你觉得上面那么美好的话,我就实现你的梦想吧,不过,我美丽的公主殿下,请告诉我,你能给我什么好处……,简单说来,就是我的报酬是什么呢?”

    “只要我有的,什么都可以,我的寝宫里堆积如山的奇珍异宝,想要什么,你尽管开口。”

    “哦,我们可爱的公主殿下是不是弄错了我的意思,什么样的珍宝我会得不到呢?我对它们可丝毫没有兴趣啊!”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啊?”我有些急躁了,几乎吼了出来,这个老太婆根本不能明白我想离开,想成为一个人类的急切心情。

    “不要生气啊,我的公主!”她慢慢的,用依旧是奇怪的步伐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像其他海洋居民一样,亲吻着我的手背,只是她那张干扁的嘴一接触到我的手,便让我的身体如冰封般僵直。“素闻公主殿下的舞姿是海洋中最美的,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呢,如果用它做我的报酬,我会觉得无比荣幸!”

    我愣住了,说实话,要我用舞姿去交换什么,我真的不愿意,因为那对我自己来说,也是无价的珍宝。

    “怎么样啊?”她看我不语,便转身坐回她那张让人一看觉得恶心的鲸鱼尾骨做的椅子,“如果不愿意的话,就请回吧,陋宿不是您这样的身分久呆的地方。”

    “我愿意!”也许是因为有些担心她会生气,这三个字马上滑出我的嘴边,必竟,对于我来说,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比离开这更重要的东西了。

    拿着这个精制的小瓶,我和切桑尔都紧张的望着里面深绿色的液体,我脑中不断回想起魔女最后的嘱咐“公主殿下,只要你喝下这瓶药,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了,不过到时候会是怎样的痛苦,那只有公主殿下自己去体会了,届时,公主美丽的舞姿就会成为我的报酬。”

    “阿娜莎,还是算了,我不想你经历任何痛苦。”也许是切桑尔感觉到了我的恐惧,搂着我,轻轻的说。

    也许是听了他这句话,使我有了勇气,我摇摇头,抓着他的手,依偎在他怀中。

    “我什么都不怕,我要变成人,我要跟你走,不管是哪,我只要待在你身边!”说着,我打开瓶子,毫不犹豫的把药倒入口中。

    我在床上翻滚着,从未有过的痛苦包围着,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结束这无法形容的巨痛,切桑尔的拥抱成为我没有因无法忍受而自尽的唯一支住。

    睁开眼,切桑尔红红的双眼正紧张的望着我,从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苍白而憔悴的自己,那样无力,那样脆弱,我知道,我已经再也无法跳出美丽的舞姿了,我却笑了,和切桑尔紧紧相拥。

    我服下“珊瑚花”,做为一个人类,只能靠它,才能有水中自由行动,切桑尔也是靠它在水中生活这么久的。

    当晚,我们便离开了这个我一直生活,却害怕的地方,带着很多“珊瑚花”,还有一些小巧的珍宝,切桑尔说,带着它们,是为了以后的生活好些。

    地面上的一切都那么新奇,切桑尔教给了我许多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必要之道,或许对于地上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常识,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以前从没有听闻过的,如买东西要给钱什么的。

    我们便卖了一些珍宝,换来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大宅子,还有许多的高档的家具及日常生活用品,现在看来,它毫不逊色于我生长的王宫。切桑尔又用剩下的钱来做买卖,再根据我对海洋的了解及“珊瑚花”的功能,我们的珍宝还没用到一小半,却已经非常富有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珍宝还有如此功用。

    一如既往的舒适生活,切桑尔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珍爱,让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虽然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不及这般的幸福。

    一年之后,我们成为王国里最富有的人,但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只想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可是国王却在意,切桑尔受到了国王的招唤。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个掌管整个海洋的君王,就是我的爸爸。但在切桑尔的眼里,这却是无上荣幸的。

    他盛装打扮一番,带着丰厚的礼品,前去面圣。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些心神不宁,他临走前,我拉着他的手,望着他,他总是能看见我的不安,轻轻的吻在我的额头上,轻声安慰我。

    “没事的,我很快就回来。”他不在的日子里,这句话一直陪着我,安慰着我,就如他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开。

    我纵身跳下海中,那些杀手站在海岸边,看着我慢慢沉入海中,他们微笑着离开了,我没有服用“珊瑚花”,因为我没有想过,我还要活下去,而我,已经再也不能在海中畅游了。

    这已经是半年以后的事了,我苦苦的等待着他回家却毫无音讯。

    这天,有几个人带着他的消息找到我,我以为,我终于等到了,我笑着热情招待他们,然后跟着他们来到离海边不远处,他们却面露凶像。

    “美丽的女主人,这怨不得我们,是主人切桑尔的吩咐。他和公主殿下相爱了,而您,却成了他们最大的障碍。您应该理解,您的存在将会对公主殿下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他们拿着刀,步步逼进。

