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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望君言     进击的河蟹txt下载     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三十四章 绿色军衣(番外)

    “我很难想象这种人活着是有灵魂的,像他这样的人,该是上帝唾弃的可怜对象,本该是社会的寄生虫,本该不让人所纪念。”--这一句话似乎对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都适用,在大多数人的眼里,那些在家门口捡着丢弃物的乞丐,多少让你感到有几分龌龊。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没意,你对会对他感到有几分厌恶。

    至于他,我也不知道他该属于那种人。其实我本该是去讨厌他的,但我却留意起它。不知是不是最近他老生活在我的眼皮底下,还是他流连在我家门前废弃物上随意翻找太招我显眼,但始终我也搞不懂他是什么,什么。

    “看看他那副德性,像狗差不多。”朋友偶尔遇到他时总会这样说。此时我不看也可以想象出他那身子正趴在地上,视乎在寻找什么猎物。左翻翻,右翻翻,然后看看那剩下的饭菜,似乎是一道美好的佳肴,狼吞虎咽下来。这更让我把狗联想起来。

    我本该是厌恶他的,从第一天看见了他。那天他留恋在门前的废墟中,第一次见到他。他也把眼神向我那望来,来的有些散漫。我不知道该怜悯他,还是去厌恶他,就感觉到自个儿难堪。他望了一眼我,又低下了头来继续他的工作。我却侥有余兴去打量他,跟以往的乞丐几乎没什么两样,深邃的双瞳嵌在沧桑面容的深处,斑白凌乱的双鬓连着油喳喳的大胡须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第一映像,他是一个乞丐,地地道道的乞丐。

    而他似乎知道了我在盯着他,匆忙站起了身。此刻我把它看得更清楚了,以至于我几乎不太认为他是一个乞丐。他穿着一件沾满油迹的军衣,因为太邋遢了,所以几乎是脏兮兮的墨绿色,而且依稀可以见到那衣服纽扣丢失得七七八八,被灰红的绳子连着。而下身穿着一样颜色的黧黑而墨绿的军裤,宽大而蓬松。鞋子是那种军人的布鞋,但现在几乎不能称为鞋,因为连鞋跟都几乎剖落下来。如果他的这套衣服光鲜的话,我敢肯定站在我面前的是活脱脱的军人。

    他胡乱地在地上找了一下,找到了顶军人的帽子正带上,可惜是皱巴巴的。然后走开了。

    这我还是第一次,但我根本不相信,不知道你们也是否会遇到这种奇怪的乞丐。但事实他真的穿着一身军衣,是那么的讽刺,如果你说出去一位军人像乞丐一样,那是多么的令人耻笑。

    所以我该是厌恶他还是怎样。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我都好几次见到他,几乎在那些乱糟糟的地方。而很多人见到他也几乎是一个样子,笑,然后骂一句,最后大步走开。他有没听懂我就不知道。

    星期天清晨,我像往常一样去早餐店里吃早餐。

    他再次出现在我的视野。这次他并没有向早餐铺门前的废弃物中溜达,而是径直拿着一个铁碗走到早餐店的门前,轻轻地从破烂的衣服上拿出两三个硬币,我猜他应该是捡破烂挣来的。他指住台面上的一个面,老板撇撇嘴,露出了一幅讨厌的嘴脸,但看看那两三个硬币,就不怎么样了。随手拿一个塑料袋扔给他,叫他套着铁碗不要弄脏了捞面上来的勺子。

    他看着碗上少得可怜的面,根本就跟价钱不符合,于是盯着老板。老板看他这副德性,狠狠地嚷道:“看什么看,我能买早餐给你都好了,你要是去其他地方,别人肯定不卖你账啊!你以为你是军人啊?你只是一个乞丐。”

    他又低下头,没说什么,坐在了不远处的地上。吃着他可怜的早餐。

    我对他既可怜,又感到很大的疑惑。我走向早餐铺里,装了一个面。我走向了这位穿着军衣的乞丐,想把面递给他。他见到我这个陌生人走来,起身是退后了几步。我为了不让他难堪,笑着说:“这是老板还给你的,他说这是你的。”

    他没说什么,我慢慢靠近他,把面倒在他的铁碗上。他似乎有些感激,但只是散漫地盯着我,像我第一次见到他一样。而我却能闻到他呛人的气味,我想象不到他没闻到这样的味道。

    他坐了下来,继续狼吞虎咽。我也跟着坐了下来,我带着那些疑惑问他:“你是军人吗?”

    他停了一下,转过头望着我,但并没有回答,继续吃东西。

    见他没反应,我又问他:“你的家人呢,就你一个吗?”

    他又停了一下,望着远处的蓝天,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说,继续低下头来。

    我开始觉得我自己是多么好笑,我感到我旁边的这个人不是一个军人,而是一个疯子,又或真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乞丐。

    我不想问下去了,在身上摸索出二三十块钱,递给了他。他拿住了,我刚想站起来,这时他却把我跟他的钱狠狠地揉作一团,然后扔回给我。我看着他的眼睛,似乎充满了火一样,怒气得很。我狼狈地在地上捡回钱,我开始知道我面前的不是一位普通的乞丐,他不需要别人的施舍,更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我对他说了一声抱歉,他似乎没怪我,神情也缓慢下来,反而对我笑着。

    这时一只野狗不知道从哪里窜来,走向了这位穿军衣的乞丐身边,他迟疑了一下,把他剩下的面都倒在地上,给野狗吃。而且还温顺地抚摸这野狗,应该是同病相怜,但我感到这更像是一位强者对弱者的怜爱。突然回想起我们这些强者,又做了什么呢。

    他突然站起了身,转个身来,向我敬了一个军礼,视乎在感激我。这引起了身边很多人的耻笑,但我不知道我是否做错了。

    接着他走开了。

    然而当我再次见到他时,那就是最后一次了。

    那天还是上午,新闻已经很早把打台风的信号宣告下来。没有阳光,乌云遮蔽了整片天空,冷风不断地打转着地上的碎叶,街道两旁的商铺早已经打烊,只有那些归家的汽车,在来回很快地穿梭着,这世界似乎在等待这场暴风雨来临。

    我跟朋友透过窗看着下面的街道,在乌云密布下,我看见那件绿色的背影。静静地站立在我们家的前方,四周环顾,视乎在等待着什么,或是寻找着些什么。

    朋友指住他,问我:“你猜,他在做些什么?”我笑而不答。

    朋友继续说:“看他的那样子,肯定又在想着做坏事了。我看啊,他应该是在看哪一间商铺忘记了打烊,呼啦一声大风把它吹翻了,然后他好去捡一些吃的东西或什么的,嘿,他可想的周到。这样的人早该跌进他身后的大坑里去啊。(他身后的大坑是**正在施工建设下水道)”

    我猜,应该不是吧。

    午饭过后,雨就不断地下,不断地敲击我家的窗户。我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着这杂乱无章的雨调。聆听中,雨下得更大了,风也变得猖狂,窗外的声音咯咯作响。

    我突然间想起了那个军衣乞丐,然后我再次走向窗前,雨水模糊了窗户。

    我从雨水的间隙朦胧中扫视了一下前方,果然是场很厉害的台风,大树已经弯下了腰,地上的一片狼藉。然而我似乎没有看到他的背影,我猜他害怕了,回家睡了,或是躲在某一个角落。总之在我想来,他应该是放弃了想不劳而获的想法。

    然而当我再次默然在沉思时,我隐约听到“咯嗒”一声,向前方望去,大风把前方围着大坑施工的铁栏都吹翻了。我看着,这时候一个隐约的绿色身影在没跌落的铁栏里。

    ‘是他?’我似乎感到惊讶,像一个等待玩具很久的孩子。

    是的,是那一位穿着军衣的乞丐。原来他一直在铁栏后面,雨水已经把他的衣服都打湿了,强风也把他弄得摇摇晃晃的。我看着他的手正紧紧捉住那些没吹翻的铁栏,我知道他在阻止那些铁栏的跌落。

    这时我感到很好奇,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然而当他看见另一边的铁栏吹走时,他立刻放开手,跑向那边跌下的铁栏前,把那铁栏慢慢的扶上来。可惜,当他把这边的扶起来,那边的又倒了。

    然后他来回几次地不断弄着,扶起这边,那边倒;扶起那边,扶起那边,这边倒,我嘲笑着他的滑稽。街上的汽车因为铁栏的挡路,已经排得长长的。每个人都不断按着那个可怜的喇叭,在这雨中,在这风中,也许是太想家了,也许是不想被这鬼天气所嘲弄。

    军衣乞丐终于也不耐烦,把倒下的铁栏都扔进身后的大坑去,车通行了。我想他也忙完了。但我再次想错了,他依然默默地站在那里。脱下他的军衣,拿在手中,袒露着上身,在风中不断地摇动。

    我起初不太明白他的动机,但我再次瞧瞧他身后的大坑,顿时明白了。在如此压抑的雨天,在光线如此黯淡的雨天,路上的境况一定不太好,而汽车司机们因为急着行驶,必定加大油门,那么他们一到那个大坑附近时,必定会力不从心。到时就是一场祸害人命的车祸啊。

    原来他是为了不让悲剧发生才一直呆在那里啊!

    我立刻拿起台面的电话,打给我的朋友说:“你猜错了,他一直站在那里。如一盏陆地的灯塔,为我们的车辆导航。”朋友压根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我心里却明白着。

    我再次回到窗前望住他,他的手依然在挥舞,但力度已经愈来愈少了。因为与风不断地对抗,使得他站起来也已经很不稳了。最后他坐在地上,累了。我仅仅能看到他的嘴还在不断地动着。

    爸打开了家门进来,身上湿漉漉的。他进来是跟我说:“刚刚我在外面看到那个穿着军衣的乞丐,不断地在那里吼,像让所有人都知道他那样,我已经打电话叫**来修理下了。”

    当我又看着着那乞丐,觉得他不只是在提醒着来车而喊的,更像是对生命的一种咆哮。他活在这场风雨中,是那么的强硬和不羁。

    良久,当夜里外面那抢修的声音在作响,一切结束了。

    第二天清晨,阳光明媚,人们在不断整理着地面。我向那个乞丐的地方走去,什么都没有了,而只有两条野狗,在不断地玩弄着地上的那件军衣。

    看着绿色的衣影,我又想起了他。开始为自己感到惭愧,我起初以为他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乞丐,但种种迹象可以看出,他的确是一位“军人”,他活在,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我听见有两位施工人员在谈话,

    “嘿,昨天你知道有个乞丐在这里死了吗?”

    “我知道啊,听说他临死前双口张开着,几乎僵直了。”

    “哈哈,他肯定是肚子太饿了,在求天上掉下馅饼吧!”

    “嗯嗯,我想这真是天开眼,是他把我们的工地铁栏破坏了吧,呸,该死!

第三百三十五章 玫瑰花(番外)

    街角有两个年轻人带着戏谑的口吻嘲弄着。

    “我跟你打个赌,杰米,那间房子里的老男人,永远娶不到老婆。”一个年轻人指住远处的一间残旧的小木屋说道。

    “这还用打赌么,你在开玩笑吗?”另一个也在嘲笑道。

    阳光刚刚散漫清晨,街角人群已经开始涌动。窸窸窣窣的虫鸣也开始奏响,伴着那些零零散散的鸟雀声。两个年轻人正无所事事地看着小木屋,整个地方只有木屋那边静静的。

    木屋的几近剥落的残旧门忽然被‘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沉重的身影缓缓地走出来了,这是整个村子最丑陋的人。罗宾逊佝偻着身子,只因为他是驼背的,也只能像步履蹒跚的老人拿着拐杖。他是如此的丑陋,偌大的脸上布满疣子,双眼深陷而显得鼻子的巨大,嘴巴前的牙齿也参差不齐的,整个人就像一个外星人。

    只是谁都不知道,这年他才三十岁。

    罗宾逊把眼神向那两个嘲笑他的年轻人望去,年轻人们看到他来,立刻停止了指着他的动作,只是依然嘻嘻地笑,然后转身喋喋不休的离开了他的眼前。

    “喔~噜呃,我的主在看着,罗宾逊依然有笑容。”罗宾逊用不拿拐杖的手在胸口像往常一样画了一个十字,紧紧默念这几句话,只剩下主能懂他了。

    他又叹了一口气,头抬起到了极致。轻轻蹲下坐在门前的大理石门阶上,但恰在这时,他的眼前却一亮,一道闪光从深陷的眼中‘闪出来’。

    原来在他家的门前,不知什么时候,有人放了一束娇艳的玫瑰花在那里。

    罗宾逊立刻耸耸肩,站起来,向前捡起鲜红的玫瑰花,这时发现下面还附带着一张卡片。他忙拆开卡片,只见里面写着‘永远喜欢你’几个大字,下面就是一连串电话号码。

    “啊!”的一声突然从罗宾逊的口中冒出来,他的心立刻感到像被几千根热烫烫的针在扎着,那是比别人说讨厌他更难受。他的手在不断颤抖,他惶恐不安地在左右张望,直到发现身边没人,玫瑰花是送给他的,他才回过神来。

    罗宾逊走回他黑压压的房间,拉开了几年来都没打开的窗帘。在杂物柜里不断摸索着,摸出一块镜子,顺着光线,他朝着自己的样子看去。人都是有自恋情绪的,哪怕他的丑陋掩盖了很多,但他就那么盯着自己,慢慢的他看到很多很多只认为美好的东西,也许是玫瑰花做崇,他越来越喜欢自己了。拉耸着脸,心情又激动又喜悦。

    放下了镜子,他小心翼翼的拿起玫瑰花,把支茎剪下来,然后一瓣一瓣的把玫瑰花弄开,找来有一个玻璃瓶,把玫瑰花的花瓣慢慢地装进去。他一边在弄,一边在想到底是哪个女孩子送给他呢?他想到了邻近的女生,又摇摇头。想到了街角的女人,又摇摇头。最后剩下几个可能的,他一直思索着,却没有打电话过去的勇气,至少也该知道对方是谁吧,也有点准备吧。

    罗宾逊佝偻着身子走出了家门,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件比较干净利落的蓝色衬衣。他把玫瑰花的支茎,栽在家旁边的花园上。他弄弄凌乱的头发,用水洗洗脸,就径直向大街走去了。

    才没走几步,一声甜美的声音从罗宾逊身后传来。

    “嘿,罗宾逊先生,这么早就出来散步啦。”

    罗宾逊向后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浅蓝水手服的妙龄少女,正骑着自行车在他的身后滑来。

    ‘难道是她?’罗宾逊心里颤了一下。他的脸瞬间由黑变成红黑,他认识这个女生,是附近学校的学生,经常跟他打招呼。

    只是今天罗宾逊总感觉别人的称呼怪怪的,罗宾逊向她微笑着,结巴着说:“你......你好,爱丽小姐。”

    女生没两下就来到他面前了,她微笑着,像一个樱桃般。

    “罗宾逊先生,你要去市集么。”

    “嗯,是准备去。”罗宾逊看着眼前的少女像苍蝇拍翅般小声说道。

    “好吧,让我来载你去吧,罗宾逊先生,这样方便很多。”少女灿烂地指住后面的单车座。

    当少女再邀请几句,罗宾逊就那么颠颠晃晃的走到少女的车座后,坐了上去。于是少女再次起步了,罗宾逊拉着少女的衣角,一路颠簸的坑坑洼洼,在他眼里都变成了平坦的道路。

    ‘一定是她了,玫瑰花一定是她送的,她喜欢我。’罗宾逊的心里似乎绽放了一朵异常绚烂的鲜花,久久围绕他这一路的行程。

    很快就来到了乱哄哄的市集,但在罗宾逊的思绪中却是漫长的路程。他缓缓地下了车,回过头,脸再次变得绯红。

    “谢谢你,爱丽小姐。”他嘴里蹦出一句话。接住又说:“爱丽小姐,想问你一件事,你....你喜欢我吗?”

