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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望君言     进击的河蟹txt下载     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七十一章 骨折画家(番外)

    中的痛。学了还不如不学。写作虽然总算好一些,但离作家也还远。”

    “懂一点就比不懂强。就算是半瓶子醋,也是半瓶子好醋,半瓶顶万金的那种醋。”我的笨爸斩钉截铁的说。

    “你爸说的对。咱没白学。说不定哪一天就能用上。怎么就半瓶子醋,我看是满满当当的一瓶子醋。”我的笨妈也语气坚定。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了,我安静一会。您二老别劝我了,我不会想不开的。”

    笨爸笨妈于是就不说话了。

    过了几天,我从各个角度分析我的现状,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现在可能不适合找工作。既然不适合找工作,那该干什么呢。创业,更不靠谱,我家没钱让我折腾,创业没钱铁定泡汤。我想穷游。

    注意,我是要穷游,就是背包客。我家不是富豪,要是想环游世界,正常得倾家荡产。可是要是穷游,做背包客,我的条件完全可以。

    我把我的想法跟笨爸笨妈商量。

    “穷游?背包客?”我的笨爸笨妈异口同声的诧异。

    我庄重的点了点头。

    两个老人面面相觑:

    “背包客我们有所耳闻。就是花很少的钱四处旅游。这里面的门道很多,你都懂吗?”

    “我慢慢研究。”我说,“什么都是学出来的。等我游览了世界,然后可以把我的经历写出来。走万里路,写万卷文。正好有利于我的作家理想。”

    二老不说话了。过了一会,我的笨爸说:

    “你要是已经决定了,我不反对。你这么大了,什么事都该自己拿主意了。人只有一次人生,问心无愧才行。要是总是违心的生活,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也没意见。”我的笨妈说,“你永远是我引以为傲的好儿子,我永远以你为自豪。”

    得到最亲的人的肯定,我几欲落泪:“最真的爱是理解。你们能理解我,我无以为报。将来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再报答二老。”

    我开始上网查各种资料,看背包客需要准备的东西。看其他背包客的文章。我需要尽可能多的做好准备,以免遇到问题措手不及。

    经过精心筹划,我背上背包,辞别父母,开启我的穷游之旅。

    2

    在没有到西藏之前,我是一点概念也没有。来了西藏,我后悔没有早点过来。

    纯净,神秘。这里的一切让我着迷。

    在一家普通的小旅馆,我认识了同为背包客的小涛。小涛是北京人,西藏同样让他发疯。

    “大笨?你好。你的名字很有特色。我叫小涛。”第一次见面,小涛咧开嘴说。

    “你好,小涛。”我回礼。

    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的背包客住在一间客房。

    这个世界总给人意外。第二天,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右手摔的变了形,但是却不疼。

    “去医院吧,怕是骨折了。”小涛担心的说。

    “可是一点也不疼。而且活动也没问题。”我试着活动变形的右手,好像比原来还灵活。

    “已经变形了,肯定骨折了。就是一点不影响活动很奇怪,咱们去医院问问医生吧。”小涛坚持说。

    我点头同意。

    去医院的路上,我和小涛拉起了家常。

    “我的理想是作家,不过还没有实现。我想行万里路,然后写万卷文。”我先打开了话匣子。

    “我跟你不一样。”小涛说,“我想成为一个画家,伟大的画家。”

    我一听不由笑了:

    “我也学过画画,不过糟糕的很。”

    “那我以后指导指导你。”小涛指了指我的脑门子。

    “还是饶了我吧。我可没有画画的细胞。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勉强笑了一下。

    医院很快到了。我们挂号,然后等待。

    一个中年医生接待了我们。

    “摔了手?呦,都变形了,应该骨折了。怎么,能灵活的动而且一点也不疼?奇怪了。先拍个片子吧。”医生说着开了单子。

    片子出来了,医生仔细看了一下:“确实骨折了呀。怎么还能这么灵活呢。而且一点也不疼。”

    “跟没骨折一样。”我轻松的说,“甚至比骨折前还灵活。”

    “这样吧,你回去观察几天。要是不舒服了赶紧过来。”医生嘱咐我说。

    我和小涛于是打道回府。

    晚上,我和小涛研究一本打印的西藏的介绍文章。

    “你看这里,小涛,说西藏有个地方很玄奇。”我说着,把打印的文章放到小涛的视力范围以内,用右手操纵签字笔,在一句话下画了一条线。

    小涛目睹了我画线的全过程,他眼睛直了。

    “你不是画画很糟糕吗?”小涛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问了我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是啊。怎么突然问这个?”我不解的问他。

    “你刚才画的这道线证明你画画很厉害。”小涛一字一句的说。

    我愣了一下:“仅凭我画一道线就断定我画画很厉害?太离谱了吧。”

    “你小看我了。我的判断绝对正确。你再画一条线试试。”小涛催促我。

    我疑惑的用骨折的右手又画了一道线。

    “你绝对是画画的天才。”小涛斩钉截铁的说,“你画一幅完整的画试试。”

    我一听,心中也开始怀疑,我小时候不自量力的临摹过蒙娜丽莎。当时老师批评我好高骛远,还说画的跟鬼一样,一点美感没有。

    我开始凭记忆画蒙娜丽莎。

    画作很快出来了。

    小涛一把夺过来:

    “比原作都要好。你真是一个画画的天才。”

    我也看出史无前例来了:“是画的不错。可是我以前画画真的很垃圾啊。”

    “手,是你的手。”小涛突然抓住我的骨折的变形的右手。

    “什么手?我的手怎么了?”我没反应过来。

    “你的手骨折了,但我的笨妈也从我小时候入手劝我:“你既会跳舞又会弹琴,还会写作会画画,找工作不在话下。”

    听他们这么说,我也是无可奈何:“我的那些所谓的特长都不叫特长,根本就是半瓶子醋。尤其画画,那就是我心是还是很灵活,甚至比没骨折还灵活。

第二百七十二章 骨折画家(番外)

    而且已经变形了。咱们一直奇怪为什么。现在有答案了。因为你由此具备了画画的才能。你的右手可以画出世界名画来。”小涛一口气说完。

    “明白了。我的右手骨折的恰到好处,于是可以画出出类拔萃的画来。”我恍然大悟。

    “你不用治疗你的右手的骨折了,就算有点变形也没关系。你从此是一个画画的天才了。”小涛很激动的说。

    我点点头:“真没有想到。在我作家梦没有实现的时候,我离画家却不远了。”

    “大笨,认识你很荣幸。对了,有一个大赛,很有分量,你参加吧。你画的画一定会拿奖,一定是一等奖。”小涛越发激动了。

    “好。我参加。”我不知道明天等待我的,是不是美好。

    随后,我画了一幅画提交给了大赛组委会。然后结束穷游,回到家里,耐心等待。

    我的笨爸笨妈隆重接待了我。听说我因为骨折成为了画家,二老诧异不已。

    我把前因后果仔细给二老解释了一下,他们的嘴巴张的特别圆。

    我在家里又画了一些画。每一幅都无与伦比。

    消息来了,我获奖了。一等奖。

    我一夜成名。舆论报道说一个右手有些变形的画家横空出世,他画的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人能出其右。

    名誉,财富滚滚而来。

    我有钱了,而且有大钱了。人生就是这样,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一幅画卖掉可以养活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一家子。我成了富裕的名人。

    人们说穷则思变,我是富则思变。

    现在人们还不知道真相。我并没有经过训练,我是因为恰到好处的骨折才具备画画的才能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欺骗。

    我决定把真相公之于众。我笃信一个词,无愧于心。

    “我其实一直瞒着大家。”我在一个大型新闻发布会上说,“我是因为右手恰到好处的骨折才拥有了画画的才能,才画出了旷世奇作。”

    下面开始窃窃私语。接着又雅雀无声。

    “请大家据实定夺。”说完,我鞠了一躬。然后退场。

    接下来的事情让我感动。人们并没有因此认为我是欺骗,反而承认了我这个骨折画家。

    我又画出了很多举世名作。

    这一天,我发现了一条新闻,差点没蹦起来。

    新闻说数不胜数的人故意把右手摔骨折,希望以此成为骨折画家。但是没有一个人成功。骨折了就骨折了,根本成不了大画家。医院门口排满了治疗骨折的人。

    看来,只有我自己摔的恰到好处,要复制我,不可能。

    仍然有人前赴后继的把右手摔骨折,但是失败依然。但人们并没有就此放弃。每天都有人摔伤自己的右手,所有人都疼的龇牙咧嘴。看着新闻,我很无奈。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幸运。我想人们之所以想把右手摔成我这样,绝对不全是对艺术的渴望。有可能是艺术背后的金钱。就我自己而言,我都不敢说我绝对为了艺术。

    人啊,总是自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摔伤右手的人有增无减,但人们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驱动这个社会运转的是什么,我觉得是金钱的**。

    突然,我觉得我该做点什么。

    为什么我的右手会摔的恰到好处呢。我的右手发生了什么变化,使得我画出了名画呢。为什么其他人没有一个摔成我这样呢。我的右手能不能复制呢。

    有生之年,我想揭开这些谜题。

    我开始了艰难的探索。我认真研究了正常人的右手的结构。又认真研究了我的右手的结构。发现了我的右手的各种参数。只要按照我发现的这些参数改变正常人的右手,应该就会成为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应该是可以复制的。

    我清楚如果我的研究能够成功,会给整个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冲击。

    我很快锁定了一名实验者。我按照我发现的右手的的各种参数给他做了手术,然后问他:

    “怎么样,疼吗?”

    他活动了一下右手:“很灵活,不疼。”

    我压抑住激动的情绪:

    “你画一幅画试试。”

    他拿起笔,很快画出了一幅世界名画。

    成功了。

    我发现的这些参数是正确的。只要按照这些参数给右手做手术,就可以成为大画家。

    一时间,舆论哗然。

    接着,就是无数人找我要求做手术。我陷入新的困境。

    应该给谁做手术,不该给谁做手术,我不知道何去何从。

    有人说我的发现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理念。原来要想成为画家,需要严格的训练。现在由于我的发现,只要做个手术就行。

    我的发现触动了各个社会阶层。各路专家纷纷议论,究竟这样的手术合不合理。

    我也在煎熬,也在徘徊。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来而不拒,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成为画家。

    我决心建立一个严格的考核体系。这样的考核体系同以往选拔画家的体系自然迥然不同。我要考核的内容,经过了千思万虑。

    国家采纳了我的考核体系。以后要成为画家,必须通过我的考核体系,然后再做手术,成为跟我一样的骨折画家。

    “大笨改变了整个画坛。他作为第一个骨折画家,趟出了一条血路。他发现了惊人的秘密,并把这个秘密发扬光大,影响了人类的文明。”有人在媒体发声。

    我的使命似乎已经完结了。该做的我都做了,一切已经走上了正轨。我又想起了我的理想,作家。

    每个人的理想究竟是什么,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想,难有标准答案。我陷入两难。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已经功成名就,应该安享余生。但我放不下曾经的梦。我用画画的右手拿起笔,重新开始写作。

    一幅崭新的人生画卷,在我面前徐徐展开。

    这一次,没有恰到好处的骨折,一切都是真材实料。如果我成为了伟大的作家,全部是我个人的努力,绝无其他。

第二百七十三章 相亲(番外)

    村里黄三娃昨天相亲又出了丑。

    这下溴大了,村里有说黄三都能讨到老婆,手板心煎鱼,有的说小伙子耳朵虽聋,但长得还可以,俗话说,各花入各眼,说不定哪天就被姑娘看上了呢?总之各种议论飞向黄母耳朵,黄母一气之下,就发了话,他只有单身的命,从今天起,不再谈相亲的事。

    这娃真是?如果不是因为耳聋,咋会年近30岁,还找不到老婆呢?遭孽?村里老婆子们钻到一起,说起黄三娃就直摇头。

    说起这黄三娃相亲,笑料百出。

    18岁,黄三娃谈的第一个女朋友进屋。

    农村有一个风俗:第一面,由媒人安排,随便择个地,见了,没意见,再安排去男方家里相见。

    这次见面,至关重要。女方父母亲戚,都要擦亮眼睛,男方待人接物,言语不当,甚至一点点纰漏,都会导致这场相亲的失败。

    因此,黄家老小,在女子进门前一周,就对黄三娃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训练。免得在相亲那天出丑。

    相亲那天,男方和女方来人,坐了三桌。

    因为女方见过黄三娃,见他长得高大,面目黝黑,实诚,没意见。这次才举家见面。只是女方因为害羞,没同黄三娃说过话。而男方也隐瞒了黄三娃耳聋一事。

    那时三月天气,看起来一切都很和谐。席间,黄三娃也红着脸挨个敬酒。

    老长人突然想考考未来的女婿,端起酒杯,就扯到田土问题上。

    老丈人先提土地问题。

    “三娃,你家土地,一个人有几丈啊!”

    “一个人一亩田。”

    三娃本来耳聋,家里人教他时,就是先教的田有多少,然后才是土地多宽,这下依样画葫芦,就出了丑。

    老长人又问“你家一个人多少亩田啊?”

    “薄地一亩”

    老丈人明白了,敢情这是一个聋子娃儿。当即放下碗筷,和老婆耳语几句,老婆又和媒人耳语几句,整个宴席就冷落下来。

    黄母知道儿子是聋子的事情露了馅,整个人全身都软了,一道凌厉的目光落在儿子脸上,黄三娃一看情况不妙,放下酒杯,一头栽在床上,又哭又笑,宾客都吓懵了。

    女方家的剑端指向媒婆:“一个傻子你也能给我们介绍,你想害了我女儿不成?哼”媒婆的菊花脸再也展不开笑颜,“是男方隐瞒了真相,不能怨我吧!”