    话已至此,我已经不在乎生死了,但是我却不想死在他们的刀下,此时,我是那么的思念着我的故乡,那个禁固我那么多年,曾经让我如此害怕的地方。

    转身,我跑向海边,待他们追来,我已纵入海中。

    我并没有如预期般死亡,是啊,我竟然不记得海洋是爸爸的地盘,而那么爱我的爸爸,怎么能允许我的死亡呢。

    睁开眼,我在熟悉的寝宫中,爸爸用最慈祥的目光看着我,但那目光却让我不禁颤抖起来……

    现在,我已经连追求死亡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在如木偶般的活着,人类的我,一直依靠“珊瑚花”活在海中。

    不管如何,在其他海洋居民,包括我的哥哥姐姐们眼中,他们最可爱,最美丽的公主又回来了,但是从他们鄙夷的目光中,能看出来,所有人都明白,我现在的地位不管看来如何高贵,也不过是爸爸的玩物而已。

    一次又一次,被爸爸拥入怀中,重复着当初的动作,只是我不再反抗,我也无法回忆起与切桑尔的温存,必竟,那些只会让我更痛苦。

    不记得过了多少年,我却如当初般美丽,不,比当初更美艳了,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纯洁的小女孩,也不再像当初那个单纯,我已经适应在那种鄙夷的眼光中抬头挺胸,必竟,爸爸对我越来越宠爱。

    她是哥哥在一次出游中无意带回来的,一个美丽的十来岁的可爱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有种特别的关怀,我把这个落海的普通人类女孩安置在我的寝宫中,守着她,等着她醒来,这种感觉有时会让我无意中回想起守着切桑尔醒来的日子,时有时无的触动着我的心弦。

    几天后,她醒来了,她如我十五岁般清纯,虽然看上去我们年龄差不多,海族的生命是很长的,而长期服用“珊瑚花”,年龄和海族是一样的。

    她很容易亲近人,并不会让我觉得我们才刚认识。

    “我叫‘阿娜莎’,那也是父亲最爱的女人的名字,他说,是‘最美丽的女人’的意思。可惜她死了,听说是不慎落海。”

    听到这些,我些晕噩,然后她接下来的描素,更是让我悲痛万分。

    “母亲对父亲是一见钟情。听外祖父说,当初父亲已经成亲了,看到母亲为父亲痛哭流泪,他很心痛呢,为了让他答应和母亲的亲事,还关了他半年呢!后来听说他的妻子,就是那个‘阿娜莎’死了,才放他回去的,母亲也不顾一切的跟去了。后来母亲一直安慰着他,他被母亲感动了,才和母亲成亲的。母亲真的很爱我父亲,她是一国的公主,却为了父亲,守候等待了两年,才被接受。但是这么多年了,父亲每天还是会望着海,像是等待着什么一样。”

    “你看这个,”她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瓶,一眼,我就认出那是当年装着让我成为人类的药品,“父亲说这个是他的宝贝,他常常望着它发呆,只有在我有时出海游玩的时候,父亲才会小心翼翼的交给我当护身符,还千叮咛成嘱咐我千万要小心收藏。”

    两行清泪灼烧着我的双颊,我再也无法流出美丽清透的珍珠了。

    我不明白,当初那些杀手是受到谁的指使,但是我却清醒的知道,造成今天的这种局面,是我自己的不信任,不管是对爱情,还是切桑尔……

    很快的,这个女孩被送回父母的身边,我不再需要恳求,而只是一个小小的伎俩,爸爸便让我亲自送她回去了。

    再次的,我见到了切桑尔,他看上去是那样的苍老而悲伤,仿佛这十几年来从没有快乐,有的只是如我这般的痛苦。

    但是他并没有认出我,穿着看不到身体任何部位的白袍,一声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三人慢慢离开的我。

    我隐约听到那个小“阿娜莎”提及我的名字,然后望见切桑尔疯了般的奔向我,然后伸出双手,却没能抓住落入海中的我的手,殷红的鲜血染红了很大一片海域,我已经不想再被任何人救活了。

    最后映入我眼帘的,是被母女及家仆拉住才没能落下的切桑尔。

    我的微笑中装载着他最后的表情,那样怜惜,那样关爱,堕入真正的地狱……

第三百九十一章 手心里的爱琴海(番外)

    第1卷序幕北纬39度

    那夜缱绻的星光下,雪雾花盛开的馥郁香气,在海风的拂动中,肆意弥漫了整个皇室花园。

    夜雾迷离。

    少年细长的手指,轻灵滑动在古老竖琴华丽的47根琴弦上,仿佛触动了47个乐的神灵,在那样恍若天籁的旋律中,琉璃般晶莹清澄的音色,瞬间沉醉了慵懒的夜。

    他的唇边有一抹安静的浅笑,淡淡的,像初放的雪雾花那样美好。

    清澈的瞳仁中,只辉映出那个女孩轻盈旋舞的影子。

    美丽的无法形容。

    妩媚的长卷发被洁白的蕾丝带松松绾起,飞旋的纯色裙裾,在月光下绽放暗香,那夜,每一片纷舞飘落的雪雾花,都追逐着爱琴海的风,轻吻她飞扬的发。

    突然——

    一支银箭横空射出,在刹那划破了那样绝美的画面。

    冷厉的一箭,毫不容情。

    少女一惊回眸。

    银箭精准无比的从她的发带上穿过。

    被束的长卷发瞬间松开,受了惊般地倾泻而下,浓密长发映衬下雪白的小小脸孔,还未脱稚气,却已光华倾城。

    纯白飘逸的蕾丝带,仿佛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难者那般,无力的被箭尖牢牢钉在了雪雾树上,白羽的箭尾,仍兀自危险地颤动着。