    “喜欢呀,你那么好人。”爱丽小姐不假思索地说出这句话。

    “啊~”罗宾逊不想到她会回答得那么快,思想再次空白的盯着她。

    这时候,爱丽小姐突然看看手表,尖叫起来:“糟糕啦,我快迟到啦!”

    “迟到?你要去哪里呢。”罗宾逊被他那么一叫,思绪又拉回来。

    “我男朋友正在学校门口等我,我们打算去野营呢。不说了,罗宾逊先生,我先离开了。”说完,爱丽小姐再次踏上她的自行车。

    罗宾逊先生依然佝偻着身子看着她的离开,心里一阵凉意袭人而来,空空荡荡的。

    ‘不是她。’罗宾逊心里又划去了一个人,他低下头,走向市集。

    罗宾逊一路走着,由于自身的吃力,没走两步,就累了,就近找了一张长木椅,坐了下来。这时候,旁边正好有一个穿着朴素衣服的中年妇女,也走过来坐了上椅子去。

    妇女原本正在看着书,当她瞧了眼罗宾逊走来,对他微笑着。罗宾逊不认识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也向这个陌生微笑起来。

    妇女突然靠近了罗宾逊,主动打起招呼来:“你好,先生。”

    这妇女突然跟他打招呼,罗宾逊也吓了一跳。但一想他没外表又没钱,也不像是骗他的吧。罗宾逊淡定了下来,又回过头一想‘难道是她?’,脸又红了。

    “嗯,你好。”罗宾逊低声说道。

    “最近身体还好吧?”妇女很关心的问。

    罗宾逊的心又乐开花了,那妇女的关心更证实了他心里所想的事情。

    “还好。还好。”

    妇女盯著他,摸了摸他佝偻的背。罗宾逊突然打了个冷震,一阵暖流涌入心里。

    “走路一定很吃力了,腿吃得消吗?”妇女再次很关心的问。

    ‘送玫瑰花的一定是她了,没可能是其他人了。’罗宾逊心不断蹦蹦地乱跳。嘴里不断的说“还好。还好.....”还中气十足地说。

    妇女叹了口气,从衣服的袋子里拿出了一张名片。

    “我是一位外科医生,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可以找我。”妇女把名片放到罗宾逊的手心,再次像来时笑了笑,站起来离开了。

    这时候,罗宾逊又再次呆了在原地。他看着离开的这位外科医生,心里再次空空荡荡,像被一片大雪遮盖着,被寒风折腾着。

    罗宾逊再次站起来,缓慢地向一间早餐店走去,过了那么一段时间了,他也该吃早餐了。

    他心灰意冷地坐在椅子上,点了一个面。当他仅能抬起的头看着饭店的时候,看见一个可爱的服务员正举着早餐给别人。这一个年轻的女生,其实一直是罗宾逊心里暗恋的一个女生。他每天来到这里吃早餐,多半是为了这个女生。

    但罗宾逊只能远远地看着这个女生,他卑微,他害怕。

    “罗宾逊先生,你的早餐。”当女生把他的早餐放在他的面前,他才拉回飞走了的思绪。

    罗宾逊点点头谢了,就准备吃的时候,却发现今天的面有点特别。原来,每天他叫的面都只是简简单单的面。今天却突然发现,面多了很多肉,还多了一个鸡蛋。

    “嘿嘿,先生,喜欢吗?我看你平时常常来这里吃,又点那么少,这天我特意给你多点肉吃。谢谢你呢。”小女生突然向他睁着眼睛,调皮地说道。

    罗宾逊的心提了一下,看着眼前的小女生,他不敢幻想,怕等下又浪费情绪。但还是觉得很温暖。

    “嗯嗯,谢谢你了。”罗宾逊静静地说道。

    这时候另一边有个服务员靠过来,轻轻的在那女生耳边说道:“嘿,说说你昨天的玫瑰花送给谁了嘛。”

    虽然这只是服务员之间的谈话,但恰好罗宾逊就那么近,就在旁边听见了,心里忽然急促了起来。

    女生白了一眼她的伙伴,转身进去继续工作。

    ‘是她,一定是她了,这次没可能再错了。’罗宾逊的大脑快炸开了,几乎叫出来声音,心里七上八下的。

    他再次站起来,但这次,他是径直向花店走去。

    花店好的鲜花,姹紫嫣红的。罗宾逊缓慢的走来,但是步伐是有调子的,他心里是多么的紧张啊,他已经知道谁送鲜花给他了,难道这不够他快乐吗?

    “老板娘,给我来一大束红玫瑰花。”罗宾逊大声地自信满满地说道。

    花店的老板娘看着他,扑哧一声想笑了。但还是去那些鲜花里,为他的客人挑选、

    此时的罗宾逊,可真是坐立不安。他从领口拿下那张卡片,看着那个电话号码,手心不断地冒汗。长这么大,都不曾有今天那么紧张过。

    他拿起了他的手机,像看护一个宝宝一样。他一个一个数字按上去,又一个一个数字的重复对照着电话号码。直到确认真的以后,就拨开了这个电话。

    “嘟~嘟~嘟.....”

    “咔”接通了。

    “喂,是...是早餐店的服——务员吗?”他说话都有点颤抖了。

    “什么服务员啊,这里是‘永远喜欢你’花店,请问先生,想要什么鲜花呢?”这声音同时从电话和面前的花店里传出。

    罗宾逊把电话挂掉了,静静地看着花店。原来昨天的玫瑰只是花店的一个宣传。

    “真是的,都不知道是谁在搞蛋。”老板娘嚷嚷道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大束玫瑰花,走到罗宾逊面前。

    “先生,这是你的玫瑰花。”花店老板娘说道。

    罗宾逊拿起玫瑰花,付了钱。面无表情地走了。

    早餐的的女服务员收到一大束玫瑰花,只是她不知道谁送的,她一直想着也许是他男朋友。

    罗宾逊没有再出现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也没有人在意。

    只是他家门前插上的玫瑰花支茎不断生长,最后生成了一棵很茂盛的玫瑰花丛。

第三百三十六章 贝克小偷(番外)

    贝克在四面围墙的地牢里,足足呆了三个月。

    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晴夏了。他伸伸腰,哈哈气,在不远处的公园找到一张长椅坐下。比划一下周围,与三个月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依然一大群小混混在踱来踱去,一对对情侣在公园亲热**。没什么值得他渴望见到的,如果硬要说变了什么,那不过是头上的太阳比三个月前的更毒辣了。

    贝克心里也明白,从那乱七八糟的鬼地方走出来,也并不是什么好事。在里面还算三餐不烦,现在连稀饭都不能随便得到。但是在里面呆了三个月,早已讨厌那歪带着帽子,整天摆弄手中警棍的家伙。并且天天跟那班饿狼似的杀人犯呆在一起,哪一天自己取了西经都没法预料呢。

    贝克扯了扯已经磨通,破了多个洞的牛仔裤,挽起已经发霉的衣袖。向前望见一间教堂,于是说

    “伟大的主,我以我的灵魂向你发誓,我要做一个好人,永远也不回那地牢去。”

    贝克下定决心,撑撑腰站起来。径直向市中心走去。他认为,只要找到一份能养活自己的活,就能活下去,那也就不用再发愁没钱而去触犯法律。贝克很讨厌法律这个名词,认为那不过是有钱人的工具而已,要是那个耗子说是他发明了法律,贝克肯定把那人灭了。以前,他当小偷的时候,有时也觉得自己很伟大,因为警察也是靠他们养着的,而且在他们眼中,警察捉它们不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而是为了那一摞摞的奖金。

    贝克在牢里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当小偷。

    市中心大街人群涌涌,那些拿着几个大购物袋的小姐们正招摇摆弄她们的身姿,那些令人羡慕的一辆辆豪华轿车正摆放在街道边。贝克走在着陌生的城市区,看着身边一个个财神爷,也渴望自己能成为一位大亨,享受荣华富贵,抽雪茄,开新车,盖大楼。

    商场的货物摆的满满当当的,在玻璃橱窗前,一双双名贵皮鞋摆放在鞋柜里。贝克停下脚步,瞧一瞧自己露出脚趾的烂鞋,再望望那玻璃橱窗的鞋子,顺手掏掏空空如也的衣袋,不断无奈地摇摇头,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刚刚破产的财主。贝克耸耸肩,继续向前走,左顾右盼,希望找到一份工作。

    上帝也许在关照他,不久他走到一间商场的门口,就看到门前挂着一块招聘员工的木牌。商场招的是一位搬运工,工作时间多,包食宿,工资一般。而贝克并没有想那么多,现在的问题首先是找到工作,能填饱肚子,要不给皇帝他做也不肯呢。于是他大步迈进商场的大理石门口。

    招聘经理叫贝克坐下。叫人帮贝克倒了一杯清水。贝克一喝而尽,他已经口渴得不得了。经理向贝克打量了一下,发觉贝克身体还蛮结实,手脚也很灵活,于是开口问:

    “什么名字?”

    “贝克,先生。”贝克擦擦头上的热汗,抹在裤脚里。

    “有没有什么特别伤病?”经理继续问。

    “没有。”

    “做长工,还是短工。”

    “长工,先生。”贝克心里想,只要能不挨饿,在哪里也好。

    “很好很好,最后问一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经理脸上露出笑容,似乎这件事快成功了。

    “嗯,先生,实话告诉你,我以前一开始是一位铁匠,后来工厂倒闭了,我没钱于是被逼去做了些偷鸡摸狗的事。被警察捉去了,坐了三个月牢,刚刚被放出来。”贝克低下了头。

    “什么?你当过小偷,还被捉了?”经理的脸来了一个大转弯,十分惊疑,皱起眉头,呲牙说道。

    贝克央求着说:“是的,先生。不过我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求先生给我一次机会。”

    “贝克先生,就让你之前说的话都见鬼去吧。狼是改不了吃肉的本性,你以前做过小偷,就是有了这种习惯,我可不想冒这个险,你要知道,我们这里不是收留所。”说完,又说一声:“员工,送客。”

    贝克不由分说被人赶了出来。他狠狠地“呸”了一声,一脚踢了一下路边的电线杆。心里念念骂道:“我看你一定天天倒霉。”

    贝克漫无目的地晃过几条街区,都没找到一个如意的落脚点。他不免怨恨:“偌大的街市竟然容不下我一个人,多么好笑。”这时,肚子不争气,骚闷地:“咕---噜”两声。他可不想当一个饿鬼,加快寻找的脚步,细心地两边观看有没人招聘员工。

    也许天下再次掉馅饼的机率不大,但真的再砸中他。他看到了一间餐馆门口也贴了一个招聘广告,招的是一位清洁工,工作时间很多,很好,也包食宿。贝克心里美滋滋的,半跑似地来到餐馆门口。

    '这餐馆可真大,那可忙死我了。'他一边想一边走进去这金饰的大门。里面的金碧辉煌可让他开了眼,到处是高雅的摆设,钢琴师在弹着悠长的乐曲,服务员在恭恭敬敬地拿着餐食。

    他站了一会,这时一位身穿漂亮制服门卫从身后嚷嚷走进来。一路走一边喊:“你......你这个叫花子来这里干什么?”

    贝克望了望左右,见是叫他,不愤地说:“什么叫花子,我是来见工的,请你礼貌点。”

    门卫瞟了他一眼,嘲笑道:“见工?可好笑了,像你这幅妆容,见鬼还差不多,你在这里站着,还赶走我的客人呢。”于是,门卫指住大门说:“别在这里遮眼,快给我滚出去,要不可不要怪我不客气。”

    也的确,此时的贝克的穿着太不敢恭维了,乱糟糟的头发下,是跟叫花子差不多的服饰,怎能在着豪华的餐馆呆着呢。

    他又被可怜地轰出来了。

    贝克的思绪被阳光左右,刺穿云层的炙热,阻碍他饥疲的身体前进。他坐在树边的长椅子下,心里没有个底。以前,做小偷虽然天天提心吊胆。但也没有像现在那样饿着肚子在这里白坐。

    贝克很累,他想吃一顿大餐,然后再美美地睡上一个中午觉。但这是没可能的,远处的孩子在嬉戏,小鸟在枝头鸣叫,贝克觉得苦闷,他现在什么也看不顺眼,听什么也觉得刺耳、哪怕是一丝风的声音,也令他浑身不自然。

    他仰头一笑,“主啊,怎么做个好人也那么困难?”

