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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望君言     进击的河蟹txt下载     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六十四章 男爵童话?下(番外)

    这时候,我也在这拥挤的人群之中。我在忙乱中听见了那些村夫的对话:“听说国王的女儿很漂亮的”“但那是用灵魂来下的赌注啊。”“怕啥呢,要是赢了,除了获得了公主,或许还能解除那诅咒呢!”

    我再次听到了着被诅咒的事,我开始认为,这个国度有些什么秘密。但不管什么,我既然答应了音乐女巫,我就该想尽办法去接触莫里帝王,这次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啊!于是我想都没想,就跟住一大群村夫冲进去了。

    很快,我们就来到大殿了。我看见了那位伟大的莫里帝王,他的前方站立着好几位身穿银色盔甲的武士。他身材很庞大,穿着红色的棉大衣都掩盖不了他大大的肚子,头上带着王冠,双眼紧闭,似乎对于我们几乎是一种不屑。但我这都不关心,因为我见到他的项上带着那我想要的东西,一小瓶的薰衣草。

    我正考虑着怎样接触他,莫里帝王突然挥了一下手指。于是有一位长得像黄鼠狼的政司走过来,他面对着我们,拿起一卷锦布,开始宣读:“现在,争夺公主的比赛开始,现在是第一个任务,是每个人都必须去一个笼子里,接受挑战。”

    这时我才想起,我是因为参加了迎娶公主的比赛,但我不是王子,又怎么能解决这些任务呢?但我还是被两只大手硬生生的扔进铁笼子里。

    这是第一个任务,我在黑漆漆的笼子里,什么也没看到。但当我等了一会,我听见了那边铁门打开的声音,还有听见那嗷~嗷的两声。我就开始知道了我的生命存在了很大的威胁。我看见有两只黑暗中闪亮的眼睛,向我扑来。

    “哦,那是狼。”我慌忙站起来,脚忙向后退,但那两只狼还是向我冲来,我立刻向后跑,但是这笼子实在太小了,我只能兜着圈跑,有一只冲过来要咬我时,我脱下鞋塞住他的嘴,但另一只已经准备好了。就在生命关头,我想起了音乐女巫给我的魔法棒,于是从衣襟里拿起魔法棒,向天边喊一声:“致敬的音乐女巫,让你的光芒带给我吧!”

    这时,天边一道光线,女巫出现了,两只狼吓了一下,忙向后退。

    “请问叶德利斯男爵有什么需要呢?”女巫问。

    我忙说:“帮我解决这这头狼!”

    她点了一下头,用手一点,我见到了那只在女巫家里看到的弹钢琴瞎了眼小猫。只听见女巫唱起那个调:是谁遗忘这里,噢~/你看看那坐在钢琴上的小猫/他曾经是凶猛的老虎/

    霎那间,那只猫不断长大,变眼睛也变得明亮了。慢慢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这时候,刚刚还嗷~嗷的狼,瞬间变成了一只低头丧气的狼,嘴里不断小声地在嗡嗡叫。

    第二天,那些士兵打开笼子时,我正枕着那两只狼在睡觉。我相安无事地被人送出笼子。后面的那两只狼气息奄奄,身上有着无法让人解释的三撇爪伤。

    我再次踏上了宫殿,原本很多人站的大殿,现在仅有几个人,那几人身上都伤痕累累,看得出来昨天几乎是拼了命了。但我的衣服几乎没有一道皱痕。帝王望了一眼我,瞪大眼睛,立刻站起来,指著我说:“没可能的,没可能。”然后又挥了一下手指,接住那个长得像黄鼠狼的政司有再次出来。

    又开始宣读:“仅剩下的人将接受第二项任务。因为昨天,我们的公主遇刺走失了他的坐骑——一头可爱的猪,所以第二个任务是你们给我找回这头猪,但是这个任务不是你们做的。而是你们呆在这里,去叫你的亲人,或者朋友,狗也可以,去帮你找回来。如果找不回来的,明天一早都将会失去灵魂,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或没有活下来。这就是那只猪的照片。”

    我拿起那张照片一看,吃了一惊。看着那猪穿着衣服,戴着帽子的样子,就是我昨天遇到的那位仙女走失的那头吗?那么说,公主就是昨天亲吻我的那位天使。

    但是我又被两只大手拉去了一个四面高墙的地方。那里只有一个用铁栏隔着的窗,那是用来叫自己的家人们寻找的。这时,我已经听说,那几个竞争者已经叫他们的朋友,亲人去四处寻找了。

    我望了一下天空,心里想:“唉,明天就是我的死期了,我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啊。”我四周走了走,然后坐在地上。突然间,我又想起了音乐女巫,我不是还有两次机会吗?于是我又拿出魔法棒念了一次咒语。

    “请问叶德利斯男爵有什么需要呢?”女巫问。

    “嗯。”我拿起了手上的那张图片:“有没办法能将这只猪捉回来?”

    “呵呵,没关系,绝对可以。”于是女巫点了一下手指,我见到了那只掉光毛嘴里叼着一个口琴的乌鸦,只见音乐女巫唱了一句:是谁遗忘这里,噢~/你看看那只叼着口琴的乌鸦/他曾经是翱翔的雄鹰/

    霎那间,那只乌鸦不断地长大,毛也慢慢躲起来,最后,竟然变成一只勾嘴锐利眼神,盛气凌人的飞鹰。在我还在惊讶间,就见女巫嘀咕了几句,那鹰就飞向了蓝天。

    女巫看着鹰笑了笑,说:“获得重生的感觉真好。”然后像烟般就消失了。

    很快,那鹰飞过来,下爪捉着一只可爱猪。

    第二天,我又再次出现在大殿,但是让我吃惊的是,在我旁边的每一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只猪。帝王看了看我们,大笑了一声:“哈哈,你们那些人捉不到猪,就想找个假的来假冒?忘了跟你们说,这只猪是没尾巴的呀!”

    这时候我望望身边的那些人的猪,除了我的猪以外,其他的都有一只活生生的尾巴。

    就这样,其他人都被拖走了。

    “哈哈!”莫里帝王的声音真让人感到抖颤。但我能看得出他的脸色并不好,只见他冷冷地对身边的侍卫说:“去叫公主过来。”

    我终于有幸观赏到公主的芳容,但或许我们曾经已经相见过。但当公主走出来时,我的确吓了一跳,她根本不是我那天遇到的仙女。我可以确切点说,我见到的她是一个老鼠。她长着一张老鼠的脸,笑起来还呲牙咧嘴的。

    我的确傻眼了。帝王开心地说:“看,这就是你未来的妻子了。”然后他再次手一挥,那令人讨厌的政司又走出来,他再次说:“恭喜你完成第二个任务,明天你将来到外面的沙场。第三个任务那时候我会颁布的。”

    说完,又是两只大手把我拖去一个房间。但我却久久站在房间里,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能想象自己将要娶那老鼠公主。但是,我现在又能怎样,我无法接近那莫里帝王,所以无法取到薰衣草,现在连生命都成问题了。

    想了好久,感觉自己累了,于是合上眼睛,睡着了。但是没睡多久,就被床上咯咯的声音给吵响了。我睁开眼睛,向床下一望,竟然看到了一地的蚂蚁在地上,还有一些已经爬上我的床上。我立刻坐起来,这时候,我的肩膀上突然有个声音叫我:“叶德利斯男爵好。”我侧眼看过去,原来是一只蟑螂正站起来跟我说话。于是我刚想去拍掉它,只见它说:“请男爵你不要惧怕我,我们都是被诅咒的平民。”

    “诅咒?”我惊奇地问。

    “嗯。是的,男爵。我们这里整个世界都被诅咒了。”蟑螂说。

    “你可以跟我说说吗?我想知道。”这引起我的兴趣,而且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疑惑。

    “嗯,好的,谢谢你的聆听。其实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这里是一个幸福的童话国度,这里的每一个平民都过得幸福快乐。而且国王王后都是那么的善良大方。但在公主出生的那一天,一切都改变了。公主出生那天,国王想知道公主的未来,于是请来了一位占星师来预测公主的命运。但谁也没有猜到,这位占星师竟然是恶魔的化身,他说公主是一个魔鬼,是上帝身边的罪人,命运将被上帝主宰。那天起,整个国家就悲痛欲绝。后来,占星师给了国王一条咒语,说只要用他的血滴在公主的脸上,念这条咒语,公主命运就会改变了,但当国王照做是,整个国家和公主的命运真的都改变了,公主变成了老鼠人,我们这些平民都变成了蚂蚁和蟑螂,那些传奇童话人物都变成了城外那些丑陋的村民。还有国王和皇后,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说到这里,这只蟑螂顿了一顿。刚好又有一只爬上来。接住跟我说:“从那以后,这个占星师就当上了这个国家的国王,改名为莫里帝王。他把地狱那些罪恶的灵魂都带上来,成为了他的士兵我随从。他还把公主抚养,让公主以为她是她的父亲。他之所以没伤害公主,是因为他曾预测到一个预言。”

    这时候另一只又接上话:“对,是一个预言。莫里帝王曾占卜过自己,将会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在公主的征婚上,完成第二个任务后,将会对自己有威胁,但是他又占卜不到结果。于是,他在一直等着那个对手,每一年都摆公告,只要谁过了第二个任务,就在第三任务上解决了他。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你过了,我想,你就是那位选中的人。”

    我听了这句话后,疑惑地问:“但是那天我明明见到公主,不是这个样子的。还有,那么说来,占星师那么厉害,他身边的人都是魔鬼,我又怎么去战胜它。”

    这时候我的衣袋又走出一只蟑螂,它说:“公主每一年一到生日那天,都会变回原来样子的。那天你刚好看见,可能是命运的安排吧。至于对付莫里帝王,你没看见他身上那瓶薰衣草吗?那是他的力量来源,只要那瓶东西碎了,所有的灵魂都要释放,所有罪恶就会回到地狱,他就肯定完了。”

    “是这样的吗?”我疑惑地问。

    “是这样的,男爵。我看时候都不早了,你去睡吧,我们无法帮你什么,除非那瓶熏衣草碎了。要不。只能祝你好运了。”

    “说完,这些蟑螂和蚂蚁很快就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本应该是合上眼睛的,但是这晚我真的睡不着。

    第二天,在我在朦胧地想东西时,有人就把我拉走了。很快,我被人带出了宫殿,拉到了一片沙地。刺眼的阳光把所有都照的清清楚楚。这刻,我更觉得我自己是准备上刑场一样。我前方出现了一大群的骑兵,每个都身穿盔甲,后面还有一大群铁甲剑士。

    我没有看见莫里帝王,我猜他应该是呆会那城堡上了。只见那政司再次出现,他望了一眼我。接着喊道:“现在第三个任务是,你要把面前的所有骑士和士兵都击破的话,那么公主就嫁给你了。”

    “额,这哪里是任务,这简直就是拿命。”虽然我早知道这件事迟早发生,但此刻的确也有些无奈。只见那政司手一挥,说:“现在,任务开始。”

    只见他身后的骑士一听见命令,立刻挺起长枪,一拉起马,风尘仆仆地向我冲来。我看着这样的架势,立刻向后跑,于是一种很壮观上的景出来了,一个人向前跑着,一大群士兵在后面追。

    但终究我是不够这马跑的,在他们快要追上我时。我立刻一个转身,好几匹马因为拉不住,都撞在一起了。这时我的心几乎吓破了,但我也明白我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此刻,我多么想拥有一支军队啊。

    啊,对了,脑海突然闪过那个念头,不是还有一次机会吗?于是我拿起那支魔法棒,向天上挥了一下,口中说道:“致敬的音乐女巫,让你的光芒带给我吧!”

    “请问叶德利斯男爵有什么需要呢?”女巫问。

    “小姐,你看看后面的架势就知道啦!”我一路跑一路跟指住后面来势汹涌的军队对她说。

    女巫看了看,“这的确是种难题。但没所谓,来让我们来。”于是她又向空中点了一下,唱到:“是谁遗忘这里,噢~/你看看那只拿着风琴的小狗,/他曾经是奔驰的小驹/噢~还有,还有这些老鼠/他们曾是一个个笑容的满面的战士/是谁,遗忘了这里/”这时候,我的前面出现了那只断了脚的小狗。只见它前脚爬着爬着,慢慢变大,最后还长回那两条腿。最后连身上的毛色都变成了白色,最后这只小狗竟然变成了一匹矫健的白色小驹。我见到了,忙上前去,跳上马,骑了上去。

    这时候女巫飞过来,对我笑了笑,用手比划了一下,“现在,让最圣神的光芒带给我们这位勇士吧。”接着,我发现我的全身开始发光,最后我的衣裳都变成了一件白色的铠甲。更令我不可思议的是,我那条魔法棒,竟然变成了一把镶着宝石的宝剑。

    当我骑着马奔过一个小山丘时,我被眼前看到的所震撼了。原来在我眼前,是一大群老鼠。只见那些老鼠都渐渐变大,变成了一大群披着铠甲,手里握著银剑的武士和握著银抢的骑士。只见那军队的中间,插起了一支旗,里面写着“叶”字。

    “哦!难道那些就是我的军队。”我自言自语说。

    这时女巫走过来,说:“是的,叶德利斯爵士。祝你好运。”然后女巫就“嗖”的一声消失了。我望着这庞大的军队,向上挥一下剑。只看见那军队的士兵们都提起了剑。

    于是我转过马头,这时候敌军也冲来了,我大喝一声:“冲啊!为了我们的正义!”

    于是我身后的军队立刻犹如着了魔般,跟着我,疯了似的向前冲着,攻了一个对方措手不及。于是对方溃不成军,一个个幽死的地下灵魂都化作了一丝烟。

    。。。。。。

    当我再次回到王宫时,敌人的军队已经被我杀的七七八八。我再次走上大殿,这时候只看见莫里帝王闭着眼睛,悠闲地问我:“政司,他死了吗?”

    我笑了笑,说:“莫里,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是谁?”国王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立刻睁开眼睛,发现眼前的人不是政司,而是我。立刻推开了前面的茶杯,说:“怎么是你?难道,难道,天要亡我?‘“呵呵,你坏事已经做尽了,现在,该是诅咒结束的时候了。”我说。

    突然,帝王奸笑了一下。说:“你觉得就那么快结束吗?只要我胸前的熏衣草还在,那么我总有一天会召唤会地狱的他们回来的。”然后,他挥了一下手,自己他身旁的那位随从从身后带来了那位老鼠公主。莫里捉住她,手里拿着一把利刀。莫里对着公主说:“我都养你这么大了,该是你报答我的时候了。”然后转过来奸笑着对我们说:“我知道你们这个国家每一个人都很在意她的,现在,给我让开一条道路,要不,不要怪我不手下留情。”

    我看到这样的架势,真的异常的无可奈何。我吩咐了一下我的军团,为了不伤害公主,让出了一条路出来。

    “哈哈,这就对了”帝王异常的得意。这时候,突然帝王感到全身在颤抖,像有什么爬上他身上一样,于是向身下一望。竟然看到了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向他身上爬上去。

    “嘿,国王,看看这里。”有一句话从他的胸口传出。他忙向胸口看去,只看见有一只蟑螂爬到他的熏衣草上,笑着说道:“现在,该是你结束了。”然后一口咬开那条挂着熏衣草的绳子,只看见那熏衣草往下掉。

    “哦!不要。”帝王大喊一声,特别悲惨的**。但熏衣草还是跌在地上,散开了一地,散发出特别的馨香。

    一瞬间,有千百种光线从熏衣草发向四方。顿时所有的东西都变了,帝王身边的随从都化作了一缕青烟。,整个宫殿慢慢褪去了红色,变得金碧辉煌。公主慢慢变回原来那副仙女的摸样。那些蚂蚁都从帝王身上跳下来,慢慢长大变回了正常的人。

    这时候,帝王身上豪华的服饰都慢慢平凡,皇冠慢慢失去色彩,因为他原来的年纪较大,身躯开始慢慢皱缩,变成骷髅似的。最后他变回占星师,这时候,他看见一切都没有了,于是拿起他的宝刀,插向公主。但插了几次,公主都无动于衷,原来,他那把宝刀,是用一条麦秆变成的,现在,刀变回原形,根本就软弱无力。

    于是,一大群平民从帝王身后涌上去。

    。。。。。

    没过多久,公主就和真正的父母团聚了。国王见到我,笑着说:“果然我当初的选择是没有错的。”我很不解,问:“你见过我吗?”国王笑着说:“其实我就是那只松鼠。”

    母后也来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母后竟然是那位音乐女巫。她笑着跟我说:“当初我被诅咒了,和那些动物和士兵永远呆在那间房子里,但我们都有一次可以变回原型的机会,于是我们在一直等待,我的等待,现在看来,真的没有白费了。

    最后,在公主要求嫁给我的时候,我还是谢绝了。因为我知道,我不属于童话世界里的人,我该离开了。走的时候,那个童话国度的使者,都把我记住历史的典册上,他们管我为上帝。

    我走出城堡时,我看到了那木偶,它笑着跟我说:“我现在可是真的匹诺曹啦!”这时候他的鼻子没有长长,然后他又说:“我以后是一位英雄了。”这时,他的鼻子长得很长很长。

    至于那些村夫,都变回了童话人物,有王子,有有侠士,当然也有小偷。

    我又回到条河,我看不到那条香蕉船,转而代之的是一条很宽大的海盗船。只见到船上的那两个海盗笑着说:“还记得我们吗?两只母鸡啊,让我来载你过去吧!”

    这时候天像下起大雪一样,但当我认真一看时,竟然都是巧克力和糖果。但是这时候的这些巧克力和糖果是飘飘然的,并不会打痛我。我捡了满满一袋,吃上了一些,真甜~像小时候一样。

    当我走向那个回家的出口时,发现家那边是夜晚了。

    这时候在暗淡的夜色里,我看见一朵乌云飘来,我于是一条下去,云瞬间把我带回家,像孙悟空一样。

第三百六十五章 传说(番外)

    话说南方有座山叫做黄杨山,山上有一口很特别的枯井。每个来的旅者都希望能找到这个井,但往往很难如愿,因为要找到这个井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心灵受重伤的人。

    并不是说井有多么神奇的功力,而是因为井里面住着易心师,每个心灵受伤的人,一旦找到这个井,往井里一跳,便能进入易心师的家,而一段时间后,当他们出来时,就变得焕然一新,没有进去时的疲惫不堪。根据出来的人口传,他们都说换了一颗心,至于怎么换,遇到什么人,他们却闭口不谈。

    于是这个井就更显得扑朔迷离。

    有个年轻的王子,住在远方的国度。他的心伤透了,那是真的。

    王子仿佛看不到阳光,那些天直到有人跟他说,黄杨山有个易心师,能解救世界上每个心灵受伤的人才结束。于是王子启程了,离别了父母,坐上马车,风尘仆仆地往黄杨山寻井。

    来到偌大的黄杨山下,无边无际进不到边。王子与客人寻找着井,他爬上陡峭的石坡,客人在身后担着东西,绿意弥漫,乱花入眼。但他们怎么找也找不到,有水的地方不一定有井,像在大海捞针一样。

    最后王子累了,呆站在刚走到的山岩原地。忽然一只像猫大小的老鼠向他脚上扑来,他吓了一跳,忙向后,哪知道后面有块石头,把他绊倒了,然后他就摔在地上,刚好这里比较陡峭,然后王子在另一边顺势滚了下去。

    仆人被这一吓,忙走上前去,想拉住王子。但哪里还见到王子的身影,他已经滚落山崖,消失在雾海中。

    话转回头,王子的这一摔,可真找到井了。在他滚了好一回,终于被一个硬东西撞停了。王子坐起来,一路上他是顺着草花之地滚下来的,竟然丝毫无损。他再看看这硬东西,正好是一口井。

    “呵呵,果真得来全不费功夫。”王子看着这个枯井说。

    王子像往常的人一样,往井里一跳,没过几秒,他就摔在一片草堆上。站起来,发现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再定眼一看,发现有个地方有微弱的光亮。于是王子往那里走去。

    来到光亮的地方,才发现是两处烛火在两旁,中间竟然是一个铁制的大门。他刚想敲门,门自动打开了。只见里面又是仅有几束烟火的光亮。

    他走进去,这时候才能沾染这井底世界,他看到好多大的架子摆着面前。有金的,银的......而且每个架子上摆着很多小箱子,箱子的种类就跟架子的种类一样。

    “你在找我吗?”幽幽的一句话从王子身后唤起。

    王子悬了一下,回过头来,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长袍,带着面罩的人。听声音是年轻的女士,而且略带几分冷漠感。

    王子看着这面前穿得像巫师的人,觉得有种亲切感,向他作了一下自我介绍。

    但女士并没有在意他说什么,而是冷冷地说:“你就叫我易心师吧,你的心是伤透了吧。请睡在那里。”说完,她指住前面的一张紫色水晶床上。

    王子听着她的吩咐,只好向前走去,睡在水晶床上,这时候易心师走向他身旁,伸起她带着白手套的手,向王子的心里抓去,只见金光一闪,王子的心就握在了易心师的手上。

    王子看着他的心,自己这颗心特别憔悴,干枯得快像一个核枣,颜色黯淡得可怜,皱巴巴的。这时候,只见易心师捧着起他的心,不断地摇头。

    “你的心伤得蛮厉害的。算得上是第二名了。”易心师依然冷冷地说。

    说完,她走向那个钻石的架子上,拿来了一个钻石箱子,打开了后,把他的心放在里面。王子往那架子望去,整整一个大大的钻石架子,就只有两个箱子。

    这时候,易心师再走向他,叫他起来,他也觉得惊讶,在这异度空间里,他没有心竟然能站起来。易心师把他带到一个木架子上,里面摆满了木箱子,只听见易心师再说:“选一个健康的心换上吧。”

    然而王子却觉得莫名其妙,他看着这些箱子,不知道为什么心要放在箱子里面,而且要分开来了。易心师像听懂了他想的,于是继续很冷地说:“这些心放在箱子里,经过箱子的封闭心灵处理,慢慢就会痊愈的。但要痊愈的时间却有区别,你看,铁架子的要一年痊愈,银架子的要十年,金架子的要一百年,而钻石的要一千年哟。你的心伤得那么厉害,所以要一千年的时候。好了的就会放在木架子上,供那些进来换心的人交换,然后这样循环下去。”

    王子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着眼前的木箱子,瞬间被易心师用法力打开了,只看见一个个活生生的心在眼前浮现,它们是如此的活力,有色泽,饱满。

    但王子又回想一层,就算是换了这些普通的心,但即使出来以后,总有天也会伤透心的呀,我应该要换个坚强点的心。于是王子摇摇头说:“我不想换这些脆弱的心灵。”

    “那你想换什么心呢?”易心师直勾勾地看着他。

    “俗话说铁石心肠,那些人最冷酷。那我想换一个石头做的心。这个你可以做吗?”

    易心师看着他,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但王子坚决不换这些心,易心师看他如此坚决,又犯晕了。因为在易心师的法规里,易心师是不能不为易心人换心的,如果换心人因为换不到心而死亡,他们也会跟着死去了。

    没办法,易心师于是说:“如果换了石头做的心,一旦因情所困,就会立刻碎掉死亡的。还有,你一旦换心以后了,就千万不能提在井里看到什么,要不也你会心碎而死,”王子点点头,因为能让石头的心碎掉的事太少啦。易心师只能运用功力,把一些碎块融在一起,不断结合,最后弄成了一块石头做的心。

    这时候王子才有勇气睡在水晶床上,然后又再一度金光,一个石头的心放入了王子身体里。然而易心师却因为功力耗尽,晕倒在了地上。但此时的王子已经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他看也不看一眼易心师,就离开井底了。

    出到井底,很快找到仆人,但此时的王子不再是彼时的王子了。

    王子回到家,不再喜欢任何人,玩弄感情是经常的事情。对任何事情都心狠手辣,目中无人。而且他从来不会伤悲,他已经没有了伤悲的权利。

    很快,国王去世了。王子接位了,在他的统治下,国家弥漫一种凶残的杀气。但基于这种态度,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并且武力不断争强,乃至后来面对历来的宿敌,用强大的势力把他们攻陷了。

    但慢慢地,这个国王渐渐觉得累了。他铁石的心,没法感受到人间的冷暖,没法看到一切真善美,他不落泪,不开怀大笑,生活渐渐过得异常没有意思,而且那些小吵小闹根本没法伤到他的心,他的寿命还很长很长呢。

    直到有一天,国王实在顶不住了,无聊顶透了。他再次打算启程,打算再来到黄杨山,换回一个正常的心。

    这次国王选择一个人前去,因为他知道带上仆人是无济于事的。

    但当他来到黄杨山,立刻被眼前的一切弄懵了。原来,在偌大的黄杨山上,竟然是数不清的井,像一窝蜜蜂那么多。就像那些井在欢迎国王一样。

    国王走下马车,看着这些井,发现每个井都一模一样。

    于是国王像以前一样,纵身一跳,立刻进入里井底世界。当他像以前一样走进去,却听见一声朗朗的大笑,“哈哈哈哈~王子,你来了啊?有什么事呢?”虽然声音比以前沙哑了,但还能听得出是那个易心师。

    国王看着易心师的长袍,觉得依然有着特别的感觉。

    “我想换回一个正常人的心。”国王彪悍地说道。

    “哈哈,王子,心是不能再换的了,而且我今天要置你于死地。”易心师奸笑道,转过身,口罩上是一个令人惊秫的眼睛。

    国王并没什么感觉,因为他是铁石心肠的人。只是静静的回了一句“为什么?”

    “王子,难道你忘记了吗?那些年一直想刺杀你的一个女生。她受了她们国王的命令,去行刺你。”

    “好像是有那么一个人,与你杀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国王不解地问。

    “然而这个女生失败了,她不但杀不了你这个王子,而且还被你捉住了。然后你把她关进了大牢,只可惜,你却迷恋上这个女生了。在大牢里,你不断地救济那女生,并且你还跟她度过那些痛苦的日子,难道你忘记了吗?”

    “好像。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国王思索着记忆深处的地方。

    “那一天,你决定了跟那个女生私奔,然后你打开了牢房的大门,打算与她一起逃跑。但不幸运的是,在逃跑的途中,你的事情败露了,被国王捉回去了。另一方面,那女的却逃跑了出来,你难道不记得了吗?”

    国王此刻选择了沉默。

    “好吧,现在我们来说说这个女生。这个女生被这国王派的特务追赶,追到无法再追的时候,她冲进了黄杨山。见到了有一个井,于是立刻跳了进去,可惜她晕倒了。幸好有一个老易心师救了她,当易心师打算为她换心时,她却放弃了这个选择,因为她决定留在这里拜老易心师做师傅,做一个新的易心师,但是做易心师是不能有心的。”

    国王这时候皱起眉头看着眼前这个易心师。

    “从此,这个女生变成了易心师,一个没心的人,比你石心更冷酷。她每天为每个人换着心,直到后来老易心师死了,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又直到那个王子闯进他的井,她就知道,她受够这没感情的折磨,她要做回人,要完成任务杀死这个王子,回到自己的国家做个好好的人。但可惜,在为王子换心的时候,她的体力耗尽了,无法醒来。”

    国王指住她:“那么说,你就是......”