    修长的剪影从墨绿色的灌木丛中走了出来。

    少年的周身,都透着耀眼矜贵的王者之气。

    手持的银弓,反射出漫天星芒的点点冷光,他浅灰色的双瞳如浓雾弥漫的天空,眼神冷傲深邃,风吹起他特殊的蓝色的发,那是海洋一样冷漠的颜色。

    周围跟随的侍从齐刷刷地跪了下来,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惶恐的神色。

    “殿下,请不要……”

    只有她,以同样的骄傲挺直着背脊,精巧的下颔微抬,用同样冷然的眼神回视着少年,仿佛只有这样,在他面前才是不输。

    “以后,不许再跳舞,永远也不许。”一个字一个字,他清楚而缓慢,不带任何情绪地说道。

    啪——

    琴弦应声而断,一直安静依坐雪雾树下的柔美少年颤动了一下,垂下眼帘,他把被断弦割破的手指含进口中,轻轻吮了吮。

    花瓣纷落如雪,飘溢出,雾气般缠绵的芬芳。

    那是一个仲夏之夜,在北纬39°的爱琴海域,一个名叫希琴的神秘岛国上,她的,十五岁记忆。

    the 1 花样少年

    夏优奈独自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

    法国梧桐黛绿色的树叶,在微风中哗哗作响,空气中充盈着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一抬头,树叶间隙流动的稀疏阳光,就在瞳孔中张扬开,渲染成色泽瑰丽的异彩光晕。

    好美,就像他说过的,雪山上的极光。

    她不禁微笑,习惯性地拿出手机,拍下蓝天,阳光,还有那些沐浴着金芒的青绿树叶。

    然后按下唯一储存在手机中的号码,发送。

    晓,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对不对?

    一个声音,在这时突兀的从林荫深处传了出来——

    “好啊,我接受。”

    慵懒迷人的嗓音,动听得仿佛在瞬间搅碎了盛夏的阳光。

    目光掠过高大的法国梧桐,就看到了少年黑得纯粹的发,在晨风中肆意飞扬。他正斜靠在树边,薄美的唇,微弯成了一道邪气的弧度,半眯的眼眸,似笑非笑。

    那种仿佛被模糊了性别的妩媚,美丽却近乎罪恶。

    双手递在半空中的少女似乎被石化了,她捧着精美礼物的手指不停地发抖,脸上是一片让人吃惊的血红色,声音中的颤抖,一如双手那样厉害。

    “光……光、光……”她困难地叫着那个耀眼的名字,激动的简直呼吸都困难起来,天啊!本来只是鼓足勇气地试一试,只是想要和他说上一句话,她哪敢奢望什么?可是,现在筱原光竟然答应了和她交往?!

    那个红透亚洲的小天王,那个圣诺斯学院所有女生疯狂迷恋的对象,那个传说中绝对不可以随便接近的绝美少年,竟然会答应和她交往?!

    少年轻轻地笑了,笑容美丽的恍若夏花。

    从她的手中抽过礼物,他的声音柔羽般温雅,恍若是疑问的语气。

    “可是,你真的喜欢我吗?”

    女孩着了魔般的,恍恍惚惚地点着头。

    夏优奈突然觉得他的笑变了。

    仿佛伪装的纯白羽翼在刹那被扯碎,黑天使终于展露出了他该有的邪媚笑容。

    “那就证明给我看一下,你所谓的喜欢吧。”

    话音刚落,包装精致的礼盒已经在半空中划下了一道嘲弄似的刺眼弧度,砰一声,落入了不远处那片波光潋滟的湖水中。

    风轻轻地吹起一片涟漪。

    薄纱般的白云在天空流转。

    树叶静悄悄的没有声息。

    女孩像是惊呆了,她茫然地瞪大了双眼,急促地喘息着。

    “替我把它拿回来,这对喜欢我的你来说,应该是很简单的事吧!”他笑得似乎很开心,仿佛等待着开始心爱游戏的孩子。

    “啊……”

    女孩呆滞地看着那张毫无瑕疵的精致脸庞上,缓慢绽放的晶莹笑容。

    “你不会那样做的是不是?你看,原来你也没有自己想的那样喜欢我。”

    她无措地站在那,在他略带嘲讽的目光下,浑身僵硬。

    突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大家都说这个漂亮的美少年是不能随意接近的人。

    “一个结束了,还有另一个要解决。”

    依稀是在自语,他的唇边噙着一抹微微冷讽的笑,转过了身。

    盛夏的阳光中,夏优奈竟突然觉得有丝丝冷意漫过了身体。

    像是一个最好的猎人,筱原光的目光精准无比地捕捉到了她——

    “喂,交出来。”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什么?夏优奈微微颦起了眉。

    “我让你交、出、来。”说话间,他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伸手一撑,轻松地挡住了她的去路,“还是你想要我动手?”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皱眉,“请你让开。”

    “我以为敢那么多次混进圣诺斯的记者会很老练……”他微微眯起眼,表情似怒似笑,“或者应该说,是你太大胆?”