    一张陈旧的老报纸被风刮到贝克邋遢的鞋边。他顺手捡了起来,打算用报纸遮住头睡觉,至少比现在挨饿辛苦。无意间浏览了一下,却看到一条显眼的新闻。里面写道,如果家庭困难者,都可以去**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这无疑给绝路的贝克看到了曙光,贝克强打起精神,觉得这事应该还能走得通。先不理什么了,现在先填好肚子。

    贝克心里落下一个如意算盘,在街上向几个路者打探援助中心的路,迈着可怜的慢拍子,没多久就来到援助中心。此时的贝克面对这个援助中心,是他珍贵的救命草。他心中的以往**的机构,都是窝囊废。现在这个援助中心,却在他心目中变成了天堂。

    贝克走进援助中心,身边走过几个可怜的窘途者。在援助中心柜台前离开几位,就轮到他了。一个个离开柜台的人,都能得到他们需要的,贝克看见他们这么容易就成功,心想自己这次肯定中。

    正坐在对面的是一位身穿警服的年轻小伙,贝克觉得他不招人厌,比之前狱中那些撒旦可爱多了。小伙见到他,拿起手中的笔做笔录。带着圆腔问道:“领取救济金还是救济物。”

    贝克想了一下,要是有钱就能去买吃的。“要救济金。”

    “好吧,家里有多少人。”

    “对不起,sir,我家里没人,我从小是一个孤儿,到现在也没有婚姻。”

    “那么,家住在哪里。”

    “恰好我是一个一贫如洗的人,我的家?你看到那个公园里有长椅,那或许是我的温床。”

    “我可没看过这么两手空空的人。在那工作?”警官两眼笔直直地看着他。

    “无业游民吧,尚没有找到工作,你有什么介绍呢?其实我曾经是一位——”贝克在这里打住了,贝克不想说他自己是刚刚出狱的,因为他怕警官又用偏向眼神看人。

    真是命运总会开玩笑。当贝克与援助中心警官谈着的时候,刚好一位警察从不远处走过,与贝克对目一视。贝克忙侧着脸不让他看见,但迟了,那警察向他走来。

    原来,这就是上次逮捕他坐了三个月的警察。他的出现,就成了贝克的梦魇。果然,这位警察一见贝克,忙过来指住贝克说:“你这寄生虫,刚刚出狱就来援助中心找吃的,你是来找茬吧。还不给我滚,你是不是欠揍。”

    这警察一说完,援助中心的那位就忙着来插说:“怪不得他找不到工作,原来他懒,只想在白吃白喝,没出息。看你上辈子肯定魔鬼出生的。”

    贝克可苦了,连滚带爬地离开了援助中心。

    他坐在援助中心的前门台阶,不断叹气。肚子也在打滚,只好又拖着疲惫的双脚离开了,身上就像带着沉重的枷锁,使他不能自拔。

    经过了那些幸福的家庭,别人的家正在地吃饭。饭香弥漫开来,他呆坐在别人家的门口。天色已经有点晚。不知哪里传来了贝多芬的《命运》这首钢琴曲,他想到了自己的人生,想到了友谊,想到了纯洁,想到了理想,想到了母爱......那些玫瑰式的肥皂剧,使他哭了。

    不知哪户人家扔出了些剩菜。他忙向前扑去,一口吃下一些。却没吃下第二口,远处的野狗就噗噗地向他奔来。贝克害怕地忙向后退。

    不知走了多久,仰头一看。借着微弱的光,他看到了威严的教堂耸立在他的面前。原来走了一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他看着耶稣的石像,觉得耶稣像想哭。

    '主,我想我还是我,对不起。'

    第二天,城市里又出现了一个小偷。

    不久,小偷被人捉了。人们都见到一个熟悉的脸。他是贝克。在他被捉时,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贼性难改,都说他是社会的败类,都说他不应该放出来......

    很快,又一个新的犯人出狱。

    他出来第一句是:“伟大的主,我以我的灵魂向你发誓,我要做一个好人,永远也不回那地牢去。”

第三百三十七章 浮夸(番外)

    (一)

    我都忘记了我第一次拍电影的是什么时候,只记得一切所以然都停留在十五年前,现在约莫记起来,我也四十多岁了。岁月被我蹉跎了很多年,跌跌撞撞走过某些路,也陷入一些无所谓的挣扎,既然无所谓也就作罢了。

    别像我上段那样提了拍电影后,写上一大段没关联的东西,因为我觉得我觉得我此时的心情很矛盾、忐忑、纠结,以至于无法解释我这种写法。

    天空下着微微细雨,那种黯淡灰蒙的感觉,添上家乡的忧愁,让人心里压上沉沉的包袱。我把背包从车上放下来,那里有些远处带来的特产,一些装饰品,一些酱油,米。这个所谓偷来的假期,只是我刚刚被工场扫地出门,也好圆了我这些年无法回家的希冀。

    “强子回来了,你们看看。”一些老了的妇人远远地看着我开始喋喋不休,她们的眼里闪着光,闪着利剑一样的光,似乎想刺破这层云端。我已经记不清以前她们的样子了,只能约莫浮现一些片段,至于她们的名字,实在记不清,因为都老了。

    我请来的货车匆匆离开了我的家乡前沿,因为车无法驶进乡里,大概约好好几天后再来接我。剩下的路我要自己背着行李走了,以往一些乡亲喜欢聚在一起,现在都欢欢喜喜地来到我家的门前,那些老了的带着小的,个个张望得像田里的蛙。这让我想起了十五年前我是怎样风风光光的走出这个圈子的。

    现在更觉得这个圈子是我的全部了。

    “大导演呢,大导演回来了。”

    “大城市的人回来了。”

    “挣大钱的人回来了。”

    ......

    在一片‘闪耀’的赞许声中,似乎在我脸上铺上一层浮光,闪闪发亮。其实这个时候城里人已经不算得上什么新鲜事,年轻人都往外跑了,跑远了。只是我在老者心中形象尚存,幼者眼中我的这身着装也能让我显得奢华无可。

    我本来僵硬的脸此刻不知怎地笑得很自然,笑得甚至有几分轻佻,这恰恰像一个衣锦还乡的人。我也恰时地带着几分轻蔑,即使我现在一无所有,也能装出那个样子,就像那个戏里的演员,多少带着那一点浮夸的动作。

    我继续在那里挥手,像大明星一样挥手。当现实变成了演戏,一切都变得像戏里那样美好。我始终保持着笑容,为了那可怜的自尊心,短短的一条回家的小径,却变得漫长,乏味。背着的行李让我喘不过气,多想把它扔进田里,然后痛痛快快跑回家。但我终究还是跑回家了,步伐越来越大,脚上的泞印也越踩越深。

    (二)

    我窝在了家里最阴暗的角落,母亲提来一碗面。

    门外偶尔还会有一些人来串门,母亲客套几句打发他们了。老旧的白炽灯在寂静地映照着,母亲不穿鞋的脚踏得木板咔咔响。那在我进来前不断吵闹的狗,此时也有气无力地蹲坐在门前,在细雨的世界里眯起它的眼睛。

    吃着热烘烘的面,饿了,累了。母亲一直在踱来踱去,手里的活一直停不下来,我回来她也没跟我说了点什么,往往是眼神流露一种茫然的感觉,我想我本该带着骄傲的感觉回到家,此时却不知道害怕起什么来。与母亲偶尔几句,便被她手中的活儿弄去了。

    一阵冷风渗入我的胸膛,原来这些年过去了,很多东西都变了,老了。我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母亲的腰已经驼到我的胸膛了。

    梆梆两声特别的响,似乎有人在敲我们家的大门。母亲慢慢的挪动着脚步,门旁的鸭子在哪里不断围拢起来。

    门打开了,一个穿在白色尼龙衬衫,头带一顶小毡帽的农夫。他尽量把帽子拉的很低,似乎不想让人看出他的外貌。臃肿的衣服下却掩饰不了那枯瘦的身躯,那双手有种沧桑的感觉。

    “你要的鸭料到了。”粗糙的声音从嘴里像杆烟一样冒出来,但盖不了他还是很健壮的声线,一种熟悉的声音瞬间涌入我的耳朵里。

    母亲低下头在档口摸索着零钱,任由旁边的鸭呜哇鬼叫。那农夫也顺着我的方向瞟来了目光,因为一个外来客倒可以吸引住他的目光。

    我礼貌性地投以微笑,在我把目光也投向他的嗜好,瞬间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擦热的石头一样迸出火光来。

    “老......老强....回来了。”农夫沙哑着声音对我说。

    我承认我第一眼没看出他是谁,但样子隐约中看起来很熟悉。我显得很平静,因为村里知道我的人也许不少,我轻轻地问:“你是谁?”

    他立刻用枯瘦的手剥下他的帽子,略带激动地喊:“大导演,大导演......我呀,小东啊!。”

    我看着他那稀疏的头发,看着他腼腆的样子,脑海中浮现了十五年前的一些片段,心中突然唏嘘起来。

    小东似乎很想把话说下去,但看起来他很忙,他匆匆地别去了我,让我一个人留在原地不断地叹息。

    (三)

    我的叹息是有必要的,我此刻静静地坐在家里。我想着远去的小东,慢慢地我想起来了,我一个一个把我遗留在角落里的回忆拼凑起来。现在偌大的房间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就有了这份功夫回忆。

    那样按指一数,已经十五年了,我清清楚楚地肯定是十五年,因为那年这个数字对我的印象太特殊了,已经被我深深烙印起来。

    那一年的春天。我刚刚从一间传媒大学毕业,那些年,读个大学时很风光的事,于是被分配到了大城市工作。可惜,我一直在片场里打打杂,干着些低微的事情,偶尔也能做做片场监制助手。直到有一天,一个略有名气的导演找到了我,偶有闪光点的我吸引到了他,当我们谈起来的时候,很投契,于是他决定让我做他的副导演。

    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成功了,我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兴奋异常,连忙打电话回我乡村老家,那个连电影也几乎不知道是什么的乡村,连打个电话也要公共一起用的乡村。

    似乎我拍电影的事情很快就散遍全乡下,那些天电话忙碌,老是有乡里的人打电话给我,他们问这问那,说很希望看到我的电影,在公社的大广场播放,像那些战争片一样让全村的人乐开怀。

    没想过自己要做得多么神圣,只知道我答应他们,等我的电影拍好,一定在村里播放。

    没过多久,导演已经找到人投资他的电影。就吩咐我去寻找角色演员了。

    找演员的时候,队伍排到长长的,高矮肥瘦,各色各样。我也在细心的挑选,选那些合适的角色,找那些演技好的人。

    “强哥,强哥!”远远地长队后面有人喊我的名字。只见一个穿着农民的大衣袍,戴一顶大大草帽的年轻人,背上还背着好多包袱,水壶都露出了面。他那样顶开了身边的人,向我这边跌跌碰碰撞过来。

    我皱起了眉头,多想说一声我不认识他,但他的样子又是那样清晰,那些我们村的孩子小东。我还记得当年我读大学的时候还是孩子模样,现在都变得那样高大了。

    我略带尴尬地对他笑一笑,他好不容易挤进我的身前,任由身后的人带着满脸的牢骚。我碍于面子,向身边的人摆摆手,让他们来帮我接应一下那些演员,我带着小东走向后台。

    “小东,怎么来了。”我看着他。

    “强哥——”他的气还没有喘上去,听了一下。“乡亲们都知道你去拍电影了,都很高兴。听说你在找演员,他们叫我也去找你,让你给我一个角色,到时在村里乐下。”

    我看着他,眉头皱的更深了。对于一个导演来说,一个未曾有过经验和表演能力的演员,就是导演的悲剧。我看着他,想一路应该是找了很久,疲累写在脸上了,毕竟是第一次来大城市。看着他,又开始想起了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可是村里人一家一户一人一分筹钱给我的,我现在又怎么好意思拒绝这个村里的孩子。

    我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说,我有个角色给你,我们先去把这身衣服换了吧。

    (四)

    拍戏那天,没多久就到小东表演了。

    我的噩梦也预期而至。

    好不容易加上了小东这个角色,稿子改了又改,为的只是让他出现在镜头长一点时间。于是,我让他扮演了主角的弟弟,那样也让他露多几个镜头。

    摔倒,这个可怜的土包子,竟然没看过闪光灯,一出来灯光一闪就趴下去喊饶命了,ng了一次。好不容易弄好了,开始进行了拍摄。

    浮夸,异常的浮夸,这个土包子,每个动作都可能为了出风头,完全不会演戏,一个小动作老是要夸大它,喝杯水也要把杯子举得高高的,连搔头也在弄来弄去。

    “咔!”大导演终于开始发火了。

    “你这个副导演怎么当的,你找的倒是什么人!”大导演狠狠地把卷着的稿子扔在地上,直接指住我。

    我无奈地摇摇头,走近大导演的耳边说:“不好意思,给多次机会他,他是我乡里人,我真的不能辞退他。”我低下头,躬下腰无奈地挽求道。

    大导演气不打一处去,瞪住我,鼓起红彤彤的腮子。骂了一句:“以后有什么损失你来负责,哼,不知好歹的家伙!”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片场。

第三百三十八章 浮夸(番外)

    “强哥,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小东看见导演再发火,像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走到我的身旁,小声的说。

    我看着他,觉得我也没必要在这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出气,然后平静地说:“没什么,只是你下次拍电影的时候注意一点细节,别弄太多额外的东西了。”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第二天,表演又开始了。

    可是,并不是我说了就能奏效。这个乡里人又怎么能懂这些呢,只见他依然我行我素,那是一场户外的电影,他就像个问题儿童一样,一会儿指住着蝴蝶,一会儿看着青蛙。完全就跟戏里的剧情不相关,有时候还跑出了镜头了。

    导演没喊停,而是板着脸看着我,死死的盯住我,像囚徒一样盯住我。他的嘴巴好几次想说什么,最后也没喊了。

    这个孩子,动作依然浮夸得令人发指,我也只好把他的剧情越减越少,到最后他都不用上场了,他完全就是一场戏里的败笔,那浮夸的表演,扭动得别扭的身姿令人发笑。可惜他不是卓别林,他只是个可笑的土包子。

    那些被他打坏了的盘子,碟子,用具,我把我的工资都垫上了,只不过一部短短的电影,他竟然可以弄坏那么多东西。我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噩梦,一个上帝派来的恶魔,一个把我推向深渊的恶魔。

    这些天,除了看着大导演的面色,剩下的只有自己不断叹气,还要照顾着小东的生活,这次我可是亏大了。

    (五)

    两个月后,电影拍好了。

    大导演此时跟我熟悉了很多,我们彼此也很默契。最后拍完了,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拍完第二天早上,我的门被敲响了。我打开门,像第一次见到小东一样,大衣袍,戴一顶大大草帽。

    他微笑地向我握握手,开心的笑了,孩子的稚气依然没有退去,眼神里带着很多很多的期待。“谢谢强哥,这些天我打扰你了,今天我回家乡了,在广场里等着你的大屏幕呢!”

    我并没有了一开始的烦厌感,反而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件很繁琐的任务,开始有点舍不得他了。我跟他闲聊几句,要他好好照顾自己。

    小东没走多久,就有人通知我去剪辑部走走,大导演通知我过去。

    “小强啊,实在不好办法了,你那个村里人拍的片段实在太浮夸了,我现在打算把有他的片段都给删了。”大导演语重心长地说,

    我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大导演平时在拍电影不喊停了,原来由始至终他已经计划好了在拍完的时候把有小东的片段都删了。

    我看着眼神坚定的大导演。

    “哦,没关系。”

    没几天以后,电影开始上播了,但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在上演那一天晚上,我喝了很多很多酒,此时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多恐惧。我想起了小东期待的眼神,想起了他回到家乡后怎么向乡里人炫耀,炫耀他能拍电影,说起我多好多好。

    我喝着酒,站起来,像他一样浮夸地扭动肢体,可笑地卖弄自己的笑容,却发现这种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浮夸后面竟然隐藏起一堆闪烁的眼光。

    我忽然想起了,我在乡村的大广场播放的时候,乡民们一个个抬起了头,对着电影津津乐道,我看见了小东也坐在那里,他一直坐在那里,由头看到结尾,一个个片段细心地看,一次次地看着,看着他的镜头。

    但由始至终,他都看不到自己的身影。

    然后他一直看,一直看,把电影看了一次,然后一次。

    村民们都笑着他。

    (六)

    村里的电话不断地打来,催我要看着那部电影。

    在大城市里,这部电影不温不火,大导演始终责怪我,说都是我的错,带个乡里人来拍电影,毁了多少好的镜头。

    记得那是一个晴天,我坐着车带着矛盾、忐忑、纠结心情,我的世界似乎变得很小很小,很快就要接受乡村们的洗礼。

    那些老了的带着小的,个个张望得像田里的蛙。

    “大导演呢,大导演回来了。”

    “大城市的人回来了。”

    “挣大钱的人回来了。”

    ......