    易心师此刻揭开面罩。奸笑道:“我就是那个女生,那么多年来,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我要把你杀死,换回一个正常的心做回个正常人。”

    国王忙向后一退,说:“为什么你要那么做,还有易心师是不能杀人的啊。”

    易心师看着他,流露出一个可怜的表情。“唉,一来我想为我们国家做事,二来,我想跟你说一件事,我从来没喜欢过你,一直一直,直到永远。”

    国王听见最后那一句话,才反衬起他回忆中的甜蜜。他忽然想起了年少的自己,想到了那个女生,那个跟他山盟海誓的女生。忽然,国王觉得心疼,原来,他的心动情了,他的心碎了,他要死了。

    “哈哈......”易心师奸笑道,“那不是我害死你了,是你自己自杀了。”

    国王捂着心口,指住她:“你......”忽然,国王大喊一声,向旁边冲去,用尽生命中最后一点力量,把那木的,铁的,银的,金的架子推倒,只留下一个钻石架子。

    易心师大喊一声:“糟了!”但来不及了,那些架子都倒了,箱子掉在了地上,一旦小箱子掉在地上,里面的心就会立刻死掉。

    易心师看着死了的心,脑海一片空白,此时的国王已经死了。易心师久久地呆站在那里,神若似木鸡。易心师走到那个钻石架子里,现在就只剩下这两颗心了。她打开盖子,发现里面的心,是多么的相似,都憔悴得令人惋惜。

    没办法,易心师拿下一颗心,但思考片刻,放下了。原来,那颗是她自己的心,既然两颗心都几乎一样了,于是她换上了国王的心。

    片刻金光以后,她泪如雨下。看着那个死掉的国王,她撕心裂肺得哭泣,抱着国王一直在那里抽泣,这世界都快被感动了。另一颗心不断在那里闪动。

    易心师带着国王的尸体出来了,当她回到自己的国家,却发现物是人非了,发现自己的国家已经被她手上的国王攻陷了,只是国王从此消失了。

    她再次打算带国王回到黄杨山的井里,但当她回去时,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黄杨山的山下冒起了一条大河流挡住了她们的去路。

    于是她把国王的尸体埋在了黄杨山的对岸,自己跪在他的坟前,直到死去。

    不知多少年后,国王的坟前长出了一棵香蕉树,只发现整个香蕉树都是白色的,甚至连香蕉皮也是白色的,甚为奇怪。刚好有个统治者来到这个地方,见到这棵蕉以后,就管这个地方叫做白蕉。

    于是叫做白蕉的城市出现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关侠(番外)

    用温火化糖以后,小巧玲珑的糖块在糖锅里融化。溶解后的糖晶莹透明,浅黄喜人。这时候,关大侠拿起一个亮锃锃的汤勺,把这糖液捧上。

    眼前是一块刷了轻油的大理石,只见关大侠随手一挥,龙飞凤舞的把手上的糖化成丝,来回的浇铸,以饱满均匀的线条,画出了一条华丽的中国龙,手法是如此娴熟和一气呵成。随即用小铲刀将糖画铲起,粘上竹签。

    于是整个圈子都响起了啪啦啦的掌声。

    咔嚓一声,摄影师扑捉了这个镜头,于是时间定格在1994年。

    只是没人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叫关大侠。

    还记得,80年代初期,带着梦想的这个十岁孩子,在看着那摊上的一位画糖画的老人的精彩纷呈后,立意要学懂这门艺术。

    还记得,那些年,拜师学艺。为的只是民间艺术的精粹。不断地重复手上的动作,把画面都记录在自己的脑海中,重复,一再重复。

    十多年的时间,塑造了一个手艺精湛得无与伦比的糖画艺人。

    随波逐流。跟着群众门南下生活,随身背上他的工具,勺子,大理石,锅炉。

    (一){追梦方趁少年时,石椅结义同入梦}

    1994年。

    他来到了一个南方的城镇上。改革开放带来的是城市,人们的生活蒸蒸日上。他来到一个悠闲广场的空地上,孩子和大人们很多都在这里散步。于是他摊开他的工具,热了热糖。

    开始大喊:“糖画咯,好看又好吃的糖画。”声音吸引来好些孩子们,孩子们纷纷围着他。他展示了一下他的转盘,让孩子们随手一点,指针不断地旋转,指中那个十二生肖的图案,他便立刻拿起他的勺子,用精湛的技术,不一会儿便出现一只栩栩如生的糖形龙凤。

    孩子们团团地围住他,每个人都在惊叹。于是,他的生意特别好。他的手在不断地画,不断地展示他的功夫。一声声喝彩从两旁涌出,每个人都没见过这种艺术,都觉得很新奇。

    但很快,入夜了,孩子们稀少了。他也累了,准备关门了。但他没地方住,他望着远处的灯红酒绿世界,感觉自己这个乡巴佬实在太卑微了,一路走来,看着那些昂贵的住宿费,他也胆怯了。

    在他沉思地呆了几分钟后,一条狗向他走来了。这是一条骨肉嶙峋的流浪狗,只剩下皮包骨了,毛发乱得可怜,脏脏兮兮的。一瘸一拐的动作,不容易看错,这条狗的一条腿已经瘸了。

    狗向他走来,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他看着这狗,感觉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都是流浪的人,总有种说不出的忐忑。他把今天卖剩的糖扔在地上,狗嚯嚯地向糖扑去,大口大口地舔起来。

    看着狗的摸样,他走上前去,摸了摸狗的头,狗并没有躲开他。

    再看看手上的表,时间不早了,于是他收拾好他的东西,走向大街上了。但令人吃惊的是,狗紧紧地跟着他,他快它快,他慢它慢,即使狗看起来好像很吃力。

    走到一张石椅上。他坐了上去,看着跟着他的狗走到他的身边。他再次摸摸了狗的头,狗依然无动于衷。他把狗抱上了石椅上,看了看这个寂静的夜空。他轻轻的对狗说:“看来,你也没朋友在这里吧。”

    狗继续沉默。

    “那好吧,我们来做兄弟吧。”他顺了顺狗的毛发。

    狗呜呜两声,趴在了石椅上。

    他看着夜色,想了想,今晚就睡在石椅上吧,不用钱,还多了个兄弟。

    (二){关羽温糖斩华雄,旧事今朝花满园}

    第二天,他很早就买好糖料,准备新的工作了。

    那只狗依然陪着他,他也把一些早餐扔给了小狗。

    在他打开了他的工作用具时,有一个恶狠狠的人向他走来。原来那人一直都是呆在这里买糖的,而他买的糖,是棉花糖。自从昨天他把他的糖画带来以后,客人都一边倒了,以至于棉花糖主特别生气,认为这就是公然挑衅。

    “你这坏东西,来这里跟我抢生意,你这是什么意思。”棉花糖主恶狠狠地对他说。

    他抬起头,看了看眼前这个满脸不满的人。叹了口气:“都不过是做生意,客人喜欢去哪里,是他们的选择啊。”

    “我不管,今天可要比个高低,谁输了谁离开这里。”棉花糖主说。

    “那你要怎么比。”他问。

    棉花糖主扬扬脖子,很神气地说:“我们都把一个装钱的碗放在桌面,让给钱的人都放在碗子上,看谁一天挣得钱多,谁就赢。”

    棉花糖主说完,立刻转身回到他的档口。

    但事情就是那么奇怪,昨天还好好生意的他,今天却门可罗雀。他百思不得其解,向棉花糖主那边看去,他的生意却好得出奇,围满了孩子。

    终于有个孩子过来买糖画,他试探性地问为什么棉花糖卖得那么好。只听孩子说:棉花糖那边降价了一半,谁都想去啦。

    哦,原来这样。他心里在想,却觉得自己真是笨了。看着那个棉花糖主,他在想他自己可不想做亏本生意了。于是他打算用出他的杀手锏。

    他拿起了随身带来的一个铜锣,大力地敲打,吆喝说:“关羽斩华雄开始啦!”这一声,可吸引了一些孩子和路人。

    他继续吆喝道:“话说,袁绍率领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一路斩杀多名军员,这时候,关羽主动请缨。”一说完,只见他拿起勺子,在大理石板上,瞬间画出了关羽拿起青龙偃月刀的摸样。

    紧接着,他又大喊一声:“嘿!别人嘲笑关羽的职位,于是关羽立下军令状,曹操看他是英雄,为他温酒送行。”于是他又娴熟地画出了曹操献酒的样子。”这时候,人群的人都向他那方向围在一起,每个人都在佩服他的精湛艺术。

    “关羽说,‘酒且斟下,某去便来’。于是关羽瞬间拿了华雄的首级回来,此时酒尚未冷。”话音再落,再次行云流水般画出了关羽砍华雄的马站,此时现场的人纷纷鼓掌,甚为精彩。

    这时候,他拿起那副糖画,问身边的人:“如果想听下去,就请先买下我的糖画。但这些价钱可是以前的两倍哦!”但话音未落,观者便争先恐后把钱投在碗子上。于是他又开始了新的一轮讲古。

    时间很快,一天过去了,他碗子里的钱要比棉花糖主的多很多。棉花糖看着他走来,低下了头。

    他却走过去说:“没关系的,你不用走,既然都是做生意的,就肯定有竞争。我们不如合在一起做生意吧。”棉花糖主听见了他的话,特别感动,也惭愧起来。

    从今以后,这个悠闲街多了一个特别的优惠,谁同时买下棉花糖和糖画,都能打折。原来,关羽与华雄在另一个时空里不只有争斗。

    而他也因为经常说起关羽的故事,别人就给了他一个花名。“关大侠。”

    {官胆假威困弟兄,有言难辨气作尘}

    慵懒的阳光折射大地,小狗吐着舌头趴在忙碌的关大侠身边。关大侠手上的动作没有一刻停留的昭示,人群都在围住他,看着那敏捷的手画出一幅幅美丽的糖画。

    一个长得胖胖的小男孩从关大侠那边走来,小男孩的不可一世的样子,眼神势利吓人。他挺直肥墩墩的大肚子,停在了关大侠的档口前。

    小男孩搓搓手,甜甜他的手,径直走到关大侠的炉前。

    “喂,乡巴佬,你这什么玩意,也给我来一串。”小男孩特别没礼貌地说,然后用手划过眼前的转盘。

    关大侠瞟了一眼他,心里特别的不舒服。但无奈对方是客人,依然好心的画着小男孩指中的糖画模板。不到一会儿,关大侠就把一个晶莹剔透的糖画成品给了这个胖子。

    小男孩一接过糖画,便疯狂地舔起来。

    关大侠敲了敲面前的碗,提醒着说:“请把买糖的钱放在这个碗子上。”

    小男孩这时候才停了一下,回过头来看着关大侠。

    “钱?你敢跟我说钱?你知道我爸是谁吗?”小男孩显得很诧异地睁大眼睛。

    “我不知道你爸是谁,但你买了糖就要给钱。”关大侠平静地说。

    “那我告诉你吧,我爸是公安局的副局长,你要是得罪我,我可叫他来立刻把你的所有东西都拉走。”男孩不可一世的叫嚷道。

    关大侠听到这,特别生气,刚想伸手去把糖抢回,这时候发现一只手正捉住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棉花糖主,他正对关大侠摇着头,示意他冷静点。

    关大侠只能无奈地看着小胖子拿着那糖离开,哪知道小胖子没走几步,就听见“嗷”的一声。只是这声音不是小胖子发出来的,而是地上正酣睡的狗,他踩到那条狗的尾巴。

    小胖子吓了一跳,忙跑几步,回过头来,才发现狗是瘸的。于是他咧开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地笑了。他看着这着可怜的狗,大摇大摆地走向它的面前。他手里拿着那糖画,靠近狗的面前,不断地绕弄,在挑逗着小狗。

    起初小狗并没有理睬他,但他依然在玩弄着小狗。最后小狗以为它想给东西它吃,于是嚯嚯地站起来,忙扑向那糖,但调皮的小胖子连忙把糖挑起,让小狗扑个空。然后又不断挑逗小狗,但可怜的小狗身手不敏捷,一颠一颠地追着他,却无济于事。

    不远处有个臭水沟,小胖子引住狗来到这里,于是连忙大喝一声,随手一挥,把糖扔进了臭水沟中。只留下小狗怔怔地看着那糖消失掉,一喘一喘的。

    但这些都被关大侠看在了眼里,他此时火冒三丈、一来小胖子欺负了他的‘好朋友’,而来他羞辱了他的艺术。于是他从档口里拿出一条防身用得小木棍,忙走到小胖子背后,狠狠地往他屁股一棍。

    小胖子还沉迷在他的欢乐中,突然的一棍,使他里面怔了一下。回头看见的是关大侠,但接住就是关大侠捉住他连续的好几棍。

    “哇!~呜呜~~”小胖子大声地哭起来,指住怒火中烧的关大侠。忙连滚带爬地跑开了,留下了一大堆围观的人。围观的人都久久不愿散去,因为他们都知道,好戏在后头。

    果然,没多久,一辆风尘仆仆的警车开向了关大侠的档口里。一行黑衣人下来了,几个拿只一个麻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档口前的小狗捉住了,然后后几个拿起警棍在死里打。然而关大侠看见了,正想向前解救小狗,就被几只大手捉住了,挣脱不了。

    这时一个神气十足的人走下车,他就是副局长。他指住关大侠:“是你打我儿子的吗?你是干什么的。”

    “是你儿子该打,他根本不懂得尊重别人,我是画糖画的。”关大侠愤愤地说。

    “那又怎样,对你们这些下等人要礼貌吗?”副局长拿起摆在桌面上的装糖罐子,正想扔在地上大肆破坏,突然眼里闪过了一道亮光。他放下手上的东西问关大侠:“你这些是民间艺术吗?”

    “嗯。”关大侠没好气地看着他。

    “哈哈,放开他。”副局长吩咐身边的人放开关大侠,然后指住关大侠说:“想我放过你也行,想我让你来这里混下去也行,后天是我们局长生日,中央最近下令要保护民间艺术,你就跟着我了,在他生日那天,展示一下你的功底,他满意的话,我就放你走。”但副局长怕关大侠会走脱,于是又吩咐身边的人把关大侠推到车上,带住他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关大侠回头看着那个装狗的袋,那狗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知不觉留下了泪水。

    {怒过五关斩六将,荡气回肠不落晚}

    局长大人的生日隆重来到,很多大人物都如期到来。可惜当关大侠看到这局长,不觉好像。这局长五短身材,肥头大耳的,整一个不倒翁般。真不知他是怎么混上局长的位置的。

    当局长上台含情脉脉地表达他那些感谢话后,现场的掌声跌宕起伏。后来又接住几位阿谀奉承的马子刷了局长好几次马屁后,就轮到副局长了。

    “我们的局长向来很重视民间艺术的发展,这次,我们局长专程请来糖画大师‘关先生’,为台下各位一展雕虫小技。”这几句话说得眉飞色舞,其实也不过是想说给台下那些中央来得代表听而已。

    屏布拉开,关大侠就出现了。

    只见关大侠的面前摆放着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大理石。只见关大侠鞠了鞠躬,提起挽袖,拿起勺子。但这次却区别于往常的特色。

    “局长属虎,虎虎生威。”关大侠大嚷一声,用刚热好的糖铺下一个底座,糖遇冷就固,所以要把握时间的分寸。只见关大侠又拿起一个勺子,左右开弓,手不断摆动,只见底座上慢慢呈现出四只脚。

    原来,关大侠这次展现的不是普通的平面糖画,而是糖画中最精髓的立体糖画。只见他手如灵蛇,目不转睛,一层层叠起来,一刹那,金碧辉煌,一只活生生的半立方米大小的老虎呈现出来。

    场下的人都惊讶得合不上嘴,这整个过程实在太精彩了。然后接着关大侠再用糖写上‘虎寿’两个糖字,整个过程美妙绝伦。

    当关大侠鞠躬致敬时,场下的人都还没回过神来,接住就是那一连串炮弹般的掌声。

    关大侠于是立刻离开这里了,副局长没拦他,而且还想给钱他、但他摇摇手,谢绝了,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会场。

    当局长们在举酒庆祝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大喊:“局长,怎么你这个老虎糖画那么像一头猪的。”

    局长听见了,忙向后看他的立体糖画,哪知道,刚刚生猛的老虎此刻变成了一只猪。

    局长大吃一惊,这时候却看见那两个字,‘虎’字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几’了,‘寿’字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寸’字了。合起来就是‘几寸猪’的意思,正符合局长的身份。

    局长忙向后望去那个副局长,异常气愤。而副局长他低下头,什么也不说。

    关大侠走出来后,不断地仰天大笑。原来刚刚他画画的时候,一只手拿着的是那平时用的糖,之所以特意用多一只手,是因为令一只罐装的是一种混了很多水的糖,要用两种糖画画,当进行画画时,由于最近的天气特别闷热,所以一旦画好不久,混水的那个就会融掉,从而变成另一个图像。

    但那也只有艺术特别高超的人才能完成,其中就包括关大侠。

    {五光十色洋糖侵,一朝民艺败麦城}

    在关大侠再次出来混的时候,那些官员并没有来找他麻烦。因为没过多久,他们就都被捉进牢房了。

    但此刻。关大侠却面临着新的问题。

    那天,这个城市开始盛行了巧克力这个东西,于是所有的孩子们,都追着去那些商店了。于是关大侠的档口前开始变得冷冷清清。

    那买棉花糖的也干不下去了,在这洋糖开始盛行的时段,他们能做的只是每天拍苍蝇。没办法,买洋糖的把自己的档口卖了,也开起了一间小士多。而且,他不知一次来劝关大侠跟他一起干。

    但关大侠还是一直摇着头,他选择了坚持,就像坚持民间艺术的风格般坚持。

    直到有一天,没人再看到关大侠。只见它的档口剩下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小狗,那是用糖画成的。那小狗低下头,佝偻着身子。都能看出他的脚是歪着的,它是瘸了的狗。

    于是这只狗被路人叹为观止,被人供奉在市政厅中心,但那里没人知道是谁画的,都说是一个大家的作品,都在说中国艺术的强大。

    或许,民间艺术就是一条瘸着腿的动物,苟且偷生着。

    没人知道关大侠去哪里了,他的糖也跟住他消失了。

    多年后,人们开始渐渐厌倦了洋糖,回过头后却只剩下那些画着十二生肖的平面糖图,真正的艺术已经淹没在滚滚尘埃中。

第三百六十七章 邮递员(番外)

    星期天。我走在家乡的小路上,天忽然下起了冷雨。我没带雨伞,于是彷徨地躲在最近的庙宇里。

    天色蒙蒙的,我把目光探入幽黑的寺庙里,只有烛火在微弱地映照。整个残旧的庙宇,沧桑不断地漫延。我慢慢走进去,脚上的木板声很沉重。

    我看见了一位老人坐在轮椅上,静静地上眼睛,面对着神台。他的脸容很憔悴,斑白的碎发,像是衬托起着古老的庙宇般。

    他缓缓地张开眼睛,望着我。嘴里想说什么,但动动就没有说了。然后慢慢把手伸向衣襟,拿出了一本泛黄的小本子。然后伸手指著我,示意我过来。

    我走过去,他终于颤抖地说:“孩子,能帮我一个忙么?”

    “没关系。”我忙住他说。

    他把本子递给我,轻轻地说:“你回家能帮我把这个经历重新写出来么?”

    我拿着他递给我的本子,这时候窗外的雨停了。我看着他,觉得有些脸熟。‘反正是帮他写个故事出来而已,又有什么呢?’我想着,点点头答应了,于是大步走出寺庙。

    回到家,天色已晚。我拿起手中的笔,找到一本崭新的笔记本,翻开了他递给我的那本泛黄的本子。看着他浓浓的水墨字,开始慢慢下笔。

    崭新的本子开始泛起一场回忆。

    +++第一页:

    从1937年7月7日的卢沟桥事件开始,日军仅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于1937年12月13日大举攻入南京。南京的沦陷让整个中国为之震撼。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全民皆兵。红军也已经改编成八路军。各地不同的党派,民族,都拼尽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的安全,都热忱地宣布抗战。

    南京沦陷后的冬天,雪下得很大。

    我的名字叫做封晴,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也是一直生活在封家庄里的孤儿。封家庄是湖北中部的一个小村庄,一直是很安康的。村里的人并没有跟外界什么接触,一直几乎都是自给自足的。但当日军的大举侵华,把这安宁打破了。南京与湖北是相近的,也就是说,这个村庄的命运将会受到很大的威胁。

    村里的人是不会舍弃这个老村庄的,因为他们已经无法选择何去何从。于是村里的年轻男丁都聚在了一起。为了保护村庄,他们都放下了手上的锄头,拿起了当年土匪们用过的土枪。如此一数,一共208个人。

    他们都拿起了枪支和粮食,因为都是封家的人。于是把这支团队称为封家游击队。由于为了能很好地与敌军抗衡,他们就在远处几十公里的地方驻守,因为那里是必经之路,离村庄远,而且隐蔽较好。

    即使他们也知道,他们这个军团是如此的渺小,但更多的是,期待八路军的到来。

    因为我骑马的技术好,我就被编排去运输部当队长,也就是负责军队的运输粮食和书信,但我也想不到,这将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悲剧。

    第二页:

    我牵着我的马走着,马鞍走过的泞印,都被雪所覆盖,身后有几个人用马拉着运输车跟着,他们都没出声,只有口中呼出的气在散漫。

    我站在封家庄的村口,木阑干已经被雪覆盖了很厚。我呵呵气,抖抖我大棉袄上的雪,望着我的前方,已经站了很多的乡亲父老。我能看见,他们像我一样,心情很沉重,但他们依然带着笑容,微笑地看着我。

    我走过去,一位老大伯走来握着我的手。他很缓慢地说:“小晴啊,我家小亮都去好几个月了。做爹的有点想念,你啊,帮我送这封信给他。”老大伯把一张老旧的黄纸塞在我的手上,我点了点头。

    一位扎着大马辫的姑娘走过来,又把一封信递给我,有点害羞地说:“晴哥啊,封大队长都去好久了,你帮我给封信他,跟她说,叫他早点回来娶我。”

    又一位妇女拉着孩子向我走来,叫小孩子把一个果篮递给我,她也笑着跟我说:“晴儿呀,你看都快过年了,你叔老良的还要在那边顶着严寒,这多让我心疼啊。帮我把这些水果递给他吧!”

    我接过水果篮,把它递给了我后面的人。接住就是一个一个的人,把他们的思念都交给我。

    当我再次跨上马,我知道,我后面的马车已经装满了每一个封家人的心。

    我拉起了马,背上枪支,带上我的帽子,指挥着运输队伍,在漫天风雪里,慢慢向前踱步。我感觉我所带的物品很重很重,几乎让我透不过气。

    我回头看着渐渐细小的村庄才发现,冷风也吹不散这村庄所散发的温暖。

    第三页:

    当我看见前面亮起来的烛火,我知道。一天冒着风雪的日子度过了。

    站岗的士兵看见了我,忙向里面通报。于是,一大群兄弟们冲了出来。

    当我慢慢把马车上的货物拆下来后,我把装信的布袋拿来,开始慢慢点起名字来。

    我看见了小亮打开了信,眼泪几乎快掉下来了。我知道的,其实他一直跟父亲闹别扭,但这次,他深深地体会到父亲对他的爱吧!

    我看见了封大队长拿起了信,先向信吻了吻,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拆开它。他的手几乎颤抖了,但他却是微笑着。我听见了他轻轻地说一句:“我会回去的。”

    然而我在一个幽黑的角落,才见到了老良。我看见他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轻轻抽泣,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旁。他轻叹道:“唉,我还记得上年新年时跟我的孩子说,爸爸这年要陪他去弄雪人。现在,这个机会已经没啦。”我拍拍他的肩膀,没说什么。

    这时封大队长站起来,对每一个拿到信封的人大声喊道:“我们都要好好的回家,不怕!让我们跟鬼子拼了!他们一定太看少我们的力量了!”

    “好!”全部人都异口同声。

    忽地又冷静下来,我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

    但与日军的战争已经越来越近了。

    日军已经向湖北逼近。

    第四页:

    每过半个月,我就进行一次运输。我就这样送了几乎一年的信和粮食。这期间,我看见了每种人不同的心情,和泪水过后的神态。

    当1938年10月,湖北汉口已经被攻破。日军团下一个目标将是武汉,看形势日军将有12个师团从长江和淮河沿线两个方向合击该地。我们的游击队也进入了最紧张的时候,因为我们的村庄就在武汉附近。

    10月份的那天,因为是秋天,漫天的枫叶染红了整个山头。我走出了帐营,远远地眺望远方的家乡。我知道,日子几乎已经等不及了。这时候,封大队长也走出来。我对他笑笑,他也点了点头。我问他:“你已经跟八路军讲了吗?”

    封大队长笑着说:“是的,他们很快就来了。”

    “如果,我说如果,就只有我们几百人去抵挡日军,那会怎样?”我疑惑地问。

    “那么,我们必死无疑,我们根本就不是什么,拿着几支破枪面对几十万日军,这等同于自杀。”封大队长说。

    我又再次看着远方飘飘落下的碎叶,像红色的眼泪。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是一种不安涌上心头,或许这就是一种临死前的忏悔,很让人累。

    11月份那天,我再次启程,我不知道现在的心情是怎样的。但我知道,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这帮兄弟。

    他们把回信一封封地放进我的袋子里。

    第四页:

    马鞍的声音,踏在沙地上,茫然起一片风沙。望着前方的落叶,衬着浅浅的蛙鸣,我开始了我的行情。我想武汉现即使在进行着激烈的战斗,但日军的来势很汹涌啊!是否会失守呢?

    途中的风景已经对于我来说是没什么意义的了,就像放飞了的风筝般无聊。

    乡村的影渐渐出现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看到乡村的木阑干。

    我忙骑着马向前冲去,马声来得很急促。我慢慢看到了,看到了!啊!

    我远远地看到了乡村的街道洒落了一大片狼籍。

    慢慢我已经靠近了,我下了马,看见了以前的木阑干都成了碎木。我走上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大街,现在只有瓦烁随风敲响。整个大街都空空荡荡的,我已经猜到什么事了。

    “日本军团洗劫了这个安静的村庄!”

    我疯了似地向前跑去,我看见了每家扔出来的米缸,家具,各种物品。我不断地打开每家几乎脱落的木门,但是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打开了一道门,里面的景象让我吃惊了。我看见了那位扎大马辫的姑娘,不甘**,已经上吊了。看住她的脚在空中摆荡,我无法解析我的心情。

    我再次疯了似地跑了出去,当我转过街角的路口,我看见了我吓惊的景象。在偌大的乡村晒谷场,我看见了那些乡村父老们,都被五花大绑给枪毙了。

    我呆在了原地。

    与我一起担任运输的成员走过来,声嘶力竭地叫喊。

    第五页:

    我把运输员们都带到我家里,我们都合不上眼。

    在漆黑中,他们都落泪,我也一样。

    第二天,晴。我们几个人来到谷场,用铲慢慢挖出一个大坑。我们的泪水尚没有干透,当我们见到他们时,又再次湿透了。

    我看见了老大伯,他被绑得很紧。他的嘴还张开着,我猜他在想着他的儿子吧。我看见了老良的妻子,还有他的儿子,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向着远方。

    我悲伤到了零点,哭着帮他们解开绳子,哭着把他们埋进坑里。

    当所有事情完成后,我又探索了一下日本人来的路线。我紧紧地握住拳头,我怨恨着日本鬼子的狡猾,他们竟然绕过了我们的游击队,另开了一条路。原来日方为了能尽早攻陷中国,分开了几支分队。

    他们都走过来,泪痕还在。有个哽咽地问我:“接下来,我们该怎办?”