    原来,他以为她是记者?

    夏优奈不由的微觉好笑。

    “说实话,不是人人都有兴趣偷拍你的。”她仰起脸,长长的微卷刘海半遮着眼睛,发丝间隙,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如此明澈。

    声音淡定的,不卑不亢。

    “我只是这里的学生,所以请你让开,我要上课了。”

    筱原光眼中难以捉摸的流光,长久地萦绕在她身上。

    如果不是看到她在拍照,他或许还会相信她是这里的学生,只是任何一个圣诺斯的学生都应该知道,在学校内,是绝对禁止拍摄照片的。

    这是在他进入圣诺斯之后,新增的一条校规。

    他的规矩。

    筱原光轻轻一笑。

    “你很漂亮。”

    突然靠近了她,他的手指轻佻地拨开了她额前的发,夏优奈微微变色,不等她有任何动作,他的另一只手却已经不动声色地抽走了她口袋中的手机。

    唇角勾勒出了一道邪肆的弧度,他温热的呼吸,掠过了她颈部的肌肤。

    “所以,就更加可恶。”

    手机在瞬间摔的四分五裂。

    帅气的板鞋嚣张地踩在那堆残骸之上,眼波流转间,尽是挑衅和肆意。

    夏优奈一句话都没有说。

    没有愤怒也没有惊叫,她只是静静地捡起了那张sim卡,静静从他身边走过。

    可是他清晰地看到她的眼神中一闪而过的隐忍,随即被过长的刘海遮挡住了眼底的情绪,她在忍耐,他知道。

    “没话要说?”他故意想要激怒她。

    “只有一句话,”她淡淡回眸,“照片,发出去了,还有刚才的视频,相信我,把你拍的不错。”

    既然他如此恶劣的不分青红皂白,那她就随便回报一下好了。

    于是她微笑。

    “我想你的fans都会有兴趣看看你的另一面。”

    “你是新人对不对?”筱原光看起来并没有紧张或不安,反而笑的越加欢畅,“否则就会知道,绝对不该,试图惹我。”

    夏优奈轻轻挑了挑眉。

    他真像过去的她,丝毫不懂得收敛锋芒。

    可是现在,她却只想要过安静的生活,和晓一样安静的生活,不再卷入任何纷争,不再招惹任何人的注意。

    只是有的时候,麻烦仍喜欢来招惹她啊。

    手机的铃声在这时响了起来,他接起经纪人的电话——

    “光,我们已经捉到那个女记者了,她果然是《super星娱乐》的人,真是无孔不入……”

    “艾伦……”筱原光打断了经纪人的滔滔不绝,眺望那个纤细的身影,在忽明忽暗的树影下走向教学楼的方向,他的眼中不由浮起了一抹玩味。

    “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手机么?”

    the 2 纯白色的想念天空依旧明净。

    推开窗,夏优奈在晨光中仰起脸,清澈的阳光洒下,留恋着她扣住窗棂的纤细十指,仰望湛蓝色的天空,她微笑。

    “早安,我的殿下。”

    微风吻上她恍若透明的细致肌肤,仿佛少年无声的回应。

    低下头,视线意外地瞥到了在不远处晃动的几个黑色人影,她轻轻牵动唇角,来了吗……不过,会是谁呢?

    上学前,特意看了一眼隔壁的房间,屋内静悄悄的,看来,他照例是没有回来。

    妈妈,你真幸福。

    她的眼底有若有似无的淡笑。

    你不用亲眼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变成现在的模样,你同样不用看到,你唯一的女儿遭受的一切磨难痛苦。

    这真是一种幸福,不用再疼痛的幸福。

    走出家门,清晨的街道热闹而繁忙。

    晨曦的光晕柔柔地扑了下来。

    一群一群的小学生,背着大大的书包嬉笑打闹。

    麻雀的啾啾声,婉转清脆。

    晨风卷来一丝清爽的凉意。

    她的眼前没有出现任何人。

    这很好。

    原本警惕的目光,重新变得慵懒迷离起来,微垂着眼帘,她像所有在上学的普通女孩一样,走在每天固定的路线上。

    直到走过临街的巨大广告牌时,才下意识地抬起了头。

    依旧是那个少年,纯白的长围巾,纯白的长外套,唇边的呼吸氤氲成白色的雾气,他的眼睛里荡漾着最温柔的涟漪,背景是纷扬的雪花,一片片恍若被扯碎的羽绒,漫天漫地扑下来,落在少年卷翘的浓密睫毛上,落在他如樱的唇瓣间,留下雪的印记,他的浅笑晶莹剔透,却又仿佛带着淡淡忧伤,恍若有化不去的雾气,轻盈覆盖着他绝美的脸庞。