    我像大明星一样向他们不断挥手,脸上的笑容多么的灿烂。这几天我既然习惯了那种浮夸的动作,把挥手挥得像敬礼一样。

    那个下午,阳光明媚,广场坐满了人,乡村们一个个在那里笑着,一个个在那里打闹,那些正忙着的都赶过来了,没位子的从家里搬张木椅子过来,更有些是直接站在的,把广场都围得密密麻麻的,那些该晒的谷子都晾到一边去了。

    他们都把我当成了一个名人看待,那是乡里的年轻人得不到的。

    电影准备播放了。

    乡民们一个个抬起了头,对着电影津津乐道,我看见了小东坐在前排,他的父母,他的朋友都靠拢在一起,他大老远向播放台的我挥手,笑容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美好。白色的投影机靠在树旁,前面在大城市租来的白色帷幕开始慢慢拉下来。

    电影开始播放了。

    他一直坐在那里,由头看到结尾,一个个片段细心地看,一次次地看着,看着他可能的镜头。看着每个人的动作,看着有可能出现的场景,

    剧终,小东呆呆地坐在那里。

    整部戏依然没有他。

    “乡亲们,除了为你们奉献一部电影,还为你们奉献另一部小电影,那个男主角是小东。”

    屏幕瞬间再次播放起来,只见小东滑稽地摔倒了,只见小东傻乎乎的搔着后脑勺,只见小东勤奋的蹦来蹦去......

    全场的观众看到笑得前仰后翻,个个都嘲笑着小东浮夸的演出,那些睡着在椅子上,或者离场走远了的乡亲们,都坐得坐,跑来的跑来,张着长长的脖子,个个都去掉了刚刚大电影的死气沉沉,反而气氛活跃起来。

    短短的十多分钟,他却像天才表演般完成了,我只不过是把小东那些被ng了的,被删了的视频,弄成一个集合,配上点文字而已。

    剧终,全场掌声雷动,这真实的浮夸要比那正规电影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多少。

    然而,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呆在家乡,我带着我的梦想离开了。

    (七)

    我把思绪拉回现实中来。

    母亲把碗子弄走了。

    “你上次拍完电影后,不知道多久没有回来家乡了。”母亲微笑着说。是的,除了寄钱给母亲,我就没回过来了。为了拍电影,我到处跑,为了做最后,我到处找演员,到处要求别人。突然一想起来,最好的电影不应该是别人教你怎么演,而是你怎么演你自己,本色出演的电影是最华丽的。

    大门再次被敲响,小东进来了。他笑着说:“大导演啊,你回来了。我想再拍一部电影,我这里有点钱,能给我拍一部么?要求我做点什么吗?”纯然他现在换了一套很正式的衣服,衣袖都变得异常光先。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母亲常在电话里提起的食料大***就是他,只是想不到为了报答我,这些年他都坚持着亲自送去我的家里。

    我演绎着他以前浮夸的表情,说:“把衣服换简单点,我们本色演出。”

    不知为什么我轻松了很多。

第三百三十九章 村长(番外)

    黑黢黢的夜色还没来得及褪去,迷雾依然笼罩在大乡村里。村庄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刚刚入睡,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准备醒来。寂静中只能透过一点微光,窥视到几只乌鸦的飞过。偶尔的一个人在床上的咳嗽声,刺耳地传出,急促地很快消去,一切又迅速恢复平静。

    黎明的来临,乌云的密布昭示着今天只有两种结果,或是大雨将弥漫,或是阳光穿透了云层。但这些额外的因素并不能改变大乡里千篇一律的生活方式。

    孩子的哭声最先闹醒了整个黎明,在鸡都酣睡的时候,每户家人就已经朦胧的下床了。一盏盏老旧的白炽灯亮了,橙黄的光线从窗户散漫开来。路边的野狗似乎被这惊醒了,不断地吠叫起来,村庄的宁静已经不在,喧闹又刚刚开始。

    太阳还没有露出山头,山林的伐木声就轰隆起来,市集的人群也开始渐渐多起来。每个人都带着疲倦的笑意,像一个垂死的犯人般挪动着身子。打铁声,吆喝声,打水声,铁栅声,瞬间交集在一起。

    路上的行人相见都没有打招呼,低下头去忙自己的活。赶着牛去农耕的农夫,牛似乎极不情愿的被牵着鼻子。天上的斑斑点点依然耀眼,天空慢慢从暗蓝变成紫蓝。

    阳光终于如利剑般划破长空,但村民的生活已经开始很久了。

    修补鞋的鞋匠早已经打开了鞋箱,滴滴咔咔地修补起鞋子。与周围街市的响声,相形见绌。但这里所发出的声音,没一句是人与人之间的谈话,他们都像机械人般,工作,工作,还是低头工作。

    这时候,那刚赶着牛的农夫从远处大汗淋漓的向市集跑去。那牛都不见了,只有农夫一个人像逃命般跑去市集。差不多到市集时,他大声地嚷道:“不好啦,不好啦,大事不妙啦。”

    市集里的人停了一会,慢慢把视线移向农夫的身上,但也没什么感觉,于是又低下头工作去了,像生怕不工作一会就会失去什么似的。

    农夫无奈地看着市集里的人对他不问不睬。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愣了一下。看见了那修鞋的鞋匠在那布鞋,于是快步地走过去,样子像不说什么会憋死一样。

    鞋匠见他走过来,似笑非笑般对他点了点头,又低下头补鞋。

    而农夫走近他,迫不及待地蹲在他的旁边,对着他耳朵说:

    “你知道吗?村长死了!”

    鞋匠呆了一下,望着他,疑惑的问:

    “村长死了?”

    “嗯,是的,刚刚我看到他乘车从城里回来,就那么呼啦一声掉在河里了。”

    “哦,那么村长就死了吧。”鞋匠说完继续低下头忙他的活,他拿出了一双崭新的皮鞋,慢慢的为它打上蜡。

    农夫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鞋子,眼睛瞪得大大的。问:

    “这双鞋子是谁的。”

    “噢,是村长的,全村就只有他一个人有这双皮鞋。”鞋匠说完,对鞋子呵了一口气。然后又接着说:

    “要是村长穿不到这鞋子,肯定会把我毒打一顿的。”

    农夫看着鞋匠,也没心思打扰他,因为他想把这个秘密说给全世界听。他又大步走去前面的市集里,看见了一个裁缝正在那里修剪一件衣服。

    农夫忙走过去,对裁缝说:“裁缝,我有话跟你说。”

    裁缝‘嗯’了一声,又接住拿起剪刀修改。

    “村长死了!刚刚我看到他乘车从城里回来,就那么呼啦一声掉在河里了。”

    裁缝听后,‘哦!’了一声,似乎分不出一点时间来考虑一句话似的,眼中只有眼前那件很漂亮的衣服,该怎么修改呢。

    农夫看见裁缝这样,自个觉得无聊。看着那漂亮的衣服,突然间异常的羡慕。他幽幽地问:

    “裁缝,这件衣服是谁的?”

    “噢!是村长的,等一会儿他过来,要是不把这件衣服做好,他说会把我们全捉进监狱的。”

    农夫听后,可怜地说:“你也蛮可怜的,那我不打扰你了。”

    但农夫心里的话就是憋住了,他真想说给所有人听。他不想放过任何一次机会,于是又向前走,这次,他终于看到了几个乞丐在地上捡垃圾,他想,他们有的是时间的。

    于是农夫忙走上前去,大声地对那些乞丐说:“你知道吗?村长死了!”

    还没有等他说第二句,那些乞丐的脸色就已经变得黑青。他们的手不断地颤抖,他们的表情显得异常的歪曲。

    “村...长,别说他......他。”乞丐们像受到什么刺激的一样。

    “我们没钱了,你就放过我们吧,我们全都给你了,你们还想怎样。”其中一个妇女的乞丐激动的说着,眼泪不断地从肮脏的脸颊里流出来。

    “不,我只是想说,村长死了。”农夫无奈地说。

    “滚,你们这些骗子,滚。不要再给我听到村长这半个字。”这时一个中年乞丐狠狠地说道。

    农夫忙跑开了,惊恐了一阵。他再次感到特别的沮丧。

    农夫闷闷不乐地回到了他的农田上,他的那只牛在那里趴着睡着了。他走过去,这时候,田的另一边的大树呼啦一声倒下。但紧接着是一个人的惨叫声,把整个田野都撼动了。

    农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向那边走去。当靠近时,看见了一棵大树正砸在一个人身上,那人正不断地流血。那人看起来是在树旁边睡着了。

    伐木工走来了,农夫忙向他们示意救人。带头的走过来,向他摆摆手。叫他:“老头子,你就别多管闲事了,就当多一个倒霉蛋把。”

    农夫不解地说:“但那个是人命啊!”

    伐木工说:“你不知道,村长说了,谁要是受伤了,那就别救了,救了也是白救,浪费钱。我们这些伐木工,命都不止一个钱,要想保住命,吃顿饭,就帮他砍多点树,让他挣多点那样他才让我们有好日子过。”

    农夫看着地上倒下的人,想说什么。突然想到了那个秘密,于是对他们说:

    “我刚刚看到,村长死了。”

    伐木工看着他,没什么表情。跟着说:“在我们眼中,他跟死的没有什么区别。但只有他真正消失了,那我才会觉得高兴。”

    没等农夫开口,伐木工也不想浪费时间,于是忙走去干活了。

    农夫琢磨着这句话,回到田里,看见了妻子真正田边等他。农夫走过去,妻子急匆匆的说:“不好了,刚刚我听别人说,今年村长准备一年收三次粮食。”

    “啊,不是吧。我们没粮食啦!”

    “你快想想办法吧!”

    农夫两话不说,忙转身向田里,他跟那些人一样,都不在乎村长的死活了。

    第二天,人们又很早起来了。他们像往常一样,不断地工作着。昨天村长没来,但他们没有一丝的松懈。他们都活在恐惧之中。鞋匠很早就拿起那双皮鞋在哪里使劲地刷,裁缝的衣服改了又改。每个村民都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他们在想着村长的到来。

    农夫也几乎忘记了村长已经死了,偶尔想起来就被眼前的恐惧所迷茫。

    今天的阳光照旧,这几天都没有下雨。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

    村长都没有出现。

    但村民的生活依旧,他们像被洗脑了一样。

    不知道到那一天,他们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村长是死了,但有些东西还活着。

第三百四十章 抄袭(番外)

    寂静的夜晚。

    约翰逊静静的坐在他的工作间里,凉了的咖啡在桌面上邂逅。烟雾弥漫,烟杆在他的指缝中显得特别苍老,就像他深锁的眉一般,略显严肃了。

    “叮呤呤~”一阵刺耳的电话声划破工作室的死寂。

    “喂——”在约翰逊这句简单的礼貌还没落下,对面的怒骂声就接踵而来。

    “你这销售经理是怎么混的?!我说我们的营业额发生什么事了,这年来一天不如一天,你是不是要我们出版社干不下去,你说啊,给我个交代!”

    “唉,老总,不是我要下你的脸,只是这世道不好。有名的作家稿费贵,又不屑我们这些小出版社,签不来。签下刚出道或者默默无闻的,又斗不过这世俗,现在的人看书,一看名人二看销售榜,最后看包装,我也没辙啊。”

    但这是话,在老总的眼里只是约翰逊的无病**。

    “我才不管,你就给我混个究竟。再给你一个月时间,要不是你下岗,要不就是我破产,你自己看着办吧!”话一说完,重重的“咔”的一声,然后就是不断的嘟嘟声,和约翰逊无奈的叹息声。

    约翰逊疲倦地躺回工作椅上,看着天花板在沉思。

    “嗒嗒~嗒嗒”,好几声的敲门声把他沉思中唤醒回来。他应了一声,门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很明显,是约翰逊刚签下的一个年轻作家。

    看着年轻人的朝气,约翰逊叹了一下。

    “道格斯,我想你的书不能出了。”

    “你跟我开玩笑吗?经理。”年轻人的笑容立刻僵住了。

    “唉,这世道不好,新人的书都卖不出,要不你是名人还说得过去。”约翰逊无力的垂下他的头。

    年轻人静静的站在他的桌前。

    ......

    黎明的来到,新的一天被阳光拥抱了。

    今天的各大书店,又新增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时差》。它摆放在最新的书架上,可是来往的读者都没一个注意这本初来乍到的书。匆匆而过的拥挤人群,都去追着他们的书梦去了。

    一间图书馆传出来一声尖叫。

    “啊——这不是我的书吗?怎么换了一个作者的。”一个年轻人拿着这本没人触碰的书,发出了惊叹的话语。

    年轻人不是谁,真是道格斯,而他手上拿着的书,正是他刚投给约翰逊出版社的书,只是作者的名字不是他,写上了一个陌生的名字。

    道格斯忙冲向出版社,投诉他们抄袭他的书。但是出版社的人视乎对他视而不见,约翰逊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不断打电话也没有人应接。

    于是道格斯一气之下,找上了法律,把这间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终于约翰逊出现了,此时他却显得面无表情。当法官在调查这起抄袭事件的时候,约翰逊于是承认了自己出版社抄袭了道格斯的,准备接受法律的制裁。然而抄袭是很大罪的,对一间出版社来说,那更是一场惨重的打击。

    那一天,这本《时差》的书被出版社回收,因为几乎没有人看过,于是都收回来了,但是出版社却又大大亏损了一大笔。而且法院准备开审了。

    约翰逊回到工作室,神若木鸡。老总打电话来了,把他一阵臭骂,喊爹喊娘的,这可是最后的通牒,要是在赔偿上不好好为利益着想,这下名利双失了。

    法院的一审开始了,在约翰逊进去法院的大门时,却发现两边的记者都堆满了。原来那些其他的出版社,听说了这间出版社发生了抄袭事件,都欢喜欣然,因为这样就能打击多一个竞争对手,为了加快这间出版社的灭亡,于是都不惜出重金请来各大记者。

    约翰逊不断摇头,但还是保持微笑,但在外人看来只是临死前的微笑罢了。于是头也不回地走进法院去。

    第二天,新的报纸有条新闻写道‘xx出版社预赔二十万抄袭费给《时差》作者’。

    市民们看着这条新闻,没什么特别的骚动,都在笑笑说:“唉,现在的出版社真是贱。”

    然而过几天后,约翰逊又准备上法庭了。原来道格斯不满意第一次的赔偿,于是再把出版社上告一次。这次跟上次一样,又是一大班记者涌在一起。

    新的新闻条幅“xx出版社再审预赔五十万给《时差》作者。”

    几天后,道格斯又觉得不满足,于是又把约翰逊告了上去。

    这次新闻把这个事情放上了焦点关注里面,“xx出版社竟然预赔八十万给《时差》作者。”

    这下的新闻出来,市民开始讨论起来,《时差》是什么书呢?竟然讨了三次,还赔那么多,道格斯是谁啊?我们都没听过。市民心中多了一个问号。

    但这件事还没有结束,最后的审判来了。

    几天后,这次是新闻的头条了,“《时差》作者获得了一百万抄袭费!”