    宴席没结束,这场相亲会却结束了。

    黄三娃也为了一个刚认识的女子昏睡了三天三夜。

    黄母晚上对着黄豆大的媒油灯出神:“三娃若找不到老婆,我百年归寿后,他怎么办?不行,不管花多少冤枉钱,都得给他找一个。黄母是一个很会来事的女人,花钱请媒婆吃了一顿饭,相亲的事情又安排妥当了。

    这次女方只来了两人,女的管男方叫哥。而且女方很干脆,也没有提问题,喜得黄三娃陪着女方哥长哥短地叫得个亲热,酒也灌了不少,最后支持不住,倒床上了。

    吃过饭,媒人问女子有意见没?女方羞答答地说:“我哥说了算。”黄三娃就不用问了,自然是没意见的。

    黄母又和媒婆嘀咕一阵,媒婆喜滋滋地说:“我看双方都没意见,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说完眼睛看向黄母。黄母笑着从包里掏出一张红票子,很慎重地交给媒婆,媒婆笑着再转交给女子,女子羞答答接过,折叠好,揣进裤兜里。

    哥哥见钱收好后,就发话了:“我们回去看个好日子,再请你们来家里耍哈。”

    “要得,要得。”黄母看着女子,满心欢喜。

    送走女方,黄母又和媒婆拉扯了一些闲事,才回到屋里。

    刚坐下,一个远方的老表走过来顿足道:“我觉得那两个人好面熟,哦,对了,上次我们村里那个单身汉也谈过这个女的,表嫂哇,你上当了!”

    原来,这是一对专门骗婚的夫妻。女人扮相亲女,男人扮家属。

    黄母一听,想死的心都有了,一张百元大钞打水漂了不说,可在人前丟不起这个人啊!都怪自己,想媳妇儿想疯了。

    这次相亲又黄了,还在村里落下笑柄。黄母实在觉得自己底气不足,不敢再轻易让姑娘进屋了,怕黄三娃耳聋的事情穿帮,最后鸡飞蛋打。

    这样一晃,黄三就30岁了。黄母表面上不急,可从她头发能看出来。50多岁的人,头发就白了一半多。尽管明里暗里都在操心这事,哪怕二婚的也行。可这些年过来,二婚的都没见着一个。

    黄母对三娃相亲的事是有些绝望了,考虑再三,决定给三娃存点钱,免得自己百年归寿后,娃娃遭罪。

    做好打算,黄母不急了,尽管也有媒婆来提亲,她得先去看,结果对方想,你一个老太婆有啥好看?不见,后来媒婆也不上门了。一直耗到现在。

    山穷水今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好似为黄三写的。

    村里一个女人,比黄三娃大三岁,育有两子。因为丈夫常年不归,自行起诉,准备离了。

    黄母是第一个得到这消息的人。她觉得讨媳妇儿的机会来了。立即打扮一番,提着一斤纸果糖就去了女人家,毛遂自荐,把自己的儿子黄三娃推了出去。并给女人推心置腹地说:“这一辈子,自己最对不住黄三,娃娃小时候洗澡,水进了耳朵,因为忙着挣公分,没管这孩子,等到发现时,耳朵聋了。弄到现在,娃娃还是单身汉。觉得很对不起孩子。”

    “如果女人不嫌弃,愿意把自己所有积蓄给他们,就算给两孩子的生活费。”

    这番话,让女人感受到了温暖。在婆家10年了,娃娃都小学要毕业了,婆家人也没有一句暖心话,女人答应考虑考虑。

    黄母察言观色,心里有了几分胜算。开始每天去走动,遇到逢场天,她就买2斤瘦肉给送去,平常就杀几只家养的鸡鸭送去,法庭判决时,她也鞍前马后地跟着,那女人的心很快就偏向了她。

    半年后,判决书下来,两孩跟了女人。黄母二话不说,立即带着一家三口,去市上给每人买了一套新衣,又接着安排儿子回家相亲。

    黄三对婚姻有没有憧憬,不知道。但对母亲的安排,他欣然接受。就这样,两人见了面,都满意,很快就张罗喜事了。

    黄三娃的相亲事也就此结束。黄母每天又可以高声大气地说话了,村里原来小瞧黄三的,现在都闭上了嘴。说黄三好话的,都来讨喜糖吃,一个院子又闹腾起来。

第二百七十四章 人贩子与杀人犯(番外)

    老张背着锄头行走田垄旁边,黄昏已经临近了,广阔的平原上只有零星几台机器在嗡嗡地收割着玉米――这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玉米收割机,它能在完整收割玉米棒子的同时,把玉米秆打得粉碎。

    老张在暗暗感叹世界变化之快的时候已经走出了田野,他跨过先人们的墓群和那棵古老的槐树,在夕阳中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具体是多少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本人对这种事情是漠不关心的;女儿对此比较看重,以前常会在他生日那天回家。不过慢慢地,似乎也淡忘了。儿子要是在的话又会怎样呢?儿子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吗?他有时候会想起这个虚无缥缈的问题。

    老张曾经是有一个儿子的,但在不到十岁的时候被人拐走了,从此杳无音信。自那以后老婆也慢慢变得痴呆,在某年冬天的时候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于是老张也无法再次拥有一个儿子了。

    过了很多年,老张已经想不起儿子的脸了,连他究竟是多少岁被拐走的也记不得了。甚至有时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过一个儿子。他脑海里是有一些关于儿子的模糊片段的,但细细去琢磨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了。

    老张就这样恍恍惚惚地思量着,沿着土路一直向下走去。一路上有很多随行的汉子,他们大都穿着布鞋,衣物肮脏不堪,满脸的疲倦与满足;

    还有很多回家的农车冒着黑烟咚咚咚地在路上穿行,上面载着许多被草帽遮掩的妇女。这是农村一年中最喧闹的时刻,也是人心最浮躁的时刻。

    他思考着儿子,沿着陡峭的土坡一路走了下来,在土坡的尽头是一座桥,穿过这座桥就算是回到村子了。

    一个很突兀的东西使老张从漫无目的的玄想中猛醒了过来。那是一辆白色的轿车,正停留在桥另一头的树下,与农村此时漫天的灰黄色调很不搭配。

    在它的旁边一对看似是母女的两个人正在拉扯着,女人很生气,不时用手抽打着小女孩的背,小女孩则一边哭一边用腿抵着地面奋力抵抗。

    “我不去!我不和你……我不去!”小女孩在抵抗的同时大喊大叫着,脸上涕泪横流。

    “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老张摇了摇头,脚步没有停下――这是大人和孩子之间常见的战争。

    他踏上了桥,从桥上走过的时候一直偷偷瞄着那对母女,一有人经过就赶紧把目光收回来――他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这把年纪了还对这种事情感兴趣。

    可是他越看就越觉得哪里不对,对于母女之间的争执来说,女孩的反应也太过于剧烈了。

    她拼了命地想要逃离女人的掌控,像疯狗一样对女人的手又打又咬;而女人的样子也让老张觉得有些凶恶,她狠狠地抓着女孩胸前的衣服,又是咒骂又是威胁。

    这幅景象让老张觉得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就当他刚走过这对母女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了:这场景和自己想象了无数次的儿子被拐卖的画面太像了。

    “你不是我妈妈!我不要和你走……”

    老张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那两人。

    “我怎么不是你妈妈?你不要胡说!”女人恶狠狠地说。

    女人在这时注意到了老张,当她看到老张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时,动作和神情都变得很慌张,用尽全力想把女孩拖到车里去。

    老张扔下了锄头,嘴唇开始发白,并且微微颤动着,同时光秃秃的脑门上出现了汗水。

    他突然很紧张,意识也有些恍惚了;在恍惚间,他好像看见自己那面目不清的小儿子正在被人拖拽上车,儿子呼天抢地地挣扎着,但于事无补。巨大粗壮的手马上就要把他抓进面包车,奔往天涯海角。

    “抓娃娃了!”老张终于喊了出来。

    有几个人朝这边看了一眼,但只是远远地观望着。

    “你这个老东西不要乱喊!”女人朝老张骂道。

    但老张又喊了一声,这次那几个观望的人似乎明白了,立即脸色严肃地跑了过来――抓小孩在农村是极大的恶行。

    在这几个人的带动下,又有很多人跟着跑了过来,呼啦啦地顿时围了一圈,大多数是干完农活的男人。

    “她不是我妈妈!她不是我妈妈!”女孩见人围了过来也似乎明白是冲着这个女人来的,更加大声地哭喊着。

    “小孩子不懂事……”女人被围在中间,尴尬而惊慌地向四周的人解释着,说完象征性地打了一下女孩,示意她不要乱说话,但这动作却让女孩的反应更加剧烈。

    “她把我从妈妈那里带走了,我不想和她走!”

    “这是个人贩子!”老张突然冷不丁地大喊了一声。

    于是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两个妇女冲了进去把女人的手拽开,抱着女孩就要走,但被女人拉扯住了。其中一个妇女冲女人脸上唾了一口,接着旁边的男人一拥而上,抓住了女人。

    女人撕心裂肺地喊叫着,咒骂着所有人,女孩脱离了女人的掌控,两个妇女抱着她急匆匆地逃走了,就像是在躲避灾害。

    人群此时混乱不堪,大家都大声吵闹着,女人的尖叫声和男人们的唾骂声混在一起,没有人听得清别人在说什么,所有人都在大喊大叫着。

    女人用了全力往外跑,但男人们的身躯像黑色的高山一样阻挡着她,并且越压越近。

    这个混乱的局面和咚咚作响的农车、黄昏时分漫天飞舞的蚊群、翻腾的深黄色河水、在路面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这片农忙时节的紧张氛围。

    “赶紧打110!”老张大声地建议道,但他的声音完全被这混乱的洪流淹没了。

    人群依旧混乱着,女人试图解释什么,但人们都太愤怒了,根本听不进去她说的话。在他们眼里,这个女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那女人似乎被踢了一脚,也好像是被打了一拳,于是男人们就像得到了指令和许可,放下了最后的理智,开始殴打这个被他们围在中间的女人。

    老张被挤了出去,他激动极了,站在人群中时他和所有人一样愤怒,一样仇恨,当所有人的拳头和脚开始不计后果地落下的时候,他也想上去踢一脚。但他太衰老了,立刻就被暴怒的人群挤出去了。

    男人们忘情地殴打着,面目狰狞地辱骂着,他们都用尽了全力在发泄自己的怒火,发了疯似的挥舞着拳脚。女人被打得蜷缩在地上,老张根本就看不见她,只能听见她的哭嚎声和惨叫声。

第二百七十五章 人贩子与杀人犯(番外)

    老张满怀激情地看着这群施暴的人,一种莫名的兴奋包裹着他,似乎他自己也在参与其中,似乎正义得到了执行,似乎儿子被抢夺的仇恨得到了缓解。

    但慢慢地,当看见这些平日里温和善良的村民突然变得如此残暴的时候,当听见女人不断发出惨叫的时候,他开始害怕了。他模糊地觉得不应该这样,于是他走上前试图阻止这些男人。

    这时女人突然发出了一声极为凄惨高昂的尖叫,声音里仿佛囊括了所有伤痛,随后便没有声音了,男人们也逐渐停了下来。

    老张赶紧冲上前。

    女人衣衫不整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像是死了一样,身下有很多血。男人们都喘着粗气,红着眼睛。

    救护车来得很快,当女人被抬上担架的时候,老张害怕极了,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而这件不得了的事将影响他的一生。

    男人们都静静地看着,谁也没有说话,现在他们又是温和善良的村民了。过了一会儿,天黑了,人们也都散了。

    女孩被安置在李奶奶家里,她年纪还不太大,而且孩子们都没在身边。已经报了警,警察明天应该就会把这个被拐卖的女孩送回家。

    但第二天警察还没有来,死讯就已经抵达了。不知道谁传来的消息,说那个女人在去县医院的半路上就死了,医院说脾脏被踢破了,而且颅内出了很多血。

    老张起初不是很理解“颅内出血”和“脾脏”的意思,后来听了别人解释才大概明白了:女人脑子被打坏了,于是死了;也就是说,那群男人把那个女人给打死了。

    开始的时候,老张很害怕,因为“打死人”这种事在村子里实在罕见;

    但想明白了以后便也释然了:那个女人不过是个人贩子,难道殴打人贩子是错误的吗?即使打死了人,那也是在情理之中。人贩子本来就该死,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张对法律没有什么概念,“打死人”固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法律难道会禁止他们打死人贩子吗?他们是在替天行道,法律难道会因此惩罚他们吗?

    想到这里,老张觉得很自豪。他勤勤恳恳劳作了一辈子,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拿来自夸,但这件事让他感到无比自豪,甚至觉得光耀了门楣。他很想对什么人说:“我捉了一个人贩子,还把她打死了!”

    于是老张走出了家门,昂首挺胸地走在路上,夏末的阳光照耀在他的头顶,让他觉得很舒服。

    一大群人正在路口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老张朝那群人走过去,他觉得那将会是他表演的舞台,他将向众人阐述自己那无与伦比的壮举。

    可是走近了才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表演者了。

    “我狠狠地踢了她一脚,她立马就软了!”小李正在兴高采烈地描述着。

    这话引来众人的一片惊呼。

    “你踢在哪了?”

    “脸上,我踢了她的脸。”小李信誓旦旦地说,这时他看见了正在走过来的老张,于是指着老张说,“老张看见了,老张肯定看见了,你们不信问他!”