    这是筱原光的最新偶像剧——《雪之吻痕》的宣传海报,听说这部剧的女主角会用选秀的方式决定,所以现在的大街小巷,几乎到处可以看到这张引得无数粉丝尖叫的巨幅海报。

    夏优奈站在马路的对面,静静看着广告牌上的少年。

    晓,我竟然会觉得,那一刻的他,和你很像呢……

    在喧嚣的车水马龙中,在城市冰冷的金属建筑中,仿佛只有海报上的少年,才是这个世界唯一纯净的一抹白色。

    晓,我很傻对不对,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和你一样,拥有那样干净眼神的人了……

    呐,我的手机就是被他弄坏的,所以这几天,没有办法发短信给晓了,你不会生气的,是不是……

    我知道,我亲爱的殿下,是永远不会对我生气的。

第三百九十二章 手心里的爱琴海(番外)

    the 3 示弱,并不代表输

    圣诺斯学院,标准的贵族化学校。

    英伦风格式的完全对称建筑,古堡般巍峨耸立在婆娑树影之间,通向主教学楼的大道,是由天然琉璃铺展成的,两边伫立着典雅的白色大理石柱,柱顶是形态各异的天使雕像,展开或收拢着羽翼,弹奏各式的乐器。

    教学楼的右翼后方,是圆顶体操馆,此刻,夏优奈正和同班的女生们在馆内上形体课。

    女孩们穿着统一的白色宽松t恤,黑色热裤,明亮的落地镜映衬着那些充满清纯活力的身影,在悠扬的旋律中,轻盈舞动。

    休息的时间,指导老师要求两人组合自由练习,夏优奈喝了一点水回来后,却看到她的搭档妃雪,正被班上几个出名难缠的女生围在中间。

    “来吧,妃雪,单脚360°旋转几圈看看啊!”那个叫珊黛的女孩有一张明媚的脸,却因为一脸的嘲弄而显得分外刻薄。

    “你不是很想做筱原光的女主角吗,你知道选拔的必要条件是会跳舞么?”

    “我没有。”她低声说道,嘴唇抿的很紧。

    妃雪……

    她是在圣诺斯学院中,第一个引起夏优奈注意的女孩子。

    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女孩漂亮的与众不同,如果说,有些人是天生的尤物,那么她毫无疑问是其中之一。

    但这并不是她注意到她的原因,整个学校中,似乎只有这个女孩像她一样,孤单而和周围充满贵族味道的氛围格格不入,她是因为刻意的低调,而妃雪……

    “我看到她总是盯着《雪之吻痕》的宣传海报看呢!”

    “哈,还以为自己有多漂亮……这种出生的人,果然都是贱在骨子里。”

    “圣若斯竟然会有像她这样的人,真不知道她是通过什么‘关系’才能够进来。”

    周围的几个女生鄙夷地哄笑着,珊黛站在她们中间,刷的很浓密的睫毛抖动的厉害,笑的风情万种。

    “哎,妃雪,跳来看看啊,说不定筱原光会给你‘queen’scard’呢!”

    妃雪站在那里,目光空茫,她知道,没有人会来帮她的,对这个所谓的贵族学院来说,她是一个闯入者,一个是不被她们允许进入的闯入者。

    可是,只有这里,才是最接近“他”的地方啊……

    “妃雪,要练习了。”

    轻柔的声音,温暖的手指在瞬间轻轻握住了她的手腕,妃雪茫然地抬起头,看到一双莹亮的星眸,在垂落额前的微卷发丝间,闪烁着淡淡的,暖暖的光。

    她是……

    “你是谁啊!”

    珊黛斜着眼看她,好像是叫夏什么,一个平时在班里存在感为零的女孩,对于那些不穿当季最新款,不用奢侈品牌的人,她是从来不屑多注意的。

    “我们让她跳,关你什么事?”

    “那么,你自己可以单脚旋转吗?”那个女孩子淡静地问道,透澈的阳光从落地窗外扑在她浓密卷曲的发上,绽放开细绒的金芒,她的脸被长卷发半掩着,只能看到精致的下颔,和线条优美的半边侧脸。

    阳光下,她整个人看起来淡淡的,淡的像是透明的,只有微扬的唇角边,有一抹似是而非的笑。

    “就算你可以,那又有什么了不起。”

    周围一下变得寂静无声。

    这个女孩子,竟然敢这么和校董的女儿说话?

    原本四散活动的女孩们,不由悄悄聚拢在一起,不时发出的轻微议论声中,最集中的问题竟然是——

    “她是谁啊?”

    “是我们班的啦!”