    这次,市民开始骚动了起来。这一连串的新闻,让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展现了出来。人人都在讨论道格斯,有的人说他是诺贝尔作家,只是刚刚改名了。有的人说他《时差》这本书,是上帝的指引。什么也有,几乎把这本书捧上天了。

    约翰逊坐在工作间里,看着这些报纸,咖啡热了,他慢慢的喝着,这时候,电话铃响了。

    “约翰逊,恭喜你,你被我解雇了。你让我损失太多了,一百万的赔偿费啊,呵呵,你从今以后从我眼里消失。”

    听着语气,知道是老总打电话过来的。约翰逊怒气冒了上来,握起了拳头。但还是很温和地说:“真对不起,让了损失了那么多。既然是这样,你就给多我一天时间,让我交代剩下的工作就离开吧。”

    刚挂电话,敲门声就响起了,进来的是秘书。

    “经理,怎么办,我们公司的电话络绎不绝地来,个个都要求购买《时差》这本书。”原来,广大的群众都冲去书店想买这本书,但都被出版社收购了,所以一本也没有。

    约翰逊放下咖啡,笑了笑,接住说:“你先去通知电台,说《时差》这本书明天去全球发行,再去拿来收购回来的书,用电脑把作者的名字改成‘道格斯’,最后再把价钱翻上两倍。”

    那天晚上,书店的门口,早早有人在排队等候明天的书发行。市民们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都在窥视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书名,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呢?一百万的赔偿费啊!

    第二天以后,书一发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读者们买空了,《时差》火了,道格斯火了,出版社也火了,不断的在增添书籍,把价钱翻了几番,即使别人不知道里面写得好不好,但就冲着这个势头,都懵懵懂懂地来买书了。

    那天晚上,老总打电话来,不断的道歉,想换了个人似的。

    老总一挂机,电话铃又响了。

    “是约翰逊吗?我们这出闹剧闹得不错吧?我的赔偿费可是一百万哦。”

    “呵呵,道格斯,别说一百万,就是一千万又怎样?”

第三百四十一章 爱(番外)

    大年初二凌晨一点半的时候,我喝醉酒回家。刚刚走进自己的房间,就听见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我迷迷糊糊地去接电话,只听见一个成年男人的声音。我问他是谁,他并没有自我介绍,而是说是我的朋友。再者我问他找我有什么事情,他在电话那头笑了笑,然后他说听说我喜欢写作,他手上有点乐子,给我点灵感,于是就进行了他的讲述。

    ‘昨天是大年初一,我起来的时候,觉得今天的天气蛮不错的。又趁着这过年的气氛,于是我决定与我的朋友去镇上的一间寺庙沾沾火。

    说去就去,我们坐上了那辆前往寺庙的公共汽车。由于是大年初一,所以公交的拥挤是常事。我们也仅只能挤进去,当我们两个人无奈的站在车上剩下的空间时,刚好有个老人上车。我们旁边的小伙子是个热心肠,于是就让出座位,跟我们一起站着。

    看着这个年轻的热心人,我们跟他聊上几句,再寒暄几句,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原来小伙子是一名记者,这次是想来为寺庙做个旅游介绍,登上杂志的。然后说完这些话,小伙子在衣领上拿出一个小牌子,向我们展示他的工作证,他叫我们管他做张记者。

    别说一路的颠簸有多困难,就是这拥挤的世界,就足以让人窒息。然而到达了目的地就算是到达了心中愉悦的境界。但屋漏偏逢连夜雨,一下车原本灿烂的天空,此刻变得乌云密布。

    但这些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心情,果然大年初一,人山人海。张记者因为没有带同伴,所以很乐意跟我们一起去观光。然而当我们转过一些寺庙前的雕像,准备进入寺庙里时,在寺庙门口可真吓了一跳。

    原来这里都是横七竖八的乞丐,用七零八落这个词语也不为过。有些人是身体有残障的,有些却是年老无能的,有些又是年幼邋遢的。他们都倚在寺庙门口的街道上,他们是无法进入寺庙的,因为那门卫的眼神正恶狠狠盯着他们,而且在摆弄手上的木棍。但他们的目的绝不是拜神,而是能获得这人潮涌涌的世界多一分的钱,多一分的希望。

    但往往事实背道而驰,那些一个个穿着五彩缤纷的高贵人,往往对他们视而不见或者是绕道而行。他们根本不想侮辱手上的哪怕一点的动作。

    然而我们的张记者本来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看见这寺庙前的这些可怜虫,不觉怜爱从心底冒出来。他走上前去,但被我们拦住了,不想他节外生枝。于是就只能扔几个钱币给他们。

    这时候,寺庙的大钟响起,沁人心凉。

    我们匆匆跺跺脚,进去了这偌大的寺庙。此时我们看着的是另一幅景象,有钱的拿着钱在佛像前,在柜前,投入这东西。而没钱的,却是久久的跪在地上,不断地叩头叩头。

    张记者实行了他的工作,走上前去问那些给钱的人,有钱的人用着最真诚,最温馨的眼光报以一句话:“他们在行善,保平安。”而跪下的却始终不断重复着刚刚的动作,丝毫没有分出一丝时间出来。

    张记者跟我们喃喃道:“外面的满地乞丐,里面却是遍地黄金。”张记者依然进行自己的工作,他去找了一位寺庙里的管理人员,问道:“为什么外面那么多乞丐,你们都不管一下?”

    管理人员看了看张记者的工作牌挂在脖子上,忙说:“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只是整理香火问题的,你去找服务部吧。”

    张记者没辙,只能再去找服务部的经理。很快找到经理,还没说这件事,经理就说知道了,但他也管不着,只能看看寺庙的安保人员了。于是我们跟张记者再次吃了次闭门羹。

    再去寻找安保人员的时候,途中经过阁楼,往下看去,竟然发现乞丐们都不见了。我们都感到很惊讶,正惊讶间,来到了安保办公室,他的门是半掩的,我们正想进去,就听见一声洪亮的声音传出来。

    “把那些乞丐赶走了吗?记者来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撰写什么不好的东西。”

    我们听见这句话,大为生气。特别张记者,瞪眼看门,这些就是寺庙人员所谓的管一下。但是我们还是选择了离开,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了挣扎下去的理由。我们走了出去,烟火缭绕,拜山的人越来越多。

    钟声再次响起,投钱的人越来越多,只是那外面的饭碗,没有一个人投下去,里面投的是善心,外面头的就是呕心。

    我们就这样溜达了一会儿,看天色已晚。我们只好在寺庙旁边找到一间饭店,想吃顿饭。我们是从饭店后门方向进去的,进去的时候,我们终于再次见到那些乞丐了,原来他们呆在饭店后门潮湿的地带里。他们垂头丧气,以致我们觉得过意不去。

    张记者走上前去,他们有意躲开他,也许他们只是想躲开一个穿着比较正常的人。跟乞丐是很难说尊严的,他们潜意识都比我们差。当张记者把钱投在饭碗上,又慰问了几句,才获得他们的信任。

    我们陪他们聊了一段时间,才知道,他们原本都是分置各地方的,只可惜近来社会下令,要把城镇上的流浪汉都赶出去,不能影响这个城市容貌。没办法,他们原本是想躲在寺庙上的,因为想着有佛的地方应该善人多。又哪知道寺庙不给进去,只能呆在外面,今天突然又来人把我们赶走了。

    张记者低下头,问他们吃饭了没有。乞丐们笑了笑,说:“我们哪有饭吃的,吃的还不是最差的东西。我们每次都凑够钱给饭堂,但是他们总是一大锅给我们比水还稀的东西。”

    张记者听见了,若有所思,叹了一口气,然后说:“希望你们今晚不会这样。”于是站起身准备进去了。在他离开之际,一个乞丐突然拉住我的衣服,轻轻在我耳边说:“今晚记住不要去喝粥,因为我们在那些粥里面下了泻药,主要是惩罚一下那些有钱人的。”

    我听见后,也跟着张记者和朋友进去了。

    进去以后,每当朋友想点粥之类的,我立刻当面制止了。很快,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当我们从后门走出来的时候,只见那些乞丐一个个倒在地上,个个都痛苦不堪。然后有一个指著我说:“你们这些人也是坏人,你们也是狼心狗肺的。”

    我正茫然间,突然张记者大声说:“这是怎么回事,我明明把东西换了。”我再问清楚,才知道原来张记者刚刚去厕所的时候顺便去了厨房,愿意出多几倍的钱,要厨师为那些乞丐换上一桶好吃的粥,但他却不知道,乞丐刚跟我说的话。

    那又怎样,反正我们在怎么澄清,他们也是不信的了,而且我们这些人在他们的心里太烂了。’

    说完这句话,电话就挂掉了,只有嘟嘟声。

    于是我就只好睡去了。

    等我睡醒来,想起了这件事。准备写上的时候,突然记起来,原来我的电话好几个星期已经没有放上电池了,昨天究竟是我发梦了,还是我喝醉了,或者是我撞鬼了。

    但又何必在意这些,看着家门下一个流浪汉从远方走来。我们这个世界有爱情,亲情,友情,但我们是否应该分一点爱给这些人呢?

第三百四十二章 火葬场(番外)

    小城里,谁在冷笑着。

    牵牛花,长在那窗台。紫色的天空染上了一点空白,是阳光的泪水晕开。

    火葬场的门口静静的,午后的光线很充足,与冷冷清清的大堂成了鲜明的对比。几只麻雀孤零零的在那里嬉闹,没人来打扰他们。

    火葬场的管理员关老头在门口一声不吭地坐着,穿着一件朴素的衣服,一双布鞋。他点起一支烟,咯嗒地抽起来。他深锁的双眉,透过眼里的一丝散光,向远方望去。

    “啦嘚嗰啦.....”车辆通过在路上坑洼的声音,传到老人的耳朵里。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在心口画了个十字,缓慢转过身,向身后空空荡荡的大堂喊了声:“有客人来了。”

    紧接住,两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从侧门里走来。

    黑色的车停在了火葬场的门口。家属的亲人下来了,哭哭啼啼的。关老头走上前去,帮忙把遗体拿下来,然后吩咐那两个黑衣人拿了进去。

    关老头向亲属们走去,一个领头的成年男人走过来,他远远地看着遗体被送进去。他从袋子里拿出了两张证明,递给了关老头。镇静了一下,沉重地说道:“这是我哥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他昨天出车祸去世的。”

    关老头拿起那两张纸,沉默了一会。然后轻轻地对成年男人说:“可以的了,请过来办理写手续就行了。”

    当完成些相关的事后,关老头带成年男人去看骨灰盒。

    形形**的骨灰盒摆放在架子上。

    但价钱很不公道,木的要两三百块,瓦的都快到一千块了。

    成年男人皱了皱眉头,无奈地问道:“有便宜点的吗?这些应该不用那么贵吧?”

    关老头看了一下成年男人,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胡子。然后冷冷的说道:“这些都是那个价钱的,要不,你去外面买吧。只是,人都死了,你该不会计较这些吧。”

    成年男人更无奈了,嘴动了一下,想说什么,还是碍于面子不说了。买下一个瓦的,几乎去了七百块钱。

    成年男人再跟关老头聊着。他问关老头:“到时候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关老头在裤子上抹了抹刚拿完骨灰盒的手,看着他。说:“只怕你哥是车祸的,整理身子比较麻烦。只怕弄不好,你们不要见怪。”

    “额,那你可以整的好点吗?化个好点的妆。”

    “不是不可以,只是工序有点麻烦,我怕......”

    成年男人听得出他的弦外音,从钱包里拿出五百块钱,给了关老头。

    “这样,总该可以了吧。”

    关老头看了看他,撅撅嘴,把钱收入自己的怀里,说:“那好吧,我看着办。”

    成年男人给了钱后,突然像记得什么那样。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火化他?”

    “这个,大概在四天后吧。”

    “能早点吗?我约好了他远方的亲属在两天后一起来看他火化的。”

    “这个。”老头子摸了摸手表,语气很平淡的说:“只是我们这里很忙,你也要排队啊。我们也只是按规矩做事。”

    成年男人听后,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他妈的还不是为了钱?

    但哥哥死了,无论什么也要为死人做最后一次。于是又从钱包里拿出一千块,强忍着怒火,小声的说:“这里一千块,无论怎样,你给我两天好好完成这次火化。”

    关老头心满意足地收下钱,说:“这我懂的。”

    于是成年人坐车离开这里了。

    这时候,那两个黑衣人走过来,附着关老头的耳朵嘀咕了几下,于是几个人都往停尸间走去。

    打开了停尸间的大门,一张张盖在用白色床单盖着遗体的床呆在那里。

    但是中间的那张,也就是刚刚送进去的那张,那位刚出车祸的人,竟然坐在了那里,满头血迹。如果是胆子小的人,肯定吓死了。但关老头却很冷静。

    关老头笑着说:“先生,你醒了?”

    那先生看着关老头,再看看周围。诧异的问:“你是谁,这里是哪里?我记得我明明在车上的。”

    关老头嘴里透过一丝奸笑,轻轻地说道:“这里是火葬场,你出车祸休克了,所以别人都以为你死了,于是把你送来这里了。”

    先生愣了一下。有气无力地说:“那现在我活着,你就放我出去吧。”

    关老头说:“我不能放你出去,因为我收了钱要火化你。”

    先生听了,无力地笑了:“我都活着,你要火化一个活人吗?”

    关老头立刻沉默,板着脸庞。

    “你已经不是活人了,这里有你的死亡证明,你给外人的看法已经定下来了。而且你伤成这样,活着也没用。”

    先生感到了什么,于是说:“那又能怎样,难道...难道你们要杀了我吗?”