    于是众人的注意力又全部转移到了老张身上。

    “对……真的,这家伙踢真狠……呵呵。”老张笑呵呵地回应着,表示对方说的全是真的,但事实上他在事发当天根本就没见到小李。

    “那你也打了?”其中一个人问。

    老张愣住了,先前的自豪感荡然无存――他并没有打那个女人,殴打刚开始的时候他就被挤出圈外了,这让他觉得很羞耻。

    “是我叫人过来的……我打……对……打了,呵呵。”老张挠着头含含糊糊地回答着。

    说完这句含糊其辞的话,老张觉得脸很烫,但他也注意到了众人眼中若有若无的敬仰和惊奇,这让他觉得很满足。

    老张的自豪一直持续到警察到来的那一天。

    当天来了一车的警察,他们都穿着深蓝色的警服,反射着警笛上一闪一闪的光。

    老张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他觉得只需要来两个警察,做一些笔录,然后把女孩带走,这事就算完了。至于那个女人贩子,死了也就死了。

    这说明事情可能比他想象中的更重要,于是老张更自豪了,在内心深处,他甚至幻想有一面漂亮的锦旗在等着自己。

    但接下来的消息完全让老张的幻想崩溃了:那个女人并不是人贩子,而是女孩的后妈。

    据警察局传出来的小道消息说,那个女孩的父母离婚了,因为男方在外面有了人,就是被打死的那个女人,后来女孩的爸爸自然而然地和那女人结了婚。

    但不知道为什么,女孩被判给了他的爸爸。同样不知道为什么,女孩的爸爸选择让那个女人去接女孩回新家。女孩显然不喜欢她的新妈妈,所以在途径此地的时候,借口撒尿下了车,想用这种天真的方法逃回家,后来那个女人就被打死了。

    老张的大脑被惊得一片空白,事情突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甚至来不及让他害怕。

    后来他冷静了下来,也开始害怕了,但细细一想:这个消息未免太过于离奇了,八成是谣言。就算是真的,也不可能归罪到自己身上,因为他根本就没碰那个女人。

    尽管如此,老张依然惶惶不可终日,他觉得自己犯了罪,但又说不清楚犯了什么罪。他一直等待着谣言被破除的那一天,等着别人告诉他:那个女人确实是人贩子。

    但越来越多的传言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在逐步证明那个消息是真的。

    女孩早就被警察带走了,但每天还是有很多警察来村子里,他们拿着那个女人的照片,挨家挨户地寻找当日的目击者。

    那天的事情有很多围观者,虽然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谁在围观,谁在施暴,但调查的范围还是越缩越小,最终受调查的只剩下一小部分人。

    警察找到了小李,因为他曾当众讲述过施暴的过程,一个带着眼镜的警察面无表情地问他:

    “你打人了?”

    “没有!不是我!”小李很惶恐,他这一生从未面对过警察的盘问。

    “你三天前是否说过,你踢了她的脸?”

    “我……那是我胡说八道……”小李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块水分流尽的海绵,“我当天根本就不在村里。我去了县上,不是一个人去的,很多人能证明!我和这事没关系!”

    警察没有说话,依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小李战战兢兢地看着脚,大脑里竭力搜刮着词语。接着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像是为了讨好对方似的低声说:

    “老张干的,他打了,他说是他捉住了那个女人,他亲口说的。”

    警察又盘问了其他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当天的施暴者,但当警察问起的时候,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自己是否打了人,不记得打人的是谁,到最后甚至遗忘了自己当天是否在场。

    他们闪烁其辞,众说纷纭,在为自己开罪的时候必然会指控另一个人。但当再次盘问的时候,指控的对象又与前一次不同了。

    后来警察注意到,虽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这些人的证词并不能说明什么。但老张的名字却多次出现他们口中,于是警察的矛头指向了老张。

    此时老张的惶恐已经达到了极点,自从警察展开频繁的调查以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彻夜不眠,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当时的场景,但这只能增加他的惶恐。

    所以当家门被敲响的时候,老张几乎想拿起菜刀出去和门外的人同归于尽。

    他战战兢兢地开了们,当看见警察的那一刻,老张的腿完全失去了力气。一种跪下去抱着警察痛哭流涕,祈求对方原谅的冲动让他差点哭了起来。

    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的理智告诉他,还有最后一个王牌――他没有打那个女人。

    一个警察开口了,“是你叫人打她的?”

    “叫人打……没有……我只是……我以为她是人贩子。”老张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我和这事没关系!这不是我干的!”

    “是你告诉别人,她是一个人贩子,怎么会和你没关系?如果你不这样喊,那个女人也不会被打死。”

    “我没有打她,我只是……是他们打的,我想去阻止,可是……”

    警察翻了翻一个黑色的记事本,看了看,然后说:“那天你对着许多人说,你打了她?”

    老张没话说了,他害怕得要死,并且隐约地觉得,自己完了。

    “有谁能证明你没有打她吗?”

    老张依然没话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证明这一点。他呆滞地看着阴沉的警察,试图找点什么话来辩解,但什么话也想不出来。

    警察合上了记事本,严肃地看了一眼老张,然后回过头对另一个警察说了句什么,最后对老张说:“我们还会再来的。”做完这一切后他们便推开门走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人贩子与杀人犯(番外)

    老张站在院里,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

    警察三天内来了两次,问的还是那些问题,但角度更刁钻,更咄咄逼人。像一把剑一样不断戳着老张,让他退无可退,最终只能引颈就戮。

    但老张也慢慢地不害怕了,他开始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如果自己当初不乱喊,那个女人就不会被打死了。在警察的步步紧逼之下,他逐渐相信,是自己害死了那个女人,虽然他没有打她,但她还是死在了自己手上。

    所以当第四天警察开车将他带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委屈。当手铐合上的那一刻,他心里只有对未来的畏惧和巨大的羞耻。

    当时门外有很多人在围观,包括当天殴打女人的那些人。他们都看着老张,窃窃私语着。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决方式,连老张自己都这么觉得。有人被打死了,就得有人偿命,事情本就该如此,不然还能怎么样?再说,警察总不会乱抓人。

    老张不敢抬头,紧紧地盯着路面,这条路他走了无数次了,是他最为熟悉的路,但直到今天他才第一次如此专注地凝视它。

    不知道为什么,警车停在离老张家很远的地方。老张在两个人的押送下垂着头走了很远,一直走到尽头,他依然感觉背后存在着很多目光,这让老张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就在马上抵达警车停留处的时候,他猛地挣扎起来,转过头大声喊: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可惜他离观众太远了,声音在传播的路上就已经消散尽了。人们只能看见他在远方不安地跃动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什么也听不见。

    老张被判了七年的徒刑,罪名是“因过失行为而致他人死亡”。这个罪名对于老张来说太过于复杂难懂了,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囚犯了,原因大概是自己杀了人。

    所以当狱友们问他因为什么而进来的时候,他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杀了人了。”于是便没人问他了,大家都觉得这个老头脑子有问题。

    当尘埃落定,世界又再次运行的时候,人们都很安详,因为什么都没有改变。

    只有老张很不安,虽然他的内心承认了自己的罪恶,但还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当他半夜躺在狱中思考这一系列事件的时候,尽管背后所隐藏的东西对自己来说太过于深奥,可总有某个地方很别扭。

    为什么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杀人犯?自己根本就没碰那个女人啊,既然是这样,他们怎么能说自己是杀人犯呢?

    可他毕竟来到了监狱,既然人家判自己有罪,那他肯定是有罪的。可是他又没有杀人,那他的罪在哪呢?

    老张在狱中用了七年的时间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是给那群暴徒承担了刑罚。想清了这一点他便不再感到羞耻了,所以出狱的那天,老张觉得自己并非刑满释放的囚徒,而是从敌营中逃脱的英雄。

    英雄,自然是应该有掌声和欢呼的。

    然而当怀着满心的豪壮踏出狱门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落魄。狱门外空无一人,女儿没有来接他,他们早在狱中的时候就断了联系,也没有任何亲戚来接他,连看热闹的人都没有。

    老张顿时觉得自己像一条饱经风霜的野狗,一条60岁的老野狗。

    出狱的时候是冬天,世界很萧瑟。他寥落地走过小镇中心的街道,又寥落地走进村口。一路上没有任何人和他打招呼,这让他觉得自己虽然脱了囚服,但依然身处狱中。

    走着走着,忽然老张发现有路对面一个人正在紧紧地盯着自己,那表情就像是见了鬼。老张心想那可能是一个熟人,于是也紧紧地盯着对方,可是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他,接着那人扭过头,急匆匆地走了。

    他一路走过村子,发现虽然已经过了七年,但村子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他认得这个村子,村子却不记得他了。

    后来站在家门口的时候,老张才想起来自己没有钥匙。但倒塌的院墙向他提供了方便,让他轻而易举地翻了过去。院子里遍地是半人高的杂草,他从院子里进到里屋,找到了钥匙。但开门的时候才发现,钥匙和锁都已经严重生锈了。

    老张这时明白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连生存都是问题了。所幸第二天村委会差人送了一些救济,后来又断断续续地送过几次零碎,这让他撑了一些日子。

    老张一直都不愿意走出家门,因为他听见外面的人都叫他“杀过人的”。

    他整日吃着救济,躺在炕上什么也不干,连院里的草也懒得除,就这样浑浑噩噩地生存了十几天。直到外面突然响起了爆炸声,他急忙出去看的时候,才知道过年了。

    在老张的记忆里过年应该是这样的:家中都是红色的,屋内燃烧着炉火,孩和大人都围着老人,大家都热情地互相问候着。

    于是他就坐在炕上等待着,他觉得总会有人来的,过年不就是这样吗?至少女儿会来吧,虽然她很久都没有联系过自己了,可那毕竟是自己的女儿。

    他一直等到了深夜,外面的爆炸声依然在持续,可是他却越来越孤独。于是他下了炕,从抽屉里取出烟锅和烟丝,用火柴点着了,眯着眼吧嗒吧嗒地抽着。

    他抽旱烟是想解闷,可是越抽却越纳闷。他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怎么这么多年自己什么都没捞着?儿子没有了,老婆没有了,女儿也没有了,自己还进了监狱,现在连吃喝都得靠救济。

    当时在狱中的时候想出的那点模模糊糊的东西,现在完全没有了。老张面对黄土劳作了一辈子,早就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只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烟花声像惊雷一样炸在老张的心里,让他觉得很难受。烟花炸了一夜,他的心也就难受了一夜。

    三天以后,当村委会的人再次来的时候,发现老张死了。他躺在炕上,那根和老张本人一样古老的烟锅就放在他的头边。

    在这种时候死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大过年的,谁都不愿意沾这晦气。

    村里下了很大的功夫才找来两个收尸的,又花了很大的价钱从外地请来了冰棺。

    老张的尸体一直停在那座摇摇欲坠的老屋里,一直到十五过后才下葬。下葬的时候没人知道他家祖坟在哪,就在公墓随便找了个地方埋了,墓堆很小。

    后来王婆婆和刘家媳妇,以及几个妇女在村头聊天的时候说:

    “我看他是饿死的。”

    “他家那样破,怕是冻死的吧。”刘家媳妇这样说。

    “公安局咋说的?”又有一个人问。

    “公安局哪管这事?”

    “那老头肯定是没脸见先人,羞死的!”

    一个一直在旁边玩的男孩忽然抬头笑嘻嘻地说:“他是伤心死的。”

    他的奶奶低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抬头参与到聊天里去了,好像完全没有听见。

    毕竟他的声音那样小,而且在这种场合显得如此荒诞不经。

第二百七十七章 时间去哪了(番外)

    1

    梁音在小土坡上坐了很久,捶捶有些发疼的脑袋,眼睛里尽是茫然。

    她明明记得,自己是在客厅沙发上眯着的,为什么醒了会在这里?

    还有,齐皓去哪儿了?

    睡着之前,她和齐皓正并肩坐在沙发上,磕着瓜子看电影。

    怎么就剩她一个了?

    想了半天没有结果,梁音索性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打算四处看看。

    入目一片丛生杂草,蔓延得无边无际。

    脚下的土地开裂着或深或浅、宽宽窄窄的缝隙,暮色之下,斑斑驳驳,显得有些狰狞。

    头顶一轮红日渐渐西斜,迷离的绯色在天空氤氲开来,给这无边野草和皴裂的土地,都镀上了一层金红之色,看着愈发阴森瘆人。

    此情此景,让她无端有些害怕。

    梁音抱紧自己,轻声叫着“齐皓,齐皓”,以图寻找一些安全感。

    不是她不想大声,她主要害怕到时候齐皓没招来,反而招出其他什么人。

    “你往哪儿去,铁柱说的是这边!”

    声音里带着似风沙磨砺出的粗犷,惊得梁音一个激灵。

    她极其缓慢地转头,一个接近一米九的大汉就在离她五六米远的地方,粗壮的肌肉,似乎蕴含无限力量。

    “我……不认识你……”

    梁音欲哭无泪,这人要是来硬的,她这小身板,连给对方塞牙都做不到。

    “阿莲,你怎么了?”大汉往前又走了两步。

    梁音不住后退,疯狂地摇头:“我不是阿莲!”

    可那大汉根本不容她反驳,抓住她细嫩的胳膊,直接拖着她走。

    “放开我!齐皓!”

    拼命挣扎的梁音,并没看到大汉的眼神,在听到“齐皓”名字时的闪烁之态。

    就这么一路拖拽着,梁音被带到一个村子的村口。

    房屋低矮绵延,虽是红砖绿瓦堆砌,梁音却从心底觉出一股颓败之势。

    2

    恰在此时,有人在村口位置出现。

    “救命!”

    梁音像看到救命稻草,使劲朝那人喊道。

    “二宽?阿莲没去我说的地方吗?”

    他居然是“铁柱”!

    梁音嘴里发苦,这都什么事儿啊。

    她不经意间抬头,“苗家村”三个字映入眼帘。

    脑子轰然炸开,齐皓家不就是苗家村的?

    只不过他随母亲姓齐,还有个妹妹则随父亲姓苗。

    “你认识齐皓对不对,他在哪!我是他女朋友,我叫梁音,根本不是什么阿莲!”

    她本是诈他们一下,毕竟梁音也不知道这个村子是不是重名。

    但两个男人脸上的不自然,让梁音确定了答案。

    趁他们愣神之际,梁音猛地转身,可惜刚跑出没两步,就后颈一痛,接着便人事不知了。

    待她再次醒来,只觉头更疼了。

    身上也很不舒服,梁音动了动,发现自己似乎被捆起来了。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黑黢黢的。

    外面偶尔几声犬吠,除此之外,再没一点儿生息。

    梁音有些头皮发麻,心里深藏对未知的恐惧。

    “吱呀”,好像门开的声音响起。

    一道刺目的光线照进来,激得梁音久于黑暗的眼睛,流出了生理性泪水。

    “醒得正是时候。”

    一个老者的声音,带着行将就木的腐朽,听得梁音有些不舒服。

    “我不是阿莲,你们弄错人了。让齐皓来,我是他女朋友。”

    “好,这就让你见齐皓。”

    老人示意,梁音就被抓他来的那个二宽架起,往外走去。

    对老人的好说话,梁音心里升起一丝警惕。

    这份警惕,在她看到一个被红布盖着的东西时,达到了顶点。

    梁音直觉认为,那里藏着的东西很危险。

    “铁柱,把红布掀开。”

    红布被掀开后,露出的,竟然是一个黑色的牌位!