    ‘对啊,接下来该怎么办?不,我不能告诉游击队们!这样会让他们崩溃的。’我想了一下,转过身来,对身后的同志们说:“我们不能将这些事情带给游击队,我们要保守秘密。首先我们要写信,至于粮食方面,我记得我家枯井底下还藏有一些救急的,现在有用了。”于是我指点他们一些去拿毛笔,一些去拿纸张,我就去井底拿食物。

    当所有的东西都集齐了,他们坐在我家的椅子上。

    “现在,让我们来做一次假冒的回信。”我低声地说,打开了装信的布袋。

    第六页:

    我双手颤抖着打开了第一封信。是小亮写给老大伯的。

    “爸,过了这年,我一定会好好的回来看你,爸,谢谢你。这一年。孩儿回不来了,对不起。”

    我看完。沾上墨,举笔噙泪。我轻轻模仿着老大爷的笔迹写上去。

    “孩儿,爸等你,你要好好的回来。”

    打开了第二封,是封队长写给扎马辫姑娘的。

    “呵呵,你是否在等着我来娶你了?我会的,我会用一辈子来照顾你,你等着吧,我很快就会回来,别做了别人的新娘哦。”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们的爱意,但我还是懂的。我哭着写下去。

    “你呀,快点回来啊!我可等不及啊,想念你了。”

    我身边的人已经哭得不成人样,对啊,我们帮着死人回信,回一切空谈。

    第三封,是老良写的。

    “娘子,这么多年来,我对不起你跟孩儿啊。以前我总是那么的不在意你们,现在我快要面临死亡了,才发觉你们是最重要的。当初怎么就那么傻啊!你啊,要好好照顾儿子,等我回来。”

    我闭上眼睛,眼泪还是会流出来的。我颤抖地拿起笔。

    “你这个老鬼,记得不要忘记我啦。还有你跟儿子的约定啊,记得要好好回来。

    然后我们写了一封又一封,像我们的眼泪一样,一滴又一滴。

    第七页:

    为了能早日回到军营,我选择了明天起程。

    秋意凉凉,心里更凉。我看见那几位跟着我运输员,他们的眼睛都是红红的。我已经猜到,他们跟我一样一夜没睡了。

    我又背上我的枪支,拉起我的马,马步声嗒嗒地响起,弄起了漫天黄沙。我再次慢慢地离开这个村庄,这次的回头,我看着这个已经冷冷清清的村庄渐渐渺小。

    这时候,即使风吹来是暖的,但我们的心也是凉的。

    当黑夜再次降临。跟往常一样,我们又回到了军营。

    似乎战争还没有来到,烛火依然亮起。封大队长走上来,慢慢的扶我下马。他开头就着急地问我:“乡亲父老们都好吧。”

    我哽咽了一下,微笑着说:“好,他们很好呢。看姑娘又给你送信了!”

    封大队长愉快地把我带入了军营。我假装微笑着,我看着他们每个人拿到信封愉快地表情,我不知道我还能怎样,我无法想象他们知道家人不在时的神情。

    但他们再次把回信装到满满一袋时,我不知道是否该回去。

    即使回去,也只是一场梦。

    第八页:

    1938年12月25日,武汉在经过四个半月大小数百次战斗,最终还是弃守了。

    “日军来了。”刚刚清晨,我还在帐营朦胧着双眼,就听见封队长坐在我旁边唤醒我。

    我立刻站起来,从旁边拿起枪支,跟他一起冲出去。

    游击队的人都已经醒了,每个人都拿起枪蹲在很早就呆在石岩上。我看见了他们都精神抖擞地蹲在过道的两旁。日本军开始慢慢出现,他们穿着整齐的军服,配着整齐的军装。

    封大队长也吩咐我一起蹲下来,隐蔽起来。这时候我能听见我身边队友们缓缓地呼吸声。这时候,日本军已经开始慢慢进入我们的领地了。

    封大队长举起手,大喊一声:“兄弟们!上!”

    顿时我方的枪四起,飞向敌方的胸膛。枪林弹雨顿时惊吓了对方,只见对方的士兵都惊慌失措,一排一排被打倒,有些没举枪就被击下。日军立刻乱了套。封队长又扔了一个手**,顿时对方的日军们被炸得硝烟四散。

    后方的日军开始回过神来,开始向我方开火。于是顿时青烟弥漫,炮火连天。枪声在每个人的脑海回荡。鲜血也从我方的游击员身上留下。

    第九页:

    我看见了我的兄弟们不断受伤。

    在战场上,我的任务是不断来回运送弹药和转运伤员。

    当我走向了小亮的身边。我看见了他已经被子弹刺穿了身上多处,几乎奄奄一息。我托起了他流满血的头,想抱他回营里。他连忙挣脱了我的手,然后轻轻地对我说:“让我在这里,让我跟兄弟们同生共死。小晴,帮我回家给我老父说,儿子没有办法回去跟他过年了。儿子对不起他啊!”说完,他又转过身来,拿起枪,继续战斗。

    我看见了老良,老良睁大眼睛看着我,像杀红了眼般,我送给他弹药。走时,他叫住了我,说:“晴儿呀,我可能过不了这天了,你回去跟我老妇说,我不能陪她过年了,还有孩子,我不能陪他弄雪人了。我看见了他的眼泪,不自觉得留了出来,然后转过头来,继续战斗。

    我看着一班兄弟们在奋斗,眼泪也落下来了。这时我看见了封大队长,他顶着一片片被子弹打飞的土雾,目光异常的坚定。我看见了鲜血从它的额头流过,右手扔出已拧开盖的**,在阳光与硝烟下,他的身影显得特别的**神圣。

    我走过去,他看着我。大声地喊道:“小晴,我们已经过不了这天啦。武汉沦陷,我们的支援都不会来的了。你,快给我回到村庄,把他们藏好,或者带走,他们不会进军那么快的,至少一天后。快,快回去!帮我叫我家姑娘,我不能娶她了,要她忘记我吧!”说完,他狠狠地又扔了一个**。

    我呆在原地,眼睛红了,我说了一个谎,却不得而知。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去,还是跟他们战斗。这时候被打飞的一块石头把我打晕了在地上。

    隐约中听到封大队长说:“快,回去!”

    +++写到第十页,泛黄的本子就已经没有文章了,只剩下空白的一页。

    我看着窗外已经放晴了,于是就把我抄的东西拿在手上准备来到寺庙,我的眼泪也不自觉的留下了。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我特别的想知道结局。

    来到寺庙,依然是灰蒙蒙的天空。我看见了烛火在慢慢飘荡,照亮整个大堂。

    我慢慢走进去,但这是我没有再见到老人。而是见到一副棺材呆在我的面前,神台上面有张写着大大的“奠”字的白纸。

    我吃了一惊,把两本本子放在台面。这时候一阵风吹过,把泛黄的那本吹到了最后一页。我看见了那页开始慢慢浮现出字来。

    这时候门外有匹马跑过,我顿时明白了。

    我立刻跑出去,追着马,匆忙跳上去。

    当马穿越了我前方的树时,一场大雾把我所带走。当我看清楚时,只看见前面是硝烟滚滚的山岩。我看着我的马后,正放着一大袋的信。

    第十页:

    我骑着骏马。疯了似地奔跑。我听见了身后兄弟没声嘶力竭地叫喊,是最后的咆哮吧!

    我已经知道,无论怎样,我都要把这些信带回家乡,我要让他们的灵魂回到最原始的时候。漫天的风雪再次侵蚀我,雪等了整整一年,终于又再次落下,

    来吧,所有大雪。

    当我再次回到封家庄,这里已经是物是人非了。一切都显得很轻,很静。

    我下了马,跪在街上。慢慢从我的身后拿出那些信封,一封一封地读下去。

    大风把我读的信随风飘散,一句又一句地飘散。

    我读得最多的是:“我想回家。”

    我累了,呆在雪地里,泪水成了雪。

    全部的灵魂,都从我身边停留了下来。

    大雪下得更猛了。

    (因为给朋友圈一个初中同学点了赞,结果她发了个点赞了就要接下去发xx的消息。

    然后就开始了聊天,本来没有了联系,一聊起来却格外怀念,哎)

第三百六十八章 三轮车(番外)

    一部三轮车从远处缓慢驶来。

    “吱吱~咔”,刺耳的声音从三轮车上不间断地传来,弄响了这附近每个角落,这是生锈的轴承摩擦出的声音。

    喧嚣的世界上,有很多匆忙的行人。当他们漫步街道时,听见了这几声令人起疙瘩的响声,都厌恶着皱起眉头,紧接着捂上鼻子,脚瞬间迈起大步伐。

    三轮车停了下来。

    上面坐着一个老头子,他下身穿着那沾满油渍的宽大裤子,上身穿着一件灰色而晦涩的短衣。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件短衣原本是纯白的。他几乎掉光了头发,仅有几团斑白杂乱的头发‘贴在’两边的太阳穴上,再印着他那布满皱纹的脸庞,像一部人类‘沧桑电影’。

    也许他的身子的味道并不那么让人厌恶,但他身后的那两个大桶可就让人嗤之以鼻了。一个是墨蓝色的塑料桶,表面上是油滋滋的,见过他工作的人都知道,那是他在大街小巷中翻弄垃圾时所捡回来的泔水(喂猪的食物)。那可是十里飘香的东西,每当满满一桶的时候,相隔十米的人都能嗅到。至于另一个白色的桶,这个可简单了,那是他每天见到些别人剩下的杂饭菜时,就捡回来自己吃。

    此刻他的车停了下来。老头子左顾右盼,看是否能找到他的猎物。

    看见周围什么也没有,老头子哈哈地大笑起来,他永远也是那么爱笑的。就像一朵笑容灿烂的向日葵。

    于是乎他有蹬起他的三轮车。

    当车转过一个角落,前方出现了一个偌大的院子,这该是一大户人家的豪宅。院子门口有一大堆别人丢弃的废弃物。老头子笑了笑,把车像那边踩去。

    一。

    在大户人家的豪宅楼上,正好有个人从窗前向下望。

    那是个中年人,一个特别有钱的老板。此刻他正忐忑不安地看着窗下,这是他多年来职场上所带给他的,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显得忐忑不安。

    中年人看着那个踩着三轮车的老头子,嘴里撇了撇,显得异常不满意。这时候他五岁大的儿子正坐在他旁边玩积木。于是他指住窗下的老头子说:“儿子啊,你看那个人,活了一辈子,那么没出息,我看啊,比烂泥都比不上呢!”

    儿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中年人转过头来,继续向下看着那老头子不断地翻弄着糟糠。

    在老头子翻弄着垃圾的时候,那院子起了一阵大风,院子里的长满芒果的芒果树正好刮落下来几个大芒果,不偏不倚地跌落在老头子的前面垃圾里。老头子看见了,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两个大芒果放入自己的袋兜里,心里还蛮高兴的。

    但这些,恰好被中年人看个正。中年人看着,习惯的势利眼开始来了,哪怕一滴水,也不让别人抢去。‘那明明是我们家的东西,他这样拣去,明明就是偷嘛!不行,要是他以后觉得我家这芒果好吃,那还不来把我家的芒果都偷去了?’

    心里一想完,立刻冲下楼。见到了那捡垃圾的老头子,立刻喊:“你这小偷,偷了我们家的芒果,快,给我还回来。”

    那老头子听了,不屑地说:“你别睁大眼说瞎话,谁说这是你的芒果。”

    中年人立刻说:“这里是我家的院子,你从我家捡到的东西,当然是我的啦。”

    老头子笑着说:“你把它扔到垃圾上,那就是不要的东西了,现在我捡回来,也很正常啊。”

    中年人狠狠地瞪大眼睛说:“什么什么,既然是我的东西,我叫你还我的。垃圾也是我的东西,你要是不给我还那两个芒果,我可不给你离开这里,而且立刻报警。”

    老头子的脸立刻蹦了起来,也难怪,他现在遇到的可是一个麻烦的人。他们又吵了几句,最后老头子没撤了。从兜里拿出了两个芒果,很生气地说:“那,还你,超吝啬的家伙。”

    中年人可够心满意足了,接过芒果,然后摆着张臭脸说:“你下一次可不要给我看见了。”

    老头子低下头,看似在认错一样。然后轻声地说,“既然你这样说,我觉得还是把偷你的东西都还你,这样咱们谁也不欠谁。”

    于是老头子转过身,随手拿起一桶泔水,‘呼啦’一声全倒在了中年人身上,然后说:“看,都还你了。”

    说完老头子蹬着三轮车走了。

    现在可好了,只留下中年人一个在原地发呆,一身臭味环绕他的身子。

    二。

    老头子无论遇到什么事也是乐呵呵的笑着,在这个压抑情绪的世界里,他可真是一个特别的人。他很容易满足,一点泔水就能让他开心老半天。

    但有些人对他的这种乐观,就是一种厌恶。

    街上也有一个老人。因为他看钱财十分的重要,于是别人都管他叫老财。老财整天愁眉苦脸,他不但小气,而且总是担心着每一件事,今天担心明天,明天担心后天。

    每天他看着老头子在那里愉快地进进出出,十分的不满意.他讨厌如此快乐的人,于是他总是想做些什么来把老头子弄得不快乐。

    那天,他买来了些长钉子,摆放在老人每天驶过车的街道中间。他满认为这样会令老头子生气,怎知道,那老头子眼明手快,把车一开到钉子旁就停下来,钉子都捡到自己的袋子里去了。原来善于观察是老头子的职业病,他看到这么多钉子还偷着笑呢。

    于是那老财又想了一个办法,买来一沓塑料袋,把他们都扔在路边。他在想,每个塑料袋都是空的,只要他找来找去也没找到东西,他肯定会厌烦的。

    但同样可笑的事发生了,老头子狼籍的才地上翻来覆去也没找到东西是,却哈哈大笑起来。把那些袋子折平,都叠了起来,放在车上。原来这次最大的收获不少泔水,而是一堆的塑料袋。

    这种随机应变可把老财气坏了。

    于是老财每天依然怏怏不乐地看着他,生气,妒忌,郁闷。

    三。

    老头子那天把车开到了医院门口。

    他在医院前捡着垃圾。

    这时候,恰好有一个小孩子靠在底楼的窗前。

    这个小孩子一出生就患上了不治之症,只能瘫痪的坐在轮椅上。他常年靠药水维持生命。他看着窗外的一切,蓝天,白云,街道,都让他很向往,他很想离开一次这医院,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一旦离开这里,就一定被别人捉回来的。

    老头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小孩子看着老头子滑稽的动作,感到很新奇。他看着老头子笑嘻嘻的样子,真的很憨。

    小孩子比划着叫老头子过来。老头子看见了,慢慢的挪动着车子靠近他。

    小孩子睁大眼睛可爱地看着他:“老爷爷,你在忙什么啊!”

    老头子听见这个可爱的小孩子的话语,逗着说:“我啊,我在找星星。”

    “星星不是在天上吗?怎么落到地上来了。”小孩子稚气的问他。

    老头子傻笑了一会儿,然后说:“是啊,晚上的时候星星是在天上啊,但是白天的时候,你什么时候见过星星呢?因为他们都到地上睡着了。现在我把它们找出来再挂在天上哟。”

    小孩子听了,半信半疑地看着天空,‘原来白天星星都在地上睡着了。’

    老头子转过身上了车,大声地嚷道:“孩子,哪一天有空,跟我一起去找星星吧。”

    四。

    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

    老头子依然在街上捡着泔水,但笑容依然是那么的灿烂。每当他的车声传来,都总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

    老头子再次把车开到大户人家的豪宅楼时。一大群警察围住了他。原来,那中年人昨天早上起来,走在家里的院子时,看见了有一棵芒果树的芒果全被人偷去了。于是他报了警,因为之前老头子曾拿过他的芒果,所以矛头都指向了他。

    警察来了后,一听见是些芝麻绿豆事,正想发火。刚好老头子踩着车来了,不幸的是老头子的车上真的放着一桶芒果。这下警察把火都向老头子那边飙来,忙冲过去,捉住老头子问:“你干嘛把别人的芒果给偷了啊。你知不知到这样犯法的,而且你还阻碍了司法公正呢!”

    老头子可真莫名其妙了,无奈地说:“这芒果不是我偷的,是别人送的。”

    警察狠狠地说:“现在人赃并获了,你还狡辩,给我拉他回去。”说完后面几个警察都上前去捉住老头子。

    这时候,正好有一个学生从校巴下来了,那是中年人的儿子。儿子一下来立刻大声说:“爸,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啊。”

    中年人不耐烦地问:“什么好事啊?”

    “昨天老师叫我们要懂得奉献,要乐于助人。于是今天早上我看见我们家的芒果树上的芒果,想着反正都吃不完,于是我就把它送给了那位踩三轮车的老伯伯。”儿子说完,转过头来,刚好看见了老头子正被警察捉住,笑着说:“呀,老伯伯也在喔。”

    这时候,警察们都面面相窥。

    然后,警察们都走向了中年人那边,狠狠地思想教育了一番。

    后来不知谁说的,那些警察的嚣张样子被人发去了微博,于是都下岗了。而那中年人,不再恼恨老头子,因为他要给儿子做一个榜样。

    五。

    老头子再次踩三轮车经过那老财的家里。

    可是,老财不在了。老财刚刚去世,现在正在他家的后院里举行丧礼仪式。

    老头子想起了老财,像想起了一位久违的朋友。

    老头子下了车走到了后院,正好这时司仪说起了老财的遗信,他只听见了最后的一些。

    “我一直在懊恼,就像我的人生一直那么悲剧。我看过很多人,也遇见过很多事,但最令我纠结的还是那踩着三轮车的老头。他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他却笑得比我更开心。我讨厌他,他一点追求也没有,还那么满足。但我每次却败在他的手上,这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失败。最后的一次打赌是我要跟他比长寿,因为像他那样吃着垃圾的人,该活不了很久,但当我知道自己得到癌症晚期时,我知道,我又输了。不知道为什么,上帝总喜欢找个那样的人来嘲笑我,我希望来世我们还是那样的人,我一定不会再输。”

    现场的人都感动落泪了,在他们看来,老财就是一块闪亮的标志,他的勤奋,他的成功,都是让人可望不可及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正在葬礼录像,有谁不敢哭的。

    在后面看着的老头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所有的人目光都焦聚在他的身上。

    看见他的做法,有些人认出他就是信中那个老头。于是都生气起来,但碍于今天这个日子,都没敢动手。但都动起他们的嘴皮子。

    “这老头真不是人,是他害死老财的。就是不懂他为什么天天吃垃圾,生活那么差都死不了。真是天没眼。”

    “就是咯,这老头该早死。”

    ......

    老头依然在那里笑着。然后在众多人的喋喋不休中离开了。

    几天后,有些理智的人开始研究起老财的死因,大家都得出结论,老财是死于心态。因为他的心态越糟糕,那么体质就越差。

    但第二天,一张报纸上的新闻几乎又为老财的死添加了新的见解。

    那新闻是‘中国食品不安全’

    于是大家都明白了,老财每次吃的东西都是很贵,表面很干净,很好的。但恰恰这些越好的食品,在中国就是越多造假,越多添加化学药品,这样,他寿命当然短了。而老头子,每天吃着的是那些别人不要的烂菜,烂水果,不好看的食物,但这些是很少添加药剂的,所以他的寿命当然长了。

    终究什么原因,没人知道。

    六。

    老头子依然踩着他的三轮车找糟糠。

    突然,远处有个孩子叫他。他转过头,定睛一看,原来是哪个当初在医院坐着轮椅的小孩子。但令他吃一惊的是,小孩子竟然站了起来,他父母就在他的身后。

    小孩子忙冲过来,抱住了老头子。这可是这么多年来老头子第一次有人拥抱他。老头子显得不知所措,因为他想不到他这么脏,这么臭,竟然有人抱他。一瞬间感到很温暖。

    他父母也觉得有点难闻,但还是强打精神。走过来,轻轻地问:“你就是那个我儿子每天都在说着一起去捡星星的老伯伯吗?”

    老头子看了看他们,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父亲笑了,感激地说:“真谢谢你啊,自从你说了那一句话后,我这个孩子,每天都在想着捡星星。他每次一见到地上有垃圾,就说是星星,就忙想着弯腰去捡。一开始是不行的,后来他慢慢学着弯腰,很坚强的不断地捡东西,腰部竟然有知觉了。再后来,捡着捡着,用多了下肢,整个人竟然慢慢出现了好转,到了现在,他能站起来了,病也好了。”

    父母难掩激动之情,泪水流了满脸。

    老头子笑着捏捏小孩子的脸蛋。那父亲也跟着说:“他腿一好,就忙着来找你说去捡星星。因为之前要检查,没来得及见你。”

    老头子看着孩子,感到这实在太突然了。他跟孩子说:“那你以后回家可要捡多点星星啊!”

    小孩子听了,忙摇头。说:“不,我不走了,我要跟着你一直捡星星。”

    那父母也开口,说:“我这儿子啊,很倔强,我都跟他说好了,他说要跟你过日子。看着儿子的心愿,我做父母的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希望你能帮这个忙,我每天给你赡养费。”

    老头子听后,紧紧地抱着小孩子说:“不,我不要钱,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七。

    那天以后,城市里出现了一老一少在捡垃圾,找泔水。

    他们是如此的快乐。

    孩子每天面对垃圾都显得异常兴奋,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

    而老头子也有个伴了,他的笑容更灿烂了。

    几年后。有个人去问长大后的小孩子。

    “为什么你愿意一直捡垃圾?你不后悔吗?”

    孩子说:“那不是垃圾,是星星。我宁愿快乐的去捡着地上的星星,也不愿意看着满天遥不可及的星星发愁。”

第三百六十九章 继承者(番外)

    总是会自傲地看着自己故事的段子,总想卖弄一点文采来获得或多或少的赞赏。但这一天,却彻彻底底的被一个孩子打败了。在芒果树下,阳光明媚,这个孩子看了一眼我的作品,说太烦乱了,又长又臭,把简短的话写的太过复杂了,以致别人看到眼花缭乱。

    不甘于被批的我,总想着各种借口来推翻他“无知”的想法,但最后我还是认栽了。他要我像格林童话一样简短的去讲一个故事,用平白的话去讲述一个无论老幼也看得懂得童话。

    不知不觉就觉得自己特别的愚蠢至极,忽然就觉得,美学这东西不适合我,写得简单、有趣生动才是我要追求的。然后回到家我就写下这篇童话,简简单单的讲述。

    +=+++

    很久很久从前,地狱之主撒旦在地狱混够了,想找一个继承人。然后他叫来了狼人,嘱咐他到人间寻找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必须是月圆之时午夜出生的。然后把他带到地狱,让撒旦慢慢教化他罪恶的心,让他死了后成为撒旦的继承人。

    狼人就一直在等待,直到月圆之时,他变成人的摸样,从地底冒上了人间,不自觉的来到一个小国度里,午夜也几乎到来了。

    这天却出乎意料,已经这么晚了,街道却已然灯火连天,家家户户在敲锣打鼓,街上人群涌涌。似乎在庆祝一件很快乐的事。已经化成人形的狼人忙问一位农夫,农夫回答说因为今晚是王后的分娩时刻。

    说者没意听者留心。这一句话如沐春风,狼人忙走去王宫门口。正好一行医师准备进入王宫内,于是狼人偷偷在隐蔽的地方化身为一个医师,混入了那群医生中,就这样被带进了王宫里。

    这个冒牌医师跟着一大队医师进入了金碧辉煌的王宫,这时候楼上哥特式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钟声,国王慌慌张张的跑出来大喊王后快生了,然后这一行医师也跟着冲进去了。

    医师他们匆匆忙碌着,直到婴儿哇哇的一声闹响了整个黑夜。当孩子出来后,当用棉巾裹好后带给王后抱着时。这时候这个冒牌医师走到王后面前,不由分说把孩子抢过来,直接往外跑,而且没跑几步变回了狼样,叼着婴儿。所有人都惊呆了,于是由呼喊变成尖叫,王后更是突然晕倒了。

    国王在外面也声嘶力竭地喊着,但伴随着的是狼人叼着他的婴儿爬上了城墙,并跳下来。前方的军队都围住一起,箭队把箭射向狼人,但狼人像拥有金刚不坏之身,没一能伤害到他。后来国王立刻命令停止射箭,怕伤到婴儿。前面的佩剑卫士冲上来,只见狼人一蹬地,在月色下跳了起来,跨过了前方的卫士,直奔向郊外。

    骑士们一直追着上去,可是狼像幽灵一般,踏进了郊外的森林,一溜烟就不见了。

    月亮高高挂在夜空。

    狼人叼着一个婴儿在夜色中探索,森林杂草横生,树木高大挺拔。狼人所到之处盛草瞬间枯萎,盛开颓废的罪恶之花。当这只狼跑了很久,回头一望看不见骑士们追它。于是开始了狼嚎,原来这声狼嚎是为了向地狱中的撒旦通报的。

    但突然,一支银箭射向了狼的前腿,狼立刻受伤,流出黑色的血,并且口松开了婴儿。这时候,一个小男孩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弓,看着了受伤的狼,一步步想向前捉狼。这时候,狼转身向婴儿露出的手臂上轻轻咬了一口罪恶的烙印,方便撒旦认出他。然后身上的银箭被黑血慢慢融化,狼突然向前扑去小男孩那里,小男孩见势不妙。于是忙转身向里跑,狼一直追着,但小男孩口中大喊:“父亲,救命呀。救命呀。”

    这时候森林的树开始摇动起来,风突然猛起来。原来这个小男孩是该森林之神的儿子猎仙,刚刚跟妹妹出来打猎,也刚好碰到这个怪物,就打算捉狼了。

    狼见周围大势不妙,于是往后跑,这时候地上的树藤开始向它绕来。但当它奔回原地时却发现那个婴儿不见了,狼气得龇牙咧嘴,但树藤开始飞奔过来,无可奈何的他只能往地下一冲,嗖一声回到地狱了。

    话说这个婴儿是被一个小女孩抱走了,这小女孩刚刚跟哥哥一起打猎,在哥哥引狼跑离开时,她看见了地上有一个可爱的婴儿,于是抱在了怀里,然后沿路一路逗一路走。

    这时候森林里传出了一阵可怕的声音:“我的小女儿,快把这个婴给我,他是魔鬼的化身,我现在就要把他毁灭掉。”原来,这个小女孩是森林之神三岁的女儿,泉水仙女。

    但泉水仙女听见了父亲这样说,再看看怀中这可爱的女孩,于是死活不肯交出来。于是森林的树藤又开始蔓延起来,向泉水仙女捉去。于是泉水仙女不断的跑啊跑,跑啊跑,在快捉到她的时候,前方刚好有一潭泉水,那是她的家,于是泉水仙女抱着婴儿忙向下一跳,消失了在水中。

    原来,在泉水潭下面,是人类的第四世界,那里是除了人间,地狱,天堂的第三个空间。里面就像掉过来一样,水里面的人看真实世界,就像里面是人间外面是水底一样。但这个空间很少,就只有一个潭那么大。掉进里面的人,只有被外面的人拉才能上来。

    当泉水仙女冒出泉水潭时,树藤立刻把她捉住了。但没过多久就放开他了,原来这泉水仙女不断向父亲求饶,只要把这婴儿永远活在泉水潭底下,不能再出来,那撒旦也没办法了。最后,森林之神还是但应了泉水仙女的要求。

    那天开始,这个王子永远都居住在泉水潭底下,每天仰望着同一片天空。每两天泉水仙女就送来食物,跟他说说话,就离开了。

    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王子的心开始不甘心被禁锢起来,他很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但他不知道他是谁。外面的世界留给他的也只有他手上的烙印了,清晰可见。

    直到十八年之后,王子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帅气的男孩。而泉水仙女更是漂亮,早已长得亭亭玉立。现在王子并没有在意是否能走出外面了,他更留意起仙女来。他希望仙女能快快来跟他讲外面有趣的事情,他更希望仙女快点下来陪他玩游戏,不知不觉中他爱上了这位可爱的公主。

    但仙女何尝不是呢,可惜这位仙女在森林很多事情要她忙,她也只能隔三差五来看望王子。

    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长袍衣服的人牵马来到了泉水旁,弯身准备装一壶水。这时候却被吓了一条,原来他看见了泉水底下的王子,王子也正在眼瞪着他。这长袍的人立刻颠了一步,忙指住谁中的王子:“你是谁?......怎么在下面?”