    关老头听了,低下头。画了个十字。然后静静地说:“我们不会杀了你的。只是让你昏迷过去而已。”

    关老头说完挥挥手,身后那两人上前,早已拿起一瓶会昏迷别人的药,硬逼那先生喝下去了。

    两天后,一大群人聚集在火葬场。

    每个人都低下头,十分的忧伤。

    当尸体抬出来时,没人知道那还是一个活人。他的心跳还在,微弱的跳动,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去接触这死者。除了那关老头把他抬起来,放入火化炉。

    当那先生的弟弟按下火化键,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那天晚上,那两个黑衣人走到关老头的身边。

    关老头问他们:“这是第几次了?”

    “第六次了。”

    关老头合上眼睛,为这些无辜的人祈祷。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走过来,问老人:“为什么每次那些人都没死,医院就开出了死亡证明,难道他们真的测不出吗?”

    关老头张开眼睛,

    无奈地说:“我忘记了跟你们说,因为,因为这医院的院长跟这火葬场的场长是兄弟来的。他们为了钱,当然什么也能做了,他们要挣的不只是活人的钱,还有死人。很明显,死人比活人更容易挣。”

    “而我们,也为了钱,一直干下去。”这时候另一个黑衣人说。

    三个人都沉默了。

第三百四十三章 荒唐(番外)

    清晨,阳光很灿烂。

    李大柱在家钉住一张木椅,锤子声叮叮当当的。五岁大的儿子正在院子外玩耍,一会儿睡在草地,一会儿摘摘花朵。

    在李大柱弄得入神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冒进他的家里。原来是一只蝴蝶在窗口翩翩起舞,不经意的飞进他的家里。本来蝴蝶没什么好奇的,只是这只蝴蝶太漂亮了,而且长得比其它的蝴蝶也大型,翅膀闪烁着幽幽绿光,翅膀上亦有金黄斑块。

    李大柱愣在那里,他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蝴蝶。他看着窗外的儿子,于是来了兴趣,想把蝴蝶捉来给儿子玩玩。

    蝴蝶不偏不倚地停在了他前面桌子上。于是李大柱轻轻靠近它,不费吹灰之力,便把蝴蝶捉了起来。轻轻地扯住了蝴蝶的翅膀。他忙喊外面的儿子:“小乖乖,过来看看,爸爸给你捉了什么?”

    小孩子跑进屋子,一看见这么可爱的蝴蝶,特别喜欢,对蝴蝶耍着鬼脸。李大柱顺势拿起墙上的空鸟笼,把蝴蝶放进去。于是蝴蝶又可以起飞了,只是飞不出笼子而已。

    小孩子在笼子旁一直看,一直笑,看着蝴蝶飞来飞去,累了就躺在笼子的竹竿上。

    不觉,时间到了下午。李大柱家里的门被人敲响了。

    李大柱打开门,原来是村长,这下李大柱知道什么事了。

    村长说他自己是一个很热心的人,所以每天都去穷人家里,了解情况,然后把生活困难的都记录下来,上报给上头,然后拨钱下来接济他们。只是一直上头拨多少钱下来,就没人知道了。

    村长经常特意来到了李大柱家里,看来是有目的的。因为李大柱在村里的人缘好,常常帮助村里人,所以村里人都特别敬重他。当然,如果村长能跟李大柱弄好关系,那下一届村长就又非他莫属了。

    只是李大柱不吃他那一套,他家生活很贫苦,只是他一直很坚强,自力更生,没要过一点接济。

    村长在他家院子逛了一圈,不断指指点点,说哪里哪里需要帮助。然而李大柱口里却一直说:“还好,还好”。村长自讨没趣,就径直走进他的家了。

    村长看着他略显空荡但整齐的家,也唠叨起来。不断迈开脚步,但还没走开两三步,就被东西迷住了。原来是桌上的那种鸟笼,上面地蝴蝶正翩翩起舞。

    此时,村长忽然皱起眉头来,神情显得很严肃。李大柱看见了,以为鸟笼冒犯了他,于是忙向前想支开鸟笼。村长看见了,忙说:“不,不,不,就放在那里。对了,李大柱,我有话跟你说。”

    于是村长吩咐他的马子先到外面等候,等等他过去。

    李大柱陪笑着问:“村长,这只蝴蝶冒犯了你么?”

    村长指住那只蝴蝶:“你这只蝴蝶怎么得到的?”

    “哦,这个啊,也没有什么技巧了,只是它飞到我家,我顺便捉到的。”李大柱搔搔脑袋说。

    “你这只蝴蝶可大有来头哦。”村长眉头更皱了。

    李大柱看见村长的样子,心里忽然提了一下。“是吗?”

    “嗯。是的。这只蝴蝶叫做‘金斑喙凤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比熊猫海珍贵呢。”村长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笼子。

    李大柱吃了一惊,没有说话。

    村长接住说:“还要跟你说,凡是捕捉,或者猎杀这些动物的人,轻则被判坐牢,重的还要填上命呢。大柱啊,你怎么这么糊涂。”

    大柱的脸由红变青再变黑,结巴颤抖地说:“这...村长,你说该怎么办?”

    村长缓缓地舒了一口气。语重深长地说:“既然捉了,也没办法。我看它还是活的,这样吧,我帮你把它放了就行了。这件事只有我知道,你知道,谁也不可以说。”

    李大柱怕惹上什么法律,忙唯唯诺诺地答谢说:“好的好的,村长,这件事我绝不说出去,你就帮我放了它吧,这真是个不祥物。”

    于是,李大柱用一块布,把笼子盖了起来,给了村长,村长也不敢怠慢,忙拿起了,就离开了。像生怕迟了点,这动物就会死掉那样。

    经过这次教训后,李大柱可乖了,遇到什么动物都乖乖的。村长很少来了,像生怕他们的秘密被人知道一样。而李大柱一直想感谢村长,只是一直都没那个钱买礼物去找村长。

    后来来了一个消息,说村长升官去城里了。

    又过了好几个月,这天李大柱买了份礼物,径直向城里走去。

    来到红灯酒绿的大城市,李大柱按照村长留给村里人的地址去找村长。可是找了很久,都没找到这个地址,原来村长给了个空地址给他们。

    没办法,大柱只好来到派出所,找警察帮忙。

    果然,当他把村长的名字说给了警察,那警察想也不想就回答他了。

    警察说,“哦,你没看报纸吗?这个人刚刚被枪毙了。”

    “啊?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是村里人,没看报纸。”大柱吃惊地问。

    “他,原来是一个村里的村长。突然做了这里的县长,你不觉得奇怪吗?后来提拔他的上级因贪污被我们公安机关捉了,于是便把他贿赂上级的事情供了出来。”

    警察顿了顿,继续说:“本来说他贿赂上级的事情还不至于致他死罪,但经过我们在想,一个村长,又怎么来那么多钱贿赂人呢?大经过我们深入的调查,发现了更轰动的罪状。”

    李大柱瞪大眼睛,急促地问:“那是什么罪状呢?”

    警察看了一眼他,说:“原来他私自捕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斑喙凤蝶’,并且把它制成标本,足足买了一千万。这样,他这个罪状十恶不赦了。”

    李大柱手里的礼物应声落地,他忙上去捡起它。警察瞟了他一眼,问:“怎么,你认识他吗?”

    李大柱忙说:“没事没事。”于是急匆匆地离开了警察局。

    回家的路上,大柱不断地想:为什么村长不把我供出来。但又回想一层,村长不是一直叫我不要出声吗?那根本没有人知道蝴蝶是我捉的,就算说了也没有证据啊。

    李大柱不断捶心口,他现在最想做的是回去帮村长烧多几柱香。

    从今以后,李大柱不再有恩人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 房奴(番外)

    在这个拜金,拜车,拜楼的年代,婚姻几乎成为了物质社会的附庸物。爱情的钻戒只不过是为了炫耀得更加光彩夺目。相恋的人,总是在审视着对方的资产,所谓的纯爱,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仅有的‘**裸’的恋爱,最后也被这金钱所带来的威胁变得索然无味。

    现实总是比希望残酷,当婚姻成为物质傀儡的时候,幻想破灭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但在他们留下一片感情衍生的狼籍时,伤的最深的不是他们,往往是孩子。

    这下,有的孩子在父母所遗留的错误中长大,那是很大的一部分。

    但今天,我给大家说一个不同的故事。

    年少的时候,很喜欢坐在外婆家门前的大理石上,可能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所以我每个暑假都经常静静地坐在那里。

    外婆住的小屋旁边有一间蛮漂亮的房子,那该是户生活水平蛮不错的邻居。事实证明了我的想法,那邻居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一对年轻的夫妻还有一个可爱七岁大的小女孩。

    每当我坐在大理石上,就会看见一到中午的时候,一辆校巴停了下来,两夫妻喜气洋洋的去迎接他们的女儿回家。这种感觉很亲切,是他们最值得珍藏的。

    那天清晨,我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大理石上。但这次不同的是,我竟然看到小女孩也坐在了那里。我走前去,因为平时见面的机会也很多,所以她也没感觉什么生疏,只是她的脸一直绷绷紧的,眼睛红红的,像刚刚大哭一场一样。

    我看今天也不是双休日,看着眼前的小女孩,觉得有点奇怪。我坐下来,轻轻地问:“小女孩,今天怎么不上学啦?”

    小女孩嘟嘟嘴,很不开心地说:“今天不上学啦,请假了。”

    我看她的心情很不好,于是坐在她旁边:“小小年纪就学别人请假啦,发生什么事了,那么不高兴。”

    “爸爸跟妈妈吵架了。妈妈一个劲地说爸爸没有房产证,都不知道什么事情,然后两个人吵起来了,一直吵了一晚上。”说着说着,小女孩哭了起来。

    我摸摸她的头,笑着安慰她好几句话,但觉得这件事也太奇怪了。

    小女孩回家后,我去问外婆这件事,外婆通常对身边的事情都了解很多,可能是因为她人缘好,所以知道的东西也很多。

    果然,当我一问外婆这件事后,外婆边跟我说出那房产证的原因。原来那户人家他们这间房子,是被卖家骗了的,卖家其实把这间房子已经卖给了一个房地产。但这件事过了很久,房地产都没有理会这间房子。后来黑心的卖家又把这间房子卖给我们这个邻居,现在倒好了。黑心的卖家早卷起钱跑了,房地产那边又说房子是他们的,这样房产证都不知道是属于谁的了。

    我不解的问外婆:“怎么不跟他们打官司?”

    外婆笑了笑,缓和的说:“这还怎么跟别人斗,他们可是房地产大鳄,没钱没势也没权,他们这间房子我看保不住咯。”

    很久,我才从外婆的话中回过神来。突然像明白了些什么,但却说不出口。我再问外婆:“有那么一张房产证真的那么重要吗?”

    外婆没说话,指了指墙上的一张全家福。

    我明白了,一个家,是要有物质维持的。那就是这水泥钢筋的杰作,怪不得在新闻上来看到女孩子结婚的第一条件就是要有房子。

    第二天早上,我从外婆家的窗里向下看,看见了小女孩的父亲送她高高兴兴地回校了。但当小女孩没有离开多久,她家的大门又打开了,他母亲拿着行李箱,一大袋的东西,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们两夫妻两眼对视一下,没说什么,连再见也省了。

    我一直在思索着这件事,我想,他们两夫妻应该离婚了,因为如果是一气走去岳母家是不会搬行李的。再想一层,这孩子的命运,可能很糟糕了。

    但出乎我的意料出现在了下午。

    小女孩再次跟父亲出现在我眼前,我正坐在大理石上。但这时候我看见小女孩并没有失去妈妈那般痛苦,而是开开心心的。这真是太出乎我意料啦!

    她父亲看了我,走过来打了个招呼。然后跟我说他有点急事,想叫我帮他照顾一下小女孩,等她的校车来到。我答应了,这时候小女孩也坐在我身边了。

    我看着她的父亲离开后,我看着她,真的一点伤心地感觉,还笑得很灿烂。‘难道她很高兴她父母分离了吗?’

    我试探性地问:“小女孩,你母亲呢?”

    这时候小女孩瞪着可爱的大眼睛看着我,笑嘻嘻地说:“她呀,搬新家了。”

    “搬新家?这怎么回事了?”我特别的疑惑。

    “我爸他在外面买了一块地,爸爸跟我说,妈妈先搬去住了监督新房子的建设问题,屋子起完了,我们再去。”

    我看着小女孩,感觉她在说谎,因为我刚刚看到他两夫妻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到他们是搬家。而且,他家前天还为房产证发愁,怎么突然就买了一间房子呢?

    这时候校巴来了,小女孩也上车了。

    我在原地想了很久,远远地看到他父亲满头大汗的回来,见到我,道了个谢,嘴里哼道:“刚刚老板打电话来,叫我回去赶工,谢谢你陪我的女儿。这年头,挣钱多难啊。”

    听了他的话,我心里没个底。我问他:“听你女儿说,你在外面买了一块地。我想,这是真的吧?”

    他听了这句话,愣了一下。然后冷静地看着我说:“是的,我刚刚在外面买一块土地。妻子去哪里是为了弄我们的新房子。”说完他打开钱包,透过那层薄膜,我的确看到那几个“土地使用证”的大字。

    这样,我对他们搬新屋已经确信无疑。

    那天傍晚小女孩回来的时候,我有意向她打了招呼。但是小女孩却显得十分懊恼,弄很久我才明白什么回事,原来小女孩的同学们都不相信她,说她家那么穷,怎么可能建新房子了。但小女孩一个机灵又笑着说,没关系,明天开家长会,他让父亲给土地证他们看。

    第二天早上到晚上,我都看着小女孩高高兴兴地。我知道她的心,但我不否认这是一种虚荣的感觉。但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以他父亲那样的收入,买间房子难道很容易吗?

    那天晚上的家长会开完后,小女孩跟我说:“父亲把那土地证给老师看了,然后老师说我们家买了一个特别好的地方,那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哈,我可开心啦,真希望快点搬去住。”

    哇,我的脑海中显出一个念头,他父亲是一个暴发户了。他们去到了一个超级漂亮的地方,有山,有水,阳光灿烂。

    好久的日子里,我看见了小女孩每天开开心心的。但我就一直没见过她的母亲出现过一次。

    在某一天,我捡到了一个钱包。看着特别眼熟,但忘记了是谁的。一打开就看到了那张土地证,这下我可知道了,是小女孩父亲的。但此时我心头却闪过一个希望的念头,一直以来,我都想知道小女孩的新家位置在哪里的,是哪个特别好的地方。

    于是我拿出了那张土地证,打开了来看,令我吃惊的是,原来土地证对折了,另外一边还有好两个大大的个字,于是我整个名字读起来:

    ‘月球土地使用证’。

    下面的我就已经不用看了,因为此刻我已经惊讶到极点。这是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买卖月球土地,298元就可以拥有一英亩月球土地。他,竟然买了一块月球的土地。再想一层,去月球住?那真是一个特别美好的地方啊~

    我打开了他家的大门,他出来了,我问候了一声他女儿,他说女儿正在房里温习功课。

    我把那钱包递给他,他看见了,忙摸索了两下身上的衣袋,才发觉自己的钱包丢了。于是拿过钱包来,不断点头,忙跟我说谢谢。

    但这时我并不在意这些,我生怕吵到他女儿,低声说:“怎么我刚刚看到的土地证,是一张‘月球土地使用证’?