    3

    梁音强作镇定,问道:“齐皓呢?”

    老人浑浊的眼珠盯着她,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你去看看牌位。”

    梁音一动不动。

    实在不是她不想动,而是她的脚根本不听她使唤。

    “铁柱,你把牌位拿过来。”

    铁柱依言,直接把牌位递到梁音面前。

    牌位上的字体端正遒劲,“齐皓”两个字赫然入目。

    梁音止不住浑身颤抖,牙齿打架得厉害。

    “同名?”

    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她开口道。

    老人听了,哈哈大笑。

    光洁的粉色牙床露在外面,让梁音不由“呕”了一声。

    老人马上面色一沉,说道:“你要见齐皓,我便让你见齐皓。见完了,就抓紧吧。”

    “抓紧……什么?”

    “成亲啊。”

    梁音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里的摆设,可不就是喜堂的模样!

    “我不是阿莲……”

    梁音做着最后的挣扎。

    “一拜天地!”二宽直接喊道。

    铁柱一手拿着牌位,一手从怀里掏出个红盖头,盖在梁音头上。

    “齐皓,你快出来!”

    被迫下拜的梁音,此刻终于爆发了恐惧掩埋下的愤怒。

    “小音。”

    熟悉的声音总算响起,梁音却再也感觉不到,那份他曾经给予的安全。

    “到底怎么回事!”

    她的头越来越疼,简直快要难以忍受了。

    “《桃花源记》,记得吗?”

    梁音不明所以,高中课文和这有什么关系。

    “把盖头给我揭开!”

    她话音才落,视线就一片明晰。

    “齐——”

    她面前的齐皓,脸色苍白,身上穿着的,也并非这个时代的衣物。

    “是不是头很疼?”

    齐皓声音刻板,机械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

    梁音皱着眉头,心中不安无限扩大。

    “因为,你回到这里后,时间便重新叠加到你身上,会有一时的不适。”

    他说的是“回到”,而不是“来到”。

    “齐皓,我需要真相。”

    他们恋爱三年,梁音直到这一刻才发现,她根本不了解齐皓。

    “世人不知,桃花源非只一处。每个时代都有桃花源,我们所在的苗家村,便是宋朝时的一处桃花源。”

    梁音再瞥齐皓,才发现他身上的衣服,似乎确实是宋制。

    “可这里……”

    一共就三个人,加上齐皓也不过四个人,死气沉沉好似棺材地一般,哪里有桃花源的样子?

    4

    齐皓淡淡扫了梁音一眼。

    一样的眉眼,从前柔情蜜意,现在却让梁音有些胆寒。

    “桃花源中的原住人口,是固定不变的。老人死去,便有新生儿诞生。生死往复,循环不息,依循天道而行。而你,打破了这份平衡。”

    梁音气笑了,她不过二十三岁,宋朝发生的事情,和她有什么相关?

    等等,齐皓说,她回到这里,时间开始叠加?

    而她频繁的头疼,正是这后遗症……

    脑海里闪过一些零碎片段,散落如满天繁星,让梁音一时难以拼凑。

    “我,是这里的原住民?”

    她艰难开口,涩然问道。

    齐皓点点头。

    “你在这里时叫阿莲,与我自小定下婚约,直待你长大成人,便可嫁我为妻。晋时桃花源有陶潜误入,而我们所在时代的桃花源,也曾有外人误入。”

    梁音的脑海里,像视频卡顿一样,忽明忽暗地闪过一个人影。

    可是,那人的脸,她却怎么都看不清。

    “就是那个人,在你和齐皓成亲前一晚带走了你,也带走了我们这里的‘时间’。”

    开口的是老人,他的语气十足咬牙切齿。

    “从那之后,村里只有老人死亡,再也不曾有新生儿降生。”

    铁柱声音不大,但足以震撼梁音。

    “我……”

    她一时哑然,那些记忆的碎片,也渐渐清晰。

    不谙世事的天真少女,很容易被“不一样”所吸引。

    刻板的未来夫婿,和温柔解意的外人,她很轻易地,就选择了后者。

    带着对外界的好奇,她连东西都没收拾,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

    而带她走的那人,那张脸……

    那张脸,不就是齐皓吗?!

    “不就是你带我走的吗!”

    梁音腿一软,就这么坐在了地上。

    其余三人,却一点儿都不吃惊。

    “你以为,为什么和你成亲的,是‘齐皓’的牌位?”

    梁音眼睛里泪光盈盈,除了摇头,似乎不会做别的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为什么三年前才去找你?”

    齐皓往前又靠近些,眼神空洞无物。

    “我乃村长之子,村长死前,将时间之匙传给了我。时间之匙,可以开启外界与桃源的结界。”

    5

    “而时间之匙的持有者,非身死不得出村。”

    面前齐皓的声音,和梁音脑海里的重合。

    她偶然听齐皓说起时间之匙,因为好奇,便央他偷来瞧瞧。

    齐皓虽是极刻板之人,对未来的小娘子却很是宠溺。

    不止偷来让她瞧瞧,还放在她手心里,告诉她如何用。

    她依照他说的,直接用钥匙打开了结界。

    虽然齐皓很快重新锁上了结界,但还是造成了影响。

    那个外人,就是在那时进入的苗家村。

    她不知道的是,事后,齐皓被村长以家法狠狠处置了一番。

    “我身死后,时间之匙无人可接管。恰好那时天生异象,我的魂魄得以滞留世间,但时间之匙不知去向。”

    “它……去哪了?你又是怎么变成的……”

    梁音不知道该叫面前的人什么名字了。

    “后来我才知道,异象让我与时间之匙融为一体,这使得我可以出村,也不至于结界受损。甚至,还能感知到你和那人在哪里。我附体时,他寿数已尽,并未扰乱天道所定之律。”

    “就算结界受损,就我们几个人了,还有什么关系呢?”

    二宽的话,让梁音心里不太是滋味。

    “而且,还让我寻到了解决时间困境的办法。”

    梁音知道,这一定与她有关。

    “三年前你就找到我了,为什么现在才带我过来?”

    “因为时机。除了需要将本来断裂的时间线重新接上,即你一定得嫁给我之外,还需要再一次的天降异象。”

    “就是现在?”

    梁音不由抬头看了看外面,似有红芒自天际划过。

    “对。”

    齐皓肯定了她的想法。

    “那……我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她完全没有记忆,回到这里才慢慢记起了。

    “你出了村里结界后,就和外世之人一样。会渐渐忘记这里的一切,会入轮回之道。但你回到这里后,时间会重新叠加在你身上,你便会记起一切。”

    “……对不起。”

    一切因她而起,却让旁人承受了本该她承受的因果。

    齐皓似乎牵了牵唇,苍白的脸色竟也染了些颜色。

    “身为你的夫君,娘子闯的祸,自有我替你收拾。”

    梁音面色红了红,轻轻点头。

    6

    “那这二拜高堂?”

    老人说话还是有些阴阳怪气,梁音却是心甘情愿地跪下,将牌位放到一边,拜了桌上的高堂牌位。

    “夫妻交拜!”

    梁音把牌位放到对面,跪好,一磕到底。

    齐皓的身体在梁音跪下时,就直挺挺倒了下去。

    梁音想,他大概是魂魄离体了吧。

    想到这与牌位的交拜,其实很可能齐皓的魂魄也在陪她一起,她的耳朵,就晕染上了红色霞彩。

    在她起身之时,身边的环境忽然开始闪烁。

    齐皓的魂魄,也一点点开始凝实。

    而老者和二宽、铁柱,身体上的时间也慢慢开始回溯,一点点更年轻,甚至更年幼。

    “娘子,与我回去之后,我们一起好好过日子吧?”

    梁音低下头,“嗯”得比蚊子还轻。

    “那,你得给我生六七个娃娃,咱们村很久没见新生儿了。”

    “去你的!”

    梁音笑骂齐皓一句,再抬头时,身边叽叽喳喳,热闹非凡。

    良田、桑竹,郁郁葱葱。

    小径阡陌,人行如织。

    垂髫小儿,顽皮可爱。

    衣物皆复古,无一丝现代之感。

    真好。

    她把他们的时间还回来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 两不相欠(番外)

    1

    窗外的知了,一声接一声,陆珈鱼躺在床上打个滚儿,心里哀嚎,能不能闭嘴让我睡个觉!

    铃声响起,陆珈鱼随手一捞,“Hello?”

    “明誉的女朋友?”

    陆珈鱼愣了一下,“噌”地一下坐起来,“你是谁?他人呢?”对方口气有些调笑,“呦,没想到明誉这穷小子还真有女朋友……”

    陆珈鱼没心情跟他废话,口气一下子变冷了,“你想干什么!”

    “他打了我兄弟,人现在在医院躺着呢,你说怎么办?”

    陆珈鱼皱了皱眉头,“我要听明誉说话。”

    静了半晌,电话里突然传来明誉的声音,“珈珈,你……”

    话还没说完,就消了声音。

    陆珈鱼心下明了,“你要多少钱?”

    陆珈鱼赔了三千块,从医院出来,明誉低着头,跟在陆珈鱼的身后。看着陆珈鱼沉默不说话,明誉弱弱地拽了拽陆珈鱼的衣角,口气有些委屈,“珈珈,别生气了,要不是他们说……”

    陆珈鱼突然停下脚步,明誉没注意撞了上去,看着陆珈鱼瞪着他,明誉讪讪一笑,突然一把搂过陆珈鱼的肩,“你真好看。”

    陆珈鱼瞥了他一眼,“切~”

    “上次跟你说的工作的事情,考虑的怎么样了?”陆珈鱼手撑着下巴,看着狼吞虎咽的明誉,开口问。

    明誉的动作停了一下,接着吃完,没抬头,搅着碗里的面,半晌才说,“我再想想。”

    陆珈鱼笑笑说,“明誉,我等你。”

    明誉抬起头看着陆珈鱼,静了一瞬,点点头。

    陆珈鱼握着手机,在机场大厅里徘徊张望。直到登机提示音响起,还是没有看到明誉的身影。

    陆珈鱼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停机坪,思绪一下子飘远了。

    “珈珈,我陪不了你了。”那个时候的明誉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毫无生气,格外让人心疼。

    “那我陪你。”那个时候的自己发誓以后一定要和明誉生活在一起,她觉得这辈子都不会有像他这么爱自己的人了。

    “美女,久等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陆珈鱼,一回头就看到明誉温雅舒朗的笑,她一下子眉眼弯弯。

    2

    明誉在离陆珈鱼学校二十几站路的超市里当保安,陆珈鱼的课程很多,只要一有空就会过去看他。

    陆珈鱼大四实习结束后,就开始忙着论文和毕业的事情。

    明誉告诉陆珈鱼自己已经跳槽到保安公司当了保安A组副主管了。

    陆珈鱼很高兴。

    去年九月份,明誉说想学计算机,陆珈鱼跑到学校的计算机系找老师,买书,最后送过去。

    两个人都很忙,但陆珈鱼有空会过去帮他做做饭,洗洗衣服。

    明誉曾经跟陆珈鱼说过,“要好好努力,让你过上该有的生活。”

    陆珈鱼埋在他怀里,笑着点头。

    周五晚上,陆珈鱼低头搅着自己的咖啡,声音低低地,“我已经跟你说过,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男子一笑,抓住她的左手,陆珈鱼一惊,杯子被碰倒,咖啡撒了一桌。陆珈鱼抽出自己的手,“祁辰,你这样做没有意义。”

    祁辰听完轻声笑,“我知道,你想见我。”

    陆珈鱼皱着眉头,“祁辰,我觉得你是误会了。我只是把你当做好朋友而已。”

    祁辰是陆珈鱼大三寒假参加军旅体验活动时认识的,他刚刚退伍,气质硬朗,眉目间有一股军旅男儿的英气。陆珈鱼自小就有军人情节,所以和他还比较谈得来,祁辰对她也颇为照拂。

    除夕晚上,漫天绚丽,陆珈鱼站在窗前听电话,祁辰一句“珈珈,我好想你”惊到了她,细碎明晰的烟火灼灼璀璨,她的眼眸也忽明忽暗,一言不发,挂断电话。

    “珈珈,你为明誉所做的不是出于爱,愧疚而已。”祁辰的这句话憋了好久。

    陆珈鱼的眸子里寒光乍现,“不要自以为是了!”接着站起身,“祁辰,我们真的没必要再见面了。”

    “你一定还会见我的。”

    祁辰捏着手机,看着陆珈鱼头也不回的背影,一时之间陷入了矛盾和犹豫中。

    电话声响起,祁辰接起,眉头紧皱,“我知道了,其实我喜……”沉默了几秒,“算了,没什么。”

    挂断电话,祁辰坐在位子上默默发呆。

    3

    陆珈鱼去了明誉的住处,他还没下班,她做了饭,窝在沙发里等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此时此刻非常想见他。

    迷迷糊糊醒来,陆珈鱼望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凌晨3点了,灯还亮着,桌上的菜早就凉了。

    拿起手机,祁辰的微信?

    陆珈鱼呆呆的看着上面的照片,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明誉搂着一个女孩,进了一所公寓,那女孩笑靥如花,神采奕奕,陆珈鱼却只觉得刺眼。

    附有一句话:他们在一起两个月。

    陆珈鱼打电话给明誉,却只传来提示音: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珈鱼埋头在膝盖哭了起来。

    这几次,明誉来找她,陆珈鱼以各种借口躲了过去。

    离毕业典礼还有几天的时间,陆珈鱼觉得有些事情不能再拖了。

    “那些照片你从哪儿来的?”

    祁辰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我说无意间拍到的,你信吗?”

    “不信。”

    “呵~我知道他们在哪里?你要见我吗?”

    良久,陆珈鱼说,“你六点半在校门口等我。”

    “呵~”祁辰的口气有点无奈。

    “呵什么呵,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

    祁辰带陆珈鱼去了金鹭大厦,明誉一身休闲装搂着一名女子,两人边说边笑。

    陆珈鱼在他们转过身的瞬间,挽住祁辰的胳膊,言笑晏晏,状似不经意往前走。

    转眸间,四人目光相对,空气在这一刹那凝固了。

    明誉的手快速从女子的肩上放下来,陆珈鱼的手慢慢从祁辰的臂弯里抽出来。

    4

    陆珈鱼最近忙于工作,到处出差,接到祁辰的电话时,她刚改好方案。

    “Hello?”