    “她叫……嗯对,夏优奈。”

    “真奇怪,为什么我平时都没注意到她……”

    看来,她成功的低调要毁在今天了。

    晓,你看,我以为我已经学会控制自己,原来没有你在身边,我还是一样的那么会惹麻烦……

    “哈!”

    珊黛反而笑了起来,她微眯起眼眸,涂抹着艳色蔻丹的手指,姿态高傲地拨弄了一下长发。

    “那就来比一下好了,你敢吗?”

    夏优奈静静站在那里。

    长长的卷发在微风拂动中轻轻飘逸。

    耳边,仿佛又听见了那个冷傲少年霸气而命令的声音——

    “不许再跳舞,永远也不许。”

    脚踝边的隐约痛楚,像一个永不磨灭的烙印,反复地提醒着她,自己曾经的誓言。

    于是,她淡淡的声音在偌大的空间中静静回荡,让所有人惊讶的一句话——

    “你说的对,我不敢。”

    “我不会跳舞,我做不到。”

    妃雪吃惊地看着她。

    寂静只持续了一秒钟,响亮的嘲笑声顷刻铺天盖地——

    “我还以为有多厉害呢,没用透了!”

    珊黛讽刺着,带着同伴扬长而去,其余的人因为没戏好看,也纷纷散开了。夏优奈微微低着头,长发流泻而下,遮住了她的眼睛,所以没有人看得到,在她唇边绽开的,那抹淡淡轻蔑的笑。

    晓,是你告诉我的,有时候示弱,并不代表输。

    伴随着下课铃声,体操馆内,再无一人。

    夏优奈慢慢走到了最中央的位置。

    仰起脸,窗外有风吹来。

    风吹开了她额前的发,阳光下,那张皎洁如玉般晶莹的精致脸庞,清艳绝伦。

    她突然开始旋转,纤细的身影在光影交错中,仿佛展开了羽翼的骄傲天鹅,用那样华丽的舞姿,在万籁俱静中,尽情释放美丽。

    她是天生的舞者,她的倾城光华,在每一个舞步的回旋,每一次指尖的舒展中,完美绽放。

    她的旋转越来越快,如此忘我的旋转。

    仿佛在熟悉的舞蹈中,又听见了少年拨弄竖琴的天籁之音。

    她闭上了眼睛。

    啪、啪、啪——

    响亮而突兀的掌声,在一片寂静中被无限扩大,将她瞬间惊醒。

    夏优奈一惊之下,顿住了旋转的脚步。

    长发在半空划下一道优美弧线后倾泻而下,重新将她隐藏。

    “我想,我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忘记你了,夏优奈。”

    筱原光很帅地斜依在体操馆的门边,轻笑着鼓掌,不知在那里看了多久。

    她的脸色微微一冷,没说话,心里涌起了仿佛秘密被窥视般的不快。

    “麻烦让开。”

    体操馆的出口真是小的该死,她在心里暗暗诅咒。

    “你好像总是在叫我让开,”他伸手支着门框,依旧一付轻佻模样,带些调笑的口吻,“那么,不让又怎么样呢?”

    她冷睨着他。

    “我没那么多手机让你摔。”

    筱原光笑了。

    “对不起,我道歉。”

    日本还未上市的最新款手机,半透明的珍珠色外壳,机身镶着晶莹水钻,时尚纤薄的造型,握在女孩子的手心中,大小刚刚好,几乎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爱不释手。

    夏优奈接过了那个手机。

    手感非常好。

    “喜欢吗?”他从心底觉得自己的眼光很不错。

    她微微一笑。

    微笑还未消逝之前,那款精致漂亮的手机,已经从她的指尖滑落。

    再昂贵美丽的东西,破碎之后,还是一样化作一堆毫无用处的残骸。

    白色高帮的帆布鞋,优雅的轻轻踏了上去。

    “没话要说?”

    一样的眼神动作语气,她把他那天给予她的东西,原封奉还。

    他需要知道,有些东西,不是只要赔了,就理所当然可以的。

    筱原光微怔之后,墨黑如玉的瞳仁中,流转出了毫不掩饰的兴趣,邪肆的笑意,在他的唇角如罂粟般绽放。

    散发出撩人的暗香。

    “只有一句话,”他也学她那天的口吻,漂亮的眼睛里,却闪烁着忽明忽暗的暧昧,“再这么下去,我大概会爱上你了。”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很轻佻?”她瞟了他一眼,恰好,那是她最不喜欢的类型。

    “嗯……”他作沉思状地抚摸着自己线条优美的下颔,“我的前女友曾经说过,她很爱我这一点。”

    “她的品味真特别。”她真心地说道,推开他的手,向外走去。

    “夏优奈!”他叫出她的名字,性感的声音无比认真的在她的身后回响,足以引起所有女生尖叫的一句话。

    “做我的女主角,怎么样?”

    the 4 预谋的强吻林荫道间浪漫的法国梧桐,青绿诱人的枝叶,依旧纠缠着在风中晃动。

    夏优奈只觉得不胜其烦。

    那天之后,筱原光竟然大刺刺地走进了她的教室,大刺刺地坐到了她旁边的位置,大刺刺的对目瞪口呆的教授微笑。

    “从今天开始,我转班了。”

    本来在体操馆之后,她就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现在加上筱原光……于是原本所有针对妃雪的力量,全都找到了新的目标。

    不过,她只是刻意低调,并不是胆小软弱,没有还手力量的温室花朵。

    夏优奈冷眼看着那几个找茬的女孩不怀好意的笑脸。

    “哎,出来聊聊怎么样?”