    他脸上的颜色很快由红润变得青黑,他把我拉出门外,小心的关上门。低下了他的头说:“可以一直不说给我女儿听吗?”

    我笑了笑,轻轻地说:“那么说你一直没买房子,那么说你妻子也是离开你了?难道你一直在骗你的女儿吗?”

    他抬起头,显得很无奈:“是的,我妻子跟我离婚了。但我不想女儿为了我们而伤心,我希望她快快乐乐的。而且现在这个世界什么也要面子,连小孩子都在斗家里有多少钱,多少地。做父母的,有钱就可以说,但像我这样,一个月才挣那么一点儿,怎么有可能说突然买一间大房子呢?现在我连落脚的地方也快没有了,我只好用这个谎言,骗到她一天就是一天了。”说着说着,他竟然哭了。

    我也沉默了,在我面前感觉到的是一种像泰山般沉重的父爱。

    我按了按他家的门铃,小女孩出来了,他相信我也没有阻挠我。

    我笑着问小女孩:“哥哥问你,如果给你住,你想住地球上新家,还是想住月球的新家?”

    小女孩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的父亲,调皮地说:“谁都知道,当然月球好啦,我同学都是那么说的。”

    我笑着说:“那你还不块点叫你爸爸上月球买一块地来建房子?”

    走出她家时候,月亮高高挂在上面。月亮是个浪漫的地方,但关键的是,月亮上的地比地球上的可是便宜多倍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街市里的希望(番外)

    南方的冬季街道失去热闹的气氛。

    冷风掠过干燥的路面,阳光无力划破此刻的静谧.行人都把头缩在衣领下,眼神略带点伤感.匆匆的在穿梭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很多商铺已经锁上门,也许是回家过年了,只留下一片冷清.

    父亲穿着厚大破旧的外套,长长的棉裤上是很多残旧的补丁,带着顶布满油渍的老旧帽子。他呵了呵没穿手套的手,冻得红到发紫。站在那几十年都一成不变的铁油桶罐前烤着番薯,一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路在苦笑着。

    我冷得一直在发抖,感觉我身上的衣服一点也不暖,缩手缩脚的。于是我坐在父亲的热火桶旁边,一点想动动身子的想法也没有。看着父亲,他静静地坐在旁边。

    “父亲,为什么那些来回走动的孩子都穿着厚厚的漂亮衣服。”

    父亲望了望我,深邃的眼神没有一点灵光。迟疑一下,嘴里蹦出一句话:“因为他们的父亲有钱,他们都读过书。”

    “那么,我怎么才能去读书呢?”我觉得父亲的话令我很诧异。

    父亲握了握我的手,我能感觉到钻心的冻,而且特别的粗糙,像沙地一样。他十分的温和而又肯定地对我说:“等我们有钱了,我就带你去读书,穿新衣服。”

    父亲说完,我心满意足地望着前方。这时候,我的脑海中浮现了我像那些孩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上学的感觉;我能买来两件棉袄,父亲一件,我一件。这些念头让我感到全身是暖,仿佛是一个久违的大火在拥抱我。

    走来了两个哥哥,跟父亲要了两条烤番薯。父亲笑容满面地接待了他们,还一个劲地说谢谢,下次再来买。而这些根本没法打扰我,我的脑海依然沉醉于幻觉中。

    父亲又重新坐下来,叫我坐开点,免得碍着他工作。

    我离开了那暖暖的热火桶,坐在了父亲不远的身后。虽然感觉很冷,但我看着父亲一时弯腰,一时站起的身影,感觉一切都暖了,希望的蓝图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想了没多久,肚子饿了。我听着那一段一段的‘咕噜’声,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父亲的跟前。

    “父亲,我肚子饿了。”

    “什么,才吃早餐多久,你就再忍一会儿。”

    我没出声,我早上吃的只不过是一块饼干,但已经是很昂贵的了,要五毛钱。于是我重新坐在热火桶旁边,也许暖暖身子会使饥饿感减少。我看着周围来往的行人,他们都大包小包的,开开心心的在街道上走着。

    随风飘来一张肯德基的优惠劵,我不认识字,但我看见里面都是形形**的食物。我看着那些让人垂涎三尺的图案,幻想着我就坐在肯德基里的座椅上,吃着很多很多的鸡腿,汉堡包。

    我的希望已经越来越庞大,原先我只要读书,我只要新衣服,现在我更希望能拥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我都觉得自己有点需要太多了。

    也许是想太多了,过了一小时后,我的肚子再次不自觉地‘咕噜’起来,而且这次比上次更来得让我难以平复,整个身子都颤抖了一下。我觉得是时候了,拉了拉父亲的衣角。

    “父亲,我肚子真的很饿。”

    “你就没见我这会儿生意好吗?再等一下。”父亲正舞动着手臂在那里工作,汗水一滴一滴地从额头上冒下来,该死的冷天气都不能让父亲凉快。

    我理解父亲的话,于是我又坐下来了。但是我的肚子在翻滚,我看着那些来回走动拿着食物的人,我觉得他们很令我讨厌,真想上前去踹他们一脚,抢了他们的食物。我要做强者,我要获得所有,什么都要,然后什么都吃。

    但我的肚子实在太令我气馁了,我感到我已经慢慢乏力。我的脑海中的食物还没出现,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星星。我觉得我真的有点饿了,我觉得是就那么一点点而已。哪怕给我一个像我经过蛋糕店里的面包的一角,早餐店的一点面条,就心满意足了。噢,最好再加一点点辣椒酱,好在冬天里暖暖身子。

    炉罐烤出的味道飘来,太诱惑我了。父亲烤的番薯很香呀,能不能就给我一点。

    一小时过后,我再次拉拉父亲的衣角,但我知道我不应该拉的,真的。

    “你就别在这里吵了,吵到我都烦了。你看,现在生意正好啊。你就睡一会吧,睡了就忘记肚子饿了。”

    “爸,你能给我吃点番薯吗?”

    “吃什么吃,你就会吃,这些给你吃了,别人还用买吗?这些都是给有钱的人吃的。”

    我只能再次坐了下来。我已经饿得无法形容了,脑海中都是那些好吃的东西,鸡腿,面包,水果......这些就算我一辈子到现在我都好没有吃过,但我觉得它们就像触手可及。或许我合上眼睛,它们下一秒就会出现了。

    我的双手已经感觉到麻痹,头晕得很。我合上眼睛,睡在暖暖的热火桶旁,我感觉到一阵特别香的食物味道飘向我脑海中,从头到脚都沐浴了一片这种香味。

    朦胧中我睡下去了,但我的耳垂边总是冒出那几句话:“这番薯真好吃,这什么......“他们说的话很悦耳,很动听。

    我梦见了,梦见了那些番薯飞到我的身边,我梦见了我在校园上跳舞,梦见了我穿上漂亮的衣服。我梦见了很多很多,千奇百怪的。

    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无力的睁开眼睛。原来是父亲,他疑惑地看着我,一会儿就皱起眉头看着他的炉罐,然后我感到一直粗糙的大手扶我起来。但我脚跟几乎站不稳了,柔软的。

    “儿子,帮我看看炉子,我......去买些饼干来。”

    啊,这是什么话?是买吃的吗?饼干?饼干好啊,我好喜欢啊。如果可以的话,我多希望能吃一辈子啊。我不自觉的从脑海中浮现这些想象。

    父亲就那么离开了,我留在这里。其实我在想,我应该可以撑得更久的啊,为什么就那么不争气。肚子怎么就饿得那么快,我明明都有吃东西的。

    眼前的雾气升腾,弥漫一种香气,比花更香。

    是番薯啊,热腾腾的番薯哇!我看着眼前的一副美轮美奂的景象,东摇西摆的思绪又瞬间拉回来。我看着眼前的番薯,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什么都看见了。番薯里是书包,番薯里是鸡腿......我胡思乱想,我感觉当一切我就可以垂手可得,这让我不由自主地伸手前去。

    但瞬间父亲的喝骂声又再次从脑海中响起。不行,父亲会打骂我的。那些都是给有钱人吃的,不是给我吃的。

    我再次傻傻地看着眼前的烟雾,香味再次笼罩我。我觉得我的眼睛已经快饿得合上了,我的双脚几乎会随时使我摔下来。我内心喷发出一种强烈的渴望感,一种比理智更强大的爆发。

    我已经等不及了,我拿起了炉罐的一个番薯,很香的一种食物。

    啊,太烫了,番薯握在手后,烫得从我的手上掉了下来。我忙弯下腰去捡,我顾不上它烫不烫,有没泥土沾上,我要连皮也啃掉它。

    我张开口,狼吞起来,我感觉到那种热腾腾的感觉从喉咙直冒到肚子里。我感觉到此刻我所拥有的是最美好的事情,我脑海的翻腾瞬间集中在我的喉咙上。

    但当我吃到一大半,父亲回来了,他看着我手里拿着半截的番薯,然后瞪大双眼,脸庞由红瞬间渐变成黑青色。他指著我,一直指著我。

    “你......你怎么就偷吃了番薯。”

    我咽了一口气说:“我太饿了。所以,就拿了一条。”

    父亲没接住说下去,继续瞪着我。扔下手上的饼干,麻利的从炉罐旁拿起那条用来翻转番薯的铁棍,然后冲过来,把我捉住。

    我想躲但躲不住了,只能哭着一直说:“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

    父亲狠狠地扫了我一棍:“还有下次,你都五岁大了,怎么你就还不生性?!”

    第二棍:“我都说过了,这些都是给有钱人吃的,你丫的就是想让我们没饭吃是不是?”

    第三棍:“你不是说想读书和买衣服吗?你这样做,读个鬼啊?买啥衣服?还不如不生你好!”

    ......

    围观的人都在嘻嘻哈哈的笑着我,我感觉到脚上的灼热感把我疼得没了知觉。我的泪水不断地留下,我眼前只有一片空白。

    父亲把我打完后,又继续工作。

    我窝缩在他的身后,一切冷冷的,只有脚上的痕迹还很灼热。我回过神来,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我觉得,吃了番薯,就一切希望都没有了。我没有了上学的机会,没有了衣服,没有了食物......我又变得一无所有了。

    下一次饿了的时候,我都不敢哼声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 山赛车(番外)

    小峰从二手车市买来了一辆车。

    车显得没什么特别,很普通的一架车,小峰只不过是想用来代步而已。开着这辆廉价的车,小峰觉得还蛮满意的,于是在城市里兜转了好一会儿。

    很快,到了吃饭的时候。小峰开车来到酒店停车场。打算把车停个位置。

    当他准备泊车时,只听见停车场管理员走过来,挡住了他准备泊车的位置。挥着手叫小峰停下,小峰于是不解地放下车窗来。这时候管理员嚷嚷道:“你不能把车停在那里!”

    “为什么,这里不是停车场么?”

    “呵,是停车场啊。但是这里不是你这种车停下来的地方,你的车应该停在外面的栏杆旁,而不是这里。”管理员接着说。

    “那你是什么意思,是歧视我的车垃圾了吗?”

    “我可没有那样说。但那是规矩,你要怪就怪上面吧。现在,请你离开。”管理员作了一个请别的动作。

    小峰一个气啊,哪理得停什么车。一踩油门,风一般离开这间酒店。心里一直在想,什么世界啊,停个车都有这样的规则。

    随便吃了点干粮,再开着车。小峰怎么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这时候看着来往的名牌车拉风地从身边经过。一个特别的念头浮现了:不就是一辆名贵的车吗?我也可以变成名车啊。

    于是小峰去了一间汽车零件中心,叫老板拿来了许多汽车标志。于是静静地在那里选:‘奔驰?太多人有啦,一看车身就知道不是。大众?貌似不是很拉风啊。’这时候,一个特别的劳斯莱斯飞人标志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对,就是这个,肯定够牛!’

    为了防止标志容易脱出来,小峰还把标志跟车死死地钉着一起,拔也拔不出。就像把一个胜利的心扎在心中一样,拔也拔不出。

    这下好了,一辆镶着“劳斯莱斯”牌的山寨车开始了他新的。

    开着这辆车来到了街路上,这时候,两旁的人都投向来了目光。对啊,劳斯莱斯喔,谁能买的起啊。小峰心里偷着乐,想不出来,现在的感觉比刚刚可飘然多了了。

    不经意再次来到了酒店,把车停在路边。向停车房一望,可惜的是那管理员已经换班了。这时候,新的管理员走过来。躬身地向小峰敬礼,小峰放下车窗时,那管理员立刻恭维道:“客官,欢迎你光临。你的车不应该停在外面,请停在里面吧。”

    小峰谢绝了,因为他不再需要填肚子。这时候不知道酒店经理什么时候来了,听见了小峰谢绝的话,于是恭敬地说:“老板,看你开着的名车就知道你是一位很有成就的人。有空就来赏赏脸吧,我们酒店会给你最好的礼遇的。来,这是我的卡片。”

    小峰接过卡片,话都懒得说,立刻踩上油门,立刻了这里。

    一路开车一路在偷笑。唉,这人啊。真可笑。不过是一辆车而已,原来是可以彻底改变这个世界的。哈哈,我可赚了。

    这时候,小峰要回家了。当他转过了一个路口。眼前的景吓了他一跳。原来今天是假日,只见路上车多,来往的人也很多。要想经过这些路口,可真够麻烦的。小峰一步一小心的开着车,大眼瞪小眼。没过多久,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车辆断断续续得更厉害了。

    他看着那个交警在十字路口里面忙着疏散车群,于是开车迫近他,放下车窗问:“警官啊,那么多车,啥时候才能回到家啊。”

    交警看了看他,在看了看他的车,咽了一下口水。说:“你这辆应该是劳斯莱斯的新车吧,怎么我还没看过的。呵呵,没关系,交给我吧。”

    于是交警在话筒里面说了几句话,没过了多久,只见远处开来了几辆警车。

    噢!谁会想到,警车竟然要来为他开路呢!