    “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

    祁辰笑了笑,“好,我去接你。”

    陆珈鱼挂断电话,揉了揉眼睛,最近有点累。夜幕已经降临,城市华灯初上,点点光芒闪闪烁烁,陆珈鱼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这是她最常做的事。

    和明誉分手已经半年了,最初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但是一忙起来,好像一眨眼也就过去了。

    如果明誉的幸福是别人,她当然要成全。

    陆珈鱼刚出来便看到祁辰笑着跟她挥手,接过她的箱子,“先去吃点东西?”

    “嗯。”

    祁辰看了眼陆珈鱼,“现在如愿了?”

    这没前没后的一句话,让陆珈鱼有点摸不着头脑,露出个迷惑的表情。

    祁辰说,“如愿让他知道你也‘变心’了。”

    陆珈鱼一愣,然后笑,“就算是分手,也得是我甩他,就是这么争强好胜!”

    祁辰无奈笑了笑,“恨能让他心安理得。”

    陆珈鱼歪着头看祁辰,“有时候觉得你很自以为是,有时候又觉得你挺聪明的。”随即笑了,“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我知道恨比愧疚好过。”

    陆珈鱼喝了一口水,放下杯子,“祁辰,还有些事情你并不知道,明誉是他们那里唯一考进省级重点中学的人,他的父母都在老家,对他所做的一切并不知晓。我没有见过他父母,但我能想象到他们的崩溃。明誉的出息不单是光耀门楣,而是他们的精神寄托。”

    祁辰说,“那你爸妈知道你们分手了吗?”

    陆珈鱼摇摇头,“没告诉他们。虽然明誉当年救了他们,但是我爸妈护短,要是知道了是明誉移情别恋,肯定要骂死他,要是知道是我移情别恋,那得骂死我,两边不讨好,何必?”

    “你当初为什么喜欢他?”祁辰有些好奇。

    陆珈鱼想起从前,心里涌起一丝甜,“我也不清楚,可能是他成绩好吧,你看他又不是特别帅,我觉得关键是,我知道他喜欢我,就觉得他眼光好,很特别。”

    “真自恋。”

    陆珈鱼“哼”了一声。

    祁辰送陆珈鱼回家,“珈鱼,你可以有别的选择。”

    5

    高考前两天。

    “明誉,我感觉到了压力!”陆珈鱼一双大眼睛写满焦虑。

    明誉伸出手,“把手机给我保管,高考后给你,省得你解压到半夜,睡眠不足,反应迟钝。”陆珈鱼撇撇嘴,赌气不看他,但还是乖乖地上交了手机。

    明誉笑着摸摸她的头发,陆珈鱼不爽地想,给我上演“摸头杀”,一脸不服气,等着,到时候“摸头杀”、“壁咚”、“强吻”一应俱全,全套送给你,哼!

    高考前一天。

    明誉按下“拒接”,他有些奇怪,这是个陌生号码,从晚上11点开始一直打,就算是她朋友亲戚,也不会在考前11点晚上打连环夺命call吧!

    屏幕再一次亮起的时候,明誉皱了皱眉,按下了“接听键”,“你好,哪位?”

    不知对方说了什么,明誉脸色大变。

    高考当天。

    明誉缺考,陆珈鱼在学校附近的姑姑家,对一切毫不知情。他们约定考后当晚骑车去本市的边界处。

    高考结束。

    陆珈鱼没有等到明誉,却得到了明誉被刑事拘役一个月和父母破产的消息。

    陆珈鱼脑子一片空白,只记得母亲哭着跟她说,“那小伙子失手把人头砸了。”

    陆珈鱼忙问,“那人死了没?”

    “没,但是伤到了头,重度脑震荡,一直昏迷不醒。”

    陆珈鱼有些激动,“他是正当防卫!”

    母亲摇摇头,“警察说这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

    陆珈鱼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有人绑架你们?”

    母亲说,“你爸爸被骗了,资金周转不过来,欠了债。”

第二百七十九章 两不相欠(番外)

    陆珈鱼去拘役所那天,天空灰蒙蒙的,绵绵小雨。

    明誉带着手铐脚镣走出来的时候,陆珈鱼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他,胡子拉碴、脸色苍白、眼窝深陷、头发乱糟糟的。

    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明誉看着陆珈鱼哭了,笑了笑,“哭了不好看。”

    “为什么不告诉我?”

    明誉想了想,“你的情绪起伏这么大,我心理素质比你好。”他的声音带着点点沙哑,“珈珈,好好读大学,我可能陪不了你了。”

    “谁说的,我陪你!”

    从那时候起,陆珈鱼就觉得,再也没有比明誉对她更好的人了。

    画面一下子变得影影绰绰,跳跃到一个漆黑的走廊,陆珈鱼转身四处望,只有她一人,探步向前走,却听到身后“哒哒”的脚步,猛然回头,一对陌生男女手向她伸过来,无论她怎么跑怎么退,都是越来越近。

    陆珈鱼一下子惊醒,额间微微出汗,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虽然他们没有说话,但陆珈鱼却知道他们是谁,即使她从来没有见过明誉的爸爸妈妈。

    起身喝口水,天色已近泛青白,陆珈鱼简单洗漱了一下,便出门跑步。

    6

    祁辰端起杯子,抿了一口,问道,“你何必绕这么大个圈子,直接说不是干脆利落?”

    明誉在昏暗的灯光下,表情模糊,“直接说她不会相信的,她会觉得是我拍拖累她。”

    祁辰笑,“难道不是吗?”

    明誉摇摇头,“阿辰,我自己并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也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给她好的生活,女孩的青春那么短暂,我只是想让她在青春当好时多一种选择。如果我在未来有能力了,而她还没有找到幸福,我会重新追求她。”

    祁辰问,“你怎么知道她不愿意跟着你吃苦?”

    “我知道她愿意,但我不愿意。她一直觉得对我有亏欠,但我想让我们彼此两不相欠,这样才能去投入爱情本身。”

    “所以你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戏,让她以为她自己成功骗过你,你会恨她,对不对?”

    明誉表示默认,“阿辰,她知道恨比愧疚好过”

    祁辰有些无语,“我说呢?你刚开始找我帮忙我还以为纯粹是感情淡了,搞这么一出让她主动提出分手。搞半天,完全相反的啊,你说你是不是闲得发慌!你们怎么可能两不相欠,是,你因为救她父母有了犯罪记录,她对你有愧疚,然后你以为用自己的‘绝情’伤害她一次,她就会觉得这抵消了吗?你明明也知道她拉我出来不过是为了让你恨她,让你心安理得!我说你这人平时挺聪明,这会儿怎么一根筋啊!要是让她知道是你用这种方式抵消她的愧疚的话,她恐怕想扇死你!”

    明誉笑,“嗯,她脾气是有点不好。让她觉得我可以心安理得就挺好了,这样她愧疚也可以少一点。”

    祁辰叹了口气,“她好像已经知道你跳槽到保安公司当所谓的副主管这件事,是假的了。她一直在关注你的消息,而且她会想法设法地帮你,我倒要看看,你这个疯子要怎么做到两不相欠!”

    明誉笑了笑,“我在自学计算机,这个行业的宽容度更高一点儿。”说完又想到了什么,垂下眼眸,“你知道我前两年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过来吗?”

    祁辰疑惑,“你不是说因为那工作是沈旭尧介绍的吗?”

    明誉说,“沈旭尧只是其中的小部分原因,最主要的是为了让我爸妈接受这个现实,否则他们还一直想找到珈珈。前年,他们回老家了,说不管我了,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我是真的让他们失望了。”

    “你的意思是你爸妈还从没见过珈鱼?”

    明誉摇摇头。

    “那他们见过珈鱼的父母吗?”

    明誉依旧摇摇头。

    祁辰顿时竖起了大拇指,“你是怎么做到的?厉害了!”

    明誉笑了,“不过是因为我跟警察说家里人身体不好,不想刺激他们,我已经成年,可以为自己的事情负责,不要通知他们。他们也是看我可怜,加上珈珈的爸妈拼命为我说好话,他们才同意了。”

    “你竟然骗警察!那也算是我半个同行呢。”

    明誉说,“当时心想的是,如果我爸妈知道是珈珈,那么珈珈可能这辈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现在我还是觉得当时做得对!”

    “你说你小小年纪,心思如此缜密,简直可怕!”

    “你不知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吗?”

    说着说着两人都笑了。

    祁辰看明誉倒酒,神情有些恍惚,他又想起陆珈鱼拒绝他的模样,心里苦笑一声,举杯一饮而尽,罢了,就当一切没发生过吧!

    明誉不知道祁辰爱上了陆珈鱼,而且表白被拒;陆珈鱼不知道祁辰和明誉是旧时,而且还是‘帮凶’。

    7

    祁辰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接到陆珈鱼的电话,“喂?”听到对方的话后,回答有些心虚,“我出差了,不在本市。”

    玻璃门响了两声,祁辰一转身便看到陆珈鱼站在那里,巧笑嫣然。

    他的脸一下子僵住了。

    “怎么想起过来了?”

    陆珈鱼说,“为了我刚才的问题,你那天走的时候说的‘一对儿疯子’是什么意思?”

    祁辰哈哈一笑,“珈鱼,我随口一说的。”

    陆珈鱼说,“如果是随口一说,你刚才为什么说谎呢?你说谎的样子真的很心虚。”

    祁辰的笑容一下子变得很狼狈。

    ……

    祁辰在陆珈鱼起身走的瞬间,叫住她,“珈鱼,对不起,但‘喜欢你’这件事没有骗你。”

    陆珈鱼语气平静,“我不会告诉他的。”

    近来都是阴雨绵绵,陆珈鱼有些感冒,昨晚吃了药,今早一下子睡过了时间,匆匆起来收拾东西赶飞机。

    在机场陆珈鱼还是有些晕晕沉沉的,一路睡到飞机降落。

    忙完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了,陆珈鱼一天没吃饭,这会儿觉得饥肠辘辘,便徒步走街串巷觅食去。人流攒动,陆珈鱼看着前面的身影,瞬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明誉一身西装,拿着公文包,跟身旁老总模样打扮的人握手言笑。

    陆珈鱼抬眼望了望,嘴角扬起来,等两人寒暄完,陆珈鱼悄悄跟在明誉的身后,拐个路口,陆珈鱼加快了脚步。

    “嗨!”

    陆珈鱼吓了一跳,明誉靠在墙上看着她笑,“哪儿有人跟踪像你这么近的?”

    陆珈鱼的小皮鞋“噔~噔~噔”这么一步一步靠近他,明誉还是笑着。

    “啪~”

    “笑得真欠扁!”陆珈鱼一字一句说,“混蛋!”

    明誉点头,神色认真,“珈珈,是我混蛋!”

    “这三年躲得挺远,‘两不相欠’挺好,我们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见!”

    陆珈鱼瞪他一眼,踩着自己的小皮鞋转身走了。

    明誉跟在她身后,心里一边暗骂祁辰,一边解释,“珈珈,我说的‘两不相欠’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想你一直背负太多……”

    “闭嘴!”

    明誉跟在陆珈鱼的后面,想尝试牵她的手,被她甩开,再牵,被踹一脚,再牵……

第二百八十章 千里姻缘一线牵(番外)

    “你,不悔?”

    “不悔!”

    “罢了,真真痴儿。”

    1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临街的茶棚里,三三两两的客人凑在一起,喝茶闲聊。

    “听说了吗?裕王家的凤尾花开了,红艳艳的颜色,可是美得不得了呢!!”

    正在喝茶的她闻言先是一愣,继而扶了扶头上的黑色斗笠,将碎银子放在桌上,道:“小二,结账。”

    清清亮亮的嗓音,伴着如酥春雨,交织成了一曲动人的旋律。

    她脚步急促,只顾低头疾走,却冷不丁撞到了人,“啊呀”一声低呼过后,她慌忙道:“实在抱歉,我……”

    抬头的瞬间,她的眸子里,仿佛闪过千山万水,终是化作一缕悠长的叹息。

    “无妨。”温润的嗓音,如一股清流,注入她的心里,抚平了她的焦躁。

    “姑娘为何如此行色匆匆?”他略一低手,扶起摔在地上的她,问道。

    “我……寻人。”话是这么说,她的眸子却只定定地看着他,好似痴了一般。

    “姑娘,在下脸上可有什么不妥?”那人好看的眉头皱了皱,疑惑地问道。

    “没,没……是我唐突了。”她纠结地用手指绞着衣摆,想扯一扯他的袖子,却怯懦地不敢动手。

    “姑娘,既是如此,那在下还有急事,先行告辞了。”说完,不待她答话,他便施展轻功,绝尘而去了。

    “他……忘了我啊……”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地掉个不停。

    2

    凤尾花殷红似血,还是和从前一样艳到了极致,只可惜……

    她不是来看花的,而是,看他的。

    裕王府门口人山人海,她费力地挤到了最前面,却仍是只见花,不见他。

    “裕王殿下出来了!”正当她失望地打算离去的时候,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是他!她的眸子亮了亮,却在看到他身边艳若桃李的美人儿时,又黯了黯。

    一袭朱红色曳地长裙,衬得美人儿肤若凝脂。

    樱口涂朱,指染蔻丹,头上簪着的,正是那艳到极致的凤尾花。

    眼尾一颗泪痣,更显楚楚可怜。鬓若堆鸦,眸似点漆,这样一个美人儿,站在风姿卓然的他身边,真真儿是人比花娇,一对璧人。

    她着红,他衣黑。而衣服上的金丝滚边,衬得他气质更是出尘。

    他束发用的,是一枚未加任何修饰的羊脂玉环,但不知道为什么,上面竟然透着丝丝红痕。

    她凝视了他许久,复又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左脸,苦笑了一下。转身待走,却因着想起了某件事,最终,还是收住了脚步。

    她的左脸上,是一大片烈火灼烧的伤疤,虬结交错,甚是可怖。

    “祁玉……”她喃喃道,眼泪又不争气地湿了眼眶。

    “有刺客!”