    她连应付一下的兴趣都没有。

    漂亮的抬脚一踢,身边为筱原光特制的华丽软椅,瞬间应声而裂。

    看到那几个女孩,包括珊黛她们惊的发白的脸,她轻松地一笑。

    “还要聊吗?”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个温柔的声音。

    “王子不是永远都可以及时赶到的,所以,公主一定要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哦!”

    晓,你知不知道,只是因为想要保护你,那个时候的我,才会去学空手道……

    午休时间。

    “有这么多人的椅子供你选择,为什么偏要挑我的椅子示威?”

    “因为它离我最近。”

    “那么下午你让我坐哪里?”

    “你换个地方坐好了。”

    “夏优奈你是不是故意的!”

    “是又怎么样。”

    “你是不是一点都不想做我的女主角?”

    “是又怎么样。”

    “你是不是没有不喜欢我?”

    “是又怎么……不是!”

    她恼怒地回过头,看着身后因为计策得逞而笑得祸国殃民的某人,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被那么幼稚的问题套进去!

    林荫道间,阳光交织成如丝的光帘,流淌过少年乌黑的发丝,覆盖上了他如樱般细致的肌肤,他薄唇边的笑恍若扩散的透明涟漪,那样子的美,仿佛被触犯的禁忌,让人心惊。

    可惜现在,她只觉得不耐。

    “不要再跟着我!”

    “谁说我跟着你?”眼底分明带着孩子气的顽劣,他却仍可以笑的天使一般。

    斑驳的阳光在头顶晃动,她微微眯起了眼。

    “筱原光,再跟着我的话,我会……”

    “你会怎么样?”

    树叶碰撞出簌簌的声响,浓墨般的影子,在地面流淌。

    “我会让你在30秒内后悔,信不信?”

    他笑起来。

    “不信。”

    话音刚落,夏优奈已经一把拉住了他的衬衣领口,手腕微微用力一扯,她轻踮脚尖,跳舞那样轻盈。

    不等他反应过来,她柔软的唇已经撞上了他的。

    风轻轻地吹过。

    空气中,仿佛弥漫着玫瑰的芬芳。

    双唇的碰触,只有一秒钟,轻的宛如花瓣点过水面。

    筱原光第一次震惊的那么彻底——他竟然被一个女生强吻了?

    在感觉到他想搂她之前,她却一挑唇角,迅速将他推开。

    用力的。

    脚步倒退着,逆着光,于是她的笑,就在背后璀璨的阳光中绽放,妩媚的有异以往,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快乐异常。

    “喂,不要忘记开始倒数啊!”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们,该出现了吧。

第三百九十三章 手心里的爱琴海(番外)

    the 5 queen’s card 直到下午,筱原光都没有再现身。

    走在回家的路上,夏优奈异常的愉快。

    直到一辆豪华的宾利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她的身边。

    车门打开,英俊的黑衣少年出现在她的眼前,亚麻色的长发及肩,用同色的发带束在脑后,他颀长的身材下,似乎总是暗隐着看不见的力量。

    她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和他多年如一日的恭谨。

    “王——”

    “不要那样叫我。”侧身一让,她淡淡地说道,黑衣少年立刻谦恭地屈身行礼。

    “是的,奈小姐。”

    “你们跟了我几天?”

    “今天是第三天,奈小姐。”

    “他让你们来的?”漫不经心的口吻。

    “因为……好几天没有您的消息,殿下很担心。”

    “我的手机坏了,”她没有表情地说道,他会担心?呵,他从不会为任何人担心的,“还有,让他别再碰晓的东西。”

    “是的。”依旧恭敬的态度,可她知道这家伙绝对不会把这句话转达给他的殿下。

    “修莫,这次来跟我的,除了你还有谁?”

    “是尼加和亚斯,殿下真的非常疼爱小姐,因此才会派我们来保护小姐。”

    都是他的心腹啊。

    夏优奈在心里讽刺的轻笑。

    保护和监视,往往都是同一个意思吧。

    “任何对奈小姐不敬的人,我们都会让他付出代价。”

    “我知道。”她牵动了一下唇角,否则,她为什么要主动去吻筱原光?

    “不过今天那个人,是我故意的。”

    修莫轻咳了一声,却始终微躬着身,态度恭谨。

    “都是一样的。”

    看来那个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大明星,今天已经过的很凄惨了。

    “记得把这件事,回报给你的殿下。”

    她的确是在挑战他的忍耐极限,这或许是现在唯一能让她觉得愉快的事,她承认自己在玩火,可是,那又怎么样?