    于是,小峰可提心吊胆了,生怕别人揭穿他吧。开着车,跟在警车后面,于是前面的车都为他开路了,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沿路上的红灯都刹那间的全变为了绿灯。

    很快,穿越了车群出来。

    小峰可不想把警车带回家了,要不抄了他的底呢。于是,他下了车来,向几位交警致意,不用他们再帮忙了。然而交警们都说没关系。为人民服务,他们是应该的啊。

    小峰继续开着镶着“劳斯莱斯”牌的山寨车,在回家的路上。他心里可乐开怀了。看来,自己把“劳斯莱斯”牌贴在了车上,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啊。不但地位提高了,而且待遇也好了。警察也为自己开路呢,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啊。

    他正开心着,快跳起来了。就这他开心的之际,可幸灾乐祸了,因为他的不留神,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一辆停放着的名贵车。幸好他车速慢,没什么伤害。但那名车可陷下去了一个撞痕。

    小峰紧张起来,忙下车看怎么回事。这时候,那名车的车主听到了撞声也走了出来。看见了自己的车被小峰撞了,心里可来气了,忙冲上去。

    但这时候,那车主不经意望了一眼小峰的车。哇,真他妈的劳斯莱斯呀!于是,原本怒气冲冲的样子立刻冷静了起来。小峰不好意思的上去忙道歉,忙问要赔多少钱。

    那车主立刻笑着说了声:“没关系,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停在这里挡住你的去路。呵呵,小意思,我自己去弄弄就好了。”于是那车主打开了车门,准备离开。

    小峰莫名其妙了,说:“不是呀,是我撞你的呀。”

    那车主忙回答:“没关系,没关系。撞得好呢,我也想换新的啦。谢谢你啦。”于是,像怕什么的,忙关上车门,加足马力,飞去了!”

    小峰摇摇头,唉,真是的。

    小峰又回到了他的车上,于是又准备开动这部“劳斯莱斯”车去车店修理。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果然是二手车,一撞就坏了,怎么开也开不了。

    无奈之下,打电话给维修车行。

    很快,车行的修理员工的人来了,一看他的车忙摆手、然后说:“这车,我们不修的。”

    小峰很疑惑,问:“不也是车吗?为什么不修?”

    修理员立刻说:“这么名牌的车,我们是不修的。一来我们很难找到那些匹配的零件,二来对那公司也是一种名誉上的影响。所以,还是请你去找原厂家的修理商吧!”

    修理员说完,立刻开车离开了。小峰懵了,他突然很想把那劳斯莱斯的牌子拆下来。但没办法,因为之前已经死死钉好了。于是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给劳斯莱斯维修商。

    很快,劳斯莱斯维修商来了。维修工人只看了一眼他的车,就叫了来了卡车把他的车给拉走了,没收了。并且把小峰以危害公司名义告上了法庭。

    小峰,镶着“劳斯莱斯”牌的山寨车,赔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第八天(番外)

    清晨,幼儿园的老师在跟孩子说故事。

    “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用了七天。。。。。”

    这时候,刚好有一个孩子哭红着眼睛被送回来。他听到了老师的故事,闷闷不乐地问:“老师。为什么上帝不给多一天呢?那样,我就不用那么快上学啊,我可以玩多一天啊。”

    老师笑着走上去,拍拍孩子的头,笑着说:“要是多一天啊,你可不玩疯了么?那怎么行啊。”

    孩子揉揉眼睛,小声地说:“昨天还没玩够呢。”

    于是撅起小嘴,走开了。

    中午。

    “有没有搞错,这样也能弄错。你怎么弄的,你在干什么,啊?我白给工资你吗?”

    在一间偌大的公司里,刚好有一位主管在惩罚着他的员工。只见那位主管已经气得跺跺脚,不容易看出来,他应该也是刚刚被上头骂完。

    员工低起头,心有不甘地说:“对不起。但是,一个星期我只有那么的一天时间休息,都帮你赶工了。休息时间都没了,你怎么能那么蛮不讲理。”

    主管立刻生气地指住他:“怎样,明明是你自己做不好。你以为一天时间不够么?那么你自己创造多一天来啊,别跟我牛道理。说给你听,你不想干就滚。”

    员工动动嘴,想说什么,但想想家人都还要他养活,就没说什么了。

    拿起被扔在地上散落的文件,离开了主管办公室。

    晚上

    叮铃铃,上课的闹铃响了。

    一位学生茫然地看着摆在桌位上高高叠起的辅导书。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多少天在拼命了。为了读好书,他已经两个星期没回家了。学习的压力把他狠狠地压抑了。

    他随手拿起了一本练习本,在上面写上了一行字。

    “如果一个星期能多一天就好了,我想好好得回家睡一觉,我现在好累,撑不下去了。”

    写完,他又放开了作业本,拿起了座位上的练习册。

    开始了计算,开始了漫无目的的看题。

    一个星期过去了。

    那天,一家人都回到家里。

    弟弟,哥哥,爸爸。

    但是他们各处在一方。弟弟拼命地在玩游戏,像生怕没有机会玩一样。

    爸爸一直躲在房间里,拼命地在忙工作。斑白的头发已经把他显得异常苍老。但他依然没有喘息的机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哥哥。慵懒地坐在沙发上,他很想入睡。但他不能,他满脑子还是英语单词,他嘴里还在念念不休一条数学题,因为明天老师会把很多东西讲解,他怕自己追不上吧。

    当很久以后。他们终于坐在了一起。那是在妈妈拿饭出来后的那段时间。

    弟弟的心还不在吃饭上,拿起筷子在动来动去。而哥哥却变得很累,吃得很慢,就像在梦游般。但爸爸却截然不同,他不断地大口大口地吃,他不想浪费一点时间,因为一分一秒都是他眼中的金钱。

    一家人似乎变得很冷清。

    这时候,妈妈打开了电视,里面出现了新闻联播。

    主持人再说着今天的头条新闻:“由于宇宙磁场的影响,地球的公转,将会变得缓慢一点,也就是说,一年将从365天变成417天,每一个星期将会加多一天。请各界人事做好有关的措施。”

    当这句话从主持人口中说出时,全家人都立刻在欢快起来。

    那天开始,弟弟由放两天假变成放三天假,也就是说,他多了一天玩乐的时间。

    哥哥也一样,他终于多了一天睡觉的时间。而爸爸,他终于也多一天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快乐的自由自在。

    整个世界的快乐气氛越来越浓郁,因为多了那么一天,就等于多了一天轻松,多了一天休息。甚至有些报纸开始呈报:“感谢上帝创造多一天,这伟大的第八天啊!”

    瞬间人们从第七天的生活中慢慢脱离出来。

    然而,时间就那么慢慢的溜走了。

    那天清晨,弟弟起来的时候,发觉看东西很朦胧。父母带他去检查,医生说,他玩得太多了,因为疲劳和整天对着电脑的辐射,近视了。于是弟弟带上了眼镜,这或许是一个不大不少的悲哀,年纪那么少。而世界上每个孩子都是这样了。

    那天下午,当爸爸赶回到公司时,只见主管在走来走去。当公司的人都到齐时,主管拿起一封信说:“由于公司要扩张营业额,既然多了一天,我们觉得好好利用这天的时间,从今天起,每个星期的第七天照常上班。”当这句话说完时,全公司的员工都开始郁闷起来。

    那天晚上,当哥哥回到学校晚修时,老师走上了讲台上面。对着学生说:“我知道你们都很热爱学习,都很想提高成绩,所以,我们现在决定,加大周末的作业数量,让大家能好好地进行自我提高。”

    当老师走后,嘘声一片。

    第二天,报纸上再次登到:“因为上帝创造多了一天,人们开始懒惰的生活,这罪恶的第八天啊!”

    一时间。这么美好的第八天,就这样被这个急功求利的社会讽刺为糟糕的第八天。这些决定出来后,那些阶级上流的人开始沾沾自喜,因为一年多那么多天,也就是说工作的时间开始多了,休息的时间少了,他们的钱财又开始呈现直线上升。

    而那些底层工人们,开始又一次的黑夜。比七天的那些时候前更漆黑。

    因为自己的不妥,因为别人的贪婪,因为世界的需要。各种第八天带来的祸害开始慢慢浮现,它让很多人都出现了后悔。

    原来大家沉淀于多一天,其实只是场梦。

    新年来了。

    这一家人再次回到家乡。此时的弟弟,哥哥,爸爸,都坐在车上。弟弟眼睛红红的,哥哥累得在车上睡早了,停车唤他都很久才下来。而爸爸,下车时双脚都几乎软了,头发都掉得差不多了。

    而家乡的门前,早早地又两个老人在等候。

    两个老人的眼睛都是黑黑的。

    爸爸见到了他的父母,哭了,才发觉,自己很久没回家了。

    而两个老人也哭了,因为他们为了等这个新年,无端端要等多52天。

    上帝在一年中,创造了52个第八天啊!

    (后记:如果一个星期多了一天,你会怎样做?)

第三百四十八章 穷富(番外)

    吉尔轻轻用手抹去了额头上的汗水。炙热的天气下,衣襟早已湿透。黝黑的皮肤穿着脏的旧衣服,脚下是破旧得几乎裂开的皮鞋。油渣渣的大胡子已经很多年没有清理过了,也许只有头上那顶短帽还过得去,是前一年圣诞节别人送的。

    晚上带着疲倦的身子踱步回到贫民窟,家门很好认,是显眼破烂的木门。陈腐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也许都已经习惯了,吉尔并没觉得什么不妥。偶尔的流浪猫狗在这里经过,也觉得有些同病相怜。

    妻子在微弱的油灯下缝补着那件破烂不堪的衣服。三个孩子已经回来了,倒头就在凉席上呼呼大睡。他们年纪尚小,却没有了读书的权利。早早就已经出来工作帮补家庭,每天领取那一丁点的工资,忙忙碌碌都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

    吉尔坐在黧黑的木板上,默默点起了一根剩下半截的香烟。咪上眼睛,这也许就是一天最快乐的享受了。生活?糟糕透了,每天的工作仅能刚好填饱自己的肚子,妻子跟自己那么久了,连一件礼物也买不起。也许还能感到一丝安慰的是,一家人和和睦睦,吵架也很少,平时互相帮忙的朋友也蛮多的。

    这又如何,吉尔并不感到幸福。

    ﹌﹌﹌

    乔斯是这个国家的富翁。他的钱财,就算是子孙很多代也用不完。每天的生活只是悠游自在,吃着餐牌最贵的饭菜,出入总统的套房。每天出门穿的衣服都有宝石附衬,叼着最名贵的雪茄,最厉害的是连他的牙齿都镶上了令人羡慕的钻石。

    每次回到家里,仆人们早早地在为乔斯洗尘接风。家里就像宫殿一样辉煌,神气十足。周围是鸟语花香,亭台楼阁。摆放着的石像更是出自名家的手,件件精雕细刻。

    然而乔斯也不感到幸福。

    他也有三个儿子,然而作为父亲他是失败的。大儿子早已去去花天酒地,二儿子却爱上了吸毒,因为尘世间什么都几乎垂手可得。三儿子还好,只是每天在家无所事事,吃完就睡,还从来不会珍惜任何的东西,用完就丢。昨天乔斯跟妻子吵得不可开交,就是因为孩子的事。吵架已经成了家里的饭后闲谈,儿子不关心父亲,家人从来不会体谅。

    外面的朋友越来越少了,因为出门的保镖成了有力的隔膜。而别人却认为接触他们这些富翁,基本是可以用高攀这个词来代替、

    每天乔斯都过得不快乐,即使他拥有世界最多的财富。

    ﹡﹡﹡

    清晨,教堂的大门打开了。

    在哥特式的大堂,有两个人在忏悔。

    一个是衣着破破烂烂的吉尔,一个是衣着光鲜的乔斯。

    吉尔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架。口中诺诺道:“伟大的耶稣,我用诚恳的口吻跟你说,可否给我财富,可否给我权利,我渴望那万人拥护的感觉,求你了。”

    另一边乔斯手执着一个十字架,也在说道:“主啊,我希望我的儿子能不再颓废。我希望我的家人能和和睦睦,我希望我拥有很多真心的朋友,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好,我成全你们。”一声洪亮的声音出身后传过来。

    不知什么时候上帝走到了他们身边,上帝拍拍两人的肩膀。“我让你们都拥有你们需要的东西,从今天开始,你们立场对调,吉尔你将拥有你的财富,乔斯你也拥有了你的家庭幸福。当五年后,你们彼此再在这里选择你们以后的人生。”

    ﹌﹌﹌

    吉尔顺着自己回家的路走了,沿路的风景不再是越走越晦气,而是越来越光明。

    回到家的地方。定眼一看,以前的家早已不在了,破烂的木门变成了金边的大门。两旁的仆人走过来,齐声说:“欢迎主人回家。”

    走进去,看到特别旷大的花园,也看到自己的妻子。此刻的妻子,正穿得花枝招展,一身名贵衣服,浓妆淡抹的样子。妻子向他走过来,轻声问:“老公。你觉得我的衣服好看不,我今天买了好多衣服哟。”

    吉尔说:“怎么这么浪费钱呢?”“咋们有的是钱嘛!”妻子回道。

    三个孩子回来了,身边带着一群年轻姑娘,正神气地经过大门。他们见到了吉尔,只是冷冷地说了声:“爸。”就离开了。

    吉尔想了想,算了,现在有钱了,做什么也行。刚想完,仆人就走过来说:“主人,总统打算今天晚上邀请你去吃饭。”

    他不知道,等着他的是家吵屋闭的日子。

    ﹌﹌﹌

    乔斯也顺着自己回家的路离开了。来时的石板路现在已经变成了崎岖不平的山路。

    沿路真的是肮脏极点,苍蝇在草丛里嗡嗡地来回飞着。家门远远就看到了,一阵刺鼻的臭味随风飘来。轻轻地推开门,妻子和谐的对她说:“孩子他爹,你累了。来,我帮你按按背。”

    乔斯立刻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

    突然,门打开了,三个儿子进来。都显得特别的疲惫。他们穿着破破旧旧的衣服,各自手里拿着一点点的零钱,说:“爸,今天就只有挣了这些。”

    乔斯立刻微笑着说:“行了行了,很好了。”

    外门又走来了几个人,手里各拿着些东西。知道他们生活贫困,都说送给他们。乔斯忙谢谢了,高兴地送他们走。

    所有事情都完了以后,在睡觉前,妻子走过来,对乔斯说:“家的开资越来越大了,最近有间工厂收焊工,你去看看吧。”

    “好的,妻子。”乔斯说。

    他不知道,等着他的将是早出晚归的日子。

    ﹡﹡﹡

    匆匆的五年过去了。

    清晨,教堂的大门打开。

    在哥特式的大堂,有两个人再次相遇。

    彼此都没有笑容。

    上帝走了过来,向两人招了招手。

    上帝问:“现在,你们认为你们以后该向什么方向走呢?”

    现在变成富翁的吉尔说:“上帝,我不要任何的钱财了,我要回我的家庭,我的朋友。”

    而变成穷人的乔斯说:“上帝,这五年来我累得快要死了。我什么也不要了,我只要钱,我不想再干下去了。”

    上帝捏了一下胡子,说:“那么,你们就是想做回自己?”

    不论你是穷,还是富有。不论你遇到多大困难也好,也请你好好珍惜自己,做好自己,做回自己。人不是什么也能改变的,即使改变了也并不是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我们在追求的同时,也要安于现状,要不,命运只会兜兜转转,没有尽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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