    她闻言抬眸,不禁凛然一惊,竟有十几名蒙面人往他的方向杀去,且身法透着诡异,观之十分危险。

    见此情景,她蓦地抽出腰间软剑,足尖轻点,一下就掠到了他的身畔。

    “是你?”他的声音透着些许讶异。

    “殿下,您认识她?”红衣美人儿好奇地问道。

    “一面之缘。”

    她面纱下的唇轻咬,一面之缘啊?在他眼里,他们,居然只是一面之缘。

    红衣美人儿点了点头,手上拿着一柄漆黑如墨的长鞭,护在了他的另一侧。

    她们二人左右相护,他自己的手里亦是提着一柄长剑,且战且退,待入了裕王府内,他们才长舒了一口气。

    然而在关门之前,一枚羽箭悄无声息地往他的方向而至。

    他正和红衣美人儿低声交待着什么,所以并未注意到。

    待她发现之时,已来不及提醒他躲闪了。

    仿佛本能反应一般,她横身,挡在了他的身前。

    噗嗤一声,羽箭入体,疼痛的感觉让她忍不住轻吟出声。

    这一声痛吟,成功地吸引了他们二人的注意力,待看到她身上的羽箭时,他的眸子,幽邃更重。

    “姑娘你……”她倒地的时候,斗笠也碰掉了,所以他看到了她狰狞的半张脸,可惜她已经没办法遮挡了,因为她痛昏了过去。

    3

    昏昏沉沉中,她仿佛又回到了那时,同样的草长莺飞,同样的凤尾花开。

    “祁玉……”呢喃着他的名字,她紧皱的眉头,彰显着此刻的痛苦。

    “张老,如何?”

    “有些麻烦,这箭极为歹毒,不止带有倒刺,还有血槽,若长时间不拔出,恐会令这位姑娘失血过多。但……若拔出的话,箭尖上的毒便会破裂,扩散全身。”被称作“张老”的老者摸了摸胡子,皱眉道。

    “这……”

    “殿下,不如把她交给绛红吧。”红衣美人儿低垂着眸子,说道。

    “你有办法?”

    “是。”

    “罢了,那便交予你处理吧。务必将她医好,若不是她,我怕是……”他话虽未尽,眸子里却是闪过了一道寒光。

    “殿下放心,烦请殿下和其他人先行离开。”

    他点了点头,吩咐了一声,带着屋里的其余人都出去了。

    只剩绛红,和她。

    “抱琴,三百年不见,你竟没认出我……”绛红的声音,透着一丝复杂。涂着蔻丹的手指,在她丑陋的左脸上轻轻摸了摸,然后,狠狠地掐了下去。

    脸上的疼痛让她有些难耐,她忍不住轻吟出声。

    “抱琴啊抱琴,你也有今天!”红衣美人儿阴阴一笑,手里多了一个翠色小瓶,里面装着的,却是一条漆黑如墨,长得十分丑陋的虫子。

    “抱琴,真是便宜你了,我这能迅速生肌续骨的小黑,可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的。”绛红说话间,猛地拔出了她身上的羽箭,接着以极快的速度把那条黑色的虫子倒在了她的伤口上。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凡是那条虫子舔过的地方,竟然奇迹般地很快就愈合了。

    “哎呀我忘了,还有毒没解呢,可真是麻烦。”可绛红的语气,却一点儿也不像想给她解毒的样子。

    她的身上一层黑气笼罩,很快蔓延到了脸上,可过了一会儿,居然又冒出了一股白气,两相纠缠之下,黑气最终居然消失了,一点儿不剩。

    “那个老不死的,果然把它给你了。”绛红美丽的脸,因为气愤而有些扭曲。

    她慢慢地睁开了双眼,看到坐在身边的绛红,却不见他,忙问:“他……咳咳。”

    “你问裕王殿下?他很好。”绛红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温柔地说道。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他没事就好。

    黑色的虫子已经被绛红收起来了,而她没看到的是,她的伤口附近,一缕青黑色的气体,悄悄往她心脏的位置钻了过去。

    却在还未抵达的时候,就被一股白气挡住了。

    绛红恨得暗暗咬牙,表面上仍不动声色:“我看你也累了,先在这儿歇会儿吧。”

    “嗯。”她确实很累,于是再度闭上了眼,陷入了黑甜梦乡。

    待她再度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的,是他?

第二百八十一章 千里姻缘一线牵(番外)

    “你醒了?”温和的声音,一如既往,让她忽然没来由地生出一股勇气,抓住了他的手。

    “祁玉……”这个藏在她心底许多年的名字,终于在他的面前,又叫了出来。

    “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在下乃是裕王李茂祁。”

    “你就是祁玉……”她的神情里,带着孩子气的天真。

    他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耐烦,却很快隐藏好了:“姑娘,你饿不饿?我吩咐厨房给你做些吃的?”

    “我要吃红枣糕。”她糯糯地撒娇。

    “嗯,阿清,进来。”

    不多时,一个剑眉星目,身佩长刀的少年快步上前。

    “爷,您找我?”

    “吩咐厨房做些红枣糕,端到这里来。”

    “是。”少年临走之前,似是不经意间看了她的方向一眼,方才退了出去。

    浓香四溢的红枣糕端上来的时候,她无甚血色的脸上,染上了些许红晕。

    甜香的味道,让他的眉头都不由松了松。

    她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儿咬了一口,嚼了之后愣住了:“祁玉,你想起来了?”

    他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眸子里满是疑惑。

    “这味道,和多年前的一样……”

    他竟然还记得她喜欢在红枣糕里加上些许陈年桂花酿,让枣糕的芳香更加馥郁。

    “姑娘,你认错人了。还有,今日之事,我怀疑,与你脱不了干系。”他的耐心告罄,不打算陪她演戏了。

    “什……”他的手抓在了她的手腕上,枣糕,掉在了地上。

    “你一直强调我是你认识的人,想必是为了让我放松警惕。然后不惜使用苦肉计来博取我的信任,真是用心良苦。说,你究竟是谁派来的?!是我三哥还是四哥!”

    他的手劲儿颇大,抓得她手腕生疼。可身体的疼,远不及心里的疼来得痛苦。

    “我真的认识你……”认识多年前的你,那个小轩窗下,泼墨梅花的你。

    “哼,你是算准了凤尾花开,我必会出现,才想到这么一出苦肉计是不是?”裕王温润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变得有些扭曲。

    “我并没有……”她的解释无力又苍白。

    “世人皆知,绛红乃我的宠姬,她独爱凤尾花,所以每逢凤尾花期,我都会和她一同出现,你会不知?!”

    “你们……竟是这种关系吗?”她的身子摇摇欲坠,哇地吐出一口血来。

    “来人,将她押入大牢,待我亲自审问!”他皱皱眉,看都没看她一眼,朝外吩咐道。

    “我绝不会害你,从前是,现在亦是。”她并未打算乖乖就范。

    “她说得没错,真正想害你的,是我!”绛红身姿摇曳着从外面走了进来。

    “你说什么?!”裕王有些懵了。

    “我以为那东西在你身上,谁想到,居然被死老头子给了抱琴!”绛红不屑地瞥了裕王一眼,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谁!”她挣扎着起身,却还是把裕王护在了身后。

    “我是曼珠啊。”绛红微微笑着说道。

    “居然是你?!”抱琴长剑出鞘,刚要上前,却不想,被身后的裕王,一剑穿胸。

    “哈哈哈,你没想到吧?他早就被我下了傀儡蛊,只要我想,随时都能控制他。”

    抱琴身上的白光又一次出现,只不过,比前几次弱了不少。

    “祁玉……”

    “你一个堂堂阎王殿里的白无常,居然爱上了黑无常,只可惜,他根本不领你的情,真是悲哀啊抱琴。”曼珠说话毫不留情。

    “我知道他一直只把我当小妹妹,但那又如何,我爱他,本就是不图回报的。”抱琴咳嗽了几声,手却仍然想摸摸裕王的脸。

    4

    “你这又是何苦呢?”说话的,竟然是阿清。

    “你是?”抱琴有些疑惑地问道。

    “当年阎王将我的三魂七魄分别投胎,裕王只承载了我的一魂一魄,而阿清这个身体,则是承载了另外的。”

    “你才是,祁玉?”抱琴有些茫然了。

    “是。”阿清手一挥,裕王便昏倒了,那把长剑也被他震成了粉末。

    “祁玉,我好想你……”抱琴扑到了阿清怀里,哭诉道。

    阿清抱着她,拍拍她的后背,然后,从后面,把她的心掏了出来。

    那是一颗七窍玲珑心,犹自带着血光。

    “你……”抱琴口吐鲜血,软软地坐在了地上。

    “裕王身上有黑无常的一魂一魄,我并未骗你,但是,黑无常,也只剩这一魂一魄了。”阿清的声音,带着残忍。

    “不错,我亲眼看着阎王把黑无常的魂魄剥离,只一魂一魄投胎,剩下的,都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曼珠接口道。

    “为……什么……”她不明白,给了她七窍玲珑心,让她来找黑无常的阎王,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他触犯了天条,爱上了你!”此刻出来说话的,居然是“张老”!

    “阎王大人?!”阿清面色一变,就打算跑。

    “不过一个偷窥他人记忆的蜃妖,也敢在这儿猖狂!”张老袍袖一伸,就把那颗七窍玲珑心从阿清的怀里卷走了。

    阿清和曼珠虽然不甘心,却也不敢造次。

    “阎王大人,那您……为何还让我出来找祁玉?”抱琴的眸子里满是痛苦之色。

    “为了让你死心,然后好好在阎王殿内当差。也为了让黑无常那个家伙早日从地底下出来继续给我干活儿!”阎王气的胡子都直了。

    “您早就知道祁玉只有一魂一魄投胎?”

    “不错。”

    “可我不明白的是,一魂一魄的人,非呆即傻,他怎会?”

    “我若是不以障眼法让你相信黑无常是好好转世投胎的,你岂不是会大闹了我的阎王殿?”

    “那阎王大人怎么就确定,我之后不会大闹阎王殿呢?”

    “那你就再也见不到黑无常了。”阎王老神在在地说道。

    “大人,恐怕连您都不知道的是,七窍玲珑心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可以让曾拥有它的人许一个愿望,任何人都不得干涉的愿望。”抱琴笑了,唇角牵起了一朵狡黠的笑花。

    “什么?!”阎王大惊,却仍然没能阻止抱琴许愿。

    “我愿,祁玉从十八层地狱超脱投胎。”

    “即使这样,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的,阎王殿上的无常,姻缘簿上根本没有你们的红线。”阎王叹了口气,说道。

    抱琴笑了:“七窍玲珑心实现人的愿望,怎么可能没有代价呢?我就快魂飞魄散了,在此之前,希望阎王大人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

    阎王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5

    她最终,变成了黑无常的那根姻缘线,即使不能和他在一起,却也能让他再也不用受到任何束缚,安安心心地成亲生子,这对她来说,就够了。

    他以身饲地狱,换得她不被天条所累。那她,就还他一世姻缘,即使不能相守,作为他的姻缘线,也算是以另一种形式和他在一起了吧。

第二百八十二章 阴谋(番外)

    1

    朝云随意在身上抹掉匕首上的鲜血,脚下一个纵跃,上了院墙。

    这是她成为成阳王府的鬼卫后,杀的第三个人。

    她其实有些不明白,这三个无甚特别的人,为什么非死不可。

    不过是一个病歪歪的乞丐、一个风华正茂的妓子,以及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妇。

    他们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很容易死。

    她甚至不用耗费太多力气,就能要了他们的性命。

    明明王府随便找个暗卫来,就能无声无息结果他们,何必非让她这个鬼卫来杀?

    鬼卫十分来之不易,百名暗卫方出一个。

    王府鬼卫一共就十人,皆隶属成阳王。

    她做鬼卫倒不是为飞黄腾达,只是想名正言顺地站在那个男人身后。

    谁让她区区一介民女,竟敢肖想那生来尊贵,高高在上的王爷。

    2

    回到王府,换好衣服,朝云才去复命。

    成阳王躺在贵妃榻上,懒洋洋地吃着侍女喂给他的、剥好皮的水晶葡萄。

    跪在底下的朝云,只敢偷偷抬眼觑他。

    待她汇报完,成阳王起身,脸上闪过一抹兴味。

    朝云不知为何,竟不由打了个冷颤。

    膝行退下后,她匆匆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蹙起的眉头却像缠在一起的线团,怎么也无法解开。

    她深知,作为鬼卫,除了对王爷忠诚,不应有太多想法。

    但是,朝云就是控制不住去想王爷的眼神。

    那抹眼神里的志在必得,若在平时,朝云并不会多想。

    但在她执行完如此奇怪的暗杀令之后,就不得不让她起疑了。

    左右王爷没再吩咐她做事,朝云换了夜行衣,仗着轻功卓绝,纵身离开王府。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之后,另有一夜行人自王府潜入夜色,方向与她无二。

    “鱼儿,咬钩了。”

    那生来尊贵的人,骨节分明的手捏住一枚暖玉棋子,自顾自下在棋盘上,说道。

    3

    妓子所在的百花阁,离王府最近,朝云便先去了此处。

    百花阁这迎来送往之处,并未因入夜而人烟稀少,反倒门庭若市。

    被杀的妓子直到现在还没被发现,足见朝云行事之隐蔽。

    怕是这里的人现在还以为,她不过是风寒未愈,正在歇息。

    朝云熟门熟路地来到那妓子的房内,幽幽暗香掺杂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委实说不上好闻。

    她轻手轻脚地翻着房内的东西,看完又原封不动地放回去。

    皆是女子惯有之物,朝云翻了个遍,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

    或许,确实是她多疑了吧。

    就算不是作为鬼卫,她既然爱慕王爷,这般怀疑他,也不太好。

    朝云转身之际,好巧不巧的,月光透窗而入,照亮雕花木床脚下。

    一点晶莹映入朝云眼帘,她不由自主往前走了几步,矮身蹲下。

    那是一个蝴蝶发钗,看样子,似乎年份已久。

    朝云捡起它,借着月色,放在手中细细端详。

    蝴蝶雕得纤毫毕现,即使发旧,却丝毫无损,足见主人的爱护。

    朝云抿唇,轻轻敲击钗身。

    之后,发钗被她捏在手里,一旋即开。

    她不过是猜测,没想到小小一支珠钗里,真的暗藏乾坤。

    4

    朝云倒了倒,出来一个细细的纸卷,泛着暗黄色泽。

    待她展开,四四方方的小纸条上,只写了一个字。

    跑。

    朝云不解其意,但明白此处不宜久留,没再看一眼床幔后被她杀死的妓子,便施展轻功离开了。

    她下一个目的地,是老妇所在的地方。

    老妇以为人浆洗衣裳为生,所居之地是个破庙。

    说是庙,不过有片瓦遮头,四面都漏着风。

    老妇静静躺在小庙中央,闭着双眸,神色安详。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睡着了。

    朝云仍记得老妇脖颈上粗糙而褶皱的手感,让她心里有些不适。

    努力甩头以期忽略这种感觉,朝云开始四处翻找。

    不多时,她就在斑驳的佛像后面,发现一个翠蓝色布包。

    里面只有一个拨浪鼓,也是旧物。

    朝云略一思索,拆开鼓面。

    又是一张泛黄的纸条。

    上面仍然就一个字,跑。

    她本是出来解惑,可现在,她反而更迷惑了。

    5

    朝云从破庙出来时,天边微微透出一线亮光。

    她有些不确定,是要继续找人,还是回王府。

    只纠结片刻,朝云便有了答案。

    她纵身而去的方向,与王府刚好相反。

    乞丐栖息之所,是一处桥洞。

    他本就无甚血色的面容,死后更加惨白。

    乞丐身无长物,只有一个要饭的破碗。

    问题不会是在碗底吧?