    这时候泉水仙女并没有在王子身边,王子有点不知所措。但王子突然心中响起了一种**,往外面看看的**。于是跟长袍人说:“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你能把我拉上来吗?上来后,我什么也听了你的话。”

    长袍的人也有点害怕,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但看着看着,就觉得面熟了,觉得这人长得有点像刚刚去世的国王,于是想起了十八年前的事情。该不是?......

    于是着长袍的人大笑起来,伸出手把王子拉了上来,一拉上来就喊:“亲爱的王子好,我就是国师。”

    王子被说得莫名其妙的,但也跟着长袍的国师一起离开了,国师一路上千叮万嘱他就是王子。

    当王子回到了他的国度,这个花花世界可让他开了眼。国师给了他很多很多钱,让他去用,但前提是他要完成他给他的任务。然后这个出于清泉的王子开始堕落起来,每天都玩到疯疯癫癫,钱不断不断地投出去,当别人问起他是谁时,他就大声地喊:“我是王子,我是王子。”于是没过多久,这个有钱的王子就传到街巷通闻。

    然而这句话却不幸传到了王宫里,传到了二王子那里。原来在国王失去了王子后,没过多久就生下了二王子,国王一辈子也只有两个儿子。此刻这二王子却十分生气,一来是国王刚刚去世了,二来在就快接手这个国度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王子来,心胸狭窄的二王子当然十分生气了。

    于是忙叫人把王子捉来,把他捉到王宫的大殿里。二王子看着这刚刚喝醉了的王子,大笑问他从哪里来的。王子醉醺醺的看着二王子,开始说起来,其实这也是国师让王子早就背好的。王子先说起了十八年前的事情,说得头头是道,说他被狼叼后就被一个农村的人家收留了。然后王子从身上拿出一块玉佩说:“这块玉佩国王只有两块,一块在我身上,一块送给了国师。”

    刚刚说完,国师就走向前一步,拿起玉佩,装作仔细看着,然后说:“这真的跟我的一模一样,这难道真的是王子?”其实这块玉佩只不过是国师给王子的。

    二王子开始慌了,但场上的臣子们都议论纷纷。这时候还是国师解围了,他请王子暂时到他的府上居住着。

    但王子到了国师家里,噩梦开始了,这国师不再给钱他。而是把他软禁在家里,出入都有人跟着。而且还不断威胁他,要他说什么就要说什么,不让就找人暴打他。于是这国家分开了两派,一方面是跟着国师的,一方面是跟着王子的。他们相见时分外眼红,两方都在招兵买马,似乎准备要大干一场一样。

    可怜的王子在国师家不再感到欢乐,开始渐渐回想起清泉下的生活,想起了仙女,想起了那种快乐单纯的日子。于是这个王子每天都想着逃走,逃回森林。但是每次不是别人死死跟住,就是没逃出半步就让人暴打一顿。

    这个可怜的王子那天晚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入睡时,突然在床上摸到一封信,拆开一看,里面写着:今晚我派兵在厕所旁围墙上等着,我们来救你——弟、二王子。

    看完这封信,王子的心快飞起来了。也许是二王子看见自己每次在大殿上都十分受伤,十分被折磨的样子,过来打救自己了。

    于是王子跟随从说,要去个厕所。然后来到厕所旁的围墙上,喊了一声,果然很快有条绳子从外面扔进来,然后王子连忙拉住绳子爬出城墙。当他一踏入地面,就看见一大群士兵向他走来。

    但接着迎接他的不是释放,而是二王子把他囚禁在他那里的监狱里去。

    第二天,国师因为找不到王子,心急如焚,派了好多士兵到处寻找。直到二王子走到国师耳边轻轻说:“昨晚我们捉到了一个小偷,发现竟然是所谓的王子,已被关入大牢,事实证明他不是王子了。”当这句话说完,国师气得立刻跺跺脚。接住王子就宣布下周他准备加冕国王这个位置。

    然而没过两天,一切的风雨又开始冒起了。在国师考虑紧怎么救王子的时候,突然一大群绿色的精灵从那外面的城墙上冒了进来,它们能轻易击倒所有事物,它们来去如风,守城的人还没有开打就投降了。

    原来这一大群精灵是从森林里来的,那天王子离开了以后,泉水仙女在泉水潭找不到他,然后在森林到处寻找,找了好久还是找不到。最后无可奈何地跟森林之神父亲说了,森林之神大吃一惊,十分生气,立刻用支藤把泉水仙女绑住吊着半空中,让她好好反思。然后吩咐了一大群森林精灵去寻找王子,一定要比撒旦找得快。找了好多国度,这不,就找到这里来了,刚刚又听到了别人说王子是国师的人。

    这一大群精灵直接冲去了国师家里,它们轻易的穿透门槛直接来到国师面前,指住他问:“你所说的王子在哪里?你是不是在保护着他。”

    国师看着这架势,立刻吓懵了,立刻调转枪头:“哪里哪里,我最恨的就是这个王子,他就在二王子那里,我们一起去把他们抽出来。”

    然后国师带路,加上一大群精灵,再加上国师的军队,浩浩荡荡的往二王子那边冲去。

    因为国师走路慢,二王子的信使很快就骑马回来报道了,说国师跟精灵一起来攻打二王子了。二王子立刻恐惧起来,手不断颤抖。

    “不行,难道今天就是我的死期吗?”二王子立刻吩咐自己的军队在下面备战。突然二王子灵光一闪,开始奸笑起来,这些绿色精灵不是都来着森林的吗?那些树不就是他们的命根吗?

    于是王子立刻吩咐一些军马从后路出去,向通向森林的方向,他们每人拿着大大小小的火把,直奔森林去放火了,然后没多久,就看见很远的地方冒烟了。

    国师带着一大班军马前来,但他在纳闷,怎么那些精灵好像越来越疲惫,走得越来越慢,就那样跌跌撞撞来到二王子的城堡下。然而当他们来到二王子的城堡下时,两军准备开战。突然有个精灵指住那边冒烟的地方,大喊:“糟糕了,我们的家着火了,快去救火呀!”

    于是那些精灵们一溜烟向后退,直奔家里,好多的一路奔一路消失。

    两军就这样匆匆忙忙开战了。

    然而这些精灵的事情却引起了撒旦的关注,撒旦于是开始留意起来发生什么事。终于发现了那个王子就在监狱里,再看看他手上的烙印,他可开心呀,又可以退休了。

    于是他一眨眼,就来到了王子面前。这时候的王子正准备上吊,被这撒旦一吓,颈也不吊了,直接晕倒地上去了。撒旦无可奈何的摇着他,最后把他摇醒了。

    “我就是地狱之王撒旦,我找你好久了。”撒旦刚刚说完,王子又晕过去了。

    王子终于又醒来了,这时候撒旦才跟他说清楚,他将来是撒旦的继承人,他要带王子下地狱接受培训。在王子的惊讶之中,却突然发现一阵浓烟扑鼻,原来这森林太大了,那些浓烟都冒过来这边了。然后王子在监狱仅有的一点窗口向外望去,却发现了浓烟滚滚在森林里。

    撒旦在他的身后,笑了笑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泉水仙女吧。看来如果我现在带你下地狱也是不甘心的了,以后跟我作对不就惨。这样吧,我给你点法力,让你去救她吧。我现在也好向下面的战场里收几个伙计。”

    于是呼啦一声,王子拥有了撒旦的法力,立刻撞出了墙,直飞向森林里。可是这时候的森林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他不断地在寻找,寻找泉水仙女,却怎么找也找不到。这可怜的王子哭了,哭得感天动地,然后这个王子直奔到泉水潭里,只有那里不被烧着,然后纵身一跳下去。

    不觉他竟然发现泉水仙女就在下面等着她,原来森林之神在起火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放了他这个女儿,让她快点躲。

    两个幸福的人儿拥抱在一起,他们感到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刻变得甜蜜了。突然,王子推开了泉水仙女,说:“对不起,我要下地狱了,撒旦快来找我了,我们永远也不能在一起了。”

    泉水仙女笑了笑说:“难道你忘记了我们这里是第四空间吗?有谁能找到,要是早找到你,撒旦就早让你不在这里了。”

    王子笑了起来。

    撒旦在那里等呀等,等了好久,王子还是没有回来。然后去找,还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撒旦开始生气啦,火滚,当他回到那国度的时候,看见二王子跟国师还在那里开战,一生气想着都是这两个人的错,打什么打,还烧森林,害他没办法退休,于是走下去,牵着这二王子和国师的手,伤心地向地狱走去。

    撒旦在地狱等呀等,等着王子死的那一天但,等不到了,王子拥有了他的一点法力后变得永远也不会死去了。好多年后撒旦感慨一句:“我在地狱等你,你却在人间长生不老。”

    根据格林童话的结尾是,从此王子跟仙女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第三百七十章 锋镝余生?上(番外)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凉州词王翰

    “这仗打得漂亮啊!”

    “喜迎将军凯旋归临。”

    “英姿飒飒!”

    “......”

    皇城的青石板长道挤满了人群,他们在呐喊着,狂呼着。

    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映照着百姓们每一个激动的灵魂,昨夜飘飘落下的碎叶,此刻也伴着欢快的人舞起来。身边的亭台楼阁,都静静得呆在这里,分享这一份喜悦。

    国家刚刚取得了一场胜仗。

    军士们迎着初升的旭日,披着铠甲,握着银剑,气势如虹地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大地。接受着两旁的人群恭维,接受着人群中每一个敬仰的目光。

    李将军正坐在他的白驹,神气十足,一双锐利的双眼,充满了胜利的征服感,不停地向两旁的平民挥动着强而有力的双手,此刻,他已成为人群中的大英雄。

    一个平民走向将军的面前,作一个揖,恭诺地说:“久仰李将军大名,在下是一位酒商,已为将军准备十坛美酒,来祝贺将军凯旋归来。”

    李将军点一点头,笑着说:“好!让我和我的兄弟们的喝上你的这份美意,绝对配得上你的酒”

    所有的人都笑起来。

    这时,人群中冒出了一个小乞丐,衣服褴褛,身如枯柴,面如黄土,肮脏的身躯还发出令人嗤之以鼻的味道,他在缓慢地挪着脚步。平时所有的人都远远地避开他。

    他向酒商走来,说:“客官能赏个钱吗,我很多天都没吃饭了。”

    酒商瞟了他一眼,立刻按着鼻子,说:“走开,走开,别在这里遮眼。”

    小乞丐不愿意走,还在求讨,于是酒商一脚把他踢开,那边的人见到他,又把他踢了几下,都说晦气话。

    李将军看到人群有什么动静,就停下了马,问身边的军士:“怎么了,那边好像有些动静。”军士回道:“好像是一个乞丐发生了些事。”

    李将军唉了一声,说:“如果皇帝能做得更好,那还要谁当乞丐?麻烦帮我叫那乞丐来。”

    小乞丐被官兵拖到将军面前,所过地方,人人都掩上鼻口。小乞丐按着肚子,跪在将军面前。

    将军见到是一个孩子,也想起了自己家里的孩子,父爱的感觉油然而生。他轻声地问:

    “你今年多少谁?”

    “不知道。”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

    “孩子,你父母呢?”

    “我......没有父母。”

    将军的眉头一皱,望着前方,叹了一口气,说:“你愿意留在我的军营里吗?孩子。”

    “如果有吃的,我也蛮乐意的!”

    “那好吧,这位小士卒,你就参军吧!以后长大,可要成国家的栋梁哦。”说完将军伸出手,握着小乞丐的手,把他拉上马,坐在他的身前。

    军队一行向王宫迈起'嗒嗒'的脚步。

    我姓李,名驭,字智雪。

    我今年十六岁。

    这个年纪我也不知真不真实,义父说遇到我时,我大概五岁左右。

    从我遇到义父那天起,我就开始我的军营生活。

    一开始还小的时候,我没有在义父身边,因为他永远也是在战争的前方。我在一个和平的边疆兵营里,即使这样,我也接受了兵卒的训练,在一群高大威猛的将士身边,我显得真的有些好笑。他们拿的是红缨枪,我拿的是小木棒,不过还好,我无论在晨练还是在习武期间,我都学得很认真,甚至比一些士兵还有正确,熟练。

    其实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像义父一样,风驰沙场。

    后来的两年里,我除了习武外,还受到了军营军师的教导,教我识字,教我熟读兵书,儒学,和历学。这使我区别于了很多莽夫和愚者。

    在我十五岁那年,我也长大了很多。我已经有能力去战胜身边的每一个士兵。

    我有些渴望那种鞭策沙场的感觉。

    那天在边疆的夜晚,我望着恢廓的沙漠之地,遥望着夜空下闪烁的盏星,若有所思。冷冷的风吹进我的心,我多么想找一份能炙热我灵魂的感觉,而不是面对着这一片了无人烟的荒芜。我多想用我手中的剑,去杀贼立功,让对我的人都像对我义父一样,向我欢呼致敬。以巾帼英雄的姿势,受到皇上的封公加爵。

    我不断地听着风声,犹如听到远处的兵马交锋。

    第二天,我写下了一首诗:

    戗风兮,戗风兮,

    大漠茫茫,岂记我郎?

    尝梦兮,尝梦兮

    马鞍扬扬,剑锋激昂。

    遥望千里江山,

    何与我?共策天下。

    大丈夫不留千里泪,

    只留万里血!

    “李都督,他来了。”小卒说道。

    李都督放下手中的兵书,向小卒示意,“叫他进来。”

    帐前的门帘被人掀开了,这时走进来了一位年轻人。

    这人,面容如白玉般俊俏。两眼间盈带着一丝忧郁,却丝毫没能掩盖他那种大将之风。身长六尺,玉树临风,身披一件白银铠甲,在矫健的身子下,衬托得天衣无缝。

    他向李都督作揖,李都督忙向前扶着他的手。笑着说:“智儿,你来了啊。”

    “是的,义父,很久不见。”

    “这么久不见,你都长得那么威武了。差点认不出来。”

    “在下今年已十七岁,这次义父叫我来这里,我心感荣幸。从今以后,臣儿愿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呵呵,那就好,请记住,这里一切都跟以前不同的了,你能做得吗?”

    “臣儿知道,今后岁月,必定严守军纪,体恤下士,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

    “嗯....”都督说完,随手一挥,一士卒拿起一个长木盒进来,打开。里面立刻呈现了一把兵器,名为戟。只见其杆为白银而成,其尾边更饰上金带,其枪尖与月牙形锋刃由浅紫晶石形成,顾其名又为紫戟。

    都督拿起紫戟,向智雪走来,对他说:“此乃皇上赠与的兵器,其可敌万物,儿臣现我送给你,你也不可推迟了。”

    “啊......,那么,儿臣谢义父。”于是他拿起了这把紫戟,在空中挥舞一圈,正合其人。

    在他们正说间,一士卒掀帘进来,拜跪报告说:“禀都督,北营飞马呈报,敌军加快行军速度,预计三天之内抵达主营,而且还有消息称,这次敌国几乎全军出动”

    李都督听完之后,捏一捏胡子,皱起眉头想了想,向士卒说道:“传命吩咐各将军,一个时辰内来到参谋营集中。”

    “是,遵命!”说完士卒离开。

    “智儿,你也跟我来吧。”李都督转身对

    “孩儿未立下一点汗马功劳,不敢与诸将同列共谋。”

    “没事的,一个时辰后在参谋营等候吧。”

    这时正值初夏,阳光异常的明媚。

    智雪走出了帐营,望着无际的战场,这种感觉真的异常不同。呼吸着暖暖的风,听着士兵们磨刀枪‘嚓嚓’的响声,莫名的英雄之心由内涌出。

    蔚蓝的天空下,就是他一直向往的,梦想的战场。

    风沙在前方轻轻卷起,吹散了一切。

    呵!他重重地呼吸一口气,让阳光,亲吻他浩瀚的心。

    “微臣参见大都督。”最后一位将军进入参谋营说道。

    “好,我们现在开始分析敌军的情况。”李都督说道。

    李都督走向营中央,那里放着一张红木长椅,他手里拿着一卷长长的画布。向椅子中间打开,一幅长卷地图被打开。上面的都是这次战争双方场地的分布图。

    李都督指住一处小山丘说:“你看,敌军将要杀到。而敌军要进军,必经过此处山峡,而此处四面环山,且路崎岖而又窄,树木丛生。若部兵在此林中,必定能能一举击败对手。各位有何异议。”

    众将军在相互议论,最后异口同声回答:“大都督料事如神,必能百战百胜。臣等按都督吩咐效命!”

    李都督大喝一声:“好,传命下去,梁将军守营,吕将军布置埋伏山头......“

    李都督吩咐完毕,各位将军按事就班。

    当李都督走出参谋营时,义子跟在身后,愁眉苦脸的样子。都督看见,于是转身问:“智儿,怎么了。”

    “义父,我有些话不知道应不应该说。”

    “说吧,孩儿。”

    “义父,这次大军大临,敌军必定有十足的把握。于我看,他们是知道此处为过关要道,必定已经做了很足的防备措施。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贸贸然突击,必中敌计,况且丛林中地处低势,若要布阵,应在前山高处即可。”

    李都督听了。会心一笑,说:“孩儿,我百经沙场,有什么没见过的。前山虽然地处高势,但是那里的山隐藏点尚少,易暴露身份,且道宽而平坦,反而对我们不利。况且以他们的智商,绝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再说,这次低势地形对我们有利,我军在面对面中交锋从来占上风。此行必胜。”

    “不,义父。”

    “不用说了,我心已决,这样吧,你就呆在这里跟梁将军守营。我明天派大军去前峡埋伏。”

    “不,孩儿愿随父去。”

    “不要,守营也很重要,你就守在这里吧,这里有一块令牌,是我册封给你的,从此你成为我的后翼将军。”

    “儿臣,遵旨。”

    今天第三天了。前方的军情如何呢?

    这一句话不断地在智雪心里重复着。

    嗒嗒的马步声从远处传来。他忙拉开帘帐出去,驿使下马,跪说道:“启将军,前方军情呈报,两军今夕尚没有交锋。敌军在山峡前一个山头停下来了。没有任何进军迹象。”

    “那么,义父怎么说?”

    驿使说:“大都督一直在这里坚守,他们都躲在了丛林里面,敌军尚不能发现,只希望将军定时派干粮过去。”

    “还没发现?这怎么可能?难道有什么阴谋?”士卒退下以后,他自己一个人在冥想,不会啊,这怎么可能,算了,叫军队一直派在那里,总有一天会进军的。

    后一天。驿使回报。

    “启将军,敌军依然没有什么动向,军士们很奇怪,整天在游玩。完全没当打仗为一回事。大都督说这是敌军的诱敌法,若冲进去肯定会陷入他们的奸计。但是最近敌军他们不断从远方进来粮食,大米都堆积了几个仓库,看来要大战一场。”

    智雪听后,皱起眉头来,怎么会这样。吩咐驿使,明天叫细作去看看那些米是什么。

    智雪突然感到很担忧,视乎有什么事要发生。整晚都难眠。

    又一天过去,这天情报没有来。这天的天气有点凉,他穿多了一件衣服,来到了参谋室。拿起了他义父的地图。看着这幅山谷错林的图,想了很久,直到油灯熄灭,他睡着了。

    梦里,他发了一个梦。

    他梦到他自己成为了一只兔子,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水井。在冰冷冷的水井内,突然间左右两边大发水,把他淹没了。

    这时,他自己醒了过来,一身冷汗。

    天刚刚蒙蒙亮,月光还没有褪去,轻透他的帘前。这时候,远处嗒嗒的马声伴着大漠的风沙声,向他的营前迈来。

    “启将军。敌方依然没有动静,但细作来报,袋子里面装的不是粮食,而是沙子。”

    “沙子?”智雪皱起眉头,突然,外面一阵雷声。

    “隆轰轰!!”

    他又想起刚刚的梦。立刻拿起了呆在桌上的地图,看着那参差不齐的山图。对比一下峡前与其他山谷的情况,正像笼中鸟般,被团团围住。

    突然,智雪大笑起来:“没了,我们没了,水攻啊!!!!。”

    大雨下起来!

    泠泠的雨声感到有些冷人。乌云密布的天空,黯然失神。阳光没法照进大地,狂风却呼啸起来。

    此刻,在敌人的山上。在他们平时游玩的河溪里,敌人们正用沙子堆填起河溪。河水因为被被堵塞去路,不得已改道而行。而敌军早已引出一条河道在旁边,而这条河道,方向正是引向峡前。

    雨越下越大,河流已经长满,水由上至下,直奔峡前。

    李都督他们见到了,一场大洪水从山上滚滚而下。走的走,跑的跑,被淹没的就淹没。庞大的军队一下被冲得不见了踪影,所有的人都没来得及逃走,就消失了。由于雨渐大,河流越来越大,水势漫延,摧枯拉朽,一时间呼喊连天,呼喊的不是别人,而是山上的敌人,敌人在欢呼。

    李都督此刻身在何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他最后大喊一句,“我军没了。”

    守营的梁将军听见智雪在大笑,忙来问个究竟。

    智雪坐在地上,披头散发,口中不断喃喃说道:“没了,没了,这次水淹应该是全军覆没了。”梁将军听后,忙扶起智雪。忙盘问智雪发生什么事。于是智雪把这些事全说给他听了。

    梁将军他听后,倒抽一口气。说:“放心。我现在就去救他们。”

    智雪说:“没有用的,全没了。”

    梁将军大吼一声说:“那么我们就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

    智雪忙劝说:“不行,现在敌军士气强盛,况且军马又之于我们多倍,你若前去只不过是以卵击石。”

    梁将军说:“那又怎样,难道在这里等死啊。”说完站起来,智雪忙拦住他,说:“现在真的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啊!!!”

    梁将军挪开他的手说:“你别忘了,我才是这里的正将军。你既然不去就给我守营吧。”

    智雪拦不住他,梁将军走出去,问中将:“现在还有多少兵马?”

    中将回答:“大约一万人。”

    “那好,派约八千人给我准备,剩下两千人守城。一个时辰后大军前进。”梁将军说。

    智雪忙走过去说:“这样真的不好,你会没命的。”

    “你别跟我在这里叨唠。这是军令。”

    智雪心里气啊,但是一想到进军的时候说过要严守军纪的话,就没发作。

    雨还没有停,却没有下得大。

    一个小时后,梁将军出发。

    中午,雨停。

    梁将军也抵达山峡,洪水已没有踪影。而此刻,是遍地尸骸。但却没有一丝血迹,因为大多数都是溺水身亡的。人们的表情是歪曲的,双手也绷紧最后一丝神经。却丝毫没法表达那种哀痛。

    当找到李都督的尸体时,在场的人无不痛哭,恸极悲怜,他奋战沙场多年,最后却客死他乡。匆匆地把他埋掉。这时梁将军听见了千军万马的响声,回头一望,上面插住对方的旗,对面整个山头都是敌军。梁将军悲声撼天地大叫:“起鼓,我们为牺牲的将士们,冲啊!”

    鼓过三次。双方交锋,一时间兵马相见,刀锋相向。

    晚上,驿使来到。带着一丝悲凉。

    他哭嗓着对智雪说:“今天早上梁将军跟对方交锋,全军覆没。且细作报告说,对方敌军约有四十万人。而且每个都是精神抖擞,士气高涨,明天下午应该赶到。”

    智雪只是感到眼前灰蒙蒙的。他大力的用手锤落烛台上。神情茫然,然后他咬紧牙齿。

    驿使问:“我们要通知皇上吗?”

    智雪说:“不用了,皇上就只有我们这支军队可以匹敌。况且军队来了,我们都已经身首异处了。”

    驿使说:“那么,我们真的要亡国吗?”

第三百七十一章 锋镝余生?下(番外)

    智雪仰天长叹一声,“说不定啊!要是我们这次完了,那么国家没落也是指日可待了、”

    智雪站起对旁边的士卒说:“事到如今,惟有这样办了。你现在立刻去召集剩下的军士们立刻在操练场等待,给他们一人一碗酒,然后你去吩咐把这里最近的那个城市‘燕城’的居民明天早上之前,全部撤去到后面的另一个城市。拥有城墙总比在营中强。

    士兵们都在操练场默默等待,所有人都在预计他们的命运能走多远。

    智雪走到操练台,扫视了场地了的人。沉默了一会,说:“各位兄弟,你们辛苦了。我想问大家一句,你们惧怕死亡吗?”