    “是的,”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习惯的应了下来,“还有关于您父亲的事,殿下让您不用担心……”

    “他在控制我吗?”她微怒,声音突然提高了,“让他不要管我的事!我还没有……”

    “您是殿下的人,奈小姐。”修莫平静地说道。

    像有一根细柔的刺戳进了气球,空气泄漏出去的那一瞬间,她突然觉得一阵疲倦。

    “我要回家了,以后没事,不要出现在我眼前。”

    家里没有灯光。

    这很正常,她的父亲绝没有这么早回来的可能。

    除非他已经输光了。

    那些黑社会为什么不干脆剁掉他的手,让他永远没办法再赌呢?

    她曾经很认真的想过这个问题。

    摸索出钥匙,正想开门,肩膀却在这时被人无声无息地扣住。

    钥匙摔落在地,发出异常清脆的声响,仿佛摔碎了的玻璃。

    双手被固定在身后,她惊觉到自己竟无法挣脱对方的力量——

    “其实,我也学过空手道,看起来,我的技术似乎不比你差啊。”即使在昏暗的走道间,筱原光似笑非笑的脸庞,也依旧绝美的让人窒息。

    “看的出来,你恢复的很快。”

    看到是他,心神反而定了下来,她发现他唇边的瘀伤,想笑,但还是聪明的忍住了。

    “所以,他们几个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他哼了一声,手指微微用力。

    手腕被他捏的发疼,心里想起的,却是难怪今天修莫总是不愿抬头,而尼加和亚斯,干脆不出现。

    “还敢笑?”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眼波流转间的笑意,手指惩戒似的加重了力气。

    “你今天让我很挫败啊,夏优奈。”

    “我说过你会后悔的。”

    手腕疼的厉害,她却依旧可以笑的欢快。

    “我的确后悔……”他的唇邪气的轻挑,声音低哑的近乎暧昧,“我后悔……竟然让你主动……这种事情,应该男生主动才对……”

    “还有,那个样子不叫吻……需要我来教你……什么叫吻么……”

    在他的唇碰到她之前,夏优奈的脚,已经重重踹到了他的小腿上——

    差点忘了,身体虽然被禁锢着,脚却还自由的。

    晚上打开书包,一张金色卡片赫然出现在里面。

    暖暖的橙色灯光下,那张耀眼的卡片似乎散发着淡淡金光——

    queen’scard

    银色字体,华丽的龙飞凤舞。

    《雪之吻痕》——直接晋级卡。

    the 6 应该得到的奖赏 sgs电视大楼。

    今天是《雪之吻痕》女主角海选的启动仪式,身为男一号的筱原光,正在化妆室内做最后的准备,当他一拐一拐走进来的时候,造型师丹尼的嘴几乎是立刻张成了o字型。

    “哦,光,你的脚怎么了?”

    他在明亮的化妆镜前坐下,任由丹尼十指如飞的为他做造型。

    “猫抓的。”他懒洋洋地眯起眼回答,“一只……还没被驯服的小猫。”

    灵活的十指在为他的发型忙碌,丹尼一边工作,一边不忘碎嘴。

    “所以我说我讨厌动物……诶对,听说你的queen’scard已经发了出去?wow,谁那么幸运?”

    筱原光看着镜子中那个长相媚过女人,满脸八卦期待的男子,笑道。

    “那只猫。”

    丹尼顿时一脸暧昧的戏谑。

    “明白了,原来是你的新目标。”

    圣诺斯学院。

    音乐教室。

    妃雪一个人,认真地在落地镜前跳着舞,她的动作有很多瑕疵,不够自然,显得有些僵硬,可是她那样努力地在跳,一圈又一圈。

    细密的汗珠从她的发梢滴落,教室外,夏优奈无声地看着她。

    礼堂前。

    妃雪长久地凝视着《雪之吻痕》的海报,目光中充满了坚决。

    夏优奈静静走到她的身后,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其实我很怕你们这样的人。”

    “我们这样?”

    “嗯,家世优异,功课又好,我很怕和这样的人打交道,怕被他们看不起……不怕告诉你啊,我经常自卑的要命,从小,我没得到过什么宠爱,没什么人喜欢过我,我没有家,念书也不够聪明,很多人说过,我只是空有一张漂亮的脸孔而已……可是我想要新的生活……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我会来这里……”

    “而让我可以来这里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个人。”

    她仰望着那张海报上的某一点,仿佛仰望着某种信仰。

    “我明白了。”

    夏优奈在心底轻叹一声,淡淡微笑,从书本中抽出了那张纯金的queen’scard。

    “这是直接晋级卡,只要去报名,你就是总决赛的选手了。”

    晓,你说的,努力的人,是该得到奖赏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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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河蟹介绍:
灵气复苏,万灵进化,且看一只河蟹如何从微末中崛起。
人有人道,蟹有蟹道;一切的起源,是一条平凡的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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