    朝云拿起脏兮兮的饭碗时想道。

    随后她不由失笑,怎么可……

    “能”字还未出口,碗底已被她打开。

    一模一样的小纸条躺在碗底。

    朝云僵硬着身子,低头看了一眼。

    又是个“跑”字。

    三个人,三张纸条。

    字迹、纸张,全都一样。

    巧合?

    朝云想这么认为,可现实似乎不允许。

    浑浑噩噩踏入王府,朝云不知道的是,王爷早已等她多时了。

    6

    与王爷一道的,还有鬼卫首领。

    朝云面上血色尽褪,未经允许擅离王府,还让王爷等她。

    “扑通”一声,她跪在了地上。

    王爷神色淡淡,问她去了哪里。

    朝云脱口而出,去散散心。

    她想,自己第一次杀人,还一次三个,心生不适应该很正常。

    王爷还未开口,鬼卫首领已经把朝云去过的地方一一说出。

    朝云骇然,首领为什么跟踪她?

    仿佛看出她的困惑,王爷笑了。

    恍若云收雨歇,乍见虹色。

    可朝云一点儿欣赏的心思都没有,心中盛着满满的恐慌,和压都压不住的疑惑。

    “你怀疑本王?”

    朝云摇头,忙言“不敢”。

    “既然如此,本王就破例,告诉你为什么让你杀了这三个人。”

    低着头的朝云,唇角不受控制地扬起了一点。

    这是不是说明,王爷待她是不同的?

    7

    “狸猫换太子,可听过?”

    清朗的声音响在朝云耳畔,她点点头,这是她小时候便听过的故事,只是,听谁说过呢?她却有些记不清了。

    “你是否心悦本王?”

第二百八十三章 阴谋(番外)

    朝云的脸“腾”地一下遍布红霞,头垂得更低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从……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朝云茫然抬头,她怎么想不起来呢?

    “不记得了?”

    怎么会呢,她明明记得,可脑子里偏偏好似一团浆糊,混乱一片。

    “那你是否记得,本王最擅长的武器是什么?”

    “王爷最擅长以梅花针取敌人死穴。”

    一击必杀,几乎未有失手。

    梅花针极细,也极韧。

    “不错,世人却不知,除杀人外,梅花针还有个用途。”

    “什么?”

    话方出口,朝云惊觉自己的不敬,正要请罪,就听王爷缓缓开口:“封忆、改忆。”

    才九月的天气,朝云却有冷意入骨之感。

    “想到什么了?”

    她恋慕王爷,但从何而起?

    她是鬼卫,但何时、何地受训?

    朝云头疼欲裂,不敢再想下去。

    那个她一直觉得温润清朗,好似初霁雨后的声音却不肯放过她。

    “本王为什么让你杀那三个人,你想不想知道?”

    朝云一边捂着脑袋,一边死命摇头。

    “无趣。罢了——”

    朝云刚松口气,耳边忽闻破空之声。

    几枚梅花针不偏不倚,插入她头上大穴。

    “啊!!”

    8

    她想起来了。

    那根本不是什么老乞丐、妓子和老妇。

    那是王府曾经的管家、她的贴身丫鬟和奶娘。

    奶娘自小照顾她到大,那拨浪鼓,便是幼时哄她之物。

    丫鬟与她情同姐妹,打小便在一处。那蝴蝶珠钗,是她赠与她的及笄之礼。

    至于老管家那个破饭碗,是她着人做来,送给老管家的。

    饭碗即“饭碗”,老管家以为是她会让他做一辈子管家,其实,她是想好好奉养这个疼爱他的老人家,为他养老送终。

    里面的字条,皆出自她手。

    她及笄以后,奶娘将一件天大的秘密告诉了她。

    “狸猫换太子”,成阳王府里,本来应该长大的,是个小郡主,而不是现在这个成阳王。

    因为老王爷那时宠妾,老王妃便将小郡主换成了小王爷。

    本来,朝云是要被处理掉的。

    奶娘当时是老王妃身边的嬷嬷,就是她负责这件事。

    可她终是没舍得扼杀朝云,带着她悄悄离开了。

    老管家早就对她有情,也离开了王府。

    至于丫鬟,则是他们收养的小女儿,也是万一被发现,朝云的替身。

    朝云恨死自己了,她为什么要偷偷跑出家,就为了质问她那个狠心娘怎么忍心抛弃她。

    没想到老王爷和老王妃早已离世,她遇到的,是现在的成阳王。

    她更没想到的是,这人一张好面皮,却心肠歹毒。

    封锁她的记忆后,将她扔到暗卫堆里,任她自生自灭。

    她命不该绝,爬出那暗无天日的地方时,竟又被他篡改记忆。

    出来第一件事,就是让她杀了她最珍视的三个人!

    “他们三人的记忆,是不是也和我一样?”

    乞丐、妓子、洗衣老妇,并不是他们本来的模样。

    “不错。”

    成阳王神态悠然,说道。

    “为什么会有字条?”

    朝云的疑惑,成阳王好心解答了。

    “在本王封锁你记忆之前,你逃出去了。但是很快,本王就出现了。”

    所以,她才只来得及给他们留下三张字条?

    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为什么能从王府逃走?

    “你故意让我逃走,为了一网打尽?!”

    朝云的唇都咬出了血,恶狠狠问道。

    成阳王笑了,似是赞叹。

    “本王不允许有一点可能的威胁存在。不过,看到你们感情那么好以后,本王便打消了立刻杀了你们的念头。”

    “我杀了你!”

    朝云愤而起身,飞扑过去。

    然而,还没碰到成阳王,就被鬼卫首领拦住了。

    与鬼卫首领缠斗只十余招,朝云就败下阵来。

    “你杀不了本王,不过本王不会让你死,相反,会让你好好活着。带着杀了至亲之人的痛苦,好好活下去。”

    说完,成阳王转身离开了。

    9

    在成阳王这里,有另一个“狸猫换太子”的故事。

    老管家不满足于只做王府管家,伙同老王妃身边的嬷嬷,在小王爷出生时,以二人苟且所生的女娃,将其换走。

    本该锦衣玉食的小王爷,在天寒地冻之时,被他们扔在与王府相隔不过一条街的百花楼附近,任其自生自灭。

    老鸨见他可怜,捡了回去。

    他在百花楼待了整整十年,直到老王爷迷恋上百花楼的花魁,于无意间看到他。

    他的五官与老王爷如出一辙,这才让老王爷起了疑心。

    之后,鬼卫查出的结果,让老王爷雷霆大怒。

    可惜老管家和嬷嬷早听得风声,闻风而逃。

    至于“小郡主”,毕竟养了十年,老王爷不忍心杀了她,便以梅花针之技,封了她前十年的记忆。

    然后,着人将她送走。

    谁能想到,兜兜转转之下,竟被老管家寻到她的踪迹。

    一番巧舌如簧,又骗得她到王府打探。

    成阳王见到她,想起自己在百花楼的日子,心里着实谈不上高兴。

    后面倒是与朝云所说相差无几。

    唯一不同之处是,百花楼里的妓子,才是那个“狸猫”。

    而朝云,便是“替身”。

    老管家恐怕做梦也想不到,“小郡主”被他故意放回家,当他再度出现时,他们因为“小郡主”提示字条里的“跑”字,把替身换出来,直接导致自己的女儿成了妓子。

    他得知朝云不是“小郡主”,是在她成为鬼卫以后。

    因为,那张与“小郡主”肖似的面具,在朝云被扔进暗卫堆里摸爬滚打时,没了。

    他本来一直拘着那三人,直到这时,才想到这样一条妙计。

    在封了朝云的记忆时,他还设置了两层禁制。

    第一层,是把朝云的记忆改成,她才是“小郡主”。

    第二层,是基于第一层的基础上,他为她编的“狸猫换太子”的故事。

    再之后,才是关于朝云恋慕他的篡改,以及她凭空而出的鬼卫身份。

    他为她解开的记忆禁制,只有这一层篡改而已。

    这一层之所以错漏百出,就是为了让她发现问题。

    不然,戏还怎么演下去?

    只不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第二百八十四章 盘古斧(番外)

    1

    永安镇,地处凡界黑河与白河交汇处。

    有消息称,几日前,神器盘古斧曾在此处出现。

    上一次盘古斧现世,还是千年前的仙魔大战。

    仙界即将胜出之际,魔界黔驴技穷下,竟以百万犀牛魔兵,生生撞断天门附近的撑天柱。

    霎时间,魔气疯狂上涌,如跗骨之蛆,纠缠着从天上撞出的裂缝里流出的清气。

    仙界之气为上,乃清气。

    魔界之气在下,是浊气。

    清浊二气在混沌时期本为一体,自盘古开天辟地,方才分开。

    若清气和魔气完全汇聚,世间便会重归混沌。

    到时,不止仙、魔,世间任何物种,都将归于虚无。

    仙界的无妄大仙当机立断,手执盘古斧,狠狠劈向逐渐合拢的清浊之气。

    又以身化祭,变为新的撑天柱,才堪堪让天地不至塌陷。

    至于天上被撞出的裂缝,由仙界的织衣女同魔界彩衣女一起,用盘古斧取魔界犀牛魔兵头上五色犀角,盛入仙界的乾坤八卦炉,以天地间不灭之火炼化补之。

    补完天上裂痕后,魔界承诺退回地底,非有仙诏不得出。

    自此,仙魔大战终结。

    而盘古斧,则被魔界彩衣女带走了。

    2

    眼下盘古斧在永安镇出现,仙界直觉事情有异,便派太白仙到永安镇查探。

    路严作为天门扫地仙,在太白仙出天门时,扫地扫得好好的,被太白仙一把薅起,扛在肩上腾云驾雾,往凡界而去。

    到达永安镇时,双脚甫一落地,路严立刻吐了个一塌糊涂。

    待他直起身子,抬头一看,饶是路严仙力不济,也觉出永安镇上方的滚滚黑气十分不详。

    太白仙一改吊儿郎当的态度,让路严在镇口等他,身形一晃就入了永安镇内。

    初时路严还待得住,可三个时辰过去了,太白仙还没出来。

    万般无奈之下,路严欲进镇一探究竟。

    他脚尖才迈至永安镇界碑处,就被一不明物体扑了满怀。

    一丝淡淡的血腥气飘入路严鼻间,他暗道不好,看都没看,就将怀中之物直接扔到几米开外。

    “救救我!”

    发出声音的,竟是个娇弱的女子。

    她身上沾着不少血污,似乎受了不轻的伤。

    路严不是多管闲事的人,眼下对他来说,太白仙的踪迹更重要些。

    可他心中是这么想的,脚却背叛了他的想法,径直朝声音来源而去。

    等他蹲下身,手捏住女子细骨伶仃的手腕,才懊恼地皱了皱眉。

    好在,她身上的血看着吓人,伤得倒是不重。

    路严掏出一个雪白的瓷瓶,倒出一丸丹药,塞入她的口中。

    此物乃仙界特有的凝羽丹,疗伤效果显著。

    见她面色好了不少,路严不欲再耽搁时间,便要进永安镇内。

    岂料她死死攥住他的衣袖,眸子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惊恐:“别,别去!里面有,有可怕的妖怪!”

    果然出事了!

    路严一番询问下,方知永安镇内根本没有盘古斧,此消息放出,只是为引来修为高深之人,好将他们抓起来。

    至于具体作何用,她却是不知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不是路严多心,这女子一介凡体,若那将消息放出的人连修行之人都能抓到,又为何会让她逃出来?

    “我……”

    女子脸上闪过羞愤之色,踟蹰良久才道:“那妖人,想让我委身于他!”

    路严哑然,眼神才她脸上逡巡一圈。

    刚刚只顾救人,现下细看发现,这女子确实容貌妍丽,不输仙界的仙女。

    即便如此,也未完全消除路严心中疑问。

    “既已逃出永安镇,那你暂时应该安全了。”

    他还得去找太白仙。

    路严扯出衣袖,起身时,却是眼前一黑,接着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3

    路严睁开眼睛时,头还有些疼。

    他实在没想到,会遭暗算。

    路严起身,看了看四周。

    他所在的地方似乎是个地牢,除他之外,还有几个人。

    里面并没有太白仙,这让他松了口气。

    “你也是被骗进来的?”

    也?

    路严不解的眼神,让开口的人有些尴尬。

    “我们都是被一个受伤的女人骗来的。”

    看来,那女子确实不简单。

    “她为何这么做?”