    士兵们对目而视,有一个大声地说:“智雪将军,我们不怕死,但我们怕死得没意义。”于是所有人都应道。

    “那好,既然大家都是热血男儿,我们就站在一边了。我们现在已经被敌人追到悬崖边了,我们的生死已经是岌岌可危。既然这样,我们已经没得选择了,我们要用尽我们最后一分力,来镇守边疆。来,我们为人生干杯。”说完,所以的人都一口喝下这碗酒。

    智雪接着说:“现在,我们必须要赶路了,明天敌军就会来到,我们的营地肯定会一击就破。我们现在转战到燕城,给对手来个持久战。”

    说完,就吩咐下令。

    这晚,星星在天上闪闪发光,似乎在嘲笑着些在黑夜中赶路的士兵。此处荒芜人烟。只有几条野狼在嗷嗷地乱叫。风无情的吹着,即使是夏天,将士们都不感到温暖。

    后一天,晴。

    智雪站在高高的石墙上。斑驳的城墙,似乎很多年没有在面临战争了。烈日当空,他望着一片无际的荒草原,心里有些落寞。旁边的士兵都已经一个个呆在城墙上。

    忽然,对面沙尘滚滚。视乎有千军万马来到,漫天的呼喊声声,马踏声匆匆向智雪他们进来。

    智雪忙下城阶,对下面的士卒说,敌军已到,全部准备好。

    奇怪的是,智雪此时的准备并不是刀剑的准备,而是一些士兵都在城里拿起大鼓,在那咚咚地大敲起来。而另一些士兵,骑着马在城里乱骑,弄得声音震天。

    敌军赶到,那是一班野蛮民族,身穿野兽大衣,脚穿狼皮软鞋,手上拿着各种器具。卷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风沙。气势扬扬地扑过来。

    相距约有两百米时,敌军将领头‘也来胡’一勒马,全军停了下来。他侧耳一听,竟然听到城里似有千军万马的声音,鼓声连天,再看一下城墙上的智雪,只见他在傻笑,于是也来胡他立刻说:“退兵千米扎营。”

    显然,他是被这些声音与智雪的笑而迷惑了。

    也来胡很不明白,他们不是已经把对方主力都打败了吗?怎么会有这么多兵,还是等军师‘朵狼’来了再说,然后又派细作去探军情。这个朵狼,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家伙。之前的水攻就是他策划的,因为敌国君主有事,所以就迟来一步。

    而另一边厢,智雪跟剩下的武将商量。

    智雪说:“我们刚刚胜了第一步,可这只能耽误一点时间,当对手知道我们的军况时,我们难逃啊。请问诸将有何计策。”

    各将军都在冥想,但都摇头,智雪叹了一口气,起身向外走。

    当智雪一直苦想时,这时却听见了旁边有个人说:

    “此时敌将为莽夫,攻守不明败军时。

    夜风趁袭折其势,营可击溃何容易。”

    智雪听了以后,琢磨起这几句诗,每句诗前面的字不就是“此夜攻营”,正合这首诗的意境。于是忙回身看是谁说的。只见一位执剑卫士正喝着白酒在那里哼诗,只见其眉清目秀,留着一捏小胡子,眼睛尚小而精明,高如常人,双臂却粗壮有力,此人必定是粗中有细。

    智雪忙上前参拜,见其年龄相仿,于是开口说:“敢问将士何人,有如此高深学术。”

    “呵呵,我何以敢让将军参拜,在下名叫孙影,自幼在京城长大,因家道中落,所以来次参军。别人常称为为天算子,偶尔卖弄下小聪明,请将军见怪。”

    “我看在下一表人才,不像是这么简单的,不用隐瞒了,为何屈身当执剑卫士。”智雪接着问。

    “那好吧,在下曾高中状元,却无心留恋这**官场,所以隐名在这里干自己喜欢的事,那就是与敌军相战,为国献躯。”执剑卫士说。

    “果然如此,好,我最赏析你这一种有志气的人。如果你愿意,我愿与你结拜兄弟,共忙国家大事。”

    “用这吗?”卫士指住那酒说。

    智雪拿起他的酒,“好,这酒下肚,从此我们为结拜兄弟。来,干!”

    两人喝了一呈酒,由于孙影年纪较大,所以他为哥哥。

    这时智雪问道:“你刚刚说的夜袭,能行吗?”

    孙影听后,后退一步,拜说道:“如果兄弟你愿给我一队快骑,今晚必击退对军。”

    智雪听后,也躬身请道:“若孙兄不吝惜在下短兵末将,那在下愿为你出兵相助。敢问,你需要多少兵马?”

    孙影微微一笑,仰天说道:“智弟过奖了,我需要的不多,只要八十精骑兵。”

    智雪一愣,打量了一下孙影,皱起眉头道:“兄长何以在此戏言,请务必以实言相告。”

    孙影大笑几声,轻抚胡子道:“军中无戏言,给我八十骑精兵,量他有个百万大军,也定能破他个落花流水,毫无惧色。”

    智雪心里充满了疑惑与惊奇,尔后,回营选了八十位精悍骑兵,个个是身经百战,武艺高强的武将。

    夏夜来得很慢,入夜前的夕阳何其美婉,彩霞红透半边天,微醺将士们的心。过去的风雪,在落日余晖下,让人恋恋不舍。纷飞的沙场,春秋轮回的人生,离乡背井的沧桑。

    即使酒过三巡,将士心中的苦闷,何人能懂。

    日子犹如白驹过隙,荒烟蔓草成了唯一的寄托。戎马生涯,只因这一片江山。惆怅轻叹,人生漫长,只等国富民强,衣锦还乡。

    有位将士唱起了家乡的挽歌,凄凄惨惨戚戚,闻者无不落泪。面对浩瀚的黧黑晚空,心里有很多想说的,却无言以对。泪水不禁越过双眸,浅过脸颊,凉凉的,心里更加冰凉。

    也许这就是他们仅能表达与叹息的夜晚。

    不久,晚风习习。城里的烛火点燃,古老青石道浅浅剪影。马鞍打响的脆音在城门漾起,孙影的军队在等候了。下午已布置好战术,现在只等午夜的来临。

    在很多人面前,这是一场微尘征服大山的袭击。

    午夜一到,大门‘咔咔’声打开。各路骑兵呼啸而出,马蹄声凌乱与沙尘散漫在空中。月光静静地,皎洁地撒下一片白色。

    孙影在马上大旗一挥,此时骑兵们一共分成了三列。左右两列各有十骑,分别向左右两边踏去,中列由孙影带领,有六十骑,是向中路直奔对手军营,不过中路速度减少。

    没有多久,袭击开始了。

    夜色蒙蒙,很浓的夜雾。敌军左营的哨兵此刻正默默地站着,手里拿着照明的火炬,却不能找到多远。

    月色依然很散漫,而狼声更让人有些惊悚。

    突然,哨兵们见到了,有黑影在靠近。再近一点的时候,立刻向后跑,大喊:“有人袭击,袭击。。。。。”还没说完,此时有五骑兵马冲进来,一枪把门撺翻了,然后对着哨兵只一枪,可怜的哨兵,多年生涯变了骑兵的胯下鬼。

    “左营有人偷袭啊!求救啊!”左营有些士兵回过神来了,都在喊,而五骑兵也连攒了多位冒失鬼。

    正当人人在喊着左营时,右营突然也喊起来,“有人偷袭右营!求救。”

    这些骑兵,就是孙影的先锋队,他们接连杀了百多个还没有来得及佩武器的敌兵,此时,敌兵的军马开始回过神来,于是一大群军马向这些冲锋队冲来。孙影的骑兵看到敌兵后,都会心一笑,勒马回走。

    敌军的军马们大声喝道:“捉住他们,别让他们逃跑。”

    两边孙影的骑兵回马,直突出军营,又连攒倒几个拦路的士兵。于是,在五个骑兵的身后,各跟着一大批人马。

    狼追兔开始了,五骑人马不断亡命似的逃跑,而身后一大批人马追着。于是,离敌营越来越远了,最后连敌营的一丝光亮都消失掉。而追赶还没有停止。滚滚的沙尘,把整个夜晚都变得不宁静。

    而兔子终究还是跑掉了,孙影的军马深知此处地方,于是左拐右转撇下了身后的一大批人马。

    这时,敌军发觉不见了敌方,准备回去时,才发觉迷路了。此处荒无一人,而且夜色又黑,雾又浓,只有月光轻微的光线,却不起作用。十步之内尚能见到面,以外就模糊了。

    冷风不断地在这些茫然的军马面前打转。

    突然间“啊”的一声划破了这里的宁静。有些人向那人靠近,发现了一位自家的骑兵倒在血泊之中。突然又一声“啊,救命。”同样的事情发生了。接着就是悲剧的发生,又有几人倒下马前,而身边的都是自己人。

    人们的恐惧达到了极点,突然有一个人喊:“有敌军装成我们的样子,混在我们队伍里面!”

    这时候又有几人倒下,在月光微弱的照射下,在寂静的沉默下,所有对生的恐惧开始彻底爆发。又突然有人喊到:“你身边的都是敌军。他们会杀了你。”人们开始不再信任自己的军马了,当有几个率先怀疑自己人的敌军拿起可怜工具时,一切都变换了,所有人都开始了战斗,目标是自己人。

    “呀!”“吭吭,叮叮.....“一场混战开始了。只要见到人,就砍,就杀。

    敌人们都麻木了,衬着夜色,把身边的人都当成了敌人。

    至于这次的策划,就是孙影的好戏“迷踪阵”。利用人的自私和恐惧的心理,彻底颠覆别人的思想。左右列十个骑兵中,先用五个骑兵去引大军出来,迷失方向,再用五骑兵穿上敌军的衣服,混入迷失的敌军中,制造一系列的反叛事件,让敌军都把内心彻底地出卖了。而那五骑,一完事就脱离了这里,在远处看着这场混乱的战争。

    营外杂乱的呼喊声把正在酣睡的敌军统帅也来胡吵醒。也来胡从席上下来,挺直了腰板,摇摇尚未清醒的脑袋,穿上一件毛袍,拉开营帘走了出来。

    只见在微弱的月光下,将士们手忙脚乱,乱喊乱叫。这时一位士卒走到也来胡身边跪说:“禀将军,刚刚我们左右营被敌军偷袭,我军已派军队去追赶敌军。”

    也来胡听后,皱起眉头。忽然又有一位士卒上前跪说:“禀将军,前营栏栅门外有敌军装束的人求见。他叫我传命,他说深知将军现在最想要的东西,请将军速去”

    也来胡听后,立刻骑上身边的马,对身边的士卒说:“传命下去准备好一切装备,我现在要求见此人。”

    究竟营外何人,那就是这次袭击策划者孙影。

    十一

    也来胡来走出栏栅门,身后跟着一大批弓箭手与骑兵。

    孙影见后,匆忙下马,走到也来胡的马前,先做了一个揖,躬身说道:“微臣参见久仰的大将军。”

    也来胡傲气的坐在马上说:“你是谁,你们敌军的人士来我军营里干什么,是不是来断送你这贱命。”

    孙影微笑道:“微臣不敢。禀将军,微臣曾是他们的军师。可是敌军将领智雪是一个莽夫,我好言相劝他竟然责怪我目光短浅,有如此领将,微臣可是前世积来的恶德。故弃暗投明,前来投靠将军你。”

    也来胡奸笑一声,回道:“你果真会说话,可我凭什么信你。”

    孙影这时故作可怜的样子,说:“唉,是我的错啊。我应该早来一步跟你说,我想,你军刚刚一定被敌军偷袭了。”

    也来胡看了一下他,蔑声说道:“刚刚果有其事,可现都已经发生了,你再说也毫无意义,你这不是来送死吗?”

    孙影抬起头来,望着也来胡说:“但我也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走。”

    也来胡此时带点诧异说:“怎么走。”

    “不用多久,你的左右军营将又被偷袭一次,而你的左右兵营由于没有多少兵马,将会像鱼在刀砧上,任人宰割。”孙影愁着脸说道。

    也来胡哈哈大笑,说:“敌军一定以为被偷袭过的地方,我方会加重兵的防护那里的,那是兵家常事。”话刚说完,就听见远处有人喊。

    “有敌军偷袭左营。”

    左营刚说完,就有人又说“有敌军偷袭右营!”

    而这偷袭敌军的人,就是跟着孙影的六十骑。当然,他们的袭击就像刚刚那样,打了没多久就会离去的。

    这时也来胡立刻止住笑,眼里突然冒起对前面这个人的敬畏。吩咐身边的士卒立刻去左右营助救,于是下马,走向孙影,这时他躬身问道:“末将有眼不识泰山,敬请原谅。敢问英雄你还知道什么?”

    孙影见胡来也现在的样子,挺直了身躯。长叹了一口气,走近也来胡轻声在他耳边说道:“据我所知,智雪将军此刻正带领十万大军向你奔来,到时你必定兵败如山。”

    也来胡的心立刻提了一下,幽幽说道:“此言当真。我不是已经破了他的主力部队吗?”

    “是的,他现在正引领十万大军汹涌而进。此十万大军,是皇城刚刚委派下来的。他之前的偷袭,一来是为了削减你的兵力,二来是为了拖延时间。此智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趁着你们都以为他兵力尚少时在后面来一个回马枪,将军不可大意啊!”

    也来胡听后,立即拉耸着脸庞,惊恐地神态溢于脸上。他接着问:“那么敢问英雄,在下应该如此行事?”

    孙影立刻回道:“当然是弃营而逃,要不在这当孤魂野鬼吗?”

    也来胡听后,挠挠头,犹豫不决。这时他身边的一位武将大声地说:“将领不要听他的,我才不信他们有十万大兵,况且我军兵马尚足,历来弃营而逃都是兵家大忌。”

    也来胡听后,说:“但是......”

    话没说完,孙影就抢着说:“你说他们没有十万大军,你凭什么。你说你们军马足,那么你去看看,左右营士兵大概还没回来,这就等于折去了你们一大半的兵力,况且敌军士气强势,要是你们再不走,到时就真的没话好说了。”

    那武将说:“你就是一个奸细,我不相信。”

    这时的孙影,见到嘴的鸭子要飞走了,在这最紧要的时候,孙影躬身向也来胡说:“请你相信我的话,将军,我所言没有一句假话,你若不信,我现在就用我的这个右手来证明我的话。”

    说完,孙影拿起他随手带来的佩剑,一剑下去,一只活生生的手就被割了下来,血洒在地上。孙影扔下剑,强忍痛楚,用右手按在左手上的动脉,说:“请你相信我。快走,要不......来不及了。”

    此时也来胡已经把怀疑都撇在脑后了,而那位将军见到此时的孙影,都没话好说。

    也来胡问:“那么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孙影强咬牙关说:“弃营撤走,能回到安全地带就快点去,命最重要,你带你的士兵先走,给我五千人,我帮你运送军粮后到。”

    于是,也来胡回身喊道:“全军撤营,班师回国,用最快的速度。”

    十二

    在这夜色朦胧的夜晚。风不断地吹向这片大地,伴着一声声沙子的烁烁声,显得异常的寂静。

    一行庞大的军队正在此处撤退,每个人都低头走着,像失去了灵魂似的落魄。拖着沉重的步子,撑着疲惫的身子。死亡的气色笼罩着这里的每一切。

    也来胡骑着它深爱的坐骑,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凛凛。

    当这支可伶的军队来到一条小径是,在昏黑的夜晚,突然小路了出现了两队军马,可怜的军队没有发现,于是四十人的骑兵,又开始了一场突袭大战,不断冲散着剩下的倦军,而敌军根本再没弄清情况下,被攒个落花流水。

    又走了不久,又冒出四十骑兵来,再来一个突袭。

    话分两头,孙影在另一边,带领了那五千年军马来到粮营,他先吩咐那些人放下武器,说是为了减轻身上的负担,然后就带领这班推着粮食的人缓慢前进。

    不幸在路上遇到那约八十位刚刚偷袭回来的骑兵,于是,在没有武器下,孙影装成十分无奈的样子,命令这些推粮的士兵回走推向智雪在城门等着的地方。即使这一切都是孙影的把戏。

    而他们原来的兵营,早就已经被孙影一把大火化为灰烬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 招雨铜铃(番外)

    元代延佑年间,在金陵句容这个地方,有一个世代为农的民族,偏偏里面有个叫朱五四的年轻人,从小喜好文学和诗词,懂得四书五经,聪明伶俐的。

    从小的时候,他叔父看见他,常说:“孩儿他日必成一国之才。”

    果不然,长大后生得一表人才,谈吐之间温文尔雅。

    刚过加冠之年(20岁),自幼寒窗苦读的朱五四,终于储得一些盘缠,信心满满的赴京赶考,离别时,乡村父老都送得远远地,每个人都期待着他们的家乡能出个道高望重的官。

    离开的时候,朱五四向各乡亲父老说:“不得功名誓不归来。”

    风雨成雾路漫漫,有志学郎赴科考、

    当路程已过,盘缠用得七七八八。好不容易赶到京城赴考,京城人潮涌涌,各地的读书人都奔赴这里,就像是一场盛事一样。

    朱五四找了个落脚的地方后,剩下的就是等待着科考的来到。

    ——(赶出考场)

    科举考试开始了。

    进场时,人山人海。看着前面的人陆续进入会考场,他的心里也有些忐忑。

    直到监考官在他的面前拦住他,问道:“谁叫你来的?”

    朱五四莫名其妙地,说:“我自己啊。”

    监考官看了看他,篾笑道:“是蒙古族的人么?”

    “不是的。”朱五四接住说。

    “那好,请给考费。”监考官恶狠狠地说。

    “什么?我刚刚看前面的人也不用给啊?怎么我要呢?”

    “你管得着么?他们是达官贵人,你给不给,不给给我滚,不要来考。”监考官撑着一副恶脸说。

    无可奈何,朱五四只能把最后的盘缠给了他。于是一肚子气走进了考场。

    果然,考场人山人海。像朱五四这样进来的人很少,因为看着朱五四被吩咐的地方人那么少就知道了,那是一些草铺在地面上,就这么让他们考,凳子也不给了。

    而他们的正对面。那些穿金戴银的孩子,都坐在舒适的座位上,那么的悠闲,那么的神气。

    科举考试开始了,

    他们发着那些几乎发黄的纸,而对面的是泛白的纸张。朱五四看在心里,心里有一万个不满意呢。但回想一下,自己是真材实料的,又何必惧怕那些富家子弟呢?

    于是,他埋头写下去。这次的题材是写山水词,对于他来说,可谓得心应手了。

    当他写到一半时,向前望望对面的那些人,只见那些人都拿出了一张早已写好的词出来抄写,这下,朱五四可忍无可忍了。

    他立刻站起来,向监考官说:“考官,我发现有人作弊。”然后指住那边正在抄写的那人。

    考官走来,看了一眼那人和朱五四,然后恭敬地那人说:“是富商李家大公子吗?打扰了,是不是那人烦住你做题了?”只见那人点点头。

    然后考官立刻跟朱五四说:“你快给我滚出考场,别在这里给我生事。”

    朱五四一个气啊,然后嚷嚷说:“这哪是公平,明明是他的错,怎么变成是我错了。”

    监考官笑了笑,叫来了两个士兵,然后狠狠地对朱五四说:“在这里,我的话就是公平,只怪就怪你没后台吧。”

    然后,朱五四被赶了出来。

    ——获得铜铃

    这下好了,钱都用完了,而且没中举朱五四也是绝不回家的。

    厄运又接二连三,因为没钱交房租,客栈不留他了。

    京城烈日当空,又饿又累的他徘徊在大街里。从小一表人才的他,绝对不会去抢别人东西的。再说乞讨的话,也不会有人相信这么大一个人,找不到吃得。

    找了好几间商铺,都不招人。

    他拖走疲惫的步伐,走了一会儿,不知道去了那个城镇,只知道他在一间龙母庙前坐了下来。周围一丝风也没有,他很累很累。这时候,顺眼向庙里看去,只见庙里的神台上,摆着很多供奉的食物。

    朱五四四处看看,发觉并没有人留意他。于是忙连滚带爬地进入庙里。

    这时候,里面的烛火朦胧的,他跪在地上,不断地哀求道:“龙母啊,求你原谅我了,我已经饿得快死了,请你原谅我吧。”说完,他忙上前去把那台面上的食物全倒在他随身的袋子里面。

    这时候,突然有个富贵人家从旁侧走了出来,看见了朱五四偷东西,于是,忙在大喊。朱五四听见了,于是亡命似地跑出了龙母庙。

    于是后面的人还没出来追他,他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朱五四跑啊,跑啊,不知道跑了多久,看见后面的没追上来,于是坐下来打算吃这些贡品了。这时候,一大群小乞丐从附近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拿出了那些食物。

    朱五四也是一个善心的人,看着那些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候,有个较大的孩子走到他面前,可怜巴巴地说:“善人,你行行好。我们原本都是农家的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最近几年年年干旱,因为没食物吃了,父母都饿死了。现在,你发发善心吧。”

    朱五四听见了,想想他自己那么大个人,怎么也应该给孩子们吃吧,于是,把食物都分给了孩子。

    没了食物,朱五四饿着肚子在原地,不知道是太饿还是太累,就那么睡着了。

    这样,他就走进了梦中:他看见了龙母在他的面前,他见到了忙向龙母请罪。龙母笑着说:“看得出你是一个善心的人,你跟很多只贪钱财的官不同。现在,我给你一个招雨铜铃,只要你轻轻地摇三下,那个地方就会立刻下起大雨来。希望你以后就好好造福百姓吧。”

    龙母一说完,朱五四就醒了。他摇摇头,以为发了一个梦。但当他向左右望去,竟然发现旁边的枯树上挂着一个铜铃。

    他很惊讶,忙向前拿下铜铃呆住了。

    这时候刚好有个乞丐从这里走过,看见了朱五四呆在原地。忙问:“你怎么啦。”

    朱五四小声地自然自语地说:“难道可以下雨?”

    乞丐听了,大笑起来说:“这里很多年没下雨啦。你说下雨就下雨,难道你神啊!况且现在烈日当空。”

    朱五四转过头看着他,轻轻地摇了三下铜铃。

    就一会儿,只见天突然黑了一片,雷声阵阵。放眼看去,像准备下雨的样子。

    于是,只见那乞丐忙向村子走去,并且疯了似地大喊:“乡亲父老们,神来啦!!!”

    ——官运亨通

    一瞬间,只见朱五四被那个乡村父老们拥戴着,崇拜着。

    而这时,朱五四又连续走过了几个旱灾的城镇,那些城镇经过他手中的铜铃一摇,都下起了连连大雨。于是,朱五四的名字震惊了每个地方。

    然而,虽然所有人都当朱五四是神那么拜,但是却没人知道他的一切都是来自于铜铃。而他也收得严严实实的,每天都放在自己的卧室里。这样别人就以为就像是靠自己而不是铜铃一样。

    这个消息震惊了京城。

    皇上元仁宗知道了这件事,立刻派官员下来向朱五四拜候。当问到朱五四想干什么时,朱五四想了想,当初科考都是为了当官,要是能当官,才能真正名义上帮助百姓,于是毫不含糊的说了。

    于是,皇上立刻给他一个地方官的职位。

    然而朱五四心里要照顾的不仅仅是这一小小的地方,于是再次解救了好几个城市于水深火热中。民意越来越支持他,皇上没有办法,于是给他越来越大的地方管理。

    最后朱五四管理了好几个城镇,并且职位一直升到太保。

    然而,每个人依然当他是神那般。然而,朱五四却没有任何私心,因为他在不断感谢龙母给他的一切,他怀着一颗善心对待每个人。

    于是,他清廉,而且和蔼善民。

    然而,因为官越做越大,难免遭到别人的恭维。但他一直克制自己,公正严明,对来者都拒绝。因为每个官员知道他有神力,既俱畏他又束手无策。

    所以官员们想尽一切方法讨好他。

    ——心灵腐烂

    然而历史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官员一开始上任时都是公正严明的,但后来,或者是自身原因,或者是节外生枝的原因,总之最后,他也是走上了一条罪恶的道路。”

    朱五四娶了妻子,而且很快,妻子怀孕了。

    那天,朱五四去拜访妻子的时候,只看见妻子的桌前摆放着一大堆黄金。于是,朱五四开始生气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我一直如此清廉,你竟然打开后面做坏事。快,给我退回去。”

    妻子委婉地说:“相公,哪有做官不贪的,你看,你现在得罪了那么多官人,那才是罪过。而且,你也想想,我们的孩子都快出生了,难道你就眼巴巴地看着他连衣服的钱都没吗?”

    朱五四被说得哑口无言,但还是说:“我觉得这样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的,你不收才不妥呢。要是以后皇上有什么怪罪下来,谁帮你?”妻子说。

    于是,朱五四听了这些话,也觉得对,而且他觉得,这些都不是老百姓的钱,那收了也没什么啊。

    从那天起,朱五四开始慢慢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慢慢贪起来,每次贪污时,总是说:“帮孩子储些钱而已,龙母会原谅我的。”

    然而,他慢慢开始充满了疑虑,充满了恐惧。

    除了对自己的事外,也开始慢慢疏冷百姓来,变得势利起来。

    ——

    他违背了当初为民请命的心。唯一还值得说的,只有他定期为百姓们摇摇铜铃。但是他的真心,早已不复存在。

    当外面的善事越做做少时,他家里的黄金,就越来越多。

    官越做越大,但是因为每天流连于各种的聚会,花天酒地的,几乎忘记了家人。

    还有一次,他衣锦还乡,摆着张虚伪的脸。他觉得他是高人一等的,他不屑于每个人。于是弄得乡亲们都不断摇头,并说:“当初真的不应该支持这个嶪种。”

第三百七十三章 过去(番外)

    我愣在原地,有些事心里明白,却不能明讲。

    在你的身边总有一种人,你不会爱上她,但你却不能失去她。她给你带来的不是那种深深地烙印,也不是那种炙热的痛。她只是轻轻,默默,静静,悄悄,从你的身边走过,像梨花带雨般,浅浅的停留在你的心间。沁凉的感觉让你很留恋,像长夜中陪你走过的星星般,遥远却很温馨。

    我写这篇东西,是我答应过一个这样的她。其实,生活就像一本小说,情节都很让人难忘。至于这篇日志,其实很大部分是出自我的初中日记。现在找回来,发觉写了很多东西。所以就打出来,略有删改。

    主角姓刘的,是刘备那个刘。

    4月22日阴

    同位在做作业,我在旁边弄圆珠笔(弄到满手都是)。不理了,今天用整个晚修来写日记吧!

    昨天跟刘放学聊天,她说她得了压抑症。我纳闷啊,我看她整天在这里走来着对我做鬼脸,她压抑?那我还不是神经病?不过,我还是很认真的听她说吧,她说,她上星期音乐比赛,表现很好,那位老师都说她能进入下一轮的,她回来时很开心地拍我后背,那经历我还记得。可惜,到了前天看决赛表的时候,没有她,他们班的同学(没学特长的)都进了。

    我看着她表面上说不在乎,其实是很伤心地。我也感慨,那老师也是的,一就明说嘛,干嘛兜圈子,老搞个善意的谎言,欺骗感情。

    听了她的话,好想去安慰她很想去让她笑。

    其实我也知道,她现在即使经常对我笑,但是那不代表她就很快乐。其实我也偶尔在其他地方看到她,她变得失落,变得没有性格,变得不求上进。不知为什么,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

    可能我们都经历很多吧!

    其实依稀记得,初二的时候,跟你最后认识,熟悉都是在第二学期的。第一学期,你很孩子气,不知我跟你都说错了什么,就是认识几个星期后,因为手机的问题,你说绝交,然后就一个学期冷面双对,眼神互相冷峻,藐视的神态。

    到了第二学期吧,突然有天醒来打开手机有条信息,你说跟我和好。(不要怪我男孩子小气,那时候想法都是有点孩子气的)然后我就说和好了,过几天你就说跟我出来去尖峰山爬山。

    那天早上清晨,原本约好6点半在尖峰下等的。好歹是第一次跟女孩子出来约会,(当然不是爱情那种,但感觉还是有点紧张的),于是一大早4点就起来,又用发蜡,又穿好点衣服,就差没香水。5点钟就在山脚下等了。

    唉,等啊,等啊,终于来了。额,第一眼傻眼,她就像刚睡醒一样,穿着运动衣,披着头发。我后悔啊,丫的,干嘛穿得那么正式。后来,跟她爬山,她停在一个小池上,傻傻地看着荷叶。然后跟我说:“你看那些青蛙多可爱,帮我捉来。”然后我无语,看着她蹲在身子,睁大眼睛,其实我真的想说:“你自己就像一只大青蛙呀,还用捉!”