    那人的眼里透出一丝恐惧:“其实,被她骗来的人远不止我们几个。只不过,她每日都会从这里带走一个人,被带走的人,再没回来过……”

    幽幽的声音,伴随地老里昏暗的灯光,显得有些可怖。

    路严的手颤了颤,有些不知所措。

    地牢门口响起轻巧的脚步声,不多时,一抹艳红映入路严的眸中。

    “她,她来了!”

    声音虽小,里面的惊恐却如惊雷一般炸响在路严耳边。

    地牢里其他人不由自主往角落缩去,这就显得路严十分突出了。

    “你。”

    素手一指,被点到的正是路严。

    紧接着,一阵白光包裹住路严,他并未反抗,须臾就到了地牢之外。

    4

    穿过潮湿的地牢,一路前行,路严被带到宽敞明亮的花厅。

    “彩衣,还没好吗?”

    出声之人,正坐于花厅正中的梨花木桌旁。

    音质清朗,如珠落玉盘,好听得和太白仙不差分毫。

    “急什么?”女子语带娇嗔。

    待那人抬头,脸竟然也是太白仙的脸。

    不,路严可以肯定,他就是太白仙!

    “太白仙,你怎么在这里?”

    路严稳稳心神,尽量平稳地问道。

    “哎哟,你们认识?”

    女子眨眨清亮的眸子,素手一拍额头。

    “瞧我这记性,凝羽丹不正是仙界特有的伤药。”

    路严不理女子的惺惺作态,快步上前,走到太白仙面前。

    太白仙丝毫不乱,就连倒酒的手都没抖一下。

    “你可知,我为何带你下凡?”

    他不答反问道。

    对于太白仙,路严的了解仅限于仙界八卦。

    据仙女们说,太白仙下凡一定会带仆从伺候。

    路严以为他是此行下凡太过仓促,才带他来伺候的。

    太白仙从路严的脸上看出他心中所想,挑挑眉,笑了。

    “你可真是一如既往地天真啊,盘古。”

    路严愣了,他不过一个明不见经传的扫地仙,和远古上神盘古有何关系?

    太白仙见他不说话,也不强迫。

    而是端一杯酒液递给红衣女子,道:“仙魔大战的真相,你已经知道了?”

    红衣女子敛尽面上轻浮之色,沉声道:“不错。这许多年来,仙界骗得我们好苦。”

    路严愈发迷惑,当年的仙魔大战,究其原因,是魔界执掌者野心太大,妄想染指其余各界。

    首当其冲的,便是与其最为不合的仙界。

    魔界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差点儿灭世。

    若不是最后非魔界五彩犀角不能补天,仙界也不会如此轻易便善罢甘休。

    至于盘古斧,流传各界的说法是仙界念彩衣女补天有功,遂将盘古斧赠之。

    可只要不瞎,都知道裂天是因魔界而起,彩衣女不过替魔界将功补过,何功之有?

    路严在仙界听说,其实,盘古斧是被魔界偷偷带走的。

    待仙界发现时,盘古斧已被带到魔界。

    可听他们所言,难道仙魔大战,还另有隐情?

    “岂止是你们,连我们这些未曾参与的仙者,都被骗得团团转。”

    “太白仙,无论什么原因,也不是你勾结魔界的借口!”

    叫彩衣的女子,除了魔界彩衣女,还有谁?

    魔界不奉行约定,擅自到异界。

    若上报,绝对够他们喝一壶的。

    “你自己都快自身难保了,还担心其他?”

    彩衣女嗤笑一声,十分看不上路严的不自量力。

    “先听我说完,你再决定。”

    路严知道,以他的修为,太白仙或者彩衣女二人,他谁也打不过。

    那他便听听太白仙究竟为什么认为,他是盘古。

    5

    “仙界的窥天镜,可观过去现在之事。只是,在仙魔大战前便已遗失。我偶然拾得后,才知道仙魔大战,并非那么简单。”

    “如何不简单法?”

    路严径自倒酒,发问道。

    “上古之时,神、仙并存。至盘古大神开天辟地后,古神陆续消亡。因此,世间再没有神,而只有仙。”

    “这不是仙界众所周知之事?”

    “然,我们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消亡的古神,究竟去了哪里?”

    既然消亡,何谈去了哪里?

    路严刚要把这句话说出口,心中却有了一个很可怕的念头。

    “你以为,本是由魔界挑起的仙魔大战,仙界损耗众多仙者,为何魔界只交出五彩犀角,便能全身而退?”

    “那自是因为仙界……”

    “大度?”

    路严哑然,他确实是这么想的。

    太白仙哈哈大笑,继而道:“我虽未参与仙魔大战,可我父兄皆死于那场战役。我恨不得生啖魔界之人,与我一样的仙者,你以为,会少吗?”

    彩衣女席地而坐,淡淡道:“我魔界损失更重,百万犀牛兵,全成了你们的垫脚石。”

    “裂天,是有意为之?”

    路严嗓音微哑,一句话说得十分费劲。

    “魔犀在魔界,极不易得。魔界常年幽暗,但魔犀的犀角需吸收日月精华方可长成。长不出犀角的魔犀,最终都会发狂而死。”

    “仙魔大战后,魔犀便已绝迹。”

    “只有魔犀的角,可以将天撞裂。”

    彩衣女说完,咔拉一声,路严握碎了手中的酒杯。

    似乎为验证路严心中猜测,太白仙又道:

    “已消亡的古神,神魂在天的另一边。裂天,便是为了迎回他们的神魂。待他们的神魂降临此界,温养的容器,便是新生的仙者。”

    路严恰巧就是仙魔大战后飞升成仙的。

    “你猜,若古神神魂苏醒,第一件事是什么?”彩衣女贴近路严,在他耳边说道。

    路严下意识摇摇头。

    她一字一顿:“吞噬。”

    自此,路严明白了。

    “你怎么确定,我体内温养的神魂,是上神盘古?”

    彩衣女翻转素手,一柄金色的斧子出现在她掌心。

    想必,便是盘古斧。

    她把盘古斧扔到路严面前,斧子立起来,绕着路严欢快地转了好几圈。

    甚至,拿斧子柄贴了贴路严的脸。

    “即便在我手中,遇到你时,盘古斧反应也十分剧烈。”

    这便是神器和古神神魂之间的感应吗?

    路严对盘古斧有种天然的亲近感,不由得他不信。

    “依你们的意思,魔界引发仙魔大战,是受仙界利用。魔界的野心,也是仙界给的吗?”

    “难道仙界没有消灭魔界之心?”

    路严回答不了。前一天,他还只是扫地仙。

    这些阴谋诡计的事情,他懒得去想。

    “说这么多,又与我何干?”

    “你难道甘愿被吞噬?”彩衣女声音充满诱惑。

    “你们竟是想……逆天?”

    “实话告诉你吧,我的身体里,也温养着古神神魂。仙界执掌者既然可以利用我们,那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利用他们。”

    “吞噬并非不可逆,古神神魂刚觉醒时十分脆弱,只要看准时机进行反吞噬,便可以既拥有古神的力量,又不消亡。”

    若古神力量运用得当,再联合千年来休养生息完善的魔界,将仙界再掀个个儿,也未尝没有可能。

    “我得想想。”

    双拳难敌四手,路严并不想和他们起冲突。

    “好,我再给你三日。”

第二百八十五章 盘古斧(番外)

    6

    彩衣女给路严安排了住处。

    路严躺在床上,却没有半分睡意。

    太白仙不是冲动之人,如此明目张胆,想必早有万全之策。

    温养古神神魂的必不止他二人,也不知太白仙是不是都找过了。

    再者,魔界之人也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地牢里那些修行者,又被彩衣女送去了哪里。

    毕竟,凡界的修行者,吸收的也是清气,清气并不能为魔界之人所用。

    还有,彩衣女为何不直接将人抓住,而要靠骗。

    一桩桩一件件,想得路严头都大了。

    他索性闭上眼,硬逼着自己入睡。

    许是一晚上受的刺激太多,他竟真睡着了。

    接下来几日,路严过得十分平静。

    太白仙没有找他,彩衣女也没有。

    三日之期一到,二人倒是都出现了。

    人在屋檐下,路严选择了低头。

    他没想到的是,太白仙竟胆大到,带着他和彩衣女一起回到仙界。

    而且,彩衣女扮成了织衣女的样子。

    进入仙界,要过天门。

    进入天门后,是留仙桥,长长的拱形桥,以七彩虹霓装饰,好看极了。

    再往里,左拐尽头,就是太白仙的太白殿。

    路严没想到,在那里,已经有十几位仙者等候了。

    更让他惊奇的是,凡界修行者也混在其中。

    只是眼神呆滞,就像……

    像什么,路严一时想不起来。

    若他记得没错,明日乃蟠桃盛会,所有仙者皆会列席。

    看这情形,多半就是在那时了。

    太白仙和这些人极为熟稔,想必计划有些时日了。

    路严知道,太白仙对他并不十分信任。

    看似让他参与,其实具体的并没告诉他,甚至有软禁之势。

    路严无计可施之下,只得先走一步看一步。

    7

    第二天便是蟠桃盛会。

    仙界热闹非凡,路严心里越来越忐忑。

    仙界执掌者端坐上位,与众仙者同庆。

    可惜,盛会开始还没多久,太白仙就动了。

    仙界执掌者大怒,欲叫天兵捉拿太白仙。

    谁知,在场绝大多数人都被下了药,浑身绵软。

    太白仙痛陈千年前的仙魔大战真相,在场之人,震惊、疑惑者皆有之。

    但是,真正相信的寥寥无几。

    太白仙冷笑,将窥天镜拿出。

    里面展示出的一幕幕,足以佐证他的话。

    仙界执掌者,以及参与过仙魔大战的仙者们,皆惨白了一张脸。

    太白仙面露得色,正欲再谈条件,没想到,他身边的彩衣女把盘古斧抵在了他脖子上。

    “你这是何意?”

    不止太白仙,路严也有些不理解。

    他记得,彩衣女似乎和太白仙说好了,先助他坐上仙界执掌者之位,然后,太白仙撤销千年前仙魔大战约定的,非奉仙诏不得离开魔界的约定。

    现在忽然反戈,让人摸不着头脑。

    彩衣女樱唇微弯,声音不大,刚好让所有人听见。

    “别白费力气了,那些温养古神神魂的仙者,都被我魔界控制了。”

    太白仙恶狠狠地瞪向彩衣女,就像想从她的身上挖出窟窿一样。

    “你怎么做到的?这究竟为什么!”

    仙界执掌者和其他人也有些茫然,不明白他们怎么窝里反了。

    “你以为,我抓的凡界修行者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做成傀儡,以盛魔魂。顺便,吞噬这些温养神魂的仙者之魂。别忘了,你的反吞噬术法,还是我给你的。”

    怪不得彩衣女只能用骗的把人带过去,魔界傀儡术十分耗神,这么多温养神魂的仙者,需要的傀儡也非常之多。

    路严打了个冷战,魔界行事,当真狠辣。

    魔界执掌者忽然出现,身后带着数十魔兵。

    “当年仙界想利用我魔界犀牛兵将天撞裂,让古神神魂重新临世,增强仙界实力,其实和我们魔界一样,不过是想在扩充领土时,更有把握罢了。”

    仙界执掌者没有否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虽然仙魔大战时仙界死了许多仙者,不可否认,得到的古神神魂,值得这些牺牲。

    即使需要温养,但仙者与天同寿,这点儿时间还是等得起的。

    “吞噬了古神神魂的仙者,魂魄怎么会脆弱到连魔魂吞噬都无法抵御?!”

    太白仙想不明白,即便彩衣女的术法再高明,也不可能。

    “既然古神在天那边的彼界,古魔也一样。”

    “那么,当年仙魔大战究竟是我利用你们,还是你们利用我,那真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仙界执掌者话音方落,魔界执掌者点点头。

    “上次是我们败了,这次谁胜谁负,尚未可知。”

    仙界之人大多无法动弹,魔界却来势汹汹。

    路严苦笑,看来这次仙界是该有此劫。

    “彩衣,够了。”

    清甜女声响起,路严扭头看去,这是……

    织衣女?

    “这是乾坤八卦炉,天地间不灭之火还封印在内。你们若不离开,我便悉数倾倒。再加上里面未用完的五彩犀角,既能补天,也能覆灭仙界。”

    “你们逃得再快,可快得过不灭之火的吞噬?”

    彩衣女并不慌乱,笑道:“你不惜损耗寿数祭出存于体内的乾坤八卦炉,可惜为时已晚。仙界仙者皆已被我魔界之人制住,你现在恐怕连动一下都困难,又有谁能帮你倾覆这八卦炉?”

    路严叹气,手捏法诀,金光闪闪的盘古斧就出现在乾坤八卦炉上方。

    他一介扫地小仙,真真不想出这个头。

    “彩衣女,百密难免一疏,你们魔界,退还是不退?”

    得,千年前魔界用同归于尽的招式,千年后改仙界了。

    魔界执掌者脸色青白交加,最终大手一挥,带领魔兵离开了仙界。

    8

    路严能动之后,就悄悄离开了。

    他其实还有疑问,比如,彩衣女为何没让魔魂将他的魂魄也吞噬了?

    难道是因为他还没修炼反吞噬术法,迟早也会被盘古神魂吞噬,就没再理他了?

    路严不知道。

    据说,反吞噬术法已被仙界执掌者下令销毁。

    他们是没想起来路严还需要这术法救命,还是根本不在乎,说实话,路严并不关心。

    那些被魔魂吞噬的仙者,在魔界撤离时,都被带走了。

    太白仙被关进了天牢内,择日便会上斩仙台。

    仙魔两界迟早还有一战,但,这都和路严无关了。

    路严仍然做着他的扫地仙,每天勤勤恳恳打扫天门。

    他想,他会一直扫下去,直到魂魄被吞噬为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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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6113/ 第一时间欣赏进击的河蟹最新章节! 作者:望君言所写的《进击的河蟹》为转载作品,进击的河蟹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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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河蟹介绍:
灵气复苏,万灵进化,且看一只河蟹如何从微末中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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