    后来我们还是笑着离开了,我问她为什么来爬山,她说,她想减肥。然后我又傻眼了,她,胖么?看来女孩子真是,爱美太过头了吧。我们爬啊爬啊,好不容易来到山顶的电视塔上。看着美妙的山景,真的很舒服,突然,我向旁边看了一眼她,竟然不见了。刚想去找,她就从一个小山坡里跑过来,很惊慌的样子说:“走啦!走啦!很恐怖啊!快走啦!”于是我们很快地走下去了,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真想问她看到什么了。

    下到山脚。都有够悲惨的。我们原本打算去几公里的步行街吃汉堡包的,但是当我们呆在巴士站,等了很久,都没车来。于是没办法,她问我:“去那里远吗?”那时候我也没什么概念,就说不远,于是我们就走了。一路走的时候,竟然下雨了,于是我们都弄到全身湿透,有够狼狈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路竟然这么长,走到快脚软了。好不容易来到肯德基,叫了两个汉堡包,狼吞虎咽起来。

    那时候你在笑,我也在傻笑。

    没过多久,我就生日了。你送了一个小鲨鱼给我,虽然第一天就弄烂了,但还是很舍不得扔,记得你那时候都是蛮生气的,呵呵。后来在学校,你很喜欢跟我聊天,和玩耍。

    那时候你很爱学习,每次成绩都比我好一点点,是一点点啊。我很不服气,于是老想超越你。回到家,跟你上q每天总是先聊一会儿,到机会晚上7点的时候,我们彼此就会说一声:“现在,我去做作业了,做完找你。”然后我们就在各自的学习,直到大家到了晚上几乎11点时,就会说:“我做完啦,去睡觉了!”那时候就像比赛般,但你总是比我说这句话快的,我真的很想去超越你。

    记得那次老人院打扫卫生,是你策划的。你狠热心肠,还在爷爷奶奶面前唱歌。虽然他们不知道你唱啥,他们更喜欢戏剧,但是我也为你的勇气加满分。虽然我嘛,就是去那里做个小配角,扫扫地,但真的很高兴拉。

    至于看你在舞台上跳舞,老实说,我对这方面没什么欣赏能力。但我觉得你跳得真的很美,其实主要是看你站在台上那个自信的样子,令我很震撼。

    那时上课你的时候,你很喜欢撑着脑袋,很可爱。每次放学,我在篮球场上打球时,常常不经意看到你的身影,你打羽毛球的样子的确有点傻,我不否认,但你是很开心地。有时候就因为看你们几个女孩子打羽毛球,篮球都打得分神了。

    其实你很喜欢跟我说心事,家事也有。我都很喜欢聆听,其实我都一样,可能大家慢慢熟悉了,已经习惯了有个这样的好友存在。

    到了初三。这些事都似乎曾了回忆,你颓废得让我不可想象。我觉得你很累,很颓废。不笑容少了,虚伪了,你不爱学习了,不爱奋斗了,不上进了。虽然你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聊心情,但是感觉,你的崩溃已经异常零碎。我有时也不懂,但我还是支持你的。

    后来,跟你谈过梦想,但你却没什么表态。

    记得你以前各科的成绩都很好,但现在你还只剩下英语是变态的。

    不过,我还是高兴地,后来你还是找到你自己了。那天,你跟我说,你想考好的高中,要我帮你补习。于是我每天放学后,来到你们班,像老师一样,跟你说题。说真的,我的确说得不好,因为我资质很有限,但我已经尽力了,你骂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

    那次不知道你发什么神经,无端端不肯回家,一直赖在楼梯的转角口,我可真想扔下你不管。但是,唉,做好人做到底,我去楼梯口好言相劝,好多以前的同学下楼,看着我的囧样,那时候真的有比较无奈得。

    虽然很多点点滴滴说不完,但还是很曼妙的。

    其实你很野蛮,很小气,但我都觉得那是你对朋友的一种很美好的关心。每次我打开手机信息,看到的都是那句“死八公。”最多还加多一句“死八公,还不上q”,据不完全统计,这句话有至少300条以上。

    不知道你会不会为我喜怒哀乐。但我还是会被你左右的。

    其实,我最想做的还是想你开心点,快乐点。其实真的很喜欢你拿种单纯到,什么都不想的样子。要是某一天,你变了,我会很心痛的。但人终会变啊,我为什么想那么多呢?

    当下一次夕阳下落时,我把对你的祝福全部带给它吧!

第三百七十四章 枪手(番外)

    银行的门前的大街本来安安静静的。

    “呜~呜~”瞬间这一切被警车打破了。街口的转角,多辆呼啸而过的警车,纷纷引擎直落,向银行飞速驶来。

    当第一辆警车到大门口,瞬间空中的一束火焰划过,火箭炮向警车扫去,“嘣!隆!”警车就那么烟消云散,在大街爆炸了起来。

    紧跟住的警车立刻停下来,一大群穿着高级特级服的飞虎队冲下来,纷纷向银行大楼冲去。银行大楼的大门已经上锁,带头的飞虎队长把爆破器按上门口,立刻后退几步,门口也立刻“嘣”的一声炸得震耳欲聋。

    第一批飞虎队冲进了空空荡荡的银行,只见银行的服务员都已经被刺杀了。他们环顾四周,什么也没有,于是都附着墙壁,慢慢靠近楼梯上二楼。

    好不容易上到了第二楼,看见的还是什么也没有,只有被打碎的玻璃和很多文件散落一地。慢慢的搜寻了各间房间,还是什么也没有。

    第三楼,看见了火箭炮发射器呆在窗前,飞虎队忙冲上去,托起阻击枪。各人准备着一场战争,然而还是空空荡荡的,什么动静也没有。这时候这听见一些“滴,滴,滴”的声音从火箭炮发来。

    飞虎队队长忙向火箭炮走去,只看见火箭炮安装着一个装置。

    “噢!定时**!”队长忙喊一声,瞬间,整个三楼炸成了一片,火焰汹涌了整个地方,烟尘滚滚。

    一楼的在下面听见了爆炸声,但同时,楼梯也出现了脚步声。飞虎队立刻紧张起来,第一个立刻冲出去,用枪准备瞄准楼梯。可是当他一看楼梯,什么也没有。

    所有飞虎队都冲过来,的确什么也没有。

    这时候,突然空中出现了一支机关枪,并没有人托着它,因为后面是透明的。在飞虎队们还没有弄清是什么回事时,瞬间枪声响起,“砰,砰,砰”,飞虎队们像排山倒海般,倒下了一大片。

    没射到的,忙冲门外出去,大声地说:“鬼啊!撞鬼啊!~”

    当他冲出去时,发现所有的飞虎人员都早已经在外面倒下了。

    ......

    (杀手第二枪)

    黑漆漆的地方,伸手不见五指。

    有个秃头的中年人坐在房子那里,似乎在等待什么。

    前面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一束光线射进来。在光线中看见中年男子的脸,正在奸笑着。然而前方什么东西也没有。

    “完成了吗,达诺。”说完,中年男人打开了灯光。在他前面,依然空空如也。

    只见在旁边的桌台上,一张面具被提了上来,像在空中飞一样,然后带在了半空中。然后衣服和鞋子也一样,被‘空气’穿上了,于是,在中年男人面前出现了一个带着面具的人。

    达诺低沉地说:“都完成了,已经把钱都转到了你外国的账户。”

    “哈哈,做得好,我果然没错制造你。来,这是你的报酬,够你抽的。”中年男人说完,随手扔下了两包烟给面具人。

    达诺慢慢拿出烟,抽起来。中年男人跟着说:“现在,这里还有一个任务,只要你完成了,我们就可以不干了。很简单,只是叫你去一间房子里跟踪一个老人,寻找他经常活动的地方,因为他身上有这几十年来国际一个大犯罪集团的重要线索文件,只要你一找到了,我们就可以控制整个集团了。”

    达诺依然沉沉地说:“嗯。”

    中年男人知道他答应了,于是再奸笑了一下,冷冷的说道:“你要时刻记住了,你是一个冷血杀手,该杀的人就不要让他存在。包括老人,一完成任务,把他干了。”

    达诺依然沉沉地说:“嗯。”

    达诺跟中年男人说完,慢慢拖着脚步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他的心是麻痹的,看不到任何东西,在他眼中,只有杀人是他的心,他是一个杀手,最厉害的杀手。

    坐在床上,拿起了床头的那张看到了几百次的纸。

    “达诺,基因人,用变色龙的变色基因与植物的灵敏基因融入人体细胞而结合而来的基因人。特点:能瞬间变色,变得就像融合了身边的景象一样。所以随时像透明一样。”

    达诺再看多几次,倒头睡去。

    (杀手第三枪)

    他终于来到了老人的家里。这时候。

    门外的杂草很久没人打理过了。依稀可见的草螟在飞来飞去,房子看起来很旧,木屑几乎残落下来,应该外墙很久都没有人打理过了。但从门前的小路被新践踏起来的泞印看得出,这里依然有人居住,但那人大概是一个不会生活的人。

    达诺轻轻推门,门没锁,“喀拉”一声被打开了。达诺看着眼前的景,里面很残旧,几张很破烂的桌椅,椅子上摆着些布满灰尘的瓦杯。裂缝四处的墙上,摆放着古老的摆钟,轻轻地在左右摇晃。而蜘蛛网,一直侵蚀着这个地区,把这里包裹起来。

    达诺向前走了一步,脚下踩到了木板,发出了响声。

    他停在了那里。因为达诺也听见了有人向他这边走来,缓慢的脚步声像一首漫长的歌曲。

    很快,那人从另一个角落走到他的面前。衬着阳光,他看到了那人的样子:深锁的双眼旁是布满鱼尾纹的双颊,斑白的碎发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佝偻着的身子,穿着破烂洗的发黄的衣服,布满老茧的左手拿着拐杖,就那么站着。

    达诺静静地站在那里。

    “是你吗?科里。是你吗?你回来了?”

    达诺依然静静地站在那里。

    “为什么每次也站在那里,为什么不过来,老父想你了。”于是老人慢慢地向他走来。

    达诺看见了,看着老人过来,以为他看见自己了。忙拿起工具箱里的手枪,指住慢慢向向他走来的老人。

    但他错了,老人依然向前迈着脚步,慢慢的靠近他,直到老人走到了他的面前。达诺看见了,老人深锁的双眼里面,根本什么也没有。原来老人是看不到东西的。

    达诺收起了枪,忙向后退一步,又发出了脚步声,却似乎给老人导航了。这时候,老人伸出手,在忙乱中捉住了他的手臂。

    “不要再走了,好吗,科里?你已经好几年没回来了。”老人轻轻地说。

    达诺看着老人,他根本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原本是打算来跟踪老人的,想不到老人的眼睛不行,耳朵却很好,把他错认为是儿子了。但回想一层,或许这也不错,假扮他儿子,或许能获得什么信息呢。

    于是达诺沉沉的说:“嗯,我回来了。”

    老人热泪盈眶,紧紧地抱着他。达诺感到不知所措,这可是他被基因培养出来后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老人握住他的手把他拉扯着,手是那么的紧,似乎怕达诺松手离开他。他把达诺带到了一间很干净的房间里。这房间与外面的一切简直是天壤之别,里面布置地井井有条。仿佛没有一丝尘,没有一丝污垢。

    老人转过身,像孩子一样笑着说:“这几年来,我一直等着你回来,我觉得你应该要住得舒舒服服的。所以我每天都会打理的。觉得怎样呢?”

    达诺低下头想,反正也没地方去吧,就先住着这里了。

    老人又突然说:“你要吃饭吗?我现在去叫隔壁的人帮你买来。”

    达诺其实早吃了,于是谢绝了,向房间走去。

    (杀手第四枪)

    达诺倒头睡了几个小时。

    他朦胧地醒了起来,这或许是职业病吧。因为很多时候,他都必须在夜里工作。看着满天的星空,寂静的夜色。他感觉到有些凉意,睡不着,于是在慢慢的沉思。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他是无法明白的,他在想着为什么人类都总是被一些事情迷住一样。

    他就那么看着天空很久。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是老人的声音:“科里,睡了没?”

    达诺立刻警惕起来,随手向床头前拿起散弹枪,这是一个杀手的本能。慢慢的走向门口,右手拿起枪,侧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门。

    门一开,老人站在他面前。达诺立刻用枪指住老人的头,但老人是看不见的。环顾了四周,才发现是安全的。于是才慢慢放下枪。

    “你啊,以前每天都工作那么晚,我想现在也一样吧。来这里有杯咖啡。”老人并不知道达诺在做什么,只是拿起了手上热腾腾的杯子,轻轻地对达诺说。

    达诺冷冷的看着老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哦”了一声,拿起了咖啡。背着老人的身后,把它倒了。

    然后放回老人的手里。而老人却心满意足地走了。

    达诺不知道老人问什么要对他那么好。但当他锁上门的时候,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传来了一些响声,窸窸窣窣的,有时还要些铁具敲出的清脆响声。因为达诺对周围很敏感,一个杀手也是这样的,时刻保持半睡半醒的状态,所以一有一些响声,就醒了。

    达诺立刻想:他在干什么呢?难道想拿起刀来杀我吗?

    于是他立刻腾一声跳起来,装上装备,立刻冲出去,想来个先发制人。他大步的向那出声的房间冲过去。

    当他到达时,却让他莫名奇妙了、

    只见地上一大滩水,老人坐在木凳上。轻轻地拿起了那些锅锅盖盖,碗碗碟碟在那里刷洗。

    看着老人的行动,达诺静静地说:“你在干什么?”

    老人听见了,忙撑起拐杖说:“啊。真对不起啊,把你吵醒了。刚刚你回家的时候,问你需要买吃的吗,你说不想吃。我认为你是不喜欢吃外面的菜吧,那我想明天做菜给你吃,但是那厨房那么久都没用过了,所以我现在想过来洗洗东西吧。”

    达诺看着老人,笑了笑:“那么,你慢慢洗吧。”

    达诺忙碌了那么一段时间,于是忙走回房间,锁上门,睡着了。

    (杀手第五枪)

    第二天,达诺起来的时候,大概六点多。

    一大早他就在研究着他的计划了。他打算,除了跟踪老人外,平时也要注意一下这房间的可以地方。但是,这么乱的一个地方,又怎么能寻找到那文件在哪里呢?

    朦朦胧胧的走出来,只见不知什么时候,昨天那张破烂的桌子,擦得蛮干净的,又跟周围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老人默默地坐在那里吃早餐,桌上,正好摆着两份早餐。

    达诺看着老人,问道:“你在干什么?”

    老人听见了,忙撑起拐杖站起来,笑着说:“吃早餐啊,我弄了点早餐呢,试试吧。”

    达诺看着老人,忙走过去,看了一眼桌上的早餐,于是坐了下来,把老人的早餐跟自己对换了,在他看来,这就是安全。

    吃早餐时,达诺问老人:“吃完早餐后,你去哪里?”

第三百七十五章 没有钱能爱多久(番外)

    我的女友很优秀,很出色,直至如今我仍想不出对她不一往情深的理由,她的优秀让我对所有感情的诱惑都不屑一顾,我们深深的倾情于对方,在校园那段美丽而又浪漫的日子里,我们身边全是羡慕的眼光。曾有一个喜欢我的女孩儿气乎乎的说我们的爱不会是永远,女友冲她做了个鬼脸,说我们是最幸福的一对。

    在学校的时光过得开心而又潇洒,几乎每一次我们都是挽着手一起去上晚自习,无论再冷再热的天气我们都会换着时间在对方宿舍楼下等待。下雪的时候她为了我去学织手套,结果手都扎破了,为这些我幸福得炫耀了好多天。我们一起去食堂打饭。

    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所有能在一起的时间我们都没有错过。我很喜欢我去打蓝球她在旁边拎着手服为我加油的样子,我很怀念她坐在我的旧单车后面轻轻依靠的感觉,我为她偷过花园里的玫瑰,为她和别人比赛爬高,结果我摔下来头都破了……那些日子,是我一生的最快乐。

    毕业后,我们为了能在一起和各自的家人都闹翻了,他们说我们不会幸福,可那根本无济于事,没人能拦住我们。

    可是,我们从搬进租来房子的第一天起,就默不作声的坐了半天,因我们第一次知道了什么都没有的滋味,她的父母是机关干部,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我的家人做生意,而我也是独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一去不复返,好在我们是相爱的,我们是真心的,于是相视着笑了,拍拍手,开始了新的生活。

    社会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真正知道了有学历找工作也并非那么符合心愿,从起初的高不成低不就惭惭变成能挣钱的都干,体会了生活的艰辛,领教了现实的残酷,然而我们很开心,因为我们能在一起。

    第一个月发工资我给她买了条围巾,买了份烤鸭和饺子,她却哭了,像个委屈的孩子的在我怀里泣不成声,我的心酸透了,那一刻,我很难过。

    在寒冬的夜里,我们围着电暖哭取暖,她作出以苦思甜状靠在我的肩头,她美丽的大眼睛里的那种眼神让我感觉很忧伤,我伏在她耳边说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我们一定会像从前那样让人羡慕的。她说能相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我们还奢求什么呢?只要你能留在我的身边,只要我们永远都能这样相偎着互相取暖,只要你发工资还能记得给我买烤鸭和饺子,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再说那些有钱人未必会像我们这样相亲相爱,记住,我们是最幸福的一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要你离开我!

    她的话让我心头一热,紧紧的拥住她,我不敢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因为她喜欢坚。

    强的男孩儿。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要努力,那晚我们再次海誓山盟,那晚我们幻想未来,那晚我们相约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想我们的爱够轰轰烈烈了,我想我们的情足以让天地动容了,可就在那晚,房东太太催我们交房租,我们的幸福很让她感动,但她眼睛里更多的是同情和怀疑。

    我们每次很穷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说起在学校的浪漫时光,那时我们不开心的时候只需在校园迷人的小路上拉着手走一段就没事了,那年的圣诞夜我跑遍了城市所有的精品屋才找到她喜爱已久的八音盒,那时她最爱给我讲王子与公主的故事,那时我的皮肤哪怕蹭破一块皮她也会心疼得掉眼泪。

    可是现在,我所能够给她的幸福只是在发工资时才舍得买的一份烤鸭和饺子。

    尽管生活慢慢的好起来,但这种所谓的进步只是相对于以前的寒酸。我们惭惭都有了个稳定的工作,也攒了一些钱,但从那时开始我们谈的最多的却成了如何买房子,我们幻想着有一天能有自己漂亮的私家车,她说她给我看中了一套皮尔。卡丹西服,她说要把我打造成一个完美男人。

    可我知道,每次路过美容店的时候她都很忧伤,当我看到她那美丽的容颜因缺少保养而有些黯然的时候,我一下子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个社会里的渺小,惭愧呀,但却只能苦笑!于是那天我花了六百块钱给她买了点美容用的东西,她高兴得像个孩子那。样又蹦又跳,此情此景,我唯一能做的也许只能是长叹一口气吧!我去过她就职的那家广告公司,那些不漂亮的女人们背着意大利真皮皮包,穿着。

    上千元的套装。我也去过她同事的家,那些漂亮房子里有着超大屏幕的背投影电视,有着可以将整个人都埋进去的舒适的沙发,有浪漫的灯光,有红酒,甚至养着名贵的狗。女主人在炫耀着她的名牌袜子,她价值昂贵的首饰,这一切,只是因为她们找了个有钱的老公,面对满屋子的时尚,我偷偷的脸红了。

    她们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一部最新引进大片,而我却想到了女友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钱和人讨价还价的模样,别人说这么漂亮的女孩儿还这么小气时她的无地自容;记得有天她偷偷对着镜子流泪,因为她那纤细而又娇嫩的手因洗衣而变得苍白,因为……,我不知道能够列举出多少因为,但我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够过上像在家里那样的生活,因为我们没有钱;记起挤公交车的尴尬;记起她委屈而又不欲外露的神情。

    我看了女友一眼,她双腮酡红,过了一会儿她提出有事要先告辞,我知道她是为我着想,我也清晰的记得,那一晚,我们都失眠了。

    从此她成了幸福但不快乐的女孩儿,她像我一样拼命的工作,打拼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每天一下班都已是一身一心的疲惫,望着她曾经天真单纯而今写满倦意的脸庞,望着她为了不让我难过而强自微笑的表情,我的心碎了。

    于是我拼命的挣钱,像牛一样勤耕不辍,拉着我们的感情前行。我们的事业是有希望的,因为我们有才华,因为我们很努力,但成功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生活过的好一些了,但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工作的那个圈子,我们依旧是贫下中农,我偷偷的学会了喝酒、抽烟。

    在二年七个月零十三天的那个晚上,她走了,留下一封让我心碎而又无奈的信,她说:宝贝儿,我很爱你,你知道的,我很爱你!为了你,我可以什么都不顾,为了你,我可以毫不犹豫的牺牲自己,你是我的一切,是我的幸福,可正是因为这份爱才让我决定离开你,我将所有的眼泪都留在了这间屋子里,我将所有的情谊都刻在了心里,可我不忍再看你为了让我过的好一点而不要命的工作,我不忍再看你在压力下日惭消瘦,你知道吗?每次你偷偷的喝酒回来,我的心都在痛啊!

    我很无奈,我们都很无奈,因为我不知道,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

    当初,为了你我留了下来,如今,为了你我要离开,我的背包里装满了让人心醉的回忆,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回来,因为我爱你,没有你,我的生命便没有色彩,可是现在让我走吧,那样你会轻松一点,我们都会轻松一点,好吗?

    照顾自己……

    “是啊!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

    在她走后,我反复的吟念这句让人心酸的台词,眼泪再次无声的滑落……

第三百七十六章 无(番外)

    苏菲浅开了一家网吧,五层楼,一楼是普通设备普通网吧,二楼设备升级,比普通高级一点,三楼有包间,设备更好一点,四楼设备最好,包间还有沙发,电脑都是曲面屏,五楼是苏菲浅的卧室,除了承重梁所有的隔断都被打开了,黑色大理石,白色地毯,大大的双人床,形同虚设的厨房和餐桌,当然少不了一面墙的酒架,装满了苏菲浅不知道从哪搜罗过来的酒。

    苏菲浅二十二岁,不是富二代,为什么有钱开这么大的网吧,大概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开玩笑,爸妈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赔了巨额赔偿费,加上已故父母留下的几处房产和两辆车还有一点点的遗产,加起来的总和等于现在的五层楼碧水网咖。

    网管是苏菲浅十几年的好朋友高远,二十六岁,人称高哥。以前是个健身教练,教自由搏击和游泳的,一身腱子肉。作为他的朋友,苏菲浅当然也会一点自由搏击,虽然和专业的不能比,但是好歹能防身。

    刘冠杰是个经常来上网的会员,二十五岁,因为苏菲浅总是穿着宽大t恤配热裤,还把细腿放吧台上晃悠,所以刘冠杰就成了偷偷摸摸用眼神wei xie的其中一员。

    在这个充斥着男人臭烘烘荷尔蒙的网吧里,有一种属于女孩子的清香和女孩子的白花花的大腿,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这家网吧的老板,是个男人面对这种情景都不可能坐视不管。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当然刘冠杰比较怂,他只敢看只敢偷偷意yin,和很多想占便宜但是又不敢的人一样,他们只会口头上进行调.戏,比如喊她老板娘,再听她不厌其烦地回复说“叫我老板”,已经成了一天的必修课一样。

    但是真的有人出手了,虽然只是摸了一下,说真的刘冠杰那一刻很羡慕那个男人,他做了网吧里大多数男人不敢做的事情。刘冠杰听见老板叫住那个男人,问他手感好不好,然后邀请他再试试别的地方。

    卧槽真羡慕他。

    然后那个男人就被踹了。

    是真的被踹了。还被踹了两脚,第一脚踹膝盖,踹得那个男人跪在地上。第二脚踹在鼻梁上,发誓,那一刻他仿佛听见地上那个男人鼻梁断裂的的声音。当老板踹出第三脚,刘冠杰好像都能知道她要踹哪里。

    他完了。

    刘冠杰的目光也从羡慕变成了同情。

    手贱的后果就是从此不能人道。太惨了。

    不过到底老板没有踹出去。因为高哥一把抓住了她的小腿。那一刻,刘冠杰又开始羡慕起高哥了。

    “别踹了,该赔不起了。”高哥这么说着,把老板的腿重新放回地方。

    老板嘻嘻地站起来,看了一圈,周围看热闹一样的目光全都偃旗息鼓,不敢造次。

    刘冠杰听见她说,“还有谁想试试吗?手感很好哦。”

    她这么说的时候,右手还拍在了自己的屁股上。刘冠杰没有回避她的目光,他甚至看着老板的屁股在自己拍了一下后弹了两下。

    感觉手感,确实不错。

    这事情也就到这里了,不知道那个男人怎么样了,也不知道到底赔了多少钱,反正那个男人再也没有来过了,再也没有人敢肆无忌惮地把目光放在老板身上,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意yin老板白白的大腿,哪怕她还是不知收敛地穿着热裤把腿高高放在吧台上,有时候甚至穿着吊带小背心悠哉悠哉旁若无人地抽着烟伸着懒腰。刘冠杰敢说,被背心包裹着的皮肤一定很柔软,但是又和她身上的纹身一样,带着毒。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刘冠杰觉得自己应该和老板再也不会有除了来上网时候给她身份证或者会员续费时候她碰巧在场,然后一边笑嘻嘻地接钱一边说着“欢迎你啊刘冠杰会员”以外的交集,当然不是只对他,老板对每一个充钱的会员都是这样说的,但是刘冠杰也把它当做独属自己的和别人区别开来的一份殊荣。如果他有那天那个男人那样的胆量,恐怕等着他的就不是她的笑嘻嘻,而是她一脚又一脚踹得他直叫妈卖批。

    二十五岁的刘冠杰,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是都无疾而终。按他爸的话来说,如果他把玩游戏的精力拿来搞对象,现在他的第一个孩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了。

    小薇是他的网络对象,游戏里认识的。刚开始认识一起打游戏的时候,刘冠杰玩射手,小薇就玩辅助,刘冠杰玩中路上路,小薇就玩打野,蓝爸爸给他红爸爸也给他连人头都可以让给他。吃鸡的时候不仅捡的装备给他还帮他挡枪拉着他跑毒。第一次语音的时候听着小薇羞涩的叫了一声哥哥和腼腆的笑声,刘冠杰觉得,有这么一个能和他一起打游戏而且玩的还不赖听声音似乎长的也不错的妹子谈恋爱,似乎,还不赖。

    然后他们就奔了现,小薇如他所料的确实长的还不错,见面那天,她穿着浅粉色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帆布鞋,画着淡淡的妆,笑起来甜甜的,温温柔柔的样子。他们和很多奔现的人一样,在一天的吃吃喝喝玩玩结束后,自然而然地开了房。

    脱衣服的时候,他看见小薇的内衣是一套的。不知道他在哪看见的一句话,原话刘冠杰忘了,大意是,如果一个女生穿着整套的内衣去见你,说明你才是被睡的那一个。

    出于安全考虑,刘冠杰还是带了套,毕竟他还不想早当爹。随着他的进入,小薇含蓄地叫了起来,然后随着床板的动静越来越放肆。两人的第一次xing爱还是谨慎又美好的。如果让他再回忆一遍,他也还是会这么说。毕竟找到一个身体契合度满分的人太少了,尽管小薇不是,但是还是给刘冠杰的生命留下了一笔。

    刘冠杰躺在一旁点着了烟,小薇挽着他的胳膊睡着了。白色的烟雾中刘冠杰看着小薇的睡颜,心想,这样也挺好的。

    那次以后,他们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他们离得不算远,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刘冠杰有时候还会拿点他妈妈做的食物给小薇带过去,看着小薇吃的开心,刘冠杰想着,过年的时候把小薇带回去跟父母见个面,就这么定了吧。

    如果刘冠杰没发现小薇出轨的话,他大概真的会这么做。

    和很多狗血的剧情一样,小薇挡不住异地恋带来的寂寞,和同事出轨了。刘冠杰是个敏感的人,他有时候也会看小薇的手机,尽管小薇总会在第一时间就把信息删得很干净,但是也挡不住小薇的同事不定时地发过来暧昧的问候。

    刘冠杰质问了小薇。小薇承认了。

    和很多狗血的剧情一样,刘冠杰原谅了她。刘冠杰觉得人都是会犯错的,况且自己还是挺喜欢小薇的。在小薇信誓旦旦再也不联系并当着刘冠杰的面拒绝了男同事再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求着刘冠杰之后。在那以后,刘冠杰再也没有在小薇手机里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想要给小薇一个惊喜的话,估计直到他向小薇求婚,他都不会发现,小薇和那个男同事早就在他眼皮子底下死灰复燃了。

    刘冠杰什么也没说,他甚至没让小薇发现他来过。他拉黑了小薇的联系方式,然后独自开车回了家。在躲在家里一整天并且抽光了两包烟天又开始蒙蒙亮以后,刘冠杰推开窗户大声地骂了一句“槽你麻的狗屁”,然后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

    刘冠杰搬了家,小薇再也没有出现过。

    现在刘冠杰的生活主要构成就是上班,然后等下班,下班以后回家换身舒服的衣服,然后直奔对面的网吧。尽管家里有电脑,但是刘冠杰就是喜欢去网吧里,和一堆臭烘烘的老爷们儿坐在一起,一边玩着游戏骂着街一边偷偷摸摸的觊觎老板的腿。

    要什么恋爱,老子能这样过一辈子。

    此时战斗正值白热化,吧台那处闹哄哄的,刘冠杰听见老板似乎在说什么,但是他现在分身乏术,右手鼠标,左手一连串的qwer,敲得键盘哐哐直响。

    “刘冠杰听得见吗刘冠杰?你的女朋友现在正在一楼闹事,如果三分钟之内你不出现,我会删除你的会员信息让你再也进不了这里。”

    刘冠杰愣了两秒钟,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屏幕已经变成了灰黑色,耳机里在响起了熟悉的“triple kill”以后又说了一句“shut down”,屏幕上方是他的人物复活倒计时。

    …我擦…

    在旁边一起开黑的小青年看看他又用下巴指指吧台嘴里念叨着“刘冠杰老板娘叫你呢愣什么神”时,刘冠杰才确定广播里叫的就是他。

    女朋友?我哪有那种金贵的东西?

    走到吧台,刘冠杰看见了以为这辈子在也见不到的人--小薇。

    小薇哭得梨花带雨,但是刘冠杰一点都不想安慰她甚至连声招呼都不想打,那个名字就横亘在他喉咙里但是他宁愿和着血咽下去他都不愿意吐露出来分毫。

    “你们要吵架出去吵我还要做生意离我这里远一点。”

    刘冠杰看着老板重新把自己塞进电竞椅上蜷着一条白花花的腿又在吧台上晃呀晃。红色的卷发扎成一个大大的丸子头,有一缕漏网之鱼正柔顺地贴着脖子,随着衣领进入到令人遐想的地方。

    “哥哥…”小薇抽抽噎噎地叫刘冠杰的名字,以为对方起码会看他一眼。

    但是她只看见刘冠杰当着她的面看着吧台里的人出了神,心里酸地都能拧出水来。

    于是她做了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

    她抬起手,把手里的手机扔了出去,扔在了刘冠杰看的那个人的脸上。

    “啪”地一下,空气都静了。

    刘冠杰僵硬地把脖子转过来如小薇所愿地看向了她,连吧台里的人都站起来看着她。

    “阿杰…我知道错了…你知道我找你找了多久吗…”小薇还想继续向刘冠杰诉苦,本来还想委委屈屈地抱怨“这个人是谁你为什么一直看着她看她穿那么少一看就是个sao货”诸如此类的话。下一秒,一双手指上带着亮晶晶长指甲的手伸了过来抓住了小薇的头发。

    然后刘冠杰亲眼看着老板已经从吧台跳了出来就着抓住小薇头发的姿势按着她的头哐哐往吧台外侧的大理石上面砸。

    等刘冠杰反应过来,已经是高哥抱着老板往后拽他自己拖着小薇往外跑的混乱局面。

    老板跳了起来,脚尖距离小薇的脸相隔距离只有几厘米,如果不是高哥的胳膊牢牢架在她腰上的话,刘冠杰有点不敢想象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是刘冠杰第一次看见女人打架,虽然具体一点来说只是老板单方面的殴打,状况很惨烈。

    刘冠杰把小薇送去了医院,虽然糊了半张脸的血,但是伤势不重,轻微脑震荡。

    老板来过一次,高哥带着她来的。她把一叠钞票放到刘冠杰手里,“如果不是她先动手我是不会打她的,我一点都不想来看她而且我一点都不内疚,如果你们要去告我,那随便吧。”

    刘冠杰点头,他看见老板脖子上被小薇挣扎中抓挠出来的一道长长血痕。

    老板走了以后刘冠杰和小薇聊了很久,他给小薇交齐了各种医疗费用,还叫来了小薇的男同事。

    “再也不要来找我了。你就当我死了吧。”

    刘冠杰还是经常去碧海网咖,虽然家里有电脑,但是自从这个网吧开业以后,他似乎就再也没有用过家里的电脑了。

    一楼的环境并不是多好,充斥着臭烘烘的老爷们儿的味道和各种烟味,但是刘冠杰就喜欢坐在一楼,当他看见老板趿拉着人字拖出现在一楼吧台和高哥说说笑笑的时候,这一天仿佛才得到了圆满。

    有喜欢的游戏,有一起打游戏的人,烟就在手里,那个好看的姑娘就在那里,没什么比这样更好的了。

    刘冠杰的英雄正在大杀特杀,鼠标却怎么都动不了了,死机两秒之后,关机了。

    我一定会被对友骂成傻bi。

    “网管!!死机了!!”

    刘冠杰点着了烟,心情有些郁闷。

    然后老板就出现了,趿拉着拖鞋的声音越来越近,刘冠杰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死机了啊,高远不在我也不会修啊。”

    这是老板第一次离自己如此之近,刘冠杰觉得自己鼻子里都充斥着老板身上特有的香味。他顿了一下,免得自己像个变态一样止不住地闻。

    “是你啊刘冠杰。”老板看了他一眼,“你玩什么游戏?”

    “英雄联盟。”

    “走吧我带你换台机子。”

    刘冠杰站起来,在旁边小青年的挤眉弄眼中跟着老板上了电梯。

    “你女朋友怎么样?”

    电梯里,老板掏出了烟,刘冠杰自然而然地把火伸了过去。

    “早就分手了。”

    “哦。分手了也好,要是遇到别人,指不定被打成什么样。”

    刘冠杰笑笑,不说话。

    电梯停在了四楼。

    四楼刘冠杰是知道的,曲面屏的电脑,整个网咖最好的配置,包间里还有柔软舒适的沙发和独立卫生间。一个小时网费35,会员充值2000起。他没有上过四楼,准确的说二三楼都没有来过,他从来都是在一楼角落里待着,为了心里那点小九九。

    老板带着他径直走进一件包间,把自己蜷进电竞椅上,开了电脑。“包间里有排风扇,没那么呛。”然后看了刘冠杰一眼,“来一把?”

    刘冠杰听见自己说“好啊”,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第三百七十七章 梦昔忆景时(番外)

    楔子

    记不得恨顺国府是什么时候了,只偶然想起,当时家中大变,他成了我此生唯一的仇人。

    恍然许多年过去,我依旧住在他当时给我买的小屋子处,身边有个护卫,从我许多年前来这里时,他便一直跟着我。

    不知为何,近来总是多梦,鬓上多了几缕白发,我残破的身体是越发不经用了,每当看到他在我梦中最后一次离去的背影,便觉得凄婉极了。

    不知何故,我总在梦里回忆他,那些景时,细想起来,竟还是觉得痛苦不堪。

    昨日,父亲被一本顺国府的奏章诬告,内容是关于他近几年在官场上所有受贿的证据。而检举他的人正是顺国府的当家人,霍渭洵。

    隔日,霍渭洵奉旨抄家,带兵匆匆赶来,将家中奴仆一干人发卖,爹娘被困狱中,等待圣上亲审。

    仅一夕之间,原本的宅子被拆个天翻地覆,我曾视为珍宝的东西,也被他们悉数摧毁,但我竟不明不白的活了下来,此时还坐在我最恨之人的车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陷害我家,也不曾见过他本人,只是打小便听说过他的名号。

    早在他抓获我时我就追着他问,为什么要如此卑鄙。我以为他会狡辩,这其中有什么隐情,却不想,他直截了当的说:是我。

    我像被丢下冰水,绝望的想伸出头来喘息,可那个岸上的人又无情的将我推入深渊,直到我不再挣扎。

    马车在不经意间停在顺国府门口,霍渭洵拉着我下车,我极度抗拒他的触碰,气的直接甩开他的手,踩着木制板凳从马车上下来。

    我愤愤的看着他,眼里充满了恨意:“我以为你会杀了我。”

    霍渭洵皱着眉,冷酷的不愿多说,独自走在前方,随行的仆人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自然不想同他们进去,转身就想跑,可当我没跑出三两步,便被人再次擒住,只能不甘心的任人摆布

    霍渭洵祖上世代袭爵,到他这里,已经是第五代了。府中除了霍渭洵,还有他弟弟霍淞洵,一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男子,但因他是次子,爵位顺理成章的落到了霍渭洵头上。若大的顺国府内,全凭霍渭洵一人当家。不知是不是他父亲早亡的缘故,若是如此,我真恨不得当面狠狠刺激他一番,也让他想起当时失去亲人的那种滋味。

    我原以为他把我带回来是想折磨我,或者让我生不如死,狠狠践踏我的自尊,可我不曾想到,他竟第一件事就是让侍女服侍我更衣。为了不防止我逃跑,他还故意在门口等着。

    直到我换完出去后,他用冰凉的手,拉着我不知往什么地方去。

    我心里对他是万分痛恨的,可除此之外,我又找不到可以反抗他的理由。

    霍渭洵带我去了另一个偏殿,一个一眼看上去就像是华丽的牢笼。

    我在心里狠狠咒骂了一句,霍渭洵已先用冷酷的语气问我:“生气吗?”

    我想都没想就答:“当然!”

    他们诬告我全家,如今还带我回到这里,不是囚禁,我想不出第二层理由。

    霍渭洵坐在我的正前方,手里端着一盏茶,小品一口回道:“我不会害你,但你现在已无路可去。圣上如今正在彻查你家之事,证据确凿便会在这两天处死。你若是想跑我不拦你,但你要想好,私收贿赂可是诛九族之罪,就算从这里跑出去,你确定你还能活吗?”

    我狠狠地瞪着他,在我心里,爹爹一直是个正直之人,虽不是什么大官,却也算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被他这样诬赖,我实属心痛。于是我恶狠狠回道:“就算我出去是死,也不想死在你这儿。你就是好人吗?爹爹一生光明磊落,我就不信他真的如你所说!圣上一定会查明真相,届时治你诬告之罪,你也会如我今日这般处境一样。”

    他一直冷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笑容:“但愿三日后,你还能一如既往的天真。”

    我本以为他只是得意忘形说出那样一句话,可三日后不仅没有听说爹爹沉冤昭雪之事,反而圣上已经下令斩首,爹爹此刻正被押送刑场,事情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在顺国府焦急了整天,霍渭洵不让我出去,就连守门的也通宵值守。汗水在我的掌心肆意流窜,像是拼了命告诉我他们的存在。

    一直到日落十分,到尘埃落定之时,我才听到外面的丫鬟准备给我送饭进来。乘着他们开门之际,我看到了霍渭洵的深蓝色长衫垂落在我眼前。

    此情此景真是讽刺,一个害我家破人亡之人,竟还信誓旦旦站在我面前,并且想以这种软禁的方式困住我。

    我多想问他一句为什么,可是我太痛了,我不想再去问他这一切,为什么要诬告我全家,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为什么要软禁我,这些在今日发生的一切看来都不重要了。

    我茫然的看着他,霍渭洵将饭菜送到我嘴边,像是要喂我,可我竟不觉得饿,没有丝毫要进食的意思。

    他或许是被我这一举动惹恼了,又或许本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见我如死人般不动,他大手一用力就将我的嘴咧开,迅速用勺子将饭菜送入我口中。他的动作很迅捷,同时又很粗暴,我想应该是不曾伺候过人的原因。

    我被他送入突如其来的饭菜呛得说不出话,拼命的咳,想把那属于他的恶心饭菜悉数吐出去。可尽管我最后将那些东西吐的一干二净,我的舌苔还是尝到了茄子和咸肉的味道。

    霍渭洵或许是真的生气了,暴躁的把盘子摔碎,我在这样极度安静的房间里呆了一天,尖锐刺耳之声划过我最敏感的神经线,猛地一下,我抬起头用恶狠狠的眼睛盯着他,像是要把他毕生所做的亏心事洞察光。

    我猜此时霍渭洵应该很想给我一个巴掌吧?他的眼神幽幽的,像是要将我吃干抹净,这样也对,我于世间已没有任何意义,他要怎么处决我,我又怎会有反手之力。

    只是我很不甘,最后我竟落到了他手上,我最不得其解之事在于,顺国府本已经够辉煌昌盛,为何他还会诬告我全家,爹爹在朝中于他而言完全没有障碍,他大可以风光一世,无限荣华,可他偏偏选了一条卑鄙的路。

    霍渭洵打断了我的猜想,只说了句:“跟我走”后,便一路抓着我的手出了这间屋子,穿过顺国府一些小角落,最后停在主厅内。

    我被带到了霍淞洵面前,也是他的弟弟。他的为人我不甚清楚,只记得坊间传闻,他娶了蓬溪郡主,且听人说,这蓬溪郡主本是个蛮横无理之人,但嫁与霍淞洵后一改往日做派,先是为他洗手羹汤,后又料理后院,尽职尽力,面对霍淞洵时,却怎么都凶狠不起来,人说,是应霍淞洵脾性太好,这郡主也被教化了。

    这不过只是坊间传闻,于我所见却有本质不同。我所认识的他们兄弟二人,一个看上去冷酷无情,另一个温文尔雅,我把自己对于霍渭洵的恨强加在了霍淞洵身上,带有色眼光去看他。或许霍淞洵真的很好,但我固执的不愿承认。

    我在见到他时就摆出满脸不喜,将脸移开避开他的视线。

    但我身边站着霍渭洵,他提着我的衣角往前走一步,逼着我与霍淞洵正视:“往后他便是你的夫君。”

    纵使我心里有一千个惊讶,他们也没给我展示的机会,霍淞洵对我温柔一笑:“你可愿意?”

    我始终觉得他不是真心,只不过在看似文雅的面庞下包藏了一颗豺狼之心。我气的胸口起伏剧烈,死死的瞪着他,却不愿说一句。

    我自认不是高等门第,可要给仇人做妾,我怕此生也难以做到。

    霍淞洵将目光放在我身上就没移开过,他恳求的样子,让我差点忘了自己是如何落到今日这份地步。

    霍渭洵自然不肯给我好脸色看,他直接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了:“明日成婚,你且做好准备。”

    被送回到房院内时,我幻想过无数次逃离这里的方法,可最后都归于平静了。这些与我而言都不在重要,我静坐了一夜,从天黑坐到天明。

    直到第二日有丫鬟来帮我梳妆,替我沐浴,换上嫁衣,我才惊觉过来,自己要成婚了。我的夫君是我的仇人,一个我从未认识且未曾得罪的陌生人。

    顺国府这两兄弟,从前我只听说过他们之名,却从未亲眼见过,甚至不曾有过节,可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娶我。有太多的谜团了,我不知应当不应当去解。

    一直到我从偏门进府,到入住西苑一个偏殿,我才恍惚记得,今日我要成婚了。

    今年,我刚好十七。

    霍淞洵或许是在跟宾客喝酒,外面虽不及娶正妻一般热闹,可也看得出,他们费了心思,并不想亏待我。

    霍淞洵是不是喜欢我?

    这个想法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独自坐在床沿边,更加确信了这个想法。

    不知这个房间是不是有暗门,霍渭洵的声音自不知名处传来:“既已嫁与我顺国府,你就是我家的人,往后不要想别的,尽心侍奉夫君便是。”

    我惊了一跳,可他的话里又让我更加气愤:“侍奉夫君?你把我家都毁了,竟还大言不惭说出此等话语,良心可安呢?”

    眼前是火红的盖头,我看不清他的人,只知道他又不知从哪里消失了,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一种绝望感充斥我的心头,我多么希望霍渭洵告诉我,爹爹不是他害的,这其中定有隐情,可他只字未提,这让我连给他找借口的理由都没有。

    外面依旧很热闹,我虽不是他的发妻,可他也算给够了我体面,只是我不愿就这样任人鱼肉,在霍渭洵走了之后,我悄悄掀开盖头,趁乱溜了出去。

    顺国府里真大,稍不注意就迷了路,我穿过庭院,往更幽暗的角落里走,身旁是石壁,石壁上的壁画倒是吸引了我,画的是一副仕女图,画中的女子虽看不清容貌,借着点星光倒把他们的身形给映照出来,女子的温柔妩媚,娇艳羞怯悉数落入我的眼中。

    我曾经也如同画中的女子一般,自由散漫,仅一夕之间物是人非,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若旁人问我,要寻死吗?

    我只能告知,想过,却又不甘。

    所以我独自在偌大的顺国府内游走了一整晚,我知道他们不会大张旗鼓的找我,就算会找,他们也不一定发现。这地方**静了,安静到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坐在布满青苔的石凳上,上面有潮气,森冷的让我直哆嗦。

    我想起了从前在家宅中那些快乐的时光,想起了阿娘为我做的青璃糕,想起了爹爹有时会带一批书生到家来吃茶,我就躲在屏风后观看,等到书生走了之后,爹爹就会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巧的是我一直都没有。爹爹说,女儿家一定要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不然往后数十载可怎么过。

    只是在我短暂的十七载里,并不曾遇到一位倾心相付的良人,我觉得遗憾极了,或许此生都不会再有了。

    我坐了许久许久,又走了许久许久,喜服被我踩的一塌糊涂,就连额头上的珠翠我也把他们悉数取下,这才觉得头上轻松不少。

    一直到天明,我才被抓回去。

    是的,我被霍渭洵抓到了。

    他找到我时,我正坐在青苔石凳上。只是他并没有亲自到场,我是被府里的护卫给押送回去的。

    蓬溪郡主正和霍淞洵坐在一起用早膳,霍渭洵站在我的对面,见我回来,又用他那副冷酷的眼神看着我。

    我把目光转向霍淞洵,希望他可以看在喜欢我的份上救我,可霍渭洵用话打断了我的想法:“把她捆上。”

    很快,身边的护卫找来绳子,先是从我的手腕一直往我的脖子上缠。我不甘受人这样牵制,加上连日来霍渭洵加在我心上的恨,一巴掌就朝他的脸呼过去。连护卫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狠劲吓到了,他们大概没想到,我竟然还有此等力气。

    当我看到霍渭洵脸上瞬间出现五爪印以及被我打偏的头时,我才觉得心里有一丝畅快,竟忍不住勾起了嘴角,这是我在来这里后第一次笑。

    随即,他以其人之道,还了我一巴掌,在我笑的春风得意之时。

    我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不是如他一样出现了五爪印,也不知他是不是往死里打我,我只记得,那一巴掌不是很疼,固然有火辣辣的感觉,可也稍纵即逝。

    而后,霍淞洵对我投来一个心疼的目光,我看出他想为我说情,可也被霍渭洵抬手打断了。

    再之后,我被护卫押送回了那间昨晚我悄悄溜出去的喜房,依旧是火红的偏殿,不曾被人动过。我猜想,或许今天霍渭洵去上朝时脸上依旧是红肿的,大概会有人问他,是不是和妻子吵架了。

    我正这么想着,房门被人推开了。一双浅蓝色金丝鞋印入眼帘,随即,她的脸呈现在我视线里。

    “今日妹妹这番举动好生让人佩服!哥哥掌管着整个顺国府生死大权,你却敢动手打他,可知他为何未将你知罪?”

    她生的好生漂亮,连我看了那张脸都忍不住羡慕,于是我淡淡的接着她的话问下去:“为什么?”

    “因为夫君喜欢你,他自然舍不得让自己亲弟弟难过。”

    我诧异了一瞬,果然如我所想。

    “可是今早他并没有为我开脱。”

    蓬溪郡主靠近我,在这座虽然死气沉沉却又红得刺眼的偏殿内,找到香炉,并燃起了暖香。

    “从前我刚嫁入府中,他便为我点燃此香,后来我便爱上了这种味道,他也说过,此生只爱我一人,可他还是娶了你。”她用手抚上我的肩头,从背后贴近我的耳边道:“别得意,你什么都没了,或许他的这点喜欢,能让你活得更久一点吧?”

    我笑了:“你错了,我并没有打算在府里久住。”

    “可你已经与他成婚。”

    “我会走,等到他亲口说放我走。”

    蓬溪郡主讽刺我:“异想天开,你出去就会没命。”

    这我是知道的,当初抄家时少了我,朝廷不会没有察觉,我不知道是不是顺国府替我按下来了,可如果我出去被人逮捕,那顺国府也会有包庇欺君之罪。

    若要玉石俱焚,我想这或许是扳倒顺国府的唯一方法。

    我借故问下去:“真的是霍渭洵检举了我全家吗?”

    蓬溪郡主鬼魅一笑:“自然,你父亲贪污,朝廷依法将他处置,不曾冤枉了他。你大可不信,可你以为,你所见的父亲真的如你看到的那样正直?”

    我自然是不信的,她想用这种话将我爹爹贬低,我偏不遂她的愿。爹爹在我心中一向光明磊落,怎会如他们所说那般不堪,自古流言蜚语信不得,我对她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我记得蓬溪郡主在走之前,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我讨厌你。”

    但我不讨厌她。

    霍淞洵没有碰我,我也想过,若他乱来,我便一刀捅死他。天底下大概没人像我这么坏了。他只是来偏殿看看我,问我脸上还疼不疼,还给我带了药膏,说要给我冰敷。

    我一度想求他发发慈悲放我离开,可话到嘴边,我又咽回去了。我想他不会的,他只是看起来人畜无害,其实他也是个坏蛋。

    后来我没有让霍淞洵给我冰敷,其实他不知道,他哥没把我打疼。

    之后他就走了,一个人落寞的走了。

    傍晚时分,有人传话,说霍渭洵要见我。

    他们看我还穿着昨日的喜服,忙给我烧水沐浴,还替我重新化了一个精致妆容,换上曼妙的绫罗,最后竟然还有人搀扶着我过去。

    我推开房门时,霍渭洵手上拿着一本兵书,讲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他头也没抬对我说道:“坐。”

    我厌烦了他这种冷漠的口气,眉心微蹙,等待他发话。

    霍渭洵这才抬起眼帘来看我,又是那种冷酷到窒息的眸子,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莫非他是要为今早的事报仇?

    想来是我小人之心了,他放下手中的兵书,与我对视而坐:“早年可曾有过婚配?钟意何人?”

    我摇头。

    “既如此,你当夫唱妇随。我不管你从前怎样,嫁与我府,就当听从我家规矩,若再同之前胡闹,我便不能帮你自圆其说。”

    我冷笑,歪着头坏坏的问他:“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诬告我全家?能给我理由,我便安生。”

    “事实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我推翻他面前的茶盏,一股怒火从我的胸腔溢到脑海,面前的茶具被我摔得七零八碎:“若不是你诬陷,又岂会有此等事情?你们先是把我带回府,后来又囚禁我,接着逼我嫁给霍淞洵,然后呢?你们还想要我干什么?”我怒极了,对着她大吼:“即便你们想羞辱也用不着这样的方式吧?我认识你吗?我们从不曾见过,你却一次次摧毁我所有。凭什么呢?你将我带回来是为了霍淞洵吗?京城谁不知道你的冷酷,想困住我折磨我,你们还是人吗?是吗?你们是饿狼,会把人吞噬的饿狼!”

    压抑在心中的火发泄出来,我整个人都在颤抖,我笃定他不会杀我,因为我有霍淞洵这层筹码,他不会看他弟弟难过。所以我喘着粗气看着他,嘴角渐渐往上扬。

    霍渭洵也是真的被我这番话刺激到了,他踢开被我砸碎的杯具,扯过我身上的绫罗,粗暴的揽过我的腰肢,将我横抱起来,恰好他的书房内有个软塌,霍渭洵极度残暴的将我摔在上面,他的脸瞬间朝我压了下来。

    那张日夜吞噬着我的心的脸,不管我怎么看都觉得可怕,他太有压迫感了。

    我其实是怕他的,从见到第一面就怕,他总是给我一种要将我掐死的感觉,所以我那几天每晚梦里都是他恐怖的脸,我拼命做出一副无惧的模样,只是我怕他会杀了我,这样他也会觉得我也是不好惹的。

    霍渭洵阴冷的脸对上我的视线,我被他压的动弹不得,只听到他说:“那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才是饿狼!”

    他开始扯我的衣服,袖口的狍子在刚才的打斗中就被扯坏了,所以他又开始扯我的领口,巧的是在来这里之前,丫鬟帮我换了件衣服,若是喜服,他断然不会这么轻易就给我扯开。

    一股冷空气进入到我的胸口,我拼命想挣扎,霍渭洵就更加禁锢我的动作。我好怕,真的好怕,但我不敢哭,我哭了他就会更加欺负我,我只能用手脚去推开他,我不管不顾的揣,想从他怀中挣脱掉,当我力气快用尽时,霍渭洵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他低着头看我,眼眸还是冷的让我害怕。

    我知道我是颤抖的,我把这层卑微抑制住,毫不示弱的瞪着他,我想告诉他,我没哭,我不怕,你也不过如此。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被我抑制住的,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我只知道,他就是想动我也不敢,因为我是他弟弟的女人。若是他今日敢,我便告诉霍淞洵,让他们兄弟反目。

    我要他们都觉得我坏,都恨我,也不要他们觉得我畏惧。

    霍渭洵最后还是选择放过我,我警惕的看着他,他用他那并不温热的手指,替我扣好衣裳上的扣子,后又从我身上离去。

    后来是霍渭洵的夫人打开房门来送羹汤,我已经当做没事人一样坐着,她看了看我,最后又欲言又止,出去了。

    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我不得而知,我只记得,后来我独自回偏殿去了,夜里我又做了噩梦,梦见霍渭洵真的变成饿狼,来把我吃了。

    事情来的很快,在我来到顺国府的第五日,圣上突然下旨说要搜查爹爹一案的余孽,我被牵涉其中。

    那天夜里,我被霍渭洵塞上了马车。

    “趁天黑走,去城外的客栈歇脚,明日之后再继续赶路,一路往北走,经过北坡,去河西,那里有我的眼线。”

    我不知该高兴还是什么,盼望的这一天终于来了。

    霍淞洵依依不舍的拉住我的手,抱了抱我,什么也没说就转身回去了。我猜他是不想在我面前流泪。

    霍渭洵又给我拿了条毯子,说是夜里风凉,等到了客栈再好好休息。

    马车要走的一瞬我突然让车夫停下来,问他:“如果我被抓住,供出是你包庇我,你猜,顺国府会怎么样?”

    我得意的笑在夜里变得机为狡黠,霍渭洵静默了一瞬,最终还是转过身去,只丢给我两个字:“随你。”

    马车终于走了,我被霍渭洵拿的毯子盖的严严实实,丝毫不觉得冷,是他亲手替我盖上的。

    一路出城,去郊外的客栈,再到最后的落脚点,霍渭洵都安排好了吧?即便我成功走了,到了之后也还会活在他的掌控中。

    我突然觉得好生不快,一路上,要不要跳车这个想法一直在我脑子里盘旋。

    我承认我是心软了,心软到最后我决定要放弃时,在出城的关口上被人拦了下来。

    那帮人要搜车,车夫察觉到不对,立马叫我逃走。

    我飞速的往回跑,顺国府我回不去了,这倒是给了我一个机会,天高海阔任我远走。

    沉闷已久的心终于看到一丝光亮,我拼命的往前跑,一直跑,跑到一群兵马前,那阵仗,即便在夜色里依旧那么醒目。

    我看到了霍渭洵,还有他弟弟。

    他们被逮捕在阵中,手脚被拷住,动弹不得。

    他也看到了我,仅一瞬,他便笑了。

    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原来竟这么丑,把我都丑哭了。

    他挣脱开旁人的束缚,又给了官僚银子,最后才朝我走过来。

    这与我平日里见到的霍渭洵判若两人,就在不久前,他还高高在上的替我盖毛毯,而就在此刻,他的发髻蓬乱,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被人扒光了,丝毫没有从前的气魄,竟让我不再怕了。

    他竟傻笑着同我说:“不是让你走吗?”

    我也跟着笑了:“我不走了,我要去揭发你。”

    霍渭洵低下头,笑出了声:“你做到了。”

    “记得我让你去的地方吗?那里有地契,你且拿着,日后也好过,总归是我对不住你。”

    我竟笑着流泪了:“那你能告诉我,爹爹真的贪污了吗?”

    他沉默了许久,最终没有回答我。

    “芷祈,记得吗?小时候有次你偷跑到了我家院子里,你说,日后你要嫁与我弟弟,所以他喜欢你,迫切的想要娶你。只是你不曾知晓,那日我也在,就在你们坐的树背后。”

    我从未同顺国府的人讲过我的名字。

    那一刻,我却全然明白了。

    明白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明白他为什么不狠狠打我,明白他为什么要扯我衣服,明白他为什么跑来认罪。

    我知道,是他自己跑来自投罗网的,如果没有人顶罪,就算我跑遍天涯海角,他们也会一直追杀我。这一切,我终于明白了。

    我出奇平静的看着他,脸上湿润润的:“你喜欢我,对不对?”

    不止他,霍淞洵也喜欢我。

    我都知道了,知道的这样迟。

    我何德何能,他们俩兄弟都喜欢我,若是我能逃出去,将来我也会同我的儿女讲吧,我会朝那些女人们狠狠炫耀吧,我想我会的。

    他沉默了,低着头憨笑。

    我静默了,我不想感激他,一点都不,这本是他的错,我只是感慨,他的报应竟来得这样迟。

    我捧起他的脸,逼他正视我:“我恨你,永远都恨。”

    我不会原谅他,永远不会。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走了,他或许觉得我好坏,但我想告诉他,我本就坏,我不值得他救,一点都不。

    我后来回过头,泪流满面的看着他被带走,那群人在他身上推推搡搡的,他的脚被捆住,又怎么走得快呢?

    他或许一生都没有受过这等屈辱,可今日,他也如同我家破人亡的那日,绝望凄凉。

    我如他所说,在小客栈住了一晚,隔日出城,在五日后去到了河西。那时,顺国府或许已经被抄家的干干净净了。

    路上没有官兵追我,或许是霍渭洵求圣上放过我,总之,我都不想了解了。

    那是一个小宅子,和我家从前相差无几,他竟命人打造了一个同我家一样的宅子。

    里面虽不及顺国府大,却雇好了丫鬟,我走进去时,便有人替我接风。

    是一个少年,他说:“公子让我在此处等姑娘,说如果你愿意,可同我成婚。”

    我忽的就笑了,他竟死性不改,还让人同我成婚。

    之后,少年给了我一封信。

    信里写到,爹爹真的贪污了,他职责所在,所以检举爹爹,只是他没想到,我竟是小时候说要嫁与霍淞洵之人,所以瞒天过海,想将我藏在顺国府,并将我嫁之霍淞洵,他还说,他后悔了。

    真的是他检举的,没有诬告。

    爹爹也真的贪了。

    他还说,他还记得我打他的耳光,是那样疼,那样响,寒到他心里去了。

    看到这里时,我又哭又好笑。

    果然只剩满屋的凄凉,想来这时候,他的尸身已找不到了。

    最后他问我,如果来生他晚点娶妻,我还会等他吗?

第三百七十八章 等秋风挽你手(番外)

    chapter1

    近一个月沈嘉勤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只月初他回来拿文件,之后又走了。月中他发工资,回来把钱交给她,但她没要。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她独自一人坐在客厅内,蹲在欧式地毯上,双手抱着自己膝盖。电视里放着某八点档狗血剧,她索然无味的看着,竟也没觉得自己身上冷。

    你说,人的婚姻是不是都得遇到一次错误才能走向正轨?就像电视里演的,女主要遇到男主,必先遇到某个渣男去促使自己变好。

    可安玥不觉得她不好。

    她一直以来都在给某卫视写家庭伦理剧,一些公婆吵架,老公外遇,小三喧宾夺主,这些她都写过。可她自己遇到这些事的时候,竟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傻傻的坐着,直到——

    门,忽然安静的被人推开,她看不见来人,但一听脚步声就知道了,那种熟悉的步子她听了十年,不会错。

    “回来了?”

    安玥这才转过头去看他,沈嘉勤风尘仆仆的回来,脸上尽是疲惫,只匆匆脱下外衣就回浴室洗澡了。

    这种疏离的态度她已经见过好多次了,不知道从什么开始,他们相处的对话模式就是,“回来了?”“吃饭了吗?”“要不要休息了?”

    她觉得她受够了。

    等沈嘉勤从浴室里出来,已经是深夜一点半。

    安玥依旧坐在地毯上,这次不同的是,她的目光里多了责备:“一个月回家两次,算上这次也就才三次,你还知道你有老婆吗?”

    “公司最近应酬比较多,你不是不知道我的工作,一忙起来就没个空。”沈嘉勤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我先睡了。”

    这一个月以来,他说的最多的话也就属这个了,她听了不知多少遍,可理智又告诉她,大多数女人是自己把家庭作没了,她要经营好他们的婚姻。

    可安玥不是这样一个委曲求全的人,她在外面时,别人都会敬她三分,礼貌的喊“安大编剧”,她也从不会对外面的人有多好脸色,工作没做好也会加以责备。

    人称——安女王。

    但到沈嘉勤这里,她变了一个样,有些卑微,有些怯懦,又有些忍无可忍。

    她是矛盾的,矛盾到她后来躺在床上,看着沈嘉勤背对着她的身影竟发不起脾气。

    她又不愿去吵醒他了。

    她想或许他是真的累了,不是她想的那样,他只是出于工作,出于为这个家。

    “你已经很久没抱我了……”

    黑暗中,她像是自言自语。

    旁边的沈嘉勤似乎听到了她说的话,随即转身过来抱住了她。

    安玥有些吃惊。

    “你还爱我吗?”她的泪顺着眼睛滚落到枕头上。

    沈嘉勤又觉得有些烦躁,皱了皱眉:“你多大了?”

    是啊,她多大了。

    算上今年,二十八整了吧。

    “你变了。”

    “人都会变。”

    “那你是承认变心了吗?还是说你因为有女人了,你不要我了是吗?”

    她很想哭出声的,可她又不能,因为明天安女王还要上班,还要受下面一群员工拍马屁。

    “不要谈爱不爱的,多羞耻。”

    他是真的不耐烦了,抱着她的手从她胸前挪开,而后平躺:“睡吧。”

    我睡了,睡吧,睡吧……

    她真的听够了。

    安玥咽下心中不快,一把扯开被子,连同他那边一起。

    “你有病啊?”

    她还记得,她离开家时沈嘉勤终于说了一句有情绪有温度的话。

    你说,可笑吗?

    chapter2

    她去了附近一家二十小时营业的酒吧,过了凌晨两点依旧很热闹。

    你看,家里果然是沉闷的,在外面有酒有肉有朋友,就算通宵也不觉疲惫。

    安玥只穿了件普通的t恤,还是很多年前不知道在哪个小店买的,那时她和沈嘉勤都穷,他还说会疼她一辈子。

    如今看来,誓言值几个钱?还不如年轻女孩更具吸引力。

    “一杯伏特加。”

    她以前也喝过,在需要和大导演谈及作品应酬时,那导演故意整她,她为了写那剧本也竟蠢到喝了。

    后来吐的昏天黑地,沈嘉勤事业也刚起步,来不及接她,最后还是同事徐婕来接她回去的。

    安玥从来不是个不识大体的女子,所以她体谅沈嘉勤,丝毫没埋怨过他。

    徐婕还说她太傻了,要是能把对外人的苛责对在沈嘉勤身上,他保证乖乖听话,不敢出去拈花惹草。

    可那时候安玥哪舍得啊,她还傻傻的说:“因为他是我老公啊,我很护短的。”

    “小姐,你的伏特加。”

    服务员敲了下桌子,安玥这才回过神来说了句:“谢谢……”

    这外面多热闹啊,一群年轻人彻夜狂欢,也不知道在庆祝什么,可他们一聚拢你就能感觉到,他们是有温度的,是带有朝气的。

    她呢?什么都没有了。

    她曾引以为傲的沈嘉勤,没有了。

    也不知什么时候,她喝了一口伏特加,胃里火烧火燎的,一个浑厚的男音出现:“安女王也有如此沮丧的一面?”

    她转头看了看他,约莫三十多岁的年纪,有一点细碎的胡渣,或许是电视剧看多了吧,以为这样更有中年大叔的魅力。

    “抱歉,我不认识你。”

    “一杯冰可乐。”

    “好的先生。”

    他这才转过头看她:“女孩子喝那么烈的酒不好。你知道吗?酒吧这地方最容易产生感情了,说不定你等下喝的嘧啶大嘴,还会吵着要跟我回家呢。”

    安玥头昏昏沉沉的,周围有酒吧驻唱的dj声,她笑了:“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回去?”

    “我也不确定,但你要继续喝下去,倒也不是没可能。”

    她头发也没理,眼袋下有一片乌黑的眼圈,那种感觉就像,一个书没有封面,就算内容再好也影响美观。

    “先生贵姓?”

    “盛,双名东旭。”

    安玥没怎么听清,她揉着冗杂的头发,一口闷了杯中的伏特加,“砰”的一声放下。

    “带我回家吧。”

    盛东旭挑眉:“什么?”

    她以为他没听到,又用口腔里充满酒气的唇,贴在他耳边道:“我说,带我回家!你不是说我会跟你回家吗?”

    “一般主动要来我家的人可都是有目的的,你有目的吗?”

    “有,我无家可归了……想要你收留我。”

    chapter3

    盛东旭家里装修不像她和沈嘉勤家,装修的比较简单。他家除了要大点,不同之处在于更有童心。

    原因很简单,他家里有一个孩子。

    “我儿子,六岁。”

    他扶安玥到沙发上躺下,她刚才不管不顾的喝,喝到一身都是酒气。

    小朋友肯定很排斥这种味道,一双手掌可爱的捂住鼻子,皱眉道:“姐姐好臭啊!”

    盛东旭被逗笑了,他蹲下来,耐心的跟他解释说:“姐姐生病了,我们就当一回天使,收留她好不好?老师不是告诉我们要做天使吗?”

    小朋友这才用手挠了挠头,虽然不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可听爸爸说得那么可怜,心软妥协了:“那……好吧。”随后他又用一双鼓得黑黝黝的眼睛看着他:“就一晚哦。”

    盛东旭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头:“好。”

    安玥醉的一塌糊涂,她虽不想说话,可还是把盛东旭和小朋友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红得充血的脸,加上她略微粗的呼吸声,竟就这样窝在柔软的沙发里睡着了。

    他家的沙发真软啊,她觉得温暖极了,她记不得一个人坐在冰冷的地毯上等了沈嘉勤多少个日夜。

    在她最需要拥抱时他不在,在她最想念他的时候他不在,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他亦不在。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已经再慢慢缺席她的生活了。

    她好像陷入了一种无休无止的沉睡,她觉得从未有过的温暖。也不知什么时候,她觉得有个人想来抱她,那双手很厚实,她很想摸一摸,看看是不是沈嘉勤,他是不是回心转意了,可她又昏睡的没有力气。

    她又像被丢进了某个摇篮中,这个摇篮比她刚才睡的地方还软,她感觉有个人正在看着她,并且手就撑在她的头两侧。

    是沈嘉勤吗?

    她忍不住想去抱他。

    她抱住了。

    一个温暖的胸膛。

    她想去吻他。

    那个魂牵梦萦的他。

    会是他吗?她又觉得不像,因为沈嘉勤的手臂比较纤细,他是文字工作者,而她抱住的是一个结实有力的臂膀。

    她喊了一声“嘉勤”。

    无人应答。

    原来不是他。

    她又将手放开,翻了个身。

    原来老书说的对,喜你成疾,药石无医。她或许是病入膏肓了吧,所以才会有,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chapter5

    “醒了,疼吗?”

    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男人穿着白色休闲裤,倚靠在窗前喝咖啡的模样。

    她眨巴着眼:“什么?”

    “我问你疼吗?”

    安玥这才看了看自己,穿了件不知名的睡衣,头发蓬松,狼狈的不成样子。

    “我……”

    “我太太的衣服。”

    “……”

    这罪过就大了,她捂了把脸:“抱歉……我不知道昨晚……”

    “曾经的太太。”他说。

    安玥去脱衣服时手顿住了。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她一脸委屈的看着他,像个做错了事不知怎么善后的孩子。

    “我是问你头还疼吗?”知道她在想什么,盛东旭笑着补充。

    她稍微松了口气,语气也因他的捉弄而冰冷了些:“早上喝咖啡对胃不好,想多活几年就不要喝了。”

    “这才是安女王,说话不饶人。”

    “你认识我?”

    他放下手中的咖啡杯,走到衣柜前不知是在找什么衣服:“之前跟你们公司有个合作,见了一面,只是在你眼中除了你老公谁都看不到。”

    他找了一分钟,最后取了一条白色连衣裙出来扔到床上:“我太太曾经穿过的,你不嫌弃就换上。”

    安玥摸了摸手感,目测价格应该在一百来块左右:“那你为什么离婚了?”

    像是触碰到他的敏感区,盛东旭手指顿了顿,语气无波无澜:“嫌我穷。”

    她便不再问了。

    “走吧,送你上班。”

    她这一天都心不在焉的,剧本也只写了几百字,一直到很晚才回去。

    出乎意料的是,沈嘉勤竟然回来了,正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抽烟。

    “安玥,就这样吧。”

    “我不懂。”

    她站在他身后,他的背影很秀气,不像盛东旭那样宽厚。

    她竟忍不住想流泪,看着这个曾经携手走过数年的男子。

    近来她总是觉得伤感,不知是不是这段婚姻走到尽头了。可她还仍执着不放,她始终相信,他们还有挽回的余地。

    “我们也就这缘分了,就算强求,彼此都会累。”他说。

    泪,从眼底滚落。

    她哽咽,站在他背后强装镇定道:“十年了,沈嘉勤,从大一开始,是你说要一直爱我,是你说非我不娶,是你说要带我过最好的生活,是你拉我进的赌局,凭什么你想撤资呢?凭什么你不愿意了我就要陪你不愿意呢?”

    “可你知道我不爱你了!”

    他转过头,眼神锋利的看着她。那些昔日里你侬我侬的爱意,那些说过的山盟海誓,那些宠溺的话语,全都没了。就像幻影,一个不小心就跑掉了。她没本事,她抓不住。

    所以她只能无助的看着他,尽管脸上的表情崩塌,她也还是在克制住颤抖的声线。

    “我爱你……一直都爱……很爱很爱……”

    爱到什么地步呢?

    就像盛东旭说的,她的眼里只有老公,再容不下其他人。

    如果这是场败局,那么她早就输得出局了。就算还在苦苦哀求又能怎么样呢?她知道的,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爱了十年的人就此形同陌路。

    结婚七年,她说不要孩子,他们只要二人世界,要做独立的丁克。

    他答应了。

    后来,他还是要去外面找女人。

    一个两个,渐渐不回家。

    是不是一个以为不会离去,而给了他肆无忌惮的权利?

    chapter5

    安玥又碰到盛东旭了,也是在那家酒吧里。

    “离婚吧,跟我。”

    她又喝的醉醺醺的,微微嘲讽他:“为什么我要听你的?”

    “因为他不配。”

    “那你配吗?我们认识多久?你就能保证会对我好不变心吗?”

    她怕了,真的怕了。一想到和沈嘉勤最坏的后果她就觉得难过。

    盛东旭从他包里掏出几张银行卡,还有他的身份证,副卡,护照:“现在相信吗?”

    如果说几张银行卡就能让她相信婚姻,那沈嘉勤的存在就变得毫无意义。

    安玥勾起嘴角,狼狈的看着他,眼角猩红:“我不要钱,我有钱,我缺什么?我缺一个家庭,一个爱我的男人,我想要安定,你能给吗?”

    “我能。”

    他看着她,见她眼里犹豫,又再一次坚定:“我能。”

    她忽的就笑了,含着泪低下头,许久才撩起额前的长发:“你不能。我不爱你,我不要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婚。”

    “你真蠢。放着眼前真心对你的人不要,却还在想一个不爱你的人。”

    他高她一大截,她坐着,他站着,她彷徨,他坚定,她局促,他沉稳,你看,如此格格不入。

    安玥脾气一下就上来了,借着酒劲,她哽咽着声线:“我蠢?你呢?盛东旭,你呢?你三十多了,你有一个六岁的儿子,是你前妻留下的,抚养权归你。那么就算我们结婚了又怎样呢?如果我们有孩子他会怎么想?”

    “再者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看上一个带有拖油瓶的男人?是,我是不好,我脾气差又清高,但我没有孩子,我也不想要孩子,我不想再去重组家庭把自己搞的鸡飞狗跳的,你懂吗?”

    他不懂的,他只是喜欢安玥,他只是喜欢,他有错吗?

    他觉得累极了,凌晨三点,他不想再继续陪安玥耗下去:“走吧,回家。”

    她伏在吧台上,看着自己的手指尖,眼神空洞洞的:“不想回去,回去能怎样呢?他不会抱我了,他没有温度了。”

    盛东旭当即又拉住她的手,逼迫她坐起来:“你清醒一点,我明天还要上班,没空陪你耗,你要是不痛快报复他就行了,用得着买醉?你多大了?”

    如果说沈嘉勤的一句“你多大了?”还不足以激怒她,那么这句,足够了。

    她茫然的醒过来,胸口里闷闷的,轻声说:“我二十八了。”

    盛东旭快速背起她:“如果你要报复,现在就可以开始。”

    她没想到,又被盛东旭带回了家。

    小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安玥,嘟着嘴:“这个姐姐怎么又来了,她不回家吗?”

    盛东旭放下喝醉的安玥,蹲下身耐心跟他解释道:“以后姐姐来照顾你好不好?你愿意吗?”

    或许孩子对这个话题都很敏感,特别是离异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懂这句话的意思。

    小朋友眼中瞬间湿润:“是不是妈妈不会再回来了?姐姐为什么要照顾我?你们要结婚吗?”

    “如果你愿意……”

    安玥看了小孩一眼,又闭上了:“我对孩子没有耐心,你别多想。”

    “没关系,起初我也没耐心,在刚有他的时候我甚至都没做好准备,可后来渐渐又觉得分割不开了。你为什么就是不肯试试呢?”

    盛东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给安玥放了杯温水,手抚上她的脸:“我说过,他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他。”

    “出轨吗?我不屑。”这句话刺痛了她,安玥很快用锋利的眼神怼回去。

    chapter

    后来盛东旭还是会跟她联系,偶然问她有没有好好吃饭,还在为沈嘉勤的事苦恼吗?

    她都没有回复过他,也没有再去过那间酒吧。

    沈嘉勤还是不回家。偶尔回来时也是一身香水味,她追问原因,他说是公司女同志太多。

    直到某天,她在家里发现他带回来了一个女人——

    并且那个女人躺在他们结婚时买的婚床上。

    “不好意思啊,没想到你会回来。”那是女人的开场白。

    原来什么都没了,空空荡荡的,被透支了个干净。

    她觉得无力极了,独自坐到楼下沙发上等。

    等沈嘉勤洗完澡,等女人穿上衣服,并且依依不舍的从她家离开。

    “什么时候去?”沈嘉勤叼着一支烟。

    她闭眼,不愿再去看他。

    那是爱了十年的人,竟是这样对她的。

    为什么人一股脑扎进恋爱去无法自拔,大概就是那份爱曾经太美好了吧。美到出现幻觉,美到看不清归途。

    “时间你定吧,离婚之后房子归我,你净身出户,其他没什么要求,我去睡了。”

    她觉得再说一句话可能会立刻倒下去,所以她想逃离,她要逃离到床上,逃离到被子里,盖上头,好好的哭一场,天亮之后和那个人再见。

    大概再也不见了吧?她没有力气了。

    你说人要有多绝情,才能忘掉十年的情分。沈嘉勤做到了,没有留恋的将她丢弃,并且又冷酷的转身离去。

    原来老书说的对,不爱是一瞬间的事,没有理由。只是在那一瞬间我知道,我不爱你了,就这样吧。

    chapter7

    后来她去了盛东旭家里很多次,小孩虽刚开始不喜,可一听她的遭遇不免又同情起来,说:“那就只能暂住哦,久了就不行。”

    那时候她迷迷糊糊的,工作也没去了,整天都是盛东旭照顾她。

    断了经济来源,整天吃穿用的都来自于盛东旭。他还会帮她洗澡,帮她换内衣,帮她洗衣服,给她做饭。

    这些从前她在沈嘉勤身上也体会过,只是换了一个人,其实又有什么区别呢?

    就像他今天对她好,明天他也可以对别人好,这种经历她太清楚了,清楚到不想经历第二次。

    有时候大脑混沌到仿佛分不清昨日还是今日,一回首,仍感觉还在校园,还在和沈嘉勤你侬我侬。

    有时候盛东旭也会发火:“不许再提他的名字。”

    她只是呆呆的看着他,一看就看许久,可当他想要去吻她时,她又能清醒的推开他。

    她知道,那不是她熟悉的感觉,不是。

    然后她就哭,大哭,无声的哭,哭到盛东旭心疼她,便也不再勉强了。

    他向她求婚了,在某次深夜里,他将指环套在她手指上,什么也没说。

    他以为她同意了,可第二天醒来发现,她规规矩矩的给他放在了书桌上。

    终于有一天,盛东旭气急,给了安玥一个耳光:“有那么重要吗?屁大点事,那个人有那么重要吗?你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他已经找下家了!你呢?你还在要死要活的。如果我不养你了呢?你会怎么样?去死吗?”

    她茫然了一下,苍白的唇说:“可以啊。”

    她就真的跑出去了,跑进夜巷里,在凌晨一点的夜里。

    她不知道值不值得,可就是觉得自己多年的青春葬送了,她难过,她不想死,也不知该怎么活。

    如果她死了,那便来生再报答盛东旭吧。

    他是个很好的人,对小孩温柔,对她也有耐心,他永远都把事情处理的恰到好处。可惜,他不是她爱的那个人。

    她想了很多,有关于二十岁之前的,二十五岁之前的,二十八岁之前的。想到最后,还是想起了盛东旭,不知道哪个蠢女人竟然不要他了,他其实很会疼人的。

    你见过一个认识没有多久就愿意照顾你的人吗?

    她见过。

    那个人给她洗澡,给她换衣服,无时无刻不在伺候她。

    她好想睡一觉啊,去充满香樟的梦里。她会先遇见盛东旭吗?

    她想会的,那时候,她一定要选他了。

    她不知走了多久,一直茫然,直到背后被人抱起,一路抱回了熟悉的地方,抬头一看,可不是刚才她还在夸赞的盛东旭吗?

    她被他放在浴缸上,他出了一身汗,有点微喘的蹲下身跟她说:“我养你,以后都养你,别跟我玩离家出走,我受不起……”

    她笑了,痴痴的:“我没有……”

    他打开花洒,用手去试水温。

    忽然,他吻住她的头:“我爱你。”

    chapter8

    编剧界的女王安玥从此消失于江湖了,在许久没看到有她写的作品之后,网友纷纷炸开了锅。

    “没有安玥写的剧本就是没有灵魂的!”

    “对,跪求导演让安女王回来再写一次剧本吧!”

    那天,安玥接到了无数来自曾经领导的电话。

    她渐渐又正常了,会跟盛东旭说话,会跟他开玩笑,也会偶然去和小朋友相处,只是每次时间都不长,小朋友对她的评价也就一般:不够有耐心,不够温柔。

    她笑了。

    “怎么样?你答应还是不答应?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啊?女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

    安玥接着电话,看着正在玩积木的小朋友,沉默了。

    “这样吧,这次我们打算拍一个都市浪漫剧,地点在巴黎,你要是愿意就在后天之后赶过来,我们再商讨一下剧本。”

    她挂了电话,看了眼小朋友说:“你爸爸为什么要离婚啊?”

    小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头也没抬:“和妈妈吵架了,好像是妈妈惹恼了爸爸。”

    “这样啊……”

    “姐姐你会帮我把妈妈找回来吗?虽然我讨厌她丢下我,但是爸爸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妈妈再怎么样他从前都能包容的。”

    安玥摸了摸他的头,要是包容没有限度,那离婚也就不复存在了。

    她收拾了行李,订了当天的机票。

    是时候说再见了吧,不可能一直赖着他的。

    她什么都没留,一封信也没有,就这样单独去了机场。

    原来她已经痊愈了,这些天想起那些往事竟也不觉难过,只是觉得对不起盛东旭。

    她在手机给他发了条微信,内容是:孩子很想妈妈。

    “他也会想你。”

    他穿着休闲装,竟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

    “这次是离家出走还是不告而别?”

    盛东旭没有发火,反而还笑着问她。

    他的手插在兜里,陪着她一起坐下来。

    仅那一刻她便懂了,其实她哪里走得掉呢?

    从她开始出现在酒吧,到跟他回家,再到她伤心失意离婚,他带她回家悉心照顾,她离家出走,他说无论如何都会养她。

    她还能怎样拒绝呢?

    “会不会有一天你也不爱我了呢?”她问。

    盛东旭眼眸淡淡的,带着笑说:“或许会,但起码现在不会。”

    安玥笑着轻轻打他,便不再说话了。

    “孩子说,如果妈妈回不来,姐姐也可以。”

    “但是姐姐不会照顾孩子,姐姐没有耐心。”

    “会的,姐姐会有的。会有一个她曾向往的爱情,会有一个最爱她的先生,会有儿女相伴,会有所有最好的一切。”

    她会有的,她一定会有的,在不远的将来,在触手可及的明天。

    她会的,她一定会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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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河蟹介绍:
灵气复苏,万灵进化,且看一只河蟹如何从微末中崛起。
人有人道,蟹有蟹道;一切的起源,是一条平凡的小河……
进击的河蟹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进击